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随意
备注:《鸣龙少年》燃耀同人
1、
星洲是个什么地方。
省会城市,沿江发展区之一。三十来的机械制造产业连接近几年文化传媒行业的浪潮,交织成型,一片欣欣向荣的面貌。
星洲是个交通枢纽,可早年间附近县城来市区得花上几小时的车程,东西拐弯一天了,风尘仆仆也得拖箱带袋儿地坐着黑车三轮,屁股后面滋溜冒着黑烟一路在坑坑洼洼的路上颠簸。
这些年交通便利了些,新商业区连通学院区,高铁连通周遭县市形成地面上的新脉络,哪怕周边县乡到市区也不过半个多小时的时间。
老牌名校坐落在老街区。
沈耀家所在的别墅区平日开过来,大约二十来分钟的车程。
记得当初还没并校的时候,鸣英后面的旧厂区还夹杂着两个旧货市场,平日里开车就堵上。
沈耀有时候坐在车里,听着金师傅鸣笛,看着小货车和电动车无规则在小巷穿梭,带着耳机背着今日份的英语单词。
窗外人头攒动。
而往他经常路过的路口,再向后个百来米,是李燃当初所在的电子城。
早几年走过去,没准还能看到戴着个鸭舌帽,穿着洗褪色无袖背心的李燃从小贩堆积的楼梯里穿身而过。
15、6岁才拔节的少年后背还有些单薄,肌肉却悄无声息覆盖着,像颗踩不死的杂草。
-
一八年十二月的大雨浇透星洲市的那天。
李燃在雷鸣家里的角落发现了一个野生的蘑菇。体型茁壮,长势喜人。
葛奶奶最近打算从沈浩家里辞职,一是为了孙子高考,二是身体确实有些差了她本是打算搬家当天就交接工作,但另一个保姆一人也忙不开,新来的人又还没选好,她便答应再顶上一阵。
于是家里添置的新东西,被压在阳台角落里。
联考之后小半周的雨,养了蘑菇,又也养了星洲老城区木质房地面上的斑驳青苔,只等着哪个晴天来,再一起收拾干净。
收到葛桂芬短信的时候,李燃还在刷题。
他嘴角还带着跟踪周伟峰被揍出的淤青,看到手机里的短信的时候,下意识皱了皱眉。
【燃燃,你和耀耀还有联系的不?他们家里吵了好大的架,跑出去了。】
不一会儿,手机里新的消息又跳出来。
【你要不就去学校看一下。记得带伞。】
【这个大雨天我怕出事情。】
少年人思考了片刻,走进房间打开电脑一阵敲敲打打后,随即关门出去。
-
星洲这些年街区改建,几年前拆除了鸣英学校后的两个集货市场,这下半年又大刀阔斧将许多年的莲花池电子城和临街的几个老房胚都拆除了。
不过小半年的时间,当初李燃和一群人集力抵抗拆除的电子城,此刻已经被重新套上了商业区的钢筋铁骨,想来不要半年,就能正式投入使用。
城市的迭代总是一眨眼的事。
沈耀缩在施工地外杂货棚角落里,看棚外的大雨。杂乱无章的木材板子和钢筋像是巨兽,他蜷缩在巨兽的腹腔里,像要随着这场雨一起被消化掉。
他抬手看了看手腕上还渗血的疤,这是他两天前割出来的,脸上是家里花瓶碎裂溅到的伤口。此刻腹腔空荡荡又无法容纳空气,他张嘴呼吸下一秒就大口咳出来。
“呵。”沈耀咳嗽笑起来,嘴角还带着伤口。
狼狈得要命,就和狗一样。
他如今已经18岁,即将高三下学期。
按理来说,成年人应该干不出离家出走这件事。
可就在半小时前,蒋梦瑶在家里歇斯底里地砸了一通。
等他反应过来,人已经逃了出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来这儿,鸣龙的大门就在两条街外,沈耀如今去医务室或者随便找个快捷酒店都比现在来的好。
但躯体化的疼痛,已经让他懒得再走一步。
刚18岁没多久的少年人想在星洲市这场冬日的大雨里找回点呼吸,可结果,依旧什么也抓不住。
想来怪他。
状态不好,医生新加的盐酸曲唑酮包装没来得及拆,他还没将它们藏进某个不起眼的维生素瓶里,就被发现了。
其实沈耀也没想过,两年多来,他一直守着这个秘密,在爆发的时候会显得那么可笑。
可它就是这么发生了。
-
记得联考成绩出来的那一天,沈浩回来随口问了一句成绩如何。
那时餐桌上没有人说话,勺子碰到瓷碗发出“噔”的一声。
年段11名,成功给了沈耀借题发挥的空间。
他责怪了蒋梦瑶一番,给了自己一个最近不想回家的理由。
而所有人都得认栽。
毕竟这是家庭角色问题。他们这个家已经如此按部就班太久了。每个人都该尽职尽责扮演自己的角色。谁没做到,那就是失职。
而作为沈耀的母亲,“错误”理应让蒋梦瑶第一个承担,而蒋梦瑶的痛苦,又会等同地转嫁到沈耀身上。
“耀耀,你要是有什么问题,要告诉妈妈。”
蒋梦瑶说这话的时候,茶几上还倒着红酒,她画着精致的妆,在水晶灯下露出责备又美丽的笑。她眼里像是要掉眼泪一样。沈耀身体的每处骨头都在疼。
只是看着她:“妈,我没事,下次不会了。”
于是她似醉非醉地说了声。“好。”
沈耀知道,蒋梦瑶自顾不暇,她只是按照“母亲”的功能说出这句话。而剩下的,她希望沈耀自己能解决。
她如今的爱,只够她为一个孩子表演作优秀母亲。
就像当初,沈亮出生的时候,蒋梦瑶整夜整夜不睡,要亲自给沈亮喂奶,哪怕家里已经请了两个月嫂。
她总在每天尽职尽着扮演一个温柔母亲的角色。
而沈耀已经长大,早已不在她重点表演范围之内。
所以很多事情,沈耀都要自己想办法。
但他确实也没有太多的办法。
十八岁的人,站在成年路口,没有见得太多,也没有懂得太多,只能带着一身伤横冲直撞,然后发现很多事情,远超他的预料。
比如,星洲冬天的雨比沈耀料想得要冷的多。
雨水浸透薄薄的校服,带走身体里仅剩的温度。
沈耀靠在一堆杂乱的管道和钢板里,觉得自己快要睡过去。
他闭上眼睛,身体的疼痛因为低温变得不再清晰,耳边却传来了一点奇怪的声音。
和雨水打落在屋檐的滴答声不同,像是有人踩过泥泞的地面传来的水声。
少年人皱眉,是野猫,还是工地的人。
他下意识面无表情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白色球鞋。
抬头,视线里李燃撑着一把大伞,黑色的伞面,将雨蓬里本就不多的光线遮去了大半。
那人居高临下看着他,手上还提着一个白色塑料袋。他问。“你怎么在这儿?”
沈耀动了动手指,发觉自己连逃跑的力气都没有。
真见鬼。18岁沈耀闭上眼睛,在那个倒霉的落雨的下午,吐出一口糟糕的空气。
他忽然觉得这个世界,真的是。
糟透了。
2、
沈耀第一次去医院,去的是三甲医院精神科。
因为未成年人不允许独自开药。医生只给他做了表格测试,说要等监护人来才能下处方。
沈耀思考了许久,发现并没有人能充当这个监护角色。
他那时候成日失眠,精神情况很不好,思来想去也没个好办法。他还记得和他开药的医生还年轻,不是主任号排队少,对他还算有耐心。可他胃里像是长了只手,抓着他的胃壁让他止不住想呕吐。
他强忍着起身,说:“我出去打个电话,叫我妈妈来。”
医生看着他点点头:“好,你的表测结果都在这里,一会我会和你监护人细说。你们这个年纪,家长要了解你们的问题才能更好对症……”后面的话他已经记不清,沈耀只记得自己冲进洗手间狠狠吐了一场。
他走去挂号处退了钱,临了还问了句:“能不能销记录。”
柜台护士头都没有抬:“你都没拿药,哪里的记录。”
他说。“好,谢谢。”
然后第二次,他找了一家分院。成功拿到了他的药。最开始是氟西汀,但副作用和戒断反应过于难熬,后来一年多又才换成了艾司西酞普兰。
-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来这里找死的呢。”
李燃收了伞走了进来。
沈耀一脸猜忌地看着他,他总觉得奇怪,李燃怎么总能在他倒霉透顶的时候和他撞上。他目光像是把匕首在李燃身上千刀万剐了一遍。
李燃被看得受不了,立马缴械投降。“我用的定位。我奶奶说你家里出事了,让我来找找。你要下次要真不想让人找到,记得把手机也丢了。”
沈耀目光动了动,最后干脆自暴自弃把头往身后一靠。
钢筋脚手架废弃管道堆积的杂物棚里,没有一处好地方,沈耀脑袋被后面钢筋撞了一下,不动声色抻着脖子。
脸上却被什么东西碰了碰。
他睁开眼,看见一个白色塑料袋,里头装着点绷带伤药,其中还有一个灰白包装的小盒。
解郁安神胶囊。
沈耀眼睛一抬静静看着李燃。
李燃觉得这个人可能是在骂他。他心想,不想吃别吃。
话到了嘴里又变成了:“将就吃。实在不行我送你去医院你现开。”
李燃觉得自己此刻这能屈能伸的脾气真是个本事。
正想着,沈耀已经低下头,拧开矿泉水瓶把药吞了进去。
他脸上苍白,喝药的时候闭着眼,一双眼睛睫毛长长的。李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看得那么清楚。
等他吃完药,又是一副不搭理人的样子。
李燃却松了口气。
他也不知道自己松什么气,一路赶过来,他一颗心乱跳地厉害。本质上沈耀和他并不算什么亲近的关系。
可想到沈耀一个人可能在某个地方,他下意识觉得不能不管。
于是他赶着去药店买药,非处方不给开险些和店员吵起来。“凭什么不能买!”这句话说得掷地有声,到了沈耀这儿成了。没办法,将就吃。
李燃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觉得沈耀就是想死。
而现在这人受着伤,依旧全须全尾的在他眼皮底下,他一颗心才落了地。“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没想好。”
这次沈耀回地很快。他靠在堆出来的半截脚手架上。李燃看着他身上湿漉漉的,想把外套脱下来给人,又觉得哪里不对。“去找件衣服换吧,我怕你冷死。”
大少爷慢悠悠偏过头,转过眼看他。“你衣服倒是干的,脱给我。”
“好。”
沈耀有些意外。他睁大眼,看着李燃把自己外套脱了下来。他也没走远,就靠着沈耀身边坐了下来,将外套盖在彼此身上。
两个人靠在一起,校服里面是短袖,12月初南方的温度还不那么狠人。沈耀几乎一动不动,李燃感受到冰冷的湿气,沈耀能感觉到的只有干燥又安全的温度。
世界像是被罩上一成红白蓝塑料袋,破破烂烂却隔绝了寒冷。
意外的,沈耀没有很抗拒。
他想估计是冬天太冷了,亦或是,每次最烂的时候都被李燃撞见,他的大脑里已经形成了一种破罐子破摔的惯性。
他想,如果刚刚进来的是别人,哪怕是个陌生人,他也不会在这里留多一刻。
可这人是李燃,那就算了。
于是漏风漏雨的杂货棚里安静地只剩下呼吸声,靠近的温度连着水汽交织成一股温吞又湿漉的小空间。李燃的药不是处方药,对他来说杯水车薪。但他确实好了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
他低头看着不远处雨蓬楼下的水珠。
“你身后这里,以前是我想开的店。”
身边的人忽然开口。李燃刚刚一路过来,额头上有一层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的痕迹,沈耀目光落在上面,又移开。
他不知道李燃为什么要说这些。
没应声,却也没让人闭嘴。
李燃自顾自说起来。“当时我认识了一个人,说是要把店铺低价租给我,要付半年租金。那时候我根本没想高考,就像多赚点钱,一时头热就交钱了。”
他抬手指了指身后。“地段不错,平日里来找我修东西的熟客也多,我心想着,怎么小半年也能回本。没想到,我交钱的第二天,这儿就被拆了。”
李燃盯着门外,觉得这场雨可能要很久才会停。
他又补了一句。“那天,我们租的房子也没了,东西被丢出来砸了一地。那也是我和我奶奶大晚上去你家的那天。”
他那时候一无所有,浑身狼狈,然后在那个暴雨夜看到了开门的沈耀。
“你想说什么?”
“我只是在想。”他思考了一会,像是在斟酌语言。“那时候,我只能看那么多,我觉得家没了,店铺没了,钱也没了。这辈子好像就到头了。
那时候,老雷来找我,让我去11班,告诉我还能高考。
可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是看不到这些的,我可能就真的把自己困死了。因为一个人总看不到很多,而有人带我看了更多的可能性。所以……”
“所以你对11班就和看门狗一样。”
“……沈耀。”李燃声音顿了顿。“你。”
“是不是我给了你什么错觉,让你觉得我是什么好相处的人。”
沈耀一字一顿。“李燃,不要你觉得你帮了我两次,就有能力对着我人生指指点点了,真那么想当我的老师,不如想想你够不够格。”
小小的温室在风里不堪一击,李燃的衣服被沈耀身上浸透,两个人靠在一起的部分已经不分彼此地湿漉一片。沈耀慢慢转头,呼吸喷在李燃脸上。“你这种自顾不暇的人,何必来管我。”
李燃轻轻咬牙。“是啊,要不是我奶奶说你出事,我才不……”
“她又凭什么管我,她甚至连我长辈都不算。”
“沈耀!”
脸色苍白,漆黑的眼睛,像是没有灵魂的人偶。它枯败的心脏里流出腐烂的浓汁,像是漆黑的石油等着一点火星子将它烧开。
李燃觉得自己就是那把火,或者说,沈耀故意的,要他点这把火。
“你不想活谁都救不了你。”
“是啊,我不想活。”沈耀又端起他平日里的假笑。“我求你来了吗,李燃。”
从李燃出现那一刻,他就觉得对方多管闲事,等对方剖开自己的过去想拉他的时候,他喉咙里犯起一阵恶心。
心脏跳得厉害,像是要了命,浑身却冰冷得可以。他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间医院,人群里每个都是生病的人,他的医生在等着他带着监护人去开药,可沈耀找不到监护人,根本拿不到开药资格。
他想,李燃。你能救我多少次,一次两次,能救我一辈子吗?自己都自顾不暇的人,当什么救世主,去你的康庄大道上,踩着你的未来,你的梦想给我滚。
我有需要你的怜悯吗?
“世界上很多你这种自以为是的人,除了给人增加痛苦还能做什么!”
他又想起蒋梦瑶爆发时候的样子。
酒柜沈浩珍藏的醇酿被砸在地上,碎开一片片,像是暗红色的血液。
“这是你的孩子,我都不知道他在吃这些东西。”
“沈浩,我允许你做那些事,但你呢,你以为耀耀不知道你在外面那些事吗?是你把他逼成这样的!”
那是蒋梦瑶今年来,对他最强烈的关心。但她那时候面容痛苦,来不及看他。
沈耀从来不敢告诉别人自己的病情,原因有很多,怕被当成异类,怕失去现在的一切,还有那藏在心里不敢说的原因,他怕父母难过。
可他没想过,他们并不为此难过。
蒋梦瑶知道沈耀得病这件事,沈耀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从金师傅的车上下来,屋子里已经吵得不可开交。
看见沈耀回来,蒋梦瑶红着眼过来。她愤恨地把那罐药瓶砸在地上,摔开的药片和那些混杂的酒液一起。
他的病成了蒋梦瑶提刀刺向沈浩最好的工具,看到了吗?孩子病了,你怪我吗?是你害的!
你的腌臜事情害的你孩子抑郁症,是你毁了这个家,你毁了这个孩子,你看到他身上流血了吗?都是你的错!是你!
手腕下还没愈合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沈耀目光掠过地面,又落在沈浩紧皱的脸上。
世界像是开始旋转,他知道自己情况不好,耳边传来嗡鸣声。“妈妈……”他喊。“妈——”蒋梦瑶没有听到。她面容痛苦,却没有看他。
身体又开始疼,他想他该吃药了。
药在地上,他想动忽然又动不了。
怎么办?
“葛奶奶。”他缓慢转动眼珠,落在附近的葛桂芬身上,老人像是察觉到他的难受,上前来。他张了张嘴:“药。”
下一刻,玻璃茶几被掀翻。
玻璃的碎裂声和蒋梦瑶的尖叫混在一起。
“滚啊!!!”
钢筋铁架被推到,李燃身体狠狠撞在身后的铁架上。
他不知道沈耀哪里来的力气,对方喘着粗气一双眼睛都通红。他觉得沈耀那一刻好像站在悬崖边上。
沈耀不对劲。
“……沈耀。”他伸手往前走了一步,沈耀直勾勾地看着他“滚,听到没有。我不用你来假惺惺。”
“对不起。”李燃又朝前走一步,沈耀盯着他往后退。“对不起。”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道歉,只是下意识觉得不能刺激他。
“沈耀对不起。”
“我不要你们道歉啊……”他不断后退,整个脚步都在抖。
身后传来什么晃动的声响。
李燃目光一抬,忽然惊恐地朝他冲了过去。“沈耀!”
那一刻,世界好像忽然天黑,下了一场轰隆的大雨。
金属和塑料管道掉落撞击的声音噼里啪啦响成一片。
沈耀只觉又无数东西狠狠砸在他身侧,震动地面,敲碎,可他却没有感觉到疼痛。
他的身体在黑暗中被一片温热包裹着。
直到他听到闷哼。
在一片黑暗里,沈耀慢慢转动眼球,他努力辨认着眼前的一切,可还是看不清。
最后是一声,金属落地的轻响动。
他只能感觉近在咫尺的地方,有个人温热呼吸落在他脸上。
他颤抖着抬手,摸到了一手心血淋淋的湿漉。
他从喉咙里挤出了两个字:“……李燃。”
3、
在沈耀的眼里,蒋梦瑶始终是个温柔的女人。
小时候,这个人总会牵着他,从放学的大门到停车的路口,会经过一段不长的小路。
路边有一排银杏树,到了秋天会落下叶子,蒋梦瑶的手暖和又柔软小心翼翼拉着他。
她说:“耀耀,今天又学到什么了呀。”
那时候,银杏叶子踩在地上发出沙沙的声音,好像踩着一个柔软的秋天。
他一步步走过记忆,又好像度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季,成为刻在心底里那点模糊又浅薄的虚像。
沈耀想,爱总是不长久的。
就像他的父亲对他的母亲,就像他的母亲对他。
可没关系,如果他再也得不到爱,那他可以给。让他去爱他们两个人。
只要他足够努力,做到最好,扮演好他们的好儿子,把自己能给的,全部给出去。
可他有天忽然低下头,发现自己的胸口空荡荡一片。
那儿什么都没有,他想,连一颗心都没有的人。
又要怎么去爱呢?
-
周末晚上的急诊区忙忙碌碌。
沈耀坐在CT室外面,等着检查结果。
三十分钟前,他在一片大雨里,扛着一个血淋淋的人去了最近的医院。
他想,下次离家出走,他也不能把手机丢掉,否则连给人打车的钱都没有。司机大哥是个好心人,看他们两个浑身没几块好肉,洗车钱都没要,直接送医院门口来了。
沈耀倒是没什么事,他被李燃保护在身上,也就救人的时候,被脚手架划出了几个口子。
CT室的灯由红转绿。
李燃被推出来的时候还睡着。
医生交代了情况,没有骨折问题。脑部扫描也都正常,没有内出血。但部分伤口缝针之后,要注意不碰水和做好愈后工作。
沈耀静静听着,看着人被推进住院部,被放上病床。
他就一步步跟着,最后搬了个椅子坐在他身边。
手机里,葛奶奶和金师傅他都通知了,只要人来,李燃也就没事了。
李燃的手还沾着血和灰,看上去糙糙的。
沈耀的手苍白,被血痂凌乱包裹,看着也狼藉一片。
他下意识将手握了上去,哪怕昏迷,李燃的手也是温热的。
他张了张嘴,呼吸困难一样终于吐出一口气,手攥紧,用力到他们交握的指节都发白打颤。
他好像飘在空中,忽然抓到了属于自己的线稳稳落了下来。
他面无表情将头倾斜靠在病床边,抓着李燃的手却没松开。他手腕上还是包扎过的绷带,此刻渗出一点红色。
“蠢。”
他动了动眼球,看向昏迷的李燃。“好蠢。”
他看着输液点滴一滴滴落下,眼角的泪也一点点冒出来,又渗进病床床单上。
沈耀就这么迷迷糊糊睡过去。
那是他这段日子以来,第一个,安稳又绵长的梦。
-
李燃醒来的时候,是昏暗的天花板。
屋子的房门半开着,好像能听到厨房做饭的声音。
空气里带着一种熟悉的气味,他在脑子里思考了许久,直到目光落在墙壁的一张装饰画上。
他才确定这是沈耀的家。
他想,这应该是二楼的客房,他当时乱开门的时候,见过这张画,就在沈耀房间附近。
他捂着脑袋起来,他怎么到这儿来了。
沈耀呢?
门被打开,走进来一个床家居服的人。
沈耀看到他醒来没什么反应,只是开了客房的灯走进来道:“葛奶奶在楼下说给你煲汤,你们今晚先睡这,刚金师傅先来接我们,我就把你也带回来了。”
沈耀换了套睡衣,除了脸颊和手上几处绷带,看着到也还好。李燃还是忍不住问了句:“你没事吧。”
“比你好得多。”
沈耀开门进来,坐在他床边。他面对这衣柜,背挺得很直,紧绷着。
李燃下意识观察对方,直到沈耀转过头漆黑的额眸子对上他的。
李燃心里咯噔一声。“你干嘛?我也算救了你一次。”不是打算杀人灭口吧?
“我知道。”沈耀回答得很干脆。
李燃“嗯”了一声,觉得不对:“我不是那种挟恩图报的人。”
“‘挟恩图报’,你们班最近语文确实请了个好老师。”
“沈耀你不这么说话会死吗?”
“那要我怎么说?”沈耀看着他微微歪头笑道。“谢谢你?还是我应该三跪九叩现在就在你病床前面哭一下。你们十一班好像就很喜欢搞这种东西。”
李燃咬了咬牙“说我们的事,不要扯其他人。”
“我们。”像是在咀嚼这两个字。沈耀神色变化片刻低头,轻声道。“算了……你好好休息。”
“喂!”
沈耀沉默转头,脸上还贴着纱布,比常人白的脸上没有太多血色,一张脸依旧冷冰冰的。可就这么看着他,让李燃心不知道为什么软了下来。
干嘛又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谢谢。”
李燃有一瞬间,觉得自己可能听到了鬼说话。
恍神间,沈耀看他额头的伤口伸出手,却在快碰到的时候收手了。
李燃盯着他皱皱眉。“干嘛,割自己的时候不是很厉害吗?这又怕疼了。”
沈耀没说话,只是起身离开前轻轻说了声。“怕你疼。”
耳边像是被深水炸弹炸在原地。
咕噜咕噜耳边是溺水的声响,直到沈耀关门离开,李燃还没回过神。
-
那天晚上李燃没有再睡着。
他打打开沈耀的对话框,是最开始那次送汤的时候,沈耀让他加的。
一个小狐狸的头像,ID是renardeau。
他加的时候只觉得,沈耀这么一个人,竟然用个狐狸当头像,真是诡诈的一只狐狸。
而他们的对话框空空荡荡,只有一个当初通过好友申请的系统对话框。
他思考了很久,还是发了消息过去。
“如果你情况不大好,可以试试去找找桑老师。”
他没指望沈耀回他,却不想,对面很快回了一条消息。
“我看过精神科。”
我看了,没有用。
“心理医生和精神科不一样。”
【你可以试试,或者找个心理医生疏导,她不会告诉别人的。】李燃又打了一串字,最后又删了。
葛桂芬在隔壁房间睡着。凌晨1点23分,带着一身绷带的李燃换上鞋开门出去,不知怎么的一步步走到沈耀房门口。
门缝是暗的,那人想来应该是睡了。
他在门口站了一会,又望着空荡无人的走廊。
忽然想起自己搬家那一天。
雷鸣带着桑夏一起来帮忙,将他们为数不多的家当搬上车。
沈耀回来的时候,从金师傅车上下来同他侧身而过。
那时候沈耀看了他一眼,脸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
他望着他的背影薄薄一片。像是破败的风穿过一片空荡的走廊。
一颗心忽然闷闷地难受。
他似乎忽然冒出了一种叫同理心的东西。
那本不是李燃该对沈耀多产生出的心思。
于是这么措不及防,他在一场大雨里找到了沈耀的位置。
受了一身伤,换了一句谢谢。
可他忽然觉得这声谢谢不够。
又不知道哪里不够。
于2019年的前夕,12月的某个深夜里。
李燃隔着一扇门和沈耀说了声“晚安。”
他想,如果可以。
希望沈耀,今晚好梦。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1、
我又和宋致远吵架了,这次是这个月的第三次。
林乾告诉我,再这么下去,下个月估计他就会想着从我们公寓搬走。
我心想放屁,宋致远才不会。
虽这么想着,结果却是我看着手机上的时间,毅然决然在家里放了两部鬼片。
静音播放。再从余光里把自己吓进沙发里。
【宋致远怎么还不回来。】
我和宋致远都怕鬼。以前我们还没在一起的时候,就对彼此的个性了如指掌。
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比如,我们两个都有点死要面子。
记得刚入公司时集体团建,后来有人在包的场地里打算播鬼片,也不知道是脑子哪根筋冒出来的鬼想法,想着吓唬女同事。
他们祈祷着某个姑娘被吓得蜷缩进怀里,来一点缘分般的邂逅。
结果人姑娘们胆子都比他们大——兴致勃勃吃着点心,看着投屏,面不改色边看边点评剧情过假,偶尔一两个同事胆子小的,也嘤嘤嘤蜷缩进了最近的女同事的怀里。
他们谁也没捞着。
至于我这种刚刚进公司又不敢跑的,随手抓了一个旁边的人瑟瑟发抖得抱在一块儿。
那时候,那人和我说:没事别怕。
声音是挺好听的,我抬头就看到,宋致远抱着个围巾毛绒绒得闭眼发抖,和我简直半斤八两。
然后,当天我们就交换了联络方式。
他是隔壁部门的。
在公司层面上我们交集不多,最多是集体会议或者大型策划能碰上面。
所以后来,我们觉得彼此能在一起可能靠的是一些孽缘。
孽缘。
多好的形容词。
我和宋致远认识了三年,第一年我们相见欢,白日里公司碰头,闲暇时候俩聊天,偶尔周末出门打球或者骑单车。
当然骑单车是我的爱好,他的爱好比较多,乐器舞蹈都会点。我们什么都聊,什么都一起。宋致远长着一张人畜无害的脸,看人的时候偶尔会露出点迷糊像是动物一样的表情。
如此想来最开始的时候,我们多么顺眼。
就好像是上辈子爱了整整几十年,几百年轮回没碰上终于在这一辈子看对眼了。
这话是林乾说的。
他当初想以此言论调侃我,借喻我对宋致远有点过分上心,像是肉包遇见了饿死的狗——我是狗。
现在想来,和宋致远还没在一起的那一年,我可能真的是只摇着尾巴的犬科动物。
大概是宋致远这人合我眼缘,亦或是和他说话聊天会让我放松。
可其实,宋致远只比我进公司也就早了两个月。
两个月,足够让他对公司比我多一点了解。也足够他和我同期参加公司的迎新团建。
于是我们相遇,又顺理成章,我成了被照顾的那一个。
我和他的家顺路,同一个地铁站,同一班地铁,有时候上班还能在下站的站台见到,彼此急吼吼一起冲去公司门口打卡。
早两年公司楼下卡点,总会有我和他并肩飞奔的身影。
他那时跑在我身边,衬衫领带微微晃动,整个人都轻飘飘的。
想来也怪,去回忆宋致远,我对他总是只有那点回忆——好像大太阳地下跑着一个人,亮堂堂白色的轮廓。
哪怕我和他争吵了那么多次,我去回忆他,太阳底下的那个人依旧干净到白得发亮,一点灰色也没有。
可我又想,是啊,宋致远有什么对不起我的,都是我和他吵架罢了。
他在我心里又怎么会不好呢。
林乾说当初大学宿舍里成天找不着我人,现在要找我,直接去宋致远方圆几里内,一定会有我在上蹿下跳。我肯定是栽进去了。
我对此不置可否。
正如他当初问我是不是喜欢上宋致远一样。
鬼知道。
地球有地心引力,宋致远也有他自己的引力。
我正好和他引力相合,被他一把拽到身边公转躲不开了。
这不能怪我。
正如,我脾气平日里挺好的,和宋致远在一起几年越来越不好。
这也不能怪我。
2、
想来,我和宋致远在一起,还是有一段很快乐的时光的。
那段时光可以往前推进,从我大学实习,进公司和他擦肩而过的第一个瞬间;也可以往后延长,直到我和他表白在一起过的第二个情人节。
那冬天,南边小城意外下了雪。
他穿了一件浅色羽绒服站在公司楼下雪落在他头上。我从电梯口下来,看见他从包里抽出一把伞撑开。路灯的光落下来,被抬起的伞遮挡出小片阴影,又像是光在他身上流走过一遍。他转头看我,喊:阿随。
情人节日子里满街都是红玫瑰。
白色的雪落在他的伞面上,像是隆冬里春天开出了一场街的花。
比玫瑰还好看。
-
宋致远是个好人。
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如今想让我去挑拣他的错处,我也想不出什么词,更遑论当年的我。
刚入职,蠢笨又慌张地进入一个不熟悉的环境。
宋致远的拥抱就像是冬天里的午后冒出来的太阳。
所以哪怕工作上我们和他就是两个方向,我也总粘着他。他心好,也要面子,所以不会拒绝人,或者说,更不会拒绝我。
我便总对他说着好听话。我说宋致远,你别丢下我呀。
宋致远,你等等我。宋致远,你帮帮我吧,只有能帮我了。
他有些苦恼又有些高兴,无奈点点头说。“好的吧。”
于是,他的私人空间越来越少,渐渐地,如同整齐排列的盒子,一个一个朝我打开。我自满又得意地一个一个翻阅。日复一日,我了解了他的爱好,了解了他的作息,了解他喜欢周末在家里享受傍晚血红色的晚霞。
我贪婪吞食着他的全部耐心和温柔。
又摆出一副温驯又乖巧的后背姿态,于是我的入侵,我的占有,我的无理取闹,宋致远被迫照单全收。
办公室后来常有人说:阿随,你天天和小宋在一块,不知道你俩一对儿呢。
我那时候乐呵呵笑着一把拦住宋致远肩膀,说。“是啊,我和我远哥百年好合。以后份子钱你们一人包一份。”
一群人哄笑。
宋致远看着我,愣了几秒,也笑跟着了起来。
他当时靠在我手臂里,暖暖得又贴近。我鼻尖嗅到他身上一点乌木香,木质调加了点燃烧气味,不像是烟草味,倒像是大火绵延吞噬殆尽后,被大雨浇灭后的森林。
焦灼的火焰和不死的树木。
想来,我动些脑筋也该知道。
世界上没有那么多一见如故的亲密无间,更多的是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认知了解后作出忍让与改变。我的索取,宋致远的后退,共同构建了他包容我而给予我的最温暖姿态。
那是专属于江随的宋致远部分,却又不是宋致远的全部。
他的人生二十多年,不够长,却也那么长,有那么多我看不到的地方。有那么多的不可追。
而当年的我,对此茫然无知。
只觉得我最了解他,只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好的一个。
3、
和宋致远相遇的第二年,公司接洽了一个大项目。
五天四夜跨部门出差,一群人和合作方先兵后礼,吵了几天,拉扯了几天。最后终于达成共识,签了合同,酒桌上其乐融融,就差没把对方灌醉。
宋致远其实不太会这些,但来都来了,总不能驳面子。
他社交能力时好时坏,可在那天,平日的一些青涩都消失了,口若悬河推杯换盏,等我意识到他手抓着桌边要倒的时候,走前上去,他往后一倒就撞进我怀里。
抬头看我时,他目光有些迷茫。我将他拉到身后,按在椅子上替他上。
于是结果就是,和他半斤八两的我,喝得比他还醉。
我记得,我们下榻的旅店当时装了个琉璃灯。我喝醉了,抬头看就像是满天的星星,那时候宋致远转头看我,我还对着他傻乐。“你信不信,我还能给他喝趴了,我就是给老袁面子。”
“我知道,你最棒了。”他托着我的脸给我擦脸,热乎乎的毛巾和蒸汽,喷在皮肤上。
他转身去洗漱。入秋的风吹散热气,带来寒凉。
我泡在一片醉意里,听着浴室传来哗啦啦的淋水声。
等他洗完澡出来,见我还没动,走了过来。
他头发还没吹干,一点透明的水滴从他湿漉漉的发尾渗出,滴答落在他因为水汽泛着红的皮肤上。
他蹲在我面前仰头看我。
鬼使神差得,我伸手替他擦了擦眼角的水珠。
指腹触到水滴温热的湿润,还有宋致远皮肤柔软的感觉。我心头发痒,手指又顺着他脸部的弧线往下摸到了脸颊。
当时的我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只觉得眼前的宋致远忽然不动了。
他像是被什么定住了,僵在原地。
我想,宋致远是不是坏掉了,怎么就不会动了?
垂下眸,才注意到他睫毛在轻轻颤。登时松了口气。
原来没坏掉啊。
宋致远还好好的,真好。
我伸手拥抱了他,像是抱紧一个失而复得的宝物。湿漉发尾水珠蹭过我侧脸,也没让我清醒。
我鼻尖蹭着他脖颈,嗅了嗅,他身上是沐浴液好闻的气味。
【江随】他喊我,声音不知道为什么有点哑。
直到我抬头看他,他一动不动看着我,问我在做什么。
我懵懵懂懂用鼻尖蹭着他,最后笑了一下。靠近吻他发烫的嘴唇。
“喜欢。”
那时候我迷迷糊糊,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是单纯喜欢宋致远身上温暖,还是发尾冰凉的水珠和沐浴后浅淡的香气。
我只将额头抵在在他肩膀上,就像是落进了世界上最柔软安全的地方,沉沉睡去。
而那夜梦里,我梦到小时候的院子。
院里有一棵银杏树,都说那是世界上最孤单的树种。
那一刻,树上有一只鸟飞下来,落在我手背中,也落在我心上。
4、
——爱情总是和占有欲挂钩的,因为它天生具有排他性。
这句话是我的大学舍友废话哲学家,陈朔风说的。
他平日对爱情向来无多感慨,偏偏那次在林乾和他第一人女朋友双宿双栖的时候,他吃着校门口加辣的热卤,对着电脑屏幕慢悠悠吐出了这么一句。
“原谅自己的占有欲和丑陋吧。这并没有什么,人生来就是丑陋的。”
说这话时他云淡风轻,手上敲着键盘一套大招动作都没停。
我只心想,怎么好打个游戏还能给自己整悲春伤秋了?
直到我后知后觉,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自己却也成为了他所谓的“丑陋”的人。
是的,我挺不喜欢自己的。
特别是和宋致远在一起之后的自己。
我和他相遇的五年,有好,也有坏,好的时候居多,但都成为过去,坏的接踵而至,日复一日。在我和闹得有些不可开交的日子里。
总有些知情人还明里暗里劝句,小宋平时真对你挺好的,你让他松口气吧。
松口气。确实,他对我真的很好。
可我放不了手。
我想,我是被宋致远用爱养坏的人,他得承担这种后果。
记得我和正式宋致远表白的那天。
那并不是一个好天气。
那时,宋致远和我冷战小半多月,吃饭不带我,工作也没交集。
让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只主人出门旅游连屯粮都没有的弃养动物。
虽然这种可怜兮兮的情绪让我觉得自己有病。
但我又觉得我欠宋致远一个道歉,只是那句对不起我藏在嘴里。
——我根本没机会见到他。
宋致远好像要把我摘出自己的世界,是那么简单。
我找他八百次,他有七百九十九种方式拒绝我。剩下一种是婉拒。
我心想,我是做错了事,但他也该给我一个解释的机会。
等我真受不了了,气吼吼去找他的时候,才发现他们部门最近结了新策划确实是忙成狗。
“我真有回你消息。”
“你就回了个‘在忙!’”
“我真的在忙。今晚10点前,这三年相关案例都整出来,要不你来陪我?”
“好啊!”
-
档案室常年密封,打开只有纸材的老旧又死气沉沉的木质气味。
后来我也没明白,为什么那天下午宋致远要让我来帮忙,跨部门也要想办法将我借出去一个下午。我只能觉得大概是他要找的材料太多了,部门里根本没人抽得出时间帮忙敢这种杂活。
于是从下午到傍晚,我像个陀螺帮着他搬文件,忙忙碌碌看他面前的材料堆成一座小山。
档案室唯一的中心办公桌上,宋致远戴了个眼镜,整个人泡在一片顶光灯的冷色里。
我们部门不同,除了打下手我也帮不上其他。
忙到傍晚时分,我回主层看着其他人打卡下班,倒了水又回来。
宋致远是个工作狂,打定目标要做的事,总是一头扎进去,势必要做出个结果。
从我认识他开始,就知道。
我有时候不理解他这种拼命。
但他总笑着说他习惯了。“以前不做到最好是不会被人看到的。”
以前的我,总是忽略宋致远嘴里的“以前”。
那时的我总想着,我和他性格真是差别真大。
毕竟对于我来说工作就是工作,能完成就行,更多的不强求。
可到了宋致远嘴里却是:阿随,你再试试,你再试下没准会更好呢。
他也惯会哄人,说话又好听,让你做事的时候,什么“甜言蜜语”都有,劝得你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用尽全力。
最后你发觉,他只是单纯想帮你一把。
你的一颗心又软了下来。
如此来看,也怪那日的灯光太刺眼。
我隔着一堆文件伸出手,抚上他左眼下的痣,隔着薄薄的皮肤,能感受宋致远温度。
他吓了一跳,回头看我。
被我拉近监控死角的时候,宋致远人都是懵的。
宋致远比我矮一些,我垂眸看他的时候,还能看清他胸口急促的起伏。他说。“……阿随,别闹了……来不及了……”
我伸手摘了他的眼镜,问。“那现在亲你可以吗。”
他目光定定落在我身上,像是想到什么,又撇开目光。那一刻,我们心知肚明,我和他都记得那晚吻的味道。
于是时机不好不坏。
被档案架遮蔽光线的角落,只他脸上落了一片薄薄的光,像是一块碎掉的玻璃,亮的人心痒。
我说:“我喜欢你。宋致远。”
他眼睛微睁,没看我,抓住我衣角的手渐渐攥紧。
我低头看他,他又和那次一样,一动不动,只问:“你……喜欢我什么啊。”
他声音打颤,可他脸上半点表情都没有:“我有什么好喜欢的……”
我心想,这问题问得实在没道理。
“你那么好,我为什么不能喜欢。”
我将低头靠在宋致远颈边,和他一遍一遍表白。
他屏着呼吸听着,胸口和我贴紧,心跳得飞快,直到他抓我的手却慢慢卸了力气。
一滴眼泪砸在我手臂上。
我有些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难过,抬起他的脸,吻他的眼角。刚流过的眼泪是温热湿漉的,我的心脏像陷进了一汪绵延沼泽。
我说,宋致远,你很好特别好。我喜欢你。
他缓缓呼出一口气。
好像干渴的鱼在我的肩膀上汲取了一口氧气,推开我,又双手捧起着我的脸,吻上我的嘴唇。
宋致远眼尾还湿漉漉在掉眼泪,舌尖却缠绵地顶入,我有些慌,但心跳和潜意识,让我扣住他的后脑,闭上眼攻城略地。
心跳声,呼吸交织,唇齿纠缠,还有他有些下意识的轻哼声。
在那个拐角里无限放大。
想来,那是我离这个世界的爱最近最近的一次。
我一颗心泡在浓重的爱意里,却浑然不知。
爱情其实都具有时效性。
它会产生,也会消亡。
一如宇宙爆炸出的微波背景辐射。
哪怕,它们恒久绵长地诞生于宇宙的起始。
炽热耀眼,却依旧日复一日在漫长的时间里,从炽目到衰落,有一天也会湮灭殆尽。
5、
和宋致远在一起的第一年年末,我和他开始同居。
一起租的公寓在离公司步行不到十五分钟的位置,成功为摆脱了当初赶地铁打卡的苦涩。
因楼下有个花鸟市场。
而某天宋致远回来,带回了一只鸟——红嘴白羽的文鸟。
说是老板手养,两个多月,训几天乖得和小狗似的。
我心想他还真好骗,可宋致远买了鸟笼,买了鸟巢,一对谷物混杂的粮食,甚至还有遛鸟绳。
谁都赶不上宋致远对一件事计划力的和强有力的执行速度。
我说鸟儿你打算养在哪儿呢宋致远。
他说,阳台啊。
我说,这大冬天呢,它要冻坏了死了怎么办。
“我不会让它死的。”
于是,宋致远果然说到做到,只不过他把鸟养在了客厅靠阳台的位置。
冬日关了窗,鸟儿清晨还能晒点小太阳。
白羽的文鸟,生得滚圆,宋致远真的学着教程和老板的叮嘱一天天训练,终于有一天那只鸟落在他手腕上吃食,他一只手舞得和风扇似的招呼我过来。
“阿随——阿随——快来!”
他一双眼睛睁着像是看着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忙着吃食的文鸟没有被我吓走,我盯着他的侧脸,和低头吃食的小雀如出一辙,一双眼睛亮着光,柔软的头发垂在耳边。
我不禁靠过去吻了他的脸颊上的小痣。
宋致远一愣,想挪开,却被我揽住了腰。
“别动……”我靠在他耳边,轻声笑。“它会被吓跑的诶。”
那年冬天很长,又很短暂。
记得情人节在春节之后,第二天就是元宵。
那天街上路人不多,等红灯的时候雪也差不多停了,我撑着伞想一会回来要不要去趟超市。
两个人在异乡,但是元宵节还是要过的,买点速冻的,或者搞点半成品自己来,虽然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两个人包出一锅奇形怪状的元宵。
不过应该也挺有意思。
反正和宋致远一起,做什么都有意思。
我笑着问他想吃什么馅儿的,那一刻,却没有得到回应。
“真是你啊。”
陌生的声音响起,我下意识扭头。那人站在宋致远身侧,伞檐抬起,视线旋转落下几点白色的雪花。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那家伙。
伞下穿着褐色的风衣,脖颈上围着浅灰色围巾,露出一张不错的脸。
在我看来,他目光不过在我身上落下了片刻,却又落在宋致远身上。
“好久不见宋致远,我差点都没认出来。”他露出一种从容的笑意。
那一刻,宋致远朝我怀里退了一步,就好像那次酒桌上将大部分力气都压在我身上。
“怎么了?”我撑住他,一颗心却不由自主缓慢跳了两下。
人的潜意识大概比任何东西都好用。
那人目光终于落在我身上,像是梭巡似的上下打量了一遍。
人本质上也不过是动物,对于危险下意识会冒出第六感。我朝他笑起来。“你是我们家小宋哥的朋友吗?”
我揽住宋致远的肩膀,低头朝他道:“介绍一下?”
宋致远看了我一眼,摇摇头。“禹江,以前认识的人。”
他换上一脸轻松的神色。“是啊,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
想来在相遇太迟的人的世界里,总是会错过一些什么。
小学,初中,高中再到大学,想来也有十三年的时间。
十三年远远超过了我们生命的一半。
这么说来,宋致远也没见过我小时候。
他不知道我小时候还当过童模,我还养过一只狗,从小时候养大的,二十多年,寿终正寝。我失去它的时候,我哭了一天,顺便逃了我的一门选修期末考,导致第二学期重新选修还要抱着导师大腿求爷爷告奶奶。
那些事情,我本来想着,之后还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和宋致远慢慢说。
就像他的过去,其实也可以有很长的时间,可以和我慢慢分享。
偏偏时间好像出了个错。
宋致远迟了一些,还来不及说他的过去。
而有些人却早早地来交代了清楚了一切,也算是个阴错阳差。
我第一次见余顺洋是在咖啡厅。
我不认识他,两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约在甜品店,我觉得我们彼此脑子都有毛病。
那时候,禹江时不时给宋致远发消息约他出去,都被拒绝了。
因为宋致远都有告诉我,所以我心知肚明。对方是最近工作调动来的B市,一起的就是我眼前的余顺洋,他和宋致远也认识,宋致远习惯叫他阿顺,要说来,他俩是最早的。两个小学生在舞社遇到,后来初中也是一块儿的。
“宋致远那时候可比我强,我们老师都特喜欢他。那时候11岁吧,我们学地板,不好练的手肘膝盖青一块紫一块。他倒是摔几次都不怕,我去问他,他也很乐意教我。”
“哦,他现在也是这样的吧。他这个人的脾气就这样,对谁都挺好。”
我搅着咖啡看他,觉得这个人真奇怪。
我一不知道他的立场,怎么说发小好不容易遇到,不和宋致远叙旧,跑来找对方的男朋友谈论他的过去。
“你,找错人了吧?”我没忍住问他。
那人却笑眯眯看我,说:“那你知道禹江吗?”
“不知道。”
“也是。”他身子大喇喇往后背一靠。“宋致远怎么敢和你说这些。”
6、
我和宋致远的日常,大概是吵闹不停。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一起后,宋致远的脾气就冒了出来。
我们经常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吵起来,但与其说吵架倒不如说是日常。
从不伤筋动骨,真遇到事情大了,不是他退一步,就是我退一步,第二天就没事了。
所以后来为什么会演变成那样,谁也说不清。
也许,是因为时间真的是一个很难跨过的东西,就像我跨过重重阻碍,也越不过那一次来不及的见面,我赶不上那班火车见不到我的狗。
我只能隔着遥远的距离,看着它在屏幕那头一点点不动弹,又在不可及处失声痛哭。
人的无力感,是再怎么努力,却依旧有太多不可追。
他们说的对,我手机里没有任何一张宋致远学生时期的照片。照片里,他穿着简单的T,背着一个电吉他,对着镜头笑。
那些快乐形成了别人的记忆,又从别人的嘴里复述给我听。
我赶上了时间,了解我的心上人,也错过了他的过去,失去了他一大段好时光。我能怪谁呢?怪宋致远吗?
不行的,我谁都不能怪。
——你不知道吧。禹江可是他的初恋。
——从高中喜欢到现在,他俩当初好得我都挤不进去,到了大学就顺理成章在一起了。
——表白时候还是我给点的气球,你不知道宋致远哭成什么样,禹江拉着他都拉不起来,最后两个人蹲在一堆心形蜡烛里哭。一群人想喊亲一个,结果发觉时机不对。
——那场面叫一个尴尬。
——宋致远以前可粘人了,没禹江都活不下去的样子。你是没见过。
——后来他们分手,宋致远大四直接休学了,本来他比你早一年毕业。
——不然呢,他算你学长,现在是你同事,是你男朋友。
——那四年他为别人哭,为别人东奔西跑,组建乐队,编曲,最后差点没命,你都不知道。
【因为那时候他的世界没有你。江随,你不会以为自己有多重要吧。】
我当然知道余顺洋想做什么。我甚至差点忘了,当初和禹江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这人就站在身后,看宋致远的表情,也和见鬼了一样。
与其说重逢的喜悦,不如说恐惧。
所以我没那么傻,只是我不如他那么“好心”,哪怕心里喜欢得要命,也要撮合心上人和前任重归于好。
我也没那么坏,放着一个伤害过宋致远的人,只要他想回头,就要我爱的人重蹈覆辙。
可他们真的很聪明,人嫉妒,猜忌,和怀疑就是一颗生长茁壮的种子,它被安稳的埋进我的心脏,用我对宋致远的爱一笔一笔浇灌,藤蔓一样缠住我心里的每寸缝隙。
我曾在某次吃饭的时候,假装随口问了句,宋致远你喜欢我吗?
他抬头说喜欢。
他一定没骗我。
只是喜欢可以脱口而出。
爱意却是疼地藏在心里的伤口,一戳就痛。我是他的脱口而出,他是他的不可说。
我再怎么努力,也忘不掉宋致远不敢提及的过去。
哪怕他一遍遍说爱我,一遍遍说不回头,我吻着他的时候,依旧觉得我心脏空了一块。那是填不满的时间,是我来不及遇上宋致远的二十多年。
我太慢了,是我的错。
-
在一起的第二年。
我们吵架终于开始越发频繁,一群人明里暗里都来劝,但无果。
和我们处得好的人,都知道我们的关系。
当初在一起的时候,几个同事还一起吃了饭。
那也包括了林乾。
我和他是大学同学,所幸彼此关系不沾情带爱。我找他喝酒的时候,他就像看着一只怪物似的问我:你是不是疯了。
我嘴里吞着一百颗獠牙,等着对他吐。
我巴不得说:你还说我呢,大学时候陈朔风喜欢你喜欢到疯了,你这个傻X还什么都不知道,这下和他老死不相往来了吧!活该!
但最后因为觉得不能失去他这个酒搭子,我打落牙齿活血吞,吐出了一句。
“对,你说的对。”
我是疯了。
明知宋致远什么都没做,明知道他一次一次在和对方说拒绝。
可那点恶毒和不安还是吐着蛇信子缠上了我。
我开始一点一点限制了宋致远的自由时间。
宋致远这个人平日里休闲生活挺很多,过去我们一起去健身房,有时候我会去骑行,他就去舞室练舞,而现在,部门聚会都能每半小时接到我的一次电话。可他依旧没有怨言一遍遍照做。
“你现在就像是深闺怨妇。江随,你以前也不这样啊。”
“小宋,他对你真的很好了,他心里有你,要不然谁能忍你这样?”
“那他就不能是问心有愧吗?”
看看,我都在说什么浑话。林乾那时候睁大眼,骂了我一句你真的病的不清。
可嘴和心不受控制。
我曾用这些话逼得宋致远红了眼眶,他薄薄站在客厅里,看着我张着嘴却说不出话。
我固执地想弄清楚,我在他和那个人在他心里的分量高低。
可我忘了,喜欢是不能衡量的。
我把宋致远逼进了世界上最两难的境地,我的问题没有答案,唯一的答案是用不信任掐住彼此的脖子,来一场同归于尽。
他就那么看着我,沉默着开门又离开。
我坐在空荡荡的客厅,忽然像是失去理智一样,掀掉了桌上的茶杯。
玻璃质的杯子,发出噼里啪啦碎了一地发出巨响。
接着我听到了一阵急促又尖锐的声响,像是某种防控警报,又夹杂着噼里啪啦的撞击声。
我静静看着地面上的玻璃碎片。
直到我意识到那点尖锐的声响并未停止,我一点点回过神,明白到发生了什么。
我起身朝阳台跑去。
四个月大的文鸟,离开了平日的鸟巢,此刻像是失控一样在笼子里飞窜,撞击自己的身体。
我吓得冲过去,打开笼子用手去抓,它的爪子和红色的喙划破我的手,白羽鸟几乎撞断了自己的尾翼。
文鸟胆子本来就不大,平日里甚至车辆鸣笛都会让它不安。
为了避免炸笼,宋致远身子晚上都会特意关上窗子。
而现在,它蜷缩在我怀里,脚上被笼子划破,尾翼像是折断的肢体歪在一边。
我忽然觉得自己是个丑陋的疯子。“别怕了,没事了,对不起……”
“对不起。”
宋致远的文鸟已经养的亲人了,它在这间屋子里安稳度过了一个冬天,再迟一点,我刚刚可能就要了它的命。“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
真的。对不起。
8、
我的宋致远的日子从那个落雪的情人节延续到了今年的秋天。
明明已经无力回头,依旧还在继续。
我们像两个固执的疯子。
又像是两个错位的齿轮,在每次榫卯的过程中彼此切割,伤害,又一动不动。
家里的玻璃制品已经很少了。
冰箱里的速冻食品来时变多。
入秋,南方城市依旧没有太多降温的意思。
电视画面显示着剧集播放结束,我蜷缩沙发里,等醒来天已经大亮。
宋致远还是没有回家。
以前宋致远吵架出门,最多一个下午就会回来。无论回来我是什么态度,他都会换上一副正常的情绪来安慰我。
而这一次,我已经我已经忘了今天,我和宋致远吵的又是什么。
我不禁开始思考这次出了什么错。
可很奇怪,就在他摔门而出之后,我大脑已经彻底清空了争吵的内容,就像种自我防护机制。
从大脑中按图索骥,只能找到一些零星的画面。
他问我:“江随,你要我怎么说呢?我不知道,我喜欢你是真的,我又没有骗你。我曾经喜欢他也是真的,我也没有骗你,你到底还要什么?”
还要什么?
是啊,我还要什么呢?
宋致远爱我,包容我,为此拒绝了曾经的心上人。
他给我他的手机,让我看他所有的社交通讯,明明喜欢社交,却开始晚上外出每把半个小时都给我打一个电话。
宋致远,就是心太软。
软到不够爱我,却来爱我。
软到我一次次伤害累积,依旧不舍得离开。
他对我愧疚得很,我便顺理成章利用他这份愧疚,死死绑着他。
他们都说,我是关宋致远的笼子。
因为他太好了,好到我一任性,一痛苦,宋致远的目光就移不开。
过去我们的爱情太过健康,爱而既得,如今却如履薄冰。我怕有一刻他回头看过去,留我在冰面上,冰碎了,我沉下去,他不接我。
哪怕他好像曾经在某次玩笑说过,若是所有人落水,他会第一个救我。
可又不要他救,我只想他在就好,我不管冰面塌不塌,那一刻我只要握着他的手,我的心就不慌。
那些话堵在我的咽喉里,却来不及对他说。
我问问你,能不能给我爱。
不是无私的爱,是自私的爱,你来索取我,掠夺我,看着我,你也只看我。
好不好啊?
-
那天我看见天上飞过的鸟。
家里的笼子里的文鸟已经被我还给了鸟舍老板。
我将头靠过去,透过笼子的铁丝看着里面的鸟立木棍。片刻,我觉得自己站在了里面,外面是宋致远,他轻轻看过来,我低下头,衔起金色锁孔的钥匙,用口喙递给他。
我想他将我锁在里面。
记忆忽然袭来,我才记起,昨天吵架对他我说了句:分手吧。
可我说了吗?又好像没有。
理智让我觉得我怎么舍得把宋致远从我身边放走,心里有个声音又告诉我,我好像又舍不得,不让他走。
所以,我一遍一遍自我催眠,告诉林乾,不可能,他才不会走,他一会就会回来。
我也告诉自己,我如此恶毒,正死死咬着宋致远的咽喉,我没有放开他,更没有给他从我身边逃走的指令。
可结果是如何?我不知道。
我把最后的选择权交到了宋致远手上,让他判定我的生死。
让他结束我们这场闹剧。
-
那个傍晚,我在屋子里坐着,一直坐到了黄昏。夕阳像是死去的血扑在我身上,我脖子已经僵硬,忽然听到门开的声音。
我动不了,只能用眼珠子转过去看。
是宋致远。
他提着两袋白色塑料袋,袋子的边缘冒出一个长条吐司,他站在玄关处,很久,叹了口气,放下两袋子走过来。
那一刻,我好像重新获得了呼吸,获得了血液。
他双手捧着我的脸,将我脸托起,我张了张嘴要呼吸却发抖得说不出话。他柔软的唇贴上我。那一刻,大雨落下干涸的沙漠表面,扬起蒸腾起水汽和大漠黄昏的一波江南盛景。
他问:为什么哭呀?江随。
我抓着他的手腕,确认了来人的温度,感受到他皮肤柔软的质感。
终于伸手用力将他抱住,将他勒紧我的怀里。
我想,宋致远你疯了。出口在那儿,我给了你钥匙,快点逃。
快走啊宋致远。
为什么又来爱我。
那天,夕阳的血液流淌在整间屋子。
我死去的笼中鸟,和我们彼此都躲在今日阳光的死亡中。
我咬住他的喉咙,任由他痛苦落泪。我的心脏流出了全新的血液,好像在那点错位的时光不及中找到了新的方向。
可我还能呼吸,我听闻他的啜泣去吻他。“宋致远,你是骗子。你明明就好喜欢我。”
“你别装着不知道。”
他无声地哭,好像流了一场漫长的眼泪,从他疲于奔命的过去,流到至今。
终于结了痂,落了锁。抬起头,用最后力气,吻了我的唇。
>>>>尾声
B市的秋天,降温总是来得很迟。
来这里的这些年,有时候我会怀念老家的街巷。
银杏树在这时候开始落下大片大片叶子,风吹过,纷扬下一场金黄色的雨。
我想过几年,若是有机会,我想带宋致远回去看看。去看看我的家人,也去看看,那个曾经陪伴我的狗。
那年冬天,宋致远从花鸟市场给我牵回了一只狗。
我和柯基面面相觑的时候,他拿着箱子已经开始拆狗围栏了。
我说:宋致远,你鸟都养不活还养狗啊。
他不做声,回头手机点开张照片。拍我手上:你养。
那是6岁的我,抱着一只半大的奶狗。
我不知道他从哪儿发现的这照片,而春日的风似乎又要扬起。
我没有告诉宋致远,在我们争吵的那个秋日夜里,我做了一个梦。
我又梦到老家的院子,古老的银杏树落了叶。
而我坐在树下。忽然感觉院子外有人进来。
我手中落下的鸟振翅而起。
风起卷尘扬起大片明黄银杏,逆着光,那人的脸在光线中模糊不清。
可我知道。
那是我的心上人。
-FIN-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随意
1、
【你好,X先生,很高兴今天您能接受我们的采访。】
“还好,虽然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
【当然是我们接您来的。】
“好吧,我们今天采访的内容是什么?”
【主要是在情感方面。您可以大胆畅所欲言,相关隐私部分我们是不会记录的。摄像机都关着。】
“哦。”(慢慢捏手指)
【您似乎有点紧张?需要为您提供什么吗?】
“还好,不用的。”(摇头)“我只是不知道该回答什么?”
【没关系,我们可以先从闲聊开始,这次采访其实没有那么正式,我们只是想多了解您一些。好做出判断。】
“判断?”
【是的,关于一些判断。诸如关于您对爱情的看法如何之类的?】
“爱情啊?”(苦恼脸)“其实,我不知道,感情这方面……”
【或许您可以从您的第一份恋情开始说起。】
“第一份?其实我也不知道算不算第一份。”(思考)“好吧,毕竟是一个对我来说比较重要的人。”
(坐直了身子)“你应该知道的,因为我的工作性质,在成年之前,能接触到的人其实并不算多,我们总在我们的小圈子里。外围虽然人来人往,但永远不可能是以朋友似的平等姿态。”
【确实,大多应是粉丝和偶像的一层关系吧。】
“或者说是商品关系。”(笑)“我是商品,而她们是买家。”
【您的发言很,直白呢。】
“是你说的,摄像机关着。
【是的,您可以在这里表达任何您想的想法。】
(呼了口气)“但其实,这么说也不对。曾经有个人告诉我,我的确是商品,但同时我也是造梦的人。”
【就像在圣诞节购买的袜子。】
“是的,就像圣诞老公公也许不存在,但因为有人相信,所以他存在了。
而我可能并不算好,但因为有很多人相信我能给她们造出一个梦,于是在这个错位关系里,她们爱着我,而我也依赖着她们。
我和她们的关系也并不是什么纯粹的爱和梦想的关系。
但在阴差阳错里,爱和梦想接踵而来。”
【你相信这些?】
“我相信。”(低头)“我靠这些活着。”
【……】
“其实,在我的生活中,平日里最亲近的除了家里人,最多的就是训练时期身边的人。
但我也是后来才意识到,人与人要形成某种亲密关系,有时候并需要你俩有多合拍,更多是靠环境创造。
就像你上了大学,住校了,拥有了新室友。
那些人也许并不是你的最佳选择,但因为的同一屋檐下,你们的交流总是比较多,也更大概率能建立情感。一点环境因素。加之一点雏鸟情节,你就会莫名成为另一个人的最优选,或者所有人都觉得你们是彼此的最优选。”
【这里的‘最优选’,是指你的初恋?】”
“算有这么一个人吧。
我和他最开始相遇的时候,只是下意识打招呼的关系,也没有觉得对方有多特别的。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得有些依赖我,也可能是第一次练习我和他被安排在同一组有关。
他笑着和我说,X,我们做朋友吧。
那时候的他还有点笨笨的,刚进公司都没正经训练过,跳舞也不好,唱歌也不好,被老师骂了,私下里还会哭。所以他喊我帮帮忙的时候,我下意识觉得不能不管他。再后来……后来,我们就真的成了很好的朋友。
【仅仅是因为帮忙?】
“该怎么形容呢?嗯,我有个弟弟。
其实我弟有时候也挺皮的,但也会粘着我,我就很喜欢他靠近我的感觉,所以也会下意识去照顾他。可能这就养成了我的习惯。再加上,我妈妈以前总和我说,要有责任心,学着要去帮帮别人。
当然,还因为一点虚荣心吧。你想想,如果一个人很崇拜或者很需要你,你总会觉得很满足。”
【所以‘需要’让你们变得亲密了?】
“需要只是一个契机,但也确实让我们开始熟悉。
人和人,熟悉了就会产生了解,而了解了,你多多少少就会发现他的优点。
比如,他其实是一个挺有趣的人,一开始我这个人闲不下来,就喜欢去闹腾人,他就会陪我一起闹。他真的脾气挺好的。(笑)至少曾经我觉得在他身边最放松。
毕竟练习生这种环境其实存在着优胜劣汰,心里总会有点不安全感,可他却说‘希望我们可以一起出道’。”
【我懂了,是承诺。】
“是的,除了这还有陪伴。我曾经总固执地认为他会是我在出道路上绝不会分开的那一个。为此,我还会想象,想象我们的以后,很多的以后。
比如我们会有很多人喜欢,会不停合作,我都有想到出道夜舞台上面的聚光灯,他会站在我身边,转过头就能看到。”
【那么后来出道夜,他站在您身边了吗?】
“在的,但…距离有点远吧。”(摸下巴歪头)
【恭喜您。】
“啊?”
【恭喜您已经出道五年了。】
(愣住)“对。这么想想时间过了也很久了。”
(摸下巴思考,笑起来)“时间真的挺奇怪的,我其实有一段挺难的时期,现在回头去看的时候也不会觉得很痛苦,反而有点感谢。”
【感谢苦难?】
“不,感谢那时候的我自己。他很棒,都走出来了。”
【嗯。那要再次恭喜您了(微笑)。】
“谢谢(开心笑)所以,其实也还好,你知道的,人一生会遇到很多人,其实真的能陪你走到头的有一两个都是非常幸运的了。就像在过红绿灯,有个人可能就慢了几步,于是要等下一个红灯,有的人在等红灯的时候急了,于是选择拐弯。”
【所以,您和您的初恋是走散了吗?】
“也不算走散吧,到目前来说,我们还算是很好的朋友。有时候也会一起出去玩,我们经历了很多,那都是没有办法抹去的。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都不再是彼此的第一位了。于其说走散了,不如说,成为了并不那么亲密的同行人。”
【虽然这么说,失去一段重要的感情,还是会让您感到疼痛吧。】
“会吧,我曾经有一段迷茫期和自责的时候。
那时候,我也摸不透自己,也看不清前面的路,总怀疑,自己是不是哪里做错了,是不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才让我自己,或者让我和他变成另一种样子。但你知道的……”
(抬眼笑)
“我们都很小,小到自己的答案都找不到,又哪里能够去找到别人的。”(手指轻点桌边)“小时候的人,能背着自己的梦想就已经很了不起了。所以我不怪我自己,更不怪他。”
【听起来,您如今似乎还陷在这段恋情中?】
(笑)“没没没”(弯起眼)“这个,属于怎么说呢,就像是以前上课不小心被老师抓包一样。好像是有点遗憾又丢人的记忆,但时间久了想起来,只是那一段时光罢了。一段不错但又回不去的日子。
哦,我几年前还打趣过他一次。就,很早很早有一次吧,他可能是想和我表白,抓我去天台好像要和我说什么,让我闭眼睛,我眼睛都闭上了,很久睁开眼,他人不见了!”
【不见了?】
“对啊。”(一脸无奈张开嘴)“你知道多离谱吗?他走了都没声的。那天我在天台吹风,我说‘你到底准备什么啊?我睁眼啦?’喊了好几遍,完全没人理我,然后我眼睛睁开。哦!没有人了!”(瞪大眼睛)
【对!不起……】
“你笑吧,我也觉得很搞笑的。后面我问他,哎!你那时候是不是要和我表白啊?其实我以前是不知道的,直到后来,有别人和我表白,我才意识到那个的眼神我见过。”
【别人?】
“算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低头清嗓子)“总之,我看到那眼神,忽然想,我好像在哪儿见过,后来才意识到原来是在他身上。后来他也承认了,说是要和我表白,礼物都选好了,还想亲我来着,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又害怕了,就跑了。”
【算是,青春期的迷茫?】
“嗯。(弯起眼)那时候我们应该都不知道怎么去喜欢一个人。
他嘛,也许是家庭原因。不大懂得怎么去表达爱,有点患得患失吧。他说如果那时候和我说那句话,他就把自己套牢了,他害怕。而且,他想再试试。”
【试试?】
“试试对于我来说,他有多重要。他需要这些,来让自己安心。”(微微垂眸)“这可能这也是我和他不一样的地方吧,我总觉得对一个好是自然而然的,爱也要说出来。
他则是会下意识害怕,必须要有一个人用爱把他心填满之后,他才敢把自己彻底交出去。所以……我们彼此莽撞得做了点不合时宜的事。
他的心口太大,我的情感填不满。而我也不是什么源源不断的情感涌动机,也需要一个人也告诉我说‘我很喜欢你,很高兴你对我做的一切’。”
(抬头笑)“毕竟,人都是要爱的嘛。”
【那这个人,后来出现了吗?】
“一直都在啊。”
【啊?】
“他一直都在。”
-
(转头看窗外)“想不到最近都快入冬了,还有这么茂盛的树啊。”(指窗外)“你看,这里有一棵树。”
【是的,这有什么问题吗?】
(笑)“其实我这个人有个毛病,一旦投入的事情,就会全身心扎进去,有时候投入太多了,就会看不见别的。
比如,过去的我,比较喜欢看天。那时候我的觉得天很高很蓝,透过窗户我总想望着它。它晴空万里的时候我会开心,阴雨天我也会难过,有时候多了一片乌云,我都会迷茫揣测。
可天是捉摸不定的。
(伸手对着阳光)然后不知道哪一天,我发现了窗外有一棵树。很漂亮,透过窗户,在我很近的地方,就能看到它的一大片错落的叶子。
我很喜欢。
久而久之,我发现,那棵树虽然年月不久,没有很粗壮的树干,但是有漂亮的叶子。它春天会抽芽,夏天会茂盛,秋天会掉大半,可哪怕冬天,也依旧会有一两片翠绿。
“它一直在那儿。”
【那您是从什么时候注意到那棵树,或者说……您如今的心上人?】
(愣住)(笑)“我也不清楚。也许是某天回过神的时候?谁知道呢。其实,最开始,我对他和对其他人是一样的。你知道的,我有个弟弟。”
【是的。】
“我们这堆人,认识的时间大差不差,最开始遇见他的时候,我们都很小,他呢,身高也勉强只道我耳边。
我们当时都在重庆训练,他是外地的,我虽然也算外省的,但很早的时候就在重庆了,他却常常两地来回跑。
所以,有时候很长一段时间不见,回来的时候和大家就有点局促疏远。
为此他会不自觉比较粘我。
可能是下意识发现我会照顾他吧,即使我对所有比我年纪小的都这样。他也总觉得我对他很好。有时候送他礼物他都会很高兴,蹦蹦跳跳的,我坐在练舞室休息,他都要过来XX地喊。我觉得他笨笨的,又很像航航平日粘我的样子。时间久了,我也就真把他当弟弟看了。”
【这么说来,其实您和您现在的恋人,以及初恋很长一段时间都相处在一起。】
“是的,有人也说,我们三个关系很好。哦,当时我们三个还有个组合名来着。
但其实我的心并没有太多放在他身上,毕竟他还太小了,我总觉得他是我需要照顾的角色。
更多的心事和苦恼,我会和Z说。
那时候我们人气比较高,曾经还有几次专门飞去韩国集训。他跟着我和Z,小小一个,我记得有次是我们去便利店买了东西回来,我和Z一人一边,A跟在我们身后,我觉得他小小个特好玩就去故意摸他头。
他就很生气,说X这样我会长不高啊!
然后Z看见他生气了也要来摸他,结果就是我们买的吃的就摔地上了,追着他满巷子跑。哈哈哈,可好玩了!”
【听得出来,你们那时候三个人关系很不错。】
“那时候……是挺好的。曾经我们没出道前有过一次采访,工作老师问我最怀念的夏天是哪一个,我说是和他们去韩国集训的那个夏天。”
【为什么是那个夏天?】
“因为那时候,天不怕地不怕。好像我们伸了手,就能握紧全世界。”
【但其实现在,无论是您的组合还是您个人,都有了很不错的发展。】
“可成长起来,总是有代价的。”(微微偏头看窗外)
“A其实是一个需要夸奖的人。只要你说他好,他就会很开心。他是个责任感很重的人,虽然平日里看着大大咧咧的,很爱笑,其实也很爱想东西。
只要是他要负的责任,他从来都不躲。可有时,责任总会生出负疚。”
【负疚?】
“因为被人喜欢,所以总想变得更好。总想拼命努力想要往前。
但有时候,光靠努力是没有用的。眼前的困难,不会因为你有多虔诚多努力就为一放低门槛。
所以有时候哪怕费尽力气,也依旧发现自己只是在原地甚至是在不断倒退。就开始懊恼,又因为不想逃避责任,最后无能为力就变成了愧疚感。
那时候A还小,有次他就问我,哥怎么办呀。
他那些年总是习惯来找我帮忙,有一次还钻进我的被子哭。
我就说,要不,你来和我一起学编曲吧。
但其实,那时候的我也在迷茫期,找不到目标,所以什么都学。因为只有不停学,不停练,才能让我在负罪感里喘一口气。当年所有人都说我很卷,可我只是在看不清的路上横冲直撞罢了。
那时候,音乐是我的避风港,而我是他的避风港,而A做什么事,我都会下意识夸奖他。
因为他这人很简单,你让他干活不用别的,发自内心赞美,说出他的优点,发现他的闪光之处,他就会翘起尾巴一甩一甩,然后下次做的更好,等你来继续夸他。
他有时候真的像一棵树,给了营养,就会成长。
明明也会哭,也很讨厌,有时候还会闹脾气和我吵架,但好像,总是会出现在你看得见的地方,于是你每日每日见到一棵树在你的窗子外面绿油油长着。
我就这么习惯地看着他。
后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变得不依赖我了。我就想,哦,那个时间终于要到了。
但我能接受。毕竟过去我总是照顾人,很多向我寻求帮助的人,都开始离开我。
其实这都是自然规律。”
【自然规律?】
“是啊。它们经常这样发生,所以,一次两次,形成规律,我也就习惯了。(低头笑)但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那些规律在他身上出了点毛病。”
【毛病?】
“在我的概念里,如果有人向我寻求帮助,我会欣然接受,但我也不习惯向别人要什么。
我对他也一样。
可莫名其妙,有一天他和我说,他想照顾我。(笑)你能想象吗?一个曾经矮你半个头,在你被窝里哭鼻子的人,忽然和你说,他想成为照顾人的那一个?”
【这听着确实是件新奇的事。】
“是啊,他说他想照顾我。说这话的时候,大晚上,风把我和他吹得缩在羽龙服里发抖。我看不清他的脸,但还是很快就回复了他。”
【回复了什么?】
“儿子别客气,请叫我爸爸。”
【……】
“我知道是有点煞风景。”(笑)“但我和他就是这关系。该正经的时候好像总要嘴上过瘾,于是那天他追着我打,我追着他打,那句话就那么不了了之了。”
【所以,你还是不习惯他对你做这些。】
“当然,毕竟无论如何,在我的感觉里,他就是一个很笨的弟弟。哪怕他后来确实长得比我高了,有一次我们在舞台上拥抱,我还要踮起脚来。
可无论如何,他都是我弟弟。再过十年二十年,只要我和他还是朋友,他都会是我弟弟。”
【是因为……不服气?】
“嗯,也有吧。可能也许……更多是因为,我想珍惜他。因为觉得很珍贵,我希望林安宇在需要帮忙来找我,我也希望他能开心。”
【这话你和他说过吗?】
“没有,反正我本来年龄就比他大,服不服我都是他哥。”
【你当时听到那句话,真实的感受是什么?】
“意外。”(笑着摇头)“我真的没想过,所以真的意外。因为当练习生的时候,从来都是我帮别人,我都没想过,有人会想来照顾我。毕竟我是个自己都在和自己较劲的人。”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其实都是在和自我和解的阶段。
我不知道什么是对的。有时候不停努力的事情到最后,没有好结果。我就会自我怀疑,于是从小建立的观念,一点点分崩离析。
可我又不能让自己碎掉,更也不能让自己停下来,所以到什么我都我学,什么我都练。有人说我做的不对,说的不对,那我都改。
可有时候,越努力越错,越改越错。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对是错了。
可林安宇还是一样,他会问,X你在做什么。下次教我。
林安宇很笨,我在路上指着青涩的番茄说是辣椒,他都会说,那是辣椒啊。有次玩游戏,我被一个很笨的方法骗了,所有人哪怕我自己都在笑我自己。
可他说:有的信,为什么不信。
真的很奇怪。
好像只要有林安宇在,周展晞就永远都不会错。”
【其实,你需要那个“不会错”。】
“对,我需要。(垂眸)因为只有这样,哪怕可能是错误的路,我也敢迈出脚步。
我家里人也常常这么鼓励我,说阿晞,你有什么想做的就先去努力,不管对不对,我们都在。
以前是家里人,后来是他。
虽然我也不知道他对我这莫名其妙的认同感是哪儿来的。
哪怕有天我站在天平上,和他说,如果对面没有人,我就会掉下去。
我想他应该也会毫不犹豫站上天平,和我说:X,你怎么这么笨呐,果然没有我你都不行。
“他好像总想和全世界证明,我没有他不行。”
【那结果呢?】
“我没有他可以。只是会痛苦,心会却空掉一大块,没有安全感,分外想念,然后人不住落泪。会我是个天塌了都要规划下一步怎么走的人。我会哭着走,在心里可惜路上没有他一起。那很痛,会痛到我不敢想。”
【所以,其实他成功了。】
“他老早就成功了。”
(沉默……)
【那也是因此,后来你们顺理成章在一起了?】
(摇头)“没有,甚至在他告白之后,我们几乎有两年,没有再提过那件事。”
【两年?】
(笑)“是啊,是在一次演唱会后台,他谢幕之后忽然拉着我,在我耳朵旁边说想和我在一起。其实他那时候挺认真的,其他人都走到化妆间了,音响老师在不远处,那个场面与其说告白,不如说是一次意外。但他眼眶红红地,我愣了很久不知道怎么回答他。
最后只说了一句‘我们去卸妆吧’。”
【您这算逃跑了?】
“算吧”(手轻轻按着掌心)“毕竟这对我来说,是知识盲区。”
【知识盲区?很特别的形容。】
“毕竟我从小是个不缺爱的人,所以我知道喜欢是什么。但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里,并不知道,ZJ对于我来说究竟算什么意义。
我知道什么爱。
我还记得,有一年公司没有安排给我过生日,我还挺失落。结果我妈偷偷晚自习来了学校,和我说生日快乐,那瞬间我看到她,我差点没哭了,抱着她。我知道,那是爱。
而在公司这些年,起起伏伏,人生最低谷的时候,我站在舞台上,一群人喊我的名字,大要让我眼眶都烫起来。我也知道,那是爱。
可他呢,我喜欢他,很喜欢。可那是爱情吗?我没试过,也没想这些,我甚至不知道我对Z算不算。我有点……不敢……”
【是因为曾经受伤过?】
“不算,可能是下意识恐惧吧。我怕自己陷在太浓烈的感情里抽不出来。我是个抽离困难的人,我怕要是有天稍有不慎……再一次,我会受不了”
(沉默)
“我们关系疏远了很久。倒不如说,我们双方把位置调整在了一个不远不近的地方。我们不吵架了,但该说的话还是会说。甚至有段时间,我和Z又出双入对,关系比和他还好点。”
【这么听起来,您的那一半这段日子应该怪生气的,毕竟看着您和您的初恋成天在一起。】
(笑)“这个我有问过,他很气。有一次冷战期间,他大半夜打电话给我,劈头盖脸把我骂了一顿。我都不知道为什么?!(瞪大眼)
因为那时候他已经很久没和我吵架了。结果电话过来,起了个话头就开始挑刺,接着和我吵了一顿,我也莫名其妙,还以为他是因为巡演压力大。做了三分钟深呼吸,最后终于原谅了他。”
【啊,那真是辛苦您了呢。】
“在娱乐圈这些年,正反话我还是听得出来的,记者小姐。”
【真是抱歉。】
【所以,您是在什么时候接受他的呢?比如一次意外,或者是一次争吵之类的。想来应该是一次很重大的时间,改变了您的观念吧?】
“没有。”(摇头)“什么都没发生。”
“我和他就这样过了两年,那两年,我们开了七场演唱会,两场周年,五场巡演。但因为还有各类综艺拍摄的原因,我们平日几乎都是分开的。然后,是一次综艺录制。”
【什么类型的综艺呢?】
“对,街舞类的。那时候我是队长,在一群舞者里选队员。”
【那是您擅长的领域啊,应该很开心吧。】
“是的,非常开心。来参加第一期录制的前一天,我甚至睡不着,看了一个晚上的地下街舞赛。录制那天,我们几个队长定完妆,开始选人,我就站在人群里,看着一个一个舞者上来表演,真的很精彩。其中一个十五年舞龄,和音乐契合度几乎满了,我看着他一个wave接地板动作,全场在欢呼,我却忽然走神了。”
【走神?】
“是的,脑子放空了,听不到任何声音。
我忽然怔怔站在那里,心里想了一句‘林安宇这时候,在做什么呢?’”
“世界那么吵,人那么多,可我却在想他。”
【……】
“喜欢的判定真的简单,喜欢是心动,是试探,是一见面就会笑。
可是爱不一样,爱太复杂了,我没有见过,没法练习,更不知道去哪里学。直到那瞬间,我明白了,爱是想念,爱是占有欲,爱又是胆怯,是闲来无事会冒出来在你脑海里的画面,那里会有一个人站在那儿。
是呼吸,是舍不得。”
(爱是)
(林安宇)
眼前的画面渐渐散开。
白色的雾气笼罩吞噬了明亮的屋子,不远处的窗子消失,空气里似乎只剩下一阵有规律的“滴滴声”。
坐在椅子上的人睁开眼,他置身于一间望不见尽头的白色空间里,穿着一件简单的白色衣服。
眼前的女人穿着和他一样的衣服,静静坐在他面前。
【周展晞先生,您的采访结束了。】
“结束?”
【我们已经为您做了足够的判定。】
“……判定。”椅子上的人像是忽然记起了自己的名字,传来一阵巨大的撞击声,他疼似的捂住耳朵。撞击声,车灯闪烁,黑夜里的警报声响。
片刻,他在一阵冷汗中睁开眼,眼前的女人转头看向某个位置。他顺着她的方向看去,不远处空间里出现了一个屋子,屋子里的人躺在白色病床上。
一旁心率仪正有节奏得显示着那人的心跳。
“那是……”
女人的声音依旧平静。【您之前遭遇了一场车祸。由于情况严重波及生命。】
【我们判定您是否有继续留下来的可能。】
“这儿到底是哪儿?”
【介质之外。或许,你们习惯称之为天国入境处?】
“我要,死了?”
【目前还没有。】
周展晞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他站起身,果不其然看见空间之外,那个躺在病床上的人,有这和自己一样的脸。身后的女声响起。
【人在命悬一线时,总会想到有些重要的东西,也许是一个人,也许是一些不愿放下的事。或许你们习惯称之为求生意识。而情感,往往是人求生意识最强烈的地方。所以,我们在给您做最后的评估。】
“评估我是死是活?”
【对。】
“那我的评估结果是?”
【您可以回去了。】
“你是说……”周展晞愣了愣。情感方面……“我以为,会是父母之类的。”
【人的情感有很多面,重要的也有很多,只不过在那一刻,你想到了一个人罢了。而我们只是评估在你失去意识的最后关头,放不下的东西,是否足够支撑您回去。】
“所以……”
【很抱歉】(礼貌微笑)【我们入境处的审核要求也是很严格的,您并不合格。】
穿着白衣服的人看了看不远处的自己,笑了起来:“我第一次觉得‘不合格’三个字这么好听。”
他下意识一个趔趄。
眼前的女人像是烟尘一样慢慢散开,X看着眼前的女人,对方脸上还保留着一如既往的微笑,只是越来越淡。
渐渐地,他感到自己眼前的画面越来越模糊,身体像是雾气消散后,又缓缓随着某些滴答的声音沉进了某个躯壳,然后是缓慢的心跳声。
手中冰冷的感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麻木。
眼前隐隐有光透出来。
他微微吸了口气,睁开眼,病房天花板上,顶灯还亮着,周遭是白天,似乎有人将它开了一夜忘记关上。
身体无法动弹,像是千斤重。
床上的人慢慢转头。
他病床在窗户边,此刻,外面是医院生长的蒲葵树,大片密集的叶子像是疏漏的伞面,路过的鸟微微落下,鸣叫片刻,又轻巧飞起。
真是个好天气。
挂了点滴的手背微微一动,碰到了一个毛茸茸的脑袋,X垂眼看到了趴在自己床边的人。
他有些意外,也不知道林安宇为什么会在这里,但不那么在意。
麻木的手微微往下伸,指尖抬起,摸到对方的柔软的头发。
一颗心像落进了世上最安全处。
眼前的人是一页书,从遇见的最开始,就为他翻在了信任的那一页,而后一日一日撰写,写了春夏秋冬,写了名为周展晞的每一页。
再孜孜不倦说给他听。
于是爱情成了落下的种子,生出枝蔓,开出花朵。
在某个晨曦随着露珠开出一朵鲜红色的玫瑰。
那是只属于我的玫瑰。
床上的人眉眼垂着,因为喉咙干哑,只无声张了张嘴。
那时候,世界很安静。
他张了张嘴,无声的情话,只在那安静的病房里晃动了窗外的树影。
他说。
“我刚刚,在想你了。”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随意
1、
陈旭其实不太会做菜,他和徐一山同居之后才开始学的看菜谱。
毕竟徐一山这个洗衣机都有点操作困难的人,让他做点减脂餐还过得去,真要他实打实生火开灶,他会像个努力的小蜜蜂,带着一种懵懂,以认真的态度炸掉整个厨房。
厨房被炸过一次之后陈旭就收心——没事,家里有一个人会做饭就够了。
他出门骑车山地车,把手边挂着菜摇摇晃晃回家。
后来搬家有了车库,发现菜市场、超市都离家里挺近开车更麻烦,干脆买了台小电驴。
于是,时常就能看见一个一米八几的大高个,小年轻,戴着口罩帽子,穿着一身潮牌去买菜拎鱼。
有时候电动车前面还塞了只狗,小黄柯基被养得膘肥体壮,见谁都咧着嘴笑,那小舌头伸着,舌苔瞧着很健康,可以肯定没有湿气。
时间久了,有几个摊位就知道那个牵狗小哥要来了。
牵狗小哥刚开始不会讲价,只是见到哪个菜漂亮就买,也不看是不是缺斤少两,反正说多少就多少,扫了钱就走。但由于人有礼貌,嘴巴也甜,张嘴谢谢,闭嘴姐我走啦。
一来二去他面对的物价就开始下降,有时候去买萝卜,摊位大婶还给他塞两把葱。
其实徐一山是会做饭的。
这句话是由他本人定义的。
毕竟由于需要身材管理,他们平日里的餐食确实也没有太多油腻的菜色。徐一山确实也下过厨,吃不死人,但都不能算什么大餐。
偶尔一次搞点周末大餐,徐一山也停不下来,死活要帮忙。
好在燃气炉不用烧火,不用像当年他们录节目一样,对着原始灶台拿着纸箱板子煽火。
而徐一山在控制火量这件事上也有所造诣。
比如锅里扑腾了。他会喊:“陈旭,它冒泡了!我要给它掀开吗?”
陈旭接着电话会阳台伸出个头:“徐一山你加水啊!这面还得一会呢!”
记者舌苔健康的小柯基会从阳台蹬着它的小短腿过来了,绕着徐一山转。
徐一山则会从水龙头里接小半碗水,倒进锅里,然后转着旋钮,调小活力。于是一锅面条,和灶台都免于一场浩劫。
只有一些漏了些煮面扑腾出来的汤水,在灶台边上被烤干。
但没关系,一会陈旭会过来擦。
-
徐一山和陈旭曾经考虑过在家里买个料理机。
但始终是僵持不下。
毕竟因为工作原因,陈旭和徐一山两个人有时没有空老老实实做一日三餐。
比较悠闲能牵着狗买菜的日子,大多也要等到一段忙碌的工作结束。
两个人为此几次三番讨论过料理机的性价比。
其实这个问题很直白。
一件东西它要是每天用,那总成本就会均摊到使用的每一天,哪怕价格过高,均摊到最后也会变成优惠实用。
一台料理机是否能优惠实用,最终还是要取决于它的实用频次和使用寿命。
就像是徐一山的微波炉。它在一次徐一山试图微波辣椒干之后,炸得整个房子乌烟瘴气,从而结束了它短暂的生命。
很明显,它是不实用的。
而微波炉炸掉的那天,陈旭在卧室练琴,猛地听到了一声爆炸。
那声音太过巨大,以至于他怀疑一轮新的世界大战已经打响,炸到了他们家。
于是他冲出房间,瞬间被辣椒味道呛得眯起眼睛。
然后他成功看到厨房里退出来疯狂咳嗽的穿着家居服头发尾巴还翘着的徐一山。
他被辣椒呛得狂咳嗽。
然后抓起徐一山,一把送去阳台,冲去厨房在浓烟里开了排气时,他忽然觉得这辈子和辣椒这东西可能是不能善了了。
啵姐在狂叫,浓烟在翻滚,抽油烟机呜呜呜努力工作。
陈旭则在一团浓烟里脸包着湿毛巾收拾残局,在确保这爆炸后的微波炉不会危及他们生命,或者造成放火器材报警后,他抓着徐一山两个人在洗手间用水狂冲起了彼此的脸。
差点都引起火灾了。
他看着厨房浓烟滚滚想。
差点都要了人命了。
他看着眼眶红红满脸水珠的徐一山想。
“徐一山!”
“我真的是……”
徐一山抬头看他。
后半句他俩都知道是什么,但不知道怎么的,四目相对的瞬间,火气咕噜噜冒在心口,带着点江南之地和重庆浸淫多年的混合语调,最后成了一声笑“……我服了呀……”
徐一山盯着他。“陈旭,我和你说啊,我刚有查过……”
始作俑者明显心虚,但还是企图辩解。在多年与微波炉打交道的过程中,其实徐一山已经学会了,不能放全蛋,不能放带着包装袋的牛排,不能放整颗牛油果或者圆的东西。
“它真没说过辣椒不能放。”
但我的哥你放的是干辣椒啊。
陈旭在评估一个微波炉造成的家庭损失是多少,而徐一山盯着陈旭湿漉漉的脸说了一句话。“小旭,你刚刚真帅,像个救火消防员。”
于是未干的水从陈旭的发尾落在脸颊一路滑下。他眨巴眨巴眼,算了,微波炉炸就炸了吧。
还能买新的。
-
冬天的时候,陈旭和徐一山时常会煮火锅。
火锅,真的是世界上最方便的东西。
首先,你只需要一包火锅底料。
接着,你就可以准备一大堆新鲜食材,生菜,豆芽,千层豆腐,鱼片,毛肚,生腌牛肉,然后把它们怼进锅里,煮熟它。
然后你就能收获一顿美味。
每当这个时候,徐一山对厨房又充满了信心。
毕竟不用开明火的情况下,打下手这件事,他十分擅长,烧水煮开火锅底料。有时候锅底会是陈旭特意煲了一个下午的骨汤。
徐一山是半个重庆人,嗜辣,但也是没有辣椒都活不下去的主。
而陈旭是纯正的南方人,江南水乡养出来的猫舌头,吃个辣椒上蹿下跳。
当初决定给家里添置个火锅的时候,徐一山选的就是鸳鸯锅。
腾腾的锅滚滚煮开,有时锅两边是一白一红,而有时候还是一白一红。
只不过前者是麻辣锅的红,后者是番茄锅的红。
而相同的只有那锅底咕噜咕噜冒出来的气泡,以及锅上涌动的袅袅蒸汽。
它们平缓地上升了冬日屋子的温度,也在开着电视的房间里溢散出食物的香气。
然后等待徐一山从厨房端出一盘,由他亲自裹上红糖的糍粑,那年暖和的冬日也就开始了。
毛肚七上八下。黄喉需煮久些。
火锅料自然是要先下的。
随后发现了一盘不知道谁买的猪脑,清汤锅里自然装不下。最后被丢进了红油锅里浮浮沉沉。
“我不管,徐一山,你买的,一会把它吃完。”
“我吃啊,我干嘛不吃!”
温馨氛围里冒出了见怪不怪的火药味。
“好啊!你吃,我看着你吃。你给我看着一会没吃完你就完蛋了。”
“好啊,来。”
听罢,徐一山就要拿着筷子去夹猪脑。
陈旭气得冒泡,立刻那筷子阻止他。“我服了,还没熟啊!”
“哦,那我一会吃。”
于是结果便是陈旭的清汤锅筷子沾了一大串红油。
猫舌头南方人顺便和筷子上的辣椒油形成了另一种争锋相对。他抬头,徐一山给他递来了纸巾,白色软绵绵落在他脸颊边上。“擦一下啊,你还要舔一口哦。”
想想不对,徐一山闭了嘴,抽筷子拿在自己手上,顺便安排了一嘴。“你帮我看着点猪脑。”
于是陈旭顺坡下驴,老老实实给人看着。
眼看关于猪脑和红油的战争,即将以双方并无伤亡的情况下,安全落幕。
却听见某人噗嗤一声笑。
等徐一山懵懂地拿着擦干净筷子望过去时,后者已经笑得四仰八叉。
“你干嘛哦!”
“我想到你以前喝豆汁。”
一激就中招。“一整碗!”
很夸张的笑声充斥了整个屋子。
哦,那可真是个美妙又充满味道的记忆。徐一山看着他,面无表情把陈旭的筷子又伸进红油锅里搅了一圈,伸出去。“来,有本事舔一口。”
那天,陈旭失去了他的坡,并收获了一双红油筷子。
冬日的风呜呜地吹,吹过了又是一个春天。
陈旭有时候思考自己和徐一山的孽缘,回头想来,可能只是碰巧并肩又碰巧吃了几顿饭拉扯出的缘分。
人食五谷,一日三餐,来去往复,于是并肩的这点缘分日积月来,在唇齿舌尖里冒出了名为爱的东西。
谁还不是谁的小人间。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凑个数
1.
我叫离光夜昙。
一个人族的公主,在年满18那年同我的姐姐一同出嫁。
那本该是我俩各又各处,我前往魔界,姐姐入天宫,偏偏一阵阴差阳错,将我这打算做魔界一霸的女人送去了天界,成为了神君少典有琴的妻子。
少典有琴是一个古板严厉的木头。
七情六欲里能有那么一丝,大概他都能面壁思过个三五百日,更遑论也正常人能有的和煦温柔,大冰茬子冷了六月天。
算算在我来天界的日子,他少不了给我苦头吃。
打着怕我闯祸的名头,关着我不让我下界,又给我下了虹光宝睛,害得我连骂人都束手束脚。
临了一回头,他风光霁月,我哭爹喊娘。
哦,这词儿大约不适合我。
我只会奋起反击,可谁知,阴差阳错,却撞破了少典有琴的外壳。
少典有琴是个空壳子,一个成为天界战神,多年困囿自身,掏出心肺塑造的一个假神仙。
平日里面不过改色,冰山一样,但本质不坏。
我也算不起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了解他的。
也许是他他给我危月燕,告诉我在天璀璨,在地从容。也许我进入了他的神海里,意识到原来他也会恐惧死亡,原来也曾是个颤颤不安的孩子;也曾早早的,一个人在这寂寥的地方孤独地安排了自己的命。
我开始有一点点不讨厌他了。
那也许是一些同病相怜在作祟,高高在九重天之上的战神,原来连自己也不是,随时随地,朝着死而去。
只可惜,那些了解不算太多,我对他的心绪还未变迁。
归墟异动,那日,我见无数修补归墟死去的神识像是一张密密的网,网罗着那个不算讨人厌的少典空心,坠入一片赴死之地。
黑风坠天,死生烈烈。
虹光宝睛闪烁着异光,我喊着少典空心你不能死!我骂他,吼他,平日里对我管束颇多的他的本命法宝,却不能让我疼痛半分。
我的心却开始疼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后来,他活着出了归墟,浑身都是伤,我心中狂跳,上前问他疼不疼。
他平日里古板的眼里却闪着一丝喜悦来。
他说,归墟修好了。以后不会再有人疼了。
是啊,以后不会再有人疼了。
那些死去神识密密交织的巨网,从此后再不会添有一丝新魂。
四界太平。
而我的夫君拼劲最后一丝力气击退沉渊界,最终倒在我怀里,血染红我的双手。
那个璀璨于万千期待里奔赴险地的,我的丈夫,少典空心,终是死了。
神魂消散,一阵荧光漫天,让我想起了他带我看的那场流星雨。
后来。我闯入玄境,救下了三片他未来得及消散的神识。
用他们神仙的话说,上神神识还在,哪怕肉体灰飞烟灭,依旧可以重生。
他们打算用神识复活少典空心。
我自然是答应。
只是那三片神识各有不同。
一个是被我惹怒产生,一个是被我坑骗财宝所生,还有一个是差点同我春宵一度所得。三个神识各有不同,却不知为何,我总能从他们身上看到少典空心的影子。
明明,我的丈夫少典空心,是个古水无波,无聊又古板的人。
在三片神识身上,我却总能见到他。
用灵璞仙尊的话,让三片神识同时爱上我,合而为一,少典有琴便可复活。于是我费尽心机得到他们的爱意,却又悄然生出了一些不可名状的痛心。
我见辣目受伤会难过,我听他爱我会快乐。
我见没有情送我骨笛会雀跃,回神又想起和少典空心的初遇。
那日闻人撑伞,他低头瞧我眼波中带着万千柔情,我看他心中雀跃,忽得想起少典空心离开我时同我说的话。他说:你要乖些,以后在天界闯祸没人护得了你。你好好的……就值得。
少典空心这个人,克己复礼,谨言慎行。
我厌恶他过多,却忘了想想他言语间的不舍。他护我,心疼我,死前消散之时,原是爱我。
我想,原来原来,时间太短,若是归墟异动迟些,若是我想得明白些,若我能爱他早些。
我好像从未同少典空心说过一声,我心悦你。
我明白地太慢了。
怎得如此慢。
是我不该。
后来,我不忍三片神识再回去,我希望他自在,想他被我所爱。
我离光夜昙出生以来,鲜少被疼爱,却被一个小老头逼得生出了怜心的七窍来。
可惜不久。
沉渊王后率兵而来,我负伤濒死,三片神识为救了我,放弃了性命,合而为一。
天界的神君少典有琴归位。
他救了所有人,将我带回天葩院。
那的的确确是少典有琴。是解除了一身禁锢,拥有七情六欲的少典有琴。他是三人的结合,有血有肉,爱我如昨,我亦如是。
只是某日清晨,翠羽轻鹊盘旋于空中。
他站在一片晨光之下,神情肃穆,远远望着辽阔无垠的苍穹。
一袭白衣像是隆冬纷扬不化的大雪。
我忽得又想起一个人来。
是他。又不是。
那是我漫漫情途中生出的一丝欲壑难填。
是我爱人在侧却生出的不知好歹。
我想起了曾经的那个少典空心。
那个在沉渊界面对嘲风将我一把护在身后的少年神官,那个拉着我过姻缘桥的“无情之人”,那个坠入归墟千万人吾往矣的孤独神君。
是我尚未来得及去爱,却似乎永远都来不及爱的。
孤独死去的,我的古板夫君。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一些黑历史,凑个数
1、
林商第一次见到陈州是在老北京四合院的小水池边上。
他远远望见一个小孩,坐在半米高的水池边。水池的水那么深,那人小小的,却眯着眼睛瞎眨巴,昏昏欲睡似乎下一秒就要掉进去。
林商看着他,也不知怎么的,
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腕。吓得池边小男孩被一个激灵,疑惑得转头看着他。
那时候林商愣了两秒,也不好意思说刚刚魔怔了当心人掉下去,便脱口而出。“我叫林商。你是谁?”
小男孩看着他,细声细气应了一句。“陈州。”
“你就是陈州啊。”林商蹲了下来,眼微微眯起。“前两天我妈和我说过,最近要搬来一家姓易的人家,他们有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小孩。总算是见到了。
“这水池这么高,你这么小,要小心,要不掉下去会淹死的。”
那时候,林商的小虎牙在空气的一晃一晃。
太阳从头顶而下,照的他们身上都有一层薄薄的光晕。陈州就这么愣愣望着他。水池泛起一阵粼粼水光映着他们的脸。
那画面定格在记忆里,直到很多年后依旧记忆犹新。
-
陈州祖籍是湖南,林商是重庆,两家人都是因为父母工作而搬来的北京。林商比陈州早来了三年,顺便还有个同祖籍的青梅竹马,叫林一偌的小子住在隔壁。
林商和陈州混熟的第一天干的事就是叼着早餐,爬上围墙去叫林一偌起床。
那时候林商胆大简直能弯弓射大雕。
初来乍到的陈州望着林商轻车熟路得爬上墙头,对着隔壁喊。“林一偌,给我起床啦!!”
陈州嘴里的油条一没叼稳唰一下就掉地上了。
9岁的小孩想着觉着是林商把他油条给吓掉的,立马盯着地上的油条一动不动。
林商回头一望,觉得大事不妙。主要陈州剃了个西瓜头看着就老实,认识都没两天还处于建立美好革命友情的初级阶段。他一看人盯着地上的油条,立马就还知道坏了,赶忙一把跳了下来。
这不跳还好,一跳没跳稳,直接一脚踹陈州肩上了。
小西瓜头就和个真西瓜似得,立马在在地上就这么咕噜了一圈。
那是陈州准备去新学校的第一天,身上还穿着新衣服,本想来个美好的新开始。
结果被林商吓掉油条不算,还滚了一身灰,那还没冒头的友谊小嫩苗瞬间灰飞烟灭。
林一偌从隔壁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么一个画面。——他家便宜竹马一脸泥巴豆浆,被某个哭得撕心裂肺的小西瓜头抓着领口,一下一下摇的像根风中残竹。
前者嘴里念着你赔我油条,后者满嘴的我赔我赔。
这对于林一偌来说,简直是巨大的精神冲击,当即一大吃货硬生生把嘴里那半根油条拽了出来,给陈州上供似得递了上去。
因为他觉得,自家作恶多端的倒霉竹马,命里的克星终于特么的来了。
2、
小孩子的恩怨情仇友情来得快去的也快。
像林商那样有狗皮膏药一样的亲和力的人。
虽然在陈州这初初吃了败仗,但几天就把陈州哄了回来。
于是那些年里,四合院外那几块小破地成功得被这三个小熊孩子踏了个遍。
但唯一违和的就是,那些年林商身后跟着的不是两个小弟,而是俩猴子……
陈州生性腼腆。
所以林商当初勾搭陈州,第一是家人要求照顾照顾新邻居;第二就是想着把收入麾下,和他那便宜竹马林一偌中和一下。
谁知道,这还没两个月这事情就有点不对了。
林一偌爱闹,可他觉得陈州好歹是个正常人。谁知这一静一动凑一堆,就和一泼猴整天对着一兔子挠似得,挠着挠着那兔子就开始蹦跶,蹦到到最后直接连物种都变了。
特别那年头,林商成天没事就要做附加练习。每次都是,他坐在窗边做着作业,俩乌溜溜的脑袋就冒了出来了,挤在他窗户边上,盯着他不怀好意得笑。“哎哟小商,还做作业呢。阿州你作业做完了没。”“早做完了。就小商还没做完。哈哈哈。”
然后,俩猴都掐着快把林商气炸的瞬间,化作鸟兽散。如此循环几次,林商受不了了,就把作业一撂,出门去逮猴子。然后不消片刻,连人衣角还没抓到,就又被他亲娘训斥着被抓着后领子给提溜回屋子,简直委屈得不要不要的。
于是那年头,林商直接从一个四合院小霸王降级成了猴山饲养员。
还总人都说,他们那俩院子的小孩,也才一点就混的和亲兄弟一样。
可林商知道,真要说起来,还是有点差距的。
林商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与人为善是习惯,但能进心里的人就不多。林一偌是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兄弟。而陈州,人是不错,但充其量也就是认识一年,母亲关照过要照顾的新邻居。其实和班上的同班同学没什么两样。没了还能再交。
他能在平日里对人春风化雨。可真要到了必要的时候,他也能毫不犹豫得对人道一声滚。
3、
那是他们小学快毕业那会,林商和母亲吵架,撞上正巧回家陈州。
反正那年头小孩最爱干的就是一哭二闹,三出走。
他带着一身火气刚摔门而出,刚出院门就和陈州打了个照面,后者企图拉住他,却被他一把甩开,一把推在门上。
陈州的自尊心从来比别人强些,当场脸色就白了。
满腔怒火的林商哪有闲工夫理他,自己一路踹大门,踢石头,吓唬路边小黄狗,反正该干的坏事都干完了,好不容易冷静下来,就被身后一个人影吓了一哆嗦。
大冬天的路灯下,穿着校服的陈州整个脸冻得通红。对方手上也不知道拿了个什么白色袋子,就站在离林商不远不近的地方。
那时候林商还处于“就究竟要不要回去挨打”的挣扎中,一见陈州火气就上来了。回头一把把人撞开,在那人身后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这大概就是小孩闹脾气,有人哄就变本加厉是一个道理。其实那时候林商挺冷的,他有点想回家吃点晚饭喝口汤,但他觉得他要有骨气。
结果,陈州也没和他客气,也退了两步,他石头椅子的另一边坐了下来。两人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谁都没说话。
气氛特别尴尬。
然后夕阳缓缓落下,路灯亮起染上了一层浓浓的夜色。林商望着天空慢悠悠得吐着白气,浑身僵硬得忍着不哆嗦。
他心里想,要是跟出来的是林一偌就好了。毕竟这要是遇到这情况,他那便宜竹马早就上来说一堆有的没的了。可陈州却和个傻子似得,一个屁也放不出来。
就这么想着,也不知怎么的,他竟下意识喊了对方的名字。“陈州。”
“嗯?”抱着小塑料袋的的人,转过头来。
大冬夜,四周都是凛冽的风。
林商看着他着模样,陈州眼神轻飘飘的,和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很像。忽然心口莫名软了。“回去吧。天太冷了。”
陈州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跟上了林商,一路上他们一前一后走着,脚踩上雪地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路灯将他们的影子拉得老长。
后来林商才知道,那天陈州当天晚上回家就躺平了。本身低烧几天不退,大半夜忽然加重,挂了急诊,凌晨才回来。
他才忽然想起,那天陈州说要提前回家看病。手上那袋东西估计是他刚开回来的药,还没来得及吃,却因为担心林商,在大冬天里眼巴巴跟了一路。
以至于那阵子,林商愧疚得在陈州面前几乎连个大声都没有,整天挂着俩虎牙和颜悦色到不行。
所以陈州和林一偌真的不一样,没那么热情,也没那么懂得察觉人心。可却总能用他独特的方式在林商心口的某个地方敲上一下。说不出多疼,就这么一点一点积少成多,到后来敲出了一个大坑,便心安理得得住了进来。
从此占山为王,兴风作浪了整整一辈子。
4、
林商这辈子在意的东西除了亲人朋友以外,最重要的无外乎两样,感情,和音乐。
当年升到初中,因为分班的原因。林商落单成了孤家寡人,闲来无事就开始学吉他。
大约也就是从那时候,林商发觉自己对音乐有了点特殊爱好。
于是每到午饭饭点,学校天台上总会有个人还没比吉他高多少的林商,抱着吉他迎着风,高歌梦想和还不大懂的爱情。而他的身边就会有两个左右门神,一人捧着一个饭盒,在他支离破碎的音乐里讨论着今天的作业,和明天放学去哪儿玩。
还能顺便喊两句。“林商你给我吃饭赶紧的。弹什么棉花吵死个人了!”
毕竟作为半寄宿学校,只有最闲的午休时候,他那俩叛徒朋友陈州和林一偌才会良心发现来找他。因此当年林商的吉他声里,不但夹杂着梦想还有一股子的饭味。
只不过梦想那种东西距离他们很遥远的,就像那年头的爱情一样。
林商学了吉他的当年,陈州去了当地名为嘉禾的舞社,而林一偌则学了钢琴。
结果令人惊讶的是,就在下半年,学钢琴了还没多久的林一偌,凭借一首荼毒四合院将近一个月的流行曲,在学校的文艺汇演上艳惊四座。并斩获了他们三人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
情书,人生第一封。
那简直开启了他们人生的先河,林商和陈州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满眼都是“喂,你吉他呢。”“喂,你街舞呢”满满恨铁不成钢的神色。
毕竟那年头,小少年们还不知道爱情的意义。隔着情书嗅到的一点女孩发丝间的清香,或多或少都让他们有些心生向往。特别整天看着林一偌那嘚瑟玩样儿在那秀恩爱,那日子哪是人过的日子。
于是,在初中第二学期下。林商收到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几乎面朝大海都快直接春暖花开了。大长腿一迈,直接策马奔腾得往陈州舞社跑。他想,兄弟啊!咱出息了!终于不用再让林一偌那小王八蛋压着我们嘚瑟了!
只是林商这句话没来得及喊出来。
后来想想,他应该连个“兄”字都没来得及喊。
四面玻璃的屋子,几乎所有的光都聚集在那个人身上。巨大的音符在空气中震颤,几乎第一时间贯穿他全。——那是他第一次看陈州跳舞。
线条分明的身体随着音乐在空气中舞动。陈州往日柔和的眉眼换上凌厉的神色,一双唇抿着,他的浑身肌肉随着隐约摆动,额角透明的汗顺着皮肤滑落。显得性感异常。
林商一动不动站在原地,只觉得浑身像是被电流从上到下打了一遍。
等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甩上门冲到了大街上,少年茫然得抬起头,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个危险的想法。
手上粉色的信封被无意识捏的发皱,到最后不知道被丢到了什么地方。
然后,那天夜里,他梦到了一个人。
明亮的玻璃屋子里,那嘴角笑着有浅浅得梨涡。林商伸手拥抱了他,嘴唇擦过对方的脸颊,手顺着那人肌肉线条一路而下,是真实到令人迷醉的触感。
5、
林商想不到自己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陈州的。
或许用喜欢这个词不恰当。
那时候的林商,连喜欢的定义都搞不懂,所有的温柔还来不及冒头,就已经被恐惧驱赶得一点不剩。
那之后的整整一年,他都不敢和陈州独处。他怕,怕自己那些见不得光的想法会在不经意间被人发觉。他怕有一天要面对别人厌恶的眼神。
每天每天,他都活在一种巨大的自我厌弃里,那日子过的说是人间地狱也不夸张。
直到一个叫做高考政策的东西救了他。
户籍原因,外来学生高中必须返回原籍所在地。这意味着,中考结束,他们三人将各奔东西。陈州去往湖南,他和林一偌将回到重庆。自此相隔千里。这对于另外两个人是毁灭性打击,林商却没想到他竟然是高兴的,发自内心的高兴。
离别的前一天,林一偌喝醉了哭的一塌糊涂。林商看不下去,和陈州一起一人一边手把人扛了回去。结果人还没放好,一人和炸弹似得就冲他怀里了。
那时候陈州双眼是通红的,硬是埋在林商胸口不让他看到,他说。“我回来找你们的。”
那一双手抱得林商骨头都发疼。
林商没有回答。
他只是瞥了醉倒的林一偌一眼,低头在陈州头顶微微一碰,很轻,几乎连头发都被压弯。
然后第二天,跟着家人一起踏上了那座被称为山城的重庆。
那样分离似乎没有那么刻骨铭心。至少林一偌觉得林商是这样。
他几乎从没从林商脸上看到多少别离的情绪,就看到对方在新环境里混得风生水起。
那年头,校内建立起了区域app,林一偌没事刷一刷都能看到林商的名字和那清仓甩卖的商品似得,成日成日得挂在上头。
他俩不是一个学校的,偶尔也只有林一偌主动来对方学校找人打打篮球,但大部分时间都会被对方回绝。什么社团活动,学生会活动。
林一偌想,哎哟这小子我还不知道你脾气,练吉他都来不及还装什么勤奋。
结果冲去学校一看,林商真就忙得和那陀螺一样。直接三观受到了冲击。他觉得有点难过,林商好像就这样悄无声息得退出了他们的生活,不带一点留恋。
直到他看见林商哭。
那是陈州第一次来看他们。
那是高二的第一年暑假,太阳特别大,林商穿着一身校服大步跑出来,见着他们的时候,整个表情僵在脸上。那表情绝对和久别重逢没有太大关系,反而像是给人冲着肚子打了一拳。然后,林商就这样慢慢得单手抱着头蹲在地上。
那时候校门口都是放学的学生,林一偌觉得丢人,赶紧上前踹了人一脚。结果过了很久,林商抬起头看着着他俩,一双眼睛通红。
他记得他身边的陈州笑了一声,说。“当初走的时候就小商没哭。这下可好,补回来了。”
意外的,林商却没有附和,只是猛地起身,将还在笑着的陈州,一把拉进自己怀中,用力的,狠狠得抱在了胸前。
他张了张嘴,发红的眼里,泪就这么流了下来。
那眼神混杂了太多感情,看得林一偌心惊胆战。
6、
陈州是来着参加声乐培训。
当初林商学校和校外合办的暑期培训。叫上了林一偌,林一偌一开心就把远在湖南的陈州给联络上了。
悲情的老林在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的瞬间,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林一偌这个专业卖队友的给就地咔嚓了。
“商大爷,咱不是好久没见了嘛。我就把阿州也弄来了。惊喜吧!”
惊喜个头。
谁都不知道,林商为了忘记陈州那一年酒精花了多大的努力。拼命地把自己忙成一个陀螺,甚至连林一偌也避而不见,就为了哪怕把陈州从他心里挤出去哪怕一分。结果,就在他以为快要脱离苦海的时候,一个两个的什么都不知道就直接把这炸弹源给他送来。还问他惊不惊喜?
……来,你过来,我真的保证不打死你。
当然,话是这么说。作为当年重庆的地头蛇,林商、林一偌两家自然负责起了照顾陈州的重任。当初三家人一起生活那么久,俩家家长就和见了久别多年的儿子似得,死命争着把陈州往家里揽。
那段日子。林商都被迫和陈州出双入对。每天早晨,他俩坐个40分钟的地铁去林一偌家,再顺便一路上,一起吃着豆浆油条溜达到培训中心。
也就是那段时间,林商想开了。大约抵抗太久干脆就放弃抵抗了。
林商在陈州来重庆的第三天,开始变着方儿得对陈州好。大清早给人煮早餐;大半夜给人煮牛奶;知道陈州没东西抱睡不着,买了个大狗熊丢人床上。
虽说那熊黑啦吧唧得,一只眼睛乌溜溜得躺在床上。吓得陈州当天险些没背过去。但老林表达爱意的方式也是兢兢业业。
除此之外,因为这培训班是林商学校和校外合办的。培训班里几十号人,其中有不少女生就是冲着林商来的。可偏偏少女情怀总是诗,而14岁的陈州早就不是个西瓜头,一头细碎刘海,模样清秀,跳起舞来又气场全开。还没几天某人就感觉到了领土压力。
那时候林商守着陈州那一亩三分地和个小财主似得。
他明显就感觉有一个叫黎栗,和他同班的妹子,隔三差五眼神就往陈州那飘。那眼神直勾勾得,急的林商三申五令陈州要好好学习、别女生瞎交流,特别是黎栗。
后来想起来,那似乎是林商这辈子,距离爱情最近的日子。
放弃抵抗内心的林商,憋了整整一年的爱心泡泡冒的漫天都是。该疼的疼,该黏得黏,该皮肤饥渴症的时候直接就放弃治疗。那时候的林商想啊,如果这日子能一直过就好了,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好让他守着这个人,就这么守着一辈子,他也是甘愿的。
不过很可惜,他这辈子好像关于爱情就没怎么如意过。
7、
陈州在重庆一共带了四十六天。课程结束的第三天就要回去。
声乐培训结束当晚。相处了一个多月的培训班全员,在KTV包了个包间。说是要尽展歌喉,演示培训成果,实际上就是一群人喝醉酒后的鬼哭狼嚎。林商这偷喝酒的本事不少,可陈州那乖宝宝却不行。林商找到陈州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在隔壁空包厢里睡着了。
估计是醒酒醒的连包厢都走错了。
林商觉得好笑,上前轻轻推了推。那人的脑袋就这样蹭着他的手,稳稳落进他胸膛。
心跳失常大约就是这种感觉。陈州软软的发蹭着他下巴,温热的呼吸打在他胸口。他几乎像被蛊惑一样慢慢低下头。直到他感受到,唇间传来柔软的触感。
他吻了陈州。滚烫的水汽漫上他的眼角,他几乎不敢动一下。
这是林商人生中稍有的一次放肆,像是被囚禁依旧的犯人,握住了唯一的阳光。连呼吸都变得颤抖了起来。
后来想想,那似乎就是一切噩梦的开始。
视线角落闪过一道白光。
全身的细胞被瞬间炸开,林商猛地抬起头。
然后所有镜头似乎被无数倍慢放。门外少女放下手机,她将食指抵在唇间,微笑着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
有时候,这缘分来了真的是挡也挡不住。
林商大概这辈子都没想到,自己的第一任女友还来得和狂风暴雨一样迅猛。
黎栗。一个标准的黑长直,冰上美人。
当时他们恋情在校内公开的时候,学校论坛炸开了花。都说高二段草学长,油盐不进了一年多却败在了冰山美人黎栗的手下。原来是喜欢冷艳型的。
林商直接在心里默默竖起了中指。当然这事最直接刺激的就是他那俩倒霉兄弟。林一偌直接吓成了个结巴,就连回了湖南的陈州也打了一通电话过来。
“小商,你认真的吗?”
林商在电话那头张了嘴又闭上,还没来得及说话,却听到对面轻笑了一声。“竟然还害羞了啊。我说你当初怎么不让我和她说话呢。原来是看上人家了。黎栗是个好女孩,你可要好好珍惜啊。”
好女孩啊……
林商在电话那头苦笑了起来。
——我一直喜欢你,我不介意这些,所以和我在一起吧。
着是黎栗当初的表白词。
单听着简直通情达理地让人泪流满面。
可前提是,人家没有拿一张你的吻照特写存手机里,还小心翼翼备了几个版本的备份——那是他和陈州的照片。
黎栗这招简直是干的漂亮,简直一把掐着林商的咽喉,让他连个不字都说不出来。
他可以承受别人的谩骂。可将陈州牵扯进来,他做不到。毕竟那是他喜欢进骨子里的人。
所以陈州哪能知道什么呢,谁都不知道,全世界都特么不知道。
只有他一个人。在那天晚上看着喝醉的陈州,在那个黑暗小小的包间里,捂着耳朵像个孩子低声哭。
不是为了别了。
只是那一瞬间,他发现好像全世界都不允许他喜欢他。
8、
林商的爱情生长地极度悲催,似乎从发芽阶段就是命途多舛。
他因为黎栗躲了陈州两个多学期。然后在高三下学期得到了一个消息,陈州不准备参加高考,而是直接出国了。
其实陈州家出国的意向早有。只是当年陈州舞蹈获奖获得了一个国外进修名额,一家人几经商议,便将当初早有的移民计划给提前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林商楞在原地,傻傻地问了一句“为什么没有人告诉我。”
林一偌原地白了一眼。
“你这半年吃错药似得,和我们联系都不联系。阿州倒是想说,你听吗?”
林商听了,不由得苦笑了一声。那倒也是。
陈州是出国圆梦的。陈州有多喜欢跳舞,他比谁都清楚。因为黎栗林商躲了陈州大半年,最后还是败在了这场离别上。
散伙饭那天,陈州特地从湖南赶过来。
林商临走前犹豫了半天,还是带上了吉他和一张乐谱——那是他写的第一首歌。
那其实想的挺好。他想既然那人要走了,那就把这首歌弹给他听,作为最后的离别礼物。也算是留个念想。
只是到了约定的地点,林商忽然觉得,这歌似乎是弹不成了。
“你来了呀,等你好久了。”少女一身长裙笑盈盈望着他,林商站在原地,只觉得后背密密麻麻得发凉。
那一顿饭吃的诡异,从黎栗进门的瞬间,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不好,陈州更是愣了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怎么不欢迎我。”女孩挽着林商的手笑着,陈州回过神,退了一步将人请了进来。
有些东西似乎就是一样,一步错,便是步步错,满盘皆输。
直到很久以后,林商回忆起那天晚上的一切,都觉得像是一场闹剧。一场饭只剩下女孩的笑声,几次三番对陈州的针对,惹得场面一度尴尬。而林一偌平日里专业活跃气氛的人到最后都偃旗息鼓,埋头吃起了东西。林商却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起来一杯杯敬酒赔罪。
陈州的脸色更是苍白得难看。
林商明白,那傻小子估计又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陈州就是这么个人,无论什么时候,第一件事就怪自己。
可错不在他,林商想,如果能有个机会,应该是他和对方道歉才对,他这兄弟没用窝囊,到头来,也只能让人难受。
所以快走吧,走得越远越好,开开心心去国外找你的梦想,把国内这群破事忘得干净。把我也忘得干净。
林商觉得自己真窝囊,连保护自己重要的人都做不到。他好像从来都挺没用的。做的最多的事除了躲还是躲。
于是那天他终于不躲了。
最后的清明是他掀翻酒桌陈州震惊的脸。酒精作用让他觉得天昏地暗,他甩开黎栗冲陈州笑了起来。“去他妈的兄弟!谁要和你当兄弟!”
没有人说过,这些年林商就像是个被关在盒子里的火苗。所有喜怒哀乐,痛苦、思念被他悉数关了起来,关的太久,关的小心翼翼,为了只是不失去陈州。
可现在这个人要走了。
他什么都没有了。
于是他将内心里所有的怨毒都倒了出来,像是一场大火,终于在那个晚上烧了个干净。
-
这似乎就是林商的爱情。
直到很多年后他独自一人踏上陌生的城市。走在空荡荡地街道上才在意识到,自己把多少的东西毁在了那个晚上。
林商还记得,第二天他是在医院醒来的,浑身上下都是身上都是零零碎碎被玻璃划伤的伤口。他不知道自己闹得多狠。只是那下午,林一偌面色铁青得走进他的病房给了他一拳。他才知道陈州第二天就走了,连句再见都没和他说。
那也是他极其漫长时光里,和陈州的最后一次见面。
那年年末,陈州出了国,第二年,他和林一偌各自考上了大学相见寥寥。他们的人生似乎从那一刻开始,变得再无交集。一切都朝着他们陌生的方向绝尘而去。
只有林商记忆里那悲催的爱情……那囊括了他的童年少年,最狂烈而痛苦的一切,被原封不动得藏在心里,被他小心翼翼藏在心里,等到拆开的那一刻,挖去了心脏的绝大部分。
9、
林商大学毕业就签了经纪公司。
其主要原因是这位考上名牌大学经融系的学生,自打上大学后就没有干过一件正事。组乐团,接演出,到了大三下闲来无事参加了个综艺选秀,结果竟一炮而红。
要说评价林商,那就是小学到高中,一路浪的风生水起,到了大学毕业,这家伙不甘寂寞他就上天了。 可惜这也没什么用。毕竟多年历练之后,这个大明星在故人的时候,依旧是“啪叽”一下杯子没拿稳,摔了一地的玻璃碴子。
-
说起来,林商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似乎就是没和陈州表白过。
虽然这有当初存在的一切客观和主观原因。
但林商曾不止一次的想过,如果当初他能勇敢一点,会不会一切都会变得有所不同。
这想法在他信中多年从未消散。
直到林商在七年后,再次见到陈州。他瞬间想把当初的自己按在地上揍得连亲妈都不认识。
那是在他们公司的年庆会上。
那人一身黑色西装,嘴角含笑,对他说了一句。“林商,好久不见。”
林商却怔在原地,用标准言情剧的套路,摔了自己手上的香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Roy,这是……你的朋友?”
陈州这次是回来定居的。
他回来了好一阵,房子车子都置办好了,还顺带在北京开了一家舞社这周末就要举行剪彩。而除此之外,陈州还带回了一个交往多年的恋人……
“恋人怎么了!这么多年了你还不许阿州有个相好吗?”
“可他那相好可是个男的!”林商对着电话那头的林一偌大吼。林商回家当晚就破天荒得和林一偌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一副毫不意外的样子。
“男的那又怎么样。”林一偌懒洋洋道。“再说,他们都向家里人出柜几年了。老林你这么多年不和我们联络,一回来就一伸手就要管人阿州家务事。你特么觉得你合适吗?”
这一句话,堵得林商在电话那头说不出话来。
这么多年,林商没敢和陈州联系,甚至连联系林一偌都极少。他怕听到任何和陈州有关的消息,他怕那人依旧不愿意见他。
陈州三年前就和家里宣布出了柜。
公布的时候也是闹得天翻地覆。听林一偌说,陈州直接被父母赶出家门,后来更是被家里威胁不分手就断绝关系。好在那时候陈州日子过得水生火热。他的恋人Luca却意外靠谱。
那意大利小帅哥一心认定了陈州,见阿州和他父母两方都是硬脾气,就顶着压力几次三番找易家父母沟通,被人赶走依旧不卑不亢。大有这次不行,争取下次再来的意思。结果来来回回磨了一年,陈州还没回家,这Luca先成了易家的常客。
以至于到了后来两人在一起,陈州还整天抱怨自家父母对Luca太好,搞得自己不像亲生的。
“所以说啊,这世事难料。”林一偌在电话慢悠悠笑道。“谁知道什么时候,陌生人就和你相守过了一辈子。至于有些老熟人,也没准哪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老林你说是吧。”
林商在电话那头沉默下来。他没有回答,只是过了许久,才声音嘶哑得开口问道。“林一偌,你说这么多年了,阿州他原谅我了吗?”
北京市区的套房,落地窗,映着窗外交相辉映的霓虹灯光。电话那头莫名安静了下来。
很久,他听到对面传来一句叹息声。“阿州这周舞社开业,他让你过来。”
“好。”林商的屋子没开灯,他抬头,静静在一片黑暗里望着窗外闪烁的灯光。觉得心口空了一片,漏进了夜里刮来的风。
10、
陈州的舞社是他和Luca一起合办的。
Luca是个意大利人,是国外某知名公司的音乐总监。林商有一张大卖的专辑也曾经与之合作。这两年两人间独立办了工作室,倒也小有名气,因为现在陈州打算定居,才准备将重心慢慢转移至国内。
陈州舞社剪彩的那天。
林商的粉丝把整个街道被林商围堵得水泄不通。
因为不是官方活动,安保措施明显有些跟不上,几次三番场面都快控制不住,特别林商出现的更是声浪滔天。
林一偌捂着耳朵用肩膀撞了撞一旁的陈州。“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让我叫老林来了。他这一来简直就是做了个免费广告!”陈州在人群里被Luca忽的严严实实,从对方臂弯里探出一个头,大喊。“我要知道人这么多我可绝对不让他上台!”说着险些被人流冲走,又被Luca一把拉了回来。“小心点,你的脚。”
“没事。”陈州朝他笑了笑。
林商,转头望向过去,陈州眼中含笑的样子,正巧落在他眼里。他下意识皱了皱眉。
——男的怎么了,但人家是真爱啊。
——有些老熟人,也没准哪天就老死不相往来了。
一曲终焉。台下掌声雷动,本该是致辞下台。
林商却慢慢走到了舞台边缘,对台下道。“说起来,我今天来,主要是因为庆祝我的朋友,也就是这家舞社的老板开业大吉。不过,既然来了。”
他顿了顿,在台下一片尖叫声中笑了起来。“我想再给大家增加一个余兴节目。”
“余兴节目。老林特么是闲着场面不够乱吗?”林一偌被挤得七荤八素险些一口血没吐出来。却发现人群渐渐将他往前挤。林商竟然朝他们走了过来。
舞台下歌迷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只见他在陈州面前顿住,望着他笑了笑。“阿州,记不记得当初林一偌拿了第一封情书,我们私下说过什么。”
所有的灯光聚集在他们身边,林商蹲下身子和他平视。“那时候你才刚开始学街舞,我也刚学吉他。结果,可偏偏林一偌这家伙钢琴学得快……所以你说等下个文艺汇演,让我们俩合作一次,挫挫林一偌的锐气。你还记得我们约定表演的内容吗?”
陈州像是想起什么,猛地睁大眼睛。
这是连林一偌都不知道的秘密。当初两个没有情书的倒霉蛋,私下约定过。等学会成了,就在舞台上表演一次双人歌舞,来个艳惊四座。
“那首曲子,还是你教我的。”林商望着台下的人,慢慢朝他伸出手。“阿州,你欠我一次合作,上台和我跳支舞吧。”
台上的灯光将他们两人映在刺目的光线里,他固执得伸着手,却没发现所有舞社的人都在那一瞬间停住了动作。
接着刺目的光线里,陈州慢慢张开嘴,他的眼里没有焦距,只是像是想起了什么可怕的事,浑身颤抖着。
下一秒,手中话筒落地。
11、
林商其实有点不明白到底哪里出了错。
比如陈州的眼神,比如林一偌莫名其妙地拳头。
三十分钟前,他被林一偌一个拳头掀翻在地。接着人群开始失控,他被工作人员护送进后台,一困就是二十几分钟。
“林商你他妈的够了!!”那是林一偌打上他颧骨的时候说的话。
“怎么样。”
大门外传来一阵声响。
“没事,我一会带他出去。”化妆间大门忽然被打开。林商抬起头,看到一个浑身西装被挤得七零八落的人挤了进来。
“情况差不多控制了。”来人随手扯了条椅子坐下,精心打理的头发已经成了一堆乱毛。“你再等等,你那助理已经开着保姆车去吸引粉丝的注意了。等人群散了点,我带你从后门出去。”
“被我粉丝打的?还好吧。”林商指了指嘴角。林一偌嘴角还有一点血迹。他抬手抹了抹,忽然笑了起来。“林商,我发觉你真的很有本事。”
他望向林商,眼里尽是嘲讽的意味。“你看,总能把所有的好事搅得一团糟。”
明显带刺的话让林商下意识皱了皱眉。
整整二十分钟,林商被经纪人勒令待在化妆间。期间,陈州的眼神,比如林一偌莫名其妙的拳头,早就让他心情烦躁不安到了极点。他握紧手机努力让自己的怒气平复下来。
“林商,你是不是觉得特别憋屈。”7年后的林一偌褪去了一脸清秀,眼神五官不觉间透着一股凛冽。他站起来,笑着朝林商靠近道。“想想也是,平白无故在台上被我打了一拳,到现在被困在后台连走都走不了。按你的身价,来来回回耽误了不少钱吧。”
“你有话就直说!”手机被摔在地上,林商站了起来,眼里第一次带上了愤怒。
“噗!”林一偌看着他,好一会,忽然退了两步笑了起来。他笑得很夸张,捂着肚子前俯后仰,浑身直抖,到了后来把眼泪都给笑了出来。“林商你真是……我还真是受不了你这个样子。”
他低头保持着擦着眼泪的动作,声音却一点点冷了起来。“林商,你一直说我们不原谅你,可你为什么不想想原因。过了这么多年,你哪怕张嘴问问呢?”
“你他妈到底什么意思!”
一把把林一偌按在墙上,骨骼撞击墙壁发出巨大的声响。
林商攥着林一偌的衣襟,胸口浑身剧烈起伏着,大口喘着气。
“怎么,还想打我啊。”
他悬在半空中的手僵住,下一秒,有什么温热的东西落在他手上。他怔了怔,有些无措得松开手。
“……林商可真是不是个东西……”林一偌声音还带着哽咽。他抬起头眼泪顺着脸颊落了下来。“你说我们三个怎么就成这样了。”
“七年了,哪怕他不愿意说,有些事上点心瞒不住的。”林一偌脸还挂着彩,混着眼泪鼻涕眼泪却没有一点表情。“我知道你不喜欢他。可哪怕他当年的表白让你恶心了,都这么多年了,你怎么就不能问候他哪怕一句。哪怕就是刚刚,你随便问口舞社就会知道,他们的老板陈州从来没有教过舞,不是不跳,而是跳不了。”
“他的脚被钢筋贯穿过,永久性伤害根本做不了剧烈运动。”林一偌看着他,近乎报复得笑了起来。“林商,你请陈州跳舞……可他的腿在七年前早废了。
是你害的,你知不知道?”
12、
要说林商这辈子最后悔得事情,是没和陈州表过白。
那陈州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闲着没事他干嘛非要和林商告个白。
当初陈州出国前来找林商是借机表白的。
当然这事儿林一偌知道。毕竟作为三人组之间的搅屎棍,一般哪哪儿都有他。
其实机智如林一偌早就看出来林商不对劲。
当年林商和黎栗在一起,面和心不合,还单方面和陈州断了联系。结果陈州一个人在湖南,心里难受,大半夜闲着没事就骚扰林一偌。
那时候林一偌的内心是崩溃的。因为和陈州对话的大致内容一般都是,林一偌儿,我是不是做错事了。林一偌儿,我觉得小商真在躲我。林一偌儿,我和你说……balabalaaa……
于是受不了的林一偌怒道。陈州,你要再这样,我都快怀疑你爱上老林了。
电话那头顿了顿,他听到陈州平静的声音。林一偌儿,我喜欢小商……5年了。
谁也不知道林商当时要是听到这句话会有什么反应。
只不过那时候林一偌和陈州说的是:你都喜欢他这么多年了,现在人要走了,你再不说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了。
就因为林一偌的那句话,陈州直接买票来了重庆。
-
【他说,你要接受他,他就和家里争取留下来。你要不接受,他就正好出国,不见你了,免得尴尬。】
黑色的轿车疾驰过一个个路口。导航不断发出限速警报,林商觉得自己可能会就这么死在这里。
【那晚你掀桌走人,黎栗直接吓坏了。阿州追着你出去。我哄着黎栗,好不容易把人送走……回来却到处都是警报声。老子发誓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么多血。】
【你们从二楼落地窗落下来。阿州他死命护着你,你浑身上下就那一点伤,可我都不敢看他,陈州整条腿都是红的,钢筋贯穿你知道有多疼吗?他却只是抱着你哭,他妈从小到大我哪次见他这么哭过。】
“接电话……接电话接电话,陈州接电话!”
【那时候的你,在阿州眼里比他自己的命还重要。】
【可你却对他做了什么?你对他说,你真让我恶心。】
【他那天就躺在你楼上的病床上。笑着和我说,他真没想到他喜欢这么久的人,到头来会说他恶心。】
“……求你了,求你了阿州快接电话……”
【他让我告诉你他回湖南了。他说不想看到你愧疚。你同情的眼神比杀了他还让他难受。他那时候说,他已经什么的都没有了。梦想,未来,爱情,全都没有了。留点自尊,总比没有的好。】
【可林商,这么多年了,他的伤是瞒不住的。你恶心他,所以从没联系他哪怕一次。那你凭什么还说他不原谅你?】
“喂?你好,请问你是?”
电话接通。
13、
陈州的新家买在他们当初四合院附近的小区里。几年前的小区,半新不旧。
听林一偌说,那是距离他们四合院最近的一套小区。陈州没回国之前就托他帮忙联系了。
要不是当初的那四合院拆了。陈州的首选应该是那里,毕竟他是个骨子里比谁都念旧的人。
小区离舞社有一段距离,驱车来要将近半个小时。林商车上下来的时候,觉得心口一阵疼痛,指尖四肢因为血液流速过快开始发麻。
老旧的小区深夜几乎看不到人,四周安静满是林荫,黑暗的视线里,只剩下中央喷水池里亮着几张白色的灯。
林商走了进去,然后看到了一个人。
白色的光打在他的侧脸上,将他整个人映得几乎透明。那人垂着眼看着水面发呆,一动不动。就好像他们初见见面那样,仿佛下一秒就要落进水里。
只是那一次,林商拉住了他。而这一次,他却早早闻声转过头来。
“林商?”
苏软的声线,和记忆中别无二致。即时很多年,他都很喜欢陈州叫他名字。只可惜,他叫的从来都是“小商”而不是“林商”。
“怎么了,忽然这么急叫我出来有事吗?听Luca说情况已经处理差不多了。不过你这样出来没事吗?你的粉丝……”
“对不起……”喉咙几乎发不出声音,林商张了张嘴,他握住陈州的手,眼里的泪终于无所顾忌得落了下来。“……对不起。”
比起陈州,林商的爱情更像是一场黑色幽默。他是有记忆的,有那么一点。模糊不清,他记得那天晚上,有一个人拉住了他,和他说哭着和他说对不起。他说,对不起,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
于是,他掐住了那人的脖子,用他最怨毒的声音说了一句。你真让我恶心。因为在他记忆里,那画面中浮现的……是黎栗的脸。
他一直以为这是一场梦,包括他第二天再医院醒来,浑身零零碎碎的伤口。包括林一偌给他的那一击拳头,包括陈州的不告而别。如果这是一场一睡便醒的梦境该有多好。
林商这一生似乎过得很成功,却实则很窝囊,他似乎得到了一切,却似乎也什么都没有。他用了大部分的时间在逃避,逃避他的爱情,逃避他所恐惧的未知。于是他错过了这辈子最想得到的东西。七年的时间,足够世界将陈州推到他生命所触不可及的地方。
所以他说。
“陈州,七年前你和我说的话,我没有听到。现在能不能请你听我对你说一遍。”
心脏里那些记忆开始疯狂跳动,撕开了陈旧的伤口。他像个失去语言能力的人,那些埋藏在他心中的爱恋和悔恨,被他用刀子一点一点剖开,流出或许腐烂或许鲜红的血液终于亲手捧到了陈州面前。
然后,停止在某刻的时间似乎飞快得运转了起来。
穿过那个小小的四合院,雪夜的路灯,午后的阳台,终于稳稳得落在了此刻,落在他们面前。
林商这辈子似乎对爱情从没有如此勇敢过。而此刻,他将心脏剖了出来,像一个甘心赴死的囚徒,用他最后的力气,注视着他此生挚爱的人。
陈州面无表情看着他,眼神却像是空了,四周仿佛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
过了片刻,低下头捂着眼睛笑了起来。他说。“小商。谢谢。”
林商好像很久没有听到那人这么叫过自己了。就像走过了一条长长的河流,河水湍急,他在河那头喊了他的名字。
他低下头,拉开陈州捂着眼的手。那人流着泪的眼睛睫毛还在颤抖。
林商低下头吻了下去。
不似当初KTV里的小心翼翼,交缠的唇齿和滚烫的呼吸显得炙热而狂烈。他们从没有真正接吻过,这是他们的第一次。
就像他们之间短暂的爱情。
走过漫漫长长的11年,兜兜转转,求不得,伤别离。终在此刻,倾尽一切发出了最后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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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他便是死在这一刻,也是可以的。
14、
黑色的天幕,偶尔有飞机飞过五色的灯光。明亮的水池又变换了三种颜色。
林商坐在水池边上仰头看了好半天。身边的陈州终于挂掉电话,朝他笑了笑。“我该回去了?”
“Luca?”
“嗯,说炖了夜宵让我回去吃。”
“真看不出,还是个厨师。”
“厨师就算了。”陈州扬起嘴,无奈得笑了笑。“只是当初在国外想吃中国菜,他突发奇想就学了几个月,险些把厨房都给炸了。”陈州眼眶还是红红的。泪水沾着睫毛被水池的灯映着发亮。他起身伸了个懒腰,道。“成了。这下把当年没来得及做的都补全了。怎么说也算圆满了。”他回头看向林商,笑了笑。“至于其余没做到的,会有别人陪你完成的。”
“承你吉言。”
“这么多年兄弟了,我还能不盼着你好啊。”
“谁说不是呢。”
入冬的风从领子里灌了进来。
“成了,我真要回去了,要不他会担心的。”陈州晃了晃手机,有些无奈得朝林商挥挥手。“下次演唱会记得给我和林一偌门票啊。Luca的你看着给,我知道你不待见他。”
“行了,VIP好吧。”
“成,走啦。”陈州背对着他,抬起一遍手臂挥了挥手。林商笑了笑,他将手插紧口袋里,目送着陈州直到那人身影完全消失在视线尽头。
然后他在水池前站了很久,久到双脚都开始发麻,久到他觉得整身子都开始失去知觉。
手机里忽然传来了一条短信。
备注是他给那人十年如一日的单字。
——谢谢你今晚让我这十几年的爱情变成了一场美梦。替我和七年前的林商说一声,七年前的陈州他的是,我爱你。
有人说爱情不过是荷尔蒙分泌带来的假象,当分泌结束,所有的情感也将回归虚无。可有些人,却用记忆将爱情刻在了骨子里。
身子好像失去力气,林商看着天空张开手朝身后倒去。他整个人落进了水池里。入冬的池水冰冷彻骨,他能感觉有冰冷的水渗透他的衣服,浸湿他的皮肤。溅起的水花落在他睫毛上,在白色的灯光下映出一道道模糊的光圈。
然后,他慢慢笑了起来。
视线里,艳阳下两个孩子正初次相遇。带着虎牙的小男孩蹲了下来,伸手握住另一个小男孩的手。他说。“我叫林商。你是谁?”
坐在水池边的男孩眨了眨眼睛,有些慌张得说了一句。“陈州。”
“水池这么高,你这么小,要小心,要不掉下去会淹死的。”
“那我抓着我,我就不会掉下去了吗?”
“那是当然,一定不会的。”
“还好……”水池中的人闭上眼睛,刺骨的池水带走了大量的温度,他有些疲倦地呢喃道。“还好这池水……是淹不死人的。”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1、
宋沐第一次见江临泽,是在他父亲所谓的家宴上。
他中午还和自己同桌炫耀新买的手机,顺便打了几局连胜准备回家吃晚饭,忽然被他爹一个消息叫去了最近的酒店。
订的包间还挺大。
宋沐心想,那八成没好事了。
他爹就这狗德行,但凡有求于人的时候,都十分热情。刚他电话里左一个小沐左一个小沐叫他,他就知道,今晚上,这货怕是不给他弄个后妈是不能善。
果不其然,打开门一看,哇,好大一个后妈。
“小沐,来这是你连阿姨,这个,是你弟弟江临泽。”
宋沐目光一偏也没仔细看,只心想,俄罗斯套娃吗,还能买一赠一了?
那时候宋沐才十五岁,套了个蓝白校服,露出点不以为意的笑。“那什么,你们,领证了?”
“是,下午刚领的。”他爹顺手把他新媳妇儿往身边一拉。
宋沐面色如常得点了点,走到最近桌边在醒的红酒旁,抓起醒酒瓶喝了个精光。“那什么……嗝,新婚愉快,我先走了。”
“喂!宋沐你站住!”
身后传来宋敬文骂骂咧咧又被人拦住的声音,还有那一句。“抱歉啊,阿岚,这孩子平常不是这样的。”
宋沐咧了咧嘴,心想他爸还真是会给自己打圆场。
但实话实说,宋沐的确是个出名的好脾气。
他可能就是别人爸妈嘴里常说的隔壁家的孩子,生的白净,一双眼又大又亮,过年抓出去溜两圈红包都是收的最多的那个。
宋沐这人从小对什么都挺好的,唯一一点可能是对自己亲妈有点愧疚——小时候出的车祸,他妈妈把他护在怀里死的,所以这么多年他爸也没找新老婆。
而宋敬文这些年做生意满嘴跑火车,把宋沐也带得满嘴开火车,这俩火车头平日里关系相处的也不错。
按理说,他应该对他爸给自己找了个新老婆这件事没什么意见。要说怎么忽然就起了火,大约是因为那声“弟弟”。
——那并不是他妈妈生的孩子,凭什么是他弟弟。那句“弟弟”好像一下子把他心里某个位置挤走了。
宋敬文平日里做什么都雷厉风行的,他都习惯了,但这次不行。
他好像还没来得及和他妈告别。
于是那天宋沐喝完一大瓶红酒,蹲在路边对着电话哭,电话拨到他死党那去了。他边撒着酒疯边喊“妈,我好想你啊……”
他哭得声情并茂。
以至于他甚至没看清他所谓的弟弟长什么样。
后来他想,还好没看清,要不没准他这辈子对这便宜弟弟都没好印象。
-
江临泽和连岚之后来住进宋沐家里,是第二周的事。
其实当宋敬文领证开始,家里添人这件事已经板上钉钉了。
宋敬文是个好说话的人,但一般所谓“大事”上也从不征求宋沐的意见。
宋沐倒也还好。
毕竟他是宋敬文这老狐狸的亲儿子,能屈能伸。除了最开始措不及防的失态,小狐狸飞快调整好了状态。他在连岚之和江临泽入住的当天就和和气气吃了顿饭。
饭局上无非是一些尴尬又不是礼貌的客气。
唯一有趣的大概是宋沐闲来无事叫了江临泽一声“阿泽。”
他当时也就是客气一下。但初来乍到连岚之却忙不迭想让江临泽赶紧应一声。
于是在一声声“快叫哥哥呀”的催促中,才十岁的小孩筷子往桌上一拍,头也不回得跑回房了。
整个画面有种一气呵成的尴尬。
当了半天八面狐狸的宋沐不知怎么得,心里冒出了一点惺惺相惜的痛快。
但也不过一秒,他就调整好表情。“没事,小孩脸皮薄,我回头给阿泽买个礼物就好。”
他那一句话说得真诚又轻巧。
然后第二周,嘴甜的宋沐就申请了住校。
理由是初三学业压力大,住校好节省时间。
那学期平日家里根本见不着他人,更别说那根本不从兑现起的礼物了。
礼貌,识趣,听话,构成了当年宋沐的全部。
他没有打算去打扰宋敬文新建立的一家三口。
他想,他自己也能过得不错,虽然并不算太习惯的住校生活,但也不算差。白日里上课,晚上和死党在宿舍插科打诨,那些年南城的风都是暖烘烘的。
只是某次,他回来拿换季的衣服,忽然觉得家里的布置有些陌生——柔软的入门地毯,玄关的暖黄色的灯,阳台舒展的爬藤和向阳花,以及客厅上一幅他爹和连岚之的婚纱照。
那些变化就像是冬日雪后某些青绿嫩芽在生长,生机熠熠得舒展在阳光之下。
他站在那里像是个路过驻足的客人。
宋沐心想,挺好,宋敬文有家了。那些盘旋的思绪在他心口起起伏伏,忽然他听到一丝声响。
一回头大门打开,进了一个小孩。那人短袖短裤的夏天校服,他手上还拿着个小学生明黄色的安全帽。
他朝对方笑起来“阿泽,你回来啦?”
来人并没有什么建立家庭和睦关系的打算,从他身边走过。
宋沐无所谓耸耸肩,只是忽有所感,下意识回头看了一眼,却撞进一双眼里。
那双眼睛生得好看,瞳孔比常人深上许多几乎是纯黑色,却被玄关窗子的光映出一点彩色。只是,如果眼神中没有带着厌恶和警惕,也许会更好。
后来,宋沐和他死党说:“我觉得我爹那便宜儿子以后会和我争家产。”
那时候,玩着他的游戏机超宋沐床上丢了个消食饼干,那你自求多福吧,电视剧长子一般是被害死的那一个。
而后宋沐心想,江临泽能不能害死他还两说。
但世界上要真有一个人要害他,那一定是他爹宋敬文。
2、
宋敬文,中年丧偶,事业有成。
在他奔向50大门的前夕遇上了他的第二春,他春风得意马蹄疾,巴不得一朝就看尽长安花。
于是新的户口本还没捂热乎,他就着手致力于建立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了。
一家四口人,宋敬文没问题,连岚之没问题,宋沐也没问题,唯一一个有问题的,就是那个油盐不进才10岁的小崽子江临泽。
连岚之这人,为人和善,性格温婉,奈何她的儿子,是个独逼。
于是在宋敬文不知道时第几次热脸贴了人江临泽冷屁股后,他把自己魔爪伸向了自己的亲儿子。
那天,宋沐叼着冰棍,打着游戏,目光瞥见宋敬文那便宜儿子江临泽不声不响绕开宋敬文走回自己的房间的时候,他心里还偷乐呵呢。
结果,回头就看到他爹不尴不尬望着他,那眼神……
“勿搁恁。”(不可能。)他瞪大眼吸溜了一下冰棍,摇摇头。
“儿啊——”他看到他滚圆的一个爹飘了过来。
想当年,宋沐亲妈还在的时候,曾说过她和宋敬文的一些恩爱史——“当年爸爸追妈妈的时候可浪漫的咧,每天来妈妈公司接妈妈下班,都带妈妈最喜欢花。”
宋沐知道他妈其实不怎么喜欢花,宋敬文能让他亲妈这么一个不爱花的人喜欢上花——可见他这人有多难缠。
“小沐啊,你看,真好你和阿泽年纪相仿,也比较谈得来……”
妈的,你管15岁和10岁叫做年纪相仿??宋沐眼神里透着一种看智障的慈悲。
“哎——你别这么看我,就……你不是想今年暑假去考完试去集体旅游嘛……”宋敬文说。“对了,还有你特别想要的那款游戏本……”
那一瞬间,他觉得他爹果然是个做生意的。
宋沐挑眉,他把手上冰棍一口塞嘴里,拍了拍对方肩膀:“嗯嘛要丢,你哆”(什么要求,你说)
后来宋沐回忆起来,这大概就完美得诠释了什么叫做一失足成千古恨。
-
江临泽,10岁。
一个单亲家庭出来的孩子。
宋沐听自己亲爹提过——连岚之的前夫是个不怎么样的人。
当初和连岚之在一起的时候,母子俩都受了不少苦,但碍于各种原因没法离婚。连岚之几次想着去死了,没想到对方某次酒后从护栏边上掉下去了,成功把自己送进太平间。
如此想来,那段日子对江临泽来说也不知道算好还是坏。
一个折磨人的父亲死去了,母亲又孤身一人没了收入来源,险些挨不过,靠着没日没夜做活才勉强支撑着日子。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宋沐打心眼里知道,江临泽这家伙和他根本就不是一路人。
毕竟这样环境生长出来的小孩普遍都难搞得很。
但好在江临泽这个家伙,有一个明显的软肋。
-
“阿泽阿泽,我们这周末一起出门逛逛吧。”
那天,宋沐抛着俩苹果,门也不敲地直窜进江临泽房间时,后者像是见了鬼一样,抬头看他。“为什么?”
为什么,来找我。为什么,来烦我。
那眼神大概二者兼有,但当年的小学生江临泽还不够沉稳,点在作业本上的笔尖都划出了一条线。
宋沐目光落在那看了一眼,笑着递上手上的苹果。“岚姨她有点担心我们关系不好,想让我们多联络联络感情。我想你来南城这么久也没怎么逛逛,刚好我们周末出去,岚姨也放心。”
打蛇七寸,江临泽这个半大不大的死小孩,浑身上下倔得不百毒不侵,但遇到连岚之的事,他总会下意识得退一步。
所以在来之前,宋沐先去阳台找了晒衣服的江临泽他妈。
果不其然,后者拿笔的手微微动了一下。“知道了。”
没有拒绝,但也没有同意。
那时的江临泽声线还介于孩童和少年之间,语气却冷淡。
宋沐笑了笑,心满意足得走了两步,一把倒在了对方床上。江临泽的床平日都收拾得整整齐齐,此刻被子连着床垫一起陷落了下去。
他皱着眉头像是自己床铺被子脏了,宋沐却慢悠悠把自己舒展开伸了个懒腰。“真好,岚姨一定很开心。”
“哦,那你爸也是。”
宋沐闻言愣了愣。从被子里挪出半只眼睛,目光落在书桌边的江临泽身上。
小学生此刻早已低头,和往常似的四平八稳地写起了他的作业。
宋沐若有所思看着他,忽然他咯咯咯把头埋进江临泽的枕头里笑。“哈哈哈哈阿泽,没准我真的挺喜欢你的!”
他笑得过于大声,扰得故作老成的小学生被迫抬起头:“神经病!谁要你喜欢。”
“哦。”宋沐一听收了声,发出点忍不住的闷笑。“但……那你要和我这个神经病哥哥好好相处哦,我会对你很好的……”说罢,他沉默了下来,像是某种冬眠的动物,蜷缩在床上。
江临泽回头望去,看见宋沐将头埋进他的被子里。
他望到对方一点凌乱的发尾,和略有些单薄的背脊,就像是枝蔓,从高高的空中坠了下来。
小孩有了片刻恍神,那刻似有风从窗户吹进,微微摆动了宋沐的发尾,又像是幻觉。
他仔细辨认了一会,又收回了目光。
-
江临泽来宋沐家里的第一个夏天。
告别了初中的宋沐如愿以偿参加了他的夏日旅行。
由于小时候出过车祸,宋沐失聪过一段时间。
后来一经历高强度的运动,或身体疲劳了就会出现大频率耳鸣。
为此宋敬文之前老不愿意让他独自出门。
好在这次托了江临泽的福,加上心理医生也表示这么多年没复发,问题不大。宋沐终于能如愿以偿参加他的初中毕业旅行。
只不过,宋敬文给他送上车的那天,费劲巴拉交代了一堆注意事项,甚至企图和宋沐这几个准高中生一起去营地的样子。给宋沐搞得那叫一个丢人。
等宋沐旅游回来了,也没闲着,老老实实按约定抓着江临泽搞了几次团建。
有时候他俩一起,有时候带上全家。
宋敬文两父子该说不说,就俩鹦鹉精,社交能力从来没差过,再加连岚之偶尔露出的温柔一刀。江临泽多少也是开了窍。
记得江某人第一次主动叫宋敬文“叔叔”的那天,宋沐人在宿舍刷着手机。
他躺在床上刷手机,收到宋敬文一排感谢和恭喜发财时。
头顶的死党兼上铺室友林邵良从床上伸出一只脚,宋沐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劲,一脚踹了上去,给人踹得吓了一跳。“艹!宋沐你神经病啊!”
宋沐也没说话,只是穿了鞋子就走了出去。
他坐在操场的单杠上,抬头看了下天空,又看自己家里的方向。
那是暑假刚结束的第一周,大晚上的风都还带着热意。
他的家离学校其实不远,这整片学院区,小初高包了圆,外围就是宋敬文的家,只需要走个二十来分钟就能到。
他盯着方向好一会,又低头打开某个短信对话框,输了个一行字。【今天天气挺好。】
那是个没人回复的聊天框,这么多年,只有宋沐一个人孜孜不倦的消息。
他沉默着和那个对话框面面相觑,直到手机顶部跳出一个对话框。
是江临泽的消息,小一个多月下来,他和江临泽多少也达成了一些公式。
【这周末你爸和我妈打算搞个家庭聚餐。】
翻译:宋敬文又开始搞家庭情感培养了,你得回来。
界面显示对方对话框还在输入。
宋沐回了一句。【周五。】
对面的正在输入取消。
片刻跳出一条。【好。】
3、
想来,在和江临泽相处的最初那两年,宋沐和对方的交流大多都只是例行公事。
宋沐这脾气从小到大朋友很多,对于江临泽来说,说破天不过是一个被迫在一个屋檐下,必须联络好感情的陌生人。
他并不知道一个比自己小了五六岁的小孩心里头想的是什么,也不乐意知道。
他只是平静地看着宋敬文把他的小家搞得有声有色,然后思考着自己大学应该选个多北边的城市,要多远,他才能这辈子都不用再回来。
那时候的少年人总以为自己要长大了,想着再一天,多一天,等长出一双翅膀飞得远远地离开。飞到哪里都可以。只要能落下来他就能活。
只是有时候,亲情是一条线。
连着血脉,平日无知无觉,等某天不小心断开,疼得人措不及防。
-
江临泽来家里的第一年冬天,宋敬文出了件大事。
宋沐他爹是个做生意的,平日里应酬交际多,喝的酒也多,总有那么几次是醉醺醺回来。
连岚之一开始都等着他,后来宋敬文心疼人,就说留个灯就好。
毕竟醉了也不至于看不见路,想来宋沐这个爹多少有点高估了自己。
于是在某个夜晚,他醉醺醺地从二楼楼梯上滚下来,成功把自己送进了ICU。
那件事宋沐后来想起来是有些后怕的。
他当时在宿舍,平日睡得早,第二天才看到他爹已经入院的消息。
想来,要不是那夜江临泽起来发现了不对劲。宋沐这个亲爹,可能就真的这么安详地一路把自己睡进了太平间。
那两天,宋沐请了假,和连岚之轮流在医院陪床。
也好在宋敬文这个中年男人福大命大,抢救了几小时,当天中午就下了重症。第三天隐隐约约醒了两次,医生来检查过后确认各项指标正常,所有才人松了口气。
等到第四天晚上,连岚之赶着宋沐回去休息。
毕竟是个高中生,她推着让宋沐第二天也别来了,赶紧去上课。
那天是一夜的暴雨。
等他到家的时候,几乎已经湿透。他站在客厅滴滴答答冒水,迎接他的确实满屋子都亮起来的灯。
倒也不是说家里没开灯的习惯。只是那天屋子里开了满满的灯,从客厅到阳台,一楼二楼。哪怕玄关的有片霓虹灯也不能幸免。
宋沐浑身是湿漉漉的水汽,在那片五颜六色里觉得自己回到了什么蹦迪现场。
平日打扫的张姐这时候早走了,想来罪魁祸首是谁已经十分清楚。
屋外轰隆隆炸开一声雷,那一刻,宋沐清楚地听到了一声尖叫声。
他皱了皱眉,转头看向一楼的某件屋子。
此刻那声音已经消失,只有屋外的雷鸣又浅浅响了几下。他走过去推推门把手没有推开,拍了拍门:“江临泽,你在不在里面?”
没有人回应。
片刻,一道闪亮照亮了整个天幕。接着又是一声炸雷。
然后,他听到了一阵清晰惨叫,那声音有些尖锐又沙哑,像是某种濒死动物发出。
“喂!江临泽,开门!”
他不知道那小孩在屋子里到底在做什么。
想了想,他跑到二楼衣帽间拿了备用钥匙。
那一串钥匙常年没用,宋沐就着雷鸣和尖叫声一个个试,终于试到推门进去。
雷声轰隆。
不大的屋子,和门外如出一辙被开了所有的灯,角落里一堆被子,像是用柔软的布料构成了虚假的堡垒。
宋沐盯着那诡异的被子混合物好一会,叹了口气,伸手过把那堆连人带被子的东西抱在怀里。
做了什么亏心事了,这么怕打雷。
怀里的人在挣扎,但宋沐一个高中生力气怎么也比一个小学生大,他手脚并用把人往怀里拽。“好了。是我,宋沐。”他手摸进被子里,在一堆布料里找到一个脑袋,捂住对方的耳朵。“没事了,别怕。”
雷声还在断断续续。
他也不知道对方听不听得见,只是一动不动抱着怀里的人。直到窗外雷鸣终于渐渐沉下去,他才从被子里捞出一个汗津津的脑袋。
小孩闭着眼睛,额头和发尾都是湿的,讲额头抵在宋沐心口低低喘着气。
他抽了床头的纸巾给人擦汗,末了问了句:“要不,我帮你叫岚姨回来?”
江临泽沉默着,伸手抓住他袖口。
宋沐心想,果然还是小孩子,受了惊吓就是粘人,他将耳朵靠过去,听对方在说什么。
“……不许……”
那声音小的像蚊子哼哼,却是一声咬牙的威胁。“不许告诉……我妈。”
宋沐乐了,他拍拍衣服。“行——我不说,我去关灯。”
一迈步,他衣服被人拽住,一回头,临泽睁着眼看他。宋沐笑道。“我身上湿透了,等我洗个澡过来陪你。”
“不需要。”
他半笑半认真弯下腰和江临泽平视。“那我怕黑,你得陪我。”
那天夜里,洗完澡的宋沐把江临泽和一堆被子搬回了床上。
累的脱力的小孩额头抵着他手臂,不情不愿却睡得飞快。 宋沐也懒得和一个小孩计较,他和连岚之发了个消息,说阿泽睡了。
回头一闭眼,睁开已经是天亮。
雨后清晨的晨光干净得几乎透明。
他侧头看着在他怀里睡着的江临泽,给人掖了掖被子。那时的手机显示6点26,闹钟还差4分钟就要响,他把当天的闹钟关了,轻手轻脚关门走了出去。
宋沐当时心里想着宋敬文的病,并也没注意到许多。
比如屋子里有亮灯的按钮声,比如在他离开之后有人睁开的眼睛。
他就这样在腰酸背痛的一场大雨后重新回了学校。一周后,宋敬文出院。
家中一切如常。
春去秋来,人间各色花都开上一遍。
不知为何,在那年秋末,意外开出了宋沐的一朵小桃花来。
4、
宋沐高一下学期,江临泽的小学六年的小学期。
宋敬文开始渐渐把工作的重心往家庭里转。
约莫是在鬼门关走了一趟,他时不时就感叹起生命可贵,并表示,钱是永远都赚不完的,但家庭才是永恒的港湾。
为此他还顺道想忽悠宋沐从学校搬回家里住。
宋沐必定是抵死不从的,一是他在家里住得不痛快。
第二个,也是他没法说的原因——他恋爱了。
这事儿说来有点莫名。
宋沐所在的市重点平日住校生不能出校门,除了周末可以回家,平日里连出个门都要打申请。
所以宋沐平日想透气的时候,会选择在傍晚或者晚上去操场的运动区,找个单双杠坐在上头。
一个青春期少年人,在夕阳,晚风用一种减少富贵包的姿势仰望天空,让风吹过他精心捯饬的发型。
那天他在手机里和宋敬文说了这周末补习不回来的事儿,屏幕上忽然蹦跶出一个全新的聊天信息提示。
内容是【我喜欢你】
宋沐觉得自己瞎了。他盯了那行子好几秒,想着今天是不是愚人节,又确认了一眼发送人,下意识嘀咕了一句。“不是吧。”
接着,对话框里又一条新消息。
【你要是喜欢我,就回头。】
他几乎是下意识想回头确认,但转一半就觉得大事不妙了。
可脑袋卡半路也收不回来了,等宋沐目光对上后桌脸上紧张又欣喜的笑容——他咕嘟咽了口口水。心想,完犊子。
-
宋沐换情侣头像这件事是江临泽先发现的。
那天宋敬文提议周末全家一起去游乐场,江临泽给他发了个消息报告。
等宋沐确认了要回来之后,江临泽问了句。【你头像怎么只有一半?】
宋沐张嘴就来。【随手找的,不错吧。】
【情侣头。】
宋沐当初炸了,心想这六年级的死孩子懂什么叫情头。
他一把坐起来,差点脑袋磕宿舍床上,咔咔打了几个字。【没有的事。】
对方不紧不慢回了句【我看见了。】
说起来,江临泽的小学和宋沐所在的高中其实就隔了一个十字路口。
学院区的悲哀就是你和你的女朋友走在路上,旁边可能会穿过一两个小学生。
而江临泽就是那个该死的小学生。
【你爸不知道,这事和我没关系。】
“艹!”宋沐一脑门子的汗冒出来,砸回床上大声骂娘。心想这江临泽都什么人啊。
回头,他上铺林邵良从床上探下一个脑袋,一脸贱兮兮看他:“羽哥,又和你家闫淼淼闹别扭了?”
“闭嘴!”他怒火攻心,一脚狠狠踹了对方的床板。
-
想来,青春期的恋爱尝试就像是某种冒着古怪香气的出炉蛋糕,没准你并不喜欢,但总想尝尝它的味道。
宋沐的初恋算不上多美好,但也挺不错。
荷尔蒙分泌,暑气腾腾,树荫摇晃。
阴差阳错的成了顺水推舟,宋沐硬着头皮的初恋,冒出了属于那个夏天甜腻又温软的朦胧爱意。他们牵过手,看过电影,然后在某个夏日午后亲吻过脸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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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小半个学期之后,连宋敬文走咂摸出味儿来,觉得他儿子不对劲,以前是不经常回家,现在几乎是十头牛都请不回来了。
好在那年是江临泽的小升初,宋敬文自然不放过这个家庭团建的机会,宋沐学校和江临泽小学就隔着个十字路,他勒令对方和他们一起等江临泽考完试在校门口接他。
宋沐嘴上硬的好好的,一个下午不见人,找了闫淼淼一起压马路。
小情侣避开了宋敬文和连岚之在的那条街。
路上的摊贩比往日的多,似乎是看准了考完毕业考的小学生和一堆家长肯定多少会买点奖励,那天的学生街比往日热闹。
他给闫淼淼买了两个棉花糖,拉着手你侬我侬。
结果,不知什么时候,街道上忽然热闹了起来——一群小学生考试结束,门口熙熙攘攘的像是养殖场里放风的鸡崽。
手机里不多时也传来宋敬文催促他回去的消息宋沐看了一眼,忽然拉起闫淼淼往往另一条街跑。闫淼淼拿着棉花糖问他:“诶,你跑什么呀?”
宋沐笑得像是只使坏的萨摩:“逃命!”
五颜六色的棉花糖在风里摇摇晃晃,他拉着心上人到了一个人少的街角,女孩子乱了的发型,衬着脸上的笑意更叫好看。
空气里有棉花糖甜腻的香味,他心脏砰砰跳,不知道是跑步的原因还是心动。
他看着闫淼淼忽然低头吻了下去。
那也许算得上宋沐第一个意义上的吻。
贴近的嘴唇不敢动,只有呼吸慢悠悠在皮肤上挠出痒痒的温度,等他拉开彼此的距离,闫淼淼耳朵都红了,他轻笑了一下,刚想要再吻,目光一偏,落进一双熟悉的眼里。
许久不见的小孩儿个头倒是拔高了不少。
宋沐回过神,将闫淼淼拉到身后,朝他笑:“你怎么从这出来了,岚姨的前面巷子口等你。”
江临泽没说话,只是目光落在他身后闫淼淼身上。宋沐看了一眼,上前揽住人肩膀,把江临泽拉到一边,将那还没吃过一个棉花糖塞人手里。“送你的。”
一些并不算高级的贿赂。
他朝他微微俯身笑道:“别和他们说见过我啊。”
“宋沐——”
江临泽的声音介于少年和童声间。宋沐像是冒出了坏心眼子,揉乱了对方的头发:“没大没小,叫哥。”
江临泽瞪他。
宋沐哈哈大笑,松开拉着闫淼淼挥挥手跑了。“一会找你们,帮我保密——!”
那时手上棉花糖,轻得像是一阵风。
空气里弥漫的糖的香味。
步入少年时期的人站在路口,像是望着一串迷宫,向左向右,找不着方向,最后饥饿感侵蚀了他。他将糖扔在地上,看着它们顺着巷子滚成一团污浊,皱了皱眉。
“宋沐。”
4、
宋沐所在这座南方的城市,到了秋天也不见降温,酷暑的尾巴尖一日日赖着。
明明到了10月多,天气也热得要将人逼出汗来。
来这儿的第二年夏天,江临泽升了初中。
他顺理成章的进了宋沐当初所在的初中。于是他俩学校的距离从当初隔着一个十字路口,瞬间缩短成了隔着一扇铁门。
说起这扇铁门,也有些渊源。江临泽所在的初中,是市内知名私立校,教资精良。
但由于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它所处的位置同宋沐的市重点高中仅仅只是一墙之隔。更准确的说,是将原本这座重点高中南边圈出一块,连着校内人工湖和一排铁栅栏和几条学生街,将这所初中包裹于腹中。
于是,这两所中学每天清晨都会出现一个很奇怪的场景——顶着一头乱毛睡眼惺忪的宋沐,从宿舍出门,越过小半个操场,隔着栅栏探监似的,接过江临泽递过来的早饭。
有时候江临泽也没吃,两人就会隔着铁栅栏,坐在假山石头上有一搭没一搭吃着连岚之准备的,属实有些丰盛过头的早餐。
连岚之是一个温柔到有点母爱泛滥的人。
她始终认为宋沐在食堂吃饭是受了大委屈,于是,从江临泽初中第一天,宋沐就彻底失去了去食堂刷卡吃早饭的权利。甚至有时候江临泽起迟了,连岚之还会把自己儿子鸡仔似的提溜出去,拍拍他鼓囊囊的书包。“走吧,带去和你小沐哥哥一起吃。”
次数多了,被来操场做值日的同班看到了,还调侃宋沐。“羽哥,又吃你家小媳妇儿送的爱心早餐啊!”
宋沐大骂:“你眼睛瞎掉了,这我弟!”
-
说起来,江临泽好像是从来没叫过宋沐哥哥。
每次喊他,不是“哎”“喂”就是宋沐,总一副不情愿的样子。
宋沐对此不甚在意。
毕竟他叫江临泽弟弟也不是因为多喜欢。宋敬文从楼梯上滚下来滚滚得他属实心有余悸,这种嘴巴上下一碰就能让他爹高兴的事,他总不介意多做两次。
只是,称呼这种东西有时候叫着叫着就会成习惯,习惯会生出潜意识。
而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大概也就是潜意识。
-
江临泽升上初中的那学期,在南城市重点高中和隔壁初中发生的一件大事。
两校的几个学生,几个学生跨校斗殴,并持械伤人,其中一人受伤严重当场送医。
当时事情闹得也挺大,甚至还上了地方新闻。
要说,这事儿和江临泽的破脾气也有一些关系。
不知道是不是当初被他亲爹祸害的,江临泽人平日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态度,哪怕宋沐这个嘴里开过光的也讨不着什么好。
更别说那认识没几个月的同学了。
私立校学以教资优良著称,有高分进来的,自然也有动了点手段进来的。
于是好的好到头,坏的也坏到头。
江临泽这独来独往的性格,再加上他扎眼的相貌和成绩吃了香,一下就成了活靶子。
他不得罪人,但总有人看不惯他。
可躲得过一次两次,却又饶得过几次。
被人围着的时候,江临泽手上拿着准备给宋沐的早饭。
初中部的后巷,临近着平日隔绝初高中那面长栅栏,平日顺着那旧停车道,走下去就能看见高中部那上锁的铁门。江临泽往常都是走到这条走廊尽头,在铁门栅栏边上才能找到宋沐,把早餐送过去。
可这次,他没走到头。
青春期的男孩总是长了个却不长身板,少年人薄薄的身子被推到墙上,手上的玻璃饭盒在保温袋里碎了,碎玻璃撒出来凌乱散了一地被人踩着。
“捡起来。”江临泽目光冷冰冰的。
眼前的五个人眼里却带着戏耍的恶意。“捡?我一会让你连着玻璃一起吃进去。”
于是,等宋沐等得不耐烦翻墙过来找人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江临泽被一群人围攻的场面。唯一幸运的是他当天身边还带着个做值日顺便要蹭饭的林邵良。
他俩趴在墙上一脸震撼:“你那便宜弟弟一对五还能打两下,挺灵活啊。”
宋沐张着个嘴,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把把林邵良推下栅栏:“灵活个屁,快去把他们几个做值日的叫过来,我弟被揍了!”
-
宋沐是个不会打架的。
多年遵守校规校纪,除了偶尔爬爬墙逃逃课,平日里也没做过什么坏事。
可对于自己待了三年的初中,他真是太熟了。
废弃停车长廊位置偏僻,除了值日了几乎没人会来。大喊引人注意怕也是天方夜谭。江临泽身上已经挨了几棍子,再这样下去要出大事。
乘人不备把其中一个人踹飞的时候,宋沐心中还感叹了一句:这里没监控器记录一下我的身手真是可惜了!
江临泽发现他来了,愣了一下,一不小心手臂挨了一闷棍,往后退了好几步。宋沐一把把人拉了过来,一比五和二比五怎么说也是后者靠得住。
“我说你不给我送早饭呢。”
“在忙。”江临泽一脚踹出去抢棍子的时候,宋沐也没闲着,把人一脚给绊了。
整个画风忽然多了点闲聊的意味。宋沐心下一松。
可下一秒余光瞥见江临泽脑后棍子,他脚下一顿,上前一肩膀将江临泽撞开。
宋沐那时也没想那么多,只是下意识觉得这一棍子后颈下去江临泽够呛。于是他眼边光线一暗,那一棍子他躲来不及,直直从太阳穴砸下来。
他在那瞬间,清晰听到一排铁片用力摩擦金属的切割声。
只是那声音来自于他的大脑。
身体并没感觉到痛,但双脚开始摇摇欲坠。微微抬头,头顶的太阳好像忽然被切割成了无数块。撕拉碎裂开,又落下,仿佛一场倾泻而下的玻璃雨。
四周的风开始变得尖锐了,就像遥远地吹动了一片金属森林,在脑中发出巨大刺耳的轰鸣。他没意识到这是什么原因,只是恍然动了动眼珠子。
迷茫间,宋沐好像又回到了6岁那场车祸里。
车辆撞击,阳光中无数的车窗碎玻璃爆炸,他什么都听不清了,就在死亡的边缘,抬头却看到了一个人——江临泽手足无措站在那里,怔怔看着他,像是吓坏了。
宋沐赶忙踉跄退了一步站稳。
他摇摇头,刺耳的嗡鸣还在继续,除此之外,他什么也听不见。
四周一切声音在玻璃罩之外,颅内传来刺耳的嗡鸣和自己的喘息声,他忽然有些恐惧地意识到那是什么。
还不行——林邵良他们还没到——
眼皮上有什么发烫的东西流下,热乎乎遮住了半边眼睛,他保持平静地抬头盯着眼前一群人,努力发出声音。“……差不多得了,给个面子。”
他也听不见,不知道自己声音也是大是小,只能稳着身形站着又不敢倒,就那么一动不动跟眼前的一群人对峙。
直到余光瞥见几个十分熟悉的人已经带着帮手翻墙过来了,他才松了口气。
他回头看了眼江临泽,想对他笑笑,却发现江临泽像见鬼似的看着他。
他低头,地面滴滴答答铺了一地红,他忽然意识到江临泽在怕什么。
他心里不痛快:“来救你……还嫌弃我,没……”
——没良心。
最后一句话来不及说。
而后连着他的身体,和失控的意识,一起栽进了一个颤抖的怀抱里。
5、
现在想起来,宋沐的高二生涯真可谓是“丰富多彩”。
毕竟谁能想到,他早上出门拿个早饭,还能把自己拿进了医院里。
而事件本身主人公江临泽,却因为不知道哪里来的躲揍技巧,竟然在五个人之中游刃有余,到最后也就擦破了点油皮。
“我就是犯贱。”宋沐躺在病床上这样想着。
那时候宋沐倒霉蛋因为脑震荡大吐特吐,正觉得自己人生四大皆空,五感尽失。
与此同时,在离他一点多公里外文德中学的操场上,整开展着一场学生检讨会。
参与检讨的,除了揍江临泽的其中两个人以外,还包括了当时手掌包着一圈圈绷带的江临泽本人。
这事儿还是后来林邵良来医院给他送试卷的时候告诉他的。
那时林邵良吃着宋沐的探病水果,对他道:“你那便宜弟弟,怕不是什么妖怪吧?”
宋沐那时候被脑震荡和失眠正折磨得死去活来,眼神无欲无求:“那烦请您拿宝塔给他收了,炼化了,少了这个大麻烦,我还能谢谢您。”
林邵良抱着个椅背,看着他。“你弟今儿记了个大过。”
“什么?”宋沐一下傻眼了。心想这被揍的还能被记过还有没有天理了。
林邵良伸手,拍拍他肩膀道:“哎,你个小倒霉都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就你被救护车接走的下午,你那便宜弟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根铁棍,直接去了其中一个人的班,对着人脑子轮下去了。嘿。下手那是够黑啊,人直接没起来。”
宋沐愣在原地,林邵良嘴角抽抽道:“离谱吧,我听了也不信。
那所有在场的都不敢信。最离谱的是他这打人动作太顺畅,太理所当然了——从进班级到打人一气呵成,在场的都被惊得还没反应过来。
他就这么又带着棍子去了隔壁班,把隔壁那个俩脑袋也砸了……两个班,三个人,今早做检讨仨都还在医院里……”林邵良动了动眼珠子“这小子最狠的是棍子用的还是生锈的,一人送一针破伤风,当然,也包括他自己。”
宋沐愣在原地,半晌才眨巴眨巴眼,忽然觉得自己的头更痛了。
“别和我说话……我脑袋疼……”
-
那年,宋沐被脑震荡折磨了整整两周。
意外受伤勾起了些旧症,加上耳鸣发作,又间歇性聋了几天。
那段日子宋敬文忙前忙后,除了探视宋沐这颗倒霉的脑袋,最大的事就是解决江临泽的那一架带来的麻烦。
要说来,在这件事上,江临泽的确算是受害人,只是后来他在教室持械伤人这件事是在影响恶劣,学校一开始甚至在开除这件事上做过考量。
好在事件双方都想着大事化小,宋沐这里也实打实躺了一个,又牵扯上了隔壁重点校,最后干脆一人记了个大过事情也算了了。
记得,宋沐回家那天,耳朵还半好不好。
连岚之在煲了汤给他,在厨房里忙进忙出,香味顺着玄关盈了一房间。那天屋子里太阳很大,明亮却不刺眼,他站在玄关看之前没见过的那个水晶多肉。
那时江临泽刚好放学进来,见到他的时候愣了愣。
他看了几眼宋沐,不知道为什么走过还和他并肩站着。宋沐反应了半天才知道对方想扶他。他笑了笑:“我好啦。”
耳朵里声音还像是泡在海水里模糊不清。
江临泽看着他,用缠着绷带的手抓住宋沐的手腕,张了张嘴:“哥。”
-
宋沐很久还会记得江临泽第一次叫他哥的场景。
他也说不清那算是美梦还是噩梦,只是盯着那个画面心想街口的铁树是不是开花了。
那件事件后,宋沐一家的关系变化很大。
一场意外带出的连带结果,如同移植的树木在大雨后第一次大规模的生根。
宋沐在家里休养了两周。
那两周,连岚之每日忙进忙出,变着花样给他煲汤。
医嘱说要静养,多睡眠多补充营养,于是那段日子,即使在白日里头,他们家里也没什么声音。
而宋沐大多时候都半梦半醒着。
他被迫泡在难忍的梦魇里,隐约只记得,连岚之进来过好几次,又拿了热水给他擦脸,屋子里窗帘拉着,只漏出一点白日的光亮,他微微睁眼看着,喊了声:岚姨。
等他再睁开眼,屋子里书桌上亮着一盏小小的灯,江临泽正背对着他,坐在他书桌边上写作业,少年的身子挺拔却还有些单薄。
见他醒了,他站起来,走过来按亮了宋沐的床头灯。
床头柜上摆着保温盒和一个小碗。“我妈怕你醒了会饿,想喝粥吗?”
宋沐点点头。江临泽拿着枕头让他靠着。
熬得软稠的粥被倒出,在灯下冒着热气,宋沐伸手接过。
江临泽坐在床边看他,婴儿肥的轮廓褪去,看着更像是处在少年时期,又带着点不合时宜的沉稳。
“够热吗?”
“还好。”
陶瓷汤匙触碰碗壁发出“叮叮”声,江临泽面朝着宋沐的方向,却似乎不是在看他。“你睡太不好?”
“嗯……总做梦。”宋沐漫不经心得喝着粥,有一搭没一搭应着。
“是噩梦?”
拿勺的手顿了顿,宋沐看向他;“怎么这么问?”
“你在梦里,好像一直在说‘对不起’。”
周遭昏暗,床头灯的光明亮的尽数落在江临泽眼里,宋沐那一刻有种被看穿的错觉。
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笑了笑,仰头把剩下的粥一股脑灌进肚里,把碗递给他。“帮我和岚姨说谢谢。粥很好喝。”
少年人没有再问,只是点点头提着保温盒离开。
书桌上的灯也亮着,摆着一排习册和草稿本,上面密密麻麻不知道写了什么,像是题又不太像,宋沐望了过去,忽然把江临泽叫住。“阿泽。”
江临泽转过身,偏偏头询问似的。
“我难受是因为以前的事。”
“嗯。”
“你没做错。”
“什么?”
“这次的事。无论如何,你没有任何错。”宋沐朝他笑了起来。“过得放松点,别每天和小老头似的。”
6、
那年冬天,南城没下雪,只是过了霜降时候依旧冷得人发抖。
江临泽买了辆车,骑行来往穿梭在学院区里,有时候宋沐周末回来也见不着他人。
后来问了连岚之才知道,对方最近加了校里篮球社,几乎都在社团里。
有次宋沐到学生街给闫淼淼买礼物,见到两三人经过,目光一偏,却见了江临泽。对方身边三两成群,瞧着有说有笑的模样。
他站在街边看着,觉得有意思,随手拍了张照片给宋敬文。
【你新儿子最近社交能力见长。】
不一会宋敬文回了条消息【你岚姨说你拍得真好看。】
他看了眼,低头呵了呵手,将礼物塞进袋子里。而手机一震,跳出一条新消息。
【明早想吃什么。】
他抬头,隔着一条街,江临泽站在人群里望向他,摇了摇手机。
他笑着朝江临泽挥了挥手。回了消息【都好。】
想来,那似乎宋敬文那个重组家庭,最像一个家的时候。所有一切朝着契合的方向一点点靠拢。
也是那一年,江临泽的性格变了许多。
他本来就生得了人喜欢,眉目一柔,露出笑意倒颇有几分宋沐平日的意思。
这样的性格想必不会再给他们惹出什么麻烦。
家长总是欣慰于孩子的温柔体贴,他们总觉得这证明着孩子已经开始长大。只有宋沐偶尔见了会忍不住皱皱眉。
于是他闲来无事就去逗弄这个便宜弟弟。
等江临泽被招惹烦了,露出生气的表情他又乐呵呵地笑了起来。
他笑得放肆,眯起眼像是只聒噪又漂亮的鸟,叫嚷着。“这就对了嘛!小小年纪的,装什么装!”江临泽无奈,目光一跳,抬眼恍然,好似刹那见了天光。
-
也是那一年的第二学期,文德中学开展了一场校内篮球赛。
江临泽作为篮球社成员,自然是代表了班级出战。
那天是周五。
宋沐这个看热闹不嫌事儿多的人,趁着自己体育课拉着闫淼淼来加油。
而林邵良这个可怜人作为体委被安排去捡排球了,而后为自己不能参与本次逃校看球表示深深的嫉妒和谴责。
【你明天要上课吧。】
【也不看看我是谁?】
的确,他宋沐是谁。
手机里还是他和江临泽昨晚的消息。
而宋沐,这个在隔壁文德上了三年课的人,已经拉着着闫淼淼,神不知鬼不觉的从大门走了进来。
此刻他正迎风招展站在一群初中生里被尖叫声淹没。
俩高中生拿着手机在一堆初中生里浑水摸鱼。
好在全校赛事,各个年段一般谁也不认识谁。
闫淼对这翘课混入隔壁学校这件事觉得有趣的很,心思也不在球赛上。
宋沐隔着人群看着赛场里的江临泽。就听见身边的几个小姑娘嘀嘀咕咕说那10号打得真不错。
宋沐与有荣焉,尾巴刚翘起来。“厉害吧,那我弟弟!”
两个讨论的女生惊讶得看着他,又指了指江临泽。“你说10号吗?”
“他叫什么呀?”
“江临泽。”宋沐说。“第一实验班的。”
“那你?”
对方一脸犹疑,宋沐笑着指了指隔壁,微微用手挡着嘴。“……隔壁高中溜过来的。”
两个女生愣了愣,贴在一起笑了起来。
其中一个斜刘海的姑娘拿着手机。“要不介意,你可以给我他的微信吗?”
宋沐当场乐了,心想江临泽这小子不错嘛,刚要点头,球场传来上一阵欢呼,抬头是江临泽又半场进了个三分球。
好家伙!
少年人半年时间又长高了不少,10号球服随着跳跃扬起来,让宋沐忽然有种对方长大的错觉。
他落下来,转头看过来的时候,目光和宋沐对上。似乎是觉得意外,只是那么看着他。
被汗染湿的头发贴在额边,眼里却像是含了光亮了起来。
宋沐不由张了张嘴,觉得喉咙发哑。
“那个……可以吗?”
斜刘海的女生还眼巴巴看着他。宋沐拿着手机,看着已经打开的屏幕又按了锁屏。“哎,我随意给,怕他生气。得麻烦你亲自找他要了。”
“什么嘛!”
“噗——”宋沐回头,看见闫淼淼笑得弯起来的眼睛。
他无奈笑道:“你怎么?”
“没有啊——”闫淼淼双手环抱着他手臂,像是看见什么好玩的事情,靠着他。“我刚刚本来,还担心多两个情敌,结果看到我男朋友像个大母鸡似的,揣着自己弟弟的微信不肯给。我忽然放心了。”
“放心什么。”
“你弟弟比你受欢迎呀——!”闫淼淼踮起脚贴在他耳边笑起来。宋沐听出对方的调侃,被他一把拦住腰抱在怀里,女孩逃不开,更大声地埋在他胸口里笑。
宋沐笑得无奈却也拿她没办法。
忽然人群里窜出一阵惊呼。
一颗球从球场里砸了出来,宋沐下意识抬手将闫淼淼护住,抬头时,却看见江临泽摔在地上抱着腿。
他一颗心凉了半截赶忙冲进去。
“没事吧!”他蹲在地上抓着江临泽的肩,膝盖一片血口子,他都不敢碰。“怎么忽然摔了。”
少年人抬眼看他,微微抬手将他挥开。“……没事。”
宋沐看不过去,一把把人手臂扛肩上,问:“医务室在哪儿。”谁知道下一秒手臂被用力推开。“不用了,阿召,过来。”
宋沐愣在原地,有些干巴巴得看着江临泽被一群人搀去医务室。
闫淼淼上来询问怎么了,他忽然觉得有点没意思,朝人笑了笑。“回去吧,人家的事,管那么多做什么。”
-
想来,那几乎只是那个遥远年月里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插曲。
毕竟那天晚上江临泽就给宋沐发了消息,内容除了平日的聊天意外,着重感谢了宋沐能来看他比赛。
宋沐当时挂在学校操场单杠上,看到江临泽消息的时候,只冬日里被围巾压着的呼吸莫名轻了许多。
他“咻——!”得一下往沙地上一跳,抬头拍了一下天空的星星。光污染里剩下一片墨蓝夜空和几块亮光晕染出的灰斑。
他发给江临泽。【看,星星。】
【在哪里?】
【很多。(认真思考.GIF)】
【宋沐,你在故意耍我?】
【你再找找呀。】
而后对面再没了回复,过了一会,手机里跳出一个消息。【你来校门口。】
那是宋沐已经散步渡到了宿舍楼外,看见消息立马拔腿往校门口跑。
少年人穿着羽绒服,里三层外三层已经看不见脚上的伤口,只是脸上包了块纱布。
他提了提手上的保温壶,朝他道;“我妈让我给你来送个汤。枸杞叶,明目的。”
校门口只有一道白炽路灯斜斜打在江临泽身上,明明如今长高不少的人,此刻却依旧显得小小一个。宋沐隔着校门的伸缩护栏看着江临泽,下意识摸了摸他的脸。“疼不疼?”
冬日寒冷,指尖触在脸上也不觉得温暖,只有麻木的触觉。
江临泽却像被烫了一样,退了一步:“……宋沐,你这样,很像是电视里爬出来的恶鬼。”
宋沐接过保温盒,好整以暇看他:“哦,那你再不走,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抓进来。那你可就再也走不了了。”
“好啊。”
“啊?”宋沐愣了愣。“你说什么?”
江临泽微微偏头看了他一眼。“晚安。”
7、
江临泽来的第三年,14岁的人升上初二。
而宋沐迎来了他的地狱高三。
市重点实验班,学校就是冲着冲分去的。
几乎从上半个月期开始,宋沐都不怎么回家了。
周末集训,不定期大考。
一群人早在高二暑假就已经整装待发,从踏进高三教室开始,便是一场大战。
环境里造就的压力让人没办法心安理得放松,搞得宋沐每天晚上在操场单双杠上仰望天空的时间都变少了。平日里不是刷题就是参加集训。
周末回家也就一天,有时候干脆都见不到人。
宋敬文这时候也不端着他和谐家庭建设者的心思了,让宋沐爱怎么来怎么来。
有次街上撞见他和闫淼淼肩并肩在书店买材料。
隔着店铺玻璃,宋敬文朝他伸出了一个大拇指。
接着手机消息——【谈恋爱可以,注意劳逸结合啊我的儿。】
宋沐当场脸黑得和锅底似的,回头发了个信息给连岚之。【岚姨,我刚在街上遇见我爸偷抽烟了。】
那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受伤的只有一个宋敬文。
于是,随着年关的一声炮响,辞旧迎春,高三最后一个学期也悄然而至。
那个学期,宋沐意外生了次胃病。
高考压力和长期作息不规律,半夜胃痉挛去了医院。胃镜照出了息肉和十二指肠溃疡,属于是该增生的增生,该烂的烂。
结果就是,连岚之不干了——除了送早饭,午饭也要给宋沐送,晚上还要给他熬点汤。
而江临泽,她的亲儿子已经脱离了儿子的范畴,每天三趟给宋沐送吃的。
宋沐也没办法了,拒绝无果,想了个辙,在他们学校铁门雨蓬位置那搞了个折叠桌子,遮穿越铁栅栏一人一边,感觉和狱友吃饭似的。
“你说你就不能提提意见吗?一天三次,这来回得多少时间。我都替你累。”
那时候江临泽刷着手机上的题库,一边整理着他的饭盒,看都不看他哥。“也总比晚上两三点被人叫醒赶去医院好。”
“那是意外。”
上了初二的人抬起眉眼,视线平静的罩在入夏明黄斑驳的树荫下。“确实,一次就够了。”
他从栅栏缝隙里接过宋沐收拾好的餐盒。“晚上喝什么,我妈今天还炖了糖水,甘蔗的。”
宋沐砸吧砸吧嘴。“给我装多点。”
-
那年的夏天,十年不遇的高温席卷了南城的上空。
高考百日誓师后,一天天倒计时飞驰而过。
接着艳阳和震耳的暴雨席卷而下,终于迎来六月。
在高考倒计时的最后三天宋沐回了家。
用他们班主任的话来说,该学的学好了,或者选择集训,或者回去调整状态,你们随意。
十年磨一剑,到了试锋时。总之,战场三日后开。
于是那三天,宋敬文去庙里烧香拜佛去了,还放了盏天灯。
宋沐习惯了他爹多年做生意积累的迷信态度,然后在连岚之“我觉得你还可以再吃一碗”的目光里把自己又吃圆了一圈。
等到高考那天,万里无云,晴日正好。
宋沐出门之前打开了自己的手机。
他像是心有所感地点开一个没有备注的短信窗口,那是一个从没有人回复的对话页面。
上一个消息还是一个月前。
他说:【妈,生日快乐。】
他滑了滑过去的消息,划过一排排自言自语,最后将聊天页划到最底,在对话框里输了一行字。【我出发了。】
那日艳阳高照。
次日大雨。
接着在一个雨过天晴的傍晚,宋沐结束了他的高中生涯。
-
后来回想起来,那年高中的暑假。
宋沐似乎过得很快乐,在出了成绩后的一周就参加了暑期旅游一去就是大半个月,接着风风火火飞向了他的新学校。
只是,高考成绩出来前的那小半个月,宋沐一直状态不算太好。
他一反常态,几乎天天都闷在家里,平日打打游戏,或者偶尔出门一次,回来也没有什么精神。宋敬文觉得自己儿子是不是高考考砸了,心里还是估摸着复读还是给人做心理辅导。
等到高考查分那天,宋沐迟迟没有动静。
宋敬文像个泌尿系统出问题的,在宋沐房间前面转悠了不知道多少次。最后还是连岚之帮他去敲了个门,宋沐坐在电脑前,看着探头探脑的两个人,指了指屏幕上的成绩。
宋敬文走进前看了一眼就乐开了花。宋沐也看着他笑,那也是这段日子,宋沐少有的笑容。
只是开心后,他又一个人出了一趟门。
之后的那个周末,他们班级办了庆功宴。
这种活动的场次也十分清晰明了,前面谢师,后面转移阵地一群学生继续发疯。
当天到场的人不少,宋沐那一宿舍的狐朋狗友都来了,因为考得都不错,一个两个脸上冒着一种如狼似虎、“今天死活要搞点事”的光芒。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宋沐。
当天他联合林邵良他们一个宿舍的人,发疯似的折腾,抓着人1比3,1比5地喝,见人就劝酒。在顺利把一小部分人折腾趴下之后,又抓着他们班主任软磨硬泡和他猜拳,全场的都傻了,班主任也傻了,整个场面混乱得宛如猴子开会。
最后宛如大军压境,所到之处一杯不留。
在一阵KTV鬼哭狼嚎和游戏节目过后,宋沐自己也已经喝的五迷三道摸不着北了。
他本来打算和林邵良两个人互相搀扶着回家。
结果等他晃晃悠悠出广场的时候,在公交站附近看见了一个人。
“给我打车,送我回母星!啊——!再见——地球!”林邵良已经醉得嘴里开始吐泡泡了。
宋沐还好保留了一丝作为人的清醒。把林邵良丢到后座的时候,他脑子里有一个想法——一个初中生送两个高中毕业的成年人回家,这究竟是谁接谁。
一路上,他企图保持作为哥哥或者是一个正常人类的理性,结果还没到半路。“哇——!”
-
从宋沐高中往家里,平日骑车要10分钟,走路20分钟。
高考结束后的学校,平日总有一片教学楼沉浸在黑夜里,如今放了暑假,只有零星几间教室亮着灯。高考一轮一轮,他们结束了,于是一批名为准高三的学生接替了他们的位置。
一如某种薪火相继。
宋沐大半路就已经晕车了,最后干脆让司机送林邵良先回去。他和江临泽下车走。
作为一个成年人,宋沐觉得自己不大可能迷失在这座城市里。
但准初三学生江临泽并不这么认为。他拖着宋沐去便利店买了水,又买了醒酒药让人吃下去,夜风吹散了一点酒意,脑袋却更加混乱。
宋沐被江临泽半架着。
平日里二十分钟的路,一下子被拉得很长,天上月亮和学院区夏日夜间香樟树的气味都带了几分凉意。宋沐觉得惬意,又觉得累,身子不自觉往江临泽身上靠。
他这才发现两年开始抽条拔节的人,竟然隐隐约约长到他眉头的位置,宋沐侧过头,鼻尖就能蹭到江临泽的脸颊。
“你别乱动。”
“哦。”
喝醉酒半醒的人乖得很。他靠着江临泽,低头看着他们影子,发现两个差不多的影子被路灯拉得老长,那影子重重叠叠缠成一块,他看了一会忽然咕咕咕笑了起来。
那声音却又不像是在笑,落在江临泽耳边,他下意识将架着宋沐的手攥紧了点。
“我没事了,可以自己走。”
“好。”少年人拉着他的手依旧没有放开。
宋沐叹了口气,像是卸力一样往后倒。
他挣扎想脱开江临泽的搀扶,却摇晃了一下,被江临泽顺势拦住了腰,两人一把子倒在地上。“……我自己能回去。”
湮了人际的巷子口。
宋沐靠坐在墙边,路灯将他夹在半明半暗的阴影里。
他不打算走了。江临泽站着看着他,似乎在思考怎么把这个发酒疯的人弄回去。
“不是不让你们来了吗?”他喝醉了,耍赖似的看着他,尾音都微微翘着。
江临泽却不搭理他,宋沐吸了吸鼻子。
“我爸呢?”他怎么不来。
“他有事。”
“他能有什么事……”宋沐的声音带着笑意,由一点醉意泡着,像是江南水乡的吴侬软语。
江临泽静静看着他,似乎想说什么,最后只是慢慢蹲下来。
宋沐的眼里落着巷子灯的一点光亮,望向江临泽的时候好像夜里湖水中反光的石头,粼粼映在湖面之下。
可他又问江临泽。“那你怎么来了?”
“我来接你。”
他心情不知怎么,像是泡在气泡水里的腌梅子,咕嘟咕嘟冒出不知酸甜的古怪泡泡。
他抬手摸上江临泽的耳边。“嗯,还是阿泽好。”
“你不高兴?”
“我有吗?”
“最近一直这样,从你高考完那天开始。”
宋沐看着江临泽,心想对方成天上课,哪里来的观察力,可他又觉得有意思,噗嗤一声低下头。“没有没有,我心情很好,我高考成绩拿了市前十,我高兴地很。”
他抬头笑:“你看,我像不开心的样子吗?”
江临泽只是看着他,半跪着身子和他对视:“我知道。”
宋沐迷蒙着眼看着江临泽,他眼里像是热热蒸腾起水汽,心口呼啦啦塌了一片吹进夏夜含着树荫气息的风。“……我好羡慕你呀。”他说。“阿泽。”
他喊他名字。
少年人的神色却变了变。“羡慕我什么。”
“你知道吗,以前宋敬文从没给我接送过。”他轻轻抬手,指尖停在江临泽耳际。“小学,初中,哪怕家长会。他很忙。”宋沐笑着看他,像是在陈述某种事实。“我知道为什么。我也不打算让他来,来了也是那样子。他从来不骂我,他是不讨厌我,却也没有那么喜欢我。”
“宋沐。”
坐着的人眼里泛起微微的水汽,他嘴角笑容渐深,“可他这两年变了,打算做一个好爸爸了。阿泽,你还记不得你小学毕业那天,宋敬文来接你。那个傻子开了车来,车就停在巷子口,把路给堵了。他那时候被人骂了,手里还拿了这给你助威的旗,向人乐呵呵得道歉,他说,不好意思呀,我儿子小学毕业了,我来接他。”
“……我都没见过他那样。”
他的尾音像是埋在一阵雨里,下一秒就要落下。
“阿泽。岚姨是个很好的人……有些人总是能装着对别人好,一天两天可以,久了总是要破绽。可你妈妈不是,她待人好得有些过分,常把都整个心窝子掏出来,吓人的要命。所以我很羡慕你有这样的妈妈。”宋沐的指尖掠过江临泽额头,摸着他的眉边。“所以,阿泽,我一直就在想,你不能像我一样。家里装乖的一个就好了。
你是我们家里长大的,岚姨疼你,我爸疼你。你得过得很好,很好很好,要比我好。”
他指尖抚过江临泽脸颊又落下,却在半路被人握住。
宋沐叹了口气,轻声道:“……我要走啦。”
握住的手腕被用力攥紧,宋沐皱了皱眉。
“你要去哪儿?”江临泽直勾勾看着他。
“北方吧。”他想了想又摇摇头。“不是,我本来想去北方的。后来选了阳城,很近,飞机只要一个多小时。淼淼说不喜欢北方,说太冷了。我就想C大也不错,我本来打算就我们两个去,然后就在那里落地生根不回来了。”
他看向江临泽,张了张嘴,忽然砸下一滴眼泪来:“可她去不了了,怎么办压……明明答应我了,又说太远了,她去不了了。”
那个本来要和他一起走的人,没有能考上。
他为了她选了一座南城,到时候能去的也只有他一个人。
“你说。”他吸了吸鼻子。“老天是不是总爱在最后和我作对,要不然为什么,我想的人和事到头来,都会丢下我走了呢?”
“我明明都不想要什么了,为什么就一点都不给我留……耍我呢!”他终于像是泄气了一样,捂着眼流眼泪,无声得像是淹没在巷子的阴影里濒死的花。
路灯下有夏夜盘旋照亮的蚊虫,经过,散开,又像是尘埃。
他的眼泪砸在江临泽指尖,像是唤醒了冬日过后土壤里的植物。
少年人的指尖颤了颤,伸手揽住他后颈的动作也很慢,宋沐只是微微被带得抬头,被泪水打湿的唇被柔软得入侵。他微微眯起眼,没有意识要反抗,轻声喘息后,盈满的泪水顺着眼尾落在少年人捧着他脸的指缝间。
那大概是个吻,因为太过温柔,倒像是要溶进夜色里。
直到很久,江临泽将吻着他的唇分开,宋沐嘴还微微张着,来不及反应的眼泪顺着脸颊滑落。
江临泽伸手擦了擦他的眼泪,说:“到了大学别谈恋爱了。还有三年,你等等我吧,宋沐。”
宋沐恍恍惚惚,忽然发现眼前人,像是一本书。
明明陌生的封面,被他们相处的岁月写上了密密麻麻的文字。
像是乱码,又像是错位的秘密符号。
而此刻,这本书轰然在他面前展开。
每个字都陌生,只有一个吻在告诉他。
上面的文字,都关于他自己。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无声
备注:同人同人
1、
他从影子里醒来看见自己断掉的手臂和身体,叹了一口气。
心想:这算不算报应。
-
白晓生喜欢雁回,这件事情他很早就知道。
冬天的时候草木枯萎,他曾经一个人无聊得在伏阴的识海里看一群死掉的燕雀,那些东西真的很脆弱,被幻化出不消片刻便脆生生地死了个透彻。
这些年伏阴的神识中总是寸草不生,白晓生经年累月看那片黑洞洞的穷山恶水,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能回人间看看。
他想要自由,想去那山水之间走上一遭。
影族本就是个生命力极强的种族,以影为本,幻化出的人形若是毁了,只要影子尚未消散,就可以重新生出身体来。
白晓生碎烂烂泡在伏阴识海里的时候心想,那条龙如今浑身都是稀烂的皮肉。
他是听说世间灵龙二十年前是曾经被抽筋拔骨的。
所以天曜原身并不算利落,密布疤痕,永州城他硬撑着将他们所有人带走的时候,白晓生就坐在那龙尾上,下意识碰了碰那伤口。
当时他心中毫无波澜,想着如此,这千年灵龙如今只有龙骨龙角,确实不容易帮他得那幽冥赋。他便想着让这龙多拿两样身体回来,到时候实在不成了,威逼利诱。
毕竟,他白晓生为了活命,没有什么做不出的。
天生恶童。
那是村中人通过卜术为他安排的命。
盖棺定论由不得他争辩的天命。他逃不掉,也不懂得如何去逃。
幼时的他成日成日不见天日被锁在屋子里。屋内的烛灯,发霉的稻草,角落吱吱叫的老鼠,肥硕落在他怀里却成了他能感受的唯一温暖。
而他每天最开心的时候,是母亲开启上锁的门,给他送吃食,他会乖巧露出笑,那个梨涡陷入,轻声喊一声“娘。”
那声娘还是屋外玩耍的孩子喊母亲是他偷学的,笑的乖巧,叫得听话,娘亲就会爱他。
这是他为了活下意识学会的本质。只可惜,他在努力都躲不过他的命,都说他将给村中带来灾厄,都说他是祸世业胎。
于是到头来,他的母亲也能亲手将他送上山去,交给伏阴。
他杀掉她之前,吃掉了她的梦。
梦里,那个从小到大对他并不算温情的女人,的的确确曾回到山上找过她。
只是她来得太迟,迟到她自己都知道她的孩子已经凶多吉少。
于是她终于来得及在他留下的拨浪鼓面前,在尘埃落定的他的死亡面前,流露出她多年不敢释放的母爱。嚎啕大哭。
她说孩子,对不起,对不起。娘对不起你。
她爱他,她也恨他。
他爱她,当然,也恨她。
他们是一对母子,果然合该如此相似。
于是他杀了她,也杀了还相信那世道温情的自己。
-
没有被抛弃过的人,是不知道那些恐惧的。
他曾和许多死在他手上的人说过这句话。
他遭受过背叛,自然信不得人,谁能受伤之后还有良心,谁能被抛弃之后还能心神清明。
你们不恨吗?
你们谁能不恨。
可他没想过,世上也有赤忱之人。
比如雁回,比如,灵龙天曜……
“他配不上你。”
白晓生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是认真的。那时候的雁回,是他生命中唯一的一道光。
光就该高高悬挂于天上,该受万千爱戴,该无忧无虑,该永远灿烂。他要那道光永恒,让他站在人间,沐浴在拿道光芒之下,哪怕一瞬,活着也是痛快。
他在伏阴识海里待了太久了,见过了太多黑暗。
一点光芒都是他的命,是他活下去的命。
白晓生是贪婪的,是自私的,是狠毒的。
而那只千年灵龙,他是活该。
他却没想过,那个人会来救他。一身残破鲜血淋漓,劈开了伏阴的幻境。
赤焰龙牙为世间至纯,斩灭黑气,烈焰焚烧伏阴识海本该也将他被囚禁的残身烧灭。
那熊熊烈火却只烧毁了禁锢他的锁链。
他的真身被伏阴制成了一件衣服,穿在身上,划开一道口子,就如同在他身上划开皮肉。赤焰龙牙却腾起了伏阴识海中的黑泉,他碎裂的身体从黑水中被烈火托起。
“白晓生!”
他用他仅剩的半只眼睛看他,心想,你托我水里的残魂有什么用。
你有本事把伏阴身上我的真身扒下来。
结果下一秒,赤焰龙牙烈焰如白虹贯日,直插伏阴识海深处,生生将白晓生的本体钉在了地面上。伏阴闪身化作黑气逃窜。
那瞬间,白晓生感觉自己被烈焰穿心,但也不过一秒,他的身子被人揽住肩。
他侧头一看,天曜近在咫尺的脸上一道上开口正在渗血。
而后灵龙像是提着最后一口气,搀着他喊了一声“回!”,赤焰龙牙悬浮在他们身边,白晓生本体的长剑被贯穿后燃烧的烈焰熄灭。
留下一身几乎完整的真身。
他笑了笑,不错,倒是比他平日被伏阴割破的伤口可小多了。
可直到他残破的身子接触到本体的瞬间,白晓生都没有实感。他的身体早在当年献祭后,便被做成了一套影袍,恶童真身,隔绝阴阳,是伏阴的一道防身利器,若非赤焰龙牙不可破。
却不曾想,如今是赤焰龙牙救了他的真身。
而他只剩下的半只手的身体被黑衣一点点吞噬,那瞬间,他像是进入了一片熟悉的海洋中,冰冷又温和。渐渐,他被砍去的另外半只眼睛恢复了视力,双手双脚被本体一点点修复,只有腹部一道被赤焰龙牙贯穿的伤口还隐隐作痛。
而后,他听到了一声。
“龙鳞加覆,百病离身。”
温润的灵力春日的大雨席卷而下,伤口生出新肉。
等白晓生恢复意识的瞬间,只看见了灵龙昏迷前微睁的双眼,那双眼像是破碎的粼粼湖面,像是一道光砸进他的怀中。
他下意识抱住对方,听那人说了句。“雁回……有危险……”
-
辰星山前玄霄真人亲传弟子雁回,叛出师门勾结妖邪,后于陨星台受百道雷劫剔除灵脉。
当夜,妖龙天曜现身,破阵救人而去,天雷滚滚,锁妖塔上鲜血淋漓,残垣断壁。
等白晓生找到雁回的时候,少女蜷缩在一片血淋淋的草木间,怀抱着一颗龙蛋。
灵龙天曜,死了。
传闻龙为不死不伤之体。
而事实上,被剔除龙心龙筋的天曜,本就是残身。换命咒一起,毁是他神魂,灭的是他灵躯,唯一剩下的一道神识裹挟着即将消散灵力闯入伏阴识海,救出一个白晓生,早已经所剩无几。
那银色布满龙纹的龙蛋里究竟剩下多少稀薄的灵力。
亦或者,还究竟能否复活一个天曜,谁也不得知。
白晓生醒来看见疯狂的少女,看她毅然决然坠入黑河。
他原身已得,早就不受黑气控制,这自由的身体本该是他遨游天地看日出云起的归宿。
如今却被道道禁锢,他发觉自己走不了了,无论是因为欠了人一条命,还是为了他的心上人。
白晓生很少哭,却看着托入妖道被黑气侵蚀的雁回落下泪来。
他低头看着怀中那个雁回千交代万交代的龙蛋,只觉得那冷冰冰的空壳里其实什么也没有。
他不知道雁回见到的天曜如何。
他只记得扛着那个当初自己利用的,不满又厌恶的人一步步出了伏阴识海。
来到迷雾森林,日光一现,他怀中浑身是血的天曜像是一道雾气消散,手脚碎裂,脸颊破碎,他伸手去捞,捞到一片空荡荡的风。
灵龙天曜。
“天曜。”
他轻声喊了喊这个名字。
像是要从那冰冷的空壳里去寻找一点希望。
会回来吧?
那只不知生死的,千年灵龙。
2、
青丘三日后迎来一位黑气之主。
这位黑气之主一袭黑袍,却生了个众人皆熟的面容——正是当初辰星山险些陨星台的前弟子雁回。
于是玄妖双方势力更迭,青丘王宫九尾狐一族和黑气之力,生生将剑拔弩张的玄妖局势逼向了另一个方向。
灵龙救人当日,辰星山广寒门决裂。
凌霄真人剑指戒律堂长老素娥,生死之际被素影真人救下带离广寒门。
玄门内部乱作一团。
于是,一方黑河尽头,白晓生抱着一颗龙蛋在青丘古树上晒太阳的时候,显得有点安逸得过分。
“阿龙啊,都几天了,你也该出来了吧。”
雁回从黑河下现身时,两界震动,众人皆以为是什么大妖出世。
乱哄哄往黑河边上赶来的时候,只剩下一团将散未散的凛冽妖力。
但黑河乃黑气归息之地,万物不载,偏却载得了一丝生机——灵龙天曜的生机。
雁回携着白晓生和天曜来了青丘,片刻又杀去了陨星台。
只因尘意国主的那句——龙魂消散之地,没准还有天曜残存的魂魄。
于是陨星台接连受到了千年灵龙和黑气之主的两次重创,一片狼藉,近百八十年想必是不能再用。
而那冷冰冰的龙蛋里,终于是多了一丝灵气。
那灵气由青丘的千年巨树温养着。日复一日,又用清晨光曦照着。
雁回刚成为黑气之主,识海黑气不稳,需时常由尘意大国主协助调息。
于是晒蛋的任务就掉到了白晓生身上。
一只影妖,喜阴,偏得每日照着太阳,怀揣一团龙火,像是个时刻要坐化的得道高僧。
白晓生自觉此生从未如此离谱过。
只是那灵力在他怀中日复一日温暖炙热,暖暖得烧着他的心口。
怨愤的影妖忽然又撇撇嘴说了句“罢了。”
也对。罢了罢了,他因这灵龙重获真身,那便等上个一两日吧。
却不想某日他打着呵欠要去雁回屋子里带天曜蛋去晒太阳的时候。
刚走到门口,一团龙火从门内窜出,惊涛拍岸似的将他炸飞了二里地。
——灵龙活了。
-
天曜重生那日,青丘王宫附近的腾云阁里鸡飞狗跳。
最惨的便属白晓生,刚从二里地外赶回来,被一团火球正面轰了一脸。
好在这次他有了准备,结印并用真身挡了回去,于是那火球生生撞进他怀里,带着一团爪子鹿角似的东西将他撞到了青丘古树的树干上。
轰隆隆,一片树叶坠落,烈焰烧灼他身体,他从那团火里看到了一只盘旋的小龙。“天曜!你冷静点!”
他真身被灼烧,但因为被伏阴炼化过,除了疼倒也没有太多伤口。可求生本能让白晓生下意识想下杀手,片刻又回神逼着自己收了力。
“天曜!”雁回飞身而来,黑气团团又引得白晓生怀中灵龙杀意大盛。
白晓生觉得自己要被烤化了。“你们一个个别光看着啊!想办法啊!我要熟了!”
最终还是青丘大国主用了清心咒和青丘的浮幽幻境才让灵龙安定了下来。
而后烈焰熄灭,只剩一个安睡的人形倒入白晓生怀里,他低头看见了天曜闭着眼熟睡的侧脸,目光往下。
哦豁。
他心想。这下这位龙主该要丢人了,赤条条在青丘众人眼里露了个来回,等着他醒了他一定要用这件事气他一气。
殊不知,白晓生那算盘打得咔咔作响,却是他噩梦的开始。
-
龙,乃天地灵龙。
吸收的是人间清气。
当年天曜生于洛川龙谷,化形前受天地灵力召唤已经有了神识。
千百年镇守一方也是端得稳重。
但这次孵出来的不同,灵龙陨星台一场重创本就魂魄受损,灵台混沌,
凤千硕又出了个主意,把蛋给敲了,敲是能敲,就是出来得早,心智未开,宛如稚子。
白晓生想过自己要孵蛋,但万万没想到他还要奶孩子!
雁回的黑气与龙火相克,一旦触碰宛如火灼。
那日天曜醒来之后,就逃了,一群人在青丘翻了个底朝天,最后是在冷泉找到了人,浑身上下没几个好地方都是划伤。
雁回给人涂药,涂了一半,自己手烧伤了大半。
白晓生看不下去了,抓了药膏把那龙拉怀里来上药,那龙在他怀里挣扎,他骂了句:“小白眼龙!也不看看谁给天天晒太阳孵出来的!”
小龙鼻间蹭着他胸口,像是嗅到了什么熟悉的味道,一双大大的眼睛滴溜溜看了他一眼——不动了。
他帮那龙涂完药,抬头看了眼雁回,少女只是静静看着他们,有些寂寥的目光落在天曜身上,她小心伸手对方摸了摸发尾。
“他不怕我们了。”
白晓生低头看着有些困倦的灵龙,对方手搭还在他腰上,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如此和眼前的两人这样相处。分明和他身材差不多的人,正乖巧靠在他怀中。而他的心上人也近在咫尺。夜风里吹来山茶花淡淡的香气。
天上一轮上弦月。
“会好的。”他扬起嘴角,看着雁回。“都会好的。”
个屁。
-
龙是第三天开口说话的。
在此期间烧坏了半个屋子,还差点把毛笔精的密阁库给烧了。
但这是龙主,言先生含泪送走了灵龙天曜,并指着他身后的白晓生后脑勺大喊:“你是如何看顾龙主的!”
白晓生一个带着杀意的眼神转回去,用拇指抹了下脖子。“有本事,你来带!”
也是,整个青丘,灵龙天曜最听的就是雁回的话。
另一个就是白晓生,大概是每天晒太阳晒熟悉了气味,他在白晓生身边还是听话老实的。
但雁回同龙火相克,平日又闭关要压抑黑气,白晓生就成了青丘溜龙专业户。
而小龙崽子年纪小自然是什么都好奇的。
看见一只蝴蝶要去抓,撞到脑袋哭唧唧对着石头喷火,顺便烧到密阁库这不是在所难免吗?
他白晓生都知道要看顾看顾孩子,这毛笔精气量竟然这么小,干脆杀了得了。
思及此处,白晓生愣了愣。
看着自己空空的手心,觉得似乎有哪些地方不对劲,抬头,却见一张熟悉的脸近在咫尺。“阿生。”
灵龙天曜生的一张清俊的面容,如今不过稚童心智,一双眼总是亮堂堂睁着,那双眼睛此刻落了一个白晓生。
“……说了不要叫我阿生。”
白晓生下意识有些慌乱退后了片刻,小龙眉目一皱透出几分无措的疑惑。“不喜欢?”那双眼雾蒙蒙似乎顷刻要下雨。
白晓生默了默。“……爱叫,就叫吧……”
那是他母亲常叫他的名字。
太过亲昵,却又带着不好的记忆,疼痛又温柔得在他心上仿若锉刀锉着。可刚孵出来的小龙懂什么,他只懂得这个天天陪着他的人,是除了雁回以外同他最亲近的人。
他弯起眉眼蹲下来,靠近白晓生,摊开手,于是龙火“噗噗”跳了片刻。
青焰和黄焰交织的龙火在掌心跳跃。
下一刻飞出两只透亮的蝴蝶来,那蝶由焰火而成,却轻盈明艳,升腾在白晓生身侧,顷刻间又消散了,轰隆隆剩下一片难舍的暖意。
白晓生睁大眼睛:“你……”
“蝴蝶,给你。”
灵龙天曜如今的声音真挚宛若少年。“笑一下。”
他见过的天曜,从第一眼对他就怀揣敌意。他过去总觉得此人心思过重,不好骗,难对付,却忘了这只龙遇见他时,早已经被抽筋拔骨。那样的人,警惕又敏感。
可倒头来,那人还是劈开伏阴的识海救了他,哪怕是为了雁回。
他都差点忘了,这灵龙本质上,赤忱又好骗,陪他晒几天太阳,逛几日青丘,便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变来给他。
“阿生。”
“嗯?”白晓生歪歪头,有些无奈朝他笑。“你又要做什么,晒太阳还是……”
一个拥抱落了下来。
白晓生倒坐在草地上,被这拥抱往后一带险些不稳。“雁回说,不开心,就抱抱。”耳边传来一个声音。“阿生,要开心。”
他登时像是被定住一样,呼吸停滞。
见鬼了。白晓生那时候想。
他遇上这只龙,这辈子,真是见鬼了。
3、
为了让天曜早日恢复记忆。
不日,雁回便打算带着天曜往铜锣村去。
只是这一路上,除了白晓生,还多了一个不速之客——凌霄。
那个亲手在陨星台上将雁回识海打碎的人。
如今尘埃落定,很多事情也浮出水面,当初陨星台上,凌霄毁雁回识海是为了保全她性命,毁护心麟是受了被伏阴控制的清广所惑。
而今知道龙火是克制黑气的唯一办法,秉承着道义和对徒弟的歉疚,自是一路跟着。
这一路上,白晓生对这位“道貌岸然”的仙人都没有什么好脸色。
毕竟白晓生为人简单,对他来说伤了就是伤了,害了就是害了,他心上人九死一生,他身边这龙崽子到现在还一路追着云玩,那都是那群玄门伪君子的错。
他巴不得将他们杀尽了好,奈何没那本事。
于是他开始忽悠天曜和他一起同仇敌忾。“你知道那是谁吗?超级大坏蛋,他以前打过你,他还抽了雁回鞭子,差点害死了你们俩!”
于是龙崽子恶狠狠对着凌霄喷火的时候,白晓生有种不愧是我养出来的龙的自豪感。
凌霄自然不能同他们计较,脚下一登,先离开片刻暂避风头。
而那日入夜了,雁回却始终闷闷不乐。
篝火边烤着白晓生打来的三条鱼,插在边上滋滋冒着油。
白晓生走过去,蹲下身。少女只是摆摆手靠在树干边,她望着凌霄离开的方向,说:“我知道我该原谅的,就是有点做不到。”
“哼!”白晓生鼻子一皱。“有什么好原谅的,你看那天曜。”不远处龙崽子坐在石头上,弯着眉眼着看他俩。“那傻子,到现在连识海都没开呢,这都怪谁,还不是怪他们!他说他是受骗了,是有道理,可你们被害的就活该了吗?”
白晓生越说越气。
雁回却看着他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我发现你现在和天曜越来越像了……”
白晓生懵了。“我……我和那条龙?”
“都和小孩子似的。”篝火跳跃得映在雁回眼里。“白晓生,我知道,你这个人啊不坏。只是你把事情想得很简单,喜欢也简单,讨厌也简单……就像你说你喜欢我一样。”
“我喜欢你是真的!”白晓生一下跳起来。
“我知道的。”雁回朝他笑起来。“就像我曾经也觉得我师父是全世界最好的师父一样。那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想法,我觉得我崇敬我师父,可我连他真正背负的是什么,心里想的是什么,都不知道。”
“那是一个影子。”雁回抬头看着白晓生。“我们不了解的影子。”
她朝白晓生道。“记不记得当初幽冥赋第一关的时候,你背了那么多我的喜好,但你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
白晓生怔住不知如何作答,少女又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的天曜。“你知道天曜现在在想什么吗?”
“他饿了。”白晓生目光落在对方捂着肚子的手上,这龙每次都这样,饿了就捂肚子。
“你瞧,你现在对我的了解,还没有对天曜的多。”白晓生没说话,身边雁回却站了起来,拍拍自己的衣服。“所以我想通了,其实一直以来,只是我幻想太多。凌霄没我想象得那么好,但也没有那么坏。可我们的喜欢虽然简单,但也很珍贵。我也没打算去否认它。”
她叹了口气。“所以,我决定原谅他了。”
“雁回……”
少女拍了拍白晓生肩膀。“虽然是原谅吧,但还要一点时间吧。我也没那么大度。”
白晓生站在原地,看见少女提起衣摆走向不远处的灵龙,他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像漏进了一阵风。
“影子。”他心中嚼着那两个字,像是在他简单人生中的爱恨情仇里,寻找一点可以与之抗衡的反驳,最后却恍恍然落在一片迷茫里。
-
铜锣村民风淳朴,热情好客。
三人赶了几天路,刚到的第一日,就被一群人刀枪棍棒堵在了村口。
铜锣村附近不知为何黑气肆意,还常有村民伤人,白晓生进入村落附近时就察觉到了一些熟悉的气息。铜锣村人为了安全,几乎不让外人进入。
但好歹当初那不靠谱的婶婶认出了天曜。
雁回探查回来,也确实发现附近黑气与她所属的并不同源。
只是,她回时身后还带了一个人——凌霄。
灵龙识海未开,想要变回当初的天曜,除了寻找记忆,还要重新练习功法。雁回教不会,还得凌霄来。
天曜和白晓生自然是不愿意的,但是也拗不过雁回。
于是灵龙日复一日跟着凌霄学心法,开了识海,调息之间,身上灵气也渐渐恢复。
只有白晓生闷闷不乐。有句话也许雁回说对了。
白晓生的确是个过于简单的人,他的前半生被困在恶童的罪名里,没有朋友,没有感受过爱。所以他对所有事物都遵循着伏阴灌输的那套生杀掠夺——对喜欢的他用尽手段,对厌弃的他挥刀斩杀。
他不知道怎么喜欢一个人,也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喜欢。
他肯定自己对雁回的情感是真的,但又不够透彻,于是被对方的一句影子堵了回来。
手足无措。
孤独的影妖几天几天生闷气,铜锣村依山傍水,他干脆躲在深山老林里也不回去了,毕竟他没打算去看那只“叛变”的灵龙去找他们的“敌人”凌霄学心法。更不知道怎么面对雁回。
只是某日,他感觉不远处一阵地脉颤动。
下一刻,一道赤青交织的龙火像是流星落进山中。“天曜!?”白晓生飞身而去,却发现四周山石坠落——龙息,威压一般震碎了周遭峭壁,直挺挺往山中的灵龙身上砸去。
“傻龙!你疯了!躲啊!”
他手中数百道影刃拈诀飞出,山石的黑影撞击中击碎四散,他坠进那片龙火里,抬手开起屏障,碎石宛如大雨坠湖,在屏障上砸出千百道波纹。
直到四周烟雾散开,他回头去看天曜。
灵龙迷茫地站在原地。“……我要杀雁回。”
他像是心口痛,抓着衣襟大口呼吸,整个人跪下去。“我要杀她。”白晓生一把将人托住。。
“喂!你怎么了?!”
龙没有说话,他觉得奇怪,却发现龙在掉眼泪。“我是坏人……我要杀她。”
白晓生皱眉,像是意识到了什么。“你……记起来了?”
铜锣村时期,白晓生并不在,他其实并不知道那时候的天曜和雁回究竟发生了什么。但那时候灵龙只有一缕龙魂,雁回怀揣护心麟,想要杀了雁回取护心麟可能性很大。
“阿生,我好像,忘记了很重要的东西。”
明明还没有长大的人,此刻目光沉下去,眼泪砸在影妖的衣袖上,又晕开。那神色让他想到了曾经的天曜。
“你的确是忘了很重要的东西。”
白晓生叹了口气。“但我不知道你记起来究竟是好还是不好的。”
如今的天曜过于无忧无虑,重生后的骨肉是完整的,身上鳞片也不再疤痕累累。他被他们在关心里被捧出,除了不记得过去,好像过得倒是痛快。
可此刻那人目光里却是迷茫的难过。“雁回说,我曾经很厉害。他们说,我是龙主,当初庇佑……庇佑很多人。我记不起来,就回不去。就没办法保护他们。”
“可那些记忆让我害怕,我害怕我记起来又变成那个不好的人……”
“呵!”白晓生冒出一声冷笑。“灵龙天曜。”
他说着四个字的时候,像是在嚼着某种毒,恶狠狠得带着不屑。“你连赤焰龙牙都握不住,还谈什么责任。”
他也不清楚自己这点愤恨是何处来的,只是一只手攥着怀中人的手腕,几乎要捏碎人骨头。
“你怎么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你能保护什么,抓蝴蝶都费劲,认路都认不清,你才活了几天。活着就不容易了,路走不回走又想着跑了,灵龙天曜,你究竟是个什么不想活的东西?
安生两日就想着把自己剥皮拆骨献祭天下了?你好一个大善人,那不如把你的龙筋龙谷,龙鳞铠甲给我,我也求个功力大增长生好了。”
“你……想要吗?”
他以为天曜会生气,怀中的人却顶着疼,一头冷汗得看着他,灵龙眼里只有询问,甚至没有布满和恨意,好像他说要,这条龙真的会考虑把鳞片给他。荒唐!
他轰隆隆一片疼痛,那感觉几乎要将他逼疯。
忽然远处一片黑气席卷而来。
那黑气和雁回身上的明显不同,带着他熟悉的杀意,天曜虚弱,四周盘旋黑气如此密集,伏阴没准早就知道了。
遭了!
白晓生开起屏障,下一刻却被那股黑气直接撞碎,整个人砸在身后的峭壁上。“天曜!快逃!去找雁回!”
小龙却不管不顾,他张嘴吐火,想要摧灭黑气,那黑气却滚滚如一阵黑云倾天而下。幼小的灵龙在波谲云诡的漫天黑气中宛如蚍蜉撼树。
不行……白晓生看着朝他奔来想替他当攻击的灵龙,下意识想撕下自己的真身。
那龙却更早得抱住他。“以我龙魂……”
什么……白晓生睁大眼睛,看见身边天曜泛着赤金色的双眸。“我之鳞甲,请唤昆仑不死地!开明大阵!护!”
诸天结界撑开,漫天金光中,白晓生听到了一阵剑鸣,那声音混杂着风声似由千里外呼啸而来。
刹时,烈焰如风,漫天黑气被火光焚烧一片片震碎消散。
身边的灵龙发出痛苦的闷哼,白晓生紧紧抱住天曜,只见消散的黑气中一道火光落在他们身边,化作一把利剑——赤焰龙牙。
那把黄金阎狱后就不知所踪的,灵龙天曜的佩剑。
“你,回来了?”
他明明记得……赤焰龙牙是守护之剑。
白晓生几乎下意识伸手去够,那柄剑不认他,却没有伤他。当初他最恐惧的龙火,此刻渐渐熄灭,剑沉沉坠地,将白晓生的身子也带着一晃。
“天曜……”他低头看怀里的人,忽然心头一凉。“天曜!”
4、
召唤出佩剑的灵龙睡了整整三日。
其实在白晓生和天曜遇到攻击的那日,雁回和凌霄在铜锣村也遇到了黑气侵袭。
那日不少邻村人因黑气入体失控攻入村子,幸而深山中天曜的龙火冲散了天上的黑云,凌霄于村中施阵,雁回吸纳了大量黑气,才让附近村落都恢复了安宁。
天曜清醒那天,才睁开眼,见到雁回便抱着人不停说“对不起”。
他的记忆恢复了一些,可惜大多是铜锣村最初同雁回尔虞我诈的日子,心中自是惶惶不安。
雁回只好笑着捧着他的脸,对他说并不是那样的。
白晓生看着腻乎在一起的两人,不想去打搅,便到了屋外长廊上。
屋外午后春风阵阵,他看着凌霄迎风而立的背影,想了想,还是走上前去。
这几日,天曜和雁回,一个灵力耗尽,一个因吸收大量黑气内息不稳,全靠凌霄一个人救治。若是换寻常人倒也罢,但这两人一个是千年灵龙,一个是黑气之主,所需灵力和耗费的心神并非常理可估量。
白晓生看在眼里,便也没再对他说重话。
“听说你要走了?”
凌霄点点头。“不日我将回辰星山加固伏阴封印,哪怕多拖住一日是一日。”他目光落在白晓生身上,又看了看身后的屋子。“伏阴如今力量愈发强盛,若有朝一日,我也阻挡不住,他二人便是救世的关键。好好保护他们。”
白晓生挑眉一笑。“玄门大仙人,我是一只影妖,眼睛看不到你说的天地世间,但雁回是我最重要的人,至于那傻龙,我和他多少也有些交情,我若要护,也根本不必你来交代。”
凌霄闻言,笑了笑。“如此,确是我多虑。”
雨后水天一色,春风正盛,白晓生靠在走廊柱子上,眯着眼吹着风。
片刻,他听凌霄问。“若一切尘埃落定,你们有何打算?”
白晓生知道他是想问问雁回。
他只道。“他们,想必是回龙谷吧,毕竟那是那傻龙的老家。”
“至于我……”白晓生伸了个懒腰。“看看山水,游历人间。”白晓生走至凌霄身边同他并肩。“我曾经被伏阴关了那么多年,世间万物,我想无拘无束看一遍。本来,我想着最好带上我的心上人一起。”
白晓生回头看了眼身后紧闭的门,自嘲地笑了笑。“如今想来是没法带了。到时候,也只能有我一个人。”
“那样挺好。”
“是,也挺好。”白晓生释然地笑了笑。
本以为凌霄是在安慰他,却不想,凌霄目光沉沉,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他轻声道。“大厦将倾。”“为此我,万死不辞。”他白发飘散在风中,好似冬雪扶风而去。
后来,他听闻凌霄为抗衡伏阴,殒身于手可摘星辰。
而在此之前,青丘与玄门爆发了一场大战。
-
灵龙之火能克制黑气,这消息在凌霄上手可摘星辰加固封印前,已经通过密令传给了各大门派。其中自然包括广寒门。
但白晓生和天曜雁回攻山雪山之巅时依旧遭受了攻击。
目光傲然的女修早已疯魔,但她眉目不改,嗤笑道:“灵龙如何,伏阴我会杀,至于你们,今日将葬身此处!”
白晓生心中碎碎念这女人真的是疯了。
回头趁着雁回和天曜攻击的空档,揣上已经急得发疯的烛离,在影穴间游走成功闯入正殿。
到的时候,陆慕生已经差不多要没了。
散碎的阵法在地面,将他禁锢在方寸间。
烛离救了幻小烟,白晓生蹲在地上看着那个要死的男人,随手捡起地上的珠子。
“幻珠。”白晓生拿着珠子笑起来。“你老相好还挺会算计啊,她是想用这珠子和仙壤重塑你的躯壳吧?今年种下一个你,明年收获千万个你,围城一圈还能给她唱情歌呢?”
“把珠子给我。”陆慕生几乎快要失去意识,却依旧死死盯着白晓生的手。
“干嘛,你真的要给她当种子啊。”
陆慕生摇摇头。“不,我要杀了她。”
“你别闹了!”烛离扛着幻小烟,一阵焦急。“你一个凡人,怎么杀素影!那是仙门大宗师,哪怕你捅了她一刀都伤不到她分毫!你快和我们一起走才是!”
“不,我可以的……你,将那珠子给我……”
白晓生沉默看着他,许久,他神色一变,抽出一丝灵力打入陆慕生体内。他抬手招来地上一把长剑,连同幻珠一起放到陆慕生手中。“的确,这世间,也许只有你才能真正杀了她。”
地上的男人喘息着笑了起来,他起身举着手中的长剑,颤颤巍巍起身。“我之因果。需该我了断。”
“你还爱她吗?”
影妖看着眼前濒死的男人,后者静默片刻,摇摇头。“我爱云曦。”
“可你明明记得她。”
白晓生是影妖,他窥得了人心,自然也看得到幻珠中陆慕生的记忆。
“是,我记得。”陆慕生回望他,目光平静。
“可她已经疯了。我爱过她,却也恨她,恨她当我的面杀死云曦,断了我同她唯一一条路。
她苦苦执着,却不愿承认,我早已从生死之地走过一遭,是云曦救了濒死的我,此后我的命便已是她的了。爱又如何,恨又如何,爱不可相守,强求成恨。
是我辜负了素影,可我更负云曦,云曦一心待我,却因我而死。这笔账,我该替她清算的。至于我欠素影的,我死后入阎罗地狱,一笔一笔,再还她。”
陆慕生眼中充满绝望的笑意。“是爱是恨,哪有那么多道理?白晓生,你若爱过,便该知晓,只此一刻,最不愿伤害的,才是至爱。”
说罢,他彳亍提剑朝门外走去,广寒门外大雪纷飞,风吹起他猎猎衣摆。“枕前发尽千般愿,要休且待青山烂!“
“我本孑然戴罪身,且愿同卿去……”
“他如何杀得了素影?”烛离扶着幻小烟看着他远去的身影。
“杀人,何必用真刀剑。”白晓生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想起当年鲜血淋漓的影村。他从另一边,扶住烛离扛着的幻小烟,轻声说了句。“诛心罢了。”
-
那日,陆慕生用一把长剑刺穿了主素影的后心。
幻珠破碎,得知真相的素影心神崩溃。陆慕生临濒死前,让求灵龙将自己真身烧化,素影真人心死当即以灵力自戕。
在死之前,她归还了灵龙天曜分离二十年的一颗龙心。
那日广寒门千丈峰龙气大作,龙火肆虐,几乎瞬间吞噬了身为黑气之主雁回。
白晓生护送烛离幻小烟出门的瞬间,只来得及扑身而去,以真身护住了被烈焰焚烧的少女。
他抱着雁回,只消回头看向正忍着疼努力朝他们伸手的天曜。
——要救下来。
——雁回不能有事。
他心中闪过一个声音,便连同雁回一起消散在赤青交织的大片火焰中。
——否则,那傻龙一定会伤心的。
5、
白晓生觉得自己泡在一片冷冰冰的水里。
意识到的时候,他又回到了曾经关着他真身的那个铁笼中。好不容易逃脱的真身再次被控制,只是这次白晓生并不想过去那么痛苦。
他轻车熟路挣脱了自己的真身,将影子化成一片原型逃出了自己的识海。
果不其然,伏阴的世界依旧是那样黑不拉擦的模样。
雁回静静躺在不远地面上,他忙落下去将人抱起。
想来也是,雁回作为黑气之主,黑气自然会保证她不受龙火攻击,而如今最安全黑气最盛之地,唯有伏阴识海。
“雁回!雁回!”怀中的少女闭目不醒。
白晓生忽觉一阵古怪的寒意从头而下,抬头瞬间与半空中的伏阴四目相对。“你以为你还能做什么?”
兜兜转转,他竟把自己当成一盘菜送回了伏阴手上。
不行。
白晓生手中口诀一变,将准备攻击的影刀改为召唤影穴。他的真身被禁锢的瞬间,白晓生就明白他今日八成是出不去了。可雁回必须走。
下一刻,一股黑气却打进他的眉心,他双眸发出古怪的暗光,神识抽离。
“这次,你将成为我的影子,白晓生。”
-
浓稠的夜色。
泼墨而下的大片血迹流淌过地面,吸收浸泡出蜿蜒的痕迹。
身披黑袍的少年人踏上泥泞的血路,周遭的房屋倾塌,碎裂的墙壁,从缝隙中露出残缺的肢体。
“阿娘……”少年人下意识想要寻找自己的母亲。
忽然有什么滚烫的东西低落在他脖颈上,他侧头伸手一摸,手心便染上一片红色。
“阿生……”他抬头,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被囚禁的那间屋子。
不同的是,这次被鲜血染湿的茅草屋顶破碎不堪,缝隙中露出影族残缺不全的尸首,他有些害怕了。“阿娘!你在哪儿?!”
他下意识到寻找记忆中的那个女人。
脑子里混乱一团只剩下一个年头——救她。
【救谁】
“谁?!”少年人回头,朝着身后不知何处的声音望去,回程的道路雾蒙蒙一片,不知何处而来的黑气倾塌而下,他脚下一绊,跪趴在一具尸体面前。“娘……”
他的母亲睁着眼睛,苍白的脸已经被血迹染红,少年人赶忙扑上去,他发抖着用袖子去擦女人脸上的血迹。“不要……”
“阿娘……”女人脸上的血迹越擦越多。
“为什么……”他眼泪掉了下来。“为什么擦不干净……阿娘……”
泪水在女人毫无生机的脸上滑落,流出了一道血红色的水痕。
【你哭什么?】
【明明是你亲手杀了她。】
“你是谁!!?”少年人脸上露出恐惧,他死死抱住怀里的女人,下一刻,脑海里闪过一把影刀砍过女人面容的画面。影村凄厉的惨叫,万千影子如刀锋过境,血色漫天。
【你瞧,是你杀了她,整个村子都是你杀的!他们都是被你害死的!】
白晓生登时脸色苍白,他一低头,怀里的母亲忽然变成了一个沉睡着的少女,她一袭黑衣,脸上白净却没有一丝血色。白晓生瞳孔放大,像是看见什么可怕的东西。
【你杀了她!你害死她了!】
“不,不是!”他下意识想要将怀中尸体推开。但下一刻又紧紧抱住。“不会!不是不是!不会死……不是我做的,阿娘没有死,雁回也不会死!”
他的脸颊紧紧贴着少女的面容,眼泪第一次不受控制往下落。
我错了。
他心想,我错了,让她们活下去,不要杀她们,我错了。
【白晓生。你天生恶童,与你有关的人都会被你所害!】
【放弃吧,不要挣扎!】
【杀了你自己,舍弃神识,成为我的影子。】
天开始落大雨。
成年的影妖慢慢抬起头,落下的血雨打在他惨白的脸上。他眉目悲戚,看了看毫无生机的少女,慢慢伸出手凝一把影刃。
他闭上眼,想到小时候摇着拨浪鼓数数字,一,二,三……
我早该死了,他想。
于是这一次,他跳去了中间所有的数字,直接数到了最后。“一百……”
【白晓生!!】
天上响起惊雷,劈开一片白光消散了漫天黑雾。
地面在震颤,大地裂开巨大的口子,无数碎石房屋逆向朝着天上飞去。
雨水倒流,像是漫天碎珠子。
怀中的少女像是被一股力量卷走,升腾起来,他慌张伸手去抓住。
可脚下大地碎裂,他站不住了,地下岩浆翻腾,那瞬间舍不得雁回也掉下去,于是松开了手,笑了起来。“不拖累你了……”
他即将坠入深渊,一只手稳稳握住了他。
“白晓生!!”
赤青交织的焰火刺目扎进世界。
影妖睁开眼,对上一双带着满满关切的眸子。
那瞬间。他好像又回到了伏阴的识海里,然后在一片黑水里,被赤焰龙牙的火焰托起他支离破碎的身子。
幻境消散,迷雾森林里黑气也被龙火驱除,发出爆裂的声响,像是听到自己心脏疼痛又滚烫的撞击声。
“……天曜。”
“白晓生。”灵龙的声音带着关切却稳健有力。
不是那条傻龙,是真的灵龙天曜回来了——从素影处获得了最后一部分躯体,终于恢复了当初的记忆。白晓生笑了笑,像是认命似的砸进对方怀里。“又被你……救了一次。”
-
伏阴的识海连接着迷雾森林。
他控制白晓生,让他回到迷雾森林修复入口,却恰好成了灵龙天曜寻找雁回的最大助力。
恢复意识的白晓生听从天曜的计划,利用影穴将灵龙天曜带入了伏阴的识海。
在此之前,他趁其不备,将伏阴身上自己一部分真身撕扯下来给雁回披上,以隔绝龙火。
于是灵龙在确认雁回安全的瞬间,白晓生开启影穴,赤焰龙牙携焰火席卷至伏阴识海。
曾经那个漆黑一片,连燕雀都活不了片刻的无息之地,被青红色烈焰卷天而起。
跳跃的亮色,映在白晓生瞳孔中。
他看着烈焰中挥舞长剑的灵龙飘扬的发尾,不知怎么心下冒出一股快意。
他忽然笑起来,朝天曜的大喊了声。“阿龙!火开大点!”
他知道对方听不见,却还是固执朝他喊了一声,转头带着雁回从影穴离开。
那天辰星山结界中,凌霄看见封印中龙火蔓延,灼灼燃烧着青色光焰。
像是终于在这天地间烧出了一片希望。
所有人都这么觉得。
伏阴身已死。
天地灵龙以龙火救世,分离许久的恋人最终相遇拥吻。
白晓生的真身隔绝着黑气和龙火的夹击,在树木的阴影里蜷缩了一下身子。
他也说不清为什么,身体的疼痛可以忍受,只是想到那一刻发生了什么,心口却莫名还是生疼。
“你啊你啊。”他躲在青丘那棵千年古树的树洞里,叼着根草。“不是都说好了吗?人家两情相悦,历经万难在一起了。没你什么事儿了,你不痛快个什么劲儿?”
白晓生提着手里的那盅梨花酿。
龙主龙珠夫人归来,青丘庆贺,一群人热闹凑在一块,他借口刚拿回真身需要休息,躲到了青丘的万年古树这儿来。
月光晒在影妖身上,将他整个人泡在一片暖融融的皎白里。
他将酒壶抱在怀里,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和当初一样,在抱着天曜的蛋晒太阳。
那时候小小的龙虽然什么都不懂,但还挺好照顾。吃东西什么也不挑,塞什么就吃什么。但似乎比较喜欢蔬果生菜,喂鱼虾的时候还会皱鼻子,可只要咳一声,对方就会老老实实吞下去。
哦,还会变蝴蝶给他玩,挺乖的。
“……灵龙天曜……”白晓生下意识喃喃。
“找我?”
白晓生回头,不由愣住。
月光如水,龙主白衣烈烈,白色发带随风扬在夜色里。
白晓生心头一颤,像是做了什么坏事被发现一样。“阿龙,你怎么来了?”
天曜没说话,他看着眼前的青丘古树,那巨大的树木擎天而上,镂空的腹腔形成一个孔洞,此刻坐着一个长发飘扬的影妖。
他脚尖一点,便落在白晓生身侧。找回龙心的天曜神识早已清明,此刻却垂眸看着白晓生,有些茫然地张了张嘴。“不知道。”
白晓生才意识到,对方似乎醉了。
虽然模样和往日无差,但目光却有些恍惚。
来人俯身拿走白晓生怀中的酒壶,微微一晃坐在了他身边。一黑一白的身影并肩坐在巨树之中。
空气里传来淡淡的酒气。“听说,你当初抱着我在这里晒太阳。”
白晓生侧头看他舒了口气。“可不是,差点没因为你被这青丘的大太阳晒死。”
“辛苦了。”天曜的声音很轻,像是揉在风里一吹就散。
白晓生回头看他,后者却自顾自提起白晓生喝剩的半壶饮下。白晓生笑了笑,把人酒壶扯过来。“你怎么回事,酒宴不去,跑来我这里抢酒喝。”
天曜也没用力,随意任他将酒拿走,他目光落在不远处,伸出手,好像要去摘一片月色,下一刻,噗得一声,明亮的龙火从他掌心飞出,像是一场大雪,飞出了无数明亮的火星。
透亮的夜色,灵龙眼里像是落进了三月的水,他转头看向白晓生。
影妖静静看着他,眼神中带着一种思考和无措。
“阿生。”天曜的声音很轻。“送你。笑一下。”
他知道眼前的是灵龙天曜,而不是他一路带大的小傻子,这个天曜心思沉重,对他不算友善,但他曾经在九死一生时救过他的命。也曾在伏阴黑气肆意的空间中拼命护住他,为了他复生后第一次召唤出赤焰龙牙。
——守护之剑,护的,多少该是重要之人。
淡淡的酒意散发在呼吸间。
白晓生像是着了魔,微微垂头,倾身吻上眼前的唇。轻轻触碰将有酒的香气还有勾人的柔软,他伸手将人后颈按着,微微深入,却不敢用力。
不知多久,他感觉怀中一沉,熟悉的身子倒进他的怀中。相交的颈间传来温热又匀速的呼吸。
白晓生静静看着粼粼湖面,手在空中顿了顿,将人抱住。
他整个心泡在一股酸楚的情愫里。
影子好像忽然明白了那些去而复返的不甘和心痛来自何处。
过去,他总以为自己需要一束光,遇见了,便盲目渴求着。没人教过他什么是喜欢,该怎么喜欢。
他从不在乎那道光需要什么,只希望她能永远挂在天上,照亮他的路。
后来,他意外捧着一片月,在他怀里护着,他心怀着不甘和无奈,只巴望着某天那月亮能回到他曾经的地方。
而今,那月亮回去了,不再由他捧着了,他却忽然明白什么叫舍不得。
千年灵龙泽被一方,照耀万物,包括他,却又不只属于他。
而他是一片影子,却想要亲吻他。
“傻龙……”他呼吸间带着颤抖。“我大概是疯了。”
6、
雁回收拾包袱去辰星山的时候,白晓生正在捯饬他的旅行计划。
倒霉的影妖觉得自己前一天晚上做了一场噩梦,才闲来无事把一只龙给啃了。
那龙当夜醉酒,倒在他怀里后被他送回了屋。
白晓生自己则去冷泉坐了一晚上。
他一脑袋扎进冷泉里,觉得自己快要被冻死,咚咚咚听着自己心跳开会。
第二日被泡的瑟瑟发抖的影妖想开了,觉得无论如何,自己这一团心思自己也搅不明白,干脆天高海阔,去外头人间转悠上个百八十年算了。
于是灵龙回了龙谷,雁回回了辰星山,而白晓生去青丘外的古城遗迹挖挖宝。
离开那日,天地间一片清明,秋风高远。白晓生怀揣着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思,还没到最近的迷途岭,忽然感到心口一片巨痛。
他回头,却见一片黑气盘踞在北面仙山。
视线中,连绵的山脉成了一片死寂的黑色残垣,像是无数呼啸的死气从地府而来。
尽数映在影妖震惊的瞳孔里。
上苍好像给这个脆弱的人间开了一个残忍的玩笑。
伏阴复活了。
当日辰星山掌门凌霄自爆仙体,殒身于手可摘星辰。
黑气之主雁回于辰星山险些入魔,白晓生赶过去的时候,黑气已经将整作辰星山包围。
他用灵力下意识探查,却发现在周遭感受不到一丝生机。
难道……辰星山整个仙门……
他恍然想起那日凌霄烈烈而起的白衣。【大厦将倾,万死不辞】
他从未想过,世界上,有如此多的傻子。
他听见雁回凄厉的哭声,想要救人,却被伏阴击倒在地。
影妖挣扎着看着眼前的一切,却无能为力。一股难以言喻的痛苦弥漫上心头。直到一片龙火从天而降,而后灵龙天曜献身辰星山,驱散伏阴,救下众人。
而那日开始,人间成为了炼狱。
-
谁也没想到,囚禁伏阴多年的识海真身,原来才是他最后的封印所在。
他炼化自身为黑气之主,却没想过幽冥赋的那句【空无所空,空所悟空】,是指放弃实体,而寄存天地,自此后他将与黑气同消同往。天地间阴暗面不死,伏阴不灭。
龙谷成为了人间最后一道屏障,大多数人被黑气吞噬成为遗骸一片。
天地间黑气肆虐宛如幽冥。
白晓生看着幸存者一日日被送来,忽然意识到那天,凌霄口中说的“挺好”是什么。
是还可以去爱,可以去看天地太平,可以去苦心中的一丝爱恨和不甘,可驻足人间听风赏月,可看世事万物。所爱不得又如何?天地还清明。
你还有心去遗憾。
而如今大厦倾覆,人间浮屠,谁又能置身事外?
灵龙赴迷雾森林,以至纯之体,抗击黑气,一次次斩杀伏阴复生的灵体。雁回作为黑气之主,投身人间,吸纳黑气,试图救下更多的人。
所有人都在拼命。
但所有人都明白,到头了。
黑气斩杀不灭,黑气不消,伏阴便能一次次复活。灵龙的灵力强大,却没有护心麟与内丹,总有耗尽的一日。
黑气之主雁回救下的人日复一日减少。这世间还有活人吗?
还能,还能再救下一个人吗?
白晓生置身于此,看着周遭人群,抓住自己的心口忽然感觉到一丝疼痛。
他说不出是什么,就像是那些万千死者,用命在他仅有的世界里开出了一条万劫不复的路。
他不敢踏过去,却又必须踏过。
终于那日,龙火由天坠下。
——灵龙恶战伏阴,灵力耗尽,真身坠于龙谷之外。
雁回带着众人携龙火驰援。临走前,白晓生在自己的墓碑上刻了一段话。
这段话无关风月,无关遗憾。
他只觉得好像回到了过去,自己从那间关着他的小屋子走了出来,屋外母亲正在晒衣服,回头看他,她说:阿生。
人间多是不平事,不如放下。
穷尽人事,为天地求一丝生机,也为他人求一丝生机。
他回头看了眼墓碑,朝记忆中的母亲笑了笑。
影妖抬起头,和所有人一样,接下天空落下的那团火焰。
他明白,那是天曜想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用龙火护他们周全。
灵龙天曜在最后一刻也想护着人间,而世间众人,也想在此刻,护他一命。
——星火四起,仅存的人潮推着他随人群走向奄奄一息的灵龙。
时间上诸多痴傻人,为爱为恨,为生为死,到头来,也能为了他人殊死一搏。白晓生将灵力注入龙火,又将龙火输进天曜身体中。
他想倒也不错,他从伏阴的识海里走出,遇到了喜欢的人,明白了什么是倾慕,明白什么是求而不得,什么是成全,什么是不愿苟且偷生。到最后,他才明白了什么是,拼尽一切他人求得一丝生机。
傻龙,我要死在这里了,你要赢啊。
黑气铺天而下,影妖见雁回化身屏障挡在众人面前,灵龙被黑气囚困,天地萧索一片。
想来,那是白晓生看到的,世间末日的最后一景。
-
后来按记载,伏阴一战中,黑气之主雁回利用护心麟将黑气炼化为龙火。
阴阳相生,互相转化。
来自死地的黑气被护心麟转化为了至纯至洁的龙火,雁回灵龙携龙火斩杀伏阴。
天地一场浩劫终得幸免。
那一切记载都源于白晓生在天曜识海里看到的最后画面——雁回将自己一部分黑气炼化为了赤青火焰,护心麟归位。少女像是扶摇而上的一阵风,携带千年灵龙冲天而去。
灵龙烈焰里,灵龙呼啸,层云叠嶂,噼啪作响的烈焰在半空中与黑气接触的瞬间,带来万千华光,像一场全新的黎明。
被肢解破碎的千年灵龙带着所有人幸存者的灵力,与少女所炼化的护心麟,裹挟漫天火焰席卷黑气。消散,转化,他怒吼呼啸,如神明降世,而他身后雁回张开双臂像是一双翅膀。
一场浩劫最终度过。
白晓生恢复意识的时候,只来得及看到满天还未消散的火星。
那火星像是拥有着生命,散发着温暖的光。
“……白晓生……”
“雁回?”影妖愣住片刻,伸手握住那点消散的萤火,像是听到一点微弱的呼声。
“救救他……”
他下意识开启影穴寻找雁回和天曜的位置,几经周折,才找天曜。
四周是无数消散明亮的萤光,他几乎狂奔而去,却来不及阻止,灵龙一头黑发开始变白,从发尾开始不断蔓延。
灵龙在自觉将自己的灵力散掉,他不想活了——一如当初万念俱灰的素影一样。
白晓生只得将拼命自己的灵力往他身体里送,不够……
“天曜……天曜你醒醒,睁开眼睛!”他几乎掏尽了识海全部的灵力,可没有用。灵力杯水车薪般向天曜身体里注入,却阻止不了对方的头发一寸寸变白。
白晓生人生里第一次感觉到了绝望,怎么办……他要死了……谁来……
雁回……他看了一眼四周的萤光,忽然道:“天曜!你醒醒,睁眼看,雁回她还在,雁回没有死!她还在!你快看!她还在!”
他是白晓生,一个恶人,满嘴谎话。他自私自利只会骗人。
他失去了母亲,失去了雁回,最后一个人,他要留下。他要天曜活。“幽冥赋会救她!她只是消散了!还在这人间,我们得去找她!”
像是终于恢复了一丝意识,眼前头发尽白的天曜抬起头,眼泪从他眼眶里掉落。“……雁回,死了……”
他嘴角带着血迹,颤颤巍巍吐出最后两个字,像是用光了他全部的力气。
白晓生捧住天曜的脸,看着他的眼睛,认真看着他。“没有,天曜。雁回还在。我是影妖,我能感应到灵体,这周遭的萤火还有藏有神识,她是不是不见了,却没有死,天曜。”
他捧着天曜的脸,感受到那些滚烫的眼泪从他指缝滑落,却不知道他自己也已经泪流满面。“你相信我,你相信我一次好不好。不要死,她会回来的。”
“会……回来……”眼前的灵龙好像又成了当初那个傻傻的孩子,一字一句重复着白晓生的话。他刚复生时总是下意识信任他,白晓生说山是绿的,水是蓝的,人心是热的,说什么他都会信。所以白晓生一遍一遍重复。
“她会回来,所以,天曜活下去,我求求你活下去。她一定会回来,我知道的,我知道……求求你,不要死!”
“……好”灵龙张了张嘴,像是找到了最后的依凭。
他一把栽倒进白晓生怀里,被人用力抱住。灵龙滚烫的眼泪顺着紧贴的皮肤渗进白晓生脖颈。
白晓生忽然觉得心口万千疼痛,像是被一只手擭住,狠狠扯开,但他不敢喊疼。
他怕他喊疼了,天曜会更疼。
他舍不得他疼。
“活下去……求求你了……为了雁回,天曜,你要活下去……”
从前,那只影妖一出生就被恨着。
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他本以为喜欢是需要,是占有,他遇到一个少女,便不顾一切跟着;后来有人告诉他,喜欢,就是怕那人疼了,于是他在风雪肆虐的雪山上,看到一个书生为了爱人奔赴死地。
后来他得了一个吻,才发现喜欢就是双手轻轻护住,连触碰都怕碰坏了。
他想,喜欢是战战兢兢,是放手,是某天醒来,睁眼第一眼见到他就心生欢喜。
是把人放进心里,千回百转,最后吐出了,自己血淋淋的骨头。
别怕,我陪你找她。
后多年,影妖陪着灵龙四处寻找,终于在某日寂静之地找到了一个散碎的魂魄。
那魂魄被人间清气裹挟,在一方泉眼中生长。
那魂魄残缺不全,又清澈干净。
灵龙喊了一声“雁回”
那点灵气慢慢悠悠落在他手上。
“将她投入轮回井,百年之后,会有一个完整的魂魄。”
天曜回头看着影妖,影妖伸手想碰碰那魂魄,后来又收回手。
“需要我陪你吗?”影妖问。
灵龙摇了摇头。“这次我想从头开始,陪着她找回她残缺的魂脉。”他静静看着手中魂魄,又说了句。“白晓生,谢谢你。”
影妖生了个懒腰。“谢什么。你们这对媒还是我组的,不得善始善终吗。”
“好了。”他拍了拍天曜肩膀。“这下我要真的去过自己的日子了,希望你顺利,百年之后,有缘再见。”
灵龙看着他,终究点了点头。
黑色妖气消散在空中,天曜低头看着手中的魂魄,眼中再容不下其他。
只有身后的影妖回了半晌目光,身后层云万丈,他的心落在了身后,却不愿再捡,也许百年后,他的心也会再长出一颗。
但此刻,他将心交出去,留在一个永不会被回应的地方。
像一颗种子落在土壤里。
他想,也许长不出参天大树,好歹,能开出一朵花。
-end-
作者:旬夜
备注:凑数凑数
免责声明:无声
1、
宁江区是个人才辈出的地方。
那年头的电竞圈,不,应该是电子游戏圈,放眼望去都是一群蓬头垢面的小年轻。
烟味弥漫的网吧里,一群瞧着不务正业的人三五成群,要么没班上,要么逃课,凑成一排,或见缝插针,抓着一把花生,吃着点泡面把游戏给打了。
而路小南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大概是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好学生气质。坐在一堆打游戏的人中间,不像是来玩的,倒像是来网吧查资料的。
——龙行Sky那队长,长得眉清目秀,技术不是最顶尖的,但是战术意识一流。
没听说吗?
那玩战术的心都脏。
“我靠,禽兽啊!”肖枫在集装箱后被龙行的人秒了的瞬间,抬头看见网吧天花板的灯嗞啦一下。“猴子,老尉别慌,稳住节奏,这把能赢。”
他松开手去看队友屏幕。
那瞬间,整个网吧嘈杂的声音像有了形状,一如扭曲的线条浮动起来。届时,眼前的光,画面,和声音如同走马灯形成了旋涡。
闪烁的红绿灯光充斥着视线,像是道路车辆上的刺目警告。
他像是被一股力量吸进了汹涌的旋涡里。
一如一场梦——不属于他的记忆被强行塞进了脑子。
等他回过神,趴在桌子上干呕的时候,眼泪控制不住从眼眶砸在地上。
“……11月22号……”
-
肖枫一辈子遇到的对手,凑起来能绕着宁江区菜市场围一圈。但能让他放在心上的,就连网吧包间前排都坐不满。
而路小南算一个。
在1coin队长这么多年并不算富余的印象里,龙行Sky的队长South是个每次他对敌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的人。哪怕他们对战次数不多,但每次都足够激烈和酣畅。
只可惜这个强敌由于一场意外,死在了和他比赛的前夕。
听到这个消息的那天,One coin战队在一场并不是滋味的庆祝里,无声地给彼此击了个掌。不是为了庆祝,倒像为了缅怀。
那时的肖枫低着头叹了口气。
他想,真可惜。
——可惜路小南,可惜他的技术,可惜他这个人。但那点可惜,像是遥远海平面上的镜花水月,风一吹能散。
而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世界会把路小南的整个人生砸进他的手里。他托不住,就像一叶浮舟入海,几乎将他溺死。
-
“肖枫!晚上还有比赛你干嘛呢!?”
“我有事,不用等我。”
-
第一次看见路小南。
或者说,在这个时间线里,肖枫第一次看见路小南,是在对方常驻的网吧。
龙行sky的游戏区在新门街附近,和肖枫的活动场所有点远。
他们这些打游戏的,平日就像盘踞在各自山头网吧的地头蛇一样,有种微妙的各自为阵,井水不犯河水的气氛。哪怕有时候凑在一起打比赛,也有种主客场的对战的架势。
所以当年,肖枫几乎没来过这里块。
他站在门外透过玻璃往里头看,这间一个小时比他们那儿贵了五毛的网吧里,龙行sky的战队正齐刷刷坐成一排。
最中心的路小南,剪着干干净净的学生头,格子衬衫,手指在键盘上操作飞快,神色却从容,偶尔张张嘴似在指导队友。
他是那么鲜活。
——求求你,一定要阻止他看那场比赛。
——我拦不住你哥,就去拦撞他那辆车去。
他也不知道这些记忆是哪里来的。
似乎在某个瞬间他忽然就拥有了它们,一个未知时空里,他和一个叫路小北的男孩在游戏里相遇,他求他去救他的哥哥。
而他答应了。
却没做到。
寒冷雨夜的水。
医院走道白色地砖。
鲜红的血迹,密密麻麻,泛着腥味,又被带着消毒水气味的拖把拖干净。
肖枫曾在上面走过。
他抱着脑袋,顺着网吧外墙蹲下。
世界上有种理论叫时空连接。一如某种同频率电波频率相互吸引和作用,会让人感受到不同时空的声音,或者图像。
他不知道这一切的真假。毕竟在这个世界,他没有阻止过什么车祸,更没有在某天游戏的途中联络上2019年的名叫路小北的男孩。
所以……
“兄弟,你没事吧?”
手臂被握住,能感觉肌肉相触的质感。
逆着光,是一张并不算太过熟悉的脸。路小南温热的呼吸落在他脸上,他看见对方带神采的眼睛。
“我……有些胃疼。”
“那要送你去医院吗?”他说。
他反手握住路小南手手腕,试着站了起来。他说。“好。”
2、
那年的宁江区出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并没有)的事。
One coin战队的队长肖枫和龙行Sky的队长路小南杠上了——隔三差五去人家所在的网吧寻衅滋事。
“不是,这有必要吗?他们这网费比我们那儿贵多了。”
肖枫那时带着耳机和大尉咬耳朵。“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啊。这龙行是个强敌,到时候比赛没准就咱们对上了,提前了解对手是为我们未来成功夺冠的打基础。”
“得得得,还基础呢。”一旁麒麟白眼翻上天。“这了解战术哪儿不行啊,我们原来那网吧是没网怎么的?你就死活要我们拖家带口来这里看人眼色。”
“就你XX的话多……”肖枫嘴皮子没磨利索,抬头就看路小南朝他这看了一眼。他上下牙磕巴张嘴闭嘴半天,也没把那剩下半句话给说出来。
要说战队配合,龙行sky确实在宁江数一数二。
肖枫的队伍里来了个老沙救场,突破力增强,但团队粘合度还差些。
所以,演练战术实操对战是真,放不下人想时刻盯着也是真。
那段十月天,南方的暑气还未消散。
空气里是闷热的泥土味道和将下未下的暴雨。
肖枫在新门街网吧落地生根,几次被噩梦惊醒,抬头看到对面还活着的路小南的时候,总带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执着什么,就好像真的在某个时空,有个自己朝着他大喊。
——你可以救他,你明明再努力一点就能救他,你为什么不试试。
那些怪力乱神和天方夜谭成了他的梦魇。
肖枫没得选。
-
那年的CF大赛办的如火如荼。
宁江区一群终于被关上电竞人称号的游戏痴,对夺冠的热情就像是饿狗追肉,争得你死我活,战况激烈,隔三差五的训练扒了One coin半条命。
麒麟和罗阳掐起来的时候,肖枫还在吸溜他的面。
对面,路小南轻车熟路地挤进那两只乌眼鸡中间,见怪不怪得把他俩扯开。
他眼神示意了一下肖枫。后者拍拍麒麟肩膀,又弹了弹罗阳胸口的灰,说了声“没事儿没事儿。”就跟着路小南一起一前一后走了出去。
新门街附近的交通比金燕网吧那热闹,肖枫蹲在路边看着不远处的“北京欢迎你”,路上三轮蹦还冒着点黑色的尾气。
路小南靠在路边的电线杆柱子边上。“你最近状态不对。”
龙行sky的队长,待人细致入微,对于队员的身体状况向来关注,不过这次倒是多管闲事管道竞争对手这来了。
“睡不好罢了。”肖枫蹲在马路边上,伸手去接抛出的硬币。
天色向晚,乌云密集得压了过来,似乎要落大雨。
肖枫看着手上的硬币没说话,很久他问。“路小南,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哪天会死啊?”
“人不是都会死吗?”路小南轻笑了一声,口气里云淡风轻。
肖枫看了眼,却不意外。
路小南是个待人温和的人,礼貌永远是第一位,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和人吵起来。
那些梦境里被对方推了一跟头的争锋相对,到头来成了假装胃痛被人载回家里喝的热水。记得那时路小北还在家里看电视,回头扑进路小南怀里喊哥哥。后者摸摸男孩的头,回头指了指他说。“小北,这里还有一个哥哥。”
暖黄色的屋子,被安排整齐的家具。
舒服的四口之家,像是春日生长的爬春藤。
“如果有一天,有个陌生人告诉你,今天不能出门,你否则你会死,你会怎么样?”肖枫站在路边问。
“那我估计会觉得他在恶作剧吧。”
“那如果那个人是我呢?”肖枫抬头看他。
昏暗的天幕下,那双带着点水光的眼睛,折射出一点暧昧不明的亮度。
他看他的眼神总是特别的。
路小南知道。
从他第一次见到肖枫,就从那人眼里读到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哪怕是第一次来网吧,踢馆似的站在他们面前,嘴上说着。“哥们儿,敢不敢比一局。”眼里那点挑衅落到他身上,却又顷刻间浓墨重彩得悲伤起来。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被一个陌生人用那样的眼光注视着。
“……我是不是什么时候得罪过你了?”龙行sky的队长礼貌发问。
一头乱毛的1coin队长对着天空抛着他的游戏币。“可不,你们网吧贵的要命,害我明天想加根火腿的钱都得搭进去,仇海了去了。”
“你该不会是在拐弯抹角向我借钱吧?”
接住落下硬币的One coin队长回头对他。“诶,路小南,我们打个赌怎么样。如果我抛这次硬币是“win”,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路小南挑眉。“那如果是另一面呢?”
那时候肖枫上前按住他肩膀,笑道。“那我就为你拼一次命。”
-
肖枫曾见过许多个秋季。宁江的秋天总是来得很迟,稍纵即逝。
一如入冬前的一次意外,老天调温出了错,把夏天和冬天按牌出打了个对子。
肖枫这个人其实倔得很。
他从来不相信什么命中注定,也不信什么命里无时莫强求。
生得执拗,自己认为对的是,哪怕冲的头破血流也不回头。可当那些记忆却和现实不断重叠,他倒是终究开始动摇了。
虽然在那些多出记忆里,自己从未去过路小南的网吧和人打过什么对战。但最终决赛前,One Coin和Double Kill的决赛安排,却像是一张最后的死亡通知书开在他面前。
——那些你不相信的事也许会发生。
——那些你无法挽救的悲剧会再次出现。
那些你拼尽全力也无法改变的命运,究竟是真实的,还是你一场梦魇残留下的可笑幻觉?
肖枫在参加比赛之前,手机收到路小南的短信,对方的最新回复是。
【知道了,我肯定不会来。】
言之凿凿像极了无数个肖枫失眠的夜晚,对方给他发的。
【你信我,调整呼吸,很快就能睡了】
路小南是个足够温柔的人,春风化雨。
肖枫曾经仓皇地闯进那个人的生活,却撞了个头破血流。
而这一次,他选择了成为他的朋友。——哪怕心怀目的,哪怕动机不纯。他这次却能够伸手握住路小南而不被推开;能触摸躺在沙发上睡着的路小北毫无防备的脑袋而不用提心吊胆;
还能作为一个朋友在高高抛起一个硬币,和对方定下一个赌约。
——11月22号,我们1coin和Double Kill的比赛你不许来,路小南,愿赌服输。
于是,那天晚上,宁江的那场暴雨如约而至。
在那个嘈杂,带着烟味,尖叫的网吧里。年轻的队长为了他的队友,为了和对手决赛见的约定,他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他打得又疯又狠,直到耳机里的获胜音效和队友的欢呼声响起。
那一刻,屋外响起一声惊雷,那声雷鸣声穿透了网吧的欢呼,他收到了一条来自路小南的短信。
【打得漂亮。】
他回拨了路小南的电话,含笑的眼里映着网吧的灯光。
电话那头是一阵忙音。他试着又播了一遍,这次却成了关机提示,像是什么命中注定的轮回。他忽然害怕了起来,手机里的播出键被按了一次又一次。“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他像是被利剑贯穿了肺腑。心跳如擂鼓于疼痛一起席卷了他全部的感官,他又想起了那些画面,路小北抓着他的领口撕心裂肺的喊声。
——时间,地点,全部都告诉你了,为什么救不到!
——为什么什么都做不了!
“……不对。”他几乎是丢下键盘往人群外冲。
“肖枫!诶——肖枫你跑什么!外面下雨啊——!”
他撞进大雨里,一路朝着天北路跑。大雨冲刷着他的身体,在深秋带走他身体的温度。那些狼狈的痛哭,和诡异的血腥味似乎又回来了,刺目白色的瓷砖还有鲜红的血迹。
——你又睡不着了吗?
——你状态不对,再失眠可以给我打电话。
——小南,你看看爸爸。
身后传来一阵鸣笛声,肖枫抓着手机回头,看见了一片刺目的白,他怔怔站在原地,似乎透过滂沱的雨幕,透过那些刺目的车灯,看到两个伤痕累累的少年。
——肖枫,我可以不去看你比赛,但你要赢啊,总决赛上我可不想对手是别人。
“路小南……”他手臂像是脱力般垂下,手机从指间滑落,刺耳的鸣笛飞速逼近,那些自责和痛苦将他拖进冰冷的深渊。
下一秒,有人从他身后扑出来,将一把拽回。
“肖枫!你他妈不要命了——!”
3、
路小南把人拦腰抱住的时候,像是抱了一团又冷又沉的棉花。
肖枫身上都是浸透了雨水,湿漉漉的头发蹭在他脖子上冻得他打颤。
“肖枫……肖枫!”路小南想摇醒他,脖颈相接处却感觉到一阵温热。他好像哭了。那个平日玩世不恭的人,一双肩膀单薄得厉害,在他怀里发抖。路小南将他圈紧,一只手去拍他的背。
他总擅长哄他的弟弟,小孩子,心思简单,你说你爱他,他就会笑。
于是他将头靠近肖枫耳边。“没事了,别怕我在呢。”
肖枫获得知觉般用力抱住他,因为太用力,整个肩膀都绷紧。“不要死……路小南你不要死……”
路小南没试过这种感觉,像是有人在他心口劈开了一个口子,强势又决绝得走了进来,他浑身冰冷,带着寒夜的雨和伤,于是他忍不住伸手将人抱住,融进了血肉之中。
肖枫这个古怪的人,进入他生活的方式总带着一种诡异的违和。
路小南心思缜密,所以他能下意识感觉到一个人行动者的不合理。肖枫就是他能捕捉到的最大的不合理。
但他喜欢他的战术,喜欢他在一场比赛结束之后复盘漏洞时候的感觉,喜欢他嘴皮子能耐能和他们家罗阳斗嘴斗一天,也喜欢他某天醒来时候,下意识找他的眼神。
他总在关注他,却好像又不在看他,像是一团抓不住的雾。
而那团雾气现在在他怀里。
雨夜里的年轻人抱住了一身狼狈的躯壳,将自己的温度送了进去。他们相拥,像两株肆意生长的藤蔓紧紧缠绕在一起。
-
2008年,CF首届电子竞技大赛,宁江赛区的决赛如期展开。
两大种子队伍,龙行sky和One coin究竟谁能胜出的话题被讨论得如火如荼。
网吧里嗑瓜子的嗑瓜子,看热闹的看热闹。
比赛前半个小时,One Coin的队长被对面的队长“持械”“绑架”到了某个角落。
肖枫嘴里还叼着个包子,吃了一半差点没给路小南噎着。“有事儿说事儿!”
肖枫啧他,后者手上一把车钥匙抛进肖枫怀里。“干嘛啊?”
“你不是想试试我那车吗?车钥匙送你了。”
“哎哟哟哟!”肖枫挑眉一副识破奸计的样子。“路小南,搁这贿赂我呢?想让我们1coin故意输给你,做梦吧你!”
“那硬币借我用一下。”路小南没接他话茬。
肖枫狐疑得把硬币递上去,只见对面路小南伸手一抛一接,将硬币盖在手背上。他问。“肖枫,你为什么最近都不来我那儿了?”
“你那网费那么贵,去不起,不去了。”
“那为什么现在晚上也不给我发短信打电话了?”
“睡得好,不费那电话费。”
“那上次说要告诉我的那个秘密呢?”
“这不是说好了,等比赛以后吗?”
“我等不及了。”路小南把肖枫逼近角落里,这个比他小了五六岁的少年人,此刻眼里依旧是笑意,却让人觉得自己是被狮子顶上的猎物。路小南看着温和,却隐藏着某种侵略性。“莫名其妙为了我哭了一场,然后网吧也不来了,电话也不接了。这么自顾自地来,自顾自得走,枫哥,世上没有这种道理。”
“……路小南……你到底要干嘛?”
“打个赌吧?”路小南视线落下手上被盖住的硬币上。“如果是“win”,你现在就把那个秘密告诉我。”
“那如果是背面呢?”
-
很久以后,One Coin的队长还能记起那场比赛,燥热的赛场,争锋相对的比拼,周遭人们的呐喊。
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运筹帷幄的少年人抬起他的手,硬币的纹路映着点夕阳的光线,泛着淡淡的亮色。
少年人笑着看他,笑得肖枫心头一动。
那时候肖枫还没来得及从路小南劫后余生的喜悦里,读到自己心跳加速的原因。
他的世界有梦想,有队友,有游戏,有那场滂沱的大雨。
命运将路小南的生死交在他手里,让他牵挂在意。
却还没来得及叫他爱上。
可有人比他先行一步。
少年人的唇不经意擦过脸颊,是轻柔的触感。
他说。“我想要你早点发现……”——发现一个秘密。
秋日晚风吹过人心,带起路边梧桐叶沙沙作响。
本该逝去的少年依旧鲜活,他小心握住眼前人的手,将额头抵在在他肩上,像一个拥抱。
他说。“肖枫……”
——我喜欢你。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序
那是圣诞节的前夜。
屋子里弥漫着食物的气味。老北京过着这样富有西方味道的节日,分明得不搭调。
有些温柔的东西在空气里散开,似乎之前藏在角落里喋喋不休的违和,在一瞬间就散去了。
画面像老旧电影般闪着雪花……
他坐在亮着灯的大厅上。
桌上摆着亲朋好友串门带来的礼物。糖果食物被放在食盘上,五颜六色堆成一堆。“我想吃红色的糖。”耳边传来小孩软答答的声音。
“换奶糖好不好?”他看着眼前的人宠溺得笑了笑。
“不要,我喜欢那个红红的。”
“一会给你买。”他伸手揉了揉小孩的脑袋,软软得毛发,温柔而让人眷恋的触感,一如一件无价的宝物。
信号中断。
1、
我不知道这样得日子还要持续多久,然而这样微妙情况让我一定程度上有些抓狂。
现在是下午3点40分。
我的母亲在书房的阳台上喝下午茶。这是她每日必备的活动。
我不清楚这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但在这段时间,我绝不会去打扰她。我曾经在她喝下午茶的时候推开书房的门进去找她。下一秒,她声色俱厉地将我推了出来。
那双眼里带着压抑的恨意和愤怒,让我这辈子不想再看第二遍。
从那之后,她便每次都讲书房上了锁,我也不再提及打扰。
然后她又变回那个爱我的母亲,而我也将继续当她的好儿子。
然而近来事情的问题却不在这里。
欧阳子昇,我的名字,带着旭日初升、蓬勃而上的意思,是我父亲当初文艺病发作在笔记本上排列组合出来的名字。
我一直觉得在我有生之年,世界上都不可能出现第二个和我名字一样的人。
同样姓欧阳,同样取了这两个别扭的字。
这多奇怪。
然而,在见到那个人的那一刻。
我右脚踢在了洗漱台上,撞倒了身后所有得东西。顺便伴着碎裂的瓶瓶罐罐,我的惨叫和铁质手环划过玻璃砖的尖锐声响,刺得我耳膜发麻。
这是千分之一还是万分之一的概率我不知道。那时候得我只是僵硬得倒在地上,看着镜子里的【东西】面无表情得靠了过来……我看着他嘴角勾起两个和我一样的梨涡,然后……对我SAYHI。
一样得外貌,一样得声音。一样的欧阳子昇。
世界万分之一的可能性。
我觉得我疯了。
-
“欧阳,你今天精神不太好啊。”店长把今天新进的材料放下,拍拍我的肩膀。“你照照镜子看看,黑眼圈真明显哦!”
他半调侃得关心着我,我闻言感激得点点头,应了句。“恩,我今晚会早点睡的。”
说罢,咧出一个大一些的笑。
因为天生脸上有两个梨涡,只要笑的开些就会露出来,似乎就会显得意外让人亲近,这是一个很便利的特征。
从去年开始,我就辍学回了家。
父亲在去年年初和母亲办齐了离婚手续,自此彻底两不相干。
我不知道我父亲对近来情况如何,但这件事对母亲的打击来的很大。她时而开始变得有些神经质。每个人都会有不安全感,而她更纤细敏感了许多。
于是,我在家附近找了一家面包店工作当做是陪她。
镜中人出现的第一天,我去找了我的半吊子心理医生。
他叫王旻之,是我的学长,大学主攻应用心理学方向。
他把我的情况定位成了臆症。
癔症的表现形式很多,包括痴呆,双重甚至多重人格。我觉得这和我估计没有多大的关系。至少,我觉得我并没有如他所说的,异常狂躁,缺失记忆,或者是听觉和嗅觉。
而我却没有,唯一不同的,只是多了一个人。
——哎哎,你能不能把电视转过来一点,我这角度看不见。
——你玩手机的时候能不能戴个眼镜,要不我只能看到你的脸看不到手机屏幕。
——你脸上长了俩痘,挺大的你不挤挤?
“你能不能闭嘴!”
“……对……对不起,我说错什么了吗?”
回过神来,同事正一脸惊恐的看着我。反光玻璃杯里,始作俑者对我伸了伸舌头假装四处看风景。
“对不起,我刚刚走神了。”我深吸一口气,找了块布把眼前的玻璃杯盖上。
世界上存在疯子,一部分人是被别人逼疯的,另一部分是被自己逼疯的。
我想,我是后者。
-
镜中人出现之后的一周,我开始试着把家里所有关于玻璃的东西都收了起来。
然而收效甚微。
世界上能映出你样貌的东西不止镜子。而是所有的反光物。这个道理放在这小王八蛋身上同样适用。只要有反光的地方,就会有他的影子。而且有一个规律,如果是远远的玻璃,他的声音就会很小。如果是很近的镜子,他的声音就几乎在耳际一样。而且根据反光物成像的效果,似乎动作迟缓度也会改变。
于是,你可以在全世界看到一张和你有七分相似却又完全不同的脸。
——我想要那个玉桂狗。【声音来自反光玻璃
——它很可爱,买它!【声音来自玻璃摄像头
——买它啊——!不行你走过去让我再看一眼啊啊啊啊!!【声音来自路边小水洼……
“老板,我要那个。对的,白的,耳朵贼大的那个,给我包起来。”被同样毫无波澜却不带喘气,复读机式攻击折磨了将近五分钟之后,我走进店里,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玩偶。
我的家连接着附近商业区,再后面有一条夜市,入夜依旧人迹不绝。
每日我都会习惯来这里逛逛,也并不买东西,只是总希望能在人多的地方走一走,哪怕被挤着,推搡着,衣服上沾满烧烤摊的油烟味也无所谓,这样总让我觉得有种还活着的真实感。
——哦,好可爱!你靠近玻璃给我看看。
软乎乎的玩偶被抓在手上,我低下头,那东西大大的耳朵上还有一个标签。
下一刻,我面无表情抓着公仔耳朵作出要扔的动作。
果不其然听到一声惨叫。“哇——!你干嘛!买了怎么还要丢哇——!”
我目光瞥向玻璃窗,心情莫名得好了一点。
身后人潮往来,镜子中的一切一如往常。而唯一的异常,是本该映出的我的身影被一个不同的“自己”给取代——他趴在玻璃那头,几乎把脸压扁在玻璃上,企图看清我手上的玩偶。
说起来,镜中我和我有些不同,模样似乎小我两岁。说话的腔调不像是本市,倒有些往南的强调,叫我名字的时候尾音还会微微上翘,听着软糯,却不让人讨厌。
他和我折腾了三天,成功得把我烦到同意他才是世上唯一的欧阳子昇。
然后我在他的面前彻底失去了本名,只剩下两个字——阿昇。
——阿昇,你怎么了?
玻璃里的人忽然抬起头,有些错愕得看着我。
我摇摇头,脚下忽然有些发软,感觉心跳开始加快。“没事。”身体不由自主向后倒了几步,眼前的一切事物扭曲在了一起。太阳穴在突突得跳跃着。
看来是有事了。
——喂,阿昇!阿昇你怎么了?!
来不及思考究竟是这家伙的出现害得我睡眠不足,还是什么其他不知名的原因。那天夜里,我脑子里最后的画面是头顶五光十色的霓虹灯。还有一只白色的玉桂狗从天而降,砸了我一个满怀。
2、
我一直以为,我20岁之后的人生会过得平平静静。
却没想到,有些事情在一朝一夕之间就改变了。
比如说,镜中的自己。比如说,恶性案件。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清晨,窗外刺目的光照在不远处的镜子上反光一片,还有忽远忽近的鸟鸣声。
屋子的主人正站在逆光里看着我,让他的身子浸泡一片似有若无的纯色中。
那干净的模样和记忆里初次见他的样子很像。
“王旻之?”
“你昨天昏倒了。”语调平稳,不带多余的感情。
“你把我搬回来了。谢谢。”
“大概吧。”
王旻之在里算是个风云人物,当年专业成绩数一数二。
在我的印象里他总是一副高人一等的模样。我很难想象。这样的人,会有一天脸色苍白却平静得对我说。
“欧阳,我可能要死了。”
那时,冬日的阳光暖暖得落在这座单元房内。
不算大的屋子里,摆放着满满的书记和散落的笔记。
我撑着还有点疼痛的大脑,坐着起来。王旻之蹲在我的床前,他平日总是一副运筹帷幄神情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
他咧开嘴露出白白的两个虎牙,眼里漆黑一片。
-
王旻之高我两届,我大二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在市立各大科室实习,我一直以为他之后的事业会平步青云,然而事实却截然相反,一年后,他在完成实习项目后,销声匿迹了小半年,最后出现在我附近的卫生院里。
我一直以为他是得罪了什么人。
然而他嘴里吐出的一个故事,却让一切朝着我难以接受的方向狂奔而去。
“我在精神病院见到她的时候,只是被安排给她做一些心理辅导。”
他端了两杯茶,递了一杯给我,床边坐下。屋子里没开暖气,温度低的渗人。那是一个深度分裂的精神病人。主人格与后继人格已经完全换位。
在一系列的判断之后,医院给出的方案是,为了决定为了主人格的安全,摧毁后继人格。
“第一次实习见到这样的案例太具有吸引力的。我瞒着所有人给她进行了一次深度催眠。
刚开始一切都很顺利。但在最后一次催眠中,出了问题,原来院内一直判断出错,那个所有人打算摧毁后继人格才是真正的主人格。”
“什么?”我抬头诧异地看着他。
“后继人格是主人格的自我保护意识,因此她逻辑清晰,拥有独立思想,并且完全符合一个正常人格的存在。而主人格却不是,她长时间在沉睡,甚至因此出现了大量记忆断层——为的是保护一个秘密。”他看伸手敲了敲自己得脑袋。“一个牵扯极大的恶性案件的决定性证据。就在她的脑子里。”
“不是,王旻之,你确定,那不是那个精神病人随口的胡言乱语。”我觉得有些可笑。“还有什么恶性案件,多恶性,爆炸案,杀人案,还是……”
“命案。”王旻之眼神中透露着强烈的疲倦。
“当初她因为精神问题不得作为人证出庭,但是一直被监视着。所有人都以为那个证据不存在,包括监视她的人。可是,我引导她说了出来。于是一切从这里全部出错。”
他深吸了口气,似乎想让自己看上去平静些。然而他毫无血色的嘴唇却将他的恐惧暴露无遗。“那个女孩身上有监听器,而治疗的全过程被窃听了。”
“那些人以为你找到了那份证据?”滚烫茶水的高温透过瓷器表面烫的我双手发疼。
“不,是我一直在努力让他们相信这一点。”他似乎想让我平静些,拍了拍我的背。“一个知道秘密的死人永远比活人来的让人安心,然而如果这个人手上握着决定性的证据,他就有资格让自己活着。”
“可是你根本没有找到对吗?”我急着反问道。
果不其然听到一声苦笑。“我只是在治疗过程中听到一些零星的片段。当时主人格的精神很不稳定,我进入治疗的过程主要能获得的只是一些场面和提示。那是几个地点和空间。我甚至不能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可你为什么会选择在现在告诉我这些?”趋利避害的本能让我下意识做出判断,这不是最近才发生的事情。
王旻之缄默了这么就,为什么忽然在这时候把这么危险的事情告诉我。“是他们最近做了什么吗?还是说,他们怀疑你手上藏有证据,所以开始试探你了……”
“因为他们看上你了啊。”
他微微侧开身子看着我,眼里露出一种无奈。“欧阳,并不是我把你救回来的。是你被人放在我家门口,你是他们送给我的一个警告。”
大脑被这些突如其来的信息逼得我有些短路。所以,我昨晚的昏迷,根本,不是一个意外?
他眼神带着歉意。“我没有父母,毕业后,我大部分人都断了联系。如今,在我的交际圈里和我联系最多的,很不幸,似乎只有你了。”
“大概要表示不老实就会对我身边人不利吧。”王旻之踌躇了几秒,还是开口。“我不确定自己什么时候会出事。所以我想了很久还是决定让你知道,至少让你获得主动权,如果……如果我真的死了,万一他们祸及到你,那时候你还能有谈判的权利。”
“你想让我找到证据?”
“他们目前还觉得你是局外人。我被监视着,有些东西我没办法亲自去找。但你可以。如果找到证据,没准,你还能救我。”他像个长辈一样拍了拍我的头,却又无可奈何得说了一句对不起。声音低沉,像是一只受伤濒死的野兽。
冬日的风吹进窗子,意外凛冽。我低头握住他的手,感受对方皮肤的冰冷和难以抑制的战栗。
这是真的吗?
可明明早在前一秒前,我还觉得死亡似乎离我们很远。
3、
入冬的凉意从空气皮肤渗透进四肢百骸。
打开灯的时候,屋子里空荡荡的,母亲早已经睡下。
手里攥着从王旻之给的的资料,我最终还是跌坐在门边。截止目前,我对一切都没有实感,大脑里全是王旻之的声音。“真是……开什么玩笑。”
然后抬起头的瞬间,玻璃窗上的巨大鬼脸吓得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小孩,你要死啊!”
——哈哈哈哈。
一阵肆意的笑声传进耳际。
一路上回来,小孩都没有说话,我一直以为他被刚刚的对话吓到了。结果看着他勾着梨涡笑的正欢的模样,心里竟莫名其妙得安定了下来。
“小孩,别闹了。太晚了。”我把声音放轻,免得吵醒母亲。
——说了要叫我名字的,你怎么耍赖皮啊!
“……”我偏过头没理他,坐在沙发上,看起那叠资料。
档案用简单的棉线钉孔绑在一起,照片上是一个白净漂亮的女孩。柔顺的长发和薄薄的平刘海,嘴角的笑很温暖的模样。姓名苏南。
心因性精神分裂。临床表现属于单纯形抑郁倾向。资料上对于病症的描述并没有太多,看来王旻之也知道,我们专业不对头给再多资料给我也是白搭。
——你真的打算帮忙找证据吗?
“恩。”毕竟关乎王旻之的生死,不是什么值得开玩笑的事。
敲了敲镜面让小孩老实些,我开始翻阅后面的资料。几张简单的病例报告后,附着王旻之的治疗记录。这些记录比起专业记录更像是日记。想来事刚刚实习的王旻之,对这样的实战治疗十分兴奋才写下的。
几乎能想象到对方神采奕奕的模样……
我叹了口气,接着看下去,自觉跳过了那些专业术语,直到医疗记录出现他们第四次见面,也就是王旻之开始给第二次苏南秘密治疗。
王旻之第一次见到了主人格。
【主人格性格特征阴沉忧郁,在深度昏迷中有几秒钟的情绪失控。】
【有些后悔,我是不是太自负了?】
王旻之在那次治疗中右手受了伤。也确实,很难有人会去相信,这样一个人格会是本体。然而就是那次,主人格在深度催眠下,报出了一串坐标数字。
抓过电脑,我试着输入坐标定位……
最后坐标地址最终显示的位置却让我大吃一惊。“商业中心?”
这坐标的位置竟然离我这么近,我有些惊讶。伸手快速得翻阅后面的资料。
果然,记录里,王旻之开始通过描述坐标地点的相关环境和特征,为女孩进行系统暗示。几乎像连环扣一样,出现了大量坐标指示,我皱着眉翻出城市地图,在电脑上输入所有坐标后,在地面上一一标注。
……全在本市?
我下意识皱眉看着手上的地图——此刻大大小小,各种红点密密麻麻,没有规律得出现在地图上。简直像是伤口撞击后渗出的血斑。
——这小姐的脑子里装的是旅游指南吗?
我愣了愣,看见小孩透过桌面的玻璃在里面指了指。
——喏,连你今天带我去的商业街都有。阿旻是不是把苏南脑子里的旅游攻略给暗示出来了。
“确实,倒像是一个人的日常活动区。最远的也不过是开车几小时的路程。可是她分明不是本地人……”忽然,我眼睛一咕噜转了一圈,意识到了哪里不对。“阿旻……你倒是挺自来熟的啊。”
“那不然呢,本欧阳子昇可是比你这个冒牌欧阳子昇平易近人得多。”镜子里的小孩又装作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摊摊手。想来是在和我对话的时候知道了王旻之的名字。真好笑,明明和对方都说不上话,还要故意这么叫来拉近距离。
我不去理他,继续研究手里的资料,意外得,上面有大量关于苏南的生活资料,包括兴趣爱好,喜好的食物,书籍。
看来王旻之和病人闲扯淡的时间也是花了不少。
“总之,过几天把这些地方都转一遍吧。”看资料忙到将近凌晨三点。我靠在沙发上,把头深深陷进靠背里。
小孩似乎觉得无聊也已经睡了。
我转头看向那个上锁的书房,想来今天母亲应该也在那呆了一个下午。这件事我不打算同她说,毕竟,她的精神状态不适合再接受任何具有波动的事件了。
褪去解谜的兴奋感后,是一阵袭来的疲惫和心慌。
我用力吐了口气,像是把肺里的气压光似得,脑子里渐渐变得空白,慢慢回忆着看到的资料,终于还是抵抗不住睡意闭上了眼睛。
然后,这天夜里,我似乎梦到了一个人。一身白衣在烟山云雾里走着。我努力睁大眼睛,却始终看不清她的模样。
4、
那天之后,我向店里请了一周的假,开始遵循着标记点寻找证据相关的东西。
不过是家小面包店,人手毕竟不够,从店长有些无奈的眼神里我大概也能想到,如果过两天找到合适的人,我就一周假期就会成为用久假期了。我在思考我这倒霉催的是不是都怪王旻之。
后来想了想。
我能容许王旻之从我生命中完全消失,也许是互相背叛,老死不相见;也许是分隔两地,逐渐疏远,但是却对不是以这样的一种形式。
-
清晨,雨后的生态公园泛着一股青草泥土的香气。这个生态公园占地1.2公顷,光是走一半都快走断腿。说起来算是这个城市郊外最大的一个天然公园,也是苏南的标注地点里,最远的一个地方——孤零零得标注在地图的东北角。
物反则妖。
这也正是我选择它的原因。
“救命……这地方真是大的离谱。”走了一个上午,我的脚几乎发麻,小孩在镜子里看风景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还想让我绕个远路看看。
正午的太阳出来了,我摘下围巾躺在一张长椅上喘气。小孩叽叽喳喳闹了一会,终究是觉得无聊了,老实了下来。
——你确定要这么找下去吗?
“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碰碰运气,下午再去其他地方逛逛吧。”我抬起手上的镜子看着他,对方拨了拨有点长的刘海叹了口气。
——这么大一个公园,人家都是一家子来郊游,哪里像你一个人闷声走一天的。
“等等……”我下意识提高了音量。“你再说一遍!”
——这么大的公园,人家,一家几口来郊游?
——我说错了吗?
小孩有些迷茫得看着我。
我却笑了起来,回忆起昨晚王旻之给我的资料,某些奇怪的感觉冒了出来,但我觉得可能是对的。
直接伸手播了王旻之电话,不久对方懒懒而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王旻之,你记不记得苏南资料里曾经提过她的老家。”
“确实提过。”对方似乎很疑惑我的提问,想了一会开口道。“苏南的老家只是个很普通的村子,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怎么了吗?”
“那个村子里有什么习俗吗?无论是哪个人格,有没有和你提过,她家乡有什么风俗特征。”阴天,隐隐约约透过云层的紫外线让人不由自主眯起眼睛。
打开地图,我找了个树荫处把上面的标注一个个看了过去。“无论什么,都可以随便说。”
“风俗……”王旻之的声线低沉好听,他似乎思考了好久,久到我看完所有的地图。他才慢慢开口。“水井。”
“水井?”
“恩。苏南曾经对我说,家门口有水井在她们那里寓意着阖家安康。所以每家门口几乎都有一个,有些甚至只是做出水井的模样,每年年初会在井前许愿,类似辞旧迎新……这算不算?”
我接着电话看向公园的标志,笑了起来。“当然算。”视线里,地图正中心的广场右边,一个红色的圆点明晃晃得标注这三个字——许愿井。
——一个大理石砌成的水井。
半径大约三米。
是给游客许愿专建的许愿井,并不是很深。
我探头下去。倒霉催的,正逢雨后,井里水位比往常高了许多。
但可以看到一排爬井用的铁质扶手,顺着井沿一节一节没入水中。
咽了咽口水,我脱去外套和围巾爬了下去,扶手冰凉粗糙,转头可以看见井壁生长着青绿成簇的苔藓。脚底下的水面上映出一张被水波扭曲的小孩脸。他喊:欧阳子昇你疯了,不要想不开啊。自杀不犯法,污染水源就没准了啊!!
不过因为不是镜子,声音也是小的可怜,惹得我不由想笑。
双腿没进水里,意料之外的凉。
我在祈祷一会没有公园保安过来怀疑我要跳井自杀,深吸一口气将整个身子没入水中。四周瞬间只剩下咕嘟咕嘟空荡荡的回声。睁眼借着隐约的光线辨认着井里的一切。一排排扶手顺着越累越弱的光线隐没在黑暗的井里。
好冷……
冬日的水温比我想象中来的可怕,不过一会双手已经开始发麻,我凭着触觉顺着扶手的纹路,一个个摸了过去。大部分扶手都有铁锈,如果不是下过雨,这些扶手大都应该暴露在空气里。但我知道,离我要找的地方应该不远了。
顺着扶手继续往下,估量着肺里的空气应该还足够。然后,终于在某一个光滑扶手的末端。触到了一个塑料环扣。这扶手一般应该淹没在水里,触不到空气,这么说来,仔细摸索了一下,果然。
一把钥匙。
开心得几乎要把嘴里的氧气笑出来,然而,在低头的一瞬间,心脏几乎被整个炸开——离我不到几寸的视线里浮现出一张脸。
那张脸在水里泡的发白,纯黑的瞳孔注视着我,如果没有认错,是苏南的脸。
“咕——!”
我的双手脱开扶手,肺里的空气被吓得全部挤了出来。
身体失去依凭,四肢在水里胡乱挣扎,耳边全是被我拨乱的水声。大量的水呛进我的气管里,我几乎整个人在水里痉挛。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得下沉,耳边挣扎传来的水流声渐渐消失。我知道寒冷开始吞噬我得意识,然而却没有能力去改变这一切,只能静静看着越来越远得水面……
“欧阳!”
5、
《创世纪》曾记载,人有灵而存,因为灵体的存在记载着意识与记忆,人的一切行为皆发自灵魂。当灵魂附着与一个新生的肉体,人将得到重生。
那被附着的肉体,残旧的灵魂,死否也就意味着死亡。
惊醒般睁开双眼,我听到自己大声吸进了一口气。
脖颈还残留着窒息的感觉。
大脑疯狂运作着。就在清醒前,我清楚记得苏南面目狰狞得掐着我的脖子。
“欧阳,你还好吧。”头顶传来王旻之带着担心的声音,下一秒是小孩的。
——阿昇,你终于醒啦!
我使劲转过头,桌上的铁质钥匙在阳光下泛着冷光,松了口气。
王旻之的屋子依旧是一年四季处女座整齐的模样。迷迷糊糊间他伸手蹭过我的眼角,湿哒哒的痕迹,我才意识到自己哭了。
“王旻之,苏南的钥匙。”声音意外沙哑,大概是被冷水冻得不轻。
逆着光,我看不清王旻之的模样,只听到他叹息一样的声音,幽幽说了一声谢谢。我只觉得头疼欲裂,又不敢再睡过去,只好开口道。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保安发现的你。刚好打了你通讯录里最近的一个联系人,我就被叫过去了。”
“原来是这样。”我点了点头。
那我昏迷前听到的那声欧阳……算了……
大概是幻觉。
-
因为溺水的原因。
我在家高烧了几天,寻找证据的计划暂时搁浅。
不知道为什么,最近睡得迷迷糊糊,却老是梦到苏南的脸。这个女孩说不出不漂亮,但是在井里产生了那样的幻觉,总让我有些抗拒。
我没去打扰母亲把自己包得严严实实后,决定去街上买药,有了药,多多少少一觉到天亮,倒也不会在梦里瘆的慌了。
买完药已经是傍晚,商业街人来人往。天空上晚霞已经染红了半边天,映照着鳞次栉比的建筑,镀上一层橙红色,路上全是学院区放学回家的孩子。
——阿昇。
“怎么了?”我紧了紧围巾看着他。
——我记得王旻之有提过语言引导,你不试试吗?
语言引导,大概就是通过语言再现情景的一种催眠模式。王旻之曾经建议对我进行引导催眠,让我与苏南的思维相融合,更利于找到证据。可惜,他的如今大多数活动暴露在监视下,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
“你说现在?”我有些疑惑得看着他。
——在阿旻在和苏南的记录中层提到过,她小时候喜欢在傍晚到街区散步。
“你是说?”
我望了一眼四周,引导的环境确实很符合,可是,我看着这比王旻之还要半吊子的小孩,内心是在信不过。而且,不得不说,我对见到苏南是很抗拒的,可证据的事情毕竟不能再拖了。犹豫了一下,我拨了王旻之的电话。
“闭上眼,首先想象你脑海里构建一个空间轮廓,不用太清晰……”王旻之低低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我闭上眼,试着去遵循他的指示调整呼吸。四周开始变得安静,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意识开始剥离。渐渐的,内心有个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像一阵柔柔暖暖流动过的水流,眼前黑暗的画面开始渐渐染上色彩……
视线里,橘红的夕阳下,苏南远远得站在街上。
来来往往的人潮从她身边经过。她攥着书包带四处张望着。那人似乎来迟了,苏南站了很久,直到天色变得昏暗,好看的眉眼皱了起来。然后,她穿过人潮视线忽然定格住。忽然,眼底像被点亮了一样。
她笑了?蹦蹦跳跳得靠近我,然后……拉住我的手?夕阳的余晖将她眼眸映照得流光溢彩。她的眼眸温暖得注视着我,胸口汹涌流过不知名的情绪。下一秒,几乎下意识抬脚跟了她的脚步,那双小手拉着我穿过一条条小巷,就像脑海里闪过千遍万遍的画面一般。
“欧阳?欧阳??!”
——阿昇,阿昇你听得见吗?!
清醒的瞬间,我已经站在一家小店门前。我抓着门把手,玻璃门里映出小孩慌乱的神色。
“欧阳子昇,你没事吧?”电话里王旻之的声音透着一点着急。
“我?”呆呆得低下头,指尖似乎还带着苏南握着我的温度,柔软纤细的手,曾经紧紧握在上面。“我怎么了……”
“……”电话里传来一阵低低的呼吸声,王旻之似乎在压抑着什么。过了一会,对方平静的声音传了过来。“你现在在哪里。”
“一家……二手店?大概。”我下意识推开店门走了进去。店里的光线并不好,老旧过时的装饰品有些还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王旻之……我……”双脚径自走到一家玩具钢琴面前,我挂断了电话。
拆开钢琴底座的电池板。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一块没有规则的羊皮纸。
——居然……成功了?
手机那头通话已经挂断,我握着手里的羊皮纸,发现自己整只手竟然在抑制不住的颤抖。
——阿昇?
“小孩……我好难受……”转过头看着镜子里的小孩,我捂住嘴蹲在地上难以抑制得抽搐了起来……
6、
两天后,我搭上前往C市车的时候正好是晚上10点。
车窗外映照出一闪而过的光线,这辆夜间的火车正以它最平稳的速度向前行驶。王旻之在我身边睡着,车厢蔼蔼灯光打在他眼睑上投下一层浅色阴影。两个小时前,这个人逃过了监视,包的严严实实得到了我家楼下,把我生拉硬拽上了最后一班火车。
而列车的终点,是苏南的老家。
这些日子,或多或少从苏南留下的坐标里找到了一些东西。但都是一些破损的羊皮,上面标注着地标。一切又开始变得毫无头绪。王旻之却忽然提议,不如去苏南的老家看看。虽然要了解苏南,更好的是进一步进行催眠对话,但苏南现在完全被隔离开来甚至禁止与外人接触。无论如何,直接去医院的行为都无异于找死。
我打开镜子,小孩竟然意外得睡着了,他身后的场景与我相同,但看动作他似乎躺在床上,毛茸茸的脑袋靠着玻璃。看着他的样子,我脑子隐隐的不安愈演愈烈。
其实从内心底里,我就很抗拒这次旅行,或者根本不算旅行只是自救心动罢了,但是最近甚至在寻找苏南留下的坐标时,我的内心都带着一种强烈的厌恶感。
我甚至没有告诉王旻之,从那次引导催眠后,我开始愈发频繁得梦见苏南。
我看见她近在尺咫的脸。一双眼睛注视着我,明明是一张笑脸,内心的恐惧而厌恶感却如泥沼间伸出的一只只触手扼住我的脖子。
那到底算什么。
“我睡了多久?”转过头,对上王旻之悠悠转醒得脸。
“半小时而已,睡吧,到了我叫你。”伸手掖了掖他身上的薄毯,王旻之神色很疲惫,我甚至很难把他和我记忆中的人联系在一起,记得当初见面和他是在一场跨系辩论会上,他作为裁判朝我抛了个赛后奖励的胸花,“刚表现不错啊!”
穿着西装的王旻之,那时候眉目间还带着一种熠熠生辉的神采,那似乎,是我和他成为朋友的契机。
“欧阳,你会怪我吗?”疲惫不堪的人静静看着我。
我以为他问的是不是把我牵扯进来的事,然而他眼底里闪过一些难懂的情绪,像是有些藏匿于深海的秘密渐渐翻滚交织着,让我没来由心头一颤。
“快睡吧,到了终点站,我们还有很多要做的事。”我想笑着安慰他,却发觉心里的不安让我连提起嘴角的力气都没有,只能避开他的视线,看向窗外——入夜的车窗外,寂静一片,只有偶尔村落亮起的一闪而过,又遥远的灯。
-
苏南的老家在一座小山坳里。后山是一片翠绿的竹林。即使是入冬的日子,依旧有大片苍翠劲竹于林中毅立。村里大部分人都出外工作,留下的都是些老人孩子,苏南的老家就在这片竹林之中。
还没歇息多久,一下车小孩就醒了。
此刻在镜子里喋喋不休,似乎根本不是来找线索而是真的来旅游的。
——阿昇阿昇,这里和我老家好像啊。
“是吗?”我垂首在苏南抽屉里翻着。两分钟前,我和王旻之成功点满了溜门撬锁的技能点。翻墙之后,成功把小门上的锁给砸了。标准的私闯民宅,好在苏南家与四周隔绝,否则这么大的动静,王旻之费尽心机才躲开那些人的监视,下一秒估计就要被警察叔叔给监视上了。
屋子里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
苏南上学之后,就全家搬迁到了市里,老家这里几乎没有再住,我草草翻了几下并没有太多发现。但可以断言,苏南对家乡的印象极为深刻。
刚刚进屋时,门口就有一口水井,而最初找到的钥匙也在水井之中。
风吹过竹林发出苍老低沉的声响,像是远远的邀请。
——我们去竹林看看吧。
我点了点头,几乎没犹豫。
山中竹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我和王旻之决定分头行动。他留在原处,而我去附近找找有什么特别的建筑。
一片竹林很大,不过远处有一个标示性的哨塔到不至于迷路。
一路无聊,我开口问了个憋了很久的问题。“小孩,你说你的老家和这里很像?”
——是啊。过年我会回来这里。对了,转头,不对,退后两步,对,就是那个。
“砍了……一半的竹子?”
——我老家也是这样一片竹林,我14岁的时候,曾经砍了一棵作为纪念,时间久了竹子的会形成一个孔洞,看来苏南家的风俗和我家很像。
“平行世界?”我吐出一句藏了很久的猜想。
——什么?
“我的意思是,你是真的。”
——我当然是真的。
看着对方有点炸毛的样子,不由得想笑,我看着四周开口。“毕竟一个人,就算人格分裂对一个人的记忆知识储备没有影响。两个人格即使再不同,也不可能拥有超出本体固有的知识和记忆。
就像刚刚一样,我不可能知道你家乡拥有的习俗,况且砍竹子当纪念这种事我也从没听过。更不可是潜意识的记忆。那么只有一个可能,你和我都是真实存在的,只是因为某种原因,彼此见到了。”
——哦,那既然是平行世界,为什么我会比你小这么多啊。
“平行世界并不是绝对而是相对的。
你听过一个理论吗,所有时间并不是完全平行的两条直线,而是错综复杂得交织在一起,人往往因为一个决定而改变了未来,而在这个决定的时间点就将分出两个平行世界。
即A与B。在A世界的分叉口便是通往B的大门,但扭曲的时间线,使得你可能接通的B世界是A作用后的的任何一个时间点。所以你见到比你大了几岁得我也不是不可能的。”
——这么说,我甚至可能是决定你未来关键的决定因素哦!
镜中人像是听到什么值得自豪的消息,扬起了下巴。
“也许吧。”我笑了笑,本打算再聊聊关于更多那个世界的事。
然而下一刻,我的双手双脚都开始冰凉。
——不远处的视线里,一个女孩真从竹子后探出头来对我笑,那双眼空洞洞得漆黑一片。
苏南!
7、
——阿昇!你怎么了!忽然跑什么呀!?
双手双脚不是自己的,我感觉整个背脊开始密密麻麻得爬上一阵冰凉。
大脑却明显做出了完全不同得反应。
耳边全部是风吹过竹林的声响,悉悉索索响成一片。
我不由自主得朝着那个影子所在的方向狂奔而去。视线里,少女白色的身影宛如鬼魅一样消失在竹林后,下一刻出现在更远的地方,却依旧回头望着我。
内心那种恶心厌恶的感觉翻涌起来,整个胃都在搅动。
停下来……
停下来,停下!停下!为什么停不下来!?
——阿昇!你回答我啊,不是,危险!
小孩得声音变得很慌乱,然后渐渐得变得模糊不清,连一点声音也没有留下。四周安静得只剩下我的呼吸。抬头,远处得苏南正朝我伸手,女孩的嘴角微微上翘着,像是一种温柔的邀请。我听到心跳在耳边鼓噪,好像,很久很久以前,我也曾经站在这里。
前面一个白色的身影在前头跑着。
那是苏南的记忆?
手心里的冷汗越来越多,我紧紧攥着镜子。
即使我看到镜子里映出的根本不是小孩的模样,而是一片空空如也。
所有镜像都消失了,这不正常,我努力分离着自己的意识,至少除了身体以外,我的精神不能崩溃。然而,随着身体朝着竹林深处迈进,远处的哨塔的轮廓在眼前越来越清晰。我的五感开始变得迟钝。包括视线,听觉。
我跟着那片白色的影子一路向前,走进了一间漆黑的屋子,无数的台阶一层连着一层。
我的四肢都在机械得往上爬,脚步声,呼吸声,水滴声,楼顶上传爱女孩子玩耍的嬉闹声,像是魔咒一样在脑子里回荡着。像是被鬼魅魇住一样。
我咬着牙让自己保留自我意识,只觉得额头冒出了一排细细的冷汗,随着呼吸声和双脚的攀登,正慢慢流下来。直到踏上最后一级台阶……
视线豁然开朗——
视线里,巨大敞开的窗子前,白衣少女的身上笼罩着一层薄薄的光线,在阳光里回过头。
她的眼里褪去了灰暗,像是被身后照进的白色光线点上了色彩。风吹起她柔软的头发。
【过来这里。】
她朝我伸出一个怀抱,像是即将飞起得鸟儿。就像着魔一样我慢慢伸出手,指尖触碰,像是触碰到了某个时光里的记忆,心脏用力骤缩,喜悦、悲伤、还是懊悔,所有情绪在心头呼啸而至,我下意识得拥抱了她!
“子昇!快停下来!”
一阵桌椅倾倒,砸在地面的巨大声响。
惊醒的瞬间,我发现自己倒在一个人的怀里。
意识还没有恢复,我只能依稀辨认声音的来源。“王旻之?”
我听到头顶上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吸。他紧紧圈着我,我试图转头,却在视线恢复的瞬间惊出一身冷汗。将近二十米的哨塔,此刻,我正跌坐在一扇下边框离地不过20厘米的窗前,一只脚已然悬在窗外。
只差一步,我就会粉身碎骨……
“你刚刚差点当着我的面跳下去……”他的喘息地厉害,似乎还心有余悸。
双手双脚已经失去了力气,我只能用仅剩的力气紧抓着王旻之的手免得我滑出窗外。
——阿昇……你快吓死我了!我刚刚叫你,我一直叫你为什么都不回答我啊……
小孩带哭腔的声音也从镜子里传了出来。
我张了张嘴,发现喉头沙哑得几乎说不出话,只能示意王旻之把我拉回去。可他也被吓得没太大力气,最后我们两个人几乎从窗户边上爬了回来。
我坐在地上大口喘气,大脑里某个声音从刚才就开始喋喋不休,我咬了咬牙,很久,开口道。“学长,天花板。”
“什么?”
“苏南留的东西,在天花板上。”我的声音冷的自己都吓了一跳。视线却仔细盯着他的表情,几乎不敢错过一丝一毫。
内心一个答案几乎就要破土而出。
“我刚刚,看到苏南了。她藏了一个东西在天花板上。拿下来。”
我看不见自己的神情有多可怕,但我却明白我此刻的想法有多卑鄙。屋檐狭长,正好遮住部分光线。
然而不出意料得,王旻之站在阴影里,慢慢点了点头。几乎毫不犹豫得翻上天花板,薄薄的尘落了下来。落进我的眼里,刺目的疼。
8、
在苏南指示的哨塔顶端找到的是一大块羊皮,上面是蜿蜒的水路和地形,却被挖出了很多小角。而从坐标地点离找到的羊皮,正好标注着地点。
如果没有猜错,凑齐羊皮的那天,我们就能找到那个所谓证据藏匿的地点。
回程的途中,我和王旻之几乎没有对话。
窗外呼啸而过的光影和来的时候别无二致。小孩的模样隐隐约约映在玻璃上,他似乎也被吓坏了,累的又睡了过去。
我知道,王旻之在这趟列车到站的瞬间,就要再次进入那个被监视的屋子,每日受着即将死亡的折磨。
我甚至觉得自己藏着这样的想法很恶毒,然而那个念头在大脑中却盘踞扎根剔也剔不掉。
内心那个藏了许久得声音愈演愈烈。
人总是这样,当他在相信一件事的时候,便会用无数的理由加以搪塞,即使那些理由蹩脚得毫无依据。反之亦然,当人开始怀疑一个人的时候……那些情感就像大雨淋过的濒死藤蔓,在一夜之间密密麻麻得爬上内心所有的角落。
“王旻之。”我侧过头装作不经意般吐出一声疑问。“你是在哪家医院遇见苏南的。”
然而等了很久,回答我的只有王旻之沉睡般,平静有序的呼吸。
-
我记忆里关于王旻之这个人的了解只多不少。
印象里,他对他的专业到了几乎痴迷的地步。
他曾经说笑似得和我谈论过一些著名的心理实验。其中有一个有趣的案例。
曾经有人以15美元雇佣了20个学生。分成两组分别扮演“守卫”和“犯人”的角色。“守卫”对“犯人”有绝对的约束作用。
最开始,两方都没有经验,守卫与犯人之间并没有太大的等级区分。而到了后期,在这样的模拟不断进行的过程中,犯人在反抗过程被守卫粉碎之后,渐渐进入了一种消极的情绪。这种消极的情绪随着日子的推移与日俱增,犯人对守卫开始由最开始的反抗到唯命是从。甚至在实验的后期,面对守卫的虐待,犯人也习以为常。
心理学的主要力量不是控制和修改,而是大量的潜移默化……
他告诉我这句话的时候,眼里闪着的我极少看到的光彩,两个虎牙露出来,像是在讨论世界上最美的事物。
——阿昇,你休息一下吧。
“我没事。”
——你黑眼圈很严重了。
“托你的服,我看不到啊。”我转头对上小孩担忧的眉眼,笑了笑。“我可先说,你别为了让我看到黑眼圈,给你自己弄两个啊。”
——算了吧,我才不要。
嘴角勾了起来,露出两个梨涡,我看着他,像配合似得,扬起了嘴角。
从苏南回来后,我对坐标地点的寻找并没有停止。相反,我加快了速度,开始花更多的时间寻找苏南留下的地标。
母亲似乎有些担心,不过好在她似乎从某个时刻开始,就不再过多阻止我的私事。
之后的事情来得很顺利,甚至可以说顺利得几乎可怕。
不过三天,我找到了7块碎片。图标剩下的地点只不过最后三个,地图上的标志也越来越清晰……
与此同时,我开始疯狂得梦见苏南。几乎整晚的梦境里,都是苏南的影子。我在梦境里走过所有她曾经去的地方。苏南喜欢红色,喜欢在傍晚在街道上散步,喜欢荡秋千,喜欢吃红色的糖果,喜欢听人弹琴……
苏南就像是一个种子,在我心中落下,满满用我的血液灌溉成一个越来越清晰的轮廓。
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我自己就是苏南。或者说,欧阳子昇就像是一个即将被替代的肉体,苏南的灵魂开始慢慢得驻扎了进来……
——阿昇,你不是不爱吃糖吗?
小孩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低头看着手里那颗红色的糖果。
那是在找地标的时候,被某个店老板强迫买下的,红色的,苏南爱吃的糖。那一秒我觉得我就像个监狱里的囚犯,手里被抛进一块烧红的烙铁。
“是啊。”
我转头看向玻璃窗里的小孩,声音冷静得不带一丝感情。“是苏南的糖。”
9、
没有人可以阻止一个疯了的人。我的大学导师半开玩笑说王旻之是个学术分子。可惜没人告诉过他,欧阳子昇就是因为和他疯了半斤八两,所以才成为了他的朋友。
我花了三天时间,开始全面调查王旻之这个人。从接触这场“杀人案”以来,我的思维和行动力第一次达成了最高度运作。我查到了他所有的实习资料,包括联系了大学期间的导师。毕业论文,实习期间的所有报告。分析了所有苏南可能出现的医院,最后开始逐一排查。
王旻之料定我不会这么做。
毕竟,如果真的存在所谓的监视者,我着手调查苏南的行为会立刻引起他们的注意。甚至导致王旻之告诉我秘密的事情直接曝光。
没人愿意拿自己的命开玩笑。
但是,王旻之算错了一点。
苏南的存在已经迫使我成夜成夜失眠,哪怕偶尔入梦中,我也会见到苏南的脸,一脸微笑的掐着我的脖子,直到我窒息地从梦中惊醒。这样的过程在梦境里循往反复。让我已经开始我分不清幻觉还是现实,高度的精神紧绷,让我渐渐失去了对现实世界死亡的恐惧。
于是我在想,如果因此王旻之死了,那我就陪他一起。是我欠他的。
然而世界似乎不允许我这么做。
从最后一家医院出来的时候,冬日的太阳打在我的身上。
刺目的阳光,照得我天旋地转。医院档案科护士的声音还在我耳边清晰可闻。
【对不起,我们这里并没有叫做苏南的病人。】
你看,王旻之,世界都不让我一起陪你死。
我一直以为当这个猜想被证实的时候,我的内心会崩溃。
然而,我发现自己十分冷静,没有所谓的监视者。没有所谓的证据。更没有所谓得杀人案。王旻之的命正好好得握在他自己手上。
——心理学的主要力量不是控制和修改,而是大量的潜移默化。
——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做一次这样的实验。
从王旻之告诉我苏南的存在开始,我便觉得有些东西一直说不通。包括他刻意规避的细节,在此刻一瞬间暴露无遗。
如果说王旻之的治疗过程被全程录音。那为什么监视者没有第一时间杀掉他,而是让他拥有了寻找证据的时间。外加苏南根本不是本市人,然而她给王旻之的所有坐标都是本市。
一个精神高度分裂处于崩溃边缘的人,在脑海里藏得不是模糊的地点而是精确的坐标,这本身就让人不可思议。
唯一的可能是王旻之故意在治疗报告里添加了这些坐标。
他甚至捏造了苏南这个人。那么目的又是什么?从我第一次在水里幻想出苏南险些溺水,到后来险些跳楼,王旻之都在第一时间并救我了,他为什么会那么快赶到?
在哨塔上,我特意告诉他,我看见了苏南。用的是看见这个词。他却完全没有表现出诧异,就好像我能看见苏南是他意料之中的事一样。
那唯一的解释只有一个,他全程都跟在我身后。他了解我的全部状态,了解苏南这个人格对于我精神的侵蚀到了什么地步。
从到到尾,被监视的人不是他。而是我,我就像一个实验体一样被王旻之监控着。而目的只有一个,构建出他手上那个名为苏南的人格。
从头开始,我一心想救王旻之,为了争取时间一直在他的暗示下行动。他用人最恐惧的死亡麻痹了我的内心。包括心理暗示、包括回到苏南的家乡。他是一个足够合格的心理师,在他的暗示下,我了解了苏南这个人,在大脑里构建了苏南这个人,却又因为他而不得已继续深入下去。
那么直到我完全找完所有坐标的时候会怎么样呢?
是不是,就如他所愿,完全变成一个名为苏南的,成为世界上那个根本不存在的人?他果然是一个很棒的心理师,有趣的实验,他几乎成功得杀死了欧阳子昇这个人格。
我应该给他鼓掌吗?
——阿昇……
——阿昇,你别这样,我害怕。
“阿昇。”我看着天空,空洞的蓝,一望无际。“你叫我,阿昇……”
双腿像是失去力气一样跌坐下来,眼前是一片空白,我只隐隐约约听到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那声音越来越弱,最后染上哭腔。
“对啊……我是阿昇,我不是苏南……我是欧阳子昇……我不想变成苏南……”
——阿昇,你怎么了?
“我很好……我还活着,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了……”我看着镜子里的小孩。几乎绝望得笑了起来。直到泪水呛进我的嗓子,变成撕心裂肺的咳嗽。
10、
入夜的市立医院,来来往往都是人。
消毒水的味道,急症室传来的嘈杂人声。三甲医院的基础设备一向完善。包括中心的大医院离我家和王旻之租的那间小楼都很近。
车程大约只要十分钟,这却是我这辈子过得最艰难的十分钟。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从最后一家医院回来的。
等我意识清醒的时候,我已经站在王旻之家门口。
那扇门半掩着,和往日一样,只是没有开灯。
我那一路上一直想着,要怎么把全部的资料甩在王旻之脸上,要怎么狠狠给他两个拳头。然后风从门缝吹过,我闻道了一股古怪的铁锈味。
那味道引起人下意识的厌恶,直到我进门打开灯的时候,我才意识到,那不是铁锈,而是血。
整齐的屋子此刻满地的书页和杂碎的玻璃。王旻之平日充满光泽的眼睛空空得看着天花板,白色衬衣和身后的地面已经被血液染红。
他脖颈处裂开的口子,血液顺着地面蜿蜒成一片大红,染湿了地上的研究资料。我冲上去捂住他伤口的时候,那张染血的脸上眼睛动了动。我才意识到他还活着。
“学长?!学长你别说话,我帮你叫救护车。没事的,你别睡,你看着我!”双手都在颤抖,血液染红了手机屏幕,到处都是红色。
我用左手用力握着右手手腕压抑住自己的颤抖。几乎要咬碎我的后牙槽,然后有什么东西滴滴答答滚烫得流了一地,和血液滚烫得混合在一起。
那一刻,是我这辈子第一次感觉到绝望,是真正的绝望。直到那双带着温暖血液的手轻轻搭在了我的头上。
他气若游戏得说着什么,我只能把耳朵贴近他得嘴唇,王旻之几乎已经没有力气了,我辨认了很久,隐隐约约听明白了一句话。
“……别报警。”
然后,我就这样捂着他脖子上撕裂的伤口,血液从我的指缝间漏出,像是没完没了了一样。在救护车到来的那几分钟,我一直抱着他,感受血液慢慢离开那个我熟悉的人的身体,渐渐变得冰冷,好像我的心脏也随着他一起慢慢被掏空。
-
王旻之没有父母,他在外省的舅舅在第二天终于赶了回来。
那个男人抓着我冲过来问我究竟发生什么的时候,天花板上的等忽然闪了一下。我转头看向那张带着痛苦和愤怒的脸。一股强烈的恶心从我的胃里升起。
之后的事情,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唯一记得的是,我全身带血得跪在医生面前求他救人的时候,全世界响起了一个声音。
——你害死他了。你害死王旻之了。
那天,我回到家胃里翻江倒海,我把自己关在洗手间,将所有吐的不能吐得全部一股脑呕了出来,到吐出胆汁,到最后什么都被请了个干净,只有一阵有一阵的干呕声。
我抬头看见镜子里的人,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狼狈模样,只是从小孩崩溃惊恐的表情里,我读到了一种名叫恐惧的东西。
之后的两天,我把自己关在了屋子里。
大脑放弃思考,我不知道王旻之是死了还是活着。我更不敢问。
脑中画面都是最后一眼见到他时,王旻之勾着我的手,用已经睁不开的眼睛注视着我,然后被快速推进手术室。
而我全身上下都是他的血,鲜红的,滚烫得,几乎要刺穿我的皮肤。
我不想再想了,苏南也好,王旻之也好,欧阳子昇也好,或者也好,死了也好。无所谓了。我成功用最卑鄙的心揣测了王旻之,用最卑鄙的方法证明了苏南不存在。
那又如何呢,王旻之真的死了,鲜血淋漓躺在了我得怀里。
屋子里一片黑暗,侧过头一点点微弱的光从窗子缝隙里漏进来,却丝毫打不到我的身上。
不知道我是不是哭了,还是眼泪被恐惧代替早已经留了个精光,我只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尸体一样,静静看着天花板上的纹路。
我想,要是真的有所谓的监视者要来杀我,就来吧。杀了我,给王旻之偿命多好。
我欠他的。
或者把我的命拿去把他换他回来吧,杀了我吧……
11、
“喏,拿着。”
手上被搭上一条干净的毛巾。
睁开眼的时候,眼前是个舞蹈教室,有着正午的阳光和四面反光玻璃。一个穿着白T的少年笑着看着我。少年翘起嘴角。那是个面容好看的孩子,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刚刚运动完,白净的脸上还残留着汗水。
“真是快累死了,一会训练完我们吃火锅怎么样。”白衣少年笑起来,阳光落在他眼里泛着光。看的我有些发愣。
“怎么啦,心里有事儿?别这么盯着我,瘆的慌。”似乎被我盯得不自在。少年忽然张开双手朝我扑了过来,对着腰窝用力挠了两下。
我自认为平日是不怕痒的,一时间竟然整个人笑的缩成一团。
“快停下啦!”我胡乱推着眼前的人。
“喂,你们俩别闹了,改属猴了吗?”
“嚯,我亲爱的儿砸你回来啦!”
一瓶矿泉水被砸了过来。“徐沐洋,真一天天给你欠的!”
阳光里,来人穿着一件运动背心朝我们走过来。湿哒哒的刘海贴在额头上,熟悉的眉眼被阳光打的几乎模糊。
心脏在一瞬间被擭紧,我几乎在一秒不管不顾将那人狠狠抱住。“王旻之!”
“……你还在……”把头埋进他的脖颈,黏糊糊的汗水贴在脸上,胸膛是他清晰的心跳。“太好了!你还活着!王旻之。”
“喂……喂阿昇……阿昇?”他有些无措得推开我。“你怎么了?”然后转过头看向另一个少年。“沐洋,阿昇怎么了,我就出去了一会,你对他做什么了?”
“我冤啊。不是,阿昇,你怎么了?”
阿昇……
我转过头看着他,少年眼里闪着关切的神情。下意识退了两步,眼神扫过王旻之。熟悉的眉眼,熟悉的声线,却隐隐透着违和,他的模样,不对,太年轻了……
——阿昇?
我转头看着身后的镜子。我们三个人站在明亮的屋子里。而我穿着件灰色短袖,却是不过十五六岁的模样。暖暖的阳光照在那两人的身上,刺目得让我眯起了眼睛……这里到底是哪?
——阿昇,阿昇?!你是不能听得见我?! 你醒醒!
心电图滴滴答答的声响,双眼被阳光刺入视线渐渐变得清晰。透明的输液管,滴滴答答的吊瓶。我听见耳边头发蹭过枕头的声音。还有玻璃杯里的小孩。
“我,现在在哪儿……”试图抬起手,骨骼却酸麻得使不出力气。
——你胃出血被送来医院了。
对上小孩的脸,他的模样有些模糊,声音却是清晰的。光影在面前旋转了好几分钟,我才迷迷糊糊对上他的视线,小孩似乎也憔悴了不少,此刻见我醒来,眼里盛着泪。一瞬不瞬看着我,让我心里莫名有些难受。
将近一分钟后,他有些缓慢却不大的声音透过玻璃杯传了过来。
——你完全是在自杀你知道吗?
大脑像是生锈的机器开始艰难得运作。我转动眼珠,试图寻找一些关于他所说的事情的记忆。
我记得我只是躲到了王旻之家里……
——连续3天滴水不进,阿姨找到你的时候都快疯了。
我皱起眉头,脑海里隐隐浮现出一些画面。
我只记得似乎躲开了所有人逃到了王旻之家里。然后,看着他得屋子发呆,我只是不想见任何人,也不想动,直到后来……原来,我是在自杀吗?
——欧阳子昇。如果你再做这样的事,我宁可自己先把你掐死。
我听到他几乎从牙里挤出一句话,却逼得我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
我下意识吸了口气,红着眼转头看着身边,空荡荡的病房一个人都没有。
——阿姨照顾了你好几天,刚刚只是有事就出去了。
他似乎知道我最想知道的是什么,叹了口气,说道。
——王旻之还活着。
“什么?”我听到喉咙发出磨刀石一样的声响,目光却紧紧盯着小孩。
——听说是伤口虽然危险,但所幸没有伤到大动脉,还是抢救回来了。
我睁大眼睛看着他,大脑里消化了好久,深呼吸试图让自己冷静一些,却几乎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情。王旻之还活着,他还活着。
太好了,太好了……
我喉头几乎哽咽,在休息了许久后,脑中有些奇怪的情绪冒了出来,我转头看向杯子了的小孩。“我,我想问问……你是不是,认识一个叫徐沐洋的人?”
不出所料。
镜子里的人忽然睁大眼睛,像见鬼一样看着我。
——他是我的朋友,你在哪见到他的?
12、
许多人总会在绝望或失意时幻想着,世界上也许能有一个平行世界。
在这个世界里他们铩羽而归的人生将重获希望。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也许死灰复燃,甚至开花结果。
“你们在跳舞。”我偏过头,看着玻璃杯里的小孩。
“我看见王旻之在那儿好好的,能蹦能跳。徐沐洋一把扑上来拥抱我,他叫我阿昇。”
“真好。”
我不知道自己是幸运还是不幸,终究是见到了他们。我伸出无力的手在眼前展开,像是要握住什么,却又什么也握不住。
只是有些眷恋地垂下眼睛。
“那里太阳好亮。照透了整间屋子。”
-
一天后,我申请把自己的病床挪到王旻之的旁上。
因为,王旻之的舅舅不能长期留在本市,母亲时不时来照顾我,也顺便能照顾到王旻之。
于是,那画面,愈发让我们像一对难兄难弟。
只不过,大部分的画面都是——我吊瓶,王旻之昏迷,我吃药,王旻之昏迷,我和小孩聊天,王旻之继续昏迷。
我想着,如果某天王旻之醒来,发现自己置身在一间空荡荡的病房里,而身边唯一的人正抱着镜子傻乐,内心应当是会很复杂的吧。
只可惜,大部分时间,他都在我身边睡着。冬日阳光偶尔从窗外漏进来,屋子里尘埃被染上暖黄,在屋子里浮动,慢慢落在他的鼻尖。
安静得,像一只冬眠得动物。
一周后,我被母亲接回了家。
因为胃部损伤,母亲开始限制我出门活动。
我大部分时间都吃着些流质食物,她不允许我出门,甚至阻止我工作。我只能在她不注意的时候溜出去,寻找苏南剩下的几个坐标线索。奇怪的是,我不再能看到苏南。她就像在我身体里死去了一样。
好在这对我的寻找羊皮碎片并没有造成太大影响。
她的记忆就像是某种物质融进了我的血液,并不难找。只是,每当想起来的时候,脑子都会难以抑制得疼痛。这使得我花了将近比原来多出三倍得时间,才把最后得碎片拼凑完成。
——那是一张地图,我看着上面的图案,像是走过了一条漫长曲折的道路。无力得倒在地上喘气。
是苏南得老家。
兜兜转转,我又被指引向那个地方。我翻过羊皮地图,后面画着一个刻着鸟兽浮雕的老式立柜。那是当初搜查苏南屋子的时候,后院屋子里立着的东西。只不过,我负责的是另一间,而这间屋子,却是王旻之负责的。
——你一定要去吗,阿昇,你现在的状态不好。再等等吧,等到阿旻醒过来。
“不用,没事的。”
身体陷进柔软的皮革里,过去发生的所有不可思议的一切像走马灯一样一幕幕间歇不断在眼前闪过。其实住院的那段时间里,我一直在想,即使是一只小小的蚂蚁,再怎么渺小得活在这个世界上,也终究有它要背负的东西。更何况是人。
我终究不是什么强大的人,什么杀人案,什么心理实验,什么找到证据救人于水火,都是离我太遥远的事。我能做的终究也只是去维护眼前能触碰的东西而已。而从王旻之昏死在我怀里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从此之后,关于王旻之的一切,我都摘不出去了。
他一直要我知道的,是什么?
始终费尽心机希望我找到的那个“证据”又是什么?我想,我有义务去弄明白。
不是为了别的——
我只希望,下次见到他的时候,不必再怀着辛酸愧疚垂头落泪,更不必再带着那样卑鄙的心里去揣测他对我的所作所为。一只蚂蚁有了在乎它的人,也终究能昂起头活下去。
而我,终究也要为我所做过的一切去背负责任了。
窗外,冬日的晴朗的傍晚漏尽了一地斜阳。
我睁开眼睛,对上小孩柔软的目光。
“你会陪我吗?”
我们面容别无二致,透过薄薄的玻璃,就像两个世界在悄然对峙。
时间慢慢从我们身边流过。
直到,夕阳攀上他皱起的眉眼。我看到他缓慢而坚定得点了点头。仿佛两个世界终究交织在一起,连城一条清晰绵长的红线。
13、
C市的天空总是带着一种湛蓝。
纵使在这样寒冷的冬季,依旧有娇嫩柔软的花开在枝头。伴着远山缱绻而来的风,和与这个时节不同的温情脉脉。
两天后,我遵循着王旻之的方法,在深夜乘坐了最后一班火车来到了C市。
阳光穿过花身晕上一层浅色的黄光,手里拿着羊皮卷,远处雾霭森森的竹林间视野可见度不过几米。我估摸着如果顺风顺水,傍晚可以赶上车回到家里。
“……”
——你又头疼了?
“没事。”用力按着太阳穴摇摇头,心脏跳得比往常都快。
我抬起头,茂密的竹林顶端隐没在薄薄的雾气里,阳光从上面漏下来,虚幻的光晕看得人不真实。
“雾气没散,连哨塔的位置都看不清了。”
我一路走着,几乎找不到一点可以辨认方向的建筑物。
——这样即使有地图也没用了。要不我们等两天,这天气来这也不利于找东西?
耳边传来电流一样的兹兹声,我勉强睁开半只眼。“走一步算一步吧。”
穿过雾气缠绕的阡陌纵横,像是被投身至野兽腹内,茫无目的却有种森森的阴沉。吸一口气,让肺部被冰冷的空气充满,大脑也变得清醒了一些。我试着回想着当初被苏南意识控制时候的画面,希望找出一些能辨别方向的方法。
这些日子,我常常呼唤的苏南的名字,希望她能在我脑子里活过来。至少我一直不相信苏南真的在我身体里消失了,就算是死了也不可能什么东西都没有留下。那些无从安置的经历与记忆,曾真真实实存在大脑里。如若不是子虚乌有,那它们一定曾经属于某一个人。不是苏南,那么又会是谁的呢?
双脚迈进树林深处,耳边是竹叶沙沙声响。雾气中冰凉的水汽开始渗进皮肤,忽然我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这种感觉?我下意识抬头,果然远处晦暗不明的光线里。
隐约浮现出一个黑影……
身体最快反应过来。那个人影离我不远,几乎几步就能追到。可它却像个引路人。每当我靠近的时候又消失出现在更远的地方。山林间冰凉的雾气刺进皮肤,脸颊和鼻尖都开始变得冰冷。穿过一条条竹林密布的小路,顺着青石板铺成的小径一路而下。水汽渗进我的脊梁,耳边只剩下我越发粗重的喘气声。渐渐得,我离它越来越近……
——阿昇小心!
脚下一空,下一秒我五脏六腑都被搅在一起,身体撞上密集的树干,手脚不知道被撞到还是挂到,一阵阵发麻。
等撞击停止之后,我只能感觉眼前一片漆黑,缓了很久我才恢复视觉和听觉。
“哈——!咳咳!”撑起身子大口咳嗽,肺里全是铁锈的味道。
——你没事吧?
寒冷的空气刺激着肺叶,我仰头看着映入眼前的景象,苦笑道。“呵……咳咳咳……她,她怎么来爱折腾我……”
一幢孤零零、古老的屋子在竹林间伫立着,树林间落叶被风吹起的声响席卷而来,枯黄的叶子在空中打卷又晃悠悠落在庭院门前,寂寞而萧条——苏南的屋子。
我又回来了。
-
——一定要进去吗?
“你觉得,都这样了,我还能走么?”笑了笑,我轻车熟路翻墙跳进了院子。
院子里小门上的锁依旧是当初我们破坏后的模样,摸上去已经落了一层薄薄的灰。
推开门进去,昏暗的大堂,穿过天井,耳边有隐约的水声。大脑里传来的疼痛伴随着兹拉兹拉的电流声,走马灯一般一闪而过的零星片段,伴随着诡异而模糊不清的声响刺激着我所有感官。
——再走五步跨过门槛,是内院,向右转是饭厅,向左走是楼梯,往前十步,是后堂……
内心像有个声音响了起来。在这瞬间,仿佛我就是这间屋子的主人,在几年前甚至十年前,正慢悠悠走过石板铺成的地面。
随着身体下意识得前进,直到我睁开眼视线里映入一个落满灰尘的雕花梨木柜子。
——是地图上的那个柜子。
“恩。”我打开羊皮卷,点了点头。
鸟兽虫鱼,和羊皮卷上的图案完全相同,我抬起手慢慢抚摸着上面的纹路。手微微用力,上面的灰尘扑簌簌落了下来。
拉开把手,伴着一声刺耳的嘎吱声,我看见里面静静躺着的一个白色保险柜。
“我记得王旻之家里也有一个类似的。”
如果不出意外,王旻之最终想让我找到的就是这个。
心脏里忽然用力跳了一下,膨胀恶心的感觉几乎让我吐出来。我咬了咬牙,从朝包里翻了翻,摸出一个冰凉凉的白色钥匙,那把在井里发现的险些要了我的命的钥匙。
——阿昇!
后堂里一个落满灰尘的大镜子,映出小孩的模样。我侧过脸看着他。
——要不……我们先把保险箱带回去,等回去再说。
我和他的距离不过几丈远,隔着镜面上薄薄的尘埃,我竟看不清他的模样。“为什么?”我一瞬不瞬注视着他,嘴角勾出一个略带无奈的笑。
“王旻之教你这么做的吗?”
其实,我并不想带着这样尖锐的口气与他对话。只是我没有力气去猜测为什么了。
为什么从王旻之出事之后小孩总是似有若无在阻止我继续找碎片?为什么在我睡着的时候,他会稔熟得请求王旻之快些醒来?为什么一路下来王旻之对我的引导里小孩也占了大部分?包括最初,建议我听从王旻之的语言催眠。
——阿昇……
“我累啦。”我伸手将保险柜取出来,冰凉的金属表面意外冰凉。“已经不敢再随便猜测了。我的一次错误让王旻之差点丢了命。我没胆量再试第二次。”
——阿昇,我没想过骗你!
——只是,可不可以不要现在。至少,等王旻之清醒之后!
“该结束都快点结束把。”我看着他勾起嘴角。“是死是活,都是我该承担的。”
钥匙塞进锁孔,可以听到钥匙抬起锁芯的圪垯声。就像是一间古老破旧的屋子,在多年的风云飘摇后,终究打开了尘封的大门……
14、
漫天的鹅毛大雪缓缓得落下,明亮的路灯下和往来路人,白色围巾被染成温暖的颜色。白雪覆盖的深夜,透过窗子隐约闪过人影。空气里弥漫着晚餐的味道。那是个沿着长长地铁线赶回家的人,打开门,屋内暖气融化了一身风雪。
【阿昇出门吗?记得把围巾带上。】
【好。对了,妈,为什么家里全是奶糖,你明知道他不喜欢这个】
就像在看一场老旧的电影,我看见那个人整理好衣服,关上大门,门外有雪秫秫落下,夹杂着风吹起漫天白色。
……
【你们谁是病人家属!病人需要输血!】
“兹拉——!”
救护车车轮和地面磨出尖锐的声响。来来往往的白色的人,是医院?有个女人跪在急救室前面哭。满地是血液被车轮碾过的痕迹。那个人是……妈妈?!
谁出事了?妈,告诉我谁出事了!妈,你看看我,到底谁出事了!
……
【你看到了什么!】
我?
【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雪……好大的雪……满地都是红色的……还有医院……都是人……
【还有呢?】
屋子里……有个保险柜,保险柜里有东西……
【里面是什么。】
不……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告诉我,里面是什么!】
……报告……是死亡报告!
【上面写着什么。】
我不知道……求你……别问了。
【上面写着什么,念出来!】
死……死因,失血过多引发呼吸衰竭。年龄——4岁。姓名——欧阳……
——阿昇,你看着我!你清醒一点!
【死因,失血过多,肾脏衰竭呼吸衰弱。死亡时间,凌晨2:45。年龄四岁。】
“唔……我……我……杀——!”
——阿昇,你说什么……你看着我,你想说什么?我?
【千玺,他已经走了。】
“我……呃——!要——!”
——你冷静点……阿昇,你看着我,你要说什么……
【确认死亡。】
“我要杀了你们!!”
-
那年暑假,再次见到王旻之的时候我已经住院将近一周。
他穿着一身白大褂一副称职医生的模样。
那时候正好是晚上,窗子外的银色月光镀在他精致的侧脸上,他漫不经心问了一句。“听护士说,你不肯配合治疗?”
“把我的束缚带解开吧……”喉咙干的像被火烧一样。为了让他放心,末了添了一句。“他们给我注射我镇静剂了,王旻之,我只是手疼……”
然后那张不算太过熟悉的脸靠了过来,头顶传来金属碰撞的声响,挣扎过多麻木的双手无力垂下。那是我一个月来第一次解开手铐入睡。他守在我的床边。
“你说算不算好笑,我的实习对象,竟然会是我的学弟。”
入秋的风呼呼从窗外吹进来,我听见他的呼吸平稳而缓慢,如同我的心跳一样,渐渐归于平稳。
从一年前开始,我就不再做那个梦。
梦里是纷纷扬扬的大雪,有个人拉着我的手在前面奔跑着。忽然他松开我的手,漫天的红色落了下来,手指感受到了冰冷的温度,鲜红的雪在皮肤化开,身体倒进一个鲜红的水池里。
那个人在我不远处昏迷着。
我挣扎着将他的下巴托出水面,冰冷的血水里,他皮肤惨白,我哭着喊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血水顺着他紧闭的眼睑留下宛如血泪。我就这样在水里挣扎着,直到失去所有力气,直到我和他双双沉入水底。
我想,我把自己留在那儿了。
-
——阿昇!你给我清醒一点!!
刺目的光线扎进我的眼底,恢复知觉的视线里。那张与我别无二致的脸离我不到半米,大半张脸隐没在碎裂的镜面下,血液渗进缝隙里,像是一张巨大的红色蛛网。我的拳头一下一下砸在玻璃上,正发出一声声闷响。
——你要杀了我吗!
——杀了王旻之之后,你还要杀掉你自己吗!
像是缺氧的鱼狠狠吸了一口气,肺里撕裂一样的疼痛。机械的拳头在半空中停住……
视线里,小孩双眼通红得注视着我,慢慢得像一只孤立无援的动物一样蜷缩起来。
我咬牙松开拳头,渗血的手掌触上他低着的脑袋,我听到他近乎绝望的啜泣,鲜血顺着镜面蜿蜒成长长的红线。
——阿姨只剩下你了……她只有你了,别这样,求求你……求求你,阿昇,我求你了……
我看着他,张开嘴,发不出任何声音。牙尖划过皮肉感觉不到一丝疼痛,我重新握紧拳头,全身开始颤忪。
在多少个年月里,我的世界曾经有那个人的陪伴。
所有喜悦孤单,所有的温柔。我想等着,等到他长大,等他变得有我这么高。等他开始喜欢上女孩子,等他离开学校,等到我们都垂垂老矣,我还能听到他喊我的名字。可我怎么忘了……树木失去了枝干终究要死亡的,即使它多想支撑住他枝干鸟巢里那个柔软纤弱的生命。
终究,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小穆死了……?”
小孩抬头看着我,眼里大滴大滴的泪水顺着脸颊流进衣领。我开口,语调平静,像在问他,又像在问我自己。
“阿昇,我弟弟没了……?”
——阿昇……
“小孩,我弟弟没了。”
古老的植物终于摇晃着倒下,露出破败的根系和苟延残喘的腐烂内里。
我颓然跪下,用鲜血密布的手捂住眼睛……
破碎的镜子混杂着血液碎在我面前,我看见漫天大雪得,雪地上溅落了密密麻麻的血迹和红色糖果,我抱着那个人,感受他满身是血身体在我怀里一点一点变冷……
【哥哥别怕,穆穆不疼……】
“呐……谁来救救他啊……”
喉头的呜咽声越来越大,我跪在地上,像是耗尽最后一丝希望般一遍一遍问着。
“谁来救救我弟弟啊……小孩,求你告诉我……谁能救救穆穆啊……”
那是我最想忘记的圣诞节。
有永远下不完的大雪,有满地散落的红色糖果,有尖锐刺耳的警笛声。热闹非常……
那是一个我近乎忘记的噩梦。终于在此刻,混杂着我深藏多年的愧疚与绝望,爆发成了溃不成声的嚎哭。
15、
一场漫长的告别。
-
这是我第二次来这间医院。
精神类疾病需要心理辅导和药物镇静。
比起上一次,我这次来的平静了许多。
满身是伤回到家里的时候,母亲一把把我抱进怀里痛哭不止。然而失去了王旻之的专属监护,我觉得来医院接受治疗是更好的选择。第一次是王旻之把我保出来的,我求他覆盖我脑子里关于小穆的所有记忆,然后他放弃了难得的留院机会,来我的身边做我的辅导医生,我至今都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做的最坏的决定。
在治疗期间,某些被刻意遗忘的片段慢慢浮现了起来。
我终于记起在那个夜里,我是是如何用椅子砸裂王旻之的后脑,又是怎样用钢笔割破他的喉咙后,面无表情得洗干净了双手,转身离开。我从小穆死后开始有伤人和自残的倾向。甚至在后期,情绪失控时会出现记忆断层。我想,如果不是我在大门前忽然恢复了神智,王旻之为了我葬送的不止有他大好的前程,还包括他的命。
——其实,第一次你在阿旻家醒来的前一个晚上他就发现我了。
——你没见到他的表情,我都不知道是哭还是笑,整个表情扭成一团。
——他说你一直处于一个崩溃的精神边缘,如果强行恢复记忆,可能造成人格崩溃。那时候的我可能就像一个从天而降的礼物吧。和你完全相同,却是一个精神正常可以扮演一个健全人格来引导你的角色。
我靠在病房的落地镜前,脑袋贴着镜面。
小孩靠过来,我们就像靠着一个普通的镜子一般,做着同样的动作。我闭着眼睛,听着他说话,感受着药物镇静带来的一丝丝困倦。
——那时候我还没决定是不是要帮他。
——只是看着他那天晚上一夜没睡,翻箱倒柜找了一堆资料,删改,打印。应该就是为了创造一个叫苏南的人。
“不错的计划。只可惜,他低估了我对正视小穆消失了这件事的抗拒。也没想到我真的会去查苏南这个人。”对于王旻之来说,编造一个故事,其实并不难。
以我的治疗记录为骨架,我遗忘的记忆的皮肉,创造出一个名为苏南的人格。
其实以他的能力,完全能做得天衣无缝。只是小孩出现的太过突然,而我的情况也日渐糟糕(删除记忆后的一年半,又开始出现自残行为)。这才是他露出了破绽,也因此,记忆混乱的我激发了第二人格,险些害了他。
其实,回想起来,一切又是这么得有迹可循C市的老家,我们全家出游的生态公园,他爱吃的红色糖果,我陪他玩过的游乐场,甚至‘苏南’将东西藏在哨塔的天花板上,都我和小穆过去的小秘密。
心理学如何神乎其技,也不能那么完美得塑造出如此完备得记忆。
除非,那些记忆,根本就是属于我的。
“嗳,小孩。我一直觉得王旻之有点傻。可没想到这么傻。”
——阿旻不傻,只是个太过在乎罢了。
是啊,称职,直到危及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在考虑我这个病人的安危。让我不要报警?究竟我是疯子,还是他是疯子?
“小孩”看着窗外孤零零的枯树,我吸了口气。
“在你的世界……王旻之,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
——阿旻……
一阵很轻的笑声——他是个超级烦人精诶。
“啊?”我扭头看着镜子里的人,小孩嘴角勾了起来,露出两个梨涡。
——阿旻比我和沐洋大一岁嘛,就老想管着我们,跳舞动作不对啊,表演的时候太紧张啊,反正成天絮絮叨叨的。可出了事,他又总是第一个挡在前面。所以我们一边嫌弃他,又一面靠着他。只不过呢,我们那的阿旻可比你们这的爱笑多了,很经常笑的和个叉烧包似得拦都拦不住。
“那倒是,我真没看见王旻之在我面前笑过几次。”
回忆里,那个所谓的时空,充满阳光的屋子里,王旻之嘴角带着笑容走进屋子。胸膛清晰的心跳,眼中自信的光彩,好在在那个世界里,他们都没有受到悲伤的侵害。
我闭上眼睛,眼皮透过一点橙红色的光线,犹豫了很久,像是温吞烧开的水,在脑子里细微翻滚了一阵,终究忍不住,轻声发出一丝声响。“小孩,你的世界里……有小穆吗?”
——有啊。
轻柔的声音,像在讲述一个令人神往的世外桃源。
“小穆他……现在怎么样了?”
——他呀,已经会叫哥哥了。
——不过,他叫不清,都叫我锅锅……
“真好。”像是错落时光里延伸出的一点温柔触角,轻轻在心头一点。嘴角不由得勾了起来。我感觉整个眼睛在发烫,有些氤氲的水汽冒上来,沾湿了眼角。
——阿昇,我困了……
“睡一觉吧,我也困了。”我轻轻脸颊贴在镜面上,窗外阳光落进来。屋子里流动着温暖的浅金色,似乎来自遥远世界的另一头,却柔柔得落在了心里得每一个角落。
-
之后的几个月,我的情况得到了基本控制。而小孩却开始频繁得入睡。
镜子里,他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我才知道,在他的世界里,只有入梦的时候才有可能见到我。
——最近好几次睡着了也见不到你了。
小孩耷拉着脑袋,像是有两个小触角蔫蔫得碰着地面。
“要好好工作啊小舞蹈家。”我坐在医院花园里抱着个小镜子笑着。“天天睡觉,小心表演出岔子。
”
我笑着打趣他,看着他气恼的模样,两人最终不自主得都笑出声。
其实,我和他都知道,离别的时刻,也许快要来了。
如果说,小孩的世界影响着我的世界。也许,正是我濒死的精神触发了我们之间的联系。
那如今的我,除去最初的药物镇静,现在已经进入治疗尾声。由于逐渐接受了小穆过世的事实,我的一切混乱记忆开始趋于正轨。
如此一来,恢复健康的同时,也意味着我和他之间相互影响的力量也将渐渐消失。
渐渐得大多时间,我又变成了一个人。
小孩在镜子里睡着。有时候他会忽然变了个模样出现。据说是在赶比赛还是什么之类的。特别某次那小孩忽然顶着一个爆炸头,笑的我在病床上打滚。我和他变得越来越像,或者说,我的精神开始不断恢复。
出院回家的那天下午,我第一次请求母亲让我进书房看看。
在一年之前,为了害怕我崩溃,母亲将所有关于小穆的东西,都放在了这间小小的屋内。这屋里,是所有有关小穆的一切。是他曾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好证明。
我想象着无数个下午,我的母亲抱着小穆的照片,在书房里垂泪的模样。屋外是她疯了的大儿子,在更远的地方,是她已经离婚远走的丈夫。
“妈,我想弟弟了。”
逆光里,母亲用她并不宽厚却十分温暖的双臂,用力抱着我,一股温热顺着我的脖颈染湿了衣襟。我仰着头,感觉在某个遥远的国度,有只暖暖的小手正触碰着我的脸颊,那温度很熟悉,将我的心脏都变得柔软,我笑着看着他,直到一层滚烫的雾气模糊了双眼。
永别了。永别了。
尾声
“您所乘坐的X0622次列车已经进站。请还未上车的旅客抓紧时间。列车将在……”
“诶,妈,我知道了。东西都带了。齐了齐了,放心。”我夹着手机一用力终于把行李放上行李架。揉了揉快要麻掉的腰,找到位置坐下。
“阿昇,记得去学校报到的时候找陈导员,他会帮你安排宿舍的。记得不要吃辛辣的东西。你胃不好,要多喝粥。调理的中药也记得定时去药店开知道吗?”
“知道了妈。”我哭笑不得。“我又不是新生报到,只是复课而已。你儿子这么大了,会照顾好自己了。”
“那一定要记得,不能吃辛辣的,到学校就给我发消息。那你在车上睡一会,妈妈先挂了啊。”
“恩。好的,您快去休息吧。”
呼了口气,我把身体陷进靠背里。
我转过头,将手伸进眼前的阳光里,皮肤已经褪去了病态的白色。这半年时间里,我开始老老实实健身,无论是精神还是体力都好了很多。
身边一个女生推着行李,投来求助的眼神。
我下意识站起身,将行李塞进头顶的行李架。
“谢谢。”女孩在我身边坐下。“回学校吗?”
“是啊。”我点了点头。
“终点站?”
“恩。”
“这么说你是A大的学生?”
我想了想,B市比较知名的大学似乎真的只有A大了。也难怪。“同校?”
“今年大二。”女孩看着我,对我投来友善的笑容。顺长的头发绕过耳际,露出光洁白皙的侧脸。我透过她的脸,似乎看到盛夏校园里充满生机的花草和清新的空气。
嘴角不自觉勾了起来。“欧阳子昇,今年大二。”
列车终于缓缓得前行,整个车身微微震动后,平缓得加速。窗外的光影景色被拉伸成模糊的浅绿色。我靠在椅背上,看着窗户上模糊的剪影,女孩在我身边已经沉沉睡去。我看着自己模糊的模样,那双眼睛干净温和,和小孩有几分相似。
半年前,我在某个早晨,我洗完脸抬起头。镜子中的人,脸上的水珠顺着侧脸慢慢滑落,我眨了眨眼睛。看着镜子里的人回报我相同的动作。那双眼睛带着生命的神采,那么陌生,却也那么熟悉。直到很久,我终于慢慢开口说了一句。“嗨,好久不见。”
那是只有少数人知道的秘密,在某个我们都触不到的世界里,有个叫欧阳子昇的小孩正好好得生活着。他身边有他信任的朋友,有他亲爱的弟弟。
我还知道那个的小孩,曾经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曾与我并肩,同我微笑。那些清晰却不真实的记忆在我的大脑里,被阳光打上了温暖和模糊的颜色。
手机微微颤动。
划开屏幕,一条短信不期而至。阳光反射着液晶屏,将上面的文字映得模糊不清。我仔细辨认着上面的文字,慢慢得一字一字在心口默念,直到有些滚烫的情绪顺着嘴角攀爬成笑意。
【等你回来。】——王旻之。
时间给予里大把光阴。在这些呼啸而过的年岁里,藏匿着太多难以忘却的故事。
也许梦境里斩破黑暗的勇气。也许在无数绝望时凄楚的咆哮。
也许是寒冬里握住你的双手。终将化作时光的的馈赠。
在记忆里打上暖光的时间残像。
我看着窗外的光影,闭上双眼。
有什么温暖的东西在心口晃动着。伴着将来的梦沉沉睡去。
——远方之人,感谢你来到我的世界。
——由此相遇,不胜感激。
——若能白首,毕生不渝。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
1、
王陆出生的那天,天上落了个扫把星。
按王陆的世界观里,那玩样儿学名叫哈雷彗星。
王陆来自另一个世界。一个科技高速发展,一个核弹能把武侯县移平的世界。
所以,王陆自打这辈子睁眼开始,目之所及,全是愚民。
王陆少爷,从小就高人一等。而在王家村大多数人的视角里,王富贵家那小子,人不坏。就是别人在做什么,他就不做。
人家孩子刚出生要哭呢,他不。
人家孩子穿个开裆裤满街跑呢,他不。
人家孩子学习不好给先生骂呢。他不。——他把先生说哭了。
他有点叛逆。
-
“毕竟小爷我明显拿的是个男主剧本啊。”长大的王陆小爷双手一扬,捋了捋自己并没有刘海的发型,表达了他对人生的不满。
作为一个“年少有为”的“有志青年”,王陆落在了一个要娱乐没娱乐,要科技没科技的架空世界,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点憋屈。
“毫无挑战!毁我青春!”
于是,在某天某个仙人骗了他的小金人,啊不是,小铁人,并且说他没修仙根骨之后,王陆做了来这个世界最认真的决定——他要修仙。
毕竟一个天生开着挂,头顶另外世界知识buff的人,放眼望去,整个世界都是他的特殊通行证。王陆都没觉得修仙有什么难,不就是上个仙门,过个关吗。
他都想好了,到时候修炼成这世界的第一仙王,什么地球,月球北斗星,没事儿他随便穿越。
到时候没准回家《火影》都完结了。(真的完结了,早几年就完结了。儿子都生了。)
所以王陆上灵剑山,不过是一个一时兴起的决定。
至于什么时候栽进去的。
大概是……理由有三,第一是秃头峰实在太穷,第二空灵根实在是没法修炼,还有……
还有……
-
王陆第一次正式将海云帆纳入自己生活范围,大概就是那个坑队友坑。聪明人看人总是比较有优势,第一眼能感觉到海云帆的特别。
虽然这个看上去温文尔雅的小少爷,并没有看上去那么傻白甜,但同样的,他对自己并没有恶意。聪明人的交往从来就是各取所需。
虽然王忠是不错,但他太蠢。跟着他混了7年也没混出什么高一点的智商。他们缺乏心灵交流,深入交流。
王陆缺知己,太缺了,王家村那民风淳朴的地方,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无敌,就是如此的寂寞啊……”小少爷叼着根狗尾巴草,看着天空,眼角滑落了一滴少有的眼泪。
而海云帆,几乎就成了老天送来给王陆的最佳队友,好用,聪明,还……长得好看。
“颜值也就比本少爷差那么一点点啦。”王陆用手潇洒得一摸自己的额头。“收了。”
所以,他一路上对海云帆都挺照顾。
如果说海云帆在金桥上说要和他结伴同行是另有目的。那王陆早八百年就对这模样俊俏的小少爷心怀不轨了。
好货要早抢,小爷可不是傻子。
-
在王陆的至理名言里,人生有四大铁。“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负过伤,一起分过脏。”
而海云帆后来几年,体内含铁量逐年升高的原因有很多。
但最重要的一点,王陆所在的无相峰——他穷。
“小海,我师傅那个疯女人,又把我开赌局赢来的钱抢了!她这次学乖了,连我裆里的都没放过!”
“所以……王兄……”海云帆微微一怔,手指朝王陆上下扫了一遍,最后停在某个尴尬的位置。“你……还,还好吗?”
“不好!”王陆鼻子一皱,整个人往海云帆肩膀上蹭,边蹭边咕咕。海云帆比王陆矮点儿,他还得弯腰。
“王兄你别担心。”那时,小海拿出了他的符咒。“我最近学习的符咒很不错,或者我可以试试多做些符咒,我的保鲜符咒,和营生符咒还是很吃香的。王兄,你需要多少灵石,没准我可以努力一下。”
你看,他多贤惠。
你看,他多体贴。
妈妈我要……(妈:你闭嘴!)
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很多的傻子,傻子可以被王陆骗。
这世界上也有很多聪明人,聪明人可以和王陆合作。
这世界上也有很多王陆打不过的人,那些人以后将变成一座座被王陆跨过的高山。
而海云帆有些不一样。
他说不出哪里不同。但确实是不一样。
王陆第一次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他阵用海云帆送的隐身符站在滕云堂顶上,缥缈峰四周都是环绕的雾气。
他站在一截瓦当边,风把他的白色塑料雨衣,不是,是真传弟子服吹得猎猎作响,他双手交叉在胸前,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微微垂眸看着地面上的一切。
——内门弟子放学了,陆续从滕云堂出来,再成群结队来来往往要朝宿舍走。
他就这么静静看着。
——这是他这么多年来很经常做的是事。
小时候他躺在襁褓上看他爹他妈给他摇摇篮哄他睡觉,一个两个笑的像傻子。
后来他会走了,给狗脖子上挂了个树枝,挂了肉,骑着狗吓唬了整条街的小孩,看着他们鸡飞狗跳。
后来他上了私塾,他用他的三寸不烂之舌和超时空的智慧碾压了先生,看着他先生嘤嘤嘤得咬课本。
他像是一个误入副本的人,在来之前和系统充好了外挂,他的一切都如鱼得水,要什么有什么,做个门派测试还要达成一个全通成就。
但他就是觉得有点没意思。
他站在风里,阿秋得打了个喷嚏。——然后远远得看见传送阵里来了一个人,穿着普通弟子的衣裳,头发衣服都打理得整整齐齐。
他像是风在法阵里转了一圈,却像是感应到了什么,落地后,朝着他的方向扬起了头。
那人笑了笑,传了个传音纸鹤过来。
“王兄,是你吗?”
王陆那时候像是个调皮被抓包的小孩,他双手叉在胸前,却忽然低头笑了起来,额边两缕发丝随着他低头的动作被风扬得飞起。
他那天心情不错,连落在海云帆面前,勾着他肩膀的时候,脚尖都是点着的。
-
王陆从十岁之后就很少再梦到原来的世界。
一是因为记忆有点太遥远,二是他开始慢慢接受自己没法回去的事实。
世上有种东西叫做纽扣。
系着事物的两端,一旦断开,看似密不可分的东西,就会发现其实早已毫不相关。
从穿越到这个世界的那天,过去的一切都和王陆没有关系了。
王陆聪明,接受事情很快,也薄情寡义。
所以他没有为他过去的亲人怎么哭过,他甚至都没有常去想他们,因为刚出生的孩子有哭的权利,长大之后就没有了。
毕竟他有爹,他有妈,他还有青梅竹马。
而现在,他还有了师傅,还有了这倒霉的每天要泡的药浴,和那坑爹的无相剑骨。
要说王陆长到这么大,人生里第一次遇到的坎,就是那空灵根和无相剑骨。
王舞是个魔头,是个被摘去节操和靠谱度的如来佛祖,逮着他这个无法无天的孙悟空就往那药浴里按。刚开始那几次王陆都觉得王舞是不是看上他,想要泡他。
结果他确实被泡了,泡药浴,泡到每天都快脱层皮。
还好他身边有个海云帆。
他也不明白,找个人唠嗑,说话其实大部分的时候都是王陆在说,他满嘴计划,满嘴抱怨,满嘴的高铁火车,但他觉得整个灵剑派,也就和海云帆或者王舞聊天有意思。
但王舞欺负他,他搞不过他师傅。
可海云帆好,有多好。他乖,乖了还贤惠,贤惠了还好看,好看了还面皮薄,有的时候调戏一下,本来白白的皮肤会泛红,耳朵会和块滴血一样。
每每这时候,海云帆会把头偏过去,有些生气却又不失礼貌得说。“王兄,你别闹我了。”
王陆就会偷着笑,笑道胸腔里那点烦闷都散了,轻快得像是要给起来。
他想,世界上没有王陆小爷做不到的事,如果有,那就是方法没对,他明天就会想出来。
特别在海云帆面前,他想要无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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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傅!我明天就想要统治世界!”
“倒霉徒弟你做梦吧——!”下一秒,他被王舞的翠竹剑打得“嗷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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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带海云帆进藏经阁的时候,王陆还没有经验。
他是把海云帆背进去。——双手叉腰,勾着海云帆的腿,身子前倾,背着人一步一步脚印。因为海云帆贴着隐身符,搞得王陆像一只努力要站起来的王八。
旁边守门的师弟们大为诧异。“王陆师兄,你怎么了。”
“我腰疼。”那天他俩刚吃完饭,海云帆重量增加了两斤,王陆肚子也滚圆,背到一半王陆还闷闷得吞了一个“嗝”。海云帆正挂在他肩头,听见了,就在他耳朵边,小小声笑了一声。那声音很软,像是小虫子在他心口挠了一下。
“你笑什么?”王陆不乐意了。
进了藏经阁,海云帆用书挡着脸,捂着笑和他鞠躬道歉。“实在觉得王兄,太过辛苦,心中感激得友如此,喜不自胜。”
我信你个鬼!
其实王陆很好能分清海云帆究竟是在骗他还是在说真话。
他懂海云帆,海云帆也了解他,他像是一汪水,流经王陆的脚下,一开始只是看着清澈,透亮,带着微凉,接着一点点漫过他的脚背,浸没脚踝,漫上膝盖,抚过手腕,最后直至胸口,王陆仰身一倒,便心安理得溺在里头。
那水淹不死他,那水待他温柔,总能恰如其分得在他心里漾起涟漪。
他喜欢得很。
所以他开始为海云帆打架,为他对抗朱秦,带他去小青云,因他接受琉璃仙的擂台,甚至后来,他想为了海云帆他踏平军皇山。
他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会下意识将海云帆护在身后,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所有规划里,一定会出现海云帆这个名字。
只是他某次极少的梦里,又梦到了过去的世界,那世界车辆飞驰,霓虹闪烁,灯红酒绿带着他曾经无数次的向往怀念。
然后有人在他身后喊了一声。
他醒来睁开眼,是海云帆的脸。
那日他穿着冬日的长裘,脸上带着少有的惊喜似的笑。他说。“王兄,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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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四季如春的无相峰,被内门弟子的一次法术实验搞得四月飞雪。
方鹤长老在玄云堂大声咆哮不要做这么奇怪的实验,被风吟乐呵呵得说换个季节也不错。
于是所有人披上了长裘,少见的隆冬大雪中,春日开的桃花了纯白的雪花面面相觑。惊蛰后的昆虫给雪烫了脚,滋哇乱叫得埋回土里思考要不要过冬。
他们落在缥缈峰上时,外门弟子和内门弟子和一群疯狗一样在雪地里打滚。
闻宝的一柄玄铁剑被征用了,插在雪人身上被当了手。
小琉璃拱了个超级玉米雪人在雪地上,“师弟师弟”得喊他们来看。
王陆瞧着心想着都什么牛鬼蛇神。
他回过头,才发现海云帆已经在雪地里玩疯了。
军皇山四季如春,海云帆从出生以来就没见过雪。他手上防护咒都没有,徒手抓着雪在手心里团。他身上一件白色长裘,里面露出普通弟子的蓝白衣裳。脸上尽是少有的笑。
他朝王陆喊。“王兄!雪是冰的!”
初春的晨光落在他的眸中,一阵流光。
王陆心口猛地一动。
下一秒,海云帆一个雪球砸进了他的怀里,在他胸前散开。
雪的确是冰凉的,顺着他的脖颈就划开,落进心口冰冰得却让心跳快得异常。
那瞬间,四周的嘈杂声一下子撞进了他的胸口,他闻到了草木的清香,感受到了雪的温度,听到了积雪落在地面的沙沙声响。
他张了张嘴,像是迷茫又像是慌乱得看着海云帆。
他有些无法理解,有疑惑得感受到了沉甸甸的重量,他似乎在空中飘了很久,终于在此刻尘埃落定地落了下来。
这是属于他的世界,有他的父母,他的朋友,他的师傅,他的门派,有他从出生以来一步步踏出的脚印。
他叫王陆,生于此,长于此,带着前生的记忆,却不愿离去。
而他眼前这个人,他叫海云帆。
缥缈峰的树梢的雪摇摇欲坠,树下的少年人目光深远,凝视着不远处奔跑的人。他喊了声。“小海,等等我。”
那一刻,雪落了下来,擦过他的肩头。
他奔跑向前,有个人,稳稳得落在了他的心上。
-END-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
1、
各位顾客们晚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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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我俩试试。”
角落双人桌边,时光叼着个光秃秃的签子,朝他的同行人扬了扬下巴。
对方合上手里最新的围棋速报,偏头看了看桌上的账单。“是你说要请我的。”
“请客是请客,这奖品是占奖品。”时光戳着桌上的账单,上面明晃晃的三位数预示着,今夜时光九段要为自己的五脏庙做出一点牺牲。
“上次比赛奖金不是到了,还哭穷?”俞亮漫不经心瞥了眼,四周的小情侣已经开始排队了,还有一些想手写专门去手写区拿了信纸。
情人节的氛围像是给一切都加了层柔光泡泡。
“哎——哎哎!”时光扒拉他。“这不是要过年了吗,我都指望着留点钱买点新年礼物给大家呢,再说……”他叼着他的烧烤签,转向念信台。
“不就是哭吗?去网上搜两段肉麻的信,一会我们上台,你看着我的信呜呜两声,我也看着你的呜呜两声,是吧,多方面呢,好歹一顿饭呢。”
他拿肩膀撞人家,露出点可怜兮兮的表情。“就试试嘛!”
俞亮扬着嘴角看着他,受不了低头笑出声。“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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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字如面》——致时光
你好,时光先生,很奇怪竟然要在这个场合里写信给你。
虽然你说上网搜索复制一封电子信很快速,但我觉得秉承着一些诚实参赛的基本原则,我还是选择给你写一份手写信。
首先,我承认,今天的晚饭你的确选择了近期最不错的一家餐厅。
至少比起上次吃完让我们两个食物中毒小半周的海鲜自助,目前为止我觉得我的心率和肠胃状况都很健康。
为此,我可以写一份较为健康的信给你。
今年是我们相识的第十一年。时间过的很快,记得十周年纪念日那天,我你也是曾打算请我出门吃饭,美其名曰让我们的生活更丰富一些。
结果半路上你发现自己手机丢了。于是我们两个鸡飞狗跳经历了抓小偷,上警察局,录笔录,互相攀扯,吵架,最后出门门口小排档吃馄饨的“美好”夜晚。
那天晚上的细节我一直不愿意再想,但现在回想起来,那些争吵倒是变得模糊,反而只记得那天晚上馄饨热乎得讨人喜欢。把时候你皱着个脸和我说对不起,还往我汤里加了两勺醋。酸得很,但也不难吃。
某种程度上很奇怪,和你在一起之后我的生活开始变得很丰富。
这种改变很不错,让我开心。今天是我们度过的第二个情人节,也是你夺世冠的一年。虽然不知道应该说什么,但总觉得是需要一些奇奇怪怪的仪式感,比如,一份写给你的信。
或者说,情书?
遇见你的第一年,是我地狱般的一年。
顺着年岁往前数,我从没有面临过像遇见你一般的恐惧和失措。可以说,若将人生概括成一盘棋,那你在那一年,打散了我的棋盘。
黑白子落地,跳跃不断,于是我什么都落下,包括我的心。
这些话,换做以前,我确实不愿意这么直白得提起,但如今看来,从遇到你的一瞬间,世界开始往好的方向飞驰而去。我喜欢遇到你之后的人生,有过迷茫,有过愤怒,有过执着也有过失望,但最后所有一切变成了对棋的热爱。
过去,师兄说,你是我的起爆器。
也许对,也许不对。
那些微妙的描述偏差,过去的我总形容不出。
现在想来,时光,因为你的出现,让我对围棋恐惧,又让我对它执着,让我对它迷茫,又让我对它热爱。
如果形容起来,是一种雀跃。
是在我孤独路上亮起的一点光。与你相遇,我有了同行人,期待被追赶,害怕被落下,希望携手,一辈子走在那段曾经让我孤单的路上。
所以时光,你不是起爆器,你是同我并肩同行的,我的启明星。
关于表白这件事,我知道,你一直心有不满。
当初北斗杯比赛,你在首尔街喝醉酒和我表白。
你说你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一觉起来听到我说“我也喜欢你”,你觉得很高兴,但感觉像是错过了人生的某个英勇时刻。
其实,有时候一些事情不知道真相比较好。
但这是一封写给你的信,甚至,也算是一封情书,所以我选择对你诚实一些。
其实决赛结束那天,所有人喝得都有点多,毕竟我能理解比赛结束所有人选择放肆一些示范压力,但你属实释放得有点多还有点疯。
所以我不得不架着你一起回去。最开始我本打算搀着你,找个地方打个车。但你硬是要蹲在路上和一只流浪狗卿卿我我,吓得它一路跑。为了避免你把它追到大马路上出车祸,我只能选择救它于水火,背着你走。
那时候你靠在我肩上问我,俞亮,你喜不喜欢围棋。
我说,喜欢。
你又问我,会不会一辈子喜欢围棋?
我说,会。
然后,问我,可不可以像喜欢围棋一样喜欢你。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的心脏咚咚咚跳,说不出话。想要回答,声音卡在喉咙,天上星星很多,倒影在路边雨后的水里,我只看得见上面波光粼粼和你靠在我肩上的轮廓。
想来那的确算得上一个最浪漫的时刻。
只是下一秒,你吐了。
所以,时光。
那天,也就是你和我表白的第二天早晨,你有点着急慌乱地问我们衣服哪里去的时候,我不是不知道,只是它们因为被你吐得五彩斑斓,那时正在酒店的洗衣机里打滚。
我忍心信告诉你。
这就是我们表白当晚发生的一切,希望你读到这里的时候,可以保持一个平和的心态。
只是,我还是想告诉你,对我来说,那个晚上其实很美好。
喜欢你,本身,比任何事情都好,
所以时光,我喜欢你,像喜欢围棋一样喜欢你。
又也许有一天,会比喜欢围棋,还要喜欢你。
在遇到你之后,我的生活变得离谱又古怪,却又让人喜悦得没完。
我很快乐。
时光,这是我遇到你的第十一年,是你我们选择相爱的第二年。时间在未来创造了无数个可能,有无数场比赛,无数个对手,我希望,我们还能这样一起往前。
这是我给你写的第一封情书。
斟字酌句,连篇累牍。
未来路长,请你多多指教。
俞亮
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