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2.2)
·上篇·那些被喚作名字的音節
——聽說組裡有個姐兒勾搭上藍職的小崽子了?
——聽說我們老大泡到一個道上的美姐當馬子!
自某年某日始,藍河鎮流行起這般談資。
您問這是怎麼回事兒?
故事還得從開頭說起。
話說這天底下有個地圖上找不到的藍河鎮,這鎮子裡有個鎮民們捐資建起來的職業學校,小初高連讀,江湖俗名藍職,號稱少年俠客的熱血戰場,街頭英雄的武林聖地,當然要說白去,不過是一群准牢飯食客的暫時集結地罷了。校訓祗有簡單明了八個大字——盡忠職守,衛我藍河,也不知到底盡的什麼忠,職的什麼守。
藍職有三大奇景:廢建材堆成的迷宮山,爛桌椅劃分的男女操場,以及山上冷眼旁觀的美少女和山下老實本分的看門犬……
對不起,這個少女和犬字都要加雙引號。
RUM,人人尊稱一聲蘭爺,區區一米六的身高,算起來得發個三級殘廢證,奈何長得一張好臉,幹得一手好架。據說是因為褲鏈壞了沒錢修,於是從迷宮山裡撿來條不知是哪個女學生落下的校服裙子圍了,成天撐著把紅雨傘蹲在山上神秘兮兮,誰也不知道他到底想幹啥。要說起他最廣為人知的傳奇,便是初中時曾獨自一人提著西瓜刀,跟校外某幫派的一群嘍啰從街頭殺到街尾,並且作為唯一一個站到最後的人,被十幾輛呼嘯而來的警車護送著,光榮地踏入了中心城區少管所的大門,等三年後出來時,正趕上碩果累累的高三開學日。
至於那藍職混小子們口中的“看門犬”麼……
阿囧,人稱藍職的二把手,蘭爺最忠實的小弟,哪怕每天被從“山”上踹下千百次,也不改跟隨蘭爺一輩子的“宏圖大志”。因為那張看著頗喜劇的臉,被起了個 “囧哥”的外號,至於他的真名,已經沒人記得了。
阿囧每天跟在蘭爺後面,從進校門到出校門,到逛夜市,甚至連上廁所兒的時候,祗要是能見到蘭爺的地方,就一定能看到阿囧像條田園犬一般寸步不離。如此過了半年多,大家便祗知道蘭爺身邊的阿囧,而忘了那個在蘭爺初踏校門之時第一個迎頭而上,卻險些被對方一腳踢爛腦袋,以臉著地給蘭爺當了回擦鞋墊的前·藍職老大。
遙想當年,正年少氣盛,我自視藍職英雄,哪甘屈服於人下。是日傍晚,斜陽夕照,紅彤彤紫澱澱的天空之下,曾經的老大哥鼻插小紙團,手拖廢水管,找到天台上如孤狼俯瞰天下般的蘭爺。
RUM祗回頭瞥了一眼,就不再看他,開口道:
“我以前沒見過你,你不是這兒的人吧。”
“那又如何!”前老大氣勢洶洶。
RUM沒回頭,冷哼了一聲:“我這輩子祗知道千方百計想從這兒出去的,還是第一次聽說,有人上趕著跑來找死。”
“說什麼屁話!”前老大叫囂道:“是男人就要爭王稱霸,當人上人!”
然而第二次的叫戰之聲未落,一隻腳已踩在他臉上,送他的後腦勺兒與水泥板甜蜜撞擊。前老大暈暈懵懵間祗覺得那隻腳在自己臉上磨了又磨搓了又搓,眼神朦朧間似能看見,那腳的主人在用一個充滿鄙夷的眼神為他的狼狽做註腳——
“蠢貨。”
“我不服!”前老大努力頂開了RUM的腳,晃晃悠悠爬了起來,喉嚨裡的血混著唾液垂到地上,像一道黏黏糊糊渺小可笑的瀑布。他恨恨道:“老子,老子我好不容易才在這兒混出個人樣兒來,你別以為還能踩在我頭上!”說著又是一拳上去,卻被對方輕鬆一躲,自己反而滾了幾滾,倒栽蔥一樣撞在天台的欄網上,留下一臉印痕和嘩啦啦止不住的鼻血。
“呸……!別看不起、外來的……!”
“人樣?”RUM的口氣卻好似聽到了什麼人間稀事:“你跑到這兒來找人樣?”
“不是我要來的!”前老大掙扎著再次爬起,卻被趕一步上前RUM抬腳正踢在膝關節上,斷了個乾脆。隨著一聲慘叫,痛楚瞬間麻痺了前老大全身,他甚至連翻滾的能力都失去,祗有不受控制的呻吟如同受傷的野獸在抖抖索索地嗚咽著。而RUM兩腿一邁,跨在他臉上,身形似一座迷你版的埃菲爾鐵塔,將地上的人釘在斜陽的陰影裡,一些拼湊的字音跟著逐漸涼去的陽光從影子的縫隙落下:
“什麼是人樣?”
樓頂的孤狼語氣冷淡,睥睨足下。
“祗要有個人樣,不是人也可以麼?”
前老大一臉莫名地想要支撐起來,罵道:“人不就是人!”
RUM這才低下頭看著胯下因疼痛而依舊扭曲、卻要強地努力止住顫抖的少年,而這位前老大也才似乎終於能夠看見,這半路殺出的“程咬金”那雙如玻璃球一樣的眼,透明清澈,冰冷無心。
在外圍隔著安全距離觀望的蝦兵蟹將們自然不會知道他二人之間有過怎樣的對話。
總之,自那輪夕陽西沉海平面,這位“新生”在校內的稱呼就成了蘭爺,而藍職的前老大則成了蘭爺口中的阿囧。至於阿囧過去那些呼風喚雨的囂張日子,很快便成了歷史的齏粉,被吹到人們的記憶再夠不到的地方。
畢竟在這個小小的江湖,拳頭才是你存在的唯一證明。
阿囧就這樣跟著蘭爺,做起了藍職的第二把手,而蘭爺,永遠是那副事不關己化外高人的模樣,踩爛一顆又一顆送上門的爛菜頭,平等地無視著校門裡頂禮朝拜的信徒和校門外惡視眈眈的鬣狗,仿佛真如坊間所傳的“手把紅傘闖天下,提柄鋼刀殺四方”那般,猛上加猛。
於是乎在挺長的一段時間裡,藍職上到三四五把手,下到蝦米拌生抽,每個傢伙走在路上都自覺得高人一頭——看世間孰敢惹我大藍河職高?!
可真正的江湖不會那麼幼稚,再呼風喚雨的職高校草,也會遇到被社會拔苗助長的時候。
時間記作某夏某月某某日午後,天氣陰,偶有小雨,地點河堤旁。
是日RUM兜中正巧有些寬裕,上午來找打的捲心菜乖乖奉上囊中物,讓RUM正午時得享一頓大餐——本鎮唯一三星級飯店,蔥花拌麵加扁肉套餐,麵和扁肉都要的雙份兒,配上蓋滿碗的蔥花和兩頭泡蒜,再倒上大半碗油潑辣子烏江醋,加一瓶冰鎮二鍋頭,真可謂暢快之極的奢侈美饌了。
——可惜在這個地方,享受奢侈是要付出代價的。
待吃飽喝足,RUM伸了一個大大的懶腰,轉身剛一出門,就被半畝地的大白菜梆子們給包圍了。他看著那堆爛菜頭,話也不必多說,直接把傘尖往土路上一插,仰頭灌下剩的半瓶酒,舔舔嘴唇,打個飽嗝兒,把空瓶子往邊上一摔,嘩啦啦就碎成渣渣灑了一地,接著就是鋼刀與鐵棒同輝,磚頭共酒瓶齊鳴,雨滴滴伴著紅花花四處飛濺,比黑猩猩拿起人類畫筆手舞足蹈留下的痕跡還要自由無拘。
等RUM把那群白菜都打爛在地,自己也早已渾身濕透,連袖口滲出的水都是紅的。從屁股兜摸出瓶四棱子,大口一悶,眼神就這麼不經意地一飄——
真真是黑髮如瀑,白裙似雲,烏亮亮一雙大眼,紅艷艷兩片心唇。雨氣沾濕薄裙貼在肉上,半透出一道豐腴曲線,幾片迷濛膚色。落在白肩頭白胳膊白腿兒上的水珠子正滑溜溜往下滴,一隻手撐著他那把紅傘,半露的陽光透過傘面映臉上,似擦了桃花胭脂般。
RUM剛幹完一場硬仗,又悶了大半瓶,也不知是失血過多還是這酒勁兒終於上來了,祗覺得這一片雨澆得他口乾舌燥通體滾燙,眼神直勾勾盯著那女人移不開半度角去。過了好些時候,大概那血是真快要流盡了,才開口道:
“姐,你那溝子給看不?”
無論是不良少年對美艷少婦大膽出手,還是純情男兒被幫派大姐誘拐玩弄,總之,藍職的王者——蘭爺,這麼樣一個人物,他竟然談起戀愛的事兒傳遍了整個藍河鎮。
於是我們終於可以說到這故事的兩位主人公了。
話說那日RUM醉酒對那個撐著他傘的女人出言不遜,那女人非但不怒,反而燕燕然一笑,說:“看是可以,不過我今天是出來買東西的。”RUM聽了眼神就有些迷離,嘴角一勾,眉頭一挑,踮起腳尖湊近她耳邊,從喉嚨裡半含著露出一句:“你要是喜歡,我不要錢。”
相視一笑,女人把傘遞還給他,他脫下自己被雨和血浸透了的外套披在她肩上,接過傘為她撐起,兩人一道去了RUM的住處。
說是住處,不過是廢棄碼頭上堆著的一些老舊集裝箱,早已鏽透了。RUM在兩個不太大的箱子之間,用石頭壓住幾塊鐵皮板當屋頂,這便算家了。
兩人正是興頭,哪裡管得什麼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潮聲混著潮聲,紅傘映著紅雲,酒氣血氣混著雲雨之氣,攪出個痛快才叫一個爽氣。
後來的一段時間,兩人經常在這破棚子之下鬼混,有時RUM在這裡等一天也等不到人,有時從藍職回來卻會看到她在那柄紅傘下等他。
“下次等我那兒沒人的時候,你來吧。”某一天,女人把RUM抱在懷裡,在他耳邊說。
“那我得帶上門禮。”
“用不著。”
“不行,得送。”RUM把頭往她胸間又擠了擠,深深埋入,吸著她的香氣。
“那這樣吧,”女人抬起他的下巴,然後指了指自己的唇,“我要這個。”
RUM笑起來,爬起身來去舔,女人被他逗得有些癢,想要避開,卻又被追上,忍不住嗤嗤笑了起來,道:“你這鬼頭,真不知該說你是傻還是聰明。”
“知道你說的什麼,祗是我身無分文,就剩這身上長的玩意兒了。”
女人捏了捏他的臉,紅傘下更顯一片嫣紅,愈發覺得可愛得緊。
“姐姐跟你日子還長著,不急你這一時。”
RUM聽了,笑說:“姐姐嘴上雖然這麼說,卻連名字也不肯讓我知道。”
女人聽了,自己也覺得有些意外,忍不住笑:“我們總是‘你’來‘我’去的,我都忘了這事兒。”
“那你叫什麼呀?”
女人沉默了半晌,才道:“aika。”
“aika……”RUM把這個名字念了好幾遍,問道:“好聽,怎麼寫?”
“我要不想說呢?”女人微微笑著看他,RUM覺得她這時候心裡是帶著些不幸福的,因為她眼中的光暈變得像是秋夜裡寂靜的迷霧,而失去了方才如春雨後伴著陽光閃爍的霓虹。
“為什麼?”RUM又問。
“我不喜歡那兩個字,讓我覺得自己好像要凋謝了一樣。”
“那你自己想一個寫法唄。”RUM笑說。
“自己想的也能作數?”女人道,“像個假名一樣,那也成?”
“你的名字,你自己要是不喜歡,有什麼意義。”
女人笑了,“那我要是喜歡,每天換一種寫法,也可以?”
“祗要我知道那是你就成。” RUM摸著她的頭髮,“反正我記性好,就算你每小時換一個名字,我也能記得。”
“每一個都記得?”
“不信我跟你拉勾,不論你換過多少次,我會記得你每一個名字。”
女人收起了笑容,認真地想了想,然後伸出手指在RUM的胸前比劃了起來,“那我就要這兩個字。”
——愛歌(aika)。
“以後在你面前,我就叫這個,祗要叫這個名字,我就曉得是你了。”
“哦?”RUM一挑眉:“那你怎麼知道我叫的是這兩個字,而不是別的?”
“因為我聽得出來呀!”aika重又笑起來:“你叫這兩個字的時候,感覺肯定不一樣。”
“愛歌(aika),愛歌(aika)……”RUM半瞇起眼,把這個名字在心裡描了很多遍,看向她的眼神似乎被灑上一層朦朦朧朧的水霧,仿佛整條河的水都被他們的熱量蒸騰了起來。
過了幾天,RUM不知從哪兒找來了張大紅紙條,拿油性筆在上面寫了“四十八願”四個字,打算貼在篷子後邊那個集裝箱壁上。
“這是什麼?” 愛歌問道。
“門牌。”RUM一邊刷著漿糊,一邊說。
“什麼意思呀?”愛歌坐到旁邊看著他忙活,又問。
“不知道。”RUM拿起紅條子往箱壁上比對著,“字典裡看來的,是個姓兒。我看著挺吉利的,你覺得?”
貼好條子,RUM回頭看她:“怎麼樣?”
“好看。”愛歌走過來仔細端詳著:“這幾個字看著也好看,就是你寫得難看了點。”
“切。”RUM看了看自己的字:“大不了以後重寫一遍。”
“那可不行,”愛歌說:“我聽說,願望這東西不能重寫的,不然算作弊,神就不會理你了。”
RUM聽了嘻嘻笑:“那我倒要把它寫上很多遍了。”
“為什麼?”
“這是我的願望,問神作什麼。”RUM從背後抱住愛歌,埋進披散著的黑髮,鼻裡滿是她頸間的香,然後轉到身前,直視著她的雙眼:“別人拿到手的,就不是我的東西了。”
愛歌的心臟再次猛烈地震動一聲,仿佛能看到那對清透的玻璃珠內被點上的猩紅血氣,不自禁地迴避了那直射向自己的視線,別開他的手臂。RUM有些愣住,方才的意氣瞬間收了一半,顯得有些小心:“你生氣了?”
“沒有。”愛歌放下了緊緊按住心跳的手,從包裡拿出了一支口紅,旋開來,用那一小管的油紅在RUM寫下的字上重重地描了一遍,那口紅就見了底。然後回頭朝RUM嫣然一笑:“我想要的,也要我自己來拿。”
兩個人就這樣依偎在一起,仿佛這樣的時光就是天長地久。就連天邊的日頭也似乎害羞起來,被紅霞染透了面容,要用海浪做的袖子來遮掩。
又快要入夜了。
【上篇·完】
这篇好像不是作业,初来乍到,我也不是很确定我可不可以评论,但是我真的很喜欢这篇!简洁有力的语言风格非常吸引我,三个主角性格分明,但都有一股共同的江湖气质。文字读起来很流畅,不知不觉就看完了。感觉作者是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看得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