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 care is like my shadow
Laid bare beneath the sun
It follows me At All times
And flies when I pursue it
I love And yet Am forced to hate
I seem stark mute inside I prate
========================
渴望,思念,孤独,怨恨……这绝不是人类仅有的感情
抱有欲念被主人抛弃的器物,在魔女歌唱之时,化为人形。
而暗怀心愿的人类,也在寻求着某种际遇与改变。
在机械轰鸣的爵士年代,魔法与巫术在此暗中汇聚。
器物与人类,是否能找到与之结缘的彼此。
两者的缘分与命运,无论善恶,就从踏入徒然堂的一刻开始。
欢迎来到TURANDOT•徒然堂,
今天的你,也在期待着什么?
依旧是序章……到企划结束应该能写完吧
*
*
*
《循》
(三)
他让苏拉叫自己“杰克”。
这大概不是个真名,苏拉想,这样的人不会是“杰克”。
这样的,穿着考究、佩戴着许多派不上用场的装饰物、腿脚没有问题却拄着手杖的人。
他们并非并肩前行,巷子很长,但是太窄。他俩的身形能抵上2个半的李尔,男人比苏拉还要高几公分,他的步子比苏拉要大,跟在后头时好几回踢到苏拉的脚跟,像个急于押送小偷的警察。显然他习惯这步速,并且走路时没有低头的习惯。看见苏拉回头,他甚至还颇有礼貌地笑了笑。
啊呀,他该叫“费南德”、“麦迪逊”,或其他什么音节更长更不好记(李尔管这叫“富有意义”)的名字,又或者干脆只告诉他姓氏。
觉得上当受骗了?不不不。
“要是再早两个月,您管自己叫【香烟盒】我都会信以为真。”苏拉嘀咕着耸耸肩。
“我更喜欢雪茄。”男人说,“你要来一支吗?”
“不,谢谢,我试过香烟了。”
“雪茄不是烟。”
“就那样呗。”苏拉耸耸肩。刚学会吐烟圈的时候他是挺喜欢烟的,连气体灌进鼻腔的异样感都能无视,但新鲜劲总是会过去的。
男人也没坚持。他不住往四周看,注意力好像大多放在层层叠叠的涂鸦上,它们从路面生长到潮湿的墙面,有部分像树木般顶破砖瓦延伸到墙顶。
“你要去的赌场就快到了……哦!小心脚下。”苏拉跃过一箱空酒瓶,“这些箱子里可没什么好东西。”
“你打开看过?”
“打开过,也不小心踢翻过。一般都是些碎掉的酒瓶啦、垃圾啦、放过头的腌鱼啦之类的。你没看过吗……也是,你看起来就不会去碰它们。”
他听见男人的笑声。“相信我,我开过的货箱一定比你多。”
苏拉怀疑地看向他,对方却没再多解释,而是做了个停止的手势,抓了一把路过的风,又在他的注视中突然蹲下身。摘了一只手套去摸地上的泥土——苏拉这才发现这里的地面是湿润的。
可今天没下雨。
“感谢带路。”男人的指尖快速地敲在手杖顶端,他像是知道苏拉在想什么一样地说,“快要下雨了,小朋友。你该回去了。”
“可还得绕过两条巷子才到您说的赌场哪。”苏拉抬起头。现在还是深夜,但无疑天气明朗。月色皎洁,伴随星星和路灯一起闪着光,完全不像有雨云。
可男人说,“我闻见了。所以,我得先去照看我的宝藏。”
巷子里果然藏着好东西!
苏拉做了个“请”的姿势让开道,可他盯着男人的双眼闪闪发亮,一看就没打算走。
“好吧,好吧,它只会出现一小会儿,禁不住耽误。你可以跟我一起去。”男人投降似的叹了口气。脸上却挂着快活的笑。“来吧,来见见我的宝藏……人类。”
苏拉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可他当然不会有听力问题。
他确实说了“人类”!
——这是第一次被李尔以外的人看见、并且被当成人类!
苏拉哼起曲子跟在男人背后,踩着他的影子玩儿。
男人则注视着小巷深处。他像听见什么了一样侧过头,而后前行,停止,转了个弯,又停止。
在这之后,飘忽不定的风才将声音送到苏拉耳边——求饶与怒喝。
也许有人受伤了!
苏拉立即加快脚步,可男人的步速和先前相同,牢牢挡在了他前头。
“先生!请让让先生。”苏拉翻着口袋催他。“我们得跑起来了,我听见有人需要帮助!哦我能做些伤口缝合什么的,他们会需要我的。”
“……医生?”男人挑眉。
“李尔说我只能算见习医生。不过我已经学会了消毒、止血和基本缝合……就是几乎没有实际操作的机会。”
“很快就会有。只要您等在这儿。”
等在这儿?
“大部分人不待见幽灵。不过只要您等在这儿,数到300,这问题就不复存在了……您能数到300吧?”
“那我数到300。”苏拉没犹豫太久。
(1,2,3)
男人又绕进一道弯,那个在求饶的声音扯着嗓子叫唤,“杰克先生!!求您帮帮我,杰克先生!”又惶恐,又满是期待。
所以他真是“杰克”啊!苏拉小小地“哇”了一下,不过马上又继续起自己的任务了。
巷子深处。
“晚上好,莱曼先生。”而杰克,他停下脚步,像在散步时遇到友人般客气地躬身,尽管他有看见一只脚正不住踹着对方的啤酒肚,让他西瓜虫一样蜷着身体匍匐在地,没法好好回礼。
“站在那别动!我把他包里的钱分你三成。”正踹着莱曼的那个人体型不算结实,气势倒凶悍。就算知道和脚下的倒霉蛋相熟的人来了也没回头,踢人的动作越发狠。
只用脚踢大概是因他一只捏着酒瓶,一只提着切肉用的厨刀,再没有多的闲暇。
“我要全部。”杰克说。
(31,32,33)
“别做梦!”打劫者爆了句粗口,又狠狠给了莱曼一脚,“反正你去赌场也会输个精光,早点松手给我不好吗?!”
莱曼梦呓般小声道着歉,身上的赘肉因受到挤压而蜷成波浪。
接着,这打劫者又来瞪杰克、不幸的是他的视线只到杰克胸口。
他挥着刀,冲向他。
(78,79,80)
“莱曼先生,我的老朋友,您最近实在消瘦不少。”
“谢谢您,杰克先生,感谢您……”
“看样子,您是来还钱的?”
“是、是是的。我这就去把钱给对接人……”
“别急着走。您看,我是赌场的老板,自然该保护客人。可这是外头,又是私人时间。我得象征性收些报酬。”
“我...”莱曼避开他湛蓝的双眼,虚弱地攥紧皮包。
可杰克压根没看它。
“您想说什么?”他注视着赌徒,抬起手杖、猛地往下一跺。被他踩在脚下的打劫者发出痛嚎——他的手被贯穿了——吓得几只老鼠吱吱叫着跳进阴沟。
(122,123……)
“怎么了?”守在巷口的苏拉吓了一跳,探出半个身体往里看。可杰克梗在他和那两个人之间,他只瞧见了叠在一起的摇晃人影。
“我、我很感激!!我感激您先生!!” 莱曼不知自己正亲口推开说客。他伸长了脖子,从喉咙里逼出的叫声和老鼠差不多尖。
不过苏拉还是听清楚了他在说什么,摸摸鼻子把身子又转了回去——“感激”是个好词,里面的情况一定没问题。
(138,139,140)
“很好。”杰克点点头,“劳驾,帮我擦干净手杖,然后我们再谈正事。”手杖的末端仍卡在打劫者掌心,碎骨和蓬起血肉簇拥着它,让它像一株顶破地面生长的竹。莱曼蹲下的双腿发软,但还是死死瞪着那儿,脸颊上肌肉抽动。他捣了几回才拉出手杖。在那之后也没起身,而是徒劳地蜷缩着、擦着血水。
(179,180,181)
“我要一只眼睛。”一截碎玻片突然抵在他的下眼皮,把他吓出短促的泣音,又被塞进他虚握的拳心。(由于满手是汗,它实质上是被嵌进去的)
然后是一支火机。
“别紧张,莱曼先生...”杰克捻出支雪茄,这次,莱曼立即护着火苗替他点燃了它。
“谢谢。”杰克冲他笑了笑。碎玻片割得莱曼满手血,他却只是往裤子上擦了擦,肿胀的肌肉扯出牵强的笑容。
(202,203,204)
“一只眼睛。”杰克又说了一次,“我不是个吝啬的人,您可以用它抵两成债。”
“……两成……债。”莱曼迟缓地复述。他脸上爬满了汗水与绝望,嘴角却还在向上抽动“两成债……”
(234,235,236)
他举起胳膊,鲜血淋漓。
(239)
杰克又说,“我忘了说,不一定得是您自己的。“
莱曼愣愣地看向杰克,后者利刃般的视线下坠,下坠,钉在片刻前掰断他手指的打劫者身上。
(241)
火光在玻璃片上跳动。
莱曼浑浊的眼被照得透亮。
【tbc】
※第一次写到最后气急败坏,可能是因为只睡了两小时……
※不想改了,95%瞎编乱造,剩下5%是不是考据我也不知道
※我疯起来连自己的OC都欧欧西.jpg
※全文8500,感谢观看
※突然惊醒,忘记关联妹妹,我错了
遇见盖因尼斯·坎贝尔的时候,帕特里克·埃德温的家中刚换上开了花的洋桔梗。淡紫色的花瓣簇在一起,好似一袭名贵而婉约的长裙。淡雅的色泽将空旷的豪宅点缀得多了三分人情味。
当然,她并不是在埃德温的家里碰见这位红发青年的。
戴安娜·科尔曼推开徒然堂略显老旧的门,店内不变的装潢随隐隐木香扑面而来。帕特里克将她送至门口便离开了,一小时后再来接她,说是要去办点事,不方便她跟着一起去。她自然没有拒绝,走进店中,随手带上门,接受忽然而至的打量。
那道轻轻落在她脸上的目光是从柜台前投来的。姜红的发色在这古朴的陈设中有些惹眼,笔挺的站姿则显示出良好的家教,看上去比帕特里克年轻几岁……不知从何时起,她开始习惯以帕特里克·埃德温为标准,来衡量自己遇见的每一个男性:比他富有还是贫穷,比他英俊抑或丑陋,身边的女伴有没有他那样多,以及,会不会像他一样,只为一个女演员而接连投资数部爱情电影。
戴安娜立刻敛起了自己的想法,不免有些狼狈。近来自己的想法总容易脱缰,特别是提及她的买主,因此她开始时不时用“买主”来暗自称呼他,以便划清应有的界限。
至于为何不明面也如此叫他——那是因为他们从未用名字或姓氏称呼过对方。
从他阴差阳错将她买下的那一天起,直至现在。
红发男人的目光依然落在她身上。他确实能看见她。
戴安娜·科尔曼回过神来,对上他的眼睛。绿色的瞳孔,有些罕见。
这时,青年终于说:“你好。”
“你好。”
“你是第一次来么?”
原来是把她当成客人了。戴安娜摇摇头,“很久没来了。”
他了然,微微颔首,“这里是个好地方。白天很安静……”他好像还想说什么,紧接着,一串脚步声从后面不急不缓地传来。“有客人吗?”短发女人边走边问。他便转头,笑了一笑,“是的,太太,似乎是位常客。”
六月的纽约已沾染上盛夏的温度,时髦也从大衣剪作裙装。女性自不例外,深色的轻便长裙将她衬得别样的神秘。她看见窗边的戴安娜,眯了眯眼,不动声色地笑道:
“‘常客’……也不是不能这么称呼。毕竟她在离开之前也算是住在这徒然堂里的,对不对,戴安娜?”
“好久不见了,多尔玛丽。”
忽略一旁面露诧异的青年,戴安娜淡淡答道。
当帕特里克·埃德温推门而入时,两人的谈话正巧告一段落。听见从后面出现的多尔玛丽的招呼,女人便向红发青年简短道别,走至他面前。男人则迅速抚平微皱的眉宇,收回审视的目光,略一点头,领她出了门。
顺理成章地坐上轿车,厚重的漆黑方盒将他们带上马路。电车声、货车声、叫卖声……随即,她发现这条路并不是回他家的路,但她有印象,轿车将会停在一栋普通独栋的门口,雅致的建筑风格与其主人性格形成了鲜明对比。
那是眼下风靡一时的电影女明星——萨曼莎·瓦奥莱特的家。
帕特里克时常会造访这里,有两次带着她,更多时候则不带。他的举动一直让她有些困惑,倘若是真正看上了那女演员,为何每次只在她家停留片刻,随意聊聊天,却不继续深入下去,把身份坐实?倘若他仅求一段露水姻缘,又为何会去得如此频繁、明确、锲而不舍呢?
她不懂这个男人。不曾有一刻懂过。
轿车安稳地停在门口。她从男人座位那侧的车门下去,任他亲自关上车门,随即跟着他,踩着轿车远去的尾气,再一次接近这栋别墅。
她每次都会觉得这样一栋房子实在不适合一个人居住,有些太大了,但鉴于萨曼莎的身份——无论是表面身份还是真实身份——住在这里的确是再合适不过了。她静静地看着路边明黄色的野花,想起刚才在徒然堂里与盖因尼斯·坎贝尔的对话,并没有发觉男人的视线正落在她的侧脸上。
男人两次按响的门铃声尴尬地消散在风中。他们在门前站了好一会儿,门锁终于发出“咔哒”一声响动。姗姗来迟的金发女人推开门来,脸颊泛红、嘴唇苍白。戴安娜还未反应过来有什么不对,就听得男人重重叹了口气,等戴安娜走进别墅,才迅速关上门,说:
“我记得之前给你配了个私人医生。”
“又不是什么大病。”萨曼莎哑声道,“我的身体,我自己最清楚。”
“那也由不得你胡来。”他作势就要走进客厅。
“怎么,这么看不得摇钱树垮台么?”
“……”他步伐一顿,随即头也不回地说,“你把她扶上楼去吧,我去给医生打电话。”
萨曼莎的尖刻被轻描淡写地略过了。戴安娜点点头,看了一眼强撑着靠在墙边的萨曼莎,旋即搀着她的手臂,带她走上楼去。戴安娜到现在都不知道为何帕特里克没有对“萨曼莎能看见家精”一事产生怀疑,又或许他已经有所怀疑,只是没有明说而已。萨曼莎·瓦奥莱特的确能看见戴安娜,从戴安娜第一次踏入这栋房子起就能看见她,但这并不是因为她们有——按东方人的话来说——“缘分”。
女人脚步虚浮,随时要失去意识一般,手心所接触的皮肤透过一层薄衣也能感受到明显的滚烫,仿佛她体内恰有一把火,点燃血液,顺着血管一路燃烧至骨髓,直要烧干净她整个灵魂。
——从前也有这样一个女人,为了所谓的爱情,将自我烧得只剩残渣。
她匆匆按下了突然上涌的回忆,将萨曼莎扶上床,盖好被子,看女人虚睁着眼大口喘气,漂亮的金发凌乱地黏在额头上、脸颊旁,不由开口道:
“你还想要什么?”
萨曼莎·瓦奥莱特看向她。
“我看你好像很痛苦,”戴安娜接着说,“你想要什么?我可以帮你。”
“……一个家精能做什么?”萨曼莎沙哑地说,顿了顿,“算了,地下室的冰箱里有冰块,一楼卫生间里有毛巾,你都帮我拿过来吧。”
大明星的刻薄打在她身上无异于对着二十床鸭绒被开枪,更何况她总觉得这个女人并不是故意对她刻薄,好像只是“控制不住”,毕竟萨曼莎还有太多东西需要去控制,明面上的、背地里的,因此戴安娜没有生气,原本也从未生过气。
她走至地下室,中间隐约听见男人的声音,照吩咐取出冰块,又去一楼拿了毛巾,上了楼,看见萨曼莎的卧室门虚掩,里面很安静,只有不时走动的脚步声。
她推开门,正想把手里的东西拿过去,就见帕特里克迎上前来,“我来吧。”他接过她手里的冰块和毛巾,竟有些不由分说的强硬。戴安娜眨眨眼,看着他把冰块裹进毛巾里,再小心放在萨曼莎的额头上,就这么坐在床沿,手没有离开。
萨曼莎突然咳嗽起来,翻来覆去似乎想摆脱什么。“别动了。”帕特里克拿着毛巾,另一只手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待会儿医生就来,开些药吃了就好了。”她捂着嘴抬起头,瞪了他一眼:“让他在下面开药。这是我的房间。”
“但他得先看看你病成什么样。”
“这是我的房间。”
萨曼莎紧紧盯着他,毫不退让。
可说实话,她的房间狼藉得甚至教人一眼认不出这是卧室。厚重的窗帘紧闭,仅靠一盏床头灯充当阳光。地板上四处散落着衣服、首饰,还有一些常人一眼辨不出装了什么的玻璃瓶,静静伏在昂贵布料之下。
帕特里克对此视而不见。
萨曼莎又哑声咳嗽起来,这次像是要把自己苟延残喘的肺叶也一起咳出来似的,痛苦的咳嗽声刮在鼓膜上。男人似乎是不忍再争下去,忙答应她,在她面前他好像很容易让步,实在是看不出半分经商人的影子。
戴安娜·科尔曼将一切都看在眼里。
她一直都扮演这样一个角色:只要她不做什么、不说什么,就不会有人注意她。她也得以尽情观察面前所上演的所有事,观察人的情绪到底会如何变化,好似一个忠实的观察者。
她下意识退了一步。
昏暗的房间里,只有床前光源充足。灯光照亮女人姣好的面容与男人修长的背影,他们面对面,时而争吵,时而沉默,像一出不知疲倦的有声电影,毫无预兆地播出,又匆匆结束。而那灯光到了她跟前,却照不亮她的脚尖。
始终差了一段距离。正好是电影屏幕到第一排观众席的距离。
她永远都是一个无名观众。只要有电影上演,无论再烂、再没有逻辑,她都会看下去,直到彻底完结。上一次是这样,她亲眼见证了一个女人从最耀眼的天堂跌入地狱,而这一次——
这一次,她却忽然有些看不下去了。
戴安娜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这个念头来得既突然又不讲道理。她又退后一步。他们并没有发觉她在做什么,也许她真的可以就这样出去。
戴安娜有些恍惚。她再退了半步,手搭在门把上,前所未有的焦急在催促她快些离开,以至于变得像刚才的萨曼莎那样,头晕目眩、喘不上气。
就在这时,那个躺在床上的女人偏偏开了口:
“你要是不喜欢,我随时可以帮你换个主人。”
戴安娜反应了片刻才发觉萨曼莎是在对她说话。
她看向床边,与此同时,萨曼莎与帕特里克也看向她。对视随距离的增加而遥不可及。男人的眼神无波无澜,只是看着她。她别开目光,重新望向萨曼莎,看清了那双紫色眼眸里的讥讽。
“不用了。”她回答。
“真的?”萨曼莎喘了一口气,“这种铜臭味的商人有什么好的?我敢保证,等他腻了就会卖了你。好不容易醒来一次,就别错过这么宝贵的机会了。我可以帮你找个普通人家,你更适合普通人。”
帕特里克没有丝毫反驳。她的话里长满了尖刺,他却无动于衷,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像在等一个回答。
他想听见什么答案呢?戴安娜张了张嘴,随即打开卧室门,“不用了。”她重复自己的话,迫不及待地背过身去,关上那扇门,也关上了门后的光与暗。
黄昏在走廊上淌成了一段河川。
医生终究还是进了萨曼莎的卧室,亲自诊断病情并开了药,萨曼莎坚持不要打针,谁也拗不过,于是就这么折腾到了晚上。帕特里克草草吃了顿晚饭,便带戴安娜回了家。
离开了萨曼莎·瓦奥莱特的家,帕特里克·埃德温回到了一如既往的商人模样。路灯与路灯之间的黑暗不断吞吐他表情淡漠的侧脸,蓝色的眼睛似一粒遥远星辰,即将隐没于夜幕茫茫。
她转回头去,并不知道他其实正看着玻璃上的她的倒影。一路无言。
回到埃德温家中,夜色已深。她径直返回自己的房间,继续看小说,就像平常那样,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事实上也确实无事发生。壁钟里秒针的走动逐渐与心跳应和,指尖心不在焉地翻过一页又一页,却没有一段真正入了眼。白天盖因尼斯·坎贝尔的话还萦绕耳边,而买主那张沉默的脸却同样浮现在眼前。
买主,她默念,帕特里克·埃德温是她的买主,买下她这枚婚戒的人,除此之外什么都不是。
笃笃笃。房门忽然被敲响,她吓了一跳,从门外又传来熟悉的男声:
“睡了么?”
是买主。
戴安娜迟疑片刻,合上书,打开门,“有事?”
这三个月里,男人找她的时间基本是固定的,绝不会在这样寂静的深夜突然造访。“这么晚了,你还要出门吗?”她补问一句。
谁知他摇摇头,淡淡问道:
“小说看得怎么样了?”
她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匆匆抹去诧异,她答:“快看完了。”
“需要我再买几本新的么?听说最近上了新书。”
“……不用。书房里的书还有好多我都没看过,不急。”
他这是怎么了?半夜来找她,关心她看书的进度,还要给她买新书?这要是邀请她看一场他投资的电影或表演还说得过去,可小小一本书——他又能从中获得什么?
“你是想让我推荐好看的书吗?”她试图揣测他的心思,“或者是你投资了什么出版社,想让我去支持……”
“不是,都不是。”
戴安娜困惑了:“那为什么要问这种问题?”
走廊里灯光温暾,照亮男人的身影。他站在门外,一线之隔,却好似随时都要融进身后的黑暗之中,消失无踪。她突然想拉住他,将他带往这扇门后、这个房间内、她的身边,可这样的冲动实在太古怪,她只好拼命忍住,攥紧双手,等待他说出下一句话——
“你想走么?”
戴安娜·科尔曼离开了这里。
几乎是一语成谶,她走得悄无声息,犹如鬼魅,抑或晨露。帕特里克·埃德温则是在第二天上午才发觉她不在的。他如往常一样轻轻敲响她的房门,等待的时间却比以往都漫长。管家来问他怎么了,怎么呆站在走廊上,男人才回过神来,反手拧开门把。一室空旷。
她走了。
一个人的消失往往会留下或多或少的痕迹供人留念,家精的消失却什么都不会留下。他翻遍整栋宅邸,只剩那枚戒指静静躺在胸前的内兜,像另一颗停跳的心脏。
男人站在客厅里。头顶富丽堂皇的大吊灯摇摇欲坠。管家在旁忧心忡忡地打量着他,以为自己的主人大清早得了失心疯。终于,管家小心翼翼地向他搭话:“请问您是丢了什么东西吗?”
他没有回答。
“是什么贵重物品吗?”管家继续说,“若是值钱物件,我可以帮您联系警察,或者侦探——嗳,您要上哪儿去?!”
话音未落,男人便大步流星地向门口走去。
“徒然堂。”
女人站在纽约街头。
六月气温攀升,原本干燥的空气里除了汽车尾气和工业废气外,还多了几分季节更迭时的燥热。纽约对她这个外乡人来说,像一位用真金白银打造出来的娉婷女郎,眼神高傲地睥睨所有无法掌握她的人。
她随意擦去额头上渗出的汗,梳向脑后的刘海狼狈地垂下一缕。把快要掉下的油画板往上提了提,她抬起头,天空中堆积的阴云仿佛落在她蓝色的眼仁儿里,汽车轰轰驶过马路。
快要下雨了。
波士顿的天气跟纽约一比,明显要随意许多。六月里总是中午打雷下雨,下午就放晴。她从前喜欢六月,这个神圣的月份受到了许多新娘的喜爱,但她现在不喜欢了,就只是一个平常的月份,老天爷还总喜欢开玩笑。
她踩在电车轨道上,快步走到街对面。在办公楼里忙活一上午的精英们此时纷纷出行,西装外套与满嘴股票成了标配。
——那个被她用花瓶砸得头破血流的男人曾经也是这样一副做派。
人们常说时间总会淡化一切,但三年似乎只够她开始全新生活,不足以令她彻底忘记他。那也是自然的,他当年用足够多的钱、耐心与痴情把她融化,到手以后却又迫不及待地摘下痴心面具,与其他女人在他们曾经亲热的车上继续深情拥吻。
女人紧了紧十指,指节上逐渐印出画板的细痕——正是这双手,在三年前的六月里拿起了客厅的花瓶。她怎么也忘不了把装着红玫瑰的花瓶连花带瓶一起扔过去时的触感,更无法忘记花瓶砸在他头上那清脆的响声,那时窗外忽然划过一道闪电,将窗帘半合的客厅照得惨白,将他头顶的鲜血照得殷红。
男人大睁着眼,刚才还在骂她疯子的嘴张张合合,随即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像一个笑话。
“你知道笑话是什么吗?笑话就是当初说要爱你一生一世的男人,扭脸就把你告上法庭,当着法官的面大放厥词,把所有罪行都往你头上扣。”她左手掸了掸烟灰,右手又拿起酒杯喝了一口。在灰房子里的两年让她学会了许多新东西,包括抽烟喝酒。她以前讨厌,现在却觉得无所谓了,有时候麻痹神经需要这些。“我看透了,老天爷就是喜欢跟你开玩笑,我开不起了,我躲,行吧?所以我一出来就来了纽约,我妈早就和我断了关系,幸亏当初卖戒指赚了一小笔钱。大部分都用在路费和房租上,现在只能靠每天在地下酒吧里打打工,和男人抛抛媚眼调调情,骗他们喝几杯酒来营生了。”
缀着亮片的低胸紧身裙将她曼妙的曲线和妩媚的部位衬托得呼之欲出。她嫌俗气,所以拧着眉头,可偏偏能吸引不少男人,于是又要摆出一副笑脸应付那酒气连天的臭嘴和咸猪手。好容易逮住空子,她便喜欢站在吧台边,找个看着顺眼的客人,不论性别年龄,一边喝点闲酒,一边聊些过去。
今时今日禁酒令当道,地下酒吧便成了不少光鲜亮丽的富豪美女热衷光顾的地方。有许多酒吧都提供赌马与彩票服务,这里也是。不过,她从未想过能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再度遇见盖因尼斯·坎贝尔——那个当初帮她卖掉婚戒的青年。三年过去了,他的眉眼间更显成熟,也比从前爱笑了不少,一双惑人的狐狸眼总爱眯缝着,从那月牙似的缝隙间透露出两三分友善的笑意。
人都会变。不论是他,还是她自己。她了然,因此不多过问什么,只是顺水推舟聊起了过去,就这么絮絮叨叨地聊了下去。
“——科尔曼,科尔曼!快过来,常客来了!”
她扬声应下,又叹了口气,“搞得我像个妓女。”她自言自语,不忘偷瞥一眼红发青年,也不知他听见了没。盖因尼斯不动声色地说:“但您看起来不像那些终日碌碌之人,这份工作只是暂时的,对吧?”
地下酒吧昏暗的灯光像人造的阳光,照在即将离去的女人那微扬的嘴角边。
“我过两天要去出版社应聘插画师,祝我好运吧。”
此时此刻,戴安娜·科尔曼正要路过先驱广场,忽然停下了脚步。
她已经走了一个上午,天刚亮就离开了埃德温家。要离开那里,对一个家精来说简直易如反掌,她没有留字条,更没有告诉他自己的目的,家精本应如此,她不愿再被他的举动束缚。诚如她自己所承认的那样,她既已走了一个上午,从偏离闹市的别墅区出发,走至热闹街头,再走向陌生街区,最后又返回,直到这一刻停在广场旁。
这种感觉是毫无由来的,她抬头望见手持枪与盾的女战神,却看不清她的表情里是否带着异样的怜悯。时钟旁的猫头鹰振翅欲飞,它要飞向哪里?飞得过这片阴沉欲坠的天空,飞得出这只名为纽约的巨兽之口,飞得到那大洋彼岸的另一个世界吗?
她不知道。
因此,当她瞥见人群中那一抹藏在帽檐下的金色时,她有一瞬也同样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如被雷劈、动弹不得。
云层就快兜不住雨点,天空就快装不下乌云,广场上熙来攘往,城市中车水马龙,所有人都在为自己的目的奔走四方,那一秒,唯有她们静止如雕像。
“砰”的一声,不少人都看见五颜六色的画纸从金发女人脚下的包裹里飞了出来,好似一群骤然惊起的白鸽,齐齐飞往另一处容身之所。女人起初无动于衷,两三秒后才宛如大梦初醒,蹲下身去慌忙拾捡画纸。她不敢相信自己看见了什么,几乎是机械性地收好东西,匆匆向帮助她的陌生人道一声谢,重新抱起包裹,再望过去时,她的青春年华已不见影踪。
昏沉天日之下,只剩碎片的往事就像隔着一层布的画板尖角,硌得不痛不痒,却又硌出了痕迹。她看见那袭纯白而神圣的婚纱,看见裹在婚纱之中的女人,薄金色卷发,蓝色眼仁儿,仿佛透过一面并不存在的镜子看见了自己,正要结婚的自己,刚结婚不久的自己,以及,仍然深信爱情至上的自己。
那是她毅然舍弃的灵魂。
从她拔下因抓伤他时候用力过猛而沾上血迹的戒指的那一刻起;
从她面对盖因尼斯·坎贝尔的问题,没有答出一个字的那一刻起;
从她在监狱里醒来,却再也想不起他的脸的那一刻起。
白鸽飞走了。乌云坠落在脸上,一迹冰凉。报童们纷纷举起与自己身材不相符的大书包挡在头顶,大笑大叫着跑过她身边。行人或撑起伞,或匆匆向街边移动。而她抱着逐渐湿透的包裹,帽檐兜不住更多,于是沾湿眼眶,打湿妆容。
她恍然回神,看了看怀里乱糟糟的东西,笑了笑,随即向来时路走去。
再也不回头。
戴安娜是目送她离去的。
她既没有走上前去,也没有转身离开。事实上,她头一次如此明显地感觉到“手足无措”这四个字。也许并没有体现在表面上,因为她只是一瞬不瞬地盯着女人,盯着那顶黑色钟形帽下的金色短发,盯着那双满是愕然的蓝眼。
她在慌乱中试图寻找蛛丝马迹。
那个一度拥有她的女人——曾用尽全力将伤痛作刀枪捅向从前的至爱,以至于连一枚小小的婚戒也无法幸免,钻石的棱角划破男人的皮肤,见了通红的血肉。
那是六月里的一天,早晨还沾着静悄悄的晨露,到了中午便乌云滚滚。男人被自己的情人爽了约,骂骂咧咧地回到家中,却正好撞见了女人偷情的一幕。滚雷劈了下来,一道又一道,打不断他们的争吵。就像遍布整个美国的万千家庭中总会上演的桥段那样,他们互相扒下彼此最丑陋的一面,气急败坏、毫无道理,言语谩骂逐渐升级,雷没有停,轰隆、轰隆!女人捂着红肿的脸颊,双目圆瞪地盯着他,无人阻拦,一切都沉默了。
沉默不代表结束。
男人头破血流地躺在地上,女人被送进警车,周围的邻居纷纷跑出来,站在门外的街边,对着车窗里面无表情的罪犯指指点点。
这才是真正的结束。
一串自行车铃把她从三年前的波士顿拽回了纽约。这里的雨水挣脱云层时并没有那么多前兆,没有打雷,没有争吵,只有一个金发女人慌忙捡起散落一地的画纸,而她仅是旁观。
她没有勇气上前,因为她借了名字,借了样貌,借了女人对爱情的诠释,到头来一无所有。
也许家精本质如此。
大雨湿透了女神像。将所有丑恶冲刷进阴沟,留下最光鲜的一面展现在大众眼前。在这里,没有人会注意她,正如同无人会细心观察密涅瓦的铜像是否流下了眼泪。而她站在原地,只有汽车来往,轮胎毫不客气地碾过凹凸不平的路面,溅起脏污的水花。
有人在咒骂这场雨来得有多突然,有人在抱怨今天又去不成电影院,有人在高兴这雨洗尽了燥热……随即,头顶不再有水滴落下,一团阴影罩住了她。她茫然抬起头,在瓢泼大雨中看见了他的脸。
帕特里克·埃德温。
男人的脚步声没入雨中,但他站在她面前,倾斜的伞面很快便遮不住大雨,打湿了他的肩头。他掏出一张干净的手巾,轻轻擦去她脸上的水迹。她感到喉咙一阵莫名干涩,一股冲动在催促她说些什么,可她要说什么?她还能说什么?戴安娜从未觉得如此茫然失措,慌乱之中,他却开了口:
“找到了么?”
她心里一紧。
“我去了徒然堂,你的熟人刚好在那里,他跟我说了一些你的事。”帕特里克仍是一脸平静,“你找到了么?我可以陪你继续找。”
没有半分责备。
她轻轻颤抖起来。本能在命令她拒绝,以防他更进一步、得寸进尺,不属于本能的部分却早已溃不成军。她艰难地点了点头,“找到了。”顿了顿,“不用再找了。”
“好吧。”他接受了,转头对停在十步开外的黑色轿车打了个手势,然后上前一小步,与她并肩。“那我们回去。”他说。
介于提议和命令之间的语气。她不由想起了几个街区开外的他的家,又想拒绝他,但脱口而出的却是:“走回去?”
“走回去。”
“……今天不去了么?”
“去哪里?”
“你常去的,”她抿了抿唇,不情愿地继续,”瓦奥莱特小姐那里。“
“我今天只是来接你。”
她微微睁大眼,随后别过脸去。雨声似乎没那么单调了,像东方的无忧鼓所奏出的悠扬乐曲。同在一把伞下,她走在内侧,想了想,说:
“我不会走的。”
“嗯?”
“我不会走。只要你不卖我,我就不会走。”
伞檐低了低。她没有转头看他现在的表情,片刻,他说:“我不会卖的。”
“但你可以把‘我’送给其他姑娘。”她轻声说,“只要你真心爱她,我就不介意。”
男人没有应答。
归途里,戴安娜·科尔曼不止一次想回头看一看。终是忍住了,就像女人走时那样,只以背影作别。
昨日已如梦。
以防过两天忙忘了我先写个紧接亲爱的那里的过渡段来打卡保平安,有空就继续写。第三章了才写到浊化,是我太拖延[……
http://elfartworld.com/works/2251444/
↑前文
----------------------------------------
这个世界很复杂,复杂到芙洛丽亚诞生了有一段时间之后才意识到这一点。而洛斯塔她很聪明,也读过很多书,所以懂得很多东西。但是似乎是因为世界上的一切都太复杂了,她又在那些困难的问题上钻了太多牛角尖,导致连某些很简单的事反而想不明白。
“芙洛丽亚,你喜欢我哪里呢?”
全部。发丝、眼瞳、耳垂、手掌。嘴角上扬的弧度、晨曦照亮的睡颜、阅读时的眉头、呼唤自己的语调。不论什么场合都持有的机敏、小心翼翼中透出的十足的温柔、执着过头的保守与矜持、隐忍之下潜藏的汹涌情感——就连此刻这些有意伤人的话,都因作为源头的爱意而显得惹人怜惜。这些全都喜欢。
“芙洛丽亚,你要明白,你说的这些,除我之外的别人也能为你做到。”
若是摆在过去,芙洛丽亚早已被堵得哑口无言,只能顺应爱人的期望,落着泪与她吻别吧。然而在被询问了那个问题的瞬间,芙洛丽亚已经想通了连现在的洛斯塔都不明白的一些东西。
只要自己还是“自己”,那便不可能拥有只属于自己的恋爱,只能成为如过去的那一场场以泪水收尾的美梦一般。可洛斯塔却为自己带来了这份“不可能”,哪怕只是所谓的无比平凡的爱恋,但对家精来说已是无与伦比的奇迹。这是多么的幸福啊,芙洛丽亚望向那双正冰冷地燃烧着的红瞳,却也只能见到自己一副欲泣的表情。
啊,自己的愿望看来早就已经实现了,可这份越发强烈的不满足又是来自于何处?
我亲爱的人啊。请不要去想旁人,不要去想我之外的人,只要一如既往地、毫无顾忌地,爱着我、被我爱着……
“这些就是我现在拥有的全部了,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
你所喜爱的这幅相貌也好、你赠予的带着赞美与祝福的名字也罢,若是将其统统舍弃,就能够留在你身边的话……
为了你而付出我的全部,即是我的幸福。
“我要你,洛斯塔。”
苦涩的泪水被咽了回去,混杂其中的庞大情感坠入脑海,关于某个男人的记忆随着推开的波纹晕染了整个世界。
我的爱人啊。我会实现你的愿望,我会拥有保护你的力量,我不会(再)离开你。
——我心爱的蜂蜜酒,我会从这一切之中带走你。
☆要答辩了呃呃呃呃呃呃呃我不要脸了嗯嗯嗯嗯嗯嗯卡上就是赢了!!
仲夏夜未至,狂欢不以幻梦示人,疲惫也就实打实地反映在肉身上。男人在晚会的后半场喝多了强身健体的偏方,现今药效本末倒置,别说让他用两条腿走路,就是四肢并用,他也爬得很是勉强。穿来充场面的礼帽虚虚地挂在耳朵上,至于散发着浓重酒气的前襟,要不是过来接应他的人反应迅速,指不定还要用呕吐物往上头做些不太体面的装饰,要真是如此,那他可就很难再借到这样一件制式算得上中高档的礼服,也没法再跑去社交场上同中产阶级的女儿们……你情我愿。
“轻点轻点,别晃……”一颗浑浑噩噩的脑袋还在往外倒里头装的水,“哎,美丽的白鸽——”
柯罗诺斯·艾利克扶着人的手默不作声地沿着他的脖子向上移了两寸:“你想清楚了再开口。”“是是是!风从南方吹来的时候,我不该把一只鹰当作鹭鸶!我的错!行行好吧!”
于是私家侦探丢开他,后退半步抱起双臂,冷眼看着这张跑得了城际快车的嘴:“如何?”“跟到半路,再往前是莫里蒂的地界,我可没本事进去。”“哦,你当初信誓旦旦地说全交给你,然后现在跟我说,你突然想起来还要怕费德里科个糟老头子,就动都不敢动,只差尿裤子?”“嘿,小姐,你得明白,我们赚钱那当然要留条命来花呀!你给了好处,我给了情报,这不正好嘛!”
倒也算不上是狡辩。柯罗诺斯给出的价格足以驱使他人四处奔波,但并不足够买下一整条鲜活的性命,或是比现在取得的更多的忠诚心。既然干的活计登不了大雅之堂,要拿道德仁义做标榜,就只是让人看笑话而已。反正这次交易就结果来说,确实是谁都没吃亏。这个人没有说谎。
“不过,真亏你还能跟到半路。”柯罗诺斯状似若无其事地开口,“她身边的那个男人就没为难你吗?”
宿醉未消的可怜人扶着墙摇摇晃晃,走到一半听到这句,龇牙咧嘴了一阵:“哎呦……好吧,看在我们关系很好的份上——哪来的男人啊,那女人身边的是个穿白衣服的金发小姑娘!”
这话说完,他就头也不晕了,腿也不抖了,干脆利落地溜出小巷钻进热闹的人群,彻底消失了踪影。被留在原地的柯罗诺斯沉默了一会儿,没有不顾形象地拔腿狂追,而是靠上墙壁,手指以一定的节奏轻轻敲打砖块。她的搭档应声从暗处走出来,这个人的身高约有一米七八,穿着打扮满是东洋风情,然而厚重的衣角袖口被火烧去一大截,焦黑的织物边缘下满是惨烈的烧伤痕迹。于情于理他都该显眼得很,可情报贩子愣是没有注意到他其实一直在场。
“柯罗诺斯。”他的声音也像是被烟熏火烤过一般,嘶哑得吓人,“你打算怎么办?”“……抱歉,叫你叫早了。我还没想好。” “但你并没有那么多需要想的东西。福克斯·拜斯坦德要是还活着,断不会让洛斯塔·格罗夫纳这么快就现身,也不会事到临头还不守在她的身边。按照你告诉我的,他把洛斯塔·格罗夫纳看得比自己还要——”
“重要。”艾利克家风风火火的大小姐弄丢了意气风发,一时间看上去甚至有些与她全然不相衬的脆弱,“我知道……我一直知道……给我几分钟。”
这个人就安安静静地在心里数秒,等待柯罗诺斯一时失控的鼻音恢复正常。等了五分钟。
“好了,来整理一下吧。洛斯塔会故意暴露自己,大概是因为拜斯坦德先生没能来得及告诉她她的敌人都是谁。”“像是艾莉卡·兰开斯特?她在洛斯塔常去的社交场所安插了众多眼线,动作太快了,快得很是窘迫。”“也不能这么说。兰开斯特小姐一开始恐怕只是不想要践行婚约,当然,要是能顺便抓住格罗夫纳的什么把柄,她也愿意多费点心思……所以洛斯塔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跑了这事,除非被什么人捅出来,否则以她的自尊心,她倒还是要在未婚夫眼前遮掩一二的。虽然再拖久点就说不准她会不会在恼羞成怒下试图灭口了,她一直不太聪明的样子。”
“她的未婚夫,也就是盖恩·格罗夫纳,如果不出意外,他会在十月左右抵达纽约。”“这小子不会愿意平白多出一个人跟他抢继承权,哪怕只是名义上的。不过,老威斯敏斯特公爵的身体状况越来越糟了,只要他够能耐,在来之前摆平家族内的非议,就很有可能当洛斯塔根本不存在。”“显然,他也有动机让她真的‘不存在’。”“呵,他要真有这个胆子,他就该把他父亲的脖子抹了,而不是把刀冲向自己落难多年的姐姐。”
她的语气平平淡淡,不像是在讨论友人的危机,而是在同华尔街的精英们研究股价走势似的:“就将追兵们暂且搁置一边,来谈谈莫里蒂吧。扎根在曼哈顿的黑手党光按国籍分还能划出十来个地盘,来自西西里的莫里蒂家族是异常特殊的一支,是个混黑的就知道他们邪门。哦,对我们来说更简单明了点:他们的背后有女巫撑腰——虽然这也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也就是说,洛斯塔·格罗夫纳躲在狼窝里以避开虎豹。她可实在是胆大包天。”“在狼窝的主人回来前,这确实是个绝妙的主意。你不也没能找到她吗?”“可费德里科·维托·莫里蒂就快从佛罗里达启程了。”“对,不管到时候他是打算帮兰开斯特还是帮格罗夫纳,或是两边都不帮,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洛斯塔一定会陷入更加危险的境地,留给我们的时间并不多,而且——”
“她没能信任我。”柯罗诺斯不由自主地放轻了语气,使这句话的尾调听起来像一句叹息,几乎漏出一点真情实感的失落来,“在她遭遇这一切变故的时候,她宁愿跑进全纽约最可怕的地盘,也没有选择来找我。多可惜啊,我无从得知这段交往中是谁更薄情。谁让我们都有不能告知于对方的秘密。”
一只老鼠唐突受了惊吓,不管不顾地窜出去,一头撞进墙角的缝隙里,残像留在洛斯塔·格罗夫纳的视网膜上。她背对着窗口,长发披散,发丝倒是被木齿仔细而轻柔地梳理整齐,并不见长久卧床而导致的杂乱;手里拿着一本书,只翻了几页,停在序章更前的致谢,没有继续。如今轮到芙洛丽亚担下赚钱供两人花销的任务,家精在早早出门工作之余,仍处处为她的爱人着想,甚至特意按她过往的习惯,照着书店的橱窗展示带回(封面最最好看的)一部畅销作品放在床头,和其他零零碎碎的可爱又有趣的小玩意儿堆在一起,看上去就像是一组提早过头的圣诞礼物。
可她不过圣诞节。她这几年过不了可以与家人一起庆祝的任何节日,于是她将那些附加到日期上、使那些数字变得夸大的额外价值剥离,只留下一日日循环往复、平淡无奇,随处可见的生活。这是她希望的。她希望一种彻底而绝对的寻常,不必有一丝的担惊受怕,能够回到某一个遥远到枪林弹雨也落不到的地方,抛下船锚,停泊。而这一切确实实现了……实现过……一部分。
其实洛斯塔不曾见过她的家乡,尚可追溯的所谓故土,甚至连到达曼哈顿之前自己都去过哪里,现在也不能够给出确切的答复了。阿里阿德涅为忒修斯准备利刃和线团,芙洛丽亚向她献上纯真的本源的爱,那他们当然都能离开米诺陶洛斯的迷宫,不同的只是忒修斯在这之后扬起船帆回到雅典,而她乘坐22.96平方英里的巨轮却不知该往何处去。也没有掌舵的资格。
真实将她打碎,绽开的裂纹花了整整一个月才爬上她的身躯,想要为伤口淌出的鲜血落泪也已经为时过晚。她不能到窗边去,她也的确迈不出步伐,就连转身都做不到。她仅仅是安静地站着——如果现在不勉强自己站着,那这双腿恐怕再也不能够支撑怀中箱盒的重量,而这时候求救的声音早就远去了,自不远处的十字路口奔逃而过,因惊恐而歪曲的音调令对方的性别模糊不清。那可能是一个男人,或者真的又是一个女人,反正直面束手无策的威胁的时候,细枝末节的内容总会变得无关紧要。哪怕在平和度过的时间之中它们不时就沉重到足以压断一个人的脊梁。实在是很奇妙,烦恼本质上也是一种明码标价的奢侈品,就像心怀不满偶尔会与不识好歹划上等号。
很快到了整点,蓝花楹厅堂里的挂钟吐出报时的布谷鸟。多蒂走下楼来,为今晚的简餐做准备。租客毕竟不必分出三六九等,按时缴租的就是好租客,按时缴租又出手阔绰的足以提名1925年度纽约市最佳租客。哪怕洛斯塔不出门则已,一出门就领回来一位娇俏可人的女伴,叫见多识广如旅馆的女主人也不由得哑然半晌,但收入翻出一番终归是好事。新顾客不占位置,为仓促拼出的一张床板付一整个房间的价钱,还讨人喜欢,就更是件好事。芙洛丽亚踩着断断续续的G大调小步舞曲进门来,笑眯眯地跟多蒂打过招呼,分出几个炸得金黄的甜甜圈摆进盘里。更好吃的那款她当然埋在纸袋的更深处,这点小聪明对恋爱中的少女而言不值一提。
接着她转上走廊,推开那扇永远为她虚掩着的门扉,房间之中的洛斯塔·格罗夫纳望向她,失去镜片遮挡的右眼鲜红如血。啊。家精心想。就算洛斯塔没有哭出声,那也一定是很痛、很痛的。
“芙洛丽亚,你喜欢我哪里呢?”
这问题问得促狭。尤其洛斯塔已经为她能够获得的一切答案预先设置了同一个回答。她直视对方的眼睛,想要把那翡翠一般剔透的绿色刻在心里一样用力,放任生涩的感触逐渐强烈到几乎无法承受。美丽的姑娘有纤细优美的手腕与前臂,白皙的肌肤吹弹可破,以及埋在胸膛里的一颗赤诚而懵懂的心,怎么看也看不够,怎么相处也不会心生厌倦,她怎么舍得呢?七月里毒辣的日光晒亮小巧的鼻尖上几枚极淡极淡的雀斑,柔软的掌心好似也变得粗糙了一点。造物主用虚构描述一种独立于人类这一生存方式之外的可能,却又把她塑造得与人类如此相像。她真是不舍得。
“芙洛丽亚,你要明白,你说的这些,除我之外的别人也能为你做到。我也许是至今为止对你最好的那个,但你也不能断言,将来你不会遇到和我一样,或者比我更好的人,对吗?”洛斯塔·格罗夫纳无奈地笑着,目光里满含爱意,话语却条理过分清晰地构筑起坚固的堡垒,如同应对辩论场上的对手,不给恋人一个说服自己的机会,“如果这只是更换一个居所,到别的城市、国家,乃至大洲去就能解决的问题,那我就像我以前所说的那样,希望你能一如既往地陪伴在我的身边,芙洛丽亚,但现在,它不是。它其实从来都不是,芙洛丽亚,在我出生的那一刻起,它就不是了。”
“我是女巫的女儿,芙洛丽亚。我本身就是妈妈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的最为珍贵的遗物。”
“而女巫总是意味着争端,后者带来伤痛和死亡。我继承了这份血脉,但不拥有能力,从其中任何一样威胁中保护你的能力,芙洛丽亚,你同样也没有能够保护我的能力。当我们,我,谈及陪伴,那是在普普通通的生活中,在我们只需要为去看几点的电影再三思虑时才能成立的,现在不一样了。我要忧心的是远不止三十三颗的子弹……我没有办法再像现在这样照顾你了。但是我想徒然堂可以。购买合同上写明了半年的期限,你还可以回去,带着这间房间里你想带走的,除了这个手提箱之外的任何东西。这些就是我现在拥有的全部了,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
芙洛丽亚沉默了许久,常常吐露爱意的这副口舌,因沉浸在吞咽回去的泪水中而生了锈,努力发出声音的时候,就像是夜莺在泣血:“什么都可以吗?”“是的。”“那我要你,洛斯塔,我想要你,我的爱人,我——我心爱的蜂蜜酒,我要,从这一切之中带走你。”
听说幼鼠刚出生时是很干净的。产生这个念头的时候,我正枕在赛丝安塔的肚子上。女人的肚皮很柔软,在她平躺下时稍微凹陷,两边胯骨朝上顶起她一层薄薄的皮肤,我的呼吸把它弄得有些潮湿。我一方面枕着她,手指头在她腰侧打转,一边注视着天花板发呆,后颈略微使劲上仰一点,好让这颗大而沉重的脑袋不至于完全压痛她的肚皮。我担忧要是彻底放松我的脖子,任由我的脑袋沉在她的肚子上,不久之后我就会变得越来越小,变回胎儿,从而被引渡回一片不知始终的混沌。我问她,赛丝,你见过没有诞生下来的胎儿吗?听说远看和幼鼠没什么区别,半透明的血粉色,不到拳头那么大,依我说,那就是电影最初的样子,五脏六腑俱全,蔽体的毛发还没长出来,皱巴巴的皮肤还未撑开。它不好看,也不吸引人。她直勾勾盯着我,盛夏麦粥般的酷暑从她背后一点一滴地流走,最后都只剩下那直勾勾的目光。那目光既不是否认,也不是肯定。我模模糊糊感受到那目光注视着我,叹了口气。唉,胚胎是活的,是仅此一次的试验品,而任何试验品一生下来就是为了去死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一种试验品,男女结合再孕育出下一个没有意识的试验品,没有任何一次活过的经验是能够复制到我们下一代身上去的,只有注定被诅咒的份儿——它只要活,就会有人想让它死。它的母亲从外部排斥它,它的父亲想啃咬它,想吞噬它,下水道想抓住它将它溺死在城市的水流下,而你,多少人在你的背后爱着你,就有多少人在你的背后希望你死。一切就跟电影诞生时一样。卢米埃尔说,“这是一项注定要死的技术”,电影从诞生起就被他的父亲判了死刑!哪还能有什么东西比电影更像人?可它挣脱出来了,我也挣脱出来了,我们逃脱了掌控,从那边逃离到这边,这时依旧有太多人想杀死电影。我们听听他们是怎么说的,教唆犯罪的学校!爱德华·布兰坚称,瞧瞧你们都在这夜幕上画些什么东西!可他们却看不见一张禁酒令造成的真正的犯罪——在它生效的前一天,人人都往福特车里塞满酒瓶往地下室运输,在它生效之后,海洛因与可卡因成为浪子新的桂冠。前一夜,他们是良民;一夜之后,他们是罪犯。还能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我没有说完,一股疲惫的酸痛就沿着我的脖根朝上窜,我不得不支起胳膊肘撑着床沿坐起身,朝后扭扭我的脖子,听得细微的嘎啦声从骨头的间隙里蹦出来。
我被这滑稽的声音逗笑了,赛丝,你听到了吗,我险些弄断自己的脖子。赛丝安塔并不说话,我的手掌覆在她胸口正中央,根根分明的肋骨像河滩上的石头,给予我一种生命的坚韧感。我想,我便是在那个秋天坚信电影不会死,我也不会死,她也不会。电影像一场飓风扫遍美国,所到之处无人不探头张望,蜂拥而至,狂热且不假思索地把自己丢进这下贱的艺术中去,好像在此之前和之后都不再有贫民窟中的人胆敢宣称他在创造艺术。而它,从淤泥,从那眼看绝不艺术的地方诞生,从此人便坚信它要么走向焚化炉,要么走向放映厅,而哪里都是漆黑一片,就像母亲的子宫。因此我的电影其实没有死、它也不会死。我说得热泪盈眶间,她颈间一枚小小银色吊坠垂落在左侧锁骨下方,细链在她优美的脖颈上流出一条银色的小溪,我忍不住低下头吻了吻她。她的皮肤温热,永远温热着,好像那些黑手党私底下运送的酒精和火药都到了她身体里头去。我的眼睛贴着她的颈窝,又觉得困倦,可一闭上眼,我全身的皮肤便结起一块接一块的鳞片,清晨雾气缠上我,贴着我变厚变硬,最后化作蒙蒙一层硬壳覆在我的身体上,我只要动弹一下,这干裂的皮囊就会从我的四周崩裂开,让一个浅粉色的胚胎从中蜕出。
而我确实蜕了出来。在梦里,我清晰地记起这是一九二四年已逝的秋天。
独立日的舞会结束后,我与赛丝安塔的一夜情断断续续维持了数月。整个夏天,我们都在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中匍匐前进。她频繁出现在我的客厅里,厨房里,蒸馏咖啡壶边,单人沙发上,座钟旁。我的座钟也坏了一整个夏天,和外头露天小花园里疯狂生长的野草一样无人想去修葺。一开始我们都以为是我忘记上发条了,后来发现连钥匙都不知道被落在哪里了,于是干脆随着它去,让这屋子里又多出一个昂贵僵硬的摆设品,同那些未被拆箱的诺里斯遗物一起堆在我的公寓中。万幸,赛丝安塔也并不在意这一点。比起往年我频频造访她的宅邸,如今,她的到来反而让我距离她的世界更远了。这并不妨碍我感到愉快,相比私人医生的渠道和那些劣质威士忌,她的到来也总伴随着一瓶接着一瓶的高级杜松子酒与更熟悉的威士忌,过去我戒了酒的那些时候里,可真真是忽视了黑手党间不容小看的暗市交易。他们什么都弄得到,什么都办得到,怪不得人人都说这年头谁能搞得定禁酒令,谁就能掌握美利坚。想想当年波士顿的帕特里克,从酒馆到州议会议员的康庄大道!谁胆敢在他面前说酒精是个坏东西?明明是酒精叫我们人人平等!
对于我不加掩饰地讨酒且不加节制地暴露出我原本贪杯的天性,赛丝安塔难免有些惊诧,“你喝酒是因为诺里斯死了?”她问我道。不知道怎么搞的,我周围的人们都这样认为,有的人说出来了,有的人没有说出来,让我失去了反驳的机会。这会儿,我赶忙抓紧时机纠正道,“我喝酒是因为我想喝酒。今年年初,大概在两月份吧,突然有一天我夜游症的老毛病重犯了……我醒来的时候躺在跳蚤窝的地上,周围都是臭烘烘的垃圾,有双黑色的眼睛盯着我看,手里攥着绞绳,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我们谁都没说话,纽约就开始下雨。我想,他妈的,我险些死了,总有点蠢货以为一个中年白人男性的睡袍兜里都能掉出来几块黄金,而我叫他失望了,他以为我会把他弄到警察局去,所以干脆就想弄死我。我喝酒的时候不犯夜游症,人为什么会夜游?因为我血管里就流着疯癫,我只要比它更疯,它就不会发作。一旦明白了这点……赛丝,就在那个早晨,我突然发现戒酒对我来说就毫无意义……我要拿清白崇高的名声做什么?把我的墓碑也涂成白色的吗?我要是不离开它,我从一开始就不会失去我的电影。”
“那去年圣诞节前后,你说你在……”
“噢,忘了它吧,”我打断她,“忘了它,那就是一团浪费笔墨的垃圾。”她不了解剧本是怎么一回事就像我不了解一个女人对一群危险人物来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一样,这好比我们各自的魔盒,守着它安分守己地才能过活。对此,我发现世间人们总有着一种朴素的愿望,似乎只要弄明白关于一个人的所有事情之后,一切就会变得简单,从此便再也不需要费劲地猜测他人的心思,一切便都能顺顺畅畅地奔向个个都亲昵互称兄弟姐妹的天堂。但是——我的观众们——先生们,女士们,你们真该来瞧瞧如何撰写剧本。当你们学会撰写剧本时,你们总会发现在两个人清清白白彻彻底底地抛出他或她全部的秘密之后,故事便就结束了。上帝一定就是如我这般的人,清楚谜团这东西如跗骨之蛆与生俱来。这道理,赛丝也通透得很。金蔓在这时打来电话,距离我们在中央公园的偶遇已经过去了小半个月,我那会儿惊觉我快把这件事情彻底抛到脑后了,赶紧奔向房间另一头墙壁上的电话机。
“金蔓,金蔓,跟我说说吧,”赛丝安塔就在我的身后,她只着吊带丝裙,挽着一头长发,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把手头稿纸翻得哗啦响,直到翻到了垫在下面的一沓白纸也没停下来,对着电话那头继续说道,“带好你的剧本,跟我说说诺里斯的打算。”
“我记得一些台词,剧本……要带多少?”金蔓的声音隔着电波,比起往日来要更沉一些。
“……几页?有多少就带上多少,要是记不得台词对着念也没关系……对,我很着急,你知道这都要靠一鼓作气。”我攥着纸来回踱步,每跨出一步,我的心跳就快上一分。我确实没法忍受好奇心的折磨,可我不能吓到金蔓。我们简单地交流了几句后确定在金蔓最近的档期结束后到我的公寓里试镜。越快越好,我说。我还有没说的,我任何时候都有时间,为此我可以推掉其他所有和投资人或者院线的谈判。
“你真是擅长说谎,”赛丝安塔轻声说,“我以前好像并不知道。”
我抬起头,“因为我没必要对你说谎,赛丝。”
“那么我便假定你闭门不出是真的为了那团所谓的垃圾,”冰块在她的威士忌酒杯里咣当一声摇晃起来,“而不是……某种懦弱的行径。”
哈!懦弱。赛丝安塔,你可知道老鼠身上真正的懦弱是什么?我望着她笑了笑。同样被我遗忘了好几天的还有我丢在废纸篓里、但并没有真正被运输到纽约垃圾场的那个小纸团,我父亲的来信。这里头有不少蹊跷,哪怕我一开始装作那都是他病到糊涂了才会开始说的胡话——但若是糊涂到那个地步,想必那完美小姐的继母一定会做出些妥善的更正(就像是书本下面不少译者的备注与纠错一样,大作家都难免要出错,更何况我那可怜的父亲)。可她仍旧写,“不得不以这样的方式回信”,据我所知,近几年来我从未给家里去过任何一封信;还有更叫人在意的,“你说自己要去寄宿学校”,不,这同我记忆中的不一样,是我的父亲执意要把我送去寄宿学校的,自从我的生母自杀过世后,我在家中没有一天是不像外人的。这几乎让我愈发憎恨起我的父亲来,他怎能如此单方面地歪曲当年的真相?说谎!骗子!我从来都没有主动说过要从家中离开。十二岁时我分明头脑空空,有人从我的耳廓里钻进脑袋喊上一声便能有无数回音层层重叠填满每一根神经;十二岁时我的同龄人总开始对一切感到愤怒或者好奇,唯有我,既不愤怒,也不好奇。父亲,一只老鼠只要学会吱吱叫便好了。我的父亲喊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我的继母喊我做什么我便做什么,家里的帮佣喊我到哪里去我就到哪里去,威尔斯大教堂的神父喊我摆出什么姿势我就摆出什么姿势。我怎么可能主动向什么人提出要求呢?他又怎能一派假惺惺的模样,到了如今才好像屈尊纡贵般,在死神的长袍后头仁慈地给他的大儿子施以爱意?真是卑鄙!
我不屑回信,那边自然也断了声息,又过了数周,诺里斯的勋爵双亲依旧音信全无,我仍在与赛丝安塔藕断丝连的联系中继续写我的剧本,同时给我所知道的各大知名电影投资人写信,希望能够在影片完成之后得到他们的资助进入各院线放映。当然,如果能赞助我完成影片就更好了。两边的进展都不怎么顺利,电话和信件石沉大海,偶有联系,也多是要求我搬离曼哈顿,回到旧金山那些垄断院线的电影工厂里,成为他们的“明星导演”。我拒绝了。我仍旧坚持每天写剧本。有时候赛丝安塔在我写的时候也在向其他人写信,或是便签,随便什么,我不太看见她寄信,更少见她朝信封上贴邮票,天知道她都是从哪里寄出去的,也许真像传说中那样,靠着女巫的猫头鹰?我们常常肩并肩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只有我手中铅笔头与她的羽毛蘸水笔发出些微摩擦声,我们的手肘时不时轻轻相碰,她的皮肤在盛夏也泛着凉意。我偶有错觉,感觉写到兴头上时犹如交嬅,而真正同她交嬅之时又如同在写作,好像只有在这段时间里,我才能脱离自己的身体,瞧见自己真正的模样,又被他纠缠住,朝身体内侧下坠。想必这也是酒精作祟,叫我分不清昼夜,也分不清老鼠和我。时间进入八月下旬后,金蔓结束她手头上一份小成本电影的拍摄,如约带着部分剧本来访。这时候,纽约的蹊跷事在各大时报上层出不穷,从开春时的连环谋杀案,到盛夏时那群名流们的歇斯底里症,灾厄悠悠忽忽地沿着棕榈叶爬上我们的石滩,每时每刻都隔着服装店的陈列窗逼视我们。这倒可好,我想,至少人人都知道他们是发了疯自我了断,不像诺里斯,连死了都没人知道到底是不是一场意外。如今,真正歇斯底里的是纽约才对,白日里上千顶连凹槽都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帽子聚集在马路中央,有人喊,跟着人群!跟着潮流走!别被落下,别逆着他们来!人人都想住在永不醒来的科尼乡。可是……求求你们睁开眼吧!眼前那些都是传说中曼哈顿不该存在的跳蚤窝。
金蔓来访时我正好在读一则小报,上头宣称沃利大剧院已经安装了中央空调,从此就算是盛夏天,人们也不会因为炎炎烈日而放弃前往放映厅了,是一个妙招,我承认。此时我公寓里的黄铜风扇已经关了好几天,但仍能感到纽约的热度散得比浓绿阔叶更慢,在金蔓进入这间屋子里时尤为明显。“公寓里还有其他人,”我说,“但你不用在意。”刺柏子酒的苦醇叫我徜徉于过去旧金山的烈日下,金蔓也应景地恢复了平日里美国甜心的妆容,这时似乎有些被弄糊涂了,“您今天看上去倒跟旧日子里没什么区别,导演。”
我耸耸肩,“请进!请进,拿着你的剧本——拿在手里,或者给我都行……你还记得吗,金蔓?记得诺里斯喊你来试的角色台词吗?”
“烂熟于心。”她仍在微笑,把剧本递给我。第一页是白纸,上面连标题都没有写,她那双眼睛似乎看穿我的困惑,补充道,“诺里斯先生没有把全部的剧本都给我,其实他说这部电影连标题都暂时不能透露。因为这是个秘密,他不想被任何人提前知道,以防报纸走漏风声。”她误会了我没有立刻翻开的真正理由。我捧着这沓剧本,它薄薄的,边角微微卷起,并不完全是一本完整剧本应有的厚度,自然,我知道诺里斯只给了她一部分……这会是何等奇妙瑰丽的一部分啊!我在金蔓扭头放下肩包的那一刻跌坐进身后的摇椅,那沓打字机一个一个字母印出来的稿纸也被我拍在一旁的圆桌上。我瞪着它,撑着额头,一颗心脏呼之欲出。
我并没有像我料想的那样迫不及待地翻开那叠纸。我想,在这会儿,我幻想那是一个才华横溢得叫全天下的剧作家都自叹佛如的好东西,只要我不翻开它,它就可以是不存在的。
“开始吧。”我低声说,甚至有些气若游丝的。我觉得我的头颅已经被套上了绞刑架。只等金蔓出声,只等金蔓把那些字母念出口,我迟到的一败涂地就要前来嘲笑我了。
金蔓摘下藤编帽,挂在一旁的衣帽架上。她捋了捋耳后的头发。她抿抿唇。她抬眼看我。她的眼神变了。那双蓝眼睛不再是调侃的、笑意的,那双蓝眼睛变得平坦,但正因为是常人不可能拥有的、完全祛除了理智后的平坦,才叫人感到似曾相识——
我们同时深吸了一口气。
她说:“……这一切都是你的错!是你,仗着爱情的名义把我从伦敦带走,从此我便再也无法成为一个歌唱家了!”
她说:“若不是你,如今我一定还在考文特花园剧场中央的聚光灯下,每一夜、每一夜、每一夜,都有我最爱的鲜花与欢呼,每一夜,提琴手与钢琴家争先恐后地向我跪下,祈求我的声音……每一夜、每一夜!”
她说:“我为了你而葬送了我的梦想,如今,你却说我是个无病呻吟的疯子,要把我送去那活死人呆的疯人院,日日夜夜都被绑在结了霜的湿床单上,像头野兽样嚎叫!我恨你!我永生永世恨你!我可从来都没有欺骗过你……我的这颗心有多么爱着你,就有多么恨着你!”
她仍旧是美国人钟爱的模样,她是金发的甜心,人人都觊觎她的美貌,除此之外便不再看见她身上的任何东西;可她想成为一个真正的女演员。我们的花瓶金蔓哟,她就好像……她就好像是那个女人。在此刻,她仍旧甜美,却比平时更危险,反射出淬着毒般的华美。我知道她这时正在“成为他人”。但……不光是成为某个虚构的“他人”,而是成为“那个女人”。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我掌心冒出冷汗,被我压在桌上的稿纸变软了些,我仍旧没有翻开第一页。
真他妈的活见鬼,诺里斯,见鬼。
我只字不言。点点头。
她说:“这是第一场。”
她说:“这后面还有一场,诺里斯先生说也很重要……”
当然很重要。每一个词儿都很重要。诺里斯当然会这么跟你说,因为我也这么觉得。金蔓低下头。她的声音压得不可思议的柔软。
她说:“雷……”
她说:“光是努力、努力、再努力,光是这样活着是不够的。”
她朝前跨了一步,逼近我。我的摇椅发出一记长长的嘎吱声。
她说:“站在这里,不要动,雷。”
声音轻得像耳语,手却抓住了我的椅柄。她是真的在用力,因此透过白皙的皮肤,我几乎能看清楚她的血管。她的热度传过来,外衣底下我的皮肤开始发抖。
她说:“我的好男孩,听着,把我刚才的那句话重复一遍——”
她模仿得努力,蹩脚,但我认出了东伦敦的口音。熟悉且遥远的,在我尚未开始记事的幼年时代,在母亲情绪失控时偶尔窥探到的一隙真相,属于她血脉的不加掩饰的真相。
她说:“……光是努力、努力、再努力,光是这样活着也是不够的,你必须记得清清楚楚的。雷。”
我望着金蔓。我点点头。
“可以了。”
我仍然没有翻开那沓剧本,但我在等最终的答案。我臆想的绳索并没有勒住我的脖子,绞刑架的木栏也并未落下,取而代之的则是曼哈顿的大雨。凶猛的雨点朝我袭来,霹雳啪嗒地在窗外大喊大叫,叫屋子里变得份外沉寂。时间又过了一小会儿,我干巴巴地说,“……谈谈你演的那个角色,谈谈你是怎么看待她的。”
“伊芙琳·爱希,”金蔓露出迷人的微笑,“噢,导演,依我说,她是一个爱的疯子。”
金蔓离开后,赛丝安塔从卧室里走出来,我猜她听见了全部的过程,但并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我转过头,望着赛丝安塔,整个人都在止不住地剧烈颤抖。不知不觉地,我在她吃惊的双眸中看见自己泪流满面,于是我也同样快乐地吃惊起来。
“那不是垃圾。”我低声说,“那些不是,你明白吗?赛丝,你明白吗?”
纽约入秋后,我开始着手重写《皆大欢喜》的剧本。前些日子来,它都以旧金山赫赫有名的罗伯特·诺里斯为主角,如今却因我从金蔓那儿窥得的一丝秘密而变成了另外一种模样。罗伯特·诺里斯奉为天才之作的、叫他在离奇死亡之前都在四处奔波的、不惜隐瞒我也要将往昔电影帝国最强班底重塑起来的那个梦,竟是我未曾写到结局,同他一齐坠入河流的老鼠的电影。这样一来,我便不得不重新回头去思考——诺里斯死时究竟在寻找什么?显然,金蔓也远远无法达到他理想中能够饰演“伊芙琳·爱希”一角的要求。眼看我的挚友比过去大半年里的模样要离我稍许近一些了,但仍旧,我不能说我完全理解他的想法,也依然不清楚他死亡的真相。先前那个香烟女郎是怎么说的?他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演员,甚至宁可去相信那些若有似无的流言,寄希望于传说与神话。那么……具体些说,究竟是什么传说与什么神话?他的私人医生给过我一个名字,图兰朵,他们说,是一家开在中华街街口的古董店。那种地方向来与诺里斯的偏好无关,让这消息看上去有些可疑。谁知道那会不会是东方黑手党的阴谋?我并没有立刻追踪下去,反倒把这念头放在手边,一边仍磨磨蹭蹭地改写着我的剧本,每隔几天收拾一些诺里斯搁在我这儿无人问津的遗物。由于他的宅子早就被那些参加葬礼的人搜刮过好几次,留下的大都是些无关大雅的东西,譬如抽到一半发霉了的雪茄、锈迹斑斑的黄铜谱架、一本《公爵夫人之书》,还有更多东西都在那几个未开封的大箱子里。整理遗物和重写剧本、回忆上个冬天我的手稿里究竟写了些什么一样,需要人耐下性子,绝不能心急。可这时,哪怕我刚刚从剧本的第一个词开始落笔,大刀阔斧地重新搭建整个故事的框架,距离最终成型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我也已经隐约看见胸中升起一个模模糊糊的、应有的雏形:它必定包含着遮遮掩掩、衣不蔽体的老鼠,又含着每一个故事里惹人喜爱的富有浪荡子。上一个隆冬我未完成的、不知如何填满的后半截故事,如今却因诺里斯之死显得不再束手无策。现在,哪怕仍有许许多多空白的碎片杵在我的面前,也无法成为我不去写完剧本的借口了。这是我的使命,我必须完成的使命,哪怕往后它的诞生不再有罗伯特·诺里斯本人的参与,也将生来具有他的一束光,并且坚硬,结实。我甚至坚信,一旦它完成了,未来任何口诛笔伐都无法伤它分毫。有了这使命后,我的落笔比起先前畅快了不少;我原以为被我远远抛之脑后的关于老鼠的故事,也又一次间杂在诺里斯的故事之间自然而然地落在纸面上。大抵上,任何一次成功远航也许都是这样开始的——我搁下窗帘,褪下缠绕在我皮肤上、背脊上、眼睛上的薄膜,我仍有许多待确认的秘密,但如今它们不再是挡在我前头的冰山,而是悬浮在我上空,指引我掌舵的天狼星。这是属于我久违的娴熟,一切都在这个秋天回到了一九二零年之前——我仍旧喝酒,甚至酗酒,可我不觉得难为情。痛快灌下的威士忌扯开我的喉管,让我的呼吸变得更畅,乃至销毁了一个粗鄙的我的存在,而火辣辣地向夜空敞开。我开始了航行,而电影……真正的电影则从远方悠然漂浮而来。漂向我。
停笔的时候,我继续给那群精明过头的家伙们打电话。我向来不擅长推销自己,更何况是拉下脸来推销自己的新剧本。赛丝安塔有时在旁边听着,耐心比我还好,我想也许我应该干脆把电话交给她——谁都看得出来她是个更优异的谈判家。但她似乎和听筒另一边的人一样,对于目睹我参与进去的整个过程乐此不疲。他们并不明白——我在幼年学会站上舞台展开四肢放大声音逗人发笑,步入少年时懂得躲在面具后走入单束灯光下用他人的喉舌说话,成为男人时则终于走向幕后编织谎言,但若要我真正和人打交道,我只得硬着一条拙劣的舌头,发出叫人不悦的声音。往年,这些与投资人打交道的活儿都落在八面玲珑的诺里斯身上。他富有,与他们同一个视角看待这个世界,所见所闻叫普通工人连梦中都不曾畅想,于是他也最清楚他们那种人的劣根性,三言两语便令他们个个都自认慧眼识珠。但私底下,诺里斯总是同我破口大骂那些蠢货,恐怕这辈子连真正的胶片都从没碰过。你瞧,我们业界的人其实从头到脚都一样。他们总能抓住各种时机,热情而慷慨激昂地向你描述他身上各种难以定义的弊病,那是创作家的怪癖!那是天才的病根!那是叫人痛苦的、但是开出花来的恶的种子!好像只要你听完一种了,这弊病也便能在他身上迅速结痂痊愈,从而成为一枚钉在衣领上、足够跨入艺术这一殿堂的勋章。随着你同他们交往的时间拉长,这些勋章便越来越多,久而久之,你也就分辨不清他们究竟是在把你当做神甫忏悔,祈求你用一记艳羡的感叹治愈那些伤口,还是假借着忏悔的蝉衣对自身无数丑陋的弊病大放厥词、引以为傲。不出意料,这电话从中途起就变成了那旧金山投资人单方面的滔滔不绝。这样的对话不亚于过去强迫我去的每一场交际舞会,我不禁感到疲惫极了。
“……你的投资人怎么说?”赛丝安塔问道。
我搁下电话听筒,摇摇头。女人一挑眉,一脸啼笑皆非,意料之中的表情,“没有成功?”
“……没成功,还是个见鬼的自大狂。”
“看起来你们彼此彼此。”她笑道。
“别闹了,赛丝,让我靠一会儿。”我歪过头,脸颊刚好抵在她裸露的手臂上,她肩膀上有一小块凸起的骨头顶着我的太阳穴,分不清楚我们究竟谁的皮肤温度更低。我顿时困得几乎睁不开眼睛。“怎么会那么困?”她低声说。我嘟囔了句什么,但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回答了什么。我想这狼狈应当归功于赛丝安塔不在的那些夜晚,我又开始频频复发的夜游症。它过早嗅见冬天的踪迹,不再甘心蛰伏于我的梦里,和我的过往一起卷土重来。我就着酒精的猛劲顿时昏睡过去,以至整个人都从摇椅里朝前跌落,打翻了刚被堆在我书桌上的两个大纸箱。我陷入僵死般的睡意,四仰八叉地躺在地板上无法动弹也说不出话。她的声音隐隐约约地喊,怎么了?我答不了。我看见一双眼睛,一双蓝眼睛,赛丝的眼睛,我看见一双手,赛丝的手,她捧着我的脸,我看见漫天飞舞的纸张,打字机的痕迹、诺里斯标志性的花体字、空空如也的信封、还有许许多多张看不清楚收件人的信。女士!我该开始做梦了,做廉价的梦,做一个在你怀里不再夜游的夜游者的梦!
我一连睡了十多个小时,什么都没梦见。看样子,想在梦中寻找线索是多么徒劳的期望啊!又或者,我只是在梦中梦见自己在没有梦的夜里?我醒来的时候,赛丝安塔已经把毯子抱来了。我仍旧躺在地板上,倒不至于在初秋的晚上冻得瑟瑟发抖,但也绝对谈不上舒服。我说我有点饿了,她把桌上用纸裹得紧紧的冷三明治丢过来,我周围仍旧是撒了一地的信,全部都是诺里斯的信。我说谢谢。她什么都没说。我想我确实喜欢她这幅模样,不装作一个美国好妇人,也不总是完美无瑕。我坐起身,靠着背后桌脚,就着半杯冷咖啡塞下那个三明治,又与她分享了烟盒里最后一支细烟。我们沉默地你抽一口,我抽一口,那支烟在我们之间划出忽明忽灭的火光,越来越短,最后被摁灭在烟灰缸里。我们接着又一声不吭地喝起酒来,两个不同大小的玻璃杯,各自给对方倾满,喝掉一大半,再倾满。房间里只打开了一个落地灯,因此稍许有点光线,足够我们看清彼此,看清地上的信,但不足够打消我头脑的昏昏沉沉。诺里斯有很多信,我说,他这样的人总有数不清条人际关系需要靠这些小小的纸片来维护,就像你一样,赛丝,你们本质上都是在做人的生意。更多的就不好再说啦。若要把人的生意做大,那就不能做一个有德行的人,要是又想做生意,又想做一个有德行的人,那可就太痛苦啦。所以华尔街的人从来不讨论德行,电影工厂的人也不讨论德行,想必黑手党也只用义气来代替德行,就是为了避免那种无休无止的道德的审判。
你也是,大导演,她懒散地回答道,话语里平铺直叙的味道多过常人的轻蔑,没有人,你靠什么来维护你的声名?
我不要声名了。我说,声名什么都没给我,维护我的声名反倒把我毁了,你瞧,归根究底我还是没从那些个舞台剧中走开,这些年来,我给自己换了个空心木头台子,把它越搭越大,越搭越薄,直到我站在另外一束聚光灯下面。瞧着我的人依旧跟从前一样,要么给我鼓掌,要么向我丢酒瓶。最初,声名叫我误以为自己抓住了只有我才能掌控的世界,到了后头,声名却让我离开了我。
赛丝安塔没有接话,她俯身捡起一两张散落在我旁边的信。我此时瞟了一眼信纸上的落款,罗伯特·诺里斯熟悉的花体字,我没有朝上看更多。好奇心与罪恶感左右拉扯着我——一方面,我告诫自己这是诺里斯的遗物,之所以这些私人信件会存放在我这儿,无非是因为他生前仍旧年轻,从未想过要提早立下遗嘱,他的双亲又远在大洋彼端音讯全无,因此曼哈顿的警方实在不知如何处理,只得把我当做一个体面的垃圾场,一股脑儿地全部要求我来处置;另一方面,我又确实想知道他在隐瞒着我四处沟通的那几个星期里,是否通过信件和其他人谈论过关于电影的事宜。电影必须成型,《皆大欢喜》必须在缺少了罗伯特·诺里斯的情况下仍旧代表着罗伯特·诺里斯,如此一来,我仍和过去的一整个春天与盛夏一样,需要探寻诺里斯剩下的秘密。
“姓法尔的人倒是挺多。”赛丝安塔冷不防地在我身旁出声,我转过头时,她扬了扬指间的信纸。她拿枪的手在这会儿不可思议得轻柔。
“这信有点意思,你要看看吗?罗伯特在跟一个姓法尔的人打听一个女人的死。”
据我所知,诺里斯只认识一个法尔。这个法尔此刻正瞪着赛丝安塔,好像他是今夜才第一次遇见她。法尔在纽约是那么常见的姓氏吗?我想,真是个可怜人,法尔的周围有什么人死了吗?可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夺走了赛丝安塔手中的信纸。我从前从未做过如此粗鲁的事情——哪怕我也向来谈不上什么彬彬有礼的绅士,但从女人的手中夺走什么东西……向来只有她们掠夺我的份儿。我滑稽地捏着那张信纸,用力之大几乎将它从中央揉成一团,可我却注视着赛丝安塔。她也不愠怒,反问我道,“你都拿过去了,不准备读一读吗?”
如果不是因为在此之前我从未拆开过这个纸箱,而赛丝安塔也对那份剧本中的真实内容一无所知,我简直就要怀疑这是她故作严肃的恶作剧了。但十几年来,我从未认错过诺里斯的字迹;信纸摸在手里也是他常用的特制款式,显然这是一封在他死前尚未寄出的信,而这封信的收件人恐怕并不是此刻的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我僵持在原处,只觉得自己像是很多年前站立在船头,看着自己远渡重洋,即将跨上但尚未跨上的那片土地时久久观望的心情。我雀跃得汗毛直立,但同时也恐惧得几近跪倒。
我把信纸朝内侧对折,递回给赛丝安塔。我不读,我说,这是我不应该碰的关于诺里斯的事情。然而就在我说起这句话的时候,我迟迟想起在盛夏正午的浓浓烈日下收到的那一封来信,信封表面来回涂黑的一长条字迹下方才写着我的住址,用的是和信件里完全不同的墨水,仔细想想,甚至连字迹都不太一样。如果……如果涂黑地址的人并非是寄出这封信的人,而是由于在抵达纽约后,原先的地址无法送达,刚巧诺里斯宅邸那儿的邮递员又知道我是处理他身后事的指定联络人……
那么原本应该收到这封信的人是诺里斯才对。这是一封寄给诺里斯的、却是写给我的回信。
“……给詹姆斯·法尔,我亲爱的父亲。我已经多年没有向萨默赛特写信,希望最近频繁的来信没有太过叨扰……”赛丝安塔轻柔地念道,我抬起头,看见她重新捋平了信纸,旁若无人地朗读着上头诺里斯的字迹。她说罢扭头看着我,“诺里斯的信件真是写得漂亮,叫我忍不住想读一读。”
一阵阵羞愧的热度涌上我的脸,但更多地,我想,是赛丝安塔给我带来的解脱。这是我爱她的原因之一,那就是我可以承认自己神思恍惚毫无长进,但仍身且由己。我站起身,背对着她,走向停摆的钟,她往下念,念得不紧不慢。
“……自从上一封信后,我还没有收到你的回信,可这并不妨碍我同你谈谈这些年来我的生活。我从旧金山搬到纽约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不再拍电影了。我想也是这些时候里,我愈发开始回忆起曾经关于我们的往事,还有母亲。一九二四年年初,在一场舞会后,我跟我的朋友罗伯特·诺里斯说,全天下都不会有一个女人比我的母亲更适合当女明星了。他当时喝醉了,一定不记得我在说什么,而我的脑袋也昏昏沉沉的,完全不知道为什么我要同他提起那些疯狂的往事——谁知道那群家伙往水烟里添了点什么东西呢?自从禁酒后,人人都想在别的地方找乐子。于是我告诉他,如果说时隔多年,我还能再写一部电影出来,那么那一定绕不开我的母亲。一个年轻时美艳四方,最后死于疯狂与自杀的人物,谁能比她更传奇呢?在这儿,没人能比得上她。你瞧,过去我总是试图装作她不存在,这是我从你身上遗传到的最显著的一点。但现在我要同你谈谈她——上一次我们谈了什么?我离开了你们,我去了寄宿学校,然后是剧团,我随着剧团来了这儿,我开始拍摄电影,我成为全美上下谈及电影无人不知的导演,没错。可我还想知道她当年究竟是怎么死的,人人都说她是自杀,可诺里斯(如果你知道我们前些年的电影,那么我得告诉你他是我身边最得力的赞助人和片场负责人)却说他托人查遍了那年的记录,没有任何关于自杀的记载,只有报纸上一小块不起眼的讣告。”
念到这里,赛丝安塔顿了顿,她转过头看着我,我什么都没说,于是她继续念了下去:
“我要写一部电影,在这之中,我必须知道伊芙琳·爱希之死究竟是什么样的?如今我只能靠着缅想,去假定她的死一定就像美丽的奥菲莉娅——这是我能想象的关于女人与溺死的唯一画面。但她唱着歌吗?她疯狂吗?她编织花环了吗?她死时穿着长裙,像原本就生长在河流中那般惬意吗?我不知道,父亲,这是我唯一的疏漏,在我的剧本中,这是唯一饱含想象,因而显得像童话般的部分。”
诺里斯写得太拙劣了。我想,他一心觉得自己写得好,可他写得未免“太好”了。他忘记了我可没去过剑桥,从不会用诗歌一样的语言给家里写信,他忘了我们说起话来彼此刺痛彼此挖苦,但因此也不会像他的家人那样习惯性地使用语言粉饰它的寡淡。这是平常家庭里的生活,我活得太像他,可我父亲不是。
“你说很高兴能看到我的信,这些年,你甚至都不知道我住在哪里。我不知道——我不记得了,当年我从家里离开时说的话……但我很高兴能同你说上话,父亲。只是在我回去之前,我先要完成在这里我和诺里斯必须共同完成的事情。我要和诺里斯将垮掉的帝国重新建立起来。为此,我需要你的帮助。落款:雷蒙德。”
我从不在他面前喊自称雷蒙德,我想。赛丝安塔收起手中的信,在地上寻找空白的信封,好把这信再一次物归原处。她找信封的时候我也蹲下来和她一起找,但其实我们都在找更多来自远洋那头的信件。你要知道我的父亲在说谎。我说,我从来没主动从家里离开过,我母亲把我送去孤儿院,后来,我父亲又把我送去寄宿学校,可他却说我是自己要求离开的。诺里斯冒充我给他写信时,他甚至还想说服我这一点。
是你要求自己离开的吗?她问。
不是,我重复道,我那时候什么自己的念头都没,我从没提过要自己走,一定是他在说谎。
你们要么有人在说谎,要么有人记错了。
人会把如此重要的事情记错吗?
赛丝安塔不答话。她的长发没有挽紧,这时有一绺头发从耳根后滑到脸颊边,我注意到她曾经颈间小溪般发着光的银链不在了。女人总有成百上千件首饰,也许她今天也只是偶然换了下来。她注视着我,和曾经一样。
“也许会,也许不会,我不知道,”她说,“但人总会搞错一些事情。如果那是你的记忆,那么你就只好相信它了,相信它的时候,它就是对的。”
纽约进入秋天,我缺席了九月在中央公园的马术赛,而赛丝安塔说她已经订购今年的帽子,不出席未免太可惜,于是独自和其他的同伴赴了约。那之后直到十月初,我们几乎都没有见到几次。好像那一晚解开的关于诺里斯的秘密太沉重了似的,我从来没想过她也许根本不想离我那么近。当我仍旧是个谜团时我就是一部没有结局的电影,一个打造好的谎言;当我被揭开的时候,她应该也看见了那只吱吱作声的老鼠,于是那猛狮也该掉头去找真正同她相称的情人了。我还没有告诉她,九月时所有我能找到的投资人都拒绝了我的请求,更糟糕的事情在于,如今已不比一九一四年,被影业工厂垄断的院线也朝我关上了门,彻底拒绝个人出品的独立电影在纽约排得上行列的放映厅里上映。换句话说,即使我的储蓄能支撑我租用器械完成拍摄、好心的演员们愿意降低片酬接受我的邀请,最终它也无法真正投影在荧幕上。对于几乎已经完成剧本初稿的我而言,这着实是一个沉重的消息。我走在前往美分剧院的路上,这两个月来他们经营不善,如今转手剧院的消息上了各方小报,可没人想接手。那是个过时的小剧院了,自从索福克勒斯剧团也从那儿离开之后,目前上演的《皆大欢喜》也反响平平,几乎坐不满半数,他们早就有想法要把剧院转手出去,如今终于下定决心。我给剧院老板打了电话,约他在今天谈谈剧院的事。
“审判就要来了!”
没错,我想,这审判也该来了。声音像是一颗丢进人潮的石子,激起层层涟漪,走在我前面的一对恋人看上去被这古怪的嘶喊声吓到了,以至男人更加坚定地抓紧了女人的手,低下头来窃窃私语。他们一高一矮,一个丑陋一个美貌,都皱着眉头,一副嫌恶的表情,看上去是何等的不般配,以至于显得有些滑稽可笑。我不禁想起赛丝安塔,倘若我们结了婚,三十年之后我们是否还会产生如现在这样说不清道不明的、比起感情而言更类似奔赴战场、打下闪光灯、剪辑胶片时的激情,是否还会至始至终对一个固定不变的对象产生源源不断的渴求。生活从来没有教会过我爱情,生活在我母亲之后教会了我父亲婚姻,而爱情始终都是教不会的。我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们在我前方唾沫横飞,大抵上都在说那喊话的老头不知道是从哪来的、天知道他身上是否还残留着哪怕一丝体面、瞧他的袍子多么破烂,比起神父而言更像是从疯人院中跑出来的魔鬼,亏他还没被手中十字架灼烧。我在这时才意识到那个站在街头中央展开双臂喊话的人是个神父。审判就要来了!他反反复复地说,每一个从他身边路过的人都像是要被那双干枯发紫的手束住,于是他们个个都加快步伐,绕着弯纷纷从他身旁逃离,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中央,人群竟以那神父为中心从两侧敛开,又在经过他之后在他背后汇拢,以至他看上去就像是个疯疯癫癫、来自地狱的摩西,劈开人流。审判就要来了!他一个接着一个地劝说来人该要敬仰上帝,建立方舟,好让男男女女与动物们在末日来临之前上船,躲过旷世之灾,但他说得最多的仍旧是审判,审判就要来了!这话把我带回一八九九年的威尔斯大教堂,审判就要来了!神父在我身后低声耳语,唯独虔诚才能叫主怜悯你,拯救你!撕裂般的痛楚随之而来。那是一道伤疤。我想,我停下脚步。就跟此刻眼前那可怜人朝我伸出的左手掌心中的伤疤一样,一道狰狞的贯穿伤。我不知道是痛楚在先,救赎在后,还是说他们是同步降临的;痛楚即是救赎,因它将会让往后所有灾难不再称得上是真正的灾难。我低下头,凝视着那双眼睛,“神父,我同你一样。”我说。
他分辨不出颜色与神采的眼睛仍死死地盯着我,向我摊开手掌,嘴里嗫喏着:审判、审判、审判!
我握住他的左手。“上帝会审判你们的,”我说,“信他的人被他拯救,信他的人被他审判,能审判我的只有我的上帝。你如果信仰我,我即刻便可告诉你你已经接受了我的审判,而我原谅你。”
我的话引来周旁人戏谑的笑声。他们先是笑那神父,如今又笑我,他们从那神父身上探得一二三点踪迹,说他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疯言疯语,言辞间将人看作废物;他们又从我身上探得一二三点线索,说我目光涣散、胡茬冒青、前言不搭后语,话里话外把我当成另一个骗子。人们心中总怀有坚定的信条,这信条叫他们将天下划分成三六九等,各有各的方法,各有各的道理。黑皮肤黄皮肤白皮肤,红头发黑头发金头发,再把头拧过去看看大陆的另一侧,名字里有铁匠的富豪与出身贵族的穷光蛋,强壮的男人与聪慧的女人,这跟你在哪没关系,直到世界上只剩下最后两个人,他们也总能拿出一套自己的理论来将对方打入下等人的行列,财富、出身、地域、姓氏、学识、品味……即使看上去那些条件千差万别,但每个人都在这街上试图证明他人低人一等。三六九等是支撑人存活下去的核心体系之一。我冲他们微笑,缓缓竖起中指。这下,那无数道嫌恶的目光同时投向神父与我。我回过头来看着他。熟透了!我耳旁响起某年盛夏天在教堂后院的草丛间神父的低吼声,熟透了!烂透了!真叫人恶心!我一只脚上的鞋子掉了,踩在一颗熟得爆裂开的杏子上,脚底板和脚趾间湿哒哒黏糊糊的,他仍在说,熟透了!烂透了!就好像熟透了、烂透了的不是果子,是我。
“你接受我的审判吗,神父?”我说。我紧紧抓着他的左手,看见他涣散的视线终于在我的脸上聚焦了短短几秒钟,很快又移开了。我一放手,他便立刻转头去寻找他人,灵活得像一条鱼,“审判!审判就要来了!世界末日就要来了,听听我说的,求主垂怜!”
一股飘飘欲仙的醉意在这街头笼罩我,一时间我竟分不清楚这到底是纽约人来人往的街道,还是徜徉在海洋上巨轮空无一人的甲板,星空在白昼惊然乍现,而振翅的鸽群如绵云落下,看呀!审判该来了,让世界末日也跟着一起来吧。即使末日来临,这世界也不会有任何变化。欧洲的那些人儿闹哄哄地弄脏弄乱了自己的土地,于是揣着一颗颗活蹦乱跳的野心跟随着船队与浪潮原封不动地攀上这儿的土壤。这儿便成了他们眼中俗气的乌托邦;它由于开化迟缓又基于杀戮,被健忘且衰老的远方文明所抛弃,但同样地,它像任何一个野蛮人的婴儿一样强壮,在金矿与黄沙上无畏地开采出从未根植于此的乌托邦。他们忘了,世间从没他们想要的乌托邦。他们去了哪,便摧毁那儿的土地,塞满影院剧场、高级餐厅、伍尔沃斯大厦、福特汽车、纺织机器、卷烟厂,在焦虑与狂喜的交替中创造新的烦恼。世界末日来了一遍又一遍,在不同人的头上反反复复,如今又要来了,有什么可稀奇的!我瞧这世间确实是个真正的乌托邦,因人们竟能忍受它毫无变化并也如此生活着。
我把路上神父的怪事告诉了美分剧院的老板,他啧啧称奇,说那神父或许是个当好演员的料。我和他一同笑起来。比起一九一三年我们刚刚来到纽约时,他的模样在这十几年中迅速衰老了不少,鹰钩鼻的阴影比往日更深,肩膀变厚了不少,一双下垂眼总是微微眯着,不熟悉的人总觉得他下一刻就会开始打瞌睡。如今,他一半的头发都间杂着花白,我想他一定盼着那头棕发赶紧一夜间全部变白,看上去也比如今要好过不少。青黄不接的时刻是最糟糕的,好像我们眼中的人要么年轻,要么衰老,夹在当中的人既不好宣称自己仍旧年轻,又不想过早地跨入年迈的队伍,落得个尴尬不已的下场,好像人人都要经历的这段时间压根不存在似的。我坐在他对面,竟然对他肃然起敬起来,因我知道未来我也将步入这个时期,不会比他体面多少。他如今仍用着多年前诺里斯送的那套骨瓷描金咖啡杯,一把珐琅勺,不禁令人感叹即便剧院落得如今险境,他也将往日情分放在前头。我正犹豫着该如何开口,他却先把杯子推到我的面前,“罗伯死了之后,你怎么样?”
“我在写新电影的剧本。”
“好,好,你当年从索福克勒斯剧团离开时几乎落得个千夫所指的下场,人人都说你是个叛徒,那时候我把他们都挨个儿揍了一遍,说法尔小子是该飞了!那时,罗伯和我从你身上看见了一样的东西,现在,我也看见了一样的东西。”
我想到这些年来的困境,不由鼻子一酸,只得低下头,看见那咖啡杯的刷金内壁,它保存完好,这些年来,想必也并不经常使用,而被新主人小心翼翼地保存着。我更觉难以开口,可我今日来便是为了说这番话的,“……说实话,我碰到了些困难。”
“如今?我们的大导演还会四处碰壁?”
“不比当年。”我摇摇头,“你知道我们的一切都留在旧金山了。在纽约,我就跟个初出茅庐的人没什么区别,如今甚至找不到一家愿意接受我的放映厅。”
剧院老板笑了,“这话我倒是熟悉,你知道一开始我为什么会把这小破房子亲手改造成剧院吗?所有剧团都拒绝我饰演约翰,于是我说,那我就要成为剧院的主人,往后每个来这儿的剧团都要先由我瞧上一番,而只要我想,我就要站上我的舞台,成为我想成为的人,谁都拉不住我。”
“你愿意把剧院改造成放映厅吗?”
他沉默了一会儿。我几乎立刻就后悔了。这是孤掷一注又万般冒犯的请求,他有可能立刻就把我从这儿踹出去,并且再也不准我踏入美分剧院一步。如果他想踩上潮流的节奏将这儿彻底改造成放映厅,美分剧院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日薄于西山。我自觉粗鲁,但此刻也只得硬着头皮求助于我最后的希望。
“不。”他放下了手头的咖啡杯,果断地回绝道。我却松了一口气,这答案虽然仍叫人心头沉重,但至少也不算是最坏的结局。我嘟囔了一句对不起,算作是声过得去的道歉。谁想到他竟然笑了,“噢,法,但我没想到你竟然走投无路到了这种地步。”
“确实是走投无路了,但我必须把它拍出来,我必须……”诺里斯与我彼此欺骗彼此隐瞒,就为了一部该死的电影,为了一部试图拯救我,也拯救他于深渊的电影。如今他已经死了,我决不能让电影也跟着死。它可以不用受到万人追捧,可以不再把我们带回帝国的王座,但它,哪怕往后隐于电影的历史、隐于我们履历的长河,也必须从空空如也的舞台下方破土而出。
“你还有个办法。”
我的心跳漏了一拍。我难以自禁地握紧了拳头,他眨了眨眼,“你忘记了《绳索》吗?”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在这时候提起那部饱受批评的戏剧,那是我结束旧金山的拍摄之后唯一一次将故事带回到舞台上,它有近四个小时那么长,是在默片之后我第一次写了大量对白的剧本,也是我戒酒时期的最后一部作品。它当时没有在美分剧院上演,对这小剧院而言可谓是不幸中的万幸。我并不想过多回忆起当时铺天盖地的恶评,只得委婉问道,“《绳索》怎么了?”
“你不是只有电影。”他说,“你可以回到舞台,回到戏剧。不少旧金山出品的电影正是由剧院里头大热的戏改编的,如果当今你走投无路,你可以替自己造一条路出来。”
最后的罅隙并未完全被堵上。我抬起头,上方剧院后方熟悉的、赤裸的、光滑的灯泡在我们头顶天花板上悬挂着,它发出昏黄但是足够明亮的光,就好像我们刚刚来到纽约,惊叹着这城市的同时蜗居在剧院硬床铺上啧啧称奇时的光那样,它远远不如后来片场拍摄用的聚光灯那么耀眼,甚至也不如旧金山的太阳温暖,但很长一段时间里,它同电影一样,让我忘记我。
“美分剧院可以在如今那老剧本《皆大欢喜》之后归你使用,让我瞧瞧,上一份合约到十二月初结束……你不能把它改成放映厅,法,但你可以用你的剧本拯救它,同时也拯救你自己的电影。只需要一次成功,只需要一次让所有人看见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的回归——
“那么,便不能有人再拒绝你的要求。电影的世界便又将回到你的脚下。”
之后,我在两个星期内谈妥了美分剧院的使用权,与我们的老朋友一同成为它的合伙人,并在这个秋天着手撰写两个版本的《皆大欢喜》。其一,自然是原本电影该有的剧本;其二,增加了更多对话,减少了场景的转换,以便能让其更适应舞台的局限。我自然也联系了金蔓和其他演员,一一获得她们的允许,修改并延长合约,向他们致歉,并且告知他们剧院从十一月开始接受全天彩排和布景,十二月初时正式对外演出,如果一切顺利,来年开春时我们就能回到旧金山,开始我们影片的拍摄。直到十月末,我仍不满意诺里斯的选角,但苦于优秀的男演员如今都不屑在《绳索》之后来到我的剧中,我便也只得硬着头皮先将就着把剧本改完。十一月时,我们顺利入驻剧院,加紧排练,一切都围绕着十二月初的正式公演展开,在这期间,我做了两个重大的决定。
第一件事情便是确认了《皆大欢喜》的服装设计将由专人负责,由于剧本的时间跨度近三十年,而没有罗伯特·诺里斯的帮助,我需要一个足够强势的参谋。在剧院老板的介绍下,我前往圆环服装厂,见到了传说中的伯恩女士。原本我是不会亲自到服装厂去的,但所幸这儿距离布鲁克林够远,而剧院老板又欠着她一个人情(上一次《李尔王》的订单跟一开始谈好的可不一样!他向我说起来时缩了缩肩膀),于是我承诺他这一次会将《皆大欢喜》的戏服设计与订单全部交给这位以“嗅觉敏锐”而在业界闻名的伯恩女士。她果然丝毫不逊于流言中的形象,一双细闪的高跟鞋、一根金头手杖、圆筒冰激凌般膨胀的身躯与微微下垮的脸颊,叫人一点都不奇怪为什么从来没人敢欠她的人情。她见到我后先是冷哼了一声,说什么希望我不要像那个老头一样最终白费了她的姑娘们一针一线缝出来的艺术品,直到听说我要订制一批新的戏服后态度才有所缓和。除了将诺里斯平日里常穿的衣服直接送过去,按照新演员的体型重新修改尺寸之外,我将所有的服饰设计都交给了工厂那儿。她向我保证每一张图纸都会由她精心绘制,并给我展示了那十几层楼的偌大工厂里叫人心生畏惧的机器与成排低着头的女工们。“我的姑娘们可都一个比一个勤快,别看她们的手有胖有瘦,有黑有白,做起活儿来可没一个敢邋邋遢遢的,我敢拍着胸脯给你保证,大导演,从我这儿出去的戏服,你穿上一百次都不会掉一颗串珠!”我一边点头,一边想我哪敢不信。她像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守林人般,带着我穿梭在纺织机器与密密麻麻的工人们之间,工厂里的通道狭窄阴暗,我几乎透不过气来,只觉得四周都是被她捏在掌心里的森林,也不知道最终通向的是出口还是虎口。她说起自己的姑娘们时十分自豪,虽然——虽然我瞥了几眼,大多数人的头发都挽得紧紧的,穿着脏兮兮的工作服,我看不清楚她们的脸和手,但多少能想象出她们的模样——她们在这儿时,不是孩子,不是女人,也不是男人,她们选择不成为孩子,或者不成为女人,因为浑身上下都有股被驯服后的疲软,动作与其说是干脆利落,不如说是更像是机器。于是我知道早晚有一天她们都会被替代,也许是十年之后,也许就是明天。她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将自己打理得足够能够运转起来,而伯恩女士,她分明是在维护一台巨大的纺织机器,而不是她的姑娘们。这跟旧金山那边没什么区别,我想,被垄断的导演、演员、剧作家、院线,电影成为一个产业的巨大机器,你要么顺着那股曾经的你也一同铸造起来的机械浪潮,要么就被它碾过,寸骨不留。在这块土地上,任何东西都难免朝着这趋势狂奔。我不禁在瑟瑟秋风中打了个喷嚏,也不再听伯恩女士究竟说了些什么,“……看在你之后还要做电影的份上,我就便宜接了这批小订单,”她应该是这么说的,“但你得答应之后的服饰,你可都要……”我频频点头,环顾左右,一心就盼着离开,之后好把那些年份和角色特征都一概寄给她了事,有个女孩在这时候从我们身边擦肩而过。她一头金发,和那群家伙们的毛毛躁躁不同,她看上去倒像是个她应该成为的少女。她长得也很漂亮,也许跟这个年纪的金蔓一样有个演员梦,不过生得不如金蔓那么好。我听人家喊她戈娜,应该是个西班牙语的名字,但看上去不像墨西哥人,也不太像我认识的西班牙人。她身上的衣服有手缝的痕迹,这让我想起凯丝,她总是爱亲手给我缝帕子,殊不知若不是因为爱情,是不是手缝本身就没有什么意义,而我真正会爱上的是不会缝帕子的那种女人。这姑娘往后若是要嫁人,一定得明白这一点。她从我们身边经过的时候回头多看了几眼,我希望她皱紧的眉头不是在批评我的衣着。伯恩女士仍在说话,“……总之,就像我所说的那样,你的演员们十月下旬时就能来试试了,十一月我保准你能拿到一批完完整整的戏服。”
“好极了。”我叹道,“那么我们下个月再见。”
第二件事情便是我时隔近一年,重新前往赛丝安塔的宅邸拜访她。我翻出久挂衣橱的燕尾服,带了一束玫瑰前去找她。那栋宅邸仍旧戒备森严,但那夜我仍如往年畅通无阻。好像那些躲藏在阴影中的风声也一并消失了,窗外阔叶也在这夜里纹丝不动。我走进那几乎能开一场交响音乐会的大厅时,里头空无一人。赛丝!我喊了一声,没人应声。这是往日里她常爱同我开的玩笑,让我在那迷宫般的大宅子里找她,让我穿过一层接着一层的薄纱窗帘与交错的洁白高柱,穿过管风琴的乐声与远处山崖的风声,寻找她。我时常犯困,扭头就倒在哪张客房的大床上打盹,那时候不知道从哪窜进来的野猫就会亲昵地挠我。我的宅邸里没有猫,她如此信誓旦旦地向我保证,以至我第一次遇到时还以为自己在做梦。那只野猫也许在她能塞下一支军队的花园中安了窝,只在我落单的时候出现。但今天它没有出现。也许在我们彼此离开的时候,它也跟着离开了。我徒劳地在宅子里穿梭,可能相同的旋梯都走了三四次,最后在二层露台的一隅看见了赛丝。她今夜穿着一袭酒红色的睡裙,面对着从屋子里走出来的我,在月色底下看上去有些苍白。玫瑰早就被我丢在一旁了,燕尾服也被我脱下挂在肩膀上,我微微喘气,赛丝。她点点头,也不答话,仍旧笑盈盈地望着我,但比起从前,这笑容里总有些不一样的地方。我平复了一下呼吸,走上前去,把外套甩在一旁,双臂搁在露台栏杆上,也不看她,只是同她一起仰头看着月亮。我永远无法像她凝视着月亮一样凝视那空中的发光体,她凝视它就好像它能给予她力量,她凝视它就像我凝视着摄影机,因为它能给我力量。不知不觉地,我已经遗忘了我来这里的理由。我该同她谈些什么?在我离开你和你离开我的时候,除了罗伯特·诺里斯之死以外,还发生了什么?同我说说吧,赛丝,我也不求什么,只是来这里倾听。但我没有说出口。可还有呢?还有什么?赛丝,还有是我该告诉你的。过去一年,或者说过去数年里在曼哈顿的我并不是我原本的样子,我酗酒、在梦里大喊大叫、片场里毫不绅士地怒斥他人,我无能地依靠着他人和酒精来挥发我血管中说谎成性的天赋,如今我又该回去了,为了我的电影,我在回到一九二零年前的自己的那条路上奔波不息。那时候我不值得拥有爱情,那如今呢?我总觉得当年的凯丝·米尔无法承受我理想的份量,那如今赛丝呢?赛丝足够强壮,那我又在畏惧什么?这次不是我的理想,我恍然大悟,畏惧的人既不是胆小鬼米尔,也不是赛丝,而是我。是我非得抛下一切,才能逼迫自己为了配得上牺牲掉的东西而背水一战。明白了这一点后我忍不住笑起来,赛丝也不多问,好像她早就习惯了我像现在这样阴晴不定毫无道理,她凑过来吻了吻我的耳朵,“我很高兴你今天过来。”我也很高兴。我松了口气,“《皆大欢喜》会在十二月初时在美分剧院上演——就是那个上次说快要倒闭的剧院,”我坦然地望着她,“我也不知道它最终会变得如何,但……我会在前排给你留一个最好的位置,赛丝,我希望你能来。”
“我可不能保证我有时间出席。”
“但我能保证邀请函准时由我送到这儿来。”我接过她手中酒杯,一饮而尽,“来不来随你。”
“你说那是一部电影,如今却又在剧院上演?”
“投资人的那档子事,你心里清清楚楚……所以我们改成戏剧,暂时先在美分剧院试试水,如果反响不错,也许旧金山那儿的投资人会松口。”
“倒是盘算得不错。”
她看着我,我们都沉默了一小会儿。如果诺里斯在这儿,想必会怂恿她以比安奇的名义搞定那些见鬼的垄断制片厂。但我决意不向她求助,这是我们彼此生活之间最微妙的一道界限。我自嘲道,“谁能知道呢?雷蒙德·法尔,出身于剧团,多年后,又回到了剧团,真是戏谑。”
“你的剧本呢?关于罗伯特·诺里斯之死的真相,关于伊芙琳·爱希死时的模样,你都弄明白了吗?”
“只要相信我的记忆,我的记忆就是对的。”
我重复她说的话,又补充道,“况且你说得对。我母亲死时我甚至不在萨默塞特,但我一直觉得我看着她,你能明白吗?好像那时候我其实不是在孤儿习艺所,而就在那条伴随我长大的河边,就在树林里头,坐在长满苔藓的石头上,踮着脚尖抵在湿漉漉的河滩圆石头上,看着她一脚踏进河流。而我宁可相信这是真相。而诺里斯……罗伯特·诺里斯的死是一场单纯的意外。他酗酒,他在夜里走在河边,他溺水。这些跟他去找金蔓,冒充我给我的父亲写信,或者跟传闻里头他到处在追逐的某个传说也许根本就没有关系。我非要逼得自己找到所谓的真相才能结束他的故事,也许只是因为我压根就不想结束那个剧本。这样的话,我永远都在航行的路上,我永远都不需要知道自己抵达的彼岸究竟是沃土还是荒漠。”
“你放弃找到真相了?”
我纠正道,“我是个导演,我不必要非得讲述真相。”
她扬了扬眉,“那么导演先生,我倒是挺感兴趣,在这部不讲述真相又基于现实的戏剧中,谁是主演?”
“金蔓,还有另一个喊不上名字的愣头青要演诺里斯。”
“那我可得在观众席上好好嘲笑罗伯一番,错过了在舞台看着自己的好机会。”她顿了顿,“那么你呢?”
“……我?”
“谁来扮演你?”
我知道她一定想起了那夜在我客厅地板上看见的往事,还有我所诉说的有关《皆大欢喜》的故事。我耸耸肩,“你要知道,我没法找一个人来饰演我自己。”
“因为你太傲慢了?”
我想,因为没有人比我更加明白一个人如何兼能成为屈辱肮脏的老鼠又能成为一个男人了。但我顺着她的意思点点头,“自然,也鲜有人如此英俊。”
她大笑出声。
“赛丝,我说我害怕,你相信吗?”
“你害怕演戏?”
“我害怕没能在台上扮演我。”正由于我每时每刻都在扮演一个人,于是当我要真正再去扮演一个人时,反倒却像是露出了自己的真面目。我并不知道赛丝有没有真正明白我的意思,但我假定她明白了。她也有需要扮演的人,若不然,她该怎么真正游刃有余地周旋在那些凶神恶煞的帮派之间?
“自导自演的雷蒙德·法尔,我瞧这是个好征兆。”她说,“你是来同我告别的吗?”
她仍旧聪明得叫人心慌,但我点点头,“不是永远,赛丝。”
赛丝安塔凝视着我。我想说,这一个月间我几乎都得住在剧院里,剧本还有最后的修改,我手头那群拙劣的演员们和刚刚成型的戏服也要最终的磨合。比起从前,我生疏了。现在我得拿着这些零件,重新把我的戏剧打造出来。但这些话都太多余了。
“那么,祝你旗开得胜,雷蒙德。”
她手指朝内拢起,做出举杯的模样,于是我也同样扬起手,同她碰了碰无形的杯子。我们接着十指相扣,我低头亲吻她的手背。
“暂别了,赛丝。”
我转头离开的时候这夜才刚刚过半,她也不挽留。一想到我如今的离开同过去没什么区别,可眼前这一切仍在继续,我竟一时悲从中来,不可断绝。
谈及片场,或者说舞台剧的演练,想必你们多少能猜到,做一个导演时发号施令或者支遣他人总是免不了的。早些年在旧金山拍摄《堪萨斯的遗嘱》期间,我也没少训斥过金蔓,和如今演练时一样,最难办的事情恐怕就是维护我与其他人的关系。罗伯特·诺里斯究竟如何做得到不让整个片场乱成一团,避免我们心生罅隙的,说实话,我对此一无所知,只明白他能办到的事情委实不易。朝夕相处的排练进入十一月下旬时,剧团中饰演诺里斯的演员一气之下摔了门从剧院离开,我不顾旁人阻挡,冲着他的背影大骂他是个蹩脚的滑稽戏丑角,叫他从我的片场滚出去,并且再也别回来。这个重要角色一时间空缺出来,让整部戏剧都陷入了几乎无法上演的僵局。金蔓便是在这时自告奋勇,称其可以在不同幕间反串诺里斯,想到她同诺里斯也曾有不少交集,在独立日舞会上的装扮又确确实实叫人分辨不出来性别,加之如今“男装丽人”也并不罕见,我迫于剧作上演的压力同意了这个疯狂的改动。之后的短短十天内,金蔓几乎不眠不休,将所有诺里斯的台词全部背了下来,一时间堪堪撑起整部《皆大欢喜》的半边江山。
但另一方面,夜夜睡在剧院后台的我也开始饱受夜游症的困扰。我不得不承认,我待他们是没有感情的,他们是我完成一部剧作必不可缺的一部分。我并不是依赖我的演员们,而是输给了“没有他们就无法完成剧作”的胁迫。我承认我有些累了,机械性地失败令我在后台沉默和暴躁的时间越来越多。喏,我同剧院里的好伙伴们看上去关系表面如旧,但在变得不协调之际,却失去了诺里斯这一调音叉的干涉,因此让我觉得自己极易受到伤害。我所受到的伤害并不是情感上的伤害,而是当我意识到自己总是成为审判他人的一方时,一种叫人又傲慢、又卑鄙的情感便涌上心头。我审判他们没有天赋、我审判他们演技拙劣、我审判他们努力得叫人咯咯发笑,但我也审判我自己——比起同赛丝安塔告别的那一夜,我信誓旦旦要将《皆大欢喜》带上舞台,代替先前另一个剧团在美分剧院上演的经典莎翁《皆大欢喜》,在十二月初震惊整个纽约的野心,如今也在这呼啸而至的冬风中越缩越小。不对!我冲金蔓吼道,这里不对!不是这样的情绪——你见过诺里斯,你眼中的诺里斯是什么样的?!我意识到任何人所表演出来的诺里斯都不是诺里斯,而要让我去书写他,去执导他,又是多么残忍的事啊!我恨不得把剧本砸在每一个人的头上,如果这部剧失败了,那一切都是你们的错!但我们都知道如果它失败了,只能代表我的又一次失败。很快地,纽约从初冬眨眨眼跃向第一场雪,初演的日子近在眼前,而我们个个人心涣散,士气低沉,我每夜都在不同的地方醒来,有时候是剧院老板找到我,有时候是打杂的帮工或者清洁女工找到我,最远的一次,我甚至走到了两个街区开外的巷子口,倒在杂货店的门口。全世界都在咯咯发笑,每个人都想绊倒我,让我跌跤,而我一直都在困住我自己,对他们试图打败我感激不尽。金蔓说我手不离酒杯的模样又回到当年去了。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倒是叫我也想起旧金山的片场里一个不大不小的传闻。在那儿呆过的人,比如厄历,比如金蔓,大概都知道。人人都说千万不要抢走法尔导演手中的酒杯,他一日无酒,晚上的片场就会出现恶魔的身影。我的夜游症始终都是个秘密,放进传说里头,倒好像酒杯成了魔鬼的化身,我猜这跟诺里斯追寻的那种传说也大概是一个性质的东西。它们都来自精神上的威士忌,喝多了威士忌之后什么都能变成传说,什么都是缥缈的。
你还能准时把它带上舞台吗?剧院老板无不担忧地问我道。我点头,不顾自己懒懒散散披着睡袍蜷缩在狭窄的观众席上,蓬头垢面,胡茬比起往日更加茂密。我面前的舞台上空空如也,所有人都在休息,我觉得自己愚不可及,可我仍旧坚持:我能。即使我毫无底气,我踌躇了,我如今有千百条借口可以取消它,再度!我的后颈搁在座椅靠背的上方,我仰头,眯着眼瞧那颗赤裸的电灯泡,光落下来,于是我知道我们所在的地方哪怕正是荒漠,上方也总有一轮明月,而远航总该抵达终点。
一九二五年十二月八日,《皆大欢喜》首演的日子到了。我在这天又一次接到来自警局的电话。时值正午,距离美分剧场的首场公映还有七个小时,曼哈顿寒冷干燥,上头明晃晃地悬挂着太阳,电话里的警官告诉我纽约的一处仓库发生了严重火灾,目前消防队正在赶往那里的路上。幸运的是,今天上午那儿几乎没什么人,看守员擅离职守去了一旁的俱乐部吃汉堡,躲过一劫,也刚巧没有什么访客在前面逗留;同样不幸的是,火灾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迟了,恐怕里头储藏的货物会被烧得一干二净。我正想询问那个仓库同我有什么关系,他便告诉我这是罗伯特·诺里斯先生曾经租用的仓库,十年租期,一笔交清,而人人都知道,这里面存放着过去近十二年间,名作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导演的全部电影胶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