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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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同人,但和原作关系已经不大了。
那天路易跟我分享了他的未来规划。很平常的一天,像往常一样,他给我做的番茄汁又误加了糖。我们租的房子旁边的路灯坏了,总是闪烁,提醒我们记得拉窗帘。即使拉窗帘,依然挡不住灯的一闪,一闪,像微型灯塔警报。我喝着番茄汁,没有对他说糖的事,因为我至少已经说过三遍,我不想和他吵架。于是我提起那个客座教授,很自大的那个,得过普利策奖,自以为是百事通。这不过是烘托,甜甜圈周围散落的糖粉,我真正想说的是,在教授朝我伸手的时候,我也把我的手伸出去,以为他想抓我的手,结果他把我的手拍开,很随便地,多么尴尬。
我小心地盘算着下面说的话。该慢慢过渡到教授这件事上。路易刷洗着破壁机,偶尔发出点声音作为回应,平时他也是这样,对我说的根本不在意。那么,听到我在别的男人那里受挫,听到我在别人那里也缺乏魅力,他大概会开心的。他两道眉毛拧紧,专心对付破壁机,破壁机里的水旋着番茄的淡红,溅到他的围裙上。围裙还是我们刚刚同居的时候,一起去超市采购,他顺手买的,买时附赠了一堆要给我做什么什么菜的承诺。他下班比我更早到家,比我更爱厨房。同住的一年来,我在厨房里撞到过一次他把男人压在我们的餐桌上,还有两次在流理台上,两个白人,一个亚洲人,我全都不认识。大学时候,好歹那些人都是同学,隐约觉得熟悉,要么乐于多P,要么面皮薄,我开句玩笑,他们从此就再不出现。也怪我下班太早。谁知道呢,兴许他知道我尝试诱惑另一个男人,会嫉妒,会对我更上心点。会准予我参与进他范围更广的猎艳中来,虽然我们审美不一致。他不会喜欢教授的,不消四十岁,他似乎不爱任何大五岁以上的。
接着路易抬头,一句话浇熄我的筹谋:“我七号回家一趟。”
“怎么了?你妹妹要结婚了吗?”
“我离职了。”路易说,“我喜欢摄影,但是很显然我老板有不同的看法,既然如此,还不如回家,看看我爸的生意有什么搞头。”
还没等我从惊讶中恢复过来,告诉他我支持他,和他一起商量一下我们接下去该怎么办,他又开口了。
“你不用辞职,”路易把破壁机杯子里的水倒进洗碗池,在哗啦啦的声响里说:“我妈一直……只希望她儿子有女性伴侣。”
我肯定在某个时刻体验过这种感觉。可能是在竞选学生会主席上台发言的时候。“你可以告诉你妈妈,我们是朋友。”发言并不精彩。
路易苦笑着,摇了摇头,接着罕见地夸奖了我。“阿尔芒,”他说,“你可是一直都很聪明的。”
那天我梦到了马吕斯。他抱起我,让我坐在他的膝盖上,他全身穿红,如同一个教皇。他抓起一把他的衣袂,交给我,示意我把玩。他的衣服上别着枚金色别针,质地极其坚硬,别针的图案是只蜜蜂,工匠给它雕刻了一根长长的、尖锐的尾刺。我的喉咙仿佛被焦虑堵住,因为,他怎么能佩戴这么危险的东西呢?他的朋友走过来,在他对面坐下,他们两个紧紧地夹着我,从前可不是这样,现在我长得太大了。我的手指突然一下剧痛,原来是蜜蜂的尾刺正中我的手指,一滴鲜红的指尖血缓缓凝结,滴落到马吕斯的红缎子长袍上。我抬头,路易俯视着我,他的嘴唇轻轻张合:“你总是这样。你又沉溺于过去了。你不能够直接对我倾诉,所以你就给他包裹上这么多装饰品,把你的梦打扮得珠光宝气。你以为这就是一切的本质吗?你以为那红缎子衣服就是他的皮肤吗?不啊,你是记得他皮肤的触感的,不是吗?”
我张开嘴,想说,是的,路易,他皮肤的触感就和你一样。
我醒过来时路易已经不见了,没给我留早饭。我找出两个冷欧包,只咬了一口,嚼起来就像木屑,得勉强喉部肌肉运作才能咽下去,一口我就决定算了。
在地铁上,我很怀疑路易今晚还会不会回住处,便打算防患于未然。
我把学生的作业带去给那客座教授。说来好笑,他本来压根没打算布置什么作业,是有个学生太勤奋了,主动写了篇论文,托我交给他。我故意拿这个去麻烦他,于是现在我得收齐全班的作业。
我一进办公室,他就投来一个疑惑的眼神。我从包里拿出学生们的作业,他接过来,指了指他自己的眼袋:“你今天是怎么了,眼睛肿得跟个桃子似的。”
“我男朋——前任,要离开这个城市了。”我说。我已经查过路易的机票,知道他真的要抛弃我。
“哦,原来如此。”他语气平淡,低下头,装模作样地扫过学生们写的鬼东西,手指点点桌子对面示意我坐下。过了一会儿,他好奇心涌了上来,大概是给作业无聊到了:“你们还联系?”
教授有两个前妻,离婚原因不外乎他的错,出轨等等。像他这样的人懂得什么叫忠心耿耿?“我们当然一直联系,我想和他保持好关系……他总是不跟我说他遇到了什么问题,”真话,“但是我知道他的摄影艺术没那么受欢迎,”真话,“他妈妈希望他回家去,继承家业,再也不要提起我,或者任何和我性别相同的人。”我想,是真话。
如果是一个正常教授,我当然不会说这么多,但他就喜欢玩火,否则怎么会离两次婚?老年人更需要证明自己宝刀未老。当晚,我坐在附近一家酒店的床上,他的怀里,给他翻看路易拍摄的照片。
他的怀抱和路易的不同,在路易的怀里,我似乎永远都不够,永远都过分。我太高了,太瘦了,皮肤太黑,嘴太小,眼睛太大,过于像一只黑鹳。他呢,我得说,他很特别,因为他没像大多数人那样一开始就上钩,也不像路易那样谁也拖他不走。
“怎么样?”我期待地问。
教授的手指拂过我的pad屏幕,指节粗大,指甲扁平,和路易那些细腻、晦暗的照片对比之下,显得近乎轻蔑。他向前凑近一点,下巴搁在我肩膀上,对我说:“他为什么从来不拍你的照片?”
“不,其实他拍过一张,”我熟练地划到最底,找到那张我的照片,我插着兜,西装精洁,一手扶着墨镜。低头从墨镜后看他,脸上浅浅的笑。
教授皱起眉头:“一张?”
“他对照片有属于自己的艺术追求……”我还没说完,就被教授打断:“艺术啦,追求啦,都是些废话。重点是,你不是他的缪斯,但你不该担负这个位置吗?”
唉,他说的我都知道。我知道我本应该做路易的缪斯,我不是没为此做过努力。
我却回答:“是我要求他这么做的。”接着,我例行公事,像和每一个前任上床之后那样,把马吕斯的事告诉了教授。
关于马吕斯,首先,我爱过他。这一点不需要说出来,我自己知道就够了。我对他有着全方位无死角的忠诚,我为此自豪。只要我爱,政治立场,思想倾向,支持谁,朋友是否受到憎恨,这些我统统不在意。他坐牢的罪名就当是捏造的,他爱情的口味是私人事宜。
其次,这里有一些客观事实,比方说,在他遇见我的时候,我过于年轻,到了世人可能会因此感到不适的地步。比方说,他曾经拍下过我的一个视频,仅仅一个而已,它在此后作为诸多证据之一,把他断送进了监狱。如果说这是犯罪,那么有很多人观看过那个视频,他们却都自诩正义,这让我明白,爱与尊敬,或者所有美好的情感,在拍下来那一刻就死了,灵魂碎裂,剩下的只有沙子一般柔软干燥、易于塑形的残烬。路易拍摄我也是一样。
最后,路易从来没在我身上找到哪怕一丁点灵感。如果说我最好的情况下也只能成为余烬,那在他的眼里我就是行道树。你或许会觉得行道树可爱,而在他看来,它的果实全都带毒,不可食用。他不同情我,他看出我像一棵树一般的不在意。于是我的肮脏与不洁只能怪我自己。当我把马吕斯的事告诉他时——也许这是一个错误——他在我和马吕斯的关系里找不出一星半点圣洁的、纯情的、可爱可怜的成分,我从爱情的可能性中一落而至下九流。
这个教训是:如果别人想要你做一个受害者,只要不是他们的受害者,那就去做好了。
我又做了教授的受害者。
深夜的地铁我坐了一个小时,疼痛曾经愉悦,在电梯口的冷风吹拂下已变得无法忍受。我佩戴一连串瘀伤回到家,开门后不见其他男人,只有正收拾东西的路易。他的脚下摊开一个行李箱,黑色的尼龙张开大嘴,吸进一团色泽暗淡的衣装。毕业后的同居拢共一年,他积累起的东西只这么点点,存心时刻准备把我干净利落地甩掉似的。我这么想着,不知不觉中说出了口。
“你就非得把好聚好散这件事变得这么难吗。”路易不咸不淡地说。
“你就非得辜负别人。”我轻飘飘地回嘴。路易抬头看了我一眼,表情从难压的愤怒转为理解与嘲讽。“你喝了多少酒?”
我没怎么醉,是他的话让我不得不扶住墙。“那那些男人呢?”我问,想抓住点什么,只好又往前几步,直到倚靠着沙发,“你在酒吧里搭讪过的那些男孩,在我的床上留下过项链、耳环、头发、头皮屑、别针、笔、钞票……你请他们喝了多少酒?我喝的这点算什么?”我算什么,我想说,可是我没说出来,你也很聪明,你应该看出来的,路易。
他不看我,只是把从箱子边垂下来的裤子角掖进去。我呆呆地欣赏此情此景,突然想起来:“我们甚至连张合照都没有,”我笑了,“做摄影师的男朋友,哈?”
“你醉了。”他从牙缝里啐出句,“上床睡去吧。”
“你爱过我吗?”我问。
他把手里揉得不堪的一件针织衫往箱子里一甩,站起来,朝我怒目而视。老实说,他不像恨我说个没完,只像恨我问得俗气。
“爱你?”他有意轻柔一点说话,好嘲笑我更厉害一点,可是他不擅长,听起来仍然像吞了火炭似的,“就跟你那糖爹一样?你要的就是这个?我是个正常人,没有进监狱的兴趣!再说了,你不是很强悍吗?监狱里有一个挚爱,监狱外有我,你还在演什么寻死觅活?”
“你谁也没爱过,”我机械地走向卧室,“从大一开始,不是因为我——是你缺乏那种能力。”
他在我身后嗤笑。“对,”他口气轻佻,“我没爱过谁——但这和你又有什么关系呢?我马上就要走了,这真的太棒了,我还要祝福你,祝福你找到一个你心爱的老男人……”
我摔上卧室的门。门背后静了下,接着传来他的大骂:“操你,阿尔芒!”
再也受不了了。我的皮肤下仿佛烈火在燃烧。我给教授打了电话,问他可不可以收留我一晚。他用被吵醒的困倦声音回复我好的。
路易坐在厨房里,箱子还没合上,这个黑色的剪影没问我这么晚了要去哪儿,甚至没抬起头来看我一眼。
教授穿着睡衣迎接我。他有一张老年人喜欢的柔软舒适的床。
“白天没看到你哭的样子,现在一看倒还挺漂亮的。”他的语气是调情的,但擦我眼泪的手很温柔。他没问我为什么哭,跟谁吵架,上了年纪的花花公子尽有这份包容。
然后我把路易对他和盘托出。一天倾诉两个前情人绝不明智,无法惹人同情,因为不可能错的都是他们而我冰清玉洁。可我想这就是最后一次了,我只能这么做,让这个人从我身体里挥发出去,所有的精液唾液尿液汗液,连带他险恶的言辞与熟稔的攻击。
我对路易一见钟情。
在失去马吕斯后,我初次体会到放荡的奇妙。路易就近于那种堕落的诱惑,是另一种生活的代表。双向的堕落,作为家中的长子,他习惯而且喜欢别人崇拜他、仰仗他。
哎,你这个人,诸多无奈充溢在他的语气里,丰沛而潮湿,你为什么总要去嫉妒呢——过完这几年时间,真实生活的洪流就会把所有人脑子里那些不切实际的桃色绮想清洗掉。速度快得你都反应不过来。他说这话语气犹如他比我年长二十岁,犹如他是我人生的晴雨表与天气预报员。犹如他在我人生中会固定地出现,作我糟乱的生活里仅存的美好装点。
他很乐于装大人,但不乐于负真正的责任。他需要道德的强迫,需要一个他是唯一救世主的幻觉。而在我这里他可能只是我的爱人,最多是我身体、心脏与灵魂的主人。
我和教授偷偷摸摸,我早起,为他做饭,然后去上班,他和我错开出门。不提年龄差距,助教和教授住在一起,对我无所谓,对他的名誉是大损坏。我拿身体付房租水电等等,这是个轻松的活。我逐渐习惯躺在教授的身边,听着他轻微的鼾声。鼾声不会让我睡不着觉,在我小时候,惧怕黑暗的时候,马吕斯的鼾声往往让我安心。
但那一天还是来了。在这样的安心中睡去,凌晨两点,我醒过来,全身流汗,不能呼吸。
黑夜像水一样没过我。床是一片沙滩,床下有无数潜伏着的海洋生物与招摇的海藻,我必须赶紧坐起来,否则就会被淹没,然后看到海藻里一闪一闪的小眼睛。
我一丝不挂地坐起身来,在空调工作的微光中,我的身边躺着一个陌生人。
哦,我想,我做了什么啊,路易,我怎么能用别人替代你?
明天你就要走了。不,今天你就要走了,因为现在已经是凌晨两点。几个小时后你的飞机就会起飞,带走你,你要回去见你的妈妈,你根本没那么爱她,你把她当作甩掉我的借口之一。
躺下的感觉仿佛自杀。这时候你在哪里?在我们的公寓里吗?我为了迁就你而租的公寓,它离你的公司更近,为此我要坐一个小时的地铁,可你每天走得比我更早。你真的很爱摄影,同时还爱准点下班,爱把你勾搭到的随便哪个男人带回家里,就当我不存在一样地跟他们亲热,像两只好色的蜗牛,在公寓里所有平面上留下你们黏糊糊的痕迹。我以为这无所谓的,只要每天晚上你是我的。你却要走。
难道我真的太过分了吗?你巴不得我哭到脱水,对吧。你巴不得我被我的一切经历打碎,再也拼不起来,那样的话,有那么一天——就是今天——你离开了,没人能责怪你。你巴不得我向你哭诉,哭出我的眼睛,我血管里的每一滴血液。看着我的眼球在地板的血与泪之海上蹦跳,你会快乐吗?
我不得不怀疑,你觉得把你自己的印象留给我,哪怕仅仅是留在我的脑海里,都是一种耻辱。你希望我淡化对你的回忆,放过你。
那我就求你好了。我会赶到机场,拼命乞求,只要你愿意留下来。又不是没做过,我可以跪下来,吻你的脚,膜拜你的全身。在机场也好。在学校也可以。为了你,我可以在所有人面前这么做。
我只希望你别为了我对你的爱而羞耻。
入睡实在太困难了,尤其是,我知道之后的早起会有多恐怖。我要打车飞到机场,祈求路易——然后呢?反正,我不会让他走的,他不能离开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睡过去。
结果醒来却意外地美好。我听到一阵鸟声啁啾声。阳光灿烂,微风轻拂,我旁边的床单已经凉了很久。教授在厨房里给我留了一张纸条,告诉我他帮我请了假,提醒我别忘了吃他留的早餐。
我看着窗外一片澄净的蓝天,那就是路易在一小时前看到的景色。
我想,我可以找到他的家……我可以坐下一班飞机去见他……我可以……我可以……我做到的只有吃掉早餐,很美味,但我的头脑已经麻木,反应不过来那是什么。
我窝在床上,直到教授回家才清醒过来。
他打开门,换鞋时,我就倚在墙上看着他。他从眼镜后瞟了我一眼,什么都没说,瞬间,一丝微痛像针一样贯穿了我的心。我的眼里随之涌出泪水,低下头,眼前模糊一片。
于是,我又像回到了小时候,赤着脚,仿佛一个学步的幼童,摇摇晃晃地向他走去。在我摔倒之前,他先一步挽住了我,我就势沉下去,跪在他的脚前。
“我是个很坏、很坏的人。”我哭着忏悔。
为了什么呢?也许是为没吃午饭吧。也许是为想你而失眠吧。也许是为我永远做不好一个受害者吧。
不像你,他搂住我,路易。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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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人实在丰肥。本就是白腻如脂的一段肚皮,软弹光润,随动作而折出深痕,再衬上红得照眼的诃子与褌裤,更显得那皮肉是活泼泼的,几乎能看到娇嫩肌肤下的鲜血在流动。
阿谨在她深深凹陷的肚脐里塞了一枚葡萄。葡萄是已经剥去皮的,在塞进去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渗出了许多汁水,女人的肚脐周围濡染了一圈淡紫色。他低下头去,灵活的舌头探进女人的肚脐,女人便娇笑连连,伸出一双同样粗胖而粉嫩、指根是一个个肉窝窝的小手,推拒着年轻帝王的头颅。这头颅黑亮而固执,她固然不是真心要推开他,但即使是真心,也是奈何不得的,他虔诚如婴儿衔乳。在童宝殊的角度,只能看到他圆圆的颅顶。他出生时就有着一头乌黑的好头发。童宝殊不能很确定这是来自于谁……有三个男人可以作阿谨的父亲,对于他们的肚脐之下,她是可以品评一番的,对于他们出生时头发如何,乃至于自己,她统统是茫然。无论如何,看到了这颗头颅,他出生时夹在她两腿之间的模样,虽然她自己并没有亲自看到,总可以说如在目前了。
童宝殊手指一颤,金杯滚下地去,呛啷一声,满杯的酒泼在地上。
殿中顿时一片寂静,讴者停吹,舞姬罢足。阿谨一脸疑惑。童宝殊下意识地安慰他道:“没事。”她瞧了身后一眼,一个着绯衣的青年男子便跪行至她跟前,手中捧了杯酒,她就他手中喝了一口。酒很纯,味道和色泽都像血。执杯的手纤细而长,骨节凸出,这是她喜欢这个男子的一点。他是阿谨送给她的五十位男侍中的一位,五十人中她最喜欢的那个,正坐在她身后,充当她的靠枕。
“我只是想起了杨氏贱妇。”童宝殊信口说道。她当然知道杨氏有个俗气而美丽的名字:妙真。不过阿谨没必要知道这个,没得玷辱了他的耳朵。“昔年我在京时,贱人一心要做贤后,耳提面命,不知对我狺狺狂吠了多少妇德士行。”阿谨的鼻翼翕张,两片嘴唇之间隐隐可见白色的牙齿与粉色的舌尖,他也警惕且紧张了起来,这不意外,他的大哥,也就是杨妙真的长子死时,他不幸没赶上,等到杨妙真的二子死时,他作为凶手,正好在场,从这个二哥的腿上片下一块肉条,加以调制,烤熟吃掉,所以杨妙真于他,多多少少与吃关联。童宝殊没问过他好吃与否,但从那天之后他再也没吃过谁人的肉,想来是连一个锦衣玉食的健壮青年的大腿肉味道都平平,其他人更无足论了。好奇是好事,如果不是童宝殊对当太后一事好奇,培养了独子对当皇帝一事的好奇,他俩而今都不会坐在这里。但话又说回来,杨妙真二子的肉只是充当了他大哥的替代品,而他大哥数度想杀了阿谨,因此阿谨对他大哥肉的贪婪不能纯归于好奇。“不知贱人若是坐在这里,又要发表些什么高论了。”
“这事不难。只要姐姐一句话,我就拿到杨氏贱妇来——贱妇幽居,说不定也闷了。”
阿谨将女人推下案去。女人不是酒器,摔在地上咕咚一声,顿时满脸的泫然欲泣。在他旁边埋头而眠的皇后蓦地坐起,惊问道:“怎了?”
阿谨道:“姐姐想起杨氏贱妇了,我正与姐姐说,不如拿来那贱妇,让她也看看咱们。”
皇后招手叫来那女人,与她拭泪,给了她一杯酒,一边给自己也倒了一杯,漫不经心地道:“怎么不继续奏乐呢?”乐声续下去,她才道:“贱妇若是臊眉耷眼,多么扫兴,没得叫她出来讨厌!”
童宝殊道:“正是。假如她闭眼不看,你我不也无可奈何——她儿子可是死光了。”
皇后效仿童宝殊,叫那女人坐在自己的背后,自己靠在女人怀里。这可比童宝殊舒服多了,那女人浑身上下无处不柔软。皇后显然也舒服得很,转头对阿谨道:“姐姐说得很是哪,贱妇而今无子无孙,官家若是弄死她呢,岂不是正中她的下怀?”
阿谨一笑,“我干嘛弄死她?我只是让她看一看——阿荑,你昨天钓到几尾鱼?”
皇后又连喝数杯。她出身高门,一头浓发便如乌云一般,高高堆成鸦髻;又性爱华彩,以是满头插戴着宝石金花,金红青绿,目不暇接。既喝了如许多的酒,浑身发软,脖子歪在那女人肩上,一时抬不起来,只冲着阿谨嫣然一笑,摆了摆手,意思是宫里的鱼都聪明得很。阿谨道:“何妨把鱼钩借我一用?若那贱妇当真不识抬举,我拿鱼钩请她就是了,反正鱼钩穿眼皮是不会出人命的。”
皇后放声大笑,连声赞好。童宝殊叹气道:“皇后醉了。扶她下去。”皇后道:“醉了?哪里!这还没……”她回嘴是快,两个宫女一左一右扶掖她起来时,她几乎挣挫不起来。
阿谨随手点了两个纤细舞姬,叫她们坐在自己面前的桌案上,互相殴斗,先跌下去的得喝一杯酒。童宝殊见儿子忘了胖女人,招手叫她过来,让那个绯衣男子过去搂她亲她摸她。看了半晌,童宝殊也无聊了,男侍不可谓不卖力,女人的娇喘也是万种风情,但这些事情,千篇一律——要是杨妙真果然在此,那才是真妙。
杨妙真是真的老了,童宝殊遗憾地想。当朝太后的腹部松松垮垮,如一个瘪了的皮袋。寡妇贴身一件抹胸,其下曾经掩盖着多么饱满的雪肌,在少年的童宝殊心里那就是妇人的象征,她满以为这是男人或者说萧碛的滋润带来的成果,却遗憾地发现这不过又是男人的自夸,而今雪肌也已萎缩下垂,简直如被吸干了的老母牛。杨妙真的脸,曾经圆润恬适,如今瘦得双颊都凹陷了进去,昔日莹莹注目萧碛的明眸是干了的湖。望见童宝殊时,她整个人一激灵,眼中打过一道闪电。杨妙真并没对童宝殊行礼,童宝殊也不需要。童宝殊胜了杨妙真,这就够了。
童宝殊还未开口,杨妙真倒率先发难:“你还要什么?”她苦笑一声,“我没有什么好给你的。”
童宝殊道:“你说得好像给过我什么似的。贱人。”她咬出这两个字,一时间胸中大畅,“我在你手底下的时候,被你磋磨得还不够么?”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杨妙真慢慢地道。“你入宫时,年岁尚小,就得先帝宠爱,我不过是奉先帝之命,教导你后妃之德——”
“一同侍奉先帝也算是后妃之德?”童宝殊骤然打断她,又改口道:“什么先帝,我看是比贱人你更下贱的老狗!可惜他已被你的好儿子挫骨扬灰,否则不鞭烂这老狗的腐尸难消我心头之恨!”
她真想再喝一杯酒。她仔细盯着杨妙真的脸色。那张干枯萎落的脸,被怒火与哀痛一灼,倒添了几分活气。那怒火一直蔓延到诃子下,她一时好奇起来,不知杨妙真的胸口,是否与这贱妇的心一般,是红色的。
杨妙真颤声道:“当年逐你出京,全是我一人之意。先帝他惦念你至极。是我没有教养好儿子,负了先帝。是我嫉妒,不贤,”她艰难地吐出这两个字,如吐出心肝肠肺,血丝犹在喉中勾连不断似的。童宝殊微笑了,“我对先帝进了谗言……”
这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杨妙真毕竟还是想活的。杨家毕竟没有死绝。虽然如此,童宝殊周身仍然一阵痛快作热,恰如二十年前,和萧碛一同服食五石散的辰光。
她笑道:“但是你没有进谗言哪。妙真阿姊,”这四个字令她一阵甜蜜蜜的恶心,只有怀娠可堪与之比拟,“五石散的确是我进献给萧碛,叫他服食的。”
殿外阶上飞来一只金黄的黄莺儿,歪着头,两只小眼睛朝幽深的殿中望了一望,啾的一声飞去。它前脚刚飞,后脚便有一只鹞子扑击直下,扑了个空,转瞬便也飞去。阶上只剩空空的一片绿影,摇晃着,一阵凉风吹来,直入殿上。好凉快的一阵风。连杨妙真满面的泪水那淡淡的咸腥味,童宝殊都能闻见。
“贱人!淫妇!”杨妙真突然叱骂。她站起身,直向童宝殊扑来,早被旁边两个小黄门架住,“是你!是你害死了先帝……你害得我以为……你害得我……”
“我害得你?”童宝殊莞尔一笑,“我可没有装什么贤后。我可没有人前一套、背后一套。贱人,我真想知道你舌头是什么做的,”见杨妙真仍然詈骂不休,她转头对一个男侍道:“过去给我狠狠掌那个贱妇的嘴!”男侍依言而行,一巴掌下去,杨妙真委顿于地,不闹了,童宝殊才接着说道:“你骗我骗得好呀!你自己要做贤后,就把萧碛说成是什么圣君,他配么?那条老狗什么都不配!你的好夫君把自己毒死,你的好儿子要杀弟弟,我这个嫔御狐媚惑主!就只你一个人顶顶贤淑,我们都负了你,是么?贱人,要怪就怪你自己瞎了眼睛!”
杨妙真不哭了。多么无趣。她又回到那副槁木死灰的模样,害得童宝殊也无趣起来。二十年前多么美妙,那时候杨妙真比童宝殊足足高出了一个脑袋。杨妙真的这套贤后把戏,童宝殊还没看清,满以为萧碛确是什么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圣君,至于他带给自己的疼痛、羞辱、不堪,都是必要的,是童宝殊蜕变为一位合格帝妃路上所必需的而已。而实际上,杨妙真要做贤后,没有其他待教化的嫔御,怎能衬托出这位皇后之贤德、之不可或缺呢?不过杨妙真总算是不光自欺,而且欺人。二十年前童宝殊还怕黑,杨妙真陪她睡了半年的时间。本来就算为了这个,童宝殊也可以原谅杨妙真,原谅她跟自己说的都是些谎话。
没看见萧碛的死状真是遗憾。已经有那么多年没有见过他,从他之后,童宝殊决不允许任何一个男人把自己的身体视作可以拿来取乐的东西。她的头发不是缰绳,面容不是名画,胸脯不是玩器,腰肢不是路柳,总而言之,她不愿意任何一个人看到她,会觉得她肯把自己整个人,作为供对方喜乐的一件物事。这就是杨妙真对她教诲的中心,萧碛使她明白,使她益发无法原谅。
而况那些夜晚已经给毁掉了。不知多少个夜晚,她依偎在杨妙真怀里,哪怕是杨妙真儿子出生后也不例外。她闻见杨妙真身上的乳香味,听到杨妙真轻轻地、亲昵地唤她……只有她母亲那么叫过她。这又是一个无法原谅的女人,养大了她,却把她交给了这世上其余肮脏的人,怎么可以?童宝殊爱着阿谨,所以她越发地恨:母亲原本应该搂抱着她,一辈子也不要放开。
“贱人。”她挥退宫人,朝杨妙真走去。童宝殊不担心杨妙真会对她做什么,像这样的贤德人,是不可能不顾忌周围人的眼光的。她坐在杨妙真膝上,手臂绕过杨妙真的肩膀,依依挽住这位太后,怕自己被风吹去似的。“你怎么可以让那个老狗那么叫我?你把我跟你说的那些话,都告诉给那老狗了,是也不是?……所以我说,要怪,就只能怪你自己,我是不可能不让那老狗死的。”她半嗔半怪地说。
她的手伸进杨妙真的诃子底下。完全干瘪了,这是自然的。如果萧碛活着,他不会多么眷恋这对胸脯……虽然他从来没怎么眷恋过。他喜欢瘦子,如童宝殊一般的人。天底下没有能够赏识这对胸脯的男人。宝殊,你何必将自己的心时时熬煎呢?
他们不懂,这干瘪的、垂坠的胸脯,是如何的柔软、可亲。无论你怎样地揉捏,都不必怕它爆开,或是怕它过分的娇嫩。面团是没有它这么的温热的。棉花是没有它触手实在的。少女有弹性而充盈的肌肤,是没有它依托在手心中,随掌心而改变形状的可爱的。这简直是有魔力的一对胸脯,天底下无物可以比拟——更不必说男人肚脐下,藉以自雄的那一团蠢物了。
杨妙真颤抖着。这人恨我,童宝殊想。她用力往下一扯,随着布帛清脆的撕裂声响起,她埋首在杨妙真胸前。恨我,也没什么关系。童宝殊有足够的恨,与对方的恨相抗衡。
“再那么叫我。”她嘴里含着东西,恨恨地说。
杨妙真的身体瘫软下来,如同奶猫被揪着后脖颈的皮提了起来,四脚离地。她抬起手,抚摸上了童宝殊的头发。童宝殊知道,她必能看到自己耳后那一缕银丝。都怪你。你这背叛了我的人。
“宝宝。”
这一声极细微,几乎如蛛丝一般,将断不断。杨妙真有一下没一下地摸着童宝殊的头发。
“你错怪我了。没有人不会那么叫你的。”
备注:本文中“姐姐”为对母亲的称呼。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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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个进了电梯,一开始站得泾渭分明,但不知道为了什么,嫖姚突然往信之这边跳了一步。信之几乎是受宠若惊了,但是嫖姚也并不看他。她的大衣和他摩擦一下,在他心里都好像一场地震。接着嫖姚突然又往他这边挨近了。过了一会,他反应过来了。那全是因为电梯里的第三个人。这个人是个中年男人。整个头都是通红的,光着一颗脑袋,低垂着,像要把头掉下去,让手捧着似的。原来他根本就不在乎他的脑袋碰着了谁,或者是故意要这么瘫下去,让人家的身体来支撑一下他光头的重量的。信之又回忆起来,这个男人进来的时候就几乎像是摔进来的。此时这个男人又眨了眨眼睛,抬起头来,好像自己的头很重,抬的很艰难。他眯缝着眼睛看了一看到了几楼,接着就又摔到楼层按钮上,把楼层按钮的灯摔的红了两列。男人分明是喝醉了。
出去的路上两个人都没话说,到了走廊上,信之不尴不尬的找了句话:我听说现在的酒店里摄像头很多。嫖姚压根不怎么理会他,心事重重的模样。凭借对嫖姚的理解,他敢肯定嫖姚心里想的是假如那男人能在乘电梯时摔死就好了。
然后他们坐在床上,他得以重新熟悉了一下嫖姚的身体。所谓身体其实把衣服也包括了进去。她没有穿彩色的衣服,黑色的长发底下是深灰色的长大衣,长大衣底下是藏蓝色的毛衫,带着纽扣的,他得把这些纽扣一粒粒的解开,同时她就像采花那样揉捏着他的脖子。曾经她说过他的喉结是一粒按钮,摁一下,他的心门就为她而打开了。纽扣底下是一件白衬衫。白衬衫下面是灰色的长裤,长裤下面是系带的黑皮鞋,其实这些都可以通通的忽略不计,包括她的素色无花的胸衣内衣。其实他想见到的只有下面的东西。然后是她平平的小腹,深陷进去的肚脐,那里曾经凸起一点点,下面埋着一个红色的胚胎。
其实嫖姚在他这里是陌生很多了,怎么能够不陌生?过去了一年的时间,他从前没有见过这条条的肋骨。没有了那层层叠叠的衣服,她变成了抱在手心里会硌的很痛的一束积木。
他说我们重新在一起吧。在他脖子上的手一紧。好像是要阻止他说出来接下去的话似的。有些话说出来是遏制不住的,就好像呕吐一样,他说我太想你了,我想你想的浑身都痛。他没说我现在很想去你住的地方。嫖姚曾经说过自己现在是和一个女性朋友住在一起,然而她到底住在哪里?谁知道她到底和谁住在一起?
他凑过去要亲她。嫖姚披着酒店的白色被子,坐在那里好像一个新娘似的。嫖姚立刻的转过了头去,敏捷得不可能是有意。紧接着他听到噼啪一声响,震耳欲聋,嫖姚给了他一个耳光。
嫖姚说,不要用你那张嘴亲我。
信之突然愤懑起来。他说为什么?我为什么不能亲你?我跟你说过了,我保证我说的都是真的,自从你离开后,我再也没有抽过烟,喝过酒了,我都已经戒掉了,你还想要我怎么样呢?
披着被子也怪累的,嫖姚的头垂下来。她那双动物般的眼睛瞅着他,里面的神情不能够再倦怠了,如果一部电影放映了八遍,而有一个人每一遍都看了,第九遍的时候她就会是这种眼神。
她说可以啊。只要你能让宾宾回来,我们随时可以重新在一起——我们随时可以结婚。
他想我们又提到那个人了。宾宾。嫖姚说这会是一个女儿。她曾经给这个女儿编织了无数的美妙计划,她要送她去学体操,学滑板,等等等等,总之宾宾会是一个酷小孩,他们俩都从来没见过的那种。她摸着他的脸,猜测女儿会有谁的五官。宾宾,小客人,实际上这不是一个酷孩子,这个小客人太有礼貌了,担心自己过分的叨扰似的,早早的就离开了。
然后嫖姚说这是他的问题。因为他抽烟,喝酒,等等等等。但是难道这是你第一次知道吗?难道你没有亲吻过我这双抽烟的嘴唇吗?难道你没有和我对酌吗?难道你听到的那些甜言蜜语,不是出自于这副烟熏酒浇的嗓子吗?为什么你可以这么恨我的一部分,又这么爱我的一部分,因之愿意放弃全部的我。
他在半夜醒过来,窗户外面车声不断响了又响,一盏昏黄的灯亮在床前。他一口咬住自己的手指,压制下那股对于尼古丁的饥渴。还有,拥抱某个人。这个人没有资格要求他戒烟戒酒,她就是他的烟,他的酒,一直以来都是他的瘾症。她现在不在这里了,他可以想象她只是被他抽进肺里,喝到胃里,她萦绕着他,淬炼着他,令他失眠,令他进入不醒的幻境。
fin.
后记:一小时短打。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是一篇同人作品,为避免影响阅读体验,进行换头处理。
标题来自歌曲비혼곡(悲魂曲),歌手Free Style。
原作:一级方程式赛车。但涉及的赛车内容不多。
正文:
罗兰打开衣柜找一件卫衣,衣服没找到,却拎出一条棕色三角裤,印着蓝色小蛋糕,缝着蓝色丝带,不知是哪位一度春风的美女留下的。他把它在手里盘来盘去,最后凭着已经断开的丝带,回想起那大概是在上个冬天,杰姬来过夜时留下的。他后知后觉自己已经想了她很久,好几个月没有约过新人了。
他最后选择给女友发了条消息:OK,我想不用见面了,我同意你说的。发送出去那一刻,“女友”正式变为“前女友”,她可以自由地去约她选定的新对象了。和戴西的聊天记录已沉底,最后一条消息是他给她拨去视频通话,戴西未接。戴西是个伶俐人,避开别人的暴风雨与情感暗礁,尤其是前任与花花公子。
杰姬原名杰奎琳·普莱特,据说是澳大利亚人,来英国留学。国籍方面大约无误,她的澳音显而易见,除此之外罗兰就不甚了了了。本来认识她就是巧合,他当时的女友和戴西是高中同学,邀请戴西来派对,戴西带来了杰姬,女友特意把他从朋友身边拉开去见她们。
罗兰话说到兴头,不耐烦极了。两个女生并肩而立,头发都湿溻溻的,路上下了雨。他第一眼更注意戴西,甜美娇小,不过两人都不是他的type,太白皙了。他跟两人简短问候期间,女友的面色渐趋僵硬,他一走开,她就跟他发难:“怎么你对我朋友总是这个态度?”
一石激起千层浪,他烦透了:“现在说我对你朋友态度不好?那我对你朋友态度好的时候,你干嘛又要冲我发火?”
女友冷笑一声:“你确实有对我朋友态度好的时候,只不过都在我背后偷偷摸摸做!现在你还装什么?”
罗兰一时答不上来,但很快又坦荡起来:“我就知道你又要说这个。你总是提这件事。你就是不肯放过这件事对吧?”
面上一凉。他纳罕地抹了把脸,是湿的。女友擎着杯子的手乱战,灯光下她的眼睛亮闪闪,周围好似静了片刻,好几对眼神投过来——她走了,高跟鞋噔噔响,像重重按下的钢琴。她把酒泼了罗兰一头一脸。
洗干净脸后他坐下来,气得心不在焉,朋友劝说的话全没听进去,一抬头,就是那么巧,杰姬在不远处坐着,对着杯酒戳手机,戴西不在。换个人来,罗兰也会这么做的,他是气昏了头了,过去要了杰姬的联系方式,存入后送上一句不要钱的称赞:“你穿得真好看。”
杰姬低头看看她松松的白背心和牛仔短裤。背心湿了水,她没穿胸罩,透出点颜色。令罗兰意外的是,她像没有任何羞耻之心似的笑了,笑起来时像个被压得扁扁一片的三明治。嫩草茎的甜美:“谢谢。”
罗兰盯着她的胸一会儿才抬头。“现在外面还下雨吗?”
“我想,是的。我们进来的时候,看起来还停不了。”
“如果你想的话,今晚可以来我家。”他说话很直接,他从小到大无需刻意讨好哪一个女孩,他可以直接。
杰姬扬起眉毛,下唇抿起。片刻后她回答:“那么传闻都是真的,不过无所谓,谢谢了,我想我走的时候雨就会停的。”
他接受良好,当然了。他是罗兰·霍尔,F1车手,亿万富翁的儿子,第二天他就忘记了杰姬的长相。平淡无奇,些许可爱弥补不了乏味,加了几枚蔓越莓的白面包。
派对结束时确实没有下雨。
给戴西打电话时罗兰恨自己没有公开与杰姬的关系。有关系吗?没有关系也算一种关系。出现在他身边的女生总会被扒得巨细无遗,假如杰姬的个人信息满天飞,那好多了。但是在心底某个角落,他知道杰姬不会答应的。倒不是说那时他会有多在乎杰姬答应与否。
下一个目标是前女友。这个更加行不通,为什么要帮你出轨的前男友找他失去联系的旧情人,同时她还是你朋友出轨的前女友?恶毒的女人,她一定会歇斯底里地大笑,再把这事告诉戴西。无论如何,罗兰联系了她:信息显示红色感叹号,不好意思您已被拉黑。
他思考还有谁可以联系。他试过谷歌,普莱特,杰奎琳,澳大利亚。一切都犹如大海捞针。
罗兰也不是一定要找到她,这种迫切的渴求更像伤口愈合期使人忍耐不住想要抓挠的瘙痒。除了等待这种瘙痒消逝之外别无他法,不过它终究会消逝的,或者说在他曾经热锅蚂蚁一般团团转和现在突发恶疾一般坐起来给前女友发消息以及未来天知道他会做什么之后,他会好的。
一只手突然拍了拍他的肩膀,罗兰险些惊跳起来。“乔纳森!”
“你在想什么呢,你的脸……”队友乔纳森的手指虚虚画了个圈,“为什么一副有心事的样子?”
罗兰突然想起来,乔纳森不也是澳大利亚人吗?“你认不认识一个女生,叫杰—奎琳·普莱特,她跟你一样,也是澳大利亚的。”
“没听说过。”乔纳森笑。他的笑很开阔,就像杰姬的笑很扁,这无关真挚与否,只是看上去很有诚意。
“如果有谁跟你提过她,记得跟我联系下。”罗兰说,“她是棕色短发,有刘海,脸有点肉,挺高的,看起来像个书呆子,大家都叫她杰姬。”
“嗯,我一定通知你。”乔纳森漫漫应下,又笑道:“怎么,她那么好吗,你一见钟情啦?”
“不不不,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一见钟情等于是见色起意,她不属于能让你见色起意的那种。”罗兰为自己辩白。
其实见色起意的色字还有另外一个解释,罗兰无法反驳那一点。派对结束后,他回家,意外又庆幸地发现,女友就在家里,无疑等着他忏悔。罗兰的大脑没反对,下置大脑则热情同意。鱼水之欢后她坦诚说:“今天我真的很生气,你以后可不能再这样了,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你再犯,我就走。”她又半嗔怪地说:“再者说我也没有那么多的蕾丝边朋友可以拉来测试一下你。”
戴西是个gay,而杰姬是她女友,原来如此,罗兰的自尊心立刻光洁如新。他把女友搂进怀里,汗津津的身体肉贴着肉,又在鼻尖上亲了一口。“我不会再叫你伤心了。”他露出最甜美的笑容,谁看了那样子都会自以为是他命中注定。而就在一周后,他们再次大吵,他联系了杰姬,告诉她请她来看自己的比赛。
后面发生的事情不是罗兰的错,他给了杰姬两个名额,杰姬没和戴西一起来,这只能怪她自己。
练习赛杰姬没来,资格赛才露面,打扮得不伦不类,墨镜,白T,运动短裤和一双白板鞋,腿毛没有一星半点刮过的痕迹,罗兰向她夸赞这辆赛车时一低头就能看到那些拱起的小铜丝。杰姬听得很认真,心不在焉的是他。哪个大学?什么工程专业?他全没在意,弃之不顾。他并不在乎女人的聪明,可惜她是个聪明女人。他只在乎杰姬的后背,没有文胸凸起的痕迹,配上她的宽肩膀,王子般的短发,看起来好像个优雅的男孩。
杰姬看着他夺下第二名。嗣后她情绪很坏,坏得离谱,罗兰摘下她墨镜时被她红肿的双眼吓了一跳。“即使我没得第一名,也不用这么伤心吧?”杰姬噗嗤笑出声,笑容依旧满满诚意,除了眼睛像是死了一部分:“我真的很伤心,下次你一定要得冠军啊。”罗兰顿时一喜,看来晚上还有戏。
晚上他在床上躺着,翻来覆去睡不着,直到听见敲门声。她溜进来,罗兰先揽住她,给她个吻,她齿间满是薄荷的冰凉感,无形中添了一份距离,为了弥补他几乎舔到她的喉咙。杰姬舌头灵活地和他的纠缠在一起,同时按下他开灯的手。罗兰想,这样更像偷情,这样更好。在那两条丰壮的大腿之间,他会发现金属银色在微弱灯光下闪耀,看似无孔可入的位置强焊上一个环扣似的,具备足够的视觉冲击力。确切来说,它几乎像是一种毁坏,而不像一种装饰。一个拉环,用力拉扯一下,他就能像打开可乐罐一样打开杰姬的心。但它的存在又是杰姬已经被打开,被啜饮的证明。它在诱惑他:让我看看你算不算个男人。
但是,杰姬喜欢男人吗?
这个晚上罗兰是无暇考虑那么多的。第二天早上,他发现床单上有几滴粉红色的痕迹,还有散落的卷曲毛发。他坐着回味了一会儿,她皮肤上牛奶的香气,小腿比桃子还美味。她之前有试过男人吗?难道没有?会不会从他之后杰姬就开始喜欢男人,罗兰简直就是行走的女同性恋治疗剂啊。
现在那个拉环躺在他的床头,一开始罗兰是想留下来以备归还杰姬的。杰姬留在罗兰身边的种种小东西,这个是最贵的一个,大约三十磅。它躺在他的床上,不明所以地像掉下的痂,一块完全的残余物,球都好好地待在原位。罗兰极其费解:她留下这个干什么?
罗兰给杰姬发消息,打电话,石沉大海,通通没有回应,罗兰几乎觉得她死了。几乎肯定她是死了,因为从前她一个电话就来,堪称随叫随到。不是说他找她找得很频繁,毕竟他后面又有女友。杰姬是不是还和戴西在一起,罗兰更不清楚,但多亏了戴西,从戴西点赞列表里罗兰找到一个女生,这女生很少放照片,最新一张照片是她与杰姬的合照。杰姬在照片中头发似乎长了些许,深灰背心浅灰长裤黑色勃肯鞋,较之她平日的打扮算是女性化了。她没有at谁,没开评论,点赞的人里也没有杰姬。她也没有回复私信。罗兰保存了这张照片,留待恨戴西过分注重隐私时稀释一下恨意,即使戴西把所有关于杰姬的消息都转私人可见,杰姬终究是公开的,公共的,至少曾经如此。
他琢磨是不是杰姬留下这个钢环作为临别礼物,坠珥遗簪之一种。可惜钢环样式平凡——这个位置也戴不了什么别致样式——否则说不定可以借此找到穿孔师。三十磅的临别礼物,作为炮友来说已算深情厚谊,似乎可以感谢一下杰姬了。但他找到的第二种解释更有说服力:这个钢环被杰姬的身体排斥推出。重力导致压迫,而身体将穿孔识别为伤口,不断生长将这个环扣推向皮肤表面,直至它脱落。任何两性活动可能也推动了这个过程。不过柔韧而易于扩张的肉恐怕注定那个穿孔不是永久的。知道了这一点后罗兰就是不理解,他不理解杰姬为什么要忍受疼痛、漫长愈合期、尿道感染的危险,造就一个寿命短暂且外部不可见的穿孔。她喜欢疼痛吗?
“我喜欢做梦,但不代表我喜欢梦里的人。”杰姬笑着说。
她和罗兰并肩坐在长椅上,交换一瓶酒问对方问题,答不上来就要喝一杯,杯子很小,也就三瓶盖。杰姬喝得两颊一片蔷薇的潮红,目光都涣散了。罗兰喝得比她都多。
有几次杰姬留下来过夜,她非常不好动,非常好抱。但偶尔,她会开始说些什么,像她白天里那样语调平静,但语速飞快,抬高了声音,令罗兰毛骨悚然。他推醒杰姬,她就睁开眼睛,疑惑地盯着他,像认不出他是谁。她会翻个身再度入睡。她说的梦话含含糊糊,能听出很重的澳大利亚口音。他刻意和再度入睡的她隔开一段距离睡下,半个小时后他可能会醒,发现她又到了他怀里,他的鼻子埋进她后脑勺睡乱的卷发中。
“你觉得赛车的意义是什么?”杰姬问。
“我的整个人生都和它有关。轮到我了……”
“不不不,等一下。你说你的整个人生都和它有关,但那不是意义,那只是现状。”
罗兰看不出这两者有何区别。他的整个人生都和赛车有关,赛车就是这么重要,这就是赛车的意义。“赛车就是生活啊,生活对我有什么意义,它就有什么意义。”
“好吧,可能我是想问,失去了赛车,你的人生、你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
罗兰忍不住笑了:“怎么,是只有赛车手才能讨你的欢心吗?我的人生还会有别的东西,没什么是不可替代的,如果有一天我们死了,什么还不是都一样。”
杰姬挪开眼神,盯着他背后的树,路灯,夜空,“非常健康。”
“那轮到我了——”罗兰想问点私人的,但他克制住了自己。他甚至都不知道杰姬和戴西是否还在一起,戴西是否知情同意。这都是没必要知道的事情,别人的美色肉体是可猎获的目标,仅此而已。他很享受之前的轻松写意,可现在那段时间已经过去了。他打算航行回已知的水域,最浅的水域:“——你会在这里吻我多久?”
杰姬嘴嘟成牛轭:“你可以自己来试一下。”
他们咯咯直笑,抖个不住,路人脚步声响起时才慌张逃窜,漏了一个杯子没拿,罗兰脱下自己的外套裹住杰姬光裸的双臂,两人逃回罗兰的住处,戴西的朋友那一任已经彻底分手,杰姬可以在此充分发挥,这是他们的甜蜜时刻。
“如果你再骚扰我我会考虑起诉。”戴西的声音平静镇定。
努力终于有了回报,罗兰喜不自胜。他绕到走廊拐角:“听着,我只想知道杰姬在哪儿。她不回消息,好像人间蒸发了。我很担心,我只想了解情况。如果你告诉我她的联系方式,我保证再也不来烦你。”
电话那头戴西沉吟片刻。“她没有人间蒸发,她很好。”
罗兰抢问道:“你们还在一起吗?”
戴西的声音中夹杂些许怒气:“在一起与否,这都不关你的事。但我可以告诉你,没有,我们早分手了。”
罗兰突然呼吸都轻松了些,尽管她接下去又说:“没必要假装你关心,事后献殷勤。如果你想知道,你早就知道了。”
反驳是他的肌肉反应,虽说他立刻就后悔了:“我关心,好吗?是她,还有你,一直不回复我。而且既然你已经和她分手,我们之间发生的一切是她同意的,有什么问题?”
“所以离开你也是她的选择。你为什么纠缠?”
罗兰想说,因为不公平,凭什么要为她同意的事情而惩罚他?她不高兴,那她可以走啊,可以拒绝啊。他忍住了没说,因为确实,她走了。他转而恳求道:“对不起,戴西,是我太着急了。我只是想知道……她的想法。或者道歉。(电话那头戴西收不住地嗤笑。)我尊重她的选择,但我也希望沟通。她不能就这么把我扔在一边。”
“你只是在为你自己考虑,从来没有为她想过。你对她的心理状态一点帮助都没有。”
“我不知道啊!”罗兰抓狂。“杰姬她没跟我说过任何事。你觉得如果我知道我会视而不见吗?她什么都不肯跟我说,我们操了那么久,操她的她像个陌生人一样……对不起。”
“有些时候事情就是这样。”戴西冷冷地说,“我觉得你用邪恶引诱了她,把她从我这里夺走了。可能你确实没错,只是她先天或后天对你身上的某些特质极其不耐受。但我不会给你她的联系方式的,这不是在惩罚你,这只是在为她做点好事。我也请你为她做点好事吧。”
她挂断了电话。罗兰咬住嘴唇。他在心里说:
如果一个人总能激发出我身上最坏的一面,那要怪她,不能怪我。
奥地利赛,埃米利安寸土不让,在刹车区变线,两车碰撞,彻底毁掉了罗兰的比赛。他的新女友不在这里,挺不错,他没有应付女人的心情。
还是像往常那样,一个电话杰姬就赶来。她身上有他的颜色,一条圆领吊带裙,粉底子,整齐密集的橙色椰树织花,橙色镶边,一双牛仔靴,这是应了他的请求,他给她买的。杰姬没说什么安慰的话,只是和他拥抱在一起。他竟然流泪了,并非因为比赛,而是因为她抱得很紧,仿佛自己对她很重要。
杰姬不应该那么说的:“今晚你可以在我身上做一切你想做的事。”
罗兰在杰姬身上想过太多事了,有的简直是犯罪。他嘴里发干,犹豫着问:“我可以扇你耳光吗?”
杰姬抬起一边嘴角:“可以,当然了。”
他打了她的脸,一边是对称的五条指痕,白皙的脸肉一红肿就分外显眼。头偏过去后杰姬又转过头来,和之前的他一样眼含泪水。“甜心,”罗兰第一次这么称呼她,“你这样看起来……真像个妓女。”她的脸肌肉抽动,他紧盯着她,仿佛要透过皮肤看到她神经上的电流。
这其实很合理,罗兰想,他是不是早就疑心过了,她不就是那种对羞辱和疼痛反应良好的人吗?他真幸运,找到了一个这么下流的女人。除了耳光外做点别的什么也无所谓,反正她享受,对吧?他的脑海中突地一道白光闪过,豁然开朗了:今晚她明知他心情不好还要来,是杰姬引诱他这么对待她的。
罗兰不会说谎,杰姬对羞辱与疼痛都反应良好。他会揪住她的短发,让她把膝盖跪到淤青。他会啐一口唾沫到她的胸脯上,有一次他直接唾了她的脸,看着唾液慢慢滑下耳畔。他会用脚踩住她的头,时刻当心不要踩得太重,但总之他是踩在她香喷喷的头发上,像踩一条小地毯,把她的脑袋踩得在他脚掌下滚动。相比之下掐脖子不算什么了,尽管他的掐脖子更像是抚摸,抚摸她的动脉静脉,手指轻弹如挑线。每一次,每一次,杰姬茫然的眼神让罗兰感到无比的爱怜。
问题是,不是罗兰塑造了杰姬,而是杰姬塑造了他。她任由他蹂躏,他女友怎么能与之相比?有一个问题就会牵扯无穷的问题,如果他没有女友,那么也许羞辱就不复为羞辱,他即使重复上万遍“婊子、小三、妓女、破坏家庭的人、妾、任主人使用的女奴、骨肉皮、傻乎乎的女粉丝、被我纠正的女同性恋”,也无法给杰姬她想要的。而如果他了解她,如果他知道了她的过去、她的父母、她的兄弟姐妹、她的大学生活、她那天为什么哭泣、她心中所想、她能否回归正常,那么他恐怕也不再能这样对她。那么结局如何?她会变成他的下一任女友,再被他抛弃。他相信那不是她想要的。他更相信自己真没想这么多,她因不完美而成为个完美的女孩。
现在又有了一个问题:完美之后,其余所有的一切,就正式成为“不完美”了。不完美包括很多,比如赛季末派对,他的女友来了而她没来。比如往前几站,他把杰姬拉到厕所里,她想给予的多于他想要的,她愿意用她白嫩得像生鱼肉的皮肤去贴千人踩万人踏的肮脏地面,不远处就是纸团摇摇欲坠的垃圾桶,马桶里还飘着烟头。
罗兰数秒的沉默换来了她抬起眉毛,睁大眼睛望着他:“为什么不说点什么?肮脏,没有羞耻心,淫荡,下贱。”
罗兰为那几个形容词颤抖了一下。是的,他对她说过这些词。可是他没有要求过这些!“我不明白。这是外面,杰姬,我不想让你展览皮肤。”
她歪头问道:“为什么?皮肤就行了。和这个世界的屏障有这个也就够了。”
确实,她的皮肤甚至都没有泛红。但罗兰没有兴致,她只能屈服。在车上他把穿着脏衣服的她搂在怀里,过了一段隧道,黑暗中杰姬轻声问:“明年你会成为世界冠军吗?”
“大概。”
“嗯,好车,好车手。”她疲惫地说,“我小时候很想开车……现在我觉得造车也不错。真的,如果可以,我希望我是观众,是裁判,是解说,是车手,是策略组,是工程师。”
“是wag?”罗兰试探道。
她笑了,嘴唇平平的微笑,眯起眼睛。“你真可爱。”
“不,你才可爱呢。”他得意洋洋地说。
她回去后在浴室待了一个多小时,带着擦洗得出现血丝的皮肤出现,事后吞服避孕药。她不再跟他联系是之后的事。
澳大利亚的雨中罗兰旗开得胜,有了一个好的开始。如果杰姬真的回到了在澳大利亚的家,她一定能看到他的胜利,想到这个更添他的兴奋。也许她撑着把伞在湿冷的街头走,雨水擦掠她的脚踝,打在她张开的手心,满手的雨像满手的跳跳糖般甜美,他的胜利却会在她的喉头留下苦涩。采访时他说:“这只是第一场比赛,下个周末我们还要继续这样的表现。”他心里想,好车,好车手,不管你想强调的是哪一个,我不是都在你的家乡赢了吗?我赢了你。
但他最后还是没忍住给布拉德打了个电话,把关于杰姬的事告诉了他。说到后面罗兰把头埋进枕头里,让泪水肆意流淌。“我以为她是个sub,”他含糊地说,这是对他们之间破事的委婉说法,“但是我不知道。”
“……哥们,信息量太大,你得让我缓缓。”
“你见过她的……”
“我知道!就是那个打扮得很随便的女孩。她的名字很好记,我只是说,你的感情生活有点复杂。”布拉德喃喃自语,“我看见她不是你平时的类型,就知道她会是个麻烦。”
“我想见她,”他每说出一句话,就感觉喉咙里飘出火山灰,呼吸渐趋轻松,“我每天都在想她。”
“但你知道吗,我觉得她不一定那么想……你们俩的喜好有什么问题都无所谓,我只是觉得,听你说来,她太不关注情感了。”
“别这么说好吗?!”他用力锤了下枕头,以此压制住心脏中忽闪一下鸟翼拍打般的疼痛。“可能只是我当初没在意而已。”
布拉德沉默片刻,说:“如果你这么说的话。”
朋友的安慰让罗兰感觉好多了,挂断电话的时候他不再有那种仿佛溺水一般汹涌澎湃的情感压力。他又找出杰姬的照片,她像往常一样对他露出那个微笑。罗兰摩挲着手机屏幕,杰姬的脸肉肉的,捏起来手感很好,虽然她总是推开他的手。她跪在他脚边的时候他也去捏她的脸,她险些咬到他,他们俩为这件事笑作一团,已经没了在彼此身上取乐的兴致,爬上床抱成两束缠绕的水草。那时候杰姬看起来全无心事。他真的能看穿她的心墙吗?或者说,她真的愿意为了他透明一点点吗?
合影的另一个人没有回复罗兰的私信。戴西没有再打来。在同一片土地上,罗兰觉得自己离杰姬格外的近,真奇怪,明明之前还有过肌肤相亲的时刻。
不过他依然相信会好的,不知为何,尽管希望之火越来越暗淡,他心中一定能找到杰姬的信念却越来越炽烈。也许她离开只是她想要离开,他还不知道要如何对待她,他根本不知道她希望自己被如何对待,但什么都没关系的,他相信自己能够满足。想公开吗,想被粗暴对待,想被宝爱地拥住,宝贝甜心,亲爱的人,我们都有自己很强大的错觉。
fin.
评论要求:随意
我牵着狗,停在了那个园子前。
狗漫不经心地闻嗅着,偶尔摇摇尾巴,非常安逸。这条路它走了半个月,已经走熟了,如果说有什么别的鸟兽留下过气息,那已不再能激起它吠叫的兴趣,繁茂的绿草也不再能趁它不备擦过它湿润的鼻子,然后让它打上几个喷嚏了。
但比起城市里的家来,这里的乡间还是更加新奇一些。
狗毛茸茸的尾巴擦过我的膝盖,它拉了拉狗绳,无声地暗示我该走了,见我没有反应,又低低地汪了一声。我没有像之前的几次那样,弯下腰摸摸它的脑袋,然后迈开脚步。我又像之前的几次那样,伸长脖子,像饥饿的时候嚼半块干的没有一丁点儿水分的面包那样,眼神慢慢地蹭过这个园子。
其实是没什么可看的。园子垒了石墙,但很低矮,不需要踮脚,里面的树已经探出头来。说实话,那也不过就是些平常的树,色泽浓绿,一无可观。不过,走到这里,石墙就尽,换成了一道用粗树枝、藤蔓编就的柴门,藤蔓密集,粗树枝排布得也规整,看起来推动的时候不会一摇就散架,但却是完全的防君子不防小人,它比石墙还低,高个子的人费点劲儿就能跨入。而且,站在柴门前,园子里的状貌差不多已是尽入眼底。
这园子在山腰上,里面的景色完全可以视作山色的一部分,如果没有围墙和柴门,我不会觉出任何突兀。里面树都不高,没有沉沉压下来的浓阴,人走在其中,充其量能算作花遮柳隐。中央被树木卫护着的,是一座小小的屋子,最值得一看的就是它,因它竟然是用竹子建成的。屋顶用竹篾编织,墙面是丛立的长竹,檐廊上平铺了粗大的半边竹片。有门,有窗,门与窗都大敞着,粗粗一看,里面不见人影。
竹子的黄绿色,比之土地,只略略新了一些。而通往竹屋的小径,铺的是大理石,尽管蒙上了尘垢土渍,却映着树上花粉红色的光辉。
我又瞥了柴门一眼,那上面挂着一把黄铜锁。锁还很新,不久之后,主人会为门户大开的正屋加一把锁吗?我相信不会,要防,那在建屋之时就防了,再说,防谁呢?
我和我的狗在一个月前来到这里,起因是我辞职后,一个新婚朋友打来电话,希望我能为她来参加婚礼的姥姥照看两个月的屋子。她悄悄向我透底,她不打算将姥姥放回来了。姥姥青年时就成了寡妇,过去的老姐妹们近年来都已陆续离世,这个村子里已经不剩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何况它又是那么的空空荡荡。年轻的男人女人们读书上进,离开此地,读不了书的就去打工,田地已半荒废,没有分毫崭新的气息。确实,姥姥出于往日的习惯,对这个空村还有点留恋,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她的外孙女需要她,有可能还会有一个小婴儿也需要她……朋友笃定,姥姥不会回去的。
我同样这么想。这个乡下,人们的乡音把杂货店叫作“联社”,玻璃柜台浑浊脏污,坐在柜台后的女人看上去也总有五六十岁,头上包着一次性发帽,发帽下传来劣质染发剂的香味,她似乎总想和我说话,似乎已有三十年没人听她说话,她说出的话都成了青蛙,咕咚咕咚,跳进井里,井蒸腾着腐叶的气息。她不知道我是个放逐者,自然,不会是永久的放逐,我需要一点时间舔舐伤口,而后鼓起勇气去迎接新的太阳和新的失败。否则,再待在城市里,我不仅仅是嫉妒每一个过路人,甚至有可能嫉妒我的狗那无知的快乐。而在这里目之所及全是中老年人,枯黄的骨头上包裹着松瘪的肉,看一眼他们干涸的眼睛,你明白他们过往的人生全是沙漠。
但我不相信这间竹堂的主人也会是个老年人。
狗抬头,隔着柴门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活像个人,温润润的,既像是谴责我偷偷钻进别人的园子,又像是谴责我把它拴在树上。它不安地刨了两下坑,在原地坐了下来。
我转身,沿着小径走向竹堂。
这园子如果有水,譬如一个小湖,一条小溪,那就更美了。然而,有了水,无形中就让建筑多了几分流动性,它便显得不那么幽静了。不那么像轻易就会被打扰,不那么像在等待,等待一个闯入者。
台阶半边被光晒着,半边埋在树影里,虽然是户外,做成台阶的竹节却光滑坚致,我把鞋子脱了放在台阶后,光着脚踩上去,脚掌下传来微弱的吱嘎声。有一丝微微的凉意,从脚底透上心尖。
登堂入室,进到室中,站到豁朗的室中心,三面都是光明。竹屋两进,后室的门是关着的。我所站的堂中,南窗下摆了一张柚木长几,一个麦秆编成的圆垫,几上乱糟糟的,我走过去,坐在垫子旁。
我先翻开了一个大本子,这是一个素描本,本子上用铅笔画了各种各样的东西:一只眼神倨傲的无毛猫;两头山羊,嘴角叼着草,方形的瞳孔中毫无感情;黑夜中的一长串路灯,与路灯照耀下的隐约可见的长桥,还有长桥后高楼大厦上亮起的几个格子;一张微笑的嘴,下排牙齿不齐;有规律地盘围成方形的花草藤蔓,用四方框起来,最上面的两角又各伸出一条斜线,看起来是一幅墙纸,……
然后,我看到我的右手边放着一本书。前面的书皮、序言等等都已不见踪影,只剩下一张目录,翻开目录,发黄的书页上,主角没有名字,这是个第一人称的爱情故事。在第153页夹着一支碳素笔,那一页的故事是主角重回旧乡,却发现原来过去了几百年,他所爱的女人早已经化为枯骨。在这一页上,书边用碳素笔勾勒出了一个女子的轮廓,寥寥几笔而已,不过能看出她是卷发。
没有照片,也没有笔记,也就是说,没什么能够从中识别出屋主人身份的东西。失望之余,我盯上了还没开的那扇门,也许里面有什么能够提供给我线索的东西。
就在我的手接触到门的那一瞬间,外面的狗突然吠叫起来,叫声很长。我停住了手,等它止住。也许它只是看到了一只飞过的鸟。一只肥鼓鼓的丑陋癞蛤蟆。它很快就会停下来的。我的狗并不是爱乱吠的那种。
它仍在吠叫。是什么?
理智告诉我我应该出去查看一下情况,好好安抚我的狗,让它平静下来。然后,我应该回到我的住处,吃饭,睡觉,不管带着怎么样的心情。
我的心跳一阵快似一阵。
我看了一眼窗户,又看了一眼案几。园子里依然阳光大盛。书与素描本错落着,一看就有人翻过它们。
我推开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