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欲之死》作者韩炳哲
第一章 忧郁症
当今社会消灭了爱欲的对象——他者。因为他者意味着外部性和非对称性(某种独一无二)。而我们存身的社会时刻用一种标准化去定义人,消灭一切异质化。所有“异类”都被分类为一种差别。
社会正在逐渐自恋化。自爱是将自己与他人划分界限;而自恋是把世界当作自己的倒影。
忧郁症是一种自恋病,与爱欲对立。爱欲把主体拉进他人的世界;而忧郁症则是通过自己的功绩将自我与他人分离,把他人当作自己的参照物,是一种爱无能的体现。
电影《忧郁症》的故事,是爱欲战胜忧郁。灾难打破了自我的边界,外界和他者的进入毁灭了自我,但同时又感到幸福和强大。
第二章 无能为力
效率社会被“你能”控制;规训社会被“你应该”控制。生产率的提高令“你能”取代了“你应该”。一个创业者是自我剥削的。
一个新自由主义的理性经济人无法适应传统的规训社会,但他并不是自由的,因为他被追求效率的自己剥削,被“通往自由的道路”束缚。这种剥削和束缚甚至比传统规训更具强迫性。人不再把自己视作主体,而是把自己当作一个项目,而失败的责任和成功的奖赏都由自己负责。但责任和奖赏的前提是他者的存在,而与他人缺乏联系,会导致责任危机和奖赏危机。你无法为自己赎罪和免责,导致了抑郁和倦怠。
爱欲是一种与他者之间的关系,超越了绩效和能力,它承认无能为力。他者存在的根基就是“异质性”,你作为主体无法把握、占有、辨识,无能为力的客体。
当下,爱被简化为性,性是一种绩效,性感是一种资本,身体是商品……缺乏异质性的他者,无法被爱,只能被消费和物化。设定人与人之间距离的品质正从当代人身上消亡,体验他者异质性的能力也随之消亡。
数字媒体在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的同时,也毁灭了距离感。将消极面去除的代价,就是积极面也消亡了。
被绩效和能力统治的社会,无法接受爱会带来的伤害,把它视作一种纯粹愉悦的享乐形式。在这个只允许积极的社会中,只有可消费的事物被允许存在,哪怕疼痛也必须以享受而存在(举了《五十度灰》里SM的例子)
人们与未来的关系,和与他者的关系差不多,拒绝一切灾难和否定性。
第三章 徒劳的生命
古代哲人视爱情如疾病,令人变形和抛弃自己本性,体现出一种今天已逐渐消失的消极性。现在只强调爱的积极面和顺从性,人只在他者身上找寻和确认自己,自恋。
消极面的缺失导致了爱情的枯萎,成为一种舒适、熟悉的享乐形式。爱的超验性不复存在。
黑格尔的主仆辩证法,认为超越了“徒劳的生命”、拥有面对死亡能力的是主人,而面对死亡威胁,选择依附于“徒劳生命”的是仆人。当今时代对徒劳生命的辩护不断激化,趋向对健康的绝对化和神化。
而爱欲的迷狂和疯癫是对徒劳生命和劳作的否定,因此依附徒劳生命的仆人不能拥有情欲的渴望和体验。今天的劳动主体和黑格尔的“仆人”相比,是自己剥削自己。我们现在是主仆合一,不能被称为完全的自由人。
资本主义将徒劳生命绝对化,它的目标不是获得幸福,增值是对抗死亡的手段,因为死亡意味着绝对的失去。因此,资本不断提速,无穷无限,趋向极端。
对黑格尔绝对精神的阐述,对事物消极面的包容,闭环。爱情存在着绝对精神的时刻,由他者回归到自我,达成生命的统一。爱情的本质在于牺牲自我,进入他者,导致忘我。让自我在对方中死去才能重生,才能令自己闭合。
情欲的生命律动会淹没和放逐自恋式的、假想的身份认同,而又因为其消极性展现出向死的力量。死亡的吸引力令人们走向渴望,而情欲总是伴随着形式的消解。
新自由主义释放了自我和效率激励,导致爱欲消亡。积极社会中,死亡的消极性隐去,只留下徒劳生命在无序中苟活的焦虑。生命需要消极面,不然就会缺乏生命力。一件事物、一个人体现出矛盾性,并具备容纳和接受这种矛盾性的能力时,才能被称为有生命力的。
第四章 色情
色情毁灭了性,将无生命力的性行为从有生命力的性爱中剥离出来。色情将情欲世俗化。
反对阿甘本对世俗化的理解(认同世俗化,认为世俗化是将被宗教抽离的事物重新回归原本用途,将事物从目的的强制性中解放,成为“纯粹的无目的媒介”。)。
世俗化伴随的是去仪式化和去神圣化。如今的爱情是,且仅是温暖、亲密和舒适刺激的代名词,昭示了神圣情欲的毁灭。情欲的诱惑力在色情中被完全清除。爱情的去仪式化在色情中实现。
第五章 想象力
前现代的想象力是“信息匮乏”,导致高估他人和理想化他人。现代数字技术下的社会,互联网想象由碎片化符号支撑,缺乏整体性,看似掌握大量信息,却不易将事物理想化。
日益增长的选择自由令愿望不再是无意识的,而是有意识的选择。被迫升华的想象力改变和提高了男女对理想伴侣的要求和对生活的期许,然后就是频繁的失望。选择自由的不设限意味着愿望的终结。愿望由否定性(真正的他者)滋养,“一个不知疲倦的定义和优化伴侣筛选标准”的自我是没有愿望的。
信息的高清晰使一切都可被定义,而想象力应该居于一个不可定义的空间。信息和想象是完全对立的。信息缺失(否定性)缔造了他者的存在;信息则是肯定性的,导致他者的否定性的瓦解。
当今社会的频繁失望,是由不断提高的期望带来的。信息的密集压抑了想象力,色情片通过视觉信息的无限扩大毁灭了对情欲的想象。
超高清带来了边际和界限的消解,也抹去了对他者的想象。当代艺术和文学的危机是想象力的危机,归因于他者的消失和爱欲的垂死。
今天我们设定的边界不再能激发想象和塑造他者,只是同质化的深渊,只是经济法则分离的贫和富。钱消除了所有本质上的差别。这些界限是排外的,消除了一切对他者的想象。
第六章 爱欲政治学
柏拉图的爱欲说。认为爱欲是万物之源,令灵魂创造出美的事物和行为。认为爱欲指引着灵魂,支配着灵魂的欲望、激情和理性。
今天,欲望占据了首要位置,人很少被激情驱动。古希腊的激情概念包含着一种革命的愤怒,而今天的愤怒只是一种不满。爱欲在欲望和激情之上,能激发践行美的勇气。激情是爱欲和政治的连接点。现在的政治丧失了激情和爱欲的力量,只是单纯的劳作。
新自由主义使社会去政治化,令爱欲被性和色情取代。自我隔离的劳作主体在疲惫社会中丧失了勇气,以“我们”的名义共同行动成为了不可能。
政治活动作为集体对另一种生活方式、另一个更公平世界的向往,和爱欲有着深层次的制约关系。爱欲可称为政治斗争的能量源泉。
爱情是双人舞,是对一人视角的打破,让人获得他者和别处的视角。爱情经验为了他者的存在打破了同质化,是不同寻常的事件,是破旧的否定性,也是立新的开始,是革命。
而性,不存在变形,或他者的否定性。只是自恋,缺乏差异的否定性,无法完成双人舞。色情更加剧了这种惯性,彻底消除了差异,不包含任何性的反抗,只是独舞,升华了自我的自恋倾向。
爱情是去惯性化和去自恋化的,打破、刺穿了同类和惯性世界的秩序。
第七章 理论之殇
数字时代,天量的数据让理论模型变得多余。人们通过数据分析找到了“模式”,关联性代替了因果性,使理论的价值弱化萎缩。
强大的理论是无法用数据分析来代替的,因为它们强调的是思考的基础,本质是以不同的眼光对世界进行判定。理论具有高度选择性叙事特征,是对未知的开拓。
数据只能支撑“运算”而不是思考。思考是否定性的,先于数据而存在。支撑思考的是理论体系,即“预先规定”,超越了现有事物的肯定性,使其以不同于前的视角出现。而增长的信息使科学远离了理论和思想,因为信息的肯定性,这种“积极”科学限于数据的比对和调整,却终结了理论,它缺乏贯穿始终的叙事,只是信息的片段。
因为海量的数据,我们更需要理论来净化和解释世界,为世界提供框架,为万物提供边界。
信息的嘈杂窒息了思考,令精神限于停滞。透明的信息社会噪声量极高,不具备否定性,只有同质性。
数据支撑的“积极科学”只能带来知识,不能带来认知。知识是肯定性的,积累,渐增,不能预告和改变任何事;认知是否定性的,通过甄别、提炼和实践得来。
在哲学的起点,《对话录》中,苏格拉底的言论是一种爱欲的引诱。理性和爱欲有着密切关联。
爱欲令思想穿越他者,如苏格拉底的演说魔力在于“独一无二的否定性”。
爱欲是智慧的朋友,刺激思考,使人有意愿去追求独一无二的他者。哲学家是求爱者,哲学就是从爱欲到理性的转化。
读完总结:
别自恋了。虽然资本主义让所有人自恋,但别。
睁眼看看。
他人的否定性对你有好处。
沫,今天的刻度是一千四百六十毫升。
收工的时候是晚上八点半,从矿洞里出来,太阳已经落下。海上的温度降得很快,西风吹来时我尽量躲在别人身后,让汗多流一会儿。我很难过,如果可以在太阳下面再多站一会儿,就可以超过一千五百毫升,获得一次乙等评定了。
队长检查劳动瓶的时候,我请求他稍等一会儿,我双腿间湿漉漉的,工作服还在努力把每一滴汗水吸吮出来,吐进劳动瓶里。我尽量排在队伍最后面,让瓶子多喝一些。我以为下的汗已经足够了,但还是不够。
因为没有得到乙等评定,所以我晚上又得抄写十遍沙城宣言。这对我来说倒不是苦差事,我早就倒背如流了。反倒可以用墨粉来给你写信。
就像上一次写的信,我要澄清一件事,即我并不是一个偷懒耍滑的男子。我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能挑,能扛,可以挥舞镐头去敲击那些洞壁,像他们一样口里含着石盐,每敲三下换一次重心,像是劳动典章里说的那样。
我每天可以掘进一米半,挖出古老的骨头,黑色的宝石,不知多少年前的人留下的残片。我每天都挖到头晕脑胀,浑身发烫,浑身的劲儿拧成一股,反反复复地抽旋出去,直到浑身上下不剩一丝力气,昏倒在坑道里。我天生就少汗,娘胎里带来的毛病,我天生就不会下汗。
可那也没有办法,我们得劳动,这样我们的城才不会陷下去。这片海上的每一座城都在下沉,我母亲来信说,她小的时候,隔海相望,对岸的蓝石还能看见完完整整的十五个城区。巨大的紫蓝色的岩石,骄傲地站在海上;而现在蓝石只剩下了七个城区,他们的高塔变得很矮小,看上去明天就会消失。
我们的城市得用汗水浇筑,才能浮在海上。我很喜欢沙城宣言里的比喻,劳动创造了我们,劳动创造了城市,劳动的痕迹即是生命的痕迹。很不幸,我是生命痕迹特别淡的那类人。我的汗那么少,连自己的重量都无法完全支付。
我很想念你的泪水。
男子的世界里没有泪水,就像女子的世界里没有汗水。我还记得,那次我晕倒的时候,你用泪瓶里的泪水倾倒在我口唇里。那是我们相识的第一面,也是我头一次见到女子,不是从山的另一面看见的蜿蜒的黑衣行旅,不是无光爱室里的温暖触觉,我头一次看见女子的脸,品尝到女子的眼泪。在那之前,我只看见过深绿色琉璃罐中,泪水与汗水交合在一起,用生命的精髓铸造城市的基石,让我们晚一分,晚一秒地沉没。在那之前,我觉得泪水是一种幽暗的光辉,有形体的微光;在那之后,我知道它是温热的,稀薄咸涩的汗水,于是我明白我们本是一般。
你喜欢的那些,刻在山壁上的话:是否有一个时代,我们并不需要将所有的力气和哭泣用来铸造?是否有一个时代,男子和女子不是分隔在山的两岸?是否有一个时代,生命的痕迹战胜过海洋?
今天我挖掘出来的古代碎片上面写,三千年前的沙海,他们用血来铸造城市。
它和我收集的碎片放在一起,补齐了又一块历史。队长说我就是老把心思放在这些事情上,才做不到别人一样出那么多汗,不能诞下那么多的痕迹,但你上次来信问的事,已经有了答案:
不存在传闻中的“美好时代”,我们世世浮在沙海上,滴下血汗。
可又是什么力量让我们创造了这样的城?海上诸多城邦最开始是从何而来?为什么到现在一切都沉没下去了?是谁最先知晓汗水和泪水缠绕在一起就可以支撑我们的世界?
我想去找你。
在夜色中,我可以穿过山脉,前往女子的世界。你记得那个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地方吗?
就在那里。
“我挖到了,古时候的信。”
矿洞中,一个男子直起腰,举起手中的东西。那是一只瓶子,里面装了一封信。
“继续挖。”队长呵斥道,“继续挖,多出点汗,能让城市多漂一会儿。”
“为什么以前的城市不会沉下去?”一个少年问,“他们说,好像每隔三百年,就会有人创造奇迹,让城市重新焕发光彩。”
“不知道啊。小鬼。”队长摸摸少年的头,“那是什么奇迹,谁也不知道。努力挖吧,小鬼,等你挖完,积累了一万毫升的劳动后,我带你去爱室,让你知道什么是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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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
解脱
凌晨两点,焕真打开门,门厅里漆黑一片。合租的室友没有给他留灯。他在黑暗中摸索着走回房间,瘫倒在床上,打算就这样睡下。脑子烧得像是火一般热,他感觉嗡嗡的,胀痛,白天思考得太多,他现在感觉脑子像是结住了,一动也不能动。
就这样大概过了两分钟,焕真觉得自己即将睡着的时候,他听见些微风声。一开始以为是窗外在刮风,过了一会儿,他朦胧地意识到那风声是从隔壁传来的。不是电风扇——十月份了,哪有开电风扇的——而是像是巨大的事物在斗室内旋转。
他莫名地无法入睡,于是去敲室友罗成的门。
敲过两下后,罗成无声无息地打开门,在黑夜里,罗成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像是猫。焕真越过他的肩膀,看见房间里似乎空无一物。
“什么事?”
“……睡不着。”焕真叹了口气,疑心自己听错了,“我觉得你好像还没睡。怎么过了凌晨2点还醒着?”
灯亮了,罗成伸手,把焕真邀入屋内。
罗成成为焕真的合租室友已有四个月。在这四个月里两人照面不超过十五次,每次见面的时候会点头。两人在同样一个合租的微信群里,偶尔会提出倾倒垃圾的事情。焕真并不关心罗成的工作,但他心里大概有数。罗成是个瑜伽教练,有时会在客厅里做瑜伽,当罗成在客厅里读书的时候,焕真瞥见过他手边的书,不仅是瑜伽,道家、佛门的书都有,有时还有些英文资料。
“所以,那不是我的错觉。”焕真坐在罗成的床上,看着他摆弄看起来很专业的录音设备和监听耳机,他问了罗成这东西的价格,数字让他有些咋舌,“刚才确实是你发出的声音。”
“很抱歉。我没想到会打扰到你。”罗成有些腼腆地笑,“我进行了一个礼拜的测试。今天晚上才刚找到一些门道。如果打扰到了你……我会想些办法。”
根据罗成的自述,他是一个实修家。而焕真问他具体修炼的是什么时,罗成露出困扰的表情,最后告诉他,自己修行的是“蜕变和解脱”。罗成说,古今中外各种修行,目的大都是超越形骸,将生命晋化去更高的层面。为此,他已有十几年的实修经验,并采集拜访了国内外多种修验传承。
“现在是网络时代,信息传播比以前要方便很多。”罗成打开笔记本电脑,给焕真看他在国外时曾经参与的研究,“我们在脑科学研究的实践中检验了托马斯·梅青格倒向佛教修行的理念,以及荣格对吕祖《太乙金华宗旨》的研究,那本有名的《金花的秘密》。在德国时我们检查了不同流派的功法在进入深度冥想、禅定和观想时的脑区活动和身体机能,而我后来结合自己的实修经验,想要摸索出一条新颖、可靠、快速出功的实证修行道路。”
“而这就是我找到的道路。”罗成让焕真看他的音频文件夹,“这是‘我外真我’的意识调节音频。我这些天就在录这个。”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焕真一直在思考罗成给他讲述的那些东西。他在公司的新媒体营销部门做内容策划,上班时间找他的人不多。在填表之余,他搜索了一些冥想、修行的神秘学内容,内容大部分指向正念冥想、心理治疗、调节精神和身体等内容。他想起昨晚罗成教了他一些快速入眠的小技巧。
午休时焕真在工位上进行了一次短暂的“深思”,下午工作时,他觉得自己精神很好。
下班回家后,焕真开始向罗成学习“蜕变和解脱”。
罗成自研的“蜕变和解脱”,其最特殊的关要是借助现代录音设备。罗成说古人得需要内部的精神修行到很高层次后,才能深入集体无意识;但现代的脑科学和认知科学已经有了一些方法,可以让一个没有基础的人非常快速地进入那种精神状态。
“关键是一种浑然的忘我。而这种忘我,则可以通过一种直觉性的‘我非我’的认知,去剥开‘我执’。然后这种错位,就可以激活你的灵性。”罗成让焕真录下自己的声音,“而直觉性的‘我非我’,其捷径就是‘听见自己的声音’。我总结了最有效率的自我催眠、把握修行秘奥的台本,而这需要此刻的你、修行的你共同完成。”
焕真随罗成录下三种声音:自己低声诵读秘本的声音、自己在修行时的呼吸声和自己按照一定节奏吹动一个金属铃的声音,然后罗成把三条音轨合成了一个音频文件,传给焕真。让他在自己修行时用耳机听。效果显著,当晚焕真就有了微微的感应。罗成给他制定了一个时间表,大概一个月,罗成说,他就可以进入下一个阶段了。
在遇到罗成前,焕真觉得自己是个等待着裁员的公司边缘人。公司很大,是做保健品的。焕真的工作主要是观察市场数据和思考怎么去做广告投放方案。产品本身的功能很暧昧,罗成的工作很多时候是挑选受众群体喜欢的词,减肥、美容、健康、调理、打倒亚健康、原生态天然材料等等。领导认为产品确实是有好处的,因为它们让客户感觉到“自己正在做出行动”。
“他们放松了,精神和身体就会变好。”领导对每个新来的雇员解释,并提供了详实的调查数据,表明服用了这种天然无害的保健品后,顾客的身心幸福指数有了明显的上升,“效果其实取决于他们花了钱之后很安心。而我们就是为他们制造这种安心感的人。我们通过让他们感觉良好,而让他们真的状态良好。”
焕真认为自己的才能主要在于理解和贴近消费者的内心,他制作的文案总是最好、最有趣也最令人舒适的。焕真很擅长细致地为每一款子产品去做客户调研,他有着极高的耐心去一个个打电话,询问服用后的疗效,他认同领导的观点,并把这种回访也当做是一种自己提供的产品。在跟随罗成修行之后,罗成告诉他,焕真其实已经进入了亚健康状态。
“你上班的时候需要付出太多的精神能量。”某晚罗成指导他进一步修行的时候说,“消耗了神意,却又不能快速补充,就会变得像漏水的桶一样。等水漏到底了,人也就垮了。古时候的人对心神消耗不大,所以修行起来积累也快;现代人心神消耗多,也没有很多靠自然休息来补充的时间,所以修行有成的人很少。”
一个月后,焕真进入了下一个阶段,他重新变得神采奕奕,工作效率有了很大提高。某天午休的时候,领导拍醒正在探索心外之境的焕真,把他带去小会议室,跟他说他已经是小组长了,会有一次提前半年的调薪。
夜里,焕真问了罗成一个问题:罗成现在修炼到了什么水平?
罗成笑了笑,邀请他一起入静。这一次,罗成让焕真戴上他的耳机。
在甚深定境中,罗成(他在意识界里是一个炽热的符号/一团光聚成的人)告诉焕真,自己之前有积累,进境快,现在比焕真高了大概四到五个境界。他带领焕真来到的是集体无意识的甚深部,这里可以看到的是流动聚散的意识形态符号和世界的更稀薄(或者更真实)的边界,罗成讲了很多关于语言边界、纯粹灵性的解构和建构、许多只能通过他心通来传达的概念而无法落于文字。
焕真看到的甚深部是弥漫着迷雾的树林,和罗成游荡在这片树林里的时候他感受到了纯粹的喜悦,但离开罗成时则又感觉到迷失于其中的惶恐。罗成告诉他,在天顶之外有着诸多的星体,那些是历史上的大修行者,或者说他们在无意识的世界里留下的痕迹。“那些是洞”,罗成幽密地低语嗡鸣,“那是他们离开世界时留下的洞”。
与罗成深入意识界后,焕真时常感觉到他已经不再认识自己曾经感觉到亲密的罗成了。他为自己的好友感觉到高兴的同时,也有些失落地意识到罗成离他越来越远。他要上班,所以很难关注到罗成的近况。罗成似乎吃得越来越少,也不睡觉,只是整天整夜地戴着耳机冥想。现在焕真去请教他问题,罗成也会解答,但话越来越少。很多时候,焕真感觉自己的好友的目光越过自己,在看一个很遥远的,不属于这里的地方。
有天下午,领导又把焕真叫进办公室,问他最近是不是在回访电话里问了很多奇怪的问题。焕真才发现自己因为过度思念着罗成和修行,把很多客户也当作了自己的朋友。他听了一会儿自己的回访录音,在电话里,自己深长地呼吸,和客户聊着最近的梦境,和万事万物的表象下所流动的符号、符号下涌动的无明。
“不知道为什么,他们喜欢你。”领导缓缓地说,“有不少人打电话到我们部门来咨询你。”
“这是到了这个阶段的自然现象。”焕真说,“他们会自然地被我吸引。”
领导盯着焕真,有好一会儿没说话,最后道:“你很适合销售部门,有领导对你很感兴趣,想让你去主导一个新的品牌。”
那天晚上,焕真自己独力进入了那片树林,罗成已经在那里等待许久。
“祝贺你。”焕真对自己的朋友传达发自内心的,淡淡的喜悦,“我见证这一切。”
你可以和我一起走。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对他说。我有预感,天空上很冷。
“我也一起吗?”焕真问。
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点了点头。
在这个时刻,焕真想起了一切过去。他的家庭,正在老去的父亲母亲,曾经等待和被等待着的许多人。他的爱和被遗弃的爱。他已成就的一切和尚未成就的一切。所有观念符号赠与他的重量,他低头看见自己的双脚沉重地踏在地上。
曾经名为罗成的事物轻轻地震动,温柔地飞向天空。树林中的雾气短暂地退开,让焕真看见了晴朗、明亮的语言的边界,那寒冷的世界之外。一轮新的灵光越过天壳,前往时间、存在、被认知之外的未知地。
那晚过后,罗成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再留下任何痕迹,他的身体凭空消失了。没有人再提起过他,也没有人问过是否这里曾有一个名叫罗成的人。有人说那天夜里夜空裂开了几分钟,幽暗的星空里有一张通向世界深处的巨口。
四个月后,公司的产品线上推出了一款新颖的产品:“蜕变与解脱”音波瑜伽课程。
焕真从罗成的笔记本电脑里找到了足够多的资料,在整理后推出了这一款为商务人士定制的高端保健产品。它从人类古老的修验智慧中起源,并结合了现代心理研究、认知科学和脑神经科学的尖端技术,再度发现了荣格、瑜伽、超心理学的诸多秘奥,重新阐述和吸收了四禅八定、脉轮理论和中国内丹术的最精华部分,一对一地为你量身打造训练学习课程。最不能错过的是,现在购买不仅有五折优惠,还可以分期十四个月付款。
猫!猫!猫!by白伯欢
公众组
限定词: 猫咪在火光里慢慢长出了翅膀
by白伯欢
警探皱眉看着自己鼓起的肚腩,人到中年,身体机能逐渐下降,他想,主因是没时间健身。
从青少年到大学毕业,他曾在铁块中消磨了许多个日夜,为自己打造了牢固的身躯。他那时信奉西西弗斯式的观念,与铁和重力作着永恒的对抗,以对抗确定了自己是一名战士。
成为警探后,时间更多用在现场、卷宗和审讯室,这副由内而外散发出光与力的身躯支持着他四处奔走,熬过一个个夜晚。但终究还是变得软化、懈怠。从前点滴积累的光逐渐散落,只剩下肿胀疲惫、散发出烟草咖啡臭味的身躯。
“有人说看见了纵火犯。”搭档说,“嫌疑人抓到了。”
警探看着那个小孩,看不出颜色的破旧大衣直包裹到小腿,两只脚的鞋子颜色不一样,他的眼睛被白雾笼罩,身上散发出焦糊的臭味。
“谁带他去洗个澡?”
警探摆了摆下巴,实习警员撇着嘴把小孩拽去淋浴室。警探则望向搭档:
“怎么回事?”
“这小孩就是嫌疑犯。”搭档眉头紧锁,把咖啡杯抱在胸前,“殡仪馆的监控系统和礼堂里的三十号人一起葬身火海,目击者的口供表示这小崽子很可疑。”
“这次有目击者?”
“今年本市发生了六十多起无头纵火案,很多人都声称一只着了火的猫曾出现在火灾现场。”搭档喝了口冷咖啡,“都是些装神弄鬼的胡扯,这样有迹可循的纵火案反倒是少数。真不容易。”
问询记录,目击者,殡仪馆对面的杂货店老板。
那老板说他认识这小男孩,是附近桥下的流浪者之一。男孩的母亲经常来他店里乞食,让他非常不耐烦,用扫把驱赶过好几次。
火灾发生前数个小时,小男孩推着平板车载着他母亲的尸体过来,杂货店老板言之凿凿地说,那情景和某部著名喜剧电影的桥段一模一样,那孩子好像希望殡仪馆里的大人们能够安葬他妈妈。
“被赶出来了?”警探翻到最后一页,“过了不久,就发生了火灾?”
搭档把咖啡喝完:“杂货店老板坚称一定是那个流浪小鬼放的火,目的是报复,或者他单纯想把自己老妈烧了,然后牵连到了殡仪馆,以及正在举办送别仪式的礼堂。”
“挺好笑的。你不觉得吗?简直是魔鬼的玩笑。那些每天烧人的人,哈哈哈,自己被烧了。”
“别让记者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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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讯室里,警探见到了那个小孩。他让实习警员去应付正在发疯的局长,自己来处理。
“是我做的。”小孩说。
“是我放的火。”小孩说,“妈妈就可以升上天。”
“你看见现场有猫吗?”警探把审讯记录本摊开,“很多人都说,这座城市里的每一场火灾,都会有一只猫出现在现场。”
小孩摇头,水珠从他蓬乱的头发上滴落下来,落在灰黑色的大衣前襟。
“那是一只长着翅膀的猫。它全身燃烧着焰光。”警探用笔杆敲打桌面,“很久以前这里的居民崇拜一种猫,他们认为它是死后的审判者,栖居在地下黑暗众神的肩头。这些猫可以看透死者的善恶,决定谁该侍奉天神,谁该前往黑狱的锅底。很多人都说,在火灾现场看到了长着翅膀的猫。”
小孩低下头,轻声道:“我只有一小把用来取暖引火的火柴,是妈妈讨来的。我想用那把火柴送走妈妈。然后我也可以……”
“你应该看见了那只猫。”警探皱起眉,“它可能会发出咪咪的叫声,也可能会说人的话。我之前见过一个女孩,她坚称那只猫有三米那么长。”
“……真的吗?那么大的猫?那岂不是……像老虎一样?”小孩被警探的描述所吸引了。
“你见过老虎吗?”
“很小的时候,我和妈妈还没有住在外面,那时候我去过动物园。”
“老虎有着黑色的斑纹,皮毛的纹路是一种神秘的语言,是神给我们的密语。”警探直起腰,“从几千万年以前,我们就敬畏这些动物。那时候我们中有些巫师可以读懂动物身上的留言,从而揣摩神的意旨。那个年头的老虎会在午夜时分走进岩穴,在睡梦中咬死懦夫、窃贼和残疾者,天明时只剩下残肢碎块。”
小孩像是想说什么。
“可惜我们的市长阁下非常厌恶野猫,他说流浪猫,脏、臭,携带病菌,把那些最污秽的东西散播到每个高尚市民的宅邸。于是我们有专门的捕杀队,用了几年的时间射杀了城市中每一只野猫。”警探挠了挠自己的脸颊,“还相信古老故事的人们窃窃私语,说会有报复。”
“我和妈妈住的地方……有好多老鼠。”小孩抽泣起来,“妈妈就是被老鼠咬了,她说自己感染了,然后在床上缩起来,发抖了好几天。然后就不动了。”
“那些老鼠。”警探皱起眉头,“你住的地方很不干净,你很有可能患上了鼠热病,一种老鼠传播的病。你可能会看见幻觉,在热病的支配下说些胡话。”
“幻觉?”
警探露出冰一般的微笑:“这座城市曾发生过大规模的幻觉,那段时间鼠热病横行。许多人在街上目击黑色海潮般的老鼠行军。千万人患热病死去了。上一任市长在疾疫中急病身亡。许多人家破人亡,老鼠们吃红了眼,焚烧车间昼夜不息地工作,白色的烟、黑色的烟,人的灰烬。”
小孩搓着手,皱着眉头问:“我会死吗?”
警探没说话。
“我会死吗?我恐怕也染上了鼠热病。”小孩小声说,“如果我也染上了鼠热病,那我是不是就可以和妈妈一起……”
警探看了他一会儿。
警探说:“那取决于你看到了什么。”
“而死亡之后的事,并非我们能审判。”警探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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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猫咪在火光里慢慢长出了翅膀。”警探对搭档扬了扬记录册。
“该死!局长会把我们的皮扒了,丢去喂老鼠!”搭档呲牙咧嘴地叹息。
“在那之前,市长会先扒了他的皮。”警探哂笑,“毕竟是市长儿子的送别仪式,那么多人在火焰中哀嚎,在火焰中敲打着门扉,缓慢而痛苦地死去。”
“你昨晚加班到几点?”搭档递过一杯咖啡,“别让记者听见这些蠢话。”
走出警局的时候,警探听见细微的喵呜声。
一只虎纹猫踞坐在墙头,逆光俯视着他,眼里有煌煌的微光。警探深吸了一口气,眯起眼去看猫,看它有没有炽金色的大翼和流淌着火星的毛皮。
“哈,走吧。伙伴。”他喵呜喵呜地说。
猫矜持地点头,跃上他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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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壁活动的练习,复健中
残火积薪
下午六点半,禹进接到编辑电话。
他闭着眼睛捡起手机。
“禹老师,最近状态还好吗?”
“出啥事了?”
“喔没有,就是听一些朋友说,您最近状态不是很好……”
“快写好了。”禹进揉揉眼睛,“构思部分完成,接下来只是时间表。已经写好三分之一,但草稿还需要很大修整……”
“好好,大纲……”
“你知道我的工作习惯,大纲是工具,写完我才知道故事是怎样的。”禹进不耐烦起来,“算了,预付金退给你,就当没合作过。”
“唉呀,老师又见外了。我不是想施加压力,只是作为编辑,有义务稍微push一下……”
“谢谢你。”禹进挂断通话。
房间沉寂下来。
半轮太阳射在脸上,楼下孩子们在尖利地鸣叫。
放学了。
他隐约记得有事要做。
打开电脑,禹进泡了杯咖啡,漫不经心地浏览网页和游戏更新。时间充裕,他想,打开游戏,日常,首胜,做这些的时候他尽可以放空,不去思考任何事。
手机又响了。他瞥了一眼。
“——你在哪里?”
“在路上。”禹进张嘴,“已经快到学校大门了。路上有点堵。”
“儿子老师给我打电话了。”
“我马上到!”禹进咬着牙,“这里有点事抽不开身——”
房门嘎吱一声被推开,妻子携着儿子站在门口,瞪着禹进。
“——今天放学真早。”禹进挤出笑容。
妻子的目光越过地上堆积的外卖包装,凝视着禹进。禹进才意识到音箱还在放着游戏音效。关掉音箱,他把游戏最小化。
“对不起。”
“多少次对不起了。”
儿子从妻子身后探出头,这个他不被允许踏入的工作室——堆满脏乱杂物,摆放着三块白板、数个书柜和工作台的房间。禹进自知理亏,站起身。但妻子已经先他一步弯下腰,收拾垃圾。
“我来吧……”禹进讷讷地说。
没有回应。妻子归拢垃圾,禹进把儿子牵到外间,吩咐他不要进来,然后回工作室关门。
“抱歉,状态很差,实在写不出,我自己也很低落。”禹进低声咳嗽,“昨晚构思到太晚,受人之托写了书评,今天睡过了头……看在我需要时间和空间来工作的份上——”
“别。可以了。”妻子抬起手,“你总能找到借口。这两年道歉听得够多了。”
禹进没话说,坐回椅子上抱头叹气。过了一会儿,看妻子无动于衷,他便抽出昨天寄到的新书翻看。扉页有赠言:“后学末进,请禹老师不吝斧正”,潦潦草草。
禹进冷笑。草草翻阅几页,心中已有分数。
他掏出手机给编辑打电话,尽可能在妻子面前显出体面。
“禹老师?”
“寄来的笑面老师的新书我看了。”
“喔!笑面这部续作很有潜力,对系列IP深挖下去的话,影响力稳步扩大,对我社的青少年用户矩阵有很大增强,这也对您作品的销售有帮助。禹老师您看着帮年轻作者做推广,是双赢的好事。”
“是这样……”禹进斟酌了一下措辞,“我在自己公众号上写一篇短评可以吗?三分批评七分夸。”
“好啊好啊,禹老师费心了。下次让笑面老师请你吃饭。”
挂断电话,禹进志得意满地抬起脸,妻子已经出门倒垃圾了。
儿子在门口探头探脑,禹进对他招手,于是儿子跑到他身边,看禹进继续打游戏。
“爸爸之前写的是什么呀?”
“青少年校园冒险。你的名字就是起的主人公的名字。禹东东。故事的主人公就叫东东。他认识了许多小伙伴,一起打败了很多坏人。”
“他也叫东东吗?”
“是啊。”
“那爸爸你为什么不写了?”
“谁说我不写了?”禹进皱眉。
妻子走进来,对儿子说:
“出去。”
儿子乖乖地跑出去了,妻子抱着手站着。
“干什么看着我?”禹进笑了,“怎么,兴师问罪来了?”
“你两年没写东西了。”妻子微微皱眉,“坐吃山空,作家的名气会散。两年前编辑一周打两次电话,现在一个月打一次电话。我知道写东西的时候你很难,但不能这样放任自己。”
禹进皮囊下有东西突然爆炸了,他陡然站起身尖叫:
“我也想写——!你能帮我写吗?你能帮我吗?!你除了扫地做饭外还能做什么?!”
话一蹦出口禹进立刻知道不妙,自己需要一个扫地做饭的人,没了妻子自己的生活立刻会堕落到谷底。他颤抖着牙床,拼命挤出眼泪,嚎道:“我也想写!我难受得不停撞墙!可没有想法,没有灵感,没有激情——我没办法打出一个字!想有什么用?!”
妻子只是抱着手:
“你以前每天去学校采风,看学生们打闹,揣摩……写了好几大本笔记,这些我都还给你留着,但你已经不看了。”
太累了。禹进心想。那确实是正确的道路,但那真的太累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自己都不想面对这个事实——他已经对东东和他的伙伴失去了热情。因为儿子的出世,照顾小孩耗干了自己,之前他看到少年的时候看到的都是优点,都是好处。活力、热情、青春的可能性,现在他发现孩子是人生中的魔鬼,他们吃干了时间精力和金钱。直到有了孩子,禹进才发现自己没有做好准备,金钱解决了很多问题,但他绝望地发现自己的精力没日没夜地耗在了陡然复杂的家庭上……
逃走。不仅从忧烦的琐碎家庭中逃走,同样地,他也再无法去与东东冒险了。一下笔,敏锐的感觉就开始回馈令他反胃的印象,烦人的、弱智的小孩的童言童语,比他写过的任何对白都更真切结实,也更令人厌烦。他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去构思精巧、活跃、充满勇气和灵性的对白。
那时每天采风回来,直扑到电脑前,记下今天看见的有趣事件,分析少年少女们的思维,修改校园趣事,打磨人物……他和学校的门卫、教师和学生们都成了朋友,得益于作协的那张纸,他夹着笔记本在教师办公室里找一张椅子,和各科老师们交谈,关注最有意思的学生……
但他做不到那样了。
禹进颓倒在椅子上,牙齿咬得咯吱咯吱响。有一个词在妻子嘴边徘徊,听见那个词,自己的生活就完蛋了。脑子在空转,他想,如果先发制人的话——
“你想离婚吗?”禹进从牙缝里蹦出这几个字,“如果我消失了,你的生活会不会变得更好?”
对方叹了口气。
“我给过你很多次机会……”
她真的想离婚,禹进发抖,没有否认,她没有否认,真的没有否认:“——你吃我用我的!我给家里赚了多少钱?!我的版税,我的稿费!我的改编版权!东东系列的改编版权卖的钱!你吃我!用我的!你吸干了我的血!”
“发够疯了吗?”妻子微微摇头,“你不像个人样了。你发完疯记得看看社交账号。全世界好像就你自己不知道。”
妻子摔门而去,禹进擦掉眼泪,怀着不祥的感觉打开自己的公众号。略微扫了两眼,心已经沉到了最下面。
某个他评点过的新人作者在社交网络上贴了大字报,批驳禹进作为前辈品行不端,列举数项大罪:阴阳怪气年轻作者、写书评夹枪带棒、系列作水准下滑、签书会上无视千里迢迢赶来的粉丝、在作家圈里拉帮结派挂人……
禹进看了眼时间和转评赞人数,这条大字报发在编辑给自己打电话之前半天,那时已有足够的发酵。
那通电话……
禹进缓缓滑下椅子。
怎么办……他脑袋空白,怎么办……
你是大作家呀,总能想出办法的,想想你的故事里,东东怎么面对困难?
对啊,他的朋友,我给了他很多朋友。只要朋友们伸出援手,问题就能解决……
禹进捏出手机,打开通讯录从上翻到下:送牛奶的、修家电的、搬家公司、八百年没联系过的同学师长、电脑配件……没有,没有,没有任何人可以帮他。
老婆——她在通讯录里还叫“乔乔”,一万年没这么亲昵地称呼过她了。
“老人”,甚至没有名字,不叫他们“爸爸”和“妈妈”(或父亲母亲)……
禹进的心变得冰凉,自己过往从未,从未留下任何一人在自己的圈内。
没有“伸出援手的朋友”和亲切的乡里。自己是逃离家乡来到这里的,在异乡独自打拼,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人。
天彻底黑沉下去。
靠编造故事,一个人走到现在。
禹进爬起来,书柜上有一小排《东东冒险系列》,他幻想着自己能够有朋友,有伙伴,所以很久以前,写下了这个故事——一切都是他幻想出来的,一个有朋友、有伙伴,被众人所喜爱的天真诚实勇敢善良的孩子,禹进从来未曾成为的人。
天色暗沉,把手机关机,禹进让自己淹没在苦痛的静谧里。
那些是谎言,也是他想把握的真实。
而真实的真实:他是孤独的失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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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七点半,禹进与乔乔携手走出餐厅,禹东东抱着骑士人偶跑在前面,模仿着骑士变身的音效。
“——我和他的经纪人喝了个茶,敲定了营销策略。问题在于把话题的热度维持在高点,公司安排了采访,走动到位的话还有一场脱口秀。而那时,我拿出新书——《东东冒险之不速之客》。”
“也就是说变成一场联手炒作。”乔乔看着儿子的背影,“呵,你化解了。”
“沉默、回应、有风度地邀约决一高下,以新书。”禹进看着人流,“这本书将引入新角色:来自未来,二十年后的东东。成为父亲,人生陷入失败的东东,他要回到二十年前,改变过去……他会和之前没有戏份的被忽略的角色进行碰撞——东东的爸爸妈妈。通过矛盾的合题探讨我们缺失的失败教育,如何面对命运和世界为我们准备的……必然的失败。新的大纲给编辑看过了,他很喜欢,‘很有意义’。”
乔乔欲言又止,她转过头不去看禹进,摇头道:“我包里有一份文件。”
“我知道。”禹进沉默片刻,“我不是好父亲。但我想靠这本书……来弥补一些思考和体验。我只能够通过这种方式获得成长,希望还来得及。”
乔乔长长地吸了一口气,转过身叹道:“别让我后悔。写完这本书后,你要怎么办?如果你又……”
禹进一时间没有说话。
他转过脸。
霓虹色的光斑洒在妻子的长发上,她眉目忧愁悲伤,而禹进的心脏浸透狂喜,又是数年的肉欲饱足和琐碎家务,又是数年安逸的生活,他终于情难自已地微笑——到时候再来一次——用笔下角色的坚定口吻说:
“我会走下去,接受这一切,成长。”
于是,人世间的寒冷恰到好处地包裹在作家的身周,让他感觉神清气爽,温热的力量在胸中流动。他仰起脸,看见结构和角色,冲突和韵律海潮般起伏汹涌,他逐渐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和乔乔的名字,儿子的身影变作了面对着数十年后憔悴自己的少年,思辩、情绪和对白渐次缠绕、盘旋,创作的真髓在他的齿缝间绽开,如蜜般甜,酒般醇,不熄火焰般烧痛。
于是作家跑步上前,大笑着抱起自己亲爱的儿子,那尚未知晓生命真容的年幼自己,看着他漂亮的大眼睛和胖嘟嘟的脸蛋。回过头,妻子在夜色中清丽如昔,似乎初识时少女崇拜眼眸闪烁。
于是时间的辉光转动,不舍昼夜,于是他想飞奔回家,现在就开始,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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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壁某活动的练习,命题作文
天色将晚,杜知贤把大饼卷了卷,硬生生塞进自己嘴里。胯下的“老东西”已经走得东倒西歪,可笑他买下这匹老马的时候还幻想自己人骑白马,如潘岳卫玠般招人喜欢。结果这匹老白马看着品相不错,然而真的骑久了才知道它又懒又馋,走不了几里路便要啃草喝水,在城里街上又四处拉粪,让自诩翩翩少年的杜知贤尴尬万分。
离家游学已经两年之久,全身上下也只剩几两碎银。却不知回家又有何面目去见父母,或许只能勉强讨个营生,赚点花销糊口,唉,真是越想越气闷。
杜知贤少时好剑,不愿学圣人书。父亲便请江湖有名剑客来教他学剑。连大剑客高趾也是他的挂名师父,从十六岁出来游剑江湖,恶人宵小没斩几个,盘缠倒是花得差不多了。自小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在外花钱也大手大脚,哪怕千金万贯在手也只是狂饮滥赌,有钱的时候自然能够处处表现“江湖豪气”,没钱的时候就只能看人白眼。
从“天下风云出我辈”的年少无畏,到如今从洛阳出来,杜知贤已是“囊中金尽,壮士无颜”。如今才领会到人穷志短的意味,着实是难熬啊。他越想越是不忿,憋屈得两只眼睛尽在道边大树上打转,寻思着干脆一死了之,免得再在人间丢脸。
想到就做,杜知贤翻身下马,牵着“老东西”走进树林里,他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悬枝自尽,便尽捡荒僻的地方走。
走得天色完全暗下来,再没有一点光亮,杜知贤才停下脚步,树影重重,又觉得吊死太难受,不如横剑自刎——是啊,自刎才是最江湖侠义的死法。不过,自己堂堂一代少年剑侠,就这样无事自刎,又觉得荒唐。可惜没有对手啊。
老东西打了个响鼻,周围黑漆漆的,但是远处却似乎隐隐地有火光,风中还有淡淡的乐曲声传来。左右暂时死不了,杜知贤便牵着老东西,向着那边的山坳里闷头闯去。一路上几次踩进坑里,脚上都是烂泥。
天色都这么晚了,莫非是不法凶徒在野地聚会?杜知贤摸了摸自己马鞍旁系着的长剑,心中不由有些惴惴。天下奇人异事不可胜数,高趾就曾告诫他,哪怕身负剑术,也不可小觑了江湖高人。
直到他坑坑洼洼地走了大半个时辰,眼前才骤然一亮。原来山林中竟有一大片平地,灯火通明如白昼,往来游人如织,俨然一座小小城池。而令他惊奇的是,往来人物脸上都带着面具,猴面、虎面、兔面、狐面……男女老幼,全部都戴着巧若天工的面具。
“狐……胡仙集!”
杜知贤曾听说此地林中有狐仙聚会,当地人称为胡仙集,常有人误入其中,与狐面男女饮酒作乐,醒来一觉后却身处荒山野岭,而囊中竟有数枚金珠银锭,有此奇遇者广为宣扬,四里八乡传得沸沸扬扬,只是这里是神都近畿,附近有京军驻守,乱走的人闯入军营,未免吃些苦头,所以闹了一阵后便没人折腾了。
这会儿杜知贤自忖连死都不怕,自然是百无禁忌,也不怕这些妖魔鬼怪,就这样牵着老东西往前直闯。走没几步,几个黑袍犬面人就出现在他身前身后,这些犬面人动作轻捷迅疾,甚至连杜知贤都没有感觉到他们贴近,等到发现自己已经被团团包围,也只能暗道一声苦也。
犬面人们一言不发,也不动弹,却见一名狐面少女排开犬面人群,曼声道:“你们这些粗笨家伙,别吓到了今晚的贵客。”
这少女步态狐媚,却又带着一丝憨态可掬的天真味道,只是在杜知贤身上一扫,就令他心中一荡。却见狐面少女上前一步,轻揽他的手臂,笑道:“这位小公子,却不知道怎么闯入这里来。”
杜知贤一开始的惊惧早已褪去,这会儿却生出一股大胆豪气,反而一把搅住狐面少女的细软腰肢,触手之处只觉得香软熨人,他也算是经过风月,却觉得少女的体温比起一般女子更为滚热,有些像是染了风寒。他心思转动,一边笑道:“这里便是胡仙集,不知是也不是?一群山精野怪来这里变化人形,还是哪家王公贵族出来游玩,居然有这么大排场?”
被大胆轻薄的狐面少女也不着恼,只是咯咯轻笑,从怀中拿出一张狐狸面具,腻声道:“小公子好见识,不过入我胡仙集,便不能用人形,只能用畜生的脸。”
杜知贤用手一摸,这面具非金非木,反而像是真的皮子,他用指头暗暗揉搓几次,却也分不清这到底是什么毛皮。素净的皮面上用墨笔勾勒了几道眉眼五官,似狐非狐。说是狐狸,却有些像是人的五官;说是人,转动之间却有狐狸的风韵。这等画功,必是名家手笔。
杜知贤也不怕,便把面具放在脸上,他没摸到系带,却发现面具像是有黏性一样,已经贴在了自己脸上。这面具和自己的面目妥帖无比地融合在一起,却像是消失了一样。他伸手一摸,却只摸到一张狐狸脸,不由得笑道:“可惜了我的这张俊脸。”
“小公子哪怕是变成了狐狸,也是狐狸中的翩翩少年。”狐面少女拉着他的手往集市深处走去,老东西则被几个犬面男子牵走,看它那副神气活现的样子,好像还挺得意。
“不知姑娘芳名?”
灯火中,狐面少女转过头来,脸上的狐面似笑非笑。过了一会儿,杜知贤听到两个字:“耳奴。”
随着耳奴行走,杜知贤也一路左右观瞧,集市两侧能看见卜卦、医药、绸缎、香油、酒肆……与洛阳城中一般无二。然而这些铺子看着平常,但是却有一些古怪之处。那卜卦人门庭若市,盘坐于庭中的半仙身子是人,脸上罩着一个盲目猫面,排队的却尽是些动物,飞禽走兽,鹿、羊、豹、犬……不一而足。那医药铺子里,一个猴面小厮正在偷吃一颗蓝色果子,却从喉咙里喷出火来。
哗啦一声,他看见一队牛面人抬着一大匣被布蒙住的事物,夯吃夯吃地从他身边经过。那巨匣中隐隐有水汽传来,冷津津地让他浑身发寒。
“这是什么玩意儿?”杜知贤饶有兴致地问。
“公子倒是好运气,今夜是狐公主的生辰,这些都是去献奇珍异宝的。”耳奴似乎对此很是津津乐道,“狐公主生辰的夜里,能闯进来的贵客都会被邀请列席,到那时候,天南海北的稀世奇珍都会现世,公子也能跟着饱饱眼福呢。”
“狐公主?你们狐狸家也能出公主?”杜知贤哈哈大笑,又故意低头沉思道,“不知道这狐公主长得美不美,有没有耳奴美?”
“哼,听到公主就移情别恋,姐姐们说得对,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耳奴做出娇蛮模样,这女孩卖弄风情的时候有一种天然的稚拙感,令杜知贤大有趣味,但这少女转眼间又露出严肃神气,抵指道:“不过等见到公主,你可不能这幅轻薄样子。狐公主乃是天潢贵胄,血统高贵,绝非你能调戏得起。一个不小心,当心被抓去当狐太监!”
杜知贤惊道:“杀头可以,当太监可不成。”转脸就看见远处一家酒肆香气袭人,兜里还有几两碎银,顿时充阔的心思又起来了,大喊道:“耳奴,不如一伙吃酒去!”
耳奴轻笑道:“你这冤家,兜里银钱没几个,架子倒挺大。章氏酿酒传家,这次前来赴狐仙集,最差的酒也得百金一瓮。你这点银子,大约也就能站在门口,闻闻香罢了。”
只见她手指一晃,却是一个小钱囊。杜知贤一摸腰间,嘿嘿干笑,不再做声。耳奴没再臊他,款款走入酒肆,过不一会儿擎了一个玉杯出来,还未走近,杜知贤就闻到一股疏朗的酒香。
“好酒!”
耳奴用两根葱指掩着酒杯,轻轻递过去,笑道:“让你这穷公子也尝尝,这可是进贡给狐公主的‘海内青天’,滴入了三滴麒麟血,又在藏风聚水的古苍梧底下埋了三十年,人间难有的稀罕物事。”
杜知贤接过酒杯,细细一闻,只觉得脑门一炸,竟然已有三分微醺。他沉吟半晌,一饮而尽。
“如何?”耳奴矜持地问。
“如果让我能再喝一次,减寿十年也愿意。”杜知贤叹道。
“呸,想得美。”
海内青天下肚,杜知贤只觉得世界好像稍微扭曲了一点,这个光怪陆离的胡仙集也变得合理了起来。他摸摸自己脸上的狐狸面具,却觉得这已经是自己的脸。
接下来的路途他也恍恍惚惚,只记得自己在不停大笑,好像看见了无数奇异而绝妙的事物,世界上的一切突然都变得可爱起来。心情爽快,也觉得自己之前无故寻死实在是愚笨无及。而一股越战越勇的气势却从体内生发出来,令他几乎是牵着耳奴的手开始阔步前行。不知何时,他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胡仙集的尽头。
不知不觉地,这里聚集了许许多多的人。两排戴着狐面的男女就像是上朝一样坐在篝火两侧,耳奴牵着杜知贤的手,越过篝火,来到狐面人们的尽头。
杜知贤见到了狐公主。
狐公主的脸上也戴着狐狸面具,与耳奴相比,狐公主的体态更为妩媚动人。若耳奴是小家碧玉般的美,狐公主就配得上国色天香四个字,明明没有露出脸,举手投足却自有一派矜贵气息。她坐在一头金色巨虎怀中,身边则端坐着一名狼面男子与一名猿面老者。
“耳奴,哪儿去了?”狐公主的声音透着一丝慵懒,但是杜知贤却发现耳奴的身体绷紧了,之前还言笑嫣然的少女板起脸来,无声地行了个礼。
“这就是今晚的贵客?”狐公主透过面具看了一眼杜知贤,那面具后的冷漠眼神让他浑身一震,酒都醒了五分,只听到一句:“坐下吧。”
杜知贤浑浑噩噩地坐下,还没有从之前的酒意中清醒上来。耳奴一转身便端了酒菜上来,杜知贤有肉便吃,有酒便饮,放开心怀地箕坐于地。就看见底下已经有仆从抬了一只匣子上来,恭恭敬敬地放在公主面前。
“我家主人,为狐公主祝寿,献上,张僧繇真迹,飞虎图一副。”
说话的仆从说话怪腔怪调,声音又宽又扁,活像是一只大蛤蟆在说话。两个仆打开盒子,取出一副被符篆封住的卷轴。
“喔,怎么封着?”狐公主懒洋洋地问,“又不是妖精,再说了,我们有这么多妖精,怎么一幅画还得封着?展开给我看看。”
众人会意地齐声大笑,那仆人不慌不忙地站在原地,高声道:“公主有所不知,张僧繇一只画笔已然通神,这张飞虎图杀器太重,若是展开了,怕是冲撞了公主。”
“哼!好笑,展开,我又岂会怕一幅画?”狐公主不耐烦地一拍手,“快!”
蛤蟆仆人叹了一口气,唰地一声撕下上面的符篆,然后缓缓展开。火光明灭之下,杜知贤恍然看见画纸上真的有一头双翅飞虎正在摇头摆尾。顾盼之际,腥风扑鼻,好像真的有一头猛虎近在咫尺。
突然,一声虎啸在众人耳边响起。火光映照下,画中的飞虎竟然真的从画上走了下来,众人全部屏息静气,试图分辨这到底是幻觉,还是真的神物显灵。这火光中的猛虎似乎已经拥有了自己的生命,捧着画轴的仆人们抖若筛糠,却一动都不敢动。光虎四处逡巡了一圈,似乎在嗅闻什么。
突然间,光虎转向狐公主。狐公主倚靠的金虎睁开双眼,发出一声警惧的咆哮,而狐公主已经脸颊发白。
“哼!孽障!”狐公主左首坐着的狼面男子呛一声拔剑出鞘,“滚回去!”
这狼面男人只是拔剑,就给周围的人一种强烈的压迫感。就连喝得五迷三道的杜知贤都为之一惊,就好像有人用刀锋贴在他脖子上一样。连光虎也为之一退,对峙数秒后,光虎猛地往黑暗的林中一遁,就此消失不见。
火光好像恢复了正常,之前光虎现身时黯淡了许久的火焰重新亮了起来,而捧着画卷的仆从们却发出难听的哀嚎,画纸上已经空无一物。
蛤蟆仆人重重磕头,哀声道:“损毁了献给公主的礼物,罪该万死,罪该万死!”
“不!”狐公主已经恢复了正常,笑道,“好,不愧是张僧繇的遗作,神乎其技,赏!”
蛤蟆仆人这才喜笑颜开,千恩万谢地领了赏钱下去了。
下一匣礼物接踵而至,这次的礼物是一头会说话的鹦鹉。
“会说话的鹦鹉又有什么稀奇?”狐公主不屑道,“谁家养的鹦鹉都会说话,这只又有什么与众不同了。”
“启禀狐公主,这头鹦鹉会读人心。”这次的仆人说话像蛇一样又细又慢。他一招手,仆从们就掀开了鸟笼上的蒙皮。里面是一只白羽鹦鹉,头上还有一撮金羽,煞是可爱。
“公主可以任意指定一个人,这鹦鹉便能说出他心里在想什么。”蛇仆人恭恭敬敬地说。
“嗯……”这样玩具很明显令狐公主动心了,她思忖片刻,一指蛇仆人,“我想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
鹦鹉顿时高叫起来:“肚子饿了,嘶嘶,想吃刚才看见的小鸟儿,又甜又嫩的小鸟儿,骗出去,勒死,活活吃掉,吃掉,吃掉!”
蛇仆人面色惨变,跪下连声求饶。狐公主却不以为忤,哈哈大笑,然后又指了刚才左边吓退光虎的狼面男子。
鹦鹉嘎嘎笑了两声:“好威风,我好威风,想必公主一定煞是佩服我的本领!”
“哼!”狼面男子作势要拔剑,却被狐公主的一只手按住。“好啦好啦,你本事确实大。鹦鹉说得不错。”
狐公主眼睛一转,又指向右边的老人。“那他呢?”
猿面老者嘿然一笑,就坐在原地不动。鹦鹉拍拍翅膀,又拍拍翅膀,却始终不说话。
“嗯,不愧是猿老师。”狐公主似乎并不对这结果感到意外,而是满意地点了点头,“猿老师武功通神,心念早已收摄无形,怎么会被一头鸟儿看破。”
猿面老人捋了捋面具下露出的山羊胡子,摇头晃脑。
狐公主又看了看四周,目光却停在杜知贤身上。玉指一挥,娇声道:“鹦鹉,看看这小子心里在想什么?”
“嘎嘎,狐公主这般人间绝色,不知能否一亲芳泽?”鹦鹉口无遮拦地大声宣告,让杜知贤面色颇为难看。
场中静默了一瞬,然后哄堂大笑。狐公主笑得东倒西歪,就连坐在右手的猿面老人也轻轻发笑,只有左手的狼面男人没有笑,而是恶狠狠地瞪着杜知贤。
“公主,待我把这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斩下人头来,为你出气!”狼面男人粗声道。
“嗯……狼将军,没见他身上配着剑吗?你未必打得过呢。”狐公主没有劝阻,反而推波助澜,火上浇油,“伤了你可怎么办?”
“我怕这个小子?”狼面男人怒视杜知贤。杜知贤酒意上涌,心中却一团火腾起,便连鞘抽出剑来,乜斜着眼道:“山精鬼怪一流,也敢大口炎炎,号称要斩我人头?谁斩谁的人头还不知道,不要胡吹大气。”
两人剑拔弩张,狐公主反而拍手叫好。
狼面男人呛的一声拔出剑来,杜知贤却已经贴近了他的身子,在他拔剑拔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封住了狼面男人出剑的动作。只要他再拔出一寸,杜知贤的剑刃就会切进他的手腕。狼面男人面色丕变,电光火石间,两人已经斗了几招,杜知贤只觉得今晚自己的剑术似乎超水平发挥一般,在半醉半醒之间,自己的反应与直觉就像是灵神附体般,未卜先知地将狼面男人的攻势封死在鞘中。
“够了。”猿面老人提声道,“狼将军,你输了。”
狼面男人僵持片刻,缓缓退开,把自己的剑往地上一掷,大步流星地闷声离开。
宴会现场安静无声,杜知贤环视周围,自己居然在一瞬间变成了所有人的焦点。
“蜀中第一名剑高趾是你什么人?”猿面老人打破沉默,他倒了一碗酒,缓缓饮下。
“正是家师。”杜知贤腆着脸说,没有提自己只是个记名弟子。
“来,坐这儿。”狐公主拍拍她身边的位置,那是之前狼将军坐的地方,离狐公主本人只有一臂之遥,杜知贤老实不客气地坐了上去,还坐得离这头狐狸更近了些,坐下后,只感到腰上一痛,却是被侍立在一边的耳奴偷偷拧了一把。
“诶呦,美人恩难消受啊……”杜知贤一边喊疼,一边厢那鹦鹉和蛇仆人还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鹦鹉,问你最后一个问题。”狐公主往后一靠,有些意兴阑珊地指向她自己,“我在想什么?”
“……”鹦鹉好像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说,“绝不能猜到我的心思。绝不能猜到我的心思。”
“嗯。”狐公主端详了一下自己保养完美的指甲,“我不喜欢这个礼物,两个,都拖下去打死。”
不顾蛇仆人的求饶,几个犬面仆人把他和鸟笼都拖了下去,然后就是棍棒乱打的声音,鸟笼里的鹦鹉一开始还惊叫了两声,然后就没了声音。
“下一个。”狐公主挥挥手,“给我看看下一个是什么玩意儿。”
几个牛面人抬了之前杜知贤见过的那只大箱上来。这次掀开蒙布,里面是一个透明水晶箱。杜知贤瞪大眼睛,一瞬也不眨眼。
里面是一头南海鲛人。
没有志怪故事里传言的那么美丽,这鲛人有着一头水草般乱蓬蓬的头发,指甲颀长,看上去好像在水里睡着了一样。她的下身是真正的一条鱼尾,在水里缓缓拍打着。水晶箱底下铺满了一层烁烁明珠,却不知道是有人丢下去的,还是真的鲛人垂泪便成明珠。
一名仆人丢了一条生鱼进去,鲛人立刻像是活了一样,凶猛地扑上去,一口咬住鱼身,又用利爪一撕,将它撕成两截,连骨带肉地嚼碎吞下去。狐公主似乎觉得这一幕很有意思,咯咯直笑,不停吩咐仆人们再多丢几条鱼下去。
杜知贤看了一会儿,觉得没多大意思,转眼看见猿面老人也看着自己,不由得有些手痒。
“公主殿下,不如让老朽和这位剑侠之后……比剑助兴?”
狐公主似乎对猿面老人很是敬重,闻言便不再嬉笑,挥手让仆人们撤下了兀自在撕咬不休的鲛人。
杜知贤知道,重头戏来了。他提着自己的剑走出自己的席位,却发现猿面老人手中空空如也。
“不用剑,用树枝就行。”猿面老人随意从林间捡来两根树枝,“这个比剑很简单,谁先点到对方,谁就赢,怎么样?”
“没问题。”杜知贤一肚子酒晃荡来晃荡去,正想着怎么消化,他拿起一根树枝,掂量了一下分量,暗忖这老头儿还挺有眼力,这根树枝沉甸甸的,手感居然和自己的剑差不多。他摆好架势,刚要出剑,却发现猿面老人已经消失了。
“嗯?”
他抬起头,看见正如猴子般蹲在一根树枝上的老人。
“真的是猴子成精?”杜知贤转开一步,闪开一剑,对方的动作快得不像是人类,反而像是鬼魅,如果不是今晚状态奇佳,杜知贤早已被点中四五次。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老师所教授的剑艺有多么高超,就连老者这样的剑术高人,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攻破自己的闪避。
杜知贤眼力极佳,哪怕是在醉酒的情况下,也能迅速判断出老人的动作,这一点不仅仅是天赋,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奇人。猿面老人的动作在他眼中就像是一组精美的,以猿猴为主题的舞蹈。老人的动作一举一动都像是真正的猿猴,轻捷、敏锐、乃至于能够在树枝上轻盈速走。
那我就变成狐狸吧。
杜知贤弯下腰,开始学着狐狸一般地跑步,他突然间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灵便了一些,没有任何窒碍,所有动作就这样出现在自己身上,就好像自己的身体一直一直在练习这些动作一样。像狐狸一样奔跑,像狐狸一样跳跃,像狐狸一样撕咬。他脸上的面具开始燥热起来,就像是一张热腾腾的膏药贴在脸上,反而让他觉得自己更像是一只狐狸了。
周围的视野在不断变换,他和老人也在斗剑中快速位移,一团灰影与一团黄光互相追逐,杜知贤在某一个时刻开始疑惑,自己是如何爬上树来的,然而这点疑惑很快被酒意与狂热所驱倒,他在半醉半醒的迷梦中追寻着自己的猎物,如同真正的狐狸在狩猎一般。逐渐地,他身上出现了毛发,耳朵开始变尖变长,双手双脚也被野兽的爪子所取代,身上也长出了能够平衡身体的巨大尾巴。
杜知贤彻底变成了一只狐狸。
狐公主坐在原地,看得大笑不止。二人的缠斗用了很久很久的时间,等到终于风尘安定下来后,一头狐狸人立而起,环视四周,神色惶然,却又有难驯的天生野性流露。
“来吧。狐公子。”狐公主伸出手向它招揽,“来吧。来我这里。”
这头新生的狐狸坐在原地,似乎想了很久,然后慢慢走向狐公主,渐渐与众兽一起湮没在繁密的树林深处。
天明之后,一头重获自由的白马在山林间奔驰,模样神骏无比,有樵夫目睹,以为是天马降世,倒是引得官兵前来围捕了几次,却终于没有找到。
景龙四年。李隆基发动唐隆之变,以禁军官兵攻入宫中。武曌的孙女,唐中宗之女安乐公主据传死于乱兵之中,终年二十五。
《太平广记》:“唐景龙年,安乐公主于洛州道光坊造安乐寺,用钱数百万。童谣曰:‘可怜安乐寺,了了树头悬。’后诛逆韦,并杀安乐,斩首悬于竿上,改为悖逆庶人。”
又有野史言,兵变之日,安乐寺有大群狐狸、野犬之属四处奔散,逃出城外后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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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欢
大学时候写着玩的
迁徙者
以前的绿皮火车,现在已经不再常见了。现代高速列车迅快平稳,但毕竟是出门在外,很难谈得上舒适宜人。卧铺也不宽阔,体型大的人躺上去必须缩手缩脚,但毕竟有一张床容身,甚至也有帘子可以将内外相隔,给人一种私人小天地的错觉。
我怀念以往的慢速火车,那时候经常有三天两夜的漫漫长途。每当夜里,我都喜欢沿着车厢从头走到尾,在黯淡的那一点绿灯下看熟睡人的样貌。那时候的人们东倒西歪,肢体交错,你必须跨过那些蛇皮袋、行李箱和肮脏的球鞋,才能走到车厢之间的狭缝,与夜里吸烟的人相聚。
在黑暗的角落里,我看上去就像是浑浊暧昧的影子,也不会有人发现我。他们都在想工作,想家庭,想贷款和孩子,没有人会在意一个混沌的人影,也不会有人会在意车厢顶上若有若无的踱步声,以及窗外遮蔽月光的一片阴云。我们的故事已经不再广泛流传,或许只有某些敏感的乘务员会记得我们,我们与他们保持着若有若无的默契,就像是以前我在草原上与牧人们的默契。
他们会在私下休息时低声说我的名字,每年春运的时候,我会被频繁地提起。有人把我当做是某种非常灵敏的小偷,只在凌晨三点行动。草原上的人曾经叫我“游荡的骑马人”,他们认为我是某种只在迁徙草场时出现的吉兆,能够庇护那些前往他乡的流浪者。
会有这种说法,大概是因为人们总是会在感觉孤独无助的时候看见我,草原上某个骑马人的模糊孤独身影,遥遥与他们一同前进,太阳一照就消散了。于是他们说这是很早以前,一个已经叫不上名字的孤身牧马人,一个人迷失在荒野里死去,他的鬼魂直到今天依然游荡在草原上,帮助那些陷入困境的牧民。
现在我被认为是死在回乡列车上的无名乘客鬼魂,心中还记挂着家乡的亲人,一直在等待到家的那一站。大抵我们总归是某群人们的投影,许多流浪者中的某一个。
从草原到内地,放在两百年前,我不会想到,某天我能够跨越横贯千万里的关隘,将那许多力量集聚在火车上。但时代变迁,人的愿望和梦也异化得与日俱新,漫漫的苦闷长途,甚至也不仅是我一个幻梦在跟随列车的轨道。
在以前,我也不会以为人类会如此大规模地迁徙。人们会自发地富集在某些城市,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背离自己的家乡,漂行在不同的远方。如许规模的祭祀,令我们扬升到了前所未有的境地,具备前所未有的巨大感应。
人群拥挤在狭小的车厢里,轨道来回运转千万人的生命,在车厢里,人们吃喝拉撒,打牌聊天,闷头苦睡……肉体被束缚在小小的座位上,心便会飞得很快很远。夜幕降临后,残梦的氛围就氤氲地凝聚起来,在这其中便召唤了我们这些半古半新的灵,长久地成为了远行者的祝福。
列车顶上,黑色的小兽群在不停踱步。它们太多,太密集,乃至于不会进入车厢。焦虑的人们总是会吸引它们,它们便在列车的车顶上驻扎下来,只有在穿越隧道的时候,它们会在车窗玻璃上行走,把自己伪装成一道一闪而过的阴影。它们藏在行李箱里,被旅客们从乡镇带到大都会,与庞大数量的灵魂共生。
而在窗外,只有我能看见的巨人阔步迈过列车轨道,将遮蔽群山的身影没入云间,我所居住的列车在它双腿间穿行。巨人横跨过山岭和城镇,它太过巨大,乃至于无法寄居在任何单一个体上。忧愁的巨人跟随着列车漫步,穿行在大陆的经济主干道上,日夜不息。
而我,我是那个你夜里起来抽烟时看见的那个人,当你走进吸烟区时,站在暗处的那个影子就是我。当你为冲泡奶粉找开水的时候,坐在水箱隔壁看着窗外的那个人就是我。当你看着窗外一片片田野飞速掠过眼前,想起家乡的山,家乡的水,想起家乡那些田地是否依然丰美的时候,你在玻璃的反光里看见的那个人就是我。
很久以前,我是收拾营地,前往下一个草场时的迷茫,是无根浪子的寂寞,是没有家乡的流浪者的孤独。现在,我是一年里回家的归心似箭,也是前往不可知未来的迷茫和勇气。
自始至终,人们总会离开家乡,繁荣昌盛。
会有一天,我能跟随人们前往遥远群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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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欢
散文
《红山魂》
太阳正当空的时候,昆弥老汉坐在树下深吸一口气,让干燥热辣的空气在肺里过了一圈,然后放缓力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太阳晒得脊背开~
耕地耕到太阳落呦!
一年到头没酒喝~
老汉唱过几句,捞起树阴凉里的葫芦,里头还有小半葫芦冷烧酒的,晃起来哐当哐当。老汉的脚露在荫凉外面,被太阳晒得红彤彤,昆弥就把一片大蕉叶拿去盖住脚掌。
山路上有个背柴火的小人拄着树枝走过来,看见昆弥老汉躺在树下,走过来喊:“阿爷,有水没有?讨口水喝!”
这小人穿着双破草鞋,敞着胸,头上包着一束白布,笑嘻嘻地,像是地里长到一半的胡麻。老汉眯起眼睛,努力看他的脸,看清后却叹口气,摆手道:“走一边!没得水给你喝。”
小人用树枝敲老汉的葫芦,笑嘻嘻地说:“哎,有水的嘛!阿爷,行行好,给口水喝吧!”
“走!走走!再缠着,把你头砍下来!”昆弥老汉伸手握住身边的砍刀,敲得地上的石头咔咔响。
小人才看见砍刀,往后跳了一步,又看见树枝上缠着的红头巾,才吓了一跳,咋舌道:“阿爷!你是红水寨的砍头的莫?你放过我咯,开开恩!”
“你哪个寨子的?”昆弥听他猜出自己是红水寨的人,不禁坐起身,把小人吓得往后跑了好几丈远,“娃娃,走过来点,老汉不砍你头,你跟我说说。你是哪个寨子底?”
“木龙寨!”小人也不跑,也不走近,站在几丈外跟老汉说话,“诶,阿爷,你在这儿躺着,有人头给你砍不?”
昆弥老汉骂道:“再唧唧呱呱,把你地脑袋砍落充数!嘴巴上面毛都没出来,砍了你脑袋,龙王爷都不收。你想被砍脑袋,再回去寨子里,多睡几个日夜,长几把胡子再来,老汉头一个砍你底脑袋。”
“这里没得外人来!阿爷!你想砍人头,去外面,去城里面找人砍莫!”小人现在倒不怕了,老汉坐在地上,举起砍刀来他也不怕,笑嘻嘻地跟老汉说话,“我们寨子砍头汉比你灵光,我们寨子都是跟外面买人!你这傻憨憨地在路边等人,等到红河干了也等不到莫!”
小人啪嗒啪嗒走了,留下昆弥老汉一个人在树下坐着,老汉喝了几口玉米酒,舔舔嘴唇,等到酒上头,就眯眼在树下面睡了。
他正做梦,稀里糊涂梦见前日里寨子头人蹲在火塘前面,在夜里一起跟自己抽烟锅。
头人说,昆弥,今年太阳太大咯,雨都没得,只得等到太阳落,去河里挑水回来灌田,白天日头辣,又把水都晒干,几十年没见过干了这么久,寨子里的大大小小都要没活路咯。
昆弥老汉知道头人话里意思,默默抽烟锅。两个人的烟锅在夜里明明灭灭,村子外头,大大小小正在摸黑走山路,去山下的红河里挑水。昨天去过的人说,红河的水都下去好几丈,河底凹凹凸凸都能看见哩。
能从外面买人头不?昆弥老不好意思地问头人,头人啐了一口吐沫在火塘里,哪个有金银去买人来给你砍喔。有那份钱儿,拿去买米买盐不好咯。昆弥老汉,你是扎红头巾地砍头人,你阿爹是砍头人,你阿爷也是砍头人,要跟谷米神仙说话,让他老人家开开恩。都十多年没孝敬咯,神仙也要生气嘛。人头,你自个想办法嘛。你年轻时候不是能砍人头地嘛。
昆弥急道:那是年轻时候嘛,那时候来往人也多,有胡子的好头也多。最近些年,收米地来得都少。来往人一年到头没几个,哪有人头砍咯。
喔,头人虎着脸说,那你老了咯,没得用了咯,红包巾还我嘛。
啥叫没得用嘛。老汉大声嚷嚷。我这就!我出去给你砍个头回来!
老汉提起砍刀就出门去,摸黑里走,山路本来就弯弯绕绕,他在梦里走了半天,眼前突然一片红光,好像走到红河边上,河底里有东西发出红光来。昆弥停脚观看,河里一阵翻涌,一个胡子比昆弥还长,一直拖到肚脐眼的老汉从河里走出来,哈哈笑道:“昆弥老汉,你也跟我老汉一样,要做神仙咯。”
昆弥老汉又喜又忧,喜的是自己要当神仙,忧的是自己还没找到头砍落给谷米神仙,不免要给人落下话柄,就说:“红河水里的老神仙,你胡子比我长,智慧比我广。昆弥是包红头巾的砍头汉,就要去砍头来给谷米神仙,请它保佑地里谷米丰收。不然老汉我自己去当神仙,寨子里地大大小小都要饿死,还要骂我说,昆弥那个老汉,自己去当神仙,不管寨里人,不是好人。”
长胡子神仙摇头,说:“昆弥老汉,你砍了人头丢在红河里,人头都被我收去。谷米神仙根本不晓得。日后你要替我做这个神仙,你要知晓怎么跟谷米神仙打交道,今天我带你走一趟,你就知道要怎么做。”
于是河里涌出一辆金马车,昆弥老汉颤颤巍巍上了马车,金马车开动,轱辘转动便腾云驾雾,往高天里飞。长胡子神仙一边赶车一边唱: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山有多大,你就有多大~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有多老,你就有多老~
昆弥老汉坐在马车里,风呼呼刮过,他看见黑黢黢的地上,随着神仙的歌声,有好多火炭一样的红点从土里钻出来。暗沉暗沉的,像是烧过一宿的煤团。这些红热的煤块从地上密密麻麻地飞起来,像是反往天上飞的的雨点,数也数不清有多少。好像地上、山上,直到远远的天边,到处都钻出火一样的小团团,海浪一样翻涌起来,哗啦啦地飞过金马车。昆弥发现它们竟然长得像鸟,红亮的光鸟,有翅膀,身体圆滚滚的,只是没有头。这些没头鸟往天上飞,飞到天的顶上,又往下飞回来。
长胡子神仙说:“这些鸟是谷米神仙呼出来的气,它们飞到天盖下面就没办法再往上飞,只能飞回来,谷米神仙就把它们吸回去。一吐一吸,就是一年过咯。春天谷米神仙把无头鸟吐出来,秋天再吸回土里去。这些气飞在树上,树就开花发芽,飞在田里,谷米就速速长高,飞在山间,就有红山民钻出娘胎。红山上下都是红土地,谷米神仙吐出来的气也是红彤彤的。”
无头鸟越飞越多,比天上的星星还多,把黑夜里的山川也照得透亮,天地间都是红色的火团在滚动。
长胡子神仙说:“你现在能听见谷米神仙,你听。”
昆弥老汉挖挖耳朵,就真的听见谷米神仙的声音,原来那是天地间无头鸟在飞,它们振翼的时候有好大风声,千百万无头鸟一起振翅飞翔,呼呼风声就像是一个巨人在呼吸,很缓慢的节奏,从地下到天顶,让昆弥老汉觉得连绵群山也在缩涨呼吸。
长胡子神仙又说:“你再仔细看脚下。”
昆弥老汉眯起眼睛往下看,看见红河弯弯曲曲在下方游动,原来红河下面是一条红鳞龙,正睡在河底。
昆弥老汉问:“这就是谷米神仙莫?原来是好大条长龙!”
长胡子神仙说:“这不是谷米神仙,这是祖先长龙!是红河里保佑你们的龙王爷,是我!”
昆弥老汉说:“龙王爷,原来人头都被你收去,怪不得谷米神仙不保佑我们。你能不能去给谷米神仙说说情,或者给我们洒点水。”
老龙王爷说:“昆弥!河水干了,是上帝在管,龙王爷管不起。起初我也不是龙王,我也是个砍头汉!我变成龙王是因为我死在红河里!”
昆弥也吃了一惊,喊:“死在红河里,就变成个龙王?”
龙王问:“昆弥,为啥红河是红色,红山是红色,红土地是红色?”
昆弥说:“小娃娃都晓得,是我们先祖死在这里,血把山和水染的红彤彤。”
红河龙王叹气说:“昆弥!我就是世上第一个砍头汉,也是第一个往红河里抛人头的砍头汉。你看红河下面卧着的那条龙,就是死人变作的祖先长龙!人腔子里有好多血,每有一个人死在红河里,龙就长长一寸。从我开始才有砍头汉,才有砍头献给谷米神仙的传说。但是我砍的不是外人的头,我砍的是自己人的头。我阿妈、阿爷,是我自己砍落他们人头,丢进河里。”
昆弥骇了一跳。
龙王却不解释,抬手指指天上还在飞的无头鸟,说:“昆弥,现在这些气被谷米神仙藏在红土里,但终是要吐出来。但谷米神仙把气吐出来,要有个引子,这个引子是你。你想做神仙,梦醒来就来找我!”
昆弥睁开眼睛,背上大汗淋漓,看见日头已经落下去,蓝黑色的天穹上,星星也要出来了,好像跟刚才做梦梦见红河龙王时候一样。白天热气还在,老汉感觉自己的脸还是红彤彤的。他爬起身来跺跺脚,心想这红土底下居然藏着那么多无头鸟,也不知到底是钻在多深的土里,如果自己掘一口井,能不能在地里挖出这些鸟来,让谷米神仙把这口气吐出来。
昆弥取下挂在树枝上的的红头巾往山下走,一路上看不见人,倒是能看见寨子里遥远的一点火光。昆弥想着梦里长胡子神仙的话,就往红河边上去。山路上能看见河对岸有别的寨子的人正在取水,取水的人从石崖上的洞窟路过,昆弥揉揉眼睛,竟然看见洞窟里好像有红色的无头鸟往外飞出来,再眨眼睛却又看不见了。
昆弥老汉提着刀走到岸边,看见河岸边影影绰绰站着三四个人影,老汉心中一动,红河龙王在梦里引我来这里,已经备好了人头?他悄悄走近去看,借着红河水倒映的星光看见其中两人依稀有一把胡子,心中不禁砰砰直跳。
“阿爷!”那三人中的一人突然发出凄烈的嚎叫,随后用力一挥,刀光闪处,一个人就木桩一样噗通一声倒下,一颗人头滚入红河的波涛。河水波浪翻涌,另一个人一声不响站在原地,好像对此一无所觉。持刀人再次号叫一声,挥刀砍下,第二颗人头也滚入波涛。
昆弥老汉愣在原地,明月升起,两具尸首在月光下模模糊糊的,红光闪处,竟化作两只无头鸟,往天上一飞,转瞬间消失无踪。
有个最小的人影站在后面,注视着这一幕。持刀人回过头去,喊:“你阿爷现在还能打猎,能挑水耕地,等你阿爷牙齿掉了,没有力气了,你来把阿爷头砍了,免得遭罪。”
小人含糊地嗯了一声,却转身跑走了。
昆弥老汉走上前去,持刀的人看着他,两个人手里都有明晃晃的砍刀。月光照下来,昆弥看见对方的面貌,一阵乌云飘过,把月光挡住,天再亮的时候,那个人已经没了。
月光下的红土看不清有没有血。
昆弥懂得了,原来千百年来,死人的血全部渗在地下,在地底下变成无头鸟,变成谷米神仙年年岁岁的呼吸。他瞅着河对岸那些黑黢黢的洞,河对岸的寨子没有砍头汉的传说,但他们有山洞里住着神仙的说法。如果人老了,牙掉了,吃不动苞谷,挑不动水了,就去河边的山洞深处,再也不出来。
昆弥老汉想再唱一嗓子歌,是说红山民的祖先,从红山肚子里钻出来的巨人木依吉。木依吉死后,从他的血里诞生了红山民。木依吉的血把红山染成红色,流到山下便成了红河。红山民们挖开红土地,就找到了谷米神仙。谷米神仙教给他们种田耕地,却要收取长胡子人头作为供奉。在这之前的砍头汉只知道谷米神仙喜欢有胡子的人头,胡子越密越长,谷米就能长得越密越壮,就去砍那些过路人的头,或者是敌对寨子的人头来供奉。
昆弥摸摸自己的下巴的胡须,软里带硬,自己的牙口近几年来也不如以往了,吃苞米的时候要自己手剥苞米粒。自己是寨子里最后一个砍头汉,却连刀都快拿不动了。年轻时候坐在树下等过路人,现在坐在树下自己都打瞌睡。
自己的血流在土里,也会变成无头鸟。
最开始,谷米神仙大约也有别的名字,在土地被开耕之前,红山地下的神仙。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你看着我们流血流汗。
红山~底下的木依吉呦!
红河是你的血,红土是你的肉~
红山人是你的魂儿呦!
红河寨的挑水人们排成行,打着火把走向红河,听见昆弥老汉在远处唱山歌。人们打着火把去找他,看见老汉远远地舞起砍刀,把自己的头砍了下来。老汉腔子里的血喷上半天高,头落入滚滚红河,身子却变成一只无头鸟,倏忽间飞上云霄。
夜空中的云朵忽然烧了起来,在云上面仿佛有些什么东西正在发光,热烈地翻涌起来,如同一口倒悬的大锅,云层中沸腾的血脂刹那间倾泻下来,千千万万点红斑从天而降,将众人打得湿透,却是久违的带着落日余温的暖和雨水,顷刻不停地渗入红土。
昆弥老汉是红水寨最后一个砍头汉,后来他们说,昆弥老汉去当了红水河的龙王,有时候还能听见他在红河里唱歌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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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素材取自云南佤族传说。
作者:伯欢
《被遗忘的沙漠》
我还记得,那时的我坐在一堵土墙后面,把脚重新插回自己的靴子里。在用土制烧酒把自己灌醉后,我觉得这堵土墙的历史超过两千年,或许从希克索斯人的年代就已经立在这里了。沙漠入夜的时候凉得很快,我想我只要在这里再坐两个小时,就会被冻死在这里,天亮的时候土人就会发现那个外来的白人探险家像个傻瓜一样死在他们圣坛的边上。然后我的狡猾向导就会把我的行李卖了,牵走我可怜的骆驼,然后世界上就再也没有人记得朱利安·史密斯,野心勃勃、穷愁潦倒的蠢货探险家。
回过头想,我来到离家乡千里之外的荒漠,并不是为了拯救当地部族野蛮祭祀的可怜祭品……好吧,我承认我或许只是想找到些金子,尚未被发现的古代遗迹,邂逅几个有着蜜色皮肤的异国美人,逃避国内的经济危机和大萧条……我不知道,或许我只是想从失败的人生中逃离出来,忘记那些骗了我又伤害了我的女人。
夜晚实在是太冷了,我重新回忆那个让我浑身燥热的姑娘,有着长长眉毛、罕见红色眼睛和纤瘦脚踝的当地女人,长发编成辫子直垂到地上,让我一瞬间为之动摇的姑娘。如果不是她要被本地的野蛮土人当成“被遗忘的新娘”,我猜我大概会试图把她拐跑,把她带回我充满喧闹尘嚣的家乡,带她去看轮船和摩天大楼,品尝汉堡和苹果馅饼。但很可惜,她现在要被推到那口被石板封住的古井里,祭祀一个连真正的名字都被遗忘的无名古代神。
我打心眼里看不起这些未开化人,但他们的刀和弓箭能轻松了结一个蠢货冒险家,那我只剩下手枪和喝醉后的愚蠢勇气。
具体劫人过程我现在记不清了,我大概用火把驱赶着他们的骆驼,冲散了人群。就在骆驼们四处大闹的时候,我包着沙漠地带最常见的头巾,混进了祭祀仪式的最中心,在他们反应过来前,一刀切断了美人儿手上的绳索,牵着她以我平生最快的速度逃走,赶到我土墙后的骆驼上,骑着骆驼,在太阳升起之前赶回镇子,然后在这班土人回到镇上之前带着行李逃跑……计划很简单,考虑到这是喝了两瓶椰枣烧酒后制定的计划,我觉得还不赖。
岔子出在哪儿?那个女人拽住我的手腕不放,而且她的力气比我想得要大很多,当她开始大喊大叫,拖住我不让我走的时候,我想,操,这可不在计划之内。
然后我跟那个女人纠缠起来。我承认她很火辣,各种意义上。虽然她狠狠给了我两拳,但我直到现在还记得她身体柔软丰弹的触感,近距离纠缠时候滚烫的鼻息,眼泪,和眼泪后面那双雨后晚霞一样透红的眼睛,她的眼睛在火炬的光芒下反射出的色泽,胜过我在纽约博物馆里见过的那块世界上最宝贵的红宝石。那块红宝石来自远东,是罕见的没有裂隙纯粹无比的红宝石,它的光泽比之也逊色三分……
如果当时不是我喝多了,我想我一定不会被她推倒,失去重心,落入那口古井里。
而如果不是我在坠落的过程中碰撞了井壁好几次,下面又是一堆非常柔软的细沙,我想我没办法活着走出那里。后来我知道,那地方本身就是让从上方坠落的祭品活着落到井底,然后发现那里真正的秘密。我坠落到底的时候直接晕了过去,多处擦伤,但万幸没有骨折。
然后,当我终于清醒过来,意识到我落在井底的时候,我发现这里有光。不是头顶的光,井口应该在的地方黑漆漆的,我有种不好的预感。我是个蠢货,我早就知道这一点,只是我没有想到自己会死在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地方。
在接近黑暗的地方,你对任何一点微小的光线都会特别敏感,我摸索着古代的井壁,找到了一个狭小的开口,那里有一条廊道,另一侧有新鲜的风和空气传来,以及给予人一线希望的光芒。我忍着浑身上下的痛楚,沿着走廊缓缓向前走,几分钟后,眼前豁然开朗,然后我所寻找的古代遗迹就出现在我眼前。
当然,我也遇到了它,我之前从未想到这里还会有这种极度罕见的东西存在……一个超自然生命。
那是一个非常美的地方,哪怕到今天我也会这么说,我一生中去过的所有地方都比不上那座奇迹般的地下古城。我出生在一个乡下小镇里,十五岁坐火车到大城市读书。我对美洲之外古代文明、历史的了解来自于课本,以及探险家们留下的笔记上那些手绘的图案。照相技术那时候还不发达,器材笨重,所以考古探险的冒险家们多少会一点素描的手艺。我看过手绘的丛林深处的神庙,被藤蔓包裹着的金字塔,上千年祭祀留下的骷髅之地,石窟里原始人的骨器和壁画,或是最罕见的,好像在梦里出现的那些“神”的残骸,或是二手、三手的记录。
但这些二三手的记录永远也不会教给你,当你真正面对一个超自然生命的时候,你能做什么,或者说你应该做什么。
我当时不太能确定,但后来我知道那是一个希克索斯人的古代城邦,我从出土的埃及新王国时期的碑刻里读到过这个地方。在诸多失落在沙尘中的城邦里,有一个被古老精魂统治的城邦,名叫朵埃尔之地。传说朵埃尔之地位于冥界与人间土地的交汇处,被所有人遗忘的死者会在这里盘桓,然后被“遗忘者”吃掉。这些灵魂就此消逝,从阳间与冥界的转生循环中就此脱身,彻底化作沙漠中的尘土。
我亲眼见到了“遗忘者”,而且我意识到它是一条龙。
我走出那个狭小的山洞,光亮让我眯起眼睛,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才看清我所站的地方。一个巨大空阔的地下空洞,头顶是倾斜的巨大岩石,而岩石下是规则的、闪烁着贵金属光泽的古老建筑。公元前古埃及王朝所特有的建筑风格,残垣断瓦,一半的城池被岩石压碎,埋没在数千万吨的黄沙中。
有一丛黯淡的光线从天顶的一个地裂上洒下来,地上积满了堆成小山的沙尘,然后沙尘中,深红色的宝石一闪而过,我意识到一头庞大而惊悚的巨兽趴伏在我面前那块宽阔的平台,周围的石柱表明这是祭祀之地。它伸开自己背上的翅膀,流沙从翅膀上滑落下来,露出斑斓的、树叶一样层叠的皮鳞。像是有一层彩虹色的皮膜覆盖在它的表面,脊背上有着爬行动物般的骨刺,然后是鳄鱼般的头部,以及瞬膜包裹下深邃的红色眼睛。
我长久地站在原地,目瞪口呆,望着这头神话中的野兽抬起头颅,平静地俯视我。
我的头脑中回响起某种声音向我问好……我猜想这种生物从远古时期就学会了用这种方式和古人交流。接下来它的形体发生了更为惊人的转变,向内卷缩的气球一样,它开始缩小、变形,鳞片收回皮肤内侧,转变为光滑赤裸的肌肤。整个过程只用了几个呼吸时间,然后在我面前,之前那个把我推下来的赤眼女人就活生生地站在了我的面前,身上披着一层斑斓的丝绸。她缓步向前,有着难以言喻的高贵气场,沙尘雪一样地从天井中洒下,堆积在数千年前的金色遗迹上,四周寂静无声,只有我的呼吸和细沙落下的沙沙声。
这是我与它的相会。
她不会说话,我们之间自始至终通过心灵交流。她说她的名字是被遗忘者,是盘踞在朵埃尔之地的神明。她依靠长久的祭祀实体化,在这里看守着这座被遗忘在时间之外的古代遗迹。每隔二十年,居住在附近的土人都会献上古老罕见的血脉,当初有着红色眼睛的希克索斯人的血脉,她吞噬那些祭品的记忆为生,然后那些人祭在这里生活、自杀、或老死。
地下暗河在这里经过,这座小小的自给自足的城邦有着自己的果园和农田,千百年来它们自如生长,葡萄藤逐渐覆盖了那些曾经有着精美纹饰的墙壁和居室。紫红色的饱满葡萄落在地上的凹槽里,时间自然将它们酿造成醉人的美酒。这些酒浆千百年来顺着地下暗河不断流淌,成为了大地的酒杯。数十里外有一座绿洲,里面有一口泉眼被称为酒神之泉,每年十一月份,泉水就会散发出馥郁的甜香味,在那里经常有骆驼在那里喝醉。
被遗忘者说,她在这里非常寂寞。
我拨开那些层层叠叠的,在远离地面,靠地裂缝隙中的一缕缕天光而生长的葡萄藤,打着火把观察那些千年之前的遗刻,询问被遗忘者古老的秘密。壁刻上的图形告诉我,在数千年前,这座城邦是由想要被遗忘的流亡者所建立的。他们来自古老文明的各个城市,被抛弃的人、被伤害的人,想要逃离的人……只要他们虔诚祈祷,就能在这里找到隐居者的家乡。随着时间的流逝,被遗忘者的城邦位于沙漠中最荒僻的远处,远离了外界的战火与纷争,他们就真的变成了一个神话和传说中的城邦。
自给自足的朵埃尔之地是古代沙漠中的隐秘桃源,而被遗忘者说,她就是在那个时期诞生的精灵。是愿望与现实交媾后产下的神灵,一种思想,一种理念,一种愿望,一种梦境。最开始她非常孱弱,只能潜进流泪入睡者的梦境,替他们擦去眼泪,平复悲痛;之后梦境逐渐传播开来,人们的记忆和情绪供养她,令她逐渐壮大,乃至于影响力逐渐增长。
最后,她说,强烈而迫切的愿望引起了巨大的地震。世界的底部回应了这份愿望,朵埃尔之地在巨大的地震中沉入沙海,所有人都在幽深、冷暗的地下彻底离开了这个世界,安静地沉眠。在古代神话中,会有冥界之神对他们的灵魂进行审判,但朵埃尔之地不会,所有的灵魂都会被遗忘者所吞吃,所有他们存在的痕迹、所有与他们相关的因果,都会被遗忘者抹除。在此之后,朵埃尔之地就再也不会出现在世上了。
灵魂被吞吃?
她告诉我,这是一种容易被常人理解的说法,她从难以磨灭的记忆和最深刻激烈的情感中诞生,也以这些东西为食。当然,她最渴切的就是孤独与寂寞,而我身上充满了这种巨大的能量。我的寂寞与孤独像是失控的火焰,突然间因为女人而点燃,贪婪地攫取更多的精神和力量。
我说,我明明是个热情浪子,一个酗酒的精神上的吉普赛人,从不在一个地方呆多久,永远追求更加刺激的冒险和人生。我每到一个地方就会陷入突如其来的恋情,爱上一个一面之缘的女人,在热恋中纵情体验甜蜜美好,在该了断的时候迅速了断,从不让他人伤我太深。
被遗忘者说,爱与孤独寂寞正是一体两面,人们因为孤独与寂寞才渴望爱。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用那女人的眼睛看着我,我们站在几千年前的石刻下,面前是葡萄酒发酵的池塘,有一股非常浓郁的水果发酵气息从这里升起,甜,但是又带着腐烂的臭味。暗河冲刷出的隧道里有空气流动,把酸臭的气味冲刷走了。
几千年来,数百个处女被送到这里维系她的存在。这些女孩们必须是刚刚情窦初开的年纪,刚学会去爱上一个男人,但还没有体验过真正的热恋。她们居住在这座早就死去的空寂城市里,而被遗忘者就舔舐着她们身上活跃的青春,她们梦中的恋情,梦中本应享有的不存在的人生。在她们跳下暗河之前,已经无法忍受这里的寂寞和孤独,像是一滴血渗入千年未变的沙地,作为被遗忘的新娘,消失在世界的底部。
所有的被遗忘的新娘,最后都成了我。被遗忘者用某个女孩的声音在我的脑子里说。在朵埃尔之地等待着永不会到来的情郎的被遗忘的新娘。她们梦想中的情郎离这里过于遥远,有一片无法渡过的沙漠横亘其间。
我意识到,我就是那个她等待了许久的男人,我想,我必须离开这里,而如果我成为她等待的那个男人,我就能够让她带我离开这里。朱利安·史密斯的生命不该停止在这里,我还想回到人世间,重新享受美酒与佳人,赚取金钱与名声,让从南到北的所有人都认识朱利安这个名字。
我抱住她,吻她,她没有反抗,有很细微的回应,像是那些没有经历过男人的女孩们在学习。
后来我对她说,我要带你走。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把所有的壁画留在了自己的脑子里,我背诵朵埃尔壁画上的故事和历史,把金色的杯子和首饰塞满了自己的腰包。这些古老的贵金属制品历经千年依然没有朽烂,朵埃尔之地的移民们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带进了这座地下的墓穴,几十个世纪以来,这些财宝就躺在岩层中间,和它们曾经的主人一样被外部世界遗忘。
被遗忘者沉默了许久,我把这当作是一种拒绝。我已经经历过太多次这种事,她们说:朱利安,你是一个坏男人,你永远无法给人安全感。你永远不会全身心地爱一个人,也永远不会信任别人,这也使得永远没有人会真正全身心地爱你,也不会有人真正全身心地信任你。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故事,所以我耸耸肩说,我会自己找路,从井里爬上去。
井已经被封闭了,被遗忘者说,沉重的铁链把石板绑在井口,这是我在梦中告诉他们的事。他们恐惧被遗忘之沙席卷的梦境,这片沙漠地下的被遗忘之地就是他们心中的冥界,被遗忘就是真正永恒的死亡。他们向我祈祷,祈祷永远不被沙漠淹没。他们热情地开辟道路,向着外面的世界,你来的那个世界,正在联系在一起的那个世界前进。外面的东西洪水一般地涌入,枪支、烈酒、战争……还有你这样的冒险家。你来自于众人的世界,喧嚣而暴涨的人类的世界,而这里是被遗忘的不存在之城。
唯一的道路,她说,只有一条路能够跨越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凿穿孤独打造的壁障,横越遗忘的沙漠……我可以带你走,我可以跟你走,但你必须理解,那条唯一的道路是什么。是什么让寂寞与孤独中降生的龙生存?是什么能让它在离开自己的根源后依然有存在的意义?
答案一直就在名为朱利安的浪子心中,我知道那个答案,在我们第一次对话的时候她已经告诉了我答案。我已经在这里度过了数个星期的时光,借着古老的黄金镜子看自己的时候,我已经认不出原先那个剽悍的冒险家,现在镜子里的人有着一把大胡子,眼睛微微泛红,活像是画册里的丛林野人。
我会带你走的,我对龙说,我会带你去看纽约和芝加哥,几千年来人们的新发明,冒着烟囱的工厂,河中的汽轮和海上的战舰。人们互相厮杀的战场,天空中巨大的铁鸟和灰色的楼群。他们发掘出了巨人和矮人的尸骨,远在几百万年前的恐龙的化石,也制造出了能够在海里潜航的潜艇和看见遥远星空的镜子。人们热切地探索着已知与未知的世界,甚至抬头看向群星,想在那里开拓新的土地。
我会爱你,我对她说下诺言,爱与寂寞孤独是一体两面,你从寂寞孤独中诞生,爱是你心中最真切的渴望,也是你生命的源泉。我们会创造真切的记忆,令你能够拥有真正的生命。命运令我横越了被遗忘的沙漠,来到被遗忘的遗迹,遇见了被遗忘的你,这显然已经是一种生命的启示,即将转变我们两人的生命。
被遗忘者用火红色的眼睛凝视着我,我想起我去看过的那些在这死去的死者的尸骸。许多祭品跳下了暗河,但也有许多人在这里生存了许多年头,靠水果和农作物维生,逐渐变得痴呆和僵直,最后再也没有能够给予龙的记忆和情感,如同尸体一样停止了呼吸。被遗忘者的姿态如同那个让我记忆深刻的女人,但我发誓她比那个女人更美,更迷人,双眼更明晰透彻,足以靠长久的凝视令我停止呼吸。
她抱住了我,开始转变形态。她说精灵也会死,如果它们离开了自己的根源,失去了自己的力量,神,精灵,龙……这些具备了实体的精魂就会逐渐消逝……就像是一个破碎的气泡,或是一场久远但终于醒来的梦。借我的身体,龙说,她能获得真正的生命。
我没有听懂她在说什么,只能祈祷奇迹的发生。
被时间遗忘的龙用双翼把我包裹起来,我们一同坠入滚动着烂熟葡萄的酒河,随着河水向前流动,一同随波逐流。我渐渐难以呼吸,龙不停地撞上暗河里的岩石,剧烈的震动似乎永不停息,直到一声巨响,我重新见到了光明,发现自己浑身沐浴在龙血中。我们躺在一口泉水里,这里是一块沙漠中的绿洲,头上是亘古的星空,寒冷,沙漠的夜晚太寒冷了,但是龙的血液是滚烫的。
被遗忘者那红宝石般的眼睛宁静地注视着我,她现在是那个女人的姿态,但这是她第一次用那女人的声音叹息,这是我一生中听过的最美的声音。
然后她逐渐停止了呼吸。
我祈祷了一整晚,努力对着她倾诉自己的爱意,但她始终没有活转过来,奇迹没有发生。我在绿洲呆了一个星期,然后把她埋葬在了绿洲。后来我想,或许龙能够从数十公里的地下暗河中活着出来,但一个真正活着的女人不可以吧。又或者说,既然她能用心灵和我沟通,那我的诺言到底是真话还是假话,我的爱能不能维系她的生命,她应该比我更清楚才对。
后来……后来我的故事你们都知道了。我骑着醉倒在绿洲里的野骆驼,九死一生地回到了文明社会。假装自己是个学者和成功的冒险家,将希克索斯人的遗物四处展示,写书,编造的冒险日记。成为了著名考古学家朱利安。
今天是我的七十岁生日,还是非常感谢你们听我讲故事。
不知道你们信不信,我带回了被遗忘者的眼睛,一块完美无瑕的宝石。是的,后来我骑着骆驼回到了那块绿洲,挖开了我埋葬她的地方。下面没有尸体,只有一枚眼睛一样的红宝石。是的,它看上去和她的眼睛一模一样,色泽,斑纹……十年前的一天,我从我的纪念品箱子里将它取出来,我想把它擦擦干净,在阳光下仔细看看它……就在我把它放在花园桌上,转身去找我的手帕的时候,一只猫头鹰飞来,抓起那块宝石,然后飞走了。
……
是的。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块宝石。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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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伯欢
18年桑桑学院F1大赛参赛作品
我站在舞台中央,司仪高高举起我的手臂,而我的另一只手中是沉重的水晶奖杯。现在我抬起脸的时候能够看见深色天幕下飞扬的亿万彩带如雨落下,海潮般的欢呼声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他们在呼喊我的名字。或者说,我的ID,被千万人所传颂的那个名字。
我现在还能回想起之前领队杨城教给我去念的获奖感言:首先感谢我的队友,感谢所有一起走过的兄弟们,然后是感谢所有支持我的粉丝们。因为有了你们,才成就了今天的我,一路风雨中走来,亚洲第一枪神TiS终于站在了世界最高舞台的顶点,手握全世界电子竞技选手仰望的最后荣誉。
我想我应该是流下了眼泪,赛前最后一次上厕所的时候,杨城叼着烟问我:“你会哭么?”
“哭什么?”
“获奖的时候,流一下眼泪,传奇老将最后的完美落幕,比较戏剧化一点。”杨城说。
“看情况吧。”我说,“我试试看。”
我想那滴眼泪应该是流下来了,敏锐的高强度神经网络让我可以体验到泪水在眼眶中凝聚的感觉,但这只是被气氛所感染,我的内心十分宁静。嘈杂的世界此刻像是被隔绝在外,司仪的声音像是被放慢了无数倍,让我可以无限久远地沉浸在自己的内心中。
2011年,那年我第一次遇到杨城,在上海的“火山”网吧。那个时候我十七岁,辍学,离家出走去打FPS电子竞技,就是我妈口中的“打枪游戏”。我的天赋很好,反应速度比一般人快,而且喜欢下苦功,钻研一些小技巧,看地图,研究战术,那个时候我的朋友都说我是用脑子打游戏。
那个时候我的ID是TianShan,我的名字,余天山的拼音。
那个时候,杨城的ID是Vol_YC,Volcano是火山网吧养的网吧战队,在当地的射击游戏圈子里也小有名气。我是队里的替补,杨城是带我进队的大哥,简单地说,我是他罩的。杨城一直对我期望很高,他枪法很好,是队伍的队长,但是这支队伍一直打不出去,只能参加一些线下的小比赛。
杨城那年二十二岁,正是一个电子竞技选手的黄金年龄。他废寝忘食地苦练,但是队友始终不能让他满意,几位队伍里的老人要么态度不端正,用他的话来说,不思进取,没有一颗冠军的心,只是想混口饭吃,打打游戏而已;要么就是没有天赋,始终练不出来。我花了一年左右的时间,成为了Vol战队的正式队员。
一年后,Vol战队解散了。
平心而论,我的加入让Vol战队有了一些起色,最关键的一场线下赛中,我们一路跌跌撞撞走到了决赛。对手是外地赶来参赛的一只线下队,有点名气,但这是我们的主场。在打比赛之前,杨城在作战会议上特意提醒我们,让我们注意对面的两个主力输出手。
关起门来后,杨城说,“那两个人有问题。”
我们心领神会。
“有问题”的意思,就是开了挂。
在电子竞技游戏中,开挂作弊是最为人所不齿的行径。但任何电子竞技也没有能够杜绝过开挂这一现象的存在,只要这款游戏的比赛有利可图,利益的驱动就能够让各种“高科技选手”出现在舞台上。低等级的作弊,比如暴力自瞄、透视等等,很容易被系统检测出来,但随着游戏开发方逐步升级反作弊系统,更多的隐蔽作弊手段开始涌现。
“他们的鼠标有问题。”杨城抖了根烟出来,深深吸了一口。
“查不出来?”我问。
“查不出来,他们不肯换设备。”杨城摇摇头,“主办不想让我们搞事情,意思就是让我们就这么打,裁判会多看着他们一点。”
刚开局的时候,我感觉还好,对面给我们的压力并不大。杨城和我的发挥都很稳定, 队友压力有点大,动作有点变形,死的次数有点多,但杨城和我那天的状态真的太好了,用他的话说,我和他都是大赛型选手,压力越大的时候,发挥越好。随着击杀次数的不断上升,我们的积分已经压过了对面一倍。
“妈的,打得爽!搞死他们!!”
这种小型线下比赛其实是很乱的,现场都是我们的粉丝,到处都是污言秽语。精神状态高昂的队友打得忘形,一边狂骂一边团体冲锋,把对面压得喘不过气来。
对面五个人中,那个队长突然站了起来,指了指我们,然后做了个割喉的动作,然后在一片狂嘘声中坐了回去。
“妈的。”杨城突然一甩鼠标,眼前的屏幕开始重放死亡录像,“他们要开搞了!”
话音刚落,我屏幕一黑,也死了。
我和杨城相继阵亡,剩下就只有崩盘了。
“小心点。”短暂的中场休息时间里,杨城有些烦躁地点了点桌面,我们都嗅到了不好的预感,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你除了调整自己的状态之外没什么事可干。我们知道他们要开挂,但我们无能为力。
就在那个手势之后,对面给我们的压力骤然增大。我们几乎露头就死,毫无还手之力,哪怕五个冲一个,也会被对面换走两个以上。局面瞬间逆转,完全没办法打,兵败如山倒。我和杨城左右支拙,左冲右突,试过各种战术。用预判雷、用狙蹲、用诱饵……什么战术都没用。战术是在双方实力差距不大的情况下用的,但哪怕你机关算尽,如果对面一枪都不空,见面就带走,什么战术都没用。
对面给我们留了点面子,最后比分80:20,我们输得很惨。
现在想起来,这并不是导致Vol解散的主要原因。
真正最后让我们解散的,是两个月后一次踢馆比赛。有外面的战队来火山网吧踢馆,打钱,一把一千块,一共五局。这个战队我们之前线上打过,实力相当一般,我和杨城的实力稳稳地压制他们的主力,这次送钱上门,我们都想从他们身上找点自信。
进去游戏后,熟悉的感觉扑面而来,我如坠冰窖,他们也开了挂,而且全程都开着。
我们被剃了光头,精彩无比地被杀得一干二净。
“你们来我们地盘上找事情!”老四性情最烈,操着椅子就扑了过去,被人拦了下来。
“输不起就别打啊!”
我和杨城没有参与群殴,都坐在原地没动,我们都想赢,我们都有着作为高手的自信,想有一天走上真正的职业舞台,去堂堂正正地比赛,战斗,用自己的技术、智力、勇气和拼搏去换取我们应得的荣誉。但我现在觉得累了,我觉得我的苦练、我的天赋,那些日日夜夜坐在屏幕前一次次练枪,每天三千个爆头,枯燥无味的反复锻炼,试图找到固定的肌肉记忆,做梦都梦见自己在地图上游荡……都毫无意义。
那个队最后被踢出了网吧,比赛无疾而终。这帮人太狂了,毕竟是我们的地盘,我们想处理几个低级鼠标挂不用证据,所有在场的人都看得出来。
夜里,我们整队人在烧烤摊上喝酒,老四突然哭了,嚎啕大哭。我们都哭了。
第二天,Vol战队解散了。
我回去念了半年书,最难的是一开始,请求父母原谅的时候。一开始熬过去,后面就逐渐好了一些。
半年后,杨城打了我的手机。
“你还在坚持每天练枪么?”
我在坚持。
“还想打职业么?”
我没说话。
“我有一个深圳的职业战队试训机会,给你半天时间考虑。”
挂断电话后,我想了很久。
第三天,我来到了深圳,一个月后,我成为了PG_TiS。
白金俱乐部,或者说Platinum-Gamer俱乐部,是一家历史很久的电子竞技俱乐部。我领到自己队服的时候,杨城意味深长地对我说:“做好心理准备。”
半个月后,我第一次上场比赛,作为替补。队内的自由人PG_DDD因为身体不适而被换下场,我在赛前四个小时的时候被领队通知即将上场打比赛。
当时的领队叫方海,大家都叫海哥。海哥从衣服内袋里掏出一个塑料小袋,里面有三片颜色不一样的药片。
“这是什么?”我心中一沉。
“药。”海哥拍拍杨城的肩膀,“你给他解释吧,我去隔壁。”
“快吃吧。”杨城递给我一瓶矿泉水,“比赛前四个小时服用。用来治多动症的,能集中注意力。”
“这……这不违规?!”我觉得手心里都是汗。
“职业俱乐部几乎每家都有。而且这不犯规,打擦边球而已。”杨城淡淡地看着我,“公司会搞一个你的病历证明,日后哪怕被曝光也没关系。”
“但……我不能用自己实力去打么?!”
“人人都有实力,对面吃药,你不吃,你拿什么打,拿头打?”杨城抱着手看着我,“不要说什么尊严、荣誉了,兄弟,我们先养家糊口吧。”
看我还不死心,杨城叹了口气,掏了烟出来,坐到我床上。
“你这半年没放下练枪,我就知道你迟早有一天会重新走上职业道路。”杨城吐了个烟圈,“当年那么乌烟瘴气的环境里,你坚持不抽烟,喝酒的时候只喝一杯,还劝我也不抽烟,不喝酒。我就知道你是个比我有野心的人。抽烟喝酒会缩短职业寿命,破坏你最细小的神经系统。但你觉得,光凭苦练,你能走上世界最巅峰么?”
我张了张嘴,没说话。
“像是A皇、O皇这种天生神力还要一天练十二个小时的妖怪,你有信心跟他们拼天赋?跟他们拼努力?”杨城的声音越来越响,“电子竞技,胜者为皇。赢,才是最重要的。输家,别人大不了说你一句,喔,有些天赋,很努力,打得很拼,但有个球用?你只可能输,作为王者的陪衬而已。我要赢,我们都要赢。你没有百万里挑一的天赋,就不要想赢得干干净净!药就放在这里,四个小时后,我要看到能够Carry全场,打爆对面的新人王TiS,而不是出道就退役的废物!我实话跟你说,DDD这个团队毒瘤很快就要滚蛋,你如果顶不上,我们就找其它新人,好好把握住机会。”
后来我知道,这三种药片是安定、利他林和莫达非尼。这是我最早吃的“兴奋剂”,很快,我们就不用这三种药,而是用了更先进的药。
但我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走上职业舞台时的那种感受。当我走出后台,司仪大声喊出我的名字的时候,台下的观众并没有为我过多欢呼。我看着他们好奇的眼神,这是我作为战队替补的首次登台亮相,他们都在期待我的新秀一战,我代表着无限的可能性。
我握住鼠标的时候,浑身的燥热一下子平息了。
“你是大赛型选手。”坐在我身边的杨城说,“好好打。”
打完后,我去厕所吐了。不是因为羞愧感,而是因为药的副作用。我头晕目眩地坐在隔间的地上,外面来上厕所的人络绎不绝,人人都在称颂我的ID,但我却恶心欲死。那种感觉就像是你明明快要晕过去了,但是你的头脑却脱离了你的控制,依然顽强地保持着病态的活跃和神智,想晕晕不过去。
比赛时喝了太多水,吐出来的都是清色的液体。
在我职业生涯最巅峰的时候,网上有人给我写传,把这一场比赛称为明日之星第一次的锋芒毕露,“初生牛犊不怕虎,这个第一次踏上职业赛场的新人顶住了所有人的质疑和压力,为观众奉献了一场无可挑剔的比赛,日后的亚洲第一枪神TiS在这里开始了他的传奇”,而每当我想起这场比赛,我只能想到那种干呕的感觉。
在我看来,如果说我是一个“传奇”,那么这个故事的起点其实还要再往前推。如果后来有一天我想写一本自传,我想这个“亚洲第一枪神”的故事不是在职业赛场上开始,甚至也不是在火山网吧开始,而是把时间轴再往前推……
从2015年开始,国内小部分大型比赛开始有尿检项目。查出来一些知名选手有问题,但是俱乐部和主办方协商后都把事情压下来了。PG俱乐部也紧急停用了这三种药,开始寻找更隐蔽的替代品。
哪怕是一个队,我们也不是人人都吃药的。有几个队友不知道我们吃药,吃药的都是我和几个“天才”级的主力。而当时我们几个主力喜欢开玩笑,每次看到谁谁谁在比赛的时候喝水,就说他“吃药了”,这已经变成我们一个调侃的段子。因为吃了药之后,很容易口渴,水喝多了又想去上厕所,然而比赛的时候上厕所特别容易耽误事,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强忍着不去喝水。
开始尿检的那段时间里,我的身体已经在长时间服药后逐渐产生了一些耐药性,药的效果越来越差,有的时候眼前还会出现一些幻觉和幻听。我跟杨城说了,杨城说他也有一样的状况,但我的症状比他要严重一些。
“这是好事。”杨城说,“这证明你的身体对药物的感应性比我更强,这些药对你的效果更好。”
或许他说的是对的,我用成绩证明了这一点。
在我之前那十年的电子竞技选手,是最苦的一代。我们年轻的时候都听说那些前辈们曾经睡在网吧,一个人颠沛流离,在逆境中顽强地成长,直到成为蜚声于世界的虚拟世界之王。这些励志故事,从十几年前的第一代亚洲枪神开始,火箭男孩孟阳,然后是称霸天下的人皇李晓峰……这些过去的影子为今天日益发达的电子竞技娱乐项目做好了铺垫。
随着自媒体平台的成熟,电子竞技选手拥有了一种相当完善的职业道路。杨城就老是跟我说,等到他年纪大了,打不动了,没办法跟年轻人拼枪的时候,他就风风光光地退役,然后转行去做直播艺人,给电竞产品代言,就像是现在许多没打出什么名头来就迅速退役的职业选手一样。现在很多职业选手仅仅是来职业圈里镀个金,让自己有更多资本来争取粉丝而已。
自媒体时代,杨城说,我们真是赶上好年头了。
九个月后,杨城和我带领PG俱乐部拿下第三个全国比赛冠军后第二天,杨城没有出现在训练室里。
方海让我们先自己练习,打Bot。在这之前,我还从未见过杨城空过一天的练习。一天不练,职业选手的反应速度就会衰退,任何电竞职业选手为了保持自己的状态都需要长时间的持续练习,以保证自己高度完成的神经反射和肌肉记忆不退化。
晚上,方海说杨城身体不适,需要静养,并点名替补Vivi暂时顶替杨城的位置。我给杨城打了个电话,没人接,方海给我使了个眼色,让我出去说话。
“杨城吃了几天新药,出了些问题。”昏暗的走廊灯光下,海哥点了根烟,看不清眼神,“这个新药是我们从欧洲那边搞来的,目前可以说是国内领先,药检绝对查不出来。杨城这个过敏体质我们没意料到,理论上来说百万分之一的概率,怎么就这么巧被我们撞上。”
“他吃了几天新药?”我的一些疑惑得到了解答,决赛的时候杨城的状态比之前更好,在这之前,我的表现一直比他更出色一些,但是决赛的时候,杨城简直完全超越了当前的竞技水平。从“一流”变成了“超一流”的职业选手。
在职业级比赛中,所有选手可以说都是万里挑一的杰出电子竞技运动员,哪怕有差距,也差得不多。
然而就是有一些能够在职业赛场上依然占据统治级地位的恐怖选手,天赋和努力缺一不可,这种现象级的选手在任何一个时代中都是极少数,杨城不是,我也不是。杨城说,如果我有一天能够突然开窍,或许也能够摸到现象级选手的边。
而那天,杨城的表现有如神助,短短时间内完全具备了那种可怕的统治力,把对面切得毫无抵抗之力。我当时只觉得他或许是运气来了,现在再看,果然觉得有些不一样的意思。
“老杨一直很有压力。你也知道,你真的很优秀。他一直害怕压不住你。”海哥拍拍我的肩膀,我知道,从杨城倒下的那一刻起,公司和俱乐部就把队伍的重心转向了我,我即将成为队伍里的一哥,“这次新药到了之后,他说他想先试试。效果真的棒,但是我们都没想到会出这种意外。”
“我们无法保证新药是不是和以前你们服用的药起了一些化学反应,但我个人建议你还是继续用以前的药,安全起见。”海哥放在我肩膀上的手似乎用了点力,“新药,我们会安排Vivi去吃。我们损失不起你。”
我站在走廊里,想了很久。
我后来去看杨城,他正在看比赛录像。我注意到那是他打的最后一场比赛录像,他转过头来看见我,立刻关了屏幕。
“我手抖。”杨城大笑,“每次一集中注意力的时候,手就止不住地抖,看来是没办法直播打游戏,靠卖肉松饼过日子了,靠!天意弄人啊!想混日子都混不了!”
“还有很多路可以走。比如教练,或者电子竞技解说。有俱乐部的人脉在。”我替他想主意。
“公司愿意养着我,先从教练开始好了。我还是留在PG吧,毕竟有一些感情。”杨城露出洁白的牙齿,有些苦涩地笑道。
真实理由是,杨城知道俱乐部给选手提供违禁药物的内情,双方保持着和谐的默契。
“你打算吃那种新药么?”杨城最后问我。
“那药叫什么名字?”
“代号是‘FH-3’。”
后来,我们把这种药叫“发寒三”,一个是因为字母的引申,一个是因为吃完起效的时候,全身从脊椎骨开始,会有一种过电一般的冰寒感。
吃发寒三的感觉很奇妙,在这之前我从未吃过这种药。
以前的药是提升你注意力的,简单地说,就是药效发作的时候,我做事时候的精神集中程度得到了巨大的提升,外界的干扰完全被隔离,连续一两个小时的比赛,我能够全场保持最高程度的精神集中,绝不会开小差,而且情绪冷静,稳,脑子非常清楚,思维敏捷,时间感觉过得特别快。
最夸张的一次,我体感上只过了一瞬间,比赛就已经打完了。整场比赛我发挥优异,十分carry,但是给我的感觉就好像“一恍神”的功夫,就打完了。哪怕我能够回忆起比赛中的所有细节,但主观上我依然觉得“怎么会这么快?!打完了?!”。
这种短时间里精神高强度集中的后果就是,药效过去之后,第二天人的精神会很差。俱乐部的医生说每次吃药要间隔三天以上,不然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永久性损伤。
但是比赛赛程可不会根据我们的服药时间而定,所以连续服药也是司空见惯的事了。有的时候实在感觉有点撑不住,就只能暂时停药,状态大滑坡,全场梦游,被对面的队伍打得落花流水,只能靠下一次比赛的出众表现来挽回自己的声誉。
而发寒三的效果和之前的药物完全不一样,怎么说呢……
发寒三完全改变了我的感官,它好像设好了一个开关,当我在精神集中的时候,我能够打开这个开关,然后——时间就变慢了。我看到的一切都像是慢速运动,就像是电影里的子弹时间一样,我的思维速度能够以十倍速度运转,屏幕上绚丽的光影一下子变成了慢动作,让我能够有余裕缓缓拉枪瞄准。
我现在可算是知道杨城那天是怎么连续打出那种神经枪了。
“感觉怎么样?”我第一次用FH3打完比赛下来后,杨城笑着问我。
我夸张地抖了抖手给他看,我们两个一起大笑。
海哥说,发寒三是欧洲那边哪个制药公司给军队搞出来的特种兴奋剂,有一些流通到了黑市里。公司神通广大,连这种玩意儿都能搞来,的确是有点手段。按海哥的话来说,发寒三只是把人体本身具备的功能开发出来了。
“就是Zone,你听说过乔丹的‘领域’没有?”海哥在烧烤摊上做了个投篮的手势。
我听说过。甚至我状态最好的时候,也有几次短暂经历过那种状态。这是在具备强大实力的竞技选手身上出现过的一些传说,当精神极度集中的时候,时间感会变慢,思维清晰明了,在那短短片刻,这些选手能够突破自身实力的桎梏,短暂地主宰整个比赛。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当一个人进入Zone的时候,竞技场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挡他。
FH-3调节了服用者的神经系统,而后遗症……
我有的时候觉得我的下场会比杨城还惨,杨城吃了一周药之后出现了不适应,而他的神经系统——永久性损伤,目前的医学还没有能够治疗这种神经伤害的可能。在我服用发寒三一个月后,公司找人带我去秘密检查了一下身体,最后报告出来了,我的耐受力非常强,目前神经还没有受到明显损害。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除了我之外。
因为我知道,我的神经系统已经出了一些问题,只是这些问题还没有影响到我打比赛。从烧烤摊上出来的时候,我抬起头,看见天边的云霞正在变幻出奇异的色彩,翻卷、闪烁,就像是出了问题的显示器一样。我安静地低下头,告诉自己这都不重要,因为我已经是亚洲最顶尖的电竞选手。
我和杨城之间存在一种默契,他有的时候看我的眼神像是怜悯,又像是羡慕。但他毕竟还是从那场挫折中走了出来,而我,开始带领PG俱乐部走向世界的巅峰。
在我二十五岁那年,我已经被公认是国内最好的FPS选手,人称枪神TiS,或者Ti皇,天下第一稳。曾经的A皇、O皇都已经被我超越,在一对一的单挑中,我对国内任何FPS选手都具备明显优势。哪怕偶有失手,在总体的对决数据上,我都遥遥领先。
有很多人质疑我开挂,每次遇到这种时候我就会想起当年被鼠标挂虐的青涩年华。我证明自己“清白”的方式很简单,谁质疑,我就跟谁SOLO。设备可以全部由对方提供,公平,公开,在线直播,摄像头对准手部,谁不服就打到服为止。很多人都以为作弊的方式就是作弊软件,或者加了料的外设,真正高端的外挂,在我的血液里流淌。
药检程序更新换代的速度永远慢于顶尖药物的研发速度,我进入了我竞技生涯的黄金年华。
接下来三年,我基本统治了国内FPS赛事的所有重要奖项,以恐怖的反应速度、奇稳的手、以及清晰缜密的战术思路称霸全国。唯一阻碍我成为全球最强竞技选手的,就是FPS传统强队的几支欧美队伍。PG主要在国内打线下比赛,线上比赛没有线下赛有说服力,而跟欧美战队打线上赛,Ping值(PC对网络服务器发送数据到接收到服务器反馈数据的时间)会高到难以忍受的程度。
哪怕是跟同在亚洲的韩国战队打线上,150Ping也会让我很不舒服。正常人可能Ping过200才会有一些感觉,职业选手通常100ping以上打就会感觉有点不顺,而我,只有在打线下赛,局域网的时候才有最好发挥水平。
而目前统治欧美的,是声名赫赫的瑞典IronFist战队。IF的六名主力选手全部是现象级的超一流职业玩家,哪怕是我率领PG去美国打线下邀请赛的时候,也难敌IF的六个怪物。在战术室里看过他们比赛的Demo后,我怀疑——仅仅是怀疑——这六人都在比赛中服用了跟发寒三类似的神经药物。在这方面作弊,欧美职业圈可比国内的职业圈要有经验得多了。
在我把第一个全国冠军的奖金拿回家后,我和家人的关系就和解了。现在我每次比赛,父母都会看。我母亲还经常跟人说,我是打枪游戏的全国冠军,拿过某某某某奖杯之类的。逢年过节回老家吃饭,还会有亲戚问我能不能把他的喜欢打游戏的小孩培养一下,试一试职业圈。
我总是说,这碗饭吃起来不容易,真的不容易。看到他们怀疑的笑容和暧昧的眼神,“你多帮衬点”之类的,我就觉得很累。过完年就匆匆赶回俱乐部,一天不训练,总觉得心里不安稳。
有一天,杨城问我还记不记得当初在那个小比赛上,把我们虐了的那支开挂队。我说记得。我已经不记得他们的队名了,但是那场比赛我还记得,包括我当年笨拙的走位和青涩的枪法,以及对面粗暴直接的战术。我还记得坐在我左边的老三一拳砸在鼠标上,和那个割喉的手势。
杨城跟我说,他一时兴起去找了一下那支队伍的资料。那个队后来去外地比赛,开挂打比赛,得罪了当地的大哥,据说队长手筋被打断了。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杨城叼着烟说,如果他们能撑到今天这个业界的繁荣期,就没必要为了那点小钱开挂了。
我赞同杨城,那支队伍如果活到今天,恐怕也有机会走上正规职业化的道路,赚到真正的大钱。以前那个时候,职业战队都不好混,我听说有的比赛,打到决赛的时候双方队伍私下说好,不管谁赢,奖金都平分。
这些第一代的电竞人,就这样野蛮地生长着。杨城给我说了一件旧事,最开始组建战队联盟的那一年,有个战队的负责人找过老板他们,建议全联盟统一口径,所有比赛奖金都抽30%!。(MISSING)不过很多战队都回绝了。
开始那几年,奖金只有十几万块钱,俱乐部意思意思抽10%!,(MISSING)然后是队员平分。俱乐部有工资,但不高,加上比赛奖金,其实收入也没有外人想的那么多。后来比赛越来越大型,赞助商越来越多,比赛奖金也涨到了上百万,不过这个时候我们收入的大头已经是代言费用。从电脑外设到零食饮料,五花八门无所不包,我们的队服上也多了各种花花绿绿的LOGO。
钱是越来越多,但除了给家里买房子之外,我也不知道花到哪里去。被朋友怂恿着买了一辆跑车,但我吃住都在俱乐部里,只能放在地下车库里吃灰,干脆借给朋友泡妞去了。
我其实不敢自己开车,因为我的幻觉越来越严重了。我自己去医院,医生说是精神分裂的早期症状,给我开了一堆药。走回来的路上我就把药全部扔进了河里,我知道这不是精神分裂,这是FH-5的效果。
是的,我们现在用的药已经更新到了第五代。
我现在无欲无求,唯一在想的,就是我什么时候成为世界第一。
我已经付出了这么多。
有的时候我和老板,公司高层一起吃饭。老板说,现在电竞业如此繁荣,枪法和成绩已经不是第一位了。我问他第一位的是什么,老板说,第一位的是偶像化。
我表示不解。
“偶像化,就是打造出能够吸引粉丝的选手。你具体是什么人,没关系,不要紧。粉丝认为你是什么人就行了。”老板拍我的肩膀,“你就是PG的头号明星,PG的第一枪神,定海神针。你的卖点就是,强,就是天下无敌的超一流高手,每个俱乐部总要捧一个超一流出来的。你什么都好,就是有一个缺点,不参加活动,你看Vivi,人称PG第一萌,人气多高啊,哪怕枪没有你刚,但他为俱乐部带来的效益呢?比你还高。”
“做生意呀,不好意思,我是个生意人,话说得直了点,但Ti神,你是无可或缺的。”老板抱了我一下,“都这么多年的老兄弟了,我们全力和你打造出的这个Ti神传奇,win-win,双赢。”
我举起酒杯,和以前一样,只有浅浅的一小口。
二十九岁的生日那天,已经是领队很长时间的杨城跟我说,PG俱乐部已经报名了官方举办的世界枪神邀请赛。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没听清,因为我只听见缓慢的拖曳长音。杨城说话像是慢动作,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搞清楚他到底在说什么东西。我进入这种状态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神经系统的时间紊乱越来越频繁,“子弹时间”的比例越来越大,有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整个世界都静止了。
我想我离彻底疯狂已经不远了。
“还有几天?”我听见自己问。
他说了一个日期。
“我离成为世界第一的日子,只剩这么几天了。”我说。
二十九岁,对于任何一个普通职业来说都是青春年华,而只有在竞技领域,高强度的竞技领域,二十九岁已经迈入暮年了。这对于竞技选手来说是一个非常残酷的事实,随着年龄的增长,神经反射速度会不可避免地衰退。二十九岁的PG_TiS还能保持鼎盛的竞技状态,是一个奇迹。
当年的队友大部分都已经退役,连Vivi也在不久前退役,作为功勋老将去直播平台成为了一名颇有人气的播主。
队伍里的老东西,只剩了领队杨城和我。
前不久,老板跟我长时间地恳谈了一次。我知道,我也马上要退役了,我已经在队伍里的老大位置盘踞太久,甚至外面都有人叫我队霸了。PG_Goust,小枪神,主狙击位,幽灵枪神,势头很猛,足以在我退役后取代我的位置,带领俱乐部继续征战。
这小子吃起药来比我当年还狠。
年轻人要上位就得玩命,我总是觉得他很像年轻时候的我。跟我一样狠,对自己狠。为了枪神的名号,不惜把自己的明天作为代价。当然了,付出了健康、理智,换来声誉、金钱……或许有很多人会选择吧。
“还差一点。”队内SOLO的时候,我跟他说,“还差一点。”
我还是能赢他,所以我还是老大。但他技术越来越好了,大家都吃药的情况下,我稍微胜出一线。
“你对药的适应性更好。”杨城叼着烟说,“而且你是大赛型选手,我跟你说了很多次,你真的是大赛型选手。”
IronFist有六个妖怪,而这六个妖怪里,最妖怪的是他们的队长,瑞典人BillyBat,人称BB。BB绝对属于“天生神力”,鼠标DPI高得匪夷所思,打比赛的时候晃得天旋地转,正常人看一会儿他的主视角就会头晕,动态视力和瞄准强度都是非人类级的。
睡醒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身处西雅图机场。在梦境中我和BB一对一单挑,我没有了药物的支持,他就那样走过来,我疯狂点击鼠标,但枪口左右狂跳,每一发子弹都错开了。
“射击游戏……”我喃喃自语。
杨城坐在我旁边,摘下耳机,问:“你说什么?”
“射击游戏本质上,只是看你操纵鼠标移动的速度和精度,实际上就跟快速点击屏幕上一个目标点是一个意思,不是么?”我说。
“你这是想写一本枪神奥义,讲述FPS游戏的返璞归真是不是啊?”杨城站起来从架子上搬下行李,“当然不是啦,FPS游戏元素还是很多的,从卡马克和罗梅罗两位祖师爷开始,这么几十年发展下来,我觉得第一人称射击游戏的玩法和游戏性已经非常成熟复杂了……”
PG_TiS,今年二十九岁,没有兴趣爱好,没有娱乐生活,没有物质上的追求,没有女朋友,甚至没有亲密的朋友,我唯一有的,只是一个目标:成为世界第一。
世界枪神邀请赛分团队赛和个人赛。PG俱乐部全体现役主力到齐,面对IF的六个妖怪,我依然觉得不稳当。在这之前,我们已经研究了超过二十个小时PG俱乐部的比赛录像,分析他们的个人习惯和出现过的失误,制定针对性的战术。我猜IF也在做一样的事。
事实就是,唯一有能力和IF抗衡的,就是有我坐镇的PG,我们是欧美联赛的霸主和亚洲线下赛的霸主。
团队赛开始之前,我们被告知了一件事。这次的药检会分外严格,WADA(国际反兴奋剂机构)的检查小组驻扎在赛场,每一次比赛前都要进行检查,赛后还要随机进行尿检。
“不慌,没事。看我们俱乐部的赞助商。”杨城很简单地说。
我哑然失笑,我们俱乐部的赞助商,同时也是这次比赛的赞助商之一。每个选手桌上都会摆着一瓶赞助商的清新口香糖,我们面前的口香糖里,红色是药。口服,五分钟后起效,持续时间六个小时。
“尿检呢?”
“我们会处理。”杨城把手放在我们的肩膀上,“安心,好好打,不会有问题的。去赢就是了。”
团队赛就像是梦一样飘过去了,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简单地说,IF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但是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大压力。我们赢了。没有想象的那么难。
赛后我找到了杨城。
“什么情况?”
“什么什么情况。”杨城反问。
“IF不正常。怎么会这么弱的?”我握住他的衣领,强硬得我自己都很吃惊。
“你怎么不说是我们太强?”杨城再一次反问。
“放屁!你眼力还在,就说今天这帮人出现了多少次失误?该压的时候不压,不该压的时候一个个上来送。枪法还在,怎么一个个打得成这幅狗样了?!”
杨城笑了起来,和当年一样拍拍我的肩膀,叹道:“他们比我们会做生意呀。我就说两个字,给你一个提示。第一个字是‘博’,第二个字是……”
“别说了!!”我咆哮道,“去他妈的IF,跟我们打的时候吃外围,是不是脑子有病?!”
“我只能告诉你一件事。”杨城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打到一半的时候传来消息,十几家外围博彩网站,关于这一局的胜负,在关闭投注窗口前三分钟,突然出现一边倒的碾压投注。据说三分钟里的投注超过了两千万。赔率突然平衡了很多。”
我说了句脏话。我真的没想到这种屁事会发生在IF和我们身上。
我真的没想到。
“讲道理,这种事谁能说的清呢?谁能说他们打假赛了?其实说不定只是其中一两个赌狗受人指使,打的时候只出三分力……哇,兄弟,兄弟,到底我们赢了比赛,你不要这么失魂落魄好不好?”
我感觉到巨大的失落感正在向我压来,药物后遗症应该还没有出现才对。
“振作一下!还有个人赛。”杨城最后一句话提醒了我,“BB是IF的选手代表,你是PG的选手代表……这次是你最后的机会了,堂堂正正拿下世界第一枪神的名号。”
“堂堂正正个屁。”我无力地说,眼前又出现了斑斓的环境,体感时间的延长再度出现了,世界仿佛静止了,团体赛中吃药的后遗症,我知道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但是个人赛就在第二天。也就是说,我得连续两天服用FH-5。
在这段延长的时间里,我的肢体还在缓缓动作,唯一以“常速”运作的只有思考。每当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我就会找一段回忆,把自己沉浸进去。或许是感应到自己还能站在舞台上的时日无多,我在为自己写一本自传。我回忆了我竞技生涯中的许多高光时刻,然而涌现出的却是一段段痛苦黑暗的回忆。这本自传是只写给自己看的,没有任何读者能够看到这本书。
我想我最后是昏睡了过去。
FH-5彻底改变了我的体感时间,我绝大部分时间似乎都像是那个童话故事中代表生命的毛线团一样,被“唰”地一下抽走了。我吃饭、睡觉、训练、走路、和人交谈……明明我每一刻都在“正常”地与外界交互,但这些时间在我的主观体验上都飞速地掠过,好像是按下了快进的电影。
而延长的时间反而是那些电光石火般的瞬间,在比赛的时候,我跳起来,把枪缓缓从右手拉到左边的甬道,静谧地瞄准敌人的头颅,清脆地按下鼠标左键。有的时候我觉得我活在比赛里的时间比我整个人生都漫长,现实里的人际关系,我的成长,我的过去……都逐渐地麻痹,淡漠了,而当我孤单地行走在比赛场地里,在监听耳机里等待脚步声传来的时候,恍然间觉得自己会在这里永生。
个人赛中,我和BB在两个分区,毫无悬念地,我和BillyBat终于在决赛中会面。
赛前,我和BB在休息室里见了一面。
“你觉得我们输了么?”我听得懂BB的英文,他用一种有趣的眼神看着我,“团体赛的时候我想,我们没有尽全力。个人赛,你想较量一下么?”
“加油。”我说,“好好打。”
“你最长时间持续多久?”BB问,“你曾经陷入过多久的时间迷宫?”
我抬起头看着BillyBat的眼睛,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很熟悉的东西,我经常在镜子里看见。
有一点火焰,在我的心里点燃了。一个模糊的想法在我心中生长,如果我和他都吃了FH-5,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的决斗会是公平的。在不知多久之后,我终于得到了一个公平的对手。
“很长。”我说,“我想在彻底迷失前,跟你打一场。”
“说实话,这又有什么意义呢?”BB的笑容下面像是什么都没有。
“对我而言,有意义。”我说。
我想,如果后来的人们评价这一场决斗,会用怎样的语气呢?这场决斗必然会铭刻在电子竞技的里程碑上,光荣,或是耻辱。在我一生中,还未有如此痛快的战斗。
这一场决斗一共二十一局,我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能力,将自己的反射神经和智能调整到最巅峰。无论是我还是BB,见面的一瞬间,生死就已经分出。只要一瞬间。BB比我之前所遇到过的所有敌人都更强,更具压迫感。
四年零六个月之前,我在连续两场比赛中分别对阵国内曾经的王者O皇和A皇。那两场比赛是我个人战史中的经典杰作,名不虚传的超一流高手,他们给我的压迫感让我超越自己的局限,发挥出更强悍的竞技水平,力克强敌。那种激烈的对抗让我全身心地飞跃,只有击败这样的强敌,我才能够证明自己的存在。
而BB带给我的压迫感,前所未见。
他把我逼到了死角,让我挖掘自身经验和能力的极限,而我的发挥也让他愈发强劲,单从精彩的程度上来说,这或许是电竞FPS历史上最经典的一次战斗了。BB每次领先,我都能在下一局里扳回来。直到第二十一局,我们的分数是10:10,平局。
现在,只剩一次机会了。
走出桥洞的一瞬间,静步的我和BB同时发现了对方。比赛现场的观众们,我想,此刻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但下一秒钟,尖叫将传遍会场。
BB占据高点,我在低点。
在这一瞬间,我知道我完了。我们游戏内指针速度一样,但是以我鼠标的DPI,我需要把鼠标抬起八厘米左右才能击中BB,但是BB鼠标DPI更高,是我的八倍,他只需要一厘米。这是一个悲哀的事实,哪怕我知道这个结果,我也无法改变。从十五岁开始,我就用400DPI玩游戏,而十四年来练成的肌肉记忆,让我无法改变这个结果。毫厘之差,但在我和BB这个水平的较量中,已经足以分出生死。
枪响后,倒在地上的是BillyBat。
我赢了。
这个时候,沉闷的尖叫声才传到我耳中。房间里依然很安静,但是玻璃房的隔音玻璃微微颤抖,让我知道外面的声浪有多么巨大。
我抬头看向对面玻璃房里的BillyBat,他坐在自己的电竞椅上,就这么坐着,一动不动,还保持着握着鼠标,全神贯注看着屏幕的姿势。
我想,我现在脸上应该露出了一个和BillyBat一样的笑容。
我知道,我也会迎来这一天。
当我用最后的理性支撑自己走出玻璃房,捧起奖杯的时候,我感觉到我的时刻来临了。我感谢了一会儿上天的仁慈,让我在意识消失之前最后触摸到了水晶的奖杯,真的很沉重,上面雕刻着“枪神”的英文。我抬起脸看见深色天幕下飞扬的亿万彩带如雨落下,海潮般的欢呼声从四面八方向我涌来,他们在呼喊我的名字。或者说,我的ID,被千万人所传颂的那个名字。
时间越来越慢,我已经听不懂司仪在说些什么了。逐渐陷入静谧。现在我理解BillyBat了,当我把奖杯握在手里的时候,我理解了BillyBat,他说的话,他最后让了我一枪的原因。
现在,我是世界第一的枪神,而我的自传也将以此终结。
就像是伊藤润二漫画里,那个一梦千年的病人一样,我也要陷入片刻的永恒了。体感时间被无限地拉长,拉长,在无限凝固的时间里,我有漫长的时间去再读一遍我的自传。
是的,故事不是从火山网吧开始。
那是我七岁的一个下午,我在叔叔家里,看见他玩一款游戏,古老的雷神之锤。他把我抱到膝盖上,让我握住鼠标,那天下午,我看见了新的世界。
“枪神”的故事,从那里开始。
作者:伯欢
大学毕业时的短篇习作
信使骑着一匹黑马穿行在山岭中,每到夜色降临,明月攀上山顶后,他才叮铃叮铃地进入村庄。总会有支着灯笼的人家在等待,他翻身下马,站在院子里等候,便会有人迎出来。
信使从不说话,只是从黑黢黢的背囊里取出一样东西交付给他们。然后便不管他们是哀哭还是晕厥,转身跨上自己的黑马,叮铃作响地打马离去。
每到晨曦微吐的时候,黑马便会找一个背阴的山坡伏下。信使想快些完成自己的使命,但是黑马想要休息,恋栈于还未被兵火焚没的青草和嫩枝,信使只好和黑马一起停驻于此,直到血水在身下汇成溪流,腐臭的气味让泥土变质。
在等待黑马休息的时候,信使会摘下自己的斗笠,让铃铛安静下来。他会摸一摸那个黑黢黢的包裹,里面的东西形状不一,大小不一,大部分都是坚硬的。最常触碰到的是一个圆滚滚的头盔,那上面还沾染着故主的血迹吧。纱布包裹的手指触碰到头盔上的破洞,信使反复抚摩,好像还记得头盔的主人。
有的村子里有人在等待,也有的村子已不复存在。黑马踱过灯笼熄灭的村落,回应铃声的只有逡巡的野犬。信使曾经听过家乡的人说,荒年的狗眼睛是红色的,遇见它们的时候一定要转身逃跑。而现在,野犬们听见铃铛的声音不敢靠近,当他策马上前,狗群一哄而散,远远逃走了。
再没有人接收的物品,信使会将它们抛入河流,让它们顺水而下。这个年月的人已经不会再为河流中的遗物而惊诧,信使知道有人以捕捞漂流物维生,胆子更大的人会前往战场遗址,但很少有人能回来。他们说这些家伙被军队抓了壮丁,也有人说是遇上了死人化身的尸魔,年纪大的人言之凿凿说,死在战场上的魂灵会寄宿在活人的身上,完成他们最后的心愿。
头盔偶尔在背囊里磕撞,发出沉闷的叹息。
接收头盔的人是一个女子,信使没有立刻离去。她抱住头盔落泪的时候,信使觉得心腔中仿佛有某种东西跳了一下。那个女子向他伸出手,想把斗笠扯下来,看看他面纱后的真容。信使僵立在原地,铃铛沉默了。但女子的家人死死拉住了她,斥责她不该触碰信使的身躯。他伤痕累累的铁甲,朽败的斗笠和铁铃,黑血浸透的纱布……一切都已昭示死者与生者的界限。
送走头盔后,包裹就变得很轻很轻。信使回想着自己的使命,最后的愿望驱使着他的脚步。很快,漫长的苦旅就将画上句号,抵达终点,他催促着黑马昼夜兼程,奔行在饱受蹂躏的土地上。他甚至见到了另一个驱马如风的黑色骑士,来自另一座战场,另一片坟土,他们在马背上彼此致意,两条黑色的血痕交错而过。
最后一封信件,信使踏入村落,整条村黑沉沉的,没有灯笼指引,但他太熟悉这条村子了,不用灯笼,他策马直奔最后的收信人门口,叮铃叮铃地翻身落地。柴门打开,两个互相搀扶的人影摸黑挪出来。
早已失去视力,信使张开嘴,用朽败不堪的声带嘶喊:
“爹——!娘——!”
话音刚落,他便叮铃一声仆地而灭。
“儿呀……”
死者们哀戚地回应,旋即一同化作尘土,不复存在。
作者:伯欢
18年参加桑桑学院F1大赛暖场文
为自创世界观
开了个分享会,讲述自己写作方面的一些经验。PPT发在群里了。
自由讨论时间,一个哲学厨同事问了一个问题:怎么去平衡创作时的酒神和日神。我说我可以同时维系两个人格,酒神的迷狂和日神的理性可以同时共存在我的意识里,看状态在五五开和七三开或者九一开。
然后反思梳理了一下自己的一些调和感性和理性的心路历程,写了一个短文试图阐述自己的体验。
创作中的迷狂、心流与理性的平衡。
在我比较艰难的那段时间里,我觉得我克制不住内心的狂乱,焦躁和盛怒。我觉得我的负面,过度感性的那一面像是要挣脱孱弱的躯壳,自我毁灭似的,而我理性和自制的那一面正在竭尽全力与它搏斗,试图将它制服,并且因为这种无明的缠斗而精疲力竭,做不了任何事。
在那段时间里我接触到了黑塞的《荒原狼》(非常感谢那位推荐了这本书的朋友),在这本书里黑塞非常明确地描绘出我们想象中的那个粗野、狂暴的破坏性的人格(如同SCP系列里波斯佬描绘的赤红之王),或许这个人格的出现正是因为我们被现代性所规训,而人类并非那么理性、那么彬彬有礼的动物,在我们内心深处对这种规训天然存在反动,而这种反动逐渐显现为我们内心的荒原狼。
而在《荒原狼》的结尾处,主人公通过一系列心灵体验获得了领悟,理解到自身的性格并非是人与狼的二元对立,而是千变万化,充满无限可驾驭的可能性。他理解到自己可以支配千万个面具,于是原本强盛的支配他身心的魔人,变成了他口袋里的一张面具,成为万花筒般的人的可能性的沧海一粟。
在故事中黑塞描绘出一种理想的心灵成就,不拘泥于形式和个性,却又可以随时调用各种个性的“我即是所有人”。通过佛教哲学式的“原本就不存在一个所谓的真我”来抵达“我成为千万人”的可能性。
在理解并感受这一面后,我个人就能够以“你无非是我无数个侧面之一”的觉悟来摄服原本不停闹腾的过度敏锐的感受性,控制自己的脾气,并持开放性态度地去进一步成为不一样的人,在原有的基础上选取一个相对理想的侧面进行发展。
回到创作中来,我可以熟练地切换于感受性极强的侧面和理性极强的侧面,也基于此等领悟。从实际的方法论上来说,我个人的工作方法是先求得感性的一面,即先用仪式去召唤出内心的酒神,让情绪化的那一面出场。
总得来说,这种仪式比较实用的是体力劳动(比如做家务)和洗澡,它实际上是隔绝你和外界资讯,强迫你集中注意力的一种手段。当你的身体在做一些机械重复的工作的时候,你的大脑实际上处于闲置状态,于是会自发性地倾向于开始思考、幻想和感受。纯粹的冥思也可以做到,但现代人自制力下降,并且各种信息平台令全世界的情报触手可及,所以“将自己与世界隔离”这件事变得很困难,需要用一些手段。
而具体在感性层面,当你集中之后,去重温你曾经接触过的感动,那些触发你感性的场景和情节,让你获得一些感性;同时我会以此类场景为模板去进行同质化的构造,一步步深入,类似的要素、类似的人物关系、类似的反转和类似的“感动”。将“感动”或者说“激情”提纯,抽去一切外部结构组成,思考其最核心的本质,寻找到那个让自己动心的“点”。
卓越的英雄主义、无可动摇的意志力、强烈的压倒一切的情感、宏大浩瀚的情景、难以忘怀的对比……我们从前的那么许多积累中那些最精华的、代代相承的那些不朽的、可以跨越时空引起所有人共鸣的伟大之物。
人的一切思考都基于自己的过往经验。
那些伟大的共鸣感觉,曾经深深吸引和打动过你,也同样可以深深地吸引和打动他人。你则有一种感觉,想要以一种情景、一种强烈的冲突去呈现它。于是你逐渐会触摸到你要的东西,用你手中的元素组合成一个戏剧结构,它呼唤着那些伟大的情绪和触动,你知道这就是你要表达和展现的东西。
你精疲力竭却又充满兴奋地把它记下来,把它的核心形式写下来,然后缓缓打磨和思考,如何呈现,如何更好地呈现,你的技艺是否足以驾驭,如果不能,去哪个文本那里做分析和学习。炽热的余温在那个构思中残留,你依然不时地被它所激活,通过模拟、感受和体验陷入一次次如痴如醉的迷狂,但你脑后的那个理性的,基于创作经验的判断在轻声细语地把住舵,提醒你要做出理性和合理的判断:你已经从炽海里找到了你要的东西,但它要变成坚锐沉重的无匹之物,你需要把它淬火,用冷而透彻的智识和手腕去把它在现实中固定下来。
创造故事在我看来确实像是一种铸造。那种炽热又醉人的感性,源头来自人内心强盛的生命力,而从你心里流出来的意念,又得通过冷静和理性的技艺来凝结成实体,在不断的锻打中抛去杂质和不必要的冗余结构,最后呈现出坚利而沉重的质地。你知道这是拿来杀人的,它得足够好,足够美,才能让人一见面就被捅个透心凉。
以上是那篇解答同事问题的短文。我们又接着这个话题聊了一会儿。
应该说,我的比较理想化的创作过程是感性为先。先有情绪到情景到故事到整理和思考和归纳主题再到修改。
另外,我写东西有一种进攻性,就我写一个故事的时候,下意识地会觉得这是一柄匕首,要拿去穿透读者。同事则说他写东西像是在构建一座堡垒。我分析了一下,说他写东西是“等一个有缘人”,我则是商业性的“我要用它把见到的每一个人都捅穿”的感觉。同事写东西是从“哲学命题”或者说一个想要探讨的议题开始,我则是以一种情绪和冲动为开始。
后续一点很发散的随想:
我所提到的唤起酒神(感性和迷狂)的仪式,各种劳动、家务、运动,都是非常身体性的行为,似乎真的和古老的酒神仪式有共通之处。在身体的机械行为中,精神获得了某种自由。
会联想到我很喜欢的诗人王年喜,在煤矿中酝酿诗歌;以及Coolcate写紫雨幽蝶是在站岗的时候,以及村上春树的长跑癖好。
在村上春树的自传里,他认为运动对作家的脑部神经有益处,但从我们所讨论的角度来看,也是因为长跑的过程唤起了他感性中的强烈激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