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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汉尼
评论要求: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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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问我当时怎么被他带走的吗……”麦克对面的男人端着红茶,斜斜地倚如沙发中丝丝缕缕的热气升腾上来。
阳光顺着两边打开的窗户洒进屋内,却不约而同避开了男人所坐的地方。男人的五官模糊不清,身形半隐在阴影中。
“这个嘛……”
时间倒流了,但是破碎的茶杯无法复原。
鸦羽鹿在林中哀嚎,凄厉婉转动人心魄。灰色的枯叶大片大片落下,堆积在它的脚边。鲜血淹没了黑色的土地。腹部一条巨大的破口自颈部以下延伸到它的后腿之间,几乎撕开了鹿的整个身躯。雄鹿伟岸的身躯躺在血泊中挣扎,破口被它挣开,隐约可见那被外力损毁成碎片的肋骨,胃,肝脏、成堆成堆的肠子……堆积在鹿的身下,一切都结束了。
鹿的哀鸣没有停下,如同人临死前的哀嚎。它是怎么发出这种声音的?
鹿的动作慢慢停下,哀鸣也成了小声的哭泣。但是它的腹部依旧在跳动,规律,充满活力。下一秒它突然顶出了全部内脏,伸出了一只利爪,借着血液的润滑滑落到那摊内脏上。
瘦削,扭曲,头顶鹿角,人形的怪物,浑身闪着黑色的金属光泽。起初他就像个婴儿那样,在那堆内脏铺就的温暖软垫上蠕动,四肢不灵活地扭动。鲜血包裹着他,一场盛大的洗礼。
终于他撑着身下的那一滩血肉站起来,利爪切开缠绕在鹿角上的一段小肠,头颅缓慢艰难地咔咔转过来,似乎他的脖子里装的是生锈的金属轴承。深陷的眼窝中,视线对上了。
然而最后他只是沿着着鸦羽鹿生前的足迹,一步一步走入森林。
破碎的茶杯终究无法复原,黑羊诞生在白羊的尸体上。
温迪哥是吃人的怪物,瘦削,扭曲,头顶鹿角。
他们终于合二为一。
1、
威尔
麦克无法想到,自己在欧洲的度假之旅会遇见以前景仰的同事。彼时麦克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实习生,就在威尔·格瑞汉姆手下接受培训。后来对于这位老师,实习生们说的最多的除了他那天才一般的移情能力外,就是他悲惨的结局。
——他追寻着那位开膛手一路到了欧洲,便再无音讯。
但是就在他在佛罗伦萨度假的第一天,就遇见了这位“早已身亡”的导师。多亏有早年优异的成绩,麦克很高兴威尔还记得自己。
威尔为这位后辈倒上红葡萄酒,接着坐在对面的沙发上。到晚餐时间还有一会,来点开胃酒很合适。
与汉尼拔共事的那段时间,他也被不自觉的影响了。东方人那句话说的真对,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虽然他还没法做到汉尼拔那种丧心病狂的优雅。
双腿交叠,威尔漫不经心地把额前的碎发拨开。麦克惊觉自己的老师变了许多,沉静,带着些许置身事外的从容。
“你想知道什么呢,我以为杰克应该和你们说过那些了。”
“你知道,他是我的心理医生,我们之间也曾经有过无比珍贵的友谊。”
“我们彼此信任,合作默契。”
威尔从昏睡中醒来时,看见的是专注在素描上的汉尼拔。医生就和以往一样的全情投入其中。
“请别动。”当他准备掀开毯子起身时,医生阻止了他。威尔改为他原来的姿势。自从上次威尔坐在汉尼拔的桌子上发现那一堆画着自己的素描后,医生就开始明目张胆起来。
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单调冗长,威尔不禁开始跑神。
世界上不会有比他们更合拍的灵魂,就像专门为彼此而生。初次相见的剑拔弩张,只是对同类的突然出现所做的条件反射。随即,是意识到对方是自己为数不多的同类的欣喜。杰克永远体会不到,当汉尼拔和威尔坐在窗前,共享他们的第一顿早餐时,他们在对方身上都看到了什么。
威尔享受汉尼拔的陪伴,汉尼拔亦然。
睡眠中长时间保持同一个姿势很轻松,但是当你意识清醒时,完全不一样。当威尔终于被从汉尼拔手下放出来时,他感觉到半边身子酸痛无比。医生贴心地伸手扶威尔起身。
而当威尔转身看见窗外早已暗下去的天色时,他就猜到了医生下一句会是什么。
“我很乐意。”
在汉尼拔开口前他就回道。对于这种略带无礼的行为汉尼拔却直接无视了,谈然叮嘱之后转身前往厨房,片刻之后威尔也将抵达餐厅。
威尔坐在椅子上,等着汉尼拔呼唤他的那一刻,他很期待这一次的惊喜。
汉尼拔走时并未将门关好,威尔看见那只鸦羽鹿顺着门缝偷偷看向他,躁动不安地踢着蹄子。
汉尼拔
当那一声嚎叫响起时,汉尼拔知道他又来了,同时带走的还有生命。人,牲畜,一大片的花海,有时仅仅是一只夜莺,一路踏着生命而来。所过之处留下死亡的阴影
汉尼拔不知道他是什么。对方从不说起自己的名字,身世,家庭,只是沉默着背着汉尼拔走过森林,温暖的皮毛在汉尼拔掌心下脉动。
汉尼拔觉得他应该是鹿,然而他也披着一层漂亮的鸦羽。人类的上半身看起来容貌英俊,温驯无害,一头可爱的小卷毛,绿宝石一般的眼睛,嘴唇如同玫瑰;鹿的下半身却拥有强健有力的修长四肢,尾部和脚部围绕了层层的鸦羽。
汉尼拔喊他鹿,鹿只是安静接受这个名字。
鹿在米莎出生的那一天到来。汉尼拔在母亲的房间里看见鹿站在玫瑰园里,那时所有的玫瑰都早已凋谢,灰黑的残枝包围着他。男人正对着窗户的方向,幽灵一样地静立着。
“妈妈,那是谁?”他扯了扯母亲的袖子。
“亲爱的,那只是只鹿。”莱克特夫人看向窗外。
鹿?汉尼拔再次看出去,这次男人的目光和他遇上了
眼中没有欣喜,没有愤怒,什么都没有,空荡荡。
第二次相遇是在树林中。完成了功课的孩子理应受到嘉奖,管家叮嘱汉尼拔不要跑的太远,林中不是那么安全。这一次,汉尼拔远远看见,庄园的入口处有访客来到。
这一次汉尼拔看清了鹿的模样,人类的上半身健壮但又不过分突兀,鹿的下半身强壮有力又修长优雅,四蹄走动的模样美好胜过在大厅里跳舞的那些女人。一头蓬松的小卷毛,巨大的鹿角从那里伸出,国王的桂冠。奶油色的肌肤,唇红齿白,嘴角的弧度就像那些大理石雕塑。那双眼睛,就像他的那些同类一样,温顺湿润又明亮,但是你却无法看穿那背后的心思。
鹿站在庄园门前的路上,手中拎着一只死去的椋鸟,鲜血顺着锋利的指甲滴落,脚边是散落一地的羽毛。秋日的落叶在他的脚边打旋,最后躺在那一地血迹斑斑的羽毛上。
汉尼拔认得那只鸟,前几天它出现在他的窗外,尾尖发白。叽叽喳喳无比烦人。
鹿顺着他的目光看向手中早已冰冷下去的小小血肉,歪着脑袋想了想,啪叽一下把它扔在脚边,四蹄迈开朝着汉尼拔的方向走来。秋日灰白的天空在他背后无限延展开。
“你好。”汉尼拔隔着围栏伸出手,身子几乎贴在栏杆上。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他已经尽量把手伸得很长很高了,只希望这位客人不要嫌弃。
鹿停在围栏前,前蹄弯曲跪下,这下两人几乎齐平,这下汉尼拔把对方的那一头小卷毛看得更加清楚。尖锐的指甲小心绕开,没有沾上血的成年人大小的手掌握住汉尼拔的,最后轻轻裹住。鹿的手掌很温暖,有点粗糙。
按理说这是很冒犯的举动,但是你能指望一个孩子注意到什么。汉尼拔下一刻就摸上了那一头小卷毛,手下的发丝出人意料的纤细柔软,露水的潮气。而当他意识到他在做什么时另一只手已经插进了那一丛乱糟糟的头发中,惊的他想把手拿回来再道歉。出乎意料的是鹿只是压低了身体靠近了围栏,成年人的上半身略略弯曲着,支撑着头颅靠近孩子,甚至在他的动作僵硬时主动凑近他的掌心。
“你是谁?”汉尼拔终于想起这个问题。鹿望着他,沉默着。
“你是人马吗?”
“妖精?”
“吸血鬼?”
……
对方的目光一如既往的明亮,但是汉尼拔直觉对方已经生气了。
“我是汉尼拔,汉尼拔·莱克特。”
手下的脑袋蹭着他的掌心,对方从喉咙里发出一个声音,沙哑但柔软,如同猫的呼噜。汉尼拔对此不陌生,秋天是鹿群歌唱的季节,每天都有鹿在树林里用这种声音唱歌。
突然对方一跃而起,在汉尼拔反应过来前就逃窜进了树丛。
“少爷,您刚刚是在和一头鹿说话吗?”家中最年长的那个女仆站在他身后。
2、
威尔
“说真的世界上你找不到第二个那样的人了,就像是你缺失的半身,那么契合,我能读懂他的每一句话。”威尔斜斜倚在沙发上,微长的发丝漫不经心地散着。想到刚才自己说的那些话不禁笑出声来。
用贝弗莉的话说:“你们怎么还没结婚?我迫不及待要等着看你俩Facebook上的情感状态改成‘已婚’了。”当然他们俩都没有Facebook的账号,这话也没传到杰克耳中。
“是,我们相爱,就像每一对灵魂伴侣那样。”
当威尔走进汉尼拔的办公室时,他看见那个优雅强壮的医生嘴角流血坐在他平日里的椅子上,眼神黯淡,任由那群毛糙的警员搞乱搞坏他的办公室。这在平常绝对是大忌。
只用一眼,他就还原出了这里发生过得所有事。富兰克林的死亡,拜亚托斯的挑衅,混乱与厮杀,汉尼拔的反抗。巨大的冲击让他头脑发晕。这不对,如果他当场干掉了拜亚托斯,不会有这种事
“汉尼拔。”
威尔发誓那一刻光芒又重新回到汉尼拔眼中。
“我还以为你死了。”
威尔低下头,这个角度汉尼拔脸上的上一览无余,细小的擦伤,淤青,凝固的血迹,拜亚托斯是个旗鼓相当的对手。就像年老的鹿王得胜负伤归来,发现自己喜欢的小母鹿依旧在原地。
“我没事。”威尔强行压下要在这群警员面前拥抱汉尼拔的冲动。这对每个人都不好,对汉尼拔的职业生涯,对他的心理健康。对外目前他还是汉尼拔的病人。
片刻前当他深入到拜亚托斯的地下室时,身后巨大的野兽焦躁地喘息。鸦羽鹿咬住他的袖子,坚决地往回拖。这个以往温顺的大家伙此时暴躁得仿佛下一秒就会用它巨大的鹿角和敌人拼的你死我活。
温顺的鹿眼湿润又明亮,却暗藏杀机。鸦羽鹿健壮的肌肉绷紧,头颅越过威尔把鹿角对准前方,宽阔的肩从威尔身旁挤过一边把锋利的尖端全部露出来,一只前蹄又不住把威尔向后拨,这下威尔算是被它护在了身后。威尔对这种姿势当然熟悉,求偶季的雄鹿都会这样。但是这不对,这太过了,鸦羽鹿绷的太紧了,全身的肌肉不仅仅是绷紧,威尔的头脑敏锐地发现了鸦羽鹿在愤怒,还有害怕,即使是面对正值壮年的雄鹿也不是这种打法,这简直就像对面来的是猎食幼鹿的狼群而不是夺偶的同类——
哦,也许不是狼群,但不会比狼安全到哪里去。
下一秒只剩下了威尔自己。
威尔下意识掏出了枪,这个举动救了他一命。
那晚威尔留在汉尼拔那里,看在那里还是现场又给汉尼拔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的份上。
汉尼拔的手艺依旧完美到无可挑剔,晚饭是鲜嫩多汁的小羊排,恰到好处的酱汁,完美的调味。过度繁丽的桌巾让威尔产生了所有的菜色都是被精心装点过的错觉。
“抱歉我来晚了。”
“不,你永远都不会晚。”
是他的错觉?他听见外面有个大家伙在失控地四处奔跑。
汉尼拔
春去秋来,寒冷的冬日里,鹿没有出现过一次。
“我亲爱的小少爷,鹿群在冬天要去寻找温暖之处,当春日归来时,他们会回到此处的。”新来的小女仆只比汉尼拔大了十岁,带着孩子气的活泼。
“他们为什么不到庄园里来呢?”
“我亲爱的小少爷,人类对他们来说是危险所在。”
春日的第一场寒流,把米莎困在了家中,也为他带来了鹿。
汉尼拔找到鹿时,鹿正靠在栏杆上轻轻喘息。
鹿的角消失了,体态依旧修长优雅,却变得瘦弱,骨头戳着皮毛,石块一般坚硬扎眼。寒冬磨去了他的体力,从遥远的地方走来已是耗去了大半体力。
鹿为他带来了玫瑰,那些藤条缠绕在他的臂膀上,花朵在他的指尖绽放。不是花园里盛开的艳丽的那种,而是野玫瑰,小小的一团,花茎扭曲。
“你还好吗?”汉尼拔隔着围栏伸手去拉鹿的手,小心绕过那些尖锐的指甲和凸起的骨头,轻轻按着鹿的掌心。鹿柔软地叫着,另一只手扯下手臂上的花藤递给汉尼拔。
指尖碰到茎上平滑的切口,鹿削去了所有的刺。
全靠了突如其来的寒流,院子里的玫瑰刚刚盛放就冻死了大半,剩下的也是焉了吧唧的抬不起头,反倒是这些野地里长的花活了过来。母亲还在感叹今年估计是欣赏不了玫瑰了。
“母亲会开心吗?”
回应他一般,鹿轻轻摩挲着他的手掌,喉咙里温柔地哼哼。
“我想带你去看米莎,但是她生病了。”汉尼拔捧着花藤。如果不是那个粗心的女仆,米莎不会受这种罪,乍暖还寒的天气那个女人怎么能把米莎丢在窗户大开的房间里。当晚那个可怜的女孩就开始咳嗽发烧,一连几日只能躺在被炉火熏得火热的房间里。汉尼拔感觉到手中的触感更加轻柔了。
鹿突然后退,怔怔地看着汉尼拔。
然后他慢慢地转身,头也不回地逃回树林
3、
“但是你是怎么发现他的?我是指,你们曾经那么……默契。”
“他几乎毁灭了我,就像他切割那些食材又把它们做成艺术品一样。”威尔的眼神阴沉了一下,在麦克发现之前迅速转为之前的温和。
刀尖刺入腹部的那一刻,威尔在脑海中听见了鸦羽鹿的哀鸣,巨兽倒在汉尼拔身后,哀嚎却无力起身。
“我本想等你一起走的,我们不能没有你。”汉尼拔在他耳边低声叹息。
“你以为你能影响我吗?”
“我没有吗?”威尔滑倒在自己的血里,甩出一个惨淡的笑容。
你背叛了他。
威尔看着雪白的天花板想着。
腹部的伤口撕扯着他的神经,也拖慢了他的思维。他用了一段时间才意识到这个念头有多不对劲。汉尼拔扯开了他的腹部,留下一道笑脸般的伤口,如同一个嘲笑。
嘲笑谁?威尔还是汉尼拔自己?他把威尔扔在那里,任由他像一棵草那样自生自灭。当然威尔活下来了,从那场几乎毁灭他的灾难里,奄奄一息,苟延残喘,却也是汉尼拔的授意。
头脑里的刺痛与寒冷困扰着他,在他的主治医生离开后他的思维就和以往一样肆意妄为地全速开转,生生把他拖进永无止境的幻觉中。威尔被困在自己亲手搭建的迷宫之中,无处可去。
人人都会有自己的迷宫,那里藏着他们的过往,他们的记忆,他们的宝贝。当威尔审视自己的迷宫,他设想那里会和他的小屋一样,空洞,乏善可陈,秋日的落叶都是灰白色,没有丝毫的阳光与温暖。后来那里充斥着谋杀,陷阱;蘑菇被尸体的养分滋养长大;树枝吞噬了人体,掏空了胸腔,然后在那里开出天竺葵、颠茄花和铃兰;草地中心的雄鹿,鹿角上刺穿着那个苍白的赤裸的女孩,那头鹿披着鸦羽。
曾经那里还有汉尼拔,那是他的锚。他除去那些不受控制肆意疯长的杂草,移走那些嘈杂傲慢的声音,收拾起那些被威尔随意丢弃的物品并把它们组装成美丽的饰品,最后种下满地鹿角。
威尔睁开眼,看见的是汉尼拔的办公室,对面坐着微笑的阿比盖尔。女孩披着长发,脖子上贴着纱布,就和威尔第二次看见她时一样。她的背后就是那尊鸦羽鹿的小雕像。
“我们活下来了。”阿比盖尔抚摸着脖子上的纱布,“他一开始就没有想杀死我们。”
“是啊。”威尔哽咽道,看向脚边破碎的茶杯。
汉尼拔是个多么经验丰富的医生,当他向你挥刀时又是多么精准。自己不是幸存者,自己只是他手下被放过的羔羊,惊惶失措地从地狱中逃出还以为是上帝保佑。寒风在迷宫中呼啸,羊羔躲在鹿角丛中,长大了嘴却连一声尖叫也发不出。
汉尼拔
想起来也许预兆那天的异变的,是那个女仆的死亡。
尸体在树林里被发现,开肠破肚撕得粉碎,内脏无一完好,心脏被扯下带走,切口整齐利落如同刀口,但走势却明确了那其实是抓痕。
那年秋天,巨变来的猝不及防。汉尼拔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那群劫匪,那群强盗,就这么冲进了他的家中,鲜血将墙上的名作都毁掉了。
父亲和母亲在变故踏上庄园的那一刻就死去,管家让年轻的小女仆带着他和米莎从暗门离开。年老的女仆在他们身后锁上了那扇门。那个女孩身体抖得像风中的落叶,几乎不能控制自己的眼泪,当她牵着汉尼拔的手,抱着米莎在林间飞奔时,惊惶如同被狼群追赶的牝鹿。
但是他们没能逃出去,女孩临死前的一推借着惯性把他和米莎推到了子弹的射程之外。那群歹徒用的是霰弹枪,子弹从她的背后打进去,飞出的小钢弹炸烂了她的内脏,她连一声尖叫都没能发出。汉尼拔伏在地上,血溅了他一身。米莎躺在距他不远的草地上,柔软的草地护住了她。年幼的女孩被鲜血与枪声吓得放声大哭,汉尼拔扑过去,用身体护住米莎。
那根本没用,他们踢开汉尼拔,拎着米莎的衣领把她拽起来,就像拎一只羔羊那样。米莎含糊不清地喊着汉尼拔的名字,挣扎哭喊。汉尼拔捂着肚子蜷缩起来,耳边隐隐有鹿的鸣叫。
他们需要人质,这是汉尼拔和米莎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炸弹带起的尘土中,一个身影悄然而来。
鹿,满身尘土的鹿,穿越了敌人的防线,带着骄傲与愤怒而来。满身尘土也无法掩盖的优雅,头顶蒙尘的桂冠。四蹄稳稳踩在汉尼拔身边,如同雌鹿般将幼鹿护在身下。
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鹿。他就像一只狮子一样压低了身子,露出了利爪。
血肉撕裂的声音就像他们撕开母亲裙摆的声音。
米莎在哭,鹿在嘶吼。汉尼拔微微侧过头,死去的小女仆就倒在不远处,漂亮的长发蒙上了尘土,空洞洞的眼中还有没有落下的泪水。
鹿的脚步声混在在凌乱的枪声中,死神在硝烟中舞蹈。
4、
威尔
汉尼拔在教堂留下的杰作,破碎的血肉组成的心脏。在那群愚蠢的警员中间,它就像是烂泥地里的一朵罂粟,招摇,魅惑。很明白的答案。筋肉破碎的肉体写就的情书。
鸦羽鹿挣开那一团皮肉,鲜血淋漓地走来,血液淋漓滴落。那不是伤口,但鲜血依旧不停涌出。阿比盖尔在他身侧,悄悄推了他一把。看呐,她用口型比划,他还放不下你。
耶稣张开双臂,拥抱他的孩子。
“他会是上帝吗?”
“不,汉尼拔不会是上帝。”他会是神,但他不会是耶和华,那很不汉尼拔。
原谅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有意或无意,回答并不等于答案。
阿比盖尔说,他为我们准备好了一切。
他心里永远有一处为我们而留。
那么你呢?
迷宫中有人们的过往,然而那些最重要宝贵的东西,只会被牢牢守护在中心,人们设下那么多陷阱和障碍就为了保护那里不受侵害,有时连迷宫的主人也无法进入。威尔看见了汉尼拔的迷宫,那些属于童年的房间,是汉尼拔的禁地。走廊上回荡的那些声音,绝不是什么美妙的乐曲。
威尔循迹而来,前往早已废弃的莱克特庄园。枯死的藤条缠满了铁门,威尔扯开那些藤条,繁复的花纹终于重见天日。龙张开翅膀,环绕着莱克特家族的家徽。
下一刻威尔看见了那个怪物,黑暗,瘦削,头顶鹿角,就站在门后,直勾勾盯着他。
“你会让我进入吗,那些房间?”
温迪哥抬起一只利爪,握住铁栏杆,猛然一扯扯断了锈蚀的铁链,接着它退后,侧身,略微躬身,一手背后一手置于胸前,如同主人迎接远道而来的客人。
“谢谢,汉尼拔。”威尔推门而入。
城堡早就荒废多年,连爬满了外墙的藤条都枯萎死去。大部分的记忆沉睡在植物的保护下,悄然等着来访者的唤醒。枯枝在威尔脚下断裂,噼啪声提醒着他这里只有他一个人。那些细瘦的枝干总让他想起幻觉里那个瘦削的怪物。有时是鸦羽鹿,有时是温迪哥。它们游荡在威尔房子外的荒野上,鹿会奔跑,牟叫,用温暖的鼻息扯住他的衣角把他从危险的梦游中带出来;温迪哥是杀手,它只会远远地看着威尔,然后在他面前撕裂猎物,锋利的指甲在猎物肚皮上留下一个“微笑”。
但他们都不会离开荒野,除非威尔踏进那个地方。但是他现在就在荒野之上,空旷,死寂的莱克特庄园,只有他一个人。完美的时机,完美的条件。
温迪哥在向他招手。
而他毫不犹豫地跟随过去。
入眼的是一块墓碑,稍显粗糙,但当时一定是精雕细琢。威尔跪下去,仔细观察着那块墓碑。
不出意外地做工精良,上面用当地的语言刻了一句话,威尔靠着自己蹩脚的水平认出那意思是“亲爱的米莎”。当年莱克特庄园的惨剧他有所耳闻,战火中那个冬天两个孩子躲在城堡里苟延残喘,第二年人们只找到了大一点的男孩,女孩没能挺过寒冬。
做工精良,除了对品质的要求,还有可能是给极为重要的人。威尔从汉尼拔那里看过太多这种场合,不论是他在外不变的三件套,还是那些精致到令人羞愧的菜色,他的办公室简约中透露着主人不凡的品味。那是对所有的陌生人,你来我往的客套,礼仪上的需求,恰到好处的微笑不用发自内心。
这里是汉尼拔的迷宫深处,多年前他曾返回这里,为他重要的人修缮坟墓。
那股温热的气息又回来了。鸦羽鹿站在他身侧,潮湿的鼻头蹭着他的颈窝。
温迪哥半跪在他的面前,他们之中就隔了那一块墓碑。
温迪哥伸出手,鸦羽鹿顶着他的背。
“我们把迷宫深处锁起来,设下重重陷阱,就为了保护那里不被人进入。”
“你明知道那里走廊上回荡的不是小夜曲。”
“你还是不去找他吗?他一直有一处为你而留。”
“我们一起去。”
“我不用,你已经为我预留好了。”阿比盖尔拨开脸颊左侧的长发,避免它们被汹涌而出的鲜血糊成一团。深红打湿了她的半边身子,她站在那一汪红色湖泊中,湖水翻滚,顺着威尔脚边滑过,缓慢蜿蜒地向前去。
“你知道那是哪里的。”
门,水流的终点是一扇门,伫立在树林间,被枯枝败叶所环绕着,木板破旧,露出那些被时间浸软的伤口,把手被磨的掉色,布满划痕。看上去不堪一击。
威尔看见那扇门终于开了一点点,缝隙间摇曳着闪过一支鹿角。
走廊上回荡的从来都不会是小夜曲。
汉尼拔
那一年秋天没有鹿群歌唱了,也许有,但鹿群的歌声无法盖过炮火的轰鸣。鹿杀了所有人,树林里躺满了残缺不全的尸体,死状如同被什么猛兽开肠破肚。
那个冬天,死神披着白袍而来。
城堡里只剩下了他和米莎,树林之外的世界早已沦陷。鹿处理了全部的尸体,汉尼拔走在楼梯上,假装没有看见那些暗红色的痕迹。
冬天十分难捱,寒冷,饥饿,病痛,悲伤,其中一项就能要了他们的命。
在寒冷还没有那么致命时,鹿在树林中奔走,寻找柴火和猎物。
林中终于没有鹿群歌唱了,它们的皮毛无法抵御这种程度的寒冷。
终于,当他们再也无法踏出城堡一步时,大雪降临了。
鹿蜷起身子缩在炉火旁,昏昏沉沉地垂着脑袋,汉尼拔抱着米莎和鹿一起紧缩在毯子里。米莎不住咳嗽,汉尼拔只能将米莎抱得更紧一些。
“天暖一些,米莎会好起来吗?”
鹿慢慢抬起眼,嗓子里轻轻回应他。
“那个时候的玫瑰,可以带我去找吗,母亲很喜欢那个。”
鹿没有回应,那人类模样的头颅早就低垂了下去,在火光照映下沉沉睡着。
鹿可以击败敌人,却无法击退寒冬。
大雪降临在这片饱经摧残的土地上,童话一般的水晶国度,居住的却是死神。
鹿很少活动了,大多数时间他都是蜷缩在壁炉旁,昏昏沉沉一动不动。汉尼拔为他找来的干草堆放在他身边,一连几日都是那个样子。偶尔他抬眼看向汉尼拔,那双眼睛却是黯淡的。
那种眼神,汉尼拔见过不只一次,父亲倒在楼梯上时,小女仆躺在草丛中的时候,还有米莎。
食物在一点点耗尽,鹿带来的那些和之前城堡里为数不多的存量早就不够用了。
“可以请你……把米莎带到安全的地方吗?”汉尼拔握住那只和他一般瘦骨嶙峋的手,求你,我只有米莎了。
鹿一点一点转动脑袋看向他,在汉尼拔恳求的目光中,枯树枝一般的四撑蹄起身体。鹿牵着汉尼拔,跌跌撞撞往前走。汉尼拔知道他要去哪,那条走廊的尽头只有厨房。鹿的脚步在墙壁内回荡,汉尼拔从不知道鹿的脚步能如此沉重。
最后他们还是到了那里,鹿放开了汉尼拔,一步一晃地走进去。
当他转身时,汉尼拔看见鹿拿起了刀。天空被雪映的白的晃眼,反倒勾勒出鹿脆弱的身形。
鹿握着刀刃,将刀柄递给汉尼拔,汉尼拔握住刀柄,鹿却并未松手。在汉尼拔的目光中,一点一点,鹿将刀尖引向自己心脏的方向。
他抖得几乎要握不住刀柄,鹿伸出另一只手扶住他,眼神依旧温柔明亮又湿润。
这个世界已无安全之地。
最后一次,请踏着我的生命。
5、
威尔
“您不想回去吗?”麦克希望能把这位前同事带回到FBI,当初克劳福德探长曾试着寻找过威尔的下落,无奈两年之后仍无消息。FBI无法派出太多人手去接管这一案件,最后只能以威尔死亡结案。
威尔喝光了酒,起身到麦克身后的酒柜去拿酒。“我不打算回去了,那几年对我的影响非常大,我感觉我已经无法回到FBI继续工作了,而且……”
“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是逃出来的?”
威尔拿起冰锥,一把插入麦克的太阳穴。
他笑起来就像绵羊那般柔软,带着一点残忍的优雅,温柔又自豪地看向麦克身后。可惜麦克已经无力回头,从眼角他隐约看见那个恶魔跨过他的身体。
“今晚你会怎么做呢,汉尼拔?”
“烤小羊排会是个不错的选择。”
6、
汉尼拔找来了盆和桶,一点一点把鹿的血放干,没了鹿的协助他一个人干起来费了很大力气。在这种天气里,连骨头晒干后都可以被拿去生火,血冻也不能浪费。
鹿教给了他很多,战争来的太突然,城堡里甚至没有准备好过冬的物资。汉尼拔没有力气把鹿拖到浴缸那里去了,只能就地肢解。刀子每一下精准地砍在关节处,如同之前数次做得那样。鹿将那些食物拽到浴缸里,开肠破肚,为他示范如何切割那些骨头。腹部是柔软易切的,胸骨只要力气大用锤子就可以解决,头部直接晒干和骨头一起烧火。鹿握着汉尼拔的手,引导他如何寻找关节处的缝隙,将刀刃卡进去,最后将其撬开。
小动物很好办,但那些体型大的就没这么好办了,尤其是他们之中还有不少体型比汉尼拔更大。
他们吃掉了所有能找到的肉,鹿教会他必要时不要浪费。
春天到来时,终于有人前来通知紫夫人和罗伯特人,他们找到了莱克特家唯一的幸存者汉尼拔,战争之后的那个冬天,那个小小女孩没能挺过去。人们没有找到她的尸骨,但是找到了她的墓碑。
幸存下来的孩子沉默着,走出那座围困了也守护了他一个冬天的城堡。
说句实话,威尔的刀工尚可,但是厨艺却完全不行。也许是因为他常年处理自己的猎物却很少在意它们被吃下去时的口感。这种生活方式一个人时还算勉强,但如果你找到了自己的伴侣,这种生活方式迟早要被对方打死。
尤其是你的另一半还是汉尼拔·莱克特,这是完完全全的找死。
不过也有例外,除非你叫威尔·格瑞汉姆。
“能有你帮忙真是太好了,威尔。”汉尼拔自他手上接过那些肉。威尔倚在另一端看着他熟练地把它们扔进一道道繁杂的工序里,他的大脑可以记住那些复杂的化学物质唯独记不住这些繁复精致的玩意儿,毕竟两年前精致这个词和威尔绝缘。
“我还是觉得由你来做这些比较好。”威尔摸了摸鼻子,他是个猎人,汉尼拔才是外科医生。
“年幼的野兽总要经过锻炼。”汉尼拔背对着他,双手交叠按压那颗肺脏,“不出手永远无法进步。”
“我觉得还是由你来做更好,我可没有那么多……狩猎经验。”威尔想到那一滩鲜血,幼狮的作品总是乱七八糟还要成年狮子来收尾。
“循序渐进,我很喜欢你今天为我带来的小羊。”
“意外之物。”威尔从篮子里捞起一个西红柿,汉尼拔略带责备地挑了一下眉。
7、
有些事不能说的太明白。
威尔不会问汉尼拔那个粮食匮乏的冬天他到底是吃了什么东西才活下来。
汉尼拔也假装不知道威尔找到他时他在报纸上看见了那个追查他的警探的失踪讯息。
8、
鹿角自他头顶探出。
黑羊站在白羊支离破碎的尸体上,温迪哥从鸦羽鹿的体内诞生。
END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没有故事的设定文)
“我真的出名过,三天。”
少女举起她的大机械臂,比西瓜还大的手在空中比出一个三。然后机械臂五指收紧,突然向前砸落,收至腰间。
“你有时应该离我远一点,你就像以前的意大利人,但意大利人可没有这么有力的机械臂。”
“我们这里没有意大利人吗?”少女问到。
“或许有,但我们不管那叫意大利人。”瘦弱的,面容显老的男人说起话来嘴巴只是微动,“飞鸟,你事先有了解过我们的宗旨吗?”
“抱歉,线上的习惯没改过来。”
“倒也没啥,我们也只是嫌麻烦。”
男人肩膀很窄。飞鸟的右拳有男人肩膀四分之三的宽度。在机械手无名指第二关节和第三关节之间有一个发声器,传来悠长的呼吸声。那是机灵存在的证明。
“一般到我们这儿来的人,都会把机灵卸掉。”
飞鸟的右臂突然抖了一下。她另一只纤细的手抚摸着右手,好像母亲抚摸着婴儿。
“他和我就好像海豚的左右脑,没有问题。”
男人啧了一声,啐了一口水油混合物在地上。
飞鸟举起右臂,五指成拳。
男人像炮弹一样爆飞出去,撞断了几棵腰粗的树,滑进了一处灌木丛里。
血与机油溅到飞鸟的脸上。
“他好像四肢都软了。”
“他是人工肺,不会有吐痰这个功能。”醒来的手臂冷漠地说道,“他就是瞧不起咱们。”
“行啦。找别的地方吧。”
飞鸟真的出名过三天。在那三天里她是最耀眼的女人。是不是女人另说。至少P站里,她是被划分到“智人女性”“机甲”那一类的。
她很美,紧实又柔软的大腿,健康的腰部曲线,纤细优雅的左手与机械粗大的右手,修长的脖颈,雌雄莫辨的脸庞,柔顺乌黑的长发,再加上一点点的故事性,她就像历史上最美丽的女人一样被大家追捧着。
可惜只持续了三天。Ai模拟造型,上传人体属性,Q版化,美漫化,之后又出了几个以她为主角的主题世界。一个末世,一个蒸汽朋克,她自己也进去玩了一个月。
和偶像所谓的“丧失了新鲜感”又有所不同,她被抽出了自己的身体,然后被投入公众的领域。
飞鸟坐在荒废的22层楼房上,操纵右手张开又握住。眼前一排排的建筑已经倒塌了不少。白色的石块在月光下格外亮,像是石头的沙漠。垂在外墙的飞鸟的腿上有好多道红痕,那是今天穿越丛林划到的。作为早期的型号,飞鸟的皮肤容易留下随时间恢复的红痕。这是早期型号的缺点,但也是部份人的性癖。她成为了网络形象后,腿上的红痕就像是某种标配,出现在各种地方。
她站起身来,在楼的边缘处踱步。
天边蓝光一闪,运输机在高空移动。即使在二十多层的楼顶上,运输机也只有拳头大小。它和以前的飞机飞在同一高度,正在向城市集群运输物资。
“那天直播到底是为啥坏掉了呢?”飞鸟叹了口气。那天她像一个线上时代的人一样,一边开着直播,一边睡觉。直播的虚拟形象出了错误,把她的裸体露了出来。正好醒着的右手也不知情地揉着她的下体。
睡梦,机械,情色。骇客或者是CG制造者还放出了她家摄像头的视角。她赤裸着身子躺在被子上,右手小臂抬起来,轻柔地抚摸着她的下体。她的头靠在右臂上,睡得一片安详。
六个小时直播。她也实在没有什么朋友。
她正常醒来,然后常用的色情网站的第一页就看到了自己的脸。飞鸟有些害羞,但是并不慌张。这个时代的色情内容无穷无尽,她之前也看过几十次和她长得很像的真人或者CG。她甚至有些好奇是哪位博主如此有眼光,几乎给了她一个美人认证。然后她看到那只巨大的机器臂,和她家里的一切。
她确实是个美人。网友认证。甚至大企业也愿意花钱买下她的形象版权。小鬼们装模做样地装上机械手,姑娘们往大腿上划上红痕。
手臂睡着了。手指张合带来轻微的刺激,他睡得很舒服。飞鸟抱着手臂,一会也睡着了。
“自我!要紧的是自我的认定!”
“人只有在与自然相处,才能发现人真正的自我!”
“Ai是个骗局!Ai是个混沌无知的黑盒!”
“驱逐Ai!回归自我!”
“驱逐Ai!回归自我!”
隔天飞鸟醒来的时候,扩音器夹着人声在这片废墟里回响着。全息映像从地面升起,反Ai团体的绘画在天上流动。破碎的黑盒流出七彩的河,在早晨太阳的照耀下更加梦幻。
飞鸟趴在楼顶,眯着眼往外望去。几千米外,一块塌毁的白色外墙的边上。几十个人围着一台自走车边走边喊。车上一位首领模样的人站在扬声器旁挥舞着双手。
昨天被打进灌木丛的人也在里面,他围在车边,是离车最近的几个人之一。
“昨天打的人找上门来了。”
“这下怎么办?”手臂不在扩音器处发音,而是顺着信息流把问题投在了飞鸟的视野里。
“不怎么办。我看他们也没带什么武器装备,毕竟只是非武装团体。”飞鸟盯着围着自走车前进的那些人。在被遗弃地区这样招摇地宣传实在是在都市没法得到的体验。
“你之前想加入他们?”手臂问。
“我以为他们会更......”飞鸟斟酌了一下说辞,“务实一点。”
“至少现在看来,他们不像是有自我的样子。”
那站在车上的人好像发现了飞鸟,一个振臂,自走车便朝这边开来。
“我们走吧。”飞鸟转身走开。右掌按地,身体扭转指向高空,曲臂,伸直。飞鸟的身体正如真正的飞鸟,射向高空。
“不过,他们这样也算一种活法呢。”手臂在眼前说。
飞鸟感受着汹涌的风,双腿并直。
“至少我们更有钱,没必要。”
作者:旬夜
备注:凑数凑数
免责声明:无声
1、
宁江区是个人才辈出的地方。
那年头的电竞圈,不,应该是电子游戏圈,放眼望去都是一群蓬头垢面的小年轻。
烟味弥漫的网吧里,一群瞧着不务正业的人三五成群,要么没班上,要么逃课,凑成一排,或见缝插针,抓着一把花生,吃着点泡面把游戏给打了。
而路小南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大概是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好学生气质。坐在一堆打游戏的人中间,不像是来玩的,倒像是来网吧查资料的。
——龙行Sky那队长,长得眉清目秀,技术不是最顶尖的,但是战术意识一流。
没听说吗?
那玩战术的心都脏。
“我靠,禽兽啊!”肖枫在集装箱后被龙行的人秒了的瞬间,抬头看见网吧天花板的灯嗞啦一下。“猴子,老尉别慌,稳住节奏,这把能赢。”
他松开手去看队友屏幕。
那瞬间,整个网吧嘈杂的声音像有了形状,一如扭曲的线条浮动起来。届时,眼前的光,画面,和声音如同走马灯形成了旋涡。
闪烁的红绿灯光充斥着视线,像是道路车辆上的刺目警告。
他像是被一股力量吸进了汹涌的旋涡里。
一如一场梦——不属于他的记忆被强行塞进了脑子。
等他回过神,趴在桌子上干呕的时候,眼泪控制不住从眼眶砸在地上。
“……11月22号……”
-
肖枫一辈子遇到的对手,凑起来能绕着宁江区菜市场围一圈。但能让他放在心上的,就连网吧包间前排都坐不满。
而路小南算一个。
在1coin队长这么多年并不算富余的印象里,龙行Sky的队长South是个每次他对敌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的人。哪怕他们对战次数不多,但每次都足够激烈和酣畅。
只可惜这个强敌由于一场意外,死在了和他比赛的前夕。
听到这个消息的那天,One coin战队在一场并不是滋味的庆祝里,无声地给彼此击了个掌。不是为了庆祝,倒像为了缅怀。
那时的肖枫低着头叹了口气。
他想,真可惜。
——可惜路小南,可惜他的技术,可惜他这个人。但那点可惜,像是遥远海平面上的镜花水月,风一吹能散。
而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世界会把路小南的整个人生砸进他的手里。他托不住,就像一叶浮舟入海,几乎将他溺死。
-
“肖枫!晚上还有比赛你干嘛呢!?”
“我有事,不用等我。”
-
第一次看见路小南。
或者说,在这个时间线里,肖枫第一次看见路小南,是在对方常驻的网吧。
龙行sky的游戏区在新门街附近,和肖枫的活动场所有点远。
他们这些打游戏的,平日就像盘踞在各自山头网吧的地头蛇一样,有种微妙的各自为阵,井水不犯河水的气氛。哪怕有时候凑在一起打比赛,也有种主客场的对战的架势。
所以当年,肖枫几乎没来过这里块。
他站在门外透过玻璃往里头看,这间一个小时比他们那儿贵了五毛的网吧里,龙行sky的战队正齐刷刷坐成一排。
最中心的路小南,剪着干干净净的学生头,格子衬衫,手指在键盘上操作飞快,神色却从容,偶尔张张嘴似在指导队友。
他是那么鲜活。
——求求你,一定要阻止他看那场比赛。
——我拦不住你哥,就去拦撞他那辆车去。
他也不知道这些记忆是哪里来的。
似乎在某个瞬间他忽然就拥有了它们,一个未知时空里,他和一个叫路小北的男孩在游戏里相遇,他求他去救他的哥哥。
而他答应了。
却没做到。
寒冷雨夜的水。
医院走道白色地砖。
鲜红的血迹,密密麻麻,泛着腥味,又被带着消毒水气味的拖把拖干净。
肖枫曾在上面走过。
他抱着脑袋,顺着网吧外墙蹲下。
世界上有种理论叫时空连接。一如某种同频率电波频率相互吸引和作用,会让人感受到不同时空的声音,或者图像。
他不知道这一切的真假。毕竟在这个世界,他没有阻止过什么车祸,更没有在某天游戏的途中联络上2019年的名叫路小北的男孩。
所以……
“兄弟,你没事吧?”
手臂被握住,能感觉肌肉相触的质感。
逆着光,是一张并不算太过熟悉的脸。路小南温热的呼吸落在他脸上,他看见对方带神采的眼睛。
“我……有些胃疼。”
“那要送你去医院吗?”他说。
他反手握住路小南手手腕,试着站了起来。他说。“好。”
2、
那年的宁江区出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并没有)的事。
One coin战队的队长肖枫和龙行Sky的队长路小南杠上了——隔三差五去人家所在的网吧寻衅滋事。
“不是,这有必要吗?他们这网费比我们那儿贵多了。”
肖枫那时带着耳机和大尉咬耳朵。“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啊。这龙行是个强敌,到时候比赛没准就咱们对上了,提前了解对手是为我们未来成功夺冠的打基础。”
“得得得,还基础呢。”一旁麒麟白眼翻上天。“这了解战术哪儿不行啊,我们原来那网吧是没网怎么的?你就死活要我们拖家带口来这里看人眼色。”
“就你XX的话多……”肖枫嘴皮子没磨利索,抬头就看路小南朝他这看了一眼。他上下牙磕巴张嘴闭嘴半天,也没把那剩下半句话给说出来。
要说战队配合,龙行sky确实在宁江数一数二。
肖枫的队伍里来了个老沙救场,突破力增强,但团队粘合度还差些。
所以,演练战术实操对战是真,放不下人想时刻盯着也是真。
那段十月天,南方的暑气还未消散。
空气里是闷热的泥土味道和将下未下的暴雨。
肖枫在新门街网吧落地生根,几次被噩梦惊醒,抬头看到对面还活着的路小南的时候,总带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执着什么,就好像真的在某个时空,有个自己朝着他大喊。
——你可以救他,你明明再努力一点就能救他,你为什么不试试。
那些怪力乱神和天方夜谭成了他的梦魇。
肖枫没得选。
-
那年的CF大赛办的如火如荼。
宁江区一群终于被关上电竞人称号的游戏痴,对夺冠的热情就像是饿狗追肉,争得你死我活,战况激烈,隔三差五的训练扒了One coin半条命。
麒麟和罗阳掐起来的时候,肖枫还在吸溜他的面。
对面,路小南轻车熟路地挤进那两只乌眼鸡中间,见怪不怪得把他俩扯开。
他眼神示意了一下肖枫。后者拍拍麒麟肩膀,又弹了弹罗阳胸口的灰,说了声“没事儿没事儿。”就跟着路小南一起一前一后走了出去。
新门街附近的交通比金燕网吧那热闹,肖枫蹲在路边看着不远处的“北京欢迎你”,路上三轮蹦还冒着点黑色的尾气。
路小南靠在路边的电线杆柱子边上。“你最近状态不对。”
龙行sky的队长,待人细致入微,对于队员的身体状况向来关注,不过这次倒是多管闲事管道竞争对手这来了。
“睡不好罢了。”肖枫蹲在马路边上,伸手去接抛出的硬币。
天色向晚,乌云密集得压了过来,似乎要落大雨。
肖枫看着手上的硬币没说话,很久他问。“路小南,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哪天会死啊?”
“人不是都会死吗?”路小南轻笑了一声,口气里云淡风轻。
肖枫看了眼,却不意外。
路小南是个待人温和的人,礼貌永远是第一位,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和人吵起来。
那些梦境里被对方推了一跟头的争锋相对,到头来成了假装胃痛被人载回家里喝的热水。记得那时路小北还在家里看电视,回头扑进路小南怀里喊哥哥。后者摸摸男孩的头,回头指了指他说。“小北,这里还有一个哥哥。”
暖黄色的屋子,被安排整齐的家具。
舒服的四口之家,像是春日生长的爬春藤。
“如果有一天,有个陌生人告诉你,今天不能出门,你否则你会死,你会怎么样?”肖枫站在路边问。
“那我估计会觉得他在恶作剧吧。”
“那如果那个人是我呢?”肖枫抬头看他。
昏暗的天幕下,那双带着点水光的眼睛,折射出一点暧昧不明的亮度。
他看他的眼神总是特别的。
路小南知道。
从他第一次见到肖枫,就从那人眼里读到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哪怕是第一次来网吧,踢馆似的站在他们面前,嘴上说着。“哥们儿,敢不敢比一局。”眼里那点挑衅落到他身上,却又顷刻间浓墨重彩得悲伤起来。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被一个陌生人用那样的眼光注视着。
“……我是不是什么时候得罪过你了?”龙行sky的队长礼貌发问。
一头乱毛的1coin队长对着天空抛着他的游戏币。“可不,你们网吧贵的要命,害我明天想加根火腿的钱都得搭进去,仇海了去了。”
“你该不会是在拐弯抹角向我借钱吧?”
接住落下硬币的One coin队长回头对他。“诶,路小南,我们打个赌怎么样。如果我抛这次硬币是“win”,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路小南挑眉。“那如果是另一面呢?”
那时候肖枫上前按住他肩膀,笑道。“那我就为你拼一次命。”
-
肖枫曾见过许多个秋季。宁江的秋天总是来得很迟,稍纵即逝。
一如入冬前的一次意外,老天调温出了错,把夏天和冬天按牌出打了个对子。
肖枫这个人其实倔得很。
他从来不相信什么命中注定,也不信什么命里无时莫强求。
生得执拗,自己认为对的是,哪怕冲的头破血流也不回头。可当那些记忆却和现实不断重叠,他倒是终究开始动摇了。
虽然在那些多出记忆里,自己从未去过路小南的网吧和人打过什么对战。但最终决赛前,One Coin和Double Kill的决赛安排,却像是一张最后的死亡通知书开在他面前。
——那些你不相信的事也许会发生。
——那些你无法挽救的悲剧会再次出现。
那些你拼尽全力也无法改变的命运,究竟是真实的,还是你一场梦魇残留下的可笑幻觉?
肖枫在参加比赛之前,手机收到路小南的短信,对方的最新回复是。
【知道了,我肯定不会来。】
言之凿凿像极了无数个肖枫失眠的夜晚,对方给他发的。
【你信我,调整呼吸,很快就能睡了】
路小南是个足够温柔的人,春风化雨。
肖枫曾经仓皇地闯进那个人的生活,却撞了个头破血流。
而这一次,他选择了成为他的朋友。——哪怕心怀目的,哪怕动机不纯。他这次却能够伸手握住路小南而不被推开;能触摸躺在沙发上睡着的路小北毫无防备的脑袋而不用提心吊胆;
还能作为一个朋友在高高抛起一个硬币,和对方定下一个赌约。
——11月22号,我们1coin和Double Kill的比赛你不许来,路小南,愿赌服输。
于是,那天晚上,宁江的那场暴雨如约而至。
在那个嘈杂,带着烟味,尖叫的网吧里。年轻的队长为了他的队友,为了和对手决赛见的约定,他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他打得又疯又狠,直到耳机里的获胜音效和队友的欢呼声响起。
那一刻,屋外响起一声惊雷,那声雷鸣声穿透了网吧的欢呼,他收到了一条来自路小南的短信。
【打得漂亮。】
他回拨了路小南的电话,含笑的眼里映着网吧的灯光。
电话那头是一阵忙音。他试着又播了一遍,这次却成了关机提示,像是什么命中注定的轮回。他忽然害怕了起来,手机里的播出键被按了一次又一次。“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他像是被利剑贯穿了肺腑。心跳如擂鼓于疼痛一起席卷了他全部的感官,他又想起了那些画面,路小北抓着他的领口撕心裂肺的喊声。
——时间,地点,全部都告诉你了,为什么救不到!
——为什么什么都做不了!
“……不对。”他几乎是丢下键盘往人群外冲。
“肖枫!诶——肖枫你跑什么!外面下雨啊——!”
他撞进大雨里,一路朝着天北路跑。大雨冲刷着他的身体,在深秋带走他身体的温度。那些狼狈的痛哭,和诡异的血腥味似乎又回来了,刺目白色的瓷砖还有鲜红的血迹。
——你又睡不着了吗?
——你状态不对,再失眠可以给我打电话。
——小南,你看看爸爸。
身后传来一阵鸣笛声,肖枫抓着手机回头,看见了一片刺目的白,他怔怔站在原地,似乎透过滂沱的雨幕,透过那些刺目的车灯,看到两个伤痕累累的少年。
——肖枫,我可以不去看你比赛,但你要赢啊,总决赛上我可不想对手是别人。
“路小南……”他手臂像是脱力般垂下,手机从指间滑落,刺耳的鸣笛飞速逼近,那些自责和痛苦将他拖进冰冷的深渊。
下一秒,有人从他身后扑出来,将一把拽回。
“肖枫!你他妈不要命了——!”
3、
路小南把人拦腰抱住的时候,像是抱了一团又冷又沉的棉花。
肖枫身上都是浸透了雨水,湿漉漉的头发蹭在他脖子上冻得他打颤。
“肖枫……肖枫!”路小南想摇醒他,脖颈相接处却感觉到一阵温热。他好像哭了。那个平日玩世不恭的人,一双肩膀单薄得厉害,在他怀里发抖。路小南将他圈紧,一只手去拍他的背。
他总擅长哄他的弟弟,小孩子,心思简单,你说你爱他,他就会笑。
于是他将头靠近肖枫耳边。“没事了,别怕我在呢。”
肖枫获得知觉般用力抱住他,因为太用力,整个肩膀都绷紧。“不要死……路小南你不要死……”
路小南没试过这种感觉,像是有人在他心口劈开了一个口子,强势又决绝得走了进来,他浑身冰冷,带着寒夜的雨和伤,于是他忍不住伸手将人抱住,融进了血肉之中。
肖枫这个古怪的人,进入他生活的方式总带着一种诡异的违和。
路小南心思缜密,所以他能下意识感觉到一个人行动者的不合理。肖枫就是他能捕捉到的最大的不合理。
但他喜欢他的战术,喜欢他在一场比赛结束之后复盘漏洞时候的感觉,喜欢他嘴皮子能耐能和他们家罗阳斗嘴斗一天,也喜欢他某天醒来时候,下意识找他的眼神。
他总在关注他,却好像又不在看他,像是一团抓不住的雾。
而那团雾气现在在他怀里。
雨夜里的年轻人抱住了一身狼狈的躯壳,将自己的温度送了进去。他们相拥,像两株肆意生长的藤蔓紧紧缠绕在一起。
-
2008年,CF首届电子竞技大赛,宁江赛区的决赛如期展开。
两大种子队伍,龙行sky和One coin究竟谁能胜出的话题被讨论得如火如荼。
网吧里嗑瓜子的嗑瓜子,看热闹的看热闹。
比赛前半个小时,One Coin的队长被对面的队长“持械”“绑架”到了某个角落。
肖枫嘴里还叼着个包子,吃了一半差点没给路小南噎着。“有事儿说事儿!”
肖枫啧他,后者手上一把车钥匙抛进肖枫怀里。“干嘛啊?”
“你不是想试试我那车吗?车钥匙送你了。”
“哎哟哟哟!”肖枫挑眉一副识破奸计的样子。“路小南,搁这贿赂我呢?想让我们1coin故意输给你,做梦吧你!”
“那硬币借我用一下。”路小南没接他话茬。
肖枫狐疑得把硬币递上去,只见对面路小南伸手一抛一接,将硬币盖在手背上。他问。“肖枫,你为什么最近都不来我那儿了?”
“你那网费那么贵,去不起,不去了。”
“那为什么现在晚上也不给我发短信打电话了?”
“睡得好,不费那电话费。”
“那上次说要告诉我的那个秘密呢?”
“这不是说好了,等比赛以后吗?”
“我等不及了。”路小南把肖枫逼近角落里,这个比他小了五六岁的少年人,此刻眼里依旧是笑意,却让人觉得自己是被狮子顶上的猎物。路小南看着温和,却隐藏着某种侵略性。“莫名其妙为了我哭了一场,然后网吧也不来了,电话也不接了。这么自顾自地来,自顾自得走,枫哥,世上没有这种道理。”
“……路小南……你到底要干嘛?”
“打个赌吧?”路小南视线落下手上被盖住的硬币上。“如果是“win”,你现在就把那个秘密告诉我。”
“那如果是背面呢?”
-
很久以后,One Coin的队长还能记起那场比赛,燥热的赛场,争锋相对的比拼,周遭人们的呐喊。
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运筹帷幄的少年人抬起他的手,硬币的纹路映着点夕阳的光线,泛着淡淡的亮色。
少年人笑着看他,笑得肖枫心头一动。
那时候肖枫还没来得及从路小南劫后余生的喜悦里,读到自己心跳加速的原因。
他的世界有梦想,有队友,有游戏,有那场滂沱的大雨。
命运将路小南的生死交在他手里,让他牵挂在意。
却还没来得及叫他爱上。
可有人比他先行一步。
少年人的唇不经意擦过脸颊,是轻柔的触感。
他说。“我想要你早点发现……”——发现一个秘密。
秋日晚风吹过人心,带起路边梧桐叶沙沙作响。
本该逝去的少年依旧鲜活,他小心握住眼前人的手,将额头抵在在他肩上,像一个拥抱。
他说。“肖枫……”
——我喜欢你。
-END-
作者:凰
评论:笑语
我又梦到了安也。
这次不是她躺在病床上盯着镜子的画面,也不是她满身是血对着我微笑的样子,七年来第一次,我梦到了过去真正发生过的事。
雪白的墙壁,高抬的天花板,六扇打开的窗户,打结的窗帘、日光灯、吊扇,前后两面黑板和夹在窗户之间的名人画像,还有一排一排不那么整齐的、堆满了书的桌椅。
是我们初中时待了三年的教室。
我在靠墙的座位上坐着,把讲解完的英语试卷一张张折起来,塞进文件夹里收好。安也坐在我身边,翻着一本被浅蓝色的纸包住封面的书。
班级一周轮换一次座位,而那正是夏天开始时我会轮到的地方,紧靠贴着瓷砖的墙壁,身后一点儿就是窗户,离吊扇虽然有一段距离,但好在从窗子外吹进来的风足够凉爽,光滑的瓷砖也时刻散发凉意,不至于因为温度太高被热晕。
所以我相当喜欢这个位置,但那时候,七年前的我只是觉得每次轮到这个位置,看周围的一切都变得格外顺眼。
在梦里我听见微弱的风声从远处飘来,电扇慢慢地转动着,发出沉闷的低鸣声,纸张摩擦的声响、书页翻动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散乱、没有规律,但是却让人觉得很平静。
接着安也依旧低头盯着她的书本,毫无预兆地开口:“你知道羽毛也有不同的名称吗?”
不知为什么,她的声音有些模糊不清,像是被埋在数千米的水下,又像是随着风一起从遥远的地方飘过来。我愣了一下,然后平静被打破,无数的声响一下子涌进来,盖过了风声与电扇的声音。
交谈声,水龙头打开的声音,走廊上背书的声音,黑板擦相互拍击的声音,楼下的哨声和打闹声,学校围栏外的汽车喇叭声,河对岸的火车鸣笛声——在那时原来有那么多不同的声音,而到头来我在梦里却只听见安也问我的问题。
于是我从卷子上抬起头来看向她,用一个问句回答了她的问题:“什么?”
安也把书翻回去几页,摊开来递到我面前:“鸟类的羽毛也有不同的名称哦,‘初级飞羽’、‘肩羽’、‘大覆羽’和‘小翼羽’什么的。”
我接过书,看了一眼翻开的那两页,发现那是几幅鸟翼结构和羽区分布的示意图,还有一些在梦里已经记不清细节的说明文字。
“那不都是人类方便自己分辨和研究才取了一堆名称嘛,”我这样说道,“鸟自己可不会给自己的羽毛取名字。”
那时候安也是怎么说的来着?在听见这样一句足以终结话题的话之后,她又说了什么呢?
我回忆着梦里跳脱的片段,忽然意识到自己是多此一举。既然那是关于曾经发生过的事情的梦,我干嘛还要抓着梦不放,而不是直接去记忆里翻找呢?
我笑自己又一次往死胡同里蹿,但是一想,走死胡同不就是这二十多年来我最擅长的事吗?自从安也死了,肇事司机蹲了牢子,毕业后与所有认识的朋友断了联系,独自一人离开家去一个陌生的城市念一个我根本毫无兴趣的专业——我任由自己“顺势而为”,就像一根脱落的羽毛随着风能飞多远是多远。
哦……是了,当时安也是这样说过。“可是如果不给它们取名字的话,人们就不会知道那是什么羽毛了呀,”她说道,歪着头摆出一副很不满意地样子看向我,“一根羽毛从鸟身上脱落,最后很可能就那么掉在地上或者水里慢慢腐烂了。如果那根羽毛幸运地跟着风飞到足够远的地方,被一个没见过它的人捡到的话,它难道不会想知道那个人的名字吗?”
她说着,把书从我手里拿回去,抚摸着书页上那双张开的翅膀,又补上一句:“就像那个人想要知道这根羽毛该如何称呼一样。”
“啊?会那样吗?”我觉得自己完全没听懂她在说什么。但是话说回来,安也就是这样的。她总是这样,时常自顾自地说一些想法,完全不在乎别人能不能听明白。
她这样并不让人讨厌,反倒是让她变得意外的人缘很好,这也是我到现在都弄不懂的一点。同班的同学无论男女,好像都很乐意和她交谈,尽管大多数时候都是他们在说,安也只是坐在那里,脸上带着“我在听”的微笑。
不过事情也有例外,孟星就好像总是能听懂安也在说什么,然后以同样奇怪的方式接上话。她俩的性格截然不同,却总是能说到一起去,这是又一个我至今没搞明白的问题。
孟星星——安也总这么叫她。她会以“孟星星~小星星”开头,说完一段话之后再以“怎么样呀星星”结尾。然后孟星就会点点头,用“我认为”开口,说完更长的一段话之后再用“你觉得呢”结束。
那个夏天刚刚开始的下午也是,安也正准备严肃地跟我“探讨”一下关于羽毛命名的问题时,孟星从教室外面走了进来。一看到她的身影出现在门口,我立刻就投去了一个求救的眼神,于是孟星没回到自己的位置上,端着水杯径直朝我们走了过来。
“聊什么呢?”她问道,在安也前面的空椅子上坐下。
“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安也认真地皱起眉毛,转向孟星,“孟星星,你觉得人类有必要给鸟类的羽毛起名字吗?”
孟星转着保温杯的盖子,瞄了一眼安也手上的书,笑了一下:“我认为很有必要,因为鸟类的羽毛太多了,你不觉得吗?”她说着忽然抬起头,把问题抛回给了我。
我清楚地听见自己胸腔里传来了“咯噔”一声。不是有那么一回事吗?人们在形容感觉不妙时总会说“心里咯噔一下”,我知道那并不只是形容而已,因为那时候我是真的听见了那样的一声“咯噔”,也确实感到了不妙。
不过好在,安也已经陷入了沉思的状态,根本没注意到孟星问了我什么问题。她侧着头想了一会儿,又开口说道:“我知道啦,像‘初级飞羽’和‘次级飞羽’这种名字,是跟羽毛生长的顺序和它们的作用有关,但是——但是如果你捡到一根羽毛的话,难道不会想要知道它叫什么名字,是哪一只鸟的羽毛吗?”
“会啊,”孟星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我不仅会想知道,可能还会再给它取一个名字,只有我会叫的那种。”
“啊!我知道,就像我叫你‘孟星星’一样,对不对?”安也笑起来。
孟星点点头,把杯盖放到桌面上,打开杯子的开关开始倒水。我看了一眼,发现那“水”居然是透明的棕红色液体,还带着明显的冷气。
“……你往保温杯里装冰可乐?”我感到不可思议,但又觉得对身边的这两个人来说,不管做出什么似乎都很“正常”。
孟星没理会我,扬起下巴把杯盖里的可乐一饮而尽,然后对我翻了个白眼。我知道那意思是“少管我”,于是知趣地没再说话,干脆又把注意力拉回到自己的英语试卷上。
但是安也显然不会错过这一点,在我移开视线的前一秒,她的眼睛就亮了起来。“很酷诶!”她说道,声音居然相当兴奋,“我也能喝吗?”
“喝呗。”孟星无所谓地挑了挑眉毛,又倒了一杯盖可乐递给安也。
安也很开心地接过杯盖,像孟星那样抬头一口喝光,然后把杯盖还了回去。这时候我以为她已经忘记关于什么“羽毛名称”的话题了,正准备安下心来继续整理东西,然而下一刻,安也的问题又冒了出来。
“如果你们捡到了一根不认识的羽毛,会给它取什么名字呢?”她问道,很明显是希望听见两个来自不同的人的回答。
“‘毛毛’或者‘飞飞’之类的吧,”孟星又是立刻就接上了话,“我也不确定,我还从来没捡到过羽毛。”
“没创意诶。”安也撇了撇嘴,似乎对这个答案不太满意。孟星又翻了个白眼,驳回了她的不满。紧接着,我看见她们俩都把目光投向了我,于是我知道这个答案非想不可了。
“呃……”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该给一根假设中会捡到的羽毛起什么名字,于是便瞥了一眼摊在桌面上的英语试卷,试图从上面找到一个名字。
我的视线跨过大段大段的句子与一张张图片,终于在角落的一篇阅读里抓住了一个首字母大写、字体加粗的单词:“Quasimodo(卡西莫多)?”
“哇哦。”一声发自真心的赞叹和一声听起来比较敷衍的“赞叹”同时响起,我有些不知所措,但安也却又问道:“那第二根羽毛是不是该叫Esmeralda(埃斯梅拉达)?”
“或许吧。”我说道,但其实完全不确定自己说了些什么。安也用赞同又敬佩的目光点了点头,而孟星不爽地又灌了一杯盖可乐:“哦,所以拿《巴黎圣母院》里人物的名字来给羽毛取名就很有创意了?”
“嘿嘿……”安也笑了笑,没回答她,只是就那样看着孟星继续往杯盖里倒冰可乐。
一时间没人再说话,周围一下子显得安静起来。我又开始听见远处传来的杂乱声音,而可乐撞击杯壁发出的声响在这背景音里显得格外清亮。
“但是人类就是很喜欢给各种东西取名呀,”忽然间,安也又开了口,“每个人都有一个名字,虽然很多时候会有重复,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啊,有些人还不止一个呢。”
她说道,再次翻动手里的书:“如果不给某样东西一个名字,人们就不知道该怎么去跟其他人说那样东西不是吗?比如说,假如这本书不叫‘书’,我要怎么跟你说我拿着的是什么呢?”
我又愣了一下,不知道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但孟星似乎完全没被困扰,只是笑了一下:“如果它不叫‘书’,那就会有其他的名称呀,用那个名称来指代它就好了。”
安也听了,看上去像是也怔了怔。紧接着,她也笑起来,轻轻摇了摇头。“我只是在想,鸟类是不是也会这样交流呢?”她说道,把书再一次翻回画着鸟类翅膀的那一页,“通过给其他东西取名字?”
“要是哪一天人类发明了可以翻译其他动物的语言的机器,我们就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孟星说道。
“会不会其实它们的语言里,也会有指代人类的名词呢?”安也点点头,继续说了下去,“如果是那样的话,我觉得它们会给自己的每一根羽毛起名字,那也没什么奇怪的吧?”
“确实。”孟星耸了耸肩。
安也停顿了几秒,看起来好像还想说些什么,但是下一刻,预备铃响起了。她没能说出口的那句话被铃声掐断在喉咙里,孟星站起来,一把捞过保温杯和没来得及盖上的杯盖向自己的座位走去,我也迅速塞好最后几张试卷,把下一节课要用到的书从桌斗里拿了出来。
安也慢悠悠地叹了口气,合上那本蓝色封面的书,把它放在桌子靠近我这边的那个角上,然后拿出了课本和笔记本。
这段记忆就到此为止了,我没有像以前一样在梦里自己补全安也的话和表情,在下一堂课开始时,我的梦就醒了。
没有光透过窗帘照进来,外面的天还黑着。我摸过手机,眯起眼睛看了一眼时间,才不到三点。四周静悄悄的,只有空调在工作的声响,和梦里的电扇一样低鸣着。我关上空调,闭起眼翻了个身,却再也睡不着了。
于是凌晨两点多,我爬起来打开灯,开始翻箱倒柜地找东西。
我想找到那个没送出去的礼物,在七年前,没能送到就要满十五岁的安也手上的生日礼物。
我翻遍了衣柜和书桌的抽屉,拆开了四个封好的纸箱,最后在塞满了杂物和金属零件的那个箱子里找到了我想要的东西。
那个盒子被一层快递塑料袋包着,于是我又翻了几个抽屉找到剪刀,一边拆胶带,一边骂自己当时为什么要费劲包得这么严实。
足足拆了三分钟,那层已经开始老化的袋子才被我丢进了垃圾桶。我深深吸了口气,才敢把那个一面是透明玻璃的木盒拿到床边,坐在床沿上开始看起来。
一根柔软、纤细,洁白得不可思议,泛着珍珠光泽的羽毛被装在盒子里,即使已经过去了七年,却依然美丽得不可思议,甚至看上去比我刚捡到它的那天时的样子还要美丽。
我看了一会儿,打开盒子小心地取出那根羽毛,举到灯光下变换着角度,再一次试着辨认它。
这是一根属于白鹭的初级飞羽,最外侧的那一根。七年前我在江畔拍摄白鹭的时候捡到了它,那只鸟在我眼前展开翅膀,扑了几下,飞进青蓝色的天空里去了,只在水边的草甸上留下了这根羽毛。
白色的羽毛修长洁净,落在带着露水的草上,因为我的靠近而轻轻颤动,就好像它仍在飞舞着一样。我捡起了它,带回家里洗净晾干,又对着一张张图片仔细识别,最后才确定了它的名称。
一根初级飞羽,我想。就是那时候,我决定了要将它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安也。
她一定会喜欢这个礼物的,我知道。于是我没有像之前说的那样,给我捡到的第一根羽毛取名为“Quasimodo”,而是把它放进了嵌着玻璃板的狭长盒子里,用一条蓝色的丝带扎好,花了近一刻钟打了个超级复杂的花结,准备在一个月后送给安也。
然而一个月后的那一天,这个盒子躺在我的书包里,没有见到本应拥有它的那个人。
我本来还想问问她,还记不记得讨论羽毛的那一天,还记不记得自己当时想说却没来得及说的话,但是她就像那只白鹭一样,很快就飞走了。我的礼物再也送不出去,而我也永远不会知道,安也想要给她的第一根羽毛取什么名字了。
《传说》
作者:綠鯉
我的妻子,洛丝佩,弗拉斯韦特当今的女王陛下,是一位受到国民爱戴的贤明君主。身为丈夫的我是她政务的协助者,也负责处理家庭事务以及贵族间的关系。王家的婚姻时常带着权力交易的意味,但我们的关系似乎不太受影响。或许这跟我不那么高贵的出身有关,我的家族也并未从中谋得什么特别的好处。而我的女王陛下会在任何场合挽着我的手,也不介意在旁人眼前与我亲密地交谈。
如今在王都,人们会说,女王陛下与亲王殿下伉俪情深,很是般配。但其实,直到半年前,甚至直到现在,街头巷尾与她有最多爱情传说的都不是我。
四年前,当时的陛下举办舞会庆祝洛丝佩公主的二十六岁生日,并为她挑选一位合适的夫婿。全国的适龄男子都可以参加,入选的条件也从贵族子弟放宽到了有功的军士与各领域的人才。即使家族的名号并不怎么响亮,作为爵子的我也在征召范围之内。时隔多年再次来到王都的我骑着马走在街上,到处都听到有人在说“这下罗伦特该回来了吧?”
“他已经走了那么多年,一次也没回过王都。”
“他再不回来,公主的年纪也等不了了。”
“说不定,公主这是在逼他现身呢。”
十二岁的我第一次跟随父亲来到王都庆贺军士们大捷凯旋时,就听说过赫尔南侯爵的长子罗伦特。他银发金眸,气度不凡,沉稳而优雅,魔法与剑术一样高明,是王都最受欢迎的贵族公子。父亲告诉我,由于伯爵夫人与王后是密友,罗伦特与洛丝佩一同长大,在童年几乎形影不离。避暑出游都一定要乘同一辆马车,直到长大了需要避嫌才分开。人人都说,他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长大之后一定会结为连理。
我觐见国王陛下时第一次与他们两人照面。当时十三岁的洛丝佩殿下穿着一身淡金色的刺绣长裙,端坐在父母亲的身侧。在她斜一步的对面,身着蓝色朝服、腰佩刺剑的少年就是罗伦特。我对他们最初的记忆就是在庄严的朝堂里,高处大窗泻入的阳光披落在他们身上,就像一层轻纱蒙住他们的面容,朦胧如同壁画上的天使。
公主作为东道主引领我们这些来自各封地的贵族子弟游览城堡时,罗伦特因为居住在王都,从小出入王宫,会与她一起向我们介绍宫中的种种。我觉得一直看着公主太过冒犯,目光便时常停留在他身上,想着“我也想成为他那样”,明明只相差两岁,他却能获得我全部的钦佩与憧憬。
连我也觉得,他们俩就是应该在一起的。
记得那年海曼伯爵的公子在舞会上与公主跳舞回来,说公主殿下只用一舞的时间便令他坠入了爱河,而在舞曲结束后自然地接过公主的手的罗伦特就像把他从水里硬拔起来的蛮横渔夫。那腔调和动作都过于戏剧,令我忍俊不禁。
似乎正是得益于他的表演,在一旁的我也收到了洛丝佩的示意,获准邀请她跳舞。水晶灯下,她像绣在她裙摆的百合一般,在舞会大厅中四处盛开。那时候我不敢细看洛丝佩的容貌,只依稀记得她很美。
回到北方封地后我时常会想起那天她叩在地面的丝绸舞鞋,在层层的裙摆下一隐一现,像翻飞于花丛的蝴蝶。
但她不属于我们任何人,每一舞结束,她都会回到罗伦特的身边。
等我再次收到关于她的消息,已经是寒灾时。十六岁那年的冬天来得极其猛烈又格外漫长,王都一直到四月还覆盖着厚厚积雪。南方村庄有许多人畜冻死,柴火和存粮也面临告罄的危险。全国上下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野兽下山吃人的事件,以及冰雪魔兽袭击城镇的报告。
我家的封地位于北方森林,有着长久对抗寒冷的经验,父亲和掌握一定魔法的我留在封地主持防灾的事宜,以防万一。而两位哥哥带着多名顾问与一支骑士队伍在陛下的授意下被派往南方,去帮助其他的领主处理魔物。
当时还是公主的洛丝佩也给我写了信,询问我寒冷时期粮食的储存方法及分配制度;不同种类怪物的特性和弱点;防治低温时容易扩散的疫病的方法;还有解冻后如何尽快地恢复耕种、确保接下来不会有太严重的饥荒,诸如此类,很多很多……她让我尽可能说得详细一些,好帮助她的父亲一起保护弗拉斯韦特的人们。
我觉得她从那个时候就已经很有王冠继承人的气魄了,只是囿于尚且年轻缺乏经验,但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的臣民。
我们的通信如同那个漫长冬天降落的雪片,到开春之后就慢慢融化消失。话题从应对灾难的方法和灾后的恢复,少许地蔓延到了各自生活中的事,然后戛然而止。我的署名永远是“你忠诚的臣仆奥多利”,而她则是“你真挚的洛丝佩”。我把她的信都放在一个专门的盒子里收好,当然,我也不会觉得这样就算是我在她眼中比较特别了。
赫尔南侯爵的封地位于南方,也在突如其来的灾难的打击下陷入了不妙的境地。在侯爵亲自带领军队迎战,以惨重的代价击溃冻气魔兽之后,罗伦特也离开王都前往那里顶上他父亲的位置。加上治理灾害造成的后续问题,有多年都没有回到王都。
我感觉得出来,有许多事情洛丝佩是替他问的。
所以在三年后,当我收到她的信,问罗伦特有没有出现在我的领地时,我十分诧异。也是到了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在处理完了寒灾之后,罗伦特突然放弃了继承人的位置、舍弃了姓氏、离开了家族和王都,奔向了市井和旷野,再无消息。
至今大家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大家包括我们俩在内。
我们只知道,他们恰好到了适合婚嫁的年纪,一起为国家奔走、拯救人民,同甘苦共患难也验过了真情。明明鲜花已再次铺满王都的大街与郊外的原野,弗拉斯韦特已经复苏,正该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而罗伦特却在人们见证了他俩像所有的童话那样应该顺理成章地结为夫妻白头偕老的时候,离开了。
他在远离王都的地方作为雇佣兵和冒险家开始有了名声,自那之后再没回过家。而关于他的冒险传说越来越多,越来越引人入胜,在他离开王都之前他就是弗拉斯韦特的英雄了,在那以后他的脚步遍布整个大陆,传颂他的地方越来越多。诗人们更加愿意用长篇的诗歌来讲述他的历险与魅力,当然还有他与公主未能开花结果的爱情。
洛丝佩没有管那些诗歌,也没有提过婚姻之事,依然明媚优雅,做她热爱人民的公主殿下,直到她的年纪也快要到再不结婚就会有失王室体面的程度。
侯爵常觉得亏欠了她,却也不知道他的长子究竟是怎么想的。他们都写过许多的信询问那个男人究竟在哪里,为什么离开,但每一封都石沉大海。到后来,她也不再寻找罗伦特了,而人们都说,她还在等他。
那么多年过去了,先前的陛下终于宣布要在庆祝公主生日的同时举办一场为她挑选夫婿的舞会,她自己也同意了。
在寒灾时有功的我的家族也受到了邀请,印有她百合印章的信封送来时,父亲看了我一眼,便把这项殊荣给了我,为我准备礼服和马匹,让我前往王都应征。
出发前我想再给她写一封信,展开信纸又不知该如何落笔,整整七年未有通信,再见应该说什么好呢?我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裙边的百合刺绣与蝴蝶一般翻飞在地面的舞鞋,如今她已经是能够独当一面的王位继承人,而且已经是一名成年女性了,她会留长发还是短发?长到多高了?她还喜欢淡金色吗?她会认出我吗?
“我真挚的洛丝佩”,在那时的我来说,这个称呼只要想一想都会惶恐得脸上发烫。
当我想及信使说不定还没有我的马快,那封语无伦次的书信便又被封存起来。
毕竟,我总要去见她的,无论结果如何。
那年的春夏,弗拉斯韦特又变成鲜花的海洋,到处张灯结彩,挂起缤纷的吊旗来庆祝这一盛事——众人所爱戴的公主殿下就要结婚了。
那一次我骑马走在王都的街头,人们都说条件如此设置就是在等那个人出现,可是在所有的审定程序和预选中他都没有露面。我对罗伦特的感情是如此复杂。他是我们所有年轻贵族子弟的榜样,我也曾经憧憬着他来磨炼自己。我认同他与洛丝佩的故事是一段佳话,如果只有一个人能配得上洛丝佩,那么这个人一定是罗伦特,可他却离开了她。我嫉恨他,轻易放弃了我们努力追求的一切,又知道这份嫉恨没有任何道理。
那些笃定的传说与猜测和这种情感一起伴随着我慢慢踏上了走向她的阶梯,那么多的候选男士中我并不是资质最好的,我们当中没有人比罗伦特离开前优秀,何况我比她还小一岁。而当我踏过铺地的长毯来到她面前,她的衣裙上依旧绣着淡金色的百合,留着寒灾时剪的利落短发,端庄地微笑着注视着我,向我递出一只手,像对每一位前来谒见她的应征者一样。
我低头吻她的手背,看见温柔的阳光洒落在她身上,就像一层轻纱从她的肩头披落,朦胧如同记忆之中。
只是这一次她的身边没有那位令人难忘的少年了。
舞会开在王宫前的广场上,直到最后一支舞都跳完,他都没有出现。而人们都在等他,他们都相信只要那个人来了,公主的夫婿便别无二选。但他没有来,一直没有来。
等终于到了公主从求婚者中挑选一个的时候,洛丝佩拿着花束在我们的面前端立,微微歪着脑袋,像是在思考问题,也像是在等待。
那时人群忽然开始骚动,一个男人悄然出现在开始退开的人群中,抱着双臂靠在花柱边望着我们所站立的舞台。银发金眸,身姿挺拔,从衬衫中露出的手臂上多了几条疤痕,下巴上也蓄起了胡须,但依然英俊非凡。
即使隔着那么远我也认得出来,那是罗伦特,十年过去了,他终于在洛丝佩决定终身的这一天回到了王都。
认出他的人群开始骚动,人们劝他上前的声音脸舞台上都听见,连侍女也顺着喧闹声拼命示意公主看那边,甚至于周围的其他求婚者也显出惊讶和欣喜的神色。队列中的我蓦地升起了一股焦灼的惶然,看向洛丝佩。而她深吸一口气,随着女仆的目光望向舞台下。
时隔多年他们两人终于隔着人海看到对方第一眼。
在他们目光交汇的一瞬,台下的人群安静下来,就像挤压的气球一般,屏息等待着一个好消息,一场爆发。
罗伦特向她抬了抬帽檐微笑致礼。她也报以微笑,而忽然后轻移脚步,捧着花束走向了我。
我才突然意识到我的心跳得分外沉重,以至于世界都变得一片安静。
“我忠诚的奥多利?”
“是,殿下。”
“叫我的名字吧,你真挚的——”
后来就如大多数人所知道的那样,公主的婚事就这么定下,新郎不是人们从十几年前就开始期待的罗伦特,是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我。
而罗伦特本人在那个夜晚消失在为结局哑然的人海里,无人知晓他最后去了哪里。
现在她成为了弗拉斯韦特的女王陛下,同时也是我的妻子,我真挚的洛丝佩。
街头仍然有人说:女王陛下选择了这么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丈夫,其实是为了报复罗伦特不告而别那么多年,特意气他呢!但是这回洛丝佩下令去管了。
时至今日我依然惊讶于我是如何胜过与她感情那么深厚、曾经一起长大、又在成长中患难与共的人,怎么打败那些传说的。虽然我并不敢直接去问,这显得我对她不够信任,而我的妻子只是笑着说,“我忠诚的奥多利,你的表情藏不住一点心事。”
“因为你不是传说。”
【完】
Vol.220「果皮」《青果》
作者:照月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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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橘子树的树叶在地上投出一片浓绿色的阴影,李秋子路过的时候很快地伸手,从枝叶间摘了一个尚未成熟的小橘子。
她把玩着手里的果子端详了一会儿树干上挂着着的告示牌:这面告示牌充满了极其浓烈的情绪色彩,明晃晃地写着“李秋子与鸟禁止采摘”的字样。李秋子轻轻地嗤笑了一声,把手机从裙子口袋里找出来对着树拍了一张照,随即很顺手地把牌子从树干上扯下来,一起带着穿过小院,敲响了熟悉的门。
她的眼睛耐心地研究着门上有些斑驳的青色油漆,耳朵很轻易地捕捉到了里头的声响:吱——这是往后推开椅子了,接着是一连串慢吞吞又拖泥带水的脚步声,听起来不情不愿地接近。
李秋子往后退了一步,正正好好地和拉开门的人保持了完美的社交距离,目光从对方翘起的头发丝到地毯上穿着拖鞋的脚尖扫视了一圈。
“好久不见,橘里夏。”迎着对方警惕的目光,她充满挑衅意味地展示了左手拿着的小果子和右手手臂上挂着的小牌子:“没想到你那么欢迎我,这个牌子我很喜欢喔。”
阳光把橘里夏的头发照得泛金,这样毛茸茸的金橘色很容易让人产生某种柔软的错觉,但即使这样好的天气也没能让她的脾气有所改善…李秋子眼疾手快地阻止了橘里夏用力关门的动作。
橘里夏没再对此进行无谓的僵持,她一言不发地瞪了李秋子一眼,自顾自地移动回那把背对着门口的椅子上,对这位上门的不速之客表达出明晃晃的不待见。
但没关系,李秋子早已对此习以为常。她毫不介意地换鞋进门,并且特意从门口的柜子里把橘里夏的小皮鞋提出来,整整齐齐地摆在自己放在门口的运动鞋旁边,连大门也特意没有关上:这意味着在她的计划中橘里夏今天必须跟她出去,而李秋子向来说到做到。
紧接着她一边把告示牌塞进自己沉甸甸的背包里,一边步速不减地穿过勾勾缠缠地挂着雪白丝状布幔的客厅——像穿过个简化版蜘蛛洞——窜到橘里夏身边,伸手搂住了她的脖子:“不开心吗?我前两天都在忙着摘橘子哦,没有因为你拒绝我出门就故意不来。”
她故意这样说。说完就看见橘里夏慢腾腾地从椅子上滑下去,顺势离开了她的禁锢,这原本是个十分正常的脱身方法,然而她穿着一条缀满绒毛的白睡裙,被她这样一滑就炸成了一条小毛球,看得李秋子直笑…橘里夏的脸在她的笑声里开始很快地涨红,她很重地一跺脚,啪嗒啪嗒冲回房间,还没忘了把门拍在追来的李秋子鼻子前。
李秋子的鼻尖被气浪震得有点发麻,她靠着白色的果核形房门盘腿坐下,在心里的计划表上划掉了一项:哎呀,虽然有点危险……但至少离骗她出门又近了一步。
她在房间门口坐了一会儿,橘里夏显然又在赌气,酸甜的橘子味儿让李秋子有点发晕,于是她也开始生气。她很早就发现任何气味在空气里浓度太高都会多多少少地让她不适,要知道在夏天她可是闻惯了橘子的,但每次来拜访主人不在时的青色庭院都还是会被熏得晕头转向。
橘里夏明明知道这件事,换个衣服哪用得着这么久?气也不应该气那么久,她就是故意折腾人。李秋子换了个坐姿,愤愤不平地用头撞了撞门板。
门里没有任何动静,只有门板上方安静地睁开一只圆鼓鼓的眼睛,李秋子仰着头跟眼球互瞪了半晌,又焦虑地在门口来回走了两圈,远远地看了一眼窗外仍然安稳地挂在空中的太阳,最终艰难地捏着鼻子说服了自己:为了任务,就当轮到自己主动原谅这家伙一次——与此同时,她的手已经自觉叩响了橘里夏房间的门。
“喂?橘里夏?”
喊了又喊,她终于听见房间里啪一声响,面前的门才慢吞吞地打开。
2.
……实不相瞒,那一瞬间李秋子没想到发火也没来得及留意橘里夏的新衣服,她只想由衷地赞美随着门打开扑面而来的新鲜空气:没有橘子瓣,没有橘子皮,没有任何香气只带着空调冷意的空气打散了任何一点将起未起的火气。
嚣张的橘子味很快弱下去,李秋子得以心平气和地看向橘里夏身上的新衣服,那件毛茸茸白色睡裙已经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条青绿色的及膝裙,一瞬间李秋子想到自己今天进来时摘掉的那枚青果。
“还没到时候。”穿着这条裙子的橘里夏站起来看着李秋子,她的眼睛这样说。
李秋子别过头去不看她,这一次她发誓她真的闹别扭了……呃,算了。聪明的猎人从来不只会指望兔子自己撞上树桩,有个词又叫事在人为,李秋子一向很认同。何况这个还没到时候……早在去年橘里夏就是这么说的,她只是单纯地不想出门。
“什么时候算是到时候了呢?夏天快要过去了,到时候就不会有太阳了。”李秋子故意说,“秋天的太阳只是成熟得最迟的橘子在天上的影子。”
然而橘里夏认认真真地摇了摇头,拍了拍自己在风里稍稍飞起的青色裙摆:不,还没到时候。
“衣柜里有橙色裙子才愿意出门吗?”李秋子又问,她知道橘里夏说话…用眼睛说话和走路都是很认真的,从来不会三心二意,因此当她赞成地点头时显然也没注意到自己已经被牵到了离门口最近的椅子边,椅子旁还靠着李秋子的背包。
3.
真的没注意到吗?橘里夏的眼睛轻轻地眨了一下。她们的争斗每年都在升级,去年橘里夏就是这样被拉出了大门,今年如果李秋子还没有更新换代的话肯定要失败的…而且成功失败并不影响她们因为这件事吵够能生一整年气的架。
看来是今年最后一次见面了,橘里夏顺从地坐下,在李秋子的唠叨之下顺从地穿上自己的鞋子——她决定在最后一刻让李秋子功亏一篑。
李秋子牵着她到门口。这一刻她们都突兀地安静下来,气氛一瞬间变得紧绷,橘里夏满怀期待地等待着那一刻的对抗,太阳的光在她的脸上和身上都镀了一层毛茸茸的橙黄色光晕。
……然而想象中的画面并没有来。
李秋子只是牵她到门口,然后松开她的手,跟她说“明年见”。
……明年见?橘里夏有点陌生地解读了这三个字,她们从来没有如此和平地说过这句话,放在她们的交流词典这句话应该被翻译成“再也不见”和“明年才不会来”。
她有点愣住了,即使看见对方的背影逐渐拉远也只是站在原地,再眨眨眼睛。
4.
李秋子真是背负着很大的心理压力,她感觉自己的步速已经能和乌龟媲美,即使这样都走出了那么长一段路,以她李秋子这样灵敏的耳朵居然还是一点没听见身后的动静:没有转身,也没有追过来,完全超乎了她的两种预测…不会吧,不会是呆住了吧?
要不要回头看一眼呢?李秋子试着说服自己,这可是最后一天,如果留下这样的印象明年恐怕连院子门也进不去了,就算这次输了大吵一架……啊,她不能输,要不还是把这家伙扛出来吧!
诸如此类,乱七八糟…总之不怪李秋子,都怪脑子里过于活跃的神经,自作主张地作出决定:算了,再轮到我主动原谅这家伙一次。
“你赢了,我错了,原谅我吧。”她垂着头回到橘里夏面前,硬邦邦地朝她伸出手,“……现在真的该出来了吧,你看,现在不是有橙色裙子了吗?”
橙色裙子的橘里夏没原谅她,因此她们是一人捏着橘子叶的一端,勉勉强强走出来的——李秋子猛然回过头伸出手,稳稳地接住了半空中尚且还在发呆的小橘子。
“你看。救你一次真不容易。”李秋子松了口气,把漂亮的橘子肉放在掌心里,带着小橘子回了下头:青色庭院已经消失,原地只剩下一张巨大的,被剥得整整齐齐的橘子皮,大部分已经变成了橘色。橘子皮里白色的经络还在风里微微摇晃,从蜘蛛丝变成了白色的海草。
“明年见。”她也对着白色海草们挥挥手,叹着气说,“明年我也还会来这里摘下一个橘里夏的。”
5.
李秋子猛地惊醒,才发现现在还是大课间。旁边开着窗户,风一阵阵地往这边吹,吹得她浑身发冷……怪不得梦里总觉得鼻子不舒服。她边披衣服边想。
一个又青又小的橘子勉强压住她要飞走的试卷,试卷上还贴了一张便签,她把青果收进口袋里,不咸不淡地笑了一声。
6.
“课间的时候我做了个梦,梦见你”
“?”
“梦见你变成橘子了。”
“神经病。”
囚犯姓名:鹤寻野
罪名:发表固定cp的小说后,私下披马甲写拆逆cp和大乱炖,被粉丝扒出后引发众怒,遭到洁癖举报,被捕入狱。
判罚: 五年监禁,完成一部无cp长篇小说,期间不得创作任何带有cp倾向的作品
入狱年數:一年
交稿类別:小说
人物简介:铁血杂食人,不吃饭就会死,为了掩盖自己惊世骇俗的混沌,只公开发表有固定配对的小说。
正文:
距离稿件驳回已经过去了三个小时,鹤寻野依旧躺在床上两眼放空,思绪已经从宇宙大爆炸飘到了恐龙为什么叫恐龙。审核不通过的理由是:主角和男配一号出现了明显的互动和暧昧情节,不符合监狱判罚细则,鹤寻野尝试辩解,他们只是在医院包扎的时候短暂地贴了一下,就一下,医生给伤者包扎不能不产生接触吧?被审核戳穿“正常包扎流程不会贴近到鼻息相闻更不会因此突然感到不自在而移开目光”之后,鹤寻野陷入了对人生意义的大思考。
但这事儿也确实怪我。鹤寻野挠挠脸。一不小心真情流露就写上去了,写完还特别陶醉,多么含蓄多么美妙,却不曾想LP审核制度竟冷漠至此。
鹤寻野翻了个身,脸朝下埋在枕头里,发出一声绵长嘶哑的悠悠嚎叫。不能乱嗑的作品还有什么意义?她也曾偷偷写过一点乱炖,最后一个句号刚刚敲下,还没来得及从头回味一遍,就被LP检测并无情没收。“因囚犯罪名特殊要求,囚犯不得私下创作存在cp倾向作品。”LP是这么说的,鹤寻野就像挨了当头一棒,微笑着口吐白沫仰躺在地不省人事。想象和文字落实终究是不一样的,鹤寻野也曾在脑中一字一句地写,觉得自己已经脑补出了十万字大纲,但想象终究只是想象。如果说书写是手淫,那么脑内构思充其量只是看片。再多的隐晦反应和颅内高潮终究只是隔靴搔痒,鹤寻野觉得自己每天都在要冲不冲的边缘徘徊,她开始想念自己可以随性乱写的时光,人只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人就是这样犯贱的生物。
距离最终截稿线还有一段时间,鹤寻野只觉得气郁于胸,被毙掉的稿子给她带来一种悲愤苍凉的张力,化作一股冲动在她的四肢百骸之间横冲直撞,于是她坐起来,打开电脑开始乱写。
监狱日记 不知道哪年哪月
天气好极了,灵感几乎没有。我灵魂的火焰奄奄一息,我人生的意义渺茫不见,我不禁怀疑一切,陷入虚无主义的陷阱,我贫瘠的脑子已经挤不出除了这些废话以外的任何东西,但我仍在努力往外倒,倒出一个狗屁不通的长句,一个糟糕至极的用词,一个荒诞无礼的标点符号,我的手在键盘上跳着僵尸舞,一句又一句的废话从我满是废料的脑子里掉出来,掉在键盘上掉在电脑里,掉进LP浩瀚的数据库里——一想到得过且过的今天所创作出来的垃圾又污染了一小块微不足道的数据,我忽然又开心起来。
哈哈哈。
回到我们说的第一句话。糟糕透顶的心情让我忘记了监狱里是看不到天的,所谓的好天气只是今天随机的壁纸恰好是晴空万里。但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自从我将模拟窗景的设置权扔掉之后,它每天都会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惊喜,至少今天我睁开眼睛,没有被一个突脸的狰狞小丑吓到心脏骤停两秒,多么幸运啊,再一次从猝死的边缘被拉回,感谢上苍,感谢LP。
哈哈。
昨天在食堂抓着某位狱友,央求他给我讲他新写的故事。故事很好,他是一个优秀的创作者,我听得津津有味,想来我入狱后精神状态直线下滑,已经在这狭窄牢房里退行成只会阴暗蠕动的史莱姆,靠着不定期出没在放风区角落啃食狱友的作品来维持生命体征。饮鸠止渴啊,饮鸠止渴!我也并非丧失了写作的能力,但即便是全然界限分明的人物相处,也会被敏感的读者挑出毛病。简直是不可理喻,谁知道他们竟会敏感至此,难道小说创作非要将人物一一孤立,他们才能甘心吗?
现在想来,我发表在马甲上的文字不曾带任何一个标签,甚至大部分设置成了私人可见,我只不过是浩荡宇宙间的一个吃不了细糠的山猪,此生只想尝遍百家饭,也不曾把我的猪饲料拱到别人的饭桌上,不曾想有歹徒闯入我私宅,掀了我的饭桌,撬了我的粮仓,一纸状书判我沦落至此,只因我是个胸无大志的小说家,天生就比他人多一份原罪,如此吗?
哈。
鹤寻野写罢,把键盘一扔又躺倒在床上。发完了疯的鹤寻野只觉得浑身舒畅,胸口滞涩之感消失不见,她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听见电脑慢悠悠地响起来,最终截稿时间进入倒计时,59分59秒,58,57,56。于是鹤寻野觉得刚呼出胸口的那一口气又卡在了半空,变成一块凝滞的阴云砸下来,鹤寻野只能唉声叹气半死不活地爬起来,重新抄起键盘,摁住删除键把不知所云的发疯滥词删了个干净,最后在一片空白的文档里敲下两个字:
开铲。
文/鹤野
评论/随意
【胡乱铲的练笔,不建议看
在你死去的第三十二天,你又出现在我的家门口。早上七点,门铃响起的时候我正在餐厅吃早餐,烤焦的吐司上抹着红色的果酱,一口咬下去的时候有红色的汁水顺着下颌流下来,擦不干抹不掉,而你似乎已经习惯了我的不修边幅,又或者只是单纯的视而不见,我看见你站在门外,手里捧着一束鲜艳如血的花,花瓣上的晶莹露珠簇拥着那枚钻戒——一切都像窗外的阳光那样闪耀又扰人,咖啡机的轰鸣和你的笑容,都一样吵闹。
我只能又一次地拿起餐刀捅进你的心口,把你的尸体拖进浴室,切割、分离,装进真空袋里,一点点塞进冰箱,血水顺着冰箱的边缘向下流,我的慌乱早就在一遍遍的重复动作里被消磨,看着满地的血和脏器,我只是忧心今天上班又要迟到了。
杀死第一个你之后留在冰箱里的肉块不会自我繁殖,新鲜的尸体在放进去的第三个小时就会消失。每天晚上我回到家,会先在正对冰箱的沙发上坐一会,那曾经是你最喜欢的位置,柔软又温暖,一个温柔又险恶的安乐窝,而我陷在沙发里,只觉得绵软的绒布下横亘着坚硬的钢骨,它托着我的脊背,卡着我的侧腰,散发着不容拒绝的存在感,而我只是目视前方,注视着你冰冷的坟墓。我很疲倦,躺在沙发里昏昏欲睡,惊醒的时候是半夜三点,我抬起头,又看见冰箱边缘流下粘稠的血,在月光里一点点向我爬过来,像冰面上的裂痕,像四散蔓延的黑色蛛丝,像你在深夜里对我伸出的手,但我太累了,我坐在原地任由你张开手臂拥抱我,共同坠进黑甜的梦境里。
可是第二天睁开眼睛,我又看见你横亘在我面前的冰冷的尸体,我打开冰箱,你的头颅躺在餐盘上正对着我的脸,今天的早餐是你的右手,无名指码在面条上,被冷冻又蒸煮的皮肤已经溃烂,无论我怎么仔细地寻找,也找不到指根上那道浅淡的戒指痕了。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沉迷还是抗拒。我害怕看见每天出现在家门外的你,又期待每个早晨落入我腹中的你,我快要记不清你的样子了,只记得你酸涩的干硬的味道,无论用什么佐料去浸染、掩盖,你的气味仍然会从各个角落里阴魂不散地钻出来,粘稠地压着我的舌苔,苦涩地淌过我的喉咙,像一块沉重的铅石落进我胃袋。但我由衷地感到快乐,我能感受到你的重量一点点填满我的胃、我的躯体,好像连虚无的灵魂也能相融为一体,你留在世界上的最后一点痕迹,被我珍重又小心翼翼地拆分、吞食,就像野兽将粮食储存在身体里,珍重地体验它带来的余温,再转化成珍贵的“我”。但无论我如何挽留,你终究是要走的,就像白日会消逝,就像水流自高山而落,你终究是要走的。而我如同雪夜里抱紧薪柴的旅人,徒劳地想圈住那焦黑木块上的红痕余温,我尝试过捂住那点零星的火,尝试过以我之躯体去抵御寒风,但即使最后我将那截枯木吞入腹中,也无法阻止那温暖的火消散在寒夜里。我能沉睡的时间越来越短,黑夜里的时间被我用来怀念你的容貌,我咀嚼着那些遥远的模糊的回忆,它们便也在我日复一日的反刍中干瘪、发白,最后腐烂,徒留一点模糊的光影,如同人之初生时眼前所见的最朦胧的光影,如同无数混沌梦境里不知所谓的惊鸿一瞥,你在我的大脑里死去了,但每天出现在门口的你却仍然光洁如新。
如果我向你伸出手,一切是否可以就倒转再重写呢?我是否还能拥抱在阳光里闪闪发光的你,重新将你一点点刻录进我病入膏肓的灵魂?我看着你,隔着一扇门遥远地看着你,我没有再伸出手,我害怕在自己触碰到你的瞬间,看见你裸露的白骨和如瀑坠落的血肉,是我亲手毁了你也毁了我,我在微熹的晨光里收拾噩梦的狼藉,拾起你的头颅,捞起你散落的五脏,你太沉重,冰箱太狭窄,于是我吞下第一口属于你的味道,在熟悉的温热之中流下眼泪。
我忘了我有没有和你说对不起。
在你死去的第四十七天,你彻底地离开了我。我在客厅里等了很久,没有等到你的敲门声。我打开冰箱,没有再看见满目腐烂的深红,只有一个苍白脆弱的头骨静静地摆在正中央,我捧起最后的你,悲伤地珍重地亲吻你,窗外的阳光落进来了,洒在你空洞的眼窝里,我便在那小小的空洞里沉睡,如同安眠在洒满阳光的温暖的洞穴,蜷起身躯,拥抱着永不消逝的吉光片羽,等待一个不会如约而至的春天。
评论要求:笑语
ff14的oc崽子
这大概是伊凡的目光今晚第五次落在那人身上。
最早的一次是那人随着同伴步入会场,那人的身形隐没在来自乌尔达哈的宾客中,唯独一对银色长耳从人群中探出,如同两弯银月,招摇又惹眼。
再后面的一次,那人恰好立在落地窗旁,被厚重的窗帘挡去了大半个身形,只漏出一对颤动的耳朵尖尖和一只手。即使室内的火炉烧得再旺,也伊修加德难掩入夜后的寒冷,而今晚恰好是难得的晴天,为了便于客人欣赏夜景,几扇风景好的落地窗被拉起了厚重的窗帘,因而那里的温度也要更低几分。伊凡看不到那人是什么表情,只看见他露在外面的那只手,捧着酒杯似是在无意识地晃动,却许久不见抬起。
兴许期间还有过那么几次,那对长耳从他的余光中划过,如同游鱼一般,游荡在各处。这一次那人落在了休憩的沙发处,一手倚在扶手上撑着脑袋,手中的酒杯早已不见,休憩区灯光昏暗,但多亏了那对依旧支楞着的长耳,伊凡还是在阴影中精准找到了他。
那是一位在别处也相当罕见的维埃拉男性,与那对长耳同样闪耀的银色长发被束在脑后,反倒显得他身上那身礼服有那么几分暗淡素气。维埃拉族斜斜倚靠在沙发中,长腿伸开,在这种级别的晚宴中,倒是有些坐没坐相。
“……格里菲斯先生。”身边正在与他相谈甚欢的乌尔达哈军官注意到了他的目光,“那是我们的银白骑士,您对他感兴趣吗?”
尚不及等伊凡回应,那位军官就已经大步迈向了休憩区,伊凡远远看到他一巴掌拍在维埃拉的肩头,那人身子剧烈一抖,有些疲软的耳朵也马上竖起来。伊凡看着军官和那人说了什么,那人便立即起身,整理了衣物,跟在军官身后向他走来。
如今没了遮挡与阴影,维埃拉的模样悉数在他面前展示出来。那对长耳和银发的确如他料想的那般华丽,他身段修长,却又不纤瘦,伊凡能看到那些肌肉曲线在乌尔达哈宽松朴素的礼服下面波浪般若隐若现。
“这位就是我们的银白骑士,维尔。”军官将维埃拉推到他面前,“原谅他之前的无礼,他们骑士就是这样,搞不懂那些弯弯绕绕的。”
名为维尔的维埃拉抬起头,伊凡看到那是一张俊俏精致甚至有些稚气的面庞,在乌尔达哈的风沙洗礼后依然白皙精致,一双蓝眼无需装饰,在灯光下也熠熠生辉。
蒙纱的蓝宝石。伊凡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想到这个。
“你好,我是维尔。”他伸出手来,伊凡注意到不像其他乌尔达哈人,只有他戴着手套。
“伊凡,伊凡·格里菲斯。”
维尔的目光略略垂下,旋即又抬起,嘴角的笑容隐去,换作了一副担忧的神情:
“白天的事情我很抱歉,你的伤口还好吗?要不要我给你治疗一下?”
原来如此,联合军演,那位不慎伤到了自己的骑士,隔着头盔投过来的匆匆一瞥,伊凡记得那位骑士有一双无辜的蓝眼。
“没事,已经痊愈了。”他如此回答,看着维尔放下心似的沉下肩去,随后维尔便再没有任何言语。
“哈哈哈哈,刚才我们聊到哪儿了,格里菲斯先生,你看我这个记性……”刚刚默不作声的军官突然插入他们中间,大力揽住伊凡的肩膀,讲他往人群当中带。而那位圣骑士,依然站在原地,伊凡回过头去看他时,还能看到他的目光湿漉漉地扫过来,然而他们的目光没有对上。他只是漫无目的地望向人群,望向这个方向,却始终没有踏出一步。
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异能世界观,大部分地方与法律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这是一场跨越10年的案件。
过了11点,远离繁华区的小区群逐渐恢复平静,小区楼上电灯盏盏熄灭,只剩几只孤灯坚挺明亮。楼下停靠的一排车辆无人关注,漆黑整片的车窗内正有双眼睛正紧紧盯着其中几扇窗户不敢离开,车内仅有微弱的手机灯光,以及两个人。
那双视线最终敌不过体力,贴着窗户的小子放弃了观察,回过头压低声响询问:“哥,我们要盯到什么时候?” 小伙子不觉皱起脸,思来想去又道“我们没按规定出来,是不是不太好?”
小伙子身旁的小哥在手机屏幕上挪开目光,向车外瞅了两眼,时间停留不过半分他又继续拿起了手机拨弄着页面。语气慢悠悠的,似乎没有一丝着急的意思,
“小刘,别急,不到点。”他翻了身,找了舒适姿势美美的躺下,这辆车的配置实在是太低,车厢里的坐垫梆硬很搁屁股,他又翻了回来。”等过几天我去给上级请示给咱换辆车,高低也得整个路虎开开。“可车的配置实在是太低,就连这小小的翻身也是吱悠作响。
“嫌疑人工厂螺丝仔,一个月就回来一次,在咱辖区是他工厂宿舍。”他指了指窗户,“这才是他家,换做是你,你也会赶着夜车回来。”
小刘刚毕业没多久青涩的很,年轻人大多不敢越过规矩这条线,可身边这个人就是个不守规矩的主,强拉硬扯下小同志还是跟着这位余朔明队长出来,尽管如此小刘还是乡挣扎一下,看着时间不免担忧 “这快十一点半了。”
深夜11点20分左右,还差10分钟就要十一点半,这不是一个特殊的时间点,可数着时间过也比缩在这里干瞪着眼要好。
打个喷嚏都能震亮整栋楼的时间段里,任何的声响都那么的清晰大声,车顶上方不合时宜挤出摔打家具的声响,持续一段时间后重新恢复了平静,余队朝后视镜望去,楼上也没有任何异状。
这诡异的寂静使他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开始有些神游的小刘立即感受到明显的推力,那只手打开了车门,余队音量不大却是掷地有声,“快下车。“ 小刘见状立即下车。
深夜11点22分,小区内没什么不同,只是其中一辆普通的捷达车内出来了两位男子而已。余朔明出车门后下意识往面前楼上看去,还是没有异常,他暗暗思索,那声音急促中携着慌乱,那绝不是正常的声音。
小刘披上外套,将双手塞进裤兜 “哥,听说今晚要下雨,这天还怪冷的。”车外的呼啸惹得他忍不住打了喷嚏。
小刘后撤几步仰着头,头顶玻璃声响突兀出现,几片玻璃从空中洒下,紧接一具庞然大物随着剩余碎片径直砸下,不算巨大的东西毫不犹豫摔在这辆车上,小刘被巨大的动静吓到,鼻子瞬间没了痒意。等小刘缓过神来,车顶早就被不知何物的物体砸出裂痕,因时间风化过久的车玻璃更是不堪其重,整整一面风挡玻璃干脆粉碎,碎的只剩渣渣。物体周围洇出红色,车体也没能幸免,被印上赤色痕迹。涓涓液体从重物中流出,一只手直愣愣的摊在车上,小刘这才发觉这哪是什么重物,这是尸体!
小刘的脑子像是埋进了白雾里立马就蒙了,双手双脚不听使唤,不敢再看面前的东西一眼,回过头就要找身后唯一的哥。可楼里的声响还没有结束,身后唯一的哥根据响动向门口试探,身穿黑衣的男人从门内出现,男人脸戴口罩揣着兜跨出门槛, 男子从余朔明身旁走过,厚重的外套下难掩铁锈气味。男人口罩下游离的眼神迫使远离余朔明,余朔明手中捏着烟假意要点,一个烟鬼有什么好怕的?大部分都是这么想的。
“哥,,余队,余队。”
小刘的脑袋就像被塞进洗衣机里一样不分青红皂白,着急忙慌走向余朔明,黑衣男子意识到了什么,见这情况起了逃意,推开余朔明向小区大门跑走。余朔明见状立即跟上,撇下一句“你去报警再跟你哥打个电话,我去追人。”
他追的很快,就差几步便跑在黑衣男人背后,很快消失在了小区内。
深夜11点35分,街上空无一人,黑衣男人飞奔的速度很快,人烟稀少的街道给了他逃跑的空间。可这座小区又离夜市街很近,两人一前一后追过小路于是稀稀拉拉出现了其他人的身影。这片区域正如小刘那样说的,不是余朔明熟悉的区域,不敢放肆抄小道截胡,速度比平常的他慢了不少,即便如此也是紧挨着黑衣男人不放。
随着穿过小道,热闹的喧嚣声更近了,黑衣男人明显是向那边奔跑试图甩掉这个难缠的家伙,余朔明不止在追且不忘观察身形,黑衣男人中等身材不算高,身手也不算矫健肯定是当地人,这家伙如鱼得水,各种小道换着折磨身后的便衣余朔明。追了不下十分钟,他清楚察觉到黑衣男人体力的耗费,余朔明两步并作一步眼看胜利在望,可惜天公不作美无情的给他泼了一盆洗脚水,下雨了。
起初雨点密密蒙蒙,他没有在意,雨点变大只是霎那,等缓过神来随便的水泥地都冒着泥土味儿,小道开始湿滑稍有不慎就会摔倒,余朔明见如此只好剑走偏锋,踩着旁侧台阶越过湿滑处,在拐弯处张开双臂一跃而下,
“啪唧——”
拐弯处是未干的水泥地,黑衣男子似乎也没能预料到这个意外,转过身看见身后人同样掉进其中,泥坑不深一直绵延到道路尽头,余朔明整个半身都被泥水浸湿,裤子沾满泥巴又被逐渐滂沱大雨洗刷一遍,还被路过的车辆冲刷一遍,雨雾开始掩盖余朔明的视线,黑衣男子跌跌撞撞逃离现场,不顾路边的泥巴阻拦,狼狈逃跑中甩下一只皮鞋很快消失不见。余朔明捡起皮鞋,拨弄头发试图看清黑衣男人逃跑的方向,在别人地盘上如此狼狈,还是头一次。隐隐约约的道路尽头他只能看见火车站的招牌,又瞬间被雨幕淹没。
深夜12点10分,雨在回来的路上早停了,只有余朔明无尽的尴尬心情没有停。一辆破警车开向局内,小刘一路开车也没敢吱声,可是浑身泥巴的队长实在是太好笑了还是没忍住笑出声,这状况要是被林永骏副队看见,得是多么滑稽的景象?车门打开,泥水哗哗淌了一地,
“这就是搞成这样的理由?”
余朔明抬头看见二楼在窗边迎接的男人,小刘挠挠头喊了声副队好不敢再说话,二楼林永骏不禁皱起眉头,这人的手中还带着文件,一见这架势眉头大皱特皱。余朔明的脸上撑起笑意,乐呵呵的挥了挥手,指了指二楼窗内的衣架“办公室有套新的,我这就上来换上!”
余朔明下了车,全身上下就没有一处整洁的地方,手里的证物皮鞋被封存的严严实实,他走进办公楼内,崭新光滑的地板上被他留下一排浓墨重彩的泥印子。转上二楼,不走几步就能看见“队长办公室”的门牌,办公室的门是虚掩的,走进看这扇门有了污渍,他轻轻叩门,随即门后有了声响:
“请进。”
办公室内传出声音,声色没了往日起伏的音调多了更多的沉稳,余朔明打开队长办公室的门,这扇门可比之前的那扇干净多了。打开门后,林永骏依旧没有放下手中的文件,房间内安静的只剩下翻页与指针声,那是一台电子钟,此时是中午12点10分,几年后的12点10分。
余朔明在办公室内走动,拨弄拨弄书柜上的小玩意翻翻书架上的书籍,四处短暂巡视后落在林永骏的脸上,才放心坐到办公桌对面。余朔明屁股还没坐热乎,桌对面的人停下动作递过一本档案袋,档案袋上赫然写着《113孕妇坠楼案》。余朔明有了头绪,
“ 十年前的坠楼案。” 余朔明说着: “当时刚回来,上面一通电话直接把这个案子转交了。劈头盖脸骂了我一顿。”
他顺手端起桌子对面的茶叶嘬了两口润润嗓,档案袋有点年头,自带着那个年代独有粗糙纸味,余朔明拆开档案,一沓文件拿出掂量厚度后,表情直接凝固,“这么点?”
“对,他们..” 林永骏话说半截余朔明直接接过话茬,手里没忘翻翻看看挑着重点部分看起 :“他们内部混乱近年重组,这几年稳定归结档案,旧案重查。”
“多的调查内容都在里面。”余朔明顺着林永骏的话掀到最后几页,气氛重归刚进时的寂静,“假身份?”
林永骏听到自己想要的字眼后轻轻点头,“当年火车站后台中没有吉永治这个名字的信息。”吉永治,此次事件的嫌疑人之一,与其说是之一反而是板上钉钉,死者王兰坠楼当天他便没了踪迹。
“医院后台也没有吉永治上班的信息。”
吉永治是个妇产科医生,当天并没有上班,一切的矛头引向了这个家伙,死者王兰被暴力推下楼,根据法医记录档案,死者王兰未到分娩期,却被开膛破肚,婴儿脐带还被硬生生剪断,一尸二命案件性质极其恶劣。吉永治好似人间蒸发,整整十年没了踪影,而最后见过他的就是十年前的余朔明。
“叩叩。”
门外露出半截脑袋,“林队到点儿,可证人还没来呢?" 这小子脖子往前伸,才看见桌旁坐着另一个人,见到那头熟悉的白毛便得知 “证人原来到了。”
去队长办公室打过招呼的小王带着剩余的文件去往审讯室的路上,这座办公楼比10年前的那栋更加气派更加高大,二楼向上就是审讯室, 单面玻璃屹立其中,白毛小伙倚在玻璃旁双手插兜,那扇单向窗户在他眼里像是不存在一样,又挤在椅子边跟林队谈笑风生。
小王没有站稳,身后走进二队队长,人称刘队,不知哪里来的消息让二队队长赶了过来,小王刚要说话,就被这人拦了下来。小王只好默声点头,刘队的身旁有个男人,对于天天在这个大楼里跑东跑西的小文员来讲,这可是个陌生面孔,看见那人胸徽的城市字样才心领神会。
“童队好。”
这句招呼一下子打到这个男人的心窝里,原本耷拉的嘴角立刻扬了起来,连连拍了小王好几下,之后才喜笑颜开张了金口:“已经不是了,交接完就退休。”
这小老头见屋里就两个后生仔,眉眼弯弯动了心思,指着屋里头的红毛后生摆摆手
“也不用多久,这个案子资料也不多,怎么问也问不出个花花来的。”
小老头得意没多久,刘队道 “这倒也不一定。”他的眼神落在林队身上 “林队一向跟寻常人,还真的不太一样。”刘队的表情愈加消沉,让小王愈加的深有体会,忍不住跟了一句 “刘队我赞同。”
小王抬眼无意中对上屋内林永骏锐利的眼神,心中不紧一颤,立即收起情绪抱着剩余资料进了审讯室的门,等关紧后才敢说:”刘队跟童队在外面,要开始吗?“
“我们是新城市民警,刚向你出示警察证,现对你进行讯问。”这套流程简直是行云流水,简单亮了警察证后进入正题,小王见状立刻坐于身旁记录,他才开始时压根是不习惯,林队长节奏太快,论哪个正常人都不可能跟上。
“姓名,年龄,户籍住址,职业,”
单向玻璃那边漆黑一片,室外俩人目光投向屋内,“那白毛小子是,”小老头打量这个怪异的发型很久了,不知是自己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脑子忘事多,怎么着也没想起有这号人。
“余朔明,35周岁,无业。”
“我就说这小子眼熟。”童老头走进几步,端详着似有非有冒出来这样一句话:“从里面出来,得是熬白了头啊”
刘队听到这样一句也不是什么滋味,可又不知怎么辩驳老前辈。
得亏屋里隔音好,幸亏隔音好,该有的流程早在外面老少对话里粗略走完。林永骏不是一个喜欢拖沓的人,他直接进入正题掏出证物袋摆桌子上,是只浑身粘着泥土的鞋子。
“废话不说,这个鞋有问题。” 老林掏出两副手套,其中一副丟在桌子上。余朔明抓起手套一样戴上,打哈哈着脱口而出:“有什么问题?只是一只皮鞋?”
林永骏听到这句瞬间抬头,这段时间交接工作本就让他睡眠不足,表情比起一往来讲更加垮着脸:“余朔明你逗我玩呢?”
“逗你玩玩,你也不看你抬头纹都裂成非洲大裂谷了。”
余朔明说着正准备起身上手摸脸,结果被小王尴尬的咳嗽声制止,他只好顺着动作拿走文件,借机转移话题:
“卷宗里记录尸体是死于坠楼,但在坠楼之前曾有过激烈的打斗行为,痕迹明显。数道伤痕细长且密集。”
“加长组合的60号手术刀刀片。组合起来全长不超过20cm。”林永骏冷不丁说道,这样一句半挨着话题的话语常常令小王以及其他组员摸不到头脑,小王此刻也只能硬着头皮记录,按照平时此时此刻屋里安静极了,自从小王入队后,他发现林队的气场加上跟不上的脑回路也经常造成这样的尴尬局面,不过这次有了一些转变。
“这只鞋为美国码。”余朔明端详鞋子,透过沾满泥巴的塑封袋能在鞋底隐隐约约看见数字“8.5码换算过来就是42码,脚长26厘米左右。”余朔明又摸向鞋底,“嘿,当时拿回来还没捂热乎,看清了鞋的制式就给被老头收走了,没想到是这种鞋。”
“应该就是这样。”林队笃定。
“这就是哪样?”小王憋不住一个屁,打完字后喃喃自语,音量很小可在桌对面十分清晰。
“这是一双仿马丁靴的劳保鞋,也就是凶器极有可能会塞在鞋里。”余朔明捏了捏鞋头,肉眼可见的坚硬,直接抱着证物鞋框框框砸桌子也是丝毫不影响。
“打开证物袋。”林队的一句话再次让小王停止了手头上的动作,余朔明凑近表情上略显担忧嘴上讲“林队长,外面还站着俩人,这不符合规矩吧。”
话毕,余朔明手一挥透过黑色的玻璃外竟然对上外面刘队的视线,这小伙子立马虎躯一震,多年的相处也知道这个表情的意思,这一盯又会了意。
刘队立刻看向童老头,让自己在短短的几秒里支走老前辈这个行动简直是地狱级别的难度,使他抓耳挠腮,快速巡视室内又转到室外,只看见一辆新款警车从大门口离开,
“哎呀,童队咱这大楼刚装修好没多久,在这待着也是闲着,咱去其他地方先,先逛逛?”童老头或许也是年纪大了,刚刚有点蒙蒙困意伸了懒腰,被这一句话激醒,这省局可少人来,平时不是什么紧急事儿也到不了这里,就只看这省局大,这可谓是来都来了。。
童老头心里这么想想,来都来了就逛逛,又不亏。临走后还不忘:“现在孩子就是一表人才,有对象没啊,我孙女大学生,加个微信聊聊。”
说这话的功夫,外面就走远了,余朔明那边早已打开了袋子,尘封10年的东西打开,鞋上附着的泥土早就风干成了一片渣渣。这是一双黑色的中筒靴,如果不仔细观察很难看出这是一双伪装的劳保鞋。鞋面除却往日的干土再无其他。
余朔明将鞋子放置于审问桌上,林永骏同样简单抹了鞋面,沉声回复:“当年他们没有条件进行血液检测,通道关闭上面不给批,就给耽误了。”
“林队长我就是个普通证人,别让我难做。”这句话他说的格外大声,像是专门向外面人讲的那样。话音未落,对面有了声响:
“别放屁,你刚才就让小刘把人带走了。”林永骏挽起靴身,“把鞋垫拿出来。”
余朔明把手伸进去,鞋垫倒是普通就是反了10年才扑上来的脚臭味儿有点叫人难受。鞋垫又像是被胶水沾上一样,牢牢扒在鞋底不撒手。
“上胶水了,里面一定有东西。”
胶水牢固可也抵不过十年,脚臭味也盖不住封存的铁锈味儿。余朔明暴力扯掉鞋垫,裸露出半个银色的刀尖。刀尖尖锐处被鞋垫摩擦没了血迹,与刀柄的衔接处却残存凝固的血痕。这就是被凶手带走的凶器。
深夜12点10分,林永骏他们队已经不停歇的折腾了1天,10分钟前他们终于撑不下去,林队下命令让他们回家休整,整个办公室上方仅剩队长办公室还亮着灯光。今晚的天气没有那年的寒冷,开着窗户也见不到寒意。一缕烟从窗户处幽幽冒出,台灯下旁是老林在反复询查着当年的文件。
错误百出的,模糊不清的文档让队员的一些调查陷入了困境。他需要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内让他们更为理解林永骏已经整整48小时没合眼了,全凭垃圾筒里这十几盒薄荷烟吊着。
办公室下方还有微微亮光,一台电脑还在亮着,密密麻麻的文字与无数条监控录像摆在桌面使人眼花缭乱,小王依旧在紧锣密鼓的敲打键盘,余朔明在身后同样盯着电脑上其余信息并递过一杯热水,他道:“等指针到20,你也回去睡一觉。”
小王困的两个眼皮直打架,手上在翻动着眼睛还在努力的紧盯住关键的画面,等看完最后几秒画面后才松开鼠标,接过热水。
今晚的风就是不大,热水倒了几分钟还是热的,小王吹吹热水,捧在手里指指上面:“林队比我们更辛苦。他已经熬了两天大夜了。”
余朔明逮住空隙接过鼠标,快速浏览着屏幕中的信息,听小王这么讲他饶有兴趣:
“他现在时常这样?”
“啊,因为林队经常揽很多事给自己,队员压力比他小多了。可是林队他”小王回头摊起手“林队他轴啊,谁劝也劝不动。”
这句话后,余朔明没了动静只剩无言的沉默以及手中不停在翻阅电子文件。天上的月亮被浮云半遮一角,仅靠月光小王看不见余朔明的任何一个表情,不过翻到一处网站他止住了动作,呼出长长的一口气方才回复:
“他之前就有这个臭毛病。你们不要有什么压力,这人刚成年就这样,二三十年也改不了犟种脾气。”
他掏出手机对着屏幕拍了几张照后抬头看表,此刻深夜12点20分。
余朔明赶小王回去睡觉后,他去往办公室的路上手机中放大着一张年代久远的合照:《20年前医科大学同学毕业照》——吉永治,就是假身份,不过又是真身份。当天的火车站登记表上,没有吉永治这个身份信息,但一个叫刘维治的信息吸引了两人的注意力,籍贯与吉永治大致相同,唯一的不同便是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人。余朔明借小王的电脑翻找到那年的毕业名单,吉永治刘维治均在,几年后的医师证的名单却没有了刘维治的姓名。
“叩叩。”余朔明轻轻敲着林队办公室的房门,里面无人回应。他打开房门,电灯还亮着,电子钟表如常转动,电脑屏幕依然亮着光,林永骏趴在桌子上,烟头已经燃烧殆尽没有半点星火。
四十八小时,真不容易。余朔明熄灭手机屏幕揣在兜里,衣架上仅剩一件单薄的制服外套,天没有凉但冻到我们的林大队长可就不行了。他凑近低头瞧瞧,林永骏呼呼大睡,轻戳几下脸都没有任何反应。他悄声关上窗户,脱下身上外套盖了上去,他的大衣总比外套厚一些,暖和一些。
这个时候的林大队长才是最好玩的,余朔明手贱摸着桌上人的头,一来一往眼睛情不自禁落在了电脑上。蓝色的背景能清晰的看到这是警务的内部系统,吉永治的医师证摆在面前,证件照却不是毕业合照里的那个吉永治,而是刘维治。
林永骏手下压着一张医师证的名单以及一张妇产科医院的名单,看来他们俩的步调将要一致。
余朔明拨开林队摊在鼠标边的手,他电脑上的警务系统比小王的权限还要更高,他搜索发现,刘维治自那天的后没了活动迹象,吉永治也同样消失匿迹。两个身份全部抛弃,看起来又捏造了其余的假身份。
不过,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刘维治有过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伪造执业医师证罪根据大小判处年份不多,最小只关几周左右,过低的犯罪成本会引诱他再次犯罪。
余朔明点开近十年的犯罪页面,结果一道密码锁将他挡在面前。“我草!”
他瞬间一个头两个大,内部密码?
林永骏警号+出生年月份,输入,错误。
“也是,他不会这么蠢。”
余朔明警号+出生年月份,输入,正确。
“我才是那个蠢蛋。”
他瘪了瘪嘴,好小子这么些年竟然没改过密码?一番操作后,余朔明找到了想要的东西,临走前还把林队衣架上的外套与警察证拿走,或许是这么些天的疲倦让林永骏睡的很香,也或许是其他的东西 ,走时一个脑瓜崩都没把睡梦中的爷们弹醒。
面前屏幕早变了信息,刘维治的档案旁多了一张崭新的页面,那是一张伪造证件的判决书,签名的人不是刘维治也不是吉永治,却是一个叫刘维的人。
讲好的今晚天气不冷,余朔明开上了老林的私家车出了大门,那股寒意才卡爱是慢慢涌向前来,北边的月亮被乌云遮掩的一干二净,半声闷雷在远处低吟传到这里没了动静。
“这个身份证上的人就是刘维,我去工地委托时见过他,几年前吊销医师证从中心妇科医院下来了。”余朔明的手机传出男声,语气显出不悦带着刚醒的疲惫嗓音。
“司空,他老家地址知道吗?”
“当我是小爱同学吗,啥都知道?”电话里的人停顿一下,有点生无可恋:“。。我还真知道,微信发你地址了。”
“我长话短说,今天他们工地刚休假,他老家有一个结婚20来年的妻子,他现在住的地方,”
“就在当地。”电话这边的人习惯性接话茬补充“况且现在这个时间估计正在天上人间嗨呢。对了上阵子你那边有个未婚妻委托听说收获满满啊?”
“你别打岔。”电话那边持续不爽,“我不知道你要查哪个案子,这个案子一定没有通过媒体捅出去。”手机上的数字随着电话的挂断回归0时,此刻为凌晨1点整,距离目标地点还有7个小时的距离,车越往北开,雨点越是稀稀拉拉的袭来。那个地方似乎并不欢迎这个不速之客到来。
朦朦胧胧中,警局呆的地界只听雷声大不见雨点小,几声闷雷强迫林永骏在睡梦中醒来,那股被包裹的气息原来不是假的,他捏到大衣的真实触感后才敢笃定不是梦。雷声在北方传过,能明显感受到那边的乌云密布时,已经过去了整整5个小时。
拜这件大衣的所赐,这是这段时间里林永骏睡的安稳的5个小时。
也是林永骏最糟心的5个小时。
他看时钟的功夫瞥了一眼衣架,制服上衣遁地了消失不见了,林永骏同样敏锐的察觉到电脑被人明显动过,只有那个人才敢光明正大进入高级权限察阅资料。屏幕中出现一个名字引起他的注意:
“刘维,是刘维治现在的身份。”
天开始蒙蒙亮,南边的天吐出点点鱼肚白,北方的天还是不太乐观。林永骏办公室的时钟在清晨的6点整开始报时。
北边的雨没有余朔明想象中的那么大,这似乎是一场太阳雨,细细密密的雨点中他甚至能看见南边即将升起的初阳。离村口还有段距离,突如其来的陌生私家车对于常年守村的村民来讲有些显眼,停在那里才是一个问题,村口道路狭窄,这辆私家车不适合开进,再者也容易打草惊蛇。在下车的前一刻他就收到了林永骏久违的消息,简单的几行字透着他的风格,看样子这个人已经彻底睡醒。
“以防万一,我让几个外勤开车过去支援。”
林永骏清楚知道余朔明的目标,现在只能低头关上手机屏幕,立马切换成工作状态,指了指白板的信息,“这个案子没有向外界透过一丝半点。避免打草惊蛇,在抓捕的安排上尽量以人少为主。”
时间紧迫,林永骏刚结束会议便马不停蹄的带着人进了伪装的私家车,只是他身上的驼色大衣跟他人的常服比起来显得格格不入,而且其时尚的元素跟林永俊骏本人气质也稍微的不衬,只是没人敢讲就是了。
余朔明将司空给的信息全盘传递给了林队,三个选择中,林永骏坚定不移的奔向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天上人间ktv会所。
此刻是清晨的6点半,余朔明下了车,拍拍身上的雨水进了村口。这个村子看着不大,富裕也算不得,这边的细雨下个不停,大榕树下不见平常扎堆的村民,实在是安静极了。
林永骏选择在会所附近的街道路口下了车,这是一条回归平静的商业街,这里是这座城市夜晚最热闹的地方,狂欢之后的马路没了昨夜的光彩,遍地净是垃圾,以及时不时的一滩不明液体。空气中飘着酒气又被晨风消散,林永骏他们几个反而没有那么引人注意了。
村子的空气中没有大城市的喧嚣,反倒是被泥水味代替。匆匆的几个小车驶出村口,也无人注意到这个身穿藏青色上衣的男人,这个颜色似乎跟深色的村子融为了一体。
“他的家是一栋后建的二起小楼,离村口没几步很显眼。”
过了晚上天上人间几个霓虹大字依旧那么显眼。约莫着没走几步就到了会所门口,林永骏又是皱起了眉头,一进大厅就看见了有几个大腹便便的青年搀扶着出门,刚下台阶就是大声的呕吐声,简直是震天响地。
“刘维有个外号,叫刘蒙子,因为他千杯不醉,只是喝个意境。”
余朔明没走几步看见了二起小楼,不时观察旁边净是矮房,就他家搞特殊,太显眼了。旁边矮房传来声响,大门打开出来个老头,“叔,这刘蒙子家是不?”余朔明模仿林永骏的河南口音逮着机会问道。大爷许是被问懵了,点点头指了指,“是他家。”
林永骏进了会所,即便是到了早上的六点半,那阵子迷糊人的香气和吵声也没有消散,端酒小伙抬着酒箱从一侧房间走出,嘴里还笑着“刘哥一晚上三箱啤酒,真性情!”
小伙喜笑颜开,双手抱着空酒瓶半敞着门笑盈盈的继续搭腔,林永骏一个眼神下令,身旁的墨镜队员伏击门口,端酒小伙不知好歹的继续乐着,殊不知他的头顶处被人用手抵门欲要进来。。。
林永骏强制打开房门,熏人的酒味简直是灌穿了整个脑子,那个男人刘维,不,刘维治抓着话筒像是一滩烂泥那样摇摇晃晃的站着,他的视线似乎已经不再清晰,看见门口处陌生的男人,一屁股躺在了沙发上,等下一秒一杯凉水使他短暂清醒过来,冰凉的坐凳激得刘维治环顾四周,这里不是天上人间,而是一间狭小又封闭的审讯室。
刘维治努力眯眼,还是没有看清对面人的模样,
“刘维——治是吧?”
“你不是叫吉永治吗?”
刘维治似乎吹上了10年的那场夜风,那层楼的窗子开着,风发疯一样呼呼的吹。这个婆娘,刘维治看见那个女人将桌子上的东西全部摔碎,王兰似乎疯了,
“你拿个假名字假身份忽悠我?”王兰扶着腰步步紧逼,“妇科主任?还是高学历?家境好?”女人的表情逐渐狰狞,“全是假的!你就是个骗子!”
钻进窗子里的风在呼啸,王兰疯狂的喊叫被风声吞没,刘维治这个名字对他而言着实刺耳,这是一个失败者的名字,这个名字不该是他,,他望向一片狼藉的客厅心中别样的念头开始滋生。
“离婚!”这一喊盖过嘈杂的声响,她的声音充满绝望,她一字一句的重复着“这孩子我也不要了,我不给骗子生孩子!”
王兰靠近电视柜,将一个青花瓷儿瓶以同样的方式摔在地上,王兰嘴里咒骂着,仿佛把所有污秽的话给说尽了,刘维治脑子彻底断了弦。王兰本就怀有身孕,脚下也是极为不便。一个趔趄驱赶王兰靠在了窗边,等王兰回过神,那把手术刀直愣愣插在了她的身上,,,
“身份证上的是你,属实吗”审讯室内,对面的警察敲了敲桌子,警察喝了一口浓茶,身旁的小年轻与他相视无言,屏幕上整片空白,这个人是一句话也没说,只是沉默望着远处一动不动。
这样下去审讯工作没法进展,气氛着实降到冰点,林永骏无奈只好又喝了口茶,那人却说话了:“我不是刘维治,世界上没有刘维治这个人。”这一刻起立即进入对于身份的死循环。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着,耗人也就是熬鹰是审讯时常见的操作,此时此刻已经到了中午的11点20分左右,距离30还有10分钟左右。小王死撑着精神,他跟林队在等待着什么,30分的数字已经变动。
“叩叩”
余朔明敲着大门,大门铁制敲起来又沉又闷,比起其余人家的木门不知在防着什么。
“谁啊?”大门打开,一个妇女伸出半个身子,现在的时间实属过早却看见这个女人身上的衣服依旧常装,不是刚睡醒的模样,倒像是彻夜未睡的样子。
“刘蒙子在吗?”这个字眼一出,妇女慌乱的神色铺在脸上,急忙想要关紧大门,嘴里不时念着“我们家已经没钱了,你找错人家了,找错人家了。”
余朔明立即掏出制服怀里的警察证举高,让妇女能够看见,同时压低了音嗓:“ 我是警察,这是警察证。”
“你跟着我去城里,不但能把钱给还上。”余朔明的眼神快速瞥向妇女家的内部又是低声,“还能见到你老公刘维治。”
这个条件立即戳中了妇女的心坎,妇女回过头看着凉了整夜的饭菜,似是下了决心一样点头“我跟你去。”
“叩叩”林永骏听出了讯号,再次端坐重复着几个小时前的问题
“你的本名是叫刘维治吗?”刘维治依然矢口否认,“我不是刘维治。”
正在此时,冷漠的语气传来女人哭泣的回应,虚掩的大门外出现一抹熟悉的身影。女人的啜泣惹的刘维治试图站起,想要看清女人的模样。
“你怎么不是刘维治,你要不是刘维治,当年我嫁给的是谁?”女人哀怨的哭腔夺门而入,女人怀里抱着只破旧的书包,齐整整的放在审讯桌上,“他就是刘维治,做的假身份证欠的那些钱!”
她越说越激动眼眶湿润,包里有数不清的东西证明与证据!
脑子一白,女人扭过头冲向刘维治来个巴掌,却被屋外的余朔明拦了下来,他力气不大足以抓住女人的手腕,“女士你情绪过于激动,我要采取强制措施带你去自省室。”说罢,他与林队简单对视,达成共识后,余朔明把女人带走。
出门的那一刹,是正午的11点30分,正午的太阳看似热烈却是温暖,审讯室外阳光笼罩女人逐渐恢复平静,她抬起双手,眼前才该是明亮的。
-end-
一切事务完成妥当后,一队举办了隆重的庆功宴,每个队员的脸上洋溢着不该浮现的笑容,可是每一个都笑的格外灿烂,因为酒席中的主位是空空如也的。
隔壁的小摊旁,两个小马扎一张方桌之内已经消耗了半把竹签,
“你不在,估计他们吃的高兴死了。”
“林同志,你得反思。”
“好,我反思,这顿你请。”
“这不行吧哥哥!”
作者:顾箐
免责声明:随意,但轻点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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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多边形,怎样才能以最快的速度测出它的面积呢?”
问出这个奇怪问题的人带有温和的笑意,他伸出手,在空中随意地拖拽出了一个二维的图片剪影。他微微侧脸,带着肯定的目光看向面前被不解和困惑扰动地心神不宁的墨倚。
为什么顾先生要问这个问题呢?
墨倚有些走神,但接到问题的他还是下意识地开始思考。
“对于多边型的话……传统来说是分成很多个三角形?”
“嗯,这是很自然的想法呢。墨倚说的很对哦。”顾路离笑笑,青年有些局促和认真的模样倒映在他白色的瞳孔里。他垂下眼,伸出一根手指轻轻地敲打着椅子那流畅的圆弧型把手,“但对于计算机来说,这似乎就不足够快了。”
他举起自己的手指,在墨倚面前做了一个轻巧的弹射动作。
“用无数的小球不断地撞击这个多边形,再不停地重复记录下每个小球的坐标,这样就是最快的方法。”白衣白发的管理员微笑着示意墨倚抬头看向空气中的投影,无数个散发着微光的细小光球卡着肉眼可观测帧率的极限从四面八方飞射而来,流畅而有序地对着面前的图形做着有规律的弹性碰撞。
“6.34875平方米。”顾路离用下定论的语气对着眼前的图形做了判断,“如果只记录前五位小数的话,这就是刚刚那个问题的答案了,非常快吧?”
墨倚看着眼前毫无规律可言的错乱图形,下意识地对着顾路离点了点头。
真快啊……其实从最开始顾先生就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了吧。对于计算机而言,这种程度的计算恐怕一瞬间就可以计算出来。之所以用投影的方式,也只是为了自己能更好的理解而已。
“——很难以想象吧?对于人类而言,像是二进制和这种计算方法,都是会被优先划分到【麻烦而冗长】的想法里面,几乎是第一个被驳回的对象呢。而计算机则不同……那些反直觉和荒谬的解法,恰恰就是计算机的最优解。”
顾路离白色的,近乎非人的瞳孔平静地注视着眼前有些呆愣的青年,那近乎空茫一无的眼眸里只留下对面小辈那鲜明而迷茫的情绪。
“人工智能这种东西,虽然说和人类共用着同一个字眼,似乎都有着相似的学习能力,但是从根本上可以被看做截然不同的东西。”顾路离叹了口气,他的眉头轻蹙,但却没有因此生出什么负面情绪,只是有着淡不可闻的回忆与无奈,“像是对人工智能发出一道指令,无论是在何种情况下,只要保证充足的硬件条件,计算机就可以近乎无休止地为了达到那个目的无限地重复尝试。”
墨倚注视着面前的男人,他总感觉顾路离并不只是在跟他对话,而是在跟某种已经逝去的,仅存在与回忆中的东西交互。
“而人类不一样,对吗?”墨倚听见自己这么说。
“是的,人类不一样。”顾路离肯定了墨倚的提问。
他身后的巨大落地窗似乎陷入了某种特定的待机模式,五彩斑斓的光点自透明材质的未知材料折射而出,不知名的远古鱼类和禽类在顾路离的身后肆意起伏,交错而行。
那忽明忽暗的光线透过顾路离的发丝和衣服的边角,反而让他原本清晰的脸变得模糊了。
“人类和人工智能啊,都是相当容易犯错的东西。而人类总是会在很早的时候优先考虑放弃。”背着光的顾路离从座位上站起身来,看不清他的表情,“犹豫而软弱,优柔寡断。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人类总是会轻易地选择逃避的生物。”
“但墨倚有听说过这样的实例吗,训练一个ai在一个得分游戏里面尽可能多地保留相当的分数,在经过几轮的尝试之后,ai选择了从游戏的一开始就停止行动。因为ai发现只要往下进行,无论怎样都是失分大过得分多,所以只要从游戏最开始就停止,就可以保留最高的分数。”
但如果是人类的话就……如果ai足够聪明的话,恐怕人类反而是那个一直坚持不懈,试图找到其他出路的笨蛋吗。
墨倚这样想。
“是啊……这种情况下,人类反而会是不撞南墙不回头的那个吧?”顾路离笑笑,“墨倚看,相比ai来,人类所顾忌和考虑的事情要多得多……时间,物质,以及不让自己陷入过早的绝望与迷茫。与ai坚定而简单的执行任务不同,人类总是瞻前顾后。”
“但也正因为如此,因为人类要考虑的东西总是太多,在面对一些事情的时候,可能隐隐约约已经知道了这是没有办法解决的事情,这是没有出路的迷宫,这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一败涂地的赌注……但却总因为心存侥幸,心怀不甘,心系希望,而去做那ai不会去做的徒劳的,愚蠢的尝试呢。”
“一边怀着自己是聪明人的想法,一边盲目地追逐着那不切实际,不可能存在的命运。”
墨倚看着顾路离那模糊不清的笑意,光线的缺失让那人的表情看上去有些失真和悲伤。
“墨倚觉得,这到底是愚蠢呢,还是一种智慧?”
问出这个问题的男人闭上了眼,目光掠过正在思考的晚辈,他短暂地陷入到了过于久远的过去。
“我的小君主,快些长大吧。”
那是一名有着黑白色头发的男人,他的面容带着清浅的笑意。
他凑过去,对着尚且可以被称为年幼的顾路离轻轻的做了个虚抱的动作。
“你会杀死我,从背后一下子捅进去,”空喑认真的看着顾路离,伸手比划了一个穿刺的动作,“又或者是从正面,从胸膛剖开,一直到小腹。”
“我会吐出鲜血,然后内脏留了一地——又或是笑着缓缓跪下,然后死去……你喜欢哪个,我可以优先考虑实施——不过我觉得这总是早晚的事情,如果你很厌烦的话总要先习惯”
顾路离皱着眉头看向眼前絮絮叨叨的男人,他冷漠的说道:“我会杀死你?不,我并没有理由这么做。”
“哈哈,不,你会的,我的小君主。”男人笑着,喃喃的重复着,“你会的,你会的。”
空喑扬起头,对着眼前已有几分成熟的少年露出了一个大大的微笑。
“因为这就是你自己选择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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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限滑铲还是oc家人们我们下次见!!!
作者:亱煌绯
评论:随意
注:新年快乐桀桀桀桀桀桀【发癫】
(1)
“祈唤恒古冰雪之神,祈唤祖祖代代之英魂。”
寒风彻骨,大雪纷飞。
“冰雪桂冠,时光之军。”
银枪旋舞,入敌即出。
“一日对我有千年,千年与您仅一日。”
振枪横扫,飞身后撤。
“永恒之花中藏着您的泪珠,高贵的狼群追随着您的左右。”
弗安纳急切地瞥了眼正在身后吟唱咒文的弗安诺,抬枪横拦堪堪挡住敌人的挥砍。疲惫的身体已不足以支撑他去思考更多,只是机械性地挥舞着手中的长枪,将枪头又一次刺入它们的心脏。
天与地的交界处,冰雪无法触及的终焉,那来自寰宇的诡谲生命,可与神明比肩的存在,弥漫着腐朽气息的巨大独眼正贪婪地注视着地表上的一切,渴望让这片大地上的生灵们化为它伟力的一部分。它将天幕撕裂出数道裂缝,让它的子民踏上这片大地,奔向尚且年幼的人类文明。
弗安纳此前从未见过这般可怖的生命。空洞的眼口,扭曲的五官,或枯瘦干瘪或臃肿肥腻的肢体在雪上飞速窜动。口器旁淌着的、令人作呕的灰白色脓液与天空一同摇晃着。那奇臭无比的脓液比尸体在太阳下暴晒后散发出的气味更让人难以忍受。
弗安纳不敢望去,哪怕一瞥。他怕懦弱的自己被名为绝望的情绪侵蚀,再无力挥动手中的武器,无力保护唯一的血亲。可即便如此,他还能撑多久呢?他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只了。怪物们争先恐后扑向弗安纳,它们的脓液与体液早已聚成一条污浊的河流,蠕动的肉块铺满了雪原可见的每一寸角落,毫无忌惮地亵渎着这片神圣的雪域。
风动,雾起。
腥臭的雾霭从四面八方升起,恰到好处地藏住了那些令人作呕的巨大肉块。可弗安纳仍能感觉到,或者说,隐约看到雾气深处那庞大而可怖的阴影。
“退后!”清亮的女声透过雾气传来:“默克林斯的巴莱尔啊,为我的敌人指明通往阿尔笛之宿的道路!”
暖黄的光芒穿过浓厚的雾气,擦着弗安纳的鬓角,直直刺入他视线死角的一只怪物的心脏。弗安纳下意识扭头望去。紧接着,光芒急速膨胀,向四周炸开。脓液飞溅向后方蜂拥而来的怪物,径直穿透它们腐臭的身躯,留下数千或数万道细密的小孔。光芒再次膨胀,炸开,如瘟疫传播般。
是阿希莉娅的灵术。
弗安纳借此机会得以喘息,望向光芒飞来的方向。
纤细的身影破雾而出,身后不时有或大或小的暖黄光芒闪烁。
忽地,腥臭的气息直冲颅顶,弗安纳胃部顿时痉挛,吐出一滩灰白的液体,并不断干呕起来。
阿希莉娅快速来到弗安纳身旁,戒备着四周随时会冲出来的漏网之鱼:“不要再让你脆弱的口腔皮肤和它们的体液接触。”
“谢谢提醒,我已经在呕……考虑要不要直接把舌头呕……割掉了。”弗安纳嘴角抽搐着,僵硬地给人回了个笑。
就在刚刚,光芒炸开弗安纳视线死角的那只怪物时,一些脓液好死不死飞进了他的嘴里……此刻,他的舌头与脓液接触过的地方正火辣辣地疼,像是直接将舌头伸进过饱和溶液里般。而那残留在口腔中的恶臭气息伴随着他的每次呼吸直冲颅顶,让弗安纳止不住地干呕,恨不得给自己来上一拳,两眼一黑直接躺尸。
阿希莉娅抬手贴在弗安纳背后,快速吟唱道:“默克林斯的巴莱尔啊,在红与白的交融中为我面前之人降下圣洁之力,让他得以重归纯净的国度。”
淡淡的白色光球自掌心融入弗安纳体内,后者很快便止住了干呕。
弗安纳咂咂嘴,又唾出一口唾沫:“不开玩笑,我当初真该听米夏埃尔的话,和安诺一起多学些灵术的。话说他人呢?”他指的是米夏埃尔。
“巨狼化了,在前方处理那些难啃的骨头。”阿希莉娅一脚踹飞右侧扑来的怪物,弗安纳默契闪身上前,一击刺穿它的心脏。
“也是。”弗安纳抽出长枪,侧耳听着弟弟吟唱的咒文:“还差最后一段,快让米夏埃尔回来。”
阿希莉娅抬起手,掌心对着雾气搅动最频繁的部分吟唱道:“风之灵安波莱特,且聆听自蒙塔力之巅的祈祷,为我扫清这片迷雾,让我得以窥见真实!”
无形的风环绕在阿希莉娅周身,加速搅动着周遭的浓雾。旋风破开迷雾向前推进,不过顷刻,视线却又再次被迷雾笼罩。
怎么办?这样根本通知不到米夏埃尔。
两人对视一眼。
弗安纳率先开口:“你那种链式爆炸还能用几次?”
“两次。”阿希莉娅皱起了眉——常年的并肩作战让他们深知对方接下来的举动——而后补充道:“我们只剩两分钟。”
弗安纳点点头:“好,照顾好我弟弟。”说罢,便一头冲进浓雾中。
(2)
和那时一样浓的雾。
只有无尽的白皑,看不见半点希望。
只是苦苦挣扎着,向前又迈出一步。
弗安诺伏在兄长的背上,无奈地干笑两声:“哥,别挣扎了。”
“闭嘴!”弗安纳红着眼 厉声呵斥,将背上的人又往上托了托:“一定有办法的!一定有办法的……我不会让你就这样死掉的……我们还有好多没吃过的东西,好多没去过的地方,好多没遇见的人和事……如果……如果你不在的话这一切的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
弗安诺轻轻“嗯”了声,将头深埋进兄长的脖颈,梦呓般说道:“我可以要些糖吗?”
“可以!”弗安纳下意识地回道:“等你好起来我每天都给你买糖!但是你也要记得好好刷牙!”
“好。”
弗安纳听见弟弟略带笑意的呢喃。
小小的身影在雪上艰难地移动。
弗安纳吸了吸通红的鼻子,寒气刺得他的肺生疼。他红着眼望向雾中庞大而扭曲的阴影,攥紧了手中的长枪。
现在没时间让他再去胡思乱想了,得尽快找到米夏埃尔。
“祈唤恒古冰雪之神,请为您虔诚的信徒指明希望的方向,引领我们回归您的怀抱。”
弗安纳快速吟诵咒文,一条冰路随即在他面前凝聚而出。他猛然踏上,借着重力急速掠过那些扭曲的诡异生物,向着山下滑去。
在日光照不到的地方,雾气骤然散去。那些怪物瞧见了自投罗网的食物,争先恐后向弗安纳扑来。
没时间跟它们纠缠。
弗安纳蹬起一脚,跃向空中,快速扫视下方的雪原——怪物褐灰的皮肤在白雪的映衬下格外显。几乎是瞬间,弗安纳的视线就被一片格外空旷的雪地吸引住。巨大的白狼正和两坨与他体型相当的肉山撕斗在一起。
那肉山被巨狼狠狠扯下大半身躯,踉跄着向后倒去,冲散了怪物们行进的队列。巨狼飞扑而去,将利爪刺入肉球的内部,带出一团明显异于其他部位的、长满细长触手的肉球。
另一座肉山紧接着高高跃起扑向巨狼。巨狼将身一滚堪堪躲开,没来得及给那肉球最后一击。
两座肉山相撞,激起大片飞雪,连带着引发周围的一场小雪崩。肉山剧烈鼓动起来,像贪婪的巨蟒迫不及待将对方吞入体内。下一瞬,肉山合二为一,体型却不见增大,反而小了几分,并拟态出了类似狼的生理结构。
它们在学习?!
弗安纳不敢细想,再次吟诵起咒文,将脚下的水汽凝成片片薄冰,借力凌空向米夏埃尔的方向奔去。
米夏埃尔快速翻身,半伏起身子低声嗥叫,戒备地盯着面前的敌人。
“米夏埃尔!”弗安纳的声音自上方响起。
米夏埃尔转动了下耳朵,示意自己知道弗安纳来了。
肉山发出尖锐的咆哮,向米夏埃尔奔袭去。
弗安纳轻念咒文,在米夏埃尔身后铸起一堵冰墙,后者侧身闪过,顺势扫起一尾雪雾。肉山直直撞到冰墙上,发出一阵闷声。弗安纳找准机会将长枪投向拟态的狼头。米夏埃尔亦趁机扑向肉狼的胸口,划破后者的胸口,扯出后者的“心脏 ”。
没有多余的交流,一人一狼对视一眼,米夏埃尔腾空接住了弗安纳,不带半分犹豫地往山上跑去。弗安纳揪着狼毛,在狼背上给米夏埃尔吟唱增速咒文。
就在此时,天地异动。
他们脚下的土地开始急剧震动,不少怪物的尸体在震动下带着一些松动的雪块慢慢往山下滚动。
怪物们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发出尖锐的叫声,转头向着山下奔去,向着巨眼撕开的空间裂缝逃窜。
天空的诡谲巨眼猛然转动,猩红的瞳孔直勾勾盯着山顶的方向,弗安诺所在的方向。
弗安诺闭上眼睛,对巨眼的方向抬起手,淡蓝的法阵以掌心为中心展开。同时,巨眼上方的天空也出现了同样图案的法阵,且以极快的速度呈几何倍地扩大着。
“再快点!”弗安纳冲着米夏埃尔大喊。“被那玩意蹭到半点我们连灰都没得剩!”
米夏埃尔顾不得回话,脚下的步伐又快上几分。
……
弗安诺呢喃道:“哥,神明真的会倾听信徒的祈求吗?”
“会。祂一定会听的。”
“大家向神明祈祷的应该都是好事吧,比如家人平安之类的。但为什么还会有不幸发生?”
弗安纳双唇嗡动,沉默良久。
是啊,为什么呢?那可是神啊。神不该是全知全能的存在吗?为什么还会给世人带来不幸呢?
年幼的弗安纳不愿再想。他不该有这般渎神的念头。
……
几条细长的触手从巨大的瞳孔中游出,悠悠然伸向上方的淡蓝法阵。
触之即碎。
法阵碎了。
弗安诺身子猛然一僵,瞳孔急剧收缩成点。手中的法阵并发出刺眼的白光,将他吞没其中。
寂静无声。
阿希莉娅只觉身后强大的灵力波动瞬间消散了。她错愕回望,弗安诺本该站立的地方空无一人,只剩两个脚印。
“不……不不不不不不!安诺!安诺!!!”弗安纳失神地望向天空破碎的法阵,心跳忽地漏了几拍。他下意识地揪紧手中的狼毛,央求道:“米夏埃尔!再快点!再快点啊!!!”
“冷静点。”米夏埃尔沉着声音,“超位灵术完成的瞬间就和施术者无关了,弗安诺除了身体透支,应该没事。”
“可是……”弗安纳喉头一酸,眼泪止不住地掉。他低下头哽咽道:“我的心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