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除草
不定时更新
自娱自乐
因为摸鱼没有按时间线来写,所以整理一下ry
每次整理完都会把前面的删掉
【没人会看的.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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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并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当夜幕完全吞噬了白日后,这座城市里会发生很多不同寻常的事情。
一封信放在S先生的桌子上,封口已经被打开了,信纸被捏在他的手上,形成了明显的皱褶。他咬着一支烟,却没有点燃。他揉碎了信纸,丢进了垃圾桶里。
放在桌子上的手机显示了一条未接来电,后面跟着一条短信。他回了条,“我晚点回去,照顾好自己。”
怕是今晚无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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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秋了,晚上的风很凉。伊夫站在天台,点燃了他最爱的烟。烟迅速随风散去。看着远处闪着红光,伊夫一直在思考。当烟烫到自己的手指时才想起要把剩下的烟掐熄在水泥柱上。他没有立刻转身离开,看向了楼下。伊夫很享受在高处的感觉。
伊夫今年三十五,结过一次婚,也离过一次婚。妻子出去跟别人浪了,回家后被他发现了。当时他只是沉默的离开了家,在公司的小小的办公室里睡了一夜。
后来女人主动跟他离婚了,拍拍屁股就走人了。他也想不懂到底当初为什么会选择结婚,是因为对方看起来很可怜?可怜的急需一个男人来帮助她。
过去的事情便是过去,他也没再对其他女人上心,依旧做着那个普通的小员工。
直到有一天头儿找到他,问他愿不愿意跟小队工作,头儿说这里能够发挥他的能力。
他就回答好。
然后他就来这里了。
虽然他不知道头儿是怎么知道他的能力的,他从没表现过出来,也没有机会可以表现。
任务是上头分配,他就安安静静干事。因为性格问题,头儿也很喜欢交代他一些别的工作。
譬如说,让他劝人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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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夫没有开到山上去,因为压根没有可以让汽车走的路。
昨晚交给他的任务是劝罗恩归队。罗恩的资料他已经看过了几遍,他跟罗恩完全不熟,在他进队前罗恩已经离队,只在别人那里听说罗恩曾经是个有天赋的少年。
他想不明白罗恩为什么选择这种地方生活。
顺着被人踩出来的小路,伊夫摸着插在外套里面的手枪,扫视着周围的景物。
远处传来密集的喧闹声。
今天是他们的狩猎日。
他们,是群聚在这里的一个种族。以打猎为生,几乎不使用现代设备。罗恩只是因为好奇而跑出去而已。
他终于看到了罗恩。
伊夫躲在草丛里,即能隐藏自己的身影又能很好的观察到罗恩。
比起资料里略显稚气的照片,如今的罗恩更加像人们口中说的那个天才。罗恩的异能是肌肉强化,有一定危险的任务都是由罗恩做前锋。
而罗恩实际上是家族里的长子,父亲是目前的掌权人,因为年老,逐渐把大部分职务转移到罗恩身上。
他们骑的是鹿,罗恩在最前头。后面是族人,黝黑的皮肤在穿过叶缝的阳光下闪闪发光。
但是罗恩的肤色却比其他人浅一号,身上涂着用来驱赶蚊虫的药油,脸上画着花纹,耳坠上是鲜红的鸟羽。上身未着衣物,下身仅是粗布并用羽毛装饰。身后背着箭筒与弓,小刀绑在大腿上。长发没有扎起来,长期锻炼形成的肌肉展现着青年的朝气。
伊夫咬了咬唇,他想起昨晚室友听到他的任务时,竟有些意味深长地看了看伊夫。“这小子当年可不是什么好惹的货。”顿了顿,“但味道不错。”当时他还瞪了室友一眼。
他沉了沉气,继续盯着罗恩。
地面的震动变得明显,罗恩唇边的笑意更深了。他取下了弓。
伊夫脑子里就蹦出一句,小臂肌肉真好看。
在第一支箭射出去的时候,伊夫看清楚了,冲罗恩他们来的是熊。
伊夫握紧了枪柄。
箭正中冲在最前面的熊的眼间,野兽的怒吼敲打着伊夫的耳膜。第二箭,飞速刺进了熊的后腿。熊的利爪即将碰到罗恩前,他站在奔跑的鹿上,跃起,利用树枝借力后跃上了熊的后背。而其他族人开始对付飞奔而来的群熊。野兽想要甩掉身后的异物,可无奈罗恩紧紧的贴在它身上。它突然后退,试图抓会撞上大树。罗恩再次跃起,抽出了小刀,在下落时插进了它的后脑。熊吼叫着,而他跳回地面,从熊的双腿间划过去,接过他人抛开的长矛,划开了熊肚。
伊夫竟有些看呆了。
棕色的身影穿梭在林中,仿佛在看一段舞蹈。
猎杀很快便结束了,罗恩站在最大那头熊的尸体上,舔干净了小刀上的血迹。
伊夫的情绪逐渐缓和过来,从口袋里拿出烟,点燃,考虑着一会儿如果开口。
突然脖子上感到少些冰凉,火苗动了动,他依旧继续点完了烟。
“先生,你的走神可能给你带来致命的危险。”少年的呼气声从脑后传来,长发轻微扫过伊夫的后颈。
伊夫吐出烟雾,
“情报员 伊夫,请问罗恩先生有意向跟我归队吗?”
“你先睡吧。”
因为后面座位上堆满了旅途用的物品,罗恩只能缩在副驾驶位上。
罗恩抬了抬眼皮,看了看咬着烟却没有点燃的伊夫,“下一站去哪?”
“去找下一个人。”伊夫拿开烟,夹在耳后。
罗恩不喜欢烟味。
伊夫调高了车内空调的温度,关掉了音乐,听着旁边的呼吸声逐渐变得平稳。
高速路上没有几辆车,唯有远方的几点灯光。
他没想到罗恩一下子就答应了。
听到伊夫的自我介绍后,罗恩收回了刀。伊夫转过身,对上了罗恩的眼睛,黑漆漆的。
“都这么久了,头儿开始想起有我这个,终于来请我回去了?”罗恩抱着双臂歪头看着伊夫。
“我只是接到任务来找你。”伊夫依旧冷着脸回答。
“如果我不答应了?”罗恩挑了挑眉,他比伊夫要矮一些,所以稍稍抬高了头,“或者你也可能出不了这个地方。”
“任务书上说可以采取武力手段。”
倒是罗恩笑了出来。“走吧,如果不是紧急情况也没必要找人来请我的。”
罗恩的眼神暗了暗。
伊夫开始怀疑室友是不是骗他,罗恩并没有他想象中难对付。
下山后,罗恩去买了些日用品。出来时带着兜帽,深色的皮肤在夜色里隐隐若现,眼神柔和了很多。
似乎变回了一个普通的青年,又或者他本来就是一个普通的青年。
伊夫面无表情地开车,而罗恩在旁边扯一些随便的话题,偶尔从口袋里掏出糖,剥开亮晶晶的糖纸,丟进嘴里,偶尔还会跟着电台放的民谣哼着曲子。
跟没长大的孩子一样。
》》
他早就知道有一天他是要回去的。
今天工作只是值岗,但也不能放松。同事有些不耐烦,在旁边吵吵闹闹的。奥利弗就怕自己忍不住生气就把别人赶出去。
就那样过了深夜。
有人来换班了,奥利弗拿起外套,便离开了。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酒吧里还有各种喧闹声。
有点想喝酒。但是想起家里,还是算了。
口袋里还有一包巧克力豆,捏了捏有些廉价的包装,又塞回口袋里。
回家的路不长,但走得很久。他想要不要给家里的小家伙捎点吃的,却没找到店。
平平淡淡的生活不好吗,他想。
在这里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警察,脾气不好,不会说情话,家里养了人。
生活就缺那么一点儿激情。
直到他看到了车上小队的标志。
凌晨三点,B市的酒吧依旧很热闹。
伊夫把车停在小巷里,看到醒了的罗恩,没把车熄掉。“你要睡的话,我自己下去吧。”
“你要找的是奥利弗吧?”罗恩抓了抓有些乱的长发,“他说他想要安静的生活,这地方,可一点都不安静。我和你去吧,我认识他。”
奥利弗是凌晨三点结束的值岗,两人靠在车上等他。
其实奥利弗在远处已经认出了罗恩。走过他们身旁时刻意放慢了脚步。“伊夫,情报员。”伊夫递出了证件,而罗恩冲奥利弗笑了笑。
奥利弗揉了揉眉头,“上楼再说吧。”
只是普通的单人间,小却具备各种功能。
“是出了什么事吗?”奥利弗把自己的干脆面抱在怀里摸了摸。
伊夫摇了摇头,“我只是按任务行事。”
“我只想安定的过着自己的生活。”奥利弗回答,顺手把沸腾的热水加到四人的杯子里。
“这地方压根不安定,你只是在麻痹自己而已。用工作也好,酒精也好。”罗恩站起来,兜帽遮住了他的脸。伊夫看不清他的表情。
“走吧,我们下楼。”罗恩站起来。
伊夫说到底也算是和新人,对他们曾经发生的故事只是一知半解,也不好说什么。
回到车上,伊夫默默发动了车。
而路灯下,有人影晃了晃。
后面的车灯也亮起来了。
“我知道他不是那种人。”罗恩靠在椅背,手背挡住了眼睛。
“伊夫,走吧,向前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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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去吗?”夏渝看着木村栗,对方正在认真的涂着指甲油。
“不回。”她还是盯着自己的手指,“那么久了,你还没想过离开吗?”夏渝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我可能一辈子都栽在那里了。”
“如果不回的话,那就当我白来一趟了。”夏渝转身,“祝演出顺利。”
“渝。”栗拉住了夏渝的衣角,“你会来看吗?”
“当然,”他抖了抖手中的票,“每一场都有看。”
衣角脱手而去。
“不要哭哦,妆会花掉的。”栗的手机弹出来短信。
他们俩没见面多久了,久到快忘了互相习惯喷的香水味道。如果不是小队需要她,他是不是就不来找她了。
只是隔着距离来看她。
“如果我答应的话,你会再陪我站在这个舞台吗?”
没有回答。
直到离场的时候,才收到新短信。
“会。”
三人回到总部后,却是直接去开会。
除了多了罗恩和奥利弗,还多了另一个人。看着坐在室友旁边的女孩子,对方朝他招了招手,他却没有反应,因为伊夫觉得很困,在车上罗恩呼呼大睡他一个人
开了整晚车,他想直接回房间睡觉。但除伊夫之外的人都开始交谈起来
“就简单说点问题而已。”
“伊夫,罗恩和奥利弗住三人房,伊夫的位置让给栗。”栗?伊夫抬了抬眼皮,看着夏渝旁边的女孩子,竟觉得有些熟眼,好像前几天上头条的明星。
“栗和夏渝以前是搭档,住在一起没问题。别的事晚点再讲。”
奥利弗举了举手,“我申请一个双人房,我这边还有另一个人。”
头儿点了点头,默许了。
罗恩在旁边嘀咕了一句,“居然直接同意了……”
头儿回去了,伊夫松了口气。各自回到了自己房间里,夏渝的东西不多,稍微打包一下就可以搬过去,罗恩和栗一直站在门口哼着曲子,等夏渝出来。
而伊夫无视其他人,自己进去洗手间,发现牙膏已经用完了,柜子里备用的已经用完了。他啧了一声,出了房,犹豫了一下还是敲了敲隔壁的房门。奥利弗比罗恩晚离队,所以伊夫还是曾经接触过奥利弗的。
开门的不是奥利弗,伊夫挑了挑眉,对方也愣了愣。
“都,是谁?”里面传来奥利弗的声音。
伊夫尴尬的咳了咳,“想借备用牙膏……”
开门的青年不见了,伊夫低头看了看。
“拿去……”奥利弗走过来。
“谢谢……”伊夫帮忙关好了门。
回到自己房间后,罗恩已经整理好自己的东西了,他正在床上坐着俯卧撑。伊夫看着罗恩漂亮的肌肉,想起资料里他的异能是肌肉强化。
伊夫简单洗漱后,躺在床上,看着落地窗外开始升起的太阳。在24小时里,他的生活中多了好几个人。
他记得头儿跟他说,接下来是一个不同的时期。
伊夫闭上了眼睛。
“至少我觉得我现在很自由。”
他曾经这样对美穗说,但前提是这必须要牺牲美穗的自由。无论是怎样,总有一个人成为家族的继承人。
当年他不顾一切地挣破笼子,逃出去的时候。
他已经不再拥有小早川这个姓氏。
“藤野,再不快一点的话就要迟到了!”
源还是慢里斯条地打着领带,抓起饭桌上的三文治咬了一口。
有点咸,他皱了皱眉。
“藤野你快点啊!”
源再次端起咖啡喝了一口,随手划开旁边的空气。
“所以这一点完全不用担心我。”
轻松地站在好友旁边,看着气喘吁吁的对方,“你做的三文字有点咸了。”
转身走回课室。
“……藤野你,作为室友给你做早餐已经很好了,还挑三挑四的。我觉得你以后可能找不到女朋友。”
“不清楚呢~”
源倒不在意有没有女朋友这件事情,情书收到不少,但都一一退回,还亲手写了道歉信。
比起以前满是菱角的源,现在的实在是受欢迎很多。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学习成绩优秀,各样都好。
唯一不好的,就是对人过分警惕,那么多年来,就那么一两个朋友。
与他相处总有点,熟悉却又疏远,看似侃侃而谈,但从不会透露自己的情况。
很多人只是知道他叫藤野源,一个恒星学生,能力优秀。便只有这些了。
他摸了摸小早川的信,明明是兄妹却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信。
兄妹唯一最像的一点便是,永远把自己保护得很好。
无论是当年无畏的少年,竖起刺来,或者是现在圆滑地游走于人际之间。
每次想起以前自认为很强却被人打得满地找牙的日子,会觉得那时的自由,是不再被当做一个完美的人来培养。
如今倒是自己活得更像那个完美的人。
课上完了,源打算去跑步。
“藤野前辈。”
后面有人叫住了他。
“请问有什么事吗?”惯性的笑容。
“可以一起跑步吗,前辈?”
“当然可以。”
两个人就那样安静地跑步。
最终是女生打破了沉默,
“藤野前辈,是个很优秀的人呢。那一定是有一个优秀的家庭。”
“可能是吧……”
虽然被室友吐槽那么多次他喜欢纯爱电影,但还是喜欢每周夜里独自一个人看完一部纯爱电影。
源并不是享受寂寞,只是觉得呆在壳里更加安全。
他喜欢观星,寂静的夜晚,仿佛独自一个人拥有一个天空。
“那里会有一颗属于你的星星,有一天他会掉下来来到你的身边。”
他记得美穗听到时,眼里的星河。
可惜,他还没找到他的那颗星星。
说实话他不喜欢人际交往。
看着被自己拒绝而失落的少女,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richard借口没去舞会,一方面他要跟他爱人出去玩,一方面哥哥的性格比charles要差得多。而且仪式化的东西richard很不喜欢。
所以就独留他一人。
charles只是站在窗户前,摇晃着杯子里的血,偶尔望向热闹的舞池。
只不过是贵族们奢华的活动而已。
比起这种活动,还不如让他回去看书。可是因为礼仪的问题又不得不停留在这里。
他想出去吹吹风,实在是闻不惯香水味。
恰好碰见了Jack。
平时像游侠般的人竟会来这种地方。看着对方耳坠上的羽毛,却有种亲切感。比起Jack更加耀眼的是他身边的男人,比charles还要高大的身材,硬朗的东方人面孔。
都忘了多少次两人吵完架后,Jack跑出门外,不远处就站着那个男人。
Jack本可以称作是Charles的父亲,毕竟是他一手早就的。但Jack却没有尽到责任。
他腻了,便丢下Charles走了。
所以Charles就一个人努力爬到了这个地位。
封地是自己夺回来的,目的只想自己有个清净的环境,他对斗争一点兴趣都没。就算过程中手段再毒辣,导致附近的同类都不敢轻易惹他也好。实际上也不过是那个喜欢沉浸于自己世界的异类而已。
他曾经一度因为Jack的离开而痛苦不堪。
但他现在很开心,与哥哥和他一起生活,把原来公爵的藏书慢慢地看完,生活平静得像一潭湖水。
Jack似乎注意到他,两人只是点了点头便离开了。
似乎本来就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
当耳坠上的羽毛完全消失在视线中后,他在意识到他又离开了。
至于Jack是否幸福他现在不知道,但逝去的不再是属于他的。
无论多少次回头看,也不会再回到那个时候。
明亮的月光下,站在窗框上的东风男子,耳坠上的羽毛随风飘动。
“站起来战斗!一个都不能趴下。”
老师的声音刺疼着他们的耳朵。
藤野迅速扯下袖子,在腿上狠狠一扎。
“哥哥!”美穗大声喊到,“没问题吧!”随即周围旋起一股很薄的风层,可以暂时减缓迅猛的攻击。
“哥哥……?!”脚下的土地突然消失,然后从藤野原来的地方上空落下,而藤野让飞速的火球转向跌入森林里。
风稳定地托住了下坠少女,火球不断堕入不见底的空间。
大地强烈的震动了一下,结界出现了明显的破例。
更多的敌人冲进来来了。
藤野低声骂了一声,一把拽住刚落地的美穗,对方踉跄了一下。
“再慢一步的话,你的腿可能就没了。”
在冰完全缠上美穗的小腿前,小刀斩断了冰,并利用空间改变了冰增长的方向。
偏离的重心,使两人往后倒下。
仅那么几秒内,两人的眼神连在一起,并放任继续倒下。
空间的出口从高空中打开,两人再次从空中下坠。
水蓝色的裙子瞬间绽放空中,长发纠缠着飞扬的树叶。
“先保护好自己。”藤野亲了亲对方的额头,“你不应该来到战场的。”
藤野划开了空间,进去,出来,不断重复。小刀划开入侵者的肉体,而腿上的伤口裂开了。
少女陷在她的宽裙摆里,双手紧拽着领巾,风流动的方向急剧改变。天空已经不再是之前的颜色,无数的树叶顺着风流上升。
没有人敢靠近她。
她的实力到底有多强……藤野看着悬在半空美穗,一个分神,对方的武器在他的脸上划开了一个伤口。血珠顺着他周围的风墙在转动。
风在吹。
如利刃隔断了入侵者的身影。
不断在空间中穿行的藤野根本无法靠近美穗。
她在透支她的能力,以她现在的能力是完全不能造成杀伤力。
“美穗,停下了!”逞强是没有的。
在藤野瞬移到安全区域后,风无情地消灭着敌人,血肉仍虽然风飞扬。
染红了她的裙摆。
像断线的木偶一般,风再也支撑不住她了。
她在下坠,下坠,随着大把的树叶下坠。
你听,风在你耳边唱歌。
*描述物与人之间的故事,自娱自乐的小组,也欢迎投稿
*图文不限,题材不限,如果可能请起一个物品有关的题目,如果实在想不出来也可以是别的
*唯一的要求是在一篇内完结
1、
加布里埃尔走上四楼,这是一栋老旧的公寓,墙壁已经发黄,木质楼梯粘着一层油泥,攀登起来发出吱吱咯咯的响声。
四楼第一个房间敞着门,加布里埃尔朝里瞥了一眼,一个面红耳赤的秃顶男人正坐在沙发上盯着电视,捏扁的啤酒罐满地都是。电视里正在转播职业联盟四分之一决赛,巨人队和三叉戟队的球迷站在看台的椅子上狂吼,喊声穿过老旧的电视机变得沙哑嘈杂。
厨房里正煮着什么,加布里埃尔的眼神和厨师对上,那是个同样面红耳赤而肥胖的女人,和她丈夫有几分相像。她瞪了加布里埃尔一眼,冲过来关上门,门后传来她男人因为被挡住关键一幕而发怒的叱骂声。
四楼第二个房间紧锁着门,把手和钥匙孔锈迹斑斑,门口的踏脚垫积了厚厚一层灰尘。第三个房间里音乐声震耳欲聋,第四个房间传来大麻的气味,第五个房间——走廊尽头的第五个房间隐没在黑暗里,他要造访的对象就躲在那儿,对自己的命运依然一无所知。
显然,这是又一件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工作,在这样的街区和这样的公寓,没人会关心隔壁的狭小房间里发生了什么,与其说这是“住宅”或“房间”,不如说这栋建筑是横在森林里的腐烂朽木,它已经死去已久,而依附在上面的昆虫和小生物仍然群聚在各自的巢穴里,孜孜汲取着它的最后一点养分。
开始干这一行之后,加布里埃尔有时会惊异于人类对同类是可以如此漠不关心,也许他们对自己也毫不关心,只是凭着求生本能勉强活着罢了。意识到这一点大大地减轻了加布里埃尔扣动扳机时的恐惧感和负罪感,他逐渐觉得这不过是城市里千万种工作之一,比起那些靠坑蒙拐骗的活计倒是更有尊严。
他贴近门,倾听里面的动静。房间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仿佛有人在铺着毯子的床铺上移动。
加布里埃尔伸手去拧门把手,却发现门没有关。他将身体贴在门上,握紧口袋里的东西,小心翼翼地进入这个狭小幽暗的空间。
由于另一栋楼和这栋楼之间距离太近,连一个人都无法通过,原本应该开在对面墙上的窗子已经无法用来采光,大部分住户把它们封死了。两栋楼之间的窄缝沦为额外附赠的垃圾场,一楼居民的夏天想必极其难过。
因此,房间里的人除非夺路而出,是不大可能从什么地方逃走的。
即使这样,加布里埃尔还是做好了对手垂死挣扎的万全准备,这是职业人士必须要做的——他举起手里附带消音器的枪,指向昏暗光线里从床上坐起来的人影。
“等一下。”
加布里埃尔感到惊讶,那声音听起来有点虚弱,但相当镇静,比起意识到自己深陷危机,这声音听起来仿佛是看到什么事情没有安排妥当——比如骑脚踏车的小孩正准备冲向公园前车水马龙的大街、粗心的保姆忘了关煤气炉就转身去接电话、店员把鞋盒子摞得太高而摇摇欲坠——而发出的提醒。
在他不算长的职业生涯里,这样的表现还是第一次遇到,他不禁怀着某种程度的好奇,停下来看看对方打算做什么。
房间里的人打开床头台灯,把硬邦邦的毯子推到床铺角落,接着弯腰合上地上一只敞开的箱子,把它拖到一边,清理出一小片空间,最后穿上床下的一双鞋——完全不像是在面对拿枪的人。
加布里埃尔开始感到紧张,当对方的手伸向毯子和行李箱时,他的手指几次压住扳机,然而最终,那个瘦削而头发斑白的男人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手中什么也没有。他似乎只是在整理穿戴,并没有显露出反抗的意愿。
“是鲁道夫派你来的?那家伙还在逍遥?”
男人再次开口,声音比一开始紧绷得多,加布里埃尔发现他的额角正在渗出冷汗。这是终于抑制不住恐惧的表现,还是正在被什么事折磨呢?接下来他该控诉富有的雇主,说那个人心狠手辣、丧尽天良,或许还会威胁自己得不到报酬,接下来会有警察找上门,或者下一个被灭口的就是自己吧。
男人见加布里埃尔不做声,却沉默了几秒,接着盯着加布里埃尔的眼睛问:
“他花了多少钱?”
加布里埃尔感到一丝轻松,这仍然不过是个普通人而已,下一句该是“我出双倍的价钱,求你让我活下去……你可以在这儿开几枪,不会有任何人知道……以后我会像个真正的死人……”,这在被他手中的枪在前额开了个洞的倒霉蛋之中,已经发生过四五次了。
于是,他仿佛在等着这句话似地回答:
“我得做好我的事。”
“这么说我必须死在这儿了吗?”
“我只是在做我的活儿。”
男人叹了口气,汗水从他的前额流到领子里。
“你干这一行多久了?”
“没必要告诉你。”
加布里埃尔举起枪,瞄准万无一失的地方。
“我只是想知道……你觉得自己这活儿干的怎么样?”
加布里埃尔不得不再次中断手头的事开始思考,他开始觉得不耐烦,他决定,回答这最后一个问题之后就结束谈话。
“还算不错,至今为止没失过手。”
男人露出了几乎是如释重负的表情,他瞧着加布里埃尔,扭头示意他朝床铺对面看,那儿有张桌子,中间抽屉的钥匙孔上插着一把钥匙。
“这就好了。”
2、
“他是不是大惊失色?完全没想到你会找到他?”
加布里埃尔站在宽敞的大厅里,打量着四周雪白的墙壁上挂着的油画,他完全不懂那些艳丽杂乱,如同瘾君子和醉汉眼前会出现的线条和色彩挤在一起有何美感,只知道它们都价值连城,或许其中一幅就能租下,不,买下他上个星期去过的那栋公寓。不过,它们在大而沉重的岩石壁炉、皮革沙发、看上去相当高级的绒毛地毯以及包着金边的脚凳和茶几周围,只是像穿着时髦的城市游客待在古堡大厅里一样,显得廉价而格格不入。
鲁道夫站在厚厚的窗帘前面,胳膊肘撑着一张小桌,桌上放着玻璃花瓶和百合花。他抽了口雪茄,咂了咂嘴,似乎是嫌沙发上的烟灰缸太远,把烟灰弹进了花瓶里。
“不……他好像早有预感。”
加布里埃尔字斟句酌地回答道。他在这种环境里总是十分不安,不知该怎么和人对话,尤其是在雇主心情很好,而自己要说的可能让这种好心情烟消云散的时候。
“但是他毫无反抗不是吗?他一定是吓怕了,像青蛙被蛇盯上——他早该想到惹恼的是谁!”
鲁道夫的喉咙里发出咯咯声,接着喷着粗重的鼻息,从胸腔里发出大笑声。
“我不知道,他看上去很冷静,不像是在害怕。”
“那么就是绝望了,绝望到放弃……我倒想不到那小子会这样,已经三年啦,他东躲西藏地,像老鼠一样给我找麻烦。”
鲁道夫看着手里的照片,那上面都是些死亡现场。有的在高楼下面四分五裂,内脏摔得到处都是,有的缠着海藻从海面上漂上来,苍白肿胀几乎看不出原来的模样,更多的只是前额上有个小窟窿,血从那儿流出来,显得挺干净。
他像欣赏猎物一样欣赏它们,脸上显露出狰狞而兴奋的表情,好像真的逮到被鼠夹夹住吱吱乱叫的老鼠,准备用靴子跟压爆它的头。
“他对你说了什么吗?有没有求饶?还是让你给个痛快,别让他死前受太多折磨?”
“求饶倒是没有,和很多人都不大一样。”
加布里埃尔看着变得越来越好奇的鲁道夫,不知为什么心里慢慢地产生了勇气。有些人享受着财富和权力,坐在豪华的大房子里,便认为自己是安全无虞的,开始把别人的命运、别人的痛苦当做乐趣。更多的人活一天算一天,用各种方式在污水沟里捡拾残羹剩饭,顾不上太多。比起他们,那个静静等着自己的死,还能做些别的事儿的家伙,倒是大为不同哩。
“不光没有告饶,也不显得绝望,就是平平常常地……和我们早上起来要洗漱,收拾干净去上班一样。”
鲁道夫皱了皱眉,露出鄙夷的神情。
“还问了我的事。”
“你的事?”
“干这行有多久,经验如何之类的。”
“哈!”
鲁道夫又发出像公牛一样的笑声,他似乎完全无法理解那个一直是他心头大患的人为什么选择这样无声无息地死在一间脏兮兮的公寓里。
“你怎么说的?……你这家伙也没什么可说的吧!”
“不是吗?您说得一点儿没错。”
“拿上你应得的,走吧。”
“我告诉他我这份工作干得很认真,还没失过手,从来都是准时、安静、不留痕迹地结束一切,也从来没透露过雇主的信息——于是他给我看,那小房间里有张桌子,大概是写字用的吧,我拿不准他是不是在那儿住了很久,以至于需要有张写字的桌子。”
鲁道夫疑惑地看着加布里埃尔,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普普通通,带着脏兮兮的厚眼镜,头顶微秃,像是出租车司机或是水电工而根本不像是职业杀手的人突然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
“桌子中间有个抽屉,上了锁,钥匙就插在上面。他说……你干完活儿,就打开看看吧,怎么都不会有损失的。”
“哦?”
“我按他的话做了,之后打开抽屉,抽屉比我想象得深,似乎和墙壁是连着的,我拖出一个又大又重的铁皮柜子,里面有五十万现金,一个信封,信封里装了一颗子弹,还有一张便笺。”
“那上面写了什么?”
鲁道夫的好奇心被挑起来了,他并不觉得那张便笺会对自己产生什么威胁,况且,加布里埃尔已经在报告了——这是件虽然愚钝但可靠的工具,或许以后还会用到,他有点后悔,刚才不该对他那么冷淡。
“我说过……我从来没透露过雇主的信息,对快要死掉和已经死掉的人都没有,这次算是个例外……不过,您是了解那个人的,这样也不算我失职。”
细小的黑洞里喷出一枚火星,鲁道夫仰面倒在长毛厚地毯上,脸上还维持着惊讶的表情。
“那是封委托书,雇我做一项活计,因为要用指定的子弹,所以价钱增加了一倍。”
1、
赤霞关是个小镇,说是叫做“镇”,数来数去也就百十户人家,算不上大。
可它背后的大山却高耸入云、连绵不绝。高高的山岭遍布奇松怪石,山林之间总是笼着层层雾气。每天清晨,厚厚的浓雾从山间一层层升腾起来,被朝阳染成绯红色、金黄色,如同都城金碧辉煌的宫殿,非得是晴朗天空中正午的阳光,才能驱赶着它们逐渐消失,让山岭恢复深浅不一的绿色。
偶然误入此处的外乡人见了这般景象,总要惊叹不停,有几位甚至当下吟诗作赋,要将这人间奇景记录下来,向世人大大宣扬一番。
小镇居民对此并不在意,毕竟这儿太偏僻、山路太险、水路太窄,游人一年也来不了一两个,甚至好几年也不会出现。
这里与外界交流的唯一渠道是山峦之间的那条深谷,一条小溪从深谷流出,从镇子中间蜿蜒而过,居民们有时撑着竹筏顺流而下,上山谷那一头的市集去,拿小溪里的鱼、山上的野味、岩石间生长的药草和菌子,换农具、渔网、磨刀石,还有穿的衣服、吃的稻米。除此之外,镇上的人和外界就没什么来往了。山谷外不远处那个熙熙攘攘的城市,何时上任了新的官员,何时盖了新的房子,何时遭了瘟疫或是逢了兵匪,变得十室九空,何时又有人陆续迁进来,沿着缓坡挖出一片片梯田,他们耳闻目睹,也不觉得和自己有任何关系。
只有偶然到来的外乡人问起,大家才想起什么似地露出朴实的自豪,说这个地方摄人心魄的美景古已有之,正如“赤霞关”这三个字已经流传了几百年,说不定有上千年,那就是他们同样朴实的祖先,当年看到高高山岭上的云蒸霞蔚时,给小镇留下的名字。
2、
平平常常的一个傍晚,阿凤撑着筏子回山里来,竹筏上除了换得的货物,还多了一老一少两位乘客。由于多了两个人和他们携带的行李,小小的竹筏给压得浸在水里,凉凉的溪水没过阿凤的脚,把客人的鞋子都打湿了。
两人看来像一对祖孙,老人皮肤黧黑,脸上的皱纹似刀砍斧凿,嘴唇和下巴上蓄着短须,外表虽然上了年纪,可眼神透着澄明锐利,一举一动也显得硬朗精干。起初阿凤不敢和他对视,可他瞧着阿凤,眼角的皱纹便堆积起来,变成老年人特有的那种笑意,和阿凤几年前不再上山采药草、到树上摘野蜂巢,也不再爬梯子修葺屋顶的爷爷也没什么不同。
而少年人跟阿凤最小的哥哥差不多年纪,脸孔白白的,眼睛细细长长,两道眉毛若不是老有什么不满似地挑着,倒是文雅秀气的。
两人穿着相同样式的褐布短衫,都有几处缀着补丁,衣襟缝线处也起了毛边,可洗得干干净净,和以前进山来那些风尘仆仆的行人不大相同。
阿凤是在渡头上解开筏子要回家的时候,给那个少年拦住的。
“能不能捎两个人?”
少年拿出个小布袋子,里面有物事哗哗作响。
是铜钱,阿凤想。而老人就在少年身后静静地瞧着,也不接话。
做生意?读书赶考?游山玩水?阿凤心里给他们拟了种种理由,可都不敢问出口。毕竟接替爷爷跑市集以来,她还不大会和人打交道。可是,和镇上的居民一样,她对外来客还是存着一份戒心,要是把歹人带进镇子就糟了。
少年看阿凤不搭腔,便解开扎布袋的细绳子,拈了几枚铜钱朝阿凤递过来,还说:
“剩下的,过去再给你。”
“……不行。”
阿凤有点生气,脸憋得通红,终于挤出这么一句。
“怎么不行?”
少年诧异。
“你们是干什么的?到这儿来做什么?不说清楚不能载你。”
阿凤抓起手里的竹篙,赶鸡似地朝少年比划。
“姑娘,我们来祭拜先人,到镇上露宿一夜,明天就走。”
老人终于不紧不慢地开口给少年解围。阿凤眨眨眼,愣住了:镇上居民世世代代住在山里,倒也有人出去讨生活,可听长辈们说,从没出过什么大人物,想要回到这儿来寻根问祖。两人究竟是道听途说,还是真和赤霞关有什么渊源呢?
老人并没有回答阿凤的头一个问题,他言语温和,可有种不容分说的意味。
“……不会给你们添麻烦。”
又补充了这么一句,他开始把随身带的小包裹放到竹筏上,少年也解下背上背的竹匣,作势要朝岸边走。
“等等!”
阿凤急得跳脚,拿竹篙往两人面前一拦,鼓着嘴巴夺过少年手里那个小钱袋。
“我家的船,小心弄翻!”
3、
阿凤年纪虽小,可挺有劲,就算逆着水流,筏子也稳稳当当地朝前走着。夕阳正朝两边的高山之间下坠,仿佛要落到他们面前的溪水里去。水流变成了金子的溶液,在他们脚下闪闪烁烁。
少年自上船就不说话,宝贝似地把竹匣抱在胸前,拿了里面什么东西就着光读,此时也转移视线,瞪大了眼睛看得入迷。阿凤得意地想,这才是傍晚,到了明天早上,两人不知要怎么惊讶哩。
“姑娘,你可知道,镇子里如今住着多少人?”
身后的老人突然出声问她,声音不大,可在静静的山谷中仿佛晚钟沉吟。
冷不丁有人搭话,阿凤有点迷糊,她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捏着手指算了又算,还是不知道怎么回答。
“弄不清……和那边比,少多了。”
阿凤指指山谷外面。
“是吗……那姑娘家里有多少人口?”
这老先生怎么什么都想知道呢?阿凤盯着他眼角的笑纹,还是继续数了下去。
“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阿爹、阿娘……大哥、二姐、三哥……舅舅、阿姨、叔叔、伯伯……叔公、叔婆、伯公……”
阿凤突然意识到,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双亲各自都有兄弟姐妹,他们各自又有子女,这么数下去可没个头了。可老人很耐心地瞧着阿凤,一副兴味盎然的样子,等她停下来,才接上一句:
“那你在家里是幺儿了?”
“嗯。”
“你们的房子是不是在北面山坡底下,一片平地边上?”
“嗯。”
“门前是不是有棵顶大顶大的榕树?”
“嗯。”
“顺着榕树边的小道往北山上去,是不是有座石头雕出来的祠堂?”
“祠堂?”
“一半是沿着石壁挖出来的,一半该是盖了屋顶,有块石碑立在那儿,对吗?”
阿凤想着,老先生准是来过镇里,可那是多么久以前的事了?连爷爷讲起他们小时候上山玩耍的事,也没提到过这种东西。
“那儿是有一片断崖,还有很多大石头,可没听过有什么祠堂,阿爹阿娘不让我们上那儿玩,说大雨天石头容易滑下来。”
“是吗……”
不知怎的,阿凤觉得有点对不起客人。
“不过……石碑是有的!还有好几块,都在那附近,上面还有很多字,爷爷说,那是以前来这里的外乡人立下的。”
“什么字?”
一旁的少年突然问,阿凤这才发现,光线已经暗淡到无法读书了,他刚才一直听着两人的对话。
“不认识。”
阿凤没好气地答。那些七扭八拐的字迹不光自己,村里最老的婆婆和爷爷怕是都不识得,于是她又补上一句。
“……等你去看呢!”
老人摸着短须大笑出声,少年倒是没羞没恼,反而代替老人,接着和阿凤搭起话来。
“你家是不是一直在这儿住?”
“是咯。”
“你……知道这镇子起初是怎么来的吗?”
“那么早的事,我怎么知道。”
“爷爷奶奶他们,有没有给你讲关于这镇子过去的事?”
“没讲过。”
少年和老人对视了一眼。老人沉默半晌,悠悠开口。
“镇上有没有殷姓人家?”
“多着,我阿娘就是。”
两人便不再问了。老人眺望着远处升起的袅袅炊烟,而少年就呆坐在筏子后面的行李箱上,盯着已经变得幽深的溪水。
一对怪人。
从生下来,阿凤便觉得住在镇上的寻常日子像溪水一样,每日每夜朝前流着,不起波澜,天经地义。可今天来了两个外乡人,仿佛把这片土地的事当做自己的,又仿佛知道些当地人都不知道的事情。他们眼里的怕是有着另外一个模样的赤霞关,而阿凤的回答,不知是不是让他们失望了。
这让阿凤心里怪不是滋味,她故意把竹篙扬得高些,几滴水珠飞起来,映出落日最后一点点光线,又落在老人和少年的衣袖上,两人还是不说话,只是把身子往竹筏中间缩了缩。
4、
阿凤带了两人靠岸,老人对她连连道谢,还说就到北山附近露宿一晚,不会叨扰镇上的人。
少年背上那个带雨棚的小竹匣子,刚刚收拾好行李,老人已经三步并作两步地朝山里走了。到少年喊了声师父,阿凤才知道他们两个不是一家人。
少年冲阿凤摆摆手权当告别,接着两人便一起踩着河沿上灰色的碎石头,沿横着枯木,时不时隐没在灌木和杂草里的小路走开了。
阿凤回家比平时晚了些,但爹娘没问,她也没提遇到两个人的事。她把袋里的铜钱混在换山货得到的报酬里,又数出两枚,和那小口袋一起埋在院子角落,和柄上刻着花纹的小刀、夜里微微发光的鹅卵石、阿姐不要了的裂了口的手镯等什物一起,压上一块石头。
因着这个秘密,阿凤一晚都没睡着,半梦半醒中屋外似乎起了风雨,远雷像马群在山间奔腾,碗口大的蹄子震得大地簌簌发抖。
那两个人怎么样了呢?
天色微明,阿凤便爬起来,偷偷溜出去,朝山崖边去了。她不知道两人什么时候开始祭拜,什么时候准备离开,不过朝阳穿透雾气的时刻,他们一定会站在那道断崖旁边,因为那是欣赏风景的好地方。
露水和雾气比平日更重,青草和树丛在微弱的光线下泛着湿淋淋的颜色,脚下都是小水洼,看来昨夜的确是下了雨,可是不长久,因为阿凤上山时,远远地看见岩壁上有个光点,近了,才看清是那一老一少两位客人未熄的篝火。
果然,一块大石碑前面原先遮挡着碑文的杂草已经被清理干净。碑前铺了油毡,上面陈着酒食,一束线香还冒着余烟。
难道这就已经结束,他们两个走了?阿凤慌忙向四周张望,看到老人花白的头发,这才松了一口气,忙躲到一棵大树下面,偷瞧他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少年人从背上的竹匣里拿出一卷白纸,又抽出一个小匣子。老人解开水壶,往匣子上倒了一点水,又掏出什么在匣子上研磨着。
阿凤知道,市集有那么一个角落,高耸挺拔的杨树下面,总聚着一群人,他们对阿凤带去的东西没什么兴趣,也不换柴米油盐,而是交易笔墨纸砚和一卷卷书简。有时还有人背着很大的琴匣,或是珍惜地抱着绫罗裹着、叫不出名字的乐器到那儿去。他们一点儿都不急着换东西,谈着谈着老是不知为什么高声争论起来,不久又相对大笑,那模样,倒有点像那少年。也许再过十年、二十年,那少年也会成为那群人里的一员吧。
匣子里一定是一方砚台。
老人磨得十分仔细,少年把白纸铺在碑上,转身回来,在他身旁站了好一会儿,才从他手里接过磨好的墨。接着少年拨开草丛,走到石碑旁跪下来,掏出一个白布包,沾上墨汁,在那白纸上仔细拓印起来。
墨迹像黑云一样在白纸上弥漫,碑刻的地方留下了白色,剩下的部分则被黑暗吞没,一刀刀刻下的,古朴有力的字逐渐显露出来,一行行从碑顶垂落到碑底,好像从天空一直贯通到大地的雨。
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她轻轻地惊叫,然后马上捂住自己的嘴。
石碑上白色的字迹扭动着、挣扎着,像是要从桎梏中挣脱出来,有光线放射出来,像烟雾一般飘散到山间的浓雾中,变成了宫室、茅舍,变成了宽衣广袖或是短衣竖褐的人影,变成了昂首嘶鸣的骏马、奔驰的战车,变成了披坚执锐的甲士。
烟雾在草丛、树林、岩石之间一圈一圈地打着转,活动的人形清晰可见:
端坐在华丽的大屋顶下、一级一级的台阶上面,众人都向他弯腰的那个人,猛地挥了挥手,冠冕上的珠子都摇晃起来。
聚在大堂里、穿着层层叠叠长袖衣服的一群人激烈地争论着什么,最后他们都停下来,听一个穿白衣的人说话,接着一个个跟着他走了出去。
穿着短衣、牵着牛马、拉着车子的老老少少,肩并肩地朝前走着,那个穿白衣的人走在最前面。他们涉过大河、登上高山,到了峭壁下面,就手脚并用地攀登上去。有人倒在路上,有人摔下山崖,有人沉入水中,就再也没浮上来。
他们抵达了山谷间的平地,建起了房屋,和阿凤她们如今住的很像:都是一圈圈连在一起,围着中间一座塔楼。
最后出现了很多很多的马匹、很多很多的甲士,他们盔上的缨在风中飘动,手中的旌旗猎猎招展。那人的白衣换成了白甲,骑着马冲向敌阵,像暴雨中山上滚落的巨石,冲向拍击着悬崖的海浪。
朝阳缓缓升起,浓雾渐渐散去,白皑皑的雾气被染成绯红色,幻影也快要消失了,残留在山谷间的是累累尸体,流出的血把溪水也染得一片鲜红。
5、
很多很多年过去,镇上的日子依然安安静静的,只有溪水流过的汩汩声音。而这里的孩子渐渐知道一个传说,说早在他们的爷爷奶奶,以致爷爷的爷爷、奶奶的奶奶还没有生下来的时候,有位先祖殚精竭虑、耗尽家财,将族人引导至这一方天地,接着又带着兵士投向战场,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都在阻止战火烧进山谷。
由于从故国逃奔出来,先祖的姓名被禁止提起,而代之以低贱的蔑称,直到外面改朝换代,君王的宫殿也倾颓倒塌,化成一片荒芜。平平安安活下来人们渐渐忘了镇名的来历,忘了那其实是先祖的姓氏,也是当年两军相接顺着溪流流到山脚的血的颜色,只把它全当做了超然世外的美丽风景。
只有隐没在野草中、无人识得上面文字的石碑,似乎还在默默记录着久远的岁月。周围阴天或是落雨的时候,会腾起一阵一阵的水气,传来若有若无的呼啸声。
终于有一天,村里一个小姑娘偶然间目睹了奇异的景象:一老一少两位外乡人,在拓印一座石碑上的文字时,从那座碑中引出了活动的幻象。那些幻影循环流转,述说着这位先祖的经历,而那位先祖的面容,竟和外乡人中年长的那位有几分相像。
起初,小姑娘并不能完全理解眼前发生的一切,可当那些幻影消失的时候,老人和少年以洪亮的声音唱和起来,而山谷深处也传来了回音。
歌的调子深沉悠远,词句朗朗上口,她当下便记在心里,直到垂垂暮年,她不知教会了多少人唱这首歌。
“君未生兮,山已在兮。君既往兮,山犹存兮。谁终谁始,君兮山兮?”
“吾得山兮,欣有托兮。山得吾兮,以成名兮。谁显谁晦,山兮吾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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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参考袁枚《游黄山记》,与原文内容无关
1、
我是上个星期六与菲利普见面的。
在此之前,林谷下了一天一夜的雨,我穿过低地的那些沼泽时颇费了一番功夫,弄得浑身湿透,高筒靴、裤子和风衣下摆全是泥泞。尽管如此我却没得到丝毫同情,林谷的村民像看怪物一样看着我,仿佛他们一生中不可能发生任何事情,让他们在这种天气冒傻气走出温暖舒适的家门,长途跋涉、穿越沼泽,或是他们走在表面生着青苔和浮萍,丝毫看不出下面是牲畜粪便一般的污泥的地表时,能够像鬼魂一样从上面飘过去。
我注意到这是个返璞归真、充满自然风趣的小村庄,但里面颇有几户富裕的人家。他们的住宅保持着赤褐色的砖墙和黑色的尖顶这种上个世纪的样式,不过仔细观察可以发现,这些住宅多有门廊,门廊前面挂着煤油灯,门廊和院子之间有精心打理的花园,建筑后面有佣人房和马厩,它们之间用灰色的石头错开铺成道路,显得整齐有序——这正是艾格斯顿或者布雷斯那样的大城市中的私人住宅所常做的。也许住宅的主人们厌倦了繁华都市中的忙碌,而选择到乡间买下这些老旧的房子,彻底融入这儿虽嫌不便但质朴宁静的生活,只在这些细节上留下一点儿时尚的痕迹。
告诉我走哪条路才能到达菲利普•梅尔维尔的作坊的,正是这样一栋房子的主人。
雨后天气仍然没有放晴,远处的山丘和洞穴显得幽深神秘,灰绿色的沼泽地上点缀着白色石楠,让村子显得死气沉沉。而自从我看到那栋房子的时候,门廊上的灯就亮着,我以为主人忘了关,直到走到跟前,原先一动不动的摇椅才突然吱吱嘎嘎地响起来,把我吓了一跳。
一个白发苍苍,脸皱得像风干橘子一样的老太太朝我走来,站在雕花铁门后面端详着我。我想她大概是个富有的遗孀,因为百无聊赖才整天坐在门前看人来人往,于是便向她搭话,问这里是不是有个姓梅尔维尔的木匠。我想如果菲利普在这儿的话,她一定知道,毕竟这个姓氏在低地小村里并不常见。
出乎我的意料,老人扬起眉毛,浑浊的眼珠往外突出,作出显然是不安的表情,她摇着头,不大像是表达否定,而像想甩掉什么不愉快地记忆一般,接着伸出枯枝般的手指,指指村子东方,又在空中划了个十字,点了点十字的一角,然后转身走开,即使听到我以最大的声音表示谢意,也再没有应答一句。
2、
菲利普的作坊比想象得要远,但很容易找到,如那位老太太所指,它在延伸向村外的道路旁,十字路口的西北方向,另外一条路通向村外的一口井。和村里大部分普通人家的住宅一样,这房子只是木梁和木板搭建的,唯一的不同是房子后面连着一个小小的仓库,我看见木料堆积在那里,旁边还散落着刨花和木屑。
我敲敲门,大声喊他的名字,不久我听见房间里有了脚步声,一个高大的男人走出来给我开门。他很警惕,和我说话的时候只把门留了一条细细的缝,我简直怀疑他右手握着一把斧子。
菲利普长着一张长脸,剃得很短的头发根根直竖,和大部分木匠一样给人固执的感觉,也许是年龄和经验的缘故,他说话的口吻显得简短而深思熟虑,仿佛很清楚对方会接受什么,不接受什么,在某些话题上总是点到即止,似乎在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论。
我走进他的屋子,环顾四周。房间里的陈设很简单,我看见摆在外面的杯盘碗碟等器具只够一个人用,但碗橱里有吃剩的面包,角落里还放着一把椅子,或许他有个不常回家的儿子。
我告诉他我在拍卖行花高价搞到了一件栩栩如生的作品,又费尽心思才打听到作者是谁。我拿出了那个木偶给他看,请他确认这是何时所做,并请求他允许我为他的工作室拍几张照片,当然,如果我付得起那价格的话,我会再带几件他的新作回去。
让我意外的是,菲利普以漠然的眼神看着我,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我不再做这种东西了。”
我眨眨眼睛,目光从房间角落的木工工具扫视到菲利普手上的老茧和肿胀的关节,又落到躺在皮包里、露出半截身体的“斯特林”——那是大腹便便,面孔红润,有着酒糟鼻和泡沫般的胡子和鬓发、前额已经秃了,像是肉铺老板一样的木偶。它穿着精心制作的绸子衬衫、斜纹布外套和灯芯绒裤子,绸子衬衫还特意做得小了一点,让扣子紧绷在它放到最后一个孔的皮带上。这个木偶经历了不少岁月,活动关节处露出的木纹都变得模糊不清,不过表情仍然生动精巧,他的下巴可以活动,眼睛会眨,脸上带着的戏谑神情让人相信如果把它丢在地上不管,它会因为无聊而踱来踱去,然后说起笑话来。
“那么您现在做什么呢?”
“和从前一样。”
“从前?”
菲利普叹了一口气,似乎因为我知道他的木偶却不知道他更得意的作品而不满。他示意我跟着他到后面的仓库里。
雨后的阴湿气息混杂着油漆、清漆,以及各类木料的气味,构成了一种奇妙的吸引人的味道。我看到冷杉、红松、柏木、杨木、桦木被切割、被打磨、被精妙地组装在一起,组成了形形色色的、雕刻着各种花纹的、大小形状各不相同的、完成的以及未完成的——棺材。
3、
“正如您所看到的,我做这门生意已经快四十年了,这里有价格昂贵的,它们不会受潮,不会腐坏,用上一百年也没问题,也有价格低廉的,它们也相当结实,比人们记着埋在土里的人的时间要长久得多。男人、女人、老人、婴儿——我能够做出他们最后的归宿。”
菲利普对我说,我想他是真心为这份工作骄傲,或许给我指路的老太太就是讨厌这一点。但我没打断他,因为他难得显露出一丝兴奋,我打算在他高兴的时候问别的事。
“我的妻子在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难产死了,起初我打算让独子继承这门手艺,但他实在没有天赋,也不肯付出相应的努力。所以我想,再过不久,我将把这手艺带到坟墓里去。到那时如果我的眼睛花得不那么厉害,胳臂还举得动斧子和锯子,在木板上刨花纹的时候手不会抖,这辈子最好的一件作品,将是为我自己准备的。”
我用手摸摸一具只有手肘那么长的棺材,那大概是给婴儿用的,白色的盖子上雕着玫瑰和百合。抛开用途不谈,它和我带来的木偶一样精妙,而与仿佛要动起来的木偶不同,这个房间里的一切都弥漫着一种宁静、沉默,让人昏昏欲睡的气氛。
我发了一会儿呆,以表示对菲利普的作品的尊重,然后朝窗外看了看,作出欲言又止的姿态,然后问道:
“您从什么时候开始,为什么不再做木偶了呢?”
菲利普示意我坐下来,从桌上的铁皮壶里给我倒了一杯带着木屑味的茶。我知道他要开始讲话了。
“我的师傅经营着一间有年头的棺材铺,但我还在当学徒的时候,并没有被限制做什么。那时我还年轻,手很灵巧,学东西也很快。最重要的是对什么都抱着热情,我不满足于只做死人用的东西——木箱、家具、木制挂钟——只要能想象出来、能画在纸上的,我都可以把它变成现实。但我的兴趣总是不长久,学会了一种便马上抛开,去尝试下一种,即使遭到师傅训斥也不以为意,因为我知道他对我十分倚重,需要我去尝试能卖给城里人的时新样式。”
“直到我开始学做木偶,我逐渐入了迷。一开始,我痴迷于用雕工表现出骨骼、肌肉的走向,用漆工表现出皮肤的纹理,用木头的结疤和天然长成的疏松部位模仿人类关节的巧妙设计,兴致勃勃地选择各种材料来重现头发的质感。再后来,我逐渐不满足于此,而试图把它们想像成真正的人,想象他或她从哪里来,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平时在想什么,以至于做出这样的动作或神情。”
我点点头,表示能理解这种心情。
“低地有往夭折的孩子棺材里放个木偶,陪同他或她一起下葬的习俗,因此我做的木偶销路并不好,人们也许觉得它带着什么……‘不祥’……是这个词吧,诸如此类的说法。但我依然不在意,日复一日地沉迷在选择木料、设计样式、制作那些小人偶的每一部分躯体之中。我相信这并不会影响到我的生计,总有一天我会离开师傅自立门户,成为专门做木偶的工匠。”
“不久,有人从城市里搬进这个村子——就是有三个尖顶的红棕色房子,门前有灰色石砖铺的路,花园看上去很久没人打理了,我想您来的时候一定注意到了。”
他说的听起来像是我向她问路的那个老太太住的地方。
“真巧,那是米尔斯夫人,我要说的事和她有关……大概是三十年前吧,她和她的丈夫,还有他们八岁的女儿搬到这里来。”
我对那老人的年龄提出质疑,然后得知她现在也许刚过六十,这让我觉得很惊讶。我不知道看上去衣食无忧的生活是否能把人摧残至此,但在我眼里她至少要比那老上二十多岁。
“米尔斯先生做烟草生意,看上去很忙碌,也有着与那种忙碌相符的财富和气质——他认为时间就是金钱,也常常想用金钱来购买时间——比如买下乡间别墅让妻子和女儿别去打扰他。”
我想这大概仅仅是理由之一。
“米尔斯夫人和现在不同,当时她在附近的几个村子引起了一阵不大不小的波澜,她很严肃,为人处世有点神经质,对孩子过度保护——但长相很美,金红色的长发让她周围的一切都显得熠熠生辉。因此大多数人还是对她抱有好感。”
“然后……她的女儿海瑟,那孩子是真正的天使。”
“当时我的妻子过世不久,这给我的打击很大。她是个富有活力又坚决的人,我们常常争吵,她离开之后整个世界都变得安静了,我有时会对着空气大声问话,因为得不到回答而生气,然后才想起她已经不在了。我不得不投入到工作中以逃避无处发泄的伤感和失落。讽刺的是,这种专注造成的作品却广受欢迎——你手里的木偶就是那时做的。”
“就在这时我认识了海瑟,她在院子后面的树篱下面挖了个洞跑出来玩,我看到她的时候她的红色丝绒连衣裙上挂着苍耳,手脚都被树枝和荆棘划伤,皮鞋上沾满泥土。她的模样是母亲的翻版,只是很瘦,苍白得像个灵魂,阳光几乎能从她的手掌和脚腕穿过去。她脸上带着不健康的红晕,可总是在笑着,湿漉漉的眼睛里的神情像小狗一样,对什么都充满兴趣。”
我不知道三十年前的记忆何以能够如此清晰,菲利普热切地向我描述这个女孩,讲她是如何走到房子外面,好奇地从窗子里打量满屋子的木偶,如何在发现了有人在看她时突然一下开始用严肃而有礼貌的、真正的贵族的语言讲话,如何迟疑着给予了木匠一个女孩最大限度对陌生人的信任,又如何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天,问木偶的事,小屋里其它东西的事,以及他失去的家人的事。
“我和妻子对即将到来的孩子做过很多想象,我们希望那是个女孩,海瑟也许在某些部分与我的想象重合了。据说她患有严重的气喘病,来这里是为了休养,平时被禁止出门。但她总能想出办法来到我这里,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回去。”
4、
“这个孩子给了我很大的慰藉,我决定做个木偶送给她。”
菲利普说话的语速变慢了,他斜眼瞧着我头顶上方的虚空,那是开始回忆的人常有的表情。
“我让她慢慢地想,要什么样的木偶,她则认真地在脑海里描绘起这个礼物的形象……过了差不多一个月,中间还反复过好几次,她差不多尽了最大努力,让我知道这个小人的体型、肤色、头发、眼睛、嘴唇的颜色,同时我从她孩子气的描述中,隐约意识到这是她‘想要成为’的形象……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像她这么大的孩子都会想要这样一个玩具,或许这是哪本图画书上的公主吧。”
“我从师傅的仓库里弄到一块上好的木料,花了很久终于完成了——‘她’有点像东方人,看上去有十岁或十二岁,皮肤白皙,眉毛弯成优雅的弧度,睫毛很长,橄榄形的大眼睛是深紫色的……她的长发十分光滑,只在末端有一点弯曲,从额头两侧垂到腰际,黑得像乌鸦的羽毛。她的嘴唇是樱桃红,脸颊微微鼓起,仿佛孩童脸颊上桃子表面一般的汗毛还未褪去,但已经显示出少女富有魅力的姿态。她也同样瘦削,但肢体柔软,该带上弧线的地方已经开始发育……这是大概是小海瑟想象‘美’或者‘未来’诸如此类概念所能到达的极致。她会眨眼,可以慵懒地坐在椅子上垂下双腿,我发誓她不止一次在木工桌上或是橱柜里盯着我看……那是我最优秀的一件作品,海瑟把她叫做‘茱莉亚’。”
菲利普的描述让我对那件作品产生了很大兴趣,但言语中表现出的迹象又让我对再次看到它不抱希望。他开始用梦呓般的腔调讲下去。
“海瑟对这个木偶爱不释手,无论走到哪儿都要带着,我曾几次看到她在花园里或是阁楼上和‘茱莉亚’一起玩耍,但是慢慢地,她来我这里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她不再偷偷跑出门,甚至不怎么在室外出现。”
“我很担心她,除了她母亲以外,我也许是这儿最担心她的人。不久,听说别墅的女佣去请村里的医生,大夫托米连续去了那间大屋两三次,接着有马车从城镇的方向匆匆赶来,据说那是海瑟的家庭医生,又过了不久,米尔斯先生的马车来了。”
“他们说海瑟高烧不退,症状很像天花,连续一个星期,大屋变得繁忙起来,有人进进出出,大家脸上都笼罩着一层阴郁。多嘴多舌的女佣甚至已经在问我的木匠师傅,打一口桃花心木的小棺材要多少钱。”
“那时候我心里有一丝悔意,也许我的作品真的会带来厄运。我每天为我的妻子和尚未出生的孩子的灵魂祈祷时,都请求他们看顾这个还有机会活下去的女孩——或许这起了作用,海瑟最终活下来了。”
5、
天色渐渐暗沉下来,菲利普点起一盏油灯,他的面孔在摇曳的灯火中变得惶惑不安,然而他的目光却从空无一物的屋顶移到我的脸上,愣愣地盯着我的眼睛。
“大屋的人们松了口气,米尔斯先生破天荒地在这里住了两个星期,那里便渐渐恢复了原状。我期待着海瑟再次到访,但是,她再也没来过。”
“出来采购的女佣告诉我们,海瑟自从痊愈后就越来越奇怪,她变得寡言少语,经常坐在某个角落望着门、走廊和走动的佣人们发呆,当人们注意到她的视线,问她在看什么的时候,她便缓慢地摇摇头,嘴角露出一丝若有若无、讳莫如深的微笑。”
“更为诡异的是海瑟外表的变化,她带着小卷的金发从发梢开始变深,也变得更加柔顺,细长的眼睛眼角吊起来,变成像杏核一般,淡淡的眉毛变得像炭笔勾过……她依然苍白瘦削,但开始喜欢穿浅色衣服,尤其是陈旧厚重的白色长裙,它们往往已经发黄,层层叠叠的蕾丝沾满灰尘,佣人和女佣们说,小姑娘穿着这样的东西,像是包着裹尸布。”
“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米尔斯夫人终于放弃她的坚持,想要海瑟出去呼吸新鲜空气,接触阳光和风,但是她再也没踏出过那屋子一步。她整天呆坐在窗前,不说话,像蜘蛛匍匐在网中间观察世界,没人知道原来的‘海瑟’内里发生了什么变化,只有我……”
我张着嘴,意识到自己额角渗出了冷汗。菲利普继续用那种骇人的声调说下去。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拐弯抹角地和佣人打听‘茱莉亚’是不是还在,得到的回答,是米尔斯夫人觉得它不好看,在海瑟生病那几天把它扔掉了……我想可能更彻底些,把它烧了或毁了,只是佣人不好意思告诉我。”
“后来,连米尔斯夫人也几乎不出门了,佣人们一个个被辞退,最后只剩下一名管家和一名保姆,那位保姆告诉我,‘海瑟’夜里也常常从房间里出来,站在走廊里一动不动地盯着窗外。一天晚上米尔斯夫人在房间里大声尖叫,保姆赶到房门前的时候,刚好看见海瑟从她母亲的房间里出来,从保姆面前飘然而过,我们都想不通,是什么让一位母亲如此害怕自己的女儿……除非……”
她变成了一个陌生人。
“海瑟在房间里做什么了?”我问道。
“她……保姆后来问了米尔斯夫人,她说她在睡梦中惊醒,当时正是夏天,门窗都开着,‘海瑟’……或是那正在变成别的什么的东西,穿着缝线都被扯破,繁复累赘的白裙站在月光中,对她露出微笑,然后俯下身在她耳边数了一个数字:‘三’。”
“这是什么意思?”
“那栋房子里剩下的人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都被这个字折磨得几乎发疯,但‘海瑟’没有回答他们的任何问题,直到他们决定放弃,听天由命的时候,她说了‘二’——距离上一次刚好一年。”
我吞了口口水,故事快要结束了,我预感到结局恐怕不那么讨人喜欢。
“那么……‘一’之前,他们没采取点措施吗?”
“是的,最先意识到的是管家,他建议米尔斯夫人带着海瑟搬出去,到别的地方……到他们开始收拾行李的时候,他被仓库里的箱子砸断了腿。”
“接着是马儿,两匹都生病了,在马厩里奄奄一息。米尔斯先生回来了,他几乎认不出海瑟……他时而暴跳如雷,时而唉声叹气,然而海瑟还是一副诡秘而沉默的模样。所有人都束手无策,保姆也受不了要求辞职离开,于是一片慌乱中,‘一’的那天还是来了……”
“海瑟已经完全成了‘茱莉亚’的模样,不知道米尔斯夫人对她丢掉的木偶是否还留有印象——她皮肤白皙、嘴唇鲜红、眼珠像紫水晶,头发黑得像乌鸦的翅膀……‘茱莉亚’对米尔斯夫人数了‘一’以后,又加上了一句‘再见’。”
菲利普陷入沉默,油灯的火焰在他的瞳孔里跳动。也许几十秒,也许几分钟,也许几小时,总之漫长难捱的一段时间之后,他复又开口,他说:
“‘海瑟’……‘茱莉亚’?……不管那是什么,跑回房间锁上了门,第二天早晨,米尔斯夫妇发现她在吊灯上用绸带绾了个结,吊在那里……他们终于用上了桃花心木棺材,不过比三年前大了一号,我没有胆量参加葬礼,但我无论如何都想知道,下葬的‘海瑟’或是‘茱莉亚’……她的手或脚是不是已经变得像木头一样僵硬?即使是死人,也不至于变成那样子吧?”
天边隐约响起了雷声。我讨厌这种潮湿的天气,因为关节会疼,还会咳嗽。我也已经到了不得不开始考虑这些问题的年纪,如果有什么能取代我多活几年,再回归它原本的模样,我想那倒也不是什么坏事。
我把木偶塞回提包,扣上扣子,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回答他:
“不会。”
【旧世界】无尽轮回
这不是平凡的“世界”
也不是唯一的"地球"
这个“家”的悲剧
一次又一次上演。
这个E-group主要是用来放本人的原创(中二)产物,会包含一些关于自家孩儿设定,日常互动,文字,漫画,插画或许都会放进来。
一开始觉得不会有人加进来的,有人加进来的时候真是又惊喜又羞耻!!!
本来只想在这扔下设定而已,因为一开始,是有孩子但根本没有故事可言,全是超级傻白甜的自家孩子们快乐日常
然后不知道,为何,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个故事,就,变成这样了。
总之就是甜中带刀刀刀刀刀系列
能不能写完也是个问题,而且人设也还没翻新蛤↑
大概是小说+插画+漫画的感觉呈现出来!
欢迎小伙伴们带着孩子来相亲?
现被附身后是白发蓝瞳的超级大美人。
原本发色是灰色,兔耳虽有很多强大的功能,但其实更多的是博士的个人趣味。
深受家人喜爱,公认的大家闺秀
受到艾米(维纳斯)影响总喜欢穿纯白色的连衣裙
与艾米心灵相通,能够意念对话
扎起头发后可以使艾米现身成为主人格
能够使用神力但有十分钟的时间限制
超过时限使用神力会对艾米的身体有巨大的负担与伤害
艾米菲和艾米一样重视家人多于一切,虽然表面装作普通人对什么都不知情,其实对任何事情都心知肚明。
人设尚未翻新只能用旧图补救
故事属于大世界观但是发生在一小群人身上的故事
博士作为新人类轼神者一员的科学家,被派遣到平行世界中最后一个地球实行培育人造人军队征服地球的任务
带着新人类最优秀的基因来到了地球,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天赋异禀的人造人
艾米菲=助手/教育家
美月=间谍
奈华=密报破解专家/暗杀者
枫=战略家
米砂=科学家
艾柯=战士/暗杀
柚子=设计师
库莫=演讲家/游说
在计划顺利进行之时,人造人已经时刻准备苏醒,一位被追杀的神维纳斯附身于艾米菲
博士接触神杖“希望”=由莱 后被唤醒了良知,决定让他们摆脱成为新人类兵器的命运。把他们只是单纯作为自己的小孩养育,普通快乐的生活下去。
可是好景不长,新人类与神因为博士和维纳斯的背叛感到非常愤怒。
于是,破坏了这个家,博士的唯一幸福。
维纳斯感到十分的抱歉使用了神杖“时间”进行了时间逆转,不料,再次失败。这个家的悲剧一直轮回下去,“时间”也因此污染堕落成为如同死神镰刀一样的时间掠夺之物。被维纳斯封印在储存室,被库莫所发现并使用
最终,博士经不起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把自己关在了冰封胶囊里沉眠逃避,留下了AI:Omega,替自己拯救这个家的命运。
故事由此再一次展开·····
宇宙之神创造宇宙
宇宙有无数银河、无数星系、无数个地球、无数个平行世界
就在过了几亿年后,由神所创造的生物,人类。经过亿年后不同星系的科技、魔法、异能水平高度发达,平行世界之间开始联通。他们集结起来的的力量可与神力争锋相斗。
这便是人神大战的起源。
人与神采取了不同的作战方案
弑神(人)主张寻找更多盟友,把整个平行世界联结起来共同对付神明
神明在与弑神派斗争同时毁灭剩余的平行世界
最后,只剩下最后一个地球了。一个文化落后,科技不发达的"地球",双方都对这个"地球"虎视眈眈。
掌管这个星球的女神,维纳斯。
不愿意交出星球,而被宇宙之神撤销神职,堕入人间。附身于一位名叫"艾米"的少女身上。
艾米菲则是维纳斯在这个地球上的另一个名字
这个家的悲剧轮回从此开始。
一个脑洞
联邦总统+合议庭+其统下的军队
对抗
贵族们
这个世界正在演变,新生的力量在蚕食古旧的贵族们,但是根系不是这么好拔出的,一下子拔除而没有钻进土壤深处的浮根们无疑会导致大树的衰弱甚至消亡,但很明显,如果贵族们没有找到新的力量,最后的下场只有消亡,即使这是个漫长的过程。
很显然,目前,只有一部分的贵族意识到这一点。
这个世界没有成文宪法,主要由最高合议庭通过的一系列文件和法案组成。
最早,最主要,也是最根本的为《联邦宪章》
(参考了英国的大宪章:)
Y星系2017年,受命于联邦最高合议庭,谨向尊贵的亚历山大冕下和全联邦公民致候。为了长久的和平与自由,余生与我们后代的安全,我们承诺遵守联邦的规则并昭告全联邦:
(1)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限制他人享受自由的权利。
(2)任何伯爵或男爵,或因军役而自余等直接领有采地之人身故时,如有已达成年之继承者,于按照旧时数额缴纳承继税后,即可享有其遗产。计伯爵继承人于缴纳一百万星系币后,即可享受伯爵全部遗产;另爵继承人于缴纳一百万星系币后,即可事受男爵全部遗产;武士继承人于最多缴纳五十万星系后,即可享受全部武士封地。其他均应按照采地旧有习惯,应少交者须少交。
(3)上述诸人之继承人如未达成年,须受监护者,应于成年后以其遗产交付之,不得收取任何继承税或产业转移税。
(4)凡经管前款所述未达成年之继承人之土地者,除自该项土地上收取适当数量之产品,及按照习惯应行征取之赋税与力役外,不得多有需索以免耗费人力与物力。如余等以该项土地之监护权委托执行吏或其他人等,侮对其收益向余等负责,而其人使所保管之财产遭受浪费与损毁时,余等将处此人以罚金,并将该项土地转交该采地中合法与端正之人士二人,傅对该项收益能向余等或余等所指定之人负责。如余等将该项土地之监护权赐予或售予任何人,而其人使土地遭受浪费与损毁时,即须丧失监护权,并将此项土地交由该采地中之合法与端正人士二人,按照前述条件向余等负责。
(5)此外,监护人在经管土地期间,应自该项土地之收益中拨出专款为房屋、园地、鱼塘、沼、磨坊及其他附属物修缮费用,停能井井有继承人达成年时,即应按照耕耘时之需要,就该土地收益所许可之范围内置备犁、锄与其他农附于其全部土地内归还之。
(6)继承人得在不贬抑其身份之条件下结婚,但在订婚前应向其本人之血属亲族通告。
(7)寡妇于其夫身故后,应不受任何留难而即获得其嫁资与遗产。寡妇之嫁盔、嫁资、及其得之遗产与其逝世前为二人共同保有之物品,俱付任何代价。〔自愿改嫁〕之寡妇得于其夫身故居留夫宅四十日,在此期间其嫁查应交还之。
(8)寡妇之自愿孀居者,不得强迫其改嫁,寡妇本人,如执有余等之土地时,应提供保证,得余等同意前不改嫁。执有其他领主之土地者,应获得其他领主同意。
(9)凡债务人之动产足以抵偿其债务时,无论余等或余等之执行吏,均不得强取收入以抵偿债务。如负债人之财产足以抵偿其债务,即不得使该项债务之担保人受扣押动产之处分。但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或无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应即负责清偿。担保人如愿意时,可扣押债务人之土地与收入,直至后者偿还其前所代偿之债务时为止。惟该债务人能证明其所清偿已超过保人担保之额者,不在此限。
(10)凡关于强占土地,收回遗产及最后控诉等案件,应不在该案件所发生之州以外之地区审理。其方法如下:由余等自己,或余等不在国内时,由余等之大法官,指定法官二人,每年四次分赴各区,会同该区所推选之武士四人,在指定之日期,于该区法庭所在地审理之。
(11)区法庭开庭之日,如上述案件未能审理,则应就当日出庭之武士与自由锢农中酌留适当人数,停能按照事件性质之轻重作出合宜裁决。
(12)自由人犯轻罪者,应按犯罪之程度科以罚金;重罪者应按其犯罪之大小没收其土地,与居室以外之财产于商人适用同样规定,但不得没收其货物。凡余等所辖之农奴犯罪时,亦应同样科以罚金,但不得没收其农具。上述罚金,须凭邻居正直之:人宣誓证明,始得科罚。
(13)伯爵与男爵,非经其同级贵族陪审,并按照罪行程度外不得科以罚金。
(14)凡领受余等之采地者亡故时,执有余等向该亡故者索欠之特许证状之执行吏或管家吏应即依公正人士数人之意见,按照债务数额,将该亡故者之动产加以登记与扣押,使在偿清余等债务之前不得移动。偿清后之剩余,应即交由死者之遗嘱执行人处理。如死者不欠余等之债,则除为其妻子酌留相当部分外,其余一切动产概依亡者所指定之用途处理。
(15)任何未立遗嘱之自由人亡故时,其所遗动产应依联邦之意见,经由其戚友之手分配之,但偿还死者债务之部分应予留出。
(16)余等之巡察吏或管家吏,除立即支付价款外,不得自任何人之处擅取谷物或其他动产,但依出售者之意志允予延期付款者不在此限。
(17)自此以后,不得再行颁布强制转移土地争执案件至联邦法庭审讯之敖令,以免自由人丧失其司法权。
(18)联邦应有统一之度、量、衡。酒类,烈性麦酒与谷物之量器,以升为标准;染色布,土布,锁子甲布之宽度应以织边下之两码为标准;其他衡器亦如量器之规定。
(19)自此以后发给检验状( 验尸或验伤)时不得索取或给予任何陋规,请求发给时,亦不得拒绝。
(20)任何自由人,如未经其同级贵族之依法裁判,或经联邦法判,皆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任何其他损害。
(21)余等不得向任何人出售,拒绝,或延搁其应享之权利与公正裁判。
(22)凡联邦公民为表示和好和忠忱所交予余等之人质或其他担保品,概须立即退还。
(23)凡妇女指控之杀人案件,如死者并非其夫,即不得逮捕或监禁任何人。
(24)凡余等所科之一切不正当与不合法之罚金与处罚,须一概免除或纠正之,或依照后列保障和平之男爵二十五人之意见,但如上述二十五个男爵中有一个或数人与同一事件有关,则需于处理此一事件时回避,而代之以其余男爵中所进选之人。
(未完结)
欢迎来到亚山特兰学校!
根据联邦宪法,“情感失衡者”和“向导”将分开授课。
“向导”可以修习:草药学,医学,语言学,神秘学
“情感失衡者”可以修习:草药学,医学,语言学,神秘学,建筑学,理学,法学,经济学,生物学
分设:马鹿兰军校和体育学院(向导不可选)
因为“向导”数量稀少,作用重大,在很多地方将会享受到优惠,例如:向导可以享受到二人一间或单人一间的宿舍(正常是四人宿舍)。
设定一:“情感失衡者”是无法感知某种情感的人
设定二:“情感失衡者”也可能无法感知二者或二者以上的情感;无法感知任何情感的人被称为“无面者”
设定三:长期失去某种情感将会损害身体
设定四:“向导”可以使“情感失衡者”感受到他缺失的情感
设定五:“向导”的能力需要锻炼,控制不好甚至会使“情感失衡者”更加严重
设定六:“向导”可能在意外中失去某种情感,这种“向导”被称为“无翼鸟”
设定七:“无翼鸟”要补充失去的情感只能通过掠夺
设定八:“向导”情感丰沛,因此天生体弱
设定九:失去某一种情感,你将会获得相应的特质(例如“愤怒情感失衡者”他往往都很冷静)
设定十:失去相反情感的“情感失衡者”两看生厌(例如“愤怒情感失衡者”和“冷静情感失衡者”二者同处一室将会爆炸)
(未完结)
救いの物語に成ることを祈ろう——
——————————————————
不定期更新的私人用组。
(*正在尝试每个月更一次。)
应该是手头最后一个(打算填的)大世界观
填完任意e组之前不开新坑 我发誓
不过在e站发电竞相关总觉得不太好意思(?)
才疏学浅见笑了
【【本人是互攻,没有cp定位】】
半夜半小时备忘录产品
很丧的智障无逻辑无意义片段
铭远中心 老淇根本没出场
因为结尾所以写了
丨
[柳淇x李铭远]
好男人
李铭远在沙发上睡着了。
他不怎么在这种地方睡觉,和韩阳林不一样。他睡得浅,又认床,在无O良品的沙团子上最高纪录是睡了三小时,没做梦,五点半醒的。
如果从身体考虑,这做法不对。如果从工作的角度,那就更是如此。现在电竞规范化,选手都有了严格的时间表,几点起床几点训练几点练习赛,再没有网吧崽那种通宵打本的习惯。他睡得晚,第二天起床去俱乐部还是一个时间,困都困得要死。谢翎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自己心里倒是过不去。
召唤师说是不拼操作,拼起来的时候能吓死人,量和精度都绝不下韩阳林的剑客或者纪长歌的魔道。他作为战术中心,主牵制控场人员,又要打到足够的输出,任何失误都会被明显地放大再放大。哪怕谢翎不说破,全队的成员都看在眼里。李铭远很好面子的人,掐死自己都要撑起十二分精力表现完美,一次失误能把自己关在训练室两个小时,自然也就戒掉了熬夜的毛病。
他其实并没有什么必须熬夜的事情,只是单纯睡不着。失眠不是瘾,说戒就能戒的。李铭远用的方法简单,吃安眠药。一开始白加黑感冒药,没用,后来换的褪黑素,虽然是软糖,倒是很见效。
只是不做梦了。
他平时不太在乎做梦,人一晚上做那么多梦,很多都是过眼云烟转瞬就忘。李铭远不记这些,他白天遭受的窝囊事够多了,晚上也好不到哪里去。有段时间白天黑夜睁眼闭眼都是柳淇的脸,他心里膈应,吃了药带上耳机loop某明星的新专在床上睡过去,就一点事儿也没有了。他这个人擅长在虚拟世界里逃避现实,还好是成了个职业打游戏的,不然换到别的任何事情,或许都干不成。
他现在赚的钱多,堵住了家里的嘴。平日里队员关系其实不是太熟,他又不住俱乐部,下了训练相当于就是下班了,空闲时间其实很多。除了打打游戏下下本打打别的游戏,剩下的时间其实还是在用眼睛。他眼睛没那么好,有时候也看不清楚。虽然不戴眼镜,但也差不多到了要考虑配一副备用的地步了。
不过李铭远也不在乎这个。他坐在电脑显示器三十厘米,看得见任何闪身而过的模型阴影,能从声音判断遮影步,对于打游戏这件事来说,确实是不需要眼镜。他剩下的爱好无非是追追番看看漫画刷刷喜欢的女明星,不需要与任何人交往,所以怎样似乎也无所谓。他也想过戴眼镜,但韩阳林说他不戴更上相。李铭远眼睛大,滴溜溜一双黑珠子,戴了眼镜,反而把这个天生的优势磨灭掉了。
李铭远信了他,就再没提过去眼镜店。
其实李铭远在很多事情上都极其信任韩阳林。与其说是信任,不如说是使自己宽心的从众。韩阳林染银发,一股子韩星气质,李铭远也就陪着他染了个金发。不丑,没有小混混那种流里流气的感觉,配上他天生的娃娃脸和大眼睛,还挺可爱的。
韩阳林不会说李铭远可爱。这种话一般除了女孩子,就是要直男来使用,才显得对了路子。说李铭远可爱不是说他人长的真的多么水灵圆润,而是说他的个性。李铭远不觉得自己特别讨喜,但他其实挺讨喜的,整个圈子里都没人会说讨厌他,这就是他的可爱之处。他自己虽然说不清楚,但隐隐也有这样的感觉。这种状态不错,他很受用,所以也没想过改变。
倒是柳淇以前常常会说他可爱。李铭远还是他徒弟那会儿,说来不久,却已经像是很遥远很遥远的事情了。那时候柳淇和他顶着师徒称号招摇撞骗,到处捡尸拾荒专挑大公会打架,活脱脱把一团队社交游戏玩成了反派视角。李铭远跟在柳淇后面,笑的时候多,说话的时候少,韩阳林还老和谢翎说他没主见光附和,说得特别大声。
现在他说话的时候多了,笑的时候反而少了,像是什么稳定的天平。砝码被拿走,就从一边翘到了另一边。
那个砝码,大约是柳淇。
今天李铭远很想睡觉,特别想睡觉,所以他就睡了。在这之前,他遇到了柳淇。不是在俱乐部里,不是在赛场上,也不是在屏幕对面。他遇到了柳淇,而正是这让他有些恐慌。他已经很久没有在外面和人社交了,拎着装满泡面的购物袋从楼下超市出来,碰到了去买烟的柳淇。
其实柳淇并没有说话,甚至没和他四目相对。但李铭远一看就知道对方是来买烟的,他知道得太清楚了——就像他知道柳淇其实不抽那些烟。
是该说“嗨”呢,还是“哇好久不见”?“柳队最近打得很好,但我们是不会手下留情的”?“抽烟不好,不抽烟抽二手的更不好”?
他什么也没说,匆匆走了,脚步声跟逃难的一样,落荒而逃,最后几步拉开单元门甚至跑了起来。
柳淇还是和以前一样,他想,死要面子活受罪,没人真正关心他里面那些脆弱的温柔的玩意儿。
他似乎忘了,其实自己也是这样。
李铭远回家把泡面扔在桌上,忽然就不想吃了。他常常这样,饥一顿饱一顿,次数多了,胃也就不疼了。有几次他想用饥饿的感觉做闹钟提醒自己做事情,结果根本就不起效。他看了眼钟,晚上八点半,本来应该是宅男夜生活开始的时候,但他忽然就想睡觉了。
只有睡着了,第二天才会到来,他会变得忙碌,而这些无所谓的小事也就不会来打扰他充斥着中二台词和少女偶像的大脑。李铭远在沙发上躺了下来,拿了茶几上的零食吃,顺便打开手机刷了某个机械性操作的抽卡游戏。这类游戏出了千百种,他主要是打发时间,一阵子换一种,不在意成果自然不需要氪金,结果每个号玩得居然还都不错。有次被粉丝拍到玩个游戏,第二天就上了电竞周刊的新闻说他不务正业。那个号是个初始抽卡号,他没充过钱,却被包装成了氪金大佬。所幸那阵子月火成绩不错(一向如此),这件事很快也就淡了下去。
他刷了一会儿,眼皮一合,在沙发上睡着了。
在睡着之前,他最后在想的事情,是自己究竟算什么。
虽然我玩垃圾游戏,喜欢萝莉爱豆,萌二次元,李铭远想,但我还是个好男人。
他这么想着,身子一歪,闭上眼睛。手里的薯片袋子落了下来,有几片洒了,落在地板上。
对呀,这想法没错。
虽然他足不出户,吃安眠药,自残,嗜虐,但他还是个好男人。
现在的男孩子,二十几岁,不都如此吗?
虽然没登录角色但还是补个档
就从这篇开始我学会了没草稿没构思没设定瞎g2写短打
丨
[谢翎x韩阳林]
事不过四
又名
#夭寿了渣男谢翎居然说情话了#
#渣男谢翎的血渣史#
#渣男谢翎居然不是渣男#
#阳林的反攻#
(并没有最后一个)
都说事不过三,好的与坏的事都是定量,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却没人知道月火战队的当家牌面,雁过留声谢翎谢燕子,是个事不过四的人。
这话不是他自己说的,只是做的事情多了,半途而废的次数也多,某天闲时一数,竟都是断在了“四”这个数字上。
他拿过四个冠军,两个联赛,两个世界赛,第五个联赛的冠军却是叫秋城给偷了去。
他在软件上找419的对象,换了四个,将那软件红叉卸载,跳去了别的路数。
他小时候练过琴,考了四级,一双手在琴键上跳得飞快,节奏感却是短了数截,此后家事变动,也就没再考下去。
他读最近流行的长篇小说,看了四本,书架上剩的四本再没动过。
林林总总,一件件想下来,倒当真像是有某种不可说的联系。
哦,对,他对于主动的告白向来是来者不拒,从小到大这样的对象谈过四个,韩阳林是第五个——
所以他一开始压根没想着要与对方谈恋爱。
第一个向谢翎告白的女孩子是他邻家的小妹妹。那女孩与他相处了四个年头,小学五年级时要转学走了,走之前依依不舍一步三回头,最后趁着家长去检查机票在机场大厅与他抱了,说燕子哥我喜欢你。他当时还是个毛头小子,突然被当兄弟的女孩子抱了,不知道怎么办,僵了半晌,轻声说好的好的你放手我爸回来了。
于是对方一蹦三尺高放开了手,这事就这么成了。
后来他们短信联系,在网上聊了一年半多,到了考初中的时候,女孩子成绩不好,班上有个愿意替他补习的男生,于是在注意到的时候,两个人就已经不明不白的分手了。谢翎到最后也还是懵懵懂懂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删掉对方qq的时候想,自己这个兄弟怕是没了,还有点可惜。
第二个是初中的同学。他少年时又高又瘦,戴着帽子遮住半张脸,真有点生人勿近的气势。每天踩铃到校,下了课匆匆回家,仿佛有什么极其重要的事情。班里的同学都觉得他神秘,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他这样与什么都保持三分距离的男生自然有喜欢的类型。当时给他告白的女生扎一个单马尾,戴眼镜,是斯斯文文成绩很好的类型。他在抽屉里翻到对方的信,字写得清秀,于是就答应了,到现在也不知道那文静的孩子究竟是被谁撺掇。
这段恋爱谈得很短。期中成绩下来,女孩退步了不少,家里人兴师问罪,很快他就被叫到了德育处去。
他自觉不是擅长学习的类型,坐不住,但那女孩要的他都给了,两人一起逛了商店去了公园,看了电影买了冰淇淋,还真有点青涩的少年恋爱的氛围。但显然冰淇淋和芒果班戟并不能将人生第一大事的成绩稳定住,于是他的第二段恋爱就这么告吹了。回去还被老父亲打了一顿,他解释说对方先告的白,他爹死活不信,只说你继承了老子这张脸还有人想追真是见了鬼,别糟蹋别人好好的女孩子,然后打得更狠了。
那时候他母亲已经不在了,谢翎带着一屁股伤去上学,也没觉得多不自在。到教室那女孩儿没敢看他的脸,他也没注意,径自翻书发呆,该干什么干什么。
后来有人说他的铁石心肠就是那时候养出来的,谢翎想了想,没承认也没否定。
他一向这样,自己好聚好散,便觉得所有人也都跟他一样。好时好,散了也就散了,日子照样过——
但显然,别人不是这样的。
第三个告白发生在高中期间。他成绩不好,没考上好高中,在一个中专呆了半年,父亲硬是拖关系给拉到了偏远的普通高中去。他从家里搬出去,住宿舍,每天下了课就窝着打游戏。成绩一片红,游戏一片绿,帮宿舍里几个同学过了荣耀觉醒任务,就被大呼小叫地供做了天神。其中有个同学有女朋友,让他带女朋友打打游戏,于是他就带了。带了半个月,有一天,对方突然就向他摊牌了。
你不是有男朋友吗,谢翎在语音这头皱眉,什么意思。对方说我没别的意思啊他连个竞技场五连胜都打不出来,我还是觉得你好。
他想爱情真是廉价,他的一百二十连胜值二百四十个自己室友,室友真是可怜。
这次的恋爱维持的意外的长。一直到高考结束,他室友回宿舍收拾东西,发现他在宿舍里聊天,语音还挂着,这事儿才算完。其实本来同学一场散就散了,但女方家长不依不饶说他毁了自己女儿一生,不去高考还带上她,室友捅破了窗户纸,他也就自然而然地再没跟对方联系。
后来他出名了,做了“荣耀第一人”,接的代言在市中心显示屏上打出来,那女孩儿还联系过他。据说已经结婚了,嫁了个大她十岁的商人,日子不好不坏。
不好不坏,他想,我也是不好不坏。
高考的事女方父母闹的大,他在县里呆不下去,又没考大学,便主动离了家收拾包袱北上闯荡。第一步去的是之前愿意收他青训的队伍,但对方收满了人,没有一上来就供他吃住的打算,于是谢翎拖着行李掉头出来,进了旁边的网吧。
网吧老板娘热情,看他没地方去,就给他拾掇了个房间叫他打单子。后来他才知道,因为宣城有好几支战队,常有青训不下去或是准备选拔赛的队伍在这里流连,因此各个网吧都有自己招落魄小孩打工作室单子的生物链。他不小心撞进了一个,没日没夜的打单子才勉强够吃穿,活像是进了什么传销组织。日子天昏地暗的,他倒也不觉得,只是一个劲的打游戏,他喜欢打游戏,而且他打得好——这就够了。
那之后他得到了第四个告白。向他告白的女孩子是老板娘的女儿,看不过他这样辛苦,常常在夜里帮他泡泡面。泡久了,成了泡面情谊,脸蛋红扑扑的,脑子一热就告白了。她帮他凑了笔钱,联系了其他市某队的青训营,私自下去做了个测试,也就进去了。走的那天老板娘气得不行,表面上却还是笑着说小谢你加油你是个有潜力的孩子,门一关将女儿禁足了半个月。再出来的时候,他从那队的青训营被挖去月火,封闭式训练外加考级淘汰的,也就没了联系的机会。他挺感激那女孩,但喜欢可能是真没有,后来对方还想找他的时候,他已经和青训营里的另一个女孩子处上了。这段恋爱没持续多久,却是他主动挑的头。那女孩高傲,征服起来有成就感,床上却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被动接受了四次告白,自那之后他就像是突然开了窍,谈恋爱像抽烟似的,谈完一个换一个,看着顺眼就追,追到了合不来就散,半点羞耻心也没有,啥时候都那一张脸,被抽了巴掌泼了水也是掉头就走。
所幸那时候他还没出名,不然给粉丝看见雁过留声穿着半截西装湿漉漉站在店门口,多少公关费也救不回来。
被甩的次数多了,他也学会了收敛,不再那样明目张胆地吊儿郎当,即使脚踏两只船也是暗地里,倒真是于风月场里练成了个人精中的人精。这或许不好,或许伤风败俗,或许毫无廉耻也没道德观念,但这对他来说是从工作抽身的唯一乐趣。除了打游戏他只会打游戏,在那之上,还会泡女人,泡的不错,但也有被泡的时候。
再然后,他就遇到了韩阳林。
他们两人的相遇,说好笑,倒也真是好笑。谢翎那阵子青训休假,手头缺钱,难得打个单子,打完联系雇主准备下线,一转眼看到个橙装满级号头上顶了个挂机标志。
工会号还有这么大胆的,谢翎惊了。惊完,他果断下线换了个小号上来,准备两刀砍死对方收尸走人。哪成想一套连招刚打了半套,对方忽然回来了,反应还挺快。他不得已正想毁尸灭迹肇事逃逸,那人却连着麦不依不饶地喷他,喷了半天,不知从哪掏出瓶复活药,喝起来又要再打一场。谢翎也是没办法,把武器扔了回去,那人拿了剑,居然连任务也不做了,就要跟他打。
最后那天谢翎杀了他三次,收了个跟屁虫。
那跟屁虫居然还是TDK青训营的。
于是,在次级联赛重启之后,谢翎第一次见到那个非要打败自己的年轻人。
哟吼,长得还真俊。
还有钱。
还是个搞田径的?
现在的年轻人啊……
当然,后来他和韩阳林遇上了带着李铭远的柳淇,然后四个人都掉进了自己的纷纭境里头,谁也没安然脱身——那都是后话了。
谢翎自打认识韩阳林之后就开始外出找男人。他本人觉得没什么,只是女的玩腻了,他玩了那么多年女人,换换口味也是正常的。倒是韩阳林知道了之后就笑,笑了一整天,一直眯着眼睛嘻嘻地笑。谢翎那时候已经怕了韩阳林,怕他突然又做出两人第一次上床那样忽然嚎啕大哭的事情,于是只得忍着对方笑,尴尬处还要摸摸鼻子。
他真是想不明白——
自己怎么就栽在韩阳林身上了呢?
韩阳林是个崽子,狼崽子。就算平时吊儿郎当花天酒地,认准了自己就不管不顾缠上来,他骨子里却不是狗而是一匹狼。
这一点,谢翎清楚。
按说,阳林相貌出众,一张英俊的脸蛋几乎是个女粉丝的吸铁石,那英挺的眉间偏生还萦绕着那么些忧郁与隐隐的疏离,配上他一头韩风的银色短发,更是像极了哪个海报上走下来的男团明星——身边应该绝对不乏追求者。但他偏偏看上了自己,这点谢翎觉得有趣,却也没那么有趣,因为他私底下生活乱得一团糟,没那么多自控力,与韩阳林周旋至此,比同时谈三个朋友那时候还累。
虽然这两件事他都不推荐。伤身,伤肾。前一件,还伤心。
虽然伤的主要不是他的心。
后来,很久以后的后来,他们真的在一起了之后,有一天谢翎就跟韩阳林讲了这个故事。当然,说到对方的那部分就省略了。韩阳林虽然戒了阿德拉,但依赖型人格还是那样,他怕那男孩儿受刺激,又做出什么不该做的事情来。
结果,反倒是对方先挑起了危险话题。
“别按这个算,我不是第五个,”韩阳林听完他这段回忆,一张俊脸笑得温软,“若是算你这辈子真心爱过的人,难道有四个?”
他说的这样直白,谢翎也不反驳,只是微微抿嘴。“你也不是第一个。”
“谢燕子事不过四,“银发青年抬脸靠过去,“不知我位列第几呀?”
“第二。”谢翎把他拉到一个吻里,两人唇齿相磕,更像是某种压抑着疯狂的角力。一吻过后,两人都有点喘气。他摘下眼镜,五官平淡的脸上闪过一丝锋芒。“你还有两次机会,阳林——”
“让我重新爱上你的机会。”
“遵命。”那青年说。“虽然很想拿一次来补偿我这颗心,不过它早就碎掉了——谁在乎呢?”
是哦,谢翎眯着眼睛想,谁在乎呢——
他们的心,哪个不都是早就碎掉了?
碎就碎了,他把韩阳林的脑袋拉过来,又亲了对方一次。反正也不是我的了,碎了又有什么关系?韩阳林想拼便拼,不拼就扔了吧。
那心他也扔了四次,不差第五次了。
- END -
我代表自己向自己推荐这篇原作向同人
是17年最爱了
接本篇be线
丨
[言朔x顾乐诚]
何苦
何苦/你受过我什么苦/要把伤口彻底解剖到血肉模糊
何不/放过相爱过的人/把仅有的美好否定有什么好处
——林夕
“你何苦呢?”
言朔问。他的一只胳膊搁在桌子上,另一只放在腿间,姿势随意地很,哪边也没用上劲。
顾乐诚忽然就想他是不是手肘又疼了,一想起来就没个完。他知道言朔打电脑的姿势不对,两只手都不是端着而是在桌面上摆着拖来拖去,着力的点就是手腕和手肘。他也算是打了四五年职业比赛,这两处的疼就成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病根。
想到这里,年轻的男人瞟了一眼窗外,想自己来时天色正好,怎么也不像是下雨的天气。宣城多雨,春夏秋冬都下个没完,但这儿不是宣城。
言朔回老家了,他又想,言朔在老家了,他再也不会回宣城了。
这个想法让他害怕,怕得要死。因为太害怕,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站在了这里。他就是这时候也还想着言朔哥不喜欢太铺张的事情,所以没坐飞机,买了张六个小时的火车票,硬座。顾乐诚坐着火车一路横跨了省与省的交界线,窗外有山川田园晃过。
他觉得这真挺有意思的。
一路上黑发的年轻人带着耳机,听着音乐,看着风景,想着自己的言朔哥。他身材高挑,相貌也称得上大方俊朗,眼睛里落得日光灯也似日光,搁那窗口坐着,有某种遗世独立的好看。
不像是顾乐诚的好看,倒像是言朔的好看了。
言朔还在笑。他平时不怎么笑,这时候一笑起来就觉得瘆人,像是要说些什么针一样扎人的事情。顾乐诚记得言朔解约时是笑着的,拒绝自己的时候是笑着的,上火车的时候也是笑着的。每次这个内里比外表老了几十岁的男人扯出这样温润的笑容,于顾乐诚来说就是某种晴天霹雳疾风骤雨汹涌的前兆。
他与言朔相处的时间不长不短,但他想自己见过的这个人应该比别人都多些,多到他看得懂这些温和得过分的暗示。
那风雨似乎总是冲着自己来的,也总是只有自己一个人在晴天里边撑伞。言朔的一点一滴在别人那里都是风,轻得很,也抓不到踪迹,他却看到了那雨滴淅淅沥沥地落下来,水漫金山,将他的一颗心逐渐淹没,又在晕开波纹的水面上漂浮着露出顶上血红的尖儿。顾乐诚抓紧了椅背上的外套,指节用力到发白。
他一进门的时候随手就把端着的风衣甩到了餐桌前的椅子上,坐在桌前的言朔冷静地抬起头,小他4岁的年轻人这才意识到自己方才的动作过于熟络了——但再做什么都更加尴尬。他没打腹稿,一路上酝酿的全是言朔哥的金丝边眼镜后面那双他永远也看不透的黑眼睛,但这个言朔带着红色的半框眼镜,于是顾乐诚一下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这个”言朔哥看起来终于合上了他的年纪,大男孩在心里想着。以前——他还是二十岁的那个时候——言朔的年龄总叫他捉摸不透。他知道对方的年龄,那数字写在他的个人主页,选手介绍,写在合同和更换替补的申请书上,但顾乐诚总觉得言朔像是根本没有长大,或者是一下就长得太大了。
他自己被粉丝叫做“大男孩”,但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年轻。
他觉得言朔很年轻。
言朔很年长,他也很年轻。那个人独自在房子里捣鼓那些音乐器械,听着歌,写着歌,或者轻轻地唱歌,像是孩子一样怀有远大的梦想。顾乐诚并不是总有机会见到这样的言朔,但他总能在平时沉默寡言不争也不抢的言朔身上看到那个言朔的影子。那时候言朔虽然也叹气,但哀伤和沉默从来都到不了眼底,即使是在剪影都像是哭泣的夜晚,顾乐诚总能发现有蓝色的小花开在对方的足迹后面,一株接着一株,摇摇晃晃的。
在几年之后的今天,现在这个言朔身上,一点年轻的言朔的影子都看不见了。
顾乐诚有时并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叫哪个言朔“言朔哥”,他觉得自己并不是对于每一个言朔都心服口服的。他喜欢言朔哥,他知道言朔哥有他的问题,他知道自己有自己的问题,但他还是无可救药地越来越喜欢言朔哥。对方的那些莫名其妙的自我挣扎顾乐诚有时候看在眼里,后来不用看也能感受到心里,但年轻人只是捧着自己海水泡的心站在雨里,却从来没有想过扔了伞与其他人一起走回阳光下。
顾乐诚之于言朔,是因为前者拿起了伞,后者才会于对方的头顶降下雨水。
那个人有多么苦涩,就真的有多么温柔。
“回去吧,乐诚。”他柔声说,“你辛苦了。”
顾乐诚忽然就感觉鼻腔里有一股酸意涌了上来。他想大喊,想抓住言朔的脖子,想问他你怎么能这么绝情你怎么能变成现在这样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但他更想哭。
他更想哭,因此哪一样也做不了,只能仰起头,拼命将泪水和情愫一起咽到了肚子里去。
“我不回去。”他说,“我过来了,我哪里也不去。”
“你何苦呢?”
相貌并不出众的男人笑得一点也不勉强,但笑意不到眼底。他的眼睛还是和以前一样,像是宣纸上晕开的墨水,深不见底却又层层浸染,隐约荡漾着一圈圈泛不起来的浪花。
顾乐诚想起自己向他告白时言朔没有笑。那时候很年轻又很年长的言朔摘下了老年人的金丝边眼镜,揉了揉眉心,看起来犹豫又紧张。这对他的情况没有任何帮助,只是让他更想发泄此刻无处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发泄的情绪,他的眼眶红的厉害,眼睛瞪得能看到眼角的血丝。
拒绝自己的言朔哥都比现在的言朔哥离自己要近,顾乐诚想着,现在的言朔哥只是笑,只是问话,却比什么时候都要遥远。
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这次言朔没有说话。他沉默地搂过顾乐诚颤抖的身体,拢住对方的肩膀,任由这个男孩的重量落在自己身上,泪水打湿了领口的布料。
顾乐诚跪下来,将头埋在言朔的肩窝里,发出困兽一般的嘶吼声,然后渐渐转成了哽咽。
言朔抱了抱他,揉了揉他的头发,亲了亲他的额头。
他不再问那个没有答案的问题,只是用干涩的唇瓣摩挲对方光洁的皮肤。“谢谢你,”他说,“在这个世界上,我只能谢谢你。”
言朔最终也没有问,对方那个没有重音的句子想说得究竟是“只能谢谢你”还是“只能谢谢你”。但他知道自己不用问了,就像言朔也不用再问他的问题。
我跟着言朔哥,他想,这一路上没受过任何苦。直到现在我终于要永远的失去他了,这个人还是那么温柔。所有的苦都是我自己找的,所有的苦都是因为自己才会吃的。顾乐诚想到他们曾经有可能迈向另外一个圆满的结局,想到如果那时的自己是现在的自己,想到如果现在的言朔还是那时的言朔。他想到他们曾经一起去的甜品店,一起看的电影,一起打的游戏,在狭窄的宿舍里感受彼此的体温。他们曾经靠得那么近却离得那么远,他们现在还是靠得近却离得更远了——
“我爱你。”他说。
比第一次更轻,比第一次更确定。
“我知道。”言朔说。
他第一次对着顾乐诚这样说,但对方觉得自己早在心里将这句话听了无数遍。言朔收回环绕着顾乐诚脖颈的手指,将他拉离自己的肩头,迫使脸上还有着泪痕的年轻人与自己对视。顾乐诚的大眼睛还是像当年一样明亮,倒映着言朔的身影,但那些二十岁时的桀骜与狂妄早已无处可寻。
“我爱你。”
他又重复了一遍。言朔轻轻摇了摇头。“你想听什么呢?”
没等到回话,倒是自己笑了出来。
“如果你想听的话,顾乐诚,我爱你——爱过你,现在也依旧爱你。”
于是这次轮到顾乐诚问他了。黑发的大男孩儿闭上眼睛,想着他刚才还在想的那些事情,然后不知为何也跟着笑了出来。
“言朔,”他问,“你何苦呢?”
【差不多两年前的文章 前阵子接着写了新cp 于是终于一咬牙搬上来了】
【可能成年基佬谈恋爱兔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吧】
【非常腻歪 非常小言感 非常假】
——
(2016.3)最近有点想写甜腻的爱情故事,大概是春天到了。本传还是封默不会拆cp,一切都已经是过去,而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
他站在那最好的时光里回头微笑,翩翩少年,亭亭玉立,像是倾尽了这人间最盛大的烟火。
——
(1)
我想我爱上你了。
嘘,别说话。
听。
那天林生扶着他的后脑勺轻轻地吻下去,第五雨脑后浅茶色的碎发摩蹭着男人的指节,细细软软的,不稳的鼻音被压制在唇齿之间,渐渐地渐渐地融化在风里。
“我喜欢你呀。”
他被对方拢在怀里。林生抬手拨开他额前过长的刘海,那双褐色的眼睛就冷不防撞进了他的视野,盛着一层一层浓得化不开的感情,又像隔着雾气或是浅浅的霜,直直地看进了他心底里。
第五雨点了点头,动作乖顺的像一只小猫,埋进对方的怀抱里去。
自己大概是看不懂这个人的。
他听着林生缓慢而冷静的心跳声,闭上眼睛,如是想到。
“你喜欢猫吗?“
“喜欢啊,”林生的手指划过他的发间,有一下没一下地随意拨弄,“喜欢也没用,基地不给养啊。”
第五闻言抬头去看他,林生对上他的视线,也没什么芥蒂,轻轻地笑了笑。
第五一怔,很快偏过了头,视线又回到了手中的屏幕上。林生没有错过他的一瞬失神,伸手将怀中的人拉向自己,是不讲道理的任性动作。第五挣扎了一下,手机从手中滑出,随即整个人软软地靠在了他的身上。“记录会清零的……”
说的是他的游戏。
林生一乐,把对方那双漂亮的手合在掌心,在第五颈间落下细细密密的亲吻。年轻的男人发出一声含混的呜咽,随即在吐息间轻轻地笑起来。
他们的每一次独处,都是在亲吻和温存之间结束。
就像热恋中的情侣那样。
林生有时候会盯着第五雨的手发呆。
皮肤白皙,修长有力,骨节分明,那是一双从任何角度都无可挑剔的漂亮的手。
相比之下,他的主人就显得青涩了很多,举手投足之间尚未褪去的少年人的气质,总是能激起他的探求心。
林生总觉得那该是一双活在琴键上的手,现在飞舞在键盘和鼠标上,倒也是一个好去处。
也许自己的思想还是太守旧了一点,林生看着第五的背影被显示屏的荧光所笼罩,握着鼠标的右手时不时滑进他的视野中,他低头去看自己的手,然后如是想到。
第五雨那样好看的一双手,轻轻地落在键盘上,就比什么都耀眼了。
林生还记得他们第一次打线下赛的时候,大屏幕上在做选手介绍,摄像头切到第五的比赛间里,他的视线一下就被那双手吸引了。和平时朝夕相处时的角度不同,隔着些距离,在投影下连皮肤的血色都褪去了不少,却是一如既往的白净修长。他看着对方抱着腿蹲在比赛椅上,整个人懒懒地陷在椅子里面,不自觉地勾起了嘴角。
旁边坐着的女孩子“呀”地叫了一声,转身去戳她的同伴。
“这个男生的手好美!”
那是自然。
林生轻笑一声,换了个舒适的坐姿,靠在布制的观众椅背上。
啊,是啊,那天他还只是一个观众。尽管白石已经和他接触过几次,和秋城也基本上谈拢了,合同最终能否签下来还是要看这个队伍的表现。林生在口头的条件里也明确表示过,他要先观察一段时间秋城的前途,再做出最终的决定。
而现在他真是不能再满意了。
第五雨和他不熟,甚至可以说是有些生疏的,然而这并不妨碍林生对他产生兴趣。无论是他像女人一样精致的骨架子,看起来一手就可以环过的腰身,还是一打起游戏来总没正型的坐姿,对于林生来说都有意思的很。
因此,虽然对方一而再再而三地客气又保持距离,林生却毫不介意,依旧进行着自顾自的探索之旅。训练时,他就坐到第五旁边的机子去;在休息室里叫住他,提出一起去食堂;在对方有需求的时候第一个提出帮忙……
他真想知道那个男生的背后有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白石见他这样,不由得私下打趣道“你是不是看上我们家小雨了”,而林生只是一如既往高深莫测地笑笑,说自己大概没有这个打算。
“觉得有趣”和“产生好感”的这点区别,他林生还是分得清的。
但是这并不妨碍他想要多观察第五雨一点。有关那个孩子的技术,也有关他这个人本身。
那天第五雨作为单挑赛的首发,干脆利落地解决了对面的小剑客,从头风筝到尾愣是没给对手一点反击的机会,对细节的处理让林生都忍不住叫好。身旁的女孩子一直在拼命地鼓掌,她的同伴则做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直到第五出来和对手握手才有些松动表情。
“你那么激动干什么,这人你认识吗?”
“啊?”女孩子一愣,随即嘟起了嘴,“你管我啦,我现在认识了还不行吗?这小哥好可爱啊手也好看关键是操作好棒啊!你看他刚才那一把……”
她的同伴摇了摇头,低头看起了手机,无视了她的滔滔不绝。
不过她很快露出一个有些奇怪的表情,戳了戳那个女孩子。“诶我说你真的知道刚才那个是谁吗?”
“我不是说了我现在知道就行……嗯?”她凑过去看手机屏幕,“怎么啦?”
林生收回视线,他觉得自己似乎知道她们要讨论什么了。
这才是线下赛的第一天,他皱起眉头,这么早就引起关注,对于第五和秋城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他们希望的是战胜所有对手,进入联盟,而不是仅仅做一支昙花一现的黑马。
而林生希望的是能够和他们一起站在最高的领奖台上。
这愿望并不冲突,不是吗?
——
总有一个人会让你记一辈子,也总有一个人你宁愿忘记。
总是想要一生一世最盛大的爱情,总是觉得我们有了彼此就是永远。
我爱你。对不起,我骗了你。
——
“我爱你。”
下一秒第五雨在涔涔冷汗中惊醒,指节攥紧了被子,身体僵硬地压在床上。尚未苏醒的肌肉并不受中枢神经的控制,他无法起身,只得瞪大了眼睛,怔怔地望着天花板。
这里不是宿舍,他想。
不,这当然不是了。
这是小晴的房间,这是家里。
随后,第五雨忽然清醒过来一般揉了揉眼睛,起身去够对面椅背上挂着的衣服,慢悠悠地给自己穿戴整齐。
已经过去了这么久,却还是不知道身在哪里吗?
他轻轻地笑了一声,尾音被初春的风卷起,缠绵着弥散在电脑开机的光亮里。
(2)
“言朔。”
他听见有人叫他名字,便回过头来。宿舍的走廊空空荡荡地,半个人影也没有。那声音很快又在喊了,“言朔。”
言朔,言朔,言朔。
他忽然就想起来了,这是顾乐诚的声音。年轻的男人僵硬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他的队伍今天有两场比较重要的训练赛,这个时间点应该已经在训练室准备了,如果不早点赶过去的话,大概就会被关在门外了吧。
没有人提醒他,也没有人会过来找他。
对于秋城来说,低语浅说在不在场都无所谓,他们的首发治疗永远都会是观今夜天象。
尽管战队里给两人的承诺是轮流上场,但是所有人心里都很清楚,顾乐诚是主力。他用的是守护天使,打法激进,操作精细,是最适合这个队伍的治疗。言朔是牧师,除了刷血几乎没有别的作用,甚至年龄上都长了对方四岁。对于电子竞技这个职业来说,这几乎是一个致命的年龄差。
言朔一向是一个内敛的人,任何时候都挂着儒雅的微笑。他不会和任何人冲突,更不会主动争抢任何事物,哪怕是首发的位置也一样。
我原本就打不过乐诚,他想,又何苦自取其辱呢?
但言朔还是心甘情愿地留在了秋城。挑战赛刚打上来的时候有几个战队都联系过他,其实想想也很简单,现阶段联盟里能拿的出手的治疗一只手都数的过来,而他碰巧是其中的一个——的替补。
他拒绝了全部的邀约,不是为了向俱乐部示好,也不是因为留恋这里。
不,言朔应该是想要留在秋城的。他贪恋这里的每一天,和队友的每一次交流,能坐在电脑前打完的每一场比赛,都是无比珍惜的记忆。
只是秋城并不那样需要他。
言朔很清楚,自己年纪不小了,也许打不了几个赛季了。若是没有白石的邀约,他可能连进入联盟,坐在选手区的机会都没有,就这么匆匆离开了。做一个主播,或是加入某个工作室,在无人问津的角落被人遗忘。秋城,白石给了他这个机会,让他第一次接触到荣耀最高的舞台,签下合约那一刻他的手都是颤抖的。
“替补也可以,”他这样告诉对方,“替补也没关系的,只要能……我怎样都可以。”
那时候秋城刚刚谈拢顾乐诚,那个新生一代的希望,未来的第一治疗。言朔早就听说对方性子乖张,自视颇高,大概是不太好打交道的对象。他自问自己不是会主动接触对方的人,更不会为了首发的位置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当时他还有和顾乐诚一争高下的心性,认为对方经验上还年轻,大概不会有传言里那么厉害。
和现在的他截然不同。
“言朔!”
那个大男孩的声音让他再次回过头去,脸上残留着还未收敛的疲惫和震惊,尽管一触即收,还是被对方看在了眼里。顾乐诚不由得一愣。他随即就意识到这样的气氛过于尴尬了。年轻的男人抓了抓头,想要说些什么转移话题,结果习惯性地语气不善起来。“马上和SC那边训练赛了,你怎么还磨磨蹭蹭的,赶紧啊!”
言朔昨晚熬夜跟公会里下百人本,一晚上刷了一周的cd,为了训练赛才强撑着早起,这个时点正困得不行。他木木地望向顾乐诚,又低头去看手上的键盘和鼠标,手指无意识地摩擦着塑料的边缘。
“你是……来接我的?”
“哎呀看你磨叽死了,放着我来!”
对方一把抢过他手中的装备,自顾自地塞进椅子上的包里,动作麻利得很。顾乐诚手上收拾着,嘴里也不消停,自顾自地碎碎念着。“言朔哥,这次不是我说你啊,时间真的有点紧张。我知道你一晚上跟工会下本来着,但今天早上有训练赛啊,白队好不容易约到的。他们都不过来,要是我不来找你,这可是要被教练关在门外的啊。”末了拍拍胸脯,大有邀功的意思。
言朔看着他的眼睛缓缓地叹了口气,背上外设,越过顾乐诚径直朝门口走去。
后者一个跨步拦在他身前,那双桀骜不驯的眼睛散发着迫人的光辉。“言朔哥也太不给面子了吧?”
你想让我怎样回答呢?言朔站在原地,如是想着。我该告诉你没有人来找我是因为我不重要吗?还是说,教练一定很头痛你一而再再而三地为了我考虑?亦或是你还不赶紧回去做准备的话,那边又要怪在我头上了?
末了,他长出一口气,露出一个与平时别无二致的温雅笑容。
“乐诚,这次多谢你了。”
言朔就这样看着对方因为他的一句言辞而明朗起来,仿佛世界上所有的阴霾都不存在似的,笑得阳光灿烂。顾乐诚终究还是个大男孩,他想。
就算是这个孩子要长大,也不过是从光芒万丈的小太阳,变成了光芒万丈的大太阳。
而他又怎么忍心让对方失望?
——
我曾经好爱你。
想说像所有烂俗的小说和电视剧里一样,爱到地老天荒,至死不渝。
我曾经以为分开一对恋人至少也需要第三者的出现,世俗的打压,亲人的泪水,亦或者是床前执着镰刀的死神。
后来我才知道,只要不安,孤独与疲惫就够了。
——
“言朔哥,我喜欢你。”
“……嗯,我也喜欢乐诚。”
“时谨啊,小雨啊,颜sir啊,秋城的大家我都很喜欢。”
他笑得那么温柔,那么好看,顾乐诚怔怔地想。
自己喜欢的人,顾乐诚的言朔哥,为什么会说出这么残忍的话呢?
那一瞬间,他忽然觉得自己在言朔的世界里,就是个陌生人。
仅仅为了一次的擦肩而过,就耗尽了他生积攒的缘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