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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ikeye
关键词:磷
题材:小说
标题:《亲爱的正在熊熊燃烧》
正文:
“有什么味道?”空气中弥漫着细微的气味,不是香水的那种芬芳掩盖做作的味道,而像皮肤本身分泌出来的,一股浓郁而又自然的气息。
虽然说这么说不太好,但在附近只有两个人的情况下,闻到另外一名女性的体味显得有些失礼。
她看起来又小只又可爱,穿着整齐,只到肩部,但在炎热的夏季里面仍可以看到她手指间的汗珠与腋下的汗渍,背间的衣服甚至染成了深色,虽说如此,汗味也掩盖不了她那极具特色的体味,反而与之其加重了。
不是什么味道都能被称作体味,那不是单纯的汗液或者体液就能散发出来的味道,概括着个人,过去,身体,基因都脱不了干系,最易于区分的部位是腋下,趾间,脖颈,唾液,从腺体粘膜与血液中而来的不可思议的味道。
香水也好,除味剂也好,但随着时间推移,一切终究揭晓。
而她的味道,像被烧焦了一样。
什么东西,燃烧到只剩一堆灰烬的味道。侧脸的瞳孔里面却散发着微光。
说到这,幻想了这整个区域全部陷入了火海,就像我爱上了她。
——
闷热而积液,在屋里,光线昏暗,屋外只有黄昏,就好像今天是夏日的最后一天。
这个时间也不会开灯,阴影处却有这火苗。世界上没有其他的人造物,光裸着的我们牵着手站在月球的土壤上,遥望着远处地球上的摇曳红光。
她的手又小又热又光滑,就像我夜里梦呓中握住的自己的性器,摩擦着发热然后润湿了我的手指。在睡梦中含糊不清发热的意识与本能在身体里碰撞着。
就算哪天我失去生命,陷入濒死的状态,回忆起这件事心中也会重焕热度的吧。
心中温暖,表皮炙热,关于你的一切都在燃烧着。
“你看。”她把手缩回,放在空中,手指随风轻颤,眯着眼睛,嘴角扬起。
“天气马上就要变冷了。”从正夏日因为过于炎热的无袖到现在为了防止紫外线而勉强穿起了长袖薄纱。一切都在变换着,她身上的体味却没有丝毫的改变,但随着季节就好像枫叶即将被点燃。
说的对啊,当夜晚到来,除了与你肌肤接触哪里还有燃起热情的机会。
她拿出一个纸盒,一种朴实无华的没有多余装饰甚至像是折纸折出来的那种纸盒,那种会放着一些私人物品的小盒子,打开会发现什么?
“送给你的,亲爱的。”她微笑着。
可能是什么编制品,比如围巾或者毛衣,也可能是什么烘焙品,饼干曲奇或者面包,在这平淡无奇的盒子里面藏着无数的可能性。
但我最在意的还是这是你对我的爱吗?
她一只手在盒子的下面,另一只手的手指放在缝隙间。盒子里面正在闪闪发光。
但亲爱的,秋日,热潮易冷。
——
盒子里到底有什么?
不不不,你应该在意的是盒子下面到底有什么。
最先动的是下面那只手,它不仅在撑着这个盒子,它也在握着一把电击器,盒子里面的东西根本不重要,它只是为了掩盖下面的一切。
电流滋滋的声音与闪光,冷系的色彩却在触碰到的时刻发出灼烧了的味道。
世间所有的一切都随着黑夜的来临变得寂静了起来。
——
世界上只有我自己就好了,但我渡不过冬日。
春天我可以喝足够的热巧克力,夏天太阳在温暖着所有一切,秋天我只能握紧手掌,但到了冬天我的手指发僵,而人造热源们又对我的皮肤过于苛刻,我正在开裂成一块又一块。
好想念太阳以及温暖的炉火,就算全是都是汗液,就算黑色的烟雾喷腾而出。
只是有火炉的房子还不够,我还需要很多很多的木头,还需要很多很多的火焰,终日不停歇的照耀着一切。
不论被爱,不论爱人,我心中也不曾燃起火焰,只会被无时无刻的焦虑所缠绕,因为只是人还不够,只是体温完全不够,我追求的是如同如日中天那般的。
你看,肢体,骨肉,爱意,恋情,这一切都放入炉火之中激烈燃烧是多么的有趣。得不到结果的事事物物起码在火焰中变为了热量,这一切是多么有意义啊,亲爱的。
尸油火柴,焚烧殆尽,除了温暖以外只诞生了一簇簇黑烟驶向天空,洁白天空的柔和曲线。
尸油不断冒出,火焰也愈加剧烈,最后变为一堆炉灰,春天来临以后被我埋在森林里面。
谢谢你,亲爱的,因为你,我活到了春天。
end
备注:累了,只想烤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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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ikeye
关键词:磷
题材:小说
标题:《亲爱的正在熊熊燃烧》
正文:
“有什么味道?”空气中弥漫着细微的气味,不是香水的那种芬芳掩盖做作的味道,而像皮肤本身分泌出来的,一股浓郁而又自然的气息。
虽然说这么说不太好,但在附近只有两个人的情况下,闻到另外一名女性的体味显得有些失礼。
她看起来又小只又可爱,穿着整齐,只到肩部,但在炎热的夏季里面仍可以看到她手指间的汗珠与腋下的汗渍,背间的衣服甚至染成了深色,虽说如此,汗味也掩盖不了她那极具特色的体味,反而与之其加重了。
不是什么味道都能被称作体味,那不是单纯的汗液或者体液就能散发出来的味道,概括着个人,过去,身体,基因都脱不了干系,最易于区分的部位是腋下,趾间,脖颈,唾液,从腺体粘膜与血液中而来的不可思议的味道。
香水也好,除味剂也好,但随着时间推移,一切终究揭晓。
而她的味道,像被烧焦了一样。
什么东西,燃烧到只剩一堆灰烬的味道。侧脸的瞳孔里面却散发着微光。
说到这,幻想了这整个区域全部陷入了火海,就像我爱上了她。
——
闷热而积液,在屋里,光线昏暗,屋外只有黄昏,就好像今天是夏日的最后一天。
这个时间也不会开灯,阴影处却有这火苗。世界上没有其他的人造物,光裸着的我们牵着手站在月球的土壤上,遥望着远处地球上的摇曳红光。
她的手又小又热又光滑,就像我夜里梦呓中握住的自己的性器,摩擦着发热然后润湿了我的手指。在睡梦中含糊不清发热的意识与本能在身体里碰撞着。
就算哪天我失去生命,陷入濒死的状态,回忆起这件事心中也会重焕热度的吧。
心中温暖,表皮炙热,关于你的一切都在燃烧着。
“你看。”她把手缩回,放在空中,手指随风轻颤,眯着眼睛,嘴角扬起。
“天气马上就要变冷了。”从正夏日因为过于炎热的无袖到现在为了防止紫外线而勉强穿起了长袖薄纱。一切都在变换着,她身上的体味却没有丝毫的改变,但随着季节就好像枫叶即将被点燃。
说的对啊,当夜晚到来,除了与你肌肤接触哪里还有燃起热情的机会。
她拿出一个纸盒,一种朴实无华的没有多余装饰甚至像是折纸折出来的那种纸盒,那种会放着一些私人物品的小盒子,打开会发现什么?
“送给你的,亲爱的。”她微笑着。
可能是什么编制品,比如围巾或者毛衣,也可能是什么烘焙品,饼干曲奇或者面包,在这平淡无奇的盒子里面藏着无数的可能性。
但我最在意的还是这是你对我的爱吗?
她一只手在盒子的下面,另一只手的手指放在缝隙间。盒子里面正在闪闪发光。
但亲爱的,秋日,热潮易冷。
——
盒子里到底有什么?
不不不,你应该在意的是盒子下面到底有什么。
最先动的是下面那只手,它不仅在撑着这个盒子,它也在握着一把电击器,盒子里面的东西根本不重要,它只是为了掩盖下面的一切。
电流滋滋的声音与闪光,冷系的色彩却在触碰到的时刻发出灼烧了的味道。
世间所有的一切都随着黑夜的来临变得寂静了起来。
——
世界上只有我自己就好了,但我渡不过冬日。
春天我可以喝足够的热巧克力,夏天太阳在温暖着所有一切,秋天我只能握紧手掌,但到了冬天我的手指发僵,而人造热源们又对我的皮肤过于苛刻,我正在开裂成一块又一块。
好想念太阳以及温暖的炉火,就算全是都是汗液,就算黑色的烟雾喷腾而出。
只是有火炉的房子还不够,我还需要很多很多的木头,还需要很多很多的火焰,终日不停歇的照耀着一切。
不论被爱,不论爱人,我心中也不曾燃起火焰,只会被无时无刻的焦虑所缠绕,因为只是人还不够,只是体温完全不够,我追求的是如同如日中天那般的。
你看,肢体,骨肉,爱意,恋情,这一切都放入炉火之中激烈燃烧是多么的有趣。得不到结果的事事物物起码在火焰中变为了热量,这一切是多么有意义啊,亲爱的。
尸油火柴,焚烧殆尽,除了温暖以外只诞生了一簇簇黑烟驶向天空,洁白天空的柔和曲线。
尸油不断冒出,火焰也愈加剧烈,最后变为一堆炉灰,春天来临以后被我埋在森林里面。
谢谢你,亲爱的,因为你,我活到了春天。
end
备注:累了,只想烤肉
作者:阿千
正文:
在我的故乡,十月已经是秋风萧瑟冷风不断的季节了,而在新加坡,骄阳依然炙烤着土地和水泥,只要稍稍动弹一下,太阳就会榨干你身体中的水分。我倒是不讨厌这样的天气,运动、挥发汗水,都是我喜欢的事情。我骑着自行车穿行在这个城市的时候,滚烫的沥青总是能让我感受到这个城市炽热的灵魂。
入夜之后气温才会下降一些,但是很快霓虹点燃了整座城市,在GPX[1]赛事期间尤为如此,赛道沿途架起了耀眼的赛事用灯,将整个城市照亮,犹如白昼。入夜以后,整座城市变成了赛场。赛车飞速旋转的引擎烧了起来,城市还在沸腾,观众和游人接踵擦肩,呼朋唤友的声音也是温热而躁动的。
我正骑在赛场旁边的小山坡上,从那里刚好可以俯瞰整个赛场。有不少熟悉地形的老观众和本地人已经在道旁找到合适的观赏位置。比起市中心的赛场沿途,这里安静了不少,男女老少拿着便携的桌椅和野营的餐食在这里一边享受与家人的时光一边为比赛而欢呼。
“这里!”
自行车的铃声清脆地响起,陈健麟骑着他的山地车提醒我转弯。没错,我能找到这里多亏了在新加坡遇到的这位新朋友带路。
我们一路骑到高处,来到他推荐的绝佳观测点,正好能看到比赛开始的指示灯,也能看到正在试跑的众多赛车绕着这座城市奔驰。赛场上灯光变换,乐队的吵闹声隐隐约约地飘来,在空中盘旋。
“飛星,你有喜欢的车手吗?”
“我喜欢布里德。我刚开始看GPX比赛的时候正巧看了他夺冠退役的那场比赛!当时不太懂,只知道他和风间两个人你追我赶太精彩了!整场提心吊胆地看着他们跑到了最后一圈、最后一点!那种惊险、刺激、紧张我觉得这辈子都难以复刻了!可惜现在只能看他以前的录像了。阿健你呢?”
“我喜欢的当然是雪菈啦,谁不喜欢金发美女呢!而且开车又很强势,每次过弯都大开大合。我喜欢她的风格!”
“哈哈哈,雪菈真的很帅气,而且她把握时机能力也很强,火箭发车![2]不过她过弯过度也是个问题,特别城市赛道,弯小又急,这场新加坡赛场她恐怕会有些麻烦。”
“你真是不解风情!个人喜好就是不讲道理的嘛,虽然她不是最完美的,但是我最喜欢她!她一定能拿到好成绩!”
“抱歉是我的错!希望这一站她能拿到好名次!”
赛场上的乐声在不知不觉中,逐渐沉静了下去。这是比赛要正式开始的信号。我们再次踏上车。
“要开始了!”
“来吧!”
倒计时的灯光穿过了天空,照射过来。
比赛开始了。
坡道和地心引力带着我急速地向下冲刺,一路的霓虹路灯化成了光芒万丈的彩虹,向我身后飞去。阿健的速度很快又熟悉地形,但是我对自己的体能和技术也很自信。
绕着小山盘旋而下,我们一前一后到了公路的边缘,不多时就看到了被赛事方围起来的道路。路障内外都是飞驰的声音。赛车的引擎声由远及近,大地都随之震颤了起来,那声音仿佛是沥青的心跳,心跳沿着车轮、顺着螺丝、链条、车架,传到我身体里。当赛车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我仿佛也身处在赛场之中,正在追逐时速350公里的世界。
我们的终点在滨海湾公园,双螺旋桥横跨了入海口,骑着车穿过红蓝交替的螺旋灯管的时候,我的心情才稍微平静了下来。激烈运动的兴奋和高昂的情绪慢慢褪去,隔着河,依然满是欢呼与尖叫。
我昨天就是在这里的桥下结识的阿健。昨晚,路灯昏暗地亮起来的时候,我骑车逛到这里,桥下传来“啪嗒“”彭”的声音吸引了我,那是阿健和他的朋友们在这里练习滑板。他们偷偷将旁边的路障架起来做成滑板路障,一次又一次地飞过路障、摔倒、重来。这让我想起夜晚我家乡的年轻人们,也总聚在开阔的地方练习滑板。虽然在异国他乡,但是人们总是享受着生活的样子总是相似的。就像阿健看到我的车就知道我也是骑行爱好者。
螺旋桥的尽头,我停了下车,得意地调转车头笑着看阿健,阿健懊恼地大喊了起来:“我下次还能更快!”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然后我们一起爆发出了笑声。
[1] 文中提到的GPX赛事是结合了F1赛事,以及动画《新世纪GPX高智能方程式》而虚构的赛事,下文提到的车手均为动画中的角色。包括城市的一些信息也是创作需要虚构的。
[2] 对赛车手的风格描述参考于网络上对F1赛车手的评价。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作者:眠春山
“清水,你在看什么?”
水滴叮铃一声滴落,在空气中荡开涟漪。
“天花板上有眼睛,爸爸。”
父亲眯眼抬头,老宅高远的天花板悬在人力难及的地界,倒映在他眼里影影绰绰。他揣摩后道:“那是天花板的木纹吧,别怕。”
清水没有怕。不仅没有,他感到一种久违而熟悉的、正被注视的感觉。它内敛温厚,笃定有力,穿透过种种世俗附着的外壳,只看着他一人,令他想起爷爷的目光。而今,只能轮到他去注视病榻上的爷爷。家族祖辈多不长寿,似乎也易得急病,爷爷不够幸运,没能例外。
爷爷回光返照之际,朦胧地望向他,半晌终于在虚空中捉住他的轮廓。他似笑似恸,脸上浮现一瞬难言的挣扎,最后只给了他向来明朗爱怜的笑。爷爷睡在白布下,绿荫投在雪白上,葱茏斑驳,他像化作林木与雪霰的一部分。那双筋脉虬结的手,已不能强劲暖热地回握他,只如被白雪覆盖的岩石。栏外庭院青叶簌簌纷落,清风卷走他的呼息。大人们的恸哭声里,庭院似有游鱼甩尾破水跃出,风打林木,雨浇芳菲,狂风乱起,他惊望去,恍惚被某种游涎窗外的巨大而无形之物吻过。
父亲攥住自己手的掌心哀苦颤抖,他慢慢回握,决定不说出口,就让它跟天花板上确实存在的眼睛一样,化作孩童秘密,埋入爷爷的棺柩中。
***
清水刚从车上下来,就被探出宅子院墙外丰茂冠叶的落花砸了一记。小时候,爷爷经常带他收集这些落花,晒干,熬成黏稠清甜的糖浆。十多年过去,他被时间推着,从一个懵懂无力的小孩,变成备受瞩目、年轻有为的医生。溢美之词如城市霓虹,洒满他左右他人生死的前路。他回头看来时推他向前的洪流,看见那个小孩赤脚站在潮水中,挽着袖,只试图打捞起爷爷涣散的笑脸。他忍不住,向那小孩走去。
于是恍惚便应下父亲的请求,回到这处自爷爷病故后,便举家匆匆离开,未再折返的宽阔庭宅。
老宅大抵有定期请人打扫表面,加之山林披覆,无多落尘。他脱了皮鞋和西装外套,只着白衫,赤脚坐在爷爷曾坐的廊下。他本以为比起多愁善感的父亲,他能更游刃有余处理这充满回忆的家宅。接待完那些看房的富商和律师,手边摞着薄薄的产权文书。经年累月,共历的生活,怦然欢欣的笑语,被压缩在几张白纸,只待举手向世间抛出。听父亲说,此地或待商人开放成森林公园景点,或被哪家相中的富人承接改建别墅。他旋转手中那朵砸到头的花,压在那叠文件上,起身向宅子深处走去。
甚少有人踏足的宅子背面二楼,昏晦暗沉的木楼梯上蛛网缠结,老阶梯认出他的脚步,吱呀欢迎。电源许久未通,他从储物间翻出那盏熟悉的油灯点起,提着向上。
副厅,书房,藏书间,渐深入而渐昏惑,层叠摞满长辈遗留未清的书籍。书过于庞然沉重,举家离开时仓促,只得被集体遗留在此发霉。他饶有兴致,端详架子,从古籍到儿童字典,手指从书脊划过,抽出一本儿时热爱的故事集,信手翻来。他的涂鸦,爷爷的脚注,像拨得他心痒的线,左布右散。他追逐爷爷那些龙飞凤舞的线翻下去,直至翻出了一朵白花。
他记得他对它的爱不释手,因是他和爷爷去收集,他还兴奋观看爷爷将它制成干花标本的全过程,爷爷巧手细腻有序,他频频捣乱,只换来爷爷爽朗的大笑和挠他咯吱窝,乱成一团,房间下起纷飞的花瓣雪。他捻着那朵白花沉默,继而像着了魔,飞快翻阅那些厚书,追寻散落人间的花踪,在模糊记忆里拾遗。地板上摞起书山,他坐在书山里,像藏身世上最安全的孤堡,安身暖黄灯芒守罩的三寸之地,罔顾此地不久将来,将永不再属于他们。
白绒,暖红,桃粉,湛蓝,他把数不尽的花瓣与花签并排在橙黄灯影下,如一地熠熠生辉的透明宝石。他从专注拾花,到逐渐发现,手中书次序和种类的演变,并非混乱无章,而是在书架上循序更进,像由花布成一条晶莹蜿蜒的暗线,作无形指尖,牵搭他的手掌,指引后来人深入无言的叙述。他翻开花线暗指的那本古籍时动作过大,风掠过,灯芯忽闪动摇。那朵像血,沉盈泛红的花,安静地躺在他们家族秘密中间。
……千百年来,山峦野地,灵沛河川途径之城镇,引魑魅魍魉盛行,哀鸿遍野,民不聊生。有宗族一支,奋勇而出,镇压魍魉,庇佑凡世,化朗天长地,守一方水土,护风平浪静。镇守山河的义士,成为口齿相传的神话英雄,淡去名姓踪迹。只意志经由宗族血脉,代代相传,秉非凡能力与天赋使命,慧眼看破世外世天外天,纵和平年代也顶天立地……诸般家谱地志上,冥冥中镇守一方的英雄名姓,罗列其中。
他手指触碰那些听闻过的祖辈名字,灯火下,它们仿佛随手指呼唤苏醒,忽闪跳跃。他抚过那些隐动的字线,白纸黑字上,忽而生出无数纹路盘绕的眼。他吓一跳,定睛看去,那无数眼,编织成一张斑驳的网,如光透过木头缝漏下影子那般,游移出白纸和他的视线。他忽然意识到什么,抬头看去,是它……儿时见过的,天花板上的木纹眼睛。它呈大片斑纹状,沉默移动,影子却被灯芒捕捉,投在纸上。
他喜出望外,像所有时过境迁后,抓住从同样的过去踱来的人,踉跄起身,撞翻书堆,跌撞向它奔去。它比他更熟稔宅中每一分寸,像活在墙壁上,安静游涎蔓延,浮现又消散,自他手中灯光所及处逐渐褪去。
它知道什么吗,为何突然出现,是……为了看我一眼吗?用像爷爷那样,温存无言的注视?
直到坐车离开那片山林,重归繁华城市,这个忽生的荒谬念头,仍像水中涟漪,击出回响。
打那之后,每逢假日,清水便常以收拾老宅家务和接待看房人的借口,开上一两个钟头的车往老宅跑。叶繁枝茂,庭院澄明,雨露顺青翠林叶滴落到他刚打扫过的院子水塘。他每每想起爷爷去世那天,听到的游鱼出水的响动,虽已印象模糊庭院里究竟有无养鱼。那种种古籍上记载,此地灵力充沛,生灵丰茂,他难辨真假,只觉坐于廊上听雨,钻在霉味淡淡的房间,看那些古籍记载的家族镇妖伏魔往事,是他二十多年未曾觉悟的安宁平定,精神丰沛,以致记起许多初心与往事。只是在他平静的孤足里,那斑纹未曾再现。这份俗世外的小憩,仿佛感染到了他的医职生涯,心性技艺精进,治愈的疑难病例与日俱增,也备受病人青睐与学界关注。
爷爷是英雄吗?自豪的暖烫与一丝微妙怪异萦绕心头,促使他在自问中迈得更深更远。
“周日要不要一起出去玩?”他的同事兼好友问他。
“你们好好放松吧,我去的话你们可玩不开。”
“就知道你,又是要回老家去收拾吧,你也别过得太苦行僧了,偶尔也享受年轻人的人生嘛。”
“这次真不是,我只是一直在想着,下周那个病人……”
说到那个病人,好友脸色也凝重了起来。本来那样的绝症,一旦得病,撒手人寰也不过短短光景。他对此印象深刻,因为爷爷便是得了这个病。说到底他还是因为这个病想当的医生。爷爷平日向来健康硬朗,去世前不久依旧上窜下跳带他爬山摘野果,但也没扛过去。他想过自己当医生,总有一天要亲自面对同样的病例,只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二十年前,和现在的医疗技术水平相比,他会有一线生机吗?清水突然生出去翻出爷爷当年的病历和检查报告的冲动。是把这个病人当成那人来医治吗,说不清是否有这私心。他像对着缥缈未知证明,若能成功,也想让当年的爷爷看,他如今已有从生死之河里打捞的能力。
***
黎明温凉树影漫过玻璃窗,投下一室青碧寒凉。茶几上烟灰缸里盛满溢出的烟头,白烟在青色下幽浮缭散。清水按揉太阳穴,掐着脑袋,西装外套被皱巴巴扔到某边角,对着摊在茶几上的几份病历和体检报告抱住头。他一度怀疑,再三确认他动用人脉,大费周章寻到的这份爷爷的病历是否弄错了人,翻来覆去研究了通宵,苍白天光逐渐扩散,孕育他心中猛跳的不安。
那份体检进行的日期,是爷爷去世的前一天。完全健康,所有指标均正常,甚至比如今大多亚健康的年轻人都更强健活力。本来当年他也才不到六十,性格颇有年轻气盛的无龄感,时常被人误会是自己父亲。清水抽着最后一根烟,回想当初在他去世后离开老宅,父辈匆忙得不像伤心过度的避开,更像紧急的逃离。
不论父亲是否被所谓爷爷的“病故”蒙在鼓底,老宅对于父亲就像陈年旧疤,揭开或拆穿的痛只令他更沧桑几分。他把烟摁灭,徐徐白烟吹过他垂落前发。他要找那个留在老宅至今的眼睛,他笃定只有它不会说谎。
他又回到老宅,翻阅了几本记载除魔英雄名讳的书籍,却似乎没见着上次有大概印象的几个名字。他在宅子里兜兜转转,重回到当初和那斑纹对上眼之地。他抚摸脚下榻榻米,想象爷爷躺在这里时的体温。这太难模拟,于是他用爷爷当初去世时的体态躺下。
推拉门外鸟雀啁啾,水风树海摇曳,他躺在了自然山色间。对已故之人的疑问,要如何才能得到回应,他多想能直接在此地破开时空,询问躺在身边的爷爷。
他们家族没有祭祖扫墓、请先祖回家吃饭的风俗习惯,他也无从有机会在心里祷念发问。说起来,他们家究竟为何不曾祭拜先祖?分明把先祖的名字都一一记载列罗……
先祖的名字,都有什么?
他猛地一弹挺,发现自己仍躺在地上。
可酸痛提醒他,他是摔下来的。从现实的卧室,或从人间,落入此地。
清水缓缓起身,转头环顾。起居室一片红光泛滥。推拉门外,山色消弭殆尽,只余无尽宙域般生怖幽暗。他抬头望向起居室的落地镜,镜中自己身后,也有一面相同的落地镜。它们错落相照,将自己夹在无限延伸的回廊中。
廊道似神社石阶,昏晦深邃,不详的血红光侵染漫散。压抑迫使他挣扎起身,开始向廊道前方行进,每前进一步,便有泛红灯笼从空中隐现,高悬,似幽灵飘浮吊挂上廊道两端的橼木,隐约照亮他脚下的路。他越走,灯笼越多,挨挨挤挤,密密麻麻,最终如一个个鼓拥层叠的血泡,无数萤红满月,挂满他头顶,他前路。
红光大绽,他终于能看清灯笼那些糙纸上暗沉纹路般的,竟是细小如蚁的字。是名字。凌空上悬于血河,亿万计的人名。他认出其中百十来个古籍记载中先祖的姓名,他们挨列在一处,布满了漫漫长灯中的一方位置。更多的宗氏、部族人名,绵延开去,与其说陈列英雄丰功伟绩,更像受难的魂灵,不存生平,无有来去,被挂在这个前后左右皆不着调的独寂时空。他惊觉长廊仿佛一道狭窄的血红长舌,它延伸到远方的根部,是以人类镌刻本能猛烈欲逃的,恐怖与极恶的朦胧深渊。一个个灯笼,承载亿万祭品,源源不断向深渊极缓慢地滑去。快停下来!他惊慌失措,向挂着他先祖名字的那片灯笼奔去,它们却如幽幽荡荡的天边月,够不着万一。他分明看到近在咫尺,一盏灯笼上明晃晃的,是他爷爷的名字。
巨大的悲怆和不祥击穿了他,他拼命在长廊中狂奔,伸长手臂,向上抓那盏灯,指尖勾拨,那灯笼也像留有依恋似的,在他指腹打了个旋,沉默地晃远了。远方深渊中的神明和恶鬼缓缓睁开眼,四面八方凝视这枚摸爬滚打、不自量力的尘埃,一只巨手压顶罩来,仿佛要连着他头顶的灯笼群,一并捏碎——
他大叫一声,狠狠砸摔回现实。他仍躺在空旷安宁的起居室,可浑身剧痛,提醒他何为真何为虚。门外鸟鸣进不了他嗡嗡耳际,他感觉脑袋一片温热,一摸鼻子耳朵,涌出一道道血。
斑纹在他头顶天花板缓缓游移,即使它实际上做不到,也像竭力渗入扭曲的巨大压迫中,将他温柔地包裹。
***
清水从昏沉中被好友唤醒时,眼角还挂着汹涌的泪。
办公室外人潮熙熙攘攘,谈笑声隐隐传来。他抱着头,浑身发冷,蜷缩在办公椅上,医院窗外仿佛有庞大的斑纹缓缓挪行,它孤独,无害,凝视着无所遁形的他。难道这片土地上被庇护着的人们,都看不到吗,那个无处可去,凝结了成千上万对人间的眷恋的庞然巨物?
自那场大梦后,他时常混淆现实和幻境。或许,是见过另一端无法忽视的世界,现实便只成了其中微不足道的一层。他竭力做好现实中医生的身份,站上手术台,便像抛却众念的精准机器。可工作更像逃避与麻痹的药剂,就像当年父亲带全家人离开了那片土地的举动一样。他这台机器,感知到了另一系统的渗透,已无法再依靠现实层面的硬件运作了。
“我打算辞职了。”他对将约他出来谈心的好友说。
好友沉默,他也已猜到了这一天。“我不知道这阵子发生了什么,在我看来,你好像要和人世间告别了。”
“要不试试留下来?你甚至成功救了那个病人,这件事都传遍了,如果是我主刀的手术,我这辈子都不亏了。或许还有更多你能救的人呢?”
“好医生有很多,你是我见过最好的医生之一,他们同样拥有你。”清水说道。“有些事,是不得不只有我去做的。”
“是必须抛弃所有你奋斗到现在的东西,不惜一切的事吗?”
好友拥抱住他,他的手臂箍住清水的背,发狠且颤抖,他感到肩膀被濡湿。
“如果是你想要的,我祝福你能得到它。只希望这辈子还能再见到你一次。”
他笑了,为最后在人间所得的这一份痛苦的纵容和理解。
***
“我见到爷爷了。”清水平静地对父亲说。
男人猛站起身,又缓缓瘫倒在沙发,像精气神全被抽走。“你去过那个传说中的地界了?”
“大概是吧。我看到他们的,好多人的名字,被一串串吊起来,没法脱身。”
“那是统统变成了孤魂野鬼,只得终日游荡,不得转世投胎。”父亲咬牙切齿,“镇守一方的英雄,真好听……他们就是被选中去安抚鬼神的祭品!灵力越强,越美味,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鬼神就更满意,自然给人世间更多的庇护。什么体弱短寿,他们都是被活活抽走了命的……”他逐渐哽咽。
甚至还被地记在不可道也的花名册上,这算是上天莫大的肯定吗?他走向父亲,学着爷爷拍抚他的背。
“只有遗传了能力的人,才能看穿阴阳,舍身献命。我看不见那些魑魅魍魉,只学了理论皮毛。你爷爷他,本应是最有本事,最健康长命的人,谁死了都轮不到那个活蹦乱跳的妖精。就算这样,他还是被惦记上了,他拿命同鬼神签了家族脱离生祭的契约,换了我们能平平安安,远远走掉。”
“爷爷许的条件,远不止这些吧。”他轻声道。“我在那个让人密集恐惧的地方,一眼认出了爷爷的灯笼。因为他和别人的格外不一样。看上去就像,他不该属于其中,他是代替别的灯笼来的。”
“我本来才该是那个灯笼。”
“别瞎说!”父亲颤声道。
“我从小就能看到那些东西,如今长大,能力丝毫未减,甚至能去到那个地方。我猜我才是‘天赋使命’的祭品。爷爷替我受罪了。”他蹲下,抬头看着父亲,“你还记得,我说过家里天花板那眼睛吗?我查找了典籍记载,那该算是天道网开一面吗?不得转世,逐渐无人惦记,却能化作最熟悉思念之地的一块斑纹,做无力的,只能守望后人的眼睛。更何况代人消受者,违天逆道,下场肯定不会好。”
“魂飞魄散,一干二净……”父亲把脸埋进双掌,“他甚至连颗嵌在天花板的眼睛都当不了。”
“他可以。”清水双手捧着父亲的脸,笃定地盯着他,“只要同血脉中灵力鼎盛之辈,甘化成桥梁,以身造门,故人便能乘风归来……”
“你不能去!我求你了……”清水的指缝被父亲的泪水盈满,“别去做……做那种人不人鬼不鬼,六道都不认的镇物。”他知道,哪怕父亲有丝毫灵力,必会自己去当这座桥,可他能力所及,只能是带了家人脱离诅咒逃走。而如今父亲的手,也竭力伸到了尽头,即将拽不住回头往火坑里跳的他。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父亲面无人色,“难道是他有意……”
“不,爷爷只留下了逗小孩玩的花签,让我看了那些人的名字,告诉我逝去的人们是英雄。命都没了还想让我怀着天真的希望,一无所知地过日子。可那些书本上的名字在慢慢减少。他们在人间的痕迹都会逐渐消失,不仅关于他们的记忆,甚至文字都不会留下。”
“我不能不做,我欠他的。爷爷的灯笼,破破烂烂,还快灭掉了。”他揩掉父亲的眼泪,抵住他额头。“这不是永别,你随时可以回家来看我,说不定到了那时候,我努把力,你也能看见爷爷了。”
***
“郝风,你在看什么?”
“那棵树那边有个小哥哥。”
家长看向那庭院遮天蔽日的茂密森木,变了脸色,直说他眼花了,拉了他就走。郝风频频回头,纳闷明明就在那,哥哥还在冲这边摆手笑呢。
他趁外面大人们忙着讨论房子什么的事情,没留意他,又偷溜回庭院。那个人的微笑勾起了他一丝暖热的好奇,他拨枝穿棘,簌簌踏叶,往丰茂灌木的深处矮身钻去——
他猝不及防穿过一幕平静水帘。他惊异张望,整座宅子笼在长方体状的水帘中,从外看去只是沉寂的森木丛林,他却恍惚像踏入了一方庞然的立体的水中。而恍惚,是因为他在其中干爽且正常地行走呼吸,雀鸣轻灵入耳,树海澄风穿林打叶,同时却有莹莹白鱼从身边摆尾甩过。奇形怪状的鱼群浮空滑行,游刃有余,吞吐水露,他像和别的世界的鱼群交叉共存。他望向水帘,外头的人声或山色影影绰绰,水帘像幕模糊的镜,只倒映庭宅内里光线漫涎的波痕、游鱼与绵亘森落。从外头看宅子宽敞,但也绝非置身其中所感知这样,纵深绵亘无穷,像无限空间时代的交错和凝聚,纵使他年幼,有无限想象,也隐约觉出这并非人间所有的奇景。
清风拂乱他额发,那个坐在回廊下的男人望向他,那目光像风送来另一世的祝福,温悦平和,郝风一时分不清他是属于这边的,还是鱼那边的,或者是山外有山,光怪陆离,更不可思议的无垠天地……
他迟疑,想开口,又莫名红了脸,平日肆无忌惮的小孩,也怕惊扰颠倒幻梦。那人向他做了个侧耳倾听的动作,他凝神听去,望去。澄碧青海,翻涌腾跃潮浪,澄金日曦,满庭粼粼闪烁,林叶丰涌,如碧青鸟羽蓬勃细碎,光箔潋滟。他低头看向脚,仿佛踩在了无形澄澈波流中,温润晃荡。
脚下水面上,忽而游移过巨大的斑纹,郝风猛抬头一看,庭院白墙廊柱上,粼粼波光筑成一条漫长巨大的游龙,像莹亮光斑悠游穿梭,斑纹仅是龙身上无尽鳞片一角。每一片光斑组成的龙鳞熠熠烁烁,他感受到这条游光戏影的龙身上,涌来庞然而涓流绵长的情感,欢欣自由。刹那间,似有游行的人群队伍,衣裾逸飞,长河中渡来,同他擦肩而过,他们眉目甚至与自己有几分神似。
白龙亲吻那男人的肩膀,衣角,从他身侧漫游穿过。他平静而温淡,看着它微笑,直到它身上某块金色鳞片,轻碰过他鬓角,他眼见从惊愕,到欣喜若狂,露出悲喜交集的神色。庭院白金粼粼,青翠欲滴,水色烂漫动荡,那男人,朝着那条龙消散的方向,向庭院葱茏深处奔去。
完
备注:结尾段原本想写主角第一视角,但显得有些神魂尽丧的失智和绝望。最后用了亲戚小孩的第三人称,还能发散点年下故事的希望和救赎向……
评论要求:笑语
作者:狗剩
每日的必经之路上多了一台贩卖机。
什么时候出现在那里的?想不起来了。一路走来花花绿绿的贩卖机摆了七八台。卖饮料零食的,卖盲盒玩具的,甚至有粉色铁皮铺着暧昧字眼大张旗鼓卖成人用品的。
唯独这台贩卖机像是出厂时忘记贴上广告招牌,机身光秃秃仅有基本配置:一块显示屏,一个投币口,一个扫码灯。没有更多字眼解释贩售之物,单单在屏幕上方用一行小字写着:【绝望贩卖机】。
商品选项也只有那么几种:一分钟,十分钟,半小时,一小时,以及特典。纯文字,无图片。
莫名其妙,是什么失败的营销炒作吗?
估计绝大多数走过这条街的人都是这么想的。然而它就像是被人丢弃的金属垃圾,日子一天天过去,白色外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发黄、脏污,始终不见有人驻足停留,也未有工作人员维护清洁,与周边热闹花哨的贩卖机形成了两个世界。
就算这是某种行为艺术的话,也需要有第一个去【揭秘】的人才能进行下去吧?
那么,【一分钟的绝望】是什么?
我一边刷鞋一边痛骂自己吃饱了撑的。
手机显示支付成功的提示后,我才发现这台贩卖机根本没有出货口。绕着这台机器转了几圈胡乱摸索一通,证实了它确实没有任何有可能吐出商品的地方。在原地左等右等,也不见有人扛着摄像机从某个角落里冲出来:您好,您好!这是我们一个社会观察测试!想采访一下您!
什么嘛,原来是骗子啊!
虽然金额不大,但是智商被侮辱的愤恨感始终无法压制。我不再傻乎乎的寻找出口,顺势蹲下装作系鞋带的模样,在起身时给这台破烂贩卖机留了个新鲜鞋印。
将怨气诉诸于暴力后,整个人心情愉悦不少,我哼着不成调的曲子往家的方向晃荡而去。
或许是太过得意忘形,在即将抵达公寓大楼时忽然感到脚下一软。不知道是哪个不要脸的混蛋带着自己亲生狗儿子,在大街上留下了黏黏糊糊的排泄物。我几乎一瞬间感到无比绝望:从鞋贩子手里高价买来的、第一次外出穿着的新鞋,现在沾满了狗屎。
唯一的好消息可能只有家已经近在眼前。一向懒惰的我在这种时候竟然也能爆发出惊人的行动力,干脆光脚拎着鞋一口气冲上楼,趁令人作呕的臭味还没浸染布料立刻进行冲洗抢救。
水龙头拧到了最大流量,水流砸在鞋面上溅的到处都是。我盯着那双鞋,模模糊糊意识到一件事:刚刚那算什么?【一分钟的绝望】吗?
为了证实自己的发现,隔天我又去购买了【十分钟的绝望】。当然没有任何实物商品,也不知购买的【绝望】会在何时收到。我一整天都高度紧张,满心想着从贩卖机里购买的东西。在同事第三次提醒时才回过神,发现所有人正神情严肃等我发言。
我连忙拿起准备好的资料准备分发给大家,慌慌张张中打翻了手边的咖啡,略有些滚烫的液体尽数翻洒。我躲闪不急,白色衬衣染上大片污渍。今日的会议相当重要,大领导们此时此刻齐聚同一张会议桌上,沉默地看着我手忙脚乱地收拾。
这恐怕是我职业生涯中最绝望的十分钟。机械地汇报完工作后我缩在会议室角落中,逐渐从崩溃的心情里回味过来。我感觉自己好像是发现了新大陆的哥伦布,那台被人忽视的贩卖机,正如实贩售商品中。
太好笑了,怎么会有人想不通去买【绝望】呢?我这么想着,却又一次站到贩卖机前。这次应该买哪个好呢?我还没有胆量尝试【半小时的绝望】,于是每一天都在一分钟和十分钟里轮流体验。
我当然不是什么自虐狂,仅仅只是觉得好玩罢了。毕竟多轮测试下来,这些倒霉事并不会造成什么实质的问题,倒不如说它给我一洼死水般的生活增加了不少刺激,每天都在期待这台贩卖机还能带来什么不一样的体验。
我从绝望中汲取快感,日渐欲壑难填;即便是半小时,一小时的【绝望】,也很难满足。特典呢?特典是什么?它的价格足以让我购买一整年份的【一小时绝望】,但现在我必须马上买下。
支付成功——我安下心来,步调轻松愉快。我回到家,仔细洗漱清洁,换上新衣,等待【收货】。
我等到了第二天,第三天,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不,还是发生了一些事。在第五天的时候我等得实在不耐烦,回到了那条街上,想确认下自己是不是买错了东西。
那台贩卖机不见了!
我一台一台找过去,装饰得花里胡哨的饮料贩卖机,零食贩卖机……到最后摆放那台绝望机器的位置,只剩地面上四角方方的压痕。
我敢肯定,早上路过的时候它还在原地!去哪里了呢?去哪里了呢?
“不知道啊,我没注意这个,被搬走了吧?”
我抓住了附近正在给另一台贩卖机补货的工作人员,祈求他能大发慈悲吐露失踪机器的下落。结果令人大失所望,无人知晓绝望贩卖机的来历,更没有人说得出它的去向。
我垂头丧气走在路上,失去了【绝望】就没有希望。
去哪里了呢?!去哪里了呢?!
汽笛声将我从纷乱思绪中拉回现实,恍然发现自己不知何时走上了这座跨海大桥,观景台有游客对着海面猛拍。我顺着他们的视线往桥下望,巨大的货轮正缓慢通过大桥。由于距离实在太远,集装箱看起来像一个个五颜六色的积木堆叠在船上。
那是什么?
那堆积木最上方,摆放着一块长方形的白色金属。
贩卖机!是贩卖机!它随着货轮逐渐进入了桥底,我不顾来往车辆,一路狂奔到大桥另一边,趴在栏杆上紧张地等待。
显示船头,随后是船身。那台白色的贩卖机在积木们的簇拥下露出了头。我看准时机,攀上栏杆。
——快点,快点把【绝望】给我。
我醒了过来。我猜我应该是醒过来了。整个人动弹不得,无论如何也睁不开眼。我听到家人的声音,带着朦胧回音像是隔了一层水面。记忆断断续续,印象里只剩下自己轻飘飘撞向金属时脊骨断裂的声音。
周围的声音变得清晰起来,但身体依然处于失联状态。我只能被动地听他们在那说:
“……虽然以后只能这样了,但往好处想,至少人还活着。”
备注: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MOD:笑语/无声
作者:尘灯(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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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宝平九年,冬。
燕风十四岁,遇见云昉是在扬州城外的破庙里。
云昉占着燕风藏在神像下边儿,贴着黑石座,隐蔽性绝佳的床位,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欠揍模样说:“这写你名了吗!”
燕风气急败坏地把一片片东拼七凑的褥子掀开,指着那块破烂木板上的刻痕。
“识不识字!我教你啊,阿——风——”燕风原是不认字的,这一个画画一样的东西,是她那天听街口给人写字的跛腿秀才给人写了首诗。
那秀才念:“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夜来风叶已鸣廊。”
燕风一听,这风和她的名字好像是一个音,便依葫芦画瓢的在地上学起来。至于燕这个姓,则是四月一日才有的。
当时云昉嘲笑她说:“你这字是用脚写的吗?”
云昉挺直了脊背,居高临下的告诉她,自己念过孔子庄子一堆子,认识的字比她吃过的米还多,虽然燕风觉得这是放屁,但是还是同意跟他分一个床位。
燕风从来都是个好人。
02/
夜里起狂风,急促的雨点噼里啪啦砸在地上,一阵潮湿的凉意把燕风冻醒了,她揉揉眼睛发现云昉这厮已经把她快从褥子上挤下去。
不要脸,说好一人一半!
燕风心里想着,正要狠狠拍他一巴掌。却发现庙外传来急促的马蹄声,紧接着似乎有人冲进了庙中摔倒了。
庙里的小乞丐们被惊醒,燕风正想爬出去看看怎么回事,一只手把她扯住摁回褥子里,她烦躁地拍拍云昉的胳膊叫他松手,谁知这时外头骚动起来。
有一个男人颤声说:“将军往日待你不薄,你何以做出如此禽兽不如之事!”
“待我不薄?薛河他夺了我的功劳,如今看势头都要封王了,我却一无所有,你说说他那里待我不薄了?”那声音阴恻恻的,叫人听了遍体生寒。
“那你也不能出卖将军,将军那么信任你,我不会让你得逞的…”男人的声音戛然而止,燕风听见小乞丐们发出尖叫。
“一个不留。”那声音如同从地狱深处传来,冰冷至极。
燕风浑身发冷,害怕的四肢都僵硬了,云昉从后面抱住她,两只手死死捂着她的嘴巴和眼睛。她听着外面的惨叫,像是在冷入骨髓的水里浮沉,云昉是托着她的那根要命的稻草。
不知道过了多久,云昉终于慢慢松开手,他利索的爬出去,燕风仍然不敢动,咬着自己的手浑身颤抖。
“出来吧。”云昉的声音传进来。
外面的情景宛如炼狱,往日与燕风要好的小乞丐们东倒西歪,血积成一大滩,把干草全部染红。
神像前倒着一个身穿夜行服的男人,云昉在搜他的身。
“你不怕他吗!”燕风捂着嘴,紧紧贴着神像。
“死都死了,怕什么,说不定他身上还有点钱能支撑我们找到下一个睡觉的地方。原来这人叫高延……”云昉毫不在意扔开腰牌,摸完上半身又摸裤腰。
“要离开这里?”燕风问。
“废话,死了这么多人,你还想安稳在这儿睡觉?”云昉白了她一眼,从男人的腰带内侧找到了一枚金牌,上面镶嵌着宝石,一看就价值不菲。
“哇,是真金子吗?”大抵是本性贪财,燕风一下忘了害怕,凑到云昉旁边。
“这种金牌都是特质的,象征身份。”云昉来来回回看了几遍,又看着她,她有些不解,“怎么了?不能卖?”
“阿风,这金牌是证据,把这个交给镇南将军,我们就立大功,说不定还能有个官职当当。”云昉认真的神情叫燕风一愣。
“好啊,快去吧。”此时门口一道戏谑至极的声音响起,一人背着月光立在门口,面目隐在黑暗里。
他们竟然没走!
“你…”云昉腿也一软,心知难逃一死了,不住的往后退,背住神像下的黑石座,退无可退。
云昉手依旧不松开那金牌,在逐渐逼近的寒光中手脚并用地跟燕风退到一处,他挡在燕风身前,如此冷的天他的背却汗湿了,厌烦甚至能听到他怕的牙齿打颤。
那把刀扬起,燕风尖叫一声猛的闭上眼睛。
身后靠着的黑石座竟然突然空了!
燕风身子往后滚去,径直滚进密道里,她立刻双手护着头,沿着这不知从何而来的密道滚了得有一炷香时间。
待他们终于停下,浑身已经疼的不行,燕风爬不起来,在地上瘫了好一会儿,密道内漆黑一片,身后的云昉爬起来拍了拍衣裳。
“死了?”云昉语气没有一点儿慌乱,刚才那一副怕的要死的模样竟是装的!
“还没呢!啊…好痛…我腿好像扭了…”燕风坐起身来,摸了摸脚踝,勉强扶着墙站起来,但是右脚一碰地就疼。
“真是麻烦,你还不如死了。”云昉烦躁的说着,燕风闻言霎时怒了:“我也没要你救,你懂那么多,一个人去立功吧,反正我也派不上用场,是个累赘!”
云昉走到她身前蹲了下来,燕风正想硬气不要他背,谁知云昉趁她不备勾住她的腿弯,强行将人背住,“你嘴巴真是硬,服个软不行吗?”
燕风立刻反驳道:“服软我不会,你趁早死了这条心。”
“你就是个倔驴。”云昉说。
“那你就是烦人的野猫!”
云昉噗嗤笑了,摇摇头老成地说,“我不跟小倔驴计较。”
燕风哼了一声,别过头去,云昉背人很稳,她趴了一会儿竟然困了,打了个哈欠眼泪汪汪地问:“你怎么知道有密道?”
“那人别的地方不逃,偏偏进了这间庙,那么肯定是有密道,我一出去就搜到了密道。”云昉说着,侧了侧头,“困了就睡一会儿,睡醒了换你背我了。”
“我那里背的动你!”她惊了。
云昉憋着笑说:“诶,可是我见着别人家小驴驮人都挺在行的…”
“云昉!”她真是被气的牙痒痒,这人怎么能嘴这么贱!
03/
密道通往的地方离扬州城已经很远了,出密道的时候,已经夕阳西下,估摸走了得有八个时辰。
若不是燕风乞丐习性,习惯在衣服里藏干粮,恐怕都撑不到走出来。
两人先找了家面馆饱餐一顿。吃饱以后,云昉在椅子上坐了会儿忽然说:“裤子掀起来。”
“你流氓啊!”燕风呆了呆。
“想什么呢?你和豆芽身板,再长几年再说吧。我看看你脚扭伤的地方怎么样了。”云昉白了她一眼。
她鼓了鼓脸颊,拉起裤子露出苍白的脚踝,已经肿的青青紫紫。云昉小心的左右看了看又捏了捏,长舒一口气。
“幸好没有伤到骨头,不出半个月就能活蹦乱跳了。”云昉说着拍了拍衣袖,睨她一眼,似乎正在犹豫什么,然而他猛地叹了一口气,认命一般地说:“我真是上辈子欠了你的。”
“我可没求着你带上我。”燕风把裤子放下去。
“我要是不带上你,你被抓了就是一个死。”云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你不怕死啊?”
云昉探头看了看燕风,看她一副生无可恋的模样,又叹了口气。
“我这不是没打算丢你一个人吗?哎行了行了,走吧我的大小姐。”云昉面上烦躁,蹲下身来,嘴里还嘟嘟囔囔,“真是个小姐脾气,也不知道哪儿学的…”
云昉背着燕风找了个运草料的马车,语气可怜表情真挚的骗人说是双亲皆丧南下寻亲的兄妹,说的那叫一个感人泪下,车夫立马就同意带他们一程。
他撒谎脸也不红,演的燕风都快信了。
转眼半月过去。
下马车时,两人已经到了抚州地界,再有一月应当就能到南应关了。
燕风的腿已经好了,车夫一走远她便不再演一瘸一拐,连走了几步路这才回头:“我们接下来怎么办?”
“没弄死我们,那人肯定有所防备,这一路我们走的隐蔽,他只能守着入南应关的几条路。那我们往西边走,绕一圈,应该能躲过。”云昉跟在她身后,嘴里叼着一根草。
燕风倒着走路,看着云昉又问:“你怎么懂这么多啊?”
“我跟你又不一样,我又不是孤儿长大的。”云昉漫不经心地说。
“你了不起,那还不是做乞丐了。”燕风瞪着云昉,这人说话真是有种叫人气结的傲慢无礼。
“懂不懂什么叫龙生龙凤生凤。”云昉瞥她一眼,十分欠打地咧嘴一笑。
“凤凰落地也成叫花鸡。”燕风咬牙切齿。
云昉把嘴里的草吐了,一副万般皆是命地叹了口气:“凤凰倒也谈不上。”
燕风闻言扬了扬眉毛,没想到云昉还是个有故事的人。
“你听说过云氏钱庄没有?我祖上发家于此,到我爹这一辈已经是名冠天下。”云昉叹了口气,“谁晓得我爹错信他人,把钱庄的钱半数都投去做生意,亏了个底朝天。”
“那你爹娘现在?”
“死了,我爹窝囊废,知道自己败了云家,就上吊死了,几个姨娘一哄而散。我娘撑着把欠债还了以后,也病死了。”云昉似乎不太在乎,吊儿郎当地说完。
“你好像一点都不难过呀?”燕风瞅着云昉云淡风轻的模样,小小声说。
云昉斜了她一眼,笑了:“难过有用吗?难过就能重新过上少爷日子?小倔驴,我不难过,因为我知道我从不是池中物,我终有一天会飞黄腾达。”
04/
云昉教燕风写字,赶路的时候就背三字经弟子规。只不过他这人实在没有耐心,两三遍背不清他就要冷嘲热讽一番,一双眼满满的嫌弃,眉毛也紧皱着。
他这么一端架子,燕风也气呼呼,“你才说两遍,我那里记得住,我又不是天才!”
云昉看着她好一会儿才叹口气,“你真是我的劫,行了行了从亲所好,力为具开始再背。”
等他们走到南应关的时候,已经开春了,燕风刚学完弟子规,写的字也不再是狗爬式了,然而云昉还是一如既往的嫌弃她。
南应关开春早,新芽抽条,满城披戴着嫩绿。
云昉和燕风伪装成送菜的小伙计清晨入了城,云昉身上的银钱所剩无几了,他们两决定省下一餐,买一件能见人的衣服。
云昉给燕风挑了一件荷叶边的草绿长裙,燕风为了不露怯,硬是一句话也没说,一直憋到买完衣服走出去两条街才忍不住地狂笑起来。
“你终于疯了?”云昉睨她一眼。
“我穿裙子了诶!我好看吗?是不是特别美?我第一次穿裙子,第一次穿干净衣服,我是不是特别好看?”燕风笑眯了眼,实在忍不住,揪着云昉的袖子一个劲儿问。
“好看好看,就是头发该整整,若不是没钱,我早就给你换一身行头了。”云昉按住燕风的手说道。
“现在也挺好的,人不能太贪心。”燕风反手牵住云昉,快乐地前后摇晃。
“你还真是知足常乐。”云昉一如既往的嘲讽道。
“受过的苦难多了,就知道,饭时有时无,住所天南地北,只有开心是可以常有的。”燕风刚说完就意识到云昉的目光,有些疑惑地看过去,“怎么啦?”
云昉欲言又止,看了她半晌便扭过头去,平视前方,“没什么,挺好的。”
燕风本以为傍晚云昉会随便带她吃点什么,然后赶去镇南将军府,谁知云昉目不斜视的走进了一间客栈。
“干嘛呀?不怕被那些人发现我们啦?”燕风探了探头,小声问。
“一间房,一碗长寿面,端到房里吃。”云昉没理会燕风,他把最后一点压箱底的银子都拿了出来,罢了冲她挑挑眉毛,“走吧,上去。”
燕风在原地发怔,一点儿没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待被他推着坐到椅子上才回过神。
长寿面的热气氤氲,金黄的荷包蛋浸在油亮的面汤里,细碎的葱花飘荡其中,燕风闻着香气,吸了吸鼻子。
“吃吧。”云昉坐在她对面。
燕风捧着碗,刚想动筷子,又停住了,抬头看他:“你不吃呀?”
“吃你的就是了,怎么这么多话呢?”云昉又一脸谁欠了他百八十万的模样,不耐地说。
燕风横他一眼,决定不理他了,自顾自的吸溜起面条来。吃完一整碗长寿面后,打了个饱隔,颇为舒适地瘫在椅子里喟叹道:“真好吃呀……”
“阿风,明日是四月一,我们报了这事,从此你就不再是乞丐。”云昉认认真真的瞧着燕风。
云昉说的没错,凤凰终归是凤凰。
他从骨子里带着的贵气,眉眼间那漫不经心的神情消散之后,是令人难以形容的傲然矜贵。
燕风竟然觉得这样的他有点陌生,一下不敢说话了,呆呆的望着他。
燕风自有记忆起,就是孤儿,做过扒手,抢过狗食。这短短一生里,她吃过最好的东西都是云昉给的,见过最美的风景也都是与云昉一起。
但她别别扭扭,不好意思说肉麻话,便嘟囔:“不是乞丐,那是什么?”
“等四月一日你就知道了。洗洗睡吧,明早去镇南将军府。”云昉推开凳子起身,像是要出去,燕风攀着桌子坐起来疑惑问他:“你去哪儿啊?”
“到处走走,你别等我。”云昉说着正要阖上门,却又停住了动作,手指烦躁地扣了扣门框。
“你干什么啊?”燕风瞅着他一副纠结的要死的模样又问。
“我…”云昉狠狠拍了一下门框,侧过脸看她,像是终于下定决心。
“不行,快。你跟我一起走,我们偷偷翻出去。”
“你要做什么去啊?”燕风茫然地看着云昉,丝毫不知道他想干嘛。
“你管那么多,跟我一起就是了。”云昉有些不安稳的来回踱步,燕风下意识觉得他好像心里有事。
“不,我不去,我在这里等你,反正我也干不成啥事儿。”
云昉斜了她一眼,终究是一句话也没说。
06/
睡到半夜,燕风听见响动,以为云昉回来,迷迷糊糊地往床里挪了挪。
“小家伙,你真叫我一通好找啊。”那声音如跗骨之蛆,燕风猛然从梦里惊醒,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雨夜,但是这一次没有云昉在她身边了。
“你…你抓我没用。”燕风牙齿打颤,强装镇定的说。
烛火点亮,她终于看清桌边坐着的男人,他穿着一身玄色长袍,眉目温润,丝毫看不出是个杀人如麻的恶魔。
“另外那只小狐狸呢?撇下你一个人跑了?”男人慢斯条理的拨了拨指甲,冲她笑笑,“我的牌子在他手上对吧?他走之前叫你住客栈引我来,一番声东击西,明早恐怕就要去薛河面前揭发我是个细作了。”
“我不知道。”燕风尽量恶狠狠的盯着他。
“你当然不知道啦,傻姑娘。”男人无奈的摇了摇头。
“他拿你当诱饵,从始至终都是在利用你。他现在把你扔在这里拖住我,就已经是送你去死了。你和我一样,都是被深信的人利用蒙骗。你现在还不能理解我吗?”
男人眼中有着十足的怜惜,仿佛云昉亏欠了她天大的情,而他才是拯救了她的那个人。
燕风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憋足了气吼道:“你要杀就杀,反正明天你就完蛋了,咱们黄泉路上见,我要亲眼看你投进畜生道,下辈子做猪做狗!”
“你我两败俱伤,让那两个抛弃朋友的人飞黄腾达?”
“我乐意!”燕风讥讽道,“你怕了吧,一辈子就要被我们这种一根手指就能碾死的小乞丐毁了,是不是很不甘心啊?。”
男人起身,一指捻灭烛火道:“你既如此固执,那就跟我走上一遭吧,输赢还未定。”
三月末夜里,微微泛着寒意。燕风被人扛在肩头,麻布袋一样的扔进马车之中,大概是知道她没什么本事,跑不了,所以也没有捆着她。
燕风卧在马车里,马车外的声音模模糊糊的,她听见那男人说:“看好了她,明日天刚明就贴榜,四月一日巳时在集市活剐夷国细作。”
南应关过去就是夷国,通常抓到偷渡者一律按卧底细作活剐于市,这人是要让云昉做出选择,若他选择见镇南将军就救不了她!
“是。”车夫应声。
男人走后,马车外寂静无声,燕风稍稍直起身,刚想往外看一看,谁知一把剑直通通地插进来,竖在她面前泛着寒光。
“姑娘,我劝你不要轻举妄动。”车夫沉声警告我道。
“你能把我怎么样?你杀了我就没了诱饵!”
车夫冷笑一声:“姑娘你年纪小,盛不住心思,你现在死了,到时自有别的‘你’来替你死,重要的不是你的命,而是你在我们手里这个消息。”
燕风闻言诌诌的往后退,贴住车壁不敢动了。
07/
第二日清晨,马车动了起来,再过一二个时辰燕风就该被绑到集市处死,她想起云昉的话,四月一日她就不再是乞丐,他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天一点点亮起来,燕风被绑在闹市当中,她沉默地望着远方,但其实她没有等任何人。
世事短如春梦,人情薄似愁云,原来万般皆有命。
她仿佛是做了一场梦。巳时已到,她直勾勾的望着天边,眼睛在日光刺激下平白流出两行泪。
待四月一日一过,她便不是乞丐。
刀划开皮肉,燕风慢慢阖上眼,她有了答案。
待四月一日一过,她便不是乞丐,而是张榜贴出,巳时活剐的细作。
宝平九年,春,阿风被冠上夷姓。
细作燕风,极刑处死。
END
作者:眠春山
CP:创造营4rps 于洋X赞多
春日熏风吹拂,堤岸行街上人潮熙熙攘攘。青柳长枝翩跹,叶絮纷飞,落入繁杂酒肆内,白瓷杯碗中。如此好日头,春困乘着水暖,涌上酒肆内食客闲人哈欠连天而酸胀的眼眶。
新皇登基后,民风好舞喜乐。历经诸般纷争,纵勾栏瓦舍残垣未修,白日仍曲声连绵不绝,引人勾颈驻足。然这酒肆的忙碌浮生,有一众人等,目光炬炬,似听不见栏外乐声曲调,只聚精会神于说书人一举一动。
“上回说到,那上京的于氏子弟,不爱功名仕途,偏爱往那市井人烟里头扎,成日介流连戏舍瓦肆。却不是来听曲看人的,而是志在分一碗羹,教人们眼睛耳朵离不开他的……”
人声如嘈嘈杂浪,风透入栏槛,吹卷潮热,茶碗酒杯交叠磕碰声此起彼伏。浩子三步并作两步窜上楼梯,矮小身形急步挤过人群,往说书的方向凑去。见到处没得落脚,好容易眼尖,看见偏隅一角有只高凳,心急手快欲攀,没留神脚下,凶猛一绊。若不是身旁一只手捞住他,便要嗑个大马趴。他顺那白净纤长五指看去,撞进一双温润微弯的笑眼,见此人浑身黑衫,面遮黑纱,宽大衣袍也掩不住地瘦削颀长。“疼不,当心点。”他声沉低柔。浩子恍神,还未答谢,身子便悬了空。他险些大叫,一扭头,见与玄衣男子同坐一桌的戴斗笠的男人把他一把抱起,安放在凳椅上,他刚想抗议这对小孩的举动,却见那人斗笠下眸光精锐,含笑仍凌厉的脸,顿时没了声,遂老实坐了,听那先生娓娓道来。
“这于生,单名一个洋字。时年方二八,却唱得好一嗓悲风秋月,壮志难酬,也喜唱那茶米油盐,人间百态。常见他一人一琴,坐于市坊栏间,匍一开腔,便有大梦落了人间。经年累月是广受喜爱,听众人头涌挤,盛邀层出不穷,声名更甚传到宫中。偏他不好这功名,散漫放逐,也不敛财,随喜随唱。说他是留恋这繁华京城吧,不时也有寂寥渗上眉头,叫人猜不透他是在流连何物,或是……何人。”
听过的人发出心照不宣的笑,头一回听的浩子心痒难耐。“后来呢,是进宫当了驸马吗?”众人哄笑,那先生摇摇头,“有些人,生来要扎在凡尘俗世,才是最好。”几上热茶柔雾袅袅,讲故事的人双目迷离,陷入无限神往,“真好啊,那年间……大街小巷张灯结彩,灯火通明,京城就像一条连绵的橙红火龙,由川流不息的灯花织成,热闹非凡。人们爱舞喜乐,盛典通宵达旦,笑迎八方来客……”
沧桑嗓音如笔泼墨,在晴日铺渲当年盛朝夜景。那于洋,端的是清眉朗目,光风霁月的俊秀少年郎,他时而低弹浅唱,时而击节高歌,掀动鼎沸人声,惹来长街楼肆无数羞赧顾盼,却也惹来好些失了得利的眼红者,久积的嫉恨。
正值灯会人潮激沸,偏有雪亮尖刀一摆,暗中环伺。一曲未毕,一伙贼人便跃出,惊声慌乱中,粗横狠劈,花簇灯火遍天迸散溅裂,这坊间节日与乐者,眼看要被毁坏殆尽——
倘若说,于洋是如沐春风般颜色,故事里的另一人,便如开天辟地的一阵大风,破空刮来,吹皱平和春夜,似霹雳电贯,击穿人心。他似从天而降,足尖点地,似八方神灵跃动,惊艳四座。他旋身落在于洋跟前,着地一瞬,手中刃未出鞘,便抡刀猛挥,架住几柄劈来的弯刀,随即伏身借巧劲,蜂腰一拧,腾空翻旋,长腿猛扫,踹翻一干扫兴宵小,长臂猛震狠甩,震荡开阖,刹那便将一众凡夫掀个人仰马翻。
他剑眉星眸,薄唇抿笑,降落时衣袖翻摆,如苍莽巨鹰优雅收起长翼。他目光在空中掠过,比寒刀更明晃,远胜日光照晒溪面、冰镜乍破的泛光,一眼便将于洋的心烫醒。他在漫天花雾间,展颜一笑,迢迢万里外春风桃李扑面,唤起冰水消融下万物颤息。胸腔的沸腾躁响,压倒了人群欢呼。于洋极目所见的太平繁世,风流节物,伴随他自天而降的瞬间,在他眼中化作点点碎碎,金星闪熠,从未如此鲜沛地,漾开了。
稀碎繁花纷落,赞多拄刀的手扬展一挥,伫地一顿,姿态轻盈似风,单膝落地,攥刀的指节突兀,鼓动有力。他看着于洋,仿佛人潮欢呼涌动,都只作了于洋的底色。好似天地之大,他跋山涉水,云游人间,纵身跃入辽阔胜景,只为这邂逅前来。
“那么多的人,那时赞多却恍然不觉,直到于洋出声,才反应过来,好家伙,周围这一地狼藉哇……”
“那他也没办法呀。”人群里,戴斗笠的男人含混应声,面前已然高摞起几层小笼包蒸屉。
玄衣男子捂嘴,吃吃闷笑,笑成月牙弯眸,直到乐得埋进碗去。浩子不满,而戴斗笠的男人显然对主角于洋赏悦溢于言表,嘟哝着对方拆台,轻捶了他胸口一拳,也把浩子逗乐了。
而当时,赞多见其他演奏者被吓跑,还有期望已久的盛会被搅,民众却不甘就此离去,翘首徘徊。他英勇神武飞到九霄云外,面上困窘赧红,支吾开口,却不通汉语。于洋抱着琴,见他求助望来,冲他畅然一笑,抬头示意舞台中央,那方巨大的红绸擂鼓。电光火石间他明了,于洋满目欣喜,企盼,那俏皮而信任的火焰,也同样点燃他胸膛,为这相逢即合,自诞生之即,亦将迎来它完美演绎的一曲。
他款步挪移,像之前兵荒马乱皆是舞台一环,当他手执起鼓槌,众人屏息,一身异域绒装的他,已融入神秘庄严的大典氛围中。他手下鼓点爆响,犹如从惊电到疾风,鼓点骤歇,于洋琴声淙淙紧随其上,他身姿随琴声,似游龙翩跹,忽如灵动脱兔,猿臂蜂腰在台上腾挪舒展,周身琳琅环佩之声叮铃不绝,衣袂发带横风掀舞,似一道流水袅娜,又如旱天春雷刚劲。于洋的琴声如惊天崩裂,高崇如峰峦拔起,如山海洪涌。自寒冻无人识之地渡来的他,却不知为世人赏悦之目光,为席卷魂魄之曲乐起舞,竟痛快如斯。
他看见台下无数欢欣鼓舞的笑颜,胸口涌起无尽酸楚和澎湃,直欲扫清那些试图破坏这一切的障碍。他旋身间又望向于洋,见于洋也全身心徜徉其中,将他的神魂从口中清朗倾吐,化作情切的风,拥搂人间扑面而来的悲喜……
他们仓促一瞥,清澈眼眸流溢生波,赞多似凝聚美与武的极致,又因了于洋的潺潺乐声,被勾动迸发满腔炙热,纵言语不通,赐福之情意慷慨坦荡,人们激沸至极,那时间,当是八方皆友,相携起舞,朗天长笑间,荡涤天地间尽数隔阂与高墙的……而引发这盛典的二人,难辨谁更少年杰出,正如乱花迷眼,心潮澎然,只知他二人长身并立,恰已是多少书卷也难描绘之梦境。
而后他二人形影不离,广为美谈,一人弹琴,自有另一人击鼓相随,或刀舞相伴。语言不通,于洋便常握他手腕,细长指尖一笔一划往赞多掌心描摹,而赞多,此行路人间,见诸繁华的云游野子,便似被他扣住脉,甘愿为之驻足京中。可又无奈,无从真正长留。
“直到京中权贵有意招揽,那于洋一腔热忱,想用民间曲词,打动无可逾越的阶层,感染那些铁硬的心。待到风城柳絮纷飞,即使赞多,再三欲言又止,红了眼眶脸颊,终是无从置喙,也只得脱了手,折柳相送。在京流连多日后,这不被束缚的人,终是一骑绝尘离去。那时他们,仍有满心天真无邪,希冀和盼望。”
一时间,只听炉上温酒煮沸的咕噜声响动。随即,那名戴斗笠的男子被烫得低叫一声,见众人惊醒望来,他连忙垂头笑着致歉,人们才连带着从白日幻梦中松和了。
浩子余光却见那玄衣男子,暗暗握了斗笠男子的手指,借着宽袖遮掩,为他轻轻吹气,而斗笠男子轻抽一回不动,便反往他方向依赖去。浩子心下微妙一动,说不出,又想不通这同故事里头那般情谊有何差异。
“如果故事自此结束,那不失为皆大欢喜。”说书人见吊足胃口,又道,“直到那段年月来临。”
酒香弥漫,渗染静默,人们至今后怕那阵满城死寂。只稍回忆乐舞皆禁,瓦肆紧闭的晦暗,便毛骨悚然,更别提再临。浩子年幼未曾历经,心头却也沉重起来。
“待到赞多风尘仆仆,重返故土,见满城萧索,已是风云变换,更是掘地三尺找不着于洋。殊不知,朝野权臣一手遮天,勾结江湖势力,一时间血影腥风,不说于洋,就是整座城,都风声鹤唳,人人自危。”
风城一片肃杀,向下摒弃、封杀舞乐,焚书毁籍,一切娱乐被束之高阁,关于高墙府邸内,唯权贵独享。赞多心急如焚而不得他法,只得四下奔走打听。
于洋近乎囚身,日渐喑哑,偏权臣向来嗜好这沧海桑田冷绝之音。他似笼鸟一只,频频被提入宫,与那阴郁帘后,几被架空的太子面面相觑,各觉满目荒唐。一回赞多闻风赶去,远远望见那行宫外豪奢的车马队伍,见于洋置身其中,他眉目寂然如画,像一株苍冷弓身的白树,别离了他汲取养分的人间烟火,恹恹的敛眉垂目间,意趣无多,几分王朝日暮的冷色。锥心之痛猛烈袭来,撞得赞多身形摇晃,哀楚狼狈。
浩子情急道:“他怎不去救他?”
“敌众我寡啊,需得从长计议。可这人算敌不过天算。那赞多怕是跟你挺有共同语言,明明暗中筹谋已久,偏生在这节骨眼上,冲撞了那些个横着走的少爷,还不是一般冲撞,确切说,叫人颜面扫地。那些气焰嚣张的纨绔子弟吃了大亏,不仅眼看得手的女子被对方护跑了,手下人还被撂倒一片,高声连叫,‘弄不死他我就弄死你’!是以失态至极。可惜师父难敌众拳,最后赞多还是,哎,落入魔掌了。”
他头发乱散,被按倒在地,双目暴燃炙火,烫得那些公子哥心中鬼怪瑟缩。再定睛一看此人,四下一问,了然顿悟,毒计渗上心头。
“此前他们早多方威逼利诱,想招揽于洋低头站派,好粉饰门面,可于洋光看着斯文温吞,实际却像颗冥顽不灵的臭石头。这哪成啊,于是他们要他站队,要他割席,誓要他俩尊严扫地,末了这还不算完。”
“若执意不遂,他们便胁迫于洋,在赞多的行刑日,给他弹曲送行。”
浩子攥紧拳头,玄衣男子见他咬牙切齿,生怕他把桌子掀了,连忙夹了个奶黄包塞他手里,“哎哎轻点,这孩子,故事是别人的,生气是自己的。”
可故事,为何会让人气得磨牙,心酸难当?他恍惚,好似在说书人的声音中,化成了桥段中主角。
他便是于洋,投身他的孤悲。
他缓慢梳好长发,系好腰带,整好衣襟。动作有条不紊,温淡而肃穆,一如最初时抚琴。他深望镜中那张消瘦惊人的脸,他已多日未关心自己容貌衣着,今日却不同。有一刻,竟忽而生怕起,赞多露出不识自己的神情。他取琴来,轻拨琴弦,细谨校音,仿佛只是他日复一日的功课,且更甚往日细腻温情。不像再次去告别为他珍而重之的人,更似……大婚之日般庄重。
有一个人,当你睁眼闭眼,他都在你眼前,影绰沉浮,又从何来觉得他曾离开。
天幕暗雷涌动,风骤云厚,山岚欲来。他款款步入刑场大敞的门内,抱着琴,缓步走过众目睽睽,百十眼珠和诡笑,滴溜溜围在他身上,他似走入步步业障,硕大青筋鬼手徐徐罩顶,拖曳他的孤影和步伐。
说是要他割席,实则对面也只赞多一人,他形容惨淡,孤绝伶仃,手无寸铁地立于风中。唯双目似两团幽冥野火,从于洋出现在他视线,便灼得他肝肠寸断。他嘴角再三颤抖抽搐,最终,还是勾不出一个于洋熟稔的笑来。
他沉步走上为他铺设的高台,赞多的眼睛如影随形,他错觉踏在赞多的血肉和心尖上。他沉缓坐下,抚琴而过,姿态温雅,如撩心弦,赞多注目他动作,慢慢地,便鬼使神差平静下来。仿佛周遭并非腥风扑鼻,虎狼重生的荒地,而是一如当年的朗月清风,竹林溪下,两相长对。在全场虎视眈眈中,他柔望赞多,眼中似宽慰,似自嘲。
天地麻木不仁,泱泱浊世,蛇虫恶鬼当道。他气沉丹田,振臂扫弦,以身为戟,以歌为枪。他声如洪钟,凌云绝宵,势压撼天震神,唱着乱臣贼子当道,遮天蔽日,家破人亡,颠沛离愁,普天之下不得欢颜的痛斥豪词。远方黢黑穹隆云压风动,雷鸣乍然暴响。
他悲歌凝噎,含泪泣诉,逐渐声嘶力竭,犹如铜钟浑响。雪亮白光雷霆,贯空劈过,击中高悬旗杆,明火逐渐吞没那面猎猎虎旗,焦黑星灰飘落黄土。他黑发白衣迎风散乱,恍如召来怒涛轰鸣涌起、挥之不去的鬼神,含笑带讥,讽意凉薄,直唱得满场兵士人心惶惶,张皇不安,直唱得席座上看戏的乱党几欲捏碎椅身,手指暗示轻抬,其心腹便弯弓搭臂,手中箭簇幽幽,向这慷慨长歌,自不量力的匹夫指来……
霎时场内惊动,赞多见众人皆瞩目于洋,不知何时竟觑机踢翻临近士兵,劈夺长枪,狠厉一掷,破空直入,正扎中了那搭弓瞄准于洋的兵士,那人大吼一声,被他的力道扎至侧身倾翻,松手恰射中一匹马,顿时马嘶连天,兵荒马乱,赞多奔向那匹吃痛欲狂的马,矫健翻身上马,横冲直撞。他驭马长驱,直奔高台而来,矫如一支破军箭,任杀声刀枪落在他身后,直至马匹脱力绊蹄,将他翻甩出去,他行云流水翻滚起身,缴了柄劈向他的长刀去,如蛟龙在兵潮中腾跃折挪,神出鬼没,以他为中心圈画领地,出手凌厉,挥劈如虹,凡人尽不得近身,纵使他只稍带伤破开人墙即止,人们也几近被他狂戾神形唬退,恍见了神挡杀神的妖异。
“于洋!”赞多声音凄惶狠急,可在于洋听来仍是从前深重依赖。他看着他向他奔来,自送别了故乡,友人,送别了陆离声色,人间烟火,如今作挽歌于权野,留不住的万般里,唯有赞多还在极力向他靠拢。回想当初相遇时,刀都不愿出鞘的,这骄傲干净的人,刀上终是为他沾了血。而这一腔以身击石誓要教山崩岩裂,这眼中燃烧近疯的冷静定笃,是他给赞多的答案。赞多一身染血绒袍,自月下黄沙中踏过人山肩垒,高高跃起,似神魔天降面前,时间仿佛在他明亮的眼中,倒流回不曾相识前的惊鸿一瞥。而此回,于洋断然倾身奔向前去,伸长双臂,将这降落的庚星,搂紧入怀。
伴随滚烫灼热和腥风压来,雪亮弯刀划过。赞多见他挟了于洋,便相持不下,陷入僵峙的乱党,他心知肚明,这帮贪得无厌的人,一时半会拿不准如何处置这个争议的分歧,可他还是在看到早先那弓箭的瞬间,想也不想地出手了。他的弯刀横架在二人胸前,宽肩侧身挡住于洋大半,几乎将他拥纳在怀,持刀的手稳如铁铸铜鼎,明晃脸庞溅染稠血,近在咫尺的眼神如火炽亮,闪烁狂喜,褪尽天真彷徨,烧炼通红的狂执。于洋低头凝望,目不转睛地陷入那双几要吞天灭地的日轮,他竟笑了,发出饱尝所愿的长叹,仿佛是他反过来擒住了赞多一般。有一瞬赞多被他震慑住,这样的于洋令他陌生,又令他心颤如洪,他觉得于洋被魇住了,又觉自己,才是从头到尾被他魇住的那一个,竟冒出若不能共他同行,便共他同去的荒唐念头。
“你是为我,而来的,是吗?”于洋声音低沉暗哑,指腹轻擦赞多颧骨血痕,好似赞多是他抓不住的一场梦,一缕风。
“我是。”赞多斩钉截铁,颤声道,“你,不许放手,除非我死。”
于洋从善如流,依言搂住他腰,缓重深慢。台下滔天杀声如海啸,赞多不用抓得那么紧,那么恐慌,只要他想,他愿给他收割了去,就如最初,他从天而降那般。
从那时起,这寄宿的肉体与这神游的魂,便无一日,不想共他一道,踏月逐风,往兮归去……
说书人惊堂木一拍下,浩子浑身一震,猛地从白日大梦中惊醒,眨眼间泪莫名滴淌,倒唬了自己一跳。
“后话有说,他二人双双被擒,也有说,幸得贵人相助,远走高飞,自此不见其影,只闻其曲,真假亦不得知。待到天子即位,人和政通,二人已并肩同往逍遥人间,浪迹大好河山,唱遍凡世百态,斯人斯景,再不复返……”
浩子胡抓一把脸,听闻玎珰几声,才发觉帘动,两名男子,一双人影,已去而成风,只遗说书人匣中赏钱。门外春光一时敞照厅堂,扑洒芸芸众生。瓦舍曲腔仍旧如水色轻晃,既非哀思,也非亡恨,唯一支闲话逸凋,幽幽传来,端的是浮生日闲,太平漫散。
***
「于兄:念君安好,毋须牵挂。自城门向东主干道百十米,备有快马二匹银两若干,行出二百余里有暂避屋所一间,具已打点周全。遥祝如鱼得水,至臻化境,待至无人不识君,再续煮酒话东风。行笔至此,悲从中来,热泪两行,巴不得撒手投奔,效君自由身,寻一人白头老,化比翼双飞鸟!代我问赞多好。贺喜同乐。」
“你知道,有救援。”赞多只看懂了纸笺关键部分,脸颊气鼓鼓,跟那个凶神恶煞的悍将判若两人。对他来说,似乎在援兵到场后的两方混战中,夺车驭马带着于洋突出重围都是细枝末节,现下才是他的大事,“为什么,不早说?”
“咱俩也没定过暗号呀。这么多年了,见面又是那种情况,变数太多,有一阵我也差点以为是最后了,就光顾着多看你几眼,一时半会没想起来嘛。”于洋眨眼,委屈又无辜。
毕竟他也是真没想过,一朝被引入宫,还能捡到刘彰这么个活宝。当时他满腔悲愤,匍一开嗓,没成想太子比他更先涕泪横流,硬生生把储君唱跪的他,被吓得倒不能掉两滴泪了。太子揽着他,语速绝伦仍思路清晰,艰难压低声音掰扯了一堆,大意诸如祖辈功业危在旦夕,千秋万代光复只此,岂能就此善罢甘休拱手他人的胡话,话毕,便没心肺似的一抹眼泪,绑了他上船共商大计去也。
你该不是想看我因你变得丧心病狂的样子吧……?赞多眯起眼,试图在他脸上搜寻故意的痕迹,碍于表达只好腹诽,却莫名渗出丝丝诡异的甜蜜。转念一想,甭管于洋有无这点成心,他都会认命往里跳,遂作罢。可他怎连台阶都给于洋铺搭好了,他扁扁嘴,露出一个明眼人看了都知道他不会耍酷斗狠,在于洋看来更疑似可爱玩赖的笑。
“也不怕,我本来想,万一可能,你不能跟我走,我也要劫持你,带你走的。”
他嘴上这么说着,眼神却是个笃定自信,游刃有余的猎人,牢牢锁着于洋,像是他说一个不字,他便要把他嘴堵了,各种意义上。
“哇,我好怕!既然你劫了我,天地这么大,就全仰仗大侠你罩我啦。”
他笑得不可开交,浑身松软,在马背上颠来倒去,任由涨红脸的赞多一甩缰绳,试图往这心满意足过了头的家伙的方向别去,于洋手忙脚乱,也没耽误他发出洪亮的,失而复得的大笑。
他们纵马踏水,一路自在狂奔。沿途飞花碎玉大绽,山川斑斓闪熠,泼染灿烂泛红的欢颜。
完
作者:四戎
(有一丢丢负能,谨慎选择观看...)
我记得的那天,浅白的墙面延伸着拓开了我一小部分的记忆容量,消毒水味缠上了我的神经末梢。刺鼻也刺目。哦不过,是我小瞧了我自己形容成的那小部分,虽小但胖所以重,压着我,我还想大口呼吸。
那天,他们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你,还没来得及缓口气,已经被迫深入了解,匆忙认识,握手言和或者言不和。
放轻松,虽然他不会成为你的朋友,我们会紧紧地勒住他,尽量减少他对你的敌对性,减少那份伤害。当然,打个比方,割下毒腺的毒蛇没人能保证毒腺不会重新长出来。后续所有的面对者和执行人就只有你。
所有的前提都是配合。他们这么说的。
而事实上,我们不是初次相见,也不止见这一次。容我这么称呼你一句,我的老朋友。只要我闭上眼睛,就会见到你。沉甸甸的空洞是你的大眼睛,我唾弃过也为此着迷过,在扭曲的意识里和我的这里。
敌意一窜而起。你想掐住我的脖子,我也一样。我还想顺手偷摸摸你的脸,就当偷笑着占个便宜。我心底想的是,造成不了多大伤害,也至少要恶心到本质。
狡猾如你。
他们说的不错,却也不全对,关键处被你这家伙糊弄过去了。其实吧,你不只是你,你有两个形态,是吧?我能看得清清楚楚。
根据经验,至少初步可以认定,你对我暂无恶意。
"也没有善意。"
这么着急补充?是哟,无善无恶,你只是在那里罢了。
"不过,我不是你的敌人,你也算是猜对了。"
他们把他绑着吊起来,嘱咐我一步也不可踏入高风险范围区。说我不要过嗨更不要暗自揣测不可能成立的选项,我想也许呢?他们是谁?他是谁?我又是谁?我反正记不住了。我斩断了你的桎梏。不必窃喜,不是为你。他们不让我这么做的这个举动又何尝不是用同一条枷锁把我限制在原地。
我并不赞赏这种行为。花里胡哨的东西毁灭就好了。不就打一架么,不爽就多打几架。我应该尊重你。如果你是冲着我来的,原则上我能提供公平对弈的测试环境——真枪实战地杀一场。让我蔑视你还是让我认可你,我无所谓的,都随你。
"我能践踏所有的真实,碾碎一切秩序。"
从我没兴趣去记牢的某天起,你像灾难一样降临到我面前,我盯着你,带着玩味和期待,警惕又执着。如你一般。就是那眼神,攒了无数个日夜的毁坏力,无畏混合着轻薄,下一秒直想吃下对方。
你很会折腾,一点也不安分,用你得意的口气再加点神圣的色彩把这称做‘蛮横地颠覆着’。你干嘛,当自己创世神吗,怕是带点毛病。
很难去承认,至今,我可以与你追逐,对抗,撕咬,拼上命,但无法长久的对视。暗哑的,不透气,不透光,无限度的膨胀,最可怕之处是没有回声。任何的一切都会陷进去。
"我可以破坏现有的可见体系,将涉及到的有序因子无序化,混沌化,不定形化,干扰常规调度与流动秩序。"
"换言之,迄今为止你相信的所有真实全是谎言。"
"而此时此刻,全是重叠的被搅拌过的过往,顺便添点调味料。"
"你努力搜索的记忆都是假的。"
"你所拥有的一切,都背弃了你。"
我这么说不过分吧
"因为啊--"
"我是你的神祇。"
"不懂也没有关系,把鲜花捧到额头前,让甘汁雨露滴在眉间,你会有机会明白这一切的。"
"你的能耐就到此为止了是么?十分不入眼的把戏,真遗憾,很没劲。"
先不说这个,我更好奇你是什么?准确的问,不是用活着来衡量的生命体的话,是某种物质吗?还是?我知道原子的那种世界观,可以想象得出,但我并不认为你会属于那里。
也许是一个野蛮生长于时空里俯瞰历史的幽灵?说不定呢?
用人话讲就是,他似乎顿了顿,确实是一个混蛋。
这话大概率是真的。因为那种咧嘴笑的方式确实像个混蛋。
是孤魂野鬼啊,没人爱,真可怜。我故意哼出了声。
我是恶臭的,如你所见,可别对我报任何期望。就这样保持你现在的这种态度,请不要对我有任何改观,不然,我会很为难的。
秩序,逻辑,那些排列在一起的有序的整体组成了毫无阻拦流畅的通道,它是通往绝对完美和绝对的真善。你有意识的去抚摸又会注意到,它们是紧绷,它们太整齐太紧张了。是整齐的斑块不够美么不够吸引人么?
无解。但永远缺点什么。它们不够丰富,不够跌拓,不够鲜艳。不够求生不得也不够求死不能。少了点混沌暴动带来的不安全和灵魂的濒临抖落,还有那种不稳定的魅力,一见致命的美色。
丰富的生命体从整体来看应该是大于逻辑与秩序的。
"换句话说,我让你的输出令人眩晕或者形成漩涡,有杀伤力,可以吞下人的呼救。"
然后,把人摔到地上,借神经紊乱之际,把人用尽,一寸一寸不放过。这样就可以宣告:我永远是赢的一方。
在这之前,先由我把你打断,剁碎,精髓是要控制好力道,要留一口气,就留这么一口气,能同时求死又求生。
就像这样。
背离的激情确实快活的。
扑腾挣扎的样子也算得上是件精致的装置艺术品。
不过某些时候,我很惊讶,对你。
"你是极其强大的场,领域内遍布着精神节,可以做到实时监控,或者说掌控。包括在疯癫的压迫力下理智地注视着选择本身。很了不起,在此之前我从未考虑到这也是一种存在性。不得不称赞你是位难缠的对手和难得的选手。"
"我重创你一千万次,你在濒死边缘自我毁灭又自我重生。"
"你一千万次想我死,却次次在最后一击收住手。"
"这要问问你为什么嘴上总抓着我的要害不放,肢体动作却从了心?"
"你选择不杀死我的同时,你改变主意把该死目标设成自己。"
"是哟,我只是撕开了你,我可没有杀死你,杀死你的是你自己。"
"人为什么会选择杀死虚弱无能的自己苟且偷安的自己毫无一点利用价值的自己,又为什么明知活着只有毁灭醒过来等待的只有自己无穷尽的残杀自我还愿意醒来,执着于‘再活一次’,不断地‘再死一次’和‘再活一次’?"
这场盛大的绝望,在你眼里就是只蝴蝶吧,轻盈地飞舞,可以通往任何地方。它很漂亮。它所停留之处会留下一道长长的伤口。长的,长的,磅礴的,一如从前的清亮。
而那种站在危险的边缘摇曳,要倒下去还没倒下去,下一秒就要坍塌,垂死的长梦又将其拉回,下一秒过去了还是完好无损,压在临界点的时候已经破散了。发出惊艳的荧光产生不稳定地波动,不再知晓下一秒会是什么,被四面八方不停歇地挤压,恍惚间,似乎又将其挤回去了。这种时候尤其适合被观赏。纯粹的物质。不碎的易碎品。
"每天杀死前一个自我。"
"血淋淋地完成既定目标。"
"以无法挑刺的标准姿势。"
"我非常敬佩你这种无喜无悲,对自己毫无怜意,无知觉自毁的勇气。"
"我还可以肯定地说,你是清醒的,你十分清醒。"
"那么,你为什么要选择活过来呢?"
把这想象成这就是本能。一边大声疾呼着杀死我——杀死我——,一边摸着心说这样我便能死得其所。彷佛为了证实自己可以被杀死但不会再被杀死而砍下自己曾被砍下的圆滚滚的头颅。
因为啊——有些人是死亡才出生。
这是你给出的回答吗。
未必哟,准确来说,死亡是我真诚设计地一场实验,为了证明这里无形之间有一堵墙,我可以推倒它或者暴力摧毁它,它会通向另一个世界,一个没有来头但一定和这里相异的空间。也许我还没有出生,也许我快出生了。也许我找到了归宿,也许我又要被流放了。我总得想个办法给我存在过这件事找个借口。我合理吗?这显然不合理。
敲碎封装灵魂的盖子,会有东西慢悠悠地爬出来,越来越多聚集成不稳
定的能量,通向未知,虚无,和死亡,以及永生。
未知是边缘。
虚无是火焰。
死亡是大海。
永生是,是什么?
"你想要我留下来。"
不是的。
"理由是,离开了我,你与普通人无异。"
我没…
"不论过去还是未来,你有千万个好时机杀死我,你是主动放弃的,你敢承认吗?"
你在说什么
"没有我,你永远无法感知非常态的颤动,你将失去游走于阴阳两界的能力。"
"而你从来都没法接受自己一辈子就卡在那种不上不下的地方。"
"所以你必须肯定我的存在。"
"我走了你会庆祝几天,就那么几天,接下来直到永远,你会无止尽地怀恋我,铺天盖地。"
"我可以打赌,没有我你也会也必须要制造出我。"
"因为你过瘾了,但你也已经离不开我了。"
"承认吧。"
一边挣扎着一边放弃着,玫瑰色的毒气不是毒气,是玫瑰。迷人的,尖锐的。
"喂,喂,你还在吗?你有在听吗?"
"别把我干晾在这,你先别走,我给你讲点有趣的。我给你透露点信息啊,那个,在你之前,死了一个,疯了一个,吓傻了一个,剩下的要么不记得了要么回到想去的地方。你是目前最完整的一个。你很有潜力有前途的。"
"说不准,我也去了想去的地方?不过在这之前我确实去了趟地狱,在入口排队的时候,他们瞅了瞅我。"
"他们好过分啊,你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吗。"
"他们说,你来干什么,你有什么价值吗?地狱不收你,我们不需要你这样的人的。"
"多好笑啊,原来我连地狱都下不去吗?"
"原来魔鬼也觉得我一无是处是吗?"
"我想要不去趟天堂看看,哟不得了了,多大胆啊天堂都敢想。刚不到半路就折回了,就不去恶心什么了吧。"
"接着我回到了这里。"
"自愿的…那确实是,也没啥其他地方了呀。"
我四处张望,在等什么,鬼知道。待条件稳定,用手,用头,用牙齿,用骨骼对着不存在的空气啃出了一条缝。我缓缓地挪动,并不算吃力只是因为沉迷于思考而行动缓慢。后来是进去了。
裂缝不大,不黑,没有质量,没有实体,却意外的合身。紧紧地贴合着,保护着,是温暖的,满当当的。我找到属于我的地方,不如说是我自己给自己创造的——我的完美。
人好像一感到温暖了就开始变得得寸进尺,会思考些狗屁不通的东西。
比如说?
比如说,我突然在想,不论我在什么方位点,其实你是在身边的,是在我够的着的范围里——也就刚好够得到的那种。
"可是,你并不听话。"
"没有人可以审判我。"
"他们是为你好。"
"那么你呢?我尊敬的敌人。"
"你抱着幻想。"
"眼见为实。"
"活该被咬了找谁哭?"
"你做不到的。你试试看。"
"...好麻烦啊草,求别人前好歹先付点钱吧。"
"你也想看看的吧?那就留下来。"
和我一起在没有答案的世界里寻找答案,在窒息的无解里游荡下去。
我不知名的黑暗啊,你唤我归来又赶我回去。你不告诉我我该去何方,却暗示我所有道路足够美丽。无所谓何路通向何方,我假设它通向美。如此一来,我还可以假设,我去哪都是美丽的。
是这样么?
可是我好想一病不起,一病不起。
"如何?成交不?"
不要着急。
"留下来吧。我会需要你的。"
"你去哪不是去,找谁不是找?"
"没准你也会觉得无聊,我还能实时提供陪聊服务。"
"...我没有心动。"
"但也不是不行。"
"好吧。"
"我答应你的呼唤。"
"该叫你什么呢?小鬼。"
END
评论要求:无声/笑语
备注:中间缺口了一大部分,包括"两种形态"具体表现,要完整的话预计字数再翻个1-2倍?就有缘更吧...
以及没写啥正经的事倒是折腾了一堆奇怪又毫无意义的东西,辛苦读的人,有愧有愧 (溜了
迁徙者
以前的绿皮火车,现在已经不再常见了。现代高速列车迅快平稳,但毕竟是出门在外,很难谈得上舒适宜人。卧铺也不宽阔,体型大的人躺上去必须缩手缩脚,但毕竟有一张床容身,甚至也有帘子可以将内外相隔,给人一种私人小天地的错觉。
我怀念以往的慢速火车,那时候经常有三天两夜的漫漫长途。每当夜里,我都喜欢沿着车厢从头走到尾,在黯淡的那一点绿灯下看熟睡人的样貌。那时候的人们东倒西歪,肢体交错,你必须跨过那些蛇皮袋、行李箱和肮脏的球鞋,才能走到车厢之间的狭缝,与夜里吸烟的人相聚。
在黑暗的角落里,我看上去就像是浑浊暧昧的影子,也不会有人发现我。他们都在想工作,想家庭,想贷款和孩子,没有人会在意一个混沌的人影,也不会有人会在意车厢顶上若有若无的踱步声,以及窗外遮蔽月光的一片阴云。我们的故事已经不再广泛流传,或许只有某些敏感的乘务员会记得我们,我们与他们保持着若有若无的默契,就像是以前我在草原上与牧人们的默契。
他们会在私下休息时低声说我的名字,每年春运的时候,我会被频繁地提起。有人把我当做是某种非常灵敏的小偷,只在凌晨三点行动。草原上的人曾经叫我“游荡的骑马人”,他们认为我是某种只在迁徙草场时出现的吉兆,能够庇护那些前往他乡的流浪者。
会有这种说法,大概是因为人们总是会在感觉孤独无助的时候看见我,草原上某个骑马人的模糊孤独身影,遥遥与他们一同前进,太阳一照就消散了。于是他们说这是很早以前,一个已经叫不上名字的孤身牧马人,一个人迷失在荒野里死去,他的鬼魂直到今天依然游荡在草原上,帮助那些陷入困境的牧民。
现在我被认为是死在回乡列车上的无名乘客鬼魂,心中还记挂着家乡的亲人,一直在等待到家的那一站。大抵我们总归是某群人们的投影,许多流浪者中的某一个。
从草原到内地,放在两百年前,我不会想到,某天我能够跨越横贯千万里的关隘,将那许多力量集聚在火车上。但时代变迁,人的愿望和梦也异化得与日俱新,漫漫的苦闷长途,甚至也不仅是我一个幻梦在跟随列车的轨道。
在以前,我也不会以为人类会如此大规模地迁徙。人们会自发地富集在某些城市,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背离自己的家乡,漂行在不同的远方。如许规模的祭祀,令我们扬升到了前所未有的境地,具备前所未有的巨大感应。
人群拥挤在狭小的车厢里,轨道来回运转千万人的生命,在车厢里,人们吃喝拉撒,打牌聊天,闷头苦睡……肉体被束缚在小小的座位上,心便会飞得很快很远。夜幕降临后,残梦的氛围就氤氲地凝聚起来,在这其中便召唤了我们这些半古半新的灵,长久地成为了远行者的祝福。
列车顶上,黑色的小兽群在不停踱步。它们太多,太密集,乃至于不会进入车厢。焦虑的人们总是会吸引它们,它们便在列车的车顶上驻扎下来,只有在穿越隧道的时候,它们会在车窗玻璃上行走,把自己伪装成一道一闪而过的阴影。它们藏在行李箱里,被旅客们从乡镇带到大都会,与庞大数量的灵魂共生。
而在窗外,只有我能看见的巨人阔步迈过列车轨道,将遮蔽群山的身影没入云间,我所居住的列车在它双腿间穿行。巨人横跨过山岭和城镇,它太过巨大,乃至于无法寄居在任何单一个体上。忧愁的巨人跟随着列车漫步,穿行在大陆的经济主干道上,日夜不息。
而我,我是那个你夜里起来抽烟时看见的那个人,当你走进吸烟区时,站在暗处的那个影子就是我。当你为冲泡奶粉找开水的时候,坐在水箱隔壁看着窗外的那个人就是我。当你看着窗外一片片田野飞速掠过眼前,想起家乡的山,家乡的水,想起家乡那些田地是否依然丰美的时候,你在玻璃的反光里看见的那个人就是我。
很久以前,我是收拾营地,前往下一个草场时的迷茫,是无根浪子的寂寞,是没有家乡的流浪者的孤独。现在,我是一年里回家的归心似箭,也是前往不可知未来的迷茫和勇气。
自始至终,人们总会离开家乡,繁荣昌盛。
会有一天,我能跟随人们前往遥远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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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欢
散文
作者:四戎
评论要求:无声
(自娱自乐,没啥阅读价值...)
想要认真做一件事的时候,应该选择一个好日子。那假如中途程序出错,我并无方式辨证它是个好日子呢?
今天是个好日子,我瘫坐在那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这和我没关系。我有些一直以来需要去做的事情。上一次,是在酒吧里,心想醉了就好,谁知,灌了半天,我还是太清醒了,遂放弃;上上次,在荒芜无人区,登上了一座不知名的山,不巧,恐高意一燃起,身子一软,滑坐下去,短暂失忆;上上上次在海边,那天在涨潮,一波一波叠起来,冲上海滩去,越来越高,最后破碎成散开的浪花。潮过无痕,人记住了。觉得景太美,月太圆,想起回家便提起步子往回去。
从那后,我放弃了出门。我开始厌倦除我屋内的任何一处场所,尤其是人来人往的地方,人一多我就慌张,人一多我就嫌自己丢人。每每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强迫自己进入冥想。自然的潮征服了海滩,建立了和谐关系,那我便让我大脑中的潮征服我,让我跟从它走。在它们用力的冲撞下,我摇摇晃晃,欲跌欲撞。那么,下次,下次会是哪一天呢?我期待着。
我起身,走回床边,躺了下去。潮水冲撞着我,任由它带我去任何地方。我直视着天花板,那里粘着我的全身镜。我撩起衣物,露出长长的缝合线——从右下腹部一直爬到左胸口。因增生而狰狞,一股恶心的气味涌上心头。幸好是躺着,不方便吐,想吐也出不来。
倒是,怎么会有人觉得这个伤口好看?那日出门,这伤口被他人无意间察觉。我能明显感觉到来人的迟钝与惊讶,但他的反应瞬间改变:他笑着对我说,不丑呀,我觉得很有...嗯力量感,没关系的。我懂,他其实在害怕;我懂,我的伤口真身如何。事实上,我有多丑陋,它就有多完美。是漂亮的,是无暇的,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轻而易举征服我的。磅礴的巨蛇长驱直入,人身是最美的猎物。不过——我想要我的伤口里长出黄金,让我的黄金插翅直飞。带上我一起。这可比我就这么傻傻躺在这有趣多了。
除了这,还有的,我的手腕。一条一条,密集,有那么点韵律与节奏。有很多口,会闹会笑不会哭。有一天我看见他们张开了眼睛——
也张开了嘴,灵活的舌头舔干净了刚出生的新鲜的血液。他们这般年少便学会了该如何朝夕相伴。我很欣慰。
不久后,那里爬出了一颗一颗的糖果,像鸽血红,是值得被收藏的宝贝。要是经受不住诱惑上前尝一口,会是甜的,是那种挂在记忆上的,被串起的甜美。
根据守恒原则,甜极发酸,酸则继续发酵。那么,甜则是恶臭。
甜到天旋地转。甜到过往也经不住地发抖——我坐在急速退后的过山车上,头有点晕。又是一波新的潮流。
你说"不要啊——"
你们都在说"不要啊——"
可是为什么呢,我是在帮你拆定时炸弹啊。
我是在保护你们的。
我爱你们。
在我有记忆以来我的朋友曾对我说过,我对谁都是一脸笑嘻嘻的,不论初见抑或离别,很心安的感觉,也很舒适,适合交朋友。是个十分温柔的人,她擅自评价道,我猜你不缺朋友。
我心想,说的倒挑不出错,你们有事相求,我次次竭力相助,不惜自毁不惜自我牺牲。当然,这些,这一切都和我是否善良毫无关联,这仅是因为我不在乎。
失去与得到,我毫不在意。
就像朋友还是敌人,我也无所谓。
我不爱什么东西,反正也没人亲近我。尤其是虚无那玩意,一脚踹开我,猛烈地撞击,妄想踹飞我。他如愿也行不如愿也好。我不受什么影响。他开心了就是我的毁灭,他做不到,就净折腾我。我也乐在其中:怎样都行,怎样都好,随意,无所谓,胡闹吧,沸腾吧。
虽然这样,在这,我还是想提几个人。
爱丽丝玛利姆,一个好姑娘。这些天里我终日紧闭屋门,把自己锁在自己的天地里,她担忧极了,在我屋外徘徊。
哦,忘了说,我虽然快瞎了,耳朵也不好使——意思是哪怕我视觉极差,听觉也半斤八两。我的感觉向来十分锐利,时间削不动,现在也如此。听起来像扯淡,但我确切感受了她的气息,气息在担心我,气息总是忍不住想要闯入我的屋中,但每次便半途而返。而那种波动的频率仅仅是因为想看看我,瞧瞧我,或者和我说上几句话吧。这次,她放下了什么东西,往我的窗口望了望,欲言又止,接着是走了。我反思了一下,我对不住她的确实,但我瘫坐在此,全身酸痛,已无力发出什么人能听见的声音,更不必提起身做点什么。也因此,便随她这么来这么去吧。
还有一位是我的童年旧交,雷恩先生。我现在坐的桌前放置着的音乐盒便是受赠于他。那时是我生日,他听闻我喜这些虚里玄乎的东西,便将此做为礼物赠予我。这分明是毫无重叠...我不懂,笑着收下了,在家摆着也行吧。盒面上的光点会在阳光下跳舞,也会有那么一刻我心雀跃。这么多年过去我依旧没有想明白为何,为何会送,送来又是何意?关系好吗?关系...我不需要这种东西?印象里似乎就见过几面,只手可数,谈论的话题也无非是些毫无意义的生活垃圾。那么是为什么呢?会有特殊的含义吗,也说不准也就是和我一般生活太无趣找点乐子罢了。
音乐盒旁是我珍藏的刀,刀柄有花纹,起伏缠绕在会被握住的地方,硌着手。一把刻刀,早些年从拍卖会上竞得,平日里我便是用它来摧毁完整的结构体,供我闲来无事雕刻用,是我多年旧友。今日,我同样是希望我的旧友——它来结束这一切。我受够了,这早该结束了。刀锋闪着冷冽的光,仿佛有气丝连接在我身上,若有若无,却对上了交流的频率。它是我的刀,是我浑身上下携带着淬毒的“刺”,也是我的镜子——一晃而过的弯起嘴角微笑的魔鬼,露出了白惨惨的牙齿。我对此肃然起敬。
我举起刀,我又停住了。目光不争气,瞟到了什么。
等等,这是?这里怎么会有这件物品?我向来极简,若非生活必要之物,早见早扔之。除了些原主人非我,但却在我这安家的物品们,我不知如何处置,便放在那里规则地摆着。面上,我是个随便的人,实际上,这些物品的每一位原主人我都深深记着。我不知如何表达感谢,便收下了,存着,就当确实是有着那么点情谊吧。只是这件物品...我的确不知该从何开始忆起。
不可能的。我不会漏过每一件物品。是哪错乱了。想不起来...为什么?
我放下刀子,不能就这么不明不白。无奈之下,潮流归于平静,我不愿再去想。就当是没有来头的不可名状的挑战吧,不问发起者,我会认真地去解开这个迷题。
不过也别轻易相信我说的话。真是麻烦啊,为了达成这个目的,我竟会想,要不再多混蛋一天。莫名其妙,真是麻烦啊。我懂了,定是因今日并非是个好日子。
到此为止,我曾说过什么吗?记不得了。
总之,那时候,这时候,请你双倍祝福我。
下次,我会选择一个更好的日子。
---END---
是之前[桁架]关键词的文,写了一部分,改了改拿来混更。
评论:无声
作者:花生阁
要求:笑语(滑铲创作请多包涵,联动前一篇【红甲琵琶】http://elfartworld.com/works/9107063/ 不看也不影响阅读)
红纱帐落下,元谦把头搁在息月柔软的大腿上,长发像水中盛开的莲,在她白裙上徐徐散开。
女子柔软纤细的手,小心翼翼地拿着木梳替他篦头。也不知是最近操劳疏于打理,还是元谦的头发发质本身就不太好,息月总是很难一梳到底,银牙一咬,手上用力,便扯断了一根头发,缠在木梳上。
元谦吃痛叫了一声,抬眉斜瞥了她一眼:“你这手艺,怎么混成红牌的?”
息月掩唇一笑:“那还不是多亏郁四爷你垂怜。”
“可别叫我这个,”元谦头疼似的揉了揉太阳穴,“罢了罢了,不梳了,再梳下去,我就要秃了。”
元谦抬起指尖托起息月白腻的下巴,细细打量了一番她,才眯起眼睛道:“真是女大十八变,当年火场里灰头土脸的丫头,如今也出落成这样了。”
红色的指甲轻轻滑过息月的颊边,滑过玲珑的锁骨,滑过饱满的胸线,停在她腰间微翘的发尾,指尖灵巧地把玩着,一会儿打个卷儿,一会儿编个辫子。
息月觉得好笑,多大的人了,还是那么喜欢玩头发,昨晚也是,他宿在这里,人都睡迷糊了,还不忘手里揉着她的头发——虽然她也清楚,他想玩的也许并不是她的头发。
元谦拢了拢散开的衣襟,起身坐起,眼睛望向纱窗外熹微的晨景。
“四郎,别看了,我赌他今天不会来了。”息月娇嗔地推了一把元谦,转手悄悄把木梳上扯断的头发藏进衣袖里。
“谁说我等他了?”元谦挑眉道,一把揽过息月的细腰,“有你这样活色生香大美人在旁,谁管臭男人来不来。”
息月却甩脱他,自顾自下了床,对着铜镜开始梳妆打扮:“这话你倒是当着王爷的面说呀。”
说到那位阴晴不定的四皇子端王,元谦就跟吃了酸梅一样皱起了脸:“他?越来越古怪,说不得三句话就和我吵,要不就拉着我说那些国家大事,累死了,一点也不像小时候那么可爱。
元谦也下了床,站在息月的身后,看着镜中的他们叹息一声:“他变了。”
“今时不同往日,我们都变了,长大了。”息月一面梳头一面说,“那你回家呀,今天不是你的冠礼嘛,还不回去?你和元孝哥也很久没见了吧,他会想你的。”
听见哥哥元孝的名字,元谦脸色微变,旋即笑道:“他怎么会想我?老头子是伪君子,他就是小古董,到头来也只有你这里舒心一点。”
息月嫣然一笑,抬头看了看日头,柔荑抓起梳妆台上的白玉骰盅:“那我们就赌你今天什么时候去冠礼。”
元谦没辙似的扶额道:“我就不该教你碰这些赌具,倒把你养成个赌徒了。”
“我只是个弱女子,已经一无所有,哪还有什么可赌的,”息月嗤笑一声,像要笑尽自己飘零的身世,“无非是玩罢了。”
十年前那场大火烧毁了她的家,她的童年,也烧毁了她引以为豪的脸和身份,如今的脸是元谦花了大力气给她换的,依然貌美,只是和名动天下的第一贵女再无瓜葛。
元谦方才说她女大十八变,仿佛一种嘲讽,但她知道他说话行事向来不拘小节,倒没有恶意,不过是希望她放下过去。
可若过去能那么容易放弃的话,她又何必这样苟延残喘地活着?
息月抬头望向镜中元谦的身影,启唇道:“你说王爷会赢吗?”
元谦弯下腰来,凑到她肩旁笑道:“事到如今还说这些作甚,我们所有的赌注不都押在他身上了吗?”
息月浅浅一笑,转头去吻近在咫尺的元谦,耳垂下晃荡的白玉耳环竟是骰子样式,骰子蹭过元谦的脖子,凉沁沁的。
她从来不喜欢赌,她的父亲却是出了名的好赌,收藏了一屋子的赌具,那间屋子现在自然也没了,只余这白玉骰子和骰盅留下来,息月便将骰子制成了耳饰,常伴她左右,上面还有淡淡的血痕和焦黑。
父亲常说,胜败乃常事,可也没料到这场赌局,自己错了一招,便全盘皆输。
家里变故之前,息月总劝父亲不要赌了,在那之后,她发现自己也走上了父亲的老路。
只是这一次她不会输的。
元谦捧着她的脸推开了她的亲吻,红色的指甲撩起她白色的骰子,微微气喘地道:“我们不会输的。”
息月点头,像温顺的猫儿用脸蹭着他宽大的手掌,心里却恨恨地想,真想撅了他这长甲。
或许那样他就愿意吻她了吧。
元谦走后,息月从袖中取中那根元谦断了的头发,不是乌黑的墨色,而是一根白发,纯银的,差点以为这不是元谦的头发,而是他琵琶上的琴弦,犹自空空回响着他的声音。
她知道元谦有一把宝贝琵琶,寻常日子都舍不得拿出来弹奏,好像是端王送给他的,息月忽然发现,自己得了元谦许多东西,却还没有送过他什么。
他也有白发了啊。
息月一眼不眨,拔下一根自己的长发,和那根白发紧紧绑在一起,放入一个锦盒。
后来四皇子端王杀太子登基,惯例一场大清洗,息月站在菜市口眼看郁家和其他太子党的人一次次洒下鲜血,血流啊流啊,流到她的脚面,弄脏了她的鞋子。
那日新帝提议接她入宫,却被息月婉拒,这场豪赌她已经玩够了。新帝大怒,差点赐死息月,是元谦又一次挺身而出救了她。
息月知道自己不能再留在京城了,她偷偷坐船只身南下,到了岭南,将元谦的红甲琵琶和信送给元孝。她不知道元孝打开盒子之后会露出什么表情,但她很清楚自己唇角荡漾着欢欣的笑容。
“爹,娘,哥哥,姐姐,郁家没了,我终于为你们、为崔家报仇了。”息月跪在小小的灵堂,朝着一排排牌位,重重地叩首。
她解下白玉骰子的耳环,放到供桌上,转身拿起放在一旁的木盒,轻轻吻了吻红色的漆面,温柔地笑道:“走吧,四郎。”
作者:月溪明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雷恨水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小说作者,小有名气是个什么程度呢,雷恨水很谦虚地说:勉勉强强混了一个大神级别吧。
雷恨水是个学霸,高考以全省前几的名次考入了一个名牌大学。在大学里,他也没有像很多中学埋头苦学、大学就贪图玩乐的人一样放纵自己,而是一直从各个方面充实着自己的大学生活。
大四那一年,他的室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开始写起了网络小说,并且拉着他一起开始写。当时的他已经被成功保研,暂时没有什么别的事情,于是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室友,一起写起了小说。半年不到,室友放弃了这一突如其来的爱好,而雷恨水却发现了其中的乐趣,将其坚持了下去。
读研期间他并没有放弃写作,兼顾学业的情况下,他的小说竟然也受到了大量读者的喜爱,短短三年时间,他就成为了网站有名的大神级作者,笔名泪痕,其实就是本命的谐音。
研究生毕业后,雷恨水没有按部就班地进入企业工作,而是当起了全职的网络小说作家,他的成绩也足以让他的生活水平维持着不错的水准。
万事万物都不会一直顺利下去,小说连载也不例外,一本小说写到了中期,情节开始收束、伏笔开始揭露、升级后的力量体系的战斗如何平衡才能写得精彩等等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使得雷恨水的精神状态开始变得有些焦灼痛苦。
有一次他随手点进聊天群,想着跟以往一样潜水看着书友的聊天记录来放松自己,接受一点人间的气息。
因为这本书的成绩相当不错,有一定程度的出圈,所以群里新来了很多书友,当时他们正在热烈地聊天,讨论着小说的世界观、力量设定、各种情节。
这其实是很正常的现象,每次到了主角团队发现阴谋的蛛丝马迹,或者情节紧凑激烈的时候,群里都会掀起一股讨论热潮,刚好最近就是这么一个时期,所以群里讨论的人特别多。但是这次不一样了,有个叫做凌霜的书友引起了他的注意。
凌霜跟其他书友讨论着小说的各项设定,猜想着未揭露的隐秘以及后续的发展,有理有据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猜想,思考之合理,推演之严谨都深得雷恨水的心,让他大呼遇到知己,甚至让他产生了新的灵感。这是雷恨水跟凌霜的初识,单方面的。自那之后,雷恨水对书友群的关注就多了很多。
凌霜是什么时候开始跟雷恨水有了更多的交流呢?雷恨水回想了一会,可能是那次吧。
书友群也不是时时刻刻都在讨论雷恨水的作品,有时候也会讨论一些其他的小说,或者一些有趣的事情。那个时候,凌霜分享着自己对于各种酒类的见解,给各个书友找一种印象酒。
雷恨水刚码完最新章节,设置好了定时上传,然后顺手打开书友群。当看到凌霜给其他书友说着自己对他们的印象时,雷恨水突然冲动地发了句:“那我呢?”
整个群静了一瞬,然后轰然炸开,纷纷讨论起雷恨水难得的冒泡行为,以及打趣式地追问某些形象非常精彩的人物结局。场面一度十分混乱,而凌霜也没有再发言。
雷恨水有一瞬间突然后悔自己的插言,这下好了,想看到的也没发看到。他准备关掉聊天软件,再理一理后续的思路和细纲,可就在这时,他看到电脑右下角有新消息提示,鼠标划过去一看,是凌霜发来的。
其实内容很简单,就是之前雷恨水问的关于自己的印象酒,但雷恨水看着简短的聊天记录,情绪却一下子莫名亢奋了起来,整个人似乎都要飘起来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只是在这股情绪作用下,跟着导航跑了十多公里去酒吧里点了这种名叫黑俄罗斯的酒,喝了个痛快。
这是两人第一次交流。
之后的时间里,雷恨水开始频繁发言,当然是相对于之前来说的,但是对书友来说也是很惊讶的事情了,群管理员甚至一度以为泪痕大神被盗号了。
有敏锐的书友发现,每次泪痕发言的时候,都是凌霜活跃的时候,或者说,就是因为凌霜活跃,泪痕才开始发言。
难道泪痕大神对凌霜有意思?不少人都这么想,但是看双方都没有表示啊,书友们也只能暗暗压下八卦的心。
雷恨水确实对凌霜有特殊的感情。他不知道凌霜是现实是什么样的身份,但是在网络上,凌霜落落大方,她的阅历似乎很丰富,看待事情可以从很更宏观的角度着眼。在他看来,凌霜神秘、高贵、但并不显得高高在上,反倒是有些风趣,充斥着别样的热情,他沉沦在凌霜发的每一句话中,感受着字里行间蕴含的凌霜的气息。
雷恨水开始尽量找机会多跟凌霜接触,他一改以往的作风,在群里冒泡的时间增多,他会去了解凌霜平时喜爱的东西,比如酒、比如电影,以便于找到共同话题。
雷恨水有时候会给凌霜分享一些印象曲,写一些印象诗,凌霜很高兴的收下了,也会接着跟他聊一会天。
日子就这么平静的一天天流逝,雷恨水的小说也接近了尾声。因为小说的出圈,原本还算圈地自萌的书友群涌入了更多新的书友。可是群里的气氛却不太一样了。新加入的这批书友更喜欢对雷恨水写的情节和设定指手画脚,说这里写的不合常理,那里主角开挂,俨然一派专家之感。
原先的老书友会附和,但更多的会跟他们吵起来,群里原本和谐的氛围不复存在,每天都是针尖对麦芒。有些书友会去劝架,毕竟能进书友群,说明至少是全订了的,多少也是投入了一笔资金,可劝架只能劝一时,过段时间又会吵起来。
雷恨水很不喜欢原本能让他放松的书友群变成现在这样,特别是发现在这样的氛围里,凌霜的发言次数越来越少,他也下场阻止过几次,但是效果并不好,反而让双方吵的更激烈。他一气之下,直接放出话来说自己绝不会因为其他人的看法而改变自己预先设置好的结局,并且亲自动手清理了几个引战的人,才勉强压下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
这场风波告一段落,可后续影响尚未平息。家里出现的一些变故和更新上的难点让他整夜整夜睡不着,勉强维持更新的同时已经无力去书友群潜水。等他好不容易处理好一切,回到正常生活状态后,他却连续几天都没看到凌霜再出现,一问才知道凌霜在那场事件中退群了,不仅如此,还有不少书友都退了群。雷恨水又去看他和凌霜的私聊窗口,发现凌霜已经将他删除了好友。
这是他最灰暗的一段时间,他从未如此深刻地感受到,网络时代下的人们联系是这样的脆弱,动一动手就能断开彼此的联系。他有些疯魔地去寻找凌霜留下的痕迹,并将之保存下来,仿佛这样就能假装凌霜还在。他一遍遍的温习着这些痕迹,一次次希望新加入的群友就是凌霜,但他失望了。
这本小说按照预期完结,并且成绩斐然,这本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可雷恨水却并没有开心多久。只是几个月都没办法联系,雷恨水也就慢慢把这一份思念埋在了心底。
这段时间他也在陆续准备新书,上一本书完结后三个月,他就开始了新的连载,建立了新书的书友群。
随着情节的推进,字数的增多,排名的上升,新书的书友群也开始活跃起来,一如往昔。雷恨水偶尔还是会潜水看看大家的聊天,只不过次数比以前更少,他怕触景生情。
他偶然发现一个叫做零光片语的书友给他的感觉很像凌霜,顿时开始留意起来。可从零光片语的只言片语透露出的个人信息来看,与凌霜截然不同,比如凌霜间接透露自己在北方,而零光片语却是在南方,而且两人的聊天账号,空间内容都有不同。
雷恨水很在意这件事,他开始下场,有意无意地旁敲侧击,但零光片语的回答滴水不漏,这一切似乎都是他的妄想,难道是他太思念凌霜,才看零光片语像是看凌霜吗?
不,他继续寻找着可能的证据。在经过不懈的努力后,他找到了证据。
他打开对零光片语的私聊窗口,甩出两张截图,对着零光片语说:“这两张分别是凌霜和你的全订截图,上面显示的网站账号是同一个。”
他顿了顿,接着打字道:“你,就是凌霜吧。”
对方沉默良久,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不愧是泪痕,恭喜你,猜对了。”
【完】
作者:夏获无
评论:随意
骄阳升起的天边浮现出一个摇晃的剪影,一位骑士骑着马走来。
此人几乎一无所有,唯有祖上传下来的盔甲一套,战马一匹和他自己。
骑士昂首望去,面前的平原之上搭建着无数帐篷,一座绵延数里的军营在他面前展开。我来得正是时候,他想。
骑士扯动缰绳,横过自己的骑枪,停了下来。
两名骑马斥候拦住了他:“站住,你是做什么的?”
“你们难道看不出来吗?我是来参加西部人和东部人的战争。你们是东部人的军队?”
两名斥候警惕地打量眼前的骑士,他们相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迷惑:“你瞎了眼吗,我们怎么会是东部人。”
“啊,你们当然不会是东部人。”骑士瞧了几眼对面西部人特有的高颧骨,点点头,“当然啦,西部人嘛,你们发起正义之师,不就是为了和东部人决一死战嘛。”
“不错,我们西军为德尔贝伯爵夫人效力。夫人为了报伯爵的……”
“好!”骑士大手一挥,打断了对方的话语,“只要是为正义和荣誉而战,你们就能得到哈利骑士的效命!请带我去见那位高贵的女士吧。”
哈利骑士被带进军营,自然有负责此事的幕僚前来,将他带进军中大帐。
大帐篷与普通帐篷许多不同,布置得几乎如一座宫殿,许多华美装饰妆点,其中最高贵的装饰品便是此刻唯一坐在宝座上的德尔贝伯爵夫人。哈利还未仔细看清,便被要求跪下。
奉剑,取剑。哈利感受到自己的宝剑在自己两肩的铠甲上各点了一下,最后回到了哈利手中。
整个效忠仪式都由伯爵夫人身旁的一名贵族代为执行,哈利瞄了一眼此人的纹章,鸢尾花环绕,是“鸢尾”骑士,哈利想,在寒灾后重建的科亚地,荣誉的效忠仪式越发简陋了。效忠仪式中,其他的贵族们一眼也没瞧这边,他们对着中央的沙盘争论不休。
效忠仪式一结束,这儿就没事留着哈利了。哈利走出去时,帐篷外又有两名捧着剑的铠甲走进来。
西军在此地整顿多日,每日都有许多人物前来投奔,哈利不过是众多骑士中的一人罢了。
东军在烈日的直射下抵达战场,无需什么话语,战斗一触即发。
西军蓝旗,东军红旗,像哈利这样的半路加入的骑士也收到一条蓝色布条。
战斗一打响,西军的骑士们就汇聚成一股,撞进敌人的步兵阵地,孱弱的民兵挡不住骑士们咆哮的冲击,突破!突破!突破!……最后回身,反向再一次打穿阵线。
哈利随着骑兵的军锋奔驰,耳边只有无数马匹的蹄声,如同无数杂乱的鼓点。
战场的另一侧,东军的骑士们一样收割无数步兵的性命。就如同享用餐前开胃的小菜。
在步兵间冲杀了几个来回,像是有默契一样,战场上最尖锐的两把刀子终于向着自己最大的对手冲去。终于,哈利骑士听见了无数的战吼,盖过了马蹄声,响彻这片战场。
第一次对冲就有三分之一的骑士落马,哈利骑士伏在马上保存体力,让过了几杆凶狠的长枪。在策马回转时,哈利骑士张弓一射,将一名敌方骑士射落下马。
第二轮冲锋就没有那么轻松了,哈利骑士撞翻了一骑,骑枪挑落了一骑,自己身上也多了三个口子。左侧肩膀重重挨了一下,使不上力。
第三次冲锋中,双方都失去了之前的威势,两只骑兵撞在一起,把所有骑士撞成一片散沙,红色蓝色混在一起。所向披靡的骑兵队消失了,只剩下各自为战的骑士们。
哈利眼瞅见代表“鸢尾”的旗帜缓缓倒下,他巧妙地在几对相互厮杀骑士之间穿梭,避过几名红头巾骑士的追击,撤到战圈的边缘,他看到红色和蓝色的骑士散落开来,在更远的地方,在傍晚夕阳的照射下,整个战场越发混乱,红色的旗帜压倒了蓝色。
不必再犹豫,哈利催动劳累的战马,向战场的反方向奔去。
天边的太阳越发昏暗,哈利跑到平原的边际上,不远的前方就是一片树林。哈利已经跑了足够远。
然而从树林里突然转出三名骑兵,骑兵身上的红色布条表明了他们的身份。
其中穿戴最花俏的骑士一见到哈利,就不管两名同伴,驱动马匹,放平长枪冲了过来。
勇气有加,鲁莽过甚。哈利在双方相撞的前一刻闪过对方耿直的长枪,把自己的骑枪送进敌人的身体。
哈利继续向前,顺手取走对手的长枪,哈利自己的骑枪已经破损得不堪使用。
剩下两名骑士对视一眼,分两边包抄过来。
哈利纵马对着其中一人猛冲过去,“碰”“啪”两声不同声响,对方被自己刺空的长枪带偏了身子,哈利任由左手的盾牌脱手飞出,右手先一步弃枪拔剑。一剑枭首。
此时最后一名骑士才刚刚转到哈利右侧,看到同伴这么快就倒下,他愣了一下,驾马退到一段距离之外停了下来。
“嗯?”
“阁下好武艺。在下威廉=维克托爵士,不知阁下如何称呼?”威廉横放骑枪,摘下头盔,尽力露出一个笑容。
“哈利。”哈利收剑入鞘,侧着身问道,“爵士大人有何指教。”
“哈利骑士如此武艺,何必为东军效力。如今西军大势已去,不如加入我东军。”
哈利不动声色的托起自己受伤的左臂放在两腿上,从威廉的位置看不到他的状况:“阁下何必多言,我为正义与荣耀而战,今早就已经对德尔贝家族宣誓效忠了。”
“哦,是吗?”威廉瞧了瞧哈利身后,那里空无一物,只有荒凉的平原上倒伏的杂草,“阁下可知为何我等在如此远离战场的地方。”
“……为何?”
“我们发现了德尔贝家族的马车,你们的那位女士早就乘着马车先一步逃离战场了,我们的同伴在林子中截住了她们。阁下可知东军为这女人开出了多少价码。哈利骑士若愿意助我抓住她,一块领地的分封少不了。”
哈利沉默了片刻,点了点头。
“好!”威廉指了指地上的尸体,“阁下可以取走一条红色布条带在身上,以免身份误会。”
哈利慢慢探出手,用枪挑起一条红色布条,随后又解下身上的蓝色布条,将两块布一起塞入怀中。
进了林中,果然见到一辆马车,四周倒下许多尸体,一名幸存的护卫正将德尔贝女士从马车中扶出。
威廉呼啸一声,纵马上前,一枪从后面刺死护卫。尖叫声中,德尔贝女士扑倒在地上。
这位年轻的女士不过二八年华,突然的丧夫,多日的战事,一切的压力都压迫着这副娇弱的躯体。可怜的人儿倒在地上,一只苍白如大理石的手臂勉强撑起身子,另一只手抚在胸口。身后的夕阳透过稀碎的枝叶将残破马车的影子压下来,掩盖住四处横列的东军西军将士们的尸体,血流浸湿枯叶,浸透大地。一切就像一幅刚完成的油画。
哈利四处观察,周围已经看不到其他人影,德尔贝伯爵夫人的最后一名护卫刚刚倒在威廉枪下。这里只有威廉、哈利与伯爵夫人。哈利又瞧了一眼马车,散架马车里的财物洒了一地。
威廉爵士仔细打量着眼前的女人。
“果然是她。”威廉握紧了手里的缰绳,“我要立大功了。”
哈利瞄了一眼激动的威廉,尝试着活动左手。刺痛不断从左手上传来。
“我的骑士,为何要与敌人的骑士并驾同行?”伯爵夫人的声音暗哑,那是笼中啼尽了血泪的夜莺的声音。她认出了骑士的身份:“大人,你今早才向我的家族宣誓效忠啊!”
“夫人,还请投降,如此您还能有最后的体面。”威廉策马上前,劝道。
“东部人哪里有体面给他们的敌人!”
天边最后的光芒落在德尔贝夫人高贵的额头上,她奋力撑起身子,冲着哈利喊道:“骑士大人!请想想正义,想想荣誉!人们常常为财富,为利益改变自己的心意,但这世上有什么是非得丢弃尊严和荣耀才能获得的呢?东部人能给的东西,德尔贝家族一样能给您。”
威廉呵呵笑了起来:“你们已经败了,夫人,何必再做挣扎!”
“此战虽败,西军未必会败。北方的帕里斯爵士忠心耿耿,还有,还有费尔莫……”
“啪!”地一声,长枪穿过盔甲,威廉应声而倒。
德尔贝夫人呆呆地看着哈利出枪,收枪,下马。呆呆地被她忠诚的回归的骑士扶起来。
“当然,我的心中自有正义,女士。之前不过是假言取信于他。如今东军势大,我们需向北方投奔帕里斯爵士。”哈利骑士将伯爵夫人扶上威廉的马,回头扫了一眼马车:“如今只有将财宝暂时放下,待到来日重整旗鼓,在下必会为您取回失去的一切。”
苦命的伯爵夫人有了一时的依靠,总算不至于让苦难悲痛继续折磨自己,她理了理自己披散在自己额前的发丝,勉强露出一丝微笑:“我的一切全靠大人您了。”
“在下自当尽力。”
两匹马儿重新上路,在完全暗下来的夜色中,向北方跑去。
德尔贝夫人伏在马背上,终于从之前一连串的灾难中慢慢平复心情。马匹有力的奔跑重新将她撑起。所幸此人终究回心转意,只要能够越过红河,就能……
马匹嘶鸣,夫人尖叫了一声,看到前方的哈利骑士停了下来。坚硬盔甲构建的身影挡住了夫人的视线。
哈利转过身看向德尔贝。
“骑士大人,怎么……”德尔贝夫人颤抖的声音几乎无法出口。
“夫人,为什么您的马车会出现在离战场这么远的地方?您和您的护卫为什么要逃离战场呢?”
“不,不是的。兵败之下,无奈逃亡,我不是想要抛弃我的将士。”德尔贝夫人口不择言,拼命地辩解,“为什么要在这时候问这种事?为什么?骑士大人,等到了安全地方,我必定会给骑士大人一个交代。独自逃亡非我本愿,对各位骑士的亏欠也一定会加以补偿。”
德尔贝夫人向着前方苦苦哀求。然而哈利铁定了心一动不动:“抱歉了夫人,是您不义在先的。”
这一刻黑暗中骑士的脸似乎变得清晰起来。
“光?为什么有光?为什么黑暗中会有火光!”德尔贝夫人的恐惧再也掩饰不住,嗓音嘶哑。
“不止是火光,夫人,是东军的骑兵。”哈利拉扯缰绳,让出半个身位。
之前趴在马背上未曾看到的景象出现在德尔贝夫人眼中。那是移动的星火汇聚而成,那是上千名骑兵的奔行。哈利骑士比夫人更早看到,也更早听到了骑兵的到来。
哈利从怀中取出红色布条,任由蓝色的那条落到地上。
“以东军统帅泽尔与帕里斯伯爵的名义!前方的骑士,报上你的来历。”
“在下哈利,一介骑士。为了正义与荣耀,我抓住了西部叛军首脑之中的一人,正要献予贵军!”
(END)
写于2022.1.13
明明写的是中世纪骑士那一类的题材,写的途中总会不时幻视成在写中国古风。尴尬。
一开始为了【荒唐】这个主题,打算写成哈利完全没有理由的当墙头草。最后还是屈服自己的理性逻辑改成现在这样了(虽然还是很怪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