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市炎热的下午,一只通体乌黑的鸟儿打着旋儿掠过天空,“扑棱棱”地一头钻进林立的高楼,瞄准一处住户,顺着大开的窗户飞进去。
“老八!”手握游戏手柄的李芽从懒人沙发上连滚带爬地起来,奔过去掩上窗户,“滴”地一下打开空调:“你可算回来啦!”
正是最热的时候,阳光毫无遮掩地照进来,使得她一小会儿就出了满脑门的汗,可祖宗遛弯儿不回来,她哪敢关窗,于是硬生生靠冰箱里的汽水儿捱过了这半个多小时。
老八转过头,用绿豆大的小眼睛睨她一眼,算是表明自己听到了。
老八是只八哥,且是只根正苗红的北京八哥。李芽哥哥几年前跟着家里大人去北京出差,路过阜成门,新官园的大门口正挂着几个笼子,里头鸟儿叽叽喳喳,可就只有老八嗓门儿最大。
彼时李芽正在电话里吵嚷着让他给带点特产回来,他一琢磨,干脆买下这只八哥拿回去给妹妹解闷,也好过这话唠天天来烦他。
事实证明摆脱话唠的方法正是给话唠也找个话唠,一人一鸟凑一块老有说不完的话,老八脑子没有核桃大,李芽竟也能和它聊得来,天天“老八老八”叫得亲热。不过自从今夏那个不怎么令人愉快的梗火起来之后,李芽就再没在人前叫过这个名字了。
“出去玩儿这么久,你渴不渴呀?”李芽托着下巴看它。
老八是只很聪明的八哥,毫不夸张地说,整个新官园花鸟市场没有比它再能说会道的鸟,它口齿伶俐又爱逗乐,吉祥话装满一箩筐,见谁都要撒点,可唯独对李芽爱答不理。于是,它“嗯”了一声。
李芽站起身,给它的小碗里头盛了点清水。
老八喝完水,“嘎嘎”叫两声,慢悠悠在沙发上踱步,蹦跶两下,机警地环顾四周。李芽奶奶养了只通体雪白的狮子猫,又黏人又爱撒娇,可却是老八的宿敌,这几天奶奶来家里小住,把猫也带过来,于是她怕得天天把老八关在笼子里,只有每天正午才放出去一小会儿让它遛弯。
“咪咪被送去宠物店洗澡啦。”李芽悄悄说。
老八偏过头盯她一会儿,好像是听懂了,才大摇大摆飞到茶几上,用爪子摆弄遥控器:“德O社!”
李芽被它逗得直笑,打开电视给它调出相声频道。
或许是从前在新官园时它的前主人爱听相声,于是这个习惯到现在也保持着,最近德O社相声是它的新宠,看了之后老嚷嚷着要请人吃大肠刺身。
李芽也爱听相声,倒不如说,除了学习之外她什么都爱干,可假期里父母家长老是督促她学习,连比她大不了几岁的哥哥都来凑热闹——凭什么!他自己都是把暑假作业堆到最后才做!
今天家里没人,她这才有机会玩会儿游戏。
老八一边看一边学电视里头捧逗两人说话,把李芽逗得“咯咯”直笑。这边动静太大,以至于她竟放松警惕,连门锁转动的声音都没听到,等她反应过来为时已晚,她转过头,正和刚进家门的爸爸大眼瞪小眼。
“李芽!”
李芽爸爸两眼一瞪,把李芽吓得往后一缩,随即她想起来自己的救星在这,又探出头,喊:“奶奶!”
奶奶果然跟在后面,她应了一声,抬手拍了下李芽爸爸的胳膊:“你这么凶干什么!还不许孩子看会儿电视了吗!”
可实际情况是李芽就算在他督促下也不肯好好学习,从来都是磨洋工,在书桌前只有百分之四十的时间肯认真写作业,剩下的时候全在扣手指头。
老人家在这,他也懒得和李芽计较,只放下手里的菜说:“你跟我过来。”
李芽忐忑不安地站起来。
她心中惴惴,一时忘了沙发上的老八,不过这八哥聪明,自打人一进门就自发飞进了鸟笼里,还把小铁丝门给自己掩上,让奶奶怀里那只叫“咪咪”的公猫找不到机会扑它。
“李芽。”李芽爸爸把她带到书房,“还有一个月你就要出国了,英语学得怎么样了?”
李芽涨红了脸,吭哧了半天,就是不说话。
于是爸爸叹口气,从抽屉里翻出一沓黄符纸递给她:“那你画几张符我看看。”
又是检查作业环节。
李芽从小到大最怕这个,好比书法兴趣班的菜鸟在书法协会会长面前练字,无论李芽怎么画都达不到“会长”的合格线。可不画显然不可能,爸爸是最古板的人,自从确定留学以来,他最怕的就是李芽在国外呆几年就忘本,连老祖宗的东西都忘个干净。
李家世代都是茅山派的传人,茅山又在符篆三山之列,虽不比龙虎山香火鼎盛,但仍然是道教最古老,传承最久的门派之一,于是李家对小辈约束也较严一些。
她慢吞吞捻起毛笔,又蘸了点朱砂,笔尖悬在符纸上方一动不动了半分钟,才抬起头嗫嘱道:“画...画什么符啊......”
李芽爸爸被她气得青筋直跳,但想想是自己亲生的小孩,又勉强压下火气:“你就画个清净符吧。”
清净符好画,从前考试周,李芽夜里复习时,就常作剑指,在自己手心里一遍又一遍地画清净符,霎那头脑清明,背书事半功倍。
于是她三下五除二起笔画好,乖乖站到一旁。
爸爸看过后,紧锁的眉头才稍稍舒展开。但他似乎想到什么,又忧愁地叹口气:“你到了国外,也不许荒废老手艺,每天至少要画三张符,不许敷衍,拍给我看,记得吗?”
李芽闷闷地应了一声,正恼火怎么到了国外也逃不了检查作业这环节,又想起来自己惨淡的英语成绩,更加难过了。
她正在为自己的外语发愁,就听见父亲咳嗽一声,不咸不淡地说:“行了,你今天的单词背过了吗?没有就快去背,一天20个,晚上默给我看。”
李芽眼前一黑。
她垂头丧气地走出书房,客厅里奶奶在用她的老式收音机听评剧,里头新凤霞刚唱到:“皇儿,有本只管奏来!”老八侧着头跟老人家一起听,看见李芽出门,就拍打着翅膀,贼兮兮地叫:“皇儿!”把老太太逗得不行。
李芽懒得计较,瞪了这小畜生一眼,三步并两步作地跑回屋了。
道家这么多符咒,怎么就没有中英转换符呢?
她趴在床上,闷闷地想。
“到了国外,有什么事,一定要去找你张椿哥哥,知不知道? ”
在登机口前,爸爸第无数次地叮嘱李芽。
张椿是正一教龙虎山一脉的子孙,据说从小就天赋异禀,出身又高,血统纯正,再加上张家家教森严,从小管得严,是以一直是大人口中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几年前家里人将他送出国,让他不要囿于国内这一小块天地,也该出门去瞧瞧洋人术法,便远渡重洋,到维克康尼通灵学院就读。
——至于究竟学到什么没有,谁也说不准。
关于张椿这人,在他们这些小辈之中流传着很多浪漫的传言,说是他打从生下来眉间就带着枚嫣红的眉心痣,家里长辈看了,说他是大富大贵,无病无灾的面相,眉心那点不偏不倚的红痣正是枚菩萨痣,于是又有了个“小观音”的外号。
小时候李芽应当是与他见过的,虽然二人的关系隔得像龙虎山与茅山这么远,但道家每年开坛设法期间,大人总会带着小辈过去,李芽远远见过张椿几回——兴许也说过话,但她不怎么记得了——只觉得这个哥哥怎么这样高,眉心的痣也红,可怎么不点掉?妈妈说她脸上的痣等长大了就要点掉,女孩子家家,不能有太多痣,不好看。这个哥哥怪像女孩子,又漂亮又白净,为什么不去点痣呢?
只是那时胆小,不敢上去问他,不过就算说了话对方也不见得理她,那个年纪的男孩子都爱与同龄人混在一起,不爱理她这种小姑娘,就像哥哥,一见到朋友就把李芽扔在一边,也不管妹妹会不会生闷气。
“找他干嘛,我又不认识他。”李芽嘟哝着说。
“多说说话不就认识了吗。”爸爸不以为然:“现在中国道法界上下,须得团结一心,你们作为下一代,更要亲近,国内小辈出国的不多,你们又就读于同一所学校,出来就是校友,毕业就是同事,再说,你小时候还见过他呢,不记得了吗?”
这都是哪年哪月的陈芝麻烂谷子了,她怎么可能记得。
李芽嘟着嘴不说话。
“真不记得了?”爸爸不死心地问:“你小时候还叫他木头哥哥呢。”
怎么可能——!
李芽脸涨得通红,正欲反驳,脑子里却不合时宜地涌现出一段老早就被她扔进角落的记忆,是了,之前的确是说过话,她从小就喜欢漂亮的东西,小时候父母忙,请了保姆照看兄妹俩,她偏不要有经验的阿姨,就爱选白净的小姑娘,张椿这么一个极其符合她审美的人,是不可能被她“冷落”的。
当年在龙虎山天师府,她的确是上去问了这痣为什么不去点掉,张椿似乎很惊讶,但很快就缓过神,笑眯眯地说:“我这痣是不能点的,爷爷说这痣影响气运,点了,我就要走下坡路啦。”
李芽听得云里雾里,不过十分上道,那时虽还不会让帅哥哥留个联系方式给她,但已经能无师自通地问个名字了。她学着张椿的模样,神神秘秘地说:“那你叫什么呀?”
张椿兴许是真觉得这小姑娘怪有趣儿,便摊开李芽的手,伸出食指在她手心写自己的名字:“我叫张椿,是弓长张,木字春,记得了吗?”
可惜他那时根本不懂这么大年纪的小姑娘是识不得几个字的,李芽任由他在自己手心乱画,一笔没记住,只觉得痒,就嘻嘻地笑起来。
张椿着实疑心她究竟有没有记住,可还未等他考证,那边就来了人,唤他过去认认长辈——他还没来得及礼尚往来,问问这小姑娘叫什么呢。
“你叫什么名字?”张椿急匆匆问她。
可惜李芽那时也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只是家里人都叫她“芽芽”,于是她猜想,自己应当是叫这个。
“芽芽?”张椿皱起眉:“哪个芽?是雅雅,还是丫丫?”
他说的这两个名字李芽一个也不认得,便皱着眉吭哧起来。
“算了,那你告诉我,你是哪家的小姑娘?”
李芽尚没有“茅山李家”的概念,只好告诉他:“我姓李。”
姓李?姓李的人家可多了去了,正一、闾山、茅山、全真的李姓少说也有百十家,这可怎么找呢?可实在来不及了,张椿一个小辈,总不好让长辈们傻站着等他,于是只好急匆匆地让师兄们带小姑娘去找家眷,他自己去大殿里见礼。
正一教的师兄们顺利带她找到了家人,父母都去了正一宗坛,李芽是跟着哥哥的,那时候李叶正以为自己把妹妹给丢了,慌得六神无主,直到妹妹完好无损地被送回来,才松口气。
后来爸妈知道了这一遭,李叶没逃得了一顿臭骂,在他挨训的空档,妈妈偷偷问李芽到底去哪了,别是去了龙虎山禁地,闯了祸才被正一弟子送回来的。李芽早忘了漂亮哥哥叫什么了,他说了这么多,李芽只记得最简单的一个“木”字,于是就说:“我去找木头哥哥说话啦!”
李家父母原先还惊疑不定:是在撞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可龙虎山是道法渊源,天底下至清的地方,绝不可能有妖邪作祟,后来仔细问过对方形貌后才确定,原来是张家的“小观音”。
——这就是李芽与张椿曾有过的那段渊源了。
说实在话,李芽并不喜欢这段故事,显得她又蠢又笨,好像女流氓的养成全看小时候打下的基础。要是能回到过去,她才不会重蹈覆辙,傻乎乎被美色所惑前去现眼。
况且从那以后,爸爸就总要提起张椿,他的符咒学到哪了,法诀掐得如何,风水学得多好,卦象算得多准,总要一五一十讲给孩子听,李芽倒还好,李叶因为与张椿年纪相仿,常常要成为他的对照组。——对这兄妹俩来说,张椿哪是小观音,分明是小修罗。
李芽想想就来气:从小到大张椿害自己多了多少符要画,可偏偏他又不是有意,甚至可能根本不记得自己这号人,真是有火也发不出来。
她决定不再听爸爸絮叨,借口买水喝,一溜烟跑掉了。
李芽跑到厕所洗了把脸。说实话,过了这么些年,她已记不清张椿的样子了,那时她还小,只是朦胧地觉着谁好看就乐意亲近谁,但她那时候哪见过真正好看的人呢?说不定自己只是被他眉心的红痣晃了眼,才硬要觉得这是个好看的哥哥。
退一万步说,就算张椿是真的好看,可过去了这么久,谁知道他有没有长歪?
李芽硬生生给自己洗脑,才终于有了点面对张椿的勇气。
可实在尴尬,这么些年不见了,况且原本就不熟,怎么就能一见面就熟络得如同亲兄妹一样?李芽脸皮薄,决计干不出这事。
离登机还有半个小时,估摸着该去检票了,她才慢吞吞拎着刚买的咖啡回去。
再一看刚刚自己的座位上哪还有位置,分明地坐着个陌生人,她心里暗自埋怨哥哥怎么只顾玩手机不帮自己占下位置,那人却心有所感似的,回过头看她。
李芽先是与他对视,直直望进他的眼睛里。他的眼睛颜色格外浅,雾蒙蒙的,在阳光下更是澄澈,好像眼波带着克朗克河*的波光,又像是他眼里含了一轮金灿灿的太阳。黄种人说是黑发黑眼,其实大多是琥珀或板栗色,仔细看并不够纯,虽然颜色普遍不是真正的黑,但像他这么浅的,仍然少见。
李芽的视线移开,这才发现他实在生了一张令人拍案叫绝的脸,眼睛是上挑的凤眼,睫毛很长,却也好像被眼睛里的雾气湿润,粘连在一起,显得眼尾格外长,他的眼睛是一看就知道继承自其母亲的眼,稍显女气,可脸颊却带着少年人独有的锐气,颇具硬朗的雏形了。这样两两抵消,却使他独具一种锐利的美感。
嘴唇不厚,颜色也淡,这使得他的五官看起来像是宣纸上晕染开的墨色那样浅淡,眉心的红痣是最浓墨重彩的一笔,像毛笔蘸足了朱砂点就的红日,是咄咄逼人的红。可这点红又把他这张飘飘欲仙的脸蓦地拉下神坛,仿佛万丈的红尘,全在他这点痣上了。
他们正对视,对方却突然笑起来,叫她:“芽芽妹妹。”
*:加拿大育空河的分支,河床下有一处矿脉狭长,几乎与河流重合的金矿,在河水冲刷中,经常会有一些小金粒从河床中冲出。
在一个晴朗的午后,Garner与表弟结束了他们的课程。
他们在庄园里散步,阳光暖融融地照在身上,道路两旁摆了长椅,此刻树木已呈枯败之势,干黄的叶子堆积在长椅上,他们拂开叶子,Garner垂下眼,盯着自己的长靴,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我们要不要骑会儿马出去散散心呢?”
那天真的孩子白了脸,怯生生地说:“可是,我害怕......”
“Gaunt家族的人应该无所畏惧。”Garner冷淡地说,随后又春风化雨地温柔起来,抚摸着表弟毛茸茸的脑袋,柔声道:“有哥哥陪着你,有什么可怕的呢?”
这还是Garner第一次在他面前自称“哥哥”,这孩子为自己和Garner的亲近小小的雀跃着,抿着嘴微笑起来,又在心里天人交战了会儿,才犹豫地点了点头。
Garner于是微笑起来:“乖孩子。”
他牵起表弟的手,向马厩走去,庄园内有人将这一幕尽收眼底,Gaunt家主露出一个满意的微笑:“Garner和弟弟相处得很好。”
“是呀,他们毕竟是血脉相连的兄弟呢。”姑母似乎意有所指,她娇艳的红唇意味不明地勾起,白嫩的手臂蛇一样柔弱无骨地攀上兄长的胳膊。
表弟紧张地揪住马缰,小脸儿被吓得苍白,浑身僵硬,马儿一旦有点幅度稍大的动作他的脸就更白一分,看起来快要哭出来似的:“哥哥......”
“别怕,别怕。”Garner一边帮他安抚马儿,一边哄他:“没什么可怕的。”
“可是,可是我怕掉下来。”他噙着泪说。
“那,表哥帮你紧紧马镫好不好?保证你不会掉下来。”Garner扬起脸说,金发在阳光下折射出炫目的光彩,他的皮肤瓷器一样洁白,眼尾狭长,微微一笑,便牵动狐狸似的眼睛,使这张油画般的脸蓦地活色生香起来。
表弟一错不错地盯着他,愣愣地点了点头。
Gaunt庄园出事了。
那位远涉重洋来认祖归宗的表少爷,在和Garner少爷骑马嬉戏时出了意外,同样是马儿打滑,他却没有Garner少爷那样的好运气,由于马镫系得太紧,脚被卡在里面,当场扭断了他纤细得像只鹭鸶似的腿,留下了不可逆的伤害。
这孩子一辈子都要坐在轮椅上生活了。
他被一匹成年母马压在身上,内脏被压破,下半身的骨头几乎碎成了渣。据说仆人赶过去之后,面面相觑了好一会儿,没人敢捧起他瘦小的,软绵绵的身体。
Gaunt老宅一连几天都笼罩在惨淡的阴云里。
那匹该死的马被盛怒的家主下令处死,它的肉被分食给了庄园的每一位下人,甚至连马倌也被迫承受了这个男人的怒火,施以中世纪的巫师酷刑,下半生成了个废人。
短短的时间里,接连两位尊贵的少爷因为骑马而发生意外,从此以后,Gaunt家再也不许出现马儿的身影,也再没人能被获准骑马。
Gaunt夫人的那匹雪白的马儿也被“流放”到地里去干些农活,但她来不及伤心,那可怜孩子的遭遇也使这个善良女人的心狠狠颤动,她曾准备给Garner和那孩子一人绣条手帕,可手帕还没完工,就出了这样难过的事。
“Garner,Garner!”她哭得像个泪人,无数遍地质问起儿子来:“你怎么会想到带这么小的孩子去骑马呢!”
Garner总是沉默不语,眼里很快也盛满泪水,哀伤几乎要满溢出来。
“母亲!”他哭着说道:“如果可以,我多希望遭受这一切的是自己啊!”
他的言辞如此恳切,又如此悔恨,以至于Gaunt夫人也不敢对他过分苛责,只好哀伤地把这个脆弱的孩子揽进怀里。
他们去看望从昏迷中清醒过来的表弟,在他的床边遇到一直守在孩子身边的姑母。
这个往日里精致强大的女人如今憔悴得不成样子,脸颊深深地凹陷下去,双眼蒙上一层厚厚的阴翳。这场突如其来的灾祸让她起码苍老了20岁,而整日整夜的哭泣更让她的嗓音嘶哑,沧桑得不成样子。
她看见门口面无表情的Garner,双眼骤然猩红起来。她站起身,双腿因久坐而无力,身子歪歪斜斜,却依然坚定地扑过来,尖利的指甲堪堪划过自己亲侄儿的脸颊,枯瘦的手指一把揪住他的衣领。
“你这个......你这个该死的杂种!”她尖声嘶叫道:“你是不是,是不是全知道了?你是不是在冲他发泄?!真是毒蛇一样狠毒的心肠,他是你的弟弟,他还那么小......”
Garner并不回话,只是用一种洞悉一切的眼神静静看着他。
这样的眼神似乎刺痛了她,姑母愈发疯狂起来,枯草似的头发凌乱地披散着,眼眶通红,因愤怒而充血,看起来十分歇斯底里。
或许她早就疯了,十多年来一直生活在异国,生活在对兄长隐秘的爱恋里,她早就疯得彻底了。
“别对孩子动手!”平时柔弱无比的母亲此刻却突然地强硬起来,她用力分开姑母紧攥着Garner衣领的手,碧绿的眼睛里噙满了泪,但还是毫不犹豫地将儿子护在了自己怀里。
她听到了姑母嘴里的话,里面显然蕴含着不同寻常的意味,但她无暇细想,手指颤抖着,拂去Garner不知何时已淌了满脸的泪。
姑母似乎突然被抽去了力气,委顿在地上,她的裙摆花一样皱皱巴巴地盛开着,正如她的心,在医生一次又一次“不太乐观”的推诿中被狠狠揪起,再也无法恢复原样。
她突然低低地笑起来,用梦呓般的语气说道:“你知道你是怎么出生的么?你以为,你的父亲真是因为‘爱情’才把这个该死的凡人娶回家的么?”
她的语言里充满了怨恨,是对加纳的怨恨,对Gaunt夫人的怨恨,对哥哥十年来不闻不问的怨恨,和对自己最深切的怨恨。
Garner的确是个杂种,她盛怒之下的发言说得没错。
Garner的母亲还是个少女时,就与她的“丈夫”相遇了。只不过这次相遇对她来说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噩梦,她和Gaunt家主相遇的第一天晚上被这个醉醺醺的强大的男人侵犯,第二天,清醒过来的Gaunt家主察觉这个凡人的肚子里正在孕育Gaunt家的血脉,于是花言巧语地试图使这个可怜的女孩儿相信他们的结合是出于圣洁的爱情,并且巧妙地说服了Garner的外公外婆把他们的女儿交到自己手上。
结婚后,丈夫家的一切都与这个女孩儿从小接受的教育背道而驰,她的家里世代是上帝虔诚的信徒,巫师的世界又犹如充满着罪与罚的地狱,处处充满不堪入目的亵渎。
再加上,她无论怎么努力,仍旧无法忘记那天发生的一切,虽说结婚后丈夫就不再碰她,可她仍然会在看到丈夫的脸时瑟瑟发抖,在每一个深夜里无助地失声痛哭。
她的神教导她要爱世人,可她却没能遵从神的指示,她对丈夫深沉的恨意永无止境,可——
“爱”。
她连伪装都做不到。
在这样异教的环境下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的虔诚,可怜的女孩儿无数次地祈祷,在窗前没日没夜的念诵圣经。
这个可怕的村子是Gaunt家的领地,巫师不允许伪神的一切出现在自己的地盘里,她于是连倾听教堂整点时圣钟的声响都做不到。
在这样高压、无望的环境下,Garner出生了。
产后抑郁几乎要了这个凡人的命,丈夫的冷漠,小姑子的剑拔弩张,下人的针对让她愈发痛苦,但她仍然顽强地活了下来——为了Garner。
母亲的哀求和劝阻没能阻止姑母讲述的决心,在听到自己的身世后,Garner竟出奇的镇定。
他并不感到愤怒,只是哀伤,浓重的、深切的哀伤。
他转过身,母亲泪眼婆娑地望着他,一错不错地,仿佛生怕从她最深爱的孩子眼里看到厌恶或是责备。
可Garner没有,他只是将母亲拥入自己怀里,而后深深地,深深地,将脑袋埋进母亲的颈窝里。
在一片混乱中,威严的家主姗姗来迟了,他让下人带走姑母,又把那张与Garner如出一辙的脸转向那位抱着孩子默默哭泣的母亲。
他冷淡地皱着眉,说道:“你为什么要带着弟弟去骑马。”
Garner不做声,甚至疲于应付似的闭上眼,他对父亲本就没多少感情,现在得知了母亲梦魇的真相,对他就更加厌恶。
空气尴尬地沉默着,家主皱起眉,他从不允许有人挑战自己的威严,这时,却传来一道沙哑的声音:“是我让哥哥带我去的。”
表弟躺在床上,木偶一样死气沉沉,他毫无生气的眼珠直勾勾地望向半空中,张开苍白的、干涸的嘴唇,轻飘飘地又重复一遍:“是我主动提出,让哥哥带我去骑马的。”
Garner十四岁那年,他定居国外的姑姑造访了这座老宅。
与Gaunt家主极其相似的女子身穿黑裙,遮阳帽宽大的帽檐遮住了她苍白的脸,不过就算她不摘下帽子,Garner也能猜得出来她长什么样子:淡金头发,冰蓝眼睛,鼻子又高又挺,面部线条锋利,神情肃穆又傲慢。
——这几乎是Gaunt家通用的长相。
Garner只在很小的时候见过她,那时他四岁,那时她还没出嫁,仍然居住在Gaunt庄园里,直到一个冬天,河流冻成冰的季节,她不知怎么结识了一个国外的巫师,与他坠入爱河,于是千里迢迢地远嫁过去。
现在十年过去了,巫师死于意外,她也成了寡妇。
她这次回来,带来的不止成箱的行李,姑母出现在村口时,大家都看见她手里牵了个淡金发色,神情傲慢的小男孩。
那是她的孩子,Garner的表弟。
表弟毫不意外地继承了Gaunt家族的一切基因,并且长得极像他的母亲,身上没有一点父亲的样子。
Garner对于这个突如其来的表弟没什么感觉,不过他这时候已经学会如何更好地掩盖自己骨子里的冷漠,于是扮演了一个热情、尽职的表哥形象。
而不知道是不是本意,这位素未谋面的表弟对Garner却极其依赖,大约是小男孩总喜欢缠着年长的哥哥,很快Garner的身边就多了一个无处不在的小拖油瓶。
姑母在这座腐朽的庄园里居住下来,她出嫁前的房间被人收拾干净,与十年前几乎分毫不差,据表弟说,她搬进去的那天,忍不住伏在那张乔治一世时期的四柱床上失声痛哭。
当时Garner正沐浴在约克郡的阳光下,胯下是他那匹温顺的小马,表弟也骑了一匹安达卢西亚马,只不过毛色并不如Garner那一匹漂亮,他刚学会马术没多久,看着约克郡一望无际的田野总有些跃跃欲试,Garner对他不感兴趣,对自己的那位姑母也并不感兴趣,于是只是心不在焉地点点头。
在他们骑着马越过一条田野中的小小溪流时,不知道是Garner那匹马性子太过跳脱,还是那只蜜蜂干扰了它,总之它的前蹄踏空,惊恐地嘶叫一声,向侧边倒去。
事发突然,Garner的视线里出现表弟惊惶的神色,眼看着马儿即将倒下,连带着他也即将重重地摔在地上。情况危机万分,Garner急中生智,双脚从马镫里抽出来,借力向旁边的花丛中扑去。
锋利的小石子划破了他的手掌,等疼痛反馈给大脑时,他也听见了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
表弟慌张地奔过来,他还很小,遇见这种情况不知道如何处理,急得只是哭,说不出话来。
哭了一会儿,他苍白的脸又涨红,惊天动地地咳嗽,仿佛要把五脏六腑都咳出来——因为是早产儿的缘故,他一向孱弱。
“别哭了。”Garner感到自己的腿骨好像摔断了,一阵阵钻心的疼痛使他直冒冷汗,但为了让自己的腿不就此废掉,他只好强忍着安抚面前这个惊慌失措的孩子:“快去叫人来......”
因为这次意外,Garner在床上躺了很久。
母亲每天都陪伴在他床前,给他念书,或是从楼下花园里摘来几朵娇艳欲滴的白玫瑰摆在他床头,表弟也常来看他,只是这孩子似乎把这场意外的所有罪责都揽在自己身上,每回只敢站在门外怯生生地看,从不敢进来,也不敢和Garner说话。
直到母亲柔声安慰他,而Garner也表明这完全不是你的错后,他才坐在Garner床前,怯生生地陪他聊天。
当日Garner的惨状似乎给他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他再也不闹着要出去骑马,在路过约克郡的田野、尤其是里面的小溪流时更加害怕,总要让看顾他的仆人带着他快步离开。
不过这孩子也占据不了Garner更多的时间,他通常只能过来一会儿,因为一视同仁的Gaunt家主也给自己妹妹的孩子高薪聘请了一位家庭教师,他现在每天有四分之三的时间都要上课。
与Garner截然不同的是,这孩子有举世无双的天赋,他无疑是被撒旦宠爱的孩子。
不被撒旦宠爱的这一方在听闻这个消息时,似乎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绪波动,这使得那些庄园里的碎嘴婆妇们格外失望。
不过,她们又很快地为Garner的无动于衷找到了新的理由:毕竟隔着一层血缘关系,只要Garner那些不怎么看重“天赋”的科目仍旧优异,只要Garner康复,不会做个瘸子,那家主的位子仍然属于他。
很快,Garner的伤势被养好,他能下地行走了。
母亲似乎担忧他受那些闲言碎语影响,总是尽力安慰弥补他,却对“天赋”的事绝口不提。
在她的印象里,Garner一直是个争强好胜的孩子,她害怕Garner会因为这些流言而难过,甚至怨恨起自己身体里流淌着的血液——大家都说,是因为她的血脉稀释了Gaunt一族优异的血统。
Garner并没能察觉到母亲的心态,他对自己的天赋没什么感觉,对自己那位表弟也没什么感觉,仿佛世界上不会有他在意的事,而且,尽管对权利不感兴趣,他仍然不得不承认家主的位子终究属于他。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下着大雨,狂风呼啸地拍打着窗户,雨滴飞溅在玻璃上,留下一道道哭泣似的水痕。
Garner从睡梦中惊醒,恰好一道闪电划过夜空,照亮了漆黑的房间。
他害怕这样恐怖的夜晚会加深母亲的梦魇,于是掀开被子,翻身下床,推开门,在漆黑中向妈妈的房间走去。
走廊里伸手不见五指,他手中的烛台只能照亮前方的一点点道路,Garner并不感到惧怕,呼啸的狂风也阻止不了他的脚步,可当他转过一个拐角时,他听见男人的低吼、女人欢愉的喘息。
是庄园里的仆人在偷情吗?
他厌恶地皱起眉。
于是他调转方向,朝着声源处走去,如果让他揪出这对野鸳鸯到底是谁,他一定会连夜将这对恶心的男女赶出庄园。
可是离声源愈近,他却愈发觉得不对劲——这声音传来的方向,是姑母的房间。
Garner不动声色地吹熄了烛台,在狂风与暴雨中扶着墙壁,慢慢地,慢慢地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他沉默地站在姑母的房门前,里面暧昧的喘息透过薄薄的木头传到他的耳朵里,他犹豫再三,还是伸出颤抖的手指,推开了房门。
黑暗中他看到那张华美的四柱床上有两具交缠的身体,白花花地扭曲地纠葛在一起,女人的脸因为情欲而扭曲着,但仍然可见她标志性的金发。
这时一道惨白的闪电划过夜空,黑漆漆的雨水尖啸着拍打在窗户上,房间里短暂的明亮让Garner也看清了男人的脸:是他的父亲,Gaunt家主。
他站立在黑暗里,身形单薄,却有不容小觑的力量。
房间内的男女没发现他,他们接吻,发出黏腻的水声,在对方耳边诉说着爱语。
在攀到顶点时,姑母流下泪水,紧紧环抱住兄长的臂膀,低声说:“这十年以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思念您......”
显然,他们这段禁忌的关系并不是突如其来,Garner的表弟也不是什么早产儿,这个说法只是为了掩盖他不正常的降生时间罢了,他的孱弱与先天病,是源于自己生父生母肮脏的交媾。
Garner掩上门,将一切罪恶与不伦都紧紧阻隔在里面。
国王游戏和杂七杂八的归档
*擦出火花
倒霉!
奥珀尔看着手里的3号牌,不太高兴地皱眉。小黑屋?这惩罚游戏也够恶趣味的,是想让人在里面做什么?他下意识地四处张望,寻找接下来要跟自己一起被塞进小黑屋的倒霉蛋,注意到李芽也在四处张望的时候,他不由得松了口气。
如果是她的话,应该不会发生什么太出人意料的事吧。他也在维克康尼读了一年书了,知道巫师们的行事风格有时很超出常规。这十分钟的亲密接触,足够某些人擦出一点火花了。
只可惜要进去的是我们两个,奥珀尔看了一眼伊凡,内心暗笑。不管伊凡下这个指令的时候想的是什么场面,多半都不会实现。
他哼了一声,站起身来,李芽懵懂地跟在他身后,像是完全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他哪想得到,他们还进去不到十分钟,他们之间就真的擦出了火花——不过是物理上的。
李芽把房子给点着了。
伊凡诧异地打量着灰头土脸的两人:“你们……在里面做了什么?”
奥珀尔没好气地说:“起火了。”
“我看得出来,但里面怎么会起火?”
奥珀尔伸手一指:“她点的。东方巫师的巫术。”
李芽慌慌张张地道歉:“对不起!”她的那只怪鸟在一旁一边扑腾着翅膀一边念着奥珀尔听不懂的话。李芽一把抓住鸟的翅膀,在有人发问之前抢先说:“它也在道歉呢!”
怪鸟叫得更大声了。
“这种情况,就不用继续了吧?”奥珀尔冷冷地问。
“应该不用了,毕竟这房子也不能再用了……”伊凡叹了口气,用惋惜的眼神看着这间极度狭小的屋子。奥珀尔确信他曾经送了不少人进去过,心中很是不悦。
在这里受的罪他早晚要讨回来,他想。等他当了国王,就把伊凡和李芽关在一起,让他们再烧个房子。
等我当了国王……他心情愉悦地想着,跟着伊凡回到房间,却发现这里已经没什么人了。
“因为大家都去做自己的事了,所以刚刚是最后一局哦?怎么,还没玩够吗?”伊凡眨了眨眼,冲奥珀尔笑了笑。
可恶啊!
“谁要继续玩这种烂游戏啊!”奥珀尔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把口袋里的号码牌扔在桌上,摔门走了。
回去的路上,他又想,刚刚是不是有点过火了?要是下次自己想去玩,他们会不会不让他参与啊……
算了,有什么好玩的,老子不稀罕!
但是,他还一次国王都没当过呢……
这一夜奥珀尔做了个梦,他头戴王冠坐在王座上,脚下是臣服的子民,他们都等待着他下一个命令。他还没来得及享受这种快乐,远处风风火火冲过来一个小女孩,身后还跟着一只鸟,她所到之处的所有东西都烧着了,他的王国顿时毁于一旦。奥珀尔在愤怒中醒来,睁眼看了一会天花板,然后他说:
“靠,什么破梦。”
*很有经验
奥珀尔看着自己的五号牌一阵皱眉。这次的指令要具体许多,没有什么弄虚作假的空间,也就是说避无可避。他倒是没什么好抱怨的,愿赌服输,而且这次的指令已经是相对不怎么过分的那一种了,他是知道的,有时巫师们会在这里玩真的。
更何况,要跟他一同完成这个指令的是莉迪娅,要说两个人之中谁是吃亏的一方,在场的人肯定要异口同声地回答是莉迪娅,想到这里奥珀尔就有点不爽。
毫无疑问,莉迪娅是个很引人注目的女孩。她身上有种神秘的气质,隐约能从中窥见一个巫师家族的冰山一角。当然,在巫师学校里,这可能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但即便抛去这些,光是凭借着出众的相貌,莉迪娅就足以吸引他人的目光了。
要他跟这样的女孩接吻,无论怎么想都是自己占了大便宜。
即便是这样,奥珀尔还是有些不情愿。他跟莉迪娅又不怎么熟悉,突然要他们做这种亲密行为,他觉得相当不自在。但他也不会拒绝国王的指令。平时他本就因为凡人身份受人轻视,此时此刻更不能做出给人留下笑柄的事。他把希望寄托在莉迪娅身上。如果莉迪娅不愿意,那他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提出吻她其他地方代替。不管怎样,他自己是绝对不会说“不行”的。
“你如果介意的话,我们可以……”奥珀尔试探着问她。
“我没关系的。学长会介意吗?”莉迪娅语调很轻快,看起来并不觉得与自己接吻有什么困扰。
“我不介意,我经验很丰富。”
他故作淡然地说,丝毫没察觉到自己刚刚的说法听起来像是百分百的的吹嘘。女生都这样讲了,即便他真的介意也不可能讲出来。他的自尊心不允许他服输,就算是对现在这个小小的国王游戏也一样,即使他从未与任何人接过吻,也从未有过什么恋爱的经验。
“之前有跟谁接过吻吗?”他问莉迪娅。
“没有,我还觉得有点害羞呢。”莉迪娅轻飘飘地说。
“是吗?”奥珀尔因她的话放松了一些。他用自认为成熟的语气安慰她:“没关系,很快就结束了。”
他轻轻环过女孩的肩,低下头去吻她。莉迪娅的个头刚好合适,使他免于踮起脚尖亲吻的尴尬。他闭上眼睛,黑暗里他听见两个人的呼吸声叠在一起,心跳顿时如擂鼓般响起。在他与女孩嘴唇交叠的那个瞬间,他听见周围观众们爆发出的一阵叫好声,不由得在心里给他们全体竖了个中指。
奥珀尔睁开眼睛,嘴唇上似乎还残留着温暖柔软的触感。他看向莉迪娅,她并不像自己说的那样会害羞,样子与之前所见没什么区别,仿佛刚刚与自己接吻的是别人一样。
“跟我想象的不太一样,我还以为会更加的……”莉迪娅说,仿佛在找一个合适的形容词。
“是吗?”奥珀尔努力作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眼睛却在下意识地避开莉迪娅的视线。
“学长,你的耳朵红了。”莉迪娅笑眯眯地指了指他的耳垂。
“……你看错了吧。”他别过脸去,心里只想着一件事:自己刚刚说自己很有经验的事,大概已经完全被看穿是谎言了。
*踩高跷
奥珀尔最近非常烦恼。
他的烦恼由来已久,只不过最近格外强烈而已。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周围的同学都一个一个像竹笋拔节一样长高,只有他像吃了时间停止药一样,身高停留在可怜的165公分,有时甚至会发现连女孩子都比不过。
为了让自己能长高一点,奥珀尔每天早上都会喝一杯牛奶,但这不怎么见效。他甚至考虑过“骨头摔断后重新长好就会比原来高”这种不切实际的长高方式,最后还是因为怕疼放弃了。
奥珀尔知道这种事不能强求,但总是仰望着这群高个子学生也让他非常不甘心。他讨厌因为先天的因素落后于人,身高也是这样,灵感上也是如此。
正因如此他在学业上总是非常努力,希望能弥补先天上的差距,虽然也算是有了点成果,但还是达不到他的目标。
不过帮成绩较差的同学补习还是做得到的。
奥珀尔拿过雷伊的魔药课作业看了一眼,叹了口气。他大概能想到加纳看到这份作业时露出的表情:“是老师哪里做错了什么吗?老师好难过,明明以为大家都喜欢我的魔药课呢,难道雷伊你讨厌我的魔药课吗?”
除了降灵科和驱逐科,雷伊的成绩都不是很好,魔药课自然也包含在内。作为同年级的学生,奥珀尔偶尔会帮雷伊补习一下,有时干脆把自己的作业借给他抄。他没那么热心,只是有时候看不下去而已。明明拥有如此出色的灵感,雷伊本来可以做到更多才对,奥珀尔想,要是自己有雷伊那样的灵感,现在困扰自己的问题早就不是问题了。
他耐着性子给雷伊讲了几道题,又简要地讲了一下魔药的配置技巧,也没去管雷伊有没有真的听懂。结束之后也差不多到了午饭时间,雷伊收拾好东西站起身,在奥珀尔头顶揉了一把:
“走吧,去吃饭。”
奥珀尔被猝不及防这么一揉,当场汗毛都竖起来了:“你干什么!”
“就是觉得这样挺顺手的。”雷伊嘿嘿一笑,又在他脑袋上揉了一把。
“不准碰!”奥珀尔生气了,一把打掉雷伊的手,空气里响起一声巨大的“啪”,十分清脆。奥珀尔突然觉得尴尬极了,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干脆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按理说他应该去食堂吃午饭,只是现在这种情况……唉,他还是等会再去吧。
自己干嘛要生那么大的气?他找了个台阶坐着,把下巴放在膝盖上反省。雷伊说是顺手,一点问题都没有。他那个个头,伸出手可不就是顺手一摸就摸到他头顶了?
长得高了不起啊?
他试图开导自己的行动失败了,反而更生气了。可恶,全都是因为自己长得太矮了,要是自己再长高一点,就可以换自己来摸雷伊的脑袋了!等等,这个一点……是多少?五公分?十公分?
二十公分……他要长高二十公分!
奥珀尔不可避免地陷入低落中。他正垂着脑袋叹气的时候,一个声音突然从他耳边响起:
“你在干什么呢?”
来者说着一口音调古怪的英文,想也知道是谁。奥珀尔把头扭了过去,装作没看见她。
李芽虽然英文不好,但缠着人讲话的本领可谓一绝,见奥珀尔不理她,她绕着圈子在他旁边转来转去,也不管他能不能听懂她讲的话:“你坐在这里干什么?这个时间不是应该吃午饭吗?难道你不想吃午饭吗?你在减肥吗?你身体不舒服吗?你脸色好难看,是不是便秘了?便秘的话吃点香蕉会很好哦!”
“我只是在想事情!”
“你在想什么事?你是有喜欢的人了吗?男的还是女的?长得好看吗?我跟你说呀,找男朋友一定要找好看的,不好看的千万不要找哦!”
“你不要再念了!”
“那你倒是说说你在想什么啊?”
“我想长高……二十公分!”奥珀尔一气之下把心里话说了出来,此时已经满脸通红。他怒视着李芽,只希望她赶快离开,李芽却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在他旁边坐了下来:“这个,确实有难度啊。”
“不用你说!”
“但是我们是人类,人类就要学会借助工具。”
“你是说……增高鞋垫?”奥珀尔灵光一闪,随即又摇了摇头,上哪去找二十公分的增高鞋去?
“给你看个东西!”李芽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一个视频窗口,“这是我们的茅山庙会,你看这里的人都好高哦!”
奥珀尔听不懂庙会是什么东西,也不知道她老挂在嘴边的茅山是什么,只能看看视频里有什么。他看到一群踩着高跷的人在古怪的音乐声里做着各种特技表演,眉头直接皱起来了:“你是说,要我去踩高跷吗?”
“你真聪明呀!怎么样,一下子就能长高二十公分吧?”李芽得意地笑道。
“这根本不可能,我又不是杂技演员。”
“你做不到吗?这个可是很容易的,我老家好多人都会呢!只要稍微努力一下谁都能学会的啦,还是说你怕把自己摔疼了?你可真胆小。”
虽然李芽的语法乱七八糟的,但奥珀尔还是听出她在说自己胆小,一下子就跳了起来:“你说什么呢!我胆子大着呢!我肯定能学会,你等着瞧!”
也不等李芽回答,奥珀尔便站起身走了,他得想办法给自己找一副高跷。
按照常识来说,学校里不可能出现高跷这种东西,但奥珀尔绝不轻言放弃,他干脆拆了两个木头拖把,又拆了一辆没人要的自行车,把踏板钉在上面,高跷这就算是做好了。
好不容易做好了道具,他踩着高跷只往前迈了一步,就失去平衡结结实实地摔了一跤。奥珀尔并不会被挫折击倒,他白天上课,晚上苦练高跷技巧,终于在半个月后神功大成,已经可以熟练地踩着高跷走来走去了。
他毫不在意其他同学看他奇怪的眼光,他们一定是嫉妒自己。高处的风景真好啊,他得意满满地想,现在他毫不费力地就能够到雷伊的脑袋,顺手揉他一把,感觉不是一般的好。他去把自己学会踩高跷的事告诉李芽,结果小丫头早把这件事忘脑后去了,气得他一阵跺脚。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不再会为了身高的事情困扰了,没想到高跷也并不是什么万能的东西。
“你确定要踩着这个跟我约会?”
“你不用担心。它现在已经是我身体的一部分了。”
梅狐疑地打量着奥珀尔,看他非常自信的样子,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奥珀尔则是很得意,要是从前,他肯定觉得要跟比自己还高两公分的梅去当什么一日情侣是个很头疼的事,现在他比梅还高出一截,心情很是不错。
“那么,今天就跟我一起去偷看学长吧?我们这边走。”梅说着,往左手的方向走去。
奥珀尔赶快跟上。说起来,完全不知道她的学长到底是什么人,是三年级的,还是四年级的?感觉是个很帅的人,今天就能看到了吗?奥珀尔往前迈了一步,立刻觉得不太对劲。梅走的这条路是一条凹凸不平的石子路,他觉得自己已经摇摇欲坠,快倒下了,但还是硬撑着继续往前走。但谁知越往前走,脚下便越不平衡,最后还是一个趔趄扑倒在地上。
伴随着梅的尖叫和奥珀尔的惨叫声,这次“一日情侣”可谓是彻头彻尾的失败了。
“我再也不踩高跷了。”
奥珀尔耷拉着脑袋坐在书桌前。一旁的雷伊托着下巴看着他:“不是挺好玩的吗,我还想着有空也学学看来着。”
“不准学!”奥珀尔生气,“你要是学会了可还得了?”
“不学就不学,那这道题……怎么写?”
奥珀尔告诉了他答案,又把课本上对应的一页翻给他看。他看着默默抄写的雷伊,突然说了一句:“那天我不该打你的手。”
“啊?什么?”雷伊一脸疑惑地看向他。
“你都忘了吗!那算了,当我没说过。”奥珀尔没好气地转过头去。
“哈哈。”雷伊笑了笑,继续写试题去了。等他把卷子全都填满,也差不多到吃午饭的时间了。两人收拾好东西站起身,雷伊又顺手在奥珀尔脑袋上揉了一把。
奥珀尔瞪了他一眼,自顾自地往食堂走了。算了,谁让他就是天生长得矮呢?
*踩高跷2
又是一轮国王游戏,奥珀尔又不幸中标。他开始后悔玩这种无聊的游戏了,但又想着只要自己能当上国王就能一雪前耻,因此还在硬着头皮参加下一局。指令倒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壁咚而已,比之前他经历的那些倒是简单多了。相比之下,跟他一起接受指令的人反倒是个大问题。
塞文比他高一个学年,听说是有钱人的孩子,在学院里人气颇高。据奥珀尔的粗浅了解,竟然有人成立了塞文的后援会,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或许后援会这件事并不是空穴来风,在他和塞文一起站起身的时候,他已经看到有人用不妙的眼神盯着自己看了,于是他果断地瞪了回去。
塞文倒是显得不太在乎,他好像一直是这个态度,对什么事都不是很在意的样子。可能是由于奥珀尔正好站在墙边的缘故,塞文自然而然地在奥珀尔身前停下脚步,抬起一只手按在墙上,正好是一次非常标准的,完美的壁咚。
“喂,等一下!”
奥珀尔大声抗议,低头从塞文胳膊下面钻了出去。“怎么我就如此自然而然地变成了里面那个啊?”
刚刚他被塞文壁咚在墙角,感觉到塞文自上而下投来的视线,他觉得非常不高兴。长得高了不起啊?再看看塞文那副无所谓的表情,他更加觉得不快了。
周围响起一阵哄笑声,奥珀尔全当没听见,推搡着塞文让他靠着墙站好。
然后,呃,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愚蠢。即便是调换了内外的关系,身高的差距仍然改变不了。塞文低下头看他,眼神好像在说“这是在干什么”,奥珀尔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心想不能这么僵持下去,干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搬了一把椅子过来,踩在上面,对着塞文的脑袋旁边用力推出响亮的一掌,手心都红了。
他这样怪异的举动非但没让人觉得他有多厉害,反而让他看上去更可笑了。但塞文依旧没什么反应,就好像奥珀尔做什么都与他无关似的。见奥珀尔默默放下手,他也默默地绕过奥珀尔和他的椅子,回到自己原来的座位上去了。
奥珀尔揉了揉有点红肿的掌心,还是有点生气。居高临下的感觉没找到,反而感觉被对方给轻视了。回去的路上他越想越气,心想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必须要让塞文知道他的厉害。
第二天的午休时间,塞文被角落里窜出来的迷之物体推到了墙角。这个东西一人多高,披着一条白色的床单,上面不太整齐地在眼睛位置掏了两个洞。通灵学院的学生怕鬼根本是无稽之谈,更何况看起来这东西明显就是人扮的,所以塞文也只是看着这东西颤颤巍巍地从白床单下伸出一只手来,往塞文身后的墙上用力一拍。
“啪。”
塞文仿佛想到了什么,正想抬头看眼前的白床单的时候,面前的东西匆忙地收回了手,转头就跑。
跑的时候还摔了一跤,白床单下面的人爬了起来,明显比刚刚矮了一截。他拿着两根杆子一样的东西,飞快逃离了现场。
塞文迷惑地眯起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