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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雨敲在林中的树叶上,二蛋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他跟着前面的师父一路走着,从白天走到了黑夜没有丝毫要停歇的意思。
“师父,前面就是福临镇了,要不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
“死者不与生人抢道,我们还是去前面看看吧,我没记错的话前面应该有个破庙可以避避雨。”
走在前方的师父摇摇铃铛,又走走了几步。雨水落在煤油灯的灯罩上,遮住了一些光亮,使得路又朦胧了一些。
“听说以前还有专门的驿站……”
二狗又小声抱怨了一句,这次还没有等师父开口,他便撇过头去看向了后面不言不语的“客人”没有再说话。自己从小是孤儿,说是要和师父学手艺,也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以前这行虽然说没有多少业务,也不至于饿死。而且大家对其充满尊重。
然而现在战火纷纷,明明是最好的时期,但师父却选择了闭门谢客。若不是这次村里乡亲们极力请求,他怕是不会再出山。
“别想以前咯——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师父好像是看出来了二狗的顾虑,便说了一句。
雨下得更大了,原本只是连绵的细雨,不一会儿就如同倾盆一般席卷而来。前方还没见到破庙,二狗和师父就直接淋成了落汤鸡。
二狗将手中的行李箱举到师父的头顶上,想给他多少遮挡一下,师父却摇着铃铛,将行李箱向二狗方向推了推,摇了摇头。
破庙很快就到了。
这个庙在二狗小的时候还有人,那时有人来抓壮丁,于是庙里的僧人便都跑了,庙也荒废了下来。师父从行李箱中拿出了三支香,向正殿的神明拜了三拜,转而又走到了门口,将腰间的铃铛向客人摇了摇。
“叮,叮叮”
随着几声铃响,客人便乖乖地在门口屋檐处躺下。客不进门,这是规矩。当然还有一个规矩——二狗将包里的碎肉以及面包屑拿了出来洒在了庙门口的地上。他本该只撒碎肉的,但是现在这个世道,肉也不容易弄到。好在村里的客家送来了些稀罕玩意儿,二狗见鸟类也喜欢便都带上了。
客人总是要安稳送回家才对。
雨在后半夜便停了,天放了晴,这一阴一晴反而对他们来说并不是好事儿。幸运的是再走上一天便能到目的地,客人现在的情况还不错,他们走的路又都是寥无人烟的小路,只要不遭受阳光暴晒应该没事。
师父倒是起的稍晚些,等二狗将东西都收拾好了才起来,看着天空叹了口气。
“今天怕是艳阳天咯。”
“运气好的话,脚程快点应该没事。”
二狗原本想安慰一两句,结果吃了师父一个爆栗,只见师父摇了摇头说道:“哎,人家乡亲是想请人回去,落叶归根,我们接下来了就该安安稳稳地请回去,有不得半点闪失,你怎么能有侥幸心理。不过也确实,我们现在快些出发,等到山下太阳晒不进来了,树荫一些温度也低一些。”
是了,落叶归根。这是自古留下来的规矩,现在兵荒马乱的,多少人客死他乡。只是这引路人也怕,二狗和师父也是想尽了办法才逃过了战乱,走着小路带着客人踏上了回乡的路。
铃铛再次响起。客人从地上爬了起来,昨夜撒在地上的碎肉已经少了大半,他晃晃悠悠地跟在了师父身后走着。于是这两人一客便再次上了路。
清晨的气温倒是还不错,昨夜刚下过雨,还未全干的衣服穿在身上有些发凉。二狗抖了抖身子,搓着手,试图让自己暖和一些。
等到响午的时候,正如同师父所希望的那般,他们趁着太阳到最高点之前到达了山脚下,为了避免阳光的直射,他们还往山上走了一些,让山上的树荫给他们遮蔽了些阳光。
客人在山上走着并不太熟练,跟在师徒二人的身后,摇摇晃晃地,一不注意便摔了一跤,“啪”地倒在了地上。
“你去扶一下。”
师父摇着铃铛,试了几次没让客人能爬起来,于是便吩咐了二狗一句。二狗连忙上前将客人扶起,给他拍了拍身上的泥土。等翻过这座山就能到他祖上的村落,总得能看得过去。
客人被二狗扶起来后,只是稳定了一下身形,便继续跟在了两人的身后,在山上慢慢地走着。
为了避免客人再次摔倒,二狗便慢了两步,走到了客人的身后,想着能帮衬一下。山上的地形并不太好,路不好走,等下再摔倒了师父不一定能叫得起来。
“师父,你说他们会在村口等着吗?”
“不会,等下下了山就得准备好下一步了,我会把他们唤出来的。”
师父说着,继续往前走,很快便远远地可以在山上看到下面的村庄了。
师父又往前走了一百多米,便让二狗和客人停下,紧接着从行李中拿出了另一个铃铛,这个铃铛敲一下,方圆一公里内都能听得到。
“仙人归位——生人勿近——仙人归位——生人勿近——”
声音似乎传到了村子里,只见在离村口稍远一点的地方,有几个人匆匆地过来拿着一口棺木在附近放下,又匆匆地离开了。
师父又换回了原先的铃铛,一边走着一边念叨着“仙人归位,生人勿进。”慢慢地走向了那口棺木。
等到了棺木所在的地方,师父示意二狗将行李中的衣物拿出来,给客人换上。已经被太阳晒得半干的黑色长袍给二狗换下,换上了另一身棕色的服饰。
待二狗换好之后,客人便在师父的铃铛声中进入了棺木,笔直地躺在了里面。
铃声这才停下。
刚躲起来的村名们马上跑了出来,将这口棺木盖上,给师徒二人作了个揖,将这棺木抬回了村里。
“走,去找个客栈睡一觉,明天再回去。”
师父拍了拍二狗的肩膀,也向着村内走去。不过他们不会留下来参加之后的仪式,这也是规矩。
作者:凰
评论:笑语
PS.关于自家一对“兄妹”的故事。
十二岁之前,夏默尔伯爵家的两个孩子最喜爱的日常活动,就是每天上完伯爵夫人的地理课程后,被允许去温室里待上两个小时。
仆人们会提前准备好温热的红茶与新鲜的点心,在兄妹俩常坐的花坛边铺上毯子和软垫,又摆起椅子和小茶几,好方便两人在下课后从图书室直接带着他们想读的书过来,不管挑选光线好的角度还是能看见温室内景致的角度都能直接坐下,舒适地窝在靠垫里开始阅读。
午后三点本就是下午茶的时间,仆人们为两个孩子拉开温室厚重的玻璃门,看着他们坐进花草之间,在确认不会有什么问题后便都离开了——伯爵夫人也正在她自己的小客厅里等着点心和茶。
温室位于伯爵府邸的南边,是整个庄园里最僻静的地方。艾什利知道安和他一样喜欢这种不受打扰的感觉,高耸的玻璃顶下只有他们两人被翠绿的草木与各种绚丽的花朵簇拥着,偶尔从外面会传来知更鸟的鸣唱声,隔着一层玻璃听上去有些变调,更显得这个温室像是只属于两个人的世界了。
艾什利靠在藤条编制的扶手椅里,看着橙黄色康乃馨与蝴蝶兰组成的背景前坐着的自己的妹妹,注意到她今天的发型又换了一种样式。那一定是伯爵夫人心血来潮的作品,他想到,歪了歪头打算研究这些复杂的编发是如何穿插交织在一起的。
安低头盯着手里翻开的书本,没去在意哥哥的目光。她早已经习惯了这种注视,早从他们仍在母亲腹中时就是这样,彼此的存在感和自身同样理所当然,仿佛他们并非两个人,而是一个人被分成了两个部分。
于是艾什利就这样一直盯着安,研究了半天也搞不清楚继母是如何编出这样复杂的发型之后放弃观察转过了头,视线追随起一只穿梭于花丛中的蜜蜂,在它的身影消失后又回过头继续凝视着安。安端起放在一边的茶杯喝了口茶,抬头看哥哥一眼,又垂下眼睛继续去读自己的书。
他们都很熟悉这样短暂的眼神交流,两双相似的眼睛望着随年龄增长越发与对方相像的面容,在无声的对视间便能够知晓另一个人此刻所想的一切。因此艾什利知道当安的视线扫过自己时,她脑子里的念头仍旧停留在刚刚阅读的那一页书上,就像他也知道,只消这一眼,妹妹就能看出他刚刚又在想父亲时常对兄妹俩说的那段话。
“在你们来到这世上的十三个月以前,为你们的母亲和我证婚的神父就有双这样湛蓝的眼睛,”夏默尔伯爵望进自己小女儿蓝宝石般透亮的双眼,对两个孩子这样说道,“当时那是唯一一个愿意为我们证婚的神父,而你们的母亲那时对我说,希望将来的孩子也能有一双像那么纯净的蓝眼睛。”
如那个在双胞胎出生时去世的女人所期待的一般,她的女儿睁开眼的时候,海洋与宝石的光芒真的照亮了正被丧妻之痛折磨的伯爵的面庞,悲痛欲绝的父亲抱起两个婴儿,随着他们的哭声一起掉下了眼泪。
并不知道“母亲”意味着什么的艾什利与安从记事起就只自伯爵的叙述中获取破碎的线索,从自身一点点逆推着去描摹那个永远蒙着面纱的年轻东方女人的形象。她应该有着和孪生兄妹同样的漆黑发丝、秀气的鼻尖与温和的嘴唇,还有形状相似的眼睛和好似琥珀的虹膜,声音轻柔得像溪流里的水,微笑起来又仿佛春天从树叶间漏下的阳光。
几年后,当她的孩子们到了该去上学的年纪时,一直独身的伯爵为他们迎来了新的母亲。冠着同样高贵的姓氏、被娇纵着长大的独生女来到夏默尔家,原本以为自己会面对一个脾气古怪的鳏夫和两个与她百般作对的孩子,然而不过两年,新的伯爵夫人便在丈夫逐渐沉迷于“私人工作”后接手了家族的全部事务,包括代替不被允许继续进入夏默尔家的家庭教师,教授兄妹俩应学习的课程。
在这些年里,本就难以对孩子们表现亲密的伯爵彻底将自己关进了昏暗的办公室中,还常常一出门便好几个月不回家。但就算是这样,每次父亲走出办公室或是返回庄园时,都不会忘了拥抱两人,然后又对他们讲起早已死去的母亲。
艾什利就这样听着他和安从未经历的一切长大,被父亲的故事中所描述的“蓝眼睛”所吸引,便总是去看妹妹的双眼,越是仔细打量,就越觉得那双在阴暗处也能闪闪发光的眼睛比自己颜色黯淡、如同褪了色的水蓝色金属般的眼睛好看得多,仿佛最珍贵的蓝宝石。他就这样笃定地喜欢上了蓝宝石,而安也在无数次的凝望中习惯了哥哥清浅的目光下难以言说的喜爱。
于是直到他们十二岁前,温室中的下午茶都是每天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活动,在这期间的一次次对视也仿佛浇在松饼上的蜂蜜和放进茶里的方糖,适可而止却又不可或缺。
艾什利望着妹妹蓝盈盈的眼睛追着书本上的字句转动,看她翻了一页又一页,在喝完了杯中的红茶后合上了书,转过头与自己静静地对视。蓝宝石望着金属,艾什利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人,突然轻声开口:“……安的眼睛好漂亮,我希望我能拥有你的眼睛。”
宝石的光泽闪了闪,安笑起来,放下手中的书本和茶杯,提起裙摆走到艾什利身边,跟他挤进一张扶手椅里,靠过去搂住了哥哥的脖子。
“那艾什利得永远跟我在一起才行。”她说道,直直地望进那双映着自己的眼睛。
作者:米琪雅
标题: “为了番茄红酒炖牛肋条”
评论随意
我没做过,下次会做做看,菜谱来自隔壁群友发的视频。
应该很好吃吧!!!!
这次想要写很可爱很惬意的一篇,感觉还不错><
卡莉用叉子戳在两个硕大的番茄上,饱满的番茄果肉从切好的刀口处拥挤地露出来,她看着它们在灶台上被快速地炙烤,外皮遇热皱缩的状态让她满意,与此同时,卡莉敏锐地察觉丰盈的鲜味物质散逸在小小的厨房。
她将叉子放到托盘上打算给番茄去皮,有一道银白的电芒从她的视网膜上轻盈地穿过。轻微的目眩。又来了。上一次有这种感觉是三天前切洋葱,当时卡莉一边流着眼泪一边感到脑中一轻。她和三天前一样熟练地伸出左手往下方抓去,拖来让人安心的高脚凳。卡莉把屁股挪到柔软有弹性的布艺凳面,然后一脚踩在底部的踏板上,让高脚凳和自己的身体形成舒适的支撑状态。上次阿丽娅回来絮絮叨叨地让她一定要在厨房放一个。只要感到不太舒服就拖出来坐一会儿。阿丽娅看来真的很怕自己这个壮如牛的老妈因为做番茄炖菜而猝死在家里。
卡莉意识到自己正一边休息,一边对着烤了一半的番茄咧嘴大笑。她对女儿的心情和女儿对她的心情固然不同,但大多时候可以互换理解:不在身边的时候会有几分想念,再一起超过三天就在心里互相诅咒。两个女人都跟狮子一样喜欢有自己泾渭分明的领域,不过,心情好的时候想到对方,心情会更好。这应该还算母女关系和睦。
烤过的番茄在托盘上流出汁水,卡莉伸手给它去皮。她有点急躁地把番茄皮丢到水槽里,随后将番茄切块。旁边煎过肉的深锅里,切碎的洋葱和胡萝卜正发出滋滋的声音,她小声地吟唱了一句咒文,锅铲自己跳进来开始搅拌,等洋葱也变成半透明的褐黄色,她就把番茄一起加进去,就像在炖什么魔药。
卡莉在做魔药方面没有任何天赋,但是她对下厨很有兴趣。她做饭的时候每一条皱纹都会严肃地收紧而显得虔诚。番茄丁洋葱丁和胡萝卜逐渐混合之后,她往深锅里咕嘟咕嘟地倒进去半瓶红酒,正好是上周的午餐会上请大家喝过的剩下的那半瓶。她手随意地抓了一把燃烧粉,红酒立刻在锅子里跳跃出漂亮的玫红色火焰,酒香气和之前的番茄鲜味二度融合。
煎出漂亮颜色的牛肋条已经等待了好一会儿,最后在前置工作统统结束后,它和浓郁的蔬菜酱汤以及两三种卡莉看心情添加的香草一起放进了深锅。她会把这口深锅盖好盖子,丢进和女儿一个年纪的烤箱里,接下来的三小时她就可以去做自己的事情,而不用一直盯着灶台。
封盖之前,卡莉用勺子刮了一点汤汁品尝,嘴巴微张,露出有点疑惑的表情。她很确信自己这次放的调味料和过去几十年放的没有什么区别,她不是那种所有调料都精确称量的严谨厨师,但是她向来对自己拿捏“适量”的直觉很有自信。可是这次尝起来需要补盐,这不是什么好的信号。要么是她的手开始失去控量的肌肉记忆,要么是她的舌头开始失去对细微风味的觉察。有一种不太愉快的心情在她的胸腔里发酵,但她随后耸了耸肩,往锅里又加了一些岩盐,同时把错乱的心情像扔掉番茄皮一样扔出去。她上上次和女儿争吵的时候也对类似的事发表过高见。“这不是病,阿丽娅。你老妈不需要去诊所排两小时队然后被问了一大堆问题再给一些无关痛痒的小药丸,那些药丸还不一定有薇薇安随便做的草药汤有用。”她在女儿甩门而出前讲完最后半句,“我只是老了,人都会有这一天。”
二十岁的卡莉做这道菜的时候不会因为目眩而坐在高脚凳上。不,她思考了一下,二十岁的卡莉甚至不会用烤番茄的方式去皮,她选择把这些直接搅碎在汤汁里,她年轻的时候一切以方便为第一考虑,番茄皮只当是给这道菜丰富口感层次,直到她后来吃了其他人去皮之后的酱汁,才不得不承认多这个步骤确实提升了整道菜给人的幸福。
她曾经用过削皮刀,后来是开水烫一下,最后确定火烤一下的方式最快且最香。她以前自己就能吃完做的这满满一锅,现在却要和自己的四个好友一起慢慢聊天共享一整个午餐,如果一不小心贪嘴多吃了两口,晚上肚子就会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口腔会泛点甜腻的嗝气,如果吃了口气重的别的什么东西,这个味道会更难言。睡觉也不再像年轻时头贴枕头就立刻入眠了,曾经不论是在潮湿的冰洞里还是夜风吹拂的草原上,她只要合上眼睛,梦神就会殷勤地将她拥入怀中,但现在的夜晚她要戴好老花镜对着夜灯看一个多小时的书,像熬鹰一样让身体自己感到疲惫,爬上轻柔又有支撑力的床时,大脑才能得到相对平稳的休憩,如果晚上喝多了水,半夜还会爬起来两次。她清晨苏醒的速度和时间看起来和年轻时候没有什么区别,她依然可以天光刚亮就睁开眼睛,但二十岁的卡莉能在五分钟内跳起来完成清晨洗漱,现在的卡莉要五分钟时间来意识到自己真的醒了,她偶尔会觉得自己的灵魂已经从身体上半悬,在睡梦中转过身盯着自己的身体,思考她才六十八岁,怎么就这么多不太对劲的地方,一不小心哪里没对上,就难以严丝合缝地贴合回去。
薇薇安给她派发过自己的药剂,据说经常喝可以改善睡眠。康妮说喝起来像过期的红茶,薇薇安很受伤地表示“我是洛尼亚城最优秀的药剂女巫!”卡莉从来都不介意喝她给的任何东西,反正如果有什么不对的症状,她保证让薇薇安自己也受一遍,凯瑟琳则是那种你说不上来她到底喝了还是没喝的类型,她们几个心里都知道薇薇安的确是最优秀的药剂女巫,但那已经四十年过去啦,朋友们。她们四个人四十年前就喜欢每周三的时候相会在一起,提前一周决定在狂野的啤酒喝到饱吧台彻夜狂欢,或者在新开的大胃王挑战赛上共度佳节,不论是洛尼亚城最红最潮流的融合菜系小酒馆还是需要熟人预定穿过曲里拐弯巷子才能吃到的百年私房老店,她们都曾在那里共度一个快乐的半天。这习惯保留到她们都老了的现在,曾经有别的人加入,也有别的人离开,最后还剩了她们四个。每周三,雷打不动,和老朋友的小别重逢。
上周三,在饱食之后有些昏昏欲睡的午后,凯瑟琳小口吃完焦糖布丁,轻声宣布自己不一定参加下周的午餐会。卡莉猛地抬起头,把注意力从一直没剥开的坚果壳移到凯瑟琳的脸上,这位优雅的女士今天带了银色的面纱,她饱含魔力的面纹在面纱后面发出莹润的光。凯瑟琳伸出左手,像从餐桌上舀起一勺蛤蜊汤一样轻柔地在空气中采撷了丝丝缕缕的某种物质,她将它注入一枚棕色的小烧杯里,让其余三个人谨慎地嗅闻。
薇薇安皱起了眉毛,“卓达鸟群的腥气。”她很肯定地下了判断。康妮走到阳台看往天空的最南端,没有任何邪恶禽潮的痕迹。“还在远方,但一周内会到洛尼亚城,你们知道的。”凯瑟琳将手中的烧杯轻巧地在翻扣在桌面上,当她手移开,那里已经空无一物,“我还没有退休,如果魔潮下周会按照路线来到这座城堡,我周三只能等战斗结束后领鸟肉三明治。”其余三个人一起发出哎呦的叹气声。平心而论洛尼亚城为战士们提供的食物并不差,但再不差的东西吃了几十年不变也会让人受不了,何况那天可是周三啊,大家本来决定各自带一份自己的拿手好菜一起度过悠闲的午后。
“我会带番茄红酒炖牛肋条过来,这可不能少了你。”卡莉终于剥开了坚果壳,她小心地咀嚼并咽下之后,才讲出这句话,“阿丽娅每次都抱怨自己怎么不是吃这道菜最多的人。”凯瑟琳在面纱后面露出笑容,“感谢你的热情邀请,我的朋友。我尽力而为。”她为自己的酒杯添了一些红酒,补充道,“希望下周三的时候,大家都身体健康。”
身体健康是一句没有人不爱听的好话,尤其是大家平均年龄六十五岁之后,在她们足够年轻足够狂妄的时候,大家并不在意健康,只在意能不能在战斗中活下去(甚至很多人也不在意能不能活下去),而现在,健康和活下去已经直接关联。她们都有了逐渐浑浊的眼球,散发出微妙老人气味的皮肤,以及阴雨天总会痛痒得让人心烦的某几根骨头,这种情况下,听几句身体健康的好话,至少让人心情舒畅。
卡莉花了三个小时把自己卧室做了大扫除,她换了红花纹的床单,那个颜色让她想起自己放在烤箱里慢炖的红酒酱汤汁,这道菜炖好之后要冷置一晚上,让酱汁的味道更全面地入侵到牛肋条里,这样吃的时候才会软烂又有一点嚼劲,她们四个居然没有人牙不好,或许真要感谢薇薇安一直派发的药汤。她迟疑地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先感谢自己从小维持刷牙的好习惯。她打开锅盖品尝了一下,露出满意的笑容。然后她探头看向窗外的天空,最遥远的南端,在几乎察觉不到的地方,有隐隐的红色鸟群挥舞着不详的羽翼朝洛尼亚城袭来。
卡莉看了看锅里颜色非常完美的牛肋条,只要一想到明天她们一起吃这么美味的东西,她就不得不咽两次口水。“你如果不来,我可不会给你多留一口,你这个非要返聘回去给洛尼亚城打工的老女人。”她低声暗骂了一句凯瑟琳,然后她将锅盖盖好放回去,围裙也有条不紊地解下来挂好。她站在自己的穿衣镜前,把袖子挽起来,尝试着用肘部在空中画圆,观察着自己已经有所衰老的肌肉线条,她尝试着像在军队时那样拉伸和调整自己的每一个部位,感受今天的自己有没有比昨天更好一些。
很不幸,她只能感觉自己和昨天差不多,可能更糟,她还保持着年轻时候训练的习惯,但是她老啦,她在身体最强壮的时候技艺平平,而现在她虽然有了熟练的技巧,身体却逐渐衰退,不管她怎么努力地爱护身体,她非常清楚自己是一只即将飞往终焉之山的鸟,此刻仍灼热燃烧的生命火焰,谁也不知熄灭会在何时来临。年轻的时候以为死亡的到来是一个瞬间的事情,是战斗的时候被人一箭穿心,或者被恶毒的魔法正中脑门,啪!火光就此化为青烟。四十多年过去了,她知道死亡不是那样轻易到来的客人,她能在每日的光影里感受到她,死亡就像自己亲爱的姐妹,和自己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她的每一次呼吸,每一次咀嚼,每一场有梦或无梦的酣眠,都在向她走得更近。二十岁的时候一年是如此漫长,让她急不可耐,而六十八岁的时候一年只占自己生命的六十八分之一,它便显得短暂且混沌,她只得贪婪地紧紧抓住。那么好吃的番茄红酒炖牛肋条,她不能容许居然会有一种可能指向大家无法共同分享。
卡莉微微昂起下巴,对着镜子露出霸道的笑容。“是的!大人!我会用生命保护这个国家。”她重复着刚从军的时候立下的誓言,“而我现在,至少可以保护和朋友们一起相聚的快乐。”
她把头发牢牢扎好,打开了卧室里的一扇通往地下的隐藏门,她知道里面放着什么,包括她已经去世的丈夫的衣柜,两人过去收藏的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她顺手拿起女儿八岁的时候送给自己的祝福手环套了一下,然后发出“啧”的一声,套不进去,她早该知道。卡莉把那个朴素得过分的箱子一把掀开,里面是她最后一次执行任务时候还在穿的轻甲:她心里有数,这个尺码考虑了一些放量,她现在应该还穿得上;还有每年都会送去保养一遍的武器:一把很大的重弓和一把寒光凛冽的宝剑;还有她那把康妮眼馋很久的无声马笛。她含在口中轻吹了一声,很快,她就听到花园里传来了熟悉的动静,那只全身由白骨组成的马在她的花园里不耐烦地小跑了起来,或许还踢坏她两盆花。
第二天的午餐会,四个人全部准时出现,无人缺席,只不过凯瑟琳用黑色的布条盖住了眼睛,康妮的左手绑了绷带,薇薇安的肤色比平常显得更苍白了一些,卡莉则一直按住自己的腰。
她给挚友们端上垫着滑嫩土豆泥的牛肋条,熬煮浓缩过的红酒酱被她装在长嘴小壶里,每人往自己的盘子上淋了一些,诱人的香气弥漫在整个房间。大家一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陶醉地感受这股香味,然后一起因为牵动了伤口龇牙咧嘴起来。没有人谈论昨晚各自去做了什么,但很明显本应今天袭来的卓达鸟魔潮危机被解决了。
“这才是周三该过的日子。”卡莉哼哼唧唧地吃着裹了酱汁和土豆泥的牛肋条,一边懒懒地靠在了舒适的椅子上,过了一会儿,才有点气馁地补了一句,“下次再多炖一小时,薇薇安,有没有对牙齿好的汤剂?”
Vol.240「旧相片」《显像开端》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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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9年路易斯・达盖尔发明银版照片的时候,曝光时间是30分钟,在那之前曝光所需的时间要多得多。1839以来,曝光一张相片所需的时间越来越短,如今”,理查德放下手中的相机,宝丽来公司的标志在昏暗的环境下若隐若现,“六十秒就能凝固历史。"
“我想你说的历史不是指那些发黄发糊的废纸片。”奥利弗斜靠着身子,坐在椅子的靠背上,相较于他的两位客人,奥利弗在自己的屋子里表现得要随意很多:“宝丽来的即时显影相纸要不了几年就褪色成一团浆糊了。无法将时间保存下来,那我们的相片还有什么意义。”
另一位客人捧着一杯热可可坐在稍远一点的位置,玛乔丽·艾森静静地坐着。在他们这些摄影爱好者之间,讨论摄影技术是常有的事,尤其是他们这个新近成立的摄影同好会,相关争论就更多了。奥利弗热爱他在暗房里的传统事业,理查德是新技术的拥趸,而玛乔丽,为了维持这个三人摄影小组的平衡,宣布持中立态度。
“这是一种趋势,奥利弗,这些年每个行业都在向前发展,我们已经有了烘干机、搅拌机、面包机,这些都是电动的,还有自动洗衣机和自动制冷机,当然还会有自动相机。相片的保存技术同样在发展,我们相较于1947年已经有十足的进步了。”理查德从容地调整金丝眼镜在自己鼻梁上的位置,在他们争论的话题中,时代是站在自己这一边的,理查德就是如此坚信这一点。
“当然,当然,如果你喜欢吃快餐,在堂前喊一声,一分钟后就能吃到面包片夹肉片,当然不会有人说你的不好。不过我嘛,还是更喜欢吃精心调制的佳肴美食。”奥利弗起身摸向墙角的旋钮,在骤然亮起的灯光下,一张本就足够惨白的脸庞显现出来,就像一张过度曝光的相纸,在白炽灯的照射下,奥利弗的皮肤呈现出不显眼的冷青色,他鼻梁和嘴角因硝酸银灼烧而带上黑色瘢痕,“见鬼,我让房东帮我换灯泡,她就给我整了一个小太阳,是想把我的相纸全烧了吗?”
“兰德太太毕竟是外行。”
“算了,最近我已不在家里处理相片。”奥利弗将灯光调回合适的亮度,如同舞台灯光之下,向他的两位朋友行了一礼,然后露出矜持的笑容。
“刚刚理查德提到了技术。那么现在,两位,假如我说,有一种相片,银盐颗粒密度可以达到每平方英寸两百万颗,相当于一个火柴盒大小就能塞下伊斯曼公司最新产品的分辨率,而且这种相纸在暗室中从浸入显影液到完成定影不会超过三十秒。这样的相片,难道不是一种最先进的技术吗?”
“你的语气简直就像是推销员在做广告词了,奥利弗。”理查德和乔玛丽对视了一眼,随即女士露出一丝讨好的笑容,想要做进一步地询问,“我们是听说了很多关于你的相片……”
“再没有一名推销员会像我这样对自己的产品如此充满信心了。”奥利弗抬手打断了乔玛丽,“但我所追求的不是生意,一切为了摄影。在我的摄影讲座里来往的各式摄影爱好者,在全美国向我要求采购的摄影师之间,他们对于奥利弗这个名字趋之若鹜的唯一原因,那就是事实胜于雄辩。相片不会骗人。”奥利弗自信地,甚至可以说倨傲地,从暗袋里掏出几张纸片,分别递给自己的两名听众传阅。
相片展现了一组废弃庄园的镜头,这座庄园透过相片呈现出诡异的完美。晨雾缠绕着维多利亚式塔楼清晰可见,每片常春藤叶子也都纤毫毕现,连砖缝里的青苔都像能掐出水来,橡木门廊的雕花仿佛随时会刺破相纸,玫瑰丛的阴影稠密得如同实体。有一种野蛮的生机在其中生长。
“令人影响深刻。”理查德摘下眼镜,快速地瞥了一眼一旁的伙伴,他掏出胸口的手绢擦去额头的汗水时,乔玛丽仍盯着那几张相片着迷。
“乔玛丽,嘿,乔玛丽,你觉得怎么样?”
“啊,啊,抱歉,抱歉,两位,我有点走神了。”乔玛丽失态地露出笑容,呢喃道:“只是让我想起了我家的画廊,要是有这样一组镜头得到展出,人们就不得不承认摄影也会是一门艺术。”
“说得好,乔玛丽小姐,摄影是一门艺术,这完全正确,真正的摄影就是光的雕刻。说得好啊。 ”奥利弗激动地附和着,对于摄影,他似乎有聊不完的话想说。但理查德拦在乔玛丽面前先一步插嘴开了口,此举甚至可以说是粗鲁。
“关于摄影技法,拍摄角度之类的也很关键,我是说构图,当然还有一个合适的拍摄地点,在现代美国,像这样一座充满爱德华风格的庄园是很难得一见的。”
“啊,你是说这座杜邦的庄园,那位杜邦据说也是一名摄影的爱好者,半个世纪以前住在庄园里。虽然那里早就被废弃了,可还是留下不少摄影器材,完全称得上是一座摄影的宝地。我现在就住在那里,这里租住的屋子只当做会客的地方。事实上,我正在考虑买下那座庄园,然后修建一个摄影博物馆,可惜找不到庄园的关系者。”奥利弗突然惊呼道,“乔玛丽小姐,我的天,她看起来很不好。”
理查德快速转身,跪下身子,以专业的素养探触乔玛丽的脉搏,并扒开她的眼睑仔细查看。
“一定是我的错,不对,是这间太久没住人,沾满灰尘的屋子的错,我就应该直接在庄园里招待你们。我去喊救护车,什么,不需要吗?理查德你直接愿意送她过去,太好了,希望乔玛丽小姐没事。”
奥利弗急躁地像苍蝇似得在房间里盘旋了几个来回,理查德已经收拾起行李扶着乔玛丽走到房屋门口,这时,奥利弗像是想起了什么,喊住了客人。
“等等等等,这个,这个给乔玛丽小姐,算是一点赔礼,既然乔玛丽这么喜欢我的相片。另外,如果你们有需要的话,随时给我来信,我的相片,给你们打八折。”
理查德接过暗袋,能感受到其中包裹着十数张奥利弗的照片。他用一种令人发毛的眼神盯着奥利弗,看似漫长,不过一瞬。
“呃,怎么了?”
“……谢谢,奥利弗,谢谢,我差点忘了这个。”理查德仔细将暗袋收入手提箱之中,扶着乔玛丽离开了。
“下次再来啊,朋友们,下次直接到郊外庄园找我就好。慢走啊~”奥利弗看着他们远去,以一种研究者的纯真和热情目送他们离开
安塞尔・亚当斯教授 敬启:
至急!
此前你要我做的调查已有所眉目,眼下需要请您为三件事提供支持:
1 请多派遣几名调查员前来协助,乔玛丽眼下状态很差,人手严重不足
2 关于杜邦爵士此人,及其所建位于罗切斯特市郊外的庄园,有任何相关信息都可,十分需要
3 立即回收奥利弗·怀特寄出的全部相片,所有该类相片应该有荧光码作为标记,格式为“NS-19530925-XXX-XXXX”。另外,特定情况下,也要注意有荧光码标记为“BM-19050925-XXX-XXXX”格式的异常旧相片,这些相片样式虽为现代样式,看起来却非常古老,拍摄内容大多为1900年前后风格的建筑或人物。有一点是我们必须都很清楚且注意的,1905年荧光油墨远还没有到被发明的时候。
理查德·科恩
END
写于2025.3.29
(思路有点乱,可能之后还要做修改,作为跑团的开端来说可能还差点精细度,有些设定我自己也没想通)
评论要求:随意
视神经乳头投射的视野上所表现的一个垂直椭圆形的视野缺损区,被称生理盲点。因为在视乳头处仅有神经纤维,而没有感光结构,所以此处不能感光成像,呈现盲点。由于此盲点在视野内所占面积甚小,并且为视网膜上邻近部分的活动所代偿,因此平时不被人们觉察。
“而我,我就是那个唯一能看见盲点的人。”
黄头发的年轻人神情狂热,舔了舔舌头,继续说道:“你根本猜不到我在视觉盲点里看见的是什么!”
“谢谢,不需要?”茫然的上班族握着咖啡,左脚已经迈开,用身体做出更肯定的拒绝。
“你就是主人公!”黄毛一把拉住上班族,唾沫飞溅:“这个世界就是为你而生的,你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所有一切,太阳、云朵、树木、路边的野狗,全都是为了你才在这里出现!”
路边野狗被黄毛的声音吓了一跳,走开了。
“放开我。”上班族冷下脸,虽然他本身也没什么表情。
“你听我说完。”黄毛松开了手,指向了路边的老头:“举个例子,你知道这个人是谁吗?”
“我没兴趣知道。”
“他是机械降神!所有难题的最终解决方案,在作者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随时毫无道理的出现,平铺直叙一段从未铺垫过的背景,然后用强大的力量解决一切问题!”
老头运气凝神,朝前方吐了一口痰。
“你再纠缠我就要报警了!!”
“你想不想知道我的身份?”
黄毛眨眨眼,按住了上班族拿起手机的手。
“我是反差型角色!每次故事没什么噱头的时候,就要靠我反差来救场!比如你以为我是一个好人,那我就会变成一个坏人。”
没等上班族反应过来,便被黄毛一记重拳打在脸上,啪的一下坐在地上,头晕眼花,想凭本能站起反抗,折腾了半天却还是坐在地上。
“你……”
“别急!”黄毛一声呵斥,就把三叠张红彤彤的钞票放在上班族面前,磕头认错。
“你看。”黄毛补充道:“当你觉得我是坏人时,我又会变成好人,是不是很神奇?“
“你有病!”上班族破口大骂:“你是真的有病吧!我真的要报警了!不对!我就是要报警!”
“看来你是不太懂反差角色的魅力。”
黄毛冷笑一声,撕下黄毛,登时黑发如瀑布垂下,好一个玉树临风的美娇郎!
“别急,还有!!”
黄毛又冷笑一声,轻拍脸庞,方方正正的棱角柔和起来,连肌肤也光滑如玉,好一个能顶半边天的巾帼枭雄!
”当你以为我是男人时,我就会变成一个女人!没想到吧,陈真!“
陈真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他又把嘴张大了些,扭着头,半响终于发出了声音。
“你到底是谁?”
“我是来拯救这个世界的,你可以叫我卡米拉。”
目睹了不可思议的变身的陈真脑袋晕晕乎乎,又过了半响,才捂着头迷蒙地回应:“这不是外国人的名字吗?”
“这就是反差的一部分了!”
陈真在一丝幽香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又见手中被塞入了三叠钞票,入手的触觉无疑便是真钞,感觉被打肿的脸也温暖起来。眼前这位拟人的存在,有病是一回事,有钱又是另一回事,事情要辩证的看,等对方没钱再批判有病的部分也不算迟。
“你的脸是怎么变的?”
他握紧了手中的钞票,抓住这让他变得温柔的力量。
“这是知晓本质的特权。”卡米拉朝着你wink了一下。
“我不知道你想干嘛……”陈真想了半天,还是没能理解卡米拉的话,但他很快接受了这一事实而不感到气馁,毕竟要理解疯子并非易事。
“你是这个世界的主角,你的命运决定了这个世界的走向。地球另一端正在酒吧狂欢的大学、随轮船履行的海鸥、正在鞠躬道歉的日本首相,所有生命的命运,都会因为你的经历一起幻生幻灭,你的终结就是世界的终结。”
“所以……”
“我们的故事不能有太多冒险和超自然的力量,那太危险了。”
“同时,也不能和推理刑侦扯上关系,谁知道凶手会不会突然发疯对主人公下手?”
“现代都市言情也免了,虽然最近几年他们的主角没怎么得癌症,但虐主手段千变万化,一不小心被编剧玩死了就不好收场了。”
“可以的话,这个故事也不能太无聊,要是被编辑半路腰斩,谁知道作者会发什么疯。”
“噱头,必须要有噱头!”
卡米拉大叫着,张开双臂,拥抱太阳。
“我就是噱头!”
“你行吗?”你笑了一下,半分薄情半分嘲弄。
“我可以!我是反差型角色,任何时代的故事都不可能缺少反转!”
卡米拉死死盯着视野盲区,在那小小的一点里,无数的观众站了起来,开始鼓掌。
“为我欢呼吧!”
陈真扯了扯卡米拉的衣角,于是她回头看去。
“我的脸还是很痛,你这点钱,我很难不报警……”
卡米拉一把抓住陈真,像拎着衣服一样将他凌空提起。
“恋爱轻小说!除了胃疼不会再有人身伤害的题材!已经开始上班不是问题!”
“俗套。”你打着哈欠评价道。
陈真的皮鞋在空中晃呀晃。
“题材不怕俗,最怕讲不好!”卡米拉一脸坚定,对陈真说道:“故事开始!”
备注:随便写写,故事结束了
●絕句●
○無題○
〔七絕|平水韻一東〕
霜兵雪馬嘯雲中,冰箭寒刀奪戰功,
任遣金戈催傲骨,吾心勝日笑冬風!
●散曲●
○清秋調○
〔角調|中原音韻庚青韻〕
題記:
有女本良家,父死兄不賢,逼嫁某老賈。女另有意夫,從之夜逃。
未想夫亦不賢,好賭癮煙,負債甚巨,逼女入青樓,日索嫖資。
某日夫又至索金,女命狎司縛之沉於溺池,逼得休書,夫再不曾至。
聞之慨然,故作:
織羽翠籠鸚,慵慵醉昏燈,閒燒白玉鼎,懶食五芳羹。
撲棱棱北角四分亭,看誰家粉杏,窺玉郎風情,托靈鵲,寄雲屏,
撥落菱花鏡,細分明。
對秋聲乍驚,舊酒方醒,盲吹憨敲鈴,鬧管幽聽。
垂望銀瓶井,井底嘯飛鷹,清溪奪我清,白日奪我晴,
弱甲啼紅口含腥,野火一片盡將稻花烹,
風冷冷,雨泠泠,換你水妍山靜,蟬嘶蛙鳴。
露墮籬墻寒五更,看院家風景,咳,笑梧桐病,
我自天光射影,野徑獨行。
○重芳曲○
〔黃鐘宮|中原音韻江陽韻〕
題記:
思慕之甚,故作:
醉下臥蘭艭,蕊杯浮薔,葉盞醪芳。
纖纖輕羅月朗,細剪雲香,荇裡逗飛鴦。
拆絹撕帛揚揚,訪帝女瀟湘,惠文洛陽。
滿目春興紅浪,奉紫朝黃,積碧香,涉翠廊,
鶴音清嚮,鵾曲遙傷。
山外鸝聲泉歌讓,躍上千波塘。
蓯樓蕙榭蘿堂,霞飛霧漲,扶渠流巷,
疊玉岫蒼篁,悄抹霓霜,慢解白陽,鬆綰青江。
羞教輕窺東墻,
巫山茫茫,洛水湯湯。
作者:舞舞纸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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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怎么是红色的?》
“为什么这个发是红的?”
看着这枚熟悉又陌生的牌,我凑近闻了闻,并没有辣油一类的味道。
“什么什么?你手里有发吗?”
东家把牌切好,从手里打了张南出来。
“什么红发,打出来看看?”
南家一个碰,把东家的南收进了手里,扔出一张九万。
“你们看,这张发是红的——”
我将那张发推到桌子中间,“碰!”南家迅速夺过我打出的红发,推倒两张手牌,将三张发扫到右手边的桌角。
“你们看你们看,只有我打出的那张发是红的,另外两张发还是绿的喂。”
“真的是红的耶,从冷冷的牌变成暖暖的牌了耶。”南家并没有为自己碰下的牌多做停留,打出了一张二条。
“但麻将牌的发不都是绿色的吗?又不是红宝牌,怎么会有红色的发啊?”
“对哦,红色的发按红宝算吗?我碰的这个算番吗?”
大家沉思片刻。
“不算。”
“算吧。”
“不算。”
只有南家想把它当红宝。于是三个人默契地手心手背,几轮平举后,南家的手背胜出,这张红色的发牌得到了一番的殊荣。
“你们都不知道这副牌里有个红色的发吗?上次来的时候有这个吗?”
“没吧。”
“没吧。”
“没……吧。如果有的话肯定有人问这玩意算不算红宝的。”
是了,如果只是牌上有块污渍的话,大家可能擦擦就过去了,但是如果是牌上的字变成了红色,那就可能涉及红宝牌的问题,会影响计分。这是非常敏感、几乎所有人都会问的问题。
我们这里打麻将的只有我们四个,但我们不一定能凑到一致的时间来打麻将,所以三人麻将、二人麻将的对局也偶有发生。虽然正常来说一副牌里只有两个五筒、一个五万、一个五条是红宝牌,但这毕竟是我们在社团里玩玩的麻将,基底是日本麻将的规则,但魔改规则的也不是没有。我本想着是不是有那么个桌的规则里有红发的宝牌,所以有人把一个绿发涂成了红色,但大家都说没见过这牌,那应该就不是我们之中的人做的。
“还有一个发呢?红的绿的?”我问。
没人回答。
“这个二条,你吃不吃?”南家问我。
“不吃。”
“那你打。”
“哦……”
我摸了一张红中,我突然好奇有没有中被涂成了绿色。我打出那张中,不过没人碰杠。
“这副牌是谁的?被画成这样都没关系吗?”
一套日本麻将并不便宜,如果是私人物品的话,一定会被细心保养,一张绿色的牌被涂成了红色这种事,如果牌的主人知道了,一定会勃然大怒的。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我来这里的时候,这副牌就已经在这里了。”西家是大四的学姐,是我们这里最早入社的,“不过这个红色的发,以前应该是没有的。”
原来如此,这副麻将恐怕已经是所谓的无主物了,所以才会被人这样涂画。
我捡起那张被涂红的发,起身去了洗手间。
“喂,那是我的红宝牌,你要带它去哪里?”
我无视办公室里传出的声音,扑到了洗脸池前。我打开龙头,冲洗那枚被涂红的发。可惜这枚发的红色涂得非常深,光用水洗已经洗不掉了。
我凑近看那凹槽红色的涂色,虽然还红红的,但它多少洗掉了一点颜色,字色从红色变成了红中带绿。
“洗不掉。”我回到社团办公室,将麻将还给了南家,“你们上次……是什么时候打的麻将?”
“上次啊,是年前……吧,然后我就回家过年去了。”
“那不是上学期的事了吗?”
“然后社团也没其他活动了吧。”
“我也是,新年活动不是窗了吗?”
“唉,我们社什么时候能支棱起来?你看看隔壁,窗花对联,听说还摆摊给大家写福字和红包。”
“人家是古风社嘛,中国年搞点中国传统文化活动不是很正常吗?”
准确来说,古风社并不是隔壁,而是和我们共用一个办公室的仙女社团。虽然我们社团和她们风格迥异,但在人少、不配占有一个完整的办公室这点上,是一致的。
“我们就不能搞新年活动了吗?麻将不该是过年时候的传统活动吗?还是国粹。”
“但我们打的是日麻啊,国什么粹啊?”
“那不如去雀魂打段位咧。而且我们这里只有一副麻将啊,要搞活动的话,最多也只能坐四个人啊。隔壁的活动队伍都从社团楼排到教学楼了,他们还做了朋友圈和公众号。”
说着东家拿出手机找出了古风社新春活动的照片。
不愧是校内有名的仙女社团,照片里塞满了红色粉色的襦裙、马面裙,大红色的春联纸上是工整的对子,方形的红纸上写着各种字体的“福”字,还有漂亮小姐姐手持毛笔在书签硬纸上写下娟秀的吉祥话……
“啊,这个小姐姐是……李阳也在啊!”
李阳是我们社团稀有的男生,是不折不扣的中流砥柱,在需要苦力的场合,他是顶好的人选。而且他非常热心积极,不但会做我们的体力活,也会做隔壁古风社的体力活。
“等等!他手上的!”
“是发!”
啊,破案了。
在拿着漂亮书法书签的小姐姐边上,李阳举着一张发!
那张发上明显沾着印泥一样的红色涂料,连字的沟槽里都塞满了红色!
在他边上小姐姐拿着书签上,写着“恭喜发财”四个字,在书签的右下角,印着一个阴刻的“发”字。
“他把发当印章用啊!”
我咆哮道。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要时刻保持理智真的很难。
“江江,”这已经是上班30分钟后老板打的第四个电话,“这个数据为什么不对啊?”
我深呼吸,保持微笑,双手摁死键盘,生怕自己一不小心青筋暴起,“昨天大老板刚刚调整的计算逻辑,但是在这个逻辑并不是全厂通用的,所以两边只能保一边。这边的数据自然是不对的。”
没有什么比效率800%更难看的了。
但是没关系,我只是个卑微打工人,老板说什么就做什么的。
并且,以上这种情况,在本周内已经发生过无数次,包括但不限于,报告不喜欢蓝色和黄色,要全都变成红色和绿色;真实数据没达标不好看,换成半月指标;指示牌贴的高低有差异,重贴……
没事哒没事哒,打工而已,又不是拼命,挣得就是这窝囊费。
“江江,你说我们今天能准时下班吗?”同样加班一周的旅途搭子在背后劈里啪啦打键盘。
我掏出口袋里的骰子,默念天灵灵地灵灵,今天下班行不行。
双数准时,单数做梦。
很好,点数5.
我保持微笑,劈里啪啦打字回复,“老天爷说准不了一点。”
事实证明老天爷是对的,我再次跟七点半的同事挤在一起打了下班卡,然后从班车中间缝隙里灰溜溜钻过,爬上自己的小破车。
“你说,都这个点儿了,回去的路应该不堵了吧?”旅途搭子一边系安全带一边说。
我再次掏出骰子,默念天灵灵地灵灵,路途顺利行不行。
双数通畅,单数拥堵。
很好,点数3.
“要不咱还是走高速吧。”
事实证明老天爷是对的,即使走高速也没能躲过这一劫。
“真难啊……不顾我死活的电动车,不看后视镜的大狗哥,大马路上逛街的老大众,逆向还在护栏侧的三轮,最后还有一个凭一己之力堵了整条左拐的新能源。”
搭子冷笑,“咱他妈就是那个跟在后面的倒霉左拐车。”
我闭上眼,看到了漆黑的未来。
没事哒没事哒,堵车而已,很快就到家了,周末又是复活的一天。
周六好不容易一觉睡到中午,省了一顿早饭,饥肠辘辘下点开蓝色软件,抢到18.8暴涨红包,再算一下店家本身优惠,挥手点下原价40豪华外卖,实付才18,划算!
就说没有人会一直倒霉,没有江江会一直水逆!
我从工装口袋里掏出骰子,默念天灵灵地灵灵,外卖准时行不行。
双数准时,单数准时宝。
芜湖,点数4!
我开始美滋滋摊在沙发上等外卖,好消息外卖准时到了,但是因为小哥进小区后踩了一脚狗屎,不好意思上电梯,于是把外卖放进电梯里,让我自己拿。
这没什么,有问题的是他忘了摁楼层。
我等了一分钟,发现电梯没动,刚摁下电梯按钮,左边电梯下来了,右边电梯也上来了。
外卖在右边电梯,我只能先把左边摁下去,再把右边摁上来。
但我等左边开始走以后,右边的又被人抢先了!
两分钟后,等右边电梯上来,外卖没了……
“不是,谁家好人偷外卖啊!”
此时已经是下午两点半,饿了14个小时的我只感觉血压上涨,头不晕眼不花了,当即给保安室打电话。
外卖回不回来不重要,即使回来了也不敢吃了,谁知道偷外卖的往里面加了什么,但是得退钱!!
打工已经很辛苦了,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都穷到只有在红包涨到18.8的时候才敢点外卖了,偷我外卖这跟抢我钱有什么区别!
还钱,必须还钱!
但越是这种时候越要保持理智,不能骂人,不能说脏话,要保持礼貌。
深呼吸,平复心情,换一副假笑,来到监控室,站在保安身后笑眯眯地查监控。
“是给这户送外卖的外卖员,见你的外卖两趟都在电梯里,就拿走了。”
我寻思,那是我两趟没拿吗?那是我根本没抢到电梯好吧!
再说了,就算我不吃,那也是我拿去喂狗,也轮不到别人拿走。
“没关系,帮我联系一下这户邻居,麻烦他提供一下外卖员的电话和平台,谢谢。”
等待邻居回复期间,我还在想是报桥东的派出所还是桥西的派出所,这种小单他们都不爱处理,反正最后也就是赔偿调解一条龙,没啥大水花。
比我报警更早的,是外卖员的电话。
偷外卖的朋友在电话里哭天抢地的解释自己鬼迷心窍,非常抱歉BALABALA,看能不能原谅一下。
考虑到时间成本和肾上腺素褪去后明显疲惫的身躯,我决定原谅她。
最后,她花36块钱吃到了40的外卖,而我转手挣了18。
除了饿肚子,没有任何损失。
回家途中,我点开外卖平台,给店家点了个好评。
“饭应该挺好吃的,不过没吃到,被偷了。”
一、穷门
门,是一种可以把空间分为内和外,并将内外阻隔的东西。
而张兆临发现自己被挡在了穷门之外。
不是那种概念上的“门”,而是一扇真实存在的,上面贴着“穷”字标识牌的门,它在今早出现在了张兆临的房间里,并狡猾地伪装成了他房门的样子,在他伸手去抓住门把手的时候,这道门的缝隙中突然透出了一阵炫目的光芒,随后眼前一晃,他就被带到了这个地方。
一片白茫茫的,似乎不存在着任何事物的纯白的空间,这道标着穷字的门就这么漂浮在他的面前,他左右看了看,这一整个白茫茫的空间之中,似乎就只有他和这道门存在着。
听上去像是一个幻觉,看上去也像,他在发现面前的门打不开之后也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于是念头一转,他就毫无迟滞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
而在他的脑海中,他依然能够“看”到那一片纯白色的空间,甚至能看到另一个自己就站在门前,他可以同时控制自己和门前的自己进行不同的活动,配合起来毫无想象中的阻碍,仿佛他已经具备了一心两用的能力。
或者说,这个似乎只存在于他脑海中的自己就像是他天生的尾巴,不管是猴子还是猫狗,能控制尾巴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不是吗?
至少他用这个理由很快就说服了自己,虽然他依然不明白这道门出现在这里,以及自己遭遇这种情况的原因。
在一边洗漱一边准备上班的时候,他同时用“意念中”的自己在这道门周围转了转,以此确认了这里确实只有这么一道门,它就这么静静地漂浮在那里,仔细去看的话,似乎还隐隐有着某种圣洁的光芒在挥洒着,而不论是它的正面还是反面,都贴着同样的“穷”字标识,而且打不开。
无论如何,幻觉也好,某种特殊能力的觉醒也罢,既然这上面写着穷字,那不就是通往贫穷的门吗?打不开也好,谁会想要往穷门里钻呢?
这么想着,张兆临打开了自己现实之中的房门,按开了电梯门,一头朝着他持续了多年的工作生涯之中奔袭而去了。
二、好坏门
门小非被锁住了。
这是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他却没有产生半点负面的情绪,不是因为他的心理素质足够好,而是因为这道被锁住的门,稍微有些奇异。
三年前,一道门突然出现在了门小非的生活里,这道门存在于一个似乎只有他才能看得到的纯白空间里,如同一个幻觉,却对他的生活带来了切实的影响。
当他在意念中用钥匙打开这道门时,他就会进入另一个几乎完全一样的空间里,唯一的不同就是贴在门上的字会从“好”变成“坏”,或者反过来。而在他做出这个动作的同时,他在“现实”中的行动方式也会受到影响。
比如当他站在贴着“好”字的门这一边时,他只能够去做一些具有“好”的意义的事情,就连情绪也会受到影响,并不是说他的情绪会变好,而是不会再产生负面的情绪了,这其中的区别可以留待后续再说,先继续刚刚的例子——如果他在“好”门的这一头,却想要去做点不太好的事,比如喝酒,或者抽烟,那么他就必须要在意念中拿上钥匙,打开门走到另一头,这才能实际地在现实生活中做出喝酒抽烟的举动。
虽然这一系列的动作在意念中只需要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就足以完成,但其中却隐含着非常巨大的麻烦。
因为在他抽烟的途中,他绝不能去做任何意义上的好事,如果抽着烟的时候有行人甚至于小孩路过,身处于“坏”门中的他就无法做出扭头把烟吐向反方向的规避举动,如果有人在这个过程里与他聊天,那么他也无法进行善意的回复,更不能在结束后把烟头放进烟灰缸里掐灭,不论什么事都是一样的,如果他有什么不得不去做的“好”事,就必须再一次拿着钥匙进入“好”门,做完了再回到“坏”门里,继续抽烟。
也就是说仅仅是出门抽烟这一件事,视乎当时的情景,他可能就需要在两道门中进行多次的往返,并且在往返的过程中,属于另一道门的领域的行动就必须要停止下来,仿佛自己已经变成了一个只能执行单线程任务的机器。
这当然是一个错觉,同时做多种好事或者坏事依然是被允许的。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具体来说是三年里,虽然他依然不知道这道门到底是怎么回事,但逐渐摸清了运作规律,也养成了对应习惯的门小非还是能够去过上较为正常的生活,甚至于在半年以后,他几乎可以无意识地去完成这种意识中的切换了。
因为单纯的行为方式的改变并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短时间来看甚至还有一些好处,比如一些会让他格外生气或难过的事情发生的时候,只要切换到好门,这些情绪就会立刻消失,严格来说,这些情绪依然存在于他的身体里,如果他再次切换回坏门,这些情绪还是会汹涌而至。
但只要不换地方,这些感受不到的情绪就相当于是彻底地消失了,他就可以用更为冷静和克制的方式去面对这些问题,通常来说,这能让他更好地将面前的问题解决掉,进而从根源上消化掉这些负面情绪。
但就在昨晚,事情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改变。
在门小非的领导下,一个重要的工作项目顺利收尾了,他和同事们一直喝到了半夜,然后带着深深的醉意摸回了家里,此时的他已经在重要工作完成的庆幸与随之而来的疲惫,以及酒精的作用下陷入了近乎无神的迷糊状态中,只想鞋也不脱地直接扑到床上去睡到天荒地老再说。
但他很清楚,如果他这么去做,整个屋子里将会充满难闻的酒味,第二天醒来的他将要不得不一边忍受强烈的宿醉,一边把床单被褥和衣服全部洗一遍,为了避免这个麻烦,他得先洗一个澡,顺便把身上的衣服都扔到洗衣机里去,爱卫生毫无疑问是一件好事,他自然而然地把自己切换到了“好”门里。
但在醉酒中的他忘却了意见时常被人忘记的事,当他把房门关上的时候,他没有把钥匙从“坏”门上拔下来,于是钥匙就这么被他锁到了门的另一头。
一直到他在极端的燥热与焦渴中醒来,痛饮了一大杯冷透的茶水并习惯性地想要点上一支烟时,他才发现了这一严重的问题。
遇到这种事的人通常都是没办法保持冷静的,而当钥匙独此一把的时候就更是如此了,门小非也是如此,但他在脑海中翻涌着的无数咒骂、摔打甚至自虐的念头,没有任何一个可以实际地做出来,甚至于这些念头都只能是一种近乎机械般冷酷的念头而已,是他纯粹冷静的逻辑思考带来的想法,其中并没有包含任何一种负面的情绪。
就连想稍微让自己看上去愤怒一点都做不到。
在过去的三年里,他曾多次面对这种情况,其中大多数是他主动去面对的,但在此之前,他清楚地知道自己还能够自由地在两道门之间往返,这只是一种应对的手段,而此时,他是完全被迫的。
这三年间的多次探索已经告诉了他一个事实,少了这把钥匙,他绝没有任何办法能够抵达对面,他的这一辈子都得待在这边,做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好人了。
“好了好了,往好的方面想,做个好人最起码也不是什么坏事嘛。”
在他的脑海中,一个略显积极乐观的声音冒了出来,这是他自己的声音,是他这三年里常用的手段。
他想要痛骂这个说风凉话的家伙,其实过去他已经在事情最终未能成功解决后痛骂过许多次了,但这一次显然不行,而且永远都做不到了。
他知道,总得来说,他肯定算不上什么坏人,同时也有着自己算不上什么好人的自知之明,这道门把他的世界区分成了好和坏的两个方面,也就证明了这两者都是同时存在的,他不会去做那些特别好、特别善良的事情,也不会去做那些坏得没边的事情,除了每一次行动之前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属于好事或坏事之外,他和常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而这把遗失的钥匙,让他的人生在一瞬间就失去了一大半。
可惜,不论他冷静的理智是怎么想的,生活总归是要继续的,他不能一直站在这道门前什么都不去做,即使他确实有这样的想法也不行。
因为较劲和什么都不做这一类的行为,都被关在了好门的对面。
于是乎,当门小非还是一个能够任意地在两道门之间穿行的自由人的时候,除去一些为了避免门带来的麻烦而带来的少许怪癖之外,他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人。而在这道门被锁上之后,哪怕是从来不认识他的人也能够明显地察觉到他的与众不同。
他总是那么地乐观有积极,温和又富有同情心,待人彬彬有礼,做事专注且高效,总是以健康的方式去生活,喜好运动,热爱艺术,还时时渴望着更多的知识,从没有人见过他对困难服软,也没有人见过他对任何人或事发火,从不抽烟喝酒,或者任何形式的放纵。
当然会有人问他,是什么促使你做出了这么大的改变?
他则会用令人舒适的口吻回答,“因为我别无选择。”
他无法在回答中加入怨怼或嘲讽的语调,所以他通常会将这个回答再重复一遍。
但他快乐吗?
或许,他同样别无选择,因为不快乐也在门的对面。
但在更多的时候,他确实没有什么特别的情绪,当这道门再无法通行之后,他终于意识到了负面情绪没有消失的真正意义,他无法感受到这些情绪,但他的理智清楚地知道着,这些情绪是存在的,并且依然在持续地产生着。
理智的思绪与感性的知觉,这两者中的某种连接断裂了,虽然只断了一半,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能在任何情况下都产生快乐的感觉,在更多的时候,他什么都感觉不到。
当然了,这边至少还有乐观呢,这个声音孜孜不倦地帮他维持着自己的精神状态,起码在理智里,他很清楚自己已经足够幸运,如果他被关在了另一边,那么自卑、失望、绝望、伤心、悲愤等一系列的情绪,以及相应的行动方式,一定会把他逼疯的,更何况,疯狂本也属于那里。
可怜,但无法认为自己可怜的门小非,就这么生活了许多年,直到一个朋友的意外去世,终于彻底地打破了一切。
在朋友的葬礼上,他和所有人都一同陷入了沉默中,其他人在切实地悲伤,而他只是沉默。但当他看着周围的人一个个因为亲友的离世而悲痛、哭泣时,一个他从未想到过的问题突然跳进了他的脑海。
现在,是可以哭的吗?
他如此向身旁的人问道,对方不明就里地看着他,他似乎已经知道了答案,但依然以不确信的语调追问了另一个问题。
现在哭,不是一件坏事吧?
那人摇了摇头,并不知道这个轻微的动作在门小非的世界中引发了怎样的一场动荡。
是啊,任何人都是可以哭的,在有些时候,哭也是一件好事啊。
一直习惯于被这道门所束缚的门小非,竟然忘却了好与坏的概念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这道门,是可以移动的。
于是他哭了。朋友的离去,以及他在这些年间承受的所有不得不用微笑去面对的欺辱与不公,所有他不得不用微小的快乐去定义的模糊感受,以及更多的他确信自己必须要到对面去面对,却只能以毫无情绪的状态去面对,甚至于不知不觉间都用了属于这一边的态度来面对的问题,在这一刻如怒涛一般,似惊雷一样,凶猛地接连穿透了他的泪腺与嗓门,扰动了他的肢体与面容。
他倒在了地上,他放声痛哭,他翻滚,他哭喊,他难以自持地将一切本应储存在另一边的情绪倾泻而出,直至用力过度地开始抽搐,再因大脑缺氧而昏迷,并在醒来之后,再次重复。
如果他已经死去的朋友在生前就能看到这一幕的话,或许在那些与门小非产生些许矛盾的时候,就能够笑着率先让步了吧。
至少其他的亲友们到现在才发现,原来在门小非的眼里,这位朋友有着如此的地位,不但让门小非如此失态,甚至彻底地改变了这个人。
考虑到门小非一直没有恋爱,他们甚至有了一些不着边际的猜测。
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道门的本质是可以移动的,一件事物一些行为一些想法和感受的好坏,是可以去重新定义的。
他何止是可以去哭,他当然拥有在任何情况下哭出声的权利,实际上,他拥有着在任何时候去做任何事情的权利。
早已被他被动地戒掉的烟酒,以及其他适时的放纵都成为了可能,在做到这一点的那一天,他点着烟,喝着酒,顺带着又哭了一场。
因为这证明了一点,如果他足够努力地去进行这种再定义的行为,他是可以将这道门推到极限的,门的这一头包罗万象,门的那一头,空无一物。
可这样的门还有存在的意义吗?
于是这不由得让他想起了一个早已想过,却在不知不觉中忘却了的问题,这道门的存在,到底意味着什么?
它为什么要把世间万物如此粗暴地分成两份呢?为什么只能有好或坏的分别?当它出现的时候,这种好坏究竟是谁来定义的?
这并不是一个容易回答的问题,所以在更多的时候,他都只是忙于对自己的生活重新进行一次全面的定义,而不是去深入地思考这个问题。
只是偶尔,非常非常偶尔的时候,他会进一步地联想到,如果他的意识中存在着这样的一道区分了好坏的门,那么别人的意识中,会不会也存在着别的门呢?
再进一步地说,这个世界上到底还存不存在着更多的门,这些门并不存在于某个具体的人身上,而是同时地作用到了所有人的身上?
再一次地,他不知道答案,也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给出一个答案。
争夺定义权,就已经足够他忙碌的了。
三、穷门
在门小非已经失去又再重新获得了自己的整个世界的这段时间里,张兆临依然在茫无所知地继续着自己忙碌的生活。
此时的他并不知道,这道门上的“穷”字并不意味着它将通往贫穷,这道门所在的世界,就是贫穷。
在大多数的时候,他都在努力地工作、学习,努力地试着提升自己,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拼尽全力,只有偶尔才会去看一眼,那道永恒地悬浮在自己意识中的打不开的门。
门的对面偶尔会传来一些不同人的笑声,这些声音似乎非常遥远,显得模糊不清,但总是显得那么轻松,那么悠然。
这常常令他感到疑惑,他不由得怀疑自己到底算不算一个穷人,又或者,他不知道真正的穷人的快乐?
他试着在传来这些笑声的时候敲门,想看看能否得到什么回应,或许对面的人能够把这门打开,让他看看那些快乐的来源。
但笑声迅速地停止了,在一阵奇异的声响和震动之后,这道门后再没有传来任何的声音。
非但如此,之前的他只是无法打开这道门,门把手依然能够轻轻扭动,门与门框间也存在着一条狭窄的缝隙,虽然什么也看不见,但至少能让门轻微晃动。
而在此之后,门把手似乎被对面的人焊死了,门框里的缝隙似乎也被填上了某种坚硬的物质,不论他再怎么用力去扭动,去摇晃,去冲撞。
这道门都只是静静地悬浮在那里,纹丝不动。
静静地展示着自己,以及自己身上贴着的大字。
穷。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蝉不再叫了。
我站在狭窄厨房中央,围裙从我的肩上耷拉下去,在一切能够蜷缩的地方折叠出皱纹。百无聊赖中,我盯着Q的后腰上我精心系好的围裙系带的蝴蝶结坠着尾巴跳舞。
我踢了踢他的后脚跟。
“没什么地方要你帮忙的。”Q说。
我又戳了下那枚欢脱的蝴蝶,于是某个讨厌鬼长叹一口气,转过来和我大眼瞪小眼。
“让我也干点什么呀。”
“你上次进厨房就把自己烫着了。”
我没话说,朝他的胫骨上踢过去,室内拖鞋触到骨质的坚硬便蜷缩起来,最后是我昨晚刚涂好的指甲油轻轻吻下一个凹痕。
Q又叹了一次气,牵着我走到冰箱去拿出一颗石榴。后来我在客厅里一粒粒地剥着石榴,晶盈血色的珍珠一颗颗落到我自己做的瓷盘里。突然,Q咚的一下放下菜刀,我伸长脖子看去,他正捂住手指走出来,朝憋着笑的我不无凶狠地瞪了一眼。
我从小椅子上站起身,跑到电视柜那边把碘伏,棉签找出来,和Q一起坐到餐桌旁。
我钳住男友躁动的手指观察,伤口有点深,缓缓渗出一些血来。单手打开棉签按压止血,接着轻车熟路地消毒,第二遍时在伤口处稍微多施了一点力,抬眼看过去是他紧皱着眉头瞪我。
“再瞪下去眼睛都要变圆了。”我说。“这伤口没准要缝针哦。”
Q全无置信地冷笑两下,把目光收回到自己的伤口上,“创口贴呢?”
夏天贴什么创口贴,敞着吧。我这样一边想,一边说:“不准浪费我可爱的创口贴。”
还是他特意跑去动物园带回来的,上面印着各种小动物。
“还要做饭呢。”Q说。
我来!我得意洋洋地重新把自己套进围裙里,跑到厨房里,盯着切了一半的土豆发愣,又转头去看坐得安稳的Q。
晚餐勉强算得上好吃。
睡前,我捧着Q的左手观察,伤口周围皮温很高,略微肿起。
“发炎了。”
“这可是拿菜刀切到的,当然会有炎症。”我拿来碘伏再消了一次毒,吹干后拿棉签沾着酒精轻轻把周围的碘伏擦掉。
炎症是正常免疫反应,我一边科普健康教育一边把他的烟锁进我的床头柜里,Q侧躺在床上眯着眼听我喋喋不休,从应答聊到应激,故意装出打哈欠的模样。
我缩进他的怀里,踢了一下他,他抱住我,我顺着他的手臂一点点摸过去——手掌上粗粝的是老茧,手腕上的硬球是烟烫的,手臂那里的长条是自己划的...Q是疤痕体质,一切的伤害都会在他身上留下过余的痕迹。
我的手指慢慢触着这些或硬或韧的赘生,抬头和他对视。
Q翘着食指抓住我的手挪开,轻拍我的头顶,把被我闹得有些乱的头发理好,别又想哭,他说。
我撇嘴,又缩回去,靠在他的胸膛听心跳,收缩,舒张...有幽灵在那片空旷之中跳舞,起跳再落下。
记忆也是炎症,我对着那个幽灵小声讲,外界的刺激下,易碎基因的碎片在神经元里环游,被蛋白捕获,触发炎症反应,接着是募集,神经元聚在一起,构成长期记忆的网络...
所以我们通过疼痛记忆。幽灵这样回答我。
神经元会疼吗?我抬起头来,挪过去看他冒头的胡茬和长长的睫毛,他的左手搭在枕头旁,手指因为碘伏泛黄,像被烟很长久地熏过。那道伤口尽量不起眼地蜷缩着,等待过度愈合的隆起。
Q听着我杂乱的思绪,虚构起原始动物的生存景象,它蜷缩在粗野的荒原之中,一切外物对它都是恐惧,是威胁,是伤害。我靠在Q的胸口听他不断地讲话,胸腔的低沉共鸣隆隆作响——不止,窗外隐约也传来隆隆的雷声,我从床上半支起身来看向窗外,有天使牵着锐利的白线落到地上,我一下缩回Q的怀里,他只是用手把我的耳朵罩住。
“要下雨了。”他说。
夏日最后的雨珠一粒粒砸在出租屋的雨棚上炸响,和雷声一起艰难透过他厚实的手掌传入到我的耳内,我则聆听着他胸廓那边的空旷舞厅。
原始的动物在荒原上迎接雷雨,侵入的炎症构成神经的记忆,记忆的回响构成我自己。
我不断触摸着Q,他的一切都反射着我的影子,我怀抱那些伤口,痛苦地幼稚着,蜷缩在自己温暖的夏夜内,只有当恋人走来冲我伸开胳膊,我才从这个世界爬出去抱住他。
作者:【十二招】洛瑶
本期关键词:【不破不立 胶囊 肿胀 休息日】
备注:送给朋友的梦女原女向,但还没想好结尾,先发了活着再说。
mode:无声
平心而论。如果你在巴别塔工作,并且同时是巴别塔的收容单元,那你就别想得到哪怕半天的休息日。
为什么相亲市场不太待见警察和医护职业,尽管那称得上是最为待见的铁饭碗——尼普特现在也明白这件事的原因了。毕竟自从交上现在的女朋友后,他也陷入与那些服务行业人员交往的姑娘小伙们如出一辙的苦恼中。尤菈诺丝是巴别塔的成员,这已经在忙碌和危险等级中加上一笔了。而且更糟的——不只是巴别塔的成员。她做内线,干外勤,还携带着异种力量cos收容单元。每天进行大量身体检测以至于基本住在工作地点。每一个寻常的日常活动都必须和组织汇报,做足全套检查才被允许放出一到两个小时。这已经不是普通的社畜,这是社畜兼收容对象,next level。
你永远不会知道,她会不会在准备好的约会时间前一小时歉意地发来消息,说是临时任务/突发检测/身体抱恙/总之就是有事。又或者是说好一起吃晚饭,坐下还没有二十分钟,甚至菜都没端上来之时接到巴别塔的电话,电话内容无外乎上一句那几种,紧接着急匆匆地和尼普特约定不知会不会此时场景重现再重现的下一次见面。
巴别塔果真是血汗工厂!仅仅只是重要联络人而非正式员工的尼普特在心里说出牙痒痒的话。
倒也不是所有巴别塔员工都像诺丝这么忙。诺丝受到全面严格监管毕竟是有充分理由的,为巴别塔工作也是她自己的选择。尼普特知道,即使他再不喜欢这个不把人命当命的组织,对于诺丝的情况,他们有最好也最有效的诊疗和控制手段。
诺丝是从死亡线上走过来的人,她原本并不期待进入一段亲密关系当中,但在遇到尼普特之后,一切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去解决所有问题之前,她对他说,如果自己能活下去的话,她希望尼普特能陪在她身边。
她回来了,所以尼普特决定遵守这个诺言。巴别塔也好,危险的体质也好,他喜欢尤菈诺丝,愿意陪着她走下去,所以这一切都并不重要。
但作为男女朋友的相处总是被各种突发事件打断很重要,重要到令人恼火。
比如,现在。
解决事件,带诺丝离开的一周年纪念日,具有浪漫细胞擅长仪式感的魔术师当然不想放过这个机会。这一年里诺丝有大半时间都在另一个国家出外勤,实在抽不出空和他一同度过让尼普特不禁感到生活的苦味(虽然他自己也一直有各种打算,但显然不如诺丝忙碌)。如今她终于完成任务回国了,打听到纪念日当天是久违的休息日,诺丝有约两个小时的放风时间,尼普特当即预约诺丝之前看重许久的餐厅,精确时间到分秒,然后,他打电话约诺丝:晚上要不要来一起吃个饭?就当是纪念活着一周年。
刚结束一场任务,即便是巴别塔也不会对员工苛刻到那种程度。诺丝也很重视这个日子,她说我一直很想来这个地方吃饭,这次一定要不被打扰地实现愿望。
你以为这些就够了吗?nono,专业的魔术师从不会按部就班,他需要带来的是惊喜之下为更美丽的惊喜。我还准备了一份礼物。尼普特用一种“见证奇迹的时候到了”的语气说,希望你会喜欢。、
礼物是什么?尼普特想了很多。既要符合情侣的身份,又要贴合纪念日的意义。最终,尼普特去定制了一条项链,选用与蓝宝石颜色接近的坦桑石,打造成较为圆润的心状,周围镶嵌星星点点的碎钻——没错,他定制了一条cos海洋之心的项链。
海洋之心与诺丝有着不小的渊源,也是那次事件的引子。所有人都知道,世界上没有名为“海洋之心”的宝石,不过是另一股较为温和的能量。所以尼普特准备在现实中将其复现出来,作为彼此最深重的纪念。
因此,还有一个比海洋之心更为贴合的名字——尼普特准备叫它,“玫瑰之心”。
尤菈诺丝是一朵名副其实的玫瑰。柔弱疏离的外表下,她装载着一颗用爱构筑的心脏。他接近她,了解她,才让他看见这朵玫瑰的坚定与善良。尼普特相信,是这份坚定的信念和对爱的渴望,让她与他相遇,得以存活至今。
尼普特将“玫瑰之心”放进口袋,紧张地期待着与尤菈诺丝的见面。
tbc.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这件喜服的内衬,并不是柔软的棉布,更不是昂贵的丝绸,而是扎人的寿布。
阿喜在奶奶的红木妆箱中见过,被死死压在底层。待上面的青红蓝绿消耗殆尽,便是该取出那白布的日子。
喜服上身又硬又沉,阿喜一个人穿有些费力,但她并不想因为这点儿小事而劳烦旁人。沉重的衣服裹在身上,似正在收紧的皮,裹得人喘不动气。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阿喜忙活大半夜终于把喜服穿好,忙空出手给旁边的火盆添一根柴。
她扯过梳妆台前的四角平凳,坐在火盆旁边,手上还拿着原本放在梳妆台上的妆匣。
妆匣很旧,破破烂烂的,跟奶奶的妆箱似乎是同时代的老东西,不过这在本地很常见。一个上好的红木匣子,往往能传三代甚至更远。
不过阿喜没有,奶奶的一切都跟随她一起入土了。
包括那匹寿布。
“……喜子哥,见信如晤。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两年,不知道你最近过得如何?阿姨近半年的身体有所好转,每日能吃半个干粮了呢!兴许等你回来,都能去村口接你了……”
她打开妆匣,里面有一些发黑的银饰,一碰就碎成渣渣的头绳,还有一叠信。
不过只有一个人的,里面并无喜子哥的回信。
阿喜不认识喜子哥,但她认识写信的这个。甜姐是村里最靓的闺女,长得好看,干活儿也是一把好手。
家里没有娘,从懂事起就一只手照顾爹,一只手拉扯幼妹,可是把家里拾掇得板正干净,谁见着了不夸一句好闺女。
阿喜幼年的时候常在奶奶家,村里同龄的不多,甜姐算一个。而且她懂事儿早,比旁的孩子都乖巧,不会嘲笑阿喜是城里来的,爸妈不要的孩子,她自己都是被排挤的哪个呢。
俩人就这么相熟了,一直到了阿喜上初中的年纪,才见面少生分了。
这回,她便是收到了甜姐的信,回来的。
“阿喜,求求你,帮我个忙。”
年岁大了以后,甜姐也没有外出务工,而是跟着爹一起伺候家里的一亩三分田,供妹妹读书。
听说她妹妹很聪明,读书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高中都不用交学费,学校还要给她发奖学金。只可惜,人还得吃喝拉撒,那点儿奖学金放三人嘴里,还是清汤寡水。
后来甜姐就找了个外快,替村里外出务工的年轻人照顾老小,拿一份辛苦钱。
倒也不多做什么,就是每天照顾两顿饭,帮忙拾掇拾掇卫生,看看家里缺啥坏啥了,帮忙整整。
一家一个月200,多顾几家,这日常开销就有了。
在甜姐照顾的这些人里,就有喜子哥的母亲。
这份雇佣,持续了十年,让甜姐从二十岁长到了三十岁,也让两人情愫渐生。
只可惜,常年辛苦坏了身体根本,甜姐撑着不去医院,反倒是把命送了。
“我和喜子哥发誓,一生一世一双人。”
“就算我死了,我也想嫁给他。”
对,阿喜回来帮的这个忙,是假结婚。
只不过她没想到的是,连甜姐的喜子哥,也是个死人。
照顾喜子哥母亲的第十年,喜子娘身体突然变差,甜姐衣不解带的守在病床边照顾。
一连与黑白无常抢了四五回人,这才让喜子娘转危为安。
没成想,这头喜子娘正欢喜得要许下甜姐当儿媳,那头喜子哥就遭遇意外横死他乡。
消息还未传回,甜姐跟有感应一般,原本康健的身体急速衰败,不过三日撒手人寰。
她临走前的最后一封信,便是给的阿喜。
她央求阿喜帮她圆谎,待与喜子哥拜堂后,再说出真相。
村里结婚大多都不扯证,拜堂就算是在老天爷底下过了明面,不死不分。
但阿喜是城里人,从不觉得结婚证是无用的存在。她只是有些心软,想替甜姐完成遗愿罢了。
而且她本来也没打算跟那什么喜子哥拜堂的,她就是单纯回来传个话。
只是计划没有变化快,两人都死了,这冥婚倒是变得名正言顺了。
门外天色渐浓,脚步声响起,面容枯槁的喜子娘和一众亲朋拿着手电筒,推开了甜姐破旧吱嘎的房门。
“吉时已到。”
阿喜将信件重新放回匣子里,这才起身灭了火盆,抱着妆匣屈膝,由喜子妈给自己盖上红盖头。
寥寥几人,寂静深夜,走在无人的小道上。
阿喜顺着盖头下的一丝光亮不由想到,这时候要是被人看到了,会不会吓着人家。
一路走到山坡中段,这才看到摆了满满当当的喜案,以及面上笑着眼里哭着的村里人。
阿喜从来没在村子里见过如此多的人。
不止有幼时眼熟的玩伴,还有奶奶去世时来吊唁的邻里,还有许多……甜姐照顾过的人家。
这一刻,他们仿佛透过阿喜的皮囊,看到了甜姐的灵魂。
“辛苦阿喜了。”
“不妨事。”阿喜微微屈膝,“再说了,除了我谁还能穿上甜姐定的这喜服啊。”
全村就她俩身形相仿,如出一辙的矮瘦。
聊两句的功夫,另一边假扮新郎的人也到了。
典礼开始。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
没有夫妻对拜。
只是阿喜将那破旧的红木妆匣放入喜案下的方形坑洞中,“新郎”也将一个皮夹子放入其中。
“礼成。”
婚礼过后,是葬礼。
“祝,百年好合。”阿喜蹲在地上,看着一抔土填平的新坑,轻声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