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偷溜进来时可没人告诉他这里四通八达容易迷路。
好吧,这是第五个一模一样的路口了。夏遥旭避着月光,悄咪咪推开第二十个房间的门。
白狼神女在上,他总算找到今晚的目标了。
据说这面具是神殿的仪式用具,名字叫“云端弦月”,一年只雕一副,一副只用一次。到了年底,就得另雕一副一样的用于年祭。
而这用过的面具,就从月狼族里抽签赠送给一位幸运儿,寓意着一年的好运和神明的眷顾。
抽到过的人没份——长生种嘛,得让他小辈。
前两日参加婚礼时看见的:那东西帅极了,谁带着都好看,可惜没能近距离观赏。
但他仍然感觉不爽:该死的,月狼族已有快七十年没人结婚了,偏挑他和白秋夜的休息日,原本约好的饭和街全部打水漂了!
他可期待月狼族的城市与小吃,白秋夜的空闲少又短,就这么被占了!
晃了晃脑袋,甩脱那些有的没的和幽怨情绪。夏遥旭颇为新奇地拿起放在纯银支架上的夜云遮月。(自从来到盖西林斯,他一直保持着这种好奇心旺盛的状态,也许也因为他终于一身轻松了)
这张半脸面具有着明显的手工痕迹,额头部位镶嵌着一枚正圆的白月玉,这种玉产量稀少,是月狼族中为数不多留存下来的古产物。
面具整体像凸起的弦月,戴着时只遮住上半张面孔,两侧垂下流苏和玉珠,面颊部位还坠着森白的骨牙;特殊绣艺让上面的十二月相随视角闪烁星空般的墨色。
“想戴?”白秋夜不知什么时候在他身后,穿着一身吊颈长裙和黑色的短披肩,身上的金饰丁零作响;白发原本是挽起的,现在被她放了下来,带着一些弧度垂在颈侧。
此人没藏好尾巴(是的,生理层面的尾巴,他仍然不习惯自己的变化),尾尖蹭到了些许月光,于是白秋夜结束洗浴便来找到了他。
夏遥旭被她惊了一下,有点做贼心虚地抬了抬手中的面具,要将其放回纯银支架上:“嗯,第一次见,有点想戴。”
“戴吧。”白秋夜一句话让他顿住。
随后他瞪着眼转过半个脑袋,红发都被甩过肩膀,垂在胸前,像是凸显他的震惊:“这不是很重要的仪式用品吗?”
是可以随便让外人戴的?!
白秋夜没什么表情。她一直都没什么表情,就算刚刚抓住一个乱碰重要物品的冒失鬼也一样。
对,夏遥旭是溜进来的,抓住得被赶出神殿,白秋夜倒是能保住他,就是免不了一些小麻烦。
或许是压抑得久了,此人在来到盖西林斯后,内心深处属于小孩的幼稚和玩心越发复苏。常常失踪不见或是偷溜进各种地方“探险”,偏偏谁都打不过他,神官们为此焦头烂额,打得过他也管得住他的人叫白秋夜,而她则没有下限地为他四处开绿灯。
至于流言蜚语,她当然知道族人们都称呼夏遥旭为“神女的童养媳”,长生种嘛,看谁都是小孩。而月狼族的性别观念浅淡,“童养媳”这个词甚至是中性词。
夏遥旭更不用说,在人类里也是个小孩。所以,所有人都小看他,同时,所有人都让着他。
谁会和小孩置气?尤其是这小孩还特别天才特别聪明,时常嘴甜,平时也没什么心眼,就当个四处好奇的街溜子,还会帮你的忙。往大了说,他也算族群的半个救命恩人,带神女归族的代价是他数十年无法返回故乡,多宽宏大量?
对此现象,白秋夜乐得所见。返璞归真?谁知道呢?反正对他来说是好事。
她接过面具,忽然瞧了夏遥旭一眼,一点狡黠地光芒从里面露出:“我雕的,我想让谁戴就让谁戴。”她将面具抛回去,不像是好整以暇地看他:“戴吧。”
这一下倒是让夏遥旭紧张起来了。他不想戴?不,他想。但在白秋夜面前戴?他有点不情愿,或者叫,害羞。
这种别扭的感情和“就这一次机会错过没了”的想法冲突碰撞,夏遥旭在三秒内经历了剧烈的心理搏斗。
“你、你闭眼。”他最后这么说,出口就后悔——这说的什么话!
但是白秋夜真的闭了。
他也不好食言。
小心翼翼将这面具戴上,接触皮肤的地方传来短暂的温凉,尺寸刚好,甚至不会硌着额头偏上的龙角。雕的时候就是均款?
额头嵌玉的地方似乎是可活动的,并不需要压着额头的皮肉,也不会留下压印。
他刚刚睁眼,就和白秋夜的双眼对上视线。
那人的嘴角分明是平的,眼底却弯起一些,分明是在笑。
她故意的。瞅准了时机和他眼对眼呢。
夏遥旭戴了几秒就不自在了,说到底这东西根本不能也不配叫他带上,立刻要把面具摘下来。
但他刚掀起一点,白秋夜便上前两步抚正面具,气息离得很近,让他忍不住屏息。
她打量着夏遥旭,变出一面小镜子,状似平静地问道:“喜欢么?”
瞧着镜子里的自己,夏遥旭不得不承认:这面具真帅啊!
说白了他也才二十岁,根本还是个小孩。当然会喜欢看着帅的东西。而且别说,这面具长在他审美上,还叠了一层异世界的buff。
他向来不和白秋夜撒谎,但偏偏他在某些地方是个拧巴的人,开口时磕巴了好几个音节,庆幸面具遮住了脸,因为自己的脸一定很红,心脏也跳的飞快。
“挺,挺喜欢的……”
“是吗。”白秋夜眉毛扬起,这下谁都能看出她的高兴了,但现在只有夏遥旭能知道。
白秋夜问他:“想要吗?”
“这不是抽签送的么……”
白秋夜打断他,双手抱臂,竟难得显出任性的模样:“我雕的,我送的。”
意思是,没人敢有意见。
“但是,我不是月狼族。”夏遥旭很是不自在,不配得感像春笋一样冒头出现,总是如此。
说着,他就要把面具摘下来。
白秋夜阻止了他的动作,两个拇指摁在面具眼孔下方,剩下的手指贴着他的耳朵,极其近的距离,他看见白秋夜的耳尖有些红晕。
这人就这点不好。分明不会在意各种眼神目光,却又以各种理由搪塞自己,喜欢的东西不敢拿,想要的东西不敢说。
有人问了便笑,回答又是尖锐刻薄的:死了又拿不走。
好像他准备好死掉。
白秋夜心情其实不好,她刚刚开完会,雷厉风行地定下了年祭的时间和流程,接下来还要去王庭商讨对外族的交互倾向,免不了一顿鸡飞狗跳。
所以她现在其实是十分暴躁的,容不得任何人拒绝她。
她不悦地凑近夏遥旭,金眸闪躲一下又坚定注视回去,而夏遥旭已经呆住,木木地从面具眼孔内回望过去,属于普通二十岁青年的清澈眼神从中露出——这是一个很愚蠢的表情。
“……”她难得有些迟疑,说出来的话又直白又隐晦:“这东西是一年雕一个,抽签也是惯例。前提是,雕它的人自己不想留它,也没有指定赠送。
物以稀为贵。年轻人们都用它当见证信物,婚礼上会摆在最显眼的地方。我前两天带你参加婚礼时你就注意到了,不然不会现在溜进这儿近距离观赏。
想想,我送你的东西,哪一样没有企图?怎么离了家,反而笨了。”
白秋夜松开手,食指指腹小力推了推他的鼻尖,颇为鄙夷却真心实意地骂了句:
你这傻子。
角色有改名,人还是同一个人,当陌生人看也行,不妨碍。
——
“上回说道——”
食客手中扇子一合,左手拂过扇骨,右手一抬,又迅速向下一敲,将这扇子当做了惊堂木使,只听清脆地一声响,周围喝着酒吃着菜的客人们纷纷侧目,一位刚落座的客人连笠帽和防风布都没来得及解。
“殷家雇了一个发如银丝,眼如金玉的女子做护卫,时常能看到那女子一身干练装束,与殷家主同席吃喝闲聊。
“且说这位女子,也是如得天赐:眉如白羽,肌如初雪,腰如束素,齿如编贝!那叫一个美若天仙,一颦一笑仿若春风拂柳枝,轻雨落溪流!
“那人虽为女身,银丝如瀑,相貌美丽,各位却不可轻视!只因那奇女子晓得十八般武义,会张弓会耍鞭,使刀也用剑;不仅踏雪无痕,出手也是处处杀机、毫无怜悯。
“据说,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
“你瞧他说的,居然大半都是真的。”
红发的青年比她晚一步入堂内,也比她晚一步落座,左耳上垂着的红符已是脱了颜色,符上的笔画却是用朱砂描了一遍又一遍,此时随着他的动作晃悠晃,险些落在面前的酒碗里。
他一身黑衣,胸口绣着一丛紫竹,细看却像是笔直的蛇骨。胸口不羁地敞开一大片,露出锁骨和苍白的皮肤,端起酒,青年饮了半碗,抹了把嘴,从喉咙里挤出几声笑:“话接上回,你还没和我说完你的故事。”
对面,那白衣红带的女子脱下笠帽,解开裹着长发的防风布,“美若天仙”的面孔上露出一个平淡地笑,仿佛已经历遍了悠久长流的岁月,她一身气质不似十几二十的姑娘,倒真像是来自深山老林里,修行千百年的妖仙精怪。
女子不紧不慢地开口,嗓音温软,像上一趟单子那车主的丝绸:“你喊跑堂的上两道菜,我慢慢讲与你听?”
青年立刻举手,腿也翘上长凳了,朗声道:“来两碟菜!”
“好嘞!”
……
故事要从数年前开始,女子无名无姓,自有记忆起便与狼群同食同住。
林中有仙否?否。
林中有妖否?是。
妖不止一只,她就是那其中一只妖,也不知人类如何称呼她,笼统点,狼妖。
饮血食肉、风餐露营是她的前半生。
但或许是因为几十年无成长的身体,一位猎人在猎犬的指引下,找到了正在河边吃水的秋旻,并将她当做了人类的小孩儿,带回了所在的村子。
猎人教她识字,因为猎人曾经去考功名;猎人教她工具,她一身强悍的本事如虎添翼;猎人没给她起名字,只管她叫孩儿,她现在还记得那人叫她小名时的音调,每每想起便心头一暖,就连冬雪都变得可爱起来。
好似接触到了同样样貌、身体的存在,她本无变化的身体,开始长大。猎人三天两头在屋墙上为她刻痕,欣喜地买盐猎肉庆祝。那块木头被她带在身边,托人做成了她束发的簪。
猎人在她成年的第六年死去,是寿终正寝。她守了她渐凉的身体整整一夜,第二天唤来狼群为他刨了坟,就葬在山林附近。
她照常打猎,只是去村中交易的次数少了,在山林里呆的时间也久了:山神派花鹿来召她,蛇身人首的神带她认识其他模样各异的神明。
祂们都问她的名字,她说不知道。祂们问:不为自己起一个?
蛇尾揽过她的脖颈,带着长辈的安抚,山神说那代表你的灵魂,修仙修道,灵魂是自己给的。
在白露那天,她给自己起了名字,跑遍了山上的每个地方,与飞禽走兽介绍自己:秋旻。
过去几年,天公似是要降罚,一场暴雨摧毁了麦田,山上的流石土沙惊走了鸟兽,那一天,她没有猎到任何鸟兽。
一场暴雨接着便是连月的干旱,饥荒开始后,村中人四处找食。树皮、草根、土石……秋旻看见他们炖的一锅汤里,浮着几根手指。她脑袋中好似有一片薄雾迸散——是啊,人也是肉、骨头做的。
兽性如梦初醒,人性冷眼旁观,她没去喝那锅汤,只是杀了烧汤的人,然后在一个晚上离开了这里。
应当是有六年的流浪,她遇上过拍花子,好奇想看戏法,结果被绑进车里,当做“奇人异物”博噱头、引人眼球。这样的日子没过多久,在一处山林行路时,她杀了那些人,养了一阵被拐来的几个小孩,占山为匪。
这匪当得也算窝囊。不劫镖不劫钱,给点食水金银就放行,没有也能拿稀罕物品来,只是有多稀罕就看这人的口才和秋旻的判断。给不出来但特别惨的直接赶走,给的出来却不想给的杀了挂树枝做腊肉。一来二去,居然还和一伙行商的搭上线,偶尔做做菜人生意。
……
“我以为妖怪都吃人呢?你没吃过啊。”青年似乎也知道这事儿不能在太平地儿讲,一张俊脸却笑得蔫儿坏,压低了声音打量她的面容,见她毫无反应便撇嘴:“哎味道确实不好,吃了也犯恶心。”
秋旻拿起筷子,尝了一口下酒菜,手指没有留着尖细的指甲,而是修剪圆润、恰到好处地体现那双手的纤长干净。她将自己打理地很好,一身白衣却纤尘不染,即使坐在这嘈杂的堂中,也不会周围格格不入,但即使非常低调,也难以掩盖她身上的异质感。
青年一口喝完杯中的酒,给自己满了第二杯,举起酒杯和她碰了一下:“不过那会儿,你这也算是个好人了,干我们这行的就喜欢你这种匪…人。都要走硬来的,多少命都不够搭的!你瞧我们头儿,身上干干净净,还不是因为他会干事儿。欸,后来呢。”
“后来么,那群孩子自己想当头头,我便取了些金银食水继续走。”秋旻抬手,指尖从桌左到桌右,在空气中轻点:“穿过墨珏城,又去了银莲。”
“哦,没劲。我还以为你会把他们全杀了。”青年撇嘴,似是故意的:“都说妖怪残暴凶狠,是因为你不是一般的妖怪么?”
女子终于抬头瞥了他一眼,筷尖轻敲碟子边缘,目光左挪一点,定在他左耳的符上:“会画聻符?你师傅倒是有点本事。
但有本事的人,总是早死。”
小心欠债,迟早要还。”
她这就知道了?
青年惊讶半晌,一个眨眼敛了心神,摆出吊儿郎当的样子:“好嘛,我错了。”
“姑娘辛苦,有些人就是没脑子的,天天就惦记着见血。”
毫无征兆地,又一个人坐了下来。此人眸子清亮,紫珠般的眼眸藏在睫毛下,一身正装整齐服帖,胸口也修了个紫竹。他坐下时手里已是端了一只空碗,只见他往桌上一放,给红发青年使了个眼色。
“头儿,怎么跑这来了?喝酒啊。”青年瞧瞧自己手里的酒,给人倒上了,接着默不作声地挪了挪屁股,离加入故事会的紫眸青年远了点。
“初次见面,白姑娘。我就是骨竹镖局的老板,姓伏名虺。”伏虺温和地介绍完自己,瞥了一眼红发青年,没好气道:“你管我作甚?我还没教训你上一趟镖多花了多少铜子儿银钱呢!”
“头儿,那老儿看我年轻欺人太甚,我杀他就算我积德了。”红发青年不在意地说道,似乎总算想起来还没介绍过自己,于是掐着酒壶拎起来,给秋旻酒碗里满上酒:“白姑娘好哇,我叫九日,名谣,除了‘红毛儿’,你怎么叫我都行哈!”
秋旻向两个人各点了点头,伏虺只是来打个招呼,喝完酒又急匆匆地走了。
秋旻似笑非笑地瞧了九日一眼,又端起酒碗,抿了一口,意味深长地道:“我叫你阿旭可好?”
九日谣看着她的笑,一愣,耳朵面孔皆攀上一抹红色,支吾了一下,又不好撤回前言,只好啄米般点头:“都行都行!”
……
大家长当腻了,孩子们也长大了,她便沿着时而泥泞,时而干裂的黄土路走。这次走得久了些,五年的流浪,饥荒、洪灾、山崩……都被她熬过去了。久违驻足在一个镇子上,她应了一处商会的邀请,做了门面与护卫。
商会生意一般,连带着秋旻也悠闲自在,拿着工钱在镇上闲逛,买些稀奇的吃食。时而随商会老板出席商谈,这时她便要遮起半边脸,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日子悠闲自在,久违在人类社会之中停留,精神也是越发慵懒起来。
变化发生在一年后。
上一任官员似是因病死去,接任的是个没本事的废物,每日不是听曲便是玩乐。恰逢上游飘尸,死人堵塞了半截河流,尸体就在水中腐烂发臭。
秋旻曾见人报官,却不见官兵出动处理,于是向商会主人发出提醒:瘟疫或要开始了。
事实证明,她的预言是对的。很快,第一例病患出现,然后是第二例、第三例……
平民哪有钱财买药治病,偏方土方没用,只能在家等死。
半夜常有人出走,去了河边的投水,去了对岸的上吊……没人葬他们,尸体就被冲走、被吊着,随着水流与风摇摇晃晃。
商会主人姓殷,前两天刚从别处重金求来一只剔透翠绿的翡翠,以红绳吊起,做成了一枚平安扣。他夫人前几日刚生下一名女婴,秋旻也帮着接生了,这平安扣便是给女儿的。
可瘟疫谁管你是殷家千金?女婴患上病后,不出三日便停了呼吸。殷夫人日日以泪洗面,患病加之失子悲痛,终于也垮在了床榻上。麻绳偏挑细处断,商会的渠道因瘟疫受到影响,不许殷家出入,入不敷出,殷老板也逐渐衰弱下来。
那月后,殷老板解了她的契约,握着夫人的手,一起将这没用上的平安扣给了秋旻。
秋旻的手腕被两只消瘦的手一同握住,出于怜悯与尊重,她没有挣扎,只是摊开五指,不肯去握那掌心的平安扣。
她最后还是收下了,连带一柄长剑一起。
那长剑并非用来砍杀,而是象征荣耀,殷家本想在上面雕天狗,辟邪祟,却不知从何处打听到自家这位护卫常去山中森林,和狼群说话,与飞鸟玩耍,竟在上面刻了一头白狼。
那枚剔透翠绿的翡翠平安扣就坠在剑柄上,被管家从合葬棺上取下,双手奉给她。
……
“我杀了官府的无能儿,开仓散财,能走的人都走了,一把火烧了所有东西。那讲故事的,嘴里说的也不一定都是假的。”秋旻端着酒碗,平静地好似在讲他人的故事,“平安扣以红绳坠挂,我怕它经不起风吹雨淋,这才挂在身上。”
哒。
酒碗被轻轻放下,秋旻抬眼看向九日谣,金眸明亮,嘴角微弯,整个人好似一轮明月,却透出一丝凌厉:“如何,满意这个故事吗?还想问些什么?阿、旭?”
他这辈子从未被人这么亲昵地叫过!耍我玩儿呢!
九日谣像被烫到,俊脸上满是不自在,红眸下意识闭上逃开视线,身子也后仰到一个夸张的弧度:“别玩儿我了姑奶奶,是我嘴欠,下次一定不在你面前嘴欠了!”
“乖小孩。”秋旻抿了口酒,悠然自得地模样也是养眼至极,叫人生不起脾气。
她初来乍到,不惯着这小混蛋的臭脾气,实力也在他之上,小混蛋只能吃哑巴亏,老实认错。
“可你不是有两个吗,还有一个呢?”
秋旻低头指尖拂过衣裳,红腰带上绑系着一枚质地不菲的白玉。也是在白日,看不出来,若是这小混蛋晓得它在夜中莹如白雪、亮如半月,想必是要借去把玩三日。
“?”她突然的沉默让九日谣倍感疑惑。
秋旻忽然狡黠地笑了,清清嗓子,学着台上的讲故事的食客道:“她出身山林,得了狼群抚养,又受仙人点化,这是入凡世修行来了。”
这时,九日谣听见那讲故事的食客恰好接话:
“只见那女子——
腰坠两枚平安扣,身怀武艺十八般。
金眸银剑行世间,白发素衣不染尘。”
意义不明的剧情,看个感觉得了(喂)
每日一问(并没有):她他它牠祂,分别都是谁呢?
————
马车嘎吱响,笼子咔哒摇,
孩子悄声哭,贼人笑声响。
眼皮一塌,看,世间只有她他它牠祂。
他抱着膝盖蜷缩在角落里,冷漠的看着蒙住笼子的黑布,上面的一个破孔漏了一点天光,一个明晃晃的亮斑招在他脚尖附近,告诉他现在的时辰。
他将自己缩紧了些,一身衣裳只剩了里搭,白衣染了不少污渍,斑驳的痕迹不知是血还是泥,藏在腰带里的小刀还硌着他,在孩子们的抽噎声中,只有它的冰凉叫他冷静。
和其他孩子不同,他记得自己的名字,也不是被拍花子拐来的孩子。爹妈死在战事里,作为唯一的嫡系,被旁支夺了权,又被旁支的某对夫妻卖给了贩子。
贩子转手将他丢给了另一个贩子,摁着脑袋洗了脸,觉着这张脸不错,刚好缺一个,便买了下来,打算将他送进宫里当下人。
到此为止,他似乎就是个身世凄惨的孩子——如果是,也就没有后话了。
他记得自己的名字,他叫夏遥旭,刚满8岁,被一对畜生夫妻药坏了身子,听他们说命不久矣,每日眼睛一睁一闭只是等死。
傻子丫鬟会送粥来,喂他。他笑丫鬟傻,被人骗来,给自己当下人。丫鬟笑回去,乐呵呵地说外面来了个方士给少爷你看病。夏遥旭脸上的笑容冷了些,被拴在家具上的手脚不能动弹,只一口口吃傻丫鬟喂来的粥。
谁知道呢,他们装模装样找来的方士是个人贩子,摸摸他的手,看看他的命,就要买下他收徒。
“红猫儿”这个名就是那方士给起的,他特不满意,但没反抗。傻丫鬟最后一次送他粥时终于把他要的东西带来了:只是厨房的一把小刀。
夏遥旭走之前给她自己的全部钱财,劝她离开这里,去别家当丫鬟。傻子没听,说着夫人要找她办事便往外头跑。她没看见“少爷”在她背后歪歪脑袋咧开嘴的神情,没听见他轻轻从胸腔里呼出的气,也没看见他手里,由自己亲手递过去的刀。
夏遥旭乖乖和方士走了,他敢打赌那对夫妻当天晚上就办了宴席——谁家灯火半夜通明?自然是最富的那家。方士揣进兜里的干食自然也是他们给的,就为了他能把自己带出这个城,最好永远别回来。
方士对他不好,不给饭不给钱,不过医好了他的身子,他自己养活自己:猎兔子、偷鸡、摸人口袋、抢人钱财……揍过不少人,连乞丐都被他抢过。
学了几年几招,夏遥旭听到方士要把自己买了,他还是没反抗。
交易谈得很快,两拨人喝着酒吃着菜,就说好了价钱。夏遥旭冷冷地从门缝偷窥,听到自己的价钱不低。当晚,他去院子外一颗槐树下摸出了自己的刀。
交货的前一天晚上,他摸进方士房里,趁他睡着,剐了他的心,挑了他一对招子,把鼻子削平又将耳朵割掉,剥皮太难了,他不会。最后还去拿了斧子,跌跌撞撞的把方士的脑袋砍了下来,帮他摆成他挂着嘴边的菩萨模样,将脑袋放在了他手心。
一只眼睛塞在他嘴巴里,另一只就在嘴唇外面;两只耳朵放在空空的眼窝里;鼻子放在脖子上。那些血就随便洒在地上,没被他放在心上。
第二天人贩子来领货就看到这么个场面,吓得六魂无主,口吐白沫。
交易品“红猫儿”在隔壁房阴恻恻地笑,沾血的衣服和刀子斧子早给扔进井里了。
夏遥旭装作一无所知的模样,好似一个正常小孩似的,吃了对面递过来的糖,上了他们的车。
“红猫儿”还是他的名儿,那些被拐来还不安分的蠢小孩嘲弄地叫他这贱名儿,夏遥旭笑眯眯地一个个应过去。后些天,一个被戳瞎了左眼,一个被砍了两根手指,最后一个被马踩死又被车轮碾过身子。
夏遥旭推的,那蠢货本就是个菜人。
过了几天,他就腻了,杀小孩还是没意思,他开始找机会听消息,知道了明日的山路有山贼出没,便晓得机会来了。于是现在他一个人呆在笼子的角落,半睡半醒地算着时间。
人贩子不值钱,但一起走的车队值钱。山贼或许不会抢人贩子,但他们一定会抢车队。车队走在前面,连着人贩子也得一块包了。
被马踩死的那小孩的骨头被他顺来几根:死了的人能当菜,干净的肉割掉煮来吃,骨头削削能当刺、针或者刀。人贩子不爱带这些,觉得晦气,是他半夜偷跑去刨了那蠢货本就很浅的坟,收了骨头自己磨。
这会儿倒要谢谢方士心血来潮教他的几下功夫了,一根骨针飞出去,戳进山贼眼睛里透了他的头骨,那人就软软的倒下去了,血洞让头发盖住,其他人一看,一抹,已经死了。
弄死山贼后果然引起了混乱,他算准了这群人贩子不会看着笼子,注意力全在山贼哪儿,毕竟他们惜命只惜自己的,现在就是他溜出去的最好时机。
人贩子没活下来,那群小孩被商人的车队一起带走了,夏遥旭跟着山贼去了他们的窝。
山贼问他怎么不跑,他说跑不了。
又问他怎么不和车队一起走,他说那车队的食物被你们抢走了,和他们走的小孩只是粮。
山贼头子点头让他留了,他和山贼混一起,杀人不用躲,吃饭全靠抢。
年纪小的山贼都不要和他抢饭——上一个搞红猫儿的人尸体被挂在最高的树上喂鸟。于是他现在每次都能吃饱了。
日子过得不快,两年很快过去。夏遥旭每天练字,写的不错,但写来写去也就那几个字。写得最多的是自己的名字,他用墨写衣服上,再也没洗掉过,不过那件衣服太旧,后来被他剪碎了烧了。
夜深人静,他蹑手蹑脚溜了,偷了一匹马,拿走了偷抢攒一年才够花的铜子儿。
他去报官了。
报的名字是红猫儿,可怜兮兮的说自己被人贩子丢给了山贼,每日吃不饱穿不暖,喝口水都得被欺负,实在活不下去了跑出来,求官大人救命。
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这张脸又俊俏,特意抹的灰被故意浸水的袖子擦掉,勉强打理过的红发也不是一头乱毛了,他悄悄在心里犯恶心:那官爷眼睛居然直了。
红猫儿脸上哭得更带劲了,泪水直掉。
几天后,他看着山贼被剿掉,仓库的守卫被他抹脖子干掉了,有正常饭菜也不必剐心割肉,他拿了不少财宝,回城里时拐了个傻子当哥哥帮自己买房,养着他当傀儡。
官爷不是好货,剿了山贼拿了功还嫌不够,要他洗干净了穿女衣去陪床。
夏遥旭不乐意,不过红猫儿看人干过这事儿,方士只刚开始把他当人,这种事也不避着他,装装样子还行。
他以年幼为由拖了两天,只睡了觉,没干事儿。第四天晚上丫鬟送他来时看到官爷上吊的尸体,吓得尖叫昏倒,夏遥旭扶着丫鬟假装害怕。红猫儿又在笑了。
到此为止,他就是个没良心不正常的坏胚,但好人不偿命,坏人遗万年。
查案也没查到他头上,何况那官人的儿子只盯着官位,不在乎这个老子是谁杀的。没人管他了,他寻思就这么慢慢淡出人群,结果在回家的路上被一个算命的瘸子逮住了。
那瘸子力大无比,把他整个人当小鸡仔提溜了起来。不分由说就往他两耳戳了两针,疼得他差点把刀子拔出来给他脖子上来一下!他忍了,不能在大街上弄他。
“你个瘸子!干什么!”夏遥旭用脚踢他,以前那群小孩被抓起来就这么蹬的,有些不敢,一般不敢的人受苦少点。
瘸子嘿嘿一笑,眼疾手快地抽了针,又往他耳朵上挂了点东西,贱兮兮地笑道:“给你挂个长命锁呀!”
夏遥旭还没说话,瘸子就把他甩了出去,他摔在黄地上,杀心起了一半,不知怎么地,又不想杀他了。
两手撑地起来的时候,看见从脸侧垂下来两条带子,摸着像布,但里面缝了纸。红纸黑墨,画了看不懂的线和字,像是个符,但哪有这么长还挂在耳朵上的符?
“这什么?”他爬起来,问瘸子。
“保你平安的!”瘸子胡说八道,又从背后拽出一根不粗不细的红绳来,往前两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他脖子上一套,手指翻飞就这么系了个结,夏遥旭反应过来时已经结束了,他五指成爪去挠瘸子的下巴。
叮铃铃~
瘸子给他系了个铃铛!一直响!
“嘿哟喂!这么凶?”瘸子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摔在地上,摔一次不够,摔了仨次,直把夏遥旭摔得头昏脑花,眼冒金星。
“死瘸子!我弄…!呕!”夏遥旭刚要骂,那瘸子就往他喉咙里塞了个玩意,奇苦无比,叫他五官都皱成一团。
“怎么骂人呢臭小孩!都是好东西!”瘸子拍他脑袋,晕晕乎乎的夏遥旭接连吃瘪已经升不起心思,铃铛也不响了,呕了几下,闭上嘴不吭声了。
瘸子在他家蹭吃喝,赶不走也打不过。夏遥旭每次想杀他,都被那铃铛搅了事儿,一起杀心就响,这时候,瘸子就会过来把他抓起来往地上掼,力道很重,毫不收手。
夏遥旭终于学乖,收了杀心开始和他好好说话。
“你干嘛的。”他才问出声,瘸子就一巴掌拍他脑袋上。
“怎么叫的?”瘸子用手指指着自己,皱纹脸上贱兮兮的笑:“叫一声师爷听听。”
“什么师爷,我可没有师父。”夏遥旭条件反射想摸刀,铃铛响了一声,他立刻把刀放回去了。
瘸子眯了眯眼,放过了这一声铃音:“你再好好想想。”
“……那个方士?你是他师父?”
夏遥旭噗呲一声笑出来,往事在他脑子里过了一遍,红眼睛溜过一圈,阴恻恻盯着他:“徒弟是个畜生,你这师父当成这样?”
“我徒弟不也收了个畜生?”瘸子笑嘻嘻的抓了茶杯往嘴里倒,喝完砸吧砸吧嘴:“世上不是人的人那么多,再来几个也无妨吧,怎么,觉得自己是个好人?”
“我?”夏遥旭用长袖子掩住半边脸,红发披散,双眼弯弯,哼笑几声:“好人就会被打、被杀,我不当好人,我宁可当个坏人。”
“那不就得了!”瘸子大手一挥,抬手给自己倒茶:“这声师爷你叫不叫?”
“我不要比畜生小,你当我师父,我给你送终。”
“计较这个干什么……成成成!”
夏遥旭在水里看到了自己耳朵上挂着的东西,看着像长命锁,生父母给他挂过,后来被卖了自己的夫妻夺走给了自家儿子。这两个格外小,比拇指都小,挂着那么长的两条符,却不算重,叫人怀疑这是假的。
瘸子身上也挂着一个,他挂脖子上,那个有拳头大,银里泛着红。他不问,因为瘸子不会答,问就是问过,瘸子答:天机不可泄露。于是也只好继续挂着。
瘸子当了他师父,除了教他本事,也教他写字,还教他一些外族语言,听他说,他在外族的地盘呆过两年,也学会了那边的语言,寻思着这便宜徒弟迟早被通缉,说不定用得上。
夏遥旭翻了个白眼,学了。
过了四五年,瘸子忽然死了。
那天他本接了工作,要去林子里给人找人,然而起了还没出发,就听见街边在说瘸子死了。
夏遥旭找过去的时候人已经咽了气,这人安静的躺着,一双眼睛还没闭上,脖子上留着伤口,据说是被狼咬死的,手里还攥着挂在脖子上的长命锁,有人想抢,却扒不开手指。
有人带着个小孩来找他,说是为了救他家小孩,一看,讶道:“你是他养的小孩?”
夏遥旭瞥一眼小孩,又瞥一眼大人,不理后边那句话,哦了一声去收尸。碰着那抓着长命锁的手时,皱巴的五指忽然就松了。他顿了顿,把长命锁挂脖子上。
那户人家来帮忙,他又瞥了一眼他们,同意了。
葬礼和埋尸是他一个人办的,没有酒席也没有仪式,埋尸的坑挖得挺深,这样阿猫阿狗挖不出来。墓碑是个木牌子,他不知道瘸子的名儿,只能写某某人之师。
这个某某该写谁呢?
他想了半个晚上,半夜起来在蜡烛下用木枝练字。练完了字,开始掰那拳头大小的长命锁。
瘸子比他高,他平时也看不见这长命锁的顶儿,现在东西在他手上了,他才看见顶儿上的一个洞,形状眼熟,他摸索着摘下右边耳朵的长命锁,对准了,手指一顶,进去了。
里面调出来一张纸,用诡异的红色写着……
“偿”。
背面用黑得发青的墨写着:徒弟畜生是我教导不当,人命债师爷替你还了,下半辈子当个好人。
……
第二天清早,他拿出那把随身的、已经卷了刃的刀子,在木牌上刻了字:夏遥旭之师葬于此。
中午时分,他把傻子招来,让他把房子卖掉,又摁着傻子的头叫他在井边一块方砖的位子挖土,让他拿走了里面的钱财,叫他去别处人家找份工作。
傻子问他去哪,夏遥旭给了他脑袋一下,让他别管这么多。
傻子又问他耳朵上的长命锁怎么少了一边,夏遥旭默了默,还是那句话:
“别管那么多。”
末了,又补上一句:
“自己活好了。”
不要当好人,好人不长命。
继承前篇《日下无新事·晴空照常》的世界观。虽然像超人一样但大家都是普通人。
有警察有法律,但为了剧情发展一切都很合理,不要在意太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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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一切都挺魔幻的。
毕竟我只是放学之后来银行存个钱,怎么会这么巧,遇到了抢劫犯?
伏熙动了动左胳膊,上臂被身后的女同学死死握住,好似在松开后就会被一股吸力扯进黑洞。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不着痕迹地都挣了挣,让自己好受点。
他不认识这个女孩,只是人家穿着的校服和自己是一样的,又刚好前后脚进入这条小街,才被当做是同伴被抓到了一起。
两名抢劫犯用口罩和墨镜遮住了面孔,鸭舌帽和卫衣兜帽叠加,将发丝也完全藏起,手中的折叠刀抵在他的背后,刀尖透过单薄的外套和衬衫接触皮肤,些许刺挠的疼痛让他想抬手挥开刀子。
小街的中段有一处死胡同,胡同很深,常年不见光,只有一盏接触不良的电灯不分昼夜地亮着。
抢劫犯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伏熙左右脚一绊,险些摔倒,扶着墙边的水管“嘶”了一声,被女孩手忙脚乱地扶起。
身为准大学生,伏熙没有带书的习惯,身上的家当都在一只不大的单肩包里,而女同学更是只有一个很小的斜挎包。将包交出后,趁抢劫犯们检查内容时,他终于能做一件想做许久的事了——他用食指点点女孩握住自己手臂的那只手,说道:“请问,你能松开我了吗?”
女孩慌忙松了手,双目还紧急盯着胡同口的两个抢劫犯。
这时,负责监视他们的抢劫犯大喝一声,折叠刀在空中晃来晃去:“在说什么呢!闭嘴!”
女孩躲到他身后,小声询问他有没有办法。伏熙耸了耸肩,面对刀子也毫无反应的样子似乎激怒了对方,但对方也没再做什么,似乎也不想多生事端。
伏熙揉了揉隐隐发痛的上臂,双手自然地往外套口袋里放。
感谢学校,他们的制服在一众水桶服中非常好看,偏西装的版型和软硬适宜的布料都深的他心。在他一番心灵手巧的改造之后,它不仅足够适合自己,还多了一个不易被看出来的内袋。
现在,伏熙多了一副扑克牌。
“喂!银行卡密码报出来!”抢劫犯又开始大吼大叫,折叠刀也开始乱动,而伏熙还没打开扑克牌牌盖。
于是他开口报了一串数字。女孩紧随其后。
抢劫犯们又开始商量如何取钱。
伏熙小幅度地动了动手臂,让女孩注意自己,接着头颅微侧,压低声音:“你松开我的衣服,但不要被他们发现。等会如果刀子掉在地上,你就去捡起来,不管是扔还是藏,不要被他们拿到。能做到吗?”
语毕,伏熙恢复先前的姿态,并等待女孩的回复。他用的语速很快,又几乎是用气音在说话,正怀疑女孩是否听清楚自己的话语时,背后传来的微小拉力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轻轻的呼吸声。
她在做深呼吸。
伏熙并不着急,他已经用拇指顶开了扑克牌的牌盖,并且摸出了四五张牌,只需要等待一个时机,他有信心掀翻这两个人。
“好的。”女孩仍然躲在他背后,几次深呼吸后,已经站稳了双腿,提起了精神。她在抢劫犯看不到的地方用手腕上的发绳绑起了自己过肩的长发,将恐惧压在心底。
伏熙看不到她的样子,否则他就会惊讶于她的冷静和专注。但他听得到声音,哪怕只是气音,这两个字里也透着十足的坚定。
“准备好。”伏熙用这句话让自己和女孩都绷直了神经。
抢劫犯似乎也已经商量完毕,其中一人晃了晃手腕,折叠刀刀尖指着伏熙:“你过来,和他一起去银行。老实点,演得好就放你走!”
伏熙作犹豫状,眉头蹙起,挣了挣手臂,女孩配合地装作被轻轻拽了下的样子。他一步一步走,板鞋踩在一小滩水渍上,发出些微声音。
折叠刀离他很久,又并未对准他,伏熙装作很紧张的样子,似乎是个刚成年的崽子在强装镇定,在错开刀尖时,抢劫犯看也没看他,目光钉在女孩身上。
伏虺忽地上前一步,脚下的水渍溅出一圈水滴,沾湿了周围的地面。这一步跨进了抢劫犯的攻击范围,但伏虺没给他挥刀的机会,右手臂夹住他持刀的腕部,左手五指弯曲,掌根猛击抢劫犯的肘部,随着令人牙酸头痛的骨骼错位声响起的还有此人痛苦的哀嚎,折叠刀也就此送开。
这还没完,伏熙将他反曲的手臂一甩,脚下后退半步,又是一个垫步上前,一拳打在他的下颌,直接揍中了“人类关机键”,这人当场就软倒在地,不省人事。
“喂!”另一人在后方大叫一声,手中的刀子挥动,却碍于同伴的身体无法给伏熙造成伤害。
距离这人自然倒下还有一秒的时间,伏熙侧移半步,藏于袖口的扑克牌已经来到指间。牌角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拇指扣住牌心,无名指和小指抵住另一面,只见他手腕内收,手臂甩出,薄薄的扑克牌仿佛瞬间消失,而在作为目标的抢劫犯眼里,却是一张牌直奔眼睛而来!
他本能地闭上双眼,收缩脖子和肩膀,折叠刀也无法挥动,下一秒,又立刻睁开了眼睛。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伏熙三步并作两步,毫不畏惧地伸手抓住了他持刀的手。抢劫犯抬起左手挥拳要打,然而右手手腕一阵刺痛让他心生恐惧。
伏熙已经抓住机会,从他指间的缝隙中扣出了折叠刀,他立刻后退,躲开了抢劫犯挥出的左拳。
抢在此人开口前,伏熙便用折叠刀对准了他,声音森冷,目光阴暗:“我能用飞牌扎你眼睛,也敢用刀子飞你脑袋。”
抢劫犯闻言停下了前冲的脚步,双目在胡同里四处乱逛,却找不到任何可以反抗的手段。但既然都走投无路来抢劫了,必然也有那么一股狠劲在身上。
与其被送警,还不如搏一搏!说不定就反杀了呢!
伏熙一看便知道他要做什么,却保持着先前的姿势没有做出应对,似乎看不出他眼里的决绝。实际上,现在也不需要他做什么,事情已成定居。
抢劫犯迈开的脚步还未落下,就被脖子上传来的冰凉感扎破了胆——
女孩不知何时已经绕到了他身后,而先前被他同伴持有的另一把折叠刀,现在正架在他的脖子上,还压得死紧!已经压迫到了他正常的呼吸!
“不准动……敢动,我就让你见见血……”身后的女孩用柔软的气音说道,毫无攻击性的语气配上极具攻击性的行为和语言,巨大的割裂感叫人心生怪异。
而好似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话,折叠刀的刀锋压得更紧了点,他已经感受到皮肤被割裂的感觉了,压迫处有潮湿感传来,正顺着皮肤缓慢下滑。
伏熙表情不变,他只看到一些泥水从折叠刀与皮肤的相接处滑下。女孩持刀的手十分干净,指尖也没有染上水渍的痕迹。
真厉害。伏熙在心里夸奖道,嘴上却配合地诈唬他:“轻点,已经出血了。弄死他我们可拿不到奖金。”
见此人彻底不敢动弹,伏熙上前,慢条斯理地用刀子从他上衣上割下一条布带,折叠刀给了女孩,她立刻把刀尖对准了抢劫犯的后腹部,十分上道。
左右拉扯了一下,见弹性不错,伏熙和女孩换了位置,刀子在抢劫犯脖子上滚了半圈,吓得他股战而栗,老老实实地将双手绕后,被捆起了手臂。
又扯了条布,伏熙分别在用两头捆在他两个脚腕上,这才放心地让女孩放下刀子,接着两人又联手将另外一个也捆起来。
伏熙摘掉了抢劫犯们的伪装,特意揪着两人往水管方向晃了晃,平和地向女孩说道:“麻烦你报一下警。我的手机正在录像。”
不稍片刻,警笛响起,并且飞速向此处靠近。
做完笔录处理完事件,两人分别打过招呼。
伏熙在会面室见到了女孩的家属,意外的是个熟人,没想到自己的同班同学是这女孩的哥哥。
在分别前两人正式做了自我介绍,他们互相伸出手,礼节性地握了握。
“伏熙。很高兴认识你。”伏熙对站在女孩身后安静观看的男性点了点头:“夏哥好。”
“夏溦霖。谢谢你配合我。这是我哥哥,夏遥旭。”女孩先做了自我介绍,然后才将疑惑的视线转去后方,“你们两个认识?”
夏遥旭打了个哈欠,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似乎十分困倦。
伏熙见怪不怪,解释道:“是的,同学关系。出生月份问题,我本来该和你同一届的,家里让先上了。”
夏溦霖露出了然的表情:“原来如此。”
马路对面,一辆车按了按喇叭,伏熙扭头瞥了眼,认出是自己家的车,于是冲着夏家兄妹低头欠身:“家里人来接我了,我就先走了。下次再见。”
夏溦霖也微微弯腰,露出一个友好的微笑,手臂向后去拉自己的哥哥:“好的,下次见。”
……
关上车门,伏熙系好安全带,扭头对驾驶座上的人说道:“你怎么有空跑一趟,我以为这个点你在睡觉。”
“怎么对哥哥说话的!”伏虺战术后仰,接着流畅地发动车子:“我的好弟弟反杀两名劫匪,这不得亲自迎接一下。”
伏熙将事情简单地说了一遍,收获了路口的一个红灯,以及哥哥的掌声。
“说起来,你不是去银行存钱的吗?存了吗?”
绿灯亮了,伏虺把双手按在方向盘上,继续开车。然而这个问题把处变不惊的伏熙给问愣了:
“啊”
“你忘了。”
“我忘了。”
伏虺和他同时开了口,接着,车中就陷入了一种微妙难言的沉默。
过了一个转弯,伏虺笑着问:“明天去?”
伏熙笔直的腰背总算软下来,他往下瘫了点,倚靠在座位上,懊恼地吐出一口叹息:
“明天去……”
观前提醒:本篇背景参照《防风铃》,但与原作毫无关系,只是为了方便事件发生。(我与前情你死我活的每一个短篇)
背景概括:学生上不上课不重要,成绩高低也不重要。街上有帮派、街区间有领地划分。打架没人举报,虽然像超人一样但大家设定上都是普通人。
无奖竞猜:主角到底揍了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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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慢条斯理地从楼梯上走下,黄昏从玻璃窗户里洒下,落在他的肩头,也落在他红发上,凭空为他镀了一层金黄。
他打了个哈欠,摁开手机查看了一下时间:5:12。
很好,一觉从10:00 am睡到5:12 pm,完美跳过了一整天。他隐隐约约记得阳光正盛的时候,有数个声音来到他身边喊他,却并未得到清晰的回应:因为他睡迷糊了,完全不想起来,只将脑袋埋进臂弯,发出了几声呜咽就将人打发走了。
他原本只想睡个午觉,但事已至此——吃晚饭吧。
教学楼不高,走出楼道后,只要绕开雕像,就能畅通无阻地来到校门口。而此时,应当门可罗雀的校门口正走过几个混混。
“同学!现在还是不要去外面了!”有女孩拽住了他的衣袖,压低了声音说道。
但这位帅哥却没回应她的好意。帅哥短暂地顿了顿,轻轻拽出衣袖后拍了拍她的上臂,似乎是在宽慰她。
可惜没有那么温柔的原因,只是因为他忍不住哈欠了。
夏遥旭手掩口鼻打了个哈欠,又抹了抹眼角,把生理性眼泪擦走,仿佛没看到似那几个混混似的,悠然走出了校门,然后站在原地眼眸朦胧地思考着今天的晚饭。
他决定好了,今晚吃黄焖鸡米饭。记得顺着路走就有一间不错的店。
夏遥旭迈开脚步,双手揉了把脸,戴上蓝牙耳机悠闲地往目的地走去,全然没注意到身后跟着一条尾巴。
走了约莫数百米,双方先后转弯拐进了一条没多少人的街区,接着不约而同地停了下来。
尾巴们开始逼近他,面上都洋溢着叫人不安的笑意,手中有球棍也有中空的金属管,也许还有小刀,只是没亮出来。
不过出乎他们意料的是,被盯上的目标气定神闲,打出了第三个哈欠。
离开了大马路,夏遥旭左右看看,没瞥到监控,于是将手机和蓝牙耳机都放在了路边绿化带的外围,也不在意粘上灰尘和泥土,甚至还在半包围圈里将红绳手链解了下来搁在手机上方。
做完了这一切,他才耷拉着眉眼站起身来,插在衣兜里的手这才拿出来,却没摆出架势,而是擦了擦眼角因为打哈欠出现的眼泪。
“行了,也别提要求,不行不给不能不想不要。”夏遥旭先发制人,五个不把领头的棒球男说懵了好几秒,这人不出意料的恼火起来,棒球棍横扫,冲着他躯干打去。
青年往后一退,轻松避开这一扫,后脚落地的瞬间便摆好了架势,右手后拉,五指握拳,左脚一蹬,拳头便轰在棒球男脸上,鼻血飞溅,或许还有些许骨折声,他被打飞出去,撞倒了身后的三四个人。
混战就这么开始了。
尾巴很长,意味着对方人数众多。夏遥旭给他们起名叫做“乌合之众”。
睡意一扫而空,夏遥旭低头躲开一拳,一边思考着今晚什么时候睡觉,一边在起身时拽住这人的后领和手臂,借力将其掀了出去,砸在另一个袭击者身上。
他眼角余光瞥到一个色块,迅速伸手别开这人挥来的手臂,右手出拳砸在他腹部,连续两拳,疼痛让他动弹不得。
夏遥旭放任那人自己倒下,他来不及起身,保持着半蹲的姿势,头颅左偏避开前方袭来的拳头,紧接着是第二拳,这次他擦到了些许鬓发。那人出拳无法收力,夏遥旭直接拽住他的短发,同时提膝狠撞其面部,在确认命中的下一瞬,迅速收腿收力,双手按在对方肩上猛然一推,自己便向后翻去。
灵巧的后滚翻刚好避开从侧面踢来的腿,夏遥旭十指撑地,右腿猛然后扫,一人便被扫倒在地,往他面部补上一拳,他立刻跳开远离三个人包围圈。
然而身后也站着数个人,他弯腰躲开一击,以左脚为支点旋身握拳揍在这人腹部,又是一拳上钩击中对方下巴,下一瞬便抬臂格挡了另一人的袭击,脚下步子一跨一错,脚后跟贴着对方的小腿使其失衡,继续一拳揍脸将其放倒。
身后有用力踏地的脚步声,夏遥旭已将重心体态都调整完毕,两步前冲、跳起、抬腿拧腰,一记鞭腿踹在一人的脑袋上,落地时顺势转身迅速调整自身姿态,却没想到地上爬起来的一人忽然从背后抱住了他的腰。
面对仅有几步距离的棒球棍,夏遥旭不退反进,忽然的一扯成功将右臂抽出,一下重击紧接着两下轻而迅捷的肘击将那人的意识彻底揍没。
此时棒球棍已经来到了最高点。夏遥旭身体左偏,干脆让身体直接失衡,侧身落地时用已昏迷的一人当缓冲垫,一个轻回弹便已经站起了身子。
高强度打了数人,夏遥旭也需要一些喘息的时间,脚下小跳一下,又后撤半步的,他已将呼吸平复,随后便是一记漂亮的后旋身抬腿踢击——脚后跟砸在袭击者的脸颊上,把他踹进了绿化带里。
到此刻为止,街区里站着的就只有两个人了:一个是他夏遥旭,另一个则是短暂昏迷后苏醒的棒球男。
“乌合之众”们趴了一地,手上拿着的东西四处散落,有人呻吟有人沉默,或许还有浑水摸鱼装死的。无论如何,一群人被一个人打趴这个事实毋庸置疑。
夏遥旭甩甩双手,又理理衣领,还拍了拍后背和裤子,似乎很嫌弃上面粘上的血和灰。
虽然有些气喘,却不明显,他的胸膛起伏幅度也就是刚跑了个四百米的程度。除了揍人在拳头骨节上打出的皮外伤,他甚至没有被击中一下,现在慢条斯理整理自己的模样反而叫人觉得游刃有余。
“好玩儿吗?好玩儿吧。”
夏遥旭冲他笑了笑,居高临下地侧身看着他。这人长着一张校草的脸,嘴角和眼睛的弧度毫无温度却也好看,本人更是几百年没真心笑过了。
不过这些棒球男都不知道,他只是想抢个钱,顺便往那张好看的脸上揍几发,给这人添点青色或者紫色,却不曾想反被揍了一顿。自己带来的人也毫无用处,只能让这人手指关节上擦破点皮,还是对方揍人揍破的。
头发被攥住,棒球男顺应疼痛后仰脖子,听见这人清清嗓子,将自己的台词压低了声音说出来:
“把身上所有的钱的都叫出来,这次的事情就既往不咎。”
夏遥旭看着他战战兢兢地去摸钱包,满意地点了点头,忽然又像是想到了什么,补充道:
“以后不许在这附近晃悠,否则我会再把你们揍一顿。
“下次就不是昏迷这么简单了,记住了?”
所有人——单指从昏迷和恍惚中醒来的——都点头如捣蒜,升不起丝毫反抗心。
一群人,昏迷的昏迷、后醒来的不敢起来、该趴着的趴着、装死的还在装死,总之,被搜走了全部身家之后,全都老老实实地目送这位铁板哼着歌离开,转身进了一家店面。这之后,他们才敢从地上起来,面面相觑、互相看着对方挂彩的脸,赶快离开这条街区。
这一天,夏遥旭不仅吃了一顿大份黄焖鸡,还额外点上了一顿烧烤夜宵。
就是应付家妹的盘问叫他汗流浃背。
耳朵也被拧的红了不止一星半点。
“哎呀…真的是天灾人祸。”夏遥旭一边乖乖交出双手,让妹妹给他上碘酒消毒包扎,一边唉声叹气摇头喊冤,“明明是见义勇为,却要被拎耳朵,我好冤啊。”
夏溦霖冷哼一声,绝不心软:“见义勇为个鬼,你就是没钱了想黑吃黑!”
夏遥旭一噎,目光游移:“……哎呀,论迹不论心嘛。”
“最重要的是!”夏溦霖白了他一眼,异常气愤地握拳砸在哥哥腹部——
“吃黄焖鸡不带我!你这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