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随意
备注:《鸣龙少年》燃耀同人
1、
星洲是个什么地方。
省会城市,沿江发展区之一。三十来的机械制造产业连接近几年文化传媒行业的浪潮,交织成型,一片欣欣向荣的面貌。
星洲是个交通枢纽,可早年间附近县城来市区得花上几小时的车程,东西拐弯一天了,风尘仆仆也得拖箱带袋儿地坐着黑车三轮,屁股后面滋溜冒着黑烟一路在坑坑洼洼的路上颠簸。
这些年交通便利了些,新商业区连通学院区,高铁连通周遭县市形成地面上的新脉络,哪怕周边县乡到市区也不过半个多小时的时间。
老牌名校坐落在老街区。
沈耀家所在的别墅区平日开过来,大约二十来分钟的车程。
记得当初还没并校的时候,鸣英后面的旧厂区还夹杂着两个旧货市场,平日里开车就堵上。
沈耀有时候坐在车里,听着金师傅鸣笛,看着小货车和电动车无规则在小巷穿梭,带着耳机背着今日份的英语单词。
窗外人头攒动。
而往他经常路过的路口,再向后个百来米,是李燃当初所在的电子城。
早几年走过去,没准还能看到戴着个鸭舌帽,穿着洗褪色无袖背心的李燃从小贩堆积的楼梯里穿身而过。
15、6岁才拔节的少年后背还有些单薄,肌肉却悄无声息覆盖着,像颗踩不死的杂草。
-
一八年十二月的大雨浇透星洲市的那天。
李燃在雷鸣家里的角落发现了一个野生的蘑菇。体型茁壮,长势喜人。
葛奶奶最近打算从沈浩家里辞职,一是为了孙子高考,二是身体确实有些差了她本是打算搬家当天就交接工作,但另一个保姆一人也忙不开,新来的人又还没选好,她便答应再顶上一阵。
于是家里添置的新东西,被压在阳台角落里。
联考之后小半周的雨,养了蘑菇,又也养了星洲老城区木质房地面上的斑驳青苔,只等着哪个晴天来,再一起收拾干净。
收到葛桂芬短信的时候,李燃还在刷题。
他嘴角还带着跟踪周伟峰被揍出的淤青,看到手机里的短信的时候,下意识皱了皱眉。
【燃燃,你和耀耀还有联系的不?他们家里吵了好大的架,跑出去了。】
不一会儿,手机里新的消息又跳出来。
【你要不就去学校看一下。记得带伞。】
【这个大雨天我怕出事情。】
少年人思考了片刻,走进房间打开电脑一阵敲敲打打后,随即关门出去。
-
星洲这些年街区改建,几年前拆除了鸣英学校后的两个集货市场,这下半年又大刀阔斧将许多年的莲花池电子城和临街的几个老房胚都拆除了。
不过小半年的时间,当初李燃和一群人集力抵抗拆除的电子城,此刻已经被重新套上了商业区的钢筋铁骨,想来不要半年,就能正式投入使用。
城市的迭代总是一眨眼的事。
沈耀缩在施工地外杂货棚角落里,看棚外的大雨。杂乱无章的木材板子和钢筋像是巨兽,他蜷缩在巨兽的腹腔里,像要随着这场雨一起被消化掉。
他抬手看了看手腕上还渗血的疤,这是他两天前割出来的,脸上是家里花瓶碎裂溅到的伤口。此刻腹腔空荡荡又无法容纳空气,他张嘴呼吸下一秒就大口咳出来。
“呵。”沈耀咳嗽笑起来,嘴角还带着伤口。
狼狈得要命,就和狗一样。
他如今已经18岁,即将高三下学期。
按理来说,成年人应该干不出离家出走这件事。
可就在半小时前,蒋梦瑶在家里歇斯底里地砸了一通。
等他反应过来,人已经逃了出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这儿,鸣龙的大门就在两条街外,沈耀如今去医务室或者随便找个快捷酒店都比现在来的好。
但躯体化的疼痛,已经让他懒得再走一步。
刚18岁没多久的少年人想在星洲市这场冬日的大雨里找回点呼吸,可结果,依旧什么也抓不住。
想来怪他。
状态不好,医生新加的盐酸曲唑酮包装没来得及拆,他还没将它们藏进某个不起眼的维生素瓶里,就被发现了。
其实沈耀也没想过,两年多来,他一直守着这个秘密,在爆发的时候会显得那么可笑。
可它就是这么发生了。
-
记得联考成绩出来的那一天,沈浩回来随口问了一句成绩如何。
那时餐桌上没有人说话,勺子碰到瓷碗发出“噔”的一声。
年段11名,成功给了沈耀借题发挥的空间。
他责怪了蒋梦瑶一番,给了自己一个最近不想回家的理由。
而所有人都得认栽。
毕竟这是家庭角色问题。他们这个家已经如此按部就班太久了。每个人都该尽职尽责扮演自己的角色。谁没做到,那就是失职。
而作为沈耀的母亲,“错误”理应让蒋梦瑶第一个承担,而蒋梦瑶的痛苦,又会等同地转嫁到沈耀身上。
“耀耀,你要是有什么问题,要告诉妈妈。”
蒋梦瑶说这话的时候,茶几上还倒着红酒,她画着精致的妆,在水晶灯下露出责备又美丽的笑。她眼里像是要掉眼泪一样。沈耀身体的每处骨头都在疼。
只是看着她:“妈,我没事,下次不会了。”
于是她似醉非醉地说了声。“好。”
沈耀知道,蒋梦瑶自顾不暇,她只是按照“母亲”的功能说出这句话。而剩下的,她希望沈耀自己能解决。
她如今的爱,只够她为一个孩子表演作优秀母亲。
就像当初,沈亮出生的时候,蒋梦瑶整夜整夜不睡,要亲自给沈亮喂奶,哪怕家里已经请了两个月嫂。
她总在每天尽职尽着扮演一个温柔母亲的角色。
而沈耀已经长大,早已不在她重点表演范围之内。
所以很多事情,沈耀都要自己想办法。
但他确实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十八岁的人,站在成年路口,没有见得太多,也没有懂得太多,只能带着一身伤横冲直撞,然后发现很多事情,远超他的预料。
比如,星洲冬天的雨比沈耀料想得要冷的多。
雨水浸透薄薄的校服,带走身体里仅剩的温度。
沈耀靠在一堆杂乱的管道和钢板里,觉得自己快要睡过去。
他闭上眼睛,身体的疼痛因为低温变得不再清晰,耳边却传来了一点奇怪的声音。
和雨水打落在屋檐的滴答声不同,像是有人踩过泥泞的地面传来的水声。
少年人皱眉,是野猫,还是工地的人。
他下意识面无表情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白色球鞋。
抬头,视线里李燃撑着一把大伞,黑色的伞面,将雨蓬里本就不多的光线遮去了大半。
那人居高临下看着他,手上还提着一个白色塑料袋。他问。“你怎么在这儿?”
沈耀动了动手指,发觉自己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
真见鬼。18岁沈耀闭上眼睛,在那个倒霉的落雨的下午,吐出一口糟糕的空气。
他忽然觉得这个世界,真的是。
糟透了。
2、
沈耀第一次去医院,去的是三甲医院精神科。
因为未成年人不允许独自开药。医生只给他做了表格测试,说要等监护人来才能下处方。
沈耀思考了许久,发现并没有人能充当这个监护角色。
他那时候成日失眠,精神情况很不好,思来想去也没个好办法。他还记得和他开药的医生还年轻,不是主任号排队少,对他还算有耐心。可他胃里像是长了只手,抓着他的胃壁让他止不住想呕吐。
他强忍着起身,说:“我出去打个电话,叫我妈妈来。”
医生看着他点点头:“好,你的表测结果都在这里,一会我会和你监护人细说。你们这个年纪,家长要了解你们的问题才能更好对症……”后面的话他已经记不清,沈耀只记得自己冲进洗手间狠狠吐了一场。
他走去挂号处退了钱,临了还问了句:“能不能销记录。”
柜台护士头都没有抬:“你都没拿药,哪里的记录。”
他说。“好,谢谢。”
然后第二次,他找了一家分院。成功拿到了他的药。最开始是氟西汀,但副作用和戒断反应过于难熬,后来一年多又才换成了艾司西酞普兰。
-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来这里找死的呢。”
李燃收了伞走了进来。
沈耀一脸猜忌地看着他,他总觉得奇怪,李燃怎么总能在他倒霉透顶的时候和他撞上。他目光像是把匕首在李燃身上千刀万剐了一遍。
李燃被看得受不了,立马缴械投降。“我用的定位。我奶奶说你家里出事了,让我来找找。你要下次要真不想让人找到,记得把手机也丢了。”
沈耀目光动了动,最后干脆自暴自弃把头往身后一靠。
钢筋脚手架废弃管道堆积的杂物棚里,没有一处好地方,沈耀脑袋被后面钢筋撞了一下,不动声色抻着脖子。
脸上却被什么东西碰了碰。
他睁开眼,看见一个白色塑料袋,里头装着点绷带伤药,其中还有一个灰白包装的小盒。
解郁安神胶囊。
沈耀眼睛一抬静静看着李燃。
李燃觉得这个人可能是在骂他。他心想,不想吃别吃。
话到了嘴里又变成了:“将就吃。实在不行我送你去医院你现开。”
李燃觉得自己此刻这能屈能伸的脾气真是个本事。
正想着,沈耀已经低下头,拧开矿泉水瓶把药吞了进去。
他脸上苍白,喝药的时候闭着眼,一双眼睛睫毛长长的。李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看得那么清楚。
等他吃完药,又是一副不搭理人的样子。
李燃却松了口气。
他也不知道自己松什么气,一路赶过来,他一颗心乱跳地厉害。本质上沈耀和他并不算什么亲近的关系。
可想到沈耀一个人可能在某个地方,他下意识觉得不能不管。
于是他赶着去药店买药,非处方不给开险些和店员吵起来。“凭什么不能买!”这句话说得掷地有声,到了沈耀这儿成了。没办法,将就吃。
李燃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觉得沈耀就是想死。
而现在这人受着伤,依旧全须全尾的在他眼皮底下,他一颗心才落了地。“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没想好。”
这次沈耀回地很快。他靠在堆出来的半截脚手架上。李燃看着他身上湿漉漉的,想把外套脱下来给人,又觉得哪里不对。“去找件衣服换吧,我怕你冷死。”
大少爷慢悠悠偏过头,转过眼看他。“你衣服倒是干的,脱给我。”
“好。”
沈耀有些意外。他睁大眼,看着李燃把自己外套脱了下来。他也没走远,就靠着沈耀身边坐了下来,将外套盖在彼此身上。
两个人靠在一起,校服里面是短袖,12月初南方的温度还不那么狠人。沈耀几乎一动不动,李燃感受到冰冷的湿气,沈耀能感觉到的只有干燥又安全的温度。
世界像是被罩上一成红白蓝塑料袋,破破烂烂却隔绝了寒冷。
意外的,沈耀没有很抗拒。
他想估计是冬天太冷了,亦或是,每次最烂的时候都被李燃撞见,他的大脑里已经形成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惯性。
他想,如果刚刚进来的是别人,哪怕是个陌生人,他也不会在这里留多一刻。
可这人是李燃,那就算了。
于是漏风漏雨的杂货棚里安静地只剩下呼吸声,靠近的温度连着水汽交织成一股温吞又湿漉的小空间。李燃的药不是处方药,对他来说杯水车薪。但他确实好了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
他低头看着不远处雨蓬楼下的水珠。
“你身后这里,以前是我想开的店。”
身边的人忽然开口。李燃刚刚一路过来,额头上有一层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的痕迹,沈耀目光落在上面,又移开。
他不知道李燃为什么要说这些。
没应声,却也没让人闭嘴。
李燃自顾自说起来。“当时我认识了一个人,说是要把店铺低价租给我,要付半年租金。那时候我根本没想高考,就像多赚点钱,一时头热就交钱了。”
他抬手指了指身后。“地段不错,平日里来找我修东西的熟客也多,我心想着,怎么小半年也能回本。没想到,我交钱的第二天,这儿就被拆了。”
李燃盯着门外,觉得这场雨可能要很久才会停。
他又补了一句。“那天,我们租的房子也没了,东西被丢出来砸了一地。那也是我和我奶奶大晚上去你家的那天。”
他那时候一无所有,浑身狼狈,然后在那个暴雨夜看到了开门的沈耀。
“你想说什么?”
“我只是在想。”他思考了一会,像是在斟酌语言。“那时候,我只能看那么多,我觉得家没了,店铺没了,钱也没了。这辈子好像就到头了。
那时候,老雷来找我,让我去11班,告诉我还能高考。
可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是看不到这些的,我可能就真的把自己困死了。因为一个人总看不到很多,而有人带我看了更多的可能性。所以……”
“所以你对11班就和看门狗一样。”
“……沈耀。”李燃声音顿了顿。“你。”
“是不是我给了你什么错觉,让你觉得我是什么好相处的人。”
沈耀一字一顿。“李燃,不要你觉得你帮了我两次,就有能力对着我人生指指点点了,真那么想当我的老师,不如想想你够不够格。”
小小的温室在风里不堪一击,李燃的衣服被沈耀身上浸透,两个人靠在一起的部分已经不分彼此地湿漉一片。沈耀慢慢转头,呼吸喷在李燃脸上。“你这种自顾不暇的人,何必来管我。”
李燃轻轻咬牙。“是啊,要不是我奶奶说你出事,我才不……”
“她又凭什么管我,她甚至连我长辈都不算。”
“沈耀!”
脸色苍白,漆黑的眼睛,像是没有灵魂的人偶。它枯败的心脏里流出腐烂的浓汁,像是漆黑的石油等着一点火星子将它烧开。
李燃觉得自己就是那把火,或者说,沈耀故意的,要他点这把火。
“你不想活谁都救不了你。”
“是啊,我不想活。”沈耀又端起他平日里的假笑。“我求你来了吗,李燃。”
从李燃出现那一刻,他就觉得对方多管闲事,等对方剖开自己的过去想拉他的时候,他喉咙里犯起一阵恶心。
心脏跳得厉害,像是要了命,浑身却冰冷得可以。他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间医院,人群里每个都是生病的人,他的医生在等着他带着监护人去开药,可沈耀找不到监护人,根本拿不到开药资格。
他想,李燃。你能救我多少次,一次两次,能救我一辈子吗?自己都自顾不暇的人,当什么救世主,去你的康庄大道上,踩着你的未来,你的梦想给我滚。
我有需要你的怜悯吗?
“世界上很多你这种自以为是的人,除了给人增加痛苦还能做什么!”
他又想起蒋梦瑶爆发时候的样子。
酒柜沈浩珍藏的醇酿被砸在地上,碎开一片片,像是暗红色的血液。
“这是你的孩子,我都不知道他在吃这些东西。”
“沈浩,我允许你做那些事,但你呢,你以为耀耀不知道你在外面那些事吗?是你把他逼成这样的!”
那是蒋梦瑶今年来,对他最强烈的关心。但她那时候面容痛苦,来不及看他。
沈耀从来不敢告诉别人自己的病情,原因有很多,怕被当成异类,怕失去现在的一切,还有那藏在心里不敢说的原因,他怕父母难过。
可他没想过,他们并不为此难过。
蒋梦瑶知道沈耀得病这件事,沈耀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从金师傅的车上下来,屋子里已经吵得不可开交。
看见沈耀回来,蒋梦瑶红着眼过来。她愤恨地把那罐药瓶砸在地上,摔开的药片和那些混杂的酒液一起。
他的病成了蒋梦瑶提刀刺向沈浩最好的工具,看到了吗?孩子病了,你怪我吗?是你害的!
你的腌臜事情害的你孩子抑郁症,是你毁了这个家,你毁了这个孩子,你看到他身上流血了吗?都是你的错!是你!
手腕下还没愈合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沈耀目光掠过地面,又落在沈浩紧皱的脸上。
世界像是开始旋转,他知道自己情况不好,耳边传来嗡鸣声。“妈妈……”他喊。“妈——”蒋梦瑶没有听到。她面容痛苦,却没有看他。
身体又开始疼,他想他该吃药了。
药在地上,他想动忽然又动不了。
怎么办?
“葛奶奶。”他缓慢转动眼珠,落在附近的葛桂芬身上,老人像是察觉到他的难受,上前来。他张了张嘴:“药。”
下一刻,玻璃茶几被掀翻。
玻璃的碎裂声和蒋梦瑶的尖叫混在一起。
“滚啊!!!”
钢筋铁架被推到,李燃身体狠狠撞在身后的铁架上。
他不知道沈耀哪里来的力气,对方喘着粗气一双眼睛都通红。他觉得沈耀那一刻好像站在悬崖边上。
沈耀不对劲。
“……沈耀。”他伸手往前走了一步,沈耀直勾勾地看着他“滚,听到没有。我不用你来假惺惺。”
“对不起。”李燃又朝前走一步,沈耀盯着他往后退。“对不起。”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道歉,只是下意识觉得不能刺激他。
“沈耀对不起。”
“我不要你们道歉啊……”他不断后退,整个脚步都在抖。
身后传来什么晃动的声响。
李燃目光一抬,忽然惊恐地朝他冲了过去。“沈耀!”
那一刻,世界好像忽然天黑,下了一场轰隆的大雨。
金属和塑料管道掉落撞击的声音噼里啪啦响成一片。
沈耀只觉又无数东西狠狠砸在他身侧,震动地面,敲碎,可他却没有感觉到疼痛。
他的身体在黑暗中被一片温热包裹着。
直到他听到闷哼。
在一片黑暗里,沈耀慢慢转动眼球,他努力辨认着眼前的一切,可还是看不清。
最后是一声,金属落地的轻响动。
他只能感觉近在咫尺的地方,有个人温热呼吸落在他脸上。
他颤抖着抬手,摸到了一手心血淋淋的湿漉。
他从喉咙里挤出了两个字:“……李燃。”
3、
在沈耀的眼里,蒋梦瑶始终是个温柔的女人。
小时候,这个人总会牵着他,从放学的大门到停车的路口,会经过一段不长的小路。
路边有一排银杏树,到了秋天会落下叶子,蒋梦瑶的手暖和又柔软小心翼翼拉着他。
她说:“耀耀,今天又学到什么了呀。”
那时候,银杏叶子踩在地上发出沙沙的声音,好像踩着一个柔软的秋天。
他一步步走过记忆,又好像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季,成为刻在心底里那点模糊又浅薄的虚像。
沈耀想,爱总是不长久的。
就像他的父亲对他的母亲,就像他的母亲对他。
可没关系,如果他再也得不到爱,那他可以给。让他去爱他们两个人。
只要他足够努力,做到最好,扮演好他们的好儿子,把自己能给的,全部给出去。
可他有天忽然低下头,发现自己的胸口空荡荡一片。
那儿什么都没有,他想,连一颗心都没有的人。
又要怎么去爱呢?
-
周末晚上的急诊区忙忙碌碌。
沈耀坐在CT室外面,等着检查结果。
三十分钟前,他在一片大雨里,扛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去了最近的医院。
他想,下次离家出走,他也不能把手机丢掉,否则连给人打车的钱都没有。司机大哥是个好心人,看他们两个浑身没几块好肉,洗车钱都没要,直接送医院门口来了。
沈耀倒是没什么事,他被李燃保护在身上,也就救人的时候,被脚手架划出了几个口子。
CT室的灯由红转绿。
李燃被推出来的时候还睡着。
医生交代了情况,没有骨折问题。脑部扫描也都正常,没有内出血。但部分伤口缝针之后,要注意不碰水和做好愈后工作。
沈耀静静听着,看着人被推进住院部,被放上病床。
他就一步步跟着,最后搬了个椅子坐在他身边。
手机里,葛奶奶和金师傅他都通知了,只要人来,李燃也就没事了。
李燃的手还沾着血和灰,看上去糙糙的。
沈耀的手苍白,被血痂凌乱包裹,看着也狼藉一片。
他下意识将手握了上去,哪怕昏迷,李燃的手也是温热的。
他张了张嘴,呼吸困难一样终于吐出一口气,手攥紧,用力到他们交握的指节都发白打颤。
他好像飘在空中,忽然抓到了属于自己的线稳稳落了下来。
他面无表情将头倾斜靠在病床边,抓着李燃的手却没松开。他手腕上还是包扎过的绷带,此刻渗出一点红色。
“蠢。”
他动了动眼球,看向昏迷的李燃。“好蠢。”
他看着输液点滴一滴滴落下,眼角的泪也一点点冒出来,又渗进病床床单上。
沈耀就这么迷迷糊糊睡过去。
那是他这段日子以来,第一个,安稳又绵长的梦。
-
李燃醒来的时候,是昏暗的天花板。
屋子的房门半开着,好像能听到厨房做饭的声音。
空气里带着一种熟悉的气味,他在脑子里思考了许久,直到目光落在墙壁的一张装饰画上。
他才确定这是沈耀的家。
他想,这应该是二楼的客房,他当时乱开门的时候,见过这张画,就在沈耀房间附近。
他捂着脑袋起来,他怎么到这儿来了。
沈耀呢?
门被打开,走进来一个床家居服的人。
沈耀看到他醒来没什么反应,只是开了客房的灯走进来道:“葛奶奶在楼下说给你煲汤,你们今晚先睡这,刚金师傅先来接我们,我就把你也带回来了。”
沈耀换了套睡衣,除了脸颊和手上几处绷带,看着到也还好。李燃还是忍不住问了句:“你没事吧。”
“比你好得多。”
沈耀开门进来,坐在他床边。他面对这衣柜,背挺得很直,紧绷着。
李燃下意识观察对方,直到沈耀转过头漆黑的额眸子对上他的。
李燃心里咯噔一声。“你干嘛?我也算救了你一次。”不是打算杀人灭口吧?
“我知道。”沈耀回答得很干脆。
李燃“嗯”了一声,觉得不对:“我不是那种挟恩图报的人。”
“‘挟恩图报’,你们班最近语文确实请了个好老师。”
“沈耀你不这么说话会死吗?”
“那要我怎么说?”沈耀看着他微微歪头笑道。“谢谢你?还是我应该三跪九叩现在就在你病床前面哭一下。你们十一班好像就很喜欢搞这种东西。”
李燃咬了咬牙“说我们的事,不要扯其他人。”
“我们。”像是在咀嚼这两个字。沈耀神色变化片刻低头,轻声道。“算了……你好好休息。”
“喂!”
沈耀沉默转头,脸上还贴着纱布,比常人白的脸上没有太多血色,一张脸依旧冷冰冰的。可就这么看着他,让李燃心不知道为什么软了下来。
干嘛又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谢谢。”
李燃有一瞬间,觉得自己可能听到了鬼说话。
恍神间,沈耀看他额头的伤口伸出手,却在快碰到的时候收手了。
李燃盯着他皱皱眉。“干嘛,割自己的时候不是很厉害吗?这又怕疼了。”
沈耀没说话,只是起身离开前轻轻说了声。“怕你疼。”
耳边像是被深水炸弹炸在原地。
咕噜咕噜耳边是溺水的声响,直到沈耀关门离开,李燃还没回过神。
-
那天晚上李燃没有再睡着。
他打打开沈耀的对话框,是最开始那次送汤的时候,沈耀让他加的。
一个小狐狸的头像,ID是renardeau。
他加的时候只觉得,沈耀这么一个人,竟然用个狐狸当头像,真是诡诈的一只狐狸。
而他们的对话框空空荡荡,只有一个当初通过好友申请的系统对话框。
他思考了很久,还是发了消息过去。
“如果你情况不大好,可以试试去找找桑老师。”
他没指望沈耀回他,却不想,对面很快回了一条消息。
“我看过精神科。”
我看了,没有用。
“心理医生和精神科不一样。”
【你可以试试,或者找个心理医生疏导,她不会告诉别人的。】李燃又打了一串字,最后又删了。
葛桂芬在隔壁房间睡着。凌晨1点23分,带着一身绷带的李燃换上鞋开门出去,不知怎么的一步步走到沈耀房门口。
门缝是暗的,那人想来应该是睡了。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又望着空荡无人的走廊。
忽然想起自己搬家那一天。
雷鸣带着桑夏一起来帮忙,将他们为数不多的家当搬上车。
沈耀回来的时候,从金师傅车上下来同他侧身而过。
那时候沈耀看了他一眼,脸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
他望着他的背影薄薄一片。像是破败的风穿过一片空荡的走廊。
一颗心忽然闷闷地难受。
他似乎忽然冒出了一种叫同理心的东西。
那本不是李燃该对沈耀多产生出的心思。
于是这么措不及防,他在一场大雨里找到了沈耀的位置。
受了一身伤,换了一句谢谢。
可他忽然觉得这声谢谢不够。
又不知道哪里不够。
于2019年的前夕,12月的某个深夜里。
李燃隔着一扇门和沈耀说了声“晚安。”
他想,如果可以。
希望沈耀,今晚好梦。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1、
我又和宋致远吵架了,这次是这个月的第三次。
林乾告诉我,再这么下去,下个月估计他就会想着从我们公寓搬走。
我心想放屁,宋致远才不会。
虽这么想着,结果却是我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毅然决然在家里放了两部鬼片。
静音播放。再从余光里把自己吓进沙发里。
【宋致远怎么还不回来。】
我和宋致远都怕鬼。以前我们还没在一起的时候,就对彼此的个性了如指掌。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比如,我们两个都有点死要面子。
记得刚入公司时集体团建,后来有人在包的场地里打算播鬼片,也不知道是脑子哪根筋冒出来的鬼想法,想着吓唬女同事。
他们祈祷着某个姑娘被吓得蜷缩进怀里,来一点缘分般的邂逅。
结果人姑娘们胆子都比他们大——兴致勃勃吃着点心,看着投屏,面不改色边看边点评剧情过假,偶尔一两个同事胆子小的,也嘤嘤嘤蜷缩进了最近的女同事的怀里。
他们谁也没捞着。
至于我这种刚刚进公司又不敢跑的,随手抓了一个旁边的人瑟瑟发抖得抱在一块儿。
那时候,那人和我说:没事别怕。
声音是挺好听的,我抬头就看到,宋致远抱着个围巾毛绒绒得闭眼发抖,和我简直半斤八两。
然后,当天我们就交换了联络方式。
他是隔壁部门的。
在公司层面上我们交集不多,最多是集体会议或者大型策划能碰上面。
所以后来,我们觉得彼此能在一起可能靠的是一些孽缘。
孽缘。
多好的形容词。
我和宋致远认识了三年,第一年我们相见欢,白日里公司碰头,闲暇时候俩聊天,偶尔周末出门打球或者骑单车。
当然骑单车是我的爱好,他的爱好比较多,乐器舞蹈都会点。我们什么都聊,什么都一起。宋致远长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看人的时候偶尔会露出点迷糊像是动物一样的表情。
如此想来最开始的时候,我们多么顺眼。
就好像是上辈子爱了整整几十年,几百年轮回没碰上终于在这一辈子看对眼了。
这话是林乾说的。
他当初想以此言论调侃我,借喻我对宋致远有点过分上心,像是肉包遇见了饿死的狗——我是狗。
现在想来,和宋致远还没在一起的那一年,我可能真的是只摇着尾巴的犬科动物。
大概是宋致远这人合我眼缘,亦或是和他说话聊天会让我放松。
可其实,宋致远只比我进公司也就早了两个月。
两个月,足够让他对公司比我多一点了解。也足够他和我同期参加公司的迎新团建。
于是我们相遇,又顺理成章,我成了被照顾的那一个。
我和他的家顺路,同一个地铁站,同一班地铁,有时候上班还能在下站的站台见到,彼此急吼吼一起冲去公司门口打卡。
早两年公司楼下卡点,总会有我和他并肩飞奔的身影。
他那时跑在我身边,衬衫领带微微晃动,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想来也怪,去回忆宋致远,我对他总是只有那点回忆——好像大太阳地下跑着一个人,亮堂堂白色的轮廓。
哪怕我和他争吵了那么多次,我去回忆他,太阳底下的那个人依旧干净到白得发亮,一点灰色也没有。
可我又想,是啊,宋致远有什么对不起我的,都是我和他吵架罢了。
他在我心里又怎么会不好呢。
林乾说当初大学宿舍里成天找不着我人,现在要找我,直接去宋致远方圆几里内,一定会有我在上蹿下跳。我肯定是栽进去了。
我对此不置可否。
正如他当初问我是不是喜欢上宋致远一样。
鬼知道。
地球有地心引力,宋致远也有他自己的引力。
我正好和他引力相合,被他一把拽到身边公转躲不开了。
这不能怪我。
正如,我脾气平日里挺好的,和宋致远在一起几年越来越不好。
这也不能怪我。
2、
想来,我和宋致远在一起,还是有一段很快乐的时光的。
那段时光可以往前推进,从我大学实习,进公司和他擦肩而过的第一个瞬间;也可以往后延长,直到我和他表白在一起过的第二个情人节。
那冬天,南边小城意外下了雪。
他穿了一件浅色羽绒服站在公司楼下雪落在他头上。我从电梯口下来,看见他从包里抽出一把伞撑开。路灯的光落下来,被抬起的伞遮挡出小片阴影,又像是光在他身上流走过一遍。他转头看我,喊:阿随。
情人节日子里满街都是红玫瑰。
白色的雪落在他的伞面上,像是隆冬里春天开出了一场街的花。
比玫瑰还好看。
-
宋致远是个好人。
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如今想让我去挑拣他的错处,我也想不出什么词,更遑论当年的我。
刚入职,蠢笨又慌张地进入一个不熟悉的环境。
宋致远的拥抱就像是冬天里的午后冒出来的太阳。
所以哪怕工作上我们和他就是两个方向,我也总粘着他。他心好,也要面子,所以不会拒绝人,或者说,更不会拒绝我。
我便总对他说着好听话。我说宋致远,你别丢下我呀。
宋致远,你等等我。宋致远,你帮帮我吧,只有能帮我了。
他有些苦恼又有些高兴,无奈点点头说。“好的吧。”
于是,他的私人空间越来越少,渐渐地,如同整齐排列的盒子,一个一个朝我打开。我自满又得意地一个一个翻阅。日复一日,我了解了他的爱好,了解了他的作息,了解他喜欢周末在家里享受傍晚血红色的晚霞。
我贪婪吞食着他的全部耐心和温柔。
又摆出一副温驯又乖巧的后背姿态,于是我的入侵,我的占有,我的无理取闹,宋致远被迫照单全收。
办公室后来常有人说:阿随,你天天和小宋在一块,不知道你俩一对儿呢。
我那时候乐呵呵笑着一把拦住宋致远肩膀,说。“是啊,我和我远哥百年好合。以后份子钱你们一人包一份。”
一群人哄笑。
宋致远看着我,愣了几秒,也笑跟着了起来。
他当时靠在我手臂里,暖暖得又贴近。我鼻尖嗅到他身上一点乌木香,木质调加了点燃烧气味,不像是烟草味,倒像是大火绵延吞噬殆尽后,被大雨浇灭后的森林。
焦灼的火焰和不死的树木。
想来,我动些脑筋也该知道。
世界上没有那么多一见如故的亲密无间,更多的是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认知了解后作出忍让与改变。我的索取,宋致远的后退,共同构建了他包容我而给予我的最温暖姿态。
那是专属于江随的宋致远部分,却又不是宋致远的全部。
他的人生二十多年,不够长,却也那么长,有那么多我看不到的地方。有那么多的不可追。
而当年的我,对此茫然无知。
只觉得我最了解他,只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一个。
3、
和宋致远相遇的第二年,公司接洽了一个大项目。
五天四夜跨部门出差,一群人和合作方先兵后礼,吵了几天,拉扯了几天。最后终于达成共识,签了合同,酒桌上其乐融融,就差没把对方灌醉。
宋致远其实不太会这些,但来都来了,总不能驳面子。
他社交能力时好时坏,可在那天,平日的一些青涩都消失了,口若悬河推杯换盏,等我意识到他手抓着桌边要倒的时候,走前上去,他往后一倒就撞进我怀里。
抬头看我时,他目光有些迷茫。我将他拉到身后,按在椅子上替他上。
于是结果就是,和他半斤八两的我,喝得比他还醉。
我记得,我们下榻的旅店当时装了个琉璃灯。我喝醉了,抬头看就像是满天的星星,那时候宋致远转头看我,我还对着他傻乐。“你信不信,我还能给他喝趴了,我就是给老袁面子。”
“我知道,你最棒了。”他托着我的脸给我擦脸,热乎乎的毛巾和蒸汽,喷在皮肤上。
他转身去洗漱。入秋的风吹散热气,带来寒凉。
我泡在一片醉意里,听着浴室传来哗啦啦的淋水声。
等他洗完澡出来,见我还没动,走了过来。
他头发还没吹干,一点透明的水滴从他湿漉漉的发尾渗出,滴答落在他因为水汽泛着红的皮肤上。
他蹲在我面前仰头看我。
鬼使神差得,我伸手替他擦了擦眼角的水珠。
指腹触到水滴温热的湿润,还有宋致远皮肤柔软的感觉。我心头发痒,手指又顺着他脸部的弧线往下摸到了脸颊。
当时的我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只觉得眼前的宋致远忽然不动了。
他像是被什么定住了,僵在原地。
我想,宋致远是不是坏掉了,怎么就不会动了?
垂下眸,才注意到他睫毛在轻轻颤。登时松了口气。
原来没坏掉啊。
宋致远还好好的,真好。
我伸手拥抱了他,像是抱紧一个失而复得的宝物。湿漉发尾水珠蹭过我侧脸,也没让我清醒。
我鼻尖蹭着他脖颈,嗅了嗅,他身上是沐浴液好闻的气味。
【江随】他喊我,声音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哑。
直到我抬头看他,他一动不动看着我,问我在做什么。
我懵懵懂懂用鼻尖蹭着他,最后笑了一下。靠近吻他发烫的嘴唇。
“喜欢。”
那时候我迷迷糊糊,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是单纯喜欢宋致远身上温暖,还是发尾冰凉的水珠和沐浴后浅淡的香气。
我只将额头抵在在他肩膀上,就像是落进了世界上最柔软安全的地方,沉沉睡去。
而那夜梦里,我梦到小时候的院子。
院里有一棵银杏树,都说那是世界上最孤单的树种。
那一刻,树上有一只鸟飞下来,落在我手背中,也落在我心上。
4、
——爱情总是和占有欲挂钩的,因为它天生具有排他性。
这句话是我的大学舍友废话哲学家,陈朔风说的。
他平日对爱情向来无多感慨,偏偏那次在林乾和他第一人女朋友双宿双栖的时候,他吃着校门口加辣的热卤,对着电脑屏幕慢悠悠吐出了这么一句。
“原谅自己的占有欲和丑陋吧。这并没有什么,人生来就是丑陋的。”
说这话时他云淡风轻,手上敲着键盘一套大招动作都没停。
我只心想,怎么好打个游戏还能给自己整悲春伤秋了?
直到我后知后觉,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自己却也成为了他所谓的“丑陋”的人。
是的,我挺不喜欢自己的。
特别是和宋致远在一起之后的自己。
我和他相遇的五年,有好,也有坏,好的时候居多,但都成为过去,坏的接踵而至,日复一日。在我和闹得有些不可开交的日子里。
总有些知情人还明里暗里劝句,小宋平时真对你挺好的,你让他松口气吧。
松口气。确实,他对我真的很好。
可我放不了手。
我想,我是被宋致远用爱养坏的人,他得承担这种后果。
记得我和正式宋致远表白的那天。
那并不是一个好天气。
那时,宋致远和我冷战小半多月,吃饭不带我,工作也没交集。
让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主人出门旅游连屯粮都没有的弃养动物。
虽然这种可怜兮兮的情绪让我觉得自己有病。
但我又觉得我欠宋致远一个道歉,只是那句对不起我藏在嘴里。
——我根本没机会见到他。
宋致远好像要把我摘出自己的世界,是那么简单。
我找他八百次,他有七百九十九种方式拒绝我。剩下一种是婉拒。
我心想,我是做错了事,但他也该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等我真受不了了,气吼吼去找他的时候,才发现他们部门最近结了新策划确实是忙成狗。
“我真有回你消息。”
“你就回了个‘在忙!’”
“我真的在忙。今晚10点前,这三年相关案例都整出来,要不你来陪我?”
“好啊!”
-
档案室常年密封,打开只有纸材的老旧又死气沉沉的木质气味。
后来我也没明白,为什么那天下午宋致远要让我来帮忙,跨部门也要想办法将我借出去一个下午。我只能觉得大概是他要找的材料太多了,部门里根本没人抽得出时间帮忙敢这种杂活。
于是从下午到傍晚,我像个陀螺帮着他搬文件,忙忙碌碌看他面前的材料堆成一座小山。
档案室唯一的中心办公桌上,宋致远戴了个眼镜,整个人泡在一片顶光灯的冷色里。
我们部门不同,除了打下手我也帮不上其他。
忙到傍晚时分,我回主层看着其他人打卡下班,倒了水又回来。
宋致远是个工作狂,打定目标要做的事,总是一头扎进去,势必要做出个结果。
从我认识他开始,就知道。
我有时候不理解他这种拼命。
但他总笑着说他习惯了。“以前不做到最好是不会被人看到的。”
以前的我,总是忽略宋致远嘴里的“以前”。
那时的我总想着,我和他性格真是差别真大。
毕竟对于我来说工作就是工作,能完成就行,更多的不强求。
可到了宋致远嘴里却是:阿随,你再试试,你再试下没准会更好呢。
他也惯会哄人,说话又好听,让你做事的时候,什么“甜言蜜语”都有,劝得你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用尽全力。
最后你发觉,他只是单纯想帮你一把。
你的一颗心又软了下来。
如此来看,也怪那日的灯光太刺眼。
我隔着一堆文件伸出手,抚上他左眼下的痣,隔着薄薄的皮肤,能感受宋致远温度。
他吓了一跳,回头看我。
被我拉近监控死角的时候,宋致远人都是懵的。
宋致远比我矮一些,我垂眸看他的时候,还能看清他胸口急促的起伏。他说。“……阿随,别闹了……来不及了……”
我伸手摘了他的眼镜,问。“那现在亲你可以吗。”
他目光定定落在我身上,像是想到什么,又撇开目光。那一刻,我们心知肚明,我和他都记得那晚吻的味道。
于是时机不好不坏。
被档案架遮蔽光线的角落,只他脸上落了一片薄薄的光,像是一块碎掉的玻璃,亮的人心痒。
我说:“我喜欢你。宋致远。”
他眼睛微睁,没看我,抓住我衣角的手渐渐攥紧。
我低头看他,他又和那次一样,一动不动,只问:“你……喜欢我什么啊。”
他声音打颤,可他脸上半点表情都没有:“我有什么好喜欢的……”
我心想,这问题问得实在没道理。
“你那么好,我为什么不能喜欢。”
我将低头靠在宋致远颈边,和他一遍一遍表白。
他屏着呼吸听着,胸口和我贴紧,心跳得飞快,直到他抓我的手却慢慢卸了力气。
一滴眼泪砸在我手臂上。
我有些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难过,抬起他的脸,吻他的眼角。刚流过的眼泪是温热湿漉的,我的心脏像陷进了一汪绵延沼泽。
我说,宋致远,你很好特别好。我喜欢你。
他缓缓呼出一口气。
好像干渴的鱼在我的肩膀上汲取了一口氧气,推开我,又双手捧起着我的脸,吻上我的嘴唇。
宋致远眼尾还湿漉漉在掉眼泪,舌尖却缠绵地顶入,我有些慌,但心跳和潜意识,让我扣住他的后脑,闭上眼攻城略地。
心跳声,呼吸交织,唇齿纠缠,还有他有些下意识的轻哼声。
在那个拐角里无限放大。
想来,那是我离这个世界的爱最近最近的一次。
我一颗心泡在浓重的爱意里,却浑然不知。
爱情其实都具有时效性。
它会产生,也会消亡。
一如宇宙爆炸出的微波背景辐射。
哪怕,它们恒久绵长地诞生于宇宙的起始。
炽热耀眼,却依旧日复一日在漫长的时间里,从炽目到衰落,有一天也会湮灭殆尽。
5、
和宋致远在一起的第一年年末,我和他开始同居。
一起租的公寓在离公司步行不到十五分钟的位置,成功为摆脱了当初赶地铁打卡的苦涩。
因楼下有个花鸟市场。
而某天宋致远回来,带回了一只鸟——红嘴白羽的文鸟。
说是老板手养,两个多月,训几天乖得和小狗似的。
我心想他还真好骗,可宋致远买了鸟笼,买了鸟巢,一对谷物混杂的粮食,甚至还有遛鸟绳。
谁都赶不上宋致远对一件事计划力的和强有力的执行速度。
我说鸟儿你打算养在哪儿呢宋致远。
他说,阳台啊。
我说,这大冬天呢,它要冻坏了死了怎么办。
“我不会让它死的。”
于是,宋致远果然说到做到,只不过他把鸟养在了客厅靠阳台的位置。
冬日关了窗,鸟儿清晨还能晒点小太阳。
白羽的文鸟,生得滚圆,宋致远真的学着教程和老板的叮嘱一天天训练,终于有一天那只鸟落在他手腕上吃食,他一只手舞得和风扇似的招呼我过来。
“阿随——阿随——快来!”
他一双眼睛睁着像是看着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忙着吃食的文鸟没有被我吓走,我盯着他的侧脸,和低头吃食的小雀如出一辙,一双眼睛亮着光,柔软的头发垂在耳边。
我不禁靠过去吻了他的脸颊上的小痣。
宋致远一愣,想挪开,却被我揽住了腰。
“别动……”我靠在他耳边,轻声笑。“它会被吓跑的诶。”
那年冬天很长,又很短暂。
记得情人节在春节之后,第二天就是元宵。
那天街上路人不多,等红灯的时候雪也差不多停了,我撑着伞想一会回来要不要去趟超市。
两个人在异乡,但是元宵节还是要过的,买点速冻的,或者搞点半成品自己来,虽然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两个人包出一锅奇形怪状的元宵。
不过应该也挺有意思。
反正和宋致远一起,做什么都有意思。
我笑着问他想吃什么馅儿的,那一刻,却没有得到回应。
“真是你啊。”
陌生的声音响起,我下意识扭头。那人站在宋致远身侧,伞檐抬起,视线旋转落下几点白色的雪花。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家伙。
伞下穿着褐色的风衣,脖颈上围着浅灰色围巾,露出一张不错的脸。
在我看来,他目光不过在我身上落下了片刻,却又落在宋致远身上。
“好久不见宋致远,我差点都没认出来。”他露出一种从容的笑意。
那一刻,宋致远朝我怀里退了一步,就好像那次酒桌上将大部分力气都压在我身上。
“怎么了?”我撑住他,一颗心却不由自主缓慢跳了两下。
人的潜意识大概比任何东西都好用。
那人目光终于落在我身上,像是梭巡似的上下打量了一遍。
人本质上也不过是动物,对于危险下意识会冒出第六感。我朝他笑起来。“你是我们家小宋哥的朋友吗?”
我揽住宋致远的肩膀,低头朝他道:“介绍一下?”
宋致远看了我一眼,摇摇头。“禹江,以前认识的人。”
他换上一脸轻松的神色。“是啊,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
想来在相遇太迟的人的世界里,总是会错过一些什么。
小学,初中,高中再到大学,想来也有十三年的时间。
十三年远远超过了我们生命的一半。
这么说来,宋致远也没见过我小时候。
他不知道我小时候还当过童模,我还养过一只狗,从小时候养大的,二十多年,寿终正寝。我失去它的时候,我哭了一天,顺便逃了我的一门选修期末考,导致第二学期重新选修还要抱着导师大腿求爷爷告奶奶。
那些事情,我本来想着,之后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和宋致远慢慢说。
就像他的过去,其实也可以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和我慢慢分享。
偏偏时间好像出了个错。
宋致远迟了一些,还来不及说他的过去。
而有些人却早早地来交代了清楚了一切,也算是个阴错阳差。
我第一次见余顺洋是在咖啡厅。
我不认识他,两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约在甜品店,我觉得我们彼此脑子都有毛病。
那时候,禹江时不时给宋致远发消息约他出去,都被拒绝了。
因为宋致远都有告诉我,所以我心知肚明。对方是最近工作调动来的B市,一起的就是我眼前的余顺洋,他和宋致远也认识,宋致远习惯叫他阿顺,要说来,他俩是最早的。两个小学生在舞社遇到,后来初中也是一块儿的。
“宋致远那时候可比我强,我们老师都特喜欢他。那时候11岁吧,我们学地板,不好练的手肘膝盖青一块紫一块。他倒是摔几次都不怕,我去问他,他也很乐意教我。”
“哦,他现在也是这样的吧。他这个人的脾气就这样,对谁都挺好。”
我搅着咖啡看他,觉得这个人真奇怪。
我一不知道他的立场,怎么说发小好不容易遇到,不和宋致远叙旧,跑来找对方的男朋友谈论他的过去。
“你,找错人了吧?”我没忍住问他。
那人却笑眯眯看我,说:“那你知道禹江吗?”
“不知道。”
“也是。”他身子大喇喇往后背一靠。“宋致远怎么敢和你说这些。”
6、
我和宋致远的日常,大概是吵闹不停。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一起后,宋致远的脾气就冒了出来。
我们经常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吵起来,但与其说吵架倒不如说是日常。
从不伤筋动骨,真遇到事情大了,不是他退一步,就是我退一步,第二天就没事了。
所以后来为什么会演变成那样,谁也说不清。
也许,是因为时间真的是一个很难跨过的东西,就像我跨过重重阻碍,也越不过那一次来不及的见面,我赶不上那班火车见不到我的狗。
我只能隔着遥远的距离,看着它在屏幕那头一点点不动弹,又在不可及处失声痛哭。
人的无力感,是再怎么努力,却依旧有太多不可追。
他们说的对,我手机里没有任何一张宋致远学生时期的照片。照片里,他穿着简单的T,背着一个电吉他,对着镜头笑。
那些快乐形成了别人的记忆,又从别人的嘴里复述给我听。
我赶上了时间,了解我的心上人,也错过了他的过去,失去了他一大段好时光。我能怪谁呢?怪宋致远吗?
不行的,我谁都不能怪。
——你不知道吧。禹江可是他的初恋。
——从高中喜欢到现在,他俩当初好得我都挤不进去,到了大学就顺理成章在一起了。
——表白时候还是我给点的气球,你不知道宋致远哭成什么样,禹江拉着他都拉不起来,最后两个人蹲在一堆心形蜡烛里哭。一群人想喊亲一个,结果发觉时机不对。
——那场面叫一个尴尬。
——宋致远以前可粘人了,没禹江都活不下去的样子。你是没见过。
——后来他们分手,宋致远大四直接休学了,本来他比你早一年毕业。
——不然呢,他算你学长,现在是你同事,是你男朋友。
——那四年他为别人哭,为别人东奔西跑,组建乐队,编曲,最后差点没命,你都不知道。
【因为那时候他的世界没有你。江随,你不会以为自己有多重要吧。】
我当然知道余顺洋想做什么。我甚至差点忘了,当初和禹江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这人就站在身后,看宋致远的表情,也和见鬼了一样。
与其说重逢的喜悦,不如说恐惧。
所以我没那么傻,只是我不如他那么“好心”,哪怕心里喜欢得要命,也要撮合心上人和前任重归于好。
我也没那么坏,放着一个伤害过宋致远的人,只要他想回头,就要我爱的人重蹈覆辙。
可他们真的很聪明,人嫉妒,猜忌,和怀疑就是一颗生长茁壮的种子,它被安稳的埋进我的心脏,用我对宋致远的爱一笔一笔浇灌,藤蔓一样缠住我心里的每寸缝隙。
我曾在某次吃饭的时候,假装随口问了句,宋致远你喜欢我吗?
他抬头说喜欢。
他一定没骗我。
只是喜欢可以脱口而出。
爱意却是疼地藏在心里的伤口,一戳就痛。我是他的脱口而出,他是他的不可说。
我再怎么努力,也忘不掉宋致远不敢提及的过去。
哪怕他一遍遍说爱我,一遍遍说不回头,我吻着他的时候,依旧觉得我心脏空了一块。那是填不满的时间,是我来不及遇上宋致远的二十多年。
我太慢了,是我的错。
-
在一起的第二年。
我们吵架终于开始越发频繁,一群人明里暗里都来劝,但无果。
和我们处得好的人,都知道我们的关系。
当初在一起的时候,几个同事还一起吃了饭。
那也包括了林乾。
我和他是大学同学,所幸彼此关系不沾情带爱。我找他喝酒的时候,他就像看着一只怪物似的问我:你是不是疯了。
我嘴里吞着一百颗獠牙,等着对他吐。
我巴不得说:你还说我呢,大学时候陈朔风喜欢你喜欢到疯了,你这个傻X还什么都不知道,这下和他老死不相往来了吧!活该!
但最后因为觉得不能失去他这个酒搭子,我打落牙齿活血吞,吐出了一句。
“对,你说的对。”
我是疯了。
明知宋致远什么都没做,明知道他一次一次在和对方说拒绝。
可那点恶毒和不安还是吐着蛇信子缠上了我。
我开始一点一点限制了宋致远的自由时间。
宋致远这个人平日里休闲生活挺很多,过去我们一起去健身房,有时候我会去骑行,他就去舞室练舞,而现在,部门聚会都能每半小时接到我的一次电话。可他依旧没有怨言一遍遍照做。
“你现在就像是深闺怨妇。江随,你以前也不这样啊。”
“小宋,他对你真的很好了,他心里有你,要不然谁能忍你这样?”
“那他就不能是问心有愧吗?”
看看,我都在说什么浑话。林乾那时候睁大眼,骂了我一句你真的病的不清。
可嘴和心不受控制。
我曾用这些话逼得宋致远红了眼眶,他薄薄站在客厅里,看着我张着嘴却说不出话。
我固执地想弄清楚,我在他和那个人在他心里的分量高低。
可我忘了,喜欢是不能衡量的。
我把宋致远逼进了世界上最两难的境地,我的问题没有答案,唯一的答案是用不信任掐住彼此的脖子,来一场同归于尽。
他就那么看着我,沉默着开门又离开。
我坐在空荡荡的客厅,忽然像是失去理智一样,掀掉了桌上的茶杯。
玻璃质的杯子,发出噼里啪啦碎了一地发出巨响。
接着我听到了一阵急促又尖锐的声响,像是某种防控警报,又夹杂着噼里啪啦的撞击声。
我静静看着地面上的玻璃碎片。
直到我意识到那点尖锐的声响并未停止,我一点点回过神,明白到发生了什么。
我起身朝阳台跑去。
四个月大的文鸟,离开了平日的鸟巢,此刻像是失控一样在笼子里飞窜,撞击自己的身体。
我吓得冲过去,打开笼子用手去抓,它的爪子和红色的喙划破我的手,白羽鸟几乎撞断了自己的尾翼。
文鸟胆子本来就不大,平日里甚至车辆鸣笛都会让它不安。
为了避免炸笼,宋致远身子晚上都会特意关上窗子。
而现在,它蜷缩在我怀里,脚上被笼子划破,尾翼像是折断的肢体歪在一边。
我忽然觉得自己是个丑陋的疯子。“别怕了,没事了,对不起……”
“对不起。”
宋致远的文鸟已经养的亲人了,它在这间屋子里安稳度过了一个冬天,再迟一点,我刚刚可能就要了它的命。“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真的。对不起。
8、
我的宋致远的日子从那个落雪的情人节延续到了今年的秋天。
明明已经无力回头,依旧还在继续。
我们像两个固执的疯子。
又像是两个错位的齿轮,在每次榫卯的过程中彼此切割,伤害,又一动不动。
家里的玻璃制品已经很少了。
冰箱里的速冻食品来时变多。
入秋,南方城市依旧没有太多降温的意思。
电视画面显示着剧集播放结束,我蜷缩沙发里,等醒来天已经大亮。
宋致远还是没有回家。
以前宋致远吵架出门,最多一个下午就会回来。无论回来我是什么态度,他都会换上一副正常的情绪来安慰我。
而这一次,我已经我已经忘了今天,我和宋致远吵的又是什么。
我不禁开始思考这次出了什么错。
可很奇怪,就在他摔门而出之后,我大脑已经彻底清空了争吵的内容,就像种自我防护机制。
从大脑中按图索骥,只能找到一些零星的画面。
他问我:“江随,你要我怎么说呢?我不知道,我喜欢你是真的,我又没有骗你。我曾经喜欢他也是真的,我也没有骗你,你到底还要什么?”
还要什么?
是啊,我还要什么呢?
宋致远爱我,包容我,为此拒绝了曾经的心上人。
他给我他的手机,让我看他所有的社交通讯,明明喜欢社交,却开始晚上外出每把半个小时都给我打一个电话。
宋致远,就是心太软。
软到不够爱我,却来爱我。
软到我一次次伤害累积,依旧不舍得离开。
他对我愧疚得很,我便顺理成章利用他这份愧疚,死死绑着他。
他们都说,我是关宋致远的笼子。
因为他太好了,好到我一任性,一痛苦,宋致远的目光就移不开。
过去我们的爱情太过健康,爱而既得,如今却如履薄冰。我怕有一刻他回头看过去,留我在冰面上,冰碎了,我沉下去,他不接我。
哪怕他好像曾经在某次玩笑说过,若是所有人落水,他会第一个救我。
可又不要他救,我只想他在就好,我不管冰面塌不塌,那一刻我只要握着他的手,我的心就不慌。
那些话堵在我的咽喉里,却来不及对他说。
我问问你,能不能给我爱。
不是无私的爱,是自私的爱,你来索取我,掠夺我,看着我,你也只看我。
好不好啊?
-
那天我看见天上飞过的鸟。
家里的笼子里的文鸟已经被我还给了鸟舍老板。
我将头靠过去,透过笼子的铁丝看着里面的鸟立木棍。片刻,我觉得自己站在了里面,外面是宋致远,他轻轻看过来,我低下头,衔起金色锁孔的钥匙,用口喙递给他。
我想他将我锁在里面。
记忆忽然袭来,我才记起,昨天吵架对他我说了句:分手吧。
可我说了吗?又好像没有。
理智让我觉得我怎么舍得把宋致远从我身边放走,心里有个声音又告诉我,我好像又舍不得,不让他走。
所以,我一遍一遍自我催眠,告诉林乾,不可能,他才不会走,他一会就会回来。
我也告诉自己,我如此恶毒,正死死咬着宋致远的咽喉,我没有放开他,更没有给他从我身边逃走的指令。
可结果是如何?我不知道。
我把最后的选择权交到了宋致远手上,让他判定我的生死。
让他结束我们这场闹剧。
-
那个傍晚,我在屋子里坐着,一直坐到了黄昏。夕阳像是死去的血扑在我身上,我脖子已经僵硬,忽然听到门开的声音。
我动不了,只能用眼珠子转过去看。
是宋致远。
他提着两袋白色塑料袋,袋子的边缘冒出一个长条吐司,他站在玄关处,很久,叹了口气,放下两袋子走过来。
那一刻,我好像重新获得了呼吸,获得了血液。
他双手捧着我的脸,将我脸托起,我张了张嘴要呼吸却发抖得说不出话。他柔软的唇贴上我。那一刻,大雨落下干涸的沙漠表面,扬起蒸腾起水汽和大漠黄昏的一波江南盛景。
他问:为什么哭呀?江随。
我抓着他的手腕,确认了来人的温度,感受到他皮肤柔软的质感。
终于伸手用力将他抱住,将他勒紧我的怀里。
我想,宋致远你疯了。出口在那儿,我给了你钥匙,快点逃。
快走啊宋致远。
为什么又来爱我。
那天,夕阳的血液流淌在整间屋子。
我死去的笼中鸟,和我们彼此都躲在今日阳光的死亡中。
我咬住他的喉咙,任由他痛苦落泪。我的心脏流出了全新的血液,好像在那点错位的时光不及中找到了新的方向。
可我还能呼吸,我听闻他的啜泣去吻他。“宋致远,你是骗子。你明明就好喜欢我。”
“你别装着不知道。”
他无声地哭,好像流了一场漫长的眼泪,从他疲于奔命的过去,流到至今。
终于结了痂,落了锁。抬起头,用最后力气,吻了我的唇。
>>>>尾声
B市的秋天,降温总是来得很迟。
来这里的这些年,有时候我会怀念老家的街巷。
银杏树在这时候开始落下大片大片叶子,风吹过,纷扬下一场金黄色的雨。
我想过几年,若是有机会,我想带宋致远回去看看。去看看我的家人,也去看看,那个曾经陪伴我的狗。
那年冬天,宋致远从花鸟市场给我牵回了一只狗。
我和柯基面面相觑的时候,他拿着箱子已经开始拆狗围栏了。
我说:宋致远,你鸟都养不活还养狗啊。
他不做声,回头手机点开张照片。拍我手上:你养。
那是6岁的我,抱着一只半大的奶狗。
我不知道他从哪儿发现的这照片,而春日的风似乎又要扬起。
我没有告诉宋致远,在我们争吵的那个秋日夜里,我做了一个梦。
我又梦到老家的院子,古老的银杏树落了叶。
而我坐在树下。忽然感觉院子外有人进来。
我手中落下的鸟振翅而起。
风起卷尘扬起大片明黄银杏,逆着光,那人的脸在光线中模糊不清。
可我知道。
那是我的心上人。
-FIN-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随意
1、
【你好,X先生,很高兴今天您能接受我们的采访。】
“还好,虽然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
【当然是我们接您来的。】
“好吧,我们今天采访的内容是什么?”
【主要是在情感方面。您可以大胆畅所欲言,相关隐私部分我们是不会记录的。摄像机都关着。】
“哦。”(慢慢捏手指)
【您似乎有点紧张?需要为您提供什么吗?】
“还好,不用的。”(摇头)“我只是不知道该回答什么?”
【没关系,我们可以先从闲聊开始,这次采访其实没有那么正式,我们只是想多了解您一些。好做出判断。】
“判断?”
【是的,关于一些判断。诸如关于您对爱情的看法如何之类的?】
“爱情啊?”(苦恼脸)“其实,我不知道,感情这方面……”
【或许您可以从您的第一份恋情开始说起。】
“第一份?其实我也不知道算不算第一份。”(思考)“好吧,毕竟是一个对我来说比较重要的人。”
(坐直了身子)“你应该知道的,因为我的工作性质,在成年之前,能接触到的人其实并不算多,我们总在我们的小圈子里。外围虽然人来人往,但永远不可能是以朋友似的平等姿态。”
【确实,大多应是粉丝和偶像的一层关系吧。】
“或者说是商品关系。”(笑)“我是商品,而她们是买家。”
【您的发言很,直白呢。】
“是你说的,摄像机关着。
【是的,您可以在这里表达任何您想的想法。】
(呼了口气)“但其实,这么说也不对。曾经有个人告诉我,我的确是商品,但同时我也是造梦的人。”
【就像在圣诞节购买的袜子。】
“是的,就像圣诞老公公也许不存在,但因为有人相信,所以他存在了。
而我可能并不算好,但因为有很多人相信我能给她们造出一个梦,于是在这个错位关系里,她们爱着我,而我也依赖着她们。
我和她们的关系也并不是什么纯粹的爱和梦想的关系。
但在阴差阳错里,爱和梦想接踵而来。”
【你相信这些?】
“我相信。”(低头)“我靠这些活着。”
【……】
“其实,在我的生活中,平日里最亲近的除了家里人,最多的就是训练时期身边的人。
但我也是后来才意识到,人与人要形成某种亲密关系,有时候并需要你俩有多合拍,更多是靠环境创造。
就像你上了大学,住校了,拥有了新室友。
那些人也许并不是你的最佳选择,但因为的同一屋檐下,你们的交流总是比较多,也更大概率能建立情感。一点环境因素。加之一点雏鸟情节,你就会莫名成为另一个人的最优选,或者所有人都觉得你们是彼此的最优选。”
【这里的‘最优选’,是指你的初恋?】”
“算有这么一个人吧。
我和他最开始相遇的时候,只是下意识打招呼的关系,也没有觉得对方有多特别的。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得有些依赖我,也可能是第一次练习我和他被安排在同一组有关。
他笑着和我说,X,我们做朋友吧。
那时候的他还有点笨笨的,刚进公司都没正经训练过,跳舞也不好,唱歌也不好,被老师骂了,私下里还会哭。所以他喊我帮帮忙的时候,我下意识觉得不能不管他。再后来……后来,我们就真的成了很好的朋友。
【仅仅是因为帮忙?】
“该怎么形容呢?嗯,我有个弟弟。
其实我弟有时候也挺皮的,但也会粘着我,我就很喜欢他靠近我的感觉,所以也会下意识去照顾他。可能这就养成了我的习惯。再加上,我妈妈以前总和我说,要有责任心,学着要去帮帮别人。
当然,还因为一点虚荣心吧。你想想,如果一个人很崇拜或者很需要你,你总会觉得很满足。”
【所以‘需要’让你们变得亲密了?】
“需要只是一个契机,但也确实让我们开始熟悉。
人和人,熟悉了就会产生了解,而了解了,你多多少少就会发现他的优点。
比如,他其实是一个挺有趣的人,一开始我这个人闲不下来,就喜欢去闹腾人,他就会陪我一起闹。他真的脾气挺好的。(笑)至少曾经我觉得在他身边最放松。
毕竟练习生这种环境其实存在着优胜劣汰,心里总会有点不安全感,可他却说‘希望我们可以一起出道’。”
【我懂了,是承诺。】
“是的,除了这还有陪伴。我曾经总固执地认为他会是我在出道路上绝不会分开的那一个。为此,我还会想象,想象我们的以后,很多的以后。
比如我们会有很多人喜欢,会不停合作,我都有想到出道夜舞台上面的聚光灯,他会站在我身边,转过头就能看到。”
【那么后来出道夜,他站在您身边了吗?】
“在的,但…距离有点远吧。”(摸下巴歪头)
【恭喜您。】
“啊?”
【恭喜您已经出道五年了。】
(愣住)“对。这么想想时间过了也很久了。”
(摸下巴思考,笑起来)“时间真的挺奇怪的,我其实有一段挺难的时期,现在回头去看的时候也不会觉得很痛苦,反而有点感谢。”
【感谢苦难?】
“不,感谢那时候的我自己。他很棒,都走出来了。”
【嗯。那要再次恭喜您了(微笑)。】
“谢谢(开心笑)所以,其实也还好,你知道的,人一生会遇到很多人,其实真的能陪你走到头的有一两个都是非常幸运的了。就像在过红绿灯,有个人可能就慢了几步,于是要等下一个红灯,有的人在等红灯的时候急了,于是选择拐弯。”
【所以,您和您的初恋是走散了吗?】
“也不算走散吧,到目前来说,我们还算是很好的朋友。有时候也会一起出去玩,我们经历了很多,那都是没有办法抹去的。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都不再是彼此的第一位了。于其说走散了,不如说,成为了并不那么亲密的同行人。”
【虽然这么说,失去一段重要的感情,还是会让您感到疼痛吧。】
“会吧,我曾经有一段迷茫期和自责的时候。
那时候,我也摸不透自己,也看不清前面的路,总怀疑,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才让我自己,或者让我和他变成另一种样子。但你知道的……”
(抬眼笑)
“我们都很小,小到自己的答案都找不到,又哪里能够去找到别人的。”(手指轻点桌边)“小时候的人,能背着自己的梦想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所以我不怪我自己,更不怪他。”
【听起来,您如今似乎还陷在这段恋情中?】
(笑)“没没没”(弯起眼)“这个,属于怎么说呢,就像是以前上课不小心被老师抓包一样。好像是有点遗憾又丢人的记忆,但时间久了想起来,只是那一段时光罢了。一段不错但又回不去的日子。
哦,我几年前还打趣过他一次。就,很早很早有一次吧,他可能是想和我表白,抓我去天台好像要和我说什么,让我闭眼睛,我眼睛都闭上了,很久睁开眼,他人不见了!”
【不见了?】
“对啊。”(一脸无奈张开嘴)“你知道多离谱吗?他走了都没声的。那天我在天台吹风,我说‘你到底准备什么啊?我睁眼啦?’喊了好几遍,完全没人理我,然后我眼睛睁开。哦!没有人了!”(瞪大眼睛)
【对!不起……】
“你笑吧,我也觉得很搞笑的。后面我问他,哎!你那时候是不是要和我表白啊?其实我以前是不知道的,直到后来,有别人和我表白,我才意识到那个的眼神我见过。”
【别人?】
“算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低头清嗓子)“总之,我看到那眼神,忽然想,我好像在哪儿见过,后来才意识到原来是在他身上。后来他也承认了,说是要和我表白,礼物都选好了,还想亲我来着,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又害怕了,就跑了。”
【算是,青春期的迷茫?】
“嗯。(弯起眼)那时候我们应该都不知道怎么去喜欢一个人。
他嘛,也许是家庭原因。不大懂得怎么去表达爱,有点患得患失吧。他说如果那时候和我说那句话,他就把自己套牢了,他害怕。而且,他想再试试。”
【试试?】
“试试对于我来说,他有多重要。他需要这些,来让自己安心。”(微微垂眸)“这可能这也是我和他不一样的地方吧,我总觉得对一个好是自然而然的,爱也要说出来。
他则是会下意识害怕,必须要有一个人用爱把他心填满之后,他才敢把自己彻底交出去。所以……我们彼此莽撞得做了点不合时宜的事。
他的心口太大,我的情感填不满。而我也不是什么源源不断的情感涌动机,也需要一个人也告诉我说‘我很喜欢你,很高兴你对我做的一切’。”
(抬头笑)“毕竟,人都是要爱的嘛。”
【那这个人,后来出现了吗?】
“一直都在啊。”
【啊?】
“他一直都在。”
-
(转头看窗外)“想不到最近都快入冬了,还有这么茂盛的树啊。”(指窗外)“你看,这里有一棵树。”
【是的,这有什么问题吗?】
(笑)“其实我这个人有个毛病,一旦投入的事情,就会全身心扎进去,有时候投入太多了,就会看不见别的。
比如,过去的我,比较喜欢看天。那时候我的觉得天很高很蓝,透过窗户我总想望着它。它晴空万里的时候我会开心,阴雨天我也会难过,有时候多了一片乌云,我都会迷茫揣测。
可天是捉摸不定的。
(伸手对着阳光)然后不知道哪一天,我发现了窗外有一棵树。很漂亮,透过窗户,在我很近的地方,就能看到它的一大片错落的叶子。
我很喜欢。
久而久之,我发现,那棵树虽然年月不久,没有很粗壮的树干,但是有漂亮的叶子。它春天会抽芽,夏天会茂盛,秋天会掉大半,可哪怕冬天,也依旧会有一两片翠绿。
“它一直在那儿。”
【那您是从什么时候注意到那棵树,或者说……您如今的心上人?】
(愣住)(笑)“我也不清楚。也许是某天回过神的时候?谁知道呢。其实,最开始,我对他和对其他人是一样的。你知道的,我有个弟弟。”
【是的。】
“我们这堆人,认识的时间大差不差,最开始遇见他的时候,我们都很小,他呢,身高也勉强只道我耳边。
我们当时都在重庆训练,他是外地的,我虽然也算外省的,但很早的时候就在重庆了,他却常常两地来回跑。
所以,有时候很长一段时间不见,回来的时候和大家就有点局促疏远。
为此他会不自觉比较粘我。
可能是下意识发现我会照顾他吧,即使我对所有比我年纪小的都这样。他也总觉得我对他很好。有时候送他礼物他都会很高兴,蹦蹦跳跳的,我坐在练舞室休息,他都要过来XX地喊。我觉得他笨笨的,又很像航航平日粘我的样子。时间久了,我也就真把他当弟弟看了。”
【这么说来,其实您和您现在的恋人,以及初恋很长一段时间都相处在一起。】
“是的,有人也说,我们三个关系很好。哦,当时我们三个还有个组合名来着。
但其实我的心并没有太多放在他身上,毕竟他还太小了,我总觉得他是我需要照顾的角色。
更多的心事和苦恼,我会和Z说。
那时候我们人气比较高,曾经还有几次专门飞去韩国集训。他跟着我和Z,小小一个,我记得有次是我们去便利店买了东西回来,我和Z一人一边,A跟在我们身后,我觉得他小小个特好玩就去故意摸他头。
他就很生气,说X这样我会长不高啊!
然后Z看见他生气了也要来摸他,结果就是我们买的吃的就摔地上了,追着他满巷子跑。哈哈哈,可好玩了!”
【听得出来,你们那时候三个人关系很不错。】
“那时候……是挺好的。曾经我们没出道前有过一次采访,工作老师问我最怀念的夏天是哪一个,我说是和他们去韩国集训的那个夏天。”
【为什么是那个夏天?】
“因为那时候,天不怕地不怕。好像我们伸了手,就能握紧全世界。”
【但其实现在,无论是您的组合还是您个人,都有了很不错的发展。】
“可成长起来,总是有代价的。”(微微偏头看窗外)
“A其实是一个需要夸奖的人。只要你说他好,他就会很开心。他是个责任感很重的人,虽然平日里看着大大咧咧的,很爱笑,其实也很爱想东西。
只要是他要负的责任,他从来都不躲。可有时,责任总会生出负疚。”
【负疚?】
“因为被人喜欢,所以总想变得更好。总想拼命努力想要往前。
但有时候,光靠努力是没有用的。眼前的困难,不会因为你有多虔诚多努力就为一放低门槛。
所以有时候哪怕费尽力气,也依旧发现自己只是在原地甚至是在不断倒退。就开始懊恼,又因为不想逃避责任,最后无能为力就变成了愧疚感。
那时候A还小,有次他就问我,哥怎么办呀。
他那些年总是习惯来找我帮忙,有一次还钻进我的被子哭。
我就说,要不,你来和我一起学编曲吧。
但其实,那时候的我也在迷茫期,找不到目标,所以什么都学。因为只有不停学,不停练,才能让我在负罪感里喘一口气。当年所有人都说我很卷,可我只是在看不清的路上横冲直撞罢了。
那时候,音乐是我的避风港,而我是他的避风港,而A做什么事,我都会下意识夸奖他。
因为他这人很简单,你让他干活不用别的,发自内心赞美,说出他的优点,发现他的闪光之处,他就会翘起尾巴一甩一甩,然后下次做的更好,等你来继续夸他。
他有时候真的像一棵树,给了营养,就会成长。
明明也会哭,也很讨厌,有时候还会闹脾气和我吵架,但好像,总是会出现在你看得见的地方,于是你每日每日见到一棵树在你的窗子外面绿油油长着。
我就这么习惯地看着他。
后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变得不依赖我了。我就想,哦,那个时间终于要到了。
但我能接受。毕竟过去我总是照顾人,很多向我寻求帮助的人,都开始离开我。
其实这都是自然规律。”
【自然规律?】
“是啊。它们经常这样发生,所以,一次两次,形成规律,我也就习惯了。(低头笑)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些规律在他身上出了点毛病。”
【毛病?】
“在我的概念里,如果有人向我寻求帮助,我会欣然接受,但我也不习惯向别人要什么。
我对他也一样。
可莫名其妙,有一天他和我说,他想照顾我。(笑)你能想象吗?一个曾经矮你半个头,在你被窝里哭鼻子的人,忽然和你说,他想成为照顾人的那一个?”
【这听着确实是件新奇的事。】
“是啊,他说他想照顾我。说这话的时候,大晚上,风把我和他吹得缩在羽龙服里发抖。我看不清他的脸,但还是很快就回复了他。”
【回复了什么?】
“儿子别客气,请叫我爸爸。”
【……】
“我知道是有点煞风景。”(笑)“但我和他就是这关系。该正经的时候好像总要嘴上过瘾,于是那天他追着我打,我追着他打,那句话就那么不了了之了。”
【所以,你还是不习惯他对你做这些。】
“当然,毕竟无论如何,在我的感觉里,他就是一个很笨的弟弟。哪怕他后来确实长得比我高了,有一次我们在舞台上拥抱,我还要踮起脚来。
可无论如何,他都是我弟弟。再过十年二十年,只要我和他还是朋友,他都会是我弟弟。”
【是因为……不服气?】
“嗯,也有吧。可能也许……更多是因为,我想珍惜他。因为觉得很珍贵,我希望林安宇在需要帮忙来找我,我也希望他能开心。”
【这话你和他说过吗?】
“没有,反正我本来年龄就比他大,服不服我都是他哥。”
【你当时听到那句话,真实的感受是什么?】
“意外。”(笑着摇头)“我真的没想过,所以真的意外。因为当练习生的时候,从来都是我帮别人,我都没想过,有人会想来照顾我。毕竟我是个自己都在和自己较劲的人。”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其实都是在和自我和解的阶段。
我不知道什么是对的。有时候不停努力的事情到最后,没有好结果。我就会自我怀疑,于是从小建立的观念,一点点分崩离析。
可我又不能让自己碎掉,更也不能让自己停下来,所以到什么我都我学,什么我都练。有人说我做的不对,说的不对,那我都改。
可有时候,越努力越错,越改越错。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对是错了。
可林安宇还是一样,他会问,X你在做什么。下次教我。
林安宇很笨,我在路上指着青涩的番茄说是辣椒,他都会说,那是辣椒啊。有次玩游戏,我被一个很笨的方法骗了,所有人哪怕我自己都在笑我自己。
可他说:有的信,为什么不信。
真的很奇怪。
好像只要有林安宇在,周展晞就永远都不会错。”
【其实,你需要那个“不会错”。】
“对,我需要。(垂眸)因为只有这样,哪怕可能是错误的路,我也敢迈出脚步。
我家里人也常常这么鼓励我,说阿晞,你有什么想做的就先去努力,不管对不对,我们都在。
以前是家里人,后来是他。
虽然我也不知道他对我这莫名其妙的认同感是哪儿来的。
哪怕有天我站在天平上,和他说,如果对面没有人,我就会掉下去。
我想他应该也会毫不犹豫站上天平,和我说:X,你怎么这么笨呐,果然没有我你都不行。
“他好像总想和全世界证明,我没有他不行。”
【那结果呢?】
“我没有他可以。只是会痛苦,心会却空掉一大块,没有安全感,分外想念,然后人不住落泪。会我是个天塌了都要规划下一步怎么走的人。我会哭着走,在心里可惜路上没有他一起。那很痛,会痛到我不敢想。”
【所以,其实他成功了。】
“他老早就成功了。”
(沉默……)
【那也是因此,后来你们顺理成章在一起了?】
(摇头)“没有,甚至在他告白之后,我们几乎有两年,没有再提过那件事。”
【两年?】
(笑)“是啊,是在一次演唱会后台,他谢幕之后忽然拉着我,在我耳朵旁边说想和我在一起。其实他那时候挺认真的,其他人都走到化妆间了,音响老师在不远处,那个场面与其说告白,不如说是一次意外。但他眼眶红红地,我愣了很久不知道怎么回答他。
最后只说了一句‘我们去卸妆吧’。”
【您这算逃跑了?】
“算吧”(手轻轻按着掌心)“毕竟这对我来说,是知识盲区。”
【知识盲区?很特别的形容。】
“毕竟我从小是个不缺爱的人,所以我知道喜欢是什么。但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里,并不知道,ZJ对于我来说究竟算什么意义。
我知道什么爱。
我还记得,有一年公司没有安排给我过生日,我还挺失落。结果我妈偷偷晚自习来了学校,和我说生日快乐,那瞬间我看到她,我差点没哭了,抱着她。我知道,那是爱。
而在公司这些年,起起伏伏,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我站在舞台上,一群人喊我的名字,大要让我眼眶都烫起来。我也知道,那是爱。
可他呢,我喜欢他,很喜欢。可那是爱情吗?我没试过,也没想这些,我甚至不知道我对Z算不算。我有点……不敢……”
【是因为曾经受伤过?】
“不算,可能是下意识恐惧吧。我怕自己陷在太浓烈的感情里抽不出来。我是个抽离困难的人,我怕要是有天稍有不慎……再一次,我会受不了”
(沉默)
“我们关系疏远了很久。倒不如说,我们双方把位置调整在了一个不远不近的地方。我们不吵架了,但该说的话还是会说。甚至有段时间,我和Z又出双入对,关系比和他还好点。”
【这么听起来,您的那一半这段日子应该怪生气的,毕竟看着您和您的初恋成天在一起。】
(笑)“这个我有问过,他很气。有一次冷战期间,他大半夜打电话给我,劈头盖脸把我骂了一顿。我都不知道为什么?!(瞪大眼)
因为那时候他已经很久没和我吵架了。结果电话过来,起了个话头就开始挑刺,接着和我吵了一顿,我也莫名其妙,还以为他是因为巡演压力大。做了三分钟深呼吸,最后终于原谅了他。”
【啊,那真是辛苦您了呢。】
“在娱乐圈这些年,正反话我还是听得出来的,记者小姐。”
【真是抱歉。】
【所以,您是在什么时候接受他的呢?比如一次意外,或者是一次争吵之类的。想来应该是一次很重大的时间,改变了您的观念吧?】
“没有。”(摇头)“什么都没发生。”
“我和他就这样过了两年,那两年,我们开了七场演唱会,两场周年,五场巡演。但因为还有各类综艺拍摄的原因,我们平日几乎都是分开的。然后,是一次综艺录制。”
【什么类型的综艺呢?】
“对,街舞类的。那时候我是队长,在一群舞者里选队员。”
【那是您擅长的领域啊,应该很开心吧。】
“是的,非常开心。来参加第一期录制的前一天,我甚至睡不着,看了一个晚上的地下街舞赛。录制那天,我们几个队长定完妆,开始选人,我就站在人群里,看着一个一个舞者上来表演,真的很精彩。其中一个十五年舞龄,和音乐契合度几乎满了,我看着他一个wave接地板动作,全场在欢呼,我却忽然走神了。”
【走神?】
“是的,脑子放空了,听不到任何声音。
我忽然怔怔站在那里,心里想了一句‘林安宇这时候,在做什么呢?’”
“世界那么吵,人那么多,可我却在想他。”
【……】
“喜欢的判定真的简单,喜欢是心动,是试探,是一见面就会笑。
可是爱不一样,爱太复杂了,我没有见过,没法练习,更不知道去哪里学。直到那瞬间,我明白了,爱是想念,爱是占有欲,爱又是胆怯,是闲来无事会冒出来在你脑海里的画面,那里会有一个人站在那儿。
是呼吸,是舍不得。”
(爱是)
(林安宇)
眼前的画面渐渐散开。
白色的雾气笼罩吞噬了明亮的屋子,不远处的窗子消失,空气里似乎只剩下一阵有规律的“滴滴声”。
坐在椅子上的人睁开眼,他置身于一间望不见尽头的白色空间里,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衣服。
眼前的女人穿着和他一样的衣服,静静坐在他面前。
【周展晞先生,您的采访结束了。】
“结束?”
【我们已经为您做了足够的判定。】
“……判定。”椅子上的人像是忽然记起了自己的名字,传来一阵巨大的撞击声,他疼似的捂住耳朵。撞击声,车灯闪烁,黑夜里的警报声响。
片刻,他在一阵冷汗中睁开眼,眼前的女人转头看向某个位置。他顺着她的方向看去,不远处空间里出现了一个屋子,屋子里的人躺在白色病床上。
一旁心率仪正有节奏得显示着那人的心跳。
“那是……”
女人的声音依旧平静。【您之前遭遇了一场车祸。由于情况严重波及生命。】
【我们判定您是否有继续留下来的可能。】
“这儿到底是哪儿?”
【介质之外。或许,你们习惯称之为天国入境处?】
“我要,死了?”
【目前还没有。】
周展晞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他站起身,果不其然看见空间之外,那个躺在病床上的人,有这和自己一样的脸。身后的女声响起。
【人在命悬一线时,总会想到有些重要的东西,也许是一个人,也许是一些不愿放下的事。或许你们习惯称之为求生意识。而情感,往往是人求生意识最强烈的地方。所以,我们在给您做最后的评估。】
“评估我是死是活?”
【对。】
“那我的评估结果是?”
【您可以回去了。】
“你是说……”周展晞愣了愣。情感方面……“我以为,会是父母之类的。”
【人的情感有很多面,重要的也有很多,只不过在那一刻,你想到了一个人罢了。而我们只是评估在你失去意识的最后关头,放不下的东西,是否足够支撑您回去。】
“所以……”
【很抱歉】(礼貌微笑)【我们入境处的审核要求也是很严格的,您并不合格。】
穿着白衣服的人看了看不远处的自己,笑了起来:“我第一次觉得‘不合格’三个字这么好听。”
他下意识一个趔趄。
眼前的女人像是烟尘一样慢慢散开,X看着眼前的女人,对方脸上还保留着一如既往的微笑,只是越来越淡。
渐渐地,他感到自己眼前的画面越来越模糊,身体像是雾气消散后,又缓缓随着某些滴答的声音沉进了某个躯壳,然后是缓慢的心跳声。
手中冰冷的感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麻木。
眼前隐隐有光透出来。
他微微吸了口气,睁开眼,病房天花板上,顶灯还亮着,周遭是白天,似乎有人将它开了一夜忘记关上。
身体无法动弹,像是千斤重。
床上的人慢慢转头。
他病床在窗户边,此刻,外面是医院生长的蒲葵树,大片密集的叶子像是疏漏的伞面,路过的鸟微微落下,鸣叫片刻,又轻巧飞起。
真是个好天气。
挂了点滴的手背微微一动,碰到了一个毛茸茸的脑袋,X垂眼看到了趴在自己床边的人。
他有些意外,也不知道林安宇为什么会在这里,但不那么在意。
麻木的手微微往下伸,指尖抬起,摸到对方的柔软的头发。
一颗心像落进了世上最安全处。
眼前的人是一页书,从遇见的最开始,就为他翻在了信任的那一页,而后一日一日撰写,写了春夏秋冬,写了名为周展晞的每一页。
再孜孜不倦说给他听。
于是爱情成了落下的种子,生出枝蔓,开出花朵。
在某个晨曦随着露珠开出一朵鲜红色的玫瑰。
那是只属于我的玫瑰。
床上的人眉眼垂着,因为喉咙干哑,只无声张了张嘴。
那时候,世界很安静。
他张了张嘴,无声的情话,只在那安静的病房里晃动了窗外的树影。
他说。
“我刚刚,在想你了。”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随意
1、
陈旭其实不太会做菜,他和徐一山同居之后才开始学的看菜谱。
毕竟徐一山这个洗衣机都有点操作困难的人,让他做点减脂餐还过得去,真要他实打实生火开灶,他会像个努力的小蜜蜂,带着一种懵懂,以认真的态度炸掉整个厨房。
厨房被炸过一次之后陈旭就收心——没事,家里有一个人会做饭就够了。
他出门骑车山地车,把手边挂着菜摇摇晃晃回家。
后来搬家有了车库,发现菜市场、超市都离家里挺近开车更麻烦,干脆买了台小电驴。
于是,时常就能看见一个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小年轻,戴着口罩帽子,穿着一身潮牌去买菜拎鱼。
有时候电动车前面还塞了只狗,小黄柯基被养得膘肥体壮,见谁都咧着嘴笑,那小舌头伸着,舌苔瞧着很健康,可以肯定没有湿气。
时间久了,有几个摊位就知道那个牵狗小哥要来了。
牵狗小哥刚开始不会讲价,只是见到哪个菜漂亮就买,也不看是不是缺斤少两,反正说多少就多少,扫了钱就走。但由于人有礼貌,嘴巴也甜,张嘴谢谢,闭嘴姐我走啦。
一来二去他面对的物价就开始下降,有时候去买萝卜,摊位大婶还给他塞两把葱。
其实徐一山是会做饭的。
这句话是由他本人定义的。
毕竟由于需要身材管理,他们平日里的餐食确实也没有太多油腻的菜色。徐一山确实也下过厨,吃不死人,但都不能算什么大餐。
偶尔一次搞点周末大餐,徐一山也停不下来,死活要帮忙。
好在燃气炉不用烧火,不用像当年他们录节目一样,对着原始灶台拿着纸箱板子煽火。
而徐一山在控制火量这件事上也有所造诣。
比如锅里扑腾了。他会喊:“陈旭,它冒泡了!我要给它掀开吗?”
陈旭接着电话会阳台伸出个头:“徐一山你加水啊!这面还得一会呢!”
记者舌苔健康的小柯基会从阳台蹬着它的小短腿过来了,绕着徐一山转。
徐一山则会从水龙头里接小半碗水,倒进锅里,然后转着旋钮,调小活力。于是一锅面条,和灶台都免于一场浩劫。
只有一些漏了些煮面扑腾出来的汤水,在灶台边上被烤干。
但没关系,一会陈旭会过来擦。
-
徐一山和陈旭曾经考虑过在家里买个料理机。
但始终是僵持不下。
毕竟因为工作原因,陈旭和徐一山两个人有时没有空老老实实做一日三餐。
比较悠闲能牵着狗买菜的日子,大多也要等到一段忙碌的工作结束。
两个人为此几次三番讨论过料理机的性价比。
其实这个问题很直白。
一件东西它要是每天用,那总成本就会均摊到使用的每一天,哪怕价格过高,均摊到最后也会变成优惠实用。
一台料理机是否能优惠实用,最终还是要取决于它的实用频次和使用寿命。
就像是徐一山的微波炉。它在一次徐一山试图微波辣椒干之后,炸得整个房子乌烟瘴气,从而结束了它短暂的生命。
很明显,它是不实用的。
而微波炉炸掉的那天,陈旭在卧室练琴,猛地听到了一声爆炸。
那声音太过巨大,以至于他怀疑一轮新的世界大战已经打响,炸到了他们家。
于是他冲出房间,瞬间被辣椒味道呛得眯起眼睛。
然后他成功看到厨房里退出来疯狂咳嗽的穿着家居服头发尾巴还翘着的徐一山。
他被辣椒呛得狂咳嗽。
然后抓起徐一山,一把送去阳台,冲去厨房在浓烟里开了排气时,他忽然觉得这辈子和辣椒这东西可能是不能善了了。
啵姐在狂叫,浓烟在翻滚,抽油烟机呜呜呜努力工作。
陈旭则在一团浓烟里脸包着湿毛巾收拾残局,在确保这爆炸后的微波炉不会危及他们生命,或者造成放火器材报警后,他抓着徐一山两个人在洗手间用水狂冲起了彼此的脸。
差点都引起火灾了。
他看着厨房浓烟滚滚想。
差点都要了人命了。
他看着眼眶红红满脸水珠的徐一山想。
“徐一山!”
“我真的是……”
徐一山抬头看他。
后半句他俩都知道是什么,但不知道怎么的,四目相对的瞬间,火气咕噜噜冒在心口,带着点江南之地和重庆浸淫多年的混合语调,最后成了一声笑“……我服了呀……”
徐一山盯着他。“陈旭,我和你说啊,我刚有查过……”
始作俑者明显心虚,但还是企图辩解。在多年与微波炉打交道的过程中,其实徐一山已经学会了,不能放全蛋,不能放带着包装袋的牛排,不能放整颗牛油果或者圆的东西。
“它真没说过辣椒不能放。”
但我的哥你放的是干辣椒啊。
陈旭在评估一个微波炉造成的家庭损失是多少,而徐一山盯着陈旭湿漉漉的脸说了一句话。“小旭,你刚刚真帅,像个救火消防员。”
于是未干的水从陈旭的发尾落在脸颊一路滑下。他眨巴眨巴眼,算了,微波炉炸就炸了吧。
还能买新的。
-
冬天的时候,陈旭和徐一山时常会煮火锅。
火锅,真的是世界上最方便的东西。
首先,你只需要一包火锅底料。
接着,你就可以准备一大堆新鲜食材,生菜,豆芽,千层豆腐,鱼片,毛肚,生腌牛肉,然后把它们怼进锅里,煮熟它。
然后你就能收获一顿美味。
每当这个时候,徐一山对厨房又充满了信心。
毕竟不用开明火的情况下,打下手这件事,他十分擅长,烧水煮开火锅底料。有时候锅底会是陈旭特意煲了一个下午的骨汤。
徐一山是半个重庆人,嗜辣,但也是没有辣椒都活不下去的主。
而陈旭是纯正的南方人,江南水乡养出来的猫舌头,吃个辣椒上蹿下跳。
当初决定给家里添置个火锅的时候,徐一山选的就是鸳鸯锅。
腾腾的锅滚滚煮开,有时锅两边是一白一红,而有时候还是一白一红。
只不过前者是麻辣锅的红,后者是番茄锅的红。
而相同的只有那锅底咕噜咕噜冒出来的气泡,以及锅上涌动的袅袅蒸汽。
它们平缓地上升了冬日屋子的温度,也在开着电视的房间里溢散出食物的香气。
然后等待徐一山从厨房端出一盘,由他亲自裹上红糖的糍粑,那年暖和的冬日也就开始了。
毛肚七上八下。黄喉需煮久些。
火锅料自然是要先下的。
随后发现了一盘不知道谁买的猪脑,清汤锅里自然装不下。最后被丢进了红油锅里浮浮沉沉。
“我不管,徐一山,你买的,一会把它吃完。”
“我吃啊,我干嘛不吃!”
温馨氛围里冒出了见怪不怪的火药味。
“好啊!你吃,我看着你吃。你给我看着一会没吃完你就完蛋了。”
“好啊,来。”
听罢,徐一山就要拿着筷子去夹猪脑。
陈旭气得冒泡,立刻那筷子阻止他。“我服了,还没熟啊!”
“哦,那我一会吃。”
于是结果便是陈旭的清汤锅筷子沾了一大串红油。
猫舌头南方人顺便和筷子上的辣椒油形成了另一种争锋相对。他抬头,徐一山给他递来了纸巾,白色软绵绵落在他脸颊边上。“擦一下啊,你还要舔一口哦。”
想想不对,徐一山闭了嘴,抽筷子拿在自己手上,顺便安排了一嘴。“你帮我看着点猪脑。”
于是陈旭顺坡下驴,老老实实给人看着。
眼看关于猪脑和红油的战争,即将以双方并无伤亡的情况下,安全落幕。
却听见某人噗嗤一声笑。
等徐一山懵懂地拿着擦干净筷子望过去时,后者已经笑得四仰八叉。
“你干嘛哦!”
“我想到你以前喝豆汁。”
一激就中招。“一整碗!”
很夸张的笑声充斥了整个屋子。
哦,那可真是个美妙又充满味道的记忆。徐一山看着他,面无表情把陈旭的筷子又伸进红油锅里搅了一圈,伸出去。“来,有本事舔一口。”
那天,陈旭失去了他的坡,并收获了一双红油筷子。
冬日的风呜呜地吹,吹过了又是一个春天。
陈旭有时候思考自己和徐一山的孽缘,回头想来,可能只是碰巧并肩又碰巧吃了几顿饭拉扯出的缘分。
人食五谷,一日三餐,来去往复,于是并肩的这点缘分日积月来,在唇齿舌尖里冒出了名为爱的东西。
谁还不是谁的小人间。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凑个数
1.
我叫离光夜昙。
一个人族的公主,在年满18那年同我的姐姐一同出嫁。
那本该是我俩各又各处,我前往魔界,姐姐入天宫,偏偏一阵阴差阳错,将我这打算做魔界一霸的女人送去了天界,成为了神君少典有琴的妻子。
少典有琴是一个古板严厉的木头。
七情六欲里能有那么一丝,大概他都能面壁思过个三五百日,更遑论也正常人能有的和煦温柔,大冰茬子冷了六月天。
算算在我来天界的日子,他少不了给我苦头吃。
打着怕我闯祸的名头,关着我不让我下界,又给我下了虹光宝睛,害得我连骂人都束手束脚。
临了一回头,他风光霁月,我哭爹喊娘。
哦,这词儿大约不适合我。
我只会奋起反击,可谁知,阴差阳错,却撞破了少典有琴的外壳。
少典有琴是个空壳子,一个成为天界战神,多年困囿自身,掏出心肺塑造的一个假神仙。
平日里面不过改色,冰山一样,但本质不坏。
我也算不起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了解他的。
也许是他他给我危月燕,告诉我在天璀璨,在地从容。也许我进入了他的神海里,意识到原来他也会恐惧死亡,原来也曾是个颤颤不安的孩子;也曾早早的,一个人在这寂寥的地方孤独地安排了自己的命。
我开始有一点点不讨厌他了。
那也许是一些同病相怜在作祟,高高在九重天之上的战神,原来连自己也不是,随时随地,朝着死而去。
只可惜,那些了解不算太多,我对他的心绪还未变迁。
归墟异动,那日,我见无数修补归墟死去的神识像是一张密密的网,网罗着那个不算讨人厌的少典空心,坠入一片赴死之地。
黑风坠天,死生烈烈。
虹光宝睛闪烁着异光,我喊着少典空心你不能死!我骂他,吼他,平日里对我管束颇多的他的本命法宝,却不能让我疼痛半分。
我的心却开始疼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后来,他活着出了归墟,浑身都是伤,我心中狂跳,上前问他疼不疼。
他平日里古板的眼里却闪着一丝喜悦来。
他说,归墟修好了。以后不会再有人疼了。
是啊,以后不会再有人疼了。
那些死去神识密密交织的巨网,从此后再不会添有一丝新魂。
四界太平。
而我的夫君拼劲最后一丝力气击退沉渊界,最终倒在我怀里,血染红我的双手。
那个璀璨于万千期待里奔赴险地的,我的丈夫,少典空心,终是死了。
神魂消散,一阵荧光漫天,让我想起了他带我看的那场流星雨。
后来。我闯入玄境,救下了三片他未来得及消散的神识。
用他们神仙的话说,上神神识还在,哪怕肉体灰飞烟灭,依旧可以重生。
他们打算用神识复活少典空心。
我自然是答应。
只是那三片神识各有不同。
一个是被我惹怒产生,一个是被我坑骗财宝所生,还有一个是差点同我春宵一度所得。三个神识各有不同,却不知为何,我总能从他们身上看到少典空心的影子。
明明,我的丈夫少典空心,是个古水无波,无聊又古板的人。
在三片神识身上,我却总能见到他。
用灵璞仙尊的话,让三片神识同时爱上我,合而为一,少典有琴便可复活。于是我费尽心机得到他们的爱意,却又悄然生出了一些不可名状的痛心。
我见辣目受伤会难过,我听他爱我会快乐。
我见没有情送我骨笛会雀跃,回神又想起和少典空心的初遇。
那日闻人撑伞,他低头瞧我眼波中带着万千柔情,我看他心中雀跃,忽得想起少典空心离开我时同我说的话。他说:你要乖些,以后在天界闯祸没人护得了你。你好好的……就值得。
少典空心这个人,克己复礼,谨言慎行。
我厌恶他过多,却忘了想想他言语间的不舍。他护我,心疼我,死前消散之时,原是爱我。
我想,原来原来,时间太短,若是归墟异动迟些,若是我想得明白些,若我能爱他早些。
我好像从未同少典空心说过一声,我心悦你。
我明白地太慢了。
怎得如此慢。
是我不该。
后来,我不忍三片神识再回去,我希望他自在,想他被我所爱。
我离光夜昙出生以来,鲜少被疼爱,却被一个小老头逼得生出了怜心的七窍来。
可惜不久。
沉渊王后率兵而来,我负伤濒死,三片神识为救了我,放弃了性命,合而为一。
天界的神君少典有琴归位。
他救了所有人,将我带回天葩院。
那的的确确是少典有琴。是解除了一身禁锢,拥有七情六欲的少典有琴。他是三人的结合,有血有肉,爱我如昨,我亦如是。
只是某日清晨,翠羽轻鹊盘旋于空中。
他站在一片晨光之下,神情肃穆,远远望着辽阔无垠的苍穹。
一袭白衣像是隆冬纷扬不化的大雪。
我忽得又想起一个人来。
是他。又不是。
那是我漫漫情途中生出的一丝欲壑难填。
是我爱人在侧却生出的不知好歹。
我想起了曾经的那个少典空心。
那个在沉渊界面对嘲风将我一把护在身后的少年神官,那个拉着我过姻缘桥的“无情之人”,那个坠入归墟千万人吾往矣的孤独神君。
是我尚未来得及去爱,却似乎永远都来不及爱的。
孤独死去的,我的古板夫君。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