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600字,不必算分了,关于贝克患病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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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一天天转冷,原来时间已近年末。
今年或许是个寒冬。
这实在并非是什么好消息。
刘易斯看着医生给贝克开出来的医嘱,表情有些呆滞。
家中仅供得起基本的水电,并没有任何保暖设施,而医生却又说贝克不能穿太厚的衣服。
贝克此时正侧身躺着,不让患病部位受到挤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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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对CDS有所耳闻。
最近他去对乔治恶作剧的时候乔治总是会骂他。
“小畜生,你得烂病烂死吧!”
没想到真的患病了。
他听说生病的人最后身上的肉会一块块烂掉下来,这让他有些害怕。
去小巷垃圾桶翻找能吃的食物的时候,偶尔会看见染了病的猫或狗,它们一瘸一拐地走着,一边从身上渗出血来。
贝克怕的不是这个。
和往常一样,贝克会分一些自己找到的食物给它们,结果贝克发现有只猫只是围着食物转圈一直不吃——它的下颚掉了。
不能吃东西,这太让人难过了。
他知道有一种东西特别好吃。
那天,贝克路过一条小巷时,一个年轻姑娘正和一个骑摩托车的人理论。
“你是不是吃过这盒披萨了?你们送外卖的就这样欺骗客户吗?”
接着就有一个扁平盒子飞了出来。
贝克不太明白为什么别人吃过的东西就不能吃了,他经常吃。
盒子落在地上,声音结实,不是空的。
贝克捡起盒子,开心极了。
盒子里是被切成一片片的一块大饼,不过少了一片。
香气蔓延到空气中,透过鼻腔勾起贝克的食欲。他的肚子“咕噜噜”叫起来。
贝克狠命地吸了一口气,生怕香味随着空气跑掉。
饼的味道香甜软儒,口感黏糊糊的。
他望了望盒子封面,特地记下了这个单词——“披萨”。
如果烂了之后能变成“披萨”就好了,贝克想。
字数1990,精准控字就是我。先发一篇,后面还有,看看能不能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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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黄昏的时候,贝克恰好游弋在学校附近的公园里。
他不是经常来这里,这条路上大人很多,他们护着自己的小崽子,眼神甜腻又小心翼翼,让贝克感觉十分不舒服。但偶尔,他们也会在路上用怪异的腔调对自己的小崽子们说话,时而尖锐,时而粗糙,那些小崽子们就会耷拉下脸,有的甚至会放声大哭出来,算是贝克最喜欢看的节目之一。贝克知道,这种偶尔发生的事情是有规律的,它在每个月的固定两三天发生的概率会极大上升,也正是每当这个时候,贝克就会来到学校附近,寻求自己期待的画面。
但今天有些不同,今天来的大人特别多,他们把自己的小崽子护得比往常都要紧,并且用低沉的语调咕哝着,像咒语一样。贝克不用仔细听也知道他们几乎都在重复同样的话——“……回家……别被传染……”——这实在是有些扫兴,贝克无聊地等待了许久,直到他把树丛里的一根树枝上的叶子全都摘了下来。他沮丧极了,却也无可奈何,只好伸展伸展自己的四肢准备离开。
转身的时候,他发现公园的长椅上摆放着一个书包。书包是粉色的,看上去用了许久的样子,粉色已经淡了许多,虽然如此,书包依旧很干净。他跳下台阶,一路小跑到书包前,确认四周没有别人之后,他把书包背到了自己肩上。
“上学啦上学啦!”他开心地在公园里溜起弯来。他绕过一根根路灯,把周围的鸟儿惊得扑腾乱飞,他踩过草坪,穿过人群,无视周围惊讶的眼神,在所有人都远离学校的时候,他一个人背着书包,像洄游的鳟鱼一般前进着。
“上学啦上学啦!”贝克飞快地奔跑着,他从没发现自己竟如此善于奔跑,没费多少工夫已经到了学校门口。门口有门卫看着,贝克认出那是自己还在上学时的那个老头,没想到他现在还在。那会他已经老态龙钟,现在大约是又聋又瞎了。贝克趁着他低头看报纸的时候,一溜烟跑进了校门。
教室里只有一个老师在批改作业,她低着头,棕黑色长发遮住了她的脸庞。
“老师,给我讲课吧!”
。
“老师,给我讲课吧!”
。
“老……”
贝克呼喊了几声,老师都没有应答,只是闷头用红笔在纸上划着。
于是贝克凑到讲台前,抬头看见了老师的面容。
那是个形容枯槁的女人,她眼窝深陷,脸颊上几乎没有一丝脂肪,整个人生生瘪了下去,贝克注意到她批改作业不是用的红笔,而是自己流着血的干枯手指。
“妈……妈妈……”
女人看到贝克,无神的眼睛忽然放出光来,她站起身,身躯像猫一样拉得极长。贝克吓得往后一弓,却被女人嶙峋的手臂像藤蔓一样缠住,藤蔓逐渐蔓延到贝克柔软的喉咙,触感先是冰凉,然后慢慢变得灼热起来。
“贝克,我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
哥!
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
哥!别掐了哥!
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
哥,他要死了!
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
哥你快放手啊!
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好想你
哥!
哥!!!!!
哥!!!!!!!!!!”
字句像锤头一般砸进贝克的大脑,他却无法思考,求生的本能此时完全掌控了他。
他右手在地上摸索着,碰到了一个坚硬的物体,于是他用尽自己最后一丝力气把这东西向前挥了过去。
挥过去的一刹那,万物突然安静了下来,贝克只听得见自己的喘息声。
这样不知过了多久,贝克勉强能睁开自己的眼睛,他看到天灰蒙蒙的,知道自己正躺在地上。
这里不是学校,这里是公园,他还没跑出去就被人逮着了。
他把头侧了侧,看见公园长椅上斜坐着一个少年,虽然是坐着,贝克也看得出他比自己年龄大不少,眼下他额头挂了彩,正用纱巾捂着,可血还是缓缓渗出来,顺着手臂滴到地上。
“你为什么要偷我妹妹的书包?”少年虽然虚弱,看到贝克醒了,还是立刻发问。
贝克没有回答,他瞥了瞥少年的衣服,很朴素。
“你知道她上学多用功吗!她一直都是班级第一,她说要把我没读的那份也给读了,你知道吗!你为什么要偷她书包!你这个野小子,你不上学,她可是要读……”
少年突然顿住了。
“都怪这烂病,都怪CDS……”
他的声音小了下去,逐渐变成啜泣。
“为什么?为什么得病的不是能是我……”
他似乎已经忘了贝克的存在,自说自话起来。
远处逐渐传来脚步声。
贝克听得清楚,两个沉重的是大人,一个轻巧的是小孩。
“就在那儿……”
女孩子的声音有些焦急。
贝克一铆劲儿从地上翻起身,呆呆了望了对面少年一会,钻进树林里逃走了。
风吹过的时候,他才觉得身上火辣辣地疼。
“又打架了?”刘易斯帮贝克涂着药膏,语气俨然习以为常了。
“他先打我的。”贝克不利索地眨着眼睛,眼泪由于生理反应落了下来。
“明天我们去废品回收站交货,回来路上咱爷俩去买根烤肠吃好不好?”
“好。”
“再和你捷克叔讨几颗糖吃。”
“好。”
“臭小子,谈到吃东西只会说好。”
“好。”
此后,贝克再没去过学校附近。
不过确实没必要再去了,自那之后学校就停课了,不知要持续多久。
霓虹灯是彩色的。
电焊光是刺眼的。
工作服很冰凉,因为下雪了。
情侣们互相拥抱彼此温暖着,他们消失在绚烂的门店中。
烟头熄了,他摸了摸口袋是干瘪的。
回工地的路上,他只想做一个关于毁灭的梦。
PS:是看了罗威尔有感而发的不过就不响应了……
是预热,此前已经算过分了,但还是传一下e站
紫薯1800+
因为赶时间所以中间用了奇怪的文体(我不能把那个叫做短诗因为太烂了)简要叙事并且修改了结尾的一部分剧情,但整体上和原计划没有许多出入,只是少了些冲突矛盾。这篇大约是CDS爆发之后贝克生活中的小小一页,难得一次的善心大发呢!今后应该会再写一些来丰富补足一下贝克这个角色吧。
浅白色少女与深灰色少年
“安妮,妈妈去上班了,今天也不可以出门哦!”
“好的妈妈!”
沉闷的关门声,随后是沉闷的安静。
人类史上,致死性疾病的到访往往突如其来,这次也一样,CDS不宣而来,肆意践踏着珍贵的生命。
人心惶惶,在家长们的抗议下,学校纷纷关停。
不错,即使官方声称,这种病并没有传染性,可没有人敢用自己下一代去冒这个风险。
毕竟他们都是孩子,是人类的未来。
潘多拉的盒子之所以要锁上,是因为它深藏着最后的宝藏,其名为希望。
安妮便是她妈妈的希望。
所以即使在旧城区,她也要努力工作,无论外面风雨交加。
安妮是个文静害羞的女孩,她喜欢陪自己的小熊提伯斯玩耍。
提伯斯两天前在陪她玩的时候偷偷喝了桌上的汤,结果作为惩罚被送进了洗衣机。
安妮来到阳台,她想提伯斯现在应该已经被太阳晒得暖洋洋的了。
但提伯斯并不在阳台,晾衣架上不见了它的踪影。
安妮从阳台的窗户向下看,提伯斯正在楼下小巷子里四仰八叉。
“提伯斯!”
妈妈和安妮说不可以出门。
可是提伯斯需要安妮的帮助,安妮是提伯斯的好朋友。
对不起,妈妈。
2030年,人类科技的发展只比昨日更快。越来越多的机器人(不是多来啊梦啦是车间生产线上那种)代替了人工所需要的职业,在“高效率,高精准,高性能”的背后,是无数失去了就业岗位的工人。大多数人并非天之骄子,他们没有高贵的学历,也没有广泛的人脉,更没有充足的资金,在机械智能化的浪潮中,他们成了被卷上沙滩的鱼贝。
人们或许以为,失业率高的地区,必然是机械智能化优先发展的地区,然而恰恰相反,在科技相对滞后的旧城区,有的厂会因为竞争力不足而直接破产,如此造成的失业人数,要远超过那些采用了机械智能化的地区。(这段论述如果不符合设定可以无视嗯嗯)。
失去了工作的人们要如何谋生?
这个问题未必需要一个答案,但是旧城区的一些家长会告诉孩子们,不要一个人靠近小巷,因为里面会有抓走孩子的怪物。
可安妮为了提伯斯,今天不得不展开一场大冒险了!
《安妮的小小冒险》
小巷里静悄悄没有声响,就像妈妈出门去的家一样,提伯斯并不在原来的地方,安妮决心走进去瞧一瞧状况。她握紧自己的手心,勇敢地向前一步、两步、三步。
忽然,小巷里的垃圾桶摇摇晃晃,发出愤怒的声响,紧接着它朝向安妮,火车一样“哐当哐当”,盖子一开一合,发表着吞噬一切污秽的妄想。
换做平时,安妮早就哭喊着“妈妈”举手投降,可如今好友提伯斯下落不详,安妮绝不能慌张,她现在可是无畏的骑士匹马单枪!
“快快停下,你这黑暗中的业障,或者我今日便把正义伸张!”安妮高声呐喊,童话也未必这般荒唐。
“吃人的怪物”停下步伐带着踉跄,它背后竟露出一颗脑袋把她仔细端详,那是与安妮一般的小小人儿,只是头发长长,杂乱无章!
“你……看见我的小熊了吗?”安妮小声询问,两眼汪汪,心怀期望。
小小人儿还从未见过如此阵仗,居然有人不害怕他的小小花样,他左思右想,指了指身后小巷。
安妮随着小小人儿,越过矮墙,穿过弄堂,一路曲曲折折,终点豁然敞亮。这是一小片废弃工厂,小小人儿便是这里的国王,角落里堆砌的是他的宝藏,巧克力糖纸,乌鸦羽毛,玻璃弹珠,哦,提伯斯正端坐在宝藏之上!
“提伯斯!”安妮见到好友,欣喜若狂,“我最好的朋友,我来找你了!”
小小人儿心情沮丧,眼含失望。他也有最好的朋友,是附近的黑猫爱好流浪,若提伯斯是安妮最好的朋友,他便不能留提伯斯在这里一起晒太阳。
小小人儿终于拿起提伯斯,轻轻拥抱之后,交还安妮手上,如此,安妮的冒险之旅完美收场!
之后的故事如何,就等风儿再次吹来的时候,听我与你细细讲。
下午四点,刘易斯收到了警察打来的电话,他皱了皱眉头,不好的回忆从他脑海里涌出。
“你好,是刘易斯先生吗?”
“是的。”
“我们是xx警局,这里有个走失的孩子报了您的电话号码,他说他叫贝克,请问您是他的监护人吗?”
“是的。”
“好的麻烦您带着户口本身份证这两个有效证件到我们这里来一下。”
“好……好。”
刘易斯挂了电话,心生疑虑。
走失?他可从没听说过贝克会走失。
虽然如此,他还是按着警察的要求去了警局。
走进门一瞧,贝克正缩在角落里,冷冷瞪着警察,而沙发上还坐着一位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少女。
刘易斯见到贝克在就定了心,他不打算再追问贝克为什么会走失的缘由。
“警察同志?”
“您好,请问您是……”
“我是贝克的监护人。”
“哦,您就是贝克的监护人啊,来,坐坐坐。嗨,这孩子一开始问什么都不开口,我们吓唬他说要是什么都不说的话就把他送到福利院去,他才愿意报了您的电话……”
“我不要去福利院……”贝克低声呢喃,没有人听见他说话。
刘易斯埋头办手续,也不理会警察的闲聊,他很快就忙完了。
两三天后,贝克与小黑猫愉快地穿梭在各色小巷里,他不记得自己捡到过一只叫提伯斯的小熊,也想不起自己曾经带着女孩去过警察局。
七十二小时紧急恋爱(上)
关键词:先婚后爱
雨潇潇 饰 雨潇潇
沈如夏 饰 沈如夏
(如果ooc就是演技)迫不得已,只能打卡了,希望能够有五十分……非常对不起企划组,明明这么棒的企划我却因为生活中一些原因不能全身心投入进来……这是这个剧本的前面一部分,希望大家喜欢,剧本未完成的部分我之后会补全的!写这个的时候我居然在想,如果两个人并不在伊甸,而是生活在正常的世界里,或许说不定真的有可能发生这样的故事(当然要抛开一些并不现实的剧情)……
正文字数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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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世咒
事物的发展轨迹总是相关于它的内在与外界对它的影响。外界的因素会对内在的塑造产生作用,而内在的迸发又会使外界的环境产生变化,二者交织纠缠,世间的真理尽在于此。拿人来说,一个人出生的家庭,地域,国度会使得他拥有一些特征,这既是馈赠也是束缚。他拥有的这些特征会让他在之后的路途上与其他各种各样的人产生羁绊或碰撞,这也就让他对周围产生了影响。人总是在追求着内在与外界的和谐统一,却因为两者互相影响而永远无法达到最终的目标。过去决定了现在,现在创造了未来,可是人能够掌握的过去,只有自己已知的那部分,而面对更多的未知却无能为力,因此人所能决定的现在并不稳固,从而创造出的未来终究无法确切预测。并非完美的事物徒劳追求完美的道路,雨潇潇把这称之为命运。
正因为命运拥有着难以预料的特性,从而多数人都对它充满畏惧。为了阻止变数的发生,人们默认地采取了相同的措施,他们将多数人的行为模式记录保留下来,谓之曰“传统”,祈求以不变来对抗命运的多变。如此确实行之有效,内在与外界逐渐停滞,命运也就变得可控起来——直到变数发生。并非所有人类都畏惧命运,总有人试图突破传统,他们的努力会一丝丝重新转动命运的齿轮。围绕人类的命运,试图让其停滞或者运动起来的斗争,雨潇潇把这称之为历史。
雨潇潇自认不是遵循传统的多数派,却又不愿做突破传统的少数派,恐怕也得算是个站着穿长衫喝酒的人物。左右为难,迟疑不决,时间就这么一晃而过,雨潇潇终究败下阵来。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只是草草与对方谈了些家庭条件,雨潇潇就这么结了婚。对方名为沈如夏,两家父母算是旧相识,只是沈雨两人并未有过交集,最多只是闲聊时提到的朋友家小孩的地步。
夏雨潇潇,恰逢时节而已,他想。
从前学语文的时候,雨潇潇并未想过有一个成语能用在自己身上,叫做“相敬如宾”。婚礼办完第一天,雨潇潇与妻子回了新房,他借口自己喝了酒头晕,去了隔壁房间睡觉,这之后就顺理成章的分而治之。夫妻两人晚上隔房睡,白天各忙各的工作,直接成了合租舍友。转眼到现在,居然也有一个月了。一个月来,两人关系熟络了不少,但依旧只有夫妻之名,未有夫妻之实。他们俩是落得自在,两家老人急得不行。一个月了,咋没动静啊?
没多久,赶上农历二月十九观音生日,小夫妻俩被家里老人撺掇着去庙里烧香,雨潇潇虽然背地里行“大不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事,平日里倒很尊重长辈,连连答应下来。沈如夏生性随和,也没啥意见,两人就在当天去了当地最大的观音寺。
因为被家长千叮咛万嘱咐,两人凌晨五点就已经到了寺前。即使如此,寺里也已经有了众多的香客,燃香之胜,薄雾缭绕,灼眼刺鼻。雨潇潇熟练地掏出两副口罩,一副递给沈如夏,另一副给自己戴上。他不紧不慢地踏着寺庙大门前的阶梯,没有对周围的乞丐给出丝毫的怜悯。
“你好像常来嘛。”沈如夏看潇潇轻车熟路,便说道。
“嗯,我妈怀的第一个孩子流产了,后来怀我的时候求了观音,说要是能顺产下来年年还愿。”
“原来还有这么个故事……”
“我倒是不信什么神啊佛的,从来不是烧香才有钱,而是有钱才烧香。人们只是期许一个愿望,而它恰好实现了而已。”雨潇潇就这么在佛门阐述者自己的理念。
“我倒觉得有些事情,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沈如夏毕竟天桥下给人算过命,先不管她自己信不信,一定不能让别人觉得自己不信。
“或许吧。”雨潇潇拉起沈如夏的手,“别跟丢了。”
冬去不久的初春凌晨,空气中透着阴寒,观音寺香火旺盛,也不能阻挡分毫,但雨潇潇的手心里,一直传来柔和而细腻的温度。
烧香拜佛的任务完成之后,雨潇潇看了看表,也才八点多钟,这个点回去也没事做,又不是饭点,商议一番两人决定在寺里再逛逛。
这座观音寺在早年就是当地香火最旺的寺庙,后来因为时代缘故经历了一番损毁,整个寺几乎只剩下些许墙壁,后来有僧人发宏愿要修复寺庙,历时二十年,终于得偿,也算是有些故事。雨潇潇一路上把自己所知与沈如夏一一分享,不知不觉就踏入了一间大殿。
前脚刚进门,雨潇潇就察觉出一丝异样,观音生日,寺里人头攒动,这间殿里居然除了自己和沈如夏没有一个游客。他打量起殿内的金像,只见这菩萨左手持锡杖,右手持法印,面目平和,眉间露怜悯之色,断然不是观音菩萨的法身。雨潇潇知道侧殿里一般会供奉些其他的菩萨,但他来了这观音寺这么多次,对这个菩萨却没有印象。他抬头望向菩萨上方的金匾,上面书了六个大字——“大愿地藏菩萨”,菩萨左右两侧的对联则写着“阎浮提众,动念举心,无非是罪;波罗蜜多,因圆果满,成就不空”。
“原来是地藏菩萨?”雨潇潇心中暗道,只是往年他来参拜,并非没有见过地藏菩萨像,眼前这尊,似乎和印象中的对不上号。
或许只是记岔了吧,他没有多想,因为自己以前也从未认真关注过地藏菩萨像是什么样的。
这时,大殿的角落里传来了宽厚的声音。
“施主,此来何求?”
雨潇潇这才注意到原来殿里还有别人,他循声望去,竟是一个老僧。奇怪的是,平日里见到寺庙里的老僧人,一般地位较高,衣服穿得也相当鲜艳华丽,而这个老僧却只穿了一件土黄色的僧衣,连袈裟都没有,他又仔细端详了一番,发现僧衣上甚至还有补丁。
“阿弥陀佛。”老僧也不避讳,只是双手合十念了一句。
“求个姻缘。”鬼使神差地,雨潇潇居然说了这么个话。
都已经结婚了,还求个屁的姻缘啊!
雨潇潇偷偷望向沈如夏,生怕看到一张愠怒的脸,没想到的是,沈如夏的表情依然如旧。
“呵呵,”老僧的声音再度响起,“要知今日果,须知前日因,施主你来到此殿,皆是一个‘缘’字啊。”
雨潇潇听罢,戳了戳沈如夏,悄声跟她说:“你同行?”
沈如夏掐了一下雨潇潇的手:“听人说话。”
“施主,你与这位女施主的姻缘,要从前世说起……”
雨潇潇听完,瞪大了眼睛:“你是说我们前世姻缘未成还被下了咒,这辈子如果不能诚心相爱,最后两个人也会死?”
老僧点点头:“施主如若不信,可以伸出手来。”
雨潇潇将信将疑地把手伸了出去。
老僧取下项上的念珠,置于雨潇潇和沈如夏手上,另一手立于胸前,念起梵文来。
雨潇潇只觉得天旋地转,前世的些许片段一幕幕闪现在他眼前,数量不算多,恰好能让他理解到一定程度。
做法完毕,雨潇潇一脸紧张:“还有多久。”
老僧掐指一算:“只剩三天了。”
雨潇潇谢过老僧,拉着沈如夏就往殿外走,没过一会又火急火燎地赶了回来:“算今天吗?”
老僧摇摇头:“不算。”
潇潇再次作揖:“多谢方丈,多谢方丈。”
回到家中,两人马上开起了会议。
“你也看到了,前世?”雨潇潇问道。
“嗯。”
“怎么个法子,如果我们不能相爱的话,马上就要死了。”
“还能怎么办,那就爱呗。”
“你爱我吗?”雨潇潇人生中第一次向沈如夏提出这个问题,居然是已经结婚一个月的现在,如若有不知情的旁人在场,恐怕要以为是夫妻俩闹矛盾了。
“你觉得呢?”沈如夏反问。
“我觉得不爱。”
“那你呢,你又爱我吗?”
“我觉得不爱。”
雨潇潇又思考了一会:“我想我们两个应该都还不想马上就死掉,所以一起努力一下。”
他发言的语气就像是在做员工动员大会。
“总之先同居吧。”
“我们这不就是在同居吗?”
雨潇潇脸红了起来,声音小了很多:“我是说睡……睡在一张床上。”
沈如夏哈哈大笑。
死线战士!小学生作文!
因为太摸结果来不及排版……
然后在发表之前我看了一波果果的,只能说是超级棒棒糖了。
还是提醒一句我的剧本只是个童话故事,只是个童话故事哦。
字数约5100字
关键词 宫廷秘闻
剧本名《皇宫中的金丝雀》
出演 舒果·福克斯(饰 金丝雀)
雨潇潇(饰 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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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词:
春天是适合冒险的季节,
夏天是适合哭泣的季节,
秋天是适合离开的季节,
冬天是适合回忆的季节。
在大雪覆盖的平原上,
在温馨暖和的火炉旁,
孩子们簇拥着慈祥的婆婆,七嘴八舌地嚷着,
“讲个故事吧!”
婆婆悠悠晃着摇椅,
“今天要听什么故事?”
风儿说:“讲个远方的故事。”
雪儿说:“讲个洁白的故事。”
小火苗说:“讲个暖洋洋的故事。”
刚诞生的小雏鸟们叽叽喳喳地说:“讲个飞翔的故事。”
被大家吵醒的小鼹鼠揉揉睡眼说:“我想念我的朋友小夜莺了,当我在田里挖掘块茎的时候,她总是用她的歌声滋润我的心房。婆婆,讲个关于歌声的故事吧。”
婆婆笑着摸了摸头上的发簪,那发簪雕着琉璃,镶着玛瑙,流苏碰撞,清脆作响。
她要讲一个故事,从未有人听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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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 从西方来的鸟儿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传说中有龙栖息的国度,那里的皇帝与龙签下契约,从而获得了无尽的财富与智慧。
因此,无数的人们来到皇帝面前敬献礼物,希望能够得到皇帝的恩赐。
敬献的东西越来越多,皇帝就下令建了一个巨大的花园,将所有礼物都收入其中。
随着一代代皇帝的积累,整个帝国境内和周围的国度已经无法再敬献出新的礼物了。
这时,从西方来了一位精明的商人,他带着自己的礼物,自信满满, 觐见了皇帝。
此时的皇帝是一名女性,虽然如此,她也和历史上任何一名称职的皇帝一样能干。
商人将自己的礼物运到了大殿上,那是个巨大的钟形物体,被整个用红布覆盖。
“伟大的陛下!英武的陛下!仁慈的陛下!宽容的陛下!请允许我,一介小民斗胆向您敬献我从日落的西方为您带来的礼物——能唱出世上最美妙歌声的金丝雀!”
女帝不为所动,她知道一切词句在见到真实面前都是虚言。她微微颔首:
“掀开看看。”
红布款款落下,那钟形物体原是一个精致的鸟笼,它的每一根栏杆都用纯银打造,穹顶雕刻了精美的纹样。
但这和皇帝的花园中众多的礼物比起来,不过是一件普通的艺术品。
因为商人的礼物并非鸟笼,而是笼中之物。
“尊敬的陛下!高贵的陛下!明智的陛下!博识的陛下!请看哪,这便是那只金丝雀了。”
商人每次都用四个不同的词语来形容女帝,希望恭维的言辞能为这场交易增加哪怕一点点的筹码。
他偷偷抬头用余光窥过去,却不能在女帝的面庞上读出一丝感情。
天子,喜怒不形于色。
女帝只是在静静观察着“金丝雀”。
这金丝雀并不是鸟,而是一个女孩。
她被关在笼中,既没有慌乱,也没有颤抖。
她身着商人为她准备的华贵服饰,就好像一名异国的公主——也许并非好像,而正是一名公主。
她的国家被战火吞噬,而自己也被囚禁沦为玩物——见了她这身装扮的人都会不禁这样想。
只是她琥珀色的眼睛坚定澄澈,没有亡国的哀愁,没有蒙尘的痛苦。
“这一定是一名公主!”
女帝的宠臣悄悄对女帝说。
在女帝开口提问之前,没有人胆敢说话,只有他拥有这样的特权,他认为他有必要向女帝提出看法。
女帝不置可否,她凝视着“金丝雀”的眼睛好一会,终于说话了。
“她显然很会唱歌。”
商人心中一喜,他准备听听女帝接下来会给他赏赐什么。
“商人。”
“天佑的陛下!至福的陛下!慧眼的陛下!贤能的陛下!”
“你为我带来了珍贵的宝物,理应得到奖赏,我将赐予你最为期盼的东西,我将赐予你黄金和白银,我将赐予你香料和美酒,我将赐予你骆驼和马匹,收下它们,商人,这是你应得的。”
“光荣的陛下!威严的陛下!正直的陛下!慷慨的陛下!”
而后,女帝向宠臣眨了眨眼睛,宠臣马上领会了她的意思。
“然而,你也犯下了三条罪过。”宠臣发话了,“其罪一,大殿之上,未经允许偷窥圣颜,是为不敬。其罪二,多以饰美之词赞美陛下,然心中所思皆为贪念,是为不忠。其罪三,买卖人口,夺人自由,是为不义。不敬不忠不义之徒,当斩。”
商人两腿发颤,双手无力,几乎要软瘫下去,他现在一口“陛下”也呼不上来了。
女帝摆摆手,便有侍卫从商人身上搜出钥匙把“金丝雀”放了出来。
商人被拉至菜市斩首,他的随从带着给商人的赏赐离去了,“金丝雀”则被留了下来,住进了皇帝的花园。
君心难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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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幕 笼中的金丝雀
自打“金丝雀”住进花园已经过了三个月,女帝终于从繁忙的政务中抽出空来,前来观赏自己的珍藏。
“小巧的‘金丝雀’,现在你可以为我唱歌了。” 然而“金丝雀”只是低着头。
女帝并没有发怒,她招来负责金丝雀饮食起居的宫廷侍从问道:“这小小的人儿可曾说过话?”
侍从摇摇头:“陛下,我已经使用了我所知晓的西方任何一种语言与她交流,却都没有得到回应。”
女帝点点头,她知道这位侍从通晓世界上的一切语言,如果“金丝雀”不说话,那便是她不愿意说话。
女帝又问:“饮食如何?”
侍从答道:“陛下,按照您的吩咐,我为她准备北海的雪莲熬成的粥,南海的荔枝腌成的脯,东海的银鱼炖成的汤,西海的葡萄酿成的酒,这都完全符合一名公主的标准。”
女帝拥有真龙赐予的智慧,她稍加思索,便明白了问题所在。
“凤凰非梧桐不栖,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我的花园自然已经配得上这妙人儿,可饮食却没有满足。这个世界上有的是公主,但真正会唱歌的‘金丝雀’却只有这一个。侍从,我要你去西海的更西边,去那月亮安眠的地方捞起永恒泛光的珍珠为她磨粉;我要你去东海的更东边,去那太阳升起的地方摘下转瞬即逝的花朵为她泡茶,我要你去南海的更南边,去那人鱼流泪的地方寻来透明无壳的虾蟹为她做羹;我要你去北海的更北边,去那烛龙独照的地方钻取亘古不化的臻冰为她润喉。”
侍从花了三年的时间,终于取回了女帝所要求的东西。这之后又过了三个月,女帝又一次来到自己的花园。
“美丽的‘金丝雀’,现在你可以为我唱歌了。”
然而“金丝雀”依旧低着头。
女帝还是没有发怒,她招来侍从问道:“你已经按我说的去办了吗?”
侍从叩首,回答道:“陛下,她已经用臻冰融成的水湿润了喉咙,用透明虾蟹做的羹柔顺了肠胃,用一瞬之花泡的茶浸泡了舌头,用月光之珠磨的粉洗涤了牙齿,您可以从她的面容看出我并非虚言。”
女帝端详着静默不语的“金丝雀”,侍从没有说谎。三年前见到她的人会觉得她是公主,而现在见到她的人会觉得她是居住在悠久森林中的精灵。三年前只有女帝敢断言她是真的能唱出世界上最美的歌,而现在大臣们也会这么评价了。
可是,美丽的“金丝雀”为什么还是不愿意唱歌呢?
女帝拥有真龙赐予的财富,她稍加思索,便明白了问题所在。
“佛本无尘,却要金塑其身,玉雕其体,时时拂拭。妙人儿已经具备了唱出世界上最美歌声的条件,却没有与她相称的衣物。侍从,我要你去寻访最洁白细腻的蚕丝,最心灵手巧的织娘,最珍惜罕见的染料,最别具一格的裁缝,找到这些,来为她缝制衣裳。”
侍从花了一年时间在江南寻得了蚕丝,花了一年时间在西域访得了织娘,花了一年时间在漠北求得了染料,最后请来了为女帝设计衣裳的宫廷裁缝。这之后又花了三个月,终于将“金丝雀”的演出服完成了。
女帝再一次来到了花园,她已经不似前两次那般从容,真龙给予了她智慧和财富,却没有给她永久的时光。
“你可以唱歌了。”
女帝语气中带着些疲惫,她的霞冠掩不住白发。
然而“金丝雀”还是低着头。
换上了华丽的演出服,“金丝雀”比三年前更加耀眼。三年前见到她的人会觉得她是精灵,而现在见到她的人会觉得她是天上司掌音乐的仙女。三年前聪明的大臣们会看出她能唱出世界上最美的歌声,而现在没有人会怀疑她了。
“我已经给了你这世界上最豪华的住所,最珍馐的食物,最华贵的衣物,为什么,你还是不愿意唱歌呢?为什么,你还是不愿意唱歌呢!”
女帝不愿意继续等待下去了,她已经等待了六年又九个月,她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等待了。
“三个月后是元宵节,我会举办盛大的庆祝晚会,如果在那一天你还是不愿意唱歌,那么我只能将你处死了。”
言毕,女帝转身离去,不作停留,她没有时间和死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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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幕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孤独
“园中珍奇皆失艳,唯有伊人桃花面。”
书房,一名显贵装扮的男子搁下笔墨,对自己刚刚写下的东西望了一会,摇了摇头。他叹了口气,将整张宣纸揉在一起,扔进了旁边的小火炉。
“进来吧。”
一名侍卫打扮的人应声进入了书房。
“太子殿下。”
“都准备好了?”
“是,都备好了。”
“那好,你退下吧。”
侍卫离开书房,阖上了门。
被称作“太子殿下”的男子解下衣物,躺到了床上,却没有闭上眼睛。
约摸过了一个时辰,他忽然起身,束起披散的淡蓝色头发,快步走到书桌前。
“身栖金阁却无言,小雀本是云中仙。”
他在很早之前就知道女帝的花园中住着一只“金丝雀”,一只从不说话,从不唱歌的“金丝雀”。
他曾得空偷偷去过女帝的花园,在那让人忘返的美景里,立着一位小姑娘,她的背影单薄而痛苦,他却不敢靠近一步。
她在哭。
那是她的悲伤与孤独,不属于任何人物。
而他也有着自己的无奈与束缚。
那天终于来临了。
正月十五,华灯初上,万民同乐,阖家欢喜。
“金丝雀”的故乡并没有这样的节日,但在东方的国度过了七年,她也知道这一天到处都会张灯结彩,那是代表着喜悦与欢愉。
那么她呢,她会感受到那红灯笼里洋溢着的感情吗?
她会想起自己曾经的家吗?
没有人会知道,因为这七年里她未曾说过一句话,她所有的感情只能自己承担。
她又在坚守什么?
也许今天之后就不会再有人知道了,因为她将会在这天死去。
近了,近了。
侍从带着她,缓缓行至女帝面前。
一步,又一步。
而她绝不会开口。
人群嘈杂了起来。
偌大的舞台上,忽然飞来了众多的鸟儿,它们用各自的嗓音唱着不同的歌,独特而又协调。有百灵的,有山雀的,有飞燕的,有画眉的。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欣赏着这稀世罕见的场景。
鸟儿们合唱完毕,又一只一只进行了独唱,直到最后一只唱完,它们才又一起离去。
“陛下,百鸟已替她唱了这世上最美的歌。”
从大臣群中闪出了一人,正是此前被侍从 成为“太子”的男子。今天他身着一身朝服,在喜庆的节日之中显得极为郑重。
女帝看着他,这场别出心裁的表演确实让她的尊严得到了挽回,但“金丝雀”的命运,还要看接下来的“表演”。
“辛苦潇儿了。”
“陛下,儿臣记得小时候因为文章写得好被陛下表扬,说可以索要一件礼物当做奖励,儿臣当时心顾学习,年龄尚幼,害怕玩物丧志,并未向陛下索求。”
他跪了下来,将上身伏下,直到额头碰到地板。
“今日可否将这‘金丝雀’赐予我呢?”
一时间,鸦雀无声,连女帝的宠臣也不敢说话。
女帝用她的目光扫向四周的大臣。
“各位爱卿,你们怎么看?”
还是没有人说话。
又过了许久。
“准了。”
女帝满意了,她乘上御轿,离开了晚会现场,身后跟着文武百官。
太子这才起身,回首去看“金丝雀”。
这是他第一次与她双目对视。
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有感激,有疑惑,有委屈,还有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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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幕 遥不可及的远方
“金丝雀”离开了女帝的花园,搬入了太子的府邸。虽然换了一个地方,可她依旧不愿说话,也不愿唱歌。
但太子并不在意,他还时常来到“金丝雀”身边与她聊天。说是聊天,因为“金丝雀”不愿意说话,所以只是太子的单方面倾诉罢了。
太子和她讲了这东方国度的每一个城市,讲了这个东方国度的悠久历史,讲了各位王公贵族与大臣的故事,有时也会讲起自己写的诗。
她逐渐明白,太子也是孤独的,这辉煌的金銮殿中,没有谁可以绝对信任,没有谁可以托付初心,他与自己一样,是被困在皇宫中的金丝雀,如果不去歌唱,就只能迎来死亡。
如果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他从出生开始就在笼子里,这里就是他的家,他也一辈子无法逃离,只有永远地孤独下去。
就这样,时间又过去了三年。
太子从朝中回来,找到了“金丝雀”。
周围的仆人正在忙着收拾东西,而太子身穿的服饰也换了一套崭新的模样。
他现在不是太子,而是皇帝了。
“小巧的‘金丝雀’,你并不属于这里。我的母亲把你当做珍贵的凤凰,但你只是一只喜爱森林的金丝雀!”
皇帝这么说着,带着惋惜,不舍与失落。
“曾经的我没有能力说出这句话,但现在可以了,我要对你说——快离开吧,向往自由的小小鸟儿。”
他要趁着自己还留有同情的心,作出这项决定。如果拖下去,或许因为私心,或许因为无情,或许因为无法一人忍受孤寂,他就会将“金丝雀”永远地囚禁。
小小的鸟儿扑了上来,给了皇帝一个温暖的拥抱。
皇帝却只是在内心默念:这样就足够了,这样就足够了,这样就足够了。
他慢慢推开小鸟的双手,眼睛却不敢再注视她。
“我的小小鸟儿,你要回到人间了,答应我,你要为辛劳的农民唱歌,你要为戍边的将士唱歌,你要为垂危的老人唱歌,你要为生病的小女孩唱歌。你要把歌声传遍五湖四海,让所有人都听到这世界上最美妙的歌声!”
小鸟用力点了点头,往太子府邸的大门跑了起来,她越跑越快越跑越快,终于飞上了天空,她的双手化作了翅膀,变成了一只真正的金丝雀,飞向了皇帝遥不可及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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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这只是一个童话故事
“故事讲完了吗?”
“金丝雀最后飞到哪里去啦?”
“皇帝呢,他有寻找新的金丝雀吗?”
“花园里还有些其他什么宝物吗?”
孩子们七嘴八舌地问着。
“再讲一个故事吧,婆婆!”
“再讲一个吧!”
而婆婆只是浅浅笑着,琥珀色的眼睛就像两汪泉水。
“该睡觉了,孩子们。”
紧急上垒,由于主要是单人剧情以及和米哈伊尔的互动因此其他涉及角色就不响应啦。
才疏学浅,还来不及修稿,见谅。
紫薯5938
考虑到有直接复述的rp内场景描写,俺觉得该算5500字。
雨潇潇与少女隔着不长不短的距离,一前一后往回走。
从两人出门到现在,少女还未和潇潇说过话。
或许是害羞,或许是警惕,又或许是她讨厌自己?
潇潇漫无目的地胡思乱想。
他甚至还不知道少女的名字。
他并不敢问。
如非必要,潇潇绝不会主动向陌生人开口。
他害怕遭受拒绝。
***
并未前进多久,少女与潇潇便遇见了人群。站在人群前引路的,是一名红发的青年男子,他身穿一套很容易辨认的神职人员服饰,身材十分高大。
在他的身边,还跟了一只黑色的小羊羔,看上去十分乖巧。
亦或许人群才是真正的羔羊。
潇潇犹豫了一会,走过去与人群站在一起。
身旁有人三言两语的和神父交谈,神父也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话,看上去似乎并不难接触。
稍加判断后,潇潇鼓起勇气问了神父一个问题。
“请问……这里是教会吗?”
没有回应。
潇潇咽了咽口水,思前想后了半天,没有再问第二遍。
人群就这样一路被神父引导着回到了小路上,再接着,走出了森林。豁然开朗的前方,有一座巨大的白色建筑,有着非常明显的西方风格,潇潇贫瘠的建筑知识不能帮助他辨认出这具体是哪一种风格,他只觉得这个建筑庄严肃穆,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的地方。
“这里应该就是教堂了。”潇潇想。
神父继续引领着人们进入了这巨大的建筑。
走进去之后,潇潇看到先前这里已经有了不少人,粗略看过去,潇潇认出他们是此前顺着森林小径一路前进先行抵达的人们。
再一细看,潇潇注意到这里的人群也有着引导者,那是一名金发的美丽女性,她的身后伸展出翅膀,头上的光环散出柔和的光。
这家教会蛮会玩,又是穿戴翅膀又在头上顶LED灯。
在这名“天使”身边,还有着两位穿着女仆服饰的女性,她们一者相貌伶俐,一者相貌和蔼。潇潇来不及细看,因为她们很快就都转过了身。
在这几个人的引领下,人群通过走道一路来到了一片巨大的红色幕布前。
路上的光景潇潇在匆匆中大致观察了一下,像是剧场的后台的样子。
“这里莫非不是教会?”
“天使”转过头,对人群说道:“请过来舞台的这边吧。”
人群一片骚动。
“总感觉像是小学毕业典礼,难道咱的人生也已经毕业了吗……”
“我们要在这里表演?可是,我不会……”
“你打算跟他们进去?这里太怪了,什么神什么天使的……莫名其妙。”
潇潇不明就里。
他们在说什么?什么表演啊神啊天使啊,到底是什么情况?
一会,潇潇发现自己已经在大脑混乱的时候跟着人群不知不觉走上了舞台。
刺眼的灯光过后,潇潇至少明确了一点。
这个建筑不是教堂,而是一个巨大的剧场。
之后他的思绪便停滞了。
因为他看到了,台下成百上千的观众席上,并非人类!
恍惚中,他只听得见只言片语……
……人类。
……审判。
……爱。
以及最终的如同咒语般吟唱出的声音——
“表演吧!”
***
雨潇潇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原先居住的地方了。
他也不记得自己现在为什么和一群人聚集在广场上。
在人群中前方,依旧站着一名“天使”,潇潇辨认出这并非是此前在剧场的那位。
他的左手拖着一个大袋子,不知里面装了什么。
“被选中的人们呐,享受这来之不易的时光吧。先来看看神的恩赐。”
“天使”从袋子里摸出一个苹果,继续他的宣讲。
“在餐会开始前,我们将以两人一组为单位赠与你们礼物。为什么是两人一组?因为哪怕这一个苹果……都拥有昂贵的价值……”
餐会?
潇潇这才想起他还没吃饭。
“天使”继续他的工作,他开始念分组名单并赠予礼物。
潇潇觉得这是非常诡异的事情。
他怎么会知道我们的名字?
不过想了想从醒来到现在发生的事情,似乎也并不是非常奇怪。
潇潇,放弃了思考。
……
“下一组是诺瓦·科萨卡与舒果·福克斯。”
黑发有挑染的少年和粉色头发的少女走上前去。
他们的礼物是一对小章鱼香肠挂饰。
“原来她叫舒果·福克斯。”
雨潇潇暗暗记下,自己不是和她一组,潇潇有些可惜,毕竟现在这么多人里,只有她和自己算是有认识。
算是……吧。
“天使”继续点名分组,直到广场上还剩下两个人。
对方是一个高大的外国人。
“最后万众瞩目的幸运儿是——”
广场上明明已经没有别人,“天使”却依然这样念白,就好像——
就好像有无数双眼睛在注视着这里。
“雨潇潇与米哈伊尔·别洛夫!”
地道的俄罗斯名字。
出于历史渊源,雨潇潇对俄罗斯人有天生的好感。
对方快步走过来,伸出了手。
“你好!”
他的声音让人快活。
他比潇潇高出一个头,约摸有一米九的身高。他的手掌很大,手指却很修长。
“你好。”
他长得真好看。
潇潇看着他蓝灰色的眼睛想到。
***
“天使”递给两人一个项圈。
带绳的。
一片沉默。
“两位要去哪里?可以去野餐桌,餐厅或者游艺室,无论哪里都有提供食物。”
“朋友?”
米哈伊尔把选择权交给雨潇潇。
“游艺室吧。”
如果都有吃的,但其中一个地方有东西玩,对于潇潇来说,选择是不言而喻的。
玩游戏也是舒缓心绪的一种方式。
两人结伴往游艺室走去。
“这里是教会吗?”
潇潇问道。
“你为什么这样认为?”
“因为有人打扮的像天使一样,还说着什么神的恩赐之类的话……”
“或许吧。”
“说不定我们已经死了。”
“或许吧。”
两人沉默地走了一会,潇潇想起手上拿着的项圈。
“话说这算是怎么回事?”
他把项圈递给米哈伊尔看。
去往游艺室的路上没有路灯,不过米哈伊尔能看到金属片反射出的破碎月光。
“不知道,我家乡倒是有养狗,但这里不太像是有狗可以用的样子。”(作者按:还真有,可惜在野餐桌当野餐。)
潇潇摸了摸下巴,他想起好像一组收到的礼物是一只口球:“这该不会是用在什么奇怪的用途上……不过我想我们两个应该是用不着……吧。”
他抱持非肯定的态度。
米哈伊尔摇摇头:“不管怎么想都太奇怪了。”
“确实,”潇潇点头表示肯定,“不过倒也挺有意思,我有点想起《小王子》里的小狐狸了。”
“哦!”米哈伊尔发出感慨,“好像在小时候我妈有给我读过……那具体是讲什么来着?你看起来很有文化的样子!”
“谢谢,我知道俄罗斯人也很爱看书。狐狸爱上了小王子,所以它希望小王子能够驯服它——当然他们之间并不需要项圈这种东西。不过项圈却可以是这种爱的具象化,要说的话,就是隶属于一个人的证明吧。”
米哈伊尔显然没料到他的同伴会发表这样的言论。
“呜诶……隶属这个词,从你这样的人嘴里说出来,感觉怪怪的。”他撇了撇嘴,“我是不懂啦——而且也只有我妈会逼我看这种书那种书,我本人还是更喜欢运动。”
“随你处置啦,这种东西。”
米哈伊尔把项圈抛给潇潇。
雨潇潇想了想,把项圈塞进了衣服口袋里。
“每个人都会遇见自己的画地为牢,甚至愿意自己戴上项圈。到了那时,或许你会明白。”
***
潇潇和米哈伊尔是最后一组,当他们到达游艺室的时候,其他人已经在游艺室玩了好一会时间了。
潇潇观察了一下,乒乓球桌上摆着食品,供人任意取用。靠墙角摆着几台游戏机——但已经都有人在了,只有飞镖盘还没有人。
“我还想着能有电子游戏玩嘞。”
潇潇稍微有些失落。米哈伊尔却不以为意。
“飞镖也很好玩的,准头怎么样,要试试吗?”
潇潇对飞镖并不感冒,但也并非了无兴趣,再者米哈伊尔的俄语听着十分悦耳,他自己也不喜欢弗人意。
娱乐活动除了本身的娱乐性之外,与人的互动交流也是娱乐的一部分。
“我觉得可以,不过我还从来没玩过飞镖,你可以教我吗?”
“没问题,站在我前面我来教你投,我们身高倒是也合适。”
米哈伊尔用手在潇潇脑袋上比划着。
他的语气总是欢快又干脆,像圣彼得堡一团热烈的火。
雨潇潇盯着他柔软的棕黄色头发,心里想着肉松蛋糕。
毛茸茸毛茸茸的。
“两腿分开与肩同宽,保持平衡,深呼吸——”米哈伊尔摆弄着雨潇潇的姿势,“你有讨厌的人吗?可以想象他的蠢脸就在你面前。”
可惜和平主义者雨潇潇还没有什么讨厌到要用飞镖刺杀的人。
“那么我把他想象成美国总统好了。”
“美国总统……?这可真是,没想到,同志……”
米哈伊尔咧嘴笑了笑,潇潇无法判断出自己的小幽默是让他会心一笑了,亦或只是他的客套。
雨潇潇凝神静气,掷出一标。
一环。
“好消息是我把它扔在了标靶上而不是谁的脸上。”
潇潇语气带着无奈,这并非他的长处。
“虽然是在标靶上,但……”米哈伊尔伸出手试图摘下潇潇的眼镜,“是因为这个?”
雨潇潇倒也不拦着,任他把眼镜摘下来再回答道。
“但这样的话我就什么都看不见了,我甚至看不见标靶在哪。”
“我知道——我知道——果然是有点视力的问题……”米哈伊尔把眼镜还给潇潇。
“不是有点。”
潇潇内心小声吐槽。
“你刚才还说要打电子游戏来着?少玩点吧,”他突然一把勾住潇潇的肩膀,“你可以陪我去森林转转,我们一起,冬泳!”
他说冬泳这个词的时候就像他拍打潇潇的背部一样用力,看得出他真的很喜欢。
雨潇潇是精致旱鸭子。
“还是不了。我实在是不会游泳,这大概是我人生中最难学的东西之一——”潇潇顿了顿,“话说该你了,让我看看你飞镖的准头。”他不动声色地戴上眼镜。
米哈伊尔从篮子里拾起一只飞镖,摆好架势,用力地投了出去。
飞镖直直地扎进了标靶,标靶被震地跳了跳。
“八环!”米哈伊尔似乎对结果颇为满意,“……毕竟平时也会用刀飞苹果,这个,不算什么。”
“不过,”他推了推雨潇潇的眼镜,“飞镖看来是玩不好了,你想试试别的?”
雨潇潇没有拒绝这种有些过分亲昵的举动,他向来如此。
“别告诉我是电子游戏。”
潇潇是想玩电子游戏,但游戏机上装载的是拳皇。
他不会打拳皇。
小时候在游戏厅,他无数次在别人身后看着他们操控着角色潇洒格斗的样子,也从未想过自己上去玩一把。
于是他把目光锁在了另一个地方。
抓娃娃机。
娃娃机里的娃娃并非市场上常见的那些,因此异常吸引人的注目,游艺室多半的人都聚在那里,想玩或许还要排队。
可若是再除开这个,似乎就只剩下打地鼠了。
“这个好像很好玩哦,要不要试试”潇潇指向抓娃娃机。
“……小玩偶?如果你想的话就试试……希望这个摇杆不要像靶子一样脆……”
米哈伊尔话音未落,原本明亮的房间突然陷入了黑暗。夹娃娃机诡谲的白光从房间角落里渗透进你们的视野,跳舞机和格斗游戏机在雪花屏幕中来回闪跳,因为鼓掌而卡壳的背景音乐变得鼓噪不安,打地鼠机器则不停地有肥胖的小人从“地洞中”来回跳跃。
而在格斗游戏机的屏幕上,排名第一的“DAAAAAARKNESS”字样来回闪烁着……(作者按:想了半天,决定照抄。)
一片漆黑的状况下,雨潇潇只是悄悄抓住了米哈伊尔的手。
肉眼逐渐适应黑暗的半分钟里,一片寂静,没有人发出声音,所有人都在试图弄清楚发生了什么。
米哈伊尔最先发现了异常。
在场中,多出了一个人。
“你看到了吗?!刚刚的……”
他用力扯了扯潇潇,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
潇潇也看了过去,那才不是多出了一个人。
那不是人。
它的上半身生长着过多的肢体,乃至于看上去像是一棵树,可即便在黑暗中看不真切,潇潇也能确信那分明是人类的手腕。更加令人疯狂的是,潇潇用余光瞥见在其他地方也有着类似的生物,他们看上去就像用破碎的尸体随意拼接而成的,扭曲,恶心,让人憎恶。这绝对不会是自然的造物,绝对不是。
尽管下午已经在剧场见过了众多非人,但潇潇并未近距离接触过相貌如此邪恶的存在。在短暂的陷入空白之后,潇潇的大脑才收到了恐惧如暴雨般敲打而来的信息,他抑制不住自己的身体,本能地发出叫喊。
而后很快就被一只手掌捂住了嘴巴。
是咸的。
“别叫了!”
米哈伊尔紧紧捂住潇潇的嘴巴,在他耳边快速有力地低语。
潇潇的后脑勺靠着米哈伊尔的胸口,感受到他的心脏在急速地跳动,这反而让他冷静了下来。
他用手轻轻拍了拍米哈伊尔的手,示意自己已经清醒。
向后退了两步,他开始观察屋内的状况。
人群也从最初的惊讶中缓了过来,有些人开始窃窃私语。
“它是在找什么吗?”
“这东西难道看不见我们?”
有胆大的人竟走上前去打招呼,但马上被同伴拉了回去。
可是无论是之前潇潇的失声大喊,还是别人的其他举动,这些怪异的生物都不为所动,它似乎有自己的目的一般,在屋中缓慢巡游。
恢复了状况的潇潇顺着自己的第一反应用能让大家听见的声音小声说道:“总之女士们都先离远一点!”
尽管刚刚失态最严重的就是自己,但现在不是考虑这种事情的时候。
正在这时,屋内某处传来了一个奇怪的声响。
那并非是地球上任何一种生物所能发出的声音,这声音尖锐而又破裂,如果此时有人类的好友,狗在场的话,一定会对着声源发出狂吠。尤其是在这样的场合,这样的声响让人匪夷所思。
雨潇潇觉得这听上去像是橡皮鸭被人捏紧又突然松开的声音。
不知为何,这声音却如同钟声一般,奇怪的生物在这之后就离开了游艺室。
又过了几秒,室内恢复了电力,光线再次洒在房间里,驱赶了压抑,恐惧与黑暗。
“武见先生……”
“啊,试试他有没有听力而已……”
人群中传来低语。
看来暂时安全了,潇潇缓过劲来,差点倒下去,他还没吃东西。
“你没事吧?”米哈伊尔稍有担心。
“我没事,我觉得我们得去看看其他房间,他们会不会遇到和我们一样的情况?”
雨潇潇第一时间还是担心大家,他说着便向门口走去。
米哈伊尔皱了皱眉,拉住了潇潇的肩膀。
“……你可以,先把你的小玩偶抓了再去确认别人。”
他不由分说地把潇潇往抓娃娃机的方向推过去。
“你也看到了我们并没有遭受危险,所以说不用那么着急!~”
“喂,喂~”潇潇没法和这个高大的男人比力气,就这样半推半就地被送到了抓娃娃机前面。由于刚刚的突发事件,大家终止了之前的行动,雨潇潇就变成了排在最前的人。虽然刚才的景象过于诡异,但众人却没有做出过大的反应,在这样的氛围下,潇潇觉得自己只是反应过激了,“好吧,那我就玩一下,只玩一下。”
“好好抓,抓到了你可以送给我弟弟,或者我抢过来也可以。”
米哈伊尔交叉着双臂,半正经半开玩笑地讲道。
众所周知,抓娃娃机虽然有着所谓的技巧,但大部分情况下和钓鱼没有太大区别,一切全凭娃娃的意愿。只有当它回应了你的内心时,才会从娃娃机里蹦出来,来到你的手上。作为一名游○王玩家,雨潇潇对此深信不疑。
这一次,就仿佛是真的回应了米哈伊尔的要求一般,一只小龙玩偶出现了。
“搞定了。”因为一次就抓到了小龙玩偶所以内心十分得意的雨潇潇装作波澜不惊的样子一脸平静地把小龙玩偶塞给了米哈伊尔。
“你玩这个很有一套嘛……”米哈伊尔看向雨潇潇,稍稍瞪大了眼睛。
“一般啦,一般。”雨潇潇还是忍不住露出笑容,如果自己是匹诺曹,他觉得自己的鼻子这时候已经戳破了房间的天花板。
“……还挺可爱的……给它戴上这个!”米哈伊尔顺手从雨潇潇那里摘下眼镜给小龙戴上。
雨潇潇已经习惯了米哈伊尔的捉弄,他毫不介意地一起跟着开玩笑:“草,他现在看上去像一只博学的龙了。”
米哈伊尔耸耸肩,似乎因为没能见到潇潇慌张的表情而有些失望:“……而且我敢说它扔飞镖的准头也比你好。”
“确实,”雨潇潇苦笑道,“我实在不擅长那种东西。”
“这个,真的给我了?”米哈伊尔迟疑着,又一次确认,“没关系吗,毕竟是你努力赢来的……”
雨潇潇摇摇头:“这条小龙不是给你,是送给你弟弟的。这不是你说的吗?”
“哦!”米哈伊尔笑了,“……他肯定会喜欢的,在那之前我帮他保管,我会把这个送给他的,如果能从这里回去……”他一边说着,一边抚摸着小龙。
“是啊,如果能从这里回去的话。”
***
星月阑珊下,人群三两结群离开了游艺室。
初次探索篇,标题意义不明。
紫薯2263。
意识消散的速度如此迅速,以至于雨潇潇还未来得及思索“草,我要死了”就陷入了黑暗之中。
醒来之后的雨潇潇对此作了一番反思,认为这是惯性思维的危害,显然被车撞和死亡并不是完全挂钩的,事实上也有被车撞了之后安然无恙的案例发生。
虽然但是,被车撞了之后会被传送到某个陌生的屋子里,这也并非符合常理的。
正常来说,如果被车撞了没有死,一般醒来不都该在医院吗?
雨潇潇环顾四周,以他并不丰富的人生经验,他判断这里并不是医院。
不会有医院会在病房准备火炉吧。
把快不行的病人直接丢进火炉当燃料之类的。
在面对未知状况的时候,雨潇潇脑海里经常冒出这样的玩笑,用以缓解内心的慌张。
他是一直生活于常理之中的人,即使爱好志怪幻想,但从未相信过那些是真实的。
当前的状况让他无所适从。
屋内整齐摆放着的生活用品说明这是有人打理来供人居住的,在本应有人的地方却没有人,这更让雨潇潇内心增添了一丝不安。
并非没有人。
房间是用一张帘幕隔开的,此时传来的对面的脚步声。
潇潇吓得屏住了呼吸。
脚步声一路往门口走去,逐渐离开了帘幕的遮蔽范围,脚步声的主人现身了。
是有着一头粉红色头发的小巧女生。
她穿着白色卫衣,兜帽遮住了面庞,潇潇只是通过走路姿势与垂下的长发来判断那是个女孩子。
“她是这个屋子的主人吗?”潇潇想。
眼下她正打算出门的样子。
“请问!”潇潇出声问道。
对方停下了脚步,似乎也愣了一下。
“是你救了我吗?”
对方没有回头也没有说话,只是用手指指向了门外作为回答,随后就一步跨出了屋外。
出门就能找到原因的意思吗?
潇潇这么想着,也跟着出了门。
“嘎吱。”
脚下的声响让潇潇吃了一惊,居然是雪。
潇潇记得自己醒过来之前的地方还是夏天。
我已经睡了好几个月了?
潇潇感到疑惑。
环顾四周,他发现自己刚才呆的屋子并不是唯一一间,周围有许多类似的木屋,三三两两形成了聚落。看来像一个村庄。
他站在远处窥探了一下其他木屋的构造,和自己住的完全一致,与其说这是村庄,不如说是个乡村风格的大型旅馆。
视野尽头是一片森林,哪里都是。
思索期间,潇潇看到小个子女生已经走出去很远,于是他也加紧了脚步。
前行了没多久,雨潇潇发现了这里还有其他人的存在。
他大致数了数,估摸有三四十人,这让他松了口气。
不过他仍然保持着和别人的距离,尽量保持自己低调,也不和别人主动交谈,只是静静观察着。
有活跃开朗的人已经开始做着自我介绍,有人在询问这里是哪里,甚至还有人在这里碰到了熟人。
看来所有人都摸不清楚现在是啥情况。
过了一会,有闲不住脚的人提议到视野所及的一间洋房去看看,一部分人同意了,还有一部分人选择在原地留下来堆雪人,真是优哉游哉。
潇潇原本打算跟着一起去洋房看看,但他注意到之前和自己在一个房间的小个子女生正慢慢往森林走去。
出于担心与好奇,潇潇边咀嚼着现有收集到的讯息边跟了上去。
周围的人们从相貌就能看出来自不同地方,口音也是,但神奇的是不管他们说了怎样的语言,雨潇潇却发现自己全都能理解。
雨潇潇认为这样的情况有三种。
一,雨潇潇在做梦。
二,雨潇潇被车撞了之后穿越到了二次元。
三,雨潇潇死了,或许灵魂之间的交流没有语言隔阂。
按常理,第一种情况是最有可能的,但现状并不匹配。
如果说这是梦境,雨潇潇应当想要什么就会出现什么,但这并没有发生。
而第二种怎么想也太过于异想天开。
第三种呢?雨潇潇不敢下判断。
并非是无法接受自己的死亡,而是不敢确信,真的有死亡之后的世界吗?
灵魂不过是意识,意识在肉体的毁灭之后便会随之消散。
一直以来他都是这么认知的,而这认知现在遭受了动摇。
可若说自己已经死了,室外空气中包含的植物气息也过于真实了。
雨潇潇又推敲了一会,觉得还有第四种可能。
即自己已经死了,却又被某种神秘力量复活了。
按照这种发展,他们等会应该能找到一个黑球,被要求和其他人一起穿上黑胶衣服去和外星人作战。
恰在这时,去洋房探索的一些人回来了,他们似乎也注意到了穿着白色卫衣的小个子女生,亦或只是单纯想要探索,有人喊道,“我们去森林看看吧!”
森林与平地的接壤处有一条相对较宽的小道,大家纷纷选择沿着这条路前进。
小路上有着各类动物的脚印,以及……人类的鞋印。
如果不是有人在这之前已经探索过了森林,说明这个地方除了摸不清状况的一群人,还有其他原住民居住。
当雨潇潇想到这一点的时候,他觉得这似乎是无用信息,毕竟房子都有了怎么可能没有人。
然而这其中其实是有一个逻辑断层的,有房子的地方不一定有人,人类可能很久之前就离开也说不定。
不过现在这也无关紧要了。
潇潇继续观察着地面,他看出那里除了人和动物留下的痕迹,还有一种非自然的拖拽痕迹,这让潇潇原本消失的不安又冒了出来。
有什么奇怪的东西?
潇潇甚至不敢说那一定是生物。
他抬起头,又看到之前的小个子女生离开小路往森林深处去了。
做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潇潇继续带着担忧尾随了上去,并在沿路折下树枝留作记号。
在未知的地方作出远离人群的举动是要冒风险的,何况这还是不知会有什么东西出没的森林,再者说,原本现在的状况就已经很奇怪了。
胡思乱想着,潇潇一路跟随。
小个子女生也没有回头,仿佛不知道潇潇跟在身后一样。
不知走了多久,渐渐听不到人群的嘈杂声,潇潇的裤子与外衣上已经挂了不少不知名植物的枝条与种子,那名女生也一样。
但她似乎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又继续前行了一会,一路上也没有遇到什么动物,只是周围越来越发寂静。
潇潇觉得不能再继续前进了。
“喂!”
他大声冲前面的白卫衣喊道。
“回去罢!”
他有些怀疑那女生会不会听他的劝告。
让人惊喜地,她回头了。
女孩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嵌在白皙的皮肤上,她浅浅笑着,算是对潇潇的回应。
天空渐渐蒙上了灰色。
紫薯1309
雨潇潇不姓雨,也不叫潇潇。
雨潇潇只是他给自己起的名字而已。
“故人惜别石板桥,君心难忘赠步摇。眉锁浓愁不见泪,风萧萧也雨潇潇。”
他从自己写的诗里取了自己的名字。
雨潇潇认为自己是个浪漫主义的人,或者说他希望自己是个浪漫主义的人。
因为他自己的人生选择,只能以乏味两个字来形容。
重点小学,重点初中,重点高中,再是一个叫得出名字的大学,毕业后成为一名建筑工程师。
他的人生就像一只蚂蚁,一切只是遵循蚁后的命令。
一切都是安排好的,不需要有自己的想法,只要按部就班地前进就行了。
倘若挣扎,名为爱的蛛网就会越捆越紧,勒住面庞,手心,大腿,屁股。
身体上的痛苦可以很快忘却,内心的痛苦却会一直徘徊。
他想要逃,一直在逃,却永远逃不掉。
直到有一天,他不再想要逃了。
雨潇潇发现小时候的自己由于思想与阅历的限制,并没有彻底地思考过这一困境,一味地逃跑,却从来没有面对它。
现在,他总算可以正视这一问题了——原生家庭的苦难。
雨潇潇的外公出生于一个地主家庭,从小锦衣玉食,上的私塾,在当时已算是一个文化人。然而变故突生——尽管那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是伟大的解放——外公家中拥有的一切,转瞬烟消云散。生活的巨大落差,会让一个人的性格变得乖戾,而他的妻子,也就是雨潇潇的外婆,更是加剧了这一状况。她反复不断地训斥外公无能,抱怨自己为何加入了这样的家庭。潇潇的妈妈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出生了。于是她在很小的时候,就每天都要在自己父母无止境的争吵下生活,直到弟弟出生了。外公外婆为了照顾他们的宝贝儿子,就把妈妈送到了妈妈的奶奶家生活。而潇潇的妈妈在向潇潇讲述自己这段回忆时形容和外太婆在一起的日子是“小时候最开心的一段时光”。
重男轻女的外公外婆为了省钱给弟弟读书,在妈妈上学到小学毕业便要她辍了学。才十四岁,妈妈就开始出去打工了。吃过怎样的苦,受过怎样的累,遭过怎样的罪,潇潇不得而知,潇潇只知道从那时起,妈妈就暗下决心,永远不要让自己的孩子遭受这样的苦难。
这却是潇潇另一种苦难的开端。
潇潇知道自己的妈妈是一个坚强,勤劳,美丽的女性。可同时,她也是一个严厉,刁蛮,不近人情的母亲。
尖叫,呵斥,责骂,否定,巴掌,棍棒。
潇潇对于童年的记忆里甚至没有一句真心的表扬,或许是因为痛苦太多,将那些少有的温暖悉数淹没。
潇潇知道妈妈希望他不要重蹈自己童年的覆辙,但妈妈不知道这已经让潇潇卷入了另一苦难的旋涡。
时至如今,已经工作的潇潇即使不再和妈妈共同生活,还时常会在梦里梦到自己被训斥的场景,醒来时满心酸楚,想哭却流不出眼泪,只好默默苦笑,“怎么又是这个梦”。
这种苦难是一种毒液,它会蔓延一个人的全身,持续人的一生,乃至于下一代。
潇潇决定战胜它。
战胜痛苦需要耐心与时间,也需要爱与原谅。
在潇潇还小的时候,他还不懂原谅。
那时和妈妈吵完架,妈妈总是泪流满面,潇潇很不解,委屈的明明是我才对。
现在想来,也许妈妈内心还是那个被包围在外公外婆的争吵声中的小女孩,当生活中的状况失去了控制,她就会回到那个残破,贫苦,充满悲伤的家。
她哭得很伤心,就像很多年前她躲在房间的角落里。
原来并不只是潇潇一个人无法逃离。
自那时起,潇潇想要成为一个温柔的人。
他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许多人,遭受着类似相同的苦难。
1.
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秋色寒凉,秋风肃杀,秋意寂寥。
白昼渐短,黑夜延长,人多惆怅,思绪万千。
阴气郁结,天地动容,是以百鬼夜行。
有妖用话语迷惑人心。
有妖矗立桥边哭泣。
有妖好剥人面皮。
有妖食人脏器。
传说有一种妖怪,其身会招致灾厄,孑然一身,遂以破坏他人幸福为乐。
山中有一对夫妇,常年没有子嗣,直到有一天,来了一名旅人。旅人听说了老夫妇的情况,便说道。
【既然如此,为何不祈祷呢?神明大人会听见你们的愿望的。】
老夫妇觉得有道理,于是他们得到了一个女孩子。
女孩长大很快,转眼已经十四岁,她面容俏丽,胸脯也显出些许女人的姿色。虽是小家碧玉初长成,却已引得了周边豪贵的目光。
不断有人上门提亲,身处高位者,腰缠万贯者,风流倜傥者,她却都一一谢绝了,她对老夫妇说。
【父亲,母亲,我想要嫁给一个,真正爱我的人。】
于是老夫妇一家为了躲避求亲者,搬到了京城。
京城开销很多,老夫妇俩却不能挣得多少银钱,所幸女孩擅长弹琴。她将自己藏于帘幕之后,抚琴歌唱。
【漫天花瓣交错,如雨如雪,若得一酒樽,可盛残红数朵,谁人垂怜,饮之化为泪落。】
如此度过了四年,她已名誉京城,只是从未有人见过她帘幕之后的模样。
直到有一天,帘幕前只来了一位客人。
她知道这位客人的地位十分尊贵,以往也偶尔会有这样的客人前来,她已司空见惯,所以一如往常,她顺着自己的心情奏响了琴弦。
【常闻人生苦短,探求一物,往往难得结果,得之患之,失之患之,心中牵挂,反而成魔。】
没想到的是,今日来的客人竟然和起了歌。
【于水中捞月,于镜里摘花,浮世如梦般缥缈,纵手中紧握,亦如沙逃走,倘若得心中所愿,无谓成魔成佛。】
那个人究竟是谁,她忍不住揭开帘幕。
四目相望。
【我爱你。】
客人说。
【嗯。】
她知道客人是京城的皇族,与她地位悬殊,她知道客人已有家室,她不可能成为正妻。但那都无妨,因为她知道那句“我爱你”是真实的。
她已经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了。
倘若如此。
正妻突然生病,府中流言四起,高僧前来治病,未入病房,却先指着她的面怒斥。
【你是妖怪,是你施了咒让夫人生病的吧!】
她哑口无言,她百口莫辩。她只是一个来历不明、身份低微的山野之女。
【你走吧。】
就连他也不能将她留在身边,因为他是皇族,是有家室之人,他无法以自己的愿望作出决定,让她远远离开,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最大限度的事。
那还不如让她死。
但她已经不能随意地死去,因为她有了身孕。
孤身一人,她艰难地来到了一个小小村庄,村民们热情地收容了她。
将孩子生下来,养育长大,了却残生,她不再有再多期待。
被所爱之人抛弃,还有什么可以期待的吗?
当一切陷入困顿,对未来抱有期待是天真的想法,相反,还有更糟的事情要来。
一队士兵到来,要讨伐人人诅咒的“鬼女”。
【这些村民和妖怪同流合污,也不能留下!】
于是整个村庄都陷入了大火之中。
她是妖怪没错,可她并没有向正妻施咒,即便被逐走,她也没有做出过分的事。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
重新化为妖身的她在火中嘶吼。
比火焰还红的是她愤怒的双眼。
比双眼还红的是她炽热的鲜血。
比鲜血还红的是那满地的落叶。
或许,是自己错了吧,在陷入沉睡之前,她想着。如果只是追求自己的幸福的话,就会将别人的幸福破坏,是因为如此,才会被人们所痛恨的吧。
那么下一次……
2.
在一个权贵家中,有一位少年。
少年有一个远大的理想,那就是让大家都可以幸福。
【开什么玩笑?哪会有那种事,这完全就是富人家不经世事的大少爷才会有的想法,真是的,你是大傻瓜吗?】
【是啊,我真是大傻瓜,都不了解大家的痛苦,怎么能让大家都幸福呢?】
少年一拍脑袋,咧出大大的笑容。
这之后,他真的不拘身份,整日和低贱穷困之人为伍,去了解他们的难处,体验他们的痛苦。这自然引起了家中父亲的不满。
【混账!你整天都在游手好闲干些什么事?这样子不成器的你,还能继承家业吗!】
少年将自己的理想告诉了父亲,父亲却大笑起来。
【你是傻瓜吗?】
少年摸了摸后脑勺,也爽朗地笑起来。
【是啊,我太傻了,虽然了解了大家的痛苦,却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呢!】
【如果要做的话,就从最基础的开始做吧。】
父亲突然正色道。
【诶?可以吗?】
【不过,虽然是最基础的,但也是相当的困难呢。】
【没关系的,我能做到的,快说该怎么做吧,父亲!】
少年脸上抑制不住的兴奋。
【去一统天下吧,信长!】
父亲说的没错,如今天下最大的痛苦来源,就是乱世、战争,那么首要的第一件事,就是建立一个统一和平的国度。
少年怀着理想踏上了征途。
理想是远大的,而路途是艰难的,即使统一天下只是理想的第一步。
为了统一,不得不和血亲争夺权力;为了统一,不得不和其它大名争夺土地;为了统一,不得不去杀死许多人……少年的内心极其的痛苦,可他坚强地把这些藏在内心,只是露出傻瓜一样的笑容。
【再坚持一会,再努力一点就好了……】
从少年到中年,他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的战争,击败了一批又一批敌人,杀死了一群又一群反对者,甚至被人称作魔王。但那都无妨,因为他的最终理想是让大家都获得幸福。
终于,故事即将迎来尾声,却不是他想见到的结局。
在天下即将统一的前夕,自己的部下却掀起了叛旗。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他在乱军之中遇见自己的部下,问道。
【我只是想让大家都变得幸福而已!】
【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在这之前,先回头看看你制造了多少痛苦吧!】
【那都是暂时的,只要战争结束的话……】
【战争结束也不可能的,人与人之间是一定会产生怨恨与矛盾的,想让所有人都幸福……说着好听,信长公其实只是由着性子胡来,只想自我满足的大傻瓜!】
【我听说了,信长公是妖怪的转世对吧。】
【诶。】
【果然妖怪是不会懂人类的感情的。】
不懂……吗。
他错愕了,如果一如部下所说,让所有人幸福是不可能完成的愿望,那么自己此前不就是在借着大义的幌子在作恶的妖怪吗?
他突然笑了起来,像许多年前一样。
【果然我是个大傻瓜,不太明白呢。】
寺庙的火,烧得真旺啊。
他望着自己暂居的地方,记忆重叠回了前世最后居住的小小村庄。
果然,是妖怪的话,会被爱人抛弃,也会被部下所背叛呢。
想要让大家都幸福,也太一厢情愿了……
下一次……
3.
不去和别人索求什么的话,就不会夺走别人所拥有的东西;不去敞开自己心扉的话,就不会被别人所背叛;不为别人幸福努力的话,就不会被误会与曲解。
吴叶应该早就明白了这些事情。
可是,为什么当初又没能拒绝呢……
今世年纪尚幼时,被一对夫妇误以为是他们失踪两年的孩子带回了家。
当时明明可以拒绝,可以告知真相,自己的身体却动弹不得。
如果脸颊可以感受到别人滚烫的眼泪,无论如何也没办法说拒绝的吧。
但那终究只是因为把自己当成了他们的小孩而已,如果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又会和之前一样,被讨厌,被抛弃。
他早知道这点,却还是依旧留在了“父母”的身边。
为什么呢?
吴叶自己也不清楚。
“大事件”发生之后,吴叶发现自己的“母亲”领着两只脏兮兮的猫又回了家。
【这是……】
【我想,大概是妖怪吧。】
“母亲”笑着说。
【没有家也没有父母,实在是太可怜了,让我想起小时候你走丢的那段时间,一定也很难熬吧……】
【……还好吧……但是,妖怪真的……没关系吗……】
【就算这样,总没办法放着不管吧。】
吴叶感到内心有一丝丝疼痛,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
【猫又?吴叶你还养着这东西啊。】
【我爸妈捡的。】
【很多猫又长大以后会很凶残的,甚至会背叛主人,你多少注意点啊。】
【背叛吗……那种事情我已经习惯了。】
【嗯~?你还真是有趣啊~】
后记:
1.越写越菜但还是写了的我无地自容……
2.因为文中语焉不详(你还知道啊)给大家解释下,第一世是户隐红叶(红叶狩),第二世是织田信长这个名字都报了应该没问题……虽然说不该涉及历史人物,但是因为红叶狩的传说中确实和信长有联系而且眈也提到了所以……不过熟悉的人应该也看得出来这些故事都被我改过了诶诶诶也就是说本故事还是纯属虚构啦。
3.说实话我觉得吴叶目前是我接触过的角色里面最难以描绘的,但是他实在是超棒了,所以不管怎么样也好,我也要把吴叶的故事写出来……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我疯狂爱死吴叶啊!
4.以及有许多想要表达的完全没表达出来诶我这里补一下吧,前两世别人对于吴叶的隔阂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吴叶被发现是妖怪嗯嗯嗯是这样的文中完全看不出来吧2333,然后信长那世吴叶自己在一统天下时杀了许多人,内心十分痛苦,可是他只认为这些只要自己忍受着就好了,完全没想过别人也会痛苦,嘛,想要以自身的苦难救赎天下人本来就是不现实的嘛。然后现世的吴叶大部分时间都锁着自己内心所以在弑的时候杀人什么的完全没关系哦。最后和某人谈论关于猫又的事情的时候,虽然说是习惯了什么的,但其实是处于,知道猫又长大后会背叛的传闻,可是自己内心也不知道该怎么决定的状态——简单点说的话,就是虽然很温柔,可是自己完全察觉不到。怎么样是不是超棒啊啊啊啊啊!!!对不起我先哭了呜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