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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想写万圣节贺文但被毕设抽巴掌?是我。
是谁文艺复兴回去看老ip然后被毕设抽巴掌?是我。
是谁大病区逃出病院又因病发被抓回去又被毕设抽巴掌?是我。
事已至此,滑铲!
——
红发红眼的人造混血。
小狼想起长辈对他的评价,大多负面,恶意偏多,但他从没因此情绪失控过。
一些长辈对他的强大实力表示认同,支持族长用诱惑拢栓住他为族所用;另一些则坚决反对族长继续与这只混血继续交往,因为他可怖又肮脏,他们更喜欢用“奇美拉”而非血族去称呼这个俊美的青年。
可是他给我糖吃。小狼想。姐姐也让我把钥匙给他。
小狼第一次和他说话时,还不知道他的名字,抱着好奇心问他:一些大人叫你奇美拉,一些大人叫你吸血鬼,所以你到底是什么呀?
红发青年从包装精美的硬纸盒中拿出一块漂亮的红丝绒蛋糕,贴心地插上叉子端给她,听见问题后,从喉咙里发出长长的音节,似乎在思考。
他重新包装好硬纸盒,对她露出带着歉意的笑容:我也不知道呢,但我有名字的哦。
小狼接过蛋糕,问道:我叫莫娜,还没有家族,你叫什么?
嗯,我现在的名字叫,夏尔·埃弥忒斯。
他难得露出一丝窘迫,红眸飘向夜空。血族都是追求高贵与优雅的人,哪怕遭受排斥,他们也会要求被排斥者保持适当的行为举止,哪怕他实力强大也无法不受限制。
埃弥忒斯?小狼睁大双眼:在我们的语言中,它意思是“神的代行者”。
什么?夏尔看上去有点懵,他似乎没想到当时白狼族长轻飘飘为他定下的姓氏如此珍贵。
小狼轻轻咬着叉子,耳朵和尾巴晃晃悠悠,高兴地说:只有家人才能分享姓氏称号,姐姐很中意你呢。
她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不落月下,夏尔的表情忽然一片空白。他们安静地吃完了蛋糕,她第一次将钥匙递给他。
那天之后,夏尔·埃弥忒斯常常带些人类的好东西来这儿。有时是食物:包装精美的蛋糕、特殊节日的甜点,甚至味道不错的速食品;有时是新奇的小东西:上至拍卖价格亿万的藏品,下至小孩子的随手涂鸦……
长寿种的时间既快又慢,莫娜已收敛了一身皮毛,只剩手背手臂的白灰色。她算好了日子,在白漆木门后等待一阵敲门声。
叩叩。
很礼貌的两声,间隔完美,不轻不重。
莫娜推开门,目光上移,与一双鸽血红的眸子对上视线。
夏尔·埃弥忒斯沉静柔和地笑着,与平常一样,穿着白衬衫和高腰长裤,披风外套平整地搭在肩头,低头说话时鬓发微动,隐约露出耳边垂下的亮金水晶。
他手中提着一个米白色的纸袋,一常反态地戴上了独属于他的红水晶头冠——尖锐的金色菱形连成合适大小的圆圈,额前的红水晶落下目光,在不落月的光芒照耀下熠熠生辉。
莫娜皱起眉头,她知道这秀气美丽的头冠是特意做成这样的,据说是为了讽刺人造血族俊美的容颜。
“今晚是最后一次。”夏尔·埃弥忒斯递来纸袋,里面装着六个铁罐,他一个个点过去:“铁黑色的装着上好的茶叶,人类那边有的我都放了点;白铁罐是压缩空间,装着坚果果干之类的零嘴;玫瑰红的是花茶,选了产量很少的火云花;镀金的是水果罐子,我把能做成罐子的都收集了些……这些请人做了特殊加工,保质期有三百年,足够你喝到成年还有余。”
莫娜一个个记住,双手拎住提绳,努力让自己不显得落寞:“你要走了吗?”
夏尔轻笑一声,鸽血红的眸子半掩在眼睑下,可他的语气仍然平和,甚至有些轻快:“其实是去治病,如果顺利的话就不会太久。”
“那不顺利呢?”
“……”夏尔·埃弥忒斯眨眨眼睛,轻声回答:“那就回不来啦。”
……
时间飞快,族长的办公场所从温室搬进了独栋小屋,仅有两层的棕木屋精致优雅,远离接待来客的广场与别墅。
莫娜不必再保管温室钥匙,也不会有任何不自量力的生物前来偷盗或抢劫,令她高兴的是,族长允许她保留钥匙,作为一种纪念。
她已经很久没有收到人造血族的消息,他送的茶与零食实在太多,哪怕莫娜日日食用,也才用掉了快三分之一——她甚至都快成年了!
这些年,族长仍然闭门不出,并非情绪低落,只是单纯的行程忙碌,要霸道而不失礼貌地拒绝其他种族们的宴会邀请属实不易,她每日要拟定的不仅有族内的事务和项目,还有缺席宴会的理由。
或许是独属于族长的耐心,她从未询问过夏尔·埃弥特斯的行踪。当然,莫娜觉得,这归功于族长房间内那顶红水晶头冠,人类常说睹物思人……还是该说望梅止渴?虚灵月在上,大不敬啊。
年份一点点变大,十二个数字循环了一遍又一遍,莫娜看着族长独栋小屋里的日历增加了一本又一本。自从个位数成了过往,族长要做的事变得更多了:总有些自不量力的雄性想向族长提亲。莫娜的乐趣增加了一项:看他们如何费尽心思获得走过接待别墅,来到独栋小屋所在的小郊区,又如何都走不完脚下一条窄窄的石板路,最后累了半死,只能看着独栋小屋咬牙切齿,装出优雅和轻松铩羽而归。
很少有人选择大闹别墅,要要回自己带来的礼物,如果有,那么族里又有好戏可说了。
……
“您不着急吗?”已经成长为优秀护卫官的莫娜收起项目文件,出于好奇向正放松自己的族长询问道:“已经过去了很多年,外界都换了第二批贵族了。”
月狼的族长缓缓闭上双眼——为了处理这个项目的调查结果,她已三日未眠,现在正是倦怠的时候,不过既然自己的护卫官问了——
“死亡未尝不是好事。”瑟琳娜·埃弥忒斯微不可察地笑着,这句话后便无了音节,意味着这个问题到此为止。
莫娜将文件整理完毕,她收起好奇心,掩饰掉遗憾与失望,走向门外:“那您休息,我去转交文件。”
“莫娜。”
什么东西朝她飞来,瞧速度是玩闹的意思,于是她抬手抓住:一颗水果糖,酸味,是族长青睐的味道。
瑟琳娜·埃弥特斯慢条斯理地收回手,属于领导者的温和笑容一如既往:“今天是万圣节,放假一天,去休息吧。”
莫娜笑了笑,怀念和感慨带着它们特有的味道浸染心绪。
她将糖果收入手心,拳头抵在胸口微微鞠躬:“万圣节快乐。”
……
咚咚。
很礼貌的两声,间隔完美,不轻不重。
瑟琳娜·埃弥忒斯毫不意外,她打了个响指,两枚锁扣解开,一处是自己的房门,另一处则是安置红水晶头冠的玻璃柜。
什么东西朝她飞来,她赤脚踏在柔软的地毯上,正走向玻璃柜,却目不斜视地接住了它,收入掌心的瞬间,她便知道了这是什么。
手指抚上玻璃柜顶,她转向门口——
披着白色床单的幽灵拎着南瓜灯,红色画笔敷衍地画出“血液”,面孔处则煞有其事地画着极其可爱的OWO表情。
“万圣节快乐。不给糖就捣蛋。”
瑟琳娜·埃弥忒斯悠然拨开糖纸,食指将糖果推入唇齿,魔术般变出另一颗,清了清嗓子:
“如果你想要,你必须自己来拿。”
文by:浅间(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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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今天天国的天气很好,往远了看,甚至能看到极远处高耸的山峦。
盛夏的天空碧蓝如洗,空气澄净清新,带着暖意的风轻轻摇晃着原野上漫开的黄色小花,就像在挥手作别。
“准备好了么?”天使长的神色永远这么严谨,不想让她看出我满心的欢喜与雀跃,我更加努力地挺直肩背,端庄地点头。
天使不该有丰沛的情感与私心,我们守护某些人类,只是因为他们的存在能让世界变得更好。
虽然知道这个,但此刻的我依然激动得指尖轻颤。
终于可以见面了,我爱的人。
2、
天使出生的意义,就是守护某个人。
十岁生日的晚上,我第一次在告解室里向父神祷告,祈求让我见到那个人。而随着父神的应允,原本纯白的墙面泛起明亮的光芒,我要守护的人站在一堆堆泛着金属光泽的不明原件间,只给我一个蜷缩着的、瘦弱的背影。
父神说他是个科学家,很伟大的科学家。他一直在研究可以代替人类肢体的异体组织,也取得了诸多成绩。他的发明创造给残缺的人类以完整,直接或间接地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假以时日,他一定能研究出让人类全异体化的技术,那时候,人类就将迎来不老不死的又一次进化。
我听不太懂父神的话,却看到画面转向显露出那个人的正面——他身前是一只定住四肢的兔子,被剃掉毛的腹部已经被利落地剖开——科学研究使用动物实验是很常见的事,但那个我命定的被守护人,明明是个成功的科学家,却一边解剖着那只小小的兔子,一边紧闭嘴唇,无声地流着泪。
他肤色苍白,蜷曲的头发有些凌乱,眼窝深陷,带着泪光的眼睛却像海蓝宝石一样晶莹透亮。
因为那双流着泪的眼睛,我在告解室里待了一整夜。
我望着那双美得无法用言语表述的眼睛,感觉自己正飞向天空,或正坠入深深、深深、深深的深海。
3、
他真的非常热爱他的研究。如非必要,他几乎不会走出那个狭小的实验室,连吃饭和休息也在那个小小的房间。
他吃得很少,休息的时间也不固定,再加上长期地伏案研究,虽然是个男人,身体却弱不禁风。我不止一次看到他在实验途中倒地不起,被人带走,再送回来。而每次刚返回那几天,他看起来都绝望到癫狂。
父神说他虽然是个天才,身体却很差。他是那样热爱自己的研究,一旦想到自己有生之年也许不能完成它,便会这样陷入崩溃。父神说医师们能做的有限,只有守护天使能够治愈他。父神和天使长一遍遍告诉我:“你要守护的,是人类的希望。”
他们并不知道,自从我第一次见到他那双蓝色的眼睛,就已经无法自拔。
无数个夜晚我只是静静看着他,看他匆忙地吃下食物,看他组装机械元件,看他合上那好看的眼睛,蜷缩着熟睡得像个孩子……只是这样看着他,我便能在无人的告解室内坐到清晨的日光照上眼睑。
身为天使的我其实不太在意人类的未来。
但为了他,我可以付出一切。
4、
大大小小的车辆呼啸着穿行在宽敞的道路上;天空晦暗,没有白云,也看不到太阳;许许多多水泥箱子高高堆叠起来,据说那一扇扇方形的窗户后面,就是人类的家……
我看着这个和天国相去甚远的世界,好奇却审慎,这就是我守护的人,存在的地方。
我跟随着天使长走在人类的世界里,有人类孩子仰起脸,好奇地向我伸出小小的手,但成人们却只是一脸冷淡地将他们拉走。
没办法,成年人是看不见天使的。
我一边紧跟着天使长一路前行,一边向那些孩子微笑、挥手道别,祝福他们平安喜乐。
我不能为他们停下脚步,因为今天是我正式成为守护天使的日子。我会在天使长的带领下,去第一次见到那个我见过无数次的、那世界上唯一的被我守护的人,我将用我的守护之力带给他健康和新生。
我们走进一个名为医院的大水泥盒子,然后再走进一个名为病房的小盒子。
然后我第一次,见到了他。
5、
他看起来很不好。
肤色比影像里看起来还要苍白,而本来就瘦弱的身体现在消瘦得仿佛可以轻易折叠成小小一块。最糟糕的是,当我和天使长走进房间的时候,他那似乎永远忧郁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身上。
听说,成人只有在临死的时候才能看见天使。
我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眼睛,它们就像我从十岁那年起看到的一样,剔透、晶莹,仿佛高远的天空,又仿佛深沉的海底。
“我是S1092,你的守护天使。”我捧起他的右手,枯瘦的手指冷得像冰,他大概还不知道我能带给他救赎,湛蓝的眼瞳里没有喜悦,只有悲戚。
我想这是我这一生里,唯一与他四目相对、肌肤相亲的机会,我忽然觉得,天使长们每天教导我们的祷告词,虽然神圣,却未免太不温情了。
轻咬下唇,我暗下决心,说出了属于我,而不是属于天使的祝福:
“我愿为你舍弃一切,给你以守护。请你……请你一定要获得幸福。”
世界变得模糊,我只来得及看到他眼里瞬间闪亮起喜悦的光芒,眼睑便不受控制地合上。
我感到有人抱住了我,一个冰凉的怀抱,他在我耳畔狂喜地大笑着,他说:“谢谢你,谢谢你,我终于,终于,终于可以摆脱那永远在实验室里轮回的日子了!”
然后一声刺耳的呯响,耳畔的声音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天使长严谨的声音——
“我是牧者00151。”
“S1092替死失败,启用Plan B。”
“博士,你的研究关系着全人类的未来。”
“我愿为你舍弃一切,给你以守护。”
“请您坚持日以继夜地完成研究,让全人类获得幸福。”
- END -
作者:绿鲤
在大地之北的大水,住着一只名叫鲲的大鱼,日吹天穹混沌,夜浮苍茫北冥,偶尔寂寞,但也自在。
某天,鲲看见海边的山崖之上,无边无际的混沌之下,有一片雪似的白,慢慢如霜凝结,如花绽开。他在天穹晦暗的北冥第一次看到那么耀眼的东西,入目的一瞬寂静了天地。
那里诞生了一只大鸟,名叫鹏。
他去跟她说话的时候,白羽的鸟儿转向他的方向,眼睛却透过他注视着不知什么地方。
鹏的眼睛蒙着霜花似的雾,连自己的模样,都是偶然认识的鲲告诉她的。
鹏的世界一片黑暗,不敢四处走动,更不敢起飞。于是鲲便每日负她于背上,带着她遨游整个北冥,给她说他知道的一切。
他说远方有山有人烟,还有如北冥的大水在更远的南边,南冥之远,便是以北冥为尺也可以数千计。他说,鹏便听,听他说上八千年的神话,下八千年的预言,北冥之下沉睡的灵脉,混沌之上奔涌的天河。他的声音里有天遥海阔,万古洪荒,他的背上,有她对世界全部的幻想。
路过的妖兽看见大鱼背着大鸟游弋,告诉他们:鹏的眼睛看不见,只是因为在降生在这混沌笼罩的北冥,自出生以来眼里未进过天光。只要天光落进鹏的眼里,她就能看见了。或许等到候鸟来时,大鸟就可以乘那万里的天风飞出北冥。
“真的?”
“真的。”
那天鹏在他背上跑来跑去,扑着翅膀唱唱了一整天的歌。
她唱,鲲便听,听她唱得像是要整个北冥每一滴水都知道她有多高兴。她的歌里有他从未梦过的大梦,有他从未想过的妄想。在她身上,有照亮北冥的光。
那年候鸟来时,天风吹拂,大鸟和小鸟一起停栖在大鱼的背上,噼噼啾啾讲天南海北的见闻,一起呼啦啦地扑打翅膀,泠泠的笑声回荡在北冥之上。
长风卷起大浪拍在高崖,大鸟在大鱼的背上站起来,向着天风展开流云般的双翼,笑着问他:“听这风声!你说,世界要有多大才够他飞得如此迅疾浩荡?”
混沌天穹下,鹏迷蒙的眼睛里仿佛洒进了璃璃的光,洁白的翅膀向着天穹悍然扬起。候鸟们乘着风飞向天空,沙沙的扑翼声打在她耳中心上。她向前走,他向前游,鹏在鲲的背上一步步跑起来挥舞起翅膀,万里天风在她的羽翼下蠢蠢欲动。
即使什么也看不到,她感觉到自己想要向前、向上、向着无所依傍的空中踏出去、飞起来!迎着大风!遨游天宇!
随着那双脚踮起了脚尖,整个北冥都知道,有什么呼之欲出——
然后,就像天风依然脉脉涌动,这冲动还是无疾而终。
鹏放下翅膀,在漫天飞鸟的环绕下坐回到鲲的背上。
就像他背不起鹏的自由,北冥的风也托不起鹏的翅膀。
鲲从此成了一条有心事的鱼。
大鸟沉默着回到高崖之上,北冥没有了笑声和歌声,重归寂静。大鱼在高崖下悄悄游弋,把心事转成一圈圈涟漪。
终于有一天,北冥以南的荒原上燃起了大天火。天火所到之处一切化为灰烬,从荒原一路烧至北冥。
那天鹏站在高崖上,感受到从大水南边吹来的温热劲风,有如高浪升腾,在她心中鼓动。
忽然鲲温柔的声音在下方的黑暗里响起。
他说:这大风足以托起你的翅膀,你可以飞了。
“真的?”
“真的。”
不信你听。
她听见,动地狂风呼啸着在北冥腾起,卷起巨浪砸在高崖上,那风里的世界比任何时候都辽阔。
于是鹏张开翅膀,欣然跃下高崖,落在鲲背上。
白色的鸟儿一步步向前,奔跑起来,穿过无边黑暗,向前、向上、向着无所依傍的空中挣扎而去,迎着大风——
白翼击水,大鸟离开了大鱼宽广的背,扶摇在她的翅膀下狂舞,举她入万里的高空。终于,耀眼的白羽映亮北冥的天穹,喜悦的鸣声再次回荡在大水之上。
“去看一看吧,北冥之外的世界。”
“这一次等我回来讲给你听!”
于是南方的人们看见有大鸟怒振双翼,从北冥撼天动地而起,空濛之中三千里水声击击,每一扑翼都山鸣谷应,九万里扶摇吹开淡淡的水息。
白鸟拖着升腾的云气,在映成朱色的天宇中向南飞去。温柔倒影映在北冥波中,也映在大鱼温柔的眼里。
鲲在热浪中漂浮,注视着洁白羽翼离开了混沌的天空。在北冥沸腾之际,即使仿佛身受千杖交笞的极刑,大鱼仍含笑沉没在深深水底。
鹏带着北冥的水汽飞出了混沌,身后下起铺天盖地的大雨,灭了荒原上的天火。天光落入她的眼睛,溶去霜雪,于是这绚丽壮阔的世界让她一见钟情。她恨不得飞遍这人间的每一个角落,将一路上的山山水水,花鸟鱼虫,有趣的人和物,全都牢牢记住。等她回去,就像把整个世界都带回了那里,可以亲口讲给鲲听。
多年之后,当鹏看遍了人间的风景,她终于乘风北上,返回她出生的地方。可千万里的旅程之末,她却找不到那片浩瀚的大水了。那里明明有她熟悉的气息,却只有赤地千里。
不死心的大鸟在大地上四处打听,几经周折才终于知道,那时候的扶摇狂风之所以能托起她双翼,是因为鲲放任天火烧干了半个北冥。他本可以搅动大水漫上岸去,只是热风吹起时,他先想起了她。
“若是把火灭了,下一场能送她离开的大风,不知道要等几万年。”
曾经身为她的整个世界,又给了她整个世界的那条大鱼,再也不在了。
一路而来用万千风景填满的心忽然空了,北方的天空下回响起大鸟的悲歌。
鹏再次从干涸的北冥飞起,把为他而记住的山山水水,花鸟鱼虫,或人或物啊,都唱给无人回应的荒野听。
最后最后,筋疲力尽的白鸟坠落在那片曾经有大鱼游弋的大地上,含泪合上了眼睛。她的身体化作秀美的山岭,血液奔涌成河流,心跳声变作回音徘徊于山谷,泪水化玉埋藏在大地深处。那羽毛上残存的,北冥淡淡的水香,渗入岩石化作温柔的泥土,让葱茏万木拔地而起,百鸟百兽得以生生不息。
那只大鸟终于落下,还在那条大鱼的背上。
流连在羽翼下的风啊,也终于停了。
- END -
作者:【十二招】柏志榮
Summary:
當貓也扁扁的,變成直線時,我意識到我不該繼續熬夜。
免責聲明:隨意
Notes/備註:
現實裡面沒有任何貓貓受到傷害。
應該是在去年春季的時候,我到腦科醫院去。我肯定那一天不是週末和節假日,因為我沒看到那些看起來就十分“初中生樣”的初中生——有時候是很有“高中生樣”的高中生,男生女生都有。我想不起來是要去幹嘛了,只記得換乘很多次地下鐵還有巴士上有人嘔吐在我隔壁的座椅上。
還比較能完整想起來的就是,那個地方實在很安靜,氣溫很舒適,實在很適合養病。對我來說,我大概這輩子也找不出從這裡離開的理由,除了住院費用應該會貴得很可怕。我走到住院部大樓的前面,看見一隻白貓趴在無障礙輪椅坡道上,一動不動,是在睡覺的樣子。我放低身體慢慢蹭過去想摸摸它的腦袋,它的耳朵動了幾下,又幾下。
老實說我不知道這些事情是不是真的,我躺在床上仔細回想,腦海裡的醫院大樓突然被壓平拉長成一條直線,我變得比40mP歌曲PV裡面的初音未來還要高了。那隻貓還是趴在那裡,耳朵動動,卻不睜開眼睛。或許它其實是一隻盲貓,一隻無畏的貓吧。
我站著看它,它不想看我,我和貓一直都在那裡,但其他的東西都已經變成一條挨了二向箔後的平直線條了。
當貓也扁扁的,變成直線時,我意識到我不該繼續熬夜。
作者:江橼
关键词:假面舞会,本人
题材:小说
标题:我非我是我
正文
周一王强起了个大早,他找出去年买的新衣服,穿身上对着镜子照了半天,笑的像个傻子一样。
“强子,你还没出发啊?”七点半,下夜班的工友回来了。他们疲惫又兴奋的拉着王强转圈,夸他换身衣服气质都不一样了。
“人家事业单位朝九晚五,这点儿没上班呢。”王强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后脑勺,任由工友扒拉自己。
“九点才开门,那你起这么早干啥?”
“这不是生物钟嘛,到了五点就睡不着了。”至于到底是小学生春游兴奋地睡不着,还是雷打不动生物钟,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嘿,行吧。”工友见他精神头挺好,也不再多说什么,一个个胡乱洗漱一通,倒头就睡了。
王强安安静静的坐在床边的小圆桌旁,吃掉了托工友带回来的凉油条和豆浆。
一边拍着肚子,一边看钟。
八点整。
他起身,带上工友送的旧手机,带上工地捡的不记名市民卡,带上身份证和用纸包好的现金,蹑手蹑脚出门了。
明明是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王强却跟繁荣的大街格格不入。
脚下生风的上班族一手提着包,一手拿着纸袋装的早饭,路口等红绿灯的功夫,干掉了纸杯里的咖啡;相约出门玩耍的青年背着滑板,扛着摄像机,记录下城市的活力。
在他们眼里,看到的是城市的未来。
而王强不一样,他走在路上满脑子都是——这里的天桥是我修的,这栋楼也是我修的,这路的沥青是我铺的……
所以他走在路上就跟旁人不一样,别人或许还有些在公众场所的矜持,而他,像是回了家的老大爷。
一个字。
拽。
从工地出来,步行一公里就是公交站,刷市民卡乘车,然后在交管所站下车,步行200米抵达目的地。
王强一只脚踩进交管所大门,门口警卫一探头,他就又把脚收回去了。
值班交警:在违法犯罪的边缘试探?
“来干什么的?”警卫打开窗户,套出半个身子跟他搭话。
王强站直了道,“来,来报名考驾照的。”
“哦。体检从那个楼进去,二楼东头。门口有牌子。”
“好的,谢谢。”
顺着警卫所指,王强看到了新旧掺半的办公楼,按着路线走果然看到了门口硕大的牌子“体检中心”。
他乖乖排在队伍最后,好奇又羡慕的望着前面穿黄色卫衣的年轻人,心想,如果当年自己考上了大学,是不是也能像他们一样发光发亮。
他低头看看自己,去年买的爆款灰色线衣,此时便觉得像是一只打了发蜡的老鼠。
“下一个!”
听到声音,王强心里一紧,深呼吸,推门而入。
“您好。”
“您好。体检60,证件照15,扫码看这儿,现金给我。身份证。”工作人员头都没抬,手转两圈指完,最后落在查验身份证的读卡器上。
王强手忙脚乱的掏出纸包,数了75块的零钱出来,最后放上身份证。
“咦?”
王强在摄像头前僵硬地笑着。
“你身份证过期了?”
“啊?”笑脸一收,他皱着眉走上前,“不可能啊,身份证后年才满十年……”
工作人员当即把电脑屏幕掰过来,指着上面的红字,让他自己读。
“无法读取信息……”
王强挠了挠脑袋,有些怀疑的自言自语,“是不是跟手机放一起消磁了?”他以前倒是有听说过公交卡和手机放一起消磁的,难道身份证也可以?
工作人员两手一摊,把钱推回他面前,“那我就不知道了。你去派出所问问吧。下一个!”
王强拿着钱和身份证浑浑噩噩的走出交管所,掉头去了派出所。
派出所接警,拿走了王强的身份证。
“哎,那个王强。”户籍办的警察招手,把人叫过来。“你这个身份证8年前就申报遗失补办了。”警察一边说,一边观察着他的神情。
王强一愣,旋即更加迷茫。“不可能啊,我6月高中毕业办的身份证一直用到了现在,没丢过啊。”
“7月底就补办新的了,你真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吗?”警察继续观察。
“那时候我都出来打工了,火车票还能买,没丢啊。”
“是吗。”警察闭了闭眼,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你再好好想想,这真的是你的身份证吗?”
听完这话,王强傻眼了。乖乖,不是自己身份证还能是谁的?他也没地方去搞一张新的了啊!
“真是我!王强,xx年x月xx日出生,毕业于莲花岗第一中学,老家就是莲花岗的。同志,你再查查,看是不是把我跟哪个同名的搞错了?”
然而户籍警清楚自己并没有搞错。
所以他能想到的唯一可能就是这人办了假证,但做假证的太敬业了,给了他一张捡来的真身份证。
“那行吧,我叫人陪你回一趟老家,开个证明。主要证明下,你是‘王强’本人。”
“嗯嗯。”王强忙不迭点头,等候期间还给工头打了电话,说明自己要多请几天假。
作为“事业上升期”的员工,工头对王强还是很好说话的。本来他现在就不用去工地上工了,最近的任务就是赶紧把驾照考出来,尽快到岗给领导开车。
“没事没事,你忙你的,这边你别操心,哈。”
“谢谢,谢谢!”
被派来跟王强一起行动的民警叫吕鹏亮,是去年进所的青年干警。
“我记得,小吕也是莲花岗的对吧?”
“对,我小时候跟亲戚住在那边。”吕鹏亮一边收拾包,一边找前辈要车钥匙。“说起来好多年没回去了。”
“那正好趁这时候回去看看。”
“嘿嘿,那我走啦,师傅。”
“走吧走吧,路上小心。”说完,老警察便瘫回椅子上,吹他的金银花去了。
吕鹏亮出来的时候,王强正蹲在大厅门口的台阶上,之所以没坐地上,大概是怕弄脏了衣服。
“王强,这边。”吕鹏亮带他上车,路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过了中午,这才进了莲花岗地界。
“你老家怎么走?”
其实王强也很多年没回来了,修过的路都变了模样,也不知道有没有记错。“应该是往这边。”他有些迟疑呢指了个大概方向。
吕鹏亮也不在意,顺着他指得走,大概是迷路两次吧,两人终于找到了村子的正确入口。趁着天还早,径直赶往村委会。
如今的村子早已跟八年前不一样了,土夯路变水泥路,白粉墙变小瓷砖,老槐树也变成了槐树墩。王强在村口问了老人,问到了村委会的地址。
罗书记是去年新上任的,老书记临退休突发心梗,人没挺过去走了。年过四十的老罗是村子里的孩子,但他年轻的时候出去读书了,这要不是为了回来看父母,他也当不了这个村书记。
“警察同志,有什么能帮忙的你尽管说。”罗书记热情地握着吕鹏亮的手,满脸笑出来的褶子。
“你们村,有没有一个叫王强的?现在应该是二十五六岁。”
“王强?王,强……”罗书记念叨了两句,回身扒拉起老书记的笔记本。“有有有,找到了。喏,这个。”
吕鹏亮细读,发现内容的确跟王强说的一致。于是他追问,“有照片吗?”
“照片……我想想啊。”罗书记原地转了一圈半,突然想起来了几年前人口普查的事。“有有有,不过是好几年前的了。”
“那也行。”
于是罗书记从糖盒子里把一打用皮筋儿扎的证件照拿了出来,挨张找背面写着王强的。
可站一旁的当事人却脑子发蒙,“人口普查?那年我没回来啊。”确切的说,他从外出打工后就再也没回过老家。
爹妈都不在了,还回来干啥?
“啊?”罗书记被他这句话问的,也蒙了。“这同志是……”
“我就是王强。”
“嘿,不可能。王强那孩子我见过,比你个头要高得多。人家发育晚,上大一的时候窜了个子,好家伙,一米八多呢!”
“书记,您是不是记错了?”王强指着自己说,“我是王建国加的王强啊。”
“我说的就是王哥家的孩子啊。”罗书记神情里迷惑掺杂着不满。“怎么,看人家父母双亡有好前程,就想着冒名顶替?现在各方面都这么公开透明,还能有谁能替得了谁?”
这话说的,王强差点气笑了。
“我就是我,还需要证明我是我自己,还需要别人来证明我是谁?!那要是世界上没有人认识我了,是不是我这个人就不存在了?”
吕鹏亮皱了皱眉,道,“一个人存在就会有痕迹,你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会查清的。”
“那你倒是说,怎么查。”从小长大的村子没法证明自己,人口普查自己还缺席了,还能怎么查?
吕鹏亮想了想说:“去学校,找当年教过你的老师。”
王强眼睛一亮,赶忙跟上。嘿,果然还是人民警察靠谱!
但接下来连续多日的走访调查却是让王强彻底心灰意冷了。
小学班主任说:“啊,王强啊,那孩子我记得,学习可认真了,一点儿都不活泼。这是王强?哎哟,警察同志你别开玩笑了,那孩子大学毕业后我见过的,比他高多了,一米八几哩。”
初中校长说:“王强啊,现在可出息了,据说是博士?哎年纪大了我也记不清了。啥,近期照片?有有有,就这个。当年他回来探望老师们的时候,捐了好几百本名著给图书馆,这是当时合影。一米八的小伙子,棒的!”
高中任课老师说:“哦哦王强是吧,记得记得。哎,没想到当年才一米七多的小孩儿眨眼都那么高了。”老师望着吕鹏亮身边穿灰色线衣的人,上下打量一番,忽然露出惊诧的神色,“哎哟,对对就他!王强——”
“对,我是——”
“当年上高中的时候就他这么高。”
“……”
没有人,没有一个人认出他就是王强本人,甚至连吕鹏亮都怀疑,这人真的是王强吗?可若他不是,那他又为什么会来派出所报案?
“只剩最后一个办法了。”吕鹏亮攥紧方向盘,“找户籍。”
随后两人来到了莲花岗的户籍办。在窗口办公的老民警笑眯眯的望着两人,和颜悦色的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得知是兄弟单位查案,老民警可积极了。忙前忙后的跑手续,给他们找资料。
“我跟你们说,当年那孩子的户籍还是我给他录的呢。”老民警这样说。
不一会儿王强的档案有了,电子版的。
从出生记录开始,打疫苗的记录、学籍档案、查体记录……非常完整,没有缺项。
但却跟王强的真实经历截然不同。
记录里的“王强”上了大学,去了大城市读书。虽然后来父母出意外离开了,但好在已经成年,自己生活也完全没有关系。
读完本科又读了研究生,甚至还出国读了博士。现在又入职了全球百强企业,成了王强在大街上遇到都不敢仰望的存在。
“这不是我。”
吕鹏亮对着电脑看了许久,问,“那你是谁?”
“我是王强……被人冒名顶替了的王强。”
“那你能证明,你就是你吗?”
“不,我没法证明。”
明明自己就在这里,却好像哪里都没有他。
“王强”再次低头,看到了身上已经好几天没换过的灰色线衣,便觉得好像成了过街的老鼠,灰溜溜的。
吕鹏亮最后把王强带回了派出所,他打算带回去跟师傅同事商量一下,这案子怎么办。
待二人离开,老民警摸出兜里的老花镜,眼镜一戴笑容一收。用笔在笔记本上记下了今天的工作总结。
末了,他不由写道:多少钱才能买到别人的人生啊。
“二十万?”
不,不够,那只是他收下的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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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不是一部好小说,但发了一通好牢骚;)*
她真是有点累透了。这是第三十天,三十天没有休息,都在干各式各样的杂活儿。这两周在包肥皂,把一块块淡蓝色、长方形的肥皂包在蜡纸里,贴好商标。这是百货公司的新货,据说卖得不错,不然她也不必包这么多:每天,几百块肥皂挨个由她拈起来,放下,包得妥帖,再拈起来,再放下。一块肥皂并不沉,每天的最后一块却总比第一块要沉得多。起初她一天能包一百块,后来熟练了,增加到两百块,三百块——两周下来,又只能包完一百来块了。放下最后几块肥皂时,她总能听见自己的手腕和脊背嘎吱作响。
今天,又是新的一天。她照常坐在那张小桌前,腰杆酸痛,眼皮发沉。关于睡眠、起床与通勤的记忆已经像天边的晨星那样模糊而遥远,她双眼刚刚睁开,眼前就是与工作相关的一切。刚刚放亮的天光从仓库那高而狭小的窗户里照进来,成箱的肥皂小山似的垒在桌边,蜡纸和商标静静地躺在桌面上。
干吧,她对自己说,还能怎么样呢?她拈起一块肥皂,开始干活,同时也开始遐想。当身体困在原地时,思维总是要自己找地方漫步的。她由肥皂的淡蓝色想到房东那条同样颜色的裙子,想到房租和其他一干零碎费用,想到月中发下来的工资,再想到自打离家起她干过的所有活计。这年头没工作的人很多,所以她能干的活也很多:写文章,教书,养马,当女佣。你要靠自己,她母亲说,家里的钱只够勉强维持生活。于是她在一份又一份的工作间辗转,直到落在这里。这是一份好差事,她的同事说,至少不用搬草料袋子,也不用整天站着,看人脸色。这份工作唯一的缺点就是没完没了。
她一直埋头干到中午,午饭铃响时才再次抬起眼皮,并发觉自己的屁股好像已经钉在了椅子上,拔起来时全身都像散了架,腿也好似忘记了如何站立。这是因为她保持同一姿势坐了一整个上午,没有活动,因为新的肥皂一箱接一箱地送过来。她像梦游似的吃过午饭,压根没注意自己吃的是什么,并再次坐在桌子前。干吧,她又对自己说,还能怎么样呢?世上哪有不没完没了的工作呢?
她继续手上的活计,只是无论打包的动作还是脑海里的思绪都一齐慢下来,许多声音在脑子里七嘴八舌地讲话。这边有一个嚷嚷起来:我累了!我浑身都难受,如果再不能好好躺下休息,我就要去死!那边又有一个说:那你死去吧,现在做的这一切正是为了让你活着呢。工作是做不完的,因为人要一直活着,活着要吃饭,吃饭需要钱,而钱要工作来赚——工作的人才有权利生活,正是让你想死的这些东西能让你继续活着呢。那也可以说正是让我活着的东西才让我想死——原来的那个声音又说。它们沉寂了一阵,因为她已经累得没有精力想东想西;再响起来时,就是一个不知从哪闯进来的大嗓门,一直大叫着腰痛。确实,她的脊柱像一根钢钎似的穿在她脊背里,被一次次弯下又直起的动作锻打着,这会儿终于烧红了,无时无刻不在灼痛它周围的皮肉,直立时像一条烙铁,弯曲时像屠宰场里吊起猪肉的铁钩。她脑海中那个喊痛的声音于是不断嚎叫着,一直嚎到傍晚时分,那高高的窄窗里斜射进夕阳的金光来,从染成亮橙黄色的仓库角落中冒出一个声音,说:
“埃莉诺,能帮我拿一下上面那个篮子吗...?”
是同事。她一下子清醒了,好像从方才那些混乱思绪所构成的水面中抬起头来、又抹了一把脸一样,麻利地起身去帮人家的忙,庆幸于终于可以离开座位片刻。她爬上梯子顶端,取篮子时竟有那么一瞬希望自己能失足摔下去,后脑勺磕碎在铁制的货架上,这样就能好好地睡上一觉。可惜没有发生这种好事。她向同事告别,回到自己桌前,却发现怎样也不能使自己再拈起一块肥皂,或再折起一张蜡纸。人一旦疲惫到某个程度,再继续下去只能依靠惯性;现在这种惯性被打断了,她卡住了。
她茫然地望着这一切。桌椅,蜡纸,商标,淡蓝色的肥皂的山丘,一切都在迅速消逝的日光中拉扯出长长的、暗淡的影子。她看着它们逐渐隐入暗蓝色的空气里;迟缓地,她抬起一只手——恶狠狠地给了自己一巴掌。
有什么干不了的?她问自己,你还想怎么样?你还有什么要求,贪得无厌的东西?你要靠自己——别人能受得了,你怎么就不行?
她点起煤油灯,继续她的工作——一边打包,一边在心里用她能想到最恶毒的词汇辱骂自己,辱骂那个哀嚎着腰痛的声音,辱骂嘎吱作响的手腕,辱骂这座仓库、她的雇主以及一切她所能看见和想到的东西。过了大概两个小时,当她已经感受不到自己的后背,肩颈也酸痛到麻木时,她甚至突然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快活,浑身充斥起某种亢奋的干劲。好啊,有本事累死我,她想,如果工作就是为了让人干到死去为止,干吗不早些死呢?干吗不节省些时间呢?假如人诞生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劳作而不是创造,假如人活着唯一的目的就是工作,那为什么不直接工作到死去为止,偏要用休息来延缓这一过程呢?生活是其他人的事——只怪她生来就没有这个运气。她是如此劳累,以至于无比确信:再干下去,这没完没了的奴役就会折断她疼痛的脊柱,并因这一想法而感到解脱。然而这种干劲也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她的眼皮就半垂下去,脑袋里仿佛塞满湿木屑,晃动时只能听见沉闷的沙沙声。什么想法也没有了,无论是哀嚎的,抱怨的,怒骂的,还是之前那些沉思,统统浸湿在疲惫的黑水里,只有眼前的一双手还在机械地重复翻折的动作,把商标贴在蜡纸上。
“埃莉诺?”迷蒙中,她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你睡着了,埃莉诺?”
她猛地抬头,发现雇她的那位经理正站在她的桌前,用指节不满地敲着桌面。她局促地在椅子上绷直身子,看那中年女人清点着一旁包装好的肥皂,竟又感到害怕,好像丢掉这份赖以生存的工作竟比死亡本身还恐怖。终于,她看见她的上司直起身来,好像很不耐烦似的皱着眉头,说:
“你回家吧。”
“回家?”
“月休两天,你忘了么?下周一再来上班。要是不愿歇,明天就来帮忙卸货。”
“要休息的,”埃莉诺说,“谢谢您。要休息的。”
她飞快地收拾好东西,走出仓库大门,很快就将这一天的事情全都忘了。夜空看起来和昨晚下班时差不多,几颗星星孤零零地垂在漆黑的夜幕底下。她驻足望了一会,感受冷风拂过自己脸上的绒毛。
生活啊,她想。接着,她夹起包,佝偻着疼痛的背,快步回家去了。
文:小矮
关键词:音符
文体:小说
标题:《失落之歌/The Last 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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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欢音乐吗?我的话,说实在一般般。
但无论是几乎不听音乐,还是整天沉浸在随机播放中。在这个讯息传输速度飞快、范围广阔的时代,他的名字你肯定听过,不止一两回。
我上次是在公交站看到了演唱会的广告,上面有他的脸。那张脸再怎么化妆与后期处理,都着实一般般,不会放在广告的视觉中心。若有粉丝夸他长得好看,大概也是其它因素加上的滤镜,我个人认为。
在音乐爱好者圈子之外都被广泛认知,那是因为,他的歌声,以某种形容方式来说,是真的拥有魔力。
那似乎不由歌词、旋律编排决定,也不是某种迷人嗓音导致。听他唱歌的人会这么描述:像是所有知觉都被牵引而去,人走进了一个全新的梦幻世界。歌声结束后,听众缓缓醒来,还能记得的所见所闻片段不太多,但引发的情绪不会消去;一面对这体验感到无比惊奇,一面感到歌声中展示出的那些流动意象,那般鲜艳丰富,紧贴抚摸人们枯枝般疲累脆弱的心。他们一时无法言语,有些人禁不住匍匐在地、放声哭泣。
虽然录音传播也能达到相似的效果,但,录制的歌声中那魔力一定有所削弱,在现场听他歌唱才会有最佳的体验,至少售卖演唱会门票的时候,广告词是这么说的。我曾无意听到一些他过于热门的歌曲。但我没去过他的演唱会。他不用过多肢体表演,会场也不必多华丽,反正只要他一开口,一切就会变化成人们想要的、为此狂热的美妙幻觉形态。他的演出场次不少,但票一直难求。粉丝们说每次去听都会有新的感受,他的歌声所展示出的世界越发华丽令人沉迷了,永远不会听腻。
我并不是讨厌一个我没热爱着的人这么热门霸占眼球耳蜗。我没有多喜欢,没有去感兴趣,偶然看到时多瞥一眼。我对绝大多数事情都没有鲜明意见。
有人找我,说他想见我。把我的假期、机票与私家车接送都一并安排好了,有些感叹着这就是上流人士的力量,我没有意见,顺从跟着去见他。
到了地方我发现是我们都熟悉的一座无名小山。他特地在这里盖了一座别墅,暮色中我感觉与购房广告里见过的相比寒酸许多,应该不是经济限制所致。
其他人都留在了院门外,让我转交一些代为购买的食材与生活用品,就离开了。
我见到的他也穿得很朴素,感觉甚至和毫不打点的我一个水平,你知道这可是位现今举世闻名、肯定也将名垂青史的人啊。
那之后完全不联系,我以为你讨厌我了,不会来的呢。他带我进去,说着,将我拿进来的东西整理好,厨房里晚餐正准备到一半。
我没有讨厌你,我说,挽起袖子帮他的忙,只是没什么事情需要找你,随便打扰你我觉得不好。
你是最不必要这么想的人了,他说。他的厨艺看起来像是刚想开始认真对待生活的新手,最后实际上大部分我来做了。
饭后,天彻底黑下来,他去洗碗。我踩着拖鞋在这房子里漫逛,看见在与后院的衔接地方,他搭了一片和建筑风格极其不合的房檐下休憩处。这估计非常为难设计师与装修工人吧,我想着,在边缘坐下,手摸了摸粗糙的地板,抬起头看月空,似乎这个朝向都令我十分熟悉。
不会儿他就找了过来。看到我自己已经坐这儿了,他笑了笑,这温和表现也很招粉丝喜爱,接着坐在了我身旁。
一切如遥远昨日。
你还记得以前的事情吗?他说。
记得一些。我回答。
说实在的,在我们意识中根本没有记忆这个概念的时候,记忆又是什么呢?就像我的记忆告诉我,我们是在这座山中的某间废屋里找到了玻璃破碎的照片,在那之后我们才变成人类孩童的样子。这记忆也可能是捏造的,因为人类的脑子总想要找到理由,因为若一切都没有了合理性线条规束,它就会自行投入疯癫的无底深渊。
在那之前,我的记忆一直这么告诉我,我们作为存在,不记得自己以何种形体存在,唯一能分得清的就是有一个“你”与一个“我”,而这种词也是在之后接触到人类才学到的。我们感受着一切,但一切都只发生在那些瞬间。可能那些时光是快乐的吧,我们是刚分岔的两根新枝、刮过树叶的风、幽夜里咕咚的泉水,时而分开、追逐,时而紧紧相拥,我们不会放声大笑,快乐和笑都是人类的词,但我的记忆都是用人类这些词汇在进行记录,原来如此,它已经变成在写作书籍了。
也许那些都是梦,我们只是无人照顾的遗弃婴儿,被泥土、草丝与虫壳养大。幼小姿态的我们坐在屋檐下,晃动双腿,仰望天空,也是今夜这般晴朗明亮。
那时,有人张口,发出声音。
他拿出一部陈旧的录音机。单手可拿,但比现今手机要大些沉些,成人单手可拿,当时的我们俩,仿佛还不太懂怎么对待这些物体,费劲搬动,尝试按钮。看上去他有好好保管,时常擦新,但它是真的很旧了,感觉用点力都会碎成一堆没救零件。
那,你还记得这里边录的那段声音吗?
我想了想。我记得有这么回事,我说,但对于内容,我的记忆很……
那就来听听看吧,他说着,将它搁在我俩之间的地板上,按下了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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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播放结束。
你觉得怎么样?他问。
我觉得……我说,其实还想不到怎么形容。但他又马上打断我,不,别说。
我不该问。别对这段声音,使用一个人类的形容词,去破坏它。
……其实我觉得也没有能准确形容它的说法,我说,至少我想不到,我能想到的所有词汇、比方,都不怎么贴合得上。
嗯。他说。和我一起看向月亮。
那时我们脑子里没有任何人类的符号,语言文字,或说五线谱。他说,我们甚至不知道什么是“音乐”,什么是“歌曲”。
不过是张开口,声带震动。不过是不带任何刻意意识地,作为存在,活跃伸展。
我想起,一些追忆文章说,他刚开始唱歌时,调子与分节毫无章法,而那歌词,是什么自造语言吗?至今也没有人猜出语言的词汇与语法,因为本来就不存在那些东西。现在他的歌声,能让人看见世界彼端、幻想画作里的景色,险峻山脉与风雨大海,能让人闻见宽广瀑布、稀有花朵与蝴蝶的味道,还有更多花样,层次更加丰富,同时;没有一件是像这录音一样,无论如何都无法用语言来表述的。
因为我们已经完全适应在人类由符号建构的世界中生活了,它们反过来再建构了我们。没有可以广泛传播、学习的普适性的符号,就没有这宏伟文明。
我们背着屋内灯光沉默了一阵。
我是真的一直觉得,你其实一直都讨厌着我。他说。
真的没有,我说,你被人发现带走以后不久,我就也离开这里了。
那你对我的歌……不,他摇摇头,你别说,我不想听。
那我可以问问别的吗,我说,录音会减弱效果是真的吗?
录音质量和后期调整之类的,都会有些影响。他摸了摸那录音机,你看它,技术太老了,都没有记忆体可以取出;那时环境也不好;又放了这么久,可能八九成都走样掉了。
但这一段也依然是……我想道。
我啊。他说。他轻轻叹了口气。之前他似乎一直都有些哀伤,我想大概是因为我们怀念了一会儿过往。现在他忽然积极起来,将那录音机一把塞我手里。送给你了,他说。
啊?我茫然地捧着,低头看它,抬头看他。
你想保存的话一定得用上心,它是真的很旧了,也没办法修了,大概都重播不了几次了呢。他说,轻快地站起身,还有,这座房子也送给你了。
诶??
随便你怎么处置,不过它可能卖不了很好价钱。他对我最后笑了笑,转身进屋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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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们恢复到原来那各自的生活。
那不久后,他给一部大制作电影做了配乐。以他的特性本来一直不可能做这种事的,但他做到了,且广受好评。他的声音展示出的东西与电影内的场景完美融合,不夺目地翻倍渲染了剧情中的情绪,片尾曲让观众只能爬着出放映厅。人们回过头发觉,他这一路走来,对自己声音的操控能力越来越强了。他想要用它准确表达出什么,来引导、感染听众,做到什么程度刚刚好、最合适;他能彻底想清楚,也能完美做到位。
他甚至普通开口说句话都会扰乱到人心,在公开场合不得不使用电子声之类的代替品,那已经是可以埋葬的历史了。
而在那更早之前的事,可以说根本没有存在过。
我将那小礼物慎重保存在那大礼物盒里边。偶尔空闲时回去一趟。独自坐在屋檐下,喝一点酒。抬头望月与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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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前途一片光明。
他的新专辑封面是一只旧损的便携式录音机,躺在鲜红色地面上,碟盘般摔成了几瓣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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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mode:笑语/无声
作者:安米的影
评论要求: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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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发炮弹的啸叫象某种类似鸟类濒死的颤音,它从云层裂隙间钻出,爆炸声尚未奏响。在士兵们还未反应过来之前,更密集地尖啸又响了起来。
这次所有人都听清了,“敌袭!!”城墙上的士兵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
埃尔斯随着声音走上了卡尔德瑞恩的城楼:铺天盖地的都是兽人的炮弹,那一道道轨迹在空中划出汇聚向城墙的抛物线,但却突兀地撞到了一层半透明辉光,在发出一声闷响后消失。
在城市的角落,四座高耸的塔楼正与王城正中心的高塔一同涌出纯净地能量,撑起一座覆盖整个城市的法术护盾。巨大的护盾隔绝了城墙内外,让已经烧到脚边的战火仿佛停留在另一个世界。
埃尔斯数着护盾外溃散的炮火,那些爆炎的火焰徒劳地撞击着光幕。他脸上绷紧的肌肉还未有丝毫放松,城楼上响起了新的响动,埃尔斯转过身去,达尔科按着佩剑走了过来。
“您认为护盾还能撑多久?”达尔科向埃尔斯发问。
“按现在的攻势,七天吧,如果再加强火力的话,也许更短。”埃尔斯叹了口气,“你知道的,“我们的法师大部分都跟公主殿下一起在艾瑟拉回归神的怀抱了。”
“难道就没其他办法了吗?”
埃尔斯抚摸着城楼上的砖石,卡尔德瑞恩屹立于此三百余年,见证了人类最鼎盛时的荣光,可如今,也要见证人类的灭亡了吧。
“公主殿下最后传来的神谕,‘当最后一个人类死亡,世界就会毁灭‘。如果能让兽人相信,也许能允许我们投降吧。”
“投降……”年轻的骑士目瞪口呆,“就没有胜利的办法了吗?”
埃尔斯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城外。达尔科也跟着望过去——地平线被某种污浊的潮水吞没了,褐色的兽皮帐篷、漆黑的帆布、锈蚀的铁灰盔甲连成混沌的浪涌。炮火从营地的深处飞出,掠过营火堆升起的酸烟。
达尔科喉结动了动,那些曾经属于人类文明标志的炮火现在正为人类敲响丧钟。沉默在两人之间仿佛能够凝结出水,直到下一声护盾上砸出的闷响。
“我明白了,但我要去试试。”
“去吧,做点什么,总比坐着等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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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脚牲畜,跪候伟大的王” 牛头人卫兵将斧柄重重砸进地面。
达尔科站在兽人营地外数十米出,刺鼻的臭味却已经开始渗入锁甲的缝隙。
索尔格从营帐中走出,伴随着欢呼声,赞美声。
“虫子!索尔格的牙已经抵在了你们可笑的城市的脖子上,现在,你来到索尔格的营帐,让我听听蛆虫如何用唾沫打造谎言。”
达尔科的脊背划出臣服的弧度,“伟大的兽人王,人类愿意向您投降,只求您放过眼前仅剩的可怜人类,我们愿为仆从,成为您战靴下的尘灰。神谕有言,‘当人类灭亡,世界就会毁灭‘,还请放过我等”
“神谕!你还敢提神谕。”索尔格獠牙间迸出火星。“”
“兽人王阿!这是神明的旨意,请相信我们,我们绝不会以神的名义说谎。”
索尔格的左蹄突然陷入地面三寸。“那就让你们的神来跟我说。”
“既然如此,那我们会战至最后一人。” 达尔科的尾音被疾风绞碎,身影消失在原地。
索尔格挤出冷笑:“虫豸的伎俩。”,他右手巨剑猛然横挥,剑脊图腾泛起血光,无数道月牙状光刃犁开地面,裹挟着砂石覆盖前方数十步扇形区域
空气晃了晃,在索尔格前几米处露出达尔科的轮廓,骑士保持着冲锋的状态,看到索尔格再次举起的武器,再无犹豫,某种晶体碎裂的脆响响起,随后化作了一道火光。
气浪短暂地震散了浑浊的空气,但却转眼就被填满。除了兽人王身上的几道伤痕,什么都没留下。
索尔格发出一声嘶吼,盯着城市的目光几乎要喷出火来。
“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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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尔格坐在王位上,体验着皮革带来的柔软。
远处的惨叫声逐渐已经平息了下来,传令兵突然走了过来:“陛下,您出来看看吧,天色好像不对劲。”
“怎么了?”
传令兵犹豫着开口:“好像是下雨了”
“下雨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您还是亲自看看吧。”
索尔格从椅子上弹起来,越过地上的尸体,“走”。
宫殿外面已经安静了下来,兽人士兵们不约而同地抬头望着天空,窥视着这从未见过的场景:
天空褪去了深邃的穹形,扁平了,坍缩成一张发皱的油画,所有的云都凝固了,冻结了,变成照片中定格的图形。但在画布中,许多黑色的雨点突兀得渗出来,保持着匀速的刻度,固执地向下坠落。
当第一滴黑雨触地时,没有光芒,索尔格亲眼看见一丛枯草在无声中坍缩成绝对光滑的黑曜石镜面——不是覆盖,而是那片空间本身被替换成了纯粹的虚无。
索尔格大吼一声,手上巨剑血光一闪,数道绿色的咒术裹挟着尖啸扑向雨幕。可那些巨大的绿色轨迹在遇到那脆弱的小点后却直接消失,如同直接被吞噬了。
索尔格环顾四周,却发现视线可及之处没有一处不见那不可思议的黑色。再次抬头,只见雨滴已经接近头顶,自己映在黑色球体表面的倒影开始融化,身体被来自四面八方的雨幕合围。
在最后一点光线消失前,索尔格仿佛听到极远处传来了一点人声,“人类怎么又这么弱,再开一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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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这篇主要是在做场面描写的练习,试图提升画面感,但是可能没有非常成功。灵感来自游戏《世界盒子》。
作者:舞舞舞舞舞舞舞
1 齐安托托与小屋的井
齐安托托是个令女仆长无比头疼的孩子。
不知道他今天受了什么刺激,放学回家就闹别扭,嘴里不停地说着什么“我不吃饭了”“我要绝食”“我要饿死自己”。女仆长自然不敢怠慢,急忙把这事告诉了齐安老爷,也就是托托的爸爸。
“我不管你用什么方法,让他把这些全部吃下去,一块渣都不能剩!”
女仆长哪敢什么方法都用,齐安托托可是齐安老爷最宠爱的独生子,要是她弄疼了少爷,少爷告一句状,就能让她全家丢了工作。这事她不能自己出手,转头把这艰巨的任务交给了少爷的陪玩女仆梅莉。
梅莉是大宅另一个女仆的女儿,从小就被当场女仆教养,她4岁就做少爷的玩伴,6岁就开始学习打扫,虽然只有10岁,却也是很多新人女仆的前辈了。虽然女仆不可能和少爷成为朋友,但她好歹和少爷年龄相同而且相处得久,如果她都搞不定这事,那就没人能搞定这事。
“托托,你就不能吃点东西吗?不吃晚饭晚上会难受的,你看今天的主菜是番茄炖牛肉,配的是刚出炉的奶油烤面包片,汤是奶油牡蛎,还有香草冰淇淋和巧克力蛋糕。”
梅莉的小胳膊端着丰盛大餐的托盘,在少爷门口恳求着。她不是厨房女仆,也不是餐厅女仆,平时她是接触不到这些食物的。离大餐如此之近,这是第一次,梅莉报着菜名的时候忍不住吸了口口水,而这声口水,被少爷敏锐地捉住了。
“你想吃的话就自己吃掉吧,我是不会吃东西的。”
“但是,这是你的晚饭啊,我们佣人是不能吃主人的东西的。”
“为什么不能?你只要把空盘子带回去就可以了,谁在乎是谁吃的?”
“但是这些东西里都有香料,如果我吃了,让人闻到我嘴里有主人吃的东西的味道,我会被打的,我的妈妈也会被打的。”
“那倒掉不行吗?”
“不,不行,妈妈说浪费粮食会糟报应的。”
“那我来。”
话音刚落,房门被粗暴地打开,托托夺过梅莉手里的盘子,将盘里的东西一碟碟地倒进了壁炉。壁炉里熊熊燃烧的炭火被汤水一浇,“呲”地一声化作了一缕青烟。
“你去拿点新炭,重新点上火,就当我刚刚把饭吃了。”
梅莉的脸上掠过一丝心痛,但少爷的指示比这更重要。她麻溜地跑去了炭房,拎来了一桶新炭。她有点心疼地把炉里的旧碳收进碳桶,把剩汤抹干,把新炭像金字塔一样堆在还有点潮湿的壁炉里,小心地把最顶上的碳点燃,小小的火苗在壁炉里烧旺,房间里充满了番茄汁和奶油汤的味道。
梅莉吸了吸鼻子,提起了炭桶,她装成碳桶有点重的样子,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外挪,因为这味道实在太香了,她想在房间里多留一会。
“你是不是想知道我为什么不吃饭?”
梅莉想都没想就点了头。
“因为我的父亲是个自私、肤浅、粗俗的人渣。”
梅莉愣了愣,不知道该点头还是为雇主说什么。仆人是不能在背后说主人的坏话的,但现在是一名主人说另一名主人的坏话,反驳少爷会惹少爷不高兴,附和少爷如果被人听到自己肯定没有好果子。
幸好少爷没有注意到梅莉紧皱的眉头,自顾自地说了下去。
“现在我们出门必须戴面罩,都是他的问题。”
梅莉以肉眼无法分辨的频率点了点头,主人出门要为他们备上干净的面罩,这也是女仆的工作之一。
“我们的空气里都是煤烟,我们在街上能看到很多穷人没有面罩戴吧,每天都会有人因为吸入了过量的煤烟死去。”
这不算是主人的坏话,梅莉可以出声附和。虽然她从小在大宅长大,但出门买东西的工作她也做过。仆人当然是没有面罩的,她知道每次大口喘气时喉咙那种刺痛瘙痒的感觉。那些没有大宅住的人,那些需要开门开窗做生意的人,他们时时刻刻都要吸入这些让喉咙瘙痒的空气,时间一长会死,也是理所当然的。
“我们家是做煤炭生意的你知道吧。”
梅莉点头。
“这些煤都是我父亲卖出去的。我们能住大宅,吃好吃的,有面罩戴,都是因为他在卖煤,他卖煤给别人烧,烧出那么多黑烟,赚那么多钱,代价是那么多人因为煤烟死去——不只是人,动物也是,每天都有动物从天上掉下来,因为吸了煤烟。我们老师说,人类再不停止烧煤,整个世界都会变成煤炭。他前两天还帮助朋友制作灭绝鸟类的标本,那翅膀上都是细小的煤渣。如果我们不停止卖煤,我们也会沾上煤渣死去的。”
“我,我生来就是托托家的佣人,因为托托的爸爸死去,我,我不怕。”梅莉虽然说着不怕,但她的声音有点颤抖,她怕说错话惹少爷不高兴,但很显然这句话惹得少爷很不高兴。
“走走走,没读过书的人,愚昧,无知,肤浅!”齐安托托摁住梅莉的肩膀,把她推出了房外,碰的一声重重地甩上了门。
托托发完了脾气,肚子开始有点饿了,但他不想看到梅莉的脸,也不想看到家里的其他人。他锁了房门,将一张椅子拖到窗边,打开窗,从窗子爬出了屋外。
九月末,天已经凉了。齐安托托从烧着壁炉的屋里出来,只穿了件单衣。太阳已经落山,一阵风吹来,把齐安托托冻得直跺脚。但他是踩着凳子才翻出屋外,窗台有他一头高,要回屋去,只能走正门,但那样肯定会遇到他不想见到的人。
齐安托托记得大屋后面有个小屋,他不知道那是干什么的,但偶有看到端着盘子的女佣进进出出。齐安托托猜那里是存放食物的小屋,里面应该会放着一盘盘的炖肉、炖菜、蛋糕和巧克力,为了让炖菜保持热乎乎的口感,里面也会烧炭,不让菜凉下去。
真是离家出走的绝佳住处。齐安托托猫着腰,在花园的灌木丛中窸窸窣窣地穿行。小屋近在眼前,齐安托托刚直起身,就听到“吱嘎”一声开门声。
托托立刻蹲下身子,亏得夜色,他没有被任何人发现。
“妈妈,我是不是该,去做一个打扫女佣或者干脆做一个和你一样的垃圾女佣?少爷说话我听不懂,我说的话少爷不爱听,我以前以为我可以永远在少爷边上,但我现在,光是不惹少爷生气就,就已经很难了。”
从小屋里出来的是梅莉,和她一起的是她的妈妈。
“你惹少爷生气,是因为你说了不该说的话。和少爷、和老爷说话都要记得,可以不说的话就不要说。你以为你说的是好话,但他们不一定想听你的好话。你只需要点头同意,在他们需要附和的时候说两句附和的话。其他的东西,能不说就不说。”
“但,但以前我们明明无话不谈……”
“以前你们都是小孩子,小孩子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但现在他是少爷,你是佣人,怎么可能像以前那样说话呢?你该学我们和老爷说话的样子,那样才是一个佣人的样子。”
梅莉抽了抽鼻子,嗯了两声。
齐安托托看着两人走远,一溜烟地窜到了小屋门口。小屋的门没有锁,这里看似是个谁都可以进去的地方。齐安托托推开门,闻到屋里有一股番茄的味道,这和齐安托托的猜想不谋而合。
齐安托托的肚子咕咕叫着,催促他赶快进去用餐。番茄炖牛肉、奶油烤面包片、奶油牡蛎,还有香草冰淇淋和巧克力蛋糕全都是齐安托托喜欢吃的东西,把它们倒进壁炉的时候还没什么感觉,倒完了以后才有点后悔。
齐安托托一头钻进屋里,但屋里却不是像他想的那样生着壁炉,摆着大餐。
屋里没有灯,只有屋子的中间有一处冒着黄色的亮光。齐安托托看清楚了,那是一口一米多宽的井,井下泛着黄光。
“喂——”
齐安托托往井里喊着。
“喂——”
“喂——”
“喂——”
齐安托托的声音又从井里冒回来。
“喂——”
齐安托托又叫了一声。
“喂——”
“喂——”
“喂——”
又是齐安托托的声音冒了回来。
喊了两声,齐安托托觉着无聊,正要从井边离开,这时,他从井里听到了不同于自己的声音。
“喂——”
这时另一个男孩的声音,比齐安托托的尖很多。
“——还有人吗——”
齐安托托一个机灵,在井口探出脑袋来。
“有人!上面有人!下面有人吗!”
齐安托托喊道,几声回声响过之后,底下传来了尖声的回答。
“有人!有人的!”
齐安托托从没见过有声音从井底传上来的,兴奋地又往井里探了探。
“我叫齐安托托——你叫什么——”
“我叫——”
“我没听清——你叫什么——”
“叫——”
“你再说一遍——”
齐安托托往井里不停地喊着话,喊得嗓子发痒,大力咳了两声,只觉得脚下一空,整个人倒栽着翻进了井里。
TBC
2021.1.31版
给它饵食
文:讷
mode: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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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德之门3»邪奥戈cpcb都可以,读前请注意。没有写完,这篇是上。
*(谁想和我一起丸博德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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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塔什曾在窗台上撒下面包屑,款待飞来的小鸟。这一举动没有什么深意,只是因为早餐的面包味道过酸没有讨好他的舌头,不如看看能否招惹屋檐下叽喳的生物。同一时间被款待的还有白龙裔的盟友,对方倒并不挑剔,把银盘里盛的面包与烟熏肉都吃得一干二净,戈塔什回首时甚至看到盘底在阳光下闪过一道锃亮的反光。毛绒绒、圆滚滚的小鸟在窗台上挤挤挨挨地一蹦一跳,啄食着不合他口味的面包,间或不怕生地蹭一蹭他的手指。戈塔什漫不经心地站着,将一只手肘搭在窗台边,琢磨着要换个厨子,回过神来发现邪念正望向他的指间。小鸟们吃得正欢,还没有散去,他因此看上去很像正在逗鸟——尽管他其实没有这层兴致。
“只是一时兴起,吾友,”他向邪念解释道,可能是因为他忽然想起邪念在这里吃早餐的原因,他们在此前商量计划的细节而对方正是里头那个巴尔神选;邪念摇摇头,不置可否,“只是一群小东西,当然,随你高兴。”他大概是表示他没有在盟友手边抢下这点死亡的兴趣,旋即走过来和戈塔什一起看了一会儿鸟,然后开始问有没有多余的食物可供他带走。“奥林根本不懂什么叫早饭,”他说,“但她懂因为低血糖拿不稳刀而来找我乱闹。”戈塔什闻言叹了口气,挥挥手让他去找厨房要。他再一挥手,把窗台上的鸟都赶跑了,再唤人来收拾掉残余的面包屑,留下鸟粪可比酸味的面包更让人头疼。
他处理工作,手头忙起来忘掉了午餐,到了午后才摇铃让厨房重新准备。大约是肚子饿起来不太好受,他起意便去厨房转了一圈,发现邪念一点都不客气,打包的时候甚至带走了整整一条大火腿。早上那批酸味面包也被全捎完了,这他倒没意见,但还是忍不住闭了闭眼。他不信奥林一顿早餐能吃完这么多,但想起对方一天到晚精力过剩、上窜下跳搞血呼啦差之艺术的身姿又不禁有几分动摇。戈塔什用完了餐,外面的太阳也降到了一个明亮而不晒人的角度。今日天气宜人,博德之门在朗朗蓝天里纯澈得像童话里裁出来的城市,戈塔什目光落得悠远,慢慢欣赏着阳光下烁烁反光的一片片屋顶,再佐以正徐徐铺开的他们蓝图中的未来光景,一切简直赏心悦目得有点过分。他心情颇好,不计较像被礼貌的游荡者洗劫过的厨房,出门一路散步过广场边,在一家风味颇佳的冰淇淋店门边稍一驻足,仰头欣赏招牌上优雅线条绕出的示意图案,这时脖颈忽然攀上一阵凉意——一眨眼的功夫,远处胖墩墩踱步的白鸽都没被惊起,一双冰凉的手捂住戈塔什的嘴,可称十分粗暴地将他拽入冰淇淋店旁的小巷。
这逼仄的空间称为小巷有点勉强,只是两边房屋外墙夹出的窄窄一条。戈塔什脑子里闪过的第一个想法是他记得为这事杜里瓦尔——冰淇淋店老板——和对方一直有点纠纷——隔壁是哪家来着?他余光晃过一淌金色的发辫,金得有些发白,紧接着是血的味道,随之触觉也忠实地递上反馈,现在贴着他后脖颈的冰凉并不只有手指。戈塔什甚至觉得脖子上有点黏腻,他猜对方没有擦手也没有擦匕首。戈塔什一时分不清自己是想翻白眼、叹气、骂人、被血腥味熏得略微腿软亦或四者兼有,但最后还是通通忍了回去,戈塔什深深吸了口气,吐出时连带开口:奥林。
身后的人不说话,不过他想来也不会有别人了。戈塔什此前从来没有单独见过奥林,他和奥林第一次照面时她看上去还是个身形单薄的小女孩——缀在白龙裔身边,邪念说这是奥林,我的妹妹;戈塔什便望过去投以微笑,令妹真可爱,他的社交细胞占上风,又虚情假意地续上我一直想有一个小妹妹。奥林这时候看了过来,她苍白无瞳仁的双眼直直与戈塔什的双眼撞上了,戈塔什一瞬间不禁愣了愣,很难表述他那一刻为何会有那种感觉,似乎他的内里被奥林这初次见面的第一眼径直撞破了,看到了底,但奥林其实并没有在看,或者说她就算看到了也并不真的去看,她只看向眼前胡子不刮的年轻男人,只想看他身上插一把匕首是否会有意思,但她已经从邪念那里知道不能杀死戈塔什,于是不会变成尸体的戈塔什在她眼里岂止无趣,简直烦人透顶。戈塔什估计他和邪念在奥林身上还有一两句闲谈,估计奥林也开口说过话(尽管大概不情不愿),但他全都不记得了。在他的印象里,在剩下的他和邪念商谈的时间中,奥林始终很不耐烦地待在旁边,玩弄着匕首和其他巴尔小道具,不停碰出细碎的声响,因为烦躁,她频繁交换着双脚的重心,脚尖啪嗒啪嗒踩着地面。戈塔什去回忆时才发现,在他与邪念交谈的时候,始终分着一缕注意力绕向旁边的奥林弄出的动静,于是他也记得,在谈话告一段落的空档,他和邪念都停下来,邪念侧头看向他的妹妹,而奥林恰在此时一舒胳膊,她长长的、编成发辫的金发甩开来,奥林语速很快地说话,每一个字都像是她拔出匕首时迸出的一连串血珠,她指着窗外说:哥哥,我会杀了广场上那几只白鸟,我现在就能去!
戈塔什猜那几只鸽子当时逃过一死,因为他关于奥林的印象还有一项,邪念一直不满意奥林在杀戮上的花里胡哨,他觉得那是开小差。专门跑出去费事手刃几只鸟估计也在此列,那简直微不足道,充其量可以当做点缀,但没有正餐的话又点缀什么呢?反正最后奥林看上去也不满意,她怒气冲冲地又一甩她的辫子,然后呢,戈塔什的记忆不深刻,和邪念聊完天后他邀请他们共进晚餐,所以三人又一起吃了饭。奥林的盘子也混乱得像谋杀现场,可能是因为当晚他们恰好吃红烩牛肉。她还是不太耐心,没有说话,不过和邪念一样也没放过食物。在那之后戈塔什几乎见不到奥林,理论上说其实见不到才是好事,间或的一两面也是由于邪念,不过两人根本也不是天天能黏在一起的兄妹。他对奥林的认识更多源于邪念之口,而白龙裔也是偶尔提起。戈塔什在后颈要命的黏凉里分神想了想,他形成的印象中奥林好像永远不高兴——烦躁,索要着任何东西但又只懂得如何取走小命。他分心的这几秒明显感觉身后的人越来越尖锐,戈塔什回过神,他知道奥林不会杀他,但终究心里一时有点没底,他想躲开后面贴着他的匕首,但小巷太窄没地方躲,戈塔什最后背过手去,扣到了那只手腕,他慢慢往旁边牵引开,那点凉意终于散去了,他说,你要做什么,你怎么跑来上城区了?
奥林还是没说话。戈塔什其实有点意外她就这么被他拉开了,毕竟捅伤和捅死也是两回事,捅伤之间亦有区别。他想这些做什么,巴尔的人才是专业的。他同样慢慢地谨慎地挪了挪身,一半是由于不想让墙壁蹭上他的袍子,戈塔什终于看向奥林,她正用匕首拨弄着长长的辫子,那刃上粘稠的暗红果然没有干透,这让她现在看上去就像是谋杀案的脚注,奥林微眯着眼,眉目间看上去颇有怒气;戈塔什扪心思索,有可能是因为他并不怕她,但这种细节恕他没心奉陪了。奥林的双眼对上戈塔什的双眼,奥林猛地把头一扬,颇为不屑地大笑起来:当然是杀人,班恩家的小暴君,你想看看我的杰作吗?戈塔什摆手说没必要。
奥林仍半眯着眼,说,我会杀了你,我现在就可以。戈塔什真心诚意地说:我知道。他想了想,很有耐心地问:你想吃冰淇淋吗?
TBC.
作者:魇
张樱的室友是个女鬼。
好吧,与其说张樱的室友是个女鬼,不如说是张樱成了女鬼的室友。通俗点解释,那就是张樱刚租到手的一室一厅是个凶宅,里面有个自称“祝盈”的年轻女鬼。
张樱并没觉得住凶宅有什么问题,比起鬼,穷更可怕。再说祝盈虽然沉默寡言,平时都躲在厚重的白雾中宛如一个随风飘荡的蚕茧,但到底还是肯沟通的,更没有想加害张樱的意思。一人一鬼遵循默认的室友礼仪和平相处,倒也不失为新时代的阴阳调和。
自打搬进来张樱就发现,人是没访客,鬼倒是夜夜有鬼来找。不过这找鬼来的鬼倒也没让张樱觉得不自在,因为那是张樱过世的二大爷。二大爷生前是好人,死后因此成了鬼差。虽说是吃公家饭旱涝保收,但遇到难缠的对象也是棘手,绩效因此降低不说,加班费更是一分也没有。
祝盈就是那个难缠的。
二大爷天天来劝祝盈去地府报道,祝盈只说世上孤魂野鬼那么多,为何你只盯着我一个。二大爷苦着脸继续说我可不是得管你,你在我负责的片区。祝盈说那我的情况你也了解,总之梁山不出现在我面前我不走。二大爷继续苦着脸说那什么梁山也不是我片区的……一开始张樱搬着小板凳拿着薯片蹲在客厅墙角听两人聊天,试图从零星片段里拼凑出一段完整的前尘往事。过了几天有点儿烦,又过了几天,她一咬牙下单了一款三千块的降噪耳机。
某天张樱熬夜改稿,忽然眼前白影一闪,抬头发现祝盈站在眼前,脸附近的白雾散开一点,一副想聊聊的样子。张樱摘了耳机环顾一圈,才发现二大爷没来。
“来了,又走了,二十一楼有个老头要接走,没顾得上管我。”祝盈说。
“啊。”张樱回答。
“我想请你帮我找梁山。”祝盈开门见山。
张樱一愣,随即打开笔记本,摆出开会的阵仗打算开始记录。
“我和他一见钟情,当时我就知道我们之间会很坎坷,就像梁山伯和祝英台,但我们注定会在一起的,就像梁山伯和祝英台。”祝盈说,“我们感情确实好,但一直磕磕绊绊,就算没有马文才,也有各种阻拦和压力……”
张樱一时不知道在纸上写什么,只能看着祝盈一个鬼表演。
“后来我确诊了绝症,梁山决定跟我一同赴死。可我跳楼之后回到这里,却发现他的人也不在,魂也不在。”
“身高体型外貌特征?”张樱一个忍不住,张嘴问祝盈。
“梁山很高,很帅。”祝盈说,“他真的像梁山伯一样……”
“工作单位?”张樱只能换个角度。
“不知道。”
“那亲朋好友的联系方式?”
“记不得。”
张樱沉默了。
“我也觉得我不该一直呆在这里,所以想拜托你去找他。”祝盈说,“毕竟祝英台应该跟梁山伯在一起,而不是一个女人。”
张樱想,如果能凶宅闹人,她确实很想闹一下。“我尽量帮你找。”她随口敷衍着,“你为什么不去找二大——鬼差帮忙呢?”
“我怕梁山吃醋。”
张樱一口口水没咽好,差点呛到。二大爷是肝癌没的,享年八十七岁。她正咳嗽,忽然见到阳台上飘下一个二大爷,两手一手攥着一个魂魄。
“二大爷。”张樱起立鞠躬。
“哼。”祝盈一扭头,用后背对着鬼差。
“你看看这是谁?”二大爷双手高举,俩魂魄像风筝一样飘了起来。
张樱仔细打量,两个魂魄一老一少,都是男人。年轻的她不认识,年老的她有印象。有一次她出门取快递结果把自己反锁到门外,只能给有备用钥匙的朋友打电话求援。打完电话后发现手机只剩下百分之三的电,于是就蹲在楼梯口。接着这位大爷就出现了,也在楼梯口蹲下来,摸出烟点上火开始嘬,想必是被大娘嫌弃味道重赶出家门才能抽。两人一人一边,宛如楼梯口的镇兽。
“是肺癌没的吗?”张樱指着老头问二大爷。
“是——不是!”
“到底是不是啊?”张樱说。
“这个,这个。”二大爷挥舞着年轻风筝,“哎那谁,祝英台!”
祝盈没好气地扭过身来,忽然惊呼一声:“梁山!”
年轻风筝没反应,二大爷使劲晃晃他,又挡开扑过去的祝盈。“闺女,他根本不叫梁山呐。”
祝盈停了下来。
“哎,或者说,他不止叫梁山。”二大爷说。“如果姑娘姓朱,他就叫罗密欧;如果姑娘姓崔,他就叫张生。”
祝盈身边的白雾更浓了一点儿。
“他就是个四处吃软饭的,亏你还对他念念不忘,姑娘,傻啊!你跳了楼,他扭头就跑,结果撞到这位大爷的侄女,又吃上了新鲜软饭。今天我来带这大爷走,发现这人跟你有些姻缘,又因为他已经在我的片区里了,就赶紧带来给你看看。”
祝盈没说话。
“姑娘,跟我走吧,为这种人不值得。”二大爷说,“你也没造什么孽,下辈子肯定能投个好胎。”
祝盈走向“梁山”,身上的白雾散开了一点。二大爷识趣地把魂魄放下,揪着老头和张樱站在一起。二鬼一人看着祝盈身边的白雾把他们包裹在一起,然后再散开,两只蝴蝶飞了出来,一闪,消失了。
“哎。”二大爷拍了拍脑门。
“这……这是……”张樱看着二大爷。
“大仇得报,走的快速通道。”二大爷说。“就是个形式罢了,化成蚂蚱也一样是快速通道。”
张樱开始找薯片和小板凳。
“这姑娘当初想积极治疗,但男人不停劝她自杀,自己也一起死,两人化蝶做来世夫妻。”二大爷说,“姑娘跳楼之后,男人带着她确诊时拿到的保险金就跑了,之后又勾搭上别家闺女。”
张樱有点反胃,这都什么纯情少女和渣男的糟烂事。
“不管怎么说这事儿算解决了,你家也不是凶宅了。樱樱啊,自己照顾好自己,等你走的时候二大爷来接你。”
张樱赶紧放下薯片恭送二大爷。
之后张樱把这件事整理了一下,编成故事投了稿。稿件未被采纳,回执里表示这种故事太不正能量,不适合刊登发表。
张樱懒得修改,发在自己博客上。过了几天有留言说,这爱情故事写得真好,死了都要爱,嗑死我了。
备注:我错了,我应该少刷点微博多看书(磕头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