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狐言乱语
※对不起重新响应了一下!终于换回序章tag(。
※想换种写法结果还是没有走出舒适区,自暴自弃就随便写写随便看看吧~
※全文7100,万人血书求E站出word编辑功能
※谢谢好刀刀和好少爷,疯狂OOC他们我先表演一个土下座。以及没好意思响应杏儿姞三和莓莓(跪下
序·狐言乱语
处暑已过,却仍燥热。待在店里尚无明显迹象,徒然堂向来桃花灼灼、莲叶田田,道不清是真是假,是春是夏,甫一踏出门,来自尘世的热浪便如猛虎下山般汹涌而来,追得人四处逃窜。树上的知了每日重复“难捱呀难捱”的抱怨,树下的人们摇着蒲扇贪凉不愿离去。
而我则抱着滚圆的西瓜,从摊贩们支起的圆伞下一溜烟跑过。
这西瓜刚从冰水里捞出来,正是能吃的时候,我急得不管三七二十一,撞着人也懒得扭头道歉——就算道歉了他们也听不见——一阵风似的奔向前去,终于赶在西瓜即将升温前溜出姑苏城。
车马辟径。沿红日当空的官道向路旁的树林里再走一段路,便可瞧见一个小吃摊。缘是招待客人的地方,因此正面无门无墙亦无帘,大大方方地欢迎食客,我作为一名“食客”,自然也大大方方地走了进去,将沉甸甸的西瓜放在稍有年头的木桌上,“咚”的一声闷响。
这一响不免惊了柜台后的青年。他困惑地抬头,打量过来,我便笑嘻嘻地招招手:“季掌柜好,仇哥在吗?”
面庞清秀的掌柜扶了扶鼻梁上的镜片,随即温和笑道:“原来是莲香姑娘。你要找仇哥儿?我帮你去叫吧。”
“哎,不用不用!”我连忙阻止他。他起先茫然,看我故作神秘地眨眨眼,立刻心领神会,做了个“请”的手势。掌柜真懂我,我有些感动,面上仍是深沉地点头,清了清嗓子,接着毫无顾忌地喊出声来:
“仇哥——我要吃西瓜!!!!”
霎时惊起无数飞鸟。
惊鸟飞走,黑影冲出,形如雷公突降我面前。我还未看见样貌,就先看清那突然穿透桌面的银晃晃的刀光。我“哎呀”一声,抱着西瓜向后跳两步,甜甜一笑:“仇哥好呀!”
“莲!香!告诉你多少遍了,来就来,吵什么吵?!”
高大的身影在斜进来的阳光下现出真形:横眉竖目,身形健硕。瞪我时活像大户人家门前那双眼外凸的石狮,就连面上胡茬也颇显凶神恶煞。
我心想看他这样,准又是被我一嗓子吓得打碎了鸡蛋,或者切碎了菜板。
“仇哥,来就来,凶什么凶呀,你这样会吓哭小孩子的。”我一本正经地回他。
仇止命被我气得更是瞪圆了眼,正要接着发火,怀中却被我唐突塞进了西瓜。我拍拍手,继续说:“仇哥你看,这么大的西瓜,不吃多可惜!我就把西瓜抱来和你……还有季掌柜,一起分享啦!”不过季远林站在远离我们的地方,好像生怕被仇止命的怒火波及。
男人的怒气眼看着消了不少,拔出“嵌”进桌子里的菜刀。除了转身时回头棱我一眼之外,再无其他发怒的征兆。见他认命地走进厨房,我便朝季远林招招手,示意他过来。
“不愧是莲香姑娘。我还道仇哥儿这次真要把你赶出去了。”
青年心有余悸地向我抱拳一揖。
“不敢当不敢当,我也是仗着仇哥温柔才胡来。”
我也模仿他回以一礼。
“再胡闹我下次就真把你踢出去!”
仇止命则把木盆往桌上重重一放。
“仇哥你真好,你是我见过的姑苏城里最好最好的大善人了!”我赶忙献殷勤。
“……别,我就不是人!”
男人翻了个白眼,将盆里切好的西瓜利落地塞进我嘴里,以防我再冒出什么“傻话”。而我也无心再说其他。瓜瓤又沙又甜,还因为重新浸过冰水而愈发透凉,冰甜的味道在口中化开,撩过舌齿,顺着喉咙,似要一路甜进心里。
直到将这牙西瓜吃得露出了青白部分,我才不舍地放下西瓜皮,包着眼泪呜呜咽咽:
“我能化形真是太幸福了……”
闻言,季远林和仇止命不知为何都笑了起来。
木盆不大,装有浮冰的水。齐整的西瓜一牙一牙地浸在水中。我伸手再拿,正准备开吃,却听仇止命问我:“哎,我说莲香,你这西瓜是怎么来的?”
“啊?什么‘怎么来的’?”
男人伸手抹去我嘴角的西瓜籽,叹了口气:“你别告诉我是你自己买来的。”
“当然不是呀,”我脆生生地答,“我本来是想回徒然堂找莓莓帮我买的……”
谁知我正守在摊边儿盯着西瓜苦恼,一名红衣少女突然出现,挡在我身前。眼睁睁看她买下了我想要的那个西瓜,我不免有些后悔,转身准备离开时,背后忽传来了一个轻且细的女声:
“等等!”
狐狸耳朵比人耳尖,因此我转回身去,只见刚才付钱的姑娘就立于我面前。她怀里抱着那个我想要的西瓜,笑眼灼灼地打量过来,发间花饰轻摇。我四下瞧了瞧,无人因她停下,不禁傻了眼:“你……你是在叫我?”
“是呀。”她点头。
“……你看得见我?”
“嗯。”
这可真是太巧了。我挠挠脸,一时不知该说什么。见状,她将西瓜递给我,轻快地拍拍西瓜表皮,“砰砰”两响。她道:“送给你。记得别玩太晚,早点回徒然堂。再见!”
“啊……”
再抬头时已无倩影。
热浪滚滚,阳光普照。那袭红色衣衫仿佛一场短暂幻梦,飞离我肩头。但怀里的水果慢慢浸湿了衣襟,丝丝凉意又提醒我仍处于现实,我窘迫地瞧瞧西瓜,又看看路过的人们,只好对着蒸腾的空气轻声说:
“有缘再见呀。”
现在想来,她应是徒然堂相关的人,也许是单纯同我有缘的客人,抑或是那些进出店内、行色匆匆的清净师。我自然没有明说一切,简单解释了一下。季远林听得直发笑,抬手掩唇道:“莲香姑娘真是福大。”
就连仇止命也叹了口气:“是啊,傻人有傻福——不对,是傻‘狐’有傻福。”
我严重怀疑这人瞧不起狐狸!我在心里哼哼。
这时,来势汹汹的暑气卷在风中一股脑涌来,尚未消化的西瓜就在肚子里堆成了“火焰山”。我屏住呼吸,转头便趴在桌上,两手环抱过木盆,势要“打劫”般朝他们大喊:
“呔!此树是我栽,此瓜是我买,要想继续吃,留下买瓜财!”
两人面面相觑。季远林不语,仇止命便歪头抱臂,皱眉瞪我道:“莲香,你又想干嘛?”
眼珠子滴溜溜转了两圈,我嘿嘿笑两声,朝男人挤眉弄眼一番,掐着嗓子答:
“人家——想吃——冰糖银耳莲子羹嘛——”
季远林扭头大笑起来。仇止命则再叹一口气,这次倒不急着发火了,反而好整以暇地打量我,仿佛我是什么稀奇有趣的玩意儿。片刻,他伸出食指,比了一个“一”,慢悠悠地说:
“行啊,一个故事,换一碗莲子羹。”
我想了想:“好!我来讲我和莓莓某天遇到的一阵奇怪的龙卷风……”
“说过了。”他打断道。
我再思考:“那换一个!话说有一天啊,我和莓莓碰见了一个书生,书生的大拇指上有一道歪歪扭扭的红痕……”
“也说过了。”他又打断我。
我干脆坐正:“再……再来!听说四川简州的猫都长着四只耳朵……”
“下一个。”
“……”
我被堵个正着。
仇止命此时可不复先前那张苦大仇深的脸了。这番“围追堵截”憋得我涨红了脸,乐得他眼角眉梢都挂上了明晃晃的笑意。
但这口恶气我怎能不出?我抓过筷筒在桌上敲将两下,学着茶馆里那些说书人的模样,先震他个措手不及,再不紧不慢地说下去。
“要说这万历年间啊,那是奇人奇事层出不穷!传闻简州的猫生来四只耳,铁匣子里的壁虎能成蛟龙,美人鱼足有海船那么大,猪还长着人的面孔!那么,今天呢,我要说的是一个穷书生的故事——”
我的故事亦由此开始。
穷书生自然不叫“穷书生”,只是因为家里穷,上京赶考凑足了盘缠也住不上什么好旅馆。无奈之下,书生一路上睡的都是路边的破庙和无人的茅屋,不管狼会不会出没,山贼会不会来抢,总之老天保佑,福大命大,竟也就这么过来了。
赶考途中经过某个县城。书生在城内稍事休息,借着日头看起书来,这一晃,出城时就已是傍晚。书生寻思这么下去可不行,野外没个着落,夜半露寒,别说什么山猪野狼了,要是冻个好歹也够呛。于是他四处打听落脚地,附近的居民都好心劝他回去住个旅馆,倒是有那好事的人嘻嘻笑说:
“嘿,穷书生,我给你介绍个好去处,保准冻不着!不过有可能被吓死在那儿,你可得想好啰!”
仔细一打听才得知,这郊外有一栋宅院很是豪华,原是世家大族所住,却因修成之后常发生怪异之事,非人所为,于是废弃至今,又不知谁传那儿有鬼狐出没,一来二去便成了“鬼宅”。书生心说我这一路豺狼虎豹都没怕过,还怕那牛鬼蛇神不成?就拱手一礼,朗声答:
“多谢指路。看来今晚能睡个好觉了。”
好事者看书生不怕,这下更来劲了,直说书生虚张声势,书生看推脱不过,只好再说:“某素来与鬼神无缘。倘若今晚实有鬼狐,定会捉来向你证明。”
“书生和空宅,有趣。”季远林意味深长地看着我。
我眨眨眼:“掌柜可有心得?”
“倒也谈不上‘心得’二字,”他摇摇头,笑道,“继续吧,莲香姑娘。”
书生随身带着一卷草席便进了大门。
院子里多年未有人迹,野草丛生,好在借着月光,路还能勉强辨认,如是拨草穿过几重院落,总算到了后楼。此时月满西楼,书生便登上赏月台,一面赏月,一面静待“鬼狐”出现,但迟迟未见分毫异常。书生心想,瞧瞧,哪儿来这么多鬼呀怪的?还不是自己吓自己!就这样等啊等,一更天将尽的时候,书生躺在草席上,迷迷糊糊就要睡过去。
正在这时,楼下忽然响起脚步声,密密麻麻地逼近。书生一惊,赶忙装睡,虚着眼睛伺机观察。只见一青衣人挑着莲花灯上楼来,碰见睡在地上的书生,吓了一跳,忙对后面的人说:“有生人在!”
不是说世家大族早就弃了这里了么?怎么还会有人来?书生心里直犯嘀咕。
莲花灯下,他仍看不清青衣人的容貌,正琢磨,接着,一位老翁上楼来,凑近书生仔细瞧了瞧,对青衣人说:“别惊慌,这是张同知。看样子他已经睡熟了,不好再吵醒。张相公向来不拘俗礼,也许不会责怪,我们只管办自己的事罢。”
老翁的声音中气十足,但这话却让书生摸不着头脑。他自己的确姓张,可眼下不过一介寒士,这“同知”一职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况且他并不认识如此矍铄老者。初次见面便知人姓氏,恐怕并非寻常人等。
也许,连“人”都不是。
思及此,书生紧张起来,而楼下的人又顾忌书生,脚步声窸窸窣窣,像有虫子在身旁乱窜。他们纷纷上楼来,将门窗全打开,风一吹,书生便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这一下不要紧,可把老翁吓个够呛,他从其他房间赶来,忙向书生下跪说:
“小人有个女儿今夜出嫁,不料触犯贵人,万望大人不要怪罪啊!”
“快快请起!您这说的是什么话,倒是某不知今夜贵府有大喜事,两手空空而来,惭愧之至!”
仔细一瞧,这老者长相倒与普通人别无二致。书生心下松了一口气,又听老翁道:“幸逢贵人光临,压除凶神恶煞,若能麻烦您陪坐片刻,小人全家倍感光荣。”
仇止命没忍住笑出来:“莲香,你学老人家说话倒是挺像的。”
我正扮老人向空气鞠上一躬,听他这么说不由得意地直起身,敲敲桌子道:“那是!”但这么一通说下来着实令我有些口渴。我灵机一动,索性抬袖作抹泪状,凄凄惨惨地说:“可那些茶馆里的说书先生好歹说一场也能得个三瓜俩子的,我说这么久,却连块西瓜也不让吃……”
“……谁不让你吃了?!”仇止命被我瞟得莫名其妙。
“西瓜就算了,打扰莲香姑娘讲故事。仇哥儿,不妨沏杯茶吧,不然这故事今天怕是听不到结尾了。”季远林适时递了个眼色。
仇止命闻言棱我一眼,我满以为他又要拔刀吓我,夹着尾巴向后跳去。然而是我多心了,他只是象征性地凶我,便走去厨房泡了杯清茶,我笑说“还是仇哥好”,又被他狠狠弹了一下额头。
“快继续讲!”
“哎呦,疼!真是人心不古,世态炎凉,刹那间连仇哥都要欺负我了……”
我故意发了两句牢骚,在男人愈发骇人的注视中接着讲了下去。
书生就这么答应下来,随老翁下了楼。这楼里早已不复先前的荒寂,灯火辉煌、焕然一新。不多时,楼外笙管鼓乐齐鸣,书生随老翁一道外出,这时,小巧纱灯自门外如云流入,簇拥着红衣少年郎踏入门来——书生料想这大概就是今夜婚礼的新郎了。新郎粗看尚未及冠,生得俊美异常,虽为人身,样貌却非凡人。
书生心道,既然答应了他人,那便大着胆子继续吧!听那老者之言,多半不会加害于自己。于是他整了整衣冠,像个主婚人一样还了半主礼。接着老翁与女婿互拜,拜完后相继入座。不一会儿,年轻的侍女们端上美酒佳肴,这饭啊酒啊,都盛在那玉做的碗、雕金的杯里,灯火与金玉相映,竟照得桌面亮锃锃的。
而书生呢,面上不动声色,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向他人证明这一夜所发生的事。
你瞧,艾蒿长至膝的荒宅眨眼间“改头换面”,管乐齐奏,新人成婚,自己还当了一次主婚人,世上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么!
新娘见没见到,书生已不太在意了。或许是见到了,耳坠明珠,凤冠霞帔,唇红齿白,与新郎一对璧人;或许又只是他的幻觉,绝世无双的佳人从来“只应天上有”。他一心念着存下“证物”,便趁酒席上推杯换盏之间,偷拿了那后来盛酒用的金爵,飞快放进自己的袖子里。金爵到手,他索性装醉,趴在桌上观察时,又见身旁老翁的腰间垂了个玉佩,形似狐狸,憨态可掬。
这金爵能装数斗,着实太大,若是被发现,恐怕留不下什么。于是书生又发起“酒疯”来,一边嚷嚷着“今日大喜,来来来,喝!”,一边扑向老翁,趁乱摘下玉佩塞进袖中,这才再次“醉倒”桌上,假装熟睡。
这一通“闹”完,席上顿时安静不少。不一会儿,新郎小声说“是时候该走了”,沉寂多时的鼓乐便纷纷响起,震耳的笙乐中,书生听见身旁人纷纷离席的声音,模模糊糊间,他似乎听着有人议论,说是“金爵少了一只”。
“会不会是张相公……”
“莫要瞎说!张相公可是贵人,此番愿留下主持婚礼,谢都来不及。若是这话被他听见,你我得罪不起!”
我厉声呵斥完,便拿起筷筒又急敲三下。
见仇止命和季远林的目光俱在我这里,我便笑眯眯地伸手在空中划了个弧,手握拳表示“抓住”了什么,再将拳头挨近嘴边,“吹”开了掌中空气。
“书生再睁开眼时,什么都没有了,”我说,“除了他袖中沉甸甸的金爵与一块玉佩之外,什么都没有留下。”
那满室的佳肴酒香、脂粉气息和红灯红烛,皆如烟消散,无处寻踪。
“天亮了,书生走出宅子,向前一晚的好事者说明了一切,并展示了那个样式精巧的金爵。附近的居民都大吃一惊,没想到这宅子里竟真有怪异,忙问书生知不知道真身是何。书生自然不知,就这样,金爵和玉佩都随他一同进了京,顺便,离开之前他还以此赢了一顿饭。”
“那后来呢?”季远林问。
“后来呀……后来他就真当上了同知呗。”
季远林笑:“莲香姑娘真是爱卖关子。”
“哎呀,又不是什么有趣的故事,你瞧仇哥,无聊地玩起茶杯来了。”我努努嘴。
仇止命没理会我的“挖苦”。他摩挲着空茶杯,若有所思地问:“我说,那个老人家知道金爵是书生偷的吧?为什么没有要回金爵就离开了?那金爵不该是贵重物品么。”
我笑起来:“是贵重呀,金子怎么可能不贵重!可是仇哥,你弄错了。”
他困惑出声:“错了?什么错了?”
我不紧不慢地喝上一口茶,清了清嗓子,将最后一段也说与二人听。
后来,书生被派至四川成都府当同知。当地的官宦人家宴请书生……不对,应该叫张公了,宴请张公,就让家人去拿大酒杯。过了好一会儿,一个下人上前来,同主人说了些悄悄话。主人起先震惊,继而愠怒。张公好奇,但又不好发问,直到下人拿来了一只金爵,张公初见就觉眼熟,等金爵到了自己手上,他定睛一看,才发现这金爵的样式与所雕图案,居然和他当初偷来的那只一模一样!
张公大惊,赶忙问这金爵是在何地制造的。
主人面有难色,回答说:“这金爵共有八只,是先父当京堂时找精巧的匠工监制的,是家传的贵重物品,一直珍藏在家中,不敢动分毫。只因今日同知大人光临,才从箱子里取出来,哪想变成了七只。虽怀疑是家人偷了去,但包裹上十年来的尘土厚积着,依然是原样没动过,实在没法解释啊!”
张公二话不说,即刻差人从府中取出金爵送来,并向惊讶的主人解释了来龙去脉。主人听罢,十分感谢张公,而张公却仍心存疑惑。
——他那晚所遇见的人家,究竟是什么化来的呢?
谁料这时,主人笑了,缓缓说:
“曾听人说,即便是千里以外的物品,狐狸也能摄取到手、毫不费力,但始终不敢在自己手中久留。想来您那晚所见,应是狐狸无误。”
“好啦,故事讲完了!仇哥,我的冰糖银耳莲子羹!!”
我兴奋地拍了拍桌。
可仇止命却攒着眉头,一脸凶相地盯着我。
我心想这不行吧,说好的一个故事换一碗银耳莲子羹,他这是反悔想谋杀我?胆寒地抖两下尾巴,我“嗖”的一声逃至季远林身边,蹲在桌后对青年说:“掌柜的,快管管你们家仇哥儿!我觉得他要剁我尾巴!”
季远林朗声笑开来:“仇哥儿,莲香姑娘可是店里难得的常客,别食言啊。”
男人这才勉强收敛,一言不发地起身,走至厨房门帘前又停住,回头问我:
“你只说了金爵。”
“……啊?”
“那个玉佩呢?”
咦,他怎么还记得这茬?我眨眨眼:“玉佩还在呀。一直都在。”
“……我是问你玉佩打哪儿来的!”
“哦,这个呀,”我挠挠脸,“我也不清楚,或许是从某个工匠那里顺手牵羊来的吧。一个仿作而已,谁会关心呢?”
没有人会关心的。
仇止命瞥我一眼,不再多问,身影径自消失在帘后。我松了一口气,坐回座位上,拿起一块西瓜开吃。季远林没有说话,似笑非笑地瞥了我一眼,目光意味深长。
嗯,权当没看见。
离开小吃摊时,天色渐晚。
薄暮捎来凉风。进城之后,陆续有人家在门前挂起灯笼。一团团圆滚滚的灯火好似洒了满街的糖葫芦球。
我一边想象着自己会不会被从天而降的“糖葫芦雨”砸个满怀,一边期待着待会儿回徒然堂后常山准备的烤土豆,手里提的则是仇止命送我的烤红薯——而我早在进城前就决定好了,烤红薯要带回去和莓莓一起吃。
晚霞烧红了半边天。我停住脚步,伸手比划起鸟羽形状的云,像展翅的火鸟,就要坠入遥不可及的彼岸。
而隔过一条宽阔的车道,青年亦停下。感受到了陌生的目光,我好奇地转过头去,和他四目相对。
但这样的对视仅是一刹那,驶来的马车阻断了我的视线。
“……哎呀,红薯放凉了就不好吃了。”
烤红薯的阵阵香气引诱着我,我无心再想其他,继续跑向前。青年的容貌便在霞光和香气中逐渐淡去,只余一个不咸不淡的感想,轻轻绕过脑际。
“怎么大家都喜欢留个小辫子……”
我嘟哝着。佘莓闻声看向我。我摇摇头,再啃一口热腾腾的红薯。
“莲香莲香,你今天是去茶馆听书了吗?”小姑娘歪着脑袋问。
“没有,我今天是去讲故事了。”
我轻快地说。
佘莓一听“故事”便两眼亮晶晶,忙拽起我的袖子,央着我道:
“什么故事?我也想听!好莲香,你也讲给我听罢!”
我被她摇得晕了头,满口答应着,却不知为何,又想起了城外的那个小吃摊。
“莲香姑娘。”
树影轻晃。季远林终是发了问,声音清远。
“这个故事究竟有几分是真,几分是假?”
我笑了笑,淡淡答:
“真真假假,由你来断。”
*对话中所出现的故事以及莲香的段子均来源于袁枚《子不语》及蒲松龄《聊斋志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