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幼鼠刚出生时是很干净的。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我正枕在赛丝安塔的肚子上。女人的肚皮很柔软,在她平躺下时稍微凹陷,两边胯骨朝上顶起她一层薄薄的皮肤,我的呼吸把它弄得有些潮湿。我一方面枕着她,手指头在她腰侧打转,一边注视着天花板发呆,后颈略微使劲上仰一点,好让这颗大而沉重的脑袋不至于完全压痛她的肚皮。我担忧要是彻底放松我的脖子,任由我的脑袋沉在她的肚子上,不久之后我就会变得越来越小,变回胎儿,从而被引渡回一片不知始终的混沌。我问她,赛丝,你见过没有诞生下来的胎儿吗?听说远看和幼鼠没什么区别,半透明的血粉色,不到拳头那么大,依我说,那就是电影最初的样子,五脏六腑俱全,蔽体的毛发还没长出来,皱巴巴的皮肤还未撑开。它不好看,也不吸引人。她直勾勾盯着我,盛夏麦粥般的酷暑从她背后一点一滴地流走,最后都只剩下那直勾勾的目光。那目光既不是否认,也不是肯定。我模模糊糊感受到那目光注视着我,叹了口气。唉,胚胎是活的,是仅此一次的试验品,而任何试验品一生下来就是为了去死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一种试验品,男女结合再孕育出下一个没有意识的试验品,没有任何一次活过的经验是能够复制到我们下一代身上去的,只有注定被诅咒的份儿——它只要活,就会有人想让它死。它的母亲从外部排斥它,它的父亲想啃咬它,想吞噬它,下水道想抓住它将它溺死在城市的水流下,而你,多少人在你的背后爱着你,就有多少人在你的背后希望你死。一切就跟电影诞生时一样。卢米埃尔说,“这是一项注定要死的技术”,电影从诞生起就被他的父亲判了死刑!哪还能有什么东西比电影更像人?可它挣脱出来了,我也挣脱出来了,我们逃脱了掌控,从那边逃离到这边,这时依旧有太多人想杀死电影。我们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教唆犯罪的学校!爱德华·布兰坚称,瞧瞧你们都在这夜幕上画些什么东西!可他们却看不见一张禁酒令造成的真正的犯罪——在它生效的前一天,人人都往福特车里塞满酒瓶往地下室运输,在它生效之后,海洛因与可卡因成为浪子新的桂冠。前一夜,他们是良民;一夜之后,他们是罪犯。还能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我没有说完,一股疲惫的酸痛就沿着我的脖根朝上窜,我不得不支起胳膊肘撑着床沿坐起身,朝后扭扭我的脖子,听得细微的嘎啦声从骨头的间隙里蹦出来。
我被这滑稽的声音逗笑了,赛丝,你听到了吗,我险些弄断自己的脖子。赛丝安塔并不说话,我的手掌覆在她胸口正中央,根根分明的肋骨像河滩上的石头,给予我一种生命的坚韧感。我想,我便是在那个秋天坚信电影不会死,我也不会死,她也不会。电影像一场飓风扫遍美国,所到之处无人不探头张望,蜂拥而至,狂热且不假思索地把自己丢进这下贱的艺术中去,好像在此之前和之后都不再有贫民窟中的人胆敢宣称他在创造艺术。而它,从淤泥,从那眼看绝不艺术的地方诞生,从此人便坚信它要么走向焚化炉,要么走向放映厅,而哪里都是漆黑一片,就像母亲的子宫。因此我的电影其实没有死、它也不会死。我说得热泪盈眶间,她颈间一枚小小银色吊坠垂落在左侧锁骨下方,细链在她优美的脖颈上流出一条银色的小溪,我忍不住低下头吻了吻她。她的皮肤温热,永远温热着,好像那些黑手党私底下运送的酒精和火药都到了她身体里头去。我的眼睛贴着她的颈窝,又觉得困倦,可一闭上眼,我全身的皮肤便结起一块接一块的鳞片,清晨雾气缠上我,贴着我变厚变硬,最后化作蒙蒙一层硬壳覆在我的身体上,我只要动弹一下,这干裂的皮囊就会从我的四周崩裂开,让一个浅粉色的胚胎从中蜕出。
而我确实蜕了出来。在梦里,我清晰地记起这是一九二四年已逝的秋天。
独立日的舞会结束后,我与赛丝安塔的一夜情断断续续维持了数月。整个夏天,我们都在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中匍匐前进。她频繁出现在我的客厅里,厨房里,蒸馏咖啡壶边,单人沙发上,座钟旁。我的座钟也坏了一整个夏天,和外头露天小花园里疯狂生长的野草一样无人想去修葺。一开始我们都以为是我忘记上发条了,后来发现连钥匙都不知道被落在哪里了,于是干脆随着它去,让这屋子里又多出一个昂贵僵硬的摆设品,同那些未被拆箱的诺里斯遗物一起堆在我的公寓中。万幸,赛丝安塔也并不在意这一点。比起往年我频频造访她的宅邸,如今,她的到来反而让我距离她的世界更远了。这并不妨碍我感到愉快,相比私人医生的渠道和那些劣质威士忌,她的到来也总伴随着一瓶接着一瓶的高级杜松子酒与更熟悉的威士忌,过去我戒了酒的那些时候里,可真真是忽视了黑手党间不容小看的暗市交易。他们什么都弄得到,什么都办得到,怪不得人人都说这年头谁能搞得定禁酒令,谁就能掌握美利坚。想想当年波士顿的帕特里克,从酒馆到州议会议员的康庄大道!谁胆敢在他面前说酒精是个坏东西?明明是酒精叫我们人人平等!
对于我不加掩饰地讨酒且不加节制地暴露出我原本贪杯的天性,赛丝安塔难免有些惊诧,“你喝酒是因为诺里斯死了?”她问我道。不知道怎么搞的,我周围的人们都这样认为,有的人说出来了,有的人没有说出来,让我失去了反驳的机会。这会儿,我赶忙抓紧时机纠正道,“我喝酒是因为我想喝酒。今年年初,大概在两月份吧,突然有一天我夜游症的老毛病重犯了……我醒来的时候躺在跳蚤窝的地上,周围都是臭烘烘的垃圾,有双黑色的眼睛盯着我看,手里攥着绞绳,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我们谁都没说话,纽约就开始下雨。我想,他妈的,我险些死了,总有点蠢货以为一个中年白人男性的睡袍兜里都能掉出来几块黄金,而我叫他失望了,他以为我会把他弄到警察局去,所以干脆就想弄死我。我喝酒的时候不犯夜游症,人为什么会夜游?因为我血管里就流着疯癫,我只要比它更疯,它就不会发作。一旦明白了这点……赛丝,就在那个早晨,我突然发现戒酒对我来说就毫无意义……我要拿清白崇高的名声做什么?把我的墓碑也涂成白色的吗?我要是不离开它,我从一开始就不会失去我的电影。”
“那去年圣诞节前后,你说你在……”
“噢,忘了它吧,”我打断她,“忘了它,那就是一团浪费笔墨的垃圾。”她不了解剧本是怎么一回事就像我不了解一个女人对一群危险人物来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样,这好比我们各自的魔盒,守着它安分守己地才能过活。对此,我发现世间人们总有着一种朴素的愿望,似乎只要弄明白关于一个人的所有事情之后,一切就会变得简单,从此便再也不需要费劲地猜测他人的心思,一切便都能顺顺畅畅地奔向个个都亲昵互称兄弟姐妹的天堂。但是——我的观众们——先生们,女士们,你们真该来瞧瞧如何撰写剧本。当你们学会撰写剧本时,你们总会发现在两个人清清白白彻彻底底地抛出他或她全部的秘密之后,故事便就结束了。上帝一定就是如我这般的人,清楚谜团这东西如跗骨之蛆与生俱来。这道理,赛丝也通透得很。金蔓在这时打来电话,距离我们在中央公园的偶遇已经过去了小半个月,我那会儿惊觉我快把这件事情彻底抛到脑后了,赶紧奔向房间另一头墙壁上的电话机。
“金蔓,金蔓,跟我说说吧,”赛丝安塔就在我的身后,她只着吊带丝裙,挽着一头长发,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把手头稿纸翻得哗啦响,直到翻到了垫在下面的一沓白纸也没停下来,对着电话那头继续说道,“带好你的剧本,跟我说说诺里斯的打算。”
“我记得一些台词,剧本……要带多少?”金蔓的声音隔着电波,比起往日来要更沉一些。
“……几页?有多少就带上多少,要是记不得台词对着念也没关系……对,我很着急,你知道这都要靠一鼓作气。”我攥着纸来回踱步,每跨出一步,我的心跳就快上一分。我确实没法忍受好奇心的折磨,可我不能吓到金蔓。我们简单地交流了几句后确定在金蔓最近的档期结束后到我的公寓里试镜。越快越好,我说。我还有没说的,我任何时候都有时间,为此我可以推掉其他所有和投资人或者院线的谈判。
“你真是擅长说谎,”赛丝安塔轻声说,“我以前好像并不知道。”
我抬起头,“因为我没必要对你说谎,赛丝。”
“那么我便假定你闭门不出是真的为了那团所谓的垃圾,”冰块在她的威士忌酒杯里咣当一声摇晃起来,“而不是……某种懦弱的行径。”
哈!懦弱。赛丝安塔,你可知道老鼠身上真正的懦弱是什么?我望着她笑了笑。同样被我遗忘了好几天的还有我丢在废纸篓里、但并没有真正被运输到纽约垃圾场的那个小纸团,我父亲的来信。这里头有不少蹊跷,哪怕我一开始装作那都是他病到糊涂了才会开始说的胡话——但若是糊涂到那个地步,想必那完美小姐的继母一定会做出些妥善的更正(就像是书本下面不少译者的备注与纠错一样,大作家都难免要出错,更何况我那可怜的父亲)。可她仍旧写,“不得不以这样的方式回信”,据我所知,近几年来我从未给家里去过任何一封信;还有更叫人在意的,“你说自己要去寄宿学校”,不,这同我记忆中的不一样,是我的父亲执意要把我送去寄宿学校的,自从我的生母自杀过世后,我在家中没有一天是不像外人的。这几乎让我愈发憎恨起我的父亲来,他怎能如此单方面地歪曲当年的真相?说谎!骗子!我从来都没有主动说过要从家中离开。十二岁时我分明头脑空空,有人从我的耳廓里钻进脑袋喊上一声便能有无数回音层层重叠填满每一根神经;十二岁时我的同龄人总开始对一切感到愤怒或者好奇,唯有我,既不愤怒,也不好奇。父亲,一只老鼠只要学会吱吱叫便好了。我的父亲喊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我的继母喊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家里的帮佣喊我到哪里去我就到哪里去,威尔斯大教堂的神父喊我摆出什么姿势我就摆出什么姿势。我怎么可能主动向什么人提出要求呢?他又怎能一派假惺惺的模样,到了如今才好像屈尊纡贵般,在死神的长袍后头仁慈地给他的大儿子施以爱意?真是卑鄙!
我不屑回信,那边自然也断了声息,又过了数周,诺里斯的勋爵双亲依旧音信全无,我仍在与赛丝安塔藕断丝连的联系中继续写我的剧本,同时给我所知道的各大知名电影投资人写信,希望能够在影片完成之后得到他们的资助进入各院线放映。当然,如果能赞助我完成影片就更好了。两边的进展都不怎么顺利,电话和信件石沉大海,偶有联系,也多是要求我搬离曼哈顿,回到旧金山那些垄断院线的电影工厂里,成为他们的“明星导演”。我拒绝了。我仍旧坚持每天写剧本。有时候赛丝安塔在我写的时候也在向其他人写信,或是便签,随便什么,我不太看见她寄信,更少见她朝信封上贴邮票,天知道她都是从哪里寄出去的,也许真像传说中那样,靠着女巫的猫头鹰?我们常常肩并肩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只有我手中铅笔头与她的羽毛蘸水笔发出些微摩擦声,我们的手肘时不时轻轻相碰,她的皮肤在盛夏也泛着凉意。我偶有错觉,感觉写到兴头上时犹如交嬅,而真正同她交嬅之时又如同在写作,好像只有在这段时间里,我才能脱离自己的身体,瞧见自己真正的模样,又被他纠缠住,朝身体内侧下坠。想必这也是酒精作祟,叫我分不清昼夜,也分不清老鼠和我。时间进入八月下旬后,金蔓结束她手头上一份小成本电影的拍摄,如约带着部分剧本来访。这时候,纽约的蹊跷事在各大时报上层出不穷,从开春时的连环谋杀案,到盛夏时那群名流们的歇斯底里症,灾厄悠悠忽忽地沿着棕榈叶爬上我们的石滩,每时每刻都隔着服装店的陈列窗逼视我们。这倒可好,我想,至少人人都知道他们是发了疯自我了断,不像诺里斯,连死了都没人知道到底是不是一场意外。如今,真正歇斯底里的是纽约才对,白日里上千顶连凹槽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帽子聚集在马路中央,有人喊,跟着人群!跟着潮流走!别被落下,别逆着他们来!人人都想住在永不醒来的科尼乡。可是……求求你们睁开眼吧!眼前那些都是传说中曼哈顿不该存在的跳蚤窝。
金蔓来访时我正好在读一则小报,上头宣称沃利大剧院已经安装了中央空调,从此就算是盛夏天,人们也不会因为炎炎烈日而放弃前往放映厅了,是一个妙招,我承认。此时我公寓里的黄铜风扇已经关了好几天,但仍能感到纽约的热度散得比浓绿阔叶更慢,在金蔓进入这间屋子里时尤为明显。“公寓里还有其他人,”我说,“但你不用在意。”刺柏子酒的苦醇叫我徜徉于过去旧金山的烈日下,金蔓也应景地恢复了平日里美国甜心的妆容,这时似乎有些被弄糊涂了,“您今天看上去倒跟旧日子里没什么区别,导演。”
我耸耸肩,“请进!请进,拿着你的剧本——拿在手里,或者给我都行……你还记得吗,金蔓?记得诺里斯喊你来试的角色台词吗?”
“烂熟于心。”她仍在微笑,把剧本递给我。第一页是白纸,上面连标题都没有写,她那双眼睛似乎看穿我的困惑,补充道,“诺里斯先生没有把全部的剧本都给我,其实他说这部电影连标题都暂时不能透露。因为这是个秘密,他不想被任何人提前知道,以防报纸走漏风声。”她误会了我没有立刻翻开的真正理由。我捧着这沓剧本,它薄薄的,边角微微卷起,并不完全是一本完整剧本应有的厚度,自然,我知道诺里斯只给了她一部分……这会是何等奇妙瑰丽的一部分啊!我在金蔓扭头放下肩包的那一刻跌坐进身后的摇椅,那沓打字机一个一个字母印出来的稿纸也被我拍在一旁的圆桌上。我瞪着它,撑着额头,一颗心脏呼之欲出。
我并没有像我料想的那样迫不及待地翻开那叠纸。我想,在这会儿,我幻想那是一个才华横溢得叫全天下的剧作家都自叹佛如的好东西,只要我不翻开它,它就可以是不存在的。
“开始吧。”我低声说,甚至有些气若游丝的。我觉得我的头颅已经被套上了绞刑架。只等金蔓出声,只等金蔓把那些字母念出口,我迟到的一败涂地就要前来嘲笑我了。
金蔓摘下藤编帽,挂在一旁的衣帽架上。她捋了捋耳后的头发。她抿抿唇。她抬眼看我。她的眼神变了。那双蓝眼睛不再是调侃的、笑意的,那双蓝眼睛变得平坦,但正因为是常人不可能拥有的、完全祛除了理智后的平坦,才叫人感到似曾相识——
我们同时深吸了一口气。
她说:“……这一切都是你的错!是你,仗着爱情的名义把我从伦敦带走,从此我便再也无法成为一个歌唱家了!”
她说:“若不是你,如今我一定还在考文特花园剧场中央的聚光灯下,每一夜、每一夜、每一夜,都有我最爱的鲜花与欢呼,每一夜,提琴手与钢琴家争先恐后地向我跪下,祈求我的声音……每一夜、每一夜!”
她说:“我为了你而葬送了我的梦想,如今,你却说我是个无病呻吟的疯子,要把我送去那活死人呆的疯人院,日日夜夜都被绑在结了霜的湿床单上,像头野兽样嚎叫!我恨你!我永生永世恨你!我可从来都没有欺骗过你……我的这颗心有多么爱着你,就有多么恨着你!”
她仍旧是美国人钟爱的模样,她是金发的甜心,人人都觊觎她的美貌,除此之外便不再看见她身上的任何东西;可她想成为一个真正的女演员。我们的花瓶金蔓哟,她就好像……她就好像是那个女人。在此刻,她仍旧甜美,却比平时更危险,反射出淬着毒般的华美。我知道她这时正在“成为他人”。但……不光是成为某个虚构的“他人”,而是成为“那个女人”。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我掌心冒出冷汗,被我压在桌上的稿纸变软了些,我仍旧没有翻开第一页。
真他妈的活见鬼,诺里斯,见鬼。
我只字不言。点点头。
她说:“这是第一场。”
她说:“这后面还有一场,诺里斯先生说也很重要……”
当然很重要。每一个词儿都很重要。诺里斯当然会这么跟你说,因为我也这么觉得。金蔓低下头。她的声音压得不可思议的柔软。
她说:“雷……”
她说:“光是努力、努力、再努力,光是这样活着是不够的。”
她朝前跨了一步,逼近我。我的摇椅发出一记长长的嘎吱声。
她说:“站在这里,不要动,雷。”
声音轻得像耳语,手却抓住了我的椅柄。她是真的在用力,因此透过白皙的皮肤,我几乎能看清楚她的血管。她的热度传过来,外衣底下我的皮肤开始发抖。
她说:“我的好男孩,听着,把我刚才的那句话重复一遍——”
她模仿得努力,蹩脚,但我认出了东伦敦的口音。熟悉且遥远的,在我尚未开始记事的幼年时代,在母亲情绪失控时偶尔窥探到的一隙真相,属于她血脉的不加掩饰的真相。
她说:“……光是努力、努力、再努力,光是这样活着也是不够的,你必须记得清清楚楚的。雷。”
我望着金蔓。我点点头。
“可以了。”
我仍然没有翻开那沓剧本,但我在等最终的答案。我臆想的绳索并没有勒住我的脖子,绞刑架的木栏也并未落下,取而代之的则是曼哈顿的大雨。凶猛的雨点朝我袭来,霹雳啪嗒地在窗外大喊大叫,叫屋子里变得份外沉寂。时间又过了一小会儿,我干巴巴地说,“……谈谈你演的那个角色,谈谈你是怎么看待她的。”
“伊芙琳·爱希,”金蔓露出迷人的微笑,“噢,导演,依我说,她是一个爱的疯子。”
金蔓离开后,赛丝安塔从卧室里走出来,我猜她听见了全部的过程,但并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我转过头,望着赛丝安塔,整个人都在止不住地剧烈颤抖。不知不觉地,我在她吃惊的双眸中看见自己泪流满面,于是我也同样快乐地吃惊起来。
“那不是垃圾。”我低声说,“那些不是,你明白吗?赛丝,你明白吗?”
纽约入秋后,我开始着手重写《皆大欢喜》的剧本。前些日子来,它都以旧金山赫赫有名的罗伯特·诺里斯为主角,如今却因我从金蔓那儿窥得的一丝秘密而变成了另外一种模样。罗伯特·诺里斯奉为天才之作的、叫他在离奇死亡之前都在四处奔波的、不惜隐瞒我也要将往昔电影帝国最强班底重塑起来的那个梦,竟是我未曾写到结局,同他一齐坠入河流的老鼠的电影。这样一来,我便不得不重新回头去思考——诺里斯死时究竟在寻找什么?显然,金蔓也远远无法达到他理想中能够饰演“伊芙琳·爱希”一角的要求。眼看我的挚友比过去大半年里的模样要离我稍许近一些了,但仍旧,我不能说我完全理解他的想法,也依然不清楚他死亡的真相。先前那个香烟女郎是怎么说的?他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演员,甚至宁可去相信那些若有似无的流言,寄希望于传说与神话。那么……具体些说,究竟是什么传说与什么神话?他的私人医生给过我一个名字,图兰朵,他们说,是一家开在中华街街口的古董店。那种地方向来与诺里斯的偏好无关,让这消息看上去有些可疑。谁知道那会不会是东方黑手党的阴谋?我并没有立刻追踪下去,反倒把这念头放在手边,一边仍磨磨蹭蹭地改写着我的剧本,每隔几天收拾一些诺里斯搁在我这儿无人问津的遗物。由于他的宅子早就被那些参加葬礼的人搜刮过好几次,留下的大都是些无关大雅的东西,譬如抽到一半发霉了的雪茄、锈迹斑斑的黄铜谱架、一本《公爵夫人之书》,还有更多东西都在那几个未开封的大箱子里。整理遗物和重写剧本、回忆上个冬天我的手稿里究竟写了些什么一样,需要人耐下性子,绝不能心急。可这时,哪怕我刚刚从剧本的第一个词开始落笔,大刀阔斧地重新搭建整个故事的框架,距离最终成型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也已经隐约看见胸中升起一个模模糊糊的、应有的雏形:它必定包含着遮遮掩掩、衣不蔽体的老鼠,又含着每一个故事里惹人喜爱的富有浪荡子。上一个隆冬我未完成的、不知如何填满的后半截故事,如今却因诺里斯之死显得不再束手无策。现在,哪怕仍有许许多多空白的碎片杵在我的面前,也无法成为我不去写完剧本的借口了。这是我的使命,我必须完成的使命,哪怕往后它的诞生不再有罗伯特·诺里斯本人的参与,也将生来具有他的一束光,并且坚硬,结实。我甚至坚信,一旦它完成了,未来任何口诛笔伐都无法伤它分毫。有了这使命后,我的落笔比起先前畅快了不少;我原以为被我远远抛之脑后的关于老鼠的故事,也又一次间杂在诺里斯的故事之间自然而然地落在纸面上。大抵上,任何一次成功远航也许都是这样开始的——我搁下窗帘,褪下缠绕在我皮肤上、背脊上、眼睛上的薄膜,我仍有许多待确认的秘密,但如今它们不再是挡在我前头的冰山,而是悬浮在我上空,指引我掌舵的天狼星。这是属于我久违的娴熟,一切都在这个秋天回到了一九二零年之前——我仍旧喝酒,甚至酗酒,可我不觉得难为情。痛快灌下的威士忌扯开我的喉管,让我的呼吸变得更畅,乃至销毁了一个粗鄙的我的存在,而火辣辣地向夜空敞开。我开始了航行,而电影……真正的电影则从远方悠然漂浮而来。漂向我。
停笔的时候,我继续给那群精明过头的家伙们打电话。我向来不擅长推销自己,更何况是拉下脸来推销自己的新剧本。赛丝安塔有时在旁边听着,耐心比我还好,我想也许我应该干脆把电话交给她——谁都看得出来她是个更优异的谈判家。但她似乎和听筒另一边的人一样,对于目睹我参与进去的整个过程乐此不疲。他们并不明白——我在幼年学会站上舞台展开四肢放大声音逗人发笑,步入少年时懂得躲在面具后走入单束灯光下用他人的喉舌说话,成为男人时则终于走向幕后编织谎言,但若要我真正和人打交道,我只得硬着一条拙劣的舌头,发出叫人不悦的声音。往年,这些与投资人打交道的活儿都落在八面玲珑的诺里斯身上。他富有,与他们同一个视角看待这个世界,所见所闻叫普通工人连梦中都不曾畅想,于是他也最清楚他们那种人的劣根性,三言两语便令他们个个都自认慧眼识珠。但私底下,诺里斯总是同我破口大骂那些蠢货,恐怕这辈子连真正的胶片都从没碰过。你瞧,我们业界的人其实从头到脚都一样。他们总能抓住各种时机,热情而慷慨激昂地向你描述他身上各种难以定义的弊病,那是创作家的怪癖!那是天才的病根!那是叫人痛苦的、但是开出花来的恶的种子!好像只要你听完一种了,这弊病也便能在他身上迅速结痂痊愈,从而成为一枚钉在衣领上、足够跨入艺术这一殿堂的勋章。随着你同他们交往的时间拉长,这些勋章便越来越多,久而久之,你也就分辨不清他们究竟是在把你当做神甫忏悔,祈求你用一记艳羡的感叹治愈那些伤口,还是假借着忏悔的蝉衣对自身无数丑陋的弊病大放厥词、引以为傲。不出意料,这电话从中途起就变成了那旧金山投资人单方面的滔滔不绝。这样的对话不亚于过去强迫我去的每一场交际舞会,我不禁感到疲惫极了。
“……你的投资人怎么说?”赛丝安塔问道。
我搁下电话听筒,摇摇头。女人一挑眉,一脸啼笑皆非,意料之中的表情,“没有成功?”
“……没成功,还是个见鬼的自大狂。”
“看起来你们彼此彼此。”她笑道。
“别闹了,赛丝,让我靠一会儿。”我歪过头,脸颊刚好抵在她裸露的手臂上,她肩膀上有一小块凸起的骨头顶着我的太阳穴,分不清楚我们究竟谁的皮肤温度更低。我顿时困得几乎睁不开眼睛。“怎么会那么困?”她低声说。我嘟囔了句什么,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回答了什么。我想这狼狈应当归功于赛丝安塔不在的那些夜晚,我又开始频频复发的夜游症。它过早嗅见冬天的踪迹,不再甘心蛰伏于我的梦里,和我的过往一起卷土重来。我就着酒精的猛劲顿时昏睡过去,以至整个人都从摇椅里朝前跌落,打翻了刚被堆在我书桌上的两个大纸箱。我陷入僵死般的睡意,四仰八叉地躺在地板上无法动弹也说不出话。她的声音隐隐约约地喊,怎么了?我答不了。我看见一双眼睛,一双蓝眼睛,赛丝的眼睛,我看见一双手,赛丝的手,她捧着我的脸,我看见漫天飞舞的纸张,打字机的痕迹、诺里斯标志性的花体字、空空如也的信封、还有许许多多张看不清楚收件人的信。女士!我该开始做梦了,做廉价的梦,做一个在你怀里不再夜游的夜游者的梦!
我一连睡了十多个小时,什么都没梦见。看样子,想在梦中寻找线索是多么徒劳的期望啊!又或者,我只是在梦中梦见自己在没有梦的夜里?我醒来的时候,赛丝安塔已经把毯子抱来了。我仍旧躺在地板上,倒不至于在初秋的晚上冻得瑟瑟发抖,但也绝对谈不上舒服。我说我有点饿了,她把桌上用纸裹得紧紧的冷三明治丢过来,我周围仍旧是撒了一地的信,全部都是诺里斯的信。我说谢谢。她什么都没说。我想我确实喜欢她这幅模样,不装作一个美国好妇人,也不总是完美无瑕。我坐起身,靠着背后桌脚,就着半杯冷咖啡塞下那个三明治,又与她分享了烟盒里最后一支细烟。我们沉默地你抽一口,我抽一口,那支烟在我们之间划出忽明忽灭的火光,越来越短,最后被摁灭在烟灰缸里。我们接着又一声不吭地喝起酒来,两个不同大小的玻璃杯,各自给对方倾满,喝掉一大半,再倾满。房间里只打开了一个落地灯,因此稍许有点光线,足够我们看清彼此,看清地上的信,但不足够打消我头脑的昏昏沉沉。诺里斯有很多信,我说,他这样的人总有数不清条人际关系需要靠这些小小的纸片来维护,就像你一样,赛丝,你们本质上都是在做人的生意。更多的就不好再说啦。若要把人的生意做大,那就不能做一个有德行的人,要是又想做生意,又想做一个有德行的人,那可就太痛苦啦。所以华尔街的人从来不讨论德行,电影工厂的人也不讨论德行,想必黑手党也只用义气来代替德行,就是为了避免那种无休无止的道德的审判。
你也是,大导演,她懒散地回答道,话语里平铺直叙的味道多过常人的轻蔑,没有人,你靠什么来维护你的声名?
我不要声名了。我说,声名什么都没给我,维护我的声名反倒把我毁了,你瞧,归根究底我还是没从那些个舞台剧中走开,这些年来,我给自己换了个空心木头台子,把它越搭越大,越搭越薄,直到我站在另外一束聚光灯下面。瞧着我的人依旧跟从前一样,要么给我鼓掌,要么向我丢酒瓶。最初,声名叫我误以为自己抓住了只有我才能掌控的世界,到了后头,声名却让我离开了我。
赛丝安塔没有接话,她俯身捡起一两张散落在我旁边的信。我此时瞟了一眼信纸上的落款,罗伯特·诺里斯熟悉的花体字,我没有朝上看更多。好奇心与罪恶感左右拉扯着我——一方面,我告诫自己这是诺里斯的遗物,之所以这些私人信件会存放在我这儿,无非是因为他生前仍旧年轻,从未想过要提早立下遗嘱,他的双亲又远在大洋彼端音讯全无,因此曼哈顿的警方实在不知如何处理,只得把我当做一个体面的垃圾场,一股脑儿地全部要求我来处置;另一方面,我又确实想知道他在隐瞒着我四处沟通的那几个星期里,是否通过信件和其他人谈论过关于电影的事宜。电影必须成型,《皆大欢喜》必须在缺少了罗伯特·诺里斯的情况下仍旧代表着罗伯特·诺里斯,如此一来,我仍和过去的一整个春天与盛夏一样,需要探寻诺里斯剩下的秘密。
“姓法尔的人倒是挺多。”赛丝安塔冷不防地在我身旁出声,我转过头时,她扬了扬指间的信纸。她拿枪的手在这会儿不可思议得轻柔。
“这信有点意思,你要看看吗?罗伯特在跟一个姓法尔的人打听一个女人的死。”
据我所知,诺里斯只认识一个法尔。这个法尔此刻正瞪着赛丝安塔,好像他是今夜才第一次遇见她。法尔在纽约是那么常见的姓氏吗?我想,真是个可怜人,法尔的周围有什么人死了吗?可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夺走了赛丝安塔手中的信纸。我从前从未做过如此粗鲁的事情——哪怕我也向来谈不上什么彬彬有礼的绅士,但从女人的手中夺走什么东西……向来只有她们掠夺我的份儿。我滑稽地捏着那张信纸,用力之大几乎将它从中央揉成一团,可我却注视着赛丝安塔。她也不愠怒,反问我道,“你都拿过去了,不准备读一读吗?”
如果不是因为在此之前我从未拆开过这个纸箱,而赛丝安塔也对那份剧本中的真实内容一无所知,我简直就要怀疑这是她故作严肃的恶作剧了。但十几年来,我从未认错过诺里斯的字迹;信纸摸在手里也是他常用的特制款式,显然这是一封在他死前尚未寄出的信,而这封信的收件人恐怕并不是此刻的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我僵持在原处,只觉得自己像是很多年前站立在船头,看着自己远渡重洋,即将跨上但尚未跨上的那片土地时久久观望的心情。我雀跃得汗毛直立,但同时也恐惧得几近跪倒。
我把信纸朝内侧对折,递回给赛丝安塔。我不读,我说,这是我不应该碰的关于诺里斯的事情。然而就在我说起这句话的时候,我迟迟想起在盛夏正午的浓浓烈日下收到的那一封来信,信封表面来回涂黑的一长条字迹下方才写着我的住址,用的是和信件里完全不同的墨水,仔细想想,甚至连字迹都不太一样。如果……如果涂黑地址的人并非是寄出这封信的人,而是由于在抵达纽约后,原先的地址无法送达,刚巧诺里斯宅邸那儿的邮递员又知道我是处理他身后事的指定联络人……
那么原本应该收到这封信的人是诺里斯才对。这是一封寄给诺里斯的、却是写给我的回信。
“……给詹姆斯·法尔,我亲爱的父亲。我已经多年没有向萨默赛特写信,希望最近频繁的来信没有太过叨扰……”赛丝安塔轻柔地念道,我抬起头,看见她重新捋平了信纸,旁若无人地朗读着上头诺里斯的字迹。她说罢扭头看着我,“诺里斯的信件真是写得漂亮,叫我忍不住想读一读。”
一阵阵羞愧的热度涌上我的脸,但更多地,我想,是赛丝安塔给我带来的解脱。这是我爱她的原因之一,那就是我可以承认自己神思恍惚毫无长进,但仍身且由己。我站起身,背对着她,走向停摆的钟,她往下念,念得不紧不慢。
“……自从上一封信后,我还没有收到你的回信,可这并不妨碍我同你谈谈这些年来我的生活。我从旧金山搬到纽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再拍电影了。我想也是这些时候里,我愈发开始回忆起曾经关于我们的往事,还有母亲。一九二四年年初,在一场舞会后,我跟我的朋友罗伯特·诺里斯说,全天下都不会有一个女人比我的母亲更适合当女明星了。他当时喝醉了,一定不记得我在说什么,而我的脑袋也昏昏沉沉的,完全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同他提起那些疯狂的往事——谁知道那群家伙往水烟里添了点什么东西呢?自从禁酒后,人人都想在别的地方找乐子。于是我告诉他,如果说时隔多年,我还能再写一部电影出来,那么那一定绕不开我的母亲。一个年轻时美艳四方,最后死于疯狂与自杀的人物,谁能比她更传奇呢?在这儿,没人能比得上她。你瞧,过去我总是试图装作她不存在,这是我从你身上遗传到的最显著的一点。但现在我要同你谈谈她——上一次我们谈了什么?我离开了你们,我去了寄宿学校,然后是剧团,我随着剧团来了这儿,我开始拍摄电影,我成为全美上下谈及电影无人不知的导演,没错。可我还想知道她当年究竟是怎么死的,人人都说她是自杀,可诺里斯(如果你知道我们前些年的电影,那么我得告诉你他是我身边最得力的赞助人和片场负责人)却说他托人查遍了那年的记录,没有任何关于自杀的记载,只有报纸上一小块不起眼的讣告。”
念到这里,赛丝安塔顿了顿,她转过头看着我,我什么都没说,于是她继续念了下去:
“我要写一部电影,在这之中,我必须知道伊芙琳·爱希之死究竟是什么样的?如今我只能靠着缅想,去假定她的死一定就像美丽的奥菲莉娅——这是我能想象的关于女人与溺死的唯一画面。但她唱着歌吗?她疯狂吗?她编织花环了吗?她死时穿着长裙,像原本就生长在河流中那般惬意吗?我不知道,父亲,这是我唯一的疏漏,在我的剧本中,这是唯一饱含想象,因而显得像童话般的部分。”
诺里斯写得太拙劣了。我想,他一心觉得自己写得好,可他写得未免“太好”了。他忘记了我可没去过剑桥,从不会用诗歌一样的语言给家里写信,他忘了我们说起话来彼此刺痛彼此挖苦,但因此也不会像他的家人那样习惯性地使用语言粉饰它的寡淡。这是平常家庭里的生活,我活得太像他,可我父亲不是。
“你说很高兴能看到我的信,这些年,你甚至都不知道我住在哪里。我不知道——我不记得了,当年我从家里离开时说的话……但我很高兴能同你说上话,父亲。只是在我回去之前,我先要完成在这里我和诺里斯必须共同完成的事情。我要和诺里斯将垮掉的帝国重新建立起来。为此,我需要你的帮助。落款:雷蒙德。”
我从不在他面前喊自称雷蒙德,我想。赛丝安塔收起手中的信,在地上寻找空白的信封,好把这信再一次物归原处。她找信封的时候我也蹲下来和她一起找,但其实我们都在找更多来自远洋那头的信件。你要知道我的父亲在说谎。我说,我从来没主动从家里离开过,我母亲把我送去孤儿院,后来,我父亲又把我送去寄宿学校,可他却说我是自己要求离开的。诺里斯冒充我给他写信时,他甚至还想说服我这一点。
是你要求自己离开的吗?她问。
不是,我重复道,我那时候什么自己的念头都没,我从没提过要自己走,一定是他在说谎。
你们要么有人在说谎,要么有人记错了。
人会把如此重要的事情记错吗?
赛丝安塔不答话。她的长发没有挽紧,这时有一绺头发从耳根后滑到脸颊边,我注意到她曾经颈间小溪般发着光的银链不在了。女人总有成百上千件首饰,也许她今天也只是偶然换了下来。她注视着我,和曾经一样。
“也许会,也许不会,我不知道,”她说,“但人总会搞错一些事情。如果那是你的记忆,那么你就只好相信它了,相信它的时候,它就是对的。”
纽约进入秋天,我缺席了九月在中央公园的马术赛,而赛丝安塔说她已经订购今年的帽子,不出席未免太可惜,于是独自和其他的同伴赴了约。那之后直到十月初,我们几乎都没有见到几次。好像那一晚解开的关于诺里斯的秘密太沉重了似的,我从来没想过她也许根本不想离我那么近。当我仍旧是个谜团时我就是一部没有结局的电影,一个打造好的谎言;当我被揭开的时候,她应该也看见了那只吱吱作声的老鼠,于是那猛狮也该掉头去找真正同她相称的情人了。我还没有告诉她,九月时所有我能找到的投资人都拒绝了我的请求,更糟糕的事情在于,如今已不比一九一四年,被影业工厂垄断的院线也朝我关上了门,彻底拒绝个人出品的独立电影在纽约排得上行列的放映厅里上映。换句话说,即使我的储蓄能支撑我租用器械完成拍摄、好心的演员们愿意降低片酬接受我的邀请,最终它也无法真正投影在荧幕上。对于几乎已经完成剧本初稿的我而言,这着实是一个沉重的消息。我走在前往美分剧院的路上,这两个月来他们经营不善,如今转手剧院的消息上了各方小报,可没人想接手。那是个过时的小剧院了,自从索福克勒斯剧团也从那儿离开之后,目前上演的《皆大欢喜》也反响平平,几乎坐不满半数,他们早就有想法要把剧院转手出去,如今终于下定决心。我给剧院老板打了电话,约他在今天谈谈剧院的事。
“审判就要来了!”
没错,我想,这审判也该来了。声音像是一颗丢进人潮的石子,激起层层涟漪,走在我前面的一对恋人看上去被这古怪的嘶喊声吓到了,以至男人更加坚定地抓紧了女人的手,低下头来窃窃私语。他们一高一矮,一个丑陋一个美貌,都皱着眉头,一副嫌恶的表情,看上去是何等的不般配,以至于显得有些滑稽可笑。我不禁想起赛丝安塔,倘若我们结了婚,三十年之后我们是否还会产生如现在这样说不清道不明的、比起感情而言更类似奔赴战场、打下闪光灯、剪辑胶片时的激情,是否还会至始至终对一个固定不变的对象产生源源不断的渴求。生活从来没有教会过我爱情,生活在我母亲之后教会了我父亲婚姻,而爱情始终都是教不会的。我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们在我前方唾沫横飞,大抵上都在说那喊话的老头不知道是从哪来的、天知道他身上是否还残留着哪怕一丝体面、瞧他的袍子多么破烂,比起神父而言更像是从疯人院中跑出来的魔鬼,亏他还没被手中十字架灼烧。我在这时才意识到那个站在街头中央展开双臂喊话的人是个神父。审判就要来了!他反反复复地说,每一个从他身边路过的人都像是要被那双干枯发紫的手束住,于是他们个个都加快步伐,绕着弯纷纷从他身旁逃离,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中央,人群竟以那神父为中心从两侧敛开,又在经过他之后在他背后汇拢,以至他看上去就像是个疯疯癫癫、来自地狱的摩西,劈开人流。审判就要来了!他一个接着一个地劝说来人该要敬仰上帝,建立方舟,好让男男女女与动物们在末日来临之前上船,躲过旷世之灾,但他说得最多的仍旧是审判,审判就要来了!这话把我带回一八九九年的威尔斯大教堂,审判就要来了!神父在我身后低声耳语,唯独虔诚才能叫主怜悯你,拯救你!撕裂般的痛楚随之而来。那是一道伤疤。我想,我停下脚步。就跟此刻眼前那可怜人朝我伸出的左手掌心中的伤疤一样,一道狰狞的贯穿伤。我不知道是痛楚在先,救赎在后,还是说他们是同步降临的;痛楚即是救赎,因它将会让往后所有灾难不再称得上是真正的灾难。我低下头,凝视着那双眼睛,“神父,我同你一样。”我说。
他分辨不出颜色与神采的眼睛仍死死地盯着我,向我摊开手掌,嘴里嗫喏着:审判、审判、审判!
我握住他的左手。“上帝会审判你们的,”我说,“信他的人被他拯救,信他的人被他审判,能审判我的只有我的上帝。你如果信仰我,我即刻便可告诉你你已经接受了我的审判,而我原谅你。”
我的话引来周旁人戏谑的笑声。他们先是笑那神父,如今又笑我,他们从那神父身上探得一二三点踪迹,说他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疯言疯语,言辞间将人看作废物;他们又从我身上探得一二三点线索,说我目光涣散、胡茬冒青、前言不搭后语,话里话外把我当成另一个骗子。人们心中总怀有坚定的信条,这信条叫他们将天下划分成三六九等,各有各的方法,各有各的道理。黑皮肤黄皮肤白皮肤,红头发黑头发金头发,再把头拧过去看看大陆的另一侧,名字里有铁匠的富豪与出身贵族的穷光蛋,强壮的男人与聪慧的女人,这跟你在哪没关系,直到世界上只剩下最后两个人,他们也总能拿出一套自己的理论来将对方打入下等人的行列,财富、出身、地域、姓氏、学识、品味……即使看上去那些条件千差万别,但每个人都在这街上试图证明他人低人一等。三六九等是支撑人存活下去的核心体系之一。我冲他们微笑,缓缓竖起中指。这下,那无数道嫌恶的目光同时投向神父与我。我回过头来看着他。熟透了!我耳旁响起某年盛夏天在教堂后院的草丛间神父的低吼声,熟透了!烂透了!真叫人恶心!我一只脚上的鞋子掉了,踩在一颗熟得爆裂开的杏子上,脚底板和脚趾间湿哒哒黏糊糊的,他仍在说,熟透了!烂透了!就好像熟透了、烂透了的不是果子,是我。
“你接受我的审判吗,神父?”我说。我紧紧抓着他的左手,看见他涣散的视线终于在我的脸上聚焦了短短几秒钟,很快又移开了。我一放手,他便立刻转头去寻找他人,灵活得像一条鱼,“审判!审判就要来了!世界末日就要来了,听听我说的,求主垂怜!”
一股飘飘欲仙的醉意在这街头笼罩我,一时间我竟分不清楚这到底是纽约人来人往的街道,还是徜徉在海洋上巨轮空无一人的甲板,星空在白昼惊然乍现,而振翅的鸽群如绵云落下,看呀!审判该来了,让世界末日也跟着一起来吧。即使末日来临,这世界也不会有任何变化。欧洲的那些人儿闹哄哄地弄脏弄乱了自己的土地,于是揣着一颗颗活蹦乱跳的野心跟随着船队与浪潮原封不动地攀上这儿的土壤。这儿便成了他们眼中俗气的乌托邦;它由于开化迟缓又基于杀戮,被健忘且衰老的远方文明所抛弃,但同样地,它像任何一个野蛮人的婴儿一样强壮,在金矿与黄沙上无畏地开采出从未根植于此的乌托邦。他们忘了,世间从没他们想要的乌托邦。他们去了哪,便摧毁那儿的土地,塞满影院剧场、高级餐厅、伍尔沃斯大厦、福特汽车、纺织机器、卷烟厂,在焦虑与狂喜的交替中创造新的烦恼。世界末日来了一遍又一遍,在不同人的头上反反复复,如今又要来了,有什么可稀奇的!我瞧这世间确实是个真正的乌托邦,因人们竟能忍受它毫无变化并也如此生活着。
我把路上神父的怪事告诉了美分剧院的老板,他啧啧称奇,说那神父或许是个当好演员的料。我和他一同笑起来。比起一九一三年我们刚刚来到纽约时,他的模样在这十几年中迅速衰老了不少,鹰钩鼻的阴影比往日更深,肩膀变厚了不少,一双下垂眼总是微微眯着,不熟悉的人总觉得他下一刻就会开始打瞌睡。如今,他一半的头发都间杂着花白,我想他一定盼着那头棕发赶紧一夜间全部变白,看上去也比如今要好过不少。青黄不接的时刻是最糟糕的,好像我们眼中的人要么年轻,要么衰老,夹在当中的人既不好宣称自己仍旧年轻,又不想过早地跨入年迈的队伍,落得个尴尬不已的下场,好像人人都要经历的这段时间压根不存在似的。我坐在他对面,竟然对他肃然起敬起来,因我知道未来我也将步入这个时期,不会比他体面多少。他如今仍用着多年前诺里斯送的那套骨瓷描金咖啡杯,一把珐琅勺,不禁令人感叹即便剧院落得如今险境,他也将往日情分放在前头。我正犹豫着该如何开口,他却先把杯子推到我的面前,“罗伯死了之后,你怎么样?”
“我在写新电影的剧本。”
“好,好,你当年从索福克勒斯剧团离开时几乎落得个千夫所指的下场,人人都说你是个叛徒,那时候我把他们都挨个儿揍了一遍,说法尔小子是该飞了!那时,罗伯和我从你身上看见了一样的东西,现在,我也看见了一样的东西。”
我想到这些年来的困境,不由鼻子一酸,只得低下头,看见那咖啡杯的刷金内壁,它保存完好,这些年来,想必也并不经常使用,而被新主人小心翼翼地保存着。我更觉难以开口,可我今日来便是为了说这番话的,“……说实话,我碰到了些困难。”
“如今?我们的大导演还会四处碰壁?”
“不比当年。”我摇摇头,“你知道我们的一切都留在旧金山了。在纽约,我就跟个初出茅庐的人没什么区别,如今甚至找不到一家愿意接受我的放映厅。”
剧院老板笑了,“这话我倒是熟悉,你知道一开始我为什么会把这小破房子亲手改造成剧院吗?所有剧团都拒绝我饰演约翰,于是我说,那我就要成为剧院的主人,往后每个来这儿的剧团都要先由我瞧上一番,而只要我想,我就要站上我的舞台,成为我想成为的人,谁都拉不住我。”
“你愿意把剧院改造成放映厅吗?”
他沉默了一会儿。我几乎立刻就后悔了。这是孤掷一注又万般冒犯的请求,他有可能立刻就把我从这儿踹出去,并且再也不准我踏入美分剧院一步。如果他想踩上潮流的节奏将这儿彻底改造成放映厅,美分剧院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日薄于西山。我自觉粗鲁,但此刻也只得硬着头皮求助于我最后的希望。
“不。”他放下了手头的咖啡杯,果断地回绝道。我却松了一口气,这答案虽然仍叫人心头沉重,但至少也不算是最坏的结局。我嘟囔了一句对不起,算作是声过得去的道歉。谁想到他竟然笑了,“噢,法,但我没想到你竟然走投无路到了这种地步。”
“确实是走投无路了,但我必须把它拍出来,我必须……”诺里斯与我彼此欺骗彼此隐瞒,就为了一部该死的电影,为了一部试图拯救我,也拯救他于深渊的电影。如今他已经死了,我决不能让电影也跟着死。它可以不用受到万人追捧,可以不再把我们带回帝国的王座,但它,哪怕往后隐于电影的历史、隐于我们履历的长河,也必须从空空如也的舞台下方破土而出。
“你还有个办法。”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我难以自禁地握紧了拳头,他眨了眨眼,“你忘记了《绳索》吗?”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提起那部饱受批评的戏剧,那是我结束旧金山的拍摄之后唯一一次将故事带回到舞台上,它有近四个小时那么长,是在默片之后我第一次写了大量对白的剧本,也是我戒酒时期的最后一部作品。它当时没有在美分剧院上演,对这小剧院而言可谓是不幸中的万幸。我并不想过多回忆起当时铺天盖地的恶评,只得委婉问道,“《绳索》怎么了?”
“你不是只有电影。”他说,“你可以回到舞台,回到戏剧。不少旧金山出品的电影正是由剧院里头大热的戏改编的,如果当今你走投无路,你可以替自己造一条路出来。”
最后的罅隙并未完全被堵上。我抬起头,上方剧院后方熟悉的、赤裸的、光滑的灯泡在我们头顶天花板上悬挂着,它发出昏黄但是足够明亮的光,就好像我们刚刚来到纽约,惊叹着这城市的同时蜗居在剧院硬床铺上啧啧称奇时的光那样,它远远不如后来片场拍摄用的聚光灯那么耀眼,甚至也不如旧金山的太阳温暖,但很长一段时间里,它同电影一样,让我忘记我。
“美分剧院可以在如今那老剧本《皆大欢喜》之后归你使用,让我瞧瞧,上一份合约到十二月初结束……你不能把它改成放映厅,法,但你可以用你的剧本拯救它,同时也拯救你自己的电影。只需要一次成功,只需要一次让所有人看见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的回归——
“那么,便不能有人再拒绝你的要求。电影的世界便又将回到你的脚下。”
之后,我在两个星期内谈妥了美分剧院的使用权,与我们的老朋友一同成为它的合伙人,并在这个秋天着手撰写两个版本的《皆大欢喜》。其一,自然是原本电影该有的剧本;其二,增加了更多对话,减少了场景的转换,以便能让其更适应舞台的局限。我自然也联系了金蔓和其他演员,一一获得她们的允许,修改并延长合约,向他们致歉,并且告知他们剧院从十一月开始接受全天彩排和布景,十二月初时正式对外演出,如果一切顺利,来年开春时我们就能回到旧金山,开始我们影片的拍摄。直到十月末,我仍不满意诺里斯的选角,但苦于优秀的男演员如今都不屑在《绳索》之后来到我的剧中,我便也只得硬着头皮先将就着把剧本改完。十一月时,我们顺利入驻剧院,加紧排练,一切都围绕着十二月初的正式公演展开,在这期间,我做了两个重大的决定。
第一件事情便是确认了《皆大欢喜》的服装设计将由专人负责,由于剧本的时间跨度近三十年,而没有罗伯特·诺里斯的帮助,我需要一个足够强势的参谋。在剧院老板的介绍下,我前往圆环服装厂,见到了传说中的伯恩女士。原本我是不会亲自到服装厂去的,但所幸这儿距离布鲁克林够远,而剧院老板又欠着她一个人情(上一次《李尔王》的订单跟一开始谈好的可不一样!他向我说起来时缩了缩肩膀),于是我承诺他这一次会将《皆大欢喜》的戏服设计与订单全部交给这位以“嗅觉敏锐”而在业界闻名的伯恩女士。她果然丝毫不逊于流言中的形象,一双细闪的高跟鞋、一根金头手杖、圆筒冰激凌般膨胀的身躯与微微下垮的脸颊,叫人一点都不奇怪为什么从来没人敢欠她的人情。她见到我后先是冷哼了一声,说什么希望我不要像那个老头一样最终白费了她的姑娘们一针一线缝出来的艺术品,直到听说我要订制一批新的戏服后态度才有所缓和。除了将诺里斯平日里常穿的衣服直接送过去,按照新演员的体型重新修改尺寸之外,我将所有的服饰设计都交给了工厂那儿。她向我保证每一张图纸都会由她精心绘制,并给我展示了那十几层楼的偌大工厂里叫人心生畏惧的机器与成排低着头的女工们。“我的姑娘们可都一个比一个勤快,别看她们的手有胖有瘦,有黑有白,做起活儿来可没一个敢邋邋遢遢的,我敢拍着胸脯给你保证,大导演,从我这儿出去的戏服,你穿上一百次都不会掉一颗串珠!”我一边点头,一边想我哪敢不信。她像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守林人般,带着我穿梭在纺织机器与密密麻麻的工人们之间,工厂里的通道狭窄阴暗,我几乎透不过气来,只觉得四周都是被她捏在掌心里的森林,也不知道最终通向的是出口还是虎口。她说起自己的姑娘们时十分自豪,虽然——虽然我瞥了几眼,大多数人的头发都挽得紧紧的,穿着脏兮兮的工作服,我看不清楚她们的脸和手,但多少能想象出她们的模样——她们在这儿时,不是孩子,不是女人,也不是男人,她们选择不成为孩子,或者不成为女人,因为浑身上下都有股被驯服后的疲软,动作与其说是干脆利落,不如说是更像是机器。于是我知道早晚有一天她们都会被替代,也许是十年之后,也许就是明天。她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将自己打理得足够能够运转起来,而伯恩女士,她分明是在维护一台巨大的纺织机器,而不是她的姑娘们。这跟旧金山那边没什么区别,我想,被垄断的导演、演员、剧作家、院线,电影成为一个产业的巨大机器,你要么顺着那股曾经的你也一同铸造起来的机械浪潮,要么就被它碾过,寸骨不留。在这块土地上,任何东西都难免朝着这趋势狂奔。我不禁在瑟瑟秋风中打了个喷嚏,也不再听伯恩女士究竟说了些什么,“……看在你之后还要做电影的份上,我就便宜接了这批小订单,”她应该是这么说的,“但你得答应之后的服饰,你可都要……”我频频点头,环顾左右,一心就盼着离开,之后好把那些年份和角色特征都一概寄给她了事,有个女孩在这时候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她一头金发,和那群家伙们的毛毛躁躁不同,她看上去倒像是个她应该成为的少女。她长得也很漂亮,也许跟这个年纪的金蔓一样有个演员梦,不过生得不如金蔓那么好。我听人家喊她戈娜,应该是个西班牙语的名字,但看上去不像墨西哥人,也不太像我认识的西班牙人。她身上的衣服有手缝的痕迹,这让我想起凯丝,她总是爱亲手给我缝帕子,殊不知若不是因为爱情,是不是手缝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而我真正会爱上的是不会缝帕子的那种女人。这姑娘往后若是要嫁人,一定得明白这一点。她从我们身边经过的时候回头多看了几眼,我希望她皱紧的眉头不是在批评我的衣着。伯恩女士仍在说话,“……总之,就像我所说的那样,你的演员们十月下旬时就能来试试了,十一月我保准你能拿到一批完完整整的戏服。”
“好极了。”我叹道,“那么我们下个月再见。”
第二件事情便是我时隔近一年,重新前往赛丝安塔的宅邸拜访她。我翻出久挂衣橱的燕尾服,带了一束玫瑰前去找她。那栋宅邸仍旧戒备森严,但那夜我仍如往年畅通无阻。好像那些躲藏在阴影中的风声也一并消失了,窗外阔叶也在这夜里纹丝不动。我走进那几乎能开一场交响音乐会的大厅时,里头空无一人。赛丝!我喊了一声,没人应声。这是往日里她常爱同我开的玩笑,让我在那迷宫般的大宅子里找她,让我穿过一层接着一层的薄纱窗帘与交错的洁白高柱,穿过管风琴的乐声与远处山崖的风声,寻找她。我时常犯困,扭头就倒在哪张客房的大床上打盹,那时候不知道从哪窜进来的野猫就会亲昵地挠我。我的宅邸里没有猫,她如此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以至我第一次遇到时还以为自己在做梦。那只野猫也许在她能塞下一支军队的花园中安了窝,只在我落单的时候出现。但今天它没有出现。也许在我们彼此离开的时候,它也跟着离开了。我徒劳地在宅子里穿梭,可能相同的旋梯都走了三四次,最后在二层露台的一隅看见了赛丝。她今夜穿着一袭酒红色的睡裙,面对着从屋子里走出来的我,在月色底下看上去有些苍白。玫瑰早就被我丢在一旁了,燕尾服也被我脱下挂在肩膀上,我微微喘气,赛丝。她点点头,也不答话,仍旧笑盈盈地望着我,但比起从前,这笑容里总有些不一样的地方。我平复了一下呼吸,走上前去,把外套甩在一旁,双臂搁在露台栏杆上,也不看她,只是同她一起仰头看着月亮。我永远无法像她凝视着月亮一样凝视那空中的发光体,她凝视它就好像它能给予她力量,她凝视它就像我凝视着摄影机,因为它能给我力量。不知不觉地,我已经遗忘了我来这里的理由。我该同她谈些什么?在我离开你和你离开我的时候,除了罗伯特·诺里斯之死以外,还发生了什么?同我说说吧,赛丝,我也不求什么,只是来这里倾听。但我没有说出口。可还有呢?还有什么?赛丝,还有是我该告诉你的。过去一年,或者说过去数年里在曼哈顿的我并不是我原本的样子,我酗酒、在梦里大喊大叫、片场里毫不绅士地怒斥他人,我无能地依靠着他人和酒精来挥发我血管中说谎成性的天赋,如今我又该回去了,为了我的电影,我在回到一九二零年前的自己的那条路上奔波不息。那时候我不值得拥有爱情,那如今呢?我总觉得当年的凯丝·米尔无法承受我理想的份量,那如今赛丝呢?赛丝足够强壮,那我又在畏惧什么?这次不是我的理想,我恍然大悟,畏惧的人既不是胆小鬼米尔,也不是赛丝,而是我。是我非得抛下一切,才能逼迫自己为了配得上牺牲掉的东西而背水一战。明白了这一点后我忍不住笑起来,赛丝也不多问,好像她早就习惯了我像现在这样阴晴不定毫无道理,她凑过来吻了吻我的耳朵,“我很高兴你今天过来。”我也很高兴。我松了口气,“《皆大欢喜》会在十二月初时在美分剧院上演——就是那个上次说快要倒闭的剧院,”我坦然地望着她,“我也不知道它最终会变得如何,但……我会在前排给你留一个最好的位置,赛丝,我希望你能来。”
“我可不能保证我有时间出席。”
“但我能保证邀请函准时由我送到这儿来。”我接过她手中酒杯,一饮而尽,“来不来随你。”
“你说那是一部电影,如今却又在剧院上演?”
“投资人的那档子事,你心里清清楚楚……所以我们改成戏剧,暂时先在美分剧院试试水,如果反响不错,也许旧金山那儿的投资人会松口。”
“倒是盘算得不错。”
她看着我,我们都沉默了一小会儿。如果诺里斯在这儿,想必会怂恿她以比安奇的名义搞定那些见鬼的垄断制片厂。但我决意不向她求助,这是我们彼此生活之间最微妙的一道界限。我自嘲道,“谁能知道呢?雷蒙德·法尔,出身于剧团,多年后,又回到了剧团,真是戏谑。”
“你的剧本呢?关于罗伯特·诺里斯之死的真相,关于伊芙琳·爱希死时的模样,你都弄明白了吗?”
“只要相信我的记忆,我的记忆就是对的。”
我重复她说的话,又补充道,“况且你说得对。我母亲死时我甚至不在萨默塞特,但我一直觉得我看着她,你能明白吗?好像那时候我其实不是在孤儿习艺所,而就在那条伴随我长大的河边,就在树林里头,坐在长满苔藓的石头上,踮着脚尖抵在湿漉漉的河滩圆石头上,看着她一脚踏进河流。而我宁可相信这是真相。而诺里斯……罗伯特·诺里斯的死是一场单纯的意外。他酗酒,他在夜里走在河边,他溺水。这些跟他去找金蔓,冒充我给我的父亲写信,或者跟传闻里头他到处在追逐的某个传说也许根本就没有关系。我非要逼得自己找到所谓的真相才能结束他的故事,也许只是因为我压根就不想结束那个剧本。这样的话,我永远都在航行的路上,我永远都不需要知道自己抵达的彼岸究竟是沃土还是荒漠。”
“你放弃找到真相了?”
我纠正道,“我是个导演,我不必要非得讲述真相。”
她扬了扬眉,“那么导演先生,我倒是挺感兴趣,在这部不讲述真相又基于现实的戏剧中,谁是主演?”
“金蔓,还有另一个喊不上名字的愣头青要演诺里斯。”
“那我可得在观众席上好好嘲笑罗伯一番,错过了在舞台看着自己的好机会。”她顿了顿,“那么你呢?”
“……我?”
“谁来扮演你?”
我知道她一定想起了那夜在我客厅地板上看见的往事,还有我所诉说的有关《皆大欢喜》的故事。我耸耸肩,“你要知道,我没法找一个人来饰演我自己。”
“因为你太傲慢了?”
我想,因为没有人比我更加明白一个人如何兼能成为屈辱肮脏的老鼠又能成为一个男人了。但我顺着她的意思点点头,“自然,也鲜有人如此英俊。”
她大笑出声。
“赛丝,我说我害怕,你相信吗?”
“你害怕演戏?”
“我害怕没能在台上扮演我。”正由于我每时每刻都在扮演一个人,于是当我要真正再去扮演一个人时,反倒却像是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我并不知道赛丝有没有真正明白我的意思,但我假定她明白了。她也有需要扮演的人,若不然,她该怎么真正游刃有余地周旋在那些凶神恶煞的帮派之间?
“自导自演的雷蒙德·法尔,我瞧这是个好征兆。”她说,“你是来同我告别的吗?”
她仍旧聪明得叫人心慌,但我点点头,“不是永远,赛丝。”
赛丝安塔凝视着我。我想说,这一个月间我几乎都得住在剧院里,剧本还有最后的修改,我手头那群拙劣的演员们和刚刚成型的戏服也要最终的磨合。比起从前,我生疏了。现在我得拿着这些零件,重新把我的戏剧打造出来。但这些话都太多余了。
“那么,祝你旗开得胜,雷蒙德。”
她手指朝内拢起,做出举杯的模样,于是我也同样扬起手,同她碰了碰无形的杯子。我们接着十指相扣,我低头亲吻她的手背。
“暂别了,赛丝。”
我转头离开的时候这夜才刚刚过半,她也不挽留。一想到我如今的离开同过去没什么区别,可眼前这一切仍在继续,我竟一时悲从中来,不可断绝。
谈及片场,或者说舞台剧的演练,想必你们多少能猜到,做一个导演时发号施令或者支遣他人总是免不了的。早些年在旧金山拍摄《堪萨斯的遗嘱》期间,我也没少训斥过金蔓,和如今演练时一样,最难办的事情恐怕就是维护我与其他人的关系。罗伯特·诺里斯究竟如何做得到不让整个片场乱成一团,避免我们心生罅隙的,说实话,我对此一无所知,只明白他能办到的事情委实不易。朝夕相处的排练进入十一月下旬时,剧团中饰演诺里斯的演员一气之下摔了门从剧院离开,我不顾旁人阻挡,冲着他的背影大骂他是个蹩脚的滑稽戏丑角,叫他从我的片场滚出去,并且再也别回来。这个重要角色一时间空缺出来,让整部戏剧都陷入了几乎无法上演的僵局。金蔓便是在这时自告奋勇,称其可以在不同幕间反串诺里斯,想到她同诺里斯也曾有不少交集,在独立日舞会上的装扮又确确实实叫人分辨不出来性别,加之如今“男装丽人”也并不罕见,我迫于剧作上演的压力同意了这个疯狂的改动。之后的短短十天内,金蔓几乎不眠不休,将所有诺里斯的台词全部背了下来,一时间堪堪撑起整部《皆大欢喜》的半边江山。
但另一方面,夜夜睡在剧院后台的我也开始饱受夜游症的困扰。我不得不承认,我待他们是没有感情的,他们是我完成一部剧作必不可缺的一部分。我并不是依赖我的演员们,而是输给了“没有他们就无法完成剧作”的胁迫。我承认我有些累了,机械性地失败令我在后台沉默和暴躁的时间越来越多。喏,我同剧院里的好伙伴们看上去关系表面如旧,但在变得不协调之际,却失去了诺里斯这一调音叉的干涉,因此让我觉得自己极易受到伤害。我所受到的伤害并不是情感上的伤害,而是当我意识到自己总是成为审判他人的一方时,一种叫人又傲慢、又卑鄙的情感便涌上心头。我审判他们没有天赋、我审判他们演技拙劣、我审判他们努力得叫人咯咯发笑,但我也审判我自己——比起同赛丝安塔告别的那一夜,我信誓旦旦要将《皆大欢喜》带上舞台,代替先前另一个剧团在美分剧院上演的经典莎翁《皆大欢喜》,在十二月初震惊整个纽约的野心,如今也在这呼啸而至的冬风中越缩越小。不对!我冲金蔓吼道,这里不对!不是这样的情绪——你见过诺里斯,你眼中的诺里斯是什么样的?!我意识到任何人所表演出来的诺里斯都不是诺里斯,而要让我去书写他,去执导他,又是多么残忍的事啊!我恨不得把剧本砸在每一个人的头上,如果这部剧失败了,那一切都是你们的错!但我们都知道如果它失败了,只能代表我的又一次失败。很快地,纽约从初冬眨眨眼跃向第一场雪,初演的日子近在眼前,而我们个个人心涣散,士气低沉,我每夜都在不同的地方醒来,有时候是剧院老板找到我,有时候是打杂的帮工或者清洁女工找到我,最远的一次,我甚至走到了两个街区开外的巷子口,倒在杂货店的门口。全世界都在咯咯发笑,每个人都想绊倒我,让我跌跤,而我一直都在困住我自己,对他们试图打败我感激不尽。金蔓说我手不离酒杯的模样又回到当年去了。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倒是叫我也想起旧金山的片场里一个不大不小的传闻。在那儿呆过的人,比如厄历,比如金蔓,大概都知道。人人都说千万不要抢走法尔导演手中的酒杯,他一日无酒,晚上的片场就会出现恶魔的身影。我的夜游症始终都是个秘密,放进传说里头,倒好像酒杯成了魔鬼的化身,我猜这跟诺里斯追寻的那种传说也大概是一个性质的东西。它们都来自精神上的威士忌,喝多了威士忌之后什么都能变成传说,什么都是缥缈的。
你还能准时把它带上舞台吗?剧院老板无不担忧地问我道。我点头,不顾自己懒懒散散披着睡袍蜷缩在狭窄的观众席上,蓬头垢面,胡茬比起往日更加茂密。我面前的舞台上空空如也,所有人都在休息,我觉得自己愚不可及,可我仍旧坚持:我能。即使我毫无底气,我踌躇了,我如今有千百条借口可以取消它,再度!我的后颈搁在座椅靠背的上方,我仰头,眯着眼瞧那颗赤裸的电灯泡,光落下来,于是我知道我们所在的地方哪怕正是荒漠,上方也总有一轮明月,而远航总该抵达终点。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八日,《皆大欢喜》首演的日子到了。我在这天又一次接到来自警局的电话。时值正午,距离美分剧场的首场公映还有七个小时,曼哈顿寒冷干燥,上头明晃晃地悬挂着太阳,电话里的警官告诉我纽约的一处仓库发生了严重火灾,目前消防队正在赶往那里的路上。幸运的是,今天上午那儿几乎没什么人,看守员擅离职守去了一旁的俱乐部吃汉堡,躲过一劫,也刚巧没有什么访客在前面逗留;同样不幸的是,火灾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迟了,恐怕里头储藏的货物会被烧得一干二净。我正想询问那个仓库同我有什么关系,他便告诉我这是罗伯特·诺里斯先生曾经租用的仓库,十年租期,一笔交清,而人人都知道,这里面存放着过去近十二年间,名作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导演的全部电影胶片。
这是一场归顺者的狂欢,这是一场反逆者的葬礼;这是笃信者四散福音的时期,这是怀疑者一往无前的时期;这是高歌者脱颖而出的年代,这是肃静者死不得其所的年代。一九一五年至一九二三年间,他们称我作“恐怖的电影机器”。
而这绝非谬赞。
我并不是特意在此自夸我的个人魅力,或是我曾经拥有何等荣耀。我愿意向您坦白,我既不虔敬谦卑,也不严肃诚实,抑不勤勉节俭。我不拒绝冠冕,也不拒绝淤泥。我想我一定是上帝最想要的那种人,因而神父总是屡屡前来规劝我,邀我重回到信仰的怀抱中。我也向神父这么坦白过。我年轻时曾试图向您远在萨默塞特素未谋面的兄弟忏悔,请您原谅我。我如此说道,请您原谅我。我们隔着一层看不见彼此的城墙,谎言和忏悔从城墙的凹槽中互相射击,我往后再也发不出声。您听到过那时候我的忏悔吗?
曼哈顿的神父点点头,我听到了,我听到上帝的孩子向我兄弟的忏悔了。听罢,我笑了,那你一定也知道我就是你仁慈的主了。我说,我和你的主一样,希望人们对我保持虔敬谦卑,为人严肃诚实,生活勤勉节俭,以便人人微笑待我,不与我开些旧金山泛滥的福特车笑话,并且将更多的杜松子酒留给我。他从此再也没有来敲过我的门。我告诉诺里斯,这位神父先生一定同意我是上帝,所以才不再来我这儿向我面对面祷告。诺里斯却捧腹大笑,骂我是个疯子。
我不知道我那时到底是不是个疯子。但我知道我那时拥有的身体与现在的没有区别。我的眼球依旧嵌在硬邦邦的眼眶中,在镜子里呈现出青绿与海蓝混杂的丝蕊,鼻梁依旧粗鲁地把脸庞一分为二,嘴唇亲吻食物和美酒和人。我依旧拥有一具躯干,身上的东西和别人比较起来,不多也不少。这具身体怎么瞧都不像是那些庞然大物,日日夜夜势在必得,奔腾着筑造起把这国度碰上神坛的数字——三千万车辆堆出一场泛美公路会谈!便是这具与现在并无不同的躯体,在那些年里与诺里斯一起将旧金山的电影工厂运转得无比顺畅,足以支撑我们以一年两至三部的速度制作电影长片。你也许会说比起那些一年两百五十部电影短片的制片厂来说这都算不上什么,但若是你去纽约街头问问一九一九年谁的电影能在放映厅里停留最久,得到的答案毫无疑问,定是我们的名字。
自从诺里斯创建了我们位于加州的电影工作室后,我便不再独自包揽所有工作,逐渐专注于剧本撰写与执导,指挥摄影,剪辑关键帧,除此之外基本不沾任何杂活。诺里斯便不一样了。他负责找到好些人来运转其余所有工作与琐事,好像他身上有种神奇的天赋,能够帮助他将所有人丢进正确的箩筐中,几乎每发必中,从未有闪失:正确的服装设计师、正确的化妆师、正确的摄影助理、正确的技师、正确的乐团、正确的学徒、正确的演员,正确的可以让他带上床的女演员。他那时候换女演员就跟之后他换香烟女郎一样频繁。谈到女人,我猜您自然也知道,诺里斯并非是个完美无缺的情人。有时候,我还不得不替他给女人写决裂信。他恨得抓耳挠腮,说他供养了那婊子三个月,可她却在外头包养别的情人。我真心诚意地替他感到抱歉。他绝对称得上英俊倜傥,举止得体,口音迷人,从没尝过这种羞辱。我写了所有他希望我替他写下来的话,譬如,“我犹记得那日我们在镜头前亲吻”(我也记得,因为我就坐在镜头后方的椅子上,提醒他们正在浪费乔治·伊士曼先生的胶卷),“我们只求在现在的道路上获得一种至高且完美的爱情,我自然知道这不会是结局,你总有一天会像一阵清风,走过果园”(不,诺里斯,在此之前你并不知道)。但其实信中更多的都是些咒骂和审判。它们无处不在,穿梭在潦草的笔尖下头,顺着字母的轮廓铺满整张信纸。这对一个绅士而言称不上体面,但我,作为区区执笔人,明白他的决裂信不是为她而是为自己所写,他咒骂她是在向我希求共鸣,他审判她是为了让自己不必受审,这难道不是世间所有决裂信的本质吗?一旦明白这一点,我便不得不承认我在信中稍微添油加醋了些。您或许会说我言辞粗鲁,做派称不上正当,但……这又如何呢?即将收到这封信的对象是一个背信弃义,将我的友人当作一本钱夹的薄情人,谁敢说她是头纯洁的羔羊,不应受审呢?我决定不坦白这自私的行径。诺里斯瞟了眼我写的信,大夸四方,非说要不是为了女人两腿间那玩意儿,男人总是和男人心意相通的。讽刺之处在于,男人之间唯一的心意相通通常也是出于两腿间那玩意儿的共识。我要找个女人!它们一直就这么喊着,跟个十几岁的愣头青一样,如雨后春笋般不经意地冒出头。更糟糕的时候,它们会毫不妥协地咆哮,我要找个东西吻我!有人找女人,有人找男人,有人找自己……而我,我找烈酒。我一直都在追求烈酒的陪伴。我唯一的愿望便是在萨提儿歌队中高唱山羊之歌,作它的喉舌,以便到我真正要去的地方。
这一切本该好好地继续下去。我向您保证,在那个年代,我们确实真切地相信着这一点。罗伯特·诺里斯说,从他第一次撬开我的门,溜进我寒酸的公寓,一把挂掉正邀请我前往旧金山电影工厂的电话,扫翻我桌上一沓投资人的晚宴函时,他就向自己发誓,从今往后,雷蒙德·法尔要拥有自己的电影工作室,而罗伯特·诺里斯会成为那个帮助他实现一切的人。……哈!听听!我没喝醉。我那时没喝醉——也许是我罕见清醒着的时候。我现在也没喝醉。我要成为谁?我要成为电影的皇帝。从一个无名小卒成为皇帝,真是激动人心的革命!一九一五年时,它听上去太可笑了——我刚从索福克勒斯剧团中离开不足半年,为此弄丢了本该与我踏入婚姻殿堂的未婚妻,几乎陷入一无所有的困窘。诺里斯却因为夜晚电影院里试映的那部寒酸影片找上门来,说《石缝里的便士》那四卷胶片必定会名垂千古。他说得没错,那之后没过多久,它便误打误撞地出现在大街小巷,一举成名。罗伯特·诺里斯乘此机会宣称要在旧金山打造一个我们的帝国。帝国——帝国对我来说是个非常熟悉的词语。帝国属于我们尊贵的维多利亚女王陛下,我们了不起的日不落帝国,它从这海直到那海,日神永永远远地悬挂在它子民的上空。我从未想过有一天它会属于我。法尔的帝国。他要执掌权柄,从这海直到那海,从大河直到地极,人人只要谈及电影,便永远无法绕开他的名字。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这名字本身便是多么伟大的谬赞啊!在如今,您也许觉得这番话同一九一五年时听上去一样可笑,我承认您有理由发笑;但曾经,曾经有那么几年,那么一段时间……所有人都认为我们的狂言妄语即将成真。所有人都相信我们将会切切实实建立起属于我们的电影帝国。可它并未成为一个帝国,您现在一定发现了,诺里斯也发现了,我也发现了。谁都没想到,法尔的帝国仅仅是一场过长的盛会罢了。您参加过盛会吧?您知道盛会是什么样的。人们盛装出席,人们彼此寒暄,人们兴高采烈,人们纵欢饮酒,人们翩翩起舞,人们寻欢作乐。人们永无餍足,因此人们都以为这一切会继续下去,从这夜直到那夜。而我们,我们是这场盛会的主人,比起他们来,我们早早地知道交响乐队何时停止演奏,宴厅的水晶灯何时熄灭,花园里的夜莺何时停止歌唱。您瞧,您点头了,我打赌您也经常是宴会的主人,您一定知道这是什么感觉——恋恋不舍,您想要叹气——并不是出于落寞,而是在一切结束的时候,您总会多多少少地感到些虚情假意的惋惜……唉,可别太快否认!我们都一样,您比宾客们抢先一步知道放纵不羁的夜晚会结束。这结束并不像夜晚的结束是慢慢消逝的、慢慢变亮的,有时候你甚至无法察觉夜晚真正消失的瞬间在哪一秒;宴会的结束和夜晚的结束是不同的,宴会的结束是暴力的终止,是所有嗓音被掐断,所有裙摆都垂下,所有乐器都被塞进棉花,酒杯空了,有人站在中央说,宴会结束了。
……您打断我了。正是时候。您说什么?“我不是你的心理医生。”您说的对。我得承认,您确实不是我的心理医生,但我相信诺里斯也绝对不是个安静的病人……我为什么要说这些?噢,医生,我只想告诉您,我们绝不是因此才开始喝酒的,这之间并不像你猜测的那样。早在那些纷纷淹没我们的盛赞一哄而散,判词与讥讽从四面八方赶来判决我之前,我便知道它的到来同维多利亚女王的过世一样,总归是板上钉钉的事。我想诺里斯心里也明白。就在一九二零年一月,一夜之间,第十八号修正案代替电影海报贴满大街小巷,从此所有人记住伏尔斯泰得这个发音。他发起一场清教徒同酒神教徒间的战争。我身在其中,提着酒瓶,看最后一滴琼液落入我的喉咙……你瞧,伏尔斯泰得法案便是盛宴的终结者。闪光灯与道德的口诛笔伐对准我,将酒神从我的身体中剖离,那些自顾自诞生在我脑中的光怪陆离的世界自此无影无踪。那之后我们想了各种正当的法子来替代,没错,我的烟瘾便是这么染上的……总比海洛因要好,是不是?但您和我都心知肚明,区区烟丝无法完全替代另一样东西,这完全符合道理,不然哪还有现在这些上不了台面的勾当呢?总之,过后几年,我用事实证明了一个先前无人知道的小秘密。一个剧作者五年内囤积的剧本足够撑多久呢?唉,答案那么简单——两年,它只支撑了我两年,一切便将我打回原形。
啊呀,您不耐烦了——您对这个不感兴趣,我发现了。我看到您翘着二郎腿,手上的笔在写字板上划来划去,不得不说,您这样看上去有些装腔作势——虽然彬彬有礼,但仍装腔作势。从前没人告诉过您吗?……可别误会了,我喜欢您的诊所。像你们这样的医生几乎没什么人会光明正大地在有大落地窗的地方接待如我这样的病人。看样子即使是为了威士忌,诺里斯也不会屈尊前往脏兮兮的小诊所。……抱歉,您刚刚说了什么?今天太阳很好,我有些走神。对啦!您说您想知道那封我替罗伯特写的决裂信后来如何了。噢,我会说的,您别那么没有耐心——可这真的重要吗……?你非得知道的话……我写完信后用诺里斯的铭章封了口,他站在我旁边,忽然不说话了。我发现那会儿他的额头皱了起来。他碰到难题时,屡屡露出这样的表情:眉毛溜进一缕金发下,眼角更加耷拉,脸庞看上去活生生地短了四分之一,丧气得像一颗放在蛋杯上煮裂了的鸡蛋。算了。他夺过我封了口的信封,揉成一团塞进他昂贵的西服口袋里,算了,我可不会在那女人身上浪费更多时间。这决定着实令我吃惊。说来也奇怪,正是在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他是真正爱着她的。
请原谅我,我可以在这儿抽烟吗?喔,不行。好吧,我可以再忍忍,医生,再忍一小会儿。诺里斯会在这儿抽雪茄吗?……他要是愿意以五倍价格向您购买威士忌呢?我们都知道这些威士忌从哪儿来的,光是医用的可不够我们这些醉鬼灌的,是不是?要我说,你们才是真正革命者。地下医生、黑帮、非法酿酒者,你们都是勤恳的劳动者,解放我们,叫我们不再对那荒唐的法案和上帝的戒训逆来顺受!真是荒唐!原以为到了新大陆,我们便像那些淘金者一样四处打打砸砸,挖到些不一样的东西,但十年之后我们发现,我们背后那块古老陆地所经历过的一切摇摆在它身上依旧要重新上映一次,时代精神必将摇摆在国王与教会、科学与迷信、法律与道德之间,直到每个人都暴露出其最乖戾和最悲惨的一面。您瞧瞧,电影远没有让我们找到自由、新大陆也没有让我们找到自由,故乡在我们身上沉淀下的每一寸力量都在这里卷土重来。
……我来这儿到底是做什么的?您问了个好问题,医生,一个好问题。我来这儿是为了向您讨些威士忌的。没错,我又开始喝酒了。我有什么理由离开它呢?它给了我一切。我拥有它的时候拥有一切,我失去它的时候逐渐失去一切。我知道如果我再次拥有它,我就又可以去到我想去的地方了。您说您不相信?唉,您又猜对了。我想同您谈谈诺里斯。我是来这儿同您谈谈罗伯特·诺里斯的。您刚刚告诉我,他来您这儿有大半年了……他喝得太多,以至开始寻找世间不存在的东西。他在找什么?他找到了吗?您不知道,好吧,我假定您没有理由对我说谎……我的话让您生气了吗?难道您确实在向我说谎?您可别真的生气,我是在同您开玩笑,在开玩笑这个技艺上,我可远远不如诺里斯……我为什么要到现在才来找您?您看,今天是几月几日来着?正好有一份纽约时报,您怎么也看这些为迪比克的老年妇女们准备的东西……让我翻翻,五月三十日。噢,原来诺里斯已经死了四个多月了。您没去他的葬礼,想必您也不知道确切的时间。唉,医生,您听我说:我又想拍电影了。我郑重其事地告诉您:一九二五年五月三十日,失去罗伯特·诺里斯的第四个月,我又想拍电影了。我发誓我再也不会写出跟《绳索》一般糟糕的对白了。这次不在剧院。这次回到你们熟悉的放映厅。只要你给我些威士忌,给我些诺里斯的故事就成。既然他不喜欢那个关于我的剧本,那么我便要写他,这将是我的报复,这将是一部关于罗伯特·诺里斯之死的电影,它将拥有声音,它的名字叫皆大欢喜。
罗伯特·诺里斯死去后大约十天内,警方草率地以没有任何谋杀的迹象与证据为由迅速结案,干巴巴地向我宣布这只是一场令人遗憾的意外事故。尽管他失足时的地点被推断为一个几乎无人涉足的河滩,以至最初,警方也怀疑这可能是一场精心谋划的自杀,但他们之间似乎没有人愿意将一个衣食无忧的花花公子同这个词儿联系起来,到了最后,这个微弱的可能性就跟那天遮住纽约上空太阳的阴影一样很快消失。自然,我也不认为罗伯特·诺里斯会以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或者说,我并不愿意这样相信),但关于他落水地点的推断却成为了一个我无法解开的谜团。他为什么要去那儿?他甚至从来都不是个爱在哈德孙河边上散步的家伙。这个谜团困扰了我许久,于是在诺里斯死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做着同一个梦。我们肩并肩靠在他宅邸中那个一九二零年维克多留声机柜子改装的酒柜边上,上头悬挂着一个发光的纸月亮,月亮表面坑坑洼洼的,它在风里转圈时墙上就会出现不同的剪影。有一个酒瓶单独倒置着放在酒柜上,仅以一个不比硬币大的瓶口险险竖立着,透过纸月亮的光,酒瓶里看上去似乎在下雪。有一个搁在我们脚边的留声机,每天晚上,它播放的都不是广播里诺里斯钟爱的片段《漂泊的荷兰人》,而是播放着我们在旧金山工作室内为《堪萨斯的遗嘱》录制的配乐与对白。由于留声机无法让在场的所有观众听清声音,我们最终并没能成功将它搬去放映厅里,那也是我们最后一次尝试了录制的方式将影片的声音记录下来。于是每天,我的梦就从《堪萨斯的遗嘱》的第一句对话开始了。“那时候,我知道我就快要死了。”这个声音模模糊糊的,时不时被锐意的电波声撕开,我有时觉得它像是诺里斯说的,有时觉得像是我说的,偶尔会清楚地知道它其实应该来自荧幕。荧幕上是我们的金发女郎在说话。看来我分不清楚的东西有很多,大多数时候,也分不清醉酒与梦境。人们告诉我,你在梦里时不会知道自己在梦里,你在梦里时也听不见任何声音。听上去,梦就是当今所有导演以西西弗式的顽强渴望搬上荧幕呈现出来的东西。但我却和他们说的不一样。我知道我在梦里,我只是无法醒来。
“……我想要些私人时间,医生,好让我给我的先生写一封信。您会的,对吗?您是个有同情心的好人,您会帮我寄给他的,是吗?”
我又被那该死的录音打断了。女人的声音过高,戏剧感太强,剧团出身的人多多少少都能明白这里头关于发声技巧的毛病。我拧紧十指。从诺里斯的古董镜子里看,活像是两对公鹿长角的分杈绞作一团。这不是一个好电影。诺里斯直到死去也在对我说这句话。我盯着我们上空的黑暗与旋转的纸月亮,反驳道:这会是个好电影的,诺里斯。在电影的一开始所有人都会知道,你死的时候,月亮把太阳遮住了,白天变成晚上。你在棺材里拉开幕布,嘎吱嘎吱拖把椅子,踩在上面,把一个刚刚剪完的纸月亮挂在横梁中央,开始讲述你的故事。人们会喜欢这部电影的。
“我亲爱的丈夫:他们说这种病完全能治好,今天拿来的碗还有些烫手,他们说因为给我们的碗都是沸水消毒过的。但是现在,我在这儿的时间就要结束了……”
诺里斯一动也不动。他脸孔皱巴巴的,皮肤比往常更苍白。他简直像是那栋宅邸的装饰品,看起来永远都是同样的角度,同样的侧面,说话的时候几乎没有任何小动作。你没法拍我的故事。我是活生生的,我是你的朋友,而你是个魔术师,你用电影说谎,你给人们虚构的故事,这就是你曾经做过而现在停滞不前的全部了。可我的眼睛,你的眼睛,我们看见的东西都是真实的东西,我们看见的人都是真实的人,没有人能够用剪辑的幌子骗过一场一镜到底的人生。你用谎言打造了雷蒙德·法尔,你要继续用谎言打造一个罗伯特·诺里斯吗?
“我想我并不相信上帝,到了这个时候,我是因为自己不是一个圣人而饱受折磨的吗?”
……这该死的录音,金蔓小姐,你见鬼的声音。
醒来之后我有时会发现自己摔倒在阳台的角落里,有时则蜷缩在抽干水的浴缸里,也有非常偶尔的时候,我会发现自己孤零零地站在街道的拐口旁,打翻了一个报摊,摔在未清理的过期故事里,好像每次睁眼闭眼都会是一场冒险。夜游症在这种时刻仍旧紧紧跟随着我,用我母亲的诅咒扎紧我的骨头。今天是我的幸运日,我在自己的床上醒来了。但无论我在哪儿醒来,我都不记得梦里我究竟如何回答了诺里斯,也不记得他是否每个晚上都在用不同的方式向我复述这番话。古怪的是,诺里斯生前并未同我说过这样的话,如果梦的源头便是我们的大脑和记忆,那么也未免太荒唐。睡上十四个钟头的喜悦感总会在这时一滴不剩,我感到疲惫,几乎起不了床。窗户没有合拢,漏进来的风很暖,我在床头靠了一会儿,想起今天已经进入六月。今天的太阳和昨天,和两个星期前一样生机勃勃,让纽约的天气也开始变得有些像加利福尼亚。但有酒味的阳光就跟前几年我们戒酒时的阳光不同了,更烈,更暖。诺里斯那张改装酒柜被安置在我卧室的另一个旧衣橱旁边。我继承了他的酒柜,还有他的酒,其他绝大多数东西我都没有要,也不关心那些警察是如何处置的。这是诺里斯的谎言,我用它来帮助自己记住如何继续向人说谎。
外面传来一阵嬉闹声,听上去是几个孩子,后面传来一个相当无助的制止声,我猜测是他们的母亲。我仍没有爬起来,主要是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要做。当我在曼哈顿时,我过得就像个普通的失业中年男人。自从我把书桌也一并挪到我的床架对面之后,我几乎可以在卧室里过完整整一天。现在桌上还散着些没有付钱的账单,我希望它们不至于立刻过期;还有些稿纸,都是关于诺里斯的片段,它们最终会变成什么样我也不知道;最下面压着我给多赛特诺里斯勋爵寄去的第四封信。信里内容自然不如我替诺里斯写的决裂信精彩,无非是以他友人的身份告知那对夫妇发生在一月的噩耗。只是我至今仍不敢肯定他们究竟是尚未获悉他们小儿子的死讯,还是不屑于向我回信。又过了会儿,直到我几乎快要再次睡着时,我感到脖根窜过一股冷冷的酸痛,于是才决定起床。
我的公寓正对着九十六街道,下午时行人稀少,适合披着睡袍在阳台上点一根烟。通常我会点第二根和第三根。白日很长,长到我可以盯着一群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从我楼下走过,那是群年轻人,一个打着宝蓝与鲜红色细条纹领带的走在最前面,方头皮鞋油光锃亮,搂着一个穿着玫瑰色连衣裙的姑娘,她按着那顶草帽,低头同他说说笑笑。我隐约听见他们在谈论晚上的电影,听说那是个浪漫的爱情故事。电影。我回过头去看我桌上的稿纸,过去的我是如何把我脑中的东西变作一卷又一卷的胶片的?时间拉得太长之后,我甚至怀疑在这间公寓里,电影这个东西几乎快要被我清理出去了。或者说,我基本上被电影给踢出局了。这个概念、这个映像、这个集合还属于我吗?当它属于我的时候,我不费吹灰之力便能拥有它,驾驭它,统治它,当它决定不再属于我的时候,我只能成为它的奴隶吗?那些剧作里的字母、草图、摄影机的摇摆、胶片的剪辑……我过去究竟是怎么完成它们的?我目送着年轻人们急急忙忙地走开,说得赶上下一班地铁,不禁感到阵阵说不出的可笑。他们离开后街上又重新变得安静,我趴在栏杆上,抽完了两支烟,决定在傍晚来临时再动身去曾经常去的地下酒吧。街上只剩下一排杏树和几只鸽子,没什么好看的了。我又去厨房找了几块吃到一半的巧克力,磨了些咖啡豆,点燃玻璃虹吸壶下的酒精灯,等了一会儿,水面开始冒泡,过了几秒钟,水全部涌进上壶,我倒了新鲜的咖啡粉下去,搅拌三十多秒,挪开酒精灯,耐心地等咖啡倒流回下壶。我以往谈不上是个耐心的人,在片场时常常因为急躁而朝其他人大吼大叫,因此,连如何正确地煮咖啡也是诺里斯教会我的。他总能提醒我,贵族与普通人之间最大的鸿沟往往不是祖上的财富,而是他们借着财富坚信成功倚靠积累,因而习惯性地以一种不缓不急的态度处世。我在拥有了一个贵族朋友后才明白,这种不缓不急绝非是一场革命能跨越的东西。但我现在开始有大把的时间浪费在一杯咖啡上。它如今对我来说不再仅有片场里功能性上的意义。我盯着玻璃壶看了一会儿,透过双层硬物,我的木头架子也不再呈现出原本的样子。我看见自己的脸被无限放大,那只眼睛——那只眼睛代表着我和以往一样并无不同的身体——也在盯着我面前的玻璃壶。我在此时忽然明白过来——诺里斯的答案是错的。我不是魔术师。剪辑也不是魔术。从来都没有人能够真正一镜到底地看清所有东西。正因如此,剪辑在某种时候才是真实的。电影的剪辑让你成为上帝,当它溜上荧幕时只不过是在呈现罢了……它呈现故事就像我们度过生活一样,永远都必须建立在蒙太奇的基础上……全世界无数个人,无数场一镜到底的影片,我们大脑中关于他人的那些帧永远都饱受着剪辑和拼接的诡计!关于诺里斯……关于诺里斯我又知道些什么呢?我所知道的绝非全部,我仍在收集那些落在别处的胶片。我不是在说谎,我只是从未谈论真相。电影是虚假的魔术?那生活也是虚假的魔术。一切都靠着我们大脑本能的联想与想象力进展下去。差别仅仅在于,我们只知道有人在背后剪辑胶片,却鲜少知道有人在剪辑你的生活、你看见的东西、你的感受!你看见的永远都不是全部真相,你一镜到底的人生绝非全知全能。为此,你们崇拜上帝,也崇拜我。上帝会因为你们崇拜我而将你们打入地狱,我会因为你们崇拜我而被你们打入地狱。……我恨你们!我憎恶你们!我能想象诺里斯若是听到这番话,一定会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臆想中的笑声让我觉得有些胃疼。我倒了满满一杯咖啡,端着瓷杯,拿着一小袋掰碎的巧克力回到卧室的阳台,扯了一把木椅,斜放在抵着门框的地方。我一边抽烟,一边往嘴里塞巧克力,吃得很慢,烟灰掉在我的拖鞋上,然后风吹走它。时不时有一两个画面冒出来,不成气候,于是我便没有写下来。我吃完巧克力的时候咖啡已经凉了。我把剩下的小半杯一口气喝完,看了看房间里的钟,时间才刚刚过去两个多小时。天还很亮。我决定先洗个澡,刮一下脸,换身衣服,五点时再动身离开公寓。
我可以说,一天接着一天度过是很快的。散步在街上时,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了。当我被迫脱离酒精时,我曾试着把自己绑在片场的椅子上,告诉自己不写出下一场的情节就不能从那儿出去。直到第二天工作室里的临时工女孩打开大门,惊恐地看见我仍旧坐在原处,瞪着墙上,数着那上面该有几个霉点,面前一沓空空如也的稿纸,双手抖得像风向标。灵感这东西就像东伦敦的鸽子,精明得紧,你不喂给它它要的东西,它便恶狠狠地报复你。我想灵感对我最大的报复是将我在荧幕上说谎的能力抽走了。这本该是我与生俱来的能力。我仍旧拥有着和一九一五年时一样的身体,不多也不少,我靠这一点逼迫自己写剧本。现在我有酒了,就算诺里斯把老鼠的剧本和他一起送进了棺材,我也仍然得写下去。但我首先得承认,我和那时候的我已经不同了。
在海诺德广场遇见厄历时我仍在思考这一点。我和诺里斯过往常去的酒吧早在数日之前便已经被查封。我站在门口犹豫了会儿,不知道该向谁打听我们那位老板去了哪。一张摇摇欲坠的纸张贴在门框上,上面的墨痕被不知道何时的雨水泡得发烂,但没人在意这一点,因为已经没有任何一个曼哈顿人会仔细看它第二眼。人人都知道那是禁酒令。这时候有人走过来,揭下了这张人尽皆知的布告。我转过头,就看见那个女孩。我不得不说其实一开始我并没有想起来她的名字。她先认出了我,法尔先生,她说。话里话外我察觉到一样的踟蹰。她背着一个比起她身形来说有些过大的布挎包,穿着松松垮垮的套头衫,长过膝盖的咔叽布裙,耷拉在肩膀的头发垂在脸边,束成短短一扎稻草般的辫子。她看上去没精打采的,我想,难怪我第一眼没有认出她。我勉强记得这张脸,再稚气一些,再精神一些,可不是在曼哈顿的夜里,而是在旧金山的太阳下,她应该属于那个场景里就像希斯克利夫在《蜘蛛之墓》里一样理所当然。我的男主角希斯克利夫在《蜘蛛之墓》之外的地方就不再是希斯克利夫了,而是一个极其类似“希斯克利夫”的存在;当这女孩不再出现在我们的电影工作室之后,她也就是个极其类似当时“那个学徒”的存在。她的出现令我吃惊,同时,我从她的脸上读出不多不少同样的愕然——掩饰得很好,只怪我们这样的人过于擅长解读表情,在这种时候总是难免叫人恼火。我承认,其实在那个时候,那个瞬间……我仍然没有记起她的名字。记住每个人的名字是诺里斯在片场里做的事情。我只需要记住穿什么颜色衣服的人要替我做哪些事情便可以。但我确信我记得她。我记得她是因为……她不像个女孩。不像个女孩应该有的样子。她不涂红嘴唇也不画浓眉毛。我甚至不记得她究竟多大了,但当时……她应该成年了。她成年了吗?见鬼,那是诺里斯该管的——反正她当时是成年的现在自然便也是成年的。但她不像成年女人。女人不都想成为我母亲幻觉中的那类人吗?可她不是。她的脸干巴巴的,胸脯也干巴巴的,双手与其说是竭力在消磨生活的工作中保存最后一丝矜持,不如说是从一开始就放弃了那种努力。我看着她……她不像是女人,也不是男人,已经褪去了女孩的生涩,也全无男孩的顽劣……那时候她在哪来着?……对,她被我丢去了剪辑室,淹没在加州已婚妇女与一个星期工作六天的计时临时工堆里,不停地拿起胶片又放下胶片。我说那就是女人在电影工作室该呆的地方。我那时候这么认为。可我因为她第一次亲手拿起胶片时的眼睛而记住了这张脸、这副神情。她令我想起我。我这么说是因为在看见厄历的时候我就想起老鼠。并不是因为她会吱吱叫。不。不是。说来荒唐,她令我想起我。
晚上好。我说。我记得你。但是我不记得你的名字了。
噢。她说,……厄历,法尔先生,我是厄历。
厄历。我知道,我知道。你在我的工作室里呆过。真遗憾我们不是在旧金山重聚的。……你想喝一杯吗?我现在迫切地想要喝一杯东西。
我不喝酒。厄历说。
她说得对。她手里还有那张皱巴巴的禁酒令,这让我的邀约显得危险异常。但我有更多的原因。我觉得有些尴尬,并不是因为在未料到的地方遇见了没有预料到的人,而是更实际点的原因,我确确实实有求于她,当我看见她的时候我就明白她也是一个部分,一段时光的象征,但我不确定……
我过去待她怎样?我也不记得了。
“我想跟你聊聊。”我说,“主要……主要是关于诺里斯——罗伯特·诺里斯,如果你还记得他的话。”
当然。厄历说,于是我们一起往梅西百货的方向走。上个月最后一个星期人们在那儿举办了全球商展会,往年诺里斯总会和他那群狐朋狗友还有约会中的女友去那儿大肆挥霍。很遗憾,在我清醒的四分之一时间里我都忘记了这件事情,直到我的好邻居把过期传单塞进了我的信箱,我才记起我又失去了搜罗一个诺里斯碎片的机会。事情是这样的:当诺里斯还活着时,我从未想过要以一个旁观者的视角去观察他;诺里斯死去之后,我意识到唯一把他搬上荧幕的方式就是以旁观者的冷漠去描述他。我不知道我得出这个结论是不是因为酒精又一次把我的神经烧断了,但至少这感觉不坏——我知道我要做什么,一股没理由的动力驱赶着我要去做什么,这动力就跟老鼠的饥饿一样真实。我想起神父的声音: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厄历仍然没说话,她像一个小小的圣人走在我边上,叫我别去喝酒。我认为她是在思考关于诺里斯的事情,于是我决定再推一把。
厄历,我说,我知道这很突然,但我想拍一部关于诺里斯的电影,跟我谈谈诺里斯吧,我什么都想要知道,我什么都需要。
她显得有些诧异。我不知道她诧异的地方是在于我想要拍摄一部人物传记,还是我想要拍摄诺里斯,还是和其他所有人一样,惊讶于雷蒙德·法尔竟然还活在美国的一个街头,准备他无人问津的下一部电影。我仍不知道这些年里她究竟在做些什么,是否还在找关于电影的工作(但现在她在曼哈顿了,我质疑这一点),是不是和其他所有人一样在茶余饭后讨论我那些不再受到待见的新作。她离开旧金山的时候我的电影帝国仍一如今日的美国蒸蒸日上,对我们而言,弄丢一个学徒不是什么太要紧的事。学徒,我仍习惯这个词儿。跟诺里斯喜欢挂在嘴边的其他新潮词儿不一样,我至今仍然惯于使用习艺所里的那些说法。比如,“学徒”,比如,“师傅”。恭恭敬敬,等级森严,光是这发音,你便能想象到对面的人必定手中拿着木头戒尺,噼噼啪啪地打在你的掌心,旁边放着铁桶与冷冷的冰水,你每天都要按时站上舞台,化上丑陋的妆容,放大嗓音练习发声。如今的人们也许很难想象,一开始习艺所里的人们是这么形容我的,“浑身上下裹着多余的羞怯”。我并不能说这女孩给我的感觉是“羞怯”的,就像我也从不认为我幼时是个真正意义上“羞怯”的人。但在表演以及表演相关的这个行当里头,一旦同那内里真空几块横板搭建起来的纸舞台沾上边,你对羞怯和乖张的定义总是和其他人不太一样的。从我站上舞台的那一刻起,我就被教会唯一一个不可违逆的纲领:你要大声,你的动作要夸张,简而言之,你不能演一个普通人。舞台高于平面,舞台高于人们惯常的视野,没有人想在舞台上看一个普通人的故事。像我们这样的贫童剧团,至少需要打败狗熊、火圈杂耍和红鼻子小丑才能赢得门票钱。而我那时候太像一个普通人了,以至我看上去没有继承我母亲身上除却说谎之外的任何一点:脸孔肢体嗓音无一不僵硬干涩,活脱脱一个断线木偶。于是我的师傅用戒尺与绳索告诉我:当你饰演老鼠的时候你就是老鼠。吱吱吱。你首先得相信自己是一只老鼠,四脚着地,鼻子栽进三天前的稀汤。二十年后我在旧金山有模有样地学起来:除了戒尺和冰水桶,除了把花脸女孩赶上舞台叫她大声喊吱吱吱,我想我学会的是另一种关爱,我母亲将我送去习艺所时的关爱,我父亲将我再次送去寄宿学校时的关爱;我懂得关爱的两种方式,它们一个是将我摆放在舞台上的手,一个是将我推向捏造谎言的手。于是我转而将厄历从我身边打发走,我将她送去剪辑室,因我相信女孩天生便只适合做这种杂活;我任凭诺里斯差使她跑腿,想那大约能代替戒尺和冰桶,叫她习得坚韧。她偶尔见缝插针,从别处溜进片场,手里捧着速记本,以为我并没有瞧见她。我想这就对了,厄历。当你饰演导演的时候你就是一个导演。咔咔咔。你首先得相信自己是一个导演。
她和我一起走在街道上,有时候顺着人潮,有时候不知不觉逆着人潮,我不知道是没有方向的我让她下意识地跟着我走了,还是我下意识地跟着没有方向的她走了,还是说我们其实都没有方向,只是花了很多时间在漫游这件事情上——如果这是她在我们的工作室里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我想那多少也算是一种不轻的收获。这时她开始说话了,百老汇的演出通常也在这个时候开场,八十家剧院摆出一股通宵达旦的气势,前赴后继发出声音。
“罗伯特·诺里斯先生很英俊,那个时候,工作室的女演员也会议论他。他向来喜欢邀请她们出去喝酒。他邀请过很多人。他没有邀请过我。
“我喊他诺里斯先生,他说他不喜欢,但是除了诺里斯先生之外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他,法尔先生,这是我的毛病。
“他对金头发的女人有特殊癖好。唯一拒绝他邀请的是金蔓小姐——那个去工作室拍了好几次电影的金蔓小姐,我记得在拍摄遗嘱之前她就来过工作室了。她喜欢恐怖故事,或者是鬼故事,诺里斯先生说他对神秘的传说也很有兴趣,于是工作室里其他人偶尔会被一些故事吓到……噢,当时您没有让她试镜。具体的原因,我不记得了。
“也有人喊他罗伯,片场里大部分人都喊他罗伯。罗伯可以搞定一切,那时候人人都这么说,我不知道他具体做了什么些事情,但每日的时间表和中午一点的面包都到得很准时,我们没人饿过肚子。
“他也很慷慨,时常请许多人去喝酒。有时候他会招待一些其他洛杉矶来的人,我们都不认识。我们会议论,但大多数时候……您知道,我多数时间都在剪辑室里。
“他在片场煮咖啡。有时候道具和轨道把场内弄得乱七八糟的,他还会拿着酒精灯和一上一下两个玻璃壶放在地上,坐在桌子上等水慢慢煮沸。我看见了全过程,我没有喝到咖啡。
“他们都说工作室里缺了谁都行,只有诺里斯先生是不能缺的。当然,您也不能缺。剪辑室的女人们说,她们见多了其他电影工厂里合伙人的争吵,从没见过那么合拍的搭档。她们说,我们的工作室会成为旧金山第一,会成为美国第一,会成为世界第一。
“一开始,决定面试我的人是诺里斯先生。他面试了工作室里几乎所有人。……面试的时候您也来了,您什么都没说,但是点头了。诺里斯先生说,现在可好,我们又要把一个好端端的女孩扯进这潭浑水里了。这不是浑水,这是我想要的。
“他很耐心,有人不会挂幕布,他断断续续教了好几次。他看上去很好接近,但其实真正同他长久交往的人并不多。也许只有您,我也这么觉得。……法尔先生,您为什么要问我关于他的事情呢?”
见鬼,因为他有事情瞒着我。他擅自染回了酒瘾,他擅自带着我的剧本,他擅自寻死,我都不知道原因。我们来了曼哈顿之后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拍档,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认识真实的罗伯特·诺里斯,我认识他是不是就和别人认识他一样单薄。更重要的是,我问不到答案,因为他已经死了。我这时候想起我还没有告诉过厄历这件事:我询问你,是因为罗伯特·诺里斯已经死了。
我摇摇头,“因为我在写关于他的剧本。”
“是您先前说的那个新电影?”她的语气。她的语气很正常,过分正常了。她甚至有些高兴,如果我没有听错的话。我确保这里面没有讥讽的味道。没有——竟然没有。
“……没错。”
她仍仰头看我。她仰头看我的时候我产生一种古怪的感受,就好像我们仍在旧金山电影工作室里一样,她在热情的太阳底下逆着阴影的线条溜进片场的一角,站在一隙交错里,仰头看我训斥别人。那时候我觉得人的仰望是理所当然的。而现在……而现在不是。可我仍和那时一样假装没有注意到这样的眼神,我仍旧看着前方,余光瞥见她视线的方向。
“你呢……?离开我们的工作室之后你都在做些什么?”我询问道。我此刻想要的答案并不是关于她,而是关于我自己——我迫切地渴望着一个同我一样糟糕的答案,好让我此刻可以感到不那么虚张声势。追求你的电影之梦?不,千万不要——告诉我你被别的事情绊住了、告诉我你只是一时兴起、告诉我你知道独自拍摄电影是个天方夜谭、告诉我你,一个凡人,不过就是找到一份家庭餐厅里洗盘子的零工,每天都想着能多收几美分小费,你不被美梦欺骗。
“……我在生活。我想拍电影,法尔先生。”
厄历说,我想拍电影。那女孩不说“我想当一个导演”,她说,“我想拍电影”。她面试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吗?我不知道诺里斯那时候回答了什么。宝贝儿,你会成功的。或者是,也许你应该去试试镜,只不过长相太像个小子,多少有些寒酸。接着便对海那边约克的主教座堂与内维斯迈尔的赛马场侃侃而谈,好让对方相形见绌,知难而退。这让我想起一个曾来片场试镜女配角的小家伙,十六来岁,演技拙劣极了。她满怀希望来到旧金山,存的钱只够她在那儿游荡两个星期。我想两个星期,足够成为她悔恨一生的冒险了。人们是如此热衷于阴谋论,热衷于讨论战争中的种种的博弈与欺瞒,却对生活施以他们的真正阴谋视而不见。它用梦想诱拐你,用金钱收买你,可她却不这么认为。我真羡慕你们这些人。她对我说,你一定很久之前就想当导演吧。她说话时充满了希望。我由此猜测那其实是她来旧金山的第一天。我迎合她的期待,鬼使神差般地点头,像传闻中那样念着评论家在电影人速记上所写的滥情话:雷蒙德·法尔一定向来都知道他会成为一个导演,命运指引着他在那年离开索福克勒斯剧团,独自拍摄了那部成名作。
但我不知道。三十年前,我甚至不知道导演这个词儿意味着什么,他跟车夫、男仆、园艺工有什么区别吗?他能掌控别人的人生吗?她说“像你这样的人们”,我被迫意识到她将我和其他人都放在了一起,女演员、音乐家、作家、艺术家,她说,“像你这样的人们”,短短半句话,就把我和她之间划分得干干净净。往后我明白这种划分是有协约的,从此人们对你们的期待就和容忍一样多。一旦我拿出了第一部电影,我同他们之间便签下了一份没有盖章没有指印的契书,上头写着既然他们自愿支付十五美分走进放映厅观看我的电影,我便总得想个法子令他们觉得这十五美分不是打了水漂,至少要比一场马戏精彩。我仍回到最初那个小小贫童剧团的舞台上,用夸张的四肢和夸张的声音打败马戏团狗熊,逗他们开心。说实话,这简直难以理喻——见鬼,收起你们的美分,从我的地盘里滚出去!我在工作室里大喊大叫,我在梦中大喊大叫,我在地下酒吧迷离的灯光下大喊大叫,我在街巷的醉意间大喊大叫,滚出去!滚出去!滚出去!!!我的放映间是我一个人的放映间,我的胶片是我一个人的胶片,其他所有人,其他所有人都只不过是我的工具,我用胶片塑造一场生活的工具,我不允许,我绝不允许——
——你为什么就不愿意拍别人的本子?你难道不知道这些问题都出在你的剧本上吗?一九二三年,诺里斯曾在帝国瓦解前夕质问我。噢诺里斯,你这愚蠢的商人!剧本和影像的关系究竟是什么?精彩的剧本被拍得稀巴烂,十三流的剧本在大名鼎鼎的导演手中化腐朽为神奇,这是你想在我身上看到的东西吗?它们从来都不应该被分开,至少在我之中,至少在我的电影之中,它们不应该分开。它们要么一起走上神坛,要么一起陷进泥沼,彻头彻尾我的东西。我不允许我拍摄他人落在纸上的胃和肠子,光是想一想就叫我恶心!我的电影只应该是我的电影,我一个人的电影。
你知道这只是你一厢情愿的说法对吧,雷?
我不知道。
你知道除了你之外还有许许多多人为此付出……
我不知道!
你总得要其他人的帮助,你别急着否认我!就算是现在,你也在接受其他人的帮助——你不可能像最早的时候那样——现在早就不是光凭《石缝里的便士》就能抓住人们眼球的时代了!你不可能一个人操控所有的摄像机从各个地方同时拍摄,一个人找到你真正想要的那几帧胶片,你不可能亲自给所有人的衬衣溅上泥巴和血,你也不能同时成为一个男主演和一个女主演和一堆群演,你不可能……
我不允许!我失控地朝诺里斯咆哮,这也是我们唯一一次真正的争吵:滚出去!我说,你,还有其他所有人——
你们都该滚出去!!!
我们的工作室分崩离析,一夜之间从旧金山销声匿迹,他们都说我失踪了,没过多久,处理完烂摊子的罗伯特·诺里斯也走了。剪辑室里的女工去了其他电影工厂,我们的演员们去了其他电影工厂,片场里其他人也都去了其他电影工厂,只有我们,只有我们在旧金山呆了七年,最后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这时厄历的脚步停下了。我们路过好几家百老汇剧院,晚上的霓虹已经陆续亮起来。我不记得厄历还说了什么有关诺里斯的事情了,我们最后一场争吵在我脑袋里闹闹哄哄的,仿佛老轿车的发动机,拖拖拉拉地来回碾压。我迫切地想要独自去找秘密酒吧要一杯龙舌兰,或者干脆整瓶威士忌。喝完之后我抽烟,沿着酒瓶瓶口抖烟灰,烟灰掉进酒瓶里,如果动作够快地把酒瓶倒转过来扣在桌上,我就能看见梦里的画面,看见酒瓶在下雪。这时我的余光真的瞥见了雪花。现在是六月,六月不该下雪。我仰起头,发现我们面前是一座连锁放映厅的招牌,莹白灯管内由上至下地划过光,暗下,亮起,再一次由上至下地划过招牌,由此周而复始,循环往复。你要去看电影吗?我问。不,厄历说,我在攒钱买胶片。我只是想去看看电影的贴画报。我沉默了。我们都知道那些大电影制片厂包揽了绝大多数市面上的柯达胶片,我曾经也是其中的一部分。对于一个在曼哈顿的年轻女孩来说,它甚至远远比一辆二手福特还要奢侈……她不知道我公寓里仍有许多。如果在这个时候我变得仁慈一些,变得更像一个曾应该成为她的指引者一般的人,我此刻大概会脱口而出:我有足够多的胶片。你拿去吧。尽情地拿去拍吧。拍你的电影,厄历,从我这个老去的枯枝上跨过去吧。这次,让我来指引你——不,我不再能指引你了,我们谁都不需要指引,你只需要你需要的东西,就像一九一四年时的我,坚定不移,只求那必须的东西。但我说不出口。我此刻比往常任何一个时刻都清楚自己只是老鼠。
我想拍电影。不是“我要成为一个导演”,而是,“我想拍电影”。她说得很简单,很有力,她离开我们的工作室,就像当年我离开索福克勒斯剧团。你听见了吗,诺里斯?这是我当时就该对你说的事情,她说得比我要好。
我想拍电影。多悦耳啊,她说得真好。我发现我嫉妒她。我嫉妒她。这真是令我热泪盈眶。
是哈娜班的作业。
字数: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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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没明白。”伊莉莎·雪风带着不明显的困惑表情立在街边。
“我也没明白。”锡里昂·暹罗德双眼空茫地盯着面前街边的车水马龙,在她的身边附和。
此刻是预言之年代502年2月15日,金色的朝阳钻过环绕着苏古塔的风墙堪堪落地,整座城市才刚刚从睡梦之中苏醒过来。这是一年一度的春分,是春主珂旭的节日,是以苏古塔的神殿区、尤其是象征珂旭的那扇大门前,从一早开始,就显得门庭若市。
在此处聚集的人流是双向的:虔诚的信徒在前一天的晚上就已经聚集在神殿之中了。他们在此处参与了珂旭祭司所主持的仪式,祈祷昼夜均等平分的春分日能够如期降临,在夜半时分打开了神殿圆弧形的穹顶,令春季的星月银辉直落进殿内。再之后,虔诚的牧师与信徒们进行祷告、阐述经意、解答困惑,一直到黎明时分——也就是现在,才逐渐散去。参与了整夜祭祀的信徒在此时散去,而那些仅是泛信,或是行业受到庇佑的人们才向着神殿纷至沓来,进行礼节性的参拜。两方的人潮汇聚在一起,难免在神殿的门前形成了暂时的拥堵。
被挤在人潮之中,暂时无法动弹的伊莉莎陡然产生了一种自己是被欺骗了的感觉。但她转过头去,看见斜下方同样一步也动不了的锡里昂脸上与自己如出一辙的困惑神情,觉得自己似乎也没法怪罪这位室友。
整件事情起源于他们的导师。开学还没有很久,哈娜·卡瑞宁小姐有关神奥转换的课程尚处于理论储备阶段,但里面有些不会出现在基础书籍上的艰涩内容,因此新生们均未曾接触过的知识已经令班上任何一位同学开始感到困惑了。“生命流”的部分倒是不难理解,可是在卡瑞宁小姐讲述“神祇赋予信徒们引导生命流的力量”之前,班上的所有人都没意识到过牧师使用的神术可能也是生命流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没人细究过为什么牧师能够使用神术、怎么使用神术。
于是,锡里昂在课后向自己的室友发出了邀请:他们可以去参与珂旭神殿在春分日进行的祭祀活动,或许能在上面看出点什么,又或者能趁着牧师讲道的机会提出相应的问题,去搞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从事实上来看,作为一位珂旭信徒的义兄弟,锡里昂的安排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他们的确见到了主祭在祭祀活动中施展神术的情景,也找到机会询问了落单的牧师施展神术到底需要怎样的条件。只可惜结果不尽如人意:他们还是如同身处云里雾里,什么都没成功弄清楚。
“您不是德鲁伊吗?暹罗德先生?”伊莉莎询问,“照理来讲,您应该也是能够使用神术的,为什么不讲讲您自己的使用心得呢?”
锡里昂站在原地思索了一会儿,将自己的面孔皱成了一团:
“我想德鲁伊的情况和牧师的情况又有些区别,还有,其实我是个卷宗学者。”他执意在不太重要的地方进行了勘误,“虽然自然很有趣,但我觉得知识的海洋更吸引人。”
“这话听起来耳熟。”伊莉莎评价。
这评价无所谓褒贬,雪精灵的表情也没什么变化,但锡里昂凭借德鲁伊(说实话,这个身份在大多数时候都比卷宗学者的身份有用得多)特有的敏锐感觉(又或许这是源自于长期阅读面无表情的芬德尔的心理活动而锻炼出的第六感),能够知道自己的室友正处于一种“想要反驳,并且想要让自己回归正题”的情绪当中,于是紧接着继续开口,打断了伊莉莎正准备逐渐发散开的思绪:
“卡瑞宁老师说,牧师使用生命流的方式是向自己所信仰的神祇祈祷,由神祇赋予他们使用自己力量的一定权限,而神祇的力量本身源自于生命流,所以我们可以说,牧师也在使用生命流施展神术。”锡里昂复述了之前课上抄下的教案,然后接着说,“为了获取神祇的垂青,牧师需要‘支付’他们的‘信仰心’——我们一直没搞明白的就是这一点。而作为德鲁伊,我们并不需要这一个步骤:你看,我就对任何神祇都没有那么强烈的信仰,因为我们使用的力量是直接从自然中汲取的。作为德鲁伊的第一课就是需要去感受自然,感受流淌在身边无处不在的生命流,呼唤它们,和它们和谐共处,然后在需要的时候请它们帮助你自己,形成德鲁伊的神术。”
“可是这听起来和法师使用奥术的情形很相似。”伊莉莎显得更加困惑了,“同样是以个体直接操纵自然中的生命流,为什么还会有德鲁伊和法师的区别呢?”
锡里昂耸了耸肩,态度很坦然:“拥有法术才能的人很少,但几乎只要肯下功夫,谁都能成为德鲁伊。”精灵少年选择性地忽视了树音者聚集地附近那些被评价‘不够灵性’而只能含恨转职巡林客的可怜同胞们,“您才是那个能够成为法师的人,或许这个问题该由您来解答。”
虽然身为法师,但不过只是拿到了门票、至今还尚未真正窥见魔法大门的雪精灵在心中评估了一番对方所说的话,叹了口气: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室友说得对。德鲁伊又无法知道法师是如何施展奥术的。
“或许是这样。”伊莉莎喃喃地说,“或许我应该去找一本法术书。”
“或许您应该去找一本法术书。”锡里昂以赞同的语气重复,“考虑到苏古塔四舍五入可以说是法师之城,我认为我们可以去图书馆碰碰运气。别的地方不太可能,但这里的图书馆搞不好真的会收藏有入门级别的法术书。”
——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临时决定牺牲一下,在今天的课程之后再一同去一次图书馆。考虑到之前他们已经熬了一整夜却依然精力充沛,不得不说,这真是年轻人的特权。
当然,这是之后的事情了。现在的伊莉莎和锡里昂仍然被汹涌的人潮困在珂旭神殿的门前,必须得紧紧贴着楼梯边缘的扶手才能保证他们二人不被冲散,并且看到一丁点借着人潮与栏杆之间的缝隙渐渐向楼下挪动的希望。
只有在类似这样的时候,锡里昂才会由衷地感谢自己的体型。
在他们总算前进到一半的时候,伊莉莎突然以平缓的语气陈述:“这样下去我们可能会赶不上早课。”
德鲁伊抬头看了看天色。虽然苏古塔的天空之上大多数时候都盘桓着暴虐的风,但锡里昂仍旧能够凭借自己充足的经验做出判断:他的室友说得很对。
或许他得要做点什么。锡里昂想。一般,他在认真思考“要做点什么”的时候,指的是“施展一个能够让情况变得更加有利的神术”,但这一次,他很花了些时间思考,却悲哀地发现,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束手无策:他的神术都是德鲁伊的神术,而德鲁伊的神术大多都是借用自然天相或是动物朋友的力量,当然也就没有能够应对人山人海的对策。
一贯开朗快活的高等精灵少年难得露出了愁苦的表情,只可惜同行的雪精灵是跟在他身后的,看不见这稀少的景象,不然她肯定会诧异锡里昂小小的身躯在盛满了快乐与活力之余竟然还有能够塞下这些情绪的缝隙。可是就仿佛司掌命运的神祇并不愿意看见这样的感情长时间地在精灵少年身上停留一般,几个呼吸的时间之后,转机便出现了:
一阵喧闹从人群之外的地方逐渐传递了进来,来源的方向只依稀可辨,是距离珂旭神殿更远些的街道上。这骚乱的具体缘由在当下自然不可考,被埋藏在人群之中寸步难行的两位学生在此刻只能同时意识到一点:或许是因为这场骚乱,人潮的压力被减轻了。
这无疑是个好消息。只要是智慧生物,大多便都有一颗喜欢凑热闹的心。有许多本来向着珂旭神殿前来的信众在半途中便停下了脚步,已经接近神殿的那些也转过头去观看——哪怕他们只能看见他人参差不齐的后脑勺而已。正在离开神殿的那些虔信者们倒是目不斜视,步伐稳健地向着自己本该去的地方走去(或许这就是珂旭的信徒),在逐渐凝滞下来的人群当中,这些虔信者们的步伐猛然显得乘风破浪了起来。
精灵学生们立刻抓住这个机会,趁着虔信者的脚步使人潮松动的空档,拼尽全力地从参拜者的缝隙之中挤了出来,到了较为空旷些的地方。呼吸到新鲜的空气之后,锡里昂立刻好了伤疤忘了疼,跃跃欲试地向着骚乱的方向转过身去——只可惜,凭他的五短身材,除了其他路人林立着的背影之外还什么都没来得及看到,就已经被伊莉莎,他的室友,他同一个导师的同学,毫不留情地抓住了手腕,向着苏古塔魔法学院,也是发生骚乱的反方向走去。
“我们上课要迟到了。”她平静地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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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事情,是他们在结束了一天的课程之后,在苏古塔图书馆之中听到的。
那时候他们都已经很疲惫了,只想去图书馆简单地碰碰运气,问一下司书是否有合适的书籍可供借阅,如果有的话便借走,没有的话便算了,择日再去请教那几位真正的法师老师就好。而在他们见到司书、甚至在走进图书馆的大门之前,便已经听见了周围的路人在议论早上的事情。
“……所以,苏古塔图书馆遭窃了?”
“不,我听说没有丢任何东西。一个红头发的精灵牧师……”
“早上闹得很大,听说骚动都传到神殿区那边了……”
“……尖锐的手风琴声……”
只是可惜,一夜未眠加上一整日的课程令他们都太过疲惫了。如若不然,他们肯定是能从这些只言片语当中提取出一些有用的信息的。然而世上并没有如果,这真令人难过。
走进图书馆中的两位年轻的精灵,暂且还并不知道他们在不久的将来,会因为这一时的疏忽而遭遇到怎样的惊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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