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随意
下了火车,坐出租,一直到了酒店,喝水时林蜺呆望着水杯那头,肉红的手指。隐隐然,手指有点空,她放下杯子,发现戒指上镶的钻石不见了。
是在什么时候不见的呢?回想起来,许多人一下火车就摸出烟来抽,说不定是那时候急匆匆伸手捂口鼻失落的。说不定滚在了火车座椅下头,在起来上厕所的时候。也可能掉进了盥洗盆里。它会怎样?谁知道?
上火车的时候钻石一定还在,林蜺可以确定这一点。它硌了一下她不戴戒指那只手的手心。它勾到了她的衣袖。那是林蜺特意找出来的白裙子,勾起了一根丝。它好像刻意提醒她,这是最后一次点缀她的无名指。林蜺之前其实想过,把钻戒跟小衒放在一起……但最后,她并没有。
小衒和钻戒都是上一次婚姻的遗物,同龄,都带了一些属于前夫的自作多情,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如果按照小衒出生时算起,钻戒年纪大过小衒,倘若按照小衒形成时起算……不。即使是小衒还安然静待在林蜺的卵巢里时,钻石也早已经存在了。除非把人看作一个靠分子原子间的作用力松散集合着的物体,原子的寿命本无所谓长短,那么小衒与钻戒仍是同龄。小衒即与天地同寿,从未离去。
爱女林弘衒,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时某某分……那时并非爱女,林蜺还未爱上她呢。要林蜺爱一个素未谋面的可爱孩子,或者更简单些,小衒则要复杂得多,曾与林蜺一体,不,曾经就是林蜺,同时又是沙砾般的侵入物,侵入蚌中,掌上明珠率皆如此。她让林蜺腰痛,背痛,大腹便便,恶心,头昏……等她正式诞生时,那巨大的痛苦让林蜺憎恶她。弘衒两个字都是左右结构,林蜺特地挑了这样一个略显臃肿的名字,以此纪念不愉快的体验。痛苦之余,林蜺对这丑陋的女婴还怀着占有欲,可以演变为保护欲,或吞噬她、兼并她、使二者复归一体的欲望——致其死亡的欲望。
婴儿丑陋得林蜺不肯哺乳。几个月后,稍稍可爱了一点,但也已经没有母乳了。客观来说,小衒的长相从来只勉强可称作“可爱”,不在“漂亮”之列。弘衒是个华美的名字,本人恰恰相反。小衒有个英俊的父亲和中人之姿的母亲。奇怪的是她脸上最不和谐的部分全是爸爸的,像那一半俊俏的基因挣扎着尽量释放出自己的恶毒。他身上有与那英俊不符的恶习:抽烟(让林蜺从此讨厌烟味)、喝酒(带得林蜺也开始喝酒)。他身上也有与英俊相符的恶习:出轨。林蜺曾以为自己足够爱他,爱到会大吵大闹又不情愿离婚。与其说这是错误估计了林蜺对他的爱,不如说林蜺爱一厢情愿地把自己想象为一个多情又炽热的人。
但戒指保留了下来,林蜺下不了决心去扔,何况一开始它不那么起眼,无非是众多遗物中的一件。
小衒总爱玩弄那枚钻石。这个女孩固执地把自己的十根干瘦、黝黑的小手指塞进林蜺的指缝里,犹如昆虫足节上的倒刺。她一边拨弄着钻石一边说:“将来妈妈把这个给我。”林蜺从不曾想过自己遗产的归属,听了像被人提醒自己的死期。她表面用了逗孩子的语气,其实是发泄那点小小的不快:“你要呀?我偏不给你。”小衒不怎么生气,反而说:“那我买和妈妈一样的。”林蜺说:“好哦,我帮你记住——你要买,不要别人送。”可能她已经后悔生了这个女孩。自己的一部分基因,一直活在这个世界上,或是某一刻突然中断,都由不得自己决定,那是多么奇怪的事。
如果早知道钻石会丢,应该把它陪给小衒的。也许小衒会开心——多么矫情,多么烂俗,多么自我安慰的一句话。小衒不会开心,因为小衒已经不复存在,或者本来就是一个幻影。关于小衒的一切都不再有意义,正如钻石,它不过是一块透明、坚硬、放出七彩光芒的石头而已。
有意义的反而是葬礼。林蜺的父亲,母亲,妹妹,乃至于姨妈、叔叔……都劝说她,没必要办葬礼。
林蜺说:“你们不想,就别来了。我求你们来了是怎么样?我告诉你们,就算就我一个人去,我也办,你们是妈妈还是我是?你们是妈妈,我平时怎么没怎么见过你们呢?”
母亲说:“你这么大火气干嘛,这是为了孩子好,你给孩子办葬礼,怕万一孩子有了牵挂,不好去投胎……”
林蜺忍不住笑了起来。她一笑,才意识到自己很久都没有笑过了。
她说:“别跟我说这些屁话了,人死了就是死了!死了就是再也没有这个人了,消失了,完全,彻底!你更年期过后还会来月经吗?林弘衒就像你的月经一样,消失了,懂吗?投了什么胎,投到了卫生巾垃圾桶下水道吗?死人胎啊!”
小衒死了是件好事,在那一瞬间。
不过林蜺是认真的。如果一个人的生命和几千人的生命之间没有高低之分,一个死掉的卵子与一个死掉的孩子之间差别也不大。
爱女林弘衒。她只是林蜺的爱女,虽然葬礼那天,他也来了。他有了新妻子,新孩子,连他们都一并带了过来,好像太阳终于把地面上最后一滴雨都晒干了,从此他的人生又开阔,又灿烂,一条旭日初升的大道。本来新家人就足以分担他的痛苦,何况他根本没有痛苦。爱女林弘衒,对林蜺如此残忍,让林蜺觉得自己离婚、把女儿带离他的视线,是自私又错误,是剥夺了有人为她哭泣的权利。
爱女林弘衒,是母亲的一部分。痛苦、颤抖、迷茫的那一部分。割除掉痛苦的部分,不会让肌体焕然一新,只会造成新的伤口。
林蜺把手指偎贴在脸颊上。如果小衒长大了,自己触摸她的脸,可能就是这种感觉。
行李箱里还放着小衒的骨头。小衒的遗物。遗物是摆脱不了的。遗物有生命,会生长,就算逐日修剪,也避免不了它的蔓延。
她放倒行李箱,拉开拉链,掏出装骨头的袋子。月白色,丝绒材质。解开袋口,一小把碎片,在明亮的灯光下,像摔了一地的白瓷。
这个想法是突然出现的,但竟严丝合缝,仿佛林蜺等的就是这个。
五百克骨灰可以做一粒钻石,打磨好,再镶到空戒指上。彻底把小衒的残余化为异物,纯净透明,放射宝光,做戒指的灵魂,当作那似有若无的灵魂从未存在过。如果少,还可以再加些林蜺的头发。
那其中只有碳。大约有一部分来自于胎儿时期。一点点,可能来自于卵巢时,小衒和她的姐妹们,沉睡着,等待赴约。爱她们就像爱自己。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郑翚走进房间的时候,Jade已经等在那里了。房间当然是郑翚开的,她只是随便订了一家,没细看环境陈设,此时此刻,她看到这就是个普通的房间,除了墙壁是蓝色的,窗帘是深酒红,这两种颜色一衬,把这屋子里一切,特别是那妓女,都衬得廉价伧俗。
Jade坐在床前一张靠背椅子上,头靠着膝盖,看她。两个女人彼此细看。Jade长了张吉娃娃似的小短脸,嘴唇微凸,涂得鲜红,露出两颗兔牙。金发是染的,瞳孔的蓝灰色倒货真价实。她身形圆钝娇小,胸分量惊人,看不出是真是假。真丝蕾丝白睡裙堆在大腿根,被粉红色的脚踵踩住。郑翚,是纯黄种人,当然;头发黑亮且直,垂到屁股,黑西装黑色长裤,裤脚露出高跟鞋极其尖细的尖头。在亚洲人里她算掉进人堆找不见的脸,只有异国的人才觉得那眼窝、鼻梁的柔和有几分美感。
“对不起,”Jade跳下椅子,走过来握住郑翚的手,接过皮包放在桌上,整套动作颇似一只松鼠。“所有顾客我都接待,但之前服务过的女客不多,但你放心,她们给我的评价比男客还高。我们是……”
她轻轻挠挠郑翚的手心。她的声音低沉,吐字模糊,想来是要故意营造出多情缠绵的听感,但郑翚听着就稍稍吃力。郑翚摇摇头,说:“不用着急。你来之前洗过澡了吧?”
“当然了。”
“那先到床上去,把衣服脱掉,让我接触一下你。”
酒店的床低矮,坐在床边扭手扭脚,最后,郑翚靠在床头,女孩坐在她张开的腿间,头抵在她的肩上。她慢慢地试探着,先是捏了捏Jade的上臂,然后是小臂,手掌。过程中,Jade不断发出小小的气声,好像郑翚真对她做了些什么。手腕圆白丰腴,捏起来手感尤其好,上面还盛开了一枝彩线勾勒的马蹄莲,只是线条洇散,大概是瘦的时候纹的,胖了后就被撑开了。
郑翚揉捏女孩的脖子。用手掌包裹住,轻轻挤压,手指下血管搏动。她没有碰胸口又或者什么地方,她从来没触碰过一个女孩。这是头一回。她依然不能够确定,自己到底想不想。
“亲爱的,”她贴在Jade的耳边,朝妓女的耳孔里吹气,连带小耳坠子都摇晃起来,“你以前有和亚洲人在一起过吗?”
Jade点点头,在郑翚怀里小小腾挪了一下,是出于怕痒的闪躲。“有过几个。亚裔,或者是像你一样的。”
“他们怎样?”
“不错,他们都不错。”女孩翻过身,凑上来要亲吻郑翚的嘴唇,郑翚马上推开她。“……先把口红擦掉吧。”
屋子里的气氛一时间沉寂了,直到Jade擦掉口红,重新回到床上,她俩接吻的时候,气氛才又流动起来。Jade吻的方式,是很外国式的,唇舌都利用很多,几乎让郑翚厌倦了,似乎女孩和男孩没什么区别。接下来到了脱衣服的阶段,感觉还是一样的,她支起两条腿,让女孩用熟练得无趣的舌头竭力取悦她。除了大腿夹住的,是长长的金发,而不是短得刺人的发茬,有些还有胡子。脏辫也并好不到哪里去,黑皮肤的情人们牙齿很容易磕到她,虽然过度刺激并非那么不愉快。昨天中午,她让一个韩裔把她推到桌子上。郑翚一般不会选择亚洲人,但她喜欢那个人的放肆。Jade的身上没有放肆。或许,事情应该反过来,由郑翚来取悦Jade。可是她并不想。
床头柜上,电话突然响起来。是明杰。郑翚让Jade先停一下,帮自己拿来耳机。如果直接接听,或许会让Jade听到他的声音。
“对不起。”他开宗明义道,“我不知道我妈给你打的那个电话……”
他用中文说,她也用中文回答道:“你知道又能怎样呢?难道要她给我道歉吗?”
他噎住了,不说话。如果面对面,他一定又要怔怔地望她后面的墙,仿佛是在课堂上被老师问住了的学生。其实全然不是那回事。他从小到大,到现在,在课堂上从来都是对答如流。好像她问的问题比量子力学还高深。他在他妈面前是不是这样?他把她俩区隔开,谨慎小心,俨然奥利奥饼干中的奶油夹心。她最讨厌奥利奥,甜得腻味,苦得平凡。
Jade的牙齿也磕到了她。是故意的。她紧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发出喘息声。Jade一直往里吃进去,像虫子钻进无花果里,她隐隐颤抖,竭力听他还说些什么。
“我们等当面说吧。”仿佛那会有些改变。“画展怎么样?”
“不错。”郑翚平平地说。画展是人体展,在她双腿之间盘踞。“你要不要我给你拍几张照片?”
“不,不用了。你知道我对这些不感兴趣。”胡话。他不知道他看过这个展,比她还熟稔,要不是他,她也看不上。“这个周末,你来我这里吧,好吗?甜心。”
郑翚的下腹有什么东西沉重地坠着。子宫充血,又或者什么。紧绷着,高扬着,在最高点倏然绽放开,她的意识有片刻陷入了混沌。她对那边喃喃:“嗯,好的。晚安。”晚安。也许你在那里看另一场画展,甜心。
她随手把耳机扔到床头柜上。Jade柔若无骨地贴上来,被郑翚推开。她不愿意品尝自己的味道。片刻之后女孩从卫生间漱完口出来,和她分享了一个生冷的自来水味吻。吻着吻着,她翻身,把女孩压在床上,鉴定了一下胸的真假。接着,出乎郑翚的意料,她察觉到Jade湿哒哒的,像一摊高温下的史莱姆。婊子真情,客人假意,这太不好意思。所以,郑翚也着力奉承了Jade一番,身临其境地听着那些小声音,戛然而止的,连绵不绝的,软绵绵的,高亢的,好像Jade是把任她演奏的乐器。她只用了手指。在这方面郑翚只有过和自己的经验,好在结果还可以。
完事后两人都去上了厕所,在一起洗了澡。起先并没怎么动手动脚,Jade自告奋勇帮郑翚洗了头发,堪称爱惜地给洗发水打泡泡,把泡沫抹到长发上。后来冲洗干净泡沫,她跪在郑翚搭上浴缸两侧的腿间,再度俯身下去,白背弓起,点点深浅不一的雀斑好似蛙卵,郑翚双手不由得抓紧浴缸的时候,朦胧动荡热气蒸腾,蛙卵都成了蝌蚪摇曳。湿漉漉的金发是水草,舌头是鱼尾,郑翚成了心不甘情不愿的礁石,Jade是条倒置的人鱼。
郑翚先从浴室出来,关上灯,不管Jade还在那里涂什么。两次高潮让她身与心都很累,情欲落幕后反扑的恶心更为剧烈。不好说这份恶心是为了什么,是因为Jade卖身,还是因为Jade是女人。但她竟意外睡得很熟,Jade什么时候从浴室出来,什么时候上床,她都无知无觉。第二天早上她醒过来,枕在Jade的手臂上,手里还扪着Jade的一边胸。她把Jade留在那里,自己进了洗手间,出来的时候Jade却已经起来了,貌似还很清醒,笑着问:“要再来一次吗?”
“不,不用了。”
明杰没给她发消息,倒是有一个白人——yellow fever最严重的那种——想约她出去。拥抱过女体后,郑翚此刻非常需要一个男人。正犹豫间,洗手间开了门。放下手机时Jade恰好走到她身后,问:“我来帮你梳头怎么样?因为你早上不想搞。”郑翚忽觉得松了口气,这才意识到自己总觉得买卖不划算,即使花的不是她的钱。她暗笑自己,明杰并没求婚,她当什么主妇?
Jade的动作很稳,很轻柔。好像郑翚这头长发是她所宝爱的,慢慢从头顶通到下背部,全程没有一下拉扯感。很多男人都爱她这头长发,但大多数不会给她梳头,会给她梳的,手也没有这么细致。她最讨厌他们的手拉扯她的头发,有一次为了这个,半夜和一个男人大吵一架,把他的手机从四楼扔了下去,他冲下楼捡手机时,她趁机走了,一边按楼层一边气得发抖——那人后来也并没找她要钱。但她却想要拉扯Jade的金发。想要掐Jade的脖子。逞欲。她厌恶卖身的女人,她让她以为自己有权力。
Jade放下梳子,又笑着说:“让我给你化个妆,怎么样?我学过一段时间,在化妆品专柜做过柜员。”
“我脸色看起来不好吗?”
“不是的!我只是……有一段时间没给别人化过妆了。我有点想念那种感觉。”
郑翚微微后仰,点了点头。她让Jade给她的脸上粉底,定妆,描眉,拿出一盘眼影,一色的哑光,灰粉紫色调,在她眼睛上戳涂。唇膏里加了细闪,由手指转移到嘴唇上。一般而言,欧美人给亚洲人化妆,很少化得漂亮的,但是郑翚不太在意好看与否,既然Jade是好意。而且她的手温柔而娴熟,她的目光很专注。
效果实际上很好。并不是什么太浓的妆,只是让她的脸亮了一度,眼线细细的,不压眼睛,睫毛膏把眼皮抬起,让目光更有情些,嘴唇有种化工的多汁可口,在初晨灯光下粼粼闪烁。郑翚对着镜子左右端详,对站在一旁的Jade说:“谢谢你,我不怎么化妆,不过这真的很漂亮。”
“你喜欢就好。”Jade一笑,转身去收拾东西,“给别人化妆让我觉得很好,大约就像……擦洗士兵的盔甲一样。不过都是美丽的盔甲。”
郑翚穿戴整齐出门时,Jade冲她送了个飞吻,大约是例行程序。在门口,郑翚的角度可以把Jade领口里面看得一览无余。她没道别。既然擦了唇膏,她干脆也没吃早饭,径直回明杰那里去。天气很好,一色的蓝空,太阳还看不见,但不吝送来明朗。
直到回到明杰的住处,看到了明杰,她才从Jade的氛围里脱离出来。明杰还没起来,半靠在床头刷着手机,她走过去,他翻身起来吻她,不是在嘴唇上,而是在太阳穴上,嵌合进那弧度里。
“你化妆了?”他略带惊讶地问。
她看着他。希望他能看出点什么,因为她是从来不化妆的。或许希望他看出来这妆容的相似之处。最好大吵一架然后跟她提分手。那样他认输了,等于他妈也输了,因为她儿子的临阵脱逃。
“好美。”他喃喃,凑过来吻她闪亮的嘴唇。
fin.
备注:感觉我确实有点太喜欢加颜色或者……描写某个状态啥的了?最近词不达意是常态有点。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蒙特克莱尔议员的妻子生产这天,他觉得自己第一天认识女人。
尼古拉斯·蒙特克莱尔参过军,上过战场,见过不少死人——而且荣耀而归。但是,亲眼见到瑞亚嚎叫着,挣扎着,无意识地紧握着他的手,像要把他的手指扭断,他使不出力气来,同时也一片茫然。他能做什么?他机械地喃喃了几句祷词,尔后倒身跪在床边。
尼古拉斯对瑞亚很陌生。反之亦然。他娶瑞亚,是为了得到岳父的财力扶持。瑞亚父亲把她许给他,是看上他家的贵族头衔。新婚没过多久,他就奔赴战场,回来的时候,瑞亚生下的一个男性死胎已经埋葬了两个多月,他成了一个丧子的父亲,尽管连儿子的面都没见过。平心而论,她是个美人,色泽极浅的金发,一双透澈得总是仿若失神的淡蓝眼睛,淡如日出前的晨空。可他喜欢活泼伶俐、爱说爱笑的女孩,最好比他小几岁,她则和他同龄,有礼而冷淡,她的美丽没法在床上使他激情澎湃,反而打击他的信心,让他整个儿萎缩下去。
他从不知道人可以这样嘶叫。助产士用命令的语气指示他妻子用力、呼吸,尼古拉斯有一瞬间想,这人怎么敢用这种语气对她说话?瑞亚似乎也根本不听。尼古拉斯觉得这屋子里忙碌的人,以及他这个毫无用处的白痴,之于她都并不存在。他低头亲吻她绷得骨头要探出来的残酷手指。她像一只猫科动物咬住猎物般猛烈甩头,额头的汗珠溅到他的白衬衫上。接着,她突然咬住嘴唇,发出一声哀戚又压抑的闷哭。几乎同时,婴儿的哭声响起。
他有了一个女儿,像他一样,头发和眼睛颜色都很深,几乎是黑色。瑞亚没有意愿也没有力气抱孩子,只在尼古拉斯臂弯里看了一眼女婴,将她命名为“蕾拉”,意思是黑夜。婴儿的奶妈早已提前雇好,安置好新生女儿后,精疲力竭的产妇可以休息。这次可怕的经历就到此为止了,尼古拉斯是这么以为的。
第二天,瑞亚开始发高烧。
医生说是神经热。尼古拉斯的岳母不买账。“您就照实说吧,”她说,“我不像男人那样没经历过生育,信您这些傻话。”最后他吐露实情:这种发热没什么很好的治疗方法,瑞亚的生死存亡只能看上帝。
阿斯特夫人听完他吞吞吐吐下的判决,顶着一头的雪,先去看了女婴。女婴情况还好。再去看了女儿。瑞亚昏迷不醒,脸烧得粉红。她并没对女儿做什么亲昵表示,只是坐在床边,看着仆妇们用冰水擦洗瑞亚的脸。她或许心里责怪尼古拉斯:第一个儿子是死胎,第二个女儿又让母亲濒死。这小子把瑞亚害到了如此地步。
尼古拉斯并不自觉有罪。不如说他自从昨天瑞亚分娩后,一直都惘然若失。对于蕾拉,他也毫无作父亲的感觉。或许是自己结婚太早——他知道大多数男人在二十八岁之后才结婚。但是瑞亚的痛苦并不让他觉得愉快。
仆人说午饭已做好,来请他们吃饭。在餐桌上再看到阿斯特夫人的时候,她已经换上了家常便服。她用银叉叉起一块肉,突然说道:“以防万一,我想,最好是在这个时候,把瑞亚的财产分配讨论一下。”
尼古拉斯立刻知道了她没说出口的话:以防你将来另娶,你有了儿子,你和你新人的孩子会不会争夺小蕾拉的份额。话还应该说得再明白些,当时把瑞亚嫁给尼古拉斯,本来就是希望将两个家族联合起来,瑞亚是独女,阿斯特一家没有其他孩子。如果瑞亚死去,她不再能够承担这一联合的职能(虽然,老实说,尼古拉斯并不觉得她生性是一个乐于联合的人),他们两个家族又该怎样?
这是重要的话题,但他在此刻却不想讨论。他回答说:“事情不是毫无机会……”他想到了瑞亚钢铁般的手指,说:“她很坚强。我相信这种事情我们总可以之后再讨论。”
阿斯特夫人没逼迫他。尽管,他看着她那双眼睛,总觉得她看穿了他这个女婿的怯懦。或许她只是想等待,等瑞亚父亲的干预。瑞亚的父亲还在东印度群岛。尼古拉斯知道,有一段时间,瑞亚也生活在那里。
稍后,她又把蕾拉抱给他,让他搂着自己的女儿。尼古拉斯觉得蕾拉比昨天漂亮了些,他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他俩和蕾拉一起去看瑞亚。尼古拉斯轻轻摇晃着蕾拉的包裹,在床边跪下来。“这是妈妈。”他对女儿说,“蕾拉,这是妈妈。妈妈很快就会醒过来的。”
阿斯特夫人在一边看着,什么话也没说。
深夜,仆人来叫醒了尼古拉斯。他询问瑞亚怎样了,得到的回答是:“您去看一下吧,您看一下就知道了……”
在门外他就听到了那声音。瑞亚的声音。他完全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推开门,蜡烛将整个房间映得恍若白昼,床上的瑞亚由一个女仆半扶半抱着,她额头上的发丝被汗水湿成一绺一绺。她扫视着这一片蜡烛略带橙黄的光,光在她的额头上、脸颊上、脖子上闪烁流动,在她玻璃般无神的双眼中跳跃。她好像是机械地张开嘴,不断吐出那些连绵不绝的、轻柔如烟的字句。一种新的语言。但是,那些语句似乎本身就自带情绪,每一个音节都有抑扬,仿佛对面的听众听到每一句话都在点头或摇头。瑞亚的脖子无力地压在女仆的肩膀上。她谁也没认出来,甚至可能根本没有清醒。她只是狂热地、低柔地、像被魔鬼附身一般地,对着烛光倾吐这些如歌一般的陌生词句。
尼古拉斯不知道她在说什么。不知道她究竟是沉浸在怎样的幻觉中,以怎样的情绪说出这些话的。无法判断。他差点以为她是个女巫。他走到她身边,接替女仆搂抱住她。他用嘴唇挨擦她滚烫的额头,干燥的嘴唇沾染上湿漉漉的咸味。然后他亲吻她。不管怎样,她在他的怀抱里时,都曾被他亲吻过。他想唤起那个自己臂弯中女人的模糊记忆。他想驱逐她身上的魔鬼。他想要这火炬一样滚烫的女人再度冷下去,用那细腻的灰烬覆盖自己的全身。
她在打一场一个人的仗。女人们在打的仗,永远是让人活着。男人们在打的仗,永远是让人死去。如果她胜利,她是比他更光辉的战士。
他当然不爱她。但是他不愿意她给他爱上别人的机会。
那如烟的言语终归还是停息了。阿斯特夫人,像来迎接外孙女的降临时一般的姗姗来迟。关于瑞亚的胡言乱语,她说,自己也不知道女儿在说什么。
“反正是那些土人的语言吧。”阿斯特夫人说,“你也知道瑞亚在那里生活过一阵子。”
但是她说的到底是什么呢?她又为什么会在这时候,说了一大堆非母语呢?
没人能告诉尼古拉斯答案。哪怕是瑞亚本人,也不行。哪怕是他真好像把魔鬼从她身上驱逐出去了一样,她奇迹一般地退烧,有了力气把蕾拉抱在怀里。离开母亲子宫许多天的蕾拉已经变成个相当漂亮的婴儿,健壮,不太爱哭,一到母亲怀里,似乎是犹犹豫豫地去找乳头。瑞亚对于孩子很不熟悉,立刻把婴儿抱开给奶妈。她高热时期说的那些话,瑞亚说自己“忘了”。她还补充说,自己的语言天赋并没那么好。
她还应该再给尼古拉斯生个儿子。但是从高热中冷淡下来的瑞亚,不似温柔的灰烬,而只似一块冻得更实的坚冰。一个死胎和一次高烧让她和尼古拉斯分床睡觉。
一个晚上,尼古拉斯偷偷溜到瑞亚的床上。瑞亚已经入睡。他扳过她的肩膀想要亲吻,把她惊醒过来,带着睡意的眼睛一看到他,她就立刻抽身坐起:“你……”
她清醒过来,脸上现出厌烦。她说:“尼古拉斯,你想找谁就去找谁,你跟外面谁在一起我都不介意。只请你别到我床上来。”
尼古拉斯光着身子,只穿了一条短裤。他参过军,也一直不想让自己变成某种大腹便便的臃肿中年男人,又年轻,一直以来身材都不错。他低头看看自己,又抬头看看瑞亚。她睡衣松散未裹紧,借着没熄灭的一支蜡烛,他能从领口隐约窥见她不曾喂过奶的胸脯。
“瑞,”他轻声说:“我想要你,这不是肯定会发生的事吗?我们总不可能一辈子都这样吧?我不希望别人来玷污我们的婚姻。而且我们只有蕾拉一个女儿,不是太孤独了吗?我不明白,我们以前也睡在一起过,为什么现在……”
他突然知道了为什么。这一了悟让他瞬间把目光从她胸乳上移开,转而去看她的眼睛。那依然是一双坚冰未化的眼睛。他俩对视着。她看出了他的了悟。他进而了悟到,原来在这几年的婚姻里,掺杂着参军时日的沙砾,诞生了一个男性死胎和一个女性婴儿,这假惺惺的空虚日子里,这一刻,他才谈得上对她有些了解。
在这张华丽的婚床上,穿着中国进口的丝绸睡裙的她,被烛光照得格外像一个穴居人。一个雌性野兽。他也坐起身来。
瑞亚平静地说:“若你想要儿子,私生子我也不介意。但你要知道,他绝无法得到我的分授财产。财产将独属我们的女儿。”
尼古拉斯哑口无言。他心想,假如我真有了情人,有了私生子,那么我还有机会再回到你的床上吗?既然你如此倔强,如此不逊,当初怎么还会听从你父亲的命令嫁给我?我能像你父亲一样压制你吗?或者我能接受只有一个女儿做继承人吗?
“那么你呢?”他问道,“你会不会有情人?”
“不会。”
他先是考虑了一下几个有可能的情人人选。女仆。女儿将来要请的家庭教师。女演员。再是想了一下若有私生子,他该把自己财产的哪一部分给他们。最后他转头看着自己的妻子。“瑞,我知道有种避孕的方法很有效。用肠衣。再不济,你也可以吃药,我知道一些方子……”
尼古拉斯当然不怎么虔诚。但是她必定也不怎么虔诚。他劝诱她说:“我知道我的财产跟阿斯特家比起来当然不算什么,而你父母的财产也会是你的。但是,有总好过没有,不是吗?现在,我的议席是要指望你爸爸的助力,但是我有头衔……我不会侮辱我自己或者侮辱你。瑞,要是蕾拉可以有尽可能多的爱,你何必要拒绝呢?”
他没指望她答应他。 但他也不指望自己会死心。即使她不是蜡烛的灰烬,而是埋没城市的火山灰。
假如蕾拉夭折了,尼古拉斯有可能得到一个儿子。自然,也有可能得到一个女儿,不过不管怎么说,总归有50%的概率,不像蕾拉那样是一个百分百的女儿。但是已经有了一次死胎和一次高烧,第三次分娩很有可能也不会平安。况且尼古拉斯知道,瑞亚并不像他需要她一样的需要他。她也不是一个愿意让已做的都成为无用功、愿意从头再来的人。她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忍让他,但程度的界限不可逾越。
蕾拉平安长大了。她和她婴儿时期一样的健壮,声音洪亮。随着年龄增长,她的眼睛和头发颜色更黑,更像父亲。蕾拉也和父亲更亲近。她的勋爵父亲喜欢她身上不同于母亲的充沛精力,或者说,一股闹嚷嚷的劲儿,不像个贵族女性。蕾拉不爱受拘束。她父亲有点溺爱她。她母亲就是给她拘束的人。这种拘束不是对她严加管教,而是只要母亲在,就有一种蕾拉不喜欢的安静严肃的氛围。其实母亲的行为,在蕾拉看来,有时候也是大胆放纵的。
小时候,蕾拉时不时要和母亲一起去看望住在外郡的外祖母。外祖母阿斯特夫人,她的名字是蕾拉的中间名。外祖母对蕾拉才是严加管教,格外注意她的安全,不许她到这里去,不许她到那里去,更不许蕾拉“坐船去看外祖父”。据说母亲还是少女时,不仅坐船远航过,而且还在东印度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后来因为到了婚龄才回国。那里的人都是黄皮肤,黑头发,眉骨鼻骨低,眼睛不凹。蕾拉渴望能到那里去。在她看来,大海万分神秘,极富诱惑。
长大之后——尽管还没那么大——她就和父母一起住在首都,去航海的可能性更小了。她总疑心首都的空气是否都是污浊的。蕾拉懒洋洋地坐在案前,听家庭教师给她授课。蕾拉的家庭情况和别人不同。蒙特克莱尔家不缺仆人,因此这位女教师无需担任女仆的职能,只需要专心教导蕾拉,不知是否因此,她对待这项事业极度卖力,功课查问得简直叫蕾拉不堪其扰。此外,这位女教师父亲是名医生,她自己也懂得一些药剂配制,一些诊断。蕾拉自己倒更情愿女教师教些医理。女教师确实有时候会教她,因为蕾拉缠得太厉害。母亲知道这事后对蕾拉说:“难道你想去当护士?你有颗善心是好事,但那是下等女人的营生。”如果是在父亲面前,蕾拉就要说:“下等女人的营生,又怎样?下等女人也是女人。”但这是母亲,蕾拉只好说:“我学着玩玩而已。法语太无聊了。”母亲看了她一会儿,说:“觉得学语言无聊……等你大一些,或许可以和你那些小姐妹们去办个姐妹会。”
姐妹会并不让蕾拉特别兴奋,但比起说法语来,是还不错。她正想得出了神,突然眼睛一溜,看到窗外,楼下,门口有辆租赁马车。有不认识的人来看望吧!是谁呢?
直等到下课后,她去盘问母亲的贴身女仆。女仆告诉蕾拉,来人是一对母子,自己也不知道他们的身份。蕾拉先看到了那个儿子。他和她年纪差不多大,整个人像蒙了一层灰尘,看起来风尘仆仆。他发现了蕾拉,脸上露出一个笑。这个笑又让他不那么灰暗了。蕾拉也对他点点头。他像是被这一点头给引动了,走过来,向她自我介绍。从他的大胆,蕾拉知道他出身不怎么高。
也确实如此。他叫雷奈,他母亲叫乔安娜。令蕾拉惊喜的是他俩是刚刚回国,之前一直在海外,在东印度群岛。雷奈的父亲现在还在那里,是名医生。雷奈的母亲乔安娜,也就是他们来拜访的原因,她是蕾拉母亲的朋友。更准确地说,是因为给蕾拉母亲做女仆兼女伴才成了朋友。说到这里雷奈脸有点红,蕾拉冲他鼓励地笑了笑。
“蕾拉!”
母亲不知何时突然出现。她身边就是乔安娜,这人与雷奈的母子关系是肉眼可见的。两人都毛发浓密,皮肤被晒得黝黑,眼睛生气勃勃。乔安娜也冲蕾拉露出一个笑。“蕾拉,”她用字正腔圆,标准得一听就是外国人的法语说:“你妈妈说你会法语,你名字的意义是什么啊?”
“黑夜。”蕾拉也用法语说。
“对,对!”乔安娜咯咯直笑,空出来的手拍打着被她挽住的母亲的手臂。“瑞亚,”她不用法语了,“你的女孩子真可爱!”
蕾拉立刻就喜欢上了她。
“蕾拉,”母亲吩咐说,“这是乔安娜·贝拉米,是我的朋友。我们打算到湖上去逛逛,我派人告诉你的老师,你今天不必再去上课了,来给我们划船。”
蕾拉精神一振:“好!”
“这是我儿子,雷奈,我想你们已经见过面了吧?”乔安娜说。她态度很放松,全然不似一个女仆。她又对雷奈说:“你也来一起划船好了。”这正中蕾拉下怀。
天气相当好,春末夏初,日光普照,迎面吹来的风都裹挟着水汽。岸边绿草丛生,野花也零零碎碎开着。湖平静而莹澈,没人要求船划快些。蕾拉的母亲指示两个孩子把船划到对面,两位母亲要在那里散步。接着,她便和乔安娜聊起天来,蕾拉从不知道母亲还会这种语言。
乔安娜和瑞亚一下船,蕾拉就问雷奈:“她们说的是什么话?你能听懂吗?”
雷奈说了一个奇怪的名字,然后说:“这是当地人的方言,我只能听懂基础的一些词,对话就没办法了。”
“你妈妈还会法语。她真厉害!”
“她还不止会法语呢。以前她在澳大利亚待过,后来才去了东印度,在澳大利亚的时候,她学会了好几种语言。”
他说澳大利亚的时候,有意地看了蕾拉一眼,意思是“你知道吧”。蕾拉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澳大利亚,罪犯的流放地。如果是乔安娜犯了罪,她恐怕不能再回国。那么,说不定她是犯人的家属。但蕾拉不在意这些。如果她能从澳大利亚逃出来,那蕾拉只有钦佩她。
“那你们回国是为了什么?”蕾拉只这么问。
雷奈叹了口气。“爸爸不想回国。”他盯着湖水说,“我还有四个弟妹。他们暂时还跟爸爸待在那里,是我觉得不能让妈妈一个人回来。早先,爸爸非常反对我妈妈回来,说实话,我心里也很忐忑……没想到,蕾拉,你妈妈待我们这么亲热!”尔后,他解释说:“我妈妈其实不太喜欢我们生活的地方。太能让她想起大海了。她,我想,可能是因为航行给她的感觉……一直都不太喜欢大海,不太喜欢动荡。她连水都不太喜欢。”
“她不喜欢水?”蕾拉惊奇道。在船上,乔安娜一直和蕾拉的母亲聊天,丝毫没表现出任何不适应。何况如果是不喜欢水,她又怎么能支撑过航行呢?
“我妈妈有抽搐病,是溺水的后遗症。”雷奈说道,“她年轻时,发生了一次溺水事故。我妈妈说是溺水,我爸爸却总说是被人推下去的。就是因为这次溺水,她才和我爸爸结了婚,因为我爸爸是她的医生。”
这全然是蕾拉未曾想到的。她梦寐以求的航行,竟然有人——还是经历过的人——不喜欢。以及,一个经历过这些的,如此神气活现的人,竟然有溺水的后遗症。她不禁问:“那么,贝拉米夫人她这次回来,不要紧吗……”
“现在已经不怎么发作了。”雷奈说,“其实,我六七岁的时候,她跟现在差不多。她是因为后面生了杰克生和玛丽,症状才又加重的。我们这次拜访,除了来看望瑞亚夫人之外,就是因为我妈妈想办一所学校。”
“学校?”蕾拉不禁问,“培养护士的么?”
“当然不是。”雷奈好奇地瞅瞅蕾拉的脸,像是在说,你这一辈子,难道会跟护士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会问出这种问题?“她想办所走读学校。寄宿学校太难管理了。我说过,我妈妈语言天赋很高,教起拉丁文来像模像样。我们只是缺少资金,回国就已经是笔不小的开支……”
“我懂了。”蕾拉说,“我看,你可以放心了。我父母一向对慈善事业很感兴趣,既然是办学校,我妈妈不会不支持的。”她心里有点失望,举起桨,轻轻一划,船歪斜了一下。
“那真是太好了。”雷奈说,然后,他换上了法语:“我和我母亲对您母亲的感激,实在难以言表。”他说得很认真,反而把蕾拉逗笑了。她也换上法语问:“那你呢?你也要当老师吗?”
“我接受过我父亲的培训,我想我会当一名医生。”
“嗯。”蕾拉点点头,“真巧,我也接受过一点儿医生的培训。”
他惊奇地看着她,她笑了。接下去,两人不时交换着医学知识,蕾拉告诉雷奈本国的情况,雷奈向蕾拉描述她外祖父所在的那块土地。最后,蕾拉一时兴起,要雷奈教她,那种外语中他懂的几个词。他教了她“湖”、“鸟”、“春天”,到“春天”的时候,遇上麻烦了,她无论如何也说不好,找不到舌头摆放的准确位置。
雷奈思考了几秒钟,问:“你介不介意……?”
他向她凑过来。蕾拉也让他凑过来。他的一根手指,伸进了她的口中,触碰她的上颚,抵住她的舌头。“就是这个位置。”他压低了声音说,“你要稍微从鼻腔中发音……”
“春天”这个词,振动了他的手指。
“对。”雷奈低声说,笑了笑。蕾拉看到他微微红了脸。他把那根手指放到湖水里。蕾拉挥动桨,将这片清莹的水划开。
她已经可以听到群鸟的鸣叫,天空烘上一片暖金色的光,傍晚来临了。
他们靠了岸。雷奈起身的时候,蕾拉摇摇头,要他留在船上。她更愿意一个人去找母亲和乔安娜。
她上了山坡,在树林中看见了她和雷奈的母亲。二人谁也没有发觉蕾拉的来临。蕾拉看到的,是她在她父母身上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东西。
她悄悄离开,准备在那艘小船上,和雷奈继续聊,反正,她还有很多想知道的没有问他,他也还有很多需要向她请教。直到夜晚来临,那时候,在黑暗里,没人能看到谁在做什么,我们只知道彼此。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天天下雨,湿气浸得人腿疼。每个清晨,监狱长爬上青苔浸染的台阶时,总忍不住要抱怨几声。这该死的天气。然后,他就收拾起在漫长时间里被消磨殆尽的对犯人的恶意,继续去对付这帮卡莱辛人。最可恨的卡莱辛人,据说,他们所有人都有控制天气的能力。
在手臂上纵割一刀,深入血管,接着插进一根麦管,看血潺潺滴落,到滴满一小杯,将伤口妥善包扎起来。据说,这种放血疗法就可以克制卡莱辛人的能力。从前线战场带回的这批卡莱辛人,身穿他们传统的白袍,手脚都上了重镣。第一次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像鸟雏一样挤在一起,向所有阿耳戈人投以警惕的目光,一点也看不出他们在战场上的凶狠。其中有一个,上唇像猫嘴一样突出,眼皮也怪异地突出肿胀,显得眼神羞涩敛缩的,尤其具有亲和力。他懂得阿耳戈语,跟狱卒也搭话,虽然往往只是短短几句。在其他卡莱辛人跟狱卒起冲突的时候,他也要过来劝解,或辩驳,结局就是挨打。挨打了他也不会生气,只会笑。这种情况下他会引起注意是当然之理。监狱长看得出,有的士兵看他的眼神。卡莱辛人阴险狡诈,这些年轻人恐怕要吃亏。
怕什么来什么。一进大门,首先闻到的是一股微弱的男性体液味道。监狱长顿觉不妙,示意守门士兵不要发出声音后,他放轻了步子。沿路上的卡莱辛人还在睡觉。这是放血后虚弱的产物。窸窸窣窣的黏腻声音越来越近。走到尽头时他圆睁双眼,暴喝道:“你们两个在干什么?!”
一个年轻狱卒正把猫嘴卡莱辛人裹在身下耸动。猫嘴不挣扎,不叫喊,因为两人的嘴巴正忙着纠缠。这一声喊叫震醒了睡梦中的卡莱辛人,狱卒抬头看到监狱长更是魂飞魄散,从猫嘴身上滚落下来,慌得裤子都提不上来。猫嘴倒是镇静,随手抓起自己的白袍遮盖住重要部位。监狱长甚至觉得他是在笑。卡莱辛人发出怪叫,朝狱卒和监狱长做着意味不明的手势。冥冥中似有天意要让这一切更乱似的,守门人飞跑过来:“大人,国王陛下和兰德里克二王子殿下来了!”
靴声橐橐,什么都来不及隐藏,就已大白于众。
监狱长惶恐中先欲屈膝请罪,被国王做手势阻止。他垂头不敢作声,只能看到王子的黑靴向外迈出,腰际一轻,王子抽走了他的佩剑。隔着一道铁障,狱卒跪在地上,还在努力跟裤子搏斗,不过是瞬息之间,剑尖入喉,人倒地,一声闷响。铛啷啷,剑也坠地,王子扫过剑上鲜血,眼神中闪过一丝嫌恶。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王子的声音正正好响起:“把门打开。”
猫嘴边早已没了笑影。他的手脚比狱卒快多了,好好穿在身上的白袍看不出错处。他抬头,只瞥了王子一眼,又欲低头,但王子已死死掐住他的下巴,看到猫嘴残留着情欲红肿的嘴唇时,脸上肌肉微微抽动,猛然挥开他。
“父亲,就是此人。卡莱辛匪首之一,米尔卡。他们入城那天,我看见这人的脸,就觉得面相熟悉,他的父系有东方人的血统。”
兰德里克指认完犯人,迈过狱卒的尸体,走出门来。国王转头问监狱长:“他每天被放多少血?”得到与其他人一致的回复后,国王指示道:“提高成三倍。难怪最近天天下雨,以他的能力,放这么点血根本不够。把他带到审讯室。”
兰德里克在一旁轻声道:“卡莱辛人统一装束,匪首与普通人原本就难以区分,理应让所有卡莱辛人都放三倍的血。”
监狱长犹豫片刻才说:“……陛下,如果真让所有卡莱辛放三倍的血,那这些人恐怕活不到冬天。”
兰德里克这时才看一眼监狱长。监狱的昏暗光线里,他的眼神淡漠非常,不像看一个活物。少年的双唇鲜红光润,有水果的色泽,如同女孩般秀美,但说出的话却刀子一般:“让犯人仍有能力为非作歹,现在更在光天化日之下肆行淫秽,监狱长也难辞其咎。”
国王不置可否。直到监狱长已面无人色,他才缓缓道:“主犯已死,监狱长罚薪三月,这事到此为止。先给他们放血……不,不必了,直接把米尔卡带到审讯室去。我要亲自审问。兰迪,你跟我一起。”
在审讯室里,不意味着不放血。囚犯被固定在十字形铁架上后,脚边即放了一个铁桶。血啪嗒、啪嗒滴落,引得他低头看那层薄红。空气里血腥味慢慢重起来,兰德里克先是让侍从去烧薰衣草,不顶用,他又让人去取了一个香球来,凑在鼻端,眼睛还盯着囚犯。
国王看着他。他不能不开口了。
“米尔卡。”兰德里克道,“你我最后一次见面时,我万万没想到你会变成这么一个——淫棍。”
否认自己身份的最好时机已经过去了。何况米尔卡一直知道,自己的混血面貌在人群中有多显眼。他轻笑:“我的好朋友……”
“称呼我殿下。”
“……监狱里这么冷,这么潮湿,难道找一点慰藉也是罪过?”
兰德里克重重靠回椅子里,鼻翼翕张,用力呼吸着幽微的香气。心火才下去半截,他将话题拐回正道:“花言巧语,确实是你的拿手把戏。你在七年前就精于此道,阿耳戈人已经领教了你的利口。编造谎言,煽动叛乱,你承不承认?是否悔改?倘若悔改,”他的声线柔和些许,“或许能饶你不死。”
“死!”米尔卡失笑,“你拿死来吓我吗?殿下?不过是短短几个时辰,我熟悉了的脸就已经扭曲了,蒙上灰土,这样的事情我见过多少,你知道吗?你叫我们卡莱辛人。我们只是奥根人,我们只是想守护奥根而已。”
兰德里克几乎要跳起来,又强行按捺住自己。他转而征询一边的父亲:“血已经放够了,是否可以用刑?”得到父亲首肯,他就示意兵卒动手。
第一道皮鞭甩下去时,他险些掉落手中的香球。这不是他第一次参与审讯,也不是他第一次指挥兵卒动手。是人不一样。浸饱了人类血液的黝黑鞭子电光一闪,在米尔卡浅棕色的身体上撕开一道血路,肉皮卷起时,他的胃也缩成一团,苦楚地蠕动。第二鞭就会好得多。这是兰德里克的经验。
第二鞭没有更好。他恶心了起来。偏偏米尔卡还不叫。混蛋,为什么不撬开他的嘴?米尔卡不叫,那兰德里克代替他发声。“如果不是你妄言扯谎,卡莱辛人现在会安稳地活着。你掀起了战争,现在还委罪于人?可笑。”
每一次鞭子挥动,米尔卡的身体都尽力要缩起来,固定住他手脚的铁链铐都被带得响个不住。鞭子像雨线,雨是酸雨,冷而辣地划过每一记,在他身上交织成鲜红粉红的一张网。香球碰到了兰德里克的鼻尖,他深深地呼吸,眼睛只盯着米尔卡发青的脚尖,和流到脚尖的血痕。四周不知何时安静下来,他才意识到,哦,这一道刑罚过去了,暂时。
他抬起头,问米尔卡:“你改悔吗?”
米尔卡垂下的头一点点抬起来。即使是卡莱辛人,蟑螂一样的种族,贱民,受了伤也还是会痛。“我……”他一开始说话慢而无力,“没有说谎。我说的都是真话。字字属实。兰迪,你也心知肚明吧,我第一个告诉的人是你。我亲眼见到,国王卢卡斯,杀了奥利维亚王后!……”
“住口!”兰德里克猛然立起,吼得几近破音。“这里是什么地方,容你大放厥词?”他匆匆向父亲投去一眼。父亲的脸是一道寒冰的城墙。“继续用刑!”他睁大双眼,狂乱地扫视整间审讯室,突然尖厉地说:“拿烙铁来!烙他的脸!”
在真正烙到皮肤上之前,兰德里克又问了一遍犯人要不要忏悔,犯人仍抵赖说自己句句属实。先是小腹,再是胸口,然后是脸颊。这次,他一直叫到痛昏过去,然后一桶盐水泼下去,他又抽搐着醒来。
国王走了,大概觉得这种顽固的小子身上找不出什么乐趣。香球里的香,在烤肉香气的压制下,只能说聊胜于无。兰德里克还是一直嗅着。他走到米尔卡身边。米尔卡浑身沾着盐粒、洇开血丝,鞭痕交错,三个乌黑丑陋的烙痕,毁了那张脸,那具早上还在享受欢愉的身体。兰德里克越是呼吸,越觉得头昏目眩。
“米卡。”他呼唤道,“你改悔吧。认输吧。只需要你一句话——只要你说你当年撒了谎,立刻,卡莱辛和阿耳戈就能和平。”
被烫得变形了的皮肉牵动一下。米尔卡口齿不清地问:“和平?只要我说,一切都是假的,奥利维亚先王后是正常死亡,就能停战吗?”
“对。你们所有人,都可以回家。”
囚犯被烙的胸口也震动起来。镣铐发出清脆的响动。囚犯吃吃地笑,乌黑的烙印被牵扯得崩裂,溢出鲜血时,兰德里克也看到了他那对东方的眼睛里,淌下两道泪水。
“兰迪,以前我只是一个送菜进宫的小杂役,你对待我像我也是高贵的人。现在的你怎么变成这样?”
兰德里克让香球落在地上。
“那么你不肯悔改……”他下了结论。所有的兵卒都望着他,望着他抬手,拭去犯人污浊的脸上的泪水。米尔卡的脸烫得像火。
“你们卡莱辛人确实屡教不改。占据奥根如此富庶之地,你们也不过就是一群蛀虫。蛀虫不想着滋养国民,反而借势生乱,果然就应该被灭绝。”他转头示意,“继续。用刑。”
剩下的用刑场景,兰德里克没有再看。他先去看了那个他亲手杀死的狱卒,吩咐给死者家人一笔丰厚的安葬费。这件事还没了结,因此不能去见父亲。母亲薇薇安王后那里大概率会遇见不想见的人,可他无处可去。一个王子是太高贵了,当然不能如私生子一般,去什么厨房、马槽。
兰德里克的猜想没错。一进门,他哥哥戴安王子抽抽鼻子,就叫道:“好弟弟,你身上怎么一股尸臭味儿?腥味儿?”他母亲薇薇安王后坐在一边绣花,身边一个侍女也无。儿子来了她也依然是绣花,她做侍女时也这样,她是不会享受的。兰德里克怀疑她跟父亲睡觉时,不能动针绣花,恐怕也忙着分线。
见兰德里克不回答,戴安没趣地说:“我知道,你去审犯人了嘛。听说还杀了个狱卒。兰迪,你可戒戒你的杀人癖吧——何况,犯人不就是你小时候,和你一起玩的那个小卡莱辛吗,你忍心杀了他?”
“要是你真这么关心,就应该和我一起去审问,”兰德里克盯着他说,“长子的职责。”
“停!”戴安做手势表示认输,“好弟弟,妈妈被封为王后,咱俩合法化的时候,我就已经跟现在一样高了,做了这么多年的私生子,我难担国之大事啊。”实际上,他才比兰德里克大了两岁,又发育得早,如此而已。
兰德里克不接他的话,和王后一样沉默了一会,才问:“奥根有新动向吗?”
“能有什么新动向,相持而已。卡莱辛人骨头多硬你又不是不知道。不过,你那个小杂役被抓,影响估计不会小,毕竟卡莱辛人的最大优势就是控制天气,他是能力拔尖的那几个之一吧。”
“即使是这样,时间也太长了。”兰德里克皱起眉头,“已经花了七年的时间……我听说,奥根那里的植被经不起气候变化,这几年树木接连死去。再这样下去,就算战胜卡莱辛人又有什么用?奥根会被毁掉的。”
这块土地不能被毁掉。它是阿耳戈的国王连续几代来的梦想,好不容易,卢卡斯才通过和奥利维亚结婚获得了声称这块土地的权利。
他暂时忘记了监狱里关押的蟑螂,以及审讯室里特别的那一个,只一门心思想着这场已经让百姓厌烦疲倦的战争该如何结束。但是戴安一直是一个讨厌的人,神秘兮兮地凑过来问他:“我倒忘记了,听说,你早上和父亲一起去监狱的时候,撞见了……”
兰德里克一把推开他。戴安吃了一惊,转头对着薇薇安王后叫道:“母亲!你看兰迪!他这么对哥哥!”
薇薇安王后的声音又轻又细,毫无王后的威严:“兰迪?对哥哥道歉。”然后她又低下头去,继续手中的绣活儿。
兰德里克当然不会道歉。他起身就走,把戴安留在那里叫骂。骂他神经不正常,难不成是嫉妒那个死人可以和小杂役睡觉,满嘴胡吣。
连续几天,他都觉得手上发烧,像卡莱辛人的眼泪有什么杂质。囚犯仍然不肯忏悔。兰德里克没有再去看。不过他向父亲提议,只审讯米尔卡一个,米尔卡当然可以尽情逞英雄,不如也把监狱里的那些其他蟑螂物尽其用。一个个在米尔卡面前碎割过去,米尔卡改口了很好,不改口也没有损失。
国王同意了。只是这样行刑人过于劳累,得给他们加些俸禄。
这几天实在冷得要命,又下雨。戴安要议婚,事务繁杂,不大到薇薇安这里来,兰德里克得以在看望母亲时毫无妨碍。说是看望母亲,更像坐化为母亲桌边的一尊人物塑像。母亲抽针引线时噌噌的微弱声响,和雨线敲窗的沉闷密声一起,旋转个无止无休。
母亲突然问:“戴安说,奥根人成了鱼饵。”
哥哥总是这样。播弄唇舌,给自己找是非。但是,很少开口的母亲开口了,兰德里克不能回避。“是。”
“兰迪,”母亲很少说话,因此她的话总那么直愣愣的,没有迂回,没有旁敲侧击,“做点好事吧。”
她的潜台词似乎是:做点好事吧,别和你爸爸一样。你怎么这么像他?你也会亲手杀死妻子吗?你也会强迫女人和自己在一起、给自己生下私生子吗?你也会把女人折磨成这样一种死灰槁木,连对着儿子也说不出话吗?
可她是凭什么?像父亲——难道孩子不能像父亲吗?难道孩子可以自己选择像谁吗?难道不是父亲把你抬举成了王后,把你的私生子抬举为王子、将来的阿耳戈人的统领?
“我做的是正确的事。”兰德里克咬牙说道。“我是在为阿耳戈人着想!战争必须尽快结束。我是阿耳戈人的王子,这是我的职责。”
是吗,母亲的眼睛这么怀疑。“你小时候,和米卡是朋友啊。”她也还记得米卡。米卡。
他和米卡第一次见面,他还是国王的私生子。奥利维亚王后生不出继承人,按道理来说他和戴安应该受到看重,但他俩一直以来都是“父不详”的侍女之子。好在母亲那时候是奥利维亚王后的得力女官,两个孩子的境遇并不糟糕。所以他没有想到会有人这么大胆,敢在他一个人坐在花园台阶上出神的时候,从背后捂住他的眼睛。
“猜猜你后面这个人是谁?”那人用气声发问。他猜是戴安。那人说不是。最后他生气地说“放开我”,那人才笑着松手:“对不起!我只是从来没在宫里见过和我一样大的人。我叫米尔卡,你叫我米卡就可以了。你叫什么?”
“兰德里克。妈妈和我哥哥戴安都叫我兰迪。”
那时候,兰德里克非常、非常寂寞。他敞开心扉接纳了这个混血孩子,对方和他一样的没有父亲。米尔卡不觉得做私生子有什么坏处,或许应该说,在他们奥根人眼里,不存在私生子这一回事。甚至男女也都没什么区别,他们是极其自由放纵的人。因此在米尔卡身边,为自己的身份而忧愁的兰德里克得以放下一切。他可以纯然地欣赏对方那双暗色的东方眼睛,像要藏起什么似的,在太阳下眯得很细,眨动时眼皮的褶皱优美地展开,像王后手中的羽扇。也许私生子毕竟不是百分百的坏事,如果米卡的父亲带给世界这样一双美丽的眼睛。
米卡看着他笑,只看着他,他感到整个东方在此刻独属于自己。
米卡是给王室厨房送菜的小杂役。他还有个师傅,他俩穿着样式相同的白袍,他师傅推菜车,米卡帮忙搬菜。他师傅也很英俊,他俩相处得很好,像父子。兰德里克应该嫉妒米卡有替代性的父爱,可他并不。反过来他嫉妒米卡和他师傅相处得那么好,对他师傅笑得那么开心,东方再次距离自己那么遥远。
有一天,他看见米卡笑着对他师傅挥手,一时冲动,把米卡从台子上推了下去。兰德里克也不知道自己那时候怎么了。他甚至都没有去扶米卡,只是自己跑开了。米卡摔昏了,摔破了额角,他好几天后才知道,因为那时候米卡才来找他——这之前,米卡的腿也摔得有点瘸,所以没法来送菜,只能在家休息。
米卡质问兰德里克,为什么要推自己,兰德里克回答不上来。并且坚持不肯道歉。兰德里克想的是:如果你要和我决裂,那就在这时候决裂好了。
可是米卡瞪了他半天,很无奈地说:“兰迪,你真是坏孩子!你怎么这么倔?像头驴!你见过驴吗?”
兰德里克没见过,只能摇头。
“算了。”米卡气呼呼地道,“原谅你这一次……但你得给我到花园去采草药,”他指指包着白布的额角,“要不然会留疤的。”
在米卡的指挥下,兰德里克去采了一种紫色的野花,这种花名叫飞燕草,有一片又长又尖的突出的瓣。采来花,米卡让他用从厨房偷出来的石臼捣烂花朵,用水淘去颜色,然后把烂花酱敷在额角伤口的痂上。他特意嘱咐兰德里克不要采到叶子,叶子有毒。
不过兰德里克从小到大没做过重活,有一次还是不小心混了叶子进去。那天下午,米卡偷偷溜进他的卧室,把午睡中的他推醒。
“我真要被你害死了。”
卧室分隔出两间,外间是薇薇安和戴安的,里间是兰德里克的,此时薇薇安睡在外间,所以米尔卡放低了声音,唯恐吵醒谁:“你是不是把叶子混进去了?哎呀,以后还是我自己来吧!中午的时候我头上血一直流,止都止不住,幸亏师傅带我去找了王后陛下,她那儿有止血的好药。”他揭开伤口处的白布,伤口涂着一层薄薄的黄色油状物,一股药气。兰德里克受不了这味道,听到他说师傅,说王后陛下,更觉得讨厌,一把推开他的脸,哑哑地低声道:“好难闻!”又说:“叶子那么可怕吗?”
“对你来说没事。对我不行,因为我是奥根人。王后陛下也是奥根人,她人真的很好。”
“那么,阿耳戈人不够好?”兰德里克并不太知道两种人的差别,这句话也只是接着米尔卡的话问的。米尔卡出乎意料反应很大:“不!”又意识到外间还睡着薇薇安,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小小声地说:“不是的。兰迪,任何人都是一样的。私生子和婚生子,平民和王室,奥根和阿耳戈……这是师傅告诉我的。”
他躺在兰德里克的身边。药气还是那么重。但是兰德里克又困了,而且米卡躺在身边的感觉很好。米卡一躺下来,兰德里克就把一只手搭在他身上。啊,药气还是好浓,如果不是这股难闻的味道,兰德里克可以钻进米卡的怀里。
“兰迪,我觉得你将来一定会继承爵位,成为贵族的。”
“胡说。”
“是感觉而已啦。但是兰迪,如果你将来真的成了身份高贵的人,你也要做一个为平民着想的高贵的人,可以吗?”
我答应你——兰德里克忘记有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然后,东方离他而去。
然后,奥利维亚王后死去,米尔卡的师傅被士兵剁为肉泥。兰德里克听着米尔卡告诉他的,国王杀了王后,事情太过惊世骇俗他反而给不出反应,他只来得及叫米尔卡换上自己的衣服,谎称自己要去外祖母家,送米尔卡出宫,逃跑。
米尔卡走的时候,额角的伤疤依然没褪色。他没为师傅而哭,整个人都是受惊过度的样子,坐在马车上,最后一句话是:“兰迪,对不起。”
他对不起自己什么?兰德里克从来不知道。他的伤疤长好了吗,兰德里克没有特意去瞧,现在应该也看不出来了。从来兰德里克都尘封这段回忆,永远不愿去回想。然而此刻,雨声与针线声里,像某种呕吐反射,记忆不由自主地反上来。
“妈妈,你到底要我怎样?”兰德里克脸颊肌肉抽动,在一股无可遏制的愤恨下脱口而出。“好事,好事——我一直以来都在做好事!好事不是只有让谁活下去!有些人死了才是好事。有些人死了才能让更多的阿耳戈人好好活着!”
“你是王后。只知道绣花的王后!你们所有人都告诉我,甚至在我没合法前就告诉我,我应该为了所有的百姓考虑。这就是我现在做的。我甚至不是长子。但既然我成了阿耳戈人的王子,我希望阿耳戈人和平——为什么你们在我接受某件事后又要我推翻这件事?妈妈,你想要一个仁慈的儿子,那为什么你选择了一个最残忍的男人?”
母亲不回答他。雨声与绣线穿梭布匹的声音仍然回荡在这房间里,仿佛无穷无尽。
由于犯人始终不肯忏悔,最终被判以轮刑。秉着“与民同乐”的宗旨,国王、王后、两位王子都将与民众一起观看。
行刑日,天气终于晴朗了一回。犯人身穿崭新的白袍,袍子是特制的,布料粗粝,磨破了伤口,透出红色来。他乘坐囚车被带到刑场。一路上人们对他进行了各种各样污言秽语的辱骂,烂蔬菜水果都扔到他身上。不知谁扔了一块狗屎,屎粑粑飞溅,激起一片咒骂。
但人群中也有几个觉得这犯人可怜。他的脸被烙坏了,发炎感染,却仍能勉强分辨出五官是清秀端正的。个子不矮,却干瘪萎靡,一股腐坏的臭气,从他身上送至看客的鼻端。
兰德里克王子宣读审判后,犯人被剥脱衣服,露出伤痕累累的裸体,由兵卒绑缚到轮辐上。绑缚完毕,兰德里克上前去检查。
米尔卡的手臂上仍可见放血的痕迹。脸已经看不出来什么了。他身上已经没有活人的味道。没有那天早上淫乐的、欢欣的味道。兰德里克忍耐着这股恶臭。
一切都没有不妥。他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最后他问道:“米尔卡,你走的时候,对我说对不起。到底是为什么?”
苍白的、被血污染了的、猫似的嘴唇微微动了几下,然而没有回音。
他不说话,那么,由兰德里克来说:“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吗?你告诉我,飞燕草的叶子对你们卡莱辛人来说有毒。我让父亲在那些剩下的蟑螂身上做了实验,确实有效。以后作战,我们会在箭头上涂上飞燕草叶子的汁液,你们的能力不再能够克制我们。”
猫样的嘴唇反而笑了。尽管在那张脸上,已算不上一个笑。
又像回到了那天审讯,血腥气中,竟错觉杂有一丝薰衣草的香味。
兰德里克走开,回到自己父亲的身边。
薇薇安王后只露了一面就回去了,兰德里克则较早退场,至于戴安,他一向认为,轮刑中锤碎犯人的手臂、大小腿、脊椎的部分,只是纯粹的暴力抡锤子而已,观赏性不大,只有在犯人的四肢躯干骨头都被打碎,软踏踏如水母,然后被编织到辐条上的那一部分才精彩,因此也就直等到那一部分他才姗姗来迟。从头看到尾的便只有国王一人。国王全神贯注,兴致颇高,自然要归功于兰德里克告诉犯人的那件事。连大儿子来了,也没得到国王的一个眼神。
戴安跟他弟弟不同,他喜欢坐舒适的椅子。而他弟弟的那把椅子,华丽冷硬有余,柔软安逸不足。但现在他弟弟不在,他父亲不管他,他又觉得自己的位置视野不够好。犯人全程一声不吭,他再看不到细节,岂非白来一趟?戴安王子忍受不了,便起身,换坐到了弟弟的椅子上。
这把椅子冰冷,硬邦邦。为了坐得舒坦,他握住扶手末端镶嵌的大块宝石,想往后伸伸懒腰,却摸到了一些湿濡的东西。
是血。坐过这椅子的另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手握得太紧,被未经雕琢的红宝石割破。
后记:一个三流作家观看了这场刑罚全场,将其记载在他的一本叫《异闻录》的小书中。或许是因为受刑者是卡莱辛人,但更有可能是因为这桩异事:整整四天四夜后,反叛者才死去,但悬挂的尸首一直没有鸟儿靠近啄咬,也没有生虫。在尸首自然腐烂一个月后,从烂穿的下巴里,掉下了一个塞着薰衣草的银质香球。
Fin.
作者注:Huckleberry Friend出自歌曲《Moon River》,大约意为童年时期的好友,发小。机翻:让人想起一个无忧无虑,天真无邪,充满希望,温柔友谊的人。田园诗般的流浪者和梦幻般的惊奇者。与他们共享阳光灿烂的青春。引用:“当梅塞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在夏天他经常去采摘黑果木(很像野生的蓝莓),对他来说黑果木就是通往他无忧无虑童年的连接,而且也照应了马克吐温笔下的角色(哈克贝利-费恩Huckleberry-Finn)。”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9.14修改
正文:
河流如线,吊热气球一般吊住大海,线太细,于是海动荡不安,连海上吹过的风都是惊惶的,像解脱了绳子冲撞的长毛犬。
风声里,三个人出现在海滩上。统一的藏青水手服,两女生并肩而行,背后男生拿着相机。她俩个子高,步子迈得大,男生比她俩略矮一些,步幅就急些,女生中矮点儿的时不时回过头来,看他追上没有。走到一处,橙红色的夕阳刚刚碰着一点儿海水,点了一道淡开的血痕,男生喊道:“就在这儿拍张照片吧!”两女便停下,他摆相机,她们调整姿势。
矮一点点的长脸长眉,两岸青山相对出似的开阔,肉鼻头,眼珠湿漉漉的黑,气质充盈。高一些的眉峰锐利,双眼皮褶皱宽宽抹开,满蕴精光,嘴唇却薄而苍白,有种肉食动物的倦怠。矮的要搂她的肩,她扭了下身子,不肯就范。那只手收回去,到了腰际,被她一把握住,男孩正好摆弄完相机,跑过来站定,就势揽住较矮女孩的肩膀,三人面对闪光灯绽放微笑。咸味的空气里,还游走几缕长发上的檀香。
微笑放下去,较矮女孩道:“要是小晃的乔伊也在就好了。”这话仍有笑的余韵。小晃,大名晃代的女孩眉头一皱道:“他来不来都不重要吧——而且他也不爱拍照。”“我还以为美国人更喜欢拍照呢。或者,基督徒有什么教规……”晃代突然截住话头:“爱生,别再说这个了。他说音乐让他没办法定在那里拍照。”这没来由的解释回护,好像爱生在咄咄逼人,给她噎了一下。她们是同窗兼同桌,同吃同行,数年密友,了解彼此如同手掌,骤然哑口,好脾气的爱生片刻才补起一个笑:“只是想让大家留个纪念,如果以后见不到了的话。”爱生的男友,给他们拍照的砥绵规裕是本地人,乔伊却是个浪子艺术家,家又在美国,明天此地一场风暴,谁知他卷到哪里?
规裕走过来,问两女:“这么晚了不走吗?我家招待烤鱼,现在的鱼籽最饱满了,爱生喜欢吃鱼籽吧?”
规裕家里开了个烤鱼店,从小耳濡目染,说起烤鱼就像招揽客人,晃代听了一歪头,眼光跳到爱生脸上。“我还想再看看海。”这句话分外高雅,“爱生,你再陪我一会吧。”
她发话了,规裕只好先走。他不觉得海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是大片的水,漂浮若干食材,一大盏色泽诡异的生鱼汤。但是他莫名有点怕爱生,好像他俩都是客人,她却替他排队,拿人手软一样。
岩岬突进海中,背后滩涂,空无一人。夕阳渐溶,天色暗蓝,海鸥划道白弧逃走。晃代两手揪住呼扇的裙子,拢平坐在岬头。爱生看她坐得那么边缘,未免害怕,没在她身边坐,蹲下来,手绕过她肩上,慢慢攀纽在一起。晃代两只脚套着棕色皮鞋,从岩石上垂下来,偶尔摇晃一下。半天的静寂后她说:“真羡慕你,嫁在烤鱼店,天天吃烤鱼的日子可是不错呢。”
爱生用一个笑容,软化了话里的暗刺:“我只是觉得,砥绵爱生听起来很好。”
晃代垂了头:“美国呢?你觉得美国怎样?”
海激荡着,像是身周围裹了一层层嘶哑的小风。爱生收紧手臂,声音轻轻的,几乎溶开在这海的低语里:“是要和乔伊一起吗?他求婚了吗?”
“他想要一个日本式的新娘,”晃代淡淡道,“他觉得现在的日本人太美国了。他心里的日本式,是像艺伎那样满头插着花簪,后脖子留两道不涂白,穿着黑留袖嫁给他——他不知道那叫黑留袖呢。”
“那么,美国也没什么好的。”
“也许是结婚没什么好的吧。”
“但是,人终究要结婚啊。男人不重要,孩子是可爱的。”
晃代的手像草丛中的蚱蜢忽然跃起,拍在爱生的手上。“那,只要孩子不就好了吗?很多人不都是这么长大的吗。我们不都是这样长大的吗。”她转头,急迫地寻找爱生的眼睛。
晃代的父亲是士兵,死在了海外。他渡海的时候妻子正怀妊,在满心对男孩的期待中,起了“晃”这样的名字。生下来了,却是个孱弱的女孩,死人也无从知晓,只好由外祖母改名为“晃代”。
“那怎么可能?”爱生睁大眼睛惊讶地笑,“我小的时候见不到爸爸可想他了,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总是要我对着菩萨祷告,要我好好睡觉,快快长大,长大了就能到四国去,把爸爸接回来。”
晃代的眼睛轻轻眨动一下,像萤火虫收敛翅膀,微光熄灭。四周降下透明的黑,海潮翻动。
晚上,她们还是在规裕家吃到了烤鱼。晃代先一步离开。三天后,她失踪的消息在当地人中弥散。
她想:“现在我活着。”
千千万万人山呼海啸:“你现在活着。”
于是她有了头颅,她抬起头颅,余下的体块一一垒起。千千万万人团团围住她,无一不手执利刃,挥砍劈剁,刀刃与肢体齐落。背后忽地绞来一只手,几根瘦骨撑开黢黑干皮,像一只大蜘蛛灵动地钻进眼眶,眼珠清脆地脱眶而出,在地上弹了几弹。主人也随之瘫倒在地,无数躯体淹没他。不知哪里又扯了老长一团白花花的肠子,疾奔的人来不及站定,被绊得踉跄跌倒。她下意识地大力挥手,那人的脖子平平裂开一道缝隙,正好和肩线平齐。头颅向后仰倒,裂口处圆而小的骨面探头,一小半血肉勉强维持住头和背的连接。原来,她的手里也握了把刀。那道雪亮跃进眼里只一瞬,脚步声放大,头颅摇摇欲坠的那人身子前扑。脚掌跺在他背上,踩上他甩到地上又反弹起来的头颅,鼻子嘴巴在地上摩擦挨挤,新的人借力飞起,她脖颈一凉,从脖颈处爆出血线来。没觉出痛她便又一挥手。刀没有刀把,只有刀刃,深深嵌进她的手心里,直剁到对方的骨头,从刀刃上震进她的骨头里。抽刀再刺,从右颊进,半边刀刃捅穿左边嘴角,她发力收刀,右边脸颊的肉整块断裂,白色尖齿在颊肉里亮亮地一闪。然后她的胸腹凉彻心扉,低头看去,不知何时已被一刀豁裂,内脏正混着血丝脱出。她终于倒地。
再醒过来时,她站在一条铁灰色的河里。周围笼罩灰雾,有几个人形影影绰绰。河水重重压在她的脚背上,滑腻地漫过去。她抬脚,有奇怪的阻隔感。
灰色的河面上,无数细小白色的蛆钻进钻出。河水是糜烂的血肉泥浆,搅合尖利的碎骨。血泥缓缓流动,血拖不动的那些肉糜,便沉降至底。流动的血肉沼泽里,她无思无想,只机械地拔出腿脚,又再度将腿脚夯入其中。
终于走到对岸了。她迈步上岸,听到“咔嚓”一声。她腿脚的血肉已悄悄消融在灰河里,只余细瘦的腿骨脚骨,支撑不了肉身,就这样轻巧折断。她伸手,徒劳抓到一把灰雾,便堕入灰河里,无尽的血沫蛆虫覆盖上来。
“我还活着。”
一个念头在空寂中滋生,一瞬间,她再度坐起。她是完好的,完整无缺的。她站起身,只看见四周一片青光,晶亮刺眼。头上似胡须长垂无数青白的尖锥,脚底下的地面涩滑硬实。
好冷。冷得眼皮都眨不动,牢牢粘在眼球上。
地面是大块剔透的冰,冰层太厚,往下看去,所见只有一层又一层的深冻,以及照映出的自己的形影。紫淤的胴体,横亘道道冻裂的深沟,仿佛是先被宰杀分解冰冻再把死肉粘在骨殖上的。窸窸窣窣的,在耳边不断,是皮肤在深寒中片片开裂。她整个人像一朵不断绽放盛开至零落的青莲。
她依旧往前走去。
脚掌落地,即被冰粘住,再生生撕扯开,留下两行殷红脚印。
“我还活着。”
在一波又一波的意识涣散里,她的思维像春蚕吐丝,抱定这一个念头,把它牢牢包裹起来。
沿路绽放一簇簇的青莲,与红莲。
满大街的女人都对她侧目而视。她们穿的都是花花绿绿的时新料子,叫裁缝比对着外国杂志上金发蓝眼的洋女人做成的时尚新衣,这女人却显自己独特似的,一身板正的黑留袖。她身形既修长,眼睛又发出宝石的火彩,丝毫不因服饰的黑而损减光辉。穿的是和服,但所有人都感到,自己慑服于她纯日本式的高贵。
有意无意的目光织成一张网,被黑留袖女子轻软地冲破,踏在脚下。她也扫视行人们,在正午的阳光下,每张脸都是太平无事的行色匆匆。
走下窄街,横穿马路,看到的即是朱红圆柱,飞檐灰瓦,捧出一面绿地金字的匾额:照得寺。阳光炽烈,金字却灰,灰得像雨中的海面。门口守候的小和尚,一看到黑留袖女子就跳起,跑来道:“您怎么称呼?住持已经等您很久了,这边请。”
“Iris。”黑留袖女子淡淡一笑。她口音十分标准,那笑也就坦然。因此小和尚只能操着蹩脚的发音称呼她“Iris女士”。住持也是一样。今天寺里不接待,专为迎接这位贵客,希望从她手里多掏出几个钱来。住持引着Iris参观诸佛,心里庆幸寺并不大,和服拘束下迈出的小小步子周转得来。
那些平常佛像,住持估计Iris不感兴趣,天气又热,Iris来得晚,恐怕耽误了她的午饭,先领她看寺里的宝物缅玉卧佛。平常这尊佛像都用黄幡围起,不准游客靠近。Iris比住持要高,佛像虽卧,也比她高出一截。她抚摸佛身,触手生凉。佛殿本就宽绰,凉幽幽一屋子的檀香,玉佛还要更凉。
随后去看千佛塔。住持算一个老实和尚,本意只想引Iris看看寺中各处,她捐多少款子等于最终考核,自己不过尽人事听天命。然而,他们绕着那一千个小佛像转圈时,他偷眼觑她,暗道不妙:Iris那一张小巧精致的脸上,平平展展并无一丝意绪荡起。脑筋急转,他便请她去看藏经阁,那里清净,凉快,后院还有金鱼池。住持想,她是美国人的遗孀,美国大概没金鱼吧?就算有,也比不上他精心伺弄的品种。
Iris在藏经阁里依然了无意趣,听到金鱼,笑了笑,更像惊讶于住持的异想天开。看金鱼要从后门出去,临出后门,她却忽然停下脚步,折返到后门边,那里用玻璃蒙着一张画卷,画卷半卷半展,展开的部分上,横分成数个区域,各画了青蓝皮色的小小人群。
“这画的是什么?”
住持一看女施主有了兴致,赶忙殷勤趋奉:“这是地狱图像,是五年前,一个画师捐给寺中的,说是他家祖传……”
“我能看看么?”
她尽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于是卷起的部分也摊开来。全是各种名目的地狱,怀毒害想,手执各种刀剑,更相斫刺的是想地狱,因为㓟剥脔割,想谓为死;冷风来吹,皮肉更生,寻活起立,自言:“我活。”余众生言:“我想汝活。”寒冷至极冻至皮肉开拆如莲花的,据颜色的不同分为青莲地狱、红莲地狱、见骨的白莲地狱。受业火焚烧的,是无间地狱。其余还有灰河地狱、黑绳地狱、叫唤地狱、堆压地狱等等,用笔很细。能想出这么多折磨人的所在,又有人能如此细致地画出来,简直如梦一般了。Iris看得出神。看完后,住持让小和尚收拾画卷,正要和女客去看鱼,Iris却说自己想去看横三世佛。
是看,而非拜。这里香气最重,住持唯恐女客不喜欢,Iris倒没说什么,只是走到三座佛下,看他们一个个低眉垂目,这便是慈悲相了。她转头,住持和小和尚都站在阶下,Iris本来就高,这一下更是高而又高,把他们看得清清楚楚。
她想起一个女孩,穿绀色水手服,头发熏得香气缭绕,好温柔洁白的一张脸,这佛座下的鸽子,早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Iris说要去吃午饭,住持强留不住,给她雇了车。他心里七上八下没有底,只好自己去看鱼了。
Iris去的是家烤鱼店,要的是盐烤鱼配鲜切柠檬片。她一进来,所有人都偷眼看她。老板娘圆圆脸儿,也很秀丽,笑问道:“您是哪里人?”
这美人也笑道:“您看我是哪里人?”
她说日语时,咬字总显得有些迟疑,好像她很久没有开口说过话一样。
老板却说:“我看嘛,您就是这里的人。我原籍不是本地,所以我最会看人。”
“你猜对了。”Iris一笑,“也许我以前还来过你家吃过烤鱼呢。”
“那不可能。”老板娘转身端菜嘴里还说着,“像您这样的美人我怎么会不记得呢?”
Iris不做声了。有食客笑道:“美裕,上次你说这次要请我喝清酒,记不记得?”
老板娘爽脆地回过去:“请你喝海水才对吧!”一众人哄笑起来。又有人问:“美裕,昨天好像在照得寺那边看到你了,你不是十五号去吗?”
“照得寺今天有事情不接待,纪子告诉我的。”
“还是你哥哥的事?”
玻璃门又开了,进来两个女生。穿一样的吊带连衣裙,肩带连接处镶嵌大扣子,只有颜色不同,一个草绿,一个粉红。两人提了大手袋,一望而知是来旅游的。老板娘迎上来,问两人吃什么。两个女生点完菜,坐在Iris旁边,偷扫她几眼,叽叽喳喳起来。草绿说:“想不到四竈先生的故乡竟然是这样!”
“说是他家人已经全部搬走了。”
“那肯定的吧,毕竟是被人举报的……”
两名女生一起骂了几句那举报者“狼心狗肺”“禽兽不如”“该下地狱”。粉红说:“如果能见见四竈先生的女儿就好了。他在四国的那个儿子,我去年见过。在这里的女儿只听说叫爱生,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草绿说:“我倒听说……”她凑过去在粉红的耳边密语了些什么,粉红骇道:“啊?”声音大了些,周围的食客都看过来,她赶忙放低了声音:“男方那么薄情吗……?”
“局外人看来会觉得是正常选择。”草绿才说了一句,老板娘端着她俩的菜过来了,她便接过道谢。老板娘且不走,笑道:“两位小姐看起来不是本地人?”
“听说这里的鱼很好吃,我们特地来吃鱼的。”草绿眨眨眼睛。
旁边有个年轻的食客,嘴里还塞着鱼就插嘴进来,急着在女孩前出风头:“我们这里的海鱼好吃,那是有缘故的。听我说:多年前,也是这么一个八月,有一个女学生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位女学生在我们这里可是有名的美人,名字叫作永井秋夜……”
“永井秋夜?”经过的老板娘问,“我怎么记得是贯井呢?”
“贯井,贯井。哇,老板娘,你记性果然好啊!”
老板娘睨他一眼:“你们小年轻记性太差才对。”随即对草绿粉红两人说:“他接下去就要说,这人叫秋夜,是个预言,因为她最后一次被人见到就是在要入秋的夜晚。还有人说,在一家新娘珠宝店见过她,所以我们这里的人都叫她秋夜的新娘。据说她要和人私奔,结果被男的抛弃,就跳了海,从那以后,我们这里的鱼都特别好吃。其实以讹传讹的多得很,她名字的汉字,也不见得就是秋夜。我们家还和这个女人沾点关系呢。”
“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老板娘朝问话的客人飞去一眼:“你自己想吧!”
草绿粉红两人已经埋头吃起来。Iris吃了不过一半,望着门外来往行人出神。粉红见她抬头,瞄一眼,贴过来问:“您也是来旅游的吗?”
“不,我之前在美国住,这次回…家乡看看。”
“就您一个人吗?”
“其实我这次回来,就是因为我丈夫去世了。”看粉红脸色一变,Iris又安抚她道:“我想这个结局,他大约也挺开心的,他是个虔诚 的基督教徒。太虔诚了,我想,比起人世间,他更喜欢天堂呢。”
其实Iris这个名字就是教名,只是她自己并不虔诚罢了。
“您有孩子吗?”
“两个。也都和他们的父亲一样。太像他了,所以都没有留住。”
她谈笑自若,没什么伤心的样子,穿的还是黑留袖,这样结婚的礼服,令女孩们惊讶。直等她出门,她们还回头看着她。Iris头上插的珠花颤颤巍巍,正面时被她的眼睛压制住,倒看不出什么,看背面时,珍珠亮得炫目,给粉红的眼睛刺了一下,急忙转过脸去,再去看时,她已不见了。
翌日,住持收到Iris的支票,数额令他欣喜若狂。不过她另有嘱咐,要他在佛前供奉三个牌位,一切所需信息附上。三人都是外文,只有名字。
我还活着。
但是,或许,我早已成了傍生趣,行走在那落迦之中,用无数的色受想行识,消磨我的恶业。
那么,我的恶业是什么?那让我转生为傍生趣、行走在那落迦中的,一切未尽未出先世所造的恶不善业?
我一件也不记得。也许我曾经在哪一世间投生为人趣,和错误的人结了婚(他现在,大概投生在了大号叫大那落迦中吧,因为他从来没有真正清醒过,“饮酒生于号叫处,斟者生于彼近边”),害了我和他所生的孩子,可能也害了他。也许我做人趣时受到的惩罚都一文不值。
但是我永远不会为了逃避那落迦的痛苦,就妥协于增上生和决定胜的空谈,不论这一起心动念又要让我增寿量多少年。
也许我马上就会躄地不起。
然后,一个念头,我就又活转来。
不过,我还是站在那落迦中,一动不动,做一棵冰柱。
我开始听到奇怪的声音。先是一个人在唱歌,牠的声音又尖又细,背景似乎伴随着流沙下坠的声音。然后是炸耳的聒噪声,群鸟振翅,长鸣。有什么东西深深吸气的声音,始终没有吐气。有虫子窸窸窣窣的摩擦音。有金属敲击。有笑声。水滴声。有我在聆听的声音。有莲花绽放。傍生趣被磨榨。沸腾。嚎叫。鸽子拍打翅膀……
一个声音说:“晃代,是你吗?”
我等着余下的声音,但再也没有了。我也不能发出声音。我的喉管已经僵硬,如同一支骨笛。我的嘴唇动弹不得,我的舌头已在口中断裂为数块。
这个声音继续说:“乔伊的歌,我已经听过了。虽然是晚了很多年。你过得幸福吗?不需要一直都幸福,我想,没多少人有那种福气,大体上平稳就很好了。你应该很幸福吧。在乔伊的歌里,那个‘头戴花冠的日本新娘’是不是你?”
我可以回想起那首歌。她在月光照射的大海上,头上的珠花和月色融为一体,诸如此类的描写。换了别人也一样,谁都可以买下一整套昂贵的艺伎头饰,穿上和服,和他一起私奔到美国——只要她有钱。
所以我会说,那不是我。
但是,在一切有情中,能够说出这句话的人,只有贯井晃代。如果我还是贯井晃代,我会告诉她,那顶花冠是用一次举报换来的,举报对象是一个政治犯,很早就逃到四国的罪人。因为犯下了这一次罪,贯井晃代的一生都成了罪业。
“我希望是你。”她说,“但是,如果不是你,我也能接受。如果你正在哪个地方腐烂,也不要紧,有一天,也许明天,我也会腐烂。”
我的牙齿打颤。我的喉管咯咯作响。我发出细小的呼气声。我感到我的头颅、四肢、肢末、躯体,都不断地被酸液浇淋。肥大的雨珠打透我的全身,与血水融汇,在地上流淌。
“我——我很后悔。我后悔对你说,我们一定要结婚。还有,孩子很可爱。其实,我都不怎么认识我爸爸。有些人说他伟大,还有些人说他罪大恶极,但是这和我本应该没什么关系。我只想安安静静地活下去。为什么仅仅因为一个我不怎么了解的男人,我的生活就完全变了?”
不再下雨了。我全身也不再剩下多少皮肤,突然来临的赤焰裹住了我。火焰刺穿我的血肉,在我血管筋络中游走,我听到骨髓与神经噼啪熔断的声音。奇异的肉香味飘溢在鼻端,下一刻,我整个人如同一支硕大无朋的红烛,爆燃起来。火焰在我全身燃烧。我不复存在,只剩下这一团火。我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除了火焰在四面八方蔓延的声音。我被烧得通透,毫无间杂。
然后,我想:“我还活着。”
现在我活着。
这一个念头空空荡荡,没有回声。
fin.
后记:本文中描写的那落迦(泥犁、地狱)场景来源:《瑜伽师地论》卷四、《长阿含经》卷十九、网络搜索等。咱佛经其实非常朋克,看了之后想把全天下佛教徒or有宗教信仰者全烧了。Just kidding。bgm:Playing Dangerous——Lana Del R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