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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琳艾
“为什么我们要在这个黑白的房间里对话?”
=“因为有人说这样的环境更适合谈论爱情,管他呢。”
“你指用文字更适合?放屁吧。”
=“我也这么觉得,但毕竟那个不知名的人没有比这更好的环境让我们聊这些。”
“一把年纪了,还谈什么情啊爱啊,羞不羞。”
=“没办法,这么多年我就是这么喜欢你。你不想谈情爱,那么我谈条件也行。”
“?什么鬼东西。”
=“请你和我结婚,我的各方面条件在相亲市场还是很有竞争力的。”
“???我有被你吓到。”
=“距离你上一次拒绝我已经四年了,麻烦你说说这次拒绝我的理由。”
“我不喜欢只会在黑白文字里讨论爱情的人。”
=“那我用彩色的字体。”
“?”
=“开玩笑的。不过不管你举出什么拒绝我的理由,我都能想办法解决掉。”
“正常点,我害怕,咱们不是来这个房间里聊天的吗?”
=“唔,我只是偶尔换一换追求你的方法罢了,偶尔试试正攻法。为什么还不行?”
“那不就正好证明了我不是玩弄你的渣嘛。”
=“也没见过有能钓着别人这么多年的渣。”
“怪我咯?我才奇怪为什么你能喜欢一个人这么多年。”
=“为什么我不得不被本人问这个问题?还是别人经常问的,我都答厌了。”
“愿闻其详。”
=“和你说是浪费时间,你根本不懂爱情是什么东西。”
“你就知道了?”
=“比你知道,我可揣着心思希望你早点爱上另一个人,然后让那个人渣一渣你,这样你才会知道我是什么心情。”
“你说啊,我先学着也没关系。”
=“行,那你听好了,接下来我会开始大段独白。”
“因为很无聊的样子,我可以发会儿呆等你讲完吗?”
=“可以的,反正都是你没法理解的东西。……在我的理解里,我相信爱作为一个概念有其原型,而任何从其衍生出来的东西,都可以称为真爱。”
“我忍不住想用个表情包。”
=“问号很多的那个吧,我知道,别打断我。——所有美好的感情都可以源自于爱,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是母子的关系。但爱情不一样。爱情与爱,是实体与倒影的关系。”
“小孩皱眉.gif”
=“爱情是爱站在湖面,望向湖里时所看见的东西。也是我对你抱有的感情。”
“嗯,果然完全听不懂。”
=“很简单,说白了我喜欢你就跟我喜欢我自己是一样的。你能理解人都是自利的生物吧,那么喜欢你就是喜欢自己,时间长点有什么关系?反正没有区别。”
“能不能说点阳间的东西?”
=“行啊,请你和我交往,实在不行炮友也行。”
“这个不行,我很单纯的。”
=“你真的好麻烦,我喜欢你也不行,想睡你也不行,考虑现实因素结个婚也不行,你到底要怎么样?”
“我想玩高达。”
=“我也想玩,我还可以给你买,甚至可以跟你玩,这个转移话题好生硬,不及格哦。”
“谈恋爱哪有高达好玩。”
=“你现在知道我们为什么会被关到这种黑白房间里了吧,省得你说到一半去玩去了。
“我也可以装死。”
=“确实可以,但这样我就会开始对你读情诗,也可以吗?”
“……”
=“XX,看着我。”
“干嘛?”
=“没有,我就想看看你的脸。”
“这里是黑白的,你什么都看不到。”
=“但只要能感受到你存在于此,我的眼前就会有你的脸。真帅啊。”
“你的审美真的一直有问题。”
=“是你们一直都低估我有多喜欢你。”
“有多喜欢?”
=“你想听哲学的还是文学的?”
“……有什么区别啊。”
=“哲学版本:我有多爱自己就有多爱你。文学版本:我爱你。”
“就这么简单?”
=“你看不出这三个字有多少程度吗?”
“你就算换个黑体字也不行。”
=“看看,就是为了你们这些人,作家们才不得不把这简单的三个字演变成一段又一段的铺垫,换了一种又一种的比喻,去拼凑一个又一个哀伤甜美的故事。本来多简单一句话呀,要人理解就变得很难了。人类的共情能力实在是过于糟糕了,你就不能自己代入一下读过的所有和爱情有关的故事吗?把它们全部加起来,就是我爱你的意思。”
“我没怎么看过这种故事,真是对不起。”
=“没关系,反正我也很享受对你告白时,你每次都能找出新的转换话题,很有趣。”
“对啊,那我们从这里出去的时候吃点什么?”
=“吃点那些你不要的吧,反正也没有什么用处。”
“我不要的?什么东西?”
=“我的爱情。”
“我才不要吃啦。”
=“说的也是,走吧,和你聊爱没有什么意义,咱们还是离开这里去吃顿好的吧!”
“你就这样放弃你的爱情了?”
=“怎么可能,你想的美,我永远喜欢你。”
- END -
【紫阳花】《一件不完美的谋杀案》【爱染→雪霏】
作者:魇
分组:紫阳花
CP:爱染→雪霏
文体:小说
标题:《一件不完美的谋杀案》
老陈不姓陈,但他执意要我这样称呼他。他天生老相,十三岁时我们一起上学,门卫大爷以为他是我家长,还暗自揣测我和他相貌差异过大,自行脑补出了五十五集的家庭伦理剧。老陈毕业后考了公务员,七转八调当了刑警,还是重案队的。我则是凭借学生时代积累下来的一点文字功底当了自由撰稿人,虽然收入不稳定但好歹乐在其中。如今我们都已经三十挂零,总算没了父子诅咒。我没事就会找老陈吃饭聊天,借机挖一些案件边角料加工成故事卖掉。老陈也算比较给面子,不违反纪律的前提下给了我很多不错的思路。
某天老陈突然打来电话,要找我聊聊,约在一家咖啡厅见面。我说去什么咖啡厅,来我家,订两份麻小一大份辣炒海蛎子,正是吃大闸蟹的季节正好也来上两斤。我刚买了一箱罗斯福十号,酒管够。老陈沉默了一阵,说,还是不了,正经事得正经说。
我们在咖啡馆见了面,老陈显得心不在焉。我点了他习惯喝的咖啡端过来,他只是喝了一口,继续沉默。我等了一阵,见他还是没有开口的意思,只能先打开笔记本敲字。
“你知道最近那个案子吧?”我敲了两行字之后,老陈终于开口。
“哪个?”
“就是那个富家小姐杀人的。”
“爱染。”
“对……”
老陈又不说话了,我只能看着他。“案子不是都破了吗?”
“对,破了。”
“那你愁什么,案情通报都放出来了。那叫啥来着,铁案,没法翻的那种。”
“是那家没搞事,真的要搞也能拖很久。大概是觉得丢脸就没有维护这个女孩吧。”老陈说,“其实我挺不理解的,我以为那种人——”他向上比划了一下,“那种人都是很护短的。”
“哪种人都是人,怎么做都正常。”
老陈再次沉默,我喝了口咖啡,继续敲字。
“我不理解的就是这里。”老陈说,“都是人,都有人类相通的优点和缺点,但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个女孩要杀人。”
“通报里不是说感情纠纷吗?”
老陈摇摇头,又点点头。“简单地说,爱染喜欢雪霏,然后就杀掉了雪霏喜欢的人和喜欢雪霏的人。”
“雪霏是谁?”我问,案情通报里只写了爱染因感情纠纷杀死了文青和贺新郎,我当时还以为是两个男人对富家女纠缠不休才导致她痛下杀手。“因爱生恨?不对,如果是这样她应该杀的是雪霏。”
“其实我没有觉得那个女孩有多爱雪霏。”老陈说,他没回答我的问题。“审她的时候我在场,总感觉她的表现不像是大仇得报或者是别的什么,她只是很满足,非常满足。”
“满足?”
“满足,人生大圆满了,再没有什么遗憾了。”老陈说,“我太姥姥,一百零二岁生日那天,全家人都码齐,挨个给她磕头。她吃了两口蛋糕去床上躺着,然后就再也没起来。她脸上的表情……就是那副样子,没有任何区别。”
我一时不知说点什么,这形容着实有些诡异。
“爱染就是那样,没有被发现是行凶者时的气急败坏,没有要被执行极刑之前的惶恐不安,只是很满足。”老陈说,“要不是证据链完整,我简直都不信人是她杀的。”
“但是证据链很完整,确实是她把人杀了。”
“对,我们找到凶器和沾了血的衣服,她都留着呢,像是等着我们去发现一样。”
“那还是挺顺利的?”
“也没有。”老陈说,“我们先发现了文青的尸体,是雪霏报的案。我们到案发现场的时候雪霏正在哭,爱染在她身边陪着。”
“文青和雪霏什么关系?”我问。
老陈拍了下脑袋,“雪霏和文青是情侣,目前正在同居。爱染是他们房东的表妹,之前陪表姐来收房租,认识了雪霏,然后互换了联系方式,聊得挺好,成了朋友。”
我决定先不问雪霏和贺新郎的关系,让老陈随便说。“然后呢?”
“当时我跟着去了现场,同事做笔录的时候我观察了一下两个女孩的反应。雪霏看起来很惊恐,也很伤心,她和男朋友的感情应该很好。爱染看起来很关心她,但显得冷静多了。我那时只是觉得这姑娘挺厉害,见过尸体还能如此淡定的人挺少见的。”
“尸体挺吓人的?”我问,如果案发现场看起来比较普通应该还好。
“有点儿。”老陈说,“尸体趴在厨房,喉咙上有个洞,血流得满地都是。后来法医出尸检结果,说要是没有骨头挡着,捅穿了也不是没可能。”
“凶器是细剑一类的东西?”我说,“匕首,大号改锥?”
“拆信刀。”老陈说,“爱染订做过一对拆信刀,送给雪霏一把,自己留了一把。她用送给雪霏的那把在她家杀了她男朋友。”
我哆嗦了一下。
“我们查了指纹,上面有爱染的,但并不能因此定爱染的罪。爱染说她经常出入雪霏和文青的出租房,时不时帮雪霏拆快递,留下任何痕迹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雪霏也证明了这一点。”
“那时间呢?如果有作案时间也能推测出点什么来吧。”
“有,其实除了时间还有其他证据。”老陈说,“监控显示案发前和案发后爱染出入的服装发生了改变。”
我向后靠在椅背上,“还以为是多高明的手段。”我说,“那这不是一下子就查出来了嘛。”
“对。”老陈说,像是刚意识到桌子上有咖啡似的拿起来灌了一口。“这时候爱染开始说,是文青趁雪霏不在家,对她动手动脚,她反抗时随手抓起拆信刀给文青来了一下,然后吓坏了,换了一套雪霏的衣服跑了。”
“她这么说也确实合情合理。”
老陈点点头,“然后我们这时候又接到报案,有人在演员贺新郎的家里发现了他的尸体。我们去了现场,发现那伤口和文青的几乎一模一样。”
我端着咖啡正在喝,差点呛着。
“法医的报告出来了,贺新郎的死亡时间在文青之前,但相隔不算很久。我们查了一下,他死亡当天在家里办了一个小型趴,爱染和雪霏都在场。爱染还是有作案时间。”
“并案了?”
“并案了,其实就是拿过去一起审爱染。她痛痛快快全撂了。”
我没法再喝咖啡了,紧盯着老陈。“为啥啊?”
“我不知道。”老沉说,“爱染只是交待她迷恋雪霏而对方毫无回应——这不废话吗,人家和男朋友处得好好的,只当你是富婆闺蜜。”
“那贺新郎——”
“雪霏追星,喜欢贺新郎。爱染知道之后就利用自己的关系给雪霏制造了和偶像见面的机会。没想到雪霏只是很满足看到偶像,很感谢爱染能给她机会,就没别的表示了。”
“人家能有什么表示。”我嘟囔着。“所以就是因为求而不得就痛下杀手?富人家的孩子我等贫民是真的不懂。”
“要是真的求不得我也能理解。因为离婚、分手甚至暗恋而杀人的案子我这些年也没少见。”老陈说,“问题是爱染的表情,听到我们说发现了贺新郎的尸体之后,她那满足劲儿就上来了,我总是恍惚地觉得又看到了我太姥姥。”
我没憋住,笑了一声。“这确实说不通。”
“所以啊我来找你。”老陈叹了口气,“你们码字儿的脑子活络,帮我分析分析,这姑娘脑子里转的都是什么想法?”
我抓耳挠腮想了一阵,“再给点线索呗警官,你这么说,我也只能想到求不得。”
老陈皱着眉,半天才憋出话来。“爱染似乎很在意‘完美’,但她作案手段也不咋地,真的是不禁查,最多能在作案动机上花点功夫争取个缓刑,但她也没在这方面做文章。”
我关上笔记本电脑,盯着上面被啃了一口的苹果标志,啜起咖啡。大半杯咖啡下肚,我组织好语言开了口。
“老陈,你说这世界上有完美的人吗?”
“那自然没有,人无完人。”
“那如果把缺憾当做最后的拼图,整张画布岂不就完美了?”
老陈盯着我。
“一个富家女,什么没吃过什么没见过,她的人生拼图应该是相当完美的。但正因为完美,所以不完美。”
“就是没吃过苦没挨过累?那她支教去呀?要不去趟索马里自愿被海盗绑架。”
“每个人对完美的定义不一样,我只是根据你给我的信息,推测出爱染可能会有这样的想法。”我说,“爱染可能觉得自己的人生需要一份畸形的爱,为此行凶而在所不惜——或者说行凶作恶也是她凑成‘完美’的拼图之一。她做了这些,人生便没了遗憾,就无比满足。”
老陈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可是她做了这些,雪霏也不可能因此而感激她,爱如果得不到回应……”他停住了,慢慢重新开口,“也就是说,爱染需要的就是这样的一种不完美,因为有了这样的不完美,她的人生就完美了。而因此迎来死亡,就是完美的终结?”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具体怎样谁会知道呢?我们又不是爱染,也不追求完美。”
我们俩都不说话了,我盯着老陈的咖啡杯,他盯着我笔记本上的苹果标志。
“哎,这些能写吗?”我问老陈。
“换名,最多保留构架。爱染家里有钱有势的,这是为了你好。”老陈说,把剩的咖啡一饮而尽,“走,去你家,我买吃的,酒喝你的。”
标题:《死神扬鞭而来》
作者:橙子
正文:
火车仅跑过一半的行程,半个小时前,火车头却已锈在漫长铁轨上的某一点上。
囿于教养,绅士淑女们平和地忍耐着空虚时光。一位年轻女子打开车窗向外观望:顺着蒸汽的轨迹向车头处追溯,一列蠕动的黑线恰巧将铁路拦腰截断。乡间的风托起女子的发绺,吹红她的面颊,她兴奋地唤了一声:“鸟!”语罢,她扶住同行人的肩膀,“爷爷,您看那些人:鸟嘴头套、羽毛披风——他们穿得可真像鸟!这下您观鸟当真不用搜索树丛了!”
同行的老人掀起眼帘望了望对桌的陌生男人,压低声音阻止道:“伊丽莎白!我的傻孩子啊!”陌生人倒也不恼,他合拢十指,微笑着说:“先生,我们应该是遇上'乌鸦之秋'了。看环境,我们正停留在王都西北方的西克可利一带。秋收时节,此地抢食的鸦群总是数量众多。为此居民会化装成乌鸦的模样、模仿乌鸦的行为离开村庄出游,以祈丰收。”
老人合上报纸——他在看小说板块——从鼻子里哼出一点声音:“嗯,真是令人遗憾的习俗。”
“如您所言。”陌生男人附和道。
“爷爷要去的观鸟点也是这样吗?”伊丽莎白搂住老人的胳膊问。她毕竟是个年轻孩子,正是耍性子的年纪,况且极可能早被惯坏了:她说这话时,眼睛透过鬓边散落的鬈发瞟向本要结束对话的男人。在她恶作剧般的目光下,男人海蓝色的眼瞳轻轻颤抖着。
“先生,与您交谈非常愉快。……我是阿莱克•霍利斯,此行要前往苏恩•德莱克村。冒昧一问,您要去哪呢?”
“苏恩•德莱克?”
“我与您同路吗?”
“不!……你也是去观鸟的?”
笑容再次于阿莱克•霍里斯的唇边绽开:“是的。而且我听说苏恩•德莱克的鸦肉馅饼是一绝。”
“怎么可能!我从没听说过,至少不会端上正经餐桌,那也太晦气了。”
“是这样吗?”
“是这样没错。你年轻,可能不知道苏恩•德莱克曾经出过的怪事……”
“即便发生过怪异事件,您也要去吗?”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有七八年了。”老人喃喃地说,“没人确切地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捕风捉影的事不必太信。”
“……'有什么可怕的呢?',是吗?”阿莱克•霍里斯说,“正巧,我这有一些关于苏恩•德莱克事件的……口述。您听后再做决定,如何?”
“爷爷!”伊丽莎白欢呼道。老人按下孙女的肩膀,他不断扫视霍里斯的脸,喉咙里发出猫一样的呼声。“你讲讲看吧。”他终于说,“伊丽莎白,让佩吉过来带你去吹吹风。”
“爷爷!!”
阿莱克•霍里斯摊开双手:他的外套扣眼里别着一朵新鲜的蓟花,他小心地拨正垂头的花后,花朵又落入霍里斯左胸侧的衣褶阴影中。“那我开始了,老先生。”
“克莱德•布瑞吉的兄弟巴赫失联了。巴赫鳏居,他住在花园大街一栋完全属于他的宅邸中。巴赫独来独往、不宴宾客,平日与克莱蒙也少有往来。克莱德发现巴赫失踪的那个早晨,新入职没多久的他推开上司,冲向巴赫的家。他在那找到了巴赫尚未寄出的一封信件——写给克莱德的信件。他的兄弟是一名建筑师,他曾经参与了多次王都重要桥梁的设计,工作十分繁重——而他在信里写'辗转反侧以至于无法专心工作,想去外出一段时间散心疗养',并大谈乡下某某村庄空气如何如何,还嘱咐克莱德近日不要登门拜访。于是顺着这条信息,克莱德动身前往兄弟向往的小村,而这个村子里有这样一则传说:'死神骑着由排泄物变就的鸦群组成的马走过,途径处无不生灵涂炭’……”
“……克莱德到访时已接近黄昏,他入住前用余光瞥见了一个穿着黑色斗篷、骑着黑色瘦马的人在旅馆邮箱旁徘徊。次日晨间他在旅馆用餐,下榻旅店的早餐并不丰盛,食物种类寥寥无几,好在份量充足,足以果腹。旅馆主人布鲁克是个热情好客的男人,他亲自为克莱德端上自制面包,而克莱德借此机会为向老板套话,却被老板用主食配方搪塞了过去。老板天真烂漫的小女儿却意外地健谈,她给他讲了村子里流传的故事,克莱德则告诉小姑娘他昨晚的见闻。小姑娘听后十分吃惊,她开始怀疑是不是死神来了。她说之前店里也来了一位布瑞吉先生,说不定这是一个预兆,死神是来找拥有这个姓氏的人的——克莱德自然不相信。他问小姑娘:之前那位布瑞吉去哪了?
“小姑娘说他在小村闲逛数日,却时刻念叨着石块、木料和什么图纸,某天寄出了一部分信件后他没用午餐便急匆匆地走了,走的时候没有问列车发车时间。镇子外部周边有几处地点他非常感兴趣,也许他再会去那一带。
“虽然不符合礼数,寻兄心切的克莱德依然请求小姑娘带她去那几个地方看看,小姑娘欣然同意。走在路上,溪流与小路伴行,泥腥味、接骨木的气味与工厂污水刺鼻的异味充斥着溪畔,克朗、克朗的杂音总环绕在克莱德身旁。为了缓解紧张,克莱德决定扮演一位稳重的长者,他给这个孩子讲起了巴赫小时候与河流的轶闻,那个永远让父母担心的、木讷寡言却会为了人造鸟巢的摆放角度而与父亲争个面红耳赤的巴赫。而小姑娘却讲起了自己哥哥的故事——她那上城工作、在王都定居、最后再也没回到老家的哥哥。她的哥哥在王都什么都干过,干得最久的非水下建筑工莫属。她还说她的哥哥水性很好,但在王都却不得不进入箱子里工作——因为修一座桥在水下花的时间实在太久了。
"通往村外的马路不平整,路面有许多沟壑与坑洼,人或车马经过便会激起浮尘。为什么不修路呢?小姑娘踢了踢坑洞内凋零为粉灰的土壤:'哦,不必担心,总有一天这里会长出花朵与麦子来的。'克莱德问了过路的鸟的名字、问了这个小镇里别的年轻人的去向(这里的人基本都姓布鲁克)。而克莱德逐渐回忆起兄弟抗拒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因:委托方与社会舆论带给他的巨大压力。
“爬上一座小丘后,小姑娘向他展示了他兄长最感兴趣的地方:一片靠近河流的开阔地带,那里已经可以看到河对面一家小型工厂的轮廓了。小姑娘说那里是传说中死神的灭亡之处,颇具传奇色彩。克莱德凝视着那片区域,发现泛黄的草甸中隐约有黑色的影子闪动——他本想冲着影子呼唤巴赫的名字,然而这念头立即随着高草的起伏熄灭了:影子竟在风中忽地散作一堆墨点,并向西边的丛林流去。
“克莱德指着它们问:'那是什么?'
“小姑娘寻声望去:'喔,那是下午的太阳。'……
“……是的,午后的太阳在西沉,小姑娘说的没错。克莱德只是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答案罢了。他只能以沉默相对。克莱德没有立即回到房间,他在外面走了走。没有溪水的小道上依旧充斥着敲击地面的声音,时远时近。本打算打道回府的克莱德这时意外撞见一场对话:有人嘱咐某个小厮模样的小孩,让他绕开旅馆走,不要与旅馆内的陌生人说话。克莱德逮住小孩并逼迫小孩告知他原委,小孩只能把克莱德被截下的电报——已经被揉皱了——还给他:原来巴赫今早已经发消息来了,电报告诉克莱德,巴赫'已返速回详见信。'
“克莱德痛斥,说昨晚看见的骑马黑衣人莫非是来偷自己的信件的,压根没有死神这回事。这时小厮睁大眼睛说:'先生,死神是白色的,因为它是从排泄物乌鸦中生出的虫卵里破壳的蛆,最终死神会被乌鸦马甩下去摔死,乌鸦们做完这些事情就爬回了各自所属的泥土中,滋养下一轮的谷物与野花'……
“克莱德听过这个故事,联系到小姑娘白天所说的话,突然觉得毛骨悚然。他冲上旅馆房间,拿上钱与手枪,也顾不上衣物行李,急忙向车站赶去。刚踏出旅店大门,他就看见昨晚的黑衣人佝偻着站在邮箱前,而那个故弄玄虚的家伙一看见克莱德的脸便尖叫着扔下手里的东西夺路而逃:又是一封寄给克莱德的信,信封已经被黑衣人粗暴地撕开了,内里露出一小行字。不过此时克莱德来不及读信也来不及生气,这时他只想尽早离开此处。他不愿意再与村人接触,因此无法乘坐任何代步工具,只得步行。因为走的是出村子的路,有些部分与白天他走过的路是重叠的,月光很亮,洗刷着遍布漩涡状阴影的坎坷路面,伴行的河流安静得不像话。是谁在影子里?是谁在灌木中?就在那段路上,他看见一只黑色的马喷着响亮鼻息从远处向他走来,
" '克莱德我的小弟,你必须离开那个地方你不知道我看见了什么'
"它漆黑的躯体披被满月惨白的光亮,显得狂野又雄壮;
" '理智告诉我那不可能,但它确实在我耳边嘶鸣'
"它的肌腱似乎是在跟着它的步伐抖动,但那运动着的轮廓随即暴露出交错的鸟嘴与羽翅来——
" '那是——'
"那是一团啸叫着的乌鸦,那是乌鸦组成的黑马。 它向他走来——口嚼子泛着热气,歪歪斜斜挂在嘴边;它向他走来——眼瞳上翻、涎沫外溢、浊气冲天、黑蝇嗡鸣;它向他走来——他向他走来——他向它压来——慌乱间克莱德拼命攥紧了枪:砰!砰!砰!砰!砰!苍蝇与乌鸦轰然坍塌,月光下、小路旁,流水淙淙、银白色。
“克莱德扑倒在地,嘴里涌上一滚食糜的气味,他嘶声大笑起来,被呕吐物呛得咳嗽又大笑起来。你来啊。你来啊?他只觉得力竭,浑身痉挛不止。他大口喘息,余汗浸透了他的衣裳。你来啊,你来踏碎我啊。他支起自己,目及溪水闪烁处:那竟立着一位赤足的少女——
“旅馆老板家的小姑娘踮着脚站在溪边,向溪里张望着。克莱德顺着小姑娘的目光看去:他看见上游有一个白色的东西在水面上浮沉。近了,那是一具被泡得发白发胀的死尸,小姑娘出神地盯着死尸的脸露出微笑,用欣然且颤抖的语气念道:
“ ’最后的最后,死神——这白色的虫卵在强健而汹涌的血管中溺亡。’
“那正是克莱德的哥哥。
“那周的报纸上刊登了这样一则通告:
“通告:昨夜王都 褐桥上有一人跌落,距目击者称失足者失事前曾于桥上狂奔。失足者遗留灰色呢大衣一件、空弹手枪一把、火柴半盒、镇静药物一瓶(其中药物已尽)、证件若干,据此警方确认失足者姓名为巴赫•布瑞吉,对此我们深表遗憾。”
“……天啊。”老人说。
“白色是好颜色。”阿莱克•霍里斯答。
—————
备注:1.5大纲改动版,非常柴JPG。并非完整剧情,我祈祷活动能延期TATT想认认真真把它写完。
故事还需要调整。
想要读者老师们锤我(尤其是剧情),想写好它orz
另:想问问空空那种转场奇怪(讲故事讲不干净)的缺陷有没有好一点点hh
免责mode:求知/笑语
文:雪咲
关键词:音符
标题:向日葵满开的夏天
正文:
锡兰镇郊外的向日葵今年开得格外好。
是这几年以来最好的程度。
无论是开放的时期、开花的数量、花朵的盛开程度、包括花期时的天气,都是堪称完美的一年。
对于任何途经这里的人来说,这都是一片值得驻足的美景。
当那个穿着红色T恤、背着吉他的少年站到画架前的时候,年轻的画家正对着将成未成的画若有所思,画上的向日葵开得和眼前的一样灿烂。
“请问……我在这儿弹吉他,会影响到你画画吗?”
年轻的画家,時田清一,抬头看向声音的来处。
那是一张极年轻的少年面容,或许只有十四、五岁。看起来是在一个人旅行。
通常来说这个岁数的年轻人要出远门旅行,多半还是会有监护人在旁陪伴,或是至少有几个同行人,但眼前这个少年却似乎是独身一人。
“不会,请便。”時田保持着有礼的微笑回答道。不管怎样,其他事情都不是他需要深究的。
“谢谢!”少年笑着道过谢,走开一小段距离,席地而坐,木吉他纯净的旋律渐起。
他的演奏看似随性,却十分投入,轻松愉快的旋律乘着花田间轻拂过的微风,飘散到各处。
時田被少年的演奏吸引,一时听得入了迷,忘记去顾及他未完成的画作。
“很棒的演奏。"
一曲终了,時田为少年送去掌声。
“啊……我果然还是打扰到你了吗?抱歉。”少年带着歉意的笑抬起头。
“不会,你没有打扰到我,是我自己遇到瓶颈画不下去了。你的演奏真的非常棒——我不是在说客套话,是真心的。”
“谢谢,这儿的花开得很好,对演奏效果也很有提升,是托了它们的福呢。”
“花开得好能够提升演奏效果”对于時田而言似乎是个挺陌生的概念,他略一皱眉思索,无果,还是决定不再去纠结。
時田最后审视了一下未完成的画作,随即视线从画面上移开,开始收拾起画具。事实上,对他而言这幅画已经没有必要继续画下去了。
“咦,你不画了吗?”
“嗯,彻头彻尾的失败作,已经没什么画下去的必要了。”
“怎么会!你画得明明那么好!——啊,抱歉,刚才无意间看到一眼,我没有要偷看的意思!”
从盛情夸赞到慌张解释的神情变化大概只花了一秒不到,过于戏剧化的展开让時田差点想要笑出声。但是良好的教养还是让他忍住了笑意。
“没事,我不介意。”
“那……我可以再看看吗?”
少年发出请求时饱含希望的眼神让人难以拒绝,稍微犹豫了一下,時田还是点了点头,“可以。”
视线一接触到画布,少年的夸赞就没有停歇。
画布上的向日葵花田栩栩如生,迎着阳光和微风轻微摆动的样子被完美地描绘出来。无论是光影、色彩、构图,都没有可以挑剔的地方——至少从他这个外行人眼里看来,这幅画已经画得足够好,是让他忍不住发出赞叹的程度。
“你明明画得这样好,看你的画就像是亲眼看见了花田,为什么要说这是失败作呢?”
对于少年的困惑,時田只是摇了摇头。
“你不觉得,这画里缺了些什么吗?”
“缺了些什么?不会啊,这画面已经很完整了。”
“不,不是画面上的要素。是比如……”時田斟酌着用词,“一些能够触动人心的东西。现在的画面就只是空有技法而已。”
時田清一在绘画上的天赋很早就被发掘,也因此成为了炙手可热的青年画家。但他自己却清醒地认识到,没有灵魂的画作就像是空壳,他的才华很快就会失去价值。
他惯于理性思考,对于太过抽象的概念无法很好理解和表达,这也成了他难以突破的瓶颈。于是他选择休息,四处旅行,寻找答案。
“嗯……”少年听完,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就盯着画卷不再说话。
時田好脾气地没有去催促认真思考中的少年,等待他得出结论。
“也许可以试试……加点音乐?”
长久的沉默之后,少年突然蹦出的句子脱线得让時田有些头疼。
“抱歉,我不太能理解你的意思?”
“唔,抱歉,让我组织一下语言。你的画技真的非常的好,像名画家一样!能像照片一样把花田画得那么生动。但是我觉得……嗯,只是我觉得而已,画画和照片最大的区别不就在于,照片是把事物就照着事物原本的模样记录下来,而画画由于是绘画的人亲手所画,反而更加能够把画画的人的情绪和感受加入进去吗?至少我觉得是这样的……”
“这样说的话我倒是能理解,但是那和音乐又有什么关系呢?”
時田相当苦恼,他不太跟得上少年的思考节奏。也许是年龄差大了点,也许是眼前这个人的思考回路过于跳脱,总之,他开始觉得自己选择等待他的答案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因为‘音乐’里面可是藏有能够影响人心的巨大的魔法的哟!说不定你能获得一些灵感也说不定!不嫌弃的话让我试试吧?特别为你弹一曲——嗯,适合这片这么美的向日葵,也适合你的曲子。”
——果然是非常少年气的想法。
思考了三遍要不要接受少年的提议,時田才终于同意。毕竟包里厚厚一整本速写本里全是他近期的“失败作”,死马当活马医也不是不可以尝试。
“那就先谢谢你了。”
-
時田清一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思考方式多少有些脱线的少年,确实在某些方面有着极其出色的天赋。
这一次的演奏显然比刚才的随心之作更为认真投入。
少年手指轻拨琴弦,木吉他澄澈的声音就流淌出来,温润的嗓音时而合着旋律轻唱。
从他指尖奏出的每一颗音符都轻盈而饱满,在六弦琴上跃动起舞,亲吻向日葵柔软的花瓣,轻踏着花叶和茎秆,拥抱穿梭于花田间的微风,落满花田的每一个角落。
他的嗓音如初夏的熏风,带着阳光的甘醇香味,热情却不逾礼,拂过花田,飘向远方,温暖轻柔地包覆起触碰到的一切事物,也不至于太过热烈将人烫伤。
通透圆润的音质勾勒起少年眉宇间嘴角边温柔平和的笑意。他微低着头,轻闭双眼,嘴角带着让人炫目的弧度,沉浸在音乐当中。风吹起他的刘海,露出额头和舒展的眼角眉梢。
一曲奏罢,少年并未停止。曲调稍转,变得更为热情活力。他抬眼向時田投来一个眼神,那眼里像是闪烁着耀眼的日光,又似藏着几分调皮。
“加入我!”
時田清一仿佛听见少年以独特的清亮声线发出邀请。
他的音乐就像真的拥有魔力。暖风般的旋律拂过時田耳边,像一杯热蜂蜜水,缓缓淌入脑海里,流进意识里,温暖着滋润着脑神经,令心绪变得放松又柔软。
此刻時田清一清晰的意识到,少年的音乐里满载着的正是他的画作中最缺少的东西。
“能够触动人心的要素。”
对于不擅长抽象思考的時田来说,“音乐当中蕴含有魔法”这种说法实在是太过困难的课题。但此刻,这个萍水相逢、看上去乐天又脱线的少年正通过他的演奏和歌声,切实地影响着時田的情绪。
他感觉自己似乎能抓住些什么了。
重新铺上画布,取出画具。
時田清一已经很久没有感受过这种“想要作画”的急切。
少年还在继续着演奏。
阳光穿透云层,光束中漂浮的粒子清晰可见,金箔般闪着碎光。少年沐浴着盛夏的阳光,全身笼罩着浅金色的光芒,好像下一瞬间就会溶进阳光,溶进暖风,溶进身后那一片开满的向日葵花田。
周围逐渐染上了不同的色彩,像是雨水冲刷过后放晴的天空,久寒初醒的大地,干净、澄澈,充满了旺盛的活力和热情。那色彩以少年为中心,向外扩散出一层层明亮通透的波纹。
天使?妖精?精灵?
時田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他甚至有一瞬间产生了错觉。如果现在不是白天,而是夜晚,少年的演奏和歌声,一定能在漆黑的夜空中,架起一道闪着星光的桥。
这对习惯于理性思考的時田来说真是个破天荒的奇怪想法,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時田清一不知不觉间在画面里为少年留出了位置。
木吉他干净的弦音不绝,年轻的画家安静地描摹着向日葵盛开的花海。
当最后一个音符消散在空气中,時田清一正好落下最后一笔。他抬头看向少年的方向想要称赞他并向他道谢,但广阔的花海里竟已不见任何人的影子。
——那不该是个不打招呼就走的无礼的人。何况几秒钟前時田还听到他的演奏。
可他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画上的向日葵花海中,少年人弹奏着吉他,笑得开怀。
-
知名青年画家時田清一在进行了为期两年的旅行取材后再次举办了画展。展出中唯一的一幅非卖品被安排在了整个展出中最醒目也最好的位置。
画作名为《向日葵满开的夏天》,落款“時田清一”边上,被加上了一个音符记号,无人知其含义。
作者本人亲自为这幅画作手书题句:愿此画有荣幸能成为记录你光芒的乐谱。
—End—
备注:是个没营养又老套的无趣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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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音壁
1、
“所以,这是一个以东方的神秘力量为主题的世界?”
阿历克斯,一位年轻的超级英雄,未来电磁科技的使用者,向他的同伴——或者说他的首领——提问。
“理论上是这样。”他的首领,一个外表看起来不超过大学生年龄的大男孩,看向四周。“可是……”
“你好像有点困惑。”米亚略带嘲讽地说道。她是一位女巫,大多数情况下都拥有搅乱整个世界——并非文明或社会而是字面意义上的世界——的能力,但在这里却感到了一丝不安。
“如果你的时空转移出现了问题,那……”另一名同伴响悟惴惴不安地说道。响悟是一名东方的斩鬼者,虽然体系不同,但对这个世界本该是什么样子似乎有一点认识。
首领沉默地用手指在眼前虚划,似乎在操作一个别人看不见的交互界面。几位同伴都暂时闭上了嘴。最后,首领用手一拂,关闭了眼前的某种东西,下了结论:
“也许这个时空坐标有点问题,我们本该进入标准的【青城】仙侠世界,却来到了一个……魔改的平行宇宙。“
”平行宇宙……我知道那种东西。“阿历克斯迟疑道,“不过,这和我知道的平行宇宙有点不同。”
“也许这是一份邀请函。”首领点点头,加重语气,“我找到的时空坐标都有一定的偶然性,但这一份……也许是被刻意送到我面前的。”
“无论如何,我们应该……去那个最破坏画风的地方去看看。”
首领抬起头,看向那个让整个世界的画风变得与众不同的东西。
一座哥特式的城堡建筑,非常恶俗地用纯黄金打造。
2、
进入建筑的过程非常简单。这座城堡外没有任何看守或阻碍,城堡中倒是有很多敌人,但首领的同伴们都拥有各自世界的顶级战斗力,这些敌人连成为对手的资格都没有。
然而,首领的表情越来越凝重。
“太空殖民型的集群生物、柴油朋克背景的内燃机改造人战士、病毒变异型的战斗生物、黑巫术制造的亡灵……刚才那是阴阳师的式神吗?”
他喃喃地计算着遇到的敌人种类。
“我对阴阳术不太熟悉,在我们那里阴阳师只是骗子的一种。”响悟用袖子擦着刀上的血,“不过这些纸人看起来并不是法术,可能是超能力的一种。”
“很像是某种精神感应系的超能力。”阿历克斯一面肯定响悟的说法,一面迎向新的敌人,“那些看起来像鬼魂的,是某种等离子体生物?”
首领皱起眉头:“看来,敌人的真面目已经确定了。”
阿历克斯和米亚已经联手消灭了新出现的敌人,而此时,最后一扇门已经出现在他们面前。城堡的主人就在那里——几人的心中如此确认着。
3、
“请不要将我擅自认为是你们的敌人。‘诸天行者’。”
进入那扇门,这是首领听到的第一句话。
这是一个舞厅般巨大的圆形空间,在高耸的穹顶之上有一个柔和的发光体,目测直径约两米的白色光球。四面墙壁上等间隔地分布着二十扇小门。说话的人就站在光球的正下方,那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人,唯一引人注目的,是他身前插在地上的、长度超过两米的巨大战刀。
“你叫我什么?”首领迷惑地问道。
“诸天行者,那是你的身份,就如轮回者是我的身份。”中年人淡淡地说道。
“轮回者?”听到这个似曾相识的名词,首领皱起了眉,“你和我一样有来往于各个世界的……能力?”
他险些把“系统”这个词说出口。
“一样,也不一样。”中年人平淡地说道,“在无限多的盒子世界之中,有无限的生命诞生。你该不会以为你是特殊的吧。只不过,【我们】和【你们】相遇的可能性太小了,若不是我发出邀请函,你和我,你和你的同类,在无限的时光中恐怕也很难相遇。”
“所以那个时空坐标真的有问题。”诸天行者肯定道,“你把人叫来是有什么事?你看中了诸世界的资源,还是什么?”
“资源?在无限中这没有意义。”中年人笑了,“看到【主神】,你还是什么都没有想到吗?”
诸天行者再次露出困惑的表情,不过没有回答,中年人点点头:“是这种设定啊。”
“你在说什么?”诸天行者有些不快地反问。
“曾几何时,诸世界的流浪者全部以【主神】的名义被召集,以小队的形式在盒子世界之间征伐、战斗。”中年人自顾自地说下去,“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不再有新的【轮回者】产生了。新一代的流浪者成为了【诸天行者】,孤身一人遍历平行宇宙,打造自己的帝国……而【主神】这里不再有新血加入,只有那些旧有的队伍,日复一日进行着毫无意义的团战。我是最后的胜利者,然而,这一切似乎仍旧没有什么意义。”
他笑了笑,点起一根烟,深吸了一口,“我请你来,只是想让你见证一个终结。”
4、
诸天行者似乎明白了中年人想做什么,他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
中年人却伸手向门外,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诸天行者的发展仍在壮大,但新的后继者已经诞生。请小心些,你们……已经不再是【黄金的这一代】。”
仿佛应和着他的声音一样,有一个略显稚嫩地声音从诸天行者及同伴的背后传来:
“真麻烦,你们要吵架,能不能找一个没有生命的世界去吵?不要把我的家园弄得乱七八糟。”
众人本能地回头,看到一个修仙者打扮的少年大大方方地走了进来。他腰间挂着上品的飞剑,穿着紫色法衣,英武非常。然而,引人注意的并不是他,而是他身后的那些人。、
那是形貌、打扮毫无统一感的一群人,有身着儒衫却拿着巨斧的,有穿着道袍却捧着蛊虫的,有上半身铁甲下半身长裙的,引人注目的是他们的头顶,无一不顶着红蓝两条长条图案。
这群人共有40人之多。
中年人淡然一笑,将手在空中虚握。
光球熄灭了,来自“轮回者”世代的一切陷入了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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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稥无妄
(四)
叶五问道:"今日你会否见三哥一面?"
“当然。”
"你去见见正好,如今三哥不吃不喝了好几日,就算不愿开口,也希望见过你之后能吃上点东西。"叶五的眉毛微微蹙着,显然很是为叶三担忧。
片刻,又似是难以启齿般,顿了一顿,才迟疑道:"如果不麻烦的话,有人想先见见你。"
"谁?"
"叶夫人。"
叶夫人当然不是叶财神的夫人,叶财神的女人有许多个,但能称作叶夫人的那位,生下叶大没多久便早早地去世了。叶财神虽然花心,但与发妻的感情很是深厚,就算之后生了一大堆子女,竟没一个的老娘是正儿八经娶回来的。自然也都称不上叶夫人。
不过这叶家中,还是有一位叶夫人。正是叶大的妻子,陆蓉。
陆蓉出身名门,祖父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西风剑",外祖父又曾是一方巡抚,叶财神觉着叶家正需要这样的女主人,很是看重陆蓉。陆蓉也不负众望,将叶家打理的井井有条。
"我不明白。"叶五疑惑道,"为何她要见你。"
燕隼道:"或许我可能知道。"
叶五道:"为什么?"
燕隼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我有一种预感,但我必须见了叶夫人,我才能确认。"
陆蓉是一个很端庄的女人。
她向来穿着高领的衣服,将自己的脖颈遮挡得一丝不露。妆容素淡白皙,口脂颜色清浅,她的背脊总是挺得笔直,双手交叠在前,步子如同尺量。
这样的女人,除了端庄,再也想不到第二个合适的形容词。
陆蓉出现的时候,燕隼正在观察厅中挂着的一幅画,画的是青山竹海,山顶清雾缭绕,雾中隐现初日,羊肠小径蜿蜒,顺溪而下,渡过竹林簌簌,直至临水岸边。林中一点轻檐,深山似有人居,水中一叶轻舟,寒江或有客来。
画上却没有落款。
“这是鹤山。”女子的声音从燕隼身后传来,却是陆蓉来了。
燕隼反问道:"鹤山?"
陆蓉深深地看了一眼画,眼中带着些莫名的情绪:"多年前,先夫曾游至思南,思南境内有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当地人称作鹤山。先夫一时兴起,便作下了这幅画。"
燕隼赞道:"一座不知名的山也有这般美景,果真是处处皆是大好山河。"
陆蓉却淡淡道:"或许山景尔尔,不过是观景的人有心修饰罢了。"
燕隼但笑不语。
或许是察觉到言语有失,陆蓉又道:"听说燕大侠接手了三公子的事?”
燕隼道:“接手倒不至于,只是五姑娘替她三哥叫屈,在下自也是相信三公子的为人,便忍不住管上了闲事。”
“如此甚好。”陆蓉抬了抬手,请燕隼坐下,自己也在燕隼的左上方落座。“贸然叨扰,还希望燕大侠不会介意。”
侍女们陆陆续续进来奉上糕点茶水,又鱼贯而出,只剩一个年迈的老嬷
站在厅内的最角落,如同和身旁的柱子融为一体。
只听陆蓉开口道:“三公子宅心仁厚,从不与人为难,我自是相信燕大侠能替他洗刷冤屈。”
燕隼故作困惑:“恕在下直言,以叶家财势,三公子一念之差行差踏错,这也是人之常情。”
陆蓉淡淡道:“纵然常人会因财势动心,但三公子不同。先夫一向与三公子兄友弟恭,何况三公子还对先夫有救命之恩。若三公子贪图叶家继承人的位置,六年前便垂手可得,根本不需下此毒手。”
燕隼道:“但三公子并没有否认。”
陆蓉冷声道:“三公子宅心仁厚,被小人要挟也不足为奇。”
燕隼似是恍然:“这么说,叶夫人心中已有丘壑?”
陆蓉道:“先夫逝世已过三年,偏偏在三公子即将接任叶家之时蹦出这么一个漏网贼匪,很难不让人心生疑虑。”
燕隼道:“看来叶夫人对三公子很是信任。”
陆蓉抚了抚手上的玉镯,慢慢道:“燕大侠不也是对此事抱有怀疑吗?”
燕隼微微一笑,并不回答。
陆蓉却不再继续,反而站起身来,站在角落的老嫫也无声息地出现在陆蓉的身旁,替她抚平裙裾上的褶皱。她扭头对燕隼道:“不知燕大侠是否听过‘千手万星’。”
燕隼动容道:“‘千手万星’郑坤?”
陆蓉道:“有趣的是,叶八带回来的那个人,自称‘郑坤’。”
作者:语谖(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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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晓露是那种高中常见的,每个年级都有一个的那种女生。
她矮,胖,黑,脸上有几粒青春痘,带着一副塑料框眼镜和钢牙套,头发不但少还干枯毛躁。有嘴上不积德的男同学叫他“四眼钢牙大丑妹”,她一出现,那群男生就四散奔逃,一边跑一边喊“大丑妹来了,大丑妹来了,太可怕了快跑啊,不然她那一口钢牙咬下去,要中毒的”。
米晓露的学习成绩也不上不下,没得到过老师的表扬,但也不会给班级拖后腿。同班的同学和她关系也不上不下,早上在校门口遇到了也会打招呼,但所有的交流仅限于收发作业。唯一愿意多和她说几句话的是她斜前方的女生周慧。
周慧是那种全年级都挺有名的女生。她不算漂亮,但有一双亮得炫目的大眼睛,嘴角上总带着笑,经常和男生追跑打闹,嘻嘻哈哈,但是被大多数女生敬而远之。米晓露是周慧唯一一个同班的女生朋友,她们偶尔一起上厕所,中午一起吃饭,也就这样了。下午放学后,周慧和男生们一起出去玩,米晓露就一个人坐公交车回家。
米晓露有一次在洗手间的隔间内听到外面有隔壁班的女生在闲聊:“那个周慧,老是和他们班那个丑黑胖在一起,不就是为了在男生眼里显得漂亮点吗?不然就她那个颜值,怎么会有那么多男生围着她转?”另一个人回答什么米晓露无心在听,她蓦然想到爱弥尔·左拉那篇著名的小说《陪衬人》,自己不就是绝佳的陪衬人候选吗?她随即又立刻打消了这点心思,她不该这么恶意揣度她唯一称得上是朋友的人。米晓露一直等到外面的两个姑娘脚步声远去,才偷偷从隔间溜出来,回到教室。
高二的第二学期,对米晓露而言本该是一如既往的。上课,下课,考试,放学,做作业⋯⋯然后平稳地升上高三,开始真正的地狱。但不知道这届校长为何突发奇想,决定在开学之初来一个投票,选出每个年级最引人注目的人,封为本年级的愚人节教皇。投票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结果于愚人节当天公布。
“为了推广公众号赚关注吧。”周慧头也不抬地说,重点完全放在回消息上了。学校不让带手机,但是几乎每个人都偷偷带,“先走了,和1班那两个学霸帅哥有约!”
“哦⋯⋯哦。”米晓露模模糊糊地应道。
等周慧一走,米晓露立刻打开规则,逐字逐句地研究。投票的时候还要带学号,从根本上上杜绝了刷票,还仅限校内学生。
米晓露抬头,三月初的春天还稍稍有点凉意,但是俏丽的花已经开在了枝头。
第二天,学校的公告栏里出现了米晓露的大幅照片,是他们高一军训时拍下的,班主任给他们班每个同学都发了一套。照片被放大成海报大小,底下还写着“请投给全校最丑女生”。路过的学生们全都惊呆了,对着公告栏指指点点。
米晓露的书包在座位上,但是人一个上午都没有出现。熬过了上午的课程,班里同学准备起身冲去食堂时,周慧突然敲着桌子站了起来。
“今天谁也别想走,把话给说清楚了!”
班里的同学谁也没见过周慧发这么大的火。哪怕有一次她被不小心泼了一盆脏水,她也都只是撇了撇嘴没说话。
“周慧,咱们得先去吃⋯⋯”
“谁也别想走!”周慧重复了一遍,“那张海报,谁干的!”
全班一片沉默。
“再问一遍,那张海报,谁!干!的!”
死寂般的沉默。
“怎么,有种干,没种认啊!”周慧的声音尖刻起来,“都是同学,平时她也没得罪你们吧!做个人有点良心很难吗?今天不说出来谁干的,咱一起饿到下午。”周慧搬了把椅子,把门一堵,自己坐在椅子上,看着班里其他人。
“我支持!”后排的一个女生突然开口,“不是我干的。”
“我也支持,这事不能这么算了。”第二个女生开口。
“不是我干的,我觉得干这事的人特别下作。”另一个男生也跟着说。
“不是我,虽然我平时笑话过她,但是我不会干这种事,我要撒谎,天打雷劈!”
“也不是我,我看不起这种人。”
班里的人你一眼我一语地说了起来。
“5班你们怎么回事!”门外突然响起班主任的怒吼。
周慧不情愿地站了起来,给班主任开了门。
“怎么都不吃饭?赶快的!”班主任看了一眼,一下子就明白发生了什么,“周慧,你吃完饭后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周慧冷眼扫过还没来得及表态度的几个人,点了点头。
办公室里,米晓露坐在椅子上双手握拳。窗外的树上的木棉花怒放吐蕊,像是整棵树都着了火。周慧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米晓露正在出神地看着窗外。
“都坐吧。”班主任和颜悦色地说,“米晓露,你来解释一下,周慧为了你拦着全班同学吃午饭,这事我没法替你瞒了。”
米晓露看着周慧,周慧也看着米晓露。
“其实,那个海报是我挂的。”米晓露说。
“什么?”周慧难以置信地问,“什么呀!”
“不是,你听我说。”米晓露语无伦次地解释,“我⋯⋯你,你不明白。你一直是别人的焦点,喜欢你也好,讨厌你也好,年级里的人总能看到你,你也吃得开。我,就,哪怕一次也好,我想被看见⋯⋯”
“那你也没必要这样啊。”周慧抢着说,“你还有很多优点啊,例如,呃⋯⋯或者什么其他的特点,比如说⋯⋯唉,不对。”她语塞了,米晓露的确没什么其他可以称道的特点。
“所以,一次也好,我想被看到!”米晓露异常坚定地说。
“那⋯⋯不然说海报是我贴的?”周慧也没别的办法了。
“怎么行!”米晓露连忙摇头,“你刚刚还为了我堵着全班人不让去吃午饭呢!我怎么能让你背锅!”她低下头,“我会自己解决这件事的。”
第二天的时候,公告栏里的海报换了新的。还是米晓露的同一张照片,不过底下的字变了,详细地写清楚了昨天那件事的前因后果。米晓露低着头从围观的人群身后走过,周慧拉着她的手。
米晓露是每个年级都有一个的那种女生。
她矮,胖,黑,脸上有几粒青春痘,带着一副塑料框眼镜和钢牙套,头发不但少还干枯毛躁,学习成绩不上不下,和班里同学也都是点头之交。但是,她也想被人看到。
周慧在投票界面写下了米晓露,然后在投票人那里填上了自己的学号。
“投票成功,结果待4月1日公布。”
周慧抬头看着米晓露,笑了。
END
作者:喵哩
《漫威宇宙:洛基》
洛基剧集后续情节(作者的话:没事,不就是多元宇宙吗?这个剧集渣渣,我可以写一个不渣的宇宙线啊……)
洛基听着身后杂乱而急促的脚步逐渐靠近,B-15叫来的警卫正在赶来,如果他再不离开,很快就会被这群人抓住。
然而莫比乌斯那句“你是谁?你叫什么?”疑问震的他忘记了逃跑的本能。
他茫然四顾,看到屹立于TVA中庭的巨大而唯一的雕像后,完完全全的愣住了——那里原本是三个傀儡蜥蜴的雕像。
征服者那张轮廓粗犷的脸几分钟之前还在虚无之境夸夸其谈——当然现在那个浮夸的家伙应该已经栽在了希尔维的手里。想到这个名字,洛基心中隐隐疼痛,不过眼下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面对,那短暂而疯狂的意乱情迷暂时被他压在了心底,头脑开始高速的旋转,思考眼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希尔维把他推进了穿越门,而那个时刻所谓的神圣时间线已经开始崩解,也就是他有可能降落在一个“其他的”TVA总部,所以这就能解释为什么莫比乌斯完全不认识自己。
但这带来了第二个问题,TVA是管理所有时间线的机构,如果这个莫比乌斯不认识自己,那么是这个TVA所管理的所有时间线都没有“洛基”还是因为这个TVA所管理的所有时间线的洛基都没有越界?
以洛基对自己的了解和与其他“洛基们”的接触而言,第二种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洛基”不会带来时空扭曲什么的,那就不是洛基了。
所以这个TVA所处的时间线原本是没有洛基的?
四只手从后面抓住了洛基的胳膊,把他固定住,警卫用武器虚虚的指着洛基,杆子上危险的黄灯还没有点亮,他们的目光投向B-15,等待长官的进一步指示。
“等等!我们有个误会。”洛基在那位总是怒气冲冲的女士开口前喊了出来,“我确实是一名分析师,而且我是莫比乌斯的搭档!只是……我来自于另外一个时间。请相信我!”
他拿出了自己最真诚的眼神看向B-15,然后又给了面露诧异的莫比乌斯一个无奈的苦笑。“时间都乱套了……我想,这就是原因。”
五分钟后,洛基和莫比乌斯坐在了放映室,因为整个TVA都乱糟糟的,莫比乌斯需要找个安静点的地方消化理顺眼前这个冒出来的陌生人的信息。
他作为探员的直觉告诉他眼前这个人不太可信,但那种从脑海里浮起的莫名其妙的熟悉感,又让他觉得对方似乎有那么点点可以相信。真是太矛盾了……
洛基扯了一个疲惫的笑容,往后理了理自己的头发:“难熬的一天对吗?你要来罐咖啡吗,你最喜欢的那种。”
莫比乌斯抬眼看了看眼前狼狈的男人,手指在桌上敲了敲,沉吟了一下:“……你看来确实对我有所了解。但这并不能证明你是我的搭档。我对我的时间犯们也很了解,甚至比他们的亲朋好友都了解。”
“当然……也许你比他们自己还要了解。”洛基轻笑了一声,眼神里带着点戏谑。“你总是不知疲倦的研究你的猎物们,所以你才是TVA最棒的探员。”
莫比乌斯抄起了手,歪着头仔细的打量着眼前的人。
“……你这个说法,让我怀疑我和你其实不是搭档的关系,而是……”
“对,在我们那个宇宙,一开始我是时间犯,不过你还是你。但后来你发现我的能力和经验对你十分有帮助,于是你请我作为任务中重要的支援力量,你还在你的团队里称呼我为教授。”洛基立刻承认了莫比乌斯的推测,要骗人十句话里总要有九句是真的,那剩下来那句才会份外让人放心。
“……唔,姑且认为你说的是真的。”莫比乌斯可没那么轻易的相信别人,他暂时放下了这个话题,“所以你知道眼下这一切混乱的原因?”
洛基微微咬紧了牙齿,对于自己接下来要说的真相进行了筛选,毕竟他还不知道征服者康对于这个宇宙的统治到什么程度,就算他没有了对未来的全知全能,也还是拥有TVA。如果这位征服者是邪恶的,打算统治所有宇宙的,那么不要暴露自己的身份,就近潜伏在这里,反而更有利于将来扳倒他。
而且想要回到自己原来的宇宙,见到自己想见的人,也必须要能够拥有在时间线穿梭的能力。所以不管如何,他必须取得莫比乌斯的信任,给自己在TVA找一份工作。
“听着,你不相信我没有关系,但你一定要记住,时间线已经被解放了,时间线之战很快就会到来。一个邪恶的人,强大到你无法想象的敌人,拥有无数的分身,每个多元宇宙的分身,他们会彼此发动战争。不管我们现在在哪里,归谁管,都一定会卷进这场战争。”
“……根据你之前告诉我的那些话,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因为你在时间的尽头干了什么事情,才解放了时间线,造成了眼下的一切?那我岂不是应该先把你抓起来,为了确保我们在接下来的战争中取得胜利。”
莫比乌斯摸着下巴,眯起眼睛,审视着眼前苍白的男人。掩饰的很好的惶恐在那双绿色的眼睛里一闪而过,然后变成豁出一切的决绝。
“对!从我来的那个宇宙,每一个时间线的我最后都会被裁剪掉,我的人生就是为了衬托他人的丰功伟绩而存在,不管我如何选择,最终只有失败。包括我现在坐在你的面前,是因为我被我的……搭档背叛了,她在最后那一刻把我推进了穿越门,掉落在你们这里。”
洛基双手下意识的紧握在了一起,手指因为用力而发青。
“你确实应该现在就抓住我,消灭我,因为我总是失败的那一方,和我在一起会变得同样的不幸。”
房间里的空气凝滞了起来,痛苦以一种无形却可以感知的方式填满了整个空间。
“……咳,即使是在TVA,你这个说法也太悲观了。”过了许久,莫比乌斯才淡淡的开口,打破了沉默。“你能出现在我这里,不是说明你还有机会吗?”
“鉴于你的特殊身份,我会向长官申请,由我自己密切监管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到底什么样的敌人会来进犯。”
洛基猛的抬起头,一脸诧异的看着眼前改变主意的探员。
“?”
“别那么看着我,我可干不出一脚把淋湿的野猫踹进暴雨里的事情。既然在另外一个宇宙的我能和你成为搭档,那在这个宇宙也是可以的。”
“你相信我?”洛基脸上的神色轻松了起来,甚至带了一点点调皮的笑意。
“就那么一点点吧……如果你搞什么鬼把戏,我会立刻亲手料理你的。”莫比乌斯站了起来用手指比了一个微小的比例,然后一边叹气一边往外走。“你啊,先去人事部报个到,然后看分配到哪里,领上新制服以后,梳洗一下,然后我们再详谈。”
洛基脸上的笑意一点一点扩大,顺从的站了起来。
“我就知道,你总是这么的有善心。”
莫比乌斯挑了挑眉问道:“怎么?”
“以前你也这么说过?”
“淋湿的野猫?”
“差不多吧……”
“所以你利用我的善心?”
“你也可以随时收回你的决定啊。”
“……”
“你真的打算反悔啊?”
“……不,我相信我自己。不管在什么宇宙,我都是有原则的人。我愿意选择帮你,肯定是因为我看到你身上的闪光点,就算目前我还没在你身上看到,但以后也会的。走吧,别和我玩那套欲擒故纵的把戏了。”
“你可真了解我。”洛基低下头,微微的笑了,为自己赢得了这场赌博而开心。
“就像你说的……我总是很了解我的犯人。”莫比乌斯也笑了,为自己招惹的新麻烦而苦中作乐。“……或者说搭档。”
免责mode:笑语/求知
《被遗忘的沙漠》
我还记得,那时的我坐在一堵土墙后面,把脚重新插回自己的靴子里。在用土制烧酒把自己灌醉后,我觉得这堵土墙的历史超过两千年,或许从希克索斯人的年代就已经立在这里了。沙漠入夜的时候凉得很快,我想我只要在这里再坐两个小时,就会被冻死在这里,天亮的时候土人就会发现那个外来的白人探险家像个傻瓜一样死在他们圣坛的边上。然后我的狡猾向导就会把我的行李卖了,牵走我可怜的骆驼,然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人记得朱利安·史密斯,野心勃勃、穷愁潦倒的蠢货探险家。
回过头想,我来到离家乡千里之外的荒漠,并不是为了拯救当地部族野蛮祭祀的可怜祭品……好吧,我承认我或许只是想找到些金子,尚未被发现的古代遗迹,邂逅几个有着蜜色皮肤的异国美人,逃避国内的经济危机和大萧条……我不知道,或许我只是想从失败的人生中逃离出来,忘记那些骗了我又伤害了我的女人。
夜晚实在是太冷了,我重新回忆那个让我浑身燥热的姑娘,有着长长眉毛、罕见红色眼睛和纤瘦脚踝的当地女人,长发编成辫子直垂到地上,让我一瞬间为之动摇的姑娘。如果不是她要被本地的野蛮土人当成“被遗忘的新娘”,我猜我大概会试图把她拐跑,把她带回我充满喧闹尘嚣的家乡,带她去看轮船和摩天大楼,品尝汉堡和苹果馅饼。但很可惜,她现在要被推到那口被石板封住的古井里,祭祀一个连真正的名字都被遗忘的无名古代神。
我打心眼里看不起这些未开化人,但他们的刀和弓箭能轻松了结一个蠢货冒险家,那我只剩下手枪和喝醉后的愚蠢勇气。
具体劫人过程我现在记不清了,我大概用火把驱赶着他们的骆驼,冲散了人群。就在骆驼们四处大闹的时候,我包着沙漠地带最常见的头巾,混进了祭祀仪式的最中心,在他们反应过来前,一刀切断了美人儿手上的绳索,牵着她以我平生最快的速度逃走,赶到我土墙后的骆驼上,骑着骆驼,在太阳升起之前赶回镇子,然后在这班土人回到镇上之前带着行李逃跑……计划很简单,考虑到这是喝了两瓶椰枣烧酒后制定的计划,我觉得还不赖。
岔子出在哪儿?那个女人拽住我的手腕不放,而且她的力气比我想得要大很多,当她开始大喊大叫,拖住我不让我走的时候,我想,操,这可不在计划之内。
然后我跟那个女人纠缠起来。我承认她很火辣,各种意义上。虽然她狠狠给了我两拳,但我直到现在还记得她身体柔软丰弹的触感,近距离纠缠时候滚烫的鼻息,眼泪,和眼泪后面那双雨后晚霞一样透红的眼睛,她的眼睛在火炬的光芒下反射出的色泽,胜过我在纽约博物馆里见过的那块世界上最宝贵的红宝石。那块红宝石来自远东,是罕见的没有裂隙纯粹无比的红宝石,它的光泽比之也逊色三分……
如果当时不是我喝多了,我想我一定不会被她推倒,失去重心,落入那口古井里。
而如果不是我在坠落的过程中碰撞了井壁好几次,下面又是一堆非常柔软的细沙,我想我没办法活着走出那里。后来我知道,那地方本身就是让从上方坠落的祭品活着落到井底,然后发现那里真正的秘密。我坠落到底的时候直接晕了过去,多处擦伤,但万幸没有骨折。
然后,当我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我落在井底的时候,我发现这里有光。不是头顶的光,井口应该在的地方黑漆漆的,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我是个蠢货,我早就知道这一点,只是我没有想到自己会死在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地方。
在接近黑暗的地方,你对任何一点微小的光线都会特别敏感,我摸索着古代的井壁,找到了一个狭小的开口,那里有一条廊道,另一侧有新鲜的风和空气传来,以及给予人一线希望的光芒。我忍着浑身上下的痛楚,沿着走廊缓缓向前走,几分钟后,眼前豁然开朗,然后我所寻找的古代遗迹就出现在我眼前。
当然,我也遇到了它,我之前从未想到这里还会有这种极度罕见的东西存在……一个超自然生命。
那是一个非常美的地方,哪怕到今天我也会这么说,我一生中去过的所有地方都比不上那座奇迹般的地下古城。我出生在一个乡下小镇里,十五岁坐火车到大城市读书。我对美洲之外古代文明、历史的了解来自于课本,以及探险家们留下的笔记上那些手绘的图案。照相技术那时候还不发达,器材笨重,所以考古探险的冒险家们多少会一点素描的手艺。我看过手绘的丛林深处的神庙,被藤蔓包裹着的金字塔,上千年祭祀留下的骷髅之地,石窟里原始人的骨器和壁画,或是最罕见的,好像在梦里出现的那些“神”的残骸,或是二手、三手的记录。
但这些二三手的记录永远也不会教给你,当你真正面对一个超自然生命的时候,你能做什么,或者说你应该做什么。
我当时不太能确定,但后来我知道那是一个希克索斯人的古代城邦,我从出土的埃及新王国时期的碑刻里读到过这个地方。在诸多失落在沙尘中的城邦里,有一个被古老精魂统治的城邦,名叫朵埃尔之地。传说朵埃尔之地位于冥界与人间土地的交汇处,被所有人遗忘的死者会在这里盘桓,然后被“遗忘者”吃掉。这些灵魂就此消逝,从阳间与冥界的转生循环中就此脱身,彻底化作沙漠中的尘土。
我亲眼见到了“遗忘者”,而且我意识到它是一条龙。
我走出那个狭小的山洞,光亮让我眯起眼睛,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看清我所站的地方。一个巨大空阔的地下空洞,头顶是倾斜的巨大岩石,而岩石下是规则的、闪烁着贵金属光泽的古老建筑。公元前古埃及王朝所特有的建筑风格,残垣断瓦,一半的城池被岩石压碎,埋没在数千万吨的黄沙中。
有一丛黯淡的光线从天顶的一个地裂上洒下来,地上积满了堆成小山的沙尘,然后沙尘中,深红色的宝石一闪而过,我意识到一头庞大而惊悚的巨兽趴伏在我面前那块宽阔的平台,周围的石柱表明这是祭祀之地。它伸开自己背上的翅膀,流沙从翅膀上滑落下来,露出斑斓的、树叶一样层叠的皮鳞。像是有一层彩虹色的皮膜覆盖在它的表面,脊背上有着爬行动物般的骨刺,然后是鳄鱼般的头部,以及瞬膜包裹下深邃的红色眼睛。
我长久地站在原地,目瞪口呆,望着这头神话中的野兽抬起头颅,平静地俯视我。
我的头脑中回响起某种声音向我问好……我猜想这种生物从远古时期就学会了用这种方式和古人交流。接下来它的形体发生了更为惊人的转变,向内卷缩的气球一样,它开始缩小、变形,鳞片收回皮肤内侧,转变为光滑赤裸的肌肤。整个过程只用了几个呼吸时间,然后在我面前,之前那个把我推下来的赤眼女人就活生生地站在了我的面前,身上披着一层斑斓的丝绸。她缓步向前,有着难以言喻的高贵气场,沙尘雪一样地从天井中洒下,堆积在数千年前的金色遗迹上,四周寂静无声,只有我的呼吸和细沙落下的沙沙声。
这是我与它的相会。
她不会说话,我们之间自始至终通过心灵交流。她说她的名字是被遗忘者,是盘踞在朵埃尔之地的神明。她依靠长久的祭祀实体化,在这里看守着这座被遗忘在时间之外的古代遗迹。每隔二十年,居住在附近的土人都会献上古老罕见的血脉,当初有着红色眼睛的希克索斯人的血脉,她吞噬那些祭品的记忆为生,然后那些人祭在这里生活、自杀、或老死。
地下暗河在这里经过,这座小小的自给自足的城邦有着自己的果园和农田,千百年来它们自如生长,葡萄藤逐渐覆盖了那些曾经有着精美纹饰的墙壁和居室。紫红色的饱满葡萄落在地上的凹槽里,时间自然将它们酿造成醉人的美酒。这些酒浆千百年来顺着地下暗河不断流淌,成为了大地的酒杯。数十里外有一座绿洲,里面有一口泉眼被称为酒神之泉,每年十一月份,泉水就会散发出馥郁的甜香味,在那里经常有骆驼在那里喝醉。
被遗忘者说,她在这里非常寂寞。
我拨开那些层层叠叠的,在远离地面,靠地裂缝隙中的一缕缕天光而生长的葡萄藤,打着火把观察那些千年之前的遗刻,询问被遗忘者古老的秘密。壁刻上的图形告诉我,在数千年前,这座城邦是由想要被遗忘的流亡者所建立的。他们来自古老文明的各个城市,被抛弃的人、被伤害的人,想要逃离的人……只要他们虔诚祈祷,就能在这里找到隐居者的家乡。随着时间的流逝,被遗忘者的城邦位于沙漠中最荒僻的远处,远离了外界的战火与纷争,他们就真的变成了一个神话和传说中的城邦。
自给自足的朵埃尔之地是古代沙漠中的隐秘桃源,而被遗忘者说,她就是在那个时期诞生的精灵。是愿望与现实交媾后产下的神灵,一种思想,一种理念,一种愿望,一种梦境。最开始她非常孱弱,只能潜进流泪入睡者的梦境,替他们擦去眼泪,平复悲痛;之后梦境逐渐传播开来,人们的记忆和情绪供养她,令她逐渐壮大,乃至于影响力逐渐增长。
最后,她说,强烈而迫切的愿望引起了巨大的地震。世界的底部回应了这份愿望,朵埃尔之地在巨大的地震中沉入沙海,所有人都在幽深、冷暗的地下彻底离开了这个世界,安静地沉眠。在古代神话中,会有冥界之神对他们的灵魂进行审判,但朵埃尔之地不会,所有的灵魂都会被遗忘者所吞吃,所有他们存在的痕迹、所有与他们相关的因果,都会被遗忘者抹除。在此之后,朵埃尔之地就再也不会出现在世上了。
灵魂被吞吃?
她告诉我,这是一种容易被常人理解的说法,她从难以磨灭的记忆和最深刻激烈的情感中诞生,也以这些东西为食。当然,她最渴切的就是孤独与寂寞,而我身上充满了这种巨大的能量。我的寂寞与孤独像是失控的火焰,突然间因为女人而点燃,贪婪地攫取更多的精神和力量。
我说,我明明是个热情浪子,一个酗酒的精神上的吉普赛人,从不在一个地方呆多久,永远追求更加刺激的冒险和人生。我每到一个地方就会陷入突如其来的恋情,爱上一个一面之缘的女人,在热恋中纵情体验甜蜜美好,在该了断的时候迅速了断,从不让他人伤我太深。
被遗忘者说,爱与孤独寂寞正是一体两面,人们因为孤独与寂寞才渴望爱。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用那女人的眼睛看着我,我们站在几千年前的石刻下,面前是葡萄酒发酵的池塘,有一股非常浓郁的水果发酵气息从这里升起,甜,但是又带着腐烂的臭味。暗河冲刷出的隧道里有空气流动,把酸臭的气味冲刷走了。
几千年来,数百个处女被送到这里维系她的存在。这些女孩们必须是刚刚情窦初开的年纪,刚学会去爱上一个男人,但还没有体验过真正的热恋。她们居住在这座早就死去的空寂城市里,而被遗忘者就舔舐着她们身上活跃的青春,她们梦中的恋情,梦中本应享有的不存在的人生。在她们跳下暗河之前,已经无法忍受这里的寂寞和孤独,像是一滴血渗入千年未变的沙地,作为被遗忘的新娘,消失在世界的底部。
所有的被遗忘的新娘,最后都成了我。被遗忘者用某个女孩的声音在我的脑子里说。在朵埃尔之地等待着永不会到来的情郎的被遗忘的新娘。她们梦想中的情郎离这里过于遥远,有一片无法渡过的沙漠横亘其间。
我意识到,我就是那个她等待了许久的男人,我想,我必须离开这里,而如果我成为她等待的那个男人,我就能够让她带我离开这里。朱利安·史密斯的生命不该停止在这里,我还想回到人世间,重新享受美酒与佳人,赚取金钱与名声,让从南到北的所有人都认识朱利安这个名字。
我抱住她,吻她,她没有反抗,有很细微的回应,像是那些没有经历过男人的女孩们在学习。
后来我对她说,我要带你走。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把所有的壁画留在了自己的脑子里,我背诵朵埃尔壁画上的故事和历史,把金色的杯子和首饰塞满了自己的腰包。这些古老的贵金属制品历经千年依然没有朽烂,朵埃尔之地的移民们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带进了这座地下的墓穴,几十个世纪以来,这些财宝就躺在岩层中间,和它们曾经的主人一样被外部世界遗忘。
被遗忘者沉默了许久,我把这当作是一种拒绝。我已经经历过太多次这种事,她们说:朱利安,你是一个坏男人,你永远无法给人安全感。你永远不会全身心地爱一个人,也永远不会信任别人,这也使得永远没有人会真正全身心地爱你,也不会有人真正全身心地信任你。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故事,所以我耸耸肩说,我会自己找路,从井里爬上去。
井已经被封闭了,被遗忘者说,沉重的铁链把石板绑在井口,这是我在梦中告诉他们的事。他们恐惧被遗忘之沙席卷的梦境,这片沙漠地下的被遗忘之地就是他们心中的冥界,被遗忘就是真正永恒的死亡。他们向我祈祷,祈祷永远不被沙漠淹没。他们热情地开辟道路,向着外面的世界,你来的那个世界,正在联系在一起的那个世界前进。外面的东西洪水一般地涌入,枪支、烈酒、战争……还有你这样的冒险家。你来自于众人的世界,喧嚣而暴涨的人类的世界,而这里是被遗忘的不存在之城。
唯一的道路,她说,只有一条路能够跨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凿穿孤独打造的壁障,横越遗忘的沙漠……我可以带你走,我可以跟你走,但你必须理解,那条唯一的道路是什么。是什么让寂寞与孤独中降生的龙生存?是什么能让它在离开自己的根源后依然有存在的意义?
答案一直就在名为朱利安的浪子心中,我知道那个答案,在我们第一次对话的时候她已经告诉了我答案。我已经在这里度过了数个星期的时光,借着古老的黄金镜子看自己的时候,我已经认不出原先那个剽悍的冒险家,现在镜子里的人有着一把大胡子,眼睛微微泛红,活像是画册里的丛林野人。
我会带你走的,我对龙说,我会带你去看纽约和芝加哥,几千年来人们的新发明,冒着烟囱的工厂,河中的汽轮和海上的战舰。人们互相厮杀的战场,天空中巨大的铁鸟和灰色的楼群。他们发掘出了巨人和矮人的尸骨,远在几百万年前的恐龙的化石,也制造出了能够在海里潜航的潜艇和看见遥远星空的镜子。人们热切地探索着已知与未知的世界,甚至抬头看向群星,想在那里开拓新的土地。
我会爱你,我对她说下诺言,爱与寂寞孤独是一体两面,你从寂寞孤独中诞生,爱是你心中最真切的渴望,也是你生命的源泉。我们会创造真切的记忆,令你能够拥有真正的生命。命运令我横越了被遗忘的沙漠,来到被遗忘的遗迹,遇见了被遗忘的你,这显然已经是一种生命的启示,即将转变我们两人的生命。
被遗忘者用火红色的眼睛凝视着我,我想起我去看过的那些在这死去的死者的尸骸。许多祭品跳下了暗河,但也有许多人在这里生存了许多年头,靠水果和农作物维生,逐渐变得痴呆和僵直,最后再也没有能够给予龙的记忆和情感,如同尸体一样停止了呼吸。被遗忘者的姿态如同那个让我记忆深刻的女人,但我发誓她比那个女人更美,更迷人,双眼更明晰透彻,足以靠长久的凝视令我停止呼吸。
她抱住了我,开始转变形态。她说精灵也会死,如果它们离开了自己的根源,失去了自己的力量,神,精灵,龙……这些具备了实体的精魂就会逐渐消逝……就像是一个破碎的气泡,或是一场久远但终于醒来的梦。借我的身体,龙说,她能获得真正的生命。
我没有听懂她在说什么,只能祈祷奇迹的发生。
被时间遗忘的龙用双翼把我包裹起来,我们一同坠入滚动着烂熟葡萄的酒河,随着河水向前流动,一同随波逐流。我渐渐难以呼吸,龙不停地撞上暗河里的岩石,剧烈的震动似乎永不停息,直到一声巨响,我重新见到了光明,发现自己浑身沐浴在龙血中。我们躺在一口泉水里,这里是一块沙漠中的绿洲,头上是亘古的星空,寒冷,沙漠的夜晚太寒冷了,但是龙的血液是滚烫的。
被遗忘者那红宝石般的眼睛宁静地注视着我,她现在是那个女人的姿态,但这是她第一次用那女人的声音叹息,这是我一生中听过的最美的声音。
然后她逐渐停止了呼吸。
我祈祷了一整晚,努力对着她倾诉自己的爱意,但她始终没有活转过来,奇迹没有发生。我在绿洲呆了一个星期,然后把她埋葬在了绿洲。后来我想,或许龙能够从数十公里的地下暗河中活着出来,但一个真正活着的女人不可以吧。又或者说,既然她能用心灵和我沟通,那我的诺言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我的爱能不能维系她的生命,她应该比我更清楚才对。
后来……后来我的故事你们都知道了。我骑着醉倒在绿洲里的野骆驼,九死一生地回到了文明社会。假装自己是个学者和成功的冒险家,将希克索斯人的遗物四处展示,写书,编造的冒险日记。成为了著名考古学家朱利安。
今天是我的七十岁生日,还是非常感谢你们听我讲故事。
不知道你们信不信,我带回了被遗忘者的眼睛,一块完美无瑕的宝石。是的,后来我骑着骆驼回到了那块绿洲,挖开了我埋葬她的地方。下面没有尸体,只有一枚眼睛一样的红宝石。是的,它看上去和她的眼睛一模一样,色泽,斑纹……十年前的一天,我从我的纪念品箱子里将它取出来,我想把它擦擦干净,在阳光下仔细看看它……就在我把它放在花园桌上,转身去找我的手帕的时候,一只猫头鹰飞来,抓起那块宝石,然后飞走了。
……
是的。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块宝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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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欢
18年桑桑学院F1大赛参赛作品
文:旬夜
CP:簇邪
属性:BL
1.
黎簇靠在苏日格家外的木桩上,一眼黄沙漫长延续至天地间。明亮到刺目的蓝色天空,光线透过视网膜投射至眼底,灼热地像要融化一切。
"怎么,眼睛不要了。"
鼓噪的声音从喉间窜出,听着与柔和无关,像是老式音箱播放的磁带。
那是吴邪。
黎簇回头,他视线还留着直视强光后残留的阴影,却看清了身后拿着水杯的男人。
"喝两杯。"老奸巨猾的绑架犯对他扬了扬水杯。
黎簇视线掠过对方肋骨而下,落在微微弓着小腹上——那有伤。
"王盟不是让你再休息一天。"
"谁都跟你似得,脱水都能昏迷大几天。"
"就你厉害。"黎簇一脸不情愿地伸手抓过对方手中的水杯,手不经意蹭过指尖的皮肤,并不光滑,像是未抛光过的瓦瓷。
却带着属于人的温度。
并不讨厌。
-
【半晌偷欢】
黎簇曾瞧见过苏过万抓耳挠腮给沈琼写情书,不少,一张叠一张,浪漫到像是只耷拉尾巴的金毛狗。虽然到最后一封都没送出去。
但他这个没什么文艺细胞的人,却记下了这个词。
一如于那些点没有希望的日子里寻找着,或一点温情,或一点刺激,或爱情、血液,或那些大张旗鼓的暴力与疼痛。
与苦中作乐有点像。
虚耗着波澜不惊的时间,目之所及处是灼日的艳阳,盛夏的聒噪,数不清的飞虫和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未来。
在那些喜怒哀乐里日复一日耗尽一生。
那是黎簇曾经的日子。
-
只是人虚度的时光里,感官永远不灵敏。那时心脏的跳动和血液的温度只是客观事实,而非主观——你能感受时间流逝,感受死亡,但不能理解死亡的含义。
一如在并不长的过去里,濒死对于黎簇来说是遥不可及的。
血肉横飞的危险只存在游戏中。
按杀伤率和概率值降低的ph值,CG造就的残肢断臂。
伤不及自身。
至多来个肺疼气不顺。
可吴邪给了他一场游戏,在这鸟不审单的沙漠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一场生存游戏,没有复活点,输了就和黑白无常肩并肩。
按理说,他应该恨得他牙痒痒。
毕竟他也曾巴不得将吴邪从中间劈开,串成棵灯红酒绿的圣诞树。
-
“你是不是不需要我了。"
说这话的时候,大漠正扬起黄沙,将黎簇眼前视线吹得模糊不清。
"要不,你放我回家吧。”
说这句话时,将视线落在吴邪身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一个什么样的回答。
只是那时候,似乎时间和视觉都被放慢了无数倍。
他视神经投影着吴邪面部每一次肌肉的震颤。
像在等待着一场审判。
只是法官犯人皆不在场。
却让他胆战心惊。
直到,吴邪露出一点讳莫如深的笑,扬起嘴角"现在还不行。"
是去是留,有人给了他答案。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心脏忽然微微一动。
像是血液被拔掉栓塞滚滚而出,带来了几丝,浮动在那些光怪陆离悲伤痛苦之上的欢愉。
黎簇有些难过,又忍不住开心,开心什么,难过什么,他不清楚,只是那二者罗列站在他的心脏两侧,有人朝他大脑开了一枪。
——pong!
Congratulation.
-
"明天就要出发了。还不早睡。"
离开苏日格家的前夜。
黎簇被吴邪找到的时候已经夜深。
沙漠入夜的户外气温下降地飞快,风从沙丘掠过响起呜呜的哭声,沙漠一片铺天盖地的黑色,趁着栅栏边摇晃的一点灯火宛若孤舟。
黎簇抬头。
吴邪换回了原来的装备,就站在他身边。“小孩不睡担心长不高。”说着在他后脑上不轻不重拍了一下。
一场古潼京之行,沙尘暴让他们在苏日格家整顿了五天。
由于沙漠里没有专业的急救工具,他们被水感染的寄生虫都只能用穿衣针挑出,缝合的时候要将皮肉捏住一层一层穿透缝上。
很不巧,吴邪的肚子是黎簇亲手缝的。
那时候吴邪还没有完全清醒,针插入皮肉地时候还带着一些濒死的呼吸。
刺穿组织的渗出的血液就落在黎簇手上。他指腹紧捏着吴邪的皮肤,还能感受到上面肌肉的挣扎和跳动。
而此刻少年人翻出自己的手。
他有种恍惚,恍惚自己的手指上还有什么在跳。
“马日拉不在了,那我们现在要怎么去古潼京?”他问。
吴邪没说话,只在他身边坐下来。
摇曳灯光下的男人望着不远处目光出气地平静,少了白日里不知对谁起的那点戏谑刻薄。
他和黎簇并肩而坐,不像是绑匪和犯人,倒像是过分亲密的陌生人。
黎簇觉得这有些不对,却又说不出哪里一场。
腹部开始疼,像是和吴邪一样也被寄生虫感染生生划开一个口子。
那口子里张开一张嘴,露出一排排古怪又锋利的牙。
“把衣服脱了。”
“什么?”
吴邪扣住黎簇的手时,黎簇也愣了愣。
——男人的内衬被掀开了半截。
路灯投下光,照着那点裸露的皮肤还能隐约看见呼吸的起伏。
黎簇的手腕被扣住,他只好抬头看着吴邪。 “我……想,我看看你伤好了没。”
“小崽子,一道口子,有什么可看的。”男人手上的力道松了点。
“这我划的。”黎簇抬头看他。“我……要对它负责。”
当初对着吴邪大气不敢出的狗崽子,硬着头皮和他四目相对。
牙不敢露,爪不敢伸,眼神倒是厉害。
他听头顶吴邪噗嗤一声笑出来。“毛病。”
-
狰狞的伤口正横亘皮肉上,像是个顽固的不速之客,缝针的边缘凹陷下去,结痂的边缘还微微泛红。
蹭着袖口,烟草味透进鼻腔,让他浑身一颤。他低头咬牙,手却不知怎么地在发抖。
黎簇记得第一次感受到吴邪身上的烟草味,还是在那回下地宫。
东宫阴冷狭小的墓道激发了他的幽闭恐惧症,他崩溃的瞬间,有人伸手遮住了他的眼睛。
一片黑暗里,人的感官变得的极度敏感,那点烟草气味随着吴邪的声音一起占据了他全部的注意力。“别怕,你跟着我。”
那人拉住他的手,语气是少有的温和。
像是青面獠牙的怪物忽然穿上画皮成了个面容皎丽的女子。
吓得他恶心,又忍不住想多看两面。
吴邪。一个怪人。
一个变态。
时时刻刻嘴上说要杀了他,在沙漠里一次次救他性命的又是他。
心口蔓延出那诡异的感觉,像是剥开片片外壳后,苦苦哀嚎的穿山甲。
痛苦地蜷缩成一团,在地上蹭出粘稠的血肉。
鬼使神差地,黎簇低下头,对着吴邪腰上那道伤口吹了口气。
吴邪的身体僵了僵。“…小崽子,你干嘛。”
黎簇只是低着头一动不动。
“喂,黎簇。”
吴邪察觉不对劲,想把人拉起来,却发觉死活也掰不动。
没办法。
他只好按住黎簇手肘,卸了他手臂的力气,把人抬起的时候,小崽子整个眼眶发红,却咬着牙死活不肯掉眼泪。
——你知道斯德哥尔摩吗?
——就是犯人啊,爱上了绑架犯。
“我又没死,你赶着哭坟头呢!”
“谁他妈哭你。”黎簇声音哑的可怕,看着他眼里还有几分怨恨。
吴邪见过黎簇这样的眼神,就和对方刚被绑来沙漠时半斤八两。
可却有那么几分不同。
“谁他妈哭你……”
黎簇指尖几乎陷进肉里。
-
“放心,我再怎么伤,也不至于护不住你这小鬼。”
临近的烟草味像是一种讯号,窜入神经中枢,宛如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黎簇一把抓住吴邪的手腕,吴邪后背撞在栅栏上发出一声闷响。
他眼中漆黑一片像是两个黑洞洞的窟窿。身后大漠之上的夜风发出凄厉的声响。
——我老板啊,曾经有两个朋友。
——一个胖点的还有联系,不爱说话的那个,好像他也在找他。
在右腹部吴邪肋骨下两寸,有一道疤。
那是属于黎簇的疤。
却不过是吴邪人生中的那一小道。
而却是黎簇现在的全部。
滴答。
一滴血顺着袖口落了下来,砸在地面上。
-
“你们这年头小孩都什么毛病。”
吴邪被迫仰着头靠在栅栏上。
他脖颈上的皮肉被黎簇咬在嘴里,用力咬开,血液顺着皮肤一路而下。
就在刚刚攻击的瞬间,吴邪看见了黎簇瞬间转黑的双眼。
那不是正常的情况。
“黎簇……”他歪着脖子叹了口气。“喂,黎簇,醒醒!”
漫上大脑的血液渐渐消退,直到黎簇尝到嘴里的血腥味,猛的退了一步。
他有些震惊地看着对方。
吴邪偏过视线,摸了把鲜血淋淋的脖子。直盯着黎簇看,很久笑道。“不错。”
“什么?”
“你不是担心去不了古潼京吗?现在有办法了。”他说着,提起刚刚带来的水杯,慢悠悠得往屋里走。他得背影此刻有些消瘦,不如在墓道里那么高大,被夜风吹着,发丝微微扬起,似乎疲倦地厉害。
黎簇抹了抹嘴上的血迹,忽然喊了他。“吴老板。”
吴邪慢悠悠转回来看他。“怎么?”
“你有喜欢过谁吗?”
绑架犯愣了愣,出神片刻,似乎想到了什么,又摇头道。“没有。”
少年人看着他,笑了起来。“是啊,我也没有。”
夜风扬起少年人的衣袂,他眉目间还带着几分少年气,眼神却层层叠叠得染了八苦。他脚步轻快,朝着不远处的男人快步走去。
身后大漠夜风发出呜呜的声响,掠过他们的头顶,及至更远的远方。
少年走到他身边,走到与他并肩的位置,露出人畜无害的眉眼。“吴老板,你说去古潼京的办法,到底是什么?”
男人侧头,朝他故作神秘笑了笑。“到明天你就知道了。”
他只说。“好。”
-END-
备注:改个旧文顶锅盖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心已定下,魏蓉自然也不再多做犹豫,三步并作两步,护着张东流滑进这浅坑底部。要知这坑中木刺不长,枯叶更是不多,只是所幸他不过是个小娃娃,且即便是魏蓉喂了这些时日,张东流的个人仍旧是瘦瘦小小的。若是卧躺在这坑底,在他身上铺洒上一些枯叶,若不细瞧确实是很难分辨出这里藏着个人。
她蹲下身,将张东流安置好,轻声嘱咐道:“你且乖乖呆着,听见什么也莫出声。待晚些,先生便来寻你。”说着她抬头看了看天色,又补道,“若是待到傍晚我还未来,你便自己出来。不要去找夫子,去城里,找先前送你来的那个大哥哥——锦云乐。”
张东流咬紧了牙,盯着魏蓉的双眼认真地点了点头,硬是强迫自己松开了手,并听话地蜷了蜷身子,将自己尽量缩小一些,能够显得更不明显。魏蓉见他这般行为,心中也是定了定,便从周围四处寻了一些枯叶撒在坑中。正也如她所料,幼小的张东流藏于叶下确实不甚明显,若不细寻当真是瞧也瞧不见了。
她即刻站起身来,将这土坑周围的痕迹细细抹除了,又将自己行经的痕迹加深了一些,这才放心离开此处。
只是魏蓉在树林中兜转了两步,心中还是放心不下。一时觉得该远远跑走,既能用痕迹将人引开,又能远离这莫名其妙的是非;一时又觉得自己应当回去看看那锦云乐的情形,他虽有些功夫,但那杀才实在也有着几分横练的力气,且又是个不要命的主,这万一有个好歹该如何是好?
她思前想后,心中忐忑,最终还是决定绕个圈子回到住处去。魏蓉心中也明白,这一番是非是锦云乐将孩子送到私塾,这才引来的杀身之祸,但毕竟他是出于善心和无奈,并非有意害人。她始终还是觉得不该留他一人在那儿面对杀手。
正当她下定决心,回转过身时。突然一只手轻轻拍上了魏蓉的右肩。
寒毛直竖。
魏蓉只当是那人伤了锦云乐又追了上来。她几乎是出于本能地迅速攥住了这只手的手腕,像是蟹钳似的死死扣住不撒手。脑子里电光火石闪过无数自己可以反击的可能性,但就在她即将将自己所想实施之时,就听见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魏先生?”
魏蓉紧绷的神经立刻就放松了下来,手上的劲也松了下来。
“是你……我不是说过不用叫我先生,叫魏蓉就是了。”
她松开了那只攥过锦云乐的手并将它背到了身后,有些不好意思。于是赶紧连珠炮一样地问起问题来:“对了,你既在此,那杀人的家伙呢?可伤到你了?现下是什么情况?”
锦云乐倒也不觉得不耐烦,顺着她的话慢慢回答:“你们走后没多久,三修便领着官兵到了。这伙人打家劫舍又干过许多见不得人的勾当,府衙盯上他们已经有些日子了。那次将孩子救下,大部分人已经被抓进了大牢。然而就这人逃脱了追捕,我随着捕快寻了他多日,就怕他会再伤人。果真他还是顺着线索摸来了这里。所幸我来的是时候,没叫他伤到你们。”
锦云乐在说话时,眼中有些愧疚,这叫魏蓉瞧了心中有些歉意,毕竟就在刚刚自己还在犹豫要不要折返回去救他。她咳嗽了一声,掩盖了自己的尴尬。锦云乐忽然像是又想起了什么,问道:“那孩子呢?”
魏蓉一拍双手:“呀!我将他藏了起来,既没了危险,我得赶紧叫他出来了。”说完也没等锦云乐,便自己大步向着张东流所在的方向跑去。锦云乐微微愣了一下,才笑着跟了上去。
两人跑去出去几步,来到了魏蓉刚刚离开的那个小土坑。锦云乐瞧着这片地方,有些不解,想不出那孩子究竟能够藏在哪里?就在他的注视下,魏蓉轻巧地下了土坑,将坑中的枯叶扫掉一些。一个孩子的身影就在土坑中显现出来了。
锦云乐瞠目结舌,一面心中暗叹她高明,另一面又实在忍不住觉得好笑——这实在有些像是从野外烧烤浅坑中挖出个烤土豆来——一身土色的张东流更是像极了小土豆。
不过锦云乐也注意到了这孩子比送来时要壮实了许多,甚至有些圆了,这才有些像那土豆。心中这样想着,面上有些忍不住笑意。
魏蓉面上有些羞恼,虽然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却多半是和她现在做的事情有关:“你笑什么?”
“没什么……”锦云乐抿着嘴否认,但是笑意却压不下去。许是魏蓉这样的反应,反而让他觉得更是有趣,原本没有那么好笑的事情,却越发让他忍不住发笑。
魏蓉一边给张东流拍身上的灰,一边又气又恼地看着锦云乐。
张东流被拉起来,还有些懵懵懂懂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都是因为那个人,叫先生生气了。他看了看魏蓉,又看了看锦云乐,鼓起勇气大声说道:“不要笑先生,先生是救命的好人!”
魏蓉手里的动作一顿。
看着张东流还灰头土脸的样子,却还是在梗着脖子为自己辩护,突然什么气啊恼啊都没有了,心情立刻轻快了起来。她一把抱住张东流,大声笑起来:“你这傻孩子呀。”
方礼很快察觉到了哪里不对。
虽然那位教主一直在布道,但是他周围的人表情非常僵硬。不时有几个人从外面跑进来,走到教主正后方不远处的一片阴影里,再匆匆跑走。方礼眯起眼睛看过去,即使大厅被柔和的绿光照亮,那片阴影依然晦暗不明。有个模糊的身影就隐藏在那片阴影之中,方礼怎么看也看不清。
莫非这个教主只是个摆设吗?方礼环视四周,看到周围的人都陶醉在教主的布道中。这个反应不是假的,那个教主的确有点能力,不论是什么故弄玄虚的催眠术,身体上疲惫的减轻是骗不了人的。事情比想象的要复杂。即使是见多识广如方礼,此时也有些不知所措。如果薛晴说的都是真的,如果这个所谓的教主真的有助于他人的能力,那么……方礼不由自主地想下去,当世的耶稣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圣经旧约里已经写得很明白了。当世的耶稣被人利用,那么就是另一回事了。方礼并非全无私心,但他最重要的身份仍然是七组的组长。如果这是一个隐患,那么他需要今早排除。
外面突然传来了巨大的爆炸声,绿色的礼花在空中炸开。
“我的朋友们,看来我们今天不得不到此为止了。”教主收回了他的能力,由白衣人推着轮椅回到黑暗中。他周围的那些人,包括薛晴在内,都跟在他身后,有条不紊的撤退。
四周灯光暗了下来,人群开始混乱起来。
“发生了什么事?”“不知道。”“上次这样是遇到了有条子来查岗。”“该死的,咱们赶快跑吧!”四周的声音逐渐变大,方礼被人群裹挟着向入口奔去。
“跟我来。”混乱中一只枯瘦刚劲的手抓住方礼的手臂,他被拽着向一个奇怪的方向走去。
烂尾楼周围停着不少空车,都是之前拉这群人过来时留下的。那个人拉着方礼直冲向一辆破败的绿色敞篷吉普,熟练地拉开车门坐在后排。方礼终于看清楚抓着他的是之前在车上发生过冲突的黄牙男人。
“哥们,不好意思,我有事情想和你单独说几句,刚刚当着薛晴那小妮子的面不好说。”黄牙从怀里摸出根烟,又塞了回去,“我不会跟教主或者其他人说,所以你也没必要和我说谎。你,是吃公饭的吧?”
“你怎么会这么觉得?”方礼反问,没有急于肯定也没有急于否定。
“我以前见过一个人,你和他给我的感觉挺像的。那人在我挺困难的时候帮过我一把,后来他就不知道死哪里去了。他说了,希望我将来在能的时候帮他们那样的人一把,我记着呢。”
“哦,原来是这样。”方礼暗自评判黄牙的话是真是假。
“但我得说,你要是聪明,就别趟这个浑水。你们这群老爷高高在上,不知道我们想要什么。我们啊,大多知道这就是什么心理咨询,但是听着教主说的话,我们开心啊。谁不想过上好日子啊。而且他那话是真提气,我听了也带劲。小丫头小小子,是容易被迷惑了,但是过几年就好了……”黄牙还在絮絮叨叨,但是方礼的表情越来越沉重。他发现,他想不起来这个“教主”到底说了些什么了。
“打断一下,刚刚教主说了什么啊?”方礼问道。
黄牙看着方礼笑了一下:“还能说什么,大家平安幸福,工作顺利,教内朋友团结互助呗。”他傻笑着开始发呆了。
这时候司机终于姗姗来迟,是一对年轻的姐妹花,打扮得都颇为中性。姐姐上车后打着火,回头冲黄牙和方礼笑了笑:“还是老地方啊,你这死老头,又蹭我们的车。”
“嘿,嘿嘿,回头让你婶子给你做好吃的。”黄牙一看就和她俩很熟,也没客气。
“话说,刚刚教主到底说了啥啊?”方礼急不可待地问。
“啊,你是新来的啊。”坐在副驾驶位的妹妹回头看了一眼方礼,“哎呦喂,长得还挺好看的。教主刚刚说的是,相信他就能发大财啊。”
“不是吧,应该是相信他就能幸运一生。”姐姐一边开车一边纠正道。
“差不多啦,反正幸运一生也是要发财的嘛。”妹妹应和着,又看了方礼一眼。
方礼没顾得上这些,一个可怕的念头在他心里形成:如果每个人听到的都是不一样的,每个人听到的都是自己最想听的……这个教主,是不是真的有些常人没有的能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