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点小学鸡恋爱。
*我才不会喜欢上你呢哼
奥珀尔一直觉得,牧神节是个跟他毫无关系的节日。虽然介绍的时候说得天花乱坠,本质上说不就是巫师的情人节,而他本来也没有想过在这里谈恋爱,他可是掏了学费来这里读书的,哪有那么多时间可以浪费?
他准是忘了自己在国王游戏和高跷上到底浪费了多少时间,可能他觉得并不重要。总而言之,他压根就没有报名参与的意思,与其跟不认识的人一起当什么鬼的一日情侣,还不如窝在图书馆看书,最近他都快被魔药课的试卷折磨死了。
更何况也没人会选他。奥珀尔想。
于是10月14日这天晚上,奥珀尔仍然在宿舍对付他的魔药学作业。期间张椿回来过一次,问了他一句“你不去吗”?奥珀尔感到很莫名,反问他“去哪儿”?于是收获了张椿意味深长的眼神。
他过了一会儿才知道张椿想说的是什么。
奥珀尔骂骂咧咧地赶往展览室大厅,心里开始盘算自己的仇人名单。是哪个混蛋替他报名了牧神节?他到了大厅,一眼就在人群里找到了张椿,便径直冲了过去:
“说!是不是你替我报的名?”
张椿没被他这架势吓到,极其自然地与奥珀尔勾肩搭背。
“难得的节日,不要这么生气嘛。不是我帮你报的名,我也不知道是谁做的。但是这又不是什么坏事,也不是非要你跟对方恋爱,就当是结交新朋友也好啊。”
“我信你个鬼,准是你报复我!”奥珀尔没好气地说。张椿准是因为上次自己跟李芽“擦出火花”的事怀恨在心,才借牧神节的机会报复。当然,也有可能是别人做的。上次玩狼人杀,他输了之后摔门就走,在场的人里不知道有没有对他心怀不满借机整人的?还有,之前……呃,仔细想想,他平时得罪的人可能有些太多了。但到底是谁替他报的名?要是让他知道了,绝对饶不了他!
不过张椿的说法他也不是不能接受,毕竟都到这里来了,干脆自己也像巫师一样享受节日算了,至少能轻松一点。
自己肯定不会去选人,也不会被人选,那剩下的就是随机匹配这一个选择了。不知道被分配到跟他一组的是什么样的人?想到这里他还真有点隐约的期待。
时间前进到午夜零点,不管之前经历了怎样的混乱,学生们也都找到自己的搭档,三三两两地离开了。
奥珀尔看向面前自己的一日恋人。他是认得对方的,不过之前并没有说过话。他和齐燕是同个年级的同学,平日一起上课的时候也总能见到,只不过齐燕一直不怎么显眼,他也从来没去在意过。跟她这样面对面地站着,其实也是第一次。
仔细一看她还是挺可爱的,而且很小巧玲珑,奥珀尔想。但她为什么还拿着一个碗?东方巫师的特殊巫术道具?而且从刚才开始,他就时不时地闻到一股肉香,到底是哪来的?他被这股味道勾起了食欲,便问齐燕:“你想现在去吃个夜宵吗?”
齐燕点了点头。看样子她不太喜欢说话,奥珀尔也不是什么喜欢没话找话说的人,便放任这样的沉默继续下去。
可能是因为牧神节的缘故,明明已经是午夜了,商业街仍然很热闹。两人随便找了一家还开着的店进去,坐下来点了一点小吃。
这个时候奥珀尔才看到齐燕一直拿着的碗里到底是什么东西。半碗汤,还有半截玉米?她是吃饭吃到一半被人拉来的吗?
“你怎么来牧神节还带着碗?”他问。
齐燕没回答,而是掏出了自己的手机摆弄。奥珀尔看她这样,真是气不打一处来。要是她因为不好意思,不想主动开口跟他讲话,他也不是不能理解,可是现在自己主动跟她讲话,她却故意无视,还玩起了手机,这也太不尊重人了!
“喂,我在跟你讲话,不要摆弄手机了!”
齐燕看了他一眼,手指在手机屏幕上的速度更快了。奥珀尔更是生气:“喂!”
齐燕把手机放下了,但她还是没说话,只是指了指自己的喉咙,又摆了摆手。
“什么意思啊?你不想吃饭就直说啊?在这里演什么默剧啊!”
齐燕猛地一拍桌子,桌上的汤碗差点洒了大半,半截玉米摇摇晃晃地在碗边转了一圈,无力地躺回碗底去了。她又拿起手机,拇指的速度快到能看见残影,奥珀尔刚想发火,只听齐燕的手机里传来响亮的声音:
“我不会说话。”
奥珀尔当场愣在原地。齐燕又按了几下屏幕,那个字正腔圆到有些奇怪的女声一遍又一遍地响起:
“我不会说话。”
“我不会说话。”
“我不会我不会我不会说说说说说话。”
“你耍我啊!”奥珀尔也一拍桌子站了起来,他怒气冲冲地看着齐燕,对方又飞速操作了一下手机,不带感情的机械合成女声又响了起来:
“你他妈的脑子瞎了吗?我是真的不会说话。”
随后又跟了一串骂人的话,虽然音调没什么感情起伏,但重复了十几次来表达程度之深。
奥珀尔听了这些骂人话更生气了,他在气头上什么话都讲得出来,虽然一直有反省自己,但他还没学会怎么好好控制情绪。他不去思考齐燕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是一门心思地觉得她瞧不起自己,不尊重自己,便大声说:“你这人怎么这样!不会说话就不要耽误我的时间,我还要回去睡觉呢!”
送餐的服务生过来的时候,只看见齐燕用罗盘一下又一下地砸着奥珀尔的脑袋。
夜宵没怎么吃,倒是吃了一肚子气。即便如此,奥珀尔还是把齐燕送回了女生宿舍,虽然两个人一路上还是什么都没说就是了。
奥珀尔冷静下来想了想,今天的事似乎是自己做得不对。齐燕不能讲话又不是她的错,自己自顾自地生起气来,也难怪齐燕会发火。
那也不全是我的错吧,都怪她没解释清楚,奥珀尔在被窝里嘀咕。反正他本来也不打算参加牧神节,现在不是正好可以名正言顺地置身事外了?但他又转念一想,要是张椿问起他牧神节过得如何,他又要怎么回答?说自己把人家气跑了?想也知道张椿会露出什么表情。说对方把自己气跑了?那也有点太过分了,明明是自己错得比较多。
唉,思前想后,奥珀尔点开几乎没使用过的同学通讯录,给齐燕发了条消息:
“今天是我误会你了,我向你道歉。明天你还愿意跟我一起过牧神节吗?”
“好啊。”
齐燕回得很快,奥珀尔本来以为自己要忐忑一个晚上,收到回复之后不禁松了口气。他跟齐燕约好了时间地点,把手机放到一边就准备睡了。希望明天的约会可别再出什么问题了,不过自己都已经知道她不能讲话这件事了,还会出什么问题?
出大问题了。
奥珀尔一边往宿舍外面跑一边想。昨晚回宿舍的时候都已经凌晨两点了,他不太习惯这个时间睡觉,三点才睡着,等他醒来之后才发现自己错过了三个闹钟,以及齐燕的一条消息:“你到哪了?”
虽然宿舍离商业街不是很远,但毕竟睡过头了,奥珀尔足足迟到了一个小时。齐燕的表情明显不太好,她瞪着奥珀尔,开始在手机上打字。
奥珀尔放在口袋里的手机振动了一下,是齐燕给他发了条消息。
“明明是你自己约了时间,你却迟到。”
“对不起,我睡过头了。”奥珀尔也低头打字。用短信道歉对他来说比较没有压力。齐燕也没再继续谴责他,而是问:
“我们去哪儿?”
“我不知道,不是你说想来的吗?那你来这里干什么啊?”
“因为一起逛街比较像情侣啊。我看抖●上都是这样的。”
“抖●又是什么啊!”
这句话奥珀尔不是用手机发出的,而是自己喊出来的。他发现路人对他纷纷侧目,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做了什么。他明明会说话,还是跟齐燕面对面打字聊天,简直蠢爆了。
“算了,就随便走走吧,反正也没事做。”
齐燕点点头,两个人开始在商业街闲逛起来。
说是约会,但却一点没有约会的气氛。今天是牧神节,商业街这边相当热闹,都是成双结对的学生们。有牵着手,挽着胳膊,搭着肩膀的,一看就已经心意相通的小情侣,有气氛暧昧,多看一眼对方就脸红心跳的情侣预备役,还有像奥珀尔和齐燕这样,离对方半米远,浑身上下散发着“我们不熟”气场的临时情侣。
奥珀尔向来觉得逛街没什么意思,何况旁边跟着的是个不出声的。每到店门口,他都要征求一下齐燕的意见,问她要不要进去看看。齐燕一般没什么意见,两个人进去之后也没什么可看,随便转一圈便出来了,如此反复。
他们没头没脑地转了一会儿之后,走进了一家魔药药材店,奥珀尔正好有东西要买,进去挑了几样之后结账出了门,刚想问问齐燕还去哪里,转头一看,齐燕不见了。
奥珀尔立刻发了条消息给她。
“你在哪?”
“买东西。”齐燕回得倒是挺快。
奥珀尔在门口等了好一会儿齐燕也没出来,倒是看到不远处有个冰淇淋店,主打特色是巫师冰淇淋,血红色,树莓味的。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干脆跑去买冰淇淋。付账的时候他想了想,给齐燕也买了一个。
奥珀尔举着两个冰淇淋筒在魔药店门口等。他正在忧心等到齐燕出来的时候冰淇淋是不是要化掉了,就听到一个古怪的男声在他耳边响起:
“奥珀尔。”
他吓得一个激灵,条件反射地转头看去。是齐燕举着手机,在他身后播放了语音。
“你怎么还换了语音包啊啊啊啊啊啊!!!!”
奥珀尔惨叫起来,不仅是因为那个突然出现的男声,还因为他在转身的时候失手把冰淇淋甜筒掉在了齐燕的鞋上。
“今天的约会怎么样?”
“糟透了。”
奥珀尔没好气地看着春风满面的张椿,真想把他按在地上揍。
“我觉得我们根本合不来,今天一整天都烦死了。所以到底是不是你替我报的名?”
“那不重要,”张椿轻飘飘地岔开了话题,“我觉得一次约会不能说明什么,要断定是否合适,还是要多了解对方看看。”
“有这个必要吗?”奥珀尔嘟囔了一下,给齐燕发了条消息。
“你也觉得今天的约会很糟是吧?”
“可以这么说。”
“你觉得我们有继续增进了解的必要吗?”
“我不知道,你觉得呢?”
“无所谓,反正我也不会喜欢上你。”
奥珀尔发出消息,觉得舒服多了。他们只是被随便凑成一对的倒霉鬼,又不是因为对彼此暗生情愫才成为这个什么一日情侣,既然如此,也没什么继续下去的必要了。
他很快收到了齐燕的回复。
“正好,我也不会喜欢上你。”
明明先说出这话的是自己,但收到齐燕一模一样的回复之后,奥珀尔却觉得火冒三丈。齐燕的态度让他莫名其妙的胜负欲又开始作祟。她怎么敢断定她就不会喜欢上我?我有那么糟糕吗?
于是,鬼使神差地,他飞快按下数个按键,发送了这样一条消息:
“既然如此,我们玩个游戏吧。”
“什么游戏?”
“‘谁先喜欢上,谁就输了’。既然你我都确定不会喜欢对方,那我们就谁也不会成为输家。”
不等齐燕回答,奥珀尔又立刻发送一条消息:
“你觉得自己会输吗?”
这次齐燕回复得明显慢了一些,似乎是思考了一下才做出的决定。
“当然不会。”
奥珀尔立刻扬起嘴角。哼,反正他又会不喜欢齐燕,只要游戏开始,他自然立于不败之地。他要让齐燕为了小瞧自己付出代价,她这么有自信,等到真的输掉的那天,会是什么表情呢?
“那么,我宣布,游戏开始了。”
*恋爱大补汤
“欢迎收听维克康尼恋爱热线。”
黑色碳素笔的笔尖点在试卷上,它的主人一时忘了把它移开,留下了好大一个墨点。片刻后奥珀尔轻轻“啧”了一声,盖上笔帽把笔扔到一边。他本来只是想在写作业时听听音乐电台放松一下,却不小心调到了恋爱热线。他本想直接转台,注意力却渐渐被播报的内容吸引了。意识到自己这样下去根本没办法分心写作业,他索性选择把这个节目听完,反正作业也不是明天就要交。
收音机里,一个好听的男声响了起来。
“……坐在收音机前的你,是否有许多的恋爱烦恼?下面让我们来读一读今晚的听众投稿。”
“这位听众朋友说,觉得今天的茶味道有点怪……”
“那可能是被人下药了。”
与之前的年轻男生的声音不同,这句话明显是一个女孩子说的。奥珀尔觉得这个声音有点耳熟,一时间却也想不起是谁。
男生没有被突然插进来的声音打断,而是熟练地接过话题:“有没有胸口疼痛,身体发热,想要流泪的感觉?是不是对特定的某个人有感觉?如果有的话,那么说明你喝下爱情魔药啦!不过不用担心,这种药的效果一般不会太长久,很快就会好的~”
爱情魔药?奥珀尔听到这个词的时候,瞬间觉得眼前一亮。他最近正在烦恼如何赢得自己和齐燕的游戏,却完全没有头绪。要怎么让她喜欢上自己?老生常谈地从朋友做起当然是最稳妥的,他目前也是这么做的,总之多和对方搭话,主动接近总是没有错,齐燕虽然看起来并不排斥,但也并不显得很热络。正当他觉得毫无进展的时候,深夜恋爱电台的爱情魔药给了他启发。
他就是凡人当太久了,还不习惯用巫师的方法解决问题。明明有魔药这么便利的东西,他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机地去讨齐燕的欢心?归根结底他只是想在游戏里获胜,又不是真的想谈恋爱,爱情魔药这东西刚刚好,反正药效结束之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他正为自己的好主意兴奋的时候,收音机里传来的女生适时给他泼了一盆冷水:“毕竟是巫师学校,饮食之类的,还是要注意点哦。最好不要喝打开过瓶盖的饮料,也不要吃开过封的零食哦。”
奥珀尔叹了口气,垂下了脑袋。确实,这里是巫师学校,大家可都防范着这一点呢。他自己平时也有留心注意,齐燕应该也是这样吧?
那就用注射器……他这样想着,却又听到那个女生的声音:“就算是没有开过瓶盖的饮料,也要注意有没有针孔哦?”
奥珀尔长长地叹了口气。
“接下来,让我们看看下个提问……”
电台的播报还在继续,奥珀尔却没什么心思继续听了。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主持人讲着吸引女人心的小技巧,一边想着爱情魔药的事。
可能齐燕对爱情魔药有所防范,但奥珀尔并不打算放弃这个主意。反正只要想办法让齐燕服下爱情魔药就好,放在什么东西里并不重要。要是有什么能掩盖爱情魔药的味道就好了,比如……甜食?
奥珀尔立刻开始了行动,第一步就是配置爱情魔药。爱情魔药的配方嘛,他倒是搞到手了。加纳一直不肯教学生这个配方,他用严肃的表情在课堂上对同学们说,依赖爱情魔药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曾经有一位著名的黑巫师,他就是因为爱情魔药而诞生的。
“你们知道那是谁吗?”加纳问,没有人回答,于是他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汤姆·里德尔,也就是伏地魔。”
加纳一定是哈利·波特看太多了,奥珀尔当时这样想。不过加纳·冈特这个名字,倒是与伏地魔很有渊源,没准JK罗琳写哈利·波特的时候,曾经真的接触过冈特一家也说不定。
魔药老师不教,奥珀尔也不是毫无办法。他用从道具课上得来的丰富的自学经验,从图书馆的众多魔药学书籍里翻出了爱情魔药的配方。材料也并不难找,多数在商业街的药材店也都买到了。奥珀尔在魔药上下了不少功夫,毕竟他身为凡人,在灵感方面毫无竞争力,只能加倍在不需要灵感的道具科和魔药科上多努力了。因此他的魔药成绩还算不错,熬制爱情魔药也并没有让他特别困扰。
只是当他真的熬出一锅爱情魔药的时候,他却突然有点不知所措。他要怎么证明这锅爱情魔药的有效性?按理说闻一闻就行了,不过他毕竟还是学生,没办法打包票一定没问题。当然,也不能把魔药交给加纳鉴定,他早亲口说了不喜欢爱情魔药,搞不好会把这东西倒掉,那奥珀尔的辛苦就白费了。
让其他人试试?找谁?谁也不肯的吧?奥珀尔思前想后,进行了一番心理斗争,最终咬了咬牙,决定自己以身试药。
反正他放进去的是自己的头发,就算爱上自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为了怕自己做出什么意想不到的举动,他把自己反锁在了房间里,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小勺。
喝下去之后,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变化。奇怪,难道魔药失效了?糟糕,他帅气的脸有没有受影响?他连忙掏出祖母给他留下的小镜子,仔细打量起来。嗯,很好,每个毛孔都如此完美,他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人。
啊啊啊啊啊我到底都干了什么啊!奥珀尔把自己蒙在被子里哀嚎,还好没人看见,不然他立刻办理退学手续,明天就消失在维克康尼。
总之,爱情魔药的效果可以保证了,接下来的问题是怎么让齐燕把爱情魔药吃下去。对于这一点,他也想好了一个方案。这个方法非常简单,就是借着送万圣节礼物的由头,把东西送出去。只要自己不暴露意图,就不会有什么问题,毕竟学生之间互相送万圣节礼物再正常不过了。至于送什么他也早就想好了,烤一些曲奇饼,把魔药混在里面,让甜味把魔药的味道盖过去就行了。计划想得挺好,实施起来就有点困难。奥珀尔从来没做过烘焙,甚至没怎么做过饭。虽然网上的教程看着简单,但实践起来根本困难重重。
张椿给奥珀尔的曲奇饼的评价只有三个字:狗不理。他用的是中文,奥珀尔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张椿就解释了一下,是狗都不吃的意思。奥珀尔自然是生气了,他总是这样,只要别人说他哪里不行,他就偏要去证明他行,不管这件事到底有没有用,到底要花多少时间。好在料理与魔药本就相通,他尝试了几次之后,终于搞出了像模像样的南瓜头曲奇,上面还用巧克力画了咧嘴笑的表情。
他美滋滋地捧着包装好的曲奇去找齐燕,两人面对面发起消息:
“送你的,万圣节快乐!”
“谢谢。你自己做的?”
“是啊!怎么样,厉害吧?快尝尝!”
他满心期待地看着齐燕拿起一块咬了一口,迫不及待地问她感想:“怎么样,好吃吗?”
齐燕点点头,默默地咀嚼起来。她也递给奥珀尔一个,奥珀尔接过咬了一口,突然愣在原地。等等,他怎么把这曲奇吃了?这个明明是自己为了让齐燕迷上自己做的,现在他怎么自己把这东西吃了?完了完了,他是不是又要变成自恋狂了?
齐燕看他发愣,轻轻推了他一下。奥珀尔这才反应过来,根本什么也没发生。不仅是自己,齐燕也像是没事人一样,静静地看着他,还掏出手机发了好几条消息。
奥珀尔总算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
他做好了爱情魔药,做好了曲奇,但他忘了把爱情魔药放进曲奇里了。
他忘了把爱情魔药放进曲奇里啦!!!!!
“你怎么不吃了?”齐燕的消息还挂在他手机屏幕上呢,奥珀尔无地自容,随便说了一“我还有事先走了”,便落荒而逃。
他还沉浸在失败的懊恼中时,齐燕倒是给他发了消息。
“这个,是我的回礼。”
她带来了一个保温壶,看样子沉甸甸的,好像还散发着热气。她把保温壶放在食堂桌子上,用腾出来的手打字。
“我熬了汤,对身体很好。”
“好厉害,你还会熬汤啊!”奥珀尔惊讶,但随即他又想,齐燕是不是跟他想到一起去了,打算在汤里放药算计他?但要是这里没有药,他岂不是辜负她一番好意了?想到这里,奥珀尔便问她:“你来之前喝过这个吗?”
“没有。”
“那你先喝点,那个,外面挺冷的哈,喝一点暖和一下。”
齐燕不明所以,她歪了歪头,还是往碗里倒了一点喝了下去。奥珀尔看她没什么异样,便也给自己倒了一点。
太 难 喝 了!
奥珀尔从来没喝过这么难喝的汤,差点吐了出来。他哪知道什么补气养血驱寒,只觉得难喝得要死,比魔药还难喝,立刻发起火来:“你是不是在里面下魔药了?太过分了,我送你礼物,你就这么对待我吗?”
“……”齐燕给他发了个省略号,脸上的表情沉了下来。她的手飞快地在手机上移动着,奥珀尔的手机上弹出了一条新消息:
“瞧好了,这才是我送你的万圣节礼物。”
奥珀尔正疑惑着,只见齐燕站起身来,高高举起了手里的罗盘,用力地向他的脑袋砸了下去。
J市炎热的下午,一只通体乌黑的鸟儿打着旋儿掠过天空,“扑棱棱”地一头钻进林立的高楼,瞄准一处住户,顺着大开的窗户飞进去。
“老八!”手握游戏手柄的李芽从懒人沙发上连滚带爬地起来,奔过去掩上窗户,“滴”地一下打开空调:“你可算回来啦!”
正是最热的时候,阳光毫无遮掩地照进来,使得她一小会儿就出了满脑门的汗,可祖宗遛弯儿不回来,她哪敢关窗,于是硬生生靠冰箱里的汽水儿捱过了这半个多小时。
老八转过头,用绿豆大的小眼睛睨她一眼,算是表明自己听到了。
老八是只八哥,且是只根正苗红的北京八哥。李芽哥哥几年前跟着家里大人去北京出差,路过阜成门,新官园的大门口正挂着几个笼子,里头鸟儿叽叽喳喳,可就只有老八嗓门儿最大。
彼时李芽正在电话里吵嚷着让他给带点特产回来,他一琢磨,干脆买下这只八哥拿回去给妹妹解闷,也好过这话唠天天来烦他。
事实证明摆脱话唠的方法正是给话唠也找个话唠,一人一鸟凑一块老有说不完的话,老八脑子没有核桃大,李芽竟也能和它聊得来,天天“老八老八”叫得亲热。不过自从今夏那个不怎么令人愉快的梗火起来之后,李芽就再没在人前叫过这个名字了。
“出去玩儿这么久,你渴不渴呀?”李芽托着下巴看它。
老八是只很聪明的八哥,毫不夸张地说,整个新官园花鸟市场没有比它再能说会道的鸟,它口齿伶俐又爱逗乐,吉祥话装满一箩筐,见谁都要撒点,可唯独对李芽爱答不理。于是,它“嗯”了一声。
李芽站起身,给它的小碗里头盛了点清水。
老八喝完水,“嘎嘎”叫两声,慢悠悠在沙发上踱步,蹦跶两下,机警地环顾四周。李芽奶奶养了只通体雪白的狮子猫,又黏人又爱撒娇,可却是老八的宿敌,这几天奶奶来家里小住,把猫也带过来,于是她怕得天天把老八关在笼子里,只有每天正午才放出去一小会儿让它遛弯。
“咪咪被送去宠物店洗澡啦。”李芽悄悄说。
老八偏过头盯她一会儿,好像是听懂了,才大摇大摆飞到茶几上,用爪子摆弄遥控器:“德O社!”
李芽被它逗得直笑,打开电视给它调出相声频道。
或许是从前在新官园时它的前主人爱听相声,于是这个习惯到现在也保持着,最近德O社相声是它的新宠,看了之后老嚷嚷着要请人吃大肠刺身。
李芽也爱听相声,倒不如说,除了学习之外她什么都爱干,可假期里父母家长老是督促她学习,连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哥哥都来凑热闹——凭什么!他自己都是把暑假作业堆到最后才做!
今天家里没人,她这才有机会玩会儿游戏。
老八一边看一边学电视里头捧逗两人说话,把李芽逗得“咯咯”直笑。这边动静太大,以至于她竟放松警惕,连门锁转动的声音都没听到,等她反应过来为时已晚,她转过头,正和刚进家门的爸爸大眼瞪小眼。
“李芽!”
李芽爸爸两眼一瞪,把李芽吓得往后一缩,随即她想起来自己的救星在这,又探出头,喊:“奶奶!”
奶奶果然跟在后面,她应了一声,抬手拍了下李芽爸爸的胳膊:“你这么凶干什么!还不许孩子看会儿电视了吗!”
可实际情况是李芽就算在他督促下也不肯好好学习,从来都是磨洋工,在书桌前只有百分之四十的时间肯认真写作业,剩下的时候全在扣手指头。
老人家在这,他也懒得和李芽计较,只放下手里的菜说:“你跟我过来。”
李芽忐忑不安地站起来。
她心中惴惴,一时忘了沙发上的老八,不过这八哥聪明,自打人一进门就自发飞进了鸟笼里,还把小铁丝门给自己掩上,让奶奶怀里那只叫“咪咪”的公猫找不到机会扑它。
“李芽。”李芽爸爸把她带到书房,“还有一个月你就要出国了,英语学得怎么样了?”
李芽涨红了脸,吭哧了半天,就是不说话。
于是爸爸叹口气,从抽屉里翻出一沓黄符纸递给她:“那你画几张符我看看。”
又是检查作业环节。
李芽从小到大最怕这个,好比书法兴趣班的菜鸟在书法协会会长面前练字,无论李芽怎么画都达不到“会长”的合格线。可不画显然不可能,爸爸是最古板的人,自从确定留学以来,他最怕的就是李芽在国外呆几年就忘本,连老祖宗的东西都忘个干净。
李家世代都是茅山派的传人,茅山又在符篆三山之列,虽不比龙虎山香火鼎盛,但仍然是道教最古老,传承最久的门派之一,于是李家对小辈约束也较严一些。
她慢吞吞捻起毛笔,又蘸了点朱砂,笔尖悬在符纸上方一动不动了半分钟,才抬起头嗫嘱道:“画...画什么符啊......”
李芽爸爸被她气得青筋直跳,但想想是自己亲生的小孩,又勉强压下火气:“你就画个清净符吧。”
清净符好画,从前考试周,李芽夜里复习时,就常作剑指,在自己手心里一遍又一遍地画清净符,霎那头脑清明,背书事半功倍。
于是她三下五除二起笔画好,乖乖站到一旁。
爸爸看过后,紧锁的眉头才稍稍舒展开。但他似乎想到什么,又忧愁地叹口气:“你到了国外,也不许荒废老手艺,每天至少要画三张符,不许敷衍,拍给我看,记得吗?”
李芽闷闷地应了一声,正恼火怎么到了国外也逃不了检查作业这环节,又想起来自己惨淡的英语成绩,更加难过了。
她正在为自己的外语发愁,就听见父亲咳嗽一声,不咸不淡地说:“行了,你今天的单词背过了吗?没有就快去背,一天20个,晚上默给我看。”
李芽眼前一黑。
她垂头丧气地走出书房,客厅里奶奶在用她的老式收音机听评剧,里头新凤霞刚唱到:“皇儿,有本只管奏来!”老八侧着头跟老人家一起听,看见李芽出门,就拍打着翅膀,贼兮兮地叫:“皇儿!”把老太太逗得不行。
李芽懒得计较,瞪了这小畜生一眼,三步并两步作地跑回屋了。
道家这么多符咒,怎么就没有中英转换符呢?
她趴在床上,闷闷地想。
“到了国外,有什么事,一定要去找你张椿哥哥,知不知道? ”
在登机口前,爸爸第无数次地叮嘱李芽。
张椿是正一教龙虎山一脉的子孙,据说从小就天赋异禀,出身又高,血统纯正,再加上张家家教森严,从小管得严,是以一直是大人口中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几年前家里人将他送出国,让他不要囿于国内这一小块天地,也该出门去瞧瞧洋人术法,便远渡重洋,到维克康尼通灵学院就读。
——至于究竟学到什么没有,谁也说不准。
关于张椿这人,在他们这些小辈之中流传着很多浪漫的传言,说是他打从生下来眉间就带着枚嫣红的眉心痣,家里长辈看了,说他是大富大贵,无病无灾的面相,眉心那点不偏不倚的红痣正是枚菩萨痣,于是又有了个“小观音”的外号。
小时候李芽应当是与他见过的,虽然二人的关系隔得像龙虎山与茅山这么远,但道家每年开坛设法期间,大人总会带着小辈过去,李芽远远见过张椿几回——兴许也说过话,但她不怎么记得了——只觉得这个哥哥怎么这样高,眉心的痣也红,可怎么不点掉?妈妈说她脸上的痣等长大了就要点掉,女孩子家家,不能有太多痣,不好看。这个哥哥怪像女孩子,又漂亮又白净,为什么不去点痣呢?
只是那时胆小,不敢上去问他,不过就算说了话对方也不见得理她,那个年纪的男孩子都爱与同龄人混在一起,不爱理她这种小姑娘,就像哥哥,一见到朋友就把李芽扔在一边,也不管妹妹会不会生闷气。
“找他干嘛,我又不认识他。”李芽嘟哝着说。
“多说说话不就认识了吗。”爸爸不以为然:“现在中国道法界上下,须得团结一心,你们作为下一代,更要亲近,国内小辈出国的不多,你们又就读于同一所学校,出来就是校友,毕业就是同事,再说,你小时候还见过他呢,不记得了吗?”
这都是哪年哪月的陈芝麻烂谷子了,她怎么可能记得。
李芽嘟着嘴不说话。
“真不记得了?”爸爸不死心地问:“你小时候还叫他木头哥哥呢。”
怎么可能——!
李芽脸涨得通红,正欲反驳,脑子里却不合时宜地涌现出一段老早就被她扔进角落的记忆,是了,之前的确是说过话,她从小就喜欢漂亮的东西,小时候父母忙,请了保姆照看兄妹俩,她偏不要有经验的阿姨,就爱选白净的小姑娘,张椿这么一个极其符合她审美的人,是不可能被她“冷落”的。
当年在龙虎山天师府,她的确是上去问了这痣为什么不去点掉,张椿似乎很惊讶,但很快就缓过神,笑眯眯地说:“我这痣是不能点的,爷爷说这痣影响气运,点了,我就要走下坡路啦。”
李芽听得云里雾里,不过十分上道,那时虽还不会让帅哥哥留个联系方式给她,但已经能无师自通地问个名字了。她学着张椿的模样,神神秘秘地说:“那你叫什么呀?”
张椿兴许是真觉得这小姑娘怪有趣儿,便摊开李芽的手,伸出食指在她手心写自己的名字:“我叫张椿,是弓长张,木字春,记得了吗?”
可惜他那时根本不懂这么大年纪的小姑娘是识不得几个字的,李芽任由他在自己手心乱画,一笔没记住,只觉得痒,就嘻嘻地笑起来。
张椿着实疑心她究竟有没有记住,可还未等他考证,那边就来了人,唤他过去认认长辈——他还没来得及礼尚往来,问问这小姑娘叫什么呢。
“你叫什么名字?”张椿急匆匆问她。
可惜李芽那时也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只是家里人都叫她“芽芽”,于是她猜想,自己应当是叫这个。
“芽芽?”张椿皱起眉:“哪个芽?是雅雅,还是丫丫?”
他说的这两个名字李芽一个也不认得,便皱着眉吭哧起来。
“算了,那你告诉我,你是哪家的小姑娘?”
李芽尚没有“茅山李家”的概念,只好告诉他:“我姓李。”
姓李?姓李的人家可多了去了,正一、闾山、茅山、全真的李姓少说也有百十家,这可怎么找呢?可实在来不及了,张椿一个小辈,总不好让长辈们傻站着等他,于是只好急匆匆地让师兄们带小姑娘去找家眷,他自己去大殿里见礼。
正一教的师兄们顺利带她找到了家人,父母都去了正一宗坛,李芽是跟着哥哥的,那时候李叶正以为自己把妹妹给丢了,慌得六神无主,直到妹妹完好无损地被送回来,才松口气。
后来爸妈知道了这一遭,李叶没逃得了一顿臭骂,在他挨训的空档,妈妈偷偷问李芽到底去哪了,别是去了龙虎山禁地,闯了祸才被正一弟子送回来的。李芽早忘了漂亮哥哥叫什么了,他说了这么多,李芽只记得最简单的一个“木”字,于是就说:“我去找木头哥哥说话啦!”
李家父母原先还惊疑不定:是在撞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可龙虎山是道法渊源,天底下至清的地方,绝不可能有妖邪作祟,后来仔细问过对方形貌后才确定,原来是张家的“小观音”。
——这就是李芽与张椿曾有过的那段渊源了。
说实在话,李芽并不喜欢这段故事,显得她又蠢又笨,好像女流氓的养成全看小时候打下的基础。要是能回到过去,她才不会重蹈覆辙,傻乎乎被美色所惑前去现眼。
况且从那以后,爸爸就总要提起张椿,他的符咒学到哪了,法诀掐得如何,风水学得多好,卦象算得多准,总要一五一十讲给孩子听,李芽倒还好,李叶因为与张椿年纪相仿,常常要成为他的对照组。——对这兄妹俩来说,张椿哪是小观音,分明是小修罗。
李芽想想就来气:从小到大张椿害自己多了多少符要画,可偏偏他又不是有意,甚至可能根本不记得自己这号人,真是有火也发不出来。
她决定不再听爸爸絮叨,借口买水喝,一溜烟跑掉了。
李芽跑到厕所洗了把脸。说实话,过了这么些年,她已记不清张椿的样子了,那时她还小,只是朦胧地觉着谁好看就乐意亲近谁,但她那时候哪见过真正好看的人呢?说不定自己只是被他眉心的红痣晃了眼,才硬要觉得这是个好看的哥哥。
退一万步说,就算张椿是真的好看,可过去了这么久,谁知道他有没有长歪?
李芽硬生生给自己洗脑,才终于有了点面对张椿的勇气。
可实在尴尬,这么些年不见了,况且原本就不熟,怎么就能一见面就熟络得如同亲兄妹一样?李芽脸皮薄,决计干不出这事。
离登机还有半个小时,估摸着该去检票了,她才慢吞吞拎着刚买的咖啡回去。
再一看刚刚自己的座位上哪还有位置,分明地坐着个陌生人,她心里暗自埋怨哥哥怎么只顾玩手机不帮自己占下位置,那人却心有所感似的,回过头看她。
李芽先是与他对视,直直望进他的眼睛里。他的眼睛颜色格外浅,雾蒙蒙的,在阳光下更是澄澈,好像眼波带着克朗克河*的波光,又像是他眼里含了一轮金灿灿的太阳。黄种人说是黑发黑眼,其实大多是琥珀或板栗色,仔细看并不够纯,虽然颜色普遍不是真正的黑,但像他这么浅的,仍然少见。
李芽的视线移开,这才发现他实在生了一张令人拍案叫绝的脸,眼睛是上挑的凤眼,睫毛很长,却也好像被眼睛里的雾气湿润,粘连在一起,显得眼尾格外长,他的眼睛是一看就知道继承自其母亲的眼,稍显女气,可脸颊却带着少年人独有的锐气,颇具硬朗的雏形了。这样两两抵消,却使他独具一种锐利的美感。
嘴唇不厚,颜色也淡,这使得他的五官看起来像是宣纸上晕染开的墨色那样浅淡,眉心的红痣是最浓墨重彩的一笔,像毛笔蘸足了朱砂点就的红日,是咄咄逼人的红。可这点红又把他这张飘飘欲仙的脸蓦地拉下神坛,仿佛万丈的红尘,全在他这点痣上了。
他们正对视,对方却突然笑起来,叫她:“芽芽妹妹。”
*:加拿大育空河的分支,河床下有一处矿脉狭长,几乎与河流重合的金矿,在河水冲刷中,经常会有一些小金粒从河床中冲出。
旁观者视角,算是对人设的补充
随笔,且做饭后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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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师兄走了,我送他下的山。
那天天很黑,没有月亮,林子很静,能听到落下的松枝被踩断的声音。坡陡,深一脚浅一脚倒也走得快。他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
我问他,为什么要挑这阴气最重的时候走。
“人少。”他没有回头,只是急匆匆地赶路。
冷风飕飕地吹,我打了个寒颤。大晚上的被胡咯起来,连夹衣都忘了穿。
一点生息也没有,静得让人发毛。师兄脖子上胡乱挂着的红围巾在黑夜中飘舞,晃得人眼睛生疼。我迷迷糊糊地想到,我第一次踏进观里的大门,第一次见到他,他就戴着那条老旧的不知落了几层土的围巾,无论寒暑,都没有摘下。
我想起这些,忽然鼻子有点酸。可能是天太冷了,我想。我揉了揉眼睛。
“哥,”观里我和他最亲,外人面前我叫他师兄,私下里我管他叫哥。“一定要走吗?”
“师父叫我去。”
“可是师父他不是……”我们口中的师父,上一任住持,已经仙逝多年了。
一阵沉默,我看到他的手微微颤抖。
……
“当年我们家穷得要饿死,爹娘求当时云游的师父带我上山。”
“他说,行啊,不过每天要打两份柴,担三次水。”
“我从小吃惯了苦。我说,只要能吃饱饭,让我打几份柴,担几次水都可以。”
“我就上了山。戴着我娘给我的红围巾。”
……
“师父教我道法,我学得快,他很惊讶。我说我从小就能看到一些奇怪的东西,他突然笑了,说没有看错人。”
“后来他病了。”
“病得很重,做了斋醮,请了灵符都不管用。”
“他把我叫到榻前,说,别哭,为师是要得道成仙了,你们应该高兴才是。他握着我的手,跟我说,要出去看看。”
“我说,看哪天给你领回来个徒孙。他哈哈大笑,说我真是他的好徒弟。”
“他走了。”
“我舍不得他。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又在观里待了三年,算是守孝了。”
“现在时候到了,我得出去看看。”
……
师兄很少一次说这么多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顿了顿,又说道:
“娃,我走了就没有人给你开小灶了。”
他终于转过头,咧嘴笑了一下。我看到他的眼圈红了。
我的泪也簌簌地流下来。
……
不知不觉到了山脚,我站在一棵老松树底下,目送他渐行渐远。
我想,我早晚也要出去看看。
“芽芽,改日我去给你聘只狸奴如何?”
在春日里的某一天,张椿突然这样说。
西市口的那只母猫下了一窝小崽,如今刚满月,正是好玩的时候,多少人都虎视眈眈地盯着那几只圆滚滚、肥溜溜的猫崽子,再不下手,恐怕张椿就只能聘那只凶悍的母猫了。
说办就办,李芽喜欢这猫,于是张椿就很把这事当个正经大事来操办,他们先去街口鱼铺子买了二尾黄鱼、二尾鲢鱼、二尾草鱼,拢共六尾,讨了个吉祥如意的好彩头,又郑重其事地找到那只做了母亲的狸花猫,将“聘礼”双手奉上。
趁母猫站起身去嗅闻那几条散发着新鲜腥气的鱼时,张椿忙压低声音道:“看上了哪只,快去选,等它看完‘聘礼’,心里有了防范,这事就成不了啦!”
李芽被他如临大敌的模样逗得直发笑,那几只团在一起“咪咪”叫着的小猫崽她都很喜欢,它们又全是狸花纹的小家伙,挤挤挨挨地窝在一起,一时间真看不出什么差别。
张椿一直在她背后催促,李芽干脆心一横,随便拿了只最大的抱在怀里,小东西闭着眼,却已经无师自通地学会用脑袋蹭人了。
“嗳呀......”
这只小猫崽又娇又软,看得她心都要化了,奈何还没等她和这只肚皮鼓鼓的小狸奴亲近亲近,张椿就火急火燎地拉走了她。
李芽觉得好笑:“你干嘛呀?‘咪咪’是我明媒正娶聘过来的,又不是做贼,你心虚什么?”
“你把人家的亲儿子带回家了,几条鱼就想打发掉吗?这母猫平日里有多凶悍,你又不是不知道。”张椿接过李芽怀里叫声尖尖细细的猫咪,捧在手上,翻过它的肚皮瞧了瞧:“——哦,原来这是个姑娘。”
“姑娘、姑娘,那就更金贵了。”张椿暗自嘟哝着,下定了决心,已然有了几分像模像样的责任感了:“我们要看好她,决不能被外头的坏小子哄骗着得了手!”
李芽更觉得好笑:“她才多大呀,你就开始关心这个?”
“须得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他嘟嘟囔囔地说,用袖子把小猫遮起来,仿佛怀里揣了什么宝贝。
“哦——”李芽拉长了声音笑他:“不许外头的混小子把咪咪骗回家里,你倒是用两只大雁从我爹娘那把我给骗走啦!”
张椿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势稍稍降下了些。
他们江湖儿女向来是漂泊的浮萍,可家里一旦有了只娇娇软软的活物,仿佛二人就有了牵绊,好像这个仓促之下购置的小院子,真真正正像一个家了。
三个月前,张椿在草原上亲自捉了两只最神气最凶悍的雁送往苏州府,叮嘱了许多遍要将这雁好好喂养,务必全须全尾地将它们送到地方。
叮嘱完,张椿偏过头,冲李芽露出一个坏笑:“草原的动物凶悍,把这两只雁送到苏州去,吓他们一大跳。”
李芽也“吃吃”地笑起来,几乎想到哥哥看见这两只明晃晃的“下马威”时精彩的表情,乐不可支。可笑着笑着,她却难过起来:“我...我有点想家了。”
江南儿女长在三月里,自小就向往塞外草原的风光,大马金刀,有最广阔的天地,但真当到了这,却又思念起家乡的景色了。
张椿就哄她:“没关系,苏州与塞北一来一回三个月,三个月后,你就见得到你哥哥啦。”
于是像每个待嫁女儿一样,李芽被苏州水土养出的白皙皮肤上,透出一抹不容忽视的、好看的红。
清晨起来,李芽去羊倌那儿买了碗生羊乳,端回屋里,分出一小碗,煮沸了,搁在屋外晾凉,倒进咪咪的小食碗,又把剩下的煮了,加上杏仁、茉莉和糖块儿,盛在白彻透亮的瓷碗里,淡黄的羊乳散发着杏仁的苦味和茉莉的香气,热腾腾地冒着白烟,在塞北初春的寒冷空气独具诱惑力。
这是典型的江南做法,李芽小时候不爱喝羊乳,阿娘就这样煮给她,又香又甜,热乎乎的,驱散了梅雨天的潮气。
张椿一大早就出了门,带了佩剑,去草原练武,李芽起得晚,醒来时院子里已经空荡荡了,所幸有咪咪陪着,也不觉得无聊。
她鼓起嘴巴,吹散蒸腾的热气,一点一点趁热将羊乳喝了,一整碗下肚,肚皮鼓鼓的,圆溜溜。咪咪也喝完了它那一小碟,嘴边的小胡子被奶水湿润,粘连成一簇一簇,肚皮也被撑得鼓起,溜溜圆。
李芽越看越觉得它可爱,把它抱起来团在怀里,怎样都爱不够。
这时门外嘈杂地热闹起来,这在这个边陲小城里是罕见的景象,她匆匆放下咪咪,好奇地推开大门,探出个毛绒绒的脑袋。
是一队车马经过,浩浩荡荡的一大群人,抬着用红布包裹的箱子,人人脸上都洋溢着笑容。他们在院子前停下,队伍中央的轿子上却下来个脸色发黑的富贵公子,脚步虚浮,脸色惨白。
他抬头看见正探头探脑的李芽,登时眼含热泪:“芽芽!你瘦了!张椿那厮是不是没对你好?!”
......不,哥哥,现在看起来是您更瘦一点。
李叶的大嗓门引得邻里都往这边看,李芽脸上火辣辣的,从前不觉得,现在看哥哥怎么看怎么丢人。
这时张椿拎着剑慢吞吞地走回来了,右手提剑,左手拿着糕点——这是他昨晚答应李芽给她捎回来的栗子糕,刚出炉,还是热乎的。
李叶看见张椿,像见了什么杀父仇人,双眼通红,但到底还要脸,没在众目睽睽之下冲上去给他一拳。
“当初你把我妹妹带走时是怎么说的!”李叶咬牙切齿:“这就是你说的‘我一定会把芽芽当妹妹照顾’?”
他从怀里掏出张纸,摔在地上。
张椿并不着恼,弯下腰把纸捡起来,掸去灰尘,展开一瞧——是他随着雁寄过去的婚书。
他咧开嘴一笑:“大舅哥。”
李叶险些被他气昏过去,哆嗦了半天才憋出个:“你他妈的瞎叫个几把!”
太污秽了!
这哪是未出阁的女孩儿听得了的话,李芽拿眼剜哥哥,又羞又气。
张椿更加从容了,李叶怎么看他怎么碍眼,洋洋得意耀武扬威,活像戏台上奸邪的小人。
“啊呀。”张椿故意假模假样地惊叫一声,指着李叶身后一抬抬的箱奁惊讶道:“这......这就是岳父岳母送来的嫁妆吗?如此看重,小婿三生有幸,劳烦大舅哥千里迢迢又走水路又行山道地护送过来了!”
他不提还好,一提李叶就要想起来这一路上的苦难,因着水土不服和路途颠簸,他几乎瘦得脱了相,喝口水都忍不住吐个干净,更别提吃食。
李叶脸色青白交加,额上青筋暴起,忍了又忍,终于没控制住,“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李叶这次来并不是为了找张椿的茬,实际上,双方父母对这门亲事都很赞成,李家让家中长辈卜算了几个吉日,递到张椿这准新郎面前,让他去选。
张椿毫不犹豫地选了最近的日子。
面对李叶仇视的目光,他无辜地摊手:“夜长梦多。”
梦多什么梦多!李叶带妹妹回家的心都有了。
日子被敲定,其他的事情便也提上日程了,婚期选在一月后,塞北渐渐暖和起来的季节,因着张椿的一句“夜长梦多”,他们准备的时间便骤然缩短起来,好在喜服都是现成的,李家请了全苏州最好的绣娘置办这身衣裳,霞帔用了百余颗珍珠,喜服上的刺绣掺杂了金线,阳光下池水波光粼粼,鸳鸯交颈,栩栩如生。
他们临时置办的小院也在下人的布置下有几分“家”的样子了,处处焕然一新,廊下那株被养死的兰花换成了新的植物,目前只有绿油油的叶子生长着,没有开花,因此尚且看不出这究竟是株什么。
苏州的喜婆来不了塞北,他们就只好在这小城里寻了个有经验的婆妇,送亲迎亲都出自他们购置的小院儿,实在是有些滑稽,可这场昏礼仍然热热闹闹,敲锣打鼓,张椿骑在马上,煞有介事地带着迎亲队伍绕着小城转了一圈,额上的红痣几乎要与喜服一个颜色,少年的脸意气风发,新郎官如此俊美,貌若好女,叫人好奇新娘子又是怎样的国色。
李芽伏在哥哥的背上,兴许是这宅子终归不是自己从小住到大的家,倒真没有想哭鼻子的意思,反倒是李叶,鼻涕一把泪一把,临走到门前还在苦口婆心:“呜呜呜呜呜呜芽芽,呜呜呜呜你要是想反悔......呜呜呜呜呜呜还来得及......只要你一句话,哥哥立马带你回家呜呜呜呜呜呜啊......”
“......”
“呜呜呜呜呜呜芽芽,咱们回家吧,哥哥给你盖个绣楼,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把你藏进去...管他什么张椿王椿,都近不了你半步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于是,李芽硬挤出来的泪意又憋了回去。
新娘子上了花轿,就算是正式出嫁了。一个女郎的前半生和后半生被这小小一顶轿子割裂开,进去时仍是个羞怯的少女,出来后,就是个忐忑的妇人了。
迎亲的队伍摇身一变成了送亲的队伍,吹吹打打又是一圈,轿子停在小院门前,按照习俗,新郎官要踢三脚新娘子的花轿,给个“下马威”,以示警戒。张椿翻身下马,那三脚踢得简直像小猫睡梦中挥动的爪子,蜻蜓点水般挨了挨轿门便作罢了。
围观的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巨大的“嘘——”声,男人们哄堂大笑,嘲弄张椿惧内,这喜气洋洋的新郎官也不恼,竟不顾流程,钻进花轿横抱起新娘,大笑着跨过火盆:“便是个悍妇我也认了!”
笑声中夹杂着李叶恼怒的大吼:“你说我妹妹是悍妇?!”
李芽盖头下的脸悄悄地红起来:张椿知道她胆小得不敢跨火盆呀。
新娘一路被新郎抱到堂前,象征性地拜了天地,又一路被抱进新房。
张椿接过喜秤,挑开新娘子的红盖头,旁边的稳婆见缝插针,拍拍手,笑道:“挑盖头,落头红,好一个玉凤配金龙!”
李芽天不亮就起来上妆,或许塞北与江南风格不同,新娘子的脸上被扑了厚厚一层白粉,惨白的脸,血淋淋的唇,彤云密布的胭脂,浮翠流丹的人,一点看不出来李芽平常的灵动狡黠了。
这种连李叶看了都忍不住别过脸的妆容,张椿却面不改色,笑盈盈地赞道:“好看!”
这时李叶倒不得不承认,他们两个之间,或许真的是张椿更狠一点。
李芽信以为真,红了脸,羞答答垂下了头,喜婆见缝插针往她嘴里塞了个丸子:“生不生?”
李芽下意识嚼两口,“哇”地吐出来:“生的!”
众人便都揶揄地笑起来。
可惜的是,张椿并不能与他的新娘温存太久,大舅哥铆足了劲就等这一天,下定决心要让张椿出丑,这是男人间的博弈,酒过三巡,互有胜负,但粗略看来,好像是张椿胜场更多一些。
起码他能强撑着走回新房,而李叶,李叶又吐了一地。
烛火明灭,似乎连李芽惨不忍睹的脸都在这烛光中显得动人了许多,她真的相信了张椿的鬼话,觉得张椿爱她这身装扮,硬生生顶着满脸白粉等了半个晚上。
张椿看她一眼,“哇”地一声吐了满地。
或许新娘真的是悍妇,总之,新郎官当夜没能进屋。
偏房睡着也很舒服。张椿在大舅子的鼾声中这么安慰自己,窗外月明星稀,疏风朗月,他与李芽看过很多这样的景色,可却也没看过很多这样的景色,不过时间足够,日子也长,他们总有好时光。
Jesse死在四年级的夏天。
May从电话里得知了这件事,她没有哭,只是觉得不可置信,一句轻飘飘的“节哀”就能宣判另一个人的死亡吗?她根本不信,直到她给Jesse打了第十个无法接通的电话。
Jesse为什么不接电话呢?
May甚至有点费解,死亡,多大不了的事,巫师的寿命很长,又有13次可以重来的机会,他们从小就知道自己的与众不同和优越性,与凡人相比。
死亡,死亡。
......太遥远了。
这时,May好像才记起来,Jesse是个凡人。
死了就是死了,干脆利落,没有重来的机会,用肉体与钢铁抗衡,用肉体保护肉体,撒旦在上啊,怎么会有人做出这种蠢事?May会在意他曾眼睁睁看着一个孩子在他面前死亡吗?May会因为他没能救下一个鲜活生命而对他充满怨恨吗?
她想起刚刚那通电话里的人说Jesse是个值得尊敬的小伙子,他挽救了一个孩子的生命,于是“公正”的上帝就用他自己的性命与孩子交换么?好像今天伪神必须得带个人上天堂似的——
天堂。
撒旦的子民是到不了那里的。
正如阳光照不进黑暗,或许,May死后也见不到他了。
分别是必然的事,巫师和凡人,在寿命的长度上就截然不同,May曾想过,她和Jesse会分手吗?抑或等到死亡将他们分开?第一次恋爱的小姑娘,总是胡思乱想,原先“分别”是多么难以接受的词语,可是现在看来,好像也并不是那么难,至少从刚才起,May一滴眼泪也没掉,只是心脏在“砰砰”跳动,像杂乱无章的鼓点。
谁都没想到,这段恋情竟会戛然而止,生活的琐碎没有分开他们,此时May倒希望他们的恋情终止于相看两相厌,可是每个具有悲剧意味的宿命总是会让最美好的停在高潮,接着,所有阴暗丑恶纷至沓来,洪水一般淹过。
May甚至想学会遗忘,可是,她注定铭记。
新学期的第一天,Lacey见到了May。
她的装束自从跟...交往以来就大变样了,原先是利落的单马尾,高高束起,跑动时会随着动作摆动,发尾像一簇绿色的火焰。
现在披散下来,看起来倒更加娴静了,不过在这个时期,这样的打扮就看起来有了令人感伤的意味。
——Jesse说过,May把头发披散下来更可爱。
不过除此之外,May看起来就没有什么异常了。
她相当平静,乃至她的所有举动都看起来怪异得过了头,Lacey自从知道这个消息以来,就很担心她,可是当看到May没有自己预想中那样难过后,Lacey却并没松下口气。
果然,她不详的预感成真了。
May在大厅等待永远不会出现的Jesse。
一连几天,May都在等待,她的等待那样专注、期盼,仿佛总有一天,她的男朋友会出现在走廊尽头,牵起自己的手。
但这样的等待注定是漫长、枯燥、且无望的,Lacey陪着她一起等待,一直等到黑夜侵蚀白天,夕阳被月光浸染,May才转过头,失落地说:“他又放我鸽子了。”
Lacey看着May的脸,像逃避什么似的别过头,哑声道:“或许,他只是有事在忙。”
May没发现好友的眼眶有点红,她像是接受了这个说法,脸上漫起一层红晕,嘟嘟囔囔地说:“兴许吧......可他连一条信息都不给我发。”
Lacey不作声,她一直沉默。
李芽是个来自中国的女孩子,住在201寝室,May的隔壁。
或许是因为语言不通,她看起来总有点怯生生的,听说目前在努力学习英语,不知道进度如何。
May回寝室的时候,正撞见这个女孩正笑着抱着只黑色的鸟,和她的室友Lacco说些什么。
Lacco看见May,笑着打声招呼,May却很心烦意乱的样子,李芽笑盈盈地转过头,在视线越过May的肩膀时一顿,脸色骤然僵硬起来。
这女孩缩着脖子,有一双圆滚滚的眼睛,很灵动,正看看May的脸,又瞧瞧她身后的走廊。
May觉着奇怪,却被Lacey叫进屋里。
“学长今天有和你去约会了吗?”她漫不经心地摆弄窗台那盆风信子,蓝色的花瓣在她指间碾揉,她似乎没注意这些可怜的花朵正在冒出汁液,直到May从她手里抢救下它们。
“没有。”May忧愁地叹口气,“他最近总是很忙,也不知道在忙什么——他是不是厌烦我了?”
“怎么会?”May兴许没发现Lacey笑得有点勉强,她兀自沉浸在纷杂的思绪里,倚在窗边望着花坛的方向失神,Lacey有点紧张地随着她的视线望过去,却只看见一片空旷。
“刚刚那个女孩,她叫什么名字?”李芽磕磕绊绊地说。
“怎么了?”Lacco看她一眼,向来没精打采地眼皮破天荒稍稍抬上来些许,这姑娘的脸颊肉肉的,有圆润的弧度,总是看起来很困倦的样子,李芽很喜欢和这个室友亲近——她总觉得Lacco像个大型的人形抱枕。
李芽闭紧嘴巴,没敢说话:就在刚刚,她看见May身后跟着个身影,远远地坠着,看不清面容,但应该是个男人——并且,看其他人的反应,她们看不到这个灵体。
按中国的说法,李芽是天生的阴阳眼,猫眼象征通灵,她从小就可以窥破三界屏障,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因为这个,小时候经常邪祟缠身,动不动就发高烧。最凶险的一次,是她的邻居太太病逝,老婆婆仙逝于凌晨两点多钟,阴气最盛,她生前没有子孙,于是很喜欢李芽,把她当亲孙女看待,魂魄刚刚离体时是最糊涂的时候,老婆婆喜欢李芽,就遵从本心,来将李芽带在身边。
那时李芽还小,以为这是婆婆要带自己去新地方玩耍,于是傻乎乎跟着她走,当家里人发现的时候,李芽小小的魂魄几乎快要走到黄泉了。
因为在这上面吃过苦头,李芽向来对这事讳莫如深,在中国,活人身后跟着魂魄不是什么好兆头,她于是神神秘秘地摇头,模棱两可地说:“没什么,只是,你以后跟她保持距离吧。”
在晨课上,May困倦地眯着眼,她昨晚睡得很不好,在梦境里,她总是不可抑制地梦见尖锐的刹车声、孩童刺耳的哭叫、软绵绵的毫无生气的尸体,和,和被鲜血浸染的马路。
这是什么意思?她做了一场预知梦吗?接连几晚梦见这种东西,对巫师而言显然不正常,脑子很痛,这使得她一整天都没有什么精神。
Lacey在问起她糟糕的脸色时,她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隐瞒了自己怪异的梦境,但这样下去仍然不是办法,或许某位老师有办法解决这件事?可是,她潜意识里却在排斥讲述这样的梦境。
茶室里空无一人,或许除了学校里那些看起来都严肃得像教授的古板英国人,没人会频繁地来这儿待着。
May从前经常和Jesse在这里喝下午茶,热恋中的情侣待在哪都能甜蜜得起来,只是自从开学以来,May却再也没等到过男友的身影。
她有点生气,又很难过,泡好的红茶已经很久不再冒热气了,被她心不在焉地一圈一圈搅出来年轮似的漩涡。
水流形成的圆圈像是深邃的暗流,她停下动作,低头盯着漩涡中心,像是在与深渊对视,这时,May似有所感,面无表情地抬头望去,窗外枝叶繁茂的大树下,白色的人影一闪而过。
Garner Gaunt很小的时候,并不是个幸福的孩子。
Gaunt是个古老的家族,居住在位于约克郡的庄园里,乡下有漫山遍野的青草地,每到夏天,草地里总会开满黄白的野花,远远看去,像是夜空里的星辰。
Gaunt家世代居住在这儿,祖产庞大,于是庄园修得也气派。高耸的尖顶直入云霄,威严地耸立在约克郡碧蓝的天空里。这里有英国最好的天气,虽说逃不过阴雨连绵,但晴朗的日子总要比其他地方更多一些。
这儿的农民嘴里最大的谈资除了天气外就是Gaunt这一家子,庞大的成员,丰厚的祖产使他们津津乐道,每当庄园里的某一位老爷骑着匹神气又漂亮的骏马毫无顾忌地穿过麦田时,他们总要直起身子,叼着烟,望着马蹄扬起的滚滚烟尘感慨上好半天。
当然,老爷们的出行并不依靠这些被养得膘肥体壮的马儿,从前的交通工具对现在的贵族们来说只不过是消遣的玩意儿罢了,他们修建了马场,在晴朗的日子里,总会神气地换上骑装,三五成群地牵着马儿去约克郡的草地上遛弯儿。
Garner九岁那年,也收到了一匹雪白的马儿。
出生没多久的小马驹意外地柔顺,怯怯地跟随在母亲身边,用晶莹澄澈的大眼睛端详着每一个靠近它的人类。
它的母亲是一匹好马,属于Garner的母亲,Gaunt夫人。母亲领着Garner来认识这位新朋友的时候,就指着这匹小马,解释了它的身份,Gaunt夫人是位不折不扣的美人,她拥有灿金色的头发和碧绿的眼睛,和Gaunt家族世代的淡金头发冰蓝眼珠全然不一样。
在灿烂的阳光里,她蹲下身,仰视着儿子面无表情的小脸,快活地说:“你瞧,小马驹总要跟随着妈妈的,Garner也一样,对不对?”
“可是,”Garner冷淡地说:“您总会死掉的,就像这匹小马驹总要离开它的母亲。”
“人终有一死呀,我的孩子。”在讨论这样的话题时,她意外的并不忧郁:“死后,妈妈会一直等着你,直到我们再次相逢。”
Garner张了张嘴,又沉默地闭紧了嘴巴。
他很想说或许根据教义的不同,母亲将要升上天堂,而Gaunt家族世代都是虔诚的撒旦子民,在出生那刻起,Garner的灵魂就永远的归顺于地狱君主了。
——没错,Gaunt夫人是位虔诚的基督徒,她是个凡人。
可惜这样的话题在Gaunt家永远都是个禁忌,于是Garner思虑再三,最终只是露出一点浅淡的、讽刺的笑意。
Gaunt夫人牵起Garner的手,慢慢地走回花园里。
花园位于庄园后方,紧邻着城堡潮湿的墙壁,里面种满了娇艳的白玫瑰,这样格格不入的花朵在Gaunt家自然无人染指,这是母亲亲手种下的。
——约克郡的郡花,她曾这么解释,但谁都知道这样洁白的花朵源自这娇弱的凡人对伪神的崇拜,不过她地位高崇,是家主唯一的妻子,因此没人敢置喙些什么。
正值夏季,花园里的玫瑰们盛放着,母亲坐在树下的长椅,Garner依恋地偎在她散发着阳光与青草味道的怀抱里,他们翻开长椅旁倒扣的书籍,母亲用她洁白修长的手指翻过一页,垂下眼,将指尖抵在文字下排,轻柔缓慢地念诵起来。
这是Garner学前教育的必读书目,里面充满了不堪入目的亵渎,然而让Gaunt夫人如此明目张胆地表现出她异教的信仰是家主最后的底线,Garner是独子,他绝不会放任Gaunt未来的主人跟随这样扶不上墙的母亲去学些什么肮脏、虚伪的旁门左道。
甚至为了堵住悠悠之口,他还要Gaunt夫人去亲自教导Garner这些巫师的知识,这对神经脆弱的母亲来说无疑是场折磨,她在读完一页后便将书本合上,闭紧眼睛,苍白的嘴唇不住地哆嗦着,低声念叨着:“罪过。”
Garner疑惑地探头去看,母亲的眼角溢出了一滴晶莹的泪水。
英国的天气变化无常,没一会儿乌云就占据了天空,母亲几乎是松口气,迅速地收拾好书本,带着Garner回到了屋子里。
Garner的学前教育结束,母亲在茶室泡好一杯散发着热气的红茶,又从柜子里取出套她珍爱的茶具,替Garner斟一杯暖暖身子。母子俩站在窗边,Garner沉默着看向远方碧绿的草地,他的眼珠十分浅淡,像面镜子,忠实地映出万物,可万物却永远到不了他冰冷坚硬的心里。
母亲则忧愁地看向花园里,她真心实意地为那些娇弱的白玫瑰祈祷着,期盼着它们能捱过这样一场残暴的骤雨。所幸,这些看起来纤细的花朵要比他们想象中的坚强许多,每一次,它们都能挺过暴雨的摧残。
Garner十二岁那年,他美丽的脸庞就已经初具雏形了,然而可惜的是,他长得并不像妈妈,遗传学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Gaunt家上百年来都是这样如出一辙的长相,不过由于他的长发和神态,他仍然看起来更肖似母亲一点。
在母亲身边被带大的Garner的神情举止都像极了Gaunt夫人,但过于像个妇人般优柔寡断也不是作为一个家主要具备的特质,尤其是当大家发现这个血脉不纯的孩子并不是他们想象中那么天赋异禀后,这位年幼少爷的地位就骤然尴尬起来。
甚至有人说,家主正在准备培养下一个继承人。
母亲似乎并不受这些流言的影响,她仍然保持着Garner每日的学前教育,面庞在被树荫切割成碎片的阳光下恬静安然。但Garner却发觉,她似乎又开始整晚地发梦魇,醒来后也再不能入睡,只是在窗前静坐,默默地流泪。
Garner不知如何才能让她开心起来。
母亲并不在乎权利,他也不在乎,可这样差的睡眠状态令母亲很快地形容枯槁起来,她金色的发丝暗淡得像枯草,碧绿的眼睛也不再明亮。
不过尽管搞不清楚母亲这样憔悴的原因,Garner还是找到了让她开心起来的法子。
在礼拜天的清晨,一个玫瑰上还沾着泪珠的时刻,他们从马厩里牵出那两匹洁白的马儿,向着隔壁村子的方向疾驰起来。
同样是母亲和儿子,它们一路上经常嬉闹在一起,Garner的那匹小马总是试图驮着主人依恋地偎在母亲身边,但更为成熟一点的母亲却会轻轻嘶叫着,斥责似的把它赶到一边。
母亲看着它们,露出了这些日子以来唯一的一抹笑容。
她在清晨被儿子叫出来,就这样不清不楚地踏上一场旅途,却毫无怨言。
那些甚嚣尘上的流言虽没使她放在心上,却勾起了她心底最浓重最黑暗的记忆,她甚至会在午夜梦回时讽刺地想:那些被“丈夫”加诸在自己身上的行径,如今会由另一个女孩儿来承受吗?
在天边泛起鱼肚一样的颜色,太阳渐渐露出头顶的时候,Garner终于抵达了他们的目的地。
他们来的时间刚刚好,圣钟敲过十二下,教堂内响起唱诗班稚嫩的声音。
母亲惊诧地看着碧空中洁白的穹顶。
片刻,她翻身下马,不可置信地向前两步,却又近乡情怯似的停下,在唱诗班的歌声中跪倒在地。
教堂里的白鸽被从鸽笼中放飞,拍打着翅膀直上云霄,仿佛是一团团流动的云彩。
母亲置身于流动的云彩下、庄严的圣歌里,她的头发在金灿灿的阳光下熠熠生辉,她闭着眼,潸然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