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EAL 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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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 这是我们的故事
关于小宛和周围的世界
一、
小宛中二期的时候向漫画杂志投过评刊表,算是如果邮局的顺手。不知道是杂志销量太差还是她运气太好,顺手的一次竟然中了,傻兮兮的自我介绍和住址登在了杂志的交友边栏。
更意外的是竟然真的找来了笔友,我们暂称他为B。
他们断断续续寄了好久,保持对方寄三封小宛回一封的频率——不过经常因为小宛写了懒得寄变成对方三她回一。
会互相介绍周边环境,自己的生活近期的烦恼,偶尔笔友B还会寄来自制的干花和树叶书签,脉络分明叶肉去得干净,附上一两句人生感悟,收到拆开并看完后小宛内心总会只剩下长长的黑点列成一排。
好吧一个男生都比自己文艺。
就这样两个人以不多的交流,各自过着相距十万八千里的生活,一点点先未来迈进。
二、
小宛在进行大考后彻底闲了下来,某一天整理东西便也看见了桌子上的一沓信。其实真的没什么深入交流所以几年攒下来也只是不厚的一叠,小宛倒出里面的信件和书签一页页地翻不到一个钟头就重温完毕。席地而坐的小宛思考自己给B回了什么,却想不起一丝一毫。
于是对方寄过来的看起来热情真挚的信件怎么看都像在嘲讽小宛的冷血薄情。
小宛指尖划过那些或神采飞扬或抑郁不振的生动字迹,有些烦闷。自己回了什么?……嘛,算了。“冷血无情”的小宛站起把信件投进废纸箱。
明天要出发去旅游,得早点收拾好才行。
那些信便混合着其他没用的纸张,轰隆隆被送进废品回收站永远只存在向前看的小宛的过去。
……永远?
三、
这是次尽兴的旅游,热情开朗的外乡人和自己家乡迥乎不同的生活习性。彩色玻璃构成的窗户嵌入幽深的走廊一下显得肃穆,清晨在湖边能听见睡莲花花瓣裂开的细小声音;金色的阳光混合和好闻的泥土散发生命的芬芳,和棉花糖一样柔软的少女笑容甜到心里;风扯起少妇的头巾呼啦啦的响。整个人都安静下来小宛恨不得融化在这儿的空气里。
……所有的一切在钱包空瘪银行卡归零后不得不远去,小宛拎着大包小包的土特产叼着钥匙一脚踹开家里的门,两个月没有人气的家因开门带起的风扬起细细的尘埃,保持着她离去前的模样。小宛感受到了和在那个小镇完全不同的另一种安心。
放下行李嘴角弯起微小的弧度,小宛突然看见门边自己被塞爆的信箱。
……信封上的字迹看起来是笔友B
四、
小宛按照邮戳上的日期把每封信整理好,和以往不同笔友B保持了一天一封甚至一天几封的高频率寄来信件,和以往不同这次笔友B的每一封信都鼓囊囊加了超重邮票摸起来又重又厚实。小宛看着垒起来比她五年收到过的所有信件加起来还厚的五个星期收到的信。
“哇哦。”B是把自己杀了肢解然后把各个部位寄给我让我玩人体拼图?不不不那样他应该寄包裹而且他死了谁帮他寄。
刚好没事小宛决定读读笔友的来信从时间最早的那封开始拆。
依旧是平淡无奇的内容,末了附了张照片应该是B养的猫。蓬松的白白的一团眼睛黑亮沐浴在阳光里散发生命的味道,看着就想把它揉在怀里。
啊,想起来了。B之前给她寄过他的猫的照片,自己回信对他说好可爱别伤心。别伤心?
小宛拆开第二封,信纸摊在桌上去给自己倒了杯水。回来打算继续看却在看见两封随意放在一起的信一愣——第二封的信,内容上的字迹比第一封的大。大概也就才大几毫米,小宛若是直接看下去绝对发现不了,可两封放在一块儿一对比便看了出来。
“……”小宛的脸在杯子蒸腾出的白色雾气中糊成一片看不清表情。
坐下继续,第二封说的是B的病情和他对生活的小小抱怨。嗯B身体不太好常常住院,他之前简略提到过这次却简直事事巨细。一大堆看不懂的药名和服用规律,小宛读完那长长的单子简直快脱了层皮。
依旧躺着一张照片,一盆万年青。
虽说同一科的植物都长得差不多,但小宛还是觉得它眼熟。
拆开第三封小宛特意做了对比,果然字又大了一圈,屋内一目十行读着信件的小宛,没有注意到窗外传来什么东西摔碎的声音和人的尖叫。
五、
越来越大的字,同样的内容便消耗更多的纸张,所以寄来的信才那么厚实。
猫咪、万年青、金鱼、樱花、夕阳之类的照片很符合B给小宛留下的文艺青年的印象,可还是隐隐觉得哪里不对,这些东西太眼熟。
小宛拆开最后一封,仰在椅子上揉揉太阳穴,这才发现天已经全黑了。
最后一封信,上面的每个字有半张纸那么大。
看着真累。在心中吐槽小宛抽出了里面的照片——绿的的信箱,上面挂了一排铃铛,时间久了锈了一大半已发不出声响,混合背景中苔藓爬上的墙,角度和光线看起来文艺小清新。
“……我的。”这是我的信箱。
小宛放下信件跑出门。
“啪嗒”脚下发出了类似雨过天晴踩到地面积水的声音。
小宛顿住。今天她回来时太阳很好应该没有下雨,可是太黑了借着月光打量的确是反射着光的小小水洼,一块块延伸到屋后。摇摇头不去想,小宛走上前绕着她的邮箱打转。
邮箱中多出了一封信。
六、
回到家中仔细观察信封的小宛,没有发现自己的运动鞋在玄关处留下的暗红色脚印,她看着信封上的邮戳,油墨未干像新印上去。
不对。
小宛回到房间拿出之前在别的朋友那儿收到的明信片,在客厅的灯下对比。很像,但有微妙的不同。想到B酷炫的手工技能,她突然产生了某种不太科学的奇妙联想。
桌子上被子中倒的开水已经凉了。
这封信比之前的都薄。小宛一股脑把东西全倒了出来,每个字和一张信纸一样大。
“晚”
“安”
“,”
“吾”
“友”
“。”
……好浪费纸张林业部门会哭着揍你的。这样想着的小宛,把照片拾起。
照片里是她。
确切地说照片里是死掉的小宛。躺在一地花纹好看的厚厚的茶色信纸上,睡着了一样安静。可是胸口上的大洞告诉小宛,照片里的小宛的确死掉了。
小宛觉得有点冷。她起身想去关窗,在一片寂静中听见了门被打开的声音。
“吱呀——”
六、
第二天一早小宛提着行李走出家门。
绕过一地红色的水洼破碎的衣角,已经死去很久开始腐烂的猫的尸体碎掉的花盆,叶片被染红的万年青还有没有眼皮导致眼睛闭不上的金鱼。
“喂,妈妈,我回去和你住好不好现在的房子我不要了。”
小宛有个朋友,会和她一起吃饭一起说话一起去逛街,关系大概比普通同学好一点。我们暂且称她为A。
有一天她们往常一样在操场树荫下吃着便当,阳光透过树叶金灿灿撒在小宛的章鱼丸子上,细碎的光凝成的糖。小宛胃口大开准备开饭。这时A突然用手肘捅了她一把,筷子上的丸子掉在草丛中咕噜噜滚远。
“为什么我们吃的是大米呢?”A盯着自己的便当。一份白米一份南瓜一份宫保鸡丁。
我的丸子……小宛泪眼汪汪目光随它远去,远去。
“物质构成的基本元素都是相同的,我们为了获取必须的能量而进食,那为什么不吃人呢?为了补充我们缺少的东西选择与我们最相近的个体不是最好的吗?吃人和吃饭有什么区别,从元素组成来看都有OCHN等等等感觉没差啊。”
我的丸子呜……
“因为同种族间的道德约束吗?亲人间血缘的羁绊那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呢?都是生命的话,我们不会因为死了鸡鸭而愧疚,那也不会因为不相干的家伙死掉而悲伤吧。”
“啊?”小宛抬头看向A,A用筷子吧平整的米饭戳出一个个洞,千疮百孔海绵宝宝一样。
“不过吃了就相关了呢…为什么无关人员的死亡也会引起他人的关注呢,这时候叹息下‘啊,死人了。’或者反省对方死掉的方式让自己避免不就够了吗?为什么要去责怪政府去探究对方死亡背后的真相呢?为什么人会形成这样的体制。蜘蛛会吃了自己的母亲螳螂会吃了自己的爱人,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事,最好的补充营养的方法。资本的原始积累是发展的必然阶段,同种族间的竞争最直接的就是肉体上的吞食吧?”
“哈?”小宛被一个个为什么砸得有点头晕。A停下手中的动作抬头,眼睛亮闪闪像在发光。她神采奕奕地说
“小宛,我想吃人。”
有些事是和本能一样的常识,过于自然便不会去在意,例如呼吸和吃饭。小宛第二天依旧和A在吃饭,坐下打开便当小宛一脸幸福,妈妈做了水煮牛肉鲜亮的油光水润润的肉。小宛大口大口扒饭瞥见A在愣神。饭盒里的配菜是红艳艳的肉片还有好闻的酱汁。
“我去看了食人族的一些纪录片,他们吃人与其说是进食还不如说是某种仪式,对神的崇敬和对自身的自卑,他们的信仰可以杀人。明明只是吃个东西这种简单的事,为什么要弄得那么复杂呢?”A夹起肉片吃了起来。
“人口爆炸的地球,极高的犯罪率,世界上有值得赞扬的人而有的人应该下地狱。违反规则的人受到惩罚防止再犯,但罪恶会传递无法消失,那吃掉呢?被唾液肠液胰液消化,回归成最基础的元素被身体吸收然后排出,为什么不吃掉呢,砍成两半两部分会各自生长的罪恶。在满足自身的同时消除不利,都是肉类的话加上各种调味料掩盖本身的味道就和烧烤一样,应该吃不出什么差别吧?”
“……”小宛觉得嘴中的牛肉只剩下干涩的纤维味难以下咽。
小宛第三天决定和同桌一起吃,干煎小河鱼紫菜蛋汤香酥鸡。讨论好地点和折扣两人开开心心准备出发,A哒哒哒跑过来拉住小宛。
“我看到一种说法,爱他就吃掉他,吞到肚子里吸收掉和自己彻底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种因为精神方面的进食,使我突然想起吞咽不止是生理上的满足…”
“嗯,我喜欢鱼,我要去吃和它融为一体。”小宛甩开A的手,对着同桌抱歉地笑笑回到家中。
“妈,明天的便当给我填满白饭配菜你随便给我个酸梅或者一包榨菜好了。”
“诶妈妈做的东西不好吃吗?”
“没有啦超级好吃的!所以才不想浪费嘛!”
“诶诶?”
第四天天气很好,黄鹂的啼叫穿过叶里,A坐在小宛的课桌前一脸疲惫,距离太近小宛能看到她沉重的眼袋还能嗅到她身上淡淡的血腥味。
“不太值得,体能消耗和摄取的能量不成正比,我觉得还需要更严密的......”A一张口小宛动作干脆迅速地拿出便当。
狠狠地,举起,摔了过去。小宛站起俯视仰倒在地上一脸白饭的A。
世界清净了。
屯放个人的现代日常向小说,讲的是一群普通人的故事
“七月二十八日,晴。”
时年十岁露头的小学生,头发梳成两股。
空调温度被家长硬控在节能且健康的二十六度,茶杯里白水泡着切片的柠檬。
女孩桌上铅笔橡皮胡乱摆放着,练习册是摊开的, A4开的大簿本上,印刷字与各色走珠笔的字迹密密麻麻。
习题册上躺着一本比巴掌长不了多少的日记本,硬皮的横格本,纸质是当代学生最钟爱的国誉款,柔软坚韧不洇墨,柔黄无漂白,健康少荧光。
但日记本上却没有字。
女孩小嘴撅得高高的,捏起支自动铅笔就往嘴上搁,铅笔无力挣脱来自人为的束缚,只得随着它的主人左摇右晃。脑袋歪向风扇,铅笔的橡皮端便对准旁边空调的出风口,再将头挪向空调,笔尖又直直对准开了二档嘎吱乱叫的经年老风扇。
女孩家的窗帘常年处于关闭状态,今天也是如此。盛夏阳光灿烂,但太过强烈的热量是会灼烧人的,女孩无法忍受外界星球自亿万光年外传递来的灼烧,她家里人也不喜欢,所以每每到了夏天,她便会拉上窗帘,阻挡阳光侵入她的阴凉小屋。
“好想...喝点冰的。”女孩心想。
“反正法定监护人已经出去了,虽然也不知道放假了她还在忙什么...”
“至少现在我可以趁她不注意把冰箱里的气泡水喝掉,”她趴在书桌上,眼珠滴溜溜地转,架在嘴巴上的铅笔也掉了,落在桌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谁让她前两天散步回来多喝了我的那一瓶,不管了,今天就是报仇的时候,让你又去学校开会,你倒霉的日子终于要来了。”
想罢,女孩伸手拍向满是作业簿本的书桌,从板凳上跳跃起身,拍了拍连衣裙,开门一路溜到冰箱前。
想罢,女孩伸手拍向满是作业簿本的书桌,从板凳上跳跃起身,拍了拍连衣裙,开门一路溜到冰箱前。
刚打开的冰箱,盛放食物的方格内,暖黄色的灯光自内向外亮起,逸散的白雾吹在女孩脸上,沁人的凉意像是加在饮料里的薄荷,在女孩平淡的心中平添了一丝新鲜且轻松的凉意。
冰箱里气泡水还有很多瓶,简单扫视了眼柜子里的汽水瓶,女孩发觉气泡水的数量不减反增。
昨天冰箱里可只剩寥寥五瓶了,今天...或许突然间多了两瓶?
不管了,现在冰箱里肯定只剩六瓶了。女孩抿着嘴巴摇摇头,拿走一瓶葡萄味气泡水后便伸手将冰箱门带上,一边柠瓶盖心里暗暗寻思着多出来的饮料是不是她的错觉。
拧开的汽水,饮料里气泡仍为消净。握着瓶子女孩缓缓将淡紫色的液体倒入玻璃杯中,趴在桌子上,盯着杯中不断上涌的气泡,闭上眼听了会儿气泡分解那噼里啪啦的响声。
像是简易版的鞭炮。不用火,特安全。
炎炎夏日在家度过,才是最适合。
女孩睁开眼,手摸向笔记本,纸张仍旧光秃秃的,触感在空调的作用下变得更加冰凉。但是比不过半夜睡觉被热醒不自觉靠上去的墙壁,那是沙漠中的泉,是寒冬中的炭,是困境中闪烁着光芒的救赎。
女孩轻轻地用鼻子小声哼着气,手又慢慢往下挪,拿到了那根被她顶在嘴巴上的铅笔。
刚到新家那几年,由于不太适应学校的新环境,女孩做作业总是磨蹭到很晚。
因为她总是不好好做作业,闲着没事就喜欢玩手中的文具,尤其是自动铅笔。
自动铅笔她六年间她换过好几根,手中这根估计已经是第十六代了。小学毕业前同学和她讲过某个断头国王的笑话,恰巧这是她收到的第十六根铅笔,所以为纪念这从地狱里来的笑话,女孩还贴心地给铅笔起了那国王的名字。
铅笔的笔帽,被女孩拿掉了。这样才更像断头的国王,这才是真的得人如其名。
她拿来路易十六,拿来本子,按着断了脑袋国王鲜血淋漓的脖颈,在空白的横格上胡乱写画着。笔记本上,是“七月二十八日,晴”,但日记接下来的内容却没了下文。
断头的路易十六在桌面上一路腾挪翻滚,结局是被女孩扔到了台灯边。
女孩抓着额前稀碎的刘海,“哈”,她张开嘴,失望地叹气。
“啊,怪怪的,好别扭。”
她说着眼神瞟向压在笔记本下的练习册,看到了不属于她这个年龄阶段该接触的神奇方程,表情扭曲得更厉害了。
她努努嘴,捏着本子一角把它合上,随后她又注意到了练习册上那神奇的方程。
“哼。”
眼不见为净,随着一阵闷响,练习册也被她翻了过去,露出绿到瘆人的花纹封皮。
女孩嘴里咕哝着别扭啊,难受啊之类的词,摇晃着小腿。
她咕嘟咕嘟喝完冰凉的气泡水,又伸长了胳膊摸到了几分钟前被她扔在桌角的手机。
外出开会的养母还有段时间才能回来,今天的补课还没开始,她的桌子上,还放着待会儿上课用的练习册。
那是她养母的同事,教数学的某位老师上节课留在她书桌上的圣遗物。那人长得十分年轻,也是年纪轻轻就戴上了眼镜。
补课这一个月来,这位教数学的老师是她见过性格最活跃的。
虽然之前在学校她就对这穿着蓝马甲,留着清爽短发的年轻男老师有印象,但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这浑身上下透露着清爽气息的小青年会在暑假成为她的教学次数不足五次的数学老师。
数学补课不过是众多学习课程中微不足道的一个小关卡,除开这门艰深难懂的理科,本月摆在女孩面前的关卡还有足足五门。她要学的科目多着呢,但令她颇为吃惊的是,她学的科目虽多,但老师们对她出奇得好,竟然没有给她布置额外的课后作业。
按理说老师是最喜欢布置作业的群体。她书柜上存着入学以来所有的《快乐暑假》,每次开学老师检查作业更像是学校里某种不成文的仪式。老师首先问学生有没有做作业,接着假模假样绕着走廊走两圈,两个月与作业的恩怨纠缠就此落下帷幕。小学老师如此,养母教的又是高中,布置作业的风气理应更盛才对。尤其是语文,教她语文的文质彬彬老师课后应该给她安排点抄写任务才正常,再不济也是古诗词背诵。繁琐的机械性任务女孩早就习惯了,可是那语文老师走后却什么都没留下。
语言文字是打开心灵的钥匙。古人留下的文章是与历史接触的桥梁。读懂故事在她这个阶段比生啃难懂的字词更重要。那老师整节课除了讲课,余下的时间讲给女孩听的,便是些她听不懂的话。
“本来就连这种一对一形式的补课教育局也是明令禁止的,但先决条件是有偿。”
暑假伊始,也就是七月一号,补课的第一天,她最先接触到的科目是语文。
小升初考试结束在六月初,可是高中的时间表不会跟着小学走。据说严格的高中暑假不会照常放,有些学校敢于逾越法律的界限,将假期开始的时间生生推迟半个月。
养母工作的学校是否实行类似的制度,对女孩来说是个模糊的定数。有时养母整天都在家,有的时候只在家里忙半天,每年暑假她都是这么过来的。或许七月份她所在的学校真的会延迟放假,这也意味着等女孩荣升高中后也将享受同样的待遇。每每想到自己黯淡无光的未来,女孩便会萌生出绝望的想法,要是不长大就好了。可是,哎呀,她毕业前还和同学说过,约定长大后一起当动画片里的美少女高中生的。
人生就是一场充满黑暗与苦痛的旅途啊!
或许这位老师刚从课堂中抽身,又或许上完这节课他又要飞身赶回学校。那老师来的时候行色匆匆,脸上虽看不出着急的表情,手却紧紧攥着方正的黑色公文包。
教语文的老师女孩非常有印象。她与他早就不是第一次见面了。
自然,在语文老师的视角里,面前的女孩也不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在别人口中,她是有名字的。
陌生人也好,亲近的人也罢,前者只能喊女孩的全名,后者甚至能充满关怀地唤她的小名,小萱,楚雨萱,她打出生以来唯一没有变化的便是跟了她十几年的名字。
女孩,或者说楚雨萱。
心里有些闷烦,是因为夏日炎热,还是因为那天是补习第一天?提到学习,平日里再开朗的小孩也会哑火似的瘪下去。那天的她穿着夏天最常穿的黑白波点连衣裙,抱着胳膊站在被门扉分开的,半对半的阳光下。那文质彬彬的老师也站在阳光里,居民楼的水泥墙上,总喜欢开很大一块方形当做透光用的窗,建这栋楼的人还不喜欢在楼里安玻璃,这窗户自然而然就成了只透光不挡雨的空窗。
但这样的窗户下阳光。冬天空窗下的区域是温暖的小阳光房,夏天则变出截然不同的酷热味道,站在阳光下无异于受吃了陈年干辣椒的酷热刑罚。那老师倒也不嫌热,公文包是黑色的就算了,就连身上的外套也是黑色的,这可是外套,与夏日最不符合的衣装!黑色还是吸热的颜色,也不知道那老师里面的内搭袖子是长是短,假若是前者,楚雨萱可真要对这老师刮目相看了。
“你来得好准时哦。”女孩还保持着先前的闷闷不乐,老师的到来无疑意味着快乐的假期生活即将按下暂停键。
补课时间持续不长,养母说最多就一个月。
六七八三个月,她答应让女儿自由自在地过三分之二。
“考试后的六月,还有补课结束的八月,我都不会管你。”
小升初考试还没开始,养母就早早给楚雨萱做了心理功课。
知女莫若母,即便这女儿不是她亲生的,但血缘岂是如此麻烦碍事之物?
她伸出手指,点向板着小脸的楚雨萱的鼻尖,那时艺术节也才刚结束没多久,楚雨萱的文具盒里还珍藏着和陶老师设计要来的演员签名。
甚至在养母和她打预防针的时候,楚雨萱脑子里还在有艺术节的余温盘桓。
楚雨萱只顾着:“嗯。”
但是她的大脑没有完全停止运转:“七月份呢?”
“七月份啊...”
“我们的同事都特别喜欢你。”
“但是他们平时又没时间,正好七月份放暑假了,他们可能会轮流来...”
“给你讲故事?萱啊,我说这话,你信吗?”卞琳发出爽朗的笑声,她在哈哈大笑,并不断拍着楚雨萱的肩,小孩的肩膀被她拍得一晃一晃。
摇晃的小木马自然不高兴,养母笑得如此丧心病狂,准没好事。
她也没打算掩藏自己的情绪,边从嘴角挤出一句话:“我都多大了,还听故事...”
"你们当老师的都喜欢给小孩讲故事?"
“我不教高中说不准还真喜欢给你们讲故事。”
“你知道吗,初中生的思政课本,有很多故事。”
“那都是教你们怎么做人的,你要想听暑假我给你讲,你可要好好学。”
“其他老师来,也是和你一样,讲故事?”楚雨萱不可置信地拧眉。
此讲故事肯定没有想象中的单纯。楚雨萱也清楚,所谓故事不过是引诱她抱着课本学习的糖衣炮弹。她怎会轻易中招。
“他们也是好心。”
卞琳沉沉吸气。
“这也是我拜托他们的,怕你整个暑假太无聊。”
“我和他们说过了,不给你布置额外作业,尽量多讲点你感兴趣的内容,你不是喜欢听陶老师讲春秋战国的历史吗,他答应七月份给你讲个够,还不收费。”
“你八月底不是想去新开的商场吗,我也答应你,在这基础上我再加一码,补课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去生活超市采购,好不好?”
“真的只是‘听故事’?”楚雨萱在最后三字上加了着重音。
卞琳笑道:“我能保证百分之八十。”
“至少数学是需要动手练的,你不能靠故事搞懂算术题。”
“刚才你说的那些,关于超市的,也属实?”
卞琳点点头:“这点我不会骗你。”
这倒是真的,从小到大,养母就没怎么骗过她。
眼底复杂神色流过,十几岁的她领会到了何为内心中的挣扎。
楚雨萱眨了眨眼,随后以微不可见的幅度对养母点头。
“行吧,我同意。”
结果“开学”第一天,楚雨萱心情并不如七月的阳光那般美丽。
那老师是个好脾气,楚雨萱之前见识过的。听了女孩的话,他微笑着没什么言语,简单说句打扰便帮着楚雨萱关上房门进了屋。
文质彬彬的语文老师给她讲了《世说新语》里的故事。
那老师拿的课本比楚雨萱想象中要小,几乎只有一个巴掌大。
她在放学时见过其他初中生的课本,语文书压根没有那老师手中的小。他们的是红色封皮的大开本,而那老师手里拿的更像是袖珍书。
楚雨萱也曾就此问题问过,得到的答复是情怀。
“这也是老师初中时代用的课本,这个版本的课本最老,前前后后也有十几年了。”
“因为是教刚入门的初中生,课堂形式又比较随意,书的版本倒也没我想象中那么重要了。旧版承载了太多的回忆,所以非特殊情况,老师我更喜欢用手头这个版本。”
书中记载,在遥远的晋朝,有个叫谢安的人曾在寒冬闲来没事与亲戚家的小孩赏雪吟诗作对,乃是极致的雅事一桩。那谢太傅问孩子们,纷纷扬扬的雪花像什么,其中有个男孩回答,这雪花像是撒在空中的盐,接着又有个女孩说,飘落的雪好似凭风而起的柳絮。
“公大笑乐,最后谢安听到这女孩的比喻笑了。”
老师,也不是什么陌生人了。
手指抵在文章最后一句前,何老师没再继续将其翻译下去。
“后面这句话的意思大概是揭示女孩未来的身份,很多人便以为谢安最后的笑是出于对女孩的赞许。”
他看了眼表,合上课本,转而问道:“你觉得呢,谁的比喻更胜一筹?”
“我不知道,”楚雨萱摇头道,“我觉得都好,分不出什么好坏。”
“但是书上不是给答案了吗,谢安认为女孩说的更好。”
“可能当时屋外下的正是场鹅毛大雪吧,我反倒觉得盐粒也不失为一种贴切的形容。”他说着开始拉开公文包拉链,平静的脸上忽然多出了赶时间的匆忙。
“小萱,卞老师的意思,我通过这堂课已经传达给你了。”
“剩下二十九天,也是类似的难度,我想对你来说并非难以接受。”
“所以放轻松,你养母没想为难你,她想让这次预习成为你升入初中前宝贵的经历。”
“道理我都懂,你说的这些...我也清楚了,不过有些事还是想问问你。”
楚雨萱仰着头——她必须仰头才能看见站在身旁的语文老师了。
那人公文包又挎在身侧,再不喊住他,怕不是真的要走。
“我妈...也就是,卞老师。”
“暑假老是不在家,以前没什么感觉,你们一说要来给我补课我才察觉到...”
“你们当高中老师的也不容易啊,不光是卞老师 ,难不成你接下来也有课?”
语文老师笑而不语。
“所以我们到这儿来是冒着一定风险的。”
“但是我们都事先调过课了,老师之间经常这么干。”
“本来就连这种一对一形式的补课教育局也是明令禁止的,但先决条件是有偿...我们的行为属于无偿辅导,再者卞老师和我们是朋友,彼此帮助也就成了必然。”
语文老师的意思很明显。补课是卞老师一手策划的,这是她对孩子深切的爱。
显然楚雨萱觉得养母的爱有些过头了,比起精神上的抽象爱意,她更希望养母的爱能来得实在点。
比如和她同学的家长一样,带她去外地旅游啊,去外地旅游啊,去外地旅游...
椰林树影,水清沙白,鲜开椰汁是什么味道,好想尝一下啊!
不去海南也没关系,十块钱纸币上的桂林呢,著名古都陕西西安呢,都可以的!
所以在她在手机日记里愤愤打字道:“有朝一日我一定要弥补小时候的遗憾,自己攒钱旅游...”
补课期间楚雨萱倒是真如愿以偿,经不同老师之口听到了不少故事。
教英语的伊老师愿意带着她过课本上的机器狗小漫画,跟着她出声朗读是看小故事的前提。她一板一眼的样子真与何老师有几分相像,但整整一个月,楚雨萱都忍住没有开两人的恋爱玩笑。恋爱喜剧谁都喜欢看,唯独不希望主角是隔两天就会见的老师。春秋战国的故事陶老师也按着约定跟她继续讲下去了,他来的时候,楚雨萱还给他展示艺术节两人一起设计要来的签名。
地理老师比较省事,看样子也是个小年轻,扎着单马尾。
追求省事的她有时连课也不讲,打开手机为学生放松航拍中国。
储君,纪录片是个好东西,寓教于乐,大家都喜欢。
所以整个七月,楚雨萱过得还算舒坦。补课虽然惨,但没有作业中和掉了凄惨的部分,让她三分之一的假期整体上看起来较为悠闲。
七月二十八号,马上就要熬到最后一天了。
“难熬的日子终于要走到尽头,剩下两天已经没什么所谓了。”
今天需要补习的科目...楚雨萱从手机中抽身,视线不幸扫到绿色封皮的数学练习册。
数学课,楚雨萱略感失望。
接着她在手机上写道:“也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总之写这篇不成规矩的日记用来纪念我特殊且忙碌的暑假,现在时间快到了,收拾一下喝光的气泡水,我得做下准备,给那笑嘻嘻的数学老师开门。”
关掉手机前楚雨萱看到了屏幕上的时间,距离数学老师来敲门仅剩短短五分钟了。
路易十六的橡皮帽还被她仍在桌角,总让他断着脖子也不是办法,跳下桌子离开卧房前楚雨萱大发善心,为断头国王做了高精尖的肢体复位术。
气泡水收仔细着点。楚雨萱记得,这老师不把小孩当外人看,别人有饮料请他,他可是真的会喝。
长途。
高速路,寒风凛冽的夜晚。
疾驰而过的车辆,转动的轮子碾过路上已成水沫的积雪。融化殆尽的残雪,清澈澄明的颜色早已不在,透明的水里混进了尘世无聊肮脏的泥土,变成了浑浊不堪的深棕色。混着泥土的水珠在车轮高速碾压下飞溅四散,片翼状的散开,细看来又像一只只棕灰色的归巢的鸟。天生无翼,通身浑圆的水滴飞翔在寒冷的空气中,落在地上的族群重归泥土,被风吹散的从此在世间消灭了行踪,最不幸的一小撮,在空气动力学强大的影响下被直直甩向后方,砸在白色的漆面上,变成了人见人嫌、需要清洁的泥点。
车载音响,几年前的流行货。买车相当于向资本主义公司签下限十年上限可无偿转交给后代的卖身契,再为爱车提供新兴文娱装备无异于增加后代为祖辈还债的金额,买音响又不可避免购买让其发声的光碟或磁带,实属又一笔巨额开销。但世界上难有几人敢保证生活是由纯粹的理性构成,为热爱的事物花钱在所难免。抠搜度日生活态度只会让生活反过来以同样的方式对待人,人生需要的正是及时享受。三万天嘴上说着短,实际上眼睛开合之间,世界上某个人的生命便在这短暂的眨眼间走到了尽头。所以为了不降低来之不易的生活质量,为蒸蒸日上的未来提供昂扬向上的氛围,这辆正高速行驶在归家路途上的白色汽车里,方向盘正下方,就有一台小巧但斑驳的车载音响。
“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
好音乐永远不嫌多。费翔风骚的舞姿流淌在音符中。
“熊熊火焰燃烧了我的心窝...”
女人在副驾驶上拍着手伴唱。她的长发是几天前刚在理发店做的,药水的刺鼻味尚未从她的发尾消散。理发店的药水味与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大有不同,后者会勾起人不愿回忆的死亡与肃穆,而象征着漂亮与改变的小药水,尽管味道刺激,灌入鼻腔所嗅到的味道,总带着收获的馥郁与芳香。
头发倾泻而下,流淌在椅背靠垫上,像深棕色的瀑布。
“每次当你悄悄走进我身边,”节奏鲜明的鼓点压不住费翔磁性浪漫的歌声,接着,他的声音却被一对夫妻盖住,“火光...”
二人齐声唱到:“照亮了我。”随后放声大笑。
“你唱得怎么还走调啊,这歌都快被你唱成另一首了。”女人捂着嘴咯咯笑,她额前的头发一抖一抖的。
男人不以为然:“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唱歌是什么水平,而且,我已经尽全力了。”
他调着方向盘,继续悠哉道:“过年了,回家,高兴。”
“小洁啊,你会在悲伤的时候唱歌吗?”
许洁摇头,说:“那多怪啊,谁会边哭边唱歌,电视剧演员?”
“他们哭只是为了剧情需要,实际上没多少自己的情感。”
“但他们高兴的时候也会唱歌的,就像我们现在这样,人高兴了就要放声高歌,不然古代人写的诗就白瞎了。”
“有道理,”许洁点头认同,“所以诺明我们还有多久能到?”
“大概半小时,”诺明看着眼前不断缩小的路,“下高速后再开十分钟,把这也算上的话四五十分钟。”
“刚好能赶上年夜饭。”许洁漫不经心地打开手机,泛白的微光照在她脸上。
手机的亮光只持续了片刻便消融在黑夜中。
今年过年先去诺明家。去年正好反过来。双方都有亲戚要走,夫妻之间谁也不亏欠。
车子是下午四点开走的,迄今为止,白色小轿车已经陪他们走过至少三小时的漫漫长路。
眼看着目的地就要到了,胜利就在前方。
“过年走亲戚的意义在哪里呢?”
许洁举起胳膊使劲朝上伸展,长途跋涉早已让她腰背酸痛。
她甚至听到了自己胳膊上抬时关节错位的声响。
“很简单,字面意义上的家人团聚?”
“那是血亲,我说的是其他人。”
她瘫在靠背上,脖子顶着椅背上端,仰着脸看向后方。
“他们只是顺带。”
“顺带来你爸妈家收我们的礼盒?”
许洁说的礼盒在车子后座,稍显凌乱地摆放在车座下。
盒子们与疾驰的车同命运共呼吸。车子平稳行进,车里的盒子保持相对径直。车若开得颠簸,礼盒们则也跟着摇头晃脑。
“而且你就把盒子放在他脚边,这稍微一晃不就把小孩吵醒了。”
“为什么我们下午四点才出发,你心里难道没有一点数吗?”
许洁和诺明的孩子今年八岁,是一九九四年的冬天,二人通过共同努力诞生下的爱情结晶。
有时夫妻双方还没做好要小孩的准备,彼此之间还没来得及说“我们要个孩子吧”便遭遇了不合时宜的意外。好在双方最后目的是一致的,不如说,当年的夫妻结婚的最终目的都是一致的。过上规规矩矩的生活,与认识或陌生的人走完余下的人生,先买房再买大家电,最后一定要有个孩子。
座位上熟睡的男孩是两位年轻人婚姻生活的存档点。自此他们无需被人说闲话。
幸运的是,男孩并不是夫妻二人为完成指标制造出的凑数小玩具,他的诞生,源于两性之间纯洁美好的爱。
男孩睡得很熟。车窗密闭,车里面的环境密不透风。但他还是被裹得严严实实的。
新买的白色羽绒服比他本人大了整整一圈,除了过分宽大的羽绒袄,男孩身上的其他服饰都非常合身。
“你可怨不得我,这得问他学校里的老师教了他什么。”
“我上学那会儿可没听说过高速路上有能吃人的隧道,即使有,怎么可能是大鳗鱼变的?老师不传授正经知识,净揣着歪理带坏小孩。”
“要不以后给他报个补习班算了,多学点科学知识总没坏处。”
“有这闲工夫你还是去他班上管管那几个有电脑的学生吧,”许洁嗤笑道,“网上还有人说法轮能带人升上天国,结果呢?”
“你还订了剧院的票?”还有十分钟目的地就到了。透过后视镜,他也看到了熟睡在后座的男孩。
“这叫带小孩陶冶情操,培养艺术细胞。”许洁回应,上翘的嘴角道尽了得意洋洋。
“而且人家新店开业,折扣力度大,两张票只收一张成人票的价钱,要不是我说有话剧看,小孩还不一定愿意跟着我们来。”
“儿童剧也能陶冶情操?”
“你说得对,如果没有你这两张票,他会喊着隧道里有鳗鱼,在我们还没上高速前就跑回家的。”
“所以说,感谢艺术的力量吧。”
视野里,平坦宽阔的公路与地平线相交之处消弭。
车子压过一道又一道白色的线。车辆愈前进,城市的工业气息便消散几分。
渐浓夜色下笼罩的,是不远处错落散布的房屋几栋,房子旁被谁浓墨重彩地涂上了浓厚的墨绿,沙沙的声响被呼啸而过的狂风淹没,常绿植物对严冬的畏惧,最终仍是无情地被隐藏在风中。
乡镇前方,圆形的暖色灯光打在那几家可见的房屋上。
光圈在变大。随着车辆的前进,以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变化。
驾驶座上的人望着正在靠近的家乡,黄色的照明灯里飞着无数叫不上名字的小虫。
他神色一滞。心灵也跟着失焦。
距离上次除夕回家,已经是两年前的事。
高速发展的年代,大学毕业的年轻人不愿屈身于生养于斯的家乡,背上挎包带着行李,怀揣着梦想来到向往的新兴城市,他们的第二个家乡。
大学毕业的他们,起初是两个本不会产生交际的陌生人。最后竟然因为一顿浪漫的晚饭,彼此之间说着梦想啊未来啊诸多的冒着泡泡的话私定了终身。
生活不是天天都有烛光晚餐。漫长的人生路上,浪漫不常有,永远不会缺少的是家长里短与柴米油盐。
今年是两个年轻人私定终身的第十个年头。当初许下的梦想实现得半将半就,日子过得也普普通通。但好在,十年来,两人风雨同舟着携手走过来了。
收音机里正放着婉转的邓丽君。
“...”
诺明按下车载音响的换歌键。
费翔充满磁性的嗓音再度充斥在车厢。
“果然,过年更适合听费翔。”
“醒醒小凌,我们要到了!”
诺凌睁开眼,朦胧的睡意尚未消散。
他轻轻点头,“嗯”了一声。
“这是要去...?”
"爷爷奶奶家啊,上车之前我们说过的。"许洁说。
“今天是除夕,家人要团圆的。”
“我知道了。”男孩转头看向窗外。
“待会儿记得和爷爷奶奶问好。”
“放心吧妈妈,我会的。”
除夕夜他要做个听话懂事的小孩。
初中校园的课间常常充斥着青少年无忧无虑的欢声笑语。高考还太遥远,中考即使近在眼前,但考过后是三个月的暑假。虽说之后就要迎接常人口中的地狱生活,但,管他呢,珍惜当下,校园生活,就要无忧无虑地活。
因此,初一的学生是最快乐、最明媚的。
大考的阴霾尚未迫近,刚经历过小升初的他们,即将开启缤纷多彩的三年,无需为未来担心。
升学首先学到的内容是简单的文言词汇和小学时初窥门径的正负数,简单的学习任务使学生们忘记了朝八晚五的烦忧。每天的生活就是早起吃饭、在教室学习,下午放学踩着自行车和朋友走在车水马龙的大道上,不想尽早回去就在外面买了小吃,稍作停留再带着一袋炸鸡柳回家。
没有烦恼的小小少年,说的可能就是这一阶段的初中生。
“又在看书?”
教室倒第三排,两侧连着走道的中部方位,是自古以来的兵家必争之地。
少了些多余的表现欲,知道了枪打出头鸟的道理,十二岁前活跃无比的小学生纷纷明白,被老师过分关注不是什么好事,怕在教室里出风头便将目光转向不惹人注目的后排。
老师自然也了解这群初中生的心理。因此初一三班的座位向来固定,整个学期只会因考试结束等重大事项将课桌椅平移。
“怎么了,放在我身上很奇怪吗?”看书的男孩反问。
另一个男孩摇摇头:“没。”
“只是...”
“你似乎总在读这一本?”
"何墨,你不是经常说,好书就是经典,值得反复阅读吗?"男孩合上书本,弓起食指与拇指捏住书角,书本在他手中颠簸了两下,“这本就是经典,文学巨著可能称不上,但这本书是每个演员的必经之路。”
“演员的自我修养...”何墨念着书名。
他低下头,视线凝固在几分钟前摊开的书本上。
“我听说过这本书。”
“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根据自身经历编写的面向表演者的著作,我还没开始读这本。”
“表演类的书还有很多,涉及的门类也不仅局限于单纯的演戏...它涉及到舞台艺术与空间概念,你手头那本确实是文艺界必读的经典,但书既然在你这儿,我也不打算花钱买了。言下之意是,你读完能借我看几天吗?”
何墨露出了难看的笑容。
据诺凌所知,何墨是会笑的。
但他有时笑得很勉强,就像现在这样。
举着书的诺凌让手中的宏大巨作在空中停留了片刻。
一秒,两秒,三秒。
他的手酸了。
随后,他明媚地笑道:“当然没问题!”
“虽然你说的这些我暂时还听不太懂,但之后的我肯定会懂的!”
“自从认识你到现在...居然已经快一年了,”何墨合上书本,教室里依旧人声喧闹,但是他不甚在意,只是托着腮看向粉笔痕迹斑斑的黑板,“听说这个学校不分班,我们初二也能继续当同班同学。”
“那多好啊,串班还会被老师说。”
“这一年来,我可没少听你念叨。”何墨假意懊恼。
“念叨什么?”
“...“
“看我的书干什么?”
诺凌尴尬地跟随着同桌何墨的视线,终点居然是他最喜欢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
“好啦好啦,”他冲着何墨连连摆手,“你要知道人是要有梦想的。
“梦想,希望,正能量!”
“多么振奋人心的词汇,你看那么多书,应该比我懂。”
“关键问题不是这个,”何墨说,“你真的...下定决心了?”他疑惑着挑起眉毛。
“当演员,你是想上电视吗,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何墨,不是的。”
诺凌的语气忽然变得很严肃。
“其他的都可以开玩笑,唯独这个不可以。”
“在你们耳中听起来很像痴人说梦对吧...但是我真的很想当那个傻子。”
“何墨,我之前应该和你说过吧,三年前的新年,那场儿童剧的事。”
“你说那天的星星很亮,剧场里的道具星星也很亮,故事演的是俗套的勇者打恶魔拯救公主,但不知为何你就是看得很着迷。”
“之后演魔法师的大哥哥把我请上台,他是不是看中了我呢?!总之他喊我上去,接着问了我好多问题。”
舞台上,纸做的星星簇拥在灯光两侧。
闪亮亮的,好像夜空中真正的星。
身穿华服戴高帽的男人是个儿童剧演员,没人听过他的名字,无人知晓他的面容。
他举着话筒,递到穿着厚重冬装的男孩嘴边。
“最后勇者打败了魔王,世界迎来了和平,勇者也实现了他的夙愿。”
“我们每个人都有各种各样的梦想,梦想就像我们身边的星星,温暖闪亮又坚定,星星永远在那里,作为启明的光指引着前进的方向。”
“那么,小朋友,你的梦想是什么呢?”
话筒递到嘴边,小孩却紧抿着嘴唇。
“我,我可以说吗?”他支支吾吾。
“当然,你是我选中的幸运观众。”
“那哥哥你到时候不要怕尴尬。”
难不成这位演员要因一个小孩捏把冷汗?
“好。”
小孩深吸一口气,接着大声地,在舞台中央喊道:“我觉得哥哥你这样就好帅啊!”
“很帅,很华丽,在舞台上闪闪发光的!”
“我之前没有梦想的,但是从现在起我决定了,我要成为和哥哥你一样的人!”
“即使做不到和哥哥你一样华丽,我也要,站在舞台上,沐浴着舞台的灯光。”
“谢谢哥哥,这就是我的梦想,你放心,我一定会实现它的。”
“就是说啊,那时的我太中二了,但我觉得自己的勇敢很值得,”略过繁琐无用的煽情桥段,诺凌再度对三年前发生的事精简加工,压缩成几句话故事复述给何墨,“所以我不会轻易放弃的,这是我对我自己的承诺。”
“你不也在写小说吗?长大后想当小说家?”
“那是故事,不算小说。”
“写作只是我的爱好,我想追求的别有其他。”
“是吗,那你也要加油哦。”
“比起这个,今天你是到我家写作业,还是去陪你妈妈?”
“在街上走一走,我买完菜回家陪妈妈吧。”何墨回答。
“好哎,或许你也可以去校门口的小卖部...”
“那是阿姨的生意吧,你也挺会给家里揽财的。”
“这是她的新爱好啦。”诺凌笑嘻嘻的,挠着头解释道。
放学后两人分别在熟悉的小道。临近傍晚的天空,轻柔洁白的云层被西下的夕阳染上绚丽的橙色,少许时日天幕便会被闪亮的星星占领。
送走何墨后,诺凌独自站在分别的十字口。
他背着双肩包,眼神中充满对未来的向往,握紧了包带望向天空。
今天的讲述再次唤醒了他珍藏在心底的儿时回忆。那感觉有多奇妙呢?大概有一口气读完上百个充满想象的童话故事般奇妙吧!
“今年你的变化很大啊。”
风雪路途,白色汽车与高速。
又一次,是从故乡到远处,从返乡到归途。
道路上化开了些许积雪,前进的路上弥漫着透明的冷意。
点缀在道路两旁的青松,昭示着冬末应有的肃穆与寒凉。
坐在驾驶座上的男人履行着年初时在车上的职责,一如既往开着他的车。
时不时冒出的只言片语,主题指向无一例外与今年收获的新惊喜有关。
车辆前进,轮胎与道路相互折磨,发出轻微的隆隆声响。
“以往除夕夜,孩子你如果能像今年这样给大人表演个节目,他们一定会抢着给你砸红包的。”
“单从你的角度出发,小凌,你一定不清楚过去的几年来损失了多少意外之财。”
“毕竟人平白无故收到钱的次数并不多,大人突然收到钱也不会像你们小孩那样开心,比如...”
“比如我,前几天我还收到客户发的红包...这东西不是想拿就拿的,搞不好就被别人抓住把柄,有朝一日如果举报我受贿...”
“...我说这些你应该能听得懂吧?”
诺明这才意识到他的儿子只是个小孩子。
“爸,我如果说不懂,你会相信吗?”
诺凌露出复杂的表情,双脚踢踏着。
“所以那笔钱款...你应该没拿吧?”许洁发出了额外的担忧。
“怎么可能,我像是这样的人吗?”
“话说回来,那儿童剧的魅力有这么大?你家小孩看过后要坚持要给我们展示才艺,他之前学过唱歌吗?”
许洁愠笑道:“我都说了,这是艺术的力量,他有这方面的志向是好事,说不准咱家下半辈子的收入就靠咱儿子的出场费呢。”
“话虽这么说,在我眼里,生活还是不能与艺术脱节的,年轻时我们不也经常去博物馆吗,潜移默化的熏陶很重要。”
“所以我们家小孩会唱歌这种事当然不足为奇。”
“下回到家在给我唱唱?”诺明嘴角勾起浅弧,笑了。
“好的我亲爱的父亲大人,到家后您想听什么?”
“嗯...”
诺明陷入了思考。
不过那仅有短短的几秒钟。
“就唱我最喜欢听的费翔吧,春晚上之前有演的。”
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
“换做现在我肯定不会唱了,不过那年过得真的好开心啊!”
童话故事定格在风雪交加的归家路途。再度睁开眼,倒影在眼中的是傍晚已经被夕阳染红的天。
不管了,先回家,把今天的作业写完。
“在这之后的计划是...”
“再把书看一遍,然后画上重点...”
初中生的身影消融在夕阳中。
勇者打败恶魔的故事便在此处落下帷幕。
童话故事里作者未尽数说出的部分,是善良的他们刻意向孩子们隐瞒的现实。
四季一中的艺术节就快到了。
每年四月底,劳动节假期前夕,镇里大部分高中会举办艺术节,庆祝来之不易的小长假。
举办大型文娱活动,增添校园内的文化软实力,赋予校园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整体面貌。教育局下达的通知里,与之相对的精确条目无法确切检索,但当局做的表面功夫里,希望学生能健康快乐发展的意愿还是被好好地写在了文件中。
每年至少一次。多数学校的选择是在秋天开设田径运动会。
但如果想评星级,上述条件便不能保证学校登顶摘星了。
那就在夏季再办一个,形成学期上的对称。
由此,艺术节应运而生。
本质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主导权归于校方。学校将举办活动的权利下放,艺术节顺理成章成了由学生自治举办的假前狂欢。节日供在校全体师生享受,节目从所有班级的预备方案中海选而出。因此,办好大型校园娱乐活动需要将所有人投入其中。参加海选的节目就是四月底艺术节的入场券。
碍于节日的主办方是学校,即使手中拥有大半权限,学生们搞出的节目,是不能逾越众所周知的那条线的。线内是和平阳光与鸟语花香,加上老生常谈的青春话题与文艺,线外是阳光文艺的延伸,谈论的话题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近年来抢占学校舞台的节目品类是流行音乐歌舞。语言类节目有言多必失的风险,但歌舞不会。唱歌跳舞是校园节目最安全的选项。但好看的节目就像摆在桌上的珍馐,是需要少次多量品尝的美味。澳洲龙虾的味道再鲜美,吃多了难免会口中生腻。充斥着青春乐章与彩色灯光的舞台,看久了,新鲜感不可避免会下降。高中生的校园时光往少了说就三年,年年岁岁花相似,书本里充满诗意的残酷话语,对追求新鲜的学生们是莫大的折磨与摧残!
语言类节目容易出乱子,不代表语言类节目是艺术节上的禁演项目。
高二七班最近发生了一件大事,大到可以影响班级的节目选单。
“灯光,学校负责...”
“舞台,学校负责,也就是大会堂。”
自动铅笔细小的炭芯在粗糙的草稿纸上摩擦。
“服装淘宝自搜,我们几个参加节目的凑钱先买,不够的找老板借。凑班费...怪不好意思麻烦同学的。”
“道具也是,或者,谁有兴趣自己做?”
高二七班艺术节执行小组,从道具服装到抛头露面的演员,课间围在教室倒第二靠窗的课桌上,浩浩荡荡围了数十人。
这数十人是课间有空来参与讨论的,剩下的人忙着在课间处理人际社交、补作业或是解决人生中必须要面对的生理需求。加上十几个说是感兴趣想来帮忙打杂的后勤,参加本次艺术节汇演的人数刚好与班级总人数对半分开。
讲话的男生戴着黑框眼镜,留着较长的刘海,脑后的碎发却剪得很清爽。他身边站着扎长马尾女生,从她口中可以得知,男生是高二七班的...
“班长。”
“...好了,这就是我们召集各位同学在极其短暂的课间十分钟开的,内容也及其简单短小的艺术节会议。”
“说是会议,其实就是确定一下主创人数,”女孩说着打量四周,打点周边的人数,“剩下的就是后勤组了,额...文案组的没来,但是我们的节目应该没有润色文案的必要?”
“他们不是说了吗,不需要文案可以把他们收编到导演组,他们也想体验一下,编导生的幸福生活。”
“哪犯得着体验,我们这个项目之所以能凑起来,不正是因为班里有位即将冉冉升起的未来新星吗?”
高二七班今年的节目报的是话剧。
校园剧场的项目之所以能成,最重要的原因是,七班今年有人报了极为罕见的专业。
班里有人报表演,在此之前学生们对该专业闻所未闻。
不,更令他们诧异的是,在四季一中居然可以报表演?
报了表演的人坐在高二七班靠窗倒第二排,被艺术节的主创团队围在中间。
“节目已经报上去了?”他抬眼看向课桌上方一双男女,语气里尽是不确定与担忧。
“你跟着我们一起去的年级组,怎么才过了三天,就啥都不记得了?”女孩的疑惑比他更大。
“真的不用再想想?”
“我觉得不止七班会喜欢这个节目哦。”男生愉悦地笑道。
“怎么,你看起来脸色不太好,我们吵到你了?”
诺凌摇摇头:“不,没有。”
“只是...你们真的确定了?”
“那当然,”女生拍着胸脯说,“这不都是受你的鼓舞嘛,毕竟你是我们班...好像不止是我们班,那我换个说法...”
她又拍了一下胸脯,这次比上次更重,更有力道。
“整个高二年级!你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你之后年级里就没再传出过表演特长班招新的消息了,似乎都对这个专业不是很了解。”
“所以多亏了你,现在班里后知后觉的人开始蠢蠢欲动,又恰巧我们学校几百年没出过好的语言类节目了,我和班长就打算以你的名义冒个险...”
"结果嘛,就像你看到的,"女孩眼中流露出一丝无奈,“大家都挺热情的,真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啊。”
“所以我是你们用来吸引同学的吉祥物...”
话虽如此,同学的这番操作并没有在诺凌心中激起太大波澜。
“能理解,但总感觉哪里怪怪的。”
“总之我会配合你们的,老师也建议我在艺术节多表现表现,说不准还能在这几天帮他招到学生。”
“能来帮忙就太好了,咱的话剧虽然是课本节选的原文片段,但没人来指导效果肯定不好...”女生露出感激的神色。
“不过,诺凌,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
“就是,你真的确定了吗,就是,你的专业...”
噗通。
石头在湖面上砸开一朵水花。
“我决定了。”诺凌回答得很决绝。
“不过这只是我的单方面决定。”
“那你父母...?”
“我和他们说过了,看我刚才犹豫的样子,结果你们应该也清楚。”
“所以,即使已经做出选择,我还是会对已经做出的选择产生怀疑。”
“别急着拥护什么冉冉升起的未来之星,万一高三我又回班和你们一起上文化课呢,我的前路说不准还没你们璀璨。”诺凌闪烁着,嘴角勾出苦涩的笑容。
会议以上课铃打响单方面做结。
上课时,脑中时常浮现出同学交谈的声音。
他说的情况句句属实。实际上,情况比他描述的还要糟糕。
定专业那天晚上,诺凌和家里人吵了一架。印象中自己是不怎么会吵架的人,但那天他和父母争辩了很久很久。
颇为激烈的争吵声中,有句话他记得尤为真切。
“当初都是和你开玩笑的,没想到你还真信了!”
“那些话骗骗小孩还行,你都多大了还信这一套?”
当天晚上,他爸气得一晚上没睡着。
他还说过什么?怕被亲戚冷眼,怕以后生活没保障...
“我只是来给你下通知的,”诺凌冷冷道,“至于你说的将来,不需要你操心,我会管好我自己。”
“都走到这一步了,你以为我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吗?你说的这些,我何尝没有想过。”
“或许他们说的对,是我当时太倔了?”诺凌心想。
“艺术节后再做决定吧,演完这场《雷雨》,我的心愿或许就能...”
艺术节当天。
正如学校承诺过的,今年艺术节,学生们可以利用礼堂舞台进行表演。
与其说是与全体学生妥协,不如说是为了特别的高二七班。
海选通过后,校园话剧的正式排练也紧锣密鼓地组织起来,除却上专业课的时间,诺凌还要每天抽出半小时,陪着同学们排练。
他自己也是演员组的一员。班里节选的话剧是曹禺老师的经典名作《雷雨》,诺凌本人饰演的,是剧里风情万种的周萍。
首次上台演的角色便是个不明不白的灰色人物,诺凌顿感压力山大。
他虽对课本里的剧本单元颇感兴趣,但深入的研究却一项也没做。知道自己要饰演周萍后,曹禺的经典作品成了他生活的全部,同学找他开会那天,诺凌桌上摆着的正是完整版的《雷雨》。
同他一起加入到艺术节小组的人还有何墨。奇妙的是,自初中后,他们经常被分到同一个班级。今年也是如此。
他来帮忙处理文案与宣发,剧本已在一百年前完工,因此文案组的工作便侧重在后者。
升入高中后,何墨似乎也确定了自己的志向。
“你以后想当老师?”一次排练时的闲暇,诺凌靠着墙,坐到地上。
“最近才下定的决心,所以之后的目标就是花朝师范了。”
“老师挺好的,至少很稳定。”诺凌接应道。
“这只是一方面。”何墨说。
“我和你一样,心里有目标要追逐,只不过点亮你的是一场儿童剧,我的启明星是小学时期的老师。”
“这样啊,”诺凌释然地笑起来,“你很少和我说小学的事。”
上台当天诺凌没见到何墨的踪影,之后他才知道,对方一直坐在观众席。
学校礼堂的舞台两旁,装饰着它的只有两块普通的红色天鹅绒幕布。
倾泻下的幕布,宛若从天而降的,红色的河流,正如注地流淌。
滴落的红色是融化中的红烛,蔓延在脚边木质的地板,荡漾在舞台上方。
尽管是第一次上台,望着从上方垂下的红幕布,诺凌心中还是涌现出了职业演员般的,对舞台的尊重与肃穆。
按照剧情需要,马上他就要出场与女主角对戏了。此刻,一句句念白在他脑中回荡。
站上舞台,流逝的时间恍若水,一小时后,他完成了人生中的首场演出。
他像职业演员那样,和同学手牵手谢幕,同时也听到了数年前在那昏暗小剧场里如雷鸣般响起的...
掌声。
熟悉的声音,陌生的感觉。
这就是被人认可,被人夸赞的感觉。
而这掌声与认可,是通过自己夜以继日的努力得来的...
这种感觉还是第一次...
“这就是我们年级唯一一个表演生吗?”
舞台上,诺凌能听见前排观众的窃窃私语。
“貌似是的,哎,你觉得他演的怎么样?”
“虽然暂时比不上我的哥哥,但是,哎呀...”
“感觉还不错啦,很有老电影演员的感觉。”
那是因为他学习的范本是老版电影。诺凌暂且把前排女生的谈话当做是对他模仿有方的夸奖。
接下来,两位女生似乎发现那唯一的表演生在有意听她们的对话,竟双双仰起头,竖着大拇指,对诺凌露出“看好你”的笑容。
“你都听见了?”
诺凌无言点头。
“别害羞,你演的真挺不错的,至少我们两个都这么觉得。”
“该退场了,你赶快回后台吧,演这么久腿都站麻了。”
“好的,我会坚持下去的,谢谢你们的关心。”临走前,诺凌仰起头。
头顶的灯光串正星星点点地闪耀,他望着上方闪烁的灯光,兀自喃喃。
一年后他如愿以偿考上花朝影视学院,并在数年后成为星葵剧院的常驻话剧演员。
童话故事的结尾通常是这样的。
王子和公主幸福生活在一起,勇者打败恶龙,世界又一次被日本高中生用神奇的超能力救了回来。
日本超能力高中生是现代人以浮躁社会为基础编造出的,更适合现代人体质的爽文童话。天上地下,唯吾独尊;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人们向往完满的结局,不情愿也不希望世上出现悲欢离合。悲欢离合中,欢乐和聚合理应是长存的,悲伤与分离徒增烦恼,感受多了只会惹人生厌。
以前诺凌喜欢相信童话,他坚定地认为,世界就是由某位特别厉害的人编造的巨大童话,在场的每个人既是自己的主角,又会在某时某刻成为他人的配角,但最终人的归宿是死亡,大家都会手牵着手走向生命的尽头,度过漫长而短暂地万日人生。
他的万日人生在进行到五分之一时出了点问题。
书写童话的人,可能没想给他设置好结局。
廉价酒店的租金便宜到让人脸红心跳。即使是最有钱的富人,在花朝这般消费水平奇高的大城市,看到每晚几十块钱的租金也会主动掏钱入住体验一番。便宜的酒店,简单的陈设,巴掌见方的房子,一眼就能望到头的墙壁。泛黄破旧的墙纸在岁月的浸淫下显现出即将剥落地摇摇欲坠之感,房间角落受时光的影响落了几层灰。
便宜简陋但尚且能住的酒店。配备的家具设施却勉强称得上舒适,令暂住此地的人怀疑自己的经济水平是否配得上这翻新的用具。
摆放午饭和面试资料的桌子是新的,矮小的书桌只到成年人大腿高,不算长的桌面上竟被屋子的主人放得满满当当,连根针都放不下。
与面试资料掺杂其中的还有几页划了彩色印记的剧本,散乱的纸张下压着几根满墨的荧光笔。
小时候总对荧光笔产生过千奇百怪的误会。荧光笔,顾名思义,是会散发出如荧光版绚丽色彩的标记笔。可小孩总以为用这种神奇粗杆笔写下的文字,会在深更半夜发出奇妙的光。
长大了才知道,荧光笔只会在纸上发出刺眼的光。半夜笔迹不会亮,即使真的会亮,藏在书包里,微弱的光芒就会消弭在黑暗里。
所以荧光笔根本不会发光。能发光发热的事物很少见,比如夏夜游荡在草丛里的萤火虫。
手机微弱的灯光在黑暗中闪烁,像极了携带星点光芒的,萤火虫。
床铺也是店家新购置的,是大酒店里标配的弹簧床,躺在上面很快就能进入梦乡。
柔软过头的床拖不起成人的重量,向下凹陷的床面会将入眠的人半包裹起来,温柔地抽干所有没来得及消耗的体力。
躺在床上,些许时间,便会觉得无力。
这是第几次回到酒店,躺在床上的人不清楚。
而这又是第几次空手而归,躺在床上的人不想数。
太多了,他在心里默默说。桌面上散乱的剧本就是证明。
是他大学四年读下来,结果无处可去的证明。
还有中午吃的没来得及收的午餐,他姑且把这堆残羹剩饭称作自己还活着的证明。
六月末的晚上,窗外的暖风分外温柔。
只身蜷缩在昏暗的房间里,脸颊感受着夏夜的暖风,诺凌朦胧的睡意被凤吹散些许。但他仍感觉身体困乏,迟迟不远睁开眼睛。
他故意关了房间的灯,却让手机保持常亮状态。屏幕上,画面停留在拨号界面。
半眯着睡眼的他,手指悬在拨号键上。几小时前他刚哭过,现在他想打个电话,找熟悉的人宣泄心情。
不好的情绪他不想再带到第二天。从花影毕业后他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光追求梦想是没用的,没有人会一直追逐高悬上空的月亮。他现在最需要的不是理想,而是供他生存的六便士。
哭完这一场他就从十几年的长梦中醒来,找份工作去维持生计。
剩下的以后再说。
想到以后会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强烈的安心感竟涌上诺凌心头。
这股安心感可耻地温暖了他。他知道,本不该是这样的。
“...”
“浩浩荡荡,十几年的长梦啊...”
黑夜中他自言自语。
“或许从一开始我就意识到了,此前经历的所有都是一场梦。”
“明知是不现实的,却仍然固执地,舍弃所有后路去追寻。”
“小时候的自己会怎么看我呢,他知道我现在身处何方,知道我明天的计划是什么吗?”
他勾起嘴角,却感觉脸颊有液体划过。
潮湿的泪水,充斥着咸涩难解的,幸福的悲伤。
“上回试镜其实差一点就成了,还有再上一回...”
“那次是跟着组里的前辈跑龙套,结果不小心摔了一跤,现在想想真的好疼。”
“哎,有时候人还是得看命。出身太重要了,我哪知道那名额是内定的,所谓海选就是笑话,我还傻呵呵地去参加了。”
结果是陪跑。
黑暗中只有他的声音。诺凌的内心更平静了。
他闭上眼,坐起身,拿着手机伸了个懒腰。
“好,打个电话就把十几年前的事都翻篇,接下来安心找份工...作...”
归根到底还是不甘心。
打电话的目的是为了发泄情绪,埋葬过往。因此诺凌根本不在乎对面接电话的是谁。
首先他不可能打给父母,他不想让家里人知道自己毕业后根本找不到工作,这样的话他们会伤心的。
剩下的人就随便了。诺凌承认,他的行为很自私,但他忍了那么久,偶尔自私一回也无妨。
轮盘转转乐,打中谁就是谁。
他要尽可能地讲出这份怨言。
扬声器里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喂?”
这声音可太熟悉了。电话那头的人与诺凌的最后一次联系时间,刚好在一年前。
“这么晚打电话过来,有什么事吗?”
“学长,是我。”诺凌把电话贴在耳边。
“是你啊,”电话那头的学长在寒暄,“知道我有时会熬夜,所以挑了个可能性最高的时间段专门问候我,学长我啊,真的很开心。”
这位学长是诺凌大一入学时,在花影校门口遇见的。
学长姓洛,九月份迎新会上负责搬运新生的行李,与诺凌相识时,他已经半只脚踏入社会,是个兢兢业业的编导系大四生。
打从入学起到临近毕业,诺凌就一直听学长说,他要在未来办个大项目。
学长想搞个自己的剧团,招募年轻演员演话剧,能否出名他不在意,重要的是他要有属于自己的团体,就像家一样。
毕业后学长仍在为自己的事业奔波,也不知道他完成得怎样了。
“这不是闲着没事,想和学长探讨一下人生与未来...”
临近崩溃的诺凌在努力打哈哈。
电话那头是学长爽朗的笑声。
“说吧。”
笑声戛然而止。
“找我有什么事?”
学长的语气变得严肃。
“没记错的话,今年是你毕业吧。”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不是因为就业问题?”
扬声器里学长在叹息。
“所以你是想让我帮你?”
“不是的。”
“不是...”诺凌说,“你的剧团筹备得怎样了?”
“在四季镇,你的老家,楼已经建好了。”
“你如果想来的话可以到...”
“洛明城,我真不是因为找工作才来给你打电话的。”
“人有时候需要些情感寄托,做了十几年的梦,我看透了。这通电话就当是我对你的告别吧,以后...”
“可能很少有机会再见了。”
"...别告诉我你要转行了。"
“转行不是常有的事吗,我发现自己在演艺圈不太适合,转去别的行业不很正常吗?”
“诺凌,这还是你吗...”洛明城深深吸气。
“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可怕。”
电话那头的诺凌摇摇头:“可能这就是认清现实的感觉,很奇妙,当我听到电话那边的声音是你的时候,心里居然踏实了许多。”
“要是别人的话,我可能会被看笑话,‘这小子早该知道自己不中用,沉浸在幻想的世界里,净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高中那会儿亲戚是这么说我的,还嫌弃我不好好学习没干正事。学长,在别人眼中我可能真的是个疯子。”
“这几天我一直在怀疑,我活过的二十年,究竟有哪一段是真实的,我有没有和你说过,高中时我参加过的那场艺术节?悲伤的是,就连那份经历在我心中也变得越来越虚幻了。那真的是我吗,面对过去的自己,我常常发出疑问 。”
“最后,舞台上的我看着观众席上的我,穿着长衫的我露出了嘲讽的笑容。学长,这两天我总是做噩梦,梦到的场景就是这样,说到这里,你还认为我可怕吗?我怎么觉得走到如今地步的自己是活该,心里感觉有块东西彻彻底底死掉了?”
“诺凌...”
“现在下定论会不会太早...”
洛明城解释道:“我的意思是,你还年轻。”
“是啊,还年轻,还有很多时间,很多年华。”
“但如果我到老都是这幅德行,未来的我又该怎么办。”
“今晚还长,和我多聊聊吧。”洛明城说。
“这几天姑且不算忙,有什么想说的不用憋着,我可以当你的树洞。”
印象中学长也是个可怜人。在最好的年纪失去了最喜欢的人。
诺凌想起,在遥远的过去,自己也曾是那个为学长排解苦闷的人型树洞。
大学的时光...
回不去的芬芳。
那天晚上,是诺凌的不眠之夜。
一整晚,他没有合眼,电话陪着他走到窗外泛起天光。
夏末最后一场演出通常安排在八月底。
但即便如此,演出日期不会排在八月三十一号。
八月最后一天还要演出,就像等待了许久的假期忽然增加了两天调休,非但调动不了员工的积极性,反会惹得普罗大众怨声载道。
真正懂得管理艺术的领导者,是善于分配时间的、善于调动人类情绪的、懂得和谐才是美,互帮互助才是真的团队工作指挥家。要想让员工有条不紊地安心工作,做到举手投足散发出从容与优雅,领导者的指挥艺术必然要高于普通管理者之上,追求的目标只能是登峰造极。
八月最后一天不上班,倒第二天在家休息,二十九号也是如此。不养闲人的星葵剧院在热到老天爷都忍不住哭泣的八月,在辛勤工作了整整三九二十七天后,终于获得了本月度的首次小长假。
好长的假期,足足有三天。
在此之前抛掉正常的周末,只要是工作日,花朝的观众即可带着打折的门票大摇大摆走入星葵剧院的大门,在每天的黄金档与剧院里的演员们见面。
观众去剧院看话剧是劳累了一天后的消遣,提供消遣是星葵剧院全体职员的工作。
这份愉快的消遣几乎填满了整个八月。演出结束后,春光满面的观众与累得魂魄消散的演员,二者之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不过,手捧着与演员合照的观众可不清楚演员私下的精神状态。舞台上的他们看起来很健康向上且明媚,即便演的是阴角,观察力惊人的观众却能从中看出演员们蓬勃的生命力。
健康吗?别忘了他们是演员。
演员是可以把观众想要的状态演出来的。
所以,整个八月底,星葵剧院的演员们都在为了崇高的艺术透支自己的生命。
毫无休止的轮轴转,其实是有起因的。
解铃还须系铃人,所有的因果,起源于星葵剧院本身。
这并不是因为星葵剧院本身有特殊的魔力。星葵剧院是一座普通的剧院,迄今为止经历过最大的变动是剧团团长更换剧院地址。团长将原先位于四季镇的小剧场搬到了更有发展前景的花朝,并希望自己的小剧团能在未来越走越好,最好能平步青云,走上演艺圈的巅峰。
假如团长想在剧院的风水上搞点门道,启动山水之间那万物有灵的因果,剧院的地址应该在蜀南,而不是经济至上的花朝。
不依靠风水玄学,星葵剧院凭借着自身的努力走到了如今这一步,实属可喜可贺。
起因是七月份团长带着成员们在蜀南玩了半个月。出游的目的集融洽团体关系与搜寻灵感素材于一身,实际上导演想做的只有前者。历经数年,星葵剧院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搬家只是众多改变中的其中之一。
招募新成员。不,与相似类型的创作者抱团,形成崭新但又保留着往日风味的新团体。星葵的成员用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学会了如何与映声音乐剧团的大家相亲相爱,在相知相识中达成共同的目标,同时也认清了共同的上司——许钰昌和洛明城。好像还比以往多出一位?
上个月的小长假导致了八月份的连轴转。系上加班的铃铛并非出自打工人本意,可在蜀南的欢声笑语不会骗人,现星葵剧院的成员,玩得都很开心。
加班也可以说是心甘情愿。在蜀南欢乐的某天晚上,导演曾开会给大家打过预防针,沉浸在欢乐中的成员们欣然接受了导演的议案。这就是工作日出游的坏处,今时今日享受的,往日要以更加残酷的形式补回来。他们想埋怨也无处诉说。更何况洛明城搞这套不是第一次。
他是惯犯。
整个八月份,花朝街头,有家新兴的剧院,泡在漫长演出时光里,为观众带来视觉上的享受,可怜的是演员们,每晚直到夜色浓郁时才能从寂寥的前台大厅走出。
这一天城内空气潮湿,广阔的天空忽的布上浓重的灰云。
夏秋之交,花朝城内按照惯例迎来了雨季。
盛大的雨,一年中总要轰轰烈烈地在城里来那么几回。春天的雨落下来是酥油,温润严寒冬日禁锢住的生命;秋天的雨是寒日将至的凝露,冰凉如注的雨水打落街边枯黄的树叶,柔美却无情地开启生命的轮回。夏天的雨是闷热的,潮湿的,天空在下雨,人间却感受不到丝毫凉意。城市是热岛,上空悬着积雨云,夏天的雨季,好不闷人。
这一天下着簌簌的细雨。偶尔窗外还会打雷。
星葵剧院本月度的加班在这一日走到尽头。那天是八月二十七。
今天的演出结束时间比以往要早。上工最后一天,导演不想让成员们再顶着月色回家,多留点时间让他们回家休息,九月份以饱满的状态再回归舞台,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工作上的良性循环。
这是洛明城表面上的说法。后半句他说,今天雨小,天气正好,下班后去开庆功宴。
为已然结束的八月份庆祝。
“我说导演你怎么突然大发慈悲,忙了一个月突然提前下班,肯定没好事...”
知导演莫过于成员。何况她称得上是剧院里的老字号。
“...不过,这倒也像你。”
莫芝犹豫许久,终于从榨干的脑汁里提炼出一句用作收束的话。
当时多数成员在化妆间准备登台。想发表意见的,听到莫芝的嘴替发言心满意足合上嘴,本身喜欢吵闹的,也跟着莫芝的话笑了个够。
“别的不说,至少我晚上不用点外卖了,我是支持今晚的庆功宴的。”拥护者是同样是老字号的梁子恒。
但资历比不上莫芝的级别,所以是较为年轻的老字号。
“说得好像你每天都回家吃外卖似的,”最老的老字号,诺凌,顶着台上会用的妆面靠在沙发的另一边,昨天的作息没变,睡眠稍有不足的他正扶着额头小睡,“最近不是经常到外面吃吗,朋友圈一刷新,美食图片就上来了,也不知道是谁在探店。”
“生活质量要随着工资水平的提高而提高,我已经不是那个只能点外卖的我了。”梁子恒义正言辞解释道。
“其实都一样,涨工资的代价就是八月快见底了我们还在这里,人家在享受最后的暑假,而我们,还在这里。”莫芝耸了耸肩。
一语道破天机也要看场合,显然,莫芝点明了残酷的事实。
梁子恒额头上阴云阵阵,窗外在下雨,他的心也随之晴转多云,接着,隆隆作响,两行不争气的雨水从他眼角流了下来。
泪水滴落时,城市的天空在打雷。
“夏天最烦人的就是这阵雨了,但我却恨不起来。”
演出时间快到了。雨水如银针向水泥地砸来。
莫芝伸着懒腰,嘴里咕哝着有关夏日阵雨的种种,借上半身的力从沙发上站起,雷声与雨声交织,模糊了她的声音,唯一听得真切的那句话是时间到了要去演戏。
“别的不说,后面这三天假期我可是很期待的。”
接下来的两小时,无人在化妆间消磨时光以聊空闲。
雨还在下。连绵不绝的夏末暴雨仍在以强势的姿态席卷整个城市。
演出结束后,主演们再次回到了化妆间。
与两小时前不同,此时的化妆间,到处洋溢着快乐的空气。
就连潮湿的雨也阻挡不了渴望放假的人的喜悦。学生时代曾拥有的暑假,工作后被缩成无数的碎片,今年份的假期就这样来了。
洛明城的决策是对的。经历一场辛勤的劳动后,大家总想找机会放松。
干完活再谈去何处吃饭,前后对比的气氛变化一目了然。
约的地点在老地方。花朝城区某家炒菜做得很棒的菜馆。
位于城区的小店,坐落在繁华都市中较为偏僻的巷子口,是不坑内地人的实惠美味。
“终——于结束了。”莫芝妆还没来得及卸,刚走进化妆间便径直冲向空无一人的沙发。
她放下手中的捧花,一束巨大的满天星,加以百合玫瑰点缀。
能在舞台上收到陌生人的花束,不失为演员拥有的小小特权。
“结束了结束了,”梁子恒选择边卸妆边交谈,似乎有更重要的事催着他快点完成任务,因此他手上动作飞快,“现在才几点,下午六点吗,再不快点赶不上吃饭了。”
“我记得洛明城订的不是限时包间,”同样是卸妆,诺凌的动作不疾不徐,“收拾完再去,没人和我们抢位置。”
“倒也不是因为这个。”梁子恒妆已经卸一半了。
“听说这回有龙虾炒饭,还有清蒸蛤蜊,这放在平时可都是几十块钱一份啊,吃大餐都不积极,这还怎么行?”
“真有这么高档?”
“菜单上写着的,五百块套餐里有龙虾...”
“你居然还去查了菜单。”
“这是必然的。”抽出一张洗脸巾,梁子恒从座位上跳起,几分钟后他又出现在化妆间门前,而且是以原本的样貌出现的。
就连衣服也换成了常服,戏里戏外分得很开。
“呀,这么快就换好了?”莫芝问。
“你们也快点吧,我就先走了!”
梁子恒挥挥手,消失在二人视野中。
房间里只剩下诺凌和莫芝,两个人。
而大雨,还在下。
“这个月也就...结束了。”
结束有时意味着新的开始。
但诺凌暂时不想谈论其轮回的意义。结束就是结束,是一个阶段的终末。月末,是某段特定时间的尽头。
“有时候也会想,时间过得可真快啊,眨眼间,就到夏天了。”
莫芝卸掉脸上的脂粉,简单涂了层保湿,又靠回沙发上。
“春夏又秋冬,一年四季来回转,我还感觉夏天没过够呢,八月份居然已经...结束了?”
“真是令人感慨。”
“在看什么?”
视线移向窗台,莫芝发现诺凌背对着她正看着窗外。
“八月的最后一场雨。”
“可是今天才二十七号。”
“我觉得可能是最后一场,”诺凌微微笑道,“夏天的雨很会惹人遐思。”
他看这雨看得入神。
“然后你就被带入各种奇怪的幻想,接着说些只有你能理解的话。”
“雨是上天的礼物,是生命的庆祝...嗯,那我们也走?”
莫芝伸手点点诺凌的肩膀,对方似乎被这轻微的触动惊到了神,竟猛地抽了下身子。
"...吓到我了。”诺凌一副大梦初醒的样子。
“这次又在想什么?”莫芝问。
“在想关于夏天的事情。”
"猜不透,败给你了,原来你还在想。"
“我们也走,再不走导演就要催了。”
“再留一会儿吧,我说我自己。”诺凌说。
“用不了多久,我就和你们汇合。”
莫芝走后的房间更空荡了。
某人的眼睛扫过化妆桌,越过沙发,定格在堆满戏服的衣帽间。
架子上的民国长衫,被谁的手抚摸了几个来回。
“洛明城,试镜的事你确定不是在跟我开玩笑?”
那是发生在好几年前的事。
失意的青年接通了熟人的电话,得到了意外的消息。
“新剧团需要人,”洛明城拿着电话,“陷入困境的不止你一个,你的学长并没有混得风生水起。”
“活得破烂的我招聘活得破烂的你,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很合适。”
“可是这不也是走关系...”
“诺凌。”洛明城深深吸气。
“面试的机会是你争取来的。”
“我们虽然认识得久,你的能力我却没什么底数。如果不符合我的标准,那很抱歉,即使是我也救不了你。”
“能救你的只有你自己。”
“所以按要求日期来吧,我需要看看你的实力,或许你也想回家看看,就这样,不要失约。”
电话挂断。
数天后,四季镇,星葵剧院。
洛明城说得对,不管怎样,这都是一次机会。
重回舞台的机会,是不用打工,不用迂回曲折进行心理安慰的机会。
新装修的剧院还再散油漆味,站在大门下,抬头是飞扬的尘土与微虫。
重回故地,诺凌内心却没有一点紧张。相反,彼时的他心态坦然。
不是因为他觉得这次面试一定能中,而是因为他已经做好了失败的打算。
“新剧院,还在装修,其实已经装了好几年了。”洛明城迎上前,将诺凌带入演出大厅。
“剧场是我上大三那年开始建的,没想到这么快就竣工了,待会儿面试结束我带你转转。”
新装修的剧场,照明设施尚未配备齐全。
通往演出大厅的走廊仅有几盏灯在天花板高悬,越是走近,越是像在晴朗的夜空观星。
大门打开了,光芒最耀眼的地方是眼前那巨大的舞台。
普通舞台的规模,普通的灯光,但不知为何,在诺凌眼中,这舞台就是很大。
大到没有边际,大到头晕目眩,光是站在上面,头晕目眩的混沌感便会从脚底蔓延到头发丝,一股脑地涌上来。
诺凌的步伐摇晃了,余光瞥见学长走到观众席的位置,那里有盏微弱的灯。
他摇晃着步伐走到舞台台阶前,摇晃的步伐在抵达舞台后变得稳定坚挺,上台走到舞台正中央,璀璨的光芒中他再一次见到观众席上的洛明城。
面前的人好陌生,仿佛从来没有认识过。
黑暗中,那个人说——
“开始吧。”
来试镜的诺凌没有穿戏服。
但他清楚自己要演的角色。
周萍。
那是他高中那年,艺术节的舞台上,首次饰演的角色。
既然现在他站在舞台上,他还是那个热爱艺术的他。
他要展现最完满的自己。
此时此刻的感受,该用哪个词语来形容呢?
是现实与梦想重合的欣喜若狂,还是失而复得的感动与追悔?
诺凌搞不明白,但总感觉,在舞台上的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开心。
空缺的部分得到了填满,温暖的光芒驱散了心里的阴霾。
这份心情,来自五年前初次登台的四月份,来自于初中时对着同桌诉说未来的憧憬。悠长的情绪跑啊,跑啊,跑到时间的尽头,故事的起点,跑回了那个——
寒冷的冬夜。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
“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
“红尘呀滚滚,痴痴呀情深,聚散终有时...”
“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至少梦里还能追随。”
车载音响播放着古早的歌。
融进夜色的歌声,甜蜜,温暖,渺茫。
梦中有妈妈的声音。
“不尝试怎么知道自己不行的?”
“你看,这不是演得不错吗。”
耳畔响起鼓掌声。
一节一节,一下一下,钟摆般敲击着年轻人的心房。
而那认可的声音来自洛明城,鼓掌是对他的再度肯定。
来到这里之前,诺凌心中充满了各种不确定性。
但掌声给了他答案。
他成功了。
“是...是吗?”
距离泪水夺眶而出,还有五秒。
“我真的...被录取了?”
四。
“邀请你是对的,我果然没有看走眼。”
三。
膝盖不自主弯曲,双手覆上脸面。
零。
舞台上传来轻轻的啜泣声。
压抑数日的情感于短暂的一瞬爆发。
做到了,做到了,终于成功了。
儿时的幼稚,长大的固执,如今的后悔与偏执,不重要了,全部不重要了。
“怎么还哭起来了,现在不该哈哈大笑,庆祝试镜成功吗?”
“我...我....谢谢,谢谢...”
"谢谢你..."诺凌满脸泪光。
“该谢的是你自己,在外打拼这么久还没把基本功忘光。”
“这舞台还没扫,脏的很,跪在地上不干净。”洛明城扶起跪在舞台上痛哭不止的诺凌。
望向舞台尽头的那一刻,诺凌感觉自己好像看到了星光。
这般场景如今又浮现在诺凌眼前,浮现在八月末的演出上。
真美丽,真耀眼啊。只要还站在舞台上,这灯光就永远为他而亮,永远不会熄灭。
八月份的终末,无人注意的角落里,诺凌注意到了,那件与高中时期相似,却又略有不同的戏服。
这身衣服是他们演民国剧用的,剧本不是人尽皆知的雷雨,却出自剧团编剧的手笔。
又开始念旧了。诺凌心想。
沉湎于过去,只会触动些深藏于心中的回忆。
“喂!快下楼啦!”
梁子恒居然跑上楼。
“...?”
"不是,你怎么回来了?"诺凌的眉头拧成麻花。
“今天我们有一场很棒的聚会,猜猜看谁还没下来?”
"YOU!温言都下来了,最后清点人数发现少的是你!"
“好了好了,不耽误你吃龙虾炒饭。”
一到放假就想着吃,真不愧是身强力壮的年轻人。
最后一人离去,囤积众多演员的化妆间终于返还了往日的空旷与寂寥。
唯有潮湿夏风吹拂下,挂在衣架上的长衫,正迎着风轻轻飘荡。
屯放个人的现代灵异向故事,大概也是普通人的故事?
01
黄沙满天。
来到大西北,脸上难免要沾点灰,尤其是在荒无人烟的沙地里。
扎马尾的男子脱下风衣,黑色的外套上沾了点灰尘,他用手在衣服上轻轻拍了两下,将它搭在胳膊上。他理了理发型,让两缕刘海看起来没那么乱,笑着脸打开小店的门,进了屋。
店里零星坐着几个人。他们大多数人的打扮与青年相似。有的人戴棕色小帽,有的人衬衫衣领半敞,直呼今天好累,当然肯定有人穿得十分正常且老实。有位男子坐在吧台上,穿着皮夹克,棕色的。那人的皮肤也微微黑了些,是健康的小麦色,他的短发微卷,蓬乱地搭在耳边,看样子很久没有搭理过。
卷发男子朝单马尾的方向望去。只见那人一脸风尘仆仆,抬起手向他赔笑容。不过单马尾只是抬起了一只手,另一只手上握着小小的笔记本,贴还上还插着铅笔,自动的。
这儿是专供报社记者休息的小型酒吧。卷发和单马尾从属于此。他们是社里最普通不过的两只社畜,为了任务与死线加班加点,也愿意跑到世界各地见识各种危险,哪怕这行为可能会要了他们的命。
是钱重要还是命重要?
废话,当然是钱,活着的意义就是花钱。
单马尾是最近新来的,二十出头的相貌,长得很清秀。他的身体里似乎藏着中二之王的残魂,老大不小的人居然还喜欢说各种莫名其妙的话。一说就是老半天,而且内容特邪乎,神神叨叨的,像算卦时会说的话。鼻子上架着单片眼镜,搭在右眼上。据说只是平光镜。
周围的人都说他奇怪,这么老土的眼镜为什么总是戴在脸上,这不幼稚吗?但青年总是说,你们不懂,这是代表我尊贵身份的,汝等贫民怎么能懂。
打过照面后,单马尾便悠悠走到吧台旁,拉开板凳坐了下来。他看着桌子上的牛奶,顿然低下头,他叹了口气,随后将奶一饮而尽。
“叔,你看,”他放下杯子,伸出手,指了指杯壁,“我也不是未成年,下次是否可以帮我点杯带酒精的。刚从场地跑到这儿只能喝光明,不够刺激。”
“下午还要继续跑,你这小子就别想了。”
卷发笑笑,他声音粗犷而爽朗。他用同样豪放而粗犷的姿势举起“酒杯”,吨吨饮下满满一杯,康师傅矿泉水。
“可是,张叔,我已经连着三天没碰酒了,再不喝就是要我命…”
“王逸,不是我说你,才多大就只想着喝,喝喝喝,早晚有一天喝成三高。”
“话说重了,”王逸摇摇头,接着又直起身,摆摆手,“张叔,我这个身体属于千杯不醉型的,性能好得很…”
“更何况我多希望现在就是喝醉时的一场梦,您知道的对吧。”
“哎…你又多想,”张叔说着,又为王逸点了一杯果汁。
“都说了要点带酒的,”接过果汁的人发出一丝苦笑,他皱起眉,说,“不是我多想,是我不得不想,我忘不掉。”
小店里放着悠扬的古典乐。清新抒情很是悦耳,店内响起一首圆舞曲。王逸单方面认为,这首曲子是橙色的,就像这灯光的色调和果汁的颜色。喝进嘴的橙汁只有甜味,尝不出来酸,很显然是糖和水勾兑的,也只有他工作的黑心公司能干出这样没良心的事儿了。
王逸闭上眼,趴在桌子上静静听着音乐。他一动不动,假装是在睡觉。其实他从来没有睡着过,因为一旦睡着,小时候的记忆便会悉数涌起,他会做噩梦的。
梦里和现实一样,没有爸爸妈妈。
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二者死于意外,但死因完全不同。
有一点王逸可以确信,他们是被人民群众杀死的。
有一天回到家,他发现家里只有爸爸了。
再有一天,他连爸爸都没了。
所以他不敢好好睡觉。只是闭上眼,听听歌便足够。
但此时此刻,王逸连片刻的清闲都来不及好好享受。不出几分钟,肩头传来的轻微触感将他从黑色的梦境中悄然拉出。张叔拍着他的肩膀,他的脸上露出些许愁容,脑袋左右摇晃。
张叔全名张国宇,地地道道的七零后单身汉,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母胎solo三十年。但他偏偏是七零年代里出生最早的一批,一九七零年,多一点嫌贵,早生一年又太便宜。而立之年的他本应是风华正茂,义气方刚的模样,现实中的他则不然。光是这满脸的胡渣就够让年轻人产生误会,直接喊一声叔叔了。初来报社时,王逸就是这么看错的。二十三岁的毕业生,脸上还带着未脱的稚气。年轻人认错后急忙赔笑着向他道歉,说以后不会再乱喊了。结果到最后,千千万万同事中,只有王逸喊他“叔”的次数最频繁。
国宇同志之后心中暗想,反正我比他大了近一轮,他喊叔似乎也能说得过去。
于是便让王逸一直喊了下去。辈分大点也无妨。
“不过都过去了,”单马尾嘟哝着,不知在说给谁听,“叔你也别摆出这样的表情,搞得像是没了爹妈一样…”
“我说你这嘴什么时候能改一改,说话怎么不知轻重的!”
“问题是我明白,而且事实就是如此,”王逸说着,举起胳膊用力伸了一个懒腰,“于是我们先不说这个了,”他咂咂嘴,仿佛方才那位忧郁青年不是他一样,“上午的活儿我跑完了,是什么教堂…貌似和我一直在追的那个团呢,有点关联。”
“于是我就在那儿多呆了会儿,结果一呆就是一上午。还别说,路上我还找到家好吃的面馆,听说是全清真的,就是羊肉给得太少了,不够吃。”
说着王逸还用手比划了一下,一块羊肉大概就有这么大吧,就那么大。把大拇指伸直,食指朝内弯成一个小小的圆,就这么小。
“这个大小的羊肉,一共有四块,四喜丸子。”
“人家给你肉吃就不错了,你倒好,还在这儿挑人家的刺,”张国宇受不住,连声发出阵阵叹息。
“但是汤还是很好喝的,有时间我带着叔尝尝。要不,明天一起出去看看?”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踏出小店,两人有说有笑地。
他们隐在风中,前往不知名的目的地。
或许远方是黄沙筑成的城。
02
第二天一早,两人便收拾好行装,结伴前往王逸提到的“那个地方”
两男无女,其中一老一少,走在路上慢悠悠。
目的地是不远处的教堂型建筑。墙面虽然也是各礼堂常见的白,装修风格却与世界三大名教的感觉截然不同。整个房间内看不见一个十字架。玻璃窗下投影的,是身形巨大的,背后长有羽翼的奇怪人形雕塑。
雕塑浸润在诡异的七色光芒下。绿色的光打落在它的脸上,脖颈以上的部分便随光一同化为令人作呕的墨绿。破布样式的衣服是红色的,下肢与上肢,分别是蓝色与紫。
这哪是受众人景仰的神,分明就是个滤镜加多后,被修图整得很惨的怪胎。这不是个怪物么?
管它是神仙还是怪物,只要信息足够劲爆,自己伸出何种悲惨境地都无所谓。本着不怕死要敢死的原则,“战地记者”王逸同事眯着眼,缓缓举起一直放在腰侧的相机,对准镜头给这怪玩意咔擦来了一下。照片保存完毕后,他松上一口气,眉眼微皱着翻看起之前拍过的照片。
各式各样的怪雕塑。连人脸上狰狞的表情都大差不离。
“你看他们笑得多滑稽,就像复制粘贴一样,”王逸轻笑一声,转身将相机递给身旁的张国宇,“这是第十张。”
“上一次见的时候是在东北,”他一边说着,手指在按钮上动了两下,比刚才照片中显得更加臃肿的雕像啪得一下便跳了出来,“可能是因为那边冷吧,他们还给他套了个大花袄,估计是怕那东西冻着。”
难道说神也会有怕冷的时候?
“你啊你啊,都找到这么多了,还有心情开玩笑。就不怕他们找上门来报复你?”
“是我报复他们还是他们报复我?孰先孰后叔可得想清楚了,”王逸反驳道,“到底叔还是老了,不像我还存着一丝热血…越是到这种时候就越要笑着说话,即使对方可憎到令人咬牙切齿。”
从儿时起,王逸便认定,他父母的死和某个宗教脱不开干系。
母亲是在医院去世的。而且是非自然死亡。她死于一场医闹,零三年的医闹。她是被病人家属用刀子捅死的。
零三年的疫情来得猝不及防,所有人的正常生活都在疾病开始蔓延的那一瞬无形间被打破。王逸的父亲是当地一位小有威望的公务员,母亲是省人民医院的呼吸科医师。病毒爆发时,两人纷纷奔往前线,皆义无反顾。
救治难免会出现失败的时候。医生当然不是什么。但他们是病人和家属眼中全知全能的“神”,他们能治愈一切,化解所有的伤痛。但在一次抢救中,即使王逸的母亲已经为此拼尽全力,还是没能将病人从鬼门关拉回来。患者的心跳停止,呼吸消失,他已经死了,化作一摊肉,他已经可以被称为它了。即便如此,母亲还是坚持抢救了好久。可惜事与愿违。
死者的家属听到消息后勃然大怒。其中不知是哪一位中年男子高喊着“要杀了你”,一边从不知是哪儿的地方摸出一把刀,朝王逸母亲身上砍去。
朝夕相处的母亲,突然间就消失了。
紧接着是父亲。王逸还记得,他的父亲是在十几年前的某个夏天离他而去的。也是他杀。
杀死王逸母亲的人经警方检查并无任何前科,只是不经意间动了杀心罢了。但他口中的证词却怪异无比令人费解。他在疯癫之时说出的话语,仿佛是咒语一般。地球上找不出任何一种语言与之相对。
因此警方认定这人犯罪后精神失常,该事便暂时不了了之。但他们发现,最近的恶性事件真的是越来越多了,多到派再多人手都无力应付的地步。直到这时候,警方才开始怀疑,这其中是否藏有什么蛛丝马迹。
疫病带来灾祸。灾祸带来绝望。在这至暗不透光的地方,神明便悄悄产生了。
祂是应运而生的。
调查期间警方发现,犯罪者陷入疯狂状况时都会说同一种语言,更有甚者还会直接跪下来。当然犯人认罪的很少,匍匐跪地的姿势更像是在祈祷。
王逸的父亲作为受害人家属和公务员,身兼双重身份参与进该事件的调查中。但天有不测风云,显然王父没能好好保护住自己。他被人残忍地杀害,生命永远定格在零三年的夏天。尸体被收殓时还散发出阵阵腐臭味。
这肯定是蓄意报复了。王逸想。他幼时是怎么想的,成年后便和以前一模一样。
自那之后他学习很认真,也很少与同龄人说话。安安静静地被当地较好的大学录取,毕业后来到报社,期间没有一次跳槽经历。
他认识了张国宇。他们是在帝都认识的。当时王逸正在拍照片,镜头对准一尊形状怪异的雕塑。他和几年后的自己一样,摆出同样的表情,同样在皱眉,然后他转过头。
一瞬间的事,张国宇的面庞便出现在他眼前。
自此他们便认识了。他们是朋友,之后出任务,两人都会结伴而行。
“况且我已经收集到这么多了,滴水石穿,上天一定会给予我灵感,让我找到线索的…”王逸关好相机,将那黑块儿重新放回腰间。他的外套和相机颜色相同,是深邃美丽的纯黑,庄重又肃穆。
“况且我也知道一些了,这神也是带有什么来着…?哦,对,地域性,高中学的名词让我给忘了。”
高中人文地理必修二,王逸在脑子里又将课本翻来覆去复习了十几遍。
“这倒是真的,”张叔信服地点点头,“所以除了这些你还有什么新进展没?”
“不知道,”王逸咋着嘴摇头道,“或许有,或许没有,太杂了我也没来得及整理,毕竟我来报社才两年。”
七百多天里,既要当社畜,又要当复仇者老大,论是谁估计都会在心中暗暗说句吃不消。王逸曾经得意洋洋地对张叔说过,有朝一日他会集齐所以他认为有利的线索然后一举掀翻那狗屁组织的老巢。现在线索还没集齐,传说中的那一日何时能到来,他们两人都不得而知。
但总归,愿望是愿望。对未来留有期待,是生而为人最大的浪漫。
03
教堂又大又空旷。今日不是礼拜日,贸然闯进这儿来的只有不止天高地厚的记者二人组。而且他们已经在此逗留多时了。
拍完照后王逸没有立刻走。他不动,张国宇自然也同他定在原地。两人站在巨大的雕塑下,身上披着七色光。
王逸转过头,双眼扫视过巨大空间的每一处。这里的白砖白瓦,仿佛都被这肮脏的神明附上升起似的,张着眼看向自己。可砖头分明是没有眼的。他从中看见的仅是空白,是无一物的空。
如果有一天,所有恩怨都能了解,所有真相都能水落石出就好了。如果有一天,自己不用再活在仇恨里…
那该是多么美好的生活。
两人相顾无言。很快,王逸又将头转过去,皱起眉细细朝雕塑一旁的墙壁望去。墙的一侧黑漆漆的,刚到这儿的时候,两人确实没有发现这里。
他们只顾着拍照,还有扯皮。对周围的情况全然出于一种“一问三不知”的状态。
“叔,我去看看。”王逸伸手指向远处的黑,“来这儿这么久,还没发现过这个,说不定是什么重大发现。”
他没等张国宇应答完便先行一步,擅自主张走到雕塑旁。结果不出他所料,奇怪的地方果然有——原来,在石雕的右边,还藏着一扇黑色的暗门。纯白的世界中,黑色反而不是暗,它过于明显。因此黑暗在此应被称为明。
明亮的明,明显的明。
里面必然藏着什么,王逸想。他立在门前,迟迟不敢进。少顷,他高高扬起手,招呼他的叔过来。王逸带着他再看了一遍暗门,他们一面惊异一面赞叹,这下可不得了。
“而且他们估计是认为这里只有他们才知道,所以压根就没上锁,”王逸说,“我刚刚推了一下,它竟然开了,”说着他真的把手放在门上轻轻一推,那门很听话,吱呀一声就开了。微弱的绿光从门的那端渗出。
“哎呀,这个光不在我的预料范围之内,叔,你来一下,你过来看看。”
张国宇应声而来。从门缝里看,里面确实是漆黑一片的。但从更深更深的远方,绿色的光芒就像丝线一般源源不断向外投射。这光芒生于自然,却又不是自然光。它同教堂中心那做七彩斑斓的雕塑一样怪异。这也难怪,宗教怪异了,神明的信徒也得跟着怪异。所以才会造出这些腌臜玩意。
“你说这是不是他们留下来的,”张国宇抬手反复磨搓着自己的下巴,想让胡茬在手上多飞一会儿,“可能里面有什么神器也说不准。”
“他们能有什么神器,招大神还差不多,或许里面就是一个会发绿光的夜光灯呢,”
王逸还是很相信唯物主义的。即使他的父母死于宗教。
他从来都不信神。但他却要只手摧毁神。
“我进去先看看,到底是不是夜光灯,实践一下就知道了。”他的视线对向门内,三秒后,推开门。
等待着王逸的是他这一生从未见到的光景。
04
下一秒,唯物主义的坚信者王逸同志有那么短短的一瞬,动摇了。
双眼逐渐习惯黑暗后。他将左手伏在墙壁上,手心传来的潮湿触感源源不断,摸起来像是沾上水的沙,摸久了还怪恶心。这里到底是什么怪地方,从一开始到现在,耳边的流水声就没有断过。身处黑暗中,王逸看不见,他无法用眼来判别流水的来源,只得咬咬牙忍一忍,贴着墙壁继续向前走。
远处,莹莹的绿光在深邃的黑暗中若隐若现。这是他进门之前看过的光,这也绝对是新的线索。视线触及那到光芒后,王逸身体移行的速度逐渐加快,水流动的原因相比也藏在这里。
“啊…这是,”他张开嘴,除了惊叹的话语,什么也说不出。
“我算是明白他们为什么会如此痴迷了,原来这就是天神的光辉。”
面前是一颗巨大的绿宝石。它被石子制成底座稳稳托住,于万千尘埃中闪耀着。轻盈柔和的绿光在黑暗中是如此的神圣。那光芒,从那光芒中,王逸看出一股治愈人心的力量,温暖又如梦似幻。他看见许久未见的爸爸妈妈了,两人手牵着手,对王逸说他们在那边过得很好,仿佛他们真的活过来一般。他的双唇翕动着,发出轻声呢喃。他伸出手朝幻像用力一够,结果不出他所料,王逸扑空了。
他站稳身子。后退两步,靠在墙面上。
石底座上,刻着几串文字。微弱的绿光足以阅读它。
「愿神之光辉普济于世,普渡众生之苦。
此物乃圣石,是神的代表物。石便是祂,祂便是石。」
王逸愣了愣。看完文字后,他脑袋有些发昏,呼吸也逐渐跟不上原先的步调。大抵自己是缺氧了,还是尽早从暗室中出去比较好。外边,还有张叔在等他。
假若神明祂真的愿意普渡众生的话,那自己的父母为什么会凄惨地死去。难道不信仰祂,不是祂的信徒,就得不到祂的庇佑吗?
祂的爱是那么的偏心。
更何况世上根本没有神。唯物主义永远是正确的。拍下照片后,王逸扶着墙壁逐渐往回走。他的呼吸越来越不稳定了,这不是唯物主义能解释得通的。他感觉,下一秒,如果他不求救的话,自己可能就要死在这里了。王逸掏出手机,却发现信号不通,他想通过呼喊求救,身体却羸弱得连声音也发不出。
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最简单也最直接的方法也只有敲打墙壁了。
现在的王逸不求别的,只希望张叔能听见他微弱的求救。这人也真信任他,说好不进就真的不进。不过这也是好事,走到门前时,王逸想。要不然两个人就得一起死了。
他用自认为最大的力气,轻轻推了下出口的门。
05
教堂内部。
七彩诡谲的圣光从未消失,大雕像浑身上下仍闪耀着令人作呕的斑斓光华。张国宇站在暗门旁,不敢朝别处走一步。他的记者朋友还在暗室里探索,自己自然是要在外面看查情况的。若是因为自己的疏忽让王逸出个什么三长两短,那该多令年长的他悔恨啊。后悔药虽说不存在,如果它正式流通市场并且低价售卖的话,张国宇必定会买整整一车仰着脖子吃下去。
看样子是不会有外人进入此地的了。张国宇在门旁已经站了半个小时,期间除了飞鸟经过外别无他物,人就更不必说。今天不是礼拜日,明天也不是。要想朝拜只能等星期天。
他抬头仰望。眯缝起眼来注视着高高在上的男人雕像。应该是男人没错。照在他身上的光线虽然诡异了些,让人感觉恶心了些,不似阳光那般温暖。但光芒将石像的线条勾勒得十分明显,哪里是肱二头肌,哪里是腹肌,一清二楚。再透视点似乎还能看清骨架结构。有那么一瞬,张国宇觉得,归附于这等健美的神明之下似乎也不是什么坏事。自己无儿无女,上有老下没有小,人生糊糊弄弄还算凑合。说顺利那完全谈不上,说悲惨似乎又欠点。不就是谈了好几次恋爱最后都惨遭分手,工作时经常被派去危险地带吗。没事的,反正自己单身,活在世上除了父母便无依靠了。他想找个信仰的,但信仰这种东西还是留给别人吧。现在的张国宇觉得,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更何况自己的朋友就是托了这位神明的福才落得如此下场的。你说对吧,大石头?
正当张国宇对着石像思绪万千之时,他的耳畔,忽然间,传来一声轻轻的敲击声,仿佛在说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快让我出去。张国宇身上一个激灵,转身打开暗门。接下来的场面令他大吃一惊——趴在地上的,这不是王逸吗?他貌似说不出话了,就像睡过去一般。不再说话,也发不出任何声音。
张国宇呼喊着王逸的名字。但对方没有给他任何应答,真的如睡着一般,脸上毫无表情,看不出喜悲。现在的王逸恐怕是看不见对方脸上的表情了,他看不见张叔紧皱的眉头,也感受不到从手臂传来的,强大的拉扯力了。张国宇想都没想就给王逸打了急救电话,他不知道在过去的半小时内在对方身上究竟发生过什么,但他知道救人要紧。拽王逸出来的同时,张国宇将脑袋探进暗室内部,棕色的瞳孔中倒映出来的,是一抹柔和的绿光。和半个小时前在门口看见的一模一样。再往深处看便空无一物。
这下好了,同王逸一样,长期信奉唯物主义的,甚至还比王逸年长不知道多少岁的张国宇同志,对着绿光竟也心生动摇了。莫非超自然现象真的存在?
万一是缺氧呢。一切结果都不好说。
张国宇拉着睡着的王逸等待着医疗人员的救援。但就在他们等待的时候,一阵枪响将张国宇的警戒心瞬间拉起。
他的身体,尤其是他的腿,突然间动弹不得了。逐渐倒下时,张国宇才注意到,自己身上挂了不少彩。
这下好了,医生的工作量或许又要再加一倍。
记者二人组,于某年某月某日,双双遇难。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06
黄沙散尽,月色清明。
更替的昼夜,流转的岁月,所有的相遇都有其意义。
你该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从昏迷中醒来后,王逸发现,自己不是一个人入院的。受伤的人,不止自己,还有张叔。
他的腿被打残了,莫名其妙地,在自己正熟睡的时候,就这么残了。医生说现在的情况就是不幸中的万幸,子弹稍微再打偏一点他可能这辈子连拐也拄不了。稍加恢复后,王逸便去五楼病房看望张国宇。那时张国宇还在输液,黑色的针头插在他略显粗糙的手背上,阳光洒在床头,像是电视剧里会出现的场景。主角受伤进了医院,苏醒后,为表现大决战后和平安宁的氛围,编剧通常都会在剧本上写下这一段。现在我们的主角之一张国宇和主角之二王逸正待在同一间病房里,王逸披头撒发地,看起来十分不精神,完全没有几天前那般意气风发。因为他们不是胜者,他们是被半路截胡,战斗都还没开始就灰溜溜地被迫举起白旗。
要不是因为自己,张叔说不准还不会受伤呢。
要不是因为自己复仇心切,一时好奇心冲上脑,也不会落得如此下场。
俗话说的或许真的对,好奇心真的能害死猫。那王逸又寻思了,自己是一只怎样的猫呢?大抵是只不粘人不喵喵叫,只会四处乱跑的黑猫。再想起来,他当记者其实也是在四处乱跑,本不想结识朋友的。但他还是遇见了张国宇,遇见了这位如风沙中飘摇的枯草般的人。他无儿无女,而立之年还有父母要赡养,生活对他如此之苦,他却没有抱怨过,还在王逸失意时安慰过他,并在吧台上递给他一杯光明。
叔就是这么好的人。这么好心肠的人,长着那么好心肠的一张脸。但那个神明却不偏爱他,还派人把张叔的腿给打残。这样的神还值得信徒去爱吗?祂是多么的不平等,其他人都看见了吗?
祂伤害的,是重要程度等同于我王逸父母的人啊!
王逸笃定,也敢确定,袭击张叔的人绝对是什么绿宝石教的信徒。他暂时还不知道这个教团叫什么名字,领头人姓甚名谁,但在他昏迷之前,王逸确实看见了绿宝石。据张叔回忆,枪响的时候,他曾回头看过持枪者的衣着——也只能大致看清他的衣着,那人穿一袭黑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胸口发出绿色的荧光,和几分钟前在暗室里见过的光芒一样。
祂夺走的,实在是太多了。
几年后的公园里,王逸有幸再次见到那群黑衣人。但那是他光顾着带女孩子逃跑了,根本没办法与他们正面交锋。再者,自己单枪匹马,整体战斗力大不如前,难道要让自己和身边这位小姑娘组队吗?看样子也不可能。
但这位小姑娘的体能是真的好。日后王逸会见识到更多更快更高更强的,堪比奥林匹克运动员的,身娇体弱小姑娘。
他绕着城,陪着这位柔弱的女生跑了半条街。直到他认为两人脱离危险为止。
他并不认识面前的女孩,她长得水灵却又很普通,身高也很普通。月光之下她仰起头,从她的眼瞳中,王逸看见了同夜空般深邃的蓝。
“你下次还是不要独自一人去调查了,这种事有专人处理的。”
“可是我就是感兴趣,你没资格拦着我。”女生平静地说。
“因为兴趣而受伤的多了去了,你想成为其中之一 吗?”
王逸顿了顿,思绪不经意间朝着过往飞进。他想到了病床上的张国宇,想起他曾经说过的话,以及他对自己的安慰的话语。
他想起了那天不算温暖的阳光,和空旷的病房。
可是无论他再怎么想,陪伴过他的张叔都不会再回来,再给他递上一杯牛奶。
现在的王逸,站在电线杆下,同不知名姓的女孩沐浴在同一片月光下。
他看着女生青涩的面庞,心中某处的开关似乎被谁打开。那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像极了当年待在张国宇身边的自己。
或许他要扮做长辈模样给这个女生好好上一课。就像当年张叔对他说的一样,“有些事不想你想象中那么简单,你不知道前方的路有多凶险。”
“所以有缘的话我希望我们不要再见了,这事你应付不过来。”
“说不准呢,你名片都给我了。”
“那只是出于礼貌,”王逸笑着说,“我真的不希望再见,这也是为你的安全考虑。”
“啊,巧了,我就喜欢危险。”
“你这人可真怪。”
和当年的我一样怪。
只不过,当年站在风沙中的那个他,曾意气风发的他,早已消失不见。
徒留一身月光,清冷地洒在那人身上,落至肩头。
想要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生存下来需要什么呢?
首先,迈入成人世界之前,多数人的敲门砖是一张录取通知书。
这张小薄纸最好来自名牌大学,更顶尖的小薄纸,其产地的简称均为两个字。
不过拿不到也没关系,这只是多数人的选择,却不是所有人的必经之路。
现如今,拿到这张破纸的人想要在社会上立足难度也堪比登天了,反倒是被大潮流抛弃下来的人活得更加轻松自在。
时尚潮流是轮回,每二十年便会进行一次辗转更迭,社会风气也是如此,兴许几十年过后,我们的城镇又是一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大同景象,俨然是人间天堂才会出现的景象。
其次,通过文凭迈入十八禁的社会后,另一项考量社会人生存指标的数据便会毫不留情地迈着比流星还大的步子,一路拖曳着和宇宙余晖嬉戏玩闹的火花欢快地砸向地心,最后平等地砸向正在辛勤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普罗大众,那就是...
钱,没错,如此庸俗,如此肮脏。
但是,是的,就是钱。
这也是小薄纸,但是与前者略有不同。
录取通知书,一辈子可能只能拿一次。而钱这种东西如果只拿一次,那绝对会饿死很多人。
后者是可以积少成多,为人类提高生活幸福指数的。尽管钱的味道确实不好闻,尤其是纸币,经无数人易手后的纸币不仅表面褪去了原本光鲜亮丽的质感,摸起来粗糙又易碎,闻起来也有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
那是汗水与木质纤维混合搅拌出的独特铜臭味,在现如今这片土地上,我们称之为人民币的芬芳。
闻起来,很恶心,但我们很情愿说,它是香香的。
偶像效应的最直观体现莫过于此。人们给钱上的滤镜,比平时自拍给自己上的滤镜都要厚。
好吧,或许,还是给自己上的要厚一点。这样好看。
有了这两样神器,作为一个生理指标还算正常,心理指标目前暂时不提供测试分数的成年人就已经可以在社会上勉强立足了。
生活就是这样,随处充满了挑战,但是提到问题的关键处,通常情况下是缺钱。
问题的关键是什么,是关键的问题,所以把握住了关键的问题,去解决关键问题里的关键,就能解决这个关键的问题...
光是拥有这两样东西似乎还不够,人们总是追求更多,甚至有人愿意为此献上钱也买不回来的代价。
再往下说便是玄幻小说才会出现的情节了。邪恶组织即将从仓库里搬出一位楚楚可怜的少女,这样可爱的女孩,年龄可能都不超过十五岁,她留着厚厚的刘海,头发如丝缎般乌黑顺滑,好看的头发还被她精心打理,绑了个乖巧文静的双麻花。
这便是常人用金钱也买不来的代价。接下来邪恶组织会将少女放在法阵正中央,仓库中心的法阵,花纹七拐八拐,其书写的颜料用的是淘宝几百块一套的美术生专用款,颜色是小说里常见的骇人鲜红。接着几句可怕的咒语响起,少女在法阵发光前做出最后的无畏挣扎,最后可怕的光芒消失,可怜的祭品也随着这阵诡异的红光不见踪影。超越常理的愿望,代价通常无法用钱去偿还。
它需要一些,特别的东西,比如人的生命。
可是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普通人,真的不用考虑这么多。
他们只需要在手机屏幕里围观这用文字组成的一幕幕,接着对剧情发出唏嘘的感叹便足以。
吃饭看电视,吃饭看小说,这都不是什么好习惯。
据某些专家说,这样会引起笑话问题。看到好笑的情节万一大笑起来,嘴里的食物便会顺着气流跑向不该去的地方。原先应该好好待在食管里的东西因为电视上的笑话失手跑到了隔壁家气管,可惜这个邻居似乎不怎么欢迎外来者,但它也没什么胆量将食团拒之门外,于是乎,呛咳,甚至是窒息就产生了。
小孩子经常被教育吃饭的时候不要看电视,尤其是金鹰频道和优漫卡通,就连湖南卫视也不可以。该吃饭的时候就给我好好吃饭,万一真的呛到了...家长们会一边说着他们管不着,一边将自己年仅四岁的人类幼崽护送到最近的医院。目前最高效的方法其实是海姆立克急救法,但是很少有家长学习过这个知识点,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拿到了医学院发过来的小薄纸。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窗外的白云像是上帝从沃尔玛买的袋装棉花糖,祂从超市带来的天蓝色牛奶泼洒了一地,搞得整片天空被染成了人们所熟知的蓝。又正巧,这天是美好的周末,小孩子可以不用上学,心安理得做沙发土豆。于是便有这样一位小孩趁父母不在家,偷偷打开了电视并拆开家庭装乐事薯片,他要做一项违反祖宗的决定,边看电视边吃零食。
后来...
后来,江城记得自己被家里人温和地教育了。
至于温和是否要打引号,他不敢打包票,印象中他们是没拿着鸡毛掸子的。
可能用的是别的东西,到底打没打在他身上,他也不是太确定。
但显然,父母的教育是没什么用的。时至今日,江城依旧喜欢边吃饭边看视频,有时还会花几毛钱刷网上的无脑小说,兴致来了就打着游戏吃饭。
与此同时,他还发现,身边的多数人似乎都没遵循长辈的教导,吃饭的时候总是脸对着屏幕。如此强烈的同质化让江城意识到自己并非在孤军奋战,千千万万的同胞正与他一起挑战世俗的权威。
眼下的重点显然不是和自己站在统一战线的、甚至还在柜台前排队的队友...
连着好几天了,没有放假,周末也约等于零,多出来的时间全部被用在和被窝的共度良宵,现在江城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是乏的。
尤其是肩膀,又酸又涩像是机器被活生生抽走了润滑油,稍微动一下变能听见老旧零件咔咔作响的声音。连带着遭殃的还有没近视但青光眼风险极大的眼球,视力尚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的双眼内部干涸好似撒哈拉沙漠,眼药水都救不回来他被泡在柠檬里的酸胀感。掰着手指头江城算了算,他的身体年龄抵近父母,可是他总归不能和爱唠叨的中年人同一辈。他才二十五,年纪...虽然可以称作老大不小了,但是在社会定义上,他可是个有完全民事行为的成年人。
与此同时,他还是生理层面的青年人和心理层面的大人。大人,是的,这是世界强加在他身上的定位。似乎人,尤其是,男人,一旦到了二十岁,就不能再以幼稚的形态示人了。穿着要改成合体的西服,谈吐要时刻带着敬语,您好您辛苦了如此这般小心翼翼地生活着。原来如此,这就是大人,心理层面的大人原来是可以伪装的假面,所有人活在这世上都带着厚厚的假面,江城也不是例外,打他毕业那天起他就没想过能独善其身。
合体的西装没钱去订。所以江城身上穿的这款夏季西式衬衫,是从拼多多上跟一位叫“认真的雪”的网友拼来的高级便宜货。
顺带一提,裤子也是。
啊,对,还有鞋子。
但是鞋子的价格比前二者都要贵,江城觉得,人有时候还是要对自己好一点的,不能太为难自己。
在网上搜索高级感性价比黑色正装鞋即可找到他脚下踩的同款...
斜对过那桌也是,那位兄台的鞋子再不换新的就开裂了。
人有时候也不能太节省,该买存货的时候就不要手软,一时的心软只会为以后招致更多麻烦,尤其是不必要的开支。江城的意思是,论省钱,那位鞋子开裂哥还是比不过他。
他洋洋得意地笑着,欣喜至极时甚至发出了“哼哼”的满足笑声——同款鞋他早就在网上和另一位叫“好事成双”的网友屯了三双。
他一边笑,嘴角一边拉下来。
因为他意识到这并不值得笑。
心情再次沉重,拿起带有余温的白色厚底汤勺,转动勺柄将两根手指堆叠起来深浅的空间插入金黄酥脆的猪排中,江城开始用勺子捣着他的猪排饭。
重点在午饭,别的都是七七八八。
吃饭才是人生大事,一天不吃饿一天,连着几天不吃饭就会死人,你说这重不重要。
“早晚有一天,我要辞了这份该死的工作,跳槽,跳...”
“干嘛跳槽呢,当老板不好吗?”
“...”
“还是跳槽吧,公司有栋楼我记得有天台来着。”
到时候去那里吹吹风?
形同疯子呓语的自说自话是江城步入成年人社会的一年后进化出的餐前仪式,重要程度不亚于日本人吃饭前说的“我开动了”。
人有时候就需要适当发疯一下才能保证精神状态的健康无暇,水至清则无鱼,人不发疯则会真疯。以目前的经济状况和发展前景,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的江城打死也不会把心爱的岗位拱手让给别人。跳槽创业云云不过是他抱怨工作和生活的怨毒闲话。
要后悔,还是得将问题的矛头指向自己。当初高考如果考得好一点,现在也不至于在人流量爆满的午高峰吃这份调味尴尬的猪排饭。
这份饭,最好吃的部分居然也只有事先裹好面包糠炸至金黄的猪排了。
二十块钱花得不太值当,一顿堂食吃下来,江城甚至觉得这份饭还不如外卖。
吃饭的同时,他已经看完了半集介绍恐怖神话生物的视频,长着脸的触手怪正在屏幕上扭着它的二十条触须,江城看了只觉得下饭。
晚饭他想吃铁板鱿鱼。
家长的教诲终究还是被他扔到了太平洋。
大学毕业后没多久,江城便幸运地找到了一份工资还算凑合的工作。
公司地点非常令人怀念,正是他的老家。他在四季镇年了四年大学,没有一刻想过他那山清水秀的家乡。小城镇悠闲舒适的生活节奏和极为学生友好的物价让他不禁流连忘返,刘禅当年为什么会乐不思蜀,大抵就是因为敌方提供的环境太好太优渥,四季镇给大学生江城的感觉也是如此。
有一点不好的就是镇子里的老爷爷老奶奶依旧会像蜀南的那波一样对他辛苦保持的粉色头发指指点点,并且在发出上世纪腐朽音波攻击之前,他们会围着他的头发做三圈圆周运动。
最后,老爷爷老奶奶们以江城为圆心,自己脚下与对方脚底的距离为半径,慢慢走到江城正前方,然后站定。
你这头发留得不行啊,以后染回黑色吧,这才是炎黄子孙该有的颜色。
不理解,很气,但奈何对方是老头老太,再气江城也要保持微笑。
更何况他是一个有素质的大学生,不会像高中那时遇到不爽就和别人巴拉巴拉辩驳一大堆。听大爷大妈唠叨完,他还急着从校门前溜走——他还要去赶三分钟后到站的公交车。
大学时期的他无法拒绝来自夏日的烈阳,纵使室外温度直逼四十度,但公车里至少是凉快的。
和公交车里一样凉爽的还有半小时就能走个遍的商场。他的目的地向来是二楼的游戏厅。
机厅的游戏很好玩。有趣程度比手机里那些会动的小人还要高。
只要有地方供他放松玩乐,就算摆在他面前的是地狱一般的光景,大学时期的他也会毫不留情地为这片烂地方加上毕生所学的美好修辞。
所以大四的毕业季江城是在难以言喻的不舍与深深的焦虑中度过的。
毕业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即将获得一份普通大学送给他的小薄纸,这是他的毕业通知书。
毕业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从今天开始他再也不能以学生自称,以后去海底捞吃饭不能用大学生优惠薅店家六八折的羊毛。
更重要的是,毕业意味着他马上要去找工作。他不再是学生,他即将成为世人眼中的大人。
歌曲里是怎么唱的来着?活着的人很可怕吧,不想成为什么大人啊,就连成年人都在对长大以后得世界极力抗拒,可是长大却又是生命中难以避免的无可奈何。直到毕业的前一晚,最后一次缩在宿舍小床上的江城还在对着透光性能极强的床帘顶端发呆,他的舍友都没睡,全聚在一起嘻嘻哈哈的,围在一起进行之后再无可能进行的告别仪式。在宿舍聊天的特权,不出意外的话就只剩今晚这一次了。
那天他们聊得很痛快,甚至聊到了以后的工作。有的人已经提前找好了实习公司,有的人顺利度过了实习期正在艰难转正,而江城不一样,江城...
他打算毕业后再找工作。他还不想这么快就入世。
这种想法一直持续到找到新出租房并安顿下来后的第三天,随后他便陷入比之前更大的焦虑中。焦头烂额的他疯狂抓挠着自己的头发,不小心抓下来一根,低头,眯眼一看,粉色的。
高考结束染粉发是为了遵循内心的意愿,顺便追赶二次元的潮流。
这粉色的头发陪他走过了太多风风雨雨,焦虑之际他不免想起曾经与伙伴并肩作战的时光,眨眼间两年已经过去,过往的种种如同白驹过隙。
大学毕业后染回黑色的头发是他对生活的妥协。或许投出去这么多简历全部石沉大海的原因就在于老板们看不惯他头上艳丽的粉发,改成安分守己的黑发,生活会轻松不少。
当然,也不会受到大爷大妈的指指点点。蜀南的大爷大妈也喜欢围着发色奇怪的年轻人转。
事实证明,他的决定是正确的。重新染回黑色的头发,并让理发师做了个看起来成熟的造型,顶着这头新的发型,江城重新去拍了证件照,按照原来的方法夜以继日地朝公司投简历,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当地有一家公司看中了他一片空白的履历,准备邀他进来当待宰的肥羊。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就是江城的工作观。
有公司能要他就行,江城不奢求太多,只求活在世上能跟上大家的步调,像个人。
之后他便过上了喜闻乐见的朝九晚五生活,除此之外附带三个小时的加班和严格的考勤制度,短到堪比高中的午间休息时间和几个手指头就能数得过来得年假。
这都很正常,他只求自己像个人。
大多数人过得都不如意,自然也不差他一个。
公司内部的作息时间压得比高中还紧张。其刺激程度堪比与时间赛跑,并且一定要赶在“时间”之前骄傲地挺起胸膛冲到终点线。江城工作的这个公司,对时间的安排还算良心,十一点半下班,员工只需要在下午一点半之前坐在工位上打开电脑即可万事大吉。
赶不上如此宽松时间的人,就别想着这个月能满绩通关了。五十块钱可能对只管发钱的大老板来说轻如鸿毛,但对同江城一样的普通打工人来说,这张绿色的小钞票可就能满足他们一个工作日的三餐需求。
更何况这碗猪排饭的味道并没有想象中的物超所值,就连过在多汁肉块上的面包糠都透露着平凡且普通的廉价感。
老板开会时经常教育员工,强调工作和学习一样讲究劳逸结合。
但是在学校摸鱼和在公司偷懒的性质却是不一样的,前者可以理解为学习劳累后的消遣,后者只能证明你的心没有完全放在工作上,从你只想着偷懒的表现来看,你就是个来公司吃白饭还不想好好努力的白眼狼。老板当时开会怎么说的来着?对,就算是放只母鸡让她在键盘上敲字也比在座某些人工作的效率高。在老板远大的见识中,他们这些员工不过是比啄键盘上米粒的母鸡还没用的社会螺丝罢了。而巧的是他手下这帮员工和他一样没志向,因此员工们去开会,唯一的目的就是去享受会议室里制冷效果好的空调,老板说了什么,他们权当耳旁风。
入职数载,经历的会议五十个手也数不过来,江城却只记住了对着笔记本电脑敲敲敲的母鸡。即使是吃过午饭拖着疲乏的身体在工位上打着字的现在,他脑中仍然播放着母鸡啄米的画面。
撒一把米,在键盘上。
从田野里,抓一只,羽毛雪白的母鸡。
它眼睛温顺,身材圆润,因为昨天刚产了两颗蛋逃过了被做成早市鸡汤的命运。
幸运的母鸡,爪子远没有雄鹰锋利,却能为公司带去大量的GDP。
母鸡是江城,江城是母鸡。
他是一只会使用工具、会说话、有思想且独立的——
母鸡。
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呢?瞪着干涩双眼与屏幕上该死的表格对战的江城,他的大脑即将迷失在错综杂乱的数据里,但他仍然从中抽出部分理智来思考这影响了他前半生的问题。
怪他没有考上好大学?高考前的那个晚上作死去了一楼的仓库?还是怪他小时候就贪玩,长大了自然一事无成?
一楼仓库...没准还真的有点关系。想到这里,江城打字的手忽然从键盘上悬了上来。
他抬手,五根手指就像刨地的钉耙,深深插入脑侧乌黑的头发里。
然后,他从中捏出一根发丝,轻轻将他拔掉,将其捧在手心,面无表情地看着被无情拔下的受害者。
春日桃花的色彩躺在他的手心,他在老板永远不会发现的位置做了挑染。
承载记忆的东西怎么可能因为区区生存需要就轻易舍弃,它只不过是以另一种形式留存在了江城身上。
过往的回忆,江城全部没有忘。
他永远记得那个改变他人生轨迹的仓库,还有接下来那意义非凡的暑假。
当时他的表姐还是个正直善良的历史系大学生,如今的她已经为人师表,在高中的舞台持续不断地发光发热。
据说由她经手的学生最后考出来的成绩都很好,但是过程却不是很美好。
表姐向来为人正直爽快,对学生的教育也是如此。
她似乎...把每个不懂事的学生全部代入到她表弟身上了。
真恐怖,班上的学生全是林倾女士用来稳定精神状态的代餐。
表姐毕业的那年江城曾经问过她一个问题,其核心指向她的职业理想,即当老师的理由。
他们坐在公园的长凳上,一人一根蓝莓味的冰工厂在绿树下躲避烈夏惹人厌烦的骄阳。表姐听到他的提问,弯弯的眉毛不经意间向上抬起,她似乎对眼前这幕早有预料。她说自己当老师纯粹是为了理想,虽然很不愿承认,但她从小就喜欢对别人指指点点,比如...
说到这儿的时候,表姐转头看了一眼江城,刚想念出的名字被化在嘴里的糖水包裹,被甜蜜塞满的嘴巴终究没讲出会令两人尴尬的冰冷事实。
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表姐的梦想,确实实现了。
至少她对江城本人大发雷霆的次数近年来呈断崖式下跌,想必凭空消失掉的唠叨与教育有八成的概率转移到了她名下的学生身上。
嗯,表姐现在是一位光荣的人民教师,除了作息昏天倒地了点,其他的,都还不错。
至少她的工资十分可观,比在电脑前辛勤敲字的江城拿得多。
比他过得好的人不止表姐一个,硬要说的话,其实还有艾洛可。
英国友人。彼此的初遇皆在一六年,高考结束的美好夏天。
为此他们专程去了一趟英国,也是在那段时间里,江城的英语突飞猛进。或许也是因为自己较高的英语水平,公司的老板才能眼都不眨把他收入麾下。就这一点来说,这位坐办公室的小职员应该对远在大英帝国的双麻花小淑女感恩戴德。
艾洛可大学期间学的和自己是同一专业。他们都是经济学出身。可出身在英国终归是有国情方面的好处的,她现在正在一家大公司做项目,每个月赚的,自然比每天敲键盘的工作要多。
不仅如此,艾洛可还在帮他们都熟悉的某位朋友做生意,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双料人才。知道这位英国小姑娘选学的专业与自己经营的方向完美符合后,原先一直为大家提供经济支持的张国宇便乐开了花。
他立马聘请艾洛可为自己的私人顾问,让伙伴为自己做事。
有的人能力高学历好,一个人拿两份工资。
有的人能力...可能是高的吧,学历,也就那样,一个人每月只能拿到三千块。
这么说来,王逸过得也比自己好。
四年前辉岭村事件结束以后他闷闷不乐了一阵,不过没过多少天,他便重打精神再次经营起了私人侦探所。
据他自己所说,查到真相、埋藏多年的谜题最终水落石出虽然对他来说是件好事,但真相总归不能当饭吃。
他也不想再过原来那种起早贪黑的生活,公司的社群管理约束不了他这种人。与其在集体生活里低三下四,不如支棱起来,站着赚大钱。
毕竟,在没有大案子找上门的时候,收收为情所困的富婆提供的大量钱财有益于身心健康。
王逸也是名副其实的双料人才。他居然还没忘了自己记者的本职。
但是他不隶属于任何媒体,他自己自成一体——王逸新闻?听起来和某家大公司重名,或许这样他还能借机赚点谐音梗的烂钱?
总而言之,所有人,除了自己之外的所有人,赚的钱都比江城本人多。
这没什么可值得悲哀的,他们有能力有勇气有智慧,而他,他只是个大学时期染了粉毛彰显自己与众不同的愚蠢大学生。现在他毕业了,所以是个为了生存把粉毛大部分染黑的愚蠢社畜。
文档写到一半突然出现了大量需要手动整理的数据,对此江城已经毫无波澜了,他放下鼠标,手抓瞎似的在桌面上移来移去。
他找到一只红笔,又从架子上摸来一张废纸。工作前的江城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毕业以后还要与表格里的数据死磕,而与数据斗争的原因及其幼稚可笑——肉眼识别再录入这些数据实在是太费眼睛了,不如把它们抄录下来做归档,之后再对数据进行转移。
拔掉红笔盖,江城想都没想,直接对着屏幕挥舞起手中的书写工具。
“这...”
下午的第一句话献给了手中的红笔,因为它划到纸张上的手感太过特别。
完全不像是正常的中性笔会有的感觉。
这笔显然没水了。
无论江城怎么在纸上划,左右上下用力,那红笔就像是视死如归的知识分子一样,嘴巴严得很,绝不向外泄出一个字。
“啧...”
还是用最原始的肉眼录入法吧。
找同事借红笔显得他太蠢了,他也害怕自己抄得忘乎所以之后忘还人家笔。
下班后去文具店拐一趟,就当是劳累了一天后的放松。
当然下班不意味着不加班。他只不过是利用晚饭与下一轮工作开始的间隙溜去文具店,牺牲自己的晚饭时间换取未来的三千块钱。
好吧,也不能说是牺牲晚饭时间。
至少文具店附近的卷饼味道不错,而且价钱比那种装修精致的店面要便宜。
而且,这是学校门口的味道,甜面酱与韧性面饼的味道总是让人倍感怀念。
有些事也会像甜滋滋的卷饼味道一样逐渐浮上心头。
人一旦进了文具店,便极有可能丧失最初的目的。
买红笔成了次要的事,围着店逛了一圈,江城竟开始对店里的新奇文创流连忘返。
在他眼前的是高约半米的大型亚克力展示柜,伸长的铁架上豆粒大小的卡通角色化作大家最喜欢的塑料挂坠,在白色的杆子上左右摇摆。
真正让江城定在原地久久不愿离去的理由是...
救命,他在这其中看到了他自己。
是他自己,是自己没错。
但是与真正的自己又略有不同。
时代变了,真人也可以用虚拟形象。
眼前这满头桃花粉长相可爱的二头身萌物就是他的化身。
而文具店老板怎么能舍得只有江城在店里孤苦伶仃地出镜,他的好朋友全在旁边成排成列地陪着他。表姐的黑长直小人倒是和现实世界中的她没什么区别,就是眉宇间少了几分威严,多出来的温柔不知主归何处,春风似的荡漾在巴掌见方的狭小立方体。见了如此温柔的表姐,江城忽然间清醒了,围绕在他周围的春风也在幡然醒悟的时瞬烟消云散。她的表姐见到这可爱的形象,兴许还会带着少女般的嗲音尖叫出来。
呀,这个好可爱啊,不愧是自己选的形象。
在这里需要探讨一个令人振聋发聩的深刻问题。
波力海苔的保质期是十二个月,杯装酸奶的保质期最长的只有短短十八天,那么,网络上的红人,他们的保质期有多长?
最短的可能就几天,最长的顶多不超过两年。
互联网的出名,就像一场盛大的狂欢。
火的时候像烟花般绚烂,人气下跌也是如此。
烟花落下的余晖不像是宇宙留给世界的电磁波,纵使绚烂那也是转瞬即逝的美。公司楼下放烟花的时候,江城曾下楼去观赏过,眼前的场景可真是美,五彩斑斓的光在夜空中爆炸开来,纵使公司只放了五分钟的烟花预示新年到来,但能年末看到如此震人心魄的燃料自我牺牲秀,无论怎么想都觉得值回票价了。
虽然那天江城根本没有花钱。
过了气的网红却不会像烟花一样完全消逝。
他们会变成“梗”,变成网络中人见人爱的文化符号,以电子笑话的方式在茫茫互联网中永生。
很不幸,江城和他的朋友们就是被时代抛弃的互联网老人。
但是网上的人永远也不会懂,他们这辈子也不会知道世界上还有人在为了他们的生命安全默默与邪恶作对。
听起来很中二,行为上确实也很中二。
还是大学时期,让江城想想,自己都干了什么?
然后,又是因为什么被该死的蜀南文化局盯上的?
想起来了,原来是因为自高考毕业后他就一直跟着某位王姓友人满世界乱跑,顺便用王先生教的方法在各种随时都能要了他命的险境里拼了命地穿梭,再拼尽全力将数不清的恶心怪物全部打到的事情啊!
这就能解释通了,为什么他们是热血少年的偶像?因为他们本身干的事就是挥洒少年少女的热血。
互联网上的那些人这辈子也不会理解他们口中的热血究竟是何定义。
只有亲身体验过才知道,血刚流出来的时候确实是温热的,但是会伴随着常人难以理解的黏糊糊,还有一股子难闻的腥味。
这能刺激人类的自保机制,虽然这套系统烂到家了,会让你止不住地发抖何呕吐,但无论如何请不要惊慌,那是身体善意的提醒,再不跑走你就会变成眼前那滩肉泥,你即将拥有毫无生气有机物的同款下场。
战斗又是什么感觉。短暂的两分钟里,江城脑内闪过很多画面。
还是那个青涩的大学生,结束了下午的最后一节课会急着去赶通往机厅的公交。但是就这样一个平平无奇的大学生,身上却肩负着与邪恶异变抗争的任务。
在脑内一闪而过的画面却总是定格在他拔腿就跑的瞬间...
那是一开始的他,他也不想这样的,但他只是个大学生。
时至今日,他仍会在某些事上逃避,不过如果让他再临可怕的幻境,绝不会再逃。
现在的江城,是看恐怖片都会睡着的神奇人士。
还是那次,两年的乡村事件结束之后。
这次解决的事件与本土的邪教教团息息相关,他们的行踪被媒体捕捉到了风,于是没过多久,包括江城在内的所有人的生活中忽然多出了一些平时根本见不到的东西——相机。
数不清的记者围着他们转,王逸本人则被排除在外。
被查封的教团后经证实是间接害死他父母的罪魁祸首,心情低落的他甚至还回绝了几个记者的采访。
可能只有远在英国的艾洛可能免受媒体骚扰的痛苦,但她还要安慰被摄像机拍到无语的林倾。
总之有段时间,大家都很难熬。
谁也没想过,出名是这种感觉。
但这阵风很快就消散了,两个月后,大家对邪教的热情大幅下降,火了一阵的他们也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江城也得以在毕业前的两年里享受完美无瑕的大学生活,毕竟那时的他听王逸说,一时半会儿他们手头没有特殊的任务,平时注意点,有能解决的自己解决就好。他相信江城的能力。
如此颠扑不破的平衡在江城工作后的一年被打破。
蜀南文化局的人找上了他。不止是他,动身去文化局的那天,他还看见了他那面容憔悴的表姐、样貌基本没有变化的王逸和...
在手机里表情明显尴尬的艾洛可。她绝对有在笑,也绝对是在动,但被框在手机里的她,怎么看都觉得不对劲。
文化局的人将他们叫过来,是想商量关于城市未来发展的相关事宜。
据文化局的人所说,他们打算将蜀南打造成旅游城市,而他们又是蜀南最具代表性的ip...
“所以我们打算为各位量身定制文创产品,在此来征得各位的书面同意,我们也不会强迫您去签下这份协议,但是为了能让城市更好地发展...”
文化局想请他们当城市里的吉祥物,以此促进城市旅游业发展。
因为他们思来想去,果然只有眼前这四位与真正的邪恶势力斗智斗勇过的人最适合。
用明星容易被骂,用虚拟主播容易翻车,最后只有曾经干过正经事的人最有资格当榜样。
自愿即被迫,大家也都还有自己的工作,林倾甚至是请假赶来的,她的学生还在等她回来上课,于是这份合约大家签得十分爽快。
只不过在最后他们都提了一点要求,必须要给他们设计虚拟形象,与现实世界中的他们区分开来。
已经踏入社会生活的人可不想再被摄像机与媒体骚扰。
这不仅对在讲台上的老师是致命的,对蹲在草丛里观察出轨实录的侦探也是绝命一击。
所以粉色头发的小人才会出现在江城买剪刀的文具店里。据说这种文创大街小巷都是。
遍布在各个文具店的二头身亚克力,小人大张的眼睛透露着有神的呆板,像是遍布在身边的摄像头。一双双眼睛虽然仅是印刷工艺的制品,但恐怖谷效应的影响下,江城总觉得有很多眼睛在盯着自己。
就像当年怼着他在操场上拍摄下他八百米惨状的摄像机。
脑内几番冲撞,心情几番波折,在外时间所剩无几,江城只得摇头感叹,迈着摇晃的步子走出文具店。
心情过度五味杂陈,他刚才险些忘了给老板钱。
夜晚的加班总是让人心烦。
这分明是会令人不快的事情,是连劳动法都觉得暧昧难行的见不得光的活计,如此行为现如今却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光明正大地存在着,并且恬不知耻地成为了一种文化。
企业文化,团队文化,集体主义万岁。
加班万岁,工作万岁,劳动最光荣。
照理来说社会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在为国家的正常运作努力劳动,既然大家都说劳动光荣,那身为劳动人士的大家,看待别人的眼神应该和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样。所以,劳动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至少目前来说,这道理不会错。
在办公室打字的比在外面扫落叶的要来的体面,在局里打字的又比在写字楼里的更有面子,问为什么,因为坐在局里朝九晚五的工作人人都羡慕,是小心谨慎即可混到退休的铁饭碗。
晚上七点半,江城依然要坐在工位前进行他伟大的劳动事业。
一切努力的前提是有钱赚。加班,仅仅是为了保住来之不易的工资。
而且,红笔,在他舍弃掉去店里吃晚餐的时间后现已满血就位,他没有请假外出的理由了。
他现在真想往脑袋上狂敲几十下,质问几小时前那个过于实诚的自己。
下午他还在文具店里感叹大家各奔东西,除了本人依旧毫无起色外几乎都是事业有成,回到工位以后所有的感叹全部变成感动到流泪的羡慕,他们怎么能过得这么好!
但,纵使如此,他们也不远抽出身来,支持一下曾经努力帮忙打怪的小后辈!
高三毕业以后,江城感觉自己一直在当后辈。
他也在不停地当后盾。有几次打斗,江城记得自己站的就是最前方的盾位,大家都在赞叹他入门没多久仅耗费几星期就学会的强力护盾。也不知道拼命恶补知识造出护盾的江城同学是真心想保护大家还是单纯怕死,但,谢谢江城同学,他研究的新法术确实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代价是他本人要做豌豆射手前面的坚果墙,还是低消耗高抗性的强力版本。
现在需要他们打的仗就比以往要少得多了。铲除掉活跃在国内的几个教团后,小队的生活清净了不少,至少不用像以前那样成天到晚坐飞机高铁在城市间来回穿梭,也不用带着奇怪的道具像没耳朵的哆啦A梦,弓着身子往荒无人烟的墙壁里卡幻境的入口。生活质量好了不少。大家的睡眠也因此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事件刚结束的前几个月,江城还会因战斗的后遗症偶尔做噩梦,大学毕业后他的噩梦只剩下了公司与老板,鲜少出现的画面是自己考研上岸失败的场景——尽管他根本没有考过研究生。
不出意外的话今晚也要去巡逻。这是他额外的加班内容。
但是这件事,江城深知比坐在办公室加班有意义。
作为番薯论坛事件的亲历者,江城深知蜀南城内仍有不少急需处理的问题。
但是数量实在是太多,他一时半会儿清理不过来,急中生智下江城决定做出伟大的自我牺牲,献祭自己的精神状态与头发加紧夜间巡逻的进度,遇到意外情况就对受害者施以援助。
这行为有点像几年前王逸对他做的,他本人现在也在城内巡视,只不过有了江城的协助,这位前辈亲自出面的次数开始越来越少,到现在竟形成了仅有紧急情况他才会出面帮助江城的情况。
人生就是在不断地模仿和重复。江城感觉,自己在走王逸的路。
但他还做了件王逸不愿操办的事——接管番薯论坛的灵异区。
他觉得总是放任这些人在网上乱造谣的风险着实不可控,且编造的内容也不专业,不如让他来在社区内进行一次大刀阔斧的改革,让老论坛重换生机,让番薯论坛再次伟大。
高中那会儿,番薯论坛还是他心中的白月光来着。
现在他要让月亮独自明亮,纵使不借助太阳的光辉。
这件事,江城是瞒着蜀南文化局做的,反正他们看中的只有自己与朋友的事迹,卖的就是个人设,文化局的人甚至不看重他们的脸,虚拟形象的事情随随便便就答应下来了。
一个小网站而已,能掀起多大风浪?
再者真有人来查,他也不害怕。
版块易主过程十分顺利。江城单刀直入,直接向老版主透露自己当事人的身份,接着一通软磨硬泡加上花言巧语,把本就不想干的老前辈说得五迷三道,之后,恐怖区的主人就姓江了。
这是朕,为自己打下的天下。
凭着版主的身份,江城很轻易就能在网上获得更多原始的怪谈资料,并凭着信息在蜀南城内挨个巡逻。
也多亏了自己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过硬的实战能力,处理城内的小病小灾对现在的江城来说已经像是吃小甜饼一样轻松简单。
今晚的公司加班在晚上九点半落下帷幕。合上电脑抱怨着伸懒腰的同时,江城拖着一双倦眼扫视着他的公司。
好亮。和白天有什么区别。
外面是黑色的,但这和公司又有什么关系。
早知道毕业那年就和蜀南文化局联系妥当垂直出道了,现在也不用受打字动脑之苦。
思来想去,江城也觉得自己算半个过气网红。
他急需一本生存指南,教会他如何在这物欲横流的社会生活。
人可以游戏人生,但人生终归不是游戏。
加班到心力憔悴,很显然,这就是冷冰冰的现实。
下班,收拾公文包,然后再次上班。
披着月色,江城来到蜀南三中,记忆中梦开始的地方。
网上又传出了有人在校园附近遇害的传闻,但传闻仅仅是传播到有人失踪,剩下的内容却从未向外披露过。
迷失的人全部被他救了出来。为警示站内人员,江城并没有公布后续,这必定会吸引更多人去探险。
这次的异变属于比较难缠的类型,一时半会儿还打不下来。所以江城只能尽自己所能,遇到一个救一个。
不过在救助的过程中,江城也发现了迷路者的共同之处。
他们...怎么都是外地人啊?
而且口径十分统一,都是来旅游的,信息来源全是番薯论坛。
就连这次被救出来的五个高中生也是这么说的。他们来自四季镇。
那是个好地方,真的是好地方,江城已经不想再赘述小镇生活的好了。
为首冲他打招呼的女生分外热情,甚至还说与他几天前见过一面。
那个站在舞台上祝大家永远不死的人,就是你吧!
女孩的话点醒了江城,确实,几天前他参加过一场活动。
那时也没有额外的巡视任务,公司也提前下班,兴致满满的江城就在公司附近的商场门口看了会儿演出。
之后他就被喊上台了,然后莫名其妙成为了游戏的冠军。奖品是够他吃一个月的香油。
还不赖,江城希望类似的活动多多益善。
女孩似乎有着超乎想象的人缘。她还接到了一位被他们称作“诺老师”的人打来的电话。
出于好奇,江城便随口问了一嘴,听到个耳熟的名字,似乎叫什么诺凌。
去年这个人可能来蜀南巡演过,是不是他主演记不清了,只记得那部剧评价蛮高的。
可惜了,江城不是欣赏高雅艺术的料。
虽然近些年他也萌生出了向往艺术的心,但贫瘠的钱包折断了他的翅膀。大剧院的演出,终究是他可望而不可即的奢侈品。
美好生活就在眼前,同志仍需奋斗呀!
送走今天的迷路高中生,江城伫立在蜀南三中大大的牌匾前。
学校,带给他的美好回忆不算多。
他也对学校没有成年人该有的伤春悲秋之情。
这里带给他的,或许只有无尽的数学题还有一晚噩梦般的经历。
该感叹吗?该哭泣吗?该为应试教育愤愤不平吗?
不,还是免了吧。
现在的江城不是学生,他没法为如今的高中生共情。
临走前江城没有为母校鞠躬,而是在长久的伫立后捏着作痛的太阳穴转身离开。
他要在今日尚未消逝,白日仍旧沉睡于深紫之时,离开光怪陆离的混沌幻想,用疲倦的双眼见证灰调中夹带着些许温暖的现实。
“或许我真的需要一份指南,用它来指导我惨淡的人生...”
算了,还是先想想那瓶能吃一个月的香油该配工作日的哪碗面...
清早起来,江城给自己下了一碗面。
高脂高油,面条上还躺着份量夸张的火腿肠。
不过...
首先钻入鼻腔的,果然还是酱油的清香。
【Fin】
个人原创oc世界观
此合集收录了我的中式恐怖短篇,可能不吓人,但我也不追求吓人。看完心里能泛起一点波澜我就满足了。
Vol.237【地缚灵】
作者:【十二招】周雪之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一
“我不叫林芳霞。”女孩指指写字板上夹着的纸上某处,那里用圆珠笔写了个蓝色的名字,和一般的签名一样,写得龙飞凤舞的,但她却一眼就看出自己的名字被穿着防护服的物业写错了,“我叫林芳雯,雨字头加一个文章的文。”
物业没说什么,本就闷热的防护服里连呼吸都带着潮湿的水汽,他自然也是懒得开口的,雯就雯吧,反正都一样,他把那个“霞”字划掉,在上边写上了一个“雯”字,又把门给关上了。这栋老小区没有电梯,离开402之后他还得再爬一层到顶楼,楼上有狗在叫,也不知道会不会咬人。咬吧咬吧,他想,反正穿得那么厚那狗也咬不进去,还能让主人赔一笔钱。这样想着,这位拿着四千块工资的物业在楼道里坐下,他很想点根烟抽抽,但也就是想想。楼上两间房只有一户人家,男的是大学教授,女的是家庭主妇,平时就在家里带孩子,狗是路边捡回来的。就听着楼上的狗汪汪叫了一阵后,对面那栋楼远远的也传来狗叫声,像是在互相叫骂。妈的,叫什么叫,他越听越来气,心想要是开门了狗还是叫,他就狠狠给那条狗来上一脚,被大学教授指着鼻子骂也认了,一个大学教授还能跟人动手不成,说出去也不怕笑话。不知是不是他太专注于理解狗叫背后的精髓,物业居然完全没注意到402的门口不知何时站了个和他一样的人。
说是和他一样,也只不过是因为他们两个都被包裹在臃肿的防护服里,以至于很难分出什么区别罢了。那个人估计得有一米七,对男人来说太矮,对女人来说太高,刚好卡在一个尴尬的节点。他想没准是遇到同行了,刚想提醒对方说“兄弟,402查过了。”又发现那个人手上没拿写字板,就提着一个黑色的旧箱子,边角磨损得很厉害,也不知道用了多久。只见那个怪人敲了敲门——学着他的样子,但不说话。
怪人没理他,又敲了敲门。这时402的小姑娘在屋里爽快地喊了句:“来啦。”而物业却好像做贼心虚一样在她开门之前偷偷溜上了五楼,不想被看见自己和那个怪人出现在一起。楼上的狗已经不叫了,他也只好对大学教授识相点。这一整天他都在想着那个在防护服里面戴眼镜的怪人,直到脱下这身防护服为止他都在纳闷,怎么会有连这点常识都没有的人。
让我们再说回小姑娘林芳雯,她今年刚上高一,是家里的独生女,但很快就不是了。林芳雯刚出生的时候赶上了独生子女的末班车,家里五六本相册里全是她的老照片,从戴着花边婴儿帽,抱着奶瓶傻笑;到穿着开裆裤坐着学步车飞跑;最后一张拍的是她十二岁的生日,林芳雯在镜头里咧着嘴笑,露出一口刚长出来的整齐白牙。林芳雯以前从不看这些,但自从母亲怀了二胎以后,她没事就把那沓照片翻来覆去地看。
这天林芳雯正把相册摊在茶几上,但并没有仔细去看,而是在电视上放着网课。母亲在阳台改建的小厨房里炒菜的声音盖过了讲课的内容,她已经怀孕六个月了,却还是和以前一样能干。只听着油声劈里啪啦地响,像屋外极细的雨丝打在防盗窗上发出来的。母亲的性情她是知道的——总是在不该沉默的时候太沉默了,她听见锅里的油爆裂的声音,啵的一声,很清脆,有点像肥皂泡。它肯定溅到了母亲的脸上,但林芳雯侧耳听着,只听见母亲又一次不合时宜的沉默。仿佛溅在这个妇女脸上的只是窗外的一滴水。姑娘没有多想,母亲总是这样的,自从怀孕之后便更甚,她从不在真正受苦时有过一丝怨言,却在吃饭睡觉看电视时一股脑说个不停。从生头胎时下体撕裂的疼痛到家务的繁重,再到丈夫激情的消退。说到这里时,她总会压低声音,好不让一墙之隔的丈夫听到。
厨房的烟飘到了客厅里,与空气里的水珠结合,往低处沉去。林芳雯想起清明节公墓里烧纸时的烟也是这样,潮湿且呛人。去年她上坟时刻意多给自己爷爷烧了一把纸钱,以求能考个好高中,但老家伙却不给面子,烧出来的烟直往她脸上扑,呛得她连连咳嗽,逃也似地往山上走去。因为烟总是往下走的,但雾不是,雾总是飘荡着,不下沉也不上浮,有时会附在叶子上,有时会结成冰。当时的山上就萦绕着这样一层雾,她感觉自己的头发被打湿了,软塌塌地贴在头皮上。山上面埋着死在公墓建成之前的那些人,有些连墓碑都没有,只有一个坟包;有些墓前则修缮得很新,还摆上了大理石做的桌子板凳。
她突然感到后背发凉,好像这座山上有一座坟是属于她的,而她不知道是哪一座。山上的人不比公墓里少,多是来祭祖的。其中有一个穿着件长长的大衣,留着笔直乌黑的长发,手里提着一个旧箱子,既不上香,也不烧纸。她想知道这人是男是女,便慢慢跟上去想看看他的脸。只一眼,隔着一层薄雾,她就看见陌生人那双潭水一般绿的眼睛。
而那张脸除了白得吓人外倒也没有什么,林芳雯有些自讨无趣,看了他一眼之后就下山去了。结果下山的路上她走岔了,原先来时的台阶变成一条被踩严实的土路,黏着林芳雯的鞋底,每走一步就嘎吱一声。只见山上的雾越来越浓,而山上的景色也逐渐开始变化,陌生中却带着一点熟悉。她有些慌了,甚至分不清自己正在上坡还是下坡,到最后实在走不动了,便蹲在土路边上抹起了眼泪。
后来被找到时,她正围着山上一座墓碑打转,绕了一圈又一圈,连墓碑周围的草都被她踩进了土里。而那碑上的字她没太看清,早磨损了,只能勉强看见一个周字。
“雯雯,来吃饭了,叫一下你爸——”母亲拖长了的音调将她叫回现实。网课早就结束了,电视上没有信号,是一片刺眼的蓝色。就在这时,房门被敲响了。
来的是一个穿着防护服的男人,她见过这个人,是小区的物业,来统计人口的,写名字时还把她的名字写错了。等林芳雯再关上门时母亲已经把饭菜端到了桌上,远远看去碗里的菜叶颜色有些发黄。她把相册摊在桌上,小时候的自己正对着她笑,这是在学校去紫金山组织春游时拍的,她又盯着照片看了一会,才意识到当初鬼打墙时,在弥漫的大雾里,她误入的就是紫金山。父亲没从房间里出来,于是母亲又喊了一遍,她的丈夫在屋里应了一声。但过了一会还没出来。
“吃饭都叫不动......”母亲又在抱怨了,她几十块的蓝牙耳机用了很久,现在戴在耳朵里有些漏音。连着林芳雯也听到些俗气的广播剧内容。她拉过椅子坐下,然后又想起什么,起身去拿了一副碗筷。食材不太新鲜,送到家里时就这样了,母亲也没法把它做得更好一点,只能用很重的调料味掩盖过去。
她没去看母亲的脸色,只顾埋头吃着,自从被关在家里以来她就特别没胃口,半碗饭已经很多了,但每次母亲都执意给她盛满一碗。她盯着碗里剩下的半碗饭发呆,母亲就坐在对面,把臃肿的下半身藏在桌下。门又被敲响了一次,这次敲了四下,声音闷闷的,像隔着电话敲的门。林芳雯心想这次可算是得救了,应了一声后便从椅子上起身开了门。
门口站着一个人,她一眼就认了出来。上次他穿着一身黑大衣,这次则换成了白色的防护服。她发现他防护服的面罩上是不起雾的,而透明的塑料下居然戴着一副眼镜,镜片上自然也没有起雾,因而她可以看见那双眼睛里什么都没有。不是字面意义上的空洞无物,眼珠子该在的地方自然是有一对眼珠子在的,但除此以外就只剩下一潭不知淹死过多少人的绿水,像死鱼......死人。她脑子里突然没来由地冒出这个词,一时慌了神,腿一软就坐在了地上。
二
大学教授和他的老婆孩子住在五楼,这并不算什么好事,因为楼太老了,没有装电梯。这天他是被儿子的哭声吵醒的,奶粉罐见底了,他们只好给他喂点粥喝。这孩子喝完粥以后就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家里的狗扒在床沿朝他吐舌头。狗粮其实也快吃完了,再过几天就得给它吃剩饭了。但狗对此毫不知情,只是舔了舔孩子伸过来的手,然后跑到阳台上和对面那栋楼的狗汪汪地吵了起来,浑身一抖一抖的。教授走过去轻轻拍了下狗的头,但对面的狗仍然在挑衅它,那是一条黑色的大狼狗。
把这么大一条狗关在商品房里真是活受罪,他想。于是他把狗拦腰抱起来,放在客厅的地板上。狗不再叫了,反而摇起尾巴来,因为妻子正抱着儿子从卧室里出来,那孩子把手指塞在嘴里,口水也因此流满了整个下巴。他拿纸巾把儿子的下巴擦干净,这时可视门铃响了一阵,屏幕上是个穿着臃肿防护服的人。教授顺手把沾了口水的纸巾攥在手里就去开了门。那人敲门也不是什么大事,把屋里的人头点一下就走了。临走前那人问:“隔壁屋里有人吗?
教授想了一下,隔壁那间是老丈人留下来的,老夫妻膝下无子,唯一的儿子生下来就是个死胎,便把他这个女婿当成亲儿子看。自从他俩搬去养老院后,那间屋就空了出来。他这样想了一会,于是摇摇头,说没人住在那。等对方走后大学教授把门关上,心里第一次寻思起那间空屋来,502的钥匙好像就在鞋柜里放着。头一次,他感觉那一串快要生锈的钥匙正在黑暗里发出星星般的光。他掏出手机看了眼,他的课被安排在下午两点半,还有几个小时,去隔壁看看也不迟。这时从楼下传来一声闷响,随后狗又叫了起来,这次是冲着屋外,它用两个爪子不断刨着门,想要冲出去。狗一叫,连带着一旁的孩子也哭闹起来,这是他听过最头疼的二重奏。
若是不出意外,四楼的邻居就得上来质问了,但过了一会后什么都没有发生,连狗和孩子都觉得烦了,渐渐也不再吵闹。他又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已经过去五分钟了,除了最开始那一声闷响,楼下就和死了一样寂静。此时狗由愤怒转为了畏缩,呜呜叫着往妻子怀里钻,儿子则异常沉默,那双清澈透明的眼睛盯着他看。自从关上门以来他一直都站在玄关处没有动过,不是被吓傻了,只是感觉有些迷惘,好像忘记了一些东西。他不知道自己是该回书房备课,还是到楼下去给四楼的邻居赔不是,或是......他下意识转动门把手,把狗关在屋里。
狗徒劳地又刨了几下门后就安静了下来,这下是彻底安静了,楼道里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与阴冷潮湿的霉味混合在一起,闻起来有些别扭,仿佛经历过一场屠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出门时没戴口罩,便理所应当地认为这就是他所忘记的,心里顿时踏实了不少,于是又回去把口罩给戴上。
这次他感觉有点冷,按理说春天不应该这么冷,难道是窗户还没关上?他朝客厅看了眼,窗户紧闭着,雨水打在玻璃上又蜿蜒而下,外面的城市笼罩在一层灰色的薄雾之下。太安静了,连雨声都听不到。妻子坐在沙发上哀伤地看着他,她怀里的婴儿像个油漆未干的娃娃。他终于察觉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是衣服,妻子身上穿的是一件从龙门古镇度蜜月时买回来的倒大袖,湖水一样的绿色,店老板自豪地介绍说这是一件真正的老古董。
“我弟弟死了。”他能感觉到她说话时喉咙里堵得慌,但还没有落下泪来,那双眼睛是干涸的,根本就流不出眼泪。他不明白为什么要提这件事。
门铃又响了,带着嘈杂的电流声,屋里仍是安静得可怕。门外的监控被什么东西挡住了,画面时不时冒出花花绿绿的噪点。那应该是白色的光滑的布料,有个人离摄像头太近了。他从猫眼里望出去,与一只了无生气的眼睛对视上,直觉告诉他不应该开门,所以他走到妻子身边坐下,她把脑袋靠在他的肩头,脸上带着某种宽大树叶打下来的阴影。他向后倒去,深深陷进沙发里,闭起眼,好像要把自己活埋起来。
闭上眼后门边嘈杂的声音也渐渐消停下来,那就再闭会吧,他想。随后声音又都回来了,首先是外面的雨声,然后是妻子洗衣服的声音。儿子在沙发上打闹着,狗跳上来,在他的大腿上趴着。
“刚刚有人按门铃,你怎么不去开?”妻子问他,先前的哀伤已经一扫而空了。
“谁啊?”
“我不知道,上门做核酸的吧,穿成那样......”
“不是才来过吗?”
“不一样吧,算了,人家已经走了。”
“你今天怎么把那件衣服穿出来了,又出不了门。”
“什么衣服?”
洗衣机哐哐地响,妻子的声音隐藏在其中,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就那件,在龙门买的,绿的......”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所以睁开眼从沙发上坐起来,往阳台张望着,却看见妻子只穿着一身睡衣。他揉了揉眼睛,感觉这一切都不太真实,便去卫生间洗了把脸,回书房备课去了。
三
楼道里现在空空荡荡的,只有橙黄色的感应灯还亮着,也不是一直亮着,而是一亮一灭,一亮一灭,每当它自动熄灭时,便会在下一刻又亮起来。仿佛手术室门口的灯牌,只是没那么紧张,更像是一个人舒缓的呼吸。当你睡觉时,胸口一起一伏的,便是这样的频率。402的大门敞开着,三楼的住户刚下完基层回家,在单元门口他就听到了楼上的动静,朝上面张望时就对上了林芳雯的视线,她从地上站起来时已经不像刚开门时那样无措了,留给她的只有些许迷惘,我们可以说她仍在雾中,但不能说她是盲目的,因为她察觉到了来自下方的视线,这让楼下的人有些尴尬。
母亲终于看不下去了,敞开的大门让她隐约有些不安,而越是盯着它后面那座空旷的楼道看,那种聚集在她心头的不安就越是强烈。她的心好似一片阴沉的天空,一旦下雨,那冰冷的雨水就会落到肚子来。她感到小腹一阵隐隐的绞痛,仿佛胎里的孩子也想凑过去看看,便一只手捂着肚子,搁着薄薄的皮肉去安抚他,另一只手撑住椅子,把自己从桌下拖出来,刚想骂女儿两句不懂事,就看见三楼的住户正挨着扶手走上来。于是满腹的哀怨又换成了亲切,友善的笑容。
“书记,您瞧这……让您见笑了,下班您就好好休息吧,我们家的事不用您麻烦。”
林芳雯夹在两个大人之间,她记得那个被叫做书记是还不是书记,只是走漏了点风声,说下一任书记已经内定给了他,至于是什么书记她也不太清楚,只觉得大人间的寒暄太单调,太聒噪了。于是她从门口抽身出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锁上房门,抱着手机就钻进了被窝。
也许是因为春雨返潮之下过于潮湿,被子怎么都捂不热,翻来覆去的总带着一股别扭,像盖着一堆泥土而不是棉花。她刷了一会手机,净是些已经点过赞的内容,怎么刷新也还是那样,只好把手机放在枕头边上,忍着头晕准备睡一觉。
这时卧室的门被敲了敲,她好不容易等来的困意一扫而空,她的头还是很晕,但这反而让她更加清醒了。林芳雯认得这个敲门声,是母亲正在急切地一下下叩着门板,她本不想理会的,但随即却听到了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及其刺耳,就好像钥匙钻进的是她的脑袋。一阵恍如天塌下来的无力感席卷而来,她飞快地把枕头掀起来,发现原本垫在枕头底下的钥匙没有了,不知是被愚弄还是背叛,又或是领地被侵犯的危机感促使着她开始寻找一切能藏身的地方。等到门被打开的那一刻她已经钻到了床底下,怀孕的母亲是绝对钻不进来的。但她从床底的缝隙往外看时,除了母亲那双穿着棉拖鞋的脚以外,还有另一双穿着便鞋的脚,看起来像是个男人。
“林芳雯!你这孩子,躲哪去了?”母亲还在抱怨,她听见衣柜门打开又重重关上的声音,而另一个人则始终没走动过。最后那双穿着棉拖鞋的脚停在了床边,林芳雯感觉空气里的水汽凝结了,纷纷落在她的身上,压得她喘不过气来。母亲意识到了什么,但苦于臃肿的体态没法弯下腰来。
“先别着急,吓着孩子也不好。”一旁的男人说。
说话的正是书记,林芳雯听了出来,尽管他们家和楼下的关系不算太亲密,但书记语调里那种湿漉漉的感觉她记得很清楚。像从雨夜里穿透而来,混杂着尘土和霉菌的味道。她不知道为什么他会跟进来,只是急促地呼吸着,打量着床底有限的长条形视野里两人的步伐。母亲和书记低语了一会,她听不清,或许也听不懂,好像说的是一门刚刚被发明出来的语言,但她只是这样静静地听着,期待着突然就能听懂大人们说的话。不一会母亲离开了,而书记仍留在房间里,他在床上坐下,然后对床底下的林芳雯说。
“出来吧,这里没有别人。”
她趴在床底没有动。
“你是不是也见过那人了?”书记又说。这下她才挣扎着从床底挪了出来,途中头顶不小心碰到床沿,被狠狠地磕了一下,感觉不到痛,只是脑子里麻麻的,像是睡了很久。随后她才发现有什么从脸颊的一侧流了下来。书记盯着那一道痕迹看了一会,然后拿手帮她擦了擦,她看见那只手伸过来时还是苍白的,缩回去就染上了红色。
坐在床沿上抬头看着书记时她感到有些不真实,因为当一切都笼罩在灰色的阴影下,那一道血迹就显得过于鲜艳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是点点头。书记把沾了血的手放在白衬衫上擦了擦,然后问:“他长什么样?”
“没看清。”
“真没看清?”书记不紧不慢地追问道。
“......像死人。”她被书记的问题整得有些发毛,“他到底还会不会再来了?”
“下次别随便给人开门了。”书记轻飘飘地把这个问题带过去,站起身拍了拍她的肩膀,“这人我们单位里会处理的,你看,打扰你们家那么久也不好,我就先走了。”
他走的时候轻轻关上了门,林芳雯赶紧跑过去又把门给锁上,她不知道自己这么做还有什么意义,既然钥匙在母亲手上,只是背靠着门坐下,把脸埋进两腿之间,试图在混沌的意识里抓住什么能思考的。她想起小学时曾经在紫金山看见过那个人,仅仅是一眼罢了,还没等她再多想起有关他的一根头发,一片衣摆,回忆就被门外的吵闹声冲散了。似乎是父亲起床了,她继续盯着卧室的地板看,看到地上有一根长头发,就用手指捻了起来。比她的头发要长,泛着乌黑的光泽,和地上的灰尘纠缠在一起。就在她辨认这根头发到底是不是从母亲头上长出来的时候,门外的躁动突然停了下来,就像热水壶里煮开的水在跳闸之后瞬间恢复宁静一样。
几秒钟过后门外的死寂仍然没有消失,她怀疑这个世界出了差错,于是把门打开一条缝往外看去,就看见母亲坐在椅子上,上半身趴在桌上,像被抽掉了骨头一样软绵绵的。而父亲则焦急地来回走着,一边打着电话,鞋底不断踩过地上的一滩血迹。她躲在门后看着这一切,不敢推开门走出去,要走也得趁着他们离开再说。她忘记母亲什么时候开始怀孕的了,就像当年母亲把她生下来以后,还在肚子里留了一个一样。她又把门关上,顺势躺在地上,地板是不能躺的,但她总喜欢在没人看见时躺在地上,这对她来说就像是染发和喝酒的替代品,一种隐秘的打破陈规,而在迷茫与淅淅沥沥的另一种春雨声里,她躺在地上慢慢睡着了。
再睁开眼已经是晚上,她睡得不太好,地板太冷又太硬,于是她从地上爬起来,拍去身上的灰尘,同时感觉自己的脖子好像错位了。房间的窗帘拉着,外面的亮光没法照进来。林芳雯抹黑过去把窗帘拉开,这一拉她才看见这天上挂着一轮明晃晃的白月亮,亮得刺眼,白得让她心里发毛。她被晃得受不了,又猛地把窗帘给拉上,这才平复了下来。窗帘没拉紧,从缝隙里又刺出几道宝剑般的光来,她急忙闪到一边,月光直直地刺入门板,恍惚间她听见了撕裂布帛的破风声,再往后看过去就只看见一滩凝固的血迹洒在地板上,似乎正是她睡着时从头上流下来的。
还是回床上再睡一觉的好,虽然这么想,但她清楚再睡下去只会加剧头疼,她只是留恋被窝里的温暖和柔软。林芳雯这才发现自己光着脚,而拖鞋整整齐齐地摆在床边,手机放在枕头上,屏幕亮着,显示着几条父亲发过来的微信消息,大概是母亲在医院生孩子,要她今晚的饭去楼上邻居家解决,他已经事先打过招呼了。她把手机按灭,去了一趟厕所,然后坐在床上开始回忆今天的事,这一天好像发生了很多,却又感觉还在梦里。
现在该做什么?出门去找楼上的邻居蹭一顿饭吃吗?几点了,七点钟?还是八点钟?家里没有课表可供她按部就班地活一天,她把外面的灯按亮,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桌剩饭,说是剩饭但也只能算脏碗碟罢了,中午被她剩下的那半碗白米饭还放在那里,看着硬邦邦的。她往那边看了一会,随后把它放进了冰箱里。冰箱门关上发出一声不轻不重的闷响,紧接着这一声的就是白天的敲门声,从大门的另一侧传过来,不多不少刚好四下。她顿时后背发凉,手握在冰箱门的把手上许久没有松开,同时心中升起一股无名的怒火,不是说会处理吗?怎么这个东西还要纠缠不放?仿佛有生以来她所有的怨气都浮现上心头,敲门声停了有一会了,可她心里清楚,他还在外面,正等待着,永远等待着。她的手有些发抖,最初是手,后来全身都颤抖起来,她觉得自己可能在哭也在笑,在害怕也在愤怒。而这些交织成一股暗流,她冲进厨房拿了一把刀,厨房的窗户开着,而那宝剑一般的月光正照在闪亮的刀刃上。
把刀握在手里让她有了些底气,她边应着“来了”边一步一步走过去,却感觉刀子在她手里变得沉重起来,她几乎是拖着自己往前走的,大门近在眼前,眼前便是一切。她伸手抚摸着冰凉的门板,从门的这边用力敲了三下,随后拧开把手——
那人依旧把自己包裹在麻袋一样的防护服里,注视着她。她把刀子笨拙地藏在身后,抬头对上他的视线,与那双死水一样的眼睛对视。楼道的感应灯完全坏了,她不知道他身后那片黑暗里到底藏着什么,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被他挡住了。
“能让我进去吗?”这是她听见他说的第一句话。
她应该是认真思考了一下,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没有说话,而后突然亮出了手里的刀,向面前的人刺过去。那人没有闪躲也没有反抗,她感觉自己好像在扎一个气球,没有血肉的实感,只听见布料被撕裂时的声音。那人在她的面前泄下气去,只留下一件被撕碎了的衣服,她才意识到原来困扰着她的只是一具空壳,或许今天起她就自由了,但自由了又可以去哪呢?楼道里的灯在她抽出刀子的那一刻重新亮了起来,橙黄色的灯光像夕阳一样洒了一地,就像俗话说的覆水难收。林芳雯把刀丢在地上,而先前的愤怒与勇气也随着被抛下,她感到一阵无名的害怕从四面八方袭来,于是用力甩上门就往楼上跑去。
四
只有一层的楼梯变得无穷无尽,在她的眼前延伸铺开,每一级台阶上都洒满了夕阳般的灯光,铺就一条康庄大道,每一次冲过楼梯拐角,她都能看见那件防护服像垃圾一样躺在地上,于是她每看见一次都用力踩过去,想把它踩进不存在的泥土里,直到雪白的布料变成灰泥的颜色,她才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楼上邻居家门前。林芳雯大口大口地喘着气,顾不上腼腆内向,用力砸着门。而门却在她身后打开了。她这才发现自己敲的是五楼那间空屋。
女主人穿着睡衣,一只手抱着一个孩子,孩子怀里抱着一个奶瓶,奶瓶里的牛奶正在不规则地晃动,像乳白色的海浪。在看见林芳雯这副模样时她显然错愕了一下,把孩子搂得更近了些,然后才开口。
“雯雯,你终于来了,你的饭菜还在电饭煲里热着,没事,进来吃吧。”
“周阿姨,我想问一下......”她进门时听见空屋里面传来四声回应,“你有没有听见?”
“听见什么?”
“没什么,应该是我听错了。”她走进房间里,学着白天里书记的样子,轻轻关上了门,把空屋内敲门的声音隔绝在身后。
这间屋里装修得很好,不算富丽堂皇,但很用心,家具不是全新的也有八成新。女主人把她领到餐桌前,从电饭煲里拿出饭菜来。锃亮的桌面反射出她的脸,那一道深色的血迹扒在她的脸上,她下意识摸上去,从手上传来粗糙的颗粒感,把手拿到面前,她看见指甲缝里已经夹了一些深红色的碎屑。一条狗摇着尾巴凑过来,把前爪搭在她的腿上,她把手伸过去,于是嗅到血腥味的狗就这样温顺地舔干净她手上的血迹。女主人见状赶紧往狗的头上拍了一下,狗委屈地看了她一眼,退到一边。
“没事吧雯雯,要不要去洗个手?”
“哦,好。叔叔呢?”
“你爸爸没告诉你吗?”女主人把孩子抱在手里摇晃,“梅仙他被叫去帮忙了,因为小区底下有铁丝网拦着,叫物业来也不管用。情急之下你爸爸把铁丝网拆了,差点跟物业打起来。最后还是等到书记出马,好说歹说才解决了这事,把你妈妈送到医院去了。”
林芳雯掏出手机,却没发现父亲和她说了这些,于是她摇头。然后才想起自己应该去洗手,于是她就去了。窗外的月光仍然是那样,白得晃眼,她听见女主人在打电话,说的什么她听不清,已经掩盖在水流声里了。她只记得自己冲掉洗洁精的泡沫后把水龙头拧上,就看见对方把电话放下,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她。饭桌上她没有问,但对方却像是终于无法保守这个秘密一般,说:“你弟弟出生就死了。”
一旁的婴儿顿时哭了起来,以至于女主人无暇再补充什么,只是抱着他,边哄边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给自己的儿子泡奶粉去了。林芳雯往嘴里扒着饭,她只是象征性地嚼两下就咽下去,嘴里却泛起一股咽不下去的苦涩。女主人错估了她的饭量,但她却只是机械地往下咽着寡淡无味的白米饭,直到最后没忍住吐了出来。
夜已经深了,有时我睡不着便会坐在床头睁眼到天明。窗帘没拉服,月光洒在妻的睡颜上,她的眼角还挂着泪,想来又是梦起伤心事了。第二天她起来,一家人围坐在桌上吃早饭时说她早死的弟弟又托梦给她,说他恨,他冤。她的话低低的,怕被孩子听到。我没说什么,不敢看她的脸,但我的确想起来一些他的事,妻子名叫周惠兰,而他叫周文。
一
我第一次见他比见惠兰还要早,当时男人还得扎辫子。那是个下雨天,前一天也在下雨,我父亲恰好被淋了个满头,夜里便发起烧来。到了早上我实在看不下去他受苦,于是就从窗台摸了几个铜板,跑到家对面的药铺去了。屋檐下还淅淅沥沥地滴着雨水,我把伞收起来放在门口,还没等我跨过被踩得掉漆的门槛呢,就看见柜台后面的门帘里闪出一道哀怨的视线直直地盯着我。那时候我还以为自己活那么大头一次见鬼呢,脚被门槛绊了一下,好险从门外进来个姑娘把手里的篮子一丢把我两只手拉住——
那姑娘便是惠兰,我当时只觉得害臊,很快就把见鬼的事忘在一边,只是急忙蹲下来帮她把药材捡回篮子里,可惜都浸了水,我也不懂中药,不晓得自己打翻了几斤几两,只知道自己口袋里装的几个铜板怕是不够。我只是盯着地上看,默默帮她捡着。她手脚比我利索的多,我没来得及帮上什么忙,只得跟着她的步子进到店里,看她从墙角拿出个簸箕,把湿透的药材倒进去再铺开。
“……你看见的事,别乱说出去。”她往门帘里看了又看,确信里面的人没在后才小声说。我也才想起先前看到的那对鬼一样的眼睛,然后才想世间哪有什么鬼,都是人吓人罢了。
“那是什么?”
“是我弟。”她淡淡咕哝了一句,声音很快就和雨声模糊在一起。
此话一出,我的脸一下子就烫了起来,连话都讲不利索就只顾着开口连声道歉,就差挖个坑躲进去了。刚想慌忙找个借口开溜,又想起总不能两手空空回去看老父亲继续躺着冒冷汗。只好硬着头皮问她有没有什么治头疼脑热的药。
“我又不是给人抓药的,也没读过书。”她扯扯头上的一撮黑发,“可能还得等我爹回来……你急着要吗?”
“我爹昨天淋了雨,到今天也没下来床过……”
“很难受吗?”
我迟疑着点点头,只见她面露难色,在空地上转了一圈才走到我跟前,又咂咂嘴叹了口气,说道:“要不让我弟给你看看吧,他是学医的。就是,他可能有点不见人,这我就没办法了。”
开药铺的出了个学医的儿子这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我心里虽然纳闷,却还是跟着她来到了里屋。那姑娘把门帘掀开后又往里瞅了瞅,像是在找什么人,可惜门帘后面只是阴恻恻的一片,啥也看不清。她只好又找了盏油灯来,借着火光才把我领了进去。进去是一条走道,过了走道就是吃饭的地方,里面这才亮堂起来。她把油灯吹熄,搁在一张雕花的八仙桌上,又往里走了一段,上到二楼。这时我才意识到整栋房子都是这家的,不由咽了口唾沫,心想待在这阔人家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却还是踩着台阶上去了。
楼梯的转角处放着一盆海棠,此时有些枯萎衰败。越往上走我就越感觉潮湿得喘不过气来,看样子这家的人肯定打扫得挺勤快 ,要不然这墙缝地板上可非要长出霉菌不可。她看了眼紧拉的窗帘,揉揉眼睛带我敲了下二楼的一扇门。
里面没有应声,她在门外又站了一会,手抬起来刚要再敲一下,却又放下了。只是整个人半倚在门框上,过一会她才又冲门里面喊道,“阿文啊,是我,不是娘要我来的。你放心,这也没别人,就是想找你看个事。”
门的那头还是没有动静,我也不好意思再麻烦这家人,只好劝姑娘一句:”要是人不愿意那就算了,我回头再想想办法——“
话音刚落,那扇老旧的木门吱呀一声开了,里面是个不太高,短头发,戴眼镜的年轻人。头发没有扎成辫子,长短刚刚盖住耳朵,也扎不成辫子。比起大夫看起来倒更像是病人。他只把门拉开一半,打量着我,眼神和我方才看到的有些差别,但能辨认出是同一个人。
”......你没病。“他说着就要把门关上。
”小兄弟,你先别急着关门,我爹病了,我出来帮他买药的。“我急忙解释说。
听见这话他才又把门拉开一点,问:”什么症状,何时发病的?“
至于父亲当时具体的症状,我已经记不清楚,只记得他很认真地听完后让我在门口等着,他在自己房间里翻箱倒柜,最后甚至整个人都钻进了衣柜里,才从一层层冬天的棉被底下翻出一个小瓶。我当时眼尖,瞥见里面还有不少瓶瓶罐罐,但还没来得及细看他就从瓶子里倒出几片白色的圆药片,又从书桌上一本本子里撕下一页纸包好,塞到我手里。
”这个是阿司匹林......我不会害你,你就把这个给你爹吃了,一天三次,一次一粒,饭后服。注意看着点别让他喝酒,对胃不好......“我看他还想再说什么的样子,却只见他又把门给关上了,这一次关得严丝合缝。我对着门里道了声谢,又下楼买了几味不知道治什么的药,麻烦了人家这么多,手里的铜板还是得花出去才安心。
临走我刚撑起伞,就跟一穿着马褂的老头擦肩而过。当时没想太多,后来才知道那是我老丈人。回去之后我把药片挑了一颗比较圆润的磨成粉,和药材一起煮了,年轻时哪里懂那么多,现在想来也真令人发笑。不过父亲的烧倒是渐渐退了,到晚上还睡了个安稳觉。我算是个教书先生,那天晚上点着灯备课时还听见了久违的打鼾声。后来父亲又能推着他那辆板车出门卖货去了,但那个被唤作阿文的给我的药片还剩下不少。我就想着还给他,但每次站在窗前望都不见他出来,只好又找到了他姐,让她把药片还回去。
这一来二去我俩居然看对上眼了,有时人的感情就是这么奇怪的事。我也得知她叫周惠兰,在家里排行老四。这周家除了做药材生意,还是户地主,可一连生了四个都是女儿,不得已才去找了个什么高人,这才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周文,字雪之。由于年龄相仿,姐妹四个和这个弟弟走得最近的就是她。但我问那弟弟怎么会那样孤僻时,她又不去回答,我也不再深究下去。
正是梅雨季节,我和惠兰既然相识相交,也自然不好意思看着满屋的草药受潮发霉,于是也经常下了课,就帮着这家人在难得的晴天在后院里晾晒药材。我也留了个心眼,不去问这家儿子的事,只是偶尔往楼上的方向看去,但周文房间的窗户总是掩着,偶尔他会站在临街的窗前,一站就是几个时辰。我不知道他到底在看些什么,只知道惠兰有时会到我家来,她也不说什么,只是面色不太好。
家里只有我和父亲两人,母亲早在我儿时就病逝了,平日里也算是冷清。至于饭菜也是随便应付了事,白饭咸菜之类 ,也就是了。但有一天惠兰居然提着一篮子菜来了,说是这些日子里受了我的帮助,这次是特地来回礼的。我自己的家里与周家自然是不能比,简直要称得上是家徒四壁了。
论谁都会不好意思的,我趁着惠兰把菜篮子放下的空当赶紧把屋子里面草草收拾了一下,才把她请进来。请原谅,我现在的手有些发抖,没法工整地写下这些。菜篮子里都是些新鲜的水果蔬菜,和咸菜的那种干瘪的深绿色不一样,这里面的绿有深有浅的,活像是把外头的春天剪下来一支插进篮子里,点缀着鹅黄色的枇杷,紫黑色的桑葚,带着水珠。
风刮进来一阵寒意,我赶紧关上门窗,邀请她在饭桌前坐下。可她却微微一笑,随后提着篮子进厨房去了。我也急忙跟过去,却被她轻轻往门外面一推。
“女人家的事,你掺和什么,小心把你的手指给切掉。”说罢便关上了门,留她一个人在灶台周围忙活,又是生火又是切菜的,我只听见带着油烟味的嘈杂声音从里面传来。我只好回到书房,继续在那四书五经上写写画画,却什么也没看进去。不一会,只听着外面传来惠兰喊人吃饭的声音。我这才松了口气一般,走出书房。
摆了一桌的菜,惠兰又擦起桌子来。父亲已经坐在饭桌前了,乐呵呵的,我从没见他这么舒心过。或许比起我,惠兰更适合当他的孩子。就在我愣神时,坐在桌前的父亲突然问我:“之前我发着烧,你说不让我喝酒,还把酒瓶给藏起来了。你小子,哈哈,现在总得拿出来了吧。”
“哦,好。”我一时不知道要应什么,只是回去书房,把藏在床底下的那个小酒瓶取了出来,擦干净上面的灰尘。再回到饭桌前时惠兰已经拿好了三个酒杯,就这样摆在桌上。我之前并不知道她会喝酒,但女人喝酒也早就不是什么稀奇事了。
那一晚父亲喝得很醉,到夜里时,醒着的就只剩下我和惠兰两个了。她的脸颊有些泛红,有一段时间只是默默夹着菜往嘴里送,再抿一口酒。我这人有些木讷,一时也不知道该聊什么,也只好陪着她一起默默喝酒。
“你是左撇子,阿文也是左撇子。”她突然没头没尾地冒出这样一句,“可小时候娘觉得这不规矩,硬是让他用右手写字吃饭,渐渐的,这左手的本事就废了。”
“......我父母都不是什么文化人,不讲究这个。小时候我还用手抓过饭,后面被其他孩子取笑,才开始学着用筷子。”
“但是他说他还保留着一个习惯,用刀的时候,他从来都是左手。”
“他也做饭?”
“不,家里不让。他给人做手术,用刀医人,从国外学的。”
“哟,这不成了华佗了?”
“还真是。”说着惠兰苦笑了一下,“三个姐姐都嫁出去了,现在只剩下我还能和他说说话。我有时会想,想着要不嫁得近一点,这样他也算有个伴,我们家也算热闹些......喝酒吧,别提这些了。”
这年的清明,我又见到了周文。周家两口子虽察觉到我与惠兰走得过分近了些,但毕竟我也算是个读书人,因此他们也没说什么。清明一到,远嫁的三个女儿也拖家带口地回来了,一时间这药铺也一扫平日里的死气,稍微热闹了些。从我家窗户里面看去,还能看见扎着小辫的男孩女孩三五个一起追逐打闹,整间屋子里似乎也洋溢着喜悦。
二
有时惠兰会搬着张凳子坐在门口,把框里的纸钱一沓一沓地抖开。差不多是清明的前两天,她送给我用篮子装着几个青团。我这个人没什么胃口,便都让给父亲吃了,他说“你得把篮子还给人家姑娘。”于是我就去了。
周家来了人,我也不好直接从大门进去,也就绕到了后院,准备把篮子放回厨房里。这时我就看见院子里一颗枇杷树上正站着一只乌鸫还是乌鸦什么的,立在树冠上,冲我嘎嘎叫着。但又从树底下伸出一根竹竿,照着它的脑袋就来了一下,它也就只好仓皇飞走。
离远了看,树下那人被深绿,宽大的叶子给盖住,看不清到底是谁。直到我走近,踩着小雨过后潮湿的泥土与草地,才看清那应该是周文。他的头发比上次长长了一点,已经齐肩,却还是披散着。我刚想装作没看见,可又想起自己还没当面给他道谢过,只好硬着头皮上去搭话。
“小兄弟,上次还真是多亏了你,要不然我爹还不知道得难受多久。”
“枇杷摘完了,要不然就能送你了。”他踮起脚用竹竿拨弄着树叶,“我找找......”
“不用不用。”我连忙冲他摆摆手,“惠兰给我尝过了,很甜。”
“枇杷叶也能入药,止咳的。做成糖浆味道不错。”他继续心不在焉地用竹竿拨弄着高处的树叶,试图找到一抹黄色。一番搜寻无果之后,他把竹竿递给我,又指指面前枝繁叶茂的大树。
我从周文手里接过竹竿,学着他的样拨开枝叶,但我还是按耐不住自己的心思,于是装作顺口问他:“你姐们都回来了,怎么你还在这后院里待着?”
“突然想吃枇杷了......”他绕到树后面站着。
从墨绿色的大树里找到仅剩的几颗果子需要费点功夫,但我还是远远地瞥见那一抹黄色。但光用杆子可敲不下来,我只好把篮子放到地上,又把竹竿靠在树干上,踩着树杈就准备爬上去。周文因为整棵突然晃动起来而猛地抬头,我这时才觉得他其实也就是个活生生的人罢了,坐在一根粗树枝上炫耀一般冲他招手。
”你......你小心点。“
”没事,比这还高的我也爬过。“我用力压了压身下这根粗树枝,然后一手扶着树干,另一只手去够树上的枇杷,就像摘星星似的。可我的手一摸到它,心里就暗叫一声不好。原来是枇杷已经被鸟啄得只剩下了半个。摸着还是新鲜的,估计是刚才那乌鸦干的好事。
既然爬都爬上来了,我也不好空手而归,只好掐断那半个枇杷的梗,又慢慢摸索着下到地上。周文伸手想拉我一把,结果把自己的眼镜给弄掉到了地上。我把半个枇杷交给他,又从地上捡起眼镜,用衣服擦擦还给他。他淡淡说了句谢谢,声音却和风一样轻飘飘的,一下就给吹走了。
还了篮子之后我就走了,还是走的后门,等我再回去时他已经不在那了。我往堂屋里瞥了一眼,发现有个小孩正缩在他母亲的怀里哭。一直到了清明那天,我正祭拜完母亲回家,就看见对面闹哄哄的。我想看看是什么情况,但看热闹的人也实在是太多,我就只能踮起脚往里面瞧瞧,隐约能看见周家的二老在那里抹眼泪。
我的心中有些不安,仿佛要呕吐的那种不安,但又不知道如何说起,只得咽下去,又往对面的屋里看看,见惠兰还好端端地站在那,也算是稍微放心了些。毕竟出事的不是她,尽管这种想法有些上不得台面,唉,怎么说我也是人啊。
这几天老是下雨,屋子里也有些阴暗,我进门第一件事便是翻出贴着小画的火柴盒,试着划了几下,第一下没烧起来,只飘起一缕青烟,像母亲坟头插着的香。第二下火柴红红的脑袋折了,掉到地上。俗话说事不过三,第三次我重新抽了根,才把屋里的油灯给点着。
“爹,对面出什么事了?”我把油灯放在饭桌上,顺势问了句在厨房吃饭的父亲。
“哎呀......你还记得周家的儿子不?”
“他?哦,记得的。是个读书人。”
“那小子不知怎的,和家里闹了别扭,在后院那棵枇杷树上吊了。也得亏他们家里人上坟回来的早,这才把他给救下来。还是你好,一天到晚咧着个嘴,小时候你娘和我惹你不高兴了,你就闹,肚子里憋不住气。”
“他......现在怎么样?”
“还能怎样,挂在树上七窍流血的,被救下来就晕过去了。不过你也少打听这些。”他在昏黄的火光下冲我摆摆手,“不吉利。”
我不敢去揣测那天的枇杷树下他在想些什么,我又证明了什么?这人看起来瘦巴巴的,比我还要矮一点,挂在树上也就相当于多长了一片叶子。我拿筷子另一头把灯芯给拨亮,屋里总算亮了些,也照亮了桌上的半个馒头和一碟咸菜。上坟时我留了点心眼,在山上摘了几把野菜装进兜里,总不能成天就吃桌上那些。洗菜时我不敢抬头去看窗外,只是死命低着头,把菜叶缝里的泥和雨水都搓掉,怕和谁呢......究竟是惠兰还是周文对上眼,我不清楚。我又不亏欠他们,但这种畏惧又从何而来?
对面院子里那棵枇杷树很快就被砍掉了,连带着满树深绿的叶子。对着街的那扇窗户被纸给糊上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庆幸,庆幸这样就不会和他对上视线。不仅是惠兰,我知道我的心态也跟着发生了转变,当时我很坚定只要惠兰不来主动找我,就不去见她。哪怕是隔着大街远远看上一眼我都急于马上移开视线,久而久之我干脆早起一会,每天早上都绕道去教书。太阳一天天地升起得越来越早,我也渐渐分不清那天周文到底是死是活。他毕竟不是我兄弟,对吧?可要是我真有一个兄弟,我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只能沿着另一条回家的路,低着头,一辈子盯着地板过活,对街道两边的丑恶与不公充耳不闻,与吃人的恶鬼擦肩而过,看它们长出乌鸦的脑袋,啄食着人的良心。父亲偶尔会问我为什么不继续和惠兰来往了,我又能说什么?只能默默抱着书回到自己的房间里。
房间很暗,只有另一盏油灯摆在书桌上,灯油早就变得比锅底还要黑,点起来的火也冒着一股黑烟。但我一直往里面添新油,而不是把它倒掉,现在我甚至错以为它开始散发霉味了。煤油怎么可能发霉,可能是书本,或者是墨水,也有可能是我的灵魂腐坏了,我病了,需要吃药或是一位医生。火光摇摆着明暗不定,发出清脆的噼啪声,我盯着它,昏暗的火焰中心看,只见燃烧的烛芯突然爆裂,散开了。
我这段生命里令我心悸的插曲不会就这样结束,明明是别人家的事,为什么要我来亲眼见证呢?是我害了他不成?是我向他证明那根树枝足够粗壮,足以让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上面吊死而不会像惠兰的心一样碎掉不成?如此以来,我还能埋头走自己的路吗?
三
这一天小学堂来了个新学生,是清明前后我在周家门口看见的小孩子中的一个。看他个子小,我便领他坐在教室的第一排。但这孩子非要往最后一排坐,如何哄或是骂都不管用,眼看就要上课了,我也不好意思让其他小孩看笑话,也便由着他去了。科举是废除了挺久,但把孩子送来的大人仍坚持要在课上教《三字经》、《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没有办法,那新发下来的教材就只能放到一边,等过几个月再说。私底下我倒是翻了翻,里边的图形图画一看就是小孩子能学进去的,挺有意思。今早新来的学生没有好好听课,老是盯着座位旁边的窗户看,那有棵枝繁叶茂的大树。他看得是那样入神,像被勾了魂似的,以至于我走到边上了都没发觉,课堂上爆发出一阵嘈杂的哄笑。他这才如梦初醒,抬头胆怯地看着我,却又与我对上了视线。我叹了口气,没去打他的手掌,只是拿戒尺在桌上重重敲了一下。然后又沿着走过几千遍的轨道从窗边回到狭小的讲台前。
放学的时候下起了雨,没有打雷,却扬起一股温热的土腥味。没带伞的学生们留在教室里等着被接回去,这样的天气让我想起自己的父亲,他是不是还在淋着雨走街串巷,摇着拨浪鼓叫卖推车上的小玩意?要是又生了病,他该怎么办?我望着灰暗的天空,回过神来时有人叫了我一声,是惠兰,看着和先前并没有多少不同,只不过是衣角被打成了深色,发尾也滴着水。她手里拿着把油纸伞站在教室门口,却没有踏进门里一步,只是扶着门框往里张望。早上刚来的男孩子见到她便沉默地走过去,牵起她的手。她又叫了我一遍。
“好久不见。”我一边收拾书本一边应着,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想谈论什么事,又不敢开口,“这是您家的孩子?”
“亲戚家的,家里看年纪差不多,就给送来上学了。”
“就他一个?”
“对,就他一个。”
在这之后沉默了一阵子,惠兰把男孩的手握得更紧了些,直到他挣扎着把手抽回来。那双孩子的手已经变得通红,正被他不停揉着。而惠兰仍然咬着自己的嘴唇,咽下一口唾沫,再然后她的魂才算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当即她的眼泪就掉下来,砸到地板上,人也跟着蹲下来,捂住脸抽泣起来。她身边的男孩一言不发地盯着她,眼神里满是不解和恐怖,他往后退了一步,又一步,然后开始头也不回地冲出学堂,朝着屋外的瓢泼大雨跑去。我刚要起去追,衣角就被惠兰拉住了,回过头这才看到她被捂住的脸和红肿的眼睛:“由他去吧,唉,全都由他去吧......”
一转头,男孩子就被雨淹没得无影无踪了。我再回头往向惠兰,她仍蹲在地上,只是一个劲地抹眼泪。雨伞靠在墙上,雨水顺着伞尖流下来,在地板上汇聚成一小滩积水。我进教室拿了块抹布擦干净,然后把惠兰扶起来,我从没感觉她的身体有那么沉过,是那种骨子里的死沉,像石头那样,也有可能是浸透了雨水。一双泛红的柳叶眼此时虽然不再有眼泪流出,但此刻却像伤口般肿了起来。我拿起那把被丢在一边的雨伞,在屋檐下撑开,步入雨中。惠兰默默起身,与我置身于同一把伞的阴影下,雨点如珠帘一般从伞的边缘滴落下来,千丝万缕融入地面。
我们一路上都没有说话,只是并肩走着。其实雨伞并不够大,我的肩膀很快就被淋湿了一边,索性就全把伞让给惠兰了,可她也不愿意独自挡雨,便又把伞让给我,几个来回后我们干脆把伞收了起来,将自己毫无保留地暴露在苍天下。经过早些时候周家的男孩盯着的那棵树时,我凑过去仔细看了看它,我的视线虽然在雨水中模糊,却也看见在较低的一条树枝上正盘踞着一条青色的蛇,像吊死鬼的绳套,正对着空空如也的鸟窝吐着信子,闭目养神。肚子鼓鼓囊囊的,似乎是感觉到我来了,它在雨中睁开眼睛,露出尖锐的瞳孔。我不由自主地与它对上了眼,吃饱了的蛇不大可能咬人,那只眼睛里流露出的是傲慢的安逸,它瞧准了我不敢拿它怎么样,因为毒牙,因为斑斓的青色。我移开视线,看见地上有一根被打湿的黑色羽毛,还没等我蹲下去把它捡起来,惠兰就匆匆拉着我跑了。
“你到底有什么毛病?”等我们终于在药铺的屋檐停下的时候,惠兰喘着气问。她看起来又要哭了,却怎么也哭不出来,眼睛像被什么堵着流不出眼泪,“竹叶青你都要去惹一把,多大了?”
我连连向她道歉,却也不知道在道个什么歉,心里又叹气一声。穿堂风吹过,我的视线与风一起越过她头顶的水珠和发丝,望向吹开的门帘后面的周文,他正把什么银闪闪的东西在八仙桌上一字排开,仔细用纱布擦拭着。他的脸比上次更白了些,就像那头乌发是汲取着他的生命而长长一般。与活生生的惠兰相比,站在我面前的仿佛一个纸人,虽然我才是一路淋着雨回来的人,但反倒是他仿佛带着一股霉味,伴着淅淅沥沥的雨声久久挥散不去。
惠兰使劲抹了把发红的眼角,掀开门帘往里屋走去。没有了树木的遮挡,走道里比从前要敞亮些,后门也没有关紧。不知是否是我的错觉,那条门帘后的走道没有记忆中那般幽深又狭长,如蛇的腹中。帘子随风飘摇,一如吐出的信子,我跟在惠兰时候,看她一把夺过周文手里的东西,慌乱中那一排闪亮的金属物件丁零当啷地摔在地上,像绷断的珠链。其中有一件打着转落到我脚边,是一柄餐叉。我抬头看惠兰,她手足无措地站在那,握着一把银勺子。夜长梦多,后来她告诉我,当时在她眼里这些刀叉餐具也成了手术刀和止血钳。
“姐,不是你想的那样。”周文蹲下来把散落一地的银餐具捡起来,然后重新在八仙桌上一字排开,继续擦着,直到金属表面能清晰地倒映出他的脸为止。
再看惠兰,她低着头,只是像做梦一样喃喃念着:“收好了别给爹娘看见......看见了又要骂你......”
“爹没告诉你吗,这是林家托媒婆送来的。”
“哪个林家?”听后她一把抓住了周文的肩膀,让他趔趄了一下,差点坐在地上。
我逐渐感到自己不应该再看下去了,便悄悄撤回到门帘外面,在堂屋里找了张凳子坐着。媒婆?冲谁来的,惠兰吗?我有些不敢再继续想下去,有些事不是我这个外人应该掺和的。屋子里的两个人还在说些什么,但没有在争论,他们说的话只是像柳絮一样,风一吹就静悄悄地落在地上,烂在泥里。若是这样,还谈何婚嫁?不多时惠兰踩着轻快的脚步出来,就仿佛魂都短暂从那副俗世的躯体里飞走了一般。她一把掀开门帘,见我还坐在屋檐下,更是喜笑颜开,把我从椅子上拉起来就抱住了。
“没事了,没事了。不是我,是阿文要成家了。”说着,居然有几滴热泪落在我的后脖颈上。她这才吸吸鼻子,缓了好一会,随后又开口,“到时候啊,我给你发请帖,你可一定要来。就当看在我的面子上。”
“行,行。那我可得等着——”提及婚嫁,我便情不自禁看向惠兰,她从后面顺着我的头发,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眼睫毛扑闪着,我感到脸颊有点发烫,于是把接下来想说的都咽了下去。没准现在还不是时候,我不知道这姐弟俩在屋里都说了些什么,却也跟着惠兰一同松了口气。她虽不似欣喜若狂,却也是劫后余生,看来这份高悬的重担还没砸到我们头上。屋外的雨还在下着,但越下越小,来不及掩盖屋里染上霉味的寂静。
不知过了多久,大概是雨终于停下来时,后面传来沉重的上楼梯声,像走在泥泞里。周文到底有没有透过帘子看见,又或是听见什么?我不大清楚,他也没有对自己即将面临的命运发表什么看法,他手握刀子,却好像沉默才是他唯一可以拿出手的武器。
四
按理说从提亲到成婚,光是良辰吉日就得排到几个月后去。但周文的婚事却来得有些仓促,春天还没来得及进到坟墓里去,药铺门口的绢花和红灯笼就已经挂上了,好不喜庆。收了请帖之后我的日子还是如常,只是不再刻意绕远路了,小学堂里新来的那个小孩也经常由我代为效劳,送回他家里去。有天我照常送他回家时,发现他家里居然没人,大门也锁着。问过邻居才清楚,这家夫妻,也就是惠兰的二姐和姐夫中午时就出去了,说是给娘家帮忙,到现在也还没回来,这才想起明天就是婚期,于是我又只好牵着这小孩过去。
这一路我走了千百遍,本应是闭着眼都能到地方,若是我当初真的闭着眼也好,这样便碰不到迎面走来的新郎官,也便能在夜里睡个好觉了。哪怕现在提笔写下这一段,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仍旧历历在目,残留在眼角的幻觉里。那会天色还没开始暗下来,只是稍微有些阴凉的风沿着巷子吹过,从天上吹下来几点雨珠。那段日子仿佛天天都在下雨,路边的梅子却还是青的,光是看着就能感觉到一股微苦的酸涩。那是清王朝的最后一个梅雨季节,周文散着头发,身上套着红线绣上去的马褂朝我走来,一边走一边扯下马褂上的盘扣。他大抵不是冲着我来的,我猜他甚至没在看路,就这样梦游一样失魂落魄地走在青石砖路上。
本以为他与我只是匆匆擦肩而过,但出于礼貌,我还是叫住了他,问他这么晚了要去哪。就在他停下脚步的当口,我手里的小孩便躲到我后面,把我死死抱住。弄得我想挪开步子都费劲,只好反手去摸摸那颗小脑袋权当安慰。周文没去看那孩子,我猜那是因为他不感兴趣,或是不能去看,只是继续扯着自己身上的马褂,直到把这件绸缎的衣服解下来,披到我身上。
我有些不解,便问他:“阿文,你这是在?”
“你冷不冷?以后不要再淋雨了,最近湿气重,哪怕你仗着年轻也扛不住的。”
“话是这么说,你到底要往哪去?”我想起前些日子他上吊这一出,急忙抓住他的手,那只手像在冷水里泡过一样,“也不是小孩子了。”
周文轻轻把我的手拍开,“没,我就是想出来透透气......那屋子里简直要把我给呛死了,真的!”
“你,你先冷静点,别吓着孩子。”
“我不是有意的......但你且听我说,你总得听听我说话吧——”他把那孩子支走,后者像得了解脱一般飞也似的逃跑了。随后周文只是把我搂住,越来越紧,他枯瘦的身体贴了过来,两条手臂绞着我的脖子而手却用力扭曲地抓着那件马褂,我只感觉被勒得难受,想叫停他,却看见他双眼无神,仿佛还在梦中,又好像泛起点点绿光,简直是要吃人。周文的下巴搭上了我的肩膀,以至于本应该淹没在雨声中的呢喃传入我的耳中:“不如就让你来替我吧......”
他像一条青蛇般越收越紧,我眼前也开始发黑,双臂被束缚着动弹不得,没法挣脱开也没法叫出声来。我从没想到看起来像纸片一样的瘦弱男人会有这么大的力气,我只记得他死命把我往下压,和那天的惠兰一样死沉死沉的,嘴里含糊不清地念着什么,只是他虽然有说的自由,我却没有多余的心思去听,因此也不记得他那个傍晚到底说了些什么,是说给我的,还是说给他自己听的。最后我是在周家的客房里睁开眼的,起初视野模模糊糊的,但四周甚是聒噪,于是没一会我就忍着头疼强撑着坐了起来,只见周文站在墙边,脸上红了一块,正在挨他爹训。
门口时不时走过些佣人或是亲戚,但大多只是低着头匆匆走开,仿佛撞见了男女行房一样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说出去是要打自己嘴巴子的。我坐起来很久没动,想了想还是躺回去,等这爷俩什么时候消停再说。窗户是打开的,从楼下传来香烛的味道,浑浊中带着冷冰冰的烟灰味,让人忽略了它其实来自于火焰。我躺着没什么事干,于是转动眼珠打量起房间来,客房的床头用红纸剪了个喜字贴着,天花板的边边角角也看不到蜘蛛网的痕迹。地板是木头的,这种天气里难免会潮,霉味和香烛的味道混在一起,就这么在眼下灯火通明的夜里散开来。不知什么时候,责骂的声音停了,周文目送着他爹下楼去,没说过一句话,看我的时候那一边脸已经开始发紫了。
我翻身下床,尽量稳住气,问他到底怎么了。他只是连连朝我道歉,我知道他只是在重复刚刚他爹叫他做的,跟我读一句他就照着念一句的学生没有多大区别。
“你姐呢?”我问。
“在楼下洗菜。”他清楚我问的是哪个人,无奈地冲我笑笑,“他们不让我干这个。以后你别让她过这种苦日子,叫个保姆也行......”
我想起周家雇来的那些佣人。
“她从不听我说话,但她愿意听,我这样说你能明白吗?”周文继续补充说,“我希望她能过得比我好。听不见我才好,听不见才好......你在听我吗?我不过是睁眼过那么一次,现在着双眼再也没法闭上了,你没病,她也没病,你们都没病是我病了,可难道我要割掉自己的一部分吗?罢了,别听,他们在给我烧替身呢,你有没有闻到?谁能听我说说话?”
没准他的确是疯了,被周围的人给逼疯了。这是我当时冒出的第一个念头,而和一个疯子纠缠下去是没有意义的。我又开始头疼了,棉花一样堵在脑子里,让人昏昏沉沉的。在我准备要走的时候,周文给我塞了一包用纸包着的什么东西,里面摸着像是药片。下了楼我便看见后院里传来影影绰绰的火光,火盆旁凑了几个人,其中一个便是惠兰。边上站着个道士打扮的人正念念有词,他手里拿着一件旧衣服,我见过周文穿着它的样子。这想必就是替身了。
那道士把旧衣服递过去,我看见惠兰的娘接下后用刀子狠狠扎了几下,然后把衣服和刀子传给下一个人,渐渐的轮到惠兰了。她坐在周文上吊的那棵枇杷树留下的树桩上,那张漂亮的脸一半被火光映照得通红,渗出细密的汗珠,一半掩在阴影里,看不清楚。烟灰飞扬在空中,呛得我连连咳嗽。惠兰手里举起的刀子掉了下来,抬头怔怔地看向我。
“呀,你来了。”她说,随即就闭了嘴。
我没留在周家过夜,那样大的一个宅子,哪怕在其中占据一个小房间对我来说也还是太宽敞了。回家时父亲早就睡下了,几件新衣服挂在屋里,那时候还不怎么讲时髦,就是新衣服而已。只是在昏暗的光线下衣服这么挂着实在是有点瘆人,我就把它们取下来放在桌上了。躺在自家的床上,我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心里是那件被千刀万剐之后丢进火盆里的衣服。若是我们家是绝不会白白糟蹋一件好衣服的,但周家既然是地主,没准一件衣服真算不了什么。房顶上有乌鸦在叫唤,自从那棵大枇杷树倒了之后,它们便只能在瓦片上撒欢了,我睡不着,可第二天一早却又被一阵响亮的鞭炮声给吵醒了,就像在我脑子里炸开一样。
鞭炮还在响,父亲在外面敲门了,我开门一看,他乐呵呵地塞给我那件新衣服,另一件是给他自己的。我穿上后又用断了齿的梳子蘸水把头发抹平,就这样跟在父亲身后出了门去。周家堂屋里铺了一条红地毯,长长的像一条舌头。鞭炮的碎屑洒在地上,被踩过一遍又一遍。我刚好撞见迎亲队伍回来,花轿里下来一个消瘦的女人,蒙着盖头看不清长相,但能从步态上看出缠了一双小脚。我掏出请帖又看了一遍,上面只写了“林氏”二字,这两个字以后也会刻在她的坟墓上。通红的盖头在拜堂的时候还盖着,林小姐熟练地跪下,反倒是周文差点被自己老婆的小脚绊倒,顺势才扑通一下跪下去,跟着稀里糊涂地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去了。就在他跪下去的那一刻,在场的宾客发出一阵欢笑,鞭炮又响了起来,空气里满是硫磺的味道。
五
那天露天的席子占了整个后院,父亲坐在席间不怎么敢动筷子,怕吃得太急让人笑话。我从此以后以后再也没见过周文,他成婚的第二天就抛下了刚过门的妻子失踪了,没留下也没寄来一封信,只剩下林小姐独守空房,现在日夜站在窗外出神的人成了她。周家的大宅里鲜红的帷幔还没撤下来,也不知道这副喜庆的装潢还要挂着多久,是不是要等到出走的儿子回来才肯撤下。后来林小姐站在窗前的时候就少了,既要上厅堂也得下厨房,惠兰和我看不过去,总是偷着帮忙干一点,还不能被瞧见。
林小姐的针线活做得很好,要我看出去开间裁缝铺也未尝不可,但她就是这样埋头绣啊绣啊,专给老周家做衣服。不干针线活时她就得去伺候公婆,把大宅上下打扫得一尘不染,时不时还挨顿臭骂。想来是因为守了活寡。
“你不担心阿文吗?”有一次在饭桌上我问惠兰,她最近总是跑来我家,躲着家里人喝酒。
“担心啊,可又有什么办法。”她的脸上红扑扑的,就像那天烧替身的时候一样,“他总得出去闯荡的,临走前还叫我别担心,他是去治病救人去了。”
“可林小姐总不能......”
“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全家都指着她活呢。”惠兰的杯子见底了,她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水差点从杯口溢出来。我顺着她的眼神往窗外看,但什么都没看到,我大抵是期待着能从那扇窗户里看见什么的,没准是皮影戏一般幽怨的人影,透过窗户瞥见的鬼魅,不要光明正大地出现在视野中央,应当是在视野边缘一闪而过的,与林小姐的身影重合的。但窗外只有两只鸟蹦蹦跳跳的,把尖尖的嘴探进瓦片中间寻找猎物,找到了,就囫囵吞下去,肚子里的虫还是活的。我给自己也倒了杯酒。
到了夏天周文还是没有回来,周家院子里枇杷树留下来树桩被挖走,种上了一棵杨梅树,于是又有鸟在树枝上叽叽喳喳地叫起来了,无非是从房顶又回到了树上。秋天时我和惠兰试着把买来的橘子叠成宝塔,她总是笑我笨手笨脚,然后我们从宝塔的顶端开始把橘子拿下来剥,她总是喜欢把筋络也拨下来,于是桌上 还会多出雪白的一小堆。冬天时清王朝三百年的梦像窗户上结的冰一样碎了,没准周文是预见了现在才剪短自己的头发?现在可是人人都得剪辫子的日子了,可即便如此他还是没有回来,除了林小姐住在他原来的房间以外没人提起他,只是惠兰偶尔还会望着那扇门。
不久后我教书的那间小学堂变成了中学,也算是沾了点革命的光,我并没有被赶走,还是继续在那教着书。老师在教课之前首先得学会要教的内容,也就是说比以往更多的时候我是一名学生,但每个月拿的钱也多了点,我也就有了让父亲在家休息,不要再走街串巷卖货的底气。我说娘去得早,他又当爹又当娘的把我拉扯大也不容易,让他别再糟蹋身体。他却让我拿这个钱去给母亲买点贡品,说是又是一年清明节。
又是一年清明节?我跑去日历边上看了又看,还真没错。在我没注意到的时候,屋外又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交织成薄薄的一片迷雾。阳光没法穿透进来,以至于灰蒙蒙的大地依旧是灰蒙蒙的,未曾改变过。我打了顶伞出门,在路上买了香烛纸钱和几个青团,刚蒸出来的青团有些烫手,但在这种天气里走出去没几步就开始变凉。我把篮子往肩上提了提,又买了一串枇杷。
此时往后看仍有人烟,而再往前走去就只剩下由细雨和从地上升腾起来的雾气遮蔽起来的土路,还真像黄泉路一般,零零散散行走着几个同样来祭拜的人。想必在春天结束之前这一片的雾都不会散了。去年似乎并没有这样大的雾,这样铺天盖地的,细密的浮沉在天地之间水珠之间裹挟着香火,淹没了一切声音,只留下挥之不去的潮湿。我凭着记忆踩着被踩出来的小径来到母亲的坟前。墓碑又湿又滑,已经被春天染上了青绿,又是这样的绿,如同高高在上的树冠和树枝上那条挑衅般吐着舌头的青蛇,铺满浮萍的池塘——拨开浮萍之后底下的一汪死水也是泛着绿的,一眨不眨,无神地望着我。我把手放在母亲的墓碑上,上面的字早就看不清了,她的面容也随着十年、二十年在我人生中的缺席而早就模糊,消失在漫山遍野的迷雾中。若是她确有其人,并且真的有一张脸的话,或许是周惠兰那样的?柔和且温暖,笑起来时有两个酒窝。回过神来时我的手指已经停在她的名字上许久,却还是辨认不出那上面的字迹。
【不如你来替我吧。】
时隔一年,周文没有回来,他的那句话却如此尖锐地折回来刺了我一刀,比清明的雨还要冷一些。所谓替不替又有什么好谈论的,难道人生和改朝换代一样,是想替就替的吗?枯草和新抽出来的嫩叶在地上纠缠在一起,一如纷乱的思绪剪不断理还乱,我便不去想,专心点燃摆好的三根香和两根蜡烛,摆上贡品。没准是因为受潮,第一根火柴没有点着,第二个火柴拦腰折断了,第三根火柴燃烧着绿色的火苗。我把它丢进纸钱堆里,火焰又变成寻常的红色,温吞地燃烧着,烟则往一边飘。我顺着烟的方向看去,在烟雾缭绕的春天里,我见到了她。
“你也是来——”她被烟呛得连连咳嗽。
“我是来看母亲的。没事吧,烟都往你那边飘了,要不你站过来点?”
“没事。”她站着没有动,只是把脸往一边侧过去,好让烟雾不直接吹在她脸上,“清明了,我来给老祖宗上香。”
“老周家的祖坟?”
她有些不高兴,皱起眉头问,“还能有谁家......”
“你没打伞吗?要不要我等下送你回去?”
她摇摇头不说话,我自讨没趣,也不好再继续接下话茬。只得继续看香和蜡烛一点一点地变短,地上的火慢慢变成一摊纸灰,青团也早就凉掉了。可是雨还是没有停,也不算是在下,只是这样轻飘飘地存在着,成了一团不见头尾的雾。她朝着山上更远更高的地方走去,进到雾中,很快就看不见了。
也就是在我回去后不久,有人说周文被找到了。我是从惠兰口中得知这件事的,她把酒碗放下,拿着一个青团慢慢地,心不在焉地小口吃着,大多数时候在嚼。屋子里没点灯,哪怕几两灯油对我来说已经不算什么,我也已经习惯了摸黑生活,坐下来之前她帮着把我家打扫了一圈,可那股霉味仍然挥之不去,它是雨丝带进来的。
她说,手里还拿着吃了一半的青团:“我听说有人看见阿文了。”
“当真?”
“嗯,就是地方有点远。这会正农忙,家里的长工回去务农了......”发出最后一声感叹后她的眼神从我身上移开了。
“没事。”我听出了她话里的意思,“我去吧。”
“咱们一起去吧,到时候会给你工钱的,耽误你那么多天,要是没找到人你也不算是白跑一趟。”
“你家里人放心吗?跟我一起出去,还是那么远的地方......有多远?”
“江苏。”
“那倒也不算很远。”
“你去过吗?”
我摇头,看着她把碗里的酒喝光,说:“我爹挺看中你的,说你肯吃苦,又上进,不像......”
“林小姐去吗?那可是她先生。”
“她啊,她那双小脚走不动远路的。”
六
我去跟学校里请了几天假,又跑来跑去厚着脸皮找其他老师代了我的课,就和惠兰一起坐上了前往南京的火车。初到车站时看什么都是新奇的,我捏着一张车票四处张望,只见一辆钢筋铁骨的庞然大物喷着气向站台这边驶来,聚集在铁路两边的人立刻向后撤去,害怕稍有不慎就被卷入车轮底下。我们惊魂未定地挤上了车,脚下的地面随后开始晃动,两侧的风景向后倒退,将清明时节的雨甩在身后。随着火车开出市区,驶入大片田野和山林,窗外的风景也从飞驰变成了慢悠悠地散步,如巨人一般。
中学的书上有一张世界地图,上面中国和英国隔着一片难以逾越的汪洋,需要搭船过去,像片柳叶似的在海上沉浮几个月。我不知道周文是怎么度过这样的日子的,透过窗户只能看见铺满全世界的海洋又到底是什么感觉,我只知道就连铁路上的一小段旅程也是我从未踏足过的土地,新鲜又充满未知。我把手搭在行李箱上,仿佛它就是这趟列车的锚点,不再去看窗外。到站时我是被惠兰摇醒的,外面已是第二天清晨,她又无奈又好笑,我在半梦半醒地坐在椅子上,歪头看她。
“你怎么这样糊涂。”她不知道哪来的力气把我从椅子上拽起来,提起行李就推着我走,“再不醒醒就坐过站了。”
我便这样迷迷糊糊地站起来,又踉踉跄跄地被推着走,直到出了站台,一阵裹挟着雨点的凉风吹过来才清醒了些。南京那会刚刚被剥夺了首都的位置,只留下一个空虚的窟窿,不流血也不流泪。我和惠兰走在陌生的大街上,靠在一起,而又构成了来往行人的一部分。论繁华杭州也不比南京差,但这又是一个全新的城市,就像关了几天的窗户突然被打开,连带着阳光吹进来的新鲜空气一样,令人感到不自在,好端端就被挪了窝。我们找旅馆放好行李,开了两间房,但又坐在一间房里。惠兰向店家要了壶开水,不是酒,也没有茶叶,味道像接了一壶雨水煮开,透着苦涩的味道。
“别忘了正事。”惠兰敲敲桌子,一只手托着腮,“也不知道这一年过去他饿瘦了没有,有没有苦了自己......”
“他连英国都去过了,还能把自己弄丢了不成?”
“也是,他还能把自己弄丢了吗?”惠兰边附和着,边握紧了拳头。桌板也被她抓出几道划痕,“可有人说,他那次被看见时,不是在南京城里,而是往紫金山上去了。喊他是有反应的,却也就是回头看了一眼,走了。”
“紫金山?他没在城里开诊所吗?跑到山上干什么。”
“阿文他.......走的时候没带什么钱。我悄悄在他的箱子里塞了点,可第二天睡觉的时候就发现那些票子整整齐齐地塞在我枕头底下,数了数,就少了一张车票钱。是啊,他跑到山上干什么。”
“山上也住人啊,山里人也要生病的。”
“这我知道,可山路太难走了啊。”
是啊,山路实在是难走,那铁路、水路就好走吗?靠着自己的双脚一步一步爬上山去,孱弱的身形在重力与疲惫的作用下摇晃,能这样走下去的人想必是走了太多曲折蜿蜒的路,对脚下早就麻木,只盯着前面,眼看着自己要去往何方。这样一个人,用雾去挡住他的前路是残忍的,叫他回头也是一种加害。有人在山上等他,这就足够了,人有时候得在自己肩上扛点什么东西才能继续走下去。
我们没有耐心等到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就雇了个干力气活的,准备到紫金山上看看。那不是一座高山,南方从来没有什么高山,但从山脚往上看,却还是不由令人感到敬畏。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这紫金山上的仙怕就是里面埋的帝王将相了。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往上走,不知不觉居然落在了惠兰后面,只见她义无反顾地踏过一节又一节台阶,没有台阶她就扶着身边的树往上攀,似乎根本不需要任何指引,血缘中挥之不去的纽带像血管又像脐带,与其说是指引,更不如说她是被如此错综复杂纠缠起来的血肉亲情拽着,一步又一步,朝着那块她失落已久的另一半渐渐靠近。
跟着走了好一会后,我发现自己并不是落在惠兰身后,而是根本追不上她。她就像一片叶子,不,纸片?上面用笔画着五官的一张纸片,弯弯折折,却始终立着不曾倒下。山上淋过几场春雨,被染上鲜绿色,路边的树枝晃晃悠悠地伸出来拦在路上,被她随手折断,而不是弯腰或是绕开。树枝的断面渗出乳白色的汁液,我似乎看见有一条长着鳞片的细长尾巴蜿蜒而过,藏进了深深的密林里。林子里安静得出奇,是连墓地里都不曾有过的寂静,惠兰还在往前走着,笔直地,折断了面前所有胆敢阻拦她的树枝和藤蔓而没有一刻停下来休息过,很快她就偏离了被踩出来的山路,而是朝着更狭隘,更茂盛的地方去了。
就在我准备跟着她走进那片枝叶繁茂之地时,随行的脚夫一把拉住了我。我没说话,只是不解地转头看着他,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比起单纯的害怕更多的是敬畏。
“别去。”他说,带着北方口音,“这座山上可邪性,这姑娘怕不是被精怪迷了,我刚刚看她走路的样子就不对劲。”
“难道你我两人都追不上她吗?”我使劲挣扎着,但他紧随其后的一句话却让我僵在了原地。
他说;“你没看见林子里的东西?”
“什么?”
“一对绿幽幽的招子啊,你没看见?冒着鬼火的。”
“......行,你说那怎么办?”听到这里我反而心中得了点无名的安慰,再看过去时,哪有什么绿幽幽的鬼火,自然也没了惠兰的身影。
此时天色已晚,几颗星星点缀其中,他抬头往着天,辨认了会方向:“这附近有个村子,我就是那里人。”
村子里可以算得上贫穷,但并不荒凉。梯田里的水稻还没长高,远远望去像一片杂草。天还没完全黑下来,我怀着不安的心情住进了一间小庙的寮房里,虽说是小庙,却修缮得十分完整,和村里大多房子不一样,是一砖一瓦搭起来的,外墙被涂得鲜红,我的衣服也被沾上一片未干的鲜红。跪垫最上面的那层布料已经被跪破了。天花板上那根横梁笔直而粗壮,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寮房里没有窗户,只有一张床脚长了蘑菇的木床,躺上去嘎吱作响,在潮湿的空气里散发着霉味。我流了一晚上的汗,等到了半夜被闷醒时,才听见屋外密集的雨声,而雷声总是隆隆的,半天打不下一个霹雳,在这间没有窗户的漆黑房间里显得格外死气沉沉,像死人在坟墓里透过头顶的泥土听见的脚步声。
一开始敲门声和外面的雷雨粘稠地混在一起,后来我才听出来那是用指节叩击木门的声音,开门时我就猜到了那是谁,只是那双眼睛真如脚夫所说的那样冒着幽幽的绿光,一瞬间又让我怀疑那真的是他?抑或是精怪所变的?
“你已经死了,回去吧。”我也不知道他能回到哪去,是黄泉路上还是那个锁着他的家,我不知道。
他没有回话,只是断断续续地从喉咙里发出拉风箱一样的声音,一道闪电划过,刺眼的白光中我看见他的喉咙已经被割开了,我解开套在他身上的大衣,浸透了雨水和泥土的厚实布料,水从我的指间溢出来,在下一道闪电落下时我看清了大衣下被掩盖起来的血污,然后是敞开的躯干,可里面什么也没有,内脏早就被掏空了。
第二天周文还站在我的房间门口,我帮他又把大衣的黄铜做的双排扣给扣上,手上沾了些铜绿。昨天的脚夫吊死在房梁上,他自己是不可能上到那地方去的。庙门外传来浑浊的香火气,熏得正殿里供奉的神像都有些模糊。村民们在门外烧着香,摆上豆腐和年糕当作祭品,但没有一个敢越过门槛一步,他们只是看着。我拉起周文的袖子带他从庙里走出来,人群默默让开一条道路。
在顺着山路往下走的时候,我见到了还活着的惠兰,她毫发无损。昨晚下了一夜的雨,她却没有一点被淋湿的迹象,只是头发有点散乱。她递给我一个手提箱,是里面整整齐齐地装着西医要用的东西,有很多东西我叫不出名字,就不在此赘述了,还有一副眼镜,我把它戴回了死者的脸上。我不记得我们是怎么带着周文的回去的,只记得和来时一样坐了火车。如果他还活着,那为什么要给他办一场葬礼呢?
七
我亲眼看着他的尸体被装进棺材里,实际上,他是我亲手放进去的。那副身体很轻,大概他不仅掏空了内脏,还流光了全身的血。那些血在凝固之前就离开了他的身体,以至于皮肤上只剩下苍白,而没见到青紫色的淤青或是尸斑。他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半睁着双眼,像是睡着了,但无论几次都没法合上。最后周家老爷实在是不耐烦了,便叫林小姐过来把尸体的眼皮缝上。后者自然是不敢违抗的,只好强忍着恐惧走上前来。她抖得十分厉害,面色比躺着的死人还要难看,以至于针都掉下来好几次,四次掉在地上,还有一次掉在棺材里,她只好一只手死命按着自己的手腕,好让另一只手伸进棺材和尸体的缝隙之间摸索那根消失的针。
随着一声尖叫,我猜那根针已经被找到了。它刺进了林小姐的肉里,她皱着眉头把它拔出来,指尖冒着血,正好滴进尸体半睁着的眼睛里,然后那双眼睛闭上了,在脸颊上留下一行血泪。
“完了......”林小姐跌坐在地上,惊惶地望向四周,“你们有没有看见!有没有看见啊!”
没人回答她,只是默默合上棺材盖,既然事情解决了,也无需过问它到底是怎么解决的。先前的道士也站在棺材旁边,用一把折扇挡着脸,似笑非笑的。周文的葬礼比他的婚礼要敷衍许多,几个人把棺材一抬,趁着夜深人静把他埋进祖坟的角落里就完事了。那道士吩咐着让别人干这干那的,自始至终都是一副白瓷观音般凝固在脸上的神情。
“你给这家人做事多久了?”回程的路上我问他,手里提着的灯照不亮他的脸。
“马上就不做了......你可知道,老周家命里本就没有香火?”灯火晃动间他脸上的阴影也摇摆不定,“既然他死了,我与这家的缘分也就到此为止,倒是你,你的福气到了。”
八
我将信将疑地回了家,算起来明天还得回去上课,而到家时已经是深夜了。父亲在自己的房间睡着了,呼噜声隔着门传出来。我把灯搁在桌上,望着那棵枇杷树曾经扎根的地方,如今对门那间大宅似乎又幽深了一些,变成了连月亮都照不进的地方。第二天我是趴在桌上醒来的,晨光十分刺眼,这场延绵不绝的雨终于是停了,窗台上的积水闪着七彩的光。我回去上了一天的课,许久没有碰过的课本读起来有些生疏,但照着事先写好的笔迹念下去也不是什么难事。这天过去得很快,放学的时候阳光斜斜地透过窗户照在讲台上,照得漂浮的灰尘闪闪发光。和闪电劈下来那种惨白不一样,夕阳虽然耀眼,却又温和许多,像夜里的一簇篝火,是切切实实带来了温暖的,道士说我的福气到了,可我只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正在回暖,回到春天里原本的温度。
干燥的路面踩起来让人舒服不少,将落未落的太阳照着来往的行人,化作人的背上,脸上,头顶上闪烁的金色光斑。对面摇摇晃晃走来一个女人,我认出那是林小姐,像一具行尸走肉。她要是撞上人的肩膀或是踩到别人的脚就停下来道歉几句,脸上没有任何表情。那并不是真的出于歉意,只是一种习惯,身体的本能反应,就像兔子见到狗就要跑,狗看见陌生人就会叫一个原因。经过我身边时她没认出我来,是我拦住了她,或者说是试图拦住她,因为她只是什么都没说,把我推开后继续走她的路去,这时我才发现她提着一袋纸钱,就跟清明节那天一样,她要给她陌生的丈夫上坟去。
沿着她来时的路——说到底只不过是顺路,地上每走两步就能踩到纸钱,没准是被风吹下来的,要不就是她一路走一路洒。回到家时太阳虽然已经落了下来,可天还没完全黑,纸钱从周家的大门洒出来,一路延伸到看不见的坟山上。惠兰正扫着地,把自己家门口的纸钱都扫成一堆,再点着,一开始只冒出了一点呛人的烟,而后火焰便像睡醒了一般,海浪一样热烈地起伏着。她就蹲坐在门槛上,望着这一堆逐渐被吞没的纸钱,我悄悄坐到她身边,她没说什么,只是继续看纸钱化成灰,然后毫无章法地被风吹起来。
“他不要。”惠兰揉揉红肿的眼睛,从头发上取下一片纸灰碾碎,“风没打旋。你说这是何苦呢,连亲姐姐给的都不要。”
“他活着时不也没要过......”
“芳雯出门的时候我劝她别白跑一趟,我说他是不会要的。”
“芳雯?”
“林芳雯,她没告诉你名字?一年了......也是,她好歹算个有夫之妇。你知道她跟我说什么吗?她说‘我就是想跟他说说话,想把一整年没说过的话全都和他说说。’你在听我说话吗?我说爹看你挺顺眼的,准备给你介绍一份新工作呢。”
“啊?哦,当家教吗?”
“你想不想去大学教书?”
“大学?”我慌忙摇头,“我连大学都没上过,怎么教大学的书。”
“我爹说先给你当两年助教磨练磨练,等时候到了就提拔你当教授。”
“为什么?因为我给他儿子收尸吗?”
“不全是......”她盯着我看了一会,“你自己懂的。”
周文头七那天林小姐一去不回,听人说她死在了自己丈夫坟前,死相很是凄惨,像是被活活吓死的。我自始至终没见过她的尸体,没准是就地埋了,因为我给母亲上坟时看见周文的墓碑旁边隆起了一个新的土丘,已经长满了野草。我没想到她居然会连墓碑都没有,更别提在上面刻上林芳雯三个字了。
后来的几年就不多赘述了,我成了杭州大学的一名助教,然后是副教授,转正的那一年在众人的视线下我与周惠兰结了婚,这件事似乎没有留给我选择的余地。我还记得掀开盖头时她的笑,阳光很晃眼,我看不太清,但她终究是笑了,婚礼那天到处都是鲜红的,鞭炮响过一遭后便是敲锣打鼓,好似过节般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