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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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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想,我不能就这么度过平庸的一生,我要,我要……我要去冒险!于是乌鸦踏上了冒险。
乌鸦是很聪明的鸟,它知道冒险就是要飞很远很远很远很远,飞这么远得有吃的,于是乌鸦开始寻找食物。浆果不好保存,腐肉可以放很长时间。乌鸦来到了菜市场后面的垃圾堆里,这个尝一尝真好吃喳喳喳,这个藏在羽毛里带走喳喳喳,咦,那是什么?乌鸦掀开垃圾桶的盖子,发现一只死猫的尸体。
死猫说话了,它说,谢谢你把我从垃圾堆里翻出来,这样我就可以快点回猫星了。乌鸦说,在你回猫星之前我可以吃掉你的腐肉吗?死猫说,请吃请吃,你尽量吃干净点,只有当这幅身体回归大自然,我的灵魂才能回归猫星。乌鸦说,我没法一下子吃干净你,我现在要去很远的地方冒险。死猫说,没问题,你帮了我,我可以跟着你。
乌鸦还需要解决饮水的问题。它平时都在巢穴附近的湖里喝水,但是它没法带着湖一起走。死猫出了个主意,它说看过书上说乌鸦会把石头丢进瓶子里来喝水,所以乌鸦只需要带个瓶子上路就可以了。乌鸦也看过这个故事,但是它没法理解为什么把石头丢进瓶子里就能喝到水,如今它也没有别的办法带着水走,总之先试试看吧。
乌鸦趁便民早餐车的老板不注意,抓了一瓶矿泉水就走,但是矿泉水瓶子太沉了,直接掉在了马路上,穿过车流滚到了马路对面的水沟里。乌鸦落在树枝上说,这下遭了,我没法带着这个瓶子飞。藏在灌木中的死猫说,如果我还活着,我还可以推着它滚着走,但现在我已经死了,身体一点也不灵活,没法推着它走了。
忽然一个声音从水沟里传来,它说,我可以帮助你们。乌鸦说,你是谁?声音说,我叫快高王子,你能把我拉出来吗?
乌鸦和死猫合力把快高王子从水沟里拉了出来。快高王子是一个由一块块塑料积木拼成的小车,最下面的积木带着两个轮子。
快高王子说,你们是要带着这瓶水走吗?可以把水瓶放在我的身上,我有轮子,可以拉着走,你们要去哪里?乌鸦说我要去很远的地方冒险,死猫说我要回猫星。快高王子说,哇哦这太酷了!我曾经是战车,是飞船,我要跟你们一起出发,我一定能帮上你们的忙的!
乌鸦一行出发了。它们决定去往太阳升起的地方。每天早上乌鸦会看好远方的山或树,然后休息一白天,晚上它们就出发往那个方向走,走到第二天早上太阳升起为止。
路途枯燥遥远,它们在路上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快高王子说,如你们所见,我是人类的玩具。以前我的身上有更多的积木零件,通过组合零件我可以变成各种形状,我曾是攻无不克的战车,也曾是牢不可破的城墙,是能上天的飞船(飞船可飞得比乌鸦还要高!),是能下海的潜艇,还能组成人类的样貌,我是玩具之王。我是慷慨的玩具之王,我会把零件送给我的子民,它们也是我的分身,我的国土遍布整个房间,甚至足以抵御人类的踩踏。直到后来我的敌人乐高入侵了我的国土,它比我精致,比我灵活,甚至还有我从未见过的积木块,我败的心服口服。人类曾试图让我们交好,但发现我们的规格不同,无法相互嵌合,于是我被放逐了。如今的我失去了绝大部分积木,已经无法称王,只能成为王子,但我的野心从未有所折损,我要将全世界都变成我的国土。
死猫说,如你们所见,我是一只猫……我曾是一只猫。我曾是一只野猫,生活在市场附近,老实说那边的生活还不错,别在人多的时候出没就行,等他们收摊了之后去垃圾堆里扒拉扒拉就有不少吃的。或者运气好的时候会有人撒一把猫粮,猫粮比肉和臭鱼好吃。有时候运气好还会有母人类给我们送新鲜的小肉块和小鱼泥,或者运气好的时候会有不长眼的麻雀落在附近。我总说运气好对么?野猫只要不太笨,在城市里运气总是不会太差的。而我在野猫里也算运气好的,我活了7年才把9条命都用完,跟我一窝的兄弟姐妹们应该早就回到猫星了,我是最后一个启程的。我死的时候运气也很好,大卡车轰一下就压过去了,没有什么痛苦。生前大部分事情我都做不了了,或者不想做了,比如抓鸟。但是有些习惯我还改不掉,谢谢你们迁就我,愿意白天休息晚上赶路。
乌鸦说,如你们所见,我是一只雄鹰。雄鹰不应当一生留在自己的巢穴中,不应当被城市和公园所束缚,应当飞向高空,飞向太阳,飞向原野。遗憾的是身边的鸟们没有一个像我一样有志向,他们每天只关心梳理羽毛,收集亮晶晶的东西,去偷啄别的鸟的蛋。唯一能理解我的是一只乌鸦,它和我一样不甘于平庸的生活,它每天梳理羽毛是为了在高空飞得更快更远更灵活,它收集亮晶晶的东西是为了锻炼自己捕捉猎物的眼力,它去啄别的鸟的蛋是为了维护天空的和平。但是它觉得可以在城市里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而我认为只有离开城市,去往很远很远很远很远的地方才能成为一只真正的雄鹰。当然我不怪它,毕竟它只是一只乌鸦,无法理解雄鹰的志向。有一天它被风筝线勒死了,这让我很伤心,唯一能理解我的乌鸦死了,它死后城市里留给我的只有无尽的平庸,我不能仅仅就这样活下去,我要,我要……我要去冒险!
它们旅行了好几天,离开了城市,进入了郊野。快高王子和死猫不用吃喝,乌鸦每天啄食死猫身上的腐肉,但沿路逐渐找不到水源。乌鸦决定是时候从瓶子里取水了。
乌鸦衔起一个石子,丢向了矿泉水瓶的瓶口,石子啪地被瓶盖弹开了。死猫说,要不要试试飞得高一点再丢?于是乌鸦又衔起一枚小石子,高高地飞上了天空,把石子丢了下来。石子准确地砸在了瓶口,把整瓶水都砸倒了,但水瓶还是没有打开。快高王子说,我给你扶着瓶子,你再丢一次试试。乌鸦再一次衔起小石子从空中丢下,准确地砸在了瓶口,瓶盖被砸裂了,渗出一点水来。这点水可远远不够乌鸦喝的,但它知道再来几次肯定就行了,于是就又衔起一枚更大的石子,再一次飞到了天空上对准瓶口丢了下去。这枚石子又沉又尖,一下划开了矿泉水瓶的侧边,也重重地砸到了快高王子的身上,把它砸成了两半。
快高王子高兴地说,可以喝到水了,快下来吧!死猫说,可是你都变成两半了。快高王子说,没关系,我留下积木的地方就会成为我的国土,不用担心我。
它们继续前进。在月亮将要落下时死猫忽然停了下来。死猫说,快高王子走不动了。乌鸦看向快高王子,原来它的轮子掉光了,这一定是被石头砸的。乌鸦和死猫担心地围在快高王子身边,乌鸦说,对不起,我拿石头把你砸成了这样。死猫说,对不起,我明明知道你受伤了,应该更小心拉你才对。快高王子摇了摇头说,看来这里就是我的国土的边界,我从未想过国土能有好多好多个卧室那么大,谢谢你们拉着我走到这里,祝你们接下来一路顺风!
矿泉水瓶里的水流掉了一大半,变得很轻,现在死猫也可以拖着水瓶走了。于是乌鸦和死猫告别了快高王子,一起继续上路。
它们又走了好几天,来到了一片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乌鸦说,我们就到这里吧。死猫说,怎么了,不是还没有到太阳升起来的地方吗。乌鸦说,平原上的太阳会直接从地平线上升起,没有别的高山或者大树作为目标,这样一来我飞着飞着就会迷路的。死猫说,好吧,那你要在哪里筑巢呢?乌鸦看了看周围,有一座架着电线的高塔,很适合筑巢,于是用爪子钩住死猫的肩胛骨飞了过去。乌鸦一路上吃光了死猫身上的腐肉,如今死猫只剩下一副骨架和脚底的肉垫,所以变得很轻。
乌鸦把死猫放在了铁塔尖上。死猫还活着的时候也没有爬过这么高,它在塔顶的钢梁之间钻上钻下,尾巴骨晃来晃去。乌鸦看到死猫很喜欢这里,就放心飞上高空巡视周边。
这附近充满了乌鸦爱吃的浆果和昆虫,还有清澈的水潭。乌鸦吃饱喝足后返回高塔,发现找不到死猫了,于是喳喳喳在原地跳来跳去。忽然一个声音从下面传来:乌鸦乌鸦,我在这里。乌鸦低头一看,有一只漂亮的玳瑁猫在地面上用舌头梳理自己的皮毛。
乌鸦落在地面上,说,你是死猫?你的皮和肉怎么都长出来了呀?玳瑁猫说,我刚才在上面太高兴了,于是就磨起了爪子,没想到抓破了电线。电流把我的身体一下子整个烧成了焦炭,我就成现在这个样子了。乌鸦说,对不起死猫,我不应该把你带到高塔上来,我没想到居然害你触电了。玳瑁猫说,不不不,多亏了这样,现在我的灵魂完全摆脱了肉体,我可以提前回到猫星了,这是好事。乌鸦说,那谢谢你愿意一路陪着我,还啃让我吃你的腐肉,我会想念你的。玳瑁猫说,不必太想念我,猫都是来自猫星的精灵,你看到了别的猫就可以当作看到了我。还有,我和附近的猫都说过了,它们不会抓你的,你可以放心在附近活动。玳瑁猫的灵魂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开始慢慢浮上天空。乌鸦也飞了起来,送了玳瑁猫一路,直到乌鸦再也飞不上去的地方它们才分别。
乌鸦往回飞的时候看见一片石滩,于是飞过去打算找几片平整的石头垫窝。忽然乌鸦看到石缝中藏着一个红色的东西,将它叼出来一看,咦,这不是快高王子的身体吗?乌鸦说:你是快高王子吗?我是乌鸦,你还记得我吗?红色积木块说,我不是快高王子,我是拼乐小子,我见过快高,它和我是一个车间的表兄弟。乌鸦说,快高王子是我的好朋友,你是它的表兄弟,那你也是我的好朋友,我正要在附近的铁塔上筑巢,你要不要来我的巢里?拼乐小子说,好啊好啊,对我们拼乐来说,去到越高的地方越厉害,你要在铁塔上筑巢,那我就是拼乐将军了!
于是乌鸦把拼乐将军带回了塔上,在离城市很远很远很远很远的地方筑起了巢穴。从此以后乌鸦在白天飞向高空,飞向太阳,飞向原野,在晚上和拼乐将军讲着冒险故事,在群星和月光下沉沉睡去,进入甜美的梦乡,终于过上了梦想中的生活。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感谢读者的建议,这个故事暂以此结,如果将来有了更好的想法会写给此文后续。
那天我在魁北克的海岸上,看见一个蓝色的摇晃的小点。它像是——我不知道怎么说——一片蓝色的叶子,贴着地平线被风吹得翻动。除了叶子它还能是什么呢?它太显眼了,蓝色的动物走在白色的雪上,走不多远就该被吃掉了。尤其现在,现在是所有动物都饥肠辘辘的深秋。但那个点越来越大,我坐着,就那么看着它慢慢走近我,我发现它是一只两足行走的细长的动物,没有毛发,蓝皮肤鼓囊囊的,像一大团不透明的泡泡,上头顶着面苍白的脸颊。它背后有一条看起来像长树枝的东西,很亮,似乎是铁。
细长的蓝色动物打量我。“你是北极熊,北极熊为什么来魁北克?”它开口问,“这儿太南了,都没有浮冰。”它说起话来不急不缓的,一点儿也不惊慌,一点儿也不饥饿。它真的是一只很怪很怪的动物,但让我觉得蛮安心。
“我顺着海岸线来的。”于是我接话说,“北边的浮冰也快要化完了,你再往前走就会看见的。我是北极熊,我自己知道,你又是什么?赤条条走在雪上,不会被别的动物吃掉吗?”
“我是人。”人说,“没有什么动物吃人的。”
“凭什么?”真够新奇,我想了一会儿,“你看上去虽然不太好吃,但应该能吃。你说我可以吃你吗?”
“不可以。”人说,“我穿得很厚,而且我背了一杆枪。”
“那有什么用?”
“你不会想知道的。”人故作高深地说。我没再理它,因为这时我注意到一只海豹浮上水面,停在远处的岸边晒太阳。我想,比起这只古怪的动物,我还是更愿意继续捕食海豹。我滑进水里,逆流而上,水流和风从上游淌过来,海豹闻不见我的气味。我接近它,从背后咬住它,把它彻底拽到岸上,与它厮打起来。很快海豹就不动了。我舔了几下嘴唇,把刚才搏斗沾上的血都舔掉。进食前我抬起头,发现人再次接近了我,手上捏着一块什么东西。它举起那块东西,咬了一口。
“我不跟你抢吃的,你愿意陪我吃午饭吗?”人问。
“为什么?你没别的事做了吗?”我不情愿地说,“我习惯独处。”
“人喜欢有其他动物陪着。人很容易孤独的。”人解释道。
“那你干嘛不找其他的人呢,偏偏要来找一头北极熊?”
“虽然我很孤独,但我不喜欢其他的人,至少我不喜欢这里的人。”
“也就是说,你找动物陪你,还是有标准的咯?”
“没错。你愿意陪我吗?”
这下子我还怎么说得出不愿意呢?我趴在死去的海豹身上,人则在我的后脚掌旁边坐下,倚住我的腿,继续嚼那一小块东西。
“你吃的是什么?”我问。
“三明治。”人口齿不清、心不在焉地答道。
“那是什么?一种鸟?”
人停顿了一会儿才又出声:“不是鸟。面包、蔬菜、火腿,糖和盐……”我转过头,人正在看海水,但海里除了水之外什么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我说。
人短暂地瞥了我一眼,又瞥了一眼自己手里的三明治。“对,什么乱七八糟的。”人也说,一边把剩下的东西都塞进嘴里,腮帮子撑得老高。这使我产生了些怜爱,人吃这么小块的东西都费劲,活得该有多累啊。
“你什么时候走?”我吃掉半只海豹时,人问道。
“我暂时不走,吃饱了再晒晒太阳。”我舔着血乎乎的鼻子。
“我的意思是,你什么时候会离开魁北克?你来这里,找点吃的,过段时间又会走吧,到别的城市去?你什么时候走?是明天呢,下星期呢,还是下个月?”
我嚼着海豹的脊骨。我仍然不太明白人是什么意思:“不好说。”
“没个打算吗?”
“没得吃就走,想走了就走呗。”
人又用那种故作高深的神态注视我了,我不喜欢它故作高深,便龇开沾满血液的牙齿吓唬它,它果真被吓了一跳。但它马上就明白了我并不想伤害它,它又开始说话了。
“我打算到北方去。”人看着我继续吃海豹。
“这里不就是北方吗,北极圈以内。”
“更北一点。”
我思考着。“哦,”我说,“你要过海湾,去冰山后面。但你不是怕孤独的吗?”
“也没有那么北。我只是想去拉布拉多。那座城市很繁华,人很多,而且不是魁北克。”
“那不是很近吗,也不比这里冷太多,去不去有什么区别呢?”
人垂着头,用前掌拨拉着地上的雪块玩。它可能不太想回答,也可能是答不上来。最后它只是重复说:“那里不是魁北克。”
我已经快吃完海豹了,我用余光看人坐在地上玩雪:“但我觉得魁北克还挺好的,我捕到海豹了。”
“人评价一个地方好不好,是不光靠能不能捕到海豹来说的。”
“那靠什么?”
人在捡雪里混进的小树枝和碎石头。它慢慢说:“看能不能觉得幸福。”
“捕到海豹不幸福吗?”
“才不是所有动物都觉得捕到海豹就幸福呢。”它看上去有点儿生闷气了。
“那怎么幸福?”
人把好些树枝和石头扔向海面——大部分没有扔进去,只是在冰块上滑行,它的力气太小了。“我不知道。”它小小声地说,“我觉得去北方说不定会知道的。”
“为什么去北方就知道了呢?”
它把前掌抬起来,托住下巴。“你看,”它又盯着海面了,“一个地方没有吃的,你就会到另一个地方去。我觉得在魁北克不幸福,我不应该到别的地方去吗?”
文:艾连
关键词:七十年
文体:小说
标题:《七十春秋》
原作:RPS
正文:
“梁遇春会活七十年。”秋心笃定地说。
他们从小就认识。
遇春记得,自己幼时还不是这么懒散。他曾和秋心一道去看大江,竟然能清晨六点就出发。那天偏偏两个人都忘了带水,直走得口干舌燥,才在中午日头最高时,看见了浩大的江面。
其实那天看到的大江究竟如何,他们都记不确切了。遇春倒还记得他们一路上不停的嘴,时而吐出异想天开,时而吃进山果野菜。
他们还去爬山,走无人造访过的野路,躺在山顶的草坡上,看白云悠悠地飘过;还曾穿过半个城市,去找一篇话本的下半部,受了小店老板的好一番招待……
直到后来,他生了一场大病。病中他听到秋心的声音:“你才不会变麻子,我也不会吧!大人整天说鬼话骗我们,我都知道……”
遇春听他啰啰嗦嗦了一会儿,突然问了句话。秋心吓一大跳,忙说:“瞎胡说,你要活七十岁呢!你好好养病……我要回去了,不然被父母发现就不好了。”
之后遇春又卧床不起十几天,最后病好了,却不像以前那么爱走动了。他有点口吃,少年正敏感于旁人的眼光、指指点点、闲言碎语,于是也有一段时间不太爱说话。既不出门,又不闲聊,他就变本加厉地喜欢看书,和秋心见面,也往往是听着他说个不停。
十六岁那年,遇春上京师读书了,两人一别就是八年。
他和秋心保持着通信,虽然频率一年年地低了,但是嘘寒问暖、告知近况,到底没有断过。
遇春交过两位同性的恋人,又很快地分开了;他毕了业,到岭南去了两年,如今又回到京师。他写了一些散文,译了几本书,失散了一些旧友,也结识了几位新朋。
仿佛什么都没有变啊!他还像八年前那样,打发了脚夫,独自对着小小的屋舍发呆。窗外北风呼号,冬夜里的街路空无一人,如一潭漆黑的死水。百无聊赖中,门外有人呼喊,遇春恍惚听到了自己的名字,便走出去,目光顺着狭长的走道,看到尽头门房的桌子上来了一封信。
遇春裹紧外衣,慢腾腾地过去看了看。是秋心的信!
他先前旅途奔波的萎靡颓顿一扫而空,眼里的黑夜也好像活了似的——秋心已经半年多没有来信了。上一回收到他的信,还是三伏,现在已经天寒地冻。他一边走,一边拆开来读。
秋心失恋了。他写:“现在她就在我一点钟方向的十几米远处,可是几天之后,这个距离就要变成百千里,更遑论我们的心早就离了上万里了。这和死别又有什么区别……
“我为什么就没有把它留住呢?难道你,及和你有关的一切,都是只应天上有的吗?……
“这好消息简直要把我冲昏了。就像是眼看着烈日下的花即将枯死时,忽然奇迹般下起了雨。虽然没有真的失去过,却仿佛失而复得——语言何尝能表达这欣喜的万分之一!和那个人,一个天使,一个精灵,在同一座城、甚至同一个校园里一起度过六年!多大的殊荣!命运女神是多么慷慨,我又是多么受她的眷顾啊。……
“我之前的一切欣幸,一切幻想,又都化为无用的泡影了。天啊,天啊,我要怎么才能知道究竟什么是事实、什么是臆测呢?……
“命运!你这无情的、无耻的、爱捉弄人的命运!不要为你自己辩解了——若你不是这样的话,又为什么要让我和她在这未曾谋面的一个月里失散又重逢、重逢又失散呢?……”
遇春仔仔细细地读完了那二十页纸,心里突然有了莫大的安慰。不管别人变了或是没变,秋心还是一如既往,他们还是什么都可以互相袒露,互为盔甲也互为后盾。
他想起还在中学的假期,他被秋心拉着到花店买水仙花。遇春不懂得看花,一路想着那喀索斯的故事。秋心问他:“你看这水仙怎么样?”
遇春脱口道:“真是可怜……但也真是幸运。”
秋心立刻反应出他说的是那位希腊美少年:“是可怜,幸运又怎么说?”
“他若不爱上自己的影子,就再也不能爱上谁了,这岂不很幸运吗?”
秋心思索了一会儿,回答道:“我倒不觉得他不能够再爱上别的人,不过他爱上的别人要是不爱他,总归能有个影子在,这确实算是幸运的。”
他爱上的别人要是不爱他……
回想起这句话,遇春失笑:哪有不爱那喀索斯的人呢?有人不爱他,他就不是那喀索斯了。可是秋心说这话时,眼睛定定地看着他,让遇春仍然双颊发烫。他是那个别人,还是那个影子呢?
他突然很想见秋心,亲自问一问他。但山重水隔究竟不能跨越,遇春也只好提起笔来,给他写一封回信。
没想到的是,信寄出了半月后,遇春从外边回到住处,居然看到秋心提着行李,正在门口原地打转。他情不自禁地喊出来:“秋心!”
秋心放下行李,快步走到他面前,和他拥抱:“那喀索斯。你是那喀索斯。”
他收到回信时,其实已经不那么在意那个失去了的恋人了,青春的恋情大抵来得快去得也快。可是这封信却使他读着读着,想到了他的旧友和恋人的相像。往日失去的种种卷土重来地占据了他的心神,他胸怀激荡、夜不能寐,想到遇春和他一样孤身一人,就涌起无限的酸楚和同情。他被这难言的情感折磨了两天,终于忍不住坐上了上京的火车。
遇春毫无芥蒂地接受了他。他让秋心住进了他的小屋,他们白天各自做事,晚上回到屋子里,等到万籁俱寂,才开始谈天。秋心抽一点烟,不开灯时,烟头就是夜谈中唯一的一点火光。他们谈文学,谈新的和旧的思潮;谈春风吹过柳梢,谈如芽的新月,也谈坟头一片荒草;谈女子,谈烟和酒,谈桥牌……归根到底,是谈年轻人的恋爱。
说来奇怪,秋心眉目料峭,英俊逼人,可一写起信就成了世上最缠绵悱恻的多情种;遇春相貌温润,一看就是天真善良、不谙世事的富家公子,作文却一笔一划一刀一剑,看破天下万般声色。
秋心常来打搅遇春写作,从身后抱他,看着桌上那孩儿体的字,念道:“我向来厌恶晴朗的日子,尤其是娇阳的春天;在这个悲惨的地球上忽然来了这么一个欣欢的气象……”【注】
他怀里的遇春“刷”地把稿纸抽走了。
“你怎么这么不喜欢春呢?”秋心摸摸他下巴,“你不就是春?”
“父亲给我起名‘春’,”遇春垂下视线,去看那只从下颌徘徊到脖颈、锁骨的手——温热干燥的手指一下一下捏着他白净的皮肉,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舔舐——他嘴角轻轻勾了起来,“可是……可是我只有一颗秋心啊。”
手的动作顿了一下。“秋也不好么?”
“当然好……”遇春像只被挠到痒的猫一样,眼睛眯了起来,“过去我四季都喜欢,有你之后,便只喜欢秋了。”
秋心无声地笑。
“冬如暮年,春如娇花,夏如劳动号子,只有秋如烈火焚烧,”他喃喃自语,“拥有一切,释放一切,荡涤一切。”
他见过了千鸟飞绝,河川肃穆,看过了花前月下,草长莺飞,听过了蝉鸣如织,暴雨如注,吃过冻梨,摸过墙角生的青苔,也晒过烈阳,站在由盛转衰的拐点,而能接纳包含所有相通和不通的悲欢,平静却不冷漠地注视着人间,用全副力量献出他火红的心。
“他冷静又热烈,忧郁又喜悦,枯萎又成熟……除了春天之外,他是色彩最丰厚的了。我想我就要做这样的文字吧!”
“就像你一样吗?”
遇春不回答了,任他把头抵在肩上,一下下抓着他的头发。雾气爬上了他的眼镜,他把它摘下来,享受着眼前一片模糊的景色,懒懒地说:“虽然都是短暂的季节,可是春实在不适合我。”
秋心按住他的嘴唇:“你不知道文谶么?”
“我从来不写违心的话,谶则谶罢。”
遇春去世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
他发着高烧,迷迷糊糊中想起了他的秋心。我如果去了,秋心会知道吗?是不是得要给他留一张条子?
他像梦游的人那样行动自如地坐起来,提笔写了“秋心”两个字,又浮想联翩起来。他姓什么呢?是何方人氏?这条子该递到哪里去?他若不在,家里有人替他收吗?
豆大的灯烛火把他的脸映得忽明忽暗,只有眼睛沉思而闪亮。
小屋的门“吱呀”地开了,门前有一个人影,莹莹的月光和雨水一起打在他肩头,仿佛银白的浪花。
“秋心……你是谁啊?”遇春想得累了,头渐渐贴到了桌上,笔还握在手里,在纸上留下一条意义不明的痕迹。
“秋心?”来人叫道。
“秋心……”遇春咀嚼了一会儿这个名字,然后恍然大悟般地想:秋心就是我呀。
他没有睁开眼,却看清了来人的面孔。他说:“我可没有食言……你的三十五年,加上我的三十五年,正好七十年。”
遇春点点头,神游物外:对了,他姓祝吧……这样一来,就可以羽化登仙了。
【注】摘自梁遇春《春雨》
不写碎碎念不舒服的作者:这其实是一个以为吃到rps结果吃到水仙而产生的故事……秋心是梁遇春的笔名,除了梁遇春,其他都是假的。哦,梁遇春也没有活三十五年,他二十六岁就去世了。
除了搞cp之外想表达的就是,他虽然活得短,但过了别人两倍容量的生命……一定没有人能看出来。也没有写出他的可爱,过渡还一如既往地糟糕,改不动了……
作者:【十一招】宅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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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所以你的意思是,因为主张‘怪谈是不存在的’,所以加入了怪谈社?”吴炆露出一个疑惑的表情,看着眼前申请入社的少女。
“是的。因为怪谈……”翟芊芊歪着头,面无表情地思考了一阵。
思考了一阵。
“……是不存在的。”翟芊芊收回目光,看着吴炆点了点头。
“哈哈哈哈……”坐在社团活动室一旁玩手机的女孩忽然笑了出来。
“呃……那,这个‘不存在’该怎么理解呢?啊,欢迎加入怪谈社。”吴炆把报名表收进抽屉。“社费20元,扫桌上那个码就行,谢谢。”
“社费一般是用来作为车旅费,去调查存在怪谈传闻的地点。”坐在一旁的少女收起手机。“我叫白叶,是副社长,你好哦!”白叶笑着对翟芊芊打了个招呼,她有着浓艳的妆容和挑染的紫色刘海,一眼看上去很难让人把这位精神小妹和985、211高校联系在一起。
“嗯,社长好。副社长好。”翟芊芊向二人点头问好,依旧面无表情。
社团活动室不大,只有十几平方米。怪谈社和围棋社共用一间活动室,但是围棋社的人几乎不会在活动室露面,他们更多地选择在自习室或者中心花园中进行活动。
“如果把怪谈分为概念和现象的话,那从概念角度来说,怪谈可以从神怪故……”翟芊芊忽然停了下来。“社长要听长的还是短的。”
“叫我吴炆就行。长的会很长吗?”
“会很长。”
“那短的吧。”
“好。”翟芊芊点了点头。“怪谈是不存在的。”
房间静止了8秒左右。
“没了?”
“嗯。”
“哈哈哈哈哈……”白叶在一旁捂着肚子笑成一团。
“呃……”吴炆挠了挠头。“我们倒也没什么坚持或者主张,只是大家讲讲鬼故事出去探访一下出现怪谈的地点,和春游差不多……”
翟芊芊的面无表情让吴炆搞不懂她是在认真听讲还是不置可否。
“社费不退了哟。不过我可以请你喝奶茶。”白叶笑眯眯地看着这位新社员,一副饶有兴趣的表情。
翟芊芊歪着头思考了一下,说:“谢谢。这样就好,我没有退出的念头。”
吴炆笑了笑,说:“这周六有社团活动,我们去博阳路46号那边,最近红小书上在传一个伪人的怪谈……”
“啊,不去也没问题。我们社团很自由的。”白叶随意地摆了摆手。
“我会去的。”翟芊芊微微点了点头。
周六14点。博阳路地铁站。
吴炆和翟芊芊差不多同时到,等了十分钟左右,白叶也到了。
“整理一下情报……”白叶划着手机屏幕,一边往前走一边向两人进行解说,新做的指甲在阳光下色彩斑斓。“这次的怪谈和一般网上的怪谈故事相比,有两个不太一样的特征。其一是发布源并非灵异领域的博主,而是本地city walk博主,在偶然向路人搭话的时候聊起的事件;其二有复数个被随机采访的路人都提到了这件事……啊,买个奶茶吧,芊芊喝什么?我请你。”
“柠檬水,全糖。谢谢。”翟芊芊的面无表情不受时空环境影响地维持着。
“我要青梅绿茶。等下微信转你钱。”吴炆看了看奶茶店里等着取单的人,在门口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
“要我说,应该是节目效果吧。博主为了话题性所以加进去一点小小的灵异元素之类的……”白叶熟练地扫码下单,然后在门外的吸烟处点了一支烟。
“去逛一圈完了吃个咖喱吧。那附近好像有个还不错的咖喱猪排饭……”吴炆悠然地靠在椅背上,刷着大从点评。
翟芊芊站在一边一言不发,在看上去耐心等待和看上去显得拘谨之间选择了看上去琢磨不透。
博阳路46号是一个写字楼,因为沿街而且地段好,里面充满了私家厨房、美发沙龙、律师事务所、桌游吧、烘焙坊等各类企业和商铺。
三人上了电梯,按下了9楼的按钮。
“传言是说在9层楼梯间,有概率见到跟自己长得很像的人,但是跟对方说话也不会有反应,只是会站在那里看着你。但是当你再一转头,对方就不见了,像是凭空消失一般。”白叶吸了口手里的噗噗脏脏芋圆珍珠奶茶。
“像是从那种‘遇见了世界上的另一个自己’的元故事来的……”吴炆掏出手机简单搜索了一下。
“芊芊害不害怕?”白叶看了眼一路上都没怎么说话的翟芊芊。
翟芊芊叼着吸管摇了摇头,说:“不害怕。”
9层的电梯间写着各室的标牌,这里有一家传媒公司,一家健身房,一家观影咖啡厅,一家陶艺工坊,一家外卖寿司店,以及一些没在电梯间挂名牌的房间。
“怎么有四个楼梯间……”吴炆看着楼层结构图。“这应该远超出消防安全标准了吧……”
“应该是风水方面的考虑吧……啊,网上好像是有这样的说法。”白叶盯着楼层结构图看着。
“我去问问这里的人。”翟芊芊向正对着楼梯间的观影咖啡厅走去。
“那我去上个卫生间……”吴炆走向远处的一侧。
吴炆在走进卫生间前回头看了看,见二人都没有跟上,于是转头钻进了旁边的楼梯间。他看见一个身穿偶像团体T恤和休闲短裤的男性站在楼梯间看着他。
“哟,你这T恤……你也是AAOO的粉丝啊,这都能遇到同好!”吴炆笑着向那个人搭话。
“对啊对啊,我也是AAOO的粉丝,这也太巧了。”那个人笑着向吴炆点了点头。
“你是从哪场的时候开始追的啊?”吴炆靠在了楼梯扶手上,攀谈了起来。
“我是……哪场的时候开始追的来着……”那个人歪着头开始思考。
“确实,时间久了也容易记不清。你推的是谁呀,还是团推?”吴炆从口袋里摸出一粒润喉糖,放进嘴中。
“我……我没有推,没有人掉下去……”那个人也在摸索着口袋。
“大罗天罡,弗弗阴阳,玄火焚煞……急急如律令!”吴炆念出拗口的咒文,面前的空气中忽然爆出一团火焰。火焰沿着空中不可见的轨迹向吴炆对面的男人迅速爬行,静默却猛烈地点燃了此人的全身,猛烈吞噬着他和他周围的空间事相。
被点燃的人没有叫喊,只是仍摆着摸索口袋的姿势被火焰吞噬着。四秒左右后,火焰和被其包裹着的一切凭空消失,只有空气中的一点余温证明着刚才它们存在过。
“还好来得早,都会学人说话了。”吴炆自言自语着。“我的这个秘密,可不能让别人发现了……”
白叶看着吴炆和翟芊芊走开,转身推开防火门,进了电梯间深处的楼梯间。她看见一个挑染着紫色刘海,挎着蓝色痛包的女性站在楼梯间看着她。
白叶盯着这个人,从挎包里摸出一个化妆镜,打开后确是一个风水罗盘。
亥坤午……酉丙乙癸巽……白叶熟练地拨弄着罗盘上的各层转轮,一个白绿色的虚影像幻灯片一样投影在她的身后墙上。而对面的人也跟白叶学样拨弄着手中的化妆镜,却什么都没发生。
虚影渐渐清晰,那是一只白色的四蹄兽,有着晶莹透绿的毛冠和弯曲成美妙弧形的双角,但是嘴巴上交叉贴了两张写着“封”字的符纸。
“白泽,上。”白叶紧盯着眼前的人,刷了睫毛膏的眼睑一眨不眨。
白泽的投影从墙面上放射而出,冲向对面。投影映射在对面的人身上和后面的墙壁上,形成了两个层次,就好像放电影时有人在大荧幕前走动一般。说时迟那时快,那人身上的投影边界开始消失,平滑地与墙壁上的投影合二为一,再看那个人,已经从原地消失不见。
“回来吧。”白叶点了点头,收起了手中的罗盘,对面墙上白泽的投影也一起失去了痕迹。
“又解决一个怪谈。”白叶吸了口奶茶,看了看紧闭着的楼梯间防火门。“我的事要让别人发现可就麻烦了……”
翟芊芊在店铺门口站着,两人很快赶来回合。
“怎么样,店员说什么没。”吴炆双手插着兜走来。
翟芊芊说:“店员说,他听店长提起过,但是她没亲眼见过。我们应该更多收集信息吗?”
“啊,我刚才去那边的楼梯间看了一下。”白叶指了指电梯间的安全出口。“那个楼梯间什么都没有,而且好脏……”
“嗯。”吴炆挠了挠头。“我就说什么都没有吧。我觉得也不用打听,一起去看看,没事就闪人去吃咖喱了……”吴炆的语气中透露着轻松,像是内心中知道问题已经被解决了,有着根本就不怕被人检查的余裕。
“确实哦,还是去看看最直接。”白叶把喝完了的奶茶丢进垃圾桶,拍了拍手,像是刚刚解决一件难题,有着已经完全没关系了的自在。
“好。”翟芊芊点了点头,像是面无表情是她唯一的表情一般地面无表情。
三人来到电梯间的安全出口楼梯间,打开了门,空无一人。
三人来到了卫生间旁的楼梯间,空无一人。
三人来到了楼层另一侧的楼梯间,防火门闭着。
“肯定没问题。”吴炆说。
“啊?难道会有什么问题吗。”白叶笑了笑。
翟芊芊打开门,空无一人。
三人来到了最后一处楼梯间,它在大楼远端的深处。也许是因为刚好在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也许是因为久未打扫,又也许是因为这里有个中央空调的出风口,总之这个楼梯间的入口前散布着一股更为幽森的气息。如果说其他几个楼梯间周围的环境都像是通往温室的花园小路,那面前的这个楼梯间附近的气场就像站在什么魂类游戏BOSS的雾墙前。
“最后一个,赶紧看完走了走了……”吴炆不经意地轻轻皱起了眉头。
“这里怎么有点冷……”白叶下意识地挑起了一边眉毛。
翟芊芊打开门,走了进去。门的弹簧很重,啪的一声迅速弹回关上。
吴炆和白叶几乎同时冲上前去,再一次打开了厚重的防火门——
只有翟芊芊一个人站在那里,依旧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二人。
“怪谈是不存在的。”翟芊芊面无表情地说着。
三人去吃了咖喱猪排饭,坐地铁回家。
白叶在地铁上一边用手机P图,一边和翟芊芊交谈着:“看不出来芊芊还挺外向的,主动会去跟陌生人了解情况。”
翟芊芊歪了歪头,思考了一下,说:“一般的人类,都是会这么做的吧。”
吴炆抓着地铁拉环,看着张芊芊白皙的脸庞,说:“芊芊是因为不害怕,所以会主张怪谈不存在,还是因为认为怪谈不存在,所以不会害怕这些?”
翟芊芊歪着头思考了一阵,说:“不是后者,因为有的东西会因为其‘存在’而害怕,也有的东西会因为其‘不存在’而害怕。也不是前者,因为我害怕不害怕,和怪谈存在不存在,没有必然联系。”她把头回正,看着吴炆说。“总之,怪谈是不存在的。”
“如果怪谈存在的话,会发生什么吗?”白叶抬头看了翟芊芊一眼。
翟芊芊摇了摇头说:“如果怪谈存在,常理的膜就会被感染,会变成存在怪谈的世界。”
“就是说,兹要一点儿怪谈都不存在,都不会有一点儿怪谈存在是吧。”吴炆笑了笑,但心里暗暗对翟芊芊在意了起来,因为她说中了这个世界正在被怪谈入侵的现状。
“可是如果大家都承认的话,就算你一个人自己不承认,也没有用呀……好,发送!”白叶把终于P好的照片发到了朋友圈。
“怪谈是不存在的。不管是谁,不管相不相信怪谈,都不应该相信怪谈的存在。我会否定怪谈。”翟芊芊依旧是面无表情,但白叶似乎读出来了一点执拗的味道。
“对了,我问你们个问题……”吴炆露出一个微微难堪的表情。“我的眼睛是很小吗?我觉得还行吧?没有那么小吧……”
翟芊芊回到家时太阳刚刚落山。在她进门正准备开灯时,手机忽然响了。是白叶发来的消息,她说:芊芊,你身边有没有什么遇到那种怪谈的人,或者你自己有遇到过吗?
翟芊芊很快地回了消息:没有。怪谈是不存在的。
回完消息后,她收起手机,打开灯,和房间内另外23个自己一起平躺在地板上,等待第二天的到来。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他们两个进了电梯,一开始站得泾渭分明,但不知道为了什么,嫖姚突然往信之这边跳了一步。信之几乎是受宠若惊了,但是嫖姚也并不看他。她的大衣和他摩擦一下,在他心里都好像一场地震。接着嫖姚突然又往他这边挨近了。过了一会,他反应过来了。那全是因为电梯里的第三个人。这个人是个中年男人。整个头都是通红的,光着一颗脑袋,低垂着,像要把头掉下去,让手捧着似的。原来他根本就不在乎他的脑袋碰着了谁,或者是故意要这么瘫下去,让人家的身体来支撑一下他光头的重量的。信之又回忆起来,这个男人进来的时候就几乎像是摔进来的。此时这个男人又眨了眨眼睛,抬起头来,好像自己的头很重,抬的很艰难。他眯缝着眼睛看了一看到了几楼,接着就又摔到楼层按钮上,把楼层按钮的灯摔的红了两列。男人分明是喝醉了。
出去的路上两个人都没话说,到了走廊上,信之不尴不尬的找了句话:我听说现在的酒店里摄像头很多。嫖姚压根不怎么理会他,心事重重的模样。凭借对嫖姚的理解,他敢肯定嫖姚心里想的是假如那男人能在乘电梯时摔死就好了。
然后他们坐在床上,他得以重新熟悉了一下嫖姚的身体。所谓身体其实把衣服也包括了进去。她没有穿彩色的衣服,黑色的长发底下是深灰色的长大衣,长大衣底下是藏蓝色的毛衫,带着纽扣的,他得把这些纽扣一粒粒的解开,同时她就像采花那样揉捏着他的脖子。曾经她说过他的喉结是一粒按钮,摁一下,他的心门就为她而打开了。纽扣底下是一件白衬衫。白衬衫下面是灰色的长裤,长裤下面是系带的黑皮鞋,其实这些都可以通通的忽略不计,包括她的素色无花的胸衣内衣。其实他想见到的只有下面的东西。然后是她平平的小腹,深陷进去的肚脐,那里曾经凸起一点点,下面埋着一个红色的胚胎。
其实嫖姚在他这里是陌生很多了,怎么能够不陌生?过去了一年的时间,他从前没有见过这条条的肋骨。没有了那层层叠叠的衣服,她变成了抱在手心里会硌的很痛的一束积木。
他说我们重新在一起吧。在他脖子上的手一紧。好像是要阻止他说出来接下去的话似的。有些话说出来是遏制不住的,就好像呕吐一样,他说我太想你了,我想你想的浑身都痛。他没说我现在很想去你住的地方。嫖姚曾经说过自己现在是和一个女性朋友住在一起,然而她到底住在哪里?谁知道她到底和谁住在一起?
他凑过去要亲她。嫖姚披着酒店的白色被子,坐在那里好像一个新娘似的。嫖姚立刻的转过了头去,敏捷得不可能是有意。紧接着他听到噼啪一声响,震耳欲聋,嫖姚给了他一个耳光。
嫖姚说,不要用你那张嘴亲我。
信之突然愤懑起来。他说为什么?我为什么不能亲你?我跟你说过了,我保证我说的都是真的,自从你离开后,我再也没有抽过烟,喝过酒了,我都已经戒掉了,你还想要我怎么样呢?
披着被子也怪累的,嫖姚的头垂下来。她那双动物般的眼睛瞅着他,里面的神情不能够再倦怠了,如果一部电影放映了八遍,而有一个人每一遍都看了,第九遍的时候她就会是这种眼神。
她说可以啊。只要你能让宾宾回来,我们随时可以重新在一起——我们随时可以结婚。
他想我们又提到那个人了。宾宾。嫖姚说这会是一个女儿。她曾经给这个女儿编织了无数的美妙计划,她要送她去学体操,学滑板,等等等等,总之宾宾会是一个酷小孩,他们俩都从来没见过的那种。她摸着他的脸,猜测女儿会有谁的五官。宾宾,小客人,实际上这不是一个酷孩子,这个小客人太有礼貌了,担心自己过分的叨扰似的,早早的就离开了。
然后嫖姚说这是他的问题。因为他抽烟,喝酒,等等等等。但是难道这是你第一次知道吗?难道你没有亲吻过我这双抽烟的嘴唇吗?难道你没有和我对酌吗?难道你听到的那些甜言蜜语,不是出自于这副烟熏酒浇的嗓子吗?为什么你可以这么恨我的一部分,又这么爱我的一部分,因之愿意放弃全部的我。
他在半夜醒过来,窗户外面车声不断响了又响,一盏昏黄的灯亮在床前。他一口咬住自己的手指,压制下那股对于尼古丁的饥渴。还有,拥抱某个人。这个人没有资格要求他戒烟戒酒,她就是他的烟,他的酒,一直以来都是他的瘾症。她现在不在这里了,他可以想象她只是被他抽进肺里,喝到胃里,她萦绕着他,淬炼着他,令他失眠,令他进入不醒的幻境。
fin.
后记:一小时短打。
作者:五朵云
免责mode:求知,笑语
第一次遇到诗人的景象极其滑稽。那天我进城去打猎(就是在各个废墟里面搜刮物资),刚刚逃脱螃蟹(我们对智能机械的简称)的追杀,躲在一块公交站牌后面喘气,就听到背后响起人声。
“嗨,愿意听我唱首歌吗?”
我原地弹起三尺高,转过身去,看到一个人……不,简直看到了一个杂货铺:一边肩上挂着几乎拖到地的收纳袋,连同衣服裤子上的九九八十一个口袋里放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玩意,我认出螺丝刀套装、耳机、铅笔、胡椒盐、口琴;同一个肩头上还有一条带子,斜挎到另一边的腰间,下面挂着,呃,仔细辨认的话还是能看出来,那堆光污染风格配色的破烂其实是一把吉他。
这一切都太过诡异,以至于我非常失礼地戳了一下他的胸口——真实的布料和骨骼触感。我的手比躲螃蟹还要迅速地缩回来,心里大叫:这踏马的居然不是全息投影!
诗人可能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了,表现得云淡风轻:“哈哈,还没自我介绍,如你所见,如假包换,我是个活人,主业是修理工,副业是吉他手。”
说着他在吉他弦上随手一扫,横七竖八的音色蹦跳着冲出来。
我小小的脑袋装满了大大的问号,看着这个和外星人一样的吉他手,还是选择了最稳妥的打招呼方式:“你想要什么?”
他顿时露出一个闪亮的笑容:“我想要你听我唱一首歌。”
这太不常规:在我们这些流亡者中,从来都是你想要什么,你能给我什么,我们达成合议就交换,达不成就各自走人。想要我听他唱歌?这也能算是交换吗?
不知道如何应对时,我又滑向了那句说过千百遍的话:“那你能给我什么?”
“意思是你同意了?”诗人再次不按常理出牌。“我能给你什么……”他在那堆口袋里摸索了一番,掏出一块木头,“这个怎么样?巴西木,有水就能活,很好养的。”
我很想问他有没有实用一点的,最后还是摁住了自己的舌头,毕竟我其实什么也没给他。
他看出我态度犹豫,立刻巧妙又坚决地把那块光秃秃的圆木塞到我手里,然后清清嗓子,摆开架势,唱了一首听起来甜得发腻的情歌——我听到好几次“love”这个字眼。曲毕,他保持着最后一个姿势久久没动,直到我终于反应过来,象征性地拍了几下手,他才鞠躬行礼,右手划出的圆弧足有包山吞海之势。
太尴尬了,我恨不得原地消失。但是诗人不愧是诗人,仍然风度翩翩:“感谢!能有听众真是太好了。我身上这些东西确实还要用,只能送你这个了。”他指指我怀里那截木头——刚刚为了鼓掌,我把它揣到了右手臂弯里,就像怀抱婴儿的姿势。
“这真能活吗?”我问。
“当然。不如这样,我们做个约定吧,它发芽的那天,你到城里来一次,我再送你点别的。今天实在是仓促,不好意思。”
我心里吐槽:要是这个东西是死的,我难道就再也不来了?
这话当然也没有说出口。我们友好地告别后,我又在城里待了一阵,接近天黑时才回到城外的据点。
狗狗们围过来,我一件件取出包裹里的物资,最后目光还是落在那截巴西木上。丢了它?还是像诗人说的那样养起来?
这时我才意识到,这次无厘头的相遇似乎唤醒了一点点我作为文明人的精神追求。犹豫只能说明我心里其实是愿意留下它的——好吧,我一向是个遵从内心指引的人。
我找到一个塑料盒盖子,浅浅地倒一层水在里面,把木头放了进去。
是的,这个据点除了我没有别的人类,只有三条狗(分别叫大狗、二狗和小狗),位置离河不远,水倒是不难获取,可能这也是我愿意养一截木头的原因。
很多天如往常一样过去,只多了一件事:我时不时会看看那截木头,给它换水。它不动如山,毫无发芽的迹象,虽然也不腐朽。我一度怀疑那是某种仿生材料,想要抠一块下来检查,最后还是放弃了,因为担心它破口之后会坏、会死。
终于在过了大约一个月之后,我发现木头的一侧出现了叶芽。真是新鲜得让人叹息的绿色啊,我想。同时我还想到,有几天没去城里了。
我必须承认,这趟旅途目的不纯,因为我再次光顾了上回遇到诗人的那个公交车站。按理来说,物资不会像电子游戏里那样刷新,所以我们这些流亡者的经验都是不走重复的路。好在诗人没有让我失望:仍然是在那个站牌背后,他独自调着弦。
我试图打招呼,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学着他清了清嗓子。他抬头看到我,似乎很惊讶,以至于半天说不出话来。
“嗯……那个巴西木,它发芽了。”我没想到居然是要我先说话。
“噢。”看他恍然大悟的样子,应该是不认识我了。也是,萍水相逢而已,唱歌的人本来也不可能记得他的每个听众。
道理我明白,但心里还是会有点不爽,于是语气也硬了一点:“你不是说要送我点别的吗?”
他有点夸张地笑起来:“啊哈哈哈哈哈哈,对对,是这样。其实我很早就准备好了,就是有点忘了……”他一边说,一边在口袋里掏掏掏,掏出一个罐子:“这个。”
我看了一眼,差点晕过去。罐子上写着三个字:缓释肥。
诗人看到我的眼神,不解地问:“难道你不种地吗?”
我无言了。谁种地用这个啊!
但我还是收下了。好吧,都说了,我是个遵从本心的人。
这次诗人没有主动给我唱歌,我猜是因为他的吉他坏了,调了很久也没有调好。我跟他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你一直都待在城里吗?”
“是啊。”他理所当然。
“那你——呃,你吃什么、住哪呢?”
“这个嘛,我自有办法。”
“为什么不出去?”
“因为……因为我有必须完成的事情。”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突然变得很严肃,之前那股轻佻浮夸之气消失无踪。我心里好奇,但也没有追问,好像已经预感到即便问了他也只会开个玩笑搪塞过去。
那罐缓释肥后来还是被我用上了。大概又养了两个月,巴西木生根之后,我把它栽到了土里。它长得很快,说不定我确实有点种植天赋。那些叶子油亮,边缘带着随机的美妙卷曲,我开始觉得如果能终老于这样一棵树下,人生也算美满。唯一一点小小的遗憾是,它似乎很难分出新枝,最初的两个芽点发出的枝条越长越大,甚至都长出了花序,但也始终只有两枝而已。
在它开花的那一天——很久之后的一天,久到我已经记不清日子——我又去了一次那个公交车站。这一次我没有再遇到诗人,大概是因为上次没有约好。
然而当我回到据点时,却看到他坐在门口的那棵树下,大狗和二狗对着他狂吠不止。我冲过去把狗安抚下来,然后立即明白为什么他们如此激动:诗人的身上传来浓重的血腥味。
我想把他抬起来,却被他拒绝了。他问:“能听我说说话吗?”
然后我听到了一个非常俗套的故事:他的爱人在多年前的机械暴乱中死去了,他仍然活着,只是为了能够亲手复仇。终于在昨天,他完成了夙愿,但也受了重伤。
我知道肯定救不了他,于是提出要不要把他的琴修好。他笑起来:“你们真的很像。”
我反应过来:“所以你是因为这个,才要给我唱歌的?”
“不然呢?我像那种随便的人吗?”
我撇撇嘴:“很像。”
“杀死一台机器可是很麻烦的,要做的准备工作很多,哪有那么清闲,见到个人就唱首歌?”
“那我第二次见到你的时候,你怎么还在那里?”
他闭上眼睛,很愉快地说:“因为我觉得你说不定会回来。我那时候其实还没有下定决心,你知道吧,事情都需要一个契机。我第一次见到你之后就在想,我们能再见一次的概率简直就像奇迹一样,如果这个奇迹都能发生,那台机器应该也不是杀不死的。不过我没想到你那么快就又来了。我当时……认错人了。”
我的胸口涌起一阵酸涩的情绪:“也就是说,如果我不回去,你就不会去找死了。”
“人终有一死。”他颇不同意,“而且其实我早就应该死了,那时候如果死的是我,这世上痛苦的总量会少很多。我现在死得其所。”
后来他果然死了。临死前他说:“你不想知道我是怎么找到这里的吗?”
我难过得快说不出话了:“你闭嘴吧,第一天我就发现了,那个肥料罐有问题。”
他笑得颤抖,胸腔发出可怕的声音。他说:“对不起,没有提前告诉你。作为回报,我的一切财产都归你了,不过尸体要赶快处理掉,我不想发烂发臭。”
他停了一下,不知道是在思考还是因为疼痛,然后补道:“至少不想在你的面前。”
我说:“你又认错人了。”
他摇摇头,没再说话。
我把他埋在在那棵巴西木下面,它正在开花,香气浓郁。曾经长出的两根新枝已经很粗了,我在上面刻了两行字:
为了杀死机器而活着和死去的人
让人不再像机器一样活着的人
(复健太难了……流泪……一定不要停笔啊!
作者:逸途
评论:随意
天在三伏,暑气噤下一山的声。鹤守在门外,摔了瓷坛,把师父的药倒撒个干净,门内恍若受惊,气若游丝地喊起来,他并未在意。
“鸿……鸿!”
“师父啊,没有鸿了,是鹤。”
鹤起身拍了拍袖子,不急不缓地整肃了袍子,语气恭敬,面目无波。可见此徒弟很是不孝。但他也能自诩孝顺,毕竟他那师父,自己也不肯喝药,鹤也顺他的意思,不必叫他长活。
师父叫作乌,背剑而立,诸君称其残江一影,好不威风。二十年前开坛收徒,只收七岁以下,也不知如何看的根骨,武众听闻纷纷捧来娃儿,万里挑一,只挑了他师兄。
他呢,捡来的。
今朝那个好威名的剑客,已经不复风光了,神志不清,只记着那个背信弃义的师兄,不管不顾袒露他的病容。
师父染的疯病,再也不见此人悠然有余的城府沟壑。 剧烈咳嗽让他的背脊几乎永恒地佝偻颤抖。鸿,还是被深切地偏爱着,武功,剑气,心法,计谋,到了如今,连注视都没有自己的份。
鹤沉默着,没有开门见师父一面。雨停了,雨起了。身后,门里,还只叫着鸿,很快便无声了。
鹤被鸿带大,一切都是师兄教的,他们兄弟很像。万千恩义一浮云,也很像。鸿当年背出师门,执着地为杀一个人,他也该学。
鹤背身离开,要去拿一柄剑,想了想,若能遇见,不如就杀他的师兄,遇不见,他活他的。
秦楼,是秦楼楚馆的那个,依字看来,干的是直白的卖姑娘行当。鸿住在此处两个月,流连过许多姑娘的屋子,没有喝一杯花酒。他睡得梁上榻底,不理腌臜风月,吃得宴前席后,不徒玉盘珍馐。偶尔宰一宰客,吃姑娘们剩饭,日子过得极好。
姑娘们宰钱,为苟活她们的命,他不一样,他宰命,为活他的扁钱袋,实际算是同一个行当。鸿,他现今算是个刺客。
这行当许久不做,如今将将重拾。
他需要拿回一柄剑。它是黑的,至少,是沉色的。此剑,夜行良物,不能照月,一剑无霜,性命起落。何曾竖断久流水,横斩万贼头。
他会在八月十五丑时三刻将其刺出,断送一人性命。
秦楼池娘,是他旧识,收好了这一柄剑,并不还他。当正地藏在楼子正中,镇着最高的那座灯盏,夜里人群往来,视线汇处,日里收在池娘房内,他取不得,也不急取得。秦楼灯盏众多,一月一换,内含题字,谜底大多是姑娘名字,供客人猜个风雅名号,猜中的,才好见彩头。好歹是老情人,相看两厌,见钱眼开。池娘絞着帕子和眉头,容此人流连梁上,替她收拾些客人与恶人,有门道的,五五分成。
她从不见他,他也从不见她。每到月十五,池娘换灯,鸿猜了她的迷题,宰客。他们就按这迟来的默契,狼狈为奸,依利往来。要问做什么这样麻烦,说来那是话很长,总之二人闹狠的时候曾立毒誓,死生不复相见。他们江湖人,向来很讲誓言。
晨光从木隙里照来,鸿揉了眼睛,打算飞身下梁,今朝七月十五,要先死一人,他干劲足得很。
今日的人还不及杀,先听笃笃二声,是池娘倚门望他。
“要死啦!我说了不看你的脸。”鸿倏地翻回梁上。
“你可还活着?”池娘忙了一晚,这才歇业,闲来查看鸿的死活,打了个哈欠。
“池姐啊,我皮糙,没得死。”鸿翘回他的二郎腿,仰望漏光的木顶,幽幽道,“我死了说话的是谁。”
池娘照例喂狗,给他放了一碟吃残的糕饼,笑道:“自然是饿死鬼……你做什么直瞧着灯?”
“我看我的剑,下月十五来拿。”
“你看,慢看,无要忘了领你的活。”
池娘婷婷袅袅地远了,鸿悄望一眼背影,她今朝着了烟水纱。
他挪开眼睛,先行取了点心,叼到嘴里才去翻身取谜,灯下笺上,书一句——无情春色,去矣几时逢?
鸿呸了一声,吐了糕饼。
池娘原是好人家的女儿,闺名正是春逢。
哪个刺客会在光天化日下行刺?自然是聪明的。
池娘和他是同一个行当,她是最聪明的。
鸿要取剑杀人,先过她尸体。
“你江湖人,重誓,我却不是。这剑你拿了便走,我去哪里养一只新鬼。”
这年头,大抵只有鸿还惦记那所谓江湖,不杀侠义,只斩腌臜,而今挡着池娘的性命,有亲朋的人命值钱到他头上,他只好不惦记。
他要杀的那人呢?师父病时与他约了,满月高照,他要拿回乌交给女儿池娘的一柄好剑,赶在他死前,要用这炳剑来杀他,从此鸿就是残江一影,多么飒爽。
八月十五,鸿终是拿到了剑,回山启开竹门,乌已去了,鹤未给他收尸,不知到哪里去了,放任这老疯子先去死。留一具死尸作了剑架,约定,他没遵循全,只将剑锋卡进那人肋骨。
关键词:【珠宝】
作者:【十二招】夜游
须知:笑语/求知
我知道人的一生要经历很多离奇的事情,一些事情可以作为谈资讲述给信任的朋友,甚至素不相识的陌生人。而另一些事情往往更加难以启齿,或是因为它们的经过让人难堪,或是因为给予它们语言和文字的载体远没有亲身体验来的要更加深刻和真实。我经历过的事情大多数属于前者。而现在所记述的则是个例外,它更像是命运之轮的象征。特斯密鸠斯不会怜悯在苦界挣扎的人们,祂只是默默地看着我们走向祂丝线所指向的既定道路。
我在学生时代并不能算是个安分守己的见习学者,加西亚和我常常因为各种各样的事情受过修女体罚,有些时候是杂役或禁闭,大多数情况则是皮肉之苦。责罚并不能让我们停止所犯的“错误”,相反,它让我们对所谓的规则更加嗤之以鼻。伊莎贝拉是修女们最爱的安静孩子,所以我们让她替我们打掩护,这招很有用,甚至可以说是屡试不爽。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做到如此默契———我们通过梯子翻出去,伊莎贝拉托住巡视的修女,然后我们再接她过来;她比我们小两岁,在这方面的天赋却要比我好得多,总是在离地面还有成年人半个身长的高度时就从梯子上跃下来,像只迅捷的鸟。
我们冒着从高处坠落的风险越过爬山虎覆盖的围墙,在双脚踏足地面时掸落在攀爬时粘在黑色制服上那些足足有几个世纪历史的灰尘……类似的过程我已经写过很多遍了,在这里便不作过多的赘述,我主要讲故事里那些怪诞不经的桥段(尽管它们在人们的叙述和流传中变得越来越像传说);修道院的孩子都知道围墙外的世界是荒野,是白色黑色和灰色建筑构成的比耶利戈提,但是很少有人知它们中间的荒野上有什么,修道院的围墙又隔开了什么——修女们说那是一种建筑风格:第三王朝末期遗留下来的古老传统,但总有细心的学生注意到那些围墙经过人为的多次修缮。往来的行商则称他们曾在午夜看到有影子在深灰色的高草间游荡,那些像雾气一样的身影只在余光里停留了一刹便消失的无影无踪;有好事者就上述说法向佩雷斯修士求证过,那位健谈的老者唯独在此事上保持了缄默。
接着说我们之后的经历,我记得那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暮色渐浓,落日的余晖在我们翻过围墙后不久便倾倒在西方辽阔的地平线上,远处的树林在金红色的光芒中熊熊燃烧,如同《石碑史诗》中那场焚尽索多玛城无数不义之人的大火。我们走在刚刚没过脚踝高度的草丛里,余光里看到对方的发丝被晚霞染成偏红的色调。和眼前这样壮丽的一幕相比,修道院的礼拜室彻夜不灭的烛光只是在打铁时迸溅起的一个小小火星。
在步行了大概不知道多久后,恰尔玛选定了河边的一处地方扎营,附近能找到的木头几乎都在泪水河上一次涨水时被浸湿了,我们不得不分散开去收集能用的柴火。天空此时已接近绀紫色,距离变成教廷活圣人所着的深紫色礼服还要差一些。不知道是风吹过树梢还是林鸮之类的野鸟在我们的营地周围怪叫,那声音类似口哨的气声,在天色渐晚的时候听起来十分瘆人,我抓紧捡到大致差不多够用的数量就匆匆将它们投入了火堆当中,祈祷这发出怪声的野兽能畏惧火焰的力量。
没过多久,恰尔玛就回来了。同时回来的还有他带来的一身潮湿气息,“我刚刚去抓鱼了。”
“你这幅样子倒像是在河里洗了个澡——别坐的离火这么近,也别离我这么近。”
“好啦,你猜猜我在河里看到了什么?”他得意地展示着衣服前襟的一大片深色水渍,“一条大鱼,有我小臂这么长。”
“眼见为实,”我撇嘴,“除非你真把它带回来。伊莎呢,告诉她别跑太远了,天马上就要黑了。”
“没,她说她来抓鱼,让我别添乱了。”我看到他衣袖上蒸腾起的白气,在余晖中像是金粉一样在空气中飘荡,“我看见她了——伊莎!我们在这儿,你看吧,我就说那条鱼是真实存在的!”——伊莎贝拉,我的好姑娘,我就知道她能抓到它,也只有她能抓到它!”
“你的口吻简直和修道院的那些嬷嬷一个样。”我笑着推了他一把,“愣着干嘛?去给她帮忙。”
我看见伊莎贝拉像道银色的闪光扑进恰尔玛的怀里,连同那条跟我们小臂差不多长的鱼一起。然后是恰尔玛被她撞得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我忍不住笑了出来,随后便也被她以同样的方式撞倒在了草地上。
“我还以为她会放过你呢,结果还是和我一样逃不过去。”恰尔玛笑吟吟地半躺在我们旁边,手指抠着那条鱼的鱼嘴和鱼腮:它的鳞片闪烁着光芒,尾部还在空气中有力地抽动着。
“少说点话吧,不感谢一下我们的功臣?”伊莎贝拉安静地拨弄着我的头发;我知道她一定在笑,因为我刚刚说的话。
“古语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真正的感谢是放在心里而不是用语言——嘶!”他话说到一半就被少女拧住了手臂内侧,“小姐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发自内心真情实感地感谢您求您宽恕我……!”
我翻身从草地上爬起来,趁他们还在打闹的间隙接过了那条鱼:它在我的双手上只剩下了轻微的喘息,显然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从腰间的皮带上抽出匕首,把刀刃送入了柔软的鱼腹。切割的第一下就遇到了明显的阻力,并非是因为刀刃本身的问题,而是来自鼓胀的鱼腹内。
我把刀抽了出来,改用手伸入开口内摸索。来自指尖的触感告诉我异物的形状;一颗颗冰凉的、坚硬的、圆形的……让人想到项链。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我从鱼腹中掏出了一串珍珠项链,它在被我用作砧板上拖出来一道长长的血痕;直觉告诉我里面还有东西,或者说,我至少应该再试试,把它当作一个曾经活着但是现在已经死去的宝箱,一个由血肉骨骼脏器组成的饰品盒……我碰到了一枚圆环状的物体。鱼的尸体是冷的,显然没有人类的血肉那么温热,在鱼腹中摸索的过程要更怪异,就像一艘在海上独自航行的破冰船。
直到把戒指从鱼腹内取出来时,我才如释重负:它像是嵌在里面一样,连同那串珍珠项链一起。这些珠宝替代了它已有的脏器:项链是鱼肠,戒指是心脏,如果我往内再深入挖掘,说不定会发现它的胆囊实际上是颗晶莹剔透的祖母绿。
所幸(这能说是幸运吗?)最后只找到了一枚红宝石耳环,孤零零的一枚躺在本应该是心脏的位置。我把它们连同死鱼一起拿到河水里冲洗干净。一种隐秘的兴奋让我的心脏砰砰直跳,泪水河在半个世纪前曾经盛满了逃难者们的尸体,他们带走的首饰家当自然也散落在了河床的淤泥中。可惜在经过某些投机者长达二十年不懈努力的寻宝工作之后,能留下来的东西所剩无几。命运之轮确实在眷顾我——珍珠项链最起码能换十二枚比耶剑盾[1];戒指是金的,可惜没什么工艺,五枚雷伯内[2];最遗憾的是耳环,虽然做工精美,但因为不是成对的原因价格要折一半……我计算得太过专注,甚至没注意恰尔玛从我身后悄悄接近。
“在想什么呢?”我手里一轻,抬头时刚好见他手里的闪光,“真了不起啊梅林阁下,在河边洗个手还找到宝藏了。”说完便把刚刚的三样首饰抛给我。
“你动作倒是快,”,我接住首饰,“——我看到河里有反光,这不,走了好运。”
“别骗我啦,你衣服都没湿。‘斯图尔特,撒谎可是要关禁闭的。’”他故意掐着嗓子学管教嬷嬷的腔调。
“好像我说了你就会信一样,从那条鱼里面掏出来的。”
“我从来没有不相信你说的话啊,只有你不信的我的时候。”——自知理亏,我对他说的话当然只有沉默的份儿。恰尔玛带着得胜的喜悦朝我笑了笑,从我手中把那条死鱼拎走了。
烤鱼的时候我们什么话都不说,饥饿会剥削人正常的思考能力,更多时候,我们只是静静地盯着鱼的油脂滴在炭火上,一缕白烟升起,皮肉在炙烤中开裂,滋滋作响。鱼还是太小了,再大的东西由三个人分也是不够的。恰尔玛拿了鱼尾和鱼头;肉比较多的地方给伊莎;我拿靠近骨头的部分,需要用嘴去仔细抿鱼刺上的肉,鱼肉尝起来有点腥味,像在嘴里含了一块铁。也许是我太久没吃过正常的东西了,又或者因为它其实是首饰盒,而不是一条鱼……我想到从鱼腹中掏出来的东西不禁一阵反胃,想点别的,比如平时吃的东西。
我刚来的时候偶尔还会怀念能吃到正常饭菜的日子,那时候我还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修道院里只有黑面包和燕麦稀粥:黑面包硬得像三王共治时期从引水桥上凿下来的岩石,大一点的孩子喜欢拿它当武器砸人,一旦被击中,皮上便立刻鼓出一块淤青;燕麦稀粥则要好入口一些,冬天里尝不出来味道,夏天就另当别论了,粥的质地接近被碾成糊状的羊脂肪,喝起来总带着变质的酸苦。把面包泡在粥里更是灾难,没有人会吃这种在木碗里的絮状物和麦麸皮。炖菜是需要抢的,修道院的土地产出不足以给养这么多正在长身体的孩子,总有人为了尝到一口菜汤的味道大打出手,那些抢不到的就只能在趴在草地上啃新长出来的嫩芽。
“还好吗?”恰尔玛问我———象牙白色鱼骨在他脚边堆的整整齐齐,“你脸色有点吓人。”
“没什么,我讨厌鱼的味道。”,我逼自己咽下最后一口,随后便把手里的脊椎刺向河边方向远远一掷,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归于平静。
“那可是肉啊,平时在碗里连油星都见不到一颗。早知道把那部分给我了。”他干巴巴地打趣道,像是想起了什么似地突然凑到我旁边耳语:“梅林,告诉我,是因为你的发现吗?你觉得那条鱼是吃了尸体?”
“我不在意那种东西,白城的人都知道半个世纪前的事情,但也不妨碍有人从这条河里钓鱼。”我调整好脸上紧绷的表情,“是我不习惯鱼腥味。”
恰尔玛向后直起身子前看了看伊莎贝拉的反应:她还在用手慢慢挑着里面的鱼刺。他松了一口气,把脚边那堆鱼骨头扔到了火里,骨骼在烈焰中发出微弱的噼啪声,像在火中起舞。
当天夜里,我们聊了很多东西。伊莎贝拉讲了一个她听说过的睡前故事:“很久以前,从这里,一直到圣威尔罗斯修道院,都曾经是属于一位贵族的封地。”她拿树枝在火堆前起头划线,雨后潮湿的泥土陷进去一道浅浅的沟壑,“在那件事发生之前,他就和所有普通的贵族一样,没有治理的天赋,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
“然后呢?”我问她。
“有人告诉他,他们可以满足他的一切欲望,前提是他必须得献出符合代价的祭品才行。”
“邪教徒都爱这么干,包括老师说的那些……”恰尔玛只说了一句就住嘴了,“抱歉,我又习惯性插嘴了,你继续说。”
“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样做的,总之那个男人肯定如愿了,嗯,就像沿着一条看不见的丝线向上爬一样。直到有人看见他的脖子上和手上带着自己死去妻女的饰品,于是匿名举报给了报丧女妖;它们在跟踪和搜查了那个男人的家宅后才发现背后惊悚的真相:地下室里陈列着刑具,各式各样的刑具,但是唯独找不到尸体,只有一点肉沫。那个男人在被审问后才交代,自己用把妻子和孩子的灵魂像榨汁一样榨了出来,然后再附着在首饰上——在附着时只会用到灵魂的一小部分,其他部分则会被弃之不用。它们会和仪式受益者的灵魂缠绕在一起,不断交叠变化,最终改变命运之线的走向。”
“这怎么可能?”我听见恰尔玛的声音带着点不确定的疑惑,“按照书上的说法,纺线是命运之轮才有的权力。等等……我明白了,他们应该利用了某种正规仪轨的漏洞……他们骗不过祂的,因为这明显有违炼金术的基本法则。”
“我不知道,准确来说这是我的某个远房表亲告诉我的故事。”伊莎贝拉补充完这句后便又恢复到了先前盯着火苗发呆的状态。
“那么后来呢?我的意思是,他们打算怎么处理那些附有灵魂的首饰?”我问道。
“不见了。”
“不见了?”
“嗯,他说那些东西都消失了——但不是被倒卖了。如果有人胆敢当着报丧女妖的面拿走那些东西的话。”
我脑中此时产生了某个荒诞不经的联想,一个绝无可能存在的巧合,如果我没有将我的疑问当场提出来,那么刚刚的故事就只是单纯的故事而已。
“那些首饰都有什么?比方说,一串项链?”
“我忘记了,不过好像有……有一串珍珠项链。”
“那差不多是半个多世纪以前的故事了吧?”恰尔玛在一旁问,在得到故事讲述者肯定地点头后,他短暂地朝我的方向瞥了一眼。
夜风吹过树梢,在林间穿行时发出虫蚀般的沙沙声,那种声音和窗户上正在凝结的冰花有些相似。几只鸟受到惊吓飞离自己栖身的树枝,在无星的藏蓝色天幕上留下剪影。在夜间无数声音的背后,似乎总伴随着若有若无的抽泣声,以及那个故事中的男人在实验时的喃喃自语。他低垂着头,像国王一样巡视着自己狭小王国里铁黑色的可怖刑具,他用双手爱抚着它们,对着它们吐露那些疯狂的秘密:特斯密鸠斯会原谅我的,因为我本来不该如此,我是有天赋的,他们答应了我。肉体是鸡蛋,灵魂是蛋清和蛋黄,只要我在分离时注意包裹蛋黄的那层膜,一旦破裂灵魂就会和灵智混合变得混沌……我只要那些蛋黄,只有让她们保持清醒才行,如果她们没有清醒地意识,这一切都将不复存在,不,不,她们必须要爱着我才行,一定是这样,自愿的牺牲比什么都重要,不然我会深陷诅咒之中……对,就这样……
伊莎贝拉扯了扯我的袖子,“梅林,梅林?你又在分神想别的东西了,我想听你讲故事。”于是那些嘈杂的呓语又瞬间消失在了初夏的空气中,仿佛刚刚的声音只是树叶摩擦的产物。
“啊,抱歉……你想听什么故事?”
“讲个切合主题的吧,鬼魂,野兽,或者其他吓人的故事。”
我定了定神,开始给她讲那个我知道的故事。我从来都不是个合格的讲述者,但这次例外。我曾经看过一个故事,给童年时期的“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惊悚方面的———那是另一段与此无关的回忆了。
“很久很久以前,还是这个标准的故事开头吧。有两个孩子独自生活在一栋古老的宅邸里,他们家族的大多数人已经不复存在了,留下来的就只有这两个孩子。有一天,较年幼的那个孩子实在是太无聊了,他已经翻遍了藏书室里的所有古书。于是较大的那个孩子想出来了一个主意,他对另一个孩子说:我们来玩捉迷藏吧,但只能藏在房子里,不然就算作弊。
年幼的孩子答应了他:好啊,你在这里数数。等会客厅里的座钟敲12下时,你就来找我,如果我被找到了我们就交换角色,换你来藏,我来找你。于是年长的孩子闭上眼睛开始数数……当,当,当,客厅里的座钟敲了12下,钟声在这个阴森的宅子里晃荡了好一会儿才传到大孩子的耳朵里。他问小孩子:你藏好了吗?藏好我就要来找你了。
没人回答他,这是当然,捉迷藏游戏是不会有人这么做的——他开始在家里的各个地方寻找年幼的孩子……他翻遍了藏书室,甚至发现了一条密道,石砖背后有老鼠唧唧的叫声;他翻遍了厨房,菜板上全是蜘蛛网,有水从霉变的天花板上滴落;他翻遍了客人们的卧室,惨白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深红色的帷幕上,耳边只有呜呜的风声在回应他的脚步。最后的最后,他跑到花园里去寻找小孩子的身影,大孩子气坏了,他说:如果你再要这么违反游戏规则,我可就不和你一起玩了。温室里的荒草差不多快和他的腰部齐平了,藤蔓缠绕在一起,像是女巫的头发。但是,里面同样也没有小孩子的身影。
年长的孩子这时候有点慌张了,他急的大喊:你在哪?你在哪?这栋房子也回应他:你在哪?你在哪?就在这时,他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去找座钟下面——那里有处空隙,是为了容纳钟摆制作的柜子。”
我在这里故意沉默了片刻,伊莎贝拉朝我眨了眨眼,配合地问道:“然后呢?”
“那个大孩子循着钟声的方向向座钟慢慢走去,地板嘎吱作响。走到座钟面前时,钟表刚好又敲了12下,当,当,当……他轻轻拉开下面的那扇门,两具早已化为白骨的尸体倒了下来。”
“大孩子惨叫一声,他意识到那正是他和另一个孩子的尸体——于是,在徘徊了两个多世纪后,古宅的幽灵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
我还在享受结尾处伊莎贝拉的沉默时,突然看见恰尔玛谨慎地抬起手,有些犹豫地指向了我身后:我很清楚,我的背后只有起伏的荒原,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不会这么……倒霉吧。”我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说这话时因为紧张磕绊了一下。
“梅林,我可没有在开玩笑。”他一反常态的严肃让我汗毛直立。后面,我后面有什么?我的手不自觉地摸到了腰间的皮鞘上,里面的匕首原本是冰凉的,此时却有些微微发热———那是因为我的手在变冷。来不及了,无论如何都太晚了,不知道现在这样还能不能确保……然后我就看见了恰尔玛努力压下去的嘴角,他在保持自己嘴角的弧度不至于太夸张,接着是难以抑制的放声大笑:“你后面——噗哈哈哈哈哈,梅林,你那是什么表情啊,我就说了一句而已,你可是讲鬼故事的人,怎么能这么害……”他还没来得及做完就被我拧了一把,“你真是,伊莎——你看见他的表情了没有?停停停,我知道错了!”
“加西亚,如果你再给我开这种玩笑……!”我和他在草地上扭作一团,最终也没分出个明确的胜负,“算了,我是真的被吓到了。”恰尔玛从草地上滚起来,“我还以为你不怕这些东西呢。”
“闭嘴,烤你的火去吧。”
他缩到伊莎贝拉旁边,故事的另一位听众对刚刚的恶作剧也很满意,“小声点,别吵了,你们有没有听到呜呜的声音?”
“或许是风声吧,”我往火里投了根相对干燥的树枝,溅起的火星随着热流向上升起,“伊莎,你别跟着他胡闹。”
“我才没有。”她小声地反驳了我一句,“我没有加西亚这么无聊。”恰尔玛接过话茬,说他想起来一个鬼故事:
“停停停,认真听我说,我知道这话从我嘴里说出来有点严肃,总之别在意这些琐碎的细节。伊莎想听吓人的故事,刚好我这里有一个吓人的故事,甚至发生的地点还是跟河有关的。”
“很久很久……咳咳,我知道这个开头老套,别瞪我,梅林,我又不是故意的。总之就是很早以前,有三个人,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得到任何东西都要均分成三份……在一同经历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艰难坎坷后,他们互相约定:他们三个人彼此不得互相伤害,并且如果三人中任何一个人富裕了,也要把钱分给其他两人一份;如果任何一个人遭遇了苦难,其他两人也要帮忙协助他。”
“就和许多寓言书和教化册里说的一样,命运之轮真的给予了他们其中一人金钱,但那个人却选择了违背誓约……开始只是因为分到的钱数争吵,接着就变成了大打出手。”
“等那个发财了的人反应过来,这才发现其他两个人已经死了。他们居然为了这点小事而闹出了人命,这可真是糟糕了……况且这两具尸体可怎么办?剩下的那个人慌了神,这时,他想到了一个主意……”
“把尸体抛进河里。”我说道。
“对了,他把尸体切成了小块,花了整整一夜时间才彻底处理干净。哦对,还记得开头那个约定吗?那不是普通的约定,而是一种誓言,在命运之轮见证下的誓言。”
“「违背了誓言的人会遭到惩罚。」,跟炼金术的原则一致。”伊莎贝拉打了个哈欠补充道,“你想说这个对吗?”
“当然了,我就知道你了解这些。”恰尔玛朝我们笑了笑,我知道他是因为忘了那章的内容才把这个问题抛给听众。
“接着说,那个还活着的人抱着金子沉沉睡去,这一睡就是永远——第二天,或者说第二十天,人们发现了他被分成三份的尸体,切开的断面上覆盖了一层黄金。”
恰尔玛朝我们得意地扬眉,我叹了口气才开始慢慢鼓掌:“好吧,好吧,我知道了。给讲故事的人一点掌声。”直到伊莎贝拉开始打哈欠了,我们才互道晚安,在火堆旁挤作一团进入梦乡。
我睡的并不安稳,第一次醒来的大概时间是在凌晨,恰尔玛已经把当作被子的斗篷全部扯到了他那边,他背对着我,说话的声音因为困意而变得像是用鼻音哼出来的:“梅林,我在想伊莎讲的那个故事,还有我的那个。”
我们的篝火还在燃烧着,相比睡前火苗要小了不少。我又往里面添了几根柴才躺下,“它们都跟这条河有关。我记得有个人说过,他们在给它命名时就遭到了诅咒。”
“是鲁克斯平,你记得他的外号吗,「吃书的鲁克斯」,因为他总这样威胁不听他讲话的孩子。”
“我当然记得,他是白城人,但是和我们不一样,他是在白城出生的。”
“鲁克斯平还说过,在泪水河长大的人总要回到泪水河,这就是为什么他们都把死者的大拇指指骨丢进河里,只有那样他们的灵魂才会得到安息。我后来讲的故事,那个杀了他朋友的人遭到了死去灵魂的报复,就是因为他忘了把指骨丢进河里。”
“所以……”不知道是因为神经高度紧张还是因为那些故事,风声愈发躁动不安了。
“所以我想,第一个故事里,那个贵族肯定没有把他妻子和孩子的指骨丢进河里,这样她们的灵魂就只能被术法束缚在首饰上了。”他平静地说完这个结论,“这只是我想到的东西,睡吧。”
“嗯,晚安。”虽然这么说,结果却是我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眠,勉强闭上眼睛后,那些蹲守在我意识深处的梦境却像猎犬追捕野兔似的围了上来:我梦见我拿着匕首穿过一条漆黑的走廊,只有尽头能看见飘忽不定的一点烛光。心脏如同亡命的赌徒在盯着庄家揭晓出目时那样剧烈地颤抖,不是出于恐惧,而是因为狂喜……我推开了虚掩的门,朝烛光旁的那个身影刺了下去。
——我全身冰凉地醒来,心里还停留着噩梦后的不真实感。不,不对,这种恐惧其实来源于四周包围着我的黑暗。在确认听到其他两人熟睡的沉重呼吸声后,我小心翼翼地伏身半趴在草地上,借着火堆周围那截枯木眯起眼睛观察。
旷野上起了一片乳白色的薄雾,不是我的错觉,从雾气中传来的似乎是某种以人类听不懂的语言哼唱的歌声,它时隐时现、令人捉摸不定,有时候近的就像在人耳边亲密如情人般地喃喃低语,有时候又像牛奶滴入水中一样融在了雾里,愈发飘渺和遥不可及。
我屏住呼吸仔细分辨声音的方向。接着是一把四弦琴加入了独唱,它的演奏者似乎并不熟悉这把乐器,演奏得断断续续的旋律只在某几个地方才微妙地同那歌声相呼应配合,就像悲伤时的几欲昏厥的吸气……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熟悉的口哨声,那正是黄昏时我在树林里听到的,几乎和林间风声一样的口哨。
我被这个自己脑海里冒出来的想法吓了一跳,视线几乎是下意识地望向身边——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连同那条略有些毛糙的斗篷一起,他们全部消失了,只有篝火还在静静燃烧。“有人吗……?”我有点不太确定地对着远处无垠的黑暗喊道,“有人吗——恰尔玛,伊莎?有人回答我说的话吗!”
没有人回答我。就连风声也止息了,漆黑的天穹覆盖着同样漆黑的荒原,我的耳边只剩下那令人心碎的旋律。
我拿起一根在篝火边缘的木柴,往上面裹了根随身携带的绳索后点燃——这是个冒险的决定,并且有很大可能无功而返,或者赔上自己的性命,如果那件事发生在现在,我可以确信自己会采取一种更稳妥有效,更冷静也更无情的方法去处理此事。但当时的我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把短匕首和花五分钟时间做的火把。
黑暗似乎是永无止境的,人造光源只能照亮身边大约半米的距离。我循着歌声不断向前,先前的梦境像是无情预言的写照……不,还是有一点不同的,我现在更像是被它们裹挟着向前,只有脚下踏足的地方是真实存在的。
在黑暗中跋涉的过程是漫长的,火把一直在燃烧,根本无法判断时间的流逝,我到这时已经认为我被困在梦魇当中了。但接着,一阵狂风呼啸而过,带起浓雾如同暴风雨中的无望海一样,不断翻滚出各种诡谲的乳色波浪,在海啸的正中,在狂风和巨浪的交汇处,我看见三个纤长的苍白身影矗立在荒原的中央,衬得周围无垠的黑夜更加深邃。白影们的面容已经模糊不清,半跪在草地上的那位怀中抱着一把四弦琴,垂发从脖颈处一直流淌到衣裙腰间绣着的三支交叠缠绕的百合花;靠在她旁边的白影从身高看年龄较小,雾一样朦胧的发丝才刚刚及肩,耳朵上的饰物不知道为何只戴了一边,另一边则是空空荡荡,她的手里正紧紧捏着一根管状的乐器费力吹奏;中间的盘发女人胸前的衣襟不知为何溅上了一大片银白色的斑驳痕迹,她对此却表现得毫不在意,仍然继续哼唱着那段悲伤的旋律:
亲见国家更迭作,目窥磐石成尘芥。
于此水中亡何物,然吾至今不可求。
她长长地叹息一声,两滴泪水从脸颊滑落,“你来了。”盘发女人空洞的双眼望向我,我这时才看到她心口处蜿蜒的狰狞刀伤,星星点点的血迹顺着那道伤痕蔓延在绸缎上。
“……我见到幽灵了,”我觉得从自己嘴里吐出的话都是发疯时的谵语,“不……接受过洗礼的人应该不会停留在这里才对,就算是战争时期惨死的人,也应该得到宽恕了才对……”我说完才意识到自己的言论有多愚蠢,她们眸子里倒映的景象根本没有我,这是一段不停在重复的生前回忆。在她们的视角看,我或许才是真正的幽灵,一个无法干涉任何事情的幻影。
“我们的罪行亵渎了祂,但只要找到……一切就还有希望,如果有了……我们的灵魂就能得以完整,祂会原谅我们的。”那三张苍白的唇齿一同“说”道——她们的嘴里空空荡荡,里面只有半截看上去像是舌头样子的东西。我无从得知这些是不是她们最后的遗言。
起初这些鬼魂只是看着我,或者说我背后的无垠的黑暗默默流泪,很快这种克制的情绪就变成了让人心惊的恸哭,“特斯密鸠斯啊!请您宽恕我们吧!宽恕那个人的罪行,一同宽恕连同连接我们的不幸命运!”在一齐念完那个名字后,三个幽灵就像是被火焰烫伤了一样失魂落魄地向后倒去,白雾一样的身躯如同石膏像般崩解,随即和地面上乳白色的晨雾融为一体。
我再次举起火把照亮四周,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黄昏时捡拾柴火的林地附近,那件有些起球的斗篷正搭在我的肩膀上,远处,启明星如同一颗冠冕上的孤钻镶嵌在东方逐渐放亮的天幕之上,空气中还带着昨晚夜路的潮湿气息。我沿着昨天踩出来的小径慢慢往扎营的方向走,接着在倒伏的树干后面看见了我的两位朋友——倚靠着彼此睡的正香,我熄灭了篝火,小心翼翼地挤在他们旁边。
口袋里某个冰凉的东西透过布料硌到了我的皮肤,是我从鱼腹内掏出来的饰品……至少它们不是这场噩梦的一部分?我对着晨光把玩手中这些精巧的饰物,却莫名感觉它们有种熟悉感,红宝石耳坠的耳针尾端沾着些褐色的东西,以及那串珍珠项链,它的连接处坠着一个小巧的金制圆片,上面阳刻着和那个幽灵衣裙上相似的百合花,三支百合交叠缠绕着。我想起来故事里那个贵族妻女最后的结局,终于意识到了这种熟悉来源于何处:它们本该属于那些鬼魂,或者说这些首饰上面本来就有她们的一部分……三支百合缠绕在一起,那个故事不是虚构的,但真正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的是,这个充满嘲弄和暗喻的家徽……到底是它暗示了那个贵族最后的疯狂行径,还是说那个贵族在坠入疯狂后从它身上得到了启示?
我把手中的这些首饰全部抛入了河里,湍急的水流几乎是一瞬间就带走了它们,消失的无影无踪。
只是她们最后的祈求——我未曾听说过那位被祈求者的名讳,在书籍里寻找的结果也是一无所获。那天回去后,我并没有向恰尔玛提到昨晚发生的那件事,只是说那些首饰已经被我丢进了河里。他这才松了一口气,跟我讲到他求助于那位“吃书的鲁克斯”的结果——恰尔玛刻意小心地隐去了故事的来源,好在那位教士并没有起疑,只是说这带确实有位触犯禁忌的贵族,真实性如何已经不可考了。出于对神秘学谨慎的态度,他正准备劝我把那些东西处理掉。
我对他笑了笑,说那些东西我本来就没打算据为己有——说到这里时他瞪着我上下扫视,你确定吗,斯图尔特?这可是很严重的事情。
我说我当然确定,我不会在这种地方犯蠢。
从那之后我便没有在荒原过夜时见到她们了。泪水河平原上还是照旧不断发生诡异的事情,沿路行商传闻见到的白影也不少,唯独没有符合我描述中相貌的三位鬼魂出现。
旧历98年,我应召前去比耶利戈提参与“瓶中之人”计划的讨论,入城的路线需要途径泪水河的支流沿岸,天色渐晚,负责护送的小队一行人讨论后决定在此地扎营休息,只不过这次除了我和温德尔家族仅剩的那位孩子之外,周围都是些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学生,其中的大多数人甚至还是第一次有机会见到如此宏伟壮观的尖顶建筑,因此不免有些异样的兴奋。我自觉在这些年轻人还兴致高涨的时候去加入他们的讨论是种自讨没趣的行为,于是便借着机会一个人到河边散心。
三十四年过去了,那些曾经在岸边默默矗立着的第三王朝时期建筑遗迹残片大多都已殆无孑遗,侥幸能被人找到的部分也看不出来上面的花纹,再过数十年……不,只要再经历几次暴雨,它们就会和这里的其他石头一样被流水抛光打磨,成为泪水河河床的一部分。我在岸边捡起块石头朝着河面远远掷去,流动的河面起了一个小小的水花,接着一切便归于平静。
法伊格尔南部,即泪水河沿岸的民间有个约定俗成的丧葬传统:死者被送进火里焚烧,而右手大拇指的指骨则会被单独留下来剥皮,处理干净后抛入水中。我的左手浸入有些冰凉的河水里,想起曾经同另外两人在濒临绝望边缘时的约定不禁失笑:伊莎最后的尸骨早已被我投入炼金炉中,而加西亚和我并非出生在白城当地,更谈不上用这里的传统埋葬了。
我低头俯瞰在水面下因反射而扭曲错位的手指关节,某个惨白色的、反着光的东西卡在一旁伸手就能够到的石缝里——或许那些只是照在河面上的月光,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用手去触碰它们,就像是……命运使然。我闭上眼睛,并非是出于特定的目的,这更像是仪式前的最后准备,一种人人约定俗成的祈求。
视觉陷入黑暗后,触觉就变得格外敏锐。指尖坚硬的触感告诉我,我摸到了什么东西,圆形的,它顺着水流滚到了我的手掌中,五指并拢,像牙齿咬合。我的手离开水面,掌中是一颗珍珠,因为岁月的流逝和在河床上反复磕碰而变得有些黯淡,但它还是在我的颤抖的手里闪闪发光,仿佛是由月光凝成的。
我记得它,即使已经过去了三十四年,它曾经完整的模样和冰凉的触感还是如此清晰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我同样在视野里看到了那个和珍珠同样苍白的身影:三十四年前初夏夜晚的那个幽灵同样也在这儿,带着她生前固执的希望,用那双雾气构成的、早已失去人类知觉的双手在河水里不断地打捞,寻找那串附带着她灵魂的项链。
她绝望地掬起一捧河水,即使每隔半分钟,那双手就会和捧起的河水一起消逝。只要找到它,她就能免除自己作为同谋者负担的连带惩罚,从将近一个世纪的苦役中解脱出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将珍珠串联起来的绣线已经腐朽,于是它们四散在河滩上,等待湍急的水流把价值连城的珍宝彻底埋没。那个幽灵知道希望就在她的面前吗,就在离她不到半尺的河滩上?她的手就快摸到了,就快摸到那颗离她最近的珍珠,幽灵掬起那捧河水……一颗白色的流星从她由雾霭聚拢成的手掌里垂直坠落,接着便落入黛黑的河水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最后的希望消失了,我知道她绝无可能获得救赎了,哪怕是我亲自把那些珍珠聚拢,它们也会因为某些外力影响而消失:被偷窃,被倒卖,落入他人之手……然后再回到这条河里,回到她冰冷的尸体在人间最后的停留之处……因为这是命运,这是特斯密鸠斯对胆敢改变命运的亵渎者的惩罚。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寒冷从牙齿的根部开始缓慢爬升,伴随着嘴里熟悉的铁锈味道。背后传来温德尔的声音,我支撑起身子,踉跄着走回营地。那群年轻学生们正在篝火旁讲故事,就跟三十四年前的我一样,温德尔小跑着过来试图搀扶我。他对我说,您好像在发抖……
我推开他的手,我有点冷了,给我加件披风吧。
作者:德蔚
备注:疑似权谋的小故事(?)
白雪积在屋檐,阶前落雪未扫,四处一片白茫茫,只露得侧面青石。一道雪一道石,倒是黑白分明。院里的腊梅落了数朵,稀稀疏疏地落在墙角,冷风吹来,明黄花瓣便飘落在池塘里。胡道荣坐在石椅上,看着眼前平静的水面,手中正把玩着一朵腊梅。黄花紫心,肚大口小,如钟倒挂,过去废了老大劲找来栽种的名品,如今,也不过是草木而已。
若是在以往,偶有游鱼吞吐池水,顺势呆头愣脑地吃进些花瓣。胡家小儿常悄摸逗弄这池塘的鱼,因这多少有些不庄重,家中长辈批评了几回。但,总归是捧在手心里的孩子,不是什么大错处,便也由着他去了。
不过,一日胡家小儿捻了些豆糕到池中喂鱼,几尾锦鲤当即翻了肚,不一会儿,一池的大胖鲤鱼相继死了大半。见到这副情景,孩子又惊又怕,哭闹着没完,仆役忙把这消息告诉给了老爷。说来也巧,当天恰有几位贵客到访,胡道荣本打算领着人游览一番他精心营造的庭院,却不想全然泡汤。一时间,几位客人连茶水都没用,就被他带去了临近的酒楼。
时至今日,也只剩下三两只灰黑的潜藏在水底,静默地摆着尾巴。胡道荣正想着以怎样一幅姿态迎见来客,就听见嘎吱嘎吱的踏雪声从远处而来,一人掀帘而入。
他把手中的花扔进水池里,水面激起扑通一声闷响,涟漪间,恍见墨鲤扭身游动。来人面容不老,发顶却生着不少白发,像是冒雪而来,纷纷扬扬的雪落在头上。他轻轻作揖,却不等胡道荣回礼,径直坐到了对面。胡道荣不置可否,只当习惯了这位官场上的“老朋友”,于是挥了挥手,唤角落候着的侍女上茶。
侍女上好茶,便退了下去,两人各持一杯。见李振摩挲着杯沿,一语不发,胡道荣举杯喝了一口,径直道,“今日到访,想来不止是喝杯热茶吧。”
氤氲的热气拂过脸颊,李振啜饮一口,又将茶杯定在石桌上,“自然,自然……”他轻轻笑了一下,悠悠地开口,却说了句人尽皆知之事,“那李氏……业已攻下汴州。”
胡道荣撇了撇嘴,鼻息随着哼笑化作一抹白气,“一入城,便马不停蹄地宣布‘赦免’我等旧臣,倒是快活。”他把茶水倒入茶盘,又倒了一杯。
“你以为此举何意?”
“安抚人心,再安插新人,收拾朝局,”胡道荣抚上石桌,丝丝寒意侵入手心,“总归逃不了这些,再多……多添几分宽厚仁慈的美名。”
“嗯,是。”李振将小巧的茶盏握在手里,随声应着,目光却飘向高高的屋檐,望向灰白迷蒙的天际,注视着流云,却像是什么都没看,“徐毅已请陛下旨意,前日开拔。不过,我以为,此时局势再难翻覆,若是先帝仍在,定不至于到今日境地。”
雪下得愈发大了,星星点点的雪穿过飘起的帘布,胡道荣伸手去接。须臾,冰花化无,什么也没留下。“陛下性情儒雅,比不得先帝骁勇……”
胡道荣叹了口气,就着外衣拍了拍手,站起身走了几步。“那姓徐的獠贼当真是好手段,看着陛下长大的情分,也敌不过他的花言巧语。如今……精兵皆在他的麾下,拥护还是反叛,不过一念之间,谁还能左右他的选择。”他卷起帘布,梅树挺立,寒风裹着花香,呼呼地吹进来,双目迎风,干涩得发痒,他不禁闭上了眼睛。满庭草木,说到底也比人长久。
“他可以选,我们也可以。”李振吐出一句简短的话。
选?梅花簌簌地飘落,池鱼跃起,噗通一声下落。
“对,再选一次。”李振幽幽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让胡道荣心生冷寂,“李承恪得了汴州,下令赦免旧臣……顺水推舟,眼下正是时机。”
再选一次?胡道荣想起多年前的一次选择。来自天象的谶言,水中漂浮的数具尸体,炽热的火光,刀剑和鲜血,尘封在数年前的血影浮现在胡道荣的脑海。他想起,一场寺庙里的欢宴和死亡,一场游戏带来政治的机遇。李振,在这场游戏中如鱼得水,将士族一个一个拖入水底,帮先帝扫清阻碍。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迎风而倒,才凭借寒微的身份,走到现在。
然而,怎可如此?……胡道荣再度睁开眼,转过身,死死盯住李振,“若无先帝对你我的知遇之恩,我们如今怎能坐在这里?”
“可他已经死了!”李振对着这位朋友冷冷地说。他沉默了一会,又接着说,“徐毅和他的朋党借田亩与行贿诸事,两次三番地找上我,无非是想要上位,我上谏陈情,陛下却置若罔闻。我只好避而又避。说到底,陛下从未将我等视作自己人……勿以有限身,常供无尽愁。到今日,你怎么还不明白这个道理?”
没人手头是干净的,查与不查,不过在于一人。这一处精心修缮的宅院,也是如此,胡道荣深吸了一口气,冰冷的空气填满肺腑。这种事情不是早就已经发生过吗?在多年前那场血腥事件中,另外一位“朋友”做了一样的选择,却不如自己与李振“幸运”。勾结前朝太后,涉嫌谋反,弃市,轻巧而荒诞。他在酒醉时吹嘘,说他屋里有一只金银平脱镜,先帝在他领兵宫变,斩杀前朝皇帝后,赏的他。他平日将这镜子供于高阁,一则金贵,二则不如寻常铜镜趁手,所幸,只当是荣誉。后来看,他自己也是一样的,被摆在某个位置上,若是挡了谁的路,便会轻而易举地碎了。 这位朋友曾说过的话,如今看来也是一样的,哪怕他和李振躲在金屋里,看似逃避,也不过是顺其自然地避让。
“可你以为,你对那李承恪笑脸相迎,你就一定吃得了好处?”胡道荣半天憋出来一句,愤愤地斥道,“枉为大丈夫!”身为人臣,几经易主,桩桩件件,青史所载,自然是枉为大丈夫。
李振却觉得好笑,嗤嗤地笑了起来,“枉为大丈夫?若是甘心要那些清洁名声,早些时候,何不顺着那帮士族,乞食于人下便好。别忘了,你也‘曾’登进士第。”登进士第,当年科考侥幸者多,胡道荣便是其中之一。事发而被要求再试,最终被判不得再赴考场。他此生该与仕途无缘,不过后来……
被追起往年丑事,胡道荣勃然大怒,抄起茶壶将李振泼了个劈头盖脸。热腾腾的茶水浇在李振的头上,将他的衣袍浸湿,一大块深色的水渍附在领口。他抬手用袖子擦了擦脸上的水,扬了扬嘴角,“都是过去的事了,还是这么在意。罢了,胡兄。”
他站起身,朝着茶室外走去,语气却缓和了几分,“你这梅花,养得不行。正是应季,却落了不少。”
“都是阴天,在所难免。”胡道荣看着朋友的背影,呼出一口气,在原地坐下,“原先太密,如今正好暗香疏影,我看着倒是得宜。”
“那便好,告辞。”小厮递来大氅,李振披上,朝着风雪里走去。
“蒿里谁家地?聚敛魂魄无贤愚。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踟蹰。”庭院留下两串脚印,又再度被覆盖,没有痕迹。
迁徙者
以前的绿皮火车,现在已经不再常见了。现代高速列车迅快平稳,但毕竟是出门在外,很难谈得上舒适宜人。卧铺也不宽阔,体型大的人躺上去必须缩手缩脚,但毕竟有一张床容身,甚至也有帘子可以将内外相隔,给人一种私人小天地的错觉。
我怀念以往的慢速火车,那时候经常有三天两夜的漫漫长途。每当夜里,我都喜欢沿着车厢从头走到尾,在黯淡的那一点绿灯下看熟睡人的样貌。那时候的人们东倒西歪,肢体交错,你必须跨过那些蛇皮袋、行李箱和肮脏的球鞋,才能走到车厢之间的狭缝,与夜里吸烟的人相聚。
在黑暗的角落里,我看上去就像是浑浊暧昧的影子,也不会有人发现我。他们都在想工作,想家庭,想贷款和孩子,没有人会在意一个混沌的人影,也不会有人会在意车厢顶上若有若无的踱步声,以及窗外遮蔽月光的一片阴云。我们的故事已经不再广泛流传,或许只有某些敏感的乘务员会记得我们,我们与他们保持着若有若无的默契,就像是以前我在草原上与牧人们的默契。
他们会在私下休息时低声说我的名字,每年春运的时候,我会被频繁地提起。有人把我当做是某种非常灵敏的小偷,只在凌晨三点行动。草原上的人曾经叫我“游荡的骑马人”,他们认为我是某种只在迁徙草场时出现的吉兆,能够庇护那些前往他乡的流浪者。
会有这种说法,大概是因为人们总是会在感觉孤独无助的时候看见我,草原上某个骑马人的模糊孤独身影,遥遥与他们一同前进,太阳一照就消散了。于是他们说这是很早以前,一个已经叫不上名字的孤身牧马人,一个人迷失在荒野里死去,他的鬼魂直到今天依然游荡在草原上,帮助那些陷入困境的牧民。
现在我被认为是死在回乡列车上的无名乘客鬼魂,心中还记挂着家乡的亲人,一直在等待到家的那一站。大抵我们总归是某群人们的投影,许多流浪者中的某一个。
从草原到内地,放在两百年前,我不会想到,某天我能够跨越横贯千万里的关隘,将那许多力量集聚在火车上。但时代变迁,人的愿望和梦也异化得与日俱新,漫漫的苦闷长途,甚至也不仅是我一个幻梦在跟随列车的轨道。
在以前,我也不会以为人类会如此大规模地迁徙。人们会自发地富集在某些城市,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背离自己的家乡,漂行在不同的远方。如许规模的祭祀,令我们扬升到了前所未有的境地,具备前所未有的巨大感应。
人群拥挤在狭小的车厢里,轨道来回运转千万人的生命,在车厢里,人们吃喝拉撒,打牌聊天,闷头苦睡……肉体被束缚在小小的座位上,心便会飞得很快很远。夜幕降临后,残梦的氛围就氤氲地凝聚起来,在这其中便召唤了我们这些半古半新的灵,长久地成为了远行者的祝福。
列车顶上,黑色的小兽群在不停踱步。它们太多,太密集,乃至于不会进入车厢。焦虑的人们总是会吸引它们,它们便在列车的车顶上驻扎下来,只有在穿越隧道的时候,它们会在车窗玻璃上行走,把自己伪装成一道一闪而过的阴影。它们藏在行李箱里,被旅客们从乡镇带到大都会,与庞大数量的灵魂共生。
而在窗外,只有我能看见的巨人阔步迈过列车轨道,将遮蔽群山的身影没入云间,我所居住的列车在它双腿间穿行。巨人横跨过山岭和城镇,它太过巨大,乃至于无法寄居在任何单一个体上。忧愁的巨人跟随着列车漫步,穿行在大陆的经济主干道上,日夜不息。
而我,我是那个你夜里起来抽烟时看见的那个人,当你走进吸烟区时,站在暗处的那个影子就是我。当你为冲泡奶粉找开水的时候,坐在水箱隔壁看着窗外的那个人就是我。当你看着窗外一片片田野飞速掠过眼前,想起家乡的山,家乡的水,想起家乡那些田地是否依然丰美的时候,你在玻璃的反光里看见的那个人就是我。
很久以前,我是收拾营地,前往下一个草场时的迷茫,是无根浪子的寂寞,是没有家乡的流浪者的孤独。现在,我是一年里回家的归心似箭,也是前往不可知未来的迷茫和勇气。
自始至终,人们总会离开家乡,繁荣昌盛。
会有一天,我能跟随人们前往遥远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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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欢
散文
作者:小矮
要求:笑语
备注:凑数
医生阿姨与护士姐姐在说话,我听见了。最近几次身体检查时,我中途就会睡醒。我能很清楚地听见,她们每次都以这个节奏按下机器按钮,嘀——,嘀嘀,嘀。然后她们站在我的两边,开始说话。
“长度……浓度……还是没怎么变。”
“唉。她活不过十三岁。”
这个时候,我睁不开眼,张不开嘴,也感觉不到疼。
我今年九岁了。马上,马上我就要十岁了。走廊那一头有一间病房,曾有一个小哥哥在那里过十岁生日。当晚,整间病房挂满彩带,地上都是礼物盒。灯熄了又开,传出一阵阵的起哄与欢呼,来看望他的哥哥姐姐们唱起歌。我听见他的爸爸妈妈不断对他道歉,对不起,这么重要的日子,只能在这里凑合着过。过两天你就可以回家了,到时候我们再庆祝一次。
我不知道我哪一天才满十岁。他给我定了一个日子,几个月前他就早早地对我说,会给我隆重庆祝这一天。但其实他也不知道,我究竟哪一天生下来的。
几年前,医生阿姨和护士姐姐在我面前提起他的时候,总会说“你爸爸啊,他……”“他不是我爸爸。”我说,“我是他捡来的,不是他生的。为什么要把他叫做我爸爸?我没爸爸也没妈妈。”她们笑了。她们看上去并不高兴。后来她们直接用他的名字来跟我说他的事情,我没再反对。
他们早就认识,因为我小时候,他曾在这所医院打工。后来他的年龄太大了,医院不要他了。他现在已经五十多岁,打着好几份工,他曾告诉我的有建筑工人、厨房下手、夜班保安。
在我记忆里,我大部分时间都住在病房。他时不时会带我出去玩,偶尔会带我回他住的地方。我很少去那里,算起来,一年大概会在那住上十几天。除夕夜,那间屋子很小,柜子上和地上挤着衣服、厨具与脸盆。我睡在他的床上,他打地铺。被窝与医院病床的气味很不一样,他总说,这可是刚洗晒了收下来的。
等我回到医院,她们问,“这次在家住得如何?”“那不是我的家。”我说。一个家里应该有爸爸、妈妈和我,傍晚,温暖的灯光亮起,我们三个人坐在餐桌边,笑着吃香喷喷的晚餐。故事书里都是这样说的、这样画的。但在他那里,我们只能坐在地铺上,从放在小板凳上的碗里夹菜,在小小的屏幕上看炫目的舞台演出。
从小到大,我有好几次见到,在医院走廊的角落,他和一个阿姨说话。他们站得很近,曾经让我心里很不安。不过到现在,那个阿姨看起来也不会变成……他们也不会变成一个爸爸和一个妈妈。当然不可能了,阿姨漂亮又年轻,和他一点也不搭。
“你住院是很花钱的,知道吗?一天就要花……”医生阿姨对我说。有一天我忽然意识到,她其实每天都在说。然后她再说,我就不理她了,低头看他刚刚给我带来的书。这本书上有好多照片,每一页都是好宽广的大地,江河、海洋、山脉与森林。
他刚刚出去了一会儿,现在回来了。他和医生小声说话,他们又关上门、出去了。过了一阵,他再回来,坐到我的床旁。
“我们明天再出去玩吧?”他说。我点头。“我想吃甜筒冰淇淋。”我说。他捏了捏我的手。他的手真是粗糙。我小时候也被他的胡渣扎过脸,我有印象。现在我再也不让他那么靠近我了。
他的脸完全比不上电视里的大明星。他的个头不高,还有点驼背。他长得太老了,我们出去玩的时候,曾经还有人对我说“你爷爷对你真好呀!”
我们出去玩,从来没去过游乐园。他说,医生说啦,你不能坐过山车的。我都九岁了,我当然知道:他没钱。他最多给我买一支冰淇淋,然后用自行车载着我沿路往前。
他总是带我去不用花钱买票就能进的公园。我小时候一直去的一片公园改建了,现在我们会去更远的一块地方。那里有一片树林,小路在林间蜿蜒,经过一座亭子。沿路走到尽头,可以看见大江。天气好的时候,远处有人钓鱼,近处许多人走下阶梯,在浅水中游泳。夏天,他牵着我往下走,踩进一阶的水中,他马上叹道:“好凉。”
“你也来试试,很凉快的。”他对我说。我摇头。我觉得太冷了,而且我讨厌湿漉漉的。旁边有几个大哥哥正大笑着互相泼水,看起来好吓人。他一脸遗憾。我更喜欢坐在亭子里,看阳光、阴云与小雨,蚂蚁与蜗牛,远远的鸟。嫩叶、花与黄叶我都见过几次,但到了冬天我就拒绝再出来玩。
有时,我坐在公园里睡着了。迷迷糊糊地,感觉我倚靠着他的肩膀,躺下来枕着他的腿。他将外套盖在我身上,掖好边角。他的手轻轻摸着我的头发,有时会说“又该剪了……”等我醒来、他将衣服拿走时,我身上泛起一阵凉意,就像他转过身去,让我不开心。
他说要为我隆重庆祝我的十岁生日。而这天,他们都不知道我已经知道了:等我满十岁,我就只能再活三年了。我想大声叫嚷,我有好多话想问他,但他最近总是好几天才来一次。我在医院里到处跑,和护士姐姐对着干。
“你遇到什么伤心事啦?”我钻进一张床下,靠躺在床上的姐姐低头问我。我在这里住了很久,每间病房我都熟悉,她是刚住进来的。她的声音好温和,我听了,也停下动作,不想再闹了。她就像妈妈。
我一直都没有妈妈。如果我有个妈妈,我一定什么都会对她讲。我要告诉她,我好难过,为什么只有我什么都没有。
“姐……姐,这个故事讲的是什么意思呀,我看不懂。”我举起最近得到的一本外国小说,问妈妈。
“好,让我来看看。这个呀,是这样的……”
我一直赖在妈妈的床边,然后坐在床上,往她身旁靠得更近。她用一边手臂环住我,继续给我讲故事。她的怀抱比他粗糙的手舒服得多,像吃很苦的药时给的那杯温热甜水一样舒服。他还一直都不来见我,我才不是他的女儿。
第二天,我起了床,马上再去找妈妈。病房里,她正在和医生说话。那位医生姐姐我知道,她一直和各种姐姐打交道,最后总是会……
妈妈……阿姨手里抱着一个襁褓,开心地流着眼泪。
“真幸运,他是个健康的孩子啊。”
我感觉我的心被童话里带毒的绣针刺了一下。
我没有看路,不听旁人的声音,跑了好远。我很快就跑不动了,脚一滑,撞在一个小弟弟身上。他向后摔在地上,顿时哇哇大哭起来。
我被一只手拽起来,抓得我好痛。我抬头,一愣。是以前总和他说话的那个阿姨。他们说话时总是把我支开,但她一定见过我的。阿姨看见是我,也一愣。
然后她露出一个表情。那就像是,医院里夜班的清洁工驱赶捣翻垃圾桶的流浪狗时,会露出的表情。但她没有骂我踹我,只是甩开我的手,然后去扶那个在哭叫的小弟弟。
“哎呀我的宝贝,不哭,不哭啊。”
在医院大厅里,我一直坐在地上。我没有哭,也不疼痛。
“姐姐,你让好多姐姐都有了孩子,是吗?”我问那位医生姐姐。
她就像是怕我,总是不和我说话。她正对着我,眼睛看着别的地方,“是呀。这是我们医院的特色,最前沿的人工育婴技术,只要用卵细胞……”
“那你能给我一个妈妈吗?”
姐姐没有回答我。过了一天,她来我的病房,送给我一罐多彩的水果软糖。“你是有妈妈的,不然你是从哪里来的呢,”她对我说,“只是,你妈妈不要你了。”
“为什么?”我一问完,心里就完全明白了。
“她甚至……不愿意给你再花一分钱。”她说,“其实啊,你爸爸的钱根本不够的。如果你愿意,”她对我苍白地笑了笑,“我们都可以做你的……妈妈。啊,对了,你爸爸,你可别让他知道我说了,他最不让我们说了。
“他最爱你了。”
他终于来了。他的眼睛带着可怕的黑眼圈与血丝。我今天才忽然看到,他的头发花白稀疏了好多,快成为一个更难看更没有阿姨要的人啦。
“我准备给你买一个生日礼物,我挑的是这个,你喜欢吗?”
“我不要,”我说,“我们出去玩吧。”我看向窗外,“今天天气好好啊。”
又是一个夏天。我不知道自己是哪一天出生的,但我忽然就悄悄地想好了,今天就是我的生日。“我要下来了,”我站在水面之上的一层阶梯上,朝他伸手,“千万别松开我啊。”
“肯定不会的。”他粗糙的手握紧我的手。
江水真的好凉,我一脚踏进去,就一哆嗦。他急忙用两只手扶住我。
适应以后,它就没那么可怕了。就像是冰淇淋。水浪就像生命监测仪上的波线,有节奏地一遍一遍,淌过我的脚背。
我望向远处,夕阳正躺在江面上。在这之后,我还有三个,或者两个夏天。
我们吹着晚风,我的双手牵着他的双手。
“爸爸。”
“嗯。”
天黑了,我紧紧地抱住我的爸爸。
“我们回家吧。”
作者:阿苔
评论:随意
阿雯每天都能看到天堂鸟在盛开。
在她上学的路上,白雪的覆盖中天堂鸟厚实又绿油油的叶子以及火焰般漂亮的橙色的花朵是那般耀眼。
从家到学校的路很长,两栋建筑物间的大片土地都被田野覆盖。大概4/7的土地被开垦,3/7的荒废掉了,野草在上面生长着,但长势不佳。
这个数据还是阿雯在上下学路上无聊时统计出来的,不一定准确。毕竟田野一望无际,又被厚厚的积雪覆盖着,不管用手还是用脚去清理都太冷了。
她有时会庆幸这是条沥青路,上面没有积雪,也十分的好走。
天堂鸟就盛开在路旁一片未被开垦的土地上。不只有一棵,而是有餐桌那么大的一片。阿雯穿得很厚,即使在积雪没有融化趋势的温度中走上一两个小时也不会觉得寒冷。但每当那片天堂鸟闯入视野时她都会觉得自己的内心像在壁炉旁取了暖,再走半个小时那暖意才会褪去。
阿雯在上下学的路上总是悠悠闲闲,无所事事。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没有一个同学家和她是一个方向,她因此获得了自由的时间,或者是孤独的时间。在这时思维总是跑得很慢,走得很远。
所以时不时就会有些突发奇想,比如“白雪覆盖下的田地会是什么样子?”,“如果今天我早点跑去学校会怎样?”(阿雯很守规矩,不愿意晚到)……再比如“想要折一朵天堂鸟回家。”
她犹豫了很久才将这次想法化为实践。毕竟她很喜欢那片天堂鸟,她不愿意伤害它们。但是
但是这个念头经久不散,甚至膨大到好像有人拿着巨型海报贴满了她的整个思维空间。
“只一朵,一朵就好。就这一次。”不断说服着自己,她用剪刀剪下了最靠路边的一束火焰。这是她最喜欢的一朵,锐利的花瓣,骄傲又鲜艳地斜向上昂扬着,好像吸引着全世界的视线。
即使知道不会有人看到,她也将花朵小心地抱在羽绒衣里,一路小跑匆匆向家赶去。她有些心虚,但膨胀在身体里的更多是获取自己最心爱之物的喜悦。笑容洋溢在她的脸上,她的心第一次在这如此漫长的雪原里一直舒适地暖和这么长时间。
阿雯将天堂鸟插在装了水的玻璃杯里,放在了她的床头柜上。沉入梦乡之前她久久注视着那朵天堂鸟,用视线描摹着它的轮廓。
“晚安。”她无声地说着,嘴巴一张一合,最后附赠了一个甜美又童真的灿烂笑容。
……
夜很静。
冬日的夜晚,稀薄的空气就好像融化了白凉粉一般凝固得透明。
万物好像都在等待着什么。
嘘!有什么要发生了!有什么要发生了!
无边无际的,巨大的,令人恐惧的,吞噬一切的……毛绒绒的黑夜睁开了它的眼睛。那轮淡金色的凸月直直凝视着阿雯的家。
黑夜从蓬松的翅膀羽毛里抬起头,它摇晃着长长的脖子,锋利的长喙也被带动着在空气里摆动。它随意扫视了一圈,再次将目光锁定在同一个地方——阿雯正在床上睡得正香。
黑色的鹭鸟缓慢又优雅的将脖子伸向阿雯。长喙穿过,空间泛起了水波,钢筋水泥、皮肉骨骼,鹭鸟淡视一切,穿透一切。
只是一瞬间,它从阿雯的脑袋里扯出了几缕金色的丝线,泛着美丽金色光芒的丝线扭动挣扎着,在长喙的一张一抬之间便被吞咽下肚。鹭鸟撇了一眼水杯里的花朵,轻啄着试探了一下,便连它一起吞掉了。
万物惶恐又好奇的,看着世界的法则处刑。
……
阿雯每天都能看到天堂鸟在盛开。
在上学路的2/3处,皑皑的雪原中,一小片天堂鸟盛开得像是悦动着的散发着光和温暖的火焰。
阿雯很喜欢着片天堂鸟,非常喜欢,特别特别喜欢。她觉得这片天堂鸟对她有着某种特殊的
不对。
阿雯很喜欢这片天堂鸟,但也只是像随便哪个人对美丽事物的普通喜爱罢了,这片天堂鸟也只是偶然盛开在荒地里的普通花朵,只是比起空白又乏味的田野多了那么一丝色彩而已。
上下学的路上总是悠悠闲闲,无所事事。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没有一个同学家和她是一个方向,她因此获得了自由但无比孤独的时间。
她又一次从花丛旁边走过。“漂亮的花朵,我已经走了1/3了。”
没有其他任何想法。
阿雯每天都能看到天堂鸟在盛开。
今天天堂鸟们也全数完美漂亮的盛开着。
end
ps:可能有点不知所云,消除的是欲望。因为我觉得欲望是自我的体现所以也算是自我被不断抹除吧。是自家世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