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草、苔石、残雪。
少年顺着人的形迹往前走着。这几日里天气也渐渐缓和了点,不再那么寒冷刺骨,只是地上的净雪也融成了污泥,让人下不去口。从林子里穿出去的时候,兰尼德尔身上只有半罐子雪水,都是从树枝子高处收集到的无根之雪,触及不到已经慢慢回暖的泥土,还保持着原有的形貌。
他的胃里塞满了嫩松针、树皮和嫩枝,这些植物嚼下去的时候还能尝到鲜嫩的生命,落在胃袋里的就只有干硬的纤维。但是兰尼德尔不敢停下脚步,他害怕多花了半日从正路上离开填饱肚子会丢了人的踪迹——毕竟现在不比深冬,人留下的痕迹很快就会被污浊了。在这人的脚步上缀了好几周,他越发的相信前面有人聚居的地方:过去的猎人——算他是猎人吧,兰尼德尔已经找到了狗的痕迹——前进的步伐如此笃定,像是知道前面有什么在等着。
他其实不敢想其他的可能性。
缀在别人的路径之后是亏的,缀在有经验的猎人身后尤是如此。对方总会扫荡路上能遇见的一切资源,不过从现状来看,对方还不那么缺食物,至少兰尼德尔还能从小灌木的底部找到一些遗落的玫瑰茄,还有些能吃和不太能吃的东西。
偶尔他会捡到一些毛茸茸的东西,白色和黑色的毛杂在一起,沾在带着刺的小枝子上,还挂得很高。应该是一条肩高相当高的大狗。
在穿过田野的时候,兰尼德尔都一直没有发现自己走在一片废弃的农田里面。零零散散的蛇麻枯杆倒伏在地,这里的农作物都还有剩,也许是当时突发了什么状况,导致田没被收个干净。这片荒田和农场的废墟连接在一起,形成了一片大而空旷的原野。
饥饿在最初的时候是很难熬的,但是过了几天之后,就变成了一种麻木感。现在这种麻木感一直延伸到了手指和舌尖,使得兰尼德尔不得不俯下身子前行——这样的话偶尔可以用手撑一下地面,避免摔倒。人类要以四肢着地的姿势行走的话非常别扭,但是兰尼德尔有很多年在野外可以尝试这种方法:动静小,目标也小,配着他纤瘦的身子,在高草从里的动静就像一只花枝鼠。
在平原上前行的第一天夜里,他没有生火,只是枯坐在黑暗里,试图咀嚼比石头还硬的玉米和没烂干净的稻种。掘开泥土找虫子都已经是太过耗费体力的事情,兰尼德尔就只是坐在那里,把触手可及的、能咬得动的东西放在嘴里,遇到小小的种子就直接吞下去。
等到夜渐渐深了,他看到了火。
有微弱的火光在远处亮了起来,像是人造的篝火。这么些天来兰尼德尔第一次直接看见前人的痕迹,四舍五入快等于见到本尊了。那火又温暖地从他的心口燃起,顺服地流淌着,蒸干了被夜露湿透的衣服。那火驱动着他半站起身来,四肢并用地往那真正的火光处行走。
事实上虽然能看见火光已不是很远,但也不是很近的地方,若要说起来的话就像是天上的两颗星星,看着很近,当中可能还有千万年的距离。
兰尼德尔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昨夜什么时候睡着的他也说不准,只好从冰冷湿润的泥土里把手和脸挖出来继续往前走。这回他不知道天亮了多久了,也不知道对方往前走了多少,心胸中的火焰惴惴不安地闪动了起来,开始拴住他的手脚,教他在这片田里多寻些吃的。
“你以前在荒原里过日子,不也没饿死过么。”
……
“现在人都死了,你也不用每次都冒着被发现的风险去偷东西。”
那不一样。在外面活着,不论是厌恶还是害怕,总能知道那里还有一大堆的人类。现在若是去的话,只有一堆烂肉和他们的陪葬品。
“都死了才好都据为己有,烂肉也不会在乎陪葬品。”
我跟你说不清。
“你自己也想不清。”
兰尼德尔用力拍了一下胸口,那火焰被他拍得噗地颤抖了一下,不再有声息了。它说得不算有错,他自己也想不清,以往在远离人类的地方或者,除了活得难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但是在末日的现今,他才尝到了什么叫真正的孤独。
就像果子被从枝头摘下,这世界的生灵们在末日之后才被人揪住了脖颈,从童年的护佑中丢进了冷冰冰、空荡荡的宇宙。
很快,他就没有精力想这些了。所有的能量都开始供给他不断地抬起双脚,因而思考这种耗能严重的行为被紧急叫停,爬行动物脑抬起了它多疑的头颅,透过兰尼德尔的红眼睛打量着整个世界。
白日里他就追着人的痕迹走,晚上他就朝着火焰的方向走,胃袋里有些消化不良的纤维搅得内脏都疼了起来,水喝完了,他偶尔会去舐泥泞的地面,那湿气从土地蒸腾上来,濡湿了他舌头的表面。
直到有一刻,枯黄发黑的死作物朝左右分开,露出了一只动物毛茸茸的脑袋。那动物有明亮的褐色眼睛,在见到兰尼德尔的时候机警地闭上口,双耳竖立。兰尼德尔同它对视着,最终双方各退一步,人类蹲下身子,犬类略微靠近了一些,把湿漉漉的鼻子贴在人身上嗅着。
兰尼德尔这才想起这是条狗,有主人的狗,有颈圈的狗。他从来没见过这种长毛绒的大狗,平日里见的都是些极凶的、见他就咬的细犬,他还是第一次遇到不是扑上来就吼叫或是咬人的狗。
他抬手捏住了大狗的耳朵。兰尼德尔的思维能力开始复苏,不甚硬挺,软而有弹性的耳朵指示这条狗应该还不满周岁,只是品种使它显得胸膛宽阔,身材高而大。大狗往前凑了凑嗅了嗅少年的脸颊,耳朵立得也没那么直了。兰尼德尔顺着耳朵挠了挠大狗厚实的围脖,它的毛比自己的头发还有光泽,粗长的毛配着软和蓬松的绒,威风凛凛地在人的手掌下滑动着。
兰尼德尔不知不觉跪了下来。他顺着动物皮毛的方向梳着,好像这是比往前走更重要的事情。大狗坐下了,很快又趴下了,少年顺着它柔顺的毛抚摸,它的肘部有一点茧子,应该是曾经长期在坚硬的地面休息,那就是说,以前它有个很不错的家。
他也趴下了,枕着大狗的肚子。它呼吸的声音平缓而有力,不像这些天来相伴的冷风那么割人,也不像篝火上方的气流那么灼人,温暖、柔顺、像是一条春季的河流。
兰尼德尔知道自己不是要睡着了,他要往更远的方向离开。
————
宫正追着自家傻狗来的时候,它对于主人的出现没有以往那么热烈。大狗只是竖起耳朵,尾巴扫着周围还没被压倒的枯草——它的身上枕着个红发的人,蜷着身子埋在皮毛之间,就算有人离得那么近、大狗的尾巴拍打得呼啦哗啦响也没有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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