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栖鸦
评论:随意
免责声明:阿华这个人其实有很多可写的东西,但我有点难选,于是又将她的很多堆积在一起,让读者窥见她生活的一角,衷心希望大家能喜欢阿华,即使现在她已经年迈了,但她年轻时实在是一个可爱的女孩。
阿华搬来这已有30多年了。
她是什么时候搬来的呢?又搬了多少次呢?阿华靠在一张老式躺椅上,努力地回想着当年的事,试图从久远的记忆里,挖出一些当年的情感来,就像在沙滩上淘贝壳一样。至于淘到的贝壳是否美丽?倒也不那么重要了。
阳台上的阳光正好,阿华的孙女搬了张小马扎在躺椅旁边,肃着一张小脸听着阿华从前的那些故事,准备随时记录阿华的絮絮叨叨——这是老师布置的作业。于是小小史官就在这方小小的阳台上诞生了。小小的阳台铺上了一层金色的纱,罩在阿华的全身,罩在躺椅上照在小孙女手里的本子上,也罩在了那只笔上。
于是沙沙声和絮絮叨叨说话的声音就在这方小天地里出现了。小区的栀子花也开了,从那根新枝上开放——那丛栀子花树是阿华每天都要去照料的,即使那并不是自家的树,也不是当年被打为有资倾向铲除的那一丛。
阿华第一次搬家,是随丈夫职位变动的时候。以她的条件,找到一个这样的丈夫也算是门当户对——丈夫是小学学历,但去部队里成了一名通讯员,思想正,肯吃苦,自制力强,还成了一个党员。入党申请书写的也漂亮——在那个没有豆师傅和d师傅的年代,除了一些最基本的框架外,一切都要自己手搓。能写出来就已经不错了,更何况是写得漂亮呢?再说,当了兵,有了固定的薪水,家里男丁也多——嗨呀,家庭条件也还算可以了!
可是阿华自身也不差。她长得漂亮——鹅蛋脸,柳叶眉,一双杏眼和一张泼辣伶俐的嘴,还有她的一头长发,两根长长的粗壮的麻花辫垂下来,最长的时候可以到脚跟儿!阿华的成绩也好(虽然只上到初中,家里没钱供阿华读书,但在当地,这样的学历已经很高了),勉强能上学的时候,每门课都是全A。
阿华爱种花,不论是上山下乡的时候,在邮局做事的时候,还是在乡下放电影的时候。只要有土,有花种,有水,花就能活下去。经过阿华的手的花,就没有人不夸阿华种的花漂亮的。阿华的花几乎贯穿了她的前半生——阿华在放电影的时候,不懂放映机怎么用(比轻轻一点就可以放映的手机难多了),就对着书一点一点学,一点一点背,只用了一个晚上,放映机五大系统如何使用怎样收纳怎样清洗倒背如流。于是勤奋的阿华理所应当的又开始学起了制片的法子——不会画画?那就对着实物在纸上一点一点画。下笔手抖?那就逼着自己不抖。胶卷是很贵的,一点都不能浪费,那也好办——裁一小块纸,比成胶卷大小,一点一点画。
阿华补的第一张胶卷上的第一个物品,就是花。阿华最爱画的也是花,尤其爱画春天的新枝上的花苞。她说,这样很可爱。
在那之后呢?在那之后啊,阿华和他的军人丈夫结了婚,随军调动,在不同的地方干着不同的活计——在开放那会走街串巷地买着日用品,蹬着一辆自行车,穿过城市里的大街小巷。阿华是个直性子,刚到岗,她就因为这张嘴惹了老员工的不快。然而阿华很是要强,她并不愿意低头,于是她在没有老资历帮助的情况下,一晚上学完所有的收发常识。自她上岗后,经手的信件从没出过差错。她在塘里挖过菱角,在洞庭湖里捞过鱼,也跟着自己的丈夫一起,和天南地北的战友们谈天谈地,也去过北京,在拥挤的tian安门广场上见证过红旗的新旧交替。她曾因为栀子花树养的太好而被打为有资倾向,树也被连夜铲除,也曾因为花盆里的花养的太好,把花卖掉,还能吃一顿洞庭湖的全鱼宴。
连阿华自己都夸——我年轻的时候,可做过不少事呢!阿华从不自夸,她说的话,句句都是实话。
可是阿华无论去了哪,都爱种花。
阿华爱读书,阿华读《水浒》熬了一天两夜,一气儿读完之后心满意足,偏偏那天还有工作,熬完也不补觉,接着侍弄她那写花花草草,然后吃早餐,正常上班。阿华讲这些的时候,眼里带着笑——当时还年轻,身体可真好,可是命运馈赠的礼物都在暗中标好了价码,阿华到了老来还是落下了一个眩晕的毛病。
阿华很爱书,更准确地说,阿华不喜欢那些轻视知识的人们。在小孙女向她抱怨的时候,她总是笑:“哪有没用的知识呢?真正等要用的时候你又嫌少了!”
阿华有个很争气的女儿,靠自己的努力考上了大学,工作第一天就给阿华买了一件新衣服。阿华也有一个不争气的儿子。儿子生下来高烧不退,跑了三座医院不见好。好在第四家的时候医生给这孩子下了猛药,命是保住了。
可是这药是不是有损小孩的智商?阿华不知道,阿华只知道这孩子上学的时候笨笨傻傻的。不管在酒楼里能写英文菜单,能操着一口流利的英语教学生的女儿怎么教儿子,他的英语成绩也上不去。
可这小子到了家里就机灵。是啊,偷了阿华的郁金香戒指和金饰,偷了阿华丈夫的电话的小子怎么算不得机灵呢?
可是机灵的小子终于为他的机灵付出了代价。机灵的小子也有大男子主义,他谈了一个女朋友,对着女朋友吹牛,吹出了远高于自己的薪资,也吹出了女朋友对钱的渴望。可是小子的工资并没有那么多钱,没有根基总容易露馅,那怎么办呢?去赌,去喝,去偷,去借。实在是弄不到呢?去喝,喝到忘忧,喝到烂醉喝到七扭八歪,喝到双颊通红。
于是阿华的眼泪和头颅一起低下来了。当然,这机灵的小子也享受了好几顿阿华的巴掌。
可是机灵的小子也并非不孝顺,只是要强的阿华看不上小子的孝顺。也是,管好自己老老实实的就是最大的孝顺了!
机灵的小子终究还是和他的女朋友离了婚。刚出生两个月的孩子被丢给了小子——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女朋友的竹马从深圳回来了,带来了高新技术和更多的钱,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带一个拖油瓶呢?
这就是孙女的出生故事了,现在,她正坐在藤椅旁边,听着阿华讲故事。
“奶奶奶奶!”小孙女童趣的声音响起,“你不是说,什么东西在你手里都养得活吗!为啥现在养啥死啥啊!”孙女想起养了一周就死掉的金鱼,养了一个月就死掉的多肉和养了两周,现在看着像要死的沙漠玫瑰,深深地怀疑阿华是哄她玩的,根本就没有把她当大人。
阿华笑着,摸着孙女的头:“我最讨厌骗人了,非必要我从不骗人。”说完,她好像要掩盖什么似的指着外面那丛栀子花树:“你看,那也算是我养的花,现在,已经有新枝了。”
作者:【十三招】栖鸦
评论:笑语
(结尾有点仓促,大概是因为篇幅太长了……我没想写这么长的!改着改着莫名其妙多了起来!)
二狗其实并不叫二狗,二狗只是他的诨名。
但由于他的大名太过于拗口,我也随着认识他的人一起叫他“二狗”了。
二狗最满意的名字叫陆砚辞。砚,砚台,辞,文辞。“实在是高雅啊!”“有你这样尽心的娘,这小子之后定有一番出息!”那算命先生想出这名儿的时候,围在旁的人们都鼓掌庆贺。至于这围的人是不是捧哏尚未可知,可为了这好名儿,牛婶奉献了她攒了一个月的鸡蛋和和过年都舍不得吃的肉,又颠颠地走了四个时辰的路才得了这两个字。牛婶看到这算命先生周围热闹的景象,心里想:“老乡果然没骗我,这名儿啊,起得不孬!”
有人问牛婶:“花这么多钱起个名儿,值吗?贱名不花钱,还好养活哩。这可是老祖宗传下来的算命规矩!”牛婶笑得憨厚:“直哩,算算总是安心的,这可是俺头胎生下的娃!”
按理说,有了这名,人们都该叫这娃“砚辞”。可是,村里人又嫌这名太拗口,不爱叫。再加上他出生时,有两只野狗在门口大声吠叫。那两狗跟牛婶家养的看门犬似的,赶也赶不走。人们大为惊异,于是,屋里那个刚刚见到新世界的大胖小子就这样在人们的笑声中痛失大名。
二狗这人,跟他出生时守在门口那两条野狗似的,死倔。他不爱让别人叫他二狗,和他的大名一比,这小名就显得忒俗气了点。可实在是拗口,大人们都喜欢叫他诨名。自从二狗有了分辨之后,他一听人叫他二狗就不高兴。一不高兴呢他就喜欢用肉乎乎的手打人,偏偏幼童的手又没啥力道,软绵绵的,打在人身上挠痒痒似的。
大人们哈哈笑着,把二狗一把子抱起来,拿手来逗弄他。这时候二狗就不再打人了,开始用肉乎乎的手推着讨厌的有胡子的大人的脸。这个时候,大人们总在笑:“真是个狗娃子!”
后来二狗发现没用,也不再打人了,就那么用一双清凌凌眼睛瞪着可恶的大人。他的诨名也从“二狗”变成了“狗娃子”。
“根本没变多少嘛!”二狗这样想着,转头就蹲自家田里揪野草去了。他一生气就喜欢这样做。小小的孩子就这样缩成一团蹲在田里拔草,更像狗娃子了。
二狗揪了草也没闲着。他跟着村里的大人们学会了编草,用痛失大名的代价。可获得的回报是如此甜美——编织起来的小物件可以跟着大人们的货一起去卖——虽然大多数时候不太能卖出去,但得来的几个铜板儿是二狗自由支配的零钱,大人们也高兴二狗拿着这钱买点小吃。
狗娃子渐渐长大,小小的一团抽了条,长成了细细矮矮的一个。他再也不像之前那样执拗地一个人去揪地里的野草。只是他依旧不喜旁的人叫他“二狗”或“狗娃子”。村人呢,也只会在开玩笑的时候这样叫他,这时候的他就会干笑两声,又拿话挡回去。
他早就已经不再是那个瞪着眼睛谴责大人的小孩了。
二狗不是个当读书人的料,应当说,当不了读书人的天赋是祖传的。村里祖上也曾做过有族人能一飞冲天,去了外面做大官,回来免了全族的田税,顺便带动全族鸡犬升天的梦。于是,在族谱不知道更新了多少代的时候,终于举全族之力供出了个老举人。
可老举人也没那么争气,在艰难地过了乡试之后,老秀才看着自己已经开始沾染霜雪的两鬓,终于回到了家族,不再做那个“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大梦。族里也渐渐没了捧出大官儿光宗耀祖的心气,只是开了族学,心里想着——落魄的举人老爷好歹也是举人,兴许能教出那么一两个有天分的孩儿来呢?
二狗的课业是老举人教的小孩里最差的一个。当然了,他也是老举人教的最早的,也是最后的一批小孩。
老举人是个老古板,张嘴就是之乎者也。老举人在孩子们的眼里也很有本事——二狗晚上从不像在课上睡得那样香!
但是,二狗听村里最有资历的老人说,这老举人原本也是个混世魔王,上树掏鸟,偷摘西瓜……啥破事都干了一遍。
于是二狗想:“这小老头咋变成这样的呢?”
二狗来不及得出这个问题的回答了。他发现了更好玩的事。
他又一次爱上了地里的这些草,并开始真正探索起那些草的不同。
老举人最先发现了二狗的变化。
二狗不再上课睡觉,一双眼睛咕噜噜地到处找好玩的东西。他只是手里拿着那些草,那些野草——在手里玩着,比所有他见过的玩具还有吸引力。
举人惆怅了好多天。终于在下学时把二狗留了下来。
“二狗啊,你喜欢这些草?”
“对啊,我喜欢!”
“……”
“你想不想当大夫?”
二狗惊讶地看着举人。他不知道为什么话题跳跃得这么快,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跳到大夫上去。二狗知道大夫的职业在别人的嘴里并不光彩,可是举人列出来的好处又实在令人意动——有一个副业比没有要好得多,至少有个头疼脑热的不用因为找不到大夫而掉眼泪。
二狗心动了。真正打动他的倒也不是上面这些这些未来的好处心动。只是他觉得,原来这些野草能换来比编织物件更多的钱。而代价仅仅是免费的读书。
于是在举人的推荐下,二狗又去了一个赤脚大夫那里。这下,村里人都在笑牛婶当初找算命先生算的批文准:“二狗当初起名叫砚辞,那可不是注定当不了读书人嘛!”牛婶也跟着笑:“当不成就当不成嘛!他会种地,有一把子力气,现在又会医,指定是饿不死的!说不定我也能跟着沾沾光呢!”
赤脚大夫比老举人好玩得多,虽然背不完方子,认不出草药,整理不好器械……还是要挨板子,但二狗依旧固执地认为赤脚大夫依旧比举人好玩很多。
赤脚大夫和二狗一样喜欢野草。不过他不仅喜欢草,他还喜欢和谷物有关的一切东西。他喜欢去田间地头找那些特殊的稻谷,然后用几个铜板买下来那些种子,宝贝似地养在自己的田里。又在收获的时候一边唉声叹气,一边拿着镰刀收割。“你是个农家孩子,不可以不喜欢粮食”赤脚大夫和二狗割稻子时常这样说,“粮价有时贱有时贵,但只要有粮,你就饿不死。”
二狗知道饿是什么感觉。乡下人家只有两顿,一次牛婶回来晚了,二狗的午饭就没吃上。等牛婶回家的时候,远远的,二狗就坐在门槛上等着牛婶。牛婶见了二狗,第一句话就是:“饿了吧?我带了包子回来,热热准备开饭。”晚饭的时候,二狗吃了他儿时记忆里最香最大的两个包子。
于是二狗第一次知道,肚子咕咕叫,胃里有灼烧感,这些感觉叫做饿。
可二狗并不知道饿很久是什么感觉。他也没尝试过饿很久。他向来不太爱亏待自己——牛婶也不会允许的。至于饿死,那更是想都不敢想——饿一中午就那样难受了,饿死又该怎样忍受呢?
不过,二狗很快就知道了。
旱灾之后还有蝗灾,若官府无力治理,那大灾之后必有流民。如果这群流民没有得到妥善的安置,又会变成什么呢?
二狗的家乡当然也不例外。躲过了天灾,又如何躲得过人祸?他们终于拿着自己的全部家当上山里去了,在二狗20岁的时候。
念旧的宗族终于抛弃了生养自己的故土。
所有的生气好像一夜之间从这个村庄消失了。带不走的被埋在了地里,带得走的被一群人背在肩上,拉在车里。山是畏惧的源泉,也是生的希望。
灾年啊,大家都饿啊。山上的兽饿了,山下的人也饿了。山下的人饿极了就会吃山上的兽,山上的兽饿极了也会吃山下的人。
二狗死了,死在山上的兽的嘴里,死前还攥着一把“野草”,那是他给高热的孩子找的药。他的死大家都悲伤——再没有人为族里指路了。牛婶也死了,儿子死后她就成了疯婆子,于是,她被扔下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族里的人们含着泪用一个装着石子的袋子换走了牛婶的粮食。
疯癫的牛婶以为那个袋子里装着的还是粮食,竟然生吞石子死去,死前还念着自己唯一的儿子。赤脚大夫也死了,死前紧紧抱着他那一罐子的宝贝——是他这些年收集的种子。那些流寇不知道为什么这老犟种把这罐种子看得这么金贵,只是在大夫死去的那一天,首领美美地吃上了一碗大米饭。
老举人死了,他是饿死的,死前还在念叨着二狗——那是他最调皮的一个学生,也是他最期望的学生——可他怎么就死在野兽的嘴里了呢?
他怎么能死在野兽的嘴里呢?二狗不明白,老举人也不明白。只是在十年之后,宗族里的人们分散在各地。他们拥有了一张新户籍,又开始重新娶妻生子,成家立业。
他们中的老人仍念着宗族,仍念着当年的牛婶,二狗,老举人,赤脚医生……只是受困于床榻的时候,他们举起的手因无力支撑而骤然落下,儿女们听见的最后两个字,仍是“回家”。
回家啊,回家……人如野草,但不同地方的野草,还是同一种野草吗?
这些二狗都不知道了,他早已成为了山林中的一捧土。死了的人能成为活着的人心中的念想已经足够幸运。更何况,二狗还死在离家不远的山林中。在这个世道里,又怎么会有野草一样的人敢肖想更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