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巴珑
评论:随意
铅灰色的天空。
叔夜先生在庭院中沉思。风吹入松间,发出飒飒窣窣的声响。苍猿到访,递上拜帖。
拜帖是一枚竹简,上面只写了苍猿的名字。只要是这样的拜帖,仆童便知道对方来意。先将竹简交予先生过目,或请客人入内,或请客人离开,先生看一眼竹简上的字便能判断。
只是这次,先生握着竹简看了许久,风也停住,静得出奇。仆童好奇偏过头。
先生这是,这客人来头不小?
叔夜先生抬头望天。云压住天光,阴阴的。风又起了。先生闭上眼睛。仆童在旁更疑惑了。
直到远处天边撒入点点金光。
请客人离开吧。先生终于开口道。
仆童看着苍猿哀怨的背影,于心不忍。先生定有自己考量。从未见过先生如此犹豫,这一定不是个简单的客人。仆童再次确认。
传说先生有一卷神秘的书卷,用一枚一枚写着名字的竹简编成。仆童没看过书卷,他看过那些送写着名字的竹简来的客人,在机缘巧合中瞥见过竹简上的字。
只是竹简上什么都没有。
先生一定不是一般人。
仆童迷惑了一阵子,甚至偷看了书卷。可他很快说服了自己。他看过不寻常的客人,一只丹顶鹤,一头大猫,一批骏马……先生或收或拒绝,都编进了书卷里。有一回,一只楚楚可怜的灰兔子,愁容满面——他没想过自己为何能看懂一只兔子的表情——先生请了他进屋,离开时神情安然,如释重负。而另一位衣着华贵的公子,却没有这样的幸运。这位公子甩袖离开,不可一世,没走几步,又回头把他那竹简往庭院里面丢。仆童没见过如此恶劣的客人。
先生,客人们这千方百计寻来拜见是为哪般?
先生,气急败坏的客人真的无理又可笑,先生拒绝他是对的。
先生,这拜帖上写了什么无上智慧?我怎的看不见呢?
叔夜先生轻笑了笑,将手指竖在唇间,而后指了指天空。你是聪慧的孩子,自有明白的时候。
仆童也笑了,跟着抬头望天,望了半天,笑得眯起了眼睛。是的,先生。总有一天我定能看得明白。
先生指不定比不一般的人还要不一般。
这天的客人是另一位衣冠楚楚的公子。梦斋先生是叔夜先生的老友,旧时同窗,同游,自从叔夜先生隐居,来往少了,但每每来访,二人畅谈如旧,这也是叔夜先生难得放松的时刻。
梦斋先生将竹简递给叔夜先生的时候,风中流动着的轻快气息戛然而止了。叔夜先生看了看竹简,闭眼听了会儿风声,将竹简退了回去。
请回吧。叔夜先生的语气变得客气而陌生。
仆童掩门的时候,见远处离去的梦斋先生,回身向庭院深深行了大礼。
那些被编进书卷的客人后来怎么样了?仆童很久之后也没有想明白。他现在偶尔能看清竹简上的字了。但也十分有限,而竹简上,一定不仅仅是名姓这么简单,他们甚至不是文字,是画,是符,是异域纹饰,是不可言说的杂交书法。而叔夜先生已很久没有笑了。他甚至肉眼可见地瘦削了下去。在阳光透过灰色云层漏下来的时候,仆童以为自己看走了眼,用力揉眼睛,才确定自己没有看错。叔夜先生的身体变得透明了,他能透过先生的身体,看到他身后的庭院假山。
仆童没来得及思考,已经一把抱住叔夜先生。先生你不要消失!一边说,一边泪眼婆娑。
不会的。先生笑了笑。
可这笑也变得透明起来。仆童仿佛看到一种寒冷的麻木不仁。他紧紧抱住先生,仿佛一松手先生就会消失不见。如今他已经跟先生一般高了,可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人。
时候到了。先生望向天际。
来客人了。
仆童开门,只见云雾缭绕中龙鳞隐现,天幕沉沉,丝丝阳光从云缝中漏下,一只龙抓穿过云雾递了拜帖。仆童怔在原地,手中小小竹简像变成了百十斤重担。
进来吧。你在外面等着。
叔夜先生亲自迎客,并把仆童推向门外。缓缓关上的院门,先生对他笑。
仆童疯狂砸门冲入院内,烟雾缭绕视野模糊,他乱窜一通,有什么力量挡住了他,将他推到门外。朦胧中,他看到先生身后多了个人影,那人回头看了一眼,并笑着对他歪了歪头。
是梦斋先生。
仆童被这股力量推出老远。他起身想回去,但始终无法靠近。他听到龙吟惊雷,忽地,大雨倾盆。他失去了意识。
仆童醒来,雨过天青,许久未见的日出。他慢慢走回叔夜先生的庭院。屏障已经不在,但院内也狼藉一片。先生,叔夜先生。他一边喊一边翻动瓦砾。先生,先生——没有回应,没有动静,甚至没有人存在过的痕迹,这里像是个存在了许久的废墟。一时间不知道希望找到先生,还是找不到先生。仆童蹲下来将脸埋在袖中啜泣。
整理废墟,偶尔停下发呆,揩泪。仆童甚至怀疑这只是一场梦。他同树叶先生隐居于此,像是不曾存在过。也许真的是梦中记忆。他抬头看着许久不见的明媚阳光。
不知过了多久,仆童将废墟整理得七七八八,没有找到先生的尸首,也没有见到梦斋先生。在废墟深处,他发现了那一箱书简。用一枚一枚写着名字的竹简编成,叫他看不懂猜不透,如同一个谜团,叫他无法靠近先生。
他翻开书简。
倏忽间,藏在竹简中的情绪像是烟火在他眼前炸开了——竹简上的名字,他都看明白了。那上面只写着名字,可每个字中,都饱含着汹涌浓稠的情绪。愿望、祝福、诅咒、报恩,有人求生,有人寻死……这些许愿都是真实的情绪交换。叔夜先生接受、吸收、承担。也许,吸收了这些情感,先生那时候才变成透明的模样,仿佛快要消失。
然后,他看到了叔夜先生的名字。一枚竹简,孤零零掉在箱底,没有装订。
……
突然有人敲门,来客人了。
仆童开门。
一头黄牛,递上一枚竹简。
“拜见叔夜先生。”
-完-
作者:巴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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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美丽的童话故事。
阿夏生在夏天,没见过冬天,更没见过雪。
有人说,不可以同阿夏谈论有关冬天的事。因为,冬季到来之前,他就会死去。他只活在夏天里。
但是那天,阿夏知道了一件东西。
那旅人风尘仆仆,没能解答他的更多疑惑。一个模棱两可的概念抓住了他:那东西白白的,凉凉的,轻飘飘,只有在冬天才会出现,并且很快就会消失。
阿夏问阿松:你见过雪吗?
阿松热情友好,常常同阿夏一起玩:到了冬天就会下雪啦。在那之前我得囤一些吃的,到时候就躺在洞里不出来了。你知道,冬天可太冷了。哦,你怕冷吗?夏天可太热了。记得弄点蘑菇干,再过两个月,还有松果,那玩意儿可太招人喜欢了。哦,你是说雪?对没错,我不太喜欢雪,我怕冷,我宁愿躲在洞里睡大头觉,也不会打该死的雪仗……
阿夏问咕咕:你见过雪吗?
咕咕长得好看,他捋了捋一身白色羽毛,嘴角向上翘:俗话说,鹅毛般的大雪。本人见过几次大雪,也就那样吧。送你一片我的羽毛,你会喜欢的。当你见到真正的大雪,自有判断。
阿夏拿着那一支白色羽毛,轻飘飘,白白的,但它既不凉,也不会消失——是不是必须是鹅毛才行?
阿夏找到丑儿,他已经长成了美丽的样子,比咕咕还要高大,戴着一副眼镜,似乎懂得许多阿夏不知道的事情。他也是一身白色羽毛。
可以给我您的羽毛吗?
丑儿迟疑,扯了一根羽毛递给阿夏。
谢谢您。
阿夏仔细比较咕咕和丑儿的羽毛,后者更轻更软,但也没有冰凉的触感,甚至有一种暖洋洋的柔软,更不会消失。
可以再给我一根吗?
丑儿靠近阿夏:一根不足以让你判断谁的羽毛更好?
阿夏摇摇头,把咕咕的羽毛藏在身后:不是的,我不是来比较谁的羽毛更好。嗯,听说鹅毛能组成大雪,我想,或许我还需要许多许多鹅毛。
丑儿摘下眼镜,用手背柔软的羽毛擦了擦镜面,又戴了回去:你知道,不管是咕咕还是我,都是忍痛从身上生生扯下羽毛来。你手上拿着一根我们的羽毛,我想,年轻人,你应该学会感恩。
阿夏低下头:您说得对。我很抱歉。
连下了几天雨。
阿夏躲在屋檐底下看雨听风。除了咕咕的羽毛和丑儿,后来他还找了别人要到了羽毛,阿雁、小黑、小绿、雀儿,甚至还找了红红和狗子,但是红红说太怕痛,不能满足他的愿望……虽然不都是白色的。
羽毛们在雨天里打湿了,变得沉甸甸、湿漉漉的。雨过天晴,艳阳高照。羽毛们被晾干,又变回轻轻柔柔的样子。
阿夏把羽毛们吹上天空,看着它们在天空打转儿,转了一圈又一圈,慢慢悠悠飘落下来,飘到了阿夏鼻尖上。阿夏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哦,我是不是受凉了?这就是凉凉的感觉吗?
但他似乎能理解所谓“鹅毛般的大雪”是什么样子了。
阿夏问阿寿:怎么才能看到真正的雪?
阿寿见多识广且乐于助人:你是说真正的雪,我知道,我知道,听我说,孩子,你的一生可能永远见不到它,但是我相信有时候,人能创造奇迹,靠自己……你没法儿改变时间,但是你一定不知道,你可以上路,去北方,明白吗?以我长久且缓慢的生命经验担保,你甚至不需要去最寒冷的极地,行走远方,爬上高处,相信我,你能找到你要的。祝你好运,我的好孩子。
离开家,离开此地,或许能挣脱时间的束缚——不,人没法儿挣脱时间的牢笼,但是你能同时间抗衡。阿夏感谢阿寿点醒了他。他没什么行李,也没什么家当。出远门显得随性自然,好像命中注定他就该出这个远门。
沿着太阳的指向,阿夏踏上了向北方行走的旅程。一路走一路看,遇到许多陌生人,也看到陌生的风景。他能理解当初旅人为何行走匆匆,无法停留,一定是没能走到他的目的地,他无法停留。
夏天到了尾声,太阳不再这么蜇人,天空也渐渐变高了,风中的水汽也越发减少。
阿夏感知到,往北方行走,仿佛让他的时间流逝得更快了。
阿夏遇见了阿雁。那是从北方向南行走的队伍,他掉了队。
阿夏像个风尘仆仆的旅人:你不跟上吗?
阿雁热情高涨:你好呀,亲爱的旅人!我知道到了冬天,北方太冷了,跟着队伍往南走才是最明智的选择。但是,你知道,人不总是按命运安排的方向走。我选择留下来,我还要去往北方极地,去看炫目的极光!
阿夏像是遇到了知音:那真是太巧了!我想看雪。我们可以结伴而行!
阿雁笑了起来:看雪还不简单?你甚至不需要去极地——你知道吗,那一处高山,峰峦高耸入云,那上面常年积雪,你能看上很长时间。
阿夏点点头:我恐怕到不了这么高的地方。
阿雁拍了拍自己的背:你知道,人不总是按命运安排的方向走。
阿夏趴在了阿雁背上,阿雁背着他飞起来。
阿夏知道,他的时间在迅速流逝。他觉得越来越冷了。原来这就是凉凉的感觉吗?
阿雁感觉到阿夏从他背上滚了下去,他回头打了个转,接住了阿夏。阿雁感觉到阿夏努力挣扎,想抓住他的羽毛,但是是不上劲儿。他停在了山腰。
我的时间到了,谢谢你带我到这里。
阿夏拿出被绑成一串的羽毛,加上沿途捡到的各种羽毛,已经是一捧份量不小的羽毛团子了。
你饿的时候,可以把我吃了,也许我也能看到极光。祝你好运,亲爱的旅人。
阿雁拿着那一大串羽毛,飞到高处,往阿夏休息方向倾倒。
阿夏感觉越来越冷,他感觉到被什么东西轻轻落在身上。他睁开眼睛。
白白的,凉凉的,轻飘飘,只有在冬天才会出现,而且很快就会消失。
这就是雪呀。
羽毛落了阿夏一身,但并没有消失。阿夏紧紧闭着眼睛。阿雁落在了阿夏身边,将他绑在自己身上,往更北的极地飞去了。
Fin
作者:巴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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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的部分总是很狡猾,它掩护在最显眼的东西下面,明明让人瞧见了,却怎么也发现不了。
黄秘书杀小磊的时候,比杀厂长那会儿熟练多了。他知道安妥这件毒药,知道小磊不喝酒,知道那个来路不明的记者,于是按计划骗小磊喝下毒药并将其伪装成失足落水淹死然后嫁祸给记者。要不是那水缸裂了道缝,水慢慢流走成了一口空缸,这个计划可谓天衣无缝。
这是他第二次杀人。
天气比往年这时候热。知了叫得人心烦,阳光像是往人的皮肤里扎针。路上车来车往依旧,但是见不到人,像是在荡漾的热浪中蒸发掉了。
黄秘书依旧西装笔挺,头发梳得油亮。他在计算药物融化时间。他习惯性地抬起手腕看时间,但手腕空空,只剩一条常年戴表留下的白色皮肤。戴了多年的石英手表,是一个小朋友送的。确切地说也不是他送的,而是二人一起去相中的。而这只表,本该戴在这个小朋友的手上。
当时黄秘书还年轻——也不是秘书——被亲戚介绍到陶瓷厂,在厂里打杂。厂长看他上过大学,就让他来给自家孩子补课,又见他勤恳老实,就一点一点提拔着他。当时厂里还有另一个小孩,沉默寡言,性格古怪,据说是厂长领养的孤儿。当时,大家都叫这孤儿瓦片儿,在读初三,厂长的儿子还是个小学生,叫小磊。黄秘书一边给小磊补课,一边给叛逆期的瓦片儿当知心朋友,俨然成了厂长家不可或缺的一员。相比小磊,敏感怪异的瓦片儿更依赖黄秘书。这一点,黄秘书虽然有时候自己也忙得不可开交,但也丝毫没有嫌瓦片儿烦。别人问他怎么驯服得了这么年轻气盛叛逆暴躁的瓦片儿,黄秘书只嘿嘿笑。
瓦片儿考上了镇上的好学校,黄秘书承诺给他奖励,俩人去镇上买手表。黄秘书承认,瓦片儿的眼光比他高多了,相中的手表款式的价格也比他看中的高多了。怎么办。
黄秘书觉得第三次杀人,应当比第二次更从容。他把药物放在手帕中,手帕在口袋里,最平常的动作,他常常做,没什么特别。先去找那个来路不明的记者。
第一次杀人。任何事情第一次,总会有点手生,还有紧张。加上那次大多因素在于冲动和情势所逼。厂长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过了许久黄秘书自己还懵着。那时候陶瓷厂已经没落,工人也走得七七八八。夜深人静,黄秘书回过神来,已经把厂长的尸首拖到窑洞中,拆得四分五裂,埋在窑洞深处。
他擦了擦眼镜,整理好头发。小磊在他妈妈被厂长杀死的时候变得疯疯癫癫,瓦片儿也早已不知所踪。黄秘书目睹了厂长杀妻的过程,夫妻猜忌,冲动杀人。他想要更进一步的权力,在跟厂长谈判的时候,拿了这事儿向他谈。厂长当然拒绝。结果……陶瓷厂变得更安静了。
那年夏天热得非比寻常,黄秘书以为自己是热昏了头了,才去买下了那块表,在表盘背面刻上了瓦片儿的名字。他是后来才回去买的,一时之间,没找到送出去的时机。加上高中生,也不适合戴贵重手表。他要是说,现在先放在我这儿,等他将来考上了大学再送给他,那小子肯定会说嘿你一个手表从高中送到大学啊,你小气不小气。想到这里,黄秘书估摸着得再找个合适的理由。后来直到瓦片儿失踪,也没有送出去。
黄秘书成为秘书那一天,给自己戴上了新的手表,里面刻着瓦片儿的名字。一开始他觉得有点奇怪,马上就不太在意了。只在午夜梦回的时候,会想起一些事。再后来,还会想起厂长、厂长一家的死状。
石记者在写陶瓷厂迷案的跟踪报道——说是跟踪报道,其实是他混进陶瓷厂跟着法医调查出来的。法医调查结束离开,报道落到他手上。这是个大新闻,他离开陶瓷厂多年,也算是给厂长和厂长夫人一个交代了。
他要如何呈现黄秘书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恶徒?
他想起一些事。
黄秘书很温柔,他在他最无助的时候陪着他,他被厂长收养,他感谢厂长的养育之恩,但是无法融入家庭的孤独也让他走投无路。黄秘书几乎成了他的救命稻草。他们无话不谈,无所顾忌。只有那件收不到的礼物,他念念不忘,为了让他兑现承诺,他拿走了那支钢笔。黄秘书常常别在衣兜里,看起来很旧,但是被他保护得很好的钢笔。
房间很乱,吊扇吱吱转着,搅着室内闷热的空气。石记者已昏睡过去了,桌上电脑闪着莹莹的光。黄秘书把手帕揣回兜里,他知道,这家伙多次潜入陶瓷厂,鬼鬼祟祟地套小磊的话,小磊时不时地放一些物品进去,一定跟他有关。
他看到桌上有一支古旧的钢笔,有点眼熟,又不太熟悉,这让他想起那年,那家伙拿走的那支他很珍惜的钢笔,但是那上面刻着名字,黄秘书的名字。是他拿走后自己刻上去的?
而他丢失的手表,刻着那家伙的名字,正戴在这个记者的手腕上。
这人在陶瓷厂出现的时候,贝雷帽压得很低,半张脸藏在帽檐下,所以他从没看清这个记者的脸。现在他倒在面前,没戴帽子,至少能看清眉眼,看清样貌,睡着时不安的皱眉,以及夏天汗渍渍的气味——毕竟以前,以前他们总腻在一起。他探了探他的鼻息。
黄秘书知道,杀多了,总会变得熟手。可后面这些熟手,哪次不是为了对第一次生手的补救呢。
石记者惊醒。他感觉有人在他身后,但是房间空无一人,却变得异常整洁。他写得到处都是的稿纸没有了,电脑文档空空如也,只有被他瞌睡时压出的一整页空格。他写了一半的报道!一定是做梦了。天气这么热,一定是他晃神儿了。他拍了拍自己的脸,发现手上的手表不见了,停下了动作。吊扇吱吱地吊在头顶,室内的闷热并没有减少。
倏忽间回头——
-end
作者:巴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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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死了吗?大致是死了吧……可能我就没活过。”
我随母亲回到老家。普通而活泼的小镇,少了车水马龙的喧嚣,阳光也显得真实了些。老房子翻新过几回,久没人住,除了蒙上一层旧色,还算清爽舒适。房子不远处有一座小山,阳春三月,空气中还透着丝丝凉意,山坡上已涂了一抹绿。屋后一块空地难以看出这里曾是良田,如今杂草丛生,立着几个奇怪的稻草人。倏忽间,稻草人旁一个黑影抓住我的注意力,看起来是个女孩,手中抱着什么东西,看不清样子。我眨了眨眼睛。下午四点,阳光渐渐稀薄,空气中的尘埃也渐渐消失,那女孩也消失了。
半途转学到这里的初中,我无喜无忧,习惯了。母亲去办入学手续回来,要去探望发小,我弯腰系鞋带,说要去后山看看,她已走出大半路,突然折返回来,拉着我一起去问候孟阿姨。
哦,孟阿姨就是母亲的发小,我不想认识。我们没找到她,据说她改嫁到外地,留下一个小孩,没人照顾,寄宿在学校。
我在新学校见到了那个小孩,孟萤秀,普通的高中女孩,长发马尾辫,面无表情。我插班进她的班级了。同学提醒我,不要跟她说话,会变草包的。这种深信不疑会让人相信真的有人因为跟她玩儿后变成了草包。所以,后来当我发现自己被困在一个稻草人里面的时候,才知道所谓变成草包是物理意义上的。
当孟萤秀约我参加一个宴会的时候,我是抗拒的。我并没有因为同学的提醒而刻意避开她,但也不打算交朋友。她没有说话,只把一张装帧精致的邀请函递过来,封面用秀丽字体写着“春日宴”三个字。我没有接。
晚上我失眠了。眼皮底下像是有虫子在打架,无法安静闭眼。时间已到了后半夜,脑子因困顿无法思考任何东西,只有白天见到的“春日宴”三个字,在脑中以各种方式闪现。接着稻草人也加入了播放列表。渐渐地,歌声也起了: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春日宴,春日宴……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
我看见屋后空地上灯火通明,穿着古装戏服的人推杯换盏,言笑晏晏,仿佛真的有一场盛宴正在进行,并且在等我加入。我站在空地边,离他们越来越近。我发现自己身上也穿着古装戏服,这时一个坐在主位的年轻女孩走近我,她端庄美丽,眼中柔情似水,伸手将我拉进这场梦幻宴中。
这女孩我没见过,但我像被抓住了心脏,看进她的眼中,感觉到一阵窒息和颤栗。我看到几个妙龄仕女中,有一位长着孟萤秀的脸,她看了我一眼,又迅速移开视线,还有一位仕女竟有几分我母亲的样子,没有看我,默默在女主人身旁服侍。我眨了眨眼,眼前的景象消失了。脑中的歌声再次响起,春日宴,绿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陈三愿:一愿郎君千岁,二愿妾身常健,三愿如同梁上燕,岁岁长相见……回过神来,我被囚于刀枪剑戟之下,一柄长剑横在我的脖颈上。那女孩依偎在我身旁,看着我渗血的脖颈,露出绝望笑容。她血红的嘴唇喝下杯中绿酒,而我的手中也出现一杯。只见女孩咽下酒液,躺在我怀中安静闭眼。我看着那执剑的刽子手,把酒倒了,求饶。远方箭簇一瞬间扎进我的心脏,猝不及防……
我醒来时,雾气未散,天还没亮,只微微泛着灰白色。我确认自己被困在稻草人中动弹不得——成了一个真正的草包。孟萤秀站在空地中间,同刚才死在我怀中的女孩说话。她们转身走近我。
“是他吗,小姐?”
女孩深深看了我一眼,点点头。她的脸依旧端庄美丽,但眼里多了几分怨恨和疲惫。
“你看到了,他最终也没有饮下那杯酒,他也没有中箭而死,他迅速忘了你,迎娶别家姑娘,生儿育女,生老病死。”听着孟萤秀无声无感的叙述,女孩眼中留下了眼泪,红色的眼泪。
我没有饮下那杯毒酒,我没有死,心脏中了一箭,又被奇迹般地救活。我投靠了位高权重的大人,迎娶他安排的姑娘,生儿育女,生老病死,但是我始终没有忘记她。
“所以,你也忘了他罢,不值得。”
女孩看着我,过了许久,眼里的怨怼渐渐化作淡漠,血泪渐渐变得透明。泪水掉在地上,一滴一滴,砸出一片虚空。
只剩下孟萤秀和我,刚才女孩在的位置,已变成一堆散落的稻草。
“你呢?”她看向我,“她放下了,你也可以走了,不要再回来。”她走近我,一招剑指点在我的额头。我感觉到额头火辣辣的,一张符纸在眼前燃烧。
哦,可以走了。我忘了为什么而来,我已经死了。她走了,我也可以走了……
fin
月光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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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百景图》冯梦龙&薛素素同人,并含乐闻&端木偃戏份,与历史人物无瓜(˶‾᷄ ⁻̫ ‾᷅˵)
冯梦龙很久没有做这么冗长的梦了。
很长一段时间,他没有梦。也许有过一些片段梦境,他更愿意称之为恍惚或走神,一瞬便消失不见,且多在白天或清醒状态出现,叫他分不清现实和梦境。
那段时间,他游历四方,听了许多故事,也记录了许多故事。像是要覆盖一些记忆,又像是希望回忆起什么。但是一旦动笔,又像是被千斤重担捆缚了手脚,脑袋空空,心里被一个人占据了位置,却又对这人毫无头绪,只徒然地占着他的心思,叫他焦虑不安……像是心被剜了一块。只有一个关于石匠与顽石的故事——他必须写出来。
几年前,冯梦龙写了些关于叶子牌和马吊的书,引得年轻人趋之若鹜,乃至沉迷打牌债台高筑,竟有人去官府告他出书害人。写书只是谋生之道,搞得要吃官司,确实是他未曾想到的。后来停笔反思,沉寂了一阵。可有什么是不能写的呢?反而就着这些想法写了许多话本子。
邻居乐闻也是个话本写手,但苦于本子写得不受欢迎,难受得很。近来遇到一位缺少戏本子的偃师,二人一拍即合,一个写戏本子,一个表演傀儡戏,最终成了颇受欢迎的偃师班搭档。此时倒比冯梦龙松快些。
冬月至,岁余除。满庭芳在院儿里办了暖寒会,乐闻拉冯梦龙一同去。谁知他已在自己屋里喝得烂醉。乐闻只得作罢,与端木偃二人去了暖寒会。酒过三巡,眼见天欲雪,乐闻生怕冯梦龙冻死在家里,又拉着端木偃匆匆离席。
意外的是冯梦龙非但醒了,还窝在前厅喝茶看雪,甚是惬意。二人顺势入座,一道喝茶静观夜雪。雪落了一阵,庭院房顶都上铺了一层白。回过神来,三人又开始饮酒。
至酒酣耳热,乐闻突然拉着端木偃让他演一出傀儡戏。“老冯,这出新戏,你给参详参详。”这边偃师手中的悬丝线已准备就绪。只见那破旧的傀儡娃娃惟妙惟肖,恰是一个落魄石匠的样子。
落魄石匠停停走走,遍寻天下奇石美玉,是生计,也是理想。直到他被一块顽石吸引,那石头形状怪异,又透着不容忽视的傲气,令他动容。是了,他是能读出石头的脾气的。了解石头的个性,才能下手去切割雕凿,不管是嶙峋怪石还是朴拙巧玉,他都能找出它最佳的形态。而那一块顽石,像是被一道屏障遮挡,他始终无法读出它真实的样子……
冯梦龙一边喝酒一边看着玲珑可爱的傀儡戏。他知道,那是他的本子,乐闻知道他的处境,倒是难为端木兄弟要陪他胡闹了。如此想着,他大笑了起来,笑声响亮,似乎盖过了傀儡戏的唱曲。
冯梦龙跌跌撞撞走进庭院,雪已停了许久,云已散了,圆月高挂,没有风,虽冷,还堪忍受。他沿着庭院小路,一点一点走近那块奇怪的石头,驻足观察许久,伸手碰触,却像相隔千里,无法靠近。
冯梦龙抬头望月,月光清丽,像是要濯洗他的眼睛。待差点看出泪来,冯梦龙才收回双目。低头拭泪,却被徒然出现的人影吓个踉跄,二人差点撞了个满怀,尴尬互礼后僵在原地。对方是个年轻姑娘,飒爽端方,手中拿着书卷。冯梦龙心中一颤,是那个人,那个占据了他心里许多地方,却始终不告诉他是谁的人……
“这位先生,”姑娘先开了口,“小女唐突,敢问,你我可曾见过?见先生竟如此面熟,却记不起先生是谁。像是……”
像是心被剜了一块。冯梦龙没有将这句话说出口。他见对方手中书卷,甚是亲切:“在下冯梦龙,见姑娘飒爽英姿,手握书卷,实乃亲切。”
姑娘低头看了看手中书卷,疑惑地侧过头:“书卷,是了。一定也与这书卷有关,我也记不起书卷的来龙去脉,却无端觉得它很重要。就像……”她仔细端详书页,“就像先生您一样……这书一定也同您有关。”
“若说这书卷为何让我觉得亲切,这应当就是我写的话本了……不过,这也是两年前的事了。”
姑娘又惊又喜又疑惑:“先生改行了吗?为何出此下策呢?若说是我喜欢的话本,一定不会不受欢迎。”
……雪是新落的,二人席地而坐,却不觉得冷。像是萍水相逢,又像是久别重逢。话本的话题可以畅谈一夜,聊到兴起,姑娘竟顺手折了一根树枝为剑,翩跹起舞。剑尖指月,将月光打碎切片,剑刺积雪,又似柳絮纷飞。冯梦龙眼眸一瞬不瞬地看着,似又流出泪来。
啊,是薛素素姑娘,“薛姑娘,我想起来了。”
倏忽间,时间像静止了一般,地上细雪飞起,将薛姑娘的身影隐藏其中。冯梦龙伸手想要抓住她,却见白雪都变成了纷飞的纸,写了字和未写字的,是他的话本稿子,是收集的故事素材,他的诗稿戏文,他的所有念想和心思……而薛素素的身影早已消失不见了。
而薛素素的声音传入冯梦龙耳畔,同刚才的生涩试探不同,这个声音又多了几分温和慰藉。
“冯先生,你我确因话本结缘,可我从话本中读出的是先生对于人世百态的真诚和温柔,就算您不写话本,您依旧是那个真诚温柔的冯梦龙……”
冯梦龙睁大了眼睛,眼前又像是蒙上了一层薄纱,将他的视线都模糊了。
“先生,您可以思念我,但不能因我踟蹰不前。月光皎洁,所过也是黑影嶙峋,白雪纯净,却依然能投出崎岖影子,而这些影子就是先生所看到的人世百态,不是吗?愿您睁开眼睛的时候,月光映雪能同时照进您的心里。”
冯梦龙下意识地抬手扯下白纱,睁眼的瞬间,从梦中醒来了。他手中握着一卷书,书页内却空空如也。他开始收拾笔墨行囊,重新上路。
“老冯,你要走啦?想明白了?”乐闻被动静吵醒,“薛姑娘的事……”
“我想起来了,薛姑娘她……”冯梦龙摇了摇头,“素素会一直住在我心里。”
“噫,酸死了。”见冯梦龙径直走出院门,乐闻才突然想起什么,“哎,老冯,新戏文怎么样啊,你还没说呢!”
“不太行啊,我重新写过吧。”
- end -
「离职」「扇子」虚影
作者:巴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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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下定决心敲开老板的房门去提离职这件事情的时候,发现已经没机会了,因为——
老板死了。
老板趴在自己办公桌前,像是睡着了,额头抵在右手小臂上,左手向前伸出,就是午休那种趴伏的姿态。左手下面压着一柄折扇,左手食指在折扇写下了血字。
——是死亡讯息!
却赫然写着我的名字!
不对,扇子上什么都没有,没有血字,也没有我的名字。
看来,又是我眼花了。
也许,也不是我眼花。这是把奇怪的扇子,因为近来我常常能从它上面读出老板的心声。
一开始,像是个玩笑。
那天老板喊我进去谈话,我知道这次项目没成,还不是因为他随便插人在项目里,又瞎指挥乱下决定。他这会儿喊我,不得是推责洗脑甩锅一波操作?来吧,我也憋着一肚子气呢。
我轻敲了敲门后,直接推门进了老板办公室,房间里没有熏香,角落绿植是最普通的白鹤芋,空气中却飘着一股幽幽的玉兰香气,不至于刺激嗅觉,但整个房间笼罩在一种朦胧的氛围里,像是……眼睛被蒙上了薄纱,看什么都虚了个影。只见老板靠在椅背上,神情木然,手中把玩一柄折扇。打开、合上,打开又合上。他见我进来,突然笑了起来。
“这次项目没成功,你觉得问题出在哪儿?”
我觉得,这次要是没有老板瞎指挥,我们的项目已经跟对方谈得差不多,要不是您老咬住最后那个小小的条件执意不放,我们的项目可能已经进入执行分配阶段了。
“我觉得问题在于对方对老板……”
“我知道,你们对我不满,你们觉得我乱插手,”老板打开扇子,用前所未有的和善语气说话,“你们总觉得我故意搅局,公报私仇、破坏你们好不容易谈妥的条件,可我那不也是为了咱们公司好嘛。所以呢……”
这熟悉的逻辑,这友善的语气,这刺耳的解释……
这时候,在老板把手中的扇子完全打开。露出了一面素色的扇面,扇面画着素雅山水画,是最普通最常见的风格。但是在这些最浅的扇面上赫然写着几个字:
傻b,先忽悠几句,留住再说。
“所以呢,你的辞职信我不会收的。”
我还沉浸在眼前这个莫名其妙的景象中,突然听到辞职信这件事我才回过神来。自从这个项目流产,我在辞职与否的两难中焦虑,但是至今并没有递交辞职信。
奇怪的气味、奇怪的老板、奇怪的扇子,咄咄怪事令我的气也无处可发,带着疑惑,我出了老板办公室。我想跟同事讲讲这件事,但又不知从何说起,甚至开始怀疑,刚才是不是出现了幻觉,难道是我眼花看错了?
算了,也跟我无关。回去写辞职信吧。
我准备辞职,每天早上起来脑内都有这样的念头。但是总有些什么阻碍我去下定决心。是还有更多的工作机会?有遇到了难得信任的同事?还是只因我的惰性,在消耗自己?现在先迈出一小步,把辞职信写了吧。
之后,在各种场合,我都见到老板携带这柄奇怪的扇子出现,且扇面总是出现一些字眼,“韭菜还想要好处?”“做你的美梦去吧!”仿佛就是……就是老板把自己的心声公放出来了。最不可思议的是,我问过身旁的同事,是否看见扇子上的文字,对方竟无动于衷。难道,是我的问题?
终于我写完了辞职信,计算一下剩余的休假,把手头的工作料理得七七八八,准备正式提出离职要求。在这个节骨眼上,老板就那样了……一定是那个扇子的缘故——八成,是扇子成精,干掉了老板。
唉。
根据现场的情况,警方确定这不是自杀,也不是意外,而是一起谋杀事件,但是却毫无线索,案情一度难以推进。直至公司里传出了流言……一定是那位回来索命来了。
那是一位矜矜业业干活的员工,每天起早贪黑,对于老板的各种异想天开也认真对待,同事的各种要求也会满足,是个不会拒绝任何事情的老好人。可惜在公司上班了这么久,也没什么突出的成绩,这不,那次那个项目,眼看着就要成了,却突然黄掉了。据说,是老板又提出了什么无理的要求,从中插了一刀,最后功亏一篑。
那天,这个老好人员工做好了手头的工作,交代了一些事情,在桌面留下了一封辞职信,然后从窗口一跃而下。
公司在二十二层,那天天上飘起了细雨。那雨丝丝绵绵,被风吹得东倒西歪,落在地上,几乎已经感觉不到了。
end
作者:巴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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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走了许久,风尘仆仆、一身狼狈,在M镇一座小小的博物馆中驻足。无人看守的废旧博物馆中展出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古老物件:实体纸张、墨水笔、通讯器、烟斗、蓄电池……标签写着吸引人去点击的介绍:“这个发明让一个文明得以崛起”、“这件物品毁灭了所有林地”之类。点击查看,会播放物件的发展史和使用方式。
维一边看,一边试图理解,古人使用这些物什的场景。它们在悠悠的紫色光线中翻转,像是在他脑袋里发出了嘲笑的声音。
他很快被一枚戒指吸引了注意力。戒指镶嵌着一颗小小的水晶,在紫色的氛围中透着不甚明显的琥珀色。
奇怪,这枚戒指,似曾相识。他没意识到自己的左手握了握拳,四根手指根部的红褐色勒痕已淡了许多,右手无名指仍有一枚激光指环,像是有生命一样紧紧咬住他的手指。他无法想像:象征暴力和征服,用来束缚奴隶的指环,在古时候可以这么亲切可爱。
戒指的标签上只写着“戒指”,什么形容的前缀都没有,却像是有一股魔力,引诱他去靠近。
***
维是被一个亲吻叫醒的。
他睁眼看到对方的脸,是熟悉的英俊脸庞,对方抢了他盖在脸上的书本,正得意洋洋地冲他笑。维感到一股异样,但很快被抛在了脑后。为了抢回被他顺走的书本,维又吻住了对方,将他扑倒在地,像野兽攫住了猎物。
维的情人,尼,一个落魄画家。维在导师的派对认识了他。维是个有点乖张的学生,两个人性格和喜好大相径庭,俩人在讨论会上有过短暂的交流,但没人想得到,他俩会玩在一起。
尼是通过好友介绍来的,与这个派对格格不入。维看到他在室外抽烟,黑夜是个浓郁的背景,红色烟头明明灭灭,让人在黑暗中的窥见到尼不太让人注意的侧脸线条。维看得愣了神,不知多久,尼才注意到他。尼把抽了一半的香烟递给维,后者装模作样吸了一口,被呛得咳嗽不止。尼大笑,眼睛里仿佛有星星。
尼居无定所、放浪不羁,维也没有许什么约定,专注学业,二人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
有一天,尼潜进维的宿舍,像他展示一枚老旧的戒指。
“听着,”尼说,“我们没有承诺,但是我把这枚戒指给你,”尼将这枚戒指轻轻发在维的手心,“你戴上它,就是承诺。”
“你戴上它,我就是你的,永远都是。”
维拿起戒指端详。那戒指暗淡无光,却镶着一颗琥珀,看起来精巧可爱。维轻轻一笑,突然将戒指抛了出去。尼大吃一惊,却又看到那戒指出现在了维的右手无名指上。隔着指缝,尼看见维笑得眯起了眼睛。
“很好,你是我的了。”
***
维是被无名指的刺痛叫醒的。
他发现自己躺在床上,熟悉的环境,熟悉的气息。主人知道他醒来,要进来了……
***
维双手四指,都被戴上了激光指环。
这种指环从指根植入人体,起到了对人的监控、定位和鞭策的作用。要取下指环,要么主人主动解除控制,要么,奴隶死亡。
维双手四指,都被戴上了激光指环。
这种指环从指根植入人体,起到了对人的监控、定位和鞭策的作用。要取下指环,要么主人主动解除控制,要么,奴隶死亡。
维在战争中逃难到这个国家,被抓做奴隶已经半年了。他们被关在一个不见天日的地下工厂,他们穿着制式的制服,做的工作简单而重复,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他发现总有同伴在悄悄消失。一开始,他以为他们逃跑了,后来他知道了,他们是死了。他们是逃跑后触发了指环的杀戮指令,他在他们的教学影片中看到过,他不信,后来他不得不信了。于是他逐渐失去了逃跑的勇气。
那天,新一轮的教学过后,维被告知,经过一年的努力,他获准了一次晋升的机会。但还需通过最后的测试。测试很简单,只要依次进入几位大人物的房间,通过面试,就能晋升。
当奄奄一息支离破碎的维被丢弃在垃圾回收处理处的时候,他意识到,奴隶没有选择的权利,逃离和留下,他都是死了。他逐渐失去知觉。他闭上了眼睛。
维被手指的刺痛叫醒。
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大多数感官都模糊又迟钝。他不能确定,他是死了,这是另一个世界,还是做了个噩梦?他看到手指被绷带包裹,只有刺痛让他清醒,叫他想起他所经历的炼狱。他应当是死了。
右手的无名指上传来一阵刺痛,直钻入心脏,叫他心悸。
他想起那天,其中一位大人物,抚摸他的全身,不苟言笑,去除他手指上所有的激光指环,而将另一枚激光指环戴在他的右手无名指上,对他说:你是我的了。然后放走了他。
如今他被他抓回来了。
恐惧像瀑布冲下来,将他拍得粉身碎骨……
***
维发现自己紧紧攥着那枚琥珀戒指。
大人物走进来,长着和尼一样的英俊脸庞,不苟言笑。
他看着他。
他把戒指戴在了右手无名指上。
他嘴角一松,低头吻住了维。
“很好,你是我的了。”
End
(发现是个大纲文emmm)
「今古月」残墨【春秋局】
作者:巴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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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陆机陆云
(注:我发现我不会搞同人,不会搞cp,这可能也许大概是个抒情散文,慎读啊QAQ)
入秋了,气象干涩,北方尤甚。这时候,写字必须得快,否则,墨台肉眼可见地迅速风干了;加了水,研墨也得快。赶上了归乡潮,也得快速行动,否则,就回不去了。
那,人心呢?
陆机用笔飞速在信签上横扫,士龙不在身旁,没人帮他研墨,他只能自己磨了再写,清水兑进砚台,再用墨块快速滑动。这是他二十年从家乡带来的墨,所剩无几,干脆一口气用完。但是他用不完,他没有要写很多字,他能想到的几封信,一封给司马颖,直陈自己的衷心——不需要了,但希望不要累及自己的亲人,不能连累士龙。所以他只讲自己不称职,只讲希望主公留心身边的小人,然后希望放过自己的弟弟和亲人。一封给弟弟士龙,可以回乡,远离故土,窝囊而愚蠢地死去,有他一人就够了。带黄耳回华亭,去看松风,听鹤鸣。一封写给父亲和兄长,父亲守护吴国西境的日子,兄长无奈殉国的噩耗,这时候突然历历在目。他一次一次说服自己进取,为的是重振家族的辉煌,他想问他们,自己做得对吗?这封信会陪他入土。
然后,他脱下战袍,换上了白衣。
他在等待死亡。
成都王司马颖以陆机为前将军,都督二十万大军攻打长沙王。这司马氏的兄弟相残,不知会延续到什么时候。他知道,北方士族从来不欢迎他们这对来自江东陆氏的兄弟,他们硬着头皮留在这里十几年,终于得到一次展现才华的机会。
那天陆机梦见了祖父,他没见过祖父的样子,但祖父的事迹广为传颂,是吴国最有名的统帅之一。他不像武将,也不像世家大族的子弟,谦谦和和,像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陆机一看就知道那是他的祖父,那个同样在不再年轻的时候临危受命,在夷陵击退了刘备的陆逊。
梦里陆机是个十岁孩童的模样,祖父也很年轻,他望着自己,微微笑着,叫他想要扑到对方怀里。但陆机没有展露出内心的百感交集,也没有求抱抱,他只是定定看着祖父,眨了眨眼睛,用他真实年龄的记忆,和童稚可爱的声音,问出了一些问题。
“爷爷,当年您的从祖陆季宁,在庐江被孙伯符围困,最终逝去。后来您出仕孙家,有没有像孙儿有这么大的矛盾和压力呢?”
“您迎娶了孙氏,她是孙伯符的女儿……”
“您的小叔叔,会不会怪您,去为仇人做事?”
祖父没有说话,只是看着眼前这个小不点儿,回身,眼前战火纷飞,没有人逃得了。
“孙氏是我的奶奶,我的身上也有孙伯符的血脉……”
“我现在手上有二十万大军,比您当年大战夷陵的兵力还要多得多。但是我有一种预感……
梦醒了,要起兵了,陆机翻出留了许久的那块从家乡带来的墨,出征了。
河桥之役,除了一败涂地,足以用惨烈来形容。
也许,他应该杀了孟超,不留后患;也许,他应该像顾彦先那样,小心翼翼躲起来,什么都不干;也许,可以像张季鹰那样,奔着菰菜莼羹鲈鱼脍一口气跑回江东……也许,我跟士龙二人,隐居华亭,优哉游哉度过余生,又有何妨呢……
陆机抬头看着天空,天阴阴的,怀里揣着一封信和一块残墨,他脑子里响一个声音:“生何足惜,功名可叹。”但嘴里却说了另一句话:“华亭鹤唳,可复闻乎?”然后虚弱地笑着。这个笑就被斩到了地上。这时候忽然刮起一阵劲风,将陆机怀里的信签和残墨翻了出来。枯黄的信签吹进了秋叶中,辨认不见;形状不再的残墨滚到路旁的石子堆,也不可再分辨。
陆云那天收到了哥哥战败的消息。他知道,哥哥难逃一死。
他想到了鹤。虽然他的字是士龙,但是他想变成一只鹤,送哥哥回华亭。他想起刚来洛阳的时候,哥哥一边抱怨墨干得太快,一边奋笔疾书。他帮忙研墨,一边磨,一边笑。若用北方的墨和水,会不会不那么费劲?我们哪有带水过来?只不过带了几张信签几块墨罢了。那下次试试这里的墨。
嗯。
作者:巴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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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后发现,我被捆住了。
麻绳绑住身体双臂,双脚也被绑在一起。我无法动弹,眼睛和嘴巴也被有效封闭,只能像枚河虾似的蜷在地上,且放弃了挣扎。
我饿了。
目前所在的地方,硬质地板上铺了层薄垫,这层垫子不说材质上好,但用得妥帖,既考虑到恰当遮蔽裸露地板和减小脚步声响,又没有很强的存在感,可能是有钱人家的房间,但人流不多,应当是私间。
当我开始分析房间主人的来龙去脉时,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人悄声进了屋,他脚步极轻,但又不是刻意压轻,而是十分自然而然的节奏。他走进来,很快来到我跟前,大致走了十步。我决定装睡,保持着侧身着地一动不动的狼狈姿势。我感知到对方靠近,却一直不出声,也没有其他动作。我的肚子却在这时响了起来,“咕噜噜……”接着,我听到那人轻轻叹气,也可能是偷笑,然后他走了。
我松了口气,但马上又警觉起来,现在的处境可不允许我放任何心。
这时候,门又被推开了,这回脚步小些,也显得小心翼翼。这人走到我跟前,解开蒙住我嘴上布。我也不管什么情况,既然开了闸,自然要泄洪。
“这是哪儿?你们是什么人?为何要绑我!你们要对我做什么?我肚子很饿,有没有饭吃!就算是犯人,也要吃饭吧!我到底犯了什么罪?你们绑着我到底有什么目的!不要以为你们能……”
“吃饭了,瑞少爷。”一个女声,清清冷冷的,截断了我的话。
“你是谁?”
对方没有回应,她扶我坐起,背靠墙壁。我的脚被捆着,坐着十分变扭。
“麻烦姑娘解开我脚上的绳子,不然坐不住。”
紧接着,我感觉到一口饭被递到我嘴边,我只能乖乖张开嘴吃饭。
话说回来,饭香、菜美。虽都是家常小菜,但味道适宜,且是刚出锅的,热腾腾的。要不是身体被捆绑,我甚至觉得这是座上宾的待遇了。多久没吃上这么好的饭,我不禁悲从中来。
“谢谢姑娘,这饭菜是姑娘做的吗?人间美味。这要是断头饭我也知足了,呸呸呸,瞎说!你们捆绑我,又给我吃这么好吃的饭,一时间我不知道该气该谢还是该怕。姑娘你手艺这么好,人又体贴温柔,肯定也是个大美人,是否已有意中人?要不你解开我眼睛上的布,让我看看姑娘真容,将来有机会报答姑娘的一饭之恩呐。”
只有收拾碗筷然后沉默离开和关门的声音。
“姑娘你走啦?不急不急,姑娘你慢点。姑娘可否告知芳名?下一顿什么时候啊姑娘?”紧接着,门又被打开了,不知是否是刚才那位姑娘,这人回来只是重新蒙上我的嘴巴,然后离开了……
又只剩我一人,这让我更疑惑了。姑娘叫我“瑞少爷”,姑娘小心伺候吃饭的感觉确实像是丫鬟伺候少爷。而且饭菜如此恰当,他们怎会知道我的口味?那为何会绑缚你家少爷呢?
……该不会是,抓错人了?
我一个落魄绿林,怎会跟你豪门少爷长着相似的脸?天底下又有什么人是连家人长相都会认错呢?你们要抓回你家少爷,虽然不知道这少爷做了什么,着实犯了什么事儿?抓又必须抓,却又抓得如此隐秘,仿佛是隐瞒了所有人。而又不能亏待委屈了少爷……但是,无论如何,你一定知道,你家少爷肯定也不喜欢被这样五花大绑无法动弹。
如此这般,约莫过了三天,那美味饭菜,一天两顿,我心满意足。其间我也跟姑娘提过几次他们抓错人,但也无果。实际上我无法判断确切时间,随着时间过去,饥饿也会逐渐适应。只是无法放松睡觉,一点响动我就会醒来。意识朦胧中,我感觉有人解开了我眼睛上的布,我努力睁眼去适应,但黑暗中难以捕捉任何东西。只见一个人影近在眼前,有只手抚在我脸上。那手微凉,在我脸上轻轻摩挲,点点移动至耳朵。
“哥,你变了,可不管你变成什么样……你还是你……”那人嘀咕着,慢慢靠近我,但我无法反抗,一定是饭菜有问题,难怪,我逐渐失了去意识。
醒来后,眼睛和嘴巴的布条均已除去,双脚也已松绑。终于可以站起来,可以走路了,虽然费力,我相信也不费我吹灰之力。双眼终于重见光明,我还无法适应过亮的光线,但房间内昏暗——这确实是个私间。陈设布置极其简洁,只有桌椅床柜,哦,也许,这也可能是个没怎么派上用场的客间。这些家具虽然简单,但看起来也都是上等货。
我才注意到有个男人坐在桌上喝茶。这人长相清秀,身姿挺拔,衣着不俗,看起来像是话本中翩翩佳公子的模样。茶水倒在杯中,发出悦耳的声音。他倒了一杯,放在一侧,又倒了一杯给自己。然后回头对我眯着眼睛笑:“哥,请用茶。”然后喝了自己那杯。
“你们抓错人了。”我不能放过把话说清楚的机会,“我不是你哥,也不是什么少爷。你肯定是认错人了。”我费了些力气,依旧没法站起身来,只能坐在墙角,好歹腿脚舒服了些,“快放了我!”
“你不会忘了吧。我们打了个赌,”男人站起来,慢慢走近,“当初我让你走,走得越远越好。然后我再去找你,一旦找到……你猜,我还会放手吗?”他俯下身来,靠近我的脸。
突然我觉得这人有点眼熟,这不是我的绿林好兄弟秦兄弟嘛!
“秦兄弟!是你啊,你这么个打扮,以为在唱戏呐。快快,给兄弟松绑!”我松了口气,原来这一切是兄弟在戏弄我,这玩笑开得有点大。“这阵仗够硬的,这一套行头,这个房子,得花不少钱呢吧。得我们兄弟干几票大的,才能攒回来了。话说回来,你们这是演的哪一出?怎的都不给兄弟透个底儿,怪吓人的。”
“哥,我知你爱读话本爱看戏,”他似乎听不进我的话,然后将我揽入他的怀中,“你猜,到底现在你在戏里还是我在戏里?”
——完——
作者:巴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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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废话文学。慎。
艾妲睁开眼睛,这是第三次被饿醒。当初要是把胃也换掉就好了,她没来由地笑起来,算了,我怕痛,一定熬不过手术和适应期。她考虑了一遍手术过程,连换成仿生内脏之后会产生的人际交往变化都过了一轮。她放弃了幻想,还是来一瓶威士忌吧,什么能比得上酒精带给人的快乐呢。也许还是在饥肠辘辘的时候饱餐一顿最令人愉快,当初要是把胃也换掉就好了……这种无意义的循环思考占据了她脑袋,一道光线从头顶的气窗掠过。
她仍保持醒来的姿势,手臂被拆卸后,她分不清是饥饿还是疼痛在折磨她。她无牵无挂,唯一的嗜好就是酒精,就身体的感觉推算,大致上已经过去了一个礼拜。除了拆除她的机械手臂和不给饭吃,什么也没发生,没有刑讯逼供,也没有谈判,没有任何提示。连对方的意图都无法知晓,眼看着只能饿死了。
艾妲•艾恩斯,维修师,小时候因事故失去双臂,嗜好饮酒,有执业执照,被不明身份的歹徒绑架,然后,饿死了。英年二十四岁。想到这里,艾妲哆嗦了一下,并没有被自己的冷笑话逗笑。她翻了个身,试图坐起来。墙角的摄像头告诉她,有人监视着她的一举一动……也可能没有,毕竟她已经累得无法动弹,一直监视她有什么意思呢?加上没有人来跟她接触,八成是一些懒惰的歹徒。
气窗的那道光线八成是天亮前月光被收起的闭光。拆去她的机械义肢,可能是反对仿生技术的人士,却什么都不干,只是不给饭吃,也没打算让她活,低效而怠惰。这段时间都没有上报日程,应该没关系吧。希望摄像头的后面,有人帮她上报了。不过,歹徒应该不会上报行程吧。她被自己的冷笑话逗笑了。
维克托还好吗?那个浑浑噩噩的仿生人,一直以为自己是人类,可怜的孩子。如今维修点的装置原封不动,他应当仍能度过一段安稳时光,只是需要自助操作。祝他好运,希望他不要冲动去抽烟了。当初里德带他来的时候,曾说这孩子很特别,让她照顾他。她期待地打开他的大脑,发现只是一些模糊混沌的记忆,人也不太机灵的样子……也许里德他们又在做什么她不太理解的事情。反正以她的脑回路,也不太容易想明白那群老头的思路。她再次笑了起来。
人不吃东西能活老长时间,但是不喝水活不了多久,但是艾妲不喝酒可能马上就一命呜呼了。我恨拖地、执业考核和关节润滑、可我最恨强行戒酒!想到这里,她又笑不出来了。
为了减少能量消耗,她尽量放空脑袋,要是能让心跳也减慢些就好了……她再次睡去了。还是梦里好,什么都不用怕,什么都会有。
艾妲看到两军交火,流弹四溅。人群四散逃命,小女孩也混在其中。她跟着几个伙伴奔逃。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挤进城内。人群中出现一个男人,艾妲不认得他,但他抽烟的样子令她似曾相识。他对着大家说了什么,然后在机器上输入了什么。然后群众开始冷静下来。他站在高处,依旧在指挥,但是时不时的抽烟动作始终不像一个领导者。艾妲笑了笑。这时她看到那个男人回头看向了艾妲,眼神锐利直接,嘴角挂着浅笑。后者突然往下坠落。脚底空空,心脏开始往上抽离,手臂也开始脱离身体……
一阵空白,艾妲感到呼吸恢复了。只是身体无法动弹。眼前两只血肉手臂,被混在残破的机械义肢中,被一个庞然大物一块儿吞掉了。她听到一个声音说,把我的胃换掉吧,这样就不会被饿死,也不怕酒精伤身了。对了,最好把我的痛觉神经也去掉,这样,我就什么都不怕了。只要有威士忌,我就什么都不怕了。但是,只要你能接受对你神经的刺激,酒瘾也是能治好的哦。另一个愉快的声音提示说。
梦里多好呀,不怕喝不到酒,不怕饿肚子,也不用怕被痛醒。什么都不用怕,什么都会有。
作者:巴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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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人造月光穿过浓雾叫醒整个街区的时候,邮递员维克托到达驿站收了最后一组信件。信封躺在他手心,手掌内置的传感器就将信件内容扫描完毕。没想到在这个鱼龙混杂的底层街区,还有不少人喜欢手写信件,与此地的三不管气息格格不入。只有那些老派和古板的人,或者所谓手写情怀人士才会在这样的年代邮寄实体书信。大多数人甚至不会察觉到邮递员的存在。
新时代,为了让人与仿生人和平共处,监控遍布所有角落,任何人做任何事情都必须留下痕迹并变成记录信息。被遗忘在古老信筒角落的手写信们也不例外,只是多了一道识别手写字体的步骤。
维克托扫描了最后一封信,白天已到了尾声。这里被浓雾包围,没有太阳,到了夜晚才终于有了活力。他回到邮局,上传了所有信件信息,准备下班。
西蒙是个可靠的后勤、关心他人的同事、喜欢亲力亲为的上司。他帮维克托接线充电、传输数据,最重要的是会亲自过问下属工作。
“有可疑的家伙吗?”西蒙飞快浏览维克托一天的工作内容。
工作已有一段时间,维克托渐渐习惯这种直接通过数据线上传工作内容的状态:“来自东区的一位老约翰抱怨了几句时事,凯特街的威尔,高谈阔论了一番时政,以及……”
西蒙从交互眼镜上抬头:“以及你自己的信,维克托。”
“是给我的生日贺卡,”维克多点点头,找出那封写着维克托•泰勒斯的信,“但是我的生日还有半年。”
他拆开了信,一张乏善可陈的生日贺卡,中间夹着一张信笺,上面只写了一句话:
[你做了什么,自己心里清楚。]
——这是一封恐吓信。
但维克托决定将它当作一个不甚好笑的恶作剧。因为他自己不清楚自己做了什么,而且生日贺卡,他很高兴有人祝他生日快乐,即使早了半年。
“如果不是恶作剧,他就是想让你去找他,”西蒙躲在眼镜后面眯起眼睛。“你看,邮局属于信息集散中心,要找一个寄信人,对于邮递员来说不是比喝一杯特调马蒂尼拿铁还要简单?”
二
“鸡尾酒跟咖啡?什么鬼玩意儿!”艾妲是维克托的维修师,维克托苏醒后一直由她维护。她喝得满脸通红,给维克托搭线检查。“还有,不要再抽烟了,维克托。你跟以前不同,零件被熏坏你换不起!”
“你能给我换上不怕熏的零件,还有,你先戒了酒再让我戒烟。”
“让我戒酒不可能了,你戒烟倒是可以,”艾妲盯着监视器,“删掉你的嗜烟程序不就好了!很好,就这么干!”
“住手!这是我唯一有印象的人类嗜好,放过它,求你!我答应你换成味道淡成水的电子烟。”
“……”
“那味道甚至没有街上的雾气浓,天知道,为什么这个世界有这么逼真的仿生人,却没有足够逼真的仿生电子烟!”
“行了,宝贝。你知道街上浓雾的厉害了。”艾妲从监视器上抬起头,伸手碰了碰维克托后劲的接口,“休息一会儿吧。”
不知是空气里弥漫的酒味,还是真的疲惫了,睡意迅速占领了维克托的意识。
单人宿舍就在附近,但是维克托习惯待在这儿休息。不管是酒味还是艾妲的聒噪,都令他身心放松。
以仿生人的状态生活已过去两个月,维克托努力去适应。再也不需用文字记录日常生活报告了,只要接通数据传输线,就能将脑内记忆以画面形式传输上报。迅速而直接,高效而真实。
他还有一部分以前的记忆,但是基本上混沌不清。他记得自己的生日,嗜好抽烟,有过几任情人,会肢体格斗,还懂得部分网络技术,然后,然后……
寄那封信的人会是谁?会是我以前的朋友吗?如果不是恶作剧,至少他是认识我的人。噢,让我想一想……
三
不久,第二封信来了。
信笺内容完全相同,只是卡片换成了新年贺卡。寄信地址与第一封信也是相距甚远,却都投在这个街区的信筒里。
然后,第三、第四封信来得很快。寄信地址可以说分布各区,信笺内容依旧不变。而继生日祝福、新年祝福之后,维克托还收到了圣诞和感恩节祝福。
维克托决定去会一会他。
但是显然,地址是随便写的,这人就在这个街区。这个街区,也不小——依旧大海捞针……
西蒙说的对,马蒂尼和拿铁本就不是寻常组合,要找寄信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难道是我以前干过什么事伤害了谁吗?”维克托躺在艾妲的维修床上,感到一阵头痛。
“一定是你的前任,来找你讨债。”
“这真是老套的说法。”
“烟、酒、情人、权力,哪些不老套,人却离不开。”
“那仿生人呢?也会迷恋这些吗?”
“你觉得呢?”
睡意朦胧中,维克托有一瞬间以为艾妲的眼神近乎绝望的哀伤。她的脸因为醉酒而泛红,眼睛再次变得混沌,也酣睡了去。
西蒙见维克托若有所思,再次提醒他咱们邮局,可不只干送信这一件事儿。
“我们还能查看别人上报的日程信息,”西蒙眯起眼睛,却没有笑意,“当然,需要一些权限。”
“还有线索……我一定知道的。”维克托皱起眉头,脑内迅速检索记录信息。“我应当见过这个字体……”
“要是权限足够,我们还能查看监控记录——要是权限足够的话。”
“噢,这是那位,在信中抱怨时事的老约翰,来自东区。他的字体跟我的这几封信字体如出一辙!天呐,我早该看出来!”维克托几乎要跳起来。“亲爱的西蒙,你说什么,我们能查看监控记录吗?你有权限吗?”
“当然没有,亲爱的朋友。但是我们可以想办法挑战一下。”
“你是说?不,不,别这样。这会让你为难是吗?”
“是有些为难,可,这件蹊跷的事情,成了我们邮局的谜团。我们应该直面它,不是吗?”
“也许,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也许,任何事情都是有迹可循。”
维克托拍了拍脑袋,好像是在让自己适应如今只剩信息和机器的仿生躯体。
四
是了,我在这里生活才两个月,除了工作和休息,也没有跟其他人有接触,也不会有人认识我,普通人,也不会有权限去查看别人的日程记录。
那个嘈杂而令人晕眩的迷人维修铺,已经人去楼空。能接触到我的记录和程序的,只有她了。
亲爱的艾妲,
不管你是为了过去向我质问,还是为了替老约翰出气,又或者,老约翰也只是你的一个拙劣玩笑……也许那一瞬间的绝望眼神,才是你真实的心思,对吗?
无论如何,我现在只能回到空荡荡的单人公寓……希望我能安然入睡。这也是我醒来后第一次收到生日、新年、圣诞和感恩节祝福,也希望你能好好生活。
永远是你的
维克托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