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相机,我想的是内嵌高纯度魔石为能源,当然,很贵。如果要修理大概要去专门的店铺,还要过几天才能取,没能源了也要送到店铺,大概是终身保修。
但是拍照效果如何没有详细思考。如果是黑白感觉太坑人了,但如果是彩色又感觉技术没达到……
不知道这样的设定符不符合背景(忐忑
另外关于城镇的一些背景设定是结合介绍自己脑的,但愿不会有太大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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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颠簸的座椅,呜呜鸣叫的汽笛,长腿般主动后退的风景。
这就是蒸汽火车。
伊莉丝凝视窗外风景,眼眸璀璨。
格雷坐在一旁浏览行程,看到妻子的模样不禁好笑地伸出了手。抚过妻子柔软的发,视线在头顶那两个装饰性狼耳停顿片刻,还是没按捺住,摸了上去。
“你在做什么?”伊莉丝面无表情回首看向丈夫。
格雷收回手,若无其事道:“吸引你的注意力。不觉得比起风景,还是我更好看吗?”
伊莉丝认真凝视格雷脸,在对方流露出自豪的神色时,摇摇头:“不觉得。”果断侧脸继续看风景。
被忽视的格雷僵硬片刻,颓丧地垂下头,不自觉瘪嘴。始终留意丈夫的伊莉丝看到这一幕,不自觉扬起唇角,仍是侧头看向窗外,身体却向旁边一歪,靠在格雷身上。格雷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看向妻子,仍如少女般的女性没有任何反应,稍微挪动寻了个最舒适的姿势倚靠。
方才的郁闷一扫而空。格雷略微调整坐姿,让妻子靠得更舒服些。
难得的火车之旅,就这样度过也不错吧。
不过很快,格雷就没有这样的余裕了。
沐浴在妻子异常严厉的视线中,格雷很不争气的缩了缩脖子。
“午餐竟然没有预定呢,这是怎么回事,还请格雷好好解释一下。”伊莉丝咬字清晰发音标准,一贯的面无表情更显可怖。格雷仿佛看出道道黑气从她背后缓缓散发。
咬咬牙,格雷像个骄傲的男子汉那样,毫不犹豫的向妻子低了头:“非常抱歉!是我忘记了!请惩罚我吧!!!”只要不分房睡,怎样的惩罚他都会接受。
伊莉丝静静看了他一会儿,叹气:“算了,格雷粗心也不是一天两天。会把预定的事交给你也是我的失误。”
“是我的错。抱歉,不会有下次了。”哪怕被妻子揪住双颊向外拉伸,格雷也没有丝毫怨言。对他而言,没什么比妻子将错揽到她身上更让他揪心的了,他的错从不需要伊莉丝承担。想起方才看到的手册,格雷道:“第五节是餐厅,我们过去吃吧?”
这样也能让伊莉丝远离窗子。虽然得到了伊莉丝的安慰,格雷仍对比起他,风景更吸引妻子的事耿耿于怀。
伊莉丝点点头。
高消费什么的,又不是赚不回来,旅行愉快才是最重要的。
伊莉丝明白,如果她不去,接下来一阵子,格雷都难以释怀。那么,不如一起用餐,虽然错过尝试列车标准餐的机会,试试列车餐厅的味道也是个不错的体验。
打定主意,伊莉丝起身,格雷连忙扶住她,确认列车的颠簸不会对她造成影响,携手前往餐厅。
近十二个半小时的车程,全部用来看风景显然是不可能的。
午后时分,伊莉丝便有些困乏,看向窗外风景的头一点一点,几乎要撞上窗沿。
格雷无奈,一把搂过妻子,让她靠在怀抱中。“格雷……?”伊莉丝抬眼,眼眸朦胧,已有几分睡意。“睡吧。”格雷没有多言,低头与妻子对视,“到了我叫你。”伊莉丝唔了一声,调整姿势靠在格雷怀中,模糊地说了声“晚安”便在格雷轻拍脊背的安抚下陷入睡梦。
“晚安。”格雷低声道,轻轻在妻子额头印下一吻。
伊莉丝很少出门,更别提这样的长途旅行,对她来说一定很辛苦吧。这样想格雷心中又多了份疼惜,只待列车到站,一定要让伊莉丝好好睡一觉。
他相信CR旅社安排的酒店定不会差。
伊莉丝醒来时,天色已是一片昏黄。
似梦似醒的眨眼,头脑逐渐清醒,鼻端隐约还留着些许气味。熟悉的,令人安心的味道。或许是这个缘故,她比平日任何一次午睡都睡得更沉。
“醒了吗?”耳畔是格雷竭力压低的声音,温热的吐息喷洒在她颈间。
“醒了。”伊莉丝闭上眼,再睁开一片清明,“到站了?”
“嗯。”格雷点点头,在妻子离开他时稍微有些失落,很快振作起来,“我们走吧。”
“嗯。”
傍晚的风微凉,伊莉丝不禁打了个寒颤。格雷立刻脱掉外套披在妻子身上。伊莉丝回首,恰看到格雷胸膛领口遮不住的红痕。那是他的图腾。
在脑中勾勒图腾纹样,伊莉丝紧了紧领口,对上丈夫担忧的视线,牵起他的手,缓缓扣住,十指紧扣。
格雷似是一怔,随即露出安心的笑容。
没有分毫言语,跟随旅游团前往下榻的酒店。
石铺的外墙看似古拙,伫立在这镇中,二层楼却别有一番韵味。
伊莉丝打定主意,稍后打发丈夫出来拍照。虽然光照有些暗淡,夜色下的建筑却有日光照射下的建筑所没有的一面。
作为设计者,这些建筑、风景,无一不为伊莉丝提供灵感。
“你先进去,我拍几张。”仿佛心意相通般,格雷轻推妻子背,让她跟上队伍,随后拿出相机调试。
伊莉丝心情愉悦。最近要对格雷好点。
天鹅假日酒店不愧是顶级酒店,一夜好眠。
翌日清晨,格雷端坐梳妆台前,乖乖任妻子抚过他的发。被伊莉丝刻意保养的发,哪怕拥有者格雷并不上心,发质也是上佳,一丝分叉都难以寻觅。
伊莉丝看过昨晚的照片,能看出丈夫的用心,今日梳头下手便轻了几分,没让格雷痛呼出声。对于一个深爱妻子的丈夫,这真是一件大好事。
伊莉丝面对装满发圈的小盒子犹豫不决,想了想,拿起一枚白色绒布,装饰有洁白羽毛的发圈。既然住在天鹅假日酒店,总要有个表示。
通过梳妆镜偷偷打量妻子的格雷不禁苦了脸,这样女气的发圈……算了,只要伊莉丝高兴,绑什么都行。
“绑好了。”凝视发辫,伊莉丝满意地点头,轻声道。格雷暗自松口气,转身对上妻子疑惑的眼,心情骤然轻松。“耳朵,歪了。”格雷道。伊莉丝立刻弯腰,对着镜子查看发上的狼耳饰品,没有任何歪斜。
再抬头,格雷已不在凳上。
伊莉丝缓缓直起身,似笑非笑凝视不远处斜倚房门的男人。收到妻子视线,格雷嘴角牵出一个弧度,能捉弄妻子的机会可不多。
伊莉丝快步上前,一脚踩上格雷整洁的鞋面。用力多少,彼此都心知肚明。
收回脚整整裙摆,伊莉丝傲然道:“开门。”
格雷恭敬执行,跟随妻子离开房间。
今日是自由行,格雷提前向导游问好诸多事宜,用过早餐便和伊莉丝一同散步,前往马场。
作为法尔克家的男人,格雷擅长一切运动,虽然不常骑马,却也懂马术。而伊莉丝显然没有骑马的打算,证据就是她仍身着长裙。
不过对于骄傲的男人来说,妻子只要在他的庇护下享受这场旅行就够了。
选定一匹高大骏马,格雷轻抚油光水滑的毛皮,夸赞马场主的用心,翻身上马,未等伊莉丝开口伸臂一揽,将妻子横抱在怀中。
承载两人仍不显吃力,当真是一匹好马。格雷作势驱动马匹,却被伊莉丝叫了停:“等等。”侧身低头,伊莉丝小心调整格雷腕部羽翼饰品的位置,确保边角不会伤到马匹,伸手抚摸马首,回身坐好:“好了。”一手牢牢抓住格雷前胸衣服。
格雷险些笑出声,温柔亲吻妻子耳尖,顺势按住妻子抓他衣服的手,挪到肩膀。对上伊莉丝目光仍是坦荡:“这样比较安全。”余音未落,猛地夹腿,骏马飞奔。
骤然奔跑,伊莉丝牢牢攀住格雷肩膀,腰间有力的手臂让她安心不少。不再惊惧,耳畔呼啸的风声和鼻端嗅到的青草气息一下令伊莉丝迷上这种感觉。这是一种亲近自然的感觉,而这狂奔的喜悦仿佛潜藏在血脉之中,令她着迷。驰骋于草原的狼群,纵然安静知礼,骨子里的狂野仍无法抹去。
格雷技术很好,广阔的草场隐约可见不远处的花田雪山,繁花盛开,花团锦簇,连绵的群峰覆盖积雪,洁白纯粹,引发人对自然的敬畏之心。
若不是这次旅游,她还不会知晓,西大陆竟有如此美景。果然,只有出来走走,才能见识更多,眼界和心胸才会更加宽阔。
被格雷揽下马背时,伊莉丝双颊泛红,眼眸璀璀生辉。
“如果你喜欢,以后我们经常去骑马。”格雷记得离家不远处有个马场,如果是年幼的温顺马儿,教导伊莉丝马术应该也不是问题。
伊莉丝点头,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
格雷笑着点点妻子鼻尖:“现在,我们去射箭吧。”记得格莱丽斯说过,伊莉丝会射箭。
“啪!”坠有翎羽的箭矢正中靶心。伊莉丝面无表情鼓掌,被鼓励的格雷丝毫没有受鼓舞的感觉。不过想想也是,伊莉丝几乎见过他任何模样,当年学校运动会,格莱丽斯不擅射箭被人挑衅,隔天他便冲入学校,踢了射箭社团的馆。
现在想来,伊莉丝似乎同格莱丽斯一起,围观了他的整场“表演”。
“和大学见到的相比,格雷的箭术好像更精湛了。”伊莉丝上前道。果然,格雷暗道,挑眉:“能看出来?”“嗯。”伊莉丝坦率点头,“拉弓的动作更饱满更漂亮了。”
被妻子诚心夸奖,格雷禁不住弯了唇角。
退开几步,想要换把轻点的弓给伊莉丝,对方却毫不犹豫接过他手中的弓,在起射线上立稳,凝神展臂,弧线饱满,一声破空音,脱弦之箭稳稳飞射,正中靶心。
格雷目瞪口呆。
惊讶过后,骄傲与喜悦油然而生。骄傲于妻子傲人的弓术,喜悦于妻子挽弓时凛然的姿态。
简直太帅了。
如果不是场合不对,格雷简直想把妻子抱入怀中,畅快的发泄心中堆积的心绪。被妻子帅到什么的,格雷丝毫不认为丢脸。
能得到这样的妻子,必须是格雷太优秀!
放下弓箭,伊莉丝甩甩手腕。离校后太久没接触,还是有些不适应。肌肉的张弛有些不对,不过也算差强人意。
还未待她思索回去后是不是要多加锻炼,格雷已一步冲上来,抱妻子入怀,头埋在伊莉丝颈窝。“痒。”伊莉丝推了推,没有任何用处,腰背处力道反而重了几分。
看来隐瞒他也不是什么好事。伊莉丝叹气:“大学时和格莱丽斯一起学的,毕业后就没怎么接触。”
时隔多年,姿势还能这样漂亮利落,足见当初学习的用心。
格雷抱得更紧了。
真麻烦。伊莉丝没再推拒,静静任他抱着:“就一会儿哦,还想去花田散步的。”
难得能在花田散步,这样的机会伊莉丝可不愿错过。
格雷仍埋在她颈窝,嗯了一声,愈发像只树袋熊,牢牢抱住存身的枝干。
午后时分,罗汀镇温度适宜,在一家餐馆品过当地菜肴,格雷和伊莉丝携手闲逛在城镇街巷。
或许是畜牧业发达的缘故,当地牛羊主题的手工艺品店铺格外的多。不拘泥于图腾,更有木雕摆件挂件,甚至项链手环,种类不一而足。
伊莉丝兴致勃勃观赏店中墙壁悬挂的一对羊角,取的是螺旋状长角,装饰有贝壳般的纹样,看似朴素却是典雅自然。
不过这对角不似装饰在身上的图腾标志,更似家中摆件。联想起法尔克家客厅绘制的猎鹰,格雷曾说过法尔克家族无论迁至何地,宅院大多都会如此,伊莉丝有了新的想法。信仰般的图腾不仅仅标示于身,在家中作为装饰,时刻警醒,也不是不错的主意。
虽然她只擅低纯度魔石制品制作,但手工艺间总有相通之处,不置于店中售卖,偶尔做些放在家中赏玩也很好。
唔,或许回去就可以尝试做个木雕小鸟,和杜兰做个伴。
脑中转过无数念头,伊莉丝继续观摩,格雷紧跟在后,凝视妻子的眼温柔无限。
明天旅游团有安排,趁今日空闲,带伊莉丝游遍小镇也算不枉此行。
月湾湖水面澄澈,从船中探出头,一眼便能望到湖底。
划至湖中,格雷索性放下船桨,任由小船漂浮湖面之上。湖水澄澈倒映蓝天白云,天地恍如一色。雪山花田,不远处还有旅游团的同伴野餐,所有的疲惫不悦在这大自然的美景下全部一扫而空,心胸间只余开阔舒畅。
泊于湖中,伊莉丝萌发灵感,取出随身携带的本子勾画起来。至于格雷,光是看伊莉丝的一举一动,他就能看上一整天。
事实证明,的确如此。
若不是导游小姐召集,这艘小船大概要在湖面上停泊整整一天。
入夜,在酒店用过晚餐,换上厚衣服,伊莉丝陪同格雷前往跃马溪酒吧。目的自然不是纸醉金迷,游玩时听说酒吧驻唱歌手嗓音不错,唱的曲子也颇有当地风情,晚上没太多打算,格雷便决心带妻子一同欣赏音乐,说不定又能获得启发。
只是碍于第二天早上就要出发,玩也不能玩太晚。
只一杯鸡尾酒的时间,两人便回了酒店。
临睡前,伊莉丝在日记中写下罗汀镇见闻,待回去说给格莱丽斯。
「罗汀镇位于西勒山脉脚下普林莫罗斯平原上,气候适宜,风景优美。3月25夜至28日清晨……」
—END—
格雷醒来时,伊莉丝已经不在旁边了。
摸着身侧微凉的床单,格雷呆滞片刻,草草穿上衣服便向长廊冲去。
自从伊莉丝嫁给他,格雷便在法尔克家背面建了一栋屋,二层楼,用一条长廊连接两座房屋。那是为伊莉丝打造的店铺,为了方便她的手工艺事业。
格雷冲下楼时,伊莉丝正和一位顾客交货。
确认好的货品被放入纯木质长匣,四周雕刻有精美花纹。格雷也是从花纹判断出这次的饰品应该是鹿角犀牛角一类的。为了体现出制品的档次,伊莉丝特意从店家订做了许多不同款式的盒子,既考虑到各种饰品的大小需求,更是在盒子本身动心思,绘制了不同种类的花纹让店家雕刻在盒子上,这样从盒子大小和雕刻的花纹就能确认内容物,不必费心贴标签。
贴标签虽然方便,到底不那么美观。他家小妻子精心制作的手工艺品,怎么能和那些工厂量产出的一个档次。
这方面,格雷坚决支持妻子。
那位客人也是老顾客了,抬头看到格雷,友善的笑了笑,向他点头致意便离开了。
格雷非常满意,知道要把妻子交还给他,他很开心。
伊莉丝也明白,客人会有那样的表情百分百是因为丈夫。转过头,果不其然。伊莉丝叹气,转身理理丈夫衣领:“把衣服穿好再下来,我又不会跑掉。”
格雷傻兮兮的笑了笑,一把抓住妻子手背贴上脸颊磨蹭:“醒来没看到你,一着急就跑下来了。”他还记得妻子的叮嘱,好歹穿上衣服。
伊莉丝叹气。显然还记得丈夫之前套上裤子就冲过来的事。
于是她板起脸,严肃道:“格雷胸膛的图腾很好看,我很喜欢,所以,不准让别人看到。”完全是无理取闹。要知道,格雷的正式服装上衣可是和没穿没什么两样,在他们家族,男性身上的图腾在重要场合是必须要露出来的。
不过,这番占有欲十足的话语却让格雷心动不已。
最直接的表现,他直接将小妻子抱在了怀里,毛绒绒的脑袋埋到伊莉丝颈窝磨蹭,反复厮磨。伊莉丝皱眉,不舒服的动了动,她的手还贴在格雷脸上呢,这个姿势一点也不舒服。
偏头咬了咬男人耳尖,感受到“挂”在她身上的人抖了抖,伊莉丝推了推他:“快去洗漱,我留了早餐在桌上。”虽然,现在距离午餐时间也没有多久了。
格雷抬起头,视线落在妻子唇瓣上,偷了个吻,这才松开伊莉丝腰间的手。
“早安吻。”一脸坦荡。伊莉丝叹气,拽起他衣领踮起脚尖,再度奉上一吻。
“早安,格雷。”
这种事上,伊莉丝总是意外的认真。
回到餐桌,回忆起两个早安吻,格雷心中一片甜蜜,啃着三明治,丝毫不觉得他一个大男人露出这种少女的表情有多么的……破坏形象。
格雷是名驾驶员,一名飞艇驾驶员。
工作性质注定他无法像普通家庭的丈夫那样,朝九晚五,忙碌一天后回到家中享用妻子爱的晚餐。
更多的时候他都在飞艇上,专注于飞行,确保乘客的安全。也是确保他的工资。即便没有几个月不回家,他也无法每天回去,甚至于与妻子通信都不能做到每天一次。毕竟,若是他跑去和妻子聊天,副驾驶并没有义务代替他驾驶飞艇。
如果让公司知道,他的职业生涯大概也可以划下句点了。
虽然飞行是他从小的梦想,对待工作他总有用不完的热情,不能时刻和妻子在一起仍是让这个高大的男人颇为在意。
若是有一天,妻子嫌弃他忙于工作不能及时关怀她,与其他心仪她的男性走到一起,抛下他的话,他又该如何是好。
难得的轮休,格雷却不肯让他的大脑放松,顺着这奇怪的思路仿佛已看到心爱的妻子抛弃他独自离开的模样。
“……不要抛下我!!!”终于受不了刺激的格雷一声大吼,跑到店中死死抱住妻子纤腰。
伊莉丝顿了顿,向顾客歉意道:“让您见笑了。”
客人收回惊讶的表情,忍不住打量抱住店主的男人。介绍他来这家店的友人确实说过,这家店不止店主手工好,作品精致,设计出众,同样出名的还有店主夫妻绝佳的感情。男主人似乎不常在家,也不常出现在店里,但只要他回家,必定能在店中遇到他。他似是一刻也不愿离开他的妻子。
女店主看上去还很年轻,若是新婚夫妇,因工作缘故不能经常在一起确实是种煎熬,更何况这男人似乎爱惨了妻子。
想到方才女店主交给他的饰品,精巧的构思和细致的手工将他的家族图腾之美展现的淋漓尽致,渴望成为这家店熟客的同时,若能卖个好于己有利无害。
想到这儿,他便不再藏私,拿出了今日从友人那儿拿到的宣传册。
“春季旅游?”猎鹰般锐利的眼眸,格雷终于不再埋首妻子发间,抬眸凝视客人。有种被猛禽盯上的感觉。客人瞥了眼宽大衣领下隐约可见的图腾纹样,解释道:“CR旅社最有名的航线。今天从朋友那儿拿到这个,或许你们需要。”将宣传册递给男人,看他接过,客人也不再多留。
“这次的成品我很满意,非常感谢您。如果有需要,我还会再来。”临走前客人道。伊莉丝浅笑:“我的荣幸。”
转过身,急匆匆冲下来的丈夫正低头研究宣传册。
抬起头,英俊的五官皱缩成一团:“CR旅社……春季旅行……我好像在哪儿听过……”伊莉丝没有答话,动手翻页,露出飞艇线的介绍。
格雷恍然大悟:“我们公司的!”飞艇,只有一家公司。
伊莉丝叹气,果然不该对他的智商抱有幻想。
“你怎么知道的?”从终于想起来熟悉感何来的兴奋中冷静,格雷询问妻子。伊莉丝转身整理架子,手腕镯子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店里的客人提到过。”声音淡然,看不出丝毫心虚。她是特意向客人打听的,只是由于旅行时间太长,格雷没有那么长的假期,不得不放弃,也就没向他提起。
格雷对伊莉丝的话深信不疑,低头再度研究起宣传册。
只是,他遗忘的,伊莉丝却没有。
确认没有顾客上门,伊莉丝来到格雷面前。坐在椅子上的男人抬眸,懵懂的眼正对上妻子含笑却格外认真的眸,格雷打了个哆嗦。
伊莉丝身体前倾,双手捧住丈夫脸颊,声音温柔:“亲爱的,为什么过来了?”即便格雷忘性大,伊莉丝也不会忘记,丈夫今天第二次在她工作时不由分说冲进店铺,这次甚至当着顾客抱住了她!
虽然她并不会因此感到丢脸,不代表她不会追问。那时的格雷身上明显传来不安,也因此,伊莉丝才没有驱逐他。她的丈夫安全感始终不足。他会因她的一个小小举动开心不已,也会因她无心之举失落很久。
这是格雷的缺点,亦是他的优点。
伊莉丝很喜欢这样,有些依赖她的格雷。
让她很有安全感。
显然格雷也想起他一时冲动做出的事,幸好伊莉丝店中的客人都有所耳闻,不然若是因此毁了妻子的生意,他会后悔一辈子。
伊莉丝热爱她的事业,他比任何人都清楚。
但是……导致他做出那种事的理由,未免太过可笑,简直不像个男人。格雷不想因此被妻子看不起。
在他犹豫的时候,伊莉丝再次动作起来。娇小的身躯几乎靠入男人怀中,唇畔擦过格雷额头。
“分房。”尾音未落,格雷猛地伸手,死死抱紧伊莉丝腰肢。
“就是害怕伊莉丝嫌弃我不在家对你不够关心你嫌弃我然后就和别人跑了!!!”如果说,伊莉丝最初还觉得无奈,听到末尾,只剩下愤怒。
“你认为,我会抛弃你?抛弃你和其他人离开,只因为你经常不在家?”面无表情的伊莉丝比生气更让格雷害怕,搂住妻子的手又紧了紧,丝毫没有想到妻子会不会疼。伊莉丝也不在意这个:“认识你时格莱丽斯就说过你的职业,如果我在意这个就不会喜欢上你,更不会答应你的求婚。”阻止格雷开口,伊莉丝继续道,“更何况,难道你认为我是那种没有你陪伴就不行的女人吗?”格雷有些受伤,但伊莉丝不管,“你不在家,还有格莱丽斯陪我,还有杜兰,我还有我的事业,更重要的是,”伊莉丝顿了顿,凝视格雷的紫眸很浅,却又亮得惊人,“更重要的是,我可以思念你。思念我的丈夫,在地图搜寻他这次的飞行线路,猜测他现在到了哪里,正在做什么,什么时候会回来,回来后我要为他做什么料理……虽然你不在家,但你无时无刻不在我身边。况且,格莱丽斯还会给我讲你小时候的事,可以更多的了解格雷,我很开心。”
原本因伊莉丝的话语泛红的格雷的脸颊此时更加涨红,格莱丽斯竟然把他小时候的事告诉了伊莉丝……!那样、那样毁他形象的事……!
“我们是夫妻吧?无论格雷在我面前展现出怎样的面孔,我都不会嫌弃你的。不如说,展现更多的面貌才好,只有我才能知道格雷这么多的模样。”格莱丽斯不算。妹妹什么的,根本是作弊。不过看在是挚友的份上,勉强可以原谅。
认真说着情话的小妻子简直不能更可爱。
伊莉丝看似平静,粉红的尖耳却暴露了她。格雷心情很好,微微施力将妻子拉到腿上坐着,晃了晃手中的宣传册:“去旅游吧?”
“可以吗?”伊莉丝反问。她一直想去,但格雷的工作……
“没事,我去和上司请假。最近人手很充足,应该能批下来。”就算不批,他也可以借口想要稳定的假期申请调派去其他幼年乘客较多的飞行线,足以吓跑所有小孩的他这个杀手锏一定可以威胁到上司。
不知道格雷歪心思的伊莉丝单纯为能够一起旅行开心,继而想起了格莱丽斯。“格莱丽斯怎么办?”他们都去旅行,家里不能没人。
“看家,顺便帮你开店,照顾杜兰。”格雷的回答很干脆,妹妹虽然重要,但为了与妻子独处,不得不暂时放弃。之后他会与格莱丽斯促膝长谈的。比起这些,伊莉丝的事业更重要。
“你的店铺没问题吗?”他们也许会出去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店里的饰品储备够不够,如果还有定制的没有完成就更麻烦了。
“嗯,刚好消化了最后一批订单。”伊莉丝点头,心情很好地透露出实情,“格雷在家时,我都不会接单的。”店铺的储备也足够,旅行前,她再努力一下,多做些好了。正好最近有些新想法可以尝试。
妻子的话实在太讨喜,格雷忍了又忍,终究没有忍住,用力将妻子搂入怀中,在她额头印下一吻。
“去报名吧?”“嗯。”
这会是一次愉快的旅行,他有预感。
—END—
前奏终于全写完了!补全时间轴就可以写主线了><
·求领证。本想画cp球,担心画风太灵魂不给发证(x)还是搞了篇文
伊莉丝不是第一次来法尔克家。
这是她最亲近的友人的家,尤其当她认识对方的哥哥、将住在这里的人结识全了后,她的至交好友——格莱丽斯,经常会邀请她做客。
这次也不例外。
停住脚步,伊莉丝抬头看向不远处的建筑物。
她很喜欢法尔克家。
整整两面侧墙爬满绿藤,无论何时都是绿意盎然。即便入冬,叶子掉光,深褐的藤蔓仍留在墙上,将墙体分割成大小形状不一的图形。
非常有生活气息。
伊莉丝微微一笑,正要迈步,一阵叽叽喳喳的鸟叫传来,活泼的鸟儿从窗口飞出,扑扇翅膀在伊莉丝身边环绕。
“上午好,杜兰。”伊莉丝伸出手,让小鸟有个落脚点。与此同时,法尔克家门打开,熟悉的男人隔着一面铁栏出现在少女面前。
“上午好,伊莉丝。”他快步来到庭院,伸手为少女打开院门。“上午好,格雷。”伊莉丝仰头浅笑,好笑地看着男人眼眸不自在的闪躲。
这次做客,似乎会变得很有趣。
驻足在小楼外,伊莉丝欣赏着墙上巨大的红色猎鹰图腾。这是法尔克家族的图腾,勇猛、自由和骄傲是他们一族的信仰。
也正因此,几乎每位成年的族人都会搬出家门,自立门户。所谓的“离巢”呢。
虽然,这位哥哥几乎寸步不离妹妹就是了。
“你喜欢猎鹰?”关好院门,格雷跟了上来,看到少女赞许的目光,声音不由柔和几分。
“嗯。而且,总感觉法尔克家的图腾猎鹰格外勇猛。”少女回眸,绽出笑颜。
喉结滚动,格雷艰难地点头,强装淡然,拉开宅门:“进来吧。”
客厅的墙上同样有一只猎鹰,由各色羽毛拼成的猎鹰图腾,比起屋外墙上的那只少了份硬朗,多了分柔和。
这只羽毛猎鹰给予伊莉丝不少灵感。
少女不着痕迹扫过手中纸袋,但愿能够进展顺利。
“喏。”少女在沙发坐下,高大的男人已端着两杯饮料回到客厅,一杯放在她面前,另一杯握在手里,坐在她身边。
“谢谢。”是伊莉丝最喜爱的牛奶,加了杏仁,热乎乎的,味道十分诱人。至于格雷那杯,不用看伊莉丝都知道,是他最喜欢的黑咖啡。
和嗜甜的妹妹格莱丽斯不同,格雷并不喜欢过甜的食物,他的口味很清淡,什么味道都不能过重。
“格莱丽斯呢?”既是邀她前来,没道理不出现,除非……
如伊莉丝所料,在她说出这句话的下一刻,男人面容显出不安。短暂的挣扎后,格雷放弃抵抗,坦白:“抱歉,她不在。是我让她请你来的。”
伊莉丝没有回答,只是静静看着他。
只是被那双眼眸凝视,素来冷漠孤傲的格雷禁不住酥麻,勉强维持住严肃的表情。
“虽然有些突兀,但……”高大的男人深吸一口气,猛然喊道,“你愿意成为我的翅膀,和我一同翱翔天际吗!!!”
尾音回荡,久久不散。
伊莉丝神情木然,回答:“我拒绝。”
高大的身躯瞬间弯折,格雷一拳重重砸上一旁扶手,神情痛苦:“为什么,我哪里不够优秀……!不,既然伊莉丝拒绝了,那我肯定还存在不足……拜托!能告诉我是哪点不符合你的喜好吗?我改!”
“通常来讲,首先,没有人能明白你是在求婚。”伊莉丝神情不变,吐出的话语利刃般刺向格雷,让他的心刀割般疼痛。
“原来……根本没有明白是在求婚吗……”格雷流露出痛苦,却在下一秒僵住了身体。不对……伊莉丝刚才说……没有人能明白他是在求婚……他是在求婚……在求婚……
“你明白了啊!!!”男人激动地大吼。
少女表情不变,略微向后缩,躲过格雷一波声波攻击,点头。
“那么……!”格雷容光焕发,神色无比期待。不愧是伊莉丝,果然能明白他的意思。
“大体上,格雷的求婚很仓促,在这之前连告白都没有。”
“诶?还要单独来告白吗?我以为直接求婚就可以?”
“这是猛禽的习性吗。偶尔像个普通的人类怎么样?”伊莉丝吐槽。“至少请告诉我,格雷从什么时候起喜欢我、为什么喜欢我、又为什么决定求婚?”虽然,她其实能够猜到一点。有些话,还是希望格雷能亲口说给她听。
格雷端正坐姿,神情严肃,仿佛在参与一场讨论是否要开新航线的会议。
“你还记得,我们在民宿寄宿的那个清晨吗?”
格雷的话非常突兀,但伊莉丝有印象。为了寻找灵感,她和格莱丽斯前往不远处的一座城市采风,格莱丽斯提出两个女孩子出门在外不太安全,于是请哥哥一同前往。那是她和格雷的相遇。
不过,这个哥哥全程只顾着妹妹,根本没有向妹妹的同伴看上一眼。还是上车时被格莱丽斯踢了腿肚子,他才勉为其难帮伊莉丝提行李。
只是当他们寄居民宿,第一夜过后,格雷突然向她打招呼。
那是他们之间的第一句话。
格雷看出伊莉丝还记得,犹豫后终是开了口:“那天下了一夜雨,我根本睡不着,只好提前下楼,正好……正好遇到你,在餐桌旁,用面包屑喂鸟。”
鸟啼清脆,屋檐下还有水珠滴答坠下,短发少女靠在木桌旁,摊开一只手掌,任由鸟儿落在她手心肩头,亲昵地磨蹭她脸颊,啄食她手中面包碎屑。
那样安详,静谧,美好。
“所以,我就被吸引了。”也因此,他才会出声问好,想要把这个女孩从那群鸟儿手中抢过来,看着她站起,向自己绽出一个浅笑。
笑容绽放的刹那,格雷心中前所未有的满足。
那一刻,他便明白,眼前的少女正是他所寻觅,足以与他相伴一生的人。
“……真是,草率的理由呢。”伊莉丝无情地打碎格雷幻梦,高大的男人沮丧低头,背影格外萧瑟。
少女叹气,端起香甜的牛奶轻啜一口,这才回应:“不过,我也是对格雷一见钟情,所以勉强原谅你吧。”
“嗯……嗯?!”男人猛地抬头,浅黄眼眸骤然亮起,一片璀璨。“我也喜欢格雷,所以,接受你的求婚。”伊莉丝一字一句,凝视格雷眼眸缓缓道,唇畔漾起浅笑,纯粹而又明媚。
“……”心情太过激动,反而不知该说些什么好。格雷急呼吸几下,平复心情后蹲在少女面前,仰起脸:“谢谢,我会珍惜你的。绝对,绝对会让你幸福,所有人都羡慕的那种幸福。”而后起身,小心翼翼捧起少女脸颊,虔诚亲吻。
“恭喜~!”少女手持礼花,砰然炸响。
摘下落在发上的飘带,伊莉丝安抚般摸摸格雷手背,回眸看向好友:“你这样会吓到格雷哦。”
“哦哦,不愧是伊莉丝,这么快就为哥哥着想了呢。今后也一起相亲相爱吧,亲爱的伊莉丝嫂嫂~”
拿她没办法。伊莉丝无奈,瞥到格雷看似严肃,一只手却按住她刚才抚摸的手背,眼眸中隐隐流露激动,顿时叹气,该说不愧是兄妹吗,一个模子般呢,让人没有办法。
不过,在结婚前,还有其他事要做。
“格雷,去我家一趟吧?虽然明白你和父母不在一起住,之后会通知他们,但我可是和族人一起住的哦。”和孤高的鹰隼不同,狼一向是群居的。
“什、什么?!见家长?我还没有换好衣服……!”
“不必换正装了,我家姑且也是普通的门,戴上那对翅膀的话,格雷从一开始就会被拒之门外了。”
“至少换上衣服……!”
“你是要裸着上身吗,虽然我很喜欢猎鹰图腾,见父母的话,姑且还请你穿好衣服吧。正装留到结婚时就好,我会提前打听好酒店,找一个格雷戴翅膀也能进入的大门的。”
“哦、哦……那……我就这样去?”
“嗯,这样就好。别紧张,只是普通的见个面而已。不过,也许会吃顿饭。格莱丽斯一起吗?”
“不用了。以前也去过你家,叔叔阿姨都认识我,既然是求婚,还是让哥哥一个人比较好。不介意的话,晚餐时我可以过去吗?”
“嗯,随时欢迎。”
“嗯!”
少女与男人相携离开,格莱丽斯打开窗户,杜兰落在她手指。“不愧是伊莉丝,来之前就和叔叔阿姨说过了吗……哥哥的一举一动,完全逃不出她的预料呢。”
作为伊莉丝的挚友,有件事,她一直没有告诉哥哥。那次采风后,伊莉丝直截了当向她询问哥哥的事,在她起疑时,毫不遮掩地说:“我对他有好感,想要进一步了解。”
早在那时,最好的朋友已经喜欢上哥哥了。
最好的朋友和最温柔的哥哥,他们之间一定会有个美满幸福的故事吧。
“走了,杜兰。他们两个甜甜蜜蜜,可怜我们只能自己吃早餐了。”格莱丽斯关上窗,小鸟跟入,在少女身旁盘旋。
今后就是一家人了呢,真期待啊,大家一起,和和美美的未来。
—END—
·本刊别称《中二病in蜀山》
·说好的特别刊,拖了这么久非常抱歉
·脑洞不够大,还请见谅
·人太多,又是这种内容,就不响应了,诸位看个乐子就好
蜀山之上聚集了这样一群人,看似平凡的修仙者。然,既能踏上修仙途,又岂是凡人?
本期校报深入挖掘蜀山中人背后的故事,揭秘平凡修仙者所负因果。
翻译:以蜀山学院诸位为主角,能创造出怎样的修仙故事呢,欲知后事如何,请往下阅览。
·丹宗 四年 卿祀颜
医药世家出身,识百草,丹药天赋极佳,但本人长在世家,环境使然对自身天赋毫不自知。饮食极不讲究,遍食寻到之物,无意间塑体,资质绝佳。
喜吃,会吃,注定种植灵草灵药,栽种培育濒临灭绝的珍贵植物,炼丹发家致富造福家族,更造福百姓。
总结:种田升仙流
·符宗 四年 长鱼渥丹
擅制符,在符宗学习过程中觉醒脑内另一文字,实为上古神明后裔,天生可识上古文字,对记载上古传承的竹简有感应。
源于血脉中流淌的古老血液,终有一日集齐上古竹简,记载其上的传承俱皆获悉,以上古传承之法入符,开辟仙路。
总结:血脉外挂升仙流
·器宗 四年 蔺子期
家境贫寒,故而更精于生财之道。爽朗大气的性格更容易招揽大批少女追随,浪迹天涯,却总能好运撞上古籍,传承其中的秘籍。
总结:后宫升仙流(虽然是位师姐)
·剑宗 五年 曲明笙
剑灵转世,身染戾气,故而热衷与人打架切磋。危急时刻,方现神剑本体,斩尽世间阻碍。
总结: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升仙流
·阵宗 五年 青墨缘
向往剑仙御剑飞行,自知没有天赋,于阵法却是天资极高。热血正义的性格吸引大批追随者。吹笛可御百兽,在自身所设法阵中几为神明。前世为一块青石,汲天地灵气可为传说中的神仙法阵阵眼。故而转世后阵法天赋极高。
总结:最像X点升仙流
·剑宗 七年 海晓风
前世为天河水边一方石,受千年潮涨潮落,得天河水淬炼,机缘巧合入世为人。受天河水影响极深,故而性格温和谦逊,却又有天河畔灵物之傲,遇事杀伐果决,绝不手软。石头本无心,自是不被心中情感左右。
总结:天生灵物,自带外挂
·丹宗 六年 颜漪 & 剑宗 六年 颜钰
看似纯良,实则腹中墨般黑的恶霸姐弟。无害且无欲,只是为图清静,总要搏上一搏,与天搏,与命搏。前世暂不可考,但可看出姐弟实为一体,故绝不分开。
总结:德国骨科升级流
·艺宗 九年 容渊
火灵塑身,寻常温度对他已是过热,故而衣着轻薄。琴弦可附灵力,乐音乍闻寻常,灵力却已顺乐声入体,轻易便可取听者性命。受火灵影响,自在逍遥,凡尘俗世无物可约束。
总结:称霸升级流
·剑宗 研究生 阎魄璟
本为上古剑仙,荒古大战中陨落,魂魄受损,故而对许多事提不起热情,且精神不足。因荒古大战时遭炽火烧灼,对热源极为敏感,不喜太阳,反在阴雨天格外舒适。
腕上血玉镯内藏上古时的记忆功法,终有一日重拾记忆,再现上古剑仙风采。
总结:觉醒升仙流
·术宗 研究生 阴阳
天地初开时最后一抹混沌所化,体内阴阳之气混杂,不容于现世,故而身体状况一直不甚乐观。若要解决之法,一是在阴阳二气中择其一,将另一者驱除体外,即可升仙或化鬼。然若能坚持调息,机缘巧合能使体内自生阴阳循环,由此可超脱生死,真正超然世俗之外。
总结:经常死一死若大命不死便能成神流
·术宗 研究生 沈之毓
恪守本心,勤于修炼,非故不涉他人之事。与他人无过多牵扯,故而不涉因果,无俗事牵心,本应最适修仙。然既入世,自不能全然超脱世外。过于恪守本心,则需度几场磨难砥砺心性,方可修得大道。
总结:大概是史无前例的正经修仙流
·艺宗 老师 薛珞衍
本是仙界一名仙君,仙宫中养了无数貌美乐仙,平时喜与其切磋交流,擅用琵琶。然仙界一场大战,无辜殃及他,烈火炽烤,缚于无人山下。历经多年,仙身终陨。魂魄再入轮回,记忆不存却犹有印象,故而喜水需水,且不耐无声。
总结:前世悲惨这辈子补偿型
·术宗 老师 沈卿岚
累世清白,方得此根骨,可容百家之法于一身。本是天地间第一缕清风所化,又经累世积攒,福缘深厚,此世方可得道修仙。又有投缘者指点,虽指点者踏入仙途,亦在云端等候,只待同登仙境。
总结:好人有好报系列虐狗型
·阵宗 老师 顾南柯
仙草所化,故而受灵宠喜爱。仙草修行数年积攒灵力方可成魂入世,又因常年固守一方,于阵法极有天赋。本为草木,故执念极少,更愿入世走一遭,体验人世美好。
总结:突然有了脚好奇型
·主任 学院中最神秘的人物
盘古开天辟地,于混沌中初生之光,化而为人,较仙府初开更早。然因其特殊性,注定无法飞升为仙,不是仙却胜似仙,于道之一途更是胜过仙人许多。徒有感触却无处可用,机缘之下,来到修仙学院,一身本领方有施展之所。
不过,也不常见就是了。
总结:幕后BOSS型
小道消息不可信,诸位道友看个愉快,莫要认真。
翻译:中二特辑,无关企划背景,无关人物原设
夏侯婉从不认为她和旁人有什么不同。
没有过目不忘的才能,也不能出口成章,背诵默写同样要反复阅读好几遍,数学公式也是抓耳挠腮才勉强看懂。直到那天前,她都认为她只是这世间一个平凡人,和芸芸众生没什么区别,也终将碌碌无为,平淡的度过一生。
直到她12岁的那一天前。
炎炎夏日,她正坐在书桌前凝视窗前那一抹绿,心不在焉摩挲书页。天气闷热,连带人心也浮躁不安,至少无法踏实下来安静看书。
今天的计划大概也白费了。
长吁一口气,少女抬手,在那张纸上画了个大大的、黑色的叉。
正想丢开笔,窗外却飞进一只纸鹤,材质与她所见过的任何纸都不同,隐约闪烁光芒,擦过少女耳畔带来一阵清凉。不自觉抬手,纸鹤绕她一周轻巧下落,停驻在她手心,而后缓缓展开,一个世界就此出现在她眼前。
那是一封来自蜀山修仙学院的录取通知书。蜀山,修仙,学院。
夏侯婉发觉唯物主义果然只是一种理论,一种随时可能被推翻的人造的理论。
“你觉得,这是真的吗?”恢复成纸鹤模样的通知书静静立在书桌,夏侯婉轻声对一旁的相框说,“这世上当真会有仙,会有人能修炼成仙?”
无人应答,唯有一室寂寥。
将纸鹤放在客厅茶几上,叔叔阿姨归来时绝不会忽视的场所,一眼就能看到的地方。
夏侯婉没了看书的心思,干脆合起书页。
年幼的少女不能独自出远门,能做的唯有去花店买来一束纯白,静静放置在曾经的家门外。
房子暂由阿姨保管,待她成年才能转回她名下。
只是,若是去修仙,这栋房子即便归还也没什么意义了。
拿出始终带在身上的钥匙,夏侯婉走进房屋,反手关上门。叔叔阿姨似乎有雇人定期打扫,房内很是干净,没有想象中那般布满灰尘。
每间房的布置还和从前一样,没有一丝更改,没有任何挪动。唯一的区别,仅仅是人不在了而已。
过了这么久,夏侯婉已经能够平静面对。
窗外便是街道,即便不是高峰期仍有车辆不断往来,令她心中烦躁不已。
用力关上窗,仿佛这样,那些厌恶的画面便会自眼前消失,再也不出现。
碰撞,剧痛,火焰,刺鼻的汽油味,以及,那一瞬间,将她推出“地狱”的双手。
夏侯婉陡然醒来。
日暮时分,夕阳西下。
她独自卧在旧屋的沙发上,做了个短暂却又漫长的梦。
是时候,回家了。
房门开了又关,橘色的暖光逐渐暗沉,彻底寂静。
再不复曾经的欢笑温暖。
如夏侯婉所料,叔叔阿姨看到那张奇妙的录取通知书——他们看时纸鹤再一次变幻模样,待他们读完又变回纸鹤——脸上都显出不赞同。
修仙,亦或仙这一存在本身,都是被现代社会的人怀疑的。
只是这神奇的录取通知书、安静躺在茶几的纸鹤,却明明白白诉说着这一看似不可能的可能性。
叔叔阿姨对视良久,才由阿姨代为表示:“你的人生由你决定。”
他们失去了儿子,收养了失去父母的夏侯婉,却不代表他们可以左右她的人生。他们在同一天前往同一座山,分别祭拜不同的墓,而后交换,再次祭拜。
一年又一年的祭拜,对已逝之人的怀念已永远刻在心间。他们注定无法成为平凡普通的父母,她注定无法成为平凡普通的女儿。
那场车祸夺走了一切。
那毫无疑问是现代科技文明的产物,为生活提供便利亦是毋庸置疑。
只是在特定的时刻,同样也能成为夺命之物。
发生的概率是多少,撞上他们的概率是多少,带来死亡的概率是多少,让他们死亡的概率又是多少。
极低的数字却实实在在的发生,夏侯婉一度陷入绝望。
那样的灾难,那样的痛苦,她重要的人们全部承受了,并为之付出沉重的代价。而她,却没有任何损失。
只是一些惊吓而已,与永远闭上眼,再无睁开之日的人们比起来,不算什么。
人死不能复生,活下来的人,终究还要活下去。
只是……如何活,以怎样的态度活,这是生者可以掌控的。
人的生死究竟由何决定,天命是否存在,人之所以为人,又是为何。
她想要知道,想要洞悉这背后的奥秘。
不知道也无所谓,至少,要抓住可能性。
抓住可能洞悉天命的机会。
至于抓住之后究竟做什么,是否真的问天,那时再说吧。
小孩子的决定总是率性而为,她可还没成年呢。
夏侯婉露出笑容,眼眸闪烁光芒。
“我想加入蜀山修仙学院!”
不求长生,但求问道。
—END—
在这寒冷的边陲小镇,火是最珍贵的资源。
少年缩在房屋外阴面的砖墙,试图透过这冰冷的墙面感受屋中的温暖。然而,极北之地的房屋墙壁向来是厚厚的一层,再贴近也只能感受冰冷的砖纹。
他呼出一口热气,凝视那乳白的水雾在空中飞散,逐渐消失。冰冷的天,连张合的嘴唇都没了知觉。少年闭上眼,神情倦怠,僵硬的四肢逐渐与冰雪融为一体,再也感知不到作为人的体温。
前年,他居住的孤儿院遭到野兽袭击,损失惨重的院长再没了资金重建,除了少数不懂事的孩子被人领养,如他这般半大的孩子,更多则是沦落街头。
他熬过了一年又一年,今年的冬天,也许再也熬不过去。
他抬头仰望天空,冰冷的天是灰色的,布满冰晶与薄雾。没有一丝缝隙,如同他没有任何出路。
常年寒冬的边陲小镇,火是最珍贵的资源。
居高位者享火炉毛毯,厚实的衣服裹得温暖舒适,寒冬也与暖春没什么分别。有钱人买上一炉子炭,烧得旺旺的,烤得身子暖暖的。普通人家造不起暖炉,买上些许炭火,点起一盆也足够温暖全家。穷苦人家买不起炭火,点上一支蜡,全家人围坐一团,也能取些暖意。
露宿街头的,自然连烛火也没有。
少年叹气,呼出的丁点温暖很快被寒风吹走,余不下半分。
久远的记忆中,仿佛有个温暖的女人曾对他说,难过时抬头看看星空,每一颗闪烁的星都是一条光芒闪耀的道路,指引他走向未来。
可这镇上的天永远灰蒙蒙的,仿佛被什么遮蔽般。他看不到星空,正如他看不到未来。
少年闭上眼,也许注定,他要殒命在这个冬季。
“你还好吗?”
云雾流动,暗沉的天划开一道缺口,零散星光从中垂落。
大衣厚实却不笨重,领口勋章铁链随主人动作碰撞,声音清脆。
这是一位军人,保护这边陲小镇,抵抗野兽袭击的军人。
少年生命陨落前夕,他们相遇了。
他住的地方并不远,也不大,没有火炉,算不上温暖。
但那一盆小小的炭火却是少年多年未见的温暖。
他说,他从遥远的地方来,驻扎在这边陲小镇已经很多年,始终一个人。“只是,从今天起,我似乎要有伴了。”他微笑起来,双颊有个小小的窝。
“你……不觉得我碍事吗?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白白消耗你的储备。”少年迟疑道,双手被火烘得暖暖的,冰冷的灵魂却无法轻易解冻。
“没事,就当做个伴。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他仍是笑,火光映得他面庞也温暖起来。
如同一团燃烧的火,照亮冰封的灵魂。
少年很笨,做不好很多事,他却又要巡逻,清晨离开,待到傍晚才能回来。小镇供给他们食物,维持他们生命,以此作为报酬,换来军人的守卫。
但他不是。
少年只是被他捡来,陪伴他的存在,没有人会为他提供食物,亦无人在意他生死。
除了他。
少年不再懵懂,收拾屋子,锻炼身体,偶尔循着动物脚印,觅来山中野味补贴伙食。他以为日子会这样下去,不断重复着相同的每一天。
寒冷的边陲小镇,他与他相伴,严冬也不再痛苦。
只是当一日,他回到他们的家,手中提着一盏风灯。剔透的玻璃结上霜花,藏不住其中摇曳的火种。
那不是一盏普通的灯,而是将火携带,封存希望的风灯。
青年年轻的面庞洋溢笑容,热情而又灿烂,如同那天空中闪耀的星,在黑夜中格外耀眼。
“我为你做了这个。”他将这盏灯送到少年面前,神情庄重,“我向你承诺,这盏灯将照亮每个人的寒夜,无论男女老少,无论贫穷富贵,火焰平等地赐予所有人。就像夜空中的星,为你照亮前路,点亮你的未来。”
他将少年讲述的,星的故事,牢牢记在心中。
边陲小镇终将迎来风暴,冰霜铸就的城池燃起火焰。
这是每个人心中的火。
他将这盏灯传递给城中每一人每一户,无论贫富贵贱,均等地赐予焰火,赐予他们生存的希望。
就像无数个冬夜前,他对少年所做的。伸出一只手,点亮整个世界。
只是,他们都没有想到,小镇的上层厌恶这所谓的平等,甚至为此派出佣兵。
少年这才知道,他出生的这座小镇,有无数佣兵保护,而那些佣兵却对野兽的袭击视而不见。只要没有攻击上层。
云遮蔽了星空,再一次,夺走了希望。
他们逃出小镇,只带上那盏封存火焰的灯。
路上,少年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个存在于他久远记忆中,也许是母亲的人讲述的故事。关于一个,被时光抛弃的地方。那里没有时光流逝,没有四季转换,最重要的是,在那里,这盏灯可以永远不灭,永远照耀。
故事讲完,当最后一个音符消散在空中,青年眼前一黑。意识的最后,少年对他说,对不起。
醒来时,他身边只有一盏灯,一张字条。
逃亡没有终止,或许有一日,那些人会找到他们,像守卫军对待袭击小镇的野兽那样对待他们。所以,需要一个人,引开那些佣兵。
“前往时光嘘土吧,我们在那里汇合。”
一个被时光抛弃的地方。
如今,他们也是被城镇抛弃的人了。
他走过山坡,走过河川。
空气不再寒冷,呼出的气不再凝结成霜,身上的厚外套逐渐变得沉重,他甩掉了一切累赘,来到了时光嘘土。
他捡了根树枝,挂起这盏灯。
走过这许多路,微弱的火苗依旧摇曳,到达这片土地后更不会熄灭。
它会永远存在,照亮所有看到它的人未来。他抬起头,凝视那片夜空。没有边陲小镇的灰,也没有边陲小镇不散的冰霜。这是一片平凡的夜空,点缀着几颗星,如同每个地方的夜空那样。
不,大概,还是有不同的。
青年不自觉摸向衣领,那枚象征荣耀的勋章仍闪烁着光芒。他不能放弃他的荣耀,正如他不能放弃他。
“如果,有人向你寻求温暖,给予他火焰与依靠,在他等待冰封的灵魂解冻时,告诉他这个故事吧。”
“一个自以为聪明,实则愚蠢的军人,和一个,看似平庸,灵魂却像星星般闪耀的少年的故事。”
风灯摇晃,应下制作者的请求。
青年离开了时光嘘土。
这里没有时光流逝,没有四季转换,它不知在这待了多久,却始终记得这个承诺。
它用那不灭的火焰给予无数人温暖,就像天空中的星指引人未来。
它不知道制作者有没有找到那名少年,也许他们汇合了,也许他们错过了,也许他们出发旅行,也许他们永远殒命在那个小镇的寒冬。
它只是一盏封存火焰的灯,忠实地履行和主人的诺言。
一个小女孩带着一个奇怪的机器人来到灯下,风灯轻摇抖落一片温暖。
你想听个故事吗,关于一个聪明却又愚蠢的军人,和一个平庸却又闪耀的少年。
—END—
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久远得她已忘记何时发生。
她的家乡有着无数参天巨木,粗壮的枝干,茂密的树冠,浓密的树荫能包住整座城市。炎热的夏季,人们行走在街巷不会有丝毫的闷热,反能感到阵阵清凉。
这是森林的恩惠。
还是少女的她穿梭在屋檐下,穿着凉鞋的脚丫调皮地踏入一个又一个水坑,溅起无数水花,两条麻花辫在空中飞舞。
“啾啾。”
细小微弱的声音吸引她注意,脚边的水潭中瑟缩着一团褐色,水珠浸湿羽毛,像个可爱的毛线团。
她弯下腰,小心翼翼将它捧起。黑葡萄似的眼骨碌碌转,视线交叠。
她将小鸟带回了家。
它说,它来自遥远的地方,那里和煦温暖,偶尔却也会寒风凛冽。
“正是为躲避那寒冷,我们才会迁徙。”在女孩手掌来回蹦跳,它如此说道。
耀眼的白昼,漆黑的暗夜,它们反复拍打翅膀,避开寒风,拥抱温暖。
“只是这城市树木太高太大,树冠遮蔽了天空,一个不小心,我就从空中掉了下来。”树枝划伤了它的羽翼,泥水弄沉了它的羽毛。
“如果不是你,我大概会永远沉眠在这座城市。”它拍打翅膀,轻啄女孩指尖。这是对她的感谢。
她用枝叶编成小筐,铺上柔软的棉絮。这是它温暖的临时小窝。
她为它涂药,喂它水和面包碎屑,替它受伤的翅膀裹上绷带。她精心呵护,换来它的友谊。
它说,漆黑的夜寻不到路,天上一颗星会为它们指引方向。
“星?”
她抬眼,眼眶内只有无尽繁密的枝叶。
这座城,树木太高太大,遮蔽了天空,看不到星,更寻不到方向。
她不甘,在城里转了一圈。寻到了一片地,那里的树枝初生,枝叶尚不繁密。她踮起脚,拼命寻找那颗星。
婆娑树影上隐有星光闪烁,小鸟蹲在她肩膀,摇摇头。
“这些都不是我的星。”它说。
它的星是颗很小很小,很黯淡,不起眼的星。这些星太亮,遮盖了它的星。这片天有限,终究寻不到它的星。
女孩很失望,想了想,摸摸它脑袋:“我不要你的星,有你就好。”
没有回话,它蹭蹭她手指。
它说,它要走了。
“不能留下吗?”女孩手捧小鸟,依依不舍。
“我落下太久,要追上我的族群。”它拍打翅膀,同最初时一样,轻啄她指尖。
“做盏风灯吧,这城市夜那样暗,你只要点上灯,我就能看到,就像我的星,它会指引我你的方向。”
第二天,女孩没能看到小鸟,它的窝中只留下一片羽毛。
她开始动手,制作那盏属于她们的灯。
她把那片羽放在灯上,固定成永恒的装饰。
她提着这盏灯来到当初的那片空地,繁茂的枝叶遮蔽天空,再寻不到半点星的踪迹。她还是没能找到那颗星,城市的夜,只有她手中的灯闪烁。
她将灯挂在窗畔,入夜便点亮,等待它的归来。
她等了一年又一年,麻花辫散开挽成发髻,松松地束在脑后。
城里的大家决定砍倒树木,她没有反对。也许这样就能看到那颗星,也许那颗星也会为她指引方向,它的方向。
她等了一年又一年,乌黑的发染上岁月斑驳。
树一棵棵倒下,城里却竖起一座座烟囱,吐出的烟雾代替树荫,遮蔽了天空。她还是看不到夜空,更寻不到那颗星。
她开始担心,那烟囱是否会像曾经的树木枝桠,伤害它的翅膀。树荫遮蔽星光寻不到方向,如今这烟笼罩城市,它会否再次迷失。
点灯的动作变得缓慢,她却未曾放弃。夜空未曾向她揭开那神秘的面纱,地上的光却变得越来越多。
也许,是时候离开了。推开窗,不再是女孩的她凝视长大的城,璀璨的光芒完全遮盖她的风灯。
她开始明白,它所说的,太亮的星遮蔽了它的星。
如今,这些光芒也掩盖了她的光。
她来到了时光嘘土。
风灯已经很旧很旧了,但在这里,它永远不会损坏。这里没有春夏秋冬,没有四季转换,它寻来便再也不用离开。
“这次我们可以一起待很久了。”她自言自语,将灯放在身边。她抬头仰望,静谧的夜空点点闪烁,却不知道哪颗才是它的星。
但她的星就在这里。
风罩中烛火摇曳,不曾熄灭。她安心地等待。
等待的时光过于乏味,她将她们的故事告诉一只路过的雀鸟,这只雀鸟在将来把这故事转述给一名小女孩。
“这是一个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名老妇人。当她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
夜空闪烁,烛火摇曳。今晚,它会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