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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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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推荐向乌鸦老师学习,为此我得先做个眼部手术。说是眼部手术,因为要转变成四色视觉,神经和大脑都要做不小的改造。手术加上适应期大概需要半年的时间。听前辈说,这半年脑子会持续地钝痛,像被塞了个铁块进去,睡眠时间会缩短到三小时,浑身的炎症持续不停。
更大型的手术要持续十年以上,期间经历更是能写一部《地狱体验》在母星上热销,我没什么好抱怨的。
一位妈妈牵着两个孩子,一边看着夕阳一边慢悠悠地走过。妈妈的手握得很紧,孩子像拽着绳子一样跳上跳下。我不知道怎么去看这一幕。或许半年后能看得更清楚。
妈妈对孩子的活泼毫无怨言,甚至连头也不回。但我想起我从前似乎被妈妈骂过。
“我手都要被你扯断啦!”她喊着,让我安静点。
然后她安静地离开了。
翌日,我拜访了乌鸦老师的实验室。这里比想象里还要有更多乌鸦。到处可见鸟类专用的实验仪器与显示器。显示器不断闪动,乌鸦在房间里飞行录入信息。在我看不见的地方,这家实验室正高效运行。
我进入会客室坐下,正四方眺望的同时,一个戴着乌鸦头套的人走了进来。他很是抱歉地微微躬身,头不停地点着。他的衣服像是黏在他的身上,裸露的皮肤有着亮闪闪的黏液。
“抱歉,这里的实验室不常来人。”他伸出手又缩回去,把黏液擦在头罩头罩人头罩的羽毛上。在他坐下的时候我看见了他裤链没拉,甚至没有内裤遮挡的那物,忍不住笑出声来。
“所以你就是被推荐来的学生。”他抓了抓头,“人类学生我们没有经验。但人类是所有智慧物种里历史最为悠久,科研成果也是最丰富的,我希望能通过你人类丰富的精神世界有更深的了解.......”
“我将转变成四色视觉以了解世界。”我说。
眼前的头罩人在自己并不熟悉的身体里时,处处都是小动作,手不时抽动,头罩上也没有能看清东西的孔洞。
“啊,那你是鸟类文化爱好者吗?”
“可以算是,我今后也想不断转变视角。”我笑了笑,像开了个玩笑,“可能有一天也能从虾蛄的视角看呢。”
“虾蛄吗?是的,最近虾蛄那边的科学很让人着迷呢?”头罩人张开双臂,就像一只乌鸦,“那你有看过《树枝与羽毛》吗?”
“没有。那是?”
“那是鸟类的一部电影。非常好看。”他慢慢伸出手,比了个一。
回到家中,我打开灯,房间里杂乱无章地散乱着物品。我已经不知道如何去整理。躺上沙发,我揉着我酸痛的后背。那个实验室冷气开得太足,我的脊骨也被冻坏了。
闭上眼,我尽量放空自己。鸟是比较靠近人类的种族,也是因为当时的“提升”能力没有现在那么强大,很多地方都留下了人类设计的痕迹。新提升的虾蛄不仅继承了原物种的感官,文化精神喜怒也和人类相差甚远了。
我吐出一口气,手伸出去摸索。
抓到了,我看过去,那是我和我妈妈的合照。
相片里的两个人笑得都很开心,对着镜头比着V。老妈她笑得没了眼睛,半蹲下来,把手搭在我肩上。我把手贴在脸上,贼贼地笑着。
那天我们拿到了政府的补助,住进了新房。妈妈很开心,叫住了一同入住的邻居。
“朋友,我和我儿子想留下点纪念。”妈妈两手把相机递出去,又手把手教了那个姐姐好久相机该如何操作。
“yeah~”她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
“yeah!”
“能教出这样的孩子说明她自己也有责任吧!”
嘭——手砸在桌子上的声音,“他都报三次警了!回回都说他妈没了。”
“都TM在和他说过了,他妈是Ai,现在早上传了,人格都不落下。”
“那不就是没了嘛。”一个女声说笑着。
“回回说回回说。”
“你今年几岁了?”
“15岁。”
“你的妈妈,是属于人造婴儿计划的科学Ai,目的是为了抚养你度过幼年,按计划就是在15岁时回收的。”
“我妈妈去哪了?”
“你的妈妈是Ai,因此不存在她去哪里了的问题。她上传了,变成了不同的物种。”
“变成了别的物种?”
“嗯,完全不同的物种,什么都不同,信息处理量,文化,感情,什么都不同。”
“可我......”
“你认为她爱你?机器人也有机器人的爱,但那和你无关。”第一次,我从那个警官脸上看到讥笑的表情。
“你能理解乌鸦的黑色吗?”
警察局只去了三次。
或许那警察还在腹诽我分明是人造婴儿却问出宛如蠢人的问题。但我完全明白,没有任何疑问。
妈妈没有死,也没有消失,她变成了Ai。Ai能理解一切,人却无法理解她。她成了路上的计速器、智能路坎、一只虾蛄。她能看到世上一切颜色,能让庞杂的数据也仅仅有序。她的爱庞大宽阔,比一切都......
事后,我也去问过其他同是人造婴儿的朋友们。他们说他们的妈妈不会责骂他们,也不会留下一枚合影。
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但是。
妈妈,明天我会成为一只乌鸦。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是二宫小姐,不是王家卫那个宫二小姐,她爸按现在的话说是个精日,给她上户口的时候本来想叫二宫苗子,结果派出所不给上,所以就叫苗二宫。原因不论,这个名字很好听,我很喜欢。
二宫小姐是我在奶奶家大院里的几个小伙伴之一,小时候我和爸妈隔周周末去我奶奶家,爸爸们在客厅股票足球红塔山,妈妈们在厨房皮蛋青菜红烧肉,孩子们去院子里沙包弹珠捉迷藏。跑的最野的那个女孩就是二宫小姐。我们在大院里撒丫子跑到了93年,那一年我们上了小学,她爸妈离了婚,大院里再也没见过二宫小姐的身影。
又见到二宫小姐是大二的时候。我一个高中好哥们跟我说,他家里有个远房亲戚的女儿今年考上了我们学校,女孩子家家第一次一个人出远门,万一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希望我能照顾照顾。我播了同学给我的手机号,女孩声音有点耳熟,三聊两聊越听越觉得不对,我说我靠你是不是二宫啊,她说我靠你是不是孙兔啊。
小时候我没觉得二宫小姐有多漂亮,现在长大了再看……就还挺好看。二宫小姐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我校某世界排名靠前的专业。我一开始以为她变成了一个那种爱学习的乖孩子,后来我发现她也不是乖,就是聪明,聪明的人干什么都厉害。我拉她来我们电影社团,本来只是想给她认识几个朋友,没事可以过来玩,没想到一年后她已经能靠写伍迪艾伦的深度影评来赚稿费了。她拿到稿费我俩就去吃好吃的,我俩的消费习惯极不健康,我家里月初给我打生活费,我把手机话费和买电影杂志的钱留下来,剩下的钱跟她出去大肆挥霍,等我钱花完了她就带我吃食堂,因为她有直接打到校园一卡通里的奖学金补助,虽然没法提现,但能让我俩在食堂吃的很好——那时候我和二宫小姐已经是男女朋友关系了,首先我没法拒绝一个才貌双全又有共同经历共同语言的美少女把我上了而且还是互交一血之后跟我说要不咱俩搞对象吧这件事,其次我喜欢她。
我和二宫小姐甜甜蜜蜜腻腻歪歪。我大她一届,大四的时候打算考研,这样能多陪她一年,但是学校给她提供了一个去日本深造的机会,一去五年。她爸希望她去,然后留在日本,我跟她说你去吧,这次机会确实难得,对你以后的职业发展也是好事,至于你要不要留下,可以再说。那天早上我5点多起床,从一起租的房子把她送到机场,给她拎箱子,帮她整理一些没法带走的东西,目送她过了安检。她就像平时出去玩那样,普通地走了,然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
(我……)
考研当然是没有考上,我在当地找了个平面设计的公司上班。
(房间太安静,太空旷了……)
放弃考研是我割断校园生活脐带的最后一刀,我在贴吧里交到了一些兴趣相投的新朋友,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我好想她。)
新的朋友又培养了我新的兴趣,我用两个月的工资攒了一架性价比挺高的自行车,每周日和朋友们结伴骑行成为了新的生活仪式,这能让我从设计行业的繁重压力中短暂解放出来。
(为什么不联系。)
骑行团里有一位皮肤黝黑的女孩,是我之前考研目标学校的研究生,大家都叫她小黑。小黑笑起来很好看,不笑也很好看。她会跟我讲三岛由纪夫,我会给她讲希区柯克,后来我们渐渐就不再跟团骑行,而是二人私下单约。
(为什么不联系呢。)
小黑是本地人,周日到周四会跟家里说住宿舍上课方便,其实是来我这里过夜。有一天她跟我说,能不能告诉爸妈她在谈恋爱,我哈哈大笑,我说你又不是中学生了怎么还怕早恋啊,她愣了一下,也跟我一起笑了起来。
(她已经忘了我了吧……)
第一次去小黑家里时,我笨拙地在熟食店买了很多烧鸭烧鹅烧肘子。小黑的妈妈和爸爸都很热情,招呼我多吃点,我积极要求洗碗,小黑陪我一起洗。饭后她父母回到房间里睡午觉,我在她的房间里亲吻她的胸部,她用颤抖的气息小声说别这样,万一被看到怎么办,然后用双手轻轻抱着我的头。
(我该忘了她了吧……)
我妈坐飞机来看我之前我跟小黑吵了一架,原因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本来说好了她跟我妈我们三个人一起吃个饭,结果她跟我说导师有事找她走不开,无论如何也走不开,我妈在这里的整个一星期都走不开。
(我该怎么忘了她……)
这个事情让我很生气,我和小黑分手了。朋友们一致觉得这件事上是我傻逼,我傻逼就我傻逼吧,总之事已至此,来来来喝完下一杯还有第三杯。很久以后我和小黑恢复了友善的朋友关系,骑行团的活动也不再互相避讳。小黑的新男朋友不会骑自行车,但这不耽误俩人最后结婚生子过上了幸福生活,这些都是后话。
(我好想她,我想见她。)
骑行团的楚哥拉我出来创业,搞门户网站。我对互联网那些东西似懂非懂,但是楚哥给我开两倍工资这事儿我懂。我们一开始的办公地点在郊区一个民宅里,楚哥是CEO,嫂子是会计,我是美术,还有俩程序俩产品。人少事多,事多,事巨他妈多,我周末骑行的次数越来越少,忙,真的忙。一直到我们融到了第二轮,手底下有了几个小弟,我才稍微轻松一些。此时低头一看,腰间已有了一圈赘肉。
(我常常会想象某天晚上在一个酒吧跟她偶遇的场景,我该说些什么?她会说些什么?)
楚哥把公司卖了,带着我们几个核心开始了又一次创业。我拿分到的钱买了两套房,把我爸妈接了过来住一套,我和学妹住另一套。学妹是我大学的学妹,有次回学校那边撸串,她和舍友也在那,我跟她们本来也不认识,结果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奇妙误会,我帮她们赶走了几个小流氓,她觉得我人挺好,我觉得她人挺好玩,我俩搬进这房子的日子是我们在一起的两周年纪念日。
(她会想我想她这般地想我吗?若是如此,这也太难受了,但若是她不想我,忘了我,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吧。)
学妹毕业后,楚哥给她在大厂里找了个游戏文案的工作。我爸妈一直催我们赶紧把证领了,她妈妈对我比她大好几岁这事儿耿耿于怀,害怕我骗了她女儿。
(说到底,没有谁会如此执拗于一个人这么久吧。我到底是想她,还是在患得患失,还是只是因为老了,开始怀念从前的生活了呢。我是真的想她吗,还是只是陷入了一种执念……)
楚哥第二次创业赚到的钱远超出我们所有人的预期,但是没多久楚哥查出了白血病。几个骑行团的老朋友参加了楚哥的葬礼,吃饭的时候我跟他们坐在一起。我们说还好小黑的女儿没继承她的肤色,小黑跟我们一起哈哈大笑,她现在胖了不少,笑起来还是很好看。
(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我应该是哪里做错了什么吧。她爸嫌弃我穷,没出息,我爸妈也看不上她爸,我们心照不宣地默认了那时候的分离就是我和她之间的休止符。现在她应该已经过上安定的生活了吧,她的面容在我心里也变得模糊……)
(我还是想她。)
我在公司里位高权轻,又在股市大赚一笔,于是踌躇满志辞了职出来创业。但是我的运气好像用完了,最后我的财产只剩下最初买下的两套房子和一辆车。
(我会像打喷嚏一样,随时随地毫无理由地开始想她。我想象在骑行中经过的车窗里意外发现她,于是加速靠上去并着她骑,她把车停在路边,摇下车窗说你有病吧。我摘掉风镜和头盔跟她笑嘻嘻的说,苗二宫。她左看右看忽然认出我来,然后我跟她相谈甚欢。我想象春节回老家的时候在候机厅里有人拍了一下我的左边肩膀,我往左一看没人,再往右看,是一个长发的女孩喊我的名字,她说孙兔,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我说我去,野生的苗二宫刷新了,然后我跟她相谈甚欢。我想象……)
(我没有办法想象相谈甚欢了些什么,我只是想她。)
在我最膨胀的时候,学妹因为受不了我出轨而离开了我;在我变得落魄了之后,学妹原谅了我,回到了我身边陪伴着我。我俩结婚了。
(我想起夏天的步道上她走在我的前面,微风用她的发梢挠得我脸痒痒;我想起她趴在自习室的课桌上小睡,醒来后发现半边侧脸印上了书上的油墨;我想起有一次我们晚上在阳台做,我坏心眼打开了窗户,她害羞地拼命捂住自己的嘴不敢叫出声;我想起她爸在饭桌上毫无遮掩地羞辱我,她直接泼了她爸一脸茶汤,抓起我的手起身就走;我想起临走之前最后一夜,我从身后抱着她,用手抚摸她的胸部,她说我今天不是很想,我说好,那早点睡吧,等下还要早起;我想起她走后我一个月没有换床单被套,因为舍不得洗掉她的气味……)
我和二宫小姐不期而遇。
儿子跟他妈在看大夫给我家狗洗澡,我从商场出来抽根烟。一个长头发女的掀开门帘从商场里走了出来,她闻到烟味往我这里瞥了一眼躲了一下,我把烟掐了往前走了两步追上了她。
我说,苗二宫?
她回过头来看了一眼,说,孙卯!我天,孙兔!我靠我靠……好久不见好久不见!
我说,真巧嘿,你怎么跑这附近来了?
她说,我跟朋友出来吃个饭。哎你怎么在这儿啊,我以为你后来回老家了呢。
我说,没,我留这儿了。
她说,我天这太巧了……哎那什么,我叫的车到了,回头咱们联系哈。
我说,行。你慢点啊,前面那地上结冰了。
她说,嘿嘿没事儿,我走了哈,拜拜!
我冲她招了招手,她关上出租车门,出租车拐过一个路口,离开了我的视野。
第一回,楊柳岸夢遊風流原 品花人夜撰評花譜
(重寫版)
有五古一首開場,曰:
化外八千舍,人間享樂天。
花臺雪樓艷,風姿月貌賢。
懶登諸子殿,安坐煙霞眠。
檀板催不盡,如山雁字邊。
本詩所道者,正是京郊所稱名勝之禾園。此園最初不知為何人所造,迄今已逾二百年,其名由來已不可考,傳說此地造園前本是一片稻田,因以為名,亦有說當年乃花銷八千兩銀子買下故稱。禾園數代擴建,最盛時竟達萬畝之廣,園中山巒迭起,湖波流蕩,四時郁翠蔥榮,繁花不凋,其間廊橋亭室,舞榭歌臺星羅交錯,更有勤僕賢婢,名優美伶侍奉在旁,正所謂世間美色盡收此間。如今雖將周圍許多地界重墾為田,仍餘數千,號稱有三山六湖十二樓,通二十四巷三十六院,造七十二景,籠統以方位分作五苑。
這五苑東倚花神山,上立花神廟,下建萬花樓,正是前序所言京伶爭相恃藝獻聲之地;西傍大夢湖,其間雲嶼霧蒸,其畔帆楊浪柳,一座夏雲峰削崖獨立,恍然遺世;中苑背靠霞屏山,肩飄玉帶溪,手捧玉鏡湖,二道虹廊環湖相抱,繫二臺於水上,堪稱禾園第一盛景;北苑則分內外兩園,乃主人家之所居,與另四苑相隔絕,少有進門之客,一切事宜皆由園內總管事的傳達,眾人不知這主人究竟何種身份,祗知定是京中甚有身份之人物,故皆尊其一聲禾老。至於這坊巷錯立的南苑,除卻禾園眾門客所寓屋子,還以花客花友之名造了十四個內園,亦是個清流往來舞文弄墨之地。
時近除夕後夜,四處明燈如晝,鑼鼓不歇,煙火沖天作花紛落,伴冬花燦爛。南苑北之清園,正是片雪清梅盛景象,五座紅瓦綠柱的小亭,有廊連綴,如梅開五瓣,正中一片空地,有青石造的一桌十凳,桌上擺了溫酒小爐和幾盤糕點,石凳俱鋪了漳絨製的軟墊,一眾滯京未歸的門客相約於此,共度佳節。連亭一瓣中,有青紅二影,歌歷代梅詩佐宴。酒過數巡,眾人皆有些醉意,便有人提議作些醒酒的遊戲,輪取古人詩詞中名句,另作新詞,使歌女優郎即席演唱,評出個頭名,封作今日文曲星。內中有一人言道:“若是作詩,倒也有得一比,要論曲辭,豈不是楊十三兄一人擅場。”那提議之人便道:“吾等祗作近體小令,十三兄當為上下二闋,何如?”其餘人皆以為好,祗看他是否應承。
若問起這楊氏十三是何人來,人皆道是個風流閒客,卻不知何地何鄉出身,又有否故友親朋,祗一副筆墨傍身,靠作些氍毹教坊中人的文辭繡像,得入禾老之法眼,做了這禾園的座上賓,又偏不與眾門客一道住在南苑,獨自個閒居在西苑戲云臺上。曾有客惜才,言沉淪風月終無善果。勸他考取功名以續家風。此人卻答:“人生在世不過如白駒過隙,非凡人所能掌握,與其苦求虛幻之榮華,不如享受眼底之歡樂,便是何時橫倒星下,亦可坦然闔目矣。”倒似看透無常般,真心棄了那名教正道,祗肯賺那下等人的愛賞去了。正是: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風流;[[ 首二句皆俗語。]]
此語真滋味,憑君自解求。
祗看他此時正倚坐一隅,把玩隻檀木杯,拿酒映煙花觀瞧,聽了那話抬起頭來,見眾人都等他應下,便道:“作也無妨。”於是那做東的門客就喚侍從把桌上酒食都撤去,佈置下文房,先前提議的幾人各自作好,皆五七言,雖屬平庸,然妙音輕弦,真如雪精梅神一般,倒讓人不知所唱何辭了。幾首唱完,正待新詞,便有人催楊十三提筆,此時偏有人正作好,要交與二女,卻被一名喚陳九爺的老客按下。此人一向自詡清流,特端些大儒的做派,就聽他眼瞧向楊十三處,道:“這小詞既是楊爺擅場,當由吾等出題,方是公平。”楊十三無所謂道:“何題?”陳九爺道:“汝既歸宗楊氏,[[ 紅批:諷其無家也,甚毒。]]又素喜流連青樓楚館,自當以柳七《雨霖鈴》中「楊柳岸」一句為題。”楊十三知其拿己取樂,卻也不惱,祗讓侍從重鋪了紙,提筆就是三闋長調,侍從接過,忙交與那青衣歌女,祗見他與身邊人小言了幾句,那琵琶女輕笑數聲,歌者檀板一響,弦歌和合,便聽唱的是:
莫教浪子回頭路,《三墳》不過古來書;
醉金陵,夢姑蘇,好景良辰應如故;
且拋功名利祿身外物,換把盞處,揉弦催鼓;
遣散浮雲目。
美人妝臺正誇,明眸偷許,綺窗暗顧;
殷勤暫將琵琶附;
楊柳岸,和風團月莫相負;
襲襲簌簌,依依語語,夭紅錯把香腮妒;
波翻雙鸞舞。
五更雨收雲散,晨雞啼曉,鳴棹驚睏鳧;
懶起梳羽對蓮爐。
執手相看煙波渡。
念去去,藹藹都柳,空歎陽關路;
尤切切,燕釵榴裙,長亭子規語;[[ 燕、榴、亭、規,皆留人語也。]]
怎不忍,秋江口,恁叫他蘭槳停住;
罷,罷,罷,
為逐塵梯爭袍笏,恐將風流誤。
歌唱罷,音猶繞,眾人如忘酒香,各自品唶,半晌才有人拍案道:“當為此曲敬一大杯!”於是眾人皆換大杯同慶,惟二人未飲。那陳九爺取笑不成,反教楊十三取了頭名,心下不忿,又開口道:“柳屯田「曉風殘月」句,冠得一個清寂豁然之境界,你這和風團月,改得不倫不類,韻味全無,其意其景更是俗之極也。”楊十三道:“柳郎中唱曉風殘月,其景清冷寂曠,境界雖高闊,卻終非凡間眾生之所願景。”陳九爺譏之:“除夕何來團月。”楊十三卻笑道:“月不團而吾心摶之。”
那東家憂心二人要起嫌隙,忙出來圓場,道:“好一個吾心摶之!此時節家家團圓,我等雖客滯異鄉,不若假此圓桌作明月一輪,當團圓之賀。”其餘人也怕喪了佳節氣氛,皆忙道好,又滿酒將敬,陳九爺卻將酒杯一拍案上,嗤道:“真是謬辨!”楊十三見他不依不饒,也有些氣性上來,起身道:“我唱和風摶月,意取世間夜夜有風清月明,日日得團圓和合之願,若可遂得此願,這紙上的墨點,便是俗極又何妨?[[ 青批:此十三為文之道也。]]但隨旁人去謗。且試問當年,若李後主得續其南唐之國命,柳郎中可少年獲龍頭之垂首,又豈肯以此榮華換這一世詞名乎?[[ 紅批:此一句倒似十三心有不甘。]]”陳九爺聞言冷笑道:“早聞禾老爺誇讚公子有後主道君之才,如今看來,果真是居才自傲,莫不是以己之心度先賢[[ 紅批:柳屯田雖以浪蕩之名傳世,然其實列名宦之中,有方志可證,謂之賢非是過譽;而後主為國主時貪歡享樂,有何志向?區區亡國之君,不過留幾首亡國哀詞受人可憐而已,實算不得甚先賢。]]之志?自己求不得功名,祗能做些淫詞艷曲賣錢糊口,何必假道先人,豈不厚侮之也。”言畢引來幾聲訕笑。
楊十三卻大笑道:“富貴盲目,吾手不握富貴,富貴怎得進我家門?利祿浮雲,吾眼一片清朗,利祿如何矇我前途?世事紛擾,庸人聒噪,難擾我清風兩袖,耳畔笙歌。陳九兄大肚,可裝今夜之月,小弟不才,且自飲一杯,以敬兄臺海量。[[ 紅批:鳴月而大腹者,蛤蟆也。十三亦是懂罵人的,祗忒損些,終釀日後之禍端。]]”說罷將大杯一飲而盡。陳九爺聞言氣急,奈何眾人面前不好直罵出口,祗得甩袖憤憤而去。楊十三雖拔了頭籌,卻也窩下了火,早已沒了興致,隨口找了個由頭也走了。至於是夜眾人如何散去,未可得知,祗知宴後,楊十三自取字曰柳岸,而後旁人便皆喚之楊柳岸,又給他起了個渾號叫風月場居士[[ 紅批:是居士亦或過客耶?]],皆是外話,不必表它。
再說這楊柳岸自得了這諢名,不置可否,原本他便閒居禾園一隅,整日寫書作畫,少與外人來往,身邊祗一個伺候起居的書童明月[[ 紅批:呂洞賓《題黃鶴樓石照》曰:“衷情慾訴誰能會,惟有清風明月知”。此名另有深意,暗指十三雖有摶月之志,然其月乃禾主所賜,非己所有也。]],還是禾園主人所贈。除夕之宴,雖不可道不歡而散,然到底有些掃了眾人興致,柳岸雖不介懷,卻也並非不識趣之輩,自知非同道中人,索性斷了往來,平日偶往戲園子走動,過些戲癮。
這日,柳岸帶著明月出去訪友,待歸來禾園,已是月上枝頭,又加多吃了酒,有些醉意,便早早睡了。那明月也是睡眼惺忪,迷迷糊糊竟忘了關窗,柳岸倒在床上,四體沉重難移,暈暈乎乎間,似有一縷料峭夜風,吹來絲絲沁人的桂花香氣,勾他鼻兒,又喚一陣薄煙將他扶起,擁至屋外,恍惚中,任憑那風牽他而去,未知走了多久,方才被幾滴寒露點醒了眼,卻見四周迷霧籠罩,不辨所在何方。而柳岸竟絲毫不驚,因思及此定乃夢中,不如信步閒遊,看能見何種景色,於是邁步開來,卻又聞到那股桂香若有若無,似有意引他。柳岸順著桂香,不久便見前方迷霧層層撥開,現出一座牌坊來。這牌坊乃烏漆柱身,鋪白灰瓦頂,匾上以殘月體刻了「無間風流原」五字,左右各有鏤雕裝飾,惜久遭風蝕,不知所雕究竟何事。
柳岸不由心下暗忖:此等烏樑白瓦之制,從所未見,雖以風流為名,又冠之無間二字,倒令人不由想起無間地獄,平添幾分陰森之氣,也不知到底是何所在。一時好奇心起,邊思邊走,便到了牌坊之下,周身仍是朦朧環繞,卻不見他些許猶疑,徑直便踏入牌界之內。祗見四周景色一亮,朦霧俱散,身後牌坊已不復見,眼前竟是廣闊明朗春色,身側和風麗日相邀,足畔蘭溪蕙氣為伴。遠處坡上,一棵參天柳樹,枝條垂百里接天翠幕,庇蔭鋪千頃繁花碧毯。柳岸心下不禁歎道:曾聽聞南方有千年古榕,綠蓋可披方圓十里之地,已覺造化之神奇,卻未想天下竟能有如此巨木,非傳說中鯤鵬不可仿佛其偉壯矣!再看那柳樹幹復生幹,枝又抽枝,綠帶纏繞,如織山墻,根下拓出一方天地,嫩枝花藤相交其上,編成座鏤窗軒堂,堂前隱約一道白色倩影,若仙女披煙踏霞相候。
柳岸頓息瞠目,竟不忍側盼,徑直沿蔓草拾階而上,至那柳根軒前,原真是位仙子婷立門前。祗見他雪綢素裹,雲袖羽衣,月髻高聳,手執一把提香爐,有桂煙輕繞,絕非凡間裝束。見柳岸走近,便迎上前來輕施一禮,盈盈笑道:“妾已在此等候多時,可算把公子盼來了。”柳岸恭恭敬敬回了一禮,道:“方才遠遠瞧見時,祗以為夢裡來了個仙子樣的人物,走近方知,竟真是仙女下凡到此,倒是柳岸有眼無珠,冒犯了仙顏。”那仙子道:“公子稀客,妾本也是人間女兒,非自天上而來。祗因公子大名,久傳於我風流原上,引得一眾姊妹兄弟都想拜見,今日聽聞公子到訪,故推妾身到此迎候,陪伴公子遊賞。”
柳岸奇道:“在下不過區區一介閒人,怎會聞名仙地?仙子莫不是有意拿在下取樂?”仙子輕笑一聲,道:“公子說笑了,還請入座一敘。”轉身將柳岸請入軒中。軒中一桌二凳,皆為藤編,藤上生花,仿佛生時。柳岸被請入座,仙子捧來一紅木盤,上端紅白二碗,盛了白紅二湯,一曰雷泉之水,一曰雪谷之湯,都奉到柳岸跟前。柳岸看了看,這雷泉水清澈剔透,那雪谷湯卻一片濃赤,渾不見底,心上不免一絲猶疑,再想到這無間風流原的匾額,便連那白的也不敢飲,卻又不好拂了仙子好意,便祗接了碗,放在桌上,絕不沾口,向仙子詢問起此地緣由來。
原來這無間風流原,乃是曆朝歷代之梨園弟子,教坊姐妹身後之所。傳說千年前曾有位才子郎君,最擅譜曲填詞,常於柳陌花巷中遊走,被封作個風月宰相,後奉玉帝招入天庭為官。想到那一眾相好的姊妹,生前受盡人世萬般苦楚,死後亦不得立碑豎墓,祗餘骨灰遺棄爛土;又因罪犯邪淫,魂魄當投入畜生道中,便是再世為人,亦祗能為奴為婢,仍是受人欺辱,不可超脫。這郎君心中憐惜,故而臨登仙時留下半縷魂魄落到此處,化出這株柳樹。自此後,人間風月場中的姊妹兄弟,若得從良便罷,若是不得解脫的,身後俱都來此投靠,以求安息,至今已過千載,方成此無間風流原。[[ 紅批:知名不具。]]原上眾人不知郎君姓名,便以其魂所化之柳樹相稱,尊為柳郎君。這風流原在柳郎君之庇護下,四季無轉,光陰不度,日日春朝,夜夜秋月,時時歌舞歡鬧,真如神仙一般。祗有一三七日,喚作祭柳節,最是熱鬧,滿原結燈放炮,剪彩傳籤,一如人間新春之慶。
柳岸聽罷不禁歎道:“這柳郎君實乃一代真仙也,可惜在下未逢佳時,不得見祭柳之盛況,若說按禮,在下也當向這位郎君祭上一祭,拜上一拜的。”仙子卻道:“公子卻是不必拜的。”說著將桌上碗盤收了,又道:“公子乃是個有緣人,今日雖非祭柳之節,卻亦是佳日,不知公子可願隨妾一走這風流原?”柳岸高興極,起身拜道:“自是要走上一走的,還請仙子引路。”
二人自另一方門出了柳根軒,又是別樣風景,祗見滿眼白李绛桃,紅梅粉杏,如雲迴雪,若雪堆霞。柳岸跟隨仙子穿過重重花幕,便到了一片漾漾清海,玉波粼光之間,生百丈老藤蔓蔓成橋,間以萬條垂花作長亭,橋下有紅盞翠盤拂搖,橋上是蝶舞鶯歌相伴。藤橋不遠處,立一小亭,亭前有蘭舟一葉,似待客將渡。
仙子道:“原上姊妹兄弟,皆在這清海對岸園中居住,不知公子意願步橋,亦或乘舟前往?”柳岸道:“藤橋雖美,還是乘舟,景更寬闊。”二人於是上了蘭舟,忽而一陣涼風狹露而來,繼而自不知何處吹來滿天白絮,飄飄灑灑落在水面,蘭舟緩遊其中,似行雪原。正是:
新晨細柳露凝香,萬絮飛來滿地霜;
小槳輕催湖半雪,遊心閒氅正清涼。
真是好一幅天光雲景。再看那仙子,生在此花繁葉茂之地,卻是一身素白,既無金玉佩身,亦不簪花為飾。柳岸一時好奇,開口問之,仙子但笑,反問道:“依公子所見,此風流原景色可好?”柳岸道:“若非夢中,斷不敢想世間有此盛景。”仙子便道:“此景既妾,妾既此景,公子既覺此景世間難見,何問妾不以世間之物飾身?”柳岸大笑,連作三揖。
行至岸邊,二人再踏青毯,柳岸道:“一路行舟而來,祗見那藤橋自波中生,又歸入土,雖枝壯花繁,然觀其形,更似旁支,而非主幹,不知這藤橋之正根究竟何在?”仙子指了指不遠處的矮墻,道:“前方乃是我原上近世所造最盛之景,名喚魏園,公子所問便在其中。”推門進入,已能隱隱瞧見內園中一片紫雲重樓。穿過幾道月門花徑,一株老紫藤赫然眼前,壯若宮闕。但見老幹盤龍,虬蔓築巢,花簾迎風,或蜿蜒粉墻之上,或醉飲清泉之中,紫雪霏霏,翠扇搖搖,好一派艷絕天下之色!身畔又生一株較小的,探出花窗,也是冶麗非常,花葉似帶雪妝,顯出點點銀光來,更添一分嫵媚風情,不意望去,花棱之外璀璨光華,竟更勝紫藤。
仙子見柳岸看得癡傻,笑道:“公子莫看呆了,這可是公子一直想見而不能見之人。”柳岸奇道:“何謂在下想見而不能見之人?此處祗有柳岸與仙子,何來他人?”仙子道:“我風月場上姊妹兄弟,來此風流原後,各化花草樹木,一如千年前之柳郎君,這紫藤便是一位公子所慕之優伶化成。”柳岸愈加驚詫,半晌才道:“此事實在稀奇,倒是讓在下不知如何是好了。祗不知是怎樣人物,方能成就這一番壯絕艷景?”仙子笑道:“公子不妨一猜?公子雖未曾見其生前,但此君距公子亦不算太遠,乃是當時一位了不得的名伶。”
柳岸思索一番,再看眼前景色,又想起此園之名,道:“看這花蔓姿態嫵媚醉人,想來當是一位小旦,而枝幹能成此壯景而不囿於四圍小隅,連仙子亦說是個了不得的人物,可是先帝年間名旦,魏三魏長生?”仙子點頭,道:“公子果真識人,正是此君。”柳岸歎道:“自我入京,便常聽京中老人提起魏伶,說他戲中諸般好處,戲外更多義舉,乃是開一代風氣之大伶!在下仰慕許久,祗可惜生得太晚,無緣得見。傳說其最終乃是於後臺嘔血而死,一生心血盡付臺前,卻未能善終,實在令人歎惋。”仙子同歎。柳岸又道:“這既是魏伶,那這株開銀花的,想必正是他的得意弟子,陳銀官了。” 仙子笑道:“正是他。”柳岸於是朝魏藤一揖,雖未能見其生前之姿,能在此觀此盛景,亦算窺得一絲餘韻,於願可足矣。之後又在園中流連許久,方才依依不捨離去。
仙子又領柳岸來至另一處園子,園子不算寬闊,亦無匾額,較魏園小之又小,卻滿園清蘭,細風似扇緩動輕拂,滿園墨香紙味。柳岸不禁深吸一口,便覺全身鬆弛輕暢,不似方才於魏園中恭敬拘謹,十分舒服,道:“這難道也是人所化成麼?”仙子道:“亦是一位名伶,公子當識得他名。”柳岸道:“此園滿是墨香蘭花,距魏園亦近。聽聞早年有一位王郎,名喚湘雲,最喜蘭花,更擅畫蘭。有前輩撰《燕蘭小譜》,其卷一專詠此君,更盛讚其人如蘭有國香,人服媚之。[[ 墨註:此本《左傳》鄭文公妾夢蘭典]]”亦是正解。柳岸到底是個愛紙墨的,在此處也賞玩許久,那園墻好似宣紙,上面滿是題詩,柳岸於前人筆記中讀過許多,亦有許多乃是初見。仙子見他喜歡,便道:“公子有意,不如也在此題上一句?”柳岸一聽,忙拒道:“小生豈敢如此無禮,以拙筆辱沒了這般墨寶,何況祗聞其事,未見其人其藝,豈敢妄作。”之後隨仙子再遊了幾處園子,一路上又聊過許多話,此處先略去不表。
遊到此時,柳岸心想,方才見的,都是些男子所化,且俱為旦腳,未見有其他行當,更不見一個真女子,便道:“仙子言,此風流原,除梨園弟子,還有教坊姊妹們的身後,在下走這許久,卻為何不曾見一位女子之化身,亦不見些生淨醜行的子弟?”仙子笑道:“公子有所不知,這生前名氣大的,被文士們賜得筆墨多的,多是旦腳,故而這原上風景大而美的,也多是旦腳化來。公子初訪,自是先領公子看這最大最美的了。至於那些姊妹們,他們自在此原某處,公子卻暫時見他們不得。”柳岸奇道:“這是為何?可是在下有甚非禮之處?”仙子道:“卻非如此。祗因他們生前,皆是淪落漂蘋之身,不得不嚥苦自賤,倚靠侍奉無數男子以求苟活一時,故而在身後,是斷不願再見男客的。”柳岸心道:想來他們在此地,一如尋常女子般閨門緊閉,雖喚作風流原,實是這些人身後之桃源,如此這般不見男子才是道理,我此問著實唐突了。思畢言道:“吾觀今古傳奇小說,曲子戲折,雖不乏若李益[ 《霍小玉傳》]李甲[ 《杜十娘》]等薄情寡義之輩,卻亦有君子義夫如秦重[ 《佔花魁》]王十朋[ 《荊釵記》]等公,雖皆出自書家之筆,卻難道此情真不存於人間否?”仙子聞言歎道:“若得於生前遇著良人,又怎會在身後魂歸這無間風流原呢?”柳岸聽罷,竟一時無語。
稍待平復心情,柳岸又向仙子道:“仙子先前曾言,僅那青史中留名者方可託生為花為木,但這樣人物終是極少數,那些未得留下名姓者,又該依託何物,於何處託生呢?”仙子道:“亦在此處。”柳岸道:“不知可否為在下引見一二?”仙子道:“正在公子足下。”柳岸低頭四顧,不明所以,道:“仙子莫要說笑,在下一路小心,不曾踏過花花草草。”仙子道:“無名無姓者,死後祗得為塵為泥,亦或青石苔蘚,使人踐踏。” 柳岸聞言頓感心慟,再低頭望去,竟不知該如何下腳,好似足下所踏,盡是瑩瑩肌膚,吹彈可破。
仙子見柳岸面露窘迫,寬慰道:“公子不必介懷,塵泥石土無思無想,並不知疼痛屈辱。”柳岸歎道:“仙子雖如此說,然在下實在心中難安,在此遊玩許久,想來也該到辭別之時了。”仙子忙止住他,道:“公子且再暫留片刻,尚有一處地方,非得請公子賞臉不可。”柳岸道:“卻是何處?”仙子道:“乃是一座畫樓,內中藏著我風流原各處景致之畫卷。其中許多,公子方才已覽遍,祗尚有幾幅上好的丹青,未得墨客品題,便不成景,故才想請公子賞光賜墨,以便日後造景之用。”柳岸聞言好奇心生,然又見足下所踏,猶豫更起,道:“仙子抬愛,本不該辭,祗是此去又不知是多少路途,雖無名塵土,然生前皆為人子女,在下何敢再加踐踏。”仙子笑道:“公子心善,妾有一法,可不以足行。”語罷輕晃手中香爐,桂煙邈邈,飛作一道彩練,一頭落在柳岸跟前,一頭不知延向何處。仙子道:“請公子登虹梯。”柳岸自入原見了許多美景,再見此景已不驚歎,抬腳欲上,又忙止住,問道:“這虹梯莫非也是人所化成?”仙子一聽,不禁呵呵笑來,道:“公子莫慌,這可是織女娘娘親手摘雲霞織的彩練。”柳岸這才放寬心來,朝天上謝過娘娘,二人如踏雲而行,不一時便見一座華美畫樓矗立眼前,朱漆金繡,鏤星雕絮,許多奇花異卉編織園亭。仙子領著柳岸徑直來至畫樓深處一間書房,房中佈置古雅清幽,柳岸看了甚是喜歡,把方才的心慌全給忘在腦後。仙子將香爐置於窗邊,請柳岸在房中稍待,便去取了幾幅畫卷出來,道:“便是這幾幅了。”
柳岸隨意取出一軸,軸上題曰《倚風聽月圖》,展開來看,乃是一幅雲高月細的豎軸工筆。畫中一張孤琴對月,琴上不見絃,卻生白煙繚繞,一筆而上,直到月中。其勾線之細膩精妙,設色之清雅幽麗,意境深遠,若在人間,定是傳世名作。祗這畫雖著諸彩於紙面,入眼卻仍覺一片青灰,不知意在隱仙還是羨仙。柳岸細想一番,道:“風者無形,月者無聲,如何倚得,如何聽得?所謂倚風聽月,不過有人自作多情,妄求那不可得之物罷了。而所謂風月者,著的亦不過一個情字。”再將畫重又慢慢品來,仍不住讚歎,見一旁有仙子為他研墨潤筆,自然滿心歡喜,竟忘了問這畫樓誰建,畫卷何來,更不知一筆落下,便是命定*[[ 紅批:此題畫當影指文人行批評解註之事。古往今來野史稗官,多文人興筆遊墨之作,若得求實求正之公,則可補正史之刪略處,然若遇不查事實,入耳即信之庸,甚或懷惡藏奸,玷玉污金之徒,則恐釀千古冤案。故我輩欲錄世間人事者,萬萬珍重下筆,莫使之厚侮古賢,造禍今人,怠誤後生也。]],接筆便題了四句騷體,正是:
雲倚風兮任扶搖,天絃之兮動如聲。
木無心兮斫其根,坐聽月兮寂寂夜自鳴。[[ 紅批:木斫之為琴,根有心生恨。]]
題罷,接過仙子捧來的大印,穩穩蓋上,然後才看,乃是四方朝聖式的「風月司命官」五字,命字當中,卻較他字都小。柳岸見這印字近似風流原匾額,卻更顯漂浮,又多殘缺,便問仙子,仙子道:“此體乃曉風體,牌匾上的曰殘月體,殘月體自女子字化來,曉風體又自殘月體來,皆以形名。”柳岸未作多想,又取過第二軸,題曰《鶴引桃泉圖》,乃是一幅潑墨寫意的橫軸。畫上無盡冷白大漠,黯淡天際,然遠處一片艷麗桃林,恍惚漠上開春,林上有仙鶴盤旋,似為迷途之人領路,畫中無泉,而泉水自在。於是道:“桃者陽之樹,忍旱而耐寒,其花美果甜,木可驅邪,乃人間佳樹。鶴者鳴於皋,而聲聞於霄,則天上仙禽也。大漠無垠,難辯前途,不知掩埋多少無辜客骸,若得生遇此木此禽,便是幾世造化所修,困境自解,當可再踏行程。奈何桃壽苦短,鶴秋將徙,此景果如蜃樓易散,終能成全幾人乎?”也題令一首,祗以調名,是:
〔仙呂調〕
日落長河暮,客失迷仙渡。
前無路,行難赴。
且住,遙顧,
泉生霞霧,潑灑銀雨,漫天飛處。
就要取印,卻無故生出種猶疑,半晌,才又提筆補了下闋,是:
雲放白月曙,道聞霓宮賦。
化蜃舞,踏虛步。
似語,似悟,
若塵中朝露,日出而去,四方皆素。
這才蓋印閤卷。再取出第三軸《碧浪雪帆圖》,乃是一焦墨山水。畫中滿幅熾筆燥墨,燒出片似浪松林,如濤棘海,扯重重密雲泵出鬼岫,卷狂渦以吞層巒,其間風雪旋擊,劈一道激流驚石而下;又有蓑衣人,腰懸貼布葫蘆,腳踏半腐枯木,以竹代槳,欲迎風逆流而上,遠處滿空風狂雲攪,卻似有清天朗日暗藏其後,好一派淒闊景象!遂以古風一首讚之,曰:
雪馬霜兵嘯雲中,冰刀寒箭奪戰功。
千崖百壑佈陣前,百水千川伐宙空。
雷鈸轟轟懾地府,風鑼掣掣震天宮。
雨鞭擊過碎霓翼,電槍劈處斷蒼虹。
老蓑衣,爛樸魚,濁酒半葫敬天翁。
明朝紅雲陣開處,一棹孤帆一葉艟。
接著又將其餘十多幅一一品題蓋印完了,正欲再問其他,卻見有威武雄雞[[ 紅批:有此雄雞於心,十三終不至耽醉風月中也。]]躍上窗簷,一聲高鳴振聾發聵,柳岸乍醒,未及披衣,即奔至案前提筆寫下一篇《風流原賦》,洋洋四百多言,一氣呵成,款罷,方長舒胸懷,頓覺曉夜寒涼。正欲回榻上再睡,又想起夢中奇遇,心道:按那仙子所言,無名無姓者祗得託生為塵土泥石,若我將他們之姓名事跡一一記下,豈不可免其死後亦遭人踐踏之苦?於我也算得上功德一件。想罷便起身披衣,也不喚明月,自己就研墨提筆寫將起來,將所識所知諸倡優伶人之姓名容貌,性情事跡等具都記下,至明月醒來呼喚,方覺天明,再看案上,竟已記下六七十人,這才暫緩筆墨,攜童兒一道出外吃飯去了。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本篇为《漫长的告别》同人
她走进来的那一刻,我以为自己看花了眼。这并非来自于她本身,琳达.洛琳依旧是她,那双绿眼睛闪烁不定,就像夜里放行的红绿灯,我是否遇见了一个幽灵?一阵风从门缝里带进来,吹动了她鬓角的发丝,这时我才意识到她是真的,而不是我半梦半醒之间的幻觉。我从沙发上翻身起来,把灯打开,琳达正侧身坐在桌前,将一只手撑在桌子上,灯光把她的轮廓模糊了,我知道在我开口之前她不会说一个字,时间仿佛停止了,在我和她之间。
我走进厨房,端了两杯咖啡出来,现在喝酒有些不合时宜,待会吧,我给自己留了很多时间。托盘接触到桌面时咖啡杯发出一声脆响,里面的液体晃动了一下,但没有洒出来。
“我不知道你喝咖啡时的口味,在我的记忆中,你只喝过酒。我甚至没想过你真的会来。”我没有在她对面坐下,只是靠在墙上,看着钟面走过十二点。
“就当我那天晚上喝醉了吧,巴黎的空气里都飘着酒。但我的确很想你,我的心也被你叼走了。在巴黎的每一天我都像在梦游,你明白这种感受吗?”
“恐怕我在这事上确实有发言权,你瞧……我今晚就没有睡好。”我说,端起一杯咖啡,这应该是我最熟悉的味道,但我现在却对它感到反胃,或许还有点头痛。那双看似能够洞悉一切的绿眼睛眨了眨,琳达对我抛出一个微笑,我应该如何解读呢?难道这只是个示好的信号?不,绝不是。
“我可以分你一片安眠药,刚好和亲爱的艾琳用的是同一种。但我更想问的是你今晚有没有为我留出一个身侧的位置。”
“哦,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我会在夜里一个翻身滚到地上,摔得鼻青脸肿。”
琳达被逗笑了,看来我还留存有某种朴素的幽默感。过了一会后,她又摆正了脸色,不紧不慢地说,“因为我有一个案子要给你,在我告诉你之前,你不会赶我走的。”
“那可不一定,它的报酬很可观吗?”
“我一直都和你说过,钱不是问题。”
“是的,钱从来都不是问题,每个人都这么说,而我也只是随便问问。所以你今晚是不打算告诉我了,我猜。”
“就一晚上,等到天一亮,你就能自由自在地踏上你的旅途了。我知道你不是总在路上,但你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逃离的机会,马洛……唉,你这只狡猾的老鹰。”
“没准我就是呢?在你看不见的时候,我或许正在神游天外,把洛杉矶踩在脚下,你一开门,我才像个醉汉一样掉在自己的沙发上。”
“那你得庆幸自己没把脊梁骨给摔断,还能站起来迎接我。”她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样子和喝酒时全然不同,我却说不上来,升腾的白色雾气就像一层面纱,取代了酒吧昏暗的光线,屋里的电灯为她漆黑的长发打上一圈光泽,几乎让她显得有点神圣起来。
今晚我不可能不去想她带来的委托,作为让她心碎的代价,我没法拒绝她。琳达在我身边睡了一晚,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我想她睡得并不踏实,窗帘的缝隙里透出一束闪亮的阳光,照在床上。她把自己的上半身从被子里弄出来,靠在床头,光裸、苍白的皮肤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色,她看上去很疲惫,我给她倒上一杯水。
“我们接着昨天的话题吧,有求于你的不是我,至少现在不是。没准我终于认清了你……”她干咳了两声,拿起水杯喝了一口,“还记得V医生吗?”
“哪个V医生?我这里至少有四个人选。”
她没有把话接下去,“他的那位漂亮朋友最近离家出走了。他把这归功于躁郁症。”
“实则不然?”我问。
“我不懂心理学,但据说那男孩最后一次被看见是在拉斯维加斯,没准他只是想去散散心,又或许是去做一些疯狂的事情……这两者并不矛盾。你走吧,我想我心里已经有一部分永远坏死了。”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回答,索性就什么都不说,也没有再去看她。没准我并不是对那个案子多么感兴趣,只是想从她身边离开,顺便暂时从这个山洞一样窝里出去晒晒太阳。阳光在我出门时狠狠刺了一下我的眼睛,以表示它不欢迎我。但我已经习惯了走到哪都像个混蛋,所以我不去理会,而是叫了一辆出租车去机场。虽然我不经常搭飞机,但我熟悉这条路,它没有一点改变。
同样发烫的沥青路面上洒着道旁树投下的同样的光斑,阳光炙烤着接待过无数乘客的橡皮座椅发出一股灾难的味道,我偷偷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在到机场前又默不作声地把他摇了上去,没有人会发现的。我来得有点太早了,航班还要两个小时才到,我本想打个电话给琳达确认一下,但公共电话前挤满了人,于是我看向了一旁的报刊亭。除了杂志和报纸以外,里面还摆着一溜的平装书,在这些纸浆垃圾之间有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它的封面上印着《最后的大亨》几个字,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热爱文学的人,一定是某种别的什么冲动让我买下了这本书。
还没来得及写完它,韦德就被射杀在自己的家里,他的血从沙发流到了地上,似乎被灰蓝色的月光笼罩着,还是温热的。只有那份手稿堆在桌上,上面印着杯底的一圈痕迹,最新也是最后的一张还卡在打字机里,上面蚂蚁一样的字母像是烙上去的。但他们还是瞒着我把这本书出版了,我不禁想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要如何成为一本书,然后我才发现自己刚才的想法有多么可笑,后面显然是找人续写的,水平也不怎么样,但霍华德这种精明的书商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有些人死了之后仍然能榨取出一笔可观的商业价值,你只是缺少一双发现钱的眼睛。
脑子里有个声音在催我从头第一页开始看,我照做了,在候机室里找了个位置坐下,开始读了起来。这些文字在纸页上浮动着,很难进入我的脑子,也许是因为写这本书的时候韦德已经濒临疯狂边缘。我只好把它塞进手提箱里,带着它上了飞机。也许有一天我会读完这本书,至少读完韦德亲自写的那一部分,但不是现在。飞机离开地面的那一刻我被重力拽得往后倒去,仿佛有一个人从后面用力扯着我的衣领,然后又自然地松开,用两只手轻轻地掐住脖子。这种飞行反应在几分钟后就减轻了,我也得以在一万米的高空上喘口气。我尝试再去翻开那本书,终于在飞机落地的风声中看完了第一章,走下飞机,然后我就看到了他。
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双眼睛——它被突兀地安放在一张不属于它的脸上,阴郁而悲伤,从烟灰色的眼底泛出深海般的蓝色,以至于我一开始没能认出这是厄尔,他几乎变了个样子,穿着一件丧服般的黑衬衫,建筑投下的阴影盖住了大半张苍白的脸,厄尔的脚步虚浮而又轻盈,像一滴水一样在人与人的缝隙之间流走了。他是在等我,一条钩在鱼线上的蚯蚓,我不由得这么想,却还是直奔他的方向。然后他溜走了,有人收紧了鱼线,就这样。我已经不再年轻了,穿过堵塞的人群无异于随波逐流。我挤过一个西装革履的商人,一个烫着电影明星般卷发的女郎,一个穿着夏威夷衬衫的小伙子,随后就偏离了方向。我像个追逐孩子的无助保姆一样,只来得及看见他拦了一辆出租车离开,动作不慌不忙,他确信我总有一天可以再追上他。
隔着遥远的距离,透过车窗,我还能感觉到他的视线:死气沉沉,粘稠又沉重。在这晴朗的午后泛着阵阵寒意。我不是没有和尸体对视过,而是他身上有一种拼接出来的违和感,现实中的厄尔逐渐远去,而那双借来的眼睛还留在我的脑子里,就像灯泡熄灭之后在黑暗里挥之不去的影子,我大概能猜出它原来的主人,但承认它又是另一码事,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想到他,罗杰.韦德,他死了很久,久到坟墓前的土地开出野花来。没准是因为我看了他的书,文字总是有魔力的东西。我想自己应该像个乡巴佬一样拖着行李箱在原地站了一会,然后才思考起那辆出租车到底开往了哪个方向。
“我很高兴你一下飞机就和我报平安,亲爱的。”琳达的声音从投币电话的听筒里传来,听起来好像完全原谅了我。听筒握起来还是热的,我的运气不错,当我找到电话亭的时候,上一位刚刚把它放下。
“问题不是这个,为什么他会在机场?他应该在这里待了好几天才对。”
“好吧,所以,你和他在一起吗?”
“那你估计就没法听清我说的话了。”我努力笑了两声,希望听起来不会太尴尬,“告诉我,琳达,你或者谁把我牵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的病可能又发作了,所以才会比平时更加古怪。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哦,看来精神错乱也会传染。”她的笑声更自然一点,“你觉得他可能往什么方向去了?”
“我没看清。”我随口就答了出来,同时回想着那辆出租车离去的方向,车牌被人群挡住了,这点很遗憾,但我还记得路牌指向的方向。等我找到一家酒店放好行李以后,我会亲自去看看的,这件事我会对她保密,即使她可能早就心知肚明,我挂断了电话。
有些事我想当面问问那个忧郁的小伙子,到底是什么把他变成了现在这样,又是什么让他来到拉斯维加斯,这片斯塔尔的藏身之处。距离西尔维娅的案子已经过去了很久,她只比韦德早死了几天,我不知道我指的是哪个韦德,他们随着时间的流逝合为了一体。但即使身处在拉斯维加斯,我也不能冒险去赌斯塔尔的愤怒同样随着时间模糊了,他大概会记着这个仇一辈子。我在机场附近找了家酒店,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检查起自己的行李,希望能在衣服、牙刷和刮胡刀之间找到些可以防身的工具。要不是手枪没法带上飞机,我现在也不用把一只手按在胸口上安慰自己冷静下来,琳达是对的,精神错乱也会传染。要是我把《最后的大亨》丢出去,能砸中几个人的脑袋?下次我应该在门口贴上“不接离婚案和熟人委托”。
床头柜摆着一台电话,上面的油漆已经掉了,我是否应该再给琳达打个电话?告诉她我不能接这个案子,这是一场闹着玩的儿戏。我从地上站起来,走到电话旁,再次拿起话筒,把它凑到耳边,手指却在转盘上停住了,我真的要再拒绝她一次吗?这不是责任心,也不掺杂任何其他感情,只是某种突然涌上心头的直觉,告诉我不能抛下一切,两手空空地回到洛杉矶去,再说了,谁知道会有什么在事务所里等着我,准不是什么好事,还是有点职业道德的好。
首先我需要找到那个男孩,我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外面正值中午,连挂在天上的几缕棉絮状的云都被晒干了,只留下被高楼遮挡的蓝天,和楼房上闪烁着金光的小小的玻璃窗,一座在暗处流淌着血和蜜的蜂巢。在这里你的猎物可以钻进任何一条小路,但我还是准备先从那些镀金的大道上开始。这起案子让我感到不太适应,它关闭了以往我能依靠的那些线索、交涉、观察。就像有人把我的眼睛蒙上,丢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只能凭着直觉找到出路。
我拿走了房间里的一把水果刀后就出了门,离开时我把门锁上,拧了两圈。钥匙放在内侧的口袋里,刀放在外侧,我几乎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从酒店出来后我拐进了拉斯维加斯大道,没有叫出租车,毕竟我说不出一个目的地,甚至不能说“往前开”,哪里才是向前?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流浪汉,考虑着今晚要睡哪张长椅……好歹也是拉斯维加斯的流浪汉,不是吗?只要不是梦游什么都好,人一旦开始梦游就什么都完了,也不要说梦话,这就是罗杰.韦德的下场,他酗酒、离家出走、像个幽灵一样游荡,把收钱办事的私家侦探当成救命稻草死抓着不放,最后的几天还活在幻觉里。我也活在幻觉里吗?那嘈杂的音乐,无法分辨的谈话;香烟,人们皮肤上散发出汗水和若有若无的香水的味道包围了我,一束彩色的霓虹灯光出现在我眼前。等我的视线再次清晰起来的时候,牧场酒店的大门已经向我招手了。
成排的老虎机被摆放在入口处的大厅里,叮当作响,和公共电话不同,在老虎机前面,你永远都不用排队。暖色的灯光从悬吊在高耸的天花板上的水晶灯里洒下来,给人一种这里永不落暮的错觉。里面的空气有些不合时宜的闷热,我无意间加重了呼吸。这里的顾客很多都并非大富大贵,单纯来赌博又不需要支付牧场酒店高昂的住宿费用,正所谓免费的就是最贵的。我穿过那些老虎机,来到了赌桌之间,进入另一个世界。比起最外面,赌桌上的人衣着显然更为整齐,就像他们真的和玩老虎机的有什么差别似的。我在赌场的吧台旁坐下,鬼使神差地点了一杯螺丝起子。
过了一会,就在我摘下帽子,粗略地扫视起人群的时候,酒保叫了一声我。那是一个身穿西装马甲的男人,也许是墨西哥人,黑发扎在脑后,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但显得有些假,“先生,我们这里已经没有伏特加了,我能用威士忌代替吗?”
“当然可以......”我把那句‘你们不应该没有库存’给咽了下去,才发现那本书一直被我拿在手上,平装的封面已经皱了,只好顺手把它放在桌上摊开,偶尔才翻一页过去。
酒杯端上来时已经挂上了水珠,琥珀色的威士忌和橙汁混在一起,隔着起雾的杯子显得十分朦胧,有些像夕阳的光。我没有喝杯里面的东西,说我被吓坏了也好,没准只是单纯的无法下咽。我看见杯子里有一颗红色的半透明骰子混进了冰块里,在灯光与琥珀色的酒液的映照下像一轮真正的夕阳,我晃了晃杯子,把它晃到杯底,触底时它的出目落在六点。
“恭喜你。”酒保弯下腰轻声对我说,他的样子有些似曾相识,“没准这次你会中大奖呢?”
“为什么?”我的眼前有些发黑。
“要我说的话,这一杯是韦德先生请你的,没错,就是那位罗杰.韦德。”
我猛地站了起来。
“你怎么在这?”我问,盯着他的眼睛,却看不出任何东西,像两颗玻璃珠。
“想想看,先生,你带来的那本书里写了什么?你就会明白是什么把我们叫到这里来的。”
他转身回吧台后擦起了杯子,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我又坐回椅子上,有些郁闷地拿起酒杯,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后才喝下第一口。加了橙汁的威士忌喝起来不算太糟,带着淡淡的甜味,还有部分残留在喉咙里。韦德在这本书里写到了赌场,一个穷苦的男人因为赌博一夜暴富,即使他按耐住了欲望,把钱带了出去,却还是逃不过失去一切的命运,因为真正明智的人根本就不会赌博。
韦德还写道,那座创造了主角的赌场也在不久后毁于一场大火,人们试图重建那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却失败了,无一例外。我放下酒杯,抬头看见我要找的人正站在一张赌桌旁边,看着桌上的筹码,而不是纸牌或骰子。他没有走开,而是等着我找上来,一阵尴尬的沉默过后我问他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又为什么要来到这里。
“再待在医生身边,我没准会从楼上跳下去。你想听这个吗?”
“你可以说得再清楚一点。”我很想点一根烟,但我没带,往衣兜里掏的时候只摸到了一把水果刀。
“熟悉的事物会让我想要逃避......”厄尔用一只手撑着下巴,这并没有让他显得更快活些,“你还记得泰吉吗?”
“什么?”
“泰吉,家隅蛛,常见的蜘蛛,他的其中一位朋友。他在V医生的诊所里逃避现实的时候,我不得不和他接触了很久,顺便说一下,这段时间里他没写出一个字,为此他消沉了很久,觉得自己人生的所有价值都消失了,我觉得我要是冲过去把他掐死,他也只会半闭着眼对我笑。医生说他得戒酒了,所以我用番茄汁骗他是酒,有时候他真的会被我骗过去,也可能是假装被我骗过去。”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感觉背后有什么在爬,我不想知道那是什么。所以我说:“别聊这些有的没的了,为什么我今天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在谈论罗杰.韦德?这和你离家出走有关系吗?有人付钱找我把你带回去,这就是我唯一需要做的事。”
“还是有点关系的......”他叹了口气,烟灰色的眼珠在眼眶里转向一边,“他和我谈过,当他死后,如果我还没有自杀,就请我到这里来,我只是刚好想起了这个承诺。”
“那么待会我会送你回去,这单就结了,好吗?还是说你想再玩一会。”
“我又不是小孩,马洛。但你说对了,我现在还不太想回去。”
我点点头,再三嘱咐他别乱跑,然后快步走回吧台,桌面上还放着那杯配方不对的螺丝起子,红色的骰子仍然混在冰块里,像一颗沾血的子弹。打进韦德脑袋里的那颗。吧台后面的男人把酒杯推到我面前,冰块已经差不多要融化了,然后他对我说:“你不能再叫它螺丝起子了,它有自己的名字,叫威士忌日落。”
“……你这里有电话吗?梅尔拉诺斯先生。”
“怎么,你口袋里没有零钱了?”
“把电话给我就行。”我把自己撑在桌面上,感觉呼吸有点困难,节奏被打乱了,我不得不分出额外的精力去调整它。他把听筒从吧台后面递给我,我想都没想就抓了过来,然后发现电话机还在另一边,只好把听筒放回原位,老老实实地走到另一边去。拨通了事务所的电话,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在那里,如果她不在我又该打给谁。幸运的是,电话很快就接通了,黑暗中睁开了一双翠绿的眼睛。
“亲爱的。”她有些慵懒地问,“怎么了?”
“我还以为你不会接了……”
“我一直在这里等你,顺便说一句,咖啡机的滤芯该换了。”
“好吧,谢谢你。不过我想问的是,你要我找的那个人,厄尔,他到底怎么了?”
“……他的病情加重了。”
“他刚刚还和我说想从楼上跳下去呢。”
“不是这个意思,马洛,这些患者偶尔就是会冒出自杀的念头,这不叫加重。V医生告诉我的是,他有朝人格分裂演化的趋势,厄尔间歇性地以为自己是已故的罗杰.韦德。”
“什么?”
“放轻松点,马洛,你听着快在电话里断气了。我们都知道,他不是真的韦德。”
不知为何,我想起了作家还活着的时候,书房里杂乱的废稿,窗外的太阳还没有要落下去的意思,泛着耀眼的金色。说实话,我已经记不清他那张脸了,它逐渐与艾琳的脸合为一体,一头阳光般金色的卷发,鬼魅般神秘,雌雄莫辨。说真的,为什么要去惦记死人的脸呢?比起脸我记得的更多是那条赤裸的胳膊,因为沾上了血而显得更加艳丽。自那以后,我经常在夜里告诉自己,喝太多酒就会落得这种下场,尤其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时候。
回过神来时我已经挂断了电话,但手还放在听筒上。梅尔拉诺斯还站在我身边,所以我说:“在那之后我又接了一个案子,一个女人要我去处理一具尸体,开价五千。”我故意顿了顿,但他并没有接话,我接着说下去,“可是那里并没有尸体。”
“然后你和那个女人上了床,第二天你们就又像陌生人一样各奔东西了。”
“你可以不用猜得那么详细。”我看着赌场里的人来来往往,尽量不让厄尔远离自己的视线。人群中又飘过一张熟悉的面孔,是坎迪,如果此时琳达从门外走进来,我也不会惊讶的。“还有其他人来吗?”我问。
“他们就像尸体上的苍蝇一样聚集在一起,有些人知道自己来的理由,有些人不知道。只是等着大奖砸到自己头上。”
“我也是其中之一吗?这是你第二次提到大奖这个词,它到底是什么?”
“韦德的遗产,肯定比五千要多。得了吧,你是心里早就有答案了,才能问出这句话。但邀请我来的另有其人……”说完他有些担忧地盯着我,可以算得上怜悯,我意识到他看着的不只有我,还有我背后的东西,总之肯定不是泰吉。
当某些事真的降临到自己头上时,你反而会松一口气,就像断头台的铡刀,但没那么锋利。再见了西斯科,砸到我头上的可不只是大奖那么简单。我伸手去掏口袋里的刀子,却还是慢了一步,随着后脑勺一阵剧痛,我失去了意识......好吧,我是许愿过要睡个好觉来着。彻底昏迷之前,我好像听见他在说:“你非得这么做不可吗?”
......
不管是谁,他都没有把我的头骨打碎,我还以为我已经到了骨质疏松的年纪了呢。我幸运地在一片黑暗中醒来,脑袋像触电了一样发麻,还黏黏糊糊的,好像有人在我头上倒了一杯酒。然后我闻到了血腥味,才知道自己正在流血。妈的,我刚想骂两句就不由地倒吸一口凉气,又一阵头痛击败了我。我不得不趴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却还是什么都看不见,想爬起来的时候还发现自己的手被绑住了。
一墙之隔的地方传来赌场吵闹的声响,我还在牧场酒店内部,辨认出自己的确切位置让我稍微安心下来。眼前一片漆黑,外面却吵得像刚入夜的大街,这让我想起那些辗转反侧的夜晚,月光像血一样粘稠,所以我拉上了窗帘,把自己关在闷热的黑暗里。
这一次也是如此......希望如此,如果我更幸运一点,他们就不会拿走我的水果刀,说起来这地方的氧气已经越来越少了,我感觉自己的大脑正在一点点死去,可我还没说那么多再见呢。我像一条鱼一样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翻过来,尽量不磕着后脑勺的伤口,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坐起来,光是完成这一步就让我想躺回去等死了,我又坐了一会,疼痛已经从头顶向下蔓延,再过一会我就要站不起来了,事情必须快点解决。我弯下腰用嘴把外套叼起来晃了一下,口水浸湿了一小片布料,洗洗还能穿,不过这就是后话了。外套重量比我想象的要轻,妈的,我就知道他们把刀子拿走了。但我仍然在嘈杂的噪音里听见了来自衣服深处,那金属碰撞的细微声响,是那把钥匙,下次搜身的时候记得仔细点,还是说这也是你们故意为之的?
随便吧,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我费力地站起来,四处蹭着墙壁,最后找到一条突出的棱边。房间不大,墙壁是毛坯的,蹭了我一身的灰,我忍不住咳嗽起来,越咳越厉害,后来我甚至开始干呕起来,听起来像宿醉,但我肯定是自己脑子里哪根神经被打错位了。我往下咽了咽口水,开始磨起手上的绳子,这是个累人的活,尤其是在这个黑暗、狭小又闷热的空间里,好几次我差点晕过去,以至于当绳子终于断裂时,我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当时我好像听见了那一声游艇驶过的引擎声,用以盖过枪响。紧接着是一阵骚乱,好吧,韦德,你到底想要我的什么呢?恐怕我这辈子都不会知道了。
我甩了甩发麻的双手,扶着墙继续往前走,直到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我摸黑把它捡起来,发现那是一本书,但是为什么呢?我边揉着肿胀酸痛的手腕边想,还是把它揣进了怀里。很快我摸到了一扇门,它有门框、锁孔和木制的门板,还有一个把手。门是被锁住的,我下意识拿出那把钥匙,摸索着把它插进了锁孔里,再用力一拧,锁开了,但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勇气按下把手。
听起来很可笑,但我当时确实是这么想的,最终我还是按下把手,推开了那扇门。进门时我下意识用手挡住了眼睛,以为会有一束亮光刺得我睁不开眼。但事实是,门里不是富丽堂皇的赌场,只是一间昏暗的小书房,窗帘拉着,隔绝了大部分阳光。我记得这个地方,这里是洛杉矶,而我正要踏进韦德的书房里,他正是死在这里的,他的尸体本来应该躺在沙发上,但这张沙发现在空空荡荡的,我似乎回到了一个空无一人的过去。
书房的桌上摆着两杯威士忌——不加橙汁的那种。我爬上沙发,拉开窗帘,外面空无一人,窗外那艘快艇还在行驶着,但总是保持着一段距离,好像永远不会抵达,所以我把窗帘又拉上,顺势躺在沙发上,把书放在胸口。一只小小的蜘蛛爬上桌子,停在酒杯上,八只圆圆的小眼睛看着我。
“嘿,泰吉,你知道吗?我在想,如果那一声引擎轰鸣的声音响起,会不会也有一颗子弹射穿我的头,但那艘船似乎永远都不会抵达。”
蜘蛛爬向另一个玻璃杯,动作轻盈而优雅,杯里的夕阳般色泽的液体轻轻晃动着,里面可能加了能放倒一头大象的镇静剂,鲜红的骰子静静地躺在杯底,折射出瑰丽的血色。我看不见你,韦德,为什么你不在这里,为什么你不让我离开,你甚至不愿意说一声再见。我从沙发上坐起来,发现自己躺的地方留下了一滩血迹,我盯着它看了很久,拿起其中一杯威士忌,喝了下去。就在这时,我听见快艇驶过窗前,我的头又开始疼了,整个身体随即失去重心,向后倒去,又或是漂浮起来。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被安全带固定在一辆敞篷汽车的副驾驶上,正沿着一条笔直的公路行驶。血红色的夕阳悬挂在天空中,显得巨大无比,像一个正在逼近的怪物,而西斯科.梅尔拉诺斯手握方向盘,像堂吉诃德一般朝着巨大的夕阳冲去。
“你的行李在后座。”他朝我这边看了一眼,“但我唯独没找到那本书。”
我没有接话,经历了这样的一天之后我已经太累了,况且我的头还在疼。
于是他继续说下去:“你知道吗?这座城市从一片荒漠变成现在的醉生梦死之地只用了二十年,要毁灭它也很容易,只需要一场大火。如果你在飞机上往下看去,仍然能看见城市之外广阔的荒漠。”
接下来我们沉默了很久,我想我应该说些什么来打破这种尴尬的气氛,但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自己又搞砸了,“......这一切都是因你而起,你对此不表示些什么吗?如果你当初没有勾引韦德太太——我是不是该换个词——一切都不会这样像猫咪挠过的窗帘一样,纠缠在一起?”
“我怎么不知道你也喜欢用比喻。”他跳过了我的问题。
“当你和一个作家待久了之后就会这样,每种东西都得像另一种东西,就是不像他们自己。”
他继续开着车,没有看我,“你还在想伦诺克斯的事吗?”
“......他到死都以为是自己害死了伦诺克斯,这害他受了不少苦,梅尔拉诺斯先生。把我送到机场就可以了,谢谢你。”
天色将晚,杜知贤把大饼卷了卷,硬生生塞进自己嘴里。胯下的“老东西”已经走得东倒西歪,可笑他买下这匹老马的时候还幻想自己人骑白马,如潘岳卫玠般招人喜欢。结果这匹老白马看着品相不错,然而真的骑久了才知道它又懒又馋,走不了几里路便要啃草喝水,在城里街上又四处拉粪,让自诩翩翩少年的杜知贤尴尬万分。
离家游学已经两年之久,全身上下也只剩几两碎银。却不知回家又有何面目去见父母,或许只能勉强讨个营生,赚点花销糊口,唉,真是越想越气闷。
杜知贤少时好剑,不愿学圣人书。父亲便请江湖有名剑客来教他学剑。连大剑客高趾也是他的挂名师父,从十六岁出来游剑江湖,恶人宵小没斩几个,盘缠倒是花得差不多了。自小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在外花钱也大手大脚,哪怕千金万贯在手也只是狂饮滥赌,有钱的时候自然能够处处表现“江湖豪气”,没钱的时候就只能看人白眼。
从“天下风云出我辈”的年少无畏,到如今从洛阳出来,杜知贤已是“囊中金尽,壮士无颜”。如今才领会到人穷志短的意味,着实是难熬啊。他越想越是不忿,憋屈得两只眼睛尽在道边大树上打转,寻思着干脆一死了之,免得再在人间丢脸。
想到就做,杜知贤翻身下马,牵着“老东西”走进树林里,他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悬枝自尽,便尽捡荒僻的地方走。
走得天色完全暗下来,再没有一点光亮,杜知贤才停下脚步,树影重重,又觉得吊死太难受,不如横剑自刎——是啊,自刎才是最江湖侠义的死法。不过,自己堂堂一代少年剑侠,就这样无事自刎,又觉得荒唐。可惜没有对手啊。
老东西打了个响鼻,周围黑漆漆的,但是远处却似乎隐隐地有火光,风中还有淡淡的乐曲声传来。左右暂时死不了,杜知贤便牵着老东西,向着那边的山坳里闷头闯去。一路上几次踩进坑里,脚上都是烂泥。
天色都这么晚了,莫非是不法凶徒在野地聚会?杜知贤摸了摸自己马鞍旁系着的长剑,心中不由有些惴惴。天下奇人异事不可胜数,高趾就曾告诫他,哪怕身负剑术,也不可小觑了江湖高人。
直到他坑坑洼洼地走了大半个时辰,眼前才骤然一亮。原来山林中竟有一大片平地,灯火通明如白昼,往来游人如织,俨然一座小小城池。而令他惊奇的是,往来人物脸上都带着面具,猴面、虎面、兔面、狐面……男女老幼,全部都戴着巧若天工的面具。
“狐……胡仙集!”
杜知贤曾听说此地林中有狐仙聚会,当地人称为胡仙集,常有人误入其中,与狐面男女饮酒作乐,醒来一觉后却身处荒山野岭,而囊中竟有数枚金珠银锭,有此奇遇者广为宣扬,四里八乡传得沸沸扬扬,只是这里是神都近畿,附近有京军驻守,乱走的人闯入军营,未免吃些苦头,所以闹了一阵后便没人折腾了。
这会儿杜知贤自忖连死都不怕,自然是百无禁忌,也不怕这些妖魔鬼怪,就这样牵着老东西往前直闯。走没几步,几个黑袍犬面人就出现在他身前身后,这些犬面人动作轻捷迅疾,甚至连杜知贤都没有感觉到他们贴近,等到发现自己已经被团团包围,也只能暗道一声苦也。
犬面人们一言不发,也不动弹,却见一名狐面少女排开犬面人群,曼声道:“你们这些粗笨家伙,别吓到了今晚的贵客。”
这少女步态狐媚,却又带着一丝憨态可掬的天真味道,只是在杜知贤身上一扫,就令他心中一荡。却见狐面少女上前一步,轻揽他的手臂,笑道:“这位小公子,却不知道怎么闯入这里来。”
杜知贤一开始的惊惧早已褪去,这会儿却生出一股大胆豪气,反而一把搅住狐面少女的细软腰肢,触手之处只觉得香软熨人,他也算是经过风月,却觉得少女的体温比起一般女子更为滚热,有些像是染了风寒。他心思转动,一边笑道:“这里便是胡仙集,不知是也不是?一群山精野怪来这里变化人形,还是哪家王公贵族出来游玩,居然有这么大排场?”
被大胆轻薄的狐面少女也不着恼,只是咯咯轻笑,从怀中拿出一张狐狸面具,腻声道:“小公子好见识,不过入我胡仙集,便不能用人形,只能用畜生的脸。”
杜知贤用手一摸,这面具非金非木,反而像是真的皮子,他用指头暗暗揉搓几次,却也分不清这到底是什么毛皮。素净的皮面上用墨笔勾勒了几道眉眼五官,似狐非狐。说是狐狸,却有些像是人的五官;说是人,转动之间却有狐狸的风韵。这等画功,必是名家手笔。
杜知贤也不怕,便把面具放在脸上,他没摸到系带,却发现面具像是有黏性一样,已经贴在了自己脸上。这面具和自己的面目妥帖无比地融合在一起,却像是消失了一样。他伸手一摸,却只摸到一张狐狸脸,不由得笑道:“可惜了我的这张俊脸。”
“小公子哪怕是变成了狐狸,也是狐狸中的翩翩少年。”狐面少女拉着他的手往集市深处走去,老东西则被几个犬面男子牵走,看它那副神气活现的样子,好像还挺得意。
“不知姑娘芳名?”
灯火中,狐面少女转过头来,脸上的狐面似笑非笑。过了一会儿,杜知贤听到两个字:“耳奴。”
随着耳奴行走,杜知贤也一路左右观瞧,集市两侧能看见卜卦、医药、绸缎、香油、酒肆……与洛阳城中一般无二。然而这些铺子看着平常,但是却有一些古怪之处。那卜卦人门庭若市,盘坐于庭中的半仙身子是人,脸上罩着一个盲目猫面,排队的却尽是些动物,飞禽走兽,鹿、羊、豹、犬……不一而足。那医药铺子里,一个猴面小厮正在偷吃一颗蓝色果子,却从喉咙里喷出火来。
哗啦一声,他看见一队牛面人抬着一大匣被布蒙住的事物,夯吃夯吃地从他身边经过。那巨匣中隐隐有水汽传来,冷津津地让他浑身发寒。
“这是什么玩意儿?”杜知贤饶有兴致地问。
“公子倒是好运气,今夜是狐公主的生辰,这些都是去献奇珍异宝的。”耳奴似乎对此很是津津乐道,“狐公主生辰的夜里,能闯进来的贵客都会被邀请列席,到那时候,天南海北的稀世奇珍都会现世,公子也能跟着饱饱眼福呢。”
“狐公主?你们狐狸家也能出公主?”杜知贤哈哈大笑,又故意低头沉思道,“不知道这狐公主长得美不美,有没有耳奴美?”
“哼,听到公主就移情别恋,姐姐们说得对,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耳奴做出娇蛮模样,这女孩卖弄风情的时候有一种天然的稚拙感,令杜知贤大有趣味,但这少女转眼间又露出严肃神气,抵指道:“不过等见到公主,你可不能这幅轻薄样子。狐公主乃是天潢贵胄,血统高贵,绝非你能调戏得起。一个不小心,当心被抓去当狐太监!”
杜知贤惊道:“杀头可以,当太监可不成。”转脸就看见远处一家酒肆香气袭人,兜里还有几两碎银,顿时充阔的心思又起来了,大喊道:“耳奴,不如一伙吃酒去!”
耳奴轻笑道:“你这冤家,兜里银钱没几个,架子倒挺大。章氏酿酒传家,这次前来赴狐仙集,最差的酒也得百金一瓮。你这点银子,大约也就能站在门口,闻闻香罢了。”
只见她手指一晃,却是一个小钱囊。杜知贤一摸腰间,嘿嘿干笑,不再做声。耳奴没再臊他,款款走入酒肆,过不一会儿擎了一个玉杯出来,还未走近,杜知贤就闻到一股疏朗的酒香。
“好酒!”
耳奴用两根葱指掩着酒杯,轻轻递过去,笑道:“让你这穷公子也尝尝,这可是进贡给狐公主的‘海内青天’,滴入了三滴麒麟血,又在藏风聚水的古苍梧底下埋了三十年,人间难有的稀罕物事。”
杜知贤接过酒杯,细细一闻,只觉得脑门一炸,竟然已有三分微醺。他沉吟半晌,一饮而尽。
“如何?”耳奴矜持地问。
“如果让我能再喝一次,减寿十年也愿意。”杜知贤叹道。
“呸,想得美。”
海内青天下肚,杜知贤只觉得世界好像稍微扭曲了一点,这个光怪陆离的胡仙集也变得合理了起来。他摸摸自己脸上的狐狸面具,却觉得这已经是自己的脸。
接下来的路途他也恍恍惚惚,只记得自己在不停大笑,好像看见了无数奇异而绝妙的事物,世界上的一切突然都变得可爱起来。心情爽快,也觉得自己之前无故寻死实在是愚笨无及。而一股越战越勇的气势却从体内生发出来,令他几乎是牵着耳奴的手开始阔步前行。不知何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胡仙集的尽头。
不知不觉地,这里聚集了许许多多的人。两排戴着狐面的男女就像是上朝一样坐在篝火两侧,耳奴牵着杜知贤的手,越过篝火,来到狐面人们的尽头。
杜知贤见到了狐公主。
狐公主的脸上也戴着狐狸面具,与耳奴相比,狐公主的体态更为妩媚动人。若耳奴是小家碧玉般的美,狐公主就配得上国色天香四个字,明明没有露出脸,举手投足却自有一派矜贵气息。她坐在一头金色巨虎怀中,身边则端坐着一名狼面男子与一名猿面老者。
“耳奴,哪儿去了?”狐公主的声音透着一丝慵懒,但是杜知贤却发现耳奴的身体绷紧了,之前还言笑嫣然的少女板起脸来,无声地行了个礼。
“这就是今晚的贵客?”狐公主透过面具看了一眼杜知贤,那面具后的冷漠眼神让他浑身一震,酒都醒了五分,只听到一句:“坐下吧。”
杜知贤浑浑噩噩地坐下,还没有从之前的酒意中清醒上来。耳奴一转身便端了酒菜上来,杜知贤有肉便吃,有酒便饮,放开心怀地箕坐于地。就看见底下已经有仆从抬了一只匣子上来,恭恭敬敬地放在公主面前。
“我家主人,为狐公主祝寿,献上,张僧繇真迹,飞虎图一副。”
说话的仆从说话怪腔怪调,声音又宽又扁,活像是一只大蛤蟆在说话。两个仆打开盒子,取出一副被符篆封住的卷轴。
“喔,怎么封着?”狐公主懒洋洋地问,“又不是妖精,再说了,我们有这么多妖精,怎么一幅画还得封着?展开给我看看。”
众人会意地齐声大笑,那仆人不慌不忙地站在原地,高声道:“公主有所不知,张僧繇一只画笔已然通神,这张飞虎图杀器太重,若是展开了,怕是冲撞了公主。”
“哼!好笑,展开,我又岂会怕一幅画?”狐公主不耐烦地一拍手,“快!”
蛤蟆仆人叹了一口气,唰地一声撕下上面的符篆,然后缓缓展开。火光明灭之下,杜知贤恍然看见画纸上真的有一头双翅飞虎正在摇头摆尾。顾盼之际,腥风扑鼻,好像真的有一头猛虎近在咫尺。
突然,一声虎啸在众人耳边响起。火光映照下,画中的飞虎竟然真的从画上走了下来,众人全部屏息静气,试图分辨这到底是幻觉,还是真的神物显灵。这火光中的猛虎似乎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生命,捧着画轴的仆人们抖若筛糠,却一动都不敢动。光虎四处逡巡了一圈,似乎在嗅闻什么。
突然间,光虎转向狐公主。狐公主倚靠的金虎睁开双眼,发出一声警惧的咆哮,而狐公主已经脸颊发白。
“哼!孽障!”狐公主左首坐着的狼面男子呛一声拔剑出鞘,“滚回去!”
这狼面男人只是拔剑,就给周围的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就连喝得五迷三道的杜知贤都为之一惊,就好像有人用刀锋贴在他脖子上一样。连光虎也为之一退,对峙数秒后,光虎猛地往黑暗的林中一遁,就此消失不见。
火光好像恢复了正常,之前光虎现身时黯淡了许久的火焰重新亮了起来,而捧着画卷的仆从们却发出难听的哀嚎,画纸上已经空无一物。
蛤蟆仆人重重磕头,哀声道:“损毁了献给公主的礼物,罪该万死,罪该万死!”
“不!”狐公主已经恢复了正常,笑道,“好,不愧是张僧繇的遗作,神乎其技,赏!”
蛤蟆仆人这才喜笑颜开,千恩万谢地领了赏钱下去了。
下一匣礼物接踵而至,这次的礼物是一头会说话的鹦鹉。
“会说话的鹦鹉又有什么稀奇?”狐公主不屑道,“谁家养的鹦鹉都会说话,这只又有什么与众不同了。”
“启禀狐公主,这头鹦鹉会读人心。”这次的仆人说话像蛇一样又细又慢。他一招手,仆从们就掀开了鸟笼上的蒙皮。里面是一只白羽鹦鹉,头上还有一撮金羽,煞是可爱。
“公主可以任意指定一个人,这鹦鹉便能说出他心里在想什么。”蛇仆人恭恭敬敬地说。
“嗯……”这样玩具很明显令狐公主动心了,她思忖片刻,一指蛇仆人,“我想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鹦鹉顿时高叫起来:“肚子饿了,嘶嘶,想吃刚才看见的小鸟儿,又甜又嫩的小鸟儿,骗出去,勒死,活活吃掉,吃掉,吃掉!”
蛇仆人面色惨变,跪下连声求饶。狐公主却不以为忤,哈哈大笑,然后又指了刚才左边吓退光虎的狼面男子。
鹦鹉嘎嘎笑了两声:“好威风,我好威风,想必公主一定煞是佩服我的本领!”
“哼!”狼面男子作势要拔剑,却被狐公主的一只手按住。“好啦好啦,你本事确实大。鹦鹉说得不错。”
狐公主眼睛一转,又指向右边的老人。“那他呢?”
猿面老者嘿然一笑,就坐在原地不动。鹦鹉拍拍翅膀,又拍拍翅膀,却始终不说话。
“嗯,不愧是猿老师。”狐公主似乎并不对这结果感到意外,而是满意地点了点头,“猿老师武功通神,心念早已收摄无形,怎么会被一头鸟儿看破。”
猿面老人捋了捋面具下露出的山羊胡子,摇头晃脑。
狐公主又看了看四周,目光却停在杜知贤身上。玉指一挥,娇声道:“鹦鹉,看看这小子心里在想什么?”
“嘎嘎,狐公主这般人间绝色,不知能否一亲芳泽?”鹦鹉口无遮拦地大声宣告,让杜知贤面色颇为难看。
场中静默了一瞬,然后哄堂大笑。狐公主笑得东倒西歪,就连坐在右手的猿面老人也轻轻发笑,只有左手的狼面男人没有笑,而是恶狠狠地瞪着杜知贤。
“公主,待我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斩下人头来,为你出气!”狼面男人粗声道。
“嗯……狼将军,没见他身上配着剑吗?你未必打得过呢。”狐公主没有劝阻,反而推波助澜,火上浇油,“伤了你可怎么办?”
“我怕这个小子?”狼面男人怒视杜知贤。杜知贤酒意上涌,心中却一团火腾起,便连鞘抽出剑来,乜斜着眼道:“山精鬼怪一流,也敢大口炎炎,号称要斩我人头?谁斩谁的人头还不知道,不要胡吹大气。”
两人剑拔弩张,狐公主反而拍手叫好。
狼面男人呛的一声拔出剑来,杜知贤却已经贴近了他的身子,在他拔剑拔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封住了狼面男人出剑的动作。只要他再拔出一寸,杜知贤的剑刃就会切进他的手腕。狼面男人面色丕变,电光火石间,两人已经斗了几招,杜知贤只觉得今晚自己的剑术似乎超水平发挥一般,在半醉半醒之间,自己的反应与直觉就像是灵神附体般,未卜先知地将狼面男人的攻势封死在鞘中。
“够了。”猿面老人提声道,“狼将军,你输了。”
狼面男人僵持片刻,缓缓退开,把自己的剑往地上一掷,大步流星地闷声离开。
宴会现场安静无声,杜知贤环视周围,自己居然在一瞬间变成了所有人的焦点。
“蜀中第一名剑高趾是你什么人?”猿面老人打破沉默,他倒了一碗酒,缓缓饮下。
“正是家师。”杜知贤腆着脸说,没有提自己只是个记名弟子。
“来,坐这儿。”狐公主拍拍她身边的位置,那是之前狼将军坐的地方,离狐公主本人只有一臂之遥,杜知贤老实不客气地坐了上去,还坐得离这头狐狸更近了些,坐下后,只感到腰上一痛,却是被侍立在一边的耳奴偷偷拧了一把。
“诶呦,美人恩难消受啊……”杜知贤一边喊疼,一边厢那鹦鹉和蛇仆人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鹦鹉,问你最后一个问题。”狐公主往后一靠,有些意兴阑珊地指向她自己,“我在想什么?”
“……”鹦鹉好像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说,“绝不能猜到我的心思。绝不能猜到我的心思。”
“嗯。”狐公主端详了一下自己保养完美的指甲,“我不喜欢这个礼物,两个,都拖下去打死。”
不顾蛇仆人的求饶,几个犬面仆人把他和鸟笼都拖了下去,然后就是棍棒乱打的声音,鸟笼里的鹦鹉一开始还惊叫了两声,然后就没了声音。
“下一个。”狐公主挥挥手,“给我看看下一个是什么玩意儿。”
几个牛面人抬了之前杜知贤见过的那只大箱上来。这次掀开蒙布,里面是一个透明水晶箱。杜知贤瞪大眼睛,一瞬也不眨眼。
里面是一头南海鲛人。
没有志怪故事里传言的那么美丽,这鲛人有着一头水草般乱蓬蓬的头发,指甲颀长,看上去好像在水里睡着了一样。她的下身是真正的一条鱼尾,在水里缓缓拍打着。水晶箱底下铺满了一层烁烁明珠,却不知道是有人丢下去的,还是真的鲛人垂泪便成明珠。
一名仆人丢了一条生鱼进去,鲛人立刻像是活了一样,凶猛地扑上去,一口咬住鱼身,又用利爪一撕,将它撕成两截,连骨带肉地嚼碎吞下去。狐公主似乎觉得这一幕很有意思,咯咯直笑,不停吩咐仆人们再多丢几条鱼下去。
杜知贤看了一会儿,觉得没多大意思,转眼看见猿面老人也看着自己,不由得有些手痒。
“公主殿下,不如让老朽和这位剑侠之后……比剑助兴?”
狐公主似乎对猿面老人很是敬重,闻言便不再嬉笑,挥手让仆人们撤下了兀自在撕咬不休的鲛人。
杜知贤知道,重头戏来了。他提着自己的剑走出自己的席位,却发现猿面老人手中空空如也。
“不用剑,用树枝就行。”猿面老人随意从林间捡来两根树枝,“这个比剑很简单,谁先点到对方,谁就赢,怎么样?”
“没问题。”杜知贤一肚子酒晃荡来晃荡去,正想着怎么消化,他拿起一根树枝,掂量了一下分量,暗忖这老头儿还挺有眼力,这根树枝沉甸甸的,手感居然和自己的剑差不多。他摆好架势,刚要出剑,却发现猿面老人已经消失了。
“嗯?”
他抬起头,看见正如猴子般蹲在一根树枝上的老人。
“真的是猴子成精?”杜知贤转开一步,闪开一剑,对方的动作快得不像是人类,反而像是鬼魅,如果不是今晚状态奇佳,杜知贤早已被点中四五次。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老师所教授的剑艺有多么高超,就连老者这样的剑术高人,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攻破自己的闪避。
杜知贤眼力极佳,哪怕是在醉酒的情况下,也能迅速判断出老人的动作,这一点不仅仅是天赋,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奇人。猿面老人的动作在他眼中就像是一组精美的,以猿猴为主题的舞蹈。老人的动作一举一动都像是真正的猿猴,轻捷、敏锐、乃至于能够在树枝上轻盈速走。
那我就变成狐狸吧。
杜知贤弯下腰,开始学着狐狸一般地跑步,他突然间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灵便了一些,没有任何窒碍,所有动作就这样出现在自己身上,就好像自己的身体一直一直在练习这些动作一样。像狐狸一样奔跑,像狐狸一样跳跃,像狐狸一样撕咬。他脸上的面具开始燥热起来,就像是一张热腾腾的膏药贴在脸上,反而让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只狐狸了。
周围的视野在不断变换,他和老人也在斗剑中快速位移,一团灰影与一团黄光互相追逐,杜知贤在某一个时刻开始疑惑,自己是如何爬上树来的,然而这点疑惑很快被酒意与狂热所驱倒,他在半醉半醒的迷梦中追寻着自己的猎物,如同真正的狐狸在狩猎一般。逐渐地,他身上出现了毛发,耳朵开始变尖变长,双手双脚也被野兽的爪子所取代,身上也长出了能够平衡身体的巨大尾巴。
杜知贤彻底变成了一只狐狸。
狐公主坐在原地,看得大笑不止。二人的缠斗用了很久很久的时间,等到终于风尘安定下来后,一头狐狸人立而起,环视四周,神色惶然,却又有难驯的天生野性流露。
“来吧。狐公子。”狐公主伸出手向它招揽,“来吧。来我这里。”
这头新生的狐狸坐在原地,似乎想了很久,然后慢慢走向狐公主,渐渐与众兽一起湮没在繁密的树林深处。
天明之后,一头重获自由的白马在山林间奔驰,模样神骏无比,有樵夫目睹,以为是天马降世,倒是引得官兵前来围捕了几次,却终于没有找到。
景龙四年。李隆基发动唐隆之变,以禁军官兵攻入宫中。武曌的孙女,唐中宗之女安乐公主据传死于乱兵之中,终年二十五。
《太平广记》:“唐景龙年,安乐公主于洛州道光坊造安乐寺,用钱数百万。童谣曰:‘可怜安乐寺,了了树头悬。’后诛逆韦,并杀安乐,斩首悬于竿上,改为悖逆庶人。”
又有野史言,兵变之日,安乐寺有大群狐狸、野犬之属四处奔散,逃出城外后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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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欢
大学时候写着玩的
Vol.212「死水」《重新出厂》
作者: 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慎,我需要你的帮助。”
在过去繁忙的工作日子里,坐下来享受一顿早餐也是一种奢侈。因此在一切结束以后,悠闲地坐着来上一份烧麦配豆浆就显得更加可贵。尽管不是最正宗的家乡味道,但慎向来是不挑的。老人把话说得好,不能对生活要求太高。
所以当有人坐到桌子对面打扰到这短暂又幸福的时光时,好脾气如慎这样的人也会难得的生出火气。尤其是来者已经有一个多月音讯全无,放着他们之间的雇佣合同消失得无影无踪。
“塔里斯,这一个多月你们都到那里去了,蔚也不回我的消息,拉斯的那两块芯片还放在我家。人都不在住所,酒吧里也没人见过你们……”
“蔚失踪,拉斯死了。”塔里斯一把挥开桌子上的汤汤罐罐,慎还从没见过他这幅急躁的样子,“我们被人盯上了。”
“死了?”
“对,电动车自动驾驶系统失控,你信吗?这又不是三十年前。”
“你说三天前的那场事故?电动车自动驾驶失灵,我们都是当老笑话来听……啊,抱歉。”
“我们被通缉了,就因为上次的那个活。”
“不可能,我没听到任何一点消息,也没有任何人要对付你们。”
“不是你们。”塔里斯说道,“是他们,那些‘戴帽子的人’。”
“戴帽子的人”是这座不到五十年历史的城市中培育出来的一个都市传说,在从事灰色地带的人们之间广为流传,是城市黑暗面中的黑暗面,按照自己的规矩管理着这座城市,所有不合规矩的人都会别清楚,尽管没人知道他们的规矩,却总有消失在小巷的深处。相信这个故事的人不多,了解其中真相的人更是少之又少,但这座城市里行走在法律边缘的那些人总会戴上帽子来区分自己和一般民众——大多数时候是因为传统,偶而也会出于对未知的敬畏。
想到这里,慎按下自己的帽子,假装思考同时眼睛透过帽檐观察起塔里斯。他很憔悴,很恐慌,和一个多月前的他判若两人,最重要的是,塔里斯没有戴着他拿顶深绿色的呢绒宽帽。慎大可以嘲笑对方被一个幻影,被不存在的东西吓破了胆——如果慎不是恰好了解这些都市传说背后的一些真实情况的话。慎知道被别人当做傻子看待是什么感受,何况塔里斯已经下定决心。
慎决定单刀直入,他明白塔里斯早已心不在此:“我能为你做什么?你想要我帮你什么?”
“为了能够安全地离开这座城市,确保他们再也找不到任何踪迹,我需要‘千户’,我知道你能带我见到。”
“千户”,这又是另一个都市传说了,知之者更少,但却与慎的关系更加密切。用都市传说来对付都市传说么?慎只希望塔里斯不要只是道听途说了某些小道消息就找上门来。
按照规矩,慎应该反复说明“千户”不过是个故事,是街坊里传出来的又一个臆想,与其追求这些幻象不如脚踏实地的生活。但塔里斯不一样,在过去的一个月里,他相比已经见识过这座城市背后的某些东西,他已经明白这个世界上那些超越常理的东西的真实性。何况,没道理阻止别人去追求自己的新生活。
慎在裤腰袋子里掏了掏,从其中拿出一样东西:“我本该拒绝你的要求,看在多年合作的份上,拿上这个。你知道规矩,这事和我没有关系了。”
……
根据慎给出的地址,塔里斯还以为自己找到了另一条唐人街,至少那大红的色彩和飘逸的字体透露出那种风格。一开始塔里斯以为那是一家饭店,进去后才发现内部的风格为之一变,原来是一间酒吧。
在出示了信物——一枚铁质小勋章之后,塔里斯被带进一间朴素但明亮的房间,和外面的酒吧布置完全不搭调。一个中年男子坐在一堆电脑器材后面。带路的侍者随即离开,把塔里斯留在房内。塔里斯仔细观察这个男人,对方仍自顾自地操作着面前的许多仪器,似乎没有注意到他的到来。
“你好,我是……”
“所有人,来到这里见‘千户’,都是为了同样的目的。摆脱过去,重启人生。讨厌现在的自己?害怕仇杀?债务纠纷?想要抛弃一切远走高飞?‘千户’可以给你一个一劳永逸的机会,让你重新开始。”
突入其来的声音响起。声音不是来自那个男人,而是男人身旁的音响,嘶哑的声线,特殊处理过的声音听不出什么情绪。是合成的语音。
“你就是‘千户’?”
从右边翻转过来一块屏幕,上面划过几个字符:当然。
直到现在那名男子依然一言不发,只有音频和屏幕。“你是不是……”
没错,我没法说话。又一次屏幕开始闪烁文字。屏幕后面的男子快速的开合了一下嘴巴,尽管只有一瞬,足够塔里斯窥见其中的空洞。这是一个哑巴。
像我这样从事这种工作的人,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只丢掉一根舌头已经算好的了。屏幕继续闪烁:我叫程心龙。名字一连闪烁了十几次,每一次都用上不同的语言。
“我是塔里斯。”
我知道,屏幕在闪烁。
“既然你找到‘千户’,我们可以为你服务一次。”这一次是音频
事先准备好的音频,剩下的则用屏幕打字来补足。塔里斯开始明白这里面的流程:“你们索要多少报酬?”
“报酬根据客户的情况来定,首先请回答几个问题。”音频
你从哪里知道‘千户’?屏幕
“在我来到这座城市之前,我家在一座叫“绿野”的小镇上开了家酒馆,酒馆的常客中有个自称莫比的大块头,曾经几次吹嘘自己在城市里的英雄事迹,还有许多匪夷所思的经历。他宣称自己不用手术就换了张脸,甚至连自己的身体、指纹、身份卡甚至人际关系都是别人那里换来的。他提到‘千户’,还有介绍他找到这里的中介人的名字。”
莫比,方脸褐发,眼角有刀痕,北方口音,喜欢喝波本?
“差不多,但他从不喝威士忌,一般是红酒或者白酒。”
“我们会记录下所有客户的记录,仅限于我们为他们完成改造时的资料。之后,客户们可以随意更改自己的形象。”
“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很简单。很好理解。”程心龙一直坐在后面操作着仪器,似乎他也只是这些仪器的一部分。“你平时用社交软件吗?NSN?软书?之类的。”
“当然。”
“你多久更换一次你的账号?”
“在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大概是5年前。我换了新手机,开了新账号,不再用我以前那个账号。”
“我一年就会更换一次账号。当你更换了账号,过去一年和你建立联系的其他人就再也联系不到你了,除非你用回之前的账号。一样的道理,我们会帮你把缠绕在你身上的那些人际关系的脉络清理下来,就像脱下一身衣服。再给你换上新的,更干净的,让你焕然一新。”
“这样可以保护我,‘戴帽子的人’也找不到?”
“‘戴帽子的人’?他们不可能找得到。”塔里斯注意到,这一句话同样是通过音频播放的。
平板上出现更多字符:等你的改造结束,你就远走高飞,过去所有能够追查到你的线索最终都只会指向一个沉寂的空壳,你将真正自由。当然,代价是要抛弃你的过去,你的亲人、朋友,他们也没办法再联系上你。
你选择吧。
只有机械的嗡鸣声在空气中传播,塔里斯感觉到自己缓缓点头,衣料之间的摩擦声从来没有这么响。
闭上眼睛。平板闪烁。
“闭上眼睛,”音频以一种舒缓的语气,非常人性化地说道,同时伴随着舒缓的音乐:“不要睁开眼。放空你的脑袋,你所有活跃在思维表层的想法都会被吹散,就像厚重乌云被风吹开,更高的地方有清澈明亮的蓝。让你的心灵平静……”
程心龙掏出一个小小的密封匣子,打开,从中缓缓探出散发着柔和光辉的丝线,随着引导,这些丝线游动着没入塔里斯的脑中,同时,也有同样多的丝线从塔里斯身上析出。塔里斯的身子略微缩小了,面庞也变得柔和,变得不像塔里斯。
……
一切都远去了,过往人生中经历的一切都蒙上了一层迷雾,是平静不动的水池底部静置的泥沙。只有他自己,喀麦隆·阿斯纳站在这里。他走出会馆,感受到无与伦比的轻松。一切尘世的烦恼都已远离,现在,他可以开始全新的生活了。他带着近乎是傻笑的笑容走上马路,对经过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点头致意。哈雷路亚!生命是多么美好。
乌法转过街道迈步进了小巷,刚才那个诡异地见人就笑的路人让她产生了很不好的预感。或许她已经来晚了。她必须拿出最强硬的态度来,不然那两兄弟一定会含糊其辞,隐瞒真相。乌法冲过楼道,把腰扣里的手枪狠狠拔了出来,冲进那栋妆模作样的花俏建筑。手枪就是她的通行证,酒吧的侍者纷纷避开。她知道他们会在那里,因此乌法毫不犹豫的一脚踹开门——
“淦,虽然我脾气很好啊,连续被人两次打扰吃早点也是会发怒的!欺负老实人是吧!”
“你很老实吗?程心虎。”乌法凛冽的眼神和明晃晃的枪口瞬间把发怒的老实人打回原形,“还是说喊你道上的名号比较合适,慎。说说看这次你们又是怎么欺骗一个人放弃自我跟你们做交易的,嗯?”
“拜托,这次是他自己找过来的,我都没跟他提这个。而且我们可是照着规矩来……”
“再说一句话,我就把你的舌头打烂。”乌法把枪几乎怼进他的嘴里,随后又转过头喊道:“你再不说话装哑巴,我就把你弟弟的嘴巴打烂。”
“放轻松,警官,我们也是老相识了,你知道我们总是愿意合作的。”程心龙无奈地叹了口气,“只是就算你能找到他,又能什么呢?”
“我可以帮他。你们的手段并不是他唯一的选择。”
“一个乡下来的小伙子,怀揣着远大的梦想来到这座城市。组建了自己的团队,创出了一番事业。因为一次意外被卷入冲突,自己的好友为此丧命。他决定和前来调查的警官一起行动,让那些人付出代价。这也是一种可能性。”程心龙戏谑地撇了撇嘴角,“可惜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去对抗未知,对抗‘戴帽子的人’。你或许可以帮他,但他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选择通向一条虚无之路,一种不可承受的轻松。”
“有的人巴不得生活一成不变,他们乐得轻松。”程心虎侧过身子避开枪口。但乌法没理他。
“塔里斯接触过‘戴帽子的’,我需要他协助调查,告诉我他的位置!”
“很遗憾,乌法调查官。塔里斯不在这里,他也没法协助你的调查了。不如你也就此放弃调查如何,像你这样心肠又好长得又美的好人,应该活到八十岁……”
乌法只是无言地拉动手枪的枪栓。
“好了好了好了,您可别急着开枪。”
程心龙从小匣子里抽出那道来自塔里斯的光一般的丝线,往里面飞快地瞥了一眼:“去查查南方商城的公用保险柜、唐人街老莲花村的2号楼,还有一号公路旁的废弃车辆好了。说不定能找到你要的东西。”
“但不要再去找塔里斯了,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塔里斯这个人了。” 程心龙将那团丝线收进密封的小匣子里,“暂时不会有了”
END
2022.11.30
(天气转冷,大家注意防寒口牙。打字的时候手冻抽了。。)
作者:莫特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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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绵的雨让整个城市被笼罩在潮湿的蒸汽下,雨点噼噼啪啪地敲打着窗户,密集又聒噪。整个城市变得又湿又滑,屋檐下嘀嗒嘀嗒落着连成串的水晶珠子砸在地上,激起一阵阵混合草木和泥土气味的风。
卜算云坐在窗台撑着脸看着马路上匆匆忙忙的行人,彩色的雨伞笼罩着一个个身影不断碰撞又分开像被风吹乱的花,又像三流画家凌乱的调色盘涂满了各种各样混合的颜色。
他端着一杯奶茶咬着吸管,视线转移过来看着书桌前看资料的望海,男人低着头看着纸上的字,骨节分明的手修长白皙,干净整齐的指尖没规律地在桌面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左手转着笔时不时划上几划,垂着眼眸一脸沉思的样子让卜算云咬吸管的力度重了不少,他深吸了好几口,发出很大的咕叽咕叽声来吸引望海的注意力。
“阿云?”被声音吸引的人不出所料抬眼看了过来,满眼都是疑惑,“怎么了?”
卜算云最喜欢看他有些莫名的呆样子,松开已经变形的吸管歪着头笑了笑说:“没事哦~”
咕叽咕叽的吮吸声再一次充斥在二人之间,望海看着卜算云笑弯了的眼睛有些不知所措只好低下头继续计划着他的工作。
要瞒着地府的事情太多了,在望雾亭筹划的话被发现的可能性实在是太高了,所以偶尔他会借着鬼门稳定的时间到卜算云的房子里来。
这儿和望雾亭完全不一样,明亮敞亮完全不像是有鬼住在这里,唯一就是无论阴气多重也盖不了盛夏雨季的闷热潮湿,好在原本住在这里的“人”没有感觉也并不介意。
所以只有一年四季都穿着长袖被卜算云笑了好多年真装的望海鼻尖上冒出浅浅的汗珠,呼吸在沉重的空气中又重了几分,汗水最后被透着浅浅青筋的手背擦去。
窗外传来细微的喧闹声,卜算云看下去才发现是穿着雨衣的小孩互相踩水闹着玩,有松动的砖块因为积水变成了水地雷,又被彩色的雨鞋重重踩下翘起,最后溅起泥水在其他人身上。
他并不讨厌小孩子,不如说小孩更好骗更好利用,好几次年轻的妖怪求他做事,他还能笑着给人耍了一圈,不过说到也能做到,一切作恶只是调味剂罢了。
这下他看着安静书写认真规划的望海嘴角又勾起了饶有兴趣的弧度,奶茶被放下,他从窗台上跳下来背着手走到望海身边,视线从黏在额头上的几根黑发游离到鼻尖的汗水。
“阿海。”他叫他。
“嗯?”
望海看着卜算云,冰冷的鬼完全不会被这种季节干扰到,甚至他的靠近都能带给望海一丝阴冷舒适。
“我可以亲你吗?”
卜算云手肘撑在桌面上,涂着黑色甲油的手指掐着前倾落在肩上的马尾中的一撮头发,眯着眼睛一脸明媚灿烂用发梢扫着望海的手背。
痒意从手背开始蔓延,仿佛延时摄影的藤蔓一样飞速爬升着,到底是从手背上生长还是心底里扎根,望海完全分辨不出来。
他对于爱意这个情绪十分生疏,而卜算云不着调的各种话语过于直白,过于亲密,过于暧昧,像是潮湿的水汽一样裹挟着他,无孔不入又令人窒息。
紫黄色的眸子没有一点光线,卜算云就这么笑盈盈盯着他,连血红瞳孔的动摇和鸦羽般的眼睫震颤都被倒映在这双眼睛里。
深呼吸了几下后望海觉得自己更热了,他松了松衣领,让自己自由一点,然后说:“阿云,事情还没有办完……”
“嗤,真煞风景。”
雨声夹杂着喉咙间溢出的低笑声让望海突然慌张了起来,卜算云好像恼了,又好像在笑,他连怎么和人交际怎么照顾小孩都是从别人身上学来的,又怎么会懂爱情这词,更别说直白热烈但是捉摸不透的话语。
“我、我是想说,我不是……”
平日里云淡风轻的海老板突然大舌头了起来,怎么也无法给自己解释清楚,只好抓着那只按在桌上的手来延缓这一刻的兵荒马乱。
温热的体温触上冰冷的肌肤,像极了雨水打在干涸的土地上,是饮鸩止渴吗?望海开始贪恋起这份凉意,窗外的雨越落越大,隐约响起雷鸣声,到底是因为天气还是因为卜算云他完全不想管,脑子里只剩下别让他恼别让他气别让他失落。
“轰隆——”
夏日的雷鸣总是那么突然,窗外的天只剩下阴霾,就连敞亮的室内都暗了下来,视线被手掌盖住,嘴唇覆上了冰凉湿润的柔软,在单方面灼热的吐息中安抚掀起波澜的心。
望海在黑暗里眨着眼,听见了含着傲慢得意的声音。
他说:“谁要听你的啊?”
MOOD:笑语/求知
作者:刘果强
你们有过把一张纸揉皱再慢慢抚平过吗?我喜欢把照片打印下来收到相册里。沉甸甸的相册拿在手里,这时候的回忆是有分量的。
那段时间在上色彩构成课,桌子上散落着色粉颜料还有巨大的画板。美纹纸固定的画纸在我一个入门学生的蹂躏下,空白的部分也会粘上彩色的指纹。那天我一边做作业一边摸鱼收相册,画一会玩一会,画纸上只有铅笔的草稿。果然注意力还是很快被照片吸引,这次的作业还是要踩着死线完成了啊。
照片是在网上打印的,相纸很硬,有的尺寸不对还会有白边,我把一些有白边的照片整理出来,把照片里的主要部分剪出来,贴在日记本里。碎纸和散落的照片,让我的桌子更加杂乱了,不由地升起一股想要整理的心情。我把废纸整理好,揉作一团,把有用的照片放好,收到相册里,剩下要做拼图的照片收到袋子里。继续画作业。
后面就把这件事忘记了,我也总是会忘记一些没做完的事,可能在某一天又翻出来,重新做起。
隔了好一段时间了,在我整理物品时又翻到了当时要做拼图的照片——那些被打断没有完成的记录。我发现我根本不记得当时拍摄的时间了,翻出手机对照着贴在本子上。有一张合照,是我、小辰还有小万。小辰和小万是我的高中同学,这张合照是我们在高中拍的。我还记得当时我们喜欢去老家那边的电玩城,抓娃娃,和小孩抢滋水枪打僵尸的那台机器。这张合照是在电玩城附近的停车场里拍的,照片的角上沾了一块颜料,背后黏住了一块废纸。是我剪下来的一个人的多余的背影,我把废纸小心撕掉丢在一旁。但是合照侧边有了一条擦不掉的红痕。贴在白底的本子上格外明显。为了美观,我只好把这一页的照片拼图周围都画上了一圈红色描边。写上日期,结束了这次的记录。
后面暑假回家和小辰一起出来玩,小万在大学之后和我们的联系都变少了,只有偶尔的朋友圈互相点赞。我和小辰开始去聊拼图里合照上面人的故事,有的朋友还在联系,有的就像小万一样慢慢淡出了我的生活。
小辰问我:“你还记得这些照片都是在啥时候拍的吗?“
我说上面不都写上日期了吗?
“但是你还记得我们当时都去干嘛了吗?或者你和她们都去干嘛了。”
我看着这本被我只留下主要人物的记录,被我剪掉的背景和丢掉的废纸,好像也是照片的一部分。我细细回忆,有的可能要问合照里的人才能想起来当时出去玩的事情。
一圈圈红色的描边把我回忆里错综复杂的故事覆盖在了一张纸上,我捡起来细细地读取记忆,但还好都是快乐的回忆。
我和小辰说:“也没必要吧,这些就是我放进相册看着不美观的旧照片啊。”
“那你这么麻烦去记录他们干什么呢?”
“但是过程很解压快乐啊。”
“那你看到不再联系的人不会奇怪吗?这种回忆册留下来的人应该都是很重要的吧。”
我摸着我画着红痕的纸面。认真的想了想。
“不重要的都被我丢掉了。”
我和小辰又聊了一些其他的,后面我们就各回各家了。那个本子被我放在老家,距离我上次翻出来看已经过去两年了,上面的记忆可能又被蒙上了一层灰。
我想起来小时候走在下过雨的小路上,小心的走在积水上面的红瓦片上,避免弄湿鞋子。那时候我在想,是谁在这里铺上的红瓦片。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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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
我有一个朋友,在知道我略懂心理学后,便将我当作了他的免费心理医生——当然,心理医生是抬举的说法,我没有行医资格,也没有心理咨询的资格,我只是一个看了《墨菲定律》《人性的弱点》《心理学和生活》的心理学爱好者,而他也未必像看心理医生一样看我。在他看来,我不过是一个倒心里话的垃圾桶,选我不选别人,也不是因为我略懂心理学,而是因为我永远永远不会拒绝他。
既然我不是什么正经的心理医生,他也没把我当心理医生,那心理医生的行规就与我无关了,我无论如何也要把他的事说给你们听,他在我这里倾倒的垃圾已经爆满了,我必须把这些垃圾丢出去,丢去哪里都好。
再说,他的案例在一定程度上也算是一个公共事件,即使是心理医生,在听到对社会有危害的内容时,也可以不遵守保密原则,所以我在这公开此事也不算不仁不义。
我把最重要的话摆在最前面。
我的那个朋友,很可能在将来做出报复社会之事,最少最少,也要造成一人的伤亡。
事情是这样的,在今年年初时,那位朋友跟着某红色软件的推荐,找了一家据说价格便宜口味正宗的异域餐馆用餐,据他所说,这一切纯属偶然,没有任何安排。他一个人在离门不远的位置背对着门坐下,点了几个招牌菜,正准备动筷子的时候,在他的背后,冷不丁地响起了枪声。
他说第一声枪声就像炸雷一样,在他背后猛烈地炸开。人一般会用震耳欲聋形容雷声的巨响,但那声枪声震颤的不只是他的耳膜,而是将他整个人都震住了。
该做出怎样的反应?他还没来得及思考,他背后就响起了第二声枪声。
他面前的服务员和其他客人几乎在响起第二声枪声的同时,齐刷刷地躲到了桌子下或屋子里。
只有他一动都不敢动,因为他坐在最靠门的位置,他知道那些人敢这样大张旗鼓地躲起来,是因为他们相信自己躲藏的模样被坐在门口的他挡住了。
他巍然不动,绝不是有那种要成为其他人的掩体的高尚的大无畏牺牲精神,他只是怕,怕坐在最靠近凶手位置的自己一动,马上就被射个对穿。
令人烦躁的哭声像警铃一样响起在他右边的餐桌,能在犯人离开前就大声哭嚎的,一定是急着去投胎吧。我朋友谨慎地维持着脖子和脸向前不动的姿势,将眼珠转向右边,转到眼角尽头再也转不过去的时候,终于看到了那个不聪明的客人——一个看起来连半个人高都没有的小孩。
第三声枪响终结了这警铃一般的哭声。
那小孩脑门中弹,向着那朋友眼珠转不过去的角落倒去,最靠门口的两张桌子,其中一张桌上的人——包括小孩子在内——已经被杀完了。
接下去就是我了——我朋友当时只有这一个想法,他放弃了躲藏和抵抗,保持着正坐的姿势,静待自己脑门上的那一枪。
但那一枪并没有来。
那个杀手杀光了他右手边桌上的人后,就没有继续杀人,转身离开了那家餐馆。
警察很快赶到了,我朋友石化的身体也在他们的拍打和呼唤下恢复了活动的能力。我朋友庆幸着出门前后没有饮水,在警察的搀扶下站起身来,拖着失去知觉的双腿,一点一点地挪出了店里。笔录很简单,我的朋友背对着门口,根本没有看到杀手的脸,除了枪声和小孩被射杀的样子外,什么都没看到。
警察对这份毫无价值的笔录颇感失望,很快便将我朋友放了出来。
刚出虎穴,又入狼窝,这次迎接我朋友的是新闻记者。
他们和警察不同,他们认可我朋友证言的价值,他们事无巨细地询问案发时的点点滴滴。
“你不知道凶手是谁吗?那被害人是谁你知道吗?”
“能形容一下被害人是怎么被杀的吗?都是被枪射杀的吗?从你的身后?”
“你说你看到凶手射杀了一个小孩,小孩是怎么死的能讲一下吗?”
“他是面部中弹吗?是不是马上就死了,脑袋后面是不是也开了个大洞?有没有脑浆流出来?是不是流了很多血?”
“你听到枪声怎么没有想逃呢?有没有尖叫?这么冷静吗?”
“你觉得你是其他客人的掩体?所以才没有逃吗?那你很坚强哦。”
我的朋友并不是什么坚强的人,在采访记者的轮番轰炸下,他终于失声痛哭了起来。
镜头将他痛哭流涕的模样一帧不差地记录了下来,上了当晚的晚间新闻。
同时间登上晚间新闻的,还有某国外交官一家三口被枪杀身亡的报道。
“××时间×月×日晚,一名■■驻□□大使馆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在×××区××餐馆用餐时遭枪击身亡。消息人士透露,警方已逮捕一名犯罪嫌疑人并对其进行讯问。
“事发地点靠近□□警务厅高级发言人××·×在社交平台上发文表示,□□调查局与×××区调查局正在联手处理案件侦查事宜。
“■■驻联合国大使××·××在社交平台上称此次枪击事件是“连儿童都不放过的令人发指的恐怖行为”,并表示“伤害■■外交人员的行为与□□日益高涨的反■■种族主义有高度关联,□□政府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其国民灌输的歧视、仇恨教育,在治安管理方面差别待遇,导致了这种恶性事件频繁发生。”
“据悉,死者■■驻□□大使馆工作人员××·×××,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否认■■对□□□平民的武装袭击为侵略战争,坚持■■长达两年的针对平民的武装袭击是正当的卫国战争,痛斥□□抗议其武装袭击的社会活动者,并称其为被仇恨教育冲昏头脑的种族主义者。”
这是我朋友发给我的新闻报道。
作为明辨是非正义的□□人,我当然知道针对平民的武装袭击不可能是正义的卫国战争,任何一个有是非观的人,都很容易辨别出■■才是要搞种族灭绝的那一方。
我那个朋友也是这样想的。这点我敢保证。他在事前,曾不止一次地在闲聊时痛斥■■的侵略行径,尽管□□官方态度暧昧,我那个朋友仍和民间明辨是非正义的有识之士一样,一口咬定■■对□□□的袭击就是非正义非人道的种族灭绝。
只可以,以上种种痛斥侵略的义举都不作数了。他在国家级电视台上为■■国的官员及官员的妻儿痛哭流涕,将自己的对暗杀行为的恐惧和悲痛对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观众展露无遗。
他的哭泣,被■■国的新闻媒体轮番播放,为了让人们看清他痛哭流涕的模样,这些媒体不但没有给他的脸部打上马赛克,反而放大数倍进行了特写,无数不曾了解过他的人将其认定为了对死者的同情、对杀手的悲愤,其中有■■国的侵略者,还有□□国的明辨是非正义的人。
我的朋友作为一个□□人,为■■国为侵略和种族灭绝辩护的官员痛哭流涕,一下子也成为了反人类罪行的支持者。有善良仁慈的人提出无罪推定的主张,认为我朋友只是在案发现场被枪击吓到,并不是真的为侵略者悲痛,但这样的声音很快被驳倒——不管我朋友支不支持侵略和种族灭绝,他痛哭流涕的模样都为■■国提供了攻击□□国治安和立场的弹药,更何况他重点描述了那个官员六岁儿子的死状,把整个事件的重点从反侵略战争变成了反虐杀儿童,客观上帮助■■国占据了道德制高点。
接着有人根据那家餐馆的监控录像提出怀疑,为什么在案发现场,第一声枪声响起后,其他人都选择了躲避和逃跑,只有我朋友一动不动,只是保持着原本的姿势正坐在那里?这些人都是渴望为国家安全做出贡献的民间侦探,他们根据模糊不清的监控看出了我朋友的微表情和小动作,然后根据我朋友比死者先两分钟踏入餐馆,点的菜品和死者几乎一模一样的证据,推测出我朋友与死者认识。
就在这时,警方公开了一份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实施暗杀行为的是某非政府组织的社会活动家,长期通过社交网络、游行集会反对战争、呼吁和平、谴责■■国的侵略和种族灭绝行为……他的义举数不胜数,这样的人无疑是英雄。
众人纷纷为这样的英雄被捕感到惋惜,将熊熊的怒火掷向了出卖了这位英雄的小人——根据他们的推理,那个小人就是我的朋友。
我朋友以他信仰的神起誓,他绝没有向警察提供任何可以用来确定杀手身份的信息,他什么都没看到,就连给他做笔录的警察都嫌他的口供没有任何刑侦上的价值。
即使如此,我朋友的学校和打工单位还是收到了雪片一样多的举报信件,就连学校和打工单位都被几度举报,迎接了一波又一波的情报局探员。
是的,来调查我朋友的不是调查局,是情报局,是专门调查间谍活动的部门。
民间侦探的举报信是在网上公开发布的,信中附上了侦探们的名推理:我朋友坐在离餐馆入口最近的座位,却在枪声响起后没有任何恐惧,唯一的可能是:我朋友与杀手相识,知道杀手不会对他开枪所以没有任何躲闪,我朋友进入餐馆的目的正是为那杀手通风报信,告知杀手进店射杀目标。为什么我朋友对死者的行踪了若指掌?为什么杀手对我朋友言听计从?那是因为,我朋友的真实身份是□□□国的双面间谍,他不但要除掉■■国的官员,还不想弄脏自己的手,他哄骗了那位为和平不遗余力的英雄为他两肋插刀,却在暗杀成功后以目击者的身份出卖了共犯,独自逍遥法外。至于将我国卷入其中的原因,恐怕是我国官方在■■国与□□□国的冲突问题上立场暧昧,所以他打算一石二鸟,实施一场既能除掉■■国反人类官员,又能损害我国国际声誉的暗杀行动。
这段推理得到了推理爱好者们的高度认可,他们将其当作真相,并给这段推理起了个推理小说般的名字——《演员的诞生》。
这段推理当然是无稽之谈,情报局来访数次,什么都没调查出来。结果就是,我朋友的打工单位嫌他麻烦将他解雇,我朋友的学校基于他的心理状况建议他休学,网络上的侦探们说情报局没查出东西来一定是我朋友运用了□□□国特有的间谍技术,不能证明我朋友的清白,继续紧咬着我朋友不放。
我朋友拔掉了他的电话卡,删除了他所有的社交软件,除了我这个还愿意听他说话的朋友外,他不再与任何人对视、接触、交谈。他因为一次真情流露遭遇飞来横祸,以至于他无法再向任何人袒露心扉,哪怕是我,他在向我谈及自己的事时,也要捏造一个“他朋友”的身份,来隔离自己对自己遭遇的感受和情绪。
“我那个朋友,在晚上睡觉的时候,时不时地会被一声枪声一样的踢门声惊醒。即使他报警,因为踢门并没有造成财产和健康的损害,警察也不会上心调查,甚至会把这当成我的幻听幻视。”我朋友说。
我一下就察觉到了他的话中的怪异,开始被踢门声惊醒的是他的朋友,警察却把这当成了他的幻听。
“你要不要去看看医生?”我问。
“不是我,是我朋友。”我朋友强硬地纠正道。
“那你朋友不去看医生吗?”
“不,我朋友是非法移民,他没有医保,他看不了正规的医生,一旦被医院发现真实身份,就要被遣返回国,他不想回去。”我朋友说。
“那真没办法。”我叹息道。
“他是□□□国的人,因为战乱逃到□□来的,但是他讨厌□□国和□□国的人,所以也不会吃□□医生开的药。”他补充了一句。
“但你也是□□国的人啊,他为什么信任你?”我问。
“我不知道。”他说,“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
从他的描述中,我只能看到一个可悲的被舆论认定为□□□国间谍的连医院都不敢去的恨国党——但那个人绝不是什么我朋友的非法移民朋友,绝对绝对就是我朋友他自己。
“你能不能帮我买一把枪?”我被他突如其来的请求吓了一跳,“我朋友要防身用。”
我知道他托我买枪只是因为我比他健全,即使我不给他买,他在真需要一把枪时也会自己去买。
这也是我把我朋友的事写下来的原因。即使是正规的心理医生,在听到对社会有危害的内容时,就不必遵守保密原则,甚至有义务立即通报警方。
但我朋友毕竟还没有真的去买枪,我也没有答应他买枪的请求。即使现在报了警,警察恐怕也会把这当成一个精神病人的呓语,不会给予过多的关注。
所以,我在这里给诸位提一个醒。如果在人流密集处看到一个二十岁左右目光呆滞神情恍惚素面朝天蓬头垢面看上去就像个垃圾桶一样的女人,请一定要远离。如果她在你们面前拿出了枪,那最好就不要再跑,最好像玩《鱿鱼游戏》里的木头人游戏一样一动不动,我想她不会攻击和我朋友一样在枪击现场一动不动的人,这是你们唯一的生路。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1、
我妈昨天就说要吃掉我了。
我很烦。
毕竟我是从她肚子里生出来的,如果她要吃了我,这属实算是回收利用。
倒也不算太过分。
反观我自己。
如果作为食物,其实我并不算太可口。
体脂含量略高,吃起来也许有些许油腻。
她吃我时,我是建议香煎的。先用油猛炸,将多余的油脂逼出来,之后再用八角桂皮香叶花椒之类的调料打碎,然后加酱油,蜂蜜之类的味道炖煮,只要煮的够久,或许也能将将成为一道还算可口的肉菜。
但如果在她吃掉我之前,我先死了呢。
我思考这种可能性时,又产生了一种疑惑。
或许,我可以活的相对久一些,不到死前最后一刻,绝不撒手。譬如,当猪在进入屠宰场之前,被挂上放血台之前,它们都是会蹬腿的。
猪都不想死,那我为什么又要提前死。
可去观猪,后者的苦恼也许比我少一些。
毕竟猪在死之前是不知道自己要死的,每天欢快地吃食,顺便睡得浑天暗地。农场主是不屑于同它耍心眼子的。它觉得农场主是个投食机器,它是个欢快不愁吃穿的……“自己”。
哦,猪,也许是不知道自己是猪的。
而我母亲要吃我的决心很明显。
她要吃我之前,将我喂养长大,喂食地很好。
将我养的白胖足够称斤之后,又想让我用其他方式给她换取利益。
但想来我也是不够本事的,否则,她也不会打消去让我用脑子的决定,转而又想吃我的肉。
她用刀丈量我脖子的时候,态度是虔诚的,眼角挤着眼泪,露出老态龙钟的模样。
像是冬天的猎人在山里守猎时,抱紧他的羊毛毯子。
那羊毛毯是羊皮毛做的,当初猎人手起刀落的时候,对羊也是不够温柔,抱着羊皮毯子的时候却那么紧贴,那一瞬间,羊皮毯子成了他寒冷冬日里的唯一希望。
此刻,抢了,或者弄坏羊皮毯子,是会有一个猎人同你拼命的。
所以猎人爱羊皮毯子吗?
我曾妄图去采访羊皮毯子。后来才意识到,羊皮毯子已经不是羊了。
它不能咩咩叫,也不能蹬腿,它只能提供暖和。
而我从未阻止我母亲对我的进食。
前两年,她只吃我的脚。
脚这个东西,我平日也不常用,若是不出门,想必也是不会死的。
我母亲将我的脚卸下来的时候,还给它们做了一个马杀鸡,玫瑰精油大搓百来小时,搓得我皮肤泛白,如同泡水的馒头。
而后她将我的一部分腿烹制得酥香软糯,并让我尝了一口。
自小我是喜欢她做的菜的。往日不常吃,但那日吃着还是当年的味道,如此熟悉,练这些年她退步的厨艺都在那一刻回来了。我愿称之为菩萨保佑。
后来想想,那是我的腿,我的一部分,自然是我熟悉的味道。
我又如何吃不惯。
只是剩下那些部分,我的母亲是如何吃的我便不知。是红焖,清蒸,切片过桥,还是称斤转手卖于他人,她未曾与我说。
我是没有腿的,无法出门察看。
但她定是会将我的腿好好处理的人,毕竟她自己都没准吃不够。
-
近来我的身体部分变得越来越小。
但我的母亲似乎并不满足于我的现状,她拎起半个我在空中晃悠,妄图挤出和我当年完整身体里一样多的血。
可事实证明,当液体的浓度不变时,体积变小,所含物质也会减少。
于是事情开始麻烦起来。
母亲开始急切地上蹿下跳,好像地上都是碎玻璃渣子,刺的她不跳动两下就会发疯。
我呆若木鸡开始怀念我的腿。
怀念有腿刺啦啦疼是个什么感觉,我现在的体积如同回到了婴儿时期,我适合被一个母亲抱在怀里,嗷嗷待哺吸取乳汁。
而那一瞬间,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她吃着我的血肉的模样,一如当年我吸取她的奶水——我们都在求存。
而我的母亲只是在收回她当初给我的东西罢了。
只可惜,她不该给我脑子。
脑子这个东西会动,一动就连带着不甘心和痛苦,愤怒与愤恨,咬牙切齿和恋恋不舍。
终于。
她揭开了大锅,锅里有热腾腾的蒸汽。
在它的中心放着一个精致的蒸笼,底下铺了几层被蒸得柔软的纱布,就像是初生婴儿的襁褓。
她落泪,恋恋不舍又自我厌弃地将我放在锅的正中心。
此时我的千克数和我出生时一样——6点2克。
她盖上锅盖,使用最传统的清蒸做法。
我看着盖子上的盖子,就好像回到了曾经她的子宫。
我忘记我出生在这世界上的第一眼是如何。
隔着羊水和血液,还是来不及睁开就已落入她的怀抱。
而此时,我的香味开始散发。
身子下咕噜咕噜沸腾的热水,将用蒸汽将我蒸煮得骨肉分离入口即化。
我的脂肪开始溶解,肌肉松散,水分即将充足,汁水将丰盈。
我将被分成几份,我将落入谁的口。
明日太阳何时初生,草长莺飞,四季轮转。
他们踏青,享受口腹之欲。
而我想轮回转生成一只羊,或一只猪。
浑浑噩噩生,浑浑噩噩死。
-
而现在。电磁炉一声“叮”响。
上菜。
-END-
作者:顾箐
评论:随意(骂我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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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那我就先走了哈!”
“诶!好,小王慢点走哈,天黑注意着看点路!”
伴随着沉重铁门的哐当声响,一个长相俊美的男性青年精神奕奕地从身后冰冷的水泥色建筑中迈步走出。
已经很晚了。深夜的雾气很重,唯一的光源只有身后墙上昏暗的亮点。就着浓郁的夜色,青年瑟缩了一下,接着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一边愉快地哼着红歌,一边从身后的铁门缓缓走出。
墙上赫然印着几个大字——【A省x市监狱】
“救……救我!救命啊!”
远处雾气缭绕的河面似乎传来微弱的呼救声。
正准备沿着监狱旁边的河流回家的王伟联耳朵一动,他眯起眼睛看向天空黏连成一片的漆黑色的水域。
稍远一些的河面中心,有着一片小小的漩涡,隐隐约约能看见一个模糊的人影正在水中分离挣扎
卧槽!不是错觉,真有人落水了!
青年瞳孔微缩,他顾不得多想,胡乱把自己身上的衣服三下五除二地给扒掉往身后一扔,接着就以连职业跳水运动员都能多看两眼的标准姿势啷当入水。
今天可是我保安上岗第一天啊!一上来就这么刺激吗?
王威廉轻松而标准地划开阻挡自己的水流,他直直地冲着水花最剧烈的地方游去。
漩涡中心的那只手似乎有些发白。但王威廉并没有多想,毕竟天大地大人命最大,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虽然他已经下班了,河里也不算他的看守范围,但是身为保安,就要有乐于助人的伟大精神!
保安保安,保卫一方平安——兄弟等我,马上就把你救上来!
正当王伟联一边胡思乱想,一边用着标准蛙泳姿势朝着落水的倒霉蛋冲刺的时候,他敏锐地察觉到自己的脚像是被什么东西缠住了……而刚刚还近在咫尺的呼救声似乎也消失了。
?
……是水草吗?
啊不不不,比起那个,这个落水的兄弟是不是晕过去了啊!谁来告诉他救人救到一半人死了怎么算功德啊!!
尽管心里在疯狂地吐槽,王伟联仍然保持着一个合格保安应有的冷静。他面上不显,皱着眉头,试着蹬脚摆脱那突如其来的妨碍他的水草,但这似乎适得其反了。
那所谓的水草原本虚晃晃挂在他的脚腕上,察觉到王伟联想要摆脱的意图,立刻猛地收紧,力道之大像是要把王威廉生生拽进水里!
嗯……?等一下,这个触感?
王威廉浑身僵硬地前后动了动脚,皮肤上的触感愈发清晰——
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大拇指!!
上帝啊这是只人手啊!
坚定的唯物主义战士一时间陷入了沉默。曾几何时,他在跟村口大娘攀谈的时候,曾经很严肃地纠正过对方认为河里有水鬼,会把落单的生物拽进河里吃掉的迷信思想——哪成想你大娘还是你大娘,原来是他浅薄了。
……等等,所以根本没人落水啊,刚刚那个呼救的人,其实是水鬼吗?
哦……那没人落水就好啦。
想通了这点,王威廉突然干脆利落地停止了挣扎,他放松自己的手脚,两眼一翻,吐着泡泡就沉了下去。
呕唔咕咕咕噜噜噜噜噜——
王威廉像块泡在水里的木头一样被拽了下去。恍惚间,他感觉一只冰凉僵硬的手顺着自己的腰腹摸索到了自己的胸脯,那刺骨的寒意一路蜿蜒,直到触碰到了——
自己同样冰凉僵硬的心脏。
啊?
王威廉猛地睁开了眼睛,眼前所见到的并不是想象中泡的肿胀的腐烂尸体,而是一个看上去有些瘦削的青年男子。除了他的皮肤白的有些发青,头发有些过于蜷曲以外,他几乎跟正常的人类没有什么区别。
而眼下,这位肤色发白的陌生男人,哦不,现在看来显然是传闻中水鬼的男鬼,显然没有预料到王伟联还能活蹦乱跳地睁开眼睛,他用一种难以言喻的表情回望着同样一脸难以言语表情的王威廉。
王伟联瞪着有些发红的眼珠,他的眼神缓缓下移,他震撼地盯着对方放在自己胸上的苍白修长的手。
“这位朋友……呃,你要不要先把手放下来呢?”
尽管很尴尬,王伟联还是艰难地操着一口略带京腔的标准普通话打破了这令人窒息的沉默,而对方显然也经历了一场不小的头脑风暴,如果尴尬可以溺死人,眼前的青年估计已经第二次变成了水鬼,他现在应该是水鬼的二次方。
对面的阴沉男鬼如同闪电一般把自己的手掌抽了回来。在尴尬到快凝结成冰的水氛里,水鬼咬牙切齿地吐出了几个字:
“……你为什么没有心跳?”
……
王伟联无语凝噎了,他盯着对方水藻一般的头发,调整了一下姿势,接着缓缓伸出一根手指,把自己的嘴巴拉了起来。
那是一颗格外尖利的犬牙,准确来说,有些实在太尖利了,比起正常人类的牙齿,这颗牙齿显然是不符合杂食习性的,反而更像——
吸血用的?
“因为,我是一个吸血鬼啊。”
这或许本应该是个庄重的时刻,一只坚信唯物主义的没有心跳没有呼吸的西方吸血鬼,与一只饿得半死深夜里出来觅食的东方水鬼相遇了。他们本应拥有一场更伟大的会面,从你鬼谈到我鬼,上帝谈到天庭,西方谈到东方——不过天不遂人愿,自己显然是被对方当成什么夜宵了,更令人崩溃的是,就在刚才,这个东方国度的水鬼的手还抓在自己的胸上,似乎还捏了捏。
尽管不用呼吸,王威廉还是感到了深深的窒息。
这算什么?被外国鬼性骚扰算工伤吗?能加钱吗?
不过对面是男鬼吧……男鬼的话是不是打官司会打不赢啊……话说水鬼能上法庭吗?话说现在应该是下班时间吧,这种情况劳动法是不是不保护我?
“……所以你之所以没开手电筒抹黑沿着河走?”
“因为我有夜视能力啊,我们吸血鬼就是这么牛逼。”
“……那那么快就能锁定我的位置?游的还那么快?”
“我们种族的平均寿命都好几百岁啊,我上个月刚过完自己的152岁生日,都活这么久会点技能不奇怪吧!”
“……那之所以最后放弃挣扎?”
“是因为我觉得大概率遇上了,额,吃人的东西了。”王威廉的表情很是无辜,“但是我并不是人啊!我怕啥,我们种族也不用呼吸,你见过憋死的吸血鬼吗?”
水鬼盯着在对方在水里仍然能够自如睁开的眼睛,即使修长但仍然有力的四肢和完全没有起伏的胸膛,陷入了一种长久的尴尬。
“唉,兄弟,我想你拉我下水估计是想吃点夜宵,但这你吃我估计跟吃河底的淤泥差不多,我们吸血鬼就是这样的,死了我们都是直接变成灰的,淤泥里可能还有点小鱼小虾的肉呢。这样也不是个办法,要不然你还是放我走吧,我可以自己游回去,省心的很!今晚的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到了岸上我一定不把你的事情上报,放我回去吧!”
绝对会上报的。
王威廉睁圆自己的眼睛,努力地使自己的语气变得更加真诚。话音刚落,他感觉对方审视的目光扫过自己的皮肤——并且这目光里的意味很快从审视转变成了嫌弃。
看上去确实不好吃是吧!
终于,似乎是认定了自己今晚加不了餐的事实,水鬼叹了口气,把缠在王威廉手腕上的水草撤走了。他抬起头,上下打量着眼前尖牙尖耳的王威廉,有些压着火的问:
“怎么会这样,隔壁不是监狱吗?我以为这个时候只有那些试图越狱的死刑犯会偷偷跑出来,你又是个什么东西?”
“我是保安啊!我新上岗的,你没见过我不奇怪。”王威廉挠挠脑袋。
“保安?保安不是直接住值班室的吗?”水鬼怀疑地盯着他看。
“哦……你说张叔啊!值班室两个人有点挤,他过段时间就退休了,到时候我就住值班室。”王威廉很老实地回答,“我在附近的村子租了个小屋子,沿着河走一会就到了,挺方便的。”
“哎,你还真别说,咱俩的食谱颇有几分相似。”a又在一脸严肃的分析,“我喝血,你吃肉,我们俩也算是同一生态位的难兄难弟,只不过你这个不太好搞。我这个去医院多少能整两口,你要是去医院整两口,估计得算个亵渎尸体罪或者是盗窃罪。”
“不是你这半夜谋财害命”
a停住了,a沉默了,a开始思索了。
好像没错,这周围确实是某个重型犯监狱来着
“但是,就算他们已经被判了死刑!你也不能随便夺取他们的性命,一码归一码,diegxljgs,他们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吸血鬼的身上发出了耀眼无比的,正义之光,而一旁的水鬼显然已经快被闪瞎了
“你跟我说你这一头金毛和这么高挺的鼻梁你是中国人?我是死了又不是傻了!我看你简直是失心疯了!”
王威廉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新疆人也是会有五官立体的啊!中国有五十六个民族,不要用自己的无知来刻板印象他人啊!啊对,没错,我来自新疆啊!我绝对是正儿八经的中国人把!”
正儿八经的纯种外国吸血鬼严肃而沉重地晃着对方的肩膀,而水鬼的表情一脸嫌弃和无奈。
“你少瞧不起我了我开始正儿八经过考试拿签证走正规途径进来的这份工作也是我凭着自己的力气独立自主换取的口牙——”
所以说不还是外国鬼吗为什么要在奇怪的地方嘴硬啊!
水鬼用鄙夷的目光表示无声的回应。
王威廉显然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嘴瓢,他沉默了,联系起之前在大娘那听到的传闻,他不假思索地甩出了一句话:
“那你吃鸭子吗?”
轮到对方陷入诡异的沉默了。
“……有时候周围的村子会有鸭子跑到河边觅食,”水鬼眼神飘忽,“有的蠢鸭子会跟大部队走散……呃,我就……”
原来村口王大娘说的偷鸭贼是这家伙啊。
吸血鬼大脑发光。
“哎,你还真别说,咱俩的食谱颇有几分相似。”a又在一脸严肃的分析,“我喝血,你吃肉,我们俩也算是同一生态位的难兄难弟,只不过你这个不太好搞。我这个去医院多少能整两口,你要是去医院整两口,估计得算个亵渎尸体罪或者是盗窃罪。”
水鬼一脸无语地盯着眼前的吸血鬼保安看,他挑了挑眉,想听听这个脑洞脱线的吸血鬼又想出了什么新说法。
“要不然你跟我走吧!我租那个小屋应该还挺大的,挨着河。”王威廉一脸阳光地大声说着自己的计划,“一只鸭子,我喝完血,你也可以吃肉,一鸭两用!”
这是什么鬼主意啊!!
水鬼一脸难尽地看着对面那个散发着傻气的吸血鬼,他有点后悔听对方说话了。
“不过,一起住的话,多少要知道室友的名字吧。”王威廉摸了摸耳朵尖,他微笑地看着对面被水草环绕的,看上去既嫌弃,又似乎有些期待的水鬼,“你的名字是什么?”
“我的名字……?”水鬼的眼神怔忪,“……我好像不记得了。”
他接着低下了头,似乎 失落 不甘 又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他生前又是什么样dxhwjf
“这样啊……你原来忘记自己叫什么了啊!这简单,就让我这个正儿八经的中国吸血鬼给你起个好名字吧!”
王威廉露出带着两颗尖牙的整齐的八颗牙齿的灿烂笑容,他对着眼前面露脆弱的迷茫水鬼竖起大拇指。
“你就叫马杰克吧!”
“……”
我绝对不要跟着这个家伙走。
看着显然觉得自己取了一个好名字并已经在洋洋自得哈哈大笑的王威廉,水鬼默默坚定了自己内心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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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写完,后面是大纲,考完试回来完善一下,我好崩溃,学物理就是这样的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评论:随意
*注:克苏鲁题材小说,含有必要剂量的不可名状与故弄玄虚
一
于是奥斯瓦尔德在星期日的下午终于见到了那位马戏团诗人:第一眼注意到的是他臃肿肥厚的啤酒肚,然后是光秃秃的头顶。虽然天灵盖油光锃亮,但从耳朵上沿往下又长着长而浓密的红发。他的面色惨白,皮肤粗糙,下巴和脖子间有一层褶子,这特征与阿姆哈特街上的老醉鬼如出一辙。最让奥斯瓦尔德印象深刻的还是他的那双眼睛,在帐篷外瞥见他时,眼皮耷拉着,双目无神。而当表演开始后,准确地说,当诗人戴上来自东方的神秘戒指(奥斯瓦尔德才不信这套)后,他的双眼目光如炬,神情激昂,仿佛即将踏上远征的伊阿宋。诗人的声音洪亮而清澈,如雄狮怒吼,又如泉水甘冽,吟唱声回荡在帐篷中——
稻草,稻草,稻草
水银拖鞋长出海藻
毛发只有二十二根的小矮人说
“往花瓣上钉钉子吧,
只有这样酒才能造得更好!”
后排的吉普赛人用打了孔洞的铁罩子遮住煤油灯并快速旋转,让斑驳的光点缀神秘的舞台。诗人一边吟诵一边狂舞,舞步捉摸不定而延绵不绝,仿佛穿上了被诅咒的红色舞鞋。观众们被神奇地感染了,台上独舞的诗人变成了璀璨的明星,可笑的领结似乎变成了华丽的装饰,臃肿的体型似乎变成了可靠的身姿,就连滑稽的发型也似乎变成了流行的风尚。舞过一阵,伴随着号角声与铃鼓声,舞台边缘喷出火焰与烟雾,如此明暗交替短暂地夺走了人们的视力,待眼睛恢复后,观众们发现诗人已退场,在舞台中央留下一张巨大的羊皮纸,上面用大字书写着刚才诗人吟诵的诗句,主持人兴奋地登台介绍说这是来自东方三博士的神秘口谕,现在抽选几位幸运观众上台,能完成游戏留到最后的人就能获得这张被赐福过的羊皮纸卷。奥斯瓦尔德的未婚妻踊跃地伸出了手,这正是他们这趟马戏团之旅最主要的目的,自从未婚妻在朋友那里看到了这个羊皮纸卷,就喜欢的不得了,一定要拉着奥斯瓦尔德来看一次这个表演。
“你知道吗亲爱的,纸上的那些文字在暗处会发光!”
“这可能是他们在颜料中加入了硫化锌或者镭……”
“你会陪我去的对么亲爱的,陪我去马戏团看这位神秘的东方诗人。”
“好吧宝贝儿,让我看看日程表……我们下周日去如何。”
然而主持人并没有点中奥斯瓦尔德或他的未婚妻,羊皮卷最后被一位褐发雀斑的男士得到,他把奖品交给自己的儿子,小男孩兴奋地在原地大喊大叫。
无论如何,这场演出给奥斯瓦尔德留下了太深的印象,以至于周一早上他在凶案现场一眼就认出来死者就是这位马戏团诗人。
二
案情相当简单:当晚演出结束后死者来到了酒馆,喝了几杯烈性啤酒,然后离开酒馆来到了案发现场附近。案发时小巷内除了死者和两名凶手之外没有其他人,两名凶手从小巷两头进行包夹,试图抢劫钱财,死者尝试反击,但打不过二人,于是被抢走了钱财。在凶手之一尝试抢夺死者胸口的戒指时,死者进行了强烈的反抗,争斗中凶手殴打到死者后脑,造成机械性损伤死亡。整个过程被三人目击,他们分别是小巷尽头的住户、在附近乞讨的乞丐以及偶然路过的马车夫,三人口供所描述的情况基本一致。
凶手初步判断是克劳舍兄弟,他们在本地臭名昭著,像这样打劫落单的醉汉也不是一次两次的事情,但像这样杀害了最近在城里小有名气的公众人物,这两个爱玩火的人总算点燃了谷仓。
有一点引起了奥斯瓦尔德的注意,在施耐德跟马戏团班主说明案情时,这位班主比起死者的安危,更在意警察有没有在他身上找到一枚骨质的戒指。施耐德和奥斯瓦尔德都没有发现这么一枚戒指,班主恳求再三,但他们确实没找到任何像是戒指的东西。
“真的没有吗?能不能再帮我找一找,灰白色,硬的,像是骨头雕刻的一样……”
“先生,我们已经找过三次了,没有的东西就是没有。请在这里签字吧。”
“可是……如果找不到的话……如果找不到的话……”
“冒昧问一句,那枚戒指有很高的价值吗?比如……是象牙做的?”
“是是是……哦不不不,事实上我不知道那枚戒指是拿什么雕刻出来的,它看着像是象牙,但似乎又不是象牙……”
“那它有什么纪念意义吗?”
“没有,没有。但没有那枚戒指的话,就没法表演了……你们能帮我再找一次吗?求你们了。”
“如果我们发现了的话会告诉你的!请在这里签字吧先生!”
奥斯瓦尔德知道班主说的就是诗人演出时戴在手上的那枚戒指,但他不太明白为什么班主对这个小玩意儿如此执着。而当奥斯瓦尔德一边想象神秘的东方力量,一边在警医办公室掏出三明治时,外面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奥斯瓦尔德知道应该有什么不妙的事情发生了。直到赶到克劳舍兄弟的家中后,眼前的一幕使他意识到“不妙”是个极为委婉的说法。
屋子里各种气味混杂在一起:独居男人的体臭味,陈腐家具的朽木味,烧炉子的煤烟味,劣质白兰地的酒味,还有挥之不去的血腥味。留胡须的那位克劳舍倒在地上,血泊和呕吐物流了一地,从脖子到前胸被手指挠了个稀烂,隐约露出森森白骨,十个手指上的指甲劈裂的乱七八糟,指尖上血肉模糊,看上去是自己把自己硬生生给挠成了这样。
奥斯瓦尔德出去扶着墙呕吐了两回。没人嘲笑他,所有人都吐了,他们只会同情还要近距离调查尸体的奥斯瓦尔德,这样惨烈的现场有的警察一辈子都不曾遇见一次。另一名克劳舍被施耐德带走了,他是目击者,报案人,也是最大的嫌疑人,因为现场只有他和死者两个人。回到警察局后,同事告诉他另一位克劳舍的指甲里没有检查到肉片之类的身体组织,这样一来只有可能是自杀。
施耐德负责了小克劳舍的审讯。这家伙看上去已经完全崩溃了,屎尿流了一裤子,沾的审讯室里到处都是。据小克劳舍说,他们并没有注意到昨晚居然打死了人,离开现场后直接当掉了抢来的赃物,买了白兰地回到家里,庆祝又可以半个月不去找活计。喝着喝着小克劳舍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他是被大克劳舍的叫声给吵醒的,他看到大克劳舍嗓子里发出嘶鸣,上衣被挣扎着用力扯开,两只手不断挠着自己的脖子和前胸,挠出了一道道血痕。他以为大克劳舍是被什么噎着了,尝试给他灌了碗水,但是大克劳舍全都喷了出来。小克劳舍做出各种尝试拦住大克劳舍自残,但被他一次又一次猛力甩开,最后只能看着自己的哥哥把自己的喉头挠了个稀巴烂,先是血,然后是带沫子的深色血,再然后是一下一下喷出来的血柱,最后大克劳舍倒在地上,呕吐物缓缓从创口流出。整个过程比想象中更快,因为平日二人的作风,邻居对他们房内的噪声敢怒不敢言,所以也没有人赶来帮忙,直到小克劳舍屁滚尿流地爬出房间求助,这才有人报了警。
“你觉得他说的是真的吗施耐德。”
“这个冷血败类的话我一句话都不相信,他绝对是害死他哥哥的凶手!”
“但是现场情况基本符合他的描述。”
“那也一定是因为这个混蛋在酒里下了毒!能帮我安排一下药物的检测吗?”
“我得去大学问问,顺利的话两天吧。”
“对了,你在案发房间里有没有发现字典、马蹄铁、羊皮或者门球?”
“没有,我只勘验了尸体附近。问这些干什么?”
“那个把屎拉在裤子里的混蛋说,死者最后扯着嘶哑的喉咙说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勉强记住了这几个词。”
从大学出来时太阳已经落山了。奥斯瓦尔德掉转了自行车的车头,来到了门可罗雀的马戏团帐篷前,他找到愁眉苦脸的班主,告诉他克劳舍兄弟曾去的当铺地址,然后才回家。
三
第二天奥斯瓦尔德赶到局里时发现已经炸开了锅,大克劳舍的尸体明明放在太平间里冷藏,结果今天早上准备移交给大学那边的时候,值班人员发现尸体被严重破坏,上面长满了菌类。太平间的冷藏设备没有任何问题,这些菌类像是从身体里从内而外长出来的,颜色古怪而斑斓,让整个太平间看上去有股不可名状的诡异。
虽然在此情况下,警方只能结案于自杀,但小克劳舍身上还有条马戏团诗人的命案,所以施耐德有机会逼着小克劳舍一句一句一遍一遍吐出事情前后的经纬,然而对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都反复盘查后,施耐德仍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
“施耐德,你看这句供词,‘他亲吻了戒指,然后将它放入胸口的口袋’……”
“怎么了奥斯瓦尔德,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会不会是那枚戒指本身有毒,大克劳舍在亲吻时摄入了致幻物质?”
“这我到没想过!不过……有那种物质吗,会延迟几个小时后再让人陷入极度的痛苦或幻觉?”
“虽然我不知道,但也许有吧,总之我认为有必要对戒指表面进行化验。”
二人驱车来到马戏团。距离奥斯瓦尔德上一次来到这里已经过去了月余,这么长的时间,照理说要么马戏团觉得在本地已经赚不到钱了,要迁徙至其他城镇,要么在本地热火朝天准备新的演出剧目,但两人却只看到一片破败的帐篷,还有一位佝偻的看门老头。
老头说诗人死后的第二天班主就失踪了,到处都找不到人。马戏团一下子同时失去了班主与最受欢迎的艺人,其他成员陷入了无尽的相互指责与无意义的诋毁谩骂,最终作鸟兽散,留下了这一地残骸。
奥斯瓦尔德和施耐德进入了原本班主居住的帐篷,里面已经被翻的乱七八糟。二人快速地检视着帐篷里的物资,除了合理的物件之外,房间里散乱着异常多的纸张。奥斯瓦尔德随手抓起一页,上面写着:
秋叶打开网中三个人
迷路在水
忌日开始通风
往前走一双手
注视模糊的站务室
文字散发出淡淡的荧光,像是某种来自深渊的凝视。奥斯瓦尔德不太懂诗歌,他觉得这大概是胡乱写下的句子,因为每个名词前都带着中型冠词das,而非它们本来的冠词。施耐德对此也毫无头绪,至少他们都没有见过什么会刻意改变名词词性的德文诗歌。
看门老头说那天班主早早就出门了,遇见了正在从驴身上卸水桶的自己,两人打招呼时班主说要去当铺赎回诗人的戒指。之后没过多久班主就回来了,直接一头扎进了帐篷,合上了幕帘,这也是最后一次有人见到他。当天的午饭有人给他放在了帐篷门口,但第二天中午发现这些食物丝毫未动,于是人们走进了帐篷,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就这么又等了一天,班主仍然不见踪影,很多团员蠢蠢欲动,当晚直接偷了贵重东西悄悄跑掉了。
“为什么不报警呢。”
“哼,两位老爷们可不知道我们这里的情况有多混乱,有几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早想着跑了,哪还有谁想着报警。”
“那您为什么不跟他们一样离开呢?”
“瞧您说的,但凡我有个能去的地方,哼,现在还会留在这儿……”
“还有什么班主的线索吗?”
“对了,我把这个悄悄留下来了,省的被那群鬣狗给偷走。”
老头从怀里掏出一个东西,正是奥斯瓦尔德想要寻找的戒指。戒指表面的化验结果很快被送到了警局,遗憾的是并没有检测出毒药或者致幻类物质,只有一些类似于真菌的物质。说类似于真菌,是因为实际上谁也不知道那玩意儿到底是什么。
这天夜里,轮到奥斯瓦尔德和施耐德在警局值班,施耐德出去巡逻,奥斯瓦尔德脑子里一直在回想那天看到的表演。他越想越觉得奇怪,那场表演仔细想想其实没什么意思,甚至不如一些街头艺人的魔术,但为什么现场的观众的情绪都会那么高涨……
奥斯瓦尔德站起身来,去证物室的柜子里拿出了这枚戒指,对着光看了一会儿——
——然后将它戴在了手指上。
奥斯瓦尔德眼前出现一片幻境,好像左眼和右眼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他身处一片由蘑菇组成的密林里,一丝丝亵渎的月光从高耸的菌帽罅隙中透射在地上,像是芦苇一样到处嗅探着猎物。他不知道,但他知道要避开这些恐怖的月光,他要逃脱,要离开这菌海回到现世中。走啊,走吧,他发现自己无法移动,一股邪恶而冰冷的念头涌入他的脑海,写下文字,用文字去逃跑,那是自己唯一的生机。奥斯瓦尔德抓起笔来在证物室的笔记本上写到:
冬青叶跨过隐翅目大衣(绕开面前这道月光向前跑)
大象天赋下议院(跑进右侧的岔路口)
双黄蛋痛饮抛物线羽毛(减速,前面有月光,藏起来)
江户小提琴飞翔(现在跑到前面的空地)
雄鹿肱二头肌旁的马卡龙(走左边,似乎是安全的)
……
奥斯瓦尔德奋笔疾书,沾染到的孢子顺着笔尖洒在纸上,让文字在档案室昏暗的灯光中发出幽幽光芒。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跑,也不知道要跑到哪里才是安全的,只有内心中不明的恐惧促使他快跑,快跑,快跑。奥斯瓦尔德把名词都用上了中型冠词,这会让他的脚步更加轻盈,他趟过流淌着粘液的河流,冰冷的月光让他感到窒息,就像在南极冰川中投入硝酸甘油,干涸的井底爆裂的土坯,酒精如尿液般烫脚。双曲线,仰泳北大西洋暖流抚摸油灯,七粒松香斩断脊椎的下划线,宾格灵长类乙酰水杨酸虚拟悖论!
终于,奥斯瓦尔德逃了出来,离开了理性的牢笼,摆脱了常世的桎梏,回归了群星中属于祂的国度。而在光年之外的警察局里,证物室内空无一人,只有散落一地的纸张,和一枚掉落在地上的灰白色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