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线战士就是要在请假的最后一天坐在回家的公交车上用手机赶死线.jpg
※没什么剧情也没什么描写,我活下来了,任何OOC都是我的错,请以亲妈的描写为准。
※歪,阿特拉斯山顶的风好大啊,有没有人救救我啊.jpg
这世上总有形形色色的男人。
出入上流社会的,盘踞街头小巷的;西装革履的,吊儿郎当的;花言巧语的,沉默寡言的。他们高矮胖瘦、肤色不同,年龄也各异。不论是意气风发还是贫困潦倒,他们之中总有一部分人会在夜半时间推开这扇门,这其中,又有少数人会收到邀请,进入这间唐人街街角毫不起眼的古董店的地下,刹那间,一整个灯影幽微、觥筹交错的地下酒吧便尽收他们或惊喜或淡然的眼底。
诚如开头所说,这世上总有形形色色的男人。
此刻走在她前面的这名金发男人也算其中之一。
戴安娜随他下车,将装修精美的喷泉池与花园抛在脑后。佣人为他打开大门,于是他率先走进去,微微侧身,伸手把门抵住,待她走进去之后才收手,不动声色地继续向前走去。
门口的走廊稍长,两旁摆着雕塑,墙上挂着几幅画。线条与色块在画框内相互纠缠,她看不明白,因此也不清楚到底是好看还是难看。管家一直跟在他们身后,直到走进客厅,看见他摆手才离开。她望着那人影消失在门后,落地窗外紧接着送来一阵湿润的风,混着些许凝结的泥土味,像是要下雨了。步伐随之轻快起来。对她来说,这里是如此陌生,可不知为何,她又感受到一股难以言表的熟稔。这种感觉在她走入客厅两旁的过道,轻轻推开门后便迅速淡化了,化作两缕轻飘飘的念头:
原来这里不是餐厅,那里也不是书房。
火苗被掐灭了。
她静静走回客厅。光洁的地面留不下高跟鞋的脚印或声音,明净的落地窗上也容不下她的身影。只有金发男人转头望见她,挑了挑眉,说:
“你的房间不在那里。”
“我知道。”
“现在要去看看吗?待会儿我们还得出去一趟。回来就是晚上了。”
我们?她眨了眨眼:“你是想让我跟你一起去?”
“不肯赏脸么?”
她微皱了皱眉,“你可以直接把我放在家里。”随即提议道。
“我也很想满足你这个愿望,不过今天好歹是我们第一天相处,”顿了顿,帕特里克·埃德温淡淡一笑,“我还以为你会想多了解了解我。”
戴安娜又皱了皱眉。自从遇见这个男人之后,她不知什么时候竟染上了这个莫名其妙的习惯。尽管心里没有半点波澜,但在这短暂的沉默中,她承认自己的确是在思考如何推辞。
“……好吧,”思考无果,她只能答应,“那就麻烦你了。”
“不客气,这边请。”
于是她继续跟在他身后,一如来时那样没有交流。这一路仅听得见他自己的脚步声,那双昂贵又锃亮的皮鞋踩在仿佛没有尽头的绒毯上。她再一次意识到这个男人——她的新主人实在是财力雄厚。毕竟都能在古董店里当场买下一打珠宝,就好像那些金银首饰在他眼里是论斤卖而不是论克算的一样。
但他看上去还很年轻。不知是承继了家业,还是自力打拼过来的。
戴安娜的目光自然而然落在他挺拔且疏离的背影上。
——就在半小时前,这道颀长的身影旁还依偎着一位娇艳美女。
戴安娜·科尔曼一直觉得没有人会来买走自己——这样一枚单戒,不管放在哪里都显得尴尬又多余。在魔女之夜前夕醒来,在下一个秋天沉睡,这理应是她的命运,因此她从不过多挣扎,每天待在徒然堂里,将她从未见过的繁华纽约映在窗上、眼底、心里,看看各式各样的客人与家精,有些人单纯买了东西便回家,有些人则被叫去签了契约领了家精再回家。
帕特里克·埃德温正是在这样一个寻常的日子里走进了徒然堂。
她起初并没有过多注意他。店门上的铃铛叮铃一响,示意有客进门。“欢迎两位光临,不用在意我,随便看看吧。”从旁溜出一个轻巧的女声,那是希莱特·弗兰肯斯坦的声音。接着便是一串刺耳的脚步声,嗵、嗵、嗵,每一步都带着十足的劲儿,既尖锐又有力。
这是高跟鞋才能发出的声音。很显然,平时白大褂加身的希莱特绝不会穿如此时髦且不便走路的鞋子,那么只可能是刚才进来的新客人。戴安娜下意识循声望去,一眼便看见了西装笔挺的金发男人,与依偎在他身边的大波浪女郎。
一双红色高跟鞋很是惹眼。
她静静地打量这两人,一边是妥帖合身的西装,另一边是妖娆绽放的长裙,仿佛上一秒才从某个舞会中离场,出门之后又要匆匆赶赴下一场交际。
戴安娜转回头去。
曼哈顿的大街上随处可见这样成双成对的两个人,事到如今已不会再让她产生片刻观察的念头——
直到她眼前一花。
这种突如其来的眩晕可不常有。她身为家精,既不用进食,也无需睡眠,与人类身体截然不同的构造注定她不会像人类那样青天白日下突然晕倒。
还未弄清缘由,她便要站不稳了。像是被人从背后狠狠推了一把,又像是从高处急速坠落,戴安娜眼看着就要跌倒,甚至不知道自己即将倒在哪里——扑通。
这个坠落点与她所料想的一点也不一样,温暖而坚实,仔细嗅一嗅,还有一丝隐隐的香味。
她睁开眼,恰好与眼前的这双蓝眼睛四目相对。
这是个男人。
金发蓝眼,西装革履。
是刚才那个男人。
戴安娜急切想要找回自己瞬间丧失的思考能力,双眼却只顾将自己所看见的一切化作信息传输给大脑,丝毫不考虑大脑是否处理得过来。她此刻的姿势显然是伏在他怀里,活像刚才想方设法想要钻进他怀里的女伴——
而那个黑棕发色的女人,眼下却气得像只炸了毛的狮子或老虎,浓密纤长的眼睫把她那双充满怒意的眼眸衬得更加可怖。
“混账……混账!你把我当成什么了?!”
戴安娜·科尔曼从未经历如此一头雾水的时刻,不过她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了柜台旁的希莱特那声不轻不重的笑,不知是嘲讽还是看戏。
还未等男人回答——无论他是不是准备回答——女郎便踏着那双红色高跟鞋大步流星地冲出徒然堂,把门关得炸响一声,气势凶猛得像随时能把一百个金发男人炮轰成灰。
店内静了下来。
幸或不幸,店内此时除了他们三人之外并没有其他人在场(当然,不包括故意躲在器物里看热闹的家精)。她立刻回神,用手推开男人的怀抱,向后退了一步——鞋跟却刚好一歪,险些又摔了个人仰马翻。
“没事吧?”
他眼疾手快地拉住了她的手腕。
戴安娜迅速站稳,莫名觉得自己这样有些说不出的狼狈,“没事,谢谢。”示意他松开自己的手,顺便朝地板上看去:只见地上不知何时散落了一摊珠宝首饰,晶莹的、金银的,有项链,有手镯,她甚至还在里面发现了自己。
那枚蓝白相间的女式婚戒。
反应了两秒,戴安娜总算想起来了,原来在跌进他怀里之前,她听见的那一串“哗啦啦”的清脆响声并不是错觉——而是那个率先离场的女人一股脑摔在地上的。
她抬起头来,看向男人若无其事的英俊面庞。他好像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抑或是意识到了,但并不在意。
希莱特支着脸颊,吹出一声口哨,“好久没看见这么精彩的戏码了。”
而他只是轻拍了拍自己的袖口,瞥了瞥注视自己的金发女人,说:
“你要吗?就当是刚才的赔礼了。”
“要什么?”
“这些东西。”他指了指地板。
戴安娜几不可察地皱了皱眉:“你要送给我?”
“如果你要的话。”
“什么赔礼?”
这次回答前他思考了一下,“……打扰你看风景的?”
“……”
希莱特忍不住“扑哧”了一声。
戴安娜看了她一眼,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不知希莱特为何象征性“缝”上了自己的嘴。“随你吧。”虽然她也不需要。不过他若是执意要送,那她没有理由拒绝。
“行。”
男人点了点头,正准备从上衣内兜中掏出钱包来,一声急喝却从天而降——两人同时看向希莱特·弗兰肯斯坦,而后者则眨着那双野猫似的玫红色眼睛,问:
“这位帅哥,你真要买吗?”
他挑了挑眉,“对。”
随即她像是得到了什么足以令她满意的答复,朝二楼喊了一声:
“店长,来客了!”
男孩踩着最后一个音,从没入二楼的黑暗中现身。鬃毛般蓬松的短发微微掩住那双囚禁了月色的眼眸。他瞥了瞥没有应答的戴安娜,随即抬眼望向金发男人,劈头便问:
“都商量好了?”
戴安娜敢打赌,直到签协议的那一刻之前,帕特里克·埃德温肯定都处于一种茫然而不自知的状态。
但这个男人就是有能力在买下她后立刻变回闹剧前的那副模样。并且绅士地将手里那一堆珠宝都提前放进她的房间,却唯独将代表她的那枚戒指收入自己怀中。她不知他是何用意,但也不好再多说什么,毕竟这枚戒指是他买下的,他想放在哪里都是他的自由——用这一长串解释来搪塞自己的疑问,戴安娜头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五味杂陈”。
她转过身来,不再观察这间属于自己的新房间,尽管它宽畅又明亮,柔软的双人床连豌豆公主都忍不住坠入梦乡。
“我们该走了。陪我去处理点事情吧。”
她跟了上去,抿了抿唇,忍不住问他:“什么事?”
“不是什么有趣的事。”
男人走在前面,沉稳的步伐与呼吸一致。
“只是一件命案罢了。”
戴安娜沉默了。男人高瘦的身材实在有些遮挡视线,她便刻意将步幅迈得大了些,走在他身旁,保持半个人身的距离。一角黄昏静静伏在门框边,纱质的金色像极了她模糊印象里舞池那柔缓的灯光。平时拖在地上的长裙不知为何显得有些碍事,于是她悄悄提起裙摆,和他一道,面无表情地朝大门走去。
好似一对即将赶赴舞会的伴侣。
终于登上e站了
感谢hnb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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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丝安塔出生于一九零零年,约是秋冬,世纪之交的末尾。大人带她出去时,总要对着陌生人介绍道:“她出生的那天很不巧,漫天大雪,所有的车无法开动。她母亲在朋友家生下她,还好一切顺利。”他们千篇一律,代替她母亲显露出庆幸和谦虚,以便更好地掷出这块敲门砖,取得对方的连声附和,“她可是我们漂亮的小女孩。”
母亲则对赛丝安塔说:“无论多机敏的人类,在家精和女巫面前都一样很好骗!”她双手环绕赛丝安塔,有时是在松软的沙发上,有时是在床榻上,有时是在书桌前,哼唱着很多让孩子痴迷的无名旋律,“你出生的那天天气凉爽,非常温和,风连猫的毛皮都吹不动。”
“哪只猫?”赛丝安塔问。她年纪尚幼,奶声奶气,还以为全世界只有家里和常去的店铺里存在猫,总共有九只,两只小手并在一块,堪堪数得完。
“是我呀。”母亲很耐心,“我变成猫,让你的黑猫阿姨抱着,她的跳跃魔法和飞行魔法都很熟练,我在路上差点睡着了。嗯,他们后边也不算说错,我的确是在朋友家顺利地生下了你。”
“但是谁都不知道。”
“是的,因为你是小女巫,”母亲低下头亲吻她,“你生下来的时候就有魔力了,掀翻了整个屋子的书。”
帐幕低垂,烛火跃动,影子如灰尘般总也扫不干净。被褥在数次洗涤后不可避免地显得暗沉,小小的空间里仿佛只有母亲的白衣与金发是耀眼、纯净的。在说起这些事的时候,她们身边总是摆满故事书。这样一来,无论是家族成员还是女佣无意听到,都只会把荒谬的情节当成哄睡孩子的一环。只有她们两个知道,魔力、巫术、神秘事件都并非以讹传讹,她们一脉相承的异类血液就是证据。同样的存在还有许多,街角中文书写店名的小铺子,隔壁街道上供女巫们集会的小屋,不为人知的家精在街道上捉弄迟钝的普通人,所有的缄默成就如此的地下世界。
不是所有人都像母亲这样亲切,黑猫女巫对赛丝安塔就显得急躁,冷漠,像是找不到面对孩子的要领,开口念叨的全是她的挚友,赛丝安塔母亲的事情。她往往避开床铺上的空地,躲在角落里开口:“我真怀疑你从小觉醒魔力就是因为她在临盆前胡乱使用变形术。”
“为什么?”孩子都对自己的妈妈充满兴趣,赛丝安塔爬过去,趴到黑猫的背上,猫毛很暖和。
黑猫使劲一抖,迫不及待地甩开让她不快的亲密,转而跃上窗台,“不为什么。”
“妈妈还有一会才回来,你答应她在这里陪我说话的。”赛丝安塔朝她伸出手,却够不着窗台,无法缩短被拉开的距离,她无奈又失落,重新倒回床上,任凭头发在脸庞表面胡乱铺开。
“我现在不就正在履行诺言吗?”对方十分不满,语气不善,“真气人,她总是在奇怪的地方心细如发,居然猜到自己的孩子可能会是个女巫,还让家精给她圆谎。要我说,她要是真的谨慎,就不要嫁给一个普通男人。”
“妈妈想结婚,”赛丝安塔反驳道,“她说了,自己穿婚纱很好看!”
“那至少也不该嫁给一个说话带着意大利腔的黑帮,”黑猫的牢骚无穷无尽,没完没了,“她的婚纱那么好看,也没有能赢回一场公开的婚礼。要是嫁给任何一个我们这边的人,我可以为她把所有和婚礼有关的家精请过来。”
“那我来做花童,我可以做最好看的那个。”赛丝安塔想了想,流露出一丝赞同之意。带给她比安奇姓氏的男人是这个家族忠诚的螺丝钉,总是出门在外,最近还被什么人暗杀,死在荒郊野岭。她对父亲这个称呼印象模糊,想不出真正的轮廓。诚实地说,属于“那边”的人们也不算清晰,只有被教导的女巫低唱和巫术有实体,但既然一个概念所代表的东西本身就空空如也,她也不介意别人假设如何取代这虚无。
“……”
“赛丝安塔,你在和谁说话?”门外探出一个女孩的脸,她叫翠丝特,比赛丝安塔大三岁,手上拿着一块小蛋糕,“厨房做了小点心,你为什么不来吃?”
“我在读童话书。”赛丝安塔乖巧地回答。她别眼看了看窗台,那个被委托监护她的人早就抓住机会从这屋子里溜走了。在她看不到的地方,黑猫女巫正大翻白眼,盘算着如何转身和赛丝安塔的母亲辞去带孩子的工作,并且还要警告她:她费尽心思安全生下的孩子不仅没心没肺,还有点傻。
她的计划难以成功,彼时是一九零六年,比安奇,这个拮据弱小的黑帮正在经历食品加工业的动荡,掌权者是移民的第二代,血统和野心都被稀释了一半,又碰上新生的移民潮,涌入的异邦人带着结实耐用的组织和人手涌入街道,挑战本地势力的统治。
各类新老帮派操着不同的语言明争暗斗,在每个街区的角落争夺和包揽见不得人的工作。可靠且分散的资金来源是比安奇们的必需品,这滑铁卢出现得不巧,像是命运煽风点火,硬塞进许多焦虑和尴尬。人手不足,赛丝安塔的母亲需要接管丈夫遗留下的一部分工作。
黑猫在夜晚的屋檐上和好友碰头,月色被烟雾笼罩,屋檐潮湿,却仍暗淡无光,仿佛整片砖瓦都为青苔覆盖,残破,露出这座城市颓唐沮丧的面貌。她话里敛去许多抱怨的色彩,那是面对小孩时特有的态度,此刻被担忧取而代之,“你现在忙得连集会都去不了,别否认,这和你生赛丝安塔的时候不一样,你的任何一次缺席都可能被人类发现。”
“你说得对,”女人的神态很疲惫,但仍然挂上微笑,“没关系,缺席集会的女巫大有人在。”
“你也没办法陪着她,太危险了,”黑猫语带嫌弃,把赛丝安塔当成沉甸甸的拖油瓶,“她太小,还很傻,恐怕下一秒就要为了当上孩子王,在人堆里用魔法。”
“她今天又说什么了?”对方立刻兴致勃勃,眼睛放出快乐的光彩,连睡意都冲走不少。她伸出食指,胸有成竹地对着空气一点一点,“哈!哈!哈!你是不是又被她噎得说不出话?”
“……”
“好啦,这不是还有你吗?”注意到黑猫愠怒的神色,她连忙弥补似地讨好道,“再说,这六年足够让她知道不能随便释放魔法了。”
“是吗?”黑猫要确认这话是否可靠,“你是怎么做的?”
“赛丝安塔一用魔法,我就把她变成猫。”伟大的母亲自豪地说,“隐秘又安全,还很长记性,你也可以这样做!”
当然,黑猫并没有认可这做法,她格外正经的个性将此举划分在胡闹和玩笑的类别里,并不得不在以后的日子里把赛丝安塔看得更紧。
赛丝安塔对这场对话一无所知,不然她一定会大声支持她母亲的论调。无数次,她将玩具,或是蜡笔悬浮在空气里,母亲警告无果后,在女仆到来前把她变成举步维艰的幼猫。
往往就在下一秒,门把转动,女仆进入房间,用粗重的嗓音问:“赛丝安塔去哪了?”
“不知道,她不是去厨房找东西吃了吗?”母亲平静地搬出疑惑的神情。赛丝安塔不喜欢这个高大的女人,幼猫的视角里连拖鞋和丝袜都被放大得有些恐怖,抬头只能看到缺色的,模糊的人形轮廓,依然格外庞大,好像能挤压她呼吸的空间一般。别无选择,她只好扭着腰逃进床铺底下。几句敷衍把人打发走后,一只手会探入黑暗,精准地把沾满灰尘的小猫捞出来。
“灰猫咪,脏猫咪,邋遢猫咪。”母亲吟唱咒语一般煞有其事。
“别把我变成猫了。”赛丝安塔半带恼意地说,“头好晕。”
她倒在妈妈怀里,既是长辈,又参杂教师身份的女巫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慰她,许诺只要她不在普通人面前暴露自己和他们代表的秘密,就教导她更多有趣的魔法。把癞蛤蟆变成金币的恶作剧,能爆炸的药剂制法,千里之外诅咒某人的邪术,母亲对昏昏欲睡的女儿说,自己在她出生时便决定一直陪伴她,她等不及要看到赛丝安塔参加女巫集会的样子。因此,这样的小惩罚还是必要的,快快懂事,才是摆脱它们的捷径。
赛丝安塔相信母亲的话,她陪伴所带来的财富是无尽的。相拥时的肌肤热度塑造了她对骨肉的概念,大约自出生,这爱意便化作无形的羊水,深深将赛丝安塔包裹其中。同样,故事书也能证实母亲所言非虚,为了让小女巫早日领会魔法,许多字句被偷偷修改成精灵语,龙语,地精语,还有咒文,前三者或许在一生中都用不到,但至少该是女巫的基石,许多古老的咒语都来自于这些久远的历史主角,失去踪迹的种族,比混杂在人类都市的她们更需要被记录和口口相传。
黑猫质疑过这太容易暴露,赛丝安塔却觉得正能体现母亲的聪明之处。意大利后裔的家族事务繁杂,佣人整理房间已经太累,懒得翻儿童用品,就算他们偶尔翻开,大多数人又不识字。其中一小部分能读写英文的人认为那是意大利语,懂得意大利语的则以为那是古英语,而能熟练使用两种语言的人不会屈尊降贵干杂活。赛丝安塔没有同龄人,家族里再有新的小孩是三四年后,那时候,母亲早就把这几本教科书处理妥当,两个世界依然界限分明。
当然,在一开始,也只有这条界线格外分明。魔法世界算得上古怪,毕竟这个世界本就十分隐蔽,与人类社会并不相似。普通人类在聚会时会递上名片,自我介绍,许多标签被一一陈列:出身,姓氏,学历,穿着打扮之中体现出的阶级,像是阳光照射下的叶脉,即使有着背光的一面,却仍旧体面清晰,易于分门别类。与之相对的则是被宽叶遮挡下的一切事物,昆虫,藤蔓,寄生植物,绒毛。
女巫,人造精灵,家精,清净师,贴着这些标签的存在往往很少真正介绍自己,展现出的也往往只是点,就算是最好的侦探,也很难把这些点连成线。年轻,或者突然觉醒的普通人若是缺少可靠的引路者,只能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而历史悠久的,代代相传的存在则受人崇敬,因他们往往知道某个真相,某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人们不去主动招惹后者,前者则需要十分努力,赢得助力或是青睐,以确保立足之处。
对于一个年幼无知的魔女来说,要让魔法世界变得清晰起来,第一步就是参加魔女之夜。夜晚是漫长的,多变的,但只有一个特定的日子,作为全体女巫的信仰,还有家精的生日。四月三十号。
赛丝安塔四岁时初次参与魔女之夜,许多女巫对她表现出了兴趣,有人过来掐她娇嫩的脸蛋,询问她母亲如何不要生下哑炮女儿或是没用的儿子;也有的人斜着眼睛打量这个小女孩,担心她会发出尖利的哭声,玷污神圣的仪式。一开始,这些人来去得太杂乱,人头攒动,让赛丝安塔眼花缭乱,一度以为这个魔女小屋里塞满了全世界的女巫,像百货大楼那样拥挤不堪。等她稍大些,就发现女巫数量稀少,出席不定,行踪不明的占大多数。再后来,她就像所有女巫一样明白老去的女巫远少于死于非命的,熟面孔难得一见,生面孔源源不断。
魔女的歌声消散在空气里的同一时刻,这个世界变得吵闹起来。总有一个女巫立刻兴奋地夺门而出,女巫们对此见怪不怪,用她做闲聊的开端,谁叫她缺席呢?
一个口吻漫不经心的声音说:“K那家伙最爱抢劫家精,大家最好还是看好自己的小宝贝。”
另一个女巫连连应声,推测:“她迟早有一天要和徒然堂打起来。”语气扭曲兴奋。
她的话被延续下去,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抱怨明明不远处就是徒然堂,怎么一次都没看到龙争虎斗的好戏?还有几个女巫并不参与这场会话,正穿梭在人群里,紧锣密鼓地开盘,赌一把这次是徒然堂收到的新家精多,还是K更顺利。
她们步出大门,街道的黑暗之中会有许多人走出来。大多数是无主的人造精灵,想要趁魔女之夜与女巫做做交易。但愿意正眼看他们的女巫少之又少,因为强大的人造精灵往往早就有固定的客源,不愁生计,他们要是出现在这个场合,女巫反而会驻足攀谈,交出几滴血液,免得他们走投无路或是仇恨攻心,转而成为猎手。
赛丝安塔第一次交易就在这里完成,那只人造精灵高大冷漠,寡言少语,事实上,他不是守株待兔的一员,而是恰巧在这个晚上完成了她母亲的委托,顺路来收尾。
“就让我的女儿给你血吧。”母亲对男人说,“等到我不在了,她会愿意继续和你们合作的。”
那男人偏着头,似乎总在神游,过了一会才点头同意,在赛丝安塔面前蹲下。他用一把小刀轻轻割破女孩的手指,几滴血珠沁出,这么直接公开的交易似乎不多,吸引了许多贪婪的目光,但看清男人的脸后,这些不加掩饰的欲望便识趣地保持了距离。男人用一个说不清材质的小瓶装上了赛丝安塔的血液,他捏着受伤的手指,示意交易已经完成。母亲覆手接过她的手,用治愈魔法安抚了阵阵疼痛。
“很好。”男人评价,“再见。”
母亲抱着赛丝安塔离开。在随后两年的魔女之夜,母女二人都是这样回到家的。然而,六岁之后,以那次食品加工业的动荡为开端,母亲开始早出晚归,疏于对赛丝安塔的陪伴。那些日子过得很平淡,漫长,日历都像是翻不完。
八岁,母亲终于回到赛丝安塔身边,但是是虚弱的,病痛的。她总是在昏睡,短暂的清醒可以维持几口水还有几句话的时间。有时赛丝安塔在病床边打瞌睡,感到有一只手关爱地抚摸自己的头发,等她揉着眼睛抬起头,病人已经再次合上眼睛,沉睡不醒。
黑猫时常来探望。她不再选择化身为动物,第一次在小女孩面前现出人形,长长的黑发和黑珍珠般的肤色让黑猫仍然显得特别。
“妈妈是怎么了?”赛丝安塔堵住黑猫,“巫术为什么没有用?”
黑猫甚至懒得低头,垂着眼睛看她。她平静得出人意料,说:“巫术在试图让主人躲过死神的镰刀,但是一切要看运气。”
“女巫的知识救不了她?”赛丝安塔出离愤怒,“别骗我了,你说过,巫术能做到一切!”
“我的确说过,巫术是伟大的,几乎能做到一切。”黑猫回答,“但是人总归是人,女巫可以永葆青春,却逃不了死亡。”
第一次,她的冷漠指向的是母亲,而并非女儿。后者被刺痛了,瞪大眼睛看着对方质问道:“你怎么能这么平静,妈妈要死了!”
话音未落,一道巨力猛然将赛丝安塔抓住,扯着她撞上天花板,又重重落回地上。全程安静得诡异,什么声响都没有发出,只有无礼的女孩受到制裁,痛苦地蜷缩着,发出被疼痛镇压着的喘息。在最难捱的那阵窒息感消失后,赛丝安塔无助地放声大哭。
在她面前,黑猫的瞳孔奇异地放大,她警告:“管好你的嘴,小朋友。我知道你是太爱你母亲而口不择言,但也别把我想成冷酷无情的机器,随意冒犯我。”
赛丝安塔只是哭泣,抽噎,打嗝。她仿佛是已经知道了母亲的结局,又仿佛害怕直面这结局,崩溃地哭泣。她原本以为黑猫已经冷酷地离去,但是在擦眼泪时,一团小小的,毛茸茸的东西磨蹭她的脸庞。那是重新变回猫的女巫,用毛替她擦去了一部分泪水,当然,比不上用手指擦拭,不是很精准,还很痒,泪水被蹭得薄薄铺满脸颊,略有些刺痛。
赛丝安塔靠着黑猫,这是她小时候最想做的事情之一。黑猫不说话,背对她,直到离去的时候才回头看了一眼赛丝安塔。猫的眼睛似乎一直都那样,并不能确定里边是否包含泪水。
九岁的一个深夜,似乎总是在深夜。赛丝安塔又是被一双手唤醒,这次抬头看向母亲时,她面对的不再是紧闭的双眼和憔悴的面容,母亲的双眼难得充满神采,像是回到了以前健康的时候。赛丝安塔甚至愣了愣,没有反应过来这是现实。
母亲轻轻微笑着说:“你长高了,头发也变得好长好长。”
“妈妈,你的病好了?”赛丝安塔问,她惊喜地将母亲的手贴在自己脸上,“我好开心!”
“还没有,但是我们来聊天吧。”母亲伸手把女儿抱上床。她散开赛丝安塔乱七八糟的小辫子,拿起梳子为她轻轻梳整齐,“最近有没有好好学习?”
“是小学,还是女巫的事情?”
“对,你已经上小学了。”母亲恍然大悟,“是和翠丝特做同学?你们一起上学吗?”
“嗯,她挺好的,走得也快,和她一起不会迟到。”赛丝安塔心虚地说。
母亲在她身后了然地微笑,却没有戳破调皮孩子的谎话。赛丝安塔趁机和母亲说许多烦恼,魔力的增长,恼人的变化。然而,她往往说一两句,就被母亲的回答打断。母亲的话很长,语速不慢,有的是在以前就反复和赛丝安塔说过的,有些则是在回答过新烦恼后,引申出的更多的东西。赛丝安塔隐隐不安起来,回头看母亲的脸。果然,母亲的脸色又逐渐枯黄,败落,像是她的活力随着话语泄出,消散在空气里。
“妈妈,不要说了,”赛丝安塔害怕地说,伸手想要捂住母亲的嘴,“你说得太累了。”
她的手被接住,母亲侧着头,似乎在确认过没有什么事情被遗漏了,才重新将温柔的目光落在赛丝安塔身上,“是的,我们该睡觉了。”她掀开被子,让赛丝安塔躺进自己怀里。
“这次你又要睡很久了,对吗?”赛丝安塔小声询问。
“没关系的,赛丝安塔,”母亲有节奏地拍着她的背,富有技巧地引出孩子的睡意,“妈妈一直陪着你。”
她的话语在越来越朦胧的意识里沉淀,那温情像是能触及人的灵魂底部。赛丝安塔惶然而乖顺地睡去,在黑暗里,母亲的声音仍然不断回荡。当她再次醒来,身边空空荡荡,床边的座椅歪斜,房门半开,露出光亮的走廊,十分安静,大概是人们离开时过于匆忙,最爱省电的女仆都忘了熄灭电灯。一个身影由远及近地到来,看上去过于娇小,打灭了赛丝安塔的希望。
“翠丝特,你为什么总是喜欢把半边脸探出来?”赛丝安塔开合自己的嘴巴。她感受到对方的试探,露出无奈的微笑,作为回应和安抚。
对方安静地走进房间。翠丝特有和黑猫女巫差不多颜色的眼睛,像是翠玉一般闪亮,但翠丝特的眼神温和,哀伤,此时此刻像是贴向丧母者的药膏。她坐在床边,握住赛丝安塔的手,那双手极温暖。
死神的镰刀终于降下了。
下葬的日子在周末。女佣为赛斯安塔换上黑色的衣服,她系腰带时用得力道太大,逼出了女孩的一声闷哼。
“抱歉。”短短五年过去,这位老资格的佣人已然不复青春,脸上平添了许多刻度似的皱纹。只有她的声音依旧沙哑粗重,叮嘱着葬礼上该有的举止,不能大哭,不要大闹,也不要试着跳进土坑里抱住棺材……这些禁项一一被列举,如果除去代表劝阻的词汇,简直就是勾勒大悲大恸的长卷。
赛丝安塔独自站在人群的最前端,低着头想:可是只有我有魔法,我可以把这些事全做齐,但你们一个个全部不记得我做过。她放眼望去,苍松翠柏郁郁葱葱,花朵盛开,春风喜顺,与人们低沉暗淡的氛围全然相反。
恍惚之间,她仿佛听到母亲被她的想法逗得哈哈大笑。她下意识地回过头,却只有黑色的人层层叠叠,阻断视线。嘶哑的摩擦声先后响起,伴随着泥块击打棺木的声音,男人们正沉默地填补好为死亡留出的空间。阳光斜照,赛丝安塔的眼泪大颗大颗地砸下,直直落在肥沃湿润的泥土之中。
母亲不在身边的时候,这样的好天气似乎有许多,这几年间如此,以后想必也不会改变。她哽咽着想道,竭力控制下巴的抖动。牙齿轻轻碰击,敲出破碎的声音。
葬礼过后,黑猫女巫便很少主动和赛丝安塔见面。她似乎真的无情,冷漠,失去了平常费心改善两人关系的朋友,便把赛丝安塔化为普通的同类看待。赛丝安塔要想和她见面,就需要长途跋涉,去另一个城区上课,她倒是不想过去看黑猫的臭脸,却难以割舍任何一个和女巫,和母亲关联的事情。
不知道是不是上天可怜赛丝安塔孤独的内心,一段时间后,一个意外降临:翠丝特变为了赛丝安塔的同类,一个女巫。
翠丝特是在初潮那天觉醒为女巫的。赛丝安塔觉得命运让人琢磨不透,为什么要设置这样的巧合,让翠丝特彻底成为女性的同时,又在女性这层身份外裹上新的包膜。然而,无论是性别还是女巫的身份,都只是与生俱来,这究竟是命运的馈赠还是诅咒,需要人类穷尽一生追寻答案。
那时候,赛丝安塔还远远称不上一个成熟的女巫,不同于小时候的顽皮捣蛋,应该算作她和魔法世界的磨合期。入睡后,她的魔力会失控,如果有人靠近她,她会像沙漠里的蜥蜴那样惊慌失措地醒来:她不受控制地听到对方的心声。
但那个晚上不一样,她是被手摇晃着叫醒的。赛丝安塔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翠丝特的脸庞在月光下显得苍白无力,甚至辨别不出上面是否有惊慌,也许是黑暗稀释了女孩的脆弱。
“怎么了?”赛丝安塔揉着眼睛问。她为对方悄无声息地靠近感到意外,却没有太惊讶。母亲去世前告诉她,等她逐渐成长后,脱缰的能力也不再会困扰她,她理所应当地认为这是一道分水岭。
“我流了很多血……”翠丝特睁大眼睛。她粗粗的眉毛像炸毛的画笔,"我初潮了。"
“哦……”赛丝安塔含糊地应声,爬起来为后天女巫去找月经带。她们的头领,大家长,是个热爱铿锵玫瑰的男人,他要家族里的女性成员教育女孩们不要恐惧月经,因血是荣耀的,男人在战场上流血,女人的血则为了男人和后代流淌。赛丝安塔私下觉得他根本不知道被自己的身体折磨是什么感觉,但至少在他的政策下,女孩们不会在来初潮后大声尖叫了。
翠丝特拉住了她的手。她说:“不,不要出去,我觉得我疯了。我现在看上去正常吗?”
赛丝安塔仅存的困意被她短短几句话驱赶得毫无踪影。她看着翠丝特问:“什么意思?”她心想,在说这句话之前你很正常,这句话显得你真的像疯子,“人不会因为月经疯掉的,特别是女人。”
“我不是指那个,”翠丝特把睡裙撩起来,展示自己系好的月经带,赛丝安塔这才迟缓地意识到后天女巫的手冰凉潮湿,应该是刚刚洗去了内裤上的污渍,“我自从醒了之后,开始不断地听到什么声音。”
她说:“我在走廊上走,走过一扇一扇门,一间一间房间,有的只是杂音,有的却是人说话的声音。那些声音我都知道,佣人的,大人们的,我靠近门口,听得就更清楚了,而且全像是他们在和自己说话……就像是我能听到他们的心声一样。”
赛丝安塔隐隐约约地感觉她所说的和女巫的读心能力很相似。可是这怎么会呢?翠丝特的双亲都只是普通人,他们都在帮派斗争里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她从小认识翠丝特,她从来没有像是个女巫。她在如夜色般巨大的茫然中听对方逐渐崩溃的倾诉:“我在走廊里,不敢说话,也不敢走,窗台上……走过了一只黑猫,黑猫开口了!黑猫说话了,它让我来找你,赛丝安塔,我来了,站在你的门口听不到你的声音,你是唯一一个我听不到声音的人。为什么?我是被恶魔附身了吗?”
“不……”赛丝安塔喃喃道。黑猫的出现已经证实了翠丝特的身份,一个女巫,诞生于没有血统的家族。但她还在犹豫,不清楚自己究竟能不能和盘托出。她面前竟然有个后天觉醒的女巫,而自己已经对她隐瞒了好几年自己的真实身份。要对她诉说真相,必定要揭穿自己的谎言。
与此同时,大颗的眼泪从翠丝特碧绿的眼睛里滚落出来,她扑进赛丝安塔的怀里爆发出低声的啜泣,“我不要被送进疯人院……”
赛丝安塔反手抱住她颤抖的身躯。在如此恐惧前,她不得不坦诚相待:“你不会被送进疯人院的。放心,你只是确实和别人不一样……你是女巫。”
赛丝安塔回忆起母亲,竭尽全力轻声细语,像是讲睡前故事一样对一无所知的后天女巫叙述起女巫的一切。她讲述得很缓慢,却没有给出询问的空隙,那是因为她也同样面临着慌乱,必须用如此的惯力督促自己不断开合嘴巴。当她结束时,不知道是这段时间被话语填充得过于饱满,还是因为所说的内容超乎现实,沉默显得格外突兀。
翠丝特仍然死死地抓着赛丝安塔的衣服,她偏过头露出脸,那神情像是喉管塞满饲料的餐鸭。在走廊的黑暗里徘徊了那么久,她一度觉得血管都被冻结了,如今靠在他人身上,温暖的体温催发起一阵一阵的睡意。
翠丝特也不清楚困意是否代表她在逃避自己的变化,她可比赛丝安塔大上几岁,一直是姐姐般的存在,现在却只是个懦弱的幼童,离开双亲羽毛的雏鸟,寻求另一对手臂的庇护。
“……我会逐渐变回正常人,对吗?”她最后挑选了最关心的问题。
“不会花很久的。”赛丝安塔知道翠丝特仍然惧怕失控的读心术,安慰道。她轻轻拍打对方的后背,等着下一个问题,不料对方的呼吸声逐渐变得安稳悠长。赛丝安塔轻轻摇晃了一下她,翠丝特沉重的头逐渐从赛丝安塔的肩上滑落,她睡着了,趴在好友的大腿上,昭示赛丝安塔得以暂时从难以回答的质问们里逃脱。
抱着睡去的翠丝特,女孩孤单地坐着。她的被褥都是干净的白色,同样缺少颜色的月光让它们更加难以与黑暗交融,这样看上去,床就像是个方形的,被粗糙打好光的舞台。不知道过了多久,有道阴影悄然爬上,割裂被窗台公平划分好的月光。赛丝安塔没有说话,阴影也不动,它的肃立似乎不详,诡秘,几乎能做死神的代名词。
在和理性短暂的对峙后,赛丝安塔不情不愿地抬起眼睛,黑猫女巫果然在外边,用冷酷的绿色眼睛窥视一切。
黑猫开口:“一周后的集会在老地方,带她过来。在她来之前,不要让她乱说话。”
赛丝安塔仰着头问:“你是早就知道翠丝特会觉醒吗?”
“所以我才让你妈教你预知术。”黑猫原本已经站起来,准备甩着尾巴自顾自地走远,听到这句话露出不满的神色,“天啊,你什么时候才能继承一下她的性子,好好给我认真学习?”
“她爱学习。”赛丝安塔指向熟睡的朋友。
黑猫不屑地抖动胡须,显然对小辈的花言巧语没有兴趣,跳下屋檐消失在黑暗中。她的速度远超一般夜猫,简直和幽灵鬼魂之列没有区别,赛丝安塔心想,就算有区别又怎么样?平常人还是会把我们划去那个类别里。
翠丝特正发出甜美的梦呓。床还算大,至少够两个小女孩安睡。赛丝安塔看着她,仍然感觉不可思议,在母亲去世后,她已经许久没有和一个女巫如此亲密,即使翠丝特成为女巫只不过短短数小时。然而,这毕竟是个新人女巫,还需要教导她多少事情?小女巫为今后的繁重任务头疼。如果黑猫愿意常来,倒是会轻松很多,可那说话怪里怪气的女巫不喜欢和她见面,所谓母亲的密友,是一点都靠不住。
赛丝安塔无可奈何,叹气后把翠丝特搬上枕头,自己也乖乖躺好。犹豫半晌,她侧身小心地把后天女巫圈进怀里,这幅保护者的姿势让她变得安心了一些。
伴随几次放松的呼吸,赛丝安塔也进入了梦乡。女孩们在被下共享温度,相依相偎。睡裙纠缠,这个夜晚伴随着鲜血,惧意和冰冷的空气,靠着美梦和温暖落幕,即使前路漫漫,福祸难卜,这结局或许也勉强称得上美满。
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我在河滨快速路和九十六街口看见太阳消失。这天曼哈顿很冷,警官带我小跑穿过街道,去认领一具存放了好几天的尸体。我往掌心呵气,用力搓着手指尖都不见暖,一声咒骂在此起彼伏的惊叹中无处着地。古怪的事情在于无论是警官还是我,谁都没把太阳的消失放在心上。我跟着他朝前走,费劲地从激动的人群中挤过车道,只听他仍在絮絮叨叨地描述三天前鉴定尸体的法医是如何朝他们发脾气,把手提箱甩在他的桌上逞威风,砸得一时尘风四起,零散纸张飘了半晌。他边说边无力地朝路人挥手,像驱赶鸽群的孩子。我拨弄着口袋里怀表的银链,猜想他表格上填写的内容无外乎这些:姓名未知,男性,身高接近六英尺,体型偏瘦,发现尸体的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四十六分。这不是个发现案情的好时间。法医和警官们都被迫加班,这也是他们并没有好好对待那具尸体的原因之一。不管怎样,一具无人认领的尸体听上去并非是罗伯特·诺里斯想象中最体面的归宿。
对我来说,诺里斯的失踪已经接近半个月了。这算不上罕见,如果放在平日里,我猜测他八成是去了其他地方旅行。美利坚对他来说太崭新,也太庞大,横在他算不上漫长的人生里,突兀得像城堡里永远来不及拆开拾缀的集装箱。但他从来不是个会爽约的人。我们预定了二十三日晚上八点,在四十街口大都会歌剧院附近的达邓餐厅共进晚餐,但他迟迟没有出现,也没托人给我带个口信。第二天早晨我打电话去他的公寓,电话局那儿的家伙们也没能成功让我与他说上话,只有我指尖下面一个旋转的红色按钮仍旧蠢蠢欲动,回以我一阵阵无法接通的沮丧。曼哈顿的警官正是在这时候找上了门,盘问我近期是否见到过一个叫罗伯特·诺里斯的男人。我摇摇头,问他究竟是怎么回事,警官便告诉我三天前他们从哈德孙河捞上来一具尸体,身上没有任何能够说明其身份的证件,唯一一封信也被水完全泡烂了,无法分辨字迹。如今,他们合理推断这个人就是一桩市民报案中疑似失踪的罗伯特·诺里斯,而在他电话机旁的记事本上潦草写着原定要在二十三日与我共同商量电影剧本,而我恰巧又正是他联络薄上的第一个人。
讽刺的是,第一个找上警局说诺里斯可能失踪了的人并不是他的那些女友们,也不是我,而是他的私人医师。这年头究竟是哪些人需要去所谓的“私人医师”那儿按时报道已经是个人尽皆知却秘而不宣的共识。我点头,花了两分钟找到我的钥匙,随后锁上门,跟着满脸烦躁的警官走出公寓,试图表演出一个身处纽约常见的中年白人男子应有的模样:那通常是忙碌的,里面有一丝丝恰到好处的傲慢,未能跻身更好街区的遗憾,与面对对方尚可自处的坦然。我成天见到这些人,要饰演这样的角色也并不难。更重要的一点则在于,委身于这样的角色可以很好地掩饰我平日生活里难以告释的空白。
警官半拧过头,一口焦黄的牙齿,我注意到他在说话,街上的人比往常多了许多,他说,快跟上,我可不想在一个八成是醉鬼的人上头浪费更多时间。我从这时开始隐约感到愤怒。愤怒代替先前的空白,从我的胸口滋溜一记,滑出一滩难堪的痕迹。眼前,我的警官显然也很恼火,在他的辖区里竟然出了这样的事,还不得不劳烦他来敲我的家门。我们的愤怒像两簇不一样的火焰,各自燃着。这反倒敦促我收紧下巴,老老实实地跟在他身后,祈祷不要让我的邻居看见这足以令人误解的一幕。
你也许会说我没有良心。在这时,我确实表现得过于镇定,以至于显得有些冷漠。但相信我,这股滋味大多是由于一种被背叛的愤怒。这股愤怒和警官的不耐无关,也和诺里斯的失踪或者疑似死亡没有任何干系。这是我不得不强调的一点。饶是如此,我也花了一整路的时间来解剖我的愤怒。如果你也是个导演,或者是个剧作者,你便知道很多时候我们并非栽在灵感的头上,而是栽倒在人皆有之的感情脚下。纽约和伦敦没什么两样,伦敦和巴黎也不会有什么区别,人都在毫无意识地欺骗人,也都在毫无意识地欺瞒自己。我愤怒的是我叫诺里斯失望了,所以他才会独自去见他的私人医师吗?我愤怒的是诺里斯擅自离世了,抛下他在异国他乡唯一的挚友吗?我愤怒的是直到诺里斯死了,他也没有再看到过一部真正属于我的电影了吗?还是说,我仍旧在愤怒其他的东西呢?我与警官的背影忽远忽近,甚至顾不上感叹阳光是如何在白日里彻底消失的,只是不断按捺并质疑着这种来得匆忙的愤怒,以至它同我的担忧、迷惑、划不清边界的孤独感搅和在一起,最后只让我也想一头扎进诊所,抢走所有高价处方背后的劣质酒精。
对了——
到了。警官说。他完全没有发现自己打断了一个真相的萌芽,一瞬间,几近燃起的信子就被紧紧捏住,又被他微微震颤的腮帮捻灭了。我走进警局,迟迟地发现我愤怒的原因其实是诺里斯这一次没有想过要带上我一起。我愤怒的是他独享了某一件东西,在每一个昏聩的夜里,在每一个我难耐得撕咬自己虎口的时刻里,我的友人却在他的豪华公寓里安然地灌下一杯又一杯威士忌,指间燃烧着永不熄灭的粗雪茄。
我攥起掩在袖管里的手。我已经戒酒一千零一天了,我不该有这个念头。
后头就是临时停尸间,就那一具尸体,躺在桌上。警官领我到门口,不再进去,眼睛至始至终都盯着我的脸。他的脸全被帽子投下的阴影遮住了,声音压得很低,甚至飘飘忽忽的。我能感觉到他很困。因为我困倦的时候也是这样,更多的还有些不耐烦。说来也是,又累又困,步履不停,暴躁不堪,简直是曼哈顿的代名词。我想。
是他吗?警官问,他是不是罗伯特·诺里斯?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这句话我没有回答出来,在这个时候,任何脱口而出的答案都是可疑的。然而,这位曼哈顿警官带我来指认尸体之前并没有猜想到一个可能性——或许我会认不出诺里斯。河水把他泡得肿胀起来,皮肤发烂,却在冬末的空气里透出一股冰块冻结后的颜色。我不知道,我想,我只是先嗅见了气味,在我看清楚他的长相之前我先嗅见了他的气味,这并不是诺里斯常用的那些香氛的气味。苦橙、葡萄柚、香根草,不是!罗勒、雪松、檀香,不是!广藿、胡椒、肉豆蔻,不是,不是,都不是!我嗅见的是雨后合欢树下淤泥里翻倒出蚯蚓的气味。烧焦的烟草味。喝下一杯灌在没有洗过的咖啡杯里的凉水的酸涩味。在雨里燃起的火柴味。
我不知怎地抬起胳膊,用手背揉揉右眼眼角,往前走了几步。我眨眼,黑屏,恢复光,又黑屏,残留的白炽灯落在我视野里的黑暗中,覆了一层变幻莫测的光影,不规则的形状,然后才是一张脸。世界上最凄凉的死相。尸体,双眼上头微微鼓起,嘴唇全白,双手堆叠着仍旧泛着湿气的褶皱,就像套上了戏团里拙劣的皮囊。我回过头去,警官仍旧注视着我,用眼睛继续问我:是他吗?
他是一个吹着口哨的独行侠。罗伯特·诺里斯有过一头深金色的长卷发,碧蓝的眼睛,过于透明而泛着血丝的皮肤,习惯性微抿的薄嘴唇,耳朵有些尖地朝后削出一道不太自然的弧线,圆下巴上的胡茬和鬓角总是推得干干净净。而如今,这典型英格兰人的模样都被河水毁于一旦。闲话里诅咒他终将死于梅毒,可谁都没想到最后会是河水带走他的。一切都把他冲刷得干干净净,甚至过于干净了。身上一些划痕令他脸上的皮肤看上去前所未有的脆薄,以至让我想起博德利图书馆中的珍贵书籍。我从没触碰过那么昂贵而古老的纸张,但我猜测也不过就和此时的诺里斯一样了。如果我再继续掀开旁边桌上一顶软趴趴的毡帽,一件件褪下他身上的衣物,一个个翻开他的口袋,逐个展现在我眼前的会是从多塞特寄出的来自勋爵夫妇的问候,每半年来一封的信上总是一模一样的寒暄,一笔足够普通纽约人生活上二十年的“资助金”,我,一个与他同样都来自英格兰的外乡人,从这个时候起学会应该称呼他叫罗伯特·诺里斯阁下。继续朝下翻,象征着新大陆与新时代的物件会慢慢变多,我们忘记伦敦街头失去工作徘徊数日的贫民,找到一架哈因利费·艾尔莱蒙产的大口径相机,一柄做工精致却缠着一绺红发的拆信刀,一枚巴斯的罗马古钱币,还有一本我猜测原本是我放在他那儿的剧本。算不上厚的一百多张稿纸,上头密密麻麻的铅笔字迹什么都看不清。比起其他任何东西,这剧本此时都显得太笨拙,太沉重了,放在他昂贵的物件之间格格不入,总该被清整出去。
我盯着那叠浸透后风干的稿纸愣了一会儿。它们不再是我熟知的模样,而是自顾自地蜷缩起来,像枯死后一碰即裂的干花。我看了一会儿,也许很久,警官都等不及了。我猜想是我的表情太古怪,愣得太久,让他开始怀疑这场原本被认定为失足的意外死亡活像是场有预谋的谋杀案。
外面的天完全黑了。灯亮起来。我忘记了什么。对,我依旧在对诺里斯生气。我比走在路上时更愤怒了。我的愤怒令白昼如夜。见鬼的、该死、你这肮脏的小人、诺里斯,该死!你不能就这么溺死在这条河里!如果你非得淹死在那儿,你也得先把我的剧本从你的口袋里掏出来,恭恭敬敬地用石头压好,放在河滩边上有人的地方——或者,诺里斯,也许你就该把剧本完完整整地留在你那套能塞下一百个人派对的大宅子里,亲自给我个电话,叫我去那儿取一趟!你要是非得去死,不得不死,有一百个不毁掉剧本的方式——还是说,还是说,还是说……还是说……
警官狐疑地看着我。你还好吗,你看上去很糟糕。他接着愣了愣,语调更迟钝,眉头皱得紧紧的,身上紧绷的衬衣随着他举起手臂的姿势一同冲我龇牙,你是不是……?
他知道我的名字。从他敲开我公寓大门的那一刻起就知道,是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先生吗?我趿着一双旧鞋去开门,看见这个警官一脸麻木,口中喊着我的名字,于是我知道他不认识我。曼哈顿这儿没那么多人认识我。这是好事,这是好事。这里不是旧金山,不是我们的电影工厂,不是索福克勒斯剧团,也不是我第一次踏上美利坚的土地时走进过的美分剧院。他不认识我,他最好永永远远都别认识我。
我迎着他的目光,用同样困惑的口吻反问,我是谁?我的后手掌紧压在捧着诺里斯遗体的那具木板桌边缘,看着警官移开了视线。还是说,罗伯特·诺里斯,你是如此憎恨和鄙弃我的剧本吗?你是如此难以启齿将这一真相告知于我,以至你不得不,你必须,你被迫带着它去死,而后才能不动声色地毁掉我的剧本、我的下一部电影吗?
我吞了吞口水,我怀念酒精灼烧食道的刺激。我怀念很多此刻我知道我不该怀念的东西,温暖的胃袋,昏黄的飞影下乍见跳跃的动作,眼神,手指,抖动的小腿,醉酒之后什么声音都没有,一秒十六格的慢速映像,夸张的细节,电影,电影就是在这个时候产生的。没有规规整整的剧本,没有挑拣重组的对白,电影,或者说悲悲喜喜的闹剧,就是在这些时刻从我的手中出现的。我杀死K先生。我试图抠出石缝里的便士。我被困在城堡中。
警官问道,所以说这到底是不是罗伯特·诺里斯?
我们就在荧幕里,诺里斯,我们置身在那片黑暗中唯一亮着光的地方上,我们滑稽地喊人放慢动作,张大嘴巴,说出没有声音的唇语,直到间幕把那些令人尴尬的、夸张的、莎士比亚式俗气的话语砸在人们的眼前,把不会说话的声音描摹出来,而我们藏在物景之中,直到一切落幕。
我扭过头看着警官,“是的。”我说,“它曾经是罗伯特·诺里斯。”
第二天,曼哈顿上空太阳消失的故事上了纽约时报的头条,有人在上面写到,月亮来得既不准时,又不在轨迹上,遮住太阳的时间晚了四秒钟。我卷起报纸,把它同那沓字迹模糊的稿纸一同丢进废纸筐。
现在,让我们把时钟拨回去。拨回到一九二五年开始的时候,这一年我三十五岁,我的朋友罗伯特·诺里斯三十一岁,我还活着,而他很快就要死了。但是当我在试图谈论他的时候他还没有死。简短地用一句话概括说:我们都不是什么和蔼可亲的男人。以至十多年前我们都在旧金山电影工厂里那会儿,所有人都猜测我们是一同被英格兰那些女王册封过的什么什么勋爵家庭出生的纨绔子弟,跨越大洋来到新大陆试图洗刷过往的耻辱。这标准的概论确实适用于诺里斯,但却不适用于我。不过从我所站的立场出发,我一贯没有什么动力用干巴巴的事实去终结谣言,毕竟漫天飞舞的谣言创作了过多信息的泡沫,过多的泡沫形成神秘的同义词,而神秘,则是你在这个年代立足的根本。但现在不一样。诺里斯,在谈论你之前,我先得向你说说我自己。
与您,高贵的罗伯特·诺里斯阁下不同,我出生在一八九零年的初冬,十一月份时在萨默塞特郊外的地方乡绅家中坠地,着实是一部传记电影的开头。我出生的时候没有声音,如果后人知道——如果让那些好事的八卦者、那些写得天花乱坠的记者们、寥寥无几的真实批评家们知道,他们恐怕一半人会说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从出生起就是个沉默的婴儿,没有啼哭也听不到呼吸,注定会成为一个默片的演员或是导演;另一半人会说我就该永远地陷入沉默,并最终早早夭折为好。沉默。在生命的一开始,沉默是一种令人恐惧的东西,它一旦落在婴儿的头上,大抵上就可以代表死亡本身。
但婴儿的我迟迟地发出了一声喘息,虽轻,但也从此茁壮生长起来。我的父亲詹姆斯·法尔是个体面且普通的男人,通常来说,这一类人在任何年代中都只能缓慢地朝下滑去,由于不懂得抓牢时代的机遇而逐渐失去声音。他也并不拥有什么特殊的才能或天赋,在十九世纪的末尾同整个法尔一家呆在被猫头鹰与狐狸的啼鸣所包围的农地边,逐渐走向不被重视也未被完全忽视的境地。
此时打破这股沉寂的人正是伊芙琳·爱希,我的母亲。她是个典型的下层女子,当时伦敦东区常见的歌女,徘徊于码头工人与流窜至此的外来移民之间。她的梦想,和绝大多数如今纽约家庭餐厅里的服务生,以及倒闭酒馆里的香烟女郎们一样,不外乎是那些歌唱家啦、女演员啦之类的幻象。我之所以称其为幻象并不是出于我如今三十多年来的判断力,亦或是身为一个多多少少还算闻名的导演所积攒的经验,而是我母亲和这些人其实都一样,打心底里也认同这些无非是悬在眼前永远无法抓牢在手心里头的重雾。即便如此,她们也绝不会承认自己断然不可能成为那被选中的万分之一。我猜测,这是由于一旦否认了梦想,她们也同时失去了用以解释她们被围困在油腻的厨房间,簸箕与沾着污垢的啤酒杯林中的唯一借口。
自然,往后头说,当我的父亲由于事务关系前往码头,第一次遇见我的母亲时,一切就从一个漫长平淡的家族没落史转向一个相当落入俗套的流行故事,恐怕比简·奥斯汀笔下的情节还要更荒谬和现实一些。我的父亲对我的母亲一见钟情,这通常代表着某一方觊觎起了另一方的美貌或者才华,在我母亲身上,我时常认为前者占据了多数。与我的父亲恰恰相反,我的母亲是个相当聪明的女人,拥有着她这个阶层常见的小聪明与罕见的意志力,击败了我祖父母的竭力反对,令我的伯父伯母反目成仇,成功脱离那些狭隘拥挤的街道,跻身于多多少少算得上小富有的阶层,从此摇身一变,几乎就要把过往所有寒碜的口音和局促的动作一齐从自己身上洗刷掉。
那会儿我的父亲和刚刚出生的我都不曾知道在她身体里面,更深的地方,存在着一种怎么都无法抽抹干净的东西。一开始,当我长大至约莫六七岁的时候,我的父亲和我都一度以为母亲是在效仿从前那些贵族人家的太太们,装作身体孱弱,脸色苍白,浑身上下柔若无骨,以便博得同情和喝彩。至少在她头脑清明的时候,这模样看上去还饶有架势,叫人不得不严肃对待。几年后,我们逐渐发现伴随着那种柔弱而来的还包括没日没夜的哭泣、哀哀干嚎、高声责难,她用那双蓝绿色的眸子——每当我看向水盆里镜面般的湖色时我总能看见同样的眼睛——仇恨地瞪着我,责怪我的父亲将她从伦敦带走,从此她便再也无法成为一个歌唱家了。甚至在某些时刻里,天生的癔症令她坚信自己在考文特花园剧场里获得过万众喝彩,而被迫嫁给父亲令她不得不放弃在伦敦的一切。那从未抓紧过的梦想穿过重雾,将她紧紧裹在其中,变成了她的现实。直到这时,我的父亲才发现她就跟祖父母们所说的那样,向来都是个满口谎言的骗子。她的双亲从未在霍乱流行时过世,也从未将她独自留在街头。他们至始至终留在东区拥挤的棚房里,等待着离家出走的少女有朝一日归来。甚至,谁都不知道她原本的,真实的,不光彩的名字究竟是什么。她几乎欺骗了她生命中的所有人——她的父母、她的丈夫、她自己。她唯独没有欺骗我。她没有欺骗过我。她在癔症发作的时候是真实的,她在平日里也是真实的。她告诉我总有一天我也会这样,歇斯底里症在我身体里就跟在她身体里一样顽固,带着她血脉中的诅咒,肮脏地贴着我的血管和我的头颅内侧,迟早也会把我变成她的模样。为此,我也将不得不去欺骗他人,以便让自己也获得一个容身之处。
那是我第一次接受了自己实际上有可能生而便不健全的事实。我询问她道,那父亲的爱是真实的吗?她的爱是真实的吗?我们都知道父亲深爱着她,以至愿意为了她同家中决裂。她告诉我说她从未真正欺骗过父亲。父亲爱着她那具躯壳,于是她也用那具躯壳去爱他,那之外便不能再多了。爱恋从一见钟情的第一秒起便有了固定的形状,固定的容器,那之外,他们第一次都没有考虑过爱情的方式。这对九岁的我来说实在太复杂,以至我陷入了轻度的困惑。但我想,我之所以后来成为剧团中的一员,成为一个剧作家,成为一个导演,一定跟那时候我的母亲脱不了干系。我的母亲告诉我她之所以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说谎,我是她的儿子,她唯一的儿子,她唯一的血脉,于是我自然也就顺着我的血脉,编造更宏大的谎言。
再往后,一切倒也顺理成章。父亲再一次爱上了其他女人,她出身良好,是伦敦西南郊外萨里郡的怀特一家最小的女儿,拥有着同她赫赫有名的珠宝商外祖母一样体面的名字。他们的结合让我的祖父母也终于原谅了父亲离经叛道的这十年,接纳了詹姆斯·法尔和他的第二任妻子爱丽丝·法尔的回归。而我的父亲也就这样被迫成为了时代中的重婚者。可但凡是任何一个见过爱丽丝·法尔的人,恐怕都会说连上帝都会原谅我父亲的选择。我的继母是个堪称完美的女人,比起我的生母,她实在是过分完美了。这令那才华不出众又生来伴着癔症的可怜人相形见绌,无路可退,眼见就要落得个千夫所指的下场。于是她瞒着我父亲,把我从他的身旁带走了。出人意料的是,我实际上并不记得离家的那天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和任何一个孩童一样,对我的母亲怀有一种天生的毫不质疑的信任,这信任让我的记忆在这种时刻,无法去记住一些我并不想记住,或者我在那会儿压根无法理解的事情。后来从他人的回忆中,我得知她连夜将我送去几十英里开外的贫民习艺所,谎称我是一个伦敦东区的孤儿,把尚还一无所知的我留在那儿。到别处去吧。她说。雷,光是努力、努力、再努力,光是这样活着是不够的。她注视我,紧紧贴着我的耳边说。与这亲密的耳语相反的是,她松开了牵着我的手。站在这里,不要动,雷。她说。我的好男孩,听着,把我刚才的那句话重复一遍——光是努力、努力、再努力,光是这样活着也是不够的,你必须记得清清楚楚的。然后她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回来过。
八个月后,圣诞节前的数十天,我的父亲辗转多处,托人到处打听,最终和我的继母一同找到我。我迟迟得知我的生母,那个自称伊芙琳的女人已经死了。她在偷偷带走我后独自回到萨默塞特,当着我父亲的面发下毒誓,说要让他为他的背信弃义付出代价,随后便投河自尽了。谎言让她得到一个说谎的家庭,癔症让她得到满堂欢呼与喝彩,但这两者始终没有帮助她弄明白,她的自杀让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这恐怕算得上她并不长的一生里做过的最果断的一件漂亮事。
我再也没有问过父亲究竟是否是以不同的方式爱着爱丽丝的。我想无论他是和对我母亲一见钟情一样地爱着那个人,还是以其他的方式爱着那个人,这都是另外一个故事了。他们的结合给我带来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我与她并不亲近,事实上,当我被伊芙琳送去习艺所之后,“法尔”这个姓氏也开始变得像是别人的东西了。在我人生中,有八个月的时间里我都被叫做“老鼠”。老鼠是我第一次在儿童剧团里得到的角色,只有声音,没有形体,吱吱吱,吱吱吱地,从后台的左侧跑到右侧,又从右侧跑回左侧,吱吱吱,吱吱吱。我用不同于真正老鼠一样响亮的声音喊道,演技拙劣,嗓子半哑,跑得满头大汗,可背脊上都是凉的。舞台背后,我站在剃了头发的孤儿群中,面对着手持木板的老师,一字一顿,用我所能坚持的最标准的发音高声说,我不是个孤儿,我是伊芙琳·法尔和詹姆斯·法尔的儿子,我的名字叫雷蒙德·法尔。他们嗤笑我同我母亲一样得了癔症,是个天生的撒谎精,就缺少一些结结实实的教训。看样子,我不但应是个孤儿,还不该有雷蒙德·法尔这个名字,我就是一只谎话连篇的老鼠,在他们口中,倒是刚刚好好地应证了我母亲的预言。在那八个月里,我打心底里坚信着我的名字就叫做老鼠。雷蒙德·法尔是一个漫长的谎言,我的父亲不是我的亲生父亲,我自以为的母亲也不是我的亲生母亲,他们是我臆想中的双亲,是从不存在于这世上的人,我是老鼠,我生来就该被人人喊打,只配在舞台后头东窜西跳,吱吱吱地叫个不停。
往后,无论是当我不情愿地被从习艺所带走,直到第二次离开法尔家,被不知如何是好的父亲送去男子寄宿学校,还是摆脱了贫童剧团,跻身于伦敦真正的剧团之中,我都久久地饱受着这种矛盾的侵扰,以至不同于母亲的癔症开始在我身上发作。夜游症于我而言并不危险,却像是一副圣露西亚的面具,依附在我拉长的脸庞上,掀开半闭的眼睑,在如墓的黑夜里支配着我,表演着我的默剧。它同样地帮助我从一只老鼠开始进入一度在伦敦闻名遐迩的索福克勒斯剧团,并阴差阳错地早早踩准了时机,跟着剧团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之前便远渡重洋,来到美国。于是我,带着我并不真实的名字,成为了留在这片新大陆移民记录上的一员,自此往后,直至如今,一九二五年,便再未离开过。
诺里斯总是管我叫雷·法。大多数熟稔的人也都会这么喊我,雷,或者是法,非常简单的单字节发音。从事我们这一行的人多多少少总会有个漂亮的艺名,有时候和本名完全没有任何关系,也有的时候会玩一些小小的文字游戏。但不管是在剧团中作为配角、还是作为索福克勒斯前导演的学徒、抑或是在旧金山真正成为我自己电影的导演时,我都在使用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这个名字。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对我来说,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从那八个月之后便已经成为了我的艺名。我真正的名字叫做老鼠。这就是我真实的名字。剧团里的人是这样说的,我们从来都不拿真实的名字去告诉我们的观众。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懂得在错误的地方里,正确的话也会成为谎言;反而言之,如果在正确的地方,谎言也能成为正确的话。前者对我而言便是那习艺所,而后者,便在日后成为了我的电影。正是我的电影,让无声谎言成为万众瞩目的珍珠。
诺里斯,这些你都读过了吗?我所说的这些。我所说的这些都是我从未告诉过你的事情,也是那些大批评家们一无所知的事情。你说这会不会成为一个好电影?这些便是我写在那份被淹没的剧本上的全部内容了。没错,它并没有一个结尾。往后……往后我也不知道该如何书写。我的一切从来到新大陆之后才重新开始。而我的前半生,我的前半生就像一场来势汹汹的霍乱一样,最终也便无声无息地过去了。
“这不是个好电影。”
罗伯特·诺里斯躺在棺材里。我站在我谈不上是至交的男人灵柩旁,把来自巴斯的古钱币偷偷盖在他的左眼上,看着它在那浮肿而苍白的气球脸颊上滑稽地凹陷下去。他的家人们没有来纽约替他送行。恐怕他们在遥远的海岛上也松了一口气——就像我的母亲溺死时,所有人也都松了一口气似的。对他们来说,你究竟是什么人呢,罗伯特·诺里斯阁下?他们会亲昵地喊你叫罗伯,就像我的家人喊我叫雷一样吗?还是说就同你轻描淡写用一句话同我讲述的那样,你的家人们,多赛特勋爵与勋爵夫人,视你为耻辱,因此用那世袭贵族们城堡底下取之不尽的金钱把你打发到这块咆哮着的野蛮陆地上来?
这不是个好电影。
我听见诺里斯的声音。他会这么说。我想,他一定会这么说,不然他没理由带着这份剧本淹死在河流里。这不是个好电影——就跟他往常好多次都这么告诉我一样,信誓旦旦,笃定得很。我耳边仍旧响起他不断絮絮叨叨的声音。跟其他很多人说的一样,你后来的电影彻头彻尾全是无聊的货色。你从前默片里那些叫人啧啧称奇的灵艳都消失了,《杀死K先生》里光怪陆离的多重曝光,《石缝里的便士》中长达二十秒钟阳光落在硬币上眩光的挪动,《蜘蛛之墓》中群鸦般从上空闪现的黑色闪电,这些都不见踪影了。只剩下《城堡》的间幕上冗长而古怪的对话。没有声音,只有一小段一小段令人尴尬的对白。评论家和批评家们有一百个理由来欺骗我。谩骂和故弄玄虚并非他们的职业病,而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本能,因此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抵得上一个末流的创造家。而你,诺里斯,你从来都没有理由欺骗我,你是真诚待我的,我相信你只会同我谈论真相。但我仍旧有不明白的东西。我向你发问——他们究竟试图从电影里看见什么?无线电里的全国广播,巴拿马运河,泛美公路,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期待,死亡进展中的达达,电影院中的交响乐队,冒着尾气奔腾咆哮的未来。是这些吗?诺里斯,我给他们呈现出来的东西还不够吗?
你能回答我吗?
这不是个好电影。诺里斯说,这充其量不过就是掌握了间幕的手段,就匆匆忙忙把一辆突突作响的豪华轿车开上了五美分剧场的舞台,自以为和往常不同就能掀起一股更高的狂潮。但这绝不是你的电影。
什么是我的电影?
我问他。我想,这些年间,我同时在问纽约时报,在问北美评论,在问那些稀稀拉拉徘徊在剧院门口倒喝彩的人,在问撤掉资金的旧金山投资人,我在问,但实际上我并没有开口在问,我也没有在听。我仍在找寻一个正确的答案,我知道这是我需要自己去找到的东西,递来的答案太轻易了,从来都不是真相。可我仍旧想问,我不停地在发问。
我只知道什么不是你的东西。诺里斯说,堆砌。他说,把所有东西都堆在一起,刷上一层漆,这就是美利坚。但不是你的电影,我的老伙计。
是我的,不是我的,我弄不清楚。我说,你到底想看谁的电影,诺里斯?
诺里斯在那口棺柩中冲我眨了眨眼睛,好像在说其实我是知道答案的。但是我不知道,诺里斯,你、他们、纽约、美国……究竟想看到什么?是老鼠的电影?还是雷蒙德·布莱德利·法尔的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