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列特含着银汤勺出生在军人家庭,父母是高级军官,兄长也已入伍。然而他天性放浪懒散,即使最严厉的惩罚也不能使他改观。军事化家教未能在他身上培养出严于律己、令行禁止的品质,相反,他学会了最低限度的顺从和最大程度的忙里偷闲。“及时行乐”是他的人生哲学。
最终,忍受不了他整日无所事事的父母把他送进社会管理局,在外联部门担任公务员,让他自食其力生活,也能消磨一下喜好社交的性子。尽管外联部以高死亡率臭名昭著,但他毫无怨言,毕竟无论受伤多重,他都不会真的死去,最糟糕的结果不过是丢掉工作,回家继续啃老。
与他交谈就像在酒馆里应付搭讪。他总是以“啊,我亲爱的朋友……”开头,用轻浮的语气调笑,像孔雀开屏那样显摆自己的“人格魅力”。如果他感觉自己惹恼了你,他会道歉,但仍然是用轻松且浮夸的方式。作为上流社会的贵公子,他懂得礼貌和分寸,也能在遇到严肃问题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尽管他不喜欢这样做。
吉列特被戏称为“茄子”,这一绰号源自他头发和眼睛的颜色,以及名字的前两个音节。虽然他并不喜欢这个绰号,但从不介意别人使用,甚至在与新朋友交往时会主动介绍这个绰号。他经常贬损自己,因为他觉得自己太过“高贵”和“完美”,声称若不如此,别人会觉得他遥不可及。他自我评价为聪明、富有、英俊、友好、机智和幽默——简而言之,一个极其优秀的人。
吉列特确实拥有许多优点,尽管常常被他的缺陷所掩盖。他慷慨大方但从不炫富,不会斤斤计较,总是敞开心扉迎接新的可能性。他不畏惧犯错,乐于接受批评并改正学习,或许是因为优越的出身让他有失败也能从头再来的余裕。
某种意义上,他的性格与伊米丝有些相似,这两人都给人留下爱玩闹和聒噪的印象。争吵已成为他们之间的日常,偶尔甚至会升级为肢体冲突,尽管最后总是伊米丝取得胜利。一方面,吉列特自称是要谦让女士,不能使出全力;另一方面,总得有人率先退让,而伊米丝似乎不太懂得掌握分寸。吉列特不计较结果,如果认输能保住一个朋友,避免一些麻烦,他很乐意永远扮演反派和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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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人们对生活方式各有喜好,有人享受田园牧歌,有人追求灯红酒绿。基于这些需求,“城市”这一概念被引入,用于划分不同风格的生活区域,而“军队”也相伴而生,用于守卫城市边界,审查出入境的人员。可以这么说:我们组建军队,是为了捍卫自己享受的生活方式。
然而,在一些地区,军旅生活本身就是当地人的向往,战争是他们渴望的终极目标。当他们游荡到其他地区,寻衅滋事、挑起争端时,抵御他们的入侵并将其驱逐出境,也是军队的重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