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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失重】
作者:【十二招】夜游
评论要求:无声
埃利诺·莫里斯通常会对某些即将发生在他身上,或者他身边人身上的事情有所预感。有些人称这种类似第六感的现象为“大难临头”的感觉,他们会因为即将发生的事情寝食难安,以至于无法在真正预言中的厄运来临前控制自己先完成手头上的事情。就比方说现在,两岁的小莫里斯知道距离他们不远处那辆明黄色福特会在绿灯亮起后不久突然撞上前面的雪弗莱;再过半个小时,一小队穿着深蓝色制服的人因为这起突发的交通事件来到路口;而再过两个小时,他们会在被烧毁的福特车驾驶座后面发现一堆黑灰色的粉末——它们的前身是一张用血写满了“מוות”*的纸条,被上一位乘客以某种巧妙的手法藏匿在这个隐蔽的角落里。哦,当然,他们只会把它当作一滩灰。
小莫里斯因为这幅不断盘旋在脑海中的景象而感到害怕——无力的孩童们往往通过大哭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恐惧。埃雷特不小心吹破了嘴里巨大的泡泡糖,“妈——!”于是母亲从副驾驶转身,“埃伦又哭了,我没动他!”,他拿铝箔纸包住刚吐掉的泡泡糖。
“是不是座椅的安全带太勒了?”简·科伦坡转过来的半个身子背着阳光,浅灰色的发丝模糊成一片“埃雷特,帮帮你弟弟。如果你再摆弄手里的玩具枪,我就把它没收了。”
他的哥哥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帮他把儿童安全座椅的带子松了松,尽管这样做在某种程度上有些不符合交通法的规定。“埃伦——嘘,嘘,安静点!你是饿了吗?还是被什么东西吓到了?”
一只北美知更鸟落在信号灯上,汽车引擎的轰鸣声也没能让它动摇在此地歇脚的想法,科伦坡家的别克车跟着前行的车流离开了十字路口,小莫里斯吸了吸鼻子止住了哭声,他听见母亲和哥哥同时如释重负地叹息。
晚了,一切都晚了。小莫里斯的嘴边留下来一滴透明的口水,那双紫罗兰色眼睛里倒映出最后的景象——带着鲜血和诅咒的字条正在隐蔽的角落里悄无声息地燃烧着,火焰发出了细小的啮齿类动物尖叫声:祝你死得像一只老鼠,再见,开着漂亮的明黄色福特的那位先生。
北美知更鸟振了振翅膀从变绿的信号灯上飞走,就在科伦坡先生准备踩油门加速驶离十字路口的瞬间——他们听到了身后传来的巨响,犹如那场创世纪的宇宙大爆炸般震耳欲聋。埃雷特摇下车窗,风带着汽油和刹车片燃烧的焦烟味挤了进来,他用食指擦了擦鼻子:“妈?那边好像出事了。”
“那边好像出事了。”埃利诺·莫里斯放下手中带着一层油渍的餐盘,干瘪的培根轻得就像一张深褐色的纸,“袭击事件。两个孩子失踪了,一个人受了严重的伤,现在还在昏迷状态。”
“把你的东西拿远点,埃伦。”埃雷特的脸大半隐没在《洛杉矶时报》的后面,“我当然知道,刚刚的头版新闻——你又熬夜了,或者换个说法,失眠。”
“对,对,没错。”——你对待我像是在对待审讯室里积压的棘手青少年罪犯,埃利诺想这么说,但他最终只是拿叉子捅了捅盘子里那块形同博物馆出土文物的肉,坚硬,扭曲,还会掉渣。
“我跟母亲说了要严格管控你摄入咖啡因,”他说到这里的时候喝了一口杯子里的黑咖啡,“你年龄太小了,况且过早接触咖啡因会导致依赖。”
埃利诺把煎糊了的培根放进嘴里,叉子穿透它的那一刻,他的眼前闪过了一帧模糊的画面,于是为了看清他,他试着又一次拿叉子刺穿它——仿佛他拿着一把锋利的厨刀……对了,就是这个!画面时断时续,这说明一定就在不远处,两个街区,或者三个街区?
“不要在吃饭时玩弄食物。”报纸构成的帷幕掀开,露出他哥哥的面孔——那双和他同样颜色的眼睛里透出烦躁和责难:“为什么你总是这样,埃利诺?我不知道你一天都在……想些什么?”他叫他的名字了,这说明他的耐心比报社在总统竞选日的打字机油墨余量还少。埃利诺的视线穿过餐厅的窗户,在两个街区外的某家,有人正在用自己沾满鲜血的手指去勾勒一个富有邪异色彩的庞大几何图形,行凶者的笔触如此放松和悠闲,有可能是因为对方知道一切已经结束,时间把握的恰到好处。
“抱歉,哥。我太困了……”他试图用金属刀叉分食餐盘,埃雷特的表情也同样被他视野中的灰色发丝切割成类似盘子里培根的大小。它们在他的口腔里时呈现出一种腌制食品特有的苦涩的咸味,并且似乎在吞咽的过程中划伤了他的食道——培根不应该是带着骨头的,但如果他咽下去的是别的东西呢?比如混杂着骨骼和筋膜的生肉泥,那个人在绘制完自己的艺术后肯定很饿,于是拿起刀……埃利诺在想到这里时再也无法忍受胃部剧烈的痉挛,甚至没来得及说“失陪一下”,他吐在了餐盘里。
我又搞砸了,每次总是这样。他听见从对面座位传来的椅子拖拽声,埃雷特走了,正好和他母亲擦肩而过。简·科伦坡——现在我们该称呼她为莫里斯太太,在看到餐厅里发生的一切后失声尖叫起来;而于此同时,那个身影擦亮了根火柴,然后“一不小心”把它掉在了堆砌好的碎块上,黄色的人体脂肪在漂亮的火焰中熊熊燃烧,两者所具有的颜色让人想起那些只会在博物馆里展览的后现代抽象艺术装置。埃利诺被火焰带到了十一年前他们驱车经过的十字路口。索多玛城也是这样被从天而降的大火付之一炬的,他想。而我像罗得一样选择对此视而不见:别回头,看都不要看,不然你会变成盐柱的。
所以
“真有意思。我还是头一次听说有人会默默忍受这种……你们怎么形容它的,闪回?蝴蝶效应?未卜先知?但我还是不太明白你为什么会在孤身一人,且没有携带任何有效驱魔工具的情况下阻止仪轨完成,”埃利诺·莫里斯看着面前中世纪鸟嘴医生打扮的人抢在他前面取走了最后一根薯条,它在对方的手里转了几圈,接着就如同蹩脚的转场特效般消失在空气中。
“因为我在平时,我是说,在‘看见’它们,以及它们的簇拥者行动时,我每次只能像读者一样旁观这些事情发生,而没办法做出任何行动……”
“今天的有些炸过头了,不过总体来说味道不错——哦,你接着说?”
“我想知道我能做出多大的改变,有可能我什么也干不了,也有可能……有可能我真的能干点什么。”埃利诺把手抽了回来,视野的中心依然没有离开可乐杯中起伏的冰块,“我不想多管闲事,这么做单纯是为了我父亲。”
“医师,”他开口说道,声音就像打结了的丝线“我听见你叫它们‘野兽’,也见过那些……獠牙和皮毛一样的东西。不过我更倾向于认为那是一种伪装,它们没办法呈现出人类无法想象的形态,所以只能抽走恐惧的一根丝线编织自己的躯壳。”
“我想知道它们到底是什么,即使这个问题会让我再也没办法回归正常生活,但我有权利得知答案是什么,被蒙蔽的感觉并不好受。”
对面的鸟嘴医生放下翘起的腿,在快餐店并不算舒适的硬塑料椅上稍事调整坐姿,“我就知道你一定会问这个问题,读者先生,因为我比你的父母还要更了解你——别用这种眼神看我,这是实话。鄙人很欣赏你富有文学性的描述和一针见血的形容,为什么不考虑去当个作家呢?开玩笑的,我们都知道艺术创作者有相当大的几率吸引这些黑暗的东西。”他说完自顾自地笑出了声,这个举动让旁边人侧目,但他们很快又都疑惑地收回了目光,仿佛埃利诺对面的座位上是一块被从现实中扣去的巨大空洞。
“我知道你很擅长听故事,所以我会用我在这几百年间经历的几个故事告诉你:它们到底是什么。”
作者:山诀文
起因是星期日和妻子打扫房子,从一箱将要扔掉的杂物里,翻出了一对耳环。
耳环是银色的,但大概不是什么贵重的金属,因为经过漫长的黑暗,氧化作用使得它的表面渗出了薄薄的褐色铁锈。
“看起来像你会做的事,在耳环上刻上自己和女朋友的名字。”妻子将它从一堆将要扔掉的杂物中间捡拾起来,放在手里看了看。
我咧嘴一笑,妻子并不是善妒的人,此刻说出这句话大概有些调侃的意味,因为我时常与她吹嘘自己曾在年轻的时候受各路美女喜欢,她最后与我在一起何其幸运。
妻子将耳环放在手里,那是一对被雕成羽毛样式的耳环,小巧轻盈,一只有幸躲过时间的打磨光泽如初,而另一只则有些狼狈,时光的痕迹浸润它灵巧的结构,留下块块的锈迹。
“呀,还刻着字呢。”她故作惊讶地将手指盖住耳环的一部分,流露出夸张的神色,“这只写着什么……L?”
我笑笑,将耳环从她手中拿过来。
“L?你猜猜这个L是我的第几个女朋友?”
“我不猜,反正不是我。”说罢她故作生气地把脸转向一边。
“L是left,这是左耳耳环哈哈哈……”
我噗嗤一声笑出来,随后将那对耳环随手放在了桌上,从她身后紧紧将她抱住。
她很吃这一套,遂在一会儿的缠绵过后,在一声声越来越小声的“放开”和满脸羞红中,也就原谅了我。
傍晚的时候,由于她要上晚班的缘故,匆匆吃了晚饭便出了门,她们这些中学老师就是这样,一年到头的晚上都难有安生的日子,晚自习不仅是对学生的折磨,某种程度上来说对教师也是如此。
我正这般胡思乱想着,门铃响了,开门,却不是妻子,而是我的母亲,我大概清楚母亲为何而来,专挑这个时间,想必也是蓄谋已久。
我着领着母亲坐下,自去倒茶,心理盘算着怎么对招。
“你们还没准备好吗?”母亲是个直性子,话开门见山,直达主题。
我苦笑一下,自然知道母亲说的是要孩子的事,这并非我和妻子办事不利,只不过缺了点运气和缘分,一直没能等到一个结果。
“实在不行我去给你们求求神婆,真是怪事。”母亲一面喝茶一面抱怨,而这时我才注意到今天打扫时随手放在茶几上尚未收拾的耳环,便伸手去拿。
“你就是喜欢摆弄这些东西,以前小时候也是,天天戴着,跟个二流子一样。”
“哈哈,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我打着哈哈。
“才不是,你高中的时候就天天戴着这个,你爸当时说了你好几次你就是不肯摘下来。”
我怔了一下,那个时候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愉快的回忆,很多痛苦和压力掺杂在一起,像是泥潭,我每每回忆起,总是会一步跨过去,而非踏入其中。久而久之它变得模糊不堪,难以看清。
母亲的这一提,我自然而然的回忆起当时发生的一切,即使自主意识并不愿意,但本能还是把我拉了回去。
我记得的,我那时没什么朋友。
那是多方面的原因,正如同一场大的灾难并不是只由一个因素而造成的一样, 我的性格,经历,身体共同促成了这一切的发生,而这样的灾难一旦成型便将难以将其彻底扑灭,于是在我的记忆里,我只有关于那三年的,一段关于我形单影只的记忆,仅此而已。
母亲没有久留,看我心不在焉,抱怨督促了几句便很快离去,只留下我和那对耳环在空荡荡的客厅里对视。
我又重新将它们拾起来放在手心端详,左半边耳饰,大写的字母L清晰可见,可右半边的地方已经被锈迹腐蚀,看不到上面究竟是与之对应的R,还是那个我已经忘掉的所谓“女友”,已经无从确认。
但此刻它们静静地躺在我的手心里,已经说明了那必然是一段无疾而终的情感,不管它怎样绚烂又或者怎样悲壮,现在已经结束,尘埃落地。
于此我很快就忘记了这一个小小的插曲,记忆就是那样一种奇妙的东西,当你不去回想时,它总在你的脑海里若隐若现,仿佛触手可及,可你一旦仔细琢磨,它又变得扑朔迷离,飘忽不定。
后来某一天,我接到了毕业同学的邀请,参加一场聚餐,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几个大男人便失了谨慎和口中的遮拦,大咧咧地谈论起自己求学时的岁月。
诸如当年谁追过谁,谁和谁闹过什么矛盾,这些事通过酒精的作用和饭桌上醉醺醺的气氛,磕磕绊绊地从记忆里被抖落出来,我们狼狈地伏在酒桌上,数落着回忆。
话轴子转了一圈,终于转到了我的身上,我当时是个不怎么爱说话的人,属于班里只知道有我这个学号,却不知有这么个人的存在,于是大伙努着嘴思索了半天,也没数出个所以然来。
“要我说就是闷骚,这家伙高中三年屁不放一个,毕业之后却换了个人。”终于有人憋不住了,憋出了这么一句话。
此话一出,多数人拍手叫好,在我的记忆里我的确大约是这样的人,但这与我现在的状况却又似乎不相符称。
“所以才说是闷骚,现在终于憋不住了。”有人又言,众人哄堂大笑。
我与他们一同笑起来,在记忆中那个形单影只的身影似乎又清晰了一些,他站在将息的夕阳下,戴着那对羽状的耳环,我甚至不愿将他认作是我,或者说他亦不想将我认作是他,有一刹那我确信他正坐在一角,看着我如今的样子冷冷发笑。
回到家的那晚,我在酒精的作用下做了一个梦,梦里一个短发的女孩,她牵着我的手,在朦胧的迷雾中,我看到她似乎身着我们高中的校服,背着与我一模一样的书包,挂着一对金属羽毛的耳坠。
我在梦里确切地感受到了悲伤,但我却无法恸哭,悲伤像潮水一样漫过我的胸口,死死地将我摁住。
我惊醒,妻子有些疑惑地看着我。
“做噩梦了?”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
妻子有些不解,但仍然抱住了我,如同我之前抱住她一样,体温从肌肤透入身体,我感觉好多了。
之后的几日,梦中的情景便一直困扰着我,它使我心神不宁,我像是被一个幽灵缠上了。
于是我在一个夜晚,带着这个问题,找到了母亲。
“短头发的女孩?没有啊,我从来没见过。”
只得到这样的回答,我自然有些不满,于是装作回忆生活琐事,与母亲谈起我的高中生活。
“你以前有一次掉进水里,你还记不记得?”
我努了努嘴,仔细回忆着。
“以前你有一次大冬天的去上学,不知怎的居然掉进水里了,当时回来把我和你爸吓一跳,连着发了好几天的烧。”
“然后呢?”我追问。
“没有然后啊,然后就是高考了。”
而后我又与母亲闲聊了些许时间,只不过我有些心不在焉,她临走时不忘又嘱托了一句我和妻子的传代问题,方才离去。
次日下班,我开着车特意绕道,来到了城市的另一边,如今这里有些萧条,城市建立了新的城区,这里作为老城区已经没多少新的建筑,陈旧的房屋躺在街道的两旁,像一群垂暮的老人,低低矮矮地立着。
顺着陈旧的街道一直开,尽头有个岔路口,左拐,便是我的母校,母校的旁边临着一条小河,顺着左边的主干道向下走,能到一片乱石滩,河水是黄褐色的,里面飘着几条运沙的货船。
我停好车,走到乱石滩上,水位褪去,露出已然干枯的青苔和褐色的泥浆,我一瘸一拐地走到临水的地方,空中跑动着有些割脸的冷风,我像个石像一般站在那里,闭上眼睛。
水声,呼吸声,风声,它们掺杂在一起,我感觉身体变得很重很重,好似要沉下去,似乎有什么紧紧拉住了我的脚腕,邀我共如水底。
风声渐息,我睁开眼,已是夜幕降临。
不远处,一个女孩正蹲在乱石滩涂上,用指甲一点一点地扣着板结在石块上的泥浆。
我走过去,靠近她,叫了她一声。
“好久不见。”她仰起脸,说。耳垂上的羽毛饰品闪闪发亮。
我有些疑惑。
她的眼睛里装着漫天的星空,还有我的脸。
“原来你已经忘记我了。”她似乎有些失落,垂下手,不再看我,而是远远地看着和面上驶过的夜船。
我的心颤了一下,一同与她蹲下来,看着她的脸。
“这些年还好吗?”她问我。
“还好。”
她撇撇嘴,似乎在考量还好这个词的深意,可最终摆摆头,什么也没说。
“还给我吧。”她摊开一只手,向我索取。
我知道她在问什么,犹豫了一下,取出一只尚未生锈的耳环递给了她。
她握住那耳环,倏忽起身,做了个很标准地投掷的姿势,夜色中一块儿银色的金属打着转,化作一道弧线没入水中。
“再见。”她起身对我说。
“再见。”我对她说。
……
我再醒来的时候,妻子坐在病床的床头,空气中满是消毒水的味道。
我注意到她通红的眼眶,于是轻轻喊了一声她的名字。
“我没事。”我说。
她先是吃了一惊,而后急匆匆地跑出病房,回来的时候,身后跟着一大群医生。
他们掏出听诊器,在我身上胡乱摸索了一阵,最终与妻子耳语了几句,便又离开了。
妻子紧紧地抱住我,哭了。
“怎么了?”
“你吓死我了。”
妻子伴着哽咽说,我失踪一夜,电话打不通,她报警找了很久,才在乱石滩上找到昏过去的我。
“你去那里干什么?”
我用手擦了一下她的眼泪,思忖了一下。
“去见一个朋友。”
“什么朋友?”
“一个再也见不到的朋友。”
事后我向母亲求证,我高中时确实郁郁寡欢了很长一段时间,不与人说话,直到那次落水发烧,我才突然性格大变,成了如今这般样子。
一个猜想在我的脑子里成型,最后慢慢清晰。
“你说以前你精神分裂过?”
我点点头,妻子则一脸的惊讶。
“可你现在看起来好好的。”她用手指轻轻戳了一下我的脑袋。
“所以说只是猜测。”
“那你是你,还是她是你?”妻子指了指我手里那只生了锈的耳环。
我摇头,也许我永远不会知道那个答案,或许那只是我的一场中二病,或许只是我的一个幻想,又或者真的我就是个精神分裂,前几天又复发了。
“算了,别想这些了。”她突然故作神秘地握住我的手,把什么东西放在了我的手里。
“你怀孕了?!”
“嗯!”
“什么时候的事情!”
“就是你前几天晕过去的时候。”
“啊啊啊啊啊!什么时候的事情,你怎么才告诉我?”
“这不是怕你承受不住嘛,医生说这几天不能让你太激动。”
我深呼吸了几下,一个想法在我脑子里浮现,我迫不及待地凑到妻子耳边。
“名字你想好了吗?”
“没有。”她摇摇头。
“我想好了。”
“叫什么?”
“吉光,吉光片羽的吉光。”
作者:蜂銀
评论要求:随意
我的婚姻刚刚破裂,我找不到一份工作。
我坐在酒吧里喝便宜掺水啤酒,两个女人坐在吧台旁,和我相隔两个凳子,其中的一个和我聊了起来。
“你是干什么的?”
“目前来说,什么也没干。”我拿出烟盒里倒数第四根烟给自己点上,说。
时针刚指向六,附近只有这个酒吧会在这个点开始接客,我今天是步行来的,花了三十分钟。
另一个女人看过来,她涂着跟我太太喜好相近颜色的口红。
“所以说,你现在没有工作。”女人这样讲。
“是的,我没有工作。”
“难怪。”女人又喝了口面前摆着的调制酒。
“我叫M。”她说。
我们大约有十五分钟没再交谈,我慢慢把杯里的酒灌进肚子。
“你要走了?”M问。
我点了下头。
“没有工作的人,你在——”M看了看时钟,“六点四十二分,你在这个时候离开去做什么?”
“我回家。”
“我是说,现在还很早。”
“我回家去写作。”我这样讲。
M睁大眼睛,她转头对同伴说:“他说他写作。”
她又转回头来,“我们报了成人夜校,再过三十分钟,我们会去街对面上阅读课。”
“你们学些什么?”
“我们看那种网站上的文章、报道,一篇接一篇的看。”M的同伴说。
“我更喜欢看经典一些的,像盖茨比那种。”M耸耸肩,“总归是有区别的。”
“是的,是有区别。”我笑了笑。
“你写一些什么?”
“我写剧本——给电影用的那种。”
“你是一个编剧?”
“我是一个导演…不,我曾经是一个导演。”
我拍过一部电影,我掌控那部电影——从剧本到摄影,全是我一手操办。
“你拍过电影?”
“差一点拍成了,投资的人撤了资。”
“真可惜。”M把杯子里最后一口酒倒进嘴里。
“没什么可惜的。”我说。
我们一起出了酒吧门,M拉着她的同伴向我道别。
“你们为什么要去上那个阅读课读网上的东西?”我问。
“上课的老师说,我们会需要这个技能的。”
“什么技能?阅读会是一个技能吗?”
M想了想,学着某人(也许就是她的老师)的腔调:“要像进食一样,”她很严肃说,“把文章撕扯开来,获取信息。”
“高效!我们要的是高效的阅读!”在M的躯壳里,一个男子激动地大喊。
“你也想学吗?”M的同伴问我。
“不,不用了。”我说。
我回到家,把大衣挂在入门旁的挂钩上。公寓里很暖和,父亲正穿着睡衣看电视。
“在看什么?”我问。
“某部约翰韦恩。”父亲说,“坐下来看看,你妈还没回来。”
“我今天在酒吧遇到两个女人,她们在上一种成人夜校。”
“你也想去上?家里没这钱,你跟那女人离婚时还找我借了两百元。”
画面里,约翰韦恩转身时迅速地开了一枪,正中决斗的另一方,毫无悬念。
“我不会想的,她们花钱去学怎么读网上的文章跟报道。”我说。
“女人总会把钱花在这种没用的地方。”
我们接着在电视上看电影,直到片子演完。
“我去睡觉了。”父亲起身进到房间里。
我关上灯,从柜子里翻出自己电影的录像带放上,从厨房拿来一瓶酒。
我一边喝酒一边看自己的电影,主要在喝酒。
我看见一个男人,跟我差不多落魄,他背着一个编织袋,坐在公路旁。
“你好。”我向他打招呼。
天气很好,自然光打在我俩的脸上,造出很合适的阴影。
“你好。”
“你背的是什么?”
“胶片,很多胶片。”男人回答。
男人从编制袋里一卷卷地掏出胶片来,有些是负片,有些是正片。
“这些都不要了吗?”
胶片卷一起在阳光下曝光,画面消去,什么也没剩下。
“它们都没用了。”男人和我一起看着胶片,说。
“你要去哪里呢?”
“我准备搭辆车,我要去参加一个葬礼。”
“谁的葬礼?”
“艺术之神的葬礼。”男人这样说。
“艺术要死了吗?”
“是的,我也快死了。”
我陪男人坐下来,我掏出香烟分给他。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电影之神。”男人叼着烟凑过来借火。
“你也快死了?”
“很快——当孩子觉得没必要再在电影院看电影时,我就死了。”
“那谁会活着?”
“谁知道?大家都会死去。”
“你长得和我想象中不太一样。”我说。
“我从没想过要活成别人想象中的样子。”
我们沉默着呼吸尼古丁和焦油。
“你不会死的,我在写剧本,我还要拍自己的电影。”
“谢谢你,但我会死的,新媒体之神要来杀我了。”
“那我在努力些什么呢?”我有些想哭,我几乎落下泪来。
“你可以站在摄像机旁花十几天等一场合适的风,但别为我努力。”电影之神把烟屁股扔在地上。“是你们让观众相信在那一刻真的会有风来,不是我。”
“所以根本没什么神启。”我说。
“是的。”电影之神伸出手比着大拇指,一辆破烂的巴士从远处驶来,停在我们身前。
我醒来。
已经是白天了,我发现自己躺在沙发上,盖着大约是晚归的母亲盖上的薄毯。
披上大衣,我来到大街上,时候大约还很早,并看不到什么行人。
一个年轻人在街口摆弄照相机。
我走过去,问:“能给我拍一张吗?”
“能的先生,三张一元钱。”
我摸了摸自己的口袋,里面有喝酒找的一元钱。
“拍三张吧。”我说。
我先是从衣兜里掏出香烟盒,拿了一根叼在嘴里点燃。
朝青年使了个眼色后,他拍下第一张照片。
我又从地上捡起一个小石头,作势要抛出它。
“现在!”我喊到。
用尽全力,我把那块石头扔得远远的。
“我不知道怎么拍,先生,我不擅长动态摄影。”青年一边按下快门,一边讲。
“再来。”我几乎是在尖叫,捡起另一块石头。
作者:绿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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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源自关键词《圣诞》,是一些oc的魔法少女paro。虽然有一些之前出现过的角色,但当做平行世界来看吧。)
【在这个世界,每个女孩子都可能成为魔法少女。
当那发自内心的,“超越现实”的愿望开始发光时,就会有星辰降落,化作超越现实的力量,为之带来名为“魔法”的祝福。
在无人知晓之处,魔法少女们就凭借这份祝福隐秘地奋战着,讨伐诅咒之物,净除那股不祥的力量,守卫着人们和平的日常。】
温博兰市的街道上下起了雪,灯光温暖的商铺纷纷挂起铃铛花环,装饰上松果,而广场上的圣诞树也亮起了彩灯。过了放学下班的点钟,游人明显多了起来。路灯下的礼物堆边,小孩子们蜂拥过去与戴着红帽子蓄着白胡子的老人家合影,诉说自己今年一直都很乖,可不可以要怎样怎样的礼物,然后就会获得慈祥老人故作神秘的笑容——今晚就是平安夜了。
卷起头发,扎成一对低垂在胸前的辫子。涂上唇彩,略微笨拙地画上眼线。做完这些,洛丝蜜才想起还要挑一套漂亮的衣服换上——得格外小心不要弄花妆了——说着就为自己的欠考虑拍了一下脑门。
洛丝蜜的手机屏幕上,魔法少女群组的姐妹们都在愉快地讨论如何度过平安夜和圣诞节的事,而话题时不时就会歪到她这里。
[利碧]:洛丝蜜怎么冒了个泡就又不见了?
[珊德拉]:今天可是她的第一次约会,少女全力准备中.jpg
[冰珂]:双向暗恋这种事竟然也发生在我身边![心心.jpg]
[一澈]:为了保证洛丝蜜的约会万无一失,今天的夜巡得开始安排了。
[贝德丽采]:但一澈你的状态,最近不是不太稳定吗?
[一澈]:今天好多了,不激烈战斗应该就没问题。
[莉迪雅]:我没问题,我和珊德拉一起负责霞湾区。
[利碧]:一澈给我好好休息,商业街就我来吧,我熟悉地形。冰珂跟我一起。
[冰珂]:诶????我想去海湾!
[利碧]:圣诞节又没人去海湾,跟我去人多的地方巡逻。[拖走.gif]
[洛丝蜜]:呜啊啊谢谢大家![猫猫磕头.gif]
[一澈]:今天就先忘记拯救世界吧,约会愉快!
[贝德丽采]:约会愉快!
[洛丝蜜]:[照片]姐妹们,粉色的还是米色的?
[一澈]:粉色娇嫩,不过你穿米色更可爱。
洛丝蜜喜欢的那个弹钢琴的男生,在上次社团活动的时候向她告白了,今天他们约好了要一起吃晚饭,去圣诞树广场听平安夜的钟声。
>>我出发了,10分钟后楼下等我
<<我也准备出门了❀
她确认了一下时间,回复了消息,又雀跃着穿上那件米色的毛绒呢子外衣,穿上靴子,最后在穿衣镜前左右检查了一下自己的样子,拦不住浮上嘴角的笑容,摇晃着辫子和衣服上的毛球出了门。
[珊德拉]:这种其乐融融的节日应该不会有咒兽冒出来吧~虽然要巡逻但是似乎也不用太紧张嘛
[莉迪雅]:越是到这种大家都很快乐的节日,越是可能有得不到这些快乐的人在孤独又阴暗地爬行。
[贝德丽采]:已经是一个人过圣诞节了,就不要用阴暗地爬行来形容了吧^不过莉迪雅说的这种情况也要注意。
[利碧]:你们这么一说我就满脑子不好的预感,这世上可是有着只知道诅咒他人的幸福的人类哦。[全杀了.gif]
[珊德拉]:因为利碧也是那种很多人嫉妒的受欢迎的美女吧
[利碧]:闭嘴.jpg
回复完这一句,金发如波的高挑少女抬起头瞪走了第四个似乎有意过来搭讪的年轻男子,顶着一张各种意义能杀人的脸快步前进,在看到某个穿着米其林一样的羽绒服的高大身影时皮靴咔哒着小跑过去,一把薅住了刚从步行街闸口钻进来的大女孩顶顶亲热地来了一句“嗨我的大宝贝~”
“嗨我的小宝贝,你今晚则么则么热情?”她刚想给她们的大美妞来个热情的拥抱,后半句就被跟着脸一起揉皱了:“我做戳什么了谬?”
“你一定要坐公交车来吗?你不是可以开浮空船吗?我在这样的大雪天里干站着等了你半小时我的大宝贝Brrrrincoco.给你买的热可可都要结成巧克力棒子了。”
“Awwwww利碧碧你谆好。”被揉得头发都乱掉的冰珂并没在意这些,只是给了她一个招牌式的爽朗笑容,提起一个扎了丝带的纸袋:“对不起,我想看一看节日气氛的街道,就来晚了,但是我也带了圣诞礼物给你。”
“……”利碧闭上眼睛做了个深呼吸,这才放开对方的脸接过袋子“算了,我也有十分钟躲在咖啡店。快喝一口吧现在还没凉透。”说着把饮料递给了她,转过身去把看热闹的路人再一个个瞪走,
“啊还有,谢谢你的礼物啊。”
作者:德蔚
mode:随意
备注:两个人巧遇,于是各自讲了个故事(后续修改了一下)
大雨顺着残庙粗瓦滚落而下,树海在夜色中泛起波涛,沙沙地和着雷鸣。
“好急的雨,一时怕是回不去了。”雨滴从悟持光光的脑瓜上滑落下来,他将背篓卸下,抬手擦了擦光头上的雨滴,又拧了拧溅湿的裤腿。
悟持叹了口气,“可惜柴火淋湿了大半,回去又要被师父说了。”他把背篓上层的柴火倒在地上,仔仔细细地挑了起来。一根,两根,这一把,那一把……只是拣选过后,从雨中幸存的已少之又少。他一把搂起地面剩下的干柴,一股脑放回到柴篓里,枯枝嘎吱嘎吱地堆叠在一起。
忽然,殿外也传来嘎吱嘎吱的脚步声,重重地踏在地上,却迈得很急。悟持不敢动弹,轻轻往下一蹲,缩在背篓旁。小沙弥从竹筐后探出半个脑袋,屏住呼吸,“阿弥陀佛,阿弥陀佛,第一次独自上山,不至于碰见什么豺狼虎豹的吧……”他心想。
脚步声越靠越近,半破的木门先是吱吱作响,然后一只白净的手从门隙间探出来。“是人啊。”悟持叹了口气。
须臾又侧身闪进一个穿着黑衣的身影,雨帽遮住大半张脸,雨水从雨帽上斜斜滚落,掉在积满灰尘的地砖上。悟持仰头看向来人,屋外电闪雷鸣,光亮恰巧忽明忽暗地透入室内,只见得一道身着朱雀白虎纹半臂和灯笼裤的身形,利落得很,但他看不清面容。
“小师父,叨扰了。”来人似乎一眼就看见了躲在竹筐后的悟持,站定后有礼地拱手。声音低沉,却听得出是个女子。
竟是一位女子,悟持连忙起身,回礼道:“无妨无妨,突降大雨,也唯有此处可以避一避。”
“只是施主冒雨而来,定要修整一番。小僧在殿内恐多有不便,暂且先到檐下一避。”说罢,悟持微微欠身,正要向殿外走去。
“且慢。”来人示意性地举起左手,“我本与爱犬一同出游,正要归家时遭逢大雨。爱犬性子胆小,见不得生人,现下正在殿外,见谅见谅。”
“是小狗吗?”悟持不禁问了一句,语气里夹着点稚气。
似乎是听见二人的对话,它猛地抖了抖毛发上的水,扒拉着木门。尚未合上的木门处露出大半个被淋湿的身体。毛发被雨水打湿,变成一簇簇的,像刺猬。只是一对兽眼微微泛着绿光,嘴里低低地咆哮着,好像不甘心地看着盘中餐。好凶,小黄护食的时候也这样,悟持暗自抽了口气。
“别怕,它就是对外好虚张声势,所以不得不管着。”女子回头撇了眼这毛色灰白的动物,它便怯怯地耷拉下尾巴,打湿的毛发一抖一抖的,转身躲在了门扉后。
2025年6月关键词公告
1 平常心 / 白伯欢
2 鸡肋 / 蜂银
3 无名指 / 澜山
4 流亡 / 杏梓
大雨顺着残庙粗瓦滚落而下,树海在夜色中泛起波涛,沙沙地和着雷鸣。
“好急的雨,一时怕是回不去了。”雨滴从悟持光光的脑瓜上滑落下来,他将背篓卸下,抬手擦了擦光头上的雨滴,又拧了拧溅湿的裤腿。
悟持叹了口气,“可惜柴火淋湿了大半,回去又要被师父说了。”他把背篓上层的柴火倒在地上,仔仔细细地挑了起来。一根,两根,这一把,那一把……只是拣选过后,从雨中幸存的已少之又少。他一把搂起地面剩下的干柴,一股脑放回到柴篓里,枯枝嘎吱嘎吱地堆叠在一起。
忽然,殿外也传来嘎吱嘎吱的脚步声,重重地踏在地上,却迈得很急。悟持不敢动弹,轻轻往下一蹲,缩在背篓旁。小沙弥从竹筐后探出半个脑袋,屏住呼吸,“阿弥陀佛,阿弥陀佛,第一次独自上山,不至于碰见什么豺狼虎豹的吧……”他心想。
脚步声越靠越近,半破的木门先是吱吱作响,然后一只白净的手从门隙间探出来。“是人啊。”悟持叹了口气。
须臾又侧身闪进一个穿着黑衣的身影,雨帽遮住大半张脸,雨水从雨帽上斜斜滚落,掉在积满灰尘的地砖上。悟持仰头看向来人,屋外电闪雷鸣,光亮恰巧忽明忽暗地透入室内,只见得一道身着朱雀白虎纹半臂和灯笼裤的身形,利落得很,但他看不清面容。
“小师父,叨扰了。”来人似乎一眼就看见了躲在竹筐后的悟持,站定后有礼地拱手。声音低沉,却听得出是个女子。
竟是一位女子,悟持连忙起身,回礼道:“无妨无妨,突降大雨,也唯有此处可以避一避。”
“只是施主冒雨而来,定要修整一番。小僧在殿内恐多有不便,暂且先到檐下一避。”说罢,悟持微微欠身,正要向殿外走去。
“且慢。”来人示意性地举起左手,“我本与爱犬一同出游,正要归家时遭逢大雨。爱犬性子胆小,见不得生人,现下正在殿外,见谅见谅。”
“是小狗吗?”悟持不禁问了一句,语气里夹着点稚气。
似乎是听见二人的对话,它猛地抖了抖毛发上的水,扒拉着木门。尚未合上的木门处露出大半个被淋湿的身体。毛发被雨水打湿,变成一簇簇的,像刺猬。只是一对兽眼微微泛着绿光,嘴里低低地咆哮着,好像不甘心地看着盘中餐。好凶,小黄护食的时候也这样,悟持暗自抽了口气。
“别怕,它就是对外好虚张声势,所以不得不管着。”女子回头撇了眼这毛色灰白的动物,它便怯怯地耷拉下尾巴,打湿的毛发一抖一抖的,转身躲在了门扉后。
“小僧削发前倒也曾养过一只狗,很能理解施主的心意,凶犬护主正是自然。”悟持点点头,转而说道,“这雨一时半会可能也停不了,施主不如寻个地方坐坐,歇一歇……”不过话到嘴边又打住了,这残庙早已是空空荡荡,除了置着一樽佛像的桌案,也就只余地上不知累了多少灰的拜垫。
似乎哪儿都不适合坐坐。
女子噗呲笑了起来,把身后的门合上,“既然如此,那我听你的。”
“只是倒也没处坐,所幸我也坐地上就好。”
“这样怎好…施主怎好……”貌似“老成周到”的小沙弥终究破了功,红了脸。怎么好叫别家小姐大喇喇地坐地上,悟持尴尬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你也养过狗吗?”女子却径直打断了悟持的思绪。
“嗯嗯,不过这已经是剃度前的事了。”悟持盘起腿,用手撑住下巴,仰头看向偶尔有雨滴掉落的房梁。水珠从破瓦上滚过,顺着木头的纹理汇成一点大水珠,然后啪嗒掉在地上。
“小黄是我从小养大的,后来收成不好,大家实在没有东西吃,就吃掉了。”悟持用手指绞着裤腿的衣边,“当时看见锅里难得地见着浮沫,白花花的,油腻腻的,一边觉着香,一边觉着想吐,真是奇怪呢。”
“唉,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啦,我都差点被吃掉呢,爹娘舍不得,就把我送到住持这里了。”他沉吟片刻继续说着,“师父说,杀生得三途果报,说不定下一世我会和它一样呢。”他讲的直白而简单,似乎豁达,却话里掺和着某种乱七八糟的成熟和天真。
女子只是接着问,“在这里过得还好吗?”
“现在能吃上饭了!”悟持点点头,一本正经地从往事里跳出来。“施主出游怎么会选在此处,也没个仆从伴着。”悟持挠了挠头,笨嘴拙舌地把话题回复到最初,“小僧平日也只是跟着师兄来过几次,今日倒是第一次自己来。”
“深山老林,最是怕碰到什么豺狼虎豹的。”他压低了几分声音,略带几分迟来的警惕,“大家说师兄就是来拾柴被豺狼吃掉的。”
女子却爽朗地笑了起来,似乎是觉着这小孩有几分呆气,“这么说来,你怎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哎呀,怕是怕啦,不过我觉得这山里应该没有豺狼吧。”悟持一只手撑起下巴,一手拿着枯枝在地上画起圈圈,若有所思地说,“其实我一直觉得师兄是自己跑掉的。”
“哦?怎么说?”女子来了兴致,好奇地问。
“因为我之前跟着师兄来,好多次了都没有遇见过,而且我觉得师兄早就想跑了……”悟持语气按耐着几分激动,小心翼翼地说着,“先前寺里丢过几次香油,住持曾来问过我几次,我都不敢说。”
“其实,我觉得是师兄偷的。那段时间上山时,他都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些好吃的给我,说小孩就该吃点油水,才有滋味。”悟持说,“他对我是真好,我真的很想他,平时在寺里提不得。”
“荤腥难戒。”
“是,后来某天早上他就消失不见了,连带着平日里他用的背篓,所以大家说他可能是拾柴被野兽吃掉了。”悟持顿了顿,继续说,“他沾了荤腥,又偷摸了供奉用的香油,他心里早就没有佛了。”
“没有佛祖庇佑,被吃掉会是宿命吗?”这个少年似乎又老成了起来,长期浸润在经义里的大脑复苏了,“唉,不过我还是希望他活着,人活着就好。”
荒庙又陷入了沉静,雨滴轻敲着屋檐,淅淅沥沥,雨好像小了。“倒不见得深山里才有豺狼虎豹,人活着或许全凭一颗心呢。”女子幽幽地开口道,“我曾听过一件奇事。”
“是什么?”好奇又从那颗年轻的心流淌出来。
“据说,蓟县某家有一女,颇有才学。某年科考,一唤作崔生的才俊行经蓟县,暂住在仁义馆。此女不知是因着雨大还是别的什么缘由,恰在仁义馆歇脚,碰见了吃饭却仍在苦读的崔生。”女子淡淡地描述着这一场“邂逅”。
“她见崔生正口中喃喃念到什么'摽有梅,顷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谓之',便上前去搭话。崔生见来人娇俏动人,当下便心有所属。”
“唉,我似乎曾听过这类事。”悟持猜测着说,“然后便是情投意合,私定终身,对吗?”
女子轻笑道:“大家惯常这么说,一个寻郎婿,一个盼伯乐,自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今朝共话夜雨时。”
“听起来倒是和和美美。”
“话是这么说,只是哪有那么一帆风顺,待崔生中举,中举后又是历考不得意。”女子感慨着,“柴米油盐,粗茶淡饭,女子大概便是在天日里默默支撑着。后来不知是过了多久,大概是厚积薄发,崔生竟是一朝在吏部大选里熬出了头,终究是可以新官上任了。”
“夫妻二人相互扶持,历经困难,终于时来运转,也是很好。”悟持点点头。
“可能是吧,世人都是这么想的。此女心知丈夫不易,便生儿育女,打理家宅,丈夫也不负所望,一心科考,终于柳暗花明。”女子逐渐压低了声音,“不想当二人携子上任,途中又经过了那仁义馆。”
“竟如此之巧,也是故地重游了。”
“可惜,那仁义馆早已改换了门庭,成了私宅小院。崔生和女子就站在小院外的矮墙旁,追忆起往昔。”女子缓缓道来,模仿着故事中男女对话的语调。
“那崔生见小院探出一枝红梅,便顺手折下,对妻子得意洋洋地笑着说:'这就是你我初遇的地方啊,今朝也算不负当时盟誓。'此女则感慨:'此去经年,你我倒也成了故人。昔年不知身是客,如今故地重游,方才明白处处割愁肠是什么滋味,这些年岁又是何意味。'语毕,便建议丈夫拜会此地主人。”
“恰巧主人正在宅内,听闻崔生讲起这红颜轶事,便招呼一家子暂住园中。”女子一边说着,一边叹气道,“只是次日便有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怎么回事?”悟持身子前倾,紧张地睁大了眼睛。
“第二天主人遣奴仆去叫一家子用膳,不知怎的,怎么唤也无人应答,最终开了门只见遍地鲜血,两人躺在地上。主人忙唤了仵作查验。”
“结果如何?”
“众人惊惧,那崔生该是被活取了心脏,失血而死,小儿则是被啃食掉了一条小臂,唯独那女子不知所踪。”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可有查明是什么歹人所为?”
“突逢此等恶事,主人定当追查。只是线索寥寥,屋子本是自内锁上的,那崔生胸口净是野兽啃食的痕迹,随身携带的到任文书被展开在一旁,上面满是血色的爪印。”
“大家说,那大小得是只虎精。”
“真是骇人,市井之中竟然有只老虎入室伤人。”悟持倒吸了口凉气,探着身子追问道,“那孩子如何?”
“倒是有些乱七八糟的传闻,有说主人家怜惜那孩子便请人来医治,次日竟奇迹般治愈了,主人家收养后就搬去了别处。也有说大夫来瞧,出门命人煎服药的功夫,那孩子便在床榻上消失了,竹席上流满了血迹,隐隐约约成个人形,像是人作血水了。”
“总归,那园子就此荒了,只余红梅而无人迹。”
殿内亮了几分,许是雨停了,女子站起身推开了门,“常言道,宁睡荒坟,不住破庙。虽说到哪都可能有豺狼虎豹,不过这种荒僻之地,倒是极有可能有的,小师傅以后可要当心啊。”
“施主说的是。”悟持还沉浸在方才那血淋淋的故事里,慌不迭地起身行礼。
“走了。”女子利落地迈出了门,那只毛色灰白的大狗夹着尾巴嗖地一下冲了出去,一人一狗就这样往山林里去了。
外面的阳光射了进来,悟持揉了揉眼睛,“唉?是我看错了吗,她是狠狠踢了那狗几脚吗?”
免责:笑语/求知
如果让我来选,我肯定不会选择杜维所选择的这条路的,这位不可思议的郁金香亲手破灭了他和摄政王的蜜月梦,开创了他自己的传奇。
——帝国统帅部军务大臣卡米西罗
郁金香大公在官方记载的帝都政变里几乎不置一辞,由于史官的春秋笔法,我们很难判断这位郁金香大公在政变过程中产生的作用,只能从他的人生轨迹中推测处,他是从此处踏上政治舞台的。在过往的研究中,杜维•罗林•鲁道夫常常被塑造成一位政治天才,他继承了罗林家的政治天赋——虽然罗林家乃武将之家,向来不被认为长于权术——只是甫一上台便成为政治的宠儿,能在皇者的宠爱和猜忌中轻松地进行平衡,成为帝国史上最年轻也是最无法被忽视的宠臣和权臣。
由于近年来更多的文献出土,依靠这些文献资料的佐证,一段被隐没的时期又浮上水面,我们终于能确信一件事,政治是没有天才的:这段时期的杜维•罗林•鲁道夫在政治上的手段堪称稚嫩,但辰皇子似乎对此极为满意,甚至因此对杜维产生了更多的信任和寄望,他包容并打造了一个他和杜维之间的蜜月期,直到被叛逆的臣子恃宠挑战,才叫他从美梦中清醒过来,宣告蜜月期破裂。
这段蜜月期极为短暂,在官方历史中又被一笔带过,故而很少出现在过去的研究者的视野中。但而今我们再重新审视这段时期,必须要承认:各怀鬼胎的君臣二人演绎出的他们的蜜月期对于二者之间的关系的确存在着不应被否认和忽视的影响。
除了千金买马骨,再也没有什么合理的理由可以解释还没有辰皇子为什么会对这位为他叛出家族的“白痴少爷”如此信任与宠爱了。事实上,即使没有杜维•罗林与家族决裂的事件发生,辰•奥古斯丁也不会输给他的兄长,杜维在政变中的地位其实是十分尴尬的,但他却是在政变中得利最大的那个人,我们无法从历史上再找出第二位从无名之辈一步登天成为一位世袭公爵的存在,更不用提此时的杜维仅仅只有十四岁。
虽然作为罗林家族的长子,但在前十四年的人生中,杜维一直在自我放逐,他抗拒着任何正统的政治教育,就好像前文所言,杜维一直冷眼旁观着世界;但而今不同,他必须亲自参与进这个进程中来,面对崭新的政治形势,杜维本人定然也是茫然的。但他的确是个聪明敏锐的天才,只是同入狱的父亲见过寥寥几面,便已经从那位失势的罪人那里得到了政治舞台上最重要的品质,哪怕面对天上掉馅饼一般的君王诺言,他都没有被冲昏头脑,而是非常理智地退让了一步,将事件延宕成可控的形状。
“我的公爵大人,看看地图吧!你想要哪里当你的领地,自己在地图上随便挑!”
我们当然要为这位慷慨的摄政王的魄力所动容,面对这样的馈赠,换任何一个人来都难以拒绝辰皇子真挚的邀请,只要杜维选择最合理的那条路,那他的未来定然可见地一片坦途、无限光明。我们当然可以轻松地想象到听到这句话的其他人会有什么反应,但这位不走寻常路的郁金香公爵大人从来不愿意跟着别人的步调走,“他的脸上都见不到什么格外惊喜的表情”,结合杜维在这之后做出的选择,杜维此时心中一定生出了极大的不安同警惕,他并没有第一时间拒绝、当然他也不能拒绝摄政王的奖赏,他只是端正神色向辰皇子道谢,像他之前做的那样,轻巧地四两拨千斤,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推到了能叫人咽下的未来:“殿下,您这可真是为难我这个对帝国一无所知的‘白痴大少爷’了,您看,我甚至都不知道各地是什么样,先让我回去想想吧,这样重要的事情怎么能这么轻松地决定,您说是不是?”
辰皇子在这一刻定然是失望的,但他是一个成熟的政治家,自然知道渴求的人才不会那么轻易地尽入他彀中,但他向来有耐心。他只会温言笑语地安抚杜维:“哈哈……你还能被称为白痴?我的天才公爵大人,不过你说得对,是该好好想想,我想你一定会选择最好的地方!”
对于后世者而言,郁金香公爵的传奇是从帝国西北的德萨行省开始的,但对于当时的人而言,杜维的选择自然是极为不智的。由于杜维本人没有写手记的习惯,我们很难知晓他选择这片甚至称得上是帝国最贫瘠而混乱的土地的时候是否早已经做好面对前方困难的准备。但就当时而言,很明显的,杜维这个选择是在拒绝完全臣服于摄政王、他甚至是在挑衅这位君主:我作为你选中的彰显帝王恩典的标杆,现在我要以我自己为筹码,从你手中赢得注定要死的人的性命,你要怎么回答我呢?
在记载中,辰皇子当即变了脸色,他甚至给了自己这位宠臣好几个反悔的机会,但杜维仍然举起了反抗的旗帜,他躬身臣服,语气平和,却如此不臣。
在一些不被记载的宫廷传言中,辰皇子在人后勃然大怒,甚至几乎要把房间都砸干净,我们当然能想到摄政王此时心中的失落与不满,但仍然忍不住质疑这一切的真实性:他究竟是因何对这位少年公爵寄予了这么大的期待呢?要知道,无论郁金香公爵的未来会在西北交出怎样的答卷,对彼时的人而言都是不可知的,在所有人的认知中,杜维只是再一次选择了放逐自己。在这位郁金香大公爵的人生里,他一直在选择逃避,但每一次逃避都将他推向更为传奇的道路。但在此之前,杜维同辰皇子的关系不过是私交甚好的好友,他是因何确信自己挖掘出的是一颗未被雕琢的璞玉,并认定他一定会大放光彩,将自己的信任和期待都放置在这一位仅仅只有十四岁的少年身上呢?
但杜维此番做法并非不智,更不如说,他其实选择了最适合他的一条道路。雷蒙•罗林伯爵在狱中时定然同他分析过当时的形势,也必然提醒过他要同罗林家划出界线,但这条道路看似最轻松,实际上却并不好走:这条路是让杜维将他自我本身拱手让人,从此全盘交付予摄政王的道路。年轻的摄政王自然是一位明君,但如果这位摄政王活得再长一点、甚至活到他父亲那个年纪呢?甚至不必假设,贵族将自己的权力同君主相关联自然没有什么错处,但如果只能依靠君主的宠幸才能得到权力,那就是另一个概念了。
杜维将自己挪移出帝都这一政治中心,在西北慢慢将自己打磨成最光亮的宝石——想到这颗宝石现在并不是王冠上的装饰,而是能与之争辉的存在,摄政王定然为此遗憾不已,但对后世而言,却是一种大幸。这段极为短暂的蜜月期虽然结束得猝不及防,但却是一种必然,杜维并不是一个能完全臣服于他人的臣子,好在他遇见的君主愿意包容他的这份叛逆同不臣,即使蜜月不再,他们还是葆有一种非常难得的默契,君臣二人虽然不再并肩,但却仍然同行,方才开创了帝国中兴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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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蒙蒙的天,空气里有尘土和化学制剂燃烧后的味道。街道两旁的旧店招牌都没了,只剩下光秃秃的墙,或者覆盖着印有新文字的灰白板子。偶尔有没抹干净的旧字痕迹露出来。旁边空地堆着曾是邻居房子的碎水泥块。
每天清晨,李默准时推开老旧的木门,他走向后院深处一间半埋地下的砖房。屋里很潮湿,只有高处一个小窗透光透气。空气里浮动着一股霉味、旧纸和他自制防虫药水的混合气味。一张旧木桌占了大半地方,上面散落着镊子、小刀、刷子、线、浆糊罐,还有几本待修的旧书。书页泛黄、发脆,有虫蛀的洞和水渍。
他戴上老花镜,拿起一本封面快掉的书,用刷子轻轻扫去灰,露出底下模糊的旧字。他的手指拂过那些笔画。他拿起针线,修补一处撕裂的书脊。这活很费眼,要屏住呼吸。只有这时,外面那个灰蒙蒙的世界才能被隔开。
这天的宁静被一阵刻意放轻、却仍显突兀的敲门声打断。声音不重,但不是敲前院的门,而是工作室的门。李默心一紧。他放下工具,用粗布盖住桌上的书才去开门。
门外是陈队长。他个子不高,身形有些发福,穿着绷紧的灰制服,腰带上挂的短棍晃着。他脸上带着惯常的似笑非笑,眼神扫过昏暗的屋子,停在盖布的桌子上,又移到李默脸上。
“老李啊,又在忙活呢?”陈队长的声音不高,带着那种粘腻的亲切,“这味儿,老远就闻着了,旧书的霉味儿,上头管这叫污染源的味儿,可不好闻呐。”他吸了吸鼻子,仿佛在印证自己的话。
李默堵在门口,没有让他进来的意思:“陈队长,有事?”
“没什么大事,”陈队长摆摆手,眼睛还在屋里看,“就是提醒提醒你。最近风头紧,上面要求要彻底清查文化污染。你这地方,知道的街坊可不少。虽说你修修补补也是门手艺,可你修的东西……可是污染呐。”他凑近一步,压低声音,“老李,咱们是老街坊,我才跟你说实话。真等清理队上门,你这些‘宝贝’,还有你那些瓶瓶罐罐、针头线脑,全得拉走烧掉!你人也得去学习班待几天,好好净化思想。”
李默没说话,手指抠着门框。
陈队长观察着他的反应,话锋一转,语气带上点“推心置腹”的味道:“你这手艺,埋没在这儿可惜了。新开的净化中心,正缺你这样细心的人,去整理归档那些收缴来的‘待处理品’名录。活儿轻松,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新粮票拿得稳当。那点粮票,够给你家小雅买多少好东西?新出的那种彩色画册,小姑娘都喜欢……”他恰到好处地停顿,手指轻轻捻了捻,“我呢,可以帮你‘疏通疏通’,让你这摊子暂时……安全。不过嘛,这年头,疏通也得有点‘意思’,你懂的?”
屋里只有旧纸和陈队长身上的油腻味。李默看着那捻动的手指,又看看墙角几捆待修的书。他没吭声。
陈队长等了等,鼻腔里哼出一声短音,带了点恼。“行,你琢磨。想通了找我。”他转身走了,脚步声很响。
李默在门旁站了很久,最后只是叹了口气,又关上了门。
几天后,街上贴了告示。新一批收缴的“污染源”——主要是旧书,要在旧砖窑烧掉。通知说这是必要的污染防治。
烧书那天,李默走了很远。到的时候,旧砖窑大窑口前站了黑压压一群人,不出声。空气里焦糊味很重,还有纸烧着的味,但很快被更刺鼻的化学味盖过。
窑口像个大黑洞,里面火焰跳动着,发出闷响。穿灰制服的人没什么表情,动作很机械,把一捆捆书、画册、信件……不停地扔进火里。纸在火里卷曲、变黑,变成带着火星的灰片往上飞,又被热气冲上天。那些灰片,是无数被抹掉的名字、故事和念想。
人群里有几张熟脸。开过小书店的王老头,浑浊的眼死盯着火,干瘪的嘴无声地动。常在巷口唱旧调子的瞎子阿炳,空空的眼窝望着火,脸上没表情。更多的人只是沉默地站着,眼神空空的,像在看烧垃圾。
稍远点的土堆上站着陈队长。他没动手,背着手,肚子微凸,像个监工的。火光照着他油腻的脸,没有得意,也没有冷酷,只有一片漠然。他看着火,又像什么都没看,眼神扫过人群和黑烟,像在看一件平常工作。他侧头对旁边灰制服说了句什么,两人偷偷笑了起来。
李默的目光穿过陈队长,穿过灰制服,穿过黑烟,死死盯着窑口里翻卷的火。在那片红里,他好像看到自己补过的书页在卷曲,看到了无数挣扎的字形在闪现,还有女儿那个被新世界的光影完全笼罩的、沉默的背影。
一年前,前妻带着女儿搬去了城西那片新划的居住区。有邻居举报李默藏旧书,说他家是污染源。前妻怕影响女儿上学,更怕女儿被划进污染者家属名单。她吵,闹,最后离了婚,带着女儿彻底净化了身份,住进了干净的新水泥楼群。李默只远远望过那一片灰水泥楼群,整齐,冰冷。
他站在人群边缘,一动不动。风卷着呛人的灰和烟扑在他脸上、身上,留下黑点。他没有去擦。火烧的闷响、纸爆开的噼啪声、灰制服偶尔的短促的声音混在一起,塞满耳朵。
他慢慢地在口袋里摸着。指尖碰到一小块粗糙的东西,他紧紧捏住。那是从一本被判“重度污染”、要烧掉的旧书上,他偷偷撕下的一角。纸片很小,薄,边不齐。他不敢拿出来看,但手心能感觉到上面凸起的墨痕。
火还在窑口里扭动,吞着那些曾托着无数重量的纸页,把它们变成黑烟和灰。黑烟升上去,扭着,散在铅灰色的天里,像没存在过。
李默站着,像脚扎了根。口袋里的手指,死死攥着那点粗糙的纸片。热浪烤着他的脸,烟呛得他喉咙发紧。他挺直背,目光穿过热浪和飞灰,固执地投向窑口那片火。周围人群的静默如同实质的潮水,冰冷地拍打着他。
他站着,无声地站着,在巨大的、注定成灰的失败面前,守护着掌心最后一点余温。
(存檔用)
原曲:愛情買賣
一筆碧水淌 再點春風還
美人如花 江山如畫
揮毫寄篇章
一枝雅谷蘭 伴壺醉人香
涴愁金湯 弦動徵商
浮雲祗笑看
月似明鏡皎如霜 空谷散白華
園中早梅已初綻 傲骨佇[zhu4]風寒
巍巍蒼松立峭崖 獨守青雲上
君子為官 功名常忘
如玉難玷芳
一壇濁酒燙 共飲作同裳
青蔥年華 揮別故鄉
錚錚少年郎
一望雲天長 側畔蒹葭茫
前路漫漫 兄弟情長
落下孤影殘
炊煙輕擾枝上鴉 飛影入夜藏
忽如仙女散飛花 群雁早回南
遙指九天星河漢 歸途路已斷
荒沙飛揚 狼煙張狂
不掩目中光
村中稻田農時忙 千頃麥浪黃
過路商賈問人家 大碗濃茶湯
正月飛歌篝火暖 誰人望月盼
那日策馬 仗劍叱咤
但笑赴沙場
月似明鏡皎如霜 空谷散白華
忽如仙女散飛花 群雁早回南
正月飛歌篝火暖 誰人望月盼
揚鞭策馬 功名何干
且笑赴沙場
(一笑赴沙場)
作者:德蔚
备注:随意,这是同人(冒头)
自他离开后,这是祷钟第46次响起,一切如常。从我幼时来到玛利亚布隆修道院,就是这样。
南国远来的栗树随晚风摇曳,栗花便飘然落地,将门廊修长的石英对柱拢入怀中,多年前的那个春日,他父亲领着他来到这里。而在和他相熟后,他最先和我说起的就是栗树。
他说,自己刚到修道院,便碰上两个值得结交的朋友:栗树与门房,再后来还加上我。他不知道,在院长与校长接待这位帝国官员的幼子时,我就在一旁。金色的余辉透过枝桠落在他的发间,轻风就吻过年轻朝气的容颜,绿荫似霭。
那时,我恍然想起院长曾经告诫我,不要用自身的智性揣测他人,他说:“虔诚与良善的灵视也是会骗人的,不要依赖它们。”
尊敬的父,我曾经不以为意,直到这时,我才隐隐发觉心灵的罪如同烈火熊熊,热必然存在于火的光亮之中,昭昭如昼。
玛利亚布隆修道院很大,像一个市集广场,新生初到此地,头些日子或许都是免不了迷路的,我也不例外。有一回,他被门房领着,出现在教室门口。薄汗沁湿的鬈发贴在额前,闪躲的蓝眼睛对我表达迟到的歉意。
原来,他也是一样。“我是歌尔德蒙,”手指紧握着衣角,他说,“那个新来的学生。”我知道你是谁。我点点头,立即放过了这个面色羞红的少年。可以说,我和他的私交并不多。在课堂上,他总是睁着好奇的蓝眼看向我,崇敬和友善的光芒就在其中流淌,那么明亮、饱满。他上课并非总是那么认真,做白日梦或打瞌睡的事时有发生。那个青春的头脑里充斥着天真与幻想的问题,即使是在奥古斯丁的字里行间,也会发现浪漫的幻想,而在阿奎那的纸页里,又总能读出玄秘的灵魂。
那所谓灵视的机敏足以告诉我,歌尔德蒙是一位梦想家和童心赤子。我开始用眼睛追逐这个少年的身影,但我如何能够这样做?我知晓修道院的生活,明白那种老男人投来的贪婪目光,受够了用无言的排斥来应对他们的狎昵。我早已习惯了谨小慎微,习惯了在那些近乎同龄者面前摆出一副老成的学究模样。
我早已发誓,仁慈的父啊,我注定要在修院度过一生,我的天命属于学术研究与帮助他人,我的天职就是为智识服务,应当用严谨自律的人生来奉献。结交是危险的诱惑,是核心的禁钟。他从廊下走过,我书中的字句便显得犹疑,原来这诱惑人的,乃是受造者。刻意地,我尽量避免过多的接触,然而,当一朵鲜妍的花朵面容憔悴,怜悯之情就足以抓住一颗心。
某天申初经后不久,我约他课后到图书馆来。下午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棂斜照而入,柔柔地映照他的半张面孔,细小的茸毛莹莹发光,浅蓝色的眼睛却呈满彷徨与忧伤。
我想,非常规的事件进入了这个少年的内心,而任何的强迫都不会奏效,于是我说:“歌尔德蒙,我能帮你什么吗?我看得出,你遇到麻烦了。也许你是生病了,你躺到床上去吧,我再给你一碗病号汤和一杯葡萄酒。你今天不会有脑子学希腊文的。”
事实来看,这很奏效。他如同小鹿般困惑地看向我,又羞怯的低下头,嘴唇嗫嚅着,欲言又止。突然他倒向一边,放声大哭起来。我没有再逼问他,我知道他其实没生病,我还知道,某种禁锢的咒语已解除,我们是朋友了。而那些深处的隐秘,足以在时间的某处找到突破。
我步履迟迟,小心翼翼,但这一刻来得很快。一天他披着粗布斗篷,步履匆匆地走到我那烛影深深的小院,几番开口踯躅,又最终敞开心扉:“可惜你还未被授予神职,不能听告解。我其实很想通过告解来放下这件事,就算因此受到处罚,我也心甘情愿。但我对我的告解神父开不了口。”“你是不是在想你不舒服的那个早上?”
我试探着开口,“你不忘那个早上,因为那时我们成了朋友,我也常常不由自主地回想。也许你当时没注意到,其实我也是不知所措的。”
“你不知所措?”我的朋友用难以置信的口气嚷道,“不知所措的人应该是我才对!我站在那里,吞吞吐吐,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最后还像个小孩一样哭了!唉,直到现在我还在为当时的表现羞愧呢,那个时候我觉得,以后再也没脸见你了。我那么软弱的样子都被你见到了。”
时刻到了,我问,“你之所以羞愧,是因为有什么事情压在你心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于是,他开始向我讲述那些被诱惑的恐惧,他年轻的身影在烛火下摇曳颤动,他担忧,一切梦想、美德,一切对神的爱,就此葬送。
他惧怕,心中最神圣的无字誓约就此泣血。注视着那因抽泣耸动的肩头,我知道,原始的欲望摧毁了他内心的和谐,心灵的锁链连接着永恒的夏娃。因为相遇,我和他并肩同行着,却清晰地窥见这个尚未明目的天命。他喜欢鲜活的生活,晴朗的天气就偏爱观察自然中的兽与物。他喜欢在唱诗班中歌唱,喜欢跪在一个最爱的祭坛前念《玫瑰经》,听着美妙庄严的拉丁文,看着乳香烟云中的金光圣器和灿烂饰品,脸上便浮现隐秘的轻笑。在崇高精神的声色世界里,心灵中是爱与神秘的美妙连接。我轻轻地向他靠近,逐渐发现那内心深处的生命记忆。
它影影绰绰,湮没无闻,只余下尚可称道的苍白字句,那是母亲。他遗忘了一部分自己的过去,并为此受苦。
因而,在幽暗的树林里,我向仁慈的父祈愿,请唤醒这个少年。他将由我走出愁苦之城,由我走出永劫之苦,由我走出万劫不复的人群中。废墟之山与遗忘之海都将消失,那个失落的母亲将会归复。
在神圣的力量、最高的智慧、本原的爱里,他将得到永恒的存在。
事实证明,他痊愈了。
少年陶醉在感知复活的梦里,沉浸在鲜活感受所织就的迷离大网中。他很少说光怪陆离的梦中事,但那沉入梦境的睡颜,绯红的脸颊足以胜过无数言语。
“我以为,”他有次说起,“路上的一片花瓣和一只小虫,蕴含和表达的信息,能比一座图书馆都多,字母和语句什么也表达不了。有时候我写一个希腊字母,一个西塔或欧米伽,只要鹅毛笔轻轻一转,这个字母就摇起了尾巴,变成一条鱼,就让我在一秒内想起了世上所有的小溪和大河,想起所有清凉湿润的感觉,想起《荷马史诗》中的海洋,想起圣彼得涉过的水流;那个字母也有可能变成一只鸟,它挺起尾巴,竖起羽毛,神奇地振动翅膀,笑着飞走了——哦,纳尔齐斯,你不太在意这些字母吧?可我告诉你:神用它们来书写世界。”
他眉目飞扬,神彩奕奕,面孔却是被缚的悲戚。我看着这对明蓝的眼眸,知晓他已走上了另一条路,一条通向母性的本源之路。那条路上应当会有花香鸟鸣,会有天马行空和宇宙星辰,世俗之人会在路上与他欢言相拥,月光和清风会安抚他入眠。
这条路属于生命的丰盛、浆果的汁液、爱神的花园、艺术的乐土。
而我,我会在寂静无人的荒漠独醒,会在无数纸页经文中听见上帝的声音。
他该走了。
神用七天创造了世界。
之后世界自行运转,遵循着神的规律在进行着。而神则退居在了七重天之外,作为一个旁观者,看着一切的发生。
偶然祂也会突发奇想地,将手放在尘世之中,给予一些人或者事物神性,使得他们特别,或者诞生什么神迹,看似违反了自己定下的规律,但实则这些细则又隐藏在规律之中,将普通化为特别。
而高智商生物们当然是很快便发现了这一点,他们开始意识到在这个世界之上还有着能够决定这个世界走向的存在,祂凌驾于尘世之上,又能够控制尘世的发展。
于是他们开始寻找着攻略,寻找着规律,试图与这位遥在七重天之上,凌驾于万物之上的神明沟通,试图理解祂的圣意。
于是天上落下的闪电雷击变成了神执行正义的神罚,当洪水泛滥,淹没了村庄,则变成了神的怒意。
人们试图去抚平神的怒气,将牺牲献祭,却未曾有想过去将水患治理,将雷电躲避。
大量的牺牲被献祭,从动物到同类,从偶发到固定时间。大量的部落被淹没,最终神动了恻隐之心。祂没有变更世界的秩序,那是祂废寝忘食地工作了七日才定下的铁律,但祂给予了一些人指引,让他们意识到能够付诸一些其他的行动。
祭祀没有停止,但已经有人开始了行动,他们将河流疏通,将河岸太高,使得正常的潮汛顺应了更适合生存的环境。
“神希望我们觉醒。”
突然有一天,一些自诩着聪明的人突然说道,他们没有继续向着上天膜拜,他们走到了其他人的前面,高举着手中的牧羊杖,自称为听见神谕的先知,通过自己的学识将人带到了“应许之地”,开始了新的生活,逃避了奴役。
然而又很快有一些人便站了出来,他们看似继承了这群“先知”的“牧羊杖”,将规矩化为誓言,对着底下的人们高喊。
强调着他们的神性,强调着人的罪孽,强调着一切,只要能够统治其他人的一切。
他们建立起了神之国,构建了专属的神话。
历史与传说交融的神话,在这三千多年内控制了世界上最广阔的圣国。
神在七重天之上,看着这一切。祂并不太在乎,亦或者是在乎的,所以祂将幻梦展示在一名农村少女的眼前,于是一名女性——那群当权者不屑的女性——持着旗帜,独自一人踏上了旅程。
这名大字不识一个的持旗者展示了她所获得的神迹,同时被污蔑成恶魔的使者而被焚于女巫的火刑架上。
这是因为政治的污蔑,却也证实着信仰无法凌驾于政治之上。直到三重冠被废弃在祭台之上,于是神圣便再次地被彰显了出来。
五百年前的故事被书写成神话,那名高举着白色旗帜的农村少女,成为了神圣的象征,成为了各种英雄以及神话故事的蓝本。
她高喊着的话语,在她死后十八年被人们听见,而又在五百年后,得到世界的认可。
“人是愚昧的。”神说“但他们会在愚昧中前行,寻找到合适的方向与位置。”
听见的人,总是记住的愚昧,他将自己的聪慧当成是神赐——某种意义上也许确实如此——但是他同样的蔑视着自己的同胞。
他们将哥特人引入城池之中,赋予公民的身份,再找准时机敲碎了他们的脑袋。
利用一切可利用之物,就如同最开始的时候,那些先驱者所做的事情一般。在神构成的世界上,利用一切而前行着。
“这是神所不齿的。”
突然有人撕碎了手中的赎罪券,谴责着当权者的行为,试图抢走他们手中的蛋糕。
神没有说话,祂看着这一切。人的善恶在祂的眼中非常的单纯,适合种族发展的,不适合种族发展的。这是祂定下的规则。
再有其他的,祂并不太能理解也不太能知晓,或者是他也不太在意,种族不是唯一的,它们总是在诞生或者消亡,就像是他设定的那般。
祂只是偶尔地,按照人们所想要的那般,或许只是心血来潮,拨动了这个世界的琴弦,看似违反着自己定下的规律但是实则又在规律中一般。
神喜欢戏谑,祂喜欢荒诞与不合理。
又或许,并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只是这一切就这么发生了,荒诞、戏谑又充满现实。
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
神说,要有日月,于是有了日月流转,白昼转换。
神说,是时候由你们来开创未来,感受祂所创造的世界。
于是人们慌了,他们感觉到了抛弃,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应当或者不应当,他们开始奉献出一切,只希望能够得到神明的驻足。
但是,这个世界呐,已经是属于你们的了。
当你的身体和心智(心灵)达成一致的时候,在你前行的道路上,总会见到神的真容,你的灵魂将在锤炼之后,与祂同在。
作者: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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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温下降得毫无征兆,对我这种不爱看天气预报,全靠每天起床的体感穿衣的人来说是当头一棒。我也才毕业没多久,独自搬到这陌生的城市,找工作、租房,刚刚安顿下来,既没来得及去街上的服装店淘过冬的衣服,也还没让家里寄些来。我在衣柜里一通翻,拽出仅有的一件毛衣,又套上件保暖背心,裹上风衣,总算有了出门的勇气。
单休的周末在家躺了一天没出门,街上的景色和前天上班时所见大相径庭。秋冬的肃杀气氛俨然已经降临,天空灰蒙蒙的,空气质量恐怕好不到哪儿去。风刮得我耳朵生疼,但把注意力集中过去只会让痛感不减反增。深谙此道的我缩着脖子,把手死死地塞在口袋里,东张西望起来。
早餐铺的蒸屉冒着热腾腾的白雾,伴着发面馒头的甜香、油条下锅的焦香,就像零成本的宣传那样吸引着路过的每个人。有个戴着红领巾的中学生脱下手套,被烤红薯的甘甜烫得手忙脚乱,又舍不得放过一丝烟气,眼镜也熏得糊成一片。我不禁略微偏转行走路线,让自己能经过早餐铺范围的边缘,被蒸汽烘得暖和些。然而我方才在家已经用昨天点外卖的剩菜应付过早饭,上班打卡的时间也不允许我久留。遗憾之下,我只得加快脚步,盘算着明天早上来买个酸豆角包和牛肉粉丝包。
转过街角,从小巷来到大路上。路边栽种的两排银杏不知不觉间变得金灿灿的,一阵秋风就能摇下满眼缭乱的黄叶。先前路过时,树上还是旺盛的绿色,加以地上被踩烂的白果散发的气味,让我不乐意靠近。那段时间,我总是想着“为什么要在路边种满这样难以打理的植物”,但银杏本身又有做错什么?它只是遵守着自己基因里刻着的节律,履行着身为裸子植物的使命罢了。
没错,数亿年来都是如此。银杏,一支残存下来的独苗,就这样孤单地开枝散叶、传粉播种,一代代延续,或是它本身留存至今。一株银杏的寿命轻易就能达到几千年,也就是说,整个人类文明,说不定只是两三棵银杏的生命长度。一棵银杏历经几千次绿叶转黄,树下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都与它毫无关系。这样一想,我倒觉得有些挫败了。对于饱经风霜的银杏来说,让我如临大敌的考勤时间是多么微不足道的烦恼啊。把我自己和七八十亿人对比,把这一个早上和45亿年对比,那是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小事。
那么,银杏也会被突如其来的寒潮逼得无路可退吗?几百万年前的冰河时期,在愈加寒冷的环境下濒临灭绝的银杏,会有那样的危机感吗?给植物冠以“思想”不切实际,更何况那时候恐怕连现代意义上的“人”还没有形成,我们也只能从化石里推测出蛛丝马迹。
这个思路陷入了僵局,我只得后退一步,换个考虑的主题。从时间的尺度,人类文明就是个瞬息万变的短暂片刻。若是将地球经历的时光比作人生,那么用指甲刀一锉就能让人类有记载的历史灰飞烟灭。唉,那我今日这样大脑不断发出信号,肌肉规律地收缩舒张,后肢交替着运动,又算些什么?
一片银杏叶飘下,我在混乱的意识中伸手接住,仔细端详。已经完全变黄的叶子失去了叶绿体的作用,被枝干抛弃,但其上仍保留着银杏经典的二叉脉序。就像那经典的进化树一样,总支、分岔……直到最后,叶脉的末端,是未完待续的空虚。
即便是银杏也无法预知下一步该怎么走,至少在这一点上,我还是强过它的。
我知道我要去开始这漫长而无聊的一周,知道在办公室落座后要打开电脑先检查邮箱,知道晚上该给千里之外的家人发消息让他们寄来棉袄,也知道明天的早餐要花四块钱。
丢下银杏叶,把手放回口袋里。公交车缓缓驶入铺满落叶的站台,我挤进充满暖气的车厢内,伸长胳膊刷了卡。那中学生在我后面上车,他已经吃完了烤红薯,嘴边还沾着已经冷却的残渣。他灵巧地钻入人群,找到同学开始攀谈。年轻人才不会想那些有的没的,多令人羡慕。
汽车发动,路边的金黄色连成长长的带。车轮碾过地上的银杏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还是人类文明好啊。
*一个没头没尾的小故事
mode:随意
很久很久以前,久到故事还不存在的时候,游吟诗人就已经诞生了。
若你要问,没有故事,孩子要怎么安眠呢?
那个时期并没有“孩子”这一概念,“人”也只是行走的两足兽,“孩子”与“人”是后来他们有了语言,为了区别自己与其他兽类起的代称。但为了方便,我们沿用这些代称讲故事。
孩子伴着狼嚎、虎啸与老鼠的磨牙声入眠,故而平安长大的几率很低,胆子小的被吓死了,幸运长大的也会因为长期的精神衰弱而面黄肌瘦,无法与凶猛的野兽抗衡,只能沦为它们的腹中餐。总而言之,那是一段混沌的时期,人与动物的生与死都依无凭无据。
诗人便诞生在这样的时期。一个人还不能称之为人、野兽大行其道、遍地是荒草、时刻是黄昏、空气中混合着血腥与尘土气息的时期。
她看着与自己形似却瘦弱无力、沦为事物的孩童,心中盈满了怜惜。她将孩子们聚集起来,轻轻讲述她生而即知的故事。故事!多么不可思议。尽管那时的孩子并不知道何为故事——他们只会模仿野兽的叫声,但他们却奇迹般地感知到了诗人口中的世界:平静、安宁又幸福。
诗人指着低垂的夕阳说它会东升西落,手指也在空中画着轨迹。于是,他们在梦里第一次梦见太阳落下,世界一片漆黑。他们惊讶不已,但还没来得及感受到害怕,太阳又出现了,慢慢变白、升高,周围的一切变得明亮极了。他们第一次在梦里看清楚了这个世界,看清楚了彼此的脸。多么新奇的体验!
诗人指着天空说那应当有风云变幻。于是成群的云从天际涌了上来。它们争抢着、推挤着、翻滚着,变幻莫测。倏尔雪白的云黑了,闪电猝不及防出现,紧接着是雷鸣炸响,将梦里的孩子吓了一跳。他们尖叫着奔跑。再来是大雨,瓢泼的大雨将孩子们浇了个痛快。他们慢慢从恐慌中回过神来,这一切的一切并不会伤害人,于是他们开始试探着在雨里伸出手、脚与舌头。他们用全部的器官感知这些全新的事物。他们全然陶醉了。
他们嗷嗷叫着。无法确切地表达出心中的感受让他们难受、痛苦。
这是一种全新的痛苦。
他们模仿诗人指着太阳、指着月亮、指着云朵、指着自己的声音、指着一切的一切嗷嗷叫着。
这是语言。这是太阳。这是月亮。这是云朵。这是星辰。这是海洋……在梦里,诗人将她所知的一切事物与其特性告诉了孩子。这是她能为他们所做的微不足道的事情罢了。诗人的知道的事物太多了,她讲了许久许久,仿佛永不疲倦似的。她的确为孩子们编织了一个沉长的梦。
直到某一天,其中一个聪明的孩子指着天空说出了四个清晰的、有逻辑、有内容的音节:“我——要——醒——来——”
“醒来”,在此之前,孩子们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那个孩子喊出来后,一种奇异的共鸣产生了。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开始重复这句话。起先是低声的、迟疑的,随后越来越坚定,越来越响亮。这些声音汇集在一起,凝聚成一股浪潮在梦境中回环激荡。梦境开始产生裂痕,天空开始摇晃,太阳开始闪烁,地面开始震颤。孩子们手拉着手,他们的心脏鼓噪着。面对着即将坍塌梦境,他们在惊恐中兴奋着。
诗人目睹了这一切。她看着那个最聪明的孩子——他的眼神明亮而危险。他已经完全掌握了语言的力量。她确幸。她用于抚慰人心的语言,即将有新的用途。
醒来的孩子们对着昏黄的夕阳下达命令——升起来。
升起来。
升起来。
升起来。
光晕颤动着,仿佛活物似的。在孩子们一声比一声高的命令的撕扯中,太阳摇晃着上升,拖拽出一道长长的红痕。孩子们沉迷在这种奇异的力量当中。他们让野兽退回洞穴,让海洋变成陆地,让山川让出位置,让河流改变方向……与此同时,他们对于语言的理解也在飞速发展。很快,他们建立起属于自己的文明,在土地上繁衍生息。但当他们触及当初诗人告诉他们的“一切的事物”的尽头时,他们的语言死掉了。支撑着一切的力量开始坍塌。先是太阳晃动着落下,再海水淹没城市,接着山川逐渐合拢,荒草充斥大地,野兽终于从洞穴探出头来……
而诗人,也消失在太阳升起前的瞬间,与那永恒的黄昏一起沉睡在故事最开始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