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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米琪雅
标题:青莱二三事
写得非常痛苦的一个月,第一次出现最后的成文和初始设想的大纲完全不搭噶的情况,甚至最后关键词也改了,一开始兴高采烈是要挑战绿豆糕的,结果搜集素材的时候发现我最喜欢吃的那个不是绿豆糕是绿豆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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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容慧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四仰八叉地躺在竹席上,原本凉沁沁的那一层,被她捂得反出热气。她一只手揉了揉眼睛,另一只手去够不远处的手机,看到屏幕上通知闪过5个未接来电,眉毛就堆了起来。
她不觉得自己有错,但终于还是不想让妈妈担心,在手机九宫格上高速打字,片刻,除了和父母通话之外别无他用,一周看一次的“一家亲”群弹跳对话框:我在汪姨这,信号不好。
於容慧用力地倒回凉席上,努力抻长自己的手手脚脚,像伸懒腰的猫一样发出舒适的声音。睡了多久?她想,好像有点肚子饿了。
汪姨接到久未联系的晚辈电话时一点错愕或者生疏都没有,仿佛容慧升学离开之后的六年光阴都没有流逝,她还是在和汪蕙仙手拉手等校车的小女孩,而小女孩只是和父母闹了别扭要来家里小住几天。隔着手机听到熟悉的爽利嗓音,汪姨的形象立刻就在脑中活了过来,於容慧都能想见汪姨有点嫌弃的眼神,一边数落到“多大人了还离家出走”,一边说“钥匙在老地方自己去拿”。
进门的时候看到门毡丢了张通知,眼睛高速识别纸上几个关键字,“夜晚”、“间歇”、“停电”,她拧着钥匙,侧头感受湿热空气与拂面凉风的两相对抗,感觉这种温度晚上只盖博毛巾被睡凉席,也不是不能接受,于是欣然推开门,把这件事丢到脑后。
在熟悉的房间里一闭眼,再一睁眼已是现在。她去盥洗室洗了洗脸,开始想,怎么一回来就睡得这么厉害,果然还是要怪蕙仙养的蘑菇。
汪蕙仙在十岁那年拿回来一截枕木,说要种蘑菇,於容慧兴致勃勃地跟着观测了一周生长状态,对一夜过后那爆炸似的蓬勃生长的菌子印象极深,它们极繁极盛之后,会散发让人咳嗽的孢子,两个十岁的小女孩一边咳咳咳一边把肥厚的菌伞掐下来,美滋滋地交给汪姨过油炒了吃,那一餐是於容慧记忆里最好吃的一顿蘑菇。只是从那以后她就疑心那蘑菇的孢子在这座宅邸施了魔法,她后来每次来,总是感到从鼻腔开始微痒,想打喷嚏又打不出,随后这股痒慢慢散到脑仁的某个位置,再然后她就会困意上涌,在身心放松的状态下沉沉睡去。
夕阳的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有细细的粉尘在光下的空气里恣意游动,於容慧把手伸过去,那些疑似孢子的颗粒慌慌张张地逃跑了,只留下她拖得极长的指节的影子。父母因为工作的关系从青莱搬走后,汪姨过了两三年也去了外地打拼,只偶尔回来旧宅见见故旧亲友。於容慧想,蕙真现在也该上高中了吧,小时候第一次见面她还是个丁点大的小人,现在一转眼也长大了。
想到这里依然觉得脑袋晕晕,好像有什么该被注意的事情遗忘了,於容慧决定把自己的迷糊一律归咎给来之前和父母的争执以及对老家的亲切怀念。她想到晚上会停电,决定趁还有阳光出去走走。
汪宅位置很好,房后是青莱山,有一条蜿蜒清浅的溪水从山顶引下来,正好能顺着路走到山脚下去,校车以前就停在山脚的站台处,她和蕙仙背着书包从校车上下来,可以一直说说笑笑走到分岔的路口,再挥手告别。
走到已经不再有校车停下的废弃站台处,看到一只竹篓歪倒在路旁,里面有一把小小的铲刀,不由得玩心大起。小时候两家家长关系甚好,每次春夏雨后,便会带着三个小女孩带着塑料袋和铲刀来挖野菜,青莱只要一下雨,山坡上便会疯长出若干肥嫩的马齿苋,特别潮湿的背阴处还能翻出来一些地皮菜。容慧经常在兜里塞一枚叠成一小块的白色塑料袋,用来备不时之需,那不正是此刻?她对着竹篓向不知所踪的主人“暂借一下铲刀”,就在湿润的山坡上寻觅起正当时候的野菜。蒲公英也好,马齿苋也好,如果还能有荠菜,那更不错,其他的用水焯烫一下凉拌吃,铲蒲公英的时候,如果不慎伤到了茎,就会渗出乳白色的浆液。
让一让,让一让。风中像是有极细小的声音传过来。容慧敷衍地张望了一下,心想这次是什么?狐狸?黄鼠狼?还是路过的鸟?以前和蕙仙在一起玩闹,偶尔就会听到不明所以的细碎声响。蕙仙总能精准地说出是什么路过的东西在讲话,容慧原本不信,但蕙仙最喜欢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次数多了,她就怀着明知不可能的心情相信了她,甚至自觉自己也能听到了。
空气中湿气渐重,她这次似乎判断了声音的来路,是脚边一处蚁巢,蚂蚁在巢穴旁忙碌地试图搬运一条硕大的毛虫,有数只小小的蚁被插入地面的铲刀阻住去路,只得绕行。蚂蚁也在准备吃的东西哦……於容慧点点头,将已经装了大半的塑料袋套在手腕上,伸手把铲刀提起丢回到竹篓里,给你们让路咯,她小声对着蚂蚁说,然后就将这一际遇抛到脑后,想着回家趁还有电的时候把这一袋都洗出来,把蒲公英的根清理干净斩为两段去煮水喝。
从车站往回走不远,有一处凉亭,亭子旁放置了一座小男孩的石像,小男孩用手托着下巴做沉思状,俨然一副好学生模样。於容慧和汪蕙仙上初中之前都很爱和这座石像讲话,因为蕙仙说石像有灵内敛其中,只要心诚,它听人言日久,就能活过来。容慧当然不信,但毕竟讲的人是汪蕙仙,何况蕙仙还搬出了洋人的成功案例,什么皮革马里奥,说得又悱恻又浪漫又伤怀,容慧对此事亦抱有明知不可能但还是相信的心态,甚至还跟着蕙仙一起给石像取了名字,叫凌岫之。蕙仙一听就拍手称妙,说这名字万物调顺,宜养柔德,好!
石像没有异议,从此他就叫凌岫之。
容慧拍拍石像的肩膀,对经年不变的石像说话,凌岫之,你还好吗,除了我和蕙仙也没人对你说话了吧,所以你应该不好。
凌岫之作沉思状,不语。
容慧又说,长大真的挺没意思的,你还记得以前我们跟你讲的大事小事吗,蕙仙说讲给你听,这样以后就算我们忘记了,你也会记得,但我看你根本没记!
凌岫之作沉思状,倒是顶了一句回来,你自己都不记得的事,我干嘛还要费功夫记?再说你们小时候抱怨那些狗屁倒灶的事,又有什么好记?
容慧大恼,这要你说?石像立刻闭嘴,装作啥也没发生的样子。容慧道,这几天不和你说话了。
凌岫之面色不动,习以为常。却有别人的笑声穿过来,震得於容慧一转身,朝那边望去。
果然,汪蕙仙见她抬头,喜笑颜开地连连挥手,蹦蹦跳跳地凑过来。
怎么一见我就一脸惊讶,这么多年不见,不想我吗?蕙仙笑嘻嘻,眼睛弯弯,示意容慧往她的挎包里看,装得鼓鼓囊囊的毛豆荚,汪蕙仙自顾自地说,我想吃凉拌毛豆了,回去把蕙真去年泡的青梅酒翻出来,毛豆我们煮了泡一晚上就能吃,很香的。
於容慧感觉脑子更迷糊了,她来回看了蕙仙好几眼,一边惯性地跟着她走,一边想,诶,为什么蕙仙比起以前的样子,看着有点不一样?
哼,你都多久没回来青莱,也不见我,当然会不一样。汪蕙仙像是直接听到她的心声,回身朝她嗔怪地撇了撇嘴巴。於容慧很自然地就跟在蕙仙的身后,途中蕙仙喋喋不休地问她,上大学的感觉如何?伙食还好吗?现在功课还忙吗?有遇到喜欢的人了吗?於容慧一一对着她的问题逐一回答,挺好的,也挺好的,不太忙,男人都很讨厌。不知不觉,她们就快走到汪家旧宅,光线却暗了下来,仿佛下起了雾一样细碎的雨,又好像只是会沾湿衣服的雾,连蕙仙的声音都好像被空气逐一扭曲拖长,显出了不一样的声调。
怎么回事?总不会在家门口迷路吧。於容慧伸手在眼前抹了一把,把手放下,蕙仙的身前蹲踞了一只硕大的橘猫,蓬松的姜黄色尾巴在他身后轻轻摇动。猫咪的瞳孔缩成针的样子,一副十二分威严的姿态,突然对着她们重重地哈气。
蕙仙笑嘻嘻地避开,于是感到额前被敲了一击的人就变成了於容慧。
她“啪”地变成了一团漆好了红金油漆的俄罗斯套娃,头重脚轻地顺着山坡一节一节地跌落下去。蕙仙笑着叹了口气说,怎么这时候突然被看破了样子,明明都快到家了。
啊呀?是什么时候起,我这个不倒翁竟然变成了人类的样子,去体会做人的滋味呢。於容慧,或者说俄罗斯套娃一边向后翻滚着,一边回忆起当年的事情来。那大概就是汪蕙仙给於容慧送了这套俄罗斯套娃做生日礼物的那次吧,蕙仙教导她怎么摆脱不快乐的事,每当心里想起后悔的事,没有梅花,也没有梨花,樱花也不行,什么花都别落,青莱山没有花!一想到这些事,就让它们在心里凝成一层盐壳,它们最后都会被封在这个套娃里,一层又一层,而於容慧就始终都能继续做於容慧。
所以一直记着这些又放不下的自己,不知不觉就变成俄罗斯套娃了吗?套娃顺着山坡一路滚着,最后“啪”地敲碎在凌岫之的底座上。凌岫之不耐烦地对着她说,你这样就信了啊!傻崽!
被骂的羞恼气一袭上心头,於容慧立刻站了起来,长手长脚,还揣着刚刚采回来的一袋蒲公英,而那个不甚熟悉的汪蕙仙,对她远远地吐了吐舌头,往草地里一趴,化作一只红色的狐狸,避开橘猫,轻快地沿着道路溜走了。
原来是狐狸在作怪,被看破的不是我,而是狐狸。於容慧看着遁走的狐狸影子喃喃自语。而硕大的橘猫与不耐烦的凌岫之都不再做声,猫猫沉默地带着她走回到汪家旧宅的门口,於容慧问,是蕙仙让你来接我吗?怕我被狐狸骗了?橘猫“咪呜”地哼唧了两声,她再一低头,已经看不见了。
推开门,汪蕙仙在灶台前哼着歌,锅里是煮得绿油油的毛豆,她拿着漏勺正准备把它们滤出来。
你回来啦?容慧轻轻问了一句,蕙仙则摇摇头说,不是,是你回来啦。
那你是来看我的吗?蕙仙点点头,又笑了起来,差点被狐狸骗了吧!但我这次确实想做毛豆吃。
两个人对着厨房不甚明亮的光捣碎蒜泥和辣椒,将细细摘过煮好的毛豆荚浸泡在调好的料汁中,只要在冰箱里放置一晚,就变成人人都喜爱的零食小菜。容慧和蕙仙从汪姨那里学了这道菜,便会偶尔自己做着吃,一起看电影,打游戏,聊天,快乐地剥出充满香气的毛豆,一个一个丢入口中。
於容慧对着灯下的蕙仙看了又看,忍不住问,为什么我这次能见到你?蕙仙想了想说,因为你心里不想面对青莱之外的世界吧,不过你总是这样,遇到一点挫折就会郁郁不乐很久,被人询问会不好意思,但是不被人询问又会突然自己生闷气。
感觉被这样讲应该要生气,但於容慧一点要生气的情绪都没有,她想,我也只是偶尔才想要躲回到青莱,那蕙仙你呢?你又是为什么再也没有归来呢?
汪蕙仙笑眯眯地贴住於容慧的额头。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但已经不重要了吧。
於容慧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四仰八叉地躺在竹席上,原本凉沁沁的那一层,被她捂得反出热气。她一只手揉了揉眼睛,另一只手去够不远处的手机。
蕙真将手机轻轻推过来。於容慧呆呆地从凉席上坐起来,一只手盖住眼睛,又过了一会儿才说,原来阿真你也在啊。
是啊。汪蕙真面无表情,我妈觉得让容姐你一个人住这里还是有些不放心,我现在也是假期,索性过来陪你。晚上会停电哦,容姐记得给手机充电。房间里没开灯,蕙真的眼睛在昏暗的房间里也亮亮的,她从冰箱里拿出一听可乐,按开的时候发出爽快的气泡声。
於容慧目光在书架里露出的一角报纸上停了停,那已经是六年前的报纸,报夏日某天青莱山突发骤雨,一名初中生因意外山洪失踪。
——所以容姐怎么突然想要回青莱呢?
於容慧也想问自己。除了想要逃回来,不想面对青莱之外的世界,或许还有那么一丝希望,希望那个家伙回心转意,像突然消失的那天一样,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吧。
她看向厨房的桌上,透明的养生壶里,蒲公英的根正在咕嘟咕嘟地煮,干净的食盒里,毛豆被蒜泥、辣椒和深色的料汁浸泡着,显出诱人的样子。蕙真哼着蕙仙以前会哼的歌,翻找去年泡好的青梅酒。
於容慧倒回凉席上,轻轻闭上了眼睛。
作者:黑白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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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看见那只怪物时,我正在回出租屋的路上。那时夜已经深了,我刚离开公司,满心的疲惫和麻木,而它就那样出现在公司附近小河裸露的河床上。
河边的小路没有路灯,我只能看见它大概的影子,大约是一个人形,有三米多高,脚很长,干瘪的胸膛没有连接其他肢体,似乎没有双手。
我的的确确被吓了一跳,但它的反应比我更大。没错,它也发现我了,它向我跑来,步伐极大,上身随着运动摇摇晃晃。不知为何,看着它的样子,我突然想起了商家门前长条形的充气人偶,有些滑稽。
也许是它可笑的运动姿势冲淡了一丝恐惧,我得以颤颤巍巍地翻过了绿化带,走到了河边小路对面的小道上。
远离河道之后,我也没有停下来,眼睛一直注意着对面的情况。也许是时来运转了,它没有离开河道。
我再也不敢加班了。
我把这事和合租的舍友说了一下,他只是用有些可怜的眼神看着我,劝我换份压力没那么大的工作。
这事说不通。
但我心里的恐惧还是驱使我去警局报警了,警察很友好,听完我的描述后也是满脸严肃,拿出一张A4纸,刷刷刷地画了几笔,向我展示了一张鱼头人身的简笔画。
我恨周星驰的电影。
所有求助的行动都以失败告终,我只能自己努力了。
我走在上班的路上,周围行色匆匆的上班族给了我不少勇气,让我可以用凌厉的目光注视河面。
河水静静流淌着,几个不用上班的钓鱼佬还在钓着鱼,他们根本不知道河里出现过什么东西。某种意义上,相比无知的钓鱼佬,我是幸运的。
那条小河每天上下班我总会经过,白天的时候那条河里会有水,过去常常会有人在这钓鱼,也没听说过有什么灵异事件。原本晚上河里也会有水,但夜钓的人众多,河道管理处怕出事,便把水放掉了。
由此,我大胆推断,水底之下并非那长条无手人的栖息地,否则应该会有更多人发现他的存在,而不仅仅是我。
城市的河道里,鱼群会聚集在排水口处,对人类的粪便、废料,对鱼来说却是营养丰富的食物。
我看着排水口,俯视角度望不见里面的细节,但我心里已经有了一丝明悟。
“那个长条人不在水里生活,它平时是在下水道里钻来钻去……所以它才会没有手,那样才更方便在下水道里行动!”
“我给你批个假吧……”组长看着我,有些无奈。
“这意味着什么呢……”离开公司时,我脑海里还转动着长条人住在下水道这件事。“这意味着什么呢?”
我望向了路旁的井盖,一丝反光出现在了小孔之间。有那么一瞬间,我差点腿软瘫倒在了地上。
那一丝反光转瞬即逝,但我已经知道了。
它一直在看着我。
再是害怕,缓过去了也不会坐以待毙,窝在被子里瑟瑟发抖不是我的作风,更何况还要上班,绝不能逃避。
我先是在淘宝上搜索了辣椒水之类的东西,但细想之后,又觉得这东西对长条人不一定有效,毕竟它生活在下水道那种什么乱七八糟都有的环境里,什么刺激性物质没见过?
刀子是最简单的防身刀具,但平日里不好携带,地铁也不能坐了,何况看那家伙的体型,我恐怕只能对着它的膝盖输出,甚至还没输出就被一脚踹飞。
爱,用爱感化它。
神经病,我真的是越来越疯了,爱你个头。
思来想去,我最后选择了上网求助,将自己的经历发到了怪谈相关的贴吧里,大家都觉得我的经历是编造的,但还是出谋划策,权当是消遣。
在排除了茅山法术和ak47等难以实现的方案后,一位网友的回复引起了我的注意。
“楼主,如果他是在下水道里生活的,那有没有一种可能,他能摸到你家的厕所里?”
我第一个想法是不可能。
但那种怪物,本来就不可能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任何对其理性的思考都是不应当的。
于是,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望向了厕所。
出租屋的厕所是一扇不锈钢门,之前为了通风,我并没有关上窗户,风一来,便使得不锈钢门摆动着拍打门槛,发出“梆、梆”的声响。
要去看看吗?
我咬咬牙,拿起了水果刀防身,离开了出租屋。
再怎么样也要和下班的室友一起看!胜算更大啊!
我在出租屋的楼下等着,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旁边的井盖,直到舍友回来。谎称自己忘了带钥匙后,我便和他一块上楼了,口袋里的手紧握着水果刀,不敢松开。
“好臭啊,什么情况。”
打开房门后,舍友被吓了一跳,只因房间里全是干涸的黄褐色脚印。
“遭贼了?什么小偷这么缺德,这些他妈的都是屎吧!”
我跟在了舍友背后检查了出租房,确认它已经离开了,所有脚印的起点都是厕所,但舍友没有看出这一点。
经此一事,心中怒火愈盛。这狗东西,吓人就吓人,杀人就杀人,非得把大便涂满别人住的地方,有病是吧!
此怪不除,我誓不为人!
此时此刻,我怒气已盖过了恐惧。
组长批的假还没结束,但我还是回到了公司上班,把之前落下的工作都做完了。等处理完所有工作,已经是凌晨一点了,我背着单肩斜挎包离开了公司,仰望天空,只见繁云蔽月,除我身后电梯厅的灯光,再无其他光亮。
我还是害怕。
它已经出现在数十米之外。并没有太多声响,它一向很安静,奔跑着摇晃着向我袭来,就像一个被操纵的木偶。
能凑效吗?
我抓起斜挎包里的生石灰砸了过去,它却视若无物,一脚将我踹到了电梯门上。
完蛋了。我心想着,还是忍着痛,呜咽着按照网上的建议,拼了命地将生石灰撒到那只怪物身上。生石灰遇水发热,甚至于沸腾,这种化学反应也正常在怪物身上作用,但它却不觉一丝疼痛,任由自己的皮肤烧穿。
我第一次清晰地看见了它。它的脑袋细长,皮肤是一种病态的黄蜡色,乒乓球大小的眼睛并无眼皮保护,像鱼眼一样睁大。
我抓起生石灰,撒向了它的眼睛。它并无哀嚎,但却看不见东西了,胡乱的踢着四周,我趁机猫腰跑出了电梯厅,可接下来该干嘛?能干嘛?这个怪物几乎没有弱点,下一次再遇到自己又能怎么办呢?
于是,我下定了决心,对着它吹了一声口哨。几乎是同时,它的脚便踹了过来,我一个翻身躲过,之前的伤口也更痛了。
我开始奔跑,没有掩饰自己的脚步声,而它也沉默地追逐着。因为身高不一的原因,我几次都被长条人追上,幸好因为眼睛受伤,它的准头一般。
就这样奔跑着追逐着,它愈发急躁起来,路上依稀有几位夜行的路人望见我身后的怪物,不由得尖叫起来,却没吸引到它分毫注意。
“这么恨我吗?我哪里得罪你了。”
它一言不发,没有回应我的抱怨。
虽然准头不行,但架不住攻击次数多,终于,我再一次被踹飞了,砸碎了玻璃门,落在了警察局的前台。
“我说的美人鱼。”被玻璃划伤、浑身是血的我,有气无力地对之前接待过我的警察说道:“是这一只。”
枪声响起。
不知什么时候起,这座城市的河道总是会被放水,裸露出河床本身,一些穿着防护服的人总是在河床上巡逻,时不时拿起手电筒,向排水口照去。
我知道这代表了什么,还有人和我说,那种东西,不止一只。
我躺在医院病床上,望向医院的厕所。磨砂的门板中,两根细长的棍状物浮现。
我按下了护士呼叫铃,几乎是同时,厕所门,打开了。
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大新闻!”小矮个子王小吉蹦蹦跳跳地弹进乐队活动室,“看我发现了什么!”
大家你推我挤地凑上来瞧,只见传单上印着大大的“希望中学第五十三届风采大会——寻找最难忘的回忆”。
最难忘的回忆?什么才是最难忘的回忆,又该上哪去找呢?豪情壮志的吉他手阿百想,一举成名肯定大家都最难忘;爱戴鸭舌帽的低调贝斯手阿一想,创作出无可挑剔的佳作最难忘;端庄优雅的键盘手小枫想,大家一起享受音乐最难忘;稳重黑长直的鼓手阿川想,王小吉这家伙不捣出乱子比什么都要难忘。
“怎么了?一个个表情斗志昂扬的,倒是把你们各怀鬼胎的阴谋说出来啊?队友之间要坦诚嘛!”小吉不满地叫着。
“大惊小怪。不就是个风采大会嘛,还以为终于要换食堂了。”阿川上来就泼了盆冷水。
“所以阿川你才笨,干脆就这样笨死算了!对吧,阿一?”
“这个,我看看……”被提到的阿一抬了抬帽檐,“这次风采大会的特别之处,恐怕是举办的时间吧?以往都是四月开……”
“哦?怪不得叫最难忘的回忆!”阿百的热血把那后半句燃成灰烬,“居然在毕业典礼当天搞游园会!哈哈哈哈,真是一举夺魁,名留青史的绝佳机会,实在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我们一定要成为最难忘的节目!”
“老气横秋,光想不做。”阿川啧嘴。
“畏首畏尾,故作清高。”小吉帮着还嘴。
“好啦!比起在这内讧,我们不是该团结起来想想,怎样才能呈现最难忘的演出吗?这可是我们高中最后的一次了。”小枫推出活动室的移动小黑板,站在大家中间,唰唰写了四个大字:禁止吵架!
“啊,虽然我翘课的时候还&¥#@……”
“说得不错!一个团队就该有团队精神,何况是需要各司其职的乐队呢?”阿百动作丝滑地捂住小吉的嘴,“来吧,我们轮流发言,一人提一个建议!”
大家马上就孔雀开屏般地展开了争奇斗艳的讨论。
阿百提议,经典的舞台上就该演经典的摇滚,好展示出猛如狼的气势,让人听了一腔热血拍胸膛。
“百分百会被毙掉吧……”阿一吐槽。
“毕业季的话,感觉和抒情歌很配!”小枫提议。
“道理是没错,但咱们这一看就缺根筋的主唱小子可不像能抒情,倒像个述情障碍。现实很骨感哪。”
“是吗?也不知道哪个老太婆四肢比下葬了的还梆硬,打的鼓比上潮了十年的钢琴还没弹性——”
“哎,不能那样对钢琴啦!”
“——啊!不如我们玩爵士吧?够优雅,然后……本大人来无情取代废柴阿川的位置怎样呀?^^”
“明知要绝市,偏向爵士行,高风亮节鄙人攀不起,给你爵士该有的热度。”
“既然你们都这样……我倒有个绝妙的想法。”
所有人都把头扭向了阿一。
“哎呀,也没什么啦,反正最后一次了,既然大家想靠特立独行制造难忘,不如搞点朋克?金属也不是不行,还可以整上视觉系……”
“禁书?什么禁书?”小吉浮夸地作侧耳倾听状,“近视了听不清啊……彭克同学有禁书?借一部——等下,彭克谁啊?我等屁民不认识啊!”
“你个学渣。那是克朋的宾语前置啊!”阿百煞有介事。
“毕竟小吉同学天天不听课,就知道看禁书。”阿川附和。
一道青黑色不透明结界猝不及防地张开在四人中间,白色的闪电以咒符般形状一闪而过,将他们两两隔绝。正当热心勇者王先生还在缅怀吉他手和鼓手的与世长辞(主要是他这边的世界),黑白通吃的键盘之魔女已甩下死亡白粉魔杖,祭出终结之法阵。
“怎么办,根本看不懂!阿一学过咒语吗?”
“我想那是‘主题:青春,流行摇滚’吧。”
“没错。或者你们再多提点毫无建设性,且破坏团结的不同意见?”
在希望中学校乐队巾帼英雄小枫一锤定音本次毕业战役总路线后,同志们心里充满对胜利的希望。没错,一如母校的芳名!这充分证明了适合母校校情的理念才能笑到最后。
“我们是公校吧!”
“你怎么敢假定学校的性别?”
“别说最后了,八字没一撇呢。”
“哟!这次你俩倒是团结一致了!”阿百撇嘴,拎起包就走,“我可不管,到时帅翻全场的是我,小角色们别拖后腿啊。”
阿百独立事件俨然成了队员们追求进步的导火索,扭打成一股绳的队员们分崩离析,纷纷开始偷鸡摸狗地努力练习了起来。阿一开始刷起了乐队事故神补救视频,就连阿川也开始听起了抒情歌曲。
“还是有点在意小吉说的话吧?”阿一不知道什么时候停下了视频,凑到阿川旁边,“他虽然整天没个正形,却一直在尝试中进化,我偶尔也会担心自己是不是要赶不上他了。”
“你说,什么才算最难忘的回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解释吧。反正放学了,阿川如果心里没有想法,要不一起练习找找感觉?民谣弹唱我也可以。”阿一边说边收拾起东西出门,阿川也拎起背包跟上。
“我只是想着做好要做的事就好了。”阿川打开活动室门。
“噢!真积极啊,明明今天没有排练,看来大家都怕我太耀眼嘛!”
阿百抬头对上二人的视线。阿川想起了乐队刚成立的时候,自己返回乐房取东西,瞟了眼窗户发现灯没关,一进门就发现了正在练琴的阿百。那时也是这副场景啊,阿川想,那家伙只是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声称正是因为自己太强了,才需要如此高强度的训练。
“计划有变,我们今天三个人玩点数摇吧。”
阿一看了眼阿百手机屏幕上的节拍器,从善如流地接受了提议。倒不是因为阿百擅长这个,恰巧是阿百常常会错拍。他总尴尬地解释说自己弹的是高级套拍。为了真正进步,一个人的时候他会开着节拍器一直练琴。
第一个发现这点的人是小吉。他扯上阿一在门外埋伏,待他练得气急败坏便伺机而入,然后故作疑惑说:“咦?阿百同学怎么生气了,是开着节拍器练习高级套拍卡得不够完美吗?”
那时的他弹不下来的句子,如今已经非常熟练了。尽管如此,阿百依然对自己的弱点保持如此谨慎的态度,真是与他大大咧咧的性格不符啊。
三人练习正入佳境时,阿一接到了小枫的电话,说自己正在琴行,想拜托他也去一趟。阿百看着顺势要走的阿川,突然出声叫住她。
“做好了要做的事,那不就是对你来说最棒的回忆吗?”
“你要说什么?”
“当然,是你真正想要做的事啦。”
“……多管闲事,”阿川正要关上门,又补充一句,“别太晚,保安会赶人。”
“所以小枫,找我来琴行是想要实现什么伟大的鬼主意呢?”
“小吉很会玩各种音效吧?虽然我弹了很久的钢琴,也尝试了不少键盘的音色,但有时候……听到失真和电音之类的,还是下意识就会认为是噪音。”
“那小枫尝试这些,是为了最难忘的回忆吗?”
“虽然也有这个想法……不过主要还是最近对音乐有了新的感悟。比如古典和金属,它们其实有共通的灵魂吧?”
“毕竟我是建国以后的人,灵魂什么的不太懂,但和你玩玩音效还是可以的哟?”小吉不给小枫留下搭话的空子,立马就开始这台那台的试起来。小枫看到他配合按钮甚至能做出打碟一样的效果,两眼闪着光要试。
“就是这样……他根本不解释原理,只好请阿一也一起来了。”
“我明明说了是嗒嗒嗒地按,然后啪擦啪擦又叽咕叽咕的嘛!”
小枫并不是水平不到位,相反,她深厚的古典基础给这个组合增添了不一样的色彩,也会为乐队的原创曲目指导和弦编配。阿一想起高中入学时,她在乐队隔壁的音乐室耐心地向自己详细介绍原声钢琴的场景,有些无奈又好笑地叹了口气,上前开始与小枫一起探索。
“其实,什么才算最难忘的回忆?”小吉看着他们的背影,突然发问。
小枫像天下所有慈爱的母亲般目露凶光,立即对他的进步表示欣慰,并开始滔滔不绝地分享起美好回忆来。等两人终于消停下来,阿一笑了笑。
“小吉你和阿川还真像。”
“是吗是吗?快讲给我听听!”
“小枫兴奋起来真是谁也没办法呀……”
王小吉,主唱,知名问题学生,据说不好好学习是因为毕业后可以继承家族企业王老吉(这里提醒同学们不要以讹传讹)。风格多变,性格古灵精怪,几乎没有不擅长的领域,但很少唱抒情歌,本人说是因为太无聊了。排练甚至正式演出的时候都喜欢出其不意,即兴发挥打乱大家节奏,幸好队友都能跟上。
不过,有个人是例外。她一般选择逼他跟上自己。
“阿川,有人找。”坐门口的同学古井无波的脸上透露着早就习惯这一切的淡然。邻座的女生们战战兢兢地问:“那个,阿川啊,你不是很讨厌王同学吗,难不成你们关系其实很好……”
阿川指桑骂槐地朝门口吼了一句“什么事啊”。
“想捉弄阿川了。”门口的同学面无表情地复述。
于是,下午放学排练时间,王小吉惊奇地发现bpm居然快了一倍。正当阿百边兴奋边疑惑“阿川今天怎么了很卖力啊”的时候,阿一汗流浃背地问了一句:“小吉,你是惹她生气了吧?”
排练结束,走在买新参考书三人行队尾的阿百关上门后,阿川看了眼坐在她位置上一言不发打着鼓的小吉:“你有话。”
“可能有吧?那几个家伙成绩真好啊,毕竟高三就不能搞团活了。你不担心?哎呀忘了,你就是那种大家最怕的所谓功夫在平时的学生——”
“我就是讨厌你这种窝囊又不诚实的地方。”
“吵死啦。你个只有愤怒系统好的臭机器人,低能AI,无情鼓机。”
喔,没别的事我撤了。阿川现在很想这么说,她心里烦躁得很。
“你知道打好爵士的诀窍吗?”
“请赐教。”
“很简单啦!翻面,刷酱,剁葱花,只要当成在煎饼和炒菜就好了!你没看过摊子吧?这样的回忆算不算新奇?”
“还行,没有你一夜变得靠谱不扭捏新奇。”
终于到了检验成果的风采大会。小吉前两天才因炫耀了半个月找隔壁班技术宅小美改装的“双管齐下电吉他”内置麦克风混响太重忍痛割爱,阿一已经学会了108种即兴发挥的救场方案。经过一番混沌初开般的浴火重生型妆造,五个人正横七竖八地躺在礼堂边上的候场区。
“快看,那就是学生会秘书长。听说她是个超级高中生,在不同风格的舞台、会场、录音棚和办公室都能看见她的身影,真不敢相信她居然是同龄人。”
“你们听到了吗?”阿一为了缓解紧张,开始发话,“那样的人真的只是高中生吗……”
“我呢我呢?明明是个主唱的我却拥有如此过分的才华,也不该只被看成高中生吧!”
“是啊,你给人感觉根本就没上过高中。”阿川一拳敲了下去。小吉正要抗议,转头发现去找各种朋友拍照的交际花小枫都已经拍完一圈回来准备彩排了。
像窝鹌鹑一样做作虚伪地混过了彩排,蓄谋已久的五人运筹帷幄,整势待发,骗其他表演社团掉以轻心的同时又能造势一鸣惊人,不愧是他王小吉想出来的制胜奇策。
虽然在阿一看来好像根本不需要骗。
果然,出事了。阿一与阿川对了个眼神,和料想的一样。
小吉开场就惨遭阿百多加前奏solo,简直出师不利。有仇不报非君子,小吉抡起本该发挥节奏吉他使命的那把可怜烧火棍,开始打乱节奏型和阿百打架,最后演变成两个人斗琴,这也已是不争的事实。
然而接下来的发展出乎料想。阿川熟练地靠强硬的节奏把大家拉回正轨,不想却与同为节奏组的阿一搬上台的新救场方法打起架来。
怎么办,这里还是我预判错了吗?阿一脑内高速思考着,现在的情况并非不足而是过盛,艰苦保持均衡的同时总之先回到原来的律动东山再起……
完了,小枫生气了。
那是在阿一和阿川好不容易带回正轨时,小吉对准了阿百的掉拍那紧紧的缝隙狠狠地插入了一段solo,阿百转而大力扫和弦扇回去被小吉向观众调侃时。
小枫着急地把键盘敲出了电音,终于吸引住了所有人的耳朵。正当观众开始猜测这个串烧表演的下一段会是什么曲风时,阿一冒着冷汗转头,果然看到小枫气鼓鼓的脸上写着:尊重音乐,尊重队友,禁止台上斗殴!
阿一又把视线转向其他人:阿百和小吉纷纷冒着冷汗看向小枫,用表情解释这是思维的碰撞与技巧的交锋,有益于舞台展示的戏剧化。阿川只是沉默地变换了节奏型,催促大家别浪费时间,快继续。
终于等到正常人了,泪目,支持!
对于突如其来的纵容,小吉兴奋得上蹿下跳,把排练时的手势信号也打了出来:收!接下来要空头拍,突出我极具冲击力的歌喉,以此带动大家的情绪爆发!
阿川收到,并加了一个华丽的复合节奏型的花。
阿一默默收回刚刚错付的激动,只眼见着队友们个个再起的势头都如洪水猛兽,令人不禁心梗。终究是自己不自量力了,幻想什么神级救场什么完美无瑕的,可他弹的是个贝斯啊!
爆发的阿一在台上slap起来了。
放飞自我的大家开始台上jam了。
战略会议时提出的各种曲风被一网打尽了。
因为超时影响进度被超级高中生和她的走狗独裁掐断了。
周边小区投诉扰民了。
收拾活动室准备放假的那天下午,负责老师拿了几张从背面看与奖状一般大小的白纸,走进活动室,在大家满怀期待时把纸拍在了小吉头上。
原来这家伙背着他们把检讨书写了。
虽然很感动,不过是他这个文采的检讨书好像也感动不起来。
“不说团结同学了,你们也该注意一下安全问题吧?才搞出演出事故,还不注意着别打架?你们这个乐队能有一天不吵起来吗?”
“尽管这样……但是,大家表现都非常活跃!”小枫努力地圆场,“我们每天都在发挥创造力,就算粗鲁了一些,也是思维的碰撞与技巧的交锋,有益于舞台展示的戏剧化呀。”
阿一和阿川又对了个眼神。
阿一:小枫原来被他们说服了啊
阿川:没有成立当天就散真是奇迹啊
高中毕业的暑假,阿川仅用两个月就秒杀了驾照,八月下旬便被阿百和小枫拉拉扯扯着出去自驾游了。阿百为了以后进军航天员,报考了航空航天专业且计划参加青训营,小枫走了钢琴艺考准备出国留学,以后就要聚少离多了。阿一和阿川分别作为文、理科班名列前茅的学生,一个学了法,一个学了医。小吉则准备拜师学艺投身舞台剧。
希望中学的校乐队活动室里,放着一共五页白纸黑字的检讨书。好奇的学弟学妹翻开背面,发现上面都写着几个歪歪扭扭的大字:最佳事故奖。
而闯出这个奖项的五个人笑着,闹着,以一贯的风格插科打诨,坐着满载他们的青春与友谊的车,走上了属于自己的道路。今后还有很多难忘的一刻等着他们创造。
然后车开沟里陷进去了。
据赶来的交警透露,那帮人嚷嚷着是司机把油门和刹车当双踩了。
PS:这篇是按照原创的标准写的,但因文中人物存在化用的原型,所以也可以当成同人来看待。至于原型来自何作品自由心证,这里不作说明和讨论。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公司给你接了个演出邀请。”
得到经纪人消息的时候,海温·琼斯正在参加一场无聊的宴会,无聊的恭维和不走心的寒暄隔着高脚杯的杯壁显得面目可憎,有求于人的谄媚,手握权利的人挥霍,华服包裹着看不见的暗度陈仓。她本能地厌恶这里的一切,但又熟练得让自己心绪不宁。
于是她如蒙大赦般费力从面前肥硕的男人手中抽出自己的手指,露出抱歉而得体的微笑与对方告别后,才跟着经纪人走到人少点的角落:
“哇得救了。演出邀请,是路演?”
“不算,是比较大型的私人聚会,不过你不是很崇拜前影后吗?她之前就参加过,所以我擅自做主帮你接了。”
“哇,多谢了,克里斯汀。算上刚刚,你简直救了我两次。”
“少来,我跟你是赤裸的雇佣关系。你去干活,我有钱拿。”棕发的女人有点嫌弃地推了推她。
“好好好,”海温撇了撇嘴,“不解风情的女人。”
“……”克里斯汀眉头紧得能够夹苍蝇,“你什么时候能不再执着于阿贝尔森?你的成就马上就要超过她了,媒体社群都在拿你跟她当年的履历做对比。好多黑粉都骂你这是吃死人红利,可你倒好,一点也不知道避讳。”
“理她们干嘛~”海温无所谓地耸耸肩,“她们总要找点理由的,不是这个也会是别的,不如给她们立个靶子。”
“好吧好吧,随你吧。”克里斯汀不再纠结摆了摆手,“给你那些死忠粉点事情做也不错。”
“对了,演出的时间和地点定了吗?”海温思考了片刻,问道。
“应该是这个周末,我到时候去接你。”克里斯汀盯着她看了看,“以前怎么不见你对这些这么上心?你是不想回去应付那些人吧?”
“饶了我吧,让我再偷会儿懒,等主办方致辞的时候我会回去的。”海温苦着脸。
“那可不行,安导和玛导刚忙完长线项目,正是挑选新女主角的时候,你要是傍上他俩的大腿,下届小金人不在话下,你也会正式超越阿贝尔森的成就。”克里斯汀板起脸。
“那我要吃街角那家的蛋挞。两个。”海温眼见着说服不了她,飞快挺直了身子,抿了一口酒杯里的红葡萄酒扬了扬下巴。
克里斯汀用难以言喻的嫌弃眼神看了她五秒钟,又在有人路过朝这边打招呼的时候恢复那种刻板公事的模样:“行。”
海温这才见好就收,重新投回每个细节都打磨精致到虚假的场地中。
“真希望这一次就是最后一次啊……”
日子过得很快,几天后海温就得到了克里斯汀的通知,尽职的棕发经纪人开车把她送到了海边,她也得知了这次聚会举办的地点——海上,准确地说,是海上的一艘装饰华丽的渡轮,天堂号。
海温下车,抬头看向巨大渡轮,阴影遮蔽了天空,心里如同一块沉重的石头终于落了地,砸得她心情沉重,又仿佛少了累赘般轻快了不少。
“琼斯小姐?琼斯小姐?”工作人员的声音拉回了她的思绪,她顺着放下的舷梯拾级而上。
轰鸣的汽轮划开海浪,碧蓝的天空送来微咸的风,欢快的人声和劲爆的音乐将宽大的甲板轰上波涛的高潮,又如同水花砸如汪洋悄无声息。
海温费劲地挤过尖叫欢呼的人群,不知是汗水还是溅起的海浪抑或者是别的什么让大家沾满了滑腻,还有甜腻的几款香水的味道混合起来,原本清淡的也显得浓郁热烈起来。她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放在角落的椅子,便赶紧窝了进去缓了口气,尽管刚上船一个小时,她简直感觉比连轴转拍了三天戏都要累……
“琼斯小姐?”一个温和的男声在耳边响起,把她吓了一跳,这时她才发现在沙发和人群的干扰下,她竟然没有发现一个身着标准三件套的男人正在旁边看着她,男人戴着墨镜,是这里随处可见的工作人员有的常见配置。
“啊,一杯香槟谢谢。”海温立刻戴上了营业性的微笑,并拢双腿端正了身体。
那人愣了一下,很快转身拿来了一杯。
“多谢。”海温礼貌接过,抿了一口,其实她现在更想要一罐解渴的冰汽水,再毫无形象地四仰八叉瘫在沙发里,不过在这里显然不现实。
“还有半个小时就结束了,届时您可以回房间好好休息。”男人似乎看出了她的窘迫,体贴地介绍道。
“啊,谢谢你,我显得很不耐烦吗?”海温这才正视他,与她所想的不同,对方年纪偏大,只是保养得很好,身上的服饰也明显精心剪裁过,海温开始担心自己一时上头将什么大人物当成了服务生。
“不,您很有职业素养。”男人温和地笑了一下,像是看出了对方的不自在,他很快告辞,“抱歉失陪。”
直到目送着他走远了,海温才缓缓呼出一口气:“总觉得……那个人有点熟悉……”
“老板。”
另一边,男人走到甲板后,迎上来的人接过了他的外套正要说话。
“谁把海温·琼斯请来的?”他打断了对方。
“是库克经理,那位殿下很喜欢她的新作品,经理听说之后,就给她发了邀请。”
“我为什么不知道?”
“她的经纪人比较多事,给您第一版的名单时对方还没有答应,她敲定的时候您人在国外。要把副总给您叫来吗?”
“算了。”他摆了摆手,径直从侧旁的楼梯上了顶层,敲响了面前的门。
“您还满意吗?”
“不错,那个金发的小姑娘送到我房间,我想试试你的新药。”
“还好吧,我跟几个朋友商量好了要吃大餐,你找个身材好的给我们当餐桌。”
“上面的景色不错,你送的礼物我也很期待~”
“你们真把那个琼斯找来了哈哈哈,听说她前两天不识好歹下了我老朋友的面子,我就随口一提,你可真效率!”
……
一个又一个房间的客人或兴奋,或悠闲,男人与他们分别寒暄几句之后,将他们提出的要求一一记在平板上。
甲板上的狂欢也告一段落,服务人员把沉溺于狂欢的人群分别带回下层甲板上的客房,里面早已放好了对应房间的邀请函和精心准备的饮料食物。
清爽的冰汽水,恢复体力的巧克力甜品,还有充足的冷气和柔软的床铺……海温看似随意地打量四周的陈设,床边的茶几,沙发上的抱枕……直到视线最终落在床头的花纹上,她腾地站了起来,记忆里的画面与眼前的花纹完全吻合:“果然……就是这里……”
她翻出每次都提前藏在内衣里的小型摄像机,脱下特意定制的高跟鞋,在服务生挨个敲门通知的间隙灵巧地猫腰从房间里蹿了出去。
此时中场休息已经结束,各个房间也陆续迎来了诉求各异的客人,一幕幕荒诞场景开始轮番上演,海温皱着眉头捂住嘴,克制着冲进房间叫停一切的冲动,一边屏息凝神拍摄着,一边注意躲避时不时往来的服务人员。
房间外的走廊在隔音材料的保护下悄无声息,脚步声被淹没在柔软的地毯上,无声的镜头持续安静地记录。
中层的房间很快被拍了个彻底,海温皱着眉头不愿去回顾记录下来的内容,也不愿去细想守卫森严的上层会是怎样的光景,她将从自己房间顺来的抱枕放在走廊中央,然后躲入另一侧的房间,趁楼梯口的服务生前去检查周围房间的空隙,海温迅速弓着腰顺着楼梯溜了上去。
顶层的看守明显要更严格一些,海温只能找了楼梯口旁边的一个空房间先躲进去。这里看起来是个已经提前布置好的KTV包厢,除了酒和骰盅一类常见的东西外,她还看到了成沓的白色粉末和一些不知用途的瓶装液体。海温有些嫌恶地离那边远了点,探头观察走廊的情况,浑然不知在她的背后,灯球的背后一颗红点安静地亮着。
……
“需要我帮您把人带过来吗?”船长室里,被叫来看监控的库克已经冷汗布了满脸,不仅仅因为海温·琼斯是他发出的邀请,今天的安保工作也是他安排的,让下等船舱的“物品”偷溜到上层这种事,天堂号之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你知道琼斯这个姓的来源吗?”男人没有回答他,反而提出了一个不相干的问题,不过他并未等待答案,而是自顾自地说下去,“Jones这个姓氏来源于父名,即‘John’的孩子,而‘John’在中世纪英语中是“上帝的恩宠”的意思。”
“海温·琼斯……”库克并不是蠢人,他感到背后一凉,“您是说,她是……您的……”
“愚蠢果然是遗传的,阿贝尔森除了教她怎么做一个戏子,就只教了她怎么鲁莽地反抗权威。”男人面色平淡,显得话语中的讥嘲更加刻薄,“她连这个姓的意思都不知道,还以为是‘好心人’提供的建议呢。”
“可是,那到底是您的……”库克欲言又止。
“阿贝尔森那个蠢女人当年能做出上船偷拍这种事,她养出的女儿能有什么识时务的表现?”男人摇摇头,“丢进海里喂鱼就行了,不用告诉我。”
画面中,几个人高马大的服务生已经闯进了房间把人拖了出来,将她随身的设备踩碎之后,在她的尖叫声中把人丢下了海。
男人起身离开,库克也亦步亦趋跟在身后,偌大的船长室只有被分割成数块的屏幕忠实记录着每个房间发生的一切……
“呼……数据都传过来了吗?”
被从水里捞上来的海温一边处理身上的伤口,一边迫不及待地问棕发的汽艇驾驶员。
“二楼KTV最后的那点因为设备损坏传输失败了,不过前面的部分都完好。”克里斯汀腾出手帮她紧了紧身上的救生衣,“你每回参加活动都整装待发,我还怀疑过你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没想到你说的竟然是真的。”
“阿贝尔不会骗我。”海温低头看着自己的手,“也不会随便把我丢下。”
“……”克里斯汀伸手拍了拍她,“所以你执着于找到她最后一次参加的活动到底是什么?”
“其实我一看到那艘船的名字我就知道大概率是这儿,海温,天堂号,哈,我又不是瞎子。”海温干笑了两声,向后一仰,“这儿的天空,可比甲板上看起来漂亮多了。”
作者:【十一招】周秀霞
评论方向:笑语
光明洲的名字出自那位避世不出的暗精灵。
或者说,无限光明的,只要不离开海边的灯塔,光明洲就永远是一片乐土。
“我就说你戴着那东西很容易被雷劈吧,多少也相信一点我的话。”
创世的女神在自己的世界里被雷劈了:这事说出去显然令人忍俊不禁。笑也笑了,后面藏着的该解决了——世界的底层逻辑出了问题,本来用于抵抗其他神明干涉的防御机制开始反噬创造者的权能。
他抱膝蹲在软皮座椅上看着玛拉忙前忙后,趁她经过伸手摘掉了那圈高高翘起的头饰。对方忙着从厚得像小山的笔记中翻找修复漏洞的方法,懒得搭理他的胡闹,他只好自讨没趣地收手。
根据玛拉的说法,这是她创造出这个世界的第一百年。她问了许多从小世界登上来的神,东拼西凑地写出一份创造万物的方案,又突然想到自己还没有给他们栖息地,忙了很久才想起来自己用一节指骨做过一个试作品,这才把他唤醒了。
——那为什么叫上古妖精?这个世界的历史不够称作上古吧。
——因为几十年、几百年、几千年以后,从世界诞生之初就存在的你无疑就是来自上古时代。而且我的朋友成神之前就属于这个种族,在那边也叫上古妖精的。
——显得我像个老头子。
——……好吧,我去问问哥哥。我是没有想象力的母亲真是抱歉。
——我没在怪你,不要这么委屈……上古妖精就很好,真的。
按照清醒的时间来算,他那年刚好十分上古地五岁半。
玛拉最终把怎么都修不好的东西打包丢进了一片裹着云的梦境。那之后的百年里,她没有太多事情可做,每天下午完成“神明”的工作从塔顶下来,拉着他去塔外面扫扫雪。那其实是挥挥手就能完成的事情,可她依然乐此不疲。
他不理解这样的行为,赖在塔里不愿意走,她喜欢扫就让她扫好了,外面那么冷。然而从第五十年起,不知道是被缠得受不了了还是偶然兴起,他终于戴上厚手套,和玛拉一起拿起了扫帚。
如果他知道从今往后所有的雪都得他来扫,真的,那么他绝对不会踏出大门一步。
虽然降生时就拥有神格,可她刚拿到创世的权力不久,权能用得不熟练,对自己的身份也还没习惯,和子民的距离近到连他这个试作品都比她像个神。
不过,大家都挺喜欢她的。
有时候他和玛拉一起捡冻成冰块的贝壳,会撞见下船的渔人抱着一个桶。他们都不需要进食,可对方还是会塞来几条水产——玛拉只好找了一块透亮的宝石,打成水缸,把几尾鱼养在塔里。
那些人热情惊喜地喊着女神,然后兴高采烈地叫他的名字,显然对他的出现很是新鲜。似乎每个人都早就听说过他,一直期待着一场见面。他疑惑的目光投向玛拉,后者则是若无其事地扭过头去。
那时塔所在的还只是相当平凡的小镇,除却紧邻的城镇和族群,甚至还没有人知道神明的存在。大约是镇子领导者的男人敲开了塔的大门,对他表明自己的来意:众生未经神启,滞步不前,应该让他们明白生命的真谛和此世的真理。一番话砸下来叫他稀里糊涂地点了头,信仰命运女神的教会很快有了雏形。
后果是,几个月之后玛拉跑来问他什么时候成了命运教会的枢机主教时,他看着母亲惊讶的神色足足愣了半分钟。
“……你相信我,这件事我自己也不知道。”
自打他一觉醒来成了命运教会的主教后,原本悠闲自在的生活就一下子变得忙碌起来:编写圣典、总结教义、收集女神的伟大事迹……闷头写作了三天三夜,望着还剩下三分之二的空白纸张,他索性做了张问卷压在玛拉的工作台上。
“他们……哎呀,这……”对方拿着那张问卷翻来覆去地想破了脑袋,“不能过几百年再填吗?”
“他们的寿命没那么长。在普通人的视角看来你已经非常棒了,抛下羞耻心尽情自我夸奖吧,反正是以我的名义。”
“这件事尤其困难。”玛拉像个刚解冻的贝壳似的趴在桌面上,捏着笔虚空比划了两下:“给我点时间,我要拿出小时候背神界条例的动力了——你为什么跟哥哥越来越像了?明明没见过面。”
“有吗?哪里像?”
“盯着我完成工作的时候非常像。可能这就是梅菲他们讲的隔代……这也不是隔代啊。”
直至母亲被日积月累的巨大悲伤击垮的那天,他方窥得所谓「命运」权能的深意之一角。一切都发生在初生的世界被填补完整的瞬间。
Vol.234【不期而遇】《巧合并不是巧合》
关键字:不期而遇 作者:喵哩 评论:笑语
死侍从时空门里出来,一脚踏进了个堆满了工具的杂物间,他打开反锁的门,看了一眼外面,夸张的“哇哦”了一声,可他的动静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毕竟这里是漫展,全场最少可以找到一百个死侍或者金刚狼或者钢铁侠。漫展的厕所永远都是紧张的,他从最里面的杂物间一路上排除万难回到了H大厅,正好听到雷鸣般的尖叫和欢呼,送给毁灭博士以及他的新任扮演者——小罗伯特·唐尼。
观众的热情凝聚成肉眼可见的冲击波。“RDJ!RDJ!”的呼声一波波的在可以容纳几千人的大厅里激荡。
费奇看着台下预想之中的积极反馈,让他不禁回想起11年前,洛基在这个大厅创造的奇迹。那一天他真正感受到次元壁被某种强烈的信念所打破,自己电影中的北欧之神活生生的降临了。从那天起,再现那个救世主场景的念头就牢牢的根植在他的脑海里。
而今天,那个曾经给漫威电影宇宙带来生机的男人,托起了漫威救世主的重任。这一步棋,他下的很慎重。眼前观众的反映,让他踌躇满志,一切似乎正在往他希望的方向发展。
“哇,我的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死侍打了个寒战,他有点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站在这里,这可是未来漫威世界的转折点。这样一剂强心针,到底是能让漫威世界起死回生,还是会让观众愈发感觉到迪士尼的江郎才尽?
他感慨之后,掏出了TVA给的平板,寻找自己的目标。他得到的通知是,在此时此地出现了可能影响多个宇宙的重大事件,但目前看来,没有什么特别事情——除了钢铁侠要转职去当毁灭博士以外。
但那毕竟只是一个演员,对吧!
死侍耸了耸肩,就算打死了瑞安·雷诺兹,也没办法改变他演过《绿灯侠》的黑历史。
平板正在剧烈的闪烁,尽管他关掉了提示音,但脑子里也完全能够想象这可怜的小机器本该响的多么歇斯底里,平板上的时间线正在疯狂的分叉,几乎一瞬间就变成了九头蛇,并且看这个趋势还有可能拧成麻花,互相碰撞。
如果他没猜错,这就是最近TVA内部传的轰轰烈烈,但官方完全没有发表什么申明的宇宙碰撞大事件。
“见鬼了,难道我该直接冲到台上,把他们几个抓回TVA吗?”死侍啪的一下合上了平板,若有所思的看着和粉丝们亲切挥手致意的唐尼、罗素兄弟和凯文·费奇,考虑是一个一个抓,还是一波带走。
“我建议你最好什么都别做。”一个不高但恰好可以突破四周粉丝尖叫的声音,在他做出下一步行动前,阻止了他。
当然这世界上其实是没有什么人能够阻止死侍的,韦恩之所以没有进一步的行动是因为他认出了眼前的人是谁。
TVA特别探员莫比乌斯,现任Boss洛基的嫡系,如果说他出现在这里,那么说明洛基应该也关注到了眼前的重大事件。
“嗨,告诉我一点好消息。”
莫比乌斯打了个手势,示意韦恩跟上,他们辛苦的挤出了人群,在推开边门的同时用时空门把自己送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恐怕没什么特别好的消息。”白发的探员,轻轻的叹了口气,“你能在这里等我一会吗?你的搭档很快就要来了。”
“搭档?谁?”韦恩左顾右盼,他们现在在一个公园里,天气很热,四周看着也很热带,显然他们并不在美国。
“是罗根。我需要你在这里接应他。你们就在这里等我回来,行吗?”莫比乌斯低头看了一眼手表,有点心不在焉的回答道。
“嗨,兄弟,你在赶时间吗?”韦恩好奇的看着莫比乌斯不经意张望了两次的街角,“我们可有的是时间。毕竟我们有洛基,不是吗?”
莫比乌斯苦笑了一下,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回答而是直接急匆匆的走向他刚才看的街头。
汤姆拿着咖啡,匆匆的走着,他的晨跑刚刚结束,因为多看了几眼公园里嬉闹的小狗,现在不得不小跑着回公寓。他正在进行夜班经理2的拍摄,这个炎热的夏天,在炎热的哥伦比亚拍戏也算是个新体验。
他走的太急,以至于在街角看到另外一个人影的时候没来得及刹车一下子和对面撞了个满怀。
咖啡毫不意外的撒了出去,但他有一瞬间产生了错觉,那些棕色的液体在空气中悬浮了一会,所以才没有泼在被撞的倒霉人身上。
“威尔森?”看清眼前的人是谁后,汤姆惊奇的叫了起来,他伸出手,扶住了对方,担心的上下打量。“你什么时候来的亚麦德林,这可真是太巧了,我没想到能在哥伦比亚碰到你。”
“大概这就叫不期而遇。”莫比乌斯扯出一个营业性的笑容,但心却在往下沉。他搜遍了所有的时间线,都没有找到洛基,而眼下这个扮演了漫威电影宇宙洛基14年的演员是多元宇宙中仅剩的最相似的分身了。
“我正要去片场,你看有空我们晚点喝个茶?”汤姆看了一眼手表,他一向守时,如果继续待下去,可铁定要迟到了。
“我也正好要去办点事情,晚点联系。”莫比乌斯善解人意的拍了拍对方,摆摆手告别,目送着汤姆·希德勒斯顿迈着大长腿,三两步就消失在远处。
“嗨!到底怎么回事?”死侍不知道什么时候冒了出来,“事情已经严重到我们需要绑架演员和编剧导演来阻止宇宙毁灭了吗?”
他对着身后的树林摆了摆头,阴影之中,穿着黄色制服的洛根一手一个,提着罗素兄弟——昏迷的。
“我们只是想看看剧透。”莫比乌斯耸了耸肩,在罗根的面前打开了通往TVA的时空门。“反正他们送回来的时候什么都不会记得的。”
“哇哦,没想到你这么激进。”死侍假惺惺的鼓了鼓掌,可罗根难看的脸色和莫比乌斯掩藏不住的烦躁让他的表演无人理睬。
“好吧,谁知道下一步还能发生什么?”他踱着步子,最后一个迈进了时空门,老实说,他还挺好奇两个导演脑子里的故事的,哈哈哈。
作者:莫特
免责声明: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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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美雪找到鬼塚龙之介的时候他正背着剑带准备回家,夕阳在鬼塚身上洒下了一片焦糖布丁的金色,逆着光朦朦胧胧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什么事?”
“前辈……”梅山美雪自认在和同学之间关系很好,可是看着这个名声有些微妙的学长一瞬间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鬼塚龙之介从包里拿出一盒花见团子,拆开咬住一串之后把剩下的递给梅山美雪,扫过女孩子夹在衣服上的学生证之后揉着头发支支吾吾半天,终于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拍了一下手。
“唔!里就素维三维许!”
“诶?”
他咬下抹茶味的团子,花了2秒钟嚼碎咽下去之后甩着团子的竹签盯着梅山说:“你就是梅山美雪,我想起来了,那么你有什么心愿?”
学校不知道什么时候增加了心愿箱,从一周限的朋友逐渐在学生中发展成了互相解决困扰的事情,鬼塚当然也参与了,从老师那收到的学生心愿就是面前这个一年级后辈的小纸条。
娟秀的字体写着梅山美雪的名字,但是其他的东西居然是空白的,鬼塚忙碌了好几天都没有收到联系,直到今天被学妹堵在二年级的楼层里。
梅山拿着团子的包装盒,塑料盒在手中发出细微的声响,她捏了好几下用滋啦滋啦的塑料声缓解了被有些凶的眼神盯着的尴尬,然后她说:“前辈我想研究新的菜式!”
然后她就看见平时给人感觉很凶的那位学长咬着竹签子开始抱着手踱步,时不时挠着脑袋在思考,好像她的心愿是一个巨大的难题一样。
梅山就看着鬼塚在她面前转了2分钟,再开口的时候团子已经被他吃干净了。
“虽然我独居,但是我不太会做饭啊,只是能吃的程度,要不换个?”纤细的竹签被他拿在手里和笔一样转了好几下,“海夏倒是教过我做和菓子,你要不要一起做这个啊?”
“那个……海夏……是?”
“哦哦,我家的老妈啦,她不想被这么喊觉得显得老,所以就喊名字了,我老家有个她开的点心店,叫RANKA,所以会一点这个,这也是她喜欢的事情所以稍微认真学习了一些。”
“我也喜欢点心!喜欢能给人带来幸福和快乐的东西!前辈可以教我吗?”
“啊啊……可以是可以啦,就是要准备一些东西,今天时间太晚了,后天放学没有部活,到时候一放学去家庭科教室集合吧。”
梅山点点头,能够交谈如此顺利让她放心很多,至少鬼塚前辈不是什么奇怪的人还蛮好说话的,她雀跃的心期待着后天能做出什么点心来。
“那个。”鬼塚在她转身离开的时候突然喊住了她,“记得吃掉不能放太久。”
“哦哦!好的!”
“还有,你想做什么样的点心?送人吗?”
她想了好久,脑海里过去了好几个模糊的身影,最后停在了某个人的眼睛上,她很想感谢她,有了她的陪伴后踏入这个陌生的学校都不会那么令人紧张,甚至安下心来之后还能有余地的去照顾弟弟……
于是她告诉鬼塚龙之介:“前辈!我想做好看的特殊的点心,送给我想感谢的人。”
梅山美雪鞠了个躬转身离开了二年级的楼层,把这个问题抛给了学长。
时间很快就到了约定好的日子,梅山美雪端正坐在料理教室里等着,叠放在膝盖上的双手紧张地抓着围裙的下摆,她已经等了二十分钟了,可是鬼塚前辈还没到,难道被放鸽子了吗?不不不可能是他忘记了时间。还是说太忙了?
她想了好几种原因,甚至想得有些生闷气,为什么约定好了放学时间人还没到呢……一定是不把约定当一回事吧!
正当梅山美雪站起来想离开的时候料理教室的门唰地一下被拉开了,鬼塚龙之介提着一个塑料袋闯了进来。
“抱歉哈,早上部活太早了忘记拿材料了,刚刚骑车回去拿了一趟耽误了点时间。”
他把装在袋子里的碗放在料理台上,然后转身去拿了围裙熟练穿上系好,甚至用部活留下来的干净毛巾把头发包了起来,一脸正经,回过头来发现梅山正盯着碗里的东西看。
“干嘛?这是泡发了的寒天啊,你们女孩子做小蛋糕也用得上吧?”
“唔……现在的话吉利丁比较多。”
“喔,也是,寒天糖分比较多也没有吉利丁透明,有些点心做出来没有吉利丁的漂亮。”
“嗯嗯,是这样的。前辈我们是要做什么?”
“紫阳花。”鬼塚从另一个袋子里掏出澄黄的柠檬放在流水下冲洗干净,然后切成两半,“是很漂亮的和菓子的一种,也适合夏天吃呢。对了梅山,我和你说的食用色素你准备了吗?”
“是的!买好了,买了蓝色和绿色的。”两罐小小的食用色素被梅山放在案台上。
“唔,这个只会用到一点,剩下的你自己想办法解决吧。”
“诶诶诶?前辈怎么这样,这个使用量会放到过期的吧!”
“这又不是我该思考的事情,你去榨汁哦,记得把柠檬籽先抠掉,然后不要太用力不然会苦。”
梅山美雪真的没想到这个人就这么正儿八经地使唤后辈,然后端着一盘被切成两半的黄柠檬开始抠籽榨汁,侧着头就看到鬼塚在熬寒天。
“溶解之后加糖吗?”
“看起来你做过的东西不少,嗯,放250g糖用刮刀慢慢搅就行了,和菓子很烦不要用打蛋器那种搅拌会导致之后不够粘。”他单手叉着腰看着锅里冒泡的水和糖,另一只手拿着米色的刮刀慢慢推着锅里刚倒下去的糖搅拌着,“啊,梅山,递一下水饴。”
“麦芽糖对吧,前辈为什么都喜欢用很老的词?”
“诶——你不要管,这是海夏的习惯所以跟着用了,会很老土冒吗?”
“和前辈的气质看起来很不符合。”
“真麻烦……”
无色的麦芽糖也融化进寒天液体里,鬼塚叫着梅山自己过筛,女生端着小网一勺一勺滤掉熬煮时的泡沫和一点点杂质,听着指挥倒入她榨好的柠檬汁又一次过筛,终于到了添加色素的时候。
梅山用牙签沾着一点点蓝色在寒天液里轻轻画着圈,把朦胧的白染成了喜欢的颜色,两份不同颜色的寒天液调好之后她看着关上盖子的食用色素开始发愁,苦恼的表情让背后抱着手的人无良地笑了起来。
鬼塚帮她把寒天液倒进模具之后就开始炒柠檬豆沙馅,当然到这里开始他已经不会插手什么了,因为刚刚鬼塚龙之介拿出白豆沙放进锅里的时候习惯性把粘在拇指上的豆沙馅舔掉,咽下去了之后才反应过来这不是在家里和海夏一起做吃的能中途把半成品全部吃掉。
认真道歉之后他就把所有的步骤交给了梅山美雪,自己则像是寿司店的老师傅一样在她背后指指点点。
少女认真盯着锅里的豆沙馅,用感觉不到火焰的微火慢慢炒干倒进去的柠檬水分,一直到豆沙馅散发淡淡香气又能凝成一团的时候才关上火。
冷却,然后去切已经凝固成锦玉羹的寒天液,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像是俄罗斯方块的粒粒后混合喜欢的颜色比例放在保鲜膜上。
“前辈,接下来呢?”
“愣着干嘛?把馅放上去,然后轻轻收紧保鲜膜,快,这边摆盘我已经给你放好了。”
鬼塚的摆盘也就是把洗干净的薄荷叶放在小盘子上,等着梅山把捏好的紫阳花和菓子放上来。
透明漂亮的蓝色包裹着暖白的豆沙馅,两口一个的大小散发柠檬的清香,由于又控制了一些糖分加入和添加了柠檬汁让这个和菓子不像别的口味那么腻人,带着一些清爽的风味。
梅山美雪弯腰看着案台上几乎是自己做出来这费时间的东西,又侧过眼睛小心翼翼看着摘头巾的鬼塚龙之介,问出了心里想的事情。
“这是前辈家RANKA的招牌点心吗?”
“昂?不是,海夏做的都会比较甜,搭配浓茶的话甜一些好吃一些。”
“诶,那为什么?”
“因为臭老头不喜欢太甜的东西,哦,就是我爸,鬼塚苍介。这个味道是海夏专门给他调的,颜色的话,也是老头的名字,啧。”他不屑地说着父母爱情,像极了因为意外出生的不受关注的孩子一样。
“那前辈为什么要教我改良版啊?”
他绞着头巾想,自己因为赌气要证明可以做出成品给老头甩脸色,结果只学会了妈妈专门改良了的口味这种“乖孩子”一样的事情怎么好意思说出口啊,所以话到嘴边又变成了:“你要送人啊,肯定是学校里的,哪有地方给你泡苦茶配齁甜的和菓子啊,难道你专门去茶道部借地方吗?这种直接吃还能配咖啡牛奶。”
梅山美雪认可地点点头,看着眼前特别保留下来没有混色的两颗“紫阳花”,一蓝一绿好看的颜色像极了那个温暖又可爱的人。
“谢谢前辈!前辈真的很会吃!”
“喂?”
“真的谢谢前辈哦!我知道寒天要泡十小时的,肯定是早上准备好的吧,今天很开心!原来前辈是这么有趣的人!”
“少啰嗦啊,我走了,你自己收拾啊!”
“好——!”
作者:讷
mode:随意
即使不是梅雨时节,楼道的墙皮也总散发着像是因为长期浸泡在潮湿空气中而沁出的疲旧味道。声控灯常年是坏的,偶尔在某几个瞬间猛然想起般亮一亮,闪烁又熄灭,这光芒反而让人吓一跳。在白天也要近乎摸黑地上楼,在楼道仿佛永永远远的气味里沿走廊拐一次弯,转一次身,便能精准地握上我家的门把手。似乎自我注意到这一点开始,每次我从学校回来,推开门时所见的都是他笔直的身影,宛如一支青竹。他多数时候在阅读,有时手拿书望着窗外。他何以每次都能在我之前候在家中呢,我不知道答案,也没有问过。关上门后,在楼道的穿行仿佛一场遥远的幻觉,家里总是窗明几净,空气中有淡淡的线香的味道。我说:我回来了。他放下手里的书或其他东西,回过身看我,回答:嗯。
即便如此,他晚上总要再出门一趟。我尚小时不明白究竟,现在想他多半是去打工的。他不对我解释,我也并不向他提问。
在我更小更小的时候,他应该比现在更活泼,比现在更多笑容,更有生气。到底转折出现在哪里?在我仍算稚幼的年纪里,我赖在他身边用手指抚摸他的眉间,好像这样就能把一切都抚得平整,抚得恢复如初。他挂着淡淡无奈的神色,但并不劝阻。他闭上双眼,任我干脆把整个手掌都贴上他的额头眼皮。那是婆婆还在的日子。
然而,我对婆婆的印象也并不算深刻,即使她陪伴我们的记忆远比记忆中的父母要长。她总是好脾气,会做很好吃的饭菜,念诵很多经文。她信佛,眉目言语间也有佛般的慈祥。那时候他整个人已经变得少言而坚韧,我已经不再明白他在想什么。我还是找机会赖在他旁边,他已经不会给我如从前般热切的回应。婆婆离开的时间恰好碰上雨季,我撞见他打很多的电话,语气冷硬得不符合他那时的年纪,有时还有争吵。在某个夜晚,我看见他站在客厅里握着电话哭了。他哭得剧烈而安静,不时迸出的啜泣声纳在细密敲着窗的雨点里,我却能看见他颤抖的背影。在那之后的一个白天,我们参加了简单的葬礼。我和他都没有流泪。我始终望着他的背影。我们没有谈论过这整件事。婆婆的照片洗成黑白色,放进客厅一角的佛龛里。
或许在更遥远的小时候,我仍会向他问一些问题,执著地追要一个答案,那时他比现在有更鲜活的神情,更鲜活的痛楚,更直白地为我展露。我记得他说,不要再问我了。他握着我的肩膀,深深低下头。在那之前我是否有瞥到他的表情?在那之后我说了什么?我此后再也不向他问一些事情。
婆婆习惯下午在佛龛前阖目念经,那些低声而虔诚的喃喃经文伴着线香的气息,在每一个午后袅袅飘在客厅中。她离开后,他在周末和假期仍会延续这件事。我缩在沙发的角落,在他的声音与线香味中意识沉浮,那仿佛是最舒倦的一段时间。他开始这样做之后,许多经书从不知道哪里的角落浮出来,被放在茶几的抽屉里。
“心经是什么?”
有一天我问他。我的本意或许是想问这是不是也是一本经文。
他放下手里的书,想了想,招手让我过来。“手少阴心经的简称,”他说,手虚虚比划过我的胸口和手臂,“与手太阳小肠经相表里,上接足太阴脾经于心中,下接手太阳小肠经于小指,本经首穴极泉,末穴少冲…可治如心痛、心悸、咽干、口渴……等。”
我有些呆愣地听他说完,忍不住反驳:“我问的不是这个……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吧?”
“怎么,”他很淡地笑起来,但终究是笑起来,把手里的书抛到我怀里,那是一本医书,“你不相信我?我说的是对的。”
那天我没有问下去,我们止步于这个玩笑般的话题,以轻松的口吻聊天。我知道他是想学医的。
我已经逐渐长大,日子理应是越来越好些了。他选择本地的大学,也确实地读了医。我考到外地大学时,他已经在读研究生了。我在每个可以的周末回来,有时只在他的学校门口见他。反倒是他有忙得不能回家的时候。在某个深秋的下午,他在接过我递来的咖啡时始终难抑一阵轻咳。我们又在很多个周末见了很多次面,他的咳嗽始终没有好转。后来我知道他开始咳血。
此后又发生了什么?我们究竟怎样分别?怎样互相说了最后一句话?我如何能够向前将这里抛在身后?这段记忆一直暗沉不清,而我已经习惯于不去追问了。在许久之后,我又抽空回了一次这里。那老旧的楼道仍与记忆里如出一辙,但已经鲜少住户了。无数扇已呈破败的门紧闭着,我们曾经的那扇也是一样。他不在这里,他当然不会在这里。我回到如今我的家,即使同样收拾干净,采光敞亮,房子与房子间的不同仍如此鲜明。我有时仍要想到他。……奇怪的是,明明是我往前走了,我却总觉得离去的是他。仿佛是他从这个客厅里走出去,再也不回头,于是这一切才会如此不一样。我仍然做着他以前做过的事,在空闲的下午面对佛龛喃喃地诵经。在我阖目默念的时候,我的脑海中模糊地闪过潮湿黑暗的走廊,窗明几净的屋子,线香的味道与一截背影。我没有驱散这些杂乱的念头,而是就这样一直将经文念诵下去。那是我的心经。
作者:鹦鹉螺
mode:笑语
备注:是斯普拉遁3世界观下的oc文,复健作品可能会出现一些漏洞,还请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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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仍有神话故事流传,“纸神”大人每隔几月就下发神秘旨意的蛮颓,有鬼怪在暗中随意出没似乎也不足为奇。在前往打工现场的直升机上,Zoe望着直升机窗外,绘声绘色地说着有关“熊商会地缚灵”的传闻。然而其他三个人显然不怎么感冒,最多也只是时不时抬眼看他两眼,至于反应最大的Chase,他头一点又一点,不是赞同,是纯打盹。
不过她讲起来也不是滔滔不绝,在讲到墨灵被困在商会某处时,故事戛然而止。伴着螺旋桨轰隆声一直静静听着的Quinton抬头看她,眼神暗示她赶紧往下讲。与此同时,Chase倒是一边揉着眼睛一边麻利地操作着舱门开关。哐当一下,舱门滑开,急风扑了四人个满怀,直升机引擎运作声没了阻挡,将机舱懒洋洋的气氛驱赶得一干二净。
“结束之后我再......诶!”她正侧头想卖个关子,身旁面无表情的Yuri这拍拍那理理,一身镭射工服干净利索,下一秒就将她一脚踹下飞机。舱内瞬间安静的一秒钟后,他本人也当刚刚无事发生一样纵身一跃。看见眼前这幕,剩下两人只得笑笑,也迅速降落就位。
在回程的飞机上,确认好所有人都上了直升机后,Yuri猛回头举起食指,对着他们,尤其是Zoe,皱着眉率先开口:“别,在我面前,讲鬼故事。”其他三人看他眼神这么认真,也知道他是真害怕,心里止不住偷笑,就着别的话题又聊开了。一路从停机坪聊到休息室,大家陆续换下工装,一身轻松地等着下波排班。而Yuri则离开商会,急着去街角的寿司店打工,他今天额外要打一份工。剩下三人占领了休息室的一角,吃着食堂窗口的三文鱼面,又聊起“地缚灵”的话题,而Quinton和Zoe聊到尤为起劲。
几年前确实有关乎人命的流言,据说是因为他弄坏熊先生特制武器背下天文数字债务所以想不开了,似乎在深夜仍能看到他坐在商会角落处抽烟,但从来没人看目击过,最后也逐渐变成闲聊时分吓唬打工新手的谈资。Zoe对此的评价是,不如说工地上存在真正的鲑鱼地缚灵,执念让无数打工仔止步于wave 3,没法康工。
Chase看着面前热气腾腾的三文鱼面,汤汁用酱油和骨汤调制,面条散发着小麦的谷物香味,铺陈在上面的厚切三文鱼在昏黄的吊顶灯下泛着油光,底层已经被蒸腾的热气闷熟三分,而顶上有青白葱花点缀调味。幸好有碗热面下肚,不然听着对面两人神神秘秘地讲话,不由得也有点脊背发凉。
挑起最后一根面,Chase看着油圈密密的汤底,眼神一闪,突然冒出一句:“鲑鱼有灵魂吗?”
Zoe和Quinton先是一顿,抬头看见他眼神中闪烁的好奇。自从上古时期的哺乳类灭绝,海洋生物不断进化,其中鱿鱼和章鱼最先上岸,逐步演化并占领陆地。而到现在的科技都市,虽然真格和涂地赛场上大多数都是鱿鱼章鱼的身影,鱼类、海胆和水母们同样建设、影响着尚兴和蛮颓以及其他城市。
鲑鱼们大多生活在海底,特定洄游时期便出现在各处,也就是工地所在之地,他们的文明同样也在发展着——从他们种类繁多的兵种就可以知晓了。
“我以前还在章鱼兵部队的时候,”Quinton回忆道,“地下的章鱼和鲑鱼们有密切的贸易关系。我们卖给他们先进科技和设备,包括一些曾经我研发出来的东西,他们提供以鲑鱼卵为基底的能源供地底使用。”隔着模糊昏黄的蒸汽,Zoe笑着问他:“有想过自己设计的设备居然有用在自己身上的一天?”
"他们还是根本没懂那些技术真正应该用在什么地方,否则现在商会也不可能天天收集到这么多金鲑鱼卵。"他抿了口热茶,挑了挑眉,把全身的重量压在椅背上又翘起了二郎腿。
“虽然没有灵魂,却像地缚灵一样居于海里未曾离开,”zoe无意用筷子搅动汤底,“像地缚灵一样,被没完成的心愿驱动的我们的祖先突破了束缚,如今行走在地上。”她似乎有所想法。
Quinton同样如此。他们战斗起来视死如归,以牺牲得‘好吃’为荣,却留不下一丝魂魄,永聚于海底,我们的灵魂因为救生圈和生成器得以保全,所以能用足迹丈量陆地吗......? Quinton不禁回想起第一次与鲑鱼们见面的那天。
理论上他作为技术人员是不应该参与外界资源贸易对接的,但研发到了瓶颈阶段,将军知道上个礼拜起他的实验室灯光不曾熄灭过,他也彻夜未眠,也就顺带给他放了几天假。实验室的助手们也跟着松一口气,就算他左脚已经踏进大门,众人还是七嘴八舌地劝他出门,不知道是哪个学生一脸担心地看着他的脸色,又开玩笑说他万一猝死了,可能会变成实验室里的地缚灵,晚上监督他们做实验。最终他们动用武力让保卫室人员把他强行“护送”到一楼大厅,还给门上了锁。
好吧,无所事事,他还没想到这词有用到他身上的时候,于是,仗着军衔高,他决定跑去看边关士兵们和鲑鱼的贸易去。
在瞭望塔上看到鱿鱼们和鲑鱼的搏斗是第一次肉眼观察,这次才算实打实的真正意义上的接触。他把帽檐压得很低,能看到对面头领圆润的胸脯,事实上这确实有些糟糕,他显然不太适应面对不具人形的高等智慧生物,他低着的头更低了。翻译官和分队长在前完成了货物的交易,他站在后排,仍能感受到鲑鱼们向他投射的炙热目光。
交易完后,闲来无事的他询问着小队长为鲑鱼交换武器的频率、种类等等等等。这个鲑鱼小分队的固定任务是与这个基地进行交易。最后谈话里他记得最清楚的是,小队长对他说:“看见鲑鱼分队长头发上那个小花发卡吗?她女儿做的。”
突然,商会监控显示屏下层层垒起的纸箱后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上方的纸箱摇摇欲坠,左摇右晃,果然最后还是砰地一下摔了一地,把众人的思绪拉了回来,奇怪的声响也吓了他们一跳。没有什么比灵异话题后的诡异声响更吓人的了,Zoe吓得快把汤汁撒了一桌,Chase倒是没那么狼狈,但也被Quinton看到他缩小的瞳孔和额头点点冷汗。
于是Quinton轻轻起身,蹑手蹑手地向那一小片阴影走去,然而暗处的某物似乎也没意识到某人正缓缓靠近,仍在纸箱里四处乱撞。直到他一点点挪步前进到合适的距离后,Quinton眼睛微眯,Chase看到他嘴角一勾,下一秒他便往角落里扑去。
在纸箱中,他的肢体旋即伴随Zoe的一声惊呼扭动几下,陡然膝盖发力背对着两人站了起来,手心里像是攥着什么。两人正担心时他猛地转身张开手心,Zoe和Chase瞪大双眼看着他的手掌。
是只,小鲑鱼?
END
(本回在自序後,第一回前)
蓋天下梨園莫有盛於京師者,而京師梨園又莫有盛於禾園者。〔拆禾字可得八、千二字。〕
話說此園正位於京師郊外,迄今已有二百多年。其名由來已不可考,傳此地本是一片稻田,後被人買下造園,故喚作禾園。
禾園代代擴建,最盛時竟有數萬畝之廣,如今已將外圍許多地界重墾為田,仍餘有數千。園內分為五方,號稱有三山六湖十二樓,併二十四坊三十六院,造七十二景。園東倚靠花神山,山上立花神廟,山下建萬花樓,正是前序所言京伶爭相郢雪獻藝之地;園西所傍大夢湖,其間雲嶼霧蒸,其畔帆花海樹,堪稱禾園第一盛景;園南坊巷錯立,乃是禾園門客所寓之處;園北另設內園,乃主人家之所居,便是園中僕從亦無有入內伺候過的,一切事宜皆由園內總管事的傳達。眾人不知這主人究竟何種身份,祗知定是京中一大富大貴之人,故皆稱其為禾老爺,便是有知道其中分曉的,也向不說破。
這位禾老爺自詡戲癡,平生所好,祗一「戲」字,倚仗著許多錢財,使個萬花樓晝夜笙歌不絕,又從不設門禁,欲觀藝尋色者,皆可任意進出,聽戲狹遊;賞賓眾眾,京中伶人自也願在此登台露臉,藉以廣傳名聲,抬高身價,所謂各取其圖者是也。
本書所道諸戲,皆於此禾園上演,而又以萬花樓為多,故以為題,眾位看官且當台上事般,付之一笑罷了。
正所謂:
嬉笑怒罵皆是戲,古今春秋盡為虛。
祗將書中人分為數種:
一曰夢中人,楊柳岸、林文清等諸子也;
一曰戲中人,賀喜官、朱鳳生、莫言琴等諸優伶也;
一曰畫中人,□□□、□□□等諸妓也;
一曰世中人,所謂芸芸眾生者也。
此書不附繡像,個中腳色之面貌,似真是幻,請諸屈尊賞讀者莫要深究。若有好事者為之,亦不與此書相關。
落筆人拜上
作者:【十二招】杏梓
Mode:随意
备注:这是一篇关于DC旗下角色杰森·陶德和提姆·德雷克的同人文,含有大量的隐喻,留白,误导,以及哲学的滥用。本篇发生在小丑被提射杀后,前情基本上基于《Batman beyond: Return of the Joker》,因为含有很多原著内容且关键词“规则”是蝙蝠侠系列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所以本篇其实就是一个关于“违反了规则后所发生的一切”的故事。
Summary: “我为你杀了小丑,杰森。”
————————————
【我为了你杀了小丑,杰森。】
杰森几乎是茫然地听着这通电话,劣质手机的电流声充斥着听筒,让那道本就微弱的年轻声音变得更加模糊。为谁?为他?可是他并不需要不是吗?而且他是怎么知道这部一次性电话的?杰森对这些问题毫无头绪,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做什么反应,他只是一头雾水地开口。
“你是谁?”
【我?】
那道声音顿住了,他顿了很久很久,久到杰森似乎以为他就会这么挂掉电话,久到他感觉自己甚至能查到来电人的地址,然后打一个该死的精神病院热线,那道声音才缓缓开了口。
【我不知道我的自我镜像(imago)¹,而我的影响模型,我想你清楚我在说什么,我是指,它曾经有两个,一个父亲,一个爸爸,他们好像都很模糊,或许是我都杀了他们,或许我都没有,但是只有我杀了人是肯定的,我杀了我是肯定的,而且这不是第一次了。我是……是被告人吧,虽然我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让我念那段忏悔词,或许我是无意识²本身也说不定。】
“好吧,那我就叫你孩子好了。”杰森面前的屏幕发出幽蓝色的光线,或许是今晚的月光很漂亮,久违地,他想要当一次好人,当然,‘红头罩’式的好人,“你知道人们都有幻想杀死别人的想法吗?”
【当然,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做过实验,76%的男性,62%的女性都想过这件事³……哦,你是想问这是不是我的幻想?】
听筒里爆发出一阵尖锐的笑声,尖锐到似乎要穿透耳膜,只是下一瞬就被捂住了,尖锐的声音变得呜咽,沉闷,像是哽咽,又像是嘲弄。
那道声音让杰森的后背泛上一股冰凉,它太像了,像到他几乎又认为这是一个针对他的陷阱,又一个伪装成求救的阴谋。
但他不会半途而废。
“孩子,我不管你在模仿什么,但是你得知道,幻想杀死陌生人再正常不过了⁴,这没什么可怕的。现在和我一起呼吸,然后就站在那里,我去找你。”
杰森按下回车键,他会知道这个孩子在哪的,他已经定完到了地点,现在只需要放大地图——
【我想我在哥谭公墓】
他在哥谭公墓。
“SHIT!”
杰森骂骂咧咧地带上头罩,他要去找这个小兔崽子,他一定要吓唬他一顿,然后把这个胡思乱想的青春期小孩拽回他自己家。
他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一个孩子,瘦弱,矮小,化学物品侵蚀过他的脸,锋利的刀片在他的嘴边画出永不褪去的笑容。
他是小丑,毫无疑问。
……
提姆从来没有感觉这么好过。
他当然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知道自己手上现在还有洗不去的鲜血,他知道他的大脑在尖叫着胜利,他知道他在忏悔,他知道他想开一个玩笑,他知道临阵逃脱是懦弱,但他也知道他不想死去……或者是,他不能。
他几乎要控制不住笑声。
“我很抱歉我真的是不小心的,我很抱歉我真的学到了教训,我很抱歉我是个坏孩子,我很抱歉我杀死了他,我很抱歉……我很抱歉……下一次我会做得更好!”
他站在墓园中央,在尖锐的十字架前鞠躬,对圣母玛利亚谢幕。
“他会饶恕我的,他当然会,他是蝙蝠,蝙蝠会饶恕我,圣人会饶恕我,妓女会饶恕我,所有人都会饶恕我的,因为我又做错了什么呢?因为我又做了什么呢?”
提姆顿了顿,展开一个疯狂的笑容。
“对了,我是为他做的,他会饶恕我的。”
他拨通了那通电话,用一部旧手机,放在他的墓前。
‘ 晚上好,杰森。’
提姆转身离去,躲过那支飞来的蝙蝠镖,再次回到他们的舞台,回到那座生养他的城市,然后飞奔。
他熟悉这座城市,他在这里长大,他曾追逐过空中的蝙蝠,也曾经历过无数次的坠落。他是这个城市的一部分,是一个细胞,一个组织,一个骄傲自大的孩子,一只振翅翱翔的飞鸟,也是……一个打破规则的人。
但是提姆现在不需要规则了。或者说,他已经成为哥谭规则的一部分了。他所有的,他能看到的未来,只不过是一场悲哀的血色罢了。蝙蝠们总在上演着悲剧,而自己也不过是恰好成为了这份悲剧的一部分,这没什么可怕的,甚至都不怎么值得可惜,只是……有点可悲罢了。他的家人会一次次、一遍遍地企图拯救他,他们或许能成功,又或许不会,他们永远不会放弃他,但是他想要被放弃。这绝对不是出于什么英雄的自毁情节,只是他想让他的家人们轻松一点的祈祷,一点,不太可能实现的妄想。
可是他现在就在伤害着他们。
这很有趣。提姆是指,伤害他们本身很有趣,蝙蝠是某种象征,但是如果你尝试撕裂这份象征,你会得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这太有趣了不是吗?蝙蝠,蝙蝠只是凡人,是可以被撕裂的,流出鲜血与脑浆的凡人。他们受伤,绝望,一无所获;他们中的一员追逐着自己,另一位却在电话里温声安慰,一位因为力竭而在空中坠落,另一位则和自己谈论着谋杀幻想。这一切……这一切都只是,太好笑了!
他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
终于,那些蝙蝠放弃了,今晚发生了太多事,多到他们没有额外的精力去抓住自己,又或许,他们知道他要去哪里。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提姆绽开一抹笑容,向摄像头招招手,敲响那间安全屋的门。
‘Surprise, 小鸟。’
……
“It's me.(是我。)”
提姆抬头看向杰森,他知道他的兄长可能并没有认出来自己,他被旧日的噩梦困扰了,这其中有部分甚至是他的杰作。毕竟,“第三任罗宾擅长合作”不是吗?即使他成了反派,他也会有其他人的馈赠,或遗物。是他想让杰森暂时安静,于是他就将恐惧毒气播入他的胸腔。恐惧会让人失声,而没有声音,就是安静。
“我在逃跑,我需要一个地方躲藏。”提姆指了指屋子,他知道杰森会让自己进去的,所以他只是等待着,“我会给你解释的,所以能让我进门吗?”
杰森脸上的表情有些复杂,提姆看不太懂,可能是电流会烧坏脑子?不过他好像也不太需要懂,因为杰森下一秒便揽住了他的肩膀,将他带进这个‘家’中。
“当然。”杰森端上一杯热可可,放在面前的桌子上。
这看起来很不错,提姆缩在沙发中,有一瞬间,他好像忘记了自己的目的,那些彩色的布做成的毯子看上去非常柔软,沙发上绣有一朵小花,茶几上还有毛茸茸的毛毡小猫,可能是别人送的,史蒂芬妮之前好像喜欢过毛毡板,而她被挂在卡珊的手机上⁵,自己真的要毁了它们吗?
可是他已经在这里了。
“说吧,孩子。” 杰森坐在他对面,他看着提姆,就好像他什么都没变,可是有什么变了,可是他们一定变了。
“审讯不是这样的,先生(sir)。” 不……我不应该这么说。“你应该问更有效的问题。”比如为什么是‘为了你’。
“好吧……”
面前的人似乎依旧很困惑,只是在困惑中又多了一些,很平和的东西。哦,我喜欢平和。提姆想要闭上眼睛,但是他还有承诺,他的‘工作’还没有完成。
“那你要试试,下次不把鲜血溅到手上吗?我是指,比如带手套之类的?”
这是什么问题?这……有什么意义?提姆想要尝试分析这句话背后究竟藏着什么,可是好像,没有,就只是,没有。
“我会的,谢谢。”
最终,他这么回答。
“好啦,那我就没什么问题啦!”杰森站了起来,伸了个懒腰,“好久没有见到这么配合的犯人了,你想要什么奖励?”
“睡个好觉?”
抱歉,他好像想不出别的了。
“如你所愿。”
他沉沉地睡了过去,不再思考明天。
【END】
尾注:
¹ 一点点拉康的镜像理论,很混乱我不好解释,总之你们就知道提姆这里是在说他已经迷失自我就好了。
²出自卡尔·荣格的《分析心理学的理论和实践》,这里其实是指一种没有自我(ego)的意识, 当他们回顾过去,可以记住过去发生的事情,但却不记得自己身在其中。这里提姆就是这么一个状态
³ ⁴ 论点摘自《性,谋杀,生命的意义》,作者道格拉斯·肯里克,实验数据和结论都是他的,
⁵ 《猛禽小队》的第19话漫画封面曾出现过拿手机自拍的卡斯,手机上挂了个芬(指指点点)。这里提的思维很发散,有点像“解离”的状态。
作者:鱼簌漆
评论:随意
备注:写不完了下次见。我写不好短篇啊啊收不住,感谢理解TT
“亲人的离去不是骤雨,而是此生漫长的潮湿。”
小玉终于能消解这句话了。
今天是又一年的4月15日,碑前的花束已摆放好,她静静地跪坐着,沉默良久,她嘴角淡淡地带出一丝笑意。
前两年,她为这位老太太亲自出钱修了墓,也时常来看一看她。
第一年来时,她泪流不止。她将没来得及带她去喝的青岛鲜果啤撒在墓前,说妈妈,你知道这个老好喝了吧?就是可惜,没有机会亲自领你去喝。是呀,她曾筹划了那么多次,带她去吹青岛的海风,领着这位一辈子没有出过平原、一生都在种地的老人,见见奔涌的海浪,和海边的鲜花。
这墓碑修得极好,让她想起年少时,第一次读着《第二性》,被当中的内容所震撼。后来她终于去了法国巴黎,来到波伏瓦的墓前。石砖上堆着鲜花,碑上用各国的语言写着我爱你,中间挤着、堆簇着红色的和粉色的爱心,她被这景象所冲击,掉了眼泪。
小玉被生下来时,差点被偷偷掐死。她的亲妈已连续打了两次胎,不能再打了,“否则以后会生不出来哩。”
一声啼哭将小玉带出来,一屋子人围着,见是个姑娘,虽没挂脸,但气氛已经凝重起来,都偷偷瞄着她爸的脸色。沉默良久,她爸爸去门外抽了两个小时烟,回屋一看亲属们零零星星的,都走差不多了。
第二天小玉她妈就死了。有人说是难产,有人说她吊死了,说什么的都有。她爸给她放在门口,任由哭喊。隔壁的老宋媳妇见孩子可怜,便给她悄悄抱走,独自抚养。
在村子里,老宋媳妇算是一位常被讲究的对象。十多年前嫁到这里,没等怀上孩子,就克死了老公,你说说,这样的女人谁还敢娶?更别提后来她还带着别人家的拖油瓶。于是,逃离这里、隐姓埋名成了她的目标。
本来这种被议论的人生,过久了也就这样算了,凑合过呗,大家似乎都这样凑合着。可当小玉一天天长大,会用水灵灵的大眼睛望着她笑时,逃离这片土地的种子已在心里发芽。
在小玉三岁那年,她靠着种苞谷和麦子、做针织用品攒下来的钱,准备了一大包行囊,带着小玉租了老邹头家的毛驴车。
“老宋媳妇,你这领孩子干什么去?”
“领她上城里添点衣服玩具嘞,再玩一玩。”
后来老宋媳妇很久都没回来,村里人才想到,她这是跑了。
宋姨带着小玉在城里安了家,先租了一间小平房,带压水井,出来的水清冽又凉快。她想办法给小玉安排上了小学,每天早上骑房东借的自行车送她上学。后来她自己也攒钱买了一辆。
小玉古灵精怪的,到处蹦蹦跳跳,总是让她操心。但宋姨手巧又勤快,还找了个给人家当做饭阿姨的工作,独自过了那么多年,有个孩子添添活力,日子也算一天天地过好了。
直到有一天,到了小玉开家长会的日子。
她刚忙完活计,急急地赶到学校,总算是没错过。家长会结束后,老师把这位穿着朴素的妇女拉到一旁,问她,雷玉最近跟一些不太好的孩子在玩,你知道不?
“啊?”
见她显然吓了一跳,老师叹了口气说,她跟一些混混走得很近,你要不问问她?
“知道了,谢谢你啊老师。”
回去的路上,宋姨心情复杂,人也沉默着。等小玉回家,她叫住她:“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没跟我说?”
“……我数学考了86。”
“不是问这个。”
“那好像没有,妈妈我想吃土豆——”
“你最近在跟什么孩子一块玩?”
小玉沉默了。她低头扒拉着手指,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她们就这样僵持着,小玉时不时抬头瞥一眼宋姨。
“你不说是吧?明天我跟你去学校问老师。”说完去厨房切菜做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