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太丢人了。
林南这么想着挂断了电话,抽出最后一张纸巾,胡乱地把脸上剩余的眼泪鼻涕一擦,抬手把帽子又往下拉了点,沿着跑道朝亮灯的操场出口走去。是深秋了,没什么人晚上来操场跑步,只套一件大衣有点冷。
这是她这个月第一次打电话回家,一边打一边哭,用完了两包纸巾。可是她实在想不到除此以外还能打给谁了。这样想来好像有点凄惨,她在这座还不算熟悉的城市里一个能说话的人也没有。到底是怎么走到这样的境地里来的呢?林南把大把的纸团丢进门口的垃圾桶,一边走神一边伸手去摸车钥匙。今天晚上天气不坏,虽然看不到星星,至少比昨天好。
今天不坏。什么都比昨天好。昨天她忍着让人不舒服的气氛上完课,然后独自一人在风雨里等了半个多小时公交。她没有吃晚饭,觉得有点胃痛。车里光线昏暗,好像潮湿发霉一样的女声机械地播报信息,听起来皮笑肉不笑。公共汽车继续前行,于是她起身问师傅刚才那一站是不是没有停靠,换来昏暗里跌撞着劈头而来的一句“你又不是残废了不会提前站起来吗”。
林南在那一刻被骂得有点懵,大概是躲在玻璃外壳下太久,一时没法习惯这种无缘无故的尖锐的恶意。可是她还没吃晚饭,没有力气骂回去。她想,fine,可能大家都有烦心事吧。雨点密集地坠落狙击,林南默默地下车,走回学校,一脚踩在水潭里,带着点怨气和委屈地看着迎面而来的车辆亮起的大灯。
最后她浑身湿透地回到宿舍,也没有多说一句话。
所以今天在看到那条消息的时候她就像一个被针扎破的气球。失望堆积得太多,哗啦一下,全倒了。
也许一开始就不太对,一个月前,两个月前。那时候她只是觉得有点压抑,有点喘不过气。附着在她身上的东西太多太重,如同层叠久积的污垢一般凝成一副盔甲。她觉得自己仿佛站在一大堆杂乱、从不知何处来又无限向前延伸的细线围出的一处微小空隙之中,这些线锋利如刀匕,稍加触碰就能划破皮肉。只要她稍一动作,不论向前向后向左向右,都能由触到这些线带来尖锐的疼痛感。她自我封闭,又寸步难行。
林南觉得很恍惚。这就是她在六月的那场浪潮前遥想过的未来么?她还没准备好,只是狼狈得抱着浮板,就被大浪一下子拍到新世界去了。
况且新世界也并不美丽。
于是她从那时候就开始拒绝,她不想融入,妄图留在原先的世界里。她和所有人之间都仿佛隔了一层透明的薄膜,礼貌而疏离。她觉得每天最快乐的时刻就是一个人呆在图书馆的时候,就好像这个世界都和她没有关系。只有在这时她觉得自己仿佛又回到了高三只要好好念书学习就可以的时候,甚至出了图书馆还能看到齐砚,莫北,黎晓,还有乐队的、同班的其他人,她曾经的同学朋友们,在等着她一起去吃饭。平和且安宁。
很久以后林南才想明白,抱着这种想法从开始就不对。止步不前才是错的。曾经的朋友会渐渐疏远,认识新的人,有新的社交圈,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她一点也不酷一点也不潇洒地蜷缩在原点,因为原先的朋友有了或许更亲密的关系而感到惶恐,觉得完全被丢下了,觉得愤怒和不解,其实只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失败和胆怯罢了。
胆怯。为什么她惧怕的东西还是那么多呢?她依然没有办法完全不在乎别人的看法,甚至症状比之前更为严重,在“不在乎别人怎么看”的穿着之下是更在乎别人怎么评价的内心。她再也不愿意和身边的人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了,只是小心翼翼地涂饰外面那层玻璃的躯壳。
林南后来觉得她想明白得太晚了,还不如一些从没想过的人。可那时候她实在太冲动了,也实在太讨厌这个新世界。明明没有什么好说的,聊天都是些表面的无关痛痒的东西。大家都有手机,可以回很多消息,但是没有人会来听对方心里想的到底是什么,也没有人愿意了解别人,甚至没人愿意不含目的地赞美别人。
她憎恨南京这座城市。它冷漠,自私,像个势利的老寡妇,也从来不听到这里来的人说什么。
林南把自行车的锁挂到后座上,想起约翰多恩说过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然而此时此刻,她确确实实就是一座孤岛。
2°
晚上七点半,踩着末班车吃晚饭的点。这个点吃饭叫晚饭一点问题也没有,再往后稍稍,严谨点来讲就该叫夜宵。
左上方墙壁上的电视在播Z省的卫视台,歌舞和广告穿插,听起来挺热闹。林南转头看看电视,又看看桌上那碗冒着热气的鸭血粉丝。分量不少,味道有点淡,像是那种开在中学附近的馄饨店,无功无过,胜在便宜干净,不过十几块。
但是这不是家开在学校附近的鸭血粉丝店。林南想了想,这里应该也能算是处于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方。这里是新街口,没什么好怀疑的。打开百度地图,发微博同步的定位,最近的地铁站名。甚至现在她坐在这间狭小,外部建筑看起来有些老旧的店铺里,正对店门,还能看到对面那个繁华的大型商场,只隔了一条马路。看到那些奢侈品品牌巨大的招牌,精美的橱窗,在包容着各色灯光的夜晚,昂贵而闪亮。
在这个空气都流动着霓虹灯光的区域,这一小块被隔离出来的空间狭窄但明亮,朴素,甚至还生出些温馨的意味。她坐在这间叫福昌的小店里,默然无语地看着对面繁华的商场和奢侈品店面,吃一碗便宜的鸭血粉丝汤。
这是林南第一次来高楼林立的市中心。仅管实际上她已经在这座城市里呆了两个多月了。
她看到了很多盘踞在这里的庞然大物,吞吐金钱和青春,沉默地看着像她这样手足无措的外来者。她看到昂贵的饰物,拥挤的人流,考究的服饰精致的妆容,看到并不划算的菜单,晕头转向的道路,高楼上的电子屏,看到临到打烊只剩一种面包的面包店,看到课本上的JingLing Hotel,也看到摆地摊卖十几年前流行的那种工艺品的老人,把画一字排开摆在地上的画室学生。
她并不是没有见过这些,在她的城市里也会有。只是以这样一种全然陌生的方式、一种全然陌生的传统和气息铺陈到眼前,带着不熟悉的侵略性——不是那种短暂相见的城市能够伪装出的平和友善,就如同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之间带着距离的彬彬有礼。带血的匕首刺到近前,这让林南有一种奇妙的不真实感。
林南忽然想起那个晚上梁淇生不由分说把她拉过那扇门,抓了把瓜子摆在她面前,把她拽到另一个原本不属于她的空间里去。陈哲点起一支烟,许燃打开易拉罐装的啤酒。林南居然不觉得烟味很呛人,随着烟味飘过来的是排练室里新换了架子鼓,最近在排的歌里的几个和弦,前几天的展览,还有毕业后的去向。许燃说在准备考研了,陈哲说打算回家工作,俞书云在上语言班,过两年就要出国。仿佛大家都有了很确定的未来。各奔东西的未来。
听到这里她觉得有点伤感,可她也没有什么立场要留下来坚持什么,她只是一个站在外侧远远地看着,纯粹因为感动和羡慕而希望这一切都不要散场的人。这座城市很热闹,也很现实。朝向未来没有简单的通路,更何况是要一腔热血单靠音乐和热爱在这里站稳脚跟。理想是一回事,可是到头来,普普通通的他们也终究要面对不可逾越的现实。
后来的日子里她很多次透过一层玻璃和一把锁远远地望着天台。有时候那里有一把椅子,有时候那里多出一个易拉罐。有时候是黑夜,有时候是黄昏。默然无语地望着,就像现在她搅拌着碗里的汤,透过一扇狭小的门望着对面街道的灯光。
灯光很华美,很敞亮,却不是为了他们而亮的。
其实这座城市的繁华也不是他们的。属于他们的最多只是一碗便宜的鸭血粉丝汤。
3°
两天前林南收到许燃发来的消息,问她周五晚上要不要跟他们一起出去玩。
多尝试下多点经历也是好的,她想。毕竟以前从来没有机会,毕竟以前也当惯了披着五好学生皮的乖乖宝贝林南,毕竟过去的好多事情,已经显得梦幻遥远而乏味。
“好啊。”
毕竟再不找一点向外发泄的出口,她就要几乎被深埋在毫无亮点的生活里。
可她还是不能忘却有些东西,就算她看起来已经习惯了平庸,习惯了孤独,习惯了被迫面对达不到做不好的现实。气温在逐渐冷却下来,夏天已经回不去了,某年冬天烙在她心脏上方的印记却持续烧灼着,拼命拉扯着不断下坠的她。
当代年轻人把破碎和幻灭掩埋在哪里呢?从小我们就被教导要树立远大的理想,林南清楚地记得小学一年级写“我的理想”这样的题目,想做农民的小孩引来一阵笑声。老师医生警察很好,科学家最好不过,作家画家也不赖。可是怎么会人人都是科学家呢?怎么会人人都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呢?时至今日做一颗螺丝钉,贡献低生育率和持续老龄化,努力减少对社会的负面作用,已经很不错。
到了中学,理想已经被更确切更实际的“考上什么大学”替代。林南觉得那不该算理想,至多是目标。进入大学,年轻人不再提理想。想卷的持续内卷,不想卷的思虑毕业。生活已经是很不容易的事情,理想主义反倒显得可笑。
至于摩尔曼斯克,至于雪原,那是什么,梦罢了。雪融化了,或许堆得更厚了,没什么两样。
林南被一种持续的无力感裹挟,这种感觉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被种在她的体内,最终蔓延到四肢百骸,寄生脑中,吸取所有的兴趣和精力。站立在电子荒原之上,雷声滚滚,乌云遮目,大概是所有人的必经路。在这样以自由著称的年代,年轻人依然可以感觉到铁幕重重。
总之,从小我们就被教导要朝向“伟大”,却从来没有人教过我们要如何做一个普通人。
也许她就不该做那个当时情况下看起来最最正确的决定。框定出一种正确的活法本身就不正确。每个人只活一次,不过是不能存档不能重来的游戏。既然只能打一次,处心积虑步步为营不如痛痛快快地打到底。这个游戏有无数种true end,无数条隐藏支线,在达到结局以前没有尽情探索才是吃亏。
事实上,只要拥有过就好了。短暂的快乐,瞬间的紧张和激动,微小的情绪。人就是为这些细微而脆弱的东西活着的。所以不要管以后的事,也不要想在那背后的东西。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现在因为某些事某些话感到快乐,就不要去想以后可能会经历的痛苦。
凌晨四点走出酒吧,把震耳欲聋的电子音乐声尽数关在门后。酒精还附着在每一个细胞里,帮助抵抗一点寒冷,以及尚未完全压下的将要回归的现实。路灯昏黄,马路宽敞而干净。暖黄的光一直蔓延到看不见的尽头,把他们笼罩其中。
真好,林南不着调地想,仿佛在这一刻他们都有了光明的前程。
她忽然感到被人轻轻拍了左肩,转头一看,许燃从烟盒里取出一支朝她递了递。林南条件反射地想说“我不抽烟”,可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路灯下许燃明亮清澈的眼睛实在好看,也许是这一刻的气氛不让她做出别的举动,也许只是太冷了——鬼使神差地她居然伸出了手。
许燃打上火,林南停下脚步俯身凑过去。这一刻她离火焰那么近,她能够清晰地感受到轻拂在她脸上的热度。好温暖。
她忽然觉得这像是什么仪式。不灭的火种映亮她的脸庞,分出自己的一部分,在这个信念坍塌殆尽的冬季点燃废墟,成为荒凉祭坛上的第一把火。不知身处何处的神明把散发金色光芒的薄纱覆上她的脸颊,连带这些被编织进去的画面。
林南在这一刻想起那年她看到的雪,还有那个冰封在北极之北的梦。
这些都只发生在一瞬,如同翅尖闪烁金色的鸟羽掠过湖面。她面前诞生出一颗新生的恒星,渐渐落下些金色的汗水,在黑暗中,在路灯的光幕下一闪而过,下一秒星辰熔化在指尖。
俞书云在前面背过身,一边倒退着走一边问:“哎,我们今晚还排练吗?”
“生生回去了,衍哥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你说呢。”陈哲在一边咔哒咔哒玩许燃的打火机,被后者白了一眼立刻盖好双手递回。
“那有什么,”俞书云做了个鬼脸,“在他们俩回来之前我们玩点新东西,回来后跟不上就立刻除名。”
“晕了,就不怕衍哥听到扁你咯。”许燃还想再说点什么,忽地听到一边的林南剧烈咳嗽起来,歪了歪头想到什么:“乖小孩不要学抽烟哦。”
俞书云立刻控诉:“你就是那个带坏小孩的坏女人!”
“?”
“去年我入学没多久也是哎!”
“这么说来我认识许燃没多久的时候好像……”
突然收到众多控诉的许燃表示学妹你不要相信这些血口喷人的坏蛋。
林南忍不住笑起来,喉咙还有些毛毛的,她顾不上了。眩晕感环绕着,她想起刚刚看到许燃手里的烟盒,淡青色上印着凹进去的“南京”两字。林南之前说过她讨厌南京,讨厌它冰冷不近人情。现在她还是不喜欢这里,如果要让她找一座城市定居,首先在备用选项里划掉的就会是这两个字。
对她来说,这是一个不合衬的容器,一位不友好的生人,一片冷冰冰的荒野。
可是这个夜晚过去,事情似乎变得有些不一样了。这两个字也带上了一点温度,是在这座城市里奋力燃烧的年轻人们带来的温度。她甚至觉得如果有朝一日离开这里,自己还会对这样的温度有所怀念。四溅的火星在这个晚上也安静地浮动在空气里,靠近她,围绕她,点燃她。
她想,我在亲吻火焰。
困意让事件变得更加梦幻,包裹着偶尔的吵闹也显得平和安宁。陈哲和俞书云开始讨论起某首歌的第二小节,许燃对她说“不要勉强哦”,其他人也各自交谈着。林南想她一定不会忘记凌晨四点的拉萨路。
这个点天还是黑的,路灯也亮着。
而那点烟灰和火光,让她第一次感受到这座城市的一点热度。
—FIN—
*时间在《燃烧荒原》之前,宋知衍因病休学一年还未和林南见面。
风格:自赏/梦泡/数摇
主唱/合成器:梁淇生
主音吉他:宋知衍
节奏吉他:陈哲
贝斯:许燃
鼓:俞书云
代表曲目:《阴天》《除夕》《燎原》《独行》《自由巡礼》《行星游记》《你曾是》《Acetaminophen》
宋知衍
板寸头酷哥。一米八五。看起来有点凶,其实性格很好,温和认真有耐心。没什么烟瘾,不常抽。
跟林南的关系见林南词条,写太多遍了不想写了orz
小宋这个形象总觉得不是很适合梦泡呃呃,比较适合去搞金,算了下次再把他拖到别的metal队里好了(虽然这个band一开始明明是为了他才出现的!
梁淇生
小时候因为在音乐课上被音乐老师说“别唱了,都跑调了”,后来就再也没在别人面前唱过歌,并因此而觉得自卑。自己私底下会偷偷唱歌,挑家里没人的时候一个人唱。高一元旦汇演排练时被黎晓夸“音很准”后才渐渐敢在别人面前唱。
挑染爱好者。爱好是染一个发色再掺别的花花绿绿的颜色。和林南是染发二人组。
梁淇生、林南、程立雪这三人关系挺好的,可能是因为大家都非主流吧(?),但是是品种不同的非主流呃呃。相比养蛇穿孔的绿毛小程来说,紫毛生生是夺莫滴正常,而且穿得还没红毛小南亚逼。
哦,生生居然是这一堆人里唯一不抽烟的,除染头外无不良嗜好,真是乖孩子嗷。(日常抗议二手烟,so排练到一半往往是烟鬼们露台恰烟去了,留生生一个在排练室和键盘玩。)
陈哲
眼镜,头发有点长,脑后扎一个小揪揪。和许燃是烟鬼二人组,经常排着排着人没了,大家都懂(......)每天吸入的烟量是梁淇生眼里的致死量(大概两包)。
许燃
渣女,非常非常渣,专门玩弄小姑娘感情的那种。是个双,不是t。真的很亚,具体参照微博黄灰面儿那种。有时候有点神经,很容易心血来潮干点什么事。
俞书云
乖孩子,好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但是也会为了排练旷课的嘞种奖学金好学生,跟挂科挂到不知道能不能毕业的陈哲鲜明对比。不怎么抽烟,但是经常在烟鬼时间被陈哲拉出去天台吹冷风。其实第一根烟是许燃给塞的(呃呃跟林南一样呢,姐姐不愧是专业带坏小孩儿的渣女嗷)
月亮组新料:
生生给全队人买过DONSMOKE的t穿,结果演出结束抽烟组又跑路了(台下的编外成员也不例外)
人群光怪陆离
颠倒的梦 也不要提
洋流消融四季
城市俘获平行六面体
日光灯照亮海底
青春死于 植物残骸的堆积
水泥地冻结奇迹
麻雀冷眼看别离
月亮落入荒地
鸟群骨骼 咬碎荆棘
梦境降落市集
酿造黑夜万能粘合剂
故障价值转换仪
困倦卫星 都市怪谈中解体
蜷缩于生活缝隙
垃圾桶里丢画笔
我要这副卑微躯体
冲破牢笼障壁
我要这喧闹世界 一瞬寂静
听见我微弱话音
怕什么沾满烂泥 时运不齐
怕什么理想碎裂落地
丢掉无用遁避
哪怕落下楼层十一
也要摔出快意
“他从梦中醒来,燃烧着
跑进大地,他的田畴
整个烟雾缭绕,木然无语——
等的太久了啊,太久。”*
*克兰季耶夫斯卡娅《四月》 郑体武/译
踢翻 命运的废纸篓
偷走 造物遗忘的匕首
离开 没有面孔的人流
关闭快捷通道
快乐地宣告:
我和世俗切断联系
文明古国 左摇右晃
贫穷的诗人 来不及唱挽歌
就醉倒在 高耸城墙下
坍塌
我们封锁苍白冬日
(我们离开苍白冬日)
只有仓鼠跳过 嗜睡的湖
灰色唱片机燃起
熊熊大火 亲吻壁炉
关于明天的理想
杀死在昨天的梦乡
今天只有我和自由
四处游荡
两声口哨 给啤酒作调料
剩下的希望要堆到
凛冬的墓碑上
(新历156年9月)
雪还在下,并没有停止的迹象,反倒愈来愈密集。落在身上也长久地不化,似是干燥的沙,又丝丝缕缕地把寒冷渗透进斗篷和衣物里。
这白色着实刺得人眼睛疼,除了大片单调的白和光秃秃的枝桠,再无别的东西可看了。见鬼。魏绯初在心里咒骂了一句,把斗篷的帽子向下用力拉了拉。好在这件并不合身的斗篷足够大,这么一拉几乎把半个脸罩了个严实。她感觉到毛躁的头发擦过了脸颊,然后心情也莫名变得更糟糕起来。她抬起手,试图把身上的积雪拍去。
指尖一触碰到雪,忽地就有寒冷顺着哪条线路传到心里的最深处。“见鬼。”这次是出了声,尽管这样依旧没能让自己好过些。她忽然很想念南方的那些庄园和温暖湿润的气候,那儿的植被茂盛得仿佛能把生机蓬勃的种子直种到人心里。
忽地她听到了雪个灌木上落下的扑簌簌的声响,伴随着把坚硬的如沙粒般的雪踩下去的沙沙声。
于是她转过了身,为了把遮挡视线的布料揭去,猛地一用力却把整个兜帽都扯下了。于是她感觉到雪落到了头发上,擦过皮肤,钻进衣领里。坚硬,寒冷,粗糙,甚至让人产生了疼痛感。
那一刻她忽然感到了汹涌而来的难过,似是雪崩一般。仿佛这些雪就是为了把她打入地狱才落下的,一直落到深渊的最底层,把她覆盖,然后变作她的坟墓。她看到了那人在兜帽下的脸,在视线相触的时候她看到她微微勾起嘴角。
她的老朋友正向她走来。她有些晃神地想。幸而,这回不是在战场上了。
“我以为你不会来。”她看到苏梓莞朝她一笑,眉眼间都透出疲惫。
“你很累。”她听见自己这么说,“你不该什么都做的。”
“我想是的。”苏梓莞停下来,然后闭上眼睛揉了揉太阳穴,“也许。但是总比为那些老家伙做事要好得多。我乐意。”
于是魏绯初不说话了。她忽然间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
雪还在落下来。时间和雪一起落到肩膀上,轻飘飘的没有感觉。好像过去了很久,又好像只是一瞬。
然后苏梓莞睁开了眼,“最近怎么样?那些老家伙居然肯放你出来。”
“很好。我想大概。一切还都是老样子。”魏绯初忽然想笑,到了嘴边却又带上无奈,“毕竟他们还想要合作。他们惧怕死亡。”
“有时候真是不懂你在想什么。”苏梓莞又走近了两步,“贵族只知吃喝玩乐,一毛不拔,人民怨声载道,军队溃败连连。然而所有的不对都要赖到你的头上。无论输赢,你都是被千夫所指的对象——你到底在坚持什么?”
魏绯初只是沉默。
“你觉得还能撑多久?”她听到她接着问。
“我不知道。谁知道呢。也许会有奇迹。”魏绯初把头发上的雪拍去,把兜帽重又戴上了,然后避开苏梓莞的目光,垂下了眼睑。“也许。”
苏梓莞叹了口气:“你可以在现在抽身离开,一切都还来得及。我可以带你回南方,原来的一切都在。你可以呆在那儿,一直等到战争结束。我会回来看你的。如果你喜欢北方的雪,我们还能回到北方来。”
“德洛瑞塔的旗杆就要倒下了。”她不轻不重地说着,仿若在宣判,“不管是否有奇迹发生,不管神能否把它扶回原位,”
“你都得死。”
敌人会处死你,因为你是他们眼中最碍眼的钉子;贵族会处死你,因为你的才干使人眼红,民众的怒气可以尽数归到你的身上。
“他们从不把我的性命当做是我的。这我一直知道。”魏绯初抬起头朝她笑了,笑容清明干净得像落下的雪,苏梓莞恍惚地想起很多年前那个笑得干干净净的女孩子,于是她忽然开口这样问了一句。
“他们惧怕死亡。那你呢,你害怕死亡吗?”
“不,并不,”魏绯初摇了摇头,“那并没有什么可怕的。”
“真巧。”苏梓莞笑了。
魏绯初在那一刻忽然觉得很熟悉,然后那种熟悉感便牵着她,直到她在倏忽间想起什么。
你害怕死亡吗?
不,并不。那并没有什么可怕的。
为什么?
世界上比死亡更可怕的难得还不够多吗。比如孤独啊,它把那么多美好的东西塞到你的视线里,可你什么都没有。相比之下,死亡明明是最温柔的啊。
真巧,我也这么觉得。
于是她笑了起来。
“为什么要活下去?”
这个国家,这个国家的人民,军队都还需要我。没人能补我的缺。
“为什么呢?”
她忽然感觉到贴上了两瓣柔软的唇。对方的舌头伸进了她的口腔,而她却并无反抗的心思。于是她闭上了眼睛。她想她直到现在终归还是不敢看她的眼睛。究竟是不敢还是不愿,连自己也分不大清了。也许下一个瞬间就会掉下去。
为什么要活下去?
我还有存在的价值,世界上还存在着不希望我死去的人……
为什么呢?
我不知道。也许仅仅是随波逐流。
我不害怕死亡,但我害怕孤独。我害怕孤独地死去。
我还活着,所以也许有朝一日,我终能找到我的同类的。于是再也不会有这种难过了。也许奇迹和希望都是存在的,也许所谓命运和预言也有能被打破的一天,也许……
也许什么呢?
其实她一点也不喜欢北方的雪。就像这里的人们之间。冰冷刺骨。
这个国家早已病入膏肓无药可医。我还没有放弃,仅仅是在期待会有奇迹来打破预言罢了。
就如同我对于我自己。
我将要死了。
她闭着眼睛,而她在退后。这个吻真是她所遇到过的最温暖而又最寒冷的了。
苏梓莞拥抱着她。她想她大概早就已经掉进去了。
然后她感觉她向后倒去。魏绯初忽地只听见呼啦呼啦的风声。
她们在下落。和这些雪一起。也许是要到地狱的最深处去。
苏梓莞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落下来,融化了她脸上的雪。
于是在那一刻她有些恍惚。她想她大约是哭了。
—FIN—
(2016.4)
*挑了几题。夹带《Fall down》的补充。有一些是世界观本身设定中的传说。
【冰冷的寒夜】
暴风雪也许停了,也许没有。
魏绯初只觉得自己连爬出去看一眼的欲望也没有了。似乎有一个声音附在她的耳边对她说,待在这个潮湿寒冷的洞穴里,还是走出去到冰天雪地中,都是一样的。就这样待着不动,就算是在这样冰冷的地方死去也会暖和些。
她的意识还在,然而从感知到反应,都变得极为麻木而缓慢。也许是洞穴里一片黑暗的缘故,她几乎觉得自己已经丧失了视觉。若不是时断时续的滴水声,好像连听觉也是不存在的。
魏绯初已经不记得在这里呆了多久。也许久到外面的纷争都结束了。
她只是回光返照般地想起小时候听到的那些故事。故事里的主角在暴风雪的深山中独步向前,即便前有猛兽后又追兵也不言放弃,最终奇迹降临。于是在温暖湿润的南方的自己,憧憬起了远方的山——也许只是憧憬起了奇迹罢了。
但是她现在厌倦了,厌倦了紧抓不放。那终究只是故事。神灵早已离开了,带着永生之树的残骸。从此世间将再无奇迹发生。
她觉得自己也许该松手了。
她又回想起在最初西边的森林里的玻璃塔和——
温暖的,流泻下来的,光。
可她现在处于无人知晓的深山中,连自言自语的力气都没有。寒冷的夜晚还不知道有多长。
不会有任何人来救她。甚至于她自己。
【暴雨的山谷】
夏瑾伸出手拍了拍自己的外袍,然而确实并无用处。雨不会停,他感觉自己在穿越一道没有尽头的瀑布。
这时候他回想起了魏绯初的话。他也许真的不该在这时候独自来。可是说老实话,不管什么时候其实都一样。他只想知道最后的答案,不论是否令人满意。
或许已经是晚上了。要不是持续落下了雨,他几乎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所有的感知的能力,惟剩下走向前去这样的一个指令。
他以前也到过这片山谷的,只当时是日头正毒。不管是商队还是旅人,并没有愿意在暴雨天气打这里走的。他们说暴雨是神灵倾泻而下的怒气,这是极不吉利的。
也许那传说中的神曾经也这样在暴雨中穿越了这片山谷,被雨水洗去最后的尘埃和企盼。然后他的哥哥很多年前也这样做了。现在该轮到他了。
哪有什么神灵呵。
【古老的遗迹】
唐雨畔把兜帽摘下了,然后坐了下来。
视线所及之处有一块斜插进雪地里的黑色石碑,突兀地立在一片白色中。除此以外,便只能看到苍苍茫茫的雪原。
连一截枯枝断木也没有。一快碎砖,一支箭矢,甚至一个树桩,都不曾看到了。也许是在漫长的时间里都盖在了雪下,化作了尘土。
这里真的什么都没有了。她想。
于是她只好就这样坐在了雪地里。天气只是阴沉着,没有雪落下来。斗篷的防水性足够好,然而依旧无法阻隔丝丝缕缕渗透进骨髓的寒意。
那些居住在边界的老人们说,很多年前这儿是一座城。
它曾是一座城,也许仅此而已了。她想。她忽然对后来的人刻在石碑上的文字有些感兴趣了,尽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她曾不愿去面对它。于是她站了起来。这对她来说已经十分吃力了。她以一种很慢的速度走向石碑,似乎仅仅这一段路就要走过很多年。
这儿曾经是王都。很多很多年以前——也许是一百年,两百年,或者更久。然而连这一点,也被遗忘了很多年了。
她和她的同伴曾在这里进行了最后一场战役。然后他们失败了。城墙轰然倒塌。
也许他们曾站在那里,那里,或是那里,同现在走过的我擦肩而过。她这样想着。然而再没有参照物让我来叙述了。
石碑上的字迹几乎有些模糊不清。第一行标明年份,第二行开始记述勇猛的国王如何历尽千辛万苦,如何剿灭叛乱和揭穿邻国的阴谋。对于他们这些“叛乱分子”的寥寥数语,仅五行罢了。
于是她没有耐心再看下去了。
“也许这里算是遗迹,算是那场战争的残骸——尽管除了这块石碑以外什么也没有了。”她喃喃着,“这可真让人失望。”
他们曾经筑起的城墙,流下的鲜血,仅需轻描淡写便变作不义的叛乱。仅需一块碑,五行字。这便是全部了。
而现在真的什么也没有了。
她想自己也终究要变作了石碑下被称作“不义”的尘土。
她躺了下来,视野内一片广阔的空茫,只听见呼呼的风声,似是遗迹上空经久不绝的哀歌。
【无名的骑士】
“说个故事吧。很多很多年以前——”
很多很多年以前,生长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海岛上的少年,在海边遇到了少女。他听到她说,她从大海里来。
少年问,你的名字是什么。
少女答,她遇到的第一个人称她为公正。
后来少年离开了小岛,带领他的军队打了无数场胜仗。他坚信自己的胜利,就如同坚信“公正”始终将站在他那边一样。
某一日,少女消失了。
紧接着的那一仗败得极为惨烈。尔后王位更迭,栽赃嫁祸,嫉妒陷害,处处排挤。
最后少年又回到了那个小岛上。谁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历史也从未记下他的存在。人们只常看到他朝着大海眺望,像是在等待。一直到垂垂老矣,白骨入土,早已不是少年人的少年再未见到过当年的少女。
数百年后,那名为“公正”的女神站在他字迹模糊的墓碑前,再想不起那下面埋的是谁。
“这就是那个无名骑士的故事。”
【废弃的木屋】
锁有些生锈了。
苏梓莞想,也许这还不算太糟。
它还没塌,也许已经是个奇迹了。
她想也许什么都不剩下了,于是干干脆脆把门踹开,任那尘土飞扬起来,腾起老高,恍惚像是战场的硝烟。
锁不是她自己上的,也许是当年离开这里的好心的朋友上的锁。然后这把钥匙辗转到她手里,似乎是个提醒。
于是她看到了她和她的老朋友做出的柜子,她画的地图,甚至还有曾经她们一起采来的花。
可是好像只有这里还什么都留存着。
【最后的国王】
人们把他推上爬满荆棘的王座。饥饿女神砍下了他的头颅。
鲜血溅落的土地上,生长出金色的麦穗。
(2016.6)
他们在松枝上悬挂星辰,
让光从头顶流泻下来
我以一把剑的形式在这里
悬挂在翼翅堆叠的穹顶
谁也不能拿起
谁也不能放下
诗人说,泉水,陶片,阳光
不速之客闯入,陶片碎成四片
一片装载空气,一片装载火焰
另一片上的焦土和着国王的血
饥饿女神种下麦穗
最后一片包裹枝条
在第一片和第三片陶片上生长
和第二片陶片一起燃烧殆尽
留下叶子
一把断剑
有人高举着我作旗帜
如同高举万丈雷霆
破开秩序
到达深渊的顶点
深埋于荒僻的土地
有人叫我帕西亚
以为我是光明
却站在阴影中
对界限一步也不敢靠近
预言家低诵预言
跟随到五十二座山脉以外
十年前的预言侵蚀砖块
懒怠的贵族
把和着泥水的浆果抛出城
嘲笑
你所高举的是什么
旗帜,信仰,还是苟延残喘的
作为低劣者的欲望
喝一口水罢
用破碎的瓦片
剩下的故事太长
我们以后再讲
直到最后的巫师回到遗迹
最后的砖块也已死去
坍圮成积雪
从脚下延伸到天际
生长成突兀的枝干
刺穿地平线
刺穿鸟类的影
深埋,汲取,长出鸟喙
用夏季的啼鸣
宣读黑石上的墓志铭
巫师射出最后一支箭矢
向着空阔无人之处
在它落地以前
一同变为飞灰
融化在风里
(2016.11)
你曾是
阳光下闪闪发亮的玻璃糖纸
是水波中倒映的寒星
一湾散碎的金刚石
是黎明原野的风吟鸟唱
是引来淋漓笔墨的曲水流觞
是海伦的裙角,紧随其后的流云之国
是我不曾到往的山川湖泊
是雪莱夜空中的圆脸少女
身着苍白火焰
是亿万光年外,蔚蓝的挂念
让我甘愿在阿尔阿拉夫灰飞烟灭
是雪下竹,松间鹤
栖息于绵延千里的永恒之河
是白色沙砾上的银玫瑰
是刺目光线后转瞬即逝的鸟群
是跳不出心口的火
被封上一道又一道令咒
是我未敢宣之于口的不可言说
是一道深渊,吞噬电光和泡沫
而我
我是墙角的苔
孤独的海怪
是普希金笔尖的阴影
毫无指望 不发一言
江无波拨弄着碗里的香菜,忽然间觉得远处那个身影很像秋筠。
那人却好像故意躲着她似的,径直走向那些离她远远的桌椅,觥筹交错热气腾腾,明明灭灭烟雾缭绕,隔了好一个山河春秋。
草木皆兵啊。江无波苦笑着看看碗筷,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下手,直到对面的人一筷子夹走了碗里大半的香菜,才如梦初醒似的。
她想,上一个这样给她夹香菜的人呀,也许就在几步开外,也许远远相隔了大半个中国,若是没有意外发生,那么从今往后再无瓜葛了。
五年前的同学聚会是江无波这些年来唯一一次见到秋筠。那时她们远远地隔着,随着大流问些不痛不痒的问题,无非是车子房子奶粉股票,连带着些鸡零狗碎和国家大事。觥筹交错,水晶吊灯的光晃得人眼睛疼。
席间江无波去了趟洗手间,快走到水龙头前了,一眼看到镜子里的秋筠。她们在镜子里对视的那一刻,江无波尴尬得简直无地自容。
她故作镇定地走到另一个水龙头前,假装在理头发,几乎没过脑子,脱口而出:“最近过的怎么样。”
秋筠抬眼看了镜子里的她一眼,接着目光一敛,长长的睫羽把一切遮盖得滴水不漏——如果不是因为离得太近,江无波大概就看不到她眼里布满的血丝。
她忽然想到一个词,一眼万年。
然后她听到秋筠不咸不淡地应了句:“挺好。”
江无波自嘲地想,听说她早忙成个工作狂了,同学聚会都是百忙之中抽空一趟,哪有闲心想那些七七八八的,你自个儿又是在那自作多情个什么劲儿。所谓“过得怎么样”,实在是非常没话找话,而所谓“挺好”,听起来敷衍,又也许并非不是如此。
说到底,人间聚散沉浮,逢场作戏也好,情真意切也罢,到头来空余一身寥落,除了自己,谁也切不了身。那些电视屏幕里家破人亡遭遇的横祸,到了屏幕外不过当做茶语饭后的闲事。更何况是寻常人身上的鸡毛蒜皮,又何足挂齿。
想来再怎样的撕心裂肺,在旁人远远听来,也不过灌了一耳朵的蚊子嗡嗡。
所以她从来就习惯了不同人说起,也无所谓有没有人听得。如今她们终于到了须得生疏礼貌的地步,乍一开口不知道从何说起。江无波觉得那些泛黄纸页上的墨迹实在算得上是不识愁滋味,又干净单纯得让自己羡慕。
“我想起学校当年的蛋饺挺好吃的。”
江无波说着把头发束起来,也没等回答,落荒而逃。
如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
却道天凉好个秋。
“不好吃?”
江无波在这一刻才惊觉自己此刻还在这座南方城市里,坐在大排档的塑料椅子上,条件反射地夹起碗里的东西往嘴里塞,一下子被烫麻了舌头,在扑面的热气里几乎要掉出眼泪,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而掉的。
“哎,你当心烫。”
江无波之前觉得,翻过那一页,或许就能有新的人生,她也一度觉得自己是做到了的。直到这一刻她才意识到这些年她有过那么多次的动摇。
她想起秋筠曾经对她说过,“太阳是我,宇宙是你。如果你死去了,我会不行”。
可我不是太阳呀——太阳明明是你才对。
“……怎么会。”江无波在这一刻失魂落魄地接上不知多久之前的话。
听说吸过毒的人不抽烟,因为滋味不够。
而我本可以忍受黑暗。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
连江无波自己都想不到,当年会是她亲口说出的那句“咱俩算了吧”,彻底斩断她手握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是小说影视里男女主角深情对望然后女主角含着眼泪开口,也没有江湖红尘劫数历尽以后咬牙切齿的恩断义绝。她那时说的甚至不是“我们分手吧”,这种官方话。
不是“分手吧”,是“算了吧”。
算了。
到底算什么,一句话说不清。再多,好像也没有了。
千帆过尽,层层上涌的疲惫之下,约莫还是心里的意难平。
秋筠在厨房里洗碗。江无波就这么没有波澜地说完了这句,然后她忽然觉得自己聋了,哗啦哗啦的水声不见了。明明水龙头大开着,却一点声音也没有。
最后她在这样诡异的静默里听到了一句。
“好。”
江无波想,虽然秋筠把她拉进了那样一圈人中间,但她到底是不属于那里。这些年来所能扒拉出来的交集言语,不过寥寥。也许她们中的念想会像江易寒他们那样淡下来,也许秋筠也终有一天像三毛说的那样,牵着别人的手,遗忘曾经的他。
这个他的偏旁到现在也无所谓了,结局不会有分毫的改变。如此而已。
她觉得没意思极了,十分想撂筷子走人,但撂下后又该何去何从,实在也没什么主意,只好把自己钉在凳子上,维持着礼貌和表面的平和。
她看到对面的人抬头,莫名其妙了一脸后又低下去继续动筷子。江无波忽然意识到了什么,却又动弹不得。
她扭头一看,碗筷都给收拾干净了——果然是再无踪影。
江无波仿佛亲眼看到了日暮西沉的景象。继而极地永夜,只余稀散的星月之光。
如果我不曾见过太阳,那么无论是星光,烛火的光,大排档塑料棚下的电灯泡的光,都会让我满足。哪怕是黑暗,大概也不过如此了。
可我曾见过太阳。
—FIN—
(2018.2.20)
“今天想吃什么?”唐临看着绿灯踩下一脚油门。
秋筠顿了两秒 ,随口说:“随便。”
唐临是秋筠的大学学姐。不是一个专业的,当年是因为在咖啡馆的固定座位靠的近,又是高中校友,扯扯淡就混熟了。毕业以后跟着男朋友跑到更南面的这儿定居,最近秋筠出差到这儿,她说要尽地主之谊,于是就——每天晚上拉着秋筠去吃宵夜。
秋筠很怀疑,拉她出来纯属是因为唐临自己嘴馋。
唐临平时挺会聊天的,跟她呆一块儿就不会冷场。忙完这一阵,秋筠觉着自己确实很需要一个人来聊聊天,起码好过和个闷油瓶或者一群陌生人坐一块儿大眼瞪小眼。
“谁不知道你们这群天天随便的人其实挑剔的要命,不合口味筷子都不拿。”唐临打了个转向灯,“那今天就我愉快地决定了哈。你自己说的随便,跪着也要把筷子拿起来。”
“成,我跪在凳子上吃。有人问起就说按唐临女士吩咐,顺便帮您上个报纸。”
三言两语里唐临女士停完了车,蹬着八厘米的高跟鞋带秋筠去吃大排档。
唐临嫌店里热,要坐在外面的桌子上吃。这一块地儿上摆了好几家的桌子,人又多,倒是好一派热闹。
秋筠就是在这一刻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于是愣在那儿,瞳孔不自觉地微缩。
她十分确定那是江无波,不用绕到前面去确认。
秋筠想,这么多年,她总该有孩子了吧,怎么依旧是两个人坐着呢?也许小孩交给外婆带啦,也许再过几年,就有不知道哪里的同学约着出去玩啦,就像她们当年那样走在这座城市的街道上。
上次去江易寒那儿,他们家小孩儿小学一年级,装的一副老成的样子,好玩儿极了。
那段时间秋筠有点专业知识弄不明白,索性跑去拜访了老同学。谈完正事儿以后扯了点家常,话题不由得到家庭生活上。
江易寒半开着玩笑:“这么多年,还是在一棵树上吊死了?”
秋筠就叹口气:“运气不好,是棵榕树,独木成林,跑哪儿都是吊着。更何况这榕树建国前就成精了。”
“她听到你说她是榕树精得打你。”江易寒语重心长。
秋筠意外地卡了两秒,翻着白眼回了一句:“你可以去试试看。”
江易寒忽然想起听林鹤说的两人现在的关系,总觉得自己好像说错了话选错了话题,一边在心里琢磨,一边还是开口:“天涯何处无芳草——”
“何必只在六班找。”
高中时的老师曾经半开玩笑地说过这句,两人对视一眼就笑了起来。笑过以后秋筠淡声说了一句:“你现在这样,不也挺好。”
她说的很模糊,乍一看像是在说江易寒现在的家庭美满,实际其实又隐隐指向些什么。
江易寒就在这电光火石间想起肖兮。
如今他们早已各自娶妻生子,少年时的那些念想都淡的看不出原样了,仅仅只是记得还有这么回事儿罢了。从那次同学聚会再遇到肖兮,得知他毕业以后也回故乡去了,如今也常常一道出来喝酒。两家人的关系日渐亲密,少年时期的感情,却是再也找不回来了。老来再忆,大约也不过作笑谈。
可如今这样,不也挺好。
秋筠说这句给他听,是想说,她自己现在这样,也不算太差。
江易寒是听林鹤说的,秋筠后来一个人跑到北面去了,没几年就忙成了个工作狂。社交软件上的消息要十一点以后统一回,回完就弧,要么加班要么睡觉。
他张了张口:“都过去了,还是要向前看。”
秋筠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也不知听进去多少。
江易寒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的人,于是悄无声息地换了话题的方向,就随手揭过了这页。
秋筠其实不太介意他谈这个,毕竟就像江易寒说的,早都过去了。从过去到如今,她不要轰轰烈烈的爱情,只盼着细水长流。至于对象是男是女,是贫是富,是老是少,她都不太介意。可她呆的那个世界介意,就好像他们在她小的时候强塞给她书本,教她不要嫌贫爱富,钱权办不到一切。等她还没完全长大,几乎要相信这些时,却又转身狠狠扇了她一耳光,告诉她别傻啦,那都是狗屁,有钱有权就是能欺人。打得她把满嘴血腥咽到肚子里,闷声不吭转身把那些书撕了个稀巴烂。
他们介意极了她轰轰烈烈或者细水长流的对象是贫是富是老是少,更不要说是男是女。
都过去了,要向前看呀,道理多简单,谁不知道。
可她的爱情观就是不让她解脱。在她眼里爱情就应该像太阳和哈雷彗星。我不会把我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你身上,一天到晚黏着你转来转去。我有我的理想追求,一定要去做的事,和并不太耀眼的光芒。可我总会回来,不论要行过多少路途,掠过多少陨石尘埃。
于是就这么着吧,不也挺好。把自己埋在工作里,不过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偶尔再想想,罢了。
唐临拉着秋筠去点菜,点完坐下随口问了句:“刚才咋愣着了?”
秋筠斟酌了一秒,放弃了去编别的理由:“我好像看到江无波了。”
“我怎么好像没看到——真是她?”唐临挑了挑眉,开始给秋筠拆餐具的塑料外包装。
秋筠盯着桌子上的红白格子发呆,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句:“也许看错了,说不准。”
“都不去确认一下打个招呼就说自己看错了?不像你啊。”唐临回忆了一下:“你俩大学的时候不是好得跟什么似的。”
“掰了。”
“嗯?”
秋筠用筷子拨了拨碗里红汤中的米线:“以前好过,现在掰了。”
她不知道唐临会把这个“好过”和“掰了”理解成什么,不过现在她也并不太在意。
曾经她在林鹤家喝酒,跟林鹤讲她和江无波的结局就像是完美BE,其实她隐隐觉得江无波有很多事情都没有跟她说。她习惯性地不会逼着别人讲他们不想讲的事儿,一个不问,另一个不说,拖到现在终于再也用不着说了。
秋筠看着面前那碗米线。她点了米线吗,怎么都没有印象。偏偏这个碗就执拗地呆在那儿,要去勾她的回忆。
她们那次在最南面的一座城市旅行,从山上坐车下来,一路上颠簸得不行。秋筠一直胃不太好,半路给颠地晕车,也不吐,就是干呕得厉害。江无波手忙脚乱,药也都在行李箱里,最后只好半路下去,陪秋筠盯着下面的水流发呆。
前面是陡峭的高山,水里有沙洲和白色的鸟。
江无波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然而很不幸,她其实不太会逗人笑。比如那次她就说:“说个笑话,政府花2.5个亿建了座楼,结果没钱把这儿上山的路修好。”说完她自己都觉得尴尬,没话找话说了个冷笑话,结果发现根本没人笑的那种尴尬。
秋筠也不知道为啥,其实这一点也不好笑,可她就是忽然觉得很好笑。
笑完她就靠着江无波睡着了。睡醒以后进了市区,吃了碗米线。就是胃不太好,不敢再吃红汤的了。
她低头慢慢吃了两根,一边和唐临说些话。猛地一抬头,看到隔了很多个桌子很多个人的另一边,江无波旁边的那个人正把她碗里的香菜挑出来——这在很多年前是秋筠的工作。这回看到个半侧脸,没跑了。
秋筠感觉自己整个人分成了两半,一半吃着米线和唐临聊天,另一半早出了神。
他们可以像这样一起出来吃宵夜,就算在所有人面前光明正大地接吻,顶多也只算是秀得猖狂些的情侣。她在心里问自己,那么你呢?你是谁?你的爱算是什么?她又瞥了那背影一眼,苦笑着摇摇头,自说自话地在心里回答——
你的爱就像白露苍苔,被现实的阳光一照就蒸发枯死,偷偷摸摸见不得光。
秋筠想起了那块掉到地上的鸡肉。
那时秋筠年纪还很小,和他爹一起在一座陌生的城市里吃晚饭。秋筠她爹见她一直转头看地板,就问她是什么东西掉到地上了,她却忽然间生气起来。她就不说话了。
秋筠低头去看掉到地上的鸡肉。它落到水泥地面上,在交界线附近明的那一边,在夕阳下拉出长长的影子。
她看了好一会儿,这时候明暗的交界线已经离它又近了很多。
然后忽然就很难过。
现在的感觉,和那时候十分相像。她看着太阳光照射到的另一侧,说不出心里的滋味儿。
秋筠其实没什么胃口,结果最后还是都吃完了。事实上,两人都觉得这一次吃得出奇的快,好像明明还没聊什么,盘子和碗就见了底。唐临在对面满足地打了饱嗝,说了句“我去结账”就站起了身。秋筠拎起包也站起来,走到另一边去等她。
秋筠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恍恍惚惚梦游般地从江无波身后走过,朝她对面的人笑了笑。那人的表情一脸莫名其妙,最后还是低下头继续动筷子。
唐临踩着高跟鞋嗒嗒地走过来。她们很快远离了灯光下的桌椅和碗筷,走到一片黑暗里去了。
—FIN—
1°
醒来后按亮了手边的手机。凌晨两点半。
我想起秋筠在最后半年曾经和我说过的话。她和我讲三毛,讲张爱玲,其他的只字不提,却好像早已说尽。偶尔有几次被噩梦惊醒,每次对上的都是她清醒的眼眸,在透过窗帘缝隙的几束光下干净透亮。
转头看了一眼身后,几秒后才意识到早已换了人。这一刻忽然间有无边的恐惧朝我袭来,像兜头罩下的网,像缓缓漫来雾气,像在某个梦境里溺于水中不得挣脱,醒来后恍恍惚地想,溺水的感觉真的是这样吗。
像很多次午夜梦回,醒来后不是怅惘失落,却有泪沾襟。
我忽然想,在很多个多年以前的我在睡梦里的晚上,她是不是在这样看着我。
那个人终于在最后带走了我所有的年少轻狂,所有热情和勇气,所有悲欢喜乐,带着它们奔赴远方,只空留下一颗孤独苍老的心,让那个死去了很大一部分的自己去应付那平淡乏味的红尘俗世。
我想,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们都是现实的人,想得太多,看得太透。如果有其中的任何一方天真过头,觉得为了所谓的爱情一切皆可抛,那么也许我们会有一个更为狗血的故事,然后争执不休地纠缠上很多年,就像那些小说里写的那样。爱啊,恨啊,打上几个死结,都寻不到头。
我不能知道现在和那样比,到底哪一个更好,我只觉得,还能互相纠缠,或者互相厌恶,视作仇敌的悲剧,怎么样也要排在第二等的。第一等的悲剧是到了最后,爱也没了,恨也没了,什么都没了。从今往后相忘江湖,阳关道和独木桥,再不惦念。然后——然后故事就真的结束了。
于是我想,幸而到最后我们还没有走到这样的地步。我们那时分道扬镳,还正是对方最喜欢的样子。
我起身走到阳台上,看到公路上的汽车在年岁融化于其中的灯光里飞驰而过。我想起那些不分昼夜的日子,隔了遥远的山川湖泽。我们那时在路灯下夜行的时候,是不是也有人在黑暗里这样看着我们?
那么,我现在看到的,又是谁的人间悲喜。
我觉得我大概没有睡醒,八成还在做梦。因为我现在站在阳台上,透过落地玻璃窗,却看到在公路上的我。下一刻又变作公路上的那个自己,回望一片黑暗中隐藏的影子。我和过去的我自己,我和现在的我自己,隔着时空对望,没有言语,也没什么好说的。那个隔了老远的那个江无波身边还模糊地站了一个人,可是我看不清楚。
我转不过头,也没有办法看清。我感觉有眼泪滑下来,我想我现在也许只有数学考试空了大半张考卷的心情可以形容。
我想这实在不太好。我也许又得把那些陈年的药翻出来了。怪麻烦的。
有些事情想起来悚然心惊。比如在她觉得我过得心静如水云淡风轻的时候,我也曾想过不如拖着她从楼上跳下去,在泥水里把灵魂摔出躯壳,就此一了百了。绳结解不开可以不解,一刀两断,又有何不痛快。
活着的时候一刀两断太难了。尽管我是看起来最干脆利落的那个。
那天她没来。林鹤也没来。肖兮,顾凌之,唐溪远,林南,站在曾经的风暴中心的人,一个也没有。最后我一个人走完了全程,就像走在广袤无人的茫茫冰原,从日暮西沉走到夜深人静,俯身看看倒影,忘记了自己要去到哪里。林鹤后来问我,你不觉得你这样做对她来说太不公平了么。我站在冰原上看我的倒影。地板很滑,干净得反光。我说是的,我这样做确实过分。
我想到一个词,自作自受。
我活该的。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脸上笑得张狂肆意,转头咳得不省人事。
很多东西在脑海里一掠而过,阳光和腐烂的叶子变作大雪纷扬。最后我想到了高中时背过的两句诗。
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
2°
住在山里的那段时间,我们挑了间在半山腰的房子,四围满是竹子,门前有条小路,通到山顶和山下去。
住在山里其实半夜有时候会有点吓人。除了交通有些闭塞,其他都很好。我常常有错觉,仿佛我们已经经历过所有的起落,最终到达了她的,或许也是我的理想中的结局。这条路可以一直通到我们彻底老去的那一日,并且没有任何人事可以改变它。
尽管事实上,她有设计和策划类的工作,而我也每日都有文稿的任务,为此每周至少一次要沿着那条路走到山下的镇上去。
每周末的下午她会练字,把桌子搬到房子前头去,阳光恰好可以斜着透过竹叶间的缝隙打到桌子上,去追随笔墨的痕迹。有一日我从山下回来,到院子前正看到她写字。她的字迹其实不那么端方,甚至有些横冲直撞的意味,有时候却恰恰显得很好看。我从后面悄悄绕到背后,去看她到底写了什么。
我把踩到叶子的沙沙声响压到最小,恰好这时候过了一阵风,把仅有的声响也掩盖去了。
我微微俯身,终于看清她流畅的笔迹。最后我念了出来:
“无波真古井,有节是秋筠。”
她忽地回过头,继而转过身,轻轻拥抱了我一下,并且快速地在我的脸颊上落下一吻。这些仿佛都只在一瞬间,她做完这一切的时候桌上的纸才刚飘飘悠悠落地。在我眼里却好像拉到了零点五倍速,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脸上的笑。
我把纸页捡起来叠好,她转身去搬桌子。我们走进房子里去,整理好一切后开始晚饭。秋筠坐在对面,我的头顶是吊灯,门在右手边。
洗完碗,有时是去山上散步,有时在院里读书。我们会谈论耶麦和顾城,有时候也聊聊散文,讲讲哪些人的文字灵动天成,哪些造作恶心。她说,顾城的诗确实很有意思,明明生活并不那么美好,偏偏他就能写得那么可爱,明明杀鸡做春卷是迫于无奈,却看不出多少的牢骚。
那时草在结它的种子,风在摇它的叶子。我说,他说很美好,就让人觉得真的很美好。
我还有半句话,没有说出来,后来也一直没有机会再说了。我其实想说,你一脸严肃地说“写得那么可爱”的样子,真的很可爱。
待到天色完全暗下来,我们会在灯下讨论怎么样改一件裙子,有时候也一起给一件洋服缝上蕾丝和荷叶边,有时候又为一处地方是否该缝上蝴蝶结而争执半天。这些衣服不同于她的其他设计稿,没有既成的构思,只是定下基本样式后随心所欲地发挥。有些细节是趁对方穿线缝纫时悄悄做上的惊喜,很多年后再看起来,只觉得是那么的难过。
熄了灯,一日结束,该睡觉了。
就是这么简单日子,当我每每站在高楼的阳台上朝下望,当我企图一跃而下,甚至当我孤身一人站在冰原上,司仪问我“你是否愿意”时,都十分让我怀念。
3°
我记得有一年大家一起去山里旅行,晚饭后和秋筠蹲在旅馆后面的竹林里喝酒。
那天聊了很多乱七八糟的,讲到很多高中时候的朋友。讲到最后想到些不太好的事,我拍拍她的肩膀,说没什么好多想的。
到底是多想什么,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那些音节上被下了一道道的锁——想起一回就加上一道,谁也不敢去碰,仿佛后面是万劫不复。
我曾以为这样就能把它绕过去,上了那么多道锁,就会打开得很困难,殊不知锁是一道道的上,也是一道道的落下来的。后来想想,不知道当时是天真过头,还是要假装自己天真过头。
因为工作上和身体上的一些原因,几年后我们搬到了H市,在一个老旧的小区租了房子居住。我在那时就有了错觉:那些深山里的童话再也不可能重复了。然而推门走进屋子,除了陈设和作息的改变,其他也无二,于是常常自我安慰,大概是想得太多。
直到那天她忽然和我说起三毛和张爱玲的结局,她说,你看,由此看来白首偕老显得多么不切实际。
我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也许是因为我难过地发现,就连我自己的心里也是这样认同的。我想说些反驳的话,可它们看起来那么牵强而不堪一击,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都怀疑着,反对它们进到空气里去。
我几乎怀疑是神灵借了她的口向我暗示,劝我心平气和地放弃,像过去无数的人所做过的那样。
声带最后还是允许我开口了。我说出口的却是,你说的对,就是这样。
她眼中的悲哀在那一刻忽然间凝固了。她看了我一眼,然后迅速低下头去。不会有眼泪落下来,却会有别的东西覆到视网膜上。
在那一眼里我终于想明白了,我们之间阻隔的不是山川河流,而是万千的星辰。
她没有再答话,在我眼里等同于默认。接着我们下楼去买橘子。大约是我的脑回路有些奇怪,也许是真的病入膏肓了,我以为自己的话里是挽留的意味,也许还有些别的什么。她到底有没有听出我的意思,时至今日我也不曾知晓了。
其实后来我也觉得没什么。就好像你对着一个人说今晚的月色真美啊,他却只回了一句是啊,这样的独角戏。因为只有自己懂得,所以不会觉得尴尬。
就像我不可能告诉对方,我对你说今晚的月色真美啊,就是说我喜欢你的意思,我后来就再也没有和她提过那件事。
再后来想起来,也不知道算不算是个伏笔。
就是有些难过,仅此而已。
4°
我自己也没有想到,会这么突兀地搬走。
其实也不能说突兀,是早晚的事儿。一直磨磨唧唧地想着能拖过一天是一天,终于自我安慰着当断则断,找了搬家公司,拖出了行李箱。
东西理到一半,看到她忽然间跑到房间里去,拿了箱子出来,把东西一样一样往里头塞。她的神情,说是严肃,其实够不上,说是板着脸,似乎也没有,说是难过,好像还差点。真要说起来,也许算是淡然。
我想,就最后一眼,到此为止吧。
我开门,然后关上。这样的动作仿佛耗尽了最后的一丝力气,疲惫翻卷而来,周边又有无数的阴影向下拖拽着我。我放弃了抵抗,靠在门上缓缓滑下来坐到地上,衣服下摆粘上一层尘埃。
我那时有一点期待,就算她不会追出来,会不会也是站在门后犹豫踯躅。
这时候想到了顾凌之和陆经年。他们强大勇敢而果断,仿佛没什么办不到。而我现实又懦弱,在周围狂舞的阴影中找不到落脚容身之处,选择权也算是十分奢侈的东西。我茫然地回忆,好像除我以外的所有人的人生,都在朝着更好更光辉的方向而去了。
那么我呢?我是谁?我是什么东西?我为什么要活着?我活下去做什么呢?
眼前忽然出现了秋筠的面孔。那天一不小心问出口,她说,就算是颓然度日,明天的太阳也会照常升起。太阳死去了,宇宙也不会死去。
她的瞳孔里是我的影子。说完这句,她低下头去剥橘子,吐字依然是很清晰,比前一句还加了些力道。
“可是,太阳是我,宇宙是你。如果你死去了,我会不行。”
我撑着门站起来,往楼梯下一级一级走过去。
我想,从今日起,我是确确实实地死去了。
后来林鹤给我发短信,说有个东西要给我。我觉得她应该有话要对我说,否则寄快递便可,反正她应该也不会这么想见我,非要面对面地把东西递过来。
我坐在她家客厅的椅子上,两人相对无言。她把一本笔记本递给我,然后只是安静地坐在旁边。
犹豫了几秒,还是翻开了。
直到看到那句“我的朋友,祝你快乐”,终于泪流满面。
她说,这本笔记放在我这儿没什么用处,不如给故事中人留个念想。给你看是我自作主张,可她什么也不知道,连我都觉得莫名其妙,你不觉得这样对她来说太不公平了么。
我哭了起来,不知道是在哭谁。我听到围绕在我的周边那些阴影的笑声。还是不要说,也不要解释,当做是无伤大雅的事情。从头到尾只有我能看到它们,也就只让我知晓它们的存在好了。冰原上的最后那把剑,如果无处安放,那还是扎向自己的心脏吧。在此之后,那上面也能覆上一层不痛不痒的冰。
过了好一会儿,我觉得自己终于能开口了。
我说,是的,我这样做确实过分。
5°
几天前在书店偶然间看到本书,封面和她曾经和我描述的很相似,半秒掠过“桂花载酒”那四个流畅干净的字,字体一笔一划都带着惊人的熟悉感。过后的一两秒,待看到旁边“秋筠”这两字,终于走过去,拿起架子上已拆封的一本,翻开封面。第一页是一句词,第二页是一句话。
那句话写的是:我的朋友,祝你快乐。
我在这一刻又想起了林鹤面带怜悯的神色,地砖映射出的影像,茫茫无际的冰原,清晰无比。纸页间的景物都很熟悉,像是老友,带着于多年前相似的角度。阳光和泉水的温度同当年无二,草却更茂盛,辨别不出哪些是当年的踏过的。
照片里的背影是毫无疑问的熟悉,像是最后一阵力道,把悬在心脏周边的针一根根推进去,穿透外面有意包裹的寒冰。
其实冰也很薄,单单维持它冻结的姿态就很困难。
我翻到最后一页,发现是封信。
亲爱的江:
如果能看到这个称呼,你必然要嘲笑我的洋里洋气。最近换了房子住,新房东总这么跟我说话,他说,嘿秋,别那样,还没那么糟糕。
这时候我会有点相信真的没有那么糟糕。于是你看,我终于也会在早餐的时候吃面包,而不是正儿八经地强调我的中餐。然而,在这里我也实在不便提你的名字,尽管我很想在开头把它写下来,也许会忍不住写上几十遍几百遍,写得整张纸密密麻麻没有别的着眼的地方。就好像我们曾经无数次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掩饰,事到如今我连在这张纸上写下你的名字也不能。冠冕堂皇地给自己的胆怯带上一个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的理由。如此便好。
我终于习惯了一个人在一座城市的边缘独自生活。我一个人去购物,去邮寄。路上有很多在等待的人。我最后终于明白了,在那些人里没有一个会等我。
但有些念想我也不会忘却,也许终有一日会将其变为现实。我到现在仍清楚得记得那天下午你站在我身后,对我念,“无波真古井,有节是秋筠”。
我后来去了趟大理。顾凌之和陆经年开了家客栈,旅游淡季,我一走进去就看到他们摆了张棋盘在窗边下棋。顾凌之转头到楼上给我拿茶叶,陆经年跟我说,他们会在一起很久很久。我想他们很好,好像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实在令人高兴。
我一直想把我们早年走过的地方重新走一遍。我把三脚架摆好,把相机固定。我一个人站在风里,坐在草地里,再重新看一遍两个人看过的风景。买不得桂花, 载不得酒,我对自己说,纵然不似少年游,又如何做不得盖棺定论后最后撒的那把土,把过去的痕迹掩上了,少些回忆。
好了,我知道了,这样自欺欺人不对。那便权当做纪念罢,老了以后也能留个念想,省的什么也记不得了,却终日惶惶然,拾不得遗落去了的东西。
前两日收到程北风的明信片,写的是,“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看到以后总觉得有些滋味难以言说,我想或许你也同样。印在第一页,希望你能看到。
你曾经和我说,幸福是很遥不可及的彼岸。那么,在此仅祝你余生平安喜乐。
秋筠
12月25日夜
我没有潸然泪下,也没有嚎啕大哭,甚至没有呆滞愣住。我只是默默合上书本,转头看了一眼窗外的路人。
我不知道我们两人在最后,有没有走到这第一等的悲剧里去。只是掏钱付完账,走出书店以后,恍恍惚觉得,这大约就是结局。
其实按照小说里的套路,她应当在那封信里留下线索,然后我再寻着线索去找她的。然而生活实在不是小说,不是主角一起上过刀山下过火海,走过大漠穿过烟雨,就一定能有归隐山林的浪漫。
还是把这些都记下,像她说的,留个念想。这本笔记也终于写到了最后一页。翻过这些,能有新的人生也说不定。
6°
几天后,我去街角打印了张照片,和两本笔记一同放到柜子里。想了想,还是在背后写了一句。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补充:
距离上一次翻开这本笔记,已经过去十多年。十多年前我写下最后一句话,以为这就是结束,殊不知如今还能走到柳暗花明。在封底的那一面补上,算是个了结,也算是给这个故事一个圆满。
再次打开柜子时,我终于又回到独自一人。我擦去了封面上的灰,翻到后面去读那封信。从头到尾,从上到下,反反复复,然后在那句“有节是秋筠”上停留了许久。在这一刻,脑海里忽然产生了奇妙的预感,明明虚无得让自己生疑,却又笃定到立马付诸实践。
那天我订了凌晨三点的机票,一路辗转,再经半日,从山脚行至山腰。站到那间不大的房子前,已是日暮西沉。
恍惚像是那日午后,阳光穿过竹叶,她坐在门前提着杆毛笔。我气喘吁吁地从山下而来,恰有人等候多时,屋里的桌子上摆着两菜一汤。
我终于确信了,所有悬空的东西在这一刻终于落地。在走过很多不同的路以后,我们终究还能走到原点。
此番是真的不似少年了,却又何须非得少年时,才得以桂花载酒。刀山火海是能走过的,大漠烟雨也是能行过的。如今,就算是万千星辰的距离,我也跨过了。既如此,归隐山林的结局,又如何不可能等来。
只是需要很多年罢了。
林子里的鸟雀忽的腾起,向着熔金的落日而去,由剪影化为微小的黑点。
我们最终相视而笑。
—The End—
(2017.8.16)
1°
几点了呢。
我坐在长椅上,在几乎昏睡过去之前想到这一点,条件反射地把手伸进口袋摸出手机按下开机键,突然亮起的屏幕刺得眼睛生疼,显示出的数字伴随着大脑最底层设想过的在个时间点可能发生的一切种种画面,因为不愿联想到而努力把这些都往底下按,因此而产生的反作用力带来不适感,把心肝肺统统搅和在一起的异样。
好在这一切都只发生在一瞬间。我用力按下了关机键,然后把手机推到一边。
胃在疼。
或许是因为刚刚睁开眼睛,我在黑暗里看到跳跃的雪花和光点像梵高的《星月夜》一样在流动。
这时候屏幕突兀地亮了。
“在哪里呢。”
街心公园。打到Y的时候我把前面的全部删除,说了一句不相干的话。
“她今天结婚。”
隔了约莫有一分钟,屏幕才又亮起来。
“你在难过。”
不是询问。句号,仅仅陈述事实罢了。
我兀地想把手机扔出去。原来确实是在难过的,胃里和心里在以相同的频率抽搐。可在我看到这句话之前一切如常,仿佛所有的神经和细胞都在拒绝接受这样的事实。确切来说,拒绝承认,恶劣到极点地不顾一切地逃避。
忽然想起她很久以前说我犟起来没人拗的过,虽然这一点到现在也实在不想承认,然而却不得不说真有道理。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笑的很好看,竹叶的影子停留在她的眉梢,背后是褪去所有锋芒和锐气的温和的夕阳。
那一刻的我也褪去了所有的锋芒和锐气,也不应答也不反驳。后来她说你那个时候真好看,不像刺猬也不像一级警戒的野猫,有点像温顺慵懒的家猫了。
反正再怎么样也不会是兔子。
于是悲哀地想,她好像喜欢兔子多一点。
我双手抱膝坐在长椅上,在高楼林立的水泥森林里确确实实地涌来不可抵挡的孤独感,无处可去,也无人念想。我想把手机用尽最后的力气摔在地上,让所有的碎片和零件飞溅起来,随便落到什么地方去,这样仿佛那两个字也能被摔得粉碎,不至融化成液体后让我溺亡其中。
可是却没有力气支持我这么做。所有的锐气和少年的轻狂大约终于在得到那个消息之前被消磨地一干二净,和被丢弃的年岁一同死去。
事实是,我如今真是一穷二白。到底怎么样才到了这番田地,自己也说不清楚,只好把满脸的讽刺嘲笑统统指向自己。
最后我终于打下了那句话。
“我没地儿去了,能收留几天吗。”
2°
我记得很多年以前跟她一起谈过人生理想。
没那么刻意庄重,在记忆里变了调的声音和情节仿佛在谈论不相干的人物,又仿佛仅是玩话,真假难辨。
我说我想找座山,风景要好。在山里造个房子,像三毛那样给当地的小孩当老师。做个闲人,读书种地喝茶游乐。门前要搭个紫藤架,再种一株海棠,海棠旁边还要有棵桃树。煮茶煮酒煮汤,几把青竹凳,然后隔篱邀取问路人。
也许会有个男朋友,也许没有。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点。讲这话的时候照例笑得嘲讽,把所有不能实现的悲哀都融化在嘴角。反正没开灯,除了我自己没人能看到。
最后我说,虽然这些真的,很不切实际。甚至也许到最后所有人都腰缠万贯了我还贫寒困苦,茅屋为秋风所破,站在河边不知所措。可是还是忍不住要想,总觉得那才算世外桃源,才算生而尽欢。
在黑暗里,我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她好像说了一句什么,可水声太大,没有听清。
我把水龙头关了。
她说,如果我陪你去呢。
我没有做声。所有的刻意和庄重好像都回过来了,张口,不能发声。明明应当像平常那样嬉皮笑脸地说一句那敢情好,却因为在黑暗中掺杂的别的什么东西而终于什么都没说。
现在回想起来,如果我能冲破那一层,不用多说,只要挤出一个“好”字,不知道结局会不会变得不一样。
“也不会的。”就这样最后给自己补上一刀。
就像楼下的橘子树结的果子又酸又涩,忽然有一天再不结果子了,甚至消失了,也不会有人发现。不是某个节点的问题,只是从头到尾的连锁反应。这样想来,当初所有的挣扎和努力都显得那么无力而可笑。
我们两个注定不能像顾凌之和陆经年那样一走了之,也不会像林鹤和沈复归那样隔水相守,甚至不能像肖兮和江易寒,一别两宽。我们相互之间靠得太近,足以把对方和自己都灼烧得遍体鳞伤,又偏偏最后离得那么远,连压在最下层的仅剩的勇气也无法传达到。
就这么仔细想了想,还真的,没什么区别。
3°
初中的时候,夏天,总和她去吃绿豆汤。
铺子的位置有点儿偏,中学对面那一条路一直走过去,过桥,河边就是。忘了价格,跟小镇偏僻的路上飞起的尘一样,数字上蒙上尘埃,在阳光底下发酵。
量倒是很多,一大碗吃下去足以吃不下晚饭。面上全是红绿丝。够甜。
于是总是两人一碗。我玩手机,她就先用勺子把上面的红绿丝拨开。糖水在阳光底下闪闪发亮,红色的绿色的都像是湖里的藻类,飘忽浮游,被勺子拨开后转而去拨开夏季的阳光,拨开泛黄的色调,再把一切推给无辜的冬瓜糖。
于是在交横的藻荇退向碗的边缘的那一刻,我抓起勺子撩了块冬瓜糖。手里的手机魔术般消失在背包拉链边,就好像从未出现一样。视线对上的那一刻——
真甜。
恍惚了一会儿,赶在世界大战爆发前把耳机塞到对面那人的耳朵里。音量太响了,对她好像刚刚好。很多年后我都能记得她喜欢的音量是我的惯用音量往上按三下。
结果以后再没用这个音量听过歌。
也不知道这样一大碗薄荷水里放了多少糖,才能让我也觉得够甜了,又不腻,清清爽爽,和阳光下梧桐树泛黄的背景色调一样,刚刚好。大概是足以把那些桌椅的缝隙尽数填满的糖量,以至让人开始相信起所有故事都会有个大团圆的结局。
耳机线,梧桐的枝条,泛着磷光的流水,桌椅的缝隙,牵在一起的手。
都剪不断的。
很多次我都心不在焉地在本子上涂画,然后嘴巴一撅指着碗的某一边说我要吃那个,这个时候就能有不用动手的五星级服务。或者互相斗一场嘴,结果说归说做归做。
论懒癌是如何养成的。
高中以后再也不想吃绿豆汤,因为不够甜。终于在尘烟和浪潮腾起的夏天再走回到那条路上,只看到散乱的钢筋混凝土。耳机线不见了,梧桐的枝条断了,流水没了磷光,桌椅的缝隙和它们的载体一同消失得一干二净,仿佛从未存在过。
牵在一起的手呢。
我把五指又收紧了一些。
回过头,梦境里的面孔嘈杂模糊,像是一锅原料不明的汤。
不是绿豆汤,可以看到里面的藻荇绿蛙和太湖石,卵石白沙,白沙融化在水里。我在梦里模糊而悲哀地想,绿豆汤里放进太多的东西,大概就不甜了。
就像后来的我们,和我们原料不能辨明的大脑。
我把手松开。我说,回去吧,不要再吃绿豆汤了。
刚才的一切仿佛是幻觉,我又能看清她的脸了。五官分明,没有隔着雾霾砂石,没有模糊的汤。她朝我抱歉的笑笑,说,去那边桥下吃馄饨吧,都忘了这里早拆了。
所有金色的流光随着夏季的雨水和河流中的红白色塑料袋在我们背后迅速流逝,在我看不到抓不着的地方,和我隔了一碗绿豆汤。红绿丝拨不干净,冬瓜糖隐匿不清。
我在那一刻忽然觉得这大约是结局的征兆,又不愿多想,于是草草打断思路,把手一抬来指明方向。
于是牵在一起的手也分开了。
4°
那一年冬天考试过后跟她在学校附近的商场,进门左拐的第二间咖啡馆约了。
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记住这些无谓的方位有什么用。挺没意思的,可又没办法,就是那样清晰的刻在那里,拖泥带水,却比物理公式都清楚确定的多。
其实那时候我们已经很久没有讲话,交际仅维持在少得可怜的偶遇后干巴巴的问好,除此以外再无他物。也许是因为互相之间刻意的规避,虽然那也并没必要。两层楼,三层楼,就是无法逾越的山海。
可能觉得有些故事,怎么说也不能不清不楚地含糊过去,又或者是踏着最后一条道走到底的决绝。
南方的冬天,阴冷,不舒服,风哗啦哗啦灌进来,避无可避,恨不得把整个人缩成个团儿。心一横,抱着她的胳膊整个人靠过去。这个动作好久没重复过,生疏了。她缩了缩,最后没动,脚步还是不停。
还好还好,没那么冷了。
进店以后惯例,坐了个靠窗的位置。沙发很软,整个人都能陷进去,暖气暖和得让人昏昏欲睡。
我们坐在那里,把菜单还给服务生后拿出手机,连上WiFi打开社交软件,相对不语。刷了会儿动态觉得没什么意思,最后我把手机丢回包里,掏出那本书。
翻开的时候才想起来,书是她推荐给我的。于是不自觉得抬头。
我在那一刻愣住了。
因为我所看到的她的双眼,那么像镜子里的我自己。她的眼眸中连接宇宙最深处的黑暗,折射出星辰亿万年间的寂寥光辉。太多的情绪杂糅在那一团浓黑中,我几乎窒息溺亡。所有的东西在冬季的冷气里凝固,在咖啡馆的暖气里融化,破开后也无外乎这三个字。
求不得。
忽然间想起小时候听过一首歌,里面唱到:“最不屑一顾是相思”。
我坐在沙发上,手里的纸页翻不过去。我想如果不是在咖啡馆里我一定不顾一切地抱住她,隔着桌子就探身过去,把桌上的杯盘碗盏统统推开,蓝莓酱和奶油会沾在白色毛衣和灰色大衣上,咖啡会打翻流淌得到处都是,玻璃杯会滚落到地上跌得粉身碎骨,可是这些统统没有关系。就算我们之间阻隔了三百座山峰,五百条河流,千军万马,我也能拼了命朝她奔去。
可是我却在这一刻脱了力,连抬手和站立的力气也没有,仅仅维持着呼吸和眼睛没有闭上而已。
后来有一次在阳台上读书,她晒衣服。我说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她说,守着爱怕人笑,还怕人看轻。
我终于没像之前那样顾忌踌躇,在眼泪掉下来之前冲过去抱住了她,没晒的衣服掉了一地。
当然,掉地上的后来都归我洗。
那天她撕了一张纸,在上面写了四个字,然后翻了一面递给我。她说本来想发消息的,短信也行,社交软件也行。可是怕人看见,怕人笑。
更怕被你看轻。
我没翻过来看,我知道她想说什么。我看着她的眼睛,把纸撕了,说,好,就这样。恍惚觉得眼前模模糊糊有点花。
我看到桌子对面的玻璃台板上多了两滴水。
5°
大一那年夏天,放假一个星期后,顾凌之在群里说,大家一起出去旅行一趟吧。
晚上是住在山上的旅馆,两人一个房间。分房卡的时候我心虚地跟林鹤说要不我们两个一间,被沈复归断然拒绝。一回头看到她笑得阴险,视线对上的那一刻说了一句,没出声。我一看那口型,说的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于是真的觉得很此地无银。
整理行李的时候我没忍住,嘀咕了一句沈大少真是够小气的。她笑着回了一句,别人的女朋友凭什么给你睡哦。我说别人的女朋友能陪我喝酒,你行么。
她就不说话了。
吃晚饭前她看起来很硬气地把两个易拉罐往桌上重重一放,我一看,发现是鸡尾酒。于是嗤笑,连个啤酒都不是。
我就知道她不会喝酒,特别是在外面。虽然在外面我也不喝,好像也没有资格嘲笑她。
把后面那句划掉。
她朝我翻了个白眼,高中有没有做过阅读理解啊,吃喝之外。
我嬉皮笑脸地接了一句,就是嫖赌。
然后她就真的彻底不理我了。
白日里是爬了山,天色晚了,不便下去,索性住在山上。旅馆后面是片竹林,往里面多走几步,几乎就看不到人烟。我们就坐在那里喝那两罐鸡尾酒,顺便再眺望一下远山的景色。
她忽然说,才一年,关系本来应该很好的人看起来就很疏远了。
我纠正她,是两年。
我知道她说的是肖兮和江易寒。可是有些事情不说不说,也就过了,不管是在之前,还是之后,谁都不知道说了和不说,哪个的结局会更好些。
其实那年冬天我就想得很开,走一步算一步。每一个看起来活得很好的平静日子,都是偷来的虚幻,所有看似强硬的关系,到最后脆弱得不堪一击。
曾听到有人说过,不能带着悲观的色彩过日子,不然说不定真的会变成那样。因为想法会限制思想,思想会控制行为。行为导致结果,让一幢原本好好的房子变得乱七八糟。
我说我曾经不信命,不信我过得那么糟糕,就真的一直会过得那么糟糕。后来忽然发现,如果相信所有的经历都是从出生那一刻就安排好的,不论如何努力挣扎都是必然的经历,虽然是自欺欺人,心里却真的会好过很多。
我说,就像项羽在乌江边,说了一句天要亡我。
我一直觉得,那些说项羽不肯过江是懦弱愚蠢甚至死要面子的人,都是站在空调房里说的风凉话。他们说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哪管身后的是青山还是沙丘。
她用易拉罐拨弄旁边的一杆草,一句话不说。
我觉得现在实在不该谈这种话题,白白浪景致不说,颇有了带着悲观色彩过日子后结局偏转的嫌疑。于是强行调转话题,生硬非常地把它往别处赶,较劲脑汁地把许久不温习的东西抓出来。
在我不着边际地胡言乱语时,她靠过来,拍了拍我的肩。
没什么好多想的,她说。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句话既是说给我听,也是说给她自己听。我们都想得太多,在事情开始之前就习惯性地备好方案ABCDE。丢弃掉这些,甚至都不知道要怎样孑然一身地活着。
在那之后又说了许多,却都再记不得了。酒是不烈的,竟偏生喝出几分醉意。
最后我看着明月高悬,说了一句,抖抖这一蓑烟雨,且回去罢。
她道,此一归去,无雨无晴。
6°
有时候会忽然间对某种东西一见钟情,而且大多数时候不是对着图片,而是有着实体存在于面前的事物。这种感觉很奇妙,有时候是对一双鞋,有时候是一个勺子,甚至是一个树墩。然后在那一刻那个物件在眼里就莫名变得漂亮起来,它和其他同种的东西就有了本质上的不同。
有点儿像小王子,对他玻璃罩里的那朵玫瑰花。
不过我没有那么喜欢玫瑰花。大概是目前来说,还没有遇到能让我放进玻璃罩子的特别的那一朵。
那天我们在花鸟市场闲逛,我说能买束向日葵吗。
她笑,哪有情人节送人向日葵的。
以前我没说过喜欢向日葵,可是在那一刻就好像突然对它一见钟情,所有的视线都被吸引过去,其他任何的花都不及它一半光鲜。在特定的时间,比如下午三点,有特定的环境,比如被一种棕色的像是英文报纸一样的纸包着。
最后我们还是花了二十块钱买下了两束向日葵。回去的路上我说,没听你说过喜欢向日葵啊。
她说,一见钟情。
我笑,我说我有点嫉妒。
有时候在想,如果时间不是下午三点,如果向日葵没有被那种好看的纸包着,可能我这一生都不会对这种花多加注意,更不要提一见钟情。
我对人其实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拿着向日葵走回去的路上忽然间觉得,从一般到喜欢这样的转变,对于任何事物来说,好像都是可以算是一见钟情。只在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环境,也许是一个累积和临界,最后在那一瞬间才开始有东西发生质的变化。
回去以后把其中一束花的包装纸拆去,插在一个蓝色陶瓷瓶里,忽然间觉得它再没有原来那么好看。于是另一束便再不敢拆,一直让它保持原样直至枯萎。
如此看来,好像也没有什么好嫉妒的。
7°
她有次出远门回来,买的是凌晨两点半点到达的火车票。电话里再三跟我说不要来接,乘过车以后最后的路自己走回来就好。
那段时间我们住得很偏,有很长一段路车子不大好开,于是都不愿意开进来,后半段路只能靠走。
晚上久违地七点睡了,幼儿园毕业以后从没这么早睡过,然后两点钟自然醒。外面的风声清晰地穿墙而入,忽地想起那句“一夜北风紧”。想了半分钟,还是爬起来出门。一开门,在下雪,还真是应了那句“开门雪尚飘”。
我转了个身回去,把衣服一股脑儿往上套,然后抓了把伞走出去。也不用担心能不能按时,反正这儿从头到尾,正常的路只有一条。现在这景况,除了我,大概也没人会想到要另辟蹊径。
我想这儿如果是在山里,那么提盏灯沿山道走下来,在拐弯处毫无防备地遇见一身风雪的归人,彼时山下灯火稀疏,山上寂静一片,相视而笑,携手而归,实在是很漂亮的场景。如果真能这样就好了。虽然大概仅存于故事里,现实中八成不能实现。
却还是觉得可惜。总觉得那样的场景,一生中只要能实现一次,就足以无憾。
一路胡思乱想下去,视野里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影,仿佛站在天地的尽头。两边都是广阔的田地。灯光昏暗,远处是连绵群山的剪影。
就好像天地之间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所有嘈杂的烟尘都远去了。我已经越过三百座山峰,她已经跨过五百条河流,我冲出千军万马,她穿过汹涌人流。现在我们之间的距离只剩下那么一小段路,已经是可以丈量的距离。我看到她一边前行一边四下张望,在看到我的那一刻忍不住露出的笑,干干净净,比灯光暖和。
我回想起咖啡馆里的暖气,那些曾经不能实现的融化殆尽的勇气,在积雪中不断堆积,被空气冻结得寒冷而坚实。
于是我扔下伞,朝她奔去。
最后我们在原野中相拥。正是寒冬,飞雪漫天。万物凋敝,群鸟南归。那一刻世界真正静默,仅剩的声响也被冻结,在风里散为飘雪,一片片落入土里,扎在雪堆中,再无声息。
突发奇想,如果落在我们身上的雪都能马上融化,接着迅速冻结,也许到最后我们就会变为一尊冰冻的雕塑,陈放在被人遗忘的世界的角落里。我们之间再无阻隔,也不会有那么多人看到,不会有人指责,不会有人嘲讽。不必拘谨地不敢牵手,甚至能一直维持拥抱的姿态。
然而也就那么一会儿,被冷风吹得有点受不了了。于是各自找回了伞,携手同归。我说你刚才看什么呢,东张西望的,难不成这里还有什么东西比我好看不成。
她笑,可不就是看你么,怕你要另辟蹊径,摔到不知哪里去。要是找不着了,损失惨重。
我觉得这样好像也不错。最好这条路再长上几倍,甚至长到没有尽头,走在冷风里也没有关系。这样我们走在路上,就能看到太阳慢慢升起来,在我们所有人中落下希望的光辉。
我忽然停下来,把伞收起来。我说,你还记不记得我上次给你推荐的那篇文章,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她把手里的伞撑起来,拉着我往前走,说,你这样迟早要冻到感冒。
我想说,不对,不是这句。可我觉得刚才的自己实在有点矫情,于是不说了。
走到能看到房子的时候,她突然把伞收了,挽着我,轻声地说了一句:
“我们就这样走啊走,就真的走到了白头。”
8°
前一年的下半年几乎每天都极不安。白日里和平时没什么两样,晚上陷落在庞大的梦境里,不能脱出,醒来后只有破碎的记忆和筋疲力尽心力交瘁。倏忽间惊醒是常有的事,一两次算少,三四次算正常。
那些梦境统统透出陌生冷淡的气息。我梦到家人,梦到旧友,梦到少时竹马,梦到很多年没有再见过一次面说过一句话的故人。然而没有一个梦境里有她,于是每天早晨在看到那张熟悉的面孔时不可避免地涌来一阵惊惶。
想起了三毛写到的那个没有荷西的梦。想到我现在的这些支离破碎的梦境,会不会很多年后也变为现实。
我记得以前读三毛,她在其中一个故事里说,希望自己和荷西在老到再也走不动的时候,穿上干干净净的衣服,并排躺在床上,最后她说,好吧,一齐去吧,然后两个人就真的一起死去。
我也能记得我看到的另一个故事里这样说:“可是故事的最后那两个人都没有活到老迈,一个消失在大海,一个自尽在人海。”
跟她说这事儿的时候我又补充了一句:你看,由此看来白首偕老显得多么不切实际,就像张爱玲不管多少次想到岁月静好现世安稳,都不能避免在美国孤独地死去。倒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挨过一天是一天。
其实我希望她能反驳我一回,就算逻辑混乱漏洞百出也好,就算这样这次我也能心甘情愿地被驳倒,然后说一句,你说的对,是这样的。
可是她却神情严肃了起来。她说,你说的对,就是这样。
这个世界在那一刻仿佛又变回成那锅模糊的汤,透着我所厌恶的那种梦境的不真实和顺着血管蔓延到心脏的寒冷。
我很想说,虽然都是不能白首,三毛和张爱玲很不一样。我们到最后究竟是因为避无可避,被称为命运的天灾,然后带着不以生命为句点的历久弥新的爱,相伴走过后半生,还是最后到了相看两厌,疲于应付,我变成更为糟糕的我,你也再也不是那么好的你,这样的人祸。
横在我们之间的东西那么多,远远超过了三百座山峰五百条河流和千军万马,你要我怎么相信,最后的结局不会是错身而过。
可我什么也没有说。
我说,我想吃橘子,我们下楼去买吧。她说好。
后来回想起来,我的第六感实在是非常准确。但是我没有想到它居然会实现得那么快。
快到猝不及防。
9°
她提前一天跟我说要搬走。
想起她以前跟我说,如果有那么一天要搬走,那么那天她就不跟我讲话了,讲讲话就要有留恋,就要想到我这种炒个菜就能炸厨房的人在她走了以后会不会出事故。
当时我白了她一眼,说,那我就喝水总行了吧,水还是会烧的,饿不死了。
在那一刻慌张到不行。
我想我们最后终于还是输给了人祸。可是没有相看两厌,我们还没有变为互相眼里糟糕透顶的样子。也许仅仅是我们之间的千军万马变为人海汹涌,世界变为一锅不辨原料的汤,咕嘟咕嘟冒泡,不能辨别方向。
忽然间自私地想,如果那年夏天在山上,我葬身于树林阴翳的谷底,是不是就不会走到这般田地。也许就会是三毛式的悲剧,在无人知晓的地方滋长为另一种情状。如果换成她,或许我也一样,一定不会有现在的平静。可是那些不平静可以改变某些东西的年岁,也许转而即忘也许长至终生。
历久弥新的爱不以生命为句点。是一个意大利人说的,我一直觉得这句话说得真好。
可惜大多数人,人世间的大都数事,好像都不能做到这一点。
我就蹲在那里看她把东西装进去,装进那个我曾经因为好看而一时兴起买下的皮箱,然后不着边际地东想西想。我甚至想到这个时候冲进厨房还来不来得及,又觉得冲进厨房去,大概又是一阵茫然,忘记自己来于何方趋于何处的惶恐,和蹲在这里的惶恐相比,到底哪一种好些,实在不能想到。也许她会用一种询问“你要干什么”的眼神看着我,而我却结结巴巴说不出一句话。
还是算了。终于就被抽尽了力气,像个蜷缩在墙角的失掉填充物的娃娃。
她把我们一起喝下午茶的白瓷杯子装进去,把我买来玩的一块钱一个的,买回来后执意要给她的白瓷小酒杯放进那个大的白瓷杯子里。她把我们当初去木材厂捡回来的紫檀木笔筒放在那个杯子旁边,把床上堆得满满的抱枕分去了一半。
衣柜空了一大半。以后大概也不会有人死死抓着我握着鼠标的手阻止我下订单,以防衣柜里塞不下堆到外面来。
前两天我跟她说,你把大部分东西都拿走。我也要走了,出远门,拿着不方便。
我忽然想,干脆现在也把东西全部整理完,把房子搬空,把不要的不想要的统统扔掉,省的以后一个人在几近空荡的屋子里,不知所措。所有剩下的漂浮在这间屋子里的记忆钻进大脑,顺着血管进入心脏,疼痛到寸步难行。
于是我像上了发条似的,跑进房间翻出我那只行李箱。我希望在她收拾完毕的那一刻我也恰好结束,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走完最后一段相同的路,最后走向完全相反的方向。
可是没有。
这次不像那个雪夜,连可以作为替代的留恋也没有。我背对着门,听到门打开的声音,慌慌张张回过头去,门在那一刻关上。就像坐在飞驰的车上,忽的看见一群鸟腾起,在那一瞬间回头却发现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满目只有刺眼的光线。
直到最后,她真的一句话也没有说。
10°
林鹤既然愿意收留我,我也不做假惺惺的推辞。于是她说要不要开车来接你的时候我说我在你家楼下呢,最后的场景变成了坐在椅子上相对两无言。
林鹤说,喝点酒吧。
酒后吐真言,虽然我没醉是在真。
我说我们没吵过架,没有意见不合,有共同语言,相处和睦,但是掰的很彻底,从她搬走那天没跟我讲一句话可以看出来。
我说,我这半生写过很多故事,没料到现在活得比故事还故事,还是完美BE的那种。
“知道什么叫完美BE吗。”
两情相悦,没有外力阻挠,不吵架不误会,就是不能在一起。
真奇怪。
我拿起杯子猛灌一口,觉得不对味。
“红的算个什么事,那是喝情调的。”我把杯子往前推推,“我现在没情调,只有气氛,还是苍凉的那种。”
林鹤很配合我,给我换了杯白的。
“某人的珍藏,不用客气。”
我一听乐了。沈大少出品,必属精品。这竹杠,不敲白不敲。
于是边喝边唠嗑,回望一下当年的峥嵘岁月,忽地觉得有些什么事儿大脑短路了一回,咂吧了好半晌才想起来:“你们家那位呢,什么时候回来?”
林鹤不说话,拿我的杯子灌了一口。
“哎,哎,你别急啊,想想他叫什么,反正迟早得回来。又不是跟我一样,横竖没指望的。”
林鹤趴在桌上,朝我笑笑:“你说的对,他当然会回来。”
然后她给我讲了个故事。
沈复归走的那天说的最后一句话,不是再见,却是一串数字:386 78 4。林鹤那时候愣了两秒,最后一刻两个人笑得心照不宣。后来林鹤就去图书馆借了编号为386的书,翻到第七十八页数到第四行,恰好是一句。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听她缓缓吐出这句诗的时候我知道她是真高兴,于是我心情也很好。顺便在心里啧啧,真他妈够浪漫的,怎么就没给我遇上呢。
如果是她的话,可能,还背不下那串数字。想到这一点,悲从中来。余光瞟到墙上的挂钟,恍恍惚想到这个点该闹新房了。又觉得有什么不对:“她也没请你们去咯。”
林鹤大概是不知道话题为什么会转得这么快,还是条件反射般摇摇头。过了两秒她说,请了的,不想去,去了要难过。
我失笑,有什么好难过的,一顿饭,不蹭白不蹭。然后我就看到她白了我一眼,翻白眼的那种。于是亡羊补牢,当然如果你去了,现在就没人陪我了,还是不去的好。
其实我知道林鹤不去还有一个原因。他们这些知道的人,多多少少,难免露马脚。有时候是一个动作,有时候是一个苍凉的眼神。
或者,我们这些站立在过去的人物,在她步入正轨的未来里其实并不想再看到了,也说不定。
我闷声把杯子里剩下的透明液体一饮而尽。辣的,直冲脑门儿。
然后我说,如果她不愿意承认这段经历的话,以后有人问我有没有谈过恋爱,我大概会说没有的。
林鹤愣了两秒,最后叹口气,说你这是何必。
我不说话,就朝她笑。
可能笑得有点儿惨。
11°
我最后跟林鹤说,我要去趟大理,看两个朋友,然后去过我想过的日子了。那两个朋友她当然知道是谁,于是我也懒得指名道姓。
她说,也好。
我说我还有一样东西,烧了可惜,求你代我保管。
“是本笔记,只有‘我’和‘她’,还有几个我们这一圈人的名字。给不给人看到无所谓,反正不会有什么人认出来。”说完这些,我如释重负。
这将是我在这座南方城市最后的笔墨。在这之后我去大理,然后到更北边去。想不到如今真的和当初设想的一般,彻彻底底孑然一身。
很久以前外人问起来,我们只说,那是我最好的朋友。
如今想来,我们的关系,大概到此为止。也仅仅是,某个朋友,罢了。
拿着签字笔,我最后在纸上歪歪扭扭写了一行。
12°
我的朋友,祝你快乐。
—The End—
(2017.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