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27
身高:172
爱好:很多
职业:海盜
(性質:2)
巴所洛繆
海盜(!!)
革命黨
(沒什麼用處但是賣萌可以)從小海上生活,痞,小惡劣,ky,沒什麼下限,右眼(被紅衣挖了)和右腿(犯罪被抓到了)都沒了,行動不便,已婚喪偶,數一數二的心理素質(看很開),其實不傻,操起舵來非常溜,自帶海上導航系統
“不過不久以後就不是了,我把 那一票幹完就下船,誰跟那些混蛋一起,我就要有自己的船和自己的船員了。”
*吃可愛長大的(大聲)
*非常害怕fe,真的害怕,一被勾肩搭背就會慫的那種,於是fe也很不客氣地壓榨他
*是家裡心裡素質數一數二的孩子
年龄:27
身高:172
爱好:很多
职业:海盜
(性質:2)
巴所洛繆
海盜(!!)
革命黨
(沒什麼用處但是賣萌可以)從小海上生活,痞,小惡劣,ky,沒什麼下限,右眼(被紅衣挖了)和右腿(犯罪被抓到了)都沒了,行動不便,已婚喪偶,數一數二的心理素質(看很開),其實不傻,操起舵來非常溜,自帶海上導航系統
“不過不久以後就不是了,我把 那一票幹完就下船,誰跟那些混蛋一起,我就要有自己的船和自己的船員了。”
*吃可愛長大的(大聲)
*非常害怕fe,真的害怕,一被勾肩搭背就會慫的那種,於是fe也很不客氣地壓榨他
*是家裡心裡素質數一數二的孩子
——第七章——
這一個禮拜應該是格倫人生——至少他目前記得的人生——中最痛苦的一個禮拜。
事情是這樣的,格倫一直試著要跟澤儂交談,但是澤儂永遠沒辦法將一個話題聊開,他們甚至可以一天只說得到兩句話。格倫也一直在他能夠走到的範圍內尋找工作機會,但是大概有一萬扇們在他面前關上,他還得時不時回到醫院去檢查傷口,或者去跟士兵報告生活進展。
最後格倫決定還是回到海上,他不太願意,可是那可能是唯一的機會。
那天澤儂起得比格倫早,他上樓去準備開店,期間搬鍋子的撞擊聲將格倫驚醒。格倫夢到暴風雨。他去洗了一把臉,決定今天還是出去碰碰運氣,他覺得自己比較適合去港口,如果他想的沒錯的話,港口會有漁船的隊伍,他說不定能夠加入,捕一般的魚比捕鯨容易多了,他比較擔心的是自己的身體。
他走上樓的時候澤儂看了他一眼。
“早。”格倫說。
“早。”澤儂回答。
“我出去了,說不定今天運氣比較好。”格倫又說,一副很自信的樣子,這幾天他都試著要讓自己看起來很好,想說這樣可以更快打破尷尬,他是很想跟澤儂好好相處,畢竟這個人救了他還收留他,可以算是他在這個國家第一個認識的人,“那個……如果你需要幫忙的話,我反正也沒事做。”
澤儂只是點點頭,繼續回去做自己的工作。格倫有點失望,就出門了。
格倫覺得自己實在是太失敗。
格倫走在街上,他現在記得各種地方的位置,港口不遠,只要他走出去先往左,經過一排小屋,經過一個廣場,在廣場再左轉,走下長長的階梯,就能看到倉庫,倉庫後方便是港口。格倫聞到海的味道,他感覺自己的心臟在撞擊胸腔,有些難受,他不確定是害怕還是興奮。
事實是,格倫害怕了,他還記得那翻滾的海浪和魚叉。
可是他還是走向前方一排排的船隻,海岸線頗長,橫跨了三個城市。他緩慢的往東邊走,眼睛將船一個一個數來尋找漁船。
漁船隊在這個地方:兩個城市的交界處,魚市的後方。
然而格倫不知道的是,這個區域叫做十四城,覆蓋了整個高地快要的三分之一的大小,每一個城鎮都很大,邊界很近,有時候人們都分不清楚自己究竟在哪一個城市,其中有三個城市靠海,在他們所在的城和隔壁的城中間有一個巨大的魚市,魚市旁邊就是兩個城所有漁夫聚集的地區,澤儂的工作室在相反的方向,這邊的碼頭多是貨船和軍隊的船隻,然而要走過去幾乎不可能。
格倫發現了這裡只有貨船和軍隊的船隻。
“你是那個前些時候被救起來的外國人啊。”格倫聽到 一個人這樣說,他回過頭,是一個水手,說話的口音跟昨天帶他的士兵不太一樣。這個水手叫做博瑞斯,年初的時候他還開著叔叔的小船載貨,現在他為更大的貨船工作。博瑞斯的確不是雅國的居民,他來自東南方的塔國。博瑞斯自己不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人,但是他見過很多重要的人,四年前的暴動後他的船上載了四個旅客,他們分別是:叛軍的首領,一個中立的情報販子,一個奇怪的人和國王的密探,他到現在都不知道這些人很重要。值得一提的是,博瑞斯會在一年後會站在澤儂的工作室門口阻止格倫做出很愚蠢的決定。
但那是以後的事情了。
“嗯對。”格倫有點不知所措地回答。
“我還沒見過外國人。”博瑞斯說,“聽說你們的王是選出來的。”
“其實我們的國家沒有國王。”格倫回答,對方大笑,拍了拍格倫的肩膀。
“都還好嗎?”博瑞斯又問,“你之前看起來很可怕,身上插了一支魚叉,所有人都嚇壞了。”
“現在好多了。”格倫說,“但是有時候呼吸會變得困難。”
“習慣就好了。”博瑞斯說,然後他講述了他認識的另一個人,那個人只有一條腿,不久後一隻眼睛也沒了,那個人是一個海盜。事情是這樣的,四年前他載了那四個很重要的旅客在坎伯璃最北端的港口暫時停靠因為暴雨將至,那是一個有名的惡港,但是只要在船上掛上白布士兵就會特別注意,總之博瑞斯和他的乘客下船,他在酒館裡遇到了其中一個乘客,那個人是國王的密探,可是博瑞斯以為他是一個歷史學家。博瑞斯跟歷史學家聊了一會天,聽到旁邊的海盜在鬧騰,其中一個喝醉了跑到他們桌邊,這就是為什麼他會認識一個海盜。海盜跟他說他的一條腿因為犯罪被砍掉,但是他現在能在船上走得很快,因為自己已經習慣了。後來博瑞斯聽說一個海盜——就是他認識的那個——在街上被紅衣人逮到——就是那些穿著紅袍戴著面具,負責將反抗帝國的人處死的人——然後紅衣人挖去了他一隻眼睛,在正要下手第二隻的時候那個海盜被救了起來。又過了幾年他又在坎伯璃的惡港遇到那個海盜,那個海盜跟他講了當年一模一樣的事情——他生活的很好因為已經習慣了。諸如此類。
格倫現在覺得自己或許不是最悲慘的人,他也覺得帝國很可怕。
“你來港口做什麼?”博瑞斯忽然想起來似的問,“有什麼東西不見了嗎?我們上次只撿到這個頭巾。”他指的是格倫頭上的頭巾。
“沒有。我只是想在漁船隊裡找個工作。”
“啊——”水手笑道,點點頭表示他都明白,“還是得好好生活是吧?那我就不打擾你了,下次再見吧。”
格倫跟他告別,然後繼續沿著港口尋找漁船。
他並沒有找到漁船。
然而開始下雨了。
格倫當然知道什麼時候會下雨,他看一眼天空看一眼海面就能知道,他只是沒想到自己走了這麼半天都還沒碰到漁船,他一路上試著要問很多人,但是他們大部分都是從帝國別的地方來的,在這裡暫停不久就要離開,其餘的不是很願意理他。格倫很喪氣,考慮到底要繼續找還是回去,最後他決定往回走,因為看到後方的房屋都點起了燈。
於是格倫又沿著原路往回走,他身上沒有錢於是也不能坐在城市間繞行的馬車。
格倫回到工作室的樣子跟昨天一模一樣,只是這次身上濕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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