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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橼
评论要求:笑语
正文:
“首先我得澄清一下。”
我理了理垂落耳边的珠花,莫让其刮花了丫鬟替我上的妆。
“我的真的长生不老。”
坐在身边的小娃娃似懂非懂地点着头,压根儿没听懂什么叫长生不老,反倒是在我对面的媒婆们一个个噎住了,半晌不吱声。
“大姑娘不想成亲,倒也不用说这些胡话……”
我也不知道这群婆娘哪个是王家,哪个是黄家,但我清楚,她们都是冲着我攒了百多年的家产来的。
“夫人走得早,后院里全靠大姑娘把持,十里八乡谁不夸句好!”媒婆们眼珠子咕噜一转,又找到了新的切入点,“可如今老爷身体不好,想操心大姑娘婚事也力不从心,要是日后去了,大姑娘一个人可咋个办哩!”
说着说着,这群婆娘就拿手绢点眼角,一个个哭得跟狼嚎似的惹人心烦。
我这暴脾气,一下子没忍住,当场翻了个白眼出来。
什么叫夫人走得早?那“夫人”也是我好吧?
那“老爷”他娘也是我!
就怀里这孩子她姐、她娘、她姥姥、她奶奶都是我!
“行了,可闭嘴吧。”我抬手招呼丫鬟小厮,让他们赶紧把人扔出去。“说不嫁就不嫁,说不招赘就不招赘,是听不懂人话?”
我一边骂着,一边抱起小娃娃往屋里去,无论身后如何污秽言语全都当做没听见。但隔绝了外人,隔不了家人。屋子里,青布长褂的中年男子坐在太师椅上,怀里揣着杯冒着药香的茶。
他听见脚步声也没睁眼,开口非常沙哑低沉,“阿娘不该如此。”
“不该什么?”我逗着娃娃权当年纪大了耳背。
“应是找个人帮衬才是。”
他本是弃婴,丢在那逃荒路上的乱葬岗里,被从坟墓里再次爬出的我碰上了。大概是辛苦奋斗了百多年,最后落得被当成不详之人乱刀砍死的结局让心理有了扭曲,我盯着那襁褓中奄奄一息的小娃娃登时移不开眼。
“从小养大的狗,总不会再咬人了吧?”
我寻思倒可以试试。大不了就是再死一次。
反正被枕边人踹下马车、赐死皇陵、五马分尸、烧死鹿台……又不是没经历过,不过是再体会一次被儿子背刺罢了。
当然,如果有得选,我倒是宁愿自己死一次就全都结束了。
这不,养了四十六年,我演了他娘、他姐姐、他妻子、他闺女,现下因着“年事已高”,错过了出嫁的最好时候,又凑巧儿子病倒,据说马上咽气了,就引来了一群闻着味儿的虫子。
“那你说,招赘可是好选择?”我从回忆中拔出,接上了他的话。
“……”但他却又迟疑,给不出好答案。
我知道,他不想我再重蹈覆辙。只可惜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的,女子当不得家,请了女户也只能一辈,要是自己“死了”,剩下的小娃娃可就落贱籍了。
我可舍不得她受苦。
“招吧。”我把小娃娃哄睡了,走到他身边,像小时候一样轻拍着他的背,“招个傻的,活到娃娃成亲就够了。”
那时候,就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首先我得澄清一下。”
我理了理绿色军装上根本不存在的褶皱,戴正了帽子。
“我是真的长生不老。”
人被杀就会死,只不过十月之后,我又会再次复活——顺便说,我觉得这长生不老的日子可能快要到头了。
因为主席提倡火葬。
我还没试过化成灰了能不能复活,毕竟之前都是就地掩埋,复活我也是憋口气从土里爬出来,可要是烧了……
总不能从小盒子里爬出来吧?
这就有点不唯物主义了。
身后替我拿着包的丫头没忍住笑出了声,“是是是,娘是神仙,长生不老的神仙!”可马屁拍完,丫头又露出那副担忧的神情,“但就算你能复活,也要小心点。战场上枪子不长眼,你可得躲着点哟!”
“那肯定啊,”我套上红十字袖章,接过包往外走,“中枪多疼啊,我可不傻不愣登往上撞。”
“行了,走了。”
“回见。”
大概是小女儿的祈祷生效了,我在枪林弹雨中幸运的活了下来,战争结束后又安稳活了七十多年。
如今正推着轮椅,漫步街头,望着那漫天红旗。
“娘,你说,我会复活吗?”昔日俏皮的丫头,此时已是佝偻老太,她围着红围巾,盖着毛毯,像小时候一样高举五彩风车。
我停下脚步,从背后轻轻地拥抱她。
“会的。你可是我的女儿啊。”
这是谎话,她是我用两袋细面从农家换来的娃娃。
不过这不重要。
哄孩子嘛,我已经晋升大师级了。
在小闺女去世后第三年,我死了。
这晚我正在医院值大夜,寻思下班之前去儿科转转,有没有没人要的弃婴捡一个回去。结果在值班室被人捅了心窝子。
说实话,死我是不怕的,这捅一刀的痛感还没凌迟的十分之一强烈,简直是毛毛雨,但后续的抢救是真的让我痛不欲生。
终于在开膛破肚一个小时后,我失去了意识。
我寻思,这次火葬我总能够结束诅咒了吧?
拜托,现代社会一个成年人搞身份证明很难的好不好!我总不能跑户籍窗口去跟人家说,我是长生不老的怪物,麻烦给我续个身份证吧,出生日期是公元前……
——当然,至于我到底能不能再次复活,还得等十个月后才能知晓。
——行吧,那这次闲谈就先到这儿,拜拜!
前情:做了个梦太吓人不写亏了。
mode:随意
正文:
爱德华·波伊尔本来有着大好前程。
他刚从大学毕业就接管了父亲公司的一半职权,打理好上下关系并且获得了为期一个月的休假,老波伊尔很满意他的工作,临走前还嘱咐他好好享受异地的风光。通常来说人们都会选海边或者具有风情的东方城市,体验平时看不到的风景,回来好吹嘘一番见多识广。但爱德华意图标新立异,他选了个以项目游玩闻名的城市——位于沿海地区海岛上的小城。说实话那些项目林林总总不过四五个,基本都是用廉价的惊悚片改编而成。这反而激起爱德华的好奇,既然如此那为何这座城市离奇爆火了?
休假第二天他就坐上游轮前去,爱德华坐在头等舱摊开报纸,身边稀稀落落几位衣着昂贵的乘客,想去不知名海岛旅游的人还是太少了。游轮缓缓航行,遥远的,可以看见海岛上高耸的建筑,在日光下散发出迷幻的色彩。建筑集中在中心,城堡一样堆积起来,爱德华没看多久便继续浏览报纸内容,比起艺术品味缺乏的喧嚣楼宇,他还是更乐意多看股票行情。所以等游轮到了的时候,爱德华也没注意到码头拥挤得惊人。
人就像被塞进了流水线和集装箱里。像爱德华这样干练的公子哥很少,但款款而行的女士、大腹便便的绅士数不胜数。他们在码头排着队,不晓得要做什么,有人打着蕾丝边遮阳伞抱怨、有人焦急地低头看手表,缓慢地像肠子里的食物一样被挤压、前进。这对爱德华来说无所谓,他去了看起来更热闹的商业区游荡,果然这里人群疏散了很多、三三两两坐在路边或者四处游玩。码头另一边有咖啡厅、茶餐厅,还有路边卖珠宝首饰的,上面几乎都是东方首饰。所以只往里走一点,就能看到黄皮肤和黑皮肤的人,爱德华觉得好笑又新奇,但他认为无可厚非,这不也是异域风情吗?正走着时一个小孩从背后冲撞他,一骨碌跑到前面后撇嘴回头看看,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下等人的孩子不礼貌,爱德华也不好计较,被败坏的心情在看到一处装潢豪华的娱乐项目时恢复了兴致。项目就像是他事先了解的那样,游客扮演罪犯和受害者,男性游客饰演罪犯而女性游客是被害人。游玩项目的收费略高,但对爱德华来说只是一笔小钱,跟随他进去的还有两名身穿皮夹克的男性。游戏场所提供的罪犯武器花样繁多,爱德华选了看起来最干净的枪支,而不知何时两个同行者已经拿好了东西——电钻和飞刀。他想这二位同行者的爱好称得上复古了,便看见室内装潢如二十年前的浮夸风格一样,层层叠叠的窗帘和镀金的窗框,贴了淡绿色壁纸的墙上挂着花篮,唯一奇异的就是、每个转角前后都有一面大得出奇的镜子。
三人等了一阵子才等到“受害者”,一个身材丰腴,个头偏矮的女士正活力四射地拉着身边人讲话。女人声调清脆,正如这季节里的鸟,听久了还有些聒噪。他们在引导下走进房屋,藏好地方,听着女士脚踩高跟鞋的噔噔响声。然而两位同行者似乎自有打算,他们握着武器从另一边走了,透过转角处的镜子还能看见他们的身影。独身一人的爱德华走马观花观看了整个房屋,他意识到这里应该真的曾有人居住过,只是现在被改造成游戏场所。不论是柜子、烛台,甚至餐桌上,还留着有人生活过的痕迹。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墙壁上用的是粘贴的墙纸,将满屋子奢华的摆件降了档次。爱德华看见墙角的贴纸翘了边,他想掀开那儿瞧瞧屋主人为何要画蛇添足地贴这些墙纸,而就在这时女人的尖叫传出来,她尖利地喊着什么,让爱德华迅速往那边跑去。
“疯子!变态!”女人这么喊着,她后面有一位男性揽住了她的胸脯,“别碰我!!!”
刚才的两个游客正试图脱下女人的衣裙,墨绿色的绒面裙被勒得皱皱巴巴,爱德华上前一步拉开那两人。他们身处拐角尽头的某个房间,叫游戏的工作人员过来又花了些时间。期间女人惊魂未定,她圆圆的脸上淌下汗水,眼睛睁大了,亮红色的口红被磨花了,不论如何都不肯单独呆在这里。前来的工作人员是个瘦削干瘪的年轻人,对此一副淡漠的样子,他挥挥手送走那两个游客后,低声说:
“先生,游戏是允许这么做的。”
“怎么能…?”爱德华惊异地看过去,“就算是一种噱头,也不该真的允许——”
“不、先生,一般来说只有他们有谁和女人滚到一起,我们才会叫别人走,”工作人员戏谑又猥琐地露出一个皱巴巴的笑容,“那两人看上了那个女的。”
这规则荒诞得的确有惊悚片意味了,也叫人觉得不安。爱德华不能理解,他起身离开这个游戏场所,准备找个清净的地方散心,至少让他暂且忘了刚才的荒唐事。码头还是一如既往而他身边正站着一位年轻、优雅甚至称得上绝色佳人的女士。女士介绍自己名为海伦·海亚特,仔细看去她的容貌,圆檐遮阳帽下的脸娴静且安宁,如同雕塑,两只眼睛明亮地直直看过来,令爱德华不禁动容。
“你是独自前来的游客吧,”海伦微微笑了,“我也是,我想我们能一起旅行一段路程?”
当然,他不会拒绝如此美丽的女人,爱德华欣然接受,与海伦的相遇把他方才的困惑一扫而空。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海伦想要坐皮艇去更偏远的小岛上游玩,可自己也只是刚到海岛的游客。爱德华为难地摇了摇头,他对海伦解释,海伦十分惋惜地垂下眼眸,险些让爱德华再次回心转意了。他讲了一番好话,目送海伦离开码头去皮艇那边交谈,垂挂着的裙摆和她细长的手臂如同两道优美的弧线,任谁看了都心生愉悦。
还未等他再回味,身边又有一个声音响起:“先生、噢!爱德华先生……”
“我想来感谢您的帮助,”是刚才那个墨绿色裙子的胖女人,“我叫…茱莉娅、茱莉娅·加兰,我能请您喝点什么吗?”
虽然茱莉娅身材圆墩墩的,但仍能看出她的乳房丰满,也衬得腰线如同弯折的小溪,倚靠在山头。出于绅士风度,爱德华礼貌地答应了,只不过是一杯茶的功夫。茱莉娅带他去了咖啡厅,捧着两杯热气腾腾的拿铁过来,拿铁杯子正挤压着她的胸口。她脸上磨花的口红已经补好,整个人像精致的人偶被重新打扮了一番,没了那时候的仓皇无助。
他们先是聊了一会,关于爱好和海岛的风景,随后爱德华看到方才那两个男人拿着电钻和飞刀过来了。他盯着金属折射的闪光愣在原地,随后惊恐地意识到那不是向游戏场所借来的道具,而是货真价实的凶器!
“不识好歹的女人…”拿电钻的看着发愣的爱德华,按下上面的按钮。
电钻嗡鸣的声音让爱德华的大脑一片空白,他猛地站起身想要拉上茱莉娅逃离这里,然而那拿着飞刀的人就在不远处窃笑,与此同时似乎有利器划破空气擦着他耳边飞过。本能地、爱德华松开手一路狂奔,后面已经打起来,隐约听得见两个疯子在拿他取乐。
“警卫!警卫!!”爱德华大声喊,“快去帮帮忙!”
他喊着,却很少有人理会他,最终还是喊到了几个人去咖啡厅查看。客人已经散得差不多了,一地狼藉,然而茱莉娅很好、安然无恙,脸上带着安静、甜美的笑容。
“茱莉娅?怎么回事!”
“没什么,亲爱的,只是遇见一点麻烦。”女人的口红在墨绿色长裙的映衬下愈发显眼,“我们还是去喝点什么吧。”
“这个时候去——你应该去报警!”
“警察不会管这些的,爱德华先生,不要浪费那个时间啦,”茱莉娅撒娇似的眨眨眼,“你看,咖啡店又好好的了,我再请你喝一杯。”
的确,咖啡店的客人也好店员也好,就好像没发生过任何事,旁若无人地回到了原来的位置,就连他们这儿打翻的拿铁都有店员来擦拭。这地方透着说不上来的诡异,爱德华没法用语言形容,他的直觉捕捉到了一个词,一个茱莉娅反复提起的东西。
“我们一定得在这个时候…发生了这样的事后喝咖啡?”
“大家都不在意!爱德华先生,你是不是有点…大惊小怪的?”茱莉娅不满地皱起眉,“你不想喝吗?”
“我不想了,至少现在不想了。”
这话刚出来,茱莉娅发疯似的大笑起来,橘色卷发随着她的欢笑弹动,把爱德华吓得往后退了几步。很快茱莉娅恢复了那洋娃娃一样的甜美,不断说着什么,似乎是算了、算了。发生的一切实在是太过于奇怪,爱德华像被野兽驱使着匆匆离开了咖啡厅。他只在那刹那间察觉了海岛城市的诡异之处,这些无序和荒诞的背后并非有见不得人的黑幕,只是每个人都是如此。就好像海伦一定要坐皮艇离开、难道真的是去游玩?爱德华大口呼吸着空气,他不记得自己怎么离开了码头,也不记得怎么跑到街上,只是接近现代城市的感觉能让他安心一些。就算如此那如影随形的凉意仍笼罩着他,正在这时那冲撞过他的男孩骑着一辆脚踏车飞驰而过,发出戏谑的、幸灾乐祸的笑声。
街道很热闹,这不能给爱德华一丝一毫安全感,反而更为诡异,他看向四周去:人行道的草丛里有一个男人、手持发出巨大摩擦声的园艺剪,隐约可见灌木从下躺着一具女人的躯体;公交站旁停靠的绿白出租车里,司机抽着烟,地上一滩血迹渗入柏油路面,连带那数不清的黄色数字标牌被风吹过;数十名亚洲女孩走上公交车,一言不发、死气沉沉,公交车的司机是个男人,似乎在用亚洲话大喊着什么。城市的确还是城市,高楼林立,巨大的球状玻璃楼顶在其中被簇拥,阳光的照射下反射出耀眼的光,在那之下的人们从未于行走时看对方一眼,只是偶尔朝着血腥味浓重的地方窃笑。
一瞬间爱德华意识到自己在跑,在逃离他看见的怪象,他不敢再回那个码头,也不敢上任何一辆车,出租车上的标志都是亚洲语言、爱德华看不懂、甚至对此生出了浓重的恐惧。他只觉得荒唐、野蛮、危险,这一切迫使他逃向最像普通人居住的公寓楼。刚好位于三楼的一户门栋没有上锁,爱德华走进去时松了口气,他开始思索怎么办。
如果屋主人肯收钱的话,他也不是不能偿付,然而先前那两个女人让他无法相信任何一个可见的活人。爱德华四处搜寻着利器和枪支,他设想只要对方流露出半点不对劲的样子,就杀了那人,占据这个屋子。
屋里确实有人,很快就走了出来,似乎错愕于爱德华会大胆到进入这里,但还没做出任何反应就嘶声咽了气。那人的喉咙插了把切肉的餐刀,爱德华满手血污时才反应过来,自己多么直接、不假思索地就杀了这个人,他甚至没等对方说一句话、有一个反应。濒死之人的挣扎让爱德华几欲呕吐,几个小时前还风光无限的人顾不上满手血迹,踉跄着爬起来从尸体身上找出钥匙,反锁了大门。
只是迫不得已,只是这个城市太过怪异。爱德华深吸一口气,他反复这么告诉自己,双手颤抖着拨打了父亲的电话,恳求父亲派送人员来接自己回去。老波伊尔答应了,并且相当紧张。对方还没来得及过问自己的儿子为什么需要这种帮助,爱德华便挂断了电话。
此时爱德华发现,他不论如何也说不出自己同样手染鲜血的事实。那曾属于他的光鲜亮丽、风光无限此刻只剩一地血和咒骂,他看着丝滑的、明亮的血迹,像蛋糕涂层一样在瓷砖上抹开,那人终于停止了微小的挣扎,张大了嘴,眼珠凸出来,死死盯着他。老波伊尔能摆平这些,也许、甚至,这个城市里没人在乎有个人被入室谋杀。正因如此爱德华像被丢到岸上的鱼,他现在可以回到海里…用水洗去血迹,但浑身浴血的滋味永远刻进了灵魂中。
他父亲也可能从此对他态度冷淡、疑神疑鬼,也可能每当他拿起餐刀时所有知道这件事的人都会想象这双手戴着名牌腕表、刺穿某人的喉咙。沾了血的手反复来回地搓,直到天色暗下来,射灯在地砖上留下一道刺眼的痕迹时,爱德华猛然惊醒。他骤然地、释怀地狂笑,血已经干涸在掌心,手心的颗粒好比针刺提醒他。
我居然想用血来洗去血,爱德华心想,血怎么可能洗掉血迹呢?那只会让满手都沾上它们!
内容恶搞
评论随意
我是徐鑫,我很平凡,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
只是在过3个小时,我的人生即将面临一次抉择。
20xx年的5.20日,我在经历了一天繁忙的工作后,回到了自己狭窄逼仄的出住屋。
我瘫坐在床上休息,打开红米手机刷了一会朋友圈。
越看越气!到处都是在炫耀显摆,秀恩爱。
其中有一个高中女同学上一个月还在和一个男人唧唧歪歪,卿卿我我,什么你是我这辈子的福气,这个月就分手外加无缝衔接。
大概这就是爱情吧!
嗨嗨嗨!我恢复了点体力,从家里拿出了我的肥宅大礼包。
乡巴佬的五香卤鸡蛋+酒鬼青豆牛板筋+百事无糖蓝莓可乐。
一顿胡吃海喝,肚皮发涨后。照惯例我打开了我的百度贴吧。
啪啪!一顿输入法,我发了一个帖子。
如果你们有我这样的女朋友,你们几点回家?配图几张黑丝,高挑性感,诱惑至极。
仔细一看发帖名婉欣,头像是和帖子里发的美图一样的美女。
只是再看看正在用手机发帖的我,168cm,150斤,厚厚的镜片,呆呆的眼睛,老土的穿搭。
投过手机的反光,看出现在的我十分的幸灾乐祸。
嗡嗡!
手机传来震动的声音,哈哈上钩了。
迫不及待的打开手机,想看看老哥们的精彩发言。
八级大狂风说:不好意思 今晚和丈母娘有点事处理 不回了
emo人说:我连夜出家
……
情况我早已料到,看来要出真功夫了。
哼哼!我清了清嗓子,拉低喉咙,用我练了3年的伪音说了一句话。
“八级大狂风你个臭sb”
声音富有磁性和魅力,骂人的那几句话又无端的生出了几分高冷、狂野,让人又恨又爱!欲罢不能。
这下评论区一下子炸开了花!
你的小迷弟:跟本不离开家
汤姆猫:宝,你在哪里,我一个人带着狗链迷路了!大哭表情。
不一会儿我的帖子下面就充满了发言评论,他们就像提前说好的一样,不知不觉就分出了两派,互相乱喷,在网上用键盘为武器,唉!可能他们都和我一样,有着相同的目的。
我看着吧友的发言陷入了快乐,有一种愚弄别人的快感,这是一种带有罪恶感的事,但正因为如此带给我的快乐远远不是其他事能比拟的。
网络的力量太奇妙了,它让素未谋面的人在网上刚刚相遇就表现出内心深处的东西。
那种东西和表面上干净整洁的衣服,漂亮精致的头发相比,根本不堪入目。
就像外表正常的艾滋病人一样,其实从细胞里都是坏死的。
得到满足的我继续在贴吧上浏览着其他的帖子,一言不合就开喷。
真可谓是,意气风发,睥睨天下,辱骂网友,唯我独尊!
天不生我键盘侠,键道万古入长夜。
键来!
此时我看到了这样的一个帖子。
给你1个亿,必须选三个
1:30年不洗澡
2:30年不网购
3:30年不打王者
4:30年不吃肉
5:30年不理发
有人说:我上次看这个东西的时候不是3个亿吗?楼主你是不是吃回扣了。
有暴躁老哥说:选选,选nm,我选lz吃30斤shi
面对这种事情我早已看透,表示这已经是小儿科了。
于是我发了一张蓝色药丸的图片,上面写着一行字。
刚把这张图片给发出去我就发现了不对,电脑屏幕上出现了,YES OR NO这两个选项。
这让我想起了我看过的一本小说,在哪里主角在按下这个按钮后经历了说不尽的危险和恐怖。
我的手指瞬间僵硬了下来,整个人一动不动,呆呆的想了一会。
下一刻我点了YES,唉,怕啥,应该是贴吧的游戏广告吧!
突然间桌子上就出现了一瓶装满了蓝色药丸的瓶子。
我不能理解,但大受震惊。
“这个东西是真的蓝色药丸吗?”
“要不试试?”
我发现我现在脑子里面都是这个东西,如果今天不处理了那我今天晚上都睡不着觉。
在这里有人可能会觉得我有点冲动了,毕竟这是什么东西还不能确定呢。
但是一想到如果它真的是蓝色药丸的话,真的是太刺激了。
在这里我就要解释一下蓝色药丸了。
在贴吧上经常会有一些要你选择的问题,但实际上这类问题在现实中发生概率极低,而且经常弄一些很刁钻无意义的角度,这时就会有选择蓝色药丸的说法了。
蓝色药丸的图片上写着这么一行字:通过网线给楼主一个大嘴吧子。
我尝试着吃了一颗
下一秒,我就发现我出现了一个陌生的房间里。
我发现这好像是真的蓝色药丸!
我细思极恐,要知道我许的愿实现了,那其他人的愿望呢!
我无法想象,刚吃完垃圾食品的我现在有点反胃。
可我不知道该怎样返回家了,难到真的要打楼主一个大嘴巴子才行吗?
我想着想着,突然有了异响。
我顺着声音跟了过去,发现有个男人在厕所里,正在那个那个啥,太恶心了。
c,居然是真的!愿望都实现了。
这时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脑袋里只想着回家。
使出了一记传说中的腿法,一脚给他踹个狗吃那个啥。
下一刻我回到了家
但是我发现我目所能及之处全部换为了黑色的废墟。
四
沉沉的夜幕被从天而降的蓝色光柱打破,在这深山幽境,只有几只倦禽受到惊扰拍翅而起,引发一连串枝叶碰撞摩擦的声音。
风似乎也睡了,从蓝色的光柱之中现身的人掸了掸身上银粉色鳞片,细细的粉末没有飘散,而像沉重的金沙一样直直的坠入尘土,和正在隐去的法阵辉光一同消散。
晴明的手上拿着一把伞,细长的竹柄还带着青葱的绿色,仿佛刚从林中采撷一般。月白的伞面上流动着银粉色的光辉,亮紫色的蝴蝶从伞骨间游弋穿梭,不时激烈的撞在纸面,激发一圈圈涟漪般的波纹。
“不要着急,我们马上就要到家了。”青年用手指轻轻的敲了敲伞面,安抚里面暴躁的新伙伴。他往前走了两步,绕过一人高的灌木,一座庭院豁然出现在了眼前。
松散的原木围成简单的围栏,一座圆形的小门半掩着,聊胜于无的分割着四周毫无人烟的幽谷和被圈起的小小庭院。
过了木门便是一座小桥,三四步就可跨过。桥下是潺潺的清泉,在层层叠叠的顽石上流淌,从右侧高高的青山而来,往左边浓郁无法看穿的密林而去。
“主人。”一位窈窕的粉衣女子推门而出,透过半人高的栏杆,庭院里面一览无遗,她就那么凭空的出现,带着盈盈的笑意迎了上来。
“桃花,这么晚了还在等我。”晴明笑了笑,把手里的竹伞递给了小院的第一位住客。“小心点,她正在气头上。”
“是个有个性的孩子呢。”桃花微笑着把伞抱在怀里,在前面为主人引路。“我们的庭院越来越热闹了。”
跨过小桥,便是一片平地。上面落满了粉色的花瓣,几乎笼罩了半个庭院的巨大桃树在月光下散发着幽幽的光芒,半透明的花瓣如同雪花无风而动,簌簌的飘落,让整个庭院都浸在优雅迷人的花香中。
她在树下撑开了伞,一大群艳紫色的蝴蝶汹涌而出,仿佛一小场浓郁的旋风。蝴蝶在桃花雨中盘旋了几圈,最终似乎被花瓣所迷醉,逐渐放缓了拍翅的速度,最后轻轻的聚集在了一根盘旋下探的纸条上,凝成了小女孩的模样。
氤氲的黑气遮挡了女孩娇俏的五官,现在那股黑气如同漩涡不停的滚动,偶尔试探着向四周伸出一点触须,但随即就被无处不在的花瓣逼了回去,懊恼的继续盘旋。
“告诉我你的故事吧。”晴明不知何时坐到了那根树枝上,仿佛没什么重量似的。他的手里多了一把雨后青空颜色的酒壶,还有一只浅浅的酒盏,仿佛打算把听到的故事当作下酒的小菜似的。
“你是什么?”蝴蝶妖歪了歪脑袋,发出了疑问。
青年没有立刻开口,而是给自己倒了一杯,抿了一口才回答:“算是你的同类吧。”
“撒谎!你明明就是个阴阳师,你用的那些法术,我听说过。自从人妖两界分开,你们这群人就以抓捕我们为生计。”小女孩的声音高亢了起来,听着隐约有金属摩擦之音。
“哦,你倒是很了解。那么久远的故事了,你这样一只小妖怪从哪里得知的呢?”晴明唇角弯出一个浅浅的弧度,又抿了一口。
“……”蝴蝶妖沉默了一会,反击道:“我知道了,有一个传说,阴阳寮叛逃了一个怪胎,一个有着妖怪血统的杂种。他用人类皮囊混进了那个机构,然后偷学了属于阴阳师的法术,并且在几年前大开杀戒,逃了出来。”
四周温柔的花瓣突然急速的盘旋了起来,连香气也突然带着几分冷冽。
“桃花,无妨。”晴明拿着酒壶的手微微抬起,仿佛在阻拦什么。那刚要凝聚成型的花刃停顿了片刻,又四散开来。
“就算如你所说……”青年的笑意森冷了起来,“你打算何去何从呢?”
“所以,你是要招兵买马?”盘旋在女孩面孔上的黑雾更加浓密了,隐约包裹着一个物体的轮廓。“我听说的那个怪物,很有能力,就算是鬼市的妖怪们也要敬他三分。但平时独来独往,似乎没有什么占山为王的打算。”
晴明没有开口,而是捏着酒杯,微微侧头,用狭长的眼梢给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黑雾突然暴涨,从女孩的五官里涌出,凝聚成了一个台灯的模样。红漆的底座,斑驳的青铜笼罩,一只泛红的鬼眼在提手出咕噜咕噜的转动,看上去颇有几分激动。
“天呢!等了这么久,终于遇到一个有能力的领袖了。我们这些散落在人间的妖怪,天天躲躲藏藏,这只蝴蝶妖刚出生不久,能力不足,只能靠坑蒙拐骗去抓人吃。几个月才能有一两个猎物,而我又要等几个月才能消化完一个,没有实体的日子太难熬了。”
“所以狩猎都是你的主意?”晴明转动酒杯,让清冽的液体在光滑的瓷杯上留下晶莹的水痕,透过薄薄的水幕,反射出黑雾笼罩下哀伤的女孩的面孔。
“哼,她啊,只想找人玩。这些脆弱的蝴蝶妖,就喜欢餐风饮露,仿佛嗅嗅花香就够了。不过这算是一个双赢的交易吧,她帮我带来那些孩子,我吃血肉,她留下灵魂。不亏……”
“我倒是挺好奇,你们当初是怎么成为搭档的。”晴明喝掉了杯中的残酒,手一翻,酒壶和酒杯都凭空消失,仿佛被纳入什么未知的空间去了。
“要怪就怪她的茧为什么正好结在了我的残躯之上,我原本以为被打散之后,要经过千年才能重新得到躯壳,这送上门的鲜活肉体,大概是上天给我的礼物吧。”
“原来如此,如果你重新获得了身体,打算做什么呢?”
“当然是大开杀戒啊,你知道我有多久没吃饱了吗?当年我可是能够一口气吞掉整个村子的活人,让他们在我的罩子里面慢慢的被消化殆尽。你要帮帮我,把这青铜鬼眼灯修好,我可以当你的马前卒,帮你杀很多很多的人类。”
晴明伸出手,探进那团黑雾,微一用力,从中摘出了那盏古灯。萦绕在蝴蝶妖脸上的黑雾完全的散去,小姑娘失神的往后仰倒,摔了下去。但温柔的桃花接住了女孩的身体,把她盖在了一片花瓣组成的薄毯之下。
“我的屋里正好缺一盏灯,从今天开始,你就留在这里吧。”晴明提着灯从树上飘落,走向院子中间的那座小屋。铜灯的斑驳在他手中逐渐的消失,仿佛时光倒流了一样。灯罩上的怪眼激动的溜溜转,大声的赞美道:“天呢,这是什么样的力量啊。我感觉有源源不断的力量涌入我的身体,我马上就会回到自己的全盛时期。”
但很快,它就发现了不对劲,那股冲刷着它的力量,正在把它的意识从灯具上剥离。或者说,那股力量正在吞噬它的意识,仿佛一个巨大的漩涡把周遭的所有妖力都吞噬了进去。
“你……你在做什么……?”在意识完全消弭之前,它挣扎着问出了最后一句话。
晴明把灯放在了矮榻边,调整了一下角度,确保点上灯后,光线洒落在一个恰当的地方。
“我只是想要一盏灯啊。”他微微的笑了笑,点了点灯罩上的鬼眼,确保它永远不会再睁开。“一盏普通的,不会吃人的灯而已。”
第二卷完
作者:【五招】販賣機
中靶:0/9 全勝
①
凌霜月逃婚了。
这是她出嫁的前一日,对象是打小时候就定下,未曾谋过面的娃娃亲。而逃婚的原因嘛,倒也不是叛逆对亲事早有不满,更不是心已许他人志难改。
只因着那长她一年,生自书香门第的未婚夫自幼身体孱弱,患有顽疾,看遍名医试遍验方也无济于事,随着年龄渐长,这病也是愈加沉重。而这成婚的准备也是匆忙的紧,都传言说是公子的病突然加重,家里一时间没有好的法子,病急乱投医,竟想出了个提早几年结婚冲喜昏招。而凌霜月家里居然也点头同意。
而作为四时镖局大掌柜幺女,自幼习武的凌霜月可容不得这个,她哪儿能乐意嫁给个不知还能活个几天的病秧子兼书呆子?自然是一听得消息,便谋划起逃婚的事宜来。
至于如何逃,凌霜月想的也是格外简单。只要找个家里人一时半会不会想到的地方,待个十天半月,等事儿乱过去,仗着爹爹和和哥哥们心疼,多撒撒娇自然也就无事了。
而她看中的中转地,便是附近无人居住的一处山间小屋。那本是一家空置多年的农户,偶尔有猎户樵夫在其中过夜,倒也是个不错的暂居点。
无论如何,凌霜月的出逃计划都算是格外顺利,只是为成婚特意剪裁的华丽衣裙着实不便于行动,凌霜月小小地可惜了一下,便干脆地将它脱下来,往腰间一系,大大咧咧地往半山腰走去。
远远地,她就看到有烟自小屋的方向飘出。有人在那边?凌霜月决定先观察一下附近情况的再过去。
她攀援着树枝逐渐接近小屋,见一片灌木正适合隐蔽观察,便直接脚尖一蹬树干,一个借力便轻松跳了过去,却不想灌木后正有一人被树影全然遮蔽,她这一跳,倒是不巧正撞到他怀里。
“哎呀!”
“哎呀!”
两声惊叫几乎同时发出。树下书生装扮的少年正专心侍弄一株花,猛地被隔壁树上飞来一人砸中,自也是吓了一跳,口张了几次也没能说出句来。
而凌霜月细细打量这书生,只觉得他样貌倒是耐看,又想不通这里怎么会出现这么个书生,一时间竟也忘记起身。直到树上有鸟“嘎”地叫了一声,书生才反应过来,急忙扶了凌霜月一把。
“姑、姑娘还是害怕点的好,毕、毕竟小生也、也不是什么好人。”虽是些小说里纨绔公子哥儿的常见台词,他却说的磕磕巴巴,语气也像是背诵台本一般。
凌霜月决定戏弄这老实书生一把。
“那可真巧,俺也一样!”
凌霜月轻巧一侧身,便躲过了他伸出的手,再借力轻轻一推,那书生只觉得站立不稳,一下跌坐在地。
凌霜月噗呲一笑,“怎么,这么不经摔的?”那书生坐在地上,脸急的通红。方才一推,凌霜月便看出这书生手无缚鸡之力,若不是她收了五分力气,只怕骨头都要给他摔折。
“小生……”刚刚的话果然不知是背的那本闲书上的台词,书生这次再开口,方才是平日里的模样。
“小生什么小生?说话倒是个文绉绉的。我,凌霜月,逃婚来此宝地。请问先生尊姓大名呀?”凌霜月大大方方地行了个礼。
“小……鄙、鄙人白清和这厢有礼了。”书生慌忙还礼。
凌霜月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又不会吃人。你还是好好说话吧。瞧你这手无缚鸡之力的,还学什么风流公子哥儿说话。
你这地方,借我住个两天呗。”
说完,也不等白清和回话,便自顾自翻过篱笆,进了小院。
一只鸟不知从哪棵树上飞下来,拍拍翅膀停在书生的肩上。
“这鸟儿是你养的?”凌霜月好奇地看着这只浑身漆黑的小鸟,试着用手去捋鸟头顶的羽毛。那鸟要躲开她,却被她手箍住逃脱不得,只得心不甘情不愿地任她一通乱揉。
“啊这……且,且算是吧。”
“这是老鸹还是喜鹊。”凌霜月边说边揉着鸟的羽毛。
“嘎哦!”不情愿被捋毛的小鸟发出一声颇似人模仿乌鸦啼叫的奇怪叫声。
“它有名字吗?
没有啊,那不如……就叫鸦鸦吧。”
被强行叫成鸦鸦的鸟扑腾着翅膀,啄她的手表达抗议。
“那就是同意咯~鸦鸦!”凌霜月伸手又是一通乱揉。鸟瞥了她一眼,侧过头去。凌霜月竟在其中看出了“这小女孩精力也太旺盛了,真让人心累”的复杂含义。
是自己看错了,还是说——
“鸦鸦你是不是会讲话呀?鸦鸦,说‘你好’……”
鸦鸦白了凌霜月一眼,挣开她,径直飞回到树最高的枝上去。
②
又经过几番胡闹过后,便到了吃饭时间。
房内没有空间,两人便将桌子架在了小院中央的凉棚底下,
白清和下厨,做了几个简单小菜。口味虽说十分普通,好在凌霜月也不是挑食的人,甚至趁兴不知从哪翻出一瓶酒来,给自己和白清和各满上一杯,就着山间风景,倒也算是绝配。欲与白清和碰杯,对方却说身体不好,不可多喝,一大杯酒只是浅浅抿了一口。鸦鸦也跳上桌子,啄些菜和米粒来吃。吃不过几口,便把头凑向酒杯,一副想要喝酒解渴的样子。凌霜月忙拍了下它的脑袋。“那个可不是给你这样的小鸟儿喝的。”鸦鸦甩甩头,一副不屑与她争论的样子,又啄起米粒来。
除却白清和偶尔咬文嚼字,说些掉书袋发言的习好,凌霜月倒是意外地与他聊的来。她脑内一切关于书生都是书呆子的刻板印象早已全无。
说着说着话,凌霜月像是发现了什么似的,越过桌子,就往白清和衣服上凑,像小狗一般地伸着鼻子嗅来嗅去。“你这衣服味道倒是好闻,不像爹爹和我那几个哥哥,天天价一身的汗臭。要是白家那小子也跟你一样可就好了。”
白清和往回缩了缩身子。凌霜月端起酒杯,又喝了一口,接着说道:
“你这姓氏,倒是跟我那未来的夫家一个样。要是他模样长得也像你这样俊俏,能文会画的,虽说是有那么一些个学问,又不至于迂腐穷酸,性情也算是不错,即便是身体弱些,我指不定也就嫁了。”
“那你可曾见过他么?”
“哪里曾见过。我也只是听家里人说,他打小就体弱多病,拿药汤当水喝,药丸当饭吃的主儿,怕不是浑身上下一股子药味儿。脸色定也是病恹恹、惨白兮兮,等到了夜里,连鬼也得让他的脸色给吓住。况且像他这种世代读书人的家世,天天的泡在故纸堆里边,耳朵眼里进出的都是些科举功名啊,四书五经啊的,保管的是一副老秀才相,迂腐可憎。”说到这里,她用鼻子哼了一声,来表达她的不屑与气恼。
“谁要嫁给他啊。我也不过二八年华,万一过门儿不两天,他再……呸呸呸!反正啊,他可嫁不得!若不是小时候爹爹找来的道士给算了一卦,说我跟他有命里注定的缘分,还说那红线早就在月老那儿牵好了,我也不至于逃婚出来。但要不是逃婚,又遇不到你了。可真是两难。”
凌霜月说着,叹了一大口气。白清和放下筷子,搜肠刮肚地打算要掏出些“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一类的说辞来劝慰她。
“……话说回来,明儿个我们去山下溪水里捉虫子怎么样。我今天来时,看到那里很多蜉蝣,在太阳底下飞着,可好看了。”凌霜月转移话题的速度倒是一绝,白清和搜肠刮肚才想好的词一个字也没能用上。凌霜月手指比划着蜉蝣的大小,鸦鸦则只是别过头啄菜吃,权装作没听见。
“……心之忧矣,于我归息。”白清和冷不丁冒出一句诗。
“那,蜉蝣岂不也可以算做是朝闻道夕可死了?”凌霜月不知又想到哪里去,突然开口,把白清和听的一愣。
“啊?”
③
第二天午后,为了不被凌霜月“骚扰”,鸦鸦早早地回到白清和的房间,瘫在桌上眯着眼睛晒太阳打盹,一副老头子的姿态。一听到有人推门的声音,“嘎!”地一声扑棱着翅膀跳起来,飞上架子装作在玩砚台的样子,偷偷地瞥向门口。看只有白清和一人进来,便懒洋洋地飞回去,又张开翅膀重新瘫作一滩,甚至打了个带着酒味的饱嗝。
白清和见它这样,不由得“噗”的一声笑出声来。
鸦鸦抖抖羽毛,发出哼的一声。
白清和忙敛起笑容来,“仙君勿怒。”嘴上说着,语气里的笑意却是藏不住的溢出来。
鸦鸦撇撇嘴,“孤不与小儿置气。”从声音到语气,都与上年纪的老头子别无二致。
对于鸦鸦说话这事,白清和似乎习以为常。只捡下首的椅子坐了,翻起书来。
鸦鸦叹了口气“这女娃儿甚是吵闹,孤不得安歇。”
“她呀,是活泼了些。”白清和嘴角溢出笑意。
鸦鸦似乎嗅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酸臭味,摇头道“汝悔否?”
“不悔。”白清和看着书,目光却像是穿过书看向远处。
这恋爱的酸臭味可越来越浓烈了。
“三年换三日共处,足矣。”
鸦鸦又叹了口气。
“若非如此,霜月将三年,甚至更久的耽误在我这个将死之人上。那才是……”
“清和——”
凌霜月的声音与敲门声传入一人一鸟耳中的同时,她的身影便已出现在了门口,甚至手中还抓着一只兔子。
鸦鸦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跳起,作出一直在梳理羽毛的样子。好在凌霜月注意力完全放在白清和那儿,没看到鸦鸦一脸慌乱,也没闻到它身上传来的酒味。
“这兔子不是你养的吧?”凌霜月摆摆手,手里的兔子随着摇晃了几下。“我在凉棚底下晒太阳,正巧看见它吃你种的花,我随手这么一捞,就给它抓住了。你若是乐意,我就等晚上生了火把它烤来吃怎么样?昨天尝了你的厨艺,晚上就来尝尝我的。虽说我别的菜不怎么会做,烤肉可是一绝,就连嘴最刁的林叔都夸我野兔烤得好。
怎么样?”
凌霜月眼睛直直地看着白清和,既是询问又是恳求,这白清和哪里拒绝的了,自然是同意了她。
凌霜月熟练地处理着兔肉,白清和自觉插不上手,只好回去侍弄花草。这凌霜月手底下忙碌,嘴也是不闲着,从天气到园艺,与白清和聊了个遍。处理到一半,又拿着些碎肉跑去要喂鸦鸦吃。鸦鸦干脆懒得理她,又怕她一手的油污凑上来又要弄脏羽毛,索性飞到树上躲清净。
④
天已全黑,鸦鸦早就扔下这二人去房间内瘫着,只剩下白清和与凌霜月还守着篝火闲聊天不肯离开。
“不如,我们一同走罢。找个深山里的村子住下来,教书打猎。也不至于饿着。”也不知是触了哪根弦,又或者是没忍住喝空了酒坛的缘故,凌霜月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说完,更是不顾妄图转移话题的白清和,凑上去热切地等着他的回答。
白清和眼看着凌霜月的脸越凑越近,她唇上沾着的油光越来越贴近白清和的鼻尖,烤肉的香气让他不由得吞了口口水。凌霜月的眼里映着跳跃的火光,闪闪发亮。大约是太靠近篝火的缘故,白清和的脸一直红到脖子根。
白清和的鼻尖快要触到凌霜月的唇上。后脑已经触到篱笆,再也无后退余地。嘴唇蠕动几次也讲不出拒绝的话来,反而将脸憋得更红。
“孤男寡女,授受……授受不亲。”白清和强行闭上眼,才躲开她的逼问。最后更是闭着眼,用手支撑着,往后挪动着离开。
凌霜月愣在原地看他坐在地上倒退着离开,又好气又好笑。只想给他一拳,却又怕这一拳下去打出事故来,无处发泄的气力最终只得挥给空气。
⑤
直到傍晚,白清和都故意躲着凌霜月走。
而凌霜月把他堵住,则是在听到动静,发现白清和收拾好房间,带着鸦鸦打算悄悄离开的时候。
“你要到哪里去。”凌霜月抱着胳膊,斜靠在树上,铁了心的要拦下白清和来。
“我……”
“你是不是……嫌我烦了?”
白清和不知怎么回答她,只好低头不语。过了一会儿,听到凌霜月努力忍着的抽泣声,慌乱的抬起头来,正对上她咬住嘴唇忍住抽泣却藏不下泪珠的脸。
“你、你可不要哭呀,你一哭,我也要哭了。”白清和手忙脚乱,哪里顾得上其他,便将他如何用三年寿命与鸦鸦换得在此处的三日相见细细说了。
“其实,我的本意与你一样,也是逃婚。毕竟我自幼体弱,自记事来几乎不曾出过家门;从去年无法行走起,更是连房门都无法出得。已病至如此,却还要娶一未曾谋面的女子为妻,我自是不愿的。能用三年寿命换得三日自由,自是极好。”
白清和用尽一生演技,装出轻松满不在乎的语气来。
“且我原以为,你生在镖局,自幼习武,见多识广,与我这等坐井观天只知书本的呆子,是截然不同的人。
现今想来,是我狭隘,妄加揣测了。
如今得三日共处,不枉此生。”
凌霜月哭得泪水糊了一脸。白清和本想伸手去擦,却又怕这手一旦伸出去就再不可能收的回,只得强忍着转过身去。
“走罢。”夕阳即将被远处山头吞没,鸦鸦出声提醒白清和,他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鸦鸦你,你会说话的?我要是早知道,我就……”凌霜月抹一把满脸的鼻涕和眼泪,嘴里还不停地讲些话。
白清和强忍住不去看她,道别的话无论如何也无法说出口。
“你不要走!”凌霜月伸手阻拦,却被鸦鸦挡下。
“此乃定数,汝莫阻拦,拦亦无用。”
“那我,我用三年换他,三年不够的话,三十年也行。”凌霜月依旧不肯罢休。
“今汝换他,明他换汝,无穷尽矣。归去罢!
汝缘已尽矣!”
鸦鸦说罢,拍打翅膀飞回白清和的肩上。
凌霜月靠在树上,看着白清和一步步往山中走去。一袭素衣如蜉蝣之翼,随风飘飞。直至再也不见。
孤帆自序(重寫版)
論吾國劇曲之盛,自三代巫風鑿山開源,靡延千年,匯梨園而成一大澤,又經教坊瓦舍書會幾代積澱,成洪脈數流育四方諸腔,今皆匯於燕京一城以爭聲中頭名,恆使京師劇曲之勝冠絕天下九州。
余自幼癡戲,曾遇一友自京來,嘗問曰:常言京中劇壇乃當今天下魁首,欲往謁之,祗不知魁首中首又在何處?對曰:若論魁首之首,非金闋中不敢稱之,然此處雖以龍庭而令天下氍毹俯首,京郊一故名園,才是梨園菊壇萬花爭艷之地,所謂無殿之帝闋也。
又問是何寶地,答乃一極富貴的戲癡所造,園中諸般美景且不論,大小戲台便得百單八處,又以一萬花之樓為最可稱之勝境。年中三百六十日,名優紅伶戲壓戲,場連場,聽花好月者往來若己宅,晝唱書內事,夜吟曲中情,未知閉門封箱為何物。真可謂耳不聞俗間聲,身不染凡世塵,時之優伶莫不以萬花郢雪為榮,所謂上拜佛爺,下敬花樓,皆京師梨園之大事也。
余心嚮往之,無奈偏逢世末風雲激變,帝業傾翻,九州動蕩,身不得行。至天下再歸大統,局勢稍安,身已老邁,踉蹌舊都探訪,惜不過餘些殘垣斷壁,枯草頑石尚在。四面荒蕪,天地如孤,惟見一老道人偶來灑掃,方存些人氣罷了。
嗚呼!
憶昔年繁華盛景,皆雲散煙消,物破人殘,回想余淪喪之故土,不禁悲從中來,涕淚心傷。客居都中數載,偶知城外尚有知此園舊事者,遂冒昧拜訪,收得早年書刊報紙物什若干,終得描其輪廓。今將諸聞收敘整理,成就《燕京萬花樓遺事》一書,以懷故去。
某朝未知年 孤帆
_(:3」∠)_写于高中时代
_(:3」∠)_属于是年轻时候写的一堆玩意里边唯一一个到现在还挺中意的倒霉玩意
_(:3」∠)_不全而且顺序错乱的原因是完成版随着百度空间一同消失了。
_(:3」∠)_其实还是很中二病而且矫情的。最终放上来的原因是。。。再不找个目前应该会长期留着的地方存一下就真的再也找不到了。
_(:3」∠)_为什么特别烂的那些还都在各种地方存着唯独不错的几个没了啊
+++
红墙砖瓦 入了谁的画
一家之言 成了谁的天下
一部史书 慢慢地读
一杯苦茶 从百家争鸣读到罢黜百家
时间像水【?我自己都没认出来的字】在被蒸发
仿佛看见 金戈铁马 两阵厮杀
镜头切换 又是谁 一统天下
一瓢黄河半瓢水 半瓢泥沙
撇去浮尘 只看见 江山如画
半壁江山 谁叹疾苦 无奈奢华
谁又得了谁的天下
谁的江山 谁的王 谁的繁华
繁华落尽 谁带走 谁的牵挂
一部史书 天下兴亡 谁的天下
谁又亡了谁的国家
+++
_(:3」∠)_翻遍了就翻出这点来。那么现在的问题是。我确认我写不出这样的玩意来了已经。
_(:3」∠)_妈的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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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怎么不回家?”
“我是一个孤儿。”
养老院的前台一时安静下来了,蓝青青沉默片刻,说道:“其实你不用这么直白,说话可以委婉一点。”
“哦,那你呢?”
“这里就是我的家。”蓝青青指了指身后的养老院,这里只剩下她一个年轻人,其他人都回家了。
“你也是……”
“我爹娘就住这,这里是我家族产业。”
陈宇咬了咬下唇。
“行。”
“我就不和你寒暄了,来之前你应该了解过我们这里的情况吧?”
“我也不知道我算不算了解……就是,看护老人?”
一具尸体推着轮椅从蓝青青身后的走廊经过了,轮椅上是另一具尸体。陈宇下意识屏住了呼吸,但却没有因此后退,因为他的腿已经抖麻了。
“是,也不是。”蓝青青摸了摸下巴,但她根本没有胡子,也不知道怎么养成的习惯。“你也是本地人吧?应该晓得赶尸啵?”
“有鬼!”
“莫搞,世上根本没有鬼。”
“我说,刚刚有个死人从后面经过了!”
“你咋晓得是死人?”蓝青青点了点头,赞道:“蛮好,也是有点经验。”
蓝青青按住陈宇的肩膀,半是胁迫地将他压在了大厅排排椅上。她的眼睛里闪着蓝光,带着一丝毋庸置疑的威严,让陈宇的恐惧变成了畏惧。
“简而言之,我们家是赶尸人,然后呢,最近几年,产业升级了,以尸养老,循环利用。”
“我不懂……我什么都不懂……我可以走吗……”
“这是一份很安全的工作,不需要你去照顾老人,所有一切都有尸体代劳。你要做的,只是注意一下谁死了。”蓝青青解下头上的铃铛摇了摇,直到此刻陈宇才发现蓝青青头上绑了十几个铃铛,诡异的是,直到前一刻他都没听见任何铃铛响。
随着铃铛响起,刚刚推着尸体的尸体再次出现了,越来越近。
“这里的尸体都是曾在这里养老的人,肉体保留了记忆,但不咋能思考。我整了点功夫在里面,老人家说啥,死人就干啥,很会照顾人,也不会恼。”
“只是有个问题,死人分不清活人是死是活。”
“什么?”陈宇感觉有点绕,一下子没弄懂。
“死人分不清活人死了还是没死,所以就要靠活人分辨。”蓝青青拍了拍陈宇的肩膀,“这点你做的很好。”
“我其实……”
“过年三倍工资。”
“行。”
人总会因为各种理由让自己身处险境,有时是利益,有时是无知,有时是傲慢。总而言之,人总能用各种各样的方式杀死自己,却又充满了强大的求生欲。
陈宇用尽全力,将档案柜盖住了监控室的木门,接下来七天时间,他都会在这里度过。正式开工前他已经买了50块的泡面堆在这里,为了防止自己吃腻还专门购置了一盒自热米饭。
“你也不用太紧张。”对讲机里传来了蓝青青散漫的声音,“我们这里几个月都不一定死一个人,你可能什么都不用做就能白赚工钱……就算出了啥子事,也是我去处理,你只要传个话就好了。”
“……”陈宇不语,长久沉默。
“你死了噻?”
“没。”
“那多说说话嘛,不然多无聊?”
监控的屏幕里,蓝青青瘫在椅子上,穿着拖鞋的双脚搭在了桌子上。外头的风声凛冽,寒意吹不进集中供暖的养老院里,把自己困在监控室里的陈宇也安定下来,脱下了外套。
“我不擅长说话。”他说话了。
“多说说就擅长了噻。”她刷着抖音,屏幕里隐约能看见好几个没穿衣服的男人热舞,陈宇移开了视线,开始关注其他屏幕。
这里的一切只能用安静祥和来形容,老人、死人就那样平平常常地活动着,有的在打麻将,有的在跳广场舞,一个老大姐唱着山歌,底下的活人死人也一起摇头晃脑,单纯从外观上几乎无法分辨。
但在陈宇眼里,死人和活人的眼瞳却大有不同,即使隔着监视器屏幕,那眼睛也只能变成漆黑的小点,陈宇也能感受到异样的目光。从小时起,陈宇就常常觉得自己会被“死物”看见。
灌木里的猫尸会看着他,他只能把尸体埋进土里。饭桌上的鱼会看着他,他只敢吃炸鱼排。湖里的死人会看着他,他只得报警,然后破获校内两位辅导员的情杀大案。
这是一种天赋,也算一个诅咒。他有些习惯这种能力,以至于接下了这个诡异的工作。
“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死人养老……”
“现在交通这么发达,在外面死了坐个高铁就到家,我们赶尸人总不能不吃饭吧?”蓝青青嘴里滔滔不绝,眼睛却死盯着屏幕里跳舞的橘猫傻笑,好像有两个大脑在同时运转一样。“现在养老缺口这么大,我们赶尸人必须抓住时代的机遇,实现产业转型,深挖用户痛点,打通技术壁垒,实现资源最优配置,才能生存下来。”
陈宇都不想说话了,以前是他自己不想说,现在是有人逼着他不想说。
“哦。”他说。
大年三十,还留在这个养老院的人,大多是没有家人,或是有一些不如没有的家人。当然,这个要排除老板。
昨晚见面时,陈宇和蓝青青的父母已经有了一面之缘,如今这两位一个在图书馆打麻将,另一个在客厅里唱k,好不快活。而其他老人也有各自的活动,跳舞的跳舞、发呆的发呆,还有人在花园里放烟花。
头顶光秃秃的老人瘫在轮椅上,看起来已经没有了运动能力,右手却攥着加特林烟花的握把,光亮冲出了黑暗,照亮老人枯瘦的脸庞和他身边站着的、死去的老妇人。
“留在这里的人要么孤家寡人,要么身无分文,死前享受行尸的照顾,死后就要留在这里工作。”蓝青青的声音从对讲机里传来。
“他们不想入土为安吗?”
“有的人想死后安定,也有的人不愿活着受苦。反正照我看来,死了就是死了,没什么地府天堂,享受当下便是,不用太迷信。”
“这都赶尸了,还不迷信吗?”
“赶尸只是一种技术,证明不了轮回……换种说法,既然活着受苦是为了死后幸福,为什么不先在活着时把享福了,死后再去受苦呢?”
陈宇不说话,他本来就话少,人设立起来后沉默也不会尴尬。
“有兴趣来这里养老吗?”
“算了。”陈宇立刻回答:“以后我靠AI机器人养老。”
“你他妈的……”蓝青青像是被戳到了痛处,窸窸窣窣地狂言细语:“……机器人有什么好,哪有尸体温暖……传统手艺丢了可就完了……行吧反正等以后失业了我就去搞迷信……看你们信不信……”
“但是等我死了,你可以用我的尸体……也许有人会希望假装,我还活着呢?”
“终究是有区别的。有很大的区别。”蓝青青笑了笑,说道:“不过你高兴就好。”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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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上花发蝴蝶飞,江山犹是昔人非……
遗民几度垂垂老,游女长歌缓缓归哎,缓缓归。”
不知道从何处飘来一阵悦耳的歌声。唱的人喉清嗓嫩,让人不由得侧耳倾听。
就是在这一瞬间,那个黑衣包头的人瞅准了破绽,手腕疾抖,将廖如寄手中的刀打落在地。廖如寄一惊,黑衣人趁势攻了上来,恍神之中,已将廖如寄压倒在地。
“哼,敬酒不吃吃罚酒……”
黑衣人狞笑,廖如寄手腕被扭,颈上横刀,心里万分苦楚,道:“是我技不如人!我包裹里只有十两银子,你若想要,拿去好了!”
“果然是穷酸书生,没什么油水!”黑衣人拎起包裹,觉得不甚沉重,气得啐了他一口,忽然转嗔为喜,从廖如寄腰间拾起一块玉佩:“哟,这玩意儿倒是能卖几个钱……”
“那是我娘的遗物!”廖如寄凄惨地叫了一声,欲待挣扎,却怕着压得更紧的长刀,只得哀求:“好汉,你行行好吧……”
黑衣人冷笑,才要开口,忽然,有人发问:“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你们这是要干什么?”
听声音正是刚才的歌者。两人同时望去,烈日下先看到一叶飘扬的紫裾,随后是贴在黄衫上的碧玉长笛。黑发结鬟,脸秀眉弯,十分端丽的一个少女。
“小娘子,行路在外,我劝你一句。”
廖如寄失声叫喊。长刀划过他的脖颈,血迹沾染刀锋,在日头下发亮,直指少女。
“少管闲事。”
她稍稍抬眉,脸色不愉。“这是闲事?那么这书生在路上走得好好的,你干嘛又去招惹人家,你不也是在多管阎王的闲事么?你管得,我管不得?”
“小娘子!”廖如寄见势不好,连忙叫道:“你还是少说几句,快逃命吧!歹人!你,你冲我来!”
黑衣人已冲向少女。廖如寄心一凉。脸上一热。
是热乎乎的血溅到了他脸上。黑衣人喉管被长笛刺入,双眼圆睁,嘴唇张合着却只能吐出带着腥味的气流,长刀颓然跌到地下。少女依然一身鲜艳夺目的紫裙黄衫。不动声色地抽出笛子,仿佛没听见黑衣人喉头咯吱咯吱的声音,细心在他衣服上拭净血迹。她斜溜了廖如寄一眼。
“书生,还不起来?”
“我……哦哦哦!”廖如寄连忙翻身坐起,心脏还疯狂地跳个不停,哆嗦着手撕下一块里衣包扎脖子。好在伤口不深,没什么性命之忧。他对着少女跪拜道:“多谢女侠救命之恩!小生廖如寄,这份恩情没齿难忘!”
“我叫莘瑶瑶。”她道,“不必跪拜,我救了你的命,要的不是大礼。要你的一样东西。”
“啊?可小生身无长物……包裹里倒是有十两银子……”
“现在的书生怎么越来越穷了。”莘瑶瑶喃喃。廖如寄听不真,问道:“莘女侠,你说什么?”
“没什么。但我不要你的银子。”
廖如寄在身上掏摸了半天,最后无奈地捧出那块玉佩:“小生身上只有这个了……”
他摊开手掌,日光下那块玉润得像一汪绿水。莘瑶瑶接过,挂在自己的腰间。她心中默念:“我的紫裙是跟那个姓邵的讨来的,黄衫的料子是李家的馈赠。玉笛是陈二郎,花簪是徐七娘。现在是这块玉佩,这是廖如寄。”
廖如寄巴巴地看着她。莘瑶瑶一抬头就看见他那双眼睛,又殷切又可怜,她都觉得有些不忍了。她拍了拍他伸出的手,道:“这就算是你的报恩了,只此抵过,咱们后会有期。”点了点头,转身就走。
“多谢姑……莘姑娘!”廖如寄在她身后喊:“姑娘好走!”
莘瑶瑶拐了个弯就不见了。廖如寄垂下头,手摸着腰间,想起母亲,觉得心中又酸又痛。他一转眼看见了黑衣人的尸体,气不打一处来,走上去就是一脚,谁知用力过猛,脚下一滑摔了个狗吃屎。他爬起来,坐在地上,埋着头,眼睛里一片干涸。
忽然有人在他肩膀上敲了一下,他回过头,地下赫然是他那块玉佩。抬起头,绿树中划过一片紫色的衣角。廖如寄连忙拾起那块玉佩,一边喊着“莘姑娘”一边追了过去,却只见榛莽中四顾茫茫。
大火连天,仿佛一直要烧到夜幕。熊熊火光中,烧灼的哔剥声不绝于耳,逃出来的人脸仿佛在流动。
莘瑶瑶大喊:“第七个!”她拖着瘫倒在地下的一个青年现身,几人爆发出哭嚎,奔了过去。莘瑶瑶接过一个中年妇人递过的黄金玫瑰簪,随手插在发上。她头上已新插了数支花钗,都因动作剧烈而颤摇不已。
那些人都围着地上的青年,没有人在意她,而莘瑶瑶也已拿到她需要的,便独自走开了。走不到三五步,突然迎面撞上了一个提着一桶水,气喘如牛跑过来的人。桶落到地上,水撒了一地,那人也不管,只是愣愣地看着莘瑶瑶,忽然大喊:“莘——”
莘瑶瑶立刻堵住他的嘴,呵道:“噤声!”她把他拉开,火光渐远,到了路口,停下来几乎要叹气。又是这个书生……她的心中已有预感。
“莘姑娘,你怎么在这?”
“我还想问你呢,你怎么会在这?”
“我是路过,看见他们家着火了,就想去找口井……”他看着莘瑶瑶头上的花钗,道:“莘姑娘,你又是在见义勇为,是吧?”
他俩从路口处开始,找了酒家坐下,要了一壶白酒,一盘牛肉。对酌时莘瑶瑶不断地向他重复,自己并不是一个见义勇为的人,自己的所作所为,皆为求财。喝了几杯酒,她脸红耳热,手指不耐烦地揪扯着自己的衣服。
“这些,这些,都是别人的馈赠。”
“可是莘姑娘,你要的这些馈赠,跟你所施的恩情相比,那真是少之又少。更何况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多豪迈的胸襟啊!”
廖如寄看着她又喝一杯酒,伸舌头道:“莘姑娘……”
“胸襟豪迈……”
莘瑶瑶又喝一杯酒。
“那也是有所求。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凭的是一腔热血,而我仗笛相助,却是为了你们的回报。你谬赞我了,你太像个书生了。”
“也许吧,但莘姑娘,你酒喝得太猛了!”廖如寄按住她的手。
莘瑶瑶哼笑。“你以为我醉了?”
“一般这么说的人都醉了。”廖如寄小声嘀咕,在莘瑶瑶看过来时赶忙说道:“不不不!只是天色太晚,我们该安歇了,莘姑娘,你住在哪里?”
莘瑶瑶没有回答。她眨着眼睛,又要去拿酒,廖如寄暗叫不好,赶紧将杯中的酒自己喝了,扶着莘瑶瑶来到自己的下处。
莘瑶瑶倒在床上,他就在桌子上趴着,酒力上来,也睡过去。
醒来时,廖如寄还以为是清晨,看到桌上昏暗的红烛才慢慢反应过来。莘瑶瑶和他对坐,倒了一碗酽茶在喝。
他忽地觉得不好意思。低声问道:“莘姑娘,你醒了?”一边打量她的脸色,一边慢慢从袖中掏出玉佩,推到莘瑶瑶面前。
“把你灌醉,真是抱歉!这是我的玉佩……那天你走后,我就后悔了。你对我有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这玉佩虽然是我母亲的遗物,但我想,我母亲与我,原不需要这些外物来证明。既然你想要,我给,那是自然的事,我想我母亲要是知道你救了我的命,一定也不会吝惜她的玉佩的。”
莘瑶瑶捧着碗,大口喝着凉茶。她面无表情,放下碗,忽然问道:“那假如我跟你要别的呢?”
“姑娘所求,都可以。只要姑娘不是要我的命!”
“哈哈。”她这下真笑了几声,“书生,廖如寄,你猜对了,我还真就是要你的命。”莘瑶瑶站起身来,走到廖如寄面前。对方“啊?”的一声,颦眉蹙额,连连摆手,那样子看起来像要跑似的,却又强自按捺着,坐在原地。
莘瑶瑶拿长笛戳了戳他的眼皮:“闭眼。”她不欲看见他那双可怜的眼睛。“你为什么不跑呢?”
“姑娘武功高强,就如仙人一般,即使我想跑,又怎么跑得过呢?何况……我这条命是姑娘救的,唉!姑娘若是真想要,我似乎也不能不给……”
笛子离开了他的眼睛。他紧张地等待着痛苦。
却是轻轻的一个吻落在他的双唇。他惊讶睁眼,膝盖上就是一沉。莘瑶瑶坐在他的腿上,抱住他的脖颈。她吻技稔熟高超,他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手按住肩膀推开她。
莘瑶瑶问道:“果真吗?还是你心里就觉得,我不会真的杀你呢?”
“我……”
他脸又红了。莘瑶瑶头埋在他的肩窝里,笑了。
我早就知道会这样。她想,从我不接受他玉佩的那一刻开始,有些事情就不言自明。
有些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曾经也是没有接收的馈赠,因缘分纠葛而牵手的人,最后只落得仍是这样一介孤身,天上地下,生死永隔。不为别的,只为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
“你应该也看出来了……我的身份,不同于你。不同于凡人。”
“玉佩也是可以的。你自己。也是可以的。你要选择哪一种,都可以。”
他的眼光只动摇了片刻,就像无风之烛那样,又稳定了下来。他张口欲言,莘瑶瑶拿手指抵住他的嘴唇。
“现在先别说。”
她抱住他,脸靠在他胸前,回忆起上一次,上一个人。结局已定,总之是分离。但她嗅到他身上的酒气。
已经知道酒的味道,为何还要喝呢?已经知道荣名利禄一把火烧得干净,读再多书最后仍然是一个死。但有些事还是要做,如飞蛾扑火。
房中的红烛静静燃烧着,随即被人一口气吹灭。
免责:笑语/求知
老师我这辈子还有机会把文写得不那么平吗救救我
小时候水灵被家附近的算命的判过八字,那个眼瞎心盲的神棍说她这个名字取得非常不好,命里本来就恶水了,偏生随了水姓,名字还水上生灵,以后注定要死在水上的。
水灵的父母虽然不太信,但想着到底避一避也好,然而那时候水灵已经把自己的名字视为自己的一部分,在家里大吵大闹了好几个月,坚决不同意要改名字。她还背着父母喊了附近的几个孩子准备一起去打一顿那瞎子,不过好赖一众小孩还有些心理压力,走到面前看着瞎子那沧桑的黑脸到底没真下手。
但她转头就带着一群小伙伴下了水,在河边玩得不亦说乎,回到家里自然是被狠狠揍了一顿。不过既然没大人看着下水都没出事,改名这回事自然也就不了了之,如此皆大欢喜。
虽然神棍之言在她这算不得数了,但为人父母者总有多余的担忧,在开了一百二十个家庭会议后,水灵终于勉强应承了父母不随意下河的请求,实在要去,也一定有大人在旁看护。
水灵自己领下的这个名字倒也真应了景,她入水如入无人之境,很快乡下城中,数得上名号的小大河流都被她游历过,那条最宽最大的几公里江面都没能阻止得了她。那些看护她的大人一个个都跟不上她的进步,很快她就成了小小的明星。
古语说善泳者溺,这倒更叫人忧心起来,但水灵父母一合计,如果实在阻止不了水灵下水,要不让她进泳队试试,至少在游泳馆中安全性总比在野外要好。
可惜不知道为什么,水灵在泳池中完全失去了那恍若天成的游泳本能,她甚至连凫水都忘了,在泳池里直往下沉,好在第一时间被人拉了上来,没出大事。
也算好事,她自那次之后再也没下过水,甚至表现出对下水的厌恶,那些闪亮的天赋好像一夜之间突然消失,她又变回了人群中最普通的一员。
她按部就班地升学,没有格外突出的经历,正常地和所有人社交,就连她自己都要忘记曾经对下河的过度迷恋,成为了相当不错的城市小孩。
大概是城市小孩吧,如果城市小孩也会在周末的时候在河堤上走一整天,在河边几乎要垂到水面的柳树上躺一整晚只听着水卷上河岸的声音也是一个城市孩子会做的事情的话。但她的确不再下水了,她甚至不会再踏进浅浅地覆上一层水的河岸里。
这件事她没有告诉任何人,她在泳池里浮不上来的那一刻,她有一种强烈的直觉,那个瞎子说的话是对的,她会死在水里的,而且一定是江河的水中。她仍然眷恋在水中的感觉,却被莫大的恐慌淹没了,那个曾经属于她的领域她再也不敢踏入一步,这当然可惜,可比起无法得到新的未知的死亡,那些让人好奇的陌生的东西更为重要,至少现在是这样的。
后来水灵考上大学,学的水文,这时已经没有几个人想得起来她曾经对河流的迷恋,虽然填志愿的时候她的父母似乎模糊地感觉出什么东西在眼前,可看不清楚,最后还是被抛掷在脑后。
她学习水文地质的天赋非常高,那些繁琐的知识点只需她看一遍便能记住甚至是明白其细节,这值得欣喜,她很快成为了系里格外被看好的那个,当然也不免有人说也许她只是理论天才,说不定到时候实地调研的时候就变成手不能提肩不能抗晒点太阳还要写抱怨小作文的大小姐。但事不如人意,下现场的时候她的导师们就发现她那突出的天赋完全不止于在学习书本中的知识上,她天赋异禀地明了整段水体哪里最危险,这甚至有时候比机器要更详细。
水灵没有再回过家,她对父母说是项目繁忙,最开始的时候项目的确是做不完的,可等到她跟着博导做完几个大工程之后,她的项目与项目之间就常有小半年的空档期了。
她还是没敢下水,但也离不开水,于是在水边建了栋房子。房子没打申请,是实打实的违章建筑,但乡下山里,还是河边,建起的又是几乎像危房的毛坯,根本没人管她在做什么,那个村里的人还要感谢她为此付了一大笔钱。
她那栋房子出门下行五六步就能到河边,甚至汛期还能被全淹一遍,说它是危房一点不夸张,不过她又不在汛期来住,房子里也没有什么宝贝的家具(都是水泥和砖块垒出来的大概样子),甚至连电线都没牵,所以倒也没什么值得在意的。
水灵在那住了好些年,后来下游修大坝,上游水涨几十米,水直接淹了房子,她没了可以歇脚的房子,终于在大坝修好后回了一趟老家。
老家日新月异,早已经不是小时候的模样了,甚至父母也是,水灵几乎认不出来他们是谁,两方相见面面相觑,对水灵父母而言,这个几十年不见的女儿还不如邻居家的小孙子更来得亲近。
水灵也没有在家住,她在外面订了间酒店,连着睡了好几天都没有出门。某天醒来的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她打了个车,准备去河边看看,但说地点的时候愣了一下,她没想起来家乡这条河究竟叫什么。
不过也就这条河了,司机熟练地开了车往桥上去,去的二桥,这边以前是没被开发的乡下,现在也有了几个人气不足的商场和活动大坪,她在大坪下了车,辨认了一下方向,往河边走去。
一切陌生又熟悉,还是那条河,但河床前些年挖河沙挖得坑坑洼洼,流淌间多出了好多陌生的漩涡。水灵顺着河岸走下去,走到支流处,转头往上走,这是她家以前住的那边,那条曾经的小河现在水量已经不大,甚至几近于要干枯了,水灵终于走到她第一次跳进的河边,立了很久。
这四遭无人,只有一些破损的铁网,想来是拦一些想下河游泳的小孩的,水灵轻巧地绕过它们,走到了水边。
就是这个时候了吧,水灵那颗一直以来沉在恐惧中的心总算安定下来,她在那之后,第一次弯下腰直接用手触摸流水,随后,她走进水中。
那个夏天,水灵老家所在的城市泛了洪水,但神奇的是,没有任何人在洪水中受伤,只有一个在那座城市里称不上著名的人失踪了。
作者:喵哩
评论:随意
(电视剧睡魔同人)
夜幕降临,世界沉静下来,在靛蓝色的雾气中沉沉睡去,只有寥寥的人影还在这寒冷的秋夜奔波。凯瑟琳推开酒馆的门,裹紧了身上的披肩,带着一丝微醺投入外面沉沉的夜色。
今晚的生意不怎么样,她打算去主教广场碰碰运气,那边的路灯下是个不错的招揽位置,天越来越冷了,半夜停留在外面的人也越来越少,想要找到客户会变得更加困难。
一阵疾风穿过身侧的巷子,掀起了她薄薄的衣裙,让她狠狠的打了一个冷战。被薄云遮住的月亮此时露了半个出来,在湿冷的路面上投下她淡薄的影子。
嘎的一声怪响,什么鸟从她头顶掠过,黑影快的像箭一样穿过了她的身体。她惊恐的回头看了一眼,刚才出来的酒店已经淹没在雾气里,身后只留下一片暧昧的灰黑色轮廓。某种带着固定节奏的声音在雾里回响,像鼓点,像脚步,一点一点的逼近。
凯瑟琳忍不住环住了自己的手臂,上下摩擦,仿佛那样就能给自己足够的温暖和保护。她想起了最近的传闻,一个专门猎杀妓女的变态,一个彻头彻底的疯子。喜欢在黑夜里,把她这样的可怜人拖到冰冷的角落,砍上几十刀,撕成碎片。
恐惧在湿雾中翻腾,终于凝成了实体,他身着白衣却裹着死亡和阴影,手里拿着一把闪着寒光的锋利匕首。
凯瑟琳尖叫了起来,掉头狂奔,她奋力的甩动胳膊,拎起裙子,用尽吃奶的力气狂奔。远方道路的尽头有一团模糊的灯光,可能是另一个酒吧还在营业的窗户里透出来的。她感觉到冰冷的吐息在脑后掠过,感觉到手臂和衣摆上拉扯的力量。
本就凹凸不平的道路,因为夜晚的露水变得又湿又滑,她廉价的皮鞋无法支撑这样的冲击发出不堪重负的撕裂声,她被绊倒了,重重的摔在了地上。膝盖和手肘痛的近乎麻木,然而她顾不上一切,只能大喊救命。
四周都是高高的围墙,没有一扇窗户的灯光因为她的求救而点亮。一只冰冷的大手从后面狠狠的抓住了她的发髻,然后那道雪亮的刀光划过了她的咽喉,切断了她所有的哀嚎。
“凯特?”
凯瑟琳颤抖着张开双眼,温暖的火炉光芒立刻涌进了她的视线。她茫然的转动眼球,花了一会才找到抓住自己胳膊的人。
“马克……”她坐直了身体,用手指暧昧的摩擦了一下男招待的手指,露出一个自以为有点吸引力的笑容。
“你该走了,我们要关门了。”马克趁机捏了一把女人丰硕的臀部,然后眼神瞟了一下吧台。
老板的脸色不是很好,正在一个一个擦他的酒杯。整个店里已经一个客人都没有了,看样子最近的凶杀案对周围的店铺都有影响,今天还是周五。
凯瑟琳立刻站了起来,拢了拢鬓边的碎发,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容回答:“好,明天见。”
她推开门,昏黄的火光在门前无力的铺开一小片扇形,扇形之外就是沉沉的雾和未知的黑暗。她想要回头,去恳求老板或者招待今天给自己在屋檐下留一个蜷缩的角落。如果在二十年前,那还是有很大的成功可能的,但现在……
凯瑟琳握紧双手,深吸了一口气,冲进了黑暗。她坚定的往主教广场的方向走去,如果没有客人,她就没有第二天的饭钱,也没有今晚可以容身的地方。
用以充饥的劣酒在夜风的吹袭下,变成了胃里翻腾的酸汁,又化成细细的钩子,从后背直伸到脑子里搅拌,让她的脑袋针扎似的的疼。凯瑟琳加快步伐,这样可以让身子暖和一点,她忍不住用手压住自己的太阳穴,对抗从内而外的刺痛。前面的巷子出去就可以到宽阔的主教广场,那边就算是夜晚,也有不少人经过,特别是那些刚刚下了夜班,孤独寂寞的体力劳动者。
灯光就在眼前,她几乎已经在跑了,结果一个没留神和拐角另一边过来的人撞了一个满怀。对方是一个不高但很结实的男人,砰的一下把她直接弹了出去,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啊……”凯瑟琳痛呼出声,为自己的不走运而哀嚎。
“对不起,女士。你伤到那里了吗?”肇事者并没有逃离,而是蹲了下来,一边询问,一边试图搀扶她起来。
“哎,我的腰好疼,我的脚也好痛。”凯瑟琳快速的打量了对方一番,从他的衣着和口音判断出是个肥羊,立刻装腔作势的倒向了对方的怀里。
“是吗?你还能走动吗?我是个医生,从美国来的,我的临时落脚点就在前面不远处,要不你到我那边,我给你检查一下?”
“那可真是太好了。我的脚好痛,你得扶着我,才能起来。”凯瑟琳死死的抓住了对方强壮的胳膊,几乎把整个人的重量都挂了上去。“我叫凯特,家住的挺远的,这么晚,我的脚又受伤了,没法自己回去。”
“塔布莱特,你可以叫我塔布莱特医生。”那个男人笑了笑,轻松的把凯瑟琳从地上架了起来,“毕竟是我撞上你的,当然应该由我来给你治疗,凯特女士。”
他细心伸出一只胳膊,揽住凯瑟琳,慢慢的走向广场的另一边。
在路灯的照耀下,靠着温暖的人体,凯瑟琳今晚恐慌的心逐渐安定了下来。她看了一眼远处巡逻的警员,这里十五分钟就会有人巡视一次,因此比其他的地方安全不少。当然,警员看到她们这种人有时候也会咒骂、殴打或者驱赶,一切取决于他们当天的心情。
她靠在医生的身上,穿过了广场,前面是一条岔路,一边是两三层的石头建筑,另一边大多是平房。医生带她走向了高斯顿街,一小丛灌木在路口形成一个三角形的绿化隔断,阻挡住了四周的视线,连路灯的光都几乎看不到了。
“来,这边有点不好走。”医生加大了手上的力量,几乎是抱着她脚不沾地的移动。
“您可真是太绅士了,到您家还有多远呢?”凯瑟琳忍不住笑了起来,仰头看向那位好心的医生,却看见雪亮的刀光在空中划过一道弧度,冷酷的撕裂了自己的脖子。
尖叫被涌出的鲜血封印在了喉咙里,咕嘟咕嘟的气泡随着一股股粘腻的液体不断从伤口挤压出来,医生在凯瑟琳用手指捂住伤口之前又快速的划了两刀,彻底的夺去了猎物的生命。
凯瑟琳抽搐着,仰躺在石头路面上,涣散的瞳孔倒映着被乌云遮去大半的月亮。冰冷的月亮像被风吹散了一样变成了细沙,从天空散落,最后在医生的背后重新凝聚成一个人的模样。
他全身都是淡淡的奶油色,从帽子到鞋子,只有瘦削的脸上带着一副墨镜。即使看不到眼睛,也能感受到他身上的好奇和欣赏。他的手里把玩着一把锋利的匕首,正是刚才噩梦中梦到的那把。
“救我……”凯瑟琳最后弥留的意识向着噩梦祈祷。
“亲爱的,我已经警告过你了不是吗?”噩梦的化身往前走了两步,微微低头,带着三分冷漠一分嘲讽淡淡的笑了。“梦是警告,是预示,噩梦更是如此。”
“……”凯瑟琳无力再回答什么,死亡已经带走了她最后的吐息。
医生用十分专业的手法,迅速的割开了猎物的衣服,打开了腹腔。即使周围近乎黑暗,他也精准的摸到了肠子,并把那温热的器官从柔软的腹部扯了出来丢在了猎物的右胸上。浓烈的血腥味在四周蔓延,他舔了舔嘴巴,忍住自己嗜血的欲望。
那个倒梨形的器官——仅仅属于女人的特权的部分,现在安静躺在湿润的腹腔中,摸上去仿佛还带着生命的痕迹,他迅速的挥刀割下它,顺带还有一只肾脏。今晚他想品尝这个猎物,当然是以一种文明的方式,他可不是什么饮毛茹血的野人。
“为什么你要这么做?”一个略带沙哑的男人的声音突然打破了寂静。塔布莱特吓的一抖,手里的子宫和肾脏滚落,啪唧一声落在了猎物撕裂的围裙上。
他惊恐的转过身,发现了那个不知何时出现的瘦高男人。
那人背着手,微微的歪着头,虽然因为背光看不清脸,但却给人非常年轻英俊的印象。一身合体的浅色西服包裹着他修长但肌肉流畅的躯体,就那么慵懒的随意的站着,仿佛问的是下午茶配什么点心那么普通的问题。
塔布莱特握紧了手里的手术刀,寻找着一击毙命的机会。他可不想被人抓住,送进该死大牢里。
“医生,不用紧张。我可不是来抓你的,不过如果你继续在这里停留,巡逻的警员可快要到了。”那人笑了笑,抬手指了指广场的东边。
“你到底是什么人?”塔布莱特用围裙的碎片包起今天的纪念品,警惕的缓慢的站了起来,确保冒出来的目击者一直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内。
“柯林斯,如果你一定想知道我的名字的话。法兰西斯•塔布莱特医生。”墨镜后的眉毛挑了挑,刻意加重了医生两个字,仿佛他知道塔布莱特的“医术”都是自学而来,从未经过正规学院的学习似的。
塔布莱特放弃询问对方怎么知道自己的全名的傻问题,自顾自的按照既定的路线撤离。果然那个自称为柯林斯的男人迈着大长腿,轻松悠闲的跟在了自己后面。
“你想要什么?”在被跟了半条街之后,他忍不住再次开口。远处已经传来刺耳的哨声,看样子那个肮脏的妓女已经被发现了。
“你动了我的猎物。”柯林斯轻快的回答,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细细长长的匕首,淡淡的月光照在上面,形成了一条狭长的反光,照亮了他帽子下漆黑的墨镜。
在这样的夜晚还戴帽子和墨镜?什么怪人?塔布莱特在脑中嘀咕着,他握住已经收回放进口带的手术刀,并且加快了步伐试图拉开两个人过于接近的距离。
“还有,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为什么你要那么做?”柯林斯的声音随着夜风刷的一下就凑到了他的耳边,仿佛他从头到尾都黏在医生的身边似的,两个人现在亲密的仿佛喝完酒互相搀扶的醉鬼。柯林斯的手只是轻轻的按在了医生的左边口袋上,但医生却没办法让左手动弹一根手指。
恐慌从心脏深处浮起,冷汗瞬间浸透了塔布莱特的衬衫。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魔鬼?死神?妖怪?”他喉咙发紧,几乎是用气声在发问。
柯林斯靠的是那么近,几乎是脸贴脸,鼻子靠着鼻子。
“错误答案,亲爱的。我只是你心中一直存在的恐惧,你的小小噩梦,你知道迟早有一天必须要面对的命运。”
塔布莱特呼吸急促,瞳孔放大,在这么近的距离,他几乎被对方身上铁锈、乌木和灰烬交织而成的味道淹没了,而且也可以更加清楚的看到对方英俊不凡的面容。他全身的都燥热了起来,作为一个见不得光的小秘密,从记事以来,他一直都觉得男人比女人更美丽更动人。而眼前这个,简直是诱惑和欲望的糅杂体,仅仅是被隔着墨镜的视线注视都可以让他射出来。
他舔了舔嘴唇,压低了声音:“你想要什么?”
柯林斯故意往后退了点,拉开了距离,让本来几乎碰触到一起的嘴唇残忍的分开。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那么做?你,这些天几乎代替我成为了很多人的梦魇,她们在梦里一直想着你,让我都有点嫉妒了。”
“我、我不知道。我并没想抢走她们的注意力,我只是想消灭那些肮脏的肉体。她们就不该存在,她们也不该生下那些同样肮脏的后代……”塔布莱特有点语无伦次的辩解着,深怕破坏自己在男神心目中的形象。
“不要这么说自己……”柯林斯突然靠近,用手指捏住了医生的下巴,然后轻轻的吻了下去。这个吻在嘴唇上停留了片刻,然后往上落在了眼皮上。塔布莱特感觉舌苔特有的触感在眼睑上舔舐,然后是吮吸,力量之大,让他有种对方想要吞下自己眼球的错觉。
正当他因为疼痛想要挣脱的时候,那股圈着他让他无法动弹的力量消失了,那个月光一样神秘又迷人的男人也消失了。
“主人……”柯林斯单膝跪在地上,伏下头颅,对突然降临真实世界并召唤自己的梦之王献上致意。
“你在做什么,柯林斯。”墨菲斯低沉的声音,毫无感情的询问着。
“您可以看到一切……”柯林斯抬起头,仰望着自己的创造者。他是一切梦的主宰,怎么可能不知道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
“……你想做什么?”梦境之王换了一个问题,抬手示意梦魇可以站起来了。
柯林斯缓缓的起身,歪着头思考了一下,手指抚过自己的眼角。过了片刻,才笑着回答道:“我有点想知道他眼里看到的一切,他在做那些事情的时候,感受到的一切。”
他摘下墨镜,眨了眨眼睛,好奇的反问:“不可以吗?”六排洁白的牙齿反射着路灯的光芒,微微张开,期待着君主的回答。
然而墨菲斯只是站在那里,仿佛神游去了别的地方。等到柯林斯忍不住要开口的时候,才如同往常一样的训诫了一句:“你知道你的职责是什么。”接着就离开了。
金发的梦魇说不出那种感觉算什么。
失望?无聊?郁闷?
他对着已经空无一物的大街冷笑了一声,重新带上了墨镜。
“是的,主人,我知道我该做什么,并且我可以做到更好。”
作者:莫特
评论: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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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你刚回来就有一份包裹需要你送去悠达卡。”芙蕾雅一脸正色看着站在面前的塞隆·陶德,青年眼下明显的青色让她顿了一下,视线在包裹上停留了一会,在抬起来时只剩下公事公办,“因为时间很紧急所以只能辛苦你再跑一趟。”
塞隆看着办公桌上放着被细绳捆绑好的纸包,闭上了双眼抬手捏了捏发紧的鼻梁,深吸了一口气跨步上前拿起了那个也就两个巴掌大的包裹,指尖晃动掂了掂重量感觉比以往送的东西轻上更多,让他猜不着大概的范围。
“没问题。”
“目的地是边缘地带,你需不需要再叫一名信蜂和你搭档一起?”
“嗯……”他松了松压住头发的护目镜,想了下说,“不用吧,最近大家挺忙的,跑这么远还赶时间也不好叫新人一起,控制状态快去快回就行了。”
芙蕾雅抬了抬手还想说什么,被塞隆笑着打断了,他抓抓额头上乱翘的头发问:“副馆长还有什么别的任务吗?有没有不紧急顺路的信件我回程路上一起送了,省得再多派人手了。”
“没有了,多休息一下然后尽早出发吧。”
塞隆点点头抱着包裹转身出门,规划着现在去领一叠顺路的信件之后再去吃顿好的,然后睡一觉出发应该不会耽误太长时间,等他临近门口的时候身后传来了芙蕾雅的声音。
“塞隆。”
“嗯?副馆长还有什么事吗?”
严肃认真的副馆长双手撑在办公桌上抬眼看着他,金色的眸子被光线照耀的有些朦胧,藏起了眼底那一丝难以捕捉的担忧。
“注意安全,切记不要冲动。”
“哎呀~”
青年笑了笑挥挥手,隐藏在话语里的另一个意思他明白,不要头脑一热就对着铠虫冲上去就行了,他有全世界最好的波亚兹陪着他。
手臂上搭着的围巾随着塞隆的走动看起来心情很好似得晃了晃,他说:“那这次回来副馆长要给我好好休几天假啊,不然我真的会心力交瘁的呀!”
芙蕾雅看着那个有些散漫的背影扶着额头叹了口气:“真是的……”
厚厚一沓信件被塞隆塞进塔里克绑着的包上,包裹放在最上面,又被盖了一层薄薄的毯子包裹好,皮革手套拍在皮质的包上发出好听的砰砰声,他跨上摩托拧了拧把手,排气管冒出点点橙金色的星光一路从蜂巢蔓延至波尔卡街的留声机门口。
“不吃饭了吗?”
“埃尔你做的能吃吗?”
“那你不也长这么大了。”
“弗洛家婶婶给我带了些熏肉干,比你做的好吃多了!”
“哦哦,那要好好谢谢人家,不休息一下吗?”
“嗯,不了,早点出发进悠达卡前还能找到旅馆。”
“臭小子……”
“嗯?”
“注意安全,别……”
“知道了,波亚兹陪着呢。”
踏在地砖上的脚收了回去踩在车上,塞隆握着拳锤了埃尔维斯一下,把这个瞎操心的叔叔赶回店里工作,戴上护目镜调转车头驶离了城镇。
微弱的人工太阳光芒照着蜿蜒的路,疾驰在路上的机车和风声作伴不停歇地前往目的地,后座上波亚兹被背带安全绑在车上趴着休息,耳朵时不时抖动一下警戒着周围,但是比起风声中可能夹杂着的危险信息来说,它的搭档可能才是最麻烦的那个。
“好累啊波亚兹……”
絮絮叨叨的话被风切得断断续续的。
“你饿了吗?”
“汪汪。”
“真可恶啊,吃饱了的小狗就是舒服啊……”
“汪呜!”
一人一狗的自言自语就这么在崎岖的路上被夜晚吞没,泥泞的土地被车轮画出不同曲线的花纹,路上风化的石子被碾碎卷进尘土里,橙金色的星星就这么一直跟着塞隆,直到行驶到连通下一个区域的桥。
“每次路过都在担心要是走神控制不好方向就会掉进海里呢……信蜂塞隆·陶德申请渡桥,辛苦开个门啦!”
“汪汪!”
“波亚兹说的也是辛苦了哦。”
反射着光芒的水面被车轮破开分成两条长长的水痕,波浪一圈圈蔓延开来揉碎了天上的星星,深蓝色的海面承接了塞隆逸散开来夹杂着回忆的心。
越往边缘越冷清,第四次休整的塞隆裹着毯子抱住温暖的波亚兹,脸颊蹭着被风吹得发凉的狗耳朵叹着气黏黏糊糊说着:“早知道答应副馆长再找个搭档了,一个人太寂寞了,波亚兹你说话啊,你为什么不说话呢,汪汪!波亚兹,来,汪汪!”
被勒住的波亚兹狗脸上都露出了非常人性化的无语表情,但是始作俑者实在是沉浸在自己的牢骚中无法发现,他抱着连回应都不想回他的波亚兹好一会之后就摘下围巾架起了小锅就着火堆开始炖这次份的晚餐。
熏肉被吃掉了一半多,离目的地还有一天的路程,即使是小心再小心的使用心驾驶机车也让塞隆有些吃不消,他卷着毯子缩成一团靠着波亚兹昏昏欲睡,大狗蜷着身体让塞隆枕着它好好睡上一会,耳朵机敏地抖动着,现在是优秀的叮钩守护搭档的时候。
夜幕散发着柔和的光辉,她悄悄落在奔波的人身上,安抚着每一个疲惫的心灵。
包裹送到了收件人手中,那是有一双粗糙历经风霜的手的老妇人,苦寒地带让她的脸上布满了时间的痕迹,那双关节粗大还带着厚茧的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然后微微颤颤握住笔写下了名字,然后抱住了轻巧坚硬的包裹,老茧在油纸上磨出唦唦的声音,塞隆垂着眼还能看她凌乱额发下泛红的双眼,她温和又苦涩地对着塞隆笑了笑,似乎已经知道了里面是什么,然后垂下头缓慢地拆了起来,泛黄的照片和熟悉字迹的信件被她小心翼翼捏在手里,生怕弄皱了一点。
塞隆没有继续留在那,这是收件人的时间,他只要完成配送就好,波亚兹仰着头看着塞隆,一人一狗转身往山崖下停车的地方走去,长长的围巾被风吹起在空中飞舞,背后的声音从细微的嗫嚅变成嚎啕大哭,他把帽子摘了下来紧握在胸前闭上了眼,金绿色的睫毛颤了颤,再抬眼时只有和星空一样的平静的目光。
“波亚兹。”
“汪……”
“我们继续去送信吧……”
“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