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快乐,亚尔林。青年嘀咕着将自己所剩不多的行李打进包裹,斜挎在身上。
鱼店老板小心翼翼地数出一把比索,作为这个小伙子的工钱。他恋恋不舍地张手,看那些散发着鱼腥味的硬币丁零当啷地落进青年的掌心。
掂了掂手里的分量,青年收起钱,致谢后转身离开。
鱼市的工作本来就不是什么长久之计,何况自己还是到处流亡的人,能遇上个包吃住的工作还干上这么久也算是出乎意料了。
只是这么点钱的话……青年叹了口气——他看向来来往往的人群,在路边的长椅上一屁股坐了下来——根本不值得他费这么大力气啊。
全世界都这样,为了自己匆匆奔走,平时觉得不能活动腿脚,现在却不知道该往哪走啦。这么想着,西班牙人撑起脸打量起这些过客来。 瞧这个角落……在小店子里讨价还价的女人是罗莎?不得不说她在床上可真是……棒透了。嗯……那边的看起来就是个屠户,估计可不好惹。他旁边的家伙看起来也怪穷的,看那双鞋!至于从他头顶屋檐上跑过去的小孩子多半是个贼,讨生活和偷窃上面都是新手的那种。
不,不能偷穷人。
他把自己靠在墙上,双手抱臂,打定主意要找上个冤大头凑把路费。
就在他这么想着的时候,奴隶市场的小径里正好走出了个人。
吉普赛小伙子不动声色地侧头看了过去: 黑色宽檐帽上插了根挺精神的白羽毛,下面是一头金色卷发,肤色比起贫民区的劳动者白了几层。身材嘛,估摸着比自己矮,一身衣服是裁缝铺里的定做货。 虽然有武器,但挂在他身上更象是装模作样的道具;似乎步伐速度稍快,但毫无疑问,这个身板的人肯定不难追。
Excusar, 就是你啦,Signore。亚尔林拍拍衣服,站起身来,轻快地跟了上去。
十步,八步,推开挡住路的,五步,四步,跨过这脏兮兮的泥水潭子,三步,两步,很好差一点儿就差一点儿——
“警卫!抓住那个混帐!!”
西班牙人和他的预备受害者同时猛地一回头,几个穿制服的身影气势汹汹地奔了出来。
无耻,真是太他妈无耻了,我还没下手呢!!红发青年马上反应了过来,他一把推开那个金发男人夺路狂奔。这年头什么时候有人这么有正义感了?哦天哪天哪这位女士别碍事!另外管好你那冲我扔石子的淘气儿子!
“Lárgate!” 他冲路上的人嚷道,然后飞快地转过一个拐角。
死路。
不知道哪个混球这个时候在路口堆了小山高的废酒桶,路上淌出的酒散发着浓浓的烂葡萄味。
他扬起双手,一瞬间两声不同语言的粗口在巷子里响了起来,但都表达了一个意思—— “操!”
“嘿……”他回过头,刚刚还是他目标的金发男人撑着墙气喘吁吁,正跟他一起对着酒桶山咬牙切齿。
“你不认识路?”他用英语问。
“这就是路!但今天成红海了!走房顶也成,但那是去码头的!”
“去码头!”
“先告诉我你是有船还是去跳海!”
“别废话了!”
亚尔林踢过一个酒桶,踩在上面一蹬一跃,双手拉上了屋外的斜伸出来的招牌。他伸了只手给英国人:“来!”
最后两个人狼狈至极地到达了目的地,身后追着他们没空数的人。
“起锚开船!”
就这样,西班牙人没头没脑地跟着他的扒窃对象上了帕特苏克斯号。
而他本人直到看见连接船体和码头的浮桥被人一脚踢开才意识到这一点。
“……啊。”他看着远去的陆地干巴巴地发出一个音节,随后才发现自己身边围了一圈肤色年龄各异的水手,包括刚刚的金发男人,他正在用英语跟这些人嘀嘀咕咕。
亚尔林有点不知所措了,直到顶着帽子的英国人在他视野的正中央再度出现。
“欢迎来到帕特苏克斯。”他伸出右手。“感谢你的帮助。”
亚尔林举起手,不自在地弯曲了下手指,他最不喜欢的礼节之一就是这个,“呃——” 英国人直接捋上了他的右臂袖子,吉普赛人手上P字型的烙印暴露无遗。
“跟我想的一样。跟东印度公司来过笔强买强卖的交易。”红发青年生硬地直接抽回了手。男人满意地微笑了起来,“不过我的管辖范围是最人人平等的地方了。”
“……你是船长?”哦那这艘船绝对是黑船了,没有哪个正常船长会跟警卫一起玩你追我赶的。 青年手臂上烙下的罪名终于成立,只是迟到了足有九年。
“通常我们从事奴隶贩卖,不过目前的话,鉴于我们缺少劳动力,首要的考虑就变更为扩充人员了。冒昧地说一句,Mister……” 亚尔林从头到脚都不想接这个男人的话,但对视了几秒后他还是放弃了坚持。
“布里斯多,我的名字。”
“布里斯多先生,”对方得体地理了理帽子和衣服,“如果你拒绝入伙,就请下海。姿势随意,但我的船从来不走跳板。”
“嘿!” “你选择入伙而不能证明你的能力,也只能被抛锚。”
“是我带你来这儿的!我……”
“嗯,所以你有多五分钟考虑,加上原来有的时间,也就是五分钟吧。”对方扭头看了看下沉的太阳。
“我还没说完!这,这不公平!”简直就是在欺负他讲不好英语! 在对方胜券在握的注视下,西班牙人烦躁地把自己的红发挠得一团乱,他本来也无处可去,真要辩驳的话也无从说起。“好吧我想想……大概我能当个厨子什么的……但最多我只是个百分之二十的厨子。”
“非常遗憾,那你也只有百分之二十的身体能够留在船上。”
亚尔林-布里斯多敢拿自己的命打赌,恶魔如果在人间有血肉之躯的代理者,那么他绝对选择了英国人。
“不过你如果能证明你剩下的部分人顶得上四个人的话,那就是百分之百了。”
“……”他捂住了自己的脸。
妈的,妈的,妈的,混帐,混帐,混帐。
“我干。”他放下手,直勾勾地盯着船长说,眼睛几乎能瞪出血来。 男人毫不在意地微微颔首,将左手食指点在自己胸前,仿佛他要做自我介绍,
“那么,再次欢迎你来到烧杀抢掠者的游乐场。作为总管一切的运营者,我,叫做爱德华多-亚纳斯。”
我的名字是亚尔林-布里斯多,来自格拉纳达。
从我路过的地方,当地居民用非常多的字眼称呼我:强盗、流民、逃难者或者瘟疫。但我们称呼自己为罗姆人。
是的,我属于你们所说的吉普赛人。
亚尔林,这个名字是来自英国的父亲给我起的。母亲坚持用这个名字呼唤我,哪怕对她来说并不顺口。
我想她依然幻想着那个男人从海的那边会回来,与她一起共度余生。
我对父亲已经记不太清,连他的脸长什么样我都没印象。毕竟这个人在我五岁那年就突然杳无音信了,此后就只能通过母亲的描述猜测他的长相和为人。
“你有和他一样的绿眼睛,亚尔林。”
妈妈总是想通过我找到我父亲,但我觉得自己除了外貌哪儿也不像他,不然她也不会在凝视我之后失望地走开。嘿,说真的,我甚至很高兴我自己不像他。如果不是他,我母亲也不会擅自脱离原来的生活,一头扎进爱情的漩涡里再也没出来过——也就不会遭遇这种独自挨饿受苦的命运。
流浪生活并不是我们的选择,它是我们的宿命,也是天性。因为贫穷所以迁徙,因为迁徙所以贫穷,似乎所有的罗姆人都难逃同样的命运:颠沛流离,居无定所。他们谈论着太阳升起的地方,在那里有美丽且永恒的事物,说的那么真切,好像只要一伸手,就能从那虚无之中抓出什么活蹦乱跳的东西一样。
对远方和未知奇痒无比的渴望,这些玩意把我们牢牢地攥在手心里,推搡着每一个人奔向这里或者那里,就是无法栖身定居。只要还有点力气,没有哪个人停得下来。
所以在父亲离去之后,母亲带着我再度开始流浪。
我们离开了居住了五年的格拉纳达。
她动身得毫不犹豫,房子里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被她卖掉的,除开租来的屋子的本身。我们的包裹里可怜兮兮地放着那么点日常衣物,唯一斑斓多彩的是她的舞裙。她还让我背上了一副响板和她底部磨损的舞鞋。
你可以活在生活的低谷里,但你不能不跳舞。她说。
罗姆族没有一个女人不会跳弗朗明哥。百分之百这是真的。因为它是那个时期除开算命以外,所有女人唯一的收入来源。
我也会跳,当然是男步,但我不敢说我跳得有她那么好,谁让我绝大多数时间都在伴奏呢?另外,虽然我们一样活在窘境里,但我觉得她才是真实的一部分。
女人总是有内在的动力让自己活下去的,男人就不一定了。我问她时,她哈哈大笑着说。
后来有件事情改变了我的命运,那年我十七岁。
起因是母亲的思念,她想父亲想得发疯。分别过后这么多个日日夜夜,她还是总跟我不厌其烦地谈他。
那是个月圆的晚上,我们演出结束,经过码头往城郊去。
她突然站住了,仿佛被什么催眠了一般,愣愣地看着一艘起锚的大船,随后猛地甩下手里的舞裙,径自冲向港口,脚上还是嗒嗒作响的舞鞋。
她这么飞奔而去,那步伐比迫于生计的舞步更轻快,更敏捷,几乎要飞起来了,我竟然都追不上她。
妈妈!我按着她的肩膀喊她。她别过头双手合十,背过海面嚎啕大哭。那艘船上的旗帜在月光下是这么暗淡,她究竟是怎么辨认的?
一切都很安静,只剩浪花和她的啜泣声相伴。
第二天早上,她不见了。我差点以为这个世界终于打算压垮我们了。
跑遍了贫民窟和小酒馆,最后我在码头找到了她。
一群居民吵吵嚷嚷地围着这个可怜女人。他们叫嚷着,说她试图偷船,还是东印度公司的船。而我的母亲,一个真正坚毅的女人,居然神色惶恐地环视这些人,抓着自己的衣摆,嘴唇发着抖,一句话也说不出。
人们都伸着脖子想看这热闹。
我瞬间觉得丑恶的并不是我们。
“够了,无用的辩解和说辞我已经听得够多了,现在你们告诉我,这到底是谁干的?”
“是我!你们这群卑劣的不列颠渣滓!”
“亚尔林!”
月亮又升起来了,万事如常。
唯一与之前不同的是,我在监狱里。
隐约传来了渺茫的歌声,似乎是在远处,若隐若现,激扬却无形。
不知怎么的,我眼前又浮现出母亲跳舞的姿态。
那些挑衅的动作,奔放而热烈,暗红色的裙角随她的跺足目中无人地飞扬飘拂。恐吓,倨傲,耀武扬威,生活施压于她,而她在舞蹈中对生活反唇相讥。响指,拍手,篝火红艳艳地跟随她的节奏升腾跌落。没有什么比她更耀眼。
“亚尔林,时间是用来流浪的,而肉体用来享乐。生命是用来遗忘的,灵魂则用于歌唱。我们就是这样活着。
要记住,你和我一样,是个罗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