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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夜雨
评论:说不上好但也随意
放学回到家时,薛流看到妹妹正睡在自己的床上。他叹了口气。他的被子被压在妹妹的身下做垫背。
房间里有一张双层床。平时的妹妹总是坐在上铺靠着枕头躺着看书。她放学比薛流早,因此总是早一步选择房间里最好的位置。
他走到窗边。窗外的天乌云密布。
薛流坐到床上,把袜子脱下,塞成球,扔到墙角,又脱下裤子,踢到一边。
他把被压住的被子从妹妹身下抽出来,盖在自己身上,躺了下来。赤裸的肌肤贴着微凉的被子,感觉很舒服。他把被子卷起来,垫在身下,人就像躺在春卷的面皮里。
妹妹缩在墙边,也裹着被子,只露出一张脸。
薛流盯着头顶的床板,心情逐渐平静。最近的一场雨,一下把世界从闷热中解放出来。秋意席卷大地,夏天像是不曾存在过。
他调整了一下睡姿,还是觉得逼仄。虽然妹妹已经缩成一团,并不占多少空间,但他心里却觉得问题不在这里。
天气冷下来后,墙面像玉石一样滑、凉。裸背直接贴上去固然有些太冷了,但裹着被子靠着墙壁却会觉得很舒服。背靠着墙,也很有安全感。
妹妹缩在墙边,像条温顺的毛毛虫。
他也想睡在墙边,趴在那里,然后翻来翻去。
妹妹最好就睡到上铺去。虽然上铺很窄,但她平时就睡在上铺,还喜欢趴在栏杆上看他写作业,或者是盘着腿裹着被子靠在栏杆上像位佛陀。
她睡得很香。薛流想要伸出手探探她的鼻息,又想按下她的额头,她的额头似乎轻轻用力就能按出指印。
或许是哥哥的通病,他心里涌起一丝嫌恶感。
他侧过身,背对着妹妹,捻了捻被子。
身后的妹妹突然开始咂嘴、梦呓。
雨滴打在窗上噼里啪啦,嘈杂的雨声从窗沿升起。这下便更睡不着。薛流又翻回来,仰脸看着空中。
妹妹,妹妹还睡得真香,好像个笨蛋,真是个笨蛋。她为什么不睡到上铺去?
等她醒了,我才要睡到里面去。嗯——她,我管不了她。如果要是我更早放学......我也不会睡到她的床上去啊!
薛流又转了个身。他面对着妹妹。妹妹的嘴角笑着,又好像没有笑,软乎乎的,比空气存在感还低。
她眉毛突然动了一下。薛流吓了一跳,连忙又侧过身去。
身后传来淅淅索索的声音,转瞬又停下。
一只手覆在床上伸了过来,钻进被子里,伸出食指点了点薛流的背。
薛流肩膀耸起,却没有回头。
那只手又戳了两下。
薛流还是没有回头。
那只手的指尖戳进皮肉里,留下浅浅的指印,然后不断点着薛流的后背。
薛流终于慢慢地翻过身来。
“我想睡在里面。”
“手伸出来。”裹成毛虫的妹妹,一只手在外面挥舞。
薛流的手也伸出来。
她握住他的手,“早上好。”
“早上好个头啊!我要睡在里面。”薛流反复地说着。他有些憋闷,重石压在胸口,咬着嘴唇。
“不好。”妹妹眨眨眼睛,“我没穿上衣。”
她的肩膀裸露在空气里。手像蛇一样咬住薛流的手。她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夹着薛流的两个指头在空中晃来晃去,一会又迎着手心贴着手心。
“但我想睡在里面。”
“那你头转过去。”薛流把身子转过去,右手背在身后。她按住他的手,起身,另一只手把被子抬起来,盖在身上。
“好了~”她松开手。
薛流把身子挪到墙边坐直。
“分一半墙给你。”
“我想睡觉。”
“那我让给你。”小毛毛虫慢慢滑下墙,伸出脚踩着薛流把身体摆正,“请~”
他慢慢躺倒在床上,把被窝捻好。脖子感受到凉意顺着空处流入躯干,他把头缩进被窝,就像妹妹之前的睡姿一样。
他幸福地闭上眼。
妹妹看着他。薛流一副心事很沉的样子睡着了,只露出一张脸,脖子也缩进了被子里,像一条毛虫。
她伸出一条腿,伸进薛流的被子里。与其说伸进被子里,不如说被两重被子压着。她活动脚尖,寻找他膝盖的位置。之后又像测试膝跳反应一样,点了点膝盖上方的筋。
薛流没醒。哥哥睡得像笨蛋一样。
她又伸出手,伸到薛流的被子里。被子里很暖和。手掌脚掌像贴着暖宝宝。但手臂和小腿却裸露在空气里从而感到有些寒冷。
哥哥一直装作没醒,直到他真的睡着了。
她把手脚也抽了回来。哥哥像笨蛋一样。
她翻身看向窗户,捻了捻被子。不一会,又睡着了。
作者:维基
评论:随意
殷红如墨水的液体,容器叮叮地互相碰撞着。
彩色射灯功率旋钮掰到最右,此地不容悲伤和安宁以外的情绪——
莱布拉的团建活动很多,尽管圣诞节并不是最主要的。毕竟这个宗教氛围浓厚的节日并不会像故事里那样充满宁静与爱,而是围绕着敏感成分生出一波又一波需要莱布拉平息的事端。
但今年,维多利亚与维克多加入的第一年。巧合般地,像是坂本龙一在世界彼端奏响了他的钢琴般——巧合地没有任何足以毁灭黑路撒冷的事端。
既没有召唤假性耶和华降临将半个地球烧成盐灰的恶性宗教团体行为,也没有反相因子平行世界里专挑圣诞节开战的镜像纬度往曼哈顿丢反相因子汽油弹导致堙灭。
很和平。
侧耳倾听,仿佛能听到圣诞快乐劳伦斯先生般和平。
结社成员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个大好机会,克劳斯不必多言,就连那平日有些阴鸷的男人,此刻脸上都难得多了几分真心的笑容。
当然,这么美好的活动总会有些人无故缺席……就像再明亮的卧室也总会有一隅常年不得光照的角落。
维克多前脚刚应付完想往他嘴里塞巧克力的银色猿猴,又笑着和几位刚熟悉起来的成员打过招呼后,蹩起眉头来在大厅里扫视了一圈。
维多利亚跑了。
他不奇怪,离群者维多利亚永远会精准消失在这种活动中。
维克多叹了口气——把酒水放回托盘上,取回自己的外套。
在思考着应该怎么和自己的上司打招呼的时候,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维克多。”
“啊,克劳斯先生。我正想说……”维克多有些狭促地摸了摸自己的后颈。“我先走了。”
“维多利亚女士离开了。”
“啊……对。”维克多嘟囔着应下来。维多利亚和高大的他不一样,稍微施展一点术士的小把戏就能从人群里溜走,但是这些都逃不过克劳斯的视线。
那段视线越过维克多同样高大的肩膀。
维多利亚在冬季的装扮和平日并无不同。不过是换成了保暖的内衬,搭上了条围巾。
单从形象上看,和她平日仿佛一尊黑色长方般的样子并无不同。只是她现在坐在地面上,不顾融雪打湿自己的衣裤,只是靠着和她同样沉默的墓碑,看向无光的天空。
“你说圣诞节一定会下雪。”维多利亚右手划拉着抓起一把碎雪,看着这些细微的晶体在手掌里回归成皮肤被冻伤后的红紫色。“那只是……影视作品的需要。”
但是很巧,今天的原纽约确实下了雪。
“我解决了。”她勉强掰出几分骄傲来。“所有有关那场实验带来的不良影响……已经不会继续影响人们的生活。”
“但是因为这件事死去的人不会活过来。”说到这里,她顿了一下。
“也包括你。”
她不想看到那些令人刺痛的欢乐画面。她不知道为什么。
或许是因为那刺痛令人感到更大的悲戚,又或者说——
“和你在一起,就连这痛苦也如此甜蜜。”这是谁的诗来着?她放任四肢被寒意侵袭,眼看着一个高大的黑影缓缓走来。
“维克多。”
“——克劳斯先生让我来确保你的安全。”
“……有劳了。”
她甚至未曾为失去的声音献上一束花。又或者说,这也代表了她至今不能释怀这件事。
维克多将孱弱的灵知主义者扶起来,轻轻拍打掉她身上的雪花。
“衣服湿了。”
在回去的路上,那一抹黑色长方显得更加方正——维克多的大衣在她身上像一件宏伟的皇帝的长袍,而维多利亚本人则显得仿佛是个偷偷用床单cos苏坡儿曼的小孩一样,狼狈地拽住衣角不让它亲吻被融雪打湿的马路。
维克多没有刻意把伞移到维多利亚头顶,他深知维多利亚不愿意被人照顾的性格——当然,他的大衣是被抢过去的。
“术式技术员的工作还习惯吗?”
“这是克劳斯该问的问题。”
“他拜托我问问你。克劳斯先生说他知道你不喜欢私下谈话。”
“挺好,什么都没——啊——”
维多利亚打了个喷嚏。
她看向即便穿着一件衬衫也丝毫没有动摇的高大兽人,打量着对方身上是不是还能再扒下来几件保暖的衣物。
维克多平时都习惯穿件宽大的外套,只有在这种时候,他身体上隆起的肌腱才会透过单薄的白色衬衫展现在外人眼前,这极富侵略性的观感反差一时令维多利亚感到有些陌生。
假如他有高中时期,想必会是橄榄球队的巨星。
“我是不是看见有个只穿条内裤的圣诞老人跑过去了?”
“明年还会有新的圣诞老人。”
“我不是那个意思——”
“维克多。”维多利亚看向被白色帷幔覆住的夜空。“这是你第一次经历下雪吧。”
“有最基本的印象,也在电视上看到过。”
维克多接住几粒像是盐粉的雪花。“但是气味和温度比我想得更清爽。”
“雪的味道是什么样的?”
“闻起来像是……不去反抗自己的身体变冷。”
“你的回答永远和味道无关。”
“就像是……离群。”
“那确实不是一种味道,而是冷空气冻伤鼻腔时特殊的触感。”
细小的雪花啊,从彼端降临此处。但是他们终将回归到更庞大的循环中去。
从离开集群的一瞬间起,热量就会离开结构。
被回忆夺走了热量,沉重地抵达我的归处。
苦闷涌上我的心头……不对,涌上了我的鼻腔?
“阿嚏——!”
“维多利亚。”
“……明天记得帮我请假。”
【玻璃声】疯子
作者:菲心
评论:随意
一声清脆的玻璃碎裂的声音把我从睡梦中拉回现实,床边的闹钟显示现在是早上六点,用脚指头都能想到肯定是司那家伙干的好事。果不其然,卧室门外响起了叩门声,在他第三次敲响之前,我打开了门。故意拉开窗帘露出的阳光精准的照在外面那人的脸上,他不适地眯起了眼抬手挡住了光线,我看到那只手上布满鲜血。
“把窗帘拉上。”他将头扭了过去。“打碎的是哪一瓶试剂?”我双手抱胸冷冷地问他。他罕见的沉默了一瞬,“你先把窗帘拉上。”我抬脚就往外面走,他一把拉住我,“是你昨天晚上放在B2柜子上的那瓶。”我停下脚步转身拉起他鲜血淋漓的手,那手上的伤口此刻已经溃烂,他倒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你这只手不想要了我可以直接帮你剁掉。““解药给我。”“打碎我的试剂还想找我拿解药,司,难不成我的试剂还有让人大脑退化的作用?”我冷笑着看向他那双浅色的眼睛,因为刚刚经历过光线的照射,红色的血丝已经爬上了他的双瞳,看上去像从地狱爬出来的恶鬼。
一件沾满消毒水味道的实验外套将眼前遮蔽为一片黑暗,恶鬼在黑暗中扼住了我的咽喉,“是我最近脾气太好了是吧?”血腥味直往我鼻子里冲,血液蹭到了我身上,伴随着越来越剧烈的窒息感,他伏在我耳边轻笑,“你说是我的手先坏死还是你先窒息而死呢,我亲爱的妹妹?”
我毫不犹豫的抽出口袋里的手术刀狠狠往他的手上扎去,钳制我的手松了片刻,我抓住这个机会一脚踹过去,却又被对方接住反被摁在墙上,“不要忘了你的陪练是谁,闹够了没有,条件是什么?”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我要新的实验体,五个。”这下换他瞪眼了,“不要得寸进尺。”“那就三个,但是我只给你解药的配方,自己配去吧。”“成交。”他松开我,我回到卧室随手写了个配方给他,接着又重新躺回床上打算睡个回笼觉。
第二次被玻璃破碎的声音吵醒后,我果断地推开实验室的门并一把打开了所有的灯,一片玻璃碎片擦过我的脸侧钉在了身后的墙壁上,“关上!”他的声音带着戾气和警告。我撇过他脚边摔碎的容器,声音同样冰冷,“再吵醒我一次我就把你那该死的眼睛挖出来做成灯。”听到这里他反而笑了起来,“以我手目前的状态,我不保证会打碎你多少个试剂管哦,月。”“D7左手边第二排第一个,多说一个字就杀了你。”我撂下这句话转身就走,把那几声说不出意味的笑关在实验室外。
一个星期的第一天,就这样被他毁了个彻底。再次躺回床上,可却怎样也睡不着了,在脑海中把他进行了四遍活体解剖后,我决定把这个星期需要的物品采购回来。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我走出了家门。
这是一个沿海的偏僻小镇,镇子上的人不多,也只有一家杂货店。一路上,偶尔打招呼的人都被我无视了,我没有和蠢货说话的习惯。就这样一直到买完东西我都保持着沉默,周围嘈杂的声音使我烦躁,蠢货就是蠢货,毫无意义的对话和虚伪的表情真是让人厌烦至极,虽然不想承认但那个家伙的确还算能说话的人。
海边的天气总是多变的,天空聚集起了乌云,只是片刻,大雨倾盆而下,回去的路堪堪只走了一半,时不时有蠢货带着他们那令人厌恶的花花绿绿的伞靠过来,我的忍耐快到极限了。“再过来一个就杀掉好了。”这样想着,头顶却忽的多了一片黑色。“不打伞的小疯子。”见不得光的疯子穿着雨衣用缠着绷带的手递给我一把黑色的伞,“走吧,回家了。”
我接过伞跟在他身后慢吞吞的走着,到家后一条毛巾被远远的抛给了我,“真是的,把家里都弄脏了。”他拖着长腔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今天的卫生归你了。”“实验室的那堆玻璃可是你弄的,实验室归你。”我脱下湿漉漉的外套扔进烘干机,无视他的埋怨回到实验室,五个实验体静静摆放在我的实验桌上,残留的余温证明了他们的新鲜。
外面的人还在抱怨卫生的分配,有点吵,不过倒是习惯了,毕竟我们已经这样生活了很多年,而今后还会继续这样生活,谁让我们拥有着共同的姓氏和血脉,我们都是疯子。
作者:菲心
评论:随意
金朝收到光研所的录取通知书时简直欣喜若狂,作为一个生物科学专业的学生,能在毕业后进入光研所继续学习是一个莫大的荣耀。说实话他并不是他们那届毕业生里最优秀的一位,成绩也只是中上游,本来也是奔着试一试的态度给光研所投了简历,没料到竟然真的被录取了!
金朝把录取通知书小心的拿起来抚摸着封面上花体烫金的“光研所”几个大字,又一个字一个字得一遍遍反复阅读内容。在看到“您的身份信息已在光域自动更新,请于本月3号到本研究所办事处报道”后,终于忍不住喊出了声,“太好了!!”但很快隔壁就传来了敲墙的声音,“大早上的喊什么喊!还让不让人睡觉了?!”金朝立马收了声音,整个人动作的变得缓慢生怕再打扰到邻居。
他环顾四周,狭小的房间,破旧的家具,吱呀作响的门和几乎没有隔音的墙,这样的房子在过渡区仍然需要20银币一个月。金朝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仅剩他一个人依靠打零工来养活自己。因为早早知道了挣钱不容易,他一直很努力的学习,希望能依靠学习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很可惜,尽管他拼命读书学习,可依然算不算特别优秀。尤其上了大学以后,看着身边有天赋的同学轻而易举的完成了自己无论如何也得不出结论的实验,他不得不选择面对事实:他只是一个普通人。
可如今这份意料之外的录取通知书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他从此可以踏入那令无数人向往的光域,他的前途将会充满光明,至少他目前是这样想的。
当金朝一脚踏入那布满阳光与温暖的领域时,他无法抑制内心的激动,伸手试图触摸那金灿灿的光芒,于是他获得了周围行人看傻子一样的注目礼。他尴尬的收回伸向天空的手,想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赶路,但却发现自己根本不认识路。
当他终于赶到办事处时,等候他的研究员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对方上下打量了一眼金朝,随手递给他一堆资料,金朝手忙脚乱的接过去看了看,从泄密保证书到他人身安全保险单,一大摞文件等着他签字。那研究员一边看着他签字一边语速飞快的说,“你的导师是洛夜教授,她要求你从明天开始就去实验室报道,你的宿舍在A栋12层,具体位置自己看地图,所有这些文件签好字按顺序排列好放在桌子上,听到了没有?”金朝低着头连声应道,手下一刻不停的签字。
等他按照要求放在桌子上后,才发现对方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开了。金朝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慢吞吞的寻找宿舍,好在宿舍还算好找。夜晚,金朝躺在干净整洁的房间里,回想起一天的经历感觉自己像在做梦。天大的好事砸在他头上,一切也都还算顺利,他翻来覆去不肯入睡,生怕一睁眼看到的还是那个破旧的房间。
于是当洛夜第一次看到自己这个学生时,对方的眼下挂着巨大的眼圈,不过精神看起来还不错。洛夜本来也不是爱管闲事的人,她简单的做了下自我介绍后就将工作安排了下去。这个学生是她自己挑的,简历和成绩并不出色,但她正需要这样的一枚棋子,一枚听话的好拿捏的即便失去也无所谓的弃子。
可金朝并不知道自己坚信的那无比光明的未来早就破碎,他此时正对着老师布置的实验绞尽脑汁的想办法测量数据。虽然想过光研所的工作不会简单,但这还是和他在学校时候的难度不在同一水平。
日子一天天过去,在洛夜的提点下,金朝也算是有所提高,但他无论如何努力也仍然只是一名普通的科研实习生。虽然洛夜并没有说过什么,但金朝仍旧有些不甘心,本以为进入光研所能让自己有所改变,但目前看来,他还只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咣当。不过慢慢的他也就平稳下来,或许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罢了。
平平庸庸,忙忙碌碌,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同样的生活,在既定的轨迹上不紧不慢的走着,或许这就是属于金朝的人生。但他也看得开,自己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生活也会慢慢变得更好,做一个普通人也没什么不好的。他本来奢求的就不多,仅仅只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罢了。
评论要求:笑语
你好,看见这个故事的人们。
虽然我很想写一句“当你们看见这个故事时我已经成功了”,但是出于谨慎我还是算了吧。谨慎是法师的救星。
在下耶梦加得,在我报出这个名字时你大概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
没关系,我知道那些记载。它们大部分都是正确的,至少这个记录员很负责,他写下的大部分都不带感情地正确。
这大概就是一个随笔,在我漫长旅程中漫不经心的一瞥,你可以把它当成一个片段,或是我无聊时随手写下的故事。甚至你不必将它当真。
芬里厄永远搞不懂自己的妹妹在想什么,仿佛她生来就和他们不一样。
如今他最小的妹妹海拉已经远去到死者国度不再回来。他和耶梦加得一个被锁在山巅,一个被锁在深海。虽是如此,他们竟然还能聊上天。
“我要回阿斯加德。”这是耶梦加得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芬里厄对于妹妹的天真想法不予置否。自从那位神王将他们锁住之后,他就断绝了再和诸神相认的念头,反正他们在阿斯加德时也没少受白眼,被赶出来之后芬里厄乐得清静,每天吃饱喝足就躺在山顶上睡觉好不快活。
“我要回阿斯加德。”世界之蛇在海水里喊着只有他们听见的话。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去。”芬里厄被吵的不行,嚷嚷着回她。
“赶在诸神黄昏之前,我必须得回去。”
芬里厄在脑海中搜索了半天也没想到“诸神黄昏”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是听起来像某种仪式。于是他把这个词归到耶梦加得在他们还在阿斯加德时看来的古怪知识里。
那时他们还小,还没有变成巨狼和巨蛇,然而海拉却在出生时就拥有了半生半死之相,终生只能活在死者之国中。年幼时他们被父亲抱在怀里,走过重重长廊,月桂树的影子打在他们身上,父亲的笑容在阳光中模糊。
也许那个时候海拉的命运就已经预示了他们的,在接连变成了巨狼和巨蛇之后,被驱逐的命运同样降临到了他们的头上,甚至比海拉的命运更加悲惨。
“你回阿斯加德做什么呢。”巨狼翻了个身,喘了喘气,“奥丁那老家伙说了我们回去就是格杀勿论。”
巨蛇的声音穿透海水传上来:“我要去见索尔。”
芬里厄思考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耶梦加得说的是那位雷神,这时他终于想起诸神黄昏是什么了。
“等到那一天你们会见面的。”
“那时就晚了。”耶梦加得可能是在海里翻腾,芬里厄能看见远处的海水翻起了巨大的浪花,“那个时候没人能救父亲了。”
芬里厄心里泛起一阵无名火:“那就是他们活该,他们所有人都该给父亲赔罪。”
耶梦加得可能又说了些什么,但是睡意涌上来,加上春日的风又是那么舒服,芬里厄只觉得眼皮沉重,便顺应本能沉入了甜蜜的梦乡。
梦中他们还是幼年的模样。
小小的耶梦加得抱着砖头般的书,跌跌撞撞走到父亲身前,用黏糊糊的语气求他念给自己听。然而芬里厄没他妹妹那么聪慧,听了几句就哈欠连连,再醒来已是被父亲搬到了沙发上,身上还盖着墨绿色的斗篷。
和众神格格不入的墨绿色,就像父亲虽贵为火神,却也被众神嘲笑为“邪神“,永远融不进他们之中。
他就好像他们的反面。众神强壮英武,浑身是壮硕的肌肉,父亲就是身材修长,姿态优雅,轻微的那么一点驼背也无损他的风度;众神崇尚武力,父亲就偏要把魔法锻炼到极致。
“那是他们不懂头脑的好处。”洛基放任耶梦加得自己去啃那些艰深晦涩的大部头,转而安慰起儿子,“不过你的确更像他。”
芬里厄想也许是指自己的另一位双亲。曾经有一段时间他们还住在洛基的寝宫里,偶尔芬里厄白日里睡多了半夜醒来,看见父亲倚在床头望着他们,表情是他从未见过的凝重。
这和他平日里见到的总是狡黠笑着的父亲不一样,他突然瑟缩了。就是这一下让洛基回过神来,他伸手给芬里厄掖好被角,重新换上白日里芬里厄熟悉的笑容:“睡吧。”
耶梦加得的确是他们中间最像父亲的那一位,她黑发翠眼,雪白肌肤,和邪神几乎如出一辙。而芬里厄却更像阿斯加德众神的后代,金发蓝眼,满身肌肉,连横冲直撞的风格都和他们有八分像。这为他在诸神面前比妹妹多赢得了那么一点微不足道的好感。
然而洛基始终没有开口告诉他们另一位双亲是谁,耶梦加得问东问西却从不问这件事,而芬里厄的简单脑子更不会想到这一层,洛基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也许他们真有可能是阿萨神和邪神结合的结果,但是显然洛基的巨人血统占据了上风,某一天洛基打开房门,看见的耶梦加得抱着一只毛茸茸的小狼崽。一个月后,房间里只剩下了一条蜷缩在被子里的小蛇。
流言开始四起,如果芬里厄的金发蓝眼还能勉强让众神相信他们三人是阿萨神族的后代,此刻他们的变形却成了讽刺。阿萨神可没有这么丑陋的血统,他们更像是魔女古尔薇格的孩子。
“他们是我的孩子!”
邪神在大厅里和诸神辩论,说是辩论更像是单方面的讨伐。芬里厄和妹妹缩在帘幕后面,透过缝隙看着群情激荡的神明,看着他们的父亲仿佛风中一棵脆弱的草,面对狂风暴雨也要强硬地挺直脊背。
邪神的银舌头一向九界无人能敌,但是即使他胜利了,也无法保护他的孩子们。
“……你放走了父亲。”
芬里厄优秀的听力让他听见妹妹的话。
“我不是放走他!是他自己逃跑的!”
西格恩,芬里厄想起来。洛基在阿萨神族的妻子,一个温柔贤惠却懦弱的女人。她嫁给父亲的理由仅仅是当时在宴会上,当时地位还算尊贵的邪神选中了她。
“我知道,我只是告诉你阿萨神族会如何看你。”
芬里厄嗤之以鼻。他们被锁住的地方距离奥丁关押洛基的石头千里之远,她的小妹妹真是把阿萨神那套虚伪的嘴脸学得十成十。
女人的哭声隐隐传来,芬里厄无心再听下去。翻了个身继续睡下去。
“你也要嘲笑我吗?”西格恩试图在悲伤之余为自己找回一点属于阿萨神的自尊。
“我有嘲笑你的资格吗?”巨蛇从海水中探出头,即使她曾经是个柔美的女孩,她的声音也因为巨大的体型而在海面上隆隆作响。
“因为我是个失败的神族,连自己都丈夫都看管不好!”西格恩的痛苦和她的眼泪一同漫上来,“他背着我有了孩子,甚至还在我的眼皮底下逃脱。”
“你知道没人能管住野火,连雷神的锤子都压不住他。”耶梦加得的声音听上去似乎是在冷笑了,“你们的傲慢和愚妄是最大的死穴,能拴住野火的只有他的心。”
“所以他的心并不在我这里。”
“你还算聪明。”巨蛇吐了吐信子,“看在你是他发妻的份上,趁早逃走吧,别管你的孩子了。”
西格恩瑟缩了一下。
“看看我们的结局,奥丁不会放过他们。”
“那是因为你们是古尔薇格的孩子,我的孩子是货真价实的阿萨神族。”
“但是他们也有一半巨人族的血。”蛇的表情看不出悲喜,“逃走吧,至少你是完整的阿萨神族。”
送走西格恩后,耶梦加得并没有沉下去。她将脑袋放在岸边,任由自己巨大的身躯漂浮。
崖边的阴影中走出一个人,他以粗糙的面具盖住面容,身材修长,姿态优雅,却带着一点点驼背。
“父亲。”耶梦加得探过头来,蛇信扫过来人的衣摆。
洛基走过来,看着耶梦加得脖子上的巨大锁链。
“假装被这东西锁住感觉如何?”
“不太方便。”耶梦加得意思意思翻了个身,锁链应声而碎。诸神丝毫没有怀疑他们制服耶梦加得时的顺利是这条巨蛇在耍弄他们的结果。
“下面要做什么,父亲?”
“唤醒苏尔特,再把你的妹妹带出来。”耶梦加得从洛基的话里听出了染着剧毒的仇恨,“所有他们欠我的,我要一并讨回来。”
“你没必要杀死巴德尔,诸神黄昏也没有任何意义。”
“只准他们囚禁我的孩子,不准我碰他们的孩子一下吗?”邪神听上去有些癫狂了,摸着自己的面具,“感谢他们用蛇毒和伤疤让我看清了,不论如何我都不能加入他们。”
耶梦加得没有说话,在洛基走后径直沉入了海底。
那天之后他们没有再见过西格恩,而奥丁处死那两个孩子的消息也远远传来。耶梦加得盘踞在海底,无声地为这两位素未谋面的胞亲哀悼了两天。她能感受到,在她头顶正上方的船上,洛基也正处在和她一同的静默中。
偶尔她也会通过海水潜回到阿斯加德的城墙下看看。可怜的阿萨神,只顾着防御天上和陆地,却没想到水面下还藏着他们亲手放下去的危险。
她趁着夜色偷偷把头探出水面一点,能够看清奥丁和芙蕾雅的宫殿,还有索尔和希芙的,她知道越过这两座宫殿,再往远去那座尖顶的宫殿就是昔日洛基的宫殿。极少数的时候那里会亮起灯火,火光中是一个壮硕的身影。她惊异于他们竟然还保存着它,在洛基设计杀死索尔的弟弟巴德尔之后。
她注视着宫殿中那一点摇晃的火光和影子,奥丁的渡鸦停在她的头顶,此刻他们进入了一种奇异的和平状态。直至天明时分,她看见那个影子和渡鸦一同消失在阿斯加德的方向。
你让你的渡鸦来试探我,为何不亲自来和我谈谈,奥丁?巨蛇在深渊中发出一声怒吼,蛇尾狠狠击打了一下海床,掀起的巨浪险些盖过了阿斯加德的城墙。
“父亲。”
洛基站在海拉的船头,耶梦加得自海面以下探出头。
“今天,我们就要让那些神明吃到苦头。”邪神依然没有摘下自己都面具,从面具的眼眶中,耶梦加得得以一窥他眼中的狂热、仇恨和愤怒,还有环绕着眼睛周围的红色伤疤,仿佛某种扭曲的虫子,环绕着她父亲漂亮的绿眼睛。
“你是想要以这种方式回去吗,父亲?”
邪神的眼神令她困惑,那是一种嗤笑愚者的迷惑:“我还能以什么方式回去?等着他们来接我吗?”
“现在收手还来得及,父亲。”
邪神突然歇斯底里地放声大笑,笑到了最后甚至开始咳嗽,无人注意到这里,或者说根本不糊有人敢注意到这里。
“我亲爱的女儿,从他们无故放逐了你们开始,一切就不能回头了。”
大战开始时耶梦加得就藏在海拉的船下。
芬里厄一马当先就冲了出去,就和当年他还是个孩子时一样。巨狼撞散了阿斯加德的军队,邪神在死神的船上召唤了漫天火雨,天穹仿佛坠落了下来,砸向阿斯加德。
耶梦加得在等,等那个人出来。她闻见血腥气、上好的金属、烧焦的肉体、碎裂的石块、海水的腥咸,头顶的海面渐渐被染红。终于在芬里厄死后她终于闻到了熟悉的味道。
提尔和芬里厄同归于尽后,索尔无暇去照顾友人的尸体,战况让他被束缚住了。海拉的士兵仿佛海啸一般涌来,饶是雷神,也无法快速脱身。
只听海水骤然升起,巨大的蛇尾拍在他身前,刚刚好压死了浪潮般的死灵士兵。索尔抬头,正对上一双翠绿的蛇眼。
“好久不见。”
索尔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抡起锤子砸去,耶梦加得无处可躲,只能张开血盆大口支起毒牙,将毒液悉数喷出以期待索尔会躲开。
她低估了索尔搏命的心态。
雷神之锤砸断了她的身子,而她的毒液也浇了索尔满身。
索尔在毒液中挣扎。耶梦加得的毒液除了深入骨髓的毒素,甚至还带上了腐蚀性。他能感觉到皮肤在被灼烧,变黑,就像壁炉里的碳火那样。
“我一直想告诉你,父亲委托我转告你的话。”他的耳边响起了巨蛇的声音。
“‘我没有背叛你,他们是你的孩子‘。”耶梦加得躺在血泊里,翠绿的蛇眼始终望着索尔,“父亲。”
雷神愣了愣,手中的锤子咣当一声砸在地上,他伸出手试图摸一摸这位长久不见的孩子,然而在那之前,黑暗就抢先一步吞噬了他,他还没能来得及从指尖感受到蛇鳞那粗糙的质感,便再也没有了感受的机会。
耶梦加得的时间比他稍微久一点。雷神之锤砸断了她的半个身子,但是她依然还保存了些许魔力。那是很久以前洛基对她的教诲,永远留一手。即便洛基本人可能已经在疯狂中忘却了这些,耶梦加得却始终记得。
她记得的还有更多,她一直是他们之中最聪明的那一个,不光是因为她从一开始就天资聪颖,更是这一切对她来说本就是无尽循环中的过往。相同的风景她看了一遍又一遍,连院子里的月桂树有几片树叶她都数得一清二楚。
她赶在自己还有意识之时发动了最后的魔法。时间回溯生效的时间有点长,在这个空档她开始不自觉地回忆。
那是更久远的时候,第一次轮回之时,洛基交于她的魔法。她是记得那是个阳光耀眼的下午,她被父亲堵在书房里,一遍又一遍地背着这个咒语,直到闭着眼都能默写出来。
那时他还不懂父亲眼中的忧伤究竟从何而来,直到她被放逐进深海,直到诸神黄昏,她从海中冲出,却正好看见雷神的锤子贯穿了邪神的胸膛,邪神的权杖也刺穿了了雷神的心脏。
“……我本是为了你。”
父亲英俊的面容被毒液和针线摧残得不成样子,只有那双眼睛让耶梦加得认出那还是自己的父亲。他躺在血泊中说完了这句话就闭上了双眼。
耶梦加得对上索尔的眼神。
那双和芬里厄相似的眼睛中,震惊、痛苦、悔恨、以及更多耶梦加得看不懂的情绪混在一起,最后呈现在她眼中的,是一位神明生命最后的对孩子的关爱。
雷神丢掉了锤子,耶梦加得低下头,让索尔的手覆在她的额头上。
“我想他应该教过你那个禁术了。”伴随着索尔的话语,耶梦加得能感觉到源源不断的力量涌进身体,代价就是英武的雷神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衰弱下去,“阻止他……也阻止我们。”
耶梦加得能猜到索尔在想什么。他们努力了一辈子却依然无法跨越巨大的鸿沟,从阿萨神族到巨人族,从雷神到火神,或者说仅仅是从索尔到洛基。她依然记得在大书库里,她躲在窗帘后面看两人相拥时被抓出来一顿臭骂的场景,那时父亲摁着她一顿骂,雷神却笑着去牵父亲的手,告诉他别和孩子过不去。
我当时就是没和你过不去才让你长成这幅混蛋样。洛基反手一权杖敲在索尔脑门上。
芬里厄不会知道,她从不问自己的另一位双亲是谁,是因为在很久以前她就看过了真相。
神的生命漫长又短暂,漫长到能够看完一颗星星的生与死,却也短暂到连偏见也无法消除。
视线开始渐渐灰暗下去,耶梦加得知道自己即将开始下一轮的轮回。时间回溯就像是一场漫长又甜蜜的沉眠,梦中她会看见阳光洒满阿斯加德的神殿,那里没有纷争,也没有偏见,她会看见芬里厄在宫殿里奔跑,也会看见海拉在死者国度对着她们招手。那里还有他们的父亲,还没有被痛失爱子的仇恨和被背叛的愤怒折磨到失去心神、依然智慧又热爱恶作剧的父亲——
再次醒来时她可能会在柔软的床铺上,可能会在干燥的草甸上,也可能是冰冷的荒原,但她永远都会是耶梦加得,世界之蛇,邪神与雷神之女,为了改变终局而不断轮回的时间旅行者。
【感情】禁忌食粮
作者:菲心
评论:随意
*略微G向预警
fork and cake设定
她无法抗拒,那股香甜的气息诱惑着她,那是她从未品尝过的甜。她探寻着气息的来源,她看到对方因疼痛而略微皱起的眉头,她走向禁忌。
1、
她很早就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当妹妹对着面前食物的味道发出阵阵感叹时,她却品尝不出任何味道。甜腻的蛋糕,鲜嫩的牛排,不论是什么样的食物她都从未尝到过,她天生就没有味觉。
吃饭对她来讲似乎变成了一件痛苦的事情,她麻木的将面前的东西塞到嘴里,强忍着不适感勉强吞咽下去。“姐姐?”妹妹担忧的看着她,“你好像不太舒服,是饭菜不合胃口吗?”她大口咽下去,“没有,味道很好。”
她还有一个秘密,从最开始她就发现了,她的妹妹,拥有着和她相同面容的妹妹,浑身散发着令她无法抗拒的香甜气息。每当她出现在眼前,伴随着那股无法忽视的香甜气息,她都想要将她吃掉。可是她不能,这是她的妹妹。
“姐姐,这个很好吃哦!”无知的妹妹与她分享着对她来说嚼蜡般的裹腹品——她只愿这样称呼那些东西。可看到她期待的目光,她隐忍着咽了下去,“嗯。”
一下,两下,拳套重重击打在沙袋上,随着身体上宣泄带来的快感,她勉强将那股即将爆发的毁灭的冲动平息下去。
“姐姐我可以和你一起睡吗?”今夜电闪雷鸣,妹妹害怕的一头钻进她的怀里,香甜的味道随着钻进她的鼻腔挑逗着她的胃。“吃掉吧,吃掉吧……”脑海中的声音不断催促。一道闪电划过,妹妹的脸庞被照亮,看着她熟睡的样子,她站起身逃似的钻进地下室。
咀嚼,吞咽,牙齿碰撞,舌头搅拌,然而却无法下咽。酸甜苦辣,她从未体会过。拳头逐渐握紧,她匆匆击打着沙袋,可这似乎已经无法满足欲望。毁灭这一切吧,内心里一个声音嘶吼咆哮着发泄。
“姐姐。”有人在喊她,甜腻的味道散开,她回过神,看到倒在一旁的妹妹。她慌了神,却被那股气息攥住神经,她无法抑制的走过去,她咬了下去。
2、
她有一个姐姐。
她故意将盐当做糖混合在蛋糕里,她递给姐姐,“好吃吗?”她故意满是期待的看着她。“好吃。”姐姐是这么回复的。
她看到挥舞拳套的姐姐,她看到沙袋出现的血迹,她看到她握紧的拳头,她想,她是她的。
她妒忌所有和她接触过的人,她憎恶一切可能会分走属于她注意力的东西。我的,她是我的,她的一切都是我的。
原罪扎了根,在罪恶里悄然生长。
一切都是恰到好处,雷雨交加的夜晚,惊慌失措不敢独自入睡的妹妹。她知道姐姐看向自己的眼神,那是对食物的渴望。
她曾无数次向她抛出诱饵,不小心划破的手指撒娇让姐姐帮忙吮吸,看着姐姐几乎不能抑制的露出牙齿却最终只是轻轻舔舐,她的内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看,姐姐是离不开我的。
躺在姐姐的怀里,她闭上眼睛慢慢感受着姐姐的挣扎,温顺的野兽露出獠牙,可只是隐忍沉默的离开了。为什么不选择我呢姐姐?她这样想着,悄悄跟随着野兽的脚步。
姐姐赤手空拳的击打着沙袋,手上早已鲜血淋漓,可她不曾停止。藏在手心的刀片划开了皮肤,鲜血滴落带走了另一个人的理智,痛感进入温热的口腔,血液被灌进另一人的身体。她终于和她的姐姐彻底融为了一体。“姐姐。”她轻轻唤着她,“你离不开我了。”她得意的笑着。
她们是姐妹,她们血脉相连,她们彼此相爱,她们互为禁忌,她们共犯罪孽。
她们是彼此的禁忌食粮。
作者:阿氪
免责声明:随意
军规?我和我朋友聊了一下,说是遵守还是违背,似乎都有点老套。我说:写个类似《冒牌上尉》的故事怎么样?我们很快达成了共识,一晚上我就给它写出来了,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短打。
文中戈沃比加属于架空地名,文中任何部分与三次元无任何关系。——————————————————————————————————
猴子,猴子,猴子。你学过戈沃比加语吗?将你的舌头顶住上颚,力气最好大一点,想象你在大街上看见一条浑身长满疮疤的癞皮狗,向下扯你的嘴角,对,然后像呼喊那样啊啊发声,这时候把舌头放下来,这是第一个音。然后用上牙抵住你的下嘴唇,让它在出气时往后挪一挪,或者把下嘴唇往前搬一般,这就是我们在山里的朋友。发第一个音的时候可别像第二个音那样抵住下嘴唇了,不然发出来的音就意味着“文明”。
戈沃比加的军队是最文明的,他们的规矩我见过,他们的人我也看过。住在这地方,每天不是它们走过去,就是我们走回来。这就是为什么我要花大力气标注每一个单词,单词都在书上,某个戈沃比加人留给我的,长得不像能干活的样。这些戈沃比加人讲的话可比打回来的家伙们——叫什么来着?——要多得多,只靠比划可解决不了问题。打回来的家伙们就简单多了,他们只要有吃的,待个两天总是要走的,没人喜欢山里的地,种不出东西。而我们和这些打回来的人(他们来自哪里?)为数不多的共同点,就是双臂都挺多毛,所以这些戈沃比加人喜欢用猴子称呼我们,让我们离他们的文明这么近。
朋友们,让我们看看这些最文明的人会用什么规定招待我们!军规,嗯,军队,我知道,就那些拿着夹铁烧火棍的人,没什么意思,走起路来一个样。十条里面有个八条我都看不懂,因为当时我只会说什么什么玩意叫什么。我当时能看懂的就两条——跑,不许!拿,可以!可怜的人们,要是在山里遇见老虎,连跑都没法跑。拿倒是可以,拿什么呢?我见他们上次来,就骂了斯捷潘一顿,够有勇气的,这能拿到什么玩意?我们这片地方——叫什么来着?没人敢正眼瞧他。他吃别人的,喝别人的,仗着自己一身好肉,不把所有人放在眼里,后来他就去和波塔基爷爷作伴了,埋得还挺近。你说这是多么奇怪,他们居然能让人这么快就老去,啥也不拿,这就是文明,嘿!
不过这种事情毕竟不常有,戈沃比加人也不是天天来,所以讨厌的斯捷潘还是那么多,比戈沃比加人讨厌多了。不过有天嘛,大早上的从山坡上传来一声巨响,紧接着就看见铁牛车打那个山坡上滚下来了,脾气挺大。坐上面那几个人呢,看起来不咋舒服。我打树上摔下来都得在地上瘫个半小时,他们肯定比这痛得多,连眼睛都睁不开了。其中一个人的衣服,你还别说,还怪好看的,比咱们这破布的货好太多了,我就给它扒下来披自己身上,还怪合身。最好的事情莫过于袖子足够长,能够把双臂遮上,这大概能把咱们变成人类,还怪让人高兴。
最好笑的事情还在后头呢。那铁牛车打山上滚下来后,又来了那么几辆。嘎吱一声就在咱山口这停下来了。几个拿着烧火棍的人就打车上跑下来,那嘴里叽里咕噜的说不清在干什么,结果来了几个人就给我抬起来了,一边抬一边叫,那叫一个欢乐。我当时四肢给抓着呢,使不上劲,满脑子想的都是——完了,得被像牛一样吃掉,那大玩意被砍死的时候,他们就这么叫的,吓死人。
结果呢?我给放铁牛车里了,一路给我颠过来。这铁牛可真癫,一路上可就见那树全往后跑。过了不久就看见几个小帐篷,中间生个火,水平很烂,一点烟没有,打了猎都不知道怎么回来。原先这铁牛车里坐三个人,这帐篷里马上又跑出来几个人,都是戈沃比加人,这是好事,能说上话。其中一个人过来给铁牛车开了个门,我就势就出来了,出来了我也不知道该干啥,就在铁牛车旁边站着。
也挺有意思的,看我在这个铁牛车旁边站着,那几个人坐着的像要站起来,站起来的像要坐下去,一个个的都在那半蹲着呢。我看这群人和我年纪也差不多,刚能去砍柴,可惜了这些好苗子,居然拿着烧火棍在这站着。我反正吓得不得了,看那个帐篷里有个毯子,地上干净,我就躺上面了。一觉睡得好,太阳都下去了。结果起来了,还见这群人在外头站着。
“矮子!”我对着离我最近那个试了试我新学的单词,“矮子!”
那人像给牛顶了一样吓一跳,但是马上直着身子转向我。
“水!”
嘿!你猜怎么着,这家伙立马颠着颠着去拿个圆东西,朝啥玩意扭一扭就递给我,果然里头有水,这可让人享受了,当初谁还敢向别人这么比比划划的?
“肉!”
嘿!更有意思了。这群人慌忙跑帐篷里面,马上就拿着几片肉出来了。不好吃,少得可怜,而且干得像在啃干草,不过有吃的总比没吃的强。我翻身站起来,看见这帐篷门上挂着啥东西,写密密麻麻的,正好认字。我又把那矮子叫过来。
“讲!”
这家伙也不知道是吃了啥毒,干什么都哆哆嗦嗦的。我也不知道这个词用得对不对,要别人说话应该是用这个。
“军规……”
“啥是军规?”
那矮子又吓一跳,神经兮兮的。
“军队的规定。”
“讲!”
“第一条,服从长官……”
“什么是长官?”
“您是长官,您是长官。”
“什么是服从?”
“您说什么,我做什么。”
“讲!”
“第二条,亲善民众……”
“什么是民众?”
“那村子里看到的就是民众。”
“那就是猴子嘛。”
接下来我就没什么想听的了,没什么意思,讲人做什么的东西太多了。那什么跑,不许,拿,不准,非得写什么“严禁逃跑”“不犯民众”,写的不知道什么屁玩意,纯属给人增加理解困难。亲善民众,不就是对猴子好吗?
在那之后我在这帐篷地里也没什么事情好干了。手底下使唤六个人,一个矮子、一个黄头发、一个秃子、一个裂嘴唇、一个长手臂、一个像女人。我待这里还学会不少词,叫人做什么或说这玩意像什么了如指掌。但我不怎么想说话,这六个人好像喜欢我尽量少说话。我来这几天他们抠抠搜搜地在几个纸包里面找东西吃,后来终于决定去那什么村子里拿东西了。村子这词我也没学过,问他们他们比我还害怕。我猜那像是有什么东西守护着的地方,靠那个烧火棍能拿点东西回来。我高兴得不得了,看着他们坐铁牛车逃跑似的离开帐篷地,不是说不准跑吗?
“给我多带点肉回来!”
这帮人果然信守承诺,这是我第一回敞开肚子吃肉吃到饱,军规就是这点好。我吃得正高兴呢,那矮子又跑进来了,说有人不同意。你说有没有意思,打猎的走遍山头都找不到人呢,那村子里居然有人,更有意思的是这帮人天天背着个烧火棍跑来跑去,却一次没见他们用过。
“矮子!”
那人紧急立正,应该叫立正,黄头发教我的。“你背上背的是什么东西!”
“是枪,是枪。”
“枪是拿来干嘛用的?”
这矮子怎么像开窍了?他还没和我说这烧火棍,哦,枪,是干嘛用的呢。刚一说这话他就去铁牛车上了,你说怪不怪。
不过此后几天,真是要什么有什么,白天吃肉,晚上喝酒,我可爱死这军规了,虽说军规里在肉和酒后面加了个词,那像是反对,那就是反对吃喝太多。可老吃不饱,老喝不够,终于有一次吃饱了,喝够了,这有啥不好?
不过还有个事不好。我也不知道来这里几天了,反正后面肉就越来越少,连渣子都不剩了。那矮子说拿枪也找不出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猜吃不了肉那我就要回去了,因为有天我醒过来看见不少人往山那边跑呢,都穿着我们这个衣服,我还向他们挥过手。后来来了个什么人,叽里呱啦一顿讲,给我手里塞了个铁包包就走了。这铁包包还挺沉,我把矮子叫过来。
“这是什么东西?”
“喷火器,咱们打不下去了,长官要我们把村子烧掉,不给猴子们留一点东西。”
我还不知道村子是啥意思呢,居然再也就看不见了。但是这么好的东西,要是留给猴子,那可真是浪费了。猴子只会大晚上悄悄摸到我们房里拿东西,给他们留个村子,这还得了?猴子成灾了,我们还活不活了?
“试!”
嘿,好家伙,这火就从那个管子里喷出来了,多好的玩意,你说说,要是到时候我还能回去,拿这玩意去生火,哪还需要去点木头?
“去用!什么都别给猴子留!”
太棒了,一个没有猴子的地方。自从我穿上这身衣服,就出来这么好的事。只不过后来他们非要我坐上那个铁牛车,日日夜夜我也不知道跑多远了。我啥时候能回去啊?他们哈哈大笑,说没让您看见那个场景我还不满意,就为了这个我的长官还要奖励我,这可好,我当然要服从长官的一切命令。
“那我能吃多久的肉啊!”
七个人大笑起来。
这帮戈沃比加人真是太好了,给我带来个人人都讲话的世界,人人都讲话,不做猴子,这可就是文明,多么美好!我还有多少东西要学!我要学受勋、我得学授勋、我得学会开枪、我得学会抽烟、我得学会喝酒,我得学会这么多东西,比学会一个军规要多得多。只是唯一一点讨厌——我还长着一双猴子的手!该死!该死!该死!
【229】乌鸦
作者:【十一招】屿迟
评论要求:笑语
ps.时间原因,只写完了第一part,下月会单独继续更的
“鹊声传喜,鸦鸣报丧。其虚其邪?既亟只且!”
一
童忆坐在学堂的矮檐上,歪着头听里面传来的读书声,她不太清楚学童们读的诗句是什么意思,只能听出来这些个诗句与她有关,与乌鸦一族有关。
不知道坐了多久,太阳偏西,学堂里的学童散了学,整齐地说声“先生再见”后,三三两两地出来了。
“小童!”一个背着书带的小男孩左右张望一会儿后,发现童忆坐在屋檐上,远远就向她打招呼。“快下来,快下来!这么高你怎么爬上去的啊?”
童忆闻声轻巧地张开双臂从房檐上跳下来,“还好吧,不算很高啊。”
“这还不高?”男孩夸张地比划一下,“你见过我哥哥的吧,他那么高,都摸不到这个屋檐,每次他上房顶都得去搬梯子。”
“梯子是什么?”童忆问。
“嗯……就是那种大竹子拼起来的,能让人爬上很高地方的东西?”男孩挠挠头,“你没见过吗?”
童忆摇头,她回头看刚才坐着的屋檐,她不觉得很高啊,这种程度只要随便扇扇翅膀就可以飞上去了,为什么还要借助那个什么梯子。
“……这也说不清楚啊……要不然,我带你去看看?”男孩扯扯童忆的衣袖,问道。
“好。”童忆点点头。
男孩见她答应,高兴地拉着书带的绳子,“走吧走吧!”
童忆乖巧地跟上,左右闲来无事,不去跟他去看看。
村里的学堂建在村尾,村子外围有一块很大的林地,高而笔直的树围出一块半圆形状的空地,学堂旁不到几步远就能进到树林里。密林多雀鸟,风和日丽的时候,鸟鸣穿过学堂,叽叽喳喳好不热闹,偶尔会气得学堂的先生指使学童们出来赶鸟。
“哎,小童,你是住在哪里啊?感觉你就好像突然出现的一样。”
“嗯……”童忆环顾四周,“你看到那棵树了吗?我住在那里。”
“啊?”男孩眯起一只眼睛估量树的高度,“这得五六丈高吧?”
“也许?”童忆回忆这几天在学堂屋檐上听到的一些零零散散的东西。“学堂的屋檐那是多高?”
“也许,一丈吧。”
“那应该差不多五六丈。”
男孩挠头,似是感觉有些自讨没趣,便闭嘴不再言语,只是默默在前带路。
童忆确实见他突然没了声响,好奇地追到他面前转过身来看他,“怎么突然不说话?”
“不知道说什么。”
“那要不你给我讲讲你们学堂讲的那几句诗?鹊声传喜,鸦鸣报丧……什么的。”
“哦哦那个啊,是在讲喜鹊是祥鸟,听到喜鹊叫声就会有好消息,而乌鸦出现的地方就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当真如此?”
“当真如此。”
“你怎么就能断定这好事是喜鹊带来的,灾祸又是乌鸦招来的?为什么就不会是喜鹊喜欢凑热闹,而乌鸦是发现了灾祸想给人提个醒呢?”
“先生是这么说的。”
“先生说的就是对的?”
“先生说的就是对的。先生可厉害了,看过好多书,还去过好多地方!”
“要按你这么说,鸟能去的地方岂不是更多?那是不是更厉害?”
男孩有些困惑,“这怎么能比?人和鸟怎么能比?而且鸟也没看过书吧。”
“你怎知鸟有没有看过书?我就看过啊!”
男孩觉得童忆有些莫名其妙,就好像是随便找了个理由为了跟他吵一架,没有任何前因后果。
童忆见他不说话,甩甩手走在前面,可没走几步又折返回来,“不是要去你家吗?你不带路我怎么知道你家在哪。”
两人各自沉默地走着,男孩低着头将路边的土块踢到一旁。
在田边劳作的村民听到声响,抬手跟他打招呼:“哟!这不是村头老李家的吗?下学了?”
“王叔好。”
“怎么自己一个人?没跟学堂里的人一块?”
“啊?”男孩回头看童忆,“我跟她一块……”
“哪来的乌鸦!”王叔这才留意到男孩身后有一只漆黑的乌鸦,乌鸦没有飞起来只是在男孩的身后一跳一跳地跟着。王叔丢掉锄头,解下汗巾冲过来抽打驱赶乌鸦。
“啊——啊!”乌鸦被王叔驱赶,展翅飞到树尖上愤愤不满的鸣叫。
“小童?小童?”
“哪来的乌鸦!别缠着孩子!”王叔指着乌鸦童忆骂道,“老李家的,赶紧家去吧。”
男孩困惑地看看王叔,又看看树尖上站着的童忆,点点头离开了。
作者;谢绽
免责mod:求知
舍友A过生日了,B买了一盒香薰蜡烛送她,B晚上就点起来了。
宿舍固定地在十一点半断电,点起来的白色蜡烛摇曳着橙色的光,空气也变得甜甜腻腻的。一旁放着拆后留下来的小方盒子,上面写着“北京”。
为什么是北京,北京的味道就是这样么?A想着,A之前在宿舍里笑着说:“我要去北京!”或许B记下了,于是挑了这个礼物,或许她其实什么也没想。而A倾向于后一种可能。
B就是一个花瓶,每天高高兴兴地花所有心思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她每个手上都绕着四五圈缤纷的珠串,上面的饰片走起路来叮叮当当地响。说起话来也天真得很,会把噢的语调拖得软软的。B一天会在宿舍柜子下的电子秤上秤个七八次,但是每次都是都是顺着气氛。她乐呵呵地:“呀,我怎么又重了,这我可不敢吃饭了啊。”但其实她不胖,也并不在意自己的体重。
B在宿舍也哭过,几个月前,异地的从高中就在一起的男朋友劈腿了。她把眼睛都哭红了,而她前几个礼拜刚攒钱给他送了不菲的球鞋。几天后,B出门打了耳骨钉,这事就算过了。
春天,柳树刚刚抽芽。A和B工作也变得清闲起来,她们是检测员,工作量取决于单位接的样品订单。一天天定时来按指纹打卡,进工作间换上实验服白大褂,然后就可以玩手机了。
B刷着小红书,她最近花了二十在路边小摊买了一副塔罗牌,附带有说明书。她翻了几遍之后在自己的账号简介写下“塔罗接单”,决定趁着这段无所事事的时间赚点小钱花花。平常几个亲密的姐妹嬉闹着,笑着求她帮忙看看每日的运势和最近的桃花,最后总是在午休集会时分大呼小叫,戏称她大师,简直是太准了!C确实今天地铁上被男人要了微信,而D因为文件格式错误被她的小领导批了一顿。直捧得B飘飘然的,于是又花了三十网购了一块仿古欧款的蓝白纹花布。她夜晚拿它铺在自己的折叠桌板上,幽幽暗暗的神秘,倒是有几分吉卜赛巫婆的氛围了。
A虽是和B同一个宿舍的,但其实和B关系甚至不如旁边小组的女伴们亲密。A不是太内向,倒不如说是有点乖僻——比较熟悉她的人大多会给出来这样的评价。但其实A只是决定不做没有目的性的事情罢了,闲话不聊,八卦不听,哪怕连工作上的委屈,家里的烦恼也从不和别人主动提起。“说起来,事情就能解决吗?”A想,“倒不如拿这功夫去跑步。”A也是有社交的,三五个学生时代起交了多年的朋友,还有几个兴趣相同的网友,几个运动的跑友。
B也觉得A古怪,看她像看一个古董样的陶瓷小熊玩具,有一种不合时宜的幽默。这种幽默算是平时乏味生活中的一些调料。B看A背着厚重的黑色双肩包出门,两个侧袋分别装的是藏青色大容量的保温杯和大型纯色折叠伞,就会笑一声:“你是老大爷吗?出门啦?”A并不厌烦这种问候,B不是刻薄的人,而且这种打趣满足了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印证。
B其实算是A的前辈,她比A多工作了两年。因此她的工位比A丰富不少,有装着绿萝的玻璃瓶和插电的小熏香。在办公室的门上的挂钩也是她购置的,现在用来放二人的实验服。当上班的时候,她们换上白大褂,日常的衣物也是挂在那里的。
单位是蛮有年头的建筑,据说是苏联时期盖起来的。这个大楼全是灰色的,共有四层,现在被新建的企业楼遮住了白天的太阳光。大楼像是一头沉默的巨兽,温吞,连楼梯也显得格外厚重,墙皮都快掉没了。A快要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了,她的这种心情在第一次使用一楼的公共厕所时就达到了顶峰。这个仅供一人使用的厕坑虽然有镜子和洗手台,也是可以反锁的,但是冲水很差,水流冲不下去A刚拉的大便。刚毕业的A当时急红了脸,连续按冲水,但是水流一次比一次微弱。A无助又绝望地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又看着地板瓷砖上的一团一团的发丝,又向上看到一个花洒头,然后继续等待着水箱里面水的重新聚集。一共等了五次,她这一次厕所上了四十分钟。之后她闹肚子也宁可憋到午休去上综合超市里的厕所了。
A想要辞职,但是化学专业的她能找到比这国企更好的单位么?她心里没底。A想考研,哪怕是个在职的研究生。A想去北京。
北京!北京!A躺在宿舍的床上,鼻子里闻到了桌子上香薰蜡烛的味道,心里想着厕所的气味。她想,要不让B算一算我的命吧。
作者:大馍头
米娜终于停下手里的活,一个大且深的半人高胡桃木橱柜摆在她面前,抽屉大的甚至可以塞半个人进去,毫无美感可言。她不禁疑问,到底什么人会喜欢用抽屉种植物?真是另类的行为艺术吗?她看着最底下这个抽屉的尺寸,鬼使神差地觉得自己应该能躺进去。
窗户还没关紧,本该干的热火朝天的工作未能完全暖和她的身体,深秋的风是阴沉且刺骨的,她被自己忽然冒出的念头吓到莫名地打了一个寒颤。
一个急促且不容拒绝的敲门声打断了她的想法。
“米娜·贾维宁,你居住的公寓里有人死了,请配合我们做一个简单的调查。”
“......什么?”
米娜喜欢制作木制品,她的父亲是镇子上很有名的木匠,不善言辞,陪伴木头的时间比照顾小孩还多,很难说米娜有这个爱好不是耳濡目染来的,她尤其享受将充满毛刺的木头打磨光滑的时刻。或许是因为只有在这时,她那懒得搭理任何人的父亲才会皱起毛茸茸的浅金色眉毛看向她,严厉地指责她犯的错误。
等她再长大一些,米娜被送去半封闭学校读高中,一年回家一次。等第二年回家时,她发现家里多了个皱巴巴的弟弟,小她十几岁的马诺,无时不刻吵闹的烦人精,父母能给予她本就少得可怜的关心更所剩无几。
随着年纪增长,米娜把生活的重心几乎全部挪到制作家具上,并展现出惊人的天赋。
她从丹麦进修完毕后没有选择回故乡而是直接去了美国。从塔米萨里搬到宾夕法尼亚州的公寓已经有三年,母亲给她打来的电话屈指可数,想来应该是忙着收拾马诺弄出来的烂摊子,每次通话都是对她抱怨她的弟弟又做了哪些蠢事,这个金发小子正式进入青春期,满脸爆痘,叛逆又讨人厌,最拿手的大概就是离家出走(最起码每次电话都是在说离家出走的事),她甚至懒得提起这么个存在。
她的日常工作就是设计以及做家具,做好的家具会由她所签约的工作室助理来收走并放到平台上售卖,闲暇时间则是为这个空无一物的80㎡左右的小公寓里打造家具,多余的木料会被她制作成各种各样的玩意丢到储藏室或者跳蚤市场。
米娜能聊得来的朋友很少,得益于她从父亲那遗传下来的性格,聚会也基本都不会叫她,所以对于热情的陌生人这点她实在不太知道该怎么应对。
“您好,小姐,我是新来的邻居,我叫艾什·艾德。”
“你有什么事吗?”
门被敲开,但防盗栓并没有被她解掉,米娜当着男人的面取下隔音耳罩,面无表情地站在屋内昏暗光影里,脏兮兮的工服、只露出三分之一的脸和手里提着的木锯,让她看起来不像是一个好讲话的租客。
站在门口名叫艾什的褐发男人听完米娜毫不客气的问话看似并不在意她气冲冲的语气,他顶着一头卷翘,在走廊澄黄灯光的衬照下十分有光泽感的短发,礼貌性地一笑,低头朝她说道:
“就像刚才说的,我是新搬来的,这个芝士蓝莓派是我的一点点小心意。”
男人眨了几下眼睛,眼神下撇落到自己手掌上托着的食物,米娜发现他拥有着一双长而浓密的睫毛和深邃眼窝,这使他看起来俊朗又可亲。
“我吃过别的东西了。”米娜根本不受诱惑,坚定的拒绝。
“...这可真是遗憾。”
男人没有生气,他继续笑着,不再向米娜举着手里的芝士蓝莓派,看着她的灰色瞳孔里没什么别的情绪,艾什的目光越过米娜望向她的身后,随后像是放弃了示好般转而提起另一个话题。
“这些家具都是你自己做的吗?”
“......是。”
米娜不自在地往后挪了一步,试图挡住他窥向屋内的视线,她通常不喜欢这种莫名其妙自来熟的人,这让她有一种私人领域被侵犯的感觉,毕竟她并没有邀请他进去做客观看自己的家具装饰。
“我刚才有听到锯木头的声音。”
终于说到重点,米娜猜测着,或许是因为锯木头声音吵到了他。
“我每天只有下午三点到六点才会锯木头,这个时间和旁边工地动工的时间完全吻合,楼管也同意,如果你有什么问题可以去找史蒂芬先生。”米娜轻车熟路地回答,试图把喋喋不休的男人从门口赶走。
“哦,对了。史蒂芬先生回老家了,听说是走楼梯时不小心崴脚摔到了腿,史蒂芬太太目前让我代收费用。”艾什像是想起什么,忽然说道。
“让你?”
“没错,1楼电梯口贴着告示,我相信这栋楼的大部分人应该都看见了,你应该多注意一下周围的事。”
“我会的。”
“太好了,我还有个请求,不知道您能不能帮忙,小姐。我的房间里抽屉不太够用,希望您能帮我做一个,我会把合适的报酬付给你。”
……
“贾维宁小姐?贾维宁小姐?”
“不好意思,刚才走神了,请进,沃尔警官,您是说史蒂芬先生和太太死了?”
“是的,没错,他们一个是心脏病突发,另一个是摔成了植物人。”
面前的警察面色古怪地看着米娜屋子里刚做好的橱柜,他和同伴对视一眼,另一个同伴开始打量起米娜的房间来,米娜察觉到他们的眼神,立马说道:
“这是一个工作订单,并不是我的私人爱好,正如我之前所说,我的职业是木工。”
“我们需要检查一下你的屋内。”
“请随意。”
“贾维宁小姐,是谁向你下的这个订单?”
“呃,艾什·艾德,我之前的邻居,但他已经在半个月前搬走了。”
“艾什·艾德...我们知道了。你的房间没问题,小姐,我建议我们先加一个联系方式,晚点我会给你发个传真,如果后续还有什么情况出现,需要你来一趟警察局配合一下工作,可以吗?”
“可以。”
“好的,再见。”
“再见。”
夜里十点,米娜听见了来自客厅的传真机发出的声响,她从工作台前离开,走到客厅接收传真机打印出来的白纸,那是一张男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艾什·艾德,美国人,出生日期和死亡日期,米娜难以置信地看着手里的文件。
“死亡日期...一年前?”
忽然,她听见了敲门声。
“Knock knock...贾维宁小姐,我来取我的抽屉了。”
作者:【十一招】穆珛
关键词:小意外
评论:随意
*憋不出来了下次再也不死线换题了(。)
研墨回到宿舍的时候,就看到自己的舍友正鬼鬼祟祟地缩在墙角。高票当选本校校草的脸贴在墙壁上,脸颊的软肉被挤到一边,仔细一看还蹭上了不少墙灰。
“……你干什么呢,为了失去自己的校草宝座而奋斗?”研墨一脸的一言难尽,随手把装了厚重游戏本的电脑包扔到桌子上,谨慎地往舍友靠近两步。
舍友大名原森,其实是高了研墨两届的学长。长得好看脑子聪明情商也高,在老师和同学里都颇有人气。新生分配宿舍时因为人数问题被分到了原森这个宿舍的时候,早就通过混迹论坛掌握了校内热点的研墨还着实紧张激动过一阵子,结果搬进来不到一个礼拜,见识了原森早上梦游般起床,中午装死般睡觉,晚上不要脸般打游戏……种种高情商说法接地气低情商说法破滤镜行为后,研墨成功走出颜值崇拜,实现了与高人气角色的和谐共处。虽然有的时候,研墨真的很希望原森能就像传闻里一样风度翩翩高岭之花。
比如现在。
“下课啦?对学长能不能尊敬点啊研墨!”原森终于舍得让自己的脸和墙壁不再缠绵,兴高采烈地冲研墨招招手,“快来看!”
看什么,你在墙上画了自己的身高线吗。研墨听见他这种宛如世纪大发现的语气就头疼。上次原森就是用这种语气骗他写了三份实践报告……虽然后来用一顿烧烤一笔勾销了,但俗话说得好,原森开始闹,必定要作妖!
“我最近很忙的!这门课快结课了我大作业还没写呢……”研墨不情不愿地嘟囔着,身体还是很诚实地走了过去。原森往后挪了挪,做出给他空出一块墙壁的样子。
“……你干嘛?”
“我有一个想法。”原森竖起一根手指,语气低沉,“我觉得,我们隔壁寝室偷偷养猫了。”
研墨回忆了两秒隔壁住的是谁,又回忆了两秒一条都背不出来的宿舍管理条目,斩钉截铁:“不可能吧。”
“真的,你过来听,有猫叫呢。”原森用竖起的手指戳戳墙壁。研墨半信半疑,原森劣迹斑斑的前科和那张高清且自带滤镜的脸在脑子里打架。
“只是在……看视频吧……”研墨说着,身体又已经不自觉地蹲了下来侧耳贴近了墙壁。耳朵上传来的冰凉的触感让他惊醒:哎!美色误人!
然而已经来不及起立退开装作无事发生,一双手温柔却坚定地按住了他的肩膀。原森在研墨蹲下的时候已经绕到了一边,研墨使劲扭了扭脖子也没能把他的身影扭出来。
“救命啊无良学长要谋杀学弟了我和你无冤无仇有话好商量啊大哥——”研墨开始吱哇乱叫,肩膀上的手却没有放松半点。原森被论坛称赞“如同林间流水”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像打水漂一样在研墨的耳膜上一敲一敲。
他说:“真的吗?研小墨,你再想想?”
爸爸,妈妈,你们的儿子今天可能要死在这里了,虽然我还不知道死因是什么。
求生欲驱使着研墨举起一只手,一句三叹:“钦差大人!臣要狡辩!”
原钦差哼笑一声:“好啊,给你三句话的时间。”
研墨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地转动上完课后已经锈住的脑子:“我承认昨天晚上因为自己的用完了又懒得摸黑拿新的偷偷拿了你一张抽纸!”
“居然会觉得我这么小气罪加一等。第二句。”钦差大人无情宣判。
“呃……”研墨露出“你这不是更小气吗”的表情,继续挣扎,“好吧你放零食柜里的最后一根香肠是我拿的但我还了你一包薯片!”
“我说哪来的海盐味薯片,这么难吃也会有人买?再罪加一等。”
“海盐味怎么你了!虽然确实很难吃!”研墨悲愤,像脱水的鱼一样弹跳了一下,却被原森无情镇压。
“第三句。好了机会给过你了接下来就斩立决——”原森挪了半步,一张灿烂的笑脸出现在研墨的眼前。年轻人的眉眼弯起,本该是十分亲切的表情在研墨眼中却如同恶鬼:“去给我的存档陪葬吧研小墨……”
——果然被发现了啊!明明最近有个考试这人怎么还有空打开游戏机!研墨绝望地闭上眼睛不看恶鬼狞笑,发出最后的哀嚎:“那个你说有没有可能隔壁真的养猫了然后猫溜进了我们宿舍,这样那样不小心删掉了你的满图鉴○可梦存档……”
原森微笑了两秒,松开了手:“不可能吧。那这样的话,你说那只猫会不会也不小心删掉了你的三周目p○r存档?”
“……大人我错了我真的错了!不要动我的存档啊啊啊啊——”研墨痛哭流涕,失意体前屈状瘫倒在地,“我真的是不小心的,我帮你找回!找回不了我帮你再刷一个……!”
“——兄弟你信我,真的是意外!”
END
张小瓶接到医院的电话的时候,脚底下正踩着一个人,身边的伙计们见他竖起了手,自发地安静下去。
张小瓶耐心地听完那边护士的话,礼貌地回了一句谢谢,然后狠狠一脚踩在那人的脊柱上,一声惨叫之后人就没了动静。张小瓶挥挥手示意伙计们自行解决这场面,接过身边小伙计手里的保温罐,跳上车去,一踩油门往医院飚。
到了医院门口他脱掉了沾血的外套,换上了车里常备着的备用衣物,又对着镜子匆匆抹掉脸上的血,确定自己看起来只是一个因为父亲被下了病危通知书而惊慌失措的大学生,这才拎着鸡汤快步走进去。
吴邪说的想喝鸡汤,就要今天喝,外面的他不想要,只要张小瓶煮的。吴邪固执起来十个张起灵都拽不回来,他拗不过吴邪,只好把堂口的事先扔给下面的,赶回家亲自熬,用的还是多年前胖叔叔交给他的配方。
窗户外,夕阳烧得正红,把半个天空都染成了血红色。
他心里突然涌上一股冲动:如果吴邪挺不过这次也好,还能少受点罪。想到这里他突然弯下身子去,手肘撑在腿上,脸深深地埋进掌心。
他会好起来的,那可是吴邪啊。
张小瓶是吴邪的儿子,也是吴家上下唯一认定了的接班人。吴邪把他带在身边,教他练功,带他出入堂口,他把张小瓶抱在腿上,手掌就搭在张小瓶肩头。所有人都能看出张小瓶是他的心尖尖,他的骄傲。
曾经有人嘲笑吴邪这是坏事做多了遭报应了,连个像样的后代都没有,摊子竟然还要交给一个外姓的,还是个来路不明的野孩子。这话有人说就有人传,堂口的人听到了自然懒得搭理,但是小孩子分不清,听到什么就说什么。张小瓶早年长得慢,扔在同龄孩子里自然矮一头,没少挨欺负。
他自己都想不起来当时为什么没有主动对吴邪说这些事,究竟是他心大还是能忍。这一切暴露还是因为有天吴邪难得没事想去接他放学,结果撞见了几个大孩子把他摁在墙角欺负,张小瓶被摁在墙角,嘴角一块青,头发乱糟糟的还沾了灰,一小团被几个人高马大的孩子围着,看上去好不凄惨。
吴邪毫不犹豫把那几个孩子揍了,牵着张小瓶回家。临到家门口,张小瓶突然畏缩了,扒着门框不敢进门。
吴邪冷笑,二话不说给他拖进去,一下脱了他的上衣:“现在知道害怕了,早去哪了?”
张小瓶试图去挡身上那些淤青,被吴邪一把打掉手:“不许挡。”他干巴巴地站在那里,任由吴邪把他翻来覆去地看,最后手掌落在他后腰处的一处淤青上:“疼吗?”
张小瓶摇头:“不疼。”但是突然又想起吴邪讨厌别人对他撒谎,又说:“打上去疼,但是现在不疼了。”
当晚吴邪的人杀进说谣言的人家,据说再有人看见他时,他正拖着半截瘫痪的身子在街边乞讨。
“你是从我肚子里出来的。”吴邪撩起衣服下摆,露出小腹上的伤疤给张小瓶看,“以后谁再说你不是我和你父亲亲生的,你就打回去,找家长那我就带人去打他家长。”
吴邪那个时候只能教他这些。他太忙,又把自己的处境搞得太危险,连自己都难护住,更别提保护张小瓶。
张小瓶一直在走廊里坐到天黑。十点的时候,吴邪终于被推出来,张小瓶先是追过去看看吴邪,这才转向医生。医生只是摇摇头:一个月下三次病危通知书,可以开始考虑准备后事了。
张小瓶脸色一白,愣愣点了点头,拎着已经有些凉的鸡汤坐到病房里。
吴邪还没恢复意识,戴着氧气面罩沉沉睡着。头发有些凌乱,张小瓶能够看到他发根已经有了浅浅一层白色,面孔却还是儒雅清秀停留在四十左右的样子。麒麟竭的功效在他身上发挥到了极限,走在街上还有小姑娘找他要号码,也因此张小瓶才能正大光明在外面喊吴邪爸爸而不是爷爷,不然喊妈的话总会吓到人。
张小瓶想不出要联系谁。
外婆外公早几年就走了,解叔叔前几年下地的时候折在了里面,葬礼之后他就再也没见过齐叔叔,王叔叔去年秋天走了,前一晚张小瓶还被吴邪央求带着他去和胖子喝酒。张小瓶考虑到自家爸爸那个身体,只同意了他喝三杯。酒桌上胖子就笑:天真啊,你看你家小瓶这架势,你这是生了个爹出来啊。
吴邪一酒杯拍在桌上:他可没那本事管我,你也不看看小爷是谁。
是是是,笑面吴阎王,也就张菩萨能管住你。
张小瓶在旁边听着,听见有人说他爸爸抬眼看了看吴邪。他只点了饮料,为的就是吴邪万一疯起来好冲上去拦住他。王叔叔那张嘴上没有把门的他们都知道,吴邪虽然已经远离纷争多年,但他当年也是个喜怒无常的主。他有些紧张地盯着吴邪,在心里预估这周围有多少东西能够被他顺手拽来打人。
但是吴邪没有任何的反应,一口酒闷下去,又开始吹着牛逼说自己当年的事迹。张小瓶看着他呢,那酒明明只喝到第二杯,吴邪却亢奋得像喝了一瓶下去。那些东西张小瓶早就从不同地方听得七七八八,只好不断嗯嗯回应。
当晚他们住的胖子家。张小瓶接受吴山居后历来起得早,第二天先爬起来去买了早饭,把他爸收拾起来扶到桌边,又去叫胖子,敲了门没人应,推门进去才发现,人早就走了,在梦里走的,没什么痛苦。
葬礼上张小瓶一直紧张地跟在吴邪身后。他倒不是怕吴邪又暴起伤人,他怕吴邪又失控伤了自己。然而吴邪只是全程面无表情地跟着队伍,胖子没来多少亲人,来的都是生前的朋友。送葬的队伍里有人吹唢呐,那声音似哭似笑,却高调得很。
回到酒店吴邪就把自己捂进被子,张小瓶只能看见他一头银发露在外面。他担心吴邪缺氧就伸手去揭,结果被子被拽的死紧,他试了一下就没再继续,只是坐在床边。
好半晌,被子里传出闷闷的一句:“去买点桂花糕,我想吃。”
张小瓶嗯了一声,把空调的温度略略调高,拿起东西出门,走时非常大声地把门带上,他确定吴邪绝对能听见。
吴邪喜欢的那家点心店到这里不远。记忆中他每次来北京都叨念着想吃,每次又都因为事务繁忙没有吃上。张小瓶买了一盒,然后回到酒店的大堂里坐着,眼神放空。
直到他的手机突然响起,他几乎是一秒就接起来。
吴邪:你又死哪去了。声音有些哑,还带着鼻音。
张小瓶:堵车,刚到酒店大厅。
他坐着电梯一路到房间门口,还没掏出房卡开门,就见门被打开了,吴邪站在门后,眼里隐约泛着水光,眼角带着不正常的红。
桂花糕买来了吴邪却没吃几口,直说太甜,腻得慌。张小瓶咬了半块,舌尖是寡淡到几乎尝不出的甜味。他默不作声包了那几块桂花糕,揣在包里,回了杭州给了一位家里有小孙女的伙计。
这还是他早年跟着吴邪的时候落下的毛病。那个时候吴邪仇家多,连带着张小瓶也被连累,挨了几次暗算之后只好把张小瓶带在身边。学校自然是没法去了,但是吴邪却忙里偷闲开始教他功课。那个时候他们东奔西走,住过地下室也露宿过荒郊野岭。吃喝大头什么的自然也要节省着来。有年中秋节时吴邪买了块桂花糕,他啃了两口,剩下的都进了张小瓶的肚子。
那时吴邪在前面和伙计议事,张小瓶就躲在后面的小卧室看自己的功课,中间只用薄薄一层帘子隔开,那帘子还透光,张小瓶只要抬头就能看见另一边模糊不清的人影。
晚上两人就挤在一起,吴邪睡外面,把张小瓶护在里面,两把大白狗腿一边一把压在枕头下。吴邪晚上睡不安稳,总是说梦话,梦里喊着“小哥”“闷油瓶”,眉头皱得死紧。张小瓶不知道要怎么办,只好往他身边挤,他知道吴邪这几年睡眠浅,一旦醒过来就再也睡不着。
我爸以前是怎么管住我妈的?他总是那么想。
那是张小瓶只能在相册里见到的人。吴邪的床头有一张照片,照片里吴邪挽着另一个人的胳膊,还是婴儿的张小瓶也躺在那人胳膊里,那人有一双漆黑如深潭的眼睛。吴邪在看镜头,那人在看吴邪。那张照片在他颠沛流离的日子里一直被护在心口。
哑巴张,张起灵,而吴邪喊他闷油瓶。只有吴邪敢这么做。张小瓶管那人叫爸,又管吴邪叫妈。
吴邪早就接受了他会走的比张起灵甚至胖子更早这件事,这甚至比接受张起灵的死亡更顺理成章。因为接受了自己是最早走的人,因此就开始替留下来的人考虑,考虑考虑着就成了执念,吴邪不知怎么就笃定了张起灵需要一个念想。谁也不知道他又怎么忽悠了张海盐,等到张起灵发现这件事时,张小瓶已经在吴邪肚子里扎下根来。
他俩冷战了整整一个月,以吴邪某次跌倒险些流产告终。
“你父亲啊,外号张境泽。”吴邪有时候会翻家里的相簿看,那是他为数不多温柔的时候。他把其中一张照片指给张小瓶,那是张起灵坐在院子里给张小瓶洗尿布的样子。
“你出生的时候是正月里,我们都没经验,结果把你肚子冻着了,一个月没解大便,你爸急得,还从张家调医生过来看,好家伙那医生隔天直接就从美国飞回来了。”
“他可宝贝你了,一天到晚抱着你在外面转,那会天热,你就围个红肚兜,跟白面团子似的,扒着你爸肩膀啃,啃得他一肩膀都是口水。”
照片上张起灵穿着黑色背心,怀里抱着围着肚兜的婴儿坐在树下。婴儿在他的臂弯里酣睡,而他正好回过头来看拍照的人,目光温柔得都要滴出水来。
张小瓶觉得拍照片的人应该笑得更甜,就像那年的桂花糕,甜的腻人,但总有人喜欢。他妈当时眼巴巴地盯着他吃下去,却在张小瓶看过来时强硬地说自己不吃甜。
吴邪的性子就和他的口味一样,本质上偏甜。他身上明显能看出那种被宠爱过的痕迹,他是西湖烟雨里被宠大的小少爷,前半生安然活在长辈的身边,后半生被一个男人捧在掌心,大半辈子过得都是蜜罐里调油的日子。老来口味却越发奇怪,有时偏爱甜食,有时却又偏爱清汤寡水。唯独不喜油腻。
张小瓶知道,他还知道他妈怕疼,但是更死要面子。
晚些年的时候吴邪已经有些疯了,有一次甚至拿着刀顶着张小瓶脖子。周围的手下全吓呆了,也不知道是该冲上去保护现任东家还是前任东家。张小瓶挥手,遣散了所有人。
他不能让他们看下去,吴邪从以前开始就死要面子,他清醒了之后一定会不高兴。
“你不是他,你不是他……”吴邪握着刀的手在颤抖,连声音都变了调,“我看着他走了的,他就在我怀里,我把他背上来……”
突然又说:“我得带你走,我们都没了,你要去哪里啊……”
张小瓶紧紧拥住他:“爸。”
吴邪在他怀里挣扎了几下,突然就不动了,脑袋垂到他肩膀上,张小瓶能感觉到那里一点一点被液体晕染开。他学着童年时还在父母怀里学会的那样,一手揽着吴邪的背,一手上上下下地来回顺。
吴邪到底是老了,体力不如以前,哭了一会就累了睡过去了。张小瓶把他打横抱起来,放在床上,细细把被子掖好,又把掉在地上的刀子捡起来仔细藏好,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没有离开,只是坐在床边的椅子上。
如果吴邪醒来之后发现身边没人,估计癔症又要发作。
张起灵的尸体是吴邪背上来的。仿佛巴乃的重现,吴邪爬了整整二十个小时,但是这次没有奇迹眷顾他。
张小瓶在地上急得发疯,几次闹着要带人下去,被黎簇和苏万联手摁住敲晕了丢帐篷里。最后醒来的时候他看见吴邪就躺在旁边的床上,却不见张起灵。
他揉揉脖子走出去,对上所有人悲伤的眼神。
那天之后他再也没见过父亲。
那个时候他们都紧盯着吴邪,生怕他趁他们不注意就跟着张起灵下去了。但是吴邪比他们想象中都要好,他主持了葬礼,墓选在杭州,最好的地段,合葬墓,对着杭州的秀丽山水,灵气丰沛的地儿。
那之后他回到了吴山居,似乎又变回了从前那个吴小佛爷,三分狠辣七分文雅,似乎在向所有人证明没了张起灵他依然能好好活着。
那个时候距离他带上张小瓶颠沛流离、血洗整个道上只为找出那日的背叛者只剩下三个月。
他就跟颗仙人球似的,等到他们看出来不对劲的时候,才发现那里面早就烂空了。
张小瓶有些累,手在兜里掏了掏想找支烟。后面收拾完残局的伙计见状慌忙递上一根,结果到了手里张小瓶摆摆手,又塞回去了。伙计战战兢兢瞅着张小瓶,生怕他生气。张小瓶瞟一眼那伙计,年纪轻轻,一脸天真,递烟的手上都没有几道疤。
“替我去把这鸡汤热热。”他一指那个保温罐,“想办法让它热着。”
伙计如得大赦,把保温罐抱在怀里,一路小跑着出去。
“你说你父亲看见我这幅样子会怎么想。”
吴邪这个时候已经进了医院。张起灵走后他几乎什么糟蹋身体的事都干了个遍,抽烟喝酒嗑药一个不落。医生对着检查结果气得跳脚,吴邪却只沉默着从兜里想再摸一根烟抽抽,被张小瓶一把抽走。
于是张小瓶很认真地回忆起了父亲,那个沉默温柔强大如天神般的男人,可以一下把吴邪和当时尚且年幼的张小瓶一起搂进怀里。他已经快要记不起父亲的样貌了,唯独还记得在他怀里时的那份温暖。
张小瓶说:“他会伤心。”
吴邪身子震了一下,又转过头去。张小瓶只看得见他紧紧攥着被单的手,用力到关节都发白。
葬礼上来了不少人,有吴家的远方亲戚,有张家的,但都是些年轻面孔,他的朋友已经不剩几个了,活着的也基本已经不能动。张小瓶戴着白纱,向所有人一一点头致意。他捧着吴邪的黑白照片,走在队伍最前面,那上面还是吴邪被称作“小三爷”时的样子,笑起来眉眼弯弯,不谙世事,眼底都荡漾着水光。
张小瓶只在幼年模糊的记忆里隐约见过这样的吴邪。往后他的他穷凶极恶,是道上出名的吴小佛爷,是天真无邪的玉面阎王,是那个扳倒了汪家,又一手整治了老九门的人。
没人再记得西湖边那个天真无邪的小老板,他生在西湖的烟雨中,却葬在长白的飞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