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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天下梨園莫有盛於京師者,而京師梨園又莫有盛於禾園者。
話說此園正位於京師郊外,迄今已有二百多年。禾園一名由來已不可考,傳其地本是一片稻田,後被人買下造園子,便喚作禾園。
禾園代代擴建,最盛時竟有萬畝之廣,如今已將外圍許多地界重又墾了作田,仍餘有數千畝。園分東西南北中,號稱有六湖十二樓,併二十四坊三十六院,造七十二景。最東園乃是花神山,山上有花神廟,山下有萬花樓,正是前序所言京伶們爭相郢雪獻藝之地。
想此園之主必是一極富貴之人,然因無人知其真實身份,故皆喚之禾老爺。禾老爺自稱戲癡,筆號萬花主人,不但愛戲嗜戲,更愛這唱戲之人,曾放一狂言道:論世間最使人愛者,莫過戲子相公,戲中可娛人耳目,戲外可歡人體心,而不若女子般有違逆聖賢禮教之慮。這戲癡不知家中究竟是何種人,自詡是個薄情浪性子,專喜看那閒書歪戲,併一眾同道的損友,成日喚些戲子優伶在園中唱戲玩耍。凡見著喜歡的,便拋擲許多錢財買來養在園中,不分晝夜地胡鬧,而若是哪天失了興致,便也不念前情地趕出門去,真可謂荒唐之極。
曾自題詩曰:
無價琳瑯盈滿目,
飛衣搖佩掃香塵。
夜眠雲塌迎仙客,
解夢何需問鬼神。
又有一人姓臻名善字濟天,自號寡合齋居士,也是個嗜戲之人。傳其本貧家子,十年寒窗終得金榜題名,入贅豪門為婿,卻未踏仕途,而是下海經商。如今家中產業遍佈全國諸省,無論絲綢瓷器或柴米油鹽各行俱是生意興隆,所辦報館印廠發行之刊物影響亦大,坐擁之各大銀號俱可購換洋錢,手握的鏢局船隊遍通南北水陸,又廣設書院會館以聚天下賢能者。
正是:
十指操算通天下,一統萬商臻王侯。
臻家於京城內外皆有宅邸,而臻老爺在城郊所購置之私莊,與禾園相連,因其少在京中,又與禾老爺是好友,故亦交由禾園之管事一併打理。
此上二者,可算是禾園中賞花養花之主人家。
而入園中賞花遊花之客,則又是數種,此例三者以表其類。
一者自稱夢遺亭主,客寓禾園,號臥花醉月品香主人,又號遊蝶戲芳客。此人可真個是梨園流連客,秦淮忘歸人,終日遊蕩於戲院青樓,私寓堂子。然日日聽戲尚不分花雅,夜夜笙歌仍不辯宮商,語多淫邪,行盡放蕩,真真是紈绔草包一個。惟有一手瘦金一手工筆可稱精妙,然亦是滿紙春光盡洩使人恥於觀視。所撰《風流宴》《玉脂香》種種,借眾梨園青樓中美人之名,多寫意淫狹邪之事,刊刻方成即得入禁書之列。
然此人雖無甚德行可表,卻並非真下作惡鄙之徒。其語雖淫邪,然不吐侮辱穢言;行似放蕩,絕不強人所不願;遇難求之,亦是個散財童子;有苦相訴,何妨做解憂菩薩。
題曰:
風流門下生凡鳥,
容貌才德似草包,
不羨紫霄翔百鳳,
人間自有杏花嬌。
二者姓林名子澄,字文清,本也是秀才舉子,然屢試不第,心灰意冷下不再妄想做官之事,回鄉下老實當了個教書先生。適逢各地興起辦新聞報紙,急招訪員等各類專人,林文清聞後再次進京,憑著一手錦繡文章成了京城各大報館爭相求稿的紅人。
他之筆,可將街頭俗事串以妙語珠玉,成茶樓酒肆津津樂道之趣談。不過數月,便有戲班青樓的找上門來,請他為自家的戲子姑娘們撰文推介,且竟真有幾個因此而紅起來的。其後,求文之人愈發如魚群匯集,而林文清反倒漸漸收斂筆墨,祗寫時事新聞,顯得愛惜起自己的名聲來。如今若非是真有些玩意兒的伶人,是斷求不得他的墨寶了。
題曰:
語出妙奇連錦繡,
昌家爭逐賤千金。
文章皆是人間事,
筆下多生正道心。
三者乃是個洋教士,約五十多歲,漢名作艾德耶華,年少時即隨西洋船隊周遊世界,頗有見識。來華後先入閩,後經兩廣、雲貴、川陝,最後入京,常記錄途中所見所聞,且拍攝有許多相片。曾在同文館中教授數年洋文,現在京中開一個洋相館,並為西洋報紙供稿,所得銀錢多用作刊印洋教經書在中國民眾間傳播,以納信徒。
題曰:
隨帆遍歷五洲景,
羽筆描摹四海風,
口頌耶穌懷十字,
壁前燈下背朝東。
此上三者乃是來往禾園之文士雅客,而另有一些因貪淫慕色而來之徒,免污尊目,且先略去不表。
這禾園中家人僕從亦是眾多,便再將幾個重要的介紹來。
首一位乃是禾園總管事宋福盛,已過耄耋之年。本是禾老爺之家奴,因大半輩辛勞得了主人家感謝,銷去奴籍,請來禾園當個總管。這禾園中本就無甚大事,又有其他幾位管事的忙碌,故宋福盛也就掛個總的名頭,實是度清閒養老的日子。
另二位真管事的,一個叫殷德,四十多歲,乃是宋福盛的二兒子,因大哥豐德已在禾老爺府中當管家,他便在此代老父做事;一個叫徐湘雲,年將三十,本是萬慶班的小旦,禾老爺為其出師後便入了天華宴,如今不再登台,專司禾園演劇唱曲和教戲之事。
至於這天華宴,乃是禾老爺養的家班,如今的班主正是那徐湘雲,算上樂隊與管行頭裝扮的,也有四五十人之眾。這天華宴非但男女同班,更越那男女同台之忌,故惹些守德之士明暗裡唾罵。這些男女戲子多是唱小生小旦的,除了昆亂戲折,亦能唱些俗間小曲兒,全憑著主人家喜好而已。
而至於其他一些奴僕婢女想來無特別介紹之必要,亦略去不表。
許有看客要問,這引文中介紹了種種人,怎單不介紹那些來禾園唱戲的優伶歌女?余道是,這些優伶戲子乃是書中著墨甚多的角兒,且待時候再將諸人細細描繪來。而其餘之人穿插其間,不如先將之一一介紹,以免文中顯出累贅。
欲知這禾園中究竟有何故事,且待下回再敘。
自家情侣
快刀乱魔ho2x非原作NPC,涉及ho内幕,请注意剧透
这是荒川隼第一次来晴山闲鹤的家。这栋楼的一楼是个义肢售卖的商铺,从店铺大堂走进去,穿过摆着各式机械或者塑胶的假肢,一直走到最后面,露出一个在自建房常见的窄长楼梯,从楼梯上去就是晴山闲鹤住的地方了。跟在晴山闲鹤后面往里走时,荒川隼瞥到标着“工作室”的房间里有个站在桌边偻着背的男人,手下摆弄着的应该是假肢吧。在上楼前晴山闲鹤敲了敲工作室的门喊了声“我回来了”,那个男人只是摆了摆手没有应声。荒川隼在上楼时小声地问:“那个人是谁?”
“我养父。”晴山闲鹤轻快地跃上台阶,“你叫他哥哥也行,他只比我大十来岁。”
荒川隼没再往下问,他有一肚子问题,但无论问哪个都会牵扯到晴山闲鹤的假肢上。荒川隼主动地回避与之有关的任何话题,他觉得应该没有人会喜欢谈论自己的残疾吧,虽然在日常相处中晴山闲鹤看起来对此并不在意。
晴山闲鹤的卧室看起来应该是阁楼改的,房间的顶很矮,晴山闲鹤又高,他看起来离顶到天花板只差那么一点点了。这个房间的正中间摆了一张两米三的双人大床,晴山闲鹤把窗户打开,又拉过来一张桌子和椅子,他趴在地上往床下扒拉零食箱子,隔着床板晴山闲鹤的声音听起来是闷的:“你坐床上吧。”
荒川隼有些不好意思,虽然他确实是来做客的,但好歹两个人也是情侣呢,让晴山闲鹤这样照顾自己算怎么回事。他在晴山闲鹤的房间里左右环顾一圈,顺手拿起桌上的空热水壶:“那,那我去烧点水吧。”
“烧水的话,你去楼下厨房灌水。”
荒川隼端着水壶从楼梯又下去了,工作室的位置就在楼梯口正对面,他便又看到了工作室里晴山闲鹤养父工作的侧影。荒川隼犹豫自己是不是应该打个招呼,那个人从头到尾都没有抬过一次头,晴山闲鹤也没说,荒川隼都怀疑他是不是压根不知道晴山闲鹤带人回来了。这么想荒川隼就有种偷偷闯入别人家的做贼心虚感,他蹑手蹑脚地找到厨房,灌满水壶后迅速回去了。
“喂,这个东西怎么用啊?”
“你怎么连热水壶都不会用。”
荒川隼是会用热水壶的,只是晴山闲鹤家的这个款式按键太多,他来回按了几下,热水壶也没有开始工作。明明就是晴山闲鹤没有主动说明的错,荒川隼不快地回怼:“我以前都是用自动饮水机的,没见过热水壶。”
“这样啊。”
晴山闲鹤走过来,荒川隼莫名地觉得他这是生气了——荒川隼还是很怕晴山闲鹤的,从两人见面的第一天、晴山闲鹤把他堵在教室里的那一刻起就开始怕,虽然在做了几年朋友后这种恐惧感有所削弱,在交往后荒川隼偶尔还会发点脾气,但在此时此刻,荒川隼以坐着的姿势看到高个的晴山闲鹤背着光从床边走过来,凉意从脊背恍然开始结晶到后脑。
“我教你吧。”晴山闲鹤蹲下来,“先按开始,设定温度,然后等一会儿,它就会开始烧水了。”
“……噢。”
荒川隼又有点不高兴。他总觉得自己一点儿也不明白晴山闲鹤(纵使他迷迷糊糊地和晴山闲鹤做了三年朋友还答应了对方的告白),荒川隼在这段交往里顾虑这个又顾虑那个的,晴山闲鹤却总是一副闲散的样子,他不会因为荒川隼语气差而生气,而且他好像压根不在乎这个。荒川隼隐隐约约地觉得他俩之间有什么信息差,晴山闲鹤知道荒川隼不可能离开自己才这么从容不迫……但也可能是因为这二傻子钝性太好、根本没有察觉到荒川隼在生气。
“你吃什么?”晴山闲鹤把零食箱踢到桌下,里面都是些油炸类的膨化食品,“要不要喝饮料。奶粉、茶,或者咖啡?”
荒川隼不喝茶,也没怎么喝过咖啡,他挺喜欢冲泡奶粉的,但这个饮料和其他两位相比总感觉像小孩喝的。如果说“我要喝白开水”的话听起来又像是在拒绝对方,而他刚刚才莫名其妙地冲晴山闲鹤发了脾气(晴山闲鹤好像压根没发现),荒川隼想了想:“和你一样吧。”
“那就喝奶粉。”晴山闲鹤拿出两个一次性杯子,他的奶粉罐上写着“专为三岁儿童打造、宝宝的补钙超人”。
“你不是要训练吗,不需要控制体重?”
荒川隼坐着看晴山闲鹤边嚼猪肉干边冲泡奶粉。他似乎是问了一个好问题,这个问题精准地踩在了晴山闲鹤期盼的点上,因为那家伙只沉默了一会儿,随后做作地抬起头。
“我不需要控制体重”晴山闲鹤得意地笑道,“因为我是个天才。”
荒川隼闭上了嘴巴。
神经病。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我家名唤“满星坊”,是父母送给我的大学礼物。它位于牧野上空,毗邻空中核心枢纽站,交通便利,景色秀美,绝佳定居地。
唯二缺点是,进出必须得靠飞,一个飞行驾照非常必要。
另一个,则是因为满星坊建在空中,因为消防不合格而截断了地面连上来的水管……现在吃用水都是靠水魔石提供。
——就这还因为上上上一任租客是水生系物种,减肥中途半夜饿得神志不清把魔石吃了,导致大家断水两周。
不过这都不重要。现在,我有新的合租室友,绝对安全、友好的室友。
“我要宣布一件事!”我站在客厅中间,叉腰面向我的室友们。
“啥事儿?”女巫玄箜优雅的伸出手,摸着脚边的猫问。
“我要进厨房了!”
月月沉默半秒,抄起桌子上的糖盒子冲向停机平台,只留下一道残影。
“要不要——”我将希望的目光投向其他人,然而他们跑得一个比一个快,兔兔子和阿水走的时候甚至还记得把玩偶和豚一起带走……
言者更是一张符纸甩出带着七川原地消失。
“……”眼看着屋里人数骤减,我一把抓住还没来得及跑路的瑶瑶,塞进厨房,关门落锁一气呵成。
“就尝一口,拜托了,求求了!这是我的课外活动作业。”双手合十,狗眼卖萌。
真的,要是人生能够重来,打死我也不会选炼金术师与修仙这俩破专业!看看残酷的课业把可爱的我都逼成啥样了!!
但是瑶瑶很清楚我的本性,战略性后退一步,拒绝的话在肚子里转了几圈,最后还是认命点头。
“就尝一口。”
“欧了!”
我从口袋里掏出课外活动中采集来的材料——大部分是从瑶瑶的魔仙堡薅来的,还有一部分是在玄箜那里顺来的,主打一个零元购——一样样往案板上摆。
“500g去皮青阳豆,80g咩咩兽的奶,20g雪棉花……啊对,还得准备70g咩咩兽奶粉。”忘记准备奶粉的我,原地转两圈,最后决定现做。
“稍等我一下。”对瑶瑶说完,打开冰箱门,走进去就来到了炼金实验室。
拿起烧瓶,量杯,并在旁边熟练的贴好防爆符,开始制作咩咩兽奶粉。
实验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当我准备好奶粉返回厨房,瑶瑶已经饿到瘫在桌子上动不了一点。
我关切询问,“还好吗?要不要来颗辟谷丹?”
瑶瑶摇头,她单纯的不想吃任何经过我手的东西——这我懂,毕竟我也从不吃师兄师姐们的东西。
鬼知道那些丹药里有没有什么不可描述生命的残骸。
“那好吧,你再坚持一下,绿豆糕马上就好。”
没错,这次的课外活动作业是用修仙界和魔法界的材料制作人类的普通糕点。
不再耽误时间,按照手机里的绿豆糕制作教程,我把青阳豆淘洗干净,然后加水浸泡,盆外刻时间加速法阵,两分钟后得到浸泡好的豆子。
悉数倒入蒸锅,故技重施,两分钟后得到蒸好的豆子。
豆子散发出香气,隐约还能看到空气中有仙人在跳舞。
瑶瑶死心的闭了闭眼,又觉得死也要死的明明白白,强迫自己继续看下去。
我觉得她就是饿了,毕竟很久没吃饭了,被我关在厨房里,干等着不太好意思的。
干笑两下,手上动作继续。
在搅拌机里加入咩咩兽的奶和雪棉花,搅拌均匀,混合在一起;然后再拌入奶粉,最后加入提前准备好的魔女黄油,翻炒三十分钟成团。
顺便说,黄油是我从玄箜那里偷来的——去厨房找香料的时候,偷偷切了一块。
最后,把面团放进模具里压成型,大功告成。
“尝尝。”
瑶瑶把盘子里奇形怪状的绿豆饼从左看到右,又返回来,还是选了最像狗头的一块。
闭上眼,一口咬掉一半。
“味道如何?”
“emmm很奇妙。”瑶瑶咀嚼着形容,“像是吃了一口彩虹,但意外的很有嚼劲儿,不很甜,甚至有点儿臭豆腐的味道……”
“风味独特,层次复杂。”我在作业本上诚实记录。
“还有吗?”
“……没了……yue!”
这是瑶瑶的最后一句话。说完,口吐白沫失去意识。
我摸着下巴想,这次的作业可能挺成功的。
毕竟能让人说完评价再倒,可以打很高的分。
“嗯,那下次尝试下龙须酥吧,这个看起来配料还挺简单的。”
至于下次抓谁品尝……我觉得言者不错,顺便借她水晶球摸摸。我眼馋很久了。
再之后,我捏住瑶瑶的下巴,往她嘴里丢一颗解毒丹,看着丹药化成青色光芒顺喉而下,便放心的将其放在客厅沙发上,扬长而去。
当然,我也没有去哪里,不过是返回房间做作业罢了。把刚刚做绿豆糕的过程和心得整理出来,写成论文刻进玉简中,再把玉简塞进机械鸟内里,将其送给导师批复。
作业写完后,就该思考善后问题了。瑶瑶只吃了一块绿豆糕,多做的这些咋办?
作为一个东方种族,浪费食物是绝对不行的,这是底线。
可是普通人类又吃不得这些……
“要不还是给晓北吃吧。”毕竟豚又不是人类。
评论:笑颜。
作品为同人*
登上这个列车的时候,其实芥川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这个感觉应当是指感情上的,在生理上,因为腿短所以显得这儿实在是太高了。阶梯,月台,他无法对应清楚每一个名字,也听不懂来来往往的各类人的语言。只能拼命踮起脚尖,最后回望一眼——如他所料,那儿什么都没有。没有告别的人,没有应该留念的人。和他的记忆一样,什么都没有。
名为“龙之介”的幼童默默地抱紧了手里的盒子。那是个棕色的不太起眼的方盒,只有细看才能看到那被锈痕掩盖的粗糙裱花,像用什么尖锐的东西刻上去的,还有可疑的暗红色痕迹。孩童无法用“番茄酱”一类他不太理解的东西去解释,在贫民窟的经历告诉他那应当是血迹。 (这盒子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他只知道醒来的时候自己就已经紧紧抱着它了,忍着棱角硌人的痛楚也要抱紧的那种拥抱。
你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 他这么问道,当然不祈祷这个不起眼的小盒子能给予他什么回应。
芥川抱紧了这个小盒子。随着人群一起往列车上走。
站上站台的时候,他的心里涌上一点酸楚 似乎在这个时候,这种时候,应该有谁来见证他的离去,有资格来倾听他的告别。背后空落落的,和心中一样。 芥川摇了摇头,白色的发尾微微甩起,仿佛这样就能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甩出去一样。
谁会等一个死掉的贫民窟的儿童呢?他这么问道。
一个崩塌的,充满了血腥和进化的灰色地块。守护着的什么早已经忘记,回忆里的每个人都脸上都被打着大大的红色叉号。真好笑…那是“死亡”吗?还是“遗忘”?又或许这是一个诡异的等式。死亡即是遗忘?
最终男孩和其他人一起上了这趟不知道目的地在哪里的列车。老式的发动机器发出破烂的轰隆声,然后慢慢地开起来了。
芥川总算找到了一个好一点的人少的位置,默默抱紧了他怀里的盒子。因为身量太矮的原因,来往的人总是会无意间磕碰到他。情绪寡淡的灵魂体茫然地说了声“抱歉”便继续向前走了。芥川抱着盒子,很戒备的样子,把自己往座椅深处更严谨地塞了塞。
我可以坐在对面这里吗?女孩子的声音。
走神的芥川终于把魂儿拉回来看向旁边那个黑发的女孩。少女很漂亮,有一点古典的优雅。看起来像被养的很好的富家的小姐。
芥川抿了抿唇。可是那女孩子已经坐下了。她温和地笑着对芥川道谢。于是男孩突然有点不知所措了,好像为刚才自己的无礼感到抱歉。
这趟旅途很无聊。车厢的颠簸和窗外的单调景色都太容易让人感觉到昏昏欲睡。芥川强撑着眼皮打着精神,过于安宁的氛围让他无法入睡,就好像一旦闭上眼睛会有洪水猛兽来夺走他的生命。他抓紧了自己破烂的围巾,好像这样就能给自己一点安全感。
你的盒子里面装着的是什么呢? 女孩子轻声问道。这语气让芥川有点熟悉,就好像半块饼干 一半是香草味一半是抹茶味那种,当年他们为这一点可口但不管饱的东西争得头破血流。
在下并不知道。他如实回答。在下从未想过把它打开。
为什么不试试呢? 那个女孩说。 深色的眼睛看着他。
他们有着相似的眼睛。芥川这么想着。可是他说。谢谢你。在下并不明白其中变化的原因。它之前从未打开,那么之后也不必打开。
于是少女也不在说话了。她看向窗外,好像被白色的景色给吸引了。这个无聊的旅程应该要持续下去。
芥川抱着盒子,终于还是忍不住睡着了。很可惜的是,正如他空荡荡的,令人懊恼的回忆。他的梦里面甚至什么都没有。他想看点棕色,树木那种,或者是一点黑色——都没有。在他的梦境里,连那双眼睛都是闭上的。
芥川突然很挫败。他觉得脸上有点湿,或许他本该是有权利哭泣的。现在他坚持着自我放逐,再没有哭泣的理由了。
失礼,你叫什么名字……
银。 那个女孩子平静地回答道。好像早就知道他会这么说。
文by:江橼(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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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是讲究平衡的,这不仅体现在能量守恒上,还适用于等价交换”。
博士瘫坐在代步椅上,松弛的肌肉努力堆积起笑容,让自己看上去不那么骇人。“但生命的价值是很难衡量的——对,我这里是用难以衡量来形容,而不是无法衡量。因为目前为止的所有实验数据都可以证明,生命是可以被置换的。”
与博士隔着一张桌子坐的神学者举手投足中都透着对其言论的不屑。“就算科技能够创造躯壳,也无法复制人类独有的灵魂!”他的语气逐渐高昂激动起来,“你口中所谓的复活,根本就是一个幌子!”
就算是把灵魂转化为电信号进行存储,也无法保证在“复活”过程中电信号能完整、准确转回!
更别说神学者根本就不认为灵魂是可以转化为电信号的,或许一个人的思维、行为习惯等反射可以保存为电信号、反射信号,但灵魂是不可能的。
灵魂是一个人永远无法被替代或复制的特有物。
尽管神学者的言论越来越偏激,但博士就跟没听到一样一直保持风轻云淡的微笑,等对面的人说累了,主持人打了圆场,他才再次开口。
“随着现代医疗科技的发展,人类已经攻克了曾经无法跨越的鸿沟——寿命。作为曾经的‘躯壳’计划负责人,我可以自信的说,只要条件允许,每个人都可以拥有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健康躯体——甚至是无数个健康躯体。也就是从理论上来说,人类是可以永生的。”
随后他话锋一转,向神学者露出了隐藏在松弛皮肤下的獠牙,“但是最终‘躯壳’计划却失败了。原因则是‘灵魂’——所有自愿参与实验的实验体均因为‘灵魂’没有完全转移到躯壳上而导致了死亡。”
“看吧,我说什么来着?灵魂……”
没等神学者落井下石,博士就接着抛出了炸弹。
“然而就在不久前,我的团队找到了‘灵魂’的保存方法,用你们神学主义者的话来说,就是向神明换取亡者灵魂的途径和代价。”
神学者嘴角紧抿,直觉不对。
“没错,就是等价交换。”博士高举双手,像是在迎接神明,又好像是在拥抱生命,表情比神学者更加虔诚,“正因为生命的价值难以衡量,所以才要用等价的灵魂去置换他!”
神学者面色已经难看到了极点,置于桌上攥拳的双手手背青筋凸显,“你什么意思?”
“别装傻了,你听得懂。”
没错,神学者他听懂了,但他不敢相信这种荒谬的理论居然真的有人能将其实现!一命换一命?哦不,应该说是一个灵魂去换取另一个灵魂。可是,每个人的灵魂都是不一样的啊,这根本不可能达到等价交换!
博士有没有理会在场两人以及屏幕外看直播观众的错愕,继续着自己的理论。“我知道你们在疑惑什么,我曾经也在这个问题上迷惘过。但现在,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他招手,示意助手把一个小巧如同手表表盘的仪器带上来。
他拿着那个仪器,在镜头下展示——平平无奇,就和几十年前的电子表显示器一样。
“我的团队将其命名为:量化指数仪。其中用到了XX算法以及YY……嗯,简单来讲,就是将一个人的灵魂价值数值化,将其换算为‘贡献值’。打个比方,如果我偶尔帮助一下过马路的老奶奶,那么我的贡献值就会增加1,但如果我坚持20年每次见到老奶奶都会去帮忙的话,那么我的贡献值就会变成100——当然,具体的参数还要参考已经提交政务院的《贡献值量化法》中的各项细则。”
“这样,在复活时就可以有选择、有针对性的进行置换了。”
听完博士疯子一般的言论,主持人先是惊诧,但随后又不得不佩服他的确是一个天才。“那博士,我想问个问题。”
“请讲。”
“所谓的复活置换——这样讲应该可以吧——是必须要两个人的贡献值完全一样吗?”
毕竟是等价交换,如果要求贡献值完全一样,那估计就只能是科学家置换科学家,高材生置换高材生——可这样就意味着在社会复活一人类瑰宝的时候,就会失去另一个宝藏。
感觉,并不怎么划算。
很显然博士对这个问题早就有了准备,他笑眯眯地让助手把仪器拿下去,慢条斯理的回复着主持人,“贡献值并不一定要完全一致,毕竟一个人的灵魂价值是非常难以准确测量的,所以我们在实验时一般是要求奉献者的贡献值大于被复活者。当然,这样大家就会问,为什么?为什么要费尽心思的去复活一个对社会贡献少的人?为此还搭上了一优秀的人才,实在是太不值得了。”
“所以,我们研究出了这一置换法则的漏洞。那就是‘许愿’。我们在部分贡献值不达标置换者的量化指数仪中植入了一个子程序,它的名字就是许愿。这是一个根据许愿者愿望对社会的价值程度今儿转化为个人贡献度的程序。如此,就可以通过相当于作弊手段的法子来达到贡献度匹配的要求。”
或许是因为神学者和博士作对的年数太长了,对方眼睛往哪儿看,就知道脑子里在想什么幺蛾子。他直觉,刚才博士没有第一时间提出许愿程序,必然是因为它存在不可忽略的弊端。
所以,他决定借题发挥。“可这样能瞒过神明吗?毕竟许的愿,是日后才要完成的,这相当于是预提了此后多年的灵魂价值啊。”
听到提问,博士果然露出为难的表情,“哎,有时候真不得不承认,你们所谓的神明是真实存在的。”
“对,没错,这的确是预提了灵魂价值。但只要付出一点点代价,这就完全不是问题。”随后,博士终于说出了今天话题的最终结论。“那么,只要被复活者完成了置换者的愿望,不就可以了吗?”
这在他看来,完全不是什么大问题。
听完博士的话,神学者张了张嘴没有反驳,将所有的话都吞回了肚子里。他心里非常清楚,此时无论自己说什么都没用了。
因为,没有一个人类能拒绝长生的诱惑。那是自古以来从未变过的奢望。
采访结束后,《贡献值量化法》被批准通过了。
随后十年更是掀起了一阵复活狂潮,各大知名科学家、领导人被相继复活,人类社会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阶段。
但由于复活方法和程序公开化,很多想要投机取巧的人在其中看到了商机。博士去世50年后,躯壳创造法版权开放,更是掀起了民间躯壳技术的发展浪潮!
可技术公开带来的不止是经济发展,还有一些隐藏在暗牧之下的恶心勾当。用自己的置换申请去换取金钱,利用年幼孩子无限可能的灵魂价值去置换自己的欲望……
仅仅不到百年的功夫,博士所设想的一切就都化为了虚无。
人类能够永生的世界里根本就不存在幸福。
对人类来说最黑暗的时代来临了,像是没有阳光的极夜,永远看不到曙光。时间的流逝对人类来说已经没有了意义,俨然已经不知道是何年岁。
博士就是在这样一个黑夜中苏醒的。他从未知型号的复活器中爬出,像个孩子一样打量着自己崭新的躯壳,轻松的在地上蹦跳。
“让我看看,那无私的奉献者到底许了什么宏伟的愿望才将我复活。”
随后他点亮显示器,上面只有短短四个字—
停止复活。
预计创造贡献值:100万。
- END -
作者:亱煌绯
评论:随意
ps,先发后改,写得一坨稀饭大家见笑了
坛开,桃香幽幽悄然钻入他的鼻腔。
几盏玉露入喉,来客拭去嘴角落下的酒液,向一旁的人儿投去询问的目光:“掌柜可曾听说过‘忽忽’?”
花逢君眉头一挑,放下手中账本,好奇地望向那位风尘仆仆的客人:“‘忽忽’?此名甚是古怪。不知客官可愿与我细说一番?”
来客轻抚着杯沿,眼中闪过一抹明艳的光芒:“我在一本古籍上寻到的。书上说‘忽忽生于天地风雨间,状若球,轻如鸿毛。可令天地灵气转,万物生光辉。’”
花逢君顿时露出了然的微笑,“原是如此。客官不远千里到我这桃花源里来,想必也是为这‘忽忽’而来吧。”
“掌柜的果然洞察秋毫。”来客微微颔首,眼中的光芒又明亮了几分,似有星辰闪烁其间:“古籍记载,它不仅能令万物生辉,更有着改天换地之能。若能掌握其精髓,或许能解开世间诸多未解之谜……”
花逢君掩着嘴好笑道:“非也,非也。你口中的‘忽忽’实为天地灵气聚集而成之物。既生于天地,便滋养一方天地。何来改天换地之能一说?”
来客闻言,眼中的光芒并未黯淡,反而更显得坚定:“掌柜的,或许你未曾亲眼见过‘忽忽’的神奇,但古籍中所记载的并非虚言。我曾亲历其事,见过‘忽忽’在风雨中显现,其光芒照亮了整片山谷,连最深沉的黑暗也为之退避。”
我等灵族怎会有如此惊人的能力……怕不是哪位妖兽大能不慎泄了踪迹……
花逢君眉头微蹙,似是在思索着什么。半晌,才缓缓开口:“客官,我虽未亲见,但世间之事,多有奇异。你既如此笃信,或许真有其事。不过,‘忽忽’若真有此等神通,为何世人知之甚少?”
来客轻叹一声,目光投向窗外,仿佛在回忆着什么:“掌柜的有所不知,‘忽忽’并非寻常之物,它的出现往往伴随着天地异象,寻常人难以窥见其真容。古籍中记载,‘忽忽’现身之时,天地间会有一种特殊的共鸣,只有心诚之人,才能感应到这股力量。”
呵……我或许知道是谁写的书了……花逢君好笑地点点头,示意人继续说下去。
来客微微一笑,眼中闪过一丝神秘之色:“掌柜的,我希望能借助桃花源的力量,找到‘忽忽’的踪迹。据古籍记载,桃花源乃是天地灵气汇聚之地,或许在这里,我能感应到‘忽忽’的存在。”
好啊,果然是那姓公叔的。闲来没事写点破书找乐子,还真有人信啊……
花逢君的嘴角抽了抽。沉吟片刻,他的目光重新落在账本上,似乎在权衡着什么:“客官,桃花源虽是灵气汇聚之地,但‘忽忽’之事太过玄妙,我也无法保证你一定能在这里找到它。”
来客眼中闪过一丝感激:“掌柜的,你的帮助我铭记在心。若真能找到‘忽忽’,我定会将其中的秘密公之于众,让世人都能见识到它的神奇。”
公之于众?
花逢君的眸中闪过一丝戾气:“客官,你可知,有些秘密一旦泄露,便会引发无尽的灾难。‘忽忽’若真如你所言那般强大,那它的存在对于某些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来客不安地抹了下鼻头,心中泛起一丝不详:“掌柜的,你这是什么意思?”
花逢君依旧笑着,笑容中不带一丝温度:“我的意思很简单,‘忽忽’的秘密绝不会从这桃花源中泄露出去。”
来客猛然站起,袖中寒芒一闪,直逼向花逢君的喉间。后者不闪不躲,就在剑尖即将触及皮肤的一刹那,他的身体忽地散作满天花瓣,无风自动,飘向门口的方向。
来客顿时瞳孔紧缩,倒吸一口凉气,猛然回身,指向那一团花瓣的刀尖微微颤抖着。
花瓣重新聚成人形,花逢君略带惋惜地摇摇头。“你当真不知自己在做什么。”
“你究竟是什么东西?!”来客嘶吼着,浑身剧烈颤抖起来。
“你口中的‘忽忽’。”花逢君淡淡回道:“我们还有个名字,灵。”
没去理会来客的怒吼,花逢君缓缓抬手,对前者张开手掌,而后猛地握紧。
数片花瓣悄然划过来客的咽喉与四肢。仿佛失去丝线操纵的木偶,来客轰然倒地,再无声息。
花逢君摆摆手,来客的身躯竟缓缓下沉,与地板融为一体。
花逢君扭头望向窗外的繁星点点,心中五味杂陈,喃喃道:“愿你的灵魂得以安息,来世不再卷入这些纷扰。”
桃花源的溪流依旧在夜色中静静流淌,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但有些事情,一旦开始,就再也无法回头……
作者:雷七郎
——听说组里有个姐儿勾搭上蓝河高的小子了?
——听说我们老大泡到一个道上的美姐当马子!
自某年某日始,蓝河町开始流行起这些谈资。
您问这是怎么回事儿?
故事还得从开头说起。
话说这天底下有个蓝河町,蓝河町有个市立蓝河男子高校,号称少年侠客的热血战场,街头英雄的武林圣地。校训只有简单明了八个大字——心存正义,胜者为尊。
蓝河高有三大奇景:桌椅堆成的瞭望山,废器材划分的南北操场,山上的冷眼美少女和山下的看门犬……
对不起,这个少女和犬字都要加双引号。
兰乱,人人尊称一声兰爷,身高不出一米六,面容姣好似少女,留的长发隨便在脑后抓起一撮;据说是因为裤链坏了沒钱修,于是不知从哪兒捡来条女高中生的校服裙子围了遮羞;成天撐著把红雨伞蹲在废桌椅堆成的小山上愣神兒。其最广为人知的传奇便是初中时曾独自一人提着西瓜刀,跟帮派的一群喽啰从街头杀到街尾,并成功成为站到最后的那個,被十几辆呼啸的警车护送着光荣踏入少管所,三年后出来时正赶上樱花烂漫的高三开学日。
至于那蓝河“英雄”们口中的“看门犬”么……
蓝河高的二把手,兰爷最忠实的小弟,哪怕每天被从“山”上踹下千百次,也不改跟随兰爷一辈子的宏图大志。因为那张看着颇喜剧的脸,被起了个 “囧哥”的外号,至于他的真名,已经没人记得了。
阿囧每天跟在兰爷后边儿,从进校门,在校内,到出校门,逛夜市,甚至连上厕所儿的时候,祗要是能见到兰爷的地方,就一定能看到阿囧像条跟屁虫似地寸步不离。如此过了半年多,大家便祗知道兰爷身边的阿囧,而忘了那个在兰爷初踏校门之时,第一个迎头而上却险些被对方一脚踢烂脑袋,紧接着以脸着地给兰爷当了回擦鞋垫的前蓝河高老大。
遥想当初,正是年少气盛时,我自视蓝河高英雄,哪甘屈服于人。当天傍晚,斜阳夕照,红彤彤紫淀淀的天空之下,曾经的老大鼻插小纸团,手拖一根龙头水管,找到天台上如孤狼俯瞰天下般的兰。
兰只回头瞥了他一眼,就不再看他,只说道:
“我以前没见过你,你不是这蓝河町的人。”
“不错,我是邻镇转学来的。”前老大气势汹汹。
兰没回头,“我这辈子只知道千方百计想从这儿逃出去的,还是第一次听说有人自己跑来蹚浑水的。”
“说什么屁话,”前老大叫嚣道:“是男人就要争王称霸,当人上人。”
然而第二次的叫战之声未落,一只脚已踩在他脸上,送他的后脑勺儿与水泥板甜蜜撞击。前老大晕晕懵懵间祗觉得那只脚在自己脸上磨了又磨搓了又搓,眼神朦胧间似能看见,那脚的主人在用一个充满鄙夷的眼神为他的狼狈做了脚注——
“蠢货。”
“我不服!”前老大努力摆开了兰的脚,晃晃悠悠爬了起来,愤愤道:“老子从小就被人欺负,当年每个人都嘲笑我,如今到了这儿,好不容易才混出个人样儿,老子就不信,老子在这儿也只能被人踩在头上!”说着又是一拳上去,却被对方轻松一躲,自己反而滚了几滚,倒栽葱一样撞在天台的栏杆上,留下一脸的网印和哗啦啦止不住的鼻血。
“这蓝河町就是片沼泽地,一但踏入,就再抽身不得。”兰回头看他,眼神似乎带上了一丝怜悯,然后从衣袋里掏出一小瓶酒丢在他面前,道:“你不属于这里,干了这瓶酒,趁早离开吧。”
前老大仰倒在地上,看了看酒,又看了看他:“你这是在警告我么?”
“是朋友,便是忠告。”
“你当我是朋友?”
“这泥潭中已有太多的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你不一样,你还有别的选择。”
“如果我说,我是自愿沉沦呢?”
“何必。”
兰看了看他,转身要走,却还是停步,道:“只要还在这蓝河高,我就还能护着你们,到毕业之前,自己好好考虑吧。”然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前老大躺在地上,望了望他远去的背影,低头看了看脚边的那瓶酒,抬手捞过那瓶酒,一饮而尽。
那些虾兵蟹将们自然不会知道他二人之间曾有过的这些对话。
总之,自此以后,兰乱的称呼就成了兰爷,蓝河高的前老大就成了兰爷身边的阿囧。至于阿囧过去那些呼风唤雨的嚣张日子,很快便成了历史的齑粉被众人彻底遗忘。
毕竟在这个江湖,拳头才是你存在的证明。
阿囧就这样跟着兰,做起了蓝河高的第二把手,而兰,永远是那副事不关己化外高人的模样,踩烂一颗又一颗送上门的卷心菜,并无视着本校喽啰们的顶礼朝拜和校外门派的忌恨。
仿佛真如坊间所传言的“手把红伞闯天下,提柄钢刀杀四方”那般。
于是在挺长的一段时间里,蓝河高上到三四五把手,下到虾米拌生抽,各个走在路上都自觉得高人一头——看世间孰敢惹我大蓝河男高?!
可江湖不会那么幼稚,再呼风唤雨的高中校草,也会遇到被社会拔苗助长的时候。
时间记作某夏某月某某日午后,天气阴,小雨,地点河堤旁。
是日兰兜中正巧有些宽裕,上午来找打的卷心菜乖乖奉上囊中物,让兰正午时得享一顿大份拉面,连面和卤蛋都要的双份儿,再倒上大半碗油泼辣子,配一瓶冰镇二锅头,真可说是爽极。
吃饱喝足,方出门就被一群大白菜梆子给包围了。
兰把伞尖往路边一插,仰头灌下整瓶二锅头,舔舔嘴唇,打了一个饱嗝儿,把空瓶子往边上一摔,哗啦啦一大片玻璃就碎成渣渣洒了一地。接着就是钢刀与铁棒同辉,砖头共酒瓶齐飞,雨滴滴伴着红花花四处飞散。
等兰把那群白菜都打烂在地,自己也早已浑身湿透,连袖口渗出的水都是红的。从屁股后兜摸出瓶四棱子,大口一闷,眼神就这么不经意地一飘——
真真是黑发如瀑,白裙似花,乌亮亮一双大眼,红艳艳两片樱唇。雨气沾湿薄裙贴在肉上,半透出一道丰腴曲线,几片片迷蒙肤色。落在白肩头白胳膊白腿儿上的水珠子正滑溜溜往下滴,一只手撑着他那把红伞,阳光透过伞面映在她脸上似擦了桃花粉一样。
兰刚干完一场硬仗,又闷了大半瓶,也不知是失血过多还是这酒劲儿终于上来了,祗觉得这一片雨浇得他口干舌燥浑身发烧,眼神直勾勾盯着那女人移不开半点地方。半晌,大概是那血是真快要流尽了,才开了口道:
“姐儿,你那沟子卖不?”
无论是不良少年对美艳少妇大胆出手,还是纯情男儿被帮派大姐诱拐玩弄,总之,蓝河高的王者——兰爷,这么样一个人物,他竟然谈起恋爱的事儿传遍了整个蓝河町。
于是我们终于可以开始说到这故事的两位主人公了。
话说那日兰醉酒对那个撑了他伞的女人出言不逊,那女人非但不怒,反而燕燕然一笑,说:“你若是招我喜欢,我倒是可以出钱买你。”
兰听了眼神就有些迷离,嘴角一勾,眉头一挑,踮起脚尖凑近她耳边,从喉咙里半含着传出一句:“你要是喜欢,我不要钱。”
相视一笑,女人把伞递还给他,他脱下自己被雨和血浸透了的外套披在她肩上,接过伞为她撑起,两人一道去了兰的住处。
说是住处,不过是废弃码头上堆着的一些老旧集装箱,早已锈透了,兰在两个不太大的箱子之间用砖头压了几块铁皮板当屋顶,这便算家了。
两人正是兴头,哪里管得什么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潮声混着潮声,红伞映着红云,酒气血气混着云雨之气,搅出个痛快才叫一个爽气。
后来的一段时间,两人经常在这破棚子之下鬼混。有时兰在这里等一天也等不到人,有时从学校回来却会看到她在那柄红伞下等他。
“下次等我那儿没人的时候,你来吧。”某一天,女人把兰抱在怀里,在他耳边说。
“那我得带上门礼。”
“用不着。”
“不行,我就要送。”兰把头往她胸间又挤了挤,深深埋入,吸着她的香气。
“那这样吧,”女人抬起他的下巴,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唇,“我要这个。”
兰笑起来,爬起身来去舔,女人被他逗得有些痒,想要避开,却又被追上,忍不住嗤嗤笑了起来,道:“你这鬼头,真不知该说你是傻还是聪明。”
“知道你说的什么,祗是我身无分文,有的只这身上长的玩意儿了。”
女人捏了捏他的脸,红伞下更显一片嫣红,愈发觉得可爱得紧。
“姐姐跟你日子还长着,不急你这一时。”
兰听了,笑说:“姐姐嘴上虽然这么说,却连名字也不肯让我知道。”
女人听了,自己也觉得有些意外,忍不住笑:“我们总是‘你’来‘我’去的,我都忘了自己还没跟你自我介绍。”
“那你叫什么呀?”
“aika。”
“aika……”兰把这个名字念了好几遍,问道:“这名字好听,要怎么写啊?”
“我要不想说呢?”女人微微笑着看他,兰觉得她这时候心里是带着些不幸福的,因为她眼中的光晕变得像是秋夜里寂静的迷雾,而失去了方才如春雨后伴着阳光闪烁的霓虹。
“为什么?”兰又问。
“我不喜欢那两个字,让我觉得自己好像要凋谢了一样。”
“那你自己想一个写法呗。”兰笑说。
“自己想的也能作数?”女人道,“像个假名一样,那也成?”
“你的名字,你自己要是不喜欢,有什么意义。”
女人被他惹笑了,“那我要是喜欢,每天换一种写法,你也愿意?”
“只要我知道那是你就成。” 兰摸着她的头发,“反正我记性好,就算你每小时换一个名字,我也能记得。”
“每一个都记得?”
“不信我跟你拉勾,不论你换过多少名字,我会记得你每个名字。”
女人收起了笑容,认真地想了想,然后伸出手指在兰的胸前比划了起来,“那我就要这两个字。”
——爱歌(aika)。
“以后在你面前,我就叫这个,祗要叫这个名字,我就晓得是你了。”
“哦?”兰一挑眉:“读音都一样,你怎么知道我叫的是这两个字,而不是别的?”
“因为我听得出来呀!”爱歌重又笑起来:“你叫这两个字的时候,感觉肯定不一样。”
“爱歌,爱歌……”兰半瞇起眼,把这个名字叫了很多遍,看着她的眼神似乎多了层朦朦胧胧的水雾,仿佛整条河的水都被他们的热量蒸腾了起来。
过了几天,兰不知从哪儿找来了张大红纸条,拿油性笔在上面写了“四十八愿”四个字,打算贴在篷子后边那个集装箱壁上。
“这个什么?”爱歌看了问道。
“门牌。”兰一边刷着浆糊,一边说。
“什么意思呀?”爱歌坐到旁边看着他忙活,又问。
“不知道。”兰拿起红条子往箱壁上比对着,“我字典里看来的,是个姓氏。我觉得看着挺吉利的,你觉得?”
贴好条子,兰回头看她:“怎么样?”
“好看。”爱歌走过来仔细端详着:“这几个字看着也好看,就是你写得难看了点。”
“切。”兰看了看自己的字:“大不了以后重写一遍。”
“那倒不用,”爱歌说:“我听说,愿望这东西不能重写的,不然算作弊,神就不会理你了。”
兰听了嘻嘻笑:“那我倒要把它写上很多遍了。”
“为什么?”
“因为那是我的愿望呀。”兰从背后抱住爱歌:“我的愿望,我自己把它实现才算是我的。”
“嗯……”爱歌想了想,推开了兰手臂,兰愣了一下,“你生气了?”
“没有。”爱歌从包里拿出了一支口红,旋开来,用那一小管的油红在兰写的字上重重地描了一遍。
然后回头朝兰嫣然一笑:“我的愿望,我也要自己来实现。”
两个人就这样依偎在一起,仿佛这样的日子就是天长地久。就连天边的日头也似乎害羞了起来,被红霞染透了面容,要用海浪做的袖子来遮掩。
又快要入夜了。
那一夜的兰并不会知道,把蓝河町埋得严严实实的淤泥再持续不了太久。
数个月后,伴着时不时想起的警车声,拖着一把红伞,从蓝河医院的大门中走出的兰所看到的第一份报纸版头上,大大地印着四个黑体字——蓝河解放。
本文标题:《在不见天日的沼泽地里,我发下四十八愿只为与你唱一曲爱之歌》
注①兰 乱:读音為あららぎ みだれ(araragi midare)。
注②:あいかaika作為读音在日文中有很多种对应的汉字写法,是比较常见的一种名字读音。蓝河、爱河、爱歌、秋华,等等均可读作aika。
评价要求:随意
已到夏末,公交车平稳地前进,路旁的风景不断掠过,张晓琪那个还想当作家的老哥仍是愁眉不展,一副要把笔头咬碎的样子。
“妹啊,人总是要死的。”他的声音轻轻的,看着还没有家里黄狗高的妹妹,顿了顿:“这种话对你来说可能太早了。”
说完,他就拿起笔,在随身的笔记本上写写划划,在繁杂到连他自己也看不懂的灵感笔记里又添上了稀里糊涂的一笔。
“我知道人死是怎么样的!”张晓琪摇头晃脑地说着,声音不大不小,害哥哥紧张地朝车头那个抱着骨灰盒的中年妇女看了一眼。
幸好,她低着头,看起来睡着了。
“人死了以后,就会变成鬼,飞来飞去。”她指着骨灰盒,一副笃定的样子,害坐在妇女对面穿黑西装的男人有些茫然。
“没礼貌,不要到处指人。”
“我指的不是人!”她不服气地喊着,终于引起了那个在骨灰盒里钻来钻去的女孩的注意。扎着双马尾的小小脑袋穿过了骨灰盒,冲张晓琪眨了眨眼。
“哎,现在的小孩怎么这么没礼貌,咱家的家教是这样的吗?”高二的哥哥故作深沉,全然没注意那个双马尾女孩飘在了他们面前。
她挥了挥手,女孩也挥了挥手。
“只有小孩子才能看见我,因为我是鬼!”小女孩志得意满,抿嘴仰头,举手招呼道:“我叫夏甜,你叫什么名字吗?”
“我叫张晓琪,我们来当朋友吧!”张晓琪大喊道,小小的手掌欢快地拍向另一只小手,穿过了空气。
“妈!张晓琪又发疯了!”
刚一到家,哥哥就马不停蹄的开始告状,但之后的话张晓琪已经听不见了,她留在院子里和新交的朋友玩耍起来。她坐在秋千上,似乎被微风所动,轻轻地荡着。
“我以前好像没见过你,你是最近死的吗?”
“我死了,有好长一段时间啦!”
“那我怎么没见过你?你是不是在骗人?”
“那是除了夏天,我其他时候都在睡觉,而且平时也没什么好玩的,大人都看不见我,朋友也都变成了大人,出门也没意思。”
张晓琪想想,确实如此,如果没人一起出去玩的话,夏天她宁愿一直待在家里。
“那你今天怎么出来玩了?”张晓琪问道。
“我有一个朋友,从很远很远的地方回来了,我是来找他玩的!”
“有多远?比死了还要远吗?”
张晓琪想起了爷爷,爷爷被火化那天,爸爸说爷爷去了很远的地方。可她看见爷爷就在一旁,有些茫然地想拍拍爸爸的肩膀,却只能穿过空气。
这么接近,却看不见、摸不着对方,确实是非常遥远的距离。
“大概……比死还要遥远!”夏甜扁着嘴,不满道:“我觉得他已经把我忘了。”
“那你怎么出门了?”
“因为我的朋友回来了,我想找他一起去抓鬼火,像萤火虫一样的鬼火。”
虽然一点都听不懂,但张晓琪莫名有些羡慕。
“我能一起去吗?”
“你跟不上我的,我是鬼,我会飞!”
“诶……我也能变鬼吗?”
“变鬼就不能回家了,回到家了也没人看见,而且也吃不到麦芽糖。”
夏甜有些难过。
“那好吧。”
张晓琪还是想回家的,她眼里看着新朋友,心里想着冰箱里的大西瓜,一下跳下了秋千,直奔厨房而去。
“张晓琪!”
“晓琪。”
院子外,传来了两个孩子的声音。哥哥拉开了二楼的窗户,手里捧着西瓜,望了望院子外的人,便朝晓琪喊道:“你的小伙伴找你呢。”
张晓琪听闻,跑到了门边,跺了跺脚,又跑了回去:“不要偷吃我的西瓜!放冰箱里,等我回来!”
“弱肉强食乃是世间真理,妹妹莫怪我狠心……”哥哥喃喃自语,回到了房间,罪恶的双手就要伸向剩下的西瓜。
忽然,哥哥打了一个寒颤。
“不许偷吃晓琪的西瓜!”
夏甜飘在空中,胡乱地朝着哥哥挥拳,阴风阵阵吹过,只得了哥哥一句:“这空调可真带劲啊。”
小女鬼叹了叹气,实在无计可施,只能追着张晓琪离去。
平时回家少,到家后也不受待见,老爸一早就去鱼塘看鱼了,上个月他还在群里说今年的鸡泡鱼行情好,到现在已经忙了一个月了。老妈倒是没去小卖部那坐着,但整天躺在床上,也不和自己说话。
的的确确,是自己不对,在外地工作了两年也没回过家一趟,不受待见是自然的……但平时不也经常在微信上沟通吗?
王全乐叹了口气,总觉得家里有些压抑,决定出门散散心。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黑西装,出门在外还是要注意仪表。现在正是夏天,平时的他这个时候只会坐在办公室里喝着咖啡敲键盘,现在却走在水泥路上,无目的地走着。
我要去干嘛?
小时候,他总会和几个朋友一起去河边玩,那时空调还没普及,就算有,大人也不舍得在白天开,在河边消暑是最正常不过的事了。从什么时候起,自己没再去过河边呢?
王全乐想起了一个模糊的影子、一个朋友、一个孩子,虽然只是孩子,但那道身影却并不小,因为那时的他也一样小,站直了身体,也只能平视对方的双眼。
不知不觉,他已经走到了河岸公园,路过了大爷大妈,站在了一座新建的白石拱桥上。
他曾以为这个地方是永远不变的。
”所以当年,你就是从这个地方跳下去的吗?“
有三个孩子也在桥上,其中一个女孩双手撑在护栏上,半个身子露在了桥外,好奇地往下瞧。
“诶!”王全乐喝止道:“别撑在栏杆上,多危险啊,你家大人呢?”
“我不怕,我已经8岁了!”
小女孩轻轻地落在了地上,那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莫名有些既视感。
“你才8岁。”
王全乐松了口气,环视眼前的三人组,两个小男孩,一个小女孩,看样子8岁已经是这三人里最老的了。
“以前……应该还没有这座桥吧……”一个一直抿着嘴的男孩突然问道。
“什么?问我吗?”王全乐愣了愣,开口道:“以前这里只有一座铁架桥,一些钢管接在一起,上面铺上几块木板,简单很多。”
“大哥哥,你也是这里的人吗?我怎么没见过你?”另一个头发乱糟糟的男孩子问道。
”我小时候住这里……现在也住这里,只是不常回家而已。“
王全乐不知道自己问什么要回答这些小孩子的问题,不过反正他本来也没其他事情要做。
“从这里跳下去的话,我也能变成鬼吧?”抿嘴的男孩问道。
现在的小孩都在想什么呢……
“这个世上没有鬼,活着就是或者,死了就是死了。”
“只是大人看不见鬼而已,看不见不代表不存在。”女孩笃定地说着,仿佛在宣读什么诺贝尔奖得奖论文。
王全乐没有教孩子的兴趣,只是警告道:“别下水,这里以前淹死过玩水的小孩。”
他想起了那个身影,顿了顿,继续说道:“如果真的有鬼,那也是替死鬼,死了还想活着,要拿下水的坏小孩代替自己困在水下呢。”
说完,他就转身离开了。
“气死我了!我才不是什么替死鬼!”夏甜跺跺脚,但什么声音都没发出来,毕竟她只是一只鬼。
“困在水底,也比在家强。”关志杰愣愣地看着绿色的水面,出神道:“反正爸爸妈妈只会吵架……”
“我要宣布一个重大发现!”夏甜飘在空中,要所有人都要仰望她,好让自己的话更有分量:“刚刚那个人,就是我以前的老朋友!”
“可是他看不见你。”
“因为大人都看不见我!”
“那你要找他干嘛?”
夏甜思索了片刻,说道:“我想找他玩。”
“可是他不是看不见你吗?”
“但我还是想找他玩,我已经很多个夏天没有见过他了,想要做什么和能不能做什么,又不能相提并论。”
“我在姐姐电脑上看过!只要完成心愿,夏甜就会便变成一道光飞到天上,然后就不见了!”憋了许久不知道什么的陈嘉豪终于开口了。
“才不会发生这种事!”
“听起来好像放烟花一样……”张晓琪傻笑着,完全没听进夏甜的话。
吱吱喳喳,孩子们说着外人完全听不懂的话,得出了一个小小的结论。
那三个孩子跟了上来,望着王全乐的眼神怪里怪气的,虽然不相信这个还没他一半高的孩子能对自己做什么坏事,但莫名其妙被关注的感觉还是让王全乐心里有些发毛。
“叔叔……”
“叫哥哥。”
“我有一个你的朋友,说想要和你玩。”
王全乐微微张嘴又闭上,叹了口气,说道:“快回家吧。”
“夏甜、是夏甜!夏甜想找你玩!”那个头发乱糟糟的男孩大声说道。
“哪听来的名字……说的什么呢……”
王全乐一时有些混乱,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那些孩子会提起那个熟悉、却又许久没听见过的名字。
“夏甜变成了鬼,虽然她死了,但是还是很想你。”
这是什么恐怖片情节吗?
虽然这种剧情有一种莫名的既视感,王全乐却没觉得有半点可怕,虽然曾亲眼看见过夏甜淹死,看着她的身体失去血色……虽然自己也很少再去河边……虽然已经忘记了很多事情……但想起她,除了难过,还是能想起一些快乐的时光。
要让他害怕那个曾经最好的朋友,还是有些难。
他沉默了许久,终于开口道:“我不知道你们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反正你们现在就给我回家,别在河边玩,是空调不舒服还是西瓜不好吃了?”
三个孩子相视无语。
“不如跟我们玩算了,说不定也能变成光呢?”女孩对着空气说道。
王全乐又叹了一口气,今天他已经叹了许多气了。
回到家时,天已经快黑了,虽然什么都没吃,王全乐却不觉得饿。电视开着,放着家长里短的电视剧,老家的灯已经有些年岁,随仍是亮白,却莫名有些暗淡,照不清一些阴暗的角落。
爸妈坐在桌子前,饭菜已经不再冒热气,但他们却没有动筷。
王长乐坐在了饭桌前,但桌上只有两对碗筷,并没有为他准备餐具。
自己铁定是惹爸妈生气了,王长乐咽了咽口水,想说些什么,却觉得那些话有千钧之重。
“对……对不起?”
“我知错了……我不该两年都不回家……但工作太忙,我也没办法……”
没人回应他。
“我难得回来一次,没必要这样吧。”
沉默。
“好吧好吧,”王长乐举手发誓:“我保证,以后有假期,一定回来一趟。”
安静。
“我也不是不想回来……只是我在这里又没什么朋友……”他又想起了她,回到故地,总会想起故人。
老爸拿起了筷子。
“吃饭吧。”他说。
“那我自己拿碗筷吧。”
他站了起来,四处扫射,在神台那拿起了一碗饭、一双筷。
他决定不去想一些不该想的事。
可老妈垂着头,什么也不说。老爸扒着饭,动作却机械地很,似乎想用重复了无数遍的动作催眠自己,什么都没有改变。
“明天,你来吗?”老妈终于说话了,她的声音干瘪而又沙哑,和他记忆里的不一样。
老爸不说话,沉默着。
这个家,似乎陷阱了句号了。
对了。王全乐想起那个女孩的话了。大人看不见鬼。
“对不起。”他说:“对不起。”
没人听见他在说话,于是他逃进了黑夜里。
王全乐来到了公园,蹲坐在长椅上。
“夏甜?”他轻轻呼唤:“你在吗?”
一阵风吹了过来,他拍了拍风。
要说什么?他没想到,死亡是如此空虚,除了遗憾就再也没剩下什么了。
“大人就算变成了鬼,也还是见不到鬼吗?”他忽然笑道:“也是,也没说鬼不能是大人。”
“我不知道该做什么……”他说道:“我活着的时候有很多目标、很多想法,但现在什么也做不到了。”
“你能告诉我,人死后还能做些什么吗?”
一点蓝色的火光从他眼前升起,越来越多的火光升起,连成了三个错别字:“抓 鬼 火”。
那些浮在空中的火似乎有自己的意识,维持不了太久的字形,很快便飘上了天。他跳了跳,想要抓住那些火光,却发现即便成了鬼,大人的灵魂也过于沉重了。
太多想法、太多遗憾、太多得不到的东西,像引力一样牢牢地抓住他。
风吹了过来,他决定顺着风走,来到了一处铁门前,铁门左侧贴着“招财进宝家家喜”,右侧贴着“财源广进人人乐”,上联写到“龙马精神”。
一处平凡的人家,他等了很久,直到今早见过的女孩打着哈欠开了门。
“夏甜说,现在是夏天、暑假,不用上学,也不用上班,不要想太多,就去玩吧。”
“我对不起很多人……”
“但你已经死了,所以该放下了。”女孩又打了一个哈欠,说道:“我要回去睡觉了……”
说罢,她关上了铁门,也不管王全乐。
王全乐只能回家。
路上的路灯白亮,但总会有一处地方现在阴影里,蝉鸣声响,河风柔软。
“夏天总会结束的。”他说。
“那我们就去追逐夏天。”风声说:“向南跑,然后向北跑,在更南的地方度过夏天,等到这个时候,就再回来。”
“夏天永远不会结束!”
王全乐莫名轻笑起来了,他向后望去,还是看不见那个身影。
不知不觉,已经到家了。
爸妈坐在红木长椅,面朝着电视。桌上吃剩的饭菜没人收拾,王全乐静静地坐在他们中间,靠在了椅背上。
“王全乐!我知道你听得见!”
屋子外传来了熟悉的声音,他却望向了父母。
“出来玩啊!”
他站了起来,发觉世界忽然变大了。
“夏甜来找我了。”他说:“下个夏天到来之前,不用做我饭了。”
他像风一样离开了,牵着朋友的手,朝夏天跑去。
鲛人泪
作者:汉尼
分组:紫阳花
CP:贺新郎x文青(晚香玉x荷)
标题:鲛人泪
正文:
1、
齐连干的是真正意义上的接私活,包括所有你想知道却难以启齿的,只要不犯法,即使是你死了几百年的老祖宗,他也能给你刨出来他生前到底有几个相好。但是世界上哪有那么多不能启齿的事情,违法犯罪的他全扔给警察,剩下的那些就是鸡毛谷子大的烂事,无非就是钱和情,还有一盆接一盆的狗血。
因此当雪家的人找上门时,齐连心里转了几个弯,心道难不成又是那位雪老爷子惹出的破事?毕竟雪家的大小姐可是除了名的安静贤淑,要是他猜错了人,明天他放个风声只怕全城的单身青年都要投湖。
当然不包括他自己,因为在他们投湖前他已经上吊了。
但是面前西装革履的青年可不知道他心里的弯子,就见他西装笔挺一丝不苟,连翘起腿时露出的脚踝都是刚刚好的程度。一般这么好看的,不是明星就是秘书,真正掌权的可没心思这么精细地打理自己,那些烂俗的三流的言情小说只骗得了连职位都没搞清的小女孩。
“这就是你要查的人。”青年递过来一张照片。
齐连接过来一看:这长相,英俊不足,清秀有余,八分半。
“老爷子这是转性了想换换口味?”他戏谑笑了一声,在青年锋利的眼刀中摆手示意是玩笑,“所以他的哪个姨太太看上这小子了?”
青年提起一个箱子,打开后里面粉色的纸张亮得直晃齐连的眼:“这是定金,另一半在大小姐的婚礼之后付,务必在大小姐的婚礼前查明他的所有底细。”
哟呵。齐连在心里吹了声口哨,上次老爷子让他查四奶的小白脸时不是还和他砍价来着,怎么牵扯到女儿就这么上心了,十几年前这样,现在还是这样。
果然是个男人都逃不过前世的情人。
2、
雪家大小姐的婚礼,本市的名流起码来了一半,另一半没来是因为都是家属。
据说婚纱还是老爷子专门请人定做的,穿在大小姐身上真就服服帖帖,仿佛是从她身体里长出来那般自然,裙摆被刻意设计成鱼尾裙,称得新娘真的好似一尾美人鱼,为了她的王子不顾伤痛从海水中走上岸,连新郎官也被这场面惊到,直直地盯着被老爷子挽上台的女孩不知所措,直到老爷子亲手将雪霏的手放到他手上时才如梦初醒一般,慌忙别开头去。
女孩挽着他的臂膀依上去,胸前一颗硕大的珠子在聚光灯下熠熠闪光。
齐连听着身边有女孩扯着男孩在问那是什么珠子,男孩说那是十几年前老爷子专门去了海边替女儿求来的,据说是鲛人身上的珠子,带在身上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女孩感叹不管能不能延年益寿,但是那个珠子真的好看,希望能买到同款。男孩当即佯装吃了飞醋一脸委屈:我送你的项链不喜欢了吗。
齐连抿了一口酒,芳香在口中漫开,不禁为老爷子的阔绰手笔暗自感叹。他一边喝着酒,一边偷看着老爷子身边的人。
老爷子是混道上的,黑白通吃,这场婚宴自然来了不少大人物捧场。齐连在人群中接连看见了好几位老主顾,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他找了个边边角不起眼的位子坐下。和气生财,他也没必要和以后的财路过不去。
雪老爷子如今年过半百,但是精神面貌却只有四十出头的样子,眼中都带着要吞吃天下的光,穿着简单的礼服四处敬酒。明明他身边的人也不算普通,这一对比,生生把他身边那个人也比得黯然失色下去。
其实细细看来这上门女婿也不是那么泯然众人,他够白,皮肤白,脸更白,真就跟洗干净的藕段成精了似的,齐连跟踪了他好几个月,就见他每天雷打不动地在湖边晨跑,鸦羽般的黑发汗湿了黏在额头上,齐连假装不经意地和他打照面,只见那双眼睛乌黑透亮。
上门女婿姓文名青,背景就和他人一样干净:孤儿,父母双亡,自幼住在湖边的福利院里,每天睁眼出门就是绕湖的石砖小路;后来他靠着努力考上了名校,眼看着毕业时同学们都转身成为了人上人,他却在本地找了个平平淡淡的小职位,过着安稳却清淡的日子,每天会在湖边晨跑,每周五会去深巷中的小酒吧“深红”中独坐一会,点一杯酒,边喝酒边在电脑上敲敲打打,等到酒喝完也是深夜了,这才收拾了东西施施然回家。
说他是湖心的那片荷叶都抬举他了。雪大小姐是莲花,是珍珠,而他,只能算是湖边一块被冲刷到泛白的鹅卵石。
这就是他们的结合,仿佛珍珠和石头被穿在了一起。然而这一切却是那位大小姐授意,那日她去了湖边上玩,正走到桥边上,大风一吹,就见手里的小伞咕噜噜地就起飞,直直落到了另一个青年手里,青年也许是正在走神,突然一把伞砸下来也是条件反射握住后半天没回过神,回过神时这才抬眼,一双幽黑的眸子直接撞进大小姐的心房。大概那桥自古就是个容易生情的地儿,那个青年的眼睛也足够好看,大小姐几乎是当即就沦陷了。
齐连捏着酒杯,在心里冷笑。
雪老爷子说好听点叫一生风流,说难听点就是花心。但凡还有点记忆的都知道,当年的雪夫人是怎么死的,结发妻才下葬了三天,那边就敲锣打鼓娶进来新嫁娘了。也该是报应,后面进来的女人要么流产,要么生下的都是女儿,十几年折腾下来,他手底下唯一一个还算看得过去的竟然只有当年正室留下的病弱女儿。但是要说老爷子能对女儿有多上心,他是真的信不过。表面上老爷子找齐连调查女婿的背景是为了女儿好,实际上还不是怕这来路不明的女婿将来和自己的孙子抢家产。
说到底还不是心疼钱呐。
3、
在座所有人都能看出,老爷子对于这个女婿的态度只能说不好不坏。
雪大小姐虽说算不上名门之后,但到底雪家的女儿,还是正正经经读过书的高材生,这些年道上的谁听见他雪家不得主动绕道。大小姐生得貌美又温婉,成年礼之后追求者就换了一波又一波,今天是常青藤的博士,明天又是华尔街新秀,然而谁能想到最后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青年抱得美人归。
但是至少人家是正儿八经的名校毕业生,事业上不愠不火但是写得一手好文章,也算是了解了老爷子对于读书人的执念,他幼年辍学出来打拼,拿命博得现在的道上名声,有名声就有钱,有钱就有美人,余下唯一的遗憾就是读书。老爷子一辈子羡慕读书人,总喜欢附庸风雅,手底下高材生招了一批,但给的都是清闲活,真正的核心人物还是一批没读过书的大老爷们。说穿了还是信不过。
齐连不知道文青是不是察觉到了老爷子的心思,当他挽着如花似玉的大小姐时,齐连觉得他连嘴角上扬得都很勉强。
台下觥筹交错间,有几个人注意到了台上那位讲着脱口秀的演员。
男人身材生得修长高大,五官精致,酒红色的发丝垂在脸颊边,唇红齿白,一双桃花眼明晃晃地勾人。这条件不演偶像剧都可惜了,偏偏却在这里讲着脱口秀,但是好在他声音够好听,表情也还算灵活。渐渐台下有人交头接耳,将注意力从新人身上转到舞台上,看表演的人越来越多,干脆连饭也不吃了。老爷子被这动静吸引,也瞟了一眼舞台,只可惜距离太远,齐连没能看清他是什么表情。
齐连一早就注意到他了:贺新郎,“深红”酒吧的台柱子,定时会在那里表演,脱口秀或是唱歌都挺在行,每次他在的时候,“深红”的客流量总会小幅度地上涨一波。除此之外,此人的一切都是迷,齐连废了九牛二虎之力连他家在哪都没挖出来,真就仿佛石头里蹦出来的,出来兜一圈还他妈还蹦回去了。
也不知怎地这人竟然会在这里表演。
贺新郎一场脱口秀表演完毕,优雅对着台下鞠了一躬,任凭人群怎么叫好也没有加演的意思,转身下了台。套着燕尾服的司仪拿着牌子上去说喜庆又尴尬的台词,人群也将注意力放回自己的桌子上。齐连无心吃东西,谁能想到这都是本市最豪华的酒店了,菜色甚至还不如他家门口十块钱一碗的小馄饨。
正走神着,就见片刻前的那位演员,走到新郎官的身边,轻轻拍了拍两下他的肩膀。新郎官回头,饶是齐连离得远,也能看见文青眼中的欣喜,如同烟火瞬间绽放在夜空中。
4、
好不容易熬到了宴会尾声,齐连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接下来他只要去找老爷子汇报然后就能拿回剩下的报酬。
那边老爷子站在门口尽东家之责,挨个和宾客们握手告别,齐连目测了一下队伍估计还要好一会,只好拎着喜糖盒子躲在酒店大厅的一角,漫不经心地玩着手机,等老爷子送走所有人。
玩着玩着烟瘾就上来了,但又因为生生熬了一个晚上,齐连懒得挪到厕所,正好瞅见大厅的一边有个连着外面得小偏门开着,估计是方便员工进出才开设的。他毫不犹豫拿着烟就往那走。刚把烟拿出来还没点上火呢,齐连往旁边一瞅,就知道又来活了。
旁边的黑影里就见两个人靠在墙上拥吻着,天黑齐连只看得清两人的身形,都是挺拔修长的。猪跑见多了,齐连淡定地抽着自己的烟,也不管耳边若隐若现的水声。
等水声消下去,齐连这才淡然转头去看,然而这还不如不去看。
那阴影里的两个人,不正是今天大出风头的演员和新郎官?
文青当即脸色就不对了,先是难堪的潮红,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又转为了铁青。贺新郎不愧是做的演艺行业,脸上不露声色,只是揽着文青的腰,在他耳边低声说了什么,末了又在他脸颊上轻啄一下。
文青匆匆走回大厅,齐连也想跟上去,却被贺新郎一把拿下。
“雪老爷子请你来查他?”贺新郎眯起眼,整个人瞬间就变得危险起来。
齐连也没必要否认:“是。”
“理由呢?他一个孤儿没权没势的能对你们有什么威胁。”
“老爷子有他自己的想法。”齐连把烟扔在地上,拿脚踩灭,估摸着这会老爷子应该已经送完客了,转身准备回大厅,“我只要查出他想要的结果就行了。”
脖子被掐住的一瞬间,他恍惚想起来,不能把背露给捕食者。
5、
雪霏坐在椅子上,她已经换下了沉重繁琐的婚纱,换上了自己的纱裙。一场宴会下来她早就撑不住了,靠着椅子脑袋直点。
“雪霏。”文青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她突然惊醒,惊喜地看过去。
“爸爸还得有一会,我们先回去吧。”文青脱下礼服外套披在雪霏肩上,“外面冷。”
先行告别了老爷子,文青开车先带雪霏回到城郊的大宅。雪霏一路上睡得迷迷糊糊的,直到被文青唤醒,这才发觉已经到家了。文青拉开车门,雪霏刚解开安全带要下车,就被文青一把捞起,抱着往别墅走去。
雪霏哪见过这种直球,倚在文青怀里就红了脸。直到别墅门口才回过神,挣扎着要文青放自己下来。
“没事,我抱得动。”文青一点放手的意思也没有,“你和十五年前一样,一点也没变。”
雪霏抬头,发现文青此前幽黑的眼睛,此刻竟是两抹鲜红。
雪老爷子驾车回到家。
他在酒店等半个小时也不见齐连,这到手的钱他不要老爷子也乐得不给,和秘书交代了几句就叫司机开车回别墅。
今晚他心情大好,忍不住多喝了几杯,眼下酒意上头熏得周身热乎乎的晕。老爷子按上指纹锁,大门吱呀一声打开,迎面而来一阵阴冷的风生生把这酒给吹醒了。老爷子凭着自己在道上的几十年经验,察觉出这状况不对,几个大步跨上楼梯,直奔女儿女婿的房间。
走廊上,虚掩的门缝里泄露出一丝灯光,老爷子一把推开门,浓重的血腥味扑了他一脸,他定睛一看,他的宝贝女儿早已倒在血泊中,心脏的地方一个被强行撕开的大洞,而他的女婿站在一旁,嘴边糊满鲜血,手掌已经生出利爪,被响声惊动抬起头来看他,猩红的眼睛里满是恨意。
“原来是你。”老爷子瘫坐在门口,文青跨过雪霏的尸体,他的袖口已经被撕裂了,眼下轻易就能看到上面密布的黑色鳞片。
“想起来了老爷子?”又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他抬头,看见婚宴上那个英俊的脱口秀演员的脸。
说是脸,是因为他的身体已经大半化作了某种披着彩羽的巨大鸟类,巨鸟放下翅膀,正好环住老爷子。男人的眼底泛起金光,连五官也变形了起来。
“强行换的十五年命,可是要加倍还的啊。”
6、
第二天的报纸头条:雪家的血色婚礼。
婚宴第二天,雪家的司机在别墅里发现了惨死的雪霏和老爷子,女孩被强行撕开胸腔取走了心脏,而老爷子则被挖走了眼球,而新郎不知所踪。根据法医鉴定女孩是死后被挖出心脏,老爷子却是生前被挖眼,而酒店那边第二天在偏门外的草丛里发现了一具被折断脖子的男尸,据说是当晚的宾客之一。
警方发布通告,告诫本市居民近来要注意安全,一时间城里人心惶惶。
在这种情况下,没人注意到湖里那一片荷叶之下,泛起了一个巨大到诡异的水花。
夜晚的湖边总是没什么人的,在出了这档子事之后更不可能有人来,就连巡逻的警察在湖边都是绕了一圈就走了。
在那隐隐约约的月光中,鲛人漫不经心地倚在石头上舒展着身体,尾鳍拖在水中,罗刹鸟就落在他身边。文青连眼睛都没睁开,只是懒洋洋晃了一下尾巴,搅起一层层涟漪,他对着贺新郎张开手。
贺新郎伸手,一手揽着他腰,另一只手恰好托在他臀下。文青顺势就埋进了他怀里,有一下没一下地在他颈窝里磨蹭,去嗅他的发尖,嗅着嗅着牙就开始痒痒,没忍住在贺新郎的耳尖上啃了一口。
贺新郎一翅膀拍在文青尾巴上:“调皮。”
文青在他怀里呼噜几声,尾巴不住地甩:“我饿。”
“昨天那么多菜加一个心脏都喂不饱你?”
“还饿。”声音里都带着几分委屈,“我只吃了一个心脏,宴会上那老头看着我哪敢吃什么东西。”
“再忍忍,等风头过了带你去吃虾。”
“我要水煮的,油焖的太腻。”
“好好好水煮,回去我煮给你。”话语声逐渐小下去,只能听见鲛人尾巴拨动水花的声音,半晌,又有人说:“重新取回鲛珠的感觉怎么样?”
文青晃晃尾巴,水流拍打在鳞片上的感觉让他有点酥麻:“有点陌生。”
贺新郎在他脑门上吧唧一口,小心翼翼地开口:“这几天你先在这边适应着,过几天我们就回海边吧。”
“你不吃眼珠了?”
贺新郎苦笑:“你拿点心当饭啊?”
“哦。”文青闭着眼窝在他怀里,连大尾巴都蜷缩了起来,贺新郎也不再言语,抱着恋人坐在石头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梳着他的头发。
他们为了这一天等了太久,直到昨晚才忍不住破了功,谁能想到只有那一下,也能被人看见,但是意外的是就这样还能找到当年的仇人。齐连没认出来文青是谁,文青可认出来了:他就是当年给老爷子提议夺走鲛珠的人。
雪霏的珠子是鲛珠不假,只可惜不是他求来的,是从雪霏的救命恩人手中强行夺来的。十五年前文青救下了坠海的雪霏,换来的却是被雪老爷子严刑拷打之后夺走了鲛珠给女儿续命。那日贺新郎追来,却只找到化作人形一奄奄一息的文青。
鲛人失了鲛珠,从此再也化不出鱼尾。
这场复仇他们策划了十五年,雪老爷子也许是夺了一次鲛珠之后也开始信这些牛鬼蛇神,别墅周围的结界布了一层又一层,直到这些年老爷子试图给家道洗白放松了警惕撤了结界。至于婚礼只能说是意外之物。
尾声
自那以后再也没人见过那位新郎官,一同失踪的还有当晚在台上表演的脱口秀演员。
深巷之中,“深红”悄然关了店,挂上了“旺铺出租”的牌子。
就连那场血案,也逐渐从人们的记忆中淡去,只能偶尔在阿公阿婆教训小孩子时,才会被提起。
一切就像没发生过。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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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传,瀚陵有一山,山中有一洞,其中乃是仙人福地,有极乐仙境。
瀚陵当地有一好事书生得知此传闻,好奇心起,于是去寻仙洞。到了那传闻所指处,确有一山洞。这瀚陵生遂举了火把进去一探,穿过长长的幽暗石道,直到身后的入口已经只能看见一拳头大的光点,方才来到一面淡青色的石壁前。隐隐有仙乐从这影壁般的大石壁后面传来,霞光阵阵透出。
瀚陵生绕过石壁,进入洞窟深处,一阵紫气香风扑面而来,睁眼只见祥云升腾,飞天满壁。玉砌雕栏中繁花似锦,亭台楼阁间珍珠铺地。神怪仙姬在其中鼓乐丝竹,尽情歌舞。
这厮一时看直了眼睛,不禁想要走得更近些,进到那仙境中去。
正当他迈步向前,忽然被什么拉住了衣袖,拽得一个趔趄,眼前风光顿时烟消云散,才惊觉方才种种皆是幻景。如果再向前一步,便是掉进深不见底的滴水洞里淹死的下场。
瀚陵生骇得连连后退,拼命拍着胸口,直到将喉咙眼的心揣回去,才有空回头去看是谁救了他一命。借着火把的光,看见一位身披锦衣的年轻公子。他还没有道谢,对方就道:闭上眼睛,什么都不要看。
那位公子自称是这里的引渡人,会引他上船,送他回人间去。说着,一根线绳便塞给了他手里,另一头连在他自己的衣服上。
引渡人领着他走到暗河上,搭上一只小船,叮嘱他无论如何绝对不能睁开眼睛,并把他罩在了披风之下。
瀚陵生被引渡人罩在大披风下,低着头盯着船板没得他物可见,这才听见幽暗的河流上响着滴水声,衬得这地方更是静得让人犯怵。
方才的仙乐变成了刺耳的窃窃私语,在他俩的头上打转。
他不敢抬头看,只听到引渡人在前面撑着船,冷着声问他,也是为求极乐来的?
他说就是好奇,然后连连道歉,万不该擅自闯入仙人府邸。
而对方轻声一冷笑,告诉他,这洞窟里没有什么仙人洞府,倒是关押着许多邪神妖魔。他们擅长制造幻象,诱惑生人。从前进来的人,他们招待了一场极乐幻景,便放了出去,为的就是把谣言散出去,好吸引更多的人来。
刚才,你看到的就是幻觉,现在听到的,是倒挂洞顶的妖魔的声音。这路还长着,小心着些,别再让他们把魂儿给勾去。
出去的路很长,小船在漆黑的暗河上游着。瀚陵生抱着膝盖缩在船底下,妖魔的嘈杂声一股脑儿往耳朵里灌。他心里暗自怕得紧,只好想办法和引渡人搭话,问他,为什么会在这么危险的地方渡人,不怕妖魔吗?
引渡人不说话,他讨了个没趣,说:你要是不想说就不说,我就随便一问。
那人突然开口了,说,下面这段河道离幽冥最近,凭我的法力压不住他们,能保护的范围只有这船而已,无论发生什么,你都不能看,最好把耳朵也堵上,什么也别听。
瀚陵生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听见远远有叮咚的水声,清清亮亮,远处好像还有清清的光。
他心想着,妖魔鬼怪这就来了,遂蹲在船里,躲在半透明的披风下,捂着耳朵,闭着眼睛,不看不听。却有金银珠宝一样的光,绵延不绝的乐声,甘甜如美人的体香向鼻子里钻,带着妩媚的轻笑,夹杂着有人呼唤他的名字,似乎一双双凝脂似的手也向他怀里摸进来了。
天上人间千般万般的好,都在脑海里乱转,他已经不知置身何处,睁着眼睛还是闭着眼睛,捂着耳朵还是放开了耳朵,只觉得整个人都要化在这些荣华富贵权倾天下和活色生香风光旖旎里了。
瀚陵生凭意志负隅顽抗,在眼花缭乱里抓着一线绷得紧紧的东西,天旋地转间忽然听见一声吃痛的闷哼。
就是这一声痛呼把他从这个极乐漩涡里拔出来些,只觉得船身摇晃,原来自己差一点又从船上走了下去。引渡人为了拉住他,回身反而被妖魔钻了空子,探到船边来打伤了哪里。他在心里念了好几遍"罪过罪过",急忙问引渡人"你怎么样"。却只闻撕裂空气和衣料的声音,水滴落进水面的声音,和隐忍的抽气声。
瀚陵生心里着急,问他怎样了,引渡人不耐烦,跟他说"顾好你自己",一句还没说完,裂帛一响,痛呼一声。有什么热热的东西落下来,打在他脸上,血腥气闷上脑门。
这瀚陵学生再也坐不住,睁开眼睛掀去盖在身上的锦衣站起来。一手扶住引渡人,从他手里夺过竹篙,抄起来就向着上空乱挥一气,砰砰咚咚也不知打中了些什么,打坏了没有,却将没见过凡人舞出这阵仗的妖魔暂时吓退了。
引渡人趁机大袖一挥,再次将它们拦在了船外,瀚陵生也不用对方多说,将竹篙推回他怀里,再次石狮子似的一蹲,把自己罩在了锦衣下,不看不听不说。虽然心中还是一片七上八下,至少那些缭乱的幻象总算是从他的脑海里散去了。
小船悠悠向前穿过黑暗,瀚陵生听见水声汲汲,朦胧看见那是暗河如一条跳龙门的鱼从河道中倒拔而起,化作一条自下而上的瀑布。
那道瀑布里是天元真水,可以荡涤邪恶。善者能乘水而上,身负罪业者则会如坠千斤。虽然水流湍急,且稍有不慎就会坠落下去,但只要过了那里,就没有妖魔能加害他们。
小船终于近了那道瀑布,引渡人叫他抓紧自己不要松手。瀚陵生自然照办,于是在水花满面睁不得眼时摸到了满怀玉一样的冰凉。
水流迎面打下像是要把他直接打进地府里似的猛烈,身后的洞中激起一阵尖厉的啸叫,乘着阴风追来。他不敢多想,只有抱紧了这不知真身为何物的救星,摒去杂念一心祈祷能平安去往这瀑布以上。
终于啸叫与水声都平静,小船终于到达瀑布上方。没有了妖魔,引渡人也不用再为他分心,这一路上他再没听到对方出声,但一丝潮漉漉的温热铁锈味一直氤氲在锦衣下。
他在黑暗中静默,一直到船身震动,盖在身上的锦衣被拉扯,他感觉到,是引渡人倒下了。
瀚陵生赶忙问公子没事儿吧?引渡人只是坐在船里,苍白着脸对他说道,没事了,此处已经过了天元真水,它们追不上这船了。瀚陵生看到他受了伤,二话不说取了来时预备的药来替他包扎。引渡人将眉一皱,但刚才带着伤,又拖着人反越天水,消耗了太多的体力,懒得再跟他争,便也随了他。
洞天空阔,两岸和头顶是氤氲雾气的蓝璧,长着零星的植物。水色也是清澈碧蓝,且水速平缓,推动着小船慢慢前进。剩下的这一段碧蓝的河道很长,一直延伸出去,周围的景色逐渐变成人间的景色,河水也逐渐变成通透的青绿,且越来越浅。
引渡人看着前方,任瀚陵生给他包扎伤口,中间很轻地说了一声:“多谢。”
他说,曾有一只遨游在天上的龙裔,偶然听见这洞的地下有声音,只因一时好奇而将之打开,地下封着的妖魔找到了出口,一时在人间造成大乱。为了负起责任,他在和父兄一同平乱之后自请从此镇守在暗河,镇压住这里的妖魔,不让他们出去,也不让任何人进来。
但总是有人听信了传言为寻极乐不要命地找进来,他只好在冒失鬼被吃掉之前找到他们,再从暗河上把他们送回人间去。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个人在幽暗的地下对抗着群魔乱舞,从前没来得及救到的、幽冥间护不住的、带不过天元真水的人留下的尸骸都沉在河底,他有时候觉得自己快要有心魔了。
但一切都是因他而起,他无权要求什么。数百年间这洞里的一切都是对自己的惩罚。
他把这样一个故事讲给那个年轻人听。
故事讲完了,引渡人在这条河流上也第一次和别人闲聊。聊人间的四季,如今是什么时候,田里种着什么,开过花了么,燕子回了么,那些山啊水啊现在跟以前一样么……直到小船载着两人回到人间。
瀚陵生向引渡人道谢,谢他救命之恩,谢他在这样的地方救起凡人,让他们能回去有谷待收的家。
“如果你出去后还能记得住的话……就告诉别人不要再来这儿了。”但凡离开了这儿的人总会忘了的。
“先生大恩无以为报,嘱咐我的这件事,我一定会告诉大家的。”
待小船在青草岸边停靠,人间的人回人间去,天上的龙向地下折返,缘分就到这里。只是瀚陵此地,从此又流传起了一个“贪极乐访仙洞落入魔窟”的传说。
2020.10.18
虽然写在故事里是温暖慵懒的代名词,但我真的很讨厌晴天下午的阳光。温暖但让人恐慌,就像在精神上刷了油放在太阳底下炙烤一样。凡是照进阳光的地方,都吵闹得让人绝望。
要我说,上午就应该阳光灿烂,下午就应该下雨,等到傍晚时天光从地平线上来,层层雨云从天际渐次散开变成漫天霞彩。然后夜空晴朗极了,前半夜星月之海里有人放牧云朵,后半夜天空只属于银河。等到太阳升起,晨曦带来新的灿烂早晨。
只有下午必须下雨,只有下午应该在黯淡的乌云和清清的雨声里度过,应该窝在昏暗的屋里做事,或者到外面的雨里发疯。
哪一样都比全遮光窗帘都挡不住的疯狂日光要好。它特别没礼貌而且聒噪。
它会闯进屋子里,把你原本舒适的环境搅乱,进而从眼睛里闯进你的脑子里,非要折腾到你注意它。就好像在你需要安心做事、尤其是需要沉浸在某个状态里的时候,拼命在外面拍门大喊大叫,一定要破坏你的创作情景和心情的熊孩子。它打扰你并没有别的意思,它找你、这样折腾你,并没有任何事情要做或者要告诉你,只是想闯进来让你注意它而已。
你没法拒绝,因为它熊得无孔不入。就算拉上窗帘也能看到一个老式电影一样的亮方块儿在漆黑的窗帘上亮起来,你不得不尽量让自己无视装着你意志的这个方盒上被人开了个漏光的洞,想尽办法把精神集中起来才能稍微削弱它的影响,因为它太晃眼了。
如果你的房间没有遮光窗帘,那就更惨了,它会围着你转,跳到你身上,逮着你捶,直到你忘记脑子里所有的事情,什么计划都执行不了,被它气得七窍生烟却拿它没办法——怎么着?你还能把光赶出去不成?
它真的很烦,如果你有完全不透光的房间还好,它进不来。可是一旦有一个孔,对,只有一个孔的时候,它漏进来的那一小点光又别具欺骗性。这一点点的光给你安静生涩的感觉,好像知道自己不讨你喜欢,这次是拼命钻着缝跑进来,赔礼道歉的。万一你桌上刚好有一些亮晶晶容易反光的小东西,它就会给你变把戏,在你桌上投下漂亮的光影,哄你高兴。万一有水,唉,水从来是向着它的,会陪它给你弄一片微微晃动的光纹,让你的意识沐浴在其中,直到心里像沉在水底一样平静,我猜你也会像我一样在注意到那光做的水时会心一笑的。万一这个时候你妥协了,开始觉得“下午的阳光其实也挺可爱的”,那你就完了,你迟早要放它进来。然后你就要迎接洪水一样的猖獗的光,原形毕露横冲直撞涌进你的房间,即使你大脑被它吵得一片空白,也一定能意识到自己在后悔的。
它只有在累了的时候才可爱。到傍晚,它没那么精神了,不那么明亮了,带着侵略性的,像是在眼睛里装了白炽灯似的颜色也变得柔和多了。这时候才像是能够沟通,能够说话的样子,才能放弃给你添乱,偶尔也送你一些带着晚风和花香气息的灵感。到最后它可能给你瑰丽霞光作告别礼,然后跟着下班的太阳一起回家。
这个时候你也许会觉得它还是蛮懂事的,有种少年到了青春期的腼腆和秀丽。甚至可能还会觉得它有点英俊,进而觉得那活力四射的样子其实也不赖。
但别忘了,如果明天是晴天,到了下午它就会故伎重演,继续拍门大叫给你捣乱。下午的阳光是不会长大的,它永远都是熊的。即使在傍晚它能在两个小时内长成浪漫的少年,也一定会在第二天下午变回去。
但人又能怎样呢?太阳上班是势必要带这个熊孩子的。我只有期待到了下午雨能来接班,让太阳干脆别来了。
说实话,在这么写的过程中,我又开始发觉这个小混蛋的可爱之处了,但是为了自己还能好好做事,就让它停留在想想的层面上吧。
你瞧,这家伙闹得我停下手里的事,写了这么多字来骂它才冷静下来。我不指望所有人都跟我有一样的想法,要是你喜欢,那就都给你好吗?求求你把它带走,让我能清净清净。
但这不现实,我也只能想想罢了。
唉,继续干活儿。
好——吵——啊——
Vol.235「夺权」《篡位》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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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会如何评价我?篡位者?弑君者?还是……,”从半山腰的舍馆望向山顶,明央宫在黑夜笼罩下仍散发着柔和却明亮的光芒,这座宫殿是这座山峰、这座都城乃至整个诺伊王国的明珠,这么多年来,在德瑞尔心中,这份光芒从未失色,时隔多年将要再次踏入那座宫殿,他的心不由也随着那光芒闪烁:“弑亲者,你觉得他们会这么称呼我吗?”
“殿下,如今的路德王庸碌无为,名不副实,此事连村落三岁儿童也一清二楚;至于弑亲之罪名,属下愿为陛下分担。”德瑞尔身后,高大魁梧的将领膝跪在地。
“不,你担负不起。这是只有我能承受,也只会落在我肩上的重责,毕竟,要坐上王座的人是我。”德瑞尔拔出腰间长剑,“霜锋”的剑刃锋利如常,以魔法加护之力,它的剑锋永不钝挫,德瑞尔曾以此剑狩猎诸多远离尘世的异邪怪物,然而今天,这剑锋上将要沾染的血,属于人类。
德瑞尔收起长剑,将目光移回面前这位向自己献上忠诚的骑士:“霍恩海姆,我父亲曾向你许诺复仇的机会,是吗?”
“是。”
“我记得是‘圣火夜的血仇’,对吗?你们在南方结下的血仇。”
“正是。”
“等我我登上王座,你就去恕焰堡练兵吧,在南方为王国建立新的堡垒。作为王宫卫队队长,你失职了,希望你作为将军不要让我失望。”
“多谢殿下。”
“剩下的路,我独自上去,你们在这等着。”
“这……”
“明央宫不是已经被你们清空了吗?你尽管放心,唯有武力上,我有十足信心可以胜过我的那位哥哥。”
……
最后这段台阶说长不长,若是德瑞尔全力奔跑,不消片刻就能抵挡王宫,然而要在臣下面前摆出威仪,像冒险者那样毫无贵族气质的奔跑就拿不出手。等德瑞尔好不容易走过台阶,内心已是十分不耐,面对紧闭的宫门毫不犹豫地侧身绕开,沿着宫墙走过半圈,随即纵身跃入,撞开一扇窗户,落在了诺伊王室众王子幼年时常常当做游戏室的诸多房间中的一间。接着穿过一间厨室,一间茶水厅,再有两三间客厅,停在了一间由独特的拱形门所封闭的小书房前。
德瑞尔推开房门,迎接他的自不必说,是空无一物的沉默。显然此地并非当今王宫主人所选定的会客之地,德瑞尔仔细巡视那一本本常年与灰尘相伴的书册,像过去那样用目光描绘桃心木制的木桌木椅上描绘的花纹,仿佛其中有许多未解之奥妙,就好像这间已许久未开启的书房中的沉默传染了他。
直到德瑞尔好像听到某个坐在王座上的人发出不耐烦的声响,才将这片沉默惊醒。德瑞尔挥开披风,从后方走进王宫的正厅,划出半圆的弧线,站在了王座之前。在这期间,德瑞尔审视着王座上的王者,对方也回以质询的视线。
在明央宫昼息夜明的白玉砖石的照耀下,能看出对峙的两人之间相貌有七八分相似,其中一者更年长,富有贵族气派,另一者更加锐气,常年冒险带来的风霜痕迹为他脸上又多增添许多不输于前者的气势。
“回来啦?”
“回来了。”
“刚回来就冲着厨房去,还是一如既往嘴馋。你要是想吃糕点,尽可以跟我说,何必闹这么大动静。虽然当初你闹着离家要去当冒险者的时候,说过‘从此不再回来’,但我也说过:‘这里永远是你的家’。现在你回来了,不像是回家,倒像是来拆家的。”
“波拉加斯爵士写信给我……”
“波拉加斯叫你回来,你就回来了?!十年了,你就没有回来过,哪怕父亲去世的时候!”路德王坐在椅子上高声说道,“现在你回来了,倒是回来的好时候。一个波拉加斯,一个霍恩海姆,都是不忠实的反贼,我早就知道他们图谋不轨,只是忙于其他事务分不开手脚,你正好能帮我解决他们。等完事以后,留下来帮我做事,还是回去当你的冒险者,都由你。”
“……波拉加斯在信中说了你许多不好的事迹,我一条也不信。”
“哦?”
“我只相信我自己眼睛看到。”德瑞尔抬头直视王者的双眼:“我从王国西边往回赶,只看到名为诺伊的王国不复存在,只看到七大领各行其是,你坐看我们的王国支离破碎,却无动于衷。这一切都和你过去的想法背道而驰。我只想知道,为何如此?”
“因为从来就没有什么诺伊王国,从来就是领地各行其是!以前,我站得不够高,在作为王子的二十年里,我相信我们祖辈立下的誓言:各族平等,七领混一。在这二十年中,我研究,探索,分析我们的国家,建立一个长足的计划来推进我们从第一代诺伊国王时立下的誓言——建立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呵,那不过是存在于我们脑海中的一个虚假的概念罢了。松散的联盟,这就是我们国家真是的样子,也是它最合理的状态。父亲拼尽全力试图掩盖这种假象,我不过是将那块遮羞布掀了开来。”
“就算事实如此,也不代表要认可,接受这种现实。”
“你太理想化了,就像父亲一样。”路德王注视着德瑞尔,从这个陌生的亲人眼中,他看到了从前从未有过的意志——野心——如今的德瑞尔怀揣着全新的野心,这种野心即使在众先王身上也未出现过,“看来无法像以前那样说服你,让你站到我这一边来了。你已经有了自己的想法。”
“哥哥,在你的那一边,会有什么样的未来?”
“和平与安定,那就是我的追求。德瑞尔,你的野心会让战乱吞噬我们的国家,现在收手还来得及,哪怕你从我手中夺走王国也好,但你心中的想法太过黑暗,那是决不能实行的的,不然……”
“你错了,哥哥。在我这边,会有痛苦,有灾难,这是无法避免的,但之后依然会有和平,会有安定,而且会更加长久。”德瑞尔拔出长剑,指向路德王,“你所说的和平安定如今并不存在于这个国家,那只是你从这高高的明央宫向下俯视时看到的一抹迷雾。这把将要沾染至亲鲜血的长剑就是我的决意,我决心将七领的权利归于一体,如此后人才能在诺伊的王国上建立理想的盛世!”
END
写于2024.10.30
写嗨了,有点刹不住车,可能会有些错别字,见谅见谅,我先冷却一下,以后再改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