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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还没离开都城的时候,我常常坐在屋檐上听她吹笛子。
南朝四百八十寺,越乱的朝代往往有越虔诚的君主,当今圣上沉迷丹药,她从小生长在炼丹房,跟随国师学卜卦和药理,是下一任继承衣钵的弟子。听说因为天生圣手,只要摸到指节手骨就能知道前世今生,或者溯源病根解无可救之疾。
所以我那天实在烦闷,就花九牛二虎之力闯过防范森严的钦天监,去找这个传说中的小姑娘。
当时月光皎洁,落在每片琉璃瓦上亮晶晶的,望星台夜风寒凉,我看到一团白衣缩在秩序井然的黄铜仪器中间脸色又青又紫、瑟瑟发抖,跟鸟雀刚破壳的幼崽似的,不禁内心嫌弃人类实在又弱又坏,这么小的孩子也要压榨。
作为我死马当活马医的稻草,她如果冻坏了对我肯定没好处,于是只好把唯一干净羽氅解下来丢在她肩上,接着将手递到她眼皮底下,“来,你看看,怎么才能治我这个死不掉的毛病?”
她抬头一愣,问,“你是从月亮来的神仙吗?”
怎么会有人把浑身是血的妖怪看成神仙呢,我皱眉,传言不会是假的吧。尽管受再多伤也死不掉,但白跑一趟岂不是更烦闷。她依言覆盖来看,那双相较年纪过于瘦小的手温度却比常人高。我顿时打消疑虑收回手,已经很久没被人这样读到三魂六魄,连带早就不跳的心被熨烫得一颤。
“我还未看清楚……”她说,“但似乎你并不想死。”她偷看一眼有些羞赧,“从身体来说,心脏已经僵硬如磐石,意识却还在驱动躯壳,你就是师父说的僵尸吧。”随之她似乎才注意到我衣服上血迹斑斑,往后装作无意退半步的行为在我眼里就像慢动作。
毕竟僵尸的血说到底还是靠吸,从她又白几分的面色判断,怕是正在怜悯素不相识者的悲惨遭遇。“你放心,我不吃你,毕竟还指望你找到杀我的方法。”我拂去手上不存在的灰尘,温柔帮她系好羽氅的带子。她越是肢体僵硬,我反而有些想笑,慢条斯理将那些掉进领口散碎发丝捞出来,“何况我也不是普通的僵尸,你看我动作灵活,自然不必吸那么多血。”
等我俩混熟后,她告诉我,我是她第一个遇到的妖邪,师父从来不让她离开钦天监本部,明明师兄师姐甚至师弟师妹都时不时有机会去游历,水平也许更厉害的她却每次都被勒令去守望天台。
“钦天监最高的建筑,也是气运之所在,肯定是那老头最放心你,也要重点保护继承人。”我坐在房檐上探身,说些自己不信的安慰话语——与其讲保护,不如说是怕她看到江湖疾苦。毕竟像她这种陌生人冲进来让治病就乖乖听话的小姑娘,若知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种简单道理,还会愿再回来为皇家效命吗?
“现在记起第一次见你的景象还是很好笑,”我帮她用细绢擦拭竹笛,哀叹一会又要忍受呕哑嘲哳的魔音,“比起我来,你倒更像是神仙。”
是啊,日复一日在这清冷宫殿里为国师送来的病人梳理来龙去脉,她只是那老头不肯退出权力中心培养的傀儡罢了——而且还如此好用,人固有一死,固有夙愿未了,总是想多活一天,多看一眼将来如何。
她困惑侧首,我垂眼,将笛子和绢布递给她,“快接,我急着捂耳朵。”她只是顺势握住我的手,面上更加困惑,道:“为什么呢,我每次都没看清,却知道你不会死。”“别管那么多,快点吹完你今日份的笛子去给我炼能安息的丹。”我赶紧不耐烦甩开她的手,灵魂被凝视的灼烧感才减轻一些。
丹药的味道总是不好,每次服完我都要做梦,往往是生前经历,断续又细碎,有星辰有记不清面容的人。不过大概和我没有什么关系,不然也不至于忘记。
她当上国师后答应前国师不离开望天台,但要在钦天监就给我留后门,这大概是她做过最有违师命的事。我说无所谓反正也没有痛感,但她说白衣服染上血迹会很难洗,而且更省时间。我也觉得进出方便确实不错,有时候会捡一些路上疑难杂症的病人带去给她解闷。每次他们还没死却吓得要死,跟想死但没法死去的我倒是相得益彰。
因岁月无限,我常常不甚在意凡人生命短暂。
直到宫变时候,钦天监被波及。我趁狱卒打盹,轻松将门锁捏断,大摇大摆走进单独关押她的牢房,借月色瞥见鬓边华发,才意识到她已经年近半百。
“你每次没等我看清就甩开手。”她神色平静,见我只是笑,伸手至我面前。
“钦天监的犯人定于明日午时问斩,”我摇头,恨铁不成钢,“你师父早逃之夭夭。”
她不语,只是径自抓住我的手,像是笃定我这次不会半道甩开她。
“果然啊,”她有些惆怅,又有些开心,“你活着的时候,是不是早就料得这些事?”
离开都城的时候,月色满街。
她的手仍像我死之前摸到的那个女孩的骨头,下辈子会成为天生圣手、世人都想见一面的神仙,只是太短暂、活不过十五岁。于是我把其中一魄留下来保护她,即使因此一直没能转世。兜兜转转的命运,也像月圆月缺似的循环往复。
所以我最后也没把那一魄收回来,就像我不必再提的往事里那样。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黑色的夜色还未完全笼罩整个世界之前,是整个街区最宁静的一段时间,疲惫的车辆在路边乱七八糟停着,饭菜的香气逐渐从大小各异的窗户中飘出来。萨莎经常在这个时候陪我出门散步。也许是因为这个时候不会撞到其他人吧。如果被问起身上的伤痕,或是单纯讨论今晚要吃什么,对我们都是非常难以应对的尴尬情况。所以萨莎和我总是躲过人群,在人们享受晚餐和闲谈的时候,逃出来享受只跟彼此待在一起的幸福。
尽管我听不懂她的语言,但是我们爱着彼此,是彼此唯一的依靠,是根本不会有错的事。
我是非常,非常喜爱萨莎的。
她坚强,聪明,又温柔。如果能一直待在萨莎身边,让我做什么都愿意,只要能看到她开心的模样。
她也是这样,从她的眼神里我能明白这件事。
有很多时候,我都在想,要是能只有我们就好了,我可以帮萨莎寻找食物,我很擅长这些事——翻找便利店或者邻居的垃圾桶之类的,尽管味道不会太好,但是维持我们两个的生计并不是问题。因为我们都深深恐惧着在家里会发生的任何事情。
这个家不是属于我们的,妈妈一再对我们强调这件事,我有时候会听不明白妈妈的语言,太过复杂,对于我来说还很难理解。但是某些内容她会一遍又一遍对我们耳提面命,并且要求我们两个铭记在心:她是妈妈,给了我和萨沙食物和住的地方,因此我们应该服从她。相对于亲情上的概念,妈妈在这个家里似乎更像某种领导的称谓。也许这才是人类对于妈妈的定义,我接受了。萨莎——这就是我觉得她伟大的地方——有时候会对这种定义表示反对。
爸爸不能理解萨莎的这种伟大,他似乎认为,我们两个打从根上就烂掉了,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不管是人还是狗,都应该有男子气概,你们两个真是糟透了。”是的,他经常这样说着,殴打我们两个,并且发出嘲笑的声音,“娘们兮兮的就是不行。”我并不能完全听懂他的话,有些词太过复杂,但从他的语气上我大致能明白,想必都是那个意思吧——对于雌性这个性别的侮辱。只要他洋洋得意地殴打我们,不管说的词有多么复杂,我都一下子能明白,这么说起来真是可悲啊。我已经认命了,但萨莎每次都会大声反驳他,并且挡在我的前面。她那样娇小的身影,却能够勇敢地对抗那样高大的爸爸,我认为从各种意义上,她都要更伟大,更坚强。
我是非常,非常喜爱萨莎的。
如果不是她,我可能一出生就会被爸爸丢到外面大街上冻死、饿死、或者被车撞死,再或者被妈妈打死。但是有萨莎在我身边,一次又一次挡在我的身前,我无法想象没有她的世界,尽管我的天性让我也有生存或者觅食的能力,但是没有她就好像失去了支柱,我一定会立刻绝望地不吃不喝死掉,像一条从来没被人需要过的老狗。我没办法想象没有萨莎在身边的生活,我的想法就是这样简单。
也许邻居的阿姨或者大黑狗听到我的想法会觉得我杞人忧天,毕竟我和萨莎是这样亲密,永远形影不离,但是萨莎的眼神和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让我隐隐感到不安。
“把你们卖掉赚钱。”或者“把那条狗宰了吃肉。”
爸爸不止一次用这样的话威胁过我们,然后得意地看着我们抱在一起恐惧的眼神,以此获得满足。说的次数多了,我们也逐渐明白他只是以吓唬我们取乐,可是最近,他看向我们的眼神,还有爸爸的那些常常来家里的朋友们也经常冲我们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这让我感到了危险。
萨莎也是这样感觉的,虽然她什么都没有说,但我和她的心是如此贴近,她有一点不安我都感觉得到。我不怕死,也不怕被卖掉,离开了这个家说不定是一种解脱呢。但是如果没有了我,萨莎该怎么办呢?我深深地担忧了起来。
虽然她勇敢到愿意在爸爸妈妈面前保护我,但是她实际上还是个小女孩呢,如果被卖掉……我不敢去想象那样的场景,更别说她的死亡了,只要想到这种可能我就气的浑身发抖。
不能让这样的厄运降临到她的身上。
在无数个睡不着的夜晚,我卧在萨莎小小的身体旁边,暗自下定了决心。萨莎保护了我那么,那么多次,如果厄运要降临在她的身上,就让我勇敢一次,站在她的前面吧。
晚风吹过,我们逐渐靠近了家的位置,妈妈不允许我们天完全黑掉还在外面晃,虽然如果让我们自己决定的话,在外面晃上一整天,一周,或者永远不回来才好。然而这是不行的,妈妈会亲切地询问邻居是否看到我们的去向,然后把我们抓回来,让爸爸狠狠地打我们……
家的方向传来有些嘈杂的说笑声,萨莎的眼睛温柔地看向我——她一向有着超乎寻常的敏锐,我突然就明白了,就是今天了。我坚定地回望萨莎,深呼吸,第一次,我勇敢地走在了她的前面。
爸爸果然等在门口,我看到了他手里的绳子。我的心脏突然像被一只手狠狠地攥紧了,连呼吸都变得艰难了起来。
“你们回来了,进屋吧。”爸爸从来没有对我们笑得这样亲切过,亲切得让我感到虚伪。我又看了萨莎一眼。她一贯温柔的眼神给了我最需要的,我之前没有鼓起的勇气。
我的目光看向爸爸的背影……
……
黑色的夜色还未完全笼罩整个世界之前,是整个街区最宁静的一段时间,沙沙的电视机声断断续续播放着一则新闻:“6岁女童用刀捅伤父亲后逃逸被捕,据证人描述,当天女童父亲正打算杀死家中养的狗萨莎用狗肉招待朋友。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End.
作者:叁九
免责mode:随意
PS.偏意识流,全架空西幻,没什么剧情逻辑,是曾经一段散乱心境的投射,感觉主题比较适合就写了。
第一次见到埃德加时,他的尸体已经放了足有几天,阿拉斯加还沉浸在一片劫后余生的死寂中所以无人打理这处惨状。跨过几具横尸来到他面前,才看见埃德加背靠那棵树上一道深凿进去的刀痕,正对应尸体右眼的裂隙,以及几乎将他砍作两半的伤口。
我可惜那双眼睛,与我相似的黄金瞳,因此即使违背他的意愿我也想看故事的结局。埃德加·文德斯芬因此幸存。
·蝴蝶
从一开始我就认得他。在伦敦街角的酒吧里簇拥着长生种和不死的魔物,还有稀少的几个猎人,我和埃德加说那不是小疯子的过失,是我本来就在找他,这让埃德加放下些许敌意,然后出人意料、他还是不想告诉我小疯子在哪。东边坐着狼人拼酒,角落里那位巫女出自代代相传的家族,打碎灯泡和侍者争执的先生来自深海——然后他们扭打起来,化作一团庞然大物和几根来回挥舞的触须互相撕咬,如果现在我对一个普通人发难,应该不算奇怪,对于如此重要的消息我向来不吝啬手段。可凡事总有意外,“渡船”的消息里埃德加与小疯子关系亲近,我只能耐着性子继续问:“怎么啦?难不成他在你床上?”
埃德加沉默了,眼睫低垂下去,嘴角抿出一个颇为纠结的弧度,然后带着无奈、尴尬和一丁点愠怒看我:“是,你不都知道吗?”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这是一个女士该听的话题吗?“渡船”没告诉我还有这回事,可能有点突发的恶趣味,可能他觉得这种事不重要,但是对我很重要、对埃德加也很重要。直到厮打的两位打碎第三个玻璃酒杯,啪一声在埃德加脚边炸开,他还沉浸在揭露私生活的困境里,而我被吓了一跳生生呛几口烟。随后我想了想,问他是如何与亲爱的小疯子滚上床铺。
“……他邀请我,”埃德加咬着滤嘴也给自己点上一支,“他说我像一个人,我猜说的是你。”
……
实话实说,他不像我,埃德加作为猎人身上已有了抹不去的沧桑,而我、我自诩张狂又放纵,只在独自一人时才会安静。我们只有一双眼睛相似,即便如此,这足以成为小疯子依赖他的理由。
“其实…”埃德加皱着眉,目光直直看向我,“我认为,你们更相似。我是说那种根源上的,不是…哪个细节之类。”
凌晨三点,接近非人种狂欢会的末尾,在烟雾缭绕、酒气弥漫,满地浓稠的血迹和室外飘来微弱的硝烟味中,我放下香烟,眨了眨眼睛看着酒吧的灯泡,随后两手的十指按住嘴角上提,拉起一个弧度:“这样,对吧?”埃德加想说什么,酒吧顿时陷入了昏暗且四下吵嚷,他没说出话来,只给我一个地址。
漂亮男孩出生于贫民窟,妓女工作的地方,妓女是他的妈妈。女人曾经貌美,年轻,生产夺取了她曼妙的身姿,这份恨意报偿在男孩身上,她生下一个如此漂亮的小东西,继承她曾经的美丽。冬天过去时男孩的“父亲”带走了他,妓女一声不响地死在水沟中,不着寸缕,那些精致的衣裙穿在男孩身上。“父亲”教他跳舞,吻着他,说这是爱,说他的美丽在昂贵殿堂中蹁跹又流连,轻盈又纯洁。男人让孩子赤脚踩在大理石地板上,痴迷地亲吻每一寸光洁的地面。
喝完酒埃德加带着我的住处,我走在前面,他跟在身后,阴雨天洇湿的石板踏过一串脚步,晨曦逆光处看不见埃德加的表情。我没在意,我只是想说给他听,也不在乎他怎么看,只管踩着高跟鞋向前走:“他跳舞的确漂亮,在很久之前还在一个、拉皮条的剧院工作过,但是最完美的那一场无人见过——”
“往右走。”埃德加适时出声提醒。
“哦,谢谢,”我转过身倒着走几步,“他十三岁杀了那个男的,在仆人的饭里洒满毒药粉,然后用剔骨刀剖开那个人的胸膛。男人最喜欢他穿一条白裙子,他就穿上了,对…杀人的时候还是赤条条的,穿上以后男人胸口的血漫开成一滩,他就在血泊里起舞。”
“后来小疯子打电话给警察了,把那些人吓得不轻,不然怎么叫他小疯子?那份录音我还偷偷拿了一份,回头拍电影用。”
我们横穿公园往那边去,埃德加走在我前面拨开小路边的枝叶,越向前路边越开阔,直到四处只剩平地,他回头看着我。
·一个灵魂
“渡船”不是情报贩子,也不喜欢酒馆这样吵闹的地方,他和我住在同一个公寓,睡两张床,时不时带一些书籍回来。我想让他去城市图书馆办借记卡,毕竟离开时不会带上书,这些纸要么付之一炬要么随着雨季发霉腐朽。显然他不接受这个意见,“渡船”说,可以再买,钱财对我们也没什么意义,就像我房间中堆积成山的电影光碟。
最后一次对他的书提议时,我让他把那些书烧了,至少大火比发霉好,然后便钻进房间看了整整一周的DVD光盘。一周后“渡船”意识到我几乎不眠不休到这一天,他把我从放映室拉出来,又把我塞进浴室。
“洗洗你身上的血。”他点了一支烟。
“那是她的血,”我把花洒打开,脑子里只剩冲刷的哗哗声,“小疯子上了通缉令,杀人的是我,她去当了赏金猎人……好吧,我本来就该这么做。”
门外的影子动了动,他说了什么,随后意识到我没听见,便向门前凑近一些:“…你打算怎么办?”
“什么怎么办?”我把淋浴头按在脑袋上,感受工业处理后的水代替了干涸的雨水润湿头发,“把你们都杀了,得到一个完整的‘我’?但这甚至不是,我决定的开始。”
“一旦开始就必须走向终点。”
“一个无用功的终点?”
我拉开浴室的门,他就在门外站着,看我赤裸着身体又看了看流淌到瓷砖上的水,递给我一条毛巾。性别上的差异让他自觉移开目光,但无可否认我们是一个整体、一个人。我只围住了下身坐在他对面,身体拔节生长,成为一副与他相同的容貌。
“本来只有她而已,为了排解、为了回避痛苦,为了孤独而产生另一个自己,”我看着那双眼睛,“然后是,小疯子和你,我有那么无所事事吗?”
“因为我无关紧要,”他一如既往地,只是阐述事实,“在你眼里的疯子是什么?”
“…用翅膀掀起龙卷风的蝴蝶吧。”
“所以我在这里,回应你的需求。”
让人意外的是埃德加联系我了,他说小疯子走了,而经过上一周市中心广场爆炸和伤亡名单清理完毕,小疯子的肖像被满大街张贴,赏金多达五位数。猎人说这是他的工作,从他的家里跑出去的猎物不会游离太久,可我们都清楚小疯子毫无攻击性…杀了他轻而易举,我便告诉埃德加,他太心不在焉。但我没呢接着往下说,埃德加直视着我,眼中似是有一团火焰,灼伤我深埋黑暗中的隐情。
“他做不到,”埃德加说,“唯一的死者是赏金猎人…右脸有道伤疤,和你的脸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相似。”
“没人在乎凶手到底是谁,就像普通人不会相信有魔物的存在,公会无所谓到底是哪个长生种犯的罪,尽管他们都知道…杀不完的。只有活人才会一次次被时代堙灭,长生种几近于死者,他们在漫长无限的生命里总要去找些东西。”
埃德加收拾着武器和行李,我在门前看着他自言自语然后扛起分量不轻的包裹,他走过来时抬手把枪口抵在我的脑门上:“如果我现在杀了你去交差,公会也可以接受这个结果。”
“…但是你不会?”我失笑耸耸肩。
“是你不会,我没单独了结长生种的实力,”埃德加收起枪支从我身边出门,“你好像完全不介意。”
你在余生里寻找什么?
我们就像普通的过客,彼此道了再见就分别,短命的人不该好奇长生种有什么闲心,我想提醒埃德加,只是我也没能说出口,只有住在我隔壁的好先生终于肯把注意力从书本上挪出来,说我们两个都在做一些无用功。那些书高低摆放着,与旁边的盆栽共生,“渡船”知道我准备远行,把书分装捐送给不同的地方,快递员下午就来。
“去阿拉斯加吧,”我把光碟一并扔给他处理,“有点远。”
“然后做什么?”
“嗯……”我看着伦敦天空上聚拢的阴云,“剧目总得有个好结局,对吧?”
·风
虽说去阿拉斯加只需要一张机票,跨越大西洋和美洲上空就行,我对“渡船”说俄罗斯在下雪,我们从那里走,于是路线变成了自伦敦到巴黎、横穿整个大陆再渡过海峡。路过里昂时我告诉“渡船”一百多年前,这个地方还很破,到处都是战时的武装人员和飞机,随后便坐火车去了另一个国家。我看着景色回忆自己曾经去过、见过的景色,发现它们都逐渐模糊,像被海浪冲刷过一样,留下颜色混迹的刷痕。尽管如此小疯子跳的舞还是那样清晰,“渡船”买过的书,摞着直到屋顶的书架,还有曾经微笑着和我一模一样的面容。“渡船”伸手遮住了我的眼睛,说下一站要坐很久的计程车,在火车上睡一会更好。
白天休息的体感似乎更漫长,做了很久的梦。梦里小疯子站在伦敦的十字路口对面,抱着一束玫瑰花穿过车流向我走来,汽车因他随意穿行而不断鸣笛,他置若罔闻地把花塞进我手中,随后我们在街头散步。我感到一阵惶恐而匆忙走着,他只说笑,拉着人便去了店铺里,高级定制裁缝店的布料还在地上堆放着,红色的、鲜红的…炽热的又反复修改过的礼裙在店铺中央的人台上。小疯子将它扯下给我换上,跳着舞步在礼堂里旋转,直到最终我醒来,耳边还能听到小疯子在说:“你这样好像一朵盛放的红玫瑰。”
车窗外已是黄昏,我意识到满脸纵横的是泪水,“渡船”坐在车窗前看书,又看了我一眼。
“他已经走了,”我扯着被单往脸上糊了一把,“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傻小子送行…不对,肯定是埃德加去找他了。”
“但不是因他而死。”
“额,好吧,至少小疯子给我一个梦,”我眯起眼睛看向钟表判断时间,“她离去后什么都没有,名字、踪迹,这么多年的遭遇,我他妈什么都不知道。”
“渡船”叹了口气:“她是你的影子,影子没有这些东西。”
“那你呢?你离开的话,也会不声不响?还是就连最后一面也不打算见……她是影子,那你是什么?小疯子是我的梦吗?”
车厢到终点站时只有我们二人,车轮和枕木碰撞一阵声响,他没回话,我看清了远处的光景,看见下雪的旷野和林立的宫殿,开口讲在四百年前还是五百年前时,我也来过这里,那时王族还会歌舞,哪怕城外遍地腐尸。莫斯科在寒冬里一如既往,旅馆接待我们时说这个季节很少有人来旅游,我摇头说我们只是拜访故友。
“渡船”手里的书换成俄文的,他记得很多语言,却从来不记得自己从前的事,每当我想叙旧时他便露出克制而无奈的茫然,似乎所有的记忆对他而言只是一本书,随着伦敦的雨季发霉腐朽。在莫斯科的第五天,我醒来时他不在窗边看书或远望克里姆林宫,我在广场的一角找到他,他手中拿了一串枯枝。
在莫斯科的第七天,我们又启程,租了一辆车横穿西伯利亚。也许长生种不需要睡眠,但对我往往有例外,梦境的启示比每天实际接触的要更真实,比如停靠加油站被人持刀打劫之前,梦中的蚊子咬了我两口。
“下次要找旅馆吗?”
我把两个劫匪的尸体拖到废旧工厂里,顺手拿了他们身上的钱财,数了数数量看着“渡船”。他用袖子擦精装书面上的血,摇了摇头,告诉我下次不把车停在公路边睡觉,就不会发生这种事。
“但是这些钱够我们在旅馆睡好几天。”
他不置可否。
行凶后的车不能停靠在下一个站口,即使没有尸体,满车四溅的血迹也彰显了这辆车的前身。我把车险之又险地开往冻土上,裹着大衣下车时迎面便是风雪,尝试五六次才点燃一支烟,烟草烧得很快,当我回头看去血色干涸的暗红色计程车里空无一人,只有那本擦干污渍的精装书被风吹动,翻过数页。
·大雪啊
你更喜欢极昼还是极夜?
民宿那户人家的小孩问我,英语掺杂着说不出的口音,我说我更喜欢极夜,他奇怪地歪着脑袋。阿拉斯加的民宿接待过各地的游客,他知道我的口音不属于北方,不属于美洲,他说欧洲人更喜欢极昼、很暖和,极光哪怕不是极夜也能看到。我觉得白日惶惶总令人茫然,但孩子听不懂这些,我和他说因为夜晚时我可以见到一些朋友,白天见不到。
这是只有梦里相见的另一种说法,但我还是隐瞒了,他们离去后我从未梦到过那些事,反而梦中只有一面镜子、一个洗手池,池中满溢着鲜血。我看着镜子许久,那里似乎倒映出另一个人,它问我…你还想回到以前吗?你在想他们吗?你在找你的朋友吗?
我拒绝了它,我找的不是他们。他们不该是被寻找的人。
那我在找什么呢?
清醒着难以找到,就在醉梦里找。阿拉斯加一时间多了传闻,说深夜下雪时就会出现一个红大衣,浑身酒气,往雪原深处走。那个红色身影时而高大时而娇小,时而轻快时而沉重,雪夜过后一切都会被掩埋包括行人的脚印,没人找到过这个醉汉,因为第二天天明我就会走回旅馆。
直到有一天醒来是眼前不是明晃晃的天空,而是一个毛茸茸的脑袋,我伸手推了他一把,那人借力便拽我起来。对上熟悉的眼睛时我还在宿醉头疼,花了几分钟看清楚来人,坐在雪地里大笑起来。
“埃德加!你看起来老了好多…受不了猎人工作辞职了?”
埃德加没因为我的狂放放松,反而打量起我:“我来找你。”
“啊?哦……小疯子早就死了,几年前吧,头好疼,先让我回旅馆睡一会,”我感到埃德加把我架起来往聚落走,“埃德加,你是不是缩水了?”
“……”
“其实现在只剩我了哦——”
“是半年前,”埃德加把我扔到一辆车的后座,“他迎着日出和花海融为一体了,以及,我没缩水。”
透过后视镜我看见自己现在的样貌,笑出了声,的确不是埃德加的问题,变化的是我,微妙地融合着每一个人,却在身上找不到任何一人的痕迹。埃德加示意我收好衣摆合上车门,坐在了驾驶座,掏出手机打开导航。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埃德加又不说话了。
我能猜到原因,但我想听他自己说,便撑着脑袋看车窗外:“我以前和、一个朋友打了个赌,不过我们谁都没赌到结局,所以赌约作废了。”
“然后呢?”
“我们要打一个新的赌。”
在世界的一角有一片大雪,看不到尽头,灰白的沙粒满地,看不到尽头。世界里有一个小小的神,神说、世人说冬天才会下雪,所以现在是冬天,我们等春天到来就有更多东西了。祂等了千百年,雪还是雪,沙还是沙,祂就对影子说,我们去找春天吧,影子说世界不能没有神明,便独自离开去找春天了。影子带来一只蝴蝶,蝴蝶带来一阵风,风环绕着小小的神,神走了很远,世界还在下雪。
“后来神看到沙粒里埋藏的、金光闪闪的死亡,祂把他当种子种下,却不在意来年能不能开出花,”我点了一支烟,“后来的事你也知道,我们都没想到结果。”
“你打算之后去哪?”
“不知道,我觉得旅游也不错,”我笑起来,“或者打个新的赌,你也会很难死去,而我会看着你直到千百年后。”
作者:浅间
评论:求知/笑语
中秋三天假,晓悦回了趟老家。
第一天堵到头晕眼花,到家凑合收拾好东西就躺平睡下了。
第二天起床居然天气不错,闲来无事,干脆就出门散步,赶了个早集。
小县城里的菜市场人多嘴杂东西乱,地面也在陈年累月中积攒了厚重的油腻。晓悦出门的时候虽然特意穿了运动鞋,但手里提着食材和水果,下脚的时候依然走出了如履薄冰的架势——被阿岚喊着名字叫住的时候,她正踮脚下一个不大不小的坡,顺着声音抬头的时候人还很淡定,看清来人之后,直接就木了脸。
是高中时候的同桌,也是高考之后就断了联系的人。
大学四年毕业四年,距离上次见面,已经过去了八年的时间。
听起来真是格外漫长悠远。
很难得的,八年过去,阿岚居然变化不太大。
依然是比普通人淡一点的瞳色,依然是让人羡慕的冷白皮,柔顺的长发一如既往披散在肩头,让年近三十的女生身上,仍延续了一点多年前干净的学生气。
但多少也有些改变——比如黑色的头发染成了更搭她肤色的浅咖色,比如虽然没有化妆,却涂了微微带点橘色的唇膏。穿戴打扮也明显比以前成熟了——过去阿岚不穿校服的时候总是一件T恤配牛仔裤,现在居然也开始穿上了带点商务风格的套裙。
她看起来,就像个合格的大人。
晓悦身上穿的是一早迷糊着从衣柜里随手抽出来的褪色卫衣,裤子倒是今年新买的,可已经在昨天回来的大巴上颠沛了一天,状态一言难尽。头发上次团的理发店剪得不太成功,怎么梳都还是乱糟糟的——这些她平时不会放在心上的东西,这一瞬间,却让她尴尬极了。
“好久不见呐。”
阿岚微微笑着,眼瞳就像多年之前一样清亮。
晓悦沉默看着她,也许过了很久又可能只是几秒钟,她咧开嘴,眯着眼睛笑起来。
“好久不见呀。你现在是在老家工作么?还是在外地?我都忘记你当时去哪里读的大学了。”
“我现在在XX工作,难得放假就回来了。带着老公孩子回来看看我爸妈——你看我恢复得是不是蛮好的?同事们都说看不出来我生过娃呢!”
“有男朋友了么?哎呀,都这个岁数了,该问你有没有结婚才对吧。”
“啊……居然还单身啊,你这个颜值可不应该呀,要求也不要太高了,三观对得上,门当户对就很好,多尝试总能遇见合适的呀!”
晓悦聒噪着。
毕竟只要这些毫无营养的社交语言占住了她的舌头,就能防止她说出什么不该说出口的话。
眼看着阿岚的表情从错愕到迷惘再到一脸一言难尽地告别。
晓悦一边挥手一边说着“再见”——心里却想经此一面,哪怕下次再不期而遇,她和自己打招呼的几率也许、大概、应该、很可能……接近于零了吧。
这可真是太好了。
到家摸钥匙的时候腾不开手,只能先把菜放到地上再开门。哪怕隔着袋子,肉块接触地面的瞬间也让晓悦忍不住皱了皱脸——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已经没有能为她开门的人了。
门扉开启,客厅的家具都还维持着被白布遮挡的样子,回家一趟就三天,实在没必要大费周章,所以晓悦打理收拾出来的,只有厨房和卧室。
这个家里没有她信口开河的老公和孩子,连本该存在的爸妈也因为“小孩子不懂”的理由,在她高考过后就一拍两散,各自离散去了他们更想去的地方。
不是什么好事,就没什么必要,被自己爱着的人知道了。
水果泡进盆里。
食材放进冰箱。
晓悦走进卧室坐下来。
想着那个永远不能宣之于口的午后。
是秋天,高二的午休时间,晓悦从朦朦胧胧的梦里醒过来,睁开眼睛就看到阿岚近在咫尺的脸。女生睡得很熟,呼吸声很轻很缓,平时总是雪白的肤色难得的泛着一点暖融的红。就像高冷的冰峰,被暖色的日光柔软了坚硬的轮廓。
有风隔着玻璃窗无声地吹着,窗外的银杏叶子簌簌翻飞成一片暖金色的海,她就在在这片安静又喧嚣的海浪里缓缓睁开眼睛,有点懵懂有点迷惘的浅色的眸子,里面仅仅只映着晓悦一个人。
那一刻晓悦匆匆的,把脸转向另一边。
她当时脸烫得不行,眼睛瞪得溜圆又紧紧闭上,耳朵里砸着又急又重的心跳声,带着从未出现过的惶恐。
很奇妙吧,只是一个瞬间,却可以让人一头扎进爱里,这么多年。
哪怕分班了高考了大学异地毕业之后再不相见。
晓悦也会一再一再地梦见那片金色的海,和阿岚睁开双眼的那一瞬间。
所以,没有办法啊。
没有办法让她知道自己活成了感情事业家庭一无所有,孑然一身惶惶如孤雁的样子。
更没有办法,把那很多很多年前就决定不可宣之于口的禁忌感情,告诉一无所知的她。
她不会爱她。
那么就,不用打扰了。
——
之前想写不期而遇=-=、、、然后开了个头就撂下了……
这个月的散步居然也很搭得上一开始的点子,就卡死线写出来了。
复健第二个月,离重回作者还差下个月的一篇。
希望能慢慢恢复码字!
这篇其实就是个关于暗恋的小短,起点是某天抬头看见的银杏。
囚犯姓名: 伊然多
罪名: 抵制法案
判罚: 终身监禁+每月一篇小说,篇幅≥短篇
入狱年數: 3年
交稿类別: 小说
人物简介:虽然读者们更偏好她的小说,但是她总认为自己是个天才诗人。崇尚捷才和童心,认为只有孩童们才具有诗歌的天赋,为了保持童心、纯洁与孩童充沛的精力,应该抱元守一,也即禁欲。看到描写情欲的文学作品她会觉得是在玷污文学。为了不丢失自己的元阴,她选择佩戴假阳具,用这种办法来发泄自己“不该存在”的情欲。特别推崇孩子们没有性能力和性欲的身体。(因此在发现孩子也有性快感时非常失望。)
正文:进了局子已经有三年,这三年里伊然多的长进,有,但是不多。
第一年她扎根床上不动窝,耍起了五十万的脾气,每个月一篇小说卡着死线交,那质量,就跟入了秋的西瓜一样烂,于是手腕脚踝差点被电秃噜皮。但都这样了,她还是发扬烈士精神,不怕严刑拷打,专心务于摆烂。
第二年情况好点了,她还是扎根于床上,但现在的根浮于表面,不再那么稳固。收拾收拾从床上爬起来,坐在电脑前,伊然多觉得自己整个人干巴得像榨过汁的橙子,什么也挤不出来。那没办法,也得硬挤,挤出来的已经不是甜美的橙汁,而是苦涩的橙皮汁了。
第三年。现在,伊然多虽然还不是大众翘首盼望的那种饱满圆溜、甜嫩多汁的橙子,但她学会了往橙汁里面兑水。反正伊然多也不喜欢橙子,她喜欢水分足够充沛的西瓜。在写作小说的间隙,伊然多重又想起了自己的初心:当个诗人,写让人醍醐灌顶的好诗。何谓醍醐灌顶?不,不,不是指大嘴鸟过来衔你的头看看吞不吞得下去……醍醐是酥酪上凝结的油,浓缩的才是精华,诗也是这样,和伊然多现在的兑水橙汁无疑是背道而驰。要说兑水,她也没加什么好水,比方说,描写一下文字狱中的环境,伊然多起手写的将是:
文字狱里有什么?有监狱长,神秘莫测,大概就像鸦科动物。有船长,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精准预测每天刮的什么风。有七号监察,据说有杀人嫌疑,说不定随身携带利器。有L-A行刑官,不知该叫怹挨嗷诶行刑官呢,还是该叫挨嗷杠诶行刑官呢?有LP系统,人称老婆系统,伊然多却偷偷叫她流啤系统。有戴着监视器的囚犯。有餐厅、游戏厅、运动场、泳池、图书馆、展览馆、放映室、植物园、动物园、海洋馆(监狱方声称是真实海洋景色,鬼才信,大家都知道那就是造景而已)、菜园子、果园子、耕地、养殖区。动物园新来了几只capybara,中文名水豚,这种大号天竺鼠在监狱里掀起了一股叠橘子热潮。还有狗。……
从伊然多记事起,家里就养狗,伊然多也喜欢狗,但这条马犬犯了伊然多的一个大忌讳。
当时伊然多在抚摸它,顺着毛轻柔地捋。马犬的皮毛光滑硬实,是它身体健康的表征之一,但不是伊然多喜欢的手感。伊然多摸它,只是因为她喜欢狗,而它站在那儿威风凛凛,可爱极了。马犬一动不动,彬彬有礼地任由她撸。伊然多先弹了弹它的耳朵,再摸它的头,然后是揉搓它的粗脖子,最后是一路摸下去,从脊背到尾巴。就在这时,它裆下那管口红猝不及防地闯入了伊然多的视野,让她立时发出一声尖叫,猛然把马犬推开。马犬被摸得正舒服,很是不解,耳朵都塌了下去,眼神委屈地盯着伊然多。伊然多正处在对那管口红的愤怒和厌恶里,对它吼道:“滚开!”马犬身子一缩,哒哒哒地跑去别人那里求安慰了。
狗也有阴茎,人人都知道这一点,没阴茎的动物大家才会觉得奇怪呢,有性器官是正常的。在伊然多的脑海中,关于那些狗的记忆逐渐暗淡模糊如云烟,她只能记住她最喜欢的几条,剩下的都是一些零零散散、分不清出自哪里的记忆碎片。其中一块,是她看到了小公狗下身的一小条软肉,就像乳胶手套吹气鼓起的小手指头,顶端还长着一撮长毛。伊然多好奇地用手去捻,这一小嘟噜肉软乎乎的,手感极好,她当时从没看见过一根阴茎,后来看到了人类的阴茎长得也和这玩意大相径庭,因此即使后来意识到了那是公狗的阴茎,也很难把它和阴茎联系起来……那撮长毛的功能却独特且难忘:那是用来导尿的。朋友家曾经养过两条小公狗,后来不得不送走,全因它们明明是同胞兄弟还都是公的却有一个坏习惯,专爱侧躺在地上,这个的头对着那个的裆,那个的头对着这个的裆,各将彼此的下体含入口中,跟含着母狗的乳头似的,津津有味呢。却不知道它们含着兄弟小龟的时候,会不会觉得那撮长毛碍事扎嘴,咬住它撕个干净,场面岂不就像火腿肠胀破了皮。从这两例来看,狗有阴茎这回事,伊然多早就亲眼目睹了,要是在那时她看见马犬的口红,反应一定不会这么激烈。但她人大心大,在入狱前一年,刚刚发现了自己的志向,是做一位诗人。别的诗她都兴趣平平,只想写出天真、活泼、精力充沛的诗歌,简而言之,有童趣的诗歌,而如大家所知,孩童跟性之间有一道鸿沟,只能用年岁来填满,现在伊然多为了写诗,一心返老还童,又没办法把这些年岁刨去,再挖出一道鸿沟,当然只好禁欲。除了禁欲之外,若要保存童心,当然得像孩童那样对待自己,孩童哪能看到勃起的阴茎,所以伊然多才会大为光火。
在监狱待的这几年里,虽然生活颓废,伊然多始终不忘初心,从来不写和淫秽色情有关的文字,也从来不观看有关于情欲的生动作品,就像一个童女似的捍卫自己的阴精。偶尔成年人的邪火实在压制不住,她想出了一个好主意:向监狱官方进行申请,买了一个假阴茎。这假阴茎不仅巨大,而且外表奇特,做成了一个恐龙的模样,用阴茎的前半截取代了恐龙硕长的头颈,下半截就全是恐龙了:前肢,后腿,粗尾巴末梢带着尖。伊然多让这恐龙后腿立在自己胯间,头部骄傲地昂起,当作一支火枪一般,向四周扫射想象中的烈火炮弹。伊然多用四根手指挠挠它,好像这只恐龙是只小猫。她用皮绳把它紧缚在腰上,给自己做了几分钟的心理建设,打开门,深呼吸一口气,迈了出去。
无巧不成书,空无一人的走廊上,尽头处,蹲坐着的正是那只马犬。伊然多冲它挥手,它见了似乎有点犹疑,但还是站起身,小跑了过来。伊然多左顾右盼,见没有人,想了一想,吐了一口唾沫在手心里,探向马犬的后面。
监狱里的囚犯之间寂寞难耐的事情是有的,因此他们被禁止进入彼此的房间。但草狗这种事情(严格来说,草这个字算错别字,因此本文在文字狱是不可能通过的),是从监狱建立以来从未发生过的,这就直接导致了就算文字狱的人工智能系统,一时间也没有鉴定出这是在干什么,人与狗与恐龙?马犬从第一次发情的时候就已经绝育,就算没被绝育,这在它看来,也不过是一种骑跨行为,表示这个人的地位比自己高,是自己的头狼。这种想法错得不能再错,它是狱卒,而伊然多只不过是个囚犯,但狗或许没有这种思想,也没有受过相应的训练,因此它一开始并没有太大反应,直到,一个湿滑的异物,顶上了它的屁眼,在那儿跃跃欲试……屁眼被推挤,恐龙头刚被顶进去,狗屁眼处传来一阵剧痛,它大吼一声,转过身来,只见那个裹了薄薄一层伊然多唾液的恐龙头闪闪发光,还在空中摆动,它兽性大发,对着恐龙头就是一口,牙齿落处,恐龙头应声而断,而伊然多被它一扑,也倒在地上。
伊然多看着它咬着断了的恐龙头,狂奔而去,坐在原地喃喃道:“哇,好纯洁啊……”
虽然LP系统识别不出什么是草狗,但马犬与犯人的动向它全程掌握。马犬疑似袭击囚犯后逃走,它得出这个结论后立刻通知了安装有兽医、训犬员、医生、看守插件的智能机器人,封锁走廊以免打扰到其他犯人们的写作。一行人赶到现场后,看到伊然多胯间的半截恐龙,顿时满头雾水,检查过她发现没有受伤后,决定先把她关押起来,再去寻找马犬。
伊然多被带走时,嘴里一直喃喃着:“真是最纯洁的……哇……哇……难道这种纯洁只能通过在青春期绝育来达到吗……哇……为什么人类这么擅长让别的动物保持纯洁,但是自己却肮脏无比……”智能机器人虽然有录音和语言识别功能,但对囚犯们时不时地发神经见怪不怪,接受良好,只当没听到,把这些多余信息一并扔进系统回收站。
经过控制马犬查验以及管理层亲自审问伊然多后,他们总算搞清楚了事件始末。管理层对于伊然多的讨论伊然多一概不知,反正她罪名是无期徒刑,只是草了一秒钟的狗,还不至于上升到死刑吧?可伊然多一想到自己因为反对法案而被判处无期徒刑,就觉得这种事情实在说不好。自己要学习一下如何接受死亡吗?伊然多思考了一下:接受无期徒刑这件事,自己花了两年时间,那接受死亡怎么说都需要四年时间以上吧——问题是,自己可能没有那么多时间来接受了。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这件事,她就觉得好笑。但最后,她没有受到什么太严重的惩罚,只是在监禁室被关了三天,同时被勒令不许再草狗,必须友善对待狗,还要向狗道歉。
其实,草狗的事伊然多不会再做了,她短暂地、热烈地爱上了那只狗。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伊然多还在想着那只狗,内心深处涌起无尽的安静甜蜜。啊,虽然身体是污浊的黑色,思想却像雪一样纯洁。
作者:白梓
备注1:应聘的试稿要求设计“蒸汽朋克风格”、“包含魔法元素”的游戏场景和800字短篇,写得很尽兴就发上来了,欢迎评价!
评论要求:随意
短篇内容:
你是一个小小的意外,没人知道你是怎么闯进这个钟楼的,但这些细枝末节的问题无关紧要,一架钢琴吸引了你的注意力。
在你未来的职业规划中,钢琴师一直是优先选项。如果不是母亲买不起最新款的蝶形骨架琴,那将是你的唯一选项。
在那钢琴后,一个铁筒正不断翻滚,其表面数百个金属楔滑过琴槌与黄铜齿轮,带动着繁杂的时钟结构奏响金属咬合的乐章,黄铜机件如巨木般生长,延伸至塔顶尽头。
你环顾四周无人,便坐上椅子,像模像样地整理自己泛黄的白衬衫和背带。
开始演奏了。
你深呼吸,按压白键。
琴声失约了,钟楼顶部的黑色时针却开始扭曲并侵蚀金色分针。太阳眨眼般暗淡了一刻,即使远在皇宫的女王也察觉到异常,她抬头望向天空。而你迷茫地又一次按下白键。
太阳破裂了。
黄金的血液自黑夜的裂口流出,伟大存在的绝望嘶吼响彻大地,蒸汽骑士将女王陛下护卫在前,却无法阻止最高统治者的身躯不断膨胀,挤破皇宫的穹顶。透过近乎透明的皮肤,骑士看见白色的触手在金色的血液中游弋。破碎的神明即将重生。
既然白键没有声音,就试试黑键吧。
金色分针彻底粉碎,破碎的神明于女王腹中发出最后嘶鸣,融为浊液。
没有琴声回应你的期待,你气急败坏,乱敲一通。钟楼顶部的大钟发出巨响,五彩的秒针飞速转动,试图逃离黑色时针的侵染。你被忽然的噪音吓到,小心翼翼地望向那条通往钟楼顶层的螺旋阶梯……
而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大地崩裂,黑色巨手探出,祂想要逃离什么,最终却沉入深渊。
你想了想,还是偷偷溜走算了。
在你居住的英格尼姆,幸存的骑警还在试图维持秩序,他们救下正在寻找孩子母亲,转眼却被撕裂。
你的母亲,她拖着你父亲仅剩的残躯,试图逃离无形的灾厄。她在废墟中呼喊你的名字,双眼已成空洞。
你抓住不比你高多少的门把。
门外已不是你熟悉的世界。
于是我按下了两个琴键。
你跳出钟楼,穿过大街小巷,撞进了自己小小的家里。你的父母惊诧地望着你,而你用小小的身体抵住木门,吞了吞唾液,小心说道。
“我好像……闯祸了。”
游戏场景设计:
层层叠叠、交错运转的钟表机械结构贯穿了这座钟楼,钢铁咬合声共鸣为一曲乐章,钟表结构的中心又是一个微小的螺旋阶梯,供人上行。
在黄铜齿轮的终点,漆黑的大钟高悬顶端,四面由数百片白色玻璃与黄金碎片构成的巨型黄金表盘镶嵌在这座哥特式高塔的顶部,其上三支由长至短分别代表着死亡、神明与凡人的大三针日复一日地转动。
死亡的指针通体漆黑,变化无常,扭曲蜿蜒如蛇行,但起点与终点永远在一条直线上;神明的指针以金色为主附带少量的黑色,样式对称且华贵;凡人的指针最初只有一个小白尖,但随着时间的推进会生出不一样的颜色和形状。
钟表机械结构的底部是一个悬空的程序轮,暗示着整个时钟与其机械结构其实漂浮在空中。程序轮是一个不断转动的铁筒,其上有无数突出的金属楔,金属楔又与一架缺失音板的钢琴贴合。使用者会通过弹钢琴的方式使钢琴背后的琴槌与程序轮的金属块接触,调节时钟指针的移速与世界的命运。
备注2:试稿写这种比较克的东西会不会不太好呢……
vol.237【地缚灵】
作者:【十一招】星云
免责声明:无声
作者被期末月痛打灵感丢失()卡文卡吐了这个是真的要写不完了所以先放着等我考完再补……暂时先不要看谢谢大家……
观前提示:现代半架空玄幻灵异世界观。内涵大量老中笑话、网络用语、退化的语言功能、颜文字。不喜谨慎观看。
——正文——
月河历史街区的左边有座天桥叫过月桥,仿古的雕梁画栋、喷了漆的木质座椅和青石护栏上小巧而威风的石狮子,有种当下流行的国潮风味。
秦苍朴就在过月桥的东边摆摊,他的左边是个套圈摊子,终极大奖是只系着红围脖的大鹅;右边是个来做兼职的小年轻,捧着一大堆发夹胸针之类的小玩意做礼物请路人扫码。秦苍朴的小摊只是一张野餐垫,上面摆着大大小小的香囊和护身符,自己坐在折叠椅上刷手机。路过的人先是注意到他身边的易拉宝:
“测字算命勘察风水,
相面卜卦解梦答疑,
画符开光祛除邪祟,
其他业务有待补充。”
这半拉打油诗下边儿便是所谓的“补充业务”。黑色油性笔洋洋洒洒写着:测定姻缘、唢呐演奏、跳大神、照顾小孩、找猫找狗、写福字春联、旧物交易、合影………
待路人终于将目光转移到这大抵是有三头六臂七十二分身的摊主身上,秦苍朴才放下手机,笑吟吟地招呼道,
“要看看护身符吗?开过光的。”
秦苍朴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年轻,不像是个摆摊的道士;第二印象则是瘦——倒不是形销骨立的模样——他个子不矮,身材纤长,外套的袖子半挽起来露出小臂。下巴尖尖,手指细长,左手除拇指外的四指贴着创口贴,手腕也是筋骨分明,一支木簪半盘起长发,乌黑的发尾披在身后,瘦,但挺拔,乃是劲竹。
路人继续打量着,慢吞吞地回答,“就看看。”
秦苍朴笑得看不见眼,热切丝毫不减,“成,您继续看看。想要什么直接和我说。”
路人继续端详那些小小的木牌手串和香囊,做工细致,能看出手工的痕迹。香囊并不刺鼻,只有一股淡淡的草药味。木牌背后用红色的颜料随意地涂了两笔。
“这个是……”
“朱砂。最好不要随身佩戴,挂在门上窗上能祛邪。”秦苍朴解释道。
“我再看看吧。”路人摇摇头。
秦苍朴脸上依然挂着笑,他端详着路人的脸,“您可是遇上不干净的东西了?”
路人刚摸上香囊的手触了电似的收回来,“你少咒人!我要走了。”
说到做到,路人站起来气冲冲地扭头便走。秦苍朴只得站起来,长腿一下跨过摊子拦在路人面前,“别生气,我只是担心你。也别觉得我在骗人,这个拿去,结个善缘。”
路人看着被递到眼前的一个绿色香囊,祥云的形状,面上绣着两只小白狗在嬉戏,活灵活现。
“不要钱,对你有好处的。”秦苍朴看着路人接过香囊,又从外套口袋里面摸出一张名片,“联系方式。”
路人刚要推辞,却被秦苍朴硬塞进了手里,还没等他还回去,就见这位年轻摊主已经坐回折叠椅上继续刷手机了,看样子不打算回自己半句话。
离开了古怪的摊子,路人才终于看了一眼手上的名片。普通的卡片,背面是个太极拂尘的logo,正面只写了一串号码和“秦苍朴”三字。
出于那么一丝细微的期望,他没有丢掉名片和香囊。
秦苍朴不摆夜摊,匆匆解决晚饭后便收摊准备回家。边上的大学生瞧了一眼他那一张垫子几乎裹不下的香囊护符,好奇地问,“你卖出去了多少。”
秦苍朴呵呵一笑,“总计卖了俩,我还倒贴一个!”
刚进了家门,手机恰好响了——来自“师父”的微信电话。
秦苍朴长叹一声,走进屋内把外套往已经堆满的椅背上一扔,接起电话。
“喂?师父,怎么了?”
“……呃你试试看那个,打开摄像头。对,在左下角。”
“……还是没有画面?屏幕什么样子的,是不是网不好。”
“……师父那是你的直播间被封了。”
“……传播封建迷信呗,还能为啥。下次标题别写道法之类的,得写非遗文化展示,国家政策。”
师父在电话那头气地大叫,秦苍朴不得不让手机远离耳朵以免被音波攻击,正愁着呢,屏幕上一闪而过的提示成了救命稻草——“师父有客人给我打电话了回头再聊拜拜!”
还没等师父说完秦苍朴便挂断微信接通电话,“喂?我是秦苍朴,您是哪位?”
“香囊是你给的?”电话那头是个年轻男生的声音,听起来似乎还是高中生,“这种东西别拿来骗老人!有没有良心那!”
下一秒那头又换成了上午那位顾客的声音,“把手机给我!哪有你这么讲话的,有没有礼貌啊。”
“没关系,您没事就好啊,香囊有用对吧。”秦苍朴好脾气地回答,他见得人多了,倒不至于和个小年轻置气。
“对的对的,那个秦大师(“大师?老爸你还管他叫大师啊!”)您方便明天来我们家看一下吗……“
就这样,第二天,秦苍朴站在了江家的别墅前面。昨天的顾客,江平山已经在门前等候。
“你们这的布局风水都挺好的啊,采光通风绿化都不错,八方通达。”秦苍朴感叹道,“这开发商还挺懂行。”
形容风水好的用词不应该是“藏风聚气”“玉带围腰”这样玄乎的吗?江平山心里偷偷想。
走近大门,头顶上悬着一面八卦镜。
秦苍朴问,“这是谁叫你挂的?”
“呃,我侄子说是帮忙找了开光的。结果一点用都没有,还是闹鬼,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没效果是正常的。”秦苍朴说,“因为这是假货,流水线产品,您侄子请的大师估计义乌来的。昨晚说话的也是你侄子?”
“不是。”江平山尴尬地挠脸,打开门,“那是我儿子,江居肆,下学期大二。我侄子要高考,家长说这边离学校近环境好,就送来借住一段时间。”
秦苍朴点头,“夫人在家吗?”
“没有,她出差了。”
屋内的布局还算精致,并没有因为女主人不在而显得糟乱,秦苍朴吸了吸鼻子,径直走进厨房,“给我讲讲这些地方都发生了什么吧。”
江平山跟在他身后,“厨房这里,水槽里面……”他抖了一下,“死老鼠死鸟这种东西,还用,还是用刀插着,那些刀我都丢掉换了一套。”
秦苍朴点了点头,搬了个小凳子站在上面,挨个打开了厨房柜子检查了半晌,一边还在问,“你平时做饭多吗?”
江平山看不懂大师这是在干嘛,只能在一边干站着,“要是下班早的话会给两个小孩煮点晚饭,没空就让他们自己点外卖,厨房来的不多。”
秦苍朴比了个OK手势表示明白,拍了拍手上的灰走出厨房,又走到了卫生间。
还不是回南天呢,宽敞的卫生间却显得十分阴冷,墙角有一层薄薄的水珠。
“你是说浴缸里面泛血水是吗。”
“对的,红色的,特别混的那种,就像是血滴在水里一样,还有一股铁锈味。”
《爱情故事》
作者:魇
张樱的室友是个女鬼。
好吧,与其说张樱的室友是个女鬼,不如说是张樱成了女鬼的室友。直白地讲,那就是张樱现在住的一室一厅出租屋是个凶宅,里面有只自称“祝盈”,以年轻女孩形象出现的鬼。
张樱并没觉得住凶宅有什么问题,比起鬼,穷更可怕。再说祝盈虽然平时沉默寡言,整日都躲在厚重的白雾中,宛如一个无风飘荡的蚕茧,到底还是可以沟通的,更没表达过想加害张樱的意思。一人一鬼遵循默认的室友礼仪相处融洽,倒也不失为新时代的阴阳调和。
自打搬进来张樱就发现,人是没人来访,鬼倒是夜夜有鬼来寻。不过这找鬼来的鬼倒也没让张樱觉得不自在,因为那是张樱过世的二大爷。二大爷生前是好人,死后因此成了鬼差。这工作虽说是吃公家饭旱涝保收,但遇到难缠的对象也是一脑门浆糊,绩效因此降低不说,加班费更是一分都没有。
祝盈就是那个难缠的。
二大爷天天来劝祝盈去地府报道,祝盈说世上孤魂野鬼那么多,为何你只盯着我一个。二大爷苦着脸继续说你以为我想这样啊,可你在我负责的片区我不管谁管。祝盈说那我的情况你也了解,总之梁山不出现在我面前我绝对不走。二大爷继续苦着脸说那什么梁山也不是我片区的……一开始张樱搬着小板凳拿着薯片可乐蹲在客厅墙角听两鬼聊天,试图从零星片段里拼凑出一段完整的前尘往事,过了几天,她感觉来来回回的车轱辘话有点儿烦,又过了几天,张樱一咬牙分期了一款一千七百块的降噪耳机。
这天张樱熬夜改稿,忽然眼前白影一闪,抬头发现是祝盈飘在眼前,脸附近的白雾散开了一点,一副想聊聊的样子。张樱摘了耳机环顾一圈,才发现二大爷没来。
“来了,又走了,要接一个二十一楼的老人家,没顾得上管我。”祝盈说。
“啊。”张樱答。
“我想请你帮我找梁山。”祝盈说。
张樱一愣,随即掏出包里的笔记本打开,摆出开选题会的阵仗打算记录。
“我和他一见钟情,当时我就知道我们互通心意后会有很多波折,就像梁山伯和祝英台,但我们注定会在一起的,就像梁山伯和祝英台。”祝盈说,“我们感情确实很好,但一直磕磕绊绊,就算没有马文才,也有各种阻拦和压力……”
张樱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提炼关键词,只能干巴巴地看着祝盈一个鬼表演。
“后来我确诊了绝症,梁山决定跟我一同赴死。可我跳楼之后回到这里,却发现他人也不在,魂也不在。”
“身高体型外貌特征?”张樱一个没忍住,张嘴问祝盈。
“梁山很高,很帅。”祝盈说,“他真的像梁山伯一样……”
“工作单位?”张樱换了个角度。
“不知道。”
“亲朋好友的联系方式?”张樱挣扎着。
“不清楚。”
张樱沉默了。
“我也觉得我不该一直呆在这里,所以想拜托你去找他。”祝盈说,“毕竟祝英台应该跟梁山伯在一起,而不是一个女人。”
张樱想,如果能凶宅闹人,她确实很想闹一下。“我尽量帮你找。”她随口敷衍着,合上笔记本。“你为什么不去找二大——鬼差帮忙呢?”
“我怕梁山吃醋。”
张樱一口口水没咽好,呛了个半死。二大爷是肝癌没的,享年八十七岁,死前身高一米八,体重八十市斤,瘦成一把骨头,脸上一堆褶子,那副音容笑貌最多能用“慈祥”来形容,跟普世男性特征沾边的大概只有性别。她正咳嗽,泪眼朦胧间瞥到阳台上飘下一个二大爷,双手一边一个攥着两个魂魄。
“二大爷。”张樱起立鞠躬。
“哼。”祝盈一扭头,用后背对着鬼差。
“你看看这是谁?”二大爷双手高举,俩魂魄像风筝一样飘了起来。
张樱仔细打量,两个魂魄一老一少,都是男性。年轻的她不认识,年老的她有印象。有一次她出门取快递,结果忘带钥匙把自己锁到门外,只能给有备用钥匙的朋友打电话求援。挂断后发现手机只剩下百分之三的电,便又只能蹲在楼梯口观赏空气。接着这位大爷就出现了,也在楼梯口蹲下来,摸出烟点上火低头开始嘬,想必是被大娘嫌弃味道重,出了家门才能抽。两人一人一边,宛如楼梯口的成对摆放的镇兽。
“是肺癌没的吗?”张樱指着老头问二大爷。
“是——不是!”
“到底是不是啊?”张樱说。
“这个,这个。”二大爷挥舞着年轻风筝,“哎那谁,祝英台!”
祝盈没好气地扭过身,忽然惊呼一声:“梁山!”
年轻风筝没反应,二大爷使劲晃晃他,又挡开扑过去的祝盈。“闺女,他根本不叫梁山呐。”
祝盈停了下来。
“哎,或者说,他不止叫梁山。”二大爷说。“如果姑娘姓朱,他就叫罗密欧;如果姑娘姓崔,他就叫张生。”
祝盈身周的白雾更浓了一点儿。
“这就是个四处吃软饭的,亏你还对他念念不忘。姑娘,傻啊!你跳了楼,他扭头就跑,结果撞到这位大爷的侄女,又吃上了新鲜软饭。今天我来带这大爷走,发现这人跟你有些姻缘,又因为他已经在我的片区里了,就赶紧带来给你看看。”
祝盈没说话。
“姑娘,跟我走吧,为这种人不值得。”二大爷说,“你也没造什么孽,下辈子肯定能投个好胎。我打听过了,那个叫什么“布偶”的品种猫还有三个名额,托送一个多好呢,一辈子不愁吃喝。”
祝盈走向“梁山”,周围白雾散开一些。二大爷识趣地把魂魄放下,揪着老头和张樱立在一起。二鬼一人看着白雾把祝英台和软饭男包裹在一起,然后散开,两只蝴蝶飞了出来,一闪,消失了。
“哎。”二大爷拍了拍脑门。
“这……这是……”张樱看着二大爷。
“大仇得报,走的快速通道。”二大爷说。“就是个形式,化成蚂蚱子蹦走也一样。”
张樱开始找薯片可乐,屁股自觉贴到小板凳上。
“这姑娘当初想积极治疗,预后其实挺好,不寻短见的话还真能再有个几十年阳寿。可这男人不停劝她自杀,自己也一起死,两人化蝶做来世夫妻。”二大爷说,“姑娘跳楼之后,男人带着她确诊时拿到的保险金就跑了,之后又勾搭上别家闺女,继续吃软饭。”
张樱觉得嘴里的薯片有点腥,这都什么纯情恋爱脑少女和贪财负心渣男的糟烂事。
“不管怎么说,这事儿算解决了,这房子也不再是凶宅了,但你先别跟房东说,先原价住着,谁让他租的时候没告诉你这儿闹鬼呢!樱樱啊,照顾好自己,等你走的时候二大爷来接你。”
张樱赶紧放下零嘴儿起立恭送二大爷。
张樱把这件事梳理一通,脑补了些细节,编成故事投了稿。稿件未被采纳,回执里表示这种故事太不正能量,不适合刊登发表。她懒得再改,发在自己博客上。过了几天有留言说,这爱情故事写得真好,死了都要爱,嗑死我了。
*源自作者月初听演出被打扰的怨气...*
评论:笑语
音乐会快要开场了。在楼座二层的第一排,刚好从正中间俯视着舞台的地方,两个中学生艰难地穿过无数个膝盖与栏杆之间的空隙,来到他们自己的座位上。刚落座,戴眼镜的男生就惊叹道:
“真有这么多人买票啊!”
他身材较胖的同伴正向台上瞭望,见合唱席后方也坐了观众,便附和说:
“想钱想疯了,合唱席的票都拿来卖!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水平怎么地呢!”
两位都是音乐学院附中指挥系的学生,虽然还没学到怎样阅读总谱,对音乐的见解却已经很独到了。他们叽叽咕咕地探讨起来,很快达成一致:就这场演出的重头戏,下半场的贝多芬《第九交响曲》而言,古往今来的最佳版本是德国指挥富特文格勒于1942年录制的现场录音,即在希特勒的生日庆典上演出的那一场,除此之外都是一片糟烂,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假使有人在如今的中国演出《第九交响曲》,也可等同于是和八十年前远在欧洲的富特文格勒大师同台竞赛,真是好大的胆量,掂不清自己几斤几两。单从这一点来看,这场演出就是好不了的。
说到这,他们咂着嘴巴摇摇头,望向观众席的目光都带上几分怜悯。就在这时,另两位朋友姗姗来迟:先是一位钢琴演奏系的女同学,性格内向,只打个招呼就沉默地落座在两人旁边,接下来则是他俩共同的初中同学,目前在普高就读,第一次来听音乐会。他刚坐在另一侧,戴眼镜的男生就凑近他,神秘兮兮地说:
“你可真倒霉呀!头一回来现场,就要听这种玩意!我发你的录音你听了没?”
“听了,一点儿都没记住。”普高学生答。
戴眼镜的男生还想再说点什么,灯光却突然暗下来了。这是乐团出场的前奏,整个观众席也因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而陷入了短暂的沉寂之中。方才聊得热火朝天的两位轻蔑地掏出手机,另两位则安静地等待着。在黑暗中,后排座位上又传来一男一女小声谈天的声音:
“我导师还是很赏识我的,...我的研究课题......在知网上...”男的说。
“那你的科研能力好强啊,”女的惊叹道,“我之前去法国的时候...”
“啊,你也去过法国?我和我前任去意大利的时候...”
“噢——你前任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之前在法国的米其林餐厅...”
舞台中央的灯光陡然又亮起,从黄澄澄的地板上聚集起明亮的暖光,随后乐团成员登场,谈话声于是也被掌声淹没了。这是一支本地乐团,规模不过六七十人,连女乐手的演出服都是不统一的。合唱团从侧面上来,一半人穿燕尾服,一半人穿希腊式的白长裙,几乎站满了整个合唱席,将那里仅有的几位观众局促地挤在角落里。身材较胖的男生见此,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而当那头发过度茂盛的矮个儿指挥领着钢琴家来向观众鞠躬时,戴眼镜的男生则像是和他竞赛一样,混在掌声中间发出更大的、不耐烦的啧啧声。可惜,上半场的《合唱幻想曲》结构过于紧凑,使人找不到插入嘘声的时机,只能靠狂敲手机键盘来表达抗议。在那光辉、热烈的结尾响过之后,两人还是迫不及待地彼此转过脸来,面上都挂着讥讽的笑容。
“你绷住了吗?”戴眼镜的男生问。
“我没绷住,不知道他自己怎么绷住的。”胖男生答,眼神瞟向台上正谢幕的指挥。
“什么没绷住?”普高学生问,另外两人却并不理他,女同学也不说话,他只好悻悻地缩回座位上,也不知到底该不该鼓掌。中场休息时,他的两位老同学又聊起《第九交响曲》和富特文格勒的事,后排也再次传来那一男一女的谈话声。
“这演得真是太好了,之前我也听过演出,但没听过水平这么高的。”男的说。
“真的,听起来就特别...和谐。”女的赞同道。
“我之前只听过T市交响乐团,在大港吧,水平没有这么高。”男的接着说。
“是呀,真是太厉害了。我之前在法国的时候...”
他们聊了会儿别的,话里话外对乐团、指挥和彼此都充满了仰慕之情,在这种氛围里,好像整个世界都镀上了一层浪漫而体面的金光,一切都在向好而发展,即使他们只要翻一翻节目册就能知道:台上这位指挥和T市交响乐团的艺术总监其实是同一人。最后,男人以无比深沉的口吻,用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作为结语:
“你说,为什么指挥要站在乐团前面,而不是乐团后面呢?”
他问得如此认真,以至于我们这位可怜的外行同学还当真思考了一阵,只是不好意思去问他的两名同伴。下半场很快开始了,乐团人数比上半场多了几乎一倍,六位独唱不紧不慢地登上合唱席,众星捧月般立在最前面,演出服上的亮片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在他们脚下则是铜管乐器金灿灿的光辉。指挥棒抬起来了,只在虚空中轻轻一点,就使整座大厅的空气都微微颤动起来——一个微弱、庄严而摄人心魄的开头,在空间中铺展开,随即弦乐如一颗晨星般缓缓升起,愈来愈高,愈来愈亮,又突然如暴风般席卷而下,以近乎恐怖的力度陡然落至地面——可惜,定音鼓太响了,“咚”的一声,好像一块石头砸上车窗似的,吓得人心脏突突直跳,且不知是否出于指挥的个人喜好,之后的每一处定音鼓都是如此。胖男生和戴眼镜的男生不禁相视一笑。之后,弦乐也有几处错开,木管倒是听起来好似清泉,但尾音有时会消失在乱哄哄的鸣响里。到了第二乐章,那时钟滴答般规则的行进中又偶尔掺杂着圆号不和谐的怪声儿。每到这种时刻,坐在中间的两人就会暂时放下手机,兴奋地窃窃私语起来,并在每一次失误处都作出夸张的表情动作,表达自己受到了冒犯。一旁的女同学原本一言不发地看着,时间久了,倒也好像逐渐认同了他们的观点似的。她在和谐的片段一动不动,但每到定音鼓响起的时候,她便要猛地叹一声气,再夸张地歪一下脖子,直到坐在一旁的白衬衫女人问她:
“不好意思,您颈椎不舒服还是怎么的?”
直到音乐史上最具盛名的末乐章到来,几人才消停下来。合唱团哗啦啦地捧起唱词本时,戴眼镜的男生再次笑嘻嘻地凑到普高学生处,说:
“一会就给你看最大的笑话。”。
暴雨般急促的开头——低音提琴宛如人声般的独奏——前几个乐章的片段依次再现,这些都没有什么毛病,或至少毛病与先前一样,因此没有遭到更多耻笑。当“欢乐”的主题第一次出现时,轻蔑的表情还挂在三名音乐生的脸上,而当它第二、第三次重复,如河流汇聚一般,由更多乐器护送着奔腾而来时,两位指挥系的学生已把手机放下,女生的脖子也一下子好了。男中音开腔了——声音有点抖,但没关系——定音鼓仍然太响,但没关系——合唱如海浪般漫卷上来,领唱的人声是点缀其上的浪花。普高学生不可思议地发现,身边除音乐外已只剩下一片静默。“万千的世人,我拥抱你们,”合唱席上的无数男男女女唱道,“这一吻是献给地上的所有生灵!”——几人已全都坐直了身子,眼神死死盯着台上,而在他们目光所及之处,所有那些金属或服饰的闪光随歌者与演奏者的呼吸而涌动着,宛若星辰,指挥棒的尖端时而如流星般一闪而过。他们的笑容消失了,任由乐声将他们抛上浪尖,捧上天顶,又由那欢腾的河流送回地面,在尾音结束后爆发的欢呼声中,他们竟发现自己也在拼命地鼓着掌,甚至举起双手来想要让演奏者看见。戴眼镜的男生首先发觉自己的失态,他悄悄地放慢掌声,并故意作出一副审慎、怠慢的姿态,好像刚才只是单纯出于礼仪,并扭头对也已将手收回来的同伴说:
“还谢幕呢!自己演成什么样心里没数么?”
“就是。真当自个儿是富特呢。”胖男生附和道。话虽如此,他们还是待到谢幕结束,才随人流一起离开音乐厅。在出场后的楼梯上,戴眼镜的男生扭过头来问普高学生:“你感觉演得怎么样?”
普高学生望向楼梯下方——那儿刚好走着后排的那对男女,那两人仍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却不看彼此,脸上是彻底的茫然。
“我不知道。”普高学生如实回答。
作者:重编程
mod:随意
备注:东方project同人小说铃仙梦向(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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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皮卡车的车厢里
2022年夏,我坐在副座那个寡言的中尉旁边,驾驶一辆大皮卡沿妖怪之山南麓开赴前线,车轮碾过薄薄单层砾石铺就的林路,路旁大丛大丛水飞蓟的叶子表面浮着泥汤,干了又湿,湿了又干,现在成了细腻的一层浮土,挡泥板和保险杠上全都是这种浮土,还有弹痕、划痕、锈痕、以及更多黄豆大的陷坑。车轮深深陷进砾石底下深厚的泥泞里,空气中潮湿的枯松针和橡胶皮的味道混在一块,大皮卡艰难地前进。
晒得透明的大气中,太阳干燥如一束烟,透过车篷布从后窗进来,连不锈钢水壶也被烤的温热,水壶里溶着补给桶再生塑料的气味。天边炮声如闷雷不绝于耳。
雷声越来越近,逐渐生脆,发宣。那个中尉使狠劲儿搡了我一下子,一脚踹开门,我立刻跳下车朝垂直大路的方向跑了一阵,扑卧在马尾松的树冠下,不一会儿,一个编队的攻击机呼啸而过。
中尉比我先回到车里,用“外面的”话说,她是只兔娘。两只生有绒毛的、修长的耳朵总是皱皱巴巴、从中间儿折折着竖在她头上。我上车时动作很大,故意显得利索,而她正使劲儿薅着那头属于一个陆军中尉的紫罗兰色及腰长发,把狼狈间沾上的苍耳和枯叶渣渣摘干净。车身一抖,中尉令人发毛的红色的双眼旋即投来矫揉着过量冷淡的关切,却很快又收回去了。我想告诉她我完好无损,能够继续执行任务,而她从不需要我说出口,她属于兔子的玉红色双眸能听到我的心声,这是我反复试探确认过的,因此我,小部分时间里回味尴尬,用绝大部分时间以最大的热忱在心底骚扰我的这位中尉,铃仙·优昙华院·因幡。
铃仙·优昙华院·因幡给我的第一印象说不上好。过分长且像绸缎般柔顺的紫罗兰色长发,四肢细长,身板瘦弱,肩膀很窄,拎着玩具模样的枪,像任何漫展里常见的面庞俊俏的cos小姐姐扎上丛林迷彩、外腰带加子弹袋一样。一位小天使,不需要呼吸和拉屎,长着隐形的翅膀。我乐意在大多数场合邂逅她,尤其是招募长期合租舍友的见面约会上,唯独不包括我掀起皮卡车拖斗篷布时,发现她像赫萝光着身子躺在劳伦斯的马车厢里那样躺在我的备用轮胎上,我车上只拉物资不拉麦子,并且我断却回家的念想也已很多年了。
我开始察觉她听得见我心里话也是从那时起,我只当她是个假兵,而她在我们第一次接敌时一把枪压制六个火力点,打得一个满编排丢盔卸甲,不忘在一连串战术动作中穿插一个流畅的背向卧倒将目瞪口呆的我剪趴下。
那之后我开始怀疑她是幻想乡方面的最终决战兵器、人造人、冬兵、老乡人……每小时在心里换一个叫法,想象她身上背着无数军事机密,背上的疤比她杀的人还要多,要是某一天我下定决心询问她的过往,她一定会告诉我无可奉告,并淡淡地吐出可爱的粉色舌头,展示上面烙青色的咒印,像任何一个根的忍者会做的那样。有一天她终于忍无可忍了,在我意淫她被团藏调教的时候告诉我她叫铃仙,铃仙·优昙华院·因幡,不叫佐井。
诸如此类的试探数不胜数,以至于我早已彻底失去在她面前维护形象的必要性。但战果也很显著,除了知道她叫铃仙,现在我还知道了她是志愿兵(跟我不一样),而且从前就打过不少仗。头上的兔耳朵其实是天线,所以皱皱巴巴也不会难受。眼睛发红跟库拉皮卡没关系,虽然两人战斗力同样特别离谱、而且打架时眼睛同样会变成绯红色且发光的宝玉。
这时我才发现比起我了解她的,她对我的了解可能更少些,有些话之所以是心里话,就是因为耳朵听到的分量总是比眼睛听到要重些。重点不在于她晓得没有,而在于她晓得我晓得她晓得了,便不好再装作无动于衷,因为我确信她在意我,她是我的中尉,我是她的上等兵,她不可能不在意我,她是铃仙·优昙华院·因幡。
于是车开动以后,我忽然问她,躺在航空机炮或者投弹仓下头那一瞬间,在想些什么。
她一边观察后视镜一边点点头。
我顿了顿说,我也一样。
我说我常常想起我老家的湿地,一个十来年前串门主要靠划船的地方,十来年前我还小,像现在讨厌飞机螺旋桨冷硬突兀的“……哒哒哒哒哒……”一般讨厌柴油船外挂机的“……突突突突突……”,隔着那么远,“哒哒哒”和“突突突”听起来没什么两样,我还是跟住在三垟湿地一样劳作饮水叹息时时刻刻都得提防突如其来的“哒哒哒”,三垟湿地的空气和这里一样润,而且父亲的皮卡车也一样充满一股橡胶皮的味道。
那蛮糟糕的,她说。我们的对话到此为止。
天色渐渐暗下来,森林里无边的树冠是头一层夜幕。白天蒸腾的水汽留存酷热片刻,并迅速冷却下去,凝结成第二层夜幕。而沉默向着地平线延展为一张大气球皮,为世界盖上最后一层夜幕,我熄了火,放下后窗爬进拖斗,躺在硬帆布棚下面,静静等待铃仙的责任心慢慢膨大,像我期待的那般撑炸夜幕。
大概从入伍以来我不曾像今天这样强烈地回忆神隐前的记忆,入夜了,停在一座森林溽热的树丛里,被硬帆布罩着,我好像回到了湿地里,我想起我是怎么紧贴着潮得渗水的墙上,努力从空调机上够下我父亲藏的书房钥匙,好趁他外出办事溜进去翻那些故纸堆,那些被压在项目文件、专业参考书、设计草稿之下的青春回忆。我了解不少旧事,譬如我父亲曾经喜欢过好多好多小姑娘,她们大多没有厚度,也没有烦恼,住在一个叫做幻想乡的世外桃源里;譬如刚有我的那段时间,父亲全职照顾我,房贷和育儿开销的重担几乎压到他一人头上,他不得已掏出学生时代的“爱好”,在一家视觉设计公司当班之余画些同人漫画补贴家用。他手底下的功夫过硬,也不缺创意和幽默,不久在圈子里积累下很高的声望,场贩通贩捧场的人不少。可是没过多久他发现这点夜草聊胜于无,并且占用他很多精力,不多久就封笔退圈了。我不厌其烦地翻开一本又一本潮黄、有霉味的自印刊,他们压在很厚一叠宣纸下面,不知多久没见过光,令人震惊的是父亲居然还留着它们。
印象中父亲虽然与我亲近,但那亲近中总带有某种补偿的意味和勉强的成分,我们很少一起去游乐园或者进行其他家庭活动,因为我讨厌他上翘的悲伤嘴角流出带有分明怜悯的问题。“想不想去游乐园,想不想去动物园”。等我掌握了溜进他书房的绝招以后,我才知道那是因为他掌握一些我不知道的事实,正是这些事实沉重了他亲近的字眼,我知道他知道,但是他不知道我知道,于是无济于补。后来我一直一直在等他自己向我坦白那件事,我以为恰当的时机会是我成年那天,但是没有,也许他认为那件事与我彻底无关,他只当那件事是我未曾谋面的母亲与他单方面的约定,也许他认为我不知道会活得更轻松,也许还有其他更深层次的原因,但如今我已经永远失去听他亲口说出那事实和那些原因的机会了,我被困在幻想乡,被困在七月的魔法之森和连天的炮火之中了,我身边是他的铃仙,几乎和她笔下一模一样,我当然认得她,从第一眼我就认出她是铃仙,目前现在四肢完好,精神无恙。
“感谢您对本作的购买支持。好久不见抑或初次见面,我是非也
“这次是尽情想象着‘兔子们的军旅生涯’创作的故事,也寄托了我年轻时当兵生涯的一些往事,大家看完如果有一些触动,我会倍感荣幸哦(笑
“想画成从“铃仙因为月球发生的战争而逃到了幻想乡”的一设出发,通过不断加入neta展开情节的故事,没想到设定越做越长,最后变成正剧展开了。
“初稿拿给朋友看的时候,被评价‘非常有趣啊这个’。
“索性又不断扩展,画成长篇连载一样的感觉,至今已经来到了第4本。
“不过因为是同人漫画,所以不会有编辑催稿,可以画个尽性。
“铃仙叛逃以后,故事终于告一段落了,虽然如此,我可没有停止的打算哦。
“下一本,战火将烧到幻想乡,再度被卷入战争的兔子阿,为了保卫来之不易的安宁,你会怎么做呢?
“那么总而言之感谢您能读到这里,期待下一本与大家再见。
“发行者:非也”
整齐码放的书脊表面,一长串“《战火的玉兔》 非也著”“《兔子战记》 非也著”“《兔子×兔子》非也著” “《发〇之书》 非也著”竖着连成好看的暗色色块,那一年父亲四十五岁,十五年前母亲以她最残酷的牺牲换来了他与她的孩子,那个孩子在十五岁那年发现父亲曾经是个东方同人画师,而且性癖出奇地糟糕。
一阵急遽的、轻浮的悲伤突然来访,在父亲曾经无比热爱的土地上,在父亲最喜爱的主角身边,在父亲留给我最烂漫的幻想里,我不能撒谎说我不曾寻觅过他无比努力但每每未能传达给我的温情,或许他同样在等我先开口,好让他不至于矫情地将往事娓娓道来,但不论如何,等待决不能再成为我的遗憾。
我迷迷糊糊地,徘徊在回忆与梦境的边缘,隐约看见那个铃仙真的朝我过来了,轻轻唤醒我,已经是后半夜了,轮到我值夜,铃仙休息。无论多久我都习惯不了这种事,我不是指值夜。
要天亮了,水汽陡地降下来化为凌晨的雾瘴,树冠的罅隙和林窗间投下点点微光,铃仙·优昙华院·因幡中尉从背后轻轻搂住我,我这才发现她同我一样一宿没睡。
我真的,我不该在夜里胡思乱想。
然而她只是搂得紧了些。
我愣了一下,转身与她相拥,我们倒在硬帆布上,崭新的一天,远方炮声又起。
作者:【十一招】穆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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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完全忘记2月只有28天开始生死时速
桃树有灵,以缘为祭,可成人所愿。
她拂开挡路的野草。崎岖的山路早已让她气喘吁吁,锋锐的叶片割裂她未被衣服遮蔽的手腕,留下一道道血痕。
应当不远了吧……她在心里想。桃灵的传说存在已久,不是没人尝试过清出一条好走的路。只是被割去、烧毁的拦路植物总会在一夜之间恢复原样甚至更加茂盛,就好像桃灵为许愿者设下的考验。
传说桃灵会实现有缘见到祂的人的一个愿望,只是会收取一些代价。然而世间为所求付出一切也在所不惜的人要多少有多少,爬山的考验也好,未知的代价也好,都阻挡不了他们的脚步。
但对她而言……其实并没有那么迫切的、想要实现的愿望。她天生体弱,常年缠绵病榻,大夫断言她活不过豆蔻。然而就在去年,一觉醒来之后沉疴尽消,过去二十年的痛楚像是一场梦。她无需他人搀扶便走出了房间,动作自如地走入阳光底下。耳边是亲人们惊喜又欣慰的泣声,而她忽觉得空茫。
又踏过一片草叶时,山雾忽然散了。
山顶空旷,只有那一棵桃树,冠盖如伞,疏影横斜。月色清冷,她眼中却绽出漫天桃红,明艳得给人一种燃烧般的错觉。
她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几息后才回过神来,然后便看到桃树下靠着个人,双目微阖,似是在小憩。
……难道世间真有桃灵?她按下心中不只是惊慌更多还是惊喜更多的情绪,放轻脚步靠近了那棵桃树。
大病忽愈,家里连请了几位医师,都直呼神灵庇佑,小姐身康体健必能长命百岁。虽不明缘由,但这也是好事一件。家中的喜气洋溢了很久,直到她在房中看到了件木雕的飞鸟。
“是弟弟买的玩具吗?何时落在我这里了。”她漫不经心地问侍女,却见到侍女惊诧的神情。
“小姐……”侍女欲言又止。而母亲恰好走来,笑着拿走木雕说是弟弟玩腻了便乱丢的小玩意儿。她了然,但侍女的神情却在脑中挥之不去。
“小姐似乎……真的完全不记得……”
“难道……是真的?”
“那病请了多少名医,都说无药可治……”
“……桃灵能实现人的愿望,代价是……”
“缘。”
手法并不精巧,打磨也颇为拙劣,街上的最便宜的摊贩都不会卖这么粗糙的玩具。
大致的轮廓如同展翅的幼鸟,向着窗外,向着天空。
母亲忽然令下人仔细收拾了一番家中。
幼弟哭闹时脱口而出的一句“我要哥哥”,可家中明明只有一子一女。
古书中记载,山有桃灵,以缘为祭,可成人所愿。
她难以入眠,终于在这一天循着传说踏入山中。
树下的人睁开眼。与人类无二的面貌,长发垂在身后,身上是单色的长袍,美丽得难以辨别男女。她俯身跪拜,将额头抵在指尖。
“你有什么愿望?”桃灵问,平静如深冬的湖面,“我可以实现你的愿望,只是要收取你与重要之人的缘为代价。”
她的声音颤抖:“敢问桃灵,何谓缘?”
桃灵似乎是笑了。她不敢抬头,却感受到桃灵的衣袖拂过她的肩膀,冰冷的手指顺着她的鬓发向下,落在耳后的位置。
“一个人的愿望,总是要很多人付出代价,愿望越大,要的越多。”桃灵按住的那块皮肤开始发烫。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桃花的纹路在那里浮现,而桃灵从中抽出一根红丝。
“为实现你的心愿,你的重要之人会付出对你的情感与记忆。这枚印记,便是曾为他人愿望付出的证明。”
红丝落到她的眼前,末端是被剪断的痕迹。
“你哭什么呢?”桃灵问。
她茫然地轻触湿润的眼角:“若我想……若我的愿望便是,取回对那人的记忆……”
“记忆不过是载体。遇到有缘之人,譬如亲朋好友,你会记住与他们相处的点滴,于心中留存的情感。但在街上擦肩而过的某人,你会在脑海中记下他的长相吗?”桃灵挥挥手,断裂的红线像是从未出现过一般消散,耳后也不再发烫,她却无端觉得生出红线的地方仍在疼痛。
“就算有人告诉你那是谁,把你们曾经的故事一一再为你讲述,甚至那人站在你面前与你谈话……”桃灵轻描淡写地说,像是见了无数次这样的场面,“你也不过会当那是黄粱一梦罢了。停下讲述便会忘记,移开目光便会再认不出,归根到底,那只是与你无缘的陌路人罢了。”
“换个愿望吧。虽然像你一般的人很少,但许下愿望后又后悔的人却很多。用一段缘换一个愿望,再用一个愿望换那段缘……人啊,总是这么贪得无厌。”
她沉默半晌,又开口:“那若我许愿……愿那人一生顺遂平安……”
桃灵轻笑:“你当真要许愿吗?用谁与你的缘为代价呢?”
她不再言语。越深重的愿望,便要越深重的缘去交换。她能付出什么?若有一日母亲视她如陌生人,她能承受吗?母亲又能承受吗?
而为她许愿的人,若那便是ta选择的代价……
长久的寂静之后,她再次一拜,转身下山。她起初走得很慢,后来步伐便快了起来。疲惫的喘息声与心跳声是如此之大,以至于她也未曾听见桃灵轻声的自语。
“况且,逆转生死这样的愿望,也不是你能付得起的。”
“桃灵在上,我的愿望是……让我的妹妹恢复健康,一生顺遂。”
“不为自己许愿吗?”
“生死乃天命……”
“你妹妹的生死,也是天命。”
“……人总贪得无厌。”与少女有着相似面容的青年失笑,然后虔诚地跪拜,“我知道我以将死之躯许愿多少有投机取巧之嫌,您要任何代价我都愿意……”
“代价便是你妹妹与你的缘。你本还有的一年寿命,你的妹妹对你的一切记忆与情感,我都会取走。”
青年愣了愣,露出释然的表情:“……这对我来说倒是好事。只是对不起父母幼弟……”
青年抬头,目光越过于月下盛放的桃花,落到不知何处的某处。
“……请您,收下吧。”
数月前的记忆自脑海中流过,桃灵看着少女的背影隐于山间,又回到树下。
祂已见过太多的人。像青年一般为他人许愿、在听到代价后又释然的,为自己许愿毫不犹豫献上代价的,在许愿后再度到来状若疯魔想要收回愿望的……还有像少女一般,在隐约意识到后又试图再度结缘的。
那少女回去之后,应该也会迅速淡忘此事,然后回到于她而言从未改变过的生活中吧。
桃灵伸手,指尖从耳后抽出一截断裂的红线,放在眼前打量片刻后又收回,然后闭上双眼继续休憩。山顶无风,祂却能听见枝叶摇曳的簌簌声。
“……人啊,总是如此贪得无厌。”
END
▲兔哥兒▲
〔中原音韻真文韻〕
諸位客官聽我言,
將一件早事兒送開顏。
老郎我有齡四十二誒,
我的妻年方二八春,
大清早郎我打獵去,
留個妻守房在家門兒,
嘞依兒呀兒喲。
鄰家有個風流的客,
眼瞧上我那屋內的人兒,
敲開門扯他素白的裙兒,
強把我夫妻的情來分,
呀依兒呀兒喲。
郎的妻好個貞潔的人兒,
鐵鍋蓋把那孫兒頭來悶,
那龜孫氣急要把兇來狠,
可憐妻忙求那神仙來開恩,
祗恨王母娘做事兒他沒個分寸,
手一點把妻拽上那雲墩,
嘞依兒呀兒喲。
郎的妻雲上渡了昆侖,
一路飛進廣寒的門,
郎在地追了急得恨,
妻在桂堂裡把心煩悶,
呀依兒呀兒喲。
妻對鏡罵郎誤了時辰,
郎在房將妻的心來問,
妻言說後院的白兔你莫傷損,
玉輪萬字便是牠的名兒,
嘞依兒呀兒喲。
惹禍時你莫要將牠嗔,
頑劣時你要將牠性兒來忍,
嬌縱時你要將牠心來順,
那是妻留給郎你的根,
呀依兒呀兒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