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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我吧,我只是一隻企劃狗。

狗蛋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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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李狗蛋。不是你们所想的那个李狗蛋。要知道,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县城里,十个男娃子里有八个都叫狗蛋,剩下的那两个还硬要叫二狗。我妈一直和我说,起个贱名好生养,但现实告诉我,贱名除了容易重名之外,毫无意义,毕竟,世上的贱名也就那么几个。   

  我妈叫小薇,也不是你们想的那个小薇。小薇这个名字和二丫翠花等齐名,荣获最容易撞名女性版的的前三甲。我的亲生父亲,当然不是你们想的王师傅李村长谢警官等人,他的确姓李,但却有着一个和这个县城普遍同名现象格格不入的名字。   

  他,叫李菊福。   

  好吧,我不知道我爸爸的爸爸当年是通过怎样的神预判给我爸取了这样一个名字,我只知道我爸用行动向我们一家证明了一点——他李菊福所说的话,一向都是有理有据令人信服的,你们要是不摆出一副无法反驳的态度,他就会用那双结实有力的大手让你不得不服。   

  提到我爸的手,在县里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先不提那双手揍起人来有多么可怕,单单就是在麻将桌上糊的那一手好牌,就叫人不得不服。左右开摸,不消两秒钟,仅仅通过指尖的触摸便能辨识出每一块麻将。抬手理牌时动作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找准时机,啪地将麻将一推,有如山崩地裂一声惊雷,局势立刻倾斜,不消多久,整盘便结束了。也正是因为糊的一手好牌,人送称号“县城牌王”。   

  但是,对于我而言,那双手有着另外一种意义。至少是,在他抬手攒成拳狠命揍我和我妈的时候,那绝不是一双值得称赞配得上荣耀的手。有一次我无意间在看电视时发现新闻110中提到了“家暴”这个词,我想这或许才是我爸那双大手应该获得的名字。   

  他揍我的时候,很疼,且很让人长记性。   

  托他的福,小时候的我几乎没怎么出门,与我相伴的并非是一同在野地里打滚的兄弟,而是那只被拴在后院吐着长舌头喘气的老狗。大家都叫它“老土”,原因是它就是条地道的土狗,可我有一次在动物世界里听到赵忠祥老师用他充满磁性的声音告诉我,老土是一条纯种的中华田园犬。   

  没事干的时候,我经常蹲在老土身旁看它呼哧呼哧地吐舌头散热,从小和它混在一起,我也不嫌弃老土身上的味道,反正我俩王八绿豆半斤八两,互相倒都不会熏着对方。   

  对的,就以上的内容来看我原本可以成长为一个标准的县城儿童,野、疯、亲近小动物、有一栋两层楼的土房、一个脾气暴躁的爹、以及一个不怎么着家的妈,这样的情况在我们县城算得上是标配,当然如果我被允许出门再有那么一群难兄难弟那就更好了。   

  不过,世事难料,有的时候你接下来几十年的发展就决定在你少年时期的一个小小举动上。我就是最好的例证,因为我知道,就在我十二岁那年,上天已经决定了我将来要踏上的路途。   

  那是一个闷热的午后,县城独有的火辣阳光晒得人睁不开眼睛,老土也蔫蔫地缩在墙角的阴影里,舌头伸得老长,气喘如牛。而我也避光不及,躲到了二楼。闲来无事的我,打开了随意放在竹凉凳边的,我妈的电脑。   

  那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电脑仍旧停留在先前离开的页面,那是一个窗口,窗口中有一位留着紫色头发,梳着怪异发型的女子,她正对着面前的麦克风唱着一首我不曾听过的歌。我很久之后才知道那是当红的劲舞团中点击率最高的歌曲,但当时的我什么也不知道,只是被电脑前这位女子那不羁的歌唱所打动。她唱得那么用力,那么无惧,只是自由地挥洒着自己的情感,那异色的发丝在镜头前不断甩过,直甩进我心里。她那幽深的眼眸和有些沙哑的嗓音令我动容,她在屏幕那边,显得那么的特别,与流落在小县城的我是这样的不同。我震惊了,我感动了,我无言却想向天嘶吼。我颤抖的手指触碰到键盘,输入框中一排的玫瑰和爱心是我当下唯一能够送出的字符。   

  当我终于从激动中冷静下来后,我才仔细地扫了扫一旁粉丝送出的留言框,我的爱心和玫瑰夹杂在一堆我所不认识的文字中,显得格格不入。   

  我承认我没读过几天书,但所有教过我的老师都夸过我聪明,小时候识字也很快,现在走到大街上,我爹和我妈还经常问我街边店铺上的店名写的都是啥。因此突然见到这么多新奇的文字,我觉得很吃惊。是的,这一定不是中文,我在心中对自己这么说着,这一定是一种全新的语言,而那位歌者,那拥有着女王一般深邃眼神和沧桑歌嗓的女子,也正是因此才显得如此特别。   

  我仔细看了看她演播室的名字:♀蓅落仒間旳忝使♂   

  虽然那只是几个我所不认识的字符,不,文字,虽然我也不懂得它的含义,但我还是深深地把它刻在了脑海里。   

  之后的很长时间里,我每天都去那个演播室,但不再能见到那位紫发女子,我并没有继续地刻意追寻,因为在我了解了那个群体之后,当我成为了他们的一员之后,我觉得找寻并不是那么的重要了。就像他们常说的那样,♀丗堺這麽汏,遈Ьǐ泚dの翄髈,⒐嬒緗鰅♂   

  我也常常牵老土进屋,让它也听听那个演播室里的歌,偶尔我也会在老土攀上我膝盖为我加油鼓劲时上去嘶吼两嗓子。日子就这么过着,当我有一天发现自己能够毫无障碍地读懂那些人的话时,我认识到,改变的日子到来了。   

  我偷偷地趁我爹喝醉酒睡糊觉时从他皮夹里抽出了两张红色毛爷爷,揣在胸口小心翼翼地下楼,拴好老土,然后飞奔向县东边的理发店。就是今天,我就要让我李狗蛋从现在开始变得与众不同!誐勼肆誐甾宔縡,誐甾卋堺,yοǔ鳪懂oο﹏!   

  两个小时后,脚踏老人头,身披鸿星二克皮衣,穿着阿妈尼西裤,顶着一头亮橙色长发,怀揣二十块零钱站在街边的人,就是我李狗蛋!这是新生的李狗蛋!与众不同,不再退缩的李狗蛋!新的世界就从现在开始!   

  我满心欢喜,蹦跶着跑回家。   

  在家门口,我见到了我那许久不出现的老妈。她似乎和我爹很有默契,不着家时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出现时又偏爱扎堆现身,关系不好却偏偏爱玩同步,我也不知道要怎么说他们才好。   

  她看到我露出了吃惊的表情,眼睛睁大,嘴巴张起,整张脸像是充气了一般放大了起来。我那时候还小,等到两天后回忆时我才发现,那眼神中不仅仅包含有吃惊,还有那对她自己逝去的年轻岁月的不舍。   

  她拉住了我,就在自家的家门口,然后她带着我坐上了前街的三轮车,呼哧呼哧地赶到了另一个我不曾去过的乡村。一样的尘土,一样留着普通发型的凡人,我不明白为何我妈要带我特意来到这个地方,直到她把我领进路边的一家餐厅。   

  我特意抬头看来看店名,大大的由发光二极管所组成的月巴克三个字,被书写得柔情万分,每一个拐弯都透着别样的意味。   

  “巧克力牛奶味咖啡配大烙饼,小菜搭葵花籽,要两份。”   

  我听见我妈这样点单,看到我不解地眼神,她很快开口解释:“这是十五年前杀马特之王苦心研究出的最佳搭配,你既然选择了做一个杀家人,就要好好地把这份荣耀延续下去,不要忘怀自己的初心。”   

  意外地,我从她眼里看出了一丝泪滴。   

  这顿饭吃得很沉默,我不知应该和她说些什么。临别时她拉住我,往我手里塞了五十块钱和一封皱巴巴的信,央我若是有什么麻烦就再来到这个地方,按照信封上写的地址去找一个叫做王王王的人。我胡乱收下,并不细看。   

  等我一个人回到家时,早已是深夜,四周静悄悄的,既没有光亮也毫无声响。我狐疑地摸进屋。   

  只见在黑暗中,有一个模糊地人影,拿着啤酒瓶,正在后院里一下一下地砸着什么,我连忙冲了过去。   

  那是我爹。和着我爹最爱喝的雪津啤酒。还有我最亲爱的家人,老土。   

  我尖叫了起来。   

  “吼屁吼,你个龟儿子,长大了啊?有能耐了啊?学会偷老子钱了啊?打条狗你就叫唤,看我待会儿带断你腿的时候你怎么办!”   

  我想起了那两位顶着慈祥微笑的毛爷爷,顿觉大事不妙,步步向后扯。   

  “你小子给我死过来!今天看我不教训教训你!”   

  我撒腿就跑。   

  家中所有我熟悉的家具都被我推倒在地,皮沙发、大圆桌、扶手椅,就连那三十二寸大彩电都被我险些推倒,我听见我爹在我身后不断发出磕碰声。最后一个是冰箱门,我推开它,将冷气留给身后的他,只听见他的叫骂声越来越大,眼神却被冰箱里的啤酒所吸引,动作迟缓而犹豫。我趁机奔向后院。   

  摸着黑我拐过院门,向着临走前栓老土的角落走去。还未走近,就闻到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儿,脚下似是踩到了什么湿哒哒的东西,脚步开始显得沉重。   

  我颤抖着蹲了下来。   

  在月光下我看见了一道微弱的反光,凑近一看,那是老土瞪大了的、饱含恐惧与疼痛的眼睛。它曾经在午后的阳光中满带笑意地看着我,也曾经在我退缩畏惧时满怀鼓励地看着我,那是这个家中唯一一双会体谅安慰我的眼睛,但现在,它已然不在。   

  我伸出手,抱紧了老土。鼻腔里浸满它那带有尿骚味和尘土味的气息,我把头埋在它的脖颈里,哭了起来。   

  我才十二岁,我就已经知道了世间冷暖。或许,离去,才是最好的选择。   

  我擦干眼泪站起身,走过那个在冰箱前痛饮的男人身边,不带有一丝留恋地握紧那几小时前得到的五十块钱,揣好那封信,走出了家门。   

  我叫李狗蛋,今天,我再次上路。   

   

  

 

发布时间:2014/09/02 22:23:09

2014/09/02 没有人姓赵的赵家村 狗蛋也是一个 有故事的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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