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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凰
评论:笑语
*PS.一个故事,一个奇遇。
今天我们要讲的故事,和公主、王子没有关系,跟那些藏在森林里的女巫和魔法师更是没有半点关系。我知道人们常常会用“在很久以前”来开启他们的讲述,但你大概早就听腻了那样的开头,所以今天我们不会说那个,更不会讲王国的战争、恋人间的爱恨、巨龙与魔法,在这个故事里没有任何人受到伤害,也没有任何人能够如愿以偿,如果你要听这个故事,那就请停下脚步,在篝火边坐下,坐到我身边来,先喝上一杯热茶暖暖身子吧。
夜晚很凉,不是吗?你一定是跋涉了许久才来到这儿,就跟我们故事里的主人公一样。往你来的方向走出去大概四千多步的地方不是有条小溪吗?我不止一次经过那里,那条溪有多宽、什么时候枯竭、什么时候会涨水,我都清清楚楚,就连溪水里住着哪些鱼、它们的家族里分别都有多少尾成员,我都清楚得不得了。
有一次——那是个下午——天气热得很,我从很远的小镇一路走过来,嗓子渴得像两块毛玻璃擦来擦去,好不容易到了小溪边上,正低头拿罐子舀水,就看见水面的波纹上映出了一个影子。你也知道,那里的溪水非常清澈,尝起来也很甘甜,因此即使有波纹的影响,我也一下子就看清了那个影子。
离奇的事情随时都可能发生在这世上的每个角落,然而换做是你看见小溪对面有一具骷髅也同样正在弯腰舀水时,你也一定会傻傻地愣在那里吧。我当时就是这样做的,手上抓着罐子,罐子的一半泡在溪水里,而我顺着倒影抬起头看见正对面的那具骷髅,手一松,罐子就这么掉进水里,像是早就想从我这里逃跑一样顺着水流奔向下游了。
老实说,一句骷髅在我看来根本算不上什么。我见过太多死人了,寿终正寝的、横死街头的;四肢完好的、肢体散落的;容貌如生的、皮肉腐烂的……当然,只剩下骨头架子的也是见过不少,可是骨头架子跪在小溪边上舀水,这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也觉得很不可思议,是不是?我就知道你能明白那种感觉,从前我跟人们说的时候,他们要么说我是个骗子,要么笑话我编故事连三岁的孩子都不如,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只是觉得神奇,而不是——哦哦,抱歉,我说得太多了,夜晚的时光这么短暂,你还得好好休息呢,我们还是回到故事上来吧。
刚才我不是讲到抬头看见骷髅时,自己的罐子掉进了水里吗?听好了,接下来更离奇的事发生了,我还在那里愣着,不知道是该追着罐子往下游跑还是先揉揉眼睛确认一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时,对面的那个骷髅突然动了。对,是的,你没听错,它——我姑且用这个代词来称呼它吧——它本来手里也拿着一个看上去像是碗的东西正在舀水,这时候就捧了满满一碗水,用它那两根骨头胳膊举起来,朝河对面的我递了过来。
你也知道那条小溪并不宽,当骷髅伸长它的手臂把水递给我时,我也伸长手臂去够,而小溪的宽度刚好够我接过那个碗。我从来不觉得一碗水能有多种,但那时候我差点没能拿稳碗,硬是用肩膀上的肌肉支撑着才把手收了回来,关节的骨头摩擦着发出咯咯的声响。中途我还洒了好些水,不过等我低头看着那碗水的时候,它又变成我所熟悉的那种重量了,白色的碗里盛满了溪水,在太阳底下轻盈透亮得仿佛碗里什么也没装一样。
我就这样盯着手里的水,直到它反射的光线晃花了我的眼睛。于是我又抬头望向对面那个骷髅,它看到我举着碗的样子,大概是觉得有点奇怪,就点了点头,看我依然没动静,又犹豫了一下——这太奇妙了不是吗,你居然能从一具骷髅身上看出犹豫——然后它再次举起自己的胳膊,好像捧着一个无形的碗一样,把那个“碗”凑到它的脑袋前,仰头张开两排牙齿,做出了喝水的动作。
从古至今的故事里还有比这更离奇的事吗?我竟然在被一个骷髅教喝水这件事,这简直就像是做梦一样。不管怎么说,当时我没有像现在的你一样笑出来,在那种情形下,这整件事情都比人们想象得更加有理有据、理所当然,如果你也在那儿,说不定就会跟我一样信服地遵从了骷髅的教导,一板一眼地按照它教的动作抬起手臂、把碗凑到嘴边、张开嘴把水喝下去。
好在那个碗只是个普通的、上了白釉的陶碗,不是什么想象中由头盖骨打磨成的,碗里的水也只是普通的溪水,和我每次到这儿来时喝的一模一样,还是那么甘洌、清凉,涌入嘴里的瞬间就润湿了我的舌头和喉咙。痛快地喝了大半碗水,我觉得自己又能说话了,也能有力气继续走下去了,于是就弯腰重新打了满满一碗溪水,捧着它递给对面的那个骷髅。
谢谢你的水,我这么对它说,现在我要去下游找回我的罐子了。骷髅没说话——这也是当然的。我看着它从我手上接过了那碗水,像刚才教我动作时那样喝了下去,然而很可惜的是,一具骷髅显然喝不了水,这同样是当然的。一整碗溪水就那么从它下颌骨的空洞里漏了下来,顺着骨架流下去,滴滴答答地落到地面上,把它跪着的那块地都浸成了深色。
这一次我没有再愣住,不论是谁,突然间见到这么多离奇的事情之后,再见到符合自己预期的事,大概都只会点点头然后离开吧。我就这样抱着没有什么事能再让我感到吃惊的态度站起身,快步跟着水流开始往下游走。然而我才走出去几步,余光就瞥见河对面有个东西一直在跟着我,转头一看,居然是那具骷髅。
我转过身的时候,骷髅也转过身望向我,就好像它上一秒只是和我一样在目不斜视地朝前走。我停下来,骷髅也停下来,它原本拿着的那个碗不知哪里去了,而我正要去找我的罐子。
好吧,那我们就同路走吧,我说。一路上有个陪伴也不错,即使它只是具骷髅,它不能说话,也喝不了水,跟我对视的时候也只有黑洞洞的眼眶在盯着我,但是管他呢,我要走的路那么远,一个人走、河对面有具骷髅在跟着我走又有什么区别呢?反正我都要走下去的,至于骷髅到底要去哪里做什么,难道我还指望它会给我回答吗?
事情就是这样,我最终在下游没能找到我的罐子,因为天黑下来了,我不得不往高处走一走,找个地方扎起帐篷,然后我就一直在这儿了。你问那具骷髅?哦……你的茶喝完了,要再来一杯吗?这是我特地去打了溪水回来煮的,很不错是不是?来吧,把你的罐子给我,让我来帮你倒满。
这个罐子又是哪儿来的?哈哈,你看,是这样,我从来没说过我只有一个罐子,不是吗?给你,这茶要趁热喝,你知道的——嗯?茶上面倒映出了一具骷髅?快别开玩笑了,你一定是看错了吧,这儿怎么会有骷髅呢?我们还是来喝茶吧,这么热的茶最能暖身子了,你喝下去就知道了。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这是一个发生在二十多年前的故事,年夜饭上吃过这么多瓜,自家亲戚的瓜少有。
就比如说这个,在辈份上属于我爷爷奶奶的两位的巨瓜。
且说,当年的爷爷——接下来请称呼他为J警官——是一名威风凛凛的刑警,具体啥档次不清楚,只知道当年出事的时候正在查一个跟地皮有关的大案。奶奶——又称W女士——当年刚从部队转业,在户籍口找了个容易给人行便利的岗位混资历。
很正常的配置,很符合俺家传统。
J警官手上的案子是市区重案,那时候各地都在埋头搞发展,上头要指标,下头的人就只能出歪招,这不就歪出事儿了。
一块要建商场的地给批了住宅,两头都拿了钱,中间商却失踪了,国土局的局长差点在办公室里悬梁自尽,最后因为没房梁老实被抓。但任凭审问,都问不出一点儿消息。
就在J警官快把市区所有地痞流氓都抓干净的时候,事故发生了。
W女士下班后,从单位走到车上的功夫,一辆桑塔纳飞速冲过,将W女士撞飞,血溅当场。
人群惊呼,刚有车没几年的老百姓哪见过这阵仗,红的白的撒一地,赶紧打电话叫救护车。但那时候的救护车跑的还没J警官的拖鞋快,赶到现场后,同医护人员把老婆抬上车斗,一脚油门直冲医院。
进急诊室,J警官签了所有能签的字,然后让同事看着,自己冲回局里。
年轻的汪老板那时候还叫汪狗,不过是某个大人物手下混的比较得脸的小弟。他的老大其实没有参与过地皮案,汪狗被抓到这里的原因,纯粹是他倒霉。
两家开发商在地皮上械斗的时候,他蹲城墙脚下嗑瓜子看戏,顺手给人两块板砖,就进来了。即便不讯问,过了今天,明儿一早也就放出去了。
“听说,你要结婚了。”J警官站在铁笼子外面,笼子里很多人,但只有汪狗对这句话有反应。
“你对得起自己这身皮?”混的人大多都不喜欢官方,有怕的,有恶的,汪狗更多的是恨。他其实已经不年轻了,三十岁的年纪,父母在老家地里刨食吃,自己混这么多年女朋友都不答应结婚,就因为他没房子。
这时候房子不是说买就买的,有钱是一份,有名是另一份,大多都是单位住房分配名额然后花钱买的模式。
汪狗有钱,他女朋友其实也有名,只可惜这个名额被户籍口卡了,转给了别人。
说来也巧,当年那套房子,正是转给了我家。我爹妈正好准备结婚,单位有房子的名额,W女士就行了个方便,把最后一个顶楼的名额给了我母上大人。
J警官知道,户籍口赚钱的门路他很清楚。
“帮我找个人。”他把汪狗放出来,带到门口的无花果树下,递给他一根烟,“房子和钱,二选一。”
汪狗不屑,“宿舍楼的房子你们不都卖光了吗。还有空的给我啊?”
“公安局宿舍住不住?”他和W女士可是名下一人一套的,一套老宿舍而已,这代价他很乐意接受。
不得不说,汪狗确实心动了。他也很清楚,自己其实混不了多少年了,跟老大这么久,都没混出个名堂,再加上女朋友那边的压力,他其实考虑过很多次换个活计。
而现在,出现在他面前的是通往出人头地人生巅峰的独木桥。
“只找到人就行了?”他接了烟,一口抽干大半。
“活着,带到局里。就这样。”J警官从不是个好人,没道理老婆还在急诊里,他就要留肇事者一口气。
汪狗没说话,抽完烟,烟蒂扔地上碾成饼,转头上了自己的桑塔纳。
J警官什么也没问,回医院守了一晚上。局里领导私心觉得W女士出事跟他们正在查的案子有关系,让警卫员联系了北京的医生连夜飞来手术。
第二天一早,手术室的灯还没灭,汪狗却拖着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扔在了公安局门口。
“我喝多了,我真的只是喝多了……”男人很慌,跪在地上爬了好几次没起来。
J警官并不在乎他到底是为什么撞人,但他必须是因为地皮。
“我们可以私了。”J警官坐在审讯室里,面对着浪费的中年人,“只要你说实话。”
中年人嘴里说不了一点儿实话,但J警官的私了条件他很心动。
“十万块钱,从此两不相干。”说实话,这话在当时听来有点儿卖老婆的嫌疑,但考虑到J警官并不缺这点儿,其中意味就深了。
“行。”中年人咬咬牙,应了。
他作证,是有人花钱雇他撞人,他的目标本来是J警官,只是昨天晚上确实喝多了,回家路上发生了车祸。
当然,他说的内容没人在意细节,大家只知道现在两家开发商撕破脸了,真正有用的消息一字字一句句漏出来。
案件侦破,W女士也脱离病危转入普通病房,尽管她失去了半个大脑,但是没关系,J警官的升职弥补了一切。
他离开了刑警岗位,转成为国土局的新局长。
至于那个从头到尾都没见过影的中间商……老爹没跟我讲。他只跟我说,一块地皮能换荣华富贵二十年,如果这块地皮能再加上一个二等功,那就是荣华富贵五十年,再如果,在此基础上再加一个因工负伤……
“连小辈,都能荣华富贵一辈子了。”
作者:奥利奥
评论要求:无声
备注:此作品为《怪物猎人》系列游戏的背景加入私设,有怪物拟人要素提及。
新大陆月辰调查据点,由于靠近永霜冻土,终年积雪不化。为了维持据点在冰天雪地中正常运转,总能看见来来往往忙碌的身影。食物、饮水、建材、基础设施、加工品……勤劳的调查团成员们搬着大大小小的货物,有条不紊地忙碌着。一切事宜正在有序进行,猎人Noctina(诺克缇娜)却从中看出端倪:首先是集会所宣布暂停开放一段时间,问相关负责人关闭的理由,得到的回复只是“定期修缮”。可这不合理,集会所不久前才刚刚做过一次全面检查,就算发现什么问题不能马上解决,也不会拖到今天才闭门维护。不,更大的疑点是往常她都能进去看两眼,需要人手的时候还能让她帮一把,现在却完全不让她插手,连从门缝看一眼都不行。她决定不跟集会所较劲,转向其他地方,没想到据点的其他人都极力劝阻她,叫她好好休息。好处是她有了一段相当闲暇的时光,坏处是太闲了,想做点什么事都被别人包了。其实她大概猜出是怎么一回事,并不打算戳穿它们。只是现在太过放松反而让她浑身有点不自在。
也许我应该做点放松的事情,嗯,比如读书?还是训练?出去做任务?好像更放松不下来了。她努力调动大脑思维想出一个好方案,反而越想越疲累,如果这些方法都不行,那她干脆去睡一觉。
这时有一只手从身后搭到她肩膀上,熟悉的声音对她说:
“嘿,伙伴,要不要一起去看看风景放松一下?”
她和接待员一起来到永霜冻土,从被划定为12区的营地帐篷出发,穿过群山包围的空场进入连通山体的洞窟,她们看着对面覆盖积雪的平台上方那个透过光的洞口,猎人和接待员对视一眼,率先甩出抓钩借助楔虫轻松飞了上去。接待员可没有这个装备,她要怎么上去呢?答案很简单,猎人吹了个口哨,一只冬翼龙不知道从哪儿飞了过来,和那些会攻击人的冬翼龙不同,这只似乎很听话(当然因为它是异型种怪物),抓起接待员带着她跟上猎人的路线。
不一会儿,她们到达她们在永霜冻土所能攀登的最高峰,从那儿能将广阔的冻土景色一览无余。“这就是你之前提到过的山顶……它真的很漂亮。”接待员赞叹道。
“是啊。”猎人眺望着地平线一端逐渐沉落的太阳说。
接待员挑了个合适的位置坐下,和她一起看落日。“嘿,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来新大陆的时候吗?”
“嗯,当时我们的船被熔山龙顶翻,掉到他背上,好不容易才抓住一只行翼龙逃了出来。”Noctina回忆着那次惊险的经历,既阅览了自然的美景(第一次看见古代树森林的全貌),也领略了自然的危险。
“那之后我们掉到了古代树森林里!很高兴我们毫发无伤,然后躲开那群贼龙和他们的领袖,在调查班班长的帮助下赶到星辰据点。”
“……还得感谢蛮颚龙先生。”如果不是蛮颚龙阻碍了贼龙,恐怕不明情况的她们都会遭遇不幸,结果后来才得知那只贼龙是异型种,没有对她们的恶意(尽管他的手下一开始可能不是那么友善)。而蛮颚龙不过是想来找他玩,想要拉他走。不得不说怪物和人类的文明还是有些许差异的。
“是呀!嗯,之后我们大概逛了一遍据点,很快就开始准备接取了第一个委托。”接待员在回想猎人从她这儿接的第一个任务是狩猎古代树森林的贼龙——说是“狩猎”恐怕不准,应该说“驱逐”也是可以的。而且针对的是原生种贼龙。异型种怪物拥有人智,可以用更温和的方式与他们沟通,不过,也有部分智慧怪物态度强硬,那就需要额外的手段制服他们。
她们两人在山顶聊了很久,直到太阳没入漆黑的地平线,直到繁星布满天空,直到温度下降到难以忍受的地步,她们仍然围着简易的篝火,畅聊着过往经历的一连串冒险奇遇。直到时间晚得不能再晚,才恋恋不舍地回月辰。
过了数日,月辰集会所重新开放,Noctina这才看到它崭新的装修风格:屋顶挂满了纸灯笼、温泉中心的装饰也变了样、接待员和其他人也换了一身装束,简直就是在庆祝这个寒冷季节里的温暖节日。
“新年快乐!”穿着旗袍的接待员送给猎人一句真挚的祝福,递上一杯奶酒。
“嗯,新年快乐。”已经换过节日风格盛装的Noctina接过酒杯,也向自己的伙伴致以问候。
集会所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无论是人类还是怪物,都在这样温馨的氛围中庆祝着节日,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
作者:舞舞纸
MODE:无声
右:你说得对,主角成绩很好,他想上北大、清华或者出国,不能因为杀人被抓住。
左:嗯啊,看来你的主角放弃杀人了,但你的主角到底遇到了什么才想杀人的,可以和我说说吗?我可以为你设计一个帮助主人公走出困境的方案。
右:主角妈妈在今年6月底因为癌症去世,7月初的时候父亲就和另一个阿姨再婚了。阿姨带来了另外一个女儿,年龄与主人公相同,阿姨和阿姨的女儿住进了主角的家里,但阿姨是个两面派,父亲不回家的时候主人公只能吃剩饭,阿姨的女儿经常偷主人公的东西,藏主人公的作业,还在学校里传主人公的家庭情况。
阿姨的女儿转学到主角的班级,开学第一天自我介绍的时候就告诉大家自己是主角的姐姐,她以为家里有钱就受得到同学的欢迎,把自己父亲(她自称是亲生的)也就是主角父亲的名字、在哪个公司做领导、有什么政府职务也一起介绍了。但同学们没有像她想的那样因为一个有钱有权的继父就讨好她,而是觉得她很傻逼。因为学校里大家只看成绩和人缘,家里有没有钱大家根本就不关心,只有一无是处的人才会强调家里怎样怎样有什么有什么。
开学后第一次月考,阿姨的女儿考了倒数第一,没有合格的课,加上同学一开始就觉得她是个傻逼,这次考试以后大家的嘲笑得更欢了。然后她就嚷嚷不公平,说她以前都在十八线小城当孤儿,没有城里那么好的资源,考试的东西她都没学过,到这里还可以理解,但很快她就把话题转到了主角身上,她说她是主角父亲的私生女,但是主角父亲重男轻女,有了主角以后就把她遗弃了,直到今年原配死了,他父亲想要个人做免费保姆,她母亲才带着她和父亲结婚。然后她就指着主角说主角独占了父爱十二年,自己的资源都是主角抢走的,主角父亲先和她母亲生下她,才生下主角,主角的妈是三,她才是真千金,主角妈是因为生了儿子才结婚的之类的。
之后同学分成了两类,一类是同情她的女同学,把她收进了女生的小团体,另外一类是觉得她更傻逼的人,这类人比较多。但这两类人对主角的态度都不算好。本来主角就是埋头学习不怎么有朋友的人,现在主角的家庭出身被人摊开来,还是不光彩很丢人的那一面,同情派的人把主角视为偷走别人人生的恶人,傻逼派的人把主角当成乐子,就像口香糖一样,无聊的时候就嚼上两口。
主角就在这样的压力下,第二次月考成绩也下降了好几名,这样下去会失去保送实验学校的资格,所以他很想杀了阿姨的女儿和那些嘲笑他的同学。
左:嗯,是个很曲折的故事。主角有很复杂的家庭环境,面临着来自于失去亲人的悲伤痛苦、重组家庭的虐待、学校同学的孤立、成绩下降的焦虑等多重压力。在不违法犯罪、自毁前程的前提下,我建议按照以下方式方法自救。
重组家庭的虐待:主角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收集继母虐待自己的证据,将证据交给父亲要求父亲调停家庭矛盾、予以保护;如继母虐待行为存在施加暴力、故意伤害,对主角生命健康安全造成威胁,建议将证据交给学校、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儿童保护机构等,寻求庇护。
学校同学的孤立:继姐对主角家庭情况的披露,应当明确这是主角的个人隐私,同学没有权利打探,并有义务停止传播;如果继姐披露的家庭情况不属实,主角可以在公开场合表明相关内容是谣言,在真实情况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也可以用真实情况澄清谣言;在同学没有停止散播隐私、谣言的情况下,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收集同学孤立主角、散播主角隐私、造谣诽谤的证据,将班级情况告知班主任,必要时可以咨询律师寻求法律手段保护。
成绩下降的压力:主角对自己有很高的期望,希望进入顶尖院校深造,但主角首先需要知晓,高等教育的考学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主角还在小学就读,有大量的时间调整学习状态,在下次考试中取得更大的进步。另外主角也需要知晓,影响成绩下降的因素有很多,失去亲人的悲痛、重组家庭的虐待、学校人际关系的恶化等因素都有可能影响成绩下降,但这种下降不是永久的,主角有很多方法排除这些消极因素,或寻求其他能够使成绩上升的积极因素,必要时可以寻求学校老师、心理咨询的帮助。
自身的心态调整:主角需要明白现在的情况不是自己造成的。导致主角境遇的多数情况是由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在社会上有许多针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救济方法,不要耻于将自己的境遇告知可以帮助自己的人,有很多成年人能够帮助主角,愿意帮助主角。
文:讷
mode:随意
*《杀死你的旅程》相关 非常我流非常意识流
他感到体内有枝叶在节节抽条,拉扯血肉挣出隐秘又难忍的痛楚。每一天他起床,吃饭,生活,感觉无数蔓生的细而嫩的枝条嵌住四肢关节的齿轮,只是呼吸似乎也在滋生绵绵的若有若无的痛苦。而当他身处那个男人身侧,这痛苦无疑在分秒加剧。他想这只是一种无厘头的联想。他的感受只来自于生活本身的泥泞,理所当然的、本就如此的泥泞。他要驱散这些无所谓的念头,专注于切实的当下。只要他完成他的使命,他想,一切就会好起来吧。一切当然会好起来。或者说,一切还能坏成什么样呢。他握着方向盘,依旧能清晰地感受到手心紧贴枪柄的触感。副驾驶座的人吵着口渴要停车找买水的地方,他在嚷嚷声中吐了一口气,顺从地应答。对方却忽然安静下来。
小田岛,你这家伙,其实在不耐烦吧。
你其实在不耐烦吧。
他和朝日坐在路沿,用塑料勺分掉半个西瓜。在组里的日常其实琐碎又令人疲倦,他们这种人承蒙的好处十分有限,却与不讨好的累活更加有缘。得空的闲暇时光被衬得甜蜜,但若寂寂无事太久又会令人不安。他们才结束了一场任务,因此得到的是一个格外平静的午后,与在已经逐渐燥热的温度里品尝冰西瓜相合。小田岛知道自己对这些活计本没有多积极活跃的心情,至少也没有显得敷衍。朝日却像要看穿并宽慰他面无表情后的内心一般,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过,做这些觉得累很正常嘛,毕竟很多时候都只是在做千篇一律的事情啊!他的朋友笑着挂上抱怨的口吻,让他吃掉最后一勺瓜瓤。虽然早就不够冰,汁水充盈的西瓜依然给唇舌间带来甜而甘霖的口感。小田岛已经逐渐习惯日夜穿梭过昏暗的巷道,让指关节积蓄血污与淤青,更加习惯无论如何总是相伴的朝日的身影,领略对方活力十足的展望与对未来毫不迟疑的期盼,包括熟悉不断被提到的某个人名。片冈大哥,朝日兴致勃勃地说,于是小田岛在聆听中微微勾起唇角,从听来的点滴里堆垒起一个与朝日的理想更加相关的模糊形象。这样的生活竟让他感到无比平静,与曾经可能存在的完全死寂不同,这让他感到一捧松软泥土静默卧于遥遥苍穹之下的安宁。他的内心说,他想让这样的生活继续维持下去。小田岛和朝日并肩弯腰,他听着身侧朋友明显雀跃的呼吸,一瞥那个总被对方提及的模糊形象变得具体,从他们低垂的脑袋前走过。听见片冈又走回来和朝日说话,点去帮忙买东西。他并没有仔细听。他微微抬眼,望过去一瞥,与片冈的视线碰上了。不知是不是因此吃惊,他心下突地一跳,近似新芽顶过土壤的触感。
小田岛想,他只是想要一怀平静的泥土而已。他所求没有更多。他的手,沾染过黏腻又温热的血液,抱紧过朝日逐渐冰冷的身体,握住不留情的枪械搭上扳机,圈扼片冈脆弱的脖颈,似乎也并未感到不适宜。事情应该尽快结束。事情尽快结束就好了。枝枝叶叶缠进骨缝,让他浑身的肌肉咯吱作响,绞死他举枪绷直的手臂,纠折囚困,他一失神松开指尖。应该尽快结束就好了。是这样吗?那些枝叶,蛇一般拧住他的五脏六腑,带来的苦楚想必就是出自痛苦。所以那想必就是恨。小田岛大口喘息,感到心底哽着一枚酸涩的种子。他尝到咬破舌尖漫起的一缕血腥味,但片冈没有接吻的意思,所以片冈不会知道,可仍有指尖按过他的唇角。他没有料到脊背下的床铺柔软得匪夷所思。男人颈间的项链随动作一晃一晃,碰着房间里的灯反射出银亮的光,在他此时不甚清晰的视线里如同一颗突兀的星星。片冈的指腹捻过他被汗濡湿的鬓角。
其实你是喜欢的吧。
不是。他想张口,身体深处抽芽拔节的新枝抵噎在他喉头。
小田岛感到疲惫,即使隐隐记挂不知何时会拨来的电话,仍很沉地合上了眼皮。他梦见一条银色的鱼跃过船沿无际的海面。咸涩的风里,他望着重物落入海中溅起的白浪。他扣下扳机,看见一根鱼竿伶仃地落在空无一人的矮凳边。他收紧双手,感受到手指下动脉疯狂而鲜活地跳动,慢慢死寂。片冈扶住他的下巴,不算明亮的顶灯却晃得他睁不开眼。那颗讨厌的星星硌在他的眼皮之间。奇怪的是,他并不觉得片冈颈间的温度与握上他双手的手心的温度有什么差别。我没有不耐烦,他说,片冈坐在副驾驶上,他迅速掠过一瞥,对方没有生气,片冈看着他在笑。他感到无数新枝抽节生长,覆过胸膛,一寸寸绞紧他眼前飞闪过的许多画面,攥死一颗心脏。然而,在梦里,他没有感到多么鲜明的痛苦。
作者:凰
评论:笑语
雨季结束之后过了大概一个星期,有天黎明在清理朝北的小露台上残留的积水时,看见一个形状奇特的东西挂在了曾经被雨水浸泡过的飘窗窗台下。
那是一个不过一寸长、末端略成锥形的柱体,通身都泛着清透的绿色,在清晨斜斜洒下的阳光里甚至显得有些透明,丝毫看不出它曾在风雨中被泥沙侵染。黎明擦干净飘窗的玻璃和外框,又蹲下来仔细地打量这东西,甩了甩指尖从抹布上沾到的污水,轻轻碰了一下它。
她的动作非常轻柔,但那个东西还是被戳得微微抖动。黎明赶紧缩回手,刚才触碰的那一瞬间她的手指上传来奇怪的触感,像是摸到了由充盈的液体撑起的水气球,却又比那更有韧性、更柔软一些。她换了个角度,再次凑近了些去观察,也不敢再上手去碰,生怕自己稍不注意就弄破了这玩意。
就在她专心“研究”、完全忘记自己本来要做什么时,裴安迪的声音在窗玻璃对面响起了。你蹲在那儿干嘛呢,他问,我已经把衣服晾好了,要来帮你吗?
黎明回过神来,转头笑着冲裴安迪举了举手上脏兮兮的抹布。帮我拿块干净抹布,她说道。
裴安迪叹了口气,念叨着什么跟你说过几次了抹布也要多清洗才行你看这玻璃下面都是水痕,然后乖乖地转身消失在了窗边。再出现时他直接推开了一边的门,从屋里走到露台上,一只手里拿着两块干净的新抹布,另一只手里提着半桶清水。
你那个先放门口台阶上吧,待会儿再洗,先把这窗户重新擦一遍。他说着,在窗边放下水桶,拿走黎明手里那块脏布顺手丢到台阶上,接着把两块新抹布放进桶里浸满了水,再捞起来拧到半干,递给黎明一块,又说,上面你够不到的我来擦,这地还都是泥,踩板凳怪危险的。
黎明没说什么,接过抹布站起身来,抻了抻腿,学着裴安迪的动作重新擦起窗玻璃来。水痕被干净的抹布擦去,两个人合作起来效率高了不少,很快他们就擦完这片窗户,清洗了几遍抹布又提着水桶来到门的另一边,把另一扇窗户也飞快地擦完了。
结束这项工作后,裴安迪弯腰洗着三块抹布,随口问黎明,你刚才在哪儿盯着什么看呢?
什么?黎明看着变得亮晶晶的窗玻璃上反射的光线出神,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拉着裴安迪卷到手肘上的袖口把他拽到飘窗边。我忘了叫你看了,她说,又蹲下去把那个绿色的东西指给他看,我不认识这个,你肯定知道这是什么吧?
裴安迪无奈地喊着让她松手,他的手臂快被堆在一起的袖口勒断了,但还是跟着蹲下去,以一个有些别扭的姿势转头看着黎明手指的东西。
这是蝶蛹啊,他也有些愣住了。
蝶蛹?
你在西北没见过蝴蝶,不认识很正常,裴安迪说,我其实也只在书上见过,毛毛虫和蝴蝶小时候倒是看过不少,蝶蛹还真是头一回见。
我见过蝴蝶的,黎明有些不服气地反驳。你不记得了?孟君山第一次带我去执行任务的时候,穿过城镇的路上两边都是开着花的试验田,那上面就有很多蝴蝶在飞,还是你告诉我那叫蝴蝶呢。
我那时候跟你又不熟,哪儿还能记得啊。裴安迪理直气壮地回嘴,在黎明表现出不满之前明智地转移了话题,说你看这蝶蛹还是绿的,大概要过上个一两周才能变蝴蝶吧。
黎明果真被转移了注意,又去看那个蛹。我知道有个词叫“羽化成蝶”,她说,不过我不知道毛毛虫到底要怎么变成蝴蝶。
让它在那儿待着吧,你正好可以观察一下这个过程。裴安迪笑着回到他的水桶跟前,又去洗那几块抹布了。黎明没管他,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她的心思都牵挂在这枚小小的蝶蛹上,甚至在回到屋里之后也还不自觉地为它祈祷,希望接下来的这段时间都是好天气,能让它安安全全地变成蝴蝶。
这天之后,黎明和裴安迪又陆续清理了露台上堆积的淤泥和墙角的青苔,两个人平时做家务的态度都是“看着不脏”就行,这一次干脆趁机来了场大扫除,把屋子内外都打扫的干干净净,忙起来有那么几天都完全忘记了还有枚蝶蛹正挂在他们的飘窗底下。
于是当黎明猛然想起还有这么一回事,再跑去看它时,她发现蝶蛹已经褪去了原本柔软的绿色,颜色变得暗沉起来,还带上了细微的花纹,外表看着也坚硬了不少。黎明小心翼翼地尝试再一次触碰它,蝶蛹确实没再抖动,而她也摸到了不一样的触感,像是带着细细毛绒的丝绸,摸得她心头一痒。
一只蝴蝶就快要从这里出来了。这个想法让她心情雀跃,每天早晨醒来第一件事便是去查看她的蝶蛹。每一天即将诞生的蝴蝶都有着新的变化,或是花纹变得更加清晰精致,或是外壳变得更加坚硬,而当某一天黎明观察到花纹在颤动时,她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周围并没有风,这是个很晴朗的早晨,她也没有在呼气,但蝶蛹上的花纹依旧动了几下、停下来,过一会儿又动了几下,接着又不再动了。
这是……蝴蝶要破蛹而出了吗?她不太确定地继续观察了片刻,最后干脆起身回屋把裴安迪抓到了飘窗前,问他,是不是快要变蝴蝶了?
嗯——裴安迪盯着蝶蛹,也不太敢肯定的样子。在他能说些什么之前,蝶蛹上的花纹突然猛烈地抖动了一阵,裂开了一条细小的缝。
窗前的两个人一左一右蹲在这条裂缝两边,都愣在了原地,呆呆地抬头看了彼此一眼,几乎是同时反应过来,惊喜地大喊出声,要出来了!
然而就像是被他们喊的这一声吓着了,裂开了细缝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里,蝶蛹除去时不时的小小颤抖,都再没有任何动静了。
黎明不安地守在窗边,坚持要等待蝴蝶破蛹的那一刻,裴安迪陪着她等了半个多小时,先打了个哈欠,回到屋里搬了把椅子出来给她坐,说着自己要说回笼觉,就再也不出来了。
午饭时间裴安迪做好了饭菜,喊黎明开饭,但是毫无回应,他跑到飘窗前看了一眼,黎明果然还坐在外面守着。于是他只好端了张小桌出去,把饭菜都摆在上面,又提了一只小板凳给自己坐下,在黎明对面给她盛饭菜。
我记得蝴蝶破茧这个过程可以很漫长,他说,你可能得在这儿等一天哦。
黎明接过他递来的碗,视线终于短暂地离开了蛹。再说吧,她夹了一大块炒蛋塞进嘴里,咽下去后才继续说,我就等到晚饭,到了饭点就不等了。
为什么偏偏是晚饭点?裴安迪哭笑不得,但没把这个问题问出口。他也挺想知道这只蝴蝶到底能不能成功破茧,也想知道蝴蝶的样子,但他没实在没什么耐心像黎明一样在这儿等着,也不太希望黎明把时间都耗在等待上。
这一天的晚些时候,裴安迪正在厨房里做晚饭,青椒肉丝的香气飘散开来时,黎明拎着椅子从外面回到了屋里。
能从缝隙里看到一点蝴蝶的翅膀了,不过还看不出来是什么颜色,她说,而且接下来好像还是很艰难,而且晚上要降温了,不知道会不会顺利。
裴安迪笑笑,指使她把菜端到餐桌上,说先吃饭吧,吃饱了再去担心蝴蝶。
他们在日常的闲聊中吃完了晚饭,谁都没再去提那只蝴蝶的事,直到睡觉前也没有。但第二天早晨裴安迪还在梦里迷糊的时候,黎明带着一身清早的冷气摇醒了他,说蛹破了,里面空了。
裴安迪用力眨了眨眼让视线变得清晰,意识到自己刚才听见了什么之后猛地做起身披上外套,跟在里面后面来到了露台上。
此时天蒙蒙亮着,清晨的雾气飘浮在身周,他们都蹲下去盯着那枚蛹,仔细看了几回,各自确定了那里面真的什么也没有。
看来是错过了,裴安迪不无遗憾地感叹道。
黎明看上去有些失落,但也只是摇了摇头。她安慰似地拍拍裴安迪的肩膀,张口刚想说什么,就那样突然呆住了。
迷蒙的晨雾之中,阳光穿透了雾气,洒落在一个明亮的身影之上。黎明看见鲜艳的橙红色翅膀飞舞着,在雾中的晨光下仿佛一团火,就这样燃烧在她的眼前。裴安迪也看到了,他们都看见了这只刚刚羽化的蝴蝶,纤薄的双翅上下翻飞,自如地在两个人类眼前展示着自己的新生。
蝴蝶绕着他们飞了几圈,乘着风升上天空,消失在了两人目光所不能及的地方。还站在原地的黎明和裴安迪眼前还留着那团火焰一般的残影,望着蝴蝶消失的方向,一时间谁也说不出话来。
最后是清晨的凉风让裴安迪抖了一下,他握住黎明同样有些冰凉的手指,没头没脑地说,我又想起有些文化里会认为蝴蝶承载着亡者的灵魂。
黎明听了,轻轻笑起来,回握住裴安迪的手,点了点头答道,嗯,那翅膀是很像他的眼睛。
作者:林树
评论:笑语
本文为重返未来1999程鹭无差同人,鹭鸶剪中心
那什么如刀锋般锐利,原作如奶油般化开,全是自嗨的梦话,手下留情
落雷劈到梅树下,那一天她大梦初醒。
一时心血来潮,鹭鸶剪想要尝试下厨。自打丧失了五感,晃晃悠悠百年又百年过去,那香料的味道早已忘却干净,只能凭着模糊记忆,依稀分辨酸甜苦辣。她学着世间人尝味道的样子,一会抿着嘴,一会皱起眉头,却怎么也尝不出真波澜,总是缺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刚钓了鱼回来的程和光就在一旁看着,样子像是惊掉了下巴。
悠哉游哉地沉睡数百年,等一道不经意的闪电刚好落下,这样的事对鹭鸶剪来说已经不是第一次。上一回她等着要从那深居简出的白马派出师,下山做个绿豆糕贩子,等来了师父折了柄宝剑。白马派有两把长生剑,另一把则被她抱着,一同作为遗玉封进树里。师父封得匆忙,未曾给自己留下什么与世间的联系,醒来时早已改朝换代,连五感都变得迟钝。
人生在世,总是追求着一份她不懂的执念。修道之人,本就知晓天行有常,何况看过那么那么多相似的故事,尽管是像她这样自此得了长生活过百年的仙人,面对一个牵着骡子四处打抱不平,想要重振衰落家乡的道士小姑娘,能做到的也不过是让那乡里的一棵杏树开满花。
比起那些,吃不出绿豆糕的滋味对她来说反而困扰,离开了山,独自云游,从零开始接触世界,她尝着从前只顾跟在师兄师姐身后捡来吃的滋味,还有更多是没吃过的滋味,就像舔一颗琥珀,通体晶莹透黄,稠如蜜糖。沉睡百年间她早已忘却了那甜丝丝的记忆,只得含在口中等它化啊化啊,隔着一层朦胧的障壁尝人间,酸甜苦辣还未曾溜到舌尖便跑了,像那她捡来的一心要做仙人的蛾子徒弟,像那她想留也留不住的求长生的苇草。
于是那天她再见到芦草结时,身上自然多了一份对这苇草天然的亲切。落花虽有意,却是流水在此凝滞了数百载,第二次折剑时她准备周全,心意决然,封印五感的毛病没有再落下。
“尝出什么了?”旁边人放下家伙什,安置好钓来的收获,站在她身侧。
“尝是尝了,只是……说不出是什么。”
程和光本该在这时叹口气的。
“你早知道我有这毛病,怎的刚才看了我的神情,还显得如此吃惊?”
“我那是在惊你进了厨房。”
他沉默下来,不动声色地在一旁看着,看鹭鸶剪有些迟缓地一味一味尝试,淡淡张口,说这是杏仁甜,味甘美润泽;那是陈醋酸,味浓郁醇厚。她又抓了几颗八角,取一点放入口中,品着品着,隐隐有些冲人的香味。程和光说此物的香是略带辛辣的茴香,可鹭鸶剪含在口中,却发觉越来越涩,好像那热烈的感觉眨眼便逝去,变得沉甸甸的。她皱了皱眉,疑心是含得太久了,正要再向程和光问个说法,转头见他看着自己的脸——想必那是一味苦涩的神情。因此他拿了张纸捧开在鹭鸶剪面前,说这种滋味她已尝了足够多,不必再咽下心里。
“哎呀呀,”鹭鸶剪愣了一下,答他,“我连这个也有些记不太清了啊。”
她其实是害怕折剑的,顽石落下有情泪,这点任谁都能看得出来。花上几百年她仍未尝透世间的滋味,想要与什么结下缘,可有意却求不来,落得一句因果自种,最终还要她担起这个责任。她以为她自己注定要过下去这样的一生,穷尽几世,醒来时又是翻天覆地的一世,仙人也如同蜉蝣,漫长而又无滋无味到令人痛苦。好在旧缘散尽,机缘巧合下,她却从中偶得一位新鲜老友。那时的程和光锋芒毕露,不懂得世间万物皆有其混沌,少年意气风发,却总过刚易折,鹭鸶剪说起他,总是称那个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的九品芝麻官叫好糊弄的小巡检,低调谦逊,全然不提自己吃过多少碗饭,有多少把人糊弄得团团转的本事。然而落难关头,兜兜转转,她别无选择,又托付回他,哪知道他便豁然把性命搭上,说若你的道能使百姓安生,平息这场灾乱,那也是我的道。折就折,做你想做的,我来挡住那任仙子。
于是他们就一同在梅花树下沉睡了四百年。
其实没什么严重的,她后来想。尽管拿着那剑便可以授人长生,尽管那是最后的师门遗珍,倘若是为了杏树开花,她也可以像那天一样,亲手毁了师姐留在世上最后一个法阵,得了那道士小姑娘让的一头骡子。那是她为数不多能感受到滋味的时刻。送走了返璞归真的小蛾子徒弟,送走了急匆匆的芦草精小编辑,她乐呵呵地借着神秘术连上网络,刷着论坛上引来轩然大波的怪帖子,想着他眼下确实该睡醒了。
世人总忘了眼前绿豆糕的滋味,诸般因果执念叠加,她也不禁忘了那柄通体雪白的宝玉也只是一把剑。
“记不太清了么,”他似问非问,像是自言自语,片刻后便说,“那逝去的滋味就让它逝去,今后还有很多时间慢慢尝。”
“哦?说得倒是动听。那成,借你吉言喽。”
鹭鸶剪也就这么动手做了。烹肉太难,她从糕点做起。回忆顺着略有些迟疑的动作涌现,她情不自禁就乐呵呵说起来,说从前每每提到以后要下山去卖绿豆糕就被师父训一顿,说那吴地来的点心是豆沙馅的甜,说那糯米和麻油,一块一块糕就这样排得方方整整的,她捏起一个,送到他嘴边,他执拗地要自己再拿一个吃。
她不禁想到他们两个百岁老古董刚向芦草结学会上网的时候,程和光很喜欢在那方寸之屏上钓鱼种菜,把园子打理得妥妥贴贴。她好奇,也去注册了一个账号,却被程和光板着一张脸说她治家松懈,说不应自立牌匾引衰颓之气,又疏于安插犬兽看守,夜里若有贼人来,恐怕如入无人之境。哎,可惜她那骡子和猫都不能放进屏幕里去。真是奇怪,这秋秋农场上“姐种的不是牧草,是烦恼”的匾,可是其中最受网上邻居们欢迎的一个,她攒到前几日才花了大价钱换来的。次日一早醒来看,果真是疏于打理了,烦恼竟被他这贼人偷了个精光。
鹭鸶剪注视着他面上的神色变化,分辨不清究竟是好吃不好吃,只觉得他好似被盯得发毛,算不上自然地,将脸别过一边去,沉思了一会,答说有豆沙的清甜软糯,只是料的用量上还需多加控制,但无论如何,总归是她喜欢的甜味。
于是鹭鸶剪也尝上一口,就着他手上的那半块,味道应是一样的。入口却五味杂陈,混沌初开的味蕾尝不出那所谓清甜软糯,她一面咀嚼,一面回想,总记得是既加了点椒盐下去,又没舍得把那冰糖豆沙给替了,最后嘴里好像什么味也没留住。她又抬起眼去看程和光,一副如鲠在喉的样子,冷不丁感到还没开口就已被他数落了好多句。可他最后只是掩面咳了两声,说甜味还是有的,既然要做,就不希望你灰心。
只是听他这么一说,瞧着这副新鲜的神情,品着品着便真觉得甜了起来。如今她已了却了最后一柄剑,从此再没有长生道,她直面碎开的遗玉,迸发的情与感,总算能舐到那颗封存了好久的蜜糖的棱棱角角,这长得分不清东南西北的人生里百般的滋味迟迟地向她敞开,就像那年那杏树下的两百个春天,尝过,便如新生一般,重新成为世上的一个人。
她一笑:横竖也分辨不出,你说这是什么甜,我便尝出什么甜。
作者:【十三招】午鹄
免责MODE:随意
(写点段子)
00.
我是一个黑段子写手,每天至少写二十个段子。可我写了那么多,总是过不了稿,编辑说我的段子要么太长,要么没新意,建议我结合身边的事物,写出更新鲜的故事。
好吧。
好吧。
为了收集素材,我离开我的小窝,频繁外出,企图通过这种方式增加碰上奇怪事件的概率嗯……旁的不说,今天下楼时碰见一个送快递的居然让我“滚远点”,真没礼貌!
我要写个“送快递”的段子记录他。
01.
刘某是个工作三年的快递员,平日一上班就喜欢开着小说软件听电子书,他为人不够老实,送货上门时,还喜欢透过猫眼偷窥收件人家里的情况。
若是家里有人,他会悄悄离去。
若是没有……他则会尝试登堂入室,干点不道德的勾当。
介于他负责的小区向来鱼龙混杂,他又善于掩饰,因此从未被人抓住马脚,甚至新年一过,公司分了一处新的小区给他。
那地方叫做“翠云湾”。
这日,刘某负责将一部手机,送至翠云湾小区4栋12-4号。他上门前打了电话,得知收件人和家人都在家后,收起心里的小算盘,准备拍好视频验完条形码就走人。
那知,收件人突然拉住他说:“我这儿有部旧手机你要不要?”
有了新手机,想把旧的处理掉很正常,但刘某没见过把旧手机送给陌生人的,面上有些迟疑。
“你放心,我的手机很好使,以前的数据也都处理掉了。你放心用。”收件人说。
刘某担心的不是这个,不过转念一想,不能正经用,当个小说播放器还是可以的,再不济还能拿去卖钱。
于是,他一口答应下来。
就这样,刘某送个快递反而收获了一部手机。
白捡东西,总叫人心情愉快。刘某下班后,一到家便迫不及待掏出手机摆弄——
他试图恢复手机数据。
可惜,那收件的老头处理得很干净,他恢复了半天毛都没见着,只好放下“通过旧手机窃取前任机主隐私”的念头,下载了一个小说阅读软件,在主页选了本玄幻修真的男主文,开始播放。
伴随AI男声一板一眼的阅读声,他煮了两包泡面,往里面放菜放酱放香肠,拌了个鸡蛋,煮好上桌,正要吃呢,AI音突然卡了一下,再出声时,变成一个嗓音清亮的童音:“好香啊……”
正经人会在主角大战世家老头儿的时候夹杂一句“好香”吗?刘某认为不会,因此立刻远离了手机,问:“你是谁?你干嘛?”
“叔叔好,我叫李宝瓶,今年十岁。”手机很配合,“我家住翠云湾小区4栋12-4号,你能送我回家吗?”
翠云湾?那不是旧手机的来处吗?
刘某不想把这件事跟灵异事件挂钩,但谁家手机恢复出厂设置了,还能用儿童音,精准说出上一任的住处啊!
细思恐极,不寒而栗。
他没敢细问,连忙答应了宝瓶的请求。
宝瓶道了句“谢谢叔叔”便没了动静,两秒钟后电子书恢复播放。可这时候,他哪有心情继续听书啊!
他顾不上吃面,连忙带着手机下楼。只是他的电动车还在充电,家住得偏僻打不到滴滴,地铁这个点也停运了,没法出行,只好想着明天一定要送宝瓶回翠云湾。
刘某一晚上没敢睡,不到六点便迫不及待起床下楼,骑着他的电动车赶往翠云湾小区。
六点钟,天微微亮。
刘某顶着朦胧的晨光,在小区里转来转去始终没找着4栋12-4号。
怎么回事?
他惊疑不定,怎么其他楼都有12-4,偏偏4栋没有?他越想越害怕,这时宝瓶又突然说:“叔叔,你帮我找到家了吗?”
他连忙敷衍,“在找在找,你等等。”
他没听宝瓶的回答,在4号楼上上下下又跑了一遍,终于找到了12-4……此时已不能称它为住宅,大门不见了变成了墙壁,门口的私人物品都被清走,看不出原本的样子。
刘某呆若木鸡,傻傻的站着。
“嘎吱——”
开门的声音。
楼道左侧的住户,一大妈挎着塑料篮出门买菜,瞧见刘某傻站在12-4门口,默不作声远离了他。但刘某像碰见救星似的冲上前:“这家人、这家……”
他语无伦次。
住户大妈再次拉开了距离,“上个月,这家人把门堵上就搬走了,小伙子你来这干什么?”
“我、我送它回来……”他掏出宝瓶展示给对方,大脑却一片混乱,搬走了?那他昨天碰到的人是?
住户定睛一看:“手机!?唉哟你送它回来干嘛?这家的小孙孙,就是路上玩手机不看路,被车撞没的!”
正巧电梯门开了,大妈立刻闪进去:“我先走了,小伙子你赶紧找地方把它处理掉吧。”
“哦好好好,”刘某胡乱应着,心里乱糟糟的一片。
“叔叔,你会扔掉我吗?”
等人离开,宝瓶突然开口说话。不知怎的,刘某觉得它的声音阴恻恻的,心里越发惶恐:“呃不会不会……”
“不会就好,你说过你要送我回家的。”
“这里、这里不就是你家吗?”刘某哭丧着脸道。
“不哦。”宝瓶用天真可爱的语气说:“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的地方才是家,这里不是。”
“可、可我不知道他们去哪儿了?”
“我爸爸妈妈喜欢网购,叔叔你只要找到小区里快递最多的那一家就好了。”
刘某听了觉得不靠谱,哪有谁快递多就认谁是亲父母的道理。但宝瓶的声音听上去可怜兮兮的,他也不想跟一只鬼长期相处,忙不迭地同意了。
刘某在翠云湾送了一阵子快递,知道小区里成天网购的人家住在哪,他把宝瓶塞进一只快递箱,连同其他快递一并拿到了11栋23-1门口。
放好快递,给收件人打了电话,他一身轻松地离开。
晚上,收件人下班回家。
她在门口拆了半天快递,从零食快递里拆出一只旧手机来。她以为这是商家不小心落下的东西,但联系客服,客服失踪了半小时后回答她说,这是回馈客户的奖励。
虽然不明白奖励为什么是只旧手机,但有东西比没东西好,于是她收下手机,准备拿去营业厅换个按键款的。
她的妈妈住在4栋12-1号,4号的对门。前阵子对门出了点事,妈妈受到惊吓,好久没敢用手机联络,可光凭座机、亲自登门传递信息的效率实在太慢。
所以她想,既然妈妈用不了智能机,那就买个老年机给妈妈好了。
文by:浅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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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天天国的天气很好,往远了看,甚至能看到极远处高耸的山峦。
盛夏的天空碧蓝如洗,空气澄净清新,带着暖意的风轻轻摇晃着原野上漫开的黄色小花,就像在挥手作别。
“准备好了么?”天使长的神色永远这么严谨,不想让她看出我满心的欢喜与雀跃,我更加努力地挺直肩背,端庄地点头。
天使不该有丰沛的情感与私心,我们守护某些人类,只是因为他们的存在能让世界变得更好。
虽然知道这个,但此刻的我依然激动得指尖轻颤。
终于可以见面了,我爱的人。
2、
天使出生的意义,就是守护某个人。
十岁生日的晚上,我第一次在告解室里向父神祷告,祈求让我见到那个人。而随着父神的应允,原本纯白的墙面泛起明亮的光芒,我要守护的人站在一堆堆泛着金属光泽的不明原件间,只给我一个蜷缩着的、瘦弱的背影。
父神说他是个科学家,很伟大的科学家。他一直在研究可以代替人类肢体的异体组织,也取得了诸多成绩。他的发明创造给残缺的人类以完整,直接或间接地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假以时日,他一定能研究出让人类全异体化的技术,那时候,人类就将迎来不老不死的又一次进化。
我听不太懂父神的话,却看到画面转向显露出那个人的正面——他身前是一只定住四肢的兔子,被剃掉毛的腹部已经被利落地剖开——科学研究使用动物实验是很常见的事,但那个我命定的被守护人,明明是个成功的科学家,却一边解剖着那只小小的兔子,一边紧闭嘴唇,无声地流着泪。
他肤色苍白,蜷曲的头发有些凌乱,眼窝深陷,带着泪光的眼睛却像海蓝宝石一样晶莹透亮。
因为那双流着泪的眼睛,我在告解室里待了一整夜。
我望着那双美得无法用言语表述的眼睛,感觉自己正飞向天空,或正坠入深深、深深、深深的深海。
3、
他真的非常热爱他的研究。如非必要,他几乎不会走出那个狭小的实验室,连吃饭和休息也在那个小小的房间。
他吃得很少,休息的时间也不固定,再加上长期地伏案研究,虽然是个男人,身体却弱不禁风。我不止一次看到他在实验途中倒地不起,被人带走,再送回来。而每次刚返回那几天,他看起来都绝望到癫狂。
父神说他虽然是个天才,身体却很差。他是那样热爱自己的研究,一旦想到自己有生之年也许不能完成它,便会这样陷入崩溃。父神说医师们能做的有限,只有守护天使能够治愈他。父神和天使长一遍遍告诉我:“你要守护的,是人类的希望。”
他们并不知道,自从我第一次见到他那双蓝色的眼睛,就已经无法自拔。
无数个夜晚我只是静静看着他,看他匆忙地吃下食物,看他组装机械元件,看他合上那好看的眼睛,蜷缩着熟睡得像个孩子……只是这样看着他,我便能在无人的告解室内坐到清晨的日光照上眼睑。
身为天使的我其实不太在意人类的未来。
但为了他,我可以付出一切。
4、
大大小小的车辆呼啸着穿行在宽敞的道路上;天空晦暗,没有白云,也看不到太阳;许许多多水泥箱子高高堆叠起来,据说那一扇扇方形的窗户后面,就是人类的家……
我看着这个和天国相去甚远的世界,好奇却审慎,这就是我守护的人,存在的地方。
我跟随着天使长走在人类的世界里,有人类孩子仰起脸,好奇地向我伸出小小的手,但成人们却只是一脸冷淡地将他们拉走。
没办法,成年人是看不见天使的。
我一边紧跟着天使长一路前行,一边向那些孩子微笑、挥手道别,祝福他们平安喜乐。
我不能为他们停下脚步,因为今天是我正式成为守护天使的日子。我会在天使长的带领下,去第一次见到那个我见过无数次的、那世界上唯一的被我守护的人,我将用我的守护之力带给他健康和新生。
我们走进一个名为医院的大水泥盒子,然后再走进一个名为病房的小盒子。
然后我第一次,见到了他。
5、
他看起来很不好。
肤色比影像里看起来还要苍白,而本来就瘦弱的身体现在消瘦得仿佛可以轻易折叠成小小一块。最糟糕的是,当我和天使长走进房间的时候,他那似乎永远忧郁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身上。
听说,成人只有在临死的时候才能看见天使。
我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眼睛,它们就像我从十岁那年起看到的一样,剔透、晶莹,仿佛高远的天空,又仿佛深沉的海底。
“我是S1092,你的守护天使。”我捧起他的右手,枯瘦的手指冷得像冰,他大概还不知道我能带给他救赎,湛蓝的眼瞳里没有喜悦,只有悲戚。
我想这是我这一生里,唯一与他四目相对、肌肤相亲的机会,我忽然觉得,天使长们每天教导我们的祷告词,虽然神圣,却未免太不温情了。
轻咬下唇,我暗下决心,说出了属于我,而不是属于天使的祝福:
“我愿为你舍弃一切,给你以守护。请你……请你一定要获得幸福。”
世界变得模糊,我只来得及看到他眼里瞬间闪亮起喜悦的光芒,眼睑便不受控制地合上。
我感到有人抱住了我,一个冰凉的怀抱,他在我耳畔狂喜地大笑着,他说:“谢谢你,谢谢你,我终于,终于,终于可以摆脱那永远在实验室里轮回的日子了!”
然后一声刺耳的呯响,耳畔的声音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天使长严谨的声音——
“我是牧者00151。”
“S1092替死失败,启用Plan B。”
“博士,你的研究关系着全人类的未来。”
“我愿为你舍弃一切,给你以守护。”
“请您坚持日以继夜地完成研究,让全人类获得幸福。”
- END -
作者:绿鲤
在大地之北的大水,住着一只名叫鲲的大鱼,日吹天穹混沌,夜浮苍茫北冥,偶尔寂寞,但也自在。
某天,鲲看见海边的山崖之上,无边无际的混沌之下,有一片雪似的白,慢慢如霜凝结,如花绽开。他在天穹晦暗的北冥第一次看到那么耀眼的东西,入目的一瞬寂静了天地。
那里诞生了一只大鸟,名叫鹏。
他去跟她说话的时候,白羽的鸟儿转向他的方向,眼睛却透过他注视着不知什么地方。
鹏的眼睛蒙着霜花似的雾,连自己的模样,都是偶然认识的鲲告诉她的。
鹏的世界一片黑暗,不敢四处走动,更不敢起飞。于是鲲便每日负她于背上,带着她遨游整个北冥,给她说他知道的一切。
他说远方有山有人烟,还有如北冥的大水在更远的南边,南冥之远,便是以北冥为尺也可以数千计。他说,鹏便听,听他说上八千年的神话,下八千年的预言,北冥之下沉睡的灵脉,混沌之上奔涌的天河。他的声音里有天遥海阔,万古洪荒,他的背上,有她对世界全部的幻想。
路过的妖兽看见大鱼背着大鸟游弋,告诉他们:鹏的眼睛看不见,只是因为在降生在这混沌笼罩的北冥,自出生以来眼里未进过天光。只要天光落进鹏的眼里,她就能看见了。或许等到候鸟来时,大鸟就可以乘那万里的天风飞出北冥。
“真的?”
“真的。”
那天鹏在他背上跑来跑去,扑着翅膀唱唱了一整天的歌。
她唱,鲲便听,听她唱得像是要整个北冥每一滴水都知道她有多高兴。她的歌里有他从未梦过的大梦,有他从未想过的妄想。在她身上,有照亮北冥的光。
那年候鸟来时,天风吹拂,大鸟和小鸟一起停栖在大鱼的背上,噼噼啾啾讲天南海北的见闻,一起呼啦啦地扑打翅膀,泠泠的笑声回荡在北冥之上。
长风卷起大浪拍在高崖,大鸟在大鱼的背上站起来,向着天风展开流云般的双翼,笑着问他:“听这风声!你说,世界要有多大才够他飞得如此迅疾浩荡?”
混沌天穹下,鹏迷蒙的眼睛里仿佛洒进了璃璃的光,洁白的翅膀向着天穹悍然扬起。候鸟们乘着风飞向天空,沙沙的扑翼声打在她耳中心上。她向前走,他向前游,鹏在鲲的背上一步步跑起来挥舞起翅膀,万里天风在她的羽翼下蠢蠢欲动。
即使什么也看不到,她感觉到自己想要向前、向上、向着无所依傍的空中踏出去、飞起来!迎着大风!遨游天宇!
随着那双脚踮起了脚尖,整个北冥都知道,有什么呼之欲出——
然后,就像天风依然脉脉涌动,这冲动还是无疾而终。
鹏放下翅膀,在漫天飞鸟的环绕下坐回到鲲的背上。
就像他背不起鹏的自由,北冥的风也托不起鹏的翅膀。
鲲从此成了一条有心事的鱼。
大鸟沉默着回到高崖之上,北冥没有了笑声和歌声,重归寂静。大鱼在高崖下悄悄游弋,把心事转成一圈圈涟漪。
终于有一天,北冥以南的荒原上燃起了大天火。天火所到之处一切化为灰烬,从荒原一路烧至北冥。
那天鹏站在高崖上,感受到从大水南边吹来的温热劲风,有如高浪升腾,在她心中鼓动。
忽然鲲温柔的声音在下方的黑暗里响起。
他说:这大风足以托起你的翅膀,你可以飞了。
“真的?”
“真的。”
不信你听。
她听见,动地狂风呼啸着在北冥腾起,卷起巨浪砸在高崖上,那风里的世界比任何时候都辽阔。
于是鹏张开翅膀,欣然跃下高崖,落在鲲背上。
白色的鸟儿一步步向前,奔跑起来,穿过无边黑暗,向前、向上、向着无所依傍的空中挣扎而去,迎着大风——
白翼击水,大鸟离开了大鱼宽广的背,扶摇在她的翅膀下狂舞,举她入万里的高空。终于,耀眼的白羽映亮北冥的天穹,喜悦的鸣声再次回荡在大水之上。
“去看一看吧,北冥之外的世界。”
“这一次等我回来讲给你听!”
于是南方的人们看见有大鸟怒振双翼,从北冥撼天动地而起,空濛之中三千里水声击击,每一扑翼都山鸣谷应,九万里扶摇吹开淡淡的水息。
白鸟拖着升腾的云气,在映成朱色的天宇中向南飞去。温柔倒影映在北冥波中,也映在大鱼温柔的眼里。
鲲在热浪中漂浮,注视着洁白羽翼离开了混沌的天空。在北冥沸腾之际,即使仿佛身受千杖交笞的极刑,大鱼仍含笑沉没在深深水底。
鹏带着北冥的水汽飞出了混沌,身后下起铺天盖地的大雨,灭了荒原上的天火。天光落入她的眼睛,溶去霜雪,于是这绚丽壮阔的世界让她一见钟情。她恨不得飞遍这人间的每一个角落,将一路上的山山水水,花鸟鱼虫,有趣的人和物,全都牢牢记住。等她回去,就像把整个世界都带回了那里,可以亲口讲给鲲听。
多年之后,当鹏看遍了人间的风景,她终于乘风北上,返回她出生的地方。可千万里的旅程之末,她却找不到那片浩瀚的大水了。那里明明有她熟悉的气息,却只有赤地千里。
不死心的大鸟在大地上四处打听,几经周折才终于知道,那时候的扶摇狂风之所以能托起她双翼,是因为鲲放任天火烧干了半个北冥。他本可以搅动大水漫上岸去,只是热风吹起时,他先想起了她。
“若是把火灭了,下一场能送她离开的大风,不知道要等几万年。”
曾经身为她的整个世界,又给了她整个世界的那条大鱼,再也不在了。
一路而来用万千风景填满的心忽然空了,北方的天空下回响起大鸟的悲歌。
鹏再次从干涸的北冥飞起,把为他而记住的山山水水,花鸟鱼虫,或人或物啊,都唱给无人回应的荒野听。
最后最后,筋疲力尽的白鸟坠落在那片曾经有大鱼游弋的大地上,含泪合上了眼睛。她的身体化作秀美的山岭,血液奔涌成河流,心跳声变作回音徘徊于山谷,泪水化玉埋藏在大地深处。那羽毛上残存的,北冥淡淡的水香,渗入岩石化作温柔的泥土,让葱茏万木拔地而起,百鸟百兽得以生生不息。
那只大鸟终于落下,还在那条大鱼的背上。
流连在羽翼下的风啊,也终于停了。
- END -
作者:江橼
关键词:假面舞会,本人
题材:小说
标题:我非我是我
正文
周一王强起了个大早,他找出去年买的新衣服,穿身上对着镜子照了半天,笑的像个傻子一样。
“强子,你还没出发啊?”七点半,下夜班的工友回来了。他们疲惫又兴奋的拉着王强转圈,夸他换身衣服气质都不一样了。
“人家事业单位朝九晚五,这点儿没上班呢。”王强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任由工友扒拉自己。
“九点才开门,那你起这么早干啥?”
“这不是生物钟嘛,到了五点就睡不着了。”至于到底是小学生春游兴奋地睡不着,还是雷打不动生物钟,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嘿,行吧。”工友见他精神头挺好,也不再多说什么,一个个胡乱洗漱一通,倒头就睡了。
王强安安静静的坐在床边的小圆桌旁,吃掉了托工友带回来的凉油条和豆浆。
一边拍着肚子,一边看钟。
八点整。
他起身,带上工友送的旧手机,带上工地捡的不记名市民卡,带上身份证和用纸包好的现金,蹑手蹑脚出门了。
明明是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王强却跟繁荣的大街格格不入。
脚下生风的上班族一手提着包,一手拿着纸袋装的早饭,路口等红绿灯的功夫,干掉了纸杯里的咖啡;相约出门玩耍的青年背着滑板,扛着摄像机,记录下城市的活力。
在他们眼里,看到的是城市的未来。
而王强不一样,他走在路上满脑子都是——这里的天桥是我修的,这栋楼也是我修的,这路的沥青是我铺的……
所以他走在路上就跟旁人不一样,别人或许还有些在公众场所的矜持,而他,像是回了家的老大爷。
一个字。
拽。
从工地出来,步行一公里就是公交站,刷市民卡乘车,然后在交管所站下车,步行200米抵达目的地。
王强一只脚踩进交管所大门,门口警卫一探头,他就又把脚收回去了。
值班交警:在违法犯罪的边缘试探?
“来干什么的?”警卫打开窗户,套出半个身子跟他搭话。
王强站直了道,“来,来报名考驾照的。”
“哦。体检从那个楼进去,二楼东头。门口有牌子。”
“好的,谢谢。”
顺着警卫所指,王强看到了新旧掺半的办公楼,按着路线走果然看到了门口硕大的牌子“体检中心”。
他乖乖排在队伍最后,好奇又羡慕的望着前面穿黄色卫衣的年轻人,心想,如果当年自己考上了大学,是不是也能像他们一样发光发亮。
他低头看看自己,去年买的爆款灰色线衣,此时便觉得像是一只打了发蜡的老鼠。
“下一个!”
听到声音,王强心里一紧,深呼吸,推门而入。
“您好。”
“您好。体检60,证件照15,扫码看这儿,现金给我。身份证。”工作人员头都没抬,手转两圈指完,最后落在查验身份证的读卡器上。
王强手忙脚乱的掏出纸包,数了75块的零钱出来,最后放上身份证。
“咦?”
王强在摄像头前僵硬地笑着。
“你身份证过期了?”
“啊?”笑脸一收,他皱着眉走上前,“不可能啊,身份证后年才满十年……”
工作人员当即把电脑屏幕掰过来,指着上面的红字,让他自己读。
“无法读取信息……”
王强挠了挠脑袋,有些怀疑的自言自语,“是不是跟手机放一起消磁了?”他以前倒是有听说过公交卡和手机放一起消磁的,难道身份证也可以?
工作人员两手一摊,把钱推回他面前,“那我就不知道了。你去派出所问问吧。下一个!”
王强拿着钱和身份证浑浑噩噩的走出交管所,掉头去了派出所。
派出所接警,拿走了王强的身份证。
“哎,那个王强。”户籍办的警察招手,把人叫过来。“你这个身份证8年前就申报遗失补办了。”警察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的神情。
王强一愣,旋即更加迷茫。“不可能啊,我6月高中毕业办的身份证一直用到了现在,没丢过啊。”
“7月底就补办新的了,你真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吗?”警察继续观察。
“那时候我都出来打工了,火车票还能买,没丢啊。”
“是吗。”警察闭了闭眼,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你再好好想想,这真的是你的身份证吗?”
听完这话,王强傻眼了。乖乖,不是自己身份证还能是谁的?他也没地方去搞一张新的了啊!
“真是我!王强,xx年x月xx日出生,毕业于莲花岗第一中学,老家就是莲花岗的。同志,你再查查,看是不是把我跟哪个同名的搞错了?”
然而户籍警清楚自己并没有搞错。
所以他能想到的唯一可能就是这人办了假证,但做假证的太敬业了,给了他一张捡来的真身份证。
“那行吧,我叫人陪你回一趟老家,开个证明。主要证明下,你是‘王强’本人。”
“嗯嗯。”王强忙不迭点头,等候期间还给工头打了电话,说明自己要多请几天假。
作为“事业上升期”的员工,工头对王强还是很好说话的。本来他现在就不用去工地上工了,最近的任务就是赶紧把驾照考出来,尽快到岗给领导开车。
“没事没事,你忙你的,这边你别操心,哈。”
“谢谢,谢谢!”
被派来跟王强一起行动的民警叫吕鹏亮,是去年进所的青年干警。
“我记得,小吕也是莲花岗的对吧?”
“对,我小时候跟亲戚住在那边。”吕鹏亮一边收拾包,一边找前辈要车钥匙。“说起来好多年没回去了。”
“那正好趁这时候回去看看。”
“嘿嘿,那我走啦,师傅。”
“走吧走吧,路上小心。”说完,老警察便瘫回椅子上,吹他的金银花去了。
吕鹏亮出来的时候,王强正蹲在大厅门口的台阶上,之所以没坐地上,大概是怕弄脏了衣服。
“王强,这边。”吕鹏亮带他上车,路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过了中午,这才进了莲花岗地界。
“你老家怎么走?”
其实王强也很多年没回来了,修过的路都变了模样,也不知道有没有记错。“应该是往这边。”他有些迟疑呢指了个大概方向。
吕鹏亮也不在意,顺着他指得走,大概是迷路两次吧,两人终于找到了村子的正确入口。趁着天还早,径直赶往村委会。
如今的村子早已跟八年前不一样了,土夯路变水泥路,白粉墙变小瓷砖,老槐树也变成了槐树墩。王强在村口问了老人,问到了村委会的地址。
罗书记是去年新上任的,老书记临退休突发心梗,人没挺过去走了。年过四十的老罗是村子里的孩子,但他年轻的时候出去读书了,这要不是为了回来看父母,他也当不了这个村书记。
“警察同志,有什么能帮忙的你尽管说。”罗书记热情地握着吕鹏亮的手,满脸笑出来的褶子。
“你们村,有没有一个叫王强的?现在应该是二十五六岁。”
“王强?王,强……”罗书记念叨了两句,回身扒拉起老书记的笔记本。“有有有,找到了。喏,这个。”
吕鹏亮细读,发现内容的确跟王强说的一致。于是他追问,“有照片吗?”
“照片……我想想啊。”罗书记原地转了一圈半,突然想起来了几年前人口普查的事。“有有有,不过是好几年前的了。”
“那也行。”
于是罗书记从糖盒子里把一打用皮筋儿扎的证件照拿了出来,挨张找背面写着王强的。
可站一旁的当事人却脑子发蒙,“人口普查?那年我没回来啊。”确切的说,他从外出打工后就再也没回过老家。
爹妈都不在了,还回来干啥?
“啊?”罗书记被他这句话问的,也蒙了。“这同志是……”
“我就是王强。”
“嘿,不可能。王强那孩子我见过,比你个头要高得多。人家发育晚,上大一的时候窜了个子,好家伙,一米八多呢!”
“书记,您是不是记错了?”王强指着自己说,“我是王建国加的王强啊。”
“我说的就是王哥家的孩子啊。”罗书记神情里迷惑掺杂着不满。“怎么,看人家父母双亡有好前程,就想着冒名顶替?现在各方面都这么公开透明,还能有谁能替得了谁?”
这话说的,王强差点气笑了。
“我就是我,还需要证明我是我自己,还需要别人来证明我是谁?!那要是世界上没有人认识我了,是不是我这个人就不存在了?”
吕鹏亮皱了皱眉,道,“一个人存在就会有痕迹,你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会查清的。”
“那你倒是说,怎么查。”从小长大的村子没法证明自己,人口普查自己还缺席了,还能怎么查?
吕鹏亮想了想说:“去学校,找当年教过你的老师。”
王强眼睛一亮,赶忙跟上。嘿,果然还是人民警察靠谱!
但接下来连续多日的走访调查却是让王强彻底心灰意冷了。
小学班主任说:“啊,王强啊,那孩子我记得,学习可认真了,一点儿都不活泼。这是王强?哎哟,警察同志你别开玩笑了,那孩子大学毕业后我见过的,比他高多了,一米八几哩。”
初中校长说:“王强啊,现在可出息了,据说是博士?哎年纪大了我也记不清了。啥,近期照片?有有有,就这个。当年他回来探望老师们的时候,捐了好几百本名著给图书馆,这是当时合影。一米八的小伙子,棒的!”
高中任课老师说:“哦哦王强是吧,记得记得。哎,没想到当年才一米七多的小孩儿眨眼都那么高了。”老师望着吕鹏亮身边穿灰色线衣的人,上下打量一番,忽然露出惊诧的神色,“哎哟,对对就他!王强——”
“对,我是——”
“当年上高中的时候就他这么高。”
“……”
没有人,没有一个人认出他就是王强本人,甚至连吕鹏亮都怀疑,这人真的是王强吗?可若他不是,那他又为什么会来派出所报案?
“只剩最后一个办法了。”吕鹏亮攥紧方向盘,“找户籍。”
随后两人来到了莲花岗的户籍办。在窗口办公的老民警笑眯眯的望着两人,和颜悦色的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得知是兄弟单位查案,老民警可积极了。忙前忙后的跑手续,给他们找资料。
“我跟你们说,当年那孩子的户籍还是我给他录的呢。”老民警这样说。
不一会儿王强的档案有了,电子版的。
从出生记录开始,打疫苗的记录、学籍档案、查体记录……非常完整,没有缺项。
但却跟王强的真实经历截然不同。
记录里的“王强”上了大学,去了大城市读书。虽然后来父母出意外离开了,但好在已经成年,自己生活也完全没有关系。
读完本科又读了研究生,甚至还出国读了博士。现在又入职了全球百强企业,成了王强在大街上遇到都不敢仰望的存在。
“这不是我。”
吕鹏亮对着电脑看了许久,问,“那你是谁?”
“我是王强……被人冒名顶替了的王强。”
“那你能证明,你就是你吗?”
“不,我没法证明。”
明明自己就在这里,却好像哪里都没有他。
“王强”再次低头,看到了身上已经好几天没换过的灰色线衣,便觉得好像成了过街的老鼠,灰溜溜的。
吕鹏亮最后把王强带回了派出所,他打算带回去跟师傅同事商量一下,这案子怎么办。
待二人离开,老民警摸出兜里的老花镜,眼镜一戴笑容一收。用笔在笔记本上记下了今天的工作总结。
末了,他不由写道:多少钱才能买到别人的人生啊。
“二十万?”
不,不够,那只是他收下的红包。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文:小矮
关键词:音符
文体:小说
标题:《失落之歌/The Last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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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音乐吗?我的话,说实在一般般。
但无论是几乎不听音乐,还是整天沉浸在随机播放中。在这个讯息传输速度飞快、范围广阔的时代,他的名字你肯定听过,不止一两回。
我上次是在公交站看到了演唱会的广告,上面有他的脸。那张脸再怎么化妆与后期处理,都着实一般般,不会放在广告的视觉中心。若有粉丝夸他长得好看,大概也是其它因素加上的滤镜,我个人认为。
在音乐爱好者圈子之外都被广泛认知,那是因为,他的歌声,以某种形容方式来说,是真的拥有魔力。
那似乎不由歌词、旋律编排决定,也不是某种迷人嗓音导致。听他唱歌的人会这么描述:像是所有知觉都被牵引而去,人走进了一个全新的梦幻世界。歌声结束后,听众缓缓醒来,还能记得的所见所闻片段不太多,但引发的情绪不会消去;一面对这体验感到无比惊奇,一面感到歌声中展示出的那些流动意象,那般鲜艳丰富,紧贴抚摸人们枯枝般疲累脆弱的心。他们一时无法言语,有些人禁不住匍匐在地、放声哭泣。
虽然录音传播也能达到相似的效果,但,录制的歌声中那魔力一定有所削弱,在现场听他歌唱才会有最佳的体验,至少售卖演唱会门票的时候,广告词是这么说的。我曾无意听到一些他过于热门的歌曲。但我没去过他的演唱会。他不用过多肢体表演,会场也不必多华丽,反正只要他一开口,一切就会变化成人们想要的、为此狂热的美妙幻觉形态。他的演出场次不少,但票一直难求。粉丝们说每次去听都会有新的感受,他的歌声所展示出的世界越发华丽令人沉迷了,永远不会听腻。
我并不是讨厌一个我没热爱着的人这么热门霸占眼球耳蜗。我没有多喜欢,没有去感兴趣,偶然看到时多瞥一眼。我对绝大多数事情都没有鲜明意见。
有人找我,说他想见我。把我的假期、机票与私家车接送都一并安排好了,有些感叹着这就是上流人士的力量,我没有意见,顺从跟着去见他。
到了地方我发现是我们都熟悉的一座无名小山。他特地在这里盖了一座别墅,暮色中我感觉与购房广告里见过的相比寒酸许多,应该不是经济限制所致。
其他人都留在了院门外,让我转交一些代为购买的食材与生活用品,就离开了。
我见到的他也穿得很朴素,感觉甚至和毫不打点的我一个水平,你知道这可是位现今举世闻名、肯定也将名垂青史的人啊。
那之后完全不联系,我以为你讨厌我了,不会来的呢。他带我进去,说着,将我拿进来的东西整理好,厨房里晚餐正准备到一半。
我没有讨厌你,我说,挽起袖子帮他的忙,只是没什么事情需要找你,随便打扰你我觉得不好。
你是最不必要这么想的人了,他说。他的厨艺看起来像是刚想开始认真对待生活的新手,最后实际上大部分我来做了。
饭后,天彻底黑下来,他去洗碗。我踩着拖鞋在这房子里漫逛,看见在与后院的衔接地方,他搭了一片和建筑风格极其不合的房檐下休憩处。这估计非常为难设计师与装修工人吧,我想着,在边缘坐下,手摸了摸粗糙的地板,抬起头看月空,似乎这个朝向都令我十分熟悉。
不会儿他就找了过来。看到我自己已经坐这儿了,他笑了笑,这温和表现也很招粉丝喜爱,接着坐在了我身旁。
一切如遥远昨日。
你还记得以前的事情吗?他说。
记得一些。我回答。
说实在的,在我们意识中根本没有记忆这个概念的时候,记忆又是什么呢?就像我的记忆告诉我,我们是在这座山中的某间废屋里找到了玻璃破碎的照片,在那之后我们才变成人类孩童的样子。这记忆也可能是捏造的,因为人类的脑子总想要找到理由,因为若一切都没有了合理性线条规束,它就会自行投入疯癫的无底深渊。
在那之前,我的记忆一直这么告诉我,我们作为存在,不记得自己以何种形体存在,唯一能分得清的就是有一个“你”与一个“我”,而这种词也是在之后接触到人类才学到的。我们感受着一切,但一切都只发生在那些瞬间。可能那些时光是快乐的吧,我们是刚分岔的两根新枝、刮过树叶的风、幽夜里咕咚的泉水,时而分开、追逐,时而紧紧相拥,我们不会放声大笑,快乐和笑都是人类的词,但我的记忆都是用人类这些词汇在进行记录,原来如此,它已经变成在写作书籍了。
也许那些都是梦,我们只是无人照顾的遗弃婴儿,被泥土、草丝与虫壳养大。幼小姿态的我们坐在屋檐下,晃动双腿,仰望天空,也是今夜这般晴朗明亮。
那时,有人张口,发出声音。
他拿出一部陈旧的录音机。单手可拿,但比现今手机要大些沉些,成人单手可拿,当时的我们俩,仿佛还不太懂怎么对待这些物体,费劲搬动,尝试按钮。看上去他有好好保管,时常擦新,但它是真的很旧了,感觉用点力都会碎成一堆没救零件。
那,你还记得这里边录的那段声音吗?
我想了想。我记得有这么回事,我说,但对于内容,我的记忆很……
那就来听听看吧,他说着,将它搁在我俩之间的地板上,按下了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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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播放结束。
你觉得怎么样?他问。
我觉得……我说,其实还想不到怎么形容。但他又马上打断我,不,别说。
我不该问。别对这段声音,使用一个人类的形容词,去破坏它。
……其实我觉得也没有能准确形容它的说法,我说,至少我想不到,我能想到的所有词汇、比方,都不怎么贴合得上。
嗯。他说。和我一起看向月亮。
那时我们脑子里没有任何人类的符号,语言文字,或说五线谱。他说,我们甚至不知道什么是“音乐”,什么是“歌曲”。
不过是张开口,声带震动。不过是不带任何刻意意识地,作为存在,活跃伸展。
我想起,一些追忆文章说,他刚开始唱歌时,调子与分节毫无章法,而那歌词,是什么自造语言吗?至今也没有人猜出语言的词汇与语法,因为本来就不存在那些东西。现在他的歌声,能让人看见世界彼端、幻想画作里的景色,险峻山脉与风雨大海,能让人闻见宽广瀑布、稀有花朵与蝴蝶的味道,还有更多花样,层次更加丰富,同时;没有一件是像这录音一样,无论如何都无法用语言来表述的。
因为我们已经完全适应在人类由符号建构的世界中生活了,它们反过来再建构了我们。没有可以广泛传播、学习的普适性的符号,就没有这宏伟文明。
我们背着屋内灯光沉默了一阵。
我是真的一直觉得,你其实一直都讨厌着我。他说。
真的没有,我说,你被人发现带走以后不久,我就也离开这里了。
那你对我的歌……不,他摇摇头,你别说,我不想听。
那我可以问问别的吗,我说,录音会减弱效果是真的吗?
录音质量和后期调整之类的,都会有些影响。他摸了摸那录音机,你看它,技术太老了,都没有记忆体可以取出;那时环境也不好;又放了这么久,可能八九成都走样掉了。
但这一段也依然是……我想道。
我啊。他说。他轻轻叹了口气。之前他似乎一直都有些哀伤,我想大概是因为我们怀念了一会儿过往。现在他忽然积极起来,将那录音机一把塞我手里。送给你了,他说。
啊?我茫然地捧着,低头看它,抬头看他。
你想保存的话一定得用上心,它是真的很旧了,也没办法修了,大概都重播不了几次了呢。他说,轻快地站起身,还有,这座房子也送给你了。
诶??
随便你怎么处置,不过它可能卖不了很好价钱。他对我最后笑了笑,转身进屋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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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恢复到原来那各自的生活。
那不久后,他给一部大制作电影做了配乐。以他的特性本来一直不可能做这种事的,但他做到了,且广受好评。他的声音展示出的东西与电影内的场景完美融合,不夺目地翻倍渲染了剧情中的情绪,片尾曲让观众只能爬着出放映厅。人们回过头发觉,他这一路走来,对自己声音的操控能力越来越强了。他想要用它准确表达出什么,来引导、感染听众,做到什么程度刚刚好、最合适;他能彻底想清楚,也能完美做到位。
他甚至普通开口说句话都会扰乱到人心,在公开场合不得不使用电子声之类的代替品,那已经是可以埋葬的历史了。
而在那更早之前的事,可以说根本没有存在过。
我将那小礼物慎重保存在那大礼物盒里边。偶尔空闲时回去一趟。独自坐在屋檐下,喝一点酒。抬头望月与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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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前途一片光明。
他的新专辑封面是一只旧损的便携式录音机,躺在鲜红色地面上,碟盘般摔成了几瓣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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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mode:笑语/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