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来只想写一点的结果还是铲了4k5,事实证明ddl是人类产能的第一助力(……但我这个月ddl也太多了把!?)
这次写东西可能有点难懂,毕竟连载人,我这个人满脑子都是连载呢)主要体会一个情绪尝个新鲜,不要太认真)
——
入学第一天,夏遥旭便成为了全校老师避之不及的学生。
“被收养的小孩”、“精神病”、“创伤性障碍”、“体弱多病”、“天才异能者”……许许多多的标签贴在他身上。很多人用“那个谁”称呼他,而他也不想强调自己的名字。因为他尚且不适应它,这是个新玩意,要等一段时间才会成为“旧东西”。
漆黑的发,漆黑的眼,作为一个快十一岁的孩子,他的眼里没有一丝光芒,救了他的人说,它们常常蒙着一层黑色的浓雾,比月隐的夜晚宁静,比无人的城市死寂。
或许第一天还算不错,没有恶意的视线、没有区别对待、没有肢体冲突……但夏遥旭知道,这些人,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只是有着一面之缘的过客,他无法与他们留存任何交集。不过一晚,他已经将所有人都糅成了一张模糊的脸。
所有人的面孔都打着一个叉,所有人的声音都隔着一堵墙,所有人的情感都像冰面外的阳光——他看不见,听不见,也感受不到。
违和感短暂地展示过自己的存在,又在一阵头痛中消失不见。
孩子们的欢声笑语与他无关,老师们的夸奖他不需要,出于关心的接送毫无必要。
夏遥旭完全明白自己无需与任何人扯上关系,他只是在打发时间。
他感受不到饥饿,忽视疼痛,连日噩梦,拼拼凑凑的睡眠时间勉强足够他活着,然后抬头计算今日还有几个小时,他没办法向任何人诉说这份疲惫,只知道这些东西不为任何人理解。
孩子们在喊在跳;
老师们在骂在叫;
他在梦里边哭边笑。
漆黑的海淹没脖颈,他只有一张脸浮出水面,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似乎一切都好,却必须忍受这种折磨。
勒紧脖子过日子,折磨着痛苦着,似乎也就习惯了。
他开始睡不着觉,无论做尝试了什么方法,他总会在记不住样貌的噩梦中惊醒。脊背满是冷汗,心脏惊悸,紧接着袭来的是无言的晕眩感,让他恨不得在墙上一下撞死。
窃窃私语和桌脚剧烈的摩擦声让他越发头疼,而讲台上,那声音停顿了一会儿,成年人似乎说了什么,接着便是粉笔摩擦黑板和衣料短暂磨蹭的声音,一切照常。
睡不了便不睡了。夏遥旭开始从头昏脑涨里抽丝剥茧,用时有时无的注意力训练自己的异能。这很艰难,火元素的意识从不平和,它们高傲、活泼、亢奋,一旦控制不好精神力,一大群明亮的光点就会飞到他身上,而他还没能将火焰防护本能化。
后来,夏遥旭不得不开口向夏念瑾寻求药膏和防火布料,不过这也是在他第三次将衣服烧坏、皮肤烧伤之后,如果不是教师发现,他大概会一直沉默着继续——被元素喜爱既痛苦又愉快,他从中获得了许多慰藉,像一根蛛丝吊住手腕。
等到他有自信闭着眼都不会失控时,已经浑浑噩噩熬过了三年。
四月来了,夏遥旭忽然需要成为一个“哥哥”了。
小女孩称呼他们共同的恩人为“妈妈”,他当然也得到了授权,可他叫不出来。
这是夏遥旭暂无心力去思考的问题:他该叫夏念瑾什么?
他知道自己是有真正的母亲的,却无法想起有关生母的任何记忆,只有半梦半醒间,一个短暂的梦会捎来丝丝缕缕的甜蜜与幸福。它是夜色中的草木之影,当他想要回忆这个梦,它却如气泡般破裂了,寻不到一丝痕迹。
夏遥旭并不想背叛自己的直觉——即使他想不起生母,也不清楚生母是否存在。
退而求其次,他称呼恩人为“奶奶”,并提出无人要求的补偿:接纳并照顾年纪尚小的“妹妹”。
他开始随身带刀,从最容易携带的美工刀开始,在家他会选择其他办法:这用于让他在必要的时候保持清醒。
在夏溦霖能够勉强独立上下学前,夏遥旭的手臂和大腿上总是缠着绷带的。他藏得很好,没有任何人发现它们。这让他感到愉快,似乎这些伤口仅仅属于他而非整个世界,自己空无一物的手掌终于抓住了什么东西。
这个幻觉生来就是要破灭的,夏遥旭意识到这点之后不多久,便见到了一个发尾偏紫的同龄人。
对方目的明确,夏遥旭对此产生了强烈的排斥——那人的神情太过悠闲,而撇去他的笑容,那对深邃的紫色眸子又太过执着。
那股尖锐的情感像另一种刀子扎在夏遥旭身上,毫不掩饰目标和走投无路般的坚决刺痛他的精神。
他说他叫伏虺,一只手向他伸出,手心空无一物,夏遥旭却脊背生寒,一点不想握住它。
有两道视线分别从身后注视他,一道来自夏念瑾,另一股是夏溦霖。
夏遥旭躲开伏虺的直视,然而那双紫眸下一秒又盯住了他:伏虺靠近了他,俯下身,伸出的手快要触及他的脸庞……
“你没事吧?”
“…!”
夏遥旭几乎要应激,他立刻挥开了伏虺,身上飘出点点火苗,袖口的美工刀滑入手掌,直指着他。
所有人都没想到他会是这个反应,除了伏虺。
夏遥旭能看出来他的惊讶和惶恐是表演,即使正被尖锐物指着,对方以异能威胁,他也没有挪开视线,透出的情感像海啸般压垮夏遥旭。
“哇!”
赶在其他人作出反应前,伏虺一声大叫将所有人打蒙了,也包括夏遥旭。
他几步绕过美工刀,双手拍在他肩膀上,语气是真诚的兴奋与稀奇:“你已经觉醒异能了?怎么做到的!”
“…?”夏遥旭完全无法理解他的脑回路,他分明是在威胁他,可手中的刀片似乎毫无作用,甚至不如泄露出的异能。
他还在迷惑,伏虺已经拽住他的手腕往门外走去,恰好握在他藏起的伤口处,指甲陷入绷带,让他无法挣扎。
伏虺口中喋喋不休,问题像落下的雨一个接一个,距离极近而大的说话声震动夏遥旭的耳膜,他精神衰弱的状态不能在此环境下思考问题,只能一昧被伏虺拉走。
直到他们身处另一个房间,夏遥旭才挣脱伏虺。
那紫眼睛又盯住他,稚嫩的面孔露出疲惫和无奈,那些问题也终于停歇,取而代之的是一句说教:“下次别这么激动,我不能每次都用这种方法把你揪走。”
夏遥旭警惕地看看四周,注意力很快又回到伏虺身上,这个人轻易就将自己放在了同伴的位子上,却毫无理由,这太莫名其妙了。
然而半秒的功夫,伏虺又往前凑了点,只是这次没有伸手,尚且在夏遥旭的忍受范围内。
“现在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了?”他笑容满面,刚才的事好似没有发生。
夏遥旭以沉默应对,并非无礼,而是他在犹豫。毕竟他的名字不止一个,直接告诉他,伏虺想知道的不是他的新名字。
可他应该说吗?那个名字代表的东西是一片迷雾,是他想不起来的过去,伏虺想要认识一个毫无价值、没有过去、空空如也的人吗?
“你有时候真的会想太多。”伏虺从鼻腔里吐出气息,再次伸出手,这次手掌朝上,明明白白地摆在了夏遥旭面前:“或者我该换个问题?你希望我叫你什么?”
称呼。这个问题便让夏遥旭轻松了些,毕竟他现在为大多数人认同的名字只有一个——
“夏遥旭。”
话说出口,他才发现自己口语稍显生涩。
来不及惊讶于自身的长时间沉默,面前,伏虺又探了探手掌:“来,手给我。”
“?”
夏遥旭不明所以,但这个行为并不能对他造成任何伤害,面前的人还是个没有异能的小孩,于是他将指尖叠上伏虺的。
伏虺不满于他小心翼翼的举动,半翻过手掌,虚握住了夏遥旭的整个手掌,并圈住了他的手腕,阻止他应激要抽回手的行为:“你不能一辈子将自己关起来,没人能一辈子将你关起来。”
夏遥旭克制住左手拿取美工刀的行动,他盯着两只相握的手急促地喘息了几次,重重闭了一次眼后才勉强冷静,而后,他问道:“你为什么这么在意我?我应该是,第一次见到你。”
伏虺握紧了手,将手掌间的空隙全部填满,用他那双剔透深邃的紫眼睛凝视着夏遥旭,意味深长地回答道:“很多人都需要第一印象的辅助,去和某人接触,除了我。
“我一眼就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你一定会需要我们的帮助,而我们也需要你。”
夏遥旭的头不合时宜地开始疼痛,眩晕同样浪潮般袭来,他踉跄了一下,手也随之松开,伏虺上前借给他一条手臂,又用脚将一旁的软布椅拖了过来,继续说道:“你应该去医院看看,我想,你会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为什么?我觉得我不需要……”
“不,你需要,你必须要。”
伏虺目光灼灼,如同正午的阳光让人难以直视,莫大的压力从这个小孩子身上弥漫,即使被打断了,夏遥旭也难以升起反抗的心思。
他坐在软布椅上,昏昏沉沉,疲劳加上精神刺激,他已经到了昏迷的边缘,伏虺的话语却穿过耳鸣和昏沉刺入大脑,留下刻印——
“死人不能改变命运,不要将自己看得太轻。
“你要改变,然后反抗,绝不能就这么温和地接纳祂。
“不能重蹈覆辙,你配得上更好的人生……”
伏虺魔怔般的话语仍在继续,可夏遥旭已经难以听清,在与昏沉搏斗中他落入了下风,即将败给它。只记得那双紫眼睛里,像是深海沸腾的火焰,沉静而剧烈,散发着极为恐怖的能量。
夏遥旭撑起一点力气,指尖摩挲着美工刀的刃边,提问到了嘴边却无法吐出,只能努力睁开眼睛,在模糊一片的视野中找到那张面孔。
“尝试一下?你没有任何损失……”这次的声音是从耳边响起的,嘴唇的碰触与口腔音让伏虺像是一只蛊惑人心的恶魔,事实上,他的确说服了夏遥旭。
……
这之后,在夏遥旭的意愿和伏虺的请求下,夏念瑾带着他去了城内最大最好的医院。
这一趟让所有隐藏在皮肤表面下的问题都暴露出来:夏遥旭对医院和医疗相关设施都表现出了极其剧烈的应激反应。他极为抗拒踏入医院,难以踏入病房或诊断室,拒绝任何检查设备靠近自己,更不要说输液、抽血等行为。
最后,他们只能依靠医疗系异能做了一个简单的检查,结果很不好:他大约只能活到二十岁。
这个结果并未告知夏遥旭,是夏遥旭自己猜到的,他对死亡给他的期限知道得很清楚,难以形容这种奇妙的感觉。时间紧迫又缓缓流淌,除了继续呼吸、吃饭,他什么都做不了。
不过,伏虺的诡异表现和命令让他开始思考并抵抗那些应激反应。
夏遥旭信赖直觉,他听从它指明的方向,而且就像伏虺所说:尝试一下,没有任何损失。
过程是极其艰难而痛苦的,与肉体的痛苦不同,这种伤痕长久持续地扎根在精神里,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消失,只会隐藏在暗处,在他忽视的瞬间将刀子捅进大脑。
令人扶额苦笑的是,它们甚至不能被连根拔除,无论他做了多少脱敏治疗,伏虺又为他做了多少次心理疏导,这些东西仍然存在于此,并永远成为他心中的一片阴影。
夏遥旭捏着指节,从拇指开始,到小指,一个个过去,他凝视着玻璃桌板下木头的纹理,开口问伏虺:“它们不是凭空出现的,它们和我想不起来的记忆有关,是么。”
这不属于心理疏导的范畴,伏虺放下纸笔,他顿了顿,单手捂上下半张面孔,掩住一抹难以抑制的亢奋笑容,在平复激动的心情后,他答道:“是。但这不是现在你需要考虑的。”
夏遥旭心想,他说的对。他今年十三,还有七年不到的寿命。
或许需要给自己找个墓地,在家死掉会吓到妹妹。
“你可以去荒野看看,我想你也需要另一种方式发泄情绪,还能赚钱。”
“你有渠道?”
“嗯哼。不过荒野是危险的…不过你应该不在乎吧。”
“……”夏遥旭沉默了一会儿,问道:“我的记忆不是我‘需要’忘记的么?”
伏虺眯起眼睛笑了,像是一直餍足的猫,开朗地张开双臂要给他一个拥抱:“对呀!你终于意识到了!”
夏遥旭拒绝了这个拥抱,他仍然对大面积触碰感到不适,却允许伏虺的两只手抚上他的面孔,将面无表情捏出一个笑容。
阴沉的脸第一次笑起来总是不好看的,即使他本人颜值很高,也难掩僵硬,夏遥旭半垂眼睑,无欲无求的漆黑眸中终于出现一丝光亮,与之相伴的,还有属于他自己的锋利,与伏虺如出一辙的偏执。
像是脑中的雾气被驱散,夏遥旭第一次直视了伏虺的眼睛:“直觉告诉我,你不是会无偿帮助我的人,你需要我做什么?”
伏虺大笑起来,他显然已经亢奋起来,甚至俏皮地眨了下眼睛:“相信你的直觉,它总是正确的。不过我的目的还不能说,它有些…嗯,过于宏大了。”
“所以你仍然会帮我,是么。”夏遥旭感到情绪被调动起来,他双手握上伏虺的手腕,却没有进一步动作:“我要找到过去,那很恐怖,但不妨碍我消灭它。”
伏虺像是笑够了,呼出一口气,开始将夏遥旭的脸揉搓成各种样子:“那你需要忘记今天的疏导。”
“可以,你不会找不到人来做这件事的。”
“太善解人意了亲爱的合作者。”伏虺说:
“‘你的死亡会成为新生的象征。’
“而我的预言从不出错!”
他偷溜进来时可没人告诉他这里四通八达容易迷路。
好吧,这是第五个一模一样的路口了。夏遥旭避着月光,悄咪咪推开第二十个房间的门。
白狼神女在上,他总算找到今晚的目标了。
据说这面具是神殿的仪式用具,名字叫“云端弦月”,一年只雕一副,一副只用一次。到了年底,就得另雕一副一样的用于年祭。
而这用过的面具,就从月狼族里抽签赠送给一位幸运儿,寓意着一年的好运和神明的眷顾。
抽到过的人没份——长生种嘛,得让他小辈。
前两日参加婚礼时看见的:那东西帅极了,谁带着都好看,可惜没能近距离观赏。
但他仍然感觉不爽:该死的,月狼族已有快七十年没人结婚了,偏挑他和白秋夜的休息日,原本约好的饭和街全部打水漂了!
他可期待月狼族的城市与小吃,白秋夜的空闲少又短,就这么被占了!
晃了晃脑袋,甩脱那些有的没的和幽怨情绪。夏遥旭颇为新奇地拿起放在纯银支架上的夜云遮月。(自从来到盖西林斯,他一直保持着这种好奇心旺盛的状态,也许也因为他终于一身轻松了)
这张半脸面具有着明显的手工痕迹,额头部位镶嵌着一枚正圆的白月玉,这种玉产量稀少,是月狼族中为数不多留存下来的古产物。
面具整体像凸起的弦月,戴着时只遮住上半张面孔,两侧垂下流苏和玉珠,面颊部位还坠着森白的骨牙;特殊绣艺让上面的十二月相随视角闪烁星空般的墨色。
“想戴?”白秋夜不知什么时候在他身后,穿着一身吊颈长裙和黑色的短披肩,身上的金饰丁零作响;白发原本是挽起的,现在被她放了下来,带着一些弧度垂在颈侧。
此人没藏好尾巴(是的,生理层面的尾巴,他仍然不习惯自己的变化),尾尖蹭到了些许月光,于是白秋夜结束洗浴便来找到了他。
夏遥旭被她惊了一下,有点做贼心虚地抬了抬手中的面具,要将其放回纯银支架上:“嗯,第一次见,有点想戴。”
“戴吧。”白秋夜一句话让他顿住。
随后他瞪着眼转过半个脑袋,红发都被甩过肩膀,垂在胸前,像是凸显他的震惊:“这不是很重要的仪式用品吗?”
是可以随便让外人戴的?!
白秋夜没什么表情。她一直都没什么表情,就算刚刚抓住一个乱碰重要物品的冒失鬼也一样。
对,夏遥旭是溜进来的,抓住得被赶出神殿,白秋夜倒是能保住他,就是免不了一些小麻烦。
或许是压抑得久了,此人在来到盖西林斯后,内心深处属于小孩的幼稚和玩心越发复苏。常常失踪不见或是偷溜进各种地方“探险”,偏偏谁都打不过他,神官们为此焦头烂额,打得过他也管得住他的人叫白秋夜,而她则没有下限地为他四处开绿灯。
至于流言蜚语,她当然知道族人们都称呼夏遥旭为“神女的童养媳”,长生种嘛,看谁都是小孩。而月狼族的性别观念浅淡,“童养媳”这个词甚至是中性词。
夏遥旭更不用说,在人类里也是个小孩。所以,所有人都小看他,同时,所有人都让着他。
谁会和小孩置气?尤其是这小孩还特别天才特别聪明,时常嘴甜,平时也没什么心眼,就当个四处好奇的街溜子,还会帮你的忙。往大了说,他也算族群的半个救命恩人,带神女归族的代价是他数十年无法返回故乡,多宽宏大量?
对此现象,白秋夜乐得所见。返璞归真?谁知道呢?反正对他来说是好事。
她接过面具,忽然瞧了夏遥旭一眼,一点狡黠地光芒从里面露出:“我雕的,我想让谁戴就让谁戴。”她将面具抛回去,不像是好整以暇地看他:“戴吧。”
这一下倒是让夏遥旭紧张起来了。他不想戴?不,他想。但在白秋夜面前戴?他有点不情愿,或者叫,害羞。
这种别扭的感情和“就这一次机会错过没了”的想法冲突碰撞,夏遥旭在三秒内经历了剧烈的心理搏斗。
“你、你闭眼。”他最后这么说,出口就后悔——这说的什么话!
但是白秋夜真的闭了。
他也不好食言。
小心翼翼将这面具戴上,接触皮肤的地方传来短暂的温凉,尺寸刚好,甚至不会硌着额头偏上的龙角。雕的时候就是均款?
额头嵌玉的地方似乎是可活动的,并不需要压着额头的皮肉,也不会留下压印。
他刚刚睁眼,就和白秋夜的双眼对上视线。
那人的嘴角分明是平的,眼底却弯起一些,分明是在笑。
她故意的。瞅准了时机和他眼对眼呢。
夏遥旭戴了几秒就不自在了,说到底这东西根本不能也不配叫他带上,立刻要把面具摘下来。
但他刚掀起一点,白秋夜便上前两步抚正面具,气息离得很近,让他忍不住屏息。
她打量着夏遥旭,变出一面小镜子,状似平静地问道:“喜欢么?”
瞧着镜子里的自己,夏遥旭不得不承认:这面具真帅啊!
说白了他也才二十岁,根本还是个小孩。当然会喜欢看着帅的东西。而且别说,这面具长在他审美上,还叠了一层异世界的buff。
他向来不和白秋夜撒谎,但偏偏他在某些地方是个拧巴的人,开口时磕巴了好几个音节,庆幸面具遮住了脸,因为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心脏也跳的飞快。
“挺,挺喜欢的……”
“是吗。”白秋夜眉毛扬起,这下谁都能看出她的高兴了,但现在只有夏遥旭能知道。
白秋夜问他:“想要吗?”
“这不是抽签送的么……”
白秋夜打断他,双手抱臂,竟难得显出任性的模样:“我雕的,我送的。”
意思是,没人敢有意见。
“但是,我不是月狼族。”夏遥旭很是不自在,不配得感像春笋一样冒头出现,总是如此。
说着,他就要把面具摘下来。
白秋夜阻止了他的动作,两个拇指摁在面具眼孔下方,剩下的手指贴着他的耳朵,极其近的距离,他看见白秋夜的耳尖有些红晕。
这人就这点不好。分明不会在意各种眼神目光,却又以各种理由搪塞自己,喜欢的东西不敢拿,想要的东西不敢说。
有人问了便笑,回答又是尖锐刻薄的:死了又拿不走。
好像他准备好死掉。
白秋夜心情其实不好,她刚刚开完会,雷厉风行地定下了年祭的时间和流程,接下来还要去王庭商讨对外族的交互倾向,免不了一顿鸡飞狗跳。
所以她现在其实是十分暴躁的,容不得任何人拒绝她。
她不悦地凑近夏遥旭,金眸闪躲一下又坚定注视回去,而夏遥旭已经呆住,木木地从面具眼孔内回望过去,属于普通二十岁青年的清澈眼神从中露出——这是一个很愚蠢的表情。
“……”她难得有些迟疑,说出来的话又直白又隐晦:“这东西是一年雕一个,抽签也是惯例。前提是,雕它的人自己不想留它,也没有指定赠送。
物以稀为贵。年轻人们都用它当见证信物,婚礼上会摆在最显眼的地方。我前两天带你参加婚礼时你就注意到了,不然不会现在溜进这儿近距离观赏。
想想,我送你的东西,哪一样没有企图?怎么离了家,反而笨了。”
白秋夜松开手,食指指腹小力推了推他的鼻尖,颇为鄙夷却真心实意地骂了句:
你这傻子。
角色有改名,人还是同一个人,当陌生人看也行,不妨碍。
——
“上回说道——”
食客手中扇子一合,左手拂过扇骨,右手一抬,又迅速向下一敲,将这扇子当做了惊堂木使,只听清脆地一声响,周围喝着酒吃着菜的客人们纷纷侧目,一位刚落座的客人连笠帽和防风布都没来得及解。
“殷家雇了一个发如银丝,眼如金玉的女子做护卫,时常能看到那女子一身干练装束,与殷家主同席吃喝闲聊。
“且说这位女子,也是如得天赐:眉如白羽,肌如初雪,腰如束素,齿如编贝!那叫一个美若天仙,一颦一笑仿若春风拂柳枝,轻雨落溪流!
“那人虽为女身,银丝如瀑,相貌美丽,各位却不可轻视!只因那奇女子晓得十八般武义,会张弓会耍鞭,使刀也用剑;不仅踏雪无痕,出手也是处处杀机、毫无怜悯。
“据说,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
“你瞧他说的,居然大半都是真的。”
红发的青年比她晚一步入堂内,也比她晚一步落座,左耳上垂着的红符已是脱了颜色,符上的笔画却是用朱砂描了一遍又一遍,此时随着他的动作晃悠晃,险些落在面前的酒碗里。
他一身黑衣,胸口绣着一丛紫竹,细看却像是笔直的蛇骨。胸口不羁地敞开一大片,露出锁骨和苍白的皮肤,端起酒,青年饮了半碗,抹了把嘴,从喉咙里挤出几声笑:“话接上回,你还没和我说完你的故事。”
对面,那白衣红带的女子脱下笠帽,解开裹着长发的防风布,“美若天仙”的面孔上露出一个平淡地笑,仿佛已经历遍了悠久长流的岁月,她一身气质不似十几二十的姑娘,倒真像是来自深山老林里,修行千百年的妖仙精怪。
女子不紧不慢地开口,嗓音温软,像上一趟单子那车主的丝绸:“你喊跑堂的上两道菜,我慢慢讲与你听?”
青年立刻举手,腿也翘上长凳了,朗声道:“来两碟菜!”
“好嘞!”
……
故事要从数年前开始,女子无名无姓,自有记忆起便与狼群同食同住。
林中有仙否?否。
林中有妖否?是。
妖不止一只,她就是那其中一只妖,也不知人类如何称呼她,笼统点,狼妖。
饮血食肉、风餐露营是她的前半生。
但或许是因为几十年无成长的身体,一位猎人在猎犬的指引下,找到了正在河边吃水的秋旻,并将她当做了人类的小孩儿,带回了所在的村子。
猎人教她识字,因为猎人曾经去考功名;猎人教她工具,她一身强悍的本事如虎添翼;猎人没给她起名字,只管她叫孩儿,她现在还记得那人叫她小名时的音调,每每想起便心头一暖,就连冬雪都变得可爱起来。
好似接触到了同样样貌、身体的存在,她本无变化的身体,开始长大。猎人三天两头在屋墙上为她刻痕,欣喜地买盐猎肉庆祝。那块木头被她带在身边,托人做成了她束发的簪。
猎人在她成年的第六年死去,是寿终正寝。她守了她渐凉的身体整整一夜,第二天唤来狼群为他刨了坟,就葬在山林附近。
她照常打猎,只是去村中交易的次数少了,在山林里呆的时间也久了:山神派花鹿来召她,蛇身人首的神带她认识其他模样各异的神明。
祂们都问她的名字,她说不知道。祂们问:不为自己起一个?
蛇尾揽过她的脖颈,带着长辈的安抚,山神说那代表你的灵魂,修仙修道,灵魂是自己给的。
在白露那天,她给自己起了名字,跑遍了山上的每个地方,与飞禽走兽介绍自己:秋旻。
过去几年,天公似是要降罚,一场暴雨摧毁了麦田,山上的流石土沙惊走了鸟兽,那一天,她没有猎到任何鸟兽。
一场暴雨接着便是连月的干旱,饥荒开始后,村中人四处找食。树皮、草根、土石……秋旻看见他们炖的一锅汤里,浮着几根手指。她脑袋中好似有一片薄雾迸散——是啊,人也是肉、骨头做的。
兽性如梦初醒,人性冷眼旁观,她没去喝那锅汤,只是杀了烧汤的人,然后在一个晚上离开了这里。
应当是有六年的流浪,她遇上过拍花子,好奇想看戏法,结果被绑进车里,当做“奇人异物”博噱头、引人眼球。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在一处山林行路时,她杀了那些人,养了一阵被拐来的几个小孩,占山为匪。
这匪当得也算窝囊。不劫镖不劫钱,给点食水金银就放行,没有也能拿稀罕物品来,只是有多稀罕就看这人的口才和秋旻的判断。给不出来但特别惨的直接赶走,给的出来却不想给的杀了挂树枝做腊肉。一来二去,居然还和一伙行商的搭上线,偶尔做做菜人生意。
……
“我以为妖怪都吃人呢?你没吃过啊。”青年似乎也知道这事儿不能在太平地儿讲,一张俊脸却笑得蔫儿坏,压低了声音打量她的面容,见她毫无反应便撇嘴:“哎味道确实不好,吃了也犯恶心。”
秋旻拿起筷子,尝了一口下酒菜,手指没有留着尖细的指甲,而是修剪圆润、恰到好处地体现那双手的纤长干净。她将自己打理地很好,一身白衣却纤尘不染,即使坐在这嘈杂的堂中,也不会周围格格不入,但即使非常低调,也难以掩盖她身上的异质感。
青年一口喝完杯中的酒,给自己满了第二杯,举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不过那会儿,你这也算是个好人了,干我们这行的就喜欢你这种匪…人。都要走硬来的,多少命都不够搭的!你瞧我们头儿,身上干干净净,还不是因为他会干事儿。欸,后来呢。”
“后来么,那群孩子自己想当头头,我便取了些金银食水继续走。”秋旻抬手,指尖从桌左到桌右,在空气中轻点:“穿过墨珏城,又去了银莲。”
“哦,没劲。我还以为你会把他们全杀了。”青年撇嘴,似是故意的:“都说妖怪残暴凶狠,是因为你不是一般的妖怪么?”
女子终于抬头瞥了他一眼,筷尖轻敲碟子边缘,目光左挪一点,定在他左耳的符上:“会画聻符?你师傅倒是有点本事。
但有本事的人,总是早死。”
小心欠债,迟早要还。”
她这就知道了?
青年惊讶半晌,一个眨眼敛了心神,摆出吊儿郎当的样子:“好嘛,我错了。”
“姑娘辛苦,有些人就是没脑子的,天天就惦记着见血。”
毫无征兆地,又一个人坐了下来。此人眸子清亮,紫珠般的眼眸藏在睫毛下,一身正装整齐服帖,胸口也修了个紫竹。他坐下时手里已是端了一只空碗,只见他往桌上一放,给红发青年使了个眼色。
“头儿,怎么跑这来了?喝酒啊。”青年瞧瞧自己手里的酒,给人倒上了,接着默不作声地挪了挪屁股,离加入故事会的紫眸青年远了点。
“初次见面,白姑娘。我就是骨竹镖局的老板,姓伏名虺。”伏虺温和地介绍完自己,瞥了一眼红发青年,没好气道:“你管我作甚?我还没教训你上一趟镖多花了多少铜子儿银钱呢!”
“头儿,那老儿看我年轻欺人太甚,我杀他就算我积德了。”红发青年不在意地说道,似乎总算想起来还没介绍过自己,于是掐着酒壶拎起来,给秋旻酒碗里满上酒:“白姑娘好哇,我叫九日,名谣,除了‘红毛儿’,你怎么叫我都行哈!”
秋旻向两个人各点了点头,伏虺只是来打个招呼,喝完酒又急匆匆地走了。
秋旻似笑非笑地瞧了九日一眼,又端起酒碗,抿了一口,意味深长地道:“我叫你阿旭可好?”
九日谣看着她的笑,一愣,耳朵面孔皆攀上一抹红色,支吾了一下,又不好撤回前言,只好啄米般点头:“都行都行!”
……
大家长当腻了,孩子们也长大了,她便沿着时而泥泞,时而干裂的黄土路走。这次走得久了些,五年的流浪,饥荒、洪灾、山崩……都被她熬过去了。久违驻足在一个镇子上,她应了一处商会的邀请,做了门面与护卫。
商会生意一般,连带着秋旻也悠闲自在,拿着工钱在镇上闲逛,买些稀奇的吃食。时而随商会老板出席商谈,这时她便要遮起半边脸,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日子悠闲自在,久违在人类社会之中停留,精神也是越发慵懒起来。
变化发生在一年后。
上一任官员似是因病死去,接任的是个没本事的废物,每日不是听曲便是玩乐。恰逢上游飘尸,死人堵塞了半截河流,尸体就在水中腐烂发臭。
秋旻曾见人报官,却不见官兵出动处理,于是向商会主人发出提醒:瘟疫或要开始了。
事实证明,她的预言是对的。很快,第一例病患出现,然后是第二例、第三例……
平民哪有钱财买药治病,偏方土方没用,只能在家等死。
半夜常有人出走,去了河边的投水,去了对岸的上吊……没人葬他们,尸体就被冲走、被吊着,随着水流与风摇摇晃晃。
商会主人姓殷,前两天刚从别处重金求来一只剔透翠绿的翡翠,以红绳吊起,做成了一枚平安扣。他夫人前几日刚生下一名女婴,秋旻也帮着接生了,这平安扣便是给女儿的。
可瘟疫谁管你是殷家千金?女婴患上病后,不出三日便停了呼吸。殷夫人日日以泪洗面,患病加之失子悲痛,终于也垮在了床榻上。麻绳偏挑细处断,商会的渠道因瘟疫受到影响,不许殷家出入,入不敷出,殷老板也逐渐衰弱下来。
那月后,殷老板解了她的契约,握着夫人的手,一起将这没用上的平安扣给了秋旻。
秋旻的手腕被两只消瘦的手一同握住,出于怜悯与尊重,她没有挣扎,只是摊开五指,不肯去握那掌心的平安扣。
她最后还是收下了,连带一柄长剑一起。
那长剑并非用来砍杀,而是象征荣耀,殷家本想在上面雕天狗,辟邪祟,却不知从何处打听到自家这位护卫常去山中森林,和狼群说话,与飞鸟玩耍,竟在上面刻了一头白狼。
那枚剔透翠绿的翡翠平安扣就坠在剑柄上,被管家从合葬棺上取下,双手奉给她。
……
“我杀了官府的无能儿,开仓散财,能走的人都走了,一把火烧了所有东西。那讲故事的,嘴里说的也不一定都是假的。”秋旻端着酒碗,平静地好似在讲他人的故事,“平安扣以红绳坠挂,我怕它经不起风吹雨淋,这才挂在身上。”
哒。
酒碗被轻轻放下,秋旻抬眼看向九日谣,金眸明亮,嘴角微弯,整个人好似一轮明月,却透出一丝凌厉:“如何,满意这个故事吗?还想问些什么?阿、旭?”
他这辈子从未被人这么亲昵地叫过!耍我玩儿呢!
九日谣像被烫到,俊脸上满是不自在,红眸下意识闭上逃开视线,身子也后仰到一个夸张的弧度:“别玩儿我了姑奶奶,是我嘴欠,下次一定不在你面前嘴欠了!”
“乖小孩。”秋旻抿了口酒,悠然自得地模样也是养眼至极,叫人生不起脾气。
她初来乍到,不惯着这小混蛋的臭脾气,实力也在他之上,小混蛋只能吃哑巴亏,老实认错。
“可你不是有两个吗,还有一个呢?”
秋旻低头指尖拂过衣裳,红腰带上绑系着一枚质地不菲的白玉。也是在白日,看不出来,若是这小混蛋晓得它在夜中莹如白雪、亮如半月,想必是要借去把玩三日。
“?”她突然的沉默让九日谣倍感疑惑。
秋旻忽然狡黠地笑了,清清嗓子,学着台上的讲故事的食客道:“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这时,九日谣听见那讲故事的食客恰好接话:
“只见那女子——
腰坠两枚平安扣,身怀武艺十八般。
金眸银剑行世间,白发素衣不染尘。”
意义不明的剧情,看个感觉得了(喂)
每日一问(并没有):她他它牠祂,分别都是谁呢?
————
马车嘎吱响,笼子咔哒摇,
孩子悄声哭,贼人笑声响。
眼皮一塌,看,世间只有她他它牠祂。
他抱着膝盖蜷缩在角落里,冷漠的看着蒙住笼子的黑布,上面的一个破孔漏了一点天光,一个明晃晃的亮斑招在他脚尖附近,告诉他现在的时辰。
他将自己缩紧了些,一身衣裳只剩了里搭,白衣染了不少污渍,斑驳的痕迹不知是血还是泥,藏在腰带里的小刀还硌着他,在孩子们的抽噎声中,只有它的冰凉叫他冷静。
和其他孩子不同,他记得自己的名字,也不是被拍花子拐来的孩子。爹妈死在战事里,作为唯一的嫡系,被旁支夺了权,又被旁支的某对夫妻卖给了贩子。
贩子转手将他丢给了另一个贩子,摁着脑袋洗了脸,觉着这张脸不错,刚好缺一个,便买了下来,打算将他送进宫里当下人。
到此为止,他似乎就是个身世凄惨的孩子——如果是,也就没有后话了。
他记得自己的名字,他叫夏遥旭,刚满8岁,被一对畜生夫妻药坏了身子,听他们说命不久矣,每日眼睛一睁一闭只是等死。
傻子丫鬟会送粥来,喂他。他笑丫鬟傻,被人骗来,给自己当下人。丫鬟笑回去,乐呵呵地说外面来了个方士给少爷你看病。夏遥旭脸上的笑容冷了些,被拴在家具上的手脚不能动弹,只一口口吃傻丫鬟喂来的粥。
谁知道呢,他们装模装样找来的方士是个人贩子,摸摸他的手,看看他的命,就要买下他收徒。
“红猫儿”这个名就是那方士给起的,他特不满意,但没反抗。傻丫鬟最后一次送他粥时终于把他要的东西带来了:只是厨房的一把小刀。
夏遥旭走之前给她自己的全部钱财,劝她离开这里,去别家当丫鬟。傻子没听,说着夫人要找她办事便往外头跑。她没看见“少爷”在她背后歪歪脑袋咧开嘴的神情,没听见他轻轻从胸腔里呼出的气,也没看见他手里,由自己亲手递过去的刀。
夏遥旭乖乖和方士走了,他敢打赌那对夫妻当天晚上就办了宴席——谁家灯火半夜通明?自然是最富的那家。方士揣进兜里的干食自然也是他们给的,就为了他能把自己带出这个城,最好永远别回来。
方士对他不好,不给饭不给钱,不过医好了他的身子,他自己养活自己:猎兔子、偷鸡、摸人口袋、抢人钱财……揍过不少人,连乞丐都被他抢过。
学了几年几招,夏遥旭听到方士要把自己买了,他还是没反抗。
交易谈得很快,两拨人喝着酒吃着菜,就说好了价钱。夏遥旭冷冷地从门缝偷窥,听到自己的价钱不低。当晚,他去院子外一颗槐树下摸出了自己的刀。
交货的前一天晚上,他摸进方士房里,趁他睡着,剐了他的心,挑了他一对招子,把鼻子削平又将耳朵割掉,剥皮太难了,他不会。最后还去拿了斧子,跌跌撞撞的把方士的脑袋砍了下来,帮他摆成他挂着嘴边的菩萨模样,将脑袋放在了他手心。
一只眼睛塞在他嘴巴里,另一只就在嘴唇外面;两只耳朵放在空空的眼窝里;鼻子放在脖子上。那些血就随便洒在地上,没被他放在心上。
第二天人贩子来领货就看到这么个场面,吓得六魂无主,口吐白沫。
交易品“红猫儿”在隔壁房阴恻恻地笑,沾血的衣服和刀子斧子早给扔进井里了。
夏遥旭装作一无所知的模样,好似一个正常小孩似的,吃了对面递过来的糖,上了他们的车。
“红猫儿”还是他的名儿,那些被拐来还不安分的蠢小孩嘲弄地叫他这贱名儿,夏遥旭笑眯眯地一个个应过去。后些天,一个被戳瞎了左眼,一个被砍了两根手指,最后一个被马踩死又被车轮碾过身子。
夏遥旭推的,那蠢货本就是个菜人。
过了几天,他就腻了,杀小孩还是没意思,他开始找机会听消息,知道了明日的山路有山贼出没,便晓得机会来了。于是现在他一个人呆在笼子的角落,半睡半醒地算着时间。
人贩子不值钱,但一起走的车队值钱。山贼或许不会抢人贩子,但他们一定会抢车队。车队走在前面,连着人贩子也得一块包了。
被马踩死的那小孩的骨头被他顺来几根:死了的人能当菜,干净的肉割掉煮来吃,骨头削削能当刺、针或者刀。人贩子不爱带这些,觉得晦气,是他半夜偷跑去刨了那蠢货本就很浅的坟,收了骨头自己磨。
这会儿倒要谢谢方士心血来潮教他的几下功夫了,一根骨针飞出去,戳进山贼眼睛里透了他的头骨,那人就软软的倒下去了,血洞让头发盖住,其他人一看,一抹,已经死了。
弄死山贼后果然引起了混乱,他算准了这群人贩子不会看着笼子,注意力全在山贼哪儿,毕竟他们惜命只惜自己的,现在就是他溜出去的最好时机。
人贩子没活下来,那群小孩被商人的车队一起带走了,夏遥旭跟着山贼去了他们的窝。
山贼问他怎么不跑,他说跑不了。
又问他怎么不和车队一起走,他说那车队的食物被你们抢走了,和他们走的小孩只是粮。
山贼头子点头让他留了,他和山贼混一起,杀人不用躲,吃饭全靠抢。
年纪小的山贼都不要和他抢饭——上一个搞红猫儿的人尸体被挂在最高的树上喂鸟。于是他现在每次都能吃饱了。
日子过得不快,两年很快过去。夏遥旭每天练字,写的不错,但写来写去也就那几个字。写得最多的是自己的名字,他用墨写衣服上,再也没洗掉过,不过那件衣服太旧,后来被他剪碎了烧了。
夜深人静,他蹑手蹑脚溜了,偷了一匹马,拿走了偷抢攒一年才够花的铜子儿。
他去报官了。
报的名字是红猫儿,可怜兮兮的说自己被人贩子丢给了山贼,每日吃不饱穿不暖,喝口水都得被欺负,实在活不下去了跑出来,求官大人救命。
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这张脸又俊俏,特意抹的灰被故意浸水的袖子擦掉,勉强打理过的红发也不是一头乱毛了,他悄悄在心里犯恶心:那官爷眼睛居然直了。
红猫儿脸上哭得更带劲了,泪水直掉。
几天后,他看着山贼被剿掉,仓库的守卫被他抹脖子干掉了,有正常饭菜也不必剐心割肉,他拿了不少财宝,回城里时拐了个傻子当哥哥帮自己买房,养着他当傀儡。
官爷不是好货,剿了山贼拿了功还嫌不够,要他洗干净了穿女衣去陪床。
夏遥旭不乐意,不过红猫儿看人干过这事儿,方士只刚开始把他当人,这种事也不避着他,装装样子还行。
他以年幼为由拖了两天,只睡了觉,没干事儿。第四天晚上丫鬟送他来时看到官爷上吊的尸体,吓得尖叫昏倒,夏遥旭扶着丫鬟假装害怕。红猫儿又在笑了。
到此为止,他就是个没良心不正常的坏胚,但好人不偿命,坏人遗万年。
查案也没查到他头上,何况那官人的儿子只盯着官位,不在乎这个老子是谁杀的。没人管他了,他寻思就这么慢慢淡出人群,结果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算命的瘸子逮住了。
那瘸子力大无比,把他整个人当小鸡仔提溜了起来。不分由说就往他两耳戳了两针,疼得他差点把刀子拔出来给他脖子上来一下!他忍了,不能在大街上弄他。
“你个瘸子!干什么!”夏遥旭用脚踢他,以前那群小孩被抓起来就这么蹬的,有些不敢,一般不敢的人受苦少点。
瘸子嘿嘿一笑,眼疾手快地抽了针,又往他耳朵上挂了点东西,贱兮兮地笑道:“给你挂个长命锁呀!”
夏遥旭还没说话,瘸子就把他甩了出去,他摔在黄地上,杀心起了一半,不知怎么地,又不想杀他了。
两手撑地起来的时候,看见从脸侧垂下来两条带子,摸着像布,但里面缝了纸。红纸黑墨,画了看不懂的线和字,像是个符,但哪有这么长还挂在耳朵上的符?
“这什么?”他爬起来,问瘸子。
“保你平安的!”瘸子胡说八道,又从背后拽出一根不粗不细的红绳来,往前两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他脖子上一套,手指翻飞就这么系了个结,夏遥旭反应过来时已经结束了,他五指成爪去挠瘸子的下巴。
叮铃铃~
瘸子给他系了个铃铛!一直响!
“嘿哟喂!这么凶?”瘸子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摔在地上,摔一次不够,摔了仨次,直把夏遥旭摔得头昏脑花,眼冒金星。
“死瘸子!我弄…!呕!”夏遥旭刚要骂,那瘸子就往他喉咙里塞了个玩意,奇苦无比,叫他五官都皱成一团。
“怎么骂人呢臭小孩!都是好东西!”瘸子拍他脑袋,晕晕乎乎的夏遥旭接连吃瘪已经升不起心思,铃铛也不响了,呕了几下,闭上嘴不吭声了。
瘸子在他家蹭吃喝,赶不走也打不过。夏遥旭每次想杀他,都被那铃铛搅了事儿,一起杀心就响,这时候,瘸子就会过来把他抓起来往地上掼,力道很重,毫不收手。
夏遥旭终于学乖,收了杀心开始和他好好说话。
“你干嘛的。”他才问出声,瘸子就一巴掌拍他脑袋上。
“怎么叫的?”瘸子用手指指着自己,皱纹脸上贱兮兮的笑:“叫一声师爷听听。”
“什么师爷,我可没有师父。”夏遥旭条件反射想摸刀,铃铛响了一声,他立刻把刀放回去了。
瘸子眯了眯眼,放过了这一声铃音:“你再好好想想。”
“……那个方士?你是他师父?”
夏遥旭噗呲一声笑出来,往事在他脑子里过了一遍,红眼睛溜过一圈,阴恻恻盯着他:“徒弟是个畜生,你这师父当成这样?”
“我徒弟不也收了个畜生?”瘸子笑嘻嘻的抓了茶杯往嘴里倒,喝完砸吧砸吧嘴:“世上不是人的人那么多,再来几个也无妨吧,怎么,觉得自己是个好人?”
“我?”夏遥旭用长袖子掩住半边脸,红发披散,双眼弯弯,哼笑几声:“好人就会被打、被杀,我不当好人,我宁可当个坏人。”
“那不就得了!”瘸子大手一挥,抬手给自己倒茶:“这声师爷你叫不叫?”
“我不要比畜生小,你当我师父,我给你送终。”
“计较这个干什么……成成成!”
夏遥旭在水里看到了自己耳朵上挂着的东西,看着像长命锁,生父母给他挂过,后来被卖了自己的夫妻夺走给了自家儿子。这两个格外小,比拇指都小,挂着那么长的两条符,却不算重,叫人怀疑这是假的。
瘸子身上也挂着一个,他挂脖子上,那个有拳头大,银里泛着红。他不问,因为瘸子不会答,问就是问过,瘸子答:天机不可泄露。于是也只好继续挂着。
瘸子当了他师父,除了教他本事,也教他写字,还教他一些外族语言,听他说,他在外族的地盘呆过两年,也学会了那边的语言,寻思着这便宜徒弟迟早被通缉,说不定用得上。
夏遥旭翻了个白眼,学了。
过了四五年,瘸子忽然死了。
那天他本接了工作,要去林子里给人找人,然而起了还没出发,就听见街边在说瘸子死了。
夏遥旭找过去的时候人已经咽了气,这人安静的躺着,一双眼睛还没闭上,脖子上留着伤口,据说是被狼咬死的,手里还攥着挂在脖子上的长命锁,有人想抢,却扒不开手指。
有人带着个小孩来找他,说是为了救他家小孩,一看,讶道:“你是他养的小孩?”
夏遥旭瞥一眼小孩,又瞥一眼大人,不理后边那句话,哦了一声去收尸。碰着那抓着长命锁的手时,皱巴的五指忽然就松了。他顿了顿,把长命锁挂脖子上。
那户人家来帮忙,他又瞥了一眼他们,同意了。
葬礼和埋尸是他一个人办的,没有酒席也没有仪式,埋尸的坑挖得挺深,这样阿猫阿狗挖不出来。墓碑是个木牌子,他不知道瘸子的名儿,只能写某某人之师。
这个某某该写谁呢?
他想了半个晚上,半夜起来在蜡烛下用木枝练字。练完了字,开始掰那拳头大小的长命锁。
瘸子比他高,他平时也看不见这长命锁的顶儿,现在东西在他手上了,他才看见顶儿上的一个洞,形状眼熟,他摸索着摘下右边耳朵的长命锁,对准了,手指一顶,进去了。
里面调出来一张纸,用诡异的红色写着……
“偿”。
背面用黑得发青的墨写着:徒弟畜生是我教导不当,人命债师爷替你还了,下半辈子当个好人。
……
第二天清早,他拿出那把随身的、已经卷了刃的刀子,在木牌上刻了字:夏遥旭之师葬于此。
中午时分,他把傻子招来,让他把房子卖掉,又摁着傻子的头叫他在井边一块方砖的位子挖土,让他拿走了里面的钱财,叫他去别处人家找份工作。
傻子问他去哪,夏遥旭给了他脑袋一下,让他别管这么多。
傻子又问他耳朵上的长命锁怎么少了一边,夏遥旭默了默,还是那句话:
“别管那么多。”
末了,又补上一句:
“自己活好了。”
不要当好人,好人不长命。
继承前篇《日下无新事·晴空照常》的世界观。虽然像超人一样但大家都是普通人。
有警察有法律,但为了剧情发展一切都很合理,不要在意太多细节。
——————
我想,这一切都挺魔幻的。
毕竟我只是放学之后来银行存个钱,怎么会这么巧,遇到了抢劫犯?
伏熙动了动左胳膊,上臂被身后的女同学死死握住,好似在松开后就会被一股吸力扯进黑洞。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不着痕迹地都挣了挣,让自己好受点。
他不认识这个女孩,只是人家穿着的校服和自己是一样的,又刚好前后脚进入这条小街,才被当做是同伴被抓到了一起。
两名抢劫犯用口罩和墨镜遮住了面孔,鸭舌帽和卫衣兜帽叠加,将发丝也完全藏起,手中的折叠刀抵在他的背后,刀尖透过单薄的外套和衬衫接触皮肤,些许刺挠的疼痛让他想抬手挥开刀子。
小街的中段有一处死胡同,胡同很深,常年不见光,只有一盏接触不良的电灯不分昼夜地亮着。
抢劫犯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伏熙左右脚一绊,险些摔倒,扶着墙边的水管“嘶”了一声,被女孩手忙脚乱地扶起。
身为准大学生,伏熙没有带书的习惯,身上的家当都在一只不大的单肩包里,而女同学更是只有一个很小的斜挎包。将包交出后,趁抢劫犯们检查内容时,他终于能做一件想做许久的事了——他用食指点点女孩握住自己手臂的那只手,说道:“请问,你能松开我了吗?”
女孩慌忙松了手,双目还紧急盯着胡同口的两个抢劫犯。
这时,负责监视他们的抢劫犯大喝一声,折叠刀在空中晃来晃去:“在说什么呢!闭嘴!”
女孩躲到他身后,小声询问他有没有办法。伏熙耸了耸肩,面对刀子也毫无反应的样子似乎激怒了对方,但对方也没再做什么,似乎也不想多生事端。
伏熙揉了揉隐隐发痛的上臂,双手自然地往外套口袋里放。
感谢学校,他们的制服在一众水桶服中非常好看,偏西装的版型和软硬适宜的布料都深的他心。在他一番心灵手巧的改造之后,它不仅足够适合自己,还多了一个不易被看出来的内袋。
现在,伏熙多了一副扑克牌。
“喂!银行卡密码报出来!”抢劫犯又开始大吼大叫,折叠刀也开始乱动,而伏熙还没打开扑克牌牌盖。
于是他开口报了一串数字。女孩紧随其后。
抢劫犯们又开始商量如何取钱。
伏熙小幅度地动了动手臂,让女孩注意自己,接着头颅微侧,压低声音:“你松开我的衣服,但不要被他们发现。等会如果刀子掉在地上,你就去捡起来,不管是扔还是藏,不要被他们拿到。能做到吗?”
语毕,伏熙恢复先前的姿态,并等待女孩的回复。他用的语速很快,又几乎是用气音在说话,正怀疑女孩是否听清楚自己的话语时,背后传来的微小拉力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轻轻的呼吸声。
她在做深呼吸。
伏熙并不着急,他已经用拇指顶开了扑克牌的牌盖,并且摸出了四五张牌,只需要等待一个时机,他有信心掀翻这两个人。
“好的。”女孩仍然躲在他背后,几次深呼吸后,已经站稳了双腿,提起了精神。她在抢劫犯看不到的地方用手腕上的发绳绑起了自己过肩的长发,将恐惧压在心底。
伏熙看不到她的样子,否则他就会惊讶于她的冷静和专注。但他听得到声音,哪怕只是气音,这两个字里也透着十足的坚定。
“准备好。”伏熙用这句话让自己和女孩都绷直了神经。
抢劫犯似乎也已经商量完毕,其中一人晃了晃手腕,折叠刀刀尖指着伏熙:“你过来,和他一起去银行。老实点,演得好就放你走!”
伏熙作犹豫状,眉头蹙起,挣了挣手臂,女孩配合地装作被轻轻拽了下的样子。他一步一步走,板鞋踩在一小滩水渍上,发出些微声音。
折叠刀离他很久,又并未对准他,伏熙装作很紧张的样子,似乎是个刚成年的崽子在强装镇定,在错开刀尖时,抢劫犯看也没看他,目光钉在女孩身上。
伏虺忽地上前一步,脚下的水渍溅出一圈水滴,沾湿了周围的地面。这一步跨进了抢劫犯的攻击范围,但伏虺没给他挥刀的机会,右手臂夹住他持刀的腕部,左手五指弯曲,掌根猛击抢劫犯的肘部,随着令人牙酸头痛的骨骼错位声响起的还有此人痛苦的哀嚎,折叠刀也就此送开。
这还没完,伏熙将他反曲的手臂一甩,脚下后退半步,又是一个垫步上前,一拳打在他的下颌,直接揍中了“人类关机键”,这人当场就软倒在地,不省人事。
“喂!”另一人在后方大叫一声,手中的刀子挥动,却碍于同伴的身体无法给伏熙造成伤害。
距离这人自然倒下还有一秒的时间,伏熙侧移半步,藏于袖口的扑克牌已经来到指间。牌角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拇指扣住牌心,无名指和小指抵住另一面,只见他手腕内收,手臂甩出,薄薄的扑克牌仿佛瞬间消失,而在作为目标的抢劫犯眼里,却是一张牌直奔眼睛而来!
他本能地闭上双眼,收缩脖子和肩膀,折叠刀也无法挥动,下一秒,又立刻睁开了眼睛。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伏熙三步并作两步,毫不畏惧地伸手抓住了他持刀的手。抢劫犯抬起左手挥拳要打,然而右手手腕一阵刺痛让他心生恐惧。
伏熙已经抓住机会,从他指间的缝隙中扣出了折叠刀,他立刻后退,躲开了抢劫犯挥出的左拳。
抢在此人开口前,伏熙便用折叠刀对准了他,声音森冷,目光阴暗:“我能用飞牌扎你眼睛,也敢用刀子飞你脑袋。”
抢劫犯闻言停下了前冲的脚步,双目在胡同里四处乱逛,却找不到任何可以反抗的手段。但既然都走投无路来抢劫了,必然也有那么一股狠劲在身上。
与其被送警,还不如搏一搏!说不定就反杀了呢!
伏熙一看便知道他要做什么,却保持着先前的姿势没有做出应对,似乎看不出他眼里的决绝。实际上,现在也不需要他做什么,事情已成定居。
抢劫犯迈开的脚步还未落下,就被脖子上传来的冰凉感扎破了胆——
女孩不知何时已经绕到了他身后,而先前被他同伴持有的另一把折叠刀,现在正架在他的脖子上,还压得死紧!已经压迫到了他正常的呼吸!
“不准动……敢动,我就让你见见血……”身后的女孩用柔软的气音说道,毫无攻击性的语气配上极具攻击性的行为和语言,巨大的割裂感叫人心生怪异。
而好似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话,折叠刀的刀锋压得更紧了点,他已经感受到皮肤被割裂的感觉了,压迫处有潮湿感传来,正顺着皮肤缓慢下滑。
伏熙表情不变,他只看到一些泥水从折叠刀与皮肤的相接处滑下。女孩持刀的手十分干净,指尖也没有染上水渍的痕迹。
真厉害。伏熙在心里夸奖道,嘴上却配合地诈唬他:“轻点,已经出血了。弄死他我们可拿不到奖金。”
见此人彻底不敢动弹,伏熙上前,慢条斯理地用刀子从他上衣上割下一条布带,折叠刀给了女孩,她立刻把刀尖对准了抢劫犯的后腹部,十分上道。
左右拉扯了一下,见弹性不错,伏熙和女孩换了位置,刀子在抢劫犯脖子上滚了半圈,吓得他股战而栗,老老实实地将双手绕后,被捆起了手臂。
又扯了条布,伏熙分别在用两头捆在他两个脚腕上,这才放心地让女孩放下刀子,接着两人又联手将另外一个也捆起来。
伏熙摘掉了抢劫犯们的伪装,特意揪着两人往水管方向晃了晃,平和地向女孩说道:“麻烦你报一下警。我的手机正在录像。”
不稍片刻,警笛响起,并且飞速向此处靠近。
做完笔录处理完事件,两人分别打过招呼。
伏熙在会面室见到了女孩的家属,意外的是个熟人,没想到自己的同班同学是这女孩的哥哥。
在分别前两人正式做了自我介绍,他们互相伸出手,礼节性地握了握。
“伏熙。很高兴认识你。”伏熙对站在女孩身后安静观看的男性点了点头:“夏哥好。”
“夏溦霖。谢谢你配合我。这是我哥哥,夏遥旭。”女孩先做了自我介绍,然后才将疑惑的视线转去后方,“你们两个认识?”
夏遥旭打了个哈欠,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似乎十分困倦。
伏熙见怪不怪,解释道:“是的,同学关系。出生月份问题,我本来该和你同一届的,家里让先上了。”
夏溦霖露出了然的表情:“原来如此。”
马路对面,一辆车按了按喇叭,伏熙扭头瞥了眼,认出是自己家的车,于是冲着夏家兄妹低头欠身:“家里人来接我了,我就先走了。下次再见。”
夏溦霖也微微弯腰,露出一个友好的微笑,手臂向后去拉自己的哥哥:“好的,下次见。”
……
关上车门,伏熙系好安全带,扭头对驾驶座上的人说道:“你怎么有空跑一趟,我以为这个点你在睡觉。”
“怎么对哥哥说话的!”伏虺战术后仰,接着流畅地发动车子:“我的好弟弟反杀两名劫匪,这不得亲自迎接一下。”
伏熙将事情简单地说了一遍,收获了路口的一个红灯,以及哥哥的掌声。
“说起来,你不是去银行存钱的吗?存了吗?”
绿灯亮了,伏虺把双手按在方向盘上,继续开车。然而这个问题把处变不惊的伏熙给问愣了:
“啊”
“你忘了。”
“我忘了。”
伏虺和他同时开了口,接着,车中就陷入了一种微妙难言的沉默。
过了一个转弯,伏虺笑着问:“明天去?”
伏熙笔直的腰背总算软下来,他往下瘫了点,倚靠在座位上,懊恼地吐出一口叹息:
“明天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