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为《漫长的告别》同人
她走进来的那一刻,我以为自己看花了眼。这并非来自于她本身,琳达.洛琳依旧是她,那双绿眼睛闪烁不定,就像夜里放行的红绿灯,我是否遇见了一个幽灵?一阵风从门缝里带进来,吹动了她鬓角的发丝,这时我才意识到她是真的,而不是我半梦半醒之间的幻觉。我从沙发上翻身起来,把灯打开,琳达正侧身坐在桌前,将一只手撑在桌子上,灯光把她的轮廓模糊了,我知道在我开口之前她不会说一个字,时间仿佛停止了,在我和她之间。
我走进厨房,端了两杯咖啡出来,现在喝酒有些不合时宜,待会吧,我给自己留了很多时间。托盘接触到桌面时咖啡杯发出一声脆响,里面的液体晃动了一下,但没有洒出来。
“我不知道你喝咖啡时的口味,在我的记忆中,你只喝过酒。我甚至没想过你真的会来。”我没有在她对面坐下,只是靠在墙上,看着钟面走过十二点。
“就当我那天晚上喝醉了吧,巴黎的空气里都飘着酒。但我的确很想你,我的心也被你叼走了。在巴黎的每一天我都像在梦游,你明白这种感受吗?”
“恐怕我在这事上确实有发言权,你瞧……我今晚就没有睡好。”我说,端起一杯咖啡,这应该是我最熟悉的味道,但我现在却对它感到反胃,或许还有点头痛。那双看似能够洞悉一切的绿眼睛眨了眨,琳达对我抛出一个微笑,我应该如何解读呢?难道这只是个示好的信号?不,绝不是。
“我可以分你一片安眠药,刚好和亲爱的艾琳用的是同一种。但我更想问的是你今晚有没有为我留出一个身侧的位置。”
“哦,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或许我会在夜里一个翻身滚到地上,摔得鼻青脸肿。”
琳达被逗笑了,看来我还留存有某种朴素的幽默感。过了一会后,她又摆正了脸色,不紧不慢地说,“因为我有一个案子要给你,在我告诉你之前,你不会赶我走的。”
“那可不一定,它的报酬很可观吗?”
“我一直都和你说过,钱不是问题。”
“是的,钱从来都不是问题,每个人都这么说,而我也只是随便问问。所以你今晚是不打算告诉我了,我猜。”
“就一晚上,等到天一亮,你就能自由自在地踏上你的旅途了。我知道你不是总在路上,但你不会放过任何一个逃离的机会,马洛……唉,你这只狡猾的老鹰。”
“没准我就是呢?在你看不见的时候,我或许正在神游天外,把洛杉矶踩在脚下,你一开门,我才像个醉汉一样掉在自己的沙发上。”
“那你得庆幸自己没把脊梁骨给摔断,还能站起来迎接我。”她端起咖啡杯喝了一口,样子和喝酒时全然不同,我却说不上来,升腾的白色雾气就像一层面纱,取代了酒吧昏暗的光线,屋里的电灯为她漆黑的长发打上一圈光泽,几乎让她显得有点神圣起来。
今晚我不可能不去想她带来的委托,作为让她心碎的代价,我没法拒绝她。琳达在我身边睡了一晚,什么都没有发生,但我想她睡得并不踏实,窗帘的缝隙里透出一束闪亮的阳光,照在床上。她把自己的上半身从被子里弄出来,靠在床头,光裸、苍白的皮肤被阳光镀上了一层金色,她看上去很疲惫,我给她倒上一杯水。
“我们接着昨天的话题吧,有求于你的不是我,至少现在不是。没准我终于认清了你……”她干咳了两声,拿起水杯喝了一口,“还记得V医生吗?”
“哪个V医生?我这里至少有四个人选。”
她没有把话接下去,“他的那位漂亮朋友最近离家出走了。他把这归功于躁郁症。”
“实则不然?”我问。
“我不懂心理学,但据说那男孩最后一次被看见是在拉斯维加斯,没准他只是想去散散心,又或许是去做一些疯狂的事情……这两者并不矛盾。你走吧,我想我心里已经有一部分永远坏死了。”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回答,索性就什么都不说,也没有再去看她。没准我并不是对那个案子多么感兴趣,只是想从她身边离开,顺便暂时从这个山洞一样窝里出去晒晒太阳。阳光在我出门时狠狠刺了一下我的眼睛,以表示它不欢迎我。但我已经习惯了走到哪都像个混蛋,所以我不去理会,而是叫了一辆出租车去机场。虽然我不经常搭飞机,但我熟悉这条路,它没有一点改变。
同样发烫的沥青路面上洒着道旁树投下的同样的光斑,阳光炙烤着接待过无数乘客的橡皮座椅发出一股灾难的味道,我偷偷把车窗摇下来一条缝,在到机场前又默不作声地把他摇了上去,没有人会发现的。我来得有点太早了,航班还要两个小时才到,我本想打个电话给琳达确认一下,但公共电话前挤满了人,于是我看向了一旁的报刊亭。除了杂志和报纸以外,里面还摆着一溜的平装书,在这些纸浆垃圾之间有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它的封面上印着《最后的大亨》几个字,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热爱文学的人,一定是某种别的什么冲动让我买下了这本书。
还没来得及写完它,韦德就被射杀在自己的家里,他的血从沙发流到了地上,似乎被灰蓝色的月光笼罩着,还是温热的。只有那份手稿堆在桌上,上面印着杯底的一圈痕迹,最新也是最后的一张还卡在打字机里,上面蚂蚁一样的字母像是烙上去的。但他们还是瞒着我把这本书出版了,我不禁想一个没有结尾的故事要如何成为一本书,然后我才发现自己刚才的想法有多么可笑,后面显然是找人续写的,水平也不怎么样,但霍华德这种精明的书商不会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有些人死了之后仍然能榨取出一笔可观的商业价值,你只是缺少一双发现钱的眼睛。
脑子里有个声音在催我从头第一页开始看,我照做了,在候机室里找了个位置坐下,开始读了起来。这些文字在纸页上浮动着,很难进入我的脑子,也许是因为写这本书的时候韦德已经濒临疯狂边缘。我只好把它塞进手提箱里,带着它上了飞机。也许有一天我会读完这本书,至少读完韦德亲自写的那一部分,但不是现在。飞机离开地面的那一刻我被重力拽得往后倒去,仿佛有一个人从后面用力扯着我的衣领,然后又自然地松开,用两只手轻轻地掐住脖子。这种飞行反应在几分钟后就减轻了,我也得以在一万米的高空上喘口气。我尝试再去翻开那本书,终于在飞机落地的风声中看完了第一章,走下飞机,然后我就看到了他。
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那双眼睛——它被突兀地安放在一张不属于它的脸上,阴郁而悲伤,从烟灰色的眼底泛出深海般的蓝色,以至于我一开始没能认出这是厄尔,他几乎变了个样子,穿着一件丧服般的黑衬衫,建筑投下的阴影盖住了大半张苍白的脸,厄尔的脚步虚浮而又轻盈,像一滴水一样在人与人的缝隙之间流走了。他是在等我,一条钩在鱼线上的蚯蚓,我不由得这么想,却还是直奔他的方向。然后他溜走了,有人收紧了鱼线,就这样。我已经不再年轻了,穿过堵塞的人群无异于随波逐流。我挤过一个西装革履的商人,一个烫着电影明星般卷发的女郎,一个穿着夏威夷衬衫的小伙子,随后就偏离了方向。我像个追逐孩子的无助保姆一样,只来得及看见他拦了一辆出租车离开,动作不慌不忙,他确信我总有一天可以再追上他。
隔着遥远的距离,透过车窗,我还能感觉到他的视线:死气沉沉,粘稠又沉重。在这晴朗的午后泛着阵阵寒意。我不是没有和尸体对视过,而是他身上有一种拼接出来的违和感,现实中的厄尔逐渐远去,而那双借来的眼睛还留在我的脑子里,就像灯泡熄灭之后在黑暗里挥之不去的影子,我大概能猜出它原来的主人,但承认它又是另一码事,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想到他,罗杰.韦德,他死了很久,久到坟墓前的土地开出野花来。没准是因为我看了他的书,文字总是有魔力的东西。我想自己应该像个乡巴佬一样拖着行李箱在原地站了一会,然后才思考起那辆出租车到底开往了哪个方向。
“我很高兴你一下飞机就和我报平安,亲爱的。”琳达的声音从投币电话的听筒里传来,听起来好像完全原谅了我。听筒握起来还是热的,我的运气不错,当我找到电话亭的时候,上一位刚刚把它放下。
“问题不是这个,为什么他会在机场?他应该在这里待了好几天才对。”
“好吧,所以,你和他在一起吗?”
“那你估计就没法听清我说的话了。”我努力笑了两声,希望听起来不会太尴尬,“告诉我,琳达,你或者谁把我牵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的病可能又发作了,所以才会比平时更加古怪。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哦,看来精神错乱也会传染。”她的笑声更自然一点,“你觉得他可能往什么方向去了?”
“我没看清。”我随口就答了出来,同时回想着那辆出租车离去的方向,车牌被人群挡住了,这点很遗憾,但我还记得路牌指向的方向。等我找到一家酒店放好行李以后,我会亲自去看看的,这件事我会对她保密,即使她可能早就心知肚明,我挂断了电话。
有些事我想当面问问那个忧郁的小伙子,到底是什么把他变成了现在这样,又是什么让他来到拉斯维加斯,这片斯塔尔的藏身之处。距离西尔维娅的案子已经过去了很久,她只比韦德早死了几天,我不知道我指的是哪个韦德,他们随着时间的流逝合为了一体。但即使身处在拉斯维加斯,我也不能冒险去赌斯塔尔的愤怒同样随着时间模糊了,他大概会记着这个仇一辈子。我在机场附近找了家酒店,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检查起自己的行李,希望能在衣服、牙刷和刮胡刀之间找到些可以防身的工具。要不是手枪没法带上飞机,我现在也不用把一只手按在胸口上安慰自己冷静下来,琳达是对的,精神错乱也会传染。要是我把《最后的大亨》丢出去,能砸中几个人的脑袋?下次我应该在门口贴上“不接离婚案和熟人委托”。
床头柜摆着一台电话,上面的油漆已经掉了,我是否应该再给琳达打个电话?告诉她我不能接这个案子,这是一场闹着玩的儿戏。我从地上站起来,走到电话旁,再次拿起话筒,把它凑到耳边,手指却在转盘上停住了,我真的要再拒绝她一次吗?这不是责任心,也不掺杂任何其他感情,只是某种突然涌上心头的直觉,告诉我不能抛下一切,两手空空地回到洛杉矶去,再说了,谁知道会有什么在事务所里等着我,准不是什么好事,还是有点职业道德的好。
首先我需要找到那个男孩,我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外面正值中午,连挂在天上的几缕棉絮状的云都被晒干了,只留下被高楼遮挡的蓝天,和楼房上闪烁着金光的小小的玻璃窗,一座在暗处流淌着血和蜜的蜂巢。在这里你的猎物可以钻进任何一条小路,但我还是准备先从那些镀金的大道上开始。这起案子让我感到不太适应,它关闭了以往我能依靠的那些线索、交涉、观察。就像有人把我的眼睛蒙上,丢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只能凭着直觉找到出路。
我拿走了房间里的一把水果刀后就出了门,离开时我把门锁上,拧了两圈。钥匙放在内侧的口袋里,刀放在外侧,我几乎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从酒店出来后我拐进了拉斯维加斯大道,没有叫出租车,毕竟我说不出一个目的地,甚至不能说“往前开”,哪里才是向前?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流浪汉,考虑着今晚要睡哪张长椅……好歹也是拉斯维加斯的流浪汉,不是吗?只要不是梦游什么都好,人一旦开始梦游就什么都完了,也不要说梦话,这就是罗杰.韦德的下场,他酗酒、离家出走、像个幽灵一样游荡,把收钱办事的私家侦探当成救命稻草死抓着不放,最后的几天还活在幻觉里。我也活在幻觉里吗?那嘈杂的音乐,无法分辨的谈话;香烟,人们皮肤上散发出汗水和若有若无的香水的味道包围了我,一束彩色的霓虹灯光出现在我眼前。等我的视线再次清晰起来的时候,牧场酒店的大门已经向我招手了。
成排的老虎机被摆放在入口处的大厅里,叮当作响,和公共电话不同,在老虎机前面,你永远都不用排队。暖色的灯光从悬吊在高耸的天花板上的水晶灯里洒下来,给人一种这里永不落暮的错觉。里面的空气有些不合时宜的闷热,我无意间加重了呼吸。这里的顾客很多都并非大富大贵,单纯来赌博又不需要支付牧场酒店高昂的住宿费用,正所谓免费的就是最贵的。我穿过那些老虎机,来到了赌桌之间,进入另一个世界。比起最外面,赌桌上的人衣着显然更为整齐,就像他们真的和玩老虎机的有什么差别似的。我在赌场的吧台旁坐下,鬼使神差地点了一杯螺丝起子。
过了一会,就在我摘下帽子,粗略地扫视起人群的时候,酒保叫了一声我。那是一个身穿西装马甲的男人,也许是墨西哥人,黑发扎在脑后,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但显得有些假,“先生,我们这里已经没有伏特加了,我能用威士忌代替吗?”
“当然可以......”我把那句‘你们不应该没有库存’给咽了下去,才发现那本书一直被我拿在手上,平装的封面已经皱了,只好顺手把它放在桌上摊开,偶尔才翻一页过去。
酒杯端上来时已经挂上了水珠,琥珀色的威士忌和橙汁混在一起,隔着起雾的杯子显得十分朦胧,有些像夕阳的光。我没有喝杯里面的东西,说我被吓坏了也好,没准只是单纯的无法下咽。我看见杯子里有一颗红色的半透明骰子混进了冰块里,在灯光与琥珀色的酒液的映照下像一轮真正的夕阳,我晃了晃杯子,把它晃到杯底,触底时它的出目落在六点。
“恭喜你。”酒保弯下腰轻声对我说,他的样子有些似曾相识,“没准这次你会中大奖呢?”
“为什么?”我的眼前有些发黑。
“要我说的话,这一杯是韦德先生请你的,没错,就是那位罗杰.韦德。”
我猛地站了起来。
“你怎么在这?”我问,盯着他的眼睛,却看不出任何东西,像两颗玻璃珠。
“想想看,先生,你带来的那本书里写了什么?你就会明白是什么把我们叫到这里来的。”
他转身回吧台后擦起了杯子,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我又坐回椅子上,有些郁闷地拿起酒杯,做了一番心理建设后才喝下第一口。加了橙汁的威士忌喝起来不算太糟,带着淡淡的甜味,还有部分残留在喉咙里。韦德在这本书里写到了赌场,一个穷苦的男人因为赌博一夜暴富,即使他按耐住了欲望,把钱带了出去,却还是逃不过失去一切的命运,因为真正明智的人根本就不会赌博。
韦德还写道,那座创造了主角的赌场也在不久后毁于一场大火,人们试图重建那座金碧辉煌的宫殿,却失败了,无一例外。我放下酒杯,抬头看见我要找的人正站在一张赌桌旁边,看着桌上的筹码,而不是纸牌或骰子。他没有走开,而是等着我找上来,一阵尴尬的沉默过后我问他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又为什么要来到这里。
“再待在医生身边,我没准会从楼上跳下去。你想听这个吗?”
“你可以说得再清楚一点。”我很想点一根烟,但我没带,往衣兜里掏的时候只摸到了一把水果刀。
“熟悉的事物会让我想要逃避......”厄尔用一只手撑着下巴,这并没有让他显得更快活些,“你还记得泰吉吗?”
“什么?”
“泰吉,家隅蛛,常见的蜘蛛,他的其中一位朋友。他在V医生的诊所里逃避现实的时候,我不得不和他接触了很久,顺便说一下,这段时间里他没写出一个字,为此他消沉了很久,觉得自己人生的所有价值都消失了,我觉得我要是冲过去把他掐死,他也只会半闭着眼对我笑。医生说他得戒酒了,所以我用番茄汁骗他是酒,有时候他真的会被我骗过去,也可能是假装被我骗过去。”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感觉背后有什么在爬,我不想知道那是什么。所以我说:“别聊这些有的没的了,为什么我今天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在谈论罗杰.韦德?这和你离家出走有关系吗?有人付钱找我把你带回去,这就是我唯一需要做的事。”
“还是有点关系的......”他叹了口气,烟灰色的眼珠在眼眶里转向一边,“他和我谈过,当他死后,如果我还没有自杀,就请我到这里来,我只是刚好想起了这个承诺。”
“那么待会我会送你回去,这单就结了,好吗?还是说你想再玩一会。”
“我又不是小孩,马洛。但你说对了,我现在还不太想回去。”
我点点头,再三嘱咐他别乱跑,然后快步走回吧台,桌面上还放着那杯配方不对的螺丝起子,红色的骰子仍然混在冰块里,像一颗沾血的子弹。打进韦德脑袋里的那颗。吧台后面的男人把酒杯推到我面前,冰块已经差不多要融化了,然后他对我说:“你不能再叫它螺丝起子了,它有自己的名字,叫威士忌日落。”
“……你这里有电话吗?梅尔拉诺斯先生。”
“怎么,你口袋里没有零钱了?”
“把电话给我就行。”我把自己撑在桌面上,感觉呼吸有点困难,节奏被打乱了,我不得不分出额外的精力去调整它。他把听筒从吧台后面递给我,我想都没想就抓了过来,然后发现电话机还在另一边,只好把听筒放回原位,老老实实地走到另一边去。拨通了事务所的电话,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还在那里,如果她不在我又该打给谁。幸运的是,电话很快就接通了,黑暗中睁开了一双翠绿的眼睛。
“亲爱的。”她有些慵懒地问,“怎么了?”
“我还以为你不会接了……”
“我一直在这里等你,顺便说一句,咖啡机的滤芯该换了。”
“好吧,谢谢你。不过我想问的是,你要我找的那个人,厄尔,他到底怎么了?”
“……他的病情加重了。”
“他刚刚还和我说想从楼上跳下去呢。”
“不是这个意思,马洛,这些患者偶尔就是会冒出自杀的念头,这不叫加重。V医生告诉我的是,他有朝人格分裂演化的趋势,厄尔间歇性地以为自己是已故的罗杰.韦德。”
“什么?”
“放轻松点,马洛,你听着快在电话里断气了。我们都知道,他不是真的韦德。”
不知为何,我想起了作家还活着的时候,书房里杂乱的废稿,窗外的太阳还没有要落下去的意思,泛着耀眼的金色。说实话,我已经记不清他那张脸了,它逐渐与艾琳的脸合为一体,一头阳光般金色的卷发,鬼魅般神秘,雌雄莫辨。说真的,为什么要去惦记死人的脸呢?比起脸我记得的更多是那条赤裸的胳膊,因为沾上了血而显得更加艳丽。自那以后,我经常在夜里告诉自己,喝太多酒就会落得这种下场,尤其是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时候。
回过神来时我已经挂断了电话,但手还放在听筒上。梅尔拉诺斯还站在我身边,所以我说:“在那之后我又接了一个案子,一个女人要我去处理一具尸体,开价五千。”我故意顿了顿,但他并没有接话,我接着说下去,“可是那里并没有尸体。”
“然后你和那个女人上了床,第二天你们就又像陌生人一样各奔东西了。”
“你可以不用猜得那么详细。”我看着赌场里的人来来往往,尽量不让厄尔远离自己的视线。人群中又飘过一张熟悉的面孔,是坎迪,如果此时琳达从门外走进来,我也不会惊讶的。“还有其他人来吗?”我问。
“他们就像尸体上的苍蝇一样聚集在一起,有些人知道自己来的理由,有些人不知道。只是等着大奖砸到自己头上。”
“我也是其中之一吗?这是你第二次提到大奖这个词,它到底是什么?”
“韦德的遗产,肯定比五千要多。得了吧,你是心里早就有答案了,才能问出这句话。但邀请我来的另有其人……”说完他有些担忧地盯着我,可以算得上怜悯,我意识到他看着的不只有我,还有我背后的东西,总之肯定不是泰吉。
当某些事真的降临到自己头上时,你反而会松一口气,就像断头台的铡刀,但没那么锋利。再见了西斯科,砸到我头上的可不只是大奖那么简单。我伸手去掏口袋里的刀子,却还是慢了一步,随着后脑勺一阵剧痛,我失去了意识......好吧,我是许愿过要睡个好觉来着。彻底昏迷之前,我好像听见他在说:“你非得这么做不可吗?”
......
不管是谁,他都没有把我的头骨打碎,我还以为我已经到了骨质疏松的年纪了呢。我幸运地在一片黑暗中醒来,脑袋像触电了一样发麻,还黏黏糊糊的,好像有人在我头上倒了一杯酒。然后我闻到了血腥味,才知道自己正在流血。妈的,我刚想骂两句就不由地倒吸一口凉气,又一阵头痛击败了我。我不得不趴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却还是什么都看不见,想爬起来的时候还发现自己的手被绑住了。
一墙之隔的地方传来赌场吵闹的声响,我还在牧场酒店内部,辨认出自己的确切位置让我稍微安心下来。眼前一片漆黑,外面却吵得像刚入夜的大街,这让我想起那些辗转反侧的夜晚,月光像血一样粘稠,所以我拉上了窗帘,把自己关在闷热的黑暗里。
这一次也是如此......希望如此,如果我更幸运一点,他们就不会拿走我的水果刀,说起来这地方的氧气已经越来越少了,我感觉自己的大脑正在一点点死去,可我还没说那么多再见呢。我像一条鱼一样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翻过来,尽量不磕着后脑勺的伤口,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坐起来,光是完成这一步就让我想躺回去等死了,我又坐了一会,疼痛已经从头顶向下蔓延,再过一会我就要站不起来了,事情必须快点解决。我弯下腰用嘴把外套叼起来晃了一下,口水浸湿了一小片布料,洗洗还能穿,不过这就是后话了。外套重量比我想象的要轻,妈的,我就知道他们把刀子拿走了。但我仍然在嘈杂的噪音里听见了来自衣服深处,那金属碰撞的细微声响,是那把钥匙,下次搜身的时候记得仔细点,还是说这也是你们故意为之的?
随便吧,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我费力地站起来,四处蹭着墙壁,最后找到一条突出的棱边。房间不大,墙壁是毛坯的,蹭了我一身的灰,我忍不住咳嗽起来,越咳越厉害,后来我甚至开始干呕起来,听起来像宿醉,但我肯定是自己脑子里哪根神经被打错位了。我往下咽了咽口水,开始磨起手上的绳子,这是个累人的活,尤其是在这个黑暗、狭小又闷热的空间里,好几次我差点晕过去,以至于当绳子终于断裂时,我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当时我好像听见了那一声游艇驶过的引擎声,用以盖过枪响。紧接着是一阵骚乱,好吧,韦德,你到底想要我的什么呢?恐怕我这辈子都不会知道了。
我甩了甩发麻的双手,扶着墙继续往前走,直到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我摸黑把它捡起来,发现那是一本书,但是为什么呢?我边揉着肿胀酸痛的手腕边想,还是把它揣进了怀里。很快我摸到了一扇门,它有门框、锁孔和木制的门板,还有一个把手。门是被锁住的,我下意识拿出那把钥匙,摸索着把它插进了锁孔里,再用力一拧,锁开了,但我不确定自己有没有勇气按下把手。
听起来很可笑,但我当时确实是这么想的,最终我还是按下把手,推开了那扇门。进门时我下意识用手挡住了眼睛,以为会有一束亮光刺得我睁不开眼。但事实是,门里不是富丽堂皇的赌场,只是一间昏暗的小书房,窗帘拉着,隔绝了大部分阳光。我记得这个地方,这里是洛杉矶,而我正要踏进韦德的书房里,他正是死在这里的,他的尸体本来应该躺在沙发上,但这张沙发现在空空荡荡的,我似乎回到了一个空无一人的过去。
书房的桌上摆着两杯威士忌——不加橙汁的那种。我爬上沙发,拉开窗帘,外面空无一人,窗外那艘快艇还在行驶着,但总是保持着一段距离,好像永远不会抵达,所以我把窗帘又拉上,顺势躺在沙发上,把书放在胸口。一只小小的蜘蛛爬上桌子,停在酒杯上,八只圆圆的小眼睛看着我。
“嘿,泰吉,你知道吗?我在想,如果那一声引擎轰鸣的声音响起,会不会也有一颗子弹射穿我的头,但那艘船似乎永远都不会抵达。”
蜘蛛爬向另一个玻璃杯,动作轻盈而优雅,杯里的夕阳般色泽的液体轻轻晃动着,里面可能加了能放倒一头大象的镇静剂,鲜红的骰子静静地躺在杯底,折射出瑰丽的血色。我看不见你,韦德,为什么你不在这里,为什么你不让我离开,你甚至不愿意说一声再见。我从沙发上坐起来,发现自己躺的地方留下了一滩血迹,我盯着它看了很久,拿起其中一杯威士忌,喝了下去。就在这时,我听见快艇驶过窗前,我的头又开始疼了,整个身体随即失去重心,向后倒去,又或是漂浮起来。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被安全带固定在一辆敞篷汽车的副驾驶上,正沿着一条笔直的公路行驶。血红色的夕阳悬挂在天空中,显得巨大无比,像一个正在逼近的怪物,而西斯科.梅尔拉诺斯手握方向盘,像堂吉诃德一般朝着巨大的夕阳冲去。
“你的行李在后座。”他朝我这边看了一眼,“但我唯独没找到那本书。”
我没有接话,经历了这样的一天之后我已经太累了,况且我的头还在疼。
于是他继续说下去:“你知道吗?这座城市从一片荒漠变成现在的醉生梦死之地只用了二十年,要毁灭它也很容易,只需要一场大火。如果你在飞机上往下看去,仍然能看见城市之外广阔的荒漠。”
接下来我们沉默了很久,我想我应该说些什么来打破这种尴尬的气氛,但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自己又搞砸了,“......这一切都是因你而起,你对此不表示些什么吗?如果你当初没有勾引韦德太太——我是不是该换个词——一切都不会这样像猫咪挠过的窗帘一样,纠缠在一起?”
“我怎么不知道你也喜欢用比喻。”他跳过了我的问题。
“当你和一个作家待久了之后就会这样,每种东西都得像另一种东西,就是不像他们自己。”
他继续开着车,没有看我,“你还在想伦诺克斯的事吗?”
“......他到死都以为是自己害死了伦诺克斯,这害他受了不少苦,梅尔拉诺斯先生。把我送到机场就可以了,谢谢你。”
作者:【十二招】周雪之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伊林.车尔尼雪夫斯卡娅侧躺在一张沙发上,一只手抵着自己的下巴。她的一头卷发铺在红丝绒面料上,如果她自出生以来就不曾修剪过自己的头发,那么以车尔尼雪夫斯卡娅的年纪,她雪白的头发就会从沙发上垂下来,越过我双脚占据的地方,铺满整个地板,就像霉菌编织出的一层厚实的菌丝。
“您是位作家?”问这话时她把视线投向我,很多人都这样问过我,而他们的目的也各不相同。至于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我能看出她的眼中有一段回忆正在交织成形,这让我兴奋起来——她要讲一个故事了,一个尘封已久又褪了色的,如今又重新焕发光彩的故事,我们通常称其为“历史”。
在得到我的确认后,她开始叙述她的故事:“我是一名校长,一位学者,更是帝国的首相。很多人都忽略了我其实还是一个家庭教师,当然,只为皇室服务的那种。我还记得他,弗朗茨.加西亚,即使如今已经很少有人再提起过他。我把他培养成了一个爱笑的孩子,但也仅此而已,弗朗茨身上的很多是我无法教出来的。但是他却不适合成为一位皇帝......所以我选择了他的弟弟尼可拉斯。”
她躺在长沙发上,就像坐在告解室的帘子后面。车尔尼雪夫斯卡娅首相活了很久,她所讲述的也仅仅是她生命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我问她为什么要向我坦白这些,她则说在我身上她看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神圣性。
我们如今的陛下尼可拉斯九世是第五位皇后的儿子,还是个男孩的时候他被打扮得像个陶瓷娃娃,由一层又一层的裙摆和雪一样轻柔的蕾丝花边所覆盖,皮肤由他父亲的骨灰烧制而成。而弗朗茨则是由第一位皇后与皇帝玛丽二世所生,没有人会质疑他被选为皇储一事的正当性。弗朗茨曾经亲眼目睹过他父亲的非自然死亡,但随着年纪的增长这件事被他压在了记忆的最深处。让我们看看二十岁的弗朗茨吧,这样一个身材挺拔、仪表堂堂的小伙子,脸上总是挂着笑容,眼神让人捉摸不透。当他静立不动的时候简直像一尊废墟中出土的雕像,而他走起路来,他与人交谈,他跨坐在滚着金边的鞍具上的模样又像一匹银白的骏马。
谈论这些并不是毫无意义,因为与此同时他仅有十二岁的弟弟便因为那光鲜的外在而对他萌发出了一种幼稚的仇恨。弗朗茨待尼可拉斯极尽了一位兄长所能够付出的关爱,却得不到他应有的回报。当尼可拉斯长到能够理解权力和不可避免的不公正的年纪时,这种地位悬殊的关爱反倒成了某种刺激。
但我们不能指望弗朗茨能够意识到这一点,他在不久之后在舞会上认识了罗萨瑞,一位来自华洛亚的贵族小姐,接下来便是坠入爱河。罗萨瑞成了太子妃,日后还会成为帝国的皇后,他们有了一个女儿,也就是未来七岁便夭折的罗莎蒙德皇储。皇宫内为此举行了一场宴会,我们的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此时还不是首相,作为皇太子的家庭教师,她在舞池的角落里目睹了一段不愉快的插曲——尼可拉斯打扮得比所有到场的女孩和夫人们都要美丽,长发有绸缎一般的光泽,海浪一般的卷曲,裸露的皮肤上珍珠和红宝石沉甸甸地往下坠,在他走动时发出细碎的声响和光线炫耀着自己。
但它们的主人此刻却没有这种心思,尽管他的华贵已经盖过了太子妃,他只是毫不留情地拽住弗朗茨的手腕,把他高大的哥哥从人群中拉走,远离能被光照到的地方。直到宴会结束,他们都没有再出现过。
“他亲了我的嘴唇,但这和罗萨瑞的吻不一样,从中并没有任何温情,而是一时冲动下的复仇。我认为他只是在发脾气,伊林。”弗朗茨回来以后对他的老师这么说,“或许我的确沉浸在爱情的喜悦中太深,以至于冷落了他。尼可已经十八岁了,但有些时候他还像是个孩子。”
“他只需要当个孩子就好。”
“不像我,对吗?”
玻璃杯中的香槟还剩下一点,弗朗茨平日里的笑容也溶解进去了一点,后来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把剩下的酒液倒掉了,因为不知怎的,它突然变得很苦,而每个气泡里都包裹着无奈的酸涩。
那一年夏天车尔尼雪夫斯卡娅便听到了尼可拉斯溺水的消息,他被发现在一片刚解冻的海岸边上,头发和身上层叠的服饰已经成了纠缠着他的一张渔网,他身上的薄冰还没来得及融化,在夏季的阳光下比珠宝更加耀眼。有人说他是自己跳下去的,出于十八年里积攒的怨恨,但上流人士更愿意相信皇子只是不慎跌落进了海中。那个短暂的夏天里他脱下了身上的裙装,狠心剪下那头长发,车尔尼雪夫斯卡娅说她在皇宫的花园里闻到过刺鼻的焦味,它和银灰色的烟雾一起飘散出来,顺着方向她一路走过荒废的石子路,看到的便是尼可拉斯在空地上焚烧他被剪下来的头发的一幕。
现在他身上的衣服换成了一套普通的军官制服,腰收得很紧,下摆不到膝盖的长度,钉着闪亮的黄铜纽扣。或许他焚烧的远远不止那头长发,在皇城的天幕下一阵疯狂的冲动让火焰点燃了他的眼睛,从此以后这火焰便没有熄灭过。他直起身来,擦了擦被熏得发红的眼角,像沾着泪水擦去多余的腮红。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意识到她见证了一场政变的诞生,被折下的果树枝条开出了花,你还能怎么办呢?
后来她抛弃了弗朗茨——命中注定的——转而投身尼可拉斯的势力,王朝复辟前为共和国效力的经验这时派上了用场,她又回到了最熟悉的政坛上,自共和国覆灭起车尔尼雪夫斯卡娅已经等待了这一天许久,她成了尼可拉斯的参谋和军师。玛丽二世的去世并没有掀起多大的浪花,至少没有尼可拉斯坠入海中时溅起的要高,弗朗茨接过母亲的皇冠成为了皇帝弗朗茨十世并拥有了第二个女儿。尼可拉斯没有依照传统在皇太子继位时离开帝国本土前往自己的封地,他仍然是博斯普鲁斯大公,更是四处征战的将领。
在弗朗茨十世在位的短暂七年中这位小皇子已经镇压了数次殖民地的叛乱,最后他带着两手鲜血与车尔尼雪夫斯卡娅一起回到了皇城,生硬地拥抱了自己的哥哥,将血迹印上对方雪白的外套。在此期间他们的视线没有对上过一次,尼可拉斯也没有刻意看过弗朗茨的孩子们一眼,仿佛他们之间的血缘随着他的长发被一起烧毁了一样。
宫变发生在一个明亮得有些亵渎的正午,车尔尼雪夫斯卡娅带着一支军队突入宫殿,一切都很顺利,个中原因或许是弗朗茨从未想到过尼可拉斯会背叛自己,背叛神圣的皇室血缘和兄弟情谊。他甚至杀了弗朗茨刚出生的儿子——
“他是被罗萨瑞亲手捂死的,这个蠢女人听到一点声响就抱着那孩子躲进了衣帽间里,她听到老鼠跑过也会这样吗?”他说道这时忍不住笑了起来,眼睛里燃烧着当初那团疯狂的火焰,“最后我找到她时你的儿子一声都没有哭,因为他早就死了......表示些什么,哥哥,咒骂我或是落泪,你的儿子死了!”
说实话弗朗茨当时也没法表示些什么,他受了重伤,脸色白得像纸,握剑的手只能按住伤口的一部分,仍然有鲜血从指缝之间涌出,浸湿了厚重的衣料。如此高大的一个人,他的崩塌也像被砍倒的一颗树,是坚韧而沉重的。即使弗朗茨谨慎得小口喘着气以免牵动伤口,即使他的眼皮带着睫毛颤动着,他依然维持着皇帝的体面和威严。这是如何也无法被剥夺的,哪怕他如今一无所有,有些人要是当了一天的皇帝,那么他注定一生乃至死后都会是一个皇帝。从地上被抬走时他的大衣下摆在地上拖出一道鲜红色的痕迹,弗朗茨艰难地睁开眼朝自己的弟弟苦笑了一下,这就是他全部的回应。
一位皇帝的陨落通常伴随着其他诸多不幸,例如他受牵连的家人和子民。弗朗茨没有立刻被处死,虽然他知道这一天是必然的而且每一刻都在朝他迫近,时间对于狱中的他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磨难,其痛苦不亚于在他的心脏上划开一道口子,再一滴一滴放干他的血。在已经确定的死亡下等待也只是刑罚的一部分。或许他可以在狱中自杀,这样也能免去一点尼可拉斯日后漫长的执政生涯中受到的指责,可他从皇宫里离开得太匆忙了,现在又困于牢中,像一只铁丝笼子里的兔子,碰巧这铁丝还生锈了。
有很多事情他放心不下,他的儿子是死了,在这样年轻的时候死去是一种幸运。但是皇后——前皇后和他们的两个女儿又怎么样了呢?最糟糕的情境不外乎死亡,他可以试着去接受这个事实,然后带着悲痛在每天夜里合上眼睛。弗朗茨在从伤监狱里没有时间的概念,但是从伤口愈合的情况来看,这一切都没有过去太久。他的血虽然止住了,但不止一处的疼痛提醒着他尼可拉斯的人生才刚刚开始。
牢房里的水管有时候会被冻裂,让他不能及时把黏在伤口上的衣服分开,所以他只好一点点把沾满污渍的布料从自己敞开的血肉上撕下来。车尔尼雪夫斯卡娅说弗朗茨腐烂时散发出一股樱桃酒的味道,所以我们假设他本人也从自己身上闻到过,边闻着这种从坟墓里来的气味,弗朗茨边惦记着监狱之外的事情,突然有一天他不再动每天送过来的面包和水,而是将他们原封不动地又从栅栏的缝隙之间递了出去。直到面包落了灰,杯子里淹死几只飞虫,被看守收走为止。
“要是您有什么要求,我们直说就好,陛下。”门外的看守提着灯,一直都是同一个人,弗朗茨问出过她的名字,索菲亚。一位年纪不大的上等兵,或许不超过二十岁。此时她正把身子蹲下来,以便听清楚弗朗茨的话,“我可以让我的母亲缝一条被子过来,我哥哥虽然没有您那么高大,但他也会愿意给您一件衣服的。陛下,您不能这样......唉,我还有一点军队里发的果酱,您想要也拿走好了。听我哥哥说您继位以前是发不到这些东西的。”
看守还想再说点什么,却被弗朗茨制止了。他靠坐在墙角,连抬起一只手臂捂住看守的嘴都显得有点费力,“小心点,别这么叫我,我已经不是你们的陛下了。”
此时连他的声音都好像被提灯的光扭曲了,那沉静摇曳的火光映在他的脸上,将他惨白而干瘦的脸划分成明暗两部分,像新派画家笔下的人像。他有一段时间陷入了难耐的沉默,思索着要怎么开口,最终还是用因为缺水而又干又哑的嗓音开口说道,声音像两个人同时在角落里低语:“我想见你们真正的陛下,他的名字是尼可拉斯。”
“那个恶棍——”
“我说过小心点。”弗朗茨把自己的头支起来,脸上的表情让人分不清是生气还是劝告,“......你之前提到你的家人,他们还好过吗?”
“托您的福,我和哥哥每个月挣一点,还能有剩下的。”索菲亚,那小个子的看守此时面色放松了很多,“攒下的钱还能让哥哥在今年夏天办一场婚礼——等等,陛下!”
一枚戒指此刻被塞进了索菲亚手心里,它的缝隙里嵌着顽固的血污,却也不能掩盖被打造成它的银子的光辉。金丝掐出细致的纹案,而小粒红宝石点缀其中。弗朗茨向她解释说这是石榴的象征,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像爱人也更像家人。
“就当是过路人的祝福,反正我也不想让它跟着我进到坟墓里去。”他说,“去找尼可拉斯吧,如果找不到他,就去找你的长官。”
车尔尼雪夫斯卡娅是和尼可拉斯一起来的,手里牵着一个七岁的孩子,她希望这孩子最好对最近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尼可拉斯的队伍并没有很浩荡,最根本的原因或许是狭小的走廊里挤不下那么多人。他身上的军装换了一套,崭新而笔挺,别着七年以来他征战换来的勋章,而尼可拉斯本人则变成了一个会走路的展示架,鞋跟敲击地板的声音清脆得像海上的浮冰破裂。
“不错的派头,尼可。但还不够像一位皇帝,你有很多东西需要学习。只可惜我没有时间来教你这些了。这些天我一直在想念我的家人们,包括你,我想起你的时候最多。”
“我敬爱的哥哥,请把话说清楚一些。这些废话让我耳朵发疼,或许我会转身就走,留您一个人自己饿死自己。”尼可拉斯没有弯下腰,甚至没有低头朝弗朗茨的方向看一眼,“看在我们都是母亲儿子的份上——这是我找得出唯一来见您的理由。”
“为什么我们从来没有好好讲话的机会呢......好吧,我只是想问你,皇城有没有在那次动乱中遭到破坏?”
“我和您一样爱着这个国家。更何况您投降得还算迅速,没有扩大整次事件的规模。您要问的难道就只有这个?亏您还说想念您的家人。”
听到这话时弗朗茨刻意藏起了自己的左手,那上面的婚戒已经不见了,只留下一圈发红的勒痕。上文中车尔尼雪夫斯卡娅牵着的孩子不是别人,正是罗莎蒙德皇储,和所有孩子一样只能意识到眼前的事物。所以久违的父亲的脸足以使她高兴起来,让她想要冲破那一道铁栅栏的隔阂回到父亲的怀中。尼可拉斯也打开铁门让她这样做了,随后便用力把它关上,冲着暗处的弗朗茨瞥了一眼,就像用眼睛踩了他一脚:“我们只找到了这么一个活着的孩子,但您也应该满足了。更好的消息是罗萨瑞同样活着,而且今晚就要结婚。”
“和谁?”弗朗茨紧紧抱着他的女儿,问道。
“我。”
直到尼可拉斯走后很久,弗朗茨才摸索着拿起墙角的那杯水,将它连着表面的灰尘和里面淹死的虫子,或许还有罗莎蒙德的泪水一起喝了下去。他不能挑剔什么,如果说从前他还有自我了结的自由,那么罗莎蒙德的到来让他必须活下去直到最后的日子到来。没有孩子会想要看见父亲冰冷的尸体,而他童年时死去的父亲似乎仍然挂在天花板上,自上而下地透过朦胧的眼睛凝视着他,那双晃荡的脚尖几乎都要蹭到他的肩膀,差一点就可以直接踩上去。没人会想要在童年时亲眼看见父亲的尸体,被他咽下去的那只虫子似乎在他的胸口舒展翅膀四处飞了起来。
索菲亚在此后的几天里经常会带来她所承诺的果酱,有时候还会带过来一瓶被体温捂得温热的牛奶。如果弗朗茨还是一个人被关在这牢房里,他一定会拒绝这些。但如今他需要把果酱涂抹在干涩的面包上去亲手喂养自己的女儿,也需要比冷水更可口的东西去让女儿入睡。有时候索菲亚会把一颗糖悄悄塞进孩子的手里,而弗朗茨则希望那里面藏着毒药。因为这种倒数着自己死期的日子毫无意义。但每次那里面都是蜜糖。不止一次他想过在熟睡时掐死罗莎蒙德,这样她就没有机会去面临日后的灾难,但他又怎么能杀死自己的女儿呢?
他不清楚外面正在发生些什么,但庞大帝国的根基不会因为一次宫变而动摇。尼可拉斯会成为什么样的皇帝,这点他也一无所知,自童年起尼可拉斯就有一张漂亮但难以揣测的脸。当尼可拉斯的父亲死去时,弗朗茨没有从五岁男孩那张洒着雀斑的脸上看出任何变化,比起迟钝和麻木更像是对此毫不在意。他好像从来都没有真正理解过自己的弟弟......深宫中摆弄鲜花的,战场上临阵指挥的,他们是真正的尼可拉斯吗?或许他从小付出的关爱仅仅是浮于表面,远不如身上正在愈合的伤口深刻。
这一天来得不算太迟,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离夏天也还很远。是枝条开始泛绿却还没来得及抽出花苞和叶芽的时候。那时弗朗茨在正教女儿用糖纸叠一只白鹤,因此没有注意到牢房外面站着的人不是索菲亚,而是尼可拉斯。没人知道他就这样站在外面看了多久,但是当弗朗茨注意到他时,他正以一种介于平静和恼怒之间的表情盯着被自己监禁于牢笼中的一对父女,即使这平静是假的,弗朗茨能够从中看出尼可拉斯与十八岁那天无异的,幼稚的妒忌。
于是他放下手里已经折好的纸鹤,站起来走到铁栅栏前。尼可拉斯却往后退了一步,以逃离弗朗茨投下的影子。他们一直维持着这个姿势没有动过,直到走廊里又进来一些人,都穿着一身军装,背着枪,林立的身影让人想起寒冬的夜晚那些笔直矗立着的白桦树。尼可拉斯退回到这些人身后,眼神仍然没有离开栅栏之后的弗朗茨,他渴望在自己的哥哥身上看到一丝畏惧,或者单纯的惊慌,但是一层栏杆仿佛已经成为了浓雾般的面纱,将弗朗茨的脸罩住。对于弗朗茨来说那平静是一副盔甲,将所有让他显得脆弱的情绪都包裹进去,从童年起尼可拉斯就憎恨皇太子的虚伪,因此也不愿意在他面前流露出任何真实的自我。车尔尼雪夫斯卡娅在一旁看着,只觉得这一天的早晨来得太迟了。
夏天时监狱里穿堂而过的风会带来一股温热的恶臭,而现在腐败的源头依旧存在,却被冷空气压下了大半。这是弗朗茨这些天来第一次离开这间狭小的牢房,也是第一次从浑浊静置的空气里抽离出来。但可惜的是手铐是怎样都无法被他的皮肤捂热的,天气和他的身体都太冷了,罗莎蒙德跟在他的身后像一只羊羔,只知道踢踏自己的蹄子。
“通往自由之路,哥哥。”尼可拉斯笑了吗?还是说他的笑与不笑其实没什么区别。这句俏皮话是他在心里盘算已久的还是临时起意?这也不太重要。重要的是他自己都认为自己接下来的话是一场愚蠢的诈骗,“我决定放您自由,换言之就是流放,让您继续留在这皇城里我会很不舒服的。”
“谢谢。”没有一个多余的字,弗朗茨说这话时目视前方,语气像敷衍一个端茶送饭的仆人。他肯定是知道了些什么,却欣然接受了自己的死亡和随之而来的他孩子的死亡。像农民没有一句怨言便扛起了肩上的包袱,士兵捡起地上的枪爬出战壕。这样殉道圣徒般的态度让尼可拉斯觉得自己的任何话都是徒劳,似乎他的嘴唇被弗朗茨一针一线慎密地缝了起来,这样他这屠夫就不能虚情假意地再亲吻牲畜的额头了。
这或许是一条通往屠宰场的苦路,光荣的皇帝还未被宰杀,就已经有人咀嚼他的血肉了。监狱高墙之外灰色的风怒吼着,犹如一位叛乱的将军携他的士兵——那些锋利的六角形雪花席卷而来。罗莎蒙德几乎在那一瞬间就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只有在这种时候弗朗茨的神色才会沉重起来,在这驱逐了皇帝的皇城之外。
弗朗茨紧紧握住罗莎蒙德的手,而女孩的手里则攥着那只用糖纸折成的纸鹤,只是那稚嫩手不停地发抖,弗朗茨终于无法忍受这一点,开口恳求道:“尼可,这种天气根本不是一个孩子可以忍受的。她穿得很单薄,给她再穿点衣服吧。”
“可是我的哥哥,这里怎么会有多余的衣服呢?多一件衣服就意味着有人要受冻。”
“唉......那么我的大衣给她穿,松开我的镣铐让我脱掉它吧,我保证我不会逃跑。”
“您那件沾满血迹的脏大衣吗?我都看不出它原来是白色的了。”
好像脖子需要上一道润滑油似的,弗朗茨缓慢点了点头,他的弟弟却没有再回应他,只是继续驱赶着他往前走。这里的前方并不是指火车站——犯人流放前的集中地——的方向,而是正好相反,它通往郊区的一片农田,在冬季农田和荒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弗朗茨对这条路感到熟悉是因为他和尼可拉斯曾经来过这里,但不是最近几年,而是非常遥远的童年,在一个夏天。两个孩子曾经坐在这里,而弗朗茨就是在那时教会自己的弟弟如何避开玫瑰的刺,取下盛开的鲜花的。
“尼可......”在走出很长一段路,不知道多少次这样的呼唤过后,尼可拉斯才终于不耐烦地下令解开弗朗茨手上的镣铐。高大的皇帝脱下那身厚重而有些发硬的外套,仿佛剥下了自己的一层皮。这时尼可拉斯才头一次看清楚在这大衣的遮掩下他哥哥的身体究竟有多么破碎,他最初甚至不敢去看那副身体,那无异于被刨开悬挂在肉铺的半空中,毫无保留的身体。等他忍耐住恐怖逼迫自己把视线移回去的时候,那女孩已经像个婴儿一样被一件成年男人的大衣裹了起来,安稳地待在她父亲的怀中。弗朗茨再次被铐上镣铐,这也意味着接下来寒冷与漫长并存的路途中他要一直用自己伤痕累累的手臂抱着自己的女儿行走,不允许休息和松手,那女孩此时成了一个十字架,却比十字架更沉重,因为她承载的不是仅仅罪恶,更满载了忍耐与柔软的慈爱。
父亲的臂弯如同一个摇篮,很快孩子就睡着了,她不知道的是自己的父亲正被他的亲生兄弟用枪指着脑袋,在冰冷的风的利刃中被割出一道道新的伤口。他的脸裂开了,却没有血从冻结的伤口中流出来,于是这伤口就像荣誉一样挂在他的脸上,一位皇帝为了保护人民在与暴风雪的搏斗中挂了彩,这就是他所得到的勋章,除此之外吝啬的风再也不会给他什么了,连疼痛都不愿意给予他。他能感受到的只有自己的生命正在干涸,从他心头割出的血终于要流尽了。弗朗茨感觉不到自己的脚,也感觉不到沉重的胳膊,四处只有白色的雪是铺天盖地的,时而柔软时而坚硬的雪,像他们的母亲,给予乳汁或一根上吊的绳索,一切全凭她的兴趣。
只有怀里均匀的呼吸才能让他捕获到一丝现实,在这灰色的早晨天幕下和送葬一般的队伍中。于是他压低声音,凑近尼可拉斯耳边,向对方提了最后一个要求:“到时候请你先......杀死她,发发怜悯之心吧,我的女儿同时也是你的侄女。我不想抛下她哪怕只有几秒钟,也不忍心让她被枪声和父亲的鲜血吓到。她什么都不知道,不要吵醒她。”
最后尼可拉斯履行了这个承诺,这只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是当亲生女儿的鲜血溅到脸上时,之前恳求他这样做的弗朗茨依旧瞪大了眼睛,不知道是有雪花还是灰尘吹进那双眼里,尼可拉斯看到就在一瞬间,泪水便涌出来占据弗朗茨的脸颊。那张脸上并无悲痛,只有不自然的眼泪流淌下来。也是在很短的一段时间里,他记忆里的哥哥又回来了,仍然像童年时一样朝他微笑,尽管那张微笑的脸庞上印着结冰的泪痕,睫毛上挂着凇,可弗朗茨却仿佛了却一件心事般的,深呼吸了一口干燥而寒冷的空气,显得轻松了很多。
“我会给您十分钟的时间诅咒我,或许三十分钟,全看您什么时候骂完。”尼可拉斯并没有立刻开出第二枪,而是这样说道。
暴风雪模糊了弗朗茨.加西亚的轮廓,在这灰暗的早晨他似乎重新戴上皇帝的冠冕,他的脊背挺直如初,落魄与威严同时在他身上显现。在苦路的终点他仍然是那样无法捉摸,只是端详了尼可拉斯的面容很久,然后抬起戴着镣铐的一只手——这个动作带出一阵铃铛般清脆的声音,同时也让他怀里女孩的尸体离尼可拉斯更近了一些——抚摸过那带着雀斑的脸颊,十分从容且郑重地说了一句话:“我把国家托付于你。”
这次尼可拉斯没有信守他的诺言,而是在对方话音刚落时便冲他开了枪。直到血流干了,冻结在地上,弗朗茨的尸体仍然拥抱着他胜似在襁褓中的女儿。尼可拉斯任由他们的尸体留在雪地里,转身带着自己这支规模不大的送葬队伍离开了,这其中就包括伊林.车尔尼雪夫斯卡娅。
我问车尔尼雪夫斯卡娅这个故事是否还有下文,她却说这就是全部了。于是在几个被好奇心教唆的白天与夜晚之后,我打算自己去寻找故事的结尾,关于弗朗茨十世皇帝人生最后的一段路途。我清楚皇城的火车站在什么地方,只要往它相反的方向走,穿过城市,就能踏上那片被称作农田或是荒原的地方,介于现在是夏季,所以应该叫它农田更为妥当。
幸运的是,当我在田间漫步时,忽然就看见了一位妇人手指间闪烁的红光。她此时正把成捆的荆棘扎起来,我问她是否需要我的帮忙,可她却抬头看了一眼我的脸和装束,似乎认定了我这个城里来的人干不动活似的,拒绝了。那细碎的红色随着她的动作闪烁着,来自她手上的一枚戒指,有着石榴的形状和颜色。
就在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运气时,那妇人也从手上的活计中抬起了头,问了一个大家都会提的问题:“您是位作家?”
“对,是我,您可能会在电视或者报纸上看见我的脸......您结婚了?像您这样年轻的一个姑娘。”
哪怕在说话的功夫上,她都没有停下手头的农活,“可别急着叫警察来把我抓走,作家先生。您一定是看到了这枚戒指,但它既不是偷的也不是抢来的。”
“难不成是御赐的吗?”我承认这句看似玩笑的话中有明显的诱导意图。但它带来的效果也是显著的,很快她就同意让我帮她干完田里的活,好尽早回家去见索菲亚——她丈夫的妹妹,最近几天刚休了假从军队里回来。索菲亚并没有对我这个陌生人的造访表示不满,而是为我在壁炉旁边腾出了一个位置,似乎我只是他们家一个从远方归来的亲人。在谈及弗朗茨的时候索菲亚毫不避讳地落下了几滴眼泪,我想我终于来到了这个故事的最后一站。
分别时索菲亚穿着一身军装送我离开,玫瑰色的黄昏底下大地被染得血红,她将田间的一小堆隆起的土壤指给我看,说她实在不忍心看到曾经的皇帝落得如此下场,便把那对父女埋葬在了那里。到此为止这故事才算完满,但请不要试着像我一样去寻找弗朗茨的长眠之地,因为这毫无意义,你也不可能再找到他。
作者:【十二招】周雪之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给亲友家OC写的同人
抵达第23号站点时外面正下着大雪,梅林.斯图尔特的脸被遮挡在斗篷的阴影下,中午的时候他曾短暂停下来,把自己的头发塞进兜帽里,但现在那些头发像毛细血管一样露出来,挡住了他的视线。他的镜片在刚才的打斗中掉了一个,因此他几乎是依靠嗅觉保持平衡的。那个长得和他相似的孩子牵着他的手,领着他往哨站的方向走,沿路留下一道血痕,血液几乎是在渗透进积雪的那一刻就冻结了,所以即使是远处的血迹也是鲜红色的。呼啸而过的风闻起来有一股凛冽的气息,混杂着枯木和冻土的气味。这两个人就这样迎着夹杂着雪花和冰渣的大风,向这座曾经的哨站走去。
23号站点的门锁在几乎永不停歇的大雪中生锈,掉落了,因此推开这扇门不需要什么聪明手段,只需要用力推就行,斯图尔特在推门的时候心想自己的肌肉应该断裂了几束,但神经末梢坏死了,他感觉不到痛。转身把门合上的时候他看见了一路走来自己洒下的鲜血,模糊的视野中只有一道鲜红的痕迹,像用刀子在皮肤上划开一道新鲜的伤口,于是雪地血流不止,在失血造成的幻象里斯图尔特总有种雪地因疼痛而抽搐的错觉,尽管他知道那是因为他在忍不住发抖。
他把整个身体都靠了上去,才勉强关上这扇锈死的大门,这耗尽了他最后一点力气,斯图尔特靠着门板倒下去,瘫坐在门前。被他带来的孩子只听见布料撕裂的声音,渗出的血浸透了他的衣物,又和门板冻结在一起,死死粘在上面。孩子看见门上挂着布条,亮晶晶的结冰血块,再看看他,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应该走过去安慰他。
于是孩子歪着脑袋,仔细端详着这个将生命再次交还给他的男人,确认斯图尔特还有呼吸后他试探着走上前去,蹲下来,才发现对方左边的眼球已经脱落了,挂在没有镜片的眼镜框里,把眼镜向左扯下去一点。斯图尔特没有力气再把头抬起来了,只好用仅剩的右眼往上翻,充血的眼白留在阴影里,玫红色的眼珠则对上孩子的视线。退行的生命像水一样从他脸上蒸发,斯图尔特的皮肤肉眼可见的干燥,开裂,但没有血渗出来,他枯草一样的长发则染成了暗红色,与血块纠结在一起,恐怕只能剪掉而再也没法梳开了。
“艾尔梅德......”他呼唤着孩子,声音微不可闻,像苍蝇在嗡嗡地飞,绕着他的灵魂转了一圈又一圈。后者伸出手去想碰一下他的脸,却被他以一种垂死挣扎的疯狂力道握住了手腕,艾尔梅德甚至可以听见屋外呼啸的寒风下自己骨头发出的响声,孩子只感觉很疼,本能地把手往回缩,斯图尔特却借着这股力道试图把上半身往前伸,最后还是被死死粘在了门板上。艾尔梅德只见那张残缺的脸上因为临终的痛苦和恐惧抽搐着,最后扭曲成了一个夸张的笑。斯图尔特不断咳嗽着,吐出喉咙里的淤血,那些发黑的凝胶状物体,顺着下巴流进领子里。
“你恐怕要.......”一阵令人窒息的干涩笑声里夹杂着断断续续的咳嗽,斯图尔特好不容易才续上他的话,"在这里关一段日子了。哦,是我挡住了门吗?哈哈,那就吃我的尸体吧,这样你就能出——"
他的遗言被打断了,只剩下一阵呜咽,艾尔梅德毫不客气地咬断了他的喉咙,斯图尔特在死前只来得及把手在冷空气中挥动了一下,似乎想要抓住他远去的生命。在他的大动脉里还剩下一些没有冻结也没有干涸结块的血液,顺着孩子的乳牙流进嘴里,并不滚烫,但好歹还是温热的,艾尔梅德吮吸着父亲的伤口,把这当作饥荒中的最后一餐来享用,又像雪地里跪在地上,吮吸母兽乳房的幼崽。
很快他就没法从斯图尔特的喉咙里吮吸更多血液了,这种天气里人的身体死得比闷热的日子里更快,腐烂本身就是生命的一环,当一具身体被它的主人遗弃,而蛆虫还未接管它,将死亡变得温暖而甜蜜时,剩下的就只有冰冷的死亡。于是艾尔梅德用力从自己的牙印处咬下去,却发现自己咬得太深了,没法将脖子里遍布管道的血肉一口咬下来,只好先吐出来,在伤口的断面处舔舐了几下。
从舌尖传来铁锈的味道,尖锐且酸涩,他小口地啃着父亲留下的血肉,食物在肠胃中蠕动带来的饱腹感驱散了一些寒意。他从斯图尔特身上起身,却发现尸体的手还紧紧攥着他的手腕,不愿意松开。于是艾尔梅德咬断了那几根不放的手指,一边嚼着一边探索起这个废弃的哨站,墙上有一个漆黑的壁炉,他能在旁边找到一盒还能用的火柴,然后在阁楼上找到了一堆木头。外面有很多枯树枝能让他捡,但斯图尔特的尸体已经和门以及身下的地板冻结在了一起,他推不动。
毕竟艾尔梅德还是个孩子,因此他能抱得动的木头也很有限,只能来回上下楼梯,门口那具尸体全都看在眼里,但尸体只是尸体而已。艾尔梅德点燃了壁炉,他很有这方面的天赋,可以将一簇火苗燃成一场火灾,但炉火只是静静地燃烧着,偶尔窜出来烧焦了几根他的头发。艾尔梅德往后挪了挪,然后把两只手伸过去烤火,他的两只手被冻得有些发红,现在正慢慢恢复知觉,变得柔软起来。他不知道自己在炉火前坐了多久,直到他的手举得有些酸痛,才把手放下来,揉搓自己被吹得干燥,粗糙的脸颊,如今他的脸颊有些发烫,伴随着火星爆裂开来,火焰噼啪作响的声音,这些让他感到久违的安心。他不知道为什么斯图尔特要带他离开实验室,来到这种荒无人烟的地方,但炉火还亮着,这就够了,不像他的父亲,这个孩子是很容易满足的。
火焰暗下去的时候艾尔梅德听见背后传来些许响动,随后融化了的血腥味开始在密闭空间里弥漫开来,在炙烤下也变得温暖。他没有去理会,直到他想起来该上楼去添一些柴火了,才从地上站起来。天色逐渐暗淡了下来,他从视角的余光看见斯图尔特的身体瘫在地上,原先结冰的死血把尸体和空间紧紧冻在一起,现在它们都融化了,在地面上蔓延开来,扩散成一片血泊。艾尔梅德去取木材的时候不可避免地踩了过去,于是整个哨站里就布满了孩子的血脚印。先前所咽下去的食物已经被消化完了,饥饿与不安又一次回来找他,而充满了空气的血腥味则把这种感觉从肠胃扩张到了肺部。艾尔梅德往炉子里又塞了几根木头,火焰又一次窜了起来,闪烁着,把屋里照得比先前还要亮堂。
他走到尸体面前,踩过血液时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那具尸体如今顺势滑倒在地上,仰面躺着,仅剩的那颗眼珠变得很浑浊,远远看过去和充血的眼白连在一起,显现出生肉一样的粉红色。艾尔梅德扯住尸体的双脚,用两只手把它拖到了火炉旁,然后在一边坐下。由于血液的润滑,这件事做起来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费力,斯图尔特此时竖着躺在他身边,在火光的映射下,那些血水反射出温暖的光斑。艾尔梅德和尸体并排在血泊里躺下,侧过脑袋看着那张与自己相似的脸——仍然维持着临死前的神情。他顺手把脱落在外面的眼球扯下来,对着火光仔细看了一会,发现离开了整张脸以后,眼睛便不再能显露任何神色了。
咬开最外层坚韧的巩膜之后,凝胶状的内容物就流了出来,却没有什么味道,不带有一丝甜味。他试着去摘下父亲的眼镜戴上,镜框十分滑腻,而且太大了,总是从他的脸上掉下去,他也就没有继续尝试,而是继续把脑袋凑进尸体的颈窝里啃着,将气管、静脉和血管混着为数不多的肉嚼碎了再咽下去。毕竟他是个孩子,还不是一头肉食动物,颈椎对他来说就像一千块的拼图一样是个难题,所以他舔干净骨头缝里的肉以后就把脖子放在了一边。斯图尔特的脑袋支在一根孤零零的颈椎上,每一秒都有折断的迹象,但艾尔梅德每次去看时它还好好待在原位上,连表情都没变过。
这天晚上艾尔梅德头一次感到安心,尽管他没有意识到这点,只是听着火光噼啪作响,以及屋外刮过的呜呜风声,一边哼着歌,他只记得其中一小段旋律,那是在斯图尔特过去心情好的时候教给他的,如今他也哼着这首歌沿着匕首的伤口撕开斯图尔特的腹腔。他把手伸进尸体的衣服下面,摸到了其中一道伤口,任何再用另一只手撑开,直到可以塞进孩子的一个拳头,他把手伸进去,忍着寒冷在里面翻搅,发出隐晦且粘稠的水声。没过多久,他在里面摸到一块光滑的内脏,想抓住它往外扯时却发现他开的口子太小了,只好先把手抽回来,这时孩子的小臂都已经被染红了,他只能遗憾地吮吸着手指上的血,一边在尸体的衣物里摸索着什么。
很快他就在里面找到了一把匕首,在橙红色的火光里闪闪发亮。他先割开了斯图尔特腹部的衣服,随后用它小心地割开最表层的皮肤、脂肪和肌肉,沿着伤口一刀一刀划开,最后才取出了他先前找到的那块内脏,它表面覆盖着一层光滑的薄膜,呈现出深红色。艾尔梅德先是从尖端开始咬下,它不像脖子里的软管那样坚韧,也没有那么有弹性,反而在咬破最表层的薄膜后品尝出某种绵密的质感。他用牙齿将薄膜撕下来,同样咽下肚去,内脏在口腔里被不停翻搅、咀嚼着,唾液间滋生出一股腥甜的味道。很快他就吃完了这块内脏,而且发现自己吃得有点太多了,那些腥甜的生肉堵在喉咙里,让他有一种反胃的感觉。但他还是忍下了这股冲动,用力咽了几下,毕竟这是他在几英里内唯一的食物。
剩下的时间里他除了往壁炉里添些柴火以外,就是坐在炉火旁,出神地看着跳动的半透明火焰,看它时而跃起时而落下,又或是蹦出几颗火花。斯图尔特被搁置在一边,衣角被火燎了几下,但没有点燃,只是变得焦黑,发出难闻的气味,闻起来有点像实验室里挥发的药剂,再加上烧瓶里沸腾的东西,斯图尔特经常挑出浮在上面的泡沫,然后把塞子塞回去。他努力回忆着这些,却忍不住犯困,不停眨着眼,或许是今天实在是太累了,艾尔梅德枕着尸体干瘪的腹部睡着了,这是他能找到最柔软的地方。
屋外的风刮了一夜,在天色刚亮时逐渐停息,转为不那么锋利和干燥的微风。艾尔梅德醒来时壁炉里的火炭还是热的,正闪烁着红色的光,像正在呼吸一般。他枕着的尸体已经僵硬了,但他仍然感觉有一双温暖的手抱着他,将他从梦中唤醒,他打了个哈欠睁开眼,正对上了一双玫红色的眼睛。
正蹲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表情木然,正仔细打量着孩子的脸,随后露出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女人从口袋里拿出一条干净的手帕,用温水打湿后将他满脸的血渍擦干净,随后将他抱了起来,艾尔梅德才得以从高出看到尸体的全貌,它如今冷冰冰的仰面躺在地上,仅剩的那只眼睛死死盯着他,残缺的身体血肉模糊,像被咬了好几口后丢弃的奶酪,活人的怀抱是如此温暖,艾尔梅德想,自己或许不再需要一具冷冰冰的尸体作伴了。
Vol.237【地缚灵】
作者:【十二招】周雪之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一
“我不叫林芳霞。”女孩指指写字板上夹着的纸上某处,那里用圆珠笔写了个蓝色的名字,和一般的签名一样,写得龙飞凤舞的,但她却一眼就看出自己的名字被穿着防护服的物业写错了,“我叫林芳雯,雨字头加一个文章的文。”
物业没说什么,本就闷热的防护服里连呼吸都带着潮湿的水汽,他自然也是懒得开口的,雯就雯吧,反正都一样,他把那个“霞”字划掉,在上边写上了一个“雯”字,又把门给关上了。这栋老小区没有电梯,离开402之后他还得再爬一层到顶楼,楼上有狗在叫,也不知道会不会咬人。咬吧咬吧,他想,反正穿得那么厚那狗也咬不进去,还能让主人赔一笔钱。这样想着,这位拿着四千块工资的物业在楼道里坐下,他很想点根烟抽抽,但也就是想想。楼上两间房只有一户人家,男的是大学教授,女的是家庭主妇,平时就在家里带孩子,狗是路边捡回来的。就听着楼上的狗汪汪叫了一阵后,对面那栋楼远远的也传来狗叫声,像是在互相叫骂。妈的,叫什么叫,他越听越来气,心想要是开门了狗还是叫,他就狠狠给那条狗来上一脚,被大学教授指着鼻子骂也认了,一个大学教授还能跟人动手不成,说出去也不怕笑话。不知是不是他太专注于理解狗叫背后的精髓,物业居然完全没注意到402的门口不知何时站了个和他一样的人。
说是和他一样,也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两个都被包裹在臃肿的防护服里,以至于很难分出什么区别罢了。那个人估计得有一米七,对男人来说太矮,对女人来说太高,刚好卡在一个尴尬的节点。他想没准是遇到同行了,刚想提醒对方说“兄弟,402查过了。”又发现那个人手上没拿写字板,就提着一个黑色的旧箱子,边角磨损得很厉害,也不知道用了多久。只见那个怪人敲了敲门——学着他的样子,但不说话。
怪人没理他,又敲了敲门。这时402的小姑娘在屋里爽快地喊了句:“来啦。”而物业却好像做贼心虚一样在她开门之前偷偷溜上了五楼,不想被看见自己和那个怪人出现在一起。楼上的狗已经不叫了,他也只好对大学教授识相点。这一整天他都在想着那个在防护服里面戴眼镜的怪人,直到脱下这身防护服为止他都在纳闷,怎么会有连这点常识都没有的人。
让我们再说回小姑娘林芳雯,她今年刚上高一,是家里的独生女,但很快就不是了。林芳雯刚出生的时候赶上了独生子女的末班车,家里五六本相册里全是她的老照片,从戴着花边婴儿帽,抱着奶瓶傻笑;到穿着开裆裤坐着学步车飞跑;最后一张拍的是她十二岁的生日,林芳雯在镜头里咧着嘴笑,露出一口刚长出来的整齐白牙。林芳雯以前从不看这些,但自从母亲怀了二胎以后,她没事就把那沓照片翻来覆去地看。
这天林芳雯正把相册摊在茶几上,但并没有仔细去看,而是在电视上放着网课。母亲在阳台改建的小厨房里炒菜的声音盖过了讲课的内容,她已经怀孕六个月了,却还是和以前一样能干。只听着油声劈里啪啦地响,像屋外极细的雨丝打在防盗窗上发出来的。母亲的性情她是知道的——总是在不该沉默的时候太沉默了,她听见锅里的油爆裂的声音,啵的一声,很清脆,有点像肥皂泡。它肯定溅到了母亲的脸上,但林芳雯侧耳听着,只听见母亲又一次不合时宜的沉默。仿佛溅在这个妇女脸上的只是窗外的一滴水。姑娘没有多想,母亲总是这样的,自从怀孕之后便更甚,她从不在真正受苦时有过一丝怨言,却在吃饭睡觉看电视时一股脑说个不停。从生头胎时下体撕裂的疼痛到家务的繁重,再到丈夫激情的消退。说到这里时,她总会压低声音,好不让一墙之隔的丈夫听到。
厨房的烟飘到了客厅里,与空气里的水珠结合,往低处沉去。林芳雯想起清明节公墓里烧纸时的烟也是这样,潮湿且呛人。去年她上坟时刻意多给自己爷爷烧了一把纸钱,以求能考个好高中,但老家伙却不给面子,烧出来的烟直往她脸上扑,呛得她连连咳嗽,逃也似地往山上走去。因为烟总是往下走的,但雾不是,雾总是飘荡着,不下沉也不上浮,有时会附在叶子上,有时会结成冰。当时的山上就萦绕着这样一层雾,她感觉自己的头发被打湿了,软塌塌地贴在头皮上。山上面埋着死在公墓建成之前的那些人,有些连墓碑都没有,只有一个坟包;有些墓前则修缮得很新,还摆上了大理石做的桌子板凳。
她突然感到后背发凉,好像这座山上有一座坟是属于她的,而她不知道是哪一座。山上的人不比公墓里少,多是来祭祖的。其中有一个穿着件长长的大衣,留着笔直乌黑的长发,手里提着一个旧箱子,既不上香,也不烧纸。她想知道这人是男是女,便慢慢跟上去想看看他的脸。只一眼,隔着一层薄雾,她就看见陌生人那双潭水一般绿的眼睛。
而那张脸除了白得吓人外倒也没有什么,林芳雯有些自讨无趣,看了他一眼之后就下山去了。结果下山的路上她走岔了,原先来时的台阶变成一条被踩严实的土路,黏着林芳雯的鞋底,每走一步就嘎吱一声。只见山上的雾越来越浓,而山上的景色也逐渐开始变化,陌生中却带着一点熟悉。她有些慌了,甚至分不清自己正在上坡还是下坡,到最后实在走不动了,便蹲在土路边上抹起了眼泪。
后来被找到时,她正围着山上一座墓碑打转,绕了一圈又一圈,连墓碑周围的草都被她踩进了土里。而那碑上的字她没太看清,早磨损了,只能勉强看见一个周字。
“雯雯,来吃饭了,叫一下你爸——”母亲拖长了的音调将她叫回现实。网课早就结束了,电视上没有信号,是一片刺眼的蓝色。就在这时,房门被敲响了。
来的是一个穿着防护服的男人,她见过这个人,是小区的物业,来统计人口的,写名字时还把她的名字写错了。等林芳雯再关上门时母亲已经把饭菜端到了桌上,远远看去碗里的菜叶颜色有些发黄。她把相册摊在桌上,小时候的自己正对着她笑,这是在学校去紫金山组织春游时拍的,她又盯着照片看了一会,才意识到当初鬼打墙时,在弥漫的大雾里,她误入的就是紫金山。父亲没从房间里出来,于是母亲又喊了一遍,她的丈夫在屋里应了一声。但过了一会还没出来。
“吃饭都叫不动......”母亲又在抱怨了,她几十块的蓝牙耳机用了很久,现在戴在耳朵里有些漏音。连着林芳雯也听到些俗气的广播剧内容。她拉过椅子坐下,然后又想起什么,起身去拿了一副碗筷。食材不太新鲜,送到家里时就这样了,母亲也没法把它做得更好一点,只能用很重的调料味掩盖过去。
她没去看母亲的脸色,只顾埋头吃着,自从被关在家里以来她就特别没胃口,半碗饭已经很多了,但每次母亲都执意给她盛满一碗。她盯着碗里剩下的半碗饭发呆,母亲就坐在对面,把臃肿的下半身藏在桌下。门又被敲响了一次,这次敲了四下,声音闷闷的,像隔着电话敲的门。林芳雯心想这次可算是得救了,应了一声后便从椅子上起身开了门。
门口站着一个人,她一眼就认了出来。上次他穿着一身黑大衣,这次则换成了白色的防护服。她发现他防护服的面罩上是不起雾的,而透明的塑料下居然戴着一副眼镜,镜片上自然也没有起雾,因而她可以看见那双眼睛里什么都没有。不是字面意义上的空洞无物,眼珠子该在的地方自然是有一对眼珠子在的,但除此以外就只剩下一潭不知淹死过多少人的绿水,像死鱼......死人。她脑子里突然没来由地冒出这个词,一时慌了神,腿一软就坐在了地上。
二
大学教授和他的老婆孩子住在五楼,这并不算什么好事,因为楼太老了,没有装电梯。这天他是被儿子的哭声吵醒的,奶粉罐见底了,他们只好给他喂点粥喝。这孩子喝完粥以后就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家里的狗扒在床沿朝他吐舌头。狗粮其实也快吃完了,再过几天就得给它吃剩饭了。但狗对此毫不知情,只是舔了舔孩子伸过来的手,然后跑到阳台上和对面那栋楼的狗汪汪地吵了起来,浑身一抖一抖的。教授走过去轻轻拍了下狗的头,但对面的狗仍然在挑衅它,那是一条黑色的大狼狗。
把这么大一条狗关在商品房里真是活受罪,他想。于是他把狗拦腰抱起来,放在客厅的地板上。狗不再叫了,反而摇起尾巴来,因为妻子正抱着儿子从卧室里出来,那孩子把手指塞在嘴里,口水也因此流满了整个下巴。他拿纸巾把儿子的下巴擦干净,这时可视门铃响了一阵,屏幕上是个穿着臃肿防护服的人。教授顺手把沾了口水的纸巾攥在手里就去开了门。那人敲门也不是什么大事,把屋里的人头点一下就走了。临走前那人问:“隔壁屋里有人吗?
教授想了一下,隔壁那间是老丈人留下来的,老夫妻膝下无子,唯一的儿子生下来就是个死胎,便把他这个女婿当成亲儿子看。自从他俩搬去养老院后,那间屋就空了出来。他这样想了一会,于是摇摇头,说没人住在那。等对方走后大学教授把门关上,心里第一次寻思起那间空屋来,502的钥匙好像就在鞋柜里放着。头一次,他感觉那一串快要生锈的钥匙正在黑暗里发出星星般的光。他掏出手机看了眼,他的课被安排在下午两点半,还有几个小时,去隔壁看看也不迟。这时从楼下传来一声闷响,随后狗又叫了起来,这次是冲着屋外,它用两个爪子不断刨着门,想要冲出去。狗一叫,连带着一旁的孩子也哭闹起来,这是他听过最头疼的二重奏。
若是不出意外,四楼的邻居就得上来质问了,但过了一会后什么都没有发生,连狗和孩子都觉得烦了,渐渐也不再吵闹。他又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已经过去五分钟了,除了最开始那一声闷响,楼下就和死了一样寂静。此时狗由愤怒转为了畏缩,呜呜叫着往妻子怀里钻,儿子则异常沉默,那双清澈透明的眼睛盯着他看。自从关上门以来他一直都站在玄关处没有动过,不是被吓傻了,只是感觉有些迷惘,好像忘记了一些东西。他不知道自己是该回书房备课,还是到楼下去给四楼的邻居赔不是,或是......他下意识转动门把手,把狗关在屋里。
狗徒劳地又刨了几下门后就安静了下来,这下是彻底安静了,楼道里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与阴冷潮湿的霉味混合在一起,闻起来有些别扭,仿佛经历过一场屠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出门时没戴口罩,便理所应当地认为这就是他所忘记的,心里顿时踏实了不少,于是又回去把口罩给戴上。
这次他感觉有点冷,按理说春天不应该这么冷,难道是窗户还没关上?他朝客厅看了眼,窗户紧闭着,雨水打在玻璃上又蜿蜒而下,外面的城市笼罩在一层灰色的薄雾之下。太安静了,连雨声都听不到。妻子坐在沙发上哀伤地看着他,她怀里的婴儿像个油漆未干的娃娃。他终于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是衣服,妻子身上穿的是一件从龙门古镇度蜜月时买回来的倒大袖,湖水一样的绿色,店老板自豪地介绍说这是一件真正的老古董。
“我弟弟死了。”他能感觉到她说话时喉咙里堵得慌,但还没有落下泪来,那双眼睛是干涸的,根本就流不出眼泪。他不明白为什么要提这件事。
门铃又响了,带着嘈杂的电流声,屋里仍是安静得可怕。门外的监控被什么东西挡住了,画面时不时冒出花花绿绿的噪点。那应该是白色的光滑的布料,有个人离摄像头太近了。他从猫眼里望出去,与一只了无生气的眼睛对视上,直觉告诉他不应该开门,所以他走到妻子身边坐下,她把脑袋靠在他的肩头,脸上带着某种宽大树叶打下来的阴影。他向后倒去,深深陷进沙发里,闭起眼,好像要把自己活埋起来。
闭上眼后门边嘈杂的声音也渐渐消停下来,那就再闭会吧,他想。随后声音又都回来了,首先是外面的雨声,然后是妻子洗衣服的声音。儿子在沙发上打闹着,狗跳上来,在他的大腿上趴着。
“刚刚有人按门铃,你怎么不去开?”妻子问他,先前的哀伤已经一扫而空了。
“谁啊?”
“我不知道,上门做核酸的吧,穿成那样......”
“不是才来过吗?”
“不一样吧,算了,人家已经走了。”
“你今天怎么把那件衣服穿出来了,又出不了门。”
“什么衣服?”
洗衣机哐哐地响,妻子的声音隐藏在其中,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就那件,在龙门买的,绿的......”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所以睁开眼从沙发上坐起来,往阳台张望着,却看见妻子只穿着一身睡衣。他揉了揉眼睛,感觉这一切都不太真实,便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回书房备课去了。
三
楼道里现在空空荡荡的,只有橙黄色的感应灯还亮着,也不是一直亮着,而是一亮一灭,一亮一灭,每当它自动熄灭时,便会在下一刻又亮起来。仿佛手术室门口的灯牌,只是没那么紧张,更像是一个人舒缓的呼吸。当你睡觉时,胸口一起一伏的,便是这样的频率。402的大门敞开着,三楼的住户刚下完基层回家,在单元门口他就听到了楼上的动静,朝上面张望时就对上了林芳雯的视线,她从地上站起来时已经不像刚开门时那样无措了,留给她的只有些许迷惘,我们可以说她仍在雾中,但不能说她是盲目的,因为她察觉到了来自下方的视线,这让楼下的人有些尴尬。
母亲终于看不下去了,敞开的大门让她隐约有些不安,而越是盯着它后面那座空旷的楼道看,那种聚集在她心头的不安就越是强烈。她的心好似一片阴沉的天空,一旦下雨,那冰冷的雨水就会落到肚子来。她感到小腹一阵隐隐的绞痛,仿佛胎里的孩子也想凑过去看看,便一只手捂着肚子,搁着薄薄的皮肉去安抚他,另一只手撑住椅子,把自己从桌下拖出来,刚想骂女儿两句不懂事,就看见三楼的住户正挨着扶手走上来。于是满腹的哀怨又换成了亲切,友善的笑容。
“书记,您瞧这……让您见笑了,下班您就好好休息吧,我们家的事不用您麻烦。”
林芳雯夹在两个大人之间,她记得那个被叫做书记是还不是书记,只是走漏了点风声,说下一任书记已经内定给了他,至于是什么书记她也不太清楚,只觉得大人间的寒暄太单调,太聒噪了。于是她从门口抽身出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锁上房门,抱着手机就钻进了被窝。
也许是因为春雨返潮之下过于潮湿,被子怎么都捂不热,翻来覆去的总带着一股别扭,像盖着一堆泥土而不是棉花。她刷了一会手机,净是些已经点过赞的内容,怎么刷新也还是那样,只好把手机放在枕头边上,忍着头晕准备睡一觉。
这时卧室的门被敲了敲,她好不容易等来的困意一扫而空,她的头还是很晕,但这反而让她更加清醒了。林芳雯认得这个敲门声,是母亲正在急切地一下下叩着门板,她本不想理会的,但随即却听到了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及其刺耳,就好像钥匙钻进的是她的脑袋。一阵恍如天塌下来的无力感席卷而来,她飞快地把枕头掀起来,发现原本垫在枕头底下的钥匙没有了,不知是被愚弄还是背叛,又或是领地被侵犯的危机感促使着她开始寻找一切能藏身的地方。等到门被打开的那一刻她已经钻到了床底下,怀孕的母亲是绝对钻不进来的。但她从床底的缝隙往外看时,除了母亲那双穿着棉拖鞋的脚以外,还有另一双穿着便鞋的脚,看起来像是个男人。
“林芳雯!你这孩子,躲哪去了?”母亲还在抱怨,她听见衣柜门打开又重重关上的声音,而另一个人则始终没走动过。最后那双穿着棉拖鞋的脚停在了床边,林芳雯感觉空气里的水汽凝结了,纷纷落在她的身上,压得她喘不过气来。母亲意识到了什么,但苦于臃肿的体态没法弯下腰来。
“先别着急,吓着孩子也不好。”一旁的男人说。
说话的正是书记,林芳雯听了出来,尽管他们家和楼下的关系不算太亲密,但书记语调里那种湿漉漉的感觉她记得很清楚。像从雨夜里穿透而来,混杂着尘土和霉菌的味道。她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跟进来,只是急促地呼吸着,打量着床底有限的长条形视野里两人的步伐。母亲和书记低语了一会,她听不清,或许也听不懂,好像说的是一门刚刚被发明出来的语言,但她只是这样静静地听着,期待着突然就能听懂大人们说的话。不一会母亲离开了,而书记仍留在房间里,他在床上坐下,然后对床底下的林芳雯说。
“出来吧,这里没有别人。”
她趴在床底没有动。
“你是不是也见过那人了?”书记又说。这下她才挣扎着从床底挪了出来,途中头顶不小心碰到床沿,被狠狠地磕了一下,感觉不到痛,只是脑子里麻麻的,像是睡了很久。随后她才发现有什么从脸颊的一侧流了下来。书记盯着那一道痕迹看了一会,然后拿手帮她擦了擦,她看见那只手伸过来时还是苍白的,缩回去就染上了红色。
坐在床沿上抬头看着书记时她感到有些不真实,因为当一切都笼罩在灰色的阴影下,那一道血迹就显得过于鲜艳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是点点头。书记把沾了血的手放在白衬衫上擦了擦,然后问:“他长什么样?”
“没看清。”
“真没看清?”书记不紧不慢地追问道。
“......像死人。”她被书记的问题整得有些发毛,“他到底还会不会再来了?”
“下次别随便给人开门了。”书记轻飘飘地把这个问题带过去,站起身拍了拍她的肩膀,“这人我们单位里会处理的,你看,打扰你们家那么久也不好,我就先走了。”
他走的时候轻轻关上了门,林芳雯赶紧跑过去又把门给锁上,她不知道自己这么做还有什么意义,既然钥匙在母亲手上,只是背靠着门坐下,把脸埋进两腿之间,试图在混沌的意识里抓住什么能思考的。她想起小学时曾经在紫金山看见过那个人,仅仅是一眼罢了,还没等她再多想起有关他的一根头发,一片衣摆,回忆就被门外的吵闹声冲散了。似乎是父亲起床了,她继续盯着卧室的地板看,看到地上有一根长头发,就用手指捻了起来。比她的头发要长,泛着乌黑的光泽,和地上的灰尘纠缠在一起。就在她辨认这根头发到底是不是从母亲头上长出来的时候,门外的躁动突然停了下来,就像热水壶里煮开的水在跳闸之后瞬间恢复宁静一样。
几秒钟过后门外的死寂仍然没有消失,她怀疑这个世界出了差错,于是把门打开一条缝往外看去,就看见母亲坐在椅子上,上半身趴在桌上,像被抽掉了骨头一样软绵绵的。而父亲则焦急地来回走着,一边打着电话,鞋底不断踩过地上的一滩血迹。她躲在门后看着这一切,不敢推开门走出去,要走也得趁着他们离开再说。她忘记母亲什么时候开始怀孕的了,就像当年母亲把她生下来以后,还在肚子里留了一个一样。她又把门关上,顺势躺在地上,地板是不能躺的,但她总喜欢在没人看见时躺在地上,这对她来说就像是染发和喝酒的替代品,一种隐秘的打破陈规,而在迷茫与淅淅沥沥的另一种春雨声里,她躺在地上慢慢睡着了。
再睁开眼已经是晚上,她睡得不太好,地板太冷又太硬,于是她从地上爬起来,拍去身上的灰尘,同时感觉自己的脖子好像错位了。房间的窗帘拉着,外面的亮光没法照进来。林芳雯抹黑过去把窗帘拉开,这一拉她才看见这天上挂着一轮明晃晃的白月亮,亮得刺眼,白得让她心里发毛。她被晃得受不了,又猛地把窗帘给拉上,这才平复了下来。窗帘没拉紧,从缝隙里又刺出几道宝剑般的光来,她急忙闪到一边,月光直直地刺入门板,恍惚间她听见了撕裂布帛的破风声,再往后看过去就只看见一滩凝固的血迹洒在地板上,似乎正是她睡着时从头上流下来的。
还是回床上再睡一觉的好,虽然这么想,但她清楚再睡下去只会加剧头疼,她只是留恋被窝里的温暖和柔软。林芳雯这才发现自己光着脚,而拖鞋整整齐齐地摆在床边,手机放在枕头上,屏幕亮着,显示着几条父亲发过来的微信消息,大概是母亲在医院生孩子,要她今晚的饭去楼上邻居家解决,他已经事先打过招呼了。她把手机按灭,去了一趟厕所,然后坐在床上开始回忆今天的事,这一天好像发生了很多,却又感觉还在梦里。
现在该做什么?出门去找楼上的邻居蹭一顿饭吃吗?几点了,七点钟?还是八点钟?家里没有课表可供她按部就班地活一天,她把外面的灯按亮,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桌剩饭,说是剩饭但也只能算脏碗碟罢了,中午被她剩下的那半碗白米饭还放在那里,看着硬邦邦的。她往那边看了一会,随后把它放进了冰箱里。冰箱门关上发出一声不轻不重的闷响,紧接着这一声的就是白天的敲门声,从大门的另一侧传过来,不多不少刚好四下。她顿时后背发凉,手握在冰箱门的把手上许久没有松开,同时心中升起一股无名的怒火,不是说会处理吗?怎么这个东西还要纠缠不放?仿佛有生以来她所有的怨气都浮现上心头,敲门声停了有一会了,可她心里清楚,他还在外面,正等待着,永远等待着。她的手有些发抖,最初是手,后来全身都颤抖起来,她觉得自己可能在哭也在笑,在害怕也在愤怒。而这些交织成一股暗流,她冲进厨房拿了一把刀,厨房的窗户开着,而那宝剑一般的月光正照在闪亮的刀刃上。
把刀握在手里让她有了些底气,她边应着“来了”边一步一步走过去,却感觉刀子在她手里变得沉重起来,她几乎是拖着自己往前走的,大门近在眼前,眼前便是一切。她伸手抚摸着冰凉的门板,从门的这边用力敲了三下,随后拧开把手——
那人依旧把自己包裹在麻袋一样的防护服里,注视着她。她把刀子笨拙地藏在身后,抬头对上他的视线,与那双死水一样的眼睛对视。楼道的感应灯完全坏了,她不知道他身后那片黑暗里到底藏着什么,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被他挡住了。
“能让我进去吗?”这是她听见他说的第一句话。
她应该是认真思考了一下,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没有说话,而后突然亮出了手里的刀,向面前的人刺过去。那人没有闪躲也没有反抗,她感觉自己好像在扎一个气球,没有血肉的实感,只听见布料被撕裂时的声音。那人在她的面前泄下气去,只留下一件被撕碎了的衣服,她才意识到原来困扰着她的只是一具空壳,或许今天起她就自由了,但自由了又可以去哪呢?楼道里的灯在她抽出刀子的那一刻重新亮了起来,橙黄色的灯光像夕阳一样洒了一地,就像俗话说的覆水难收。林芳雯把刀丢在地上,而先前的愤怒与勇气也随着被抛下,她感到一阵无名的害怕从四面八方袭来,于是用力甩上门就往楼上跑去。
四
只有一层的楼梯变得无穷无尽,在她的眼前延伸铺开,每一级台阶上都洒满了夕阳般的灯光,铺就一条康庄大道,每一次冲过楼梯拐角,她都能看见那件防护服像垃圾一样躺在地上,于是她每看见一次都用力踩过去,想把它踩进不存在的泥土里,直到雪白的布料变成灰泥的颜色,她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楼上邻居家门前。林芳雯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顾不上腼腆内向,用力砸着门。而门却在她身后打开了。她这才发现自己敲的是五楼那间空屋。
女主人穿着睡衣,一只手抱着一个孩子,孩子怀里抱着一个奶瓶,奶瓶里的牛奶正在不规则地晃动,像乳白色的海浪。在看见林芳雯这副模样时她显然错愕了一下,把孩子搂得更近了些,然后才开口。
“雯雯,你终于来了,你的饭菜还在电饭煲里热着,没事,进来吃吧。”
“周阿姨,我想问一下......”她进门时听见空屋里面传来四声回应,“你有没有听见?”
“听见什么?”
“没什么,应该是我听错了。”她走进房间里,学着白天里书记的样子,轻轻关上了门,把空屋内敲门的声音隔绝在身后。
这间屋里装修得很好,不算富丽堂皇,但很用心,家具不是全新的也有八成新。女主人把她领到餐桌前,从电饭煲里拿出饭菜来。锃亮的桌面反射出她的脸,那一道深色的血迹扒在她的脸上,她下意识摸上去,从手上传来粗糙的颗粒感,把手拿到面前,她看见指甲缝里已经夹了一些深红色的碎屑。一条狗摇着尾巴凑过来,把前爪搭在她的腿上,她把手伸过去,于是嗅到血腥味的狗就这样温顺地舔干净她手上的血迹。女主人见状赶紧往狗的头上拍了一下,狗委屈地看了她一眼,退到一边。
“没事吧雯雯,要不要去洗个手?”
“哦,好。叔叔呢?”
“你爸爸没告诉你吗?”女主人把孩子抱在手里摇晃,“梅仙他被叫去帮忙了,因为小区底下有铁丝网拦着,叫物业来也不管用。情急之下你爸爸把铁丝网拆了,差点跟物业打起来。最后还是等到书记出马,好说歹说才解决了这事,把你妈妈送到医院去了。”
林芳雯掏出手机,却没发现父亲和她说了这些,于是她摇头。然后才想起自己应该去洗手,于是她就去了。窗外的月光仍然是那样,白得晃眼,她听见女主人在打电话,说的什么她听不清,已经掩盖在水流声里了。她只记得自己冲掉洗洁精的泡沫后把水龙头拧上,就看见对方把电话放下,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她。饭桌上她没有问,但对方却像是终于无法保守这个秘密一般,说:“你弟弟出生就死了。”
一旁的婴儿顿时哭了起来,以至于女主人无暇再补充什么,只是抱着他,边哄边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给自己的儿子泡奶粉去了。林芳雯往嘴里扒着饭,她只是象征性地嚼两下就咽下去,嘴里却泛起一股咽不下去的苦涩。女主人错估了她的饭量,但她却只是机械地往下咽着寡淡无味的白米饭,直到最后没忍住吐了出来。
Vol.237【密码】归乡
作者:【十二招】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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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本文为游戏【憎恶之西】中NPC苏西xPC弗洛伦丝的同人,存在有关【憎恶之西】及续作【憎恶阴霾】的部分内容剧透,有关NPC的身世经历存在致死量捏造内容,若能确认接受存在如下内容,请继续:↓
summary:苏西过得很好。
当弗洛伦丝再一次回到这片熟悉的土地的时候,这里已经完全变成了她所陌生的样子:昂贵的高楼拔地而起,鳞次栉比犹如茂盛的钢铁森林,走在路上的行人精神萎靡,神色匆匆,唯有洛杉矶的天色仍然阴沉而潮湿,令她感到一丝怀念般的熟悉。
一切都变得迥然不同,她甚至无从问起弗里斯科在哪儿,只好先找了个旅馆避雨,结果迎面而来的报纸糊了她一脸,带着雨水和尘土的腥味叫她难以把脸从油墨味的灾难里挣脱出来。无奈之下,她只好摸索着墙壁到一间门里,她想说侍者劳驾麻烦把她脸上的报纸取下来,可不知哪儿来的文化让对方只是冷冷地告诉她:洗手间在右手边。
哪个左手边?弗洛伦丝什么都看不见,根本不知道,只好摸着墙壁一边走一边找门把手,好在没有碰上控诉她是变态的尖叫声,也没有直冲脸上砸过来的高跟鞋——这儿确实是卫生间没错。她花了十分钟才把脸上的报纸拿下来,镜子里倒映出的脸仍然和这里的五十年前没有什么区别。她盯着自己的眼睛,往上看的时候,“夜莺餐馆”四个字像是灯泡一样在镜子的顶端闪烁,造型和颜色都令她奇怪得有些咋舌。
“哦,不,劳驾……”
她走出去,敲了敲在前台大厅闲聊的两位女性的桌子。她们看上去相当年轻,于是也理所当然地把弗洛伦丝当成同龄人。可一听到她过时的口气和用词,她们便一齐哄笑出声:
“天哪,你是邮票后面的胶水吗?怎么讲话这么硬邦邦的!”其中一位放下杯子,转过身正对着弗洛伦丝,“我的奶奶都不这么讲话了。你听起来像她会念叨的那种西部英雄。”
“呃……”弗洛伦丝抓了抓头发,又看了看对方没有戴帽子的头顶,只好把头上的帽子也摘下来——看来这时候已经没有进旅馆必须要带帽子的习俗了。“好吧,我是来问点事情的……呃,那个……”
“别告诉我你是来问路的。”另一个女孩咧嘴笑道,她身上纹着弗洛伦丝看不懂的符号——大概是什么时下流行的装饰。“因为我们也只是来旅游的!所以根本不熟悉这里!”
“呃……”
“嘿!别告诉我你真的是来问路的!”
“我是想找个人。”弗洛伦丝终于没辙,“你们知道苏西吗?苏西·科克伦。”
“苏西·科克伦?”两个女孩对视一眼,“我们不知道什么苏西·科克伦!但是我们知道科克伦牧场。”
“如果我们说的是同一个地方的话,”她说,“就在大洋城东北边八十多公里的地方吧。有时候我们会去那儿玩农家乐。”
“或者当童子军。”另一个女孩咯咯笑了起来。
“从这儿门口左转三百米有个公交站,你可以去那里看看有没有到那边的公交。”
“或者你也可以跟我们去玩儿会。”有纹身的女孩笑嘻嘻地邀请道,“大洋城现在都成个破烂地方了!所以我们搞来了她的小白脸的四轮,准备周末绕圈兜风嗨一把先!”
弗洛伦丝既不知道她是谁,也不知道她们说的名词是什么,但对方知道苏西在哪里并且愿意带她一程,她还是半推半就地跟那两个女孩上了叫做汽车的载具。宽敞的车内散发着金属、机油以及青苔的潮湿气味,弗洛伦丝已经对这种不好闻的东西习以为常了。于是她顺从地跟着她们坐进去,然后照着对方的样子系上那个叫做安全带的东西。还没等她来得及问什么时候出发,坐在驾驶座的女孩已经一脚把油门踩到底,以一种横冲直撞的气势在没过多久就下起来了的大雨里冲了出去。
内脏都要被甩出去了——这是弗洛伦丝唯一的想法。她本想说如果这玩意儿和火车一个样,她就在车上打个盹,可显然前面的两个女孩根本不给她这个机会,她们一边尖叫一边大笑,副驾驶位的女孩还时不时回过头来嘲笑弗洛伦丝,说她简直就像是没坐过车的老古董一样脸色苍白地散了架。
“噢……呕……上帝啊……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们还是开慢点吧!”
开到外围的卵石路时,速度果真慢了下来——但弗洛伦丝觉得这不是因为她们听了话,而是这条路实在难走。速度慢下来了以后,她终于有闲心去看窗外的风景了,这条她们正在驶过的公路沿海,石栏外就是高耸的悬崖和低矮的灌木,海鸥的鸣叫声不绝于耳,夹杂在渐小的雨声里居然显得不那么违和。
“你要开窗不?”
前面的女孩忽然把车窗放下来,弗洛伦丝被吓了一大跳,连忙后退好几米。
“我们到了!”
急刹车的嘎吱声刺耳,以至于弗洛伦丝差点以为自己要成了个聋子。她手忙脚乱地解开安全带走下车,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座高耸的谷仓,大门上挂着硕大的招牌:科克伦牧场。
“你就自己进去吧。”女孩说,“就说是来帮工或者做童子军的,我想她们没可能会拦你。”
“再不济,你就说你是乞丐。”另一个女孩说,“我想那位以好心出名的苏珊女士绝不会忍心把你赶出门外的。相信我。”
“好了,就到这里吧,我们走吧。”
“Bye~”
汽车乘着灰色的咸涩云雾远去了,弗洛伦丝看着它消失在视线里,才转过身去走向大门,摇了摇门前的牛铃。
“来了……!”
穿着围裙的妇女急急忙忙从谷仓后面出来。“请问您是……”
“我找苏西·科克伦。”
“苏西·科克伦?”对方有些疑惑,“奶奶已经去世了,葬礼就在去年……您是她的朋友吗?”
虽然对于这个消息早有预想,但亲耳听到的冲击仍然让弗洛伦丝沉默了许久才点了点头。穿着围裙的妇女有些手足无措,最终还是打开了大门。
“您要是有什么想说的话,先请进来再说吧。”
她领着弗洛伦丝穿过农场,入眼是一片一望无际的草原,成群的羊和鸡正在草垛与牧羊犬们的中间悠闲地漫步,而后是被耕好的田野,奶牛克星、夏甲花和龙舌兰错落有致地排列在肥沃的土壤上,散发着即将成熟的气息,最后是一栋富有田园气息的双层小屋,看起来刚刚翻新过的油漆仍然在房屋的外沿闪烁着漂亮的光泽。小屋的旁边是水槽,屋檐下的角落里依稀能见到几盆被照顾得很好的仙人掌。
打开门,门内的装潢简洁而温馨,燃烧的火光在壁炉的炉膛里止不住地跃动,夹杂着淡淡的草木灰味和黄油的气息,她请弗洛伦丝在壁炉前的小沙发坐下,随后给她倒了杯香草茶,温热的馨香与屋内的色调如出一辙,也让她感到熟悉而陌生。
“我叫苏珊,”妇女在她面前坐下,往茶几上摆了一盘曲奇,“您是奶奶的朋友?还是熟人?”
“我……”她抿了一口茶,略带苦涩的香味在舌尖漫开,“我叫弗洛伦丝·贾斯汀·希科克。”
听见这个名字的瞬间,苏珊错愕了几秒,又重复了一遍。“您真的……您真的叫这个名字?”
“是的,我……”
“请等我一下。”
她迅速起身,哒哒哒地踩着木制楼梯上了二楼,弗洛伦丝看着她离开的方向,手上的茶杯渐渐冷了下来。直到她将那杯茶喝完的时候,苏珊才气喘吁吁地从楼上下来,重新坐回她的面前。
“希科克小姐,我……我真不知道要怎么跟你说……”她低声道,气息仍然因为急匆匆的步履有些不稳,“我……奶奶她,一直都很记得你。我记得她小时候一直跟我说,你和她的冒险故事……她……她说,如果你能回来的话,就把这个交给你。”
说着,她递出一本黑色封皮的笔记本。而弗洛伦丝知道这是什么——早在她和苏西旅行的时候,苏西就有在晚上扎营之后,靠在帐篷旁边写日记的习惯。尽管这个不善言辞的女性表达仇恨的方式是在枪托下划下刀痕,但她仍然为自己人性的部分留下了那一角空白之地,以确保自己不会因为沉浸在复仇的杀戮中而丢失理智。弗洛伦丝虽然对日记上的内容很好奇,但她从来没有得到过苏西的允许。那名年轻的寡妇只会在她试图凑到边上一窥其内容的时候默默合上笔记,然后将食指敲在她的脑门上。
“滚。”
言简意赅。弗洛伦丝刚想继续翻下去,却发现笔记本的后面上了锁,锁的上面是四位数的密码,令她不由得想起来她们曾经在路上碰见过的保险箱。彼时她还没有学会撬锁,于是只能跟那些铁皮盒子大眼瞪小眼,直到她用坏一个撬棍,苏西就捂着嘴,站在一旁看她替撬棍哀悼的样子努力装出一副严肃的面孔捧场,但无奈还是忍不住笑。而现在,这种程度的锁对她而言早就不算什么了,她从口袋里取出一根针,绕过条条框框的密码,径自从锁孔直接将笔记本的封皮撬开,泛黄的内页带着陈旧的气息,熟悉的霉味先于纸上的文字进入可被识别的感官中,令她恍惚了半秒。
【我知道你能打开这一面的。那时候我已经死了,所以我说什么都阻拦不了你的——我知道你就是这样一个好奇心旺盛的小鬼。
以及,别打算用什么死灵法术来复活我。好不容易歇会,你可别打扰我休息。】
“什么啊……”弗洛伦丝一边笑,一边无奈地想。仿佛苏西什么都知道一样,仿佛她就还在这里在用纸笔和她对话。她合上笔记本,先向苏珊道了谢。
“不客气,毕竟这是奶奶跟我说过的。”苏珊摆了摆手,“能帮到您就好。”
“谢谢……苏西,我是说,你的奶奶,她……她从前过得怎么样?”
弗洛伦丝早已习惯独自一人——很多时候,她告诉自己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离开这里的这五十年间,她总是会做一个梦。梦里仍是那样的夜,西部的夜晚寒冷而寂静,广袤的荒漠上常常连一株仙人掌的影子也见不到,她靠在帐篷边上,旁边是在篝火边擦拭着步枪的苏西。苏西很少和她闲聊,有时和她说话常常也佐以各种各样的酒:威士忌、伏特加、琴酒……只有它们的苦涩是她们为数不多的共同话题,苏西无意向她透露自己的过去:丈夫、女儿和儿子如何在奶牛归乡里死去。她也无法告诉苏西她曾经怎样和小丑们度过了一段又一段旅程,她不是不能理解——向别人袒露自己的伤口是一件多么需要勇气的事情,也许她需要用一生才能做好准备。
或许她们能够拥有的交汇只有这个夜晚,两个孤寂而沉默的心只有在这个时刻无限接近她们彼此本身。
而现在,时隔多年,她终于得以问出那个本该在西部的夜晚之中问出的问题。
“苏西……”
苏珊沉思了一会儿,随后微笑起来,血缘的力量如此强大,以至于五十年后弗洛伦丝仍然能从她的后代的脸上窥见她过去的影子,何其相似。
“苏西她,过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