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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38「骤雨」《等雨停》
作者: 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圣血般的暮色浸透营帐,金线刺绣的鸢尾花纹在军旗上随风抽搐。加斯东·德·蒙莫朗西将军的佩剑倚靠着橡木桌,剑鞘的蓝宝石折射出繁忙穿梭的身影,参谋们投身于下一个进攻计划,他们的讨论轻声又激烈。刚从前线退下来的将军大马金刀地坐在营帐门前,望着外面如血残阳。
羊皮地图上,代表敌军防线的黑蚯蚓蜷缩着退去,敌指挥部就在此地,护卫部队不过两千,骤然受到意料之外的袭击令他们方寸大乱,如今退入玛尔河谷作困兽之斗,只消切断他们与前线的联系,鞘步城之围立时解除,不必重蹈铁芯城陷落的覆辙,开战以来勒拿军节节败退,到了今日战局才有了转机,打掉指挥部,才能继续与震怖军相互拉扯,否则以勒拿弹丸小国,如何是西方那个大帝国的对手……将军接过参谋们递上的作战计划,细细翻看起来。
战马的嘶鸣晃动着将军的思绪,一名满身泥泞的传令兵急切地递上一封信件,在他身后,一名农夫打扮的年轻人正笨拙地从马上滚下来。
“阁下,这是震怖军指挥厄瑞波斯的亲笔信,由这位……”传令兵尴尬地瞟了一眼身后,那名农夫被马镫缠住脚踝正笨拙地在地上打滚,“由这个自称玛尔谷村的农民送来的。”
信中的内容简单直接,它声明如今河谷中还有千余名农户、数十名修道士和数千伤员,包括来自勒拿军受伤被俘的士兵,要求勒拿军暂缓攻击,等到完成疏散后两军再正面对垒,此举,信的最后提到,是出于人道主义。
人道主义。将军的拇指不自觉地摩挲着怀表,怀表早已损坏,表盖内侧的微型肖像也被磨得模糊,那是他长子欧仁的遗容。铁芯城陷落时欧仁正在城中担任守城官,如果可以,将军更希望孩子去大学进修医学——不,或许照着那孩子的意愿做一个植物学家也好,却终究不能阻止孩子追寻祖祖辈辈的荣耀。城破后欧仁率领残部护送百姓向东逃难,震怖军衔尾追来……
“我呸!厄瑞波斯是什么货色,也配谈人道?他要是真在意那些人的性命,就不要躲进那个小山谷里去,有种出来战个痛……”
“格隆!”将军呵住了身后的参谋,前倾身子问道:“你是玛尔谷村的农户?”
可怜的人被吓得伏在地上,口中连呼“老爷”不止:“老爷饶命,老爷饶命,俺是村里老实本分的农民,不是军人,不是军人。”
“你们不知道打仗了吗,为什么不退到你们本土内部去。”
“震怖军老爷说勒拿人绝对打不过来,都不许俺们离开,还要俺们帮忙运粮食,造器具。何况俺们也没有其他地方能去,求老爷开恩,”农夫的眼中闪过一丝希冀的光,想起来还有一根可以抓紧的救命稻草,“村里还有克劳塞维茨大老爷的女儿,那是真正的大好人,还有她带来的那几位医生,都是真正善心的好人,是给伤兵看病的,求老爷发发慈悲,发发慈悲!”
“这句话,也是厄瑞波斯教你的吧。”将军一句话就掐断了农夫的话头,恐惧使这个可怜人的双眼鼓了起来,有如只在沸水中翻腾的牛蛙。
托尔文,托尔文·冯·克劳塞维茨,那只镶金怀表的声音突然在记忆里作响。三十年前他们曾在诺伊的军校共享烟斗,那时来自各地的年轻将官并肩走过飞扶壁的拱形门,在沙盘而不是真实的战场上较量彼此的手段,来自烨光领的克劳塞维茨子爵是个喜爱纸上谈兵胜过排兵布阵的纨绔子弟,对战争殊无好感,参加军校不过是父命难为,他最爱挂在嘴边说的话:"战争是政治的私生子,而将军是接生婆,"将军至今仍记得。此刻,接生婆的剪刀正悬在私生子的咽喉。
"您听过夜莺在焚毁的橄榄林里歌唱吗?"将军突兀地问道,指尖掠过剑柄的纹章,"它们会把烧焦的羽翼浸在葡萄酒里,为死人酿造安魂曲。"
“啊?啊啊?”
将军没指望从农夫那儿听到回话,只是摆摆手:“你且逃命去吧。”
夜晚前的最后一点光最是粘稠,模糊了远方。参谋官格隆大声抱怨道:“你说一个贵族家的大小姐,没事跑到战线上做什么,给人添乱。不过据说震怖军的军需,有大半就是这个烨光领提供的,不如……”
“住嘴。”
“诶。”格隆啪地一下闭上嘴巴。
蓝宝石剑鞘抬起些许弧度,一下一下地敲打着参谋官的脑袋:“格隆,你是怕我下达停止攻击的命令,才两次口无遮拦的吧。”
“将军明鉴,那不过是厄瑞波斯狗贼的缓兵之计。”
“我难道不知道吗?需要你多嘴?”
“是!将军不需要我多嘴!”
作战计划被按进参谋官的怀里:“就照这个计划,尽快发起攻击,越早解决厄瑞波斯,越早赶回驰援鞘步城。”
“是!”
“还有,把我们携带的炮弹全部打出去。把整个谷地……都给我覆盖了。”
夜幕彻底落下,随之升起的是猩红的弧线,当臼炮开始咆哮,整个谷地也被迫加入合唱,那些硫磺与沥青的混合物编织成的火流星升上天空,如同毁灭索多玛而降下的灾火,坠落时点燃了每一片苜蓿田;那些铁与锡的铸造物带着呼啸轰开空气,发起一场直达地底炼狱的单通道,摧毁抛物线上的一切障碍;火药将是这片土地生长的最后作物,在其绽放之后,谷地将化作一片不毛之地
勒拿人的士兵等待着,等到火雨停止,等待一场鲜烈的对过去三个月痛苦的回报
END
写于2025.1.30
新年快乐,大家新年吉祥如意哦
这次没能想出什么切合关键词的好点子,只能顺着自己的心思乱来,一如既往写道后面开始用对话凑合,但有时候卡在那里我是真的动弹不得啊
*本文獲得活動人氣投票第一名,恭喜作者獲得群內特殊頭銜【建橋總工】
作者:巫念桃
河西牛郎夜半惊醒。梦里,他远远地望见一片湖,湖边枝影横斜,乳色的雾中浮现出几个人影。他悄默声儿靠近,定睛一看,湖里七个人,皆背对他,身子隐没在湖中,长长的头发幽幽地地漂在湖面上,很是旖丽。牛郎想再往前进,确是不能了。一阵天旋地转,陡然距离湖面远了许多。依旧远远地望见湖,影影绰绰地现出暧昧迤逦的身影,飘来低低的、朦胧的笑语。
牛郎细窥,久而不厌。七人洗毕,待上岸时,两旁枝条藤蔓顿生,阴风骤起,不得见。牛郎惊惶。未几,枝条藤蔓退去,风沙渐平,七人衣毕,摇曳而出,环佩叮当。梦到此处,一个雷鸣轰然炸醒了他。牛郎抹一把额头,尽是冷汗。“嗨呀,你怎么能在梦中做那档子事!真是枉读圣贤书!”他唾弃道。
嗨呀,我的牛!他想到自己拴在外头的老黄牛。他废了好些力气把老黄牛折腾进屋子。他抚摸着老黄牛的脊背,感受它衰老的鼻息。它黑黢黢的眼睛温顺而沉默地盯着牛郎,像一位慈祥的父亲。
牛郎摩挲着老黄牛的角——那里断了一处,牛郎带着老黄牛上山打猎,偶遇孤狼,千钧一发之际,老黄牛挺身而出,救牛郎于狼口之下。那角就是在与孤狼搏斗中撅断的。“我听闻有的父亲遇险会抛弃孩子。想来父亲也比不过一头牛。”此后牛郎视黄牛为父。黄牛逐渐老去,牛郎断不肯送它去屠宰,只是养着它。
想再睡,是睡不着了。待风雨稍歇,牛郎前去寻找巫人解梦。
“你梦见了七个人?在湖里?”面前的巫人披着黑色的斗篷,涂满五彩颜料的脸露出一个嘲讽的笑容。
祂晃动着手里的木杖,乌鹊从远处飞来,落在祂头顶上。黑色的尾羽油亮,像一柄锐利的短刀。尖锐的鸟喙对着牛郎,仿佛下一秒就要冲上来啄食他的血肉。
牛郎不禁打哆嗦。他听闻巫人以尸体血肉饲养乌鹊。他曾看见老去的狮子倒在路边,群乌蜂拥而上,不一会儿啄食殆尽。沾着血的鸟喙发出长而尖锐的、兴奋的鸣叫。
“胆小鬼。”巫人伸出手怜爱地抚摸着乌鹊的羽毛。
“这个梦很值钱。”
“我要你的老黄牛,还要你的舌头。”
乌鹊听闻,兴奋地叫唤。巫人安抚乌鸦的情绪。
“你知道的,我要给小黑换条能说话的舌头。”
“当然,我可以先告诉你一部分内容,你再做决定。”
不等牛郎思考,巫人告诉牛郎一个老套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贫苦男人,终日与老黄牛为伴。老黄牛见主人可怜,托梦告诉主人,在山的另一边有一个湖,明晚将会有七个仙女在湖里梳洗。她们的衣裳存放在湖对岸的古树之上。拿走其中一位仙女的衣服,便可以得到一个妻子。
“我该如何渡湖而不被发现?”男人问。黄牛回答:“砍断我的牛角,剥下我的皮,剜下我的心脏。把角挂在头上,把皮披在身上,吞下我的心脏,你会变成一头黄牛。往身上涂满牛粪,遮掩身上人类的气味。”贫苦男人含泪杀死黄牛,按着它的嘱咐来到湖边,果真发现湖里有人梳洗。他挂上沉重的牛角,裹上牛皮,吞下血淋淋的心脏。男人变成一头黄牛,叼走一件衣裳,带回一个妻子。
巫人看着牛郎离去,祂知道他很快就会回来。
牛郎回到巫人庭院前,左手牵着黄牛,右手捧着一个木盒。
打开来,里面是一截新鲜的舌头。
失去舌头的牛郎只能发出“嗯啊”的音节。
巫人没有现身。乌鹊飞下屋檐,叼走舌头,囫囵吞下。在它发出一长串恶心的咕噜声之后,它扑棱着翅膀猛地凑近牛郎,张开鸟喙露出人舌:“牛郎,牛郎!往西边走,走三百里,看见一处窄窄的山洞,走进去,走到尽头,湖就在里面。衣服就飘在湖中央。”
“杀了你旁边的老黄牛,取下它的骨头,扔进湖水里,桥就出现啦。”
牛郎抚摸着老黄牛破损的牛角、嶙峋的脊背,做最后的告别。他望着老黄牛黑黢黢的眼睛,里面映着自己扭曲的脸。现在我需要的不是老黄牛,我需要一个妻子。他想,自己已经养了它许久,也算是仁至义尽。
他背着老黄牛的骨头上路。临别前回头一瞥,只见乌鹊拖着黄牛的头骨进入巫人的庭院。
“好久不见,老家伙。”巫人招招手,乌鸦飞回他肩膀。祂看着眼前的牛的头骨,桀桀地笑。祂脱下黑色的斗篷,撕下脸上的皮。那是一张极美丽的、年轻的女人的脸。
那是巫人还不是巫人、老黄牛还不是老黄牛的时候。
那时的巫人是斗牛宫第七位女儿,司乌鹊,单名巫。一日,巫和众姐妹下凡嬉戏,在一处僻静的湖边洗澡,没曾想被一头老黄牛叼走羽衣,被迫嫁人为妻。相处下来,男人虽无甚大过错,甚至堪称温和,但偷衣一事始终是一根刺,时时刻刻扎着巫的神经。只是我们善良的巫想着,既然已经做出承诺,不妨就完成男人一个心愿,等男人自然老去、死亡后再回天庭,也算是修一场功德。
一次酒后,男人低低地吐露心声:“我对不起你,我把你的羽衣烧了。你跟我好好过日子吧。”
巫的心坠入谷底。
原来老黄牛的梦里还有一句话。
“最后把我的血收集起来,浇在羽衣上,一把火烧了它。”
忍无可忍的巫长啸一声。千千万万只乌鹊从四面八方铺天盖地涌入,张开的羽翼遮蔽天空太阳。它们排着队形成一条长长长长的桥,直通天庭。
她重回天庭,找到嫦娥,要走剩下的一颗灵药。彼时她已知道老黄牛是金牛仙,男人是玉皇坐下金童,因调戏仙子被贬下凡尘。太上老君于心不忍,让金牛仙下凡相护。
“你个老不死的,自己护着人就算了,把我搭进去算什么?金童是仙,我就不是了?”巫指着老黄牛破口大骂,“看我到时候不扒了你的仙皮,剔了你的仙骨。”
“金童老实善良,待我如父,待你温和,是良人,你不亏。倒是你个巫,嘴巴脏的得很!”老黄牛——此时已经变回金牛仙模样,他是回来劝说巫的。来来回回就那么几句啰嗦话。
巫翻了个白眼,与金牛仙打一个赌。
他们联手给金童造了一个境。
如今,境里两人相遇。很显然,巫赢了。
那一边,牛郎衣衫褴褛找到湖,看见湖中心漂着七件衣裳,心下大喜,赶紧将老黄牛的骨头扔进湖里。老黄牛的骨头浮在湖上,形成一条骨桥。牛郎小心翼翼地上去,摇摇晃晃。嗨呀,这老黄牛的骨头真不中用,怎么这么不结实。牛郎一面嫌弃,一面努力稳住身形。他看着一件件衣裳,像看见一个个美人。一步、两步、三步……就差一点能碰到衣裳时,牛郎一个趔趄摔入湖中,淹死了。
境里人死了,境外人疯了。
牛郎从此疯疯癫癫的,逢人就问牛呢,我的牛呢?妻子呢,我的妻子呢?
大家都笑他:“你那头耕牛早就被你杀了吃啦!你忘啦?”
有人好事者问他,你妻子呢?他就跟人颠三倒四地讲一个老掉牙的故事。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正是鸦青色的深夜,一轮圆月当空,清凌凌地把雪般的光洒下。月下一辆马车奔驰,马儿跑得有几分吃力,驾车的是个年约及冠的青年,他又喝了一声“驾!”马竭力又加快几分,但不久又气喘吁吁地放慢。青年骂了一声,车帘忽然掀起,露出一张少女的粉脸:“大哥,白兔跑不动了么?”
“可不是吗!”青年急道。“这儿离客栈还不知要多久!”
夜风凛凛,少女粉白如花瓣的额头上,却滚下一粒汗来。“那该如何是好……”话犹未了,她忽地眼睛一亮,叫道:“大哥你看!”
青年应声望去,顿时也是一喜。平原广阔,中央孤零零地蛰伏着一所宅院,被月色照得发白,身后却是长长的黑暗。
敲门久无人应,去推却是应手而开。灰尘簌簌,青年左手提一盏纱灯,右手扇了扇风,连呸几口。少女在后道:“娘,看着些门槛——好大的一所宅院!”
“就连咱们的娄府都比不上呢。”青年道,“但……似乎并无一人。”
“想是这户人家早就搬走了。”站在少女身后的中年男子道。他是圆脸,疏疏几缕髭须,头发也只勉强梳起一个髻来。“咱们就在这里留宿一晚吧。阿秩阿香,你们去看看这里的床收拾收拾能不能睡。夫人,我和你去马车上,拿些吃的来。对了,我还带了一坛酒,也搬来吧。”
阿香奇道:“父亲还带了酒?”
娄夫人叹气道:“阿香,快别提了!阿秩和你爹,真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我说逃难还带什么酒,他硬说这是为你准备的好女儿红,要和你对酌呢!”
娄老爷笑道:“哎哟,夫人!咱们虽是要逃过那觊觎阿香、无法无天的臭小子,可今晚好歹是个佳节啊!走,咱们去拿!”
娄夫人嘴里虽还嘟囔着“追兵尚且不知追没追上来”,却还是和娄老爷并肩去了。阿香微微一笑,两道柳眉却垂蹙下来。她喟叹。
“阿香,咱们也走吧。”娄秩从后搂住妹妹的肩膀,探头瞧瞧她的脸。“你还发愁吗?”
他问得轻柔,阿香低头,苦笑道:“大哥,我在想……”
他俩朝宅院中的房室走去。
“……都是我的缘故。好端端的一个中秋,全家人却在外,就如被猫追赶的耗子般仓促奔逃。老妈妈留在家里,还不晓得那王家人会把她怎样……”
“别担心了。”娄秩道,“我小妹妹这么美丽,怎可发愁?女人皱眉太多,可要长皱纹。那姓王的小子,虽然嚣张跋扈,但论狠辣,还不至于对老妈妈下手。我们终究是诗礼人家,不是白身。中秋佳节,难道不是家人俱在就可以了么?等明日,咱们去投奔了姨夫,再速速地给你说一门好亲……”
“说什么呢?!”阿香听他越说越不正经,羞恼地笑了起来。娄秩嘴角一咧:“是实话呀!阿香,你看你表哥如何?还是说,你要找的夫婿,要宅子大过这所?……”
说话间,他们转过抄手游廊,迈进垂花门,蛛网飘摇,尘灰如雾。肥厚的青苔绣满了阶前柱脚,长长短短蒙络摇缀的野草野藤生长如死绿的湖。并无虫声。风声也无。就只有兄妹俩轻重不一的足音,淹没在两人的私语声中。
院中四棵树,三棵幼小的桃树,已经一并枯死,在野草丛中,几乎只能看见三个黑尖。独有一棵柳树,高大挺拔,依依袅袅,无风亦动。西厢房门上一把锈迹斑斑的锁,烂掉的窗户纸上浸出比墨还浓的黑暗。隐隐地,似乎还有一股臭味。东厢房门开了一道缝。兄妹俩一前一后地进了门,灯笼的火焰急促地跳跃了一下。在幽暗的灯光下,可以看见这屋子里一片凌乱,桌上的书烂朽,茶杯打碎,多宝格里的古玩灰尘积了一指厚。
似乎有无数的游丝,在这里牵萦。
阿秩手中的灯往多宝格边凑了凑,忽然有一只大青蛾从花瓶中飞出来,尽力往灯上一扑,灯纸都被撞得轰响。阿香惊叫了一声,阿秩连忙挥手赶它。青蛾踉跄飞往墙上,只见那里挂一张暗淡的旧画,墨色沉浊,是一个亭亭玉立的青衣女子,上题诗道:
腰肢暗想风欺柳,粉态难忘露洗花。
床铺也是凌乱的,被子有一大块黑色污迹,污迹上长了寸许长的绿毛,但收拾收拾,却也还可以容身。
中堂北房与东厢大致相同,只有后院的房间,虽然狭小,却干干净净,空空荡荡。一架竹屏风,上嵌大块黄铜,打磨得光可鉴影。阿秩笑道:“阿香,你看这里,好做你今晚的闺房呢。”
阿香哼笑一声。“鸠占鹊巢罢了。大哥,你说,住在这儿的,难不成就是那位‘风欺柳’娘子?”
“我看这位画家,虽然笔墨老到,态度却庸俗。他笔下的女人,未必能如此精爽。”
“我们现在是寄人篱下,你当心祸从口出,主人见怪啊。”阿香趣他。阿秩连忙道:“不说了不说了,客随主便!”
他俩又朝后花园望了望。花园似乎极大,花木扶疏,中央一口小井。再没什么好看的,兄妹俩便拐进月亮门,却看见娄老夫妻俩正在院子里,一桌四椅,桌上一坛酒,炒米与酱瓜茄,摆得倒是整齐。娄夫人嗔道:“你们这两个孩子,去了哪儿游荡?我和你爹爹直着嗓子叫了你们也有十几声,你们怎么一声不吭?”
“可不是么,你娘还担心你们出了什么事情。我说,夫人不必着急,她还要来拉我耳朵!”
阿香噗嗤笑了。“我和哥哥都没听见,带累了爹爹了。倒是咱们这中秋晚宴,也忒寒酸了,连筷子也没有。”
“哎呀!是我疏忽了。”说着,娄夫人就要起身,阿香忙阻道:“娘别动,我去厨房找找。”
厨房在东厢南角,兄妹俩刚刚就只剩这里没找。阿香攥住光滑的门环,往里一推。她感到一股尖细的冷风,直吹到她的脸上。一张白脸,悬在半空,呆沉沉地瞪着不见瞳仁的眼睛,瞪她。
阿香骇得嘶叫一声,连灯笼也给丢到地上。娄老爷、娄夫人和阿秩也一惊不小,悉围上来,只见厨房里站着一个长身白面的女子,也是一脸的惊恐,又望见他们三个,短促地尖叫一声就晕倒在地。
这下子也不用喝酒,小厨房里就有干净碗筷,拿了茶壶里的冷茶给女子灌下去,半晌方醒。她自言姓褚,名雨朋,是这户人家的侍婢,主人远逃,独留她看家。阿秩连忙为擅闯向她致歉。雨朋摇头笑道:“公子太客气了!主人已走了多年,从没有一封信回来。我只是一介弱质,无力支持这么大一所宅子的妥帖,今年遇上中秋,就喝了几杯,没想到就醉了。娄小姐把我吓了一跳,让列位见笑了。不知道娄公子你们又是为什么离家?”
阿秩看了阿香一眼,答道:“我们是被一个奸人所害,想去投奔亲戚。”
“那我们真是同病相怜了。”雨朋笑道,“我们爷在家时,也常怒骂朝廷中的贪官污吏。我们老爷也是为人正直,终至于此。不知道他们几时回来……?”
阿秩见她蹙眉,连忙安慰:“会回来的,会回来的。褚姑娘,你看天上那轮圆月,就是个好意头。”
雨朋冁然一笑:“那就谢过娄公子了。”她转脸看见桌子上的吃食,讶道:“这些路菜,怎好充作家宴?我虽然鄙陋,菜倒还会做,就让我代主人们招待一下吧。”
娄家人连连推辞,雨朋才罢手,但仍然给他们端上了冷食的火腿月饼和香美好酒。她还想在旁端茶倒水伺候,被娄夫人硬拉上桌。众人聊天。雨朋又唱了只曲子:
“黄昏卸得残妆罢,窗外西风冷透纱。听蕉声,一阵一阵细雨下。何处与人闲磕牙?望穿秋水,不见还家,潸潸泪似麻。又是想他,又是恨他,手拿着红绣鞋儿占鬼卦。”
唱毕才笑道:“让列位见笑了。”
娄家人通听呆了,这时无不抚掌赞叹。阿秩道:“褚姑娘,你……好嗓子!简直是水磨的!”雨朋含羞一笑:“这只曲子还是大爷教我的,我已独唱许久了,幸而腔调还记得住。”
阿香忽地想起那幅画,便问道:“褚姑娘,动问你,我们进东厢时,看到那里挂着幅画,上题着一句‘腰肢暗想风欺柳,粉态难忘露洗花’的,却不知是谁?”
雨朋脸色一凛:“褚姑娘,画上的人,已死了多年了。”
阿香呆了一刹,又问道:“那么,后院的那间小房,是哪位小姐……”
“我们家从不曾有什么小姐。”雨朋截断她的话。娄老爷打岔道:“阿香,你别这样的问东问西。大好的日子……我们且再听一曲,褚姑娘……”
曲终人散。娄老爷娄夫人就睡在正房,阿秩睡在东厢,阿香独在后院。她的寝具最好,躺下时却翻来覆去难以入眠。月色浸窗,照亮屏风上的黄铜,清清楚楚是一个丽人独卧。阿香昏沉入睡,又卒然醒来。
手指上传来鲜明的湿热触感。有什么东西,温温密密,在她手上攒动。阿香闭着眼睛,一动不敢动,但她却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渐乱。
寂寂无声。连风也无。是妄想。是噩梦。是老鼠。是野猫。她不给自己反悔的机会,骤开双眼。
一团黑影踞在月光前。它抖动着,窸窣着,虚虚坐在阿香身上。
“……嘻嘻。你醒啦?”
黑影笑着俯下身。冰冷的呼吸,扑到阿香脸上。
阿香的心脏剧颤。一阵呼啸的悸动。她无意中朝镜子一瞥。青衣细腰的女人。是褚雨朋。
“……”
黑影的脸慢慢扬起。她嘴角挂一缕媚笑,回首懒懒地顾盼铜镜。
“我忘了,这儿还有面镜子。”
她重重在阿香手上一坐。浓稠黏腻的汁液,在阿香手上流下。她趴在阿香身上,完全无视阿香的挣扎与恐惧。攀附在阿香僵硬的身上,像蝉用自己细细尖尖的脚爪紧抓着树干。身体热情柔软地扭动着。脊背弓起,急促地呻吟一声。一股热液就随之喷溅到阿香手上。阿香发了一下抖,忽然手脚并用地把她推开。
“你在干什么?!”
她浑身发抖,下意识地在被子上擦拭着手指。“滚出去。快滚!我要喊人了!”
“呵呵。”
雨朋眯起双眼。“娄小姐,你难道不是并未反抗吗?”
她微微偏头,似乎仍是那个长身白面、眉清目秀的贤淑婢子。
“你并没推开我。你就这么受着了。娄小姐,要是你一点儿都不喜欢,为什么不反抗?还是说,你现在是为自己享受而恼羞成怒了?”
仅那么一丝微如蛛网的笑,还挂在雨朋的嘴角。月光点燃了她蜡一样白的脸。眼睛却是黑黢黢的,光漏不出来,也照不亮。
“你并没反抗啊。你是心甘情愿的。要么,也是半推半就吧。”
雨朋转过身,往门外走去。她的头一动不动,轻轻地飘出去。
镜子里,一身的青裙依依地飘出去。只是一身青裙。
毫无肌体。
阿香的喉间咯咯作响。雨朋停下脚步,后脑对着阿香。
“我总是忘了这儿还有面镜子……”
她回首,对阿香嫣然一笑,嘴角直裂到耳根,层层叠叠的红肉簇拥尖利的长牙。
青裙委地。
阿香在这所宅邸中飞跑,至气喘吁吁。她踉踉跄跄地,身上只着了一件白夹衣。夜晚的风高高地呼啸,叶子窸窣颤栗。她头昏脑涨,涨红了脸,仿佛一个在渐渐升高的水中挣扎的人。
她想叫,却叫不出声。
她推开正房的门,跨进门槛时几乎把自己绊倒;从喉咙里挤出一句“娘……”
他们却不在床上。
阿香愣在原地,从手指处都发起抖来。她又想到哥哥,便打算至少先找到他。
冥冥之中,似乎真有什么匡助。
一回头,她父亲的头正悬在门上。不用绳索,不用胡须。他的头颅还勾连着一段脊骨。索索垂下,如同铁链。
血顺着下巴和颧骨流下,没入发髻。从发髻里,又滴滴沥出血来。嗒嗒落地,掉入地上她母亲的口中。接着从娄夫人光秃秃的喉管中淌出来,在地上漫成一条暗红腥秽的小溪。
阿香跑出门,直奔东厢。她的胃里好像有数只手在拉扯着。她实际上已什么都看不清,什么都听不到,因此理所当然地忽略了四周的窃语。嘈杂细小的声音不断逼近,仿佛有什么在向她爬来。
雨朋在西廊下站着,青衣白面,长身细腰。她转身,迈进垂花门,直进后院。
床上坐着个一身白衣的娇小姑娘。脸小小如未放的花苞。她身后,一个蛾眉女子躲藏不迭。
“素娘,没事的。雨姐姐不是坏人。”小姑娘连忙安慰她。
“小姐。”雨朋反手关上门,道:“你可得拘着她些,万一被老爷和夫人发现,那就完了!”
“素娘很乖的。”
再走近几步,才能看出那蛾眉女子赤身裸体,下半身并不是腿,肥白嫩软,无数小小的虫足蠕动着,如同蛴螬。她拖着这条长长的虫尾,依恋地抱住了小姑娘。密密麻麻的细足飞快地挪动,将肥白的下体缠上了小姑娘的身体。
“草……莓……”她口里讷讷地说。
“雨姐姐你看,”小姑娘笑眼弯弯,“素娘在学说话呢!只是说得不大好,总是把‘小弥’念成‘草莓’。”素娘蛇一样盘在她身上,她反手,揉着素娘生着淡褐色花纹的体背,把素娘揉得嗯嗯啊啊,舒服得在她身上直蹭,像只粘人的猫。乌发荡来荡去,这么在灯下一看,倒显得素娘减了妖异,多了娇美。
据小弥说,她是在梁上看到素娘的,当时素娘还并没有人脸,只是一条肥大如蛇的巨虫,不知道怎么爬到了那里。小弥看她无精打采的像是饿了,就把每天送到房里的一碟果子掰碎了,喂给她吃。几天后它化形了,便对小弥亲近依恋,尤胜姊妹。
“这是雨朋,雨姐姐。雨-姐-姐-”
素娘抬头,看看雨朋。她黑定定的眼珠子,正是野兽那种窥伺的静默感。“雨-姐-姐-”
雨朋汗毛直立,禁不住打了一个哆嗦。小弥却以袖掩口,笑得两肩都簌簌颤动:“她说话了!”她喜悦之下,竟然直接低头,在素娘仍一张一合、几近无色的双唇上亲了一下。
雨朋此来,本是为了提醒小弥和素娘稍作收敛,但此刻她觉得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原先的话,如今全成了不合时宜。她又搭讪了几句,就走出房间。
一到前院就被男人搂住,不断在她脖颈上脸颊上亲吻啮咬。他俩几乎算得上是一同长大,彼此早有情意,直到几天前才叫男人得手,可谓是干柴烈火。但雨朋今天却只是勉强相应。男人发泄过一回,滚下来扳着她的脸问:“你今天怎么了?累着了么?”
雨朋踌躇半晌,道:“大公子,”这个家里只有一位大公子,和一位大小姐,“你觉不觉得,大小姐近来有些不同?”
“她?”大公子轻蔑地反问道,“你提她干什么?”
“不过最近也是。”他回想道,“那丫头似乎有点儿人大心大的意思了。从前她喜欢在花园里面玩儿,母亲说她不守规矩,打了一顿,把她锁在屋子里,后来虽然放了出来,我看她一直有点木呆呆的,最近却似乎笑脸也多了点。既然你也觉得她古怪,不若我跟母亲说说,她年纪也不小了,早早嫁出去,大家清净。”
雨朋忍不住翻身坐起:“年纪不小?大公子,大小姐还不到十四岁呢!”
“十四岁?”大公子重复了一声,“我还以为她已及笄了呢。瞧把你给急的,既然如此,我不跟母亲说就是了。”
但雨朋却没想到,大公子嘴上说着“不跟母亲说”,却铁了心要把妹妹嫁出去。老爷对于女儿的事一概不管不问,夫人一向不喜欢女儿,也不知为什么。因此,她应答媒人倒是十分爽利。只是小弥终究是年纪太小了,大户人家没几个满意的,而那些中等人家呢,又觉得这女孩儿一定是金装玉裹的娇气,因此久久迁延。
小弥表现得若无其事,或者说,年少天真,不通男女之事。她对这件事既无愤恨,也无痛苦,只是一心饲养素娘。雨朋站在屏风后,看着她们如两条蛇一般交缠。小弥是细细小小的白蛇,手在身上肥软的女人蛇上游移。素娘难耐地扬起脖子喘息,尾巴禁不住砰砰地撞击床板。雨朋看不见小弥的手放到哪里了,她只能看见这个十三岁的少女炽热闪亮的双眼,火浪在其间荡漾,使她的瞳仁仿佛在流动。
直至八月,小弥的婚事仍没多少动静,于是大家还如往常过日子。其实算算小弥的生日也快到了,但往年都只不过是叫雨朋给她做一碗长寿面,今年自然更是如此。
小弥自被母亲申斥后,都不曾再去花园玩,可她所养的那条怪物开始结茧了,她整日看护那枚硕大的丝蛹。只有中午无聊,会趁着夫人老爷午睡,去花园玩一会儿,而问题正出在这里。
这桩事儿,雨朋并未亲眼看到,是大公子说给她听的。
“他一看到她,那眼睛就直了。嘿,简直是神魂颠倒啊!”大公子一边在她身上动作,一边似乎有点气狠狠地在她耳边倾诉,“他倒是一直都很赏识我的画,可就算是那画——不。就算是赵子昂的马,恐怕也不见得能让他 露出那种表情来。”
他俩入港已久,对彼此的身子已摸得稔熟,因此大公子虽动作稍嫌粗暴,所带来的快感却如骤雨。雨朋浑身酥软,搂抱着他,气喘吁吁地说:“那不是正好吗?你说他丧妻,如今孝期已满。又无子女,家里姬妾也少,我想他和大小姐……啊……”
“哼,也算那丫头有点福气,这下可算飞上枝头变凤凰了。”大公子的额头上罩着密密一层细汗。他又重重动作了几下,才翻身下来,低声道:“也算我们家不白养她一场,这下,我明年科举算是稳了。”
雨朋知道大公子虽然可称千金之子,广有家财,但却始终认为,要想光宗耀祖,必得中举才好。他善画,却只把这看作是雕虫小技,上不得台面。他既然心心念念是此,总归算得上是上进,她当然也只想尽力帮助他。
小弥知道自己定亲后,脸上难得露出了厌恶之色。她穿着一身白衣,那么小小的一个人,黑发长长地散着,像什么不见人世的花妖月魄。雨朋环视四周,并没看见什么丝茧之类,不由大大松了一口气。她和婉地把这件事说给小弥听。
“你见过他,品貌是不是不错呢?何况又是这等泼天的富贵,我听你哥哥说了,他很喜欢你。老爷和夫人,也是为你着想……”
“雨姐姐。”小弥淡淡道,“我父母还曾为我着想过吗?”
这孩子真是可怜。雨朋的心里忽然微微一动。
“大小姐。”她叹了口气,“你明年也要及笄了,怎么还说这种孩子气的话?老爷和夫人哪里不是为了你着想?”一边说,她一边伸出双臂,意欲拥抱她。小弥却转过身去,抬手挡她。
看到小弥这幅情态,雨朋却禁不住想起了她和那个妖怪在这床榻上缠绵的模样,心便又冷下来。她轻轻说:“那我就先走了。”
第二日,老爷和夫人去姨太太家,大公子又带了小弥的未婚夫来。两人饮酒,雨朋在旁伺候,大公子吃得醉醺醺的,雨朋也被他强灌了几杯。她并没醉,只是有一点头晕,出来解手时,正巧看到那位准姑爷旁若无人,径直走向后院。她刚要拦,却又犹豫了。
踌躇片刻,终是回去伺候大公子睡下,躺在他身边。
雨朋是被叫骂声惊醒的。她睡下时并不难受,此时却头痛得几乎要裂开。她揉着太阳穴,起身循声赶到后院。却撞见大公子正揪着一团血糊糊的东西往后院那口井拖,嘴里正大声叫骂着。“婊子。”他一边说,一边又狠狠朝那一团东西踢了一脚。“你现在还叫得出来吗,嗯?贱人,娼妇,坏了我的好事!你以为我不知道你私底下做了些什么营生?装什么贞洁烈女,毁了我你现在心里是不是畅快极了?小贱人,我现在就要了你的命!”
他抬头看到雨朋时,脸上还是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雨朋怔在当地,忽然矮身,朝那团血糊的东西看了一看。
“你把……你把大小姐给杀了!”
那一团不明物体就是小弥。很难再辨别出是她。她浑身的骨头,恐怕已同小孩把玩的七巧板般散乱。其实雨朋全是凭头发判断的。白衣已成血衣。雨朋几乎找不到她的眼睛,其中一只扁得就像纽扣,另一只全充了血,在一片血色中,看都看不出来。
她抬起头来瞠视着他,忽然扬手便扇了他一巴掌。大公子头顿时一偏,再正回来时嘴角流下一缕鲜血。他表情慢慢软下来,甚至可以说带了几分可怜巴巴。他累了。在约半个时辰的疯狂后,他也无法再亢奋。
“雨朋。”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全身溅了多少血,谁能想到这小贱人血有这么多?“这小贱人拿簪子捅了王爷!他说要毁弃婚约,接着就走了!我的科举怎么办?”
说到科举,他又感到愤恨在血管里奔涌。“我得让这小贱人还回来!”
雨朋道:“所以你就杀了她?大公子!她是你妹妹啊!你……”
“我宁愿没她这个妹妹。”大公子拖拽着这团小小的肉,继续往前走。雨朋拦住道:“你还要干什么?”
大公子挥开她,接着,像把一团破衣服塞进箱子似的,把那团曾经被称为小弥的骨肉头发的混杂物丢进了井中。
雨朋尖叫一声:“大小姐!”她扒在井边往下看。什么都看不见。大公子说:“你别叫了——她早就已经死了!”
他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有疯。只是一个忤逆的妹妹而已。不,哪儿还有什么妹妹?
雨朋直起身子,他看到她的脸煞白,心里也知道她有多惊多吓。但一时间也不知道能怎么安慰。
“我也不想的。”半晌,他没头脑地说,“雨朋……我只是,太气了……我们家难道就白养这么个女儿,还毁了我的前途……”
雨朋忽然冲进他怀里。卯足了劲儿,打他,拧他,咬他。泪水浸湿他的前襟,他一动不动,任她施为。她身上渐渐也染上了他的血腥气,他觉得心满意足了。
小弥这名字不再有人提起。她是一个私奔的少女,跑得毫无踪迹,想找也毫无头绪。有心人会在街边的肉铺或是门口的石狮子上看到一两张风吹日晒雨淋至发黄变脆的寻人启事,上面的名字漫漶,人物模糊。
雨朋也尽力让自己把这一切都忘记。老爷夫人和大公子,他们三位的生活一切如常,且还格外坦然舒畅。只有雨朋,她不能做到。她尽力避开后院,尤其避开那口井。她亲手擦净了那间小屋里的每一处血痕,于是晚上做梦时就时不时梦见自己在擦那间屋子。
什么都不会发生,只是不停地擦拭。
天知道,她,竟然会流这么多血。
白天醒来时她都觉得乏累。攥着抹布时,手也忍不住要去擦拭似的。她几乎害怕睡觉,害怕和大公子本应疲累却甜美的房事,害怕夜晚。
时不时她会觉得自己忘了些什么,可是她也害怕回想。要是想起那天,她担心梦里会增添新的内容。要是想起那个梦,她害怕那个梦会更长。
也许一辈子都要做这个梦。
中秋节那天,她总算想起自己忘了什么事情。当时,她正在收拾一条鱼,背后忽然有人拍了拍她的肩。
雨朋转身,看到一个个子高得快顶住门的女人,皮肤灰暗,眼睛朦胧。她头发扎也不扎,穿了件灰中闪紫的纱衣。雨朋不认识她,刚想开口,她却先发问了。
“雨-姐-姐-”她有如故意拉长声音地这么念着。
“小弥去哪儿了?”
是素娘。雨朋不知道小弥究竟把她藏在了哪里。但她如今回来了。且要找小弥。
“她……”
素娘朦胧的眼睛罩着雨朋。她实在长得太高了,看下来时如同睥睨。
“被老爷送去姨太太家了。”
“姨-太-太-?在哪?我要去找她。”
“几日后她就回来了。”雨朋补充道。
素娘看着雨朋。她的眼睛,简直就像是在你的眼前。
她转身走了。雨朋看着她的后背,她长长的赤脚。雨朋忽然觉得手里的刀如此实在。
或许大公子把大小姐……的时候,也是这感觉。
雨朋把那条鱼放进锅里,就拔足狂奔,跑得香汗淋漓。那间小屋还是那么干净,她亲手擦过的,里面空无一人。
她来到井边,用一根长长的钩子探捞。每捞上几下,就抬头看看四周。
捞上来一大块微微腐烂的肉体。别无他物。
雨朋抱着那块肉,往厨房走。一路上什么人也没遇见。她走进厨房,把那块畸形的肉装进一个大桶里。她在原地定了片刻,忽然涌出了眼泪。双眼模糊地开始收拾肉。
加入大量的盐——肉已开始散发出臭味,必得这样遮掩——时,素娘进来了,那时屋子里只有鱼香。素娘如主人似的,四处巡看。她的双眼似乎更明亮了一点,雨朋只作不见。
素娘出去了,雨朋松了一口气。
肉腌了一部分,剩下的做成了月饼。除了小弥外,这家人没有喜欢吃肉馅月饼的,因此没有谁去碰。雨朋也没有吃,她没有想过以后要怎么处理。
大概只能等到坏了扔掉。
当晚,她和大公子又欢好一次。睡后又醒,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没有做梦。
只是窗外一轮明月清辉,勾勒出一个高脚伶仃的影子。
素娘在她床前蹲下身。就算蹲着,她也这么高瘦得吓人。
“雨-姐-姐-”她用气声说着,捧起手中小小的人头。井水洗净了它,不再有一丝的鲜血,两只眼珠也不见了,大概是烂掉了,只有眼窝里条条白色虫子蠕动着。嘴角原来一直被撕到耳根,干干净净的白肉相互贴着,露出一点退了红的齿龈。头发被撕掉一半,头皮上挂着根根水草。
“小弥在这里呢。你为什么要骗我?”
雨朋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她只能摇头,发出咯咯的喉音。
大公子喝了酒,睡得如死。
“小弥和我说,月亮圆的时候,就是亲人相聚的时候。”
素娘的话已说得很流利了。
“你们为什么把她放在井里呢,雨姐姐?为什么不把她给我呢?为什么把她切开了呢?”
“为什么不把她给我呢?”
素娘抬起头来,对着小弥被撕裂的苍白的嘴唇,深深地一吻,如凡人饮酒那样。
“啊……”她发出一个长长的、带着哭腔的极怪的声音。
她把头颅放在头顶上顶着,用两只手分别扳住上下颚,一使力,两颊的皮肉如纸直崩到耳畔。一层一层尖密歪曲的利齿,滴着唾液,从唇边直排到喉头。
阿香在地上翻滚。
夜风大作,烛光摇战。雨朋秉烛,从后院转出,蹲在她身边。
阿香两眼翻白,明显已什么都看不见了。她的嘴张大到把脸都拉长了一倍。有什么东西,正从她嘴里挣扎着出来。
雨朋把烛光照近,细细地看。
一个绿色疙疙瘩瘩如蛙的头,没有眼睛,伸着爪子,艰难地探出。阿香的嘴角都快挤裂。似蛙的东西甚却如蛇,脊背泛绿,肚皮泛白,长长的一条,在阿香的呻吟中将自己拔出,一出喉头,就妄想逃跑。
却不可能。
它把阿香的胃也给拖了出来。原来那长在了它尾巴上,它的身体连着翻出的胃囊与食道,浑然一体。
它呱呱呱凄厉地叫着,用两只前爪在地上爬动。力气倒是很大,拖着仍在呻吟的阿香,竭力逃避烛光,向门跳去。跳动时,阿香的头与身体便不断在地上擦触摔砸。她不断地呻吟,意识犹在。
肉红色的食道与胃囊绷得紧紧的,仿佛下一秒就要断掉。
它在门口停下,叫声更大了。
门已锁。门前躺着一具男尸,和一具蛙尸。蛙尸拖着胃囊与食道,似乎是被石头砸断。
蛙惨叫着,避开他们。
它迷惘地、磕磕绊绊地行进着。
雨朋起身,又走到后院。
她走到井口,弯腰探身进去。一股死水的凉气扑到脸上。
“什么时候能完呢……”她轻轻地说。
里面的三张脸惊恐地做着尖叫的口型。她伸出手,把他们从水草肥厚的根上薅起来,津津有味地先吸食脑浆。水又是这么清了。
她一跃而下,沉到水底。她在水中长得又高,又长,又细,身上的鳞粉都给冲净了,露出了皮肤灰暗的底色。
然后她又蜷缩起来,像一条水蛇。她开始思念小弥。小弥教她的东西还是太少了,以至于她并不能很准确地描述这种感觉……像是灯下,又像是细雨。像是被小弥拥抱时,那种过分甜而温的热度。像是一个捉摸不住的下午那白而热的阳光。小弥不会回来了,因此她思念得十分安心。她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惆怅,有一种朦胧的渴望,那就是希望能说得更多。
无论如何,她马上就要睡去了。醒来后再伸展开那双翅膀,把如海的鳞粉洒向庭院和自己。但那是醒来时的事。现在她在思念,在浸着凉月的井水下,如梦般地思念。
备注:真的此生不愿再踩死线……
Summary: “我们结束了?”芭芭拉晃了晃手机,屏幕一片漆黑,“当音乐结束,我们又还是陌生人了?”
免责声明:随意
Warning: 这篇是DC旗下角色芭芭拉·戈登和科莉(星火)的无差向同人文。这其实是个非常非常有趣的故事。没看过不影响阅读,如果你能接受,那么let's go!!!
作者:【十二招】 杏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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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德海文,酒吧。
“我再说一次,我们是来探查环境的,不是让你乘机喝酒的!尤其是你,史蒂芬妮!”芭芭拉揉了揉眉心,此刻她无比确信,带史蒂芬妮和卡珊德拉来酒吧是一个再错误不过的决定。什么?你说卡珊没做什么?那只是因为她知道自己暂时不能喝酒,但是至于其他的……
芭芭拉再次叹了口气。
“说实话,卡珊,我很确信那些木块没有暗藏玄机,它不会冒出什么暗器,毕竟这是海伦娜推荐的酒吧。”红色的长发被她夹在指尖,芭芭拉抬头,或许是上天的垂怜,又或许是布鲁德海文本身就有暧昧的魔力,她的双眼撞上了一颗璀璨的星辰。
“抱歉,失陪一下。”
她将钥匙放在圆桌上,卡珊知道怎么用它,这个酒吧和正义联盟有些牵扯,而且,即使她们喝醉了,那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被加练罢了,被我加练。芭芭拉想着,希望她们乖一点,不要打扰我的,成人时间。
她走向那团火焰。
“要请我喝一杯酒吗?”
出乎意料。芭芭拉挑了挑眉,她以为她是提出邀请的一方,现在看来,或许事件不会那么麻烦?棒极了,她喜欢这样,大家都心照不宣,也都对彼此有好感,拜托,这是酒吧,一点好感就足够她们放大成永恒了。
“好啊,一杯液体阳光。”
她的头发真漂亮,星火注视着面前熟悉的陌生人,她应该是认识她的,当然,谁不认识她呢?曾经的蝙蝠女,现在的神谕,永远坚毅顽强,无数次将她自己拼起来,也无数次带领着大家从逆境走向胜利,优秀的领导者,队友,榜样。她们算不上朋友,因为一些别的原因……星火及时回过神,她能听得出面前人的含义,她也知道有很多人对她痴迷,不过比起那些……男孩们,她果然还是更喜欢芭芭拉的这份体贴。
“金汤力?看来很适合我。”星火勾起唇角,在吧台上靠坐了下来,”你想要和我上床?“
“我很难说我不想,毕竟你知道,你的魅力无人能拒绝,迪克不行,我也不行。”芭芭拉露出一个尴尬又不失礼貌的笑容。我喜欢这份夸奖,星火想到,我喜欢这份不加掩饰的赞美,像是我还是一团篝火一样,可是我已经不是了,可是我的灰烬已经大于火苗了。不过在她眼里,我似乎还是那团火焰?
“不过我并不是想……我并不只是想和你上床。你知道的,上床很简单,去酒店开个房间就好,我想要的不止这些。我想和你跳一支舞,在此之前,在一切之前,我想我们本应该在三天之后认识,所以在三天前,在现在,我们现在只是陌生人,我也只是一个迷恋你的美丽,恋慕你的强大的陌生人,抛开一切,抛开那些奇怪的绰号,我只是我,你也只是你,我在询问,而你也当然可以选择拒绝,仅此而已。“
她真的很会说,星火感到天边的晚霞此时在她的体内升起。陌生人,好吧,陌生人。她抬头看向面前的红发女郎,她的眼睛很美,她诚挚的表情很美,她有超棒的身材,她会是她喜欢的类型,毫无疑问,自信,漂亮,她会选择她,因为她就是她喜欢的类型。
“好吧,我答应了。但是事先说明,我所知道的舞蹈可不一定是个好东西。”
芭芭拉笑了,她看起来真的很开心,她的手穿过星火的腰肢,她整个人贴在她身上。她的眼睛中倒映着星火,又不止星火,她拉着她滑入舞池。
“甜心,我们在酒吧,我们只要晃动就好啦,我们只要互相贴近就好啦,我们不需要跳舞。”芭芭拉引导着面前的初学者弯腰,“我们只需要……”
“接吻就好。”
她们向彼此贴近,交换着气息,然后再贴近,直到她们触碰到彼此的唇齿,直到她们汲取着对方的温度,抚慰对方的不安,展现那份被气氛浓缩了百倍的欣赏,就好像她们真的爱着对方。
我们接吻,以拯救生命的开始,以止步死亡的悲伤¹。芭芭拉看着那双绿色眼睛倒映出的自己,她知道自己永远会沉迷于某种和自己相似的人,她知道她身上那该死的,可悲的弥赛亚情节²在对她叫嚣,她也知道她本应该在三天后崩溃,而不是现在,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企图将她拯救,明明她们都不需要拯救。
音乐结束了,她的自作多情也可以结束了。
名为“神谕”的义警主动后退了一步,就像她们以前的距离一样,不远不近,恰到好处。
“我们结束了?”芭芭拉晃了晃手机,屏幕一片漆黑,“当音乐结束,我们又还是陌生人了?”
她转身离去,却在下一瞬被抓住了手。
“我能邀请您上床吗?陌生人。”她对上了那双永远闪烁着绿色光芒的眼睛,那是星火,只能是她,“我看到你把钥匙递给别人了。那,和我回家吗?陌生人。”
END
¹我们接吻,以拯救生命的开始,以止步死亡的悲伤:化用斯特凡松的《冰岛往事·三·写信人》,原句为“除了亲吻,生命还会在何处开始?除了亲吻,死亡还会在何处止步?”
²弥赛亚情节:有两层含义,这里都有,芭芭拉一方面相信自己有能力改变世界和拯救别人,但另一方面又希望救世主来‘拯救’她。
作者:四戎
评论要求:随意
“长刀”与“短刀”是一对搭档。要说他们之间有什么感情那倒没有,一同行动数十年愣是一句话也没搭上过,当然也有可能是眼睛比嘴巴好用,不过这并不重要。
取这种代号两人定不是啥良善之辈,说不准还会拿着昧心的酬金干着不入流的勾当,不论是处于生计或是出于兴趣,两人似乎都乐在其中。顺口提一句,长刀的“刀”与短刀的“刀”都取自二者的直接管理者,为了纪念在热兵器时代两人对使用冷兵器执行任务的特殊追求。而代号里的“长”与“短”则是从外表来区别二者——举个例子,比如,长刀的拇指与小拇指有寸把长,而短刀从不留指甲。长刀觉得短刀娇生惯养,短刀则嫌长刀不解情趣,这大概也解释了为何两人一声不吭,这要是吭了一声,怕是能打到天昏地暗,斗个里外皆伤。更难受的是,争个死活还分不出胜负。都是明白人,打不赢就干脆摊手不打,无言的默契也就这般传下了一年又一年。
两人单独执行任务也极有意思。大多时候,长刀双手环胸,不分场合就在一旁看热闹,待到好事坏事短刀做尽了再悠哉游哉走上前。无喜无怒,看不出表情,是天生的,也可能是后天装得太巧妙,配上相顾无言的场面,也算应了景。从搭档合作的角度看,长刀毫无团队意识,这就触及了些外人参悟不透的冷知识——短刀医学背景出生,业务能力极强,单打武力值胜出群殴数倍,差不多是多个人嫌碍事,少个人怕寂寞的程度。搬个这吨位的石像立在一旁,精彩之处多个人留意,倒是火候刚好。
是搭档总少不了合作任务,但也不全是合作任务。领任务的标准方式是轮流抽签,任务有趣与否,则得问问本人的手气今日心情如何。长刀本轮轮了空,将重心靠在一旁的柱体上,饶有兴趣观察起身边的不同人,大起大落尽收眼底,不过——他猜短刀定是领了个极有意思的任务,这家伙的脸裂开到现在都缝合不上。当日下午,长刀便收到了短刀用两人特有的交流方式留下的暗号,示意傍晚时分老地方见,有要事商讨。
这单人任务商讨个鬼啊....就是某人任务不顺心情不好对月独饮还寂寞了吧?长刀拍了拍脑门,心想自己幸灾乐祸还真要遭点报应。
短刀不喝酒。能喝但不喜欢喝,或者是讨厌喝。短刀家里永远有一箱酒,为的是需要酒的时候能找得到酒。
长刀接过短刀递来的酒,自己的倒影清晰地映在酒面上,谨慎地晃动酒杯却又无所顾忌般一饮而下。药会慢慢生效,接着长刀会昏沉沉地睡过去,这些都在短刀的意料之中。他向来算得精准,多年经验加上长期观察,将这点小事与自己脑中模拟的场景之间误差控制在0.01%之内已经不是能力和本事的问题,仅关乎个人选择。
药的剂量不小,短刀不知是手抖或是刻意,给自己留了至少是平日里五倍以上的时间。短刀坐着不动,静静地观赏着,长刀睡得跟死了一样,毫无介意将自己所有脆弱暴露在自己的搭档面前。要是在这安静的脸庞上划上一刀,会不会马上出现一道漂亮的弧线?会不会有鲜血先是缓慢地流淌再喷涌而出,喷溅在地面的图案又是否会恰巧美得惊心动魄呢?短刀有时会喜欢看看所有必然碰撞在一起会诞下什么偶然,什么巧合,什么不期而遇。这种稳定之中的不稳定也算是种致命的诱惑,若有若无就更耐人寻味了。时间还多着,不如再慢慢耗一会吧。时间还多着,但,总该动手的。
是的,该出手了,早点总没坏处。
短刀从衬衫袖口抽出了一直藏匿的刀,将其抵在长刀的颈动脉处,却将其贴着皮肤仍未深入,稍微使了点力又紧紧地制住,任由皮肤凹凸不平上下起伏,却未见致命突破。原来,竟还是爱惜自己的吧——短刀顺着视线,看着长刀颈部光滑的样子,细皮嫩肉的,这年纪了还是没什么细纹,保养是做的不错嘛,没少擦那些有的没的护肤品。突然好奇起来,干这一行,对自己的性命,持着什么态度呢?未必怕死,但总是会怕疼的吧。
该不该这一刀扎下去的时候让他清醒?来看看职业杀手濒临死亡的最后一眼与地球上任何一个普通人有什么不同,他也会和他们是同一个表情同样的狼狈吗?他会先奋力地在血泊里挣扎,让原本安分的鲜血群魔乱舞,再无力地望向天花板,张开着口嗷嗷地上下抽动却发不出一点声响,最后丧着头滑下椅座?他会低下头来求生吗还是病态般慕死呢?他也会歇斯底里地大吼大叫还是破口大骂?他没准能因此听上他开口的第一句话。
他其实是想听的。
但应该是像曾经想象过的那样是些平静的话,或是些无足轻重的胡扯。
与轨迹有那么些偏差,他推翻了之前设想的刺杀方式,快速地凭借职业能力又设想了上百种置他的搭档于死地的方式。他好像有些想看的东西,突然,他又什么都不想看了。时机未到吧,大概这么能解释得通。
他开始发抖。某些职业杀手动手时手会抖,这大概率是故意的,说不准是因为早年一刀致命的事儿干多了早习惯了,不如整点活让自己多抖几下,添点新鲜乐趣。这招要是使好了,目标的眼神确实会波动,惊喜、害怕、哀求、惊恐...复杂的情感变化更易让人找到希望得到的某种表情以此来刺激无聊的工作时间。不过抖归抖,抖成这山崩地裂的算是哪门子故意抖啊。短刀心里分得清,这次的抖,他是被动的那一方。敌不过的,只能认输。他停住不抖了,是因为他停下了目前手上的工作。
他看到了很多年前,不清楚究竟是多少年前,大概是长刀与短刀刚认识的那会,谁也不服气谁,白眼相看,那时的不说话实则是私下在暗暗较劲,倒也没想到这会在往后成为两人的传统相处模式,但不得不承认,有些事已是变味了。
从什么时候开始呢?
有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短刀任务失败了。目标是某个被盯上家族的最后一位成员,是个小女孩,也是个倒霉蛋,因为那些世代纠缠与仇恨本该与她无关。短刀可以动手,但是放弃了,短刀把机会让给长刀,长刀也放弃了。这人...这么想跟着一起受罚么?
长刀找来女孩,摸着她的头,一字一句说得清楚:现在你还活着,只是因为他觉得你活着的样子比死去的时候更好看点吧。他更希望看见这样的你。
长刀说过的这些话是不小心被短刀偷听到的。短刀心想,这人暗自揣测别人和自己私下偷听一样可恶。
回过神来,短刀举起刀,干脆利落向下斩,伴随四声清脆的断裂声,就算是把事情终结了。不过,短刀似乎对刚才什么环节并不满意,缓慢蹲下,对刚一晃而过的“创作”打磨起来。嘴里唠唠什么,半哼半唱,心情似乎不错。
事了,短刀拨通一串号码,并不在意对方是否接起是否出声,用一贯方式淡淡开口道:“世上...再无长刀。”
许久,长刀醒了,头有点晕。长刀坐在原先的位置上,短刀也是。彷佛是被剪辑好的人生,中途无事发生,双方都是这么想的。长刀恍惚间听到了他搭档粗糙的嗓音:
“离你必须离开这里还有30秒,你有什么想说么?”
“啊...这是我们搭档间第一次讲话吧。”
“26秒。”
“我之前还没发觉我酒量这么不好啊,居然还醉了...”
“19秒。”
“不懂哇,别人家的搭档也是这样子无情无义吗?”
“15秒”
“虽说长得不咋滴,人品也极差,声音倒是不错哇。”
“10秒。”
“好奇,你最后领的一个任务是啥?”
“5秒。”
场面一度安静到双方以为不会再有什么其他声响。
“认真说,你这刀法真是精准,把我指甲切得不错,有心了。”
看了一眼自己那变得与常人无异的指甲,再看一眼一旁整齐的断甲就能得出用刀切成,究竟是因为太过了解亲爱的搭档只热衷于使用刀这一工具,还是因为没有什么昏迷事实只是有心人全程配合演了一出好戏?不论答案是何,产生结果的原因都只会是某二人太过熟悉。可以互相伤害,也就可以互相都伤害不到。
短刀看着眼前人没皮没脸又嘻嘻哈哈的样子,不出意外一时辰后又能活蹦乱跳,严重怀疑自己挑了半天的选择是烧傻了还是脑门被夹疼了。突然又想起语言交流不算是他们的习惯。他读起他的眼神,还是有些有效的信息:
“多谢。”
也许他是读懂了,也许只是他瞎猜的,眼睛是比嘴好用多了,短刀叹了一口气。
眼睛比嘴好用的话,那么,长刀这时候会在短刀眼里看到什么呢?
令人失望的是,长刀什么也没看到。硬要说有点什么,只有正常的物理现象——他在他眼里的那个他的倒影。
“什么嘛,只有这种东西吗,真叫人遗憾啊。”
不过,那倒影在时空展现上来看倒不是此时此刻,是二十年前的长刀,还有长刀自己盯着一位女孩的眼睛十分认真地说过的某一句话。可能还会有一些容易被遗忘或不想承认的讯息,比如:“保重。”
过后没几日,A市市中心街区新开了一家生鲜肉铺,没听人提起过这店主究竟从何而来相貌如何年岁几许,倒是时常有过路人赞叹其刀法精湛。那一声一声刀刃撞击菜板的清响,也算是干脆利落。
END
改了改了
vol.241
关键词:【落日夕阳】
作者:【十二招】夜游
须知:求知/笑语
从泪水河平原一路到比耶利戈提的郊区,几乎到处可见战争遗留下来的惨象,死尸淹没在河水冰面下的泡得浮肿,而冰面上的部分则早已在初春的空气里化为白骨,骨架上仅挂着少许棉絮状的烂肉。马车里有一股微妙的臭味,很像皮革腐烂生蛆后的味道,我只能默默祈祷:他们不是用运送尸体的马车运送我去比耶利戈提赴任,而是因为潮湿导致的坐垫发霉的现象。尽管如此,路上的颠簸和心里不安的暗示还是让我几欲作呕。每当马车碾过坑洼不平的道路时,我的脑海里总会浮现出和我曾同为人的那些“东西”,那些肉构成的东西还未被泯灭时的样子,以及他们现在可憎的面目,因为腐败而变得松软多汁的血肉,从白色中流淌出来的红色和黄色,是否也能称之为人……想到这里,我再也难以忍受绞着胃部的阵阵痉挛,在寒风呼啸的荒原上尽情呕吐。
恼人的嗤笑声从身后传来,是那个一身马粪味道的拉车人看见我狼狈不堪的模样后发出的声音。我压着心里不满的怒火,质问他为什么要对一位新上任的帝国督察官抱以如此不敬的态度,无论什么情况,平民在看到我的打扮时本应敬畏才是。待我说完,那位车夫却抖了抖衣服上的尘土:“大人,我只是想提醒您,世上最脆弱的东西莫过于手中所拥有之物。”不等我说什么,他便大笑着走入林中。
我被马车的颠簸唤醒,这才惊觉刚刚的事情都是一场噩梦。对于那位给予我启示——或者说愚弄我的神明到底是谁,则毫无头绪。就在我继续这番毫无意义且有违虔诚信仰的胡思乱想时,比耶利戈提,这座帝国现今的权力中心,已经吞没了我和我栖身的陆地之舟。在其铁灰色的尖顶进入视野中时,我第一时间想起的竟还是些和死亡有关的东西:据说在几个世纪前第一次炼金术战争的战场上,串起的尸体的巨箭和铁矛也曾这样密布泪水河平原的各个角落。锈蚀的武器有些从尸体的腹部插入,有些从嘴部穿入。正常人往往撑不了太久,但是蒙受异教赐福的那些异端信徒就未必了。他们能活很久,即使是打扫战场的剥尸者都对那不知道是风声还是受刑者呜咽的可怖声音敬而远之。在少年时期第一次读到上面的故事后,我做了很长时间的噩梦,梦里的我成了一只鸟,用鸟的脚漫步在荒凉、可憎的废墟上,以啄食尸体眼眶中的蛆虫和腐肉为食。我看到了我的父母凄惨的死状——尽管我知道,他们在很多年前就因为投身异教而被报丧女妖公开处死。同样还有那些仍然活在这世上的人,国教的牧师,平民……我记不清我具体看见过多少死人了,他们腐烂的器官从被打碎的身体中流出,然后是血,不甘的眼神凝固在眼睛里……“就这些吗,温德尔?听上去和你日常要经历的事情相差无几。”那位国教的活圣人开口了。她看上去比民众想象中的要更加年轻,亚麻灰色的头发在脑后挽成一个一丝不苟的发髻。唯独那双眼睛……我在她转身向我投来视线的瞬间看到了她的眼睛,呈现出石榴籽般鲜艳的玫红色,里面盛着的眼波却是一潭死水。我从里面看到了自己张口结舌的窘迫,或许是因为脑海内浮现的那个猜测让我感到恐惧,或许是我对自己僭越的想法感到不可思议……我见过那双眼睛,不是在她身上,而是另一位前不久刚刚死在斩首行动里的亵渎者。她看到我失神的样子后也只是笑了笑,嘴角的皱纹被肌肉牵动:“不用那么拘泥于常规的礼节,你只需要将我视作平日同你对话的同僚即可。啊,我险些忘了叫你来这里的目的,温德尔,你曾经问过我关于那位异教亵渎者的事情对吗?”
“您误会了,奥多涅斯阁下,早在斩首行动开始前三个月我就已经同这位异端划清界限,虽然我曾经称呼他为老师,但那并不代表我会将个人私情放在帝国的利益之上。”有一滴冷汗顺着额角滑进了我的眼睛里,“您可以亲自进行我的审查工作。”
“报丧女妖的生活已经把你变成这种唯唯诺诺的东西了吗,温德尔?国教的清算用在你身上是种浪费,况且你也并未做错什么。坐下吧,无需向我道歉。” 我跪在地上小心翼翼地用余光仰视奥多涅斯的表情,她在笑——尽管这张脸上丝毫没有笑意,我很熟悉这副表情……相当熟悉,因为那个人看向我时也有着相似的态度。“是、是的,感谢您对我的宽恕,奥多涅斯阁下,我这就按照您的指示就座。”
“斩首行动失败了,对吗?”
“您已经知道了,但是……”我用余光注视着她手中翻看的那本书,苍白色的封皮随着她手指的抚摸泛起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肉质涟漪,活书,那是一本活书。“他还是死了,不管如何,我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您手里的书……我好像之前没有见过。”我小心翼翼地询问道,这只是一种出于谨慎的考虑。通常情况下,主教大人并不会因为这种程度的好奇心降罪于我。她只是不在意而已。
“这上面记录了一个故事,我的孩子,关于背叛的故事。我和故事里的其中一位亲历者做了个再简单不过的交易:他给我带来我想要的东西,而我则许诺给予他一个实现理想的机会。”奥多涅斯的眼睛停留在书页上,“我花了很长时间去构思故事情节,挑选主人公,等待他们意识到彼此的使命。即使如此,我还是感到无聊了,温德尔,在漫长的生命里总要寻找些什么东西来打发时间才行。所以我亲自去见了那个孩子一面……至于剩下的部分就是这个故事本身了,你想听故事吗?温德尔。”
奥多涅斯像一位陪在孩子枕前的母亲那样用温和的语气问我。我没有拒绝的权利,因为她给我的选择中并不包含拒绝的意味。“当然、当然了,奥多涅斯大人,您的意愿就是属下的意愿,就算您现在让我拿起佩剑立刻自刎,我也不会推辞的。”——哈,但愿她别看出来我的犹豫,但就算看出来我也不会立刻遭到责难,奥多涅斯从不在意像我们这样在她眼前跳脚出丑的老鼠,老鼠就只是老鼠,没有了人的照顾和饲养,老鼠之间最终会走向自相残杀的死局。
熟悉六号哨站的学者们都知道它位于整片无望海的最边缘地区,离海中心地带越近,时间越会呈现出失控的一面,因为时间,这个抽象的概念本身,是从那些死去之神的骨骼里抽离出的东西,在很久很久以前的神陨之日,名为神的东西落到现如今被称为海的地区,构成祂们骨骼的时间和构成祂们血肉的空间一同融化在盐水里。作为学者的你知道,陆地上使用的普通钟表在被人带到这片海域后,指针总是会毫无缘由地指向错误的时间——这就是时间本身,人类能给它披上理性的皮囊,但改变不了其混沌的内核。从哨站窗外看,外面似乎是傍晚的样子,夕阳的血色在漆黑的海面上停滞了很长时间仍没有离开,这幅虚假的景象令你感到厌倦,因为你刚刚看了不止一次手中的“怀表”——这枚你在成年时用灵魂换来的东西显示,现在已经将近午夜。
在你的怀里,贴近肋骨的地方是冰凉的,因为那里放着一把匕首:七个帝国寸,精心打磨过的刀刃闪着瘆人的寒冷,你在有握把的地方还特地提前缠了防止打滑的皮革条。万无一失啊,对吗?匕首总要有个用途,切割药材、肉类、木头,震慑你可能的敌人……或者用它来杀死谁。我为什么要这么说呢,是因为我在你脑海内的喃喃自语戳中了你的痛处吗,还是说,我是即将要被你杀死的那个人?人类是不会无缘无故将武器对准同类的,更何况我曾经是你在这世界上唯一亲密的朋友,你为什么要将刀刃对准我呢,让我们换个说法吧,你为什么会对我产生杀意呢?
别再看指针和表盘构成的单调的图案了,你希望那个约定的时间永远不会来,可它只会在你的祈祷下变得更加混乱——我更喜欢回忆从前,至少在那时,时间只会遵循它们已有的方式进行线性流动。你从未对我产生过杀意吗?那为什么你的怀中又会揣着一把匕首,这是你用来当武器的东西吗,别开玩笑了,我比你更擅长用它。这么说吧,在你打磨它的锋刃之前,你有用这把匕首杀过任何一个同类吗,不管对方是心怀恶意还是手无寸铁。是的,你没有,甚至你打算在杀掉我之后就把这把匕首扔到海里去,让时间和空间溶解它和它上面来自活人的血。那么你是个享受杀戮本身的人吗,当然不是,将肉和骨头用金属切开是一件折磨人的事情,尤其是在遇到大骨头时发出的咯吱摩擦声,像砍在了一块玻璃上面。
抱歉,我差点忘了,你在很久以前曾经做过类似的事情,你希望它永远不会发生了,但命运往往事与愿违,于是你只能说服自己,自己即将要铲除的对象是个十恶不赦的疯子。是的,十恶不赦——好好看看他吧,看看他空无一物的眼睛,你在我的眼睛里看到类似邪恶或者野心的东西了吗?没有,虽然你不愿承认,事实上他,我,是我,我和其他任何活在这世界上的人都一样,比我要十恶不赦的人大有人在,他们死了吗?没有,甚至你迄今为止都没能替你死在贵族手下的养父报仇,那么铲除我这个罪人又会给这个世界带来什么呢?当然,当然,他们告诉你,又是他们告诉你,他们告诉你如果不杀死我这个世界就会迎来毁灭,但事实上,我活着,这个世界也还活着,看吧,前提条件变得无足轻重了。于是你开始寻找下一个理由,下一个能把我钉死在你刀刃上的理由。我杀了人?当然,但你也杀了;我的品行恶劣?当然,一个恶徒的身边总有另一个恶徒才对,你是恶徒吗,早逝的那个孩子是恶徒吗——都不是,看吧,你无法用它来审判我。从众?别傻了,你从来不会那样。你发现本应该垂下来套住那个人脖子的绞索像是被打了蜡似的光滑,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把注意力放到更加现实的事情上呢?比如,你想好了要让他说的遗言了吗?
血色的余晖穿过窗棂,在地板上漫延,流得慢一点,再慢一点,炼金容器玻璃般的骨头咯吱作响,里面流淌的是尖叫的黄铜,疯癫的水银和平静的铅锡,你知道里面还流过一个你认识的活人的血液和泪水,每到深夜,它们都会在容器的残留上喋喋不休。你记得每个金属说话时的习惯:水银喜欢绕着弯儿的诗歌,是个颠三倒四的疯子;黄铜只会默默流泪或者尖叫不止,说出的每个单词都带着淡淡的血腥气息;铅锡沉默寡言,只有在大难临头时才肯施舍一句谶语,它附在你的耳边吐字,加西亚,加西亚,你会在今天杀了那个人,这是注定的事情,一条胳膊换一条性命,这是很公平的交易。你不该和金属争论,它们只是奉命运之轮的名义向你传递神谕。
随着你要杀的那个人推开了门,所有的金属和玻璃便又回到了缄默的黑暗中。宏伟计划的落幕并没有改变他枯槁的外在,你觉得他相比以往看上去更加憔悴了,只有那双和他母亲一样的眼睛还在镜片后面活着。斯图尔特并没有说什么,他看着你,嘴张了张,随即便又将你视同存在于房间里的这些幽灵之一。预料之中,你在半途就自愿放弃了见证计划的完成,一切都是应得的结果。他和你擦肩而过,径直走向那张书桌,你看到他外袍上洒着星星点点呈现灰白色的药剂腐蚀痕迹,就跟有人伏在上面哭过似的。斯图尔特背对着你翻阅着桌上的书籍,那把匕首开始变冷了,它像裹在你怀里的一块冰,在被体温和夕阳融化后开始缓慢地向下滑。但它没有,这种融化的错觉就只是你的错觉而已。
于是你借着起身的机会开始将匕首慢慢下移,和西方那轮落下的太阳一样从天际线滑倒你手里。斯图尔特和你的全身都笼罩在残阳的血色中,你用食指抵住握柄,反方向握着匕首,它粘在你的皮肉上,不,那其实是你的冷汗。如果他没有说那句话,匕首会比预计的时间更早刺向他的胸腔,是你的错,你还奢望着他会对你说什么。你庆幸他没有转过身,不然你的匕首说不定会在看到他眼睛的那一刻掉到地上,发出清脆的金属碰撞声,这样你就解脱了,无论那个人作何反应。
“你还是回来了。”他的一缕头发贴在脖颈突出的某节脊椎上。风在海上永无止境的呼啸声,书页翻动的声音,除了那个人对说的话以外,其余有形的时间和空间都归于天地间一片死的寂静。于是你只能被迫启开唇齿,从嘴里嗫嚅着回答道:“我听说你的近况了,我……我为你感到高兴……抱歉……”你听见他带着讥讽的哼笑声,“为什么?就因为你认为你来这里是迷途知返?”
“我不是来向你忏悔的,”你的话哽在喉管里,像一根针,“我是要结束造成这一切的错误。”———匕首轻而易举地从被你握住的手里刺出,你的动作要比他更快,在他转身时,那把利刃已经挑破了最外层的布料,直直刺入胸腔的血肉里,大半个刀身没入其中。毕竟长年从事勘探工作的人和长年从事学术研究的人在反应速度方面还是有着显著的差别,但你的脑海中浮现出来这样一个念头:或许他根本没想过来杀他的人是我。
斯图尔特没有继续回答你的话,或者说,他想对你说的都淹没在了口中猩红色的血沫里,血没有随着匕首的拔出而喷溅,它只是染红了制服的前襟,在黑色和白色的分界线上留下一片狼狈的濡湿。
你觉得你刚刚的那一下捅穿了他的肺,作为行刑人不该有的犹豫造成了现在的痛苦。于是你又补了一刀,这次并不像第一刀那样顺利,术法从脸上擦过去时,你嗅到了死亡的腥风。斯图尔特想杀了你,但他似乎开始失去了这么做的力气,刚刚的反抗让他不得不忍耐着疼痛大口呼吸,你看见他胸腔的剧烈起伏,像条濒死的鱼。那只扣着书桌边缘支撑身体的手松开了,他的身体滑下去,瘫倒在地毯上,血和夕阳悄无声息流下来,一直蔓延到你的脚边。你擦了擦脸上的液体,红色的,应该是你的血,因为那个人的血从头到尾都没有沾在你身上,随后赶来的才是迟钝的痛感。你看向自己在镜中笼罩着一层血色余晖的模糊身影,伤口的肉向外翻出,留下深可见骨的沟壑。那个人的喉咙深处传来不均匀的喘息声,他应该是在笑,结果吐出来的只有鲜血和瘆人的抽吸声。你朝他走过去,手里还捏着那把匕首,将死之人将脖颈要害暴露在外,但他的挚友只是跟过去很多年前一样安静地坐在他旁边:“你就要死了。”
回应你的是又一块被吐在地毯上的血块,然后才是断断续续的句子,每说完几个词,那个人都要停顿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继续,“我知道……你……你这么做的目的……解脱?我……我们都不会……都不会得到解脱的,你也别想赎罪……永远都别想……”他说完了,他在这世上的时间也到了该用完的时候了,本该是如此。
“加西亚,”他神智不清地呢喃道,“我好渴,好冷,想喝水……”他握住你的手贴在脸上———你听见金属沉闷的响声,匕首掉在地毯上滑出一道狭长的红褐色血痕。那个人用他的眼睛看着你,你这才发觉自己的手早已颤抖如糠筛———然后是痛苦的感觉,来源于肉的痛苦,来源于精神上的痛苦,来源于人所遭受的苦难。你动弹不得,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张开嘴,用牙咬掉了你的半根小指,再咽下去,吞进胃里。
他死了,在太阳彻底从海面上落下去的那一刻死了。所有的一切,金色的太阳,血红色的太阳,过去的、现在的照在你们身上火焰般的余晖,全部都死去了。尸体亲昵地靠在你的怀里,仿佛这只是生命中的无数个小憩的其中之一。你这才注意到,你早该注意到的,一颗停在眼窝里的泪水顺着眼角流了下来,隐没在你的衣衫里,从此,他最后的眼泪也随着这所有的一切一同死去了。
文/鹤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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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珂抱着背包靠在椅背上,在公交车刹车的尖利声响里醒了过来。
引擎嗡嗡作响,钢铁虫子微微颤抖,停在闪烁不定的路灯下,街道上一片死寂。
“到终点站了,小妹,下车了。”
司机从驾驶座上探出半个身子,咬着烟蒂含糊地说。徐珂没有抬头,小声地说了一句“好”,声若蚊呐,在空气里转着弯消散了。她穿着一件并不厚实的外套,胳膊旁边挨着车厢壁,若有似无的热气从钢板上传来,她抱着背包蜷缩在座椅上,仿佛获得了一种安全感,这感觉让她不愿动弹,想就这么缩在温暖的狭小空间里,再坐着公交车从终点站回到起始站。
最后她还是下车了。破败的路牌挂在满是铁锈的铁杆子上,像是被秋风蚕食的枯叶,在树枝上摇摇欲坠地飘着。惨白的灯光落在徐珂的肩膀上,黑暗在几寸光明外冷冷窥伺,忽闪的路灯就像她得以暂时歇息的孤岛。
但徐珂没有多余的时间休息或踌躇,她呼出一口白汽,拿出手机打开手电模式,裹紧了围巾,走进了黑暗里的小路。
公交车的终点站周围是一大片废弃工地,马路延伸到堆满碎石的空地边,虎头蛇尾地断了。马路边是高低不平的危楼,落满了厚重的灰,积木一般堆叠着的房屋之间,有一条狭窄的走道横跨了一整块沉默的旧房区,直通向另一边的夜市广场。徐珂举着手机,绕过倒塌的垃圾桶,跨过粘稠的脏水,走过一块不明所以的涂鸦,她听见角落有被惊动的老鼠尖声嘶叫,不知名的飞虫在浑浊的空气里振动翅膀,她在曲折的走道里小心地快步前进,在黑暗种回忆了自己短暂的一生。
徐珂工作于慕江市第三医院,是一名护士。她来自一个不知名的小县城,两年前考取了护士职业证书,即将从家乡前往城市中工作,年迈的父母很高兴,不管她拒绝,一定要将她送到城市里才放心。
这原本应该是美好生活的开始,徐珂想。他们一家三口一路辗转,舟车劳顿,不曾想却在乘坐大巴的时候遭遇了山体滑坡,徐珂的父母当场遇难。救护车呼啸而来,年轻的女孩遍体鳞伤地邂逅了自己梦中的城市。
徐珂托亲戚变卖了老家旧宅的家具,将父母的骨灰盒运回了家乡,自己一个人在城市里来去无依地打拼漂泊。医疗部门的工作枯燥无味,房租、工资、柴米油盐,功利又现实的东西在她闪闪发光的憧憬上蒙了一层灰。她抬头看了看,试图从那道缝隙中窥见一点星空的色彩,但天空只是黑沉沉地、寂静地压下来。她觉得自己正在被这个城市吞噬,左突右支的房屋是参差不齐的牙齿,交错的狭长小道是蠕动的肠胃,黑暗在迫近,钢筋水泥在变形、压缩、扼紧——她终于看见了小路尽头的光亮,她加快脚步,不顾脚下踩到滑溜物体,踉踉跄跄地向前快步走去。
几步之外,温暖的空气包裹了她,黑夜里的光亮照着她脚下的石砖,漂亮的明暗分界线将她和身后的小路切成两块。夜市上人来人往,烧烤摊前的中年男子用肥厚的手灵活地翻动烤串,撒上厚厚的孜然粉,浓妆艳抹的女人在大声地讨价还价,红色的塑料凳子被行人踢来踢去,卖汤面的摊主拉长嗓子,拉客的声音裹在寒风里传出去好远。
徐珂站在人间烟火之中,她紧了紧围巾,在厚重的布料下颤抖着喘息,她向前迈步,像是要把黑暗远远甩在身后,她在常常光顾的摊子前买了一碗十元钱的馄饨,在满是油光的小木桌旁坐下。徐珂连续加了好几天的班,晚饭带来的能量已经在工作中消耗殆尽,她小口小口地吃着,温热的食物滚落至胃中,却没有带来多少饱腹的愉悦感,徐珂知道自己没有走出那段小路,牙齿碾碎肉块,被舌尖翻搅,滑过喉咙——她想要呕吐,她已然食之无味。
年轻女孩的面前放下了一碗汤面,桌子对面坐下一个男人,小摊子生意红火,顾客们常常因为位置不够而拼桌,徐珂对此已经习以为常,所以她没有抬头,只是伸出手抹开脸上的泪痕。
但她余光中的那碗汤面却是毫无动静。
徐珂愣了愣,然后抬起头。
一个看上去颇为年轻的男人,戴着一副厚厚的黑框眼镜,头发凌乱,神色疲倦,他直直地看着徐珂,但未置一词。袅袅的热气升腾,在对视的两人之间竖起一道模模糊糊的墙——徐珂畏惧和他人对视,她无数次想要打破那堵看不见的墙,但墙对面的人往往无动于衷,他们不知所以,对她近乎恳求的目光感到困惑,最后耸耸肩,或是露出一个抱歉的微笑,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去,那无助的境地让她绝望——但现在她却清晰地感觉到那堵墙破开了一个口,男人的目光从那个口子里穿过来,落在她的泪痕上,落在她的眼睛里。
男人沉默着不发一言,徐珂却无法抑制地大哭起来。年轻的女孩坐在喧闹的夜市间,用红色的围巾胡乱地擦着眼泪,哭得头昏脑胀,浑身发抖。
十分钟后,徐珂离开了夜市,再也没出现过。
一小时后,摊主趿拉着拖鞋来收拾碗筷,他扫了一眼,看见小小的桌子上摆着一碗没吃完的馄饨,和一碗只剩汤水的汤面。摊主皱了皱眉,啧了一声,抄起碗将里面的东西倒进了泔水桶。
Vol.241【落日夕阳】
作者:【十二招】萝卜
mode:笑语/求知
艾玛反应过来,她被踹下去了。该死的弗兰克!她明明说了,她还没准备好!艾玛在心中默默发誓,以后再也不相信队长的任何一句承诺。自己可真够蠢的,从半年前救济院那颗浓甜的金色糖果开始,她就不该相信这位笑眯眯的老头了。
瞧瞧他一路欺骗可怜的小艾玛到了哪步田地?当什么夕阳捕手,哈!每天十二个小时的高强度魔法训练就算了,十六人寝也还能接受,重要的是进了队,艾玛才知道,他们这行,有三成菜鸟会在第一场飞行里砸成肉酱!早知道她就继续在救济院里读圣诗了,嬷嬷至少抽不碎她。
艾玛感觉自己身上哪儿都被压得难受,尤其是胃,似乎胃在旁边陪她一起被风吹烂,全靠一根食管轻飘飘地吊着。她还不敢睁眼,该死的弗兰克!真该死!他倒是爱醉醺醺地拍拍她的肩,鼓励一句“你有天赋”。赶鸭子上架的艾玛渴求自己实打实的天赋异禀,严重的恐高能现在立刻马上自愈。
失重感让艾玛的颈椎处又凉又痒,太难受了,她想大叫,可狂风快把她脸上的皮粗糙地摊平,她把大叫咽了回去。也许是对身体感知的捕捉,让受惊的女孩闪回到太阳下的时光,艾玛这才想起自己每天每月受的训练之苦是为了什么——平衡!她终于得以从恐惧中轻微脱身,一股淡淡的暖流带着酥麻的惊栗,从她的心脏往四肢流去。千百次的练习让这一切发生得又快又自然,一层温暖的膜笼罩了她,寒冷,恐惧,那夸张到极致的隆隆作响,似乎都被一层圣洁的,魔法的庇佑隔绝在外。半年来的辛苦得到了报偿,艾玛快流泪了。
好了,该睁眼了,艾玛安慰着,鼓舞着,或者说强迫着自己,艾玛,好艾玛,该睁眼了,只有睁眼了,你才有机会捕获一小罐夕阳回来,不然的话,你还得跳一次。或者更糟糕的,永远都跳不了第二回。
艾玛!
她下定决心,紧闭地眼睛微微开了一条缝。
一瞬间,疯狂的,翻涌的颜色,泼进了她的眼睛。
艾玛最喜欢的地方是救济院的后院,从小就喜欢。不平整的坑洼成了雨水留存的好地方,淋沥过后的傍晚,只要她干完了一天的活,就会蹲到水洼旁,拥有一汪清新的蓝,狂热的红或璀璨的金,那些她能独占的色彩。被带到“自然捕手”工会,在漆黑的感知室,开发身上每一寸的魔力时,她偶尔能想起那个水坑,那个六岁女孩想当魔力画画家的梦想。
艾玛!
她想起某个湿漉漉的下午,抬头望向天空,染成亮金色的丝状的云朵,像极了母亲走时她抓过的衣摆上的金纱。想起她看过为数不多的诗句,诗人总赞颂他们国家的美景千金难买,可现在一个金币就能品尝到云朵做的糖,夕阳酿的酒。黄金的灿烂要胜过夕阳,尤其在刚战后的年代。
艾玛!
她想把眼睛闭上,年幼聪慧的她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她小小薄薄的眼皮要是完全打开,一条不同的人生通路将让她的眼睑里开启。她将在一个眨眼里确定她的人生,她未来的七十年。那么一个小小的,不经意的眨眼。
她终于睁开了它们。
她该如何形容眼前的景象呢?她成了一条鳟鱼,徜徉在融化的黄金组成的溪流。无数斑斓的光线在她面前灵活地游动,它们是自由的鱼群。太阳是它们的生母,这场光线欢宴的主人,滚热而又滚热的红与金被铺洒在天幕里,艾玛的眼睛有些疼,但她选择敬仰地望着它。
在气流里趴着的艾玛伸出双手,她好想拥抱它们,调皮的光线发现了她的意图,选择绕着她的身躯行走。她像一只船,破开了流动的水面,金色的光辉在她的两侧散开又汇拢。一条粗心的光带撞上她的手心,它愣了一下,亲昵地蹭了蹭,才往后游去,在艾玛的手上留下灼烧的红痕。有些疼,有些痒,那么炽热。
艾玛取出了挂在腰上的瓶子,在如此强的气流里控制它是件难事。艾玛选择先让自己站直些。她控制着魔力的位置,费了很大的劲才把瓶盖打开。光线们欢笑起来,是的,艾玛确信自己没有听错,光线们在唱歌,它们的歌声像是被陈酿过,冒着泡,跃动般涌进了捕手瓶。被盖上的瓶子发出了莹莹的光。艾玛摇了摇瓶子,光浅们打着漂亮的,闪动的旋儿,凝结成了粼粼的液体,艾玛的心怦怦直跳,她做到了。比六岁的自己做得好多了,那时她只能用手做一个碗,捞点水洼的脏水,在太阳下山,水从手指缝漏完前,拥有那么一小会儿独属于自己的夕阳。现在,她有了一整瓶,在彻底落地前,她拥有了一瓶自己捕获的自然。
弗兰克说对了,站起来的艾玛笑了,魔力集中在她的脚底,她稳稳站着。
她的确有天赋,从小开始,她是那么贪婪地热爱着自然,天空与夕阳啊。
作者:鹤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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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鹤的窗台上多了一盆花。
一盆白色的小苍兰,立在一个浅棕色的花盆里,安安静静地摆放在阳台角落,被挂起的衣服遮盖了大半。从关鹤常坐的位置看过去,刚好看见一朵花瓣洁白、花芯嫩黄的小花躲在衣服后探头探脑。
这盆花引起了关鹤的注意。他没有养花的兴趣,也从来不会冲动消费,并且他很确信自己刚搬到这里的时候,这个房间干净得可以说是家徒四壁,不要说花盆,连碎纸都没剩下几片。
他在确认这盆花的出现不可能和自己有关之后,设想了几种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好心的物业大妈打开他的房门在阳台放上了一盆花”、“古怪的盗贼从窗外路过并赠送花盆一座”、“某些反对白塔的激进分子找到了他并在阳台上放了一个伪装成花盆的炸弹”。十秒钟后,这些可能性又被他以“物业大妈完全可以放在门口”、“窗外路过的盗贼在看到自己之后大概率会立刻选择入室抢劫”、“炸弹启动装置放在钥匙孔里更有效率”等等为理由推翻了。 早春的晨风有些凉,瓷砖上游动着树枝的影子和暖色的光斑,关鹤坐在椅子上,嗅着小苍兰的淡淡香气思考了片刻,然后拿起手机,拨打了沈念青的号码。
电话接通,对面刚“喂”了一声,关鹤就开门见山道:“别把你的花盆带来我家。”
沈念青愣了数秒,“啊。”他的话音听起来犹犹豫豫的,“啊,这个,你不喜欢吗?”
关鹤眯了眯眼,琢磨出了一点怪异:“不是你,是谁放的?”
沈念青那边传来几声杂音,然后是一声长叹。
三天后,林幽拎着齐全的种植工具,在门外摁下了门铃。关鹤坐在客厅里,面无表情地看着始作俑者自顾自地摁铃、掏钥匙、开门。林幽在玄关处换下短靴,抬起头看见关鹤冷冷的眼神,很是无辜地露出一个微笑。
关鹤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目送他走向阳台:“我不会养花。”
林幽站在阳台边摆弄小苍兰,头也不回地说:“没事没事。”
关鹤冷笑着强调了一遍:“我不会养花的。”
林幽戳着土:“当个摆设也行啊。”他拉长了声音说:“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噢,‘鲜花配美人’。”
这话说得实在是很幽默。虽然关鹤的确可以称“美人”,刚进入白塔任职的时候也被不少同僚这么调侃过,但在他第八次把送花的人和送的花一起打包扔出去之后,大家调侃的话就变成了“美人不需要花,美人就是带刺的玫瑰”。
关鹤:“你特地跑一趟就为了消遣我?”他皱着眉揉了揉太阳穴,冷冷道:“扔出去。”
林幽:“别啊,这味道不是挺好闻的吗?”他一脸真诚,好像真的无知无觉——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林幽是故意的,哨兵的嗅觉本就比常人敏锐,在家里种有香味的花无异于在房间里无死角喷洒空气清新剂。
关鹤盯着故作无辜的青年,后者在他的逼视下不动声色地改了口:“你看,你搬来这里才几天,装修的味道都没散干净,养盆香花——不是,放盆香花在这里,既可以改善房间气味,又对身体疗养有帮助,一举两得,不是好事吗?”
关鹤看着那双盛满狡黠笑意的桃花眼,不理解为什么传闻中的林幽是个温柔贴心、进退有度的向导。
关鹤还在白塔工作的时候,总会听旁人说林幽是一个出色的向导,即使不用精神疏导也能让人平静下来。这种难能可贵的天赋让他成为了炙手可热的搭档候选,然而不知道是出于白塔的安排还是他个人的意愿,林幽至今也没有固定的搭档——关鹤的同伴兴致勃勃地讨论着,瞥见他没有表情的脸,逐渐觉得没趣,慢慢收了声。
关鹤的外勤任务很多,偶尔从档案室外匆匆走过的时候,会瞥见玻璃窗里有一道消瘦挺拔的影子。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是会偏头看那一眼,只知道在那极其短暂和狭窄的时间和空间内,他奇异地获得了些许轻松和一点微妙的窥视感。他不知道自己灵魂中正在孵化着的冲动意味着什么,只觉得同伴的声音、雪白的墙壁、空气里的尘埃都在变形、压缩,稀薄的空气压迫着他,迫使他扭过头去看那道影子。
精神体是雪豹的那个哨兵,精神海像是有问题。同僚们的传言传到白樾耳朵里的时候,已经进化成了一个相当恐怖的版本。“关鹤,我和你说一件严肃的事情。”白樾扯着转身想走的关鹤,把他摁在椅子上,神情凝重:“你有精神海封闭症吗?”
关鹤浑身都在表达疑惑和抗拒,满脸都写着我看你挺像封闭症的。
白樾好像对他的抗拒无知无觉,保持着严肃的表情连续发问:“自闭?抑郁倾向?双相障碍?总不见得是多重人格吧?好了好了我知道没有,把拳头放下,都没有?哦,那你——”他伸手上下比划了一下:“难不成是无性恋吗?”
关鹤沉默良久,欲言又止。
白樾忽然一收穆肃神情,吊儿郎当地往后一仰:“ok我知道了,都不是。但是你就没有有好感的人吗?你的精神海谁都进不去,久而久之疯掉的可是你自己啊。”他说到一半又凑上来:“虽然说,虽然说啊,白塔里比你好看的人几乎没有,但是我们还是可以稍稍放低一点标准的,再说了伴侣这种事情,你得看他的,内在,是吧?你别扭头啊,我操心你呢,喂——”
关鹤不厌其烦,在敷衍白樾的空当里鬼使神差地想起了档案室里的向导。“林幽呢?”他随口说道,白樾挑了挑眉,露出一副“懂了”的表情,转身就打电话预约了林幽第二天的精神疏导。
“没事,没事,我也没说你对他有好感!别打了!你听我说!你这个就叫‘相吸效应’,通识课上讲过的!你明天见见就行了!”白樾一边闪躲一边胡扯。
关鹤从来不愿意接受精神疏导,他进入白塔后从来只做每年的例行检查,“颜队的带刺玫瑰的精神海成谜”这个八卦话题的人气在塔内居高不下,以至于他和林幽第一次见面,后者问他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不好意思,我实在是很想确认一下,你就是那位带刺,不对,精神海成谜的哨兵吗?”
关鹤后来时常觉得,或许当时他从这个问题开始就察觉到了什么。他们第一次的浅层疏导,关鹤就表现出了极度的戒备和抗拒,林幽面带微笑地尝试了数次之后,唤醒了半睡眠状态的关鹤,然后直截了当地说:“关先生,我想我们可以结束了。”
关鹤在林幽下达逐客令的时候第一次认真地看了他的眼睛。林幽的长相普通,只能说得上五官端正,但他的眼睛很漂亮,一双微微上挑的桃花眼未语先笑,让那张原本平平无奇的脸孔平添了几分灵动。
“为什么?”关鹤受到精神海波动影响,有点恍惚。
“因为我在抗拒你。”林幽笑着回答。
关鹤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回答。曾经为他做过疏导的向导无一例外,都会在反复尝试之后面露难色地说,关先生您不愿意开放精神海,您太抗拒了他人的疏导了,我无法胜任,请另找他人吧。
林幽仿佛能看到他心中所想:“不是您的问题,是我的问题。只允许哨兵抗拒,不允许向导抗拒也太没道理了,是不是?”他说完后停顿了一会,好像是怕他误会一样又补上一句:“啊,我确实不喜欢您,您不必多想。如果您想问为什么的话,大概是因为我在您身上看到了熟悉的东西,我对那种熟悉的特质比较抗拒吧。”
关鹤凝视着那双桃花眼。棘手的向导。他想。
在特殊人类和普通人类共存的这个时代,哨兵和向导的搭档和结合逐渐成为了一种常识,普遍程度几乎可以和普通人类中的男性和女性结合划等号,他们之间的连结十分紧密,蛮不讲理地捅进“灵魂”“爱”“唯一”等被人类津津乐道、奉为圭臬但又不能信誓旦旦地下定义的领域,蛮横地向传统人类社会发出了挑战,关于“特殊人类是否比普通人类更纯粹”的话题养活了一大批社会和人类学家。
每个人对伴侣都有不同的定义,有人一见倾心,想和自己的伴侣喜结良缘,也有人认为自己对伴侣的感情高于挚友但又未达恋人,而关鹤和林幽,恐怕他们并不处在任何一个情感区间里。硬要说的话,他们就好像高频率的行走机器,在大部分人约定俗成的情感范围和界限上反复移动,久而久之这些界限就变得模糊不清,变成这两个怪胎之间独一无二又乱七八糟的情感聚合体。
关鹤把带来的书本分门别类地放上书架,林幽在他身后伸了伸懒腰,然后像一个突然漏气的气球一样突兀地“啊”了一声,关鹤转头看他,林幽的懒腰卡住了,他看着挂钟露出愁容:“哎我忘记看时间了,得马上走,现在赶回去还来得及。”
关鹤意识到了些什么,放下了书:“你的禁足还没撤销?”
林幽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对啊,白塔禁足都是一年起步的,你忘了?”
关鹤盯着他没说话。
林幽:“哦,忘了说了,我是偷偷跑出来的,托小白给我望风呢……”
关鹤将膝盖上的书拿起,放在桌子上,一边转身一边说:“走,我送你。”
林幽:“不了吧。”他笑了笑,“挺麻烦的。”
“别废话。”关鹤转动轮椅,调整了一下按键,“我说我送你。”
林幽就推着关鹤,坐电梯下了楼,他们一直走到社区门口,关鹤说:“就到这里。”他侧头看了看林幽,“走吧。”
青年点点头,他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人潮中。落日的余晖洒在关鹤的双腿,如同枯木的肢体连触碰温暖都像是隔了层屏障。雪豹在他脚边绕了几圈,朝着林幽离开的方向低声呜咽,他伸手摸摸雪豹的脑袋,听见路过的人在窃窃私语,听见疑惑、好奇、怜悯的句子,他转过轮椅,走进建筑投下的阴影里。
在关鹤十九岁之前,他在众人眼中一直是一个极不合群的怪胎。他会和空气说话!能听见几百米以外的窃窃私语!被人从十几米高的地方推下来毫发无伤!面目模糊的人们议论纷纷。一个男的长成那样,说不定真的是——面目模糊的人们议论纷纷。关鹤从人群中面无表情地走过,猜测着补全句子的后半段——怪物?妖孽?婊子?他苦中作乐,又觉得索然无味,他浸泡在讥讽和恶意中长大,变得越发孤僻,他对欺凌者冷笑着反唇相讥,借疼痛和伤口磨练自己。他十八岁的时候离开父亲堆满了酒瓶的出租屋,不顾男人满是污言秽语的怒骂,把众人嫉恨的眼神扔在身后,抱着怀里的小雪豹独自坐上前往城市的列车。
他走得骄傲又畅快淋漓,他用自己争来的荣誉完成了一次完美的复仇。
关鹤本来已经做好了就这样孤身一人的准备,直到他在城市里遇到另一个怪胎。雪豹在小路上焦灼地低吼,他踹开厚重的铁板,看见一只黑猫蹲在垃圾桶的盖子上,碧色的眼睛幽幽地盯着自己。白樾坐在垃圾桶后,裸露着满是新鲜伤口的手臂和小腿,歪着头呲牙咧嘴地对他说:“你好啊,怪胎一号。”
这一年对于关鹤而言是很特殊的一年,“怪胎”逐渐增多,白塔崛起,和普通人展开漫长的舆论拉锯战,艰难而缓慢地搭建出特殊人类和普通人类共存的社会。
关鹤二十一岁的时候,放弃了导师提供的就业机会,从影视学院辍学,头也不回地进入了白塔。但他的脾气并非一日养成,自然也难以一夜之间就改掉这些毛病。关鹤不是一个合群的人,其余的怪胎们各自抱团,互相洗掉身上的标签,“怪胎们”就变成了“集体”,原地就只剩下最不合群的极少数人。关鹤原本和白樾住同一个混寝,但进入白塔不到一年,白樾就递交了申请,搬出混寝去和他的新搭档磨合了。关鹤平静地接受了自己就是怪胎中的怪胎这个事实,且对此毫不在意,无视了老搭档的劝说,我行我素地当着独狼。
幸运的是,虽然他是个烂脾气,但也有烂好人愿意照顾他。林幽前脚刚走,沈念青后脚就来了,还拎着热腾腾的饭盒,进屋的第一件事是倒水,一口气喝完了才有力气说话。“紧赶慢赶的还好也算是赶上了,盒饭你趁热吃吧,我帮你把设施装好。”沈念青模样端正,但架不住他发型凌乱,神情疲惫,身上的制服陈旧但干净,整个人看上去像是蒙在灰里。消瘦的向导风尘仆仆,路过阳台的时候“嚯”了一声,一头扎进浴室之前还不忘催关鹤快点吃饭。
关鹤听着浴室里乒乒乓乓乱响的声音,打开了饭盒。虽然他嘴上从来不承认某些幸运的事,但心里想得比谁都清楚。他一丝不苟地把饭盒里的食物吃干净,沈念青也装完了无障碍设施,在门边擦了擦汗,轻声喊他:“阿关?”
关鹤应了一声,合上了饭盒。
沈念青:“拿一下衣服,我们洗漱吧,正好试试新的浴缸。”
关鹤不轻不重地“嗯”了一声,摁在扶手上的手指有些泛白。
他不是没在他人帮助下清理过,几个月前他在手术台上捡回一条命,精神海一片混乱,连拒绝旁人的力量都流失得干干净净。几十年四肢健全的正常人,一夜之间成为残障人士,这不仅意味着生理上发生了不可逆的损伤,还意味着心理上将受到持续的落差折磨。
无论他愿不愿意接受,他都将保持在这样低自理能力的状态中度过一生。
沈念青放掉浴缸里的水,关鹤拒绝了他的帮忙,自己擦净身体,借助扶手艰难缓慢地把自己移到轮椅上。沈念青有些疲惫,最近白塔上下被颜氏兄弟的事件搅得心神不宁,各个分部都在没完没了地自查互查,上层应付外面的政治压力忙得焦头烂额,下层因为上层一句话跑得身心俱疲,沈念青卡在中间不上不下的尴尬位置,被使唤得恨不得长出八只手。他在小板凳上瘫坐了不到两分钟,又蹦起来跑进了厨房。关鹤收拾好自己坐着轮椅出来,刚好看见沈念青盯着电视上的新闻播报,坐在小板凳上吸溜面条,
沈念青被烫得说不出话,“哼哼呜呜”了几声就算打招呼。“近日,受到颜氏孪生子反叛事件的影响,白塔宣布将开展大规模审查,同时表示会加大力度搜捕和颜氏有合作的叛逃成员,专家分析,这将是白塔内部制度的一次大改革……”
关鹤换了一个频道,打断了屏幕里主持人的喋喋不休。沈念青终于咽下滚烫的面条,有点口齿不清地说:“不好意思啊,你觉得不适的话就关了吧。”
“没什么。”关鹤轻描淡写道,“念青,我不是温室花朵。断了腿而已,不是死了。”
沈念青没接这话,几口把面条吃完了。“本台记者采访到了在职工作人员,先生您好,颜氏叛逃事件中阻止了颜某并将其制服的那位哨兵,您作为他的同事,可以向我们透露一些信息吗?”
沈念青忽地抬起头看向屏幕,又快速地瞟了一眼关鹤没有表情的侧脸,屏幕里的记者还在连珠炮一样地发问:“据说那位哨兵强行突破白塔的监禁,是真的吗?白塔为什么要监禁这位哨兵呢?其中有什么内情吗?”
“他啊,据说是在更早的‘328泄漏事件’里,那个哨兵出现了一些‘失误’,造成工厂泄露,被列为反叛嫌疑人监禁起来了嘛,说不定也是同党……”
撞击的脆响。沈念青重重地把筷子拍在了陶瓷碗上,皱着眉说:“怎么能——”
“他说得没错。”关鹤目不斜视,“是我的失误,在特殊时期被监禁也没什么不对。”
“……那不是你的错。”沈念青叹息,“颜祝翎藏得太好了,那是他栽赃给你,错的是白塔没有人发现……”
屏幕里的人还在继续:“他好像还是颜祝翎的队员吧,监禁期间突然发疯想强行突破,不听指挥,擅自怀疑,打伤了白塔的哨兵,拦截颜氏兄弟,说不定是同党为了金蝉脱壳演的戏呢。”
关鹤撩起眼皮,冷冷地注视着屏幕里的人。
“最后落得这个下场,只能说是咎由自取吧……”
关鹤抬手关闭了屏幕,客厅里骤然安静下来。
数秒后,沈念青站起身,“我该走了,你多注意休息,我最近有点忙,有事赶不过来的话你就找护工。”
“嗯。”关鹤点点头。“……念青。”
“哎……哎?”沈念青套着外套慌乱应声。
“我送你。”
“别,我出了这扇门要用跑的,没空推你飙车。”沈念青快速收拾了饭盒,一口回绝了,他走到门边,手摁在门把上,又转过头来犹豫道:“阿关,你……”
关鹤抬头看着他。他久病在床,有些长的黑发披散在颈侧,面色苍白,眼下有淡淡的青黑,形状优美的眼睛漆黑如点墨,只游动着一点稀薄的光。关鹤长了一张过分好看的脸,不是简单的“帅气”,而是充满攻击性的、令人不快的“漂亮”,他端坐在轮椅上,如同一座久坐黑暗的人偶塑像,即使什么也不说,也能让被注视的人生出诸多主观情绪来。
沈念青“你”了半天,想问的话在喉咙里滚了八百轮也没滚出来。能问什么呢?问他后不后悔?问他作何感想?值不值得?看看他的眼神吧沈念青,他对自己说。他一直都有答案,所以别再打扰他了。
“没事,就想提醒你早点睡,晚安。”
“嗯。”关鹤轻声说。“慢走。”
门锁轻响,青年的脚步声消失在门后。关鹤坐在轮椅上,身后的寂静如潮一般汹涌而上。
早已麻木的双腿有难以忽视的疼痛攀爬而上,关鹤撑着额头,半长的黑发凌乱披散,额上青筋分明。
精神海混乱地翻搅,他坠进血雾,在狂舞的薄刃中寻找转瞬即逝的人影。黑影消失又闪现,刀刃重重地摩擦骨肉,无处不在的敌人高声喊叫,“你会孤独地死去!”他大笑,“谁是笼子里的狗?谁是笼子里的狗!猎犬挣脱了项圈自作聪明地想咬死猎物,你想杀谁!嗯?!”他的脸颊血肉模糊,被拖行到灯光下,黑影用力地扒开他的眼睛,疯了一样地尖笑。“为什么拦我?我只想带祝羽走,你为什么拦我?!”
昔日的友人面目全非,扭曲地说着恶毒的诅咒。“你说什么?啊,你不要?”黑影侧耳听他的喃喃自语,拽着他的头发耳语:“嗯,好,好,嘘,安静点,我知道了,来看看你的结局吧。”
——剧痛。
——关鹤从混沌中挣扎着脱离,他低头蜷缩在轮椅上,眼眶干涩酸痛,泪水早已干涸,只留下一道浅浅的印痕。
眼泪早就流干了,在病房里,在手术台上,在他离开家乡的列车上,甚至更早,在他尚且年幼就失去母亲的时候。泪水消失不见,只留下一道印在脸颊上的裂痕,甫一牵动肌肉,就能尝到轻微的撕裂感。
自那盆小苍兰之后,关鹤的阳台上开始不定期长出大大小小的花盆,从早春到深秋,从金边瑞香到白玉兰,大半年过去,原本空空荡荡窗台就被堆成了一个小花园,生机盎然,欣欣向荣。
而关鹤也确实没有“养花”,满阳台的花都是放在那里自生自灭,娇贵的就开了几天,好养活的则能拖到林幽下一次来看望关鹤,顺便施个肥松个土。
这些香味渗把房间的角角落落都渗透了个遍,好像无处不在的幽灵,只要嗅到一点,就能想起林幽那双三分含笑的桃花眼。
林幽隔两三个月就会偷偷溜出来,招呼也不打就往关鹤家里跑。不速之客很是关心阳台上被迫自生自灭的花草,熟练地穿好围裙,在阳台边走来走去。关鹤坐在客厅里看他小心地埋下肥料,剪去多余的枝叶,悬着水壶慢慢浇水,林幽在认真做事的时候往往很安静,他似乎比哨兵更会控制身体,拿取工具的动作精确又轻柔,看着让人赏心悦目。
关鹤凝视着林幽的背影,年轻的向导披着一身细碎的太阳光斑,头发被吹得微微晃动。他闭上眼睛,想象着自己在深海中下沉,被冰冷沉重的精神之海包裹、挤压,看自己的意识蒙上迷雾,穿过那层挥之不去的血,坠入更黑更暗的深渊。
或许是他寻求放松的姿态太过刻意,意识反而像是细针一般牢牢扎在软布上。书页被风吹动,如同巨鸟振动翅膀,水雾从喷瓶中迸溅出来,发出难以忽视的刺耳声响。细微的声音振动细管的另一端,声音在管中越滚越大,最后汇聚成巨大的声浪在他耳边爆开——关鹤睁开眼睛,看见站在阳台的人正看着他,林幽手里拿着铲子和剪刀,围裙上沾了一点土屑,看着关鹤的眼神平静又专注。
两人沉默了一会,林幽露出一个微笑,说:“晚上睡得不好吗?”
关鹤膝上的书被风吹起,翻过一页,他含糊地回应:“嗯?”
“我说,晚上睡得不好吗?你好像很累。”他放下工具,将围裙脱下挂在墙上,走进客厅里。“喝一杯热牛奶?”
关鹤看着他翻找柜子,一个想法慢慢地在心里生长起来。他沉默良久,说:“不必了。你能给我……做一次疏导么?”
林幽默不作声地转过头,盯住了他。
无障碍厨房收拾得很干净,关鹤从摆放整齐的升降储物柜里拿出茶叶,倒进茶壶,看浅青色的茶水灌满透明的容器,他的雪豹溜进轮椅边转了一圈,扯了扯他的裤脚,关鹤垂头看着它,哨兵和它的精神体四目相对,静默了片刻。
林幽恰好走到了厨房门口,探出脑袋看了一眼,“是普洱青茶吗?好香。”
一人一豹的平衡被打破,雪豹一甩尾巴,溜溜达达地凑到林幽边上去了。林幽肩膀上窜出一只圆滚滚的小灰鸟,抖抖翅膀,落到雪豹脑袋上蹦跶了几下,啾啾叫着蹭它的耳朵。
“你好呀小豹子,好久不见。”林幽蹲下来摸摸雪豹的头,“都怪阿关不把你放出来,是不是?”
关鹤端着茶走出厨房的时候刚巧看见林幽在挠雪豹的下巴,雪豹眯着眼睛低声呼噜,小灰鸟挂在毛茸茸的大尾巴上晃来晃去。他在茶几上摆好茶杯,反复劝说自己放松一点,但恐惧和焦虑还是挥之不去。
“你还是喜欢喝青茶放松,真是好懂啊。”林幽说着在他对面坐下来,“你真的想好了?”他接过茶杯,小心地吹气。“不用我提醒你也知道,让我进入精神海等于对我开放那一天的所有事情。”
“该知道的白樾早就告诉你了。”关鹤面上没什么表情。雪豹在他脚边趴下,林幽的小灰鸟钻进他掌心,用小小的头蹭他的拇指。
“但那些只是客观事实,精神海是你的主观世界。”林幽抬起眼睛,“你从来不接受深层次疏导。我在你的报告上说了那么多次谎,骗上头相信你一切正常可不容易。”
“……”关鹤摸了摸掌心的小灰鸟,闭上眼睛。“开始吧。”
“林幽是个能让人感到平静的向导”,这是骗人的。
关鹤从来不觉得林幽的存在会治愈他的疼痛,弥合他的裂痕,他们从初见的时候起,温柔的向导就总是不遗余力地撕开他的伤疤。他像一个最贴心的医生,询问他的病情,关心他的感受,然后伸出手抚摸他的伤口,说我明白,我理解,你看,你是这样流血的,刀刺皮,刃穿骨,剜空了血肉,然后披上外套,是行走的骨头。
“被颜祝翎打断的腿还在疼吗?还是已经没有知觉了?”
“颜哥变成了什么样的人?你还认得那张脸吗?
“不顾反对也要去追当时并没有嫌疑的同僚,被同伴指责的滋味怎么样?”
“关鹤,你需要我怜悯你吗?像医生?像那个年轻漂亮的护士姐姐?像你数年未见的导师?像沈念青?甚至像白樾?”
“……不需要。”关鹤眼神涣散,不受控制地流着泪。他在深海中沉沉浮浮,咬紧牙关一字一顿地回答,带着凉意的手托着他,林幽站在他身后,冰凉的精神触须缠着他的身躯,他像蛊惑者,又像是引导着,贴着他的耳朵轻声问:“为什么?”
“……因为我自己可以站起来。”他喃喃道。
白樾打开关鹤房门的时候,后者正坐在桌子后编写资料,关鹤看见来人,少有地怔愣了一下,然后他皱起眉:“什么意思?谁都可以打开我家的门是吗?”
白樾甩了甩手里的钥匙:“倒也不是,我向沈念青借的。”
关鹤不再看他,转头看向自己的电脑:“滚。”
白樾:“别。”他走进来,“我来给你送点东西,至少送到了再滚——哇这就是传闻中的长在阎王后院的娇花吗?长得还不错嘛,让我拍几张……”白樾被生机勃勃的小阳台吸引了目光,举着手机拍个没完。
“有话快说。”关鹤提高了音量。
白樾:“哦。颜祝翎的审判结果,还有祝羽的身体检查报告,都在这里。颜祝翎这辈子都难出来了,我和沈念青还在找医生给祝羽治疗精神海的问题,托人到国外去问了,希望能有结果。”他在桌子上放下一个厚厚的文件袋,“上面讨论了一下,决定给你追加一个荣誉证明,都在这里了。”
“能用网络传过来的东西不至于让你亲自跑一趟,大队长。”关鹤一阵见血道,他头也不抬地强调了一遍:“有话快说。”
白樾沉默了几十秒。
白樾伸出手。
白樾又放下了。
白樾:“就是,你有没有想过,有没有一种可能,一个猜想,不一定对。”
白樾:“你的老朋友单纯地想来看看你,什么的。”
关鹤屈尊降贵地抬起了他的头,认真地看了看白樾。白樾身量高挑,穿着黑色的长款制服,里衣上的白塔标识被外套遮住了一半。他长得不错,平日里总是似笑非笑的脸一反常态地挂着点严肃和认真,一动不动地盯着自己,透着不似作假的真诚。
关鹤:“所以呢?你是来看笑话的还是来说相声的?”
白樾:“啧。”他叹了一口气,“你还没原谅我?因为那天我没放你出白塔?不能啊,那林幽开后门把你放出去,一个向导为了你和白塔的哨兵大打出手,现在禁足的处分还没撤销,也不见你给人道个谢,申请个伴侣啊?”
关鹤面无表情,低下头一边打字一边说:“你怎么知道没有。”
白樾:“……”
白樾:“……啊?”
在白樾满世界找人求证的空当里,关鹤少有地走神了片刻。
你为什么相信我?
因为我理解你。
白樾:“你诓我!”他把自己扔进了沙发里,控诉道:“骗我好玩是吗,你俩根本没申请——”
他的话说到一半突然卡壳了,白樾盯着他看了一会,又看了看自己的左手边,然后“哦”了一声。
小苍兰在花盆里舒展着花瓣,有风吹过来,满园的小花摇摇晃晃,馨香弥漫,生机盎然。
作者:【十二招】庸某人
类别:原创
备注:本篇为中式民俗coc模组《大暮山》的后日谈,本质上是pc的角色故事,涉及很少量的对模组内容的剧透。文名摘自邵雍(宋)的《闲坐吟》。
mode:笑语
张喜乐顺利毕业后很快回了老家。
他是黑龙江人,在湖南呆了四年也没能适应那里的饮食习惯。再加上大幕山里人都快搭进去的旅程,一毕业就回到家乡似乎是再自然不过的决定。
学民俗明明是为了久病不愈的妹妹……可学来学去最后还不如接手老爸老妈的修车事业。
他也从未认为自己是精神脆弱的人。
高考结束后,录取通知书送到镇上来之后,一家人在灯下坐了整晚上,最终决定搬去城里住——你看,人多奇怪?一辈子勤勤恳恳的工人家庭,十里八乡都有名的好心肠,哪怕上更好的地方去也不能说我们要去过好日子啦,非扯一层不落人口舌的好包袱皮子才能走脱。
其实那个时候妹妹生病也才两年多点,区区两年、足足两年……镇上的老哥哥老姐姐谁不知道这个身世凄苦的女娃娃呢?都说着什么可惜呀心疼呀,嗐你们老张家也别太上火啦!
既然如此那些晦气的腌臜话是从哪里来的呢,沾点古怪事情就上门来蹭东蹭西的人又是怎么想的呢。
人前人后处出来的情分也就这样吧。
张这个嘴的人不能是爸,更不能是妈,那些邻里乡亲的闲话为何而来,人心里揣着的都是明镜儿一把。
张喜乐从来不会让他爸妈为难。
唉、孩子上大学了,唉、这不是舍不得孩子辛苦嘛,唉、上城里也好做生意不是,唉、孩子上外地了开销大啊。
再合适不过的台阶了。
他就这样一窍不通地在大学捣鼓着学问,如此迎接二十一世纪的到来。
梦里又是死人的脸。
车窗前,背着背篓的老太太,每一寸褶皱里捏起来的都是惊讶恐惧,惊悸而扭曲——急刹车、嘭。
一段四十迈车速下不该出现的位移。
像明明只是一不小心把放在墙边的拖布碰倒,想去扶起来,却见可怜的扫除工具被活生生地抡飞到天花板上。
灰白搀着黑的头发散了,背篓卡住老人的身体,她不再翻滚,砂石路的乡道路面粗粝,于是老太太被剐得模糊的面孔直直朝向天空。
倒在地上死掉的却是年轻的寡妇。
四肢被拉扯、各自朝着不同方向扭曲,肩膀趴伏在地上,脸却抬着、面朝着,没有外伤的流着血的七窍。她惶恐地呛咳不止,又喊又叫却没有声响——张喜乐知道她在求饶。
我什么都没说啊,我再也不敢了,仙人饶了我吧。
要死的寡妇干瞪眼,眼皮掀得老高,一双眼珠滴溜溜地转,从两捧源源不断的汪汪血湖里滚下来,漂流小船一样湿漉漉忽悠悠地流淌到头发上去。
原来是被拖着倒吊起来了,散花一样的鲜血就这样在他脸前飞流而下。
张喜乐在梦里低下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空无一物,却留着不该这么清晰的过度施力而留下的幻重。
寡妇是在他手底下被拽走的,手心底下,就在前一秒他还压着女人的脖子笑嘻嘻威胁,想着套完了话就弄死她。
果然还是醒来吧。
年轻人睁开眼睛,像从一场长达八小时的昏迷中恢复神志。
叮铃铃铃,座机响,张喜乐刷着碗,听他家老头把电话接起来:“喂,小花儿啊……噢!哎呦,我以为自己家人儿呢!老张汽车家电维修,家里啥东西不好使啦?”
小花是张白熙的小名……哦,他妹妹在他不搁家的几年里改了名字,现在人家叫张岳宁。要叫他这个当哥哥的说,他奶奶的,这哪是小姑娘的名字啊?好悬还不如叫张胜男呢!
他家的名字原本是按族谱排的,反正是老祖宗口口相传,男的走“福禄寿喜财”,女的走“青赤黄白黑”,五福五色,讨个彩头,到他这一辈儿是第四代了。不过张喜乐觉得不顶啥用,家里人也不把族谱当回事,纯粹图一个起名时省点脑筋。
不过吧,给妹妹改名倒也不是不能理解,人那算命先生说的,孩子八字轻,得找法子压一压。
啪就找了个起名先生。
改名之后爸妈还特意回镇上,寻了座岁数赶上他曾姥姥大的石头桥,小花就这样认了干妈。
反正自己家人都是叫小名,也没差。莫名其妙又错过一次家里人的人生阶段的张喜乐弯下腰,把水槽子里的杂碎三两下捞出来,甩进垃圾桶,冲了冲手。
“乐乐,找你的电话!一个男同学的!”
爸用他爷俩一脉相承的大嗓门喊。
来电话的人是杨子明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子明儿是个心顶顶好的讲究人,规矩多是真的多,注意细节是真的注意细节。不过好歹一块住了四年宿舍,张喜乐咋也适应了——说到底,他也经常是杨子明严选的受益者之一,那么相对而言,把宿舍环境调整到少爷脾气能容忍的红线里,也算是张喜乐的礼尚往来。
干家务还不是手拿把掐。
几个月没听到江苏爷们儿轻缓舒柔的调调,张喜乐恍惚间感到一股怀念涌上心头:“子明儿?你咋找着我的?嗐,扯那个干啥,我估计咱几个人你应该都联系上了吧?”
他确实不该问这个问题。不论是再多聊聊还是警惕信息泄露,以他们的交情来说,这不算可以拿来闲话的家常。
杨子明念旧,或者说,越是时间渐长,他就会越怀念那沉浸在爱好中的自由四年,于是作为载体的大学生涯、以及参与到这份回忆中的人们,也就成为少爷怀念的一部分。
话题就一定会落到当年的五人组身上。
或者说六人。
继了解到元礼仍是铁腕打工人、迟非晚顺利毕业如今还在寻找联系、而何必出国深造后,张喜乐极其震惊地从杨子明口中得知:当年陪他们上刀山下火海、但其实是那段奇幻冒险的始作俑者的、他们毕了业就马上辞职的导师,现在竟然在杨子明的公司里上班。
等会儿噢,子明儿开公司,这不奇怪的,但是导师这骚操作?真不怕闪了腰吗?
张喜乐手指头捋着电话线圈,垂下眼睛溜号。
听说何必出国后,张喜乐当即就向杨子明要了她的电话号,他被噩梦困扰到心累,或许还在这条路上的、一同直面那场死亡的这个人能帮他的忙。
因为实在是直面得太过清楚,情况甚至不需要多说。
会做噩梦也不奇怪吧?说到底他那天到底是怎么回到自己屋里的也完全没印象啊。
只是在电话里能把话学得多清楚吗?这件事也显然不是一通电话就能解决的。于是张喜乐只准备买面额三十的IP电话卡,讲二十分钟足够了:国际长途一分钟要十二块钱,但这个月他家铺子只赚了六百多,扣掉饭钱药钱门脸钱,剩下的都是学杂费——甚至不够,他还得动上个月攒下来的过桥钱。
然后没几天他就收到了杨子明发给他的挂号信,签收了一看是啥东西呢?IP电话卡,三十、五十、一百的额度,一样一张。此外只附着一张短小的纸条,像匆忙在哪里撕下,笔触急躁却体面。
体面又有分寸的杨子明只是提议,希望来年咱们可以进行一场聚会。
“……我没有遇到这种情况呢。”
何必的声音隔着通讯显得相当冷硬,电波滤除了她的气息,那话语听起来仍是理性又自持的她会讲出来的内容,张喜乐却隐约觉察到,在刚刚的对话里,他似乎触了相当大的雷。
啊、何必和我不一样来着。
她是极坚韧的、极果决的一类人啊。
如果夏日的蝉鸣绵延到烦躁的程度的话,她会毫不犹豫地、将那些活着只为留下后代去死的琐碎虫子除去吧。
“嗐,总觉得我的胆子被小何必你衬得不丁点儿大了,还怪丢人的哈哈。”
虽说是在向朋友陈述自己的噩梦,事实上、这通电话反而是把那件事又剖开,又扯出来。
“说什么胆子大小啊乐哥。”
女孩儿轻声说,含着些意味不明的笑意,电磁波打散又重聚,声音震动在耳朵里,像那话语毫无深意。
该让它死掉的。
该让她死掉的。
寡妇的脸又一次溢满了温热的血。
大幕山之行,终究给他们每个人都留下了无法除去的淤痕。
导师辞职改行,杨子明产生了解不开的伙伴情节,元礼直接忌口,迟非晚再也当不成坚定的唯物主义战士,何必更是在学术的路上一路狂奔。而张喜乐本人,除了不时刷一下存在感的噩梦外,还发现自己产生了某种应激症状。
他无法忍受任何手中原本持握的东西被毫无预兆地抽走,一旦如此他必定浑身失力、神志昏沉,然后眼睛一翻脑子一砸就晕过去。
这是大学生应该经历的事情吗?
这是民俗学的殊途同归吗?
这是事情本当成为的模样吗?
这拼搏其实是无所谓的吧?
—Fin.—
佘三有一个理想,初中毕业以后,去家对面的工厂打工。
小学五年级时,他被一个梳着三七分头油油的叔叔带进工厂参观。徐徐打开的铁栅栏门,一眼望不到头的厂房,各种精密的庞然大物运作的声音……他眼巴巴地看着黑色的机器吐出一张纸,小学四年半的知识告诉他,白纸上列出了一个名叫王二喜的辞职员工,未发的工资剩余两千。
两千?那可是个大数目!
三七分叔叔撩撩头发捡起那张纸,看了几眼,随后在飞扬的碎纸里咧着嘴嘿嘿地笑着,干燥起皮的嘴唇正下方露出了一颗银色的门牙:“哎,小朋友,喜欢叔叔的工厂吗?”
“喜欢!喜欢!”
三七分叔叔指向那些轰隆运作的机器,弯下腰摸摸佘山的头发:“长大了要不要到叔叔这里工作,这儿可以给你留个位置,等你毕业了呢,就来我这儿工作。”
“啊……”母亲离开家已经半年了。佘山想起最后一次见到母亲时她只叫自己要好好读书考个大学,那时他没有说出一个字。如果家里不是那么穷……母亲会不会不再躺在床上哭了呢?
“好啊!”
“我们这可都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你看看这么些机器运到这都是为了国家做贡献。不过,你看!既然都是我未来的员工,那小朋友要先帮我一个忙!”
佘山盯着这个叔叔窄而小的眼睛,视线往下移看到的却是一张聒噪不停的嘴霸占了整张脸,鼻子被不断飞溅出唾液的嘴挤开。
他闭上眼睛摇摇头,回忆起那张白纸上的数字:“有什么事?告诉我,我一定可以帮到老板。”
佘山觉得上学毫无意义有很多个瞬间,最初的那一个可能是在他的课本被初中最漂亮的英语老师扔在地上用一双亮的反光的黑皮鞋反复踩,其他同学视而不见的那一刻起。
他盯着凉晶晶的反光,英语老师的嘲讽和同学们的奚落被他推得越来越远。等待声音消失,他抬头仰望着那张脸,还记得英语老师上任的第一节课点名时笑着喊出他的名字:“余余山?”
他红着脸喊出声“老师我叫余佘山。”在哄堂大笑的潮水中没有人能听清那微弱的蚊鸣。无论是那时还是这时,他都站在课桌后,膝盖窝是后桌的不断向前顶的板凳,佘山摇摇欲坠,几欲坐下,他可以感觉几十个目光汇集在一处,如同聚光灯一般将他照亮,他不敢直视那些眼神。
他害怕从他们眼睛中看到母亲的眼睛。
他永远记得母亲对自己厌恶的眼神,直勾勾地瞪着他,仿佛从他的灵魂背后揪出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是谁?他几次假装天真地问外婆,他是从哪里来的,为什么从没去过爷爷奶奶家,也没有见过一次爸爸。
外婆只是抱着水杯别过头去不看他,指使他去做这做那。
因此四年级的他也只是别过头去不看母亲的离开的背影。泪水止不住地淌下。佘山弯着腰,呆呆地看着水泥地上的一颗颗黑色的泪痕。
或许,那一瞬间他在想,或许外婆也曾经眼睁睁地看着眼泪滴进滚烫的开水中,与它们化为一体。
他拿着那张纸在暴雨中奔跑,门口的保安打开了大门,直径带着他进了办公室。
“哈哈哈哈,你做的真好。”刘老板仔细端详着那张被雨水打得斑驳一片的纸,满意地塞进抽屉里,“你外婆说了什么吗?”
“没有,她得了老花眼。我告诉她,这是学校的通知,要家长签字。”佘山抱着双臂蹲在地上打了一个寒颤。
“很好很好,你回去吧。明天是不是还要上学?”他握住佘山的手臂,从西装口袋里抽出一张红色的纸币,“辛苦了小同志,犒劳一下你。”
那处工厂还没有出现时那块地是隔壁家的两块鱼塘。在佘山的某一个暑假,鱼塘被抽干了水,露出了黑色的大窟窿。卖掉池塘,卖掉田地,那户人匆匆地搬走了。
挖掘机、推土机……一堆不知名的机器将鱼塘团团围住。他们不是想填上窟窿,而是推倒它。他们把窟窿挖得又大又深,漏出它丑陋的骨骼……
开学之后,佘山兴高采烈地招呼同学来自己家玩,不是来他的房间,不是来看他家门口的小河,也不是来他家的柿子树偷果子,而是来看家门口刚完工的工厂。他想着半夜悄悄溜进刚完工的工厂探险。好在并没有人响应他。
第二天清晨,天还未亮。空空的石子路上伴随着男人痛苦的嘶吼,王二喜手被机器搅断的消息随着千万丝线传到各家各户,却仅限于吃完早饭后闲人们的胡乱讨论。
孩子们嘴巴里嚼着早饭早早地被家长赶去学校,站在教室打扫卫生的佘山只知道三年后有一个疯子在工厂的保安室吊死了。
不知什么时候起门口的水塘逐渐干涸,工厂像一个不停生长的怪物倾轧到田间,吞并了一块又一块稻田。
余佘山换了一双新鞋走出家门。毕业典礼已经开始了,他想象着学校的旗子缓缓升起,校长开始冗长而无用的演讲。家长站在孩子的旁边欣喜地看着他们走上台领取毕业证,他的同班同学们带着毕业证有说有笑地离开学校,在饭桌上一起举杯庆祝他们三年的友谊。
好在他的目的地并不算远,或许能在发出毕业证之前回到学校。
“您是余还土的儿子吗?请进。按照规定我们要先对您的随身物品进行检查。”
“谢谢。”
Vol.242 「六如」 黑山不渡
作者:【十二招】忘箫
mode:随意
1
谢锦撑着长枪让自己不要彻底倒下,深沉的、浓烈的腥甜味道彻底占据了他的嗅觉,他甚至觉得自己仿佛已经品尝到了这股带着死亡的鲜血的味道。干涸的血污凝固了他的一只眼,但另一只眼望见的,是无数破碎的甲胄、断裂的兵刃和定格在痛苦或狰狞的面孔。他挣起身体,目光急切地寻找着,远处是旌旗蔽日,身后是坍塌的、堵塞了他们唯一退路的巨石。
找到了。
那抹熟悉的银甲,此刻像一块被砸击的破布,染满红褐色。陆元朗,大胤朝的威远侯爷,他的挚友陆伯远,半跪在尸山血海之中,背脊挺直,拄着一杆深深插入土地的虎头湛金枪,一支断箭插在肩头,一柄断刀嵌入腰侧。
谢锦的心被狠狠攥紧,他撑着枪试图站起来,他哽噎着喉头试图呼喊出声,他看到陆元朗的身体微弱地震动了一下,极其缓慢地抬起头,向他牵扯出一个艰难但毫无歉疚悔恨的、算不上笑容的笑容。
弓弦齐鸣,万箭齐发。
7
建武三年的初雪来得有些早,也不合时宜。谢锦第七次站在黑山隘口那简陋的军帐外,寒意如同跗骨之蛆,透过单薄的衣料钻进骨头缝里。他仰起头,灰蒙蒙的天空压得很低,细密的雪粒被凛冽的北风卷着抽打在脸上。冰冷的、透着凌冽杀意的空气被狠狠吸入肺中,像无数细小的冰针,刺得肺叶隐隐作痛。连绵的山脊被厚重的雪覆盖,显出沉甸甸的、令人窒息的铅灰色轮廓。而眼前的这条狭窄谷道,就是敌人来袭的必经之路。也是陆元朗走向结局的必经之路。
帐帘被猛地掀开,带出一股混杂着汗味、铁锈和劣质炭火气味的暖流。一个高大的身影走出军帐,银亮的铠甲在昏黄火光的照耀下折射出冰冷而锐利的光芒,刺痛了谢锦因彻夜未眠而干涩的眼睛。谢锦忍不住闭了闭眼,把被激起的泪水狠狠压回眼眶。威远侯陆元朗,即将开赴死地走向终点的前锋营主将。
“杵这儿喝风呢?”陆元朗用他特有的清冽的声音说着北地口音的粗话,毫不客气的拍在谢锦肩上,拍的谢锦一个趔趄,“瞧瞧你这脸,跟外头冻了三天的石疙瘩一个色儿!不晓得的,还以为你哭坟呢!”这些个不合符身份的说法,还是来了北地驻扎以后,见缝插针跟着当地人学的。
谢锦扯了扯嘴角,想挤出一个惯常的、带着点混不吝的痞笑,却发现脸上的肌肉僵硬的纹丝不动。已经,七次了,他已经七次看着陆元朗死在他眼前。他张了张嘴,喉咙里堵得厉害,最终只发出一个干涩的音节:“伯远……”
陆元朗那双亮的惊人的眼仿佛瞬间洞悉了谢锦的恐惧,他脸上笑意稍稍收敛,但那份意气风发的神采却分毫未减。“行了行了,”他用力捏了捏谢锦的肩膀,仿佛想把自己的坚定用这种方式传递过去,“不就是去探个路,顺便拔几个眼睛么?这黑山隘口我熟得很,闭着眼都能摸个来回。你留下,替我守好大营,”他顿了顿,语气忽然变得格外郑重,“特别是我账里那坛‘烧春雪’,记得埋辕门外第三棵歪脖子松树底下,可别让那帮兔崽子偷喝了。等我回来,咱们再痛饮一场!”
又是这句话。谢锦的心猛地一沉。每一次,每一次陆元朗出发前都会对他说类似的话。之前每一次,他都没有应,而是想方设法缠着跟了上去,营里有副将,他一个参军,当然该跟着主将一起上。
“好。”谢锦逼自己用干枯的嗓音应下,“我替你守好它们。”虽然那坛“烧春雪”大概这次也等不到开启它的主人。
风雪逼人,号角声声,士兵们沉默着集结,甲胄碰撞,发出沉闷而压抑的声响。陆元朗不再看他,猛地一挥手,翻身上马。银甲、白马、雪谷融为一体,带着沉默的洪流融入风雪。
一股巨大的、熟悉的无力感如同冰冷的潮水,瞬间淹没了谢锦。他闭上眼,指甲深深地刺入掌心。三天,他有三天时间来寻找一个与之前完全不同的方法。
23
黑暗如潮水退去,眼前骤然亮起暖黄色烛光,空气中弥漫着醇厚的酒香和淡淡的、雅静的熏香。谢锦发现自己正坐在铺着锦缎的酸枝木榻上,面前是一方同样材质的小几,上面摆着几碟精致的小菜。而他对面,正坐着陆元朗。
年轻的将军不着甲胄,而是穿着一身宝蓝色的家常锦袍,面如冠玉,不似战场上厮杀时的锋锐,而是带着几分贵胄公子的疏朗。他正执壶倒酒,透着几分促狭笑意看着友人:“谢大才子魂不守舍的,可是瞧上了京中哪家的闺秀,害了相思病?不妨说出来,本候找人替你说道几句?”
这里是……建武三年的夏末。距离黑山隘口那场必死之战,还有整整三个月。
谢锦的心脏剧烈的跳动起来,终于,他终于站在了时间线更靠前的位置,他终于,有办法从根源上避免黑山隘口的死战。
谢锦强压下翻腾的思绪,努力让自己的表情看起来自然,甚至带上一点陆元朗所熟悉的、那种懒洋洋的惫懒:“相思病?得了吧,我是在琢磨,北边都已经在整顿兵马了,兵部那群老狐狸还成日的斗法,也忒没意思了。”他端起酒樽,浅浅饮了一口,目光状似无意地扫过陆元朗腰间悬挂的蟠螭纹白玉佩,“我听说,半旬前南边才得了批上好的铁料?兵部那群老饕,怕不是又要争破头了。”算算日子,陆元朗回来也不过半旬。
陆元朗嗤笑一声,一口饮尽杯中酒:“争?哪由得他们去争!好东西,自然要落到该用的人手里。放心,这批料子,既然让我得知,就跑不出我的手掌心!”
成了!谢锦心中暗喜。若不是北地兵甲武器不足,骠骑军又何须放着朔风关不守,退到黑山隘口之后?
毕竟战事将近,便是那群老饕再想插手这批铁料,小侯爷一句“北狄已在整兵,不然换你们去守北地?”也总能让他们哑口。谢锦几乎是雀跃的盯着工匠们日夜赶工,看着这批铁料被打制成锋利的箭头、尖锐的铁蒺藜和厚实的横刀。他跟着押送兵刃和粮草的队伍一起到北地、到朔风关,亲手把这些送到陆元朗面前。
他改变了!这次前锋营不用再守黑山隘口了!谢锦心中那微弱的希望之火,似乎又摇曳着燃烧起来。
整兵、演练,一条条消息由探子从四面八方送来,日子也一天天的逼近曾经的死期。谢锦每一日在土里画个数字,又在有人看到前抹去,笑意几乎就没有从他脸上下去过。
直到,这一晚。
营帐里,陆元朗听着探子回报的消息,盯着面前的舆图比比划划,眉头一点点收紧。北狄三路大军逼近朔风关,但这不是让陆元朗皱眉的根本原因,朔风关关高地险,现在更是兵甲充足,守个十天半月、守到我方大军按计划直插敌后夺取大寨根本不是问题。但,陆元朗算了算北狄的兵力,根据探子的消息,三路大军每路都少了那么两三千人。盯着舆图,陆元朗的手指停在黑山隘口,朔风关毕竟是前出关口,这一片,北狄人远比他们熟悉,若是有条不知名的小道可以绕过朔风关……
谢锦同样盯着舆图,盯着陆元朗手指着的黑山隘口。他死死攥着拳,指甲几乎嵌进肉里,他想找出另一种可能,他想找出敌人一定不会出现在那里的理由,他想……
“……伯远,”一开口,谢锦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干涩的吓人,“你是骠骑主将,你得守在这里。”
“兵甲充足,有副将在,守住朔风关不失轻而易举。”陆元朗的视线终于从舆图上离开,他看着谢锦,仿佛看懂了他的担忧,“若是狄人与我们所想一致,黑山隘口一战必是最险的,我是骠骑主将,自然该由我去。”
“可是你会死!”谢锦失声喊了出来,但他随即意识到在大战之前,如此谈话若被兵卒听到无异于动摇军心,他压低声音,包含着浓烈的绝望和恐惧,“你会死你懂吗!你会死在黑山隘口!死在那个绝路死地!”
陆元朗被谢锦激烈的反应和话语中的笃定绝望惊住了,一时无言。他看着谢锦布满血丝的眼睛,那里面深沉的痛苦不似作伪。
“伯远,你信我一次,别去,好吗?”谢锦死死撰住陆元朗的手急切地讲着,“求你了,副将也好,我也可以,只要带着前锋营去守黑山隘口就行吧,或者也可以把人撒出去,找到那支狄人,拖延一些时间,他们过不去隘口……”
“文焕,”陆元朗打断了谢锦的话,认真的凝视着他,“虽然我不知你为何如此笃定,但若这一战果真如此凶险,文焕,你是要我陆元朗送其他人替我赴死吗?此战关键,我们不能赌那万分之一的可能,我既担了这驻守朔风、护卫后方的责任,便是明知黑山隘口或许是埋骨地又如何?既已许国,何惜此身?”
命令传遍全军,骠骑将军陆元朗亲率前锋营驻守黑山隘口。
108
意识再次沉入黑暗。这一次,没有愤怒,没有嘶吼,只有一种近乎麻木的冰冷,深入骨髓。谢锦尝试了一百多次,每一次挣扎,都像是用尽全力打在棉花上,或者更糟。
他试过在死战前夜,使尽浑身解数灌醉陆元朗,甚至不惜在酒里下药,就是为了他错过第二天的出征。结果呢?半夜军营突发“走水”,混乱中陆元朗倍冷水浇醒,仍然精神抖擞的踏上死路。
他试过提前数天,九死一生爬上隘口山崖,提前将那块堵塞了他们退路的巨石炸个粉碎。结果呢?爆炸破坏了山崖的稳定,更大的裂石坠落,不仅堵塞了退路,更砸死了无数同袍。
他试过提前数月,费尽心机挑拨陆元朗与朝中某位实权大佬的关系,试图让陆元朗被调离北地战线。结果呢?与陆元朗产生嫌隙的那位大佬并没有谏言调走陆元朗,而是在粮草运输上阴了一手,除了令开战后的陆元朗忍饥挨饿外毫无作用……
“建武三年·冬·黑山隘口·死战前夜。”谢锦的声音干涩的像砂纸摩擦。这一次,他选择回到最接近终点的时刻。无力感像冰冷的藤蔓,缠绕住他的心脏,越收越紧。他累了。从灵魂深处涌出的疲惫,沉重的让他连愤怒的力气的消失殆尽。
黑暗褪去,熟悉的寒意扑面而来。这一次,谢锦没有站在账外等待,他掀开帐帘走入其中。陆元朗还未着甲,只穿着内衬的软皮袄,坐在一块粗糙的木墩上,烛光勾勒出他棱角分明的侧脸。他正用一块沾了油的软布,极其专注、极其缓慢地擦拭着他那杆虎头湛金枪。
谢锦静静地看着他,看着他专注地神情,看着他指节分明的手稳定的划过枪身、枪头。没有劝阻,没有计划,更没有试图改变任何东西的冲动。这一次,他心如死寂。
“粮草清点完了?”陆元朗没有抬头,声音低沉,带着一丝大战前的沙哑。
“嗯,”谢锦应了一声,“还能撑三日。”他顿了顿,目光落在那杆枪上,“枪,很亮。”
陆元朗的动作停了一下,终于抬起头,嘴角微微扯了一下,露出一个不算笑容的表情:“老伙计了,从我第一日上战场就陪着我。”他拿起手边一个酒坛,本欲拍开泥封,又重重放下,“明日要出征,战前饮酒不好,等我回来,咱们再痛饮一场。”
谢锦一把夺过酒坛,拍开泥封取过两只粗陶碗倒满,浓烈辛辣的酒气布满营帐。他将其中一碗推到陆元朗面前,端起另一碗:“伯远,”他的声音沙哑的厉害,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冻僵的喉咙里艰难地挤出来,带着沉重的、无法言说的意味,“此去……珍重。”
陆元朗微微一愣,似乎有些意外谢锦今日的不同寻常。他看着谢锦眼中那片深不见底的疲惫和某种……近乎诀别的平静。随即,他脸上那点怔忡化开了,被一种更加豁达、更加明亮的光芒取代。他朗声大笑,笑声带着金属般的穿透力划破夜空。
“哈哈哈哈!谢文焕啊谢文焕!”他举起自己的酒碗,用力碰在谢锦的碗沿上,发出清脆的碰撞声,“婆婆妈妈!大丈夫生于天地间,提三尺剑,立不世功!何惧马革裹尸还?!死则死耳,痛快!”
“痛快!”陆元朗再次高喝,仰头,辛辣的酒液如同燃烧的火焰,被他毫不犹豫的灌入喉中。
谢锦闭上了眼,将碗中冰冷的液体狠狠灌下。
账外,风雪更紧了,如同完全鬼魂呜咽。
终
冰冷的抽离感传来,仿佛灵魂被强行从一具尚有温度的躯壳里拔出,又被浸入温润的液体中。眼前令人心碎的雪夜军营景象彻底消失,只剩下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漂浮着的几行光字,“文明模拟器”、“读取存档”、“退出游戏”。
谢锦静静地躺着,没有立刻动作。游戏舱内恒温的液体包裹着他,驱散了寒冷,却无法隔绝那浸透骨髓的疲惫和麻木。陆元朗最后那声“痛快”的豪言,如同带着回音的烙印,反复在他空茫的脑海里震荡,每次震荡,都带来一阵钝痛。结束了。这一次,是真的结束了。他不再有勇气,也没有任何理由,再次按下那个读档的按钮。那不再是希望,而是永无止境的、对自我的凌迟。
他缓缓抬起手,摸索到舱体侧面的一个凸起,准备按下,一阵交谈声由远及近。
“……说真的,‘文明模拟器’这游戏太绝了,沉浸感一流!”一个年轻男声充满惊叹。
“最牛的还是历史还原度!官方这次可是下了血本了,说是为了让群众更深入的了解历史才开发的游戏。”另一个声音附和着,带着兴奋,“就说那个威远侯陆元朗的剧情,我特意翻过《北征纪略》和《威远侯世家录》对照,靠!连他最后战死的时间、地点、甚至据说被找到时身上插了几支箭、伤口在哪儿,都跟游戏里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谢锦心脏猛地一抽,只觉得一股冰冷的电流瞬间从头顶贯穿到脚底,四肢百骸的血液仿佛在这一刻彻底冻结。游戏舱顶盖缓缓打开,外界明亮的光线骤然刺入。谢锦顾不得被刺痛的眼,慌乱的摸索着个人终端。他颤抖着,几次输入错误,终于在搜索框中打出了三个字:
【陆元朗】
页面加载,跳出密密麻麻的关联词条。他的目光死死钉在最顶端、最权威、标着官方历史资料库徽记的那一条上。之剑不受控制的、带着一种近乎自虐的颤抖,点了下去。
新的页面打开,一行行冰冷、严谨、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方块字清晰地呈现出来:
陆元朗(字伯远),英国公陆晟长子。生于昭宁元年,卒于建武三年冬。
【主要生平】
昭宁十八年,北狄犯境,擢骠骑将军,戍北境。骁勇善战,治军严明,屡挫敌锋,授威远侯爵。
建武三年冬,北狄大举南侵。元朗率前锋营据守黑山隘口,阻敌主力于隘外。血战三日,毙敌甚众,身被七创,力竭不退。终因山崖崩摧,隘道断绝,援兵难至,与所部三百七十一人,尽殁于阵。
【身后】
帝闻讯震悼,辍朝三日,追赠骠骑大将军,谥“忠烈”。归葬时,残甲犹带箭镞数枚,佩剑“破军”折于身侧。其死守隘口三日,为大军集结赢得至要时机,北狄攻势遂溃。
【史评】
《北征纪略》赞曰:“元朗将门虎子,勇烈贯于三军。黑山喋血,孤旌蔽日,力尽而隘不堕,壮矣!虽身死,功在社稷,气塞苍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