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间百器,皆具魂灵。
灵则缘起,来莫可抑。
悲乐喜怒,爱怨别离。
万相诸法,梦幻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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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思念,孤独,怨恨……这绝不是人类仅有的感情
抱有欲念被主人抛弃的器物,在春秋时分,化为付丧神。
而暗怀心愿的人类,也在寻求着某种际遇与改变。
人与器物的命运与缘分,无论善恶,在踏入这扇门时开始。
欢迎来到徒然堂,
今天的你,也在期待着什么?
企划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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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画痴与画魔与画师
画师的声音、容貌、爱好、习惯、性格,乃至记忆都完全继承于他器物时期的主人。所以在真正介绍画师之前,我想先谈谈原主人。
原主人出生于宋末,六岁学画,六岁成名。十五岁入痴,二十岁得道,三十岁名满天下。世人不叫他“画神”,都称他作“画痴”——比起他出神入化的作品,他因作画废寝忘食、大雪天枯坐郊野只为求一笔等事迹更为人津津乐道。别人都说这位画痴生错了时代,宋仁宗时期更适合他的才华大展手脚,这动荡的宋末啊,太限制他。
画痴本不理会这阿谀逢迎的话语,可终到了他深感自己画道无法更上一层楼的时候。世人的流言在他耳中也逐渐清明起来。画痴没有把时间浪费在怪罪时代上,他只恨自己无才突破,因而,他找了另一种方法去提升自己的画道:画痴换了一种颜料,把墨换成血!
他倾家荡产地去市场买鸡买鸭买牛买猪杀掉放血,用血作画!他钱不够了,他就趁着夜深去别人家里偷鸡,偷猪,又杀掉放血作画。
别人都说他疯了。从“画痴”变成了“画疯”“画魔”!他不听,他觉得这些流言蜚语是打扰他修行画道的阻碍。终于有一天,他偷鸡被抓了个现行。“好歹是大画家,竟沦到用鸡血作画!我看你就是入了魔,被鬼神上了身!不烧死你好过!”
愤然反驳:“画画的事情,你们这群俗人可懂?!”却只换来村民的嘲笑。
他当场怒然割下自己双耳,鲜血自耳洞喷飞如柱,血染白头。在村民们的惊恐中,他把两只耳朵留在草地上,却抱着一只活鸡离去。自那后,“画魔”的称号落实,家家户户都提防着他,见着他就要拿着棍子打。
画魔已经依赖上以血作画了,血对他来说是更完美的颜料,墨画出的作品已经无法令他满足。又一次,他趁夜偷鸡被抓了个现行。棍棒毫不留情地落在画魔身上,几乎将他打得吐血。“画…我三天没画过画了!我求你!”他双手扯着鸡户主人的裤管,痛哭流涕,目眦欲裂,充盈着血丝。回应他的是一句恶毒的辱骂,以及下手更狠的一棍。
“我看你还偷不偷鸡!我打死你!”鸡户主人的模样比他更像恶鬼。
画魔抓着鸡户主人的裤子,摇摇晃晃地爬起半身。他从袖中拔出一只匕首,刺入对方的肚子里,然后跌在倒地的对方身上。“你为什么打我!”他的声音颤抖着,带有几分嘶哑。他拔刀,刺下。
“画画有错吗!”再开口,他已经是嘶吼着喊出夹杂着哭声的话语。他再拔刀,再刺下。他的身体按压着剧烈反抗的鸡户,只是简单的拔刀、刺下都要花掉他所有力气。
他再拔刀,刺下的地方却变成了鸡户的喉咙。他跪在一边,看着逐渐失去生机的鸡户,血染污了白袍。他双肩颤着,膝盖还压着瞳孔已经扩散的鸡户的胸膛,对着明朗的月夜嘶吼、长嚎。
画魔杀了养鸡户全家。
养鸡户的女主人临死前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只会画画的疯子,摇开她家木门时,血迹斑斑,腰带上挂着她丈夫人头的疯子,杀起人来,就如杀鸡一样利索。
画魔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一堆鸡,但他再也不需要用鸡血作画了。那一晚夜深,画魔手里提着一个落血的人头,背上的篮子装了三四个人头,在空无一人的青石板街上漫步回转,以街道为纸,以人头为笔,以人血为墨,在大街上画出了一只打鸣的血鸡,鸡冠狰狞,栩栩如生。后来,听当地的居民说,这副血画怎么也洗不掉。而每到清晨,都有一声惨痛的、绝望的的鸡鸣,从空荡荡的街道上回响……
第二天早晨,画魔被逮捕了。他被逮捕时,还在床上美美地睡着觉,身上穿着血染污的白袍,睡着的脸上洋溢着满足的微笑。当地的开封府尹受过画魔的一副山水画,不敢处他死刑,只是将他投入天牢不再过问。画魔是真的疯了,他连被扔进天牢,也只是对着天空满足地微笑。
画魔就这么坐在那儿,仰望天空,不吃不喝,雷打不动,表情仍是那被逮捕时的满足笑脸。他仍在回味着人血作画的快感。画魔枯坐傻笑了四五天,再跌跄起身时,脸上的表情已是作画的狂热。
他从干草堆里摸出一块尖锐石子,割开自己手腕。用贴身带着的画笔,沾着自己的血在墙上作画。他画的很快,笔触的毛吸吮着他的血液,让他的伤口无法干涸愈合。画魔越画越入魔,他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找到了比以人血作画更高的境界——以我血作画!那一夜,钦差没去查看,因为天牢里画师发自内心喜悦的笑声回响让他心寒。
第二天中午,送饭的钦差才发现画魔已经死了。他的血流干很久,画笔跌落在墙边。天牢墙壁上,画着一个精致的男人,他跏趺而坐,神韵十足,目光如炬,如同能从墙壁上走出来似的。墙上这血人正是画魔自己,他有半边的耳朵,看得出来,画魔生前想把耳朵也画出来。只是没来得及画耳朵,画魔便已经死了。
也正是那时候,画魔的笔从器物变成了灵器,画师也从中诞生。他继承了来自画魔的一切,若非存在的本质不同,真要怀疑画师与画魔是否同一个灵魂。
后来,画魔的笔一直被当做收藏品一直转手。而已经成为灵器的画师却从未在任何一位主人面前露过真容。人们只知道,这支画笔相当神奇,再不会画画的人,用这支笔作画,也能作出名画来。辗转百年,画师笔的风头逐渐盖过画魔,人们只知此笔有灵,不知此笔故事之疯魔。机缘巧合之下,画师辗转到陡然堂,终于得到了一份清静。
说起这个故事,实际上也没有什么好多赘述的,只是对于我来说,这个故事是我的唯一,在这种暗无天日的地方究竟呆了多久,我依然是没有任何概念,那么至少在今天, 我唯一有可嫩重见天日的这一天自言自语说说话吧。
我这么想着,坐在棺木上,我的主人早就已经仙逝,她既不是什么王公贵族也不是什么声名显赫的人。
在我的认知里是这样的。
似乎她算得上是大家小姐,和王族有那么点交集,喜欢的东西从舞刀弄枪到诗词书画。只可惜我来的太晚,陪伴的机会太少,了解得机会也太少。那时候我还很贪睡,很多时候醒来一看已经是第二天凌晨。
盗墓贼?
正在翻找各种地方的人们应该被这么称呼,我也是第一次见到盗墓的人,事到如今我也已经不介意这个坟墓被怎么样了,我的主人早就已经被虫蛇吞噬殆尽,尸首也不曾在这里待过。这儿的只是一个衣冠冢。
我叫玉梢。
是我自己取的名字。
没有箭,只有弓。
我不出名,更不是什么值得称赞的艺术品。只是一张实用性挺高的长得比较好看的弓。我总觉得刚出生时的自己并不是这样的,但是这也已经不重要了,我能获得的信息也太少了,毕竟,我没机会去照照镜子。
盗墓贼终于打开了棺木,没有看到应该在里面的尸首和金丝玉片做的衣服多少有些失望。
别露出那样的表情啊,不是还有我吗?值不了多少钱,不过应该能换一壶好酒,具体过了多久我不记得了,但是你看呀,我还完好无损,就是有点沾灰罢了。
粉饰一下你们指不定能换两天的好酒喝喝。
要买女人不太可能。
我听见他们这么说着,似乎是看上了哪家青楼小姐,不过那些大人物只喜诗词歌赋和风雅之士,又怎么会和你们有所关联,怕不是连那扇红木大门都进不去半步吧。
我心中不免冒出了失落这样的感情。我本来没有心,更别说感情这种东西。
是什么时候我开始有意识的,我不记得。但是我记得前主的事情。
盗墓贼终于发现了我,应该说是躺在角落里的弓,我则是坐在一边被翻乱的各种器皿上。
这对银酒杯,是主人大婚时用的东西,似乎是舅舅送来的礼物。伸手去碰,我的手指穿了过去,仔细端详一下自己的手,难得有烛光出现,我能够好好看看自己,纤长白皙,却也布满了茧子。
说到我的主人是一个喜爱骑射的人,喜欢新奇的东西,总要自己去试试各个夫人小姐口中所说的那些好玩的有趣的事物,狩猎场、宝马、衣物、丝绸,等等等等。
只可惜她似乎并不灵巧,身材也不似我这么纤细,很多事情还是有点困难的。
好比女红这种事,作为修养是会的,但是自从少爷小姐出生后,她每每想要自己为他们添置新衣总要受一番苦。做出来的衣物针脚又那么的拙劣,总被婆婆好一顿嫌弃。
不不不,这并不说明他们一家关系不好。我可从没这么说过!
对了对了,说到骑射。
我拍了拍裙子有些繁重的下摆站起来,跟着盗墓贼一块开始移动,毕竟被拖着走总不成体统。
那时候大家一起出门打猎也不算是稀奇事情了,一望无际的草原,猎犬、猎鹰、宝马,各式各样的友人,色彩斑斓的衣裳,各式各样的发型,花样繁多的步摇,玉的、木的、镀金镀银的。我总是在想这样的装扮出门策马奔腾不是很不方便?
至于排场……应该是不大。
我已经记不清了,只是记得气氛总是欢愉的,主人总会拉满了我的弦,把箭搭在箭弦上,伴着势在必得的笑意,随着划破空气的风声。
每每总能带回一两只野兔,运气好的时候一只狐狸,或者一头雄鹿。
最难缠的,算得上是遇见猛兽了,本以为是只肥硕的野猪,谁知是只白虎,它窜出草丛,侯中发出低吼,主人脚边的猎犬都弓起身子随时准备扑上去为主人们争取离开的时间。
然后怎么了?
我想得想想,似乎是被主人射中了后腿跑了,又好似是被射中了眼睛。
那时正值夏日,阳光烈得很,我的记忆也总是这样暧昧不清。
但是不论怎么说,那都不是我的功劳。我出门打猎的机会实际上也不算多,更多的记忆是被挂在墙上还是架子上?被当作装饰,主人也总会来房间里看看我,或者点上一盏油灯读读书籍,作些诗词。
这些在她出嫁前本来都是不太擅长的,也算是长大了吧?
出了墓室,看见的是洒满阳光的树林子,这片林子总觉得挺眼熟的,细细回想起来似乎确实是来过这里,回头看去都是被挖得散乱的地面以及各种散落在地上的封顶石。这个东西究竟叫做什么我也不知道,只是到它是一种白色的,坚硬的石头。
要离开这里了。
我想道,心里倒也没有什么别的挂念,按着这片林子的长势,距离我的年代应该已经过了不少时间了,我不愿意去多想,只是主人的离去还是历历在目。
一双儿女如何了,老爷如何了,那不算大的家如何了。
主人并不是值得流传的大人物,即便如此,我也希望能听见她的姓名。
她叫什么来着?
我愣了一下。
脚下一滑,我已经被拖着走了。赶紧站起来,提着裙摆跟上才发现这根本不是林子,而是一座山。
他们也骑着马,走了好一段路才见着一间茶馆,那里的主人被晒得肤色发黑,却也神采奕奕,看着手上的茧子似乎是耕作的农民才对,那些人问起老板娘去哪了。
我推测这或许这间店是老板娘在管理,那也一定是个爱干净的人,店里一尘不染说不上,毕竟在半山腰上,不过内里整洁得很,和这些刚从墓里爬出来的脏兮兮的人总有些格格不入。
来壶茶,再来点小菜。
要碗野猪肉!
他们喊着,我坐在板凳的另一头,看着被随意放在身边的那脏兮兮的弓身,伸手去碰却也只是穿了过去。那我是怎么坐下来的?
我眨了眨眼睛,不再去考虑这个问题。
老板拿上来的茶碗是白底青纹的样子,没有见过的纹样,总觉得有些陌生。
就连物是人非都算不上。我看着自己,脏兮兮的样子和以前主人夸奖我的样子大相径庭,那时我还没有能力或者机会来辨认自己的样子,只是知道自己似乎是上了淡蓝色的漆的,轻巧却也是把好弓。
是否为阿谀奉承已经不为所知。被关在那种地方那么久我还能像这样坐在椅子上看人喝茶已经算是幸运。
主人生前不能算是幸福美满,不过作为一个人来说,作为一名女子来说已经是足够幸福了,生活平静,一双儿女,丈夫也有所担当。似乎是考上了官职,这类事情就已经不是我所能关心的范围内了。
说起来,为什么是衣冠冢,陪葬的东西又为什么是我?歪了歪脑袋,我没想通。
老板端着刚出锅的小菜上桌,我也被那些菜色吸引去了目光,有我没见过的蔬菜。
可能是蔬菜?
我也不知那应该叫什么,只是闻着很香。
席间那些人商量着下一个去处,大口得扒着白饭,咂嘴声不歇。嘴中被嚼烂的事物完全暴露在了我的实现之中,我有些听不惯便用手捂住了耳朵,但是为了了解他们究竟在谈论些什么,也只好试图去读取他们的口型。
看着他们的嘴型大约得能够得知他们准备把我擦擦干净了,重新装点一下加些褒奖的词汇,多少能给我涨点价格。
装饰弓的话多少还能值点银两。
装饰弓?
我歪了歪头,看了看脏兮兮的自己,上头确实有着雕刻的花纹。但是我曾去过狩猎场的记忆也一定是正确的。装饰弓……能用来狩猎吗?
话语间似乎是出现了不少我不知道的词汇,想要了解也没有什么门道。
只是在谈话间不断出现了三个字,似乎是徒、然、堂?
可能是个文雅的地方,我这么想着,但是这名字总让人有种提不起劲的感觉。
徒然吗?
用这种词语去做名字总不是那么令人心情舒畅。
他们终于是吃完了饭,我多少等待的有些困了,便是强撑着听着他们的对话。徒然堂似乎是个神秘的地方, 里面的东西也是稀奇玩意,价格不菲也是意料之中的,只是似乎其中的规矩多少让人费解。
我听了半天,一直到他们重新准备上路位置也没听出个所以然来,只是知道了那徒然堂似乎时间杂货铺性质的地方。
琴声如泉水流淌,铃声似微风拂过,我缩在长凳的一头,闭上了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