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划一铲
町民说并不知道戴维·琼斯是谁,但如果要找一个在江户住了很久的外国老头的话,他最近每天都会去慈善院教书。尤里告诉町民,这就是戴维·琼斯,町民则表现出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他说自己小时候就知道有这个外国老头了,但是坊间传言都只叫他“天狗医生”,并不知道名字。
于是尤里又向町民讨问了慈善院的方向,说是距离这儿还有些偏远。毕竟只是个收养弃儿的地方,住得远些也算是种保护了。尤里如是想着。
待到近了一处居所,远远听见孩童的吵闹,尤里便知道这里就是慈善院了。虽是隔了约莫半个地球的距离,孩子们嬉戏的声音总是差不多的。话说回来,在这个所谓日升之地的见闻,应该算作西行游记,还是东行游记呢。
临到门前,尤里又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于是决定先探出半个脑袋在门口张望一下。瞥向院内,才惊觉原先的嬉闹声已然不见,她带着疑惑往里迈了一步,不知被什么东西绊倒,随着“哎哟”一声,又多出了许多笑声。
“抓到啦,抓到啦!”
“是红毛洋人啊!”
“洋人不是都长胡子的吗?”
孩童们一拥而上,把尤里搀扶起来,而后围着叽叽喳喳个不停。他们对尤里的衣服装束很是好奇,于是东摸摸西扯扯,还有的想爬到尤里的背上,不知是从谁那里养成的习惯。
“诶,喂,不要扯我的背包,不要碰那个瓶子,很贵的!等等,你们在摸哪里?”
“啪,啪”两声清亮的击掌,让孩子们安静了下来。
尤里见来者是一名温和的女子,与其他孩子不同,她衣着得体,仪容端庄,比起孩子,要更接近于女人了。
“记得小红姐说的吗,客人来了要礼貌。”
于是孩子们从尤里身边散开,绕到女人身后,还是充满好奇地望着。
“给您添麻烦了,这些孩子们很少见到外人,更别提您这样的南蛮人。”女人轻轻摸着几个孩子的脑门,继续说道:“这里是慈善院,请问您到访这里有什么事呢?”
尤里愣了会神,想起刚刚因为紧张一直都在用母语跟这些孩子说话,然后大叫道,“你会说英语?”
见到尤里吃惊的样子,女人也是掩面浅笑,说:“近些月来,有位兰学教授每日来这里授课,什么语言都教,隔三差五听上一些,也是能简单说几句。”
尤里心想可不能给看扁了,于是操着怪腔怪调的日语讲:“无妨,我姑且也会一点日语,贵安,我叫卡拉·尤里,叫我尤里就好。”
“百合(yuri)小姐吗,”女人自然而然地按照日语的音译理解了尤里的姓氏,随后也自我介绍起来,“我叫信女,叫我小信就可以啦。”
“你是这里的女工吗?”百合小姐见信女年岁不大,不同于自己曾去过的孤儿院院长,多是些和蔼的老人,猜想对方或许是雇来的女工,照顾这些孩子们。
信女摇摇头,“我也是这里的孩子。我们都生活在这里,就如同亲生兄弟姐妹一般。”
百合小姐稍有些诧异,她知道这里的人们还未信仰于基督,却也同基督的信徒们一般团结友爱。或许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并非人与人),不必要受什么先知的教诲,而天生就诞于彼此的帮衬中,孩子们没有家庭为依靠,他们就自己建立起能够属于他们每一个人的家庭。
“呃,我是来找一个叫戴维·琼斯的外国人……”百合小姐依旧没有放弃用人名来寻找她的笔友。
“您说琼斯爷爷呀,我知道的。”信女回想起前段时间的经历,“不过昨天他说今天要整理下新到的什么书刊,就没有来。您要不要改天再来?”
“改天吗……那你知道他住哪里吗,我还是早点去拜访下好了。”百合小姐原本也已经打算改天了,但听说戴维·琼斯搞到了一波新书,一下子来了兴致。
“信女,刚好知道哦。”
此时的戴维·琼斯还不知道,这之后的日子会变得什么样。
登登,神秘角色登场的楔子,实在是不能再拖了于是抓紧写完发了出来,开头是直接借用了我最喜欢的作者的书的开篇,因为实在是很合适,那么请期待很快就会登场的神秘角色吧!
***
西历1771年3月21日北美洲东海岸,英属北美最大港口费城东南风转西南风。
那一天的第一抹晨曦六点出现,最后一线晚霞十八点落幕。
那一天白昼的长度,和那一天夜晚的长度相等。
那一天的上午,东南风还覆盖着北美的东海岸;到了那一天的下午,西南风就开始吹起。
人们管那一天叫春分,管那一天莅临北温带的风叫做信风。
“小姐,快些吧,这是最后一班船了。”
大副有些局促不安地催促着眼前的女子,他不敢得罪自己东家的千金,又担心再拖下去会影响整个航程,只得耷拉着肩膀在门外等待。
“再等等,我的护身符不知道丢哪去啦!”
屋里传来清脆响亮的回答,大副也无可奈何,他默默叹了口气,抬头无助地望了望天,希望启航后能够有几天好天气。
过了小半晌,那位被称作“小姐”的女子总算走出了家门,信风轻抚她柔软的棕红色长发,吹起几缕发丝,引得大副略微失了神。
“哼哼,咱们这就去码头!”她步伐轻盈地踏上马车,眼神中透着热情与期待,看得出她对即将到来的旅途十分憧憬。
她并非是第一次出航,如果我们稍微观察一下这位美人的容貌与装束,便不难得出这一结论。她的面庞虽略显稚嫩,但那双深邃的翡翠色眼眸中却闪烁着历经风浪的坚韧。一袭精致的航海服紧贴身形,腰间挂着一柄小巧的匕首,显然是为海上生活做足了准备。
此行依旧能让她感到兴致勃勃,正因为此次的目的地是为了开拓家族的新航线,前往那跨越了半个地球,据说拥有着巨大财富的东方。
大副并没有她那样的踌躇满志,在他的观念里,这实在是出于无奈之举。大英帝国在北美洲属地的税收日益沉重,家族生意若不另辟蹊径,恐怕难以维系。这次的航行计划,完全是临时调整,为了追赶最后一点窗口期,避免错失商机。
经常往返于美洲与欧洲的航海家都知道要避开大西洋6月开始的飓风季节,但那对前往东方的船队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前往东方有一个巨大的困难,就是如何绕过非洲的好望角,那里常年盛行强西风,海浪汹涌,尤其是当南半球进入冬季后,情况就会更加严峻。如果不能在6月前顺利通过好望角,船队将面临极大的风险。就算能侥幸避开风暴,也会大大延长航行时间,错过随后的印度洋西南季风,到那时航程的延误就不是一两个月,而可能是长达半年之久,回程也会变得异常艰难。
马车一路颠簸来到了港口,船长已在靠在侧弦等候多时,他见小姐下车,便转身过去大声吆喝起来:“伙计们,抓紧时间整备,咱们马上就要起航了!”船员们迅速忙碌起来,绳索绷紧,帆布展开,海鸥在空中盘旋,似乎也在为即将启程的船只送行。
马车上的二人换了接驳小船靠近大船,女子谢绝了船长的搀扶,轻盈一跃,稳稳落在甲板上,随后拍了拍衣服,似乎对自己的身手颇为满意。
船长微微点头,眼中闪过一丝赞许。“不愧是塔克家的孩子,在海上就像在家一样自如。“女子只是调皮地笑了笑,这样的夸赞似乎已是听过多次。
她伸出手感受了一下海风,对船长说道:”顺着季风,天气顺利的话,我们应该能比正常航程提前到几内亚。
“不错,“船长接过话茬,“虽然我们启航时间迟了些,但今天刚好是春分,海流和风向都对我们有利。事不宜迟,就请小姐来宣布启航吧。”
她麻利地爬上桅杆,俯瞰整片海域,心中涌起一股豪情。春分时节,海天一色,阳光洒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仿佛为航程铺就了一条金色的道路。她深吸一口气,挥动手中的信号旗,大声宣布:“扬帆——启航!”
船员们齐声应和,帆索瞬间收紧,巨大的船帆迎风鼓起,船身微微倾斜,缓缓驶离港口。而这次远行之后的故事如何,就要留到后续再说了。
随便写点,其实只是复述了一遍火之子的剧情……非常非常喜欢这样的故事,恰好春龙胆上春晚,所以假装一个说书人写了如下,不善言辞,诸位见笑
深夜雨未眠
深夜雨未眠,戚戚诉不休。
我有惊奇事,诸君且忘忧。
大奥有贵女,其本乃鬼身。
幽居高墙内,重重宫苑深。
庭前燕雀稀,左右勤换更。
世间莫知晓,丽姝喜食人。
窈窕春龙胆,受命入禁闱。
巧得夫人心,从此长相对。
时节岂长久,日月煎人寿。
将军虽贵体,呜呼一命休。
贵人入空门,龙胆亦相随。
可笑酒肉僧,一如扑火蛾。
不觉身有孕,渴求日益多。
百密有一疏,俄然刀兵立。
顷刻花作火,转瞬火如花。
废屋成炭色,尸骸覆群鸦。
血莲出舍利,遗腹尚有子。
龙胆心有愿,悲戚动山主。
舍却常人身,忍罢非人苦。
稚儿一声啼,花开见佛祖。
深林独一居,有子其为巽。
自在如风游,纯质如兽嬉。
飘飘兮美髻,熠熠兮华瞳。
咿呀学人语,吃吃唤母声。
天地一梭短,稚儿初长成。
为母愁千转,但为稚儿故。
因缘系佛塔,生而有瑕疵。
寻遍天涯路,不曾有良谋。
深夜雨未眠,戚戚诉不休。
幼子怜母意,更添母心忧。
想如春日焰,受如水上泡。
诸行皆无常,一切终成空。
此后又经年,樱花还烂漫。
故人再相逢,是劫或是缘?
杯中酒已尽,来日再相谈。
君愿知后事,春宵苦短中!
先苟住命于是切了一部分当作(上)发出来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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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十三日的晨雾还未散尽,水天宫前的长坂道已挤满竹篾编织的货摊。扎着紫色结绳的毛竹在道旁列成长阵,枝叶间垂挂的纸灯笼尚未点亮,倒像一串串褪色的柿子。摊主们忙碌地摆放着各式货物,空气中弥漫着新米的清香与海腥味。叫卖声此起彼伏,一副熙熙攘攘的市井画卷。
戴维·琼斯来日本居住已有二十余年,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节日,但每次走过长坂道,心中仍涌起一丝新奇。他驻足于一个卖金平糖的摊位前,思忖着要不要带些回去给孩子们。
信女则恰到好处地踮脚从青葫芦堆里抽出根黄瓜,清脆的咬合声打断了琼斯的思绪。
"这可不是零嘴。"琼斯用裹着皮革的食指轻敲她的脑袋,"要买供奉用的胡瓜得去..."
琼斯原本还想多讲些目连救母的故事,却想起这些孩子可能从未知道父母的音容笑貌,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便无奈摇了摇头,转身走向卖胡瓜的摊位。摊主热情地递上一根翠绿的胡瓜,琼斯又挑选了一些其他瓜果,连着之前信女顺手薅的一起付了钱,心中泛起些许杂陈。他来水天宫时日不多,却已被孩子们的纯真与坚韧深深打动。
信女只是深情地望着那只黄瓜。
琼斯原本还想再说些什么,却闻到一丝若有若无的甜香,微微带着瓜果熟透腐烂的味道。他皱了皱眉头,想要知道这奇怪的气味从何而来。
猛然间,他似乎看见信女手中的半截黄瓜正在渗出暗红汁液,那并非是血的颜色,倒像是软体动物渗出的泥浆。孩童们嬉闹着从他们之间穿过,每个人的和服下摆都拖曳着海藻般的黑影。
"琼斯爷爷?"信女困惑地望着突然僵立的荷兰人。在她眼中,市集仍是明丽的画卷——戴市女笠的妇人在挑选素色桔梗,鱼贩木盆里跃动的鲤鱼溅起珍珠似的水花。唯有老人青灰色的瞳孔里(其实我不知道琼斯到底是什么瞳色,顺手写的),倒映出某种她看不见的漩涡。
“咚……咚……咚……”远处传来低沉的鼓声,似海浪拍岸,节奏缓慢而沉重。琼斯的心跳随之加速,他紧紧撑住手杖,目光扫过四周,却早已不见集市的景象。
信女突然打了个喷嚏。再睁眼时,那个高大又沉重的身影已消失不见,只有她手中咬了一口的黄瓜滚落在地。
“爷爷?”信女歪着脑袋愣了一会,便不再去想,继续低头寻找刚才掉落的黄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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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快到晌午,信女蹦蹦跳跳地回了慈善院。
虽然集市上吃了一根黄瓜,但蔬果终究只暂时骗骗口舌,若要填饱肚子,还得靠院里阿梅的茶饭。
临近院外,信女并未听到伙伴们的嬉笑声,便知道今天巽哥没有来。她轻叹一声,推开院门,只见阿梅正忙碌地准备午餐,阿梅抬头见是她,微笑着招呼:“快去洗手,饭马上就好。”
信女应了一声,急忙问道:“阿梅,今天都吃些什么呀?”
“今天有糙米饭和炖南瓜,还有院里种的青菜。”阿梅边说边将一篮洗净的菜叶递给信女,“琼斯爷爷呢,不是说带你去买过节准备的物事吗?”
信女接过菜篮,仿佛想起了什么好玩的事;“爷爷,不见了呢!”
阿梅倒不把信女的话当儿戏,她搁下锅铲,把阿梅信女拉到一旁坐下,轻声问道:“小信,爷爷走丢多久了?你有没有看到他往哪个方向去了?”
信女努力回忆了一下细节,然后摇摇头:“阿梅,黄瓜掉了,我去捡黄瓜,爷爷就不见了。”
她眉头紧皱,努力地寻找琼斯与黄瓜之间的相关性。
阿梅却若有所思,想起小晴似乎也已经有一些时候没有见着了。原本以为小晴只是去哪里玩耍,但想想琼斯这个怪老头大可不必也发了狂颠。
“小信,帮奶奶掌下勺,我去与你小红姐问问。”阿梅转身离开厨房,信女则听话地点点头,熟练地握住锅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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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琼斯先生不见了?”小红停下手中的活计,稍稍带着疑惑,“好在小信没事。”
“阿晴也不见有一会了。”阿梅补充道。
“最近町内确实听说有怪事发生,”小红沉吟片刻,“这等事,或需要拿着信物请水天宫帮忙才好。”
阿梅点点头,“也好,只是琼斯先生的信物,我们这里没有。”
“只好往他的兰学塾一去了。琼斯先生被我请来慈善院之前,我曾在他那里听过讲。”
说罢,小红取来纸笔,将琼斯的住处写了下来。
“他收了几名弟子帮他打点工作,你去说明来意,不难取到信物。哦对,记得带上小信,不然也不知琼斯先生在丢在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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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午饭过后,阿梅便逮住想要睡觉的信女,简单收拾一番,带着小红写的地址,踏上了寻找琼斯爷爷的旅程。
小600字,不必算分了,关于贝克患病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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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一天天转冷,原来时间已近年末。
今年或许是个寒冬。
这实在并非是什么好消息。
刘易斯看着医生给贝克开出来的医嘱,表情有些呆滞。
家中仅供得起基本的水电,并没有任何保暖设施,而医生却又说贝克不能穿太厚的衣服。
贝克此时正侧身躺着,不让患病部位受到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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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对CDS有所耳闻。
最近他去对乔治恶作剧的时候乔治总是会骂他。
“小畜生,你得烂病烂死吧!”
没想到真的患病了。
他听说生病的人最后身上的肉会一块块烂掉下来,这让他有些害怕。
去小巷垃圾桶翻找能吃的食物的时候,偶尔会看见染了病的猫或狗,它们一瘸一拐地走着,一边从身上渗出血来。
贝克怕的不是这个。
和往常一样,贝克会分一些自己找到的食物给它们,结果贝克发现有只猫只是围着食物转圈一直不吃——它的下颚掉了。
不能吃东西,这太让人难过了。
他知道有一种东西特别好吃。
那天,贝克路过一条小巷时,一个年轻姑娘正和一个骑摩托车的人理论。
“你是不是吃过这盒披萨了?你们送外卖的就这样欺骗客户吗?”
接着就有一个扁平盒子飞了出来。
贝克不太明白为什么别人吃过的东西就不能吃了,他经常吃。
盒子落在地上,声音结实,不是空的。
贝克捡起盒子,开心极了。
盒子里是被切成一片片的一块大饼,不过少了一片。
香气蔓延到空气中,透过鼻腔勾起贝克的食欲。他的肚子“咕噜噜”叫起来。
贝克狠命地吸了一口气,生怕香味随着空气跑掉。
饼的味道香甜软儒,口感黏糊糊的。
他望了望盒子封面,特地记下了这个单词——“披萨”。
如果烂了之后能变成“披萨”就好了,贝克想。
字数1990,精准控字就是我。先发一篇,后面还有,看看能不能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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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黄昏的时候,贝克恰好游弋在学校附近的公园里。
他不是经常来这里,这条路上大人很多,他们护着自己的小崽子,眼神甜腻又小心翼翼,让贝克感觉十分不舒服。但偶尔,他们也会在路上用怪异的腔调对自己的小崽子们说话,时而尖锐,时而粗糙,那些小崽子们就会耷拉下脸,有的甚至会放声大哭出来,算是贝克最喜欢看的节目之一。贝克知道,这种偶尔发生的事情是有规律的,它在每个月的固定两三天发生的概率会极大上升,也正是每当这个时候,贝克就会来到学校附近,寻求自己期待的画面。
但今天有些不同,今天来的大人特别多,他们把自己的小崽子护得比往常都要紧,并且用低沉的语调咕哝着,像咒语一样。贝克不用仔细听也知道他们几乎都在重复同样的话——“……回家……别被传染……”——这实在是有些扫兴,贝克无聊地等待了许久,直到他把树丛里的一根树枝上的叶子全都摘了下来。他沮丧极了,却也无可奈何,只好伸展伸展自己的四肢准备离开。
转身的时候,他发现公园的长椅上摆放着一个书包。书包是粉色的,看上去用了许久的样子,粉色已经淡了许多,虽然如此,书包依旧很干净。他跳下台阶,一路小跑到书包前,确认四周没有别人之后,他把书包背到了自己肩上。
“上学啦上学啦!”他开心地在公园里溜起弯来。他绕过一根根路灯,把周围的鸟儿惊得扑腾乱飞,他踩过草坪,穿过人群,无视周围惊讶的眼神,在所有人都远离学校的时候,他一个人背着书包,像洄游的鳟鱼一般前进着。
“上学啦上学啦!”贝克飞快地奔跑着,他从没发现自己竟如此善于奔跑,没费多少工夫已经到了学校门口。门口有门卫看着,贝克认出那是自己还在上学时的那个老头,没想到他现在还在。那会他已经老态龙钟,现在大约是又聋又瞎了。贝克趁着他低头看报纸的时候,一溜烟跑进了校门。
教室里只有一个老师在批改作业,她低着头,棕黑色长发遮住了她的脸庞。
“老师,给我讲课吧!”
。
“老师,给我讲课吧!”
。
“老……”
贝克呼喊了几声,老师都没有应答,只是闷头用红笔在纸上划着。
于是贝克凑到讲台前,抬头看见了老师的面容。
那是个形容枯槁的女人,她眼窝深陷,脸颊上几乎没有一丝脂肪,整个人生生瘪了下去,贝克注意到她批改作业不是用的红笔,而是自己流着血的干枯手指。
“妈……妈妈……”
女人看到贝克,无神的眼睛忽然放出光来,她站起身,身躯像猫一样拉得极长。贝克吓得往后一弓,却被女人嶙峋的手臂像藤蔓一样缠住,藤蔓逐渐蔓延到贝克柔软的喉咙,触感先是冰凉,然后慢慢变得灼热起来。
“贝克,我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
哥!
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
哥!别掐了哥!
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
哥,他要死了!
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
哥你快放手啊!
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
哥!
哥!!!!!
哥!!!!!!!!!!”
字句像锤头一般砸进贝克的大脑,他却无法思考,求生的本能此时完全掌控了他。
他右手在地上摸索着,碰到了一个坚硬的物体,于是他用尽自己最后一丝力气把这东西向前挥了过去。
挥过去的一刹那,万物突然安静了下来,贝克只听得见自己的喘息声。
这样不知过了多久,贝克勉强能睁开自己的眼睛,他看到天灰蒙蒙的,知道自己正躺在地上。
这里不是学校,这里是公园,他还没跑出去就被人逮着了。
他把头侧了侧,看见公园长椅上斜坐着一个少年,虽然是坐着,贝克也看得出他比自己年龄大不少,眼下他额头挂了彩,正用纱巾捂着,可血还是缓缓渗出来,顺着手臂滴到地上。
“你为什么要偷我妹妹的书包?”少年虽然虚弱,看到贝克醒了,还是立刻发问。
贝克没有回答,他瞥了瞥少年的衣服,很朴素。
“你知道她上学多用功吗!她一直都是班级第一,她说要把我没读的那份也给读了,你知道吗!你为什么要偷她书包!你这个野小子,你不上学,她可是要读……”
少年突然顿住了。
“都怪这烂病,都怪CDS……”
他的声音小了下去,逐渐变成啜泣。
“为什么?为什么得病的不是能是我……”
他似乎已经忘了贝克的存在,自说自话起来。
远处逐渐传来脚步声。
贝克听得清楚,两个沉重的是大人,一个轻巧的是小孩。
“就在那儿……”
女孩子的声音有些焦急。
贝克一铆劲儿从地上翻起身,呆呆了望了对面少年一会,钻进树林里逃走了。
风吹过的时候,他才觉得身上火辣辣地疼。
“又打架了?”刘易斯帮贝克涂着药膏,语气俨然习以为常了。
“他先打我的。”贝克不利索地眨着眼睛,眼泪由于生理反应落了下来。
“明天我们去废品回收站交货,回来路上咱爷俩去买根烤肠吃好不好?”
“好。”
“再和你捷克叔讨几颗糖吃。”
“好。”
“臭小子,谈到吃东西只会说好。”
“好。”
此后,贝克再没去过学校附近。
不过确实没必要再去了,自那之后学校就停课了,不知要持续多久。
霓虹灯是彩色的。
电焊光是刺眼的。
工作服很冰凉,因为下雪了。
情侣们互相拥抱彼此温暖着,他们消失在绚烂的门店中。
烟头熄了,他摸了摸口袋是干瘪的。
回工地的路上,他只想做一个关于毁灭的梦。
PS:是看了罗威尔有感而发的不过就不响应了……
是预热,此前已经算过分了,但还是传一下e站
紫薯1800+
因为赶时间所以中间用了奇怪的文体(我不能把那个叫做短诗因为太烂了)简要叙事并且修改了结尾的一部分剧情,但整体上和原计划没有许多出入,只是少了些冲突矛盾。这篇大约是CDS爆发之后贝克生活中的小小一页,难得一次的善心大发呢!今后应该会再写一些来丰富补足一下贝克这个角色吧。
浅白色少女与深灰色少年
“安妮,妈妈去上班了,今天也不可以出门哦!”
“好的妈妈!”
沉闷的关门声,随后是沉闷的安静。
人类史上,致死性疾病的到访往往突如其来,这次也一样,CDS不宣而来,肆意践踏着珍贵的生命。
人心惶惶,在家长们的抗议下,学校纷纷关停。
不错,即使官方声称,这种病并没有传染性,可没有人敢用自己下一代去冒这个风险。
毕竟他们都是孩子,是人类的未来。
潘多拉的盒子之所以要锁上,是因为它深藏着最后的宝藏,其名为希望。
安妮便是她妈妈的希望。
所以即使在旧城区,她也要努力工作,无论外面风雨交加。
安妮是个文静害羞的女孩,她喜欢陪自己的小熊提伯斯玩耍。
提伯斯两天前在陪她玩的时候偷偷喝了桌上的汤,结果作为惩罚被送进了洗衣机。
安妮来到阳台,她想提伯斯现在应该已经被太阳晒得暖洋洋的了。
但提伯斯并不在阳台,晾衣架上不见了它的踪影。
安妮从阳台的窗户向下看,提伯斯正在楼下小巷子里四仰八叉。
“提伯斯!”
妈妈和安妮说不可以出门。
可是提伯斯需要安妮的帮助,安妮是提伯斯的好朋友。
对不起,妈妈。
2030年,人类科技的发展只比昨日更快。越来越多的机器人(不是多来啊梦啦是车间生产线上那种)代替了人工所需要的职业,在“高效率,高精准,高性能”的背后,是无数失去了就业岗位的工人。大多数人并非天之骄子,他们没有高贵的学历,也没有广泛的人脉,更没有充足的资金,在机械智能化的浪潮中,他们成了被卷上沙滩的鱼贝。
人们或许以为,失业率高的地区,必然是机械智能化优先发展的地区,然而恰恰相反,在科技相对滞后的旧城区,有的厂会因为竞争力不足而直接破产,如此造成的失业人数,要远超过那些采用了机械智能化的地区。(这段论述如果不符合设定可以无视嗯嗯)。
失去了工作的人们要如何谋生?
这个问题未必需要一个答案,但是旧城区的一些家长会告诉孩子们,不要一个人靠近小巷,因为里面会有抓走孩子的怪物。
可安妮为了提伯斯,今天不得不展开一场大冒险了!
《安妮的小小冒险》
小巷里静悄悄没有声响,就像妈妈出门去的家一样,提伯斯并不在原来的地方,安妮决心走进去瞧一瞧状况。她握紧自己的手心,勇敢地向前一步、两步、三步。
忽然,小巷里的垃圾桶摇摇晃晃,发出愤怒的声响,紧接着它朝向安妮,火车一样“哐当哐当”,盖子一开一合,发表着吞噬一切污秽的妄想。
换做平时,安妮早就哭喊着“妈妈”举手投降,可如今好友提伯斯下落不详,安妮绝不能慌张,她现在可是无畏的骑士匹马单枪!
“快快停下,你这黑暗中的业障,或者我今日便把正义伸张!”安妮高声呐喊,童话也未必这般荒唐。
“吃人的怪物”停下步伐带着踉跄,它背后竟露出一颗脑袋把她仔细端详,那是与安妮一般的小小人儿,只是头发长长,杂乱无章!
“你……看见我的小熊了吗?”安妮小声询问,两眼汪汪,心怀期望。
小小人儿还从未见过如此阵仗,居然有人不害怕他的小小花样,他左思右想,指了指身后小巷。
安妮随着小小人儿,越过矮墙,穿过弄堂,一路曲曲折折,终点豁然敞亮。这是一小片废弃工厂,小小人儿便是这里的国王,角落里堆砌的是他的宝藏,巧克力糖纸,乌鸦羽毛,玻璃弹珠,哦,提伯斯正端坐在宝藏之上!
“提伯斯!”安妮见到好友,欣喜若狂,“我最好的朋友,我来找你了!”
小小人儿心情沮丧,眼含失望。他也有最好的朋友,是附近的黑猫爱好流浪,若提伯斯是安妮最好的朋友,他便不能留提伯斯在这里一起晒太阳。
小小人儿终于拿起提伯斯,轻轻拥抱之后,交还安妮手上,如此,安妮的冒险之旅完美收场!
之后的故事如何,就等风儿再次吹来的时候,听我与你细细讲。
下午四点,刘易斯收到了警察打来的电话,他皱了皱眉头,不好的回忆从他脑海里涌出。
“你好,是刘易斯先生吗?”
“是的。”
“我们是xx警局,这里有个走失的孩子报了您的电话号码,他说他叫贝克,请问您是他的监护人吗?”
“是的。”
“好的麻烦您带着户口本身份证这两个有效证件到我们这里来一下。”
“好……好。”
刘易斯挂了电话,心生疑虑。
走失?他可从没听说过贝克会走失。
虽然如此,他还是按着警察的要求去了警局。
走进门一瞧,贝克正缩在角落里,冷冷瞪着警察,而沙发上还坐着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少女。
刘易斯见到贝克在就定了心,他不打算再追问贝克为什么会走失的缘由。
“警察同志?”
“您好,请问您是……”
“我是贝克的监护人。”
“哦,您就是贝克的监护人啊,来,坐坐坐。嗨,这孩子一开始问什么都不开口,我们吓唬他说要是什么都不说的话就把他送到福利院去,他才愿意报了您的电话……”
“我不要去福利院……”贝克低声呢喃,没有人听见他说话。
刘易斯埋头办手续,也不理会警察的闲聊,他很快就忙完了。
两三天后,贝克与小黑猫愉快地穿梭在各色小巷里,他不记得自己捡到过一只叫提伯斯的小熊,也想不起自己曾经带着女孩去过警察局。
七十二小时紧急恋爱(上)
关键词:先婚后爱
雨潇潇 饰 雨潇潇
沈如夏 饰 沈如夏
(如果ooc就是演技)迫不得已,只能打卡了,希望能够有五十分……非常对不起企划组,明明这么棒的企划我却因为生活中一些原因不能全身心投入进来……这是这个剧本的前面一部分,希望大家喜欢,剧本未完成的部分我之后会补全的!写这个的时候我居然在想,如果两个人并不在伊甸,而是生活在正常的世界里,或许说不定真的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故事(当然要抛开一些并不现实的剧情)……
正文字数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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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世咒
事物的发展轨迹总是相关于它的内在与外界对它的影响。外界的因素会对内在的塑造产生作用,而内在的迸发又会使外界的环境产生变化,二者交织纠缠,世间的真理尽在于此。拿人来说,一个人出生的家庭,地域,国度会使得他拥有一些特征,这既是馈赠也是束缚。他拥有的这些特征会让他在之后的路途上与其他各种各样的人产生羁绊或碰撞,这也就让他对周围产生了影响。人总是在追求着内在与外界的和谐统一,却因为两者互相影响而永远无法达到最终的目标。过去决定了现在,现在创造了未来,可是人能够掌握的过去,只有自己已知的那部分,而面对更多的未知却无能为力,因此人所能决定的现在并不稳固,从而创造出的未来终究无法确切预测。并非完美的事物徒劳追求完美的道路,雨潇潇把这称之为命运。
正因为命运拥有着难以预料的特性,从而多数人都对它充满畏惧。为了阻止变数的发生,人们默认地采取了相同的措施,他们将多数人的行为模式记录保留下来,谓之曰“传统”,祈求以不变来对抗命运的多变。如此确实行之有效,内在与外界逐渐停滞,命运也就变得可控起来——直到变数发生。并非所有人类都畏惧命运,总有人试图突破传统,他们的努力会一丝丝重新转动命运的齿轮。围绕人类的命运,试图让其停滞或者运动起来的斗争,雨潇潇把这称之为历史。
雨潇潇自认不是遵循传统的多数派,却又不愿做突破传统的少数派,恐怕也得算是个站着穿长衫喝酒的人物。左右为难,迟疑不决,时间就这么一晃而过,雨潇潇终究败下阵来。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只是草草与对方谈了些家庭条件,雨潇潇就这么结了婚。对方名为沈如夏,两家父母算是旧相识,只是沈雨两人并未有过交集,最多只是闲聊时提到的朋友家小孩的地步。
夏雨潇潇,恰逢时节而已,他想。
从前学语文的时候,雨潇潇并未想过有一个成语能用在自己身上,叫做“相敬如宾”。婚礼办完第一天,雨潇潇与妻子回了新房,他借口自己喝了酒头晕,去了隔壁房间睡觉,这之后就顺理成章的分而治之。夫妻两人晚上隔房睡,白天各忙各的工作,直接成了合租舍友。转眼到现在,居然也有一个月了。一个月来,两人关系熟络了不少,但依旧只有夫妻之名,未有夫妻之实。他们俩是落得自在,两家老人急得不行。一个月了,咋没动静啊?
没多久,赶上农历二月十九观音生日,小夫妻俩被家里老人撺掇着去庙里烧香,雨潇潇虽然背地里行“大不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事,平日里倒很尊重长辈,连连答应下来。沈如夏生性随和,也没啥意见,两人就在当天去了当地最大的观音寺。
因为被家长千叮咛万嘱咐,两人凌晨五点就已经到了寺前。即使如此,寺里也已经有了众多的香客,燃香之胜,薄雾缭绕,灼眼刺鼻。雨潇潇熟练地掏出两副口罩,一副递给沈如夏,另一副给自己戴上。他不紧不慢地踏着寺庙大门前的阶梯,没有对周围的乞丐给出丝毫的怜悯。
“你好像常来嘛。”沈如夏看潇潇轻车熟路,便说道。
“嗯,我妈怀的第一个孩子流产了,后来怀我的时候求了观音,说要是能顺产下来年年还愿。”
“原来还有这么个故事……”
“我倒是不信什么神啊佛的,从来不是烧香才有钱,而是有钱才烧香。人们只是期许一个愿望,而它恰好实现了而已。”雨潇潇就这么在佛门阐述者自己的理念。
“我倒觉得有些事情,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沈如夏毕竟天桥下给人算过命,先不管她自己信不信,一定不能让别人觉得自己不信。
“或许吧。”雨潇潇拉起沈如夏的手,“别跟丢了。”
冬去不久的初春凌晨,空气中透着阴寒,观音寺香火旺盛,也不能阻挡分毫,但雨潇潇的手心里,一直传来柔和而细腻的温度。
烧香拜佛的任务完成之后,雨潇潇看了看表,也才八点多钟,这个点回去也没事做,又不是饭点,商议一番两人决定在寺里再逛逛。
这座观音寺在早年就是当地香火最旺的寺庙,后来因为时代缘故经历了一番损毁,整个寺几乎只剩下些许墙壁,后来有僧人发宏愿要修复寺庙,历时二十年,终于得偿,也算是有些故事。雨潇潇一路上把自己所知与沈如夏一一分享,不知不觉就踏入了一间大殿。
前脚刚进门,雨潇潇就察觉出一丝异样,观音生日,寺里人头攒动,这间殿里居然除了自己和沈如夏没有一个游客。他打量起殿内的金像,只见这菩萨左手持锡杖,右手持法印,面目平和,眉间露怜悯之色,断然不是观音菩萨的法身。雨潇潇知道侧殿里一般会供奉些其他的菩萨,但他来了这观音寺这么多次,对这个菩萨却没有印象。他抬头望向菩萨上方的金匾,上面书了六个大字——“大愿地藏菩萨”,菩萨左右两侧的对联则写着“阎浮提众,动念举心,无非是罪;波罗蜜多,因圆果满,成就不空”。
“原来是地藏菩萨?”雨潇潇心中暗道,只是往年他来参拜,并非没有见过地藏菩萨像,眼前这尊,似乎和印象中的对不上号。
或许只是记岔了吧,他没有多想,因为自己以前也从未认真关注过地藏菩萨像是什么样的。
这时,大殿的角落里传来了宽厚的声音。
“施主,此来何求?”
雨潇潇这才注意到原来殿里还有别人,他循声望去,竟是一个老僧。奇怪的是,平日里见到寺庙里的老僧人,一般地位较高,衣服穿得也相当鲜艳华丽,而这个老僧却只穿了一件土黄色的僧衣,连袈裟都没有,他又仔细端详了一番,发现僧衣上甚至还有补丁。
“阿弥陀佛。”老僧也不避讳,只是双手合十念了一句。
“求个姻缘。”鬼使神差地,雨潇潇居然说了这么个话。
都已经结婚了,还求个屁的姻缘啊!
雨潇潇偷偷望向沈如夏,生怕看到一张愠怒的脸,没想到的是,沈如夏的表情依然如旧。
“呵呵,”老僧的声音再度响起,“要知今日果,须知前日因,施主你来到此殿,皆是一个‘缘’字啊。”
雨潇潇听罢,戳了戳沈如夏,悄声跟她说:“你同行?”
沈如夏掐了一下雨潇潇的手:“听人说话。”
“施主,你与这位女施主的姻缘,要从前世说起……”
雨潇潇听完,瞪大了眼睛:“你是说我们前世姻缘未成还被下了咒,这辈子如果不能诚心相爱,最后两个人也会死?”
老僧点点头:“施主如若不信,可以伸出手来。”
雨潇潇将信将疑地把手伸了出去。
老僧取下项上的念珠,置于雨潇潇和沈如夏手上,另一手立于胸前,念起梵文来。
雨潇潇只觉得天旋地转,前世的些许片段一幕幕闪现在他眼前,数量不算多,恰好能让他理解到一定程度。
做法完毕,雨潇潇一脸紧张:“还有多久。”
老僧掐指一算:“只剩三天了。”
雨潇潇谢过老僧,拉着沈如夏就往殿外走,没过一会又火急火燎地赶了回来:“算今天吗?”
老僧摇摇头:“不算。”
潇潇再次作揖:“多谢方丈,多谢方丈。”
回到家中,两人马上开起了会议。
“你也看到了,前世?”雨潇潇问道。
“嗯。”
“怎么个法子,如果我们不能相爱的话,马上就要死了。”
“还能怎么办,那就爱呗。”
“你爱我吗?”雨潇潇人生中第一次向沈如夏提出这个问题,居然是已经结婚一个月的现在,如若有不知情的旁人在场,恐怕要以为是夫妻俩闹矛盾了。
“你觉得呢?”沈如夏反问。
“我觉得不爱。”
“那你呢,你又爱我吗?”
“我觉得不爱。”
雨潇潇又思考了一会:“我想我们两个应该都还不想马上就死掉,所以一起努力一下。”
他发言的语气就像是在做员工动员大会。
“总之先同居吧。”
“我们这不就是在同居吗?”
雨潇潇脸红了起来,声音小了很多:“我是说睡……睡在一张床上。”
沈如夏哈哈大笑。
死线战士!小学生作文!
因为太摸结果来不及排版……
然后在发表之前我看了一波果果的,只能说是超级棒棒糖了。
还是提醒一句我的剧本只是个童话故事,只是个童话故事哦。
字数约5100字
关键词 宫廷秘闻
剧本名《皇宫中的金丝雀》
出演 舒果·福克斯(饰 金丝雀)
雨潇潇(饰 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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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词:
春天是适合冒险的季节,
夏天是适合哭泣的季节,
秋天是适合离开的季节,
冬天是适合回忆的季节。
在大雪覆盖的平原上,
在温馨暖和的火炉旁,
孩子们簇拥着慈祥的婆婆,七嘴八舌地嚷着,
“讲个故事吧!”
婆婆悠悠晃着摇椅,
“今天要听什么故事?”
风儿说:“讲个远方的故事。”
雪儿说:“讲个洁白的故事。”
小火苗说:“讲个暖洋洋的故事。”
刚诞生的小雏鸟们叽叽喳喳地说:“讲个飞翔的故事。”
被大家吵醒的小鼹鼠揉揉睡眼说:“我想念我的朋友小夜莺了,当我在田里挖掘块茎的时候,她总是用她的歌声滋润我的心房。婆婆,讲个关于歌声的故事吧。”
婆婆笑着摸了摸头上的发簪,那发簪雕着琉璃,镶着玛瑙,流苏碰撞,清脆作响。
她要讲一个故事,从未有人听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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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 从西方来的鸟儿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传说中有龙栖息的国度,那里的皇帝与龙签下契约,从而获得了无尽的财富与智慧。
因此,无数的人们来到皇帝面前敬献礼物,希望能够得到皇帝的恩赐。
敬献的东西越来越多,皇帝就下令建了一个巨大的花园,将所有礼物都收入其中。
随着一代代皇帝的积累,整个帝国境内和周围的国度已经无法再敬献出新的礼物了。
这时,从西方来了一位精明的商人,他带着自己的礼物,自信满满, 觐见了皇帝。
此时的皇帝是一名女性,虽然如此,她也和历史上任何一名称职的皇帝一样能干。
商人将自己的礼物运到了大殿上,那是个巨大的钟形物体,被整个用红布覆盖。
“伟大的陛下!英武的陛下!仁慈的陛下!宽容的陛下!请允许我,一介小民斗胆向您敬献我从日落的西方为您带来的礼物——能唱出世上最美妙歌声的金丝雀!”
女帝不为所动,她知道一切词句在见到真实面前都是虚言。她微微颔首:
“掀开看看。”
红布款款落下,那钟形物体原是一个精致的鸟笼,它的每一根栏杆都用纯银打造,穹顶雕刻了精美的纹样。
但这和皇帝的花园中众多的礼物比起来,不过是一件普通的艺术品。
因为商人的礼物并非鸟笼,而是笼中之物。
“尊敬的陛下!高贵的陛下!明智的陛下!博识的陛下!请看哪,这便是那只金丝雀了。”
商人每次都用四个不同的词语来形容女帝,希望恭维的言辞能为这场交易增加哪怕一点点的筹码。
他偷偷抬头用余光窥过去,却不能在女帝的面庞上读出一丝感情。
天子,喜怒不形于色。
女帝只是在静静观察着“金丝雀”。
这金丝雀并不是鸟,而是一个女孩。
她被关在笼中,既没有慌乱,也没有颤抖。
她身着商人为她准备的华贵服饰,就好像一名异国的公主——也许并非好像,而正是一名公主。
她的国家被战火吞噬,而自己也被囚禁沦为玩物——见了她这身装扮的人都会不禁这样想。
只是她琥珀色的眼睛坚定澄澈,没有亡国的哀愁,没有蒙尘的痛苦。
“这一定是一名公主!”
女帝的宠臣悄悄对女帝说。
在女帝开口提问之前,没有人胆敢说话,只有他拥有这样的特权,他认为他有必要向女帝提出看法。
女帝不置可否,她凝视着“金丝雀”的眼睛好一会,终于说话了。
“她显然很会唱歌。”
商人心中一喜,他准备听听女帝接下来会给他赏赐什么。
“商人。”
“天佑的陛下!至福的陛下!慧眼的陛下!贤能的陛下!”
“你为我带来了珍贵的宝物,理应得到奖赏,我将赐予你最为期盼的东西,我将赐予你黄金和白银,我将赐予你香料和美酒,我将赐予你骆驼和马匹,收下它们,商人,这是你应得的。”
“光荣的陛下!威严的陛下!正直的陛下!慷慨的陛下!”
而后,女帝向宠臣眨了眨眼睛,宠臣马上领会了她的意思。
“然而,你也犯下了三条罪过。”宠臣发话了,“其罪一,大殿之上,未经允许偷窥圣颜,是为不敬。其罪二,多以饰美之词赞美陛下,然心中所思皆为贪念,是为不忠。其罪三,买卖人口,夺人自由,是为不义。不敬不忠不义之徒,当斩。”
商人两腿发颤,双手无力,几乎要软瘫下去,他现在一口“陛下”也呼不上来了。
女帝摆摆手,便有侍卫从商人身上搜出钥匙把“金丝雀”放了出来。
商人被拉至菜市斩首,他的随从带着给商人的赏赐离去了,“金丝雀”则被留了下来,住进了皇帝的花园。
君心难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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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幕 笼中的金丝雀
自打“金丝雀”住进花园已经过了三个月,女帝终于从繁忙的政务中抽出空来,前来观赏自己的珍藏。
“小巧的‘金丝雀’,现在你可以为我唱歌了。” 然而“金丝雀”只是低着头。
女帝并没有发怒,她招来负责金丝雀饮食起居的宫廷侍从问道:“这小小的人儿可曾说过话?”
侍从摇摇头:“陛下,我已经使用了我所知晓的西方任何一种语言与她交流,却都没有得到回应。”
女帝点点头,她知道这位侍从通晓世界上的一切语言,如果“金丝雀”不说话,那便是她不愿意说话。
女帝又问:“饮食如何?”
侍从答道:“陛下,按照您的吩咐,我为她准备北海的雪莲熬成的粥,南海的荔枝腌成的脯,东海的银鱼炖成的汤,西海的葡萄酿成的酒,这都完全符合一名公主的标准。”
女帝拥有真龙赐予的智慧,她稍加思索,便明白了问题所在。
“凤凰非梧桐不栖,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我的花园自然已经配得上这妙人儿,可饮食却没有满足。这个世界上有的是公主,但真正会唱歌的‘金丝雀’却只有这一个。侍从,我要你去西海的更西边,去那月亮安眠的地方捞起永恒泛光的珍珠为她磨粉;我要你去东海的更东边,去那太阳升起的地方摘下转瞬即逝的花朵为她泡茶,我要你去南海的更南边,去那人鱼流泪的地方寻来透明无壳的虾蟹为她做羹;我要你去北海的更北边,去那烛龙独照的地方钻取亘古不化的臻冰为她润喉。”
侍从花了三年的时间,终于取回了女帝所要求的东西。这之后又过了三个月,女帝又一次来到自己的花园。
“美丽的‘金丝雀’,现在你可以为我唱歌了。”
然而“金丝雀”依旧低着头。
女帝还是没有发怒,她招来侍从问道:“你已经按我说的去办了吗?”
侍从叩首,回答道:“陛下,她已经用臻冰融成的水湿润了喉咙,用透明虾蟹做的羹柔顺了肠胃,用一瞬之花泡的茶浸泡了舌头,用月光之珠磨的粉洗涤了牙齿,您可以从她的面容看出我并非虚言。”
女帝端详着静默不语的“金丝雀”,侍从没有说谎。三年前见到她的人会觉得她是公主,而现在见到她的人会觉得她是居住在悠久森林中的精灵。三年前只有女帝敢断言她是真的能唱出世界上最美的歌,而现在大臣们也会这么评价了。
可是,美丽的“金丝雀”为什么还是不愿意唱歌呢?
女帝拥有真龙赐予的财富,她稍加思索,便明白了问题所在。
“佛本无尘,却要金塑其身,玉雕其体,时时拂拭。妙人儿已经具备了唱出世界上最美歌声的条件,却没有与她相称的衣物。侍从,我要你去寻访最洁白细腻的蚕丝,最心灵手巧的织娘,最珍惜罕见的染料,最别具一格的裁缝,找到这些,来为她缝制衣裳。”
侍从花了一年时间在江南寻得了蚕丝,花了一年时间在西域访得了织娘,花了一年时间在漠北求得了染料,最后请来了为女帝设计衣裳的宫廷裁缝。这之后又花了三个月,终于将“金丝雀”的演出服完成了。
女帝再一次来到了花园,她已经不似前两次那般从容,真龙给予了她智慧和财富,却没有给她永久的时光。
“你可以唱歌了。”
女帝语气中带着些疲惫,她的霞冠掩不住白发。
然而“金丝雀”还是低着头。
换上了华丽的演出服,“金丝雀”比三年前更加耀眼。三年前见到她的人会觉得她是精灵,而现在见到她的人会觉得她是天上司掌音乐的仙女。三年前聪明的大臣们会看出她能唱出世界上最美的歌声,而现在没有人会怀疑她了。
“我已经给了你这世界上最豪华的住所,最珍馐的食物,最华贵的衣物,为什么,你还是不愿意唱歌呢?为什么,你还是不愿意唱歌呢!”
女帝不愿意继续等待下去了,她已经等待了六年又九个月,她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了。
“三个月后是元宵节,我会举办盛大的庆祝晚会,如果在那一天你还是不愿意唱歌,那么我只能将你处死了。”
言毕,女帝转身离去,不作停留,她没有时间和死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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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幕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孤独
“园中珍奇皆失艳,唯有伊人桃花面。”
书房,一名显贵装扮的男子搁下笔墨,对自己刚刚写下的东西望了一会,摇了摇头。他叹了口气,将整张宣纸揉在一起,扔进了旁边的小火炉。
“进来吧。”
一名侍卫打扮的人应声进入了书房。
“太子殿下。”
“都准备好了?”
“是,都备好了。”
“那好,你退下吧。”
侍卫离开书房,阖上了门。
被称作“太子殿下”的男子解下衣物,躺到了床上,却没有闭上眼睛。
约摸过了一个时辰,他忽然起身,束起披散的淡蓝色头发,快步走到书桌前。
“身栖金阁却无言,小雀本是云中仙。”
他在很早之前就知道女帝的花园中住着一只“金丝雀”,一只从不说话,从不唱歌的“金丝雀”。
他曾得空偷偷去过女帝的花园,在那让人忘返的美景里,立着一位小姑娘,她的背影单薄而痛苦,他却不敢靠近一步。
她在哭。
那是她的悲伤与孤独,不属于任何人物。
而他也有着自己的无奈与束缚。
那天终于来临了。
正月十五,华灯初上,万民同乐,阖家欢喜。
“金丝雀”的故乡并没有这样的节日,但在东方的国度过了七年,她也知道这一天到处都会张灯结彩,那是代表着喜悦与欢愉。
那么她呢,她会感受到那红灯笼里洋溢着的感情吗?
她会想起自己曾经的家吗?
没有人会知道,因为这七年里她未曾说过一句话,她所有的感情只能自己承担。
她又在坚守什么?
也许今天之后就不会再有人知道了,因为她将会在这天死去。
近了,近了。
侍从带着她,缓缓行至女帝面前。
一步,又一步。
而她绝不会开口。
人群嘈杂了起来。
偌大的舞台上,忽然飞来了众多的鸟儿,它们用各自的嗓音唱着不同的歌,独特而又协调。有百灵的,有山雀的,有飞燕的,有画眉的。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欣赏着这稀世罕见的场景。
鸟儿们合唱完毕,又一只一只进行了独唱,直到最后一只唱完,它们才又一起离去。
“陛下,百鸟已替她唱了这世上最美的歌。”
从大臣群中闪出了一人,正是此前被侍从 成为“太子”的男子。今天他身着一身朝服,在喜庆的节日之中显得极为郑重。
女帝看着他,这场别出心裁的表演确实让她的尊严得到了挽回,但“金丝雀”的命运,还要看接下来的“表演”。
“辛苦潇儿了。”
“陛下,儿臣记得小时候因为文章写得好被陛下表扬,说可以索要一件礼物当做奖励,儿臣当时心顾学习,年龄尚幼,害怕玩物丧志,并未向陛下索求。”
他跪了下来,将上身伏下,直到额头碰到地板。
“今日可否将这‘金丝雀’赐予我呢?”
一时间,鸦雀无声,连女帝的宠臣也不敢说话。
女帝用她的目光扫向四周的大臣。
“各位爱卿,你们怎么看?”
还是没有人说话。
又过了许久。
“准了。”
女帝满意了,她乘上御轿,离开了晚会现场,身后跟着文武百官。
太子这才起身,回首去看“金丝雀”。
这是他第一次与她双目对视。
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有感激,有疑惑,有委屈,还有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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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幕 遥不可及的远方
“金丝雀”离开了女帝的花园,搬入了太子的府邸。虽然换了一个地方,可她依旧不愿说话,也不愿唱歌。
但太子并不在意,他还时常来到“金丝雀”身边与她聊天。说是聊天,因为“金丝雀”不愿意说话,所以只是太子的单方面倾诉罢了。
太子和她讲了这东方国度的每一个城市,讲了这个东方国度的悠久历史,讲了各位王公贵族与大臣的故事,有时也会讲起自己写的诗。
她逐渐明白,太子也是孤独的,这辉煌的金銮殿中,没有谁可以绝对信任,没有谁可以托付初心,他与自己一样,是被困在皇宫中的金丝雀,如果不去歌唱,就只能迎来死亡。
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他从出生开始就在笼子里,这里就是他的家,他也一辈子无法逃离,只有永远地孤独下去。
就这样,时间又过去了三年。
太子从朝中回来,找到了“金丝雀”。
周围的仆人正在忙着收拾东西,而太子身穿的服饰也换了一套崭新的模样。
他现在不是太子,而是皇帝了。
“小巧的‘金丝雀’,你并不属于这里。我的母亲把你当做珍贵的凤凰,但你只是一只喜爱森林的金丝雀!”
皇帝这么说着,带着惋惜,不舍与失落。
“曾经的我没有能力说出这句话,但现在可以了,我要对你说——快离开吧,向往自由的小小鸟儿。”
他要趁着自己还留有同情的心,作出这项决定。如果拖下去,或许因为私心,或许因为无情,或许因为无法一人忍受孤寂,他就会将“金丝雀”永远地囚禁。
小小的鸟儿扑了上来,给了皇帝一个温暖的拥抱。
皇帝却只是在内心默念:这样就足够了,这样就足够了,这样就足够了。
他慢慢推开小鸟的双手,眼睛却不敢再注视她。
“我的小小鸟儿,你要回到人间了,答应我,你要为辛劳的农民唱歌,你要为戍边的将士唱歌,你要为垂危的老人唱歌,你要为生病的小女孩唱歌。你要把歌声传遍五湖四海,让所有人都听到这世界上最美妙的歌声!”
小鸟用力点了点头,往太子府邸的大门跑了起来,她越跑越快越跑越快,终于飞上了天空,她的双手化作了翅膀,变成了一只真正的金丝雀,飞向了皇帝遥不可及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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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这只是一个童话故事
“故事讲完了吗?”
“金丝雀最后飞到哪里去啦?”
“皇帝呢,他有寻找新的金丝雀吗?”
“花园里还有些其他什么宝物吗?”
孩子们七嘴八舌地问着。
“再讲一个故事吧,婆婆!”
“再讲一个吧!”
而婆婆只是浅浅笑着,琥珀色的眼睛就像两汪泉水。
“该睡觉了,孩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