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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鹤野
评论/随意
(好恶心的流水账啊……
白乐今年二十七岁,在一家小企业工作,未婚,独居,房租每月三千。
白乐最近过得很不好,他觉得自己快要被辞退了。这本没有什么奇怪,昨天下班之后,隔壁工位的同事再没来过,母亲电话里唠叨着的三舅家的侄子成了新出炉的无业游民,或许这本来也是奇怪的,但失业的人多了,似乎也就不奇怪了。
白乐习惯了早起晚归,习惯了把自己捏成一个不会说话的螺丝钉,地铁过道里总有卖唱的歌手,一年前的他会低着头匆忙麻木地从他们面前走过,但时过境迁,现在他也会忍不住停下来多看两眼。一个面容憔悴的男人,杆子一样杵在流动不息的人群里,歌手抬起头和他遥遥地对视,他神色麻木,眼底冷冷淡淡,白乐却像是被那毫无温度的目光烫到了一般,他低下头,莫名其妙地说了个含混的“抱歉”,歌手拨弄吉他的手停顿了一下,声音不知应和了从何处而来的空茫的话语,他说,没关系。
最终白乐还是被辞退了,他抱着自己的箱子站在写字楼大门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回头看一眼。就像第一块多米诺骨牌倒下了,就像一阵麻醉扎进了皮肤,令人难以忍受的痛苦似乎也就那样一瞬间,对于白乐来说,失业之后的事情都顺理成章,流畅得像是开了倍速的无聊电视剧,演员的台词不再拖沓,乏味的剧情飞快地溜走了——白乐很快就离开了那座漂泊了四年的城市里,坐着动车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他拖着行李,拖着自己,走过长长的隧道,走过坑坑洼洼的石子路,走过幼年和同伴叫嚷着奔跑过的旧桥梁,走到蒙着厚厚尘垢的大门前,推开,将古旧的尘埃吸入肺中,他放下行李箱,走到厅堂前,对着两张黑白照片沉默良久,说:爸妈,我回来了。
父母离去后,这座位于小镇边缘的独栋小楼就此闲置,白乐一头扎进繁华都市里,祝福短信在手机里堆砌了一年又一年,清一色的右边的绿色聊天气泡,向前看不到头。
许久未回的家里落满灰尘,塑料防尘膜上盖着厚厚的灰尘,虫蛀鼠咬的缺口明晃晃,白乐撕下那些乱七八糟的灰色塑料膜,敞开门,打开灯,拧开水龙头,流出红褐色的锈水。这座小楼有三层,一层是客厅厨房,二层是卧室,三层是阳台和一间小仓库,白乐四处收拾,陈旧的物件搬出来,又不知道要移到哪里去,空地上越来越拥挤,直把他逼上三楼的仓库。夜色渐浓,倦意和厌恶感也如同潮水涨起,淹没他的胸口,直堵到喉咙,白乐在仓库里盘腿坐下,拿起箱子里放着的旧书本,无所事事地读到明月悬空,直到饥肠辘辘、难以为继。
小城市的生活节奏很慢,没有四通八达的地铁,没有纵横交错的高速路,白乐和久未谋面的朋友坐在烧烤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在哪里高就呢?过得怎么样?有女朋友了吗?家里人身体都还好吧?每一个问题都看似无心,但白乐全都不知如何作答。松弛感和无趣感并存,模糊地拉扯出一种名为疏远的东西,白乐愈发沉默,于是朋友们也愈发沉默,最后白乐笑了一声,拿起塑料杯子,满上啤酒,举起来随意地划了个半圆,玩笑似的说,都在酒里了。
他的生活就这样慢慢滑进洼地了。白乐摇摇晃晃地走在小路上,乡野里的星空低垂,沉重又轻盈地压在他头顶,那么繁密那么触手可及,白乐忽然想要爬到高处,距离那星空更近一点,于是他回到家,顺着楼梯向上爬,路过仓库时脚下踩到了不知道从哪里滚落的玻璃瓶,白乐身体一晃,重重地摔在地上。这一摔把他最后吊着的一口气也摔散了,白乐就趴在一片纷飞的尘埃中嘶哑地笑起来,把自己像摊煎饼一样翻过来,映入视野的不是星空,只有一个挂在天花板上明明灭灭的灯泡。
灯光闪烁一下,两下,三下,白乐转过头,看见一点深遂的黑色凭空凝聚,纠缠成一片扭曲的油彩,如同视网膜上的光斑旋转着扩大。
白乐只觉得是自己喝多了,他闭上眼睛,在一片狼藉中糊里糊涂地陷入昏睡,直到第二天中午,阳光切在他的脸上将他唤醒,白乐睁开眼私下环顾,仓库里什么都没有,除了昨晚自己摔倒时打翻的箱子,没有任何值得注意的东西。
但就如同种子埋入土壤,那些奇妙的视觉碎片存放在白乐意识的角落,悄无声息地扩张,最终驱使他在夜晚将临后走进仓库。他推开门,打开灯,而后一个漆黑的黑斑就那样映入他的视野。
一个深遂的、全然漆黑的黑洞,绞碎了周遭所有的光亮,它就那样沉默地存在于此地,在堆满了闲置物品的凌乱的仓库里,好像一出烂俗的地摊故事般荒诞无理。
白乐皱着眉,揉着眼睛,小心地走进仓库,上上下下地观察这个凭空出现的黑洞。它是一块不规则的椭圆,中间漆黑,边缘混杂着扭曲的颜色,漂浮在半空中,从侧面看过去也是薄薄的一片,如同一张漂浮的A4纸。
白乐看着它,如同被蛊惑一般下意识地伸出手,在接近时又停下了,转而抓起一个旧瓶子,瓶子的前端伸进黑洞,没有从另一端露出来,白乐的手抖了抖,那塑料瓶就整个掉进了黑洞,然后就是四下寂静,再无声响。
白乐在楼顶坐了一整晚,仓库的门开着,他靠着水泥墙壁,坐在一片枯死的盆栽之中,目光穿过窄窄的门,落进没有尽头的黑洞,觉得自己的视线在其中被扭曲、撕扯,扯得他的头颅隐隐作痛。深夜的电话打给了寥寥几个人,对方接起来的时候,白乐又觉得无从开口。喂——喂。晚上好。嗯,啥事啊?白乐沉默须臾,嘴巴张开又合上。我家仓库里有一个黑洞。然后就是无聊的寂静,白乐仿佛能听见对方的脑子里有齿轮在转动,试图拧出一句委婉的安慰。小白啊,我知道你失业了压力有点大。对方的声音平稳低沉,似乎有些颤抖,像是在压抑着忍俊不禁的冲动。白乐觉得无趣极了,于是他也礼貌地笑了笑,说,谢谢哥关心。
白乐在晨光乍亮时睡着了,再次醒来已经是正午,窄门后空空荡荡,只有乱七八糟的杂物和空气里飞舞的金色尘埃。
那个突然出现的黑洞在白日里又会突然消失,白乐在家里无所事事一整天,夜幕降临后又跑上楼,打开门的瞬间,那块黑色仍旧在那里,如同一块被突兀涂抹上去的黑色颜料。
白乐在楼顶抽了一支烟,打电话报了警,打开门时白乐看见警察脸上古怪的神情,他努力无视心里微妙的不快,但警察将仓库翻了个遍,把柜子挪开又放回去,白乐看见他们穿过了黑洞又从另一边穿出来,身体毫发无损。白乐就站在楼梯上看着,看着仓库逐渐变得一片凌乱,看着他们投来愈加怪异的目光,最终什么都没说,只塞了两盒烟给他们,说辛苦兄弟跑一趟了。
于是一切又像是掉回了原本的轨道,平直的、枯燥的、一成不变的生活,白乐去过几次人才市场,最终都是无功而返,他的履历写得密密麻麻,全挤在一张纸上,又显得轻飘飘,桌子后的男人摇着扇子,看看简历又看看他,目光在学历那一栏上转了又转,X大出来的?男人说,怎么跑回来找工作了?
白乐努力微笑。之前的工作不合适。
男人看着他灰败的脸,叹了口气,将简历递还给他。
那么我这儿也不合适。男人说。小伙子,你该去看看医生。
应该去看医生吗?生理的,还是心理的?白乐在心里发问,他接过那张轻飘飘的简历,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走,步行街上人来人往,他穿着白衬衫,打着领带,空气闷热,白乐又扯下了领带,坐在花坛边上,任由自己的灵魂一点点蒸发出体外。他坐了许久,街对面奶茶店里的女孩也注视了他许久,最后一个穿着米色长裙的身影飘然而至,递给他一张铅笔速写,上面画着一张穿着正装的男性,手肘搭在膝盖上,眼神被镜片模糊,不知道落在什么地方。
女孩是白乐许久不见的幼年好友。白乐的双亲还在世的时候,女孩就住在他们家斜对面,女孩一家搬走后,白乐的父母也相继去世,白乐离开了家乡去外地上大学,家乡的一切好像就这样被抛在身后,渐行渐远直到再也看不见了。夕阳坠至地平线的另一端,在温暖而厚重的暮色中,女孩和他一起顺着河道边的小路慢悠悠地走,白乐觉得那些死去的岁月又一点点活了过来,顺着金色的河水奔腾直下,流进女孩的眼底,有火光一点点烧进白乐的瞳孔。他低下头,女孩关切地问他怎么了,白乐说没什么,眼睛进沙子了。
白乐的生活被金色的河流冲刷成新的模样,多年前青涩的好感在此刻再次生根发芽,白乐看着女孩姣好的面庞,她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什么事情都不懂的小姑娘,白乐觉得自己也在她的眼底看到了同样的东西,同样的向往和默许,秘而不宣的信号隐藏在略显亲密的动作里,偶尔触碰的指尖会窜起火星,相视一笑的瞬间会默契地移开目光——白乐已经相信一段新的关系悄悄地连接了他们。
但越是默契,越是隐而不宣,某个空洞就越是肆无忌惮地扩张,白乐觉得自己坠在一张细密的网中,无法阻止挣扎和下陷。他需要新的东西来吸引女孩的注意,于是他又打开了仓库的门,黑洞依旧无声漂浮,白乐愣了愣,他觉得这黑洞似乎比以前大了一些。
他又开始观察仓库里的黑洞,他向里面投进各种东西,一支笔、一本书、一个箱子,然后是摔炮、信号灯、烟花,无论什么东西,投进去之后都再无声息,就像从世界的一层掉进了另一层,而白乐始终不敢将自己的身体放进黑洞,哪怕只是伸过去一支手指头。
白乐邀请女孩来自己家的那一晚,他犹豫了很久,直到女孩看出他的心不在焉,询问他是不是哪里不舒服。白乐苦笑一声,说,或许我是真的出问题了吧。他向后靠在沙发里,说:我家的仓库里有一个黑洞。
白乐观察着女孩的表情,那是一张无可挑剔的、甜美的、微笑着的脸,她是如此地从容,一张面具天衣无缝,白乐在那张脸上看不到哪怕一丝的疑惑、迟疑甚至同情,直到此刻,白乐才猛然察觉到她并非表面看起来那样天真烂漫又懵懂无知,她完美得毫无瑕疵,是现代丛林里最高明的猎手。
猎手说:什么?
白乐忽然就丧失了所有的语言,丧失了表达的欲望,也丧失了带女孩上楼一探究竟的勇气。在他一无所有的生活中,女孩是他最后的挚友,他不愿意睁开眼睛去看他们之间是否横亘着那一层屏障,不愿意看女孩对着旋转扭曲的黑洞视若无睹,一切都无所谓了,白乐不想再追求那毫无意义的共鸣,他想要逃离那漆黑的空洞,想要拥有一个踏实的、牢固的囚笼,想要一条锁链,像没完没了的水电费和永无止境的工作一样,拴着他的脖颈,像拖着一条狗一样拖着他往前走——什么都好,谁都好。
沉默压着他们,直到白乐从神游中挣扎而出,他做起来,就要开始思考如何剖白心迹,但女孩也在沉默中酝酿出了一个新的话题,她神秘地开始翻动自己的包,白乐不忍心破坏她的雀跃,于是他看着女孩掏出了一张红色的请柬和一包喜糖,她开心地将婚礼请柬塞到他手里,欢快地说:我要结婚啦!
白乐没有说话,女孩这才发现自己从未说过未婚夫的事情,当即掏出手机翻出照片递给白乐。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这是我们第一次约会,这是他送给我的花,这是我们的婚纱照。女孩絮絮叨叨,言语中掩盖不住兴奋,看见白乐怔愣便伸手推了推他。小乐哥,你走的这些年我特别想你,到时候你一定要来啊。
白乐移动僵硬的眼珠,瞳孔倒映出女孩微笑的面庞。他脚下一空,坠入了没有尽头的黑暗,他像是在下坠,四肢被泥浆缠绕,又像是腾空飞起,轻飘飘地无处可依。
白乐说:好,我一定来。
女孩离开之前的十分钟,白乐靠在沙发里,看着老旧的电视闪烁着过于鲜艳的光,说,我不明白人究竟是如何存在的。
女孩静静听着,白乐便也如同自言自语般继续。
我有时候会想,人活着,到底是在怎样活着,十年之后,百年之后,闭上眼睛,所有的一切就全都消失在黑暗里,什么都不记得,谁也不记得。
一切都没有意义,所有的东西都会归为尘土。
碌碌无为的人生,本身就是一场虚无。
白乐送女孩上了出租车,站在路边和她挥手告别。他回到家,走上楼梯,一级又一级,他打开仓库的门,看着原本只有半米直径的黑洞已经扩张到足足一人高的大小,它漂浮着,边缘如同呼吸一般起伏,白乐伸出手,指尖没入黑绸缎般的虚无,没有疼痛,没有任何的触感,甚至不如一阵风吹过皮肤那样有存在感。白乐向前走,从手指,到手腕,整个小臂,然后抬起腿,脚尖没入黑暗,然后是小腿,大腿,直到半个身体都伸进了黑洞,白乐也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于是他就像找到了新玩具的孩子一般笑起来,他不欣喜也不失落,好像这只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普通的尝试。白乐向前走,黑洞啃食了他的脸,吞下了他的后脑勺,最后的一根发丝也融进黑暗,杂乱的仓库里满地狼藉,黑洞也依旧慢悠悠地旋转着,四下寂静,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
——什么都没有发生。
作者:亱煌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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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笼罩在空中,久日不散的阴云终于开始飘落起零星雨点。
一滴、两滴、三滴……
很快,雨密集起来,它悄悄地落到人们的头顶、皮肤、衣裳。行人纷纷向四周散去,街道迅速陷入一片静谧之中。整座古城被笼罩在茫茫的白雾里。
远方的山谷蓦然传来一阵闷雷声,复又陷入久久的沉寂,静静地、静静地。
蒙着轻纱的白夜城终是与往日不大相同的。所谓“秋雨润如酥,空蒙浥轻尘”、“一声梧桐,一点芭蕉”……
雨滴落到瓦砖上,发出滴滴答答的声响,萦萦绕绕的,扰得花逢君有些心烦。
他执笔望向窗外朦胧的古城,沾上刚研好的墨,几欲落笔,却不知情从何起,何以抒怀,索性掷下笔墨,为自己温上一盏清酒,于二楼的窗旁静坐,遥望山下的古城。
阴云假着雷公的仗势向白夜城缓缓逼近。虽已是季秋时节,这雨却不肯停歇,偏生要让人好好认清它的厉害似的落个不停。
花逢君抿了口清酒,欲转身离开。
余光中,一抹绯红直直刺入眼眸,阴霾的天地骤然被撕裂开,红潮汹涌扑面而来,不过顷刻,满眼只余下那抹红。
绯红撑着伞缓步雨中。
花逢君忽有种强烈的预感,这天会因为这抹红的出现而变得特别。
念头刚现,只见那人皓腕翻转,罗伞轻动,现出伞下人的娇容——是位美人!
如瀑墨发被赤金色发带高高束起,发带末端系着两个小金铃,随步伐晃动不断,却不曾听见声响。她目光如炬,透过覆在眸上的黑绫直直望向花逢君,朱唇抿起,笑靥如花。
“一笑生百媚,妖娆醉我心……”花逢君望着美人痴痴地念道。
他忽地意识到自己的目光太过直白,颔首回以浅笑便速速挪开视线,举头将盏中酒一饮而尽。
“我定是醉了……”他掐了下自己的脸,希望疼痛能让他迅速清醒过来。
就在这时,叩门声蓦然响起——三下,不轻不重的。
多半是那女子。
花逢君心下一动,悠悠自窗边起身,随手掸去衣袖上沾染的浮尘。
“门没锁,进来吧。”他高声回道,而后快步下楼,将空酒盏放至柜台。回首望去,俏佳人拿着伞正推门而入。
她朝花逢君挥挥手:“你可让我好找!嗳,伞放哪?”
嗯???我产生幻觉了?男的?
花逢君愣在原地一阵错愕。
“虽说许久未见,倒也不用这般盯着我瞧吧。”来人耸耸肩,将伞依在墙角,转身朝花逢君走来。
我可不记得我认识的人里有喜欢女装的家伙……
花逢君腹诽一句,毕恭毕敬地向人作了个揖:“敢问阁下是?”
“哟!两百多年没见,这就不记得我了?”
谁啊?
花逢君皱起眉头,略带嫌弃地看着他。
“逢逢,你这是什么表情?别这样看着我啊,我会伤心的……”他捏着嗓子阴阳怪气地凑到花逢君跟前,吓得后者连连后退,伸手抵着他使劲凑上来的脸。
“人家不过是稍微死了个百几十年,在冥府时不时就听见你吹那破萧,呕哑嘲哳,吵得耳朵生疼。这不一下没忍住,就从里头爬出来找你咯!”
这般称呼他,百来年前就认识,死了的,性情顽劣至此等地步的家伙花逢君确实知道一个——亱煌绯,卫晓大将军的副将,一只九尾猫妖。
“哦,是你。”念头飞现,花逢君收起抵住亱煌绯的手,任由他凑上来将头搁在自己的肩膀上。
他与花逢君记忆中的模样确有不同,那时的他还没长得这般高大,脸上也没被绫带缠住眼睛,但还是一如既往地喜欢把头搁人肩上。
“哦,是我。就这?没了?好歹表示点什么吧喂!”亱煌绯不满地嘟囔道。
花逢君翻了个白眼,推开他,转身去柜台后的架子上拿了坛酒递过去,没好气道:“要开坛酒庆祝你死而复生不?”
“还是逢逢对我好!”亱煌绯全然没理会花逢君话里的意思,笑盈盈地双手接过,就近找了张桌子坐上去。
温润的酒香随着坛盖被掀开悄然弥漫开来。
似是想到什么,亱煌绯冲花逢君嘻嘻笑道:“对了,我现在改名儿了,叫绯君。”
“玄鬼浴血,绯君夺魂?”花逢君有些愕然:“为何是这个名字?”
“为何不能是这个名字?”绯君歪着脑袋反问。
花逢君装模作样地思索着:“我记得两百多年前有人一提到这个名字就脸红炸毛,恨不得钻到地里去。是谁来着?”
“哎呀~是谁来着~太久远了想不起来了呢~”绯君也跟着装模作样思索道。
见绯君不愿答复,花逢君亦不再追问。一个称呼罢了,还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他拉开一旁的板凳坐下,好奇地打量起绯君脸上的黑绫——其上用极细的金丝线绣着奇怪的灵术咒文,认不出是哪方面的灵文。
“黑炎的特性是‘使触之生灵皆为之泯灭’。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不仅是生灵,还包括‘时空’。”绯君摆摆手,否定了花逢君的说法:“确切来说是‘非同源之物皆为之泯灭’。彼时我落入时空间隙,在各界四处漂泊,险些就回不来了呜呜呜……”他越说越激动,抽抽噎噎地抹去脸上并不存在的泪。
多少沾点……
花逢君看着他浮夸的演技,半是心疼半是好笑:“你这眼睛就是从那间隙里回来的代价?”
绯君饮上一口酒,歪着脑袋思索片刻,用略带犹疑的语气道:“算……是吧。”
“算是吧……”花逢君的嘴角抽了抽。
这家伙两百年前就已是苍卫屈指可数的灵术强者,加上多年置身沙场,哪怕再虚弱也很难被暗算到。呵,怕不是与什么邪祟做了不可告人的交易。
两人陷入短暂的沉默。
绯君喝了口酒,先开口道:“我估计得在你这住上很长一段时间。”他笑得非常谄媚,哪怕隔着脸上的黑绫,花逢君都能感觉到他在疯狂眨眼。“逢逢~你考虑考虑收留我呗~”
花逢君搓了搓一身的鸡皮疙瘩,“我能说不吗?”
“不能。”话音未落,绯君翻身下桌一把抱住花逢君的腿:“逢逢,我的好宝宝~你就收了人家吧。这方圆五百里人家只认识你,身上一文钱都没有嗳!你怎能狠得下心让一只修喵咪流浪在外啊。你这个八嘎!”
八嘎……怎么还说起九都话了呢……
“你一个大男人这样子撒娇,你不会恶心的吗?”花逢君拖着腿上的人起身就往门口挪:“没钱你就去街上表演胸口碎大石!再不济就去耍火把!”
绯君哀嚎道:“别啊!我吃的少,养我你花不了多少钱的!”
花逢君停下来,扭头问道:“会做饭吗?”
绯君摇摇头:“不会。”
“会算账吗?”花逢君又问。
绯君继续摇头:“不会。”
“会跑堂吗?”花逢君继续问道。
绯君点点头:“不做。”
不做?!还不做?!那我要你作甚?白吃白喝当神仙供着?
“那我养你作甚?!”花逢君啐了一口,拖着脚上的人儿往门口艰难地挪动。
绯君忽地敛起笑意,沉声道:“卫晓还活着。”
此话一出,花逢君霎时僵在原地,似有惊雷在他脑中炸开。他愣愣转头看向绯君:“你刚说什么?”
绯君则松开了抱着花逢君的手,站起身,嘟着嘴望向别处,一副“你不给我住我就不说”的欠揍表情。
花逢君蹙起眉:“阿晓区区一个人类,怎么可能活上两百多年。”
“只要不做人不就好了?”绯君耸耸肩,理所当然地答道。
“不可能!”花逢君低头死死咬着自己的下唇。他的手不知何时已握成拳状,浑身止不住地颤抖:“若阿晓还活着,那他为何不来见我?明明说好了……”
绯君抬手揉揉花逢君的脑袋,慢慢凑到他耳畔,柔声细语:“小桃夭,我帮你将卫晓寻来,怎样?”
“保准活蹦乱跳地带到你面前来。毕竟当年是我将他从天牢里救出来的,他的下落没人会比我更清楚……”
窗外的雨还在下着。
熹微的光透过阴云薄处,将阴郁的天空撕出一道不大的缝。
花逢君嘴唇翕动,红着眼望向绯君。
面前的人儿一如百年前般炽热,灼得花逢君生疼。
“好。”他听见自己的呜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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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话:不知道最后那段有没有“恶魔低语”般的感觉(◦˙▽˙◦)
坏比绯君哄骗小孩!揍他! (▼ヘ▼)
“玄鬼浴血,绯君夺魂”是亱煌绯和某个战友(不是卫晓)两百年前打出来的赞誉。应该算是赞誉。嗯。
花逢君那时候只是个刚化形的,不谙世事的小桃夭。被卫晓偶然发现,教导了很多事。后来出征前和花逢君做了个“会再见”的约定。所以对于逢逢来说,卫晓是个很特别的,很重要的人。
Vol.223「离群」《披上狼皮》
作者: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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瑾把手伸向大地,棕黑的手臂几乎和泥土是一个颜色的,他直起腰,抓起一小撮泥土,然后看着它们从指缝间滑落,有些小泥块落在嫩芽的叶片上,顺着那欣绿滑落。
在瑾的面前,一整片的小麦苗向着远处铺开,这个新开垦的土地已经初步展现了它的生机。
“这里的土地很好,希望能有一个大丰收。”一旁年迈的老人擦擦头上的汗,同样棕色的皮肤,典型的达尼亚人样貌,老人的眼神里带着明亮的光,和他的伙伴们分享着劳动后的喜悦。这种情绪瑾早不是第一次触及,新叶城里那些刚干完一票的佣兵们,夜店里擦着汗完成了一场摇滚演出的乐队歌手,在刚架起主钢筋的待建楼房上小憩的建筑工……无数人影,众生百态。
瑾抬起手,装出擦汗的样子,微微侧过身,他的面庞一瞬间模糊变化,所幸没有人看到。是时候离开了,时隔数月瑾开始认真思考其这个问题,这里什么也没有,一个刚刚建立的小村落,这里是世界的边缘,文明的荒漠,这里没有高楼大厦,没有繁杂而冷漠的人群,这里太过宁静,瑾的力量就像缺水的藤蔓,从根处开始萎缩,衰弱的力量会极大增加失控的风险。
山坡的另一边传来一阵喧闹,伴随着欢快的尖叫,一群孩子相互追逐打闹,他们挥舞着木头粗糙制成的手枪,其中一位较年长的突然脱离嬉闹的队伍,狂奔过来。
“瑾————”
瑾把农具递给一旁的同事,跨过篱笆,看着那孩子喘着粗气停在面前:“小艾什,怎么了?”
“琪薇她们在大厅等你了,你快点过去吧。”孩子说话语速飞快,末了还用闪着期待的眼神盯着瑾。
“嗯~我这就过去。”瑾把口袋里掏出的几块糖果抛给孩子,“和你的朋友们分了吧。”
孩子带着欢呼抛开,很快在那群孩子之间爆发出更大的骚动。而瑾将这一切抛在脑后,向着村子的方向走去。
瑾与这群逃难的达尼亚人相遇是在五个月前,那个时候他们还是难民,坎布雷拉一直驱赶着这些可怜的失乡人,把他们从最肥沃的土地赶开。而那时候的瑾刚从新叶城逃开,被迫与自己的弟弟分散,和乌法分散。没怎么想,瑾就选择加入到这支逃难队伍中,对于一名幻形师来说,这算不了什么难事。几个月的时间,达尼亚人找到了新的居住地,建立房屋,开拓田地,像是无视一切困难般开辟了生存的道路,这其中也并非无有缘故。
所谓大厅,就是村子中间最大的那间房屋,瑾一推门而入,就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弥散的那种复杂情绪令人陶醉,让瑾短暂回想起了在城里的时光,兴奋、愧疚、不安、忐忑……还有更多瑾贫瘠的词汇量无法描述的情绪。瑾眼神扫过大厅里摆放的刀剑枪支,扫过每个因为他的到来而变化的表情,他不由顿住脚步。或许,不应该这么做,瑾开始打退堂鼓,不应该。太危险。不稳定。
直到安海落上前拍打瑾的肩膀,才将他从思绪中惊醒。
安海落是在场达尼亚人中身量最高的一人,也是他们之中少有的战士,据说曾参与和坎布雷拉人作战,直到战败,他也是如今他们所进行计划的领导者之一,并且是强有力的支持者。
“瑾!你来了,大家都准备好了,我们马上就出发!”安海落的热情一如既往,但瑾还是侧过头,用眼神询问另一位领袖。
琪薇穿戴着达尼亚人服饰坐在一旁,她是前任村长——那个已经被毁掉村子的村长的女儿,也几乎可以看作是如今新生村庄的村长,直到安海落说完话,她都没有把她那复杂的眼神从他身上挪开。
琪薇站起身来,开始讲话,就像过去的那几次一样:“我们是达尼亚人,我们并不以杀戮劫掠欺骗为荣,这是为了活下去做出的迫不得已的行动;我们藉此才能重建我们的房屋,我们的家园;等到我们凑够了足够的食物与衣物,我们再不会重复今天以及过去的过错,愿翠央保佑。”
“愿翠央保佑。”在场的人们或是点头赞同,或沉默以待。想想如果不执行计划会发生什么,他们的劳动力太少了,食物不足,物资不足,撑不到田地收获,会有很多人死在接下来的秋沙和冬潮中。瑾默默地从大衣下取出一个装由深蓝色液体的小瓶,每个人都走上前来领取属于他们的一滴。
其实小瓶液体之类不过都是幌子,当瑾开始念动咒语的时候——当然咒语也是假的,假装自己是个会点幻术的法师总好过让人们理解一种他们从未见过的特异能力。随着瑾的咒语,液体开始无限增值,它们覆盖包裹住在场的除瑾以外的每一个人,就像一层皮,变化,变形,不过是一瞬间,大厅里的二十七个达尼亚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二十七个典型的坎布雷沙人,那灰白的肤色,或蓝或绿的眼眸,怎么也做不得假。最近在荒原名声鹤起的坎布雷沙匪帮野马帮就这样出现在达尼亚人村庄的大厅之中。
其中一个男人大笑起来,尽管外形变化,瑾认出那是安海落。
“说真的,瑾,实在是太天才了,变成坎布雷拉人的模样去打劫,谁能想得到?让那些白皮鬼替我们背黑锅。”
“只希望你别大嘴巴到处乱说才好。”一旁的另一人突然尖叫起来,“嘿,瑾,我怎么变成了个女人?”
大厅里很快骚乱起来,几乎每次都会变成这样。
“只是外形变了,暂时的,你们知道,我没法控制这么多人的具体形象。”
“安静!所有人尽快装备好,我们今晚出发。”琪薇变成了一个高大瘦削的男子模样,他大声吩咐左右,随即用锐利的眼神盯着瑾,“三天后,我们老地方见。”
“有时候我觉得,琪薇,你可能更适合当个男人,”瑾毫不犹豫地取笑道,换来了一枪托的回敬。
当然喽,性格情绪上也会有一定的变化,瑾揉了揉肩膀,一向温和的达尼亚人要怎么才能转变为拦路抢劫的无情劫匪,总不可能靠他们自己学吧?
“所有人都必须先到接头地点,让瑾帮你们把那层‘皮’取下来,不需擅自回村子。”没人会相信达尼亚人会和坎布雷沙人一起合作,但为安全计,野马帮的出村和回村都尽量做到隐秘。琪薇至今以来的谨慎行动,造就了如今野马帮神出鬼没的名声。
“村子里会准备庆功宴等你们回来,等你们把食物和物资带回来。”瑾向他们挥手告别,接下来的三天里,这群匪帮分子将会分散到整个荒漠中,乃至触及文明,他们将以坎布雷沙人的名义抢劫,诈骗,盗窃,随心所欲地败坏一个无人在意的身份的名声,三天之后,他们可以脱去这个身份,连带着将那些罪恶一并抖落。
对此,瑾没有什么好说的,自拥有了这份能力以来,从来如此
三天后。
沉默。只有琪薇不安的脚步声在回荡,她已经脱去了那身伪装皮套,其他人也一样,聚集在这里的达尼亚人都是一样,他们带来了庞大的财富,足够村子接下来一年的花销,足够建起更牢固的房屋,保证冬天的温饱,保证来年的生产。但是不安就像种子,在每个人心中疯长。
“二十六个人,琪薇,我到现在只收回了二十六人的‘皮’。无论怎么数,都是二十六。”瑾的声音打破了平静。
“安海落?”
“对,少了安海落。”瑾询问道,“你们最后见到他是在什么时候,他往哪里去了?”
有人站出来回答,她的声音里带着颤抖:“就在不久前,他说要去再干最后一票,独自一人去抢一个坎布雷沙商人。”
“已经比预定时间晚了两个小时了,琪薇。再晚就来不及了。”
“如果晚了,”琪薇走到瑾面前质询,“如果没有及时收回,会怎么样?”
“你不会喜欢这个答案的,那……”
“村子!”有人狂奔而来,指着远处村庄的方向,几乎说不出话来。远方,一道黑烟正在升起。
所有人都骑上马,尽可能快得向着村子的方向奔去。他们在那里看到的景象,瑾想,或许就是曾经发生在达尼亚人土地上的事情,坎布雷沙人入侵了他们的国家,烧杀抢掠,把他们赶出家园。就在达尼亚人的新村子里,一个坎布雷沙人正举着火把,做着那样的事,他驱赶着人群,狂呼嚎叫,人们在奔逃。
但那不应该是坎布雷沙人。
那是安海落。
“住手!”琪薇声撕力竭地喊道,几名达尼亚人一齐冲上前去,把安海落从马上拽了下来。几人撕扯在一起,在地上翻滚,好不容易才被制住。
“老大!队长!唔……”安海落对着琪薇大声喊叫,以一个坎布雷沙人的模样,一个属于坎布雷沙人的心智影响着他,让他投身在那个一年前战场上的幻觉之中。失控。瑾扑上去按住他,把手压在安海落头上。
“把他变回去,瑾。”
安海落的形象在达尼亚人和坎布雷沙人之间闪烁,在两个形象之间,还有无数人的面孔,就像无数沙粒聚集成沙漠。安海落或许忘记了自己的模样,但瑾还记得,但是……
瑾缓缓收回自己的手,安海落仍然是保持着灰白的肤色,尽管他的心智似乎已经恢复,但属于曾经安海落的那张脸似乎已经是触及不到的水中月。
瑾阴沉着脸:“你觉得做坎布雷沙人比当达尼亚人好吗,安海落?”
安海落躺倒在地上,他的眼里什么都没有,只是看着天空,看着遥远的天空,喃喃着心中的话语:“在亚巴达,我们丰饶的都城,在玳付谷,宝石之乡,无论在哪里,我们节节败退。坎布雷沙人比我们强,强太多了。我们只会在土地之中劳作,他们只是挥动刀子,就把我们的一切都抢走了。”风静静地吹拂着,带着燃烧木头的焦味,还有短暂的抽噎声。
安海落的眼神逐渐变了,变得释然,然后狂热:“坎布雷沙人好?开什么玩笑,我恨死他们了!总有一天,我也要像他们做的那样,从他们手中把一切抢回来,烧毁他们的城市,就像他们对我们的都城做的那样,挖空他们的山脉,就像他们取走我们所有的珍宝那样。”
琪薇竭力忍耐着颤抖地哭泣之声,宛如悲鸣:“可是看看你的周围吧,你烧毁的是又一个安居之地,又一片生存的希望。”
“什么?但……”安海落仿佛才从梦中醒来,他起身环顾四周,就像一头狼扫视羊群,达尼亚人一个个侧过头去不再看他。村庄在燃烧,受伤的人在呻吟。只有琪薇与他对视,眼神里带着悲悯,说出的话却是无情
【你走吧,离开这里】
“我还是可以和你们一起生活的!我是为了大家战斗……瑾,帮帮我,再给我一个达尼亚人的皮,难道让我永远当一个坎布雷沙人吗?”
“你打算披上几层皮生活,”瑾抓住安海落的手臂,向他展示那灰白色的皮肤,那毫无疑问是表里如一的一张皮,“抱歉,你已经永远改变了,你的想法,或许更适合做个坎布雷沙人。这个村子也无法再接纳你。”
“你,接受你自己吧。”
安海落离开了。临走前他用怨忿的眼神扫视这个村子,或许是对坎布雷沙,或许也是对达尼亚,但最终他一言不发地离去,这个坎布雷沙人骑着马消失在傍晚的夕阳下。
清理灾害用去了一整晚的时间,所幸没有人因此而死。当琪薇在混乱和忧虑的思绪中迷糊睡去,又从中惊醒,一点细微的响动吸引了她的注意,让她带着警惕,披上披肩,抓起一旁的枪支走出门。
她看到一个从没见过的黑发男子正在将几个包裹放上马匹的背包里。
小偷!?
琪薇架起枪支,靠上前去:“不许动!把手举起来,慢慢转过身来!”
“琪薇?很抱歉吵醒你,我本不想吵醒任何人……”对方像个无事人一样随意地转过身来,琪薇几乎下意识地就要扣下扳机,但那说话的语调和此人的体型给了她一瞬间的灵感。
“哦,天呐!瑾,你是瑾。”
“啊~对,”那人一拍自己的脸颊,尴尬地笑了,“原谅我一直瞒着你们。”
“是你给我们那些‘皮’,你自己当然也披着一件。原来你是丹国人。”
“你知道,异乡人的脸庞有时候会引出很多麻烦。你懂的,对吧?”
“我懂。所以,你要离开了吗?”
“我本来有此打算。”伴随着安海落的事件发生,人们看待瑾的眼神也有了变化,猜忌和抵触也将随之而来“我知道你们以后不会再做去那些‘生意’了,但保护自己的武力还是很重要的,不要丢了。”
“不愿意留下来,和我们一起生活?”
瑾拉了拉自己脸上的皮,那也是一张表里如一的皮:“看样子我还变不成达尼亚人;我在这里的事办得差不多了,我还要去找我的兄弟,还有安海洛的事,我也有责任。”
“从没想过永远留下来吗?作为真正的你自己留下来。难道你要永远披着某人的皮生活?”
“有些问题问出口就没意思了,琪薇。总有些代价,是需要你永久支付的,至少我不为此后悔”瑾的身量微微拔高,更加健壮了几分,明亮的黄色皮肤转为灰白,他眨了眨眼,用全新的碧蓝色眼瞳看向琪薇,“就当是留个纪念,程心龙,在新广报这个名字可以找到我。咱们有缘再见”
在黎明的笼罩下,瑾骑着马消逝在北方的地平线上。
END
写于2023.10.22
呜呜,库鲁西~没有力量~
可能会有bug?写得有点意识模糊了
补一个链接,之前的同系列文:http://elfartworld.com/works/8678946/
作者:艾连
别人都说,人靠衣装。颜清清有时候觉得这话很对,她没有完整地遗传到母亲的美貌,虽然也算漂亮,但左看右看,总觉得少点什么;在穿衣打扮上,她却青出于蓝,加上年轻的朝气,和母亲站在一起时,两人也能平分秋色。
有时候她又觉得这话扯淡,余静山过去天天三套衣服换着穿,一样把多少小姑娘迷得走不动道。其实这也说得通,他是负责上台面的副院长,经常要穿西装,显得斯文又靠谱,小姑娘恰好吃这一款。可是颜清清不太喜欢,她觉得太稳重了,好像随便一身都能拍下来做遗照似的。
在这话不幸应验之前,她给余静山买过很多小玩意,企图把他打扮得不那么稳重一点。花里胡哨的领带、帽子、围巾、袜子,毛衣链,手环,胸针,领夹……余静山统统一声不吭地接受了。最出格的一次,大概是颜清清想摘掉他的眼镜,给他买了一副美瞳。她洗干净手,跨坐在余静山的腿上,扒着他的眼皮,说:“你别眨眼,瞪我就行,别眨眼。”余静山喉结动了动,仿佛是引颈受戮的姿态。冰凉湿润的镜片碰到眼球的时候,他还是控制不住地眨了眼,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落下来。
两只眼睛都戴好后,颜清清扭头去看梳妆镜里她的作品。她很少看到余静山不戴眼镜,他度数太高,眼镜就像衣服一样,只有黑暗里才能脱下。这会儿他还不太习惯,不断刻意地眨眼,美瞳那抹灰绿色就跟着闪烁。那个时候颜清清突然发现,他的眼睛比常人细一些,眼尾好像斜斜吊起,平日里只是被他眼镜一条锦被盖过,才显得斯文。而此时此刻,这双眼睛波光潋滟,如同湖边两枚柳叶,几乎勾魂摄魄。
不知为什么,余静山叫她:“清清。”他的后鼻音念得很明显,给人一点缠绵的错觉。颜清清本该知道这是错觉,还是不可避免地沉溺了一瞬间,甚至想起一些他们第一次遇见时的画面,然后立刻感到如坐针毡。她站起来,心想,他太瘦了,大腿上没有多少肉,坐久了就硌。她又看了镜子一眼,被烫到一样地避开,说:“不好看,别戴了。”
“不好看吗?”余静山对她露出一个转瞬即逝的笑,分不清是勉强做出来的,还是想藏住不合时宜的愉悦,“又是戴老师买的?”
颜清清一生气,走了。
后来余静山很少对她笑了,不只是笑,所有表情都很少。她挑遗照的时候,翻遍了余静山各种活动、会议、演出的照片,看到他十有八九是笑着的,竟然感到有些陌生。最后她挑了一张似笑非笑的照片,但母亲不大喜欢,两个人几乎打了一架,颜清清才得到把它送去照相馆的权利。葬礼上她看着放大的照片,漫无边际地想,这实在不算什么……除了自己,没有人见过他眼睛里的灰绿色。
也没有人见过他琴上插着粉红的玫瑰花,也没有人见过他只穿一件宽大的白衬衣,也没有人摸过他胸前的肋骨,如同屋顶青瓦般绵延起伏。也许戴玲见过,颜清清想,但母亲是瞎子,她看过太多烟花和霓虹,一定已经对这样清淡的颜色麻木了,否则怎么会放开他?
如果是我,我会把他拴到死。
她的目光扫过吊唁的人群,看到不少学生。她有时候对这些学生感到不可理喻的嫉妒,因为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他们仰慕他,迷恋他,爱他的才华、性格或者相貌,总之是爱得多么健康。她呢,就不一样了。
颜清清当然也健康地爱过,那时候她还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学生,只当母亲赏识年轻的助理,才给他们牵线搭桥。余静山带合唱团,她就跟着合唱团排练,在所有休息时间纠缠他们的指挥,跟着去比赛,在赛后的化妆间跟余静山吵架,因为觉得他对哪个小男高音“不一样”。
“你在这儿吃什么飞醋……我跟他哪有一句好话?还非要我骂你吗?”
颜清清刺他:“呵,老好人当惯了?你跟他说话可不是这样的。”
余静山无奈地解释:“你看不出来吗?他故意的,他就是把我惹急了才高兴!”
“那你就哄他高兴去吧!”
“不是,我没有……谁愿意哄他!可是队伍总得带吧?这是工作……”
“你别拿工作当幌子,我可不管,我就知道你跟我都不急眼,就跟他急眼,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他男朋友呢!”
“清清。”余静山放低声音叫她,又停了一会儿才说,“他不是同性恋,他找过女朋友的,就是你们女高声部长……”
这时候女高声部长推开门进来:“……哎哟总算找到你们了,大家都在等你们合影噻!”
比赛成绩好极了,金奖第一名,晚上庆功宴,颜清清独自喝了个烂醉,然后给母亲打电话,边哭边骂。戴玲关心地说:“这可不行,你得找他说清楚。”
颜清清稀里糊涂地环顾一圈:“他走了……鬼知道跟谁走了!”
“你直接回酒店,知道他房间号吧?去他房间找他……”
她不仅知道房间号,还有一张他的房卡。酒精冲昏了她的头,她进去睡了一小觉,醒来直接去洗澡,洗完才发现没衣服换,就裹着浴巾坐在床上。余静山夜里回来看到这一幕,夺路而逃进了卫生间。他安静了好久才说:“你给我出去。”
颜清清自己待了半宿,本来已经打算服软,听到这话立马不想走了。她问:“去哪儿了呀余老师,这么晚回来?”
余静山好像咬牙切齿地说:“别的事明天再说,你现在先出去。”
“出去?”颜清清笑了,“我就这样出去吗,余老师?你看到我什么样了吗?没看清吧,要不再看看?”她光脚蹬上高跟鞋,就往卫生间走。酒店的地上铺了一层地毯,高跟鞋没发出一点声音。
她把余静山整个人压在浴缸里的时候,他突然问:“是你妈妈让你来的吗?”
颜清清一愣,不知道他为什么提戴玲。这里有些不对头,她本该问清,可是她逞强好胜惯了,绝不可能在这时候放下架子。她说:“闭嘴。”
余静山注视着她:“清清,你和她不一样。”
颜清清什么也不想听,把他的眼镜推到头顶,堵住他的嘴。
第二天她给住一间房的同学打电话,让她送一身衣服过来,很快大家都知道,颜清清昨晚在他们指挥屋里过了夜。随团的院领导找余静山喝茶,颜清清又给母亲打了电话:“你出的什么主意!我不要脸就算了,你当他也不要脸吗?”
“哟,怎么还怪罪起我来了,你不愿意去吗?我给你下蛊了?再说……你还真以为他是什么好东西?”
“什……什么?”颜清清陡然想起前一晚余静山说的话,差点没拿住手机。
“你把我们艺术研究院当什么了?随便哪个毕业生想留就能留吗?”有些失真的话音从听筒里传出来,像混了毒蛇的嘶嘶声,“我认识他可比你早了五年呢……”
颜清清手脚麻木,用尽全身的力气才没有直接坐在地上。她艰难地说:“你还有良心吗?”
戴玲哈哈大笑起来:“说了多少次了,良心是让自己受罪的东西呀,我的亲闺女!”
那时候师生恋还没有如今这么敏感,况且余静山也不算正经老师,对旁人来说,这只是旅途中一个有些过火的小插曲。只有颜清清知道,她的人生完全改变了。余静山说得对,她和戴玲不一样,因为她爱他。戴玲偶尔把情人带回家里,也不怎么刻意避着女儿。颜清清想,很难说母亲爱他们,更多的只是在年轻的肉体上寻找欢愉,等到兴奋过去,就找个把柄或是软肋来封口,把人丢在一边。
她自己就是一根软肋。
回校之后余静山找她:“清清,我们分手吧。”
颜清清不说话。
“戴老师说你都知道了。我给不了你……那种健康的东西。我做不到。我已经没救了,可是你还有……”
颜清清用一根手指抵在他嘴上。她说:“你不许走。”
余静山想掰开她的手:“你放过我吧……”
“你觉得我还有救吗?”颜清清去勾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说,“就算我放过你,你觉得我妈会放过你吗?”
他沉默一下,说:“我宁愿是她。”
颜清清陡然色变:“你想都别想。”
她那洞察一切的母亲,伟大的母亲,真是把她看得透透的。她一定会勉强,一定会知其不可而为之,就像把一条奄奄一息的小狗的狗绳塞到她手里,她也一定会紧紧攥住,因为她爱他。
如今这条小狗终于死了。
一些窃窃私语传进颜清清的耳朵:
“……多可惜啊,三十二岁的副院长,多好的前途啊。”
“不是,你说别的也就算了,我怎么听说他的副院长是……”
“别说了别说了,死者为大……”
人群安静下来,司仪说:“……请艺术研究院的戴玲院长讲话。”
颜清清看着母亲走上演讲台,她穿着黑色的长裙,表情悲伤得恰到好处,好像在参加一场精致的演出。只是过去她总是主角,今天她不再是了。谁是主角呢?颜清清想,我吗?我怎么配呢?可是如果我不配,还有谁配?
他们同居,订婚,结婚,戴玲的影子从始至终,像一把摇摇欲坠的刀悬在拉长的脖颈上方,虎视眈眈,随时准备掉下来切断气管。颜清清习惯了逞强,她在一切有关余静山的事情上和戴玲作对,哪怕戴玲能故意提拔余静山做副院长,把更多的行政工作和闲言碎语丢给他,颜清清只能把她买给余静山的衣服转手送人。她渐渐理解余静山为什么那么说:她在母亲面前,实在毫无还手之力。如果是她在余静山的位置上,估计会更快地无药可救。她想,我也没救,你也没救,多登对,哈哈,“天造地设的一对”!
余静山曾经也试过自杀,被颜清清送去医院洗胃救了回来。她头一次示弱:“……你就当为了我呢?你不是还有好几个作品没写完吗?至少把这届学生送走吧,他们好多人还去了咱们婚礼呢……”床上的人木头似的一动不动。戴玲一次都没有来探视过,或者是颜清清没有碰上,仿佛只要他还有一口气,这场围绕着他的战争就没有片刻休息。
直到如今,直到他真的死了,她们也还在为葬礼的安排争执。但颜清清知道,这只是一种习惯,已经什么意义都没有了。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有了。
仪式结束,场地里放起音乐,是余静山写的第一首歌,一首骊歌,合唱团在毕业音乐会上唱过,学生们哭成一团。颜清清没有哭,她已经变得冷酷而铁石心肠,也许以后会和她的母亲一样。可她还是想起一些画面,和她亲手给余静山戴上灰绿色的镜片时想起的一样的画面——
她第一次见到余静山,是刚刚申上博士时,被母亲带着逛校园。晚春时候,阴天,天光黯淡,显得道路两旁栽的白玉兰也灰蒙蒙的。玉兰树不高,余静山对着一朵花参禅。戴玲叫他:“静山!”
他就转过头来,眨眼间,身边的玉兰花一下子白得闪闪发亮。他看上去多么高兴,是在那一刹那得到了什么灵感吗?
每当想起这一幕,颜清清胸中的晦暗混沌总会被劈开,射出一些漂亮的颜色。
多漂亮的颜色啊!她想。
可是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有了。
评论需求:随意
后文:http://elfartworld.com/works/9063425/
作者:蜂銀
评论:随意
“kiss you goodbye.” 该怎么翻译?
问起这个问题时,Q正站在落地窗前做伸展,霓虹的乱色撞在他高昂的脖颈上,在墙壁的平面跌碎成光斑。
“吻别吧。”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说。
我看着Q变换动作,侧下身子,他的影子跟着一起变化,慢慢划过我面前摆着的玻璃杯,先是底,接着到杯身,从液面之间折断似地运动过去。
我看到的不是影子,我突然想,只是光的缺乏——毕竟人眼只能接收光。
思绪像打了个旋突然偏离开,我一边想象着Q的影子如何穿越我的晶状体,一边和Q的瞳孔对视上。
“在想什么?”他问。
“在想你的影子的事。”我说,“它刚刚在我要喝的酒上折断了。”
一双手,一双皮肤有着足够粗糙的手,捧住我的头颅。角质和我的皮肤富有热量地摩擦,把我的下巴向上抬起大约十度。
“所以你觉得该怎么翻译呢?”
“吻你好散。”我闭上眼睛,才注意到Q的影子完全把我从错乱的光子的洪流中掩蔽住了,“吻你好散,我觉得这样翻译好些。”
Q的手掌突然运动起来,无比敷衍地把我的头揉搓一遍。
“我说过的,最好别这样看文字。”他说,“对你不好。”
“可是‘good’很可怜。”
“不,good不可怜,它是关键中的关键。”
听好了,亲爱的,翻译就是缺失。
Q的嘴张开又合拢——大概吧,我闭着眼睛,只能感到他的影子在我的脸庞激动地演讲。
我们注定缺失,Q这样说。
好的,好的。我睁开回答,但我只是看着火光。
在夜里,有可怖的火光燃起来。
“好像火灾了。”我说。
Q的影子突然瘪下去了,我从他身边爬过去,凑到窗边。
就像插花——如果一定要让我形容,那只能是插花,满天星的衬花之中,核心的这支摩天楼如此鲜烈地爆炸开来,红黄的花瓣斜舒展着指向天空。
我注意到歪倒的塔吊,搭在另一枝上,构成很现代的平面。
“啊!”我突然惊叫出声,“会死人吧这。”
Q把我搂在怀里,说:“不会死很多。”
我有些想收回目光,但实在漂亮,只好接着欣赏。
Q又说:“那栋楼好像用了容易燃烧的泡沫。”
泡沫,易破的、轻盈的现代的梦,在黑夜中不停燃烧。我的语言不足以记录它,我只是抱着Q,哼着前日听到的爵士片段用左手在他的背脊上轻拍。
房间没有开灯,距离我2.5千米的大楼燃烧,我的脸上有温热的阳光。
有消防车拉响电笛从楼下路过,这种时候的公路上车应该不多不少,大约为了让路会像沙丁鱼一样很滑稽地被捕捉到到一条车道里。
“我想抽烟。”Q说。
“不准,”我说,“你得等我把这杯酒喝完。”
我在Q的怀里半转过身拿右手在地上摸索我的玻璃杯,只是碰到底,但距离恰好不足够我把它拿起,只好收紧绕在Q的腰上的双腿,更向后仰过去。把玻璃杯拿到手里,被Q搂着腰回到他的怀抱。
“我觉得你在作弄我。”
“嗯?什么时候?”Q凑到我的酒杯前嗅了嗅香味。
“你非要我翻译,明明我们两个都懂这句话。”我说。
“我们总要认知的,认知就是翻译。”Q说。
我看着烧得通红的大厦,想到前几日看到的玻璃工艺品的制作视频。
“玻璃应该可以吹泡泡。”我说,“烧得通红的玻璃套在一根管子上,有人向里吹气就会像泡泡一样鼓起来。”
我顿了顿,又说:“玻璃吹的泡泡比肥皂水的泡泡好。”
Q在公寓的落地窗前和我接吻,他把灼热的烟雾吹到我的身体里。
好在哪里?他问。
玻璃吹的泡泡感到悲伤前会先出声。
我这么想着,对Q说——
“吻你。”
文/鹤野
评/随意
【极限乱铲的东西,不建议看,真的不建议看
熬过了早上语数英连环轰炸,中午一点,我趴在教室的桌子上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我首先觉得脖子累得慌,抬头的时候骨头喀拉乱响。我环顾四周,没有看见熟悉的教室陈设,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漆黑的房间。
椅子倒还是教室里的椅子,我的双手被反绑在身后,我试着挣扎了一下,除了把手腕摩出痕迹以外并没有什么用。我依稀能看见黑暗里有几个人形在扭动,发出刚从昏迷中清醒的哼唧声音。
我左边响起一个男声,姑且叫他男A吧,他说:“我*这什么地方?”
我右边也响起一个男声,男B说:“他妈的我手怎么被绑住了!”
后方的女A说:“这是哪里啊……现在有多少人在这里?”
男A说:“报个数,1。”
黑暗里响起一阵稀稀拉拉的报数声音,总共十二人,听上去声音都挺年轻,应该都和我一样是学生。
突然一阵强光在房间里亮起来,我眯起眼睛,来不及打量周围的人,就看见面前摆放着一个巨大的屏幕,它闪烁了几下,不知安放在何处的扩音装置里爆出一阵凄厉的惨叫。
那阵惨叫如同自带了穿透效果,我的耳朵一阵剧痛,惨叫过后,屏幕上雪花乱闪,然后一泼血色打在屏幕上,周围安静下来,与此同时,举着电锯的鬼脸从屏幕里一闪而过。
我们坐在椅子上,眼睁睁看着屏幕上开始播放恐怖电影大合集。在皱着眉头看完举着电锯的小丑砍死第十八个人之后,画面一转,出现了两条铁轨,一边躺着一个人,另一边躺着十一个人。
屏幕下方跳出一行字:
【选择杀死一个人,还是十一个人?
只有选择正确的选项,你们才有生还的可能。
画面一闪,变成了白底黑字:
One or eleven?
(注:屏幕为可触摸屏,可以直接点击所选的选项哦0v0)
倒计时:十分钟。】
头顶的灯亮起来,我们面面相觑。在我周围,有不少人也被绑着双手坐在椅子上,都穿着校服,但看表情,彼此像是都不认识。
男生A首先打破了沉默。“我们现在是要做什么?要选吗?”
女生A:“真的要顺着这个东西的思路走吗?总觉得有陷阱啊。”
男生B:“是不是什么整蛊节目啊?挑战人性什么的。”
女生B:“为什么是我们啊?我的手还绑着,好痛啊。”
我听着他们乱糟糟的声音,说:“所以我们要选哪个?”
周围安静了一瞬,女生A小声说:“选错了真的会……死吗?”
男生C嗤之以鼻:“现在是法治社会,还真有人敢玩这一套啊?”
男生A:“抛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想,单纯看这个问题的话,你们觉得我们应该选什么?”
周围又安静了一会,有人说:“那肯定是选少的人啊,把死亡缩减到最小。”
一个女生说:“可是那样多不公平啊。”
女生B说:“可是……我们这里一共有十二个人,如果选一个人,那个人会不会……真的死掉……?”
一阵足以把人逼疯的寂静,所有人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开始激烈争吵起来。
“就选一个人!谁死了是他运气不好!总不能拉着所有人陪葬!”
“凭什么!凭什么那个人就要死?!”
“死一个肯定比死十一个要好!倒霉蛋自求多福吧!”
“怎么选啊,他妈的这手铐怎么还不打开!”
一片混乱中,我左右环顾,插不进嘴。屏幕上的倒计时慢慢地走,周围的人因为被绑在椅子上不能自由活动,只能笨拙地用全身的力气挪动椅子,用腿踹对方,吵得不可开交。一片混乱中,无人在意屏幕上闪出了一行小字:为什么要争吵呢?选择本身是无罪的呀。
我眯起眼睛看清了那行字,它很快就又消失了。我若有所思,想把这个消息告诉其他人,但我回头,发现自己已经完全参与不进他们的争论。倒计时只剩一分钟,我们手上的束缚解开了,他们就像被放出笼子的野兽,迫不及待地撕咬在了一起。
有人在喊快去选一个人,有人在喊别让他点。口头冲突发展成肢体冲突,颇有愈演愈烈之势。倒计时剩下三十秒,我站在一边欲言又止,似乎已经无人记得倒计时结束若是没有做出选择,我们似乎也是一个死。
最终我叹了口气,绕过打得不可开交的人,走到屏幕前。倒计时只剩最后五秒钟,尖锐的警报声忽地响起,打成一团的人愣愣地看着我,反应不及。
在最后的五秒钟里,我站在屏幕前,伸出了手。
周围的声音都在一瞬间停止,在尖锐的警报声中,我伸出手,绕过one 和eleven,点向了中间的“or”。
作者:懶懶透
评论:隨意
今天一整天都會是很好的天氣。
就像是爲了印證天氣預告沒有作僞,從清晨開始,陽光就一個勁的從床帘的縫隙中鑽進了房間裏,想要像往常那樣將人從香甜的睡夢中扯到殘酷的現實裏。
只是可惜的是,這個房間的主人在今天的太陽升起之前,就很反常的早早的睜開了眼睛。
誰讓隔壁從昨天晚上開始就是各種乒乒乓乓的打砸聲和人類之間相互爭鬥的聲音呢?而從樓下也會時不時的有人發瘋的聲音傳進來。
就算是自詡閉上眼五分鐘内就能睡著的房間主人,也實在無法在這一陣陣噪音的衝擊下好好的睡上一覺。
嘆了口氣,男人揉了揉眼睛從床上坐了起來。
也許喝杯咖啡能讓自己感覺好受些,他想到。
早上的陽光透過窗明几净的玻璃揮灑在他整理的乾净整潔的房間裏,白色的地板和家具和茂盛的室内綠植,再打開音響播放一點爵士音樂配上一杯香濃的咖啡和鷄蛋三明治,總是能讓他擁有整段愜意的清晨時光。
只是就算是和往常同樣的配置,各種噪音依然會時不時的突破音樂的屏障直衝進他的耳朵裏。
他放下手中的咖啡杯,深深的嘆了口氣。
從窗外望去,剛好能看到天空遠處漂浮著的圓盤狀的金屬物體,在陽光下反射著銀白色的光芒。
男人并不是個有錢人,所以就算在大都會努力了多年,也只存夠了在這個城市的邊緣附近、一室一廳的小房子的首付。
雖然房子很小,所在的樓層卻足夠的高,起碼一望出去,就能看到正停在市中心上空的奇妙物體。
姑且就稱那個金屬圓盤為UFO好了。
男人並不知道UFO的大小有多少,但是停在市中心的上空卻還能在郊外那麽清晰的看到,多半不可能也不可能小到哪裏去。
他有些慶幸的想到還好對方停在了市中心,不然那麽個大圓盤妨礙到他享受美好的晨光可以不好了。
想到這裏,隔壁不知道怎麽了,又爆發了一陣鍋碗瓢盆被砸在地面上的乒呤哐啷的聲響,也不知能什麽東西居然夠讓鄰居砸一整夜的。
自從一個月前挂在空中的UFO出現之後,整個世界就都處在了一種就像是水杯内的水就要溢出前那一瞬間的緊張感内。
但是除了上層的人,大部分的民衆都是處於一種手停口停的狀態。
爲了生活,在發現UFO並沒有動靜之後,大家又很快的回到了日常的生活裏面。
雖然所有人都變得比以前更沉默了,下班也不再外出娛樂而是盡快的回到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裏,但至少并沒有影響到社會的生產。
但是從昨天晚上開始,周圍的住民的動靜就變得有些大了。
男子嘆了一口氣。
他也不是不能理解周圍人的反應。
不像他這種原本就被社會所排擠的異物,那群自認普通、有著一般的常識的正常人們理所當然的表現的好像天都要塌下來了那樣。
這些正常的人們趁著夜色進行了最後的狂歡,各種打砸搶在夜幕的掩蓋下發生,有人拿著酒瓶沉溺於酒精,有人趁機破罐破摔縱情聲色。
網上和現實中都充滿了混亂,人們互相指責謾駡,好運的一半人嘲笑著不幸的另外一半人。
被選中的人們只能祈禱當第二天的太陽升起,會有人和他們說,這都只是UFO裏面的外星人開了個玩笑。
一個月都沒有動靜的UFO,怎麽可能突然向人類提出這種要求呢?
這肯定只是一場糊塗的誤會!
只是可惜的是,就算渡過了這個彌漫了絕望氣息的一晚,城市也只是一如往常那般迎來了新升起的太陽。
并沒有什麽存在能突然出現解救人們,UFO也沒有要取消昨天晚上所發出的要求的跡象。
往常城市街道内的煙火氣消失不見了,除了時不時爆發的怒吼,籠罩著整個城市的是一股飽含著困惑和絕望的靜謐。
在這種奇妙的氣氛中,男人慢條斯理的享用了自己的早餐。
他站起身來,將盤子和杯子放進了水池裏,打開了水龍頭。
平時的話,爲了節省時間,他都只能在晚上才收拾這些髒了的餐具。
但是今天的話,他很肯定應該是沒幾個人能夠準時出現在辦公室内才是,於是他打算放縱一下自己,在出門之前先將房間再打掃一遍。
他愉快的搓洗著手中的陶瓷餐盤,一邊將視綫移到了挂在了衣櫃外的衣服上。
那可是他昨晚睡前就從衣櫃中拿出來,用燙斗從頭到尾好好又燙了一次的戰衣。
白色無暇的布料上幾乎看不出一絲不該有的皺紋,只有微風吹過時,那完美的階梯狀的表面才會出現波浪一般的運動。
這是一件在他的藏品中也是特別喜愛和珍惜的衣服,十分適合用來迎接這個歷史性的一天。
男人用毛巾擦乾了手上的水珠,剛換上衣服打算出門。
手機突然震動卻打破了他心中的平靜,而隨之傳來的是周圍仿佛慢了半拍的悲鳴聲。
他急急忙忙的拿起了放在桌面上的手機。
看來是UFO通過手機發出的警告。
就算是沒有按進去,警告文也已經赤裸裸的顯示在了漆黑的顯示屏上。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爲中文對於外星人來説也是有些難度的,上面的文字顯得有些生硬,但卻言簡意賅。
他掃了一眼上面的内容,確認了自己的理解沒有問題。
「各位人類男性,穿超短裙、不可長過膝蓋、光腿、出門可。
穿褲子、長襪、不光腿、出門、死。」
男人提起了自己的手提包,又拍了拍自己的白色百褶裙,確認上面沒有什麽不美觀的皺紋,這才打開了大門。
陽光從他光溜溜的兩條長腿間穿過,打在了門口的地面上。
他用手輕輕的按下了被清風所挑起的裙擺,就像是他腦海中某部夏日青春電影裏的美麗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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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三月里,他送走了芜君。
北平的天一直不怎么好,干得起尘,偶尔还会有沙尘暴。他和芜君的小孩儿去送别,灰都要呛到嗓子里,呛得一脸泪。
他想起来和芜君相遇的那天,北平的天也是这样吗?想不起来了,但是他还记得有芦苇荡,芜君就从那里钻出来,白白净净细皮嫩肉一小孩,从芦苇里探出个脑袋,跟小兔子从洞里钻出来似的。
要是能预见到后面的一切,也许他那天就该转身走人放任这小孩被淹死,而不是还去接住这小东西。
小孩儿跪下去烧纸。小孩儿从小几乎不怎么哭,就连这个时候也是如此,大概是穷苦人的孩子早当家惯了,小孩习惯了没空哭的日子,自然就忘了怎么哭。但是他还是想让小孩嚎两句,哪怕只是干打雷。
芜君的小孩像他,明明不是读书人家,但生了副白皙斯文的样子,但眉眼又有点像那个来自江南的女人,像烟雨里的垂柳。
他们的姻缘还是他撮合的,谁叫芜君对那个青衣一见钟情。女人唱的黄梅戏,口音绵长沙软,登不上大雅之堂至少也能在天桥的集市上博得个位置,芜君就是在那里着了那个女人的道——
如果那个时候,他们相遇时,他幻化的是个女子形象,他们又会如何?
他细细想了想,那大概也不可能。芜君是故事里的书生,书生只会选牵牛花幻化的姑娘。南方就连狐狸都要比他这北方的柔媚几分,他是天天和北方山林里的虎妖与狼群厮杀过来的,江南的烟雨到了他这儿都要化作冰碴。
那天他把小孩儿送回家,蹲在房上听了半天,直到小孩儿房里没了动静才走。
小孩儿以前就胆小,芜君数次下江南,小孩儿被丢在北平,只能他去照顾。无数次小孩儿半夜醒来哭着要爹爹,他就在房顶上变出了原形踩踩瓦片。小孩儿睡着了,他却睡不着了,蹲在房顶上看月亮。
江南的月亮难不成会更好看些?二十四桥明月夜,有水有桥有楼,但是北平哪来这么多水和桥,南方的月夜,美的是水和楼吧?北方的月明时分,他都在和狼群打架,在森林里,或是在雪地里,他左手上的伤就是这么落下的。
那总会让他想起很多事,芦苇荡,醉倒的芜君,红罗帐,芜君左腿上的旧伤,还有战争。
战争总是会误事,不论何时。从芜君,到小孩儿,似乎芜君的家总是逃不过这个。芜君失去了爱人,小孩儿丢了娘,只有他从没变过,一无所有到一无所有。
江南的烟雨早就淹没在炮火中了,但又没有完全淹没。大概这一点点侥幸给了芜君一丝希望,没让小孩儿跟着没了爹,但也就是暂时。
他亲自将倒在破碎青砖路上的芜君接回,那时小孩儿已经到了芜君的肩头,眉眼刚刚长开的年纪,只是远远地在院子里看着他们。他指着小孩儿告诉芜君:她就在这里,她是将小孩儿留给你才离开的。
小孩儿倒是懂事,跟着就喊了句:爹。那嗓子脆生生的,倒是有几分像那个女人唱着黄梅戏的样子。
一个坏女人总比死了的女人好,他不会告诉芜君,那女人根本活不到江南。就像他也不会告诉小孩儿,那个军阀家的千金突然订婚,是因为军阀缺了打仗的军费,而不是那位小姐变了卦。
他说不上来这算命还是惩罚。芜君活过了战火,如今小孩儿也要遭此罪,也许他比芜君好一点的是,那位千金不会死在外面。
他拿着清单,走遍了全城给小孩儿准备入伍的东西。天桥上的集市早就不开了,城里都在传要打仗了,自己人打自己人。路边报童高声吆喝着今日军阀千金订婚的头条,裹着碎布棉服的乞丐蹒跚走过路边的汽车,车里年轻的姑娘扯上了窗帘。北平的天还是一样的恶劣,人力车走过便扬起一阵尘土,噎人嗓子,又呛眼睛。
小孩儿是他送走的。他看着小孩儿背着包,走进一群和他一样胆怯又呆滞的男孩中,仿佛一群正在抽条的竹笋,连长粗都来不及就等着被砍下。
当晚城里的鞭炮声响得他心烦,千金联姻的另一方是江南的富商,排场很大,包了最好的饭店,汽车停了里三层外三层。他这辈子是不是注定和江南过不去,就像北平的月亮注定没有南方的好看。
他钻回屋里,坐在椅子上,没有电灯。烟火和鞭炮的声音被门隔得有些遥远,如今至少他还要等到小孩儿回来,这是芜君到死都放不下的事情。他想起芦苇荡,想起那个探头的孩子,是不是从他决定伸出手的那一刻,注定他就不能再回到北方的树林。
他闭上眼睛,放任自己在这个夜晚沉入梦境。
作者: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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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同人,无伏地魔轻松时间线,无cp)
格拉斯霍恩教授的休息室中总是舒适的,恰到好处的温湿度就像是一块精心擦拭着宝石的大手,总能抚平年轻客人们心中与年龄十分相称的不安与焦躁,使他们能够顺利的维持与身上华服相配的文雅做派来。一切被奉上的食物与饮品都是教授珍藏的方子,它们绝不会与房间中弥漫的香薰打架,更不会通过飞溅的汁水或古怪的气味给客人们难堪。房间里的一切都是如此的恰到好处,几乎是在催促着这些青涩的孩子,以言语为足跳上一曲激情充沛魅力十足的探戈了。
而他就像是只结好了网的蜘蛛,目标精准的捕捉着从这些涉世未深的孩子口中溜出的美味信息。并且十分慷慨的将这温和的猎场与其他稚嫩的捕食者分享。时年16岁的艾许莉诺克斯是此中好手,或者说,哪条斯莱特林的毒蛇不是呢?哪怕是行踪成谜堂姐,穿上西装,端起酒杯也能够四平八稳的应付觥筹交错的场合,从那些闪光杯盏间的细语中轻而易举的整合出自己想要的消息。
但她没有下场,斯内普教授的进阶魔药课程愈发的不可理喻了,这位难得一见的魔药天才似乎与诺克斯这个名字交上了劲,非得要艾许莉承认他的制药思路和手法更胜一筹,仿佛这样就能够胜过避居远东却依旧在《釜中迷思》与他交锋的老对手一筹。艾许莉很好的继承了父亲柔软的腰肢和牛脾气,但这种遇强则强的性格并没能在魔药课上给她带来多少好处,反倒引发了一个又一个难题,比如今天下午的……
一阵破罗般的笑声短暂的划破了薄纱般拢在交谈声表面的音乐,也打断了艾许莉诺克斯苦恼的回忆,声音传来的源头正是格拉斯霍恩教授所在的沙发角。金色头发的夏利正被一个艾许莉叫不出名字的低年级小鬼逗得乐不可支,但多亏了她美好到惊人的皮相,被打断了对话的众人大多也只是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作为嘲讽就作罢,原本被指派保护这个甜妞的乐芙不知道消失去了哪里,而一向承担兜底角色的女友竟然也不见了踪影。两者相合,艾许莉只能不是十分走心的期望教授私藏的材料一切都好。藏在帷幕之后的艾许莉将学业上的不顺利扫到一边,理了理衣服,踏上了拯救好友的征途:
“我们在聊什么呢?”
板正的衬衣似乎不符合女孩的生存哲学,于是选择了一件简单宽松的v领衬衣,暗绿色的宽大西装将白色丝绸珍珠般的光泽包裹在内。格拉斯霍恩原本认为这种从大洋彼岸传来的样式多少有些邋遢,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当自己的误解,并暗暗盘算是否自己也得要来一身。黑发的女孩将手松松按在好友的肩上,格拉斯霍恩看到那原本紧绷如弓弦的金色头发女孩瞬间放松了下来,而周围那些窸窸窣窣的恶意也在瞬间消失:
“海因斯?你是叫这个名字对吗?我看到你跟在汤米的身后来过两次俱乐部,但从未参加过讨论。”
少年显然是没想到这个学姐敢在教授面前提起决斗俱乐部,他下意识去看教授的脸色,但对方依旧老神在在的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仿佛他听到的不是学生私下开设的危险游戏,而是什么作业研讨会似的。
“你应该好好准备,很多道理是要亲身经历的才会懂,对不对?”
“好啦好啦,我把你们这些年轻人困在跟前太久了,快去玩吧,下首曲子可是首欢快的歌,都去跳舞吧。”
格拉斯霍恩如此说着,青少年们也非常识相的散去,艾许莉就十分自然的坐在了教授旁边的座位上:
“怪不得那么凶,你把他们都赶走了,是想要问我什么问题吗,年轻的诺克斯女士?”
“什么都瞒不过您的眼睛,魔药课上的事情您想必也听说了?”
“喔……魔药课,西弗勒斯是个魔药上的天才,他也有些不太温和的小脾气,就跟你爸爸一样。”
格拉斯霍恩看着女孩脸上露出一个有些微妙的表情,于是进一步解释:
“要论尖酸刻薄你爸爸刚刚入学的时候可不比西弗勒斯差多少,你们家的人啊,也就是表面看着礼貌,从你爷爷那辈开始就这样了……”
格拉斯霍恩教授脸上的精明消失不见了,此刻的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单纯的在回忆往昔的老人。但艾许莉并不接茬,甚至还十分体贴的按住了想要出声安慰的夏利,她非常礼貌且耐心的看着扶手椅中的教授。这阵沉默最开始还算是温馨,但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溜走,气氛逐渐变得尴尬起来,但处在风暴中心的两人都十分镇定。格拉斯霍恩看着女孩安抚同伴的手镇定的呆在原处,他突然的大笑了起来,并伸出手指向着同样也露出笑容的女孩虚点两下:
“你看看,刚刚还不同意我说的话。”
“也许您说的是对的。”
“就算你同意了我也不会帮你,哈罗德和西弗勒斯还在读书时也常这样玩闹,偏偏都每次把我卷进去,那可真是好时候啊,那时候我还没有弄到这样好闻的熏香……”
留下这样一句感慨,格拉斯霍恩教授就毫不犹豫的起身离去了,只剩下一头雾水的夏利和满脸深思的艾许莉在原地。
“呼……好险好险,差点被抓到。”
乐芙的红脑袋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夏利看到她,悬着的心就放下了一半:
“米娅呢?”
“她去盥洗室了,好像之后就直接回去休息。”
“她怎么了?”
毫无形象窝在沙发座上的红脑袋指了指异常沉默的诺克斯:
“不知道,她跟教授聊天就像是在对暗号。”
“诺克斯,你该不会还在为斯内普那个狗屁不通的要求苦恼吧,他那不就是明摆着为难你吗?理他干嘛?”
陷入沉思的女孩抬起头,那双蓝眼睛亮的惊人:
“乐芙,你烧过吱吱草吗?”
“别逗了,那种草碰一下都叫的能掀翻房顶,更何况直接点着了。”
夏利看着乐芙缓缓露出一个不怀好意的笑,又扭过头看看艾许莉脸上几乎一模一样的笑。金发的女孩发出叹息,按照以往的经验这两个人想的绝对不是同一件事,但往往都能够在各自的方向上糟糕的别出心裁。
在接下来的一周里,一种长相奇特的草迅速因其尖锐刺耳的叫声迅速登顶费尔奇的违禁品名录,而在这周的结尾,艾许莉诺克斯也顶着一对大大的黑眼圈向斯内普教授提交了她的作业,女孩骄傲的微微抬起下巴,蓝眼睛也被胜利的喜悦填满:
“教授,魔药我熬好了。”
而亲身体验过吱吱草被点燃时连闭耳塞听都不能完全隔绝的绝命哀嚎,在人群中充当背景板的乐芙与夏利也只能摇着头赞叹:
“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你说的对。”
“不过就这么烧草居然也能跟香薰搭上边?”
“也许斯拉格霍恩教授就是认为搭不上边才这样提醒的。”
“你说的对。”
END
作者:林树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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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我是块铁壁。
要真是那样反而还好,毕竟金属是能导热的。我捏着绝缘的塑料把手,把冒着热气的不锈钢制热水壶从底座上取下来,往暖水瓶里倒了一半水。
就像这样,只要贴着滚烫的水,铁壁当然也是有温度的,这事仔细想一想就能明白。为什么他们在那样指责之前都没有,哪怕像这样动一下脑筋,去想明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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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了那个女人还在的时候。
我和妹妹打生下来就不知道“爸爸”是什么,也不懂怎样才能算是一个“家”。养着我们的女人总是用一个近乎冷酷的背影来应付一切,几乎只有在我们吃饭的时候,才会把脸转过来,不咸不淡地坐在不远不近的地方,一言不发地看着。
她做饭并不像其他家里的人那样,听得见锅碗瓢盆的脆响,闻得到油盐酱醋的味道。她只用热水壶和微波炉,揭开食材的包装,几分钟就能做好。开水会自己冷下来,微波炉会自己停下,就算打开盖子会冒出腾腾的热气,也留不住她。她有很多“男人”,无论手头上有什么事,只要那些人一来,其他的一切都无足轻重——她一定会马上露出那铁壁一样再熟悉不过的背影,用她那早已凉掉的声音装着滚烫地说:滚出去。
生了锈的铁门也被她砰一声关得严严实实,我们被扔到了她的壶外面。
我想,也许我们所在的世界实在太变化莫测,因而每个人都有层保护自己的壁。所幸我熟悉一个人——一个不对我设壁的人,与我烧着同一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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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姐姐姐姐——”
她打开盖子看了一眼热水壶,大大地叹了口气,拔掉底座插头,把它挪到一边。
“哎呀,在发呆?”
她又打开橱柜,拿出一个大大的旧热水壶,两包食材,三步并作两步地蹦过来。
“我来给你煮‘拉面’吃吧!”
她说完就开始径自忙碌起来。泡着面的沸水咕嘟咕嘟冒着泡,她一一撕开包装袋,煞有介事地模仿着下佐料的动作,简直像个真正的厨子。
一个热水壶可以拿来做很多事情。于她来说,那是口满足幻想的简易锅;于我来说,那是个给喝下去的东西消毒杀菌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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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恨透了那些男人。我曾以为她是爱着那些人的,就像我们作为孩子降生而爱着母亲的生物本能一样,她爱着他们。否则怎么会为那一声令下就连我们也弃之不顾呢?可那些家伙只会用粗暴的手捏起那张不会笑的嘴,用绳索束缚她干柴一样的躯体,用燃着的烟头在她脆弱的心上烫出千疮百孔,把它熏成讨厌的焦油色蜂窝。
他们耀武扬威地夺走她本该属于我们的爱,然后轻蔑地大笑,无情地碾碎抛弃——甚至无法像尘土那样灰飞烟灭,只能和所有混杂着血泪的暗红色污泥一起流进下水沟,腐烂发臭。
我把热水壶里的水浇下去,至少让表面冲得干净些。
明明是不可原谅的背叛,为什么那个女人却把那些人看得比命还重要呢?
——“妈妈”被他们威胁了。也许她的灵魂早就被他们绑架了,也许她“上当受骗”了。
快把妈妈还给妹妹、还给我啊!
那时我就立誓要一个两个地打倒那些不三不四的男人,向她证明我才是值得依靠的那一个。如果“工作”是一种侵蚀的话,我怎么也要替那个人分担,好让她不要变成不可挽回的样子。在这块垃圾场一样混乱的街巷里,生存本能教会了我抢占先机的道理。然而,成人世界的——那个人的生存法则,却没有任何人能够告诉我。和她相仿的女人只会怪声怪调地窃笑,仿佛冷嘲热讽是她们从出生那一刻便拥有的天赋。
我要想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不能光是烧开了水去泼人,必须找到生存的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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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姐姐你在里面吧?快开开门啊!”
妹妹没事,还好妹妹没事。要是她被逮到了才是最要命的。
他们说得没错,赚快钱的人是要出卖掉自己灵魂的。一旦交出去了,开关就再也不由自己控制,无止境地烧着、沸腾着……就算心里再也没有水了,也没人会来管你。
好腥,好痛,好恶心啊。
那个人是何时卖掉灵魂的呢?
粘稠的白浊混着唾液和生理性泪水从嘴角淌落,我开始后悔把自己锁在卫生间前没有顺手拿根筷子,好对着喉咙来一下痛快的解脱,让今天唯一吃下的那半份杯面化作呕吐物,至少洗刷掉这恼人的腥咸味。比起这种陌生的暴力,我更忘不掉的,是那个人在万念俱灰时踹开门,顶着背光像救世主一样登场,下一秒却粗暴地扯开我的领口,以我无法抵抗的力道把我甩出门外,宛如丢弃连残渣都不剩杯面盒子。
“快滚!”
那是绝对不能让妹妹知道的,直到进棺材了也不想让妹妹知道的事。
她看到了,她听到了。
她知道了。
她满脸都是泪地冲过来,紧紧抱着我,把我要飞出去的灵魂攥在手里。
逼仄的楼梯间里,游离的意识钻出我的头盖骨和壶嘴,一点一点逐渐远去。
热水壶里的水咕嘟咕嘟地煮着。她像以往那样沉默地撕开半成品,放进微波炉。
消毒,我要消毒,妹妹要消毒,这个家要消毒。水壶的开关啪地一声跳了,我迷迷糊糊地走过去,又把它按下,好让喝下去的水再干净一点,干净到能洗刷掉口腔里的任何杂质。
我其实早就不记得那个女人说过什么、做过什么了。在模糊的记忆里,只有那张仿佛被夺去唯一的存在价值一样冰冷怨恨的侧脸,还有瘦得凹陷进去的眼眶里幽深莫测的眼神。
说不定早在某一刻,她的心里就已经烧干水了,就像她那时候的身材一样干。
“真是女大十八变了。”
不出多久,她就静悄悄地走了,含着点未了的爱,还有点未了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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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妹妹像她走时一样干瘦的身体,才反应过来,人在热水里泡久了是会皱缩的。她没有把自己的灵魂卖给男人,却背着我偷偷去卖血。一根细管插进壶嘴里,那维持生命的水就沿着被吸出去,带了点不干净的粉尘进来,把壶里的水都染得一团糟。
我拼命地煮,拼命地煮也没有用,那不是光靠沸水的高温就能消去的。她把水倒出来,平静地看着自己变成一个冷掉的空壶。
“姐姐,你可千万……千万不要输给……”
心里没有了水,我大概再也不敢拨下开关了。命太贵,将自己烧干烧坏的代价我是承担不起的。
作者:米琪雅
标题:青莱二三事
写得非常痛苦的一个月,第一次出现最后的成文和初始设想的大纲完全不搭噶的情况,甚至最后关键词也改了,一开始兴高采烈是要挑战绿豆糕的,结果搜集素材的时候发现我最喜欢吃的那个不是绿豆糕是绿豆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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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容慧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四仰八叉地躺在竹席上,原本凉沁沁的那一层,被她捂得反出热气。她一只手揉了揉眼睛,另一只手去够不远处的手机,看到屏幕上通知闪过5个未接来电,眉毛就堆了起来。
她不觉得自己有错,但终于还是不想让妈妈担心,在手机九宫格上高速打字,片刻,除了和父母通话之外别无他用,一周看一次的“一家亲”群弹跳对话框:我在汪姨这,信号不好。
於容慧用力地倒回凉席上,努力抻长自己的手手脚脚,像伸懒腰的猫一样发出舒适的声音。睡了多久?她想,好像有点肚子饿了。
汪姨接到久未联系的晚辈电话时一点错愕或者生疏都没有,仿佛容慧升学离开之后的六年光阴都没有流逝,她还是在和汪蕙仙手拉手等校车的小女孩,而小女孩只是和父母闹了别扭要来家里小住几天。隔着手机听到熟悉的爽利嗓音,汪姨的形象立刻就在脑中活了过来,於容慧都能想见汪姨有点嫌弃的眼神,一边数落到“多大人了还离家出走”,一边说“钥匙在老地方自己去拿”。
进门的时候看到门毡丢了张通知,眼睛高速识别纸上几个关键字,“夜晚”、“间歇”、“停电”,她拧着钥匙,侧头感受湿热空气与拂面凉风的两相对抗,感觉这种温度晚上只盖博毛巾被睡凉席,也不是不能接受,于是欣然推开门,把这件事丢到脑后。
在熟悉的房间里一闭眼,再一睁眼已是现在。她去盥洗室洗了洗脸,开始想,怎么一回来就睡得这么厉害,果然还是要怪蕙仙养的蘑菇。
汪蕙仙在十岁那年拿回来一截枕木,说要种蘑菇,於容慧兴致勃勃地跟着观测了一周生长状态,对一夜过后那爆炸似的蓬勃生长的菌子印象极深,它们极繁极盛之后,会散发让人咳嗽的孢子,两个十岁的小女孩一边咳咳咳一边把肥厚的菌伞掐下来,美滋滋地交给汪姨过油炒了吃,那一餐是於容慧记忆里最好吃的一顿蘑菇。只是从那以后她就疑心那蘑菇的孢子在这座宅邸施了魔法,她后来每次来,总是感到从鼻腔开始微痒,想打喷嚏又打不出,随后这股痒慢慢散到脑仁的某个位置,再然后她就会困意上涌,在身心放松的状态下沉沉睡去。
夕阳的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有细细的粉尘在光下的空气里恣意游动,於容慧把手伸过去,那些疑似孢子的颗粒慌慌张张地逃跑了,只留下她拖得极长的指节的影子。父母因为工作的关系从青莱搬走后,汪姨过了两三年也去了外地打拼,只偶尔回来旧宅见见故旧亲友。於容慧想,蕙真现在也该上高中了吧,小时候第一次见面她还是个丁点大的小人,现在一转眼也长大了。
想到这里依然觉得脑袋晕晕,好像有什么该被注意的事情遗忘了,於容慧决定把自己的迷糊一律归咎给来之前和父母的争执以及对老家的亲切怀念。她想到晚上会停电,决定趁还有阳光出去走走。
汪宅位置很好,房后是青莱山,有一条蜿蜒清浅的溪水从山顶引下来,正好能顺着路走到山脚下去,校车以前就停在山脚的站台处,她和蕙仙背着书包从校车上下来,可以一直说说笑笑走到分岔的路口,再挥手告别。
走到已经不再有校车停下的废弃站台处,看到一只竹篓歪倒在路旁,里面有一把小小的铲刀,不由得玩心大起。小时候两家家长关系甚好,每次春夏雨后,便会带着三个小女孩带着塑料袋和铲刀来挖野菜,青莱只要一下雨,山坡上便会疯长出若干肥嫩的马齿苋,特别潮湿的背阴处还能翻出来一些地皮菜。容慧经常在兜里塞一枚叠成一小块的白色塑料袋,用来备不时之需,那不正是此刻?她对着竹篓向不知所踪的主人“暂借一下铲刀”,就在湿润的山坡上寻觅起正当时候的野菜。蒲公英也好,马齿苋也好,如果还能有荠菜,那更不错,其他的用水焯烫一下凉拌吃,铲蒲公英的时候,如果不慎伤到了茎,就会渗出乳白色的浆液。
让一让,让一让。风中像是有极细小的声音传过来。容慧敷衍地张望了一下,心想这次是什么?狐狸?黄鼠狼?还是路过的鸟?以前和蕙仙在一起玩闹,偶尔就会听到不明所以的细碎声响。蕙仙总能精准地说出是什么路过的东西在讲话,容慧原本不信,但蕙仙最喜欢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次数多了,她就怀着明知不可能的心情相信了她,甚至自觉自己也能听到了。
空气中湿气渐重,她这次似乎判断了声音的来路,是脚边一处蚁巢,蚂蚁在巢穴旁忙碌地试图搬运一条硕大的毛虫,有数只小小的蚁被插入地面的铲刀阻住去路,只得绕行。蚂蚁也在准备吃的东西哦……於容慧点点头,将已经装了大半的塑料袋套在手腕上,伸手把铲刀提起丢回到竹篓里,给你们让路咯,她小声对着蚂蚁说,然后就将这一际遇抛到脑后,想着回家趁还有电的时候把这一袋都洗出来,把蒲公英的根清理干净斩为两段去煮水喝。
从车站往回走不远,有一处凉亭,亭子旁放置了一座小男孩的石像,小男孩用手托着下巴做沉思状,俨然一副好学生模样。於容慧和汪蕙仙上初中之前都很爱和这座石像讲话,因为蕙仙说石像有灵内敛其中,只要心诚,它听人言日久,就能活过来。容慧当然不信,但毕竟讲的人是汪蕙仙,何况蕙仙还搬出了洋人的成功案例,什么皮革马里奥,说得又悱恻又浪漫又伤怀,容慧对此事亦抱有明知不可能但还是相信的心态,甚至还跟着蕙仙一起给石像取了名字,叫凌岫之。蕙仙一听就拍手称妙,说这名字万物调顺,宜养柔德,好!
石像没有异议,从此他就叫凌岫之。
容慧拍拍石像的肩膀,对经年不变的石像说话,凌岫之,你还好吗,除了我和蕙仙也没人对你说话了吧,所以你应该不好。
凌岫之作沉思状,不语。
容慧又说,长大真的挺没意思的,你还记得以前我们跟你讲的大事小事吗,蕙仙说讲给你听,这样以后就算我们忘记了,你也会记得,但我看你根本没记!
凌岫之作沉思状,倒是顶了一句回来,你自己都不记得的事,我干嘛还要费功夫记?再说你们小时候抱怨那些狗屁倒灶的事,又有什么好记?
容慧大恼,这要你说?石像立刻闭嘴,装作啥也没发生的样子。容慧道,这几天不和你说话了。
凌岫之面色不动,习以为常。却有别人的笑声穿过来,震得於容慧一转身,朝那边望去。
果然,汪蕙仙见她抬头,喜笑颜开地连连挥手,蹦蹦跳跳地凑过来。
怎么一见我就一脸惊讶,这么多年不见,不想我吗?蕙仙笑嘻嘻,眼睛弯弯,示意容慧往她的挎包里看,装得鼓鼓囊囊的毛豆荚,汪蕙仙自顾自地说,我想吃凉拌毛豆了,回去把蕙真去年泡的青梅酒翻出来,毛豆我们煮了泡一晚上就能吃,很香的。
於容慧感觉脑子更迷糊了,她来回看了蕙仙好几眼,一边惯性地跟着她走,一边想,诶,为什么蕙仙比起以前的样子,看着有点不一样?
哼,你都多久没回来青莱,也不见我,当然会不一样。汪蕙仙像是直接听到她的心声,回身朝她嗔怪地撇了撇嘴巴。於容慧很自然地就跟在蕙仙的身后,途中蕙仙喋喋不休地问她,上大学的感觉如何?伙食还好吗?现在功课还忙吗?有遇到喜欢的人了吗?於容慧一一对着她的问题逐一回答,挺好的,也挺好的,不太忙,男人都很讨厌。不知不觉,她们就快走到汪家旧宅,光线却暗了下来,仿佛下起了雾一样细碎的雨,又好像只是会沾湿衣服的雾,连蕙仙的声音都好像被空气逐一扭曲拖长,显出了不一样的声调。
怎么回事?总不会在家门口迷路吧。於容慧伸手在眼前抹了一把,把手放下,蕙仙的身前蹲踞了一只硕大的橘猫,蓬松的姜黄色尾巴在他身后轻轻摇动。猫咪的瞳孔缩成针的样子,一副十二分威严的姿态,突然对着她们重重地哈气。
蕙仙笑嘻嘻地避开,于是感到额前被敲了一击的人就变成了於容慧。
她“啪”地变成了一团漆好了红金油漆的俄罗斯套娃,头重脚轻地顺着山坡一节一节地跌落下去。蕙仙笑着叹了口气说,怎么这时候突然被看破了样子,明明都快到家了。
啊呀?是什么时候起,我这个不倒翁竟然变成了人类的样子,去体会做人的滋味呢。於容慧,或者说俄罗斯套娃一边向后翻滚着,一边回忆起当年的事情来。那大概就是汪蕙仙给於容慧送了这套俄罗斯套娃做生日礼物的那次吧,蕙仙教导她怎么摆脱不快乐的事,每当心里想起后悔的事,没有梅花,也没有梨花,樱花也不行,什么花都别落,青莱山没有花!一想到这些事,就让它们在心里凝成一层盐壳,它们最后都会被封在这个套娃里,一层又一层,而於容慧就始终都能继续做於容慧。
所以一直记着这些又放不下的自己,不知不觉就变成俄罗斯套娃了吗?套娃顺着山坡一路滚着,最后“啪”地敲碎在凌岫之的底座上。凌岫之不耐烦地对着她说,你这样就信了啊!傻崽!
被骂的羞恼气一袭上心头,於容慧立刻站了起来,长手长脚,还揣着刚刚采回来的一袋蒲公英,而那个不甚熟悉的汪蕙仙,对她远远地吐了吐舌头,往草地里一趴,化作一只红色的狐狸,避开橘猫,轻快地沿着道路溜走了。
原来是狐狸在作怪,被看破的不是我,而是狐狸。於容慧看着遁走的狐狸影子喃喃自语。而硕大的橘猫与不耐烦的凌岫之都不再做声,猫猫沉默地带着她走回到汪家旧宅的门口,於容慧问,是蕙仙让你来接我吗?怕我被狐狸骗了?橘猫“咪呜”地哼唧了两声,她再一低头,已经看不见了。
推开门,汪蕙仙在灶台前哼着歌,锅里是煮得绿油油的毛豆,她拿着漏勺正准备把它们滤出来。
你回来啦?容慧轻轻问了一句,蕙仙则摇摇头说,不是,是你回来啦。
那你是来看我的吗?蕙仙点点头,又笑了起来,差点被狐狸骗了吧!但我这次确实想做毛豆吃。
两个人对着厨房不甚明亮的光捣碎蒜泥和辣椒,将细细摘过煮好的毛豆荚浸泡在调好的料汁中,只要在冰箱里放置一晚,就变成人人都喜爱的零食小菜。容慧和蕙仙从汪姨那里学了这道菜,便会偶尔自己做着吃,一起看电影,打游戏,聊天,快乐地剥出充满香气的毛豆,一个一个丢入口中。
於容慧对着灯下的蕙仙看了又看,忍不住问,为什么我这次能见到你?蕙仙想了想说,因为你心里不想面对青莱之外的世界吧,不过你总是这样,遇到一点挫折就会郁郁不乐很久,被人询问会不好意思,但是不被人询问又会突然自己生闷气。
感觉被这样讲应该要生气,但於容慧一点要生气的情绪都没有,她想,我也只是偶尔才想要躲回到青莱,那蕙仙你呢?你又是为什么再也没有归来呢?
汪蕙仙笑眯眯地贴住於容慧的额头。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但已经不重要了吧。
於容慧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四仰八叉地躺在竹席上,原本凉沁沁的那一层,被她捂得反出热气。她一只手揉了揉眼睛,另一只手去够不远处的手机。
蕙真将手机轻轻推过来。於容慧呆呆地从凉席上坐起来,一只手盖住眼睛,又过了一会儿才说,原来阿真你也在啊。
是啊。汪蕙真面无表情,我妈觉得让容姐你一个人住这里还是有些不放心,我现在也是假期,索性过来陪你。晚上会停电哦,容姐记得给手机充电。房间里没开灯,蕙真的眼睛在昏暗的房间里也亮亮的,她从冰箱里拿出一听可乐,按开的时候发出爽快的气泡声。
於容慧目光在书架里露出的一角报纸上停了停,那已经是六年前的报纸,报夏日某天青莱山突发骤雨,一名初中生因意外山洪失踪。
——所以容姐怎么突然想要回青莱呢?
於容慧也想问自己。除了想要逃回来,不想面对青莱之外的世界,或许还有那么一丝希望,希望那个家伙回心转意,像突然消失的那天一样,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吧。
她看向厨房的桌上,透明的养生壶里,蒲公英的根正在咕嘟咕嘟地煮,干净的食盒里,毛豆被蒜泥、辣椒和深色的料汁浸泡着,显出诱人的样子。蕙真哼着蕙仙以前会哼的歌,翻找去年泡好的青梅酒。
於容慧倒回凉席上,轻轻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