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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章:丧家之犬

    异邦骑士

    异邦骑士

    朝昼晩势箱推し//梼杌之声孝女//资深oc造谣砖家
    2026/05/29

      糟透了。

      我像一条落魄的野狗被人丢出门外。不止如此,我的脑袋昏沉,耳朵被无数嘈杂的声音堵住,好像离街市有百丈远。对于五感正常的人来讲,不管哪个被封住,都很难适应生活,更别提这时候我四肢发虚,眼前也层层重影。故而,想也知道,我没站住,狠狠地跌了一跤。

      咬人的狗不叫。众所周知。

      在我小的时候,几乎每家每户都会养一条大狗。用处自不必说。我要讲的,是一条老黑狗,它徘徊于村郊,将身影巧妙隐藏在树荫里、草丛下,静默地,蛰伏地。村里人传言,那是一条食过人血的狗。它的身上没有职责。或者说,曾经有;或者说,它的职责就是活着。

      一条游荡的、不属于人类的野狗。人们总是害怕不受控的东西,因为那代表了危险。比如这条狗,可怜的老黑狗,它不久就给人乱棍打死了!

      事实上,我并没真正见过谁被它咬伤过。

      事实上,在它死前,我也从未可怜过它。

      那天,我打酱油回来,它就软塌塌地倒在路边。我走路不爱看路,喜欢看天,喜欢什么都不看,只是想着自己脑子里的事,或者喜欢看路过人的脸,总之,我一脚踩了上去。

      我们村边池塘里的水不干净,和死水没什么区别。母亲们千次百次地喊着不让自己的孩子下水,那可太脏了,连洗脚都不去那边洗,可他们还是滑不溜手的泥鳅一样地戳进了水里。池塘不深,一个出溜就到底了。我不管那些深浅,只要是浮着,就总觉得心里不踏实,非要踩到地上才好。人落地,心里的石头也落地了。一脚踩在松软的淤泥上,零星气泡涌上来,浮到水面上破掉了。

      ——我的感受就有点像这样。那时候都穿布鞋,我小时候穿的还都是外婆亲手纳的,针脚细密,贴脚,比现在店里买的要合适。布鞋是薄薄的鞋底,尸体的余热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渗了进来。

      真恶心。这是我的第一反应。第二反应呢?那是得赶紧离它远点。不必嫌弃地踢它一脚,因为这更脏了我的鞋。

      太可怜了。我想这是阿妹的反应。或者我的第三反应。有人说害了人的狗去死乃罪有应得。可这件事真的发生过吗?我想了又想,也不记得村里有谁被咬伤了。谣言的源头说不定是它咬死了谁家的走地鸡。再追根溯源,这条狗最初是谁家的呢?好像谁家的都不是,那就是外面流窜过来的了。为什么留在这里?说不定因为那时候是个春天呢。这话太无聊了,我用墨水遮住它。

      要杀死某只生命,首先需要理由。总有人愿意粉饰自己,就像一篇檄文。

      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那时候我想不懂,才要用文字记下来。记下来,那就是实在的了,它们成了我忠实的朋友。现在我却可说,正因我使用它们,我才不相信它们。

      我手里还攥着没能发出去的电报纸,上面仅有两个字。电报太贵了,我兜着空空如也的钱包,官粮、稿费总要被拖欠一二,打官司也打了一堆义务劳动,比我还不体面的人多得是,抓到人也掏不出律师费来。过这种穷苦日子,每个子儿都得斤斤计较,好不难过!

      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好像有人在问我。

      穿过我纷繁混乱的思绪,问我,想要知道这个疯子一样的人究竟在说什么。我极力想摆脱的——耳鸣、头昏、眼花!我往脑子里一个接一个地塞进去各种想法,就是为了摆脱这种感受。还是失败了。好吧,我总是会接受失败的结果。

      会咬人的狗不叫。

      我是指,我是狗里那会叫的毫不威风的一只。

      这就是酪野子被踢出电报局的始末考。

      你懂了吗?我该开一家保救国民政府公司,说不定还有人愿意给我筹钱呢。

      也就是说,能教人相信的,就当它是真的吧!比如当下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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