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杂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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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点了呢。

我坐在长椅上,在几乎昏睡过去之前想到这一点,条件反射地把手伸进口袋摸出手机按下开机键,突然亮起的屏幕刺得眼睛生疼,显示出的数字伴随着大脑最底层设想过的在个时间点可能发生的一切种种画面,因为不愿联想到而努力把这些都往底下按,因此而产生的反作用力带来不适感,把心肝肺统统搅和在一起的异样。

好在这一切都只发生在一瞬间。我用力按下了关机键,然后把手机推到一边。

胃在疼。

或许是因为刚刚睁开眼睛,我在黑暗里看到跳跃的雪花和光点像梵高的《星月夜》一样在流动。

这时候屏幕突兀地亮了。

“在哪里呢。”

街心公园。打到Y的时候我把前面的全部删除,说了一句不相干的话。

“她今天结婚。”

 隔了约莫有一分钟,屏幕才又亮起来。

“你在难过。”

不是询问。句号,仅仅陈述事实罢了。

我兀地想把手机扔出去。原来确实是在难过的,胃里和心里在以相同的频率抽搐。可在我看到这句话之前一切如常,仿佛所有的神经和细胞都在拒绝接受这样的事实。确切来说,拒绝承认,恶劣到极点地不顾一切地逃避。

忽然想起她很久以前说我犟起来没人拗的过,虽然这一点到现在也实在不想承认,然而却不得不说真有道理。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笑的很好看,竹叶的影子停留在她的眉梢,背后是褪去所有锋芒和锐气的温和的夕阳。

那一刻的我也褪去了所有的锋芒和锐气,也不应答也不反驳。后来她说你那个时候真好看,不像刺猬也不像一级警戒的野猫,有点像温顺慵懒的家猫了。

反正再怎么样也不会是兔子。

于是悲哀地想,她好像喜欢兔子多一点。

我双手抱膝坐在长椅上,在高楼林立的水泥森林里确确实实地涌来不可抵挡的孤独感,无处可去,也无人念想。我想把手机用尽最后的力气摔在地上,让所有的碎片和零件飞溅起来,随便落到什么地方去,这样仿佛那两个字也能被摔得粉碎,不至融化成液体后让我溺亡其中。

可是却没有力气支持我这么做。所有的锐气和少年的轻狂大约终于在得到那个消息之前被消磨地一干二净,和被丢弃的年岁一同死去。

事实是,我如今真是一穷二白。到底怎么样才到了这番田地,自己也说不清楚,只好把满脸的讽刺嘲笑统统指向自己。

最后我终于打下了那句话。

“我没地儿去了,能收留几天吗。”

我记得很多年以前跟她一起谈过人生理想。

没那么刻意庄重,在记忆里变了调的声音和情节仿佛在谈论不相干的人物,又仿佛仅是玩话,真假难辨。

我说我想找座山,风景要好。在山里造个房子,像三毛那样给当地的小孩当老师。做个闲人,读书种地喝茶游乐。门前要搭个紫藤架,再种一株海棠,海棠旁边还要有棵桃树。煮茶煮酒煮汤,几把青竹凳,然后隔篱邀取问路人。

也许会有个男朋友,也许没有。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点。讲这话的时候照例笑得嘲讽,把所有不能实现的悲哀都融化在嘴角。反正没开灯,除了我自己没人能看到。

最后我说,虽然这些真的,很不切实际。甚至也许到最后所有人都腰缠万贯了我还贫寒困苦,茅屋为秋风所破,站在河边不知所措。可是还是忍不住要想,总觉得那才算世外桃源,才算生而尽欢。

在黑暗里,我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她好像说了一句什么,可水声太大,没有听清。

我把水龙头关了。

她说,如果我陪你去呢。

我没有做声。所有的刻意和庄重好像都回过来了,张口,不能发声。明明应当像平常那样嬉皮笑脸地说一句那敢情好,却因为在黑暗中掺杂的别的什么东西而终于什么都没说。

现在回想起来,如果我能冲破那一层,不用多说,只要挤出一个“好”字,不知道结局会不会变得不一样。

“也不会的。”就这样最后给自己补上一刀。

就像楼下的橘子树结的果子又酸又涩,忽然有一天再不结果子了,甚至消失了,也不会有人发现。不是某个节点的问题,只是从头到尾的连锁反应。这样想来,当初所有的挣扎和努力都显得那么无力而可笑。

我们两个注定不能像顾凌之和陆经年那样一走了之,也不会像林鹤和沈复归那样隔水相守,甚至不能像肖兮和江易寒,一别两宽。我们相互之间靠得太近,足以把对方和自己都灼烧得遍体鳞伤,又偏偏最后离得那么远,连压在最下层的仅剩的勇气也无法传达到。

就这么仔细想了想,还真的,没什么区别。

初中的时候,夏天,总和她去吃绿豆汤。

铺子的位置有点儿偏,中学对面那一条路一直走过去,过桥,河边就是。忘了价格,跟小镇偏僻的路上飞起的尘一样,数字上蒙上尘埃,在阳光底下发酵。

量倒是很多,一大碗吃下去足以吃不下晚饭。面上全是红绿丝。够甜。

于是总是两人一碗。我玩手机,她就先用勺子把上面的红绿丝拨开。糖水在阳光底下闪闪发亮,红色的绿色的都像是湖里的藻类,飘忽浮游,被勺子拨开后转而去拨开夏季的阳光,拨开泛黄的色调,再把一切推给无辜的冬瓜糖。

于是在交横的藻荇退向碗的边缘的那一刻,我抓起勺子撩了块冬瓜糖。手里的手机魔术般消失在背包拉链边,就好像从未出现一样。视线对上的那一刻——

真甜。

恍惚了一会儿,赶在世界大战爆发前把耳机塞到对面那人的耳朵里。音量太响了,对她好像刚刚好。很多年后我都能记得她喜欢的音量是我的惯用音量往上按三下。

结果以后再没用这个音量听过歌。

也不知道这样一大碗薄荷水里放了多少糖,才能让我也觉得够甜了,又不腻,清清爽爽,和阳光下梧桐树泛黄的背景色调一样,刚刚好。大概是足以把那些桌椅的缝隙尽数填满的糖量,以至让人开始相信起所有故事都会有个大团圆的结局。

耳机线,梧桐的枝条,泛着磷光的流水,桌椅的缝隙,牵在一起的手。

都剪不断的。

很多次我都心不在焉地在本子上涂画,然后嘴巴一撅指着碗的某一边说我要吃那个,这个时候就能有不用动手的五星级服务。或者互相斗一场嘴,结果说归说做归做。

论懒癌是如何养成的。

高中以后再也不想吃绿豆汤,因为不够甜。终于在尘烟和浪潮腾起的夏天再走回到那条路上,只看到散乱的钢筋混凝土。耳机线不见了,梧桐的枝条断了,流水没了磷光,桌椅的缝隙和它们的载体一同消失得一干二净,仿佛从未存在过。

牵在一起的手呢。

我把五指又收紧了一些。

回过头,梦境里的面孔嘈杂模糊,像是一锅原料不明的汤。

不是绿豆汤,可以看到里面的藻荇绿蛙和太湖石,卵石白沙,白沙融化在水里。我在梦里模糊而悲哀地想,绿豆汤里放进太多的东西,大概就不甜了。

就像后来的我们,和我们原料不能辨明的大脑。

我把手松开。我说,回去吧,不要再吃绿豆汤了。

刚才的一切仿佛是幻觉,我又能看清她的脸了。五官分明,没有隔着雾霾砂石,没有模糊的汤。她朝我抱歉的笑笑,说,去那边桥下吃馄饨吧,都忘了这里早拆了。

所有金色的流光随着夏季的雨水和河流中的红白色塑料袋在我们背后迅速流逝,在我看不到抓不着的地方,和我隔了一碗绿豆汤。红绿丝拨不干净,冬瓜糖隐匿不清。

我在那一刻忽然觉得这大约是结局的征兆,又不愿多想,于是草草打断思路,把手一抬来指明方向。

于是牵在一起的手也分开了。

那一年冬天考试过后跟她在学校附近的商场,进门左拐的第二间咖啡馆约了。

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记住这些无谓的方位有什么用。挺没意思的,可又没办法,就是那样清晰的刻在那里,拖泥带水,却比物理公式都清楚确定的多。

其实那时候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讲话,交际仅维持在少得可怜的偶遇后干巴巴的问好,除此以外再无他物。也许是因为互相之间刻意的规避,虽然那也并没必要。两层楼,三层楼,就是无法逾越的山海。

可能觉得有些故事,怎么说也不能不清不楚地含糊过去,又或者是踏着最后一条道走到底的决绝。

南方的冬天,阴冷,不舒服,风哗啦哗啦灌进来,避无可避,恨不得把整个人缩成个团儿。心一横,抱着她的胳膊整个人靠过去。这个动作好久没重复过,生疏了。她缩了缩,最后没动,脚步还是不停。

还好还好,没那么冷了。

进店以后惯例,坐了个靠窗的位置。沙发很软,整个人都能陷进去,暖气暖和得让人昏昏欲睡。

我们坐在那里,把菜单还给服务生后拿出手机,连上WiFi打开社交软件,相对不语。刷了会儿动态觉得没什么意思,最后我把手机丢回包里,掏出那本书。

翻开的时候才想起来,书是她推荐给我的。于是不自觉得抬头。

我在那一刻愣住了。

因为我所看到的她的双眼,那么像镜子里的我自己。她的眼眸中连接宇宙最深处的黑暗,折射出星辰亿万年间的寂寥光辉。太多的情绪杂糅在那一团浓黑中,我几乎窒息溺亡。所有的东西在冬季的冷气里凝固,在咖啡馆的暖气里融化,破开后也无外乎这三个字。

求不得。

忽然间想起小时候听过一首歌,里面唱到:“最不屑一顾是相思”。

我坐在沙发上,手里的纸页翻不过去。我想如果不是在咖啡馆里我一定不顾一切地抱住她,隔着桌子就探身过去,把桌上的杯盘碗盏统统推开,蓝莓酱和奶油会沾在白色毛衣和灰色大衣上,咖啡会打翻流淌得到处都是,玻璃杯会滚落到地上跌得粉身碎骨,可是这些统统没有关系。就算我们之间阻隔了三百座山峰,五百条河流,千军万马,我也能拼了命朝她奔去。

可是我却在这一刻脱了力,连抬手和站立的力气也没有,仅仅维持着呼吸和眼睛没有闭上而已。

后来有一次在阳台上读书,她晒衣服。我说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她说,守着爱怕人笑,还怕人看轻。

我终于没像之前那样顾忌踌躇,在眼泪掉下来之前冲过去抱住了她,没晒的衣服掉了一地。

当然,掉地上的后来都归我洗。

那天她撕了一张纸,在上面写了四个字,然后翻了一面递给我。她说本来想发消息的,短信也行,社交软件也行。可是怕人看见,怕人笑。

更怕被你看轻。

我没翻过来看,我知道她想说什么。我看着她的眼睛,把纸撕了,说,好,就这样。恍惚觉得眼前模模糊糊有点花。

我看到桌子对面的玻璃台板上多了两滴水。

大一那年夏天,放假一个星期后,顾凌之在群里说,大家一起出去旅行一趟吧。

晚上是住在山上的旅馆,两人一个房间。分房卡的时候我心虚地跟林鹤说要不我们两个一间,被沈复归断然拒绝。一回头看到她笑得阴险,视线对上的那一刻说了一句,没出声。我一看那口型,说的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于是真的觉得很此地无银。

整理行李的时候我没忍住,嘀咕了一句沈大少真是够小气的。她笑着回了一句,别人的女朋友凭什么给你睡哦。我说别人的女朋友能陪我喝酒,你行么。

她就不说话了。

吃晚饭前她看起来很硬气地把两个易拉罐往桌上重重一放,我一看,发现是鸡尾酒。于是嗤笑,连个啤酒都不是。

我就知道她不会喝酒,特别是在外面。虽然在外面我也不喝,好像也没有资格嘲笑她。

把后面那句划掉。

她朝我翻了个白眼,高中有没有做过阅读理解啊,吃喝之外。

我嬉皮笑脸地接了一句,就是嫖赌。

然后她就真的彻底不理我了。

白日里是爬了山,天色晚了,不便下去,索性住在山上。旅馆后面是片竹林,往里面多走几步,几乎就看不到人烟。我们就坐在那里喝那两罐鸡尾酒,顺便再眺望一下远山的景色。

她忽然说,才一年,关系本来应该很好的人看起来就很疏远了。

我纠正她,是两年。

我知道她说的是肖兮和江易寒。可是有些事情不说不说,也就过了,不管是在之前,还是之后,谁都不知道说了和不说,哪个的结局会更好些。

其实那年冬天我就想得很开,走一步算一步。每一个看起来活得很好的平静日子,都是偷来的虚幻,所有看似强硬的关系,到最后脆弱得不堪一击。

曾听到有人说过,不能带着悲观的色彩过日子,不然说不定真的会变成那样。因为想法会限制思想,思想会控制行为。行为导致结果,让一幢原本好好的房子变得乱七八糟。

我说我曾经不信命,不信我过得那么糟糕,就真的一直会过得那么糟糕。后来忽然发现,如果相信所有的经历都是从出生那一刻就安排好的,不论如何努力挣扎都是必然的经历,虽然是自欺欺人,心里却真的会好过很多。

我说,就像项羽在乌江边,说了一句天要亡我。

我一直觉得,那些说项羽不肯过江是懦弱愚蠢甚至死要面子的人,都是站在空调房里说的风凉话。他们说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哪管身后的是青山还是沙丘。

她用易拉罐拨弄旁边的一杆草,一句话不说。

我觉得现在实在不该谈这种话题,白白浪景致不说,颇有了带着悲观色彩过日子后结局偏转的嫌疑。于是强行调转话题,生硬非常地把它往别处赶,较劲脑汁地把许久不温习的东西抓出来。

在我不着边际地胡言乱语时,她靠过来,拍了拍我的肩。

没什么好多想的,她说。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句话既是说给我听,也是说给她自己听。我们都想得太多,在事情开始之前就习惯性地备好方案ABCDE。丢弃掉这些,甚至都不知道要怎样孑然一身地活着。

在那之后又说了许多,却都再记不得了。酒是不烈的,竟偏生喝出几分醉意。

最后我看着明月高悬,说了一句,抖抖这一蓑烟雨,且回去罢。

她道,此一归去,无雨无晴。

有时候会忽然间对某种东西一见钟情,而且大多数时候不是对着图片,而是有着实体存在于面前的事物。这种感觉很奇妙,有时候是对一双鞋,有时候是一个勺子,甚至是一个树墩。然后在那一刻那个物件在眼里就莫名变得漂亮起来,它和其他同种的东西就有了本质上的不同。

有点儿像小王子,对他玻璃罩里的那朵玫瑰花。

不过我没有那么喜欢玫瑰花。大概是目前来说,还没有遇到能让我放进玻璃罩子的特别的那一朵。

那天我们在花鸟市场闲逛,我说能买束向日葵吗。

她笑,哪有情人节送人向日葵的。

以前我没说过喜欢向日葵,可是在那一刻就好像突然对它一见钟情,所有的视线都被吸引过去,其他任何的花都不及它一半光鲜。在特定的时间,比如下午三点,有特定的环境,比如被一种棕色的像是英文报纸一样的纸包着。

最后我们还是花了二十块钱买下了两束向日葵。回去的路上我说,没听你说过喜欢向日葵啊。

她说,一见钟情。

我笑,我说我有点嫉妒。

有时候在想,如果时间不是下午三点,如果向日葵没有被那种好看的纸包着,可能我这一生都不会对这种花多加注意,更不要提一见钟情。

我对人其实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拿着向日葵走回去的路上忽然间觉得,从一般到喜欢这样的转变,对于任何事物来说,好像都是可以算是一见钟情。只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环境,也许是一个累积和临界,最后在那一瞬间才开始有东西发生质的变化。

回去以后把其中一束花的包装纸拆去,插在一个蓝色陶瓷瓶里,忽然间觉得它再没有原来那么好看。于是另一束便再不敢拆,一直让它保持原样直至枯萎。

如此看来,好像也没有什么好嫉妒的。

她有次出远门回来,买的是凌晨两点半点到达的火车票。电话里再三跟我说不要来接,乘过车以后最后的路自己走回来就好。

那段时间我们住得很偏,有很长一段路车子不大好开,于是都不愿意开进来,后半段路只能靠走。

晚上久违地七点睡了,幼儿园毕业以后从没这么早睡过,然后两点钟自然醒。外面的风声清晰地穿墙而入,忽地想起那句“一夜北风紧”。想了半分钟,还是爬起来出门。一开门,在下雪,还真是应了那句“开门雪尚飘”。

我转了个身回去,把衣服一股脑儿往上套,然后抓了把伞走出去。也不用担心能不能按时,反正这儿从头到尾,正常的路只有一条。现在这景况,除了我,大概也没人会想到要另辟蹊径。

我想这儿如果是在山里,那么提盏灯沿山道走下来,在拐弯处毫无防备地遇见一身风雪的归人,彼时山下灯火稀疏,山上寂静一片,相视而笑,携手而归,实在是很漂亮的场景。如果真能这样就好了。虽然大概仅存于故事里,现实中八成不能实现。

却还是觉得可惜。总觉得那样的场景,一生中只要能实现一次,就足以无憾。

一路胡思乱想下去,视野里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影,仿佛站在天地的尽头。两边都是广阔的田地。灯光昏暗,远处是连绵群山的剪影。

就好像天地之间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所有嘈杂的烟尘都远去了。我已经越过三百座山峰,她已经跨过五百条河流,我冲出千军万马,她穿过汹涌人流。现在我们之间的距离只剩下那么一小段路,已经是可以丈量的距离。我看到她一边前行一边四下张望,在看到我的那一刻忍不住露出的笑,干干净净,比灯光暖和。

我回想起咖啡馆里的暖气,那些曾经不能实现的融化殆尽的勇气,在积雪中不断堆积,被空气冻结得寒冷而坚实。

于是我扔下伞,朝她奔去。  

最后我们在原野中相拥。正是寒冬,飞雪漫天。万物凋敝,群鸟南归。那一刻世界真正静默,仅剩的声响也被冻结,在风里散为飘雪,一片片落入土里,扎在雪堆中,再无声息。

突发奇想,如果落在我们身上的雪都能马上融化,接着迅速冻结,也许到最后我们就会变为一尊冰冻的雕塑,陈放在被人遗忘的世界的角落里。我们之间再无阻隔,也不会有那么多人看到,不会有人指责,不会有人嘲讽。不必拘谨地不敢牵手,甚至能一直维持拥抱的姿态。

然而也就那么一会儿,被冷风吹得有点受不了了。于是各自找回了伞,携手同归。我说你刚才看什么呢,东张西望的,难不成这里还有什么东西比我好看不成。

她笑,可不就是看你么,怕你要另辟蹊径,摔到不知哪里去。要是找不着了,损失惨重。

我觉得这样好像也不错。最好这条路再长上几倍,甚至长到没有尽头,走在冷风里也没有关系。这样我们走在路上,就能看到太阳慢慢升起来,在我们所有人中落下希望的光辉。

我忽然停下来,把伞收起来。我说,你还记不记得我上次给你推荐的那篇文章,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她把手里的伞撑起来,拉着我往前走,说,你这样迟早要冻到感冒。

我想说,不对,不是这句。可我觉得刚才的自己实在有点矫情,于是不说了。

走到能看到房子的时候,她突然把伞收了,挽着我,轻声地说了一句:

“我们就这样走啊走,就真的走到了白头。”

前一年的下半年几乎每天都极不安。白日里和平时没什么两样,晚上陷落在庞大的梦境里,不能脱出,醒来后只有破碎的记忆和筋疲力尽心力交瘁。倏忽间惊醒是常有的事,一两次算少,三四次算正常。

那些梦境统统透出陌生冷淡的气息。我梦到家人,梦到旧友,梦到少时竹马,梦到很多年没有再见过一次面说过一句话的故人。然而没有一个梦境里有她,于是每天早晨在看到那张熟悉的面孔时不可避免地涌来一阵惊惶。

想起了三毛写到的那个没有荷西的梦。想到我现在的这些支离破碎的梦境,会不会很多年后也变为现实。

我记得以前读三毛,她在其中一个故事里说,希望自己和荷西在老到再也走不动的时候,穿上干干净净的衣服,并排躺在床上,最后她说,好吧,一齐去吧,然后两个人就真的一起死去。

我也能记得我看到的另一个故事里这样说:“可是故事的最后那两个人都没有活到老迈,一个消失在大海,一个自尽在人海。”

跟她说这事儿的时候我又补充了一句:你看,由此看来白首偕老显得多么不切实际,就像张爱玲不管多少次想到岁月静好现世安稳,都不能避免在美国孤独地死去。倒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挨过一天是一天。

其实我希望她能反驳我一回,就算逻辑混乱漏洞百出也好,就算这样这次我也能心甘情愿地被驳倒,然后说一句,你说的对,是这样的。

可是她却神情严肃了起来。她说,你说的对,就是这样。

这个世界在那一刻仿佛又变回成那锅模糊的汤,透着我所厌恶的那种梦境的不真实和顺着血管蔓延到心脏的寒冷。

我很想说,虽然都是不能白首,三毛和张爱玲很不一样。我们到最后究竟是因为避无可避,被称为命运的天灾,然后带着不以生命为句点的历久弥新的爱,相伴走过后半生,还是最后到了相看两厌,疲于应付,我变成更为糟糕的我,你也再也不是那么好的你,这样的人祸。

横在我们之间的东西那么多,远远超过了三百座山峰五百条河流和千军万马,你要我怎么相信,最后的结局不会是错身而过。

可我什么也没有说。

我说,我想吃橘子,我们下楼去买吧。她说好。

后来回想起来,我的第六感实在是非常准确。但是我没有想到它居然会实现得那么快。

快到猝不及防。

她提前一天跟我说要搬走。

想起她以前跟我说,如果有那么一天要搬走,那么那天她就不跟我讲话了,讲讲话就要有留恋,就要想到我这种炒个菜就能炸厨房的人在她走了以后会不会出事故。

当时我白了她一眼,说,那我就喝水总行了吧,水还是会烧的,饿不死了。

在那一刻慌张到不行。

我想我们最后终于还是输给了人祸。可是没有相看两厌,我们还没有变为互相眼里糟糕透顶的样子。也许仅仅是我们之间的千军万马变为人海汹涌,世界变为一锅不辨原料的汤,咕嘟咕嘟冒泡,不能辨别方向。

忽然间自私地想,如果那年夏天在山上,我葬身于树林阴翳的谷底,是不是就不会走到这般田地。也许就会是三毛式的悲剧,在无人知晓的地方滋长为另一种情状。如果换成她,或许我也一样,一定不会有现在的平静。可是那些不平静可以改变某些东西的年岁,也许转而即忘也许长至终生。

历久弥新的爱不以生命为句点。是一个意大利人说的,我一直觉得这句话说得真好。

可惜大多数人,人世间的大都数事,好像都不能做到这一点。

我就蹲在那里看她把东西装进去,装进那个我曾经因为好看而一时兴起买下的皮箱,然后不着边际地东想西想。我甚至想到这个时候冲进厨房还来不来得及,又觉得冲进厨房去,大概又是一阵茫然,忘记自己来于何方趋于何处的惶恐,和蹲在这里的惶恐相比,到底哪一种好些,实在不能想到。也许她会用一种询问“你要干什么”的眼神看着我,而我却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话。

还是算了。终于就被抽尽了力气,像个蜷缩在墙角的失掉填充物的娃娃。

她把我们一起喝下午茶的白瓷杯子装进去,把我买来玩的一块钱一个的,买回来后执意要给她的白瓷小酒杯放进那个大的白瓷杯子里。她把我们当初去木材厂捡回来的紫檀木笔筒放在那个杯子旁边,把床上堆得满满的抱枕分去了一半。

衣柜空了一大半。以后大概也不会有人死死抓着我握着鼠标的手阻止我下订单,以防衣柜里塞不下堆到外面来。

前两天我跟她说,你把大部分东西都拿走。我也要走了,出远门,拿着不方便。

我忽然想,干脆现在也把东西全部整理完,把房子搬空,把不要的不想要的统统扔掉,省的以后一个人在几近空荡的屋子里,不知所措。所有剩下的漂浮在这间屋子里的记忆钻进大脑,顺着血管进入心脏,疼痛到寸步难行。

于是我像上了发条似的,跑进房间翻出我那只行李箱。我希望在她收拾完毕的那一刻我也恰好结束,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走完最后一段相同的路,最后走向完全相反的方向。

可是没有。

这次不像那个雪夜,连可以作为替代的留恋也没有。我背对着门,听到门打开的声音,慌慌张张回过头去,门在那一刻关上。就像坐在飞驰的车上,忽的看见一群鸟腾起,在那一瞬间回头却发现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满目只有刺眼的光线。

直到最后,她真的一句话也没有说。

10°

林鹤既然愿意收留我,我也不做假惺惺的推辞。于是她说要不要开车来接你的时候我说我在你家楼下呢,最后的场景变成了坐在椅子上相对两无言。

林鹤说,喝点酒吧。

酒后吐真言,虽然我没醉是在真。

我说我们没吵过架,没有意见不合,有共同语言,相处和睦,但是掰的很彻底,从她搬走那天没跟我讲一句话可以看出来。

我说,我这半生写过很多故事,没料到现在活得比故事还故事,还是完美BE的那种。

“知道什么叫完美BE吗。”

两情相悦,没有外力阻挠,不吵架不误会,就是不能在一起。

真奇怪。

我拿起杯子猛灌一口,觉得不对味。

“红的算个什么事,那是喝情调的。”我把杯子往前推推,“我现在没情调,只有气氛,还是苍凉的那种。”

林鹤很配合我,给我换了杯白的。

“某人的珍藏,不用客气。”

我一听乐了。沈大少出品,必属精品。这竹杠,不敲白不敲。

于是边喝边唠嗑,回望一下当年的峥嵘岁月,忽地觉得有些什么事儿大脑短路了一回,咂吧了好半晌才想起来:“你们家那位呢,什么时候回来?”

林鹤不说话,拿我的杯子灌了一口。

“哎,哎,你别急啊,想想他叫什么,反正迟早得回来。又不是跟我一样,横竖没指望的。”

林鹤趴在桌上,朝我笑笑:“你说的对,他当然会回来。”

然后她给我讲了个故事。

沈复归走的那天说的最后一句话,不是再见,却是一串数字:386 78 4。林鹤那时候愣了两秒,最后一刻两个人笑得心照不宣。后来林鹤就去图书馆借了编号为386的书,翻到第七十八页数到第四行,恰好是一句。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听她缓缓吐出这句诗的时候我知道她是真高兴,于是我心情也很好。顺便在心里啧啧,真他妈够浪漫的,怎么就没给我遇上呢。

如果是她的话,可能,还背不下那串数字。想到这一点,悲从中来。余光瞟到墙上的挂钟,恍恍惚想到这个点该闹新房了。又觉得有什么不对:“她也没请你们去咯。”

林鹤大概是不知道话题为什么会转得这么快,还是条件反射般摇摇头。过了两秒她说,请了的,不想去,去了要难过。

我失笑,有什么好难过的,一顿饭,不蹭白不蹭。然后我就看到她白了我一眼,翻白眼的那种。于是亡羊补牢,当然如果你去了,现在就没人陪我了,还是不去的好。

其实我知道林鹤不去还有一个原因。他们这些知道的人,多多少少,难免露马脚。有时候是一个动作,有时候是一个苍凉的眼神。

或者,我们这些站立在过去的人物,在她步入正轨的未来里其实并不想再看到了,也说不定。

我闷声把杯子里剩下的透明液体一饮而尽。辣的,直冲脑门儿。

然后我说,如果她不愿意承认这段经历的话,以后有人问我有没有谈过恋爱,我大概会说没有的。

林鹤愣了两秒,最后叹口气,说你这是何必。

我不说话,就朝她笑。

可能笑得有点儿惨。

11°

我最后跟林鹤说,我要去趟大理,看两个朋友,然后去过我想过的日子了。那两个朋友她当然知道是谁,于是我也懒得指名道姓。

她说,也好。

我说我还有一样东西,烧了可惜,求你代我保管。

“是本笔记,只有‘我’和‘她’,还有几个我们这一圈人的名字。给不给人看到无所谓,反正不会有什么人认出来。”说完这些,我如释重负。

这将是我在这座南方城市最后的笔墨。在这之后我去大理,然后到更北边去。想不到如今真的和当初设想的一般,彻彻底底孑然一身。

很久以前外人问起来,我们只说,那是我最好的朋友。

如今想来,我们的关系,大概到此为止。也仅仅是,某个朋友,罢了。

拿着签字笔,我最后在纸上歪歪扭扭写了一行。

12°

我的朋友,祝你快乐。

—The End—

(2017.1.23)

发布时间:2020/02/12 15:49:39

2020/02/12 G Project 秋筠 江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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