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卡。
甚至没写完第二章,只能先放一段出来打个卡,五一再补全。
日常疑惑,为什么我总是在写NPC,为什么,为什么。气死了,等推进到女朋友出场我一定大写特写补偿自己(?
害,写到现在人都没死,丢人,我自闭了。
这次依然抓了一些朋友参演,关联打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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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道寇森舀起一勺汤,他平日里手一向很稳,这次汤汁却不慎泼在胡子上,于是他只好又将其放下。
银汤勺落在汤碗里,发出不合时宜的一声响,索性并未惊动这张餐桌上的其他宾客。
但科尔·道寇森已经没有胃口再享用餐桌上的任何一道佳肴了。
英格拉姆夫人的晚宴开始已经有一段时间,宅邸富有的女主人因身体抱恙,在简短的招呼之后,再度被女佣服侍着回到她位于二楼的寝床,只留下她的侄女,亚麻卷发的玛丽亚·英格拉姆小姐代为招待众人。
英格拉姆小姐乐于接下这份差事,席间表现得大方得体,招人喜爱极了。至少道寇森是这样认为的,他着实喜爱这个女孩儿,看她那双蓝眼睛,看你的时候就像升腾起渺渺云雾的海,多么迷人。
“听说今天的晚宴是您来拟定的单子?完美的选择,小姐。”
坐在英格拉姆小姐右手边的男人用餐巾碰了碰唇角,同主人家搭话,“请容许我这样说,小姐,我同英格拉姆夫人也有一段时间的交情了,竟还不知到她什么时候有了您这样出色的侄女。”
“不怪您不知道,因为我是不久前,才从南边的乡下赶来纽约。”
英格拉姆小姐笑着回答。
道寇森又捏着汤匙搅了搅汤,竖起耳朵,悄悄关注着两人的对话。
正在说话的那个男人,穿着最笔挺昂贵的西装来显示富有,他身材修长,竟然还年轻英俊。道寇森这辈子就没喜欢过这个小他将近二十岁的金发混球,他知道帕特里克·埃德温在一些领域混得风生水起,但他就是没办法看这个人顺眼哪怕那么一点点。
“南方,啊,我记得那块地方,炎热且干燥,不,不,我是说,那是个好地方。”
一个神情紧绷的年轻人冷不丁也加入了对话,道寇森不认识这张面孔,对方生一头铁锈一样颜色的暗沉短发,坐在距离主位较远的地方。
今夜在这间房间之中,有一些道寇森熟悉的人,如埃德温和他最近总带着去各种宴会的棕发女郎,还有那个漂亮的萨曼莎,从进房间起就高傲得没给任何人丁点眼神。
但也有道寇森说不上来的人。铁锈发色的年轻人身上的西装还带着点霉味,害道寇森有些想打喷嚏,另一边的红发修女自始至终没有和任何人交谈,神职者的目光在平静中总像是带有某种奇特的意味,像是审视着房间内的所有人。
对了,这个奇怪的组合里还要加上那个女人,那个不知廉耻,白色衣裙紧贴在身体上,黑发润湿滑腻的女人……
科尔·道寇森的思绪被一些杂音拦腰折断。
似乎是对于自己不得体的表现感到了一些羞耻,年轻人涨红了脸,连声道歉,这让道寇森的注意力得以被重新拉回到现实。
但年轻人这副滑稽的模样,非但不叫主人家生气,反而惹得英格拉姆小姐含笑瞥了他一眼。
道寇森对此有些气恼,他不确定这个年轻人到底是什么人,这个人,再加上电影演员、暴发户和女伴、修女,还有身为金融家的自己,英格拉姆夫人今夜邀请这些人到这里来的用意,也着实令人难以捉摸。
他忍不住又看了一眼红发修女,对方正巧也望向他,道寇森赶忙低下头,装作若无其事地喝起汤来。
“哦?是这样。”埃德温看起来倒是并不介意年轻人的语无伦次,金发青年屈起的食指在桌上敲了两下,只是随意地继续追问,“英格拉姆小姐原来是远道而来。从那样远的地方赶来,一定有什么理由吧?”
亚麻发色的小姐点点头:
“因为姑妈给家里写了信,说她身体近来总不太好,需要照料。”
道寇森在心中点头,他早就看出这位小姐就是这样温柔善良的姑娘,照料英格拉姆夫人这样挑剔的姑母,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有钱的老女人脾气有多坏,他知道得非常清楚。
想到这里,他的心情不免又焦躁起来,不论如何,今夜他必须要见到英格拉姆夫人,这将决定他的命运,这说法毫不夸张。
如果有必要,如果,如果她一定坚持要那样做……
道寇森在心中暗想,如果英格拉姆夫人过真那样绝情,那么,他绝不能坐以待毙,绝不能。
隐约中,金融家仿佛看到黑暗中浮现出动人的丝缕,滚落的水珠摔碎在女人青白色裸露的双足上,润进细腻圆润的脚趾间隙。
黑发女人朝他露出微笑,再一眨眼,却又自记忆中被抹去,仿佛从未出现。
奖励选九桥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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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五月,清淡国的樱花早就摆脱了冬日的寒风,争先恐后地绽放着,据说是新国君浅川泉家乡的风俗,这一年的沈灿感觉到了浓厚的和味,她之前放在华宣那的衣服因为尺寸问题本来也没法穿了,想参加夜间的百鬼夜行的游行,还得花些别的工夫。
“你打算穿什么呀?”吃饭的时候,她装作不经意的样子问道。这天没什么事,两个人赖到中午才起床,随便下了点面条就吃了。
“哎?这个啊……容我想想,”华宣拿筷子挑起几根面,盯着上头的热气,仿佛能得到什么启示:“鬼你觉得怎么样?”
听到鬼,沈灿下意识想起小时候住在家附近的老人讲的鬼故事,那时候田边的荒地里就有圆圆的坟包,有钱一点的人家会在边上拿好看的砖砌起来,有的没人去打理甚至都塌了,没人祭拜的孤魂野鬼在傍晚的时候晃悠,专勾小孩。各种早夭的小孩变成厉鬼的故事也是数不胜数,虽然偶有人和鬼之间产生奇妙的友情的故事,但这种好事怎么可能落到自己头上啊!
“看你脸色都变了,放心啦,不是你想的那种。”华宣觉得盯着沈灿的震惊脸下饭也挺不错的,就在沈灿沉默的一分钟里把面条吃了半碗。
“啊?什么?我想什么了?”
沈灿回过神发现对面的面快吃完了,这才明白自己自顾自地发了好一会呆,面条比之前膨胀了许多,好在还没到占满整碗的地步,她有些扫兴,用筷子搅了搅面,好把它们分开。这是在演琼瑶剧吗,她好像能猜到华宣下一句话就是你猜我猜你想什么了,或者是“就是那个啊!”这种找不到烟灰缸结果对方一直疯狂说就在“那里”的桥段。
“你肯定想的是那种鬼呀,看你眼睛都直了。”华宣用手指在自己眼前比了一下,又指指前方,突然,她龇牙咧嘴,好像面前有个缝正要把头探出去:“Here's Jonny~!”正在吃饼干的乔尼吓得差点摔了个滚,虽然没看过《闪灵》,可华宣的表情着实狰狞,正好它们也叫乔尼,把手里的饼干拿稳之后,身上粉色的绒毛全竖得挺挺的。
“你不要说‘内种’啊,就算是大雄他爸,也听不懂大雄他妈说‘那玩意’在‘那儿’是啥意思的!”沈灿突然觉得这说法还挺老夫老妻的……可是在一起多久了啊就老夫老妻,真不害臊。她暗自翻了个白眼,无视了碗里疯狂吸收汤汁的面条,接着吐槽:“再龇牙咧嘴,一会牙上菜叶都露出来了。”
“我们还没结婚呢,就这么说,呜哇,灿灿好热情。”华宣飞速收起鬼脸,故作娇弱地抬起眼皮看人,食指在自己的脸上戳了几下。27岁人了,天天鼓捣呲呲冒火的玩意,见到面之后第一反应是“人家只是个柔弱的大夫啦~”,弹起贝斯却一脸要砸死人的样子,把头发抡得像电风扇,现在开始走卖萌路线了,还真他妈……
可爱?
沈灿觉得自己可能是把坨了的面条当脑浆塞进头壳了,就在穿越回这的时候,不对,这人有什么好了,自己在莫斯科的时候成天惦记,早在上一把来这的时候也是,凶猛的女人,虽然也很温柔啦!自己不也像个小宝宝似的每天粘着吗!就这么回去当个养熊博主算了,多养一个人还是养得起的,大不了回哈尔滨开餐馆嘛!
“好啊,结婚,马上,就现在!”沈灿“啪”地一拍桌子,要是她抢在华宣说完话之后马上就拍,可能效果还好一点,看着碗里的面条和华宣的表情,沈灿知道,She fucked up。
又断片了。
华宣看着这边,咋了,瞅啥,我知道我很可爱,胸也很平,每天都想尽办法穿大一号的背心美其名曰还原平成初年ova的经典服装,实际发生什么大家也都知道了,你再瞅,再瞅我就要害羞了!
“老……”她张嘴了!说什么,老什么?
若是有人在一旁观看,此时沈灿的眼珠子瞪得溜圆,却不敢看着华宣,更别说看到她涨红的脸了,桌子要是能说话,肯定早开口抱怨被她盯出了一个羞涩的窟窿。
“老……老婆!妈的平时叫挺顺口的……”沈灿余光看见华宣挠头了,大着胆子瞭了一眼,差点心肺停止,华宣的脸像蜜桃冰淇淋似的白里透粉(不因为别的只是因为突然想吃冰淇淋了),眼睛睁得大大的,正等自己回话呢愣着干啥啊说爱她啊快点姓沈的你是不是脑瓜子转筋再不张嘴一会给人憋出毛病了咋整啊——
“你、你叫我老婆,那我叫啥好啊?”淦!这是人话吗?脸上拿镜子一照都能比般若还吓人吧?沈灿在这个匪夷所思的时间点反应过来:“原来是那个长角的‘鬼’啊……”
“呜呜呜我把你当老婆,你却叫我鬼,灿啊你不爱我了!”华宣把脸一捂开始假哭,沈灿也顾不得面条了,走到对面把人搂住,说到底自己脑瓜子没睡醒就搁这扯,还在话题上袋鼠跳,得负主要责任:“老婆,我也叫你老婆嘛!乖嗷,败哭了,我这不脑袋不转个嘛……”几个月下来有人监督着,研究所里虽不多整洁,床单至少一月一换了,华宣身上的药味儿淡了之后,她自己的气味也逐渐能闻到一些,贴的这么近很轻易地就能知道她昨天用了新的洗发水,脸上还擦了一点面霜,沈灿在北方干燥的地儿呆惯了,甚至养成了给别人擦油的强迫症,一洗完脸就盯着她抹的,还给抹多了。
“这霜还挺好闻的。”好险,差点把嘴角沾的葱花蹭人脸上。
“真的?我还觉得有点太香了,”华宣揪起一缕自己的头发闻了闻,“橘子味,还有……八角?”她眼看沈灿的小粗眉毛拧成一团,心里偷乐。
“你还笑!嫌我身上有味儿是吧,我脱了你仔细闻闻有没有,还是我监督你擦的脸怎么就八角了?”沈灿穿的一层棉睡衣,外面搭一件小马甲,上面一排小按扣噗噗噗给拽开,捂着的那点热气也都跑出来。
“来来我闻闻,”华宣把脸埋进她的衣襟里,鼻子戳到胸骨上。
“咋不说话了?”
“胡椒花椒辣椒油,还有橄榄油爆的葱姜蒜。”
“我可去你的吧!”
-2-
总算是决定了装扮,两人又去菲利帕的工房把三轮车取了,用白纸木片和浆糊,勉强给车上套了个大盖子,上面涂点土色和绿色的颜料,又剪了一支假花插在上面,看上去就是片为了冲绿化业绩而涂的一个秃山包,沈灿又在前面抠了个窟窿,骑的时候好看着道,车斗处留了一个凹陷,修成了手掌的形状,刚好可以坐一个人上去。
“到时候你往上边一坐,哎,托塔李天王。”沈灿对着华宣的身体比比划划,“别担心,我骑车能带俩男的,一个熊一个我爸。”
“问题好像不是这个……”
华宣已经换上了准备好的衣服,头发上用小夹子夹着犄角,坐在一把椅子上等着:“灿啊,帮我涂一下眼睛这里,我不怎么会化妆啊。”
“你登台的时候不都是自己涂的嘛,还找我,我连口红都不涂。”沈灿拿着装了眼影的小盒子,一会看看华宣,一会看看自己的手指,很担心自己画坏了。
“那个我还要对着镜子弄,用手指挑一点抹在这就好,来嘛,我还没让谁给我化过妆呢。”
“真会使唤人,你这个坏家伙。”
沈灿只能硬着头皮上了,扮鬼画得应该越吓人越好,可她还是想画好看一点。指尖触到眼皮的感觉是微热的,原来已经这么紧张了,她又深吸口气,在眼角周围尽量擦出一块半圆形的痕迹,简单的妆容就算完成了。本来华宣睫毛就不短,眼影画得朴素一点也是瑕不掩瑜,稍微有点歌舞伎的样子了。
粗眉毛不修理就这么放着,还多了几分豪爽之气。
……
就这么直直盯着看是不是太露骨了?
沈灿赶忙移开视线。眼睛算是弄好了,嘴唇被红色一衬显得失了血色,可眼影应该是不能抹嘴上的吧……沈灿胡思乱想的途中有了好点子,趁华宣还闭着眼悄悄弯下腰,在毫无防备的嘴唇上咬了一口,华宣遭这一咬,立刻睁开眼:“干嘛?”
“我稀罕稀罕你!”沈灿立马把欧洲贵族咬嘴唇当化妆的事藏到屁股底下,她觉得这会是该说这种话了,反正瞧着华宣坐在那自己欢喜得紧,能干吗呢,就想亲一口。她还想让自己理直气壮一些,干脆就坐在华宣的膝盖上,紧接着又不知道做什么别的了。
“稀罕稀罕是啥意思?”
“就是,喜欢?嗯……疼爱的意思吧?”方言还挺不好解释的,沈灿找个了说得过去的版本给人讲了。
“哎…有意思,你这腰带是不是又掉了?”
华宣的手在沈灿腰上摸了摸,不多时,另一只手也攀上来。沈灿穿的是男式的浴衣,袖子很短,裤腿也刚过膝盖,腰带不知怎的滑溜溜的,直往下掉,被她狠狠打了个死扣还是无济于事。
“我给你系紧点吧 。”华宣两手抓着腰带直接解开了,打算重新给沈灿系个好看点的结,她穿的无袖上衣让沈灿能轻易地感受到暖烘烘的体温,毕竟才忙活半天,腰早就又酸又痛的,后面有东西撑着的感觉很是舒服。
“怎么样,这个样式可能就是需要让人帮忙穿的呢。”
腰带系好了,沈灿左看看右看看,比之前的强多了,可它没保持几秒钟,就又要松脱。
“这怎么办啊,好不容易弄的,又开了。”她揽着华宣的肩膀,半靠在上面,肩膀硌着胸硬梆梆的,却怎么也找不到起身的理由,“让我趴着睡到祭典结束吧。”
华宣摸摸她的背,从头上摘下一个发卡插在腰带上,那个发卡是她用来扎刘海的,平时都在头发里侧,细细黑黑的,影视剧和游戏里常拿它来开锁。腰带被这么一夹总算听话地没再乱动,见沈灿没有起来的意思,便用手指戳她肚子,周围是痒痒肉,还没使劲沈灿就憋着笑浑身发抖:“别弄那,啊,把手拿开,我开玩笑的马上就起来啦!”
“这么懒蛋要不要我抱着你呀~祭典也不去了,就在床上再躺一宿呗~”
“不行,哎呀,哈哈哈哈哈,讨厌,好不容易弄的,我得去哈哈哈哈,操,你他妈赶紧撒开!”沈灿觉得自己这么下去嗓子都要哑了,照着华宣的屁股打去,可惜没够着。华宣听见她爆粗口,便把她松开,让她自己站在地上:
“乖啦我不闹了,收拾好了咱们就出发吧,听说有流水荞麦面呢。”
沈灿点点头,脸上还带着嬉闹导致的红晕。长高了还是好处多多的,华宣想,一低头就是她软软的脸,发黄的头发衬着棕色的眼睛,很普通的中国孩子,普通到让自己羡慕。
“怎么了?”看华宣的目光有些失神,沈灿踮起脚,让两个人的鼻尖能蹭在一起,“有什么不高兴的事,去祭典玩一圈,心情好了可能就有办法了呢。”
真是的,不一定要我低头,她也会向我这边抬起头,想到这,华宣露出了笑容。
“嗯,去玩个痛快吧!”
-3-
祭典比想象的还要热闹,主路挤满了人,三轮车在游行的队伍后面歪歪扭扭地跟到了结束,透过面前的小洞,沈灿看到华宣站在车斗里,时而一只脚抬起来踩着栏杆,时而挥舞着狼牙棒——里头装着可以吹出大泡泡的肥皂水,泡泡裹着彩虹色的烟雾飘到半空,给游行增加了几分怪力乱神的气息,离远了看真的会以为车上的是真正的鬼,拿着纯铁的大棒还能举重若轻,孩子们想去触碰那些奇妙的泡泡,又被华宣张牙舞爪的样子震慑住,走走停停地跟着。
无拘无束,时而乖戾时而温柔,在大江山和鬼王一同饮酒的鬼们心情是否和自己一样呢,眼前的人是如此闪亮,完全无法移开视线,想要追随心中还带着些胆怯,竟和恋爱有些相似,沈灿不由得失笑。
我想要的不是追随,更不是登上相同的高度,一直在做的只是想尽办法把她拉入自己的俗世,饮了人间酒水,从此再也不恋大江山。
那么自私的想法,留给她的自由只是等她亲口说“一起回去”而已。
车行至路尽头,沈灿刹了车,从巨大的装饰里钻了出来。
你会怎么说呢,华华。
我爱你,你想和我回去的话我可以想办法在莫斯科养活我们两个,开始新生活。
我没法守护你的过去,却不想从你的未来里消失,来之前我还在惦记着爸妈的事,现在满脑子都是你了,甚至想到带你去见他们,我真是个坏女儿,糟糕透了,就算这样他们应该也只是会埋怨我一下,然后拉着你嘘寒问暖吧。
我所能给你的,与你取得的成就、收获的快乐孰轻孰重,我个人是没法定夺的。一想到带你回家就意味着亲手葬送你所有的研究成果,我便无法出言相劝。
如果你选择留下,一想到不久后会分离,同你一起度过的时光便鲜艳刺眼到让我流泪的地步。加起来才短短的不到一年,我怎么就这样爱着你了呢。
我不要和你分开。
她想着,想不出结果,华宣这会不在跟前,说要去买棉花糖和烤大腰子,这会估计还在跟人讨价还价呢。穿着破皮鞋蹬车蹬得脚酸,沈灿干脆脱了换上之前打算穿的木屐,蹲在小路边吹风。
路边摆着一排小小的地藏像,有些的帽子还未褪色,像是新放上去的,远处跑来一个孩子,他抓着一顶纸折的武士头盔,正往一个没有帽子的地藏头上放。
“小朋友,你这是在做什么呢?”沈灿心想这大概是看了《戴斗笠的地藏》,想要学卖斗笠的老翁,给地藏身上填衣服吧。
“啊!没有帽子的地藏说话了!”他来了这么一句。
“哎呦,我可不是地藏。”沈灿耸耸肩,“当然会说话了。”
孩子迟疑了一下,可最后一个纸帽子已经给了前面的地藏,再朝人家要回来可不行,他翻遍自己身上的口袋,只掏出一颗纸条叠的星星递给沈灿。
沈灿只好接着。
“地藏大人保佑她们,垒石的时候不要再让鬼把石堆弄倒了……”孩子双手合十做祈祷状,眼睛瞄着沈灿身后,沈灿觉得衣服底下凉飕飕的,低头一看还有两个半透明的影子落在自己膝头,浑身的寒毛都竖了起来。
啪、啵。影子的边缘随着烟雾笼罩变得无比模糊,沈灿嗅着从头顶落下的烟,酸酸甜甜的,混着橘子和菠萝香精的气味,她知道华宣回来了,那两个影子只不过是她在自己旁边吹的两个大泡泡。
“华华……!”是发自内心的欣喜,让之前的恐惧也一扫而空了,摇曳的路灯映照下,女孩朝着恋人笑得开心,华宣一时看不出缘由,把手里攥着的棉花糖给她吃,她像小乌龟一样扯了一大块下来,一瞬间多出满脸的“白胡子”。
“你看,我老了,华华呀……我看不清道儿了……你帮我找找我老花镜在哪……”
“哈哈哈哈,没听说过老太太长胡子的!”华宣也笑了,跟沈灿在一块总是被她逗笑,感觉自己也像普通人一样有了平凡的快乐。
沈灿旁边的孩子却有点害怕了,高出自己一倍的“鬼”此时就站在身前,他颤颤巍巍地朝华宣丢出了什么,华宣接住一看,发现是一颗花生。
“虽、虽然你给了地藏大人东西,应该不是那么坏的鬼吧,不、不要欺负立花和咖喱啊!”这两个名字大概是属于另外两个孩子的,至于为什么,华宣不忍心细想,但是居然把自己认成鬼了,这着实有点搞笑。
“我不是鬼哦,她也不是地藏,是我老婆。”她蹲下来搂住沈灿的肩膀,沈灿脸上还挂着没吃完的棉花糖,她索性用舌头舔了一点下来,一人一片胡子看上去十分滑稽。
“素子!要回家了!”
孩子狐疑地看着两人,小小的脑袋里满是问题,鬼怎么和地藏做夫妻的?!可身后传来父母的喊声,不得不转身离去。
素子……原来是女孩子吗,她穿着跟沈灿差不多的短打扮,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把她当成男孩了。
“那,鬼先生和地藏大人,我走啦,不要打架……”素子怯生生地向华宣和沈灿挥手作别,沈灿拾起自己当中文老师时候的架子,用很细的声音说“拜拜”。
但是鬼和地藏打架是怎么回事啊?她忍不住问华宣。
“那个啊……”华宣下意识摸摸自己的犄角,“那个小地藏不是为了夭折的孩子弄得吗,早夭的孩子会在三途川的河岸堆石头积累功德,鬼就会捣乱,把垒好的石堆弄倒,地藏就会来阻止鬼,平时在路边的地藏也会让小孩的灵躲在自己的衣服里。”
“哎……可我觉得你应该是统领众鬼的风骚角色呀贝斯一响,大家都疯掉了似的。那时的你真的好帅。”
“我哪有那么伟大,我只不过是不停把别人垒好的石头弄倒,让自己显得不那么孤独的小鬼罢了。”
华宣把沈灿拉起来,两人一起坐在三轮车的车斗里,开始分食买来的章鱼烧和炒面。
“华华啊。”
“怎么?”
“你还记得我跟你说的伊万家的熊吗?”沈灿突然放下筷子。
“记得啊,跟你抢鸡块的那个。你还说拍了很多照片放在家里。”
“对啊……但是除了它和我的照片,还有这五年间,甚至更久以前的……”她把两只木屐的屐齿“咔哒、咔哒”地磕出声音,最后深吸一口气,“看着照片就可以想起更多事了,你要是想看的话……”
“嗯?”
“可以一起,去我家吗?我都收好了,放在衣柜的里头。我跟编辑说了休假,存的钱也可以用一阵,就是房子两个人住有点小,毕竟放那么多漫画……”
声音越来越小,小到沈灿自己也开始不确定这算什么告白,只有屐齿还在执拗地互相磕着,这些真的够吗,足够让她对自己的日常产生向往,让她因为“有自己在”而回到原来的世界吗。
“好啊。”
“哎?”
哐当,木屐的带子突然就断了,落在了地上,沈灿完全没有发觉,她瞪大了眼睛盯着华宣,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不,这就是不得了的事啊,超级ultra不得了的那种。
“可是你还有研究,还有这边各国的演唱会……都丢下就这样回去吗?”
“我只是想要给弟弟的事做个了断,如今他身体康复,我都能看着他直到他长出老头子的白发了,已经没有什么必要再纠缠不休了不是吗。但是,你不在的话,我绝对没法等到那一天的。”
“没法等到那一天是怎么回事,京岸不是已经痊愈了,难道你还有什么病情瞒着我吗?这,这不行……”沈灿直接伸手在华宣的身上摸来摸去,试图找到她藏起来没给自己看的地方。
“不,不是病啦!就是,治好他之后,找个没人的地方,像野猫那样……”华宣有点惭愧地说,这么没出息的话搁往常肯定会让沈灿暴跳如雷,她闭上眼睛,等沈灿来把自己的头发抓乱。
“……”沈灿没说话,她棕色的眼睛睁着,华宣知道,那里面一定盛满了泪水,虽然她也被什么东西模糊了视线,看不太真切了。
“对不起,灿灿,我……我已经不会这么想了,不要这么难过,我……”
“我一直想把你拉进我的日常里,想让你爱上,爱上这样的生活,然后就不会去想着什么死不死的,跑东跑西或者纠结于过去的事了!我就是这么,这么卑鄙,想要把你绑在我身边,用这么强硬的方式,毕竟你和京岸之间还有你爸妈的那些,还是要你来迈出那一步,但是看到你和他在一起亲密地说着话,就有种我才是局外人的感觉……”华宣学着沈灿之前做的,让额头靠在一起,鼻尖轻轻碰上的一刹那才勉强看清她的脸,但是只一瞬,便再次被水雾遮得只剩一片摇荡的光影,“我以为你肯定不需要我了,你强大、自信、光彩夺目,谁知你又要死要活的!是我做的还不够好吗,没法留住你吗,我不要啊,我说那些不要你爱我,别再留恋我了都是骗人的,我爱你,一直一直都爱着你,一想到要分开就心痛得不得了,我想吻你,想拥抱你,想和你做爱,想之后的每天醒来的第一眼都看到你,但是……”
“早就已经爱上了!拽着我让我知道世界不止有血池的那根蛛丝,在忘川的岸边永远是晴天的那一片地方,都是你,”沈灿的手摸在脸上凉凉的,华宣发现自己脸上也已经有了好几道泪痕,她不服输似的去给沈灿擦脸,又把狼牙棒上的红布解下来,在沈灿的脖子上松松绕了一圈,“如果地藏大人是你,肯定会守护我死去的过去,就让她躲在你的衣襟里听你说说话。我这个恶鬼就站在三途川,等着你来赶我,别去推那些垒好的石头。有你陪着的日子,就算是恶鬼也不会寂寞的。”
“灿灿,你就是我的日常啊。”
小小的地藏在自己面前哭泣着,只要她仍在自己身边,哪怕周身仍旧笼罩在黑暗中,那片黑暗也会十分温暖吧。
滑铲
*
*
*
关于阿尔文与施纳贝尔
1
施纳贝尔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他踩着椅子、爬上桌子、只为取走阿尔文的眼镜
他成功了
他在晕眩中看见新的世界
阿尔文眯着眼,差点没接住他
2
施纳贝尔尝过的第一样东西是花
苏拉带来的
藏在口袋里,紫色的,小小一枚,扁折而平整
他哄施纳贝尔取下口罩,给他吃下它
干巴巴的
是热的
3.
施纳贝尔用手指梳头发
阿尔文送了他梳子
他用它来扎面条,一齿能扎上一团
换掉三把梳子后,阿尔文学会了一些简单发式
4
施纳贝尔喜欢贴着人
猫来蹭腿的时候,施纳贝尔也来
狗来小憩的时候,施纳贝尔也来
开饭的钟点,猫和狗都叫唤着往食盆跑
施纳贝尔坐着,脑袋靠在阿尔文的肩膀一点一点
坐诊的时候, 病患的手在桌上
施纳贝尔的在阿尔文衬衣里
阿尔文以为这是因为他讨厌寒冷
他像是需要冬眠,碰到温度低时会显出困顿的样子来
可说着“好热”的时候,他还是会抓住阿尔文的手贴到自己脸上
“很热,阿尔文,我帮你降温”
这让阿尔文的脸更热了
……施纳贝尔是不是故意的?
5
施纳贝尔喜欢繁复的服装
闪着微光的网纱,折射五彩的珠宝,嵌在发间的金属发钗
“我想去舞会”施纳贝尔说,“舞会可以穿着闪亮的衣服,对不对?”
施纳贝尔抬起头,阿尔文正看着他
乌鸦将藏品收进巢
施纳贝尔把它们都收在眼眸中
至少,阿尔文这么认为
6
施纳贝尔不擅长人类着装
明明连是否拥有实体都不好说,他却被困在一团衣服里
“阿尔文,我放不下手了,帮帮我”
“阿尔文,我的头发卡在衣服底下了,不太舒服”
“阿尔文,为什么我的手和脖子共用一个出口?这很挤,人类真的喜欢这样吗?”
“阿尔文,阿尔文,阿尔文”
阿尔文原本也不清楚女士服装是如何穿着
……原本
7
施纳贝尔相当喜欢甜食
于是阿尔文带他去参加以“家里的女佣特别擅长做甜点”的友人的宴会
他的目光追着施纳贝尔,而后者在小蛋糕间穿梭,差点决定住下来
“你在看什么,阿尔文?”他的朋友则在看他
“……甜点”阿尔文说
之后的一段时间,施纳贝尔经常获得试吃
“阿尔文,那里也在办宴会吗?”施纳贝尔离开时问
他看向的是这栋宅邸的后门
还没吃掉的食物被倾倒在路边,和脏污的街道混在一起,冒着热气、散着甜香
可它们注定不会成为道路的一部分,几只嶙峋的手正挑拣着,迅速让它们消解
一根警棍抽打在那些手上,叫它们往回缩了缩
但接着,它们像被饵食引诱的鱼群,在投食口翻涌得更加激烈
“我们是付了钱的!”它们的主人尖叫
阿尔文什么都没说
他的目光掠过他们,抓着施纳贝尔的手往另一个方向走
“阿尔文,那里也在办宴会吗?”
“……不,施纳贝尔,不”
“他们有甜点,他们在起舞。如果不是宴会,他们又是在做什么?”
“黏上蛛网的蝴蝶会做什么,施纳贝尔?”
“等待死亡?”
“挣扎”
8
施纳贝尔是阿尔文一个人的
只有阿尔文看得见他
可偶尔,施纳贝尔会说“苏拉告诉我……”
又有时,徒然堂的女人会问,“他今天没和你来吗?”
感谢上帝
施纳贝尔并不只是他一个人的
9
阿尔文喜欢施纳贝尔
施纳贝尔知道得很清楚
他问过
他也回答了“是的”
10
施纳贝尔尚不理解爱情
我写不出我儿的一点酷,我文笔太烂了
泪流满面.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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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纽约,乍暖还寒,夜晚的春风里还夹杂着些许凉意,吹走了下班后街头本就不多的行人,也翻乱了被弃置在街角的几页旧报纸,又恰好在某一页停下——近期多名混混离奇死亡,据悉,他们分属不同帮派组织……
“真是的,大老晚的还有两个街区要跑。”穿着半旧衬衫配一条黑西裤的青年在旁边抱怨着,有些不甘地搓着手取暖,风这么一吹,就连肚子也有些疼了。
“没办法,”一旁稍微年长,衣着得体的男子告诫道“我们这些当手下的,能跑跑腿已经不错了。你不想想,真打起来,我都自身难保,你不是炮灰的份?”
“也是,大哥您说的是”,青年油嘴滑舌地奉承道“不过这种催保护费的事,我一个人去也够了吧?”
“这阵子道上不太平,”稍有资历的前辈露出一副“你还不知道吗”的表情“最近还是不要单独行动为好。喂,你有好好听吗?”
“抱,抱歉,实在肚子疼,等我两分钟!”说罢,便往一旁的巷子里跑去。
见到青年捂着肚子愁眉苦脸的样子,前辈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这新人真是难带。
好不容易找到了没人的小巷,青年一边往里走,一边火急火燎地想要解开皮带扣,可欲速则不达,反而踩在了什么东西上,绊得自己一个小踉跄。他回头一看,云层透出的月光分明勾勒出了一个着衬衣的男子,下半身的西裤鞋袜不知所踪——看样子又是个被人扒光了财物的醉汉。
但即便是醉汉,在这呆着也让人……放不开。急性子的青年狠狠踢了一脚,会让那家伙快点清醒过来滚开。 “喂!醒醒!快滚……”
醉汉被这一脚踢翻了身,仰躺在了箱子里。影影绰绰的月光洒在了他胸口不再流血的伤口上,也照在了他惨白的脸上,那分明是——
青年霎时间吓得便意全无,拔出随身的匕首刚要惊叫出声,就被一双从背后袭来的手捂住了嘴巴。“不是说了吗,”前辈的尸体倒在眼前,他的声音却在背后响起“最近,还是不要单独行动为好。”
冰凉的刃物划开项上脆弱的血管,温热的血液代替了青年的尖叫从喉管喷射而出。失去意识请一秒,映在青年眼里的,却是一个人偶般关节分明的奇怪人影。
工作日的午后,太阳暖洋洋地洒遍街道,恰是适合各家小姐太太出来走动的时刻,也是店里生意最好的时候。不过虽说是最好的时候,小姐的店里也只能接受预约过的客人,毕竟目前也就只有她一人在维持这家店了。
我口中的小姐,便是小有名气的服装设计师Ailla Herb了,她几年前从前代主人处接手裁缝店后,一直苦苦支撑,最近终于渐渐有了起色。小姐从小就十分平易近人,尽管也说过直接叫她Ailla就行,但是在我眼里,小姐就是小姐。
此刻店里除了一位熟客,就只有小姐在忙前忙后。虽然我也很想一同帮忙,但身为家精的我的人形,比起人,依旧更偏向展示衣物用的人台。幻化为他人面貌的能力也并不能维持很久。为了避免吓到客人,开门营业时,我一般只负责在里屋缝制先前的订单。没法亲自帮到小姐固然十分遗憾,不过听到小姐悦耳的笑声从门外传来,我的心也也跟着明朗了起来。
“……之前穿你这儿设计的裙子去舞会,他还夸好看呢,所以想着怎么也要再来订一身……”
“承蒙厚爱,十分感谢呢!”
手头的工作还在忙不迭地进行着,我却已经可以想象出小姐一边聊着天,一边测量身材尺寸,记录客人要求的样子了。
“说不定,下次来你这儿订的就是婚纱了呢!”
“诶!已经订婚了吗?”
“只是我猜罢了,但是最近看他最近遮遮掩掩藏着掖着的样子,不要太明显。有什么躲得过我这双法眼呢。”
“哈哈哈哈哈,您说的是……”
真是祥和的午后啊,我忍不住感叹了起来,夕阳给手中的布匹镀上了一层辉光。只要能维护这片祥和,那么我……
其实还是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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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
(二)
和内森·洛浦不同,这年轻人没有确切的目的地。
倒也不能说漫无目的:他像是觅食的雀鸟,不停在也许会有饵食的地方徘徊。又像是饥肠辘辘的猫咪,围着可能分出食物的人咪咪叫。
他的活动范围不小,有几回转悠到了更多人也在这么干的地方。苏拉以为他会迅速融进他们间。可他只是远远看了会儿,就又拐到其他更为偏僻的路去了。
他挨上的多是些穿着套装、面有疲色的中年人。这些人平日既不喂猫也不逗鸟,一双眼要不穿透松弛的腹部望着地面、要不盯着报纸,偶尔还会咒骂着挥手驱走这些索食的小东西,可年轻人看起来一点都不怕,他主动贴上他们的胳膊、搂住他们的肩膀,亲昵地跟他们搭话。
“先生,先生,您看起来很累,来放松会儿怎么样?”
“天,您身上……真好闻。能告诉我您是喝了什么酒吗?找个地方坐下说怎么样?”
“啊我见过您!您还认得我吗?或许您还记得……我这双手?”
要真有这么只热情活泼的猫崽子,苏拉觉得它溜达不到20分钟就会被收养。可换成语言相通的人类,这友好的招呼反倒叫听者离开得更快。
年轻人拖着长音叫唤了好一会儿,只有少数几个人肯停下来看看他。其中有一个好像是他的旧相识,笑着把手伸进他的衣服里捏来拧去,肥厚的手掌差点绷坏年轻人单薄的衬衣,还冻得他打了个颤。
他却笑得更高兴了。
……不过,这个人到底也没肯跟进巷子,只是把嘴里的烟塞进年轻人齿间:“半品脱的酒?你太贵了,皮克宝贝儿。”
哦对,他是叫皮克。苏拉想起这个名字了。
李尔不收皮克的诊疗费。
“为什么?”
“他有其它支付方式。”
“什么?人类不是只用钞票来交易吗?”
“本质上没差别。货币被用于商品交易。所以双方确定价值一致时,去掉这步也行。”
“可——可他付出了什么呢?你没从他身上拿走任何东西。他带的糖自己吃了,他的眼珠和内脏都完好。我听说有的店会收购头发,可你只是拉扯它而没有剪掉……”收拾床铺用不着嘴,可苏拉把手也停下了。
他扯起濡湿的被单,匪夷所思地瞪大眼睛,“该不会是用体液?可这也太难收了,李尔!好歹准备些不吸水的材料啊!”
而李尔正和苏拉看不见的什么人在说话,“……他对人类显然还是没什么了解。”
苏拉于是望向他身边的空椅子。它脱了漆、陂了腿,常在病患们坐下时不堪重负地嘎吱着往左后偏。它现在很安静。可埃德加肯定正使用它——就像自己一样,李尔的这位神秘朋友也只有他能看见。
“尽量吧,”讨论了一阵后,李尔转过头,“你该知道人类除了物质以外还有精神需求。因此有相当一部分的东西虽然对人体有害,却能卖到高价。”
“皮克所付的代价和这类似,且副作用更小。”
可,他到底付了什么?
结果苏拉那天还是没得到答案。
现在,年轻人,皮克,他嗅着那支烟,半笑不笑地叼住它,腾出的手摸在男人膝盖上。
“您知道我值。”
“下回吧,好皮克,你的屁股确实很棒,可惜老婆没给我剩你的份。”
皮克站在暗巷口,捻灭那支烟收进烟盒里头。对着他的背影啐了口吐沫。
苏拉蹲了半天,仍然没弄清楚他们在买卖什么。
也许答案藏在那些巷子里?
苏拉决定自己去看看。就像……就像李尔建议过的那样。
——“一个人死了,就只是具尸体。这时最该做的是摘下那些还活着的器官——这能救更多人。”
“可这个人还有气,李尔。”
“没死的当然应该救,不然我也不会让你把他搬到手术台上。不过他得再撑一会,我得先给工具消个毒。”
“……”
“要不你先帮他处理?做了比没做好,早做比晚做好。”
那个人最后还是没能活。苏拉找不到血浆,李尔忙着消毒,当手术刀贴近这垂死之人的鼻腔,上头没能出现代表生命的雾。于是刀刃切进伤口,空皮囊抛进河里,石头牵着它沉入河床。新鲜的内脏则躺在冰块中,去往更多人体内。
“要想做什么,就得尽快。”
苏拉咕哝着,学着阿尔文重新掖了衣角,撑起膝盖挤过皮克身边……尽管今晚头一回的,有人正主动和皮克搭话。
“抱歉,我也不知道,先生。”他听见皮克说。
“真遗憾,不过还是谢谢你。收下这个吧。”
“哗,别啊,我什么忙也没帮上。”仓促的脚步声靠过来,皮克小步超过他消失在拐角。
苏拉好奇地回过头,想看看他这是被什么吓着了。
“晚上好,先生。”一声招呼。西装革履的男人摘下帽子对他微微欠身,一支卷烟夹在他指间。
“您呢?您愿意告诉我,洛克尔街怎么走吗?”
“哎?殿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爱莎手头上还在帐篷里忙着准备殿下今天的晚餐。刚用魔道具烤好的蛋糕带着热烘烘的奶香,爱莎熟练地把蛋糕摆在盘子里,然后抹上特质的巧克力酱,再撒上一些榛子碎,这是殿下最喜欢的食物之一。
做好这些后,爱莎擦了擦手,然后朝着提问的人看过去。提问的人是前些日子刚刚招进来的新人女仆,一直都在厨房工作,还没有见过殿下几面。
“当然是一位十分有魅力的大人啦!”提到殿下的时候爱莎一直都是这么情绪高涨,她回忆着那位大人耀眼的金发、俊美的五官以及偶尔眯起眼笑的柔情,宫廷里接触过殿下的女性几乎没有人能抵抗得了这个第四王子的魅力。
爱莎自己也是一样,从八岁第一次见到殿下开始,就认定了自己这一生只服侍这一位大人了。被安排服侍殿下真的是爱莎这辈子最幸福的事了,能每天在近距离观察殿下就是她的一小点奢侈。
“殿下是甜食主义者这点你在厨房里应该知道吧?那位大人,虽然平时都是冷冰冰的样子,但是其实喜欢吃甜的东西不觉得这种反差很可爱吗?而且他对女性是很温柔的,和殿下打招呼的时候还会对我们这些女仆微笑,所以不用因为殿下的强大而感到害怕哦!”
爱莎滔滔不绝着,拼命想要让新人女仆明白殿下的魅力之处。即使如此狂热,她手上的活儿也没有停下来,十分熟练地准备晚餐着,看得出来已经做了这些事情很多年的样子。
新人女仆没有闲着,她在一边泡茶一边默默听着爱莎说话。
“啊还有!这是我听殿下的护卫队队长说的,殿下每次出行的时候如果遇到无处可归的『人无』,都会塞点钱让他们去国外生活呢。虽然不是很懂为什么要这么浪费钱啦,『人无』真的懂得怎么花钱吗?不过,这也是殿下的温柔之处吧!多么善良的大人啊!居然对『人无』也这么好,正是因为这样,创世神才会赐予殿下那么强大的『治愈』魔法吧!”
爱莎突然听到新人女仆的叫声。
“呀!茶水怎么洒出来了!?小心点啦,有没有烫到手?啊,没有就好,没事没事,重新倒一杯就好了,新手的时候每个人都会犯错啦,下次要注意点哦。”
洒在桌面的茶水浸湿了桌布,浓郁的茶香飘散在空气中。“你泡的茶味道很香呢!殿下一定会很喜欢的,一起加油吧!”爱莎无奈地看着新人女仆对自己道歉,想起自己以前也犯过类似地错误被女仆长教训得很惨,不由得露出微笑。
爱莎好像听到什么东西互相磨来磨去的细小声音,是自己耳鸣了吗?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随即一个女仆拉开帐篷的帘子喊道:
“爱莎!殿下回来了!”
“什么!”
爱莎差点激动地跳起来,因为这几天都没有轮到她贴身服侍殿下,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他的脸了,这时候正是出去殿下打招呼的好机会。
“快!你也来!”
还没等到新人女仆反应过来,爱莎就不由分说地拉着她的手腕往外冲。
“殿下!”
“艾西恩殿下!欢迎回来!”
“您没有受伤吧?”
帐篷外面热闹异常,十几名护卫和女仆混杂在一起聚在两旁。爱莎气冲冲地拉着新人女仆凑到前排,便看见了期待已久的第四王子艾西恩殿下的身影。爱莎吞了下口水,即使腹部有些许疼痛了起来,也尽力去缓和自己的喘气,然后露出笑容。
“殿下!欢迎您回来!”
“嗯。”
金发的王子露出微笑示意了一下,都不知道是对着谁回应的,便转过头走开了。但这对爱莎来说就足够了,今天能看到殿下的微笑就已经很满足了,她用着痴迷的眼神目送殿下的背影消失在前面。
沉浸在恍惚中的爱莎感受到自己的袖子被拉动了一下。
“啊,怎么样!殿下很迷人吧!”爱莎看到新人女仆没有做出表示,反而是露出疑惑的表情,“哎什么?殿下为什么只有一个人回来?可能是因为护卫队跟不上吧,殿下的脚程太快……啊!你瞧,是护卫队的克洛斯队长。”
“殿、殿下——!呼、呼……等等我啊殿下——!”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气喘吁吁地跑到营地里,身着的精致盔甲彰显出他的骑士身份,但本人却看起来体力不支随时都要倒下的样子。
“克洛斯队长,怎么就您一个人回来了啊?护卫队的其他人呢?”
爱莎熟识的语气走上前去询问。
“呼……呼……是爱莎啊,其他人还在做别的事……咳、咳咳!呼……殿下想先休息就只有我一个人跟着回来了……”中年骑士站直了腰长舒了一口气,“对了,你来的正好,今天晚上就你去殿下的帐篷里吧,晚饭后我来接你!我先走了!殿下等等我啊——————”
“哎、!?等、等……!”
中年骑士已经消失不见了。
爱莎皱起了眉:“怎、怎么办,为什么会这样,明明是这么好的事,我今天却……啊,谢谢,我没事。什么?去帐篷是什么意思?呃、那个、这个,就是……就是……”
新人女仆露出了担忧和疑惑的表情看着自己,爱莎只好满脸通红,害羞得凑近了新人女仆的耳边。“就是,就是侍寝啦!”然后飞快得捂住了自己的脸,“殿下每天都会叫一个女人的,出行的时候就是喊我们这些女仆,今天轮到我。可是,可是我这几天那个、那个……太不巧了。”
看着这样苦恼的爱莎,新人女仆握住了她的手,然后说道:
“那么,我代替你去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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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是构成这个世界的重要的一部分。
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拥有魔力,但是并不代表每个人都是魔法师。能够自称魔法师的人,都是通过了以魔力量、控制力、爆发力、精度等为基准的等级核定考试,这种考试在各个地区都会定期举行。
等级从低至高依次分为『初阶』、『中阶』、『高阶』、『至高』、『至极』,大部分人都只会停留在『中阶』和『高阶』的阶段,优秀努力或有才能的人可以更进一步到达『至高』,到达『至极』的人,可谓是少之又少,或为英雄,或为魔神。
奥纳帝国是崇拜魔法的国家。
虽然世界上到处都有会使用魔法的人,但是只有这个国家的人将魔法当作全民信仰,甚至创立了宗教,而国王即是教皇。他们将魔法充分发挥在经济、文化、军事、政治等各种方面,国家实力位居世界前茅,是数一数二的魔法大国,世界上最先进的魔法技术几乎全都汇聚在这里。
以魔法为荣,以魔法为生,以非魔法为耻,就是这个国家的准则。在这个国家里,离开魔法是无法生存下去的,对于魔法的狂热,怕是无人可以比得过这个国家的人吧。
因为奥纳帝国和其他国家有着决定性与众不同的地方。
一般来说,只有风火水土四种属性的魔法,但是还存在着两种特殊的属性。一种是被世人所恐惧的不详禁忌,暗魔法。而另一种,则是传说中创世神才会使用的神圣魔法——光魔法。
而这个神圣魔法,正是只有奥纳帝国的王族血脉才有资格继承,可以说,这个国家的王族就是其魔法信仰的象征。
第四王子艾西恩·阿利克斯·奥纳殿下,正是这代王族子嗣中,最优秀的光魔法继承人。
他拥有极其庞大的魔力总量,『强化』、『壁障』等适应性先不说,他的『治愈』是历代王族中适应性最高的,那是独一无二的、名副其实的、超越死亡极限的魔法。如果能给光魔法评定等级的话,那艾西恩殿下的『治愈』毫无疑问可以封为『至极』。
不过听侍奉了殿下许多年的女仆说,其实殿下本人也不是出生就拥有这么强的能力,貌似是国王大人对殿下进行了一番严苛的栽培,至于具体是什么样的就不太清楚了。
究竟是经历了什么,才会拥有现在这种怪物级别的力量啊……这种境界,真的可以说是人类吗?克洛斯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给殿下披上备用的上衣,之前穿的上衣因为箭雨的攻击早就变成了破破烂烂的样子,被殿下嫌弃地扔掉了。
“殿下,直接杀了那个伯爵真的好吗?是不是应该先审讯一下他研究禁忌的事更好……?说不定,和传闻中的魔女有牵扯……”
“传闻中的魔女……那个据说在附近的森林里躲躲藏藏的女人吗?我倒不觉得胆小的魔女会和这种表现欲旺盛的人混在一起。”克洛斯一边帮殿下扣好上衣的扣子一边听他说,“国王代理让我做的也只是处理掉这个人,至于他做的那些研究……”
发现殿下停顿了下来,克洛斯疑惑地沿着殿下的视线看去。
伯爵的尸体躺在地上,他的脸孔以及露出来的双手都被不详的黑斑覆盖,使用暗魔法的人身上都会出现这种症状。这种黑斑如果遍布全身的话,当事者就会因为被魔力反噬而死,这也是暗魔法被归为禁忌的其中之一因素。看伯爵的状态估计衣服下的躯体都已经被黑斑侵蚀了吧,真亏他能活到现在。
一些迷信的人似乎还认为这种黑斑是会传染给其他人的,克洛斯虽然不迷信,但他也无法理解这种研究禁忌的人,据说被黑斑缠身的人都会受到肉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这种可怕的东西自己是绝对不会去碰的。
“殿下?”
“找一找他的研究笔记,应该会有的,找到的话交给我。”
“哎!?可、可是这个不是和禁忌……”
“我有得到过国王殿下的许可,你忘了?”
“……!非、非常抱歉,是属下失礼了。”
就在克洛斯满身冷汗地承受着殿下的威压的时候,部下很是时候地跑过来给自己解了围:“殿下,在里面的小房间里发现了十几只『人无』,请问要怎么处置?”
“『人无』、吗?”
“是的,殿下。”
“状态怎么样?”
“除了有些瘦弱之外,都很健康。”
“那就按之前的方式处理吧。”
“好的,遵命。”
接到命令的骑士转过身就和其他骑士一同去工作了,还能远远地听到“殿下真的很温柔呢!”“是啊,这次也是要塞给『人无』钱让他们去国外生活啊。”“毕竟我们国家生活不下去啊,怎么说,其实是放生野生动物?”“哈哈,说的也是。”
克洛斯其实和部下们的想法差不多,明明平时除了对女人以外都是摆出一副冷冰冰地面孔,结果对『人无』也这么温柔也是十分奇怪的。『人无』不过是一群不会魔法的废人,这个国家里最低等的存在,和家畜没有区别,即使给了他们钱也不可能具备在外国自力更生的能力。克洛斯实在看不透,自己侍奉的这个第四王子到底在想什么。
然而殿下却不顾自己的烦恼,趁着他吩咐部下做事的时候自顾自地踏出脚步走掉了。
“我先回去了,善后交给你们了。”
“殿下,请等一等!至少让我陪您一同回去!”
“记得随便安排一个侍女到我的帐篷里,克洛斯。”
克洛斯抽搐了一下嘴角。
“……明白了。”
男人在挥剑着。
那把剑和男人的身高差不多长度,据说是用特制的稀有素材打造而成的。一般来说,这把剑需要两个普通成年男性才能抬得起来,但这个男人却仅凭单手就能轻而易举地摆弄它,如同长剑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一样。
那不是正常人可以媲美的力量与速度,他像是猛兽一般肆虐撕咬着阻挡前路的侍卫,连带盔甲也一同被毁坏。活生生的躯体在瞬间四分五裂,血与肉与铁混杂在一起,发出奇怪的声音,然后躺倒在映照黄昏的冰冷地面上。酸甜的腥臭弥漫在空气里,浓烈而恶心。
诡异的是,即使看到如此残暴的男人,这座宅邸的侍卫们却没有丝毫退缩与畏惧,反而蜂拥而至。仔细一看,他们的眼神空洞,嘴中好像在喃喃自语着什么。
不过男人对于已经被自己切开以及即将被自己切开的肉似乎毫无兴趣,也不在意自己身上满是红色的泼墨彩绘,转眼间又粗暴地虐杀了下一波迎面而来的侍卫。恐怕对于他来说,杀人可能就和呼吸一样自然吧。
骑士克洛斯看着这样的男人,忍不住冒出冷汗。他环顾了一下四周,一路走来只能看到无数尸体和大片血迹,理所当然,这些都是那个男人的杰作。
“那个……克洛斯队长,请问我们真的什么都不用做吗?”
身后的一位新人骑士发出疑问,克洛斯转过头,发现新人的脸上表情似乎还夹杂着一丝不敢流露的惶恐。这也是当然的,谁能想到本该保护的对象根本不需要保护,还竟然是个杀人如麻的刽子手呢?
“没错,我们只要注意脚下不要被尸体绊倒,还有保护自己就可以了。”克洛斯露出带有自嘲意味的苦笑,“放心,殿下是特别的,我们过去帮忙也只会捣乱。”
回过头来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又制造了数十具尸体,看到这副情景的克洛斯不禁叹了口气。
他已经担任男人的护卫队队长五年左右了,但却从来没有正经地做过护卫的工作,平时基本上就是陪同出行,干一些跟班和跑腿的杂活。偶尔克洛斯也会思考一下当年自己在仕官学校的时候为什么会选择骑士这条出路,不过实际上,克洛斯并没有什么不满,薪俸还是照拿,不如说侍奉的对象减轻了自己的工作量真的是幸运极了,同期的熟人也都很羡慕自己。
“碍事。”
他好像听到前方的男人轻叹了一声,然后长廊尽头的大门就被看不清的几道斩击给弄成了废品。
克洛斯突然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下意识地想要往后退。
事实证明他的预感是正确的。
就在大门被破坏的下一秒,从深处的黑暗里,凝聚着不详魔力的箭雨朝着男人站立的方向铺天盖地而来。男人抬起左手,迅速在空中形成了透明的壁障试图攻击,然而箭雨的威力更胜一筹,坚持不了多久壁障就支离破碎,男人愣了一下,身体便被其暴虐地贯穿了上半身。
“殿下!”
“哎呀?虽然不知道是哪位,这么随意私闯伯爵的宅子是不是不太好啊?不过能把我的傀儡们打倒来到这里,就夸奖你几句吧。啊……是不是已经听不见了?不好意思哦,把你们的主子弄成马蜂窝了,不过没关系,你们马上就能成为我的新傀儡了!咦,我把药放到哪里去了?”
房间深处穿来了这样的声音,似乎就是刚才发起攻击的罪魁祸首。但是克洛斯根本没空理会,在刚才的那波攻击中,护卫队的成员里有几名被波及,其中也有方才提问的那名新人。
克洛斯虽然在第一时间就用火魔法灼烧伤口试图给他们止血,但那些伤口被不详的魔力侵蚀,迅速腐蚀了周围的肉块,他根本没法阻止。真的是,都说了要保护自己了啊!虽然他烦躁地这么想着,但是还是得赶紧想办法救他们才行——虽然很冒险,但是只能且只有一个方法了。
“唔啊啊啊啊啊!!”
受伤的人陆续发出痛苦的叫喊,克洛斯让其他人都躲到旁边去,然后和另外几个人将伤员一起搬运到了上半身被打成马蜂窝的男人附近,男人的伤口也有被腐蚀的痕迹。
“殿下!请您救救我们!”克洛斯发抖着恳求地喊道,天知道刚才那波不详的箭雨还会不会再来一次,但是如果放任受伤的人不管,恐怕这些人会活生生地被腐蚀致死吧。
似乎是因为觉得克洛斯他们的举动很奇怪,房间里的人停下来反复找东西的动作:“喂喂喂,你们在说什么啦?那个不是已经——”
随即突然惊叫起来。
“哈………………???为什么!?!怎么可能……!!!”
只见被打成马蜂窝的男人伤口已经停止了腐蚀,被打飞出去的肉块接连不断地重新回归到了原本的肉体内,构建成新生的魔力联系。
不仅如此,男人在治愈自己身体的同时,还在一边治愈数名护卫队的伤员。那是一副非常奇异的情景,仿佛超越了死亡的制约一样,让人充满神往却又毛骨悚然。
“十分感谢您的慈悲!”
克洛斯诚恳地向男人低头表示感激。
他能微妙地感觉到魔力的流动,光是治愈伤员的魔力量就是自己的总值,那这个男人的魔力总量,究竟有多么无法令人想象的庞大啊。想到这里,克洛斯不由得再次冒出冷汗。
“啊……真是吓了我一跳,没想到会贯穿我的『壁障』,刚才的攻击,恐怕有『至高』以上了吧。”
在男人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克洛斯早已带着痊愈好的伤员迅速离开,以免再次被波及。他的肉体已经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如果不是他身上穿着破破烂烂带着血迹的衣服,肯定会有人产生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的错觉吧。
大概连发动攻击的人也没有想到,刚才这个连心脏都被击穿了的男人,居然,还活着?不对,他真的,有死去过吗?直面了自己注入心血研究的魔法攻击还能活下来的,真的,有人可以办到这种事?
“为什么、为什么啊!?!你、你……到底……!那个、金发……蓝眼……………治愈、治愈魔法……………!!难道说……!?”
房间里的人像是想起了什么,转变成了另一种震惊。
只有一个人,这个国家里,这个奥纳帝国里只有一个人可以办到这种事——
“第四王子……?您难道是艾西恩王子殿下!?!”
房间里的人语气逐渐从疑惑变成了确信,接着情绪彻底激昂,开始忘我得滔滔不绝起来。
“我完全没想到您竟然能够成为我魔法的实验品!实在是太荣幸了!毕竟那位艾西恩王子殿下啊!为什么您会来这里呢?是来追查禁忌魔法的吗?为了处罚我,第四王子居然亲自出马,神果然是眷顾着我的吧!啊,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请您再让我——咕唔?!”
一阵刀光剑影在刹那间让高亢的音调戛然而止,只留下躯体被斩落的声音。
“嗯,是我,所以你可以去死了。”
金发的男人——艾西恩用不耐烦的语调收回了剑。
1、晨间
这寡淡无味,日复一日的工作像是一杯廉价的速溶咖啡,除了干涩以外没有任何值得品味的地方,但塔希尔的到来仿佛是一块抛向杯中的方糖。他端起杯子的同时抬了抬眼瞥向对面的少女,糖块彻底溶解后这杯咖啡与之前的样子看起来没什么区别,只有喝下去时才能感觉到这细微的变化。
他折起报纸放在手边,正面朝上的一页刊登着匪夷所思的文章,看起来像极了推理小说的片段。被称为吸血鬼杀人案的事件余波未平,风浪又起。若是对这些事的内幕完全不知情的人还能保持着事不关己的立场。斯图亚特已经依稀窥见了某些超出人类常识范畴的事,但仍未能完全理解其全貌,以这样一知半解的状态来阅读这些报道才是最为困惑的。
他想得有些出神,照着报道上的描述念道
『…它…来了?』
『…雷哲?』
少女眨了眨眼投来关切的目光,斯图亚特略微一顿才反应过来,他无需独自思考这些隐晦的神秘,在这些事件上,乌拉厄丝的见解更具有参考意义,她正是未知与迷题的化身。
『最近学院的人都在谈论,大概是某些有名的人物一夜之间不是自杀就是失去理智,不断地强调某种恐怖的东西来了。』
乌拉厄丝放下手里的刀叉,用手帕抹掉嘴角的蜂蜜,一时间,两人没有继续这个话题,沉默与寂静的氛围扼住了他们的脖子。许久,斯图亚特放下杯子,瓷器碰撞的脆响击碎了这静默。乌拉厄丝迟疑地抿了抿唇,雷哲没有追问,她的契约者总是会留下选择的空间,无论她是想要隐瞒或是全盘托出。她有些分不清这习惯是好还是坏,因为雷哲并不在意她的回答。
『我不确定这两者之间有没有联系,但如果是那个噩梦…我看见了,恐惧与绝望的恶魔将世界沉入深海,我……』
梦境常常是模糊的,她无法回忆起所有的细节,唯独那恐惧和绝望深深地刻在眼底,醒来时化为劫后余生的心悸。
『塔希尔。』
雷哲突然打断了她的喃喃自语,起身越过桌子握住了少女的肩轻轻摇晃。乌拉厄丝的唇颤了颤,她抬起头,在雷哲双目中看见了自己惊惶的神色。梦中的感觉太过强烈,如同落入海中不断沉溺,在那深邃的幽暗中,她只是一个随处可见的普通人,面临比死亡更加可怖的东西。
『…我…没什么,雷哲。如果那些人与我所见的相同…那么,疯掉也不无可能。』
她伸手去拨开雷哲的头发,将手掌轻轻覆在契约者的额前。迸发而出的灼热温度与冰凉的指尖无比鲜明地落在皮肤上。
『我能做的只有这些,至少不能让你也被它带走,我会守护你。』
斯图亚特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他看了看手表,重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解决掉早餐,将报纸叠好放在桌角,拿起资料和笔记。
『放心吧,我不会轻举妄动,当然你也是。待会儿见,乌拉厄丝。』
2、深夜
两人从徒然堂出来时已经是接近午夜的时分了,情报交流耗费的时间比预想的要长,虽然只掌握了冰山一角,但也不妨碍斯图亚特猜测接下来更加深不见底的可能性。质地良好的纸张摸上去还能感觉到浮雕般的暗纹,还有些许香料的气息。尽管是非常符合礼仪的邀请方式,内容却令人不能轻易松懈。邀请家精与契约者一同出席舞会,在这奇妙的一夜,家精能够被所有人看见。
乌拉厄丝拿着信封反复研究,尝试用自己的能力去寻找线索,遗憾的是这封信确实没有更多的信息了,至少,与那枚奇怪的硬币不同,这上面没有被动过什么手脚。倒是斯图亚特板着脸暗自思考的样子让她拿不定主意。
『雷哲,不想去吗?』
斯图亚特的眉心拧了拧,衡量利害的天平在不断左右倾斜,机遇总是伴随着危险,况且他也无法完全置之度外了,那么这里就应该大胆举棋进攻。
『看起来有参加的价值。』
『咦?』
这让乌拉厄丝有些意外,毕竟雷哲对社交的态度非常冷淡,比起西装革履地游走在人群中,他更喜欢独自休息,上次去逛曼哈顿商会展似乎已经满足了他整个月的社交需求。斯图亚特将信件放在外套内侧的口袋。
『你在商会展上捡到了那枚硬币,以及随之而来的噩梦和事件,如果不是偶然…我们应该夺取主动权。』
乌拉厄丝露出了微妙的笑容,毫无疑问,她的契约者是冷静果断的人,但为什么会在奇怪的地方较真起来呢?她清了清嗓子尝试转移话题。
『现代的舞会是什么样子的呢?表演的话我还是有点信心的。』
『…不…现代的舞会…跟宫廷宴席不一样。』
雷哲又开始感到头疼,如何让乌拉厄丝快速简单地明白现代舞会是为何物呢?总之先把误会纠正过来才行。
『现代的舞会,多数是两人一组互为舞伴……嗯?』
并肩行走的少女突然离开了视线,她怔怔地盯着出现在十字路口的人影,那是个与乌拉厄丝身量打扮相仿的人,英气的眉目看起来应该是个少年。他也正盯着乌拉厄丝,他抬起手臂时雷哲才发现少年的双臂是一对鹰翅,羽毛仿佛锋锐的刀刃。少年低声嚅嗫着什么,向这里靠近。雷哲感到自己被定在原地,除了脑子以外身体的任何部位都本能地拒绝活动,奇怪的念头占据了他的思维,就像是有人在耳边不断重复,你不应该去阻止他们。
——总有哪里不太对劲。
少女不可置信地睁大眼,提起裙摆小跑过去。
『真的是你吗?法…』
『塔希尔!』
带有警告意味的呼声打断了少女的脚步,她茫然地回头,与此同时契约者与她错身而过,用手臂抵住了少年正要伸展开来的左翅,另一只手快速劈向肩颈的压迫点尝试将其逼退。结实挨下了防反的少年却分毫不动,身体连一丝颤抖或倾斜都没有,他歪着头木然地盯着乌拉厄丝,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惊慌起来的少女好不容易才回过神来。
『雷哲…!』
『哇啊——!!』
少年机械地张口,喉咙深处发出了类似于新生儿的哭声。斯图亚特立刻后跳两步拉开距离。方才击中的感觉非常奇怪,就像打在一团半流体的物质上,甚至没有骨骼的触感。少女脸色苍白地揪紧了裙摆,雷哲确实为她挡下了一次近乎致命的偷袭,而这哭声将幻觉完全撕破,少年缓缓蜷缩起身体如同母胎中的婴儿,哭声愈发强烈,斯图亚特甚至感到脊背发凉。
面对未知的怪异,避战才是最好的策略,他朝婴儿的面部直线出拳却在将要接触的时候停了下来,转身拉起少女的手狂奔离去,被佯攻激怒的婴儿紧随其后。
『甩不掉…?!』
乌拉厄丝扣住了斯图亚特的手腕,宛如白色的孔雀高高跃起,低空飞行迅速拉开距离,两人在街道上持续了近半小时的追逐才成功摆脱那诡异的哭声。
『哈…哈…真是的…下次…要带好武器…再出门……』
周转了一晚上回到家时已经是凌晨,上气不接下气的斯图亚特,看着桌上还没看完的资料和论文,露出了生无可恋的表情。比怪异更可怕的现实,工作,还没有,做完。
夏洛蒂查尔斯
吸血鬼。
“贵安,没落贵族幸存下来的吸血鬼一Charlotte Charles。'
夏洛蒂.查尔斯。
年龄:外表二十一岁实际? ? ?
身高: 173cm .
体重: 45kg
生日:? ? ?
喜好:快乐的事物和红色的东西
厌恶:大蒜悲伤的事物
性格:精打细算直言不讳有时令人讨厌
★她似乎拥有高深的法力。没落的贵族查尔斯家族之前是这片土地上拥有强大权利的家族。但人心难测,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而被乌合之众推翻了。夏洛蒂不以为然,她认为这是险恶的大人们自食恶果。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成为了吸血鬼,或许是在幼年时母亲给她饮下了一杯奇怪的饮料?但那些辉煌或是悲伤都是好久之前的事了。现在查尔斯家族彻底湮灭了,就剩她留在人间继续漂泊。
★皮肤白的像是纸张。的稍微卷曲的短发以及未发作时蓝的像是大海的眼眸--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鲜红色的眼眸了。圆框眼睛,黑色的十字架耳钉是她的必不可少。白皙的颈脖戴着跟随时尚潮流的锁骨链?也是哥特式元素的。衣着经常变化,最常穿的是一件小洋裙。似乎是很久之前的款式了。但她依然很喜欢。
★在人间换过很多身份。甚至被迫做过修女,但最后还是没能瞒住落荒而逃了。身边没什么朋友。她善于猜测人心,每次对峙时总能刚好的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以至于在使用第268个身份的时候被误认为女巫,直到她扯下披风露出猩红的眼眸和嘴边的獠牙。她爱的花儿是玫瑰,喜欢喝的酒是朗姆酒。在使用第26个名为“艾莉”的身份时在酒吧试过一次后一 发不可收拾的迷恋上了这种烈酒。
★寻欢作乐是她的本能。夏洛蒂的吸血鬼生涯永远遵守着“及时行乐”的信条。因此她是酒馆的常客。
★说话时喜欢用挑衅的语气,令人不快。可能这便是她朋友不多的原因吧。但夏洛蒂也习惯了做一个独行者,因为她并不相信那些见鬼的友情和爱情,她不需要这种东西。更何况她还是个最短一个月就要换个身份的人呢。
鬼与豆——其一请见:http://elfartworld.com/works/2252156/
狗粮预警
字数:1268
“你不喜欢BOSS,又为什么选择这里呢。”他站在廊下,看着阳光下打闹的人群,脚下撵着一颗豆子,忽然觉得有点冷,“潘多拉去接的你,我不认为你和她会有共同语言。”
“确实没有,年先生。”颜说着晃了晃手里的面具,只露出半张脸,她的眼角微微弯起,和嘴角保持了一致的弧度。
一瞬间,甚至给人一种与弗莱茵相似的感觉,只是比起弗莱茵而言她更像是个内敛的,无底洞似的家伙。
“您又怎么看待呢,本该全知全能的神明需要焚烧灵魂才能维持运作,那位又一心只有复仇。”
“所谓‘神明’不过是一种人们的精神寄托罢了,这个精神寄托对象可以是任何东西,可以是你,也可以是我。”他指了指颜,又指了指自己,最终从手心捻出一朵花来,颜摆了摆手拒绝了他,“换一种说法,神的诞生,取决于它是否有信徒,没有信徒的神明,那还叫做神吗?说到底,‘神’不过也是信仰者们的精神寄托工具罢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精神寄托。”女人藏在面具后面打了个哈欠,像是有些困了,又像是对这个话题漫不经心,“他作为你我的精神寄托是否格局太小了呢。”
“我之所以选择BOSS,只不过是因为他给了我,和我们行使‘恶’的权利罢了,我在利用他,他也在利用我实现所谓的复仇。”
“我们本就是外来者,从一开始就不必要履行这个世界的规则不是么?我们才是受害者,又何必为了他们的恩怨而行动,又何必因为一个本就属于我们的权利而选择站位?”她笑着,语速不快不慢。
“喂喂——不必要这么说啊小姐。”年笑起来,他也不避讳,站在这片土地上谈论着神明的意义和必要性,“我们只是互利互惠,要说起来我可是被BOSS救出来了,你认识的小姑娘不也一样么?”年似乎觉得颜不喜欢弗莱茵,他说得很快,将话题掠过,转而把矛头对准了另一位神明,“佳斯特托里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不需要我,我也用不到他。”这句话其实冒犯极了,他想,又觉得有趣,“人们对于这样一个视人命为工具随意舍弃的家伙,居然还能顶礼膜拜称其为神,到底是哪一边更坏呢?”
“精神寄托反过来成为了伤害赋予意义的存在,除了傲慢或许更多的是赋予者的悲哀。”
年甩了甩手。颇为潇洒地哼道:“大家都是一样的脏,谁也别把谁提拎干净。”
“既然都是互为利用,他们还把他看做神——我猜,也只是他还有着利用价值。至于这价值是大是小,我们都清楚。不然那些领导者又怎么会由他随意燃烧灵魂而束手无策呢?”
“他也无法阻止我们的‘恶’”颜抿了抿嘴唇,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豆子,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只是轻轻巧巧地撒了出去,“恶鬼拿到了豆子呢,那么现在到底谁是鬼?”
她的指腹摸着那张面具,一边笑道,“我并不讨厌所谓的神,只是他们毫无用处罢了。”
“反了,确实反了。”年说着,更像是在唱某一首颜没有听过的曲子,“我们都是刍狗,用时显贵,用后废弃,天地万物,莫非如此。”
“我也没听说烧灵魂的时候那些人有多恐慌,反而是到了今天才记起来要反抗。”年打着拍子,萦绕在这空荡荡的地方,“除非火烧到自己身上,谁人又能想到会有今天?”他踢了踢脚下的豆子,扫出了一条道。慢悠悠地走了。
他似乎隐约听到后头有人在说话,断断续续的,又像是那些演员朗读的台词。
“世间并无黑暗,只有愚昧。”
——END
奖励要草莓大福!!!
字数:1000
微风吹拂,樱花飘落,这种景色是春日独有,每年一次的花期本来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现在反倒是被人类赋予了奇怪的意义变得特殊起来。
“前辈的想法总是有点不近人情。”云启站在树后看飘落在自己手背上的花瓣,那种粉色已经开始发黄,甚至有些枯萎。
“我只是在陈述事实。”颜跪坐在另一边,脚下的垫子上已经铺了浅浅一层的花瓣,殷红的酒盏里倒映着她的表情,看上去颇为惬意,“还是说你伤心了?”
“是。”云启点了点头,而后又意识到对方看不见,接了口,“我很伤心,为什么那么做。”
“我想如何做,会怎么做其实和你并无关联,对吗?”颜拢了拢自己盘好的长发,整理了衣襟,“你也知道我会怎么做。”她的笑总是透着一股少见的优雅气质,看不透猜不透,又总是让人觉得答案就近在咫尺,“我不过是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和解释罢了。”
“很过分。”云启咬着嘴角转了过来,半晌才下了如此定论,他看见了那人头上顶着的耳朵,毛茸茸的,头箍的铁丝甚至没有藏好,在乌黑的发丝之间闪着不一样的光泽,盘在腰后的尾巴安安静静地垂着,尾巴尖甚至被樱花埋住了,“这是什么,狐狸吗。”
“唔?”她放下酒盏,转过头来,眼角正好落在树叶的光斑下,像是镀了一层金色的妆面,“不哦。”她举起手,微微卷着手指,垂着手腕,“是柴犬。”
这个回答像是蹩脚的狡辩,偏偏放在这个家伙身上听上去只像是陈述,云启已经分辨不出她是在勾引还是单纯地在表达一种可爱,只觉得热度从脸一下烧到了耳朵,又被风吹得抖了三抖。
“呀。”她放下手,睁大了眼睛,显得无辜,“你不喜欢。”
“.…..”云启扣了扣鞋底,又突然想用手搓一搓自己的脸,他回答说:“对,不喜欢。”
“不喜欢什么?”女人追问,将身体完全放松,靠在了树干上,轻微的震动又抖落了一些花瓣,缓慢地落在了她的耳朵上,云启觉得自己像是幻视了,总觉得那只耳朵抖了一下把花瓣甩掉了。
“不喜欢耳朵。”
“谁的耳朵?”
“你的耳朵。”
颜闭上眼睛,缓缓开口,“哦?所以总结下来,你不喜欢我?”
云启像是个被骤然戳了个洞的气球,卟的一声飞到了樱花树顶,挂在那里下不来了。
“不,不是的,我没有不喜欢你。”
“你不喜欢现在的我。”颜说,她把那个卡在树枝上的气球拽了下来,“不喜欢不和你站在同一边的我。”
云启移开了目光,给自己鼓了好几次气都没成功地点燃勇气,只能是一个漏气的气球。
“不,这不奇怪。”颜随手掏出一块创口贴,把那个破了的玩具贴上了,“就像你不怎么喜欢这个神一样,我也不喜欢他。”
“你现在的神吗?”云启说着,又忽然觉得不对,这人什么时候信过神?
“那你又为什么。”
“我只是觉得,在现在的位置比较舒心。”颜毫不避讳,她的手指沿着酒盏的边缘滑动,微微起了涟漪的酒液打散了倒映着的云启的脸,“毕竟现在的神半点都激不起我的兴趣。”
“他确实不讨人喜欢。但是——”
“他们没有区别哦云启。”颜说着拍了拍身边空着的位置想叫云启坐下来,大男孩摇了摇头表示拒绝,只是盯着她头顶的耳朵发呆,“七……还是八年前,佳斯特托理的行为在我看来只是无能的一种宣泄方式和他所能做到的最好罢了,和现在的他没有区别。”颜指了指阴影,似乎指代了谁。
云启就这一动作皱了皱眉头,颜从不避讳这种事才对。
“复仇说到底也只是一种自我情绪的宣泄,我不认为神应该有情绪。”她说,平淡得仿佛不是在讨论一件不该被讨论的事情,“神之所以是神,是因为其具有的全能特性,如果神是全能的,又何必烧却灵魂,何必叫我们来复仇?神制造出我们这种具有‘缺憾’的生物本身的理由就是为了证实自己的全能性,可是这是悖论不是吗?全能之人为何制造出的东西并非全能?”
云启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退了一步,重新站在了温暖的光里。
“那我也并不认为你的行为是正确的,前辈。”他看见了颜的笑,心里一惊,但是这个气球终究是被补好了,重新有了储存‘勇气’这种稀有不稳定气体的能力,他飘起来,慢悠悠地,即便被风吹得左摇右摆,依旧坚定地在往上走,“我并不认可你。”
“是。”颜说,似乎很开心,“我喜欢你哦。”她坦然极了,云启屏住了呼吸,被吹来的樱花瓣糊了一脸,这人又要消失了,他想,随即又听见她说:“只有你否定我,才能证明你还爱我。”
终究还是散了。
云启挥开了那层厚重的嫩粉色幕布,只看见了没有动过的酒盏,满地的花瓣,以及摆放整齐的所谓柴犬套装。
云启捏了捏手心,总觉得套在小指上那根看不见的红线越系越紧,被名为否认和隐瞒的情绪束缚住,最终要将他的小指切下来。
“你说的是不是太过分了?”
“有吗?”颜拿着不知道哪里找来的面具放在面前,只透过小孔去看这个人,“可能因为我是鬼吧。”
【魔力】
曼恩大陆上的神秘力量,仿佛是凭空产生(也有学者推断来源于大陆之外的灰雾)。足够强的魔力在魔法师的操作下几乎无所不能,甚至可以一夜之间造出一所城池,或者使死者复生。
【金】
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黄金。黄金(还有宝石)是魔力良好的储存媒介,也是唯一可以传输魔力的东西。充盈着魔力的黄金会发出夺目的光芒,相反则会变得暗淡如同生锈。正是因为金的这一特性,才成为货币以及财富的象征。
【魔法师】
可以操作魔力的人。魔法师基本都是血统遗传,也有通过向骨头中埋入黄金的方法制造出的人造法师。
【魔法】
就是魔法。
【魔杖】
施法的媒介,五花八门,不一定长得像棍子。一般会镶嵌金子或者珠宝,也有路子野的魔法师会使用魔物作为魔杖材料。魔杖十分昂贵而且难以制造,通常魔法师会给自己的魔杖起一个名字。
【魔物】
外貌千奇百怪,一多半生活在各个地下城里,一小半在外面捣乱。魔物和普通生物的最大区别就是死后会冒出灰色烟雾,且能从它们的身上感知到大量魔力的存在。
【先知】
先知是极其出色的魔法师,一名先知可以将大陆的文明推进百年,或者毁灭整个文明。
(从这种角度上看,魔法师也算一种魔物呢……大概吧)
【曼恩大陆】
某个宇宙某颗星球上的一块大陆。大小大致与欧亚大陆相当,但是形状更加规则均匀。大陆的周围不是海水,而是混沌的灰色迷雾,以目前人类的科技是没有办法突破迷雾的。有学者提出,正是这些迷雾供给大陆源源不断的魔力。
【魔金之城】
在仅仅15年前这里还只是随处可见的普通村庄,但是从地下城出现后一切都变了。各方势力都在争夺地下城的所有权,导致的结果是这里变成了无主之城,金钱为上。
各方商人在这里驻扎,修建了大量各具特色的建筑。这里也有数不清的酒吧和冒险者协会,以及典当行,其中不乏骗子和奸商。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物价非常,非常高,而且涨价速度非常快,经常出现冒险者从地下城出来,发现账户里的钱已经一文不值,所有战利品都换了生活必需品的状况。
【魔金之窟】
十五年前莫名出现的巨大地下城,至今没有探索完成。据皇家探测队的勘探结果,这里一共分为6+n层。而且随着冒险者进入,这座地下城就像有生命一样越长越大。
魔金之窟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华丽而且镀金的迷宫了,但是它的吸引力却更胜往日。这里的魔物似乎多少和金钱沾点边,有些死亡后会掉落金子和宝石,有些可以被金钱收买,还有些魔物的毛皮和肉可以在集市上卖出巨款。
然而每个企图踏出魔金之窟的人都会受到它的诅咒,**强度和身上的金钱数成正比**。不少诅咒奇奇怪怪,导致没有统一的应对办法。
曼恩大陆,一个充满魔法与不可思议魔物的大陆。在大陆的中央,某个普通国家的普通小镇,突然出现了巨大的地下城入口。
落魄潦倒的流浪汉曾进入地下城,出来时带着满把的黄金与珠宝,淘金者蜂拥而至。据冒险者说,那里的迷宫墙是镀金的,火炬是名贵的香料,甚至连地下城中的野兽也有着宝石般的外壳。
普通小镇不再普通,商人在这里定居,富豪在这里扎营,军团势力在这里争斗。逐渐的,这座小镇成长为了一座不可思议的城市:魔金城。而那座地下城也有了相称的名字:魔金之窟。
而如今,你作为一个旅行者,也想来这里碰碰运气,分上一杯羹。你在这座尔虞我诈又充满机遇的城里受过骗,赢过荣耀,认识了同旅行的伙伴。直至今日,你终于进入了魔金之窟。
看啊!钱多的像垃圾一样!
你贪婪的索取金钱,屠杀魔物,完全沉醉于其中,却不曾想为何这里的金银珠宝仿佛取之不竭,更没有想到这座地下城为何会肆意生长,直到你离开它的一刹那,你全明白了,来源于金钱的诅咒——
黑糖
爱说话,走路经常蹦蹦跳跳
擅长讲笑话,有怪癖,容易吓到别人
不爱吃零食,但对烧烤没有抵抗力
爱笑
因为阳光开朗大气,所以深受异性的爱戴
有些沙雕,善于和别人聊天
喜欢玩游戏,爱耍小聪明,但总会被识破
神经大条
喜欢喝酒,爱一起调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