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手群Literary Prison專用活動界面。
群內成員請點擊右上角加入企劃,等待後台通過之後即可在本主頁發表作品。
群成員請確保本站ID與群內相同。
【紫阳花】《一件不完美的谋杀案》【爱染→雪霏】
作者:魇
分组:紫阳花
CP:爱染→雪霏
文体:小说
标题:《一件不完美的谋杀案》
老陈不姓陈,但他执意要我这样称呼他。他天生老相,十三岁时我们一起上学,门卫大爷以为他是我家长,还暗自揣测我和他相貌差异过大,自行脑补出了五十五集的家庭伦理剧。老陈毕业后考了公务员,七转八调当了刑警,还是重案队的。我则是凭借学生时代积累下来的一点文字功底当了自由撰稿人,虽然收入不稳定但好歹乐在其中。如今我们都已经三十挂零,总算没了父子诅咒。我没事就会找老陈吃饭聊天,借机挖一些案件边角料加工成故事卖掉。老陈也算比较给面子,不违反纪律的前提下给了我很多不错的思路。
某天老陈突然打来电话,要找我聊聊,约在一家咖啡厅见面。我说去什么咖啡厅,来我家,订两份麻小一大份辣炒海蛎子,正是吃大闸蟹的季节正好也来上两斤。我刚买了一箱罗斯福十号,酒管够。老陈沉默了一阵,说,还是不了,正经事得正经说。
我们在咖啡馆见了面,老陈显得心不在焉。我点了他习惯喝的咖啡端过来,他只是喝了一口,继续沉默。我等了一阵,见他还是没有开口的意思,只能先打开笔记本敲字。
“你知道最近那个案子吧?”我敲了两行字之后,老陈终于开口。
“哪个?”
“就是那个富家小姐杀人的。”
“爱染。”
“对……”
老陈又不说话了,我只能看着他。“案子不是都破了吗?”
“对,破了。”
“那你愁什么,案情通报都放出来了。那叫啥来着,铁案,没法翻的那种。”
“是那家没搞事,真的要搞也能拖很久。大概是觉得丢脸就没有维护这个女孩吧。”老陈说,“其实我挺不理解的,我以为那种人——”他向上比划了一下,“那种人都是很护短的。”
“哪种人都是人,怎么做都正常。”
老陈再次沉默,我喝了口咖啡,继续敲字。
“我不理解的就是这里。”老陈说,“都是人,都有人类相通的优点和缺点,但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个女孩要杀人。”
“通报里不是说感情纠纷吗?”
老陈摇摇头,又点点头。“简单地说,爱染喜欢雪霏,然后就杀掉了雪霏喜欢的人和喜欢雪霏的人。”
“雪霏是谁?”我问,案情通报里只写了爱染因感情纠纷杀死了文青和贺新郎,我当时还以为是两个男人对富家女纠缠不休才导致她痛下杀手。“因爱生恨?不对,如果是这样她应该杀的是雪霏。”
“其实我没有觉得那个女孩有多爱雪霏。”老陈说,他没回答我的问题。“审她的时候我在场,总感觉她的表现不像是大仇得报或者是别的什么,她只是很满足,非常满足。”
“满足?”
“满足,人生大圆满了,再没有什么遗憾了。”老陈说,“我太姥姥,一百零二岁生日那天,全家人都码齐,挨个给她磕头。她吃了两口蛋糕去床上躺着,然后就再也没起来。她脸上的表情……就是那副样子,没有任何区别。”
我一时不知说点什么,这形容着实有些诡异。
“爱染就是那样,没有被发现是行凶者时的气急败坏,没有要被执行极刑之前的惶恐不安,只是很满足。”老陈说,“要不是证据链完整,我简直都不信人是她杀的。”
“但是证据链很完整,确实是她把人杀了。”
“对,我们找到凶器和沾了血的衣服,她都留着呢,像是等着我们去发现一样。”
“那还是挺顺利的?”
“也没有。”老陈说,“我们先发现了文青的尸体,是雪霏报的案。我们到案发现场的时候雪霏正在哭,爱染在她身边陪着。”
“文青和雪霏什么关系?”我问。
老陈拍了下脑袋,“雪霏和文青是情侣,目前正在同居。爱染是他们房东的表妹,之前陪表姐来收房租,认识了雪霏,然后互换了联系方式,聊得挺好,成了朋友。”
我决定先不问雪霏和贺新郎的关系,让老陈随便说。“然后呢?”
“当时我跟着去了现场,同事做笔录的时候我观察了一下两个女孩的反应。雪霏看起来很惊恐,也很伤心,她和男朋友的感情应该很好。爱染看起来很关心她,但显得冷静多了。我那时只是觉得这姑娘挺厉害,见过尸体还能如此淡定的人挺少见的。”
“尸体挺吓人的?”我问,如果案发现场看起来比较普通应该还好。
“有点儿。”老陈说,“尸体趴在厨房,喉咙上有个洞,血流得满地都是。后来法医出尸检结果,说要是没有骨头挡着,捅穿了也不是没可能。”
“凶器是细剑一类的东西?”我说,“匕首,大号改锥?”
“拆信刀。”老陈说,“爱染订做过一对拆信刀,送给雪霏一把,自己留了一把。她用送给雪霏的那把在她家杀了她男朋友。”
我哆嗦了一下。
“我们查了指纹,上面有爱染的,但并不能因此定爱染的罪。爱染说她经常出入雪霏和文青的出租房,时不时帮雪霏拆快递,留下任何痕迹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雪霏也证明了这一点。”
“那时间呢?如果有作案时间也能推测出点什么来吧。”
“有,其实除了时间还有其他证据。”老陈说,“监控显示案发前和案发后爱染出入的服装发生了改变。”
我向后靠在椅背上,“还以为是多高明的手段。”我说,“那这不是一下子就查出来了嘛。”
“对。”老陈说,像是刚意识到桌子上有咖啡似的拿起来灌了一口。“这时候爱染开始说,是文青趁雪霏不在家,对她动手动脚,她反抗时随手抓起拆信刀给文青来了一下,然后吓坏了,换了一套雪霏的衣服跑了。”
“她这么说也确实合情合理。”
老陈点点头,“然后我们这时候又接到报案,有人在演员贺新郎的家里发现了他的尸体。我们去了现场,发现那伤口和文青的几乎一模一样。”
我端着咖啡正在喝,差点呛着。
“法医的报告出来了,贺新郎的死亡时间在文青之前,但相隔不算很久。我们查了一下,他死亡当天在家里办了一个小型趴,爱染和雪霏都在场。爱染还是有作案时间。”
“并案了?”
“并案了,其实就是拿过去一起审爱染。她痛痛快快全撂了。”
我没法再喝咖啡了,紧盯着老陈。“为啥啊?”
“我不知道。”老沉说,“爱染只是交待她迷恋雪霏而对方毫无回应——这不废话吗,人家和男朋友处得好好的,只当你是富婆闺蜜。”
“那贺新郎——”
“雪霏追星,喜欢贺新郎。爱染知道之后就利用自己的关系给雪霏制造了和偶像见面的机会。没想到雪霏只是很满足看到偶像,很感谢爱染能给她机会,就没别的表示了。”
“人家能有什么表示。”我嘟囔着。“所以就是因为求而不得就痛下杀手?富人家的孩子我等贫民是真的不懂。”
“要是真的求不得我也能理解。因为离婚、分手甚至暗恋而杀人的案子我这些年也没少见。”老陈说,“问题是爱染的表情,听到我们说发现了贺新郎的尸体之后,她那满足劲儿就上来了,我总是恍惚地觉得又看到了我太姥姥。”
我没憋住,笑了一声。“这确实说不通。”
“所以啊我来找你。”老陈叹了口气,“你们码字儿的脑子活络,帮我分析分析,这姑娘脑子里转的都是什么想法?”
我抓耳挠腮想了一阵,“再给点线索呗警官,你这么说,我也只能想到求不得。”
老陈皱着眉,半天才憋出话来。“爱染似乎很在意‘完美’,但她作案手段也不咋地,真的是不禁查,最多能在作案动机上花点功夫争取个缓刑,但她也没在这方面做文章。”
我关上笔记本电脑,盯着上面被啃了一口的苹果标志,啜起咖啡。大半杯咖啡下肚,我组织好语言开了口。
“老陈,你说这世界上有完美的人吗?”
“那自然没有,人无完人。”
“那如果把缺憾当做最后的拼图,整张画布岂不就完美了?”
老陈盯着我。
“一个富家女,什么没吃过什么没见过,她的人生拼图应该是相当完美的。但正因为完美,所以不完美。”
“就是没吃过苦没挨过累?那她支教去呀?要不去趟索马里自愿被海盗绑架。”
“每个人对完美的定义不一样,我只是根据你给我的信息,推测出爱染可能会有这样的想法。”我说,“爱染可能觉得自己的人生需要一份畸形的爱,为此行凶而在所不惜——或者说行凶作恶也是她凑成‘完美’的拼图之一。她做了这些,人生便没了遗憾,就无比满足。”
老陈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可是她做了这些,雪霏也不可能因此而感激她,爱如果得不到回应……”他停住了,慢慢重新开口,“也就是说,爱染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一种不完美,因为有了这样的不完美,她的人生就完美了。而因此迎来死亡,就是完美的终结?”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具体怎样谁会知道呢?我们又不是爱染,也不追求完美。”
我们俩都不说话了,我盯着老陈的咖啡杯,他盯着我笔记本上的苹果标志。
“哎,这些能写吗?”我问老陈。
“换名,最多保留构架。爱染家里有钱有势的,这是为了你好。”老陈说,把剩的咖啡一饮而尽,“走,去你家,我买吃的,酒喝你的。”
沉重的金属匣子缓缓合上,视线所不能及的烈火熊熊燃烧。
人的一生就此化作熵量的一个小小零头。
那么——在宇宙之中庞大的废热之内,会记载一切关于逝者的思念吗?
“人的朋友关系通常可以持续到生命结束。”从孩童时代起,我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随着年岁的增长,我隐约察觉到这并非是常人的想法。任何持续一生的关系对人类来说都太过于沉重,甚至想要逃离。
“人的任何关系都会结束。”这是我在青年时代习得的全新的结论。
“维多利亚,”她拉住我垂下来的右手小声说道。“再坚持一下,老板开会一般只会开一上午。”
“中午我们可以去那家239路中街旁新开的韩式料理屋。”她晃了晃我的右手,像是想确认我的精神有没有因为这个好消息振作起来一样。
我有些恍惚。
连我们的关系也会在某一天结束吗?我无法预想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
绝大多数同事都听说过我的来头:不被导师喜欢的学生、专业完全不对口的项目蛀虫、喋喋不休的问题儿童。
哦,还有和她形影不离,像是一对绑定的连体婴儿。
我偶尔会表示歉意,她和我这个不受欢迎的人天天走在一起,同事们围绕着她也多了些不知具体是什么意思的议论。
她却只是摇摇头。“没什么大不了的,维多利亚。”
但是她温柔的话语没办法浇熄我内心升起的种种内疚,在我察觉不到的地方,她的眉间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份失望和疲惫。
第一条裂缝缓缓延展,如新生的嫩芽,舒展枝条。
————————————————————————————————
“有的人天生美好善良。”这是我在孩童时代的见解。
然而我们须得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天生温柔的人。也不会永远温柔善良下去。
“她们的耐心与寿命相比起恒久的光年,不过短短一瞬。”
不要当那个不去回应他人善意的混蛋——这是我在当了很久混蛋之后才意识到的。
她脚步匆匆地赶来,看向地板上躺着的那位男性研究员:四仰八叉的样子像极了在动画里才会被揍出来的造型。
项目的老板是个怪人,她从不在意员工是不是米虫,也不在意他们的道德品性。
就算要把我这个易怒的打架惯犯开除的声音鼎沸震天,她也从来不理会。
这是第几次了?连我自己都数不太清了。
“第十九次。”她疲惫地说。
“维多利亚,不能每次和同事起冲突都用暴力解决问题……这样人们对你的印象会越来越差。”
她又想说些什么,但是停住了。她一直努力在和同事们沟通,说明我并非他们想象中那么不堪的人。
我紧张地跟在她身后,思考着如何表达自己的歉意。
“……我在很努力地负担项目的杂务,我知道自己没办法做什么……但是他们也不能那么嘲笑我。”
“他不应该说我这样的人就该回宿舍待着去,我又不是一点作用都没有……”
她想起了那个嘴上不饶人但是心肠不错的男同事,想到他的本意大概是希望维多利亚回去休息。
从客观来说,我担负的工作只需要十五分钟就能做完,而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人忍心看我花一天的时间耗尽心力去作为非专业人士做完这十五分钟的工作量。
然而无论她怎么解释,似乎我都无法理解。
生平第一次地,她有些懒得向我阐明这些同事被辜负的好意了。
“我先回去了。”
“好的。”我点点头,目送她步履缓慢地离开我的视线。
裂缝在目所不能及之处已经延展为一道我无法跨越的鸿沟。
————————————————————————————————
“我是正常的人类,我当然是正常的人类。”这是一个在她离开之前我从未思考过的命题。
“……我并不是大多数中的一个成员。”这是我在她走后,回望我们的痕迹所得出的结论。
“然后呢?”大狗摇着他好奇的尾巴,孜孜不倦地向我询问故事的下一篇章。
“没有什么然后。”我轻轻摇晃着试管里充分混合的芳烃和海怪脊髓,溶液在灯光下映照出迷人的草绿色辉光……伴随着生物降解的腐臭。
“我努力了,尽管从结果上来看我只是扮演了一位……顽劣且不知悔改的孩童。”
“但是那确实是我第一次建立如此亲密的关系。”
“我是在问……她呢,那个善良的人后来去哪里了?”
“……改天再说吧,维克多。”
标题:《死神扬鞭而来》
作者:橙子
正文:
火车仅跑过一半的行程,半个小时前,火车头却已锈在漫长铁轨上的某一点上。
囿于教养,绅士淑女们平和地忍耐着空虚时光。一位年轻女子打开车窗向外观望:顺着蒸汽的轨迹向车头处追溯,一列蠕动的黑线恰巧将铁路拦腰截断。乡间的风托起女子的发绺,吹红她的面颊,她兴奋地唤了一声:“鸟!”语罢,她扶住同行人的肩膀,“爷爷,您看那些人:鸟嘴头套、羽毛披风——他们穿得可真像鸟!这下您观鸟当真不用搜索树丛了!”
同行的老人掀起眼帘望了望对桌的陌生男人,压低声音阻止道:“伊丽莎白!我的傻孩子啊!”陌生人倒也不恼,他合拢十指,微笑着说:“先生,我们应该是遇上'乌鸦之秋'了。看环境,我们正停留在王都西北方的西克可利一带。秋收时节,此地抢食的鸦群总是数量众多。为此居民会化装成乌鸦的模样、模仿乌鸦的行为离开村庄出游,以祈丰收。”
老人合上报纸——他在看小说板块——从鼻子里哼出一点声音:“嗯,真是令人遗憾的习俗。”
“如您所言。”陌生男人附和道。
“爷爷要去的观鸟点也是这样吗?”伊丽莎白搂住老人的胳膊问。她毕竟是个年轻孩子,正是耍性子的年纪,况且极可能早被惯坏了:她说这话时,眼睛透过鬓边散落的鬈发瞟向本要结束对话的男人。在她恶作剧般的目光下,男人海蓝色的眼瞳轻轻颤抖着。
“先生,与您交谈非常愉快。……我是阿莱克•霍利斯,此行要前往苏恩•德莱克村。冒昧一问,您要去哪呢?”
“苏恩•德莱克?”
“我与您同路吗?”
“不!……你也是去观鸟的?”
笑容再次于阿莱克•霍里斯的唇边绽开:“是的。而且我听说苏恩•德莱克的鸦肉馅饼是一绝。”
“怎么可能!我从没听说过,至少不会端上正经餐桌,那也太晦气了。”
“是这样吗?”
“是这样没错。你年轻,可能不知道苏恩•德莱克曾经出过的怪事……”
“即便发生过怪异事件,您也要去吗?”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七八年了。”老人喃喃地说,“没人确切地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捕风捉影的事不必太信。”
“……'有什么可怕的呢?',是吗?”阿莱克•霍里斯说,“正巧,我这有一些关于苏恩•德莱克事件的……口述。您听后再做决定,如何?”
“爷爷!”伊丽莎白欢呼道。老人按下孙女的肩膀,他不断扫视霍里斯的脸,喉咙里发出猫一样的呼声。“你讲讲看吧。”他终于说,“伊丽莎白,让佩吉过来带你去吹吹风。”
“爷爷!!”
阿莱克•霍里斯摊开双手:他的外套扣眼里别着一朵新鲜的蓟花,他小心地拨正垂头的花后,花朵又落入霍里斯左胸侧的衣褶阴影中。“那我开始了,老先生。”
“克莱德•布瑞吉的兄弟巴赫失联了。巴赫鳏居,他住在花园大街一栋完全属于他的宅邸中。巴赫独来独往、不宴宾客,平日与克莱蒙也少有往来。克莱德发现巴赫失踪的那个早晨,新入职没多久的他推开上司,冲向巴赫的家。他在那找到了巴赫尚未寄出的一封信件——写给克莱德的信件。他的兄弟是一名建筑师,他曾经参与了多次王都重要桥梁的设计,工作十分繁重——而他在信里写'辗转反侧以至于无法专心工作,想去外出一段时间散心疗养',并大谈乡下某某村庄空气如何如何,还嘱咐克莱德近日不要登门拜访。于是顺着这条信息,克莱德动身前往兄弟向往的小村,而这个村子里有这样一则传说:'死神骑着由排泄物变就的鸦群组成的马走过,途径处无不生灵涂炭’……”
“……克莱德到访时已接近黄昏,他入住前用余光瞥见了一个穿着黑色斗篷、骑着黑色瘦马的人在旅馆邮箱旁徘徊。次日晨间他在旅馆用餐,下榻旅店的早餐并不丰盛,食物种类寥寥无几,好在份量充足,足以果腹。旅馆主人布鲁克是个热情好客的男人,他亲自为克莱德端上自制面包,而克莱德借此机会为向老板套话,却被老板用主食配方搪塞了过去。老板天真烂漫的小女儿却意外地健谈,她给他讲了村子里流传的故事,克莱德则告诉小姑娘他昨晚的见闻。小姑娘听后十分吃惊,她开始怀疑是不是死神来了。她说之前店里也来了一位布瑞吉先生,说不定这是一个预兆,死神是来找拥有这个姓氏的人的——克莱德自然不相信。他问小姑娘:之前那位布瑞吉去哪了?
“小姑娘说他在小村闲逛数日,却时刻念叨着石块、木料和什么图纸,某天寄出了一部分信件后他没用午餐便急匆匆地走了,走的时候没有问列车发车时间。镇子外部周边有几处地点他非常感兴趣,也许他再会去那一带。
“虽然不符合礼数,寻兄心切的克莱德依然请求小姑娘带她去那几个地方看看,小姑娘欣然同意。走在路上,溪流与小路伴行,泥腥味、接骨木的气味与工厂污水刺鼻的异味充斥着溪畔,克朗、克朗的杂音总环绕在克莱德身旁。为了缓解紧张,克莱德决定扮演一位稳重的长者,他给这个孩子讲起了巴赫小时候与河流的轶闻,那个永远让父母担心的、木讷寡言却会为了人造鸟巢的摆放角度而与父亲争个面红耳赤的巴赫。而小姑娘却讲起了自己哥哥的故事——她那上城工作、在王都定居、最后再也没回到老家的哥哥。她的哥哥在王都什么都干过,干得最久的非水下建筑工莫属。她还说她的哥哥水性很好,但在王都却不得不进入箱子里工作——因为修一座桥在水下花的时间实在太久了。
"通往村外的马路不平整,路面有许多沟壑与坑洼,人或车马经过便会激起浮尘。为什么不修路呢?小姑娘踢了踢坑洞内凋零为粉灰的土壤:'哦,不必担心,总有一天这里会长出花朵与麦子来的。'克莱德问了过路的鸟的名字、问了这个小镇里别的年轻人的去向(这里的人基本都姓布鲁克)。而克莱德逐渐回忆起兄弟抗拒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委托方与社会舆论带给他的巨大压力。
“爬上一座小丘后,小姑娘向他展示了他兄长最感兴趣的地方:一片靠近河流的开阔地带,那里已经可以看到河对面一家小型工厂的轮廓了。小姑娘说那里是传说中死神的灭亡之处,颇具传奇色彩。克莱德凝视着那片区域,发现泛黄的草甸中隐约有黑色的影子闪动——他本想冲着影子呼唤巴赫的名字,然而这念头立即随着高草的起伏熄灭了:影子竟在风中忽地散作一堆墨点,并向西边的丛林流去。
“克莱德指着它们问:'那是什么?'
“小姑娘寻声望去:'喔,那是下午的太阳。'……
“……是的,午后的太阳在西沉,小姑娘说的没错。克莱德只是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答案罢了。他只能以沉默相对。克莱德没有立即回到房间,他在外面走了走。没有溪水的小道上依旧充斥着敲击地面的声音,时远时近。本打算打道回府的克莱德这时意外撞见一场对话:有人嘱咐某个小厮模样的小孩,让他绕开旅馆走,不要与旅馆内的陌生人说话。克莱德逮住小孩并逼迫小孩告知他原委,小孩只能把克莱德被截下的电报——已经被揉皱了——还给他:原来巴赫今早已经发消息来了,电报告诉克莱德,巴赫'已返速回详见信。'
“克莱德痛斥,说昨晚看见的骑马黑衣人莫非是来偷自己的信件的,压根没有死神这回事。这时小厮睁大眼睛说:'先生,死神是白色的,因为它是从排泄物乌鸦中生出的虫卵里破壳的蛆,最终死神会被乌鸦马甩下去摔死,乌鸦们做完这些事情就爬回了各自所属的泥土中,滋养下一轮的谷物与野花'……
“克莱德听过这个故事,联系到小姑娘白天所说的话,突然觉得毛骨悚然。他冲上旅馆房间,拿上钱与手枪,也顾不上衣物行李,急忙向车站赶去。刚踏出旅店大门,他就看见昨晚的黑衣人佝偻着站在邮箱前,而那个故弄玄虚的家伙一看见克莱德的脸便尖叫着扔下手里的东西夺路而逃:又是一封寄给克莱德的信,信封已经被黑衣人粗暴地撕开了,内里露出一小行字。不过此时克莱德来不及读信也来不及生气,这时他只想尽早离开此处。他不愿意再与村人接触,因此无法乘坐任何代步工具,只得步行。因为走的是出村子的路,有些部分与白天他走过的路是重叠的,月光很亮,洗刷着遍布漩涡状阴影的坎坷路面,伴行的河流安静得不像话。是谁在影子里?是谁在灌木中?就在那段路上,他看见一只黑色的马喷着响亮鼻息从远处向他走来,
" '克莱德我的小弟,你必须离开那个地方你不知道我看见了什么'
"它漆黑的躯体披被满月惨白的光亮,显得狂野又雄壮;
" '理智告诉我那不可能,但它确实在我耳边嘶鸣'
"它的肌腱似乎是在跟着它的步伐抖动,但那运动着的轮廓随即暴露出交错的鸟嘴与羽翅来——
" '那是——'
"那是一团啸叫着的乌鸦,那是乌鸦组成的黑马。 它向他走来——口嚼子泛着热气,歪歪斜斜挂在嘴边;它向他走来——眼瞳上翻、涎沫外溢、浊气冲天、黑蝇嗡鸣;它向他走来——他向他走来——他向它压来——慌乱间克莱德拼命攥紧了枪:砰!砰!砰!砰!砰!苍蝇与乌鸦轰然坍塌,月光下、小路旁,流水淙淙、银白色。
“克莱德扑倒在地,嘴里涌上一滚食糜的气味,他嘶声大笑起来,被呕吐物呛得咳嗽又大笑起来。你来啊。你来啊?他只觉得力竭,浑身痉挛不止。他大口喘息,余汗浸透了他的衣裳。你来啊,你来踏碎我啊。他支起自己,目及溪水闪烁处:那竟立着一位赤足的少女——
“旅馆老板家的小姑娘踮着脚站在溪边,向溪里张望着。克莱德顺着小姑娘的目光看去:他看见上游有一个白色的东西在水面上浮沉。近了,那是一具被泡得发白发胀的死尸,小姑娘出神地盯着死尸的脸露出微笑,用欣然且颤抖的语气念道:
“ ’最后的最后,死神——这白色的虫卵在强健而汹涌的血管中溺亡。’
“那正是克莱德的哥哥。
“那周的报纸上刊登了这样一则通告:
“通告:昨夜王都 褐桥上有一人跌落,距目击者称失足者失事前曾于桥上狂奔。失足者遗留灰色呢大衣一件、空弹手枪一把、火柴半盒、镇静药物一瓶(其中药物已尽)、证件若干,据此警方确认失足者姓名为巴赫•布瑞吉,对此我们深表遗憾。”
“……天啊。”老人说。
“白色是好颜色。”阿莱克•霍里斯答。
—————
备注:1.5大纲改动版,非常柴JPG。并非完整剧情,我祈祷活动能延期TATT想认认真真把它写完。
故事还需要调整。
想要读者老师们锤我(尤其是剧情),想写好它orz
另:想问问空空那种转场奇怪(讲故事讲不干净)的缺陷有没有好一点点hh
免责mode:求知/笑语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随意
备注:《鸣龙少年》燃耀同人
1、
星洲是个什么地方。
省会城市,沿江发展区之一。三十来的机械制造产业连接近几年文化传媒行业的浪潮,交织成型,一片欣欣向荣的面貌。
星洲是个交通枢纽,可早年间附近县城来市区得花上几小时的车程,东西拐弯一天了,风尘仆仆也得拖箱带袋儿地坐着黑车三轮,屁股后面滋溜冒着黑烟一路在坑坑洼洼的路上颠簸。
这些年交通便利了些,新商业区连通学院区,高铁连通周遭县市形成地面上的新脉络,哪怕周边县乡到市区也不过半个多小时的时间。
老牌名校坐落在老街区。
沈耀家所在的别墅区平日开过来,大约二十来分钟的车程。
记得当初还没并校的时候,鸣英后面的旧厂区还夹杂着两个旧货市场,平日里开车就堵上。
沈耀有时候坐在车里,听着金师傅鸣笛,看着小货车和电动车无规则在小巷穿梭,带着耳机背着今日份的英语单词。
窗外人头攒动。
而往他经常路过的路口,再向后个百来米,是李燃当初所在的电子城。
早几年走过去,没准还能看到戴着个鸭舌帽,穿着洗褪色无袖背心的李燃从小贩堆积的楼梯里穿身而过。
15、6岁才拔节的少年后背还有些单薄,肌肉却悄无声息覆盖着,像颗踩不死的杂草。
-
一八年十二月的大雨浇透星洲市的那天。
李燃在雷鸣家里的角落发现了一个野生的蘑菇。体型茁壮,长势喜人。
葛奶奶最近打算从沈浩家里辞职,一是为了孙子高考,二是身体确实有些差了她本是打算搬家当天就交接工作,但另一个保姆一人也忙不开,新来的人又还没选好,她便答应再顶上一阵。
于是家里添置的新东西,被压在阳台角落里。
联考之后小半周的雨,养了蘑菇,又也养了星洲老城区木质房地面上的斑驳青苔,只等着哪个晴天来,再一起收拾干净。
收到葛桂芬短信的时候,李燃还在刷题。
他嘴角还带着跟踪周伟峰被揍出的淤青,看到手机里的短信的时候,下意识皱了皱眉。
【燃燃,你和耀耀还有联系的不?他们家里吵了好大的架,跑出去了。】
不一会儿,手机里新的消息又跳出来。
【你要不就去学校看一下。记得带伞。】
【这个大雨天我怕出事情。】
少年人思考了片刻,走进房间打开电脑一阵敲敲打打后,随即关门出去。
-
星洲这些年街区改建,几年前拆除了鸣英学校后的两个集货市场,这下半年又大刀阔斧将许多年的莲花池电子城和临街的几个老房胚都拆除了。
不过小半年的时间,当初李燃和一群人集力抵抗拆除的电子城,此刻已经被重新套上了商业区的钢筋铁骨,想来不要半年,就能正式投入使用。
城市的迭代总是一眨眼的事。
沈耀缩在施工地外杂货棚角落里,看棚外的大雨。杂乱无章的木材板子和钢筋像是巨兽,他蜷缩在巨兽的腹腔里,像要随着这场雨一起被消化掉。
他抬手看了看手腕上还渗血的疤,这是他两天前割出来的,脸上是家里花瓶碎裂溅到的伤口。此刻腹腔空荡荡又无法容纳空气,他张嘴呼吸下一秒就大口咳出来。
“呵。”沈耀咳嗽笑起来,嘴角还带着伤口。
狼狈得要命,就和狗一样。
他如今已经18岁,即将高三下学期。
按理来说,成年人应该干不出离家出走这件事。
可就在半小时前,蒋梦瑶在家里歇斯底里地砸了一通。
等他反应过来,人已经逃了出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这儿,鸣龙的大门就在两条街外,沈耀如今去医务室或者随便找个快捷酒店都比现在来的好。
但躯体化的疼痛,已经让他懒得再走一步。
刚18岁没多久的少年人想在星洲市这场冬日的大雨里找回点呼吸,可结果,依旧什么也抓不住。
想来怪他。
状态不好,医生新加的盐酸曲唑酮包装没来得及拆,他还没将它们藏进某个不起眼的维生素瓶里,就被发现了。
其实沈耀也没想过,两年多来,他一直守着这个秘密,在爆发的时候会显得那么可笑。
可它就是这么发生了。
-
记得联考成绩出来的那一天,沈浩回来随口问了一句成绩如何。
那时餐桌上没有人说话,勺子碰到瓷碗发出“噔”的一声。
年段11名,成功给了沈耀借题发挥的空间。
他责怪了蒋梦瑶一番,给了自己一个最近不想回家的理由。
而所有人都得认栽。
毕竟这是家庭角色问题。他们这个家已经如此按部就班太久了。每个人都该尽职尽责扮演自己的角色。谁没做到,那就是失职。
而作为沈耀的母亲,“错误”理应让蒋梦瑶第一个承担,而蒋梦瑶的痛苦,又会等同地转嫁到沈耀身上。
“耀耀,你要是有什么问题,要告诉妈妈。”
蒋梦瑶说这话的时候,茶几上还倒着红酒,她画着精致的妆,在水晶灯下露出责备又美丽的笑。她眼里像是要掉眼泪一样。沈耀身体的每处骨头都在疼。
只是看着她:“妈,我没事,下次不会了。”
于是她似醉非醉地说了声。“好。”
沈耀知道,蒋梦瑶自顾不暇,她只是按照“母亲”的功能说出这句话。而剩下的,她希望沈耀自己能解决。
她如今的爱,只够她为一个孩子表演作优秀母亲。
就像当初,沈亮出生的时候,蒋梦瑶整夜整夜不睡,要亲自给沈亮喂奶,哪怕家里已经请了两个月嫂。
她总在每天尽职尽着扮演一个温柔母亲的角色。
而沈耀已经长大,早已不在她重点表演范围之内。
所以很多事情,沈耀都要自己想办法。
但他确实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十八岁的人,站在成年路口,没有见得太多,也没有懂得太多,只能带着一身伤横冲直撞,然后发现很多事情,远超他的预料。
比如,星洲冬天的雨比沈耀料想得要冷的多。
雨水浸透薄薄的校服,带走身体里仅剩的温度。
沈耀靠在一堆杂乱的管道和钢板里,觉得自己快要睡过去。
他闭上眼睛,身体的疼痛因为低温变得不再清晰,耳边却传来了一点奇怪的声音。
和雨水打落在屋檐的滴答声不同,像是有人踩过泥泞的地面传来的水声。
少年人皱眉,是野猫,还是工地的人。
他下意识面无表情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白色球鞋。
抬头,视线里李燃撑着一把大伞,黑色的伞面,将雨蓬里本就不多的光线遮去了大半。
那人居高临下看着他,手上还提着一个白色塑料袋。他问。“你怎么在这儿?”
沈耀动了动手指,发觉自己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
真见鬼。18岁沈耀闭上眼睛,在那个倒霉的落雨的下午,吐出一口糟糕的空气。
他忽然觉得这个世界,真的是。
糟透了。
2、
沈耀第一次去医院,去的是三甲医院精神科。
因为未成年人不允许独自开药。医生只给他做了表格测试,说要等监护人来才能下处方。
沈耀思考了许久,发现并没有人能充当这个监护角色。
他那时候成日失眠,精神情况很不好,思来想去也没个好办法。他还记得和他开药的医生还年轻,不是主任号排队少,对他还算有耐心。可他胃里像是长了只手,抓着他的胃壁让他止不住想呕吐。
他强忍着起身,说:“我出去打个电话,叫我妈妈来。”
医生看着他点点头:“好,你的表测结果都在这里,一会我会和你监护人细说。你们这个年纪,家长要了解你们的问题才能更好对症……”后面的话他已经记不清,沈耀只记得自己冲进洗手间狠狠吐了一场。
他走去挂号处退了钱,临了还问了句:“能不能销记录。”
柜台护士头都没有抬:“你都没拿药,哪里的记录。”
他说。“好,谢谢。”
然后第二次,他找了一家分院。成功拿到了他的药。最开始是氟西汀,但副作用和戒断反应过于难熬,后来一年多又才换成了艾司西酞普兰。
-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来这里找死的呢。”
李燃收了伞走了进来。
沈耀一脸猜忌地看着他,他总觉得奇怪,李燃怎么总能在他倒霉透顶的时候和他撞上。他目光像是把匕首在李燃身上千刀万剐了一遍。
李燃被看得受不了,立马缴械投降。“我用的定位。我奶奶说你家里出事了,让我来找找。你要下次要真不想让人找到,记得把手机也丢了。”
沈耀目光动了动,最后干脆自暴自弃把头往身后一靠。
钢筋脚手架废弃管道堆积的杂物棚里,没有一处好地方,沈耀脑袋被后面钢筋撞了一下,不动声色抻着脖子。
脸上却被什么东西碰了碰。
他睁开眼,看见一个白色塑料袋,里头装着点绷带伤药,其中还有一个灰白包装的小盒。
解郁安神胶囊。
沈耀眼睛一抬静静看着李燃。
李燃觉得这个人可能是在骂他。他心想,不想吃别吃。
话到了嘴里又变成了:“将就吃。实在不行我送你去医院你现开。”
李燃觉得自己此刻这能屈能伸的脾气真是个本事。
正想着,沈耀已经低下头,拧开矿泉水瓶把药吞了进去。
他脸上苍白,喝药的时候闭着眼,一双眼睛睫毛长长的。李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看得那么清楚。
等他吃完药,又是一副不搭理人的样子。
李燃却松了口气。
他也不知道自己松什么气,一路赶过来,他一颗心乱跳地厉害。本质上沈耀和他并不算什么亲近的关系。
可想到沈耀一个人可能在某个地方,他下意识觉得不能不管。
于是他赶着去药店买药,非处方不给开险些和店员吵起来。“凭什么不能买!”这句话说得掷地有声,到了沈耀这儿成了。没办法,将就吃。
李燃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觉得沈耀就是想死。
而现在这人受着伤,依旧全须全尾的在他眼皮底下,他一颗心才落了地。“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没想好。”
这次沈耀回地很快。他靠在堆出来的半截脚手架上。李燃看着他身上湿漉漉的,想把外套脱下来给人,又觉得哪里不对。“去找件衣服换吧,我怕你冷死。”
大少爷慢悠悠偏过头,转过眼看他。“你衣服倒是干的,脱给我。”
“好。”
沈耀有些意外。他睁大眼,看着李燃把自己外套脱了下来。他也没走远,就靠着沈耀身边坐了下来,将外套盖在彼此身上。
两个人靠在一起,校服里面是短袖,12月初南方的温度还不那么狠人。沈耀几乎一动不动,李燃感受到冰冷的湿气,沈耀能感觉到的只有干燥又安全的温度。
世界像是被罩上一成红白蓝塑料袋,破破烂烂却隔绝了寒冷。
意外的,沈耀没有很抗拒。
他想估计是冬天太冷了,亦或是,每次最烂的时候都被李燃撞见,他的大脑里已经形成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惯性。
他想,如果刚刚进来的是别人,哪怕是个陌生人,他也不会在这里留多一刻。
可这人是李燃,那就算了。
于是漏风漏雨的杂货棚里安静地只剩下呼吸声,靠近的温度连着水汽交织成一股温吞又湿漉的小空间。李燃的药不是处方药,对他来说杯水车薪。但他确实好了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
他低头看着不远处雨蓬楼下的水珠。
“你身后这里,以前是我想开的店。”
身边的人忽然开口。李燃刚刚一路过来,额头上有一层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的痕迹,沈耀目光落在上面,又移开。
他不知道李燃为什么要说这些。
没应声,却也没让人闭嘴。
李燃自顾自说起来。“当时我认识了一个人,说是要把店铺低价租给我,要付半年租金。那时候我根本没想高考,就像多赚点钱,一时头热就交钱了。”
他抬手指了指身后。“地段不错,平日里来找我修东西的熟客也多,我心想着,怎么小半年也能回本。没想到,我交钱的第二天,这儿就被拆了。”
李燃盯着门外,觉得这场雨可能要很久才会停。
他又补了一句。“那天,我们租的房子也没了,东西被丢出来砸了一地。那也是我和我奶奶大晚上去你家的那天。”
他那时候一无所有,浑身狼狈,然后在那个暴雨夜看到了开门的沈耀。
“你想说什么?”
“我只是在想。”他思考了一会,像是在斟酌语言。“那时候,我只能看那么多,我觉得家没了,店铺没了,钱也没了。这辈子好像就到头了。
那时候,老雷来找我,让我去11班,告诉我还能高考。
可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是看不到这些的,我可能就真的把自己困死了。因为一个人总看不到很多,而有人带我看了更多的可能性。所以……”
“所以你对11班就和看门狗一样。”
“……沈耀。”李燃声音顿了顿。“你。”
“是不是我给了你什么错觉,让你觉得我是什么好相处的人。”
沈耀一字一顿。“李燃,不要你觉得你帮了我两次,就有能力对着我人生指指点点了,真那么想当我的老师,不如想想你够不够格。”
小小的温室在风里不堪一击,李燃的衣服被沈耀身上浸透,两个人靠在一起的部分已经不分彼此地湿漉一片。沈耀慢慢转头,呼吸喷在李燃脸上。“你这种自顾不暇的人,何必来管我。”
李燃轻轻咬牙。“是啊,要不是我奶奶说你出事,我才不……”
“她又凭什么管我,她甚至连我长辈都不算。”
“沈耀!”
脸色苍白,漆黑的眼睛,像是没有灵魂的人偶。它枯败的心脏里流出腐烂的浓汁,像是漆黑的石油等着一点火星子将它烧开。
李燃觉得自己就是那把火,或者说,沈耀故意的,要他点这把火。
“你不想活谁都救不了你。”
“是啊,我不想活。”沈耀又端起他平日里的假笑。“我求你来了吗,李燃。”
从李燃出现那一刻,他就觉得对方多管闲事,等对方剖开自己的过去想拉他的时候,他喉咙里犯起一阵恶心。
心脏跳得厉害,像是要了命,浑身却冰冷得可以。他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间医院,人群里每个都是生病的人,他的医生在等着他带着监护人去开药,可沈耀找不到监护人,根本拿不到开药资格。
他想,李燃。你能救我多少次,一次两次,能救我一辈子吗?自己都自顾不暇的人,当什么救世主,去你的康庄大道上,踩着你的未来,你的梦想给我滚。
我有需要你的怜悯吗?
“世界上很多你这种自以为是的人,除了给人增加痛苦还能做什么!”
他又想起蒋梦瑶爆发时候的样子。
酒柜沈浩珍藏的醇酿被砸在地上,碎开一片片,像是暗红色的血液。
“这是你的孩子,我都不知道他在吃这些东西。”
“沈浩,我允许你做那些事,但你呢,你以为耀耀不知道你在外面那些事吗?是你把他逼成这样的!”
那是蒋梦瑶今年来,对他最强烈的关心。但她那时候面容痛苦,来不及看他。
沈耀从来不敢告诉别人自己的病情,原因有很多,怕被当成异类,怕失去现在的一切,还有那藏在心里不敢说的原因,他怕父母难过。
可他没想过,他们并不为此难过。
蒋梦瑶知道沈耀得病这件事,沈耀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从金师傅的车上下来,屋子里已经吵得不可开交。
看见沈耀回来,蒋梦瑶红着眼过来。她愤恨地把那罐药瓶砸在地上,摔开的药片和那些混杂的酒液一起。
他的病成了蒋梦瑶提刀刺向沈浩最好的工具,看到了吗?孩子病了,你怪我吗?是你害的!
你的腌臜事情害的你孩子抑郁症,是你毁了这个家,你毁了这个孩子,你看到他身上流血了吗?都是你的错!是你!
手腕下还没愈合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沈耀目光掠过地面,又落在沈浩紧皱的脸上。
世界像是开始旋转,他知道自己情况不好,耳边传来嗡鸣声。“妈妈……”他喊。“妈——”蒋梦瑶没有听到。她面容痛苦,却没有看他。
身体又开始疼,他想他该吃药了。
药在地上,他想动忽然又动不了。
怎么办?
“葛奶奶。”他缓慢转动眼珠,落在附近的葛桂芬身上,老人像是察觉到他的难受,上前来。他张了张嘴:“药。”
下一刻,玻璃茶几被掀翻。
玻璃的碎裂声和蒋梦瑶的尖叫混在一起。
“滚啊!!!”
钢筋铁架被推到,李燃身体狠狠撞在身后的铁架上。
他不知道沈耀哪里来的力气,对方喘着粗气一双眼睛都通红。他觉得沈耀那一刻好像站在悬崖边上。
沈耀不对劲。
“……沈耀。”他伸手往前走了一步,沈耀直勾勾地看着他“滚,听到没有。我不用你来假惺惺。”
“对不起。”李燃又朝前走一步,沈耀盯着他往后退。“对不起。”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道歉,只是下意识觉得不能刺激他。
“沈耀对不起。”
“我不要你们道歉啊……”他不断后退,整个脚步都在抖。
身后传来什么晃动的声响。
李燃目光一抬,忽然惊恐地朝他冲了过去。“沈耀!”
那一刻,世界好像忽然天黑,下了一场轰隆的大雨。
金属和塑料管道掉落撞击的声音噼里啪啦响成一片。
沈耀只觉又无数东西狠狠砸在他身侧,震动地面,敲碎,可他却没有感觉到疼痛。
他的身体在黑暗中被一片温热包裹着。
直到他听到闷哼。
在一片黑暗里,沈耀慢慢转动眼球,他努力辨认着眼前的一切,可还是看不清。
最后是一声,金属落地的轻响动。
他只能感觉近在咫尺的地方,有个人温热呼吸落在他脸上。
他颤抖着抬手,摸到了一手心血淋淋的湿漉。
他从喉咙里挤出了两个字:“……李燃。”
3、
在沈耀的眼里,蒋梦瑶始终是个温柔的女人。
小时候,这个人总会牵着他,从放学的大门到停车的路口,会经过一段不长的小路。
路边有一排银杏树,到了秋天会落下叶子,蒋梦瑶的手暖和又柔软小心翼翼拉着他。
她说:“耀耀,今天又学到什么了呀。”
那时候,银杏叶子踩在地上发出沙沙的声音,好像踩着一个柔软的秋天。
他一步步走过记忆,又好像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季,成为刻在心底里那点模糊又浅薄的虚像。
沈耀想,爱总是不长久的。
就像他的父亲对他的母亲,就像他的母亲对他。
可没关系,如果他再也得不到爱,那他可以给。让他去爱他们两个人。
只要他足够努力,做到最好,扮演好他们的好儿子,把自己能给的,全部给出去。
可他有天忽然低下头,发现自己的胸口空荡荡一片。
那儿什么都没有,他想,连一颗心都没有的人。
又要怎么去爱呢?
-
周末晚上的急诊区忙忙碌碌。
沈耀坐在CT室外面,等着检查结果。
三十分钟前,他在一片大雨里,扛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去了最近的医院。
他想,下次离家出走,他也不能把手机丢掉,否则连给人打车的钱都没有。司机大哥是个好心人,看他们两个浑身没几块好肉,洗车钱都没要,直接送医院门口来了。
沈耀倒是没什么事,他被李燃保护在身上,也就救人的时候,被脚手架划出了几个口子。
CT室的灯由红转绿。
李燃被推出来的时候还睡着。
医生交代了情况,没有骨折问题。脑部扫描也都正常,没有内出血。但部分伤口缝针之后,要注意不碰水和做好愈后工作。
沈耀静静听着,看着人被推进住院部,被放上病床。
他就一步步跟着,最后搬了个椅子坐在他身边。
手机里,葛奶奶和金师傅他都通知了,只要人来,李燃也就没事了。
李燃的手还沾着血和灰,看上去糙糙的。
沈耀的手苍白,被血痂凌乱包裹,看着也狼藉一片。
他下意识将手握了上去,哪怕昏迷,李燃的手也是温热的。
他张了张嘴,呼吸困难一样终于吐出一口气,手攥紧,用力到他们交握的指节都发白打颤。
他好像飘在空中,忽然抓到了属于自己的线稳稳落了下来。
他面无表情将头倾斜靠在病床边,抓着李燃的手却没松开。他手腕上还是包扎过的绷带,此刻渗出一点红色。
“蠢。”
他动了动眼球,看向昏迷的李燃。“好蠢。”
他看着输液点滴一滴滴落下,眼角的泪也一点点冒出来,又渗进病床床单上。
沈耀就这么迷迷糊糊睡过去。
那是他这段日子以来,第一个,安稳又绵长的梦。
-
李燃醒来的时候,是昏暗的天花板。
屋子的房门半开着,好像能听到厨房做饭的声音。
空气里带着一种熟悉的气味,他在脑子里思考了许久,直到目光落在墙壁的一张装饰画上。
他才确定这是沈耀的家。
他想,这应该是二楼的客房,他当时乱开门的时候,见过这张画,就在沈耀房间附近。
他捂着脑袋起来,他怎么到这儿来了。
沈耀呢?
门被打开,走进来一个床家居服的人。
沈耀看到他醒来没什么反应,只是开了客房的灯走进来道:“葛奶奶在楼下说给你煲汤,你们今晚先睡这,刚金师傅先来接我们,我就把你也带回来了。”
沈耀换了套睡衣,除了脸颊和手上几处绷带,看着到也还好。李燃还是忍不住问了句:“你没事吧。”
“比你好得多。”
沈耀开门进来,坐在他床边。他面对这衣柜,背挺得很直,紧绷着。
李燃下意识观察对方,直到沈耀转过头漆黑的额眸子对上他的。
李燃心里咯噔一声。“你干嘛?我也算救了你一次。”不是打算杀人灭口吧?
“我知道。”沈耀回答得很干脆。
李燃“嗯”了一声,觉得不对:“我不是那种挟恩图报的人。”
“‘挟恩图报’,你们班最近语文确实请了个好老师。”
“沈耀你不这么说话会死吗?”
“那要我怎么说?”沈耀看着他微微歪头笑道。“谢谢你?还是我应该三跪九叩现在就在你病床前面哭一下。你们十一班好像就很喜欢搞这种东西。”
李燃咬了咬牙“说我们的事,不要扯其他人。”
“我们。”像是在咀嚼这两个字。沈耀神色变化片刻低头,轻声道。“算了……你好好休息。”
“喂!”
沈耀沉默转头,脸上还贴着纱布,比常人白的脸上没有太多血色,一张脸依旧冷冰冰的。可就这么看着他,让李燃心不知道为什么软了下来。
干嘛又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谢谢。”
李燃有一瞬间,觉得自己可能听到了鬼说话。
恍神间,沈耀看他额头的伤口伸出手,却在快碰到的时候收手了。
李燃盯着他皱皱眉。“干嘛,割自己的时候不是很厉害吗?这又怕疼了。”
沈耀没说话,只是起身离开前轻轻说了声。“怕你疼。”
耳边像是被深水炸弹炸在原地。
咕噜咕噜耳边是溺水的声响,直到沈耀关门离开,李燃还没回过神。
-
那天晚上李燃没有再睡着。
他打打开沈耀的对话框,是最开始那次送汤的时候,沈耀让他加的。
一个小狐狸的头像,ID是renardeau。
他加的时候只觉得,沈耀这么一个人,竟然用个狐狸当头像,真是诡诈的一只狐狸。
而他们的对话框空空荡荡,只有一个当初通过好友申请的系统对话框。
他思考了很久,还是发了消息过去。
“如果你情况不大好,可以试试去找找桑老师。”
他没指望沈耀回他,却不想,对面很快回了一条消息。
“我看过精神科。”
我看了,没有用。
“心理医生和精神科不一样。”
【你可以试试,或者找个心理医生疏导,她不会告诉别人的。】李燃又打了一串字,最后又删了。
葛桂芬在隔壁房间睡着。凌晨1点23分,带着一身绷带的李燃换上鞋开门出去,不知怎么的一步步走到沈耀房门口。
门缝是暗的,那人想来应该是睡了。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又望着空荡无人的走廊。
忽然想起自己搬家那一天。
雷鸣带着桑夏一起来帮忙,将他们为数不多的家当搬上车。
沈耀回来的时候,从金师傅车上下来同他侧身而过。
那时候沈耀看了他一眼,脸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
他望着他的背影薄薄一片。像是破败的风穿过一片空荡的走廊。
一颗心忽然闷闷地难受。
他似乎忽然冒出了一种叫同理心的东西。
那本不是李燃该对沈耀多产生出的心思。
于是这么措不及防,他在一场大雨里找到了沈耀的位置。
受了一身伤,换了一句谢谢。
可他忽然觉得这声谢谢不够。
又不知道哪里不够。
于2019年的前夕,12月的某个深夜里。
李燃隔着一扇门和沈耀说了声“晚安。”
他想,如果可以。
希望沈耀,今晚好梦。
-END-
文:雪咲
关键词:音符
标题:向日葵满开的夏天
正文:
锡兰镇郊外的向日葵今年开得格外好。
是这几年以来最好的程度。
无论是开放的时期、开花的数量、花朵的盛开程度、包括花期时的天气,都是堪称完美的一年。
对于任何途经这里的人来说,这都是一片值得驻足的美景。
当那个穿着红色T恤、背着吉他的少年站到画架前的时候,年轻的画家正对着将成未成的画若有所思,画上的向日葵开得和眼前的一样灿烂。
“请问……我在这儿弹吉他,会影响到你画画吗?”
年轻的画家,時田清一,抬头看向声音的来处。
那是一张极年轻的少年面容,或许只有十四、五岁。看起来是在一个人旅行。
通常来说这个岁数的年轻人要出远门旅行,多半还是会有监护人在旁陪伴,或是至少有几个同行人,但眼前这个少年却似乎是独身一人。
“不会,请便。”時田保持着有礼的微笑回答道。不管怎样,其他事情都不是他需要深究的。
“谢谢!”少年笑着道过谢,走开一小段距离,席地而坐,木吉他纯净的旋律渐起。
他的演奏看似随性,却十分投入,轻松愉快的旋律乘着花田间轻拂过的微风,飘散到各处。
時田被少年的演奏吸引,一时听得入了迷,忘记去顾及他未完成的画作。
“很棒的演奏。"
一曲终了,時田为少年送去掌声。
“啊……我果然还是打扰到你了吗?抱歉。”少年带着歉意的笑抬起头。
“不会,你没有打扰到我,是我自己遇到瓶颈画不下去了。你的演奏真的非常棒——我不是在说客套话,是真心的。”
“谢谢,这儿的花开得很好,对演奏效果也很有提升,是托了它们的福呢。”
“花开得好能够提升演奏效果”对于時田而言似乎是个挺陌生的概念,他略一皱眉思索,无果,还是决定不再去纠结。
時田最后审视了一下未完成的画作,随即视线从画面上移开,开始收拾起画具。事实上,对他而言这幅画已经没有必要继续画下去了。
“咦,你不画了吗?”
“嗯,彻头彻尾的失败作,已经没什么画下去的必要了。”
“怎么会!你画得明明那么好!——啊,抱歉,刚才无意间看到一眼,我没有要偷看的意思!”
从盛情夸赞到慌张解释的神情变化大概只花了一秒不到,过于戏剧化的展开让時田差点想要笑出声。但是良好的教养还是让他忍住了笑意。
“没事,我不介意。”
“那……我可以再看看吗?”
少年发出请求时饱含希望的眼神让人难以拒绝,稍微犹豫了一下,時田还是点了点头,“可以。”
视线一接触到画布,少年的夸赞就没有停歇。
画布上的向日葵花田栩栩如生,迎着阳光和微风轻微摆动的样子被完美地描绘出来。无论是光影、色彩、构图,都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至少从他这个外行人眼里看来,这幅画已经画得足够好,是让他忍不住发出赞叹的程度。
“你明明画得这样好,看你的画就像是亲眼看见了花田,为什么要说这是失败作呢?”
对于少年的困惑,時田只是摇了摇头。
“你不觉得,这画里缺了些什么吗?”
“缺了些什么?不会啊,这画面已经很完整了。”
“不,不是画面上的要素。是比如……”時田斟酌着用词,“一些能够触动人心的东西。现在的画面就只是空有技法而已。”
時田清一在绘画上的天赋很早就被发掘,也因此成为了炙手可热的青年画家。但他自己却清醒地认识到,没有灵魂的画作就像是空壳,他的才华很快就会失去价值。
他惯于理性思考,对于太过抽象的概念无法很好理解和表达,这也成了他难以突破的瓶颈。于是他选择休息,四处旅行,寻找答案。
“嗯……”少年听完,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就盯着画卷不再说话。
時田好脾气地没有去催促认真思考中的少年,等待他得出结论。
“也许可以试试……加点音乐?”
长久的沉默之后,少年突然蹦出的句子脱线得让時田有些头疼。
“抱歉,我不太能理解你的意思?”
“唔,抱歉,让我组织一下语言。你的画技真的非常的好,像名画家一样!能像照片一样把花田画得那么生动。但是我觉得……嗯,只是我觉得而已,画画和照片最大的区别不就在于,照片是把事物就照着事物原本的模样记录下来,而画画由于是绘画的人亲手所画,反而更加能够把画画的人的情绪和感受加入进去吗?至少我觉得是这样的……”
“这样说的话我倒是能理解,但是那和音乐又有什么关系呢?”
時田相当苦恼,他不太跟得上少年的思考节奏。也许是年龄差大了点,也许是眼前这个人的思考回路过于跳脱,总之,他开始觉得自己选择等待他的答案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因为‘音乐’里面可是藏有能够影响人心的巨大的魔法的哟!说不定你能获得一些灵感也说不定!不嫌弃的话让我试试吧?特别为你弹一曲——嗯,适合这片这么美的向日葵,也适合你的曲子。”
——果然是非常少年气的想法。
思考了三遍要不要接受少年的提议,時田才终于同意。毕竟包里厚厚一整本速写本里全是他近期的“失败作”,死马当活马医也不是不可以尝试。
“那就先谢谢你了。”
-
時田清一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思考方式多少有些脱线的少年,确实在某些方面有着极其出色的天赋。
这一次的演奏显然比刚才的随心之作更为认真投入。
少年手指轻拨琴弦,木吉他澄澈的声音就流淌出来,温润的嗓音时而合着旋律轻唱。
从他指尖奏出的每一颗音符都轻盈而饱满,在六弦琴上跃动起舞,亲吻向日葵柔软的花瓣,轻踏着花叶和茎秆,拥抱穿梭于花田间的微风,落满花田的每一个角落。
他的嗓音如初夏的熏风,带着阳光的甘醇香味,热情却不逾礼,拂过花田,飘向远方,温暖轻柔地包覆起触碰到的一切事物,也不至于太过热烈将人烫伤。
通透圆润的音质勾勒起少年眉宇间嘴角边温柔平和的笑意。他微低着头,轻闭双眼,嘴角带着让人炫目的弧度,沉浸在音乐当中。风吹起他的刘海,露出额头和舒展的眼角眉梢。
一曲奏罢,少年并未停止。曲调稍转,变得更为热情活力。他抬眼向時田投来一个眼神,那眼里像是闪烁着耀眼的日光,又似藏着几分调皮。
“加入我!”
時田清一仿佛听见少年以独特的清亮声线发出邀请。
他的音乐就像真的拥有魔力。暖风般的旋律拂过時田耳边,像一杯热蜂蜜水,缓缓淌入脑海里,流进意识里,温暖着滋润着脑神经,令心绪变得放松又柔软。
此刻時田清一清晰的意识到,少年的音乐里满载着的正是他的画作中最缺少的东西。
“能够触动人心的要素。”
对于不擅长抽象思考的時田来说,“音乐当中蕴含有魔法”这种说法实在是太过困难的课题。但此刻,这个萍水相逢、看上去乐天又脱线的少年正通过他的演奏和歌声,切实地影响着時田的情绪。
他感觉自己似乎能抓住些什么了。
重新铺上画布,取出画具。
時田清一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这种“想要作画”的急切。
少年还在继续着演奏。
阳光穿透云层,光束中漂浮的粒子清晰可见,金箔般闪着碎光。少年沐浴着盛夏的阳光,全身笼罩着浅金色的光芒,好像下一瞬间就会溶进阳光,溶进暖风,溶进身后那一片开满的向日葵花田。
周围逐渐染上了不同的色彩,像是雨水冲刷过后放晴的天空,久寒初醒的大地,干净、澄澈,充满了旺盛的活力和热情。那色彩以少年为中心,向外扩散出一层层明亮通透的波纹。
天使?妖精?精灵?
時田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他甚至有一瞬间产生了错觉。如果现在不是白天,而是夜晚,少年的演奏和歌声,一定能在漆黑的夜空中,架起一道闪着星光的桥。
这对习惯于理性思考的時田来说真是个破天荒的奇怪想法,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時田清一不知不觉间在画面里为少年留出了位置。
木吉他干净的弦音不绝,年轻的画家安静地描摹着向日葵盛开的花海。
当最后一个音符消散在空气中,時田清一正好落下最后一笔。他抬头看向少年的方向想要称赞他并向他道谢,但广阔的花海里竟已不见任何人的影子。
——那不该是个不打招呼就走的无礼的人。何况几秒钟前時田还听到他的演奏。
可他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画上的向日葵花海中,少年人弹奏着吉他,笑得开怀。
-
知名青年画家時田清一在进行了为期两年的旅行取材后再次举办了画展。展出中唯一的一幅非卖品被安排在了整个展出中最醒目也最好的位置。
画作名为《向日葵满开的夏天》,落款“時田清一”边上,被加上了一个音符记号,无人知其含义。
作者本人亲自为这幅画作手书题句:愿此画有荣幸能成为记录你光芒的乐谱。
—End—
备注:是个没营养又老套的无趣故事^^;
免责mode:笑语/求知
作者:江橼
评论:随意
“我很抱歉女士。”医生从诊断室内走出,脱掉一半口罩,沉重地对我说,“您先生确诊了趋光症。”
说实话,我并不觉得意外,人类作死至此,有什么奇怪的病症都不稀奇。比起空气敏感症、水中毒综合征等等,趋光症好多了,只是不能晒太阳而已。
“没关系亲爱的,不能晒太阳而已。”丈夫贴着我给了一大口么么,“你就是我的太阳,贴你也一样。”
来时双手空空,走时我手里多了一把大号遮阳伞,还有一口袋缴费发票。
“其实我没有什么感觉。”丈夫举着伞,试探着将手指伸到阴影外。
“建议你不要——”还未等我说完,刺耳的“滋啦”声和烤肉糊掉的味道一起袭来。
我们又一次回到了门诊楼,这次挂的烫伤号。
“像吸血鬼。”等待叫号的时候,我听丈夫这样说。他仔细打量着自己黢黑还有些掉渣的手指,神情并无痛苦。
“亲爱的,你敢相信吗,痛感只有被太阳灼烧到的一瞬间。”他将已经开始长出新肉的手指举到我眼前,“然后就是愈合!”
这让我想到了一部电影的经典台词,“人类进步的本质是进化,而进化的终点是非人。”他确实有点儿像吸血鬼了。
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变得爱喝血——他可是从来都不吃鸭血的。
“523号,2诊室。”
我拖着丈夫挤进诊室,医生只是扫了一眼丈夫还略带黑渣的手指,什么病症就一清二楚了。
“趋光症,很正常的反应。现在病症初期还没什么,等到中晚期了,会出现严重正趋光性。这点家属要注意。”
“正趋光性?”
“是的,趋光症患者九成都是正趋光性,负趋光性的患者不会尝试把自己暴露于阳光下。”
顶着医生看傻子一样的眼神,我愧疚的低下脑袋。对不起,我为自己的知识匮乏道歉。
“不需要治疗,现在已经愈合差不多了。”医生拿酒精棉把丈夫的黑指头擦干净,打发我们离开。“趋光症患者的恢复能力确实加强了,但这只是应对偶发损伤的身体自我调节,还是不要长时间接触阳光的好。”
我使劲点头,薅着我家大傻子离开诊室,再一次举着伞站在了门诊楼大门口。
“亲爱的,从今天起你坐后排。”副驾驶的遮阳贴膜比较透,还是后排的好一些。实在不行,还能打伞,或者换一边坐。
丈夫花一分钟说服自己接受失去副驾驶的屈辱,然后又花五分钟在后排安静下来。他脑袋靠在驾驶座后背上,委屈的很。
“我只是病了,又不是死了。”
“你要是坚持坐副驾驶,就真的要死了。”
“那我能拥有太阳老婆的一个么么吗?”
么么没有,白眼可以。
诸如此类“丧权辱国”的事情在丈夫生病期间发生了很多次。比如说,周末下午,我们难得有兴致打算下楼找一家咖啡馆,边品尝人生苦涩边欣赏春意盎然;但他不能靠近窗户,只能窝在角落里跟网友征战峡谷,并在黑屏的时候抬头看看他在户外晒太阳享受春天的老婆我。
“亲爱的,我感觉自己要长虫了。”
“所以呢?”
“晒晒太阳不长虫。”
“容我提醒你,亲爱的。”深呼吸,忍了又忍的我决定让自家大傻子清醒一点儿,“你的医保卡余额只有121块钱了。”
他苍白的皮肤衬得黑色眼睛很大,再配合他震惊的表情,我都怀疑他眼睛是不是要掉出来。
“怎么会?!”
“因为你每周都会把自己送进医院一次……”至少一次。
此时不过距离确诊趋光症才过去两个月,丈夫亲近太阳的行为越发频发,只要稍不留意他就会尝试晒太阳这一危险行为。
有时候,我是指,有时候丈夫路过窗户时,他看向太阳的神情有些像宗教的狂信徒。
只有最原始的冲动。
我开始有些慌了。我在网上搜索,也去询问医生,趋光症从确诊初期过渡到中晚期需要多久……
医生的回答是:三个月。
从确诊到晚期,从初春到夏初。
丈夫坐在地上,脑袋搁在我腿上,像只没有吃到罐头的大狗。“老婆,我有些冷。”
“给你暖暖。”
二十多度其实一点儿都不冷,但我知道,他说的不是身体。
没有关系,我会一直当他的太阳。
“我爱你,老婆。”
“我也是。”
这是他最后一次跟我说话。
第二天,我从熟悉的黑暗中醒来,下床,开灯。然后开门,准备去洗手间……
那一瞬,我被刺目的阳光晃到失神。
我的丈夫,我的大傻狗,他坐在床边,微笑着晒太阳。
他手里端着刚打好的豆浆,见我出来,伸手指了指桌子上的早餐。
然后,他化成了灰烬。
白色的豆浆撒在黑色的渣子上,消失不见。
说实话,我并不意外。
我了解我的丈夫,他从来都不是一个容易妥协的人,他只是把所有的耐心都给了我。
我说,睡午觉就一定要晒着太阳睡才有感觉。
我说,晒太阳不长虫,补钙还长个。
我说,我是他的太阳。
“可是太阳不应该在黑暗中。”
于是他撕开了黑暗。
我将最后的尘埃收起,去医院定制成钻石,戴在无名指上。
我时常会坐在窗边,迎着朝阳,看钻石折射出的光。
“我爱你,亲爱的。”
作者:源源汪
我的苹果手表自杀了。
就在我把它安安全全地放在床头柜上的时候自杀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等我洗完澡回来它就已经在地上了,从外屏的边角开始碎裂,一直蔓延到整个屏幕。每一道细纹都像是蜘蛛网一样细密,从表面一直延生到内里,如同一幅白骨附在了它的显示屏上,看着让人觉得又心痛又恐怖。
第二天,我将破碎的它交给了第三方维修的机构。师傅说,这手表碎得太彻底了,外屏碎得很深,内屏也一起伤到了。能够提供的选择就那么几个,要么还是送回苹果专门店交1800换个新的,要么就他来修,不过最好的情况也是把外屏轻轻剥离,换一个新的,但是接触永远也不会有那么好了。师傅叹了口气继续说,最坏的情况就是在剥离外屏的时候,内屏也一起被损坏了,这个手表就直接报废了。
我震惊,天呐,这个手表怎么这么脆?为什么我可以这么惨?
这个手表我买来一个月都还没有到呢。
我花了大价钱将它买回家,一个月都还没有用满,它居然就自杀了,太让人生气了。老实说,本来我是有机会选择性价比更加好的手表,但是还是屈服于它的外貌,谁让我是个外貌协会的呢?况且一个戴在手腕上的手表,就是要让大家都看见的,不好看我要它干什么呢?
当然了,我承认它的功能很不错,确实也值这么多价,但是同样功能的别的牌子功能不也差不多吗?人家价格便宜了不止一倍,虽然难看了一点,功能也不那么流畅,但是胜在续航强啊。老老实实地工作可以持续一周,也不需要管它,多么任劳任怨啊,哪像苹果这个手表又贵又那么娇贵?
买来回家就是来服务我的,怎么反而还是我伺候上它了呢?
唉,你们说说,伺候也就罢了,它居然还给我自杀。
我买回来也知道它娇贵,所以官网上说什么可以下水啊,不怕冲击啊,我都不信。又是买保护屏,又是买保护壳的。而且坚持不带它下水,洗澡也不带着它,稍微危险点的活动都不带着它去,就生怕它一时想不开坏了。这不都是为了它好?为它着想吗?
所以晚上洗澡就把它放在了床头,谁想到回来它就自杀了呢?
我对它那么好,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不开。我难道还没有做到一个主人该做的事情吗?
于是我开始和维修师傅开始讨价还价。
五百多的维修价我是肯定不能接受的,三百最多了,而且要保证给我修好了。我看就是外屏碎得厉害了一点,但是这种摔碎的手表多得是,怎么到我这里就修不好了?是不是师傅你想要讹我的钱?我跟你说,我是不会那么简单就上当的,我又不傻。
师傅一脸无奈地看着我,继续耐心地和我解释着这个手表的问题。确实是很难调整到买时的状态了,而且确实不好维修。你看起来只是外屏碎了,但是实际上你看边角最深的地方,实际上外屏的碎片已经扎进了内屏里,就算来修也不一定能修好。这个破坏是一个既定事实。
我还是不信,这个苹果手表官网上说得那么好,防水防摔,怎么可能就是从柜子上掉到了地上就碎得这么不可修复了呢?要么就是师傅你想骗我钱,要么就是苹果骗人。
师傅叹了口气,将手表递还给我说,要是不信也没有办法,在他手里确实没办法修成原来的样子了。
他甚至看了我一眼,摇了摇头。
我接过手表,正好对上他的眼神,那可真是气死我了。不过就是一个维修师傅,怎么一点服务精神都没有?被我识破想讹我的套路后,居然还敢给我这样的眼神,是不是看不起我?果然无奸不商。
我揣着我的手表离开了第三方维修店,思考着接下来该怎么办。
我来来回回地踱着步,想着师傅的话。想了半天,还是没敢交给师傅去维修,毕竟都说了很有可能直接报废。我花了那么大的价钱买的东西,不到一个月就报废了,我可不乐意。
犹豫了许久,最后还是走进了苹果专门店。
一千八就一千八吧,毕竟还是换了个新的。我这么想着,毫不留恋地把破碎的手表交到了苹果店员手里。
不一会儿,店员拿出来了一个包装崭新的手表,交给了我。
我喜滋滋地点了点头。
走出门,看着手里的手表,心里想道。
原价加上这换新的价格,可真是太贵了。这块手表可真是花了大价钱买来的,但是怎么看怎么是个赔钱货。毕竟是换来了,谁知道是不是别人用剩下的东西?麻烦的电子产品,这次它可一定要争气。
绝对不许再自杀了。
-fin-
备注:
1. 文里的手表确实意有所指。
2. 笑语/求知
作者:阿令
评论要求:求知
(HP同人,无伏地魔轻松时间线,无cp)
格拉斯霍恩教授的休息室中总是舒适的,恰到好处的温湿度就像是一块精心擦拭着宝石的大手,总能抚平年轻客人们心中与年龄十分相称的不安与焦躁,使他们能够顺利的维持与身上华服相配的文雅做派来。一切被奉上的食物与饮品都是教授珍藏的方子,它们绝不会与房间中弥漫的香薰打架,更不会通过飞溅的汁水或古怪的气味给客人们难堪。房间里的一切都是如此的恰到好处,几乎是在催促着这些青涩的孩子,以言语为足跳上一曲激情充沛魅力十足的探戈了。
而他就像是只结好了网的蜘蛛,目标精准的捕捉着从这些涉世未深的孩子口中溜出的美味信息。并且十分慷慨的将这温和的猎场与其他稚嫩的捕食者分享。时年16岁的艾许莉诺克斯是此中好手,或者说,哪条斯莱特林的毒蛇不是呢?哪怕是行踪成谜堂姐,穿上西装,端起酒杯也能够四平八稳的应付觥筹交错的场合,从那些闪光杯盏间的细语中轻而易举的整合出自己想要的消息。
但她没有下场,斯内普教授的进阶魔药课程愈发的不可理喻了,这位难得一见的魔药天才似乎与诺克斯这个名字交上了劲,非得要艾许莉承认他的制药思路和手法更胜一筹,仿佛这样就能够胜过避居远东却依旧在《釜中迷思》与他交锋的老对手一筹。艾许莉很好的继承了父亲柔软的腰肢和牛脾气,但这种遇强则强的性格并没能在魔药课上给她带来多少好处,反倒引发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比如今天下午的……
一阵破罗般的笑声短暂的划破了薄纱般拢在交谈声表面的音乐,也打断了艾许莉诺克斯苦恼的回忆,声音传来的源头正是格拉斯霍恩教授所在的沙发角。金色头发的夏利正被一个艾许莉叫不出名字的低年级小鬼逗得乐不可支,但多亏了她美好到惊人的皮相,被打断了对话的众人大多也只是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作为嘲讽就作罢,原本被指派保护这个甜妞的乐芙不知道消失去了哪里,而一向承担兜底角色的女友竟然也不见了踪影。两者相合,艾许莉只能不是十分走心的期望教授私藏的材料一切都好。藏在帷幕之后的艾许莉将学业上的不顺利扫到一边,理了理衣服,踏上了拯救好友的征途:
“我们在聊什么呢?”
板正的衬衣似乎不符合女孩的生存哲学,于是选择了一件简单宽松的v领衬衣,暗绿色的宽大西装将白色丝绸珍珠般的光泽包裹在内。格拉斯霍恩原本认为这种从大洋彼岸传来的样式多少有些邋遢,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当自己的误解,并暗暗盘算是否自己也得要来一身。黑发的女孩将手松松按在好友的肩上,格拉斯霍恩看到那原本紧绷如弓弦的金色头发女孩瞬间放松了下来,而周围那些窸窸窣窣的恶意也在瞬间消失:
“海因斯?你是叫这个名字对吗?我看到你跟在汤米的身后来过两次俱乐部,但从未参加过讨论。”
少年显然是没想到这个学姐敢在教授面前提起决斗俱乐部,他下意识去看教授的脸色,但对方依旧老神在在的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仿佛他听到的不是学生私下开设的危险游戏,而是什么作业研讨会似的。
“你应该好好准备,很多道理是要亲身经历的才会懂,对不对?”
“好啦好啦,我把你们这些年轻人困在跟前太久了,快去玩吧,下首曲子可是首欢快的歌,都去跳舞吧。”
格拉斯霍恩如此说着,青少年们也非常识相的散去,艾许莉就十分自然的坐在了教授旁边的座位上:
“怪不得那么凶,你把他们都赶走了,是想要问我什么问题吗,年轻的诺克斯女士?”
“什么都瞒不过您的眼睛,魔药课上的事情您想必也听说了?”
“喔……魔药课,西弗勒斯是个魔药上的天才,他也有些不太温和的小脾气,就跟你爸爸一样。”
格拉斯霍恩看着女孩脸上露出一个有些微妙的表情,于是进一步解释:
“要论尖酸刻薄你爸爸刚刚入学的时候可不比西弗勒斯差多少,你们家的人啊,也就是表面看着礼貌,从你爷爷那辈开始就这样了……”
格拉斯霍恩教授脸上的精明消失不见了,此刻的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单纯的在回忆往昔的老人。但艾许莉并不接茬,甚至还十分体贴的按住了想要出声安慰的夏利,她非常礼貌且耐心的看着扶手椅中的教授。这阵沉默最开始还算是温馨,但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溜走,气氛逐渐变得尴尬起来,但处在风暴中心的两人都十分镇定。格拉斯霍恩看着女孩安抚同伴的手镇定的呆在原处,他突然的大笑了起来,并伸出手指向着同样也露出笑容的女孩虚点两下:
“你看看,刚刚还不同意我说的话。”
“也许您说的是对的。”
“就算你同意了我也不会帮你,哈罗德和西弗勒斯还在读书时也常这样玩闹,偏偏都每次把我卷进去,那可真是好时候啊,那时候我还没有弄到这样好闻的熏香……”
留下这样一句感慨,格拉斯霍恩教授就毫不犹豫的起身离去了,只剩下一头雾水的夏利和满脸深思的艾许莉在原地。
“呼……好险好险,差点被抓到。”
乐芙的红脑袋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夏利看到她,悬着的心就放下了一半:
“米娅呢?”
“她去盥洗室了,好像之后就直接回去休息。”
“她怎么了?”
毫无形象窝在沙发座上的红脑袋指了指异常沉默的诺克斯:
“不知道,她跟教授聊天就像是在对暗号。”
“诺克斯,你该不会还在为斯内普那个狗屁不通的要求苦恼吧,他那不就是明摆着为难你吗?理他干嘛?”
陷入沉思的女孩抬起头,那双蓝眼睛亮的惊人:
“乐芙,你烧过吱吱草吗?”
“别逗了,那种草碰一下都叫的能掀翻房顶,更何况直接点着了。”
夏利看着乐芙缓缓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又扭过头看看艾许莉脸上几乎一模一样的笑。金发的女孩发出叹息,按照以往的经验这两个人想的绝对不是同一件事,但往往都能够在各自的方向上糟糕的别出心裁。
在接下来的一周里,一种长相奇特的草迅速因其尖锐刺耳的叫声迅速登顶费尔奇的违禁品名录,而在这周的结尾,艾许莉诺克斯也顶着一对大大的黑眼圈向斯内普教授提交了她的作业,女孩骄傲的微微抬起下巴,蓝眼睛也被胜利的喜悦填满:
“教授,魔药我熬好了。”
而亲身体验过吱吱草被点燃时连闭耳塞听都不能完全隔绝的绝命哀嚎,在人群中充当背景板的乐芙与夏利也只能摇着头赞叹:
“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你说的对。”
“不过就这么烧草居然也能跟香薰搭上边?”
“也许斯拉格霍恩教授就是认为搭不上边才这样提醒的。”
“你说的对。”
END
一、柳永生平相關
(一)柳永家世相關研究及其考證
目前世面上流傳的關於柳永生平之說,多有穿鑿附會,以訛傳訛之弊,這裡僅就通行版本及已有學者做出的考證進行梳理,另列出有確切年份可供對照者,方便參考。
1, 柳永之家世,有確切記載者,先簡錄如下。
祖父:柳崇
“既冠,屬王審知據福建,以公為沙縣丞。時審知殘民自奉,人多衣紙……(崇)因自誓終身為布衣,稱處士而已。”(王禹偁(954-1001年)《小畜集》卷三十《建谿處士贈大理評事柳府君墓碣銘併序》)
“以儒學著名,終身御布衣,稱處士。天德帝……召補沙縣丞力謝不往。後諸子仕宋,法當推恩,崇戒之曰:「不可奏請以奪吾志。」未幾,卒。宋累贈工部侍郎。子宜(柳永父)、宣、寘(音同志)、宏、宷(音同沈)(密)、察,俱為顯官。”(吳任臣《十國春秋》)
【存疑】王審知卒於後周同光三年(925年),按考證時年柳崇才八歲,王審知不可能召他補沙縣丞。按《建寧府志》、《崇安縣志》及《十國春秋》,非王審知而為王延政。
(註:
王審知(862-925年),被譽為開閩王,在福建向以美名傳世,福州至今仍存閩王祠以為紀念,與王禹偁《墓碣銘》所言“殘民自奉”全不相符。
王延政(?-951年),王審知之子,閩末帝,據傳其在位時,軍事活動不斷,橫征暴斂,致使百姓生活困苦,後敗於南唐李璟,敗後被俘。
據此,《墓碣銘》所稱王審知當為王延政才文實相符,至於是王禹偁之誤,亦或後世流傳中出現誤差,無法得知。王審知在閩至今傳名,而王延政之名早已被遺忘,許是導致此訛誤的原因之一。王禹偁與王審知年代相差不遠,想來不應出此謬誤。)
父親:柳宜(其餘叔父略,名見上)
生於南唐升元二年(938年),南唐時官至監察御史。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崇安縣柳宜,工部侍郎。”(乾隆修《福建通志》)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柳宜,五夫人,戶部侍郎。”(民國修《崇安縣新志》)(註:五夫為地名,今福建省武夷山市東南部,有“鄒魯淵源”之稱。崇安縣即今武夷山市前身。)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此二書記載皆有誤,按宋代官職考證,柳宜景德四年(1007年)年七十歲,已致仕(即交還官職,退休),終官中行員外郎,絕非工部或戶部侍郎這樣的顯宦。(詳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增訂本前言》一章,〈一、柳永的家世〉部分。中華書局出版。)僅列此處以供參考。
長兄:柳三復,生卒年未查,天禧二年(1018年)進士。
次兄:柳三接,生卒年未查,景祐元年(1034年)進士,與柳永同年。
子:柳涗,嘉祐八年(1063)進士。
“柳涗,丹徒人。擢(音同卓)慶曆六年進士第,為陝州司理參軍,以政績聞,特改大理寺丞。鄭獬當制,其詞云(略)。”([宋]劉宰《京口耆舊傳》卷一)(丹徒,即今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
“慶曆六年賈黯榜:柳涗,三變子,著作郎。”(《建寧府志》)
“柳永有子名涗,字溫之,慶曆六年賈黯榜。官至著作郎。”(康熙《崇安縣志》卷七)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若按劉宰所言,柳涗改官之制文為鄭獬所寫,然鄭獬為皇佑五年(1053年)狀元,按時間推算不可能給柳涗寫制文,因此薛先生認為該說法中的時間可能有誤。(詳見同上)此條僅列於此以供參考。
侄:柳淇,皇佑元年或五年進士。
記載中於鎮江發現的柳永墓碑殘存墓志銘《宋故郎中柳公墓誌》為其所撰。
孫:柳彥輔(據[宋]黃庭堅《豫章黃先生文集》卷十載《書贈日者柳彥輔》曰:“柳彥輔是耆卿之孫,決王公貴人生死禍福。(後略)”)
(另附)
王禹偁(954-1001年),白(居易)體詩的代表詩人之一,根據其《小畜集》中收錄的詩文判斷,他與柳永之父柳宜應是相交多年的友人。
2,柳永其人
初名三變,字景莊,後更名永,字耆卿。生卒年不詳,正史無傳,宋人筆記多載其軼事,然真假難辨,出處存疑;其間以訛傳訛,相互駁斥者亦多,若以嚴肅態度議論,不應作歷史宣揚。
A,關於柳永更名之傳說有二:
① 為擺脫(朝廷對)“柳三變”之“(風流)惡名”的印象而改名:此說全不符邏輯,因即便改名,入仕途也要查證出身家世,不可能隱瞞,且若真能隱瞞,柳三變=柳永之事也不可能盡人皆知,故此說純屬小說家言,實不可信。
② 因病而更名,乞壽之意:永、耆二字,皆有長壽之意,此說較為可信。
生平相關梳理見後文。
B,確切生卒年不詳,作為詞家主要活躍於北宋真宗和仁宗年間。
關於柳永生卒年,目前學界較常引用的是唐圭璋先生的【約生於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年)】說(參見唐圭璋《柳永事跡新證》),此說主要根據為羅大經《鶴林玉露》卷十三所載的,柳永與孫何相交說,即柳永作《望海潮》投贈孫何(公元961-1004年)之事。
【疑點】若按雍熙四年說,結合《宋史•孫何傳》的記載,柳永投贈《望海潮》一詞時,最多不過十幾歲,以《望海潮》一詞所達到的藝術完整度,至少當是柳永的創作水平已達到一定高度時的作品,絕非是少年所為。有柳永少年時期所作七律詩《題中峰寺》留存可對比,此詩“對仗工整,格律謹嚴。然語乏新意,意境平平,顯然是一個少年的試筆之作”(曾大興《柳永和他的詞》語)。(按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之考證,柳永僅在淳化元年至淳化三年,即990-992年間在故里崇安,此詩當作於此時。另,按書中所引明嘉靖《建寧府志》所云,中峰寺位於武夷山中峰山麓,為當地名勝。)
而關於所謂的投贈孫何說,吳熊和先生在他的《柳永與孫沔(miǎn)的郊遊與柳永卒年新證》一文中做出了較詳盡的考證以證其偽。考證內容簡錄如下,詳見吳熊和先生本文。
① 孫何一生仕歷相當清楚,其並無“知杭州”,“帥錢塘”之事;
② 孫何為兩浙轉運使時治所在蘇州而非杭州,且轉運使之官職,與詞中“千騎擁高牙”語並不相配,“千騎”一詞向來專用於太守、知州一類官職;
③ 柳永有《早梅芳》一詞上孫資政,該孫資政即孫沔,“致和元年(1054)二月壬戌,孫沔自樞密副使以資政殿學士出知杭州。”(《宋史》卷二一一《宰輔表第二》)按吳熊和先生考證,柳永《早梅芳》一詞所述,與孫沔經歷正相符(可證柳永卻曾有寫詞投贈孫沔之舉)。
④ 孫何文名久著,“篤學嗜古,為文必本經義,在貢籍中甚有聲”,且與柳永家族似有世誼;而孫沔雖有平叛之功,然史謂其“跌蕩自放,不守士節”,且文名不稱。又,草書與行書中,“何”與“沔”字型相似,或是因此而導致傳抄之訛誤亦未可知。
由此可見,唐先生根據“投贈孫何”而推斷出的柳永生年似並不可靠。若根據吳熊和先生的這份考據,柳永卒年1053年說也當推翻,因其至少1054年時還在創作。(又見薛瑞生言,“直至嘉佑三年(1058)春柳永尚在汴京寫《臨江仙》詞贈劉敞。”)
而薛瑞生先生認為,唐先生“雖誤用材料,但推斷柳永生年卻大致不差,因此時柳永之父柳宜五十歲,已為晚年得子。”然而此言只能證明柳永生年不當在987年之後,而並非不能提前。
C, 流連坊曲,應樂工歌妓之請為詞,換取金物。
D, 與貴族士大夫階級的割裂。
關於柳永與貴族士大夫,甚至當朝皇帝(仁宗)之間產生矛盾的故事甚多,如為改官事求見晏殊,或是因寫詞忤仁廟,或是被仁宗貶斥,或是被蘇東坡所鄙薄等等,不一而足。其事雖不同,但其中心卻都相同,便是突出柳永【被貴族士大夫和政治中心所厭惡和排斥】的形象。
(柳永為磨堪改官之事拜見晏殊卻被嘲諷而退之事,出自張舜民《畫墁錄》。張舜民,生卒年不詳,北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進士,他究竟如何得知數十年前發生在晏殊府中之事,甚至連二人之對話都一清二楚?存疑。)
這些故事到底有幾分真實,如今恐怕早已無法查證,但無論是真是假,其實都反應出了那個時代的士大夫階級對柳永及他身後平民化文學的排斥和厭惡。
(*關於蘇東坡之言是否有鄙薄柳詞之意,學界也是兩說,讀者自由心證吧,誰知道呢?)
柳永被貴族士大夫階級幾乎眾口一詞的排斥可說是事實,但他是否如傳言一般也被仁宗所厭棄,卻似有該檢討之處。
首先宋仁宗乾興元年(1022年)至1067年在位,繼位時年僅13歲,其實是劉太后垂簾聽政。若柳永確實在這段時間被朝廷貶斥,也當是太后之意,而非仁宗本人。(薛瑞生先生認為,這可能與柳詞中有對真宗佞道,演出“天書”鬧劇之事的腹誹有關。薛先生認為柳永《玉樓春》「昭華」「鳳樓」等詞有暗諷之意,但也有很多學者認為這些詞祗是單純的應製聖頌,並無諷刺之意。吳熊和先生考證《宋史•禮志》,對照柳詞中內容,認為“柳永可以說是‘忠實地’根據真宗‘佈告天下’的御撰《聖祖臨降記》來寫這兩首詞的。”(見吳熊和《柳永與宋真宗“天書”事件》一文)
(*我個人更認同吳熊和先生的說法,因為縱觀柳永詞,實在見不到他流露出什麼“諷刺”“尖銳”的情感,就連被錢鐘書先生評價為“(跟王冕的《傷亭戶》)可以算宋元兩代裡描寫鹽民生活最痛切的兩首詩”之一的《煮海歌》,其情感中心也是圍繞著“為民請命以求上達天聽”,而並不帶諷刺之意。)
1033年(明道二年)劉太后去世,仁宗親政,改元景祐,柳永便是在景祐元年登第,授陸州團練推官,為初等幕職官。
景祐元年的開科取士,不但擴大了進士及諸科名額,而且特開“恩科”,因此這一次取士特多。有學者便因此認為,柳永可能是以恩科而登第。但吳熊和,薛瑞生等先生根據宋代官制考證,柳永的科第名次乃是第三甲,而非作為“恩科”的特奏名。
柳永之侄柳淇所作《宋故郎中柳公墓誌》(明萬曆《鎮江府志》卷三六引)殘文有言:
“叔父諱永,博學,善屬文,尤精於音律。為泗州判官,改著作郎。既至闋下,召見仁廟,寵進於庭,授西京靈台令*,為太常博士。”
按此說,柳永似乎並不,至少在一開始並不為仁宗所不喜。
(*按薛瑞生先生之考證,此靈台令應為【陵台令】。其考證曰:“宋之西京即今之洛陽,屬京西北路;而靈台縣在涇州,屬秦鳳路,豈能連稱「西京靈台令」乎?”又曰:“……(宋)宣祖、太祖、太宗之陵寢在鞏縣永安鎮(今河南鞏縣南),合稱「三陵」。其後北宋各朝帝王除徽、欽二帝外皆葬於此……至真宗時,為尊崇祖宗,始置陵台令,兼管永安縣事(後略)”。而明代修《鎮江府志》,去宋已遠,修編者不知宋之典章制度,誤將「陵台」以為地名,而以為只有「靈台」而無「陵台」,遂成此誤。)
而《墓誌》中所稱“柳郎中”“寵進於庭”之言,羅大經認為此不過“諛墓之詞”,但薛瑞生先生根據宋代官制,以及對比柳永同年其他進士的升遷情況,證明了柳淇此言並非阿諛之詞,而是實說。具體例證請參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華書局)中《增訂本前言〈二、柳永生平行實〉》一章,此不贅述。
按薛先生的相關考證,柳永終官並非屯田員外郎,而當是前行郎中(從六品)的可能性為大,至少也當是中行郎中(從六品)。
3,柳永卒年
按前引吳熊和先生和薛瑞生先生所言,柳永至少在至和元年(1054),甚至嘉佑三年(1058)還在創作。
而又據:
“范蜀公少與柳耆卿同年,愛其才美,聞作樂章,歎曰:「謬其用心。」謝事之後,親舊間盛唱柳詞,復歎曰:「仁廟四十二年太平,吾身為史官二十年,不能贊述,而耆卿能盡形容之。」”(謝維新《古今合璧事類備要》)
(註:范鎮,寶元元年(1038年)進士)
“予觀柳氏樂章,喜其能到熹(嘉)佑中太平景象。(中略)是時予方為兒,尤想見其風俗(後略)。”([宋]黃裳《演山集》卷三十五《書〈樂章集〉後》)
(註:黃裳,字冕仲,福建南平人……建炎中,年八十七,卒。據《福建通志》卷四十六「人物」門載。)
按此二者所載之“仁廟四十二年太平……能盡形容之”,“熹(嘉)佑中太平景象”,理解為柳永應當在仁宗朝之後才去世,方與其文本相符。
薛瑞生先生嘗試通過柳涗的仕履來推測柳永的卒年,排除了嘉祐八年至治平四年之間的時段,因為這段時間內,柳涗參加應試,經歷改官,按宋制,守喪期間不得應試和出官等,故柳永不可能卒於此期間。因此薛先生推測,柳永之卒年的可能區間,應在嘉佑三年(1058)夏秋至嘉佑五年(1060)四月之間(算上守喪期27個月,否則柳涗趕不上嘉佑七年秋試),或在柳涗剛剛改官之後的治平四年(1067)。
4,柳永卒地
柳永葬地歷來有四種說法,除潤州(今江蘇鎮江)說外,其餘三種皆已被學界證偽,此不再表。
關於卒葬潤州一說,流傳最廣的為據葉夢得《避暑錄話》所載“王安禮葬柳”一事,先將事摘錄如下。
“永終屯田員外郎,死旅,殯潤州僧寺。王和甫為守時,求其後不得,乃為出錢葬之。”([宋]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下)
“文康葛勝仲《丹陽集•陳朝請墓志銘》云:王安禮守潤,欲葬之槁殯無歸者。(中略)。三變始就窀(zhūn)穸(xī)。近歲,水軍統制羊滋,命軍士鑿土,得柳《墓志銘》並一玉篦。乃搜訪摹本,銘乃其侄所作(後略)。”(明萬曆《鎮江府志》)
【註】葛勝仲,1072~1144,丹陽郡(今屬江蘇)人。葉夢得,1077~1148年,蘇州長洲人。二人皆宋代詞人。王安禮於神宗熙寧八年(1075)時守潤州。
【疑點】“求其後不得”一語,前文已列出柳永家世,其有子柳涗,有孫柳彥輔,有侄柳淇,何言“求其後不得”?且按明萬曆《鎮江府志》所載,柳永之墓志銘乃其侄子所撰,既有侄子撰寫墓志銘,又何須王安禮來出資為柳永安葬?
按薛瑞生先生考證,“葛勝仲《陳朝請墓志銘》中語,經查今存四庫本與常州先哲遺書本《丹陽集》均無此文,亦無以與《鎮江府志》核對。”其考證又引例,舉出宋皇朝標榜“以孝治天下”,官員隱匿父母之喪或不安葬父母都會受到懲罰(包括降職、編管甚至勒停)(詳例見同上)。因此柳永死後絕不可能因“槁殯無歸”,而不得不待二十年後由王安禮出於同情而為他安葬。
【引申】關於為何柳淇於柳永卒後二十年方撰其墓志銘。
可能性:
① 古人喪葬習俗:寄葬、歸葬。(詳見薛瑞生相關考證)
i. 寄葬:先簡單埋葬,待子孫發達(比如當上大官)之後再正式以相應的規格安葬。(如周邦彥安葬其父,柳宜安葬其父柳崇。)
ii. 歸葬:在外鄉去世,之後由子孫帶回故鄉安葬,所謂落葉歸根者是也。
也就是說,先人在外鄉去世,由於一些原因,其家人無法將遺體盡快送回故土,因而只能向現實妥協,先將遺體在當地先簡單埋葬,待日後有機會了,再運回故鄉正式安葬。
*參見前文【柳涗】條,柳永雖為福建崇安人,但其子柳涗在地方方志中,已被認為是丹徒人,也就是說,最晚至柳涗時,柳永一脈已定居丹徒,應是無疑。按前文,若(關於柳永墓志銘的)記載屬實,其墓便在今鎮江,而丹徒便屬今鎮江市。也就是說,若此說成立,則很可能柳永去世後,因一些原因,其後代已遷居鎮江,不再回崇安,因此將柳永之墓遷往鎮江安葬,方便後代祭祀。至於究竟是為何選擇鎮江定居,而不返回崇安,便不得而知了。
關於我國古代喪葬習俗,主要是“寄葬”一說,筆者手頭無資料可查以相對證,若有相關資料書籍,煩請推薦。
另,關於所謂 “眾妓女出資葬柳七”之說,如前所說,不過小說家言,不可作史實論。然“吊柳七”之風俗,倒也未必純為虛構之言。柳永生前長年與樂工歌妓來往,與她們共同創作,(在藝術以及作品的傳播上)相互成就,其聲名遠播,“凡有井水飲處,皆能歌柳詞”,其去世之後,歌妓們自發為其追悼並非不可能事,一如現今有著名藝術家離世,許多同行或觀眾自發前往追悼紀念一般,實乃人之常情。只不過柳永名聲太大,所交遊者凡有名者又多為社會底層之歌妓,正符合當時民間喜愛之傳播題材(時至今日亦未曾改變),經各種傳播和文人之添筆,方成了如今所傳的“妓葬柳”說,也未可知。
此故事傳播甚廣,也是柳永諸傳說中最為人津津樂道之一,於其將其當做真實柳永的歷史,不如當做是一個柳永的藝術化(甚可說是娛樂化)了的形象,或是一個“雖因科場失意而落魄,卻意外在科場以外得以一展長材之文人”的文學意象來看待。
(關於作為文學形象的柳永之流變,可以參考程榮女士《從筆記小說“吊柳七”到雜劇〈風流冢〉——論古代作家筆下柳永形象的演變》(武夷學院學報第35卷第5期 2016年5月)一文。)
無論是“王安禮出資葬柳”,亦或“眾名妓出資葬柳”,雖然故事本身並不可信,然從其流傳之廣(尤其在宋代,流傳廣可以一定程度上反證出,它符合人們對其人其事的既定印象,或是當時人們的八卦喜好)即可證明,在當時人們(尤其與柳永同一社會階級的文人)的心目中,柳永【貧困潦倒】的形象是根深蒂固的。
這兩個故事的源頭到底自何而出,記載、抄錄並傳播(甚至加油添醋)的人們,是自何處而聞得此事,又是出於哪一種心態而將其書寫下來,如今都再難查證,然而無論他們如何更易其事(如王葬和妓葬之別),其不變的是對柳永【貧困潦倒】之形象的強調,無一例外。
那麼問題來了,出身官宦人家,父親和五個叔父,兩個哥哥都是進士(二哥與永同榜),明明連自己兒子柳涗也是進士,為朝廷命官;這樣的一個家族,即便不會說大富大貴(事實上按與柳宜相熟的王禹偁之記載,至少柳宜家在經濟上並不寬裕。),卻也絕不至於給人“貧困潦倒”的印象,可為何單單只有柳永被烙上了這種根深蒂固的印記?這到底是他本人真實生活的寫照,亦或是旁人將自己的身世,投射在了這個“一生坎坷,沉淪下僚”的“同命人”身上?甚或是敵視他的士大夫階級故意為之,借以貶低譏諷之?可惜筆者實在沒有這種能力,將那些記錄者的身份身世一一探知,若能,或許能解開一點謎團?
(*一如王灼在其《碧雞漫志》中,引用前輩(不知何人)評價柳永《戚氏(晚秋天)》曰“《離騷》寂寞前年後,《戚氏》淒涼一曲終”一語,在其後評此語道:“柳(永)何敢知世間有《離騷》?”其對柳永之鄙視貶損可見一斑。
王灼此人是宋代推崇詩詞復雅,堅持“詩詞一家”論的代表人物之一,其論點與以柳永為代表的平民化詞風,以及詞“別是一家”(李清照《詞論》)論,天然互斥,水火不容。他在其作中更說:“若從柳氏家法,(詞與詩)正自不得不分異耳。”由此可見,他對於柳詞甚至柳永其人的強烈鄙薄,早已超出了評論作品本身,而是一種創作陣營之戰了。)
另外,曾大興先生對此曾提出一種猜想,即柳永出身“動修禮法”的官宦世家,他本人的“浪漫性格”(所謂留戀坊曲者是也),和對市民文學的喜好,對【詞】這一娛樂文學的偏愛(*詞源自民間,在當時的文人士大夫中是被鄙薄的,所謂“小詞”、“詩餘”者是也,這從詞早期發展中的內容題材選擇上也可見一斑),都是一個傳統的、嚴格的士大夫家族所無法容忍的。因此即便他的叔父們在京為官,卻也不願意出資接濟這個侄子,以至於柳永需要靠給歌妓樂工們填詞換取生活物資(所謂“妓者愛其有詞名,能移宮換羽……多以金物資給之。”羅燁《醉翁談錄》)
(*《醉翁談錄》本質是話本小說集,柳永的很多“事跡”實際都是出自這一類話本性質的書,實在不可當做真實歷史看待。讀者們若有意研究柳永真實之歷史生平,務必要細究其原始出處。本人才疏學淺,實在無能為力。)
柳永與其家族的關係究竟如何,從他留存的詞作中幾乎看不出端倪。前期為樂工歌妓創作的詞自不必說,帶有仕途渴望的投贈之作亦可不論,縱觀其後期羈旅行役之作品,作為文學主人公的那位遠方遊子所思念的,也往往是一個遠方的“佳人”,而非家庭中的父兄妻兒;就連“友人”這類對象,都極少出現。若單從他的作品去推斷他的社交情況,似乎很容易便會得出他的交往對象全是妓女的結論,甚至還有專業書籍因此得出“(柳永)一生沒有結婚”這種明顯與其所處時代風氣不符的結論。(按古人結婚甚早,外加所謂“父母之命”,就算柳永自己真的不想結婚,這婚姻又豈是他自己能左右的?)就連他“開宋詞悼亡之風氣”(曾大興語)的《秋蕊香引》等詞,所悼念者,也不是歷代悼念詩中的主角【詩人之妻】,而是一位歌妓(按詞中“尊前歌笑”一句,此詞悼念之對象必然是、或曾是歌妓的一名女性)。
這究竟是因為他真的割裂了與家族的關係,還是僅僅因為他的“眾多詩文”都已失傳,使得我們只能通過他僅存三卷的《樂章集》而誤得出此結論?
無論如何,柳永自少年離開崇安後便再不曾回去,當是事實;而他詞中所謂的“吾鄉我里”,究竟是他生活不過短短數年便再不曾回轉的福建崇安,還是那個寄託了他身為文人的志向和個人快樂生活的帝里汴京,或許只有千年前的他自己知道了。
千年已過,如今的柳永早已成為古代文人——尤其是鬱鬱不得志之文人的——或是自我投射的影子,或是借“白衣卿相”自我開解的“精神領袖”,或是同病相憐的異代知音。
曾有前輩歎曰:“……寫我輩落魄時悵悵靡托,借一個紅粉佳人作知己,將白日消磨,哭不得,笑不得。”([明]沈際飛《草堂詩餘別集》中評柳永《戚氏(晚秋天)》語)此語雖為一詞評,卻何嘗不是語者真心之歎息?
一如戰國時的宋玉成了宋代柳永的異代知音那般,柳永自己也成了後世如關漢卿(元),馮夢龍(明)等平民文人的異代知音。也許,作為文學意象的柳永,早已替代了真實歷史中的柳永,成為凝固在【柳永】這個外殼中難再改變的靈魂。
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
他们说我是块铁壁。
要真是那样反而还好,毕竟金属是能导热的。我捏着绝缘的塑料把手,把冒着热气的不锈钢制热水壶从底座上取下来,往暖水瓶里倒了一半水。
就像这样,只要贴着滚烫的水,铁壁当然也是有温度的,这事仔细想一想就能明白。为什么他们在那样指责之前都没有,哪怕像这样动一下脑筋,去想明白呢?
-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那个女人还在的时候。
我和妹妹打生下来就不知道“爸爸”是什么,也不懂怎样才能算是一个“家”。养着我们的女人总是用一个近乎冷酷的背影来应付一切,几乎只有在我们吃饭的时候,才会把脸转过来,不咸不淡地坐在不远不近的地方,一言不发地看着。
她做饭并不像其他家里的人那样,听得见锅碗瓢盆的脆响,闻得到油盐酱醋的味道。她只用热水壶和微波炉,揭开食材的包装,几分钟就能做好。开水会自己冷下来,微波炉会自己停下,就算打开盖子会冒出腾腾的热气,也留不住她。她有很多“男人”,无论手头上有什么事,只要那些人一来,其他的一切都无足轻重——她一定会马上露出那铁壁一样再熟悉不过的背影,用她那早已凉掉的声音装着滚烫地说:滚出去。
生了锈的铁门也被她砰一声关得严严实实,我们被扔到了她的壶外面。
我想,也许我们所在的世界实在太变化莫测,因而每个人都有层保护自己的壁。所幸我熟悉一个人——一个不对我设壁的人,与我烧着同一壶水。
-
“姐!姐!姐姐姐姐——”
她打开盖子看了一眼热水壶,大大地叹了口气,拔掉底座插头,把它挪到一边。
“哎呀,在发呆?”
她又打开橱柜,拿出一个大大的旧热水壶,两包食材,三步并作两步地蹦过来。
“我来给你煮‘拉面’吃吧!”
她说完就开始径自忙碌起来。泡着面的沸水咕嘟咕嘟冒着泡,她一一撕开包装袋,煞有介事地模仿着下佐料的动作,简直像个真正的厨子。
一个热水壶可以拿来做很多事情。于她来说,那是口满足幻想的简易锅;于我来说,那是个给喝下去的东西消毒杀菌的工具。
-
说实话我恨透了那些男人。我曾以为她是爱着那些人的,就像我们作为孩子降生而爱着母亲的生物本能一样,她爱着他们。否则怎么会为那一声令下就连我们也弃之不顾呢?可那些家伙只会用粗暴的手捏起那张不会笑的嘴,用绳索束缚她干柴一样的躯体,用燃着的烟头在她脆弱的心上烫出千疮百孔,把它熏成讨厌的焦油色蜂窝。
他们耀武扬威地夺走她本该属于我们的爱,然后轻蔑地大笑,无情地碾碎抛弃——甚至无法像尘土那样灰飞烟灭,只能和所有混杂着血泪的暗红色污泥一起流进下水沟,腐烂发臭。
我把热水壶里的水浇下去,至少让表面冲得干净些。
明明是不可原谅的背叛,为什么那个女人却把那些人看得比命还重要呢?
——“妈妈”被他们威胁了。也许她的灵魂早就被他们绑架了,也许她“上当受骗”了。
快把妈妈还给妹妹、还给我啊!
那时我就立誓要一个两个地打倒那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向她证明我才是值得依靠的那一个。如果“工作”是一种侵蚀的话,我怎么也要替那个人分担,好让她不要变成不可挽回的样子。在这块垃圾场一样混乱的街巷里,生存本能教会了我抢占先机的道理。然而,成人世界的——那个人的生存法则,却没有任何人能够告诉我。和她相仿的女人只会怪声怪调地窃笑,仿佛冷嘲热讽是她们从出生那一刻便拥有的天赋。
我要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不能光是烧开了水去泼人,必须找到生存的法则。
-
“姐姐!姐姐你在里面吧?快开开门啊!”
妹妹没事,还好妹妹没事。要是她被逮到了才是最要命的。
他们说得没错,赚快钱的人是要出卖掉自己灵魂的。一旦交出去了,开关就再也不由自己控制,无止境地烧着、沸腾着……就算心里再也没有水了,也没人会来管你。
好腥,好痛,好恶心啊。
那个人是何时卖掉灵魂的呢?
粘稠的白浊混着唾液和生理性泪水从嘴角淌落,我开始后悔把自己锁在卫生间前没有顺手拿根筷子,好对着喉咙来一下痛快的解脱,让今天唯一吃下的那半份杯面化作呕吐物,至少洗刷掉这恼人的腥咸味。比起这种陌生的暴力,我更忘不掉的,是那个人在万念俱灰时踹开门,顶着背光像救世主一样登场,下一秒却粗暴地扯开我的领口,以我无法抵抗的力道把我甩出门外,宛如丢弃连残渣都不剩杯面盒子。
“快滚!”
那是绝对不能让妹妹知道的,直到进棺材了也不想让妹妹知道的事。
她看到了,她听到了。
她知道了。
她满脸都是泪地冲过来,紧紧抱着我,把我要飞出去的灵魂攥在手里。
逼仄的楼梯间里,游离的意识钻出我的头盖骨和壶嘴,一点一点逐渐远去。
热水壶里的水咕嘟咕嘟地煮着。她像以往那样沉默地撕开半成品,放进微波炉。
消毒,我要消毒,妹妹要消毒,这个家要消毒。水壶的开关啪地一声跳了,我迷迷糊糊地走过去,又把它按下,好让喝下去的水再干净一点,干净到能洗刷掉口腔里的任何杂质。
我其实早就不记得那个女人说过什么、做过什么了。在模糊的记忆里,只有那张仿佛被夺去唯一的存在价值一样冰冷怨恨的侧脸,还有瘦得凹陷进去的眼眶里幽深莫测的眼神。
说不定早在某一刻,她的心里就已经烧干水了,就像她那时候的身材一样干。
“真是女大十八变了。”
不出多久,她就静悄悄地走了,含着点未了的爱,还有点未了的恨。
-
我看着妹妹像她走时一样干瘦的身体,才反应过来,人在热水里泡久了是会皱缩的。她没有把自己的灵魂卖给男人,却背着我偷偷去卖血。一根细管插进壶嘴里,那维持生命的水就沿着被吸出去,带了点不干净的粉尘进来,把壶里的水都染得一团糟。
我拼命地煮,拼命地煮也没有用,那不是光靠沸水的高温就能消去的。她把水倒出来,平静地看着自己变成一个冷掉的空壶。
“姐姐,你可千万……千万不要输给……”
心里没有了水,我大概再也不敢拨下开关了。命太贵,将自己烧干烧坏的代价我是承担不起的。
作者:阿千
叶知羽说着“打扰了”推门进来的时候,楚辽正和陈舟厮混,衣服褪了一半,他埋首在舟的乳间挑弄。
“对不起我看门掩着……不是啊啊啊啊啊总之对不起打扰了。”叶知羽惊慌失措地跑走了。
楚辽一下子失去了兴致。
“我赌五毛她是我们主唱大人的朋友,来看排练。”陈舟整理好衣服,一边切换音色调整她的键盘,一边说着。
“五块,是个走错房间的……路人。”
“哈哈哈哈哈哈哈谁没事在这个时间到旧教学楼的音乐教室来啊?阿辽是在做梦她是个不认识的、之后不会再有交集的路人吗?不不不,我保证等会儿她就会在这里一脸红一脸白地看我们排练了,惊不惊喜!”陈舟肤白貌美腿长,有着人气乐队键盘手所拥有的所有天赋和人气,就是性格真的很讨厌,说话直接又神经大条。
但是楚辽知道她是对的,不一会儿,叶知羽果然畏手畏脚地跟着他们的主唱再次来到了训练室,她只瞄了楚辽和陈舟一眼,白皙的肌肤上就渗出红来,把头低到了地下。
陈舟有些得意地朝楚辽挤眉弄眼,而他只想把她的脑袋拧下来。
好在排练开始之后他们很快忘了这一茬。拨弦跳跃呐喊,他们唱着伊卡洛斯的翅膀和融化的热度。当音乐响起的时候,他只想着吉他、乐谱、和节奏。楚辽的眼中不再能看见纷纷扰扰的无聊的世界。
“再来一遍!”
“‘翅膀’之后再多拖长一个八分音符”主唱一边改着谱子一边继续。几十遍的练习,精确到了每个音节的调整,然后他们终于有了这首歌的雏形。
放下吉他喘了一口气之后,楚辽又注意到了叶知羽,她不再羞赧,也忘记了之前的尴尬,只是睁着眼睛满是激动又是憧憬地看着他们。
“怎么样?知羽学姐!”主唱辛褚在半高的台上通过话筒向她喊话,就像他们在live house里做的那样。
“太棒了……真的太棒了!”她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快乐的情绪一下子就荡漾开来。
楚辽就是喜欢这个。
音乐能够让人忘记不快和愤怒,能让人欢喜雀跃,能让人悲伤愤怒,能激发人心中的感性。如果他们的音乐能给人带来这样的体验,那么一切都有了意义。距离感一下子被消融,人心与人心变得接近。他喜欢这一刻,喜欢观众被感动的这一刻。
楚辽完全忘记了之前的尴尬,忍不住凑上前去,想要听听叶知羽的感想。然而刚刚还在和主唱聊着歌的叶知羽看到他,一下子又偃旗息鼓了,声调都变尖锐了起来,尴尬从脚底爬上了头顶,她甚至后退了一步。
“……真的、很很很好听……”叶知羽又低下头不再说话。
楚辽又失去了兴致。
好在有人来打断了他们。学生会长萧悠然敲开了门:“知羽,结束了吗?”楚辽发誓,他看到叶知羽脚跟都转了一半,打算要逃去学生会长身边,但是她还是忍住了和众人道别:“结束了,真的非常感谢你们让我来观看排练……”她声音很轻柔却很清晰。
“如果没有观众我唱歌还有什么意思呢!知羽学姐每天都可以来看哦!”辛褚自作主张做了邀请。
“谢谢。”说完叶知羽就逃也似的跑到会长身边,关上门离开了。
“所以谁让你擅自邀请她每天都可以来看排练的?”辛褚作为主唱什么都好,就是小孩子脾气又自我中心,仿佛他是这个舞台、这个乐队的主人,虽然从某种角度来说他确实是乐队的灵魂没错。
“不行吗?艳艳学姐不是也经常来吗?辽不是也喜欢有观众吗!我们这点是相同的所以才能当队友嘛!”
“不行!这个人不行!我讨厌她!也讨厌学生会长!!”
“为什么——知羽学姐明明人美心善又可爱——”
“哈哈哈,你们来之前,叶知羽撞破了我和辽在干炮,所以辽看到她觉得尴尬而已。不用理他!我也要美少女每天来看我们表演!”
“陈!舟!闭嘴啊!!”
其他成员对楚辽投来了嘲弄的表情,这回他真的要把陈舟的脑袋拧下来了。
叶知羽经常会来看排练,而且很有规律,就像她的衣服和头发那样井井有条循规蹈矩,周一周三她会背着大提琴箱,周二周四带着单肩包装着乐谱夹和笔记,除了周五她有课,她每天都来。
教室里时常只有楚辽和叶知羽两个人。他们几乎不说话,他总是在练着吉他,叶知羽有时候在背琴谱,有时候就从琴谱后面看着他,叶知羽那种小心翼翼又神经过敏的感觉,让他很难受。
“看什么看!”楚辽不耐烦地吼她。她就喊着对不起落荒而逃。过一会儿跟着辛褚或者其他人再进来。好在她真的是一个让人快乐的“观众”,她眼睛闪闪发光地看着你的时候,会让人觉得自己似乎真的做了很了不起的事情,让楚辽觉得他的声音确实传达。为此,楚辽勉强原谅了她糟糕的性格。
但是依然让人不快的是,学生会长萧悠然常会来接送她,虽然楚辽不知道离主教学楼只有2分钟的路程有什么好接送的,但是显然萧悠然对他的小女朋友看得很紧。楚辽对萧悠然一直没有什么好感,音乐表演班,尤其是萧悠然这种已经有了专业表演经历的人常看不起他们搞摇滚乐团的人,觉得那是小孩子过家家的玩意。这种傲慢让楚辽厌恶极了,也不知道一个音乐学校的人怎么能活得像是生活在过去的、没有经历过现代音乐洗涤的老古董。更别说他像个国王一样对着叶知羽颐指气使的样子,他只是来喊一声“知羽”,叶知羽就会和大家说再见,然后像小狗一样跑到他身边,然后关上门就走。
萧悠然自然对楚辽也没有什么好感,他每次来甚至都不看楚辽一眼就走了。
只有一次,叶知羽正和辛褚还有他们的另外的常客聊得正欢意犹未尽,萧悠然才得空瞄了楚辽两眼,对他说:“浪费才华。”
楚辽知道楚萧两家父母挺熟悉的,但是不觉得他们两人熟到了可以随意置喙的地步,他毫不犹豫地一拳打了上去,把学生会长的眼镜打歪了。
乐队的其他人惊呼着拉开了两人。萧悠然依然都不看楚辽一眼,被叶知羽扶着离开了。
陈舟认真地查看楚辽的伤势,让他转动手,看看有没有伤筋动骨。他的手背上破了皮,但是好像没有其他大碍。
“哈哈哈真像辽会干的事情。但是我们是不是聊过了,不能因为打架这种事情伤了手。如果楚辽伤了手弹不了吉他,就会变成那种酒吧里的恶心大叔,每天喝得醉醺醺得逢人就说哦我以前吉他弹得就像埃里克·克莱普顿一样,然后引得哄堂大笑。”陈舟一边检查一边嘲笑得很开心。
“……我不喜欢埃里克·克莱普顿也不喜欢蓝调。”
“重点难道不是你从来没有弹得像埃里克·克莱普顿那么好吗?你是不是太自信了点?算了,我知道一个拿过PURCELL6岁组的大奖的人,成为下一个埃里克也不是没有机会,确实未来可期!”
他还欠陈舟5块大洋,但是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今晚肯定要把陈舟的头拧下来。
打人事件之后,叶知羽不再来了。
辛褚带来的第一手情报说,叶知羽被萧悠然盯得很紧,不允许她来看空乐队排练,主唱聊起来的时候还带了点兴奋:“学生会长的爱真是扭曲又充满着占有欲的爱!真棒!”辛褚兴致勃勃地开始讲些奇怪的话,“你看,我们唱完了伊卡洛斯下一首歌就应该搞金苹果!聊聊赫拉的嫉妒!”
“我觉得赫拉只是自尊心和嫉妒而已,称不上扭曲的爱吧。”
“你讲得对、你讲得对、是自尊心和嫉妒!”辛褚的思维一下子就发散到了新的曲子上去,他拿起笔一边拨弄着和弦一边开始作曲。
楚辽觉得辛褚算是个天才,也有着常人没有的发散性思维,虽然他时常觉得主唱大人不可理喻,但是他更享受其身上突如其来的灵感和激情。只是这个灵感不要总是牵扯到自己更好。
“阿辽也是,嫉妒、嫉妒!”
“哈哈哈哈哈没错没错,”键盘手和主唱一唱一和,“辽嫉妒学生会长有个可爱的女友。”
“你们在说什么,我不喜欢萧悠然是个人问题。和叶知羽无关!谁喜欢那个唯唯诺诺的胆小女人啊!只有那种女人才会对‘国王’言听计从,简直天生一对!”
“对不起……”叶知羽的声音从楚辽身后传来。
教室里有一瞬间的沉默,然后陈舟爆发出了更加惨绝人寰的尖锐的笑声。她绝对是个巫婆。楚辽忍不住咂舌。
这不是他的本意,虽然他确实很受不了叶知羽,但是他本意不是要攻击她,只是他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的烦躁和恼怒,然而这一瞬间的后悔和惭愧,只是变成了更加辛辣的言辞来掩盖他的不堪:“怎么你今天有空过来,不需要去向学生会长报道了吗,他今天给你手铐的钥匙了吗?”
“……我想要来看大家的排练就抽空过来了。”
“那我还错怪你了,你也不是那么言听计从?”
“悠然讲的话有道理我就会听,没有道理我也会反驳……你说我总是言听计从,那不是真的……你错了。”
“我错了?我哪里说的不对了。你上周为什么没有来?你有自己的想法吗?你这种唯唯诺诺的性格非常糟糕!沟通效率又低,谁有空猜你迟疑不敢说的话到底是什么,全世界都是你妈吗?不过今天倒是说话挺顺畅的,也没转身就跑,怎么在维护主子的时候就有底气了吗?”楚辽抢到她面前,一声声步步紧逼地质问。
“辽!”一旁的贝斯手看不下去,出声制止。
“我承认……我不太会说……我……太胆小了……这是我的缺点,我有好多缺点,我会努力、改掉它……但是我不是没有……没有原则……你不知道,也没有资格说我……”叶知羽抬起头看着他,眼睛里都是泪水,一向整齐长发也很散乱。
“——”
楚辽没有想到他们会进行到这一步,他以为他第一次恶言恶语的时候,叶知羽就会转身逃跑,但是现在她却红着眼直视着楚辽,她的眼睛很大,擎着泪水满是执拗。他把她推开,夺门而出。
陈舟拒绝了楚辽的邀请,并且直接地嘲讽他对着无关人士发泄自己的怒意逊爆了。
楚辽也觉得自己逊爆了,但是他克制不住,他看到叶知羽的时候,特别是她犹犹豫豫的样子,只觉得像是看到了一个过去的幻影,是胆小又无知的自己。
这个晚上他梦见了那双满是泪水的红眼睛看着他,在问他到底是谁胆小又无知。
第二天是周三,叶知羽背着对于她来说过于大的琴箱像往常一样到了训练教室。楚辽只能不停地弹着练习曲,不去理会。但是等他回过神来,叶知羽已经站在了他的身边。他不小心和她交换了眼神。
“什么事。”
“楚辽为什么……打悠然?”
楚辽的无名怒火冒起,他站起来放下吉他俯视着知羽:“因为他先挑衅,你那个主子的嘴巴应该好好洗洗,学学怎么说话怎么看人。我做什么事情不需要他插嘴。”
“……我知道了……”她犹豫了一会儿,又说道,“打人还是不太好。”
“我知道了!你是我妈吗!我虽然说你应该好好说话,说说自己的意见,那是让你说给该听的人,至少和你有关系的人。而不是跟我说!不是去管一个不认识的人的闲事!”
“对不起……我只是很好奇……楚辽的想法。我不是……我不是责备你的意思,我只是……我只是……我很尊敬你。”
楚辽哑然。他完全不明白这个人的脑子中到底在想什么。“尊敬”这种词总觉得是给哪位老学究或者大师的。楚辽从来没想到会被用来说自己。叶知羽真的太安静了,就算是和辛褚他们聊得热烈的时候,她也是那个点头附和而不是说些什么的人,他确实无从了解这个人。叶知羽昨天的话再次被证明是对的,他不了解,也许的确没有资格。
叶知羽见他没有说话,便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下去:“……你总是最早到……我……对不起……我总是在听你练习。你弹得太好听了……我忍不住看你……”
“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也许你们弦乐学生可能不太了解吉他的和弦和练习曲——”
“……我、我知道……你每次都从基础的指法开始,全部都会顺一遍从来不偷懒……而且每次都是你最早来……每次我来都是你在……我……我就想……你真的对乐队很认真……虽然看上去很……轻浮……”她最后两个字声音小到听不见。
楚辽没有说话。
“对不起……真的很好听……对不起……”她还是像一直以来唯唯诺诺的那样说着,间或插入些不知道哪里来的“对不起”,辽几次想要打断,又强压着自己的脾气听她说完。
“你是对的,我没有什么自己的想法。我听说了你和父母的事情,辽不想走父母安排的路,自己跑出来,一个人生活,我看过你的练习知道这些事情你不只是说说而已……我真的很尊敬你。”
“……我喜欢楚辽的音乐。也喜欢你们乐队的歌……我从来没有像楚辽这样激烈的感情,真诚的愤怒,我……很喜欢你们。”她恐怕很少讲那么多话,紧张让她的耳根和两颊都显得通红,眼泪又涌上了她的眼眶。
“我昨天过来之前,有些生气,打了悠然一拳就跑了,我以为我今天惨了,结果悠然回去什么都没说。”
“我想打人还是不对的……”她的话大概是说完了,教室陷入了长久的沉寂。
楚辽忍不住“噗呲”地笑了,他坐了下来,低着头拨弄着琴弦,和弦从他的指下倾泻而出,伴随着叶知羽的哭声。那哭声慢慢从捂着嘴的抽泣转为响亮的哭喊。
傍晚的太阳照在琴弦上,伴着他的拨片,泛出了涟漪。
END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作者:米琪雅
标题:青莱二三事
写得非常痛苦的一个月,第一次出现最后的成文和初始设想的大纲完全不搭噶的情况,甚至最后关键词也改了,一开始兴高采烈是要挑战绿豆糕的,结果搜集素材的时候发现我最喜欢吃的那个不是绿豆糕是绿豆饼……
欢迎自由评论!!
於容慧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四仰八叉地躺在竹席上,原本凉沁沁的那一层,被她捂得反出热气。她一只手揉了揉眼睛,另一只手去够不远处的手机,看到屏幕上通知闪过5个未接来电,眉毛就堆了起来。
她不觉得自己有错,但终于还是不想让妈妈担心,在手机九宫格上高速打字,片刻,除了和父母通话之外别无他用,一周看一次的“一家亲”群弹跳对话框:我在汪姨这,信号不好。
於容慧用力地倒回凉席上,努力抻长自己的手手脚脚,像伸懒腰的猫一样发出舒适的声音。睡了多久?她想,好像有点肚子饿了。
汪姨接到久未联系的晚辈电话时一点错愕或者生疏都没有,仿佛容慧升学离开之后的六年光阴都没有流逝,她还是在和汪蕙仙手拉手等校车的小女孩,而小女孩只是和父母闹了别扭要来家里小住几天。隔着手机听到熟悉的爽利嗓音,汪姨的形象立刻就在脑中活了过来,於容慧都能想见汪姨有点嫌弃的眼神,一边数落到“多大人了还离家出走”,一边说“钥匙在老地方自己去拿”。
进门的时候看到门毡丢了张通知,眼睛高速识别纸上几个关键字,“夜晚”、“间歇”、“停电”,她拧着钥匙,侧头感受湿热空气与拂面凉风的两相对抗,感觉这种温度晚上只盖博毛巾被睡凉席,也不是不能接受,于是欣然推开门,把这件事丢到脑后。
在熟悉的房间里一闭眼,再一睁眼已是现在。她去盥洗室洗了洗脸,开始想,怎么一回来就睡得这么厉害,果然还是要怪蕙仙养的蘑菇。
汪蕙仙在十岁那年拿回来一截枕木,说要种蘑菇,於容慧兴致勃勃地跟着观测了一周生长状态,对一夜过后那爆炸似的蓬勃生长的菌子印象极深,它们极繁极盛之后,会散发让人咳嗽的孢子,两个十岁的小女孩一边咳咳咳一边把肥厚的菌伞掐下来,美滋滋地交给汪姨过油炒了吃,那一餐是於容慧记忆里最好吃的一顿蘑菇。只是从那以后她就疑心那蘑菇的孢子在这座宅邸施了魔法,她后来每次来,总是感到从鼻腔开始微痒,想打喷嚏又打不出,随后这股痒慢慢散到脑仁的某个位置,再然后她就会困意上涌,在身心放松的状态下沉沉睡去。
夕阳的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有细细的粉尘在光下的空气里恣意游动,於容慧把手伸过去,那些疑似孢子的颗粒慌慌张张地逃跑了,只留下她拖得极长的指节的影子。父母因为工作的关系从青莱搬走后,汪姨过了两三年也去了外地打拼,只偶尔回来旧宅见见故旧亲友。於容慧想,蕙真现在也该上高中了吧,小时候第一次见面她还是个丁点大的小人,现在一转眼也长大了。
想到这里依然觉得脑袋晕晕,好像有什么该被注意的事情遗忘了,於容慧决定把自己的迷糊一律归咎给来之前和父母的争执以及对老家的亲切怀念。她想到晚上会停电,决定趁还有阳光出去走走。
汪宅位置很好,房后是青莱山,有一条蜿蜒清浅的溪水从山顶引下来,正好能顺着路走到山脚下去,校车以前就停在山脚的站台处,她和蕙仙背着书包从校车上下来,可以一直说说笑笑走到分岔的路口,再挥手告别。
走到已经不再有校车停下的废弃站台处,看到一只竹篓歪倒在路旁,里面有一把小小的铲刀,不由得玩心大起。小时候两家家长关系甚好,每次春夏雨后,便会带着三个小女孩带着塑料袋和铲刀来挖野菜,青莱只要一下雨,山坡上便会疯长出若干肥嫩的马齿苋,特别潮湿的背阴处还能翻出来一些地皮菜。容慧经常在兜里塞一枚叠成一小块的白色塑料袋,用来备不时之需,那不正是此刻?她对着竹篓向不知所踪的主人“暂借一下铲刀”,就在湿润的山坡上寻觅起正当时候的野菜。蒲公英也好,马齿苋也好,如果还能有荠菜,那更不错,其他的用水焯烫一下凉拌吃,铲蒲公英的时候,如果不慎伤到了茎,就会渗出乳白色的浆液。
让一让,让一让。风中像是有极细小的声音传过来。容慧敷衍地张望了一下,心想这次是什么?狐狸?黄鼠狼?还是路过的鸟?以前和蕙仙在一起玩闹,偶尔就会听到不明所以的细碎声响。蕙仙总能精准地说出是什么路过的东西在讲话,容慧原本不信,但蕙仙最喜欢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次数多了,她就怀着明知不可能的心情相信了她,甚至自觉自己也能听到了。
空气中湿气渐重,她这次似乎判断了声音的来路,是脚边一处蚁巢,蚂蚁在巢穴旁忙碌地试图搬运一条硕大的毛虫,有数只小小的蚁被插入地面的铲刀阻住去路,只得绕行。蚂蚁也在准备吃的东西哦……於容慧点点头,将已经装了大半的塑料袋套在手腕上,伸手把铲刀提起丢回到竹篓里,给你们让路咯,她小声对着蚂蚁说,然后就将这一际遇抛到脑后,想着回家趁还有电的时候把这一袋都洗出来,把蒲公英的根清理干净斩为两段去煮水喝。
从车站往回走不远,有一处凉亭,亭子旁放置了一座小男孩的石像,小男孩用手托着下巴做沉思状,俨然一副好学生模样。於容慧和汪蕙仙上初中之前都很爱和这座石像讲话,因为蕙仙说石像有灵内敛其中,只要心诚,它听人言日久,就能活过来。容慧当然不信,但毕竟讲的人是汪蕙仙,何况蕙仙还搬出了洋人的成功案例,什么皮革马里奥,说得又悱恻又浪漫又伤怀,容慧对此事亦抱有明知不可能但还是相信的心态,甚至还跟着蕙仙一起给石像取了名字,叫凌岫之。蕙仙一听就拍手称妙,说这名字万物调顺,宜养柔德,好!
石像没有异议,从此他就叫凌岫之。
容慧拍拍石像的肩膀,对经年不变的石像说话,凌岫之,你还好吗,除了我和蕙仙也没人对你说话了吧,所以你应该不好。
凌岫之作沉思状,不语。
容慧又说,长大真的挺没意思的,你还记得以前我们跟你讲的大事小事吗,蕙仙说讲给你听,这样以后就算我们忘记了,你也会记得,但我看你根本没记!
凌岫之作沉思状,倒是顶了一句回来,你自己都不记得的事,我干嘛还要费功夫记?再说你们小时候抱怨那些狗屁倒灶的事,又有什么好记?
容慧大恼,这要你说?石像立刻闭嘴,装作啥也没发生的样子。容慧道,这几天不和你说话了。
凌岫之面色不动,习以为常。却有别人的笑声穿过来,震得於容慧一转身,朝那边望去。
果然,汪蕙仙见她抬头,喜笑颜开地连连挥手,蹦蹦跳跳地凑过来。
怎么一见我就一脸惊讶,这么多年不见,不想我吗?蕙仙笑嘻嘻,眼睛弯弯,示意容慧往她的挎包里看,装得鼓鼓囊囊的毛豆荚,汪蕙仙自顾自地说,我想吃凉拌毛豆了,回去把蕙真去年泡的青梅酒翻出来,毛豆我们煮了泡一晚上就能吃,很香的。
於容慧感觉脑子更迷糊了,她来回看了蕙仙好几眼,一边惯性地跟着她走,一边想,诶,为什么蕙仙比起以前的样子,看着有点不一样?
哼,你都多久没回来青莱,也不见我,当然会不一样。汪蕙仙像是直接听到她的心声,回身朝她嗔怪地撇了撇嘴巴。於容慧很自然地就跟在蕙仙的身后,途中蕙仙喋喋不休地问她,上大学的感觉如何?伙食还好吗?现在功课还忙吗?有遇到喜欢的人了吗?於容慧一一对着她的问题逐一回答,挺好的,也挺好的,不太忙,男人都很讨厌。不知不觉,她们就快走到汪家旧宅,光线却暗了下来,仿佛下起了雾一样细碎的雨,又好像只是会沾湿衣服的雾,连蕙仙的声音都好像被空气逐一扭曲拖长,显出了不一样的声调。
怎么回事?总不会在家门口迷路吧。於容慧伸手在眼前抹了一把,把手放下,蕙仙的身前蹲踞了一只硕大的橘猫,蓬松的姜黄色尾巴在他身后轻轻摇动。猫咪的瞳孔缩成针的样子,一副十二分威严的姿态,突然对着她们重重地哈气。
蕙仙笑嘻嘻地避开,于是感到额前被敲了一击的人就变成了於容慧。
她“啪”地变成了一团漆好了红金油漆的俄罗斯套娃,头重脚轻地顺着山坡一节一节地跌落下去。蕙仙笑着叹了口气说,怎么这时候突然被看破了样子,明明都快到家了。
啊呀?是什么时候起,我这个不倒翁竟然变成了人类的样子,去体会做人的滋味呢。於容慧,或者说俄罗斯套娃一边向后翻滚着,一边回忆起当年的事情来。那大概就是汪蕙仙给於容慧送了这套俄罗斯套娃做生日礼物的那次吧,蕙仙教导她怎么摆脱不快乐的事,每当心里想起后悔的事,没有梅花,也没有梨花,樱花也不行,什么花都别落,青莱山没有花!一想到这些事,就让它们在心里凝成一层盐壳,它们最后都会被封在这个套娃里,一层又一层,而於容慧就始终都能继续做於容慧。
所以一直记着这些又放不下的自己,不知不觉就变成俄罗斯套娃了吗?套娃顺着山坡一路滚着,最后“啪”地敲碎在凌岫之的底座上。凌岫之不耐烦地对着她说,你这样就信了啊!傻崽!
被骂的羞恼气一袭上心头,於容慧立刻站了起来,长手长脚,还揣着刚刚采回来的一袋蒲公英,而那个不甚熟悉的汪蕙仙,对她远远地吐了吐舌头,往草地里一趴,化作一只红色的狐狸,避开橘猫,轻快地沿着道路溜走了。
原来是狐狸在作怪,被看破的不是我,而是狐狸。於容慧看着遁走的狐狸影子喃喃自语。而硕大的橘猫与不耐烦的凌岫之都不再做声,猫猫沉默地带着她走回到汪家旧宅的门口,於容慧问,是蕙仙让你来接我吗?怕我被狐狸骗了?橘猫“咪呜”地哼唧了两声,她再一低头,已经看不见了。
推开门,汪蕙仙在灶台前哼着歌,锅里是煮得绿油油的毛豆,她拿着漏勺正准备把它们滤出来。
你回来啦?容慧轻轻问了一句,蕙仙则摇摇头说,不是,是你回来啦。
那你是来看我的吗?蕙仙点点头,又笑了起来,差点被狐狸骗了吧!但我这次确实想做毛豆吃。
两个人对着厨房不甚明亮的光捣碎蒜泥和辣椒,将细细摘过煮好的毛豆荚浸泡在调好的料汁中,只要在冰箱里放置一晚,就变成人人都喜爱的零食小菜。容慧和蕙仙从汪姨那里学了这道菜,便会偶尔自己做着吃,一起看电影,打游戏,聊天,快乐地剥出充满香气的毛豆,一个一个丢入口中。
於容慧对着灯下的蕙仙看了又看,忍不住问,为什么我这次能见到你?蕙仙想了想说,因为你心里不想面对青莱之外的世界吧,不过你总是这样,遇到一点挫折就会郁郁不乐很久,被人询问会不好意思,但是不被人询问又会突然自己生闷气。
感觉被这样讲应该要生气,但於容慧一点要生气的情绪都没有,她想,我也只是偶尔才想要躲回到青莱,那蕙仙你呢?你又是为什么再也没有归来呢?
汪蕙仙笑眯眯地贴住於容慧的额头。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但已经不重要了吧。
於容慧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四仰八叉地躺在竹席上,原本凉沁沁的那一层,被她捂得反出热气。她一只手揉了揉眼睛,另一只手去够不远处的手机。
蕙真将手机轻轻推过来。於容慧呆呆地从凉席上坐起来,一只手盖住眼睛,又过了一会儿才说,原来阿真你也在啊。
是啊。汪蕙真面无表情,我妈觉得让容姐你一个人住这里还是有些不放心,我现在也是假期,索性过来陪你。晚上会停电哦,容姐记得给手机充电。房间里没开灯,蕙真的眼睛在昏暗的房间里也亮亮的,她从冰箱里拿出一听可乐,按开的时候发出爽快的气泡声。
於容慧目光在书架里露出的一角报纸上停了停,那已经是六年前的报纸,报夏日某天青莱山突发骤雨,一名初中生因意外山洪失踪。
——所以容姐怎么突然想要回青莱呢?
於容慧也想问自己。除了想要逃回来,不想面对青莱之外的世界,或许还有那么一丝希望,希望那个家伙回心转意,像突然消失的那天一样,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吧。
她看向厨房的桌上,透明的养生壶里,蒲公英的根正在咕嘟咕嘟地煮,干净的食盒里,毛豆被蒜泥、辣椒和深色的料汁浸泡着,显出诱人的样子。蕙真哼着蕙仙以前会哼的歌,翻找去年泡好的青梅酒。
於容慧倒回凉席上,轻轻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