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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着对面的那个人,对方也在打量你。
“所以…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有这种…能力的?”
“就在…那一天。”你回想起第一次飞起来的那一天。
你第一次发现自己会飞,是在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
天空很低,低得像压在屋顶上的一块深色棉布。
你站在阳台边缘,本来只是想伸手去够那条晾得太高的围巾,却在踮脚的一瞬间,脚下忽然失去了重量。
没有坠落,你只是轻轻地、像一片被风吹起的羽毛一样,向上浮了一点。
那一刻,你没有尖叫,也没有恐惧,只是心脏忽然变得很轻,轻得像要和身体一起飘走。
你试着再往上。
于是你真的上去了。
一种几乎不需要用力的上升,你只需要“想”,身体就顺从地离开重力。
那种感觉不像飞,更像你原本就属于空中,只是现在才被允许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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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天起,你就开始练习飞行?”
“是的。”你点了点头。
一开始,你只在房间里,关上门,拉上窗帘,小心翼翼地让自己离地几厘米,再慢慢降下。
后来,你开始去屋顶。
夜晚的屋顶没有人,只有风和偶尔掠过的鸟影。
你飞得越来越高,从最初的三层楼,到后来可以越过整条街的灯光。你看见城市的轮廓,像一张铺开的地图,安静而陌生。
直到你注意到月亮。
月亮。
任何人都不会对它太过陌生的。
你有没有观察过月亮?你有没有也在深夜里停下脚步,抬头细细地看过它?
你是不是也曾好奇,月亮上面有什么?月亮的背后是不是也有城市、有房子、有树林和河流?
或者,它只是一个寂静的地方,没人住,也没有什么动静,只有无尽的沙子和石头,永远没有变化。
如果能够捉到月亮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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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我也希望能飞上去,去看看它的模样,去感受那里的一切。看看那些我们无法触及的地方是不是和想象中一样神秘。”
“我向你保证,那一定是出乎意料的不一样的感觉。”你说。
“所以你真的去看了?”
那晚的月亮很圆,很低,低得像是挂在某栋楼的屋顶上。
你站在空中,看着它,忽然生出一个念头——如果再飞高一点,是不是就能碰到它?
这个念头一旦出现,就再也没有消失。
越往上,空气越冷,风也开始变得不再温柔。
城市在你脚下变得越来越小,灯光像散落的星点。
你飞得越来越高,低空被你甩在身后。
只有那轮月亮,依然很大,很亮,也依然看起来那么近。
再一点点。
你对自己说。
终于,你碰到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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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摸到了月亮?你究竟看到了什么?”对方忍不住追问。
“你真的想知道?”
你伸出手时,指尖发抖。
月亮表面没有坑坑洼洼,它甚至是温的,光滑的,甚至还有一点弹性。
你又按了一下。
月亮就那样凹了下去,再鼓回来。
就像一个劣质的塑料灯罩。
你绕到侧面,看见一道极细的接缝,边缘甚至有一小块没有贴平的地方,翘起来,露出里面廉价的白色材料。
再绕远些,看见后面藏着几根黑色支架,支架连接着更高处看不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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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甚至想过月亮背后可能有巨大的眼睛,有沉默的神使,有操控城市的机器,有无法理解的秩序…”,你深呼了一口气,平复着回忆给你带来的深入骨髓的…战栗。
可它只是一只灯球,粗糙又简陋。
“这就是…世界的真相?”对面的人有些失神,喃喃道。
这就是真相。
“你想一想,你的一生中,最远到过哪些地方?有没有比那些地方再远的地方?那些地方都是真实存在的吗?有没有可能,当你再走更远一点,走到尽头,却发现更远处的世界其实都不存在?你面前的只是一个上了色的贴图?”
“你…”
“我去看过了,飞越了低空之后,是一块巨大的天空背景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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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你飞越低空之后,撞到了那块板子。
就像一个天花板一样。
你伸手敲了敲。
“咚。”
空心的。
你又敲了一下。
“咚。”
这一次你笑了出来,眼泪浮在眼眶里。
你笑那些夜晚,笑自己为了接近这只塑料球和天花板而忍受的寒冷、眩晕和孤独。
如果最高处只是一只塑料球和一块天花板,那么所有抬头仰望的人又算什么?
你想把它拆下来。
这个念头比飞行本身更让你害怕。
你用力撕扯,灯球晃了一下,发出细小的吱呀声。
你几乎成功了。只要再用一点力,它就会裂开,露出里面的灯管、线路、螺丝和灰尘。
可是你停住了。
巨大的白色灯球会砸进城市,碎成一地塑料片。
人们会从楼里跑出来,抬头看见空荡荡的夜。
他们会尖叫,会拍照,会争论,会说原来月亮是假的。
然后呢?
第二天他们还要上班,还要煮饭,还要回复消息,还要在失眠时寻找一个可以凝视的圆形亮点。
人们需要的,一定是真实的月亮吗?
你松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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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现了这些秘密之后,我也想过结束自己的生命,无数次。”你说。
可你还是要继续活着。
你认为你活着是为了去探索这个世界的真相。
后来你发现,并不是这样的,完全弄反了。
探索,是为了活着。
人的一生其实太过漫长太过无聊,长到要想好好活下去,就得不断给自己找理由。
那活着还有意义吗?
有无数人曾问过这个问题。
你想了一遍又一遍,最后你的回答是。
“什么才能让人活下去?”
暮春的夜,河风薄凉。
风是从河面上吹来的,带着水汽和凉意。
就算是最多愁善感的游子,被这夜风一吹,也能短暂地抛下心中的烦恼。
一个人的烦恼当然不会轻易消散,只不过至少也会淡一点,轻一点。
近处没有灯,只有水声。水声也不急,很轻,很缓,像是谁在黑暗里低低说着话。
余路听不清,也没有去听。
他只是沿着河岸慢慢走。
一个人若能一直这样走下去,什么都不想,什么人都不见,也未必不是件好事。
这时六盏河灯从上游拐弯处缓缓漂来,灯身细长,灯纸是少见的灰白色,灯尾各系一缕乌丝。
他忽然想起胡不归。
胡不归是他的好朋友,也是他的老朋友,在最穷的时候他们分吃过一张烧饼,在最险的时候背靠背杀出过重围。
他想起很多年前的那个上元夜。
河边全是灯。
长街上是灯,楼上是灯,桥上是灯,连水里也漂满了灯。
那时候他们身上都没有多少钱,胡不归却还是买了一盏最便宜的纸灯。
看着桥下满河灯影,他忽然笑道:“你看,这么多人放灯,倒像是怕天上的星星不够亮,非要在水里再养一河。”
那些灯顺流而下,一盏挨着一盏,映得两岸楼阁都朦胧起来。岸上的人还在笑,还在闹,少年追逐着跑过石桥,女子的钗环碰出轻响,远处酒楼里丝竹未歇,正是最热闹、最繁华的时候。
胡不归脸上的笑意,却不知为什么淡了一点。
“人活着有时也和这些灯差不多。”
“你看这些灯,现在一个比一个亮,人人看了都欢喜。可等蜡烧完了,纸湿透了,沉进水里,也不过是一眨眼的事。人也是一样。活着时再风光,再热闹,再有人围着,真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候,四下也未必还能剩下几个肯伸手的。”
余路看着他,淡淡道:“你不像会说丧气话的人。”
“不是丧气。”胡不归道,“是怕死。”
余路一怔。胡不归这人,平日里总是笑,挨了刀也笑,输了钱也笑,连被人追着跑出三条街都还有闲心回头骂两句。
这样的人,也会把怕死两个字说得这样自然吗?
胡不归望着河面,声音更低了些:“我不是怕现在死。我是怕有一天,真的走投无路了,连个能说话的人都没有,只能一个人等死。那种死法,太没意思。”
余路冷冷道:“你要真到了那天,多半也是自己作的。”
胡不归听完,哈哈笑了两声,笑完之后却忽然正色起来。他抬手指了指河面,那一河灯火仍在缓缓东流:“以后若有一天,我真走投无路了,便在河上放七盏灯。”
余路顺着他的手看过去:“七盏?”
“七盏。”胡不归道,“别的灯都不要,要白尾河灯。灯身细长,灯纸用灰白的,灯尾各系一缕白丝。七盏一起放出来,不管隔了多少年,不管你人在什么地方,只要你看见了,就来救我。”
余路看着他,像在看一个疯子:“上元节人人都会放灯,你这种信号有谁认得出来?”
“你认出来就够了。”胡不归笑道,“别人看那是河灯,你一看,就知道是我。”
他把声音压得更低,低得几乎听不真切:“若我真放了七盏白尾河灯,那就说明我已经没有别的法子了。到那时候,你一定要快一点。晚一刻,说不定就只能替我收尸了。”
那一夜桥上人潮如织,满城灯火不息,谁都在看眼前的热闹,只有胡不归站在最繁华的灯影里,想到的却是很多年后的穷途末路,想到自己若真到了那一步,至少还有一个人会顺着河流来找他。
余路盯着那几盏灯,眼神渐渐沉了下去,随后向上游赶去。
不知怎的,他突然觉得仿佛已经到了最要紧的关头。
夜色已深,岸边草木都沉进了黑里,只有河水还泛着一点微白的光。脚下碎石湿冷,踩上去发出细微的声响,很快又被水声吞没。风从河面上一阵阵吹来,吹得他衣角轻轻摆动,也吹得那六盏灯渐渐远了,像六点将灭未灭的鬼火。
他没有回头。
胡不归若真出了事,多半不会给他留下太多犹豫的时候。
河道在前方拐了个弯,水势也慢了些。岸边芦苇高起来,影子一丛一丛压在地上,像伏着什么东西。余路走到这里,忽然停了脚步。
风里多了一丝别的气味。
不是水气,也不是泥腥气。
是血。
血气很淡,淡得几乎被夜风吹散。余路停在那里,静了一静,目光沿着河滩一点点扫过去,终于落在一处斜斜倒伏的芦苇后。
那里躺着一个人。
那人仰面倒在浅滩边,半边身子浸在水里,衣衫已湿透,月色照着他的脸。
彭十七。
关东来的刀客,三年前他们见过一面,那时彭十七一刀劈翻了两个拦路剪径的匪人,还请余路喝过半碗最便宜的烧刀子。
现在那只会握刀的手,却僵在胸前,手边竟有一盏灯。
第七盏河灯。
灯纸也是灰白的,灯身也是细长的,只是灯还没有点,纸面已被血浸出了一小片暗色,摸上去又冷又湿,像一块刚从死人怀里掏出来的骨头。
余路又去看彭十七的伤。
伤口在喉下,细而深,一击毙命。出手的人很稳,也很快,快得没给他拔刀的机会。
余路把灯放在一旁,又在彭十七身上搜了搜。没有银两,没有路引,连刀鞘里那把刀都还好好插着。
他又低头看了看脚边那盏未点燃的第七灯,心里忽然生出一种很怪的感觉。
这灯,也许根本不是胡不归放给他看的。
又或者,不只是放给他一个人看的。
可他只想了片刻,就继续沿河往上。
因为胡不归这三个字,他终究放不下。
无论这六盏灯是不是给他的,无论第七盏灯为什么会在死人手里,只要今夜这件事和胡不归有半分牵连,他就得往前走。
再往上,果然又有死人。
第二具倒在浅滩边,第三具伏在废弃的拴船木桩后,都是江湖上叫得出名字的人。死法也近乎一样,干净,利落,不给人拔兵刃、留遗言的余地。他们身边没有灯,但袖口、腰带、鞋底都沾着河边湿泥,显然都是循着河灯赶来的。
余路站定,终于明白过来,七盏河灯,早已不只是他与胡不归的旧约。
有人用同样的信号,在今夜召集江湖人。
而这些被召来的人,一个个都死了。
下一瞬,他便听见前方不远处,骤然响起一声兵刃相撞的锐响。
很轻,也很急。
余路拔身便掠了过去。
河道更窄,两侧乱石横生,中间有一片荒废多年的旧船坞,半边棚顶塌了,木架斜斜支着,像一具早已朽坏的兽骨。声音正是从那里传来的。
余路掠上高坡时,正看见一道人影在木架下倒下。
那人蒙着半张脸,手中短刀还没落地,喉间是一道细长的血口。血不是喷出来的,只是慢慢往外涌。他双眼睁得极大,像是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死了。
而站在他对面的,正是胡不归。
胡不归背靠一根断木,肩上、肋下都已见血,右手还握着刀。刀尖垂着,也在滴血。他的脸色在月光下白得近乎透明,呼吸急促,却仍勉强站着,像一根被风吹得将折未折的竹子。
那蒙面人喉间“嗬嗬”响了两声,身子猛地一晃,终于直挺挺倒了下去。
死不瞑目。
胡不归却已快撑不住了。
余路刚落地,胡不归身子一晃,刀险些脱手。余路一步上前,正要扶他,耳边忽然响起一丝极细的破风声。
声音太轻,轻得几乎像风吹断了一根草茎。
可余路的身子已先动了。
他袖袍一抖,整个人横移半步,宽大的左袖卷起,恰好迎上了黑暗里的几点寒光。只听“噗噗”几声闷响,三枚透骨钉尽数钉进袖中,余劲未消,带得袖角微微一沉。
黑暗里再没有第二波暗器。
出手的人显然一击不中,已立刻退了。
余路没有追。
因为胡不归已向前踉跄了一步,几乎要倒下去。
余路伸手托住他,只觉入手全是湿的。也不知是血,是汗,还是夜里的潮气。
胡不归喘了一口气,苦笑道:“我就知道,你还认得这灯。”
余路看着他:“今夜到底是怎么回事?”
胡不归笑了笑,像是还想再说什么,却只皱了皱眉,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那一瞬间,他脸上的血色像被风吹散似的,又白了一层。
余路没再废话,先将他带进船坞后半边还算完整的木棚里,又扯下自己衣摆,替他包住肩头最重的一道伤。伤口很深,像是被短刀从斜侧划入,若再偏半寸,整条手臂都未必保得住。肋下那一刀则更险,只是没伤到要害,却也足够叫一个人流血流到站不起来。
余路又在蒙面人身上搜了搜,在怀里贴身处找到一张折了两折的字条。
字条已经被水泡湿了一半,墨迹却还能辨认。
上面只有八个字。
青衣聚首,今夜过河。
余路的目光微微一凝。
青衣会。
近两年,这名字在江湖上越来越响。响得不是正路,是恶名。劫道、灭门、逼良为盗、替人收账、替人灭口,只要给得起银子,几乎什么脏事都做。可怪就怪在,这样一个黑道组织,行踪却藏得极深,极少有人真正见过他们会首的面。
木棚外风过残板,发出轻微的吱呀声。河水还在流,声音却远了。胡不归靠着木柱,喘息稍定,才慢慢道:“这半年,我一直在查青衣会。”
余路没说话。
胡不归继续道:“你也知道,近几年他们做得太过。劫货、灭口、侵吞矿路、逼镖局交例银,明里暗里都有人吃他们的亏。可他们藏得太深,寻常法子根本碰不到会首。我想来想去,只有先把愿意动手的人聚起来,再从长计议。”
“所以你用河灯召人?”
“不错。”胡不归点了点头,“那信号原是咱们旧日的约定,够隐秘,也不易惹人疑。我本意是以河灯为信,召几位信得过的江湖朋友今夜在这里碰头,商议如何清除青衣会。如果你在,这件事的把握还能再加几成。”
余路道:“来了哪些人?”
胡不归报了几个名字。
彭十七、韩六、董三娘、谢北风……
全是余路刚才见过,或者听过其名的人。
“可我等到的不是他们。”胡不归苦笑了一下,“等到的是青衣会。”
“他们埋伏在这里?”
“不是。”胡不归摇头,“他们先在沿河各处截人。能杀的当场杀,杀不掉的再逼往这里。我赶到时,已晚了。彭十七他们多半在半路就中了埋伏。这里本来还剩两个人,后来也死了。” 胡不归说到这里,眼神也沉了下去,“若不是消息走漏得一清二楚,他们绝做不到这样。”
余路沉默了。
因为这正是最要紧的地方。
青衣会为什么会知道?
天将亮时,风更冷了些。余路带着胡不归悄悄离开旧船坞,将他安置在城北一间早年废弃的药铺后院里。那地方偏,又多年无人问津,院里杂草长得几乎没过石阶,暂时倒还安全。
胡不归伤得不轻,短时间内绝动不得。
余路替他留了水和伤药,便转身出了门。
河东灯巷不长,天刚亮,巷子里已有人扫地开门。
余路径直去找灯匠。
铺面不大,门却虚掩着,一推门,里面一股纸灰和浆糊味迎面扑来,却没有半点人声。
灯匠死了。
尸体就倒在后屋,脸朝下伏在糊灯的木桌边,后心插着一支短簪。桌上还摊着几张裁了一半的灰白纸,旁边是缠到一半的丝线。那丝线乌黑发亮,显然正是河灯尾上用的那一种。
他在屋里翻找了一圈,只找到几张废掉的灯样和一本记账簿。簿子里倒记着三日前接过一单“七盏细腰河灯”,没有落款。
余路将簿子收起,转身离开。
第二处是城南纸铺。
纸铺掌柜还活着。
至少余路进门的时候,他还活着。那是个干瘦老头,眼神闪烁,一见余路问起“灰白纸”“三日前”,脸色立刻就变了,像是早料到迟早会有人来问。
“我……我不知道……”掌柜往后退了半步,声音发紧,“买纸的人多了,我哪里记得清——”
他的话没说完。
窗外忽然“笃”的一声轻响。
像是谁随手敲了一下木框。
下一瞬,一点寒光穿窗而入,正正打进掌柜咽喉。
掌柜睁大了眼,双手死死捂住脖子,却捂不住那一线血。他张着嘴,像还想说什么,人却已经慢慢滑倒下去。
余路撞开窗子便追了出去。
外头是一条窄巷,巷子尽头只剩几点还未落定的灰尘。出手的人显然算得极准,选的正是掌柜开口前那一瞬,杀完便走,连多留半步都没有。
余路站在巷中,缓缓站定。
线索又断了一条。
灯匠死了,纸铺掌柜当面被杀。像是有一只手,一直藏在余路前面,替他把每一条快要摸到真相的线,都悄无声息地剪掉。
傍晚时,余路回到那间废药铺。
“灯匠死了。纸铺掌柜刚要开口,就被灭了口。”他说,“所有线索,都断了。”
胡不归神色一点点沉下去。
“看来,他们比我想的还急。”他低声道。
余路没有说话。
屋里一时很静。
静得只听得见窗纸被风吹动的轻响。
这一整日,他沿着灯、纸、人一路追下去,追到最后,却只追到更多死人。每一条线都像是真的,每一条线却又都恰好断在最要命的地方。
像是有人不怕他查。
甚至巴不得他查。
只不过,那人要他看到的,从来都只是被处理过的残渣与血迹,而不是真相本身。
此后整整三个月,余路都在查。
他沿着那条河往上游走过,也往下游走过;去过扎灯的旧巷,也去过埋人的乱岗。可所有能摸到的东西,都像被什么人提前理过一遍。该死的死了,该逃的逃了,该闭嘴的闭了嘴。
三个月下来,他手里真正留下来的,反倒只有几件极小的事。
“第一件事,就是那七盏灯。”
“我后来想明白了。那一夜,你最聪明的地方,不在于拿河灯召人,也不在于安排自己活下来,而在于你让河灯同时有了三层意思。”
“三层?”
“对。”
“对赴约的江湖人来说,它是会面的信号。对我来说,它是求救的信号。而若青衣会真在暗中埋伏,那么对他们来说,它又成了动手的信号。”
“你这话,倒像是在夸布局的人。”
“是。能把一盏灯用成三把钥匙,这局布得不差。”
“第二件事,我一直没想通。”
“什么事?”
“那一夜,明明是以河灯召集几位江湖朋友来商议如何对付青衣会。既然是商议,为何来的人却都分散在沿河各处,一个个死在半路上?他们为什么没有按时先到约定的地方会合?”
“这有什么奇怪?来路不同,脚程不同,自然有先有后。”
“不错。”
“可问题是,他们都像是刚好被截在路上,而不是到了之后遇袭。也就是说,埋伏的人不只是知道他们会来,还大概知道他们何时会从哪一段河道经过。这样的消息,靠临时走漏,怕是来不及传得这么准。”
“所以你是在怀疑我?”
他叹了口气。目光微微一变。
那变化很细。
细得像烛火被风碰了一下。
“直到昨天,我忽然又想起一件小事。”
“你受伤那天,我问过你一句话。”
“我问你,来的人是谁。你立刻说出了彭十七、韩六、董三娘、谢北风他们几个。”
“那又怎样?本就是我约的人。”
“可那天夜里,我只跟你说我在外面见到了三具尸体。我没来得及告诉你是谁。”
胡不归没有动。
连神情都没怎么变。
可余路已经看见,他放在杯沿上的手指,极轻地停了一下。
胡不归沉默了很久。
久到壶里的茶都凉了。
然后他忽然笑了。
“我就知道,”他轻声道,“你总会想明白的。”
这句话一出口,院里的最后一点余地,便也没有了。
余路坐在那里,没有动。
他并不意外。
真相到了最后,其实常常都不是惊雷。它更像是你早已看见远处天边有乌云,也早已知道要下雨,真正落下第一滴的时候,心里反而是安静的。
胡不归看着他,神色竟慢慢平和下来。
“不错,是我。”他说,“青衣会,也是我。”
余路没有说话。
胡不归继续道:“最初我建青衣会,不过是想给自己留一条暗路。江湖上光靠仁义活不长,这道理你也懂。可后来事情越做越大,手伸得越来越长,那些原本该听话的人,也开始知道得太多,想得太多。彭十七他们这批人若真聚到一起,早晚会摸到我头上。我不能让他们活着,也不能让旁人把怀疑落到我身上。”
“所以你用旧约引我来。”余路道。
“对。”胡不归点头,“你是最合适的人。你认得那灯,也会先信那灯是求救。只要你亲眼看见我受伤、看见我被追杀、看见线索一条条断掉,往后无论谁怀疑我,你心里总会替我留一分余地。”
余路低声道:“你算得真细。”
胡不归笑了笑,那笑意里竟还有一点旧日熟悉的洒脱:“若不细,怎么活到今天?”
“那那些人呢?”余路看着他,“彭十七,韩六,董三娘,谢北风……他们也是信你才来的。”
胡不归沉默了一瞬,道:“江湖上信错人,本就是会死的。”
余路的手,慢慢按在剑上。
胡不归看见了,却没有退。
他只是轻轻叹了口气:“我本来不想杀你。”
“我知道。”
“你是我这一辈子,唯一不想亲手杀的人。”
“可你还是算计了我。”
“因为别人都可以死,只有你,必须活着替我说话。”胡不归看着他,眼里第一次露出一点真正的疲惫,“只可惜,你还是走到了这里。”
院里竹影轻晃。
余路终于站起身。
“我会把这件事公之于众。”他说,“青衣会的账,你的账,那一夜河边所有死人的账,我都会一笔一笔算清楚。”
胡不归坐在原地,仰头看着他,忽然问:“你真以为说出去,就能还他们一个公道?”
“未必。”余路道,“可总要有人知道,谁是凶手。”
胡不归看了他很久,终于慢慢点头。
“好。”
他说完这个字,手却已无声无息探向袖中。
那一瞬间,余路的剑也已出鞘。
今天我想回顾一位英雄的故事。在各类文艺作品和影视剧里,我们经常能结识到带有英雄标签的许多形形色色的角色,他们有的老成稳重,有的粗中有细,有的极富幽默感。而这位角色并非天生英雄,但极具正义感,同时有着个人色彩浓重的冷幽默。从第一天上班就遭遇生化危机的菜鸟警察,到反生物恐怖组织的资深特工,里昂已经成为了广大玩家心目中的一个不可替代的符号。
21岁那年刚毕业的里昂去浣熊市警察局赴任,只是他并不知道迎接他的不是同事们举行的欢迎会,而是丧尸的撕咬。
浣熊市里丧尸在路边游荡,城市已经失控,幸存者寥寥无几。他从想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到隐隐担心是否还有能取得联系的人。进入警察局,他尝试着救援一名呼救的同事,但失败了,这名警察未能逃出浣熊市,但临死之前传递出了逃脱的线索。在被丧尸扑倒的生死关头,马文·伯拉纳,浣熊市警察局的警长,将他救起,并给了他唯一的一把匕首防身。马文早已受伤,未能逃出警局。
“如果你看见那东西,不论他是否穿着制服……都不能犹豫。”
射杀昔日同僚变成的怪物,可能并不那么容易做好心理准备吧。
进入警察局西侧办公室,一切都静悄悄的,昏暗的灯光,熟睡在墙角以及办公桌边的“同事们”。他们还贴心的为里昂准备了派对,手电筒光的照射下,天花板处悬挂的“Welcome Leon”横幅闪闪发光。
菜鸟警察的第一个任务,是打开用同事们名字的首字母作为密码的小锁。在任务书的背面,还有人用潦草的字迹留了一句话,上面沾着血迹。
“很高兴你不在这里,菜鸟。”
经历几番波折,里昂和克莱尔一起,救出了体内携带G病毒残体的女孩雪莉,三人逃出浣熊市,但大多数的人,并没有那么幸运。那个晚上,整个浣熊市被夷为平地。
“身为警察的我,在那天死了。”
“我真的想忘了那个夜晚,那份痛苦……哪怕一秒也好。”
说这话的时候,是里昂在西班牙执行任务的途中,去营救被绑架的总统女儿。那是我第一次觉得,在他的心里,还有解不开的结。
在这趟旅途中,里昂结识了一位新朋友,与一个熟人重逢,但随后与这两人都永久的离别了。
路易斯,前保护伞公司研究员,曾帮助制造出了可怕的生物武器。保护伞倒台后,他回到故乡,继续研究普拉卡寄生虫,起初他可能只当这是一份工作,当路易斯意识到自己又一次成为了恶魔的帮凶时,他内心的良知被唤醒了。他决定弥补这一切,尽管这意味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他风趣幽默、玩世不恭,剧情里不止一次地称呼里昂为“桑丘”。“桑丘·潘沙”,堂吉诃德的忠实侍从。每当这时候,里昂会说。
“你叫谁‘桑丘’?”
熟人克劳萨不再是搭档或教官,而是里昂必须亲手击败的强大对手。为了完成任务并获取力量,他主动让普拉卡寄生虫改造自己的身体。
被击败后,克劳萨要求里昂用匕首结束自己的生命。
“你的表现合格了,这是你的奖章。”
一路走来,里昂的行动也许能够取得胜利,但不可否认,在这过程里,他也在不断的失去。
每个角色都会有某个核心信念,我有时会思考里昂的核心设定到底是什么。这问题也许并不难,我想大概还是他身上始终如一的正义感和可贵的善意吧,尽管经历了无数次生死考验,他并未变得麻木不仁。
“就是为了帮助像他们这样的人……我才会成为警察。”
但即使是这样一个人,有时也会怀疑自己是否还在坚持初心。但好在有人能在这时候告诉他,你只是以为你变了,其实你一点没变。
除此之外,矫健敏捷、技巧华丽。但在游戏过程里我们或多或少总会有时候被丧尸抓咬到。说来惭愧,在生化危机系列当中我个人使用次数最多的,可能还是道具“药草”——生化危机系列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经典元素,是贯穿系列的标志性道具,陪伴了无数玩家的求生之旅,每当人物处于残血并陷入危险状况时,打开背包,取出保存已久的药草或其混合物,就能化险为夷。
为什么里昂被丧尸咬到了但是没有变异?得到的解释是在官方的设定里主角们都是无伤通关的吧,之类的。这样看来里昂的确有着惊人的身体素质,经验丰富,在无数次的危机当中总能挺身而出,力挽狂澜。
但我想说的是,英雄也是人,尽管常常被人们神化,但他毕竟也是一个人,有能够做到的事情,当然也会有他做不到的事情。
英雄总是能胜利吗?
当然也会失败。只是大多时候我们总是对价值观有着这样的期待,正义战胜邪恶,认真胜过懒散,谦虚胜过骄傲,而英雄往往有着前者类似的品质。古龙在创作时显然已经思考过这个问题不止一次。《武林外史》中主角沈浪也曾被快活王所擒,但对于失败他却十分坦然。
“无论任何人都有失败的时候,只要他们胜利时莫要太过得意,纵然失败一次,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更有趣的,则是楚留香传奇系列的设定。我们再退一步,不是“只能胜利”,而是“没有败过”。香帅的“人设”是“不败”,就很好理解,他没有败过,但是看过全系列之后你能感觉到得到,作者其实玩了一个文字游戏,通过“不败”的噱头吸引读者,但在实际故事情节里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楚留香和名满天下的剑客薛衣人的比试,楚留香只躲避,而不正面抗衡对方的剑招,在比试中不求胜,但求不败。这样就是香帅不败,便是胜了,薛衣人不胜,便是败了,虽说一定程度上有失公正,但双方都接受这样的条件,倒也说得过去。再比如《新月传奇》一部,楚留香决定刺杀海上枭雄史天王,但在见到史天王的七个身外化身之后,自觉无法成功刺杀,就连他自己,也不得不承认这次是真的失败了。但他最后还是没有败,败的是史天王。这里我想说的是,尽管有的时候也许连你自己都会觉得你已经失败了,但是在你完全没有注意到的角落,可能命运的齿轮已经在悄悄转动了。那这种也算不败吗?当然算,人的意志当然会有死角,并不是全知全能,就算是英雄也会有他们看不到的地方。
这里其实还有很多例子可以讨论,比如当年人气角色五条悟的下线(不详细介绍了)。那时候我并没有完整看过这部作品(当然现在也没有),听一个朋友向我解释了这个情节在漫画里的实际情况后,一开始还觉得这个情节设置蛮有意思,一个战力天花板被反派打败了,反而会觉得作者在试图让这个角色向“人”的方向发展,而不是战无不胜的神。
英雄并不是不能失败,相反,失败后重新站起来,往往更让人印象深刻。
当然,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之前伏黑甚尔那里已经整过类似的活儿了,整段垮掉。
下一个问题,英雄们会死亡吗?
当然也会死亡。其实当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要死亡的时候,往往很快就能接受这个结局,这个时候对于死亡的接受度往往是很高的,当然这是在这一过程不可逆的情况下,比如从高空中坠下。
许多作品中也会给英雄安排死亡结局。比如JOJO系列中的齐贝林家族,他们的死亡往往伴随着牺牲,伴随着主角的成长或整体故事线的推进,并不是白白送死,类似的情节设置就会较容易让人接受。
说来说去,其实还是对于角色设定的一些思考,我们往往更希望设计出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我想说的是,这个角色越生动鲜活,就越像真实的人物角色,就越是会有作为人的独特的一面,或者说“抽象”的一面,有和这个人物设定相背离的一面,有血有肉,有自己的感情,有自己的思想。
我想说的是,如果有一天里昂下线了,也许这个角色也就真正活过来了。
那个时候,他会一一想起他们的面孔,从长久背负的痛苦中解脱吗?
“马文,少校,这就是你们的答案吗?”
生化9最近发售,又看到药草的关键词,很难控制住不往这个系列的内容去联想。又是很不幸地刷到了生化9的某个结局,结果就是写了一个这种类似杂谈之类的东西,最后加入了一些自己对于这方面的思考吧,有兴趣的也可以留言讨论,谢谢大家!
今天早上逛生化9评论区正好看到了这个评论,该说不说还真是一致啊,原文贴上来。
从键盘到鼠标,是你一直陪伴着我
从浣熊市到整个生化危机(除了那只菌菇怪),是你几乎一直贯穿整部生化危机
无论是那个女人还是从碍事到懂事的梨,只有你能做到形影不离
20多年来,故事带来了变化,你的形态也不拘一格
每次回忆到你,都能带来期待和放心
你的出现,总是伴随着期待
你的消失也会勾起那丝不舍
是啊,就是你,绿色药草
最后再贴一个之前看生化彩蛋视频时关于药草的一个文字描述,也是这篇内容的初始想法来源。也算是最后的收尾吧。好吧,都是我吃的,跟里昂没关系。
致那个一直这么干的人,
请你务必停止吃办公室的绿植了!我才不管你说什么,吃它们能让你感觉好点,那些草药可是要花钱的!
用死别当我们的结局吧,要是不愿意的话那就更该如此了。
(一)
九月十五,月圆。
华山绝顶。
“天下第一剑”李慕白,连战七大剑派的十三位高手,连战皆捷。
随后他收剑入鞘,在月光下,开始变得透明。
先是握剑的手,接着是青衫,最后是带着三分倦意的脸。
一百三十七位武林名宿、六百四十二名观战者、二十九个门派的掌门与弟子,都看见了。
他化作千余片发光的羽毛,向空中飘了一丈,随后齐齐熄灭。
空余一轮冷月,一座空山。
江湖从此多了一个神话,也多了一桩悬案。
三个月后,腊月初七。
城外,老龙坡。
破败的山神庙里,生着一堆火。
火边有两个人。
一个少年,十八九岁,眼睛亮得像新磨的刀。
一个老人,头发花白,右手里握着一个磨得发亮的锡酒壶。
“我还是不能相信。”少年往火里扔了根柴,“人怎么会变成羽毛?定是障眼法。”
老人喝了口酒,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木头:“你看见了?”
“我没看见。”少年盯着火焰,“但我知道,眼睛会骗人。”
“金不移当时在山顶。”老人淡淡道,“‘神目’这辈子,还没有看走眼过。”
少年沉默了。
庙外,北风刮过枯枝,像谁的冷笑。
“那就只剩两种可能。”少年忽然抬头,“要么李慕白根本不是人,要么……”
“要么什么?”
“那根本就不是李慕白。”
老人笑了。他笑起来,脸上皱纹便挤在了一起。
他说,“但你忘了一件事。”
“什么事?”
“天外飞仙。”老人眼中映着火光,“李慕白用的那招天外飞仙,普天之下,只有他使得出,只有他。”
少年知道。“一剑西来,天外飞仙。”数十载以前,白云城主叶孤城的那一招,早已震撼了九城。
“可以模仿。”少年说。
“剑招可以模仿,”老人又喝了口酒,“飞仙般的剑模仿不了。”
火噼啪响了一声。
“您认识他?”少年忽然问。
老人看着跳动的火焰,久久不曾开口。
(二)
清晨,雪停了。
老人带着少年进了城。
在城西,旧巷深处,一家没有招牌的药铺。
掌柜是个干瘦老头,眼睛眯着,像永远睡不醒。
“三个月前,有人来买过药。”老人放下一锭银子,“不是寻常的药。”
掌柜抬眼,“买药的人很多。”
“买‘羽化散’材料的人不多。”老人说。
掌柜脸色微变。
“三十年前,我也买过。”老人说,“卖给一个姓李的年轻人。”
沉默良久,从柜台下摸出一个本子,枯瘦的手指慢慢翻动。
“九月初三。”他终于说,“一个戴斗笠的男人,买了朱砂、云母、露蜂房、秋蝉蜕……还有三钱‘鹤顶红’。”
少年倒吸一口冷气。鹤顶红是剧毒。
“他要炼的不是羽化散。”老人说,“是‘涅槃丹’。”
“涅槃丹?”
“服之,三日之内,五感皆失,身如枯木。”
“李慕白炼这个做什么?”少年问。
“他不是要炼。”老人转身走出药铺,“他是在找线索。”
雪又下了起来。
(三)
三日后,他们到了华山。
华山绝顶,决战之地。
石坪上,还留着浅浅的剑痕。
少年蹲下身,手指抚过一道特别深的痕迹。那不是剑锋划出的,倒像是……什么东西重重砸过。
“当时,李慕白就站在这里。”老人走到石坪中央, “然后,所有人看见他开始发光,变透明,化作羽毛。”
“但您不信。”
“我信了一半。”老人说,“他的确消失了。但不是以那种方式。”
风很大,吹得人衣袂猎猎作响。
“您发现了什么?”少年问。
老人从怀里摸出一个小盒子,打开,里面是三片焦黑的、像是被火烧过的羽毛。
“我在事发后,偷偷上山找到的。”他说,“没人注意到,因为大家都抬头看天,没人低头看地。”
少年接过其中一片。很轻,轻轻一捻就成了灰。
“这是……”
“戏法。”老人说,“东海‘玲珑阁’的戏法道具,用一种特殊的鱼胶和薄绢制成,内置磷粉,遇热则发光,片刻即焚。”
少年眼睛亮了:“所以,羽毛是真的,但李慕白不是变成羽毛走的!”
“对。”老人看向远方的山谷,“他只是在羽毛飞起,所有人抬头的那一瞬间……”
“向自己告别,向所有人告别。”
(四)
夜,江边小舟。
少年看着羽毛,久久不语。
“所以,他早就计划好了。”少年终于开口,“买材料,不是要炼丹,是要造那些假羽毛,向江湖留下真正的告别。决斗只是……一个舞台?”
“一个必须万人瞩目的舞台。”老人喝着酒,“因为只有那样,他的‘消失’才会成为传说。”
“为什么?”少年问,“为什么一定要用这种方式离开?”
老人望着江心的月影。
“三十年前,他刚出道时,问过我一个问题。”老人的声音很轻,“他说:‘前辈,这江湖的恩怨,有没有尽头?’”
“您怎么回答?”
“我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所有人的恩怨,都绑在一起,然后一起消失。”
少年忽然明白了。
三十年来,李慕白被尊为“天下第一”,也背负了天下第一的宿命,那就是挑战,仇怨,无数人的执念,都系于他一身。
他若老死,仇怨会传下去。
他若败亡,胜者将继承他的宿命。
只有“羽化”,只有这种非生非死、超凡入圣的消失,才能……
“斩断因果。”少年喃喃道。
“对。”老人说,“那些羽毛,每一片,他都托人悄悄送到了一个与他有恩怨的人手中。有的是仇家,有的是恩人,有的是素未谋面只因他之名而苦练剑法的年轻人。”
“羽毛里有什么?”
“他亲手写的字。”老人从怀中取出最后一片未送出的羽毛——绢帛制的,上面有字迹。
“还君之明珠,谢君以尺素。”
“赠君以慧剑,盼君斩相思。”
少年看着这短信,忽然觉得眼睛发酸。
“值得吗?”他问,“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江湖清净’,放弃所有?”
老人没有回答。他只是看着江面,很久,才说:
“你知道那天,他最后一招‘天外飞仙’,为什么使得那么完美吗?”
“为什么?”
“因为那不是剑招。”老人说,“那是告别。”
(尾声)
三个月后,江湖上渐渐有了新的传说。
有人说在昆仑山顶见过李慕白,白衣飘飘,已成剑仙。
有人说他去了东海孤岛,渔樵为乐,娶妻生子。
还有人说,他其实已经死了,那日化作的羽毛,每一片都落在一个该落的地方。
少年又去了趟华山。
春天来了,山花烂漫。
他站在李慕白消失的地方,看了很久。
然后他看见,石缝里,长出了一株小小的、白色的花。
他忽然想起老人最后说的话。
“这世上最厉害的武功,不是能杀多少人,而是能渡多少人。最极致的剑法,不是破尽天下招式,而是能斩断自己与这红尘最后的牵连。”
“他做到了。”
少年转身下山,突然觉得自己轻了很多。
“这文竹你养的?挺好的,我喜欢。”他说。
他是我的同学,不过大学毕业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偶然的机会遇到了。
“是我养的。”我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去。
桌子上摆着一盆文竹。灰色的球状小花盆中,粗细不一的茎直立向上。再往上看去,便是开枝散叶,层层铺开,茎的分枝极多,每个分枝中又能抽出一条条长短不一的小枝,叶状枝则是相互交错,颜色清绿,显得安静而整洁。
我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聊的好像也是有关于文竹的话题,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从小到大我养过三四株文竹,虽然数量不多,但每株都养了很长时间。文竹确实很招人喜欢,养的好的文竹茎秆直立,自然舒展,不软塌、不杂乱。作为室内的观赏花卉,近距离看,仿佛自己就置身一片竹林之中。苏东坡诗有说,“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在文化意向角度来看,竹子因为高洁、坚韧的品质常被视为君子品格的象征。但是旧时的君子们可能不会想到小小一盆文竹,在某种情境下也能提供相当的情绪价值,这当然也是文竹的一个好处。
不过若是因为这个好处打算种植它,那倒是大可不必。因为我知道,文竹并不是这样的植物,它其实并没有那种所谓的“气节”以及“坚韧”等一系列的文化符号。
“什么时候养的?”他问。
“就最近,还可以吧。之前中学的时候也养过,在家里的书桌,不过都是我爸妈帮我浇的水。”
说是我养的,其实大部分时间都是父母在帮我打理。而且我也没有种植文竹的经验,往往也就是浇浇水。但我确确实实记得,每当到了生长季,文竹便会以一种神奇的生长速度伸出一条条新枝,有时候一天不见就能长出两三条分支,再过两天,新枝就会从刚发出的嫩绿色转为深绿,伴随着新枝上长出的新的新枝。这让年幼的我甚至有些恐惧,如果我自己哪天被放在一株生长旺盛的文竹旁边,会不会被它的枝条生长缠绕在整个身体上。这个时候父母就会拿来修枝剪,“如果不把这些枝条剪掉,会影响整体的生长,而且松松散散的也不好看。”小孩子不懂什么好看不好看,只是每次剪枝,我都会有些不情不愿,下意识地有些同情这小东西。
“你看,这里长出新枝了。”
它的生长季到了,自然开始抽枝。“剪剪吧,不然后面不好看。”我说。
文竹其实是攀援类植物。它的主茎不够粗壮,难以长期自行直立,生长到一定高度后容易弯曲,并且如果周围有支撑物,它就会调整自己的生长方向,换句话说,它并不是“自力更生”,而是只能依附外物才能长到更高的地方。如果没有支撑物,就会“垂头丧气”,越长越散。在一些种植文竹用来观赏的人们眼中,就会觉得“看着不舒服”。
我想起一个生长季,有一天我把文竹放在了窗边,然后去上学了。我们家窗户在玻璃边缘,有一层木制的装饰,说是层,其实就是一些木制结构。等我再想起它见到它,我突然发现从木质结构的缝隙里,长出了一条细细的小枝,从小花盆里延伸,攀附在窗户上,缠绕、生长。但这条新枝很不同,就像前面提到,一般的新枝两到三天,就会在新枝上长出又一条新枝。而这枝上的新枝基本都没有开始发育,反而最上面的枝头不停的向上延伸,在木头缝里打转、攀升。母亲也见到了,于是拿来修枝剪。
后来我知道,这并不是一种健康的生长现象,植物在不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茎或枝条异常拉长,但组织疏松、细弱,叫徒长现象。在恶性徒长中,发出的新枝会疯狂吸取养分,从而影响整个植株的正常生长。
在我剪枝的时候,不知什么时候他离开了。我刚回头,看到他朝我挥了挥手,说,“我先走啦。”
我突然感觉到哪里不对,我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聊的好像也是有关于文竹的话题,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他跟我说他之前也养过文竹。后来我们成了很好的朋友,形影不离。
什么时候开始渐行渐远的呢?
我突然想起,那个恶性徒长的生长季,那株因为顶端优势在我家窗户旁不停攀附生长的文竹。
我听到他对母亲说,要不先别剪了,看看它能长多高。
后来那枝条真的越长越高,渐渐攀到了窗户顶端,伸出了窗外。
枝条很快失去了生命,渐渐地枯萎,但依然缠绕在窗户的缝隙里。
我望着枯萎的枝条,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它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一条难以磨灭的印记。
过了很久我才意识到,那种情绪,叫做羡慕。
羡慕那种为了一个目标倾尽一切,燃烧生命,肆意生长的勇气与决心。
这么多年过去,肌肉早已坍塌成了肥肉,生活也越来越平淡,理想与现实越来越远,可我看着眼前的文竹,心里又想起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