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天天下雨,湿气浸得人腿疼。每个清晨,监狱长爬上青苔浸染的台阶时,总忍不住要抱怨几声。这该死的天气。然后,他就收拾起在漫长时间里被消磨殆尽的对犯人的恶意,继续去对付这帮卡莱辛人。最可恨的卡莱辛人,据说,他们所有人都有控制天气的能力。
在手臂上纵割一刀,深入血管,接着插进一根麦管,看血潺潺滴落,到滴满一小杯,将伤口妥善包扎起来。据说,这种放血疗法就可以克制卡莱辛人的能力。从前线战场带回的这批卡莱辛人,身穿他们传统的白袍,手脚都上了重镣。第一次看见他们的时候,他们像鸟雏一样挤在一起,向所有阿耳戈人投以警惕的目光,一点也看不出他们在战场上的凶狠。其中有一个,上唇像猫嘴一样突出,眼皮也怪异地突出肿胀,显得眼神羞涩敛缩的,尤其具有亲和力。他懂得阿耳戈语,跟狱卒也搭话,虽然往往只是短短几句。在其他卡莱辛人跟狱卒起冲突的时候,他也要过来劝解,或辩驳,结局就是挨打。挨打了他也不会生气,只会笑。这种情况下他会引起注意是当然之理。监狱长看得出,有的士兵看他的眼神。卡莱辛人阴险狡诈,这些年轻人恐怕要吃亏。
怕什么来什么。一进大门,首先闻到的是一股微弱的男性体液味道。监狱长顿觉不妙,示意守门士兵不要发出声音后,他放轻了步子。沿路上的卡莱辛人还在睡觉。这是放血后虚弱的产物。窸窸窣窣的黏腻声音越来越近。走到尽头时他圆睁双眼,暴喝道:“你们两个在干什么?!”
一个年轻狱卒正把猫嘴卡莱辛人裹在身下耸动。猫嘴不挣扎,不叫喊,因为两人的嘴巴正忙着纠缠。这一声喊叫震醒了睡梦中的卡莱辛人,狱卒抬头看到监狱长更是魂飞魄散,从猫嘴身上滚落下来,慌得裤子都提不上来。猫嘴倒是镇静,随手抓起自己的白袍遮盖住重要部位。监狱长甚至觉得他是在笑。卡莱辛人发出怪叫,朝狱卒和监狱长做着意味不明的手势。冥冥中似有天意要让这一切更乱似的,守门人飞跑过来:“大人,国王陛下和兰德里克二王子殿下来了!”
靴声橐橐,什么都来不及隐藏,就已大白于众。
监狱长惶恐中先欲屈膝请罪,被国王做手势阻止。他垂头不敢作声,只能看到王子的黑靴向外迈出,腰际一轻,王子抽走了他的佩剑。隔着一道铁障,狱卒跪在地上,还在努力跟裤子搏斗,不过是瞬息之间,剑尖入喉,人倒地,一声闷响。铛啷啷,剑也坠地,王子扫过剑上鲜血,眼神中闪过一丝嫌恶。
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王子的声音正正好响起:“把门打开。”
猫嘴边早已没了笑影。他的手脚比狱卒快多了,好好穿在身上的白袍看不出错处。他抬头,只瞥了王子一眼,又欲低头,但王子已死死掐住他的下巴,看到猫嘴残留着情欲红肿的嘴唇时,脸上肌肉微微抽动,猛然挥开他。
“父亲,就是此人。卡莱辛匪首之一,米尔卡。他们入城那天,我看见这人的脸,就觉得面相熟悉,他的父系有东方人的血统。”
兰德里克指认完犯人,迈过狱卒的尸体,走出门来。国王转头问监狱长:“他每天被放多少血?”得到与其他人一致的回复后,国王指示道:“提高成三倍。难怪最近天天下雨,以他的能力,放这么点血根本不够。把他带到审讯室。”
兰德里克在一旁轻声道:“卡莱辛人统一装束,匪首与普通人原本就难以区分,理应让所有卡莱辛人都放三倍的血。”
监狱长犹豫片刻才说:“……陛下,如果真让所有卡莱辛放三倍的血,那这些人恐怕活不到冬天。”
兰德里克这时才看一眼监狱长。监狱的昏暗光线里,他的眼神淡漠非常,不像看一个活物。少年的双唇鲜红光润,有水果的色泽,如同女孩般秀美,但说出的话却刀子一般:“让犯人仍有能力为非作歹,现在更在光天化日之下肆行淫秽,监狱长也难辞其咎。”
国王不置可否。直到监狱长已面无人色,他才缓缓道:“主犯已死,监狱长罚薪三月,这事到此为止。先给他们放血……不,不必了,直接把米尔卡带到审讯室去。我要亲自审问。兰迪,你跟我一起。”
在审讯室里,不意味着不放血。囚犯被固定在十字形铁架上后,脚边即放了一个铁桶。血啪嗒、啪嗒滴落,引得他低头看那层薄红。空气里血腥味慢慢重起来,兰德里克先是让侍从去烧薰衣草,不顶用,他又让人去取了一个香球来,凑在鼻端,眼睛还盯着囚犯。
国王看着他。他不能不开口了。
“米尔卡。”兰德里克道,“你我最后一次见面时,我万万没想到你会变成这么一个——淫棍。”
否认自己身份的最好时机已经过去了。何况米尔卡一直知道,自己的混血面貌在人群中有多显眼。他轻笑:“我的好朋友……”
“称呼我殿下。”
“……监狱里这么冷,这么潮湿,难道找一点慰藉也是罪过?”
兰德里克重重靠回椅子里,鼻翼翕张,用力呼吸着幽微的香气。心火才下去半截,他将话题拐回正道:“花言巧语,确实是你的拿手把戏。你在七年前就精于此道,阿耳戈人已经领教了你的利口。编造谎言,煽动叛乱,你承不承认?是否悔改?倘若悔改,”他的声线柔和些许,“或许能饶你不死。”
“死!”米尔卡失笑,“你拿死来吓我吗?殿下?不过是短短几个时辰,我熟悉了的脸就已经扭曲了,蒙上灰土,这样的事情我见过多少,你知道吗?你叫我们卡莱辛人。我们只是奥根人,我们只是想守护奥根而已。”
兰德里克几乎要跳起来,又强行按捺住自己。他转而征询一边的父亲:“血已经放够了,是否可以用刑?”得到父亲首肯,他就示意兵卒动手。
第一道皮鞭甩下去时,他险些掉落手中的香球。这不是他第一次参与审讯,也不是他第一次指挥兵卒动手。是人不一样。浸饱了人类血液的黝黑鞭子电光一闪,在米尔卡浅棕色的身体上撕开一道血路,肉皮卷起时,他的胃也缩成一团,苦楚地蠕动。第二鞭就会好得多。这是兰德里克的经验。
第二鞭没有更好。他恶心了起来。偏偏米尔卡还不叫。混蛋,为什么不撬开他的嘴?米尔卡不叫,那兰德里克代替他发声。“如果不是你妄言扯谎,卡莱辛人现在会安稳地活着。你掀起了战争,现在还委罪于人?可笑。”
每一次鞭子挥动,米尔卡的身体都尽力要缩起来,固定住他手脚的铁链铐都被带得响个不住。鞭子像雨线,雨是酸雨,冷而辣地划过每一记,在他身上交织成鲜红粉红的一张网。香球碰到了兰德里克的鼻尖,他深深地呼吸,眼睛只盯着米尔卡发青的脚尖,和流到脚尖的血痕。四周不知何时安静下来,他才意识到,哦,这一道刑罚过去了,暂时。
他抬起头,问米尔卡:“你改悔吗?”
米尔卡垂下的头一点点抬起来。即使是卡莱辛人,蟑螂一样的种族,贱民,受了伤也还是会痛。“我……”他一开始说话慢而无力,“没有说谎。我说的都是真话。字字属实。兰迪,你也心知肚明吧,我第一个告诉的人是你。我亲眼见到,国王卢卡斯,杀了奥利维亚王后!……”
“住口!”兰德里克猛然立起,吼得几近破音。“这里是什么地方,容你大放厥词?”他匆匆向父亲投去一眼。父亲的脸是一道寒冰的城墙。“继续用刑!”他睁大双眼,狂乱地扫视整间审讯室,突然尖厉地说:“拿烙铁来!烙他的脸!”
在真正烙到皮肤上之前,兰德里克又问了一遍犯人要不要忏悔,犯人仍抵赖说自己句句属实。先是小腹,再是胸口,然后是脸颊。这次,他一直叫到痛昏过去,然后一桶盐水泼下去,他又抽搐着醒来。
国王走了,大概觉得这种顽固的小子身上找不出什么乐趣。香球里的香,在烤肉香气的压制下,只能说聊胜于无。兰德里克还是一直嗅着。他走到米尔卡身边。米尔卡浑身沾着盐粒、洇开血丝,鞭痕交错,三个乌黑丑陋的烙痕,毁了那张脸,那具早上还在享受欢愉的身体。兰德里克越是呼吸,越觉得头昏目眩。
“米卡。”他呼唤道,“你改悔吧。认输吧。只需要你一句话——只要你说你当年撒了谎,立刻,卡莱辛和阿耳戈就能和平。”
被烫得变形了的皮肉牵动一下。米尔卡口齿不清地问:“和平?只要我说,一切都是假的,奥利维亚先王后是正常死亡,就能停战吗?”
“对。你们所有人,都可以回家。”
囚犯被烙的胸口也震动起来。镣铐发出清脆的响动。囚犯吃吃地笑,乌黑的烙印被牵扯得崩裂,溢出鲜血时,兰德里克也看到了他那对东方的眼睛里,淌下两道泪水。
“兰迪,以前我只是一个送菜进宫的小杂役,你对待我像我也是高贵的人。现在的你怎么变成这样?”
兰德里克让香球落在地上。
“那么你不肯悔改……”他下了结论。所有的兵卒都望着他,望着他抬手,拭去犯人污浊的脸上的泪水。米尔卡的脸烫得像火。
“你们卡莱辛人确实屡教不改。占据奥根如此富庶之地,你们也不过就是一群蛀虫。蛀虫不想着滋养国民,反而借势生乱,果然就应该被灭绝。”他转头示意,“继续。用刑。”
剩下的用刑场景,兰德里克没有再看。他先去看了那个他亲手杀死的狱卒,吩咐给死者家人一笔丰厚的安葬费。这件事还没了结,因此不能去见父亲。母亲薇薇安王后那里大概率会遇见不想见的人,可他无处可去。一个王子是太高贵了,当然不能如私生子一般,去什么厨房、马槽。
兰德里克的猜想没错。一进门,他哥哥戴安王子抽抽鼻子,就叫道:“好弟弟,你身上怎么一股尸臭味儿?腥味儿?”他母亲薇薇安王后坐在一边绣花,身边一个侍女也无。儿子来了她也依然是绣花,她做侍女时也这样,她是不会享受的。兰德里克怀疑她跟父亲睡觉时,不能动针绣花,恐怕也忙着分线。
见兰德里克不回答,戴安没趣地说:“我知道,你去审犯人了嘛。听说还杀了个狱卒。兰迪,你可戒戒你的杀人癖吧——何况,犯人不就是你小时候,和你一起玩的那个小卡莱辛吗,你忍心杀了他?”
“要是你真这么关心,就应该和我一起去审问,”兰德里克盯着他说,“长子的职责。”
“停!”戴安做手势表示认输,“好弟弟,妈妈被封为王后,咱俩合法化的时候,我就已经跟现在一样高了,做了这么多年的私生子,我难担国之大事啊。”实际上,他才比兰德里克大了两岁,又发育得早,如此而已。
兰德里克不接他的话,和王后一样沉默了一会,才问:“奥根有新动向吗?”
“能有什么新动向,相持而已。卡莱辛人骨头多硬你又不是不知道。不过,你那个小杂役被抓,影响估计不会小,毕竟卡莱辛人的最大优势就是控制天气,他是能力拔尖的那几个之一吧。”
“即使是这样,时间也太长了。”兰德里克皱起眉头,“已经花了七年的时间……我听说,奥根那里的植被经不起气候变化,这几年树木接连死去。再这样下去,就算战胜卡莱辛人又有什么用?奥根会被毁掉的。”
这块土地不能被毁掉。它是阿耳戈的国王连续几代来的梦想,好不容易,卢卡斯才通过和奥利维亚结婚获得了声称这块土地的权利。
他暂时忘记了监狱里关押的蟑螂,以及审讯室里特别的那一个,只一门心思想着这场已经让百姓厌烦疲倦的战争该如何结束。但是戴安一直是一个讨厌的人,神秘兮兮地凑过来问他:“我倒忘记了,听说,你早上和父亲一起去监狱的时候,撞见了……”
兰德里克一把推开他。戴安吃了一惊,转头对着薇薇安王后叫道:“母亲!你看兰迪!他这么对哥哥!”
薇薇安王后的声音又轻又细,毫无王后的威严:“兰迪?对哥哥道歉。”然后她又低下头去,继续手中的绣活儿。
兰德里克当然不会道歉。他起身就走,把戴安留在那里叫骂。骂他神经不正常,难不成是嫉妒那个死人可以和小杂役睡觉,满嘴胡吣。
连续几天,他都觉得手上发烧,像卡莱辛人的眼泪有什么杂质。囚犯仍然不肯忏悔。兰德里克没有再去看。不过他向父亲提议,只审讯米尔卡一个,米尔卡当然可以尽情逞英雄,不如也把监狱里的那些其他蟑螂物尽其用。一个个在米尔卡面前碎割过去,米尔卡改口了很好,不改口也没有损失。
国王同意了。只是这样行刑人过于劳累,得给他们加些俸禄。
这几天实在冷得要命,又下雨。戴安要议婚,事务繁杂,不大到薇薇安这里来,兰德里克得以在看望母亲时毫无妨碍。说是看望母亲,更像坐化为母亲桌边的一尊人物塑像。母亲抽针引线时噌噌的微弱声响,和雨线敲窗的沉闷密声一起,旋转个无止无休。
母亲突然问:“戴安说,奥根人成了鱼饵。”
哥哥总是这样。播弄唇舌,给自己找是非。但是,很少开口的母亲开口了,兰德里克不能回避。“是。”
“兰迪,”母亲很少说话,因此她的话总那么直愣愣的,没有迂回,没有旁敲侧击,“做点好事吧。”
她的潜台词似乎是:做点好事吧,别和你爸爸一样。你怎么这么像他?你也会亲手杀死妻子吗?你也会强迫女人和自己在一起、给自己生下私生子吗?你也会把女人折磨成这样一种死灰槁木,连对着儿子也说不出话吗?
可她是凭什么?像父亲——难道孩子不能像父亲吗?难道孩子可以自己选择像谁吗?难道不是父亲把你抬举成了王后,把你的私生子抬举为王子、将来的阿耳戈人的统领?
“我做的是正确的事。”兰德里克咬牙说道。“我是在为阿耳戈人着想!战争必须尽快结束。我是阿耳戈人的王子,这是我的职责。”
是吗,母亲的眼睛这么怀疑。“你小时候,和米卡是朋友啊。”她也还记得米卡。米卡。
他和米卡第一次见面,他还是国王的私生子。奥利维亚王后生不出继承人,按道理来说他和戴安应该受到看重,但他俩一直以来都是“父不详”的侍女之子。好在母亲那时候是奥利维亚王后的得力女官,两个孩子的境遇并不糟糕。所以他没有想到会有人这么大胆,敢在他一个人坐在花园台阶上出神的时候,从背后捂住他的眼睛。
“猜猜你后面这个人是谁?”那人用气声发问。他猜是戴安。那人说不是。最后他生气地说“放开我”,那人才笑着松手:“对不起!我只是从来没在宫里见过和我一样大的人。我叫米尔卡,你叫我米卡就可以了。你叫什么?”
“兰德里克。妈妈和我哥哥戴安都叫我兰迪。”
那时候,兰德里克非常、非常寂寞。他敞开心扉接纳了这个混血孩子,对方和他一样的没有父亲。米尔卡不觉得做私生子有什么坏处,或许应该说,在他们奥根人眼里,不存在私生子这一回事。甚至男女也都没什么区别,他们是极其自由放纵的人。因此在米尔卡身边,为自己的身份而忧愁的兰德里克得以放下一切。他可以纯然地欣赏对方那双暗色的东方眼睛,像要藏起什么似的,在太阳下眯得很细,眨动时眼皮的褶皱优美地展开,像王后手中的羽扇。也许私生子毕竟不是百分百的坏事,如果米卡的父亲带给世界这样一双美丽的眼睛。
米卡看着他笑,只看着他,他感到整个东方在此刻独属于自己。
米卡是给王室厨房送菜的小杂役。他还有个师傅,他俩穿着样式相同的白袍,他师傅推菜车,米卡帮忙搬菜。他师傅也很英俊,他俩相处得很好,像父子。兰德里克应该嫉妒米卡有替代性的父爱,可他并不。反过来他嫉妒米卡和他师傅相处得那么好,对他师傅笑得那么开心,东方再次距离自己那么遥远。
有一天,他看见米卡笑着对他师傅挥手,一时冲动,把米卡从台子上推了下去。兰德里克也不知道自己那时候怎么了。他甚至都没有去扶米卡,只是自己跑开了。米卡摔昏了,摔破了额角,他好几天后才知道,因为那时候米卡才来找他——这之前,米卡的腿也摔得有点瘸,所以没法来送菜,只能在家休息。
米卡质问兰德里克,为什么要推自己,兰德里克回答不上来。并且坚持不肯道歉。兰德里克想的是:如果你要和我决裂,那就在这时候决裂好了。
可是米卡瞪了他半天,很无奈地说:“兰迪,你真是坏孩子!你怎么这么倔?像头驴!你见过驴吗?”
兰德里克没见过,只能摇头。
“算了。”米卡气呼呼地道,“原谅你这一次……但你得给我到花园去采草药,”他指指包着白布的额角,“要不然会留疤的。”
在米卡的指挥下,兰德里克去采了一种紫色的野花,这种花名叫飞燕草,有一片又长又尖的突出的瓣。采来花,米卡让他用从厨房偷出来的石臼捣烂花朵,用水淘去颜色,然后把烂花酱敷在额角伤口的痂上。他特意嘱咐兰德里克不要采到叶子,叶子有毒。
不过兰德里克从小到大没做过重活,有一次还是不小心混了叶子进去。那天下午,米卡偷偷溜进他的卧室,把午睡中的他推醒。
“我真要被你害死了。”
卧室分隔出两间,外间是薇薇安和戴安的,里间是兰德里克的,此时薇薇安睡在外间,所以米尔卡放低了声音,唯恐吵醒谁:“你是不是把叶子混进去了?哎呀,以后还是我自己来吧!中午的时候我头上血一直流,止都止不住,幸亏师傅带我去找了王后陛下,她那儿有止血的好药。”他揭开伤口处的白布,伤口涂着一层薄薄的黄色油状物,一股药气。兰德里克受不了这味道,听到他说师傅,说王后陛下,更觉得讨厌,一把推开他的脸,哑哑地低声道:“好难闻!”又说:“叶子那么可怕吗?”
“对你来说没事。对我不行,因为我是奥根人。王后陛下也是奥根人,她人真的很好。”
“那么,阿耳戈人不够好?”兰德里克并不太知道两种人的差别,这句话也只是接着米尔卡的话问的。米尔卡出乎意料反应很大:“不!”又意识到外间还睡着薇薇安,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小小声地说:“不是的。兰迪,任何人都是一样的。私生子和婚生子,平民和王室,奥根和阿耳戈……这是师傅告诉我的。”
他躺在兰德里克的身边。药气还是那么重。但是兰德里克又困了,而且米卡躺在身边的感觉很好。米卡一躺下来,兰德里克就把一只手搭在他身上。啊,药气还是好浓,如果不是这股难闻的味道,兰德里克可以钻进米卡的怀里。
“兰迪,我觉得你将来一定会继承爵位,成为贵族的。”
“胡说。”
“是感觉而已啦。但是兰迪,如果你将来真的成了身份高贵的人,你也要做一个为平民着想的高贵的人,可以吗?”
我答应你——兰德里克忘记有没有把这句话说出口了。
然后,东方离他而去。
然后,奥利维亚王后死去,米尔卡的师傅被士兵剁为肉泥。兰德里克听着米尔卡告诉他的,国王杀了王后,事情太过惊世骇俗他反而给不出反应,他只来得及叫米尔卡换上自己的衣服,谎称自己要去外祖母家,送米尔卡出宫,逃跑。
米尔卡走的时候,额角的伤疤依然没褪色。他没为师傅而哭,整个人都是受惊过度的样子,坐在马车上,最后一句话是:“兰迪,对不起。”
他对不起自己什么?兰德里克从来不知道。他的伤疤长好了吗,兰德里克没有特意去瞧,现在应该也看不出来了。从来兰德里克都尘封这段回忆,永远不愿去回想。然而此刻,雨声与针线声里,像某种呕吐反射,记忆不由自主地反上来。
“妈妈,你到底要我怎样?”兰德里克脸颊肌肉抽动,在一股无可遏制的愤恨下脱口而出。“好事,好事——我一直以来都在做好事!好事不是只有让谁活下去!有些人死了才是好事。有些人死了才能让更多的阿耳戈人好好活着!”
“你是王后。只知道绣花的王后!你们所有人都告诉我,甚至在我没合法前就告诉我,我应该为了所有的百姓考虑。这就是我现在做的。我甚至不是长子。但既然我成了阿耳戈人的王子,我希望阿耳戈人和平——为什么你们在我接受某件事后又要我推翻这件事?妈妈,你想要一个仁慈的儿子,那为什么你选择了一个最残忍的男人?”
母亲不回答他。雨声与绣线穿梭布匹的声音仍然回荡在这房间里,仿佛无穷无尽。
由于犯人始终不肯忏悔,最终被判以轮刑。秉着“与民同乐”的宗旨,国王、王后、两位王子都将与民众一起观看。
行刑日,天气终于晴朗了一回。犯人身穿崭新的白袍,袍子是特制的,布料粗粝,磨破了伤口,透出红色来。他乘坐囚车被带到刑场。一路上人们对他进行了各种各样污言秽语的辱骂,烂蔬菜水果都扔到他身上。不知谁扔了一块狗屎,屎粑粑飞溅,激起一片咒骂。
但人群中也有几个觉得这犯人可怜。他的脸被烙坏了,发炎感染,却仍能勉强分辨出五官是清秀端正的。个子不矮,却干瘪萎靡,一股腐坏的臭气,从他身上送至看客的鼻端。
兰德里克王子宣读审判后,犯人被剥脱衣服,露出伤痕累累的裸体,由兵卒绑缚到轮辐上。绑缚完毕,兰德里克上前去检查。
米尔卡的手臂上仍可见放血的痕迹。脸已经看不出来什么了。他身上已经没有活人的味道。没有那天早上淫乐的、欢欣的味道。兰德里克忍耐着这股恶臭。
一切都没有不妥。他没有时间可以浪费了。
最后他问道:“米尔卡,你走的时候,对我说对不起。到底是为什么?”
苍白的、被血污染了的、猫似的嘴唇微微动了几下,然而没有回音。
他不说话,那么,由兰德里克来说:“还记得我们小时候吗?你告诉我,飞燕草的叶子对你们卡莱辛人来说有毒。我让父亲在那些剩下的蟑螂身上做了实验,确实有效。以后作战,我们会在箭头上涂上飞燕草叶子的汁液,你们的能力不再能够克制我们。”
猫样的嘴唇反而笑了。尽管在那张脸上,已算不上一个笑。
又像回到了那天审讯,血腥气中,竟错觉杂有一丝薰衣草的香味。
兰德里克走开,回到自己父亲的身边。
薇薇安王后只露了一面就回去了,兰德里克则较早退场,至于戴安,他一向认为,轮刑中锤碎犯人的手臂、大小腿、脊椎的部分,只是纯粹的暴力抡锤子而已,观赏性不大,只有在犯人的四肢躯干骨头都被打碎,软踏踏如水母,然后被编织到辐条上的那一部分才精彩,因此也就直等到那一部分他才姗姗来迟。从头看到尾的便只有国王一人。国王全神贯注,兴致颇高,自然要归功于兰德里克告诉犯人的那件事。连大儿子来了,也没得到国王的一个眼神。
戴安跟他弟弟不同,他喜欢坐舒适的椅子。而他弟弟的那把椅子,华丽冷硬有余,柔软安逸不足。但现在他弟弟不在,他父亲不管他,他又觉得自己的位置视野不够好。犯人全程一声不吭,他再看不到细节,岂非白来一趟?戴安王子忍受不了,便起身,换坐到了弟弟的椅子上。
这把椅子冰冷,硬邦邦。为了坐得舒坦,他握住扶手末端镶嵌的大块宝石,想往后伸伸懒腰,却摸到了一些湿濡的东西。
是血。坐过这椅子的另一个人,不知道为什么,手握得太紧,被未经雕琢的红宝石割破。
后记:一个三流作家观看了这场刑罚全场,将其记载在他的一本叫《异闻录》的小书中。或许是因为受刑者是卡莱辛人,但更有可能是因为这桩异事:整整四天四夜后,反叛者才死去,但悬挂的尸首一直没有鸟儿靠近啄咬,也没有生虫。在尸首自然腐烂一个月后,从烂穿的下巴里,掉下了一个塞着薰衣草的银质香球。
Fin.
作者注:Huckleberry Friend出自歌曲《Moon River》,大约意为童年时期的好友,发小。机翻:让人想起一个无忧无虑,天真无邪,充满希望,温柔友谊的人。田园诗般的流浪者和梦幻般的惊奇者。与他们共享阳光灿烂的青春。引用:“当梅塞还是一个孩子的时候,在夏天他经常去采摘黑果木(很像野生的蓝莓),对他来说黑果木就是通往他无忧无虑童年的连接,而且也照应了马克吐温笔下的角色(哈克贝利-费恩Huckleberry-Finn)。”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9.14修改
正文:
河流如线,吊热气球一般吊住大海,线太细,于是海动荡不安,连海上吹过的风都是惊惶的,像解脱了绳子冲撞的长毛犬。
风声里,三个人出现在海滩上。统一的藏青水手服,两女生并肩而行,背后男生拿着相机。她俩个子高,步子迈得大,男生比她俩略矮一些,步幅就急些,女生中矮点儿的时不时回过头来,看他追上没有。走到一处,橙红色的夕阳刚刚碰着一点儿海水,点了一道淡开的血痕,男生喊道:“就在这儿拍张照片吧!”两女便停下,他摆相机,她们调整姿势。
矮一点点的长脸长眉,两岸青山相对出似的开阔,肉鼻头,眼珠湿漉漉的黑,气质充盈。高一些的眉峰锐利,双眼皮褶皱宽宽抹开,满蕴精光,嘴唇却薄而苍白,有种肉食动物的倦怠。矮的要搂她的肩,她扭了下身子,不肯就范。那只手收回去,到了腰际,被她一把握住,男孩正好摆弄完相机,跑过来站定,就势揽住较矮女孩的肩膀,三人面对闪光灯绽放微笑。咸味的空气里,还游走几缕长发上的檀香。
微笑放下去,较矮女孩道:“要是小晃的乔伊也在就好了。”这话仍有笑的余韵。小晃,大名晃代的女孩眉头一皱道:“他来不来都不重要吧——而且他也不爱拍照。”“我还以为美国人更喜欢拍照呢。或者,基督徒有什么教规……”晃代突然截住话头:“爱生,别再说这个了。他说音乐让他没办法定在那里拍照。”这没来由的解释回护,好像爱生在咄咄逼人,给她噎了一下。她们是同窗兼同桌,同吃同行,数年密友,了解彼此如同手掌,骤然哑口,好脾气的爱生片刻才补起一个笑:“只是想让大家留个纪念,如果以后见不到了的话。”爱生的男友,给他们拍照的砥绵规裕是本地人,乔伊却是个浪子艺术家,家又在美国,明天此地一场风暴,谁知他卷到哪里?
规裕走过来,问两女:“这么晚了不走吗?我家招待烤鱼,现在的鱼籽最饱满了,爱生喜欢吃鱼籽吧?”
规裕家里开了个烤鱼店,从小耳濡目染,说起烤鱼就像招揽客人,晃代听了一歪头,眼光跳到爱生脸上。“我还想再看看海。”这句话分外高雅,“爱生,你再陪我一会吧。”
她发话了,规裕只好先走。他不觉得海有什么好看的,不过是大片的水,漂浮若干食材,一大盏色泽诡异的生鱼汤。但是他莫名有点怕爱生,好像他俩都是客人,她却替他排队,拿人手软一样。
岩岬突进海中,背后滩涂,空无一人。夕阳渐溶,天色暗蓝,海鸥划道白弧逃走。晃代两手揪住呼扇的裙子,拢平坐在岬头。爱生看她坐得那么边缘,未免害怕,没在她身边坐,蹲下来,手绕过她肩上,慢慢攀纽在一起。晃代两只脚套着棕色皮鞋,从岩石上垂下来,偶尔摇晃一下。半天的静寂后她说:“真羡慕你,嫁在烤鱼店,天天吃烤鱼的日子可是不错呢。”
爱生用一个笑容,软化了话里的暗刺:“我只是觉得,砥绵爱生听起来很好。”
晃代垂了头:“美国呢?你觉得美国怎样?”
海激荡着,像是身周围裹了一层层嘶哑的小风。爱生收紧手臂,声音轻轻的,几乎溶开在这海的低语里:“是要和乔伊一起吗?他求婚了吗?”
“他想要一个日本式的新娘,”晃代淡淡道,“他觉得现在的日本人太美国了。他心里的日本式,是像艺伎那样满头插着花簪,后脖子留两道不涂白,穿着黑留袖嫁给他——他不知道那叫黑留袖呢。”
“那么,美国也没什么好的。”
“也许是结婚没什么好的吧。”
“但是,人终究要结婚啊。男人不重要,孩子是可爱的。”
晃代的手像草丛中的蚱蜢忽然跃起,拍在爱生的手上。“那,只要孩子不就好了吗?很多人不都是这么长大的吗。我们不都是这样长大的吗。”她转头,急迫地寻找爱生的眼睛。
晃代的父亲是士兵,死在了海外。他渡海的时候妻子正怀妊,在满心对男孩的期待中,起了“晃”这样的名字。生下来了,却是个孱弱的女孩,死人也无从知晓,只好由外祖母改名为“晃代”。
“那怎么可能?”爱生睁大眼睛惊讶地笑,“我小的时候见不到爸爸可想他了,每天晚上睡觉前,妈妈总是要我对着菩萨祷告,要我好好睡觉,快快长大,长大了就能到四国去,把爸爸接回来。”
晃代的眼睛轻轻眨动一下,像萤火虫收敛翅膀,微光熄灭。四周降下透明的黑,海潮翻动。
晚上,她们还是在规裕家吃到了烤鱼。晃代先一步离开。三天后,她失踪的消息在当地人中弥散。
她想:“现在我活着。”
千千万万人山呼海啸:“你现在活着。”
于是她有了头颅,她抬起头颅,余下的体块一一垒起。千千万万人团团围住她,无一不手执利刃,挥砍劈剁,刀刃与肢体齐落。背后忽地绞来一只手,几根瘦骨撑开黢黑干皮,像一只大蜘蛛灵动地钻进眼眶,眼珠清脆地脱眶而出,在地上弹了几弹。主人也随之瘫倒在地,无数躯体淹没他。不知哪里又扯了老长一团白花花的肠子,疾奔的人来不及站定,被绊得踉跄跌倒。她下意识地大力挥手,那人的脖子平平裂开一道缝隙,正好和肩线平齐。头颅向后仰倒,裂口处圆而小的骨面探头,一小半血肉勉强维持住头和背的连接。原来,她的手里也握了把刀。那道雪亮跃进眼里只一瞬,脚步声放大,头颅摇摇欲坠的那人身子前扑。脚掌跺在他背上,踩上他甩到地上又反弹起来的头颅,鼻子嘴巴在地上摩擦挨挤,新的人借力飞起,她脖颈一凉,从脖颈处爆出血线来。没觉出痛她便又一挥手。刀没有刀把,只有刀刃,深深嵌进她的手心里,直剁到对方的骨头,从刀刃上震进她的骨头里。抽刀再刺,从右颊进,半边刀刃捅穿左边嘴角,她发力收刀,右边脸颊的肉整块断裂,白色尖齿在颊肉里亮亮地一闪。然后她的胸腹凉彻心扉,低头看去,不知何时已被一刀豁裂,内脏正混着血丝脱出。她终于倒地。
再醒过来时,她站在一条铁灰色的河里。周围笼罩灰雾,有几个人形影影绰绰。河水重重压在她的脚背上,滑腻地漫过去。她抬脚,有奇怪的阻隔感。
灰色的河面上,无数细小白色的蛆钻进钻出。河水是糜烂的血肉泥浆,搅合尖利的碎骨。血泥缓缓流动,血拖不动的那些肉糜,便沉降至底。流动的血肉沼泽里,她无思无想,只机械地拔出腿脚,又再度将腿脚夯入其中。
终于走到对岸了。她迈步上岸,听到“咔嚓”一声。她腿脚的血肉已悄悄消融在灰河里,只余细瘦的腿骨脚骨,支撑不了肉身,就这样轻巧折断。她伸手,徒劳抓到一把灰雾,便堕入灰河里,无尽的血沫蛆虫覆盖上来。
“我还活着。”
一个念头在空寂中滋生,一瞬间,她再度坐起。她是完好的,完整无缺的。她站起身,只看见四周一片青光,晶亮刺眼。头上似胡须长垂无数青白的尖锥,脚底下的地面涩滑硬实。
好冷。冷得眼皮都眨不动,牢牢粘在眼球上。
地面是大块剔透的冰,冰层太厚,往下看去,所见只有一层又一层的深冻,以及照映出的自己的形影。紫淤的胴体,横亘道道冻裂的深沟,仿佛是先被宰杀分解冰冻再把死肉粘在骨殖上的。窸窸窣窣的,在耳边不断,是皮肤在深寒中片片开裂。她整个人像一朵不断绽放盛开至零落的青莲。
她依旧往前走去。
脚掌落地,即被冰粘住,再生生撕扯开,留下两行殷红脚印。
“我还活着。”
在一波又一波的意识涣散里,她的思维像春蚕吐丝,抱定这一个念头,把它牢牢包裹起来。
沿路绽放一簇簇的青莲,与红莲。
满大街的女人都对她侧目而视。她们穿的都是花花绿绿的时新料子,叫裁缝比对着外国杂志上金发蓝眼的洋女人做成的时尚新衣,这女人却显自己独特似的,一身板正的黑留袖。她身形既修长,眼睛又发出宝石的火彩,丝毫不因服饰的黑而损减光辉。穿的是和服,但所有人都感到,自己慑服于她纯日本式的高贵。
有意无意的目光织成一张网,被黑留袖女子轻软地冲破,踏在脚下。她也扫视行人们,在正午的阳光下,每张脸都是太平无事的行色匆匆。
走下窄街,横穿马路,看到的即是朱红圆柱,飞檐灰瓦,捧出一面绿地金字的匾额:照得寺。阳光炽烈,金字却灰,灰得像雨中的海面。门口守候的小和尚,一看到黑留袖女子就跳起,跑来道:“您怎么称呼?住持已经等您很久了,这边请。”
“Iris。”黑留袖女子淡淡一笑。她口音十分标准,那笑也就坦然。因此小和尚只能操着蹩脚的发音称呼她“Iris女士”。住持也是一样。今天寺里不接待,专为迎接这位贵客,希望从她手里多掏出几个钱来。住持引着Iris参观诸佛,心里庆幸寺并不大,和服拘束下迈出的小小步子周转得来。
那些平常佛像,住持估计Iris不感兴趣,天气又热,Iris来得晚,恐怕耽误了她的午饭,先领她看寺里的宝物缅玉卧佛。平常这尊佛像都用黄幡围起,不准游客靠近。Iris比住持要高,佛像虽卧,也比她高出一截。她抚摸佛身,触手生凉。佛殿本就宽绰,凉幽幽一屋子的檀香,玉佛还要更凉。
随后去看千佛塔。住持算一个老实和尚,本意只想引Iris看看寺中各处,她捐多少款子等于最终考核,自己不过尽人事听天命。然而,他们绕着那一千个小佛像转圈时,他偷眼觑她,暗道不妙:Iris那一张小巧精致的脸上,平平展展并无一丝意绪荡起。脑筋急转,他便请她去看藏经阁,那里清净,凉快,后院还有金鱼池。住持想,她是美国人的遗孀,美国大概没金鱼吧?就算有,也比不上他精心伺弄的品种。
Iris在藏经阁里依然了无意趣,听到金鱼,笑了笑,更像惊讶于住持的异想天开。看金鱼要从后门出去,临出后门,她却忽然停下脚步,折返到后门边,那里用玻璃蒙着一张画卷,画卷半卷半展,展开的部分上,横分成数个区域,各画了青蓝皮色的小小人群。
“这画的是什么?”
住持一看女施主有了兴致,赶忙殷勤趋奉:“这是地狱图像,是五年前,一个画师捐给寺中的,说是他家祖传……”
“我能看看么?”
她尽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于是卷起的部分也摊开来。全是各种名目的地狱,怀毒害想,手执各种刀剑,更相斫刺的是想地狱,因为㓟剥脔割,想谓为死;冷风来吹,皮肉更生,寻活起立,自言:“我活。”余众生言:“我想汝活。”寒冷至极冻至皮肉开拆如莲花的,据颜色的不同分为青莲地狱、红莲地狱、见骨的白莲地狱。受业火焚烧的,是无间地狱。其余还有灰河地狱、黑绳地狱、叫唤地狱、堆压地狱等等,用笔很细。能想出这么多折磨人的所在,又有人能如此细致地画出来,简直如梦一般了。Iris看得出神。看完后,住持让小和尚收拾画卷,正要和女客去看鱼,Iris却说自己想去看横三世佛。
是看,而非拜。这里香气最重,住持唯恐女客不喜欢,Iris倒没说什么,只是走到三座佛下,看他们一个个低眉垂目,这便是慈悲相了。她转头,住持和小和尚都站在阶下,Iris本来就高,这一下更是高而又高,把他们看得清清楚楚。
她想起一个女孩,穿绀色水手服,头发熏得香气缭绕,好温柔洁白的一张脸,这佛座下的鸽子,早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Iris说要去吃午饭,住持强留不住,给她雇了车。他心里七上八下没有底,只好自己去看鱼了。
Iris去的是家烤鱼店,要的是盐烤鱼配鲜切柠檬片。她一进来,所有人都偷眼看她。老板娘圆圆脸儿,也很秀丽,笑问道:“您是哪里人?”
这美人也笑道:“您看我是哪里人?”
她说日语时,咬字总显得有些迟疑,好像她很久没有开口说过话一样。
老板却说:“我看嘛,您就是这里的人。我原籍不是本地,所以我最会看人。”
“你猜对了。”Iris一笑,“也许我以前还来过你家吃过烤鱼呢。”
“那不可能。”老板娘转身端菜嘴里还说着,“像您这样的美人我怎么会不记得呢?”
Iris不做声了。有食客笑道:“美裕,上次你说这次要请我喝清酒,记不记得?”
老板娘爽脆地回过去:“请你喝海水才对吧!”一众人哄笑起来。又有人问:“美裕,昨天好像在照得寺那边看到你了,你不是十五号去吗?”
“照得寺今天有事情不接待,纪子告诉我的。”
“还是你哥哥的事?”
玻璃门又开了,进来两个女生。穿一样的吊带连衣裙,肩带连接处镶嵌大扣子,只有颜色不同,一个草绿,一个粉红。两人提了大手袋,一望而知是来旅游的。老板娘迎上来,问两人吃什么。两个女生点完菜,坐在Iris旁边,偷扫她几眼,叽叽喳喳起来。草绿说:“想不到四竈先生的故乡竟然是这样!”
“说是他家人已经全部搬走了。”
“那肯定的吧,毕竟是被人举报的……”
两名女生一起骂了几句那举报者“狼心狗肺”“禽兽不如”“该下地狱”。粉红说:“如果能见见四竈先生的女儿就好了。他在四国的那个儿子,我去年见过。在这里的女儿只听说叫爱生,别的什么都不知道。”
草绿说:“我倒听说……”她凑过去在粉红的耳边密语了些什么,粉红骇道:“啊?”声音大了些,周围的食客都看过来,她赶忙放低了声音:“男方那么薄情吗……?”
“局外人看来会觉得是正常选择。”草绿才说了一句,老板娘端着她俩的菜过来了,她便接过道谢。老板娘且不走,笑道:“两位小姐看起来不是本地人?”
“听说这里的鱼很好吃,我们特地来吃鱼的。”草绿眨眨眼睛。
旁边有个年轻的食客,嘴里还塞着鱼就插嘴进来,急着在女孩前出风头:“我们这里的海鱼好吃,那是有缘故的。听我说:多年前,也是这么一个八月,有一个女学生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这位女学生在我们这里可是有名的美人,名字叫作永井秋夜……”
“永井秋夜?”经过的老板娘问,“我怎么记得是贯井呢?”
“贯井,贯井。哇,老板娘,你记性果然好啊!”
老板娘睨他一眼:“你们小年轻记性太差才对。”随即对草绿粉红两人说:“他接下去就要说,这人叫秋夜,是个预言,因为她最后一次被人见到就是在要入秋的夜晚。还有人说,在一家新娘珠宝店见过她,所以我们这里的人都叫她秋夜的新娘。据说她要和人私奔,结果被男的抛弃,就跳了海,从那以后,我们这里的鱼都特别好吃。其实以讹传讹的多得很,她名字的汉字,也不见得就是秋夜。我们家还和这个女人沾点关系呢。”
“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老板娘朝问话的客人飞去一眼:“你自己想吧!”
草绿粉红两人已经埋头吃起来。Iris吃了不过一半,望着门外来往行人出神。粉红见她抬头,瞄一眼,贴过来问:“您也是来旅游的吗?”
“不,我之前在美国住,这次回…家乡看看。”
“就您一个人吗?”
“其实我这次回来,就是因为我丈夫去世了。”看粉红脸色一变,Iris又安抚她道:“我想这个结局,他大约也挺开心的,他是个虔诚 的基督教徒。太虔诚了,我想,比起人世间,他更喜欢天堂呢。”
其实Iris这个名字就是教名,只是她自己并不虔诚罢了。
“您有孩子吗?”
“两个。也都和他们的父亲一样。太像他了,所以都没有留住。”
她谈笑自若,没什么伤心的样子,穿的还是黑留袖,这样结婚的礼服,令女孩们惊讶。直等她出门,她们还回头看着她。Iris头上插的珠花颤颤巍巍,正面时被她的眼睛压制住,倒看不出什么,看背面时,珍珠亮得炫目,给粉红的眼睛刺了一下,急忙转过脸去,再去看时,她已不见了。
翌日,住持收到Iris的支票,数额令他欣喜若狂。不过她另有嘱咐,要他在佛前供奉三个牌位,一切所需信息附上。三人都是外文,只有名字。
我还活着。
但是,或许,我早已成了傍生趣,行走在那落迦之中,用无数的色受想行识,消磨我的恶业。
那么,我的恶业是什么?那让我转生为傍生趣、行走在那落迦中的,一切未尽未出先世所造的恶不善业?
我一件也不记得。也许我曾经在哪一世间投生为人趣,和错误的人结了婚(他现在,大概投生在了大号叫大那落迦中吧,因为他从来没有真正清醒过,“饮酒生于号叫处,斟者生于彼近边”),害了我和他所生的孩子,可能也害了他。也许我做人趣时受到的惩罚都一文不值。
但是我永远不会为了逃避那落迦的痛苦,就妥协于增上生和决定胜的空谈,不论这一起心动念又要让我增寿量多少年。
也许我马上就会躄地不起。
然后,一个念头,我就又活转来。
不过,我还是站在那落迦中,一动不动,做一棵冰柱。
我开始听到奇怪的声音。先是一个人在唱歌,牠的声音又尖又细,背景似乎伴随着流沙下坠的声音。然后是炸耳的聒噪声,群鸟振翅,长鸣。有什么东西深深吸气的声音,始终没有吐气。有虫子窸窸窣窣的摩擦音。有金属敲击。有笑声。水滴声。有我在聆听的声音。有莲花绽放。傍生趣被磨榨。沸腾。嚎叫。鸽子拍打翅膀……
一个声音说:“晃代,是你吗?”
我等着余下的声音,但再也没有了。我也不能发出声音。我的喉管已经僵硬,如同一支骨笛。我的嘴唇动弹不得,我的舌头已在口中断裂为数块。
这个声音继续说:“乔伊的歌,我已经听过了。虽然是晚了很多年。你过得幸福吗?不需要一直都幸福,我想,没多少人有那种福气,大体上平稳就很好了。你应该很幸福吧。在乔伊的歌里,那个‘头戴花冠的日本新娘’是不是你?”
我可以回想起那首歌。她在月光照射的大海上,头上的珠花和月色融为一体,诸如此类的描写。换了别人也一样,谁都可以买下一整套昂贵的艺伎头饰,穿上和服,和他一起私奔到美国——只要她有钱。
所以我会说,那不是我。
但是,在一切有情中,能够说出这句话的人,只有贯井晃代。如果我还是贯井晃代,我会告诉她,那顶花冠是用一次举报换来的,举报对象是一个政治犯,很早就逃到四国的罪人。因为犯下了这一次罪,贯井晃代的一生都成了罪业。
“我希望是你。”她说,“但是,如果不是你,我也能接受。如果你正在哪个地方腐烂,也不要紧,有一天,也许明天,我也会腐烂。”
我的牙齿打颤。我的喉管咯咯作响。我发出细小的呼气声。我感到我的头颅、四肢、肢末、躯体,都不断地被酸液浇淋。肥大的雨珠打透我的全身,与血水融汇,在地上流淌。
“我——我很后悔。我后悔对你说,我们一定要结婚。还有,孩子很可爱。其实,我都不怎么认识我爸爸。有些人说他伟大,还有些人说他罪大恶极,但是这和我本应该没什么关系。我只想安安静静地活下去。为什么仅仅因为一个我不怎么了解的男人,我的生活就完全变了?”
不再下雨了。我全身也不再剩下多少皮肤,突然来临的赤焰裹住了我。火焰刺穿我的血肉,在我血管筋络中游走,我听到骨髓与神经噼啪熔断的声音。奇异的肉香味飘溢在鼻端,下一刻,我整个人如同一支硕大无朋的红烛,爆燃起来。火焰在我全身燃烧。我不复存在,只剩下这一团火。我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除了火焰在四面八方蔓延的声音。我被烧得通透,毫无间杂。
然后,我想:“我还活着。”
现在我活着。
这一个念头空空荡荡,没有回声。
fin.
后记:本文中描写的那落迦(泥犁、地狱)场景来源:《瑜伽师地论》卷四、《长阿含经》卷十九、网络搜索等。咱佛经其实非常朋克,看了之后想把全天下佛教徒or有宗教信仰者全烧了。Just kidding。bgm:Playing Dangerous——Lana Del Rey。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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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电话在中午,言悟父亲打来的,老家那边要给她介绍一个对象。人家是开酒店的……话没说完,言悟打断道:“把他生辰八字给我。”她要看看和这个人合不合适。第二件事才是要照片。
中午吃简单的饭菜,晚上才是重头戏。言悟和仲光一起,把仲光带回来的紫河车料理干净。仲光姐姐生了个女儿。据仲光说,两家四个大人都没有不高兴,毕竟是头胎。下一胎兴许是儿子,但言悟未必知道,那时候她不一定还和仲光住在一起。紫河车给了丈人,没给丈夫,大概他们确实很爱这个女婴,觉得有必要补偿一下仲光家了,仲光从母亲那分得半斤,刚好够他们两个吃一顿。
饺子奇香异气的,仲光没吃多少,言悟吃得倒有点撑了,消化完后欲望膨胀。她的欲望并非来自于据说紫河车里丰富的雌激素,而是来自于自己吃掉了仲光姐姐的肉这一事实。胎盘是母亲的肉还是孩子的肉,暧昧不明,而仲光姐姐因为能生产这一块肉,不能成为完全的“手足”,同样的地位模糊。所以言悟要吃这个男人。也给这个男人吃。
第二个电话在他们互相蚕食饱足后的深夜。那一头是彤云,言悟从小到大的朋友。彤云告诉言悟,她被人猥亵了,想报警,她要言悟陪她。
只是猥亵,就要报警,实在有些小题大做。或者说得不偿失,白折腾。言悟自己在胸部发育时期被父亲的朋友摸过。以及在公交车上,手抓着把手,有个老头在她腋窝以下肋骨以上也就是说侧胸的部分拍了一把。言悟从来什么也不说。跟父母更加不必说,公交车上那天,言悟穿的是件抹胸,要是跟父母说了,得到的回复必然是谁叫你穿抹胸。可是父母能说的话,作为朋友不能说。做朋友的人,跟朋友处在同等位置上,那个人是父母的朋友,一个中年男子,朋友眼里他也是个中年男子,没有父母那么多的“顾虑”可作借口,两个都是赤手空拳的人。所以言悟只能问:“怎么回事?”
“那个人是个老头。”彤云声线平直,绝无抑扬顿挫,像AI的朗诵。言悟立刻感同身受。能做出这种事情的绝不会是好看的人,能爱他的恐怕只有他那个一样丑的妈妈。但是,老头还要可怕得多,言悟被老头摸过,她最清楚。这句话激起的同情,足以让她专注地听完彤云的叙述。第二天她就去陪伴彤云,那则是出于朋友的责任感。
彤云说,那个老头向她问路,她带着他去了,毕竟是城市里她没有预感到危险,后面他动手时,她先是叫喊,但那时候刚好没人,后面于是动手推他,打他,终于像驱赶流浪狗一样把他赶跑。说到后面她带了小小的哭腔。彤云不是惊魂未定的哭,或者对于更糟糕的事情没有发生的感恩的哭,她是切齿痛恨的哭,她恨自己没带把刀。
而言悟听了,想到的还是自己和那个老头,以及那似摸非摸的一把。那时候,她没有反应过来,就这么看着那老头下了车。可是她又能做什么反应呢,因为那老头没有真正摸到她的胸,那毕竟只是一个擦边球而已。他没有拍她的背,没有拍她的肩膀,那时候他在想什么呢?她永远不会知道,她所记住的只是那种不洁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彤云所遭遇的简直成了一张赎罪券,只要言悟愿意去买,那么她可以免于那种不洁,那种别人只在你的池子里蘸了蘸手指,于是你任何抱怨都成了小题大做的感觉,中国人管这个就叫哑巴吃黄连。
言悟请了假,先和彤云一起去了X市的公园。所谓公园,就是对自然景观的拙劣模仿。中午她们去吃了烤肉,在彤云的出租屋里睡了午觉。下午言悟看着彤云打电话。她们一起去了警局。
这件事,彤云又要说一遍。那天下午两点。我坐xxx公交车,上车。我是在始发站上的车。警察打断:“那对方什么时候上的车?”彤云一顿,说:“他是和我一起上车的呀。”警察不耐烦了,说:“那你怎么不早说呢?”言悟差点笑出声来。她又想到自己那个判断,只是猥亵就要报警,那太过小题大做,太浪费警力了。言悟是正确的。但是此刻她们已经在此。她凑过身去,握紧了彤云的手,既然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那言悟只能拿出自己的对抗心态:你不是嫌我麻烦吗?那我就麻烦你到底。
其实彤云倒不像言悟这样旁观者清。她素来是迟钝的人,打一巴掌第二天疼。她只是把这事说出来,增添更多细节。好在警察只对那个老头是怎样对她的最感兴趣,彤云奇怪他们何以问得这么详细,换一个人来必定要羞耻——她觉察到言悟紧紧抓住她的手,差点想要推开。她也想把这事说得像本黄色小说一样,以验证是否这就是他们想听到的。
实际上,她不愿意让他们知道,在始发站等车时,上车之前,那老头叫住她,请她帮忙搬行李。彤云不知道如何拒绝,只好这么做了,其后,他又掏出手机,问一些智能手机操作方面的问题。这是彤云的软肋。平时不管对谁,哪怕是自己的父母,她都是个木头人。彤云自己也诧异,她似乎也曾经是父母怀中的小精灵,她一直是父母漂亮的女儿,何以会变成这样一具木头人。只有对老年人例外。她总要看到他们是如何被这个世界排除在外,她总要对这一点心存恻然,她总要伸出手尝试把他们拉回这个世界中。
因此,彤云细细解答他的问题,也许对一个陌生人来说过分细致了,以至于后来她逃到地铁站,在电梯上,一个人向她搭话,他和她坐了同一班公交,以为他俩是同行人。如果你和他不是同行人,为什么对他这么尽心呢?要是他这么问,彤云只能哑然。
“他把手放在你的胸部。时间多长?”
彤云回答:“记不清了。”
不知怎的,这个问句别具一格的微妙。不知怎的,回答自己记不清时,彤云觉得自己那么的呆板、面目可憎。一瞬间这种恶意笼罩住了她的心。在警察问她“真的记不清了吗”的时候,她终于崩溃地大叫起来。歇斯底里。她一直要自己不要哭,不要显得像一个拿眼泪博同情的弱女子!但是她还是哭了。她被关在头脑的暗室里,声音重叠激荡地翻涌。言悟紧抱着她,不要她倒下去,彤云模糊地想,自己太高了,真对不起。
一直坐在边上的女警察来安慰她。情绪不要激动,这都是必要的程序,你要相信我们,好吗?言悟说:“遇到这种事,谁都会情绪激动。”女警察说:“这样解决不了问题。”彤云不知不觉中站了起来,她俩又扶她坐下。笔录还是要接着做。
等一切都做完了,整件事情告一段落,彤云和言悟到蛋糕店里去买了甜点,因为吃甜食心情会变好。言悟买的是开心果巧克力蛋糕,彤云买的是山楂月饼。言悟第二天就要回去了,彤云给她买了一串朱砂的手链。
这串手链言悟一直戴到了圣诞节的时候。父亲介绍的那个人,看八字似乎还可以,但她跟父亲说两个人八字不合,推了过去。仲光姐姐怀上了二胎,仲光说要回去看看,这一看就杳无踪迹,言悟打算搬家,但也只是嘴上说说,一直没有成行。戴着这串手链,圣诞节她又回去见彤云,两人一起去逛街。
X市没有很浓重的圣诞节气氛,两人去的偏偏还是最冷清的商场。逛了一会儿,难奈凄凉,又逃到大街上。言悟突然拐拐彤云,示意她看行道树旁边站着的女人。
那女人身形高大,扎个马尾,皮毛一体大翻领夹克,牛仔裤马丁靴,看起来很利落。彤云不解地转头看言悟,言悟小声说:“是那个警察啊,你忘了?那个叫你不要哭的。要过去打个招呼吗?”
彤云想了想,竟然点头答应。她俩一起过去,由言悟开口道:“你好!你记不记得我俩?”
夜色里女警的眼睛是火石一般的质地,在她俩脸上硬硬刮过去。“饶彤云。”两人都吃了一惊,没想到她还记得。于是只好略带尴尬地互换姓名。言悟。女警叫楚忍冬。彤云说自己有话想单独问问忍冬,忍冬答应了,她俩又绕到商场里去。言悟暂时在外面,手有点冷,她买了杯热奶茶喝。一杯奶茶喝完,彤云和忍冬还没出现,她有点担心,给彤云发了条消息,彤云没回。
言悟仍决定再等一下。她又给彤云点了杯奶茶,店员在做,她看到窗外飘起了小雪。隔着层玻璃,冷清清灰黑色的街上,人影的亮色也没精打采,她开门走到门口,没有人雀跃,也没有人要拍照,毕竟不是初雪了。
突然有人在她右肩膀拍了下。言悟往右一转,左边顿时爆发出笑声。她狼狈转过来,骂道:“靠!”当然是彤云,笑得脸圆圆的,红口白牙。“你怎么站在外面,不冷啊?”“不冷,我出来看看雪。我给你点了杯奶茶,进去喝吧。”
彤云说她想看部电影。两人买了票,从奶茶店出来,走向电影院。言悟才问:“那个警察呢?”彤云说:“走了。”“你都跟她说了些什么?”言悟其实更想问,有什么可说的,因为那天她就知道此事不会有任何结果。而且她一直知道,那天不过是印证落实。
彤云吸了一口奶茶,路灯下雪在她的黑发上是片片云母,几乎像个薄纱材质的王冠。她用手摸摸头发,看到自己的指甲又成为蜡质的灰紫。我原谅了她——这话说出来,自己会成为一个善良的傻瓜。可是傻瓜就是傻瓜,一个努力遮掩的傻瓜更不聪明。徒劳无功,雪终归要融化,何必还要下雪?
都是因为太冷了。
“没说什么。”她轻快地说,“你知不知道,这个商场这么偏僻,竟然还挂了槲寄生,我和她接吻了。”
言悟手里是有彤云的八字的,八字上可并没显示彤云是个同性恋。她和彤云一起长大,也根本不知道彤云是个同性恋,一时间震惊得默默无语。又想到更为可怕的可能,那便是彤云被那件事骇得转了性向,这她更难以接受。那么她自己在朋友眼里,岂不是也有了变为伴侣的潜质,这个想法使她不敢沉默了:“她是百合吗?”
“我不知道,反正她没抗拒。”彤云说,随后又撅一下嘴,“希望她没男朋友,我不想亲和男人接过吻的嘴唇。”
这句话足以令言悟放心。她问:“她亲起来感觉怎么样?”
感觉只是一块会动的肉而已。彤云知道自己不喜欢女人,所以这个吻没有激起她的丝毫情欲。但是她也知道,这种没有任何情绪的感觉,反而让她喜欢。
“她火气很旺,这种天气还出汗。”彤云嗅到了她的汗味,皮革味、一点点的酸味,然后扑来浊热的奇异的香气。女人的味道。
彤云小时候,她妈妈穿一件红色条纹贴身针织衫,把她抱在怀里睡觉。彤云嗅到一股香气,问妈妈为什么她的衣服有香味,妈妈睡眼惺忪地闻了闻,口气敷衍地说:“哪有?这是汗味,好了,睡觉吧。”然后彤云把鼻子埋在她的熏满了汗味的红衣里,伸手去够她的乳房。不会有任何一个男人任何一个人觉得妈妈的身体好看的,她哺乳后的乳房干瘪松弛垂吊如风干的果实。但是彤云深爱那触感,柔软的,没有弹性的,绵密可爱。她绝对忘记了一切。她忘记了更小时候的自己……
更小时候,她和妈妈一起坐公交回家。那是个喝醉了酒的男人,纠缠着她妈妈,看到她妈妈抱着个女童,硬要让她妈妈坐下。她被吓坏了,她妈妈安慰地笑着说,叔叔醉了。满车厢似乎都笑了。有人下车后有了座位,他自告奋勇要帮妈妈带孩子,把她抱了过去。妈妈坐在前面他坐在后面。这个醉汉探手,伸进亮亮的香槟色小裙子里,揉捏女孩的胸。彤云没哭——她被吓得只有沉默。然后车到站,她妈妈,抱着她回家。
他把手放在她胸部多长时间,她不记得,孩子没有时间观念,十分钟像一辈子一样漫长。
因此,彤云可以向忍冬解释,那个案子没有下文,她再也没接到警察局的电话,不算最要紧的,有些事一开始就已经太迟了。甚或可以说,既然她已经出生,一切都已经太迟了。在她懂得想念之前,值得怀念的事情就已经只剩回忆。虽然她是受到了刺激,才想起这件事来。
“我能做的实在很少。可是,”忍冬说:“不管你相不相信,我一直都记得你。”彤云答:“……谢谢。”那时候她看到,外面开始下雪。她对忍冬说:“下雪了。”又说:“好像有点暧昧。”最后她看着槲寄生——仿真的——说:“特别是槲寄生。我都想问能不能接吻了。”忍冬的瞳孔缩了一下,看着她。最后,她们做了这件事。
彤云想说:你记得我,难道不是因为我的名字本来就难以忘记吗。彤云在冬天出生,她名字的寓意就是下雪前的密云。你为什么要记得我呢——这个问题有如安眠药的苦味,压在她的舌根。彤云不是那个父母怀里的女儿,她和母亲一起安稳沉睡于羊水中时,已注定她体内的温热,会一寸一寸结成冰。八字也是那么说,那些星星也是那么说,彤云多么希望自己没有聆听的机会,可是也许她的出生就是一场必然的雪崩。多么遗憾,她对那些星星一样的卵子,那些注定不会来临的兄弟姐妹们低语。多么遗憾,可能你们也是我,我们是大同小异的我们。
雪越下越大了。言悟说:“再走一会儿,真要被雪淹了,咱们跑过去吧!”彤云点点头。风很大,很冷,在灯光下,飞舞旋转的雪光里,她们开始奔跑。要一直跑到电影院里去,浏览一切的声音,光影,然后回到家里,沉睡,做一个自己成为一颗星星的梦。
fin.
Notes:待修改(呃其实可能不会修改,不过这也难说,而且这三个字需要加粗)
标题来自于“琉璃世界白雪红梅,脂粉香娃割腥啖膻”
作者:伊西多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Aimee和J曾经是一对。Aimee是谁?Aimee就是我。绝世放浪婆娘,哈哈。J,一个喜欢绝世放浪婆娘的人,你可以想想他是什么人。别名J伯爵先生,他说自己是伯爵后裔。可能类似于萨德侯爵。也许我在妖魔化他,他只是个平常男人,就像我只是个平常女人,我俩都没什么骇人听闻的兴趣,我确实尝试过一些多人啊,手铐,sp..ank之类的,但都不是很喜欢——仅仅是尝试而已。至于J,他更加温文了,我俩唯一的共同爱好就是成..人视频(简称AV,为了方便,我下文都会这么叫)。并非是通过AV认识的,虽然也差不多,我无意中看到了一个很野生的小视频,那个视频的记录者兼男主是J线上的朋友。
说到这里你一定想知道,我到底想说什么吧。不耐烦而又有点好奇。可我一开始就说了,Aimee和J曾经是一对,这就意味着现在已经完蛋啦。一对已经完蛋的情侣——你真没什么需要好奇的。我到底想说什么?我只是随口一提而已。很多话本来就没什么意义,都是信口发出。随口一提,在房事前,我们经常一起看AV助兴。从这里就能看出我们对彼此的兴趣其实没那么大,更像是被唤起的欲..望需要一个出口。我确实是一个绝世放浪婆娘,我知道这一点,所以我向来认为:对我不感兴趣的男人,多半是肾亏。J不肾亏,可他确实有问题。他对我,我想大约一开始是很感兴趣的,后来这份兴趣里掺杂了很多知音之情。那是因为,我俩的阅片口味是一样的,一样的可笑:我们追求真实一些。
我是个现实的人,虽然这份现实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我知道,想要真实,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自己来一次,或者加上镜子,或者旁观别人。随口一提,这三样我都做过,但是,做过,不足以满足我的需求,我仍然想要真实,就像即使我自己生了一个孩子,我依然会在乎影视剧里一些可笑的孕产环节——这只是比喻,不管是真孩子还是假孕产我都不在乎。你得懂,你不能当真,不能不懂装懂或者反之。
但是J,他很细致。也许将来会成为一个AV导演。他指出,女演员们的叫声和喘..息,都太假了。叫声太娇太尖细,喘..息太连贯太粗重。一听就是假的。
“那还不是男演员太没用?”我诚恳地表示。哎呀,随口一提,我精通娇..喘低吟和假高..潮。我的好些男伴都知道,不仅知道,还会主动要求我叫得骚一点呢。所以,我结合自身经验,做出这个回答。
“……这是演员素养问题。”J说,“不仅仅是素养……”
“干嘛要求素养?你知道有些专业的演员哭戏都会失手。”
“我说了不仅仅是素养!拍摄和实际做..爱不一样,这不是男演员的问题……”
“是你的问题吧。”我捏了捏他。“真的,我们在床上,本来是要做什么来着?然后在这里谈论什么问题?谁的问题?”
半小时后,他承认是他的问题。
别责怪我,这种废话,你平时能说一百遍,床上能说一千遍,他自己也没当真,该说是置之度外。
下一次他又抱怨了。他说,即使是素人,是情侣,这些性..爱看着也很刻意。
“这种骚话——”他作势欲呕,“真是没创意。”
“等等,”我说,奇怪自己怎么真要和他讨论了,“没创意?天啊。”我真想说,你咋不看看你自己呢,又放了些什么好屁?确实,没有“叫爸爸”之类好似在cosplay某种东北亚舍友的,也没有对性器官的某种奇特昵称(bibi、bangbang,诸如此类仿佛韩语歌词的东西),但是“我真想把你的x像冰淇淋一样舔着吃了”也绝不是什么很性..感的话。我说出口的是:“这种话,大家都是看AV,看黄..色文学学的而已嘛。”
“所以啊,如果性..爱这种东西还需要学的话,就不能说这不是刻意了。”他的手指慢慢地、若有所思地搓着。“这种话应该是自己说出来的,我不相信在没有书、没有视频时大家都不说骚话。”
“对我说一句吧。”我转移话题。幸好他回应得很快,眼睛真挚地盯着我的胸口。随口一提,我穿的是一览无余的白色真丝睡裙。他凑上来,在咬嚼的间隙用妥协的语气叫道:“妈妈。”
以防你忘记,我叫Aimee。Ai-Mee,这个Ai当然不是AI,Mee当然也不是Me,我是我但不是me。我很喜欢我的名字,因为很像Aimer。他叫J——只是代号,他也可以叫ABCDEFG。这也只是顺口一提而已。你知道我的名字,并不会改变什么。Aimee接下来还是要说更坏的部分。
那天,J很狂..野。就如同瓢泼大雨,我是土地。完事后,我陷入了往常的那种贤者时间里,看着这个男人,略带厌恶,意识到我没那么爱他——或许根本不爱他吧?——这样的话似乎又太重了一些。J的脸带有某种“不接受美丑评判”的气质,这股不妥协的气质让我此刻对他更加厌恶,而他就一定要这时候开口:“我们看的那个视频,你觉得怎么样?”
“嗯?一如既往的不错。”我发出赞叹。
“那就对了。”他侧过身,腿伸..进我的腿间,手搭上我的胸口,我转头看了他一眼,他的眼睛宛如阳光下的纽扣般闪闪发亮:“那是偷拍的。”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也许我也被偷拍了,他也一样,但是我不在乎。
“我想,只要有摄像头介入,人就会表现得和平时不一样,所以,只要演员知道摄像头的存在,那无论如何都不会表现得真实。”
“但是,”我一边提醒,一边打开他的手,从床头柜拿了杯水,早先是冰水,现在已完全化开。“如果没有摄像头,怎么调度镜头?怎么切换角度?怎么拉近特写?要让AV里的角色们不知道摄像机,那视频就只能保持在一定距离之外,模糊,声音听不清,没法自成一体地尽善尽美。而且,既然你想要真实,我不得不说,角色们对有摄像头这件事的不知情,就是最大的弄虚作假。”
“我没有要一切都真实。如果一切都真实办不到,那我愿意退而求其次,选择我想看到的部分真实,最重要的真实。
“而且Aimee,想象一下吧,一对夫妇在家里某个角落里安装了监控,这本来是为了防止小偷进门的,但是他们或许习惯成自然,渐渐忘记了这件事……这也是真实。”
“然后被真实的人真实地偷出来发到真实的网上。”
“我是说真的。”J坚持,我也知道。但是,这感觉就像你问,抽屉里面有什么?对方回答,请拉开抽屉。你拉开抽屉,看到里面还有一个尺寸刚好套进去的小一号抽屉(不巧这里的抽屉是后空的那种)。于是你继续拉,直到拉到最后一个火柴盒大小的实心木块抽屉,于是你明白了:抽屉里的东西就是若干小抽屉。摄像头介入不够真实,于是就让它对某个人,或者是所有人,是未被知晓的……
“好吧。”我平心静气,转过脸去,想看看他有没有打开手机摄像头什么的,就这么手一滑,把那杯水打翻在地板上。“哦。”我说,“地板——真实。绝对的。”
我知道我说过我不在乎我们之中的谁被偷拍了。这种废话,你平时能说一百遍,床上能说一千遍,我自己也没当真,该说是置之度外。
那次性..爱很棒——这只是顺口一提。不久后,我们就分手了。我想看到的抽屉里的东西,并不是若干小抽屉……对我来说,抽屉里是若干小抽屉,这等于说,抽屉里是空的。而抽屉里不需要那么多小抽屉才能是空的。
或许也可以说,我不想要哪天醒过来,发现我在某个色..情网站上,热情洋溢,丝毫不刻意,真实得像七月份海滩上热辣辣的阳光。也不想成为AV导演的女友——或许J真的做了导演,但是,我跟AV导演试过,我真的不喜欢。我不喜欢那些摄像头之后的人,他们一个个全都置身化外。唉,Aimee和J曾经是一对,随口一提,我并不惋惜。早就跟你说过了,这都是信口发出的话,而我是Aimee,同时J可以是ABCDEFG,这是个代号,你需要记住的只有Aimee。
fin.
后记:一个半小时多一点写完的,写这种水文就是快哈。没怎么修改。
作者:伊西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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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凯想要保家卫国。想要成为英雄。其实女孩子们不懂这些,对这些也不感冒,他仅仅想成为男人中的英雄。不管怎么说,能真正地去做什么,已很可敬,虽然要足足织三天,才能看清你所绣之物的轮廓。
命运对凯并不好,那时候没人能看清这一点。那时候有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战役。凯的国家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国力不十分强盛,却也不至于让人蹂躏。它三面环海,在陆上受到了邻国的入侵。已经不能叫邻国了,而应该叫敌国。时间紧迫,仅仅十天的训练后,凯就入伍,射死第一个敌人之后仍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第二个也是那样,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那样。
上司。凯习惯这样称呼上级军官,因为他入伍前是个大学生,如果不是战争本该工作。上司是个女人,名叫玛尔法。她比毒蛇本身还要更像一条毒蛇。他们开拔到Z省去,路遇一小撮敌兵。是凯先发现了他们,那面那张抹着油彩的脸上,转出一双黑眼睛来和他对望。也许是这个人开了枪也许不是,反正第一个倒下的是凯身边的一个战友。凯立刻拔枪反击。射空了子弹后,他又去抓摸死人的枪。希望自己不要死,所以手忙脚乱地拼命残杀敌人。己方死了三个,敌方逃走了,没人想掩埋尸体。凯跪在战友身边,突然后脑勺一阵剧痛,是玛尔法给了他一枪托。
“节约子弹。”玛尔法从地上拾起战友的空枪,冷嘲着说。
战友衣兜里有八块五毛钱,那是借了凯的,还没来得及花出去。也许他想在下一个小镇嫖妓?还是买杯珍贵的咖啡?那钱并没有被血染红,还可以花出去。
凯把它送给了安迪,作为路费,安迪想逃出去。
安迪像个女孩,那种理想之中的女孩而非现实中的女孩。他两条腿瘦得皮包骨头,他俩鸡奸的时候,凯甚至摸不到他的小腿肚。军队里很多人都鸡奸,这很正常。他们有真正的女人——玛尔法。但是没人敢碰玛尔法。玛尔法像笼罩在他们头顶的飞翔的女巫。
安迪参军是被父亲逼迫来的,比起一个活着的、被人捅屁眼的儿子,他宁可要一个死去的英雄。英雄!真是纯美的想象,只有男人才有这种浪漫,浪是热浪,是橙黄色阳光下仿佛有实体在掀动的恶臭的气浪,伤口的血腥发酵混沌,配上长时间没有洗头、洗脸、洗澡后从腋下和裆部散发出来的酸腐气息。漫是绿头苍蝇在漫步,绚丽的色泽刺眼,在血肉模糊的伤口上产卵生蛆。问问哪个英雄肯要那么一身衣服,粗糙而脏污,横七竖八地被膨胀青肿的尸体撑起来,这种景象凯见多了。其实我们并不互相仇恨呀。有时候凯很希望让对面的敌军把他打残,或者打死。只有一个时刻他对他们的恨还跟没参军时一样,那就是掩埋尸体的时候。那种味道无法忍受。
把他们的枪都收到手,安迪站起来,眯着眼睛望着天际,扶了扶帽檐。凯也站起来,拥住安迪的肩膀。
“要是被抓住了怎么办?”
凯说的是逃跑。安迪的头斜靠在他肩上,很亲密似的。
“你得给我祈祷啊。”安迪凑在他耳边小声说。空气里都是血肉腐败的味道,凯嗅不到他的口气,仅能感受到潮热的气流。安迪露出细小的两排黄牙微笑了。“玛尔法,这个贱娘们。我受不了她。她让我喘不过气来。你不觉得吗?”
受了蛊惑一般,凯点头。“她比北方人还可恨。”他用气声说。
“这个娘们会不得好死的。你等着看吧……等战争结束了,不,等你能写信给我的时候,你知道我在哪儿收信吧?把她的死相写给我看……我觉得她要被北方人强奸的,先奸后杀。她会死得像一条母狗。”
他和安迪干了一整天的重活,那天晚上,他睡得人事不知,格外的香。半夜突然被人推醒,他一下子惊坐起来。月光下,玛尔法的眼睛黑得像两个弹洞。他吃了一惊,立刻行礼,在对方的噤声手势下低声说,长官。
玛尔法命令他跟着她到小树林里去。凯并不知道是为了什么。走的时候,他没有带枪。走进了小树林几百米,她停下。“挖个坑,把他埋了。”
啊!凯险些惊叫出声。地上躺着的是安迪,不知道为什么这张脸一时间不太能看出来。铲子就在旁边的地上,应该是玛尔法带过来的。他一动都不想动,单凭着勉力驱使,才让手握住铲把。
新鲜的泥土也有自己独特的味道。沙沙地,从铲子上滑落下来。凯间或偷瞟两眼安迪。他仍有几分侥幸,或许是自己眼花看错了……可是他把安迪拖进坑的时候实在不能再这么认为了。他知道那张脸为什么看上去那么异样,他看清了地上原来散布着几小粒闪闪发光的东西。那是安迪的牙齿。牙给打掉了。他把安迪瘦骨伶仃的身体窝进那个坑里。黄土淅淅沥沥地盖上了衣服。后来,他隔着泥土,在安迪的身上跳跃,把土踩实。
“逃兵的下场就是这样。”玛尔法的口气镇静无比,“凯,你明白了吗?”
凯点点头,身上发冷。夜风很厉害。玛尔法递给他的一小叠纸币在风中摇摆。
“这是你今晚的报酬。”
这叠钱一共是十二块零四毛,里面还有凯的八块五。
在下一个城镇,凯把这些全部花了出去。
这种时候,战争开始变得像一场大型祭典,死人统统可以归类为人牲。不知道是哪一项神秘的要害触动了神明的心,前线捷报频传。或许是因为这个吧,玛尔法也变得温和许多。也或许是因为别的,因为凯一改往常懒懒散散的样子,事事争先起来。
对于安迪,再也没人提起过。对于军队里的鸡奸事件,凯也一概不再参与。凯忙着照顾别的。一个下等兵,按理说没什么能用得着他献殷勤的地方。可是凯对玛尔法,连其他人都看得出来情况不一般。凯干活儿干净利索,服从玛尔法的命令,倒好像她是个将军。其实人人都怕她,服从她,可只有他,态度柔顺,心悦诚服。
玛尔法把这些殷勤不置可否地接收下来。也包括凯用那十二块零四毛换来的好烟叶。凯说那是从妓女手里买到的,用薄荷熏过,味道更柔和更适合女士,也更适合这燠热的鬼天气。那天,玛尔法换了一身打扮。她的头发编成了两条辫子,身上绷着一件有点缩水的白地黄花连衣裙,丝袜高跟鞋,空气里漂浮着她玫瑰味的香水气息。她卷了两支烟,让凯抽一支。随后她自己也叼上烟,没用打火机,而是凑在凯点燃的烟头上,他们一同看着火星亮起,眼神相碰,清脆地,有玻璃碎裂的声音。
“今天你高兴吗?”玛尔法靠在沙发背上说。
“高兴。”
“为什么?”
“战争结束了我就能回家了。”
“那最好是一开始就别来。有战争你照样可以在家呆着。”白色的烟雾上升,玛尔法仰头看着。
“您高兴吗?”
“我?我不。现在局面是不错,可是牌局还没完呐,得接着打。等真正胜利那天我就高兴了。”玛尔法嫣然一笑,“接着你会发现,没有战争,世界还是一样,卑劣又无聊。你记不记得,你刚来这儿的时候我问你,你为什么要参军?你告诉我,是为了保家卫国。啊,是这样吗?是为了保护这个世界吗?不如直白一点,说你喜欢玩闹。——保家卫国,也是玩闹。”
“我现在已经不那么想了。”没有喝酒,凯仿佛被薄荷烟的清香熏醉了。“我现在已经知道了,我什么都做不到。”
“你是好样的。”她冰凉地说,“你杀敌勇敢。战争结束就回家吧,带上一枚勋章。”
他想象自己抓住的,是一只白皙柔嫩,细软如鱼肉的手。实际上那只手硬邦邦,就像戴了橡胶手套。可是他依然像面对一枚勋章那么热切,抓住就不放。
对方慢条斯理地探过另一只手。好像要像合壳的蚌一般咬住他的手。实际上,她是要把那根香烟在他手上摁灭。他痛得当即把手松开。灭了的烟蒂被玛尔法随手丢在地上。她单手撑住下巴,望着他的眼睛里三分好奇七分倦怠。
“我以为你只会搞鸡奸呢。起立。十公里。请在一个小时后回来。”
他回来时,玛尔法又成了戎装的玛尔法。烫伤的伤口没妥善处理,红肿化脓。他用舌头舔舐咸津津的伤口表面。
胜利不会让尸体的味道变好闻,也不会让开枪时的厌烦稍有减轻。不过凯收到了一叠家里来的信,出于恐惧未知的心态,他选择先阅读最新的。
家里没什么事情发生。明尼结婚了。(凯几乎想不起来明尼是谁。)爸爸妈妈都很想念。很担忧。自豪,骄傲。希望能够快点回家。潜台词是希望战争能够尽快结束。
其实只要人还活着,战争就永不会结束,或者换句话说,当下就死去,可以立即结束战争,对吗?
凯有太多东西可以描写了。晴空之下的腐臭味道,从脸上滴下的汗粒跌进即将干涸的血池里,杀人与被杀——前者是后者的一种演练。他埋头在那张信纸上,尽量东拉西扯,在纸上留下一行行被拉长了的极富弹性的字迹,字母与字母依依相连。他害怕自己一旦说出什么实在的话,那就会变成对父母的指控:你们送儿子去杀人,鸡奸,强奸。不如说凯自己被强奸了。不如说他害怕的其实是控诉变为罪证。
他们插入沙漠之中。
沙漠里有狐狸,有士兵打着玩儿,没别的作用,只是单纯取乐。玛尔法不打狐狸,她打的是鹰,天上飞的鹰。用枪打鸟,她也只是为了好玩,鹰从空中摔下来,沙漠中不知道掉到了哪里,捡都捡不到。
广播里听到的是期盼已久的好消息。北方佬的运气越来越差。他们内部起了争斗,互相倾轧。一派主张继续作战,另一派主张议和。尽管八字还没一撇,队伍里似乎也是一片喜气洋洋,只有玛尔法还是原来那样,脸色平和,看不出情绪。
“不管怎样,我们总要穿过这片沙漠。”
她瞄准那只在天空盘旋的鹰,随后看着它坠落,脸上挂一丝淡淡的笑。
话虽如此,气氛仍然轻松下来。晚上士兵们交换一瓶酒,嘴对着瓶口轮番品咂,恰好轮到凯时酒瓶空空。他把瓶口朝下,也倒不出一滴,沮丧地往背后一扔,随后站起身,去找玛尔法。
月亮大极了,又大又清晰,让人不敢抬头去看,害怕这面昏黄的大镜子里会照出他们的脸。远处起伏的沙丘上,一个黑影慢慢走近,到了近处才现出玛尔法头发的色泽。他想问“你去哪儿了”,低下头,发觉她手里提着一大块不明物体,原来是头黑鹰。
玛尔法看到他,似乎也很意外,不过什么也没说。他跟着她,一路来到她的帐篷里。借着灯光,他看到那只鹰的眼睛没闭,似乎还活着。
“战争结束了,你会去哪儿呢?”
玛尔法动手拔鹰的羽毛。鹰微弱地挣扎着,喙似乎也微微张合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听到凯的这句发问,她抬起头来,对他笑了笑。
“我无所谓。”
这句话鼓励了凯。
“你无所谓的事,对我来说总是很重要。……”
他喃喃地述说,玛尔法作战是如此英勇,他看了又是如何的钦佩。他描绘玛尔法的英姿,把她说得像圣女贞德。然后他绕来绕去地说他有多纠结于自己内心的情感。不,他不觉得她是他姐姐,也不认为她是他的导师,虽然在很多方面她都担任着这种角色……她也不像他母亲。她也不像一个朋友。有时候事物的轮廓不是直接看到的,而是在四周暗淡的云霭之下衬托出来的。所以她是……
“所以,”玛尔法脸上带笑,打断了他的话,“你恨我,对吧?”
刚好,鹰一只翅膀的羽毛已经被她拔净。玛尔法抬头看了看他的脸。那脸上的神态,没什么特别之处,她在死人脸上已经见过了许多回。憎恨,厌烦,可怜巴巴,祈求饶恕,好像她是个可怕的死神,他们向她祈祷。
玛尔法几乎要原谅他了。不过,想到此时灯光暗淡,那枚看不到的烟疤,她的心又平静下来。像那天一样,她给自己卷了支烟,但没给他卷。她很喜欢这股薄荷的香气。
“我爱你。”
他的声线像火星一般闪烁不定。她细而硬的手搭在了他肩膀上,以不可抵挡的力量迫使他坐下,坐在鹰的尸体旁。
然后她摸了摸他的裤裆,发出一声狐狸般的笑。
你得给我祈祷啊——突然,凯又听到安迪这么说。他本来应该给安迪祈祷。为什么要对着玛尔法祈祷?
她要被北方人强奸的,先奸后杀。她会死得像一条母狗。安迪恶狠狠地说,凯,你曾经说过,为什么你不给我祈祷?
“鸡奸这种事情,谁都能做,只要有个鸡巴。”玛尔法的声音里也充斥着薄荷的香气。“不过,有些人除了鸡奸,对别的一切都是有心无力。”
她会死得像一条母狗。安迪说,你为什么不给我看看呢?
在他能做什么之前,玛尔法抢先一步绞住了他的脖颈。她的手肘有如铁环,紧勒不放。他眼冒金星,扑扇着手,想要抓住点什么,随之抓住了一个毛茸茸的东西。鹰,安迪说。薄荷香气忽远忽近。玛尔法的手肘实在太紧了,就像安迪或者是他自己的屁股一样。他的血管似乎已然崩裂,他听到啪的一声。灯光不再。一切平息下来。他遗忘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