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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244 「污染」 班
晚上七点半,楼里的其他人已经陆续离开了,只有三层南侧的这间办公室,白炽灯管依旧顽固地亮着,惨白的光线打在堆积如山的文件上,投下幽暗的影子。敲击键盘的声音空洞而单调,像无数只蠹虫在啃噬朽木,而空调低沉的嗡鸣与冷却水机械的滴答一同构成了这死寂加班夜永恒的背景音。
我揉了揉几乎要被电子文档里密密麻麻的仿宋三号烙伤的眼睛,视线艰难地从屏幕里那份《实干笃行 接续奋斗 高质量推进XXXXXX ——在全市XX会议上的讲话稿(修订X稿)》上移开,落在桌角那份刚刚打印出的讲话稿上。就在装订的订书针的位置,一小块颜色格外刺眼的污渍,正幽幽的反着光。那污渍大概只有指甲盖大小,边缘带着些不规则的毛刺,像是一滴凝固的、暗沉的血,又像是被晕开的印泥。一股难以言喻的气味顽固的钻进我的鼻腔,不是热油墨那种臭味,而是更复杂、更令人窒息。它像是新启封的钢印印台里浓稠印油特有的、带着金属锈蚀的刺鼻气味,又混杂了某种难以形容的、仿佛从无数份积压文件深处散发出来的、被无数人反复摩擦过的陈旧纸张的发霉腐朽的气息,还隐隐透着一丝空调制冷剂的冰冷。这股气味从鼻子蔓延到喉头,带着一种无形的、粘滞的沉重感。
“啧……”我清了清嗓子,声音干涩沙哑。这地方,连刚打印出来的文件都在腐朽。
我下意识抬眼去看隔壁桌子的老张。他整个人几乎埋进了半人高的政策汇编和学习材料里面,露出的头顶花白稀疏。他佝偻着背,鼻尖几乎要戳到展开的学习笔记本上,右手握着笔,手腕悬空,以一种极其僵硬的姿势,缓慢地、一笔一划地抄写着什么,笔尖在纸上发出令人牙酸的摩擦声。他那件能看出曾经熨得笔挺的黑色西装袖口,沾染着一块同样暗红的、早已干涸的印泥污渍。保温杯里泡着枸杞红枣的水早已没了热气。
我收回目光,试图将注意力重新拉回自己面前这份讲话稿上,做发给上级前的最后校对。那些“深刻领会”、“高度重视”、“坚决贯彻”、“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保障落实”的排比句,还有那些精心编织的、闪烁着“战略高度”、“全局视野”的段落,此刻都像一堆毫无意义的扭曲图案,在我疲惫的视网膜上晃动、重叠。我无意识的咀嚼着这些词,舌尖尝到的却是一股铁锈般的苦涩。目光不受控制地,一次又一次,飘向订书针下那块小小的、不详的暗红。
十点十七分,邮箱里收到了讲话稿最新的修改意见,但我的视线却难以抑制的看向那份纸质的讲话稿——订书针下的那块污渍,变了。
它不再是单纯的暗红,颜色似乎更深了些,边缘呈现一种令人心悸的、近乎淤血的紫黑色。面积也悄然扩大了一圈,从订书针的下方不规则的晕染开,蔓延到印刷的字旁。就连那股混杂着印油金属、发霉腐朽和冰冷制冷剂的气味,也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更加浓郁了,沉甸甸的淤积在桌面上方这片狭小的空气里。
更诡异的是,它开始“吃”字了。
那份讲话稿,靠近污渍边缘,原本印刷清晰的“部署”二字,“部”字的左侧,消失了。只留下同样沾染了黏腻暗红痕迹的“阝”,正被缓慢地、肉眼难以察觉地侵蚀。
一股寒意猛地窜上后颈,我手一抖把讲话稿扔在了电脑屏幕旁,污渍边缘接触到屏幕,于是屏幕上新收到的修改意见也染上了紫黑,文档中几个字块缺少了笔画,仿佛被什么贪婪的口器啃噬了。
“张主任!张主任!”我压低了声音,惊惶的推了推隔壁桌子那个几乎与文件融为一体的身影。
老张的身体被我推的一晃,轻飘飘的。他极其缓慢地、带着一种肢节摩擦折叠般的滞涩感,把头从文件堆里抬了起来。他目光空洞地落在我脸上,眼珠浑浊无光,眼白布满血丝,喉咙里发出一个含糊不清的音节,干涩的像两片砂纸在摩擦:“嗯?”
“你看!这个讲话稿!还有屏幕!”我指着电脑屏幕上正不断被啃噬的文字和讲话稿上无声侵蚀文字的污渍,声音因急促而有些变调。
老张的目光缓慢地、一顿一顿的移动,终于落在了那份讲话稿上。他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极其缓慢的眨了一下眼睛,然后,用一种梦呓般平板、毫无起伏、却带着某种奇异“正确”的腔调开口:“……要讲政治……站位……对,政治站位必须拔高……领导……最新指示精神……要……深刻领会……讲话中要……体现落实……”每一个词都像生锈的齿轮在强行转动,冰冷、空洞,带着一种彻底的麻木。说完,他的头又像失去了支撑的提线木偶,僵硬地垂了下去。
我低下头,看到老张面前不知什么时候,也多了一份最新的修改意见,一块污渍正缓慢地、在他空洞的“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的呓语声中,逐步吞吃掉那些字。
我的血液瞬间凝固了。那不是老张,而是什么披着老张外壳的、被某种东西彻底格式化的……东西。
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我手忙脚乱的从文件下翻出剧烈震动的手机,十点二十一分。
我看着污渍沿着文件爬上手机边缘,一口一口吞吃掉接听键,然后来电被接通了。
声音从手机中传出来。起初是极其微弱的,像是信号不良般,断断续续的钻进耳朵,混杂在空调的嗡鸣里难以分辨。但很快,那声音变得清晰起来,带着一种令人头皮发麻的、刻入骨髓的熟悉感。
“……认识……要统一……纪律……讲纪律……政治站位……政治站位要再拔高!……”
是李局的声音!那个以原则性强、讲话永远高八度、能把任何议题都上升到“政治高度”的分管副局长!但那声音,不止是从面前的手机中传出来的。还有一道,它低沉、黏腻、带着仿佛印刷油墨特有的滞重质感,无比清晰地、就源自被我扔在显示器旁的讲话稿上那片不断蠕动、颜色紫黑的污渍!
手机坠落在地,我猛地后仰,心脏几乎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那滩污渍的表面不再是静止的,它像粘稠的、半凝固的血浆一样蠕动着,表面鼓起一个个微小的、暗红的气泡,又无声破裂。伴随着每一次蠕动和气泡的破裂,那模仿李局腔调的、冰冷黏腻、却又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正确”低语就清晰地响起:“……头脑……要清醒……立场……必须坚定……讲话……明天早上……有觉悟……是……奉献……奉献……”
那声音带着一种催眠般的强制力,更充满了令人窒息的威压,直直钻入大脑,在颅骨内震荡。强烈的眩晕感猛地袭来,胃里一阵翻涌。我死死地抓住桌沿,指甲几乎要嵌进木质的桌面里,才勉强没有当场呕吐出来。在我剧烈喘息时,老张那颗埋在文件后的头颅,极其缓慢的、发出仿佛纸张摩擦的“沙沙”声,朝我的方向扭转了及其细微的角度,浑浊的眼珠似乎短暂地聚焦了一下,嘴唇无声蠕动,仿佛在重复那低语中的某个词——“政治站位”?之后又迅速滑开,重新垂头抄写着面前的笔记。
我猛地从座椅上弹起来,带倒了桌角叠放的简报,纸张“哗啦”一声散落一地,打断了本就断断续续的低语。
老张的身体随着噪音剧烈地晃动了一下,那颗低垂的头缓慢地、卡顿着抬起来转向我。那张脸在惨白灯光的映照下呈现出一种死亡的灰败,皮肤像蒙上了一层薄薄的、半透明的蜡纸,嘴唇干裂发紫,微微开合着,却没有任何声音。最可怕的是他的眼睛,眼白几乎完全被浑浊的暗红色覆盖,瞳孔扩散得极大,黑沉沉的一片,没有任何属于人类的情感或意识,只有一种深不见底的虚无,仿佛被印满了红头的废纸。
他就那样“看”着我,带着非人的、程序般的空洞。
一股源自本能的、最原始的恐惧瞬间冻结了我的四肢。霎时间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字在疯狂尖叫!逃!!!
墙上的时钟秒针咔哒咔哒一步步后退,走廊里的音响反复强调着“站位”,楼梯的扶手栏杆冰冷而坚硬。我踉跄着、用尽全身力气推开大楼沉重的金属门,门框摩擦着地面,发出艰涩刺耳的噪音,在死寂的大楼里如同警报拉响。我听到楼上、甚至身后,似乎传来几声椅子倒下的声音,还有那种仿佛关节生锈的、齿轮卡死的、迟缓而沉重的脚步声,伴随着纸张被拖拽摩擦地面的“沙沙”声。我不敢回头,一步跨出大楼,身后,沉重的大门在液压装置的作用下,正带着沉闷的、仿佛要碾碎一切的“砰”声,缓缓地、不可阻挡地自行关闭。
就在那门缝即将彻底合拢的最后一刹那,借着门内透出的惨白光线,我看到了——老张那暗红地、毫无眼白的眼睛精准的盯在了我脸上,乌紫的、布满细小裂口的嘴唇,极其缓慢地、以一种撕裂般的幅度,向上拉扯开一个绝非人类所能做出的、极端诡异而僵硬的弧度,如同一个被强行画在脸上的、标准化的“微笑”,手中还拽着一份被蠕动的污渍浸透的文件。
没有声音。
但一句仿佛由冰冷的铅字灼烧而成的、清晰无比、带着无限强制和笃定的低语响彻脑海:“你的……站位呢……”
“哐当!”
沉重的大门彻底关闭。
路灯散发着昏黄而疏离的光线,冰冷的、带着初春寒露清冷味道的空气灌入肺叶,带来一阵剧烈的呛咳。我贪婪地大口呼吸着,劫后余生的虚脱感侵蚀全身,紧绷的神经骤然松弛,巨大的疲惫感如同潮水般席卷而来,我扶着公交路牌缓缓坐下。
终于……逃出来了……
我下意识抬手,想抹去额上的冷汗,手指拂过额头,怪异的触感让我的血液瞬间冻结。昏黄的光线下,指尖上,沾着一小片粘稠的、散发着微弱光泽的、如同半干涸血液般的污渍。那颜色,那质地,和办公室里那吞噬文字污渍,一模一样!一股熟悉的、混合着印油金属、发霉腐朽和冰冷制冷剂的、令人窒息的气息,幽幽地从指尖飘散开来,钻进我的鼻腔。
“不……不可能……”我失声低语,声音抖得不成样子,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显得格外微弱而绝望。空白的大脑里,“站位呢”的低语不断回响。
就在这死寂的、令人窒息的瞬间,指尖那片粘稠的污渍极其轻微的蠕动了一下,那触感清晰地如同活物的脉搏。紧接着,一个冰冷、黏腻、如同红头文件上铅字直接烙印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站位……要拔高……拔高……”
作者:余轻舟
免责声明:笑语
本文最初是我与友人的“随机抽歌词写作”游戏产物,一篇cp配对为《黑塔利亚》中阿尔弗雷德F琼斯/亚瑟柯克兰的同人文,经后期删改与修正成为了如下模样。话虽如此,全文的戏份基本上都是配对中的后者的,介意的朋友可以注意一下。
谨以此篇献与已然离去的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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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I've got nothing
who am I to love you
when I'm feeling this way
and I've got nothing to offer?
洛城 我已一无所有
每当我如此感受
却没有可为你奉献之物
我还要怎样去爱你
亚瑟柯克兰醒来时感到一阵眩晕,有一瞬间他不清楚自己是谁、身在何方:他听见房门外木制楼梯被人踩踏发出的嘎吱声与隔壁房间模糊不清的谈话声,看见老旧干裂的天花板和边缘处斑驳发黄的米色墙纸。他坐起身,瞥见床下地板上零星散落的玻璃酒瓶碎片,于是有关昨夜争吵的记忆片段与宿醉带来的头疼才迟迟地灌进他的脑子里。
是的,就是这里。横跨整个美利坚的旅程以最西侧的加利福尼亚作为终点,没什么新意,无论是旅程本身还是它的所谓结局。亚瑟耸了耸肩,带着一阵盘旋在脑内的钝痛感起身收拾自己的行李。阿尔弗雷德果不其然地落下了点小东西,眼镜盒与印着显眼logo的棒球帽之类的,亚瑟想了一想,把它们留在了原位,尽管对方折返来寻找失物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哦,也许那位粗心大意的失主现在已经坐在返回纽约的便车上了吧。
正午的骄阳热辣地倾泻而下,亚瑟走到旅馆大门前招牌投下的阴影边缘,而后下意识停住脚步。空气中弥漫着咖啡与大麻混杂而成的气味,有点熏人,但尚在忍受范围内;活泼的爵士乐旋律伴着霓虹灯的嗡嗡响声,隐隐约约从遥远的某处传来;形形色色的人从他眼前的街道上掠过,各异的身形连同拖在脚底的影子都被日光拉成古怪的长条形状,看不真切。一种怪异的情感伴着热浪正中他的眉心,不完全是因为这段戛然而止的关系,毕竟这样的结局——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确在他的预料之中。
但阿尔弗雷德带走的不止一段仓促的恋情。
亚瑟心中升腾起一阵突兀却熟悉的陌生感。洛杉矶于一夜之间化为一座奇异的原始丛林,不近人情又荆棘丛生,开满颜色奇异的花却没有一朵可供他摘下。他仍记得年轻的美国小伙以怎样的口吻同他谈起加州,谈起西海岸,谈起流传在这片土地上的所有真假参半的故事。但所有的词句在此刻都显得更为不真切起来。说到底,从整个生命的长度上来计量,美国西海岸对孤身一人的他而言实在太遥远了。蒸腾的暑气也无益于他扎根于潮湿土壤中的灵魂,反倒会将其灼伤。
唉。亚瑟突然觉得有点好笑,美国就是这样,这里的人和他说着大致相同的语言,但仍能让他真切地感到身在异国异乡。
某种或许会喷射蒸汽的机械所发出的恼人滋滋声打断了他的思绪。无论如何,他该在天黑以前作出有关下一目的地的决定,最好再寻得一处落脚的地方。也许他该再在洛杉矶待上一夜,也许他该沿着来路返还东海岸,也许……不,现在还不是回家的时候,也不应该改道去纽约。旅途,属于他自己的旅途,还远没有结束呢,没必要提前为其写下潦草收场的句点。再往北一点就是旧金山,去那里看看也是个不错的选择。说不定,缭绕在金门大桥与双子峰周围的雾霭于他而言才更像一种归处的象征。
当然,更大的可能是,此番期望也不过是另一段有关旅行和终点的幻想。
夏天就要结束了。汽车鸣笛声代替了对耳朵而言更为熟悉和宜人的蝉鸣。直到此刻,亚瑟才意识到:洛杉矶同阿尔弗雷德所描述的不一样,也同他自己所想象出来的不一样——甚至或许此刻他所感受到的洛城,也并非洛城本身的样貌呢。
幻想也好吧,这倒是不再让他烦扰了。不管怎样,他总是要去看一看的。
亚瑟柯克兰自嘲般地勾了勾嘴角。他拖起行李箱向前迈步,踏入这片聒噪的原始丛林里。
Vol.246「枝桠」《共生》
作者: 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整个世界像一块被烤软的琥珀,所有的声音、光线和动作都变得粘稠、迟缓。
然后,便是那声清晰的、来自头顶的,“咔”的一声。
不是“咔嚓”那种戏剧化的声响,而是更短促、更决绝的一个单音
那声音远远传开,回荡在今后的日日夜夜里。
第一幕
空气中弥散着旧纸、油墨和淡淡霉味的混合气味。“青空书房”狭窄的过道间,佐伯亮的身影安静地移动。口袋里的硬皮小笔记本安静地贴着身体,那里除了记录书店的气息、街头的声响,偶而也会溜进几行只属于他自己的未被过滤的思绪——只是今天没有增加记录的心情。亮从心底到喉咙地呼出无声的叹息,指尖快速拂过一排排书脊,挑出几本书籍。
一个年轻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带着迟疑和按捺不住的兴奋:“打扰了……先生?”
亮转过身。面前站着的是位少年,约莫十六七岁,一簇簇微卷的短发挡在额前,眼神灼亮,正用一种混合着惊奇和热切的目光注视着他。
“抱歉打扰您,”少年有些语无伦次,脸颊微红,“但是…请原谅我的失礼…但是,您刚才拂过书架的样子,微微侧过头,还有您的穿着,让我想起了《夏日的断层》里那个整理父亲遗物的次男,实在是……太像了!”少年的语调微微颤抖,因而更为快疾,“就是若竹翔老师所著的《夏日的断层》,您是不是也看过那本书……我觉得您身上的氛围,与书中的感觉很相像。”
亮快速地确认了自己的穿着,灰蓝色衬衫,外罩一件深橄榄色的针织开衫,下身是卡其色长裤;棕黑色皮鞋和羊毛围巾都是姐姐赠送,但不管怎么说,与亮印象里若竹翔创作的角色并没有共同之处。
“打扮得像个书里的角色吗?我想我还没有刻意到如此时髦。”
“对不起,不是刻意的装扮,而是……”少年突然用更确切的语气说道,“我想我能证明您也是若竹翔老师的粉丝。”
“哦?”眼前的少年似乎激动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是因为他拥有某种程度的直觉?还是因为年轻带来的非同一般的勇气?让他有勇气向陌生人答话,并且抓住了我。亮在心里下了一个决心,“好吧,那我就听听你的证明。”
“这是夏川隼人的《街角的速写》一书吧,”少年语气笃定,指着亮手中刚拿起的一本书,“只要是若竹翔老师的读者,自然会注意到这个人的作品。”
“哦,你如此有信心。”亮回应道。
“没错,”少年像是吐露某个秘密一般,压低了声音,“其实我一直怀疑,夏川隼人是若竹翔的马甲。”
“好吧,我承认,我确实是若竹翔的粉丝。”亮顺着对方的话说,随即提议道,“在书店里一直喧哗也不好,前面的转角有一家咖啡馆,我们去那边聊一聊吧。”
“是!啊,自我介绍晚了,我是高桥智也,从很早以前就是若竹翔老师的粉丝了!”少年立刻兴奋地回应。
“我是佐伯亮,请多指教,高桥君。”
第二幕
梅雨缠腻,水汽浸透了东京的每一寸砖缝。
亮坐在咖啡馆靠窗的位置,机械地搅动着咖啡,咖啡已没有更多的热气升腾起来。两人就若竹翔的作品聊了很多,正如高桥所说,他确实是很喜爱若竹翔的作品,甚至对其中的一些段落做到了背诵的程度。而亮则作为一个合格的倾听者和观察者,在合适的时刻抛出话题。两人相谈甚欢,窗外的雨下了又停。
“两人的措辞习惯也迥然不同,”高桥继续阐述着他的观点,接过亮递来的《街角的速写》,像是握住了开启新话题的钥匙,长时间的谈话仍没有熄灭他的热情:“虽然一个是小说,一个是散文,但他们的书中,序章都出现了‘枝桠’。”
“若竹翔老师的每本书的开头,以及夏川这本书的序章,都提及了‘枝桠’。”他再次强调,“阅读他们的文字,能感觉到是在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同一事物,若竹翔老师像在拍摄细腻的影片,而夏川隼人的作品则让人观赏一副画作。”
“我和我的许多书友都讨论过这件事,大家各自有各自的想法,但不论怎么说,‘枝桠’一定对若竹翔老师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亮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斟酌着什么,然后开口:“作为感谢你分享这些见解,高桥君,我想与你分享一个故事,或许可以解答一些你的疑惑。”他的声音低沉了些,“这个故事并不复杂,但在我年轻的时候难以对人诉说,直到年岁渐长才开始愿意提及此事。”
“那是一个男孩小时候的事,他自小就和大他两岁的姐姐一起玩耍。在他们老家的门口有一棵老榕树。有一天,他们像往常一样爬到高处,一根看起来很粗壮的枝桠,从小到大,他们在那根熟悉的枝桠上玩耍了不知多少次数,然而那一次……树枝毫无预兆地断裂了。”
“他们一起摔了下来。结果却大不相同,男孩很幸运,只受了轻伤,但他的姐姐……”亮停顿了一下,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杯沿,“……她的腰椎受了重伤。从此她再也没能用自己的双腿奔跑,甚至行走都变得异常艰难。男孩再次见到姐姐时,她的身下多了一把轮椅,那轮椅的金属支架闪着冷硬的光,仿佛是从那棵树上嫁接过来的。”
亮抬手制止了高桥的发言,“但对于弟弟来说,故事是从这里才开始的。男孩决定代替姐姐的双腿,推着她去学校,推着她回家。每天放学后,推着她去任何她想去的地方:夜深人静的河堤,废弃工厂的后院,鹅卵石铺就的蜿蜒小径,没有人知道前方有什么等待着他们,他们就是想去。”
“或许是某种逆反心理,或者说补偿心理?轮椅没有成为阻碍,反而激发了勇气,这要感谢做姐姐的,她没有沉溺于绝望,反而寻找着新的起点。‘不过是少了两条腿’,对吧?”亮的声音带着一丝复杂的情绪。
“后来我才想明白,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意识到,对于那两个孩子来说,并不是‘姐姐失去了双腿’,而是‘两人失去了一双腿’。”
“生活总是有些超出预料的惊喜。”亮总结道,语气带着一种历经沉淀后的平静,“我承认我在故事里略过了许多黑暗的绝望的情绪,因为我不想面对它,就把它们甩开了。但我敢说,在我知道的关于‘枝桠’的故事里,这是最好的那个。”
随着故事的讲述,高桥似有所得,而佐伯亮心中的决心也越发坚定,这次谈话为他拨开了最后一层迷茫的纱布。
故事一结束,他便向高桥道别:“感谢你,高桥君,我所讲述的这个关于‘枝桠’的故事,希望能帮你解决对于若竹翔的疑惑。听了你的话,使我下定了一个此前困扰我的决心。”
亮站起身准备离开,在告别前,他似乎又想起了一件事,说道:“不过有一点,你猜错了,高桥君,夏川隼人并不是若竹翔。”
第三幕
暮色渐沉,亮推开家门,一种熟悉的宁静包裹了他。
“我回来了。”
“欢迎回来~”姐姐艾米的声音从里间传来。
亮径直朝书房走去,正看到姐姐艾米转动轮椅。房间里弥漫着旧书和木头的香气。
“哦真希望你还记得家里有个嗷嗷待哺的姐姐。”艾米带着惯常的调侃语气。
亮将手中的纸袋递给姐姐,“给你买了咖啡和蛋糕,”趁着姐姐与纸袋搏斗的当口,亮继续说道,“回来的路上,碰到一个孩子,说我的造型是在模仿若竹翔作品里的角色。”
姐姐快速撇了一眼亮,随即移开眼睛,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心虚,“哦,还有这种事啊哈哈……”
“以前我都没注意到,姐姐,”亮看着艾米,语气平静却带着探究,“你是不是照着我塑造了好几个书里的角色。”
“大概,是有吧。”艾米将蛋糕塞满嘴巴,含糊不清地说着,试图用轻松掩盖,“你不会介意吧,你肯定不会介意的啦,姐姐相信你。”
亮叹了口气,这声叹息与他早前在书店从心里发出的叹息是相似的,但也有所不同,似乎包含了更多复杂的情绪。
“亮,生气了?”艾米停下咀嚼,小心地问。
“没有,没有,”亮摇摇头,“只是觉得即使过去这么久,即使我们相处了那么久,还是有许多事弄不清楚。”他露出了一个复杂的笑容,然后从怀里将那本《街角的速写》拿出来,轻轻放到桌上,把它压在书桌那叠写满字的稿纸上,“这本书,希望你看一看。”
似乎是从亮的脸上看出了某种郑重其事,艾米收起嬉笑,捧起那本小册子,认真地点点头:“我知道了。”
时间在沉默的阅读中流淌。蛋糕吃完了,杯中的咖啡饮尽了,窗外的雨早已停了,屋檐不再滴落水滴,天黑了。
艾米将书从最后翻回最前,手指摩挲着封面上那行作者的名字:“夏川隼人……这就是你选择的笔名……”
“果然一下子就暴露了啊。”亮的声音很轻。
“那是当然啊,”艾米抬起头,将书捧在怀中,闪闪的目光望着亮,充满了了然与温柔,“夏川隼人,我可是他的第一位读者,而且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是他的读者了。他在我身后推动着我前进,又站在我眼前保护我。我通过他的话语汲取创作的灵感,在我们一起走过的鹅卵石的道路上,在与他的交流中,我渐渐构建了《夏日的断层》,这才诞生了若竹翔的第一本书的呀。”
亮沉默了片刻,内心的踌躇终于吐露:“我,我一直犹豫是否要把这本书给姐姐看。虽然我拜托编辑老师出版这本书,就是最希望姐姐能够看到这本书,但我还是很犹豫。或许这是对若竹翔的背叛,我是这样想着,感到踌躇。我以为这是我自己一个人的想法,自己写出来的书,结果还是没有脱离姐姐的影响。”
艾米的目光温柔而坚定:“亮,我只知道,若我只是坐在这里,永远无法触摸到创造若竹翔所需要触碰的真实。”
数年后,若竹翔在新书《绿影徘徊》开头如此写道:
那颗樱树的枝桠,在春日的阳光下,曾是我们通往整个世界的桥梁……
END
(其实写得有点刻意,中间还有各种过度不自然,完成度不高,要准备去赶火车来不及惹sorry。总之是一个soulmate的故事,也可以算这两个角色的设定文。写的时候蛮纠结的一点就是让佐伯亮当若竹翔,佐伯艾米当夏川隼人呢,还是反过来佐伯亮当夏川隼人,佐伯艾米当若竹翔,纠结了挺久还是选了后一种,没有啥特别的理由,也说不准哪个更好)
作者:【十二招】庸某人
类别:同人。是日本手游《A3!》里的伏见臣(饰演「休伊」)×七尾太一(饰演「琉克」)的剧中剧衍生,秋组第六回公演的角色衍生拉郎。
mode:笑语
储物柜的空间对于容纳两个成年男性来说还是太过逼仄,更何况这两人中还有一位城市英雄水准的高大格斗家,兄弟俩被关在柜子里,只能四肢蜷曲地找出个勉强舒适的位置。
琉克本就被那个不上不下卡在腰臀之间的隔板顶得腰痛,加上他和休伊面对面被关进柜子里那一瞬间实在是猝不及防,平衡太过糟糕,年轻人几乎是被他的兄长整个人笼罩覆盖、压迫在更衣柜的深处。
格斗家似乎是结束锻炼后才洗过澡,琉克能闻到休伊身上清爽的沐浴露味道——和在家里的味道不同,似乎是专门运动后使用的一款。
肩膀上突兀地到些凉意,数秒过去又被体温捂热,琉克下意识想要用触感确认,动了胳膊才又一次被现实提醒活动空间依然紧张。
“琉克,放松,别紧张。”紧贴的身体能感受到彼此,休伊似乎是将琉克那一摆手理解成急于出逃的挣扎,安抚的话语便自然地从琉克耳边不远处低声落下来,“让我试试能不能撞开这破门……”
热。
琉克感到太阳穴中缓缓鼓起了一种轻微的、持续的跳动感,不仅是为休伊刚刚几乎吻在他额角的宽慰,更是因为他意识到刚刚肩上的水痕,可能来源于休伊尚未吹干的头发,或者,是休伊流下来的汗。
双人份的体温、双人份的呼吸,被困在数量为一的狭小方格子里。说不紧张是骗人的。
多亏两人穿的都是露肤度不太超标的普通T恤衫,这样一来,作为代谢健康的成年男性,至少避免了被对方体温灼伤的苦恼。
连呼吸的起伏都会引发轻微剐蹭,不足两指宽的空隙,休伊的身体仍能散发出肌肤可感的热量,炽热得同琉克记忆中几乎毫无差别。
琉克不由得想了些有的没的:感谢这个时机,休伊尚且因训练而血热,要是因为这种理由感受不到我的异常那就太好了。
拜托哥哥,千万……不要发现呢。
太久了。
琉克已经太久没和休伊靠得这样近,天时地利都给了他体温升高的绝佳理由——将贪恋和渴望掩藏在缺氧与紧张之下吧。
他们是亲兄弟不假,琉克是休伊的头号粉丝那更是出了名的,可没人知道琉克是那样怀念过去两人几乎融为一体的亲昵。
实际上他们不是因为青春期的身体发育才分离的,不如说琉克正常的生理知识就是由休伊这个当哥哥的健全无比地传授而来。自从琉克记事起就已经在体能训练的格斗家哥哥对身体的每个阶段知无不言,四岁的年龄差让休伊永远是领先一步成熟的那个。
尽管如此,即便长大成人,他们的关系始终好得没二话。
他们偶尔会像还没长大的俩小孩一样共享一张床和被褥,先后使用同一套餐具,翻对方衣柜里的衣服自己穿。社会层面上,他们允许对方用自己的名字收发邮件,相熟一点的社会关系人都知道如果联系不上其中一人就可以去找另一方。
肢体接触更是肆无忌惮。在陌生的城市牵着手穿过街道、如有必要时拥抱对方以示安慰、坐在双人座上会肩膀贴着肩膀、睡前在额头上的晚安吻没有一天缺席。
布朗夫妻尚在世时几乎全心扑在城市英雄的打磨上,尽管态度上对晚出生的弟弟也疼爱有加,可人的精力终究有限,父母沿着已有的育儿经验为第二个孩子做好预设,万事大吉的准备反而成了父母心灵失职的诱因。
父母几乎不曾陪伴,好在还有哥哥。
他哥哥是全天下最好的人,强大又可靠,琉克和全天下所有弟弟一样崇拜自己的哥哥,自然更珍惜他们一直以来与众不同的良好亲密。
可休伊的疏远来得太突然,太过没有理由。
留宿在对方卧室的权利和全勤晚安吻都突然消失了,休伊的衣柜不再对琉克开放、本人更是完全不再打开琉克的衣柜,餐具也不再有因为偷懒所以留在桌上给下一个人用的时候。
拥抱变得稀少,出于安危的牵手倒是依然留着,坐在一起的距离很近、即便如此也会留下缝隙。
干脆坐到另一张椅子上不就好了,或者还不如直接不再拥抱、不再牵手呢。
控制不好身体习惯的琉克有时会下意识地贴上去。
——然而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的哥哥在想什么,休伊有时会沉默地默许,有时稍候片刻就抽身退离。
不知出于委屈还是愤怒,总之,琉克在被休伊无声地拒绝多次后,终于下定决心撇掉了某些占据他过往全部人生、随着他的成长而生的习惯,再没有“犯过错”。
毕竟是亲兄弟,若说起决心,两人自然一脉相承。
嘭。
隔板终于不堪重负地发出声响,接缝崩裂平台坍塌,换来一些空间的代价就是琉克发出一声失去着力点的惊呼。
倒是不痛。
再怎么突然,柜子里都没有坠落的空间——琉克只是狼狈地一屁股坐在休伊撑起来的大腿上,而反应速度称得上瞬发的格斗家,更是一把就揽住了失去平衡的弟弟。
琉克心有余悸地小口吐着气,心在胸腔里莫名躁动。他这会儿甚至意识不到自己额头压在某个人的肩窝里,已经完全与休伊严丝合缝地贴合在一起。
电光火石里他只觉得体型的差距真是相当明显。
……以前啊,休伊能像现在这样、只要一条胳膊就能将他整个人抱住吗?
啊,这是不是也能算一个拥抱啊?
在意识到的时候,琉克发现,自己也早已不知何时双手捉住了男人的衣服后摆。
现在这种情况,抱一会儿也……
渴望和他的勤奋刻苦的意志相违背,如果就这样沉溺其中,那过去被晾在一旁的自己未免太委屈了吧?
可我真的要为这点心情就主动离开自己一直想念的……
想念的……什么?
像被泼了冷水一样猛然清醒了,他不再胡思乱想、或者说不敢再细想下去,堪堪将要放下手逃离这个令人留恋的可靠怀抱,后背那条胳膊就猛地收紧了,甚至连维持平衡的另一条手臂也收回来,盖在琉克后脑上。
两人在狭小的空间里倾倒了。
“嗯唔。”
格斗家就是哪里都锻炼得相当充分,琉克被力道冲得一脑门撞上休伊微微隆起的斜方肌上,因为正在发力,倒是种坚韧的触感。
他被休伊紧紧抱在了怀里。
很近,又炽热,休伊的呼吸比琉克要重得多,体重数量级轻了不少的青年几乎是随着男人胸膛的节奏起伏着——紧接着,在模糊的感知中,休伊也低下头来。
没有光的柜子内侧,琉克感受到休伊将他的下巴压在了他的鬓角处,慢慢下滑触到了他的耳朵。空气闷热,两人都渗出不少汗水,年轻人甚至能闻到对方原本干燥的短发里汗水和洗发香波混合在一起的气息。可休伊刚刚压在他脑后的手慢慢揉进了他的发丝里,尽管触感又湿又黏,可格斗家却用他滚烫的掌心与指尖,缓慢地、留恋地摩挲着。
琉克迟缓地感到上涌的羞赧,他想挣扎,可休伊的手太稳,显得好像他只是在这人的怀里徒劳地弹动……或者比这更糟,男人马上就将他收得更紧了些,连拱起的大腿都将他向上颠起——琉克这会儿才想起来他还骑在哥哥腿上。
“哥——”
声音戛然而止。
休伊的嘴唇压过琉克的眉弓,原来是用借助与耳廓相触找准了位置——唇的路径柔软又清晰,哥哥在弟弟的额头上落下一吻,甚至发出了明显的“啾”声。
琉克在黑暗里瞪大眼睛,手里还死死攥着休伊的衣角到骨节发痛。他害羞又茫然,快乐又不解,心动又委屈,在组织好语言之前,两只眼睛便已经空茫茫地滚落两颗泪珠。
休伊、哥哥、我的英雄、我爱的人,你到底想要做什么呢?
泪水的重量太轻,但拥抱的姿态改变了。琉克终于能结实地踩在地面上,尽管是单脚,休伊仍屈着一条腿辅助他保持平衡——于是男人腾出一只手来,敛去了青年脸上湿漉漉的痕迹。
可这个怀抱黏连得近乎固执。
休伊甚至没有低下头来,他将下颌更深地埋进怀里琉克柔软的发顶,轻轻蹭着、甚至能感受到这人在用深呼吸嗅闻,像是在这令人安心的气息中寻找锚点。
格斗家仍拥抱着他的弟弟,尽管年轻人自己可以勉强站稳,可重心的偏移只是让他更深地陷落到怀抱深处——领地深处。
两人份的紊乱呼吸随着皮肤的接触逐渐变得同调,一种难以言喻的安宁感,奇迹般地从这炽热的包裹中滋生出来。
像是在恍惚间做了什么确认、或者下了某种决定。
任由休伊高大的身体将自己笼罩,琉克沉默地抿住嘴唇,终究松了拳头双手抱住了男人的腰背,将脸埋进男人颈侧。
……我摸到了锁舌,可以勾开。琉克闷闷地,讲话时嘴唇不时会触碰休伊温热的皮肤。
好。男人应和着,仍偏着脑袋轻轻蹭过来蹭过去,像要似有若无地咬一咬青年的耳尖。
我们回家。休伊说。
—Fin.—
模式:随意
“莉莉娅,为什么你会来到这个地方?”迪亚特接过伊桑尼亚切好的牛肉并点头致谢。
“为了……”莉莉娅将正在咀嚼的牛肉吞咽下去,“为了找哥哥,他去了森林里的遗迹,本来一天就应该回来,但是却没有回来!”
“爷爷和我都很担心他,但爷爷病了,就只能我出来找他了。”莉莉娅接过迪亚特递过来的水咚咚咚灌下去,“不过天太黑了,在森林里转了几圈才找到这片空地。”
“这也太危险了!你一个小孩子怎么可以就这么随意跑到这地方来!”维克多眉毛直立,神色夸张地看着莉莉娅,“出了什么事情,也没人知道,要不是我们恰巧……”
“可是!”莉莉娅紧张地回看维克多,“哥哥应该一天就回来了,却两天都没有回家,我担心嘛……”说着说着,她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诶诶?你……”维克多没办法地挠挠头发,眼巴巴望向伊桑尼亚。
“……”伊桑尼亚暗自叹气,拿出一块方形的亚麻布手巾,替莉莉娅擦干眼泪,“莉莉娅不要哭,我们会帮你找回你哥哥的。”
“真的吗?”莉莉娅的眼泪没有停歇,但抬起了头,眼睛红红的,泪珠还在不住向下淌着。
“当然,既然碰上了,那就帮到底。”
“太好了!谢谢……”莉莉娅脸上还带着泪痕,却开心的笑着。
伊桑尼亚无奈地看着她,也跟着笑了起来,用手巾替她擦干泪痕,又抚平她乱乱的头发,“所以,不用担心了,他们会帮我们的,对吧?”
他发问的同时,看向维克多和迪亚克。迪亚克面带微笑,轻轻点头;维克多看了他们几秒钟,翻了翻眼睛,也没有反对。
“你看,这就解决了。”伊桑尼亚仍旧是笑着,将手巾留给莉莉娅。
“嗯!谢谢你们!”莉莉娅将最后一块熊肉丢进嘴里,咽下后站起来,擦擦嘴,兴奋地说道,“那我们走吧!”
“走?去哪?”维克多不解,手里的烤野猪肉还滋滋冒着油。
“去哥哥他们去的遗迹。”
“就不能吃完了这块肉再走吗?”
“哥哥已经走了两天了!”小姑娘双手叉腰看着维克多,脸颊鼓鼓的,“走了走了!”
“你这小姑娘!”维克多跳了起来,“刚刚还哭的可怜,看你可怜才答应的,怎么转眼就这么嚣张!”
说着他就要去抓莉莉娅,被迪亚克拦住,“别激动,别激动,冷静一点。”
“我们可以走了。”伊桑尼亚在莉莉娅和维克多吵嘴的时候,已经将地上的篝火熄灭,用叶子包好剩下的烤肉装进包里,那包里已经装满了切好的熊肉和野猪肉,而在包的外面,则是被简单处理过、从野猪和野熊身上剥下来的完整毛皮。
“这边走。”莉莉娅看了看周围的树林,辨别出东南西北,而后带着三个人往空地的西北方树林钻进去。
几个人跟着莉莉娅的脚步在树林里钻来翻去,大概走了约三十分钟的时间,就又来到了一处空地。
“就是这里了!”小姑娘指着一处位于空地周围的树丛,而那地方跟其他的树林并无不同。其他三个人看了看她指的所在,又互相看了看,转头又看向小姑娘。
“这是树林,遗迹在哪?”
“哼哼,等会你就知道了!”莉莉娅抬头看了看天,晴朗夜空,一轮硕大的明月如盘,正高高挂在他们头顶。
月光如薄纱般洒落,缓缓将莉莉娅指着的那片树林笼罩,随后,一道刻着花纹的双开石门出现在四个人的面前,就那么凭空出现。
“这是我跟哥哥在以前来这里探险时候发现的小秘密,遗迹的门只有在月光充足的时候才会出现。”
“……”三人沉默不语,迪亚特干脆走到门前细细查看起来。
门上的花纹大多属于带着叶子的藤蔓围绕在门的四周,具体是什么植物他不知道。借着月光的照亮,他隐隐约约看见一些并排刻着的线条从门的中心圆形图案向门的四周扩散,隐没于那些藤蔓之内。这些线条有的地方直棱直角,有的地方则是带着一些角度转了过去,线条内还隐约有淡蓝色的流光闪动,那是魔法能量正在活动的迹象。
“看出来什么了?”伊桑尼亚也凑到门前看着,“是逐光花的藤蔓,但好像没有看到喇叭形的花朵。”
“这上面刻着魔法纹路,可以吸收月光来填充魔法能量,至于这些能量被用来做什么,我不知道,也无法回答。”迪亚特站起身,将注意力从那些流光的图案中抽离。
“所以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那当然是进去!”莉莉娅挥舞着双手开心地叫喊起来,直直冲到门的面前,用力推了推,但门却纹丝未动,“这门好沉啊!”
“你那点力气,当然不行啦,让开让开。”维克多满脸不屑,将莉莉娅拉到了一遍,自己伸手去推那两扇门,但门依旧没有任何动静,就如老树生根。
“切……”莉莉娅用手和眼睛对维克多做了个鬼脸,似乎是在说——你看你也不行!
“没关系,下次就成功了。”维克多搓了搓双手,再次推向那两扇石门,这次他用了九成的气力,脸上因用力过猛而充血,变得通红,脖子上也多出一道道青色的条纹,但门仍旧没有任何反应,仿佛他的力气都不存在。
“这可恶的门,我就不信了……”维克多松开手,在门前喘了几下,待自己平静,力气恢复之后便又起身站直,看样子想要第三次进行挑战。
“我给你帮忙。”伊桑尼亚刚刚一直没有动作,直到他打算再次挑战之时才走到了一扇门的旁边。
“不需要,你去旁边歇着就行了。”维克多摆了摆手,再次酝酿,准备第三次推门。
“如果我们的时间够多,那你挑战多少次都可以,但现在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伊桑尼亚冷静地解析现在的情况,他们确实没有很多时间耽搁在这两扇门前,毕竟不知道莉莉娅的哥哥——迪肯现在的情况是什么样了。
“……”虽然维克多有些不愿意,还是勉强点头同意。
一、二、三!
两个人在“三”出口的同时,双手一起用力推向石门。
吱嘎嘎,石门的中间出现一条细缝,细缝慢慢变宽,幽幽黑暗慢慢展现在几个人的眼前。在月光的照耀下,青色的石梯泛着白光,这光没有蔓延多远就被淹没在黑暗之中。
迪亚特从背包里掏出一根火把,用燧石互相摩擦,迸发的火星将火把引燃,照亮几个人的面容,“走吧。”
他率先走上阶梯,他的脚落在石梯上的瞬间,两边石壁上突然亮起团团蓝色的火光,顺次递延到遗迹之内。整个遗迹的墙壁由人工修整过的石块构成,墙上还画着一幅幅壁画,壁画的颜色脱落,至令有些地方看起来模糊不清。
“这地方,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墓室,或者说陵墓。”伊桑尼亚拿起散落在房间内的破碎陶罐看了看,古铜色的手指上粘上一层古久的灰尘,“看样子很久没人来了,除了……”
他指了指房屋中间的一排不那么清晰的脚印,“这里,看数量应该是莉莉娅说的那只探险小队还有迪肯留下的痕迹。”
来遗迹的路上,莉莉娅简单将带走哥哥的人告诉了他们,那是五个人的探险小队,带队领头的人是一头金发,绿色眼瞳,肤色呈深棕色,背着一个大背包,还有些胡子茬,经常把玩一个匕首,自称卡尔所。
剩下的四个人——
一个人背着一把大大的斧子,说话声音很大,听起来经常吵吵闹闹的,就跟维克多差不多,这句话引来维克多的一个白眼,他叫肯特;另一个人腰里配着一把长长的剑,还有盾牌背在后面,不那么吵闹,经常跟金发的队长确认事物,他叫拉特。这两个人都是黑色的头发,也都背着包。
剩下两个人是女性,其中一位有着一头蓝色的长发,手里面经常捧着一本书在看,小小的蓝色光球时常飘在她的周围,她被称作芙力朵;另一位则是一头红色的短发,常常抱着一把略有些旧的鲁特琴,唱歌很好听,经常唱歌谣给莉莉娅,她被称为阿雷斯。
他们五个人在莉莉娅家住了五天,红色头发的阿雷斯还给病中的爷爷乔·方特进行了诊断,查出乔·方特得了一种慢性病,会逐渐失去身体的力气,拖延过久会有生命危险。
阿雷斯刚好知道治疗这种病的方法,镇上的药店可以找到大部分的药品,但关键的一种治疗药材——幽蓝蘑菇却并不在其中。
“你们知道幽蓝蘑菇哪里有吗?”阿雷斯给乔·方特看过病之后,找到迪肯和莉莉娅问到。
“不知道。”莉莉娅摇了摇头,有些担心的看着爷爷,“必须要这种蘑菇吗?”
“是的,否则药的效用无法发挥。”
“我知道可能在哪!”迪肯思索一阵之后,突然用左手捶向右手的手心,“曾经在酒馆里听人讲过,传说中镇子周围有一个遗迹,那个遗迹就有这种幽蓝蘑菇。”
“可是没人见过那个遗迹,我们也不知道它在哪……”莉莉娅看着哥哥。
“有人见过,就是我们!”迪肯笑着,开心地看向莉莉娅,“你还记得我们某次曾经在林间空地里看到过的那两扇门吗?很漂亮的那个!”
“那里就是遗迹吗?”莉莉娅在哥哥的提醒下也想起了这件事,“这么说……”
“爷爷有救啦!”迪肯抱起妹妹莉莉娅转了几圈,在爷爷的身旁手舞足蹈。
得知幽蓝蘑菇可能的所在地,在第二天的中午,一切整备好之后,探险小队便在迪肯的带领下离开小镇,去寻找那座隐藏的遗迹,一走就是两天。
“这么个破烂地方,看样子不会有什么宝藏。”维克多随意翻了翻周围已经有些朽烂的箱子,竟然从箱子中找到看起来还有些新的小皮口袋,里面还有三枚金币,意外收获!
他将三枚金币收在口袋,注意力转到房间尽头的门上,不是入口,而是通向其他房间的门。
迪亚特此时也看到了在尽头的这扇门,在那之前,他的注意力被墙上的壁画所吸引。画面由单线条图画构成,两个圆形上面架着一个四四方方的架子,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没有顶盖的盒子,体型硕壮的男人站在盒子里,手指前方,在他的旁边坐着一个人,手握一个圆形、中心带轴的圆形物体。
在怪异架子的前方,是一排排扛着长枪的士兵,三角形的枪头看上去烁烁放光。士兵组成的方阵继续向前前进,而在他们的对面,是一个骑马的人带领同样的方阵正在对列,壁画到此为止。
看过一会,迪亚特看明白大部分的画面,但那个四四方方的架子不知道是什么物品,平时也没见过。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了维克多弄出来的动静,转头看去,对方正在敲着房间尽头的石门。
“你在干什么?”他走过去有点好奇的问到。
“敲敲门,顺便查查看这门附近有没有什么危险。”
“那有危险吗?”
“没有。”维克多非常确定,伸手就将面前的石门一推,石门沿着门轴转动,一分为二,露出门后面隐藏的房间,空空荡荡,只有零散箱子和倒塌柱子散落在靠近墙边的地方。
“看上去毫无问题。”维克多拿起一块石子沿着地面丢了出去,石子咕噜噜在地上滚了几滚,撞到了另一侧的墙上才停下。等了几秒,仍旧是毫无动静。
见此,他的胆子大起来,迈步直接踏进房间。突然觉得脚下一空,自己的身体就向下栽去。就在此时,他的身后伸出来一只手将他的手臂抓住,拉回原本的房间,同时伊桑尼亚的声音响起,“小心点。”
“谢谢。”这时他才看清刚刚出现的深坑,深大约十五尺左右,地板贴在左右两侧的坑边,宽五尺长十五尺。
“居然是陷坑,怎么对石子毫无反应?”
“落石陷阱一般只对有重量的生物或者物体才有反应,那块小石子重量不够,肯定不会有反应。”迪亚特蹲下查看陷阱几秒钟之后,才起身解释道,一旁的伊桑尼亚也点点头以示同意。
“那要怎么过去?”维克多看了看周围,“跳过去吗?”
“我们可以跳过去,莉莉娅怎么办?”听到伊桑尼亚的问题,迪亚特和维克多同时看向莉莉娅,似乎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你们是谁?”就在几个人犯难的同时,在他们的身后传来陌生的声音与陌生的脚步声,沿着楼梯走下两人,一名矮人一名精灵,矮人的手中一把匕首闪着幽光,精灵的腰间挂着一本朴实的素面书籍,书籍侧边贴着密密麻麻的标记。
提问的声音是矮人的粗嗓子,走在前面的那个矮人也呲牙笑了笑。
“你们又是谁?”并没有回答对方的问题,维克多反而反问回去。
“询问别人之前,不是应该先回答问题吗?”
“询问别人之前,不是应该先介绍自己吗?”
这两个人你来我往,这对问题转了几个来回,都没有得到答案。
“我是迪亚特,这两位我不便代为介绍。”终于,迪亚特打断两条问题的循环,将自己的名字报了出去。
“原来是迪亚特先生,我叫格里菲尔……”精灵跟着迪亚特的后面介绍到自己,说了很长一串精灵的名字,最后总结道,“不过为了让你们可以记住,你们叫我格里菲尔·洛·莫莱多米斯就可以了。”
“……”维克多揉了揉已经有些犯困的眼睛,在听到“就可以了”这几个字之后,才振奋自己的精神,“维克多·波尔曼。”
“杜卡特·麦肯斯,你们有人喜欢喝麦酒吗?”
“谢谢,不过可以等一会在喝,伊桑尼亚见过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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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客人,请下注,买定离手。”
一身黑衣,身着棕色马甲的荷官看着赌桌旁的客人们,脸上带着营业式的微笑,嘴角略弯,让其他人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他看管的这个桌子是幻影赛马,桌上立着大大的赛马场,起点处有四匹看上去精神饱满的幻影马匹,客人们将赌注下到桌旁的号码格里,根据最后的结果来决定输赢。而结果的判断很简单,哪匹马最快到达终点,对应号码格子就会获得胜利,压中的人就可以取得自己的成果。而不消说,失败者则会完全失去自己的财产。
这个桌子,输赢都很快,但是又跟赌场其他桌子的客人没什么区别,大部分人赢了兴高采烈,输了则垂头丧气。
“别催,别催。”桌上仅剩的一个客人手心攥着金币,他在思考下哪个格子,嗓门很大,回答的也很粗鲁。他的头上满布汗水,手里的金币左挪到右,又从右挪到左。
“赛马即将开始,”魔法赛场的提示音开始,几个提示的字也在赛场的上空飘着。
“就在这了!”那个满头汗水的客人拍下手中的金币,放在押注第三个格子。
在这枚金币落下的瞬间,赛马场的闸门打开,四匹马像是离弦之箭一样飞了出去,在赛马场快速奔跑、转弯,向终点奔去。这几匹马的速度都很快,形成一道道棕色的轨迹,连续快速奔过几个弯角。
“剩下了最后一百米!”魔法解说员的声音突然激情了起来,“三号马现在领先半个马身,但后面的马并没有放弃,所以结果并不好说。”
最后一个押下赌注的男人紧张盯着桌上的魔法赛道,他用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这是他最后一个金币,而他压的恰好就是三号马。
三号马向终点狂奔而去,距离终点越来越近,眼看就剩下十米的距离,男人的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稳了,这下稳了。
他搓了搓手,丝毫没有感觉到自己的手心已经被汗水浸满。
这是他最后一个金币,也是他全部货款的最后一个金币,而这也是他最后的救命钱。本来他是从其他镇子前往首都做贸易,路过此地,看见了赌博的牌子,一时之间手瘾犯了,结果输的只剩下这个金币。
“距离终点已经很近了,三号马继续保持第一的领先,”魔法解说员的声音继续着,“还有大概五十米的距离,三号马的速度并没有减慢,而其他的马看上去似乎也在奋力追赶。”
“据说三号马从来都是最慢的那一匹,它的年龄大了,腿脚也不好,经常落在最后一名。没想到今天居然跑到了第一名,难道要成为一匹的黑马?”
解说员将赌桌上的气氛带了起来,在他说话的同时,四匹马继续向终点前进,但它们的差距并不大。
就算在魔法赛马场上,也是马蹄奋飞,带起飞扬尘土,一米一米向重点前进。
三号马的马头前倾,终点的长绳近在眼前,它的四蹄一伸一缩。
就在结果马上揭晓之时,它的脚下一滑,身体突然下沉,前腿跪下,摔在了长绳的面前,距离也就只有十厘米。只不过它的马头并没有越过长绳,而后面的马匹在几秒钟陆续踏过终点线。
最终,紧跟着在三号马身后的一号马成为第一名,也让押了它的人赚的盆满钵满。
而那个最后押了三号马的大汉,颓然坐在地上,似乎是对周围的声音都没有了反应,彷如一尊石雕,分毫不动。
又是一个战败的失意者,荷官不是没有注意到这个大汉的失态,但对方的这个行为在这个赌场中习以为常,几乎每天都有很多这样的人出现。他们总是抱着一丝侥幸的心理,想要通过这种行为来取得大量的财富。
可是,幸运之神怎么可能轻易眷顾他们。
荷官轻轻摇了摇头,依旧主持着他的工作。他这张桌子的人消失了一个,马上又有另一个填补进入。
那犹如丧家之犬的大汉被人拖走,拖过收银台,拖向门外。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但赌场内的气氛与热度却没有任何的减弱,每张桌子的周围依旧是人头攒动,下注的声音此起彼伏。
每时每刻,赌场的资金都在流动,从一人的手流到他处,但最终大部分人就会流入荷官的手中。当然了,荷官的工作就是如此,招待客人,并且将客人手里的钱都赢过来交给赌场。几乎任何一个荷官都是高超的赌徒,他们必须知晓客人的心里,掌握赌桌的节奏,知道什么时候该输,知道什么时候该赢,输多少才不会引起过重的损失。
当然,他们不可避免的遇见那些以赌为生的人,这些人往往手段更加高明。对于这类人,荷官的办法是放任,然后等待赌场派人前来处理。为了避免更多的损失,赌场自然会尽快更好的将这件事料理好。
赛马的荷官在两局的间隙揉了揉自己的肩膀,他已经站了一天的时间,笑脸迎人。相对于其他赌桌来说,他这里算是清闲的,因此他并没有什么怨言,反而兴致勃勃的观察客人们。
手中的钱出出进进,赛马一圈又一圈,他丝毫不关心结果,就好像无论怎样都与他无关。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随身的魔法钟铃响了起来,但只有荷官自己听得见,这是赌场特制的提示钟铃,既能够提醒员工时间,又不会影响到客人。他看着一只钟铃浮现在空中,前后摇晃,随后按下了顶端的小型法阵,法阵闪了闪光,随后钟铃消失。
没过几分钟,有另一名荷官装扮的人来到这张魔法赛马场的旁边,走到了荷官的位置。原来的这位荷官在主持完一局赛马后,将位置让了出来。
“辛苦了。”原来的荷官轻轻点了点自己的帽子,将自己惯用的东西收拾好,把台面恢复的干干净净,随后交给下一位荷官,“那么我先走了,夜间愉快。”
“你也辛苦了。”接手的荷官走到自己应到的位置,将随身物品放在了一边,“好了各位,欢迎继续下注。”
原来的荷官转身离开魔法赛马场,一路溜溜达达走回了职员更衣室,换好了自己平常的衣服,走回了家。
每次工作之后,他都喜欢在固定的餐馆点一桌子菜给自己吃,在他的理念里,吃得饱饱的才能够好好休息。这一次也不例外,牛排、沙拉、汤、煎鱼、炸蘑菇,还有饮料以及他最喜欢的薄荷麦酒,所有的菜很快就摆满了一桌子。
他看了看旁边的赌场,脸上突然挂上了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
“埃尔法德,什么事这么开心?”女招待卡丽娜脸上带着微笑走过来,手里端着一盘蒸好的土豆放在他面前,“店长送的。”
“谢谢。”被称为埃尔法德的这名荷官依旧如常的对着卡丽娜笑道,“完成了一天的工作,这算不算需要开心的事?”
“当然,这当然是令人开心的事情。”卡丽娜替埃尔法德添满饮料,而后走开。
现在的这个时间虽然是凌晨,但餐馆里的客人并不少,赌场的客人们并不会这么早的就去睡。对于他们来说,夜生活刚刚开始,吃过了“午餐”,他们就会重新返回战场,重新开始厮杀。
埃尔法德在吃东西的同时,也喜欢观察周围的客人,这次当然也不例外,他的眼睛在四周巡视。
一成不变的招待,在厨房忙碌但却高兴的餐馆老板。进进出出的客人对于他来说,大部分都见过,至少大部分人在半个月之内会一直出现在这里。而他也看到了那个被扔出来的大汉,就是在他桌上输光身上最后一枚金币的那个人。
大汉的神色依旧沮丧,他的面前摆着很多的已经被喝空了的酒瓶子,整个人充满酒气,趴在桌子上半睡半醒。
“该怎么……该怎么办……”他的嘴中嘟嘟囔囔,若不是有心听,显然会忽略这些细微的声响,“必须得想……想办法……”
这是埃尔法德听到的最后一句话,随后那个人便彻底睡了过去。
“卡丽娜,钱放在这里了。”埃尔法德从腰间摸出两枚银币,放在被吃空的盘子边上,起身向外面走去。
“要回去了吗?”卡丽娜将客人点的菜放到对应的桌上,随后走到埃尔法德坐的那一桌,将银币收好,然后干净利落的收拾盘子。
“嗯,”埃尔法德慢慢走去门口,路过了那名大汉的身旁。他与对方擦肩而过,大汉的脚边多了一个袋子,落地时传来轻微的“叮当”声。
“叮叮叮叮,叮叮叮叮。”睡梦中的埃尔法德被不停响起的魔法铃音惊醒,他看了看手边的滴水钟表,早晨四点,他刚睡了三个小时。他擦了擦嘴边的口水,睡梦中他正邀请一名酷似卡丽娜的女孩子一起共进晚餐,两个人聊的很投机,马上就要发展到下一步。
无论什么理由,都不会饶过打断他美梦的人,他这么想着,接起带来魔法铃音的留声筒。
“什么人?”他的气压很低。
“别生气啊,埃尔法德。”对方显然听出来了他的语气并不开心,带着致歉的情绪慢慢讲着,“是我,阿尔。”
阿尔,就是昨天接手他那桌的荷官,算是他的熟人,只不过对方显然认为自己是他的好朋友。
“什么事?”
“我跟你说,赌场被抢了,昨天有一伙人闯进了赌场的金库,将当天的金币都带走了。”
“……”这件事很令人震惊,毕竟在人们的印象里,这家赌场的保护安全措施很到位,要卫兵有卫兵,要魔法有魔法,“赌场的保护没有起作用吗?”
“起作用了,但我听说保护安全措施并没有起到防护的作用,敌人似乎知道魔法与护卫的位置与水平,将所有危险的地方全都避让过去。”
“嗯?”埃尔法德微微拧眉,但他没有打断对方的讲话,而是安静的继续听。
“而且他们的动作很快,从进门到行动结束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存放金子的金库就被洗劫,就连附近的珍宝库也被洗劫了。”
“被洗劫了,那老板的反应?”
“老板很恼火,他正在大发雷霆,”阿尔的声音略微变低,“你什么时候来?老板召集所有人。”
“我知道了,这就过去。”说话的同时,埃尔法德放下留声筒,去寻找外出的衣服。他穿了一身黑色的长袍,内里白色衬衣,褐色的亚麻裤子。
临出门时,他从角落中拿出了一个小袋子挂在腰间,又抓起了挂在门边的披风出门。外面风雨交加,这个时候出门可不是什么好决定。
该死的鬼天气,但刚好。
冒着风雨走出门外,但他并未向赌场的方向走去,而是转身走向相反方向,离城而去。
赌场的老板斯科尔双手背负,走进赌场的大门。保安们的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大厅里,他们的手中都拿着武器,但似乎并没有做出什么反抗就被砍翻在地。在这些死尸的身上大多是一击毙命,一道深深的伤口或在尸体的背上,或在尸体的正面。
沿着尸体组成的轨迹一路向赌场深处走去,直到金库的前面。经过精心设计的金库大门敞开,曾经被金子填满的金库内部此时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非常的干净。
这个金库从没有出过问题,这个记录已经保持了二十年。
“他们有多少人?”整个现场很简单,赌场老板斯科尔很快就搞明白发生了什么,转而把保安卫长叫到了身边。
保安卫长也身受重伤,被人用担架抬到了斯科尔身边,她的脑袋上包着绷带,微微鲜血渗出,面色有些痛苦而且虚弱,即便如此她仍旧需要去回答斯科尔的问题——
“一共有四个人,两个带着武器的战士,两个使用法术的施法者。”
战士……
这个职业没有任何稀奇,但却让他想起了一件早已忘却的往事。
三年前,一名自称维克托的战士在赌场中大杀四方,却并未耍任何的手段。但对方当时被手下人赶出了赌场,而自己当时听到的报告是怀疑这个维克托出老千,就算对方为自己辩解也无济于事,毫无作用。
“你们这帮王八蛋,欺负老子是个外乡人吗?”他还记得在窗边的自己能听到对方的嚣张话语。
“小子,虽然你出千没有被我们看出来,但我劝你还是老老实实的离开,免得受苦。”赌场的保安卫长双手抱胸,冷冷的看着在那边大呼小叫的维克托。
“操,你等着,老子早晚宰了你们!把这家赌场搜刮干净。”
“有本事你就来。”
而后他隐约听说维克托被征召去大陆的其他地方当雇佣兵,没了音讯。只是似乎最近确实有人跟他报告,有见到类似的人出现在赌场周围,不过他并未在意
现在他明白了,这一次,对方是来履行约定的。
“四个人吗?”在思绪中重新回神,斯科尔又转头扫了一圈身旁的尸体,“四个人就能够将他们全都干掉,看起来我的钱都打了水漂。”
虽然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冰冷的语气却让在场的人都顿觉寒冷刺骨。
“老板,请听我解释……”保安卫长的声音有些畏缩,但她仍旧想要辩解什么。
“够了,”斯科尔打断保安卫长的话,“将尸体和这里收拾干净。”
而后他又转向身边的记录员,“告诉财务室,按照每个人两千金币的份额下发抚恤金给这些保安卫士的家人,不得有误。”
“是!”记录员点点头,将这件事妥善记下,并且通过魔法通讯装置安排下去。
“至于你……”斯科尔看向保安卫长,“回去好好休息,领五百金币当做伤疗费。现在,去好好休息。”
“谢谢先生。”保安卫长感激的躺回了担架上,任由其他人将自己抬走。
斯科尔看着远去的保安卫长,心中叹了一口气,他虽然对这件事感到愤怒,但从现场的痕迹以及尸体的伤口可以看出来,对赌场进行抢劫的那些人都是战斗好手,而且有针对的计划,这并不能责怪那些保安卫士。而且现在,显然他还需要思考别的。
“告诉这里的经理,尽快收拾,尽快恢复营业。”
“是!”
斯维奇镇的镇外黄沙漫天,埃尔法德冒着烟尘慢慢走在路上。突然,他身边山崖下的阴影中响起一个声音,“埃尔,怎么这么慢,等的我都快睡着了。”
“不要着急嘛,维克托,事情要一件一件处理。”埃尔法德停下了脚步,转头看向阴影内,“再说,如果我着急的离开,那么立刻就会被发现端倪。”
“就你说的好听。”被称作维克托的人从阴影中走了出来,他看上去只有二十几岁,穿着板甲,身后背着一柄大斧,腰间挂着长剑与盾牌,“要干活的可是我们。”
“那么结果如何?”
“还用问吗?”维克托大笑,而后从身后拿出了一袋钱币晃了晃,丢给埃尔法德,“这是你的那份,多谢你提供的赌场情报。”
“不客气,多谢惠顾。”埃尔法德稳稳接住了叮当作响的金币袋子,“那么……”
“再也不见。”维克托晃了晃手,消失在阴影之中。
“有缘再见,维克托·波克曼。”埃尔法德笑了笑,重新迈出脚步,向远方而去。
作者:舞舞纸
白血
卡米拉将突然找上门来的小不点领到了自己的房子里,这是她模仿镇上的人居住的地方造的,上次见到房子的内在已经很久以前,她有点担心这房子是否符合客人是否习惯。
卡米拉的房子里没有蜡烛也没有灯,只有爬满墙壁的荧光菇散发着冷光。为了方便对话,卡米拉在地上生出了两丛干草,又在干草间变出了一个大树桩。卡米拉用食指在树桩上点了一下,一朵朵白色的小圆伞从她指尖点下的地方漫开膨胀,一下铺满了整个台面。
“这些蘑菇很好吃,我一直都吃这些,没有毒,放心地吃吧,吃了就不会饿了。”
说着,卡米拉在草垛上坐下,掰了一小块蘑菇,放进嘴里,嚼了两口吞下去,告诉小不点这些蘑菇没有毒。
小不点学着卡米拉的样子坐了下来,掰了一块蘑菇塞进嘴里。她嚼了两口,吸下蘑菇破裂后流出的汁液,又嚼了几口,将伞帽彻底嚼烂,吞了下去。
“这样你就不会饿了,以后不吃东西也可以,总之不会再挨饿了。这些蘑菇你可以带回去,可以自己吃,也可以分给其他人,最好留一点埋进木头里,这样就能长出新的蘑菇。我知道现在没有太阳,你们的食物都无法生长了,这些蘑菇不需要阳光,吃了一朵就再也不用吃饭了。”
小不点嘴里塞满了蘑菇,腮帮子鼓鼓的,卡米拉抹干净她的脸,发现这是一个圆脸的大眼睛女孩,她洗干净她身上的泥和血,给她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一头杂乱的长发经过梳理变得通顺,卡米拉学着镇上女孩的模样,给小不点扎了两条麻花。
“这样就好看多了,外面很乱吗?你身上怎么有这么多血?你是逃来这里的?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你还回得去吗?要不要住在这里?至少这里,没有你来的地方那么危险。”
卡米拉给小不点扎上头巾,她的房子里没有镜子,不过不管怎么看小不点都比之前的样子好看。
“外面都是吸血鬼,他们吸人的血,吃人的肉。”小不点咽下嘴里的蘑菇,“人们说这些吸血鬼是你变出来的。因为你们怕光,所以你弄灭了太阳。现在外面都是吸血鬼,他们的味道和你变出的蘑菇一模一样。”
小不点从树桩上摘下一朵完整的蘑菇,掰开它的伞帽。伞帽里渗出一点点的白浆,浓重的血腥随之溢出。
“这,不是我,这些蘑菇是用血种的,但我绝对没有做你说的那些事,我只是种了蘑菇,然后分给快要饿死的人,但熄灭太阳这种事,我从来没有想过。是,我是惧怕太阳,从一生下来就怕太阳,每当阳光照在我的身上,就和火在烧一样。我被人类遗弃,我被密林收养,但我从来没有怨恨过人类,我白天躲在没有阳光的林中,晚上还会去镇上给那些无家可归的人食物。我不但不怨恨人类,还对人充满了同情和怜悯,让他们远离死亡。”
“我不可能熄灭太阳,真的。”说着,卡米拉伸出刚才点在树桩上的食指,食指上流出的不是鲜红的血液而是白色的浆液,“再说了,我的血只能种出这样的蘑菇,再多也只能变出房子和干草来,就算我想弄灭太阳,我也做不到啊。”
“那太阳是怎么熄灭的呢?”小不点没有因为卡米拉眼角渗出的泪水动摇,“我想把太阳变回来,其他人也想把太阳变回来,如果你真的是一个好人,我希望你能帮我把太阳变回来。”
“这,我不知道。”
卡米拉低下头,太阳是她的天敌,她从来没想过把太阳变回来。
“什么都可以,是谁弄灭了太阳,有没有其他想让太阳灭掉的人,或者能让太阳变回来的人,我去找他们。”
“我,不知道。人们说太阳是这个世界的眼睛,畏惧太阳就是畏惧世界,畏惧太阳的人,像我这样的人,就不是人这一边的,我知道的就是这些。”卡米拉沉思片刻,“太阳熄灭,如果不是世界闭上了眼睛,就是有人把这只眼睛戳瞎了——如果是前者,你还能等世界把眼睛睁开,如果是后者,那恐怕——太阳再也不会回来了。”
“你和世界很熟吗?”小不点问。
“世界会注视每一个人,但我惧怕被注视。如果有一个人总是逃离你的视线,那你们注定无法熟络起来。”
“那你知道谁会戳瞎世界的眼睛吗?”
“那应该是,很厉害很厉害的,不是像我这样只会雕虫小技,是能够与世界为敌的人。”
“雕虫……小技?”
“就是小把戏。”
“好的,我知道了。找到那些比你更厉害的人,让他们把太阳变回来就可以了。谢谢你的蘑菇和裙子,还有头发,谢谢你。”
说完,小不点跳下草垛,整了整卡米拉给她变出的长裙,向房子外走去。
“等等,你要去哪?去找谁?”
“像你一样,又比你厉害的人,或者是世界。”
卡米拉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这个小不点好像觉得世界是一个人。
“带上这个吧,你不是要我帮你吗?我也只能给你一些吃的,再多的,我也做不了了。”
卡米拉变出一张布,包起了树桩上没吃完的蘑菇,又变出了一小截树桩,树桩的缝隙藏着一簇簇还没有冒头的蘑菇。卡米拉又变出一根草绳,系在树桩的两端,给小不点斜挎着挂上。
小不点没有拒绝,小声地说了声谢谢。
“我觉得,你还有件事可以帮。”小不点说,“好好待在家里,不要再出门了,外面都是吸血鬼。”
卡米拉心情复杂地向小不点挥手告别,等小不点不见了身影以后才想起来没有问她的名字。她不打算追上去,因为小不点让她好好待在家里。
她不知道太阳回来是好事还是坏事,无法给小不点加油,但她觉得这个小不点应该是比自己厉害的人。
小不点觉得眼前变清晰了。她觉得是那些蘑菇的效果,那些蘑菇能让人在黑暗里看清东西,所以吸血鬼不管在多暗的地方走都不会撞到东西。
她走到镇上一处空旷的好像广场一样的地方,将卡米拉给她的那包吃剩的蘑菇放在地上,用脚踩碎。
不一会儿,闻到血味的吸血鬼一个个冒出了头来。
小不点把吸血鬼都吃了,把踩烂的蘑菇也吃了,满意地搓了搓小手,去找更厉害的人了。
- TBC -
作者:栖鸦
评论:随意
免责声明:阿华这个人其实有很多可写的东西,但我有点难选,于是又将她的很多堆积在一起,让读者窥见她生活的一角,衷心希望大家能喜欢阿华,即使现在她已经年迈了,但她年轻时实在是一个可爱的女孩。
阿华搬来这已有30多年了。
她是什么时候搬来的呢?又搬了多少次呢?阿华靠在一张老式躺椅上,努力地回想着当年的事,试图从久远的记忆里,挖出一些当年的情感来,就像在沙滩上淘贝壳一样。至于淘到的贝壳是否美丽?倒也不那么重要了。
阳台上的阳光正好,阿华的孙女搬了张小马扎在躺椅旁边,肃着一张小脸听着阿华从前的那些故事,准备随时记录阿华的絮絮叨叨——这是老师布置的作业。于是小小史官就在这方小小的阳台上诞生了。小小的阳台铺上了一层金色的纱,罩在阿华的全身,罩在躺椅上照在小孙女手里的本子上,也罩在了那只笔上。
于是沙沙声和絮絮叨叨说话的声音就在这方小天地里出现了。小区的栀子花也开了,从那根新枝上开放——那丛栀子花树是阿华每天都要去照料的,即使那并不是自家的树,也不是当年被打为有资倾向铲除的那一丛。
阿华第一次搬家,是随丈夫职位变动的时候。以她的条件,找到一个这样的丈夫也算是门当户对——丈夫是小学学历,但去部队里成了一名通讯员,思想正,肯吃苦,自制力强,还成了一个党员。入党申请书写的也漂亮——在那个没有豆师傅和d师傅的年代,除了一些最基本的框架外,一切都要自己手搓。能写出来就已经不错了,更何况是写得漂亮呢?再说,当了兵,有了固定的薪水,家里男丁也多——嗨呀,家庭条件也还算可以了!
可是阿华自身也不差。她长得漂亮——鹅蛋脸,柳叶眉,一双杏眼和一张泼辣伶俐的嘴,还有她的一头长发,两根长长的粗壮的麻花辫垂下来,最长的时候可以到脚跟儿!阿华的成绩也好(虽然只上到初中,家里没钱供阿华读书,但在当地,这样的学历已经很高了),勉强能上学的时候,每门课都是全A。
阿华爱种花,不论是上山下乡的时候,在邮局做事的时候,还是在乡下放电影的时候。只要有土,有花种,有水,花就能活下去。经过阿华的手的花,就没有人不夸阿华种的花漂亮的。阿华的花几乎贯穿了她的前半生——阿华在放电影的时候,不懂放映机怎么用(比轻轻一点就可以放映的手机难多了),就对着书一点一点学,一点一点背,只用了一个晚上,放映机五大系统如何使用怎样收纳怎样清洗倒背如流。于是勤奋的阿华理所应当的又开始学起了制片的法子——不会画画?那就对着实物在纸上一点一点画。下笔手抖?那就逼着自己不抖。胶卷是很贵的,一点都不能浪费,那也好办——裁一小块纸,比成胶卷大小,一点一点画。
阿华补的第一张胶卷上的第一个物品,就是花。阿华最爱画的也是花,尤其爱画春天的新枝上的花苞。她说,这样很可爱。
在那之后呢?在那之后啊,阿华和他的军人丈夫结了婚,随军调动,在不同的地方干着不同的活计——在开放那会走街串巷地买着日用品,蹬着一辆自行车,穿过城市里的大街小巷。阿华是个直性子,刚到岗,她就因为这张嘴惹了老员工的不快。然而阿华很是要强,她并不愿意低头,于是她在没有老资历帮助的情况下,一晚上学完所有的收发常识。自她上岗后,经手的信件从没出过差错。她在塘里挖过菱角,在洞庭湖里捞过鱼,也跟着自己的丈夫一起,和天南地北的战友们谈天谈地,也去过北京,在拥挤的tian安门广场上见证过红旗的新旧交替。她曾因为栀子花树养的太好而被打为有资倾向,树也被连夜铲除,也曾因为花盆里的花养的太好,把花卖掉,还能吃一顿洞庭湖的全鱼宴。
连阿华自己都夸——我年轻的时候,可做过不少事呢!阿华从不自夸,她说的话,句句都是实话。
可是阿华无论去了哪,都爱种花。
阿华爱读书,阿华读《水浒》熬了一天两夜,一气儿读完之后心满意足,偏偏那天还有工作,熬完也不补觉,接着侍弄她那写花花草草,然后吃早餐,正常上班。阿华讲这些的时候,眼里带着笑——当时还年轻,身体可真好,可是命运馈赠的礼物都在暗中标好了价码,阿华到了老来还是落下了一个眩晕的毛病。
阿华很爱书,更准确地说,阿华不喜欢那些轻视知识的人们。在小孙女向她抱怨的时候,她总是笑:“哪有没用的知识呢?真正等要用的时候你又嫌少了!”
阿华有个很争气的女儿,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工作第一天就给阿华买了一件新衣服。阿华也有一个不争气的儿子。儿子生下来高烧不退,跑了三座医院不见好。好在第四家的时候医生给这孩子下了猛药,命是保住了。
可是这药是不是有损小孩的智商?阿华不知道,阿华只知道这孩子上学的时候笨笨傻傻的。不管在酒楼里能写英文菜单,能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教学生的女儿怎么教儿子,他的英语成绩也上不去。
可这小子到了家里就机灵。是啊,偷了阿华的郁金香戒指和金饰,偷了阿华丈夫的电话的小子怎么算不得机灵呢?
可是机灵的小子终于为他的机灵付出了代价。机灵的小子也有大男子主义,他谈了一个女朋友,对着女朋友吹牛,吹出了远高于自己的薪资,也吹出了女朋友对钱的渴望。可是小子的工资并没有那么多钱,没有根基总容易露馅,那怎么办呢?去赌,去喝,去偷,去借。实在是弄不到呢?去喝,喝到忘忧,喝到烂醉喝到七扭八歪,喝到双颊通红。
于是阿华的眼泪和头颅一起低下来了。当然,这机灵的小子也享受了好几顿阿华的巴掌。
可是机灵的小子也并非不孝顺,只是要强的阿华看不上小子的孝顺。也是,管好自己老老实实的就是最大的孝顺了!
机灵的小子终究还是和他的女朋友离了婚。刚出生两个月的孩子被丢给了小子——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女朋友的竹马从深圳回来了,带来了高新技术和更多的钱,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带一个拖油瓶呢?
这就是孙女的出生故事了,现在,她正坐在藤椅旁边,听着阿华讲故事。
“奶奶奶奶!”小孙女童趣的声音响起,“你不是说,什么东西在你手里都养得活吗!为啥现在养啥死啥啊!”孙女想起养了一周就死掉的金鱼,养了一个月就死掉的多肉和养了两周,现在看着像要死的沙漠玫瑰,深深地怀疑阿华是哄她玩的,根本就没有把她当大人。
阿华笑着,摸着孙女的头:“我最讨厌骗人了,非必要我从不骗人。”说完,她好像要掩盖什么似的指着外面那丛栀子花树:“你看,那也算是我养的花,现在,已经有新枝了。”
文:橙子
文体:小说
关键词:记忆+陷入
720厂早倒了。 但今年秋红和程清要回厂址一趟,为着一场工友会。
“湘湘,来帮妈妈看看,我的碎发多吗?”
计程车拐出街角。 秋树桠刚跳出来在车前打了个晃,巨型烟囱群立即推开残叶,自窗外那突然朝地心跌落的天际线下爬起。
湘湘欢呼着向车窗扑来,玻璃上浮动的影子顿时成了镜像:眼睛发亮的影像属于湘湘,摆弄发髻的影像属于秋红。湘湘瞄了一眼秋红,笑嘻嘻地说:“妈你头发在发光!”秋红又警觉起来,贴近自己的倒影翻来覆去端详,右鬓左鬓、右鬓、左鬓,她眼前晕出一片雾花,镜像散了颜色,仅留颈上珍珠项链的生涩光泽隐约闪烁。“有白发么?有白发么?当真这么——”
“莫照了,太太,你齐整,好得很!”
计程车师傅吐出香烟嘴说,语罢,他点点头,红双喜头儿再坍一截。
太太!
秋红心里登时冷了大半。师傅的话本意不掺半星暗刺,甚至算得上是明晃晃的恭维,可她单顾着听见那声“太太”了,只觉得喉头发紧。她很快抹干水雾,指腹擦过冰玻璃留下新痕迹,再抹、再消、再留,工厂就这样在模糊与清晰的边界里奔驰:灰的墙、红的烟囱、白的废气、花椒色的工厂气味,还有似有似无的瓦菲,十几年前的往昔与当下混杂着一并摊开。
秋红的左耳灌满了风啸,右耳却听到湘湘正半开玩笑式地拍打司机的椅背——惹得师傅吃吃地发笑。湘湘嚷道:“啊呀阿叔,你可劝错了,平常夸人的都不这么夸我妈,她也还没那么贵气呢!”
“平常夸人的不这样夸我妈!”
不惑之年后的秋红确实依旧不缺人夸。
素颜跑去参加湘湘的家长会,小姑娘们会暗暗羡慕湘湘家有位深谙妆奁的姐姐;四十好几了,秋红还敢穿束腰的连衣长裙,专挑具夏日感的颜色,浅蓝粉白,没有阳光的日子里裙裾也能转开一朵旋花——同事圈住秋红的腰惊叹她的身材,她只笑笑说,生了孩子呢,早塌了。
如此这般,整顿风尘后的清晨,秋红自然早早拣了条裙子,让程清帮着系上系带——
“你肚脐眼上面的咕噜肉比以前鼓多了,一塌糊涂。”程清当然就是这么讲的。
秋红当时正摸索着背后的拉链,霎时间她全身的脂与肌似乎都熔化了,五颜六色的烛蜡滴滴答答往下垂落。言刀尚未入鞘,程清便弯下腰去翻找他随箱带来的书,或者用他的话说: “劳伦斯•马奇,布伦达•迈克伊沃. 怎样做文献综述——六步走向成功[M].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11. (书号ISBN 978-7-5444-3037-1/G•2342)”
“你倒想想怎么会一塌糊涂的!”秋红想,话没能说出来。穿衣镜里,秋红身后的程清,其背影是白色的。白色的西装衬衫,空白的背影。
就像是在应和某人……
不,他早已是那种为了工作才刮胡子的人——当然,秋红要是真在乎这个,她倒不必诓程清恋爱结婚。
她半赤裸地站在那里,想着她这辈子看人最优先的标准肯定只有“老实”一个,而且不能单单比自己老实。
她记得十几年前的自己穿厚衣长裤还贴着耳根梳麻花辫的样子,尽管如此,她打过太极的花花口儿流氓肯定比程清拧的铆钉多,也肯定比他掌灯熬油苦攻苦修所流的汗与泪多。
是真的,直到现在程清每念一次书都像烧了一次锅炉:通红的鼻尖上挂着汗珠,眉毛和眉毛微微颤抖着粘在一起,半天抖不开。那时秋红貌似常以一箩筐她尽抛脑后了的借口去厂里的阅览室逮他,具体为什么老早就忘了,大约是去观察他究竟如何让一对玻璃瓶底在汗涔涔的鼻梁上站稳脚跟的?
离开720前的那几年,程清一拍脑袋决定考研。她要给他送书,长时间兜兜转转打探不出情报,一气之下干脆摞了一打书塞过去:底端的,《集成电路》;中间的,《杨家将传》;顶尖尖的,《双桅船》,书还被她特意堆成八角塔的形状。程清见了,脸先木起来,双颊涨得通红,半响他才讪讪喃道:“《杨家将演义》我初三才看过的,好巧。”
像程清这样的木鱼着实不太好找。
可就算是这样一块木鱼,动身回厂前的那天晚上,秋红竟从柜底翻出了一本泛黄的《包法利夫人》。
——“友人”赠。日期是二十年前。
“友人”赠。
秋红当然不会坐以待毙,打开微信群,十几个小窗口接连敲下去,她很快摸清了他工人时代的详细女性关系网:东边送报纸的小娃娃、西边管财务的报账……为什么这些人她没有一点印象?
还有一位不时来找程清借书的女工:小程清三岁,温厚纯良知书达礼,又写得一手娟秀小楷,颇受单身职工欢迎,然而至今仍独身未嫁。这次工友会有好事者也帮她报了名。秋红心中一跳,暗叫不好,她赶忙求来女工旧照——果不其然是个知性美人,白裙白帽,眼角一滴美人痣,照相时对着镜头嫣嫣然浅笑。像希梅内斯形容书本的那样,“一些白蝴蝶”——女工年轻时的样子活像是从典籍中飞出的小蝶。
而程清好巧不巧是个书呆子。
计程车开走后,便只剩母女二人独自面对饭店大门了。秋红肩头 发沉,睫毛连着双唇一并打哆嗦。她拉住湘湘说:“你爸还在工作呢,等等他再进去也不迟……”湘湘却先她一步冲进旋转门,“妈快看这盏灯!好有意思!”酒店里发烫的空气瞬间裹挟了秋红。
走出来个福相的男人,先是摸过湘湘头顶,说什么“真是一个模子里刻的”,又走来同秋红握手,嘴上热络地唤着“清嫂子清嫂子”,秋红就这样恍恍惚惚地被领进了包间。有人特意起身示意,有人嘴里喷着酒气大声调笑,有什么人的手握在一起,又有什么人的胳膊勾上身边工友的肩,觥筹交错间秋红却只能愣愣地望着,心想为何这所有的人与物会如此陌生。
发福男人招待她坐下。秋红扫视会场:标有白帽女工名字的椅子空空如也。这时同桌工友举杯讨酒,秋红只得敷衍着回了,勉强听他们絮叨旧事:
甲说:“阿清这小子命真好。考上研究生了不说,还娶了弟媳,弟媳你不知道,当年你可是我们公认的厂花嘞!哎,前几天是不是连那个……那个什么什么,哎对!连副教授都评上了!大学老师哪,又有钱又有闲。天知道他上辈子榻马的哪儿修的福气,也不告兄弟一声,丢我们在泥里滚喔!”
乙咽了酒便上来打岔:“嘿,老三你这话就不对了!我们阿清记东西强啊,集成电路那么多东西阿清还不是哪在哪页门都清?就算人家看苟子考研究生没动心思,厂没之前也没准早就飞远了,是老三你猪脑子能比的吗?”
“嗝,你又搁这儿损我?阿清都还没来你在这吹他,马屁股都还没影!弟媳,瞧瞧他,快叫阿清来领马屁吃!”
“对不住各位,程清他临时有急事,在旅馆改……材料呢。”
“看看看看,人民教师!咵!他绝对是装的,顶着灵光脑子假装记不得老兄弟,谁信?”
……
白帽女工依然没到。秋红再也听不得半句,忙寻了个借口出来,“你爸爸到哪了?”她急声问门外正打着电话的湘湘。
湘湘捂住听筒,伸手揽住秋红,“妈呀,你放心,老爸的工作比你想象的要多得多!”秋红抽开身,“你爸到哪了?”
“……在路上了!”
“你爸到哪了?”
“呃,可能是我们刚刚经过的那个……不是,是另外一个……”
“你爸到哪了?”
“他他他师傅绕路了!我保证老爸马上到!”
“湘湘!!”
“嗨,他还在酒店呢。”
“湘湘,给我电话!”
这孩子到底像谁?秋红夺过手机打开免提,听筒那边隐约有供暖设施运作发出的细响,一声声仿佛是碎玻璃渣子嵌入秋红紧绷的神经。“已经结束了?”她听到电话那头的程清问——声线平稳。“要,要是实在做不完的话……厂这么大,也不是每个人都熟的……下回在这摆个小点的酒席,让老苟他们一起再聚聚。”
“他们?谁?”
“苟存明啊,领证第一天头个提了保温壶来说要装喜酒的那位,保温壶上的喜鹊不是还断了一截尾巴么……还有我厂里的几个舍友,时不时来找我玩的朋友……”
哦。还有时不时来找他……借书的朋友。
挺好。
“湘湘,现在就回去!”秋红掐断通话说。
程清真就乖乖端坐在椅子上。电脑关着,桌上的文献综述教学开着。程清弯着脖子,发红脑门上罩一层细密的亮光。房间还挺干净。秋红冲进房里去,程清被她推门的声音吓了一跳,头猛地缩进领子里,他木木地说:“嗯,嗯,这本确实挺有意思的。推荐你看看。”
秋红推开他的破资料,她胡乱地扒拉起自己的提包,票据、证件、餐巾、卡包,那本书滚出来落在地上折了角,她捡起它,把它丢到程清面前,拍着扉页上手写的寄语颤声念道:
“此书赠予你,愿你与理性同辉,化作斗星永永远远指引我前行。”
念毕,秋红的目光即刻擦亮了刺向程清。就是现在,她知道她需要一个答案,决不能等。“谁送你的?送你干嘛?居心何在?!”他同样看着她,却微张着嘴,眼神直愣愣的,像看一道招生院新出的怪题。
“……这是什么?”最后他问。
突然间,房间里安静得只剩下嗡鸣声起起伏伏,秋红听见中央空调的扇叶合了又翻。……天知道什么地方,暖气片在响。
醒来时,吱吱嘎嘎的车轮声,晃动的木头车身还有车外的鸟鸣都足以让迪亚特的意识从虚无的空间中回归到自己的身体。他以手撑着身体,半坐而起,靠在车身的一侧。木头将车轮行驶在地面带来的震动感传到他的背后,又增加了一些他位于这个世界所感受到的真实感。
此时,他才睁开双眼,迎面看见满满的行李与补给堆在车厢另一侧,马蹄声从他的右侧车厢入口传来,他们还在前往下一站的路上。
“醒了?”驾驶马车正在前进的精灵伊桑尼亚听到身后传来的轻微声响,转头看向车厢内部。
“嗯,刚醒,我们到哪了?”迪亚特透过嵌在车板上的窗户向外望着,一片一片的黄土农田分布在他们道路的两侧,农田中是什么作物无法看清,在农田远离道路的另一侧竖立着一排又一排的棕色与绿色相伴的树木,绿色的树叶随风摆动,树与树之间的棕色枝杈纵横交叉,叶片层层叠叠,形成一道道绿色的城墙。
在绿色城墙的另一侧,是漫天的黄沙,风暴卷着沙尘打在叶子上又滑落,在树根出堆积成一座座迷你的小沙丘,而在这些沙丘的下方是一片片湿润的黑色土地,树木们就扎根在这些黑色土地之中,吸收着所需的营养和水分。
那些堆积起来的迷你沙丘的高度打倒“城墙”高度一半时,靠近地面的沙子突然开始下沉,仿佛被什么给吞吃而消失,没过多久那些沙子便全部消失,地面恢复平整。
“快到伍夫沃了。”伊桑尼亚抬头看向路的前方,房子堆叠着景象在机缘的地方若隐若现。
伍夫沃镇,位于宗教行省米尼恩与芙莱姆国的边缘,每个一段时间就会召集一次农业产品的集会,附近市镇的居民会带着自家收成的货物来此进行贸易交流,这也让不同地区之间的人可以互相有所知晓。
据伊桑尼亚和迪亚特所知,伍夫沃镇在芙莱姆国并不算大,只是一个一般的城市,但这里的附近却有大量的军队驻扎。这次米尼恩遭受攻击,芙莱姆国的军队很紧张,但他们接到的命令是保持警戒,防止在战争中的任意一方攻击国家的边境线。
这是一种安全策略,这也是一种不惹事的策略。
不仅如此,从米尼恩方向来的难民也被警戒的军队拦在国境线附近,这些难民都被安排在一处规划好的土地上。芙莱姆国派人在那里利用一天的时间建造出足够难民居住的帐篷和配套的生活措施,至于什么时候可以让难民入境,负责接待难民的军队负责人被问时摇了摇头,他无法给出这个问题的答案。
芙莱姆国并不怎么欢迎从米尼恩来的朝圣者,在国内也不允许及接纳米尼恩对本国的神职人员进行任命与委派。对于至高神教派,芙莱姆允许其发展,也允许按照教派的规则行事,只是对于神职人员的任命,要听从高层的指挥。
不止至高神教派,对于在芙莱姆境内的其他教派,亦是如此。
“伍夫沃啊,那就是已经离开米尼恩,进入芙莱姆了。”迪亚特揉了揉自己的眉心,他以前曾经来过这个小镇,但也只是匆匆路过,没有停下来仔细看过。
“做噩梦了?”伊桑尼亚放慢马车的脚步,这令迪亚特酸痛的身体稍稍好过一些,车堵放缓,也令整个车身更加稳定。
“不算噩梦吧,只是想起了前段时间的那些事情。”迪亚特的脑海中,还盘绕着刚刚的梦——铁与石头交错的乐章。
龙翅震动,一飞万里,坐在龙背上的人没有花费多久就从龙岛返回大陆。
“到这里就可以了,”带着盔甲的骑士跳下龙背,向送自己回来的这条黑龙行礼,“感谢阁下的帮忙。”
“您无需客气,而且……”龙的上唇动了动,弯出一条弧度,似乎是在像人一样笑了笑,“帮阁下,是大长老的指示。”
说完,龙扇动翅膀,阵阵飓风瞬起,腾空而去。
龙从不参与世间争斗,它们有它们要守护的东西。
骑士并没有耽搁时间,他打了声呼哨,自己的坐骑从远处飞来,在他身边并未停下。他也没打算让对方停下,只是抓住鞍子的一角,翻身跃上,向自己的目的地奔去。
骑士在一处山崖上空停下,遥望远方。
远处硝烟弥漫,宗教省的中心米尼恩被外邦的军队围城铁桶,无人可以进出。
此时敌人正在攻城,数不清的攻城者将众多云梯搭上城墙,他们的口中或叼着利刃,快速爬上城墙,或单手执刀攀上云梯,向城墙上的防守者冲过去。
“杀啊!”
“冲啊!”
攻城者就像蚂蚁一般,攀上灰色巨石。他们无穷无尽,一人被击倒,千万人在后面填充而至。
城上的守军奋力抵挡,但奈何对方的人数众多,似是永远也杀不完。
“他们人太多了!”一名士兵以手中长枪扎下从云梯爬上来的敌人,并顺势将云梯推离城墙。
“上主会护佑我们,再坚持一下!”另一名士兵于远处回应着,他的长枪已断,而剑刃也不知能坚持到几时。
“我……”头一名说话的士兵还想说什么,却无法再开口,他的胸膛插着一把钢剑,而钢剑的主人正攀过城墙垛角,爬上城墙。
那名士兵身穿亮银的盔甲,刚刚将手中的长剑拔出士兵的身体,甩了甩血,快速从身后拿出一小面盾牌装到手上。
“奥利夫!”刚刚还在跟这名士兵讲话的那人见状立时红了眼睛,冲过去与那名亮银盔甲的士兵缠斗在一起。
奥利夫不敢相信的看着自己胸前的伤口,外甲被破开一个大口子,鲜血渗透内甲,蔓延到外面。他只觉得很凉,很凉,凉到自己的温度不属于这个世界。
这就是死亡么?
他没有想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便栽倒在为自己报仇的友人脚边。
而战场上,不止只有这两个人在搏斗,他们的前后左右全都是人,金铁交击之声不绝于耳。
“我们是不是要死在这了?”
不知从哪飘来的声音,那是稚嫩的声音,忧虑的情绪在周围蔓延。这是一个孩子,他今年刚刚成人,刚刚加入保护米尼恩的骑士团。
“不要乱讲,至高神在看护着我们,一定会有转机。”另一名声音略显苍老的老兵在击退自己的敌人后,回答着,他手中的盾牌闪着光芒,上面的十字徽章分外明亮。
仿佛回应着他的坚定,远处敌军的后方突然产生了骚乱。
以火焰开路,手握骑枪的骑士冲入敌阵,一人一骑,犹如千军万马,在围困耶路撒冷的军队中间生生冲出了一条道路。
这梦乃是那场生死大战的一角,那场战斗死了很多人,也伤了很多人,但在战斗的最后,是他们一口气暂缓。虽然最终,格瑞斯的军队并未抵挡住敌人的进攻。
“那真是一场可怕的大战,”伊桑尼亚当然知道迪亚特的梦境根源是什么,即使他未参与其中。
距离他将又一次重伤的迪亚特从尸体中挖出来,也只过去一个月的时间;距离那些铺天盖地的军队进攻格瑞斯,也才只过去四个月左右,那支由人类、兽人、龙裔、哥布林等等多个种族所混成的大军来得迅速,离去得也很迅速,就在格瑞斯被完全毁灭后,再次穿过传送门消失无踪。
那些军队仿佛自虚无中突然出现,毫无任何征召,每一个在这场大战中幸存的人都会记得那一天,那个傍晚,那座白色的城市,那些劈啪作响的闪电贯彻云霄。
正是这些闪电带来一座带着电弧的的蓝色传送门,又打开一座黄色传送门,甚至出现一座绿色传送门。紧接着一个个黑影走出传送门,他们的手中拿着武器,身上穿着银灰色的铠甲,面容都隐藏在桶盔之下。
在桶盔显眼的位置和铠甲的胸前,均刻着相同的红色徽记——三支长矛指向天际,与交点处横贯一柄双头斧,斧柄两端皆为斧刃。
“是维里柯亚人!”
不知是谁大喊一声,眼见着从传送门走出来的身影越来越多,圣城各处的钟声骤然鸣响,急迫的钟声响彻圣城,一下紧接着一下的金属声浪迅速传遍整个圣城。
守卫圣城的骑士们早已手持武器,全副武装立于城墙之上,弓上弦对准远处的敌人。负责各处的指挥官正快速给自己的属下分配任务,而在他们的大脑也在飞速运转,思考所在防区有哪些部分应继续加强防守。
士兵们都各自位于应在的岗位上,他们守望,他们迎敌,他们奋战。而在他们中间,赫然出现一袭白衣,手拿着白色权杖,风将祝福带往各处。
能拿起武器的人,不分男女,均加入到防守的行列中,而那些不会使用武器的人,则在神职人员的带领下为守城的兵士们提供补给,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至于那些实在无法行动的人们,则大多躲去位于圣城中心的圣宗徒大教堂之内,高高的穹顶下,挤满来此寻求庇护的人们。纵使身处危机之中,他们却并不焦急,也并未慌张,只是齐齐跪于主殿之内,向至高神祈祷。
立于城墙之上的迪亚特握了握手中的长剑,他的伤势还未痊愈,被劝去躲避,但他知晓自己在此时此刻完全无法安心躲在安全的地方,他不能对危机置之不理。
雨,自天降下。
一滴一滴拍在冰冷的铠甲之上。兵士们穿过传送门,整装待发,所有的眼睛都看向圣城的方向,在他们的前方是一座座高耸入云的天梯,而所有的这些都没有擅自行动。他们在等待,等待一个可以进攻的时刻,而他们身后的传送门早已消失无踪。
雨,越下越大。
电花在天空飞舞,现出条条紫色的火龙,随着一声信号爆开,战斗开始了——
“冲啊!”
“杀啊!”
“注意防守!”
“敌人来了!”
此乃,圣城覆灭的开端,亦是新生的起点。
“那真是一段不想在经历的时刻。”
“是的。”对于伊桑尼亚所说的话,迪亚特无法否认,在那时他奋力与敌人战斗,勉力支撑,最终却因心脏处受的伤而倒在敌人的武器之下,合眼前最后的影像是大斧向他砍来。
令人惊奇的是,再次睁眼时,却是被伊桑尼亚从尸体堆中挖出来的时候,但他确定自己肯定被打倒了,身上致命的斧痕便是证明。
“你要找的就在伍夫沃?”
“无法确定,甚至连这里是不是目的地都不知道。”迪亚特说的是石化,一切都无法确定,他们之所以会来到这里,也是源于突然出现的一场梦。
在那段梦中,圣城自破碎中重生,碎石与乱瓦浮空拼合,一道道墙壁、一棵棵树木、一栋栋房屋逐渐恢复原貌,所有的建筑都以屋角的基石为起点,一砖一瓦叠砌而上。
迪亚特就坐在城墙的一角,看着眼前的城池重建,人们再度从四面八方归来,重聚,仰望。
他抬头向天,音乐中,光出现在他的眼中,白色的十字悬于圣城的半空,而后他闭眼祈祷,归于平静。
这一场梦令他睡了三天,一动不动,呼吸如一只龟一般缓慢。直到他再次睁眼坐起之后,伊桑尼亚才松口气,将准备好的饭菜放在他的旁边。
“那我们来这里要找到的是什么,你知道吗?”他能听出来伊桑尼亚问题的背后,在探索——探索他们来此的目的性。
“我不知道。”思索良久,最终他发觉只能给出这个答案,毫不意外,接下这个答案的是一声叹息。
苏醒后,他仍能记得醒来前所看到的那个画面,突转的瞬间,圣城消失了,走到路上的人们消失了,眼前完全转变成不同的画面——茂密葱葱的树木,大片大片种满农作物的土地,片片红色的飞檐瓦屋,屋顶的绿色晶体装饰,还有一根根粗大的圆形木梁。
画面随后飞快切换,杂乱,就这样,他醒了。
“马上就要到了。”伊桑尼亚又望向前方,将马车的速度稳了稳。
“这很平静啊。”迪亚特从马车中钻出来,坐到伊桑尼亚的身旁,看着旁边的景色。
听着迪亚特的话,伊桑尼亚点点头,“平静好啊,难得。”
伍夫沃的面积并不大,说是镇,更像是一个大型村子,镇上的人并不多,大概在百人左右。这是在伊桑尼亚和迪亚特架着马车沿着道路进入镇子后,看着道路两侧的房屋规模和街上的行人数量才推测出来的。居民的衣服朴素,大部分以粗线亚麻布所制。
一辆牛车从他们身边经过,沿着他们前进的方向行驶,车上载着褐色的马铃薯和橙色的胡萝卜。
“请问,这位先生,”趁着牛车与他们擦身而过之时,迪亚特向驾车之人行礼,而后继续讲着,“从这条路向前,是伍夫沃镇吗?”
“没啥子错嘞。”刚被叫先生时,驾着牛车的小伙子愣了愣,显然对这个称呼有些陌生,但周围没什么其他人,因而确认有人在叫他。
“最近镇子上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吗?”
赶车的小伙子看了看迪亚特,又注意到驾驶车辆的伊桑尼亚,“你俩是旅行者?”两人点点头。
“那就别去旁边的米尼恩,容易出事。”
“为什么?”
“那边最近刚打过仗,谁知道现在是不是还能过去呢,也许道路都封了也说不定。”小伙子又想了想,“其他的嘞,就没什么特别的嘞。”
米尼恩是洛格兰特大陆的宗教中心,相传此处原是一座巨大的陨石坑,至高神于这里种下种子,长成巨大的灌木丛,灌木丛铺成坚实的土地。至高神撒下的种子借此真正发芽——圣城格瑞斯在这一中心出现、扎根、生长、扩散,从而变成现在这个全大陆皆知的存在。
“哦,对了!”小伙子突然又喊着他们,像是刚想起什么一样讲到,“最近镇子上刚好有大市集,镇上会跟热闹,你们有兴趣的话,可以去逛逛。”
“谢谢。”迪亚特微微颔首。
“不客气的嘞,没什么事的话,咱就走嘞!”小伙子说完,干脆将手中的鞭子一挥,牛车缓慢加速,向前方的路跑去。
“伍夫沃市集,去看看吗?”伊桑尼亚转头看向迪亚特。
迪亚特点头同意,没有目的,那就找到到伍夫沃的事情做做。
马车载着他们继续一路前行,远远看到一块大大的木头招牌立于路边,那牌子被钉在二根两人高的木杆之上,在牌子上用闪烁的明黄色亮字,写着小镇的名字——伍夫沃,在名字的下方还有一行绿色的小字,“这里有最好吃的农作物!”
进入城镇后,迪亚特和伊桑尼亚才发现这个看上去只有百人左右的镇子上到处都是人,载着货物的马车或牛车在街道上缓慢排列前行,双排道路塞满车子,双向而行。
穿过熙熙攘攘的人群,伊桑尼亚将马车停在一栋双层的建筑门前,门上的招牌刻着一把丰盈饱满的麦穗,正应了旅馆的名字——丰获。
“今天就住在这吧。”伊桑尼亚跳下路,将缰绳放在手里,有伙计(也叫侍应生)从旅店里面跑出门,跑向他们。
“客人那里边请,店里有空房子嘞。”
伊桑尼亚耳朵里听着这声音很是眼熟,抬头看去,瞧着这人的样貌也眼熟。
“诶呀,这不是刚刚问路的那两位旅者嘛?”年轻的伙计认出他们两人的样子。
“啊!”伊桑尼亚意识到这人就是刚刚见过的那位赶车人,当时他在全神赶车行路,并未注意到赶车人的样貌。
“又见面了,这位小哥。”迪亚特也从车上下来,刚好听见和看到两人的对话,“太巧了,你在这里做事?”
“是的嘞,最近这是大集噻,人来人往的很多的嘞,你们在找地方住店噻?”伙计用肩上的手巾擦了擦自己的手,伸手拉住马车的缰绳,“那你们可是来找嘞,还有最后一间房,能住两个人。”
伊桑尼亚和迪亚特互相看了一眼,都点点头,“行,就住在这了。”
就这样,两个人便在丰获的店里住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两人听在窗外很是热闹。推窗向外看去,声音从镇子的西侧传来,人声鼎沸,牛叫,羊咩,马嘶鸣。
整个伍夫沃的西侧凭空多出一片临时住所——简单拼搭的木头房子,正面挂着五颜六色的布制房檐,与房檐颜色相搭的彩色魔法漂浮字写成的店招牌闪烁相应,在各个店铺的上方形成一道另类的风景线。
这片凭空而出的店铺正是因为这次大市集而出现的,令伍夫沃镇的面积扩大一倍。两边铺子的商品种类繁多,一排又一排的房子将这片空地打造成热闹的街区——窄窄的巷道与琳琅满目的商品展示,穿行在巷道中的行人时刻需要注意不要碰倒摆在房屋附近的货品。
“轰隆!”一声巨响在市集的另一侧传来,引起附近一阵骚动与混乱。
“怎么回事?”
“不知道。”迪亚特摇了摇头,毕竟他们所在的地方相距那边甚远。
说话间,伊桑尼亚只感觉腰间一轻,低头看去,一道金色的影子从他身边飞速闪过,继而挤进人群相远处跑走。
愣了刹那,伊桑尼亚也拔脚追去,顺着那道金色影子离去得方向而行。迪亚特在他追出去一秒后才反应过来,但为时已晚,当他也打算跑起来追过去的时候,已经找不到那两个人的影子。
好在他跟伊桑尼亚曾经约定过,万一在这个市集中走散,便到他们进入市集的那侧入口等待,不要离开。另一个人在事情办完后,便回到那里去寻找。他们还约定一个时间见面,午后第五水时钟漫过就是最后的时间,超过这个时间,就可以不用再等。
可真是……热闹的集市。
迪亚特心里一边感慨,一边继续向另一侧走去,人们并未因这一点追逐的小骚动而停下脚步,他们依旧在喜欢的货品旁边挑挑拣拣,讨价还价。
“刚刚那声巨响你有听见吗?”迪亚特来到一个水果摊前,拿起一个闪闪发亮、看起来很饱满的苹果,耳边传来年轻的摊主女士跟临近摊位那位年龄较大的女士之间谈论的话语。
“听见了,那声音可真大,是咋了哇?”
“听一位刚刚从那边过来的客人说,是一座由货物箱子堆成的箱子堆塌了,你想想,那四层的箱子啊,每层还都不怎么牢靠的样子,风一吹直摇晃。”
年龄大的那位女士没有接话,而是继续听着,年轻女士滔滔不绝起来,“那位客人还说,她眼睁睁看着成堆的箱子向自己砸过来,周围的人很多,推推搡搡的,让她没办法及时逃离。”
“天哪,听上去就很疼,那位客人没事吧?”
“听那位小姐的意思,应该是没什么事,箱子看起来很大,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重,砸在她的身上也只是带来一些疼痛感,并未造成更多的伤害”
“诶呀诶呀,这可太可怕了哇,那些箱子怎么还会塌啊?你知道吗?”一旁买水果的大婶突然插入话题,加入了聊天。
“这就不晓得嘞,啥原因都有可能吧?现在人这么多,谁一个不小心撞一下那个箱子堆就容易碰倒吧。”水果摊的年轻摊主拿起一个橘子擦了擦。
“也是哦。”听到她的话,另外两位谈论者也点点头,似是同意的样子。
随后这场讨论便宣告终止,迪亚特才举起手中的苹果问向刚刚从讨论中归来的年轻摊主小姐,“请问这个苹果多少钱?”
“一个银币,一个。”
“谢谢。”迪亚特伸手随意拿起三个苹果放进口袋,同时将三枚银币放在水果摊收取钱币的位置,那里放了一个木质的盒子,朴素无花,盒子的顶端有一个圆形的孔洞,孔洞的直径比常见钱币的直径略长一些,银币掉落其中发出叮铃的声响。
离开水果摊,迪亚特依旧一步三停地左右看着,周围的商品有好多他见过的,也有好多他没见过的,他的脸上带着微笑,有好久好久没有这种悠闲的时刻,可以让他不去思考其他的事情而投入到周围的人群中。
当当当当,
在听到四声钟鸣似的敲击周,迪亚特又过了一会才经过一个放在市集角落的水时钟,他看到水时钟的浮标刻度指向四刻半,距离他跟伊桑尼亚约定的第五水时刻还有半个整刻的时间。
他站在距离这个水时钟约有两步远的地方,稍微思考几秒钟,又抬头看了看天,太阳已经开始落山,云朵被染成了橙色的棉花团,半透明的月亮挂在天际,大概再过一会,星星就该从天幕中钻出来了。
脑内的想法盘旋几圈过后,他转身向市集的另一个方向走去,那条路通向他跟伊桑尼亚约定的那个入口。
文:回音壁
关键词:烧毁
文体:小说
标题:贺礼
大恒仙朝的都城坐落衮州东极,面海背山,城内坊市如棋,居民如蚁,一派大好的红尘兴盛气象。城西便是建山,山高千仞,青帝尊殿坐落山顶,镇压一城、一朝的气运。
仙都城下。
城门向海而开,城墙高耸,皆是灵木自行生长而成,枝条虬结成层层符箓,灵光内敛,隐隐与青帝尊殿连为一体。道兵手执宝镜,在城门前对着入城之人一一照去,不时有人被镜光从队伍中摄出,丢在一边。
被摄出去的,皆是有道行在身的修士,个个都在筑基以上。有人提出抗议,那道兵也不恼,只是大声宣告道:“青帝法旨,三年内,身具火灵根及携带火系法器、符器者不得入城。”
青帝乃是以先天甲乙木真诀成道,千年前就已成就劫仙果位,半步长生的大能者,听他旨意如此,修士们皆是不敢有异议,唯有诺诺退走。路过的便另寻他路,来城有事的只好自道晦气,另想他法。
城下,有一层层包裹以至不辨真容的矮小男子,见此阵势,低声叹道:“乖乖,青帝陛下好大的威势!”
一旁陪同的是名身着大恒文官袍服的青年男子,闻此笑道:“素闻东海水府占地广大,内有珍宝无数,不知比我大恒仙都如何?”
矮小男子叹道:“比不得比不得!俺水府大是大了些,也就是仗着外海领域广大无极的便宜,要说珍宝也就是些珠子珊瑚,单是这城墙的威武雄壮、灵气萦绕,就比不了!”
正说着,两人排队到了门前。道兵将宝镜转过来,又对矮小男子说道:“这位道友,请现出真容!”
矮小男子依言将帽子、面巾一一解下,露出脸来,却是两眼外突、面颊生有鳞片,样貌十分滑稽。那宝镜一照,只见镜中映出两团光气,一团黄色凝实壮大,另一团黑色松散细小,缠绕而生。袍服男子微微一惊,道:“ 不料苦湖道友是土、水双灵根,而且是以土为主。”
矮小男子叹道:“俺们鲛人自古以来,就只有水、金、土三系灵根。俺以土灵根为主,在水府中修行迟缓,但好在筑基之后便能上陆,所以才得到这个出使陆人的差使。”
说罢,他又见面巾、帽子、围巾一一戴好,只见那上面冒出丝丝水气,将他环绕,他方才放心地舒一口气。
入得城来,袍服男子伴着鲛人苦湖,也不用车马,徒步向馆驿走去。城内地脉连通青帝尊殿,乙木之气丝丝缕缕,缓缓将苦湖法衣中水气吸去。苦湖也不以为意,频频停下观看街景,似有兴奋之意。倒是袍服男子察觉,问道:“道友可是感到不适?”
苦湖道:“是有点,不过俺主修土系功法,这法衣只是让俺舒适一些,水气散开一些问题却也不大。”
袍服男子点点头,也不再说什么。良久,两人到达馆驿,苦湖刚刚住下,忽然一道青光飞来,落入袍服男子之手,化作一道符诏,正是青帝召他入宫见面。
这次两人不敢耽搁,袍符男子取出一柄木剑,御剑携苦湖直入青帝宫中。静候片刻,忽有传旨,青帝在书斋召见东海水府使者。
苦湖脱去累赘的法衣,只着一件礼服,低头随使者七拐八拐,入了青帝书斋。他小心抬头,只见青帝闲坐于书斋正中,衣着极为简朴,身穿一身青色素净道袍,头发披散,面目十分年轻,气质略显阴柔,手捧玉牍,似正读书,看起来就像一个普通的道人,只是身周乙木灵气环绕,如蒲如苇,唯当中有一点至强至坚的道意似要生发而出,乃是甲木之气暗蕴于内、将要突破之兆。
苦湖不敢多看,低头行礼道:“东海水府遣陆使苦湖,拜见青帝陛下。”
青帝将玉牍放下,笑道:“水府已久不履陆地,今日使者前来,是有何事?”
苦湖躬身道:“水府大督都听说陛下将炼成先天五行化生大阵,突破劫仙境界,成就长生,特地派遣小的前来恭贺。”
青帝一笑:“恭贺?我看是来抗议的吧。朕要突破长生之障,首先就要以大阵生发木灵,届时必要尽收三千里真水之灵,届时你水府就要破败大半,你等就甘心吗?”
苦湖却坦然道:“如今天地断绝万年,长生已成传说。如今陛下要再度破境,这是天下修士之幸,一座水府,有什么舍不得,俺等鲛人东迁三千里也就是了。”
青帝道:“当真舍得?”
苦湖笑道:“不但舍得,而且俺特地带来水府所藏的万载玄阴珠,要助陛下更进一步。”
说罢,他从袖中取出一物,果然是晶莹剔透的明珠,虽然只有拳头大小,但内中似有无尽波涛涌动,重逾万斤。
青帝面上不显,心中却是微动。这宝物从来只有大海极深处生成,几万年方有一颗,就算是他也未曾入手。他沉吟片刻,问道:“此物甚好,却不知如何使用?”
苦湖道:“只要将它送入阵中催发,化为先天真水,就可以滋润木灵,让它尽显鲜活之意。俺再以己土元婴施展秘法镇压,使木灵徐徐收之,阵法之力可以更上一层楼。”
青帝思索良久,才道:“那便请道友出手相助。”
将苦湖送走,才有近臣上前问道:“陛下,恐这鲛人心怀不轨。”
青帝笑道:“万载玄阴珠至关重要,冒一冒险又有何妨。况且朕大阵已成,以木灵为体,催化五行相生,就是庚金至宝也不能克,只是真火焚烧会有小碍。鲛人一族,先天五行不全,从无木、火二系灵根,有何可怕。朕观此子不过初入莲上化婴境界,你们择两个积年的劫仙看住了他,若他有不轨,当即格杀,那万载玄阴珠依旧可以为朕所用,只是效用略差罢了。”
不提青帝,单说苦湖,回到驿站后休息几日,便又被召入宫中,以万载玄阴珠助青帝大阵之势。两名青帝亲传弟子随侍在侧,俱是劫仙境界,从左右将他护住,走入尊殿地下大阵之中。
只见尊殿之下,山体竟是空的,当中是座直径数里的树桩,表面粗糙起伏,有如上方山势,不知是在多少万年前被折断。原来这建山竟是依这树桩而成。树桩早已枯朽,然而上面密密麻麻,长有无穷多的青藤,彼此缠绕,形成一张大纲,枝蔓、叶片联结成一片片玄奥的图案,单是看上一眼,就有无穷道蕴映入脑中。苦湖只觉得头脑发胀,难过得似要吐血。
他也不耽误,将那万载玄阴珠祭起,送入青藤所结的阵中。只见万载玄阴珠在阵势正中滴溜溜转动不停,不知不觉间由实转虚,生出一片水雾。青藤吸收水雾,青绿的表皮转为褐色,由草质转为木质,竟是先天乙木化为甲木之兆。
苦湖向两名劫仙作揖道:“请容小的现出元婴。”
左侧劫仙颌首示意,苦湖掐诀作法,在顶门一拍,从顶上显出一尊元婴来,形如泥鳅,而头上长角,不知是什么生物。那元婴通体褐黄,似极沉重,在地上蹦了两蹦,又跳起来,以山岳之势压向玄阴珠。那玄阴珠不敌厚土之力,慢慢下沉,渐渐完全化作水雾,被逼入大阵当中,青藤吸收水汽,须臾间便全部木化,只是木化的枝条上又立刻生出无数新的枝条,一时间木气大盛。
两位劫仙面露笑容,正欲夸赞两句,只见苦湖突然面露冷笑,惊觉不对,要反应时,却来不及了。只见那元婴所现山岳突然裂开,厚土之力化为火液依山而淌,又浇入阵中。甲木坚而不柔,旺盛的木气遇火即燃。
两位劫仙大骇,转身便逃,却哪快得过如许大阵所化的火光,只见热浪扑来,两人倾刻间便被火海吞没。大火烧入阵中,又顺着树桩烧下去,竟沿着地脉,将整座大恒仙都一并吞没。
苦湖早已焚身为焦碳,唯有元婴还保有一丝意识,笑道:“俺们鲛人的三千里真水哪里是这么好拿的。”
陆上人皆以为木能生火,却不知对水中人来说,从来不知有火,只知有土,火系即是土系。而随着大恒仙都一朝覆灭,此事依旧不为陆上修士所知晓。
文:伊西多
关键词:柳暗花明
文体:小说
正文:
“还给我。”
“不给。就不给。”
“还给我!”
“哈哈哈!你碰不着我!诶,碰不着。你要哭了。杨天,你又哭了!”
“我去告诉老师!”
“别。对不起。”
“还给我。”
“给你就给你。你别哭了行不行?”
“闭嘴吧你!跟你就从来不哭似的。”
“我什么时候哭过?”
“你被朱向东打哭了。”
“你一被他打就哭。”
“叶欣源!傻逼!二百五!有病!我又没说我从来不哭!”
“疼疼疼疼疼疼疼疼疼疼——!女侠,天姐,我错了,对不起!”
“二百五。”
“你是三百六。”
“你是四百八!”
“等等,等等。别走了,咱们来玩丢窝吧。”
“不干。我和她们说好了。”
“这儿有树荫凉啊。你走这么远回家不觉得热吗。”
“不觉得。”
“你都出汗了。”
“你不也出汗了吗。咱一块儿回家吧。”
“先在这儿玩一把。好不好?我这儿也有弹珠。你喜欢绿色的吧?”
“……行吧。就一把。”
“谁先来?”
“你先吧。”
“好。”
“你打不中。”
“你闭嘴。”
“杨天打不中!……”
“叶欣源!你自己一个人玩吧!我不玩了!”
“别走,别走!求你了行不行?你再陪我一会儿。我教你做柳哨。拿柳树枝编花环。”
“柳树枝编的才不叫花环。用花编的才叫花环。”
“那我教你做柳哨。”
“不干。我爸爸会吹口哨,我学吹口哨就行了。他还会用口哨吹歌。我不用学做柳哨。”
“那你会吹口哨吗?”
“我……不会。”
“你爸爸是怎么教你的?”
“他说,把嘴撮成小指头这么细,然后再把舌头卷起来……你别动我!你手指头那么咸,呸。”
“我手指头可不咸。”
“把手拿开!你再动我就咬你。信不信我咬死你。”
“你咬啊,我看你咬得多厉害。”
“你有本事伸手啊。”
“给你!”
“怎么样?”
“没感觉。”
“你还没感觉呢。”
“就是没感觉啊。不熊你。”
“你的手破没破?”
“破了点,但是没流血。我得去打狂犬疫苗。”
“滚!”
“就不。你咬我咬得这么厉害现在还想走?”
“刚才你不是还说不重吗?彪子。松手。快点儿!”
“不放,不放,就不放!”
“叶欣源!你膈不膈应啊!你今天怎么这么烦人!操你妈!靠!你得干什么啊!”
“我害怕。”
“你害怕!哈哈哈,你有什么害怕的?”
“你不害怕?你不怕黑?”
“现在是中午十二点你害怕什么啊。”
“你别说了。”
“你还拉着我的手呢。”
“你先和我聊聊天吧。”
“不知道说什么。”
“你平时和她们都说什么?”
“什么都说。”
“那你把我当成她们。”
“你今天怎么这么怪啊。你吃饭了吗?”
“没吃。”
“中午为什么不吃饭啊?”
“我爸爸妈妈都不在家。”
“他们去干什么了?”
“不知道。”
“昨天晚上他们在家吗?”
“昨天晚上就不在家。”
“不会出什么事了吧……”
“你别乌鸦嘴!”
“你自己说的呀。你说不知道他们去干什么了!”
“我知道他们上哪去了!”
“他们上哪去了?”
“上医院了。”
“这不就是出事了吗?”
“你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叶欣源,这不是我自己愿意和你说话。是你拉着我和你说话!”
“行行行,对不起行了吧?小心眼。”
“你才小心眼呢!那你怎么不去你奶奶家吃饭?”
“我忘了。”
“你不饿?”
“不。”
“你妈妈给你留饭了吧。”
“没有。”
“那是为什么啊?我爸爸妈妈出去都会给我留饭的。”
“不留饭也行,我又不饿。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害怕。”
“你爸爸妈妈什么时候出去的?”
“我不知道我妈妈什么时候出去的。她也没锁门。我爸爸早上就出去了,现在还没回来。”
“你知不知道你爸爸出去干什么了啊?”
“他去商店里面买饮料。”
“什么饮料?”
“你也想喝?”
“你寻思谁都跟你一样馋啊?”
“我看见你捡地上的方便面渣渣吃了。你还喜欢吃方便面调料。”
“你也吃。”
“我才不吃呢。”
“净瞎说。你爸爸买了什么饮料?”
“早餐奶。”
“那个挺好喝的,挺甜的。牛奶没有什么味儿。”
“我还没喝呢。他到现在都没回来。”
“为什么啊?”
“我怎么知道。”
“你啥都不知道啊。”
“我就是不知道。”
“你真无聊。我走了。”
“别走。不行。”
“你怎么这么讨厌?”
“你才讨厌呢。”
“那你还不让我走?”
“你觉得我讨厌,我不得讨厌死你吗?”
“放手。放手。你放不放?”
“你不走,我就给你早餐奶喝。”
“你都不知道你爸爸什么时候回来,知不知道什么叫‘远水解不了近渴’啊?”
“我知道。”
“你又知道了。我还要去和她们玩。你为什么一定要缠着我啊?你放手,你放手,我要告诉我爸爸!”
“我爸爸肯定就快回来了。我们都从商店出来了。”
“你和你爸爸一起去了吗?”
“嗯。我爸爸让我坐在他后面。”
“那为什么你爸爸没回来?你先放手!叶欣源!”
“我不知道。”
“你又不知道了!我再也不和你玩了!我们绝交!”
“我爸爸让我回头看看有没有车。”
“什么?”
“他让我看看后面有没有车。我没看。我跟他说,没有。我爸爸去医院了,但是我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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