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荡。心中的不安促使他奔向电报局,拿出纸笔,将发向上海,让遥远的家人报回平安。刺目的光,是钢笔笔尖反射的太阳光,此刻夕阳斜照进室内。明明是白光,却似乎能看见其中有隐约的人影。他悚然一惊,不慎将墨水瓶打翻在地。无论是玻璃碎片,还是漆黑的墨水,俱是盈着夕阳。还没等他动手收拾,只听电报员跑出来大吼——
线路故障,明天再来吧!
他指尖一痛,原来是碎片刺破了皮肤。就连缓慢流出的些许鲜血,也反射着夕阳的光。
*
夕阳,夕阳。
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永远照耀四方的,令人无处遁形的。
夕阳。
白光里的模糊人群涌动、耸动,如潮水。他觉得自己被什么人按进水塘,水的味道,好像什么都没有,却充盈了口鼻。可是即使在水中,夕阳依然环绕着他,挤压着他。上古时代,这个世界上存在十个太阳,而现在,比之更甚,比之更甚!他们在每一滴水珠里,每一片碎玻璃中,一呼一吸之间,他一直被夕阳的余温烫伤。夕阳,你是夕阳!是将落幕的凶器,为何如此纠缠不休,这是连月亮也只可徘徊之上的水啊,你为何连水中也要侵袭——
木质的椅子向后倒去。他的耳边爆发出一阵又一阵的掌声般的雷鸣,久久不能停息。
野蜂,他们是野蜂,无数个夕阳化作了鲜黄的野蜂,嗡嗡地搅动他的大脑——够了!他大喊,不顾液化的空气汩汩地涌进他的口鼻。太吵了。
“你在——鬼?”有实体的、边缘锋利的人在嗡鸣,“赶紧————烂摊子——!”
啊,对了,他想起身边的可恨的帮凶。遍地的碎玻璃,洒落的墨水,无数个夕阳寄居其上。只要把它们都解决掉,一切都会变好的!
他看向他的手指,那个被刺破的伤口,血已经凝固了。
是的,一切都会变好的。
糟透了。
我像一条落魄的野狗被人丢出门外。不止如此,我的脑袋昏沉,耳朵被无数嘈杂的声音堵住,好像离街市有百丈远。对于五感正常的人来讲,不管哪个被封住,都很难适应生活,更别提这时候我四肢发虚,眼前也层层重影。故而,想也知道,我没站住,狠狠地跌了一跤。
咬人的狗不叫。众所周知。
在我小的时候,几乎每家每户都会养一条大狗。用处自不必说。我要讲的,是一条老黑狗,它徘徊于村郊,将身影巧妙隐藏在树荫里、草丛下,静默地,蛰伏地。村里人传言,那是一条食过人血的狗。它的身上没有职责。或者说,曾经有;或者说,它的职责就是活着。
一条游荡的、不属于人类的野狗。人们总是害怕不受控的东西,因为那代表了危险。比如这条狗,可怜的老黑狗,它不久就给人乱棍打死了!
事实上,我并没真正见过谁被它咬伤过。
事实上,在它死前,我也从未可怜过它。
那天,我打酱油回来,它就软塌塌地倒在路边。我走路不爱看路,喜欢看天,喜欢什么都不看,只是想着自己脑子里的事,或者喜欢看路过人的脸,总之,我一脚踩了上去。
我们村边池塘里的水不干净,和死水没什么区别。母亲们千次百次地喊着不让自己的孩子下水,那可太脏了,连洗脚都不去那边洗,可他们还是滑不溜手的泥鳅一样地戳进了水里。池塘不深,一个出溜就到底了。我不管那些深浅,只要是浮着,就总觉得心里不踏实,非要踩到地上才好。人落地,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一脚踩在松软的淤泥上,零星气泡涌上来,浮到水面上破掉了。
——我的感受就有点像这样。那时候都穿布鞋,我小时候穿的还都是外婆亲手纳的,针脚细密,贴脚,比现在店里买的要合适。布鞋是薄薄的鞋底,尸体的余热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渗了进来。
真恶心。这是我的第一反应。第二反应呢?那是得赶紧离它远点。不必嫌弃地踢它一脚,因为这更脏了我的鞋。
太可怜了。我想这是阿妹的反应。或者我的第三反应。有人说害了人的狗去死乃罪有应得。可这件事真的发生过吗?我想了又想,也不记得村里有谁被咬伤了。谣言的源头说不定是它咬死了谁家的走地鸡。再追根溯源,这条狗最初是谁家的呢?好像谁家的都不是,那就是外面流窜过来的了。为什么留在这里?说不定因为那时候是个春天呢。这话太无聊了,我用墨水遮住它。
要杀死某只生命,首先需要理由。总有人愿意粉饰自己,就像一篇檄文。
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那时候我想不懂,才要用文字记下来。记下来,那就是实在的了,它们成了我忠实的朋友。现在我却可说,正因我使用它们,我才不相信它们。
我手里还攥着没能发出去的电报纸,上面仅有两个字。电报太贵了,我兜着空空如也的钱包,官粮、稿费总要被拖欠一二,打官司也打了一堆义务劳动,比我还不体面的人多得是,抓到人也掏不出律师费来。过这种穷苦日子,每个子儿都得斤斤计较,好不难过!
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好像有人在问我。
穿过我纷繁混乱的思绪,问我,想要知道这个疯子一样的人究竟在说什么。我极力想摆脱的——耳鸣、头昏、眼花!我往脑子里一个接一个地塞进去各种想法,就是为了摆脱这种感受。还是失败了。好吧,我总是会接受失败的结果。
会咬人的狗不叫。
我是指,我是狗里那会叫的毫不威风的一只。
这就是酪野子被踢出电报局的始末考。
你懂了吗?我该开一家保救国民政府公司,说不定还有人愿意给我筹钱呢。
也就是说,能教人相信的,就当它是真的吧!比如当下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