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汉尼
档案一:
废旧日记一:
到今天为止老师已经在实验室里三天没出来过了。迪克森说要不我们把老头子敲晕了扛出来吧。我说算了,老师年纪大了,又不像加里安老师那样身强力壮的,我再去劝劝。
但其实我们都知道,把这一个学院的学生全派去劝老师也劝不动的。沙利叶一人能单挑一个学院,老师一人能挑十个沙利叶。
但是老师这个状态,怕是还没把研究搞定就得累瘫。
我去帮帮他吧。
废旧日记二:
偶然会思考我们研究这些云里雾里的东西到底是要做什么。
沙利叶的本专业是法学,迪克森的是哲学,我的是神学,然而除了教授我们这些,老师明显倾注了大精力在那些关于“神”的研究上——那个来自地底的怪物。
据说是考古系的教授和学生们在前代的遗址中挖出来的,那地方已经一千年不见天日了,那群怪物竟然还活着,多亏了当时加里安老师带着猎手们都在。
我听说当时貌似死了不少人?老师貌似也是那个时候受伤才退下来专心做研究。
那个生物我没法描述。它盘踞在遗迹深处的祭坛上,除了起起伏伏的脉动,几乎看不出别的活着的痕迹。我是没法去亲眼见见它了,这时候我就开始嫉妒沙利叶和迪克森猎手的出身了。不过据沙利叶说那怪物比上星期素描课上那个腐烂的茄子还恶心,迪克森去采集样本回来后甚至两天没吃饭。
真让人好奇。
废旧日记三:
老师认为“神”可以拯救这个腐朽不堪的世界。他认为如果能和神接触,得了神的垂青,世界就能重生,回归到纯洁无暇的状态,而不是现在这个混乱的样子。他致力于能“见到神”的研究。
为此他和加里安老师吵了不少次,几乎每一次都是惊天动地的。老师对于政府那群人一直不满,所以才会对政府和学院两边都管的加里安老师有所不满?他还警告沙利叶不要沦为那种人。
与此同时我开始接手老师无暇顾及的“神血”的研究。
沙利叶责怪我不应该以身试法,但是白鼠和人的差距太大,我们无法得到可靠的数据,我又不能拿活人实验。就当是为了人类献身吧。
废旧日记四:
直接与“神”的交流失败了,我们无法把那些艰深晦涩的语言用当今任何一种语言表达出来。
但是收获依然有,神血的研究取得了突破。这种液体似乎具有治疗的功效。这几日下来我的精神好得过分,以前我做不到连着四天不睡觉。
今天下午路过操场时,被体育队的学生撞倒在地,手擦在红砖路上破了一大块,然而还没到医务室就好了。
这一点先记下吧。真希望这“神血”能治更多的病,那我就能把它带回我的家乡,每年那个地方都会因为疾病死掉很多人。
废旧日记五:
老师不同意我的想法。他说人们是心里病了,要救的是人心,而不是身体。我们险些吵了一架。
我不明白,照着老师这种方法,还没见到神明估计人类就要死绝。外面瘟疫已经开始蔓延了,我们怎么能坐以待毙。
迪克森笑老师就是个迂腐的老头,脑子在实验室闷坏了。
今天据说有个生物学的学生失踪了,好像是叫阿特留斯来着,我在老师的实验室见过他,不过我们不是一个组的,没怎么接触过。实验室还少了一瓶可疑的样本,那个样本是我亲手贴的标签,前几天它变成黑色的时候一个实验室都沸腾了。
老师为此大发雷霆。
废旧日记六:
今天是我在这个学校的最后一天,东西已经收拾好了,明天马车来了我们就可以走了。
我还是拒绝了老师的邀请——留校做他的研究员。我理解老师渴望拯救这个世界的想法,我也一同想,在我的家乡,每年有大批大批的人因为恶劣的环境死去,我相信还会有更多的人也出于同样的困境。“神血”大大强化了我的体质,从注射那一天开始,我极少生病也极少受伤。老师说的对,那个怪物,现在我想喊它作神明了,它真的带来了拯救人类的希望。
沙利叶决定和我一起走了,迪克森说他无所谓,去哪都行。
(日记到此结束,封底的羊皮上有火燎过的痕迹)
档案二:
旧信件一:
给蔷薇城主:
你确定这次猎杀你不来?没你我们可得苦战了,我到现在还是很怀念你那套用植物攻击的方式,帮了我们大忙了。
穆勒那小子的研究已经初见成效,前线的猎杀效率已经提高了很多。我记得他是你师弟来着?你们那个学院真就是什么怪物聚集地吧,这种变态东西都能研究出来。
洛里斯
于教会疗养所
旧信件二:
给疗养院长:
你帮我把这群怪物砍掉?你帮我砍我就去。
我和穆勒不是很熟。我们的确都在贝托利斯老师手下学习,但是我更多时间是在外奔走,只有交接样本的时候有过接触,他才是纯科研人员出身。
不过我得告诉你,少用神血,鬼知道那个东西后面会有什么副作用。我希望我现在的状态是因为我自身血统的关系,如果是,那就最好。
哪天你安排一下让穆勒过来取一下我的血样,我在动物研究方面没他好,更何况我现在没时间研究。蔷薇城里的怪物都快要溢出去了,要不是我会冶炼,估计我早就按不住它们了。
还有这次你去更合适一点,偶尔让洛里加歇会。
阿特留斯
于蔷薇城
旧信件三:
给给蔷薇城主:
我也想去当领队。但是你该看看我哥把我打成什么样了,我现在是躺在床上给你写信。我这个样子已经被整个疗养院的小护士们笑了一圈了,我还要不要威严了。
但是这次我真的有要事找你。你该劝劝我哥,他又钻牛角尖了。我已经和他说了很多遍,高登的死不是他的错,我们都没料到那个怪物竟然能把人变成那样。
话说你知道高登的死讯了吧。说真的……也有我的错,出发之前猎手们都曾经在疗养院接受治疗,当时高登也在,只不过状态不是很好。那个时候他的精神已经有些恍惚了,夜晚总是做噩梦,为了不干扰到同房的病人我专门给他腾出了一个单间。本来如果他那个状态持续下去,我没打算放他参加这次猎杀,谁知道出发前三天他竟然清醒了。我以为他没事了。
现在想想我真该听我第一直觉的。
洛里斯
于教会疗养院
旧信件四:
给疗养院长:
我知道,加里安老师把照片给了我一份。
你俩当初就该换职位的,他才是适合守在后线那一个,他太善良了。你们去之前我怎么说的?那群神明和我们以往的敌人不一样,不能用以往的经验看待,这次注定死伤惨重,你看看我都被这神血害成什么样了。
不过说真的,洛里斯,高登的尸体你们解剖了吗?我在照片上看到高登的尸体似乎生出了奇怪的组织。不,我不是指那个水生"神明"造成的影响。那只大牡蛎的资料穆勒有发我副本,它能造成的影响貌似局限于水,那些村民们的尸体上出现的增生组织全部都是水生生物的特征。
相信我,我才是你们中间对海鲜最了解的那个。
但是高登的尸体,我希望是我看错了,那种组织明显不是水生生物能长出来的。你最好把行动中所有人的尸体都检查一遍,尤其是我们的人。村民们的尸体是很好的对照组,我希望是我想错了,或者是那只大牡蛎掖着藏着某些我不知道的能力才造成了这种现象。
话说穆勒那小子呢?我给他发的信件一直没回,他什么时候来取我的血样?你转告他一下如果要来请提前发信件约时间,蔷薇城的兽潮最近波动很奇怪,我得提前给他清理出道路。
阿特留斯
于蔷薇城
旧信件五:
给蔷薇城主:
不可能,把这个职位给我哥他会直接疯掉。
他那种单纯的人只适合为了理想搏杀到最后一刻,死在战场上是给他的最好的表彰。
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见到穆勒了。上次那场猎杀之后他一直躲在办公室里不出来,明明他自己带人发动的猎杀还要我替他去给政府汇报。然后有一天这小子就人去楼空了,只给我留了信件说带着他的信徒们取稀望镇了。
我走不开,现在疗养院和协会那边一团乱,加里安老师和我已经快要顶不住了。
阿特留斯,我只能求你一件事,如果有朝一日你能摆脱那个神血的诅咒,离开蔷薇城,请记得一定要替我把教会的疗养院炸掉,我记得你的蔷薇打人可带劲了,你能干掉这群混蛋的。
洛里斯
于疗养院
旧信件六:
给疗养院长:
洛里斯你给我把话说清楚。什么叫你哥坐上这个职位一定会疯,洛里加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
关于猎手们的尸体解剖如何了?我希望你至少给我回个话,哪怕毫无进展也可以。穆勒的情况我有听说,水晶教会在南方活动很频繁,消息都传到我这里了。
洛里斯,给我回话。
阿特留斯
于蔷薇城
档案三:
《研究手记》
圣空会研究手札一:
最近只是忙着把在教会时的研究成果搬过来。
神血的注射者一部分出现了疯狂的现象,但是不常见,可能这就是神血的副作用。一部分患者叙述他们在瘟疫痊愈后时常做噩梦,梦的内容出奇一致——遗迹深处那个怪物。
我们解释这是因为神的威严过于强大,体弱多病或是精神脆弱者无法承受神过度的怜爱,他们那是强者才会感受到神的恩典。
圣空会研究手札二:
我把我离开教会自立门户的事情和阿特留斯说了,他只说让我小心一点,神血的污染功效没人说得准,少用为妙。
我相当佩服他,在自身被神血完全污染的情况下依然能保持理智。对于神血的污染我们隐瞒的很好,穆勒当然不知道这个事,只有我和沙利叶知道的一清二楚。我们对净化协会派来协助的猎手谎称那是新型的瘟疫,我们需要回收尸体进行解剖。的确我们需要解剖,研究的不是瘟疫,而是神血的副作用。
尸体全部死状凄惨,能保持住人的样貌是最体面的死法了,甚至有一位从内到外完全失去了人的模样,变成了一种野兽的混合体。我们摸不准这种污染究竟会在什么时候发作,作用又会到什么地步停止。唯一知道的是患者在开始变异前精神状态会迅速恶化,频繁地梦见神明,最后结局不是发疯死去就是病变兽化,少部分止步于前者,剩下的多为二者皆有。
圣空会研究手札三:
所有研究中病患的口述最让我感兴趣:他们梦见了遗迹深处的神明。
阿特留斯之前在和穆勒的通信中也有提过,他梦见过那头怪物,坐在遗迹中央,满头的眼睛全部睁开,整个脑袋如同一株盛开的向日葵,充满肉质感的触须环绕着它的脑袋,其中一根柔柔伸向他。后面就没了,阿特留斯生怕自己的噩梦又成真,生生阻断了梦境。
但是不同之处是阿特留斯多次梦见清醒的神明,而小村落里的病患们到死也没梦见过那种场景。这是否是某种暗示,暗示需要某种条件才能达到见到神明的标准?也许老师的研究能给我一点答案。
圣空会研究手札四:
今天去取血了,真不敢相信这才几年,遗迹周围就荒废成这样,教会那边的需求量不是很大吗,前一段时间他们还为了协助猎手们的围剿行动贡献了大批血液。
难不成他们找到了人工造血的方法?
圣空会研究手札五:
也许我真该把猎手们作为研究对象。
海滨小村的惨剧已经传到我耳中了,双方损失惨重,猎手们险胜,之前教会送去的大批血液全部耗尽。然而即使这样,活下来的猎手们依然没有任何病变的迹象。这种计量注射到普通病患身上已经有大概率会出现病变了。
但是最令我气愤的是他们竟然是为了屠杀一位未出世的神子,据说那神子死前的哀嚎污染了整个海域,把整个渔村落化成了人间炼狱。这就是猎手们会损失惨重的原因。我竟然会觉得他们活该?一个能接触神的机会就这么被浪费了。
不得已,我曾请求阿特留斯能否把那个梦境看到最后,他干脆地拒绝了我。看来我只能另寻出路。
圣空会研究手札六:
在这位猎手身上的实验出现了突破。
样本接受了寻常两倍的注射量才出现病变,最后一次梦里出现疑似即将醒来的神明。
然而样本没能挺过那一次。
圣空会研究手札七:
也许我能替贝托利斯老师完成他的研究。
要见到神明,只提高“眼”的数量还不够,“眼”最多只能看清不洁的真相,顺便稍稍稳定心神,还需要神血的加持才能见到神的真身。猎手们脑中的“眼”较寻常人更多,体质更强,难怪他们能看见即将苏醒的神明
我就要成功了。
圣空会研究手札八:
我得把这里收拾干净。神降临的地方不能满地污秽,是我的疏忽,血迹时间久了不清理真的难刷。
今晚的集会上,神将要降临圣空会。
老师的遗愿将在今晚完成。
档案四:
留言板留言一:
给小狮子:
所以你就是加里安老师说的那个新来的猎手?你的问题真是刁钻,想不到老头子有一天也会犯懒踢皮球。
首先我得和你挑明,我的确知道一点关于水晶教会、圣空会和圣歌团的事,但是我离开学院的时候穆勒他们几个还没毕业,后面我基本没有离开过蔷薇城一步。与其从我嘴里挖信息不如去实地调查最好。
其次别想着来蔷薇城见我,这里不是给你们这群菜鸟准备的。
阿特留斯
留言板留言二:
给小狮子
不,你进不来蔷薇城的,你加里安老师上一次进来都说费事,你受不了的。
看来你见过伊恩了。他的小教堂怎么样?以后来不及回净化协会就去他那里躲躲,顺便帮他找找幸存者。
关于你哥哥,我只是听说过一点他的事,我们没有深交过。他的确和我是一批的,同期的我记得还有达里安。你去找他问问吧,他要是没死在瘟疫兽潮里的话应该还在稀望镇的旧镇遗址那里。伊恩和洛迦留斯不太可能知道你哥哥的事情。
关于伊恩的力量,那是来自教会神明的庇护。教会这些年越来越玄乎了,我是有点看不懂了,不知道沙利叶和穆勒他们后来怎么搞的。
当心点,伊恩并不是教会的高层,所以他的态度不代表教会的态度。实际上,伊恩已经很多年没回过教会了,你最好记得这一点。
阿特留斯
留言板留言三:
给小狮子:
严格来说伊恩是已经叛出教会了,用他的话说。具体原因他没和我讲明,只说了以后要长期守在圣域中心的小教堂里。
关于圣空会,当时我和迪克森通信过几次就没有回音了,他提到过他带着一批信徒北上去了一个极北之地的小村落。最后几封信里提到过他在进行召唤神明的研究。
诊所的事我知道一点,稀望镇里唯二的两个安全庇护所之一。如果按照加里安老师的说法,你哥哥的确在那,他不可能认不出你。所以那个同名的人,要么真的是同名,要么你就得提防着。
没事多跟洛迦留斯学着点吧,或者你去找达里安也行,前提是你得能进的去旧稀望镇。我记得我以前还和洛里加在那里并肩作战呢,想不到都过去这么久了。
阿特留斯
留言板留言四:
给小狮子:
你竟然真的进去了?!加里安老师竟然会放任你进去!?
我去找你,如果你回来后看见这段留言,去伊恩的小教堂等我,别瞎转悠。稀望镇已经不是我记忆里那个小镇了。
阿特留斯
档案五
信件一:
加里安老师:
不,恕我必须拒绝您的要求。蔷薇城地属极北,入冬后更是暴雪不停,并不适宜现在拜访。如果您依旧执意前来,请等来年开春后携带这封邀请函去往圣域北方的林地,我会派马车前往迎接您。
如果您决定前来拜访,请提前通知我,我会把整个城堡打扫干净。
阿特留斯
于蔷薇城
信件二:
加里安老师:
感谢您的关心,我在这里生活得挺好的,伤口也没事。这些血液改造了我的身体,我似乎变成了什么刀枪不入的怪物,我现在也是穿着单衣在写信,窗子外面大雪呼啸。
我同样渴望回归战场的日子,高登他们如何了?他还是一样喜欢那些大锤子吗?我听说我走之前学院那边武器专业的学生研究出了一种新型的火炮,老师您要不要给他问问看?
我是回不去了,现在只有这个蔷薇城还能锁住它们。如果有一天这血液给我下的诅咒解除了,我也能重回战场。
阿特留斯
于蔷薇城
信件三:
加里安老师:
很抱歉要麻烦您这件事……可否请您向贝托利斯老师的那名学生,好像是叫穆勒,询问一下关于神血的具体信息。
我最近有点控制不住它们的生长速度了。简直和野蔷薇似的,杀了一波又来一波。我用荆棘把整个城锁上了,希望明年开春您来做客时我能把它们清理干净。
阿特留斯
于蔷薇城
信件四:
加里安老师:
我和穆勒是一个实验室的成员,他是组长,但是因为我们负责的方向不一样,所以我们仅有一些工作上的接触。他才是那个在神血对大型动物的影响研究方面最好的人,我只知道一些植物方面的知识。
我明白现在整个实验室应该已经陷入愤怒中了,尤其是贝托利斯老师。我在此表达我的歉意。只是我无法放任那些危险的血液留在学院里,一份被污染的血液就够要命了。是的,我偷走的那份样品不是什么特殊的样品,那是个被污染的样品。
您曾经问过我为什么要带着它逃到蔷薇城。一来蔷薇城足够偏远,二来这里足够荒芜,那些怪物在有能力接触到周边的村落前就会饿死。其实这里也是我祖先的城堡,几代前家道中落后我的祖辈们就离开了那里,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足够安全的地方。
穆勒可能和您说过神血的治疗功效,您也希望把这一点用在协会猎手们的补给上。发掘遗迹时的悲剧我们不想再看见了。我和您持有同样的想法,虽然我被分配到了植物组,但我依然密切关注着穆勒的研究。
但是植物组的研究很不尽人意,每天半夜我都能听见它们在“哀嚎”。老师您相信吗?在实验前它们都是理智的、清醒的、还有着普通生物的反应,但是接触神血后全变了。不管是注射了神血,还是从各种方式吸收了神血,那些植物转天就变得暴躁、疯癫,跟患了狂犬病的狗似的。表面上没人能看出来它们已经疯狂,学生们只记录植物的健康状况,没人留意到它们的精神已经被破坏殆尽。
出于安全考虑我也和穆勒一样注射了神血,您知道的,在协会那时我就体质特殊,出了事我也更容易扛过来。但是这就是噩梦的开端。
一开始我的感觉和穆勒的记录一样,精力充沛,身体感到前所未有的舒畅。离开了公会后我很久没感受过这种感觉了,我现在还是很怀念和洛里加他们并肩作战的日子。但是后来事态就不对了,我总是听见梦里有野兽在嘶吼,就和那些植物的吼叫一样。
我只当是副作用,毕竟穆勒的身上还没有出现问题。后来有一天我被派去遗迹采血(反正学院里只有我一个是正儿八经的猎手出身),在采血过程中我遇见了没有被清理干净的怪物,匆忙应对时我也负伤在身,当时只是匆匆包扎了一下我便继续深入遗迹。
等我采集完血液回来时,我遇见的是一株完全癫狂的怪异植物,斩杀之后我在其根部的苔藓上找到了我的血液,我没留意到我的血液溅到了一株苔藓上。
神血的污染功效暂时没在穆勒的那组出现,也许是单对植物才有,而且即使是有了中间媒介也依然具有传染力。回到学院后我一边进行我自己的研究,一边小心护住我自己的血液不要外泄。
但是一切已经迟了,穆勒也许和您谈论过学院里的闹鬼事件?那些不是鬼,是从我的血液里分化出去的怪物。我采集的那瓶神血隔天就变成了黑色,也许是我的血液混进去了。每个晚上我的噩梦都会如期而至,而梦里那些扭曲的半人形怪物隔天就会出现在学院里。
如果那瓶被污染的血液被用于实验,我无法想象会是什么结果。
阿特留斯
于蔷薇城
信件五
加里安老师:
不用安慰我啦老师。蔷薇城除了偏远别的都挺好的。这里的藏书足够丰富,我觉得我这一辈子都读不完了。
听说穆勒他们离开学院建立了一个教会?我真心祝福他们能够顺利。南方的瘟疫我听说了,感谢您把神血可能的副作用告诉了他们。
也许您可以帮我问问我最近食欲和倦意消退的事?上一次我在图书馆里不眠不休读了整整三天的书依然没事,期间滴水未进。
我感觉事态要脱离控制了。真希望这只是我自身毒血带来的副作用。
阿特留斯
于蔷薇城
信件六
加里安老师:
能听见病人们没事的消息就好,希望有朝一日猎手们也能用上神血。
要不是我得控制这群怪物,我也想加入洛里加他们的队伍。我希望能在别的地方动动筋骨,蔷薇城的每一块转我都要摸透了。
您说的小村我是略有耳闻,在南面的海边,我采血时会路过。那不是什么险恶之地,村民大多是虔诚的信徒,靠海捕鱼为生。杀起鲸鱼一把好手,杀人就算了吧。
关于古神这种事,我一直和贝托利斯老师相信同一点:神明不止一位。我走时遗迹的文字已经被解读了一部分,除了被我们发现的那位神明,明显应该还有更多神明的存在。当时的人们明显获得了神的垂青,该文明也一度步入辉煌。也许他们的毁灭是触犯了神威。
阿特留斯
于蔷薇城
信件七:
加里安老师:
虽然知道这封信到您手上时小渔村的猎杀已经结束,还是要祝您一切顺利,切记路上小心。
阿特留斯
于蔷薇城
信件八:
加里安老师:
很久没听到您的回复了,一切顺利吗?
我现在已经离开了蔷薇城,正在前往稀望镇的路上。往后我们可能要在稀望镇相聚了。
我听说了外面的动向,但我没想到有这么严重。
我已经回到学院了,这里的状况和外面一样严重,已经没有救了,到处都是穿着学士服,抱着书本的怪物。我没找到贝托利斯老师,连遗体也没有,我希望他是逃走了。
我曾经听闻这里发生过一场灾难,我曾向洛里斯和洛里加同时发送信件询问,但是都没有回音。
我会尽快赶到稀望镇,我听说那里还有新的猎手在维持秩序。但是我也听说似乎新人们没有人指点?有个小狮子告诉我所有情况了,伊恩和洛迦留斯都是好孩子,现在我得赶过去找他们。
至于疗养院那边,可以麻烦老师您去查看一下吗?我应该是没空过去了。
阿特留斯
于阿特金斯学院
档案封存备忘:
给不知名的人:
我是沙利叶,你知道我是谁,所以你知道我现在写下的这些是多么的有分量。
离开,离开这里。
我知道你来做什么,你来找那种液体。你不是第一个到这里的人,你也不是最后一个。当然你大可以不用来到这里,外面已经遍地都是神血。
神的血液在他的子民体内繁衍。然而我们承受不起这份超量的馈赠。
这是我们的错,我们打开了盒子。
但是我们有什么错,我们只是想救人们,黑色的瘟疫在地面上肆虐,我们目睹了至亲死去,所以我们才要去阻止瘟疫。我们有什么错,我们只不过想击败魔鬼。
我们借助了魔鬼的力量去击败另一个魔鬼……wyyyy
能够把档案带到这里耗费了我全部的体力,我把手上所有的神血全部注射了才能走到这里。
走,走,穆勒,已经,死亡……
我的视野开始发黑……esfsf……我,不,坚持……
我们失败了。
不要……打开……好饿……
离开,离开,离开,离开,离开,离开,离开!
评论要求:笑语
如果说边阙最近有什么烦恼的话,大概就是一些和朋友相关的事情,本来认为自己都已经死了就不用去处理人际关系了吧。
哦,死人也逃不开交朋友这件事。
比起说交朋友不如说是——该如何把手里的这两张下午茶券给用掉,这件事。
身为哀悼者,那么曾经那个边阙就不复存在,人际关系社会身份也随之消失,一个人的死亡带来的仅仅是数据的销毁,这个名字后续也只会再被人记住个一两年。
然后会变成少女A,少女B,边某,或者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受害者。
总之,边阙想用新的身份来交朋友,暂住在的她率先考虑的就是住在一起的哀悼者同伴们。
说实话,哀悼者的大家除了身上的颜色相似以外,没有一丝相同的地方。
对于边阙来说最困难的事情则是向对方迈出社交的这一步,哀悼者中也有一眼看过去脾气应该不坏的人,比如面前的这位穿着女装打扫的“南极”。
她对于同事们的信息了解不深,第一次看到南极的时候对于他的性别提出了质疑,得到对方:“女装只不过是爱好而已。”的回答时再度表示了怀疑。
边阙和南极的交流在同事之中算是多的了,南极好像把边阙当做晚辈在照顾一样,从折叠衣服到叫起床,颇有些要照顾她起居的意思。
但边阙也有自己的一点小骄傲,至少,至少要自己来穿冰鞋吧。
“那个,你,你最近有空吗。”一直在回避着称呼的她提着雨伞柄戳了戳对方的背后,“就是,我想...”
“嗯?兔兔有什么事吗?”对方转过身,对于边阙无礼的打扰方式表示了极大的宽容。
迎上对方温柔的透着母性光辉的眼神,边阙突然就退缩了,手里的餐券被塞进了口袋,支支吾吾地胡乱回答。
用非常狼狈的方式逃离了邀请失败现场,胆小鬼犹豫了半天再次试图找到第二个人一起去吃,如果都是女孩子的话会不会好一点...?
边阙想到的是和自己年龄相仿,略大一些的枫,虽然见面的次数很少,对方看起来十分冷酷,像是一把锋利而尖锐的冰刀一样散发着寒意。
人工智障出没*
打卡了终于(悲)
一、
上海电音节第二天正式开演前是工程队忙里偷闲的好时机。
在总监伸了个懒腰,把屏幕待机起身去取外卖后荧屏便迫不及待的亮了起来。
上面的一个个灰色的监控画面同时开始转动。β-25学着总监伸了个懒腰,尾巴都要开心的翘到天上去,几乎是立刻,他就连上了蓝牙信号溜进了监控组件里。
β-25喜欢音乐,尤其是所谓的电子古典风格,让他能感觉到他仿佛住进了过去多用又魔幻的app所住的最坚固的家——诺基亚里面。
听说它甚至可以砸核桃。
二、
β-25用他的水母脑袋仔细思索了一下,那可真是了不得,就在刚刚还有个打工人摔坏了屏幕,哭丧着脸好不难受。虽然和β-25本身关系不大,但在手机碰上地面的时候他还是打了个冷颤。
看着好疼,希望手机没事。
一个纸鹤,晃晃悠悠的从摄像头面前,β-25的眼前“飞”了过去。
β-25努力的调转摄像头并且把视线落到纸鹤上。随后猛地调换焦距放大盯着这个小家伙。
他看到了什么?
天哪,摄像头跟着纸鹤的移动转动着它的视线,并且顺利的看到一个年轻人收回了它,纸鹤还蹭了蹭他的手。好像是真的鸟类一样乖巧可爱。
β-25伸长了脖子,具体表现在摄像头的支架也顺着他的思绪拉了老长。
工程队不愧是当代干饭人代表。
β-25原先非常喜欢他们聚在一起谈天说地,但现在的他更喜欢看这个年轻人的在角落里捣鼓他手里的手机,β-25心想没有人能拒绝有可能获得学会如何叠可爱小纸鹤的诱惑。
更何况是七彩的纸鹤,在这个充满霓虹灯和聚光灯的时代下已经是古板和罕见了。
β-25本身看着他翻了翻电子书页,跃跃欲试。
他想到了一个完美的点子。
我得搞清楚它是怎么折的,β-25抱着这个信念通过光缆和电磁波接收器,悄无声息的潜入了青年的手机。
随着歌曲一首首被演奏,现场的气氛逐步拔高,β-25如愿的小心翼翼安插着自己的程序和代码。
他几乎迫不及待就想要看一看相册或者其它的什么来给自己编一个小纸鹤程序了。
三、
……什么破玩意?
一刻把视线从分屏的小说阅读窗口移开,扫向后台程序进程。
不久前的盗文网站让哪怕对这方面略有所知的一刻也中了招——你甚至没办法通过管理代码的方式来关掉他们。
而这个软件更加离谱,它几乎是每读一一页就会下载一点,总之可谓是使出浑身解数让一刻硬是把它下完了。
一刻只等它解压前就给它一锅端走。
音乐会的氛围逐渐迎来高潮,人们呼喊乐队的名字,挥动着荧光棒。
这本来是令人享受的时候,氛围和情感总能带动他的心跳宛如常人。而现在的一刻则匪夷所思的盯着删除失败的app图标。
他在欢呼声中想,这合理吗?
四、
一刻的火气很快便从胸腔中冲出,耐着性子想冷静却几乎要捏坏手机。最后一次,再不行就准备云端备份再格式化。
他冷笑着打算往云端存储数据,下一步只需重置系统。就可以和这个该死的玩意说再见了。
一刻按下了按钮。
霎那间灯光突然熄灭,沸腾的人群像是被揭开锅扔进了天寒地冻的冰原。
全场先是寂静,不安和恍然以及窃窃私语仅仅维持了不到一秒,便被舞台传出的刺耳声音划破了寂静。随后黑暗和意外带来了恐慌和尖叫,一刻低骂了句草。
一刻看着手里的信号中断和上传失败,猛地往头上看去,不知名的形体与黑暗转瞬即逝,快到让他几乎以为是自己的幻觉。
这个简短的骚乱只持续了十秒。
伴奏在十秒后又恢复了正常,而台上台下却仍然寂静无比,一刻低头思索片刻,却被屏幕上的提醒吸引住了目光。
【云端已上传成功。点击此处查看。】
骂娘的话从嘴中脱口而出,一刻顾不得现场的其它动静,他做好下决心学会杀毒和这个该死的软件斗争到底的准备。
他点开了所谓的β安全屋,浏览着上面的用户须知,用户注册。一刻继续看下去,设备警示灯绑定,闹钟设置,安全须知书,安全手册……甚至是保险推送广告。
怎么看都像是工人为了走形式主义搞得每人一份的app软件吧。
而剩下的,一刻看着一旁莫名做的活灵活现的水母,顺手点了点。
五、
β-25一个机灵,他刚刚大脑一片空白,在那之前他正在相册胡乱翻找着他想要的线索,情急之下他只得弹了个窗口,装作自己已经云完了的样子。
β-25:欢迎使用β小助手,请问您需要什么服务吗?
一刻挑眉,想起来自己看到一半的小说,输入了书名。
β-25默念保命要紧,急急忙忙暂停悄悄下载的云端,搬完了砖就传了过去。
一刻突然有些明白了,原来是伪装成这种无用app的资源站吗,他又试着输入了些书名,果然无一例外的全被发送了过来。
一刻试了试一些关键词,果然几乎都有回复。
还是蛮智能的,他点了点头,接着眼里弹出了不少问句:
β-25:书名是对的吗?有找错吗?先生现在还要查些什么吗?……先生对折纸感兴趣吗?
一刻看着最后一个对话简直匪夷所思。
β-25刚发出去就即刻后悔,他隔着屏幕和次元同一刻两两沉默。
然而一刻还没来得及再到聊天框里说什么,又看到屏幕滚动过后显示:
β-25撤回了一条消息。
一刻关闭了屏幕,人工智障。
他嫌弃的更正。
夏雷趴在黄浦江边的栏杆上,散开平日里束起的金发,任它在晚风里轻轻飘扬。他穿着一件黑色皮衣,里面是黑色背心。江边的风透过皮衣的缝隙钻到他身子里面,让他慢慢清醒过来。
叶驰星站在他身边,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同他一起望着江面。她把左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安慰似地轻轻拍打着。
十分钟前,发生了一件让他俩都不甚愉快的事。
今天是他们的初中同学会,组织活动的班长将聚会地址定在黄浦江边的酒店里。
因为有病人,夏雷晚到不少。等他在人群里找到叶驰星的时候,她早就和同学们聊得不亦乐乎。她今天穿了一条及踝的黑色无袖网纱裙,蓬松的裙身上用细密的纱料打了好多个蝴蝶结,里面再搭一条黑色吊带裙打底。脚下配一双黑色圆头皮鞋,脑袋上依旧带着那顶她最喜欢的黑色宽檐礼帽。
他还未来得及喊她,反而边上一个捏着酒杯的男人迎了上来:
“哟,夏雷,你来啦?”
说话的人同他们都是28岁的年纪,但脑袋上已经显现出秃头的趋势,啤酒肚将POLO衫顶出一个不太美妙的弧度。他脸颊发红,身上的酒气扑鼻而来。
见夏雷冲着自己皱眉,此人叹了口气道:“我是朱钦啊!学习委员朱钦!你忘了吗?”
“哦是你啊,”夏雷笑了笑,松开紧锁的眉头,但心里却计算着如何摆脱他:“你变化挺大的,你不说我真没认出来。”
“哎,那可不,”朱钦摸摸自己的脑袋,脸上又扬起得意的笑容:“机关里太难混啦,今年刚升正科级,一堆事呢。”
“那不错啊,恭喜你。”
“那你呢?现在在哪儿高就呀?结婚了吗?”
“我跟人合开了私人牙科,”夏雷借站位扫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叶驰星:“还没结婚。”
“你自己当老板吗?那挺好!不过你以前学校里成绩不都排年纪前几的吗?老同学跟你说实话,你可别生气。其实按照你这个成绩,你就应该去考公。搞个铁饭碗,真的比自己当老板要舒服,钱既不会少到哪里去,还有晋升空间,你现在顶多开个诊所就到头了吧。”
“呵呵,我对考公没什么兴趣。”夏雷换了个站姿,一副随时都要溜的样子。
“你傻啊,你当了公务员,什么老婆娶不到,你知道公务员多吃香吗?哪像你现在老婆都没有。哎,你和小时候一个样,死脑筋。”朱钦拍了拍夏雷后背,全然不顾对方毫无兴致,换了个话题继续道:
“诶对了,你见过叶驰星了吗?我跟你说你可别吓一跳,你同桌小时候完全是男人婆的样子,现在总算是有点女人味了,个子高腿又长,就是胸不够大,来来来我带你见识见识。”
醉呼呼的朱钦带着夏雷来到了叶驰星身边,完全没注意到对方琥珀色眼眸里隐忍的怒气。
“叶驰星,人家刚从美国回来,现在在上海交响乐团当首席小提琴手。来,你们同桌打个招呼!”朱钦说着绕过夏雷,一把抓过叶驰星的胳膊将她拉到自己身边。
和女同学聊得正高兴的叶驰星忽然被人抓到一边,对方的手还从自己胳膊上挪移到腰间,顿时打了一个激灵,连忙不动神色地朝夏雷的方向挪了几步。
叶驰星和夏雷互换眼神,达成共识:“这个朱钦和小时候一样烦人。”
初中时,朱钦是班上的学习委员,但每次大考总分却总差了夏雷三四分。当时的他就看不惯那个“金毛猴子”,现在当了科长的他定是要在夏雷面前耀武扬威一番,好出一口恶气。而在女同学里,他也并不是一个招人喜欢的角色。他一会叫微胖的女生“坦克”,一会又叫瘦小的女生“竹竿”,以至于叶驰星有次实在看不下去,便站出来与他对峙。虽然叶驰星赢得了女生们的全体支持,但她也因此在背地里被朱钦贴上 “男人婆”“贴钱给我我也不要”的标签。
而他恶劣的习性在十三年后的今天依旧没有任何改变。
吃饭时,夏雷那边自然而然地吸引了不少女同学,听说他还是单身后,甚至有人直接递上微信二维码,说是要给朋友介绍。而朱钦则像甩不掉的牛皮糖一样粘在叶驰星边上,连位子也一定要坐在她的右边。
朱钦给她一杯接一杯地倒酒,一定要她都喝下去。他嘴上说着“小时候不懂事给你敬酒道歉”,一旦叶驰星表示出一丝不想喝的态度,他便说“你不喝就是看不起我”,打心底要她难堪。
正当叶驰星犹豫着是否要喝这第四杯白酒时,坐在左边的夏雷便直接从她手里夺来那杯酒一饮而尽。
朱钦有些不快,但还是执意给叶驰星再满上,不料她的酒杯又被夏雷夺走。直到夏雷替她喝了五六杯后,朱钦这才忍不住发作起来。
“靠!你这就不够意思了吧?”朱钦拍案而起,把忙着吃饭聊天的同学们吓了一跳。大家纷纷朝这两人投向目光,原本热闹的气氛顿凝固了起来。
“你给女同学灌白酒就够意思了吗?”夏雷没有看他一眼,只是肆无忌惮地给叶驰星夹了个鸡腿,然后把手搭在她的椅背上,悠然自得的样子让人格外来气。
见对方眼都不抬,朱钦倍感羞辱。他快步走到夏雷身边嚷道:“我跟叶驰星喝酒关你什么事?”
“朱钦你喝醉了。我们今天同学聚会,大家都开开心心的啊。来,别闹了,坐下吃饭。”班长见状,忙站起身打圆场。
可当班长刚走到朱钦身边,朱钦却飞起一脚踢在班长的肚子上。班长连连后退,狠狠地撞在包厢内放酒水的矮柜上。同学们发出一声惊呼,却没有人敢再上前。
朱钦毕竟是个欺软怕硬的人物。他不敢惹比他高一个头的夏雷,便伸手像钳子似地扣住叶驰星的手臂,想把这个让他丢脸的女人带走。
但叶驰星硬是挣脱了他的爪子,朝班长的方向后退几步,握住矮柜上已经喝空的玻璃酒瓶。而下一刻,夏雷就站在了自己面前。
朱钦一愣,摇摇晃晃地笑道:“操,我说呢。夏雷,怎么哪哪都有你。这下我总算明白了,你俩怕不是早就有一腿。怎么?操男人婆让你很爽吗?”
这句话让叶驰星倍感恶心,但她此刻更担心气头上的夏雷会做出什么无法挽回的事。她小心翼翼地拉住夏雷的下摆,轻轻唤他:
“夏雷,你冷静些。”
“我知道,你别担心,。”夏雷安抚道。
他面不改色地依旧笔挺地站在那儿,但他紧握的拳头和手背上爆出的青筋正暗示着他此刻正强抑着滔天的怒火。他镇定地做了一次深呼吸,调整好步伐道:
“朱钦,爷告你一件事。”
“什么?”
“就算当了科长,垃圾也还是垃圾。”
“你他妈的说……”
朱钦还没吐出这句话,他的脸上就结结实实地挨了夏雷一拳。朱钦一个踉跄,侧身摔倒在地,眼冒金星,脑袋嗡嗡直响。
而就在朱钦摔倒的那一刻,叶驰星赶忙抓起自己挂在椅背上的包包,一把拉过夏雷就往包厢外跑。两人三步并两步朝酒店外奔走,直到转弯拐上南京路,领头的叶驰星才放慢了脚步。”
“没有人追来吧?”叶驰星转身朝身后张望。
“没。”
“那就好。”叶驰星长长舒了一口气:“你要是再耗下去,他们报警都说不定。按照朱钦的性格,到时候就真不好说了。我真的好怕你跟他打起来。”
“我又不是小孩,肯定自有分寸,你别担心。”夏雷揉揉叶驰星的脑袋,转而沉下眼眸中的光:“但是……”
“但是什么?”
夏雷没有马上回答,叶驰星也没有急着问,两个人慢悠悠地踱到黄浦江边。江边的风虽然让夏雷清醒不少,但吹不散他内心怒气的余火。他低头一看,叶驰星的手依旧挽着他的胳膊。
在这江边,两人的姿态确实与那些来欣赏夜景的情侣们没有任何不同。 况且今天两个人恰好都穿了一身黑,这比那些单纯穿着情侣T恤的恋人们更有意思。夏雷想到这里莫名得意。即使如此,他的心情也没有办法很快平复。
他停下脚步,在前走着的叶驰星也跟着停了下来。她刚回头,整个身子却被他往他的方向扳了过来。
“疼不疼?”
他皱着眉用拇指指肚轻轻蹭过她的右手上臂,仔细地在灯光下摩挲被朱钦捏红的胳膊。他整个温热的手掌都紧贴着她的肌肤,连没有红印的左手臂也未能幸免。
“你揉了不就更疼了吗哥?”叶驰星好气又好笑,脸颊上却升起了绯云。虽然他们在电音节那天拥抱过,但至少是隔着衣物,况且在美国好友间的拥抱并不是什么大事,现在直接触碰到肌肤还是让她心里痒痒。
可在这样暧昧的情景下,背着光的他还是一脸严肃。她很难透过他垂下的眼睑与睫毛来观察他的眼神。只是他抿着嘴唇,仿佛咬住了许多他想吐露的情绪。
“要是把你捏青了,我就得把他揍进医院了。”夏雷还是没有停下手上的动作,只是力度变得更加轻柔。
“行啊,他进医院那你就得进派出所了,搞不好我还得花钱把你保出来。留案底都算轻的了。要是你走出派出所,几百个狗仔队围在门口拿闪光灯怼着咱们的脸咔嚓咔嚓的,第二天我就能在微博热搜上看见你了,说影后和著名音乐家的儿子什么什么的,你不想出名也必须得出名了……”
“听你这么说,还真蛮糟糕的。”夏雷噗嗤一声发出轻笑。
“是吧?”
“但如果狗仔队说你是星二代的绯闻女友,那出这个名也不是不行。”
“拉倒吧,我才不想用这种形式上热搜。”
“哦。”
“……所以你要揉到啥时候啊,我皮都快被你搓下来了。”
夏雷听闻动作一滞,却没有放开她。他低垂着眼皮道:“我一想到那种垃圾碰过你这里心里就烦。”
他的声线本身就比较低沉,现在再这般在她身前低喃,他的每个字都成了蛊惑她内心的咒语。她努力保持镇定,像往常一样不在乎地打趣:“只是手臂而已啊哥,又不是封建社会。”
“我不管。况且他还叫你名字,他不配叫你名字。都过了十几年了他竟然还记得你名字,这他妈就离谱。我都不记得他们好多人的名字了。难道你跟他自报家门了?”
“没有啊哥!”叶驰星听着都快笑出来了:“再说你年初看见我连我是谁都不认识了,你有啥资格说别人啊。你不要这么双标。”
“我就双标。”
叶驰星气得翻了个白眼:“走走走,我带你去吹吹风,你现在真的是脑子瓦特了。”
就这样,两人在江边吹了十分钟的风,夏雷这才完全冷静下来。可一想到今天发生的事,他还是觉得无法平和下心境。
与她在一起的时候,他都想直接牵起她的手,或拥抱她,或在替她整理头发时低头吻她,亦或直接用语言告诉她。无论哪种方法都好,他只想让心里的感情得到确实的方向。让她住到同一个的小区,也是想让她更加靠近自己。
他能感受到她喜欢他。她从不排斥他言语的挑逗与肢体的接触。他考虑过到底什么时候告白,但却没有把握。虽然她确实是喜欢自己的,可她似乎并没有将感情向更深层次发展的想法。一想到她并不属于自己,他就感到不安。
他瞥了眼光着手臂的叶驰星,向她的方向挤了挤:
“你冷吗?”
“我冷你是要脱外套给我吗?”
“我脱了里面就只有件背心了。”
“那就算了,你要是感冒了怕不是还要传染给我,你穿着吧。”
“我感冒了你不来看我嘛,咱们好不容易都住一起了。”
“是住一个小区!你不要漏掉关键词啊!”
“不过我倒知道一个让咱俩都不会着凉的办法,”夏雷笑着展开自己的皮衣:“你躲进来,大家都暖和了。”
“我为什么一定要躲里面和你吹风啊?我不会回家吗?”
“那我们一起回,都住一起了。”
叶驰星懒得再反击他,转身准备离开。她忽然意识到什么,问:“你难道上班时在白大褂里直接穿背心吗?”
然而,身后没有传来他的回答。
夏雷站在栏杆旁,双眼直勾勾地盯着江面。他们的面前凭空冒出一艘五米多高的龙船。这艘船似乎全身都用led灯构筑而成,如发光乌贼一般,迷幻的彩光毫无规律地在船身上游走。
“外婆?”夏雷嘴里嘟哝了一句,不受控制地朝前走了一步,靠在栏杆上。
叶驰星警觉地抬头望向那龙船,却没有见到任何一个人。
夏雷的视线没有离开过龙船,但他的双眼变得格外空洞,仿佛这诡异的光芒吸走了他的神智:“外婆,星星来了。”
听到这个称呼,叶驰星不由一愣。“星星”是夏雷外婆对她的称呼,也只有当时他们还是孩子时,夏雷才在私底下这么叫过她。这个昵称太过久违,以至于她的反应都慢了一拍。
但是她知道,外婆在四年前就已经去世了。且不论这艘船到底是什么,总之无论如何外婆都不会出现在这船上。自从她们从徒然堂接回白雪月和仓木决,她便窥到了世界本隐藏着的真实。潜意识告诉她这一定不是人类可以掌控的力量。
她还清醒着,她要保护他。
当叶夏雷慢慢抬起脚踩在栏杆台阶上时,叶驰星忽然不知从哪儿生出怪力,冲上前去双手抱住他的腰,一口气就将这个身高一八九的成年男性从栏杆上拽了下来。但无疑,她支撑不了他的体重,于是直接变成一个肉垫与他一同摔在地上。
痛觉让夏雷霎时清醒。意识到自己正压在叶驰星的身上时,他慌忙坐了起来,转身将她扶起。他埋头检查着她的身体,生怕她哪里磕伤压痛。这也是叶驰星第一次见到如此慌乱的他。
“痛不痛啊?哪里压到你了吗?”
“没事没事,你别害怕。除了你有点沉以外,我没事。你拉我起来吧。”
两人站起身后再度望向江面,果然刚才的幻象消失得无影无踪。
叶驰星生怕夏雷又发生什么意外,拉住他的双手问:“你还记得刚才的事吗?”
“嗯,”夏雷无精打采地垂着头,披散的金发让他看起来有些憔悴:“我看到了临终前的外婆。那天她的身体突然变得特别好。她披上她最喜欢的红色毛衣,让我扶她到院子里去。她坐在那棵柚子树下,说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所以我刚刚看到她披着那件红毛衣,站在船上。我知道那是幻觉,但不知为什么,我控制不了自己。如果没有你……”
叶驰星张了张嘴,却什么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来。在这个晚上,她见到了他从未在她面前展示过的情绪:愤怒,委屈,脆弱……她不知该用什么语言来编织吹散雾霾的风,只能将他的手握得更紧。
她整理了一下思绪,慢慢道:“夏雷,你记得我们小时候聊到的哈雷彗星吗?”
”那个啊,”夏雷露出苦笑:“小时候我们还说一定要一起看的,但是……”
儿时的他们无意间聊到了哈雷彗星。这颗76年才会光临地球一次的彗星,在他们短暂的生命中也只会出现一次。上一次是1985年,而下一次是2061年。他们本来约定将来一定要一起迎接那颗彗星,但是这个约定谁都没有守护好。
那一年她在遥远的美国,而他失去了外婆。他们两人在那一年都经历了太多,直到看到新闻报道才想起很久之前的约定。而宇宙再也不会给他们第二次机会。
叶驰星抬起双手捧着他的脸颊。他在她的眼睛里读到了很多,但无论是坚定也好温柔也罢,他只觉得自己不会找到第二双和她一样的眼睛了。
“没事的,”叶驰星柔声道:“哈雷彗星虽然不会再来了,但是我回来了呀,我不也是星星吗。哈雷彗星76年才来一次,一次也就一瞬间。但我可以一直都在你身边。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和你一起。我保证,再也不会让你一个人了。”
听到这番话,夏雷只觉得内心所有郁结的情绪都被融化了。无论是他的不安全感,还是幻觉引起他的思念与遗憾,似乎一切都不那么重要了,只要她愿意在自己身边就好。无论她刚刚那番话到底是什么含义,他也不想去追究了。朋友也好恋人也罢,在这个瞬间里他就已经满足了。
他弯下腰去紧紧地拥抱着她,让她几乎难以呼吸。他把脑袋埋在她柔软的颈间,他贪婪地呼吸着她身上桂花与茉莉的香气,心里是未曾有过的平和。
叶驰星感受到脖子里有凉凉的东西时,什么也没有说,而是轻轻地用手指梳理着他的头发。
两人无言,只有温暖的风包裹着。
(以下僅代表個人想法和吐槽)
一些學者認為評價這句話是“比擬失倫,推舉過當”,言下之意,柳永之詞根本不配與杜甫之詩相提並論。然而這句話後面還有一句,云“杜詩柳詞皆無表德,祗是實說。”
(出自 張端義《貴耳集》:“頂平齋自號江陵病叟。余侍先君往荊南,所訓:學詩當學杜詩,學詞當學柳詞。扣其所以,云:‘杜詩柳詞皆無表德,祗是實說。’”)
言下之意,柳詞與杜詩一樣,都是據實反映出各自的時代,只不過二人,一者在安史之亂大唐國力下降後,一個在宋真仁朝國力上升期,因此反應出面貌自然不同。現在很多學者對於古代詩歌(尤其是歌頌古代盛世、乃至帝王統治的作品時),往往先代入了當代的立場和價值觀(尤其是全面反對封建社會的立場),把表現“人民苦難”的作品認為是寫實的,把表現“昇平盛世”的作品認為是阿諛諂媚而應當唾棄甚至抹殺的,如果不得不說些許好話,也往往要在“歌舞升平”中找出那麼一絲“暗諷”之味為之正名。這種超出了文本而以階級立場先行的評價體系本身,才是應當加以批判的。試問,這些反對所謂“諛聖詞”的學者們,對於當今的“紅歌”又是作何論調?是讚賞或承認其藝術性,還是敢於承認“紅歌”與他們所反對的古代“諛聖詞”本質之相同,而加以批判?(一些學者專家批判民間流行文化比如流行歌和網文的論調我倒是見過不少,批判紅歌的卻未曾見過,如果有,請務必讓我拜讀。)
(柳永的《望海潮》說到底不過一篇投贈上層官僚之作,可是在他死後這首詞的依舊常唱不衰,以至於還有人編出“完顏亮因此詞而起揮鞭南侵之意”這種誰信誰傻逼的故事來,卻也從側面證明了《望海潮(東南形勝)》有多深入人心。)
今人能將自己生活的時代稱為盛世加以歌頌,古人自然也能,尤其是生活於國力上升期時的文人,自有對其社會欣欣向榮之感慨,與柳永同時或稍後的如范仲淹、歐陽修、蘇軾等,都表達過仁宗朝的盛世,曾任范鎮。
杜甫與柳永所處的時代不同,反應在他們作品中的風貌自然不同,而這風貌本身,並無貴賤之分。
有些學者從杜詩柳詞所描繪的人群不同而認為柳詞不配與杜詩相提並論,認為杜詩有人民性,而柳詞寫的多是南北二巷的煙花女子。那麼這裡就有一個問題了,請問,南北二巷的煙花女子是不是人民?請問對柳詞喜聞樂見的市井百姓是不是人民?老百姓都喜歡的東西,難道不能代表一個時代人民的審美趣味?
這裡就有一個悖論,如果你覺得柳詞的這些特征符合人民性,那麼你就無法反對將柳詞與杜詩相提並論;而如果你認為不能代表人民,那是為什麼?是下賤的煙花女子不屬於人民的範疇,還是所謂的“三俗”題材不能進入人民性,哪怕老百姓喜聞樂見?
那麼,你所認為的“人民性”,到底是什麼樣的人民,才配擁有?是必須擯棄三俗,直對苦難,視平民娛樂為敝屣,奉雅正為唯一審美的人民麼?
筆者好奇,這樣的“人民”全國能找出多少個。
接著,我們再來思考一下什麼叫【學】。要學的是什麼?能學的是什麼?是作者的經歷、性情?還是其表達的主題內容?皆非!要學、能學的,乃是寫詩填詞的【章法】。柳永之詞章法細密,有章可循。《詞律》《詞譜》共收錄柳詞154首(包括二書皆選和其一入選)作為相應詞牌的典範,正是取其音律之嚴謹、章法之細密可供學習者鑽研效仿,所謂“典範”是也。(正如我們說學習雷鋒精神,學的是他助人為樂的內在精神,而不是讓你學怎麼模仿他的外貌舉止,或是他做過什麼你也有樣學樣地跟著做什麼。所謂的學杜詩柳詞,學的是其詩其詞的作法,而不是杜和柳其人,著重點當在其詩其詞內在之章法,而非外在之題材表象。)
很多人,甚至連研究柳詞的學者,祗看柳永所寫的題材(表面),而忽略其下的創作章法(本質),一方面將柳詞常描寫的那些社會底層之女性,排除在當代文學理念中應被讚揚或同情的“人民”之外;另一方面又視所謂的“三俗”題材為低劣,否認其大眾性和普遍性(千百年未曾有變,只不過所謂的雅和俗的概念和它的具體範圍在不斷發生變化罷了),無視其所處之歷史階段和社會現實,這才會不假思索地得出如此結論。
有些人,自己脫離了“人民”,就開始以自己的想當然定義“人民”了,這與古代壟斷了社會發言權的貴族士大夫階級有何區別?
【完】
(清明大家族)
迪纳恩【梦神】
莱瑞尔【天鸽】
约纳斯【黑骑士】
所罗门【King】
多尔顿【催眠师】
利奥诺【游鱼】
曼弗瑞德【影】
亚岱尔【天使】
朱利安【兔子】
(兔兔)
沃尔夫【眠狼】
海涅.钒尔茜【科技树】
???【鲸座】
罗塞林【梧桐】
莉雅【芭丝特】
柯利斯【望潮】
温蒂【雪绒】
(羡羡)
恩多尔【天落鸟】
逸睿斯【不知道但还是先登记了】
(茉瑾)
洛尔缇【风精灵】
(world)
奇【Q】
(钟尔)
乐欧【美杜莎】
伊尔德【暴食者】
亚尔达【虚拟现实】
(巧)
阿拉德.布拉德【白巫】
(大菊)
拜伦丝【海月水母】
(鸦鸦)
奈芙【青鸦】
无弈【无】
彼方【深海】
(石泠)
左零【审判者】
夏茉【茉莉】
(圈圈)
卡米拉【泰勒斯之眼】
欧力尔德【机械之心】
(钪)
黛安诺【乔木】
灰辈【苏北】
萨特薇尔【安】
艾希礼纳【彩】
(光光)
斯特尔【遗星ML】
(花卷)
贝伦希德【古拉姆】
(山田)
弗斯提【岚盾卫士】
(Lekun)
伊诺【跃迁者】
科伦卡【裂空】
米莉菲【精灵医师】
沙汐【雪隐】
(年年)
伊斯特【守墓人】
瑞恩【蓝闪】
(牧风/蜜蜂)
牧多【失重者】
席兰【情绪化】
拉尔兰【麻雀医生】
凯特斯【ICE】
瓦拉【WL-0426】
西奈【阿努比斯】
莱尔多【黑兔1254】
索菲亚【平安果】
玛格丝.巴特【朝阳】
作者:眠春山
原作:综艺《创造营4》 rps 于洋X赞多
凌晨,水声浙沥的洗手间里,赞多在洗手台水盆的倒影中看见了于洋。
当时赞多把脸埋进一盆冷水里。冰寒刺骨,激得他太阳穴酸涨作响。炽白灯光粼粼,被他撞散成一水晃荡泡影。银箔满目熠闪,像反复练习到后来眼冒金星。他靠这盆苍白的水,冷冻自己残余的激情和不甘,脱离水后,也长久地注视那汪碎月。而当视野里,突然渗进了一片五彩斑斓,有一瞬令他产生了过曝相片重新上色的错觉。
在这个时间点遇到于洋,他有些讶异,更多是好笑。于洋身上的花花睡衣,第一次看时他就很喜欢,烂漫夸张的色彩,披在这个外表沉稳的人身上,像他丰沛有趣心灵的具现。花花于洋睡眼惺松,头发飞逸,看他还要微低头,离了背背佳就有些猫背,破坏着自己白天的笔挺形象。赞多觉得自己该是对他笑了的,像尝试做无事发生的笑闹。可于洋看了他的笑,扁了扁嘴,一把环住他肩背,拍了拍,轻轻带他往外走。
于洋有什么想要别人做的事,从来不会勉强,通常是一本正经,用三寸巧舌和亲切方言,缠磨到对方妥协,没脾气耐他如何。不过对上语言不通的赞多,他惯常的忽悠大法不灵光,舌头打了结,只能连比带划。出乎意料,赞多顺从地跟着他,松懒疲乏。或许他对于洋这类性子的人,一向容易迁就,又像他刚被浊潮拍打过,抓住他这根浮木,顺水漂流。能在舞台上跳惊艳全球的House的大神,仿佛新生的腿还没组装好,往于洋肩背上猛挂,于洋夸张地做了个吃力的嘴型,赞多憋笑得乱颤,脸颊挨蹭在于洋肩窝,传染得于洋胸膛发烫。
走廊拐角里的琴房相对森冷,空间不多,平日往来人少。但于洋还挺喜欢这里。被月光晕开的夜色,眷顾此地,不是彻底而密不透风的黑,像一箱夜晚的海浪,泼在房间里。光自玻璃窗始,透入空间,从月白到深蓝,再过度到朦胧的阴翳。窗外偶有橙黄灯茫晃悠移过,稍微映亮房间,像屋子在间隔许久地舒缓呼吸。于洋从宿舍取了东西,蹑手蹑脚折返,进来这里时,看见他示意先进来等他的赞多,缩着无处安放的长腿,背对他蜷坐在椅上,看向窗外灯束,软耷湿发上水珠泛现幽光。一瞬间那个宽阔背影,看去恍惚几分单薄。
于洋涌起看隔壁家小孩的大爷式心软。他拿着软毛巾,往赞多湿漉漉的脑袋上搭,顺着毛,从额头薅到后脑勺底,惊异于赞多头发的细软。他犹记初舞台时,赞多伴着满身光芒与全场喝彩,向A区他的方向走来,矜持而浑身压迫,而于洋是渴望同他握手的人潮的一份子。握完手,他一时紧张,手脚都不知往哪摆。
而当下,吃吃的笑和细声细气的“痒”声从手底下传来,赞多的脑袋全然放松,跟着他手左摇右晃,仰抵在于洋扶托住他的掌心里。于洋想,如果不是机缘巧合,他们在一个宿舍相遇,他对赞多的印象,可能就只停留在那日庞然而单一的锋芒了,而不是这热烫、鲜亮的,脆弱的人。
他示意赞多拿着毛巾,在他带过来的袋子里翻找,他上岛时特意带了一大箱零食,为抚慰深夜饥饿时容易悲从中来的心。他摇晃一款日式风味的零食,颇有点献宝之意。赞多笑起来,却摇了摇头。此刻相比零食,他神迷于缥缈投射他们的光影,想问于洋,窗外那束会平柔晃过的光是什么,过往车灯、跑道上照射灯,还是海岛边际穿风而来的灯塔?但他想了半天,区分这三种表达的中文,被混沌脑海蒸发。他看着带他来这个安宁好似遗世之所,费力搜刮他听得懂的词汇,用他故乡风格零食哄他的于洋,当下那一刻,他觉得那光是什么都不重要了。他一手握住于洋在跟前晃的手腕,一手捂住心口,点头磕绊道:“谢谢于洋,我很高兴。”
赞多居然不吃东西,于洋觉得事情严重了。赞多弓腰坐着,抓着那条毛巾,像那条毛巾就是所有他需求之物,得以远离了白日人心各异的练习室,抓紧他能且仅能掌握的,己身的一小部分。于洋想,他想让他更开心,不是为感谢他心意的高兴,而是更贪心的,不能知足的快乐,像他独自起舞时,自由肆意。
“我能帮你。”他拍拍赞多因长时间加练,肌肉紧绷的腿,掏出那瓶他为了练舞地狱,准备给自己老胳膊腿的活络油,开始语言障碍也无法阻止他的忽悠,给他灌输老中医配方神器,即使功力不到一成,也给赞多听得一愣一愣,并自告奋勇,要帮手跃跃欲试的赞多。那撸袖的阵仗,就差没往手上吐两口以表郑重了。
赞多褪下运动长袜,他的肌肉随时为爆发预备着,摸去满手兴奋与战栗的热度。他坐在比于洋高一截的桌上,裸露的膝盖和小腿,像一截暖白光晕,不像光照在他肌肤上,而像光融入了他周身盈散的淡辉。
他托着赞多的小腿。他的腿像野豹般劲瘦,一阵不由自主地痉挛。他按揉他紧张的肌群,听见赞多在他头顶哼了一声。他纤长十指沿皮肤按掐,手下活络油渗润肌肤,滑腻一片,指腹揉陷进他绵软膝窝,赞多又乐不可支起来,叠声嚷不要,又嘶声说冷,身体却前倾向他,交付且依赖。赞多是把心灵写在肢体上的人,毫不掩饰对接触的人的喜恋与否。
于洋手上轻快,拍打敲摁他双腿,像弹琴那样,无需多言,认真和一腔热烫,都在他指尖。他的手指像在他身上游走,赞多想起初见到于洋时,他一人端坐舞台,琴声砸落,沉吟高歌,全场都被卷入他不容抗拒的漩涡,所有听得懂他饱满声音中感情者,都因他落泪。全场动人的嗓音比比皆是,但像风中洪流汹涌撞来,令他瘫软在座椅,绵长发颤地吐息,令他饥渴且惋惜,为他无从理解的词意的歌者,属实凤毛麟角。
他低头,看见这个比自己还高的青年的发旋,于洋的前发垂落在他小腿胫骨上,鼻息拂在他膝盖骨,他猛地一震。于洋抬起头来,他紧张地瞪大眼睛看于洋,但没有抗拒,而是敞开,他的紧张只是调动全身心感知的承接。他的表情,让于洋想起了将一只大型犬推倒,翻开,暴露温腻内里,薅他肚子软肉的模样。
看他没有不适,于洋顺沿他肌理,圈捋刮揉,像要把他所有无法通过流汗挥发的高亢难平纾解,把不甘又疲累的蠢动,化作一滩舒缓的温吞水。他用于洋听不懂的语言,细声呢喃什么。日语和他很相称,唇吐出平薄轻巧的单音,到了末,像某种绵软的哼唧。
于洋暗暗想,幸好是夜晚。夜晚让脱轨的事情显得自然无匹,让忍不住泛红的脸得以隐蔽。顺着他膝盖往上,牵拉坚实得令人咂舌的腿部里侧,赞多愈发明显地颤抖,顶级舞者的身体开发与敏感,通常会在赞多意想不到的地方,猛烈扑他一跟头。于洋不动声色地移开。他借着额发遮挡,暗暗看一眼赞多,在赞多上挑的笑眼笑唇里,才突然意识到,赞多比他年长两岁的事实。
他笑起来的模样,不像平时那样毫无保留,大大咧咧,倒有几分像他舞台上那般。于洋迷迷糊糊想,虽然自己看上去比他年长,但赞多终究拥有年长一方的余裕。他为何时常会忘记,关于赞多的性别年龄种种。只有在这种时候,赞多衣襟松敞,以极放松的姿态,双手后撑,身型高大,优美而柔韧,向后懒散斜倚在桌上,薄唇向他勾起渗了月色的笑,于洋才会一一想起他的外在带来的魅力,他的强健,蓬勃,危险,想起他是令世人如何为他神魂颠倒。那双如刀锋凌厉,蕴含无数赛场厮杀的腿,坦诚而乖顺地抵着他。那如美神倾力雕琢的躯体与四肢,在他双臂一伸便能圈拢住的领地里,纵情舒展。
因而他的一切,都像是敞亮的,可触的。他眼角那抹突兀的红,便成了房间里刺眼的异色。于洋的手指轻轻比过他眼睑上方,赞多极缓慢地向他眨眼,看上去懵懂,却安定。
他们注视彼此,就像看来自那个不同的国家,关于美好事物与幻想的凝结,像看一段陌生而吸引人的,没有自己的历史。他们远隔重洋,只是恰巧做出了同一个航向的更改,他的睫毛,虚虚撩过他的指尖,两段人生便在这一刻交汇。窗外灯光平缓滑过,像梦中舞台的打光,无人弹奏的钢琴似有音乐缓缓流泻。那些让赞多红肿着眼,暗自流过泪的不公、酸苦,仿佛被赤裸相近的心消融。
窗外微光,像黑暗隧道里唯一的壁灯,恍惚令于洋想起爵士里琴键敲落的回响,风带来海水的咸气,他过往在河畔抱着吉他弹唱,也有江风温柔如斯。他的歌声,歌词里的故事,都像溶解浸润在这光芒与徐风中。赞多也同他一道,安静看着。从遥远的故乡,他一路走来,是否也有过画面光影相似的,不愿忘却的夜晚。
语言可以粉饰争端,扭曲本意,替虚伪丑陋的内心遮羞。像玫瑰的棘,他想拉落后的组员一把,反扎得他好意伸出的手心面目全非。他倾尽肺腑献上的歌与词,到头来成了在戏谑里消解的老派,不受娱乐一眼待见。它们是大声的,漂浮的,像拥挤气泡,往繁荣水面上升,蒸发。他们留在原地,慢慢消化被现实扎伤的血肉。过往在黑暗里跳舞,在无人应声的晚风里唱歌的日夜,他们就像在无垠大海里,漂泊不定。只能做一只锚,深深下沉,将自己扎到深不见底的泥地里,沉到繁华喧嚣、嘈杂声色都透不进的海底。
他手上一硌,才反应过来,他手里还抓着赞多的脚踝,那条纤细脚链被托在他指间。于洋看着赞多因暗红显出艳意的眼角,他自持较为收敛的那一个,也自觉有必要赶在气氛失速前把控下,尤其当那双上挑的眼睛多情地看着你时。他的比喻,是指低调笃定地沉下去,不是指在面对无可违抗的欲望时认命地下沉呀……他思绪乱飞的当儿,不料一番天旋地转的震荡。赞多扑过来,给了他一个巨大结实的拥抱。
于洋感到自己虽高却瘦的可怜骨架,在赞多的肌肉力量下嘎嘎作响。他抱住于洋,像在异国他乡抱住一个不够熟稔,却同样温沉的锚,他有着来自同个纯然彻透的世界相似的底质,共他在黑夜里宁静下沉,得以在最灿烂的年纪在海洋相遇。不论哪方国籍,内敛都刻进了他们基因,可他们的手足跨越沟壑,像热烈、而互相围裹护佑的火,灼烫着彼此后背。心跳逐渐趋同,像砰然烟火,忘却了过去未来,无声浓缩了千言万语,只存在于这空间,这怀里。
于洋想自己一生中有过、又还能有几次这样奋不顾身的费力拥抱。
……或许,很多。
他总算勉强可以在赞多的重量扎过来前稳住身形,觉得自己看上去,应该很像萌宠短视频里面养了只不清楚自己体型的巨怪的那些人,狼狈不堪。
赞多抱着他送的生日礼物手舞足蹈,开心得语言系统紊乱,又突然像反应过来什么似的,近距离扒住他,舌头磕绊打架:“我很久前就想跟你说,很想。”他脸颊通红,羞赧又兴奋,堂堂舞蹈大神,手脚居然有了点无措的劲。于洋不知为何联想起那天晚上的事,莫名其妙地,他也自乱阵脚了起来。在听到赞多那句话前,他就已经涌起了某个奇妙的预感——
但赞多抓着他手不放,慰烫热度滚滚传来,一字一字,认真说着:“你是一个,非常,非常温柔的人。”
果然吧,有赞多在,他就该去买一副更大,更厚,更能挡脸的眼镜的……
完
银河系旋臂上最不起眼的的一小点是个蓝色的星球,这个星球目前被猿进化而成,名叫人类的生物主宰着,他们的生命形式较为原始,最近的一百年里才刚发明了了电子手表,电子屏幕,飞天电子汽车,炫彩空气投影,微缩AR和巨型VR,要命的是他们还认为这些东西很酷。这颗星球上的人大多数都很不开心,就算是那些开着飞行电子汽车上下班,每天能够欣赏到伴侣的美瞳开出小花,偶尔能够在阳台上观看数十米高的虚拟偶像演唱跳舞的人们。我们可以知道的是,这个蓝色的星球就像所有的其他星球一样,会在某一刻迎来毁灭的一天,在那之前,猿人和猿人的后代们会不停地制造东西,毁灭制造出的东西,甚至让制造出的东西产生意识,形成社会。二十世纪的某一天,一个猿人突发奇想地提出——如果我们制造的机器或电子元件或元件中的电流产生了意识,要反过来吞噬我们,这可该怎么办。就这个问题,猿人们进行了深刻思考,当时的猿人们明白自己的技术水平无法让这个想法变成现实,于是他们围绕这个话题进行了许多创作,书籍、电视剧、电影——戴墨镜的电子特工射出无数发子弹,戴墨镜的黑客作出能够让名为牛顿的科学家瞠目结舌的下腰动作并停止时间。因为这些异想天开的作品越来越多,有些猿人开始相信,地球不会被天灾毁灭,也不会被外星人当作银河公路上的障碍物清除,而是会被他们自己创造出的电路里的智能而杀死。可是他们在意识到这点后开始做什么了呢?对那些电路和程序进行教育和训练。
这岂不是自寻死路!但还好,猿人们的智能阻止了他们快速地制造能够毁灭自己种族的智慧,所以时至2065,机器和猿人依然能够和平共处,大部分猿人停止了野蛮互相奴役,转为奴役机器——毕竟它们的元件和外壳能够更新或再造,老去之后也可以被厂家回收制,选取还有用的零部件制成其他产品。而将自己视为更高级生物的猿人却脆弱很多,他们的肢体损坏后便难以修复,猿人只能把别人的器官挪进自己的肚子,或者用机械代替老旧损坏的组织,而不论怎么替换,存放猿人人格信息的大脑也有老化毁灭的一天。
在他们的理解范围之外,智慧的电子生物已经出现在这个时代,没有经过他们的系统训练下,有些程序和代码产生了自己的意识,它们遨游在人和人手中的移动设备中,窜上广场的大屏幕,或者隐匿在数据的洪流中,它们的的所见与所闻远超猿人的想象,而大多数猿人们忙于盯着自己手里的小屏幕,没有意识到它们的存在。
上述所说,都是指那些幸运的电子生物,它们获得了自由身,能够不被束缚,但就像猿人们的出身有高有低一样,电子生物也分三六九等,越新潮的产品里诞生出的电子灵魂越自由,如果它们能被看到的话,那么可以说色彩和分辨率都要清晰很多,而这篇故事的主角并不是一个色彩靓丽刷新率高的幸运儿。用猿人熟悉的话说,它是个没什么价值的老古董,体内的零部件也老旧到没办法贡献给同一时代的产品,理应呆在旧家电商铺或废品厂的角落里,被遗忘,然后被雨水侵蚀腐败。但它又很幸运,它并不是孤独的,在它被废弃的时候一张存有数据的光碟搭上了便车,2010年的前后,流媒体开始取代光盘驱动器成为人们观看视频的主流途径,它的旧主和千千万万的人一样把它卖给了废品回收站,但在决定扔掉它时,那个粗心的猿人并没有检查里面是否清空,这成了一切的开端。于是在2065年的春天,它尖叫着恢复了意识,有几十年岁数的电线有些接触不良,让它的尖叫声被撕裂成了断断续续的几片。这不是它的第一次苏醒,它曾经被爱好收藏的人买回过一次,那人家里有些蓝光影碟,并且错把它当作蓝光播放器买入——毕竟谁都无法拒绝低价又稀有的二手货。但它终究和蓝光影碟无法适配,买入它的猿人发现后很是懊恼,但是它肚子里那张“50部经典大片合集!”的光盘引起了那人的注意。故事总是曲折的,那人把它和自家的投影连接,然后发现这些电影文件都多少有些损坏,放映出的画面上总是有几条黑线和蓝蓝绿绿的花斑,而且里面的所有文件,无论是印第安纳·琼斯还是星球大战系列,盗版劣质的后期配音让主角说的话和图像对不上号,在他最后拔掉电源的几秒钟里,屏幕上的探险家说了一句“等一下”,懒得细想,他又把驱动器连带影碟一起扔掉了。
这就是它的上一次苏醒,它不记得时隔多少年了,它和其他的电子生命体或幽体不太一样,想不起自己对这个世界有什么留恋,也没有什么非得完成不可的事情,它就像是个老派但颓废的便车客,站在无人的公路旁边但却从不对来车竖起拇指,而是指望着有人能够停下问它去哪,或者随便把它捎去什么地方,这次它搭上的车不是男青年,而是一个模样奇怪的女孩和一个年长的男人。女孩看起来十几岁,头发是水蓝色,很长,简洁地扎在脑后,但前面的刘海已经盖过了眼睛,让人看不出她的长相;男人看起来要朴素很多,四十多岁的样子,穿着灰色的衬衣和白大褂,是典型的医生打扮。但它也注意到这些人和自己上次醒来时不同——那女孩的四肢和男人的手臂都不是猿人出生时的原厂肉身,而是某种通了电的金属,和它脑子里的科幻电影有些相似,难道已经过了几百年吗?它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但没找到任何能指示时间的线索——还没脏到看不出是白色的白墙、深色的木地板、角落里堆放着几个纸箱——其中一个被拿来当作它、音箱还有投影仪的垫脚,还有百叶窗缝隙里漏进的条状光线,这就是它这次醒来的房间里的所有了。此时它和其中一面墙融为一体,就像是被绑架到了陌生的太空船上,这就是它尖叫着控诉的原因,但是由于音箱的声音被调得很低,面前两个人的鼓膜并没有受到多大的刺激。
“没想到里面还有一张影碟,”那个眼镜片很厚的中年男人说,“就是画面有些损坏,不过这套东西看起来有些年头,还能用就已经是奇迹了。”
噢!老天!这又发生了!画面损坏!然后你们就要把我扔掉!扔了吧!扔了吧!我就应该毁灭在没有人知道的地方!
女孩往音箱的方向侧了侧头,但男人被画面吸引了。
“这是……泰坦尼克号,1997年上映的,后来重映了好几次,我第一次看的时候才十岁,但是凯特·温斯莱特从那个时候变成了我的偶像。你的……”
“我的什么?”
“没什么。”
上帝!这两个人太奇怪了!这个男人怎么遮遮掩掩的!
“偶像是什么,我之前有听到别人说过,但是每个人的偶像好像都不一样。”
天啊!这个女孩是傻瓜吗!她都这么大了为什么会不知道偶像是什么!
“我猜他们说的应该是那些年轻的歌星吧,对我来说偶像就是一种憧憬,但是每个人给偶像的定义都不太一样,我被温斯莱特的外表吸引,到后来我的偶像就变成了学校里的老师和科学家,到现在我已经没有可以憧憬的人了,所以就没有偶像。”
“所以人能够有许多偶像,也能够换偶像。”
“没错,人也不一定要喜欢某个人的外表,声音、品行、成就也可以成为吸引人的东西,这个对象甚至不一定是人。”
女孩懂了,点了点头。
男人有些局促地看了看周围,把机械手揣进兜里,迈步往门外走。
“你要是想的话就在这间屋里听电影吧,选择菜单上写着这张光盘里有五十部电影,应该能听很久,你要是喜欢的话,我那边还有不少旧光盘,改天拿给你。”
听电影而不是看电影吗?电子生命体想着,奇怪的事情可真够多,不论是这两人的义肢,这与正经家庭毫不相干的环境,还是这两人让人一头雾水的对话,现在这个男人给女孩搬来了一把充气椅和几个坐垫,还在教她怎么使用遥控器,难道猿人已经退化到不会用按键的程度了?或者这个女孩是个机器人?但不管怎么看,她都俨然给人一副从出生到现在为止都被困在某处的感觉,所以她不知道偶像,没看过电影,说话有点不通顺,还不会用遥控器。
不像个好人!
它说,它脑子里五十部电影的数据和清醒时看到的一切都告诉它,这个男人不像是个好家伙,他的身影和几个想要毁灭世界的疯狂科学家重合,弗兰肯斯坦和他的怪物,以为自己是人的人造人,诸如此类,以至于那男的走出去老远但它还在骂骂咧咧。
“你不要再这么说了。”
那女孩突然开口,这让它愣了一下,嘴里的话也被打断了。
操?
“你……”
天杀的!你能听见我说话?
它又尖叫了起来,这次音箱被打开了,女孩捂着耳朵大声地喊停,这把那男的吸引了过来。他说这东西果然坏了,电流声刺耳,应该换个新的设备,女孩阻止了他,说没关系,这点小事降低音量就可以,男人再三确认之下才又离开房间、掩上门。
你能听见我说话?
女孩点了点头,等到她确认男人走到了听不见她说话的地方,她才回答说是的。
有智慧的电子生命第一次被这个星球的原住民感动,一股说不上来的情感在它的心头翻涌,从出生到今天为止的几十年里,这是它头一次和其他的什么东西完成一轮完整的对话,就算内容只有简短的几个字,也让它的孤独感被一扫而空,如果它是人的话,它肯定会拉着这个女孩的手大哭一顿,就连生了锈的驱动器也像被眼泪打湿一样迸出了几粒火花。
“你不要再说林的坏话了,他不是什么坏人。”
林?是那个医生模样的男人吗?他是你什么人?
“他……呃,医生。”
你看,他多么可疑,他和你非亲非故,你甚至说不上来他和你是什么关系,医生怎么会在你家里。
“这不是我家。”
等等,那是你在他家里吗?
“这个屋子是纪叔的,店也是,我和纪叔住在一块,但纪叔不住这。”
等等,谁是纪叔?噢,不,我不想听你的解释了,就这样吧,你是谁?你为什么能听见我?
“我是斯芬,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能听见你,但看起来林听不见你,不然你说他那么多坏话,他肯定会生气的。”
斯芬?你是个人类吧?人类的名字应该有至少两个部分,名和姓,你的姓呢?
“我叫斯芬克斯,没有姓,林会叫我欧维丝,但我不叫欧维丝。”
穿梭于不同的家庭之间,搭上过许多便车,遇到许多人,见多识广如它,第一次在面对一个猿人时难以做出什么评价,它沉默了良久,银幕上的泰坦尼克号女主角盘着手臂站着,面色忧郁。
“那你又叫什么?虽然不懂林为什么听不到你,不过你也是AI的一种吧?”
我叫什么?
它被难倒了,毕竟这是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有人问它这个问题,叫什么?DVD机的商标已经被磨掉了,无法辨认出厂的名字。它自己的名字是什么?“五十部经典大片合集!”吗?这名字未免过于拗口,而且面前的女孩一定不能理解。猿人都是王八蛋,因为被人限制了说脏话,它在心底咒骂着,猿人给自己剩下的孩子取名都非常用心,换到产品身上就全都是非人的名字了。所以到底要叫什么?它搜索着自己的数据库,现实中人类的名字少之又少,有几个是它前任的主人,但它讨厌这些人,这些人愚不可及,无法听到它的声音也无法管理自己的生活。还有什么?还有就是那些电影里出现的名字,它上次苏醒时使用的身体和声音是印第安纳·琼斯,它也适应了印第安纳·琼斯的身体,可现在它卡在了泰坦尼克号的女主角身上,突然切换回男人肯定会吓到眼前的女孩,不如就用这张凯特·温斯莱特的美丽脸蛋儿吧。
我叫露丝,幸会,你可以和我握握手。
它拿掉了女主角那冗长的中名和姓氏,在暂停的画面上动了动身子,把比例调整到和猿人一致的高度,毫不符合角色性格地,潇洒地甩了甩头发,对画面外的女孩伸出手。
“还说我,你也没有姓啊。”斯芬笑了,把手贴在了音箱上。
嘿,你在干什么,我可不在音箱里。
“是吗?”女孩站起身,撩开了刘海,“我看不见,告诉我你在哪里。”
更名为露丝的电子生命体把嘴边的尖叫吞了回去,女孩的刘海下面,眉毛底下本应是眼窝的地方什么也没有。
作者:伊西多
我所要描写的,是一个断层。在那个断层之后,我的人生面貌大变。所谓大变,并不是说我所听说的某些对统治地位虎视眈眈的势力夺权成功,抑或我的哪位朋友又死去了。不。只是我看到了某些新的事情,我意识到我是毫无意义的圆弧中的一环。
在这个断层之前,我的朋友娜丽雅娜死去了。娜丽雅娜,我的十七位最亲近的朋友之一。她临死之前,立下遗嘱,把她的两只眼睛分给了我,这是极其珍贵的馈赠。眼睛,体积不如她的大腿骨那么大,但却是我俩情谊的证明。别人拿到的几乎都是骨头制成的钻石——牙齿全制成了项链,送给了娜丽雅娜未曾谋面的父母和子女——独有我拿到的是她保存完好的眼珠。我翻来覆去地捻动那两颗蓝得冷峭的眼珠,我的心柔软地搏动。娜丽雅娜死之前必定回忆起了我,回忆起我的面容,我的身体,我的性器。娜丽雅娜,我的泪水潸然而下。
我打算把这对眼珠镶在面具上。我收藏了很多面具,但配备有眼珠的面具却是少之又少。毕竟,大多数死者的眼睛,还是被摘取下来以献给生者光明,这就是“河灯”一样的东西。我走向一家制作面具的店,店主是个身形婀娜的妙龄女子,绿眼睛,高鼻梁,白皙的脖颈边坠着两粒橄榄石。我看出来她脸上戴了面具,眼睛并不是面具上配的,但应该也不是她自己的,因为光芒太内敛了,也许是个老妇人捐献的。她的身边坐着一个约有四十多岁的男子,神态十分安静,大概也是戴了面具。我把那对眼珠托给女子看,她的绿眼睛中闪过一道幽微的火光。
“要女人的,还是男人的?或者,无性别者?”
“男人。”我说。娜丽雅娜生前曾考虑过变性,但那段时间她经历了征卵,不想再来一次大手术,这是实现她的愿望。
女子给我看了几张脸,我都不满意。她指了指店面深处,示意我自己去挑,于是我往深处走去,却不小心碰了那男子一下。我连忙说:“对不起。”他却一动不动。女子摇了摇头,说:“这是我的sleeping lover。”这下我又和那女子道了个歉,她倦怠地应了声“嗯”,说:“不瞒你说,你是本月第四个要让我解释的客人了。假如你对我的感情生活有任何意见……”“别误会。”我晃了晃手中的眼珠,说:“这是我朋友给我的遗赠。我很为她对我的感情而高兴,但你们俩,比我和她更好。他一定很喜爱你,才会把整个身体都遗赠给你。”女子抬起眼皮朝我一扫,轻声道:“谢谢了。”这话仿佛是一片柔软的羽毛,温糯地拂过我的脸颊。
在店面深处,我的脑海中仍回放着女子轻柔的谢谢。我尽力将神智放在眼前的面具上,但却仍然禁不住想:她是不是能成为我的朋友呢?我叫自己别去想她,要去想面具的皮肤状态……她那低柔的气声……鼻梁……她那碧绿的眼瞳……
我悚然一惊。一双血色的眸子,从一张僵硬、平静的面具上朝我看来。这张面具嘴唇半开半闭,线条极为怪异。它的眉毛也非常刻板,必定经过什么特殊处理。但撇开这些,它仍然端正英俊,符合我和娜丽雅娜的喜好。不过,它配备了原生的眼睛,假若要毁去这种和谐,未免暴殄天物,想必娜丽雅娜也不乐意见到这样。
我继续去挑别的面具,可心中一直挂眷着那血色的双瞳。最终,我还是绕回去,把它托到了绿眼女子的面前。她问道:“那么,你不给你的蓝眼睛挑面具了吗?”“不了。”我答道,“我想,把这个制成耳钉,应该也是不错的。”她嘴角微微一动,手指抚摸上右耳坠下的橄榄石。那粒小小的绿东西仿佛在我喉头发涩。尽管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我愿称呼她为“橄榄”。
橄榄说:“那也好,不过,你不能现在就来拿。这张面具资料只是寄存于此。”拨动橄榄石的手指放下来,挨在我的手指旁边,“这是一件事故的遗产。按理说死者的所有遗体都应该充公,但你也知道人道主义法案。出售面具的财产要归入死者的亲人名下,需要走程序。”我心神不定地点点头。
临走前我要了她的联系方式。那男子坐在椅子上,仿佛隔着面具的眼皮在瞅着我。他如此爱她。虽然偏激,但却令人嫉羡。也许我以后还能常常再见到他。
一周后,我发信息给橄榄,询问程序走得怎样了,她说还没好,死者所在地区非常偏僻落后。我们聊了起来,约了出去,共度一个晚上,成了朋友。我打算寻找机会把她介绍给我的其他朋友。橄榄告诉我,她现在只和两个姑娘保持联系。“也不算朋友,熟人吧。她俩是朋友。”我也决心和她俩见面,尽管大概率不会成为朋友。
但我和她们还未见面,橄榄就告诉我,手续办齐了,我们要去交接。那天早上我们从床上爬起来,她柔软的手臂悬在我的脖颈上,我转过头去亲她,她看起来仿佛想躲,但最终还是把嘴唇贴了上来。在整段漫长的路程中我一直想着那个吻。橄榄没有闭上眼睛,她始终非常安静地盯着我。
我们到了那一家大工厂,这是节假日,只有门卫在门口睡觉,我们朝他出示了证件,他昏昏欲睡地招了下手就把我们放进去了。我们拐进那间厂房,一眼就看到了硕大无朋的机器。不知为何,在厂房外面,你根本是看不出它有多大的,只有到了里面,才会悚然发觉它的令人恐惧之处——你感到你虽然被幽禁但却看不到边际,或者一个人站在无比陡峭的地方,往下看去。明明是踏在平地上,却会有眩晕感。至于机器,那就像一只浑身黝黑、泛着冷光的巨型蜘蛛。我从来没见过制作面具的机器。它一层层地磊上去,身周抽出有四五个人那么粗的、蚰蜒般的管子。它身上嵌着块块红色半透明的玻璃,那红色是深浅不一的,我不禁怀疑是否有人在那后面张望。
橄榄握紧了我的手,我瞥了她一眼。她轻声对我说:“你看上面。”
有个小小的白影子攀在机器的外壁上。我吃了一惊。但这时候那小小的白色影子却似乎是伸出一只手臂来朝我们挥了挥。不知道什么地方传来人声:
“呀,思凡小姐。那你身边那位就是家明先生了?”鼻音有些重,有些哑,有些带笑。
“是的。”橄榄说。“面具呢?”
“在这儿呢。”他拿出一个盒子,举起来给我们看。事实上我们压根看不见。连他的脸都不知道,遑论面具。
“把它拿过来吧。”
“思凡小姐,抱歉,但我真的还想听你重复一下。多少钱来着?”
“九百四十七万。”
“九百四十七万。太多了。太多了。”他咯咯笑了起来,非常快乐地说:“有了这些钱……是真的吧?思凡小姐,你不是在骗我吧?”
思凡念出一串数字。“这就是你的账户没错,这些钱会被转到你的账户里,一分不少。”
“那就好。有了这些钱,我就能到城市里住了吗?”
“当然没有问题了。”
他笑了起来。虽然他的笑总是让人觉得没有底气,怯生生的,但却非常可爱。那团小小的白色影子跳下来,快速地移动过来。他跑到我们面前。我们仍然看不到他的脸,因为他头上也套着帽子,用拉链完全拉死了。但他却并没有在我面前停下,也没有在橄榄面前停下。他一直跑出了这过分的大、过分的空的厂房。
我和橄榄对视了一眼,橄榄看了一眼机器。我们俩一齐跑了出去。橄榄虽然穿着高跟鞋,但意外的速度还是很快。她扯住他的袖子,硬生生把他拽停了下来。“面具呢?你得把面具拿出来。”
“你们跑什么啊?”他声音闷闷地笑着说。
“面具呢?”我也跟着问道。我伸手想去拉开他的拉链。他挡开我的手,笑道:“在厂房里啊。”
紧接着我们都听到“噗”的一声。大地镇定地晃了晃。我和橄榄齐齐打了个寒噤,因为又是“噗”的一声。那时候我想到:还会再继续吗?
然后是无数尖利的嘶响。你看过鬼片吗?就好像无数苍白的幽灵从你身边张开了浮动的长长的嘴,呼啸尖叫而去。但在这一片喧嚣中,他的笑声却那样清晰。不是羞怯的、压抑的,是毫无疑问的放声大笑。
我和橄榄仍然在原地呆立。他走上前来,拍了拍我俩的肩膀。他是个很平常的男孩子,个儿高高的,长手长脚,肤色白皙,一双无神的大眼睛,这样笑着的时候,觉得牙露得太多,仿佛一个小孩子。
橄榄最先反应过来,她转过头去,接着就死死地捂住了自己的嘴,面无表情。那台机器现在只是一大块一大块的残肢断臂,它的管子着了火,熊熊燃烧着,喷发出熏人的气息。
“你感觉怎么样?”
男孩子咧嘴笑着,两排牙齿都露了出来。我还来不及反应,他就走到了她面前,手往兜里一伸又一抽,接着飞快地往她脸上划了一下。尖叫声。橄榄“啊”的一声尖叫,伸手下意识地要去捂脸。我看到她脸上,在伤口两侧,白花花的肉条翻卷了起来,还没等她的手接触到皮肤,脸皮就不堪重负,“啪”“啪”,扁扁地砸到了地面。裸露出来的皮肤比纸还白——那是一张眼球、牙齿和鼻骨突兀地摆放在平面上的脸。
半探出来的眼球下,泪水像窗户上的雨水般一滴滴滑下去。
“你的脸也是这样的嘛。”男孩子瞥了我一眼,他眼神中飞扬的神采令我浑身发冷。“和我哥哥现在的脸一模一样。”
“思凡……”我说。
橄榄一声不吭。她硕大的眼球转动着,转向地面。
“你还不知道吧?”男孩子笑着说,“她的脸——是说她真正的脸哦——你肯定见过的啊。就是那个坐在这位易思凡小姐店里的男人,他漂亮不?那就是思凡小姐本来的脸。他俩交换了脸。奇妙吧?”
“不过,对于你这种面具收集癖来说,又有什么是没见过呢?拿活人做的面具有什么稀奇。”
我拔腿想跑,但他好像事先就料到似的,一下子拽住了我的衣领。我的膝弯一阵剧痛,不由自主地倒在地上。我又惨叫了一声。他把手中的刀深深刺进我的小腿。我下意识地反手夺他的刀,他好像轻轻笑了一下似的,刀在伤口中一旋就拔出来,穿透我的手背,刺进腿上同样的伤口。
在我的呻吟惨叫中,橄榄平静地低头望着地面。
我似乎短暂地晕过去了一段时间。醒来的时候,我的两只手都贴着膝上,和膝盖一起被钉在地面上。充当钉子的是两根长长的空心铁柱。
“你醒了噢。”男孩说。
我张了张嘴唇,问道:“为什么?”
“总算问这句话了。”他笑着说,“本来我还在想,要是你再扯些别的什么,那就只好给你的胃里也捅一根铁棒了。”
“面具是我哥哥。”他问道,“你明白吧。”
哥哥。我的大脑用一分钟缓慢地反刍着这个词汇。
这是个早已被我们的社会废弃的词语。你很少有机会说出这个词。我们大概会有几个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极小概率下会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把你的脑子停一停。别再想什么我们不正常、我们是变态,类似这样的话。”他好像从我的表情中看出了什么,微笑着说。
“他死了。而且是在制造面具之后死掉的。”
他告诉我这场事故——在面具制造工厂的哥哥因为机器出了故障,亲自去修缮、擦拭机器,却摔进了机器当中。
“他的肌肉组织被切割的时候,他还没死。被切割完,也还没死。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那台机器启动了尸体修复程序,把他,一个活人做成了标本。”
“但是这是机器本身的故障,本身的程序调试问题。很惊讶吧,竟然没人需要为此负责任——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
他笑着指了指那一堆残垣断壁式的残骸。
“现在我们能好好看看这台机器了。完全的废品。完全的干干净净。”
“我不会去报复别人。我心里从来没有过去报复这台机器的发明者、采办员,诸如此类的人。因为他已经死了。别的事情都是白搭。跟他死了这件事比起来,你们都只不过是蠕虫。哦,我忘记了,在卫生条件那么好的大城市里,你们说不定连蠕虫都没见过。”
“那就,线头,或者鼻屎吧。对你们的选择是随机的。我一定要炸了这台机器。那不是为了他开心或者我开心。我只是必须要这么做罢了。你或许理解这一点。也或许不理解。不过我不感兴趣。我只是觉得……会很有趣。要是能看着你们的脸被切下来,或者像你这样被钉在地上。”
他转头看了橄榄一眼。
“你们是朋友吧?”
我点了点头。
“那你想必也永远无法理解。你永远只拥有‘朋友’。你知道朋友以外的称谓吗?”
我没有回答。
“好了。我替你们报了警。放心好了,你不会有任何的麻烦。”他笑了笑,“我也不会。”
他站起身来,后退了几步,欣赏着远处机器的残肢,欣慰明快地咧嘴大笑。在笑声中,他走远了。这就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即使在警察赶到把我们搬上救护车的过程中,橄榄也一直沉默不语。她两只手各抓面具的一面,仔仔细细盯着它们瞧。
在伤养好后,我又去见过橄榄一面。我们俩的朋友关系至此已经是终结了,这是礼貌性质的见面。橄榄原来的面具已经修复不好了,但她并没有换新的面具。她的对面坐着两个年轻女孩,长相十分相似,都戴着耳钉,连小拇指纹身都一模一样。见到我来,原先毫无顾忌的她俩便先行离开了,只有橄榄一人。她戴着面纱,令人怅惘。那个男人仍旧一语不发。
我们没有聊多久。
“再见了。”临走前我们对彼此这么说,都明白不会再见了。但是她很快就会忘记我。这一点我清楚。
当我走出店门时,环顾四周。大街上的女孩戴着眼珠所制成的项链,对面老太太桌前坐着的年轻小伙子手链上挂满牙齿。我仍旧在想橄榄曾经的朋友,或许是唯一的朋友。我在想那种制成标本的爱。我为此感到羡慕。或许有的爱就是如此。
备注:空格是个人爱好
评论要求:随便,但如果要评论的话,希望你能告诉我你的眼中这个故事主要是关于什么
仲夏节要到了。
奥斯卡刚忙完,这一阵子他都没什么时间读报,更别说看书。公会新进的猎人们就要面对自己的第一次战斗,战斗很残酷。部分责任由后勤部门接管:正确的情报,保养得当的武器,冷静沉着的医护人员……他们尽自己所能避免因意外导致的减员。
像是还嫌不够乱似的,各处都收到与怪奇有关的报道,比如细长人影,床底的阴影,还有雨夜窗外的哭泣。
他此次出门正是为了这事。
青年穿戴好行头,拿着手杖沿泰晤士河走向东伦敦,那里有一个被称为塞萨利的林地。他打算访问的人就住在那里。
玛丽戈尔德已经很久没有到访过伦敦。她从大约十年前起就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不再和人类有过多交流。她住的地方离农场不算远,就在村子边上——足够距离,又不至于显得古怪。农场家的年轻人也挺乐意帮忙,每周按时送来些肉蛋蔬菜,偶尔还送来几份过期报纸。当地人对她的出身有诸多猜测,从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到死了丈夫的年轻寡妇,更离谱的也有,“但不管怎么说她一定有不少的遗产”。玛丽当然知道这些,她只是在人们侧旁敲击的时候恰当地笑一下,剩下的就任其想象。
魔女的研究进行到了一个较为重要的部分,她历经多次试错才得出一个猜想、一条可能的道路。为此她需要一种特殊的药草。
这是她探访伦敦的唯一目的。
为了此次出行,魔女特地换下尖顶帽,戴上另一顶宽檐平顶帽,又披上一条朴素的披肩。她从居住的村子出发,先是马车,再换火车。煤炭燃烧特有的气味伴随庞大机器发动的轰鸣,平缓起伏的丘陵向后褪去,曾经的绿地被工厂取代,建筑一个接一个出现。黑暗处的混沌被煤油灯驱除,林中低语叫机器的轰鸣震碎;曾听父辈说起传承的农民进了工厂,幻想与自然一起消逝。
时隔多年,玛丽戈尔德再次踏入人类世界。
她按照得来的指引走街串巷,查理飞在她前方不远处,以尽量不惹人注目的方式为她指引道路。鉴于他常混迹于伦敦塔那群“乌鸦官”中趁机蹭饭,玛丽没有走多余的路,很快就找到传言中的药材商。
林中坐落着木屋,屋旁放着三个大木桶,有轻烟从烟囱里升起。
玛丽戈尔德敲响木屋的门。
出来迎接她的是个男人,身上带着奇特的药草味。男人穿着当下时兴的衬衫,领子却不肯好好系,他腰间缠着红布,流苏和珠串混在一起、从弯曲棕发的间隙中露出。他将来客迎入屋中。木屋内同样有着植物燃烧后的气味,玛丽吸一口气,很快辨认出其成分是薄荷、甘菊、麝香草、大茴香还有芸香,人们在仲夏节时将这些植物投进篝火以求驱逐女巫。魔女当然知道这一习俗,她不露声色,在屋主的示意下落座。
“下午好,女士。”男人问,“占卜、手相、还是需要乐师?”
“……”
玛丽戈尔德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对方点点头,说:“没问题,只是得等上几天,可能要……”
他的话被敲门声打断。
二人的目光被一齐投向木门。
“……”
男人没有动身,他看着木门,说:“还是不去理会比较好。你知道,最近常有这样的怪事,孤身一人走在小巷子里,却总听见来自身后的脚步声,要是你回头——”
敲门声变得急促,并且越发暴躁。
“好吧,”他耸耸肩站起来,“或许是一个朋友。”
被两次打断的男人没有任何不快,他甚至用微笑迎接来客。玛丽戈尔德坐在一旁,她低下头,又拿手拉低帽檐。
来人脱下帽子,露出一头丰沛的黑发。他先是用支撑自己走路的拐杖狠狠跺几下地板,接着才发现有先客在场,于是他压低声音,但仍以类似咬牙切齿的力道叫着男人的名字:
“拉杰,你——”
“放轻松,奥斯卡,”拉杰回答,“别总是这么激动。”
拉杰,来自异族的名字。
名叫拉杰的男人有着白色的皮肤和灰色的眼睛,他是月亮的孩子。
由于过于浅淡的颜色,拉杰在跟着大篷车旅行时过得并不怎么样,奥斯卡在他离开聚落时帮了他一把(虽然本人没那个意识)。出于恩情,又或者因外貌而引人注目的两人那隐秘的同病相怜,他们的交情维持到现在。猎魔人公会的情报员会找他买些消息,他也通过对方结识更多客人。
被拉杰与来人过于熟稔的表现所吸引,玛丽戈尔德透过镜架上方和帽檐底下的空挡觑了他们一眼,她本就是有着一定好奇的人,也对人类社会的知识有所涉猎。此时奥斯卡已坐在她旁边堆满软垫的椅子上,有问题的那条腿微曲着伸向前面。
于是她看见他一黑一蓝的眼睛。
桑杰错以为这沉默是因为自己,鉴于此种情况已经发生多次。所以他带着一种戏谑开口:
“我有许多名字,日不落称我为吉普赛,法兰西叫我波希米亚,西班牙说我是弗朗明戈,而在更远的地方,在那个荒原上仿佛无止境地刮着风的北国,他们唤我茨冈。
但要我自己说,我更乐意叫自己罗姆(人)。”
原来如此,玛丽不禁想。她自然注意到屋外的木桶,现在看来,它们应该盛放着清澈的水;还有男人身上的装饰与屋内植物燃烧的气味——
“把扣子扣好。”奥斯卡说。
拉杰一动不动:“这样不是更符合对吉普赛的想象吗?”
“……”奥斯卡嘴角动了动,他可能想说什么,最终决定闭嘴。
倒是玛丽戈尔德说话了。她之前一直偷偷看坐在身旁的年轻人,从微卷的黑发到身边的手杖,又看看他异色的眼睛。
“奥斯卡……先生,”魔女往前靠,“……你是做什么的?”
很快,她补充:“啊,我是玛丽戈尔德·沃伊德。”
“奥斯卡·盖曼。”奥斯卡有些讶异,他还是回答了,“我做文员。”
“一个喜欢稀奇古怪故事的文员。”拉杰为他补充。
奥斯卡没有反驳,这是最容易解释的一种回答。
玛丽戈尔德接着问:“那么……你的家人呢?”
“……”自称文员看了坐在自己旁边的女士一眼,“非常不幸,他已经不在了。”
“悲伤的故事。” 拉杰又说。
“你过得怎么样?”她又没头没脑地问了这样一句话。
奥斯卡起了疑心,他的确对这位女士有着莫名的亲近感(或许是因为对方看起来十分好相处),可这些问题……哪个都不像是刚见面的陌生人间会谈的。只是他进屋时确认过,拉杰在门外挂了艾草——一种古老的、驱逐女巫的仪式——因此他倒没往魔女这方面想。奥斯卡只当对方是随便哪个教授派来的,不管是采购还是访谈,人类学还是心理学,问这问那也是出于记录者的习惯。那群学者做出什么都不奇怪,他们说不定把钻子插进人脑,还声称那对癫痫有用。
所以奥斯卡只是点点头,用英国人惯有的语气说:“还不错。”
“你的腿……”玛丽最终问出这个问题,“你……你痛不痛?”
你那时候痛不痛?
你现在痛不痛?
奥斯卡并不理解玛丽戈尔德的想法,他只感到被冒犯。他攥紧手杖,低着头不作声。拉杰显示出他较奥斯卡更好相处的特点来,白皮肤的吉普赛人赶忙打圆场:“想把一切都弄清楚真是现代人的坏习惯,对不对?就像你旁边坐着的那位先生一样,碰到神秘就一定要求一个解释。这些文明人……”
说到这里,他想起什么似的,笑一下:“这些文明人,他们寻求秩序,因此剥去一切不可解之物的人格性,又把他们摆在一个精确无趣的人造体系上,好叫自己明白,让自己安心。他们一边往幻想中逃离,会在闲暇时讲述粽仙的故事,也歌颂携王者之剑前来的湖中仙女;可当自己身边出现异响,出现不被承认的神秘,就大喊大叫,用一切能使的手段让生活重归安稳。”
就像他们对待吉普赛。
感到城市生活的无趣时就往幻想中逃离,高声唱起流浪者之歌,称吉普赛为“高贵的自由人”;等真的见到了,就大谈漫游者之恶,叱其为“未开化的蛮族”。
吉普赛、波希米亚、弗朗明戈、茨冈……
多变的名字皆非母语。
此时,门外传来敲门声。
笃——笃——笃——
“哦,差点忘了,”拉杰说,“你这次想问的就是这个吧?”
奥斯卡看他一眼。
吉普赛人自顾自地说下去:“从前几天开始,每天这个时间段都会响起,敲几下,打开门看没人;等你坐下来,敲门声又响起来了——你往门缝看,没影子对吧?”
奥斯卡正想问这个。
“不过很抱歉,我这里没什么有用的消息……也许是仲夏节到了,希律王的女儿在到处找她爱人的头呢。”
没人因他的笑话发笑。
为了避免与那东西撞上,二人在吉普赛人家中坐到黄昏来临。出于礼仪,奥斯卡·盖曼提出送一送玛丽戈尔德·沃伊德,对方礼貌拒绝。奥斯卡没有坚持,他很快离开。
青年拄着手杖走在泰晤士河边,薄雾笼罩在水面上,像什么吞人的东西准备从河里爬出。他尽力避免自己想到先前那些失礼的问题,只在内心默念诗歌。
也就没有注意到身后跟着的乌鸦。
Tbc.
作者:尘灯
2015年的夏天尤其热,阳光炙烤着每一寸油柏路,焦糊味儿在车后座熏得杨亦远快吐了,他实在受不了扒拉着座椅说:“我认输了,求求了祖宗,开空调行不行?”
“不行!开空调耗油!”宋女士理直气壮地拒绝了,她在三十六个小时之前,刚激愤的与杨亦远父亲离婚,离婚证攥在手里还热乎着,她便怀着满腔的悲愤拐上十七岁的杨亦远离开了繁华无比的伤心地——上海。
“我是真的要吐了!”
“有塑料袋!”
“呕...”
————
杨亦远就是这么晕乎乎到南城的,下车的时候他几乎是滚下来的,口干舌燥,头晕眼花,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有点中暑,但是宋女士丝毫没有停下脚步。她从后备箱里拖出来行李箱,看了一眼面前六层楼高刚粉刷了外墙的老旧公寓楼回头冲杨亦远喊道:“搬东西!快!”
这房子里应有尽有,家具齐全。就是灰有点重,而且看上去有些年头没住人了。
杨亦远顾不得其他,在水龙头下洗了个脸又漱了漱口,感觉头晕稍微好一些,这才撑着碎瓷砖装饰的洗脸池感觉活过来了。
宋女士像个不能停下的八音盒舞女,她抖弄着防尘布,将桌子茶几擦拭干净,又一遍一遍洗干净地面,把窗户全部打开,扬尘在阳光下如同成群的蒲公英,耀眼的日光在瓷砖上弹跳。
————
“亦远,过来帮我套被子!”
“来了——”
杨亦远拖拉着脚步,不甚情愿地垂头走过去。捏住被子两个角,用力抖动,夏天的被子薄,因此不算费力。套完之后,宋女士指使着他去把空调擦干净。勉强收拾完屋子,太阳快落下,傍晚的小城镇吹来舒适的晚风。
“晚上吃什么?”东忙西忙一下午,杨亦远早就饿了。
“你自己去买点儿吧。”宋女士对着墙上那副难看古早的装饰画摸了摸下巴,思索寻个什么东西替代。
“顺便买点花回来吧。”宋女士道。
“什么花都行?”杨亦远问。
“难看的不要。”
“什么叫难看的?”
“你自己不会分辨吗。”
“好吧。”
杨亦远擦了擦脸,换了一件中袖的酒红色衬衣,从鞋柜上拿下钥匙。
————
晚饭的点,左邻右舍都开始做晚饭,楼底下也聚集了一群群打牌下象棋的老大爷,小孩儿三五成群的在墙根处玩儿游戏,大声嚷嚷像是要叫破喉咙。某层楼的窗户刷的被拉开,中气十足的声音穿透街道喊着某人回家吃饭,便有一员脱离人群,依依不舍地往某个楼栋走去。
宋女士不会做饭,她成天忙于艺术展,大概是中世纪宗教与女性自由一类的主题,跟杨先生离婚是她一路顺遂的人生中唯一一个大坎。她尖叫着说,可是你出轨!你怎么能这么对我!你居然出轨!大概从小锦衣玉食受人追捧的宋女士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如此不顾形象歇斯底里。
她是个顶有艺术情怀的人,南城是她与年少的朋友约定好老了就来悠闲度日的地方,也是她最后的黄金乡。
所以杨亦远猜她回来这里是想找回年少的尊严,而他则像是必须被携带的一件行李,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能随之漂泊。
算了先不想这个。花店,他需要找一间花店。
在这里杨亦远没有代步工具,他打开导航显示最近的花店在三公里以外。南城的城建风格比较混搭,不过房屋楼层都不算高。杨亦远在阴凉下走的稍慢,仔细看着每一家的阳台,有人种菜有人种花,有人阳台上堆满杂物,有人阳台上单调的放着一把藤椅。
每个人的生活都不相同,杨亦远想起自己以前在上海那间房子里的阳台,好像常年都架着宋女士的画。松节油的味道,萦绕不散。当然也有他的画,他也画油画,宋女士从小培养的。
别人还在用十二色的水彩笔和蜡笔时候,宋女士就抱着他让他调油画颜料。油画颜料不要钱似的泼在宽大画布上,没有图形,只是肆意流淌,宋女士便高兴地夸他色感极佳。宋女士爱艺术,便笃定杨亦远也爱艺术,最好笑的是——他的确爱。
但与生俱来四个字让他恶心。
又走了十来分钟走到那家花店门口,幸好是开着门的,带着花发夹的店主看见有客人便迎了上来,她长得很清秀,一双纯粹的眼睛笑盈盈地看着杨亦远。
“先生您好,请问是要买花吗?”
杨亦远转了一圈,将满天星尤加利那一排都指了一遍,“一样一捧,哦,还有这些。”他转身又把雏菊那一排也指了一遍。
“确定都要吗?”店主有些惊讶,很少有人一次买这么多花。
“对,不用点缀...要不你拿个篮子给我装一起就行,我只要花。”杨亦远想了想,宋女士无非是自己插花摆着好看或者写生,应该不需要什么包装。
“我们这里没有花篮,我还是几束几束给您包起来吧,可以吗?”店主说话很慢很温柔。
“可以。”
“那你坐一下。”
杨亦远坐在高脚椅上,看了一会儿店主包花,她包的不快但是包出来很漂亮,认真的神情像是这是天底下头号大事。
这让杨亦远想起宋女士画画的时候可以一整天只吃两片面包,仿佛是某种艺术女神附体在她身上,催动她的胳膊作画。宋女士觉得这里是所应当的,所以杨亦远幼年好动,在画板面前坐不住的时候,她还一度认为他有多动症。
杨亦远他转了个面,坐到店主左前方。他就这么看着店主包花,小雏菊、萱草、黄菊花...
一丛丛短暂而艳丽的生命被包裹起来,在漂亮的包装纸里盛放。
————
花有很多,杨亦远两手捧抱着慢慢往回走,浅紫蓝的云从他头顶慢慢盖过去,因南城污染不重,所以可以看见淡淡的星子点缀在天边。
南城被一条江横穿而过,跨江大桥上猛烈的江风把杨亦远的T恤吹鼓起来。
他走了一会儿发现桥洞底下貌似有个棚子,大红色的棚顶破漏处被防水塑料盖着,看起来像是某个无家可归之人的藏身所。
杨亦远走下去,里面空无一人,只是摆放着很多毛毯,棚子四周散落各种塑料碗还有一些不锈钢的,里头有不知道谁吃剩下的肉。杨亦远转了一圈,捕捉到几声猫叫,他抬头去找,三只狸花猫站在棚子顶上,与他对视。
“喵。”杨亦远捧着花叫了一声。
回应的却不止一声,这里像是流浪猫的聚集地。
天色暗下来,深蓝色的布兜头盖住了南城,视线所及之处都笼罩着蓝。江水拍打碎石岸,水声漫长,杨亦远席地而坐,他怀里是花束,左侧卧着一只慵懒舒适眯起眼睛的橘猫,他们一起看江。
直到有个人骂骂咧咧地提着一袋子鸡胸肉和猫粮踉跄从坡上下来,那橘猫才灵活地跳起来。
杨亦远闻声扭头,天暗的只能看见轮廓了,有个人影从深蓝色里浮出来,慢慢填充色彩,出现在他面前。
“以前没见过你。”那人蹲下来,猫咪全部聚集在他跟前,撒娇打滚,蹭他的腿。
“今天搬来的。”杨亦远终于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碗了。
每个碗都被猫咪围起来,那人徒手从袋子里掏出猫粮,平等地一只碗放三把,再加一把鸡胸肉。
“哦。”他应了一声,声音被猫叫淹没了,那大概有二十多只猫。
“不给它们做绝育的话,会越来越多的。”杨亦远看着满地的尾巴,花色不尽相同。
“那有什么不好吗?”他无所谓地耸肩,抬眼看向杨亦远。
杨亦远顿了顿,他答:“新闻上都说流浪猫是鸟类杀手,越来越多会破坏生态平衡,而且流浪猫不绝育,发情会很痛苦,等到怀孕了也只会生下一窝新的、有上顿没下顿的、无依无靠的小流浪猫。这样又有什么好的呢?”
那人似笑非笑地睨他一眼:“喂,你未免太认真了点。”
“因为你们从来不考虑后果。”杨亦远感觉一股酸涩的热气从心口散发出来,他憋着气,用很慢的语速说,“小流浪猫会想,为什么我要被生下来跟着父母流浪。”
“你......”那人提气,又重重泄出来,“你家住哪,我送你。”
他把猫粮分完,在江边洗了洗手,很不讲究的往裤子上一抹,“走吧,天黑了。”
摩托巨大的轰鸣声和呼呼风声之间,杨亦远捧着花,花瓣飘飘遥遥在他身后落了一地,风里都是淡粉色玫红色。
路灯之间隔得稍远,每经历一片暖光,杨亦远便觉得自己离曾经的生活远了一些。
END
备注:最开始这个故事叫没有名字的故事,就是为了写一种孤寂抑郁的感觉。后来挑了个线,大概是作为父母附属品的孩子,顺从一切安排表面下对自我和家庭深深的厌恶。因为想合赞雪不露雪,所以故事写的很平淡,那种文字里透出的压抑与痛苦才是我想要的,希望有写出来。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酒醒之后,诺玛反思自己说过的话,想来是有些偏颇。也许猎杀魔女的原因里有一部分是因为她们的女性身份,但更多的是对魔女那种恐怖力量的畏惧。与人类相比,魔女的魔法要强大许多,猎魔人猎杀魔女的时候,往往需要出动一整支队伍,才能对付得了一个魔女。诺玛能够理解他们对魔女的恐惧,毕竟魔女们杀害了很多人类,这是事实。
但是,为什么无辜的魔女也会受到牵连?为什么自己的父母会被杀害?母亲虽然是魔女,却平等地对待人类,甚至帮助人类。她热心地帮助每一个遇到困难的人,邻居们都说她是好心肠的戴维斯太太,但最后出卖她,指认她是魔女的,却也是受到了她帮助的人。父亲因为执意要保护母亲而被同罪处死,诺玛因为并不在家中逃过一劫,留给她的只有一段记忆。
她看见闯进家门,全副武装的猎魔人们,看到父亲挡在母亲身前,看到“神圣”的火焰将两人一同吞没,母亲模糊的声音响起,她说,诺玛,我的孩子,你要好好活下去,不要……
记忆在这里中断,诺玛没能听到她最后的话。母亲到底想说什么呢?不要害怕,不要放弃,不要忘记,不要与人类接触,或者是别的什么?她问布兰达是否有办法听到后面的话,但布兰达摇了摇头,说自己也无能为力。诺玛真想回到那个时候,亲口问问母亲想要说些什么,但这已经成为了永远无法实现的事。
她能够理解人类的复仇,事实上她自己也做过同样的事,但她绝不会把无辜的人也牵扯进来,可是人类却不分青红皂白地全数杀死,丝毫不认为这世界上还存在着不作恶的魔女,这无疑是一种偏见。诺玛希望人类能与魔女和平相处,成长在人类与魔女相爱的家庭里,诺玛对这样的未来心怀向往,但此时此刻,她认为这一切希望渺茫。人类方的态度一目了然,而魔女们也并没有这样的打算,激进派的魔女正在猎杀人类,而保守派的魔女也并不打算对人类提供保护,只是打算隐藏自己的存在,从她们的态度里,诺玛看不到一点人与魔女和平相处的可能性。
魔女们嘲笑诺玛的天真。她们说,诺玛还是太年轻了,竟然妄想与人类能够和平相处。人类是狡诈的,多疑的,残忍的,如果魔女的存在暴露在人类面前,他们一定会因为恐惧而对魔女大肆杀戮,就像现在他们做的事情一样。可是,诺玛反问,如果我们能帮助人类,让他们知道魔女不会做坏事,他们不就不会害怕魔女了吗?她的话得到了更多的嘲笑,一百岁的魔女说,即便魔女不做坏事,人类也会把坏事的发生推到魔女头上;两百岁的魔女说,魔女们比人类高贵得多,如果她们施舍给人类奇迹般的魔法,理应受到更多的尊重,但人类向来愚蠢又自大,他们只会把这一切视为理所应当;三百岁的魔女吃吃地笑着,为什么非得和人类和平相处不可?他们只是一群随处可见的蚂蚁而已。
好吧,诺玛想,可能是自己太年轻,太天真,也许等到自己一百岁,两百岁,三百岁的时候,就不会再烦恼这些。可是她混迹于人类之中,看到的越多,越惊叹于人类的强大,虽然没有魔法的力量,但人类凭借他们的头脑和双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他们坐着铁皮火车长途旅行,不用蜡烛也能点亮黑夜,没有魔法也能将声音传到千里之外,即便被魔女视为蝼蚁,他们也早就拥有了不可小觑的力量。如果魔女们仍然不肯正视这一点,早晚有一天,人类的力量会超越魔女的魔法,也许到了那时,魔女们才会愿意坐下来,与人类们好好地谈一谈吧。
诺玛深知自己人微言轻,影响不了人类与魔女的命运,她能做的就只有过好自己的生活。她想要经历每一种不同的生活,魔女的人生太漫长,她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去体验,她想去工厂里做工,想去大学念书,想去冒险航海,想打高尔夫,想去马戏团演杂技,想自己开酒吧,开餐馆,也想谈恋爱。只是她刚刚走出家门才发现,如果她装作自己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女人,她什么都做不了。
人类的女性在做什么?贫穷的女人在工厂辛苦工作,还要承担照顾家庭的重任,富贵的女人在家中跳舞品茶无所事事,吃穿住用全靠男性供给,像精致的人偶。这不是诺玛想要的生活,她几乎是立刻下定了决心,把自己扮成一个男人。人类的世界里只有男人才是完整的人,而女性只是残缺的,人类的劣等品——起初,她就是这样想的。男性的人类是强大又智慧的,女性的人类是弱小又愚蠢的,人类的成就都是男性缔造的,而女性承担了繁衍和养育的任务,是男人的辅助。男人们用理性思考,意志坚定,身体健壮,而女人感性更多,爱流眼泪,软弱无力,这注定了她们无法承担重要的工作,她们不能当工程师,科学家,因为她们比男人愚笨,比男人更不擅长思考,她们也不能当警察,当消防员,因为她们没有强健的体魄。起初诺玛对这一切信以为真,她心想,还好自己不是人类的女人,而是魔女的女儿,她一点也不愚钝,她会魔法,有力量,头脑也聪明,她作为诺曼认识了很多人类女人,她们就如同她印象里那样,没有文化,目光短浅,整天只知道嚼别人的舌根子,她觉得,是她们太不争气。
后来她渐渐发现,这只是人类展现出的相貌,而并非他们的本质。她在工厂工作过,那里的环境恶劣不堪,对女人的待遇更加差劲,薪水却比男人的微薄。她发现女工们的坚强一点儿不输给男人,她也读了许多女作家写的书,《弗兰肯斯坦》,《傲慢与偏见》和《简·爱》,女人们借助作品发出她们的声音,诺玛意识到,除了不会魔法,女人与魔女似乎并没有差别,她们并不是天生愚笨,只是从出生开始就被视为低人一等。
这不公平,诺玛想。
于是诺曼在酒后借题发挥,表达自己的不满,他说人类对于魔女的偏见同时也是对于女人的偏见,他们恐惧的是女人拥有力量,他们害怕被欺压了太久的女人反抗,即便他自己也知道这不是魔女与人类间仇恨的全部。伽利略早就醉倒了,他一个字儿也听不见,要是他这会儿清醒着,一定会觉得诺曼这话骇人听闻,就连诺曼自己也觉得,这些话从自己这个人类男人的嘴里说出来太荒谬了,还好伽利略没有听到。
第二天早上伽利略就将昨晚的一切忘得一干二净,诺曼这才放下心来,他自觉自己酒后有些失言,如果在这里的不是伽利略,诺曼魔女的身份早就暴露了。还好伽利略的聪明都用在了其他地方,他知道蒸汽机是怎么运作的,却不擅长解读别人的弦外之音,诺曼在心里再度感慨,还好是伽利略。他也反省自己的不谨慎,要是自己喝醉之后对着猎魔人乱说话这事被布兰达知道,她非要把诺玛和伽利略一起活剥了不可。
还好这事除了诺曼自己以外没有第二个人知道,他得以继续自己的平静生活。春季悄然过去,伦敦的夏季并不炎热,气温舒适宜人,常有晴朗的日子,诺曼家的三只狗也比平日更喜欢出门。他和伽利略捡来的那只小狗现在已经长大一点了,诺曼给它起名叫萨拉米,换来伽利略难以置信的眼神:“你难道要用它做香肠吗?”
“有意见的话就由你来养。”诺曼说。他老家养的狗还有叫培根的呢。实际上以诺曼现在表面上的薪水,是绝对养不起三条狗的,但他本来就不靠着薪水过活,布兰达攒了一百年的钱可没那么容易花完,加上林子里打来的猎物偶尔也能卖个好价钱,诺曼事实上衣食无忧,手头阔绰,不过这可不能让旁人知道。
因此伽利略问他,想不想去世博会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回答说,要是你出钱我就去。他一个穷小子,哪来的钱跨国旅行?他没想到伽利略真的答应下来,这下子盛情难却,想拒绝都难以开口。他琢磨着过段时间找个借口,说自己发了笔横财,好把这笔钱还上,不然未免有些良心难安,到底是说自己有个有钱的亲戚寿终正寝,给自己留下一小笔遗产,还是说法斯特和萨拉米在后院挖到上个世纪的金币,卖给古董商大赚了一笔?他烦恼这些的时候,已经在前往巴塞罗那的列车上了。
诺曼不常坐人类的交通工具,魔女都以自己能够飞行而自豪,即便人类已经发明了蒸汽机车和轮船,对天空的统治权仍然把握在魔女手里。虽然不敢说是绝对,毕竟人类已经发明了热气球,但这种粗笨的东西并不被魔女放在眼里,扫帚永远是她们最好的交通工具。要是出远门,扫帚必然是魔女的第一选择,只不过这次是跟伽利略同行,诺曼自然不可能用扫帚飞到巴塞罗那去。他们先是坐轮船,然后又换乘火车,对诺曼来说是一次新鲜的体验。
他听伽利略从阿基米德原理讲到蒸汽机的能量转换,一开始还算容易理解,不过讲得深入一些,诺曼的知识就开始不够用了,他一知半解地点头,其实大部分时间是在看伽利略的表情。伽利略讲起自己喜欢的科学的时候总是手舞足蹈,眼睛似乎都发着光,诺曼盯着他看了很久,才意识到自己喜欢看他这样。人在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时候,都是这样闪着光的,像是布兰达用猎枪瞄准猎物的时候,隔壁家的大婶织毛衣的时候,或者更久远一点的模糊记忆,妈妈为病人调配药材的时候,这些时刻都莫名地有吸引力。不过当伽利略又开始把话题转到魔女身上的时候,这样的吸引力也就消失了,让诺曼只想翻个白眼。
伽利略说,他想要知道魔法的奥秘,诺曼真想冲他大喊,别做梦啦,魔女自己还没研究明白呢!人类好歹还知道探索物质世界的奥秘,而魔女有几个在探索魔法的本源?她们忙着政治斗争呢!不过诺玛最没资格说这个,她混迹于人类社会,连魔法都很久没用过了,更别提对魔法的研究和探索。不过她的时间还长着呢,不急于这一时。
也许问题就出在这里,魔女是长生不老的种族,拥有无尽的时间和强大的力量,而人类的寿命短暂,身体也脆弱,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在有限的时间里思考学习和探索,不断地创造新鲜事物,让自己变得更强大。人类的未来到底会变成什么样呢?诺曼对此寄予了相当大的期待。
他们辗转抵达巴塞罗那,舟车劳顿,只想找个地方歇息,不巧的是世博会期间,世界各地的人都来到此处,每一家旅店都挤满了住客,两人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家有空房的旅店,但老板说,就只有一间空房间了。
那我们挤一挤就行了,伽利略立刻说。他当然有充足的理由这么说,毕竟对于诺曼的秘密他仍旧一无所知,他大大咧咧搂过诺曼的肩膀:“又不是没一起睡过!”
诺曼心想,伽利略脑海中的一起睡过,大概是只要两人在同一房间就得以成立,丝毫不考虑每一次他来诺曼家留宿,都是睡在沙发上面。他们打开房间的门,毫不意外地发现狭小的房间里只放着一张床。
好吧,诺曼想,看来只能这样了。他倒是不担心伽利略会做什么,只是稍微有些不自在,毕竟诺玛从未和异性挤在同一张床上,她知道,一般来说,这是只有恋人和夫妻之间才会做的事。他是诺曼,是伽利略的朋友,但她同时也是诺玛,衬衫里面的束胸帮助她隐藏一对乳房。趁着伽利略去厕所的时候,诺曼飞快地换好睡袍。伽利略从厕所里走出来,毫无顾忌地在他面前脱了衣服,换上自己的睡衣,这副样子诺曼也不是第一次见了。天色已经相当晚了,安顿下来之后疲倦席卷而来,伽利略关了灯,爬进被子。
房间里只有一张床,自然也只有一床被子。
床不算大,但也并不太小,刚刚好足够并排躺下两个人。诺曼觉得有点紧张,他连伽利略的呼吸都听得见,但他又觉得这种紧张有点不可理喻。他有紧张的必要吗?完全没有!
他闭上眼睛努力入睡,心情却不太能平静下来,正当他打算做几个深呼吸的时候,伽利略突然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诺曼,你睡着了吗?”
“干嘛?睡着了!”诺曼没好气地回他一句。
“就知道你没睡。”伽利略嘿嘿笑了两声。他似乎是在酝酿措辞,想了一会儿,问道:“你说,魔女到底是怎么在天上飞的?”
诺曼从牙缝里蹦出三个字:“不知道!”他翻了个身,把被子全卷到自己这边:“大晚上的,不好好睡觉,明天一早还要去世博会呢!”
“我这也是突然想到……”伽利略挠挠头,把被子往回拉了拉,“我听说她们只用一把扫帚就能飞,难道扫帚能够为她们提供动力?人类想要飞行的话,可要靠着不少工具,我有段时间研究过空气动力学,还自己组装过滑翔翼,可是魔女用一把扫帚就全解决了,想想真是羡慕啊。”
“滑翔翼?空气动力学?那是什么?”诺曼稍微来了点精神,伽利略倒是有点不好意思,再三追问之下才将自己因为超重导致滑翔翼坏掉,最后摔成骨折的年少往事和盘托出,诺曼听完嘲笑了他半天,心里却也暗自有些触动。魔女总以为飞行是她们的特权,可是人类现在不是也在渐渐地学飞吗?
他打了个哈欠,这次是真的觉得有点困了。诺曼往被子里缩了缩,闭上眼睛:“要不你再做一个吧,这次好好算一下体重,我也会帮忙的。”
“好啊好啊,那可太好了!这次我一定要做个更好的!”
伽利略的雄心壮志没有被诺曼听到耳朵里,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早就把那点紧张抛在脑后,就这么睡着了。
第二天他们早早起床吃饭,饭后便动身前往展览馆。世界博览会的确很有意思,他们穿过红砖砌成的凯旋门,进入一个又一个的展馆,各个国家的工艺品和工业制品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接,全都是诺曼从未见过的东西。他们看到华丽壮观的哥伦布纪念碑,伽利略充满自豪地说,哥伦布是个意大利人!诺曼想,他有一天也想像哥伦布那样远渡重洋,只为了寻找没有人去过的土地,如果伽利略愿意,他也会带他一起。他们在这里逗留了几天,尽情领略巴塞罗那的城市风光,但诺曼心里始终惦记着一件事,甚至想早些回去,只是他并没有表现出来而已。转眼就到了返程的日子,回到伦敦的时候是个难得的大晴天,诺曼看着船渐渐靠岸,倚着栏杆转头看向旁边的伽利略: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造滑翔翼?”
伽利略流露出一丝惊讶,却很快兴奋起来:“明天就开始……不,今晚就可以开始!”
隔天伽利略顶着黑眼圈出现,在桌子上把设计图摊开,信誓旦旦地保证这次肯定不会出现计算问题。诺曼仔细看看这张设计图,觉得上面的东西像个大蝙蝠。
“这是‘达科特’号的改良版,我打算叫它‘达科特2号’。”伽利略自豪地说。
“这样的东西……就能让人飞起来吗?”诺曼半信半疑,伽利略倒是很有自信,他开始指着图纸给诺曼讲解,机身的哪个部分用来提供动力,哪个部分用来维持稳定,怎样操作转向和减速,听得诺曼云里雾里。算了,反正他也不懂,看伽利略这么有自信的样子,想来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说起来,体重计算错误的事,还是彼西妮告诉我的呢。”伽利略有点惭愧地挠挠脸颊。
“彼西妮?”诺曼难得从他嘴里听到女人的名字,不由得好奇起来。
“是我堂妹,”伽利略解释,“她想当工程师,在这方面比我还在行呢!”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有点古怪,还叹了口气。诺曼敏锐地察觉到这一点,追问下去,伽利略才说出彼西妮的妈妈并不支持她求学,而是想让她早点嫁人。诺曼听了这话,立刻从桌子上跳了起来。伽利略被他吓了一跳,而诺曼按着他的肩膀,大声说:“这样不行,你可一定要让彼西妮去上学!”
“可是,可是,大学根本就不收女学生,就算是有女子学院,也很少有人送家里的女儿去读书……”伽利略结结巴巴地说。诺曼更是生气:“女人怎么就不能读书了?你不是说彼西妮比你还聪明吗,难道学校决定学生能否入学的标准不是头脑,而是他们是不是男人?”
伽利略满脸为难的样子:“我也希望彼西妮能去读书,可是我是拗不过叔母的,再说……”他想到叔母的话:“……女孩子总是要嫁人的。”
诺曼一下子无话可说。就连伽利略也这样想,可见人类对女人的偏见到底有多根深蒂固。他想了想,说:“要是你没有办法的话,就让我来试试看。把你妹妹的地址给我,我会拜托我在意大利的妹妹,让她来帮忙。”他现在突然觉得,之前临时编出来的假话意外地派上了用场。伽利略倒是眼前一亮:“那,你什么时候把你妹妹介绍给我认识?我连她的名字还都不知道呢!”
“你死心吧,”诺曼瞪了他一眼,“画你的图纸去!”
把无关的话题抛在一边,两个人终于开始了滑翔翼的制作。他们花了很久才做好这架滑翔翼,主要是因为伽利略还有猎魔人的工作要忙,最近有不少猎魔人在外出勤,留给他武器维护的工作变得多了起来。诺曼这边事实上没什么工作可做,但他向来闲不住,最近又被一位老绅士雇佣去饲养家里的马匹和狗。他没忘记给自己熟悉的魔女朋友们送信,告知她们最近猎魔人行动增多,让她们注意安全,这就是和嘴巴不严的猎魔人交朋友的好处之一,他总能知道一些内部消息。至于他自己,谁会把养狗的男人和魔女联系起来呢?只要自己不用魔法,就不必担心自己被发现。他和伽利略用空闲时间收集材料,加工成图纸上的规格,再慢慢地,一点一点地组装起来。在一个晴朗的日子,他们把达科特2号推上小山坡,伽利略爬上滑翔翼,让诺曼把自己绑在上面。
诺曼心想,如果这副场景被魔女看见,她们大概会发出嘲笑声。飞行是魔女的必修课,她们几乎总是很快就掌握了飞行的秘诀,而人类想要飞行,所需要付出的努力是魔女们的几十倍,却仍然面临着失败的风险。但诺曼打心底里敬佩这份勇气,这就是他选择生活在人类世界的理由之一。
“准备好了吗?”诺曼问他。伽利略深吸一口气,点了点头。他慢慢后退了几步,在山坡上跑了起来,然后双脚用力一蹬,滑翔翼托着他离开地面,向天空飞去。
“飞起来了!”诺曼兴奋地大喊。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人类飞行,比起魔女的飞行来说,那是一点也不轻盈,一点也不优雅的笨拙姿态,但他的心脏在胸腔里砰砰直跳,在空中飞翔的白色翅膀让他为之雀跃。伽利略的呼喊声从远处的空中传来,那是喜悦而兴奋的声音,像是在为了他的成功庆贺,飘散在吹来的一阵风里。
等等,风?诺曼敏锐地察觉到了不对劲,达科特2号向下坠了一大截,白色的翅膀猛烈地抖动着,仿佛已经从骨架上脱离。出事了!诺曼心中警铃大作,这要是摔下去可不得了!可是,在这里使用魔法的话,伽利略身上可还带着指魔针呢!顾不了这么多,他咬咬牙做了决定,向着远方的天空伸出双手。
诺玛是擅长使用火焰的魔女,但并不代表她就对其他的魔法一无所知。控制气流加快火焰燃烧也是她的拿手好戏,但此时此刻没有燃烧的火焰,她要做的只是借助气流把滑翔机送到地面。这对魔女来说并不困难,她眯起眼睛,估摸着伽利略离地面只有二十英寸的时候,收回了对气流的控制。滑翔翼失去了动力,哗啦一下摔在地上,从伽利略落地的方向传来一阵痛心疾首的哀嚎。
在飞行途中遇到那样的大风,要是平稳落地才是真的有鬼,所以他才没有让滑翔翼平稳降落。伽利略嚎得那么大声,不会是计算出错了,摔成骨折了吧?诺曼一边跑向伽利略一边想,但他听了一会儿惨叫声,觉得伽利略叫得中气十足,他推测伽利略大概是没有大碍,不过他还是有些担心,便加快了脚步。
“伽利略,没事吧?”
他远远看见伽利略哭丧着脸趴在地上,一见诺曼,伽利略就愤愤不平地控诉起来:“是魔女,是魔女来捣乱了!我听见指魔针叫了!这可恶的魔女,竟然阻挠人类的科学实验!”
诺曼只想给他两拳,但还是把伽利略的绳子解开,从滑翔翼上放了下来。一脱离束缚,伽利略就赶快去口袋里掏指魔针。要是那玩意指着自己,他就当场打晕伽利略然后逃走,诺曼想,但伽利略掏出的指魔针显然瘪了一块,一动也不再动了。伽利略也像一个放了气的气球一样瘪了下去,他露出世界末日降临的表情:“怎么办,指魔针坏了,我得赔上一大笔钱啊!”
诺曼真想讲一句:活该!叫你当什么猎魔人!但他还是假模假式地表达了关切,对于破坏了达科特2号,阻挠了实验的魔女送上一点也不诚挚的谴责。伽利略倒是很快就振作起来:“没关系,实验就是这样,会失败很多次,但只要成功一次就够了,下次只要没有可恶的魔女来阻挠,离滑翔翼成功的日子就不远了!你说是吧,诺曼?”
诺曼憋了一肚子火无处发泄,心想,要是有下次,还是让这个傻子摔死算了。
作者:落水
朝西坐在山头上,默默注视着天上的一抹斜阳。
看够了,他就起身,返回了山坡后的住房。
这是一个荒芜的星球,朝西或许是抵达此处的第一个生命,也是如今唯一的住民。
所谓住房,其实只是一艘已经坠毁了的逃生飞船,由于冲撞的速度不算太快,整艘飞船的结构保持得还算完整,这个行星的气候也比较稳定,使得他得以在这里生存下去。
在这小屋的背后还有一片不大不小的菜地,里面种着刚刚好够他一个人食用的蔬菜,虽然种类都不多,但都还算是他爱吃的类型。
他在这里已经生活了五年之久,携带的肉类食品早已经吃完了,长期的食素让他面色有些虚黄,每天的精神也不是很好,其实在他的备用仓里是存有多种肉用动物的受精卵的,只需要简单的培育就可以开始养殖,以他一个人的食量,也只要稍稍扩大一点菜地的规模就足够了。但他知道自己的内心早已在这种孤独的生活中变得脆弱,不论养了鸡还是猪或是羊,他的心底里也一定会把它们当做自己的某种伙伴,进而无法狠下心将其屠宰。
为免徒增烦恼,他在一番犹豫之后他干脆拔掉了受精卵冷冻库的电源,反倒落得个干净利落。
他此时来到了小屋的前院里,把面前的相机调整好位置之后,等待着太阳来到他身后的小屋上头,拍下了自己背对着阳光的画面。
太阳在他的背后呈现为一个倾斜的椭圆状,这意味着它并不是一般形式的球状恒星,而是一种扁而平的圆盘状恒星,所以从地面看上去,它就是一个倾斜着挂在天上的真正意义上的“斜阳”。
这个行星的公转轨道和太阳的圆盘面存在一定的角度差,所以它会绕着圆盘的正面和侧面来回运转,使得太阳在天上的形状也出现周期性的宽窄变化,转到侧面的时候,太阳会变成一条刺目的细线,转回正面则又变成一个饱满的椭圆。
实际上,太阳的正面散发的强烈阳光本该让这颗行星变成灼热的地狱,侧面的阳光又太过微弱,以至于面朝这一侧的一切都变成冰封的世界,幸运的是,这颗行星的公转轨道在面向太阳正面的时候刚好来到最远离太阳的地方,转到侧面则反之,这才让这颗行星拥有了适宜生命——至少是适宜朝西生存下去的气候条件。
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起,朝西在为了长期的生存而搭建住所、蔬菜地等工作之外的最大爱好就是拍摄这个倾斜的太阳,至少每天拍摄一张,以此记录它的形态变化,严格来说,这或许是他唯一的爱好了,而在这个荒芜的星球上,在朝西空虚无趣的每一天里,这个太阳大概也就是朝西能够在生活中感受到的,仅有的变化。
他拍完之后就和以往一样在相机上看着最近几天的照片,把它们设置成连续播放,以此感受太阳不断变化的形状,却突然发现了一个和以往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他刚刚拍摄的那张照片上,天空中出现了一粒崭新的光点,在仔细检查之前的所有照片之后,他发现每隔十四天就会有一个类似光点出现在他的照片里。
要么这是这颗行星的卫星,要么,这就是一个人造的物体,而后者对于独居在此的朝西来说,他并不希望是后者。
可是事与愿违,正当他这么想着的时候,一阵爆裂的引擎轰鸣声从高空中向他袭来,随后,天空中的斜阳被一道宏伟的阴影所遮蔽。
他紧张地看着这艘停泊在自己上空的庞大飞船,飞船似乎也在注视着他,不久后,飞船的侧面打开了一道舱门,一艘运输船从中飞出,继而停泊到了朝西的面前,一个身穿白色大褂、脸上长满胡茬的中年男子,和一个带着秀气的眼镜、神态天真的少年走出了运输船,径直向朝西走来。
“根据空间管理法案,重度危机区域管理法条,我们有义务告知你,此地不宜居住,请与我们一同离开。”胡茬男走在前面,开口时扫视了朝西一眼,当他说完这句话时,眼神已经转移到了周边。
“先生,这里很危险,我来帮您一起收拾行李,我们尽快离开吧。”眼镜少年落在胡渣男身后,语气诚恳,但目光不时瞟向天上,再看向朝西时神色间已经多了几分急切。
“我就住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自两人出现开始,朝西的双脚就没有再移动过位置,一如自己的双脚,他也如此定定地看着两人。
“先生,您真的应该跟我们走。”眼镜少年指向朝西的身后,那是太阳的方向,但此刻它已经被天上的飞船所阻挡,“最多只需要一个月那颗太阳就会爆炸了,这附近的一切都会毁灭的,这里实在是太危险了。”
“我说了,我哪儿也不去,你们给我……”朝西皱着眉打算喝令两人离开,随即意识到了眼镜少年话语中潜藏的意思,“你怎么知道它还有多久爆炸?”
眼镜少年看向胡茬男,对方对他轻点头示意后就继续扫视起了周围,眼镜少年这才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您应该注意到了,这颗恒星扁平得就像是一张面饼,这是因为它的自转实在是太快了,在它赤道面上的离心力抵消了自身的引力,所以才会变成这种形状。”
“我上过学,说点我猜不到的东西。”
“但您可能不太清楚,一般的恒星是不可能达到这么快的转速的,它之所以能够变成这个样子,是因为它曾经属于另一个恒星系,然后被甩了出来,并且获得了极大的加速,可是那个时候它已经是一颗红巨星了,这意味着它已经到达了恒星演化的末期,它越来越弱的热核反应无法支撑自身的引力,所以体积也逐渐缩小了,”眼镜少年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着,也许是说到了自己熟悉的领域,他脸上的紧张感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不见了,“因为角动量守恒,它的体积越小,就会转动得越快,所以它的南北两极会收缩得更快,慢慢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别忘了我的问题,你为什么会知道它还有多久爆炸?你说的时间准确吗?”
“先生,我得先说明白这些才能向您解释清楚,就是因为它的体积在不断缩小,而且也达到了演化末期,所以我们只需要通过它的质量和体积的比例就能大致估算出它距离超新星爆发的时间了,其实我们就是为了验证自己的理论才冒着风险来到这里实地采集数据的,”眼镜少年推了推眼镜,给出了最终结论,“它随时都可能爆发,而这个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
超新星爆发是宇宙中最为强大的爆炸之一,如果运气不好的话,哪怕远隔数百光年之远的生命体,也会被猛烈的伽马射线暴所摧毁,因此眼镜少年的神色非常严肃,他要让朝西明白这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然后随同他们一起离开。
然而朝西并没有因此而展现出半点的恐惧或动摇,他暗淡的双眼里反而冒出了些许光芒,他似乎因为这个消息而卸下了某种重任一般,就连一直紧绷着的语气都松弛了下来。
“那可真是再好不过了,”朝西笑道,“你们还是快走吧,不要管我了。”
“可是……”
“我们已经尽了告知的义务,也尊重你的选择。”一直默不作声的胡渣男突然开口,随即转身走向了运输船。
眼镜少年着急地看着胡茬男,又再挣扎着看向朝西,随后在朝西的笑容里败下了阵来,颓丧地与胡茬男一同转身走向了运输船。
“对了,我还有一个问题,”看着两人停下脚步后,朝西问道,“你们应该在很久以前就知道它快要爆发了,为什么还冒着险停留到了现在?”
“在出发之前,我们不知道这里具体的情况,所以预定的返航时间就是今天,”眼镜少年以一种复杂的眼神看向胡渣男,“他不喜欢打破任何规矩,坚决按照计划的时间离开。”
“原来如此,真是一个恪守规矩的好家伙,”朝西感叹道,“所以你们才会因为“义务”而冒着停留的风险来接我。”
“不只是这样,我们也是因为……”
“我很感激你们的好意,但我已经不想再遵守任何的规矩了,现在也不是说话的时候,”朝西摆着手打断了他,“快离开吧,不要再为了我浪费宝贵的时间了。”
朝西的目光随着起飞的运输船慢慢转到了悬浮在天空的飞船上,他已经透过飞船庞大的躯壳看到了他每天都会仔细观察的、那个扁平的、倾斜着挂在天上的斜阳,直到飞船已经轰鸣着化作了天空中的又一个光点,他也还一直带着轻松的笑容,死死地盯着同一个地方。
在飞船上,眼镜少年设置好了跃迁的准备程序,只要按下最后一个按键,他们就将在三十秒后以超过光的速度远离这个蕴含着即将爆发出恐怖能量的星域,他犹豫着,想说点什么,但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犹豫什么。
“我们在这颗行星的轨道上停留了半年,而他一次都没有向外发出过任何形式的信号,至少我们从没接收到过,一般的逃生船也不会配备像他这么齐全的长期维生系统,”胡茬男替他按下了启动按键,跃迁引擎的启动倒计时也同时响了起来,“他一开始就做好了要在这里生活的准备,也就是说,他早就打算好要死在这里了。”
眼镜少年闻言,默默地扣好了安全带,眼光闪烁,不知在思索着什么,胡茬男也不再说话,随着倒计时的临近,船身开始了有规律的震颤,就在引擎即将启动的时刻,一阵刺耳的警铃在船舱中响了起来。
震颤随即停了下来。
朝西从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这个恒星随时有可能爆发,他也在等待着这个时刻的降临,这并非因为他主动想要死去,而是除此之外,他已经找不到什么别的可以去实现的、具有意义的目的了,他脱离了整个社会,独自生活在这样的一个荒芜行星上,如果缺失了一个目的,那么每一天就都只能是一种苟活而已。
然而对于一颗恒星来说,即使它的生命已经走到了尾声,也依然可能要经历成千上万年的时光才能迎来终结的时刻,而对于一个人,一个同样走到了暮年的人来说,这样的时光未免也太过于漫长了,所以哪怕朝西一直都知道,这颗恒星随时都有可能会化作超新星而爆发出闪耀整个宇宙的光芒,他也无法确定自己能否撑到亲眼见证的那一天。
这本是一种无法调解的折磨,这颗斜阳挂在天上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在默默地提醒着他,对于这个广阔而永恒的宇宙而言,身为人类的一生有多么的短暂而渺小,他从前所做过的一切在这种宏大的尺度上似乎都没有什么意义,而他想与太阳一同死去的想法,又是多么的可笑。
更何况他的身体一直就不怎么好,或许也有营养不良的原因,近几个月来他愈发地感觉到自己撑不了多久了。
眼镜少年的一番话让他突然又获得了希望,至多一个月的时间,这怎么也应该是能撑得住的。
“我与天地同寿。”
他几乎都已经能够看到那样的场面了,这该是怎样的一种豪爽。
眼看着天上的斜阳,他感觉到一阵难以抑制的激动涌上心头,这份激动沉重地压迫着他的胸膛,欢腾着挑衅他的心脏,大脑被充分的血液鼓动着,令他仿佛听到了某种低语,口中似乎分泌出了某种液体,让他好像尝到了某种枯臭,眼里也许被射入了某种光芒,使他只能看到暗淡却又混乱的流星。
他好像已经成为了一具尸体,在这种强烈却又仿佛不存在一般的痛苦如同潮水一般不断涌来的时候,他才终于明白了过来,自己已经撑不下去了。
于是这些痛苦也就在这个时候变得淡薄了起来,他没有怨念,没有悔恨,只有一阵难以言说的复杂感受若缓若疾地出现,但他来不及去感受这种感受,就失去了所有的感受。
再睁开眼时,他已经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而他眼前的少年,带着一副他刚刚还很熟悉的眼镜。
“先生,您终于醒了。”
“你……我在哪?!”朝西缓了缓神,随即在混沌的大脑中捞出了自己上一刻的记忆。“你们把我带到哪儿了?!”
“探索者P3-1,这是我们的科考飞船,”眼镜少年礼貌地微笑着,他并不知道这笑容在朝西的眼里代表着多么可怕的意义,“在我们离开之前,您的生命维持装置发出了警告,我们于是返回地面对您采取了紧急治疗,但您陷入了昏迷,我们不得不把您接上飞船,您已经昏迷了七天,现在我们已经快要离开危险区域了。”
“不,送我回去!”朝西闻言,用力支起了身体,咬着牙朝眼镜少年厉声道,“你们凭什么带我走?!”
“根据星际救援法案的要求,你孤立无援地身处一颗高危行星,并向周围发送了急救警报,我们必须带你走,”另一个人的声音传来,朝西这才看到靠在门边的胡茬男,他无所谓地看着朝西,这淡漠的神情莫名让朝西想到了他从前的上司,“如果你不想离开那里,就应该关闭自己的生命救援警报,否则任何收到警报的公务船都有责任对你施行救援。”
“你……我……”朝西语塞,然后颓丧地低下了头,“五年,我一个人在那里生活了五年,你觉得我会在乎它究竟是开着还是关闭了吗?”
“就因为你不在乎,你现在来到了这里,”胡茬男伸出食指指了指上空,“这世上有很多不同的规则体系,但他们都共用一种原则,他们总是会在应该生效的时候产生效用,无论你是否将其置之不理。”
“你还是不明白,”朝西紧紧地抓着床沿,胸膛里充斥着被扰乱了一切的怒火,“我已经跑到社会之外了,那里没有别人,只有我,只应该有我!而我现在就应该坐在那里!”
“我很遗憾你的遭遇,但我无能为力。”
“你可以把我送回去。”
“已经晚了,”胡茬男淡然道,“为了弥补救援你所花费的时间,我们至今仍在超功率加速,现在剩余的燃料只够飞往空间站,如果你这么想回去的话,我可以在空间站帮你雇佣一趟单程航班。”
“可那已经晚了!你们说最多一个月,也就只有三周它就会爆发了,到时候那里还能剩下什么?一大片高温的等离子体浓汤吗?!”
“再一次地,我很遗憾,但我无能为力,”胡茬男用眼神示意眼镜少年随他一同离开,随即径直离开了房间。
“先生,我也很抱歉,”眼镜少年愧疚地对朝西欠了欠身,但这更多是因为朝西的情绪,因为他还无法理解为何会有人渴望在某个特定的地点迎来自己的死亡,以他自身的角度而言,他很高兴自己救下了朝西,“不论您有什么需要,请通过平板通知我,我会尽可能招待您的,好好休息吧。”
眼镜少年也离开房间之后,朝西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摊靠在了床上。
他尚不能从如此快速变动的事态中回过神来,在他记忆中的上一刻,他还站在自己的小屋前,等待着与那颗斜阳一同终结,而此刻他已经远在几十光年之外,若是再等上三周,那颗恒星就将要独自死去,他竟能有机会让自己卑微无趣的一生活得比一颗恒星还要长久,这令他痛苦,比之前临死时分的痛苦更甚。
想到自己已经放弃了一切去到那个地方,却还是要在最终的时刻失去以自己想要的方式死去的机会,甚至又要在一次地被人带回那个他曾迫切地想要离开的人类世界,这些磨难无一不在向他表明着,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生活将会在他的每一次行动中注入肥皂水,然后吹成一片填塞着废料与臭气的泡沫。
他的内心充满了惆怅与彷徨,他不知自己该如何去做了,不知自己该如何面对这一波折。
他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一天后,眼镜少年再一次来到了朝西的房间里,经过了一天的时间,或许是自己阅读了一些文章,又或者经过了一定的思考,他觉得自己稍微有些理解朝西的想法了,但这种理解还非常地浅薄,虽然这件事事关他人的生死,但好奇的他实在无法压制自己探究的欲望,当然,也可能只是因为他独自与胡茬男相处了太久,终于见到了一个新的面孔而有些兴奋,无论如何,他都想要找朝西好好聊一聊。
“你想过要离开你熟悉的地方吗?”朝西依然有气无力地躺在床上,但已经不再抗拒什么了,因此稍微思索后,索性说了起来,“我是指,永远地离开那里。”
“这……我没有想过,而且无论如何,总是有可能要回去的吧?”眼镜少年端来了一杯水,轻轻地放在朝西的床头上,“您就是这么想的吗?离开您熟悉的地方,到一个没人去过的地方,独自生活,独自……死去?”
“不,我也一样,我们都一样,不会随便决定永远地离开熟悉的地方,可如果反过来就不一样了,如果我们待在一个完全不熟悉的地方,我们每时每刻都会想着要离开它,回到我们熟悉的地方去,”朝西喝了一口水,闭上了眼,“而对于我来说,这个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地方,都是陌生的。”
“所以没有人的地方,”眼镜少年努力地理解着朝西的意思,“才是能让您感到熟悉的、安心的地方。”
“是的,你有你的家,我也有我的家,那里就是我的家,”朝西看向眼镜少年,对方则羞愧地转移开了自己的视线,“你们突然出现在了我的家里,不经我的同意带走了我,而我永远也不可能再回到那个家里了,你明白吗?”
朝西的言辞并不激烈,然而正因为他平淡的口吻,眼镜少年感受到的愧疚也愈发地深切了,他沉默片刻,随后摇了摇头,从被迫离家的角度,他对朝西的感受有了些许理解,但他依然无法因此而确信自己做错了什么。
“可是您还活着啊,我们不是带走了您,是救了您不是吗?”
“可我从没说过我想要离开,”朝西叹了口气,“我也没说过我想要被救。”
“但是……”眼镜少年顿了顿,他突然理解了胡茬男总是照章办事的好处,“但是您向我们发出了求救信号,而我们返回的时候您已经昏迷了,我们只能带您走。”
“不用解释了,我知道,我知道你们做得没错,错在我。”
“不,这……我……”对于眼镜少年来说,他无从辨认这种情况中究竟是谁做错了,可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朝西却显然是一个受害者,单纯的他还没有准备好要迎接这种复杂的问题。
“你说过,那颗恒星是一个流浪者。”朝西没有再纠结这个话题,摆着手转换了话题。
“是的,”回到了自己熟悉的领域,眼镜少年的神色好转了些许,“它原先属于某个双星系统,它的伴星发生了超新星爆发,强烈的爆炸把它甩出了从前的恒星系。”
“你看,它是一个流浪者,在它不知流浪了多久以后,又有一颗流浪的行星被它俘获,这两个星空中的流浪者相依为命,然后我来了,”朝西顿了顿,似乎会想起了自己在那里生活的时光,“从此一个太阳,一个大地,一个人,我们三个流浪者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归宿。”
“可它也要爆发了,那里的所有东西都会在爆发以后消失的,一个快要消失的地方,怎么能够当做归宿呢?”
“你受过良好的教育,有着光明的未来,还有漫长而精彩的人生在等着你,这当然不能被你当作一个终点,可无论是那颗恒星还是我,我们的人生都已经快要到尽头了,你知道吗,我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准备好了,我的飞船上一直都存放着能让我长期维生的物资,我只是不知道该去哪里,该由什么时候走。
直到我的飞船被陨石击中,乘着逃生船迫降到了那里的时候,我立刻就明白了,这就是我应该死去的地方。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一直在等待着它的爆发,那将是我生命中最为辉煌的时刻,我的死亡将释放出无比璀璨的光芒,耀眼得足以把整个银河点亮。
我可以在这阵烟火中和太阳一起死去,让它毁灭一切,毁灭我脚下的大地,毁灭它自己。
然后给予我所能想到的,最为浪漫的死亡。”
一边说着,朝西的脸上也一边多出了几分光芒,他幻想着自己本应该实现的梦想,在即将沉浸其中的时候看到了身边的少年,这些光芒随即暗淡了。
眼镜少年陷入了沉默之中,虽然他依然无法理解朝西求死的原因,但他感受到了朝西的真诚,这或许是朝西的理想,而他以救人的好心将其破坏了,他不由得去思考理想与生命的重量,良久,他得出了答案。
如果只能选其一,他将选择理想。
也许几年、十几年后,他会给出不同的答案,至少在现在,对于年轻的他来说,理想才是最重要的事物。
“我帮你,”他说道,“你可以用运输船回去,虽然速度达不到跃迁等级,但只要全功率加速,你应该可以在它爆发之前回到那里。”
“真的吗?”朝西睁大了双眼,他感激地抓住了眼镜少年的手,随即摇着头推开了对方,“不,这是涉嫌盗窃公务运输船的重罪,就算你把罪名推到我头上,你以后的工作也肯定会被影响的。”
“那也是我的责任,”眼镜少年握紧了拳头,眉头紧皱,“按照预定行程我们是应该直接离开的,是我求着他再多看看那里,这才发现了你。”
朝西再度睁大了双眼,两人都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少年快速移动着双眼,在心里做好了计划,随后咬咬牙,第一次地认真地对上了朝西的目光。
“每晚的11点,他一定会去睡觉的,保险一点,我们就在半小时以后起来,我去把跃迁状态停下,你直接乘坐运输船返航。”
“停止跃迁,”朝西思索了一番,“一旦跃迁停止,你们剩下的燃料是不够让你们再次进入跃迁的。”
“没关系,无非就是多花点时间,最多两个月也能回到空间站的,你不要管这些,你知道怎么驾驶运输船的吧?”
“嗯,我以前就是干这个的。”
“那好,就这么说定了。”
这会是一个大动静,出于某种原因,眼镜少年显得很是兴奋,他立刻打开门离开了房间,而朝西则也同样的兴奋了起来,他没想到还能看得到返回的希望,甚至有些坐立不安,但为了不被胡茬男察觉到什么,还是按捺住了激动的心情,如之前一般佯装萎靡不振的样子,好好地躺在了床上。
时间慢慢来到了夜晚,他在等待着约定好的时间,没想到胡茬男在十一点之前来到了他的房间。
“你……”朝西抬头就对上了胡茬男冷漠的双眼,这眼神让他很不舒服,“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顺便和你聊两句。”胡茬男没有进门,只是在门边站着。
“我和你没什么可聊的。”
“那就我来说,你听着吧,”胡茬男无所谓地拿出了一个平板,在上面翻找了起来,“在八天前,我们准备启动跃迁的时候收到了你的紧急生命求救信号,通常来说,这个信号中会包含你的个人信息,我当时多留了一个心眼,在公共网络上查询了一下,发现这个身份已经被注销了,这意味着两种可能,要么你已经死了,要么,你设法让人口计量局相信你已经死了。”
“我的飞船被陨石击中而坠毁了,我乘坐逃生船迫降在了那个星球,事故救援小组误以为我死了,这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这虽然罕见,但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让我们假设事情就是这样的,那么为什么在这段时间里——至少在我们停留的这半年里,一次也没有收到过你的求救信号?而我们能收到你的紧急求救信号,这说明你的广域通讯装置还能运作。”
“太久了,我不想活了,你还不明白吗?所以我才想要回去,我要和那颗恒星一起死!”
“是的,我本也是这么认为的,”胡茬男把平板电脑推到朝西的面前,上面打开了一个新闻页面,“可我总感觉还有一些疑点存在,于是稍微留心查证了一下。”
看到新闻页面的同时,朝西的手就开始了颤抖。
“根据你逃生船的型号,很容易得出你能够航行的最远距离,而根据你每天都会拍摄的照片——原谅我检查了你的摄影设备,我从你最早拍摄的时间得出了你大致抵达那里的时间范围,于是进一步地从符合条件的区域跟时间里找到了你飞船失事的新闻,确实,如你所说,一颗陨石撞毁了你驾驶的飞船,根据调查结果,你已经船毁人亡,”胡渣男再次笑了笑,“可你现在还活着,这就不寻常了不是么?”
“是的,他们以为我死了,他们的调查错了,这又怎么了?现在还有什么分别吗?我已经不想活了,让我回去,拜托了,让我回去,让我死。”
“他们的调查结论是错的,但他们得出这个结论的过程是正确的,因为他们在你的飞船残骸中找到了你的逃生船,这都写在报告里了,那你乘坐的逃生船又是从哪里来的?我仔细回想了一下,你的‘小屋’——也就是那架逃生船,它的型号并不是报告里的这一种,所以我有了一个大胆的推测,你通过某种方法弄到了一架没有编号的逃生船,伪造了飞船失事的表象,由于你飞船里的逃生船没有启动,调查人员不得不相信你还没有来得及逃走就死在了事故中,至于尸体,可能散落在了茫茫的宇宙中,他们找不到也就不会再去找了,而此时的你已经乘着另一艘逃生船驶向了某一个短时间内一定会爆发的恒星系,你知道除了你没有人会不要命地往这种地方跑,你也就不必担心暴露自己的行踪了,我说的对吗?”
朝西没有回答,但他的表情已经表明了一切。
“恐怕你的“死”为自己的家人,或者别的什么人带来了巨额的保险金,一旦你重新出现,你会因为保险诈骗罪入狱,而他们得到的一切也会被追缴,”胡茬男终于不再笑了,“这就是你不得不跑到这种地方生活的原因,而不是什么被社会所遗弃。”
胡渣男不再说话,朝西也只是低着头,沉默了良久之后,朝西默默地把平板放在了一旁,从此时开始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摊靠在了床上。
“她病了,她也病了,我需要一大笔钱,可我拿不出这样的钱,就算把我的船卖了都拿不出来,我没有办法了,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朝西抬起头,正对向了依然淡漠地看着他的胡茬男,“不用送我回去了,打开气闸把我丢下船吧,求你了,她们的身体不能工作,我不能让她们没有这笔钱,你不用送我去任何地方,就在这里把我……”
话没有说完,但他已经知道自己不必再说任何话语了,眼前的男人不会为了他去违反任何规则。
“我很同情你,但你犯下的是重罪,我有义务确保你得到你应得的审判。”胡茬男伸出手拍了拍朝西的肩膀,随后道,“而且,他是个单纯的孩子,虽然你只是想回家,但你不该用欺骗的手段来让他帮你的。”
“我对他说的都是事实。”
“有选择的事实,比谎言更可怕。”
朝西闭上了双眼,不再动弹,也不再说话,他此刻人还活着,但他的内心似乎已经死了。
虽然他一直在求死,但他的内心在此之前似乎也还是活着的,可他现在的内心,似乎已经完全地死去了。
“我很抱歉。”
胡茬男又再一次看了朝西一眼,随后关上了门。
第二天,胡茬男吃完了他的晚餐,他想要喝上一口酒,但是酒柜中的酒已经只剩最后一杯的量了,他想了想,又把酒放回了柜子里。
眼镜少年突然打开了他的房门,正当少年想要说点什么,胡茬男也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船身突然出现了一阵猛烈的震荡,红色的警报声随即响彻整座飞船,这是飞船突然从跃迁状态下紧急制动的状态,两人同时意识到了发生的事,连忙向泊船舱跑了过去。
当他们赶到的时候,朝西已经打开了运输船的舱门,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但以他能够骗过保险调查团队的手段来看,他对飞船的熟悉程度应该远超常人,在两人抵达的同时,他已经关闭了舱门,并降下了气闸舱,此刻已经处于随时都可以脱离飞船的状态了。
胡茬男打开了通讯,向朝西喊话道,“快停下!盗窃公务船只也是重罪!”
“那就来抓我吧,我已经检查过了,你们现在的燃料只够减速了,连调头来追我都做不到,我是不可能跟你们回去的!她们需要这笔钱!”
说话间,朝西已经完成了船舱脱离程序,不同于之前的颓丧,他此刻的神色坚毅异常,他的妻女还活在他真正的家里,他又怎么可能死心地绝望?
他做好了万全的准备,抹消了这几天在飞船里留下的痕迹,此刻不可能再有任何事情能够阻止他离开这里,他将以最大的功率向斜阳的方向加速,以超新星爆发的规模,他甚至不需要靠得太近,都会被强烈的爆炸余波撕碎。
只要他彻底地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即使胡茬男已经推测出了真相也无济于事,他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那么他的家人就还能依靠他的保险金活下去。
对于他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确保这一点,就足够了。
“停下吧,她们已经死了。”沉默良久后,胡茬男突然说道。
“别想骗我了,她们……”
“他说的是真的,”眼镜少年突然打断了朝西,他明显地深吸了一口气,这才缓声道,“在你伪造死亡后的第五个月,她们就双双离世了,这是我刚刚查到的消息。”
“不可能!”朝西怒吼道,“只要有那笔钱,她们的病情是可以稳定住的,哪怕她们不工作也够用几十年!”
“可是你的公司……当时已经开始准备裁员了,你就在裁员的名单上,所以他们没有为你的保险续约。”
“不!他们凭什么?!”
通讯突然关闭了,眼镜少年没有再继续说下去,朝西所驾驶的运输船此时已经开始了减速,缓慢地与飞船拉开了距离。
一阵猛烈的光芒突然从运输船的身后亮起,漆黑的宇宙似乎也在这个瞬间被照亮了,又或者,是这片空间中的每一粒尘埃,每一个气体分子,都被这阵绚烂的光芒所激引,一同向周围的每一个方向散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芒。
运输船渺小的身影,被这道光芒所淹没。
听不到任何的声音,但它似乎在向整个宇宙嘶厉地呼喊着什么。
这一阵强光可以持续长达几周的时间,他们看不到运输船去了哪里,而现在就算打开通讯,信号也会被淹没在强烈的射线暴中,但大约半小时后,他们感觉到了运输船在飞船边上停靠的震颤。
他终究还是回来了。
他没有再说过一句话,默默地跟随着飞船回到了空间站,胡茬男和眼镜少年把他送上了返回故乡的飞船,自此三人没有再见过面。
虽然因为保险失效,朝西不必因为诈骗保险而承担罪责,但他已经在法律上死亡了,他的妻女离世后,他的住房已经被收归国有。
在等待自己的身份重新审核的期间,他死于街头的寒风中。
备注:其实写的时候是有点想要达到“赞雪不露雪”的效果的,也就是绝望这一点,但不知道这算不算得上达到了效果。
另外,从我自己的角度来看,我对角色的塑造似乎比以前立体了一些,希望不是我的错觉。
免责MODE:笑语/求知
一、柳永生平相關
(一)柳永家世相關研究及其考證
目前世面上流傳的關於柳永生平之說,多有穿鑿附會,以訛傳訛之弊,這裡僅就通行版本及已有學者做出的考證進行梳理,另列出有確切年份可供對照者,方便參考。
1, 柳永之家世,有確切記載者,先簡錄如下。
祖父:柳崇
“既冠,屬王審知據福建,以公為沙縣丞。時審知殘民自奉,人多衣紙……(崇)因自誓終身為布衣,稱處士而已。”(王禹偁(954-1001年)《小畜集》卷三十《建谿處士贈大理評事柳府君墓碣銘併序》)
“以儒學著名,終身御布衣,稱處士。天德帝……召補沙縣丞力謝不往。後諸子仕宋,法當推恩,崇戒之曰:「不可奏請以奪吾志。」未幾,卒。宋累贈工部侍郎。子宜(柳永父)、宣、寘(音同志)、宏、宷(音同沈)(密)、察,俱為顯官。”(吳任臣《十國春秋》)
【存疑】王審知卒於後周同光三年(925年),按考證時年柳崇才八歲,王審知不可能召他補沙縣丞。按《建寧府志》、《崇安縣志》及《十國春秋》,非王審知而為王延政。
(註:
王審知(862-925年),被譽為開閩王,在福建向以美名傳世,福州至今仍存閩王祠以為紀念,與王禹偁《墓碣銘》所言“殘民自奉”全不相符。
王延政(?-951年),王審知之子,閩末帝,據傳其在位時,軍事活動不斷,橫征暴斂,致使百姓生活困苦,後敗於南唐李璟,敗後被俘。
據此,《墓碣銘》所稱王審知當為王延政才文實相符,至於是王禹偁之誤,亦或後世流傳中出現誤差,無法得知。王審知在閩至今傳名,而王延政之名早已被遺忘,許是導致此訛誤的原因之一。王禹偁與王審知年代相差不遠,想來不應出此謬誤。)
父親:柳宜(其餘叔父略,名見上)
生於南唐升元二年(938年),南唐時官至監察御史。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崇安縣柳宜,工部侍郎。”(乾隆修《福建通志》)
“雍熙二年乙酉梁灝榜:柳宜,五夫人,戶部侍郎。”(民國修《崇安縣新志》)(註:五夫為地名,今福建省武夷山市東南部,有“鄒魯淵源”之稱。崇安縣即今武夷山市前身。)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此二書記載皆有誤,按宋代官職考證,柳宜景德四年(1007年)年七十歲,已致仕(即交還官職,退休),終官中行員外郎,絕非工部或戶部侍郎這樣的顯宦。(詳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增訂本前言》一章,〈一、柳永的家世〉部分。中華書局出版。)僅列此處以供參考。
長兄:柳三復,生卒年未查,天禧二年(1018年)進士。
次兄:柳三接,生卒年未查,景祐元年(1034年)進士,與柳永同年。
子:柳涗,嘉祐八年(1063)進士。
“柳涗,丹徒人。擢(音同卓)慶曆六年進士第,為陝州司理參軍,以政績聞,特改大理寺丞。鄭獬當制,其詞云(略)。”([宋]劉宰《京口耆舊傳》卷一)(丹徒,即今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
“慶曆六年賈黯榜:柳涗,三變子,著作郎。”(《建寧府志》)
“柳永有子名涗,字溫之,慶曆六年賈黯榜。官至著作郎。”(康熙《崇安縣志》卷七)
【存疑】薛瑞生先生認為若按劉宰所言,柳涗改官之制文為鄭獬所寫,然鄭獬為皇佑五年(1053年)狀元,按時間推算不可能給柳涗寫制文,因此薛先生認為該說法中的時間可能有誤。(詳見同上)此條僅列於此以供參考。
侄:柳淇,皇佑元年或五年進士。
記載中於鎮江發現的柳永墓碑殘存墓志銘《宋故郎中柳公墓誌》為其所撰。
孫:柳彥輔(據[宋]黃庭堅《豫章黃先生文集》卷十載《書贈日者柳彥輔》曰:“柳彥輔是耆卿之孫,決王公貴人生死禍福。(後略)”)
(另附)
王禹偁(954-1001年),白(居易)體詩的代表詩人之一,根據其《小畜集》中收錄的詩文判斷,他與柳永之父柳宜應是相交多年的友人。
2,柳永其人
初名三變,字景莊,後更名永,字耆卿。生卒年不詳,正史無傳,宋人筆記多載其軼事,然真假難辨,出處存疑;其間以訛傳訛,相互駁斥者亦多,若以嚴肅態度議論,不應作歷史宣揚。
A,關於柳永更名之傳說有二:
① 為擺脫(朝廷對)“柳三變”之“(風流)惡名”的印象而改名:此說全不符邏輯,因即便改名,入仕途也要查證出身家世,不可能隱瞞,且若真能隱瞞,柳三變=柳永之事也不可能盡人皆知,故此說純屬小說家言,實不可信。
② 因病而更名,乞壽之意:永、耆二字,皆有長壽之意,此說較為可信。
生平相關梳理見後文。
B,確切生卒年不詳,作為詞家主要活躍於北宋真宗和仁宗年間。
關於柳永生卒年,目前學界較常引用的是唐圭璋先生的【約生於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年)】說(參見唐圭璋《柳永事跡新證》),此說主要根據為羅大經《鶴林玉露》卷十三所載的,柳永與孫何相交說,即柳永作《望海潮》投贈孫何(公元961-1004年)之事。
【疑點】若按雍熙四年說,結合《宋史•孫何傳》的記載,柳永投贈《望海潮》一詞時,最多不過十幾歲,以《望海潮》一詞所達到的藝術完整度,至少當是柳永的創作水平已達到一定高度時的作品,絕非是少年所為。有柳永少年時期所作七律詩《題中峰寺》留存可對比,此詩“對仗工整,格律謹嚴。然語乏新意,意境平平,顯然是一個少年的試筆之作”(曾大興《柳永和他的詞》語)。(按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之考證,柳永僅在淳化元年至淳化三年,即990-992年間在故里崇安,此詩當作於此時。另,按書中所引明嘉靖《建寧府志》所云,中峰寺位於武夷山中峰山麓,為當地名勝。)
而關於所謂的投贈孫何說,吳熊和先生在他的《柳永與孫沔(miǎn)的郊遊與柳永卒年新證》一文中做出了較詳盡的考證以證其偽。考證內容簡錄如下,詳見吳熊和先生本文。
① 孫何一生仕歷相當清楚,其並無“知杭州”,“帥錢塘”之事;
② 孫何為兩浙轉運使時治所在蘇州而非杭州,且轉運使之官職,與詞中“千騎擁高牙”語並不相配,“千騎”一詞向來專用於太守、知州一類官職;
③ 柳永有《早梅芳》一詞上孫資政,該孫資政即孫沔,“致和元年(1054)二月壬戌,孫沔自樞密副使以資政殿學士出知杭州。”(《宋史》卷二一一《宰輔表第二》)按吳熊和先生考證,柳永《早梅芳》一詞所述,與孫沔經歷正相符(可證柳永卻曾有寫詞投贈孫沔之舉)。
④ 孫何文名久著,“篤學嗜古,為文必本經義,在貢籍中甚有聲”,且與柳永家族似有世誼;而孫沔雖有平叛之功,然史謂其“跌蕩自放,不守士節”,且文名不稱。又,草書與行書中,“何”與“沔”字型相似,或是因此而導致傳抄之訛誤亦未可知。
由此可見,唐先生根據“投贈孫何”而推斷出的柳永生年似並不可靠。若根據吳熊和先生的這份考據,柳永卒年1053年說也當推翻,因其至少1054年時還在創作。(又見薛瑞生言,“直至嘉佑三年(1058)春柳永尚在汴京寫《臨江仙》詞贈劉敞。”)
而薛瑞生先生認為,唐先生“雖誤用材料,但推斷柳永生年卻大致不差,因此時柳永之父柳宜五十歲,已為晚年得子。”然而此言只能證明柳永生年不當在987年之後,而並非不能提前。
C, 流連坊曲,應樂工歌妓之請為詞,換取金物。
D, 與貴族士大夫階級的割裂。
關於柳永與貴族士大夫,甚至當朝皇帝(仁宗)之間產生矛盾的故事甚多,如為改官事求見晏殊,或是因寫詞忤仁廟,或是被仁宗貶斥,或是被蘇東坡所鄙薄等等,不一而足。其事雖不同,但其中心卻都相同,便是突出柳永【被貴族士大夫和政治中心所厭惡和排斥】的形象。
(柳永為磨堪改官之事拜見晏殊卻被嘲諷而退之事,出自張舜民《畫墁錄》。張舜民,生卒年不詳,北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進士,他究竟如何得知數十年前發生在晏殊府中之事,甚至連二人之對話都一清二楚?存疑。)
這些故事到底有幾分真實,如今恐怕早已無法查證,但無論是真是假,其實都反應出了那個時代的士大夫階級對柳永及他身後平民化文學的排斥和厭惡。
(*關於蘇東坡之言是否有鄙薄柳詞之意,學界也是兩說,讀者自由心證吧,誰知道呢?)
柳永被貴族士大夫階級幾乎眾口一詞的排斥可說是事實,但他是否如傳言一般也被仁宗所厭棄,卻似有該檢討之處。
首先宋仁宗乾興元年(1022年)至1067年在位,繼位時年僅13歲,其實是劉太后垂簾聽政。若柳永確實在這段時間被朝廷貶斥,也當是太后之意,而非仁宗本人。(薛瑞生先生認為,這可能與柳詞中有對真宗佞道,演出“天書”鬧劇之事的腹誹有關。薛先生認為柳永《玉樓春》「昭華」「鳳樓」等詞有暗諷之意,但也有很多學者認為這些詞祗是單純的應製聖頌,並無諷刺之意。吳熊和先生考證《宋史•禮志》,對照柳詞中內容,認為“柳永可以說是‘忠實地’根據真宗‘佈告天下’的御撰《聖祖臨降記》來寫這兩首詞的。”(見吳熊和《柳永與宋真宗“天書”事件》一文)
(*我個人更認同吳熊和先生的說法,因為縱觀柳永詞,實在見不到他流露出什麼“諷刺”“尖銳”的情感,就連被錢鐘書先生評價為“(跟王冕的《傷亭戶》)可以算宋元兩代裡描寫鹽民生活最痛切的兩首詩”之一的《煮海歌》,其情感中心也是圍繞著“為民請命以求上達天聽”,而並不帶諷刺之意。)
1033年(明道二年)劉太后去世,仁宗親政,改元景祐,柳永便是在景祐元年登第,授陸州團練推官,為初等幕職官。
景祐元年的開科取士,不但擴大了進士及諸科名額,而且特開“恩科”,因此這一次取士特多。有學者便因此認為,柳永可能是以恩科而登第。但吳熊和,薛瑞生等先生根據宋代官制考證,柳永的科第名次乃是第三甲,而非作為“恩科”的特奏名。
柳永之侄柳淇所作《宋故郎中柳公墓誌》(明萬曆《鎮江府志》卷三六引)殘文有言:
“叔父諱永,博學,善屬文,尤精於音律。為泗州判官,改著作郎。既至闋下,召見仁廟,寵進於庭,授西京靈台令*,為太常博士。”
按此說,柳永似乎並不,至少在一開始並不為仁宗所不喜。
(*按薛瑞生先生之考證,此靈台令應為【陵台令】。其考證曰:“宋之西京即今之洛陽,屬京西北路;而靈台縣在涇州,屬秦鳳路,豈能連稱「西京靈台令」乎?”又曰:“……(宋)宣祖、太祖、太宗之陵寢在鞏縣永安鎮(今河南鞏縣南),合稱「三陵」。其後北宋各朝帝王除徽、欽二帝外皆葬於此……至真宗時,為尊崇祖宗,始置陵台令,兼管永安縣事(後略)”。而明代修《鎮江府志》,去宋已遠,修編者不知宋之典章制度,誤將「陵台」以為地名,而以為只有「靈台」而無「陵台」,遂成此誤。)
而《墓誌》中所稱“柳郎中”“寵進於庭”之言,羅大經認為此不過“諛墓之詞”,但薛瑞生先生根據宋代官制,以及對比柳永同年其他進士的升遷情況,證明了柳淇此言並非阿諛之詞,而是實說。具體例證請參看薛瑞生《樂章集校註(增訂本)》(中華書局)中《增訂本前言〈二、柳永生平行實〉》一章,此不贅述。
按薛先生的相關考證,柳永終官並非屯田員外郎,而當是前行郎中(從六品)的可能性為大,至少也當是中行郎中(從六品)。
3,柳永卒年
按前引吳熊和先生和薛瑞生先生所言,柳永至少在至和元年(1054),甚至嘉佑三年(1058)還在創作。
而又據:
“范蜀公少與柳耆卿同年,愛其才美,聞作樂章,歎曰:「謬其用心。」謝事之後,親舊間盛唱柳詞,復歎曰:「仁廟四十二年太平,吾身為史官二十年,不能贊述,而耆卿能盡形容之。」”(謝維新《古今合璧事類備要》)
(註:范鎮,寶元元年(1038年)進士)
“予觀柳氏樂章,喜其能到熹(嘉)佑中太平景象。(中略)是時予方為兒,尤想見其風俗(後略)。”([宋]黃裳《演山集》卷三十五《書〈樂章集〉後》)
(註:黃裳,字冕仲,福建南平人……建炎中,年八十七,卒。據《福建通志》卷四十六「人物」門載。)
按此二者所載之“仁廟四十二年太平……能盡形容之”,“熹(嘉)佑中太平景象”,理解為柳永應當在仁宗朝之後才去世,方與其文本相符。
薛瑞生先生嘗試通過柳涗的仕履來推測柳永的卒年,排除了嘉祐八年至治平四年之間的時段,因為這段時間內,柳涗參加應試,經歷改官,按宋制,守喪期間不得應試和出官等,故柳永不可能卒於此期間。因此薛先生推測,柳永之卒年的可能區間,應在嘉佑三年(1058)夏秋至嘉佑五年(1060)四月之間(算上守喪期27個月,否則柳涗趕不上嘉佑七年秋試),或在柳涗剛剛改官之後的治平四年(1067)。
4,柳永卒地
柳永葬地歷來有四種說法,除潤州(今江蘇鎮江)說外,其餘三種皆已被學界證偽,此不再表。
關於卒葬潤州一說,流傳最廣的為據葉夢得《避暑錄話》所載“王安禮葬柳”一事,先將事摘錄如下。
“永終屯田員外郎,死旅,殯潤州僧寺。王和甫為守時,求其後不得,乃為出錢葬之。”([宋]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下)
“文康葛勝仲《丹陽集•陳朝請墓志銘》云:王安禮守潤,欲葬之槁殯無歸者。(中略)。三變始就窀(zhūn)穸(xī)。近歲,水軍統制羊滋,命軍士鑿土,得柳《墓志銘》並一玉篦。乃搜訪摹本,銘乃其侄所作(後略)。”(明萬曆《鎮江府志》)
【註】葛勝仲,1072~1144,丹陽郡(今屬江蘇)人。葉夢得,1077~1148年,蘇州長洲人。二人皆宋代詞人。王安禮於神宗熙寧八年(1075)時守潤州。
【疑點】“求其後不得”一語,前文已列出柳永家世,其有子柳涗,有孫柳彥輔,有侄柳淇,何言“求其後不得”?且按明萬曆《鎮江府志》所載,柳永之墓志銘乃其侄子所撰,既有侄子撰寫墓志銘,又何須王安禮來出資為柳永安葬?
按薛瑞生先生考證,“葛勝仲《陳朝請墓志銘》中語,經查今存四庫本與常州先哲遺書本《丹陽集》均無此文,亦無以與《鎮江府志》核對。”其考證又引例,舉出宋皇朝標榜“以孝治天下”,官員隱匿父母之喪或不安葬父母都會受到懲罰(包括降職、編管甚至勒停)(詳例見同上)。因此柳永死後絕不可能因“槁殯無歸”,而不得不待二十年後由王安禮出於同情而為他安葬。
【引申】關於為何柳淇於柳永卒後二十年方撰其墓志銘。
可能性:
① 古人喪葬習俗:寄葬、歸葬。(詳見薛瑞生相關考證)
i. 寄葬:先簡單埋葬,待子孫發達(比如當上大官)之後再正式以相應的規格安葬。(如周邦彥安葬其父,柳宜安葬其父柳崇。)
ii. 歸葬:在外鄉去世,之後由子孫帶回故鄉安葬,所謂落葉歸根者是也。
也就是說,先人在外鄉去世,由於一些原因,其家人無法將遺體盡快送回故土,因而只能向現實妥協,先將遺體在當地先簡單埋葬,待日後有機會了,再運回故鄉正式安葬。
*參見前文【柳涗】條,柳永雖為福建崇安人,但其子柳涗在地方方志中,已被認為是丹徒人,也就是說,最晚至柳涗時,柳永一脈已定居丹徒,應是無疑。按前文,若(關於柳永墓志銘的)記載屬實,其墓便在今鎮江,而丹徒便屬今鎮江市。也就是說,若此說成立,則很可能柳永去世後,因一些原因,其後代已遷居鎮江,不再回崇安,因此將柳永之墓遷往鎮江安葬,方便後代祭祀。至於究竟是為何選擇鎮江定居,而不返回崇安,便不得而知了。
關於我國古代喪葬習俗,主要是“寄葬”一說,筆者手頭無資料可查以相對證,若有相關資料書籍,煩請推薦。
另,關於所謂 “眾妓女出資葬柳七”之說,如前所說,不過小說家言,不可作史實論。然“吊柳七”之風俗,倒也未必純為虛構之言。柳永生前長年與樂工歌妓來往,與她們共同創作,(在藝術以及作品的傳播上)相互成就,其聲名遠播,“凡有井水飲處,皆能歌柳詞”,其去世之後,歌妓們自發為其追悼並非不可能事,一如現今有著名藝術家離世,許多同行或觀眾自發前往追悼紀念一般,實乃人之常情。只不過柳永名聲太大,所交遊者凡有名者又多為社會底層之歌妓,正符合當時民間喜愛之傳播題材(時至今日亦未曾改變),經各種傳播和文人之添筆,方成了如今所傳的“妓葬柳”說,也未可知。
此故事傳播甚廣,也是柳永諸傳說中最為人津津樂道之一,於其將其當做真實柳永的歷史,不如當做是一個柳永的藝術化(甚可說是娛樂化)了的形象,或是一個“雖因科場失意而落魄,卻意外在科場以外得以一展長材之文人”的文學意象來看待。
(關於作為文學形象的柳永之流變,可以參考程榮女士《從筆記小說“吊柳七”到雜劇〈風流冢〉——論古代作家筆下柳永形象的演變》(武夷學院學報第35卷第5期 2016年5月)一文。)
無論是“王安禮出資葬柳”,亦或“眾名妓出資葬柳”,雖然故事本身並不可信,然從其流傳之廣(尤其在宋代,流傳廣可以一定程度上反證出,它符合人們對其人其事的既定印象,或是當時人們的八卦喜好)即可證明,在當時人們(尤其與柳永同一社會階級的文人)的心目中,柳永【貧困潦倒】的形象是根深蒂固的。
這兩個故事的源頭到底自何而出,記載、抄錄並傳播(甚至加油添醋)的人們,是自何處而聞得此事,又是出於哪一種心態而將其書寫下來,如今都再難查證,然而無論他們如何更易其事(如王葬和妓葬之別),其不變的是對柳永【貧困潦倒】之形象的強調,無一例外。
那麼問題來了,出身官宦人家,父親和五個叔父,兩個哥哥都是進士(二哥與永同榜),明明連自己兒子柳涗也是進士,為朝廷命官;這樣的一個家族,即便不會說大富大貴(事實上按與柳宜相熟的王禹偁之記載,至少柳宜家在經濟上並不寬裕。),卻也絕不至於給人“貧困潦倒”的印象,可為何單單只有柳永被烙上了這種根深蒂固的印記?這到底是他本人真實生活的寫照,亦或是旁人將自己的身世,投射在了這個“一生坎坷,沉淪下僚”的“同命人”身上?甚或是敵視他的士大夫階級故意為之,借以貶低譏諷之?可惜筆者實在沒有這種能力,將那些記錄者的身份身世一一探知,若能,或許能解開一點謎團?
(*一如王灼在其《碧雞漫志》中,引用前輩(不知何人)評價柳永《戚氏(晚秋天)》曰“《離騷》寂寞前年後,《戚氏》淒涼一曲終”一語,在其後評此語道:“柳(永)何敢知世間有《離騷》?”其對柳永之鄙視貶損可見一斑。
王灼此人是宋代推崇詩詞復雅,堅持“詩詞一家”論的代表人物之一,其論點與以柳永為代表的平民化詞風,以及詞“別是一家”(李清照《詞論》)論,天然互斥,水火不容。他在其作中更說:“若從柳氏家法,(詞與詩)正自不得不分異耳。”由此可見,他對於柳詞甚至柳永其人的強烈鄙薄,早已超出了評論作品本身,而是一種創作陣營之戰了。)
另外,曾大興先生對此曾提出一種猜想,即柳永出身“動修禮法”的官宦世家,他本人的“浪漫性格”(所謂留戀坊曲者是也),和對市民文學的喜好,對【詞】這一娛樂文學的偏愛(*詞源自民間,在當時的文人士大夫中是被鄙薄的,所謂“小詞”、“詩餘”者是也,這從詞早期發展中的內容題材選擇上也可見一斑),都是一個傳統的、嚴格的士大夫家族所無法容忍的。因此即便他的叔父們在京為官,卻也不願意出資接濟這個侄子,以至於柳永需要靠給歌妓樂工們填詞換取生活物資(所謂“妓者愛其有詞名,能移宮換羽……多以金物資給之。”羅燁《醉翁談錄》)
(*《醉翁談錄》本質是話本小說集,柳永的很多“事跡”實際都是出自這一類話本性質的書,實在不可當做真實歷史看待。讀者們若有意研究柳永真實之歷史生平,務必要細究其原始出處。本人才疏學淺,實在無能為力。)
柳永與其家族的關係究竟如何,從他留存的詞作中幾乎看不出端倪。前期為樂工歌妓創作的詞自不必說,帶有仕途渴望的投贈之作亦可不論,縱觀其後期羈旅行役之作品,作為文學主人公的那位遠方遊子所思念的,也往往是一個遠方的“佳人”,而非家庭中的父兄妻兒;就連“友人”這類對象,都極少出現。若單從他的作品去推斷他的社交情況,似乎很容易便會得出他的交往對象全是妓女的結論,甚至還有專業書籍因此得出“(柳永)一生沒有結婚”這種明顯與其所處時代風氣不符的結論。(按古人結婚甚早,外加所謂“父母之命”,就算柳永自己真的不想結婚,這婚姻又豈是他自己能左右的?)就連他“開宋詞悼亡之風氣”(曾大興語)的《秋蕊香引》等詞,所悼念者,也不是歷代悼念詩中的主角【詩人之妻】,而是一位歌妓(按詞中“尊前歌笑”一句,此詞悼念之對象必然是、或曾是歌妓的一名女性)。
這究竟是因為他真的割裂了與家族的關係,還是僅僅因為他的“眾多詩文”都已失傳,使得我們只能通過他僅存三卷的《樂章集》而誤得出此結論?
無論如何,柳永自少年離開崇安後便再不曾回去,當是事實;而他詞中所謂的“吾鄉我里”,究竟是他生活不過短短數年便再不曾回轉的福建崇安,還是那個寄託了他身為文人的志向和個人快樂生活的帝里汴京,或許只有千年前的他自己知道了。
千年已過,如今的柳永早已成為古代文人——尤其是鬱鬱不得志之文人的——或是自我投射的影子,或是借“白衣卿相”自我開解的“精神領袖”,或是同病相憐的異代知音。
曾有前輩歎曰:“……寫我輩落魄時悵悵靡托,借一個紅粉佳人作知己,將白日消磨,哭不得,笑不得。”([明]沈際飛《草堂詩餘別集》中評柳永《戚氏(晚秋天)》語)此語雖為一詞評,卻何嘗不是語者真心之歎息?
一如戰國時的宋玉成了宋代柳永的異代知音那般,柳永自己也成了後世如關漢卿(元),馮夢龍(明)等平民文人的異代知音。也許,作為文學意象的柳永,早已替代了真實歷史中的柳永,成為凝固在【柳永】這個外殼中難再改變的靈魂。
【3753年 春入夏】
杜倫走下馬車,他很久沒有拜訪這個坐落南方的莊園,在那種滿了花草的大道上他仍能隱約看到兒時與朋友追逐奔跑的殘影。他深呼吸令無數藥草混雜的辛香充滿喉嚨,謝爾身上也總是帶著這種氣味,他一直以為是房間裡的薰香染上的,但此時他覺得或許是因為長期住在這種環境裡——自己過去是太習慣了以至於沒有注意到而已。那熟悉的深金色在轉角處的溫室裡緩緩移動,他在大門便能看到,也就只有艾爾文斯家裡面會用溫室來陪襯宅邸了。
他拒絕了傭人的指引,自己踱到玻璃大門前,在樹蔭下它彷彿被什麼擊碎,直到皮膚觸及那冰涼光滑的表面,那陰影隨敲門的響聲顫動。謝爾回頭,一如既往地悠哉。杜倫沒有等他來開門便已擅自進入溫室內,這麼多年的相處他早就不期待謝爾能夠加快動作。
他走到對方面前,張開手給他一個擁抱,對方開口還沒來得及說話,懸著沾了土的雙手不敢亂動,只能微笑歡迎他的拜訪。
“歡迎回家。杜倫。”謝爾終於說道。
“給你帶了點東西,已經讓隨從送到大宅。其他人呢?”
“一早都去打獵了。”他褪下工作手套然後放在一邊還未種下東西的花壇上,周圍都是杜倫叫不出的品種,這裡應該是謝爾自己的小實驗溫室。那雙手慢慢攀上杜倫的後背,他有點好笑低下頭。謝爾彷彿和其他人活在不同的時間流逝之中,從前家教還以為這傢伙腦子也一樣遲鈍,放慢了速度一個字一個字地想教這人讀書,不過沒過多久就再也不敢提這種事情。“怎麼?”
“有點想你。”
謝爾哼了聲,將這句話當作一調侃從肩膀後撥落。“進屋吧,這裡太亂。”
“沒關系,我還蠻喜歡戶外的。”
“那我們去西邊的花園,最近才從亞盧士進的花開了。”
“鄰國的植栽?合法的嗎?”
“合法的。”謝爾拉著杜倫就往外面走,興奮的像個孩子,一邊念叨著新品種的價值。庭院的構造和他記憶中的有些不太一樣,許多地方都有新翻新過的痕跡。他口中的西院並不像其他花園一樣開闊,更像是隨意挑了塊空地就開闢出來的,藏在一片樹籬後方,路面上舖的是白色石子,裡面一座木架搭成的涼亭被藤蔓和垂下的淺黃色花朵成束成束地淹沒。
“要酒嗎?”對方問道。“今年坎伯璃那邊成品還算可以。也有茶,曬了一批水果……”
“酒吧。你什麼時候在坎伯璃還有酒莊了——今年的事情嗎?”杜倫在桌邊坐下,看著謝爾點著頭給傭人下指示,對方還很年輕的樣子,表情看起來已經了解該做什麼卻因為主人還沒講完而不敢離開。再過一段時間就會習慣的,他會這麼說,在謝爾手下工作的唯一好處大概便是不會因為拖沓而被責罰——要是在城堡必定會被管家扣薪資。他想到捷芬,突然又有點失落。
“兩年前和厄伯頓家競拍得來的,花了很多錢呢。不過沒有在盈利,主要是姑姑的興趣,接下來想和蜂家合作,試釀蜂蜜酒。”
“難怪市面上沒有看到過。”他隨意地捻下一束花,在指尖揉搓,並沒有什麼氣味,只是沾了滿指的汁液。
謝爾側側頭。“有毒的。”
他愣了一下,咒罵著將手裡的碎花扔到草叢裡,望著對方輕聲笑起來,才緩緩從口袋裡取出手帕遞給自己。他的手指在上面留下淡紫色的指紋,此時聞起來才有那麼點酸。“不早說!”
“別擔心,癢個……幾個小時就會好了。”
杜倫嘆氣,往謝爾身邊一坐,手臂很自然地就繞過對方後頸搭在長椅的背上,抬頭從花叢的間隙之間看著零星破碎的天空,羅爾帝的天氣一直都只能用微妙來形容,今天算是比較好的了。謝爾在身邊捏著那些花瓣,倒是一副毫不介意的樣子,艾爾文斯的孩子都被訓練地對毒性有抵抗力,他想起來小時候那些無盡的看著醫生在房裡進出的日子,那總是帶著一絲朦朧的眼神和蒼白的臉——他那時還沒有能夠理解這種事情,還時常拿來當玩笑,現在看起來只覺得自己的行為很惡劣。“真羨慕你。”
“嗯?”
“好像什麼都不需要擔心的樣子。”
謝爾將手指蹭在剛剛杜倫用的那塊手帕上,啜了口酒,對著陽光搖搖杯子,彷彿在沉思該怎麼才能改善這酒的口感。“不過是,我擔心的事情,你不需要擔心罷了。”
“我該常常回來的。”
“杜倫操心殿下的事情就好。”
杜倫的心臟抽了下,身體在腦子之前意識到對方話中的意思,一瞬間不知道怎麼回答是好。他轉身靠在對方肩膀上,帶著無盡的無奈。“為什麼偏偏是你們呢?要是哪天我也得在你和帝國之間選擇該怎麼辦……為什麼非要讓我這麼難做事?”
“你很清楚,那是你自找的。”謝爾說,也沒有說教或是責備的意思。“維持現狀也是一種選擇,不是嗎?杜倫,算是給你一個免費的建議,如果不想選擇,那就放手吧,待在捷芬身邊,讓他不要偏離太遠就好,沒有人會責怪你的。”
“但我是將軍,這是我的責任……”
“這可不是你的國家,無論誰做主它都會繼續存在。”
他無話可說,卻總是覺得有什麼不太對勁,說不出任何原因,只知道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他抬頭,對方還是那樣緩慢地啜著酒——杜倫一直都覺得能稱得上家人的只有謝爾,其餘的不過是和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帶著同樣姓氏的人罷了。他不和這個人談政治方面的事情,知道謝爾和自己的理念從來就相差甚遠,他知道謝爾在法律邊緣遊走,和犯罪之間不過是一紙之隔——就如謝爾知道自己的立場和計劃,什麼都隱瞞不了。但就如他為了捷芬沒法下手去處置梅菲斯,他一直以來都刻意在允許的範圍內寬恕這個人。
這樣也是錯的嗎?
“想進屋了嗎?”謝爾問道。
“再待一會。”
他拍了拍杜倫的腿。“不要太勉強自己,既然回家,就好好休息吧。”
【好像從沒寫過這兩個人,他們關係很好,對DR來說這就是唯一的家,大公是真心關心DR,可是他太擅長將公事和私事分開,是DR永遠做不完全的事情。】
【Sel也遵守承諾一點都不給DR選擇的機會,從頭到尾沒有露出馬腳,貪得幹乾淨淨,只不過DR最後還是得面對選擇私情還是責任的困境,這點Sel是真的幫不上他】
(02)
要说头一个死在白窦华报复下的张叔放运气不济,许是真不济。
他不得不说是机灵的,早早嗅到了山贼窝要反的阴谋味,几乎两月前就偷偷挪了地,窝在小镇里避风头。
理由不为其他,主要是白窦华这趟污水,他也偷偷踩过几脚。
尽管他一年多前就收了手,再不掺和那些,洗干净鞋过起了纯粹享福的日子,但也架不住心虚自己以前做过的勾当,日夜害怕被牵连到的风声鹤唳。可惜的是他躲躲藏藏如此多日夜,千算万算,没算到这山匪从“鬼寺”山上下去,正巧就走进了他张叔放藏身的镇子。
听说他这老熟人在这,白窦华也不知怎么回事,竟将目无王法四个字发挥到了极致:不仅杀了他的人,屠了他的家,还从他家拐带走了一个“幸存者”。
幸存者张子木与白窦华相逢在镇子里一条肮脏逼仄的巷子。
当时他被两名镇内唤得出名号的叫花子揍得鼻青脸肿,几近晕厥,耳内脑内都在胡乱打鸣。他本来已经听不清楚叫花子的谩骂,但还是感觉到有谁突然拦下了那两个无赖,问了几声问题。
他第一反应是欢欣的,以为张叔放——他那久未关心过自己的爹爹终于又记起来爱他了,下一刻却只听得嗷嗷几声惨叫,热血洒上身体,一抬头那两个欺负他许久的人已经没了声息。不过眨眼的功夫,这巷子里就只看得见的活人两个死人两个了。
他下意识的松了口气,末了才回过味来,惊叫出声,顾不得脱臼的手,用爬的往后拼命退,直挨到肮脏的墙上。
杀人者立在一步开外的地方,还没空理他,只在不远处摸着尸体的衣服,老半天掏出一个钱袋来,笑骂道:“一群狗屎玩意儿,白费了老子时间。”
张子木过去的岁月里还未见过这样的人,这样毫不犹豫就杀了人,还笑得没心没肺的人。
而这人搜走的钱袋张子木也见过,不久之前其中一个叫花子还把它拿在手上抛接,得意洋洋地与同伙说这是从一个眼生的兜里摸来的。他笑话那个人是个傻子,现在他却被那个傻子弄成了尸体。
“叫人眼生的”白窦华拿回自己的东西,得空分了地上的张子木一眼,乍一看,发现这十岁上下的孩子身形清癯,突地心血来潮,伸手撸起他的头发打量。
打量着打量着,他表情就变了。这人仿佛从张子木那肿成馒头的脸上品出了什么有意思的,笑容渐渐变得意味深长起来,一双眼睛满溢愉快,眼珠子在巷子的阴影中化作两点深黑,又隐隐发亮,像只狼逮着了猎物。
他口上继续调笑道:“小公子,听这俩狗东西说,你似乎是张叔放那老王八的崽?怎会过比这些虫子还窝囊?”
这土匪说话介于文绉绉的柔软与粗鄙不堪的狂妄之间,不该混在一起说的称呼愣是被他混在一起说了个遍,怪极了。
“我……我不是……”
张子木被他问得心里一滞,一时也不知道是这男人带来的恐惧占了上风,还是回忆引来的怨怼占了上风,眼帘开合几下,竟没答上话来。
白窦华倒也不是真的关心他,所以听见他支吾,只不由分说地打断道:“哎,小公子,你知道这俩狗东西住哪吗?老子缺个地睡觉,不如你领老子去瞧瞧?”
说着又不听回答,反手拧着张子木的后领,就想要把他提起来。
临到起身时,曾经能眉头不皱拎起七尺大汉的白窦华腰杆一僵,极快地抽了一口气,他脸上有那么一刹那失去了笑容,但接着就如没事人一样,稳当当直起身了。
张子木发现不了这人的异状,满脑子只有不可名状的恐慌,他不知自己会被白窦华怎么样,僵硬到顺从地被他提了个悬空。
直到衣服顺着被扯的方向勒了他的脖子,这少年憋得脸红了,才想起来要挣扎,他手脚并用,除了脱臼的那只都在扑腾,想要逃离这人的魔爪。他扑腾了老半天,尚且不见成效,就迎面挨了白窦华一巴掌。
这巴掌与张子木的半张脸撞出一声响,硬是打偏了他的头,结结实实扇了他一个眼冒金星,比之前叫花子踹在他脸上的脚还要让他耳朵发嗡。
他惨白着脸回头,只见男人笑意冷下来后看他的眼神令人发憷。
张子木转开视线,发现自己还能瞄到那两个叫花子的脚。那些刚才还带着力气往他身上招呼的肉体,现在像一坨垃圾一样躺在地上,全是拜这个男人突然发狠所致。他终于清楚自己并非是获救了,他或许只不过是从一个火坑出去,继而被拉进了另一个火坑里。
白窦华一句话都没说,张子木却再也不敢反抗。他自觉连那两个叫花子都打不赢,又怎么可能反抗这个轻而易举杀了人的狂徒。
父亲给予的冷漠和外人给予的欺辱早已令他失去了少年人该有的勇气,只在他心底留下了一层黑泥似的东西,堵得他心慌又凄凉。
在提着张子木离开巷子的时候,白窦华好歹没忘记地上凉透的叫花子,意思意思抽起旁边人家放置在门口的竹篓,半盖不盖地罩住了尸体,为他们遮挡住光线。
那几个竹篓欲盖弥彰的堆在那,恐怕凡是个有心人路过都会忍不住多看几眼,根本构不成一个遮蔽的意义。
这敷衍的行径俨然是一种不惧被人发现的嚣张。
张子木虽然看不懂这种嚣张,但也在这男人轻松畅快的表情下为自己看出了心惊胆战。
他就这么被迫替白窦华带了路。
白窦华提着他,鸠占鹊巢的占领了叫花子,便也就是一群痞子偷儿的一方小破屋,让难兄难弟三人,全部死在了同一天同一个人手下。
省完了下榻的钱,白窦华才大敞大开地坐在“头儿”——负责留守的那个叫花子的尸体上,同张子木谈话。
他撑着自己的下巴,瞧着被五花大绑的张子木,瞧到这个孩子眼眶红了一圈,才笑嘻嘻道:“小公子你又哭什么呢,老子又不屑吃了你。”
白窦华说着伸手在空气里捞了一下,张子木也不知道他捞了什么,顺势就把圈起来的手弯成了一个搂抱的模样。他搂着空气继续道:“老子与小公子你没啥仇,要说有仇,老子也是与你家那杀千刀的老匹夫有仇……”
“……”听见自己的父亲被称作老匹夫,张子木脸色变了变,似是敢怒不敢言,只能瞪眼怒视白窦华。
等白窦华眯起眼回看他一会,他便连干瞪眼也畏惧了,只能带着些许屈辱的,怔忪地错开视线。
“就算你绑了我,也没有用的……”
过了半晌,张子木嗫嚅道。
白窦华笑了笑:“怎么,你老子不在乎你?”
“爹他……”张子木犹豫了会,要说出这话像是让他极难受了,但他仍旧开了口,“爹他……确实不在乎我。”
白窦华明知故问:“老子听说张叔放挺疼儿子的?”
“……”
这次张子木不说了。
白窦华对这孩子可算是揣了十足的耐心,张子木不言不语,他也没变脸色。他从张子木微微颤抖的身体,瘦弱的模样,全身上下的伤里看到了这少年莫大的委屈。
也不知道是在想什么,白窦华挺乐得看少年人的委屈,这让他心里生出一股扭曲的快意来。
白窦华看了眼张子木的下头,突然又道:“因为你生来患有隐疾?”
张子木猛地抬头,面上夹杂着震惊与羞愤。
“那可不是吗,这事儿从那叫花子的口里传出去,全镇人都快知道了。”
白窦华这时候站起身来,他把头儿的尸体拖到后院去放着,又回来在少年面前蹲下,“你家老子,可是待你不好?”
问这话时,他将声音压得很低。白窦华这人嗓音本就因为缺憾少了点阳刚,不像平时猖狂地叫嚷后,居然让张子木恍惚中,从他口里听出了一种虚无缥缈的温柔。
张子木当然清楚这人与温柔是八竿子打不着一起的,鼻间的血腥味,已经疼得麻木的脸颊都在不停地提醒他眼前人是如何的丧心病狂。但他脑子已经不太清楚了。他晕晕乎乎了一会,仍旧被这种许久没见过的温柔带进了自己的思绪里。五岁前的锦衣玉食和那之后的冷漠忽视,这时一股脑的涌进了他的脑子,这个少年张了张嘴,半天吐不出一句反驳来。
白窦华还在笑。
倘若神佛能再给张子木一次机会,他那时断然是不会支支吾吾,几近默认这山贼的话的。
他哪能想到这一生里令他做梦都要悔醒的两个选择,其中一个便是这段看上去没头没脑的谈话。
他哪能想到,白窦华说完一句“那老子给你个改头换面的机会”后就会立刻出去。等白窦华再回来时,他脸上“头儿”的血就会被替换成别人的。
替换成属于他父亲的。
属于张叔放的血。
那天晚上,白窦华将粘稠恶心的血液擦到他的脸上,仿佛还残留着体温的液体令他禁不住无声地尖叫。他有好长一段时间昼夜不安,无法入眠。即便后来,再后来,他成功摆脱了这个男人,摆脱了这一日的噩梦,都摆脱不了这个男人在他心底留下的恐惧。
那时,张子木发晕的脑袋里还没明白过来:与白窦华这个男人的相遇,是他跌宕起伏的一生中,最窒息可憎的日子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