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落水
免责MODE:无
第一章 野草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老话,”医生对肖郎问道,“叫做闲得发霉?”
“但霉是真菌吧?”肖郎还是忍不住去挠自己的胸口,“我这里是草啊。”
“多数人确实是伴生真菌,少部分会像你一样伴生草本植物,非常少见的情况下,连木本植物都会出现的,”医生仔细解释道,“总之,虽然结果上是皮肤发生异变,但这是心理问题导致的生理变化,所以通常归类在精神科,而不是皮肤科,明白了吗?”
“好吧,”肖郎点点头,接受了医生的解释。
其实他还有些不明所以,但已成习惯。
“所以要怎么治?”肖郎再问道,“定期过来谈话吗?”
“这个当然,”医生点头,“定期的检查是必要的,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生活方式需要改变,这方面我也会根据情况给你一些建议,具体就要你自己抉择。另外,这个症状对生活的影响很小,临床上也没有发现危害,所以部分患者会无视它,或者尝试与之共存,原则上我们不建议这样,但确实有这样的选项,你可以考虑一下。”
“不能手术移除吗?”
“这很困难,不论是真菌还是野草,它们的根系已经在你的身体里蔓延开了,你可以理解为癌症的扩散,就算把看得见的部分切了,剩余的部分也还会再长出来,有时候切掉一根,可能会长出两三根来,情况反而更糟,只有情况过于严重的时候可以考虑适当移除一些,缓解病症。
总体而言,我们还是需要通过改善生活习惯的方式,让你的心理问题解决,反过来影响你的生理状态,使你的身体不再适宜它们生存,到时自然就解除掉了。”
“这样……”
最终,肖郎在精神科待了半个多小时,离开时,医生又给他递来一张纸条,上面有一个二维码。
“这是本地的病友群,你可以加加看,人数不少,他们的意见或许对你有帮助。”
“好。”
肖郎把纸条夹进诊断书里,与医生告辞,随即离开了诊室。
门外已有五人等候,其中三个人看不出来,或许是“普通”的精神问题,另外两人则相当明显。
一个从脖子旁长出一支兰花,开得正艳,似乎有着良好的照料。这人看上去也不像是有什么精神问题的样子,面带微笑,神色轻松,肖郎刚从中走出,他就点头致意着从旁走了进去。
另一个则从手背上生出一株灵芝,已有拳头大小,神色忧郁地坐在长椅上,低头不看人。
肖郎多看了他一眼,好一朵肉灵芝,他如此想道。
此后,他再没有回过这个地方。
在返程的网约车上,肖郎忍不住再次打开诊断书,看着里面的内容,心绪起伏不定。
伴生综合症-草本植物型-结缕草。
患者生活乏味,节奏单一,缺乏激情,长期持续后因心理异变引发伴生综合症……
这些评价是医生仔细了解过肖郎的情况以后给出的,他刚刚并没有因此产生什么特别的感觉,现在看,却莫名有些说不清的不适感。因为被医生用医学化的术语,将自己的人生描绘为乏味、单一且缺乏激情,就颇有种盖棺定论的意思。
所以,无论自己的感受如何,他过的都是一种科学定义下的无趣人生吗?
为什么?
就因为自己的胸口长了一蓬草吗?
结缕草?这到底是个什么鬼东西?
他不忿起来,却也知道这于事无补,如果不认可这种判断,就该去做点什么。
“师傅,我换个目的地可以吗?”
“app上修改就行。”
“好。”
十五分钟后,酒吧,肖郎点了一杯自己过去常喝的酒,目前感觉……一般。
差不多在工作了以后,他就会定期到酒吧喝上几杯,基本不喝醉,只是在微醺时离开,然后徒步回家。除此以外还有定期去看电影、定期去吃火锅等类似的事。
过去的他常常做这些事,那当时对这些事应该是感兴趣的才对,他应该是在享受生活的,那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一项一项地就不再做了?
他实在回想不起来。
按照医生的说法,他是长期生活乏味才会从胸口长出草来,先不论自己是否认可这个乏味的定义,仅从常识来讲,在定期会离开家门到外面做各种娱乐活动的时候,他的生活应该是不“乏味”的。
虽然现在不知为何,以前喜欢的酒感觉没那么好喝了,但为了改变这个乏味的现状,他也应当恢复这样的习惯才好。
包括其它各种各样的习惯,定期去做些什么,就当是定期服药了。
至少先除掉这根草。
几口酒下肚,胸口变得更痒,他不耐烦地挠了几下。因为总挠它,从胸口冒出来的那部分草茎早已被挠烂,但又长出一些来。
长得真快啊,肖郎这么想着,第一次用这种角度体会到了春风吹又生的含义。
再喝几口,他又有些迟疑起来,一个尖锐的问题浮现——既然他早在很久前就不再做这些事了,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自己不再能从这些事之中找到乐趣,那继续再做这些自己感觉无趣的事,难道就能变得不“乏味”了吗?
面前这杯酒不就很乏味吗?
重新发现它们的趣味?还是去寻找新的趣味?
我都奔四了,为什么还是非得去开发新的兴趣不可?我什么时候报名过人生兴趣班吗?
熟悉的酒缺失了熟悉的口感,但酒精带给了他熟悉的感性,思绪既混乱,又在细枝末节上较真,几口把剩下的酒喝完时,他已做出决定。
拿出诊断书里夹着的纸条,扫码,添加。
先看看别人是怎么做的吧。
第二章 九爷
九爷是个开朗的短发女人,最大的特点是头发,染成墨绿的短发间还夹杂着一些柔软的长条形草叶,两者搭配在一起,形成一种颇有风格的发型。
“这是韭菜哦,”九爷并不避讳肖郎的视线,反而主动露出头顶,“每天要用柔软剂打理,不然会立起来,好麻烦的。”说着又笑起来,“所以他们叫我韭爷,就是韭菜的韭。”
她是病友群的群主,扫码以后加的不是群,而是她的微信,要肖郎先发自己的诊断书验证以后才能加群。进群之后,她就私聊肖郎,问他要不要到活动室里看看,这是病友群公用的地方,先来熟悉一下。
于是肖郎就来了。
也许是些许酒意的影响,来之前他没什么感觉,而在赶来的路上,那一小杯的酒精已经代谢一空,此刻就莫名拘谨了起来。
“原来是这样,”肖郎干巴巴地回了一句,视线开始向周边转移。
好在九爷没打算就这个话题聊太久,既然是带人来熟悉环境,更重要的还是介绍情况。
“这里原本就是一家书店,”九爷带着肖郎向里走去,“十几年前的老书店了,后来经营不下去,打算卖,我就包下来了。多数书都留着,定期还会进一些新书,你看,咱不少病友就经常到这来看书,你可以随便看,借回去也可以,登记一下就行,有想看的书可以在柜台那找,没有的也可以登记一下,我们进新书的时候也会参考大家的意愿。”
肖郎又看了九爷一眼,她看上去还很年轻,大概30左右,想不到这么有实力。
这间“活动室”的位置不算很好,稍有些偏僻,但也算是在商场周边,地铁、车站都挨着,空间也很大,占地几百平不说,还有两楼。
而且茶水、零食都免费供应,除了书以外,还单独隔出几个小房间,有会议室,也有棋牌娱乐之类的,听她的意思,完全是自己独立支撑着开销,而且毫无压力的感觉。
“说是活动室,其实基本上就是看书、喝茶的地方,也方便跟病友们交流,”大概逛了一小圈,九爷总结道,“咱们这种病嘛,普遍来说,看书就是最有疗效的法子,特别是现在的人很多都不爱看书,但又都认同看书是有意义的事情,看得越多,好像就越有价值,有的人看着看着病就好了。”
她没把话说完,如果是熟人的话,她会补上一句“其实都是狗屁”。
这里的书她看了一大半,头顶的韭菜是越看越旺。
而且在“生活节奏单一、乏味、枯燥”的这种人群里,喜欢阅读、绘画或写作的比例确实要比一般人要高许多,所以病友里的“书呆子”并不少,看书真那么有用,他们一开始又是怎么病的?
这间“活动室”其实也就只是一个普通的休闲场所,相比于其他类型的活动,在这里看看书、喝喝茶,不时跟人聊几句,是大部分病友都能接受的选择,九爷维持着这么个地方,也就只是给大家一个走出门的理由而已。
不说对病情有没有好处,起码多点社交活动,多认识些有共同爱好的人,对整体的心理健康总归会有些好处。
当然,看书看多了,病忽然就好了的人确实也不少,但在她看来,这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病,也就没有所谓治愈的说法。
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比较复杂了,三两句说不清楚,她也不会跟新来的病友讲太多。
先观察一段时间看看。
“好,”肖郎点点头,朝旁边随便一指,“那我先去那边看看。”
“行,有问题可以找我,不用太拘束,”九爷摆摆手,往另一边走了。
肖郎随便逛着,很快发现一本颇有兴趣的书,站在原地看了起来。
九爷远远地看了一眼,满意而放心地离去,植物组又加一员新人,确切地说是草本组,她还是挺高兴的。也不知道肖郎会选择治愈还是共生,她个人希望是共生,这毕竟不是什么要人命的“病症”,至少大部分时候不是。
正准备离开书店时,另一个管理员小刘快步走了过来,神色凝重。
“九爷,廖毅那边出事了。”
“啊?”九爷一愣,廖毅那边……她忽然猜到了发生的事情,神色一下子严肃起来,“是菌锅吗?”
“是,”小刘苦着脸,“食物中毒,听说有十几个人,现在已经送医院了。”
“操,”九爷没忍住爆了一声粗口,她早提醒过廖毅很多次,要注意安全,没想到还是出事,“你留在这里,注意群友情绪,知不知道是哪家医院?我过去一趟。”
问清地址后,九爷快步离开,往医院里赶去。
菌锅,又是菌锅!
真菌共生派的这些家伙!
第三章 菌锅
廖毅今天很高兴。
真菌,或者说蘑菇,本就是他最爱的美食,而在罹患伴生综合症之后,他又有幸参加病友群里的菌锅活动,进而发现了新的世界。
从此,他就成了群里对菌锅活动最为热衷的人之一,一开始只是积极参加,后来慢慢就自己组织,现在已经俨然成了真菌共生派里最活跃的人。
不过之前的几次菌锅活动,有几个病友之间闹过几次不愉快,使得大家近期都有些抗拒,不太愿意参加。
经过他一个多月的沟通和疏导,终于又有十五个病友同意,今天就在廖毅家里办活动,现在时间已经差不多,他就提前把桌椅和电磁炉、锅底等都搬到院子里,还有搭配的肉和菜、作料等都一一备好,就等群友们到达即可开动。
在他调整着桌椅的时候,三个人各自提着几包不同种类的菌子走进院里,大家都已经熟悉环境,院门没关,他们就直接进来了。
“老廖,都忙完啦?”
“廖哥,还有没有要帮忙的?”
其中两人熟络地跟廖毅打了招呼,另一人则是生面孔。
“不用,都弄完了,就等你们来,来坐,”老廖招呼了几句,看向不认识的那位,“你就是张阳吧?”
“对,是我,”张阳伸出手来,“久仰大名,初次见面,廖哥好。”
他是新人,只在群里跟大家聊过,线下碰面还是第一次,能参加这次活动,他还有些兴奋。
“什么大名不大名的,都是朋友,”廖毅与他握手,因为对方是新人,就顺便问道,“你的应该能吃对吧?”
“能,”张阳笑了,“我这还有检测报告,我一起带过来了。”
“不用,”廖毅按住张阳的手,又把对方另一只手里的袋子接了过来,“来,菌子都给我,我处理一下,冰箱里有啤酒饮料,都自己拿啊。”
“好嘞。”
廖毅高兴地招呼着人,没过一会,十几个人就齐了。
因为人多,拢共分出两桌,都是一样的菜,不过既然是菌锅,主要还是各种菌子。
种类上来说,来了多少人就有多少种菌子,这个活动最大的乐趣就在于此,每个人带来的都是他们自身所伴生的菌菇种类,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搭配。
实际上,最开始的时候,只是几个同样伴生真菌的人因为聊到偶尔会把自己身上长出的菌子做成菜,味道意外地不错,于是决定几个人一起用自己身上的菌子来做菜,又慢慢吸引到更多人,才逐渐形成的不定期活动。
这种事在伴生草本植物的人身上也很常见,完全不足为奇,因为很多人伴生的本就是蔬菜类的植物,或者可以做药的类型,例如九爷的韭菜。
伴生真菌的话,最麻烦的就是毒性,但在确诊伴生真菌后,不论患者本人有没有意愿去食用、或让他人食用自己身上长出的菌子,毒性检查都是必定要做的环节。
因为真菌的毒性不会只停留在“蘑菇”上,很多时候这些菌子产生的孢子也是有毒的。
对于伴生着有毒真菌的人来说,要么是过敏,要么不小心的话,也可能会在日常活动中在手上沾染孢子,或者孢子落入杯子、饭菜里,都可能导致中毒事件。
所以只要检测出伴生了有毒真菌,基本就没有共生这个选择了,必须想办法将其治愈。
这部分病友不会参加以上活动,也就保证了活动的基本安全。
但即便安全,这些真菌毕竟是从人身体里长出来的,自己吃也就罢了,让别人来吃就不免有种异样的感觉。
其一是,这人的皮屑、油脂等会不会进入到菌子的褶皱里,难以清洗干净?其二则是,这会有一种吃掉他人身体的心理暗示,特别是在参与者里有男有女的情况下,更是会有一种潜在的性暗示。
于是就导致之前的菌锅活动里不时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状态,乃至于女病友被骚扰,进而爆发矛盾的情况。
所以现在就需要避免使用大家身体里长出的菌子,而是用购买同种菌子作为替代的方式来进行。
对廖毅来说颇为可惜。
就好比人工种植的菌子,味道和口感几乎无法与野生采集的菌子相比拟,野生的菌子实际上也比不上从人体里长出的菌子。因为人体的环境不同,提供的营养也不同,比野生的就要多一些特别的风味,少数时候会有点怪,但多数情况下都极为好吃。
廖毅最开始参加的就是“人工菌锅”,现在吃不上了,也不可能私下单独找人去要,那样实在太怪了,也就只好选择用普通的菌子来代替。
其实他真正的打算是用无害的小活动来过渡一下,先降低大家的抵触心理,以后再慢慢物色一些合适的病友,比如性格、观念相近的,或者全员男性,同时对人体伴生的菌子抵触心理较低的群体,做一些小范围、人数较少的菌锅活动。
他想得很好,可惜事与愿违,事情的走向终究还是脱离了他的掌控。
当他意识到情况不对时,火锅已经差不多吃完了,先是有人头晕、腹痛,然后快速进展到不受控制地呕吐,在场中有多位经验丰富的人,立刻拨打急救电话,并要求尚未出现异常的人催吐,以避免中毒,或者减轻中毒的程度。
然而,即便如此,他们仍然接连不断地出现中毒反应,剧烈的头晕下,又没人能够驾驶汽车。
之所以要在廖毅家举办这个活动,是因为他住在郊外,家里有大院子,足够让容纳数十人,但相应的,最近的医院也在十几公里之外。
所幸周边还有邻居,廖毅强撑着叫开了隔壁老杨家的门,请求协助,老杨又叫来更多人,终于在事情无可挽回之前,把众人送到了医院。
其中一人吃得较少,中毒反应更弱一些,经急救后,约半小时就清醒过来,只是仍未完全脱离中毒反应,还需要继续治疗。
在此之后,九爷才接到出事的消息,匆匆赶来。
当晚,病房里,廖毅脱离危险状态,并稍微清醒了一些,九爷来到病房里,长久地看着他,不发一言。
“对不起,”廖毅避开了九爷的视线,“我没想到会这样,大家都是买来的,不应该……”他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是不是那个新来的,那个张……张阳?”
“不,他是正常的,是你们其中之一买到有毒的菌子,具体是什么情况还要化验,然后是谁买来的也还不清楚,”九爷抱着臂,冷脸看着廖毅,“除了道歉,你就没别的想说的了吗?”
“那还有什么,”廖毅再次低下头,“运气不好呗。”
“这不是运气问题,”九爷不耐烦地用脚掌敲了敲地面,“如果你们都在正规的店里买菌子,大概率不会出问题,而你作为组织人,就该把好关,或者自己亲自去买,这次只是没出人命而已,还有几个人还在昏迷,你就管这叫运气不好?!”
廖毅沉默了。
“除此以外,你真没什么想说的了?”
“我不知道你想让我说什么。”
九爷叹了口气,“那我就直说了,你的病早就好了对吧?”
廖毅仍不松口,“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你邻居知道你伴生真菌,送你们过来的时候跟医生说过,医生当时不确定你们之中是不是有人伴生了毒性真菌,保险起见就顺便对你们所有人做了检查,”九爷冷冷地看着廖毅,“然后发现你的病已经痊愈了,你到现在还想装不知道?”
廖毅没说话,但默认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九爷质问道,“既然已经痊愈了,为什么还待在病友群里,还组织活动?你们之前的活动给的教训还不够吗?”
“不生病又怎么了?”廖毅抬起头来,怒问道,“我只是请大家到家里来吃顿菌子火锅而已,我犯法了吗?”
“你想做什么,你自己心里有数。”
廖毅再次移开视线,“没别的事你就走吧,既然我已经不是病友了,那你这个群主也管不到我。”
“好,好得很,”九爷冷笑一声,转身离开,但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忍不住问道,“你知道我最气的是什么吗?不是你组织活动搞出事,也不是你病好了还瞒着我,是你真的在治病,就是说你也当这是病对吧?”
九爷揪了揪头发,却从头发里扯出几根断裂的韭菜,神色愈发恼怒,她从不愿把这件事当做病来看待,今天却亲口承认这是一种病,而且说了很多次。
“你一直是共生派的人,社会上对我们的歧视和偏见你最了解,你也知道大家有多努力地想要把它当做生活的一部分去共存,而不是某种心理疾病。”九爷怒视着低头不语的廖毅,“而你呢,你是怎么拉得下自己的脸,去跟他们一起吃自己身上长的东西的?你不是把它当成病了吗?吃别人的病灶,你不恶心吗?”
廖毅莫名笑了,自嘲般笑道,“玉米感染真菌以后会变成乌米,比一般的玉米更好吃,你不知道吗?”
闻言,九爷惊讶到几乎说不出话来,“你怎么敢说这样的话……”
随后便再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大步离开了。
廖毅苦笑着拉上被子,蜷缩起来。
好羡慕啊,羡慕那些仍在生病的人们,至少他们还能从自己身上获得美味的菌子,而自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他记得在治愈派里有一个人,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但对那人的事迹记忆犹新,据说他原本伴生了剧毒性质的真菌,努力治愈之后,又因为生活的变化,再次患病,而第二次伴生的居然是鸡枞菇。
因为生活的缘故而患病固然可惜,但还是好羡慕啊……
没有人会故意搞乱自己的生活,即便是廖毅,即便是为了吃也不行。
也不知道那个人最后治愈了没有,据说最严重的时候,他的胸口会在一夜之间长出一米多高的鸡枞,真的真的……好羡慕啊……
第四章 共生
“方便的话,能说说你是怎么患病的吗?”
小刘和肖郎坐在书店二层的饮品区里,九爷离开之后,他继续在柜台看店,而肖郎在店里逛了几圈之后,就找他来主动询问病友群里聊到的一些东西,特别是所谓的“共生派”和“治愈派”。感觉站在柜台边聊这些不太合适,小刘就找人帮自己看一下,带肖郎来到二楼坐下聊。
这是新人常有的疑问,他倒是也习惯了,只是想先了解下肖郎的情况再说。
“我也说不清楚,我自己没什么感觉,前几天忽然感觉胸口有些痒,拉开一看长草了,等到周末就去医院里看,然后就被介绍过来了。”
“这样啊,”小刘点点头,这也是常有的情况。
从普遍的情况来看,这种病确实可以说就是“闲得发霉”,宽泛地讲,就是当一个人的生活太过清闲,无所事事,也没有太多想要实现的目标,浑浑噩噩地活着的时候,其心理状态就可能让身体内的环境发生变化,使其变成适宜某种真菌生长的状态,然后接触到某种真菌,实现伴生。
而一般环境中最为普遍的真菌就是霉菌,所以是字面意义的闲得发霉。
更多类型的菌子属于小概率事件,植物型伴生就更是稀有,而且这种病的患者很多时候都喜欢宅在家里,不爱出门,他们甚至完全不记得自己在近期接触过这些植物的生长环境,就有一种屋顶积水之后,忽然发现积水中长出几条小鱼一般的莫名其妙感。
这就是大自然啊,小刘常常如此感叹。
“先说说治愈派吧,”小刘收回发散的念头,说明道,“这一类中大部分是现实所迫,不得不治愈的类型,譬如感染了有毒真菌的情况,不治愈的话就会有生命危险,那还是治愈的好。”
“嗯,”肖郎点头,“可以理解。”
“另一部分则是个人的观念,譬如说对自己身体里长出异物感觉恶心,无法接受的,或者认为这有损形象之类的,虽然伴生的真菌或植物完全无害,对健康没有影响,甚至于有益于健康,也还是想要治愈的,这样的人也不少。”
肖郎再次点头,这仍然可以理解,说实话,目前的他就有些接近这一类,不是很多,只有一点点,但确实有些膈应。
特别是胸口总是痒痒的,这着实烦人。
“最后的一部分就是对心理疾病和生活状态这两者比较敏感的人了,”小刘长出一口气,对这类人群颇有些遗憾地说道,“因为这被归类为‘心理疾病’,所以就认定自己应该治病的,或者说因为医生说过,是因为生活状态有问题,导致心理疾病,又再导致患上这些病的人,可能会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确实存在问题,就会积极寻求治疗,改善生活方式。”
肖郎隐约察觉到,小刘的观念似乎与此不同。
“你觉得这么想不对吗?”
“不好意思,”小刘反应过来,有些歉意地笑了笑,“作为管理员,我应该保持中立的,特别是还不清楚你的情况之前,不该对这个有批判性的倾向。”
“没关系,我就是想听听你们的看法,”肖郎摆摆手,不在意道,“我之后还会去问其他人,要不然你就以病友的身份来说说你的看法吧。”
“也行吧,”小刘点头,“那我就说说我们共生派吧。”
“请讲。”
“这么说吧,我们首先就认为这不应该被称作是一种病,病这个词是很重的不是吗?只要沾上这个字,就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东西,几乎所有人都会这么想,但这真的对吗?”小刘摇了摇头,“我觉得不对,当然,对于部分运气不太好的病友来说,他们可能伴生的是有毒性或者刺激性的真菌或者植物,或者本身对伴生物过敏,这种就不得不去治愈,但这种情况和感冒、发烧没什么区别,就是身体健康出现隐患,不得不去解决,仅此而已。”
说到这里,小刘不由得叹了口气,喝了口茶才继续说道。
“关键在于,一旦认定这是一种病,也就认定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是错的,这才是最不能接受的事情。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情况,就以我来说吧,我大概是在大学的时候伴生草莓的……”
肖郎下意识地看向小刘的右肩,他穿着短袖,右手的袖口处和领口附近,确实冒出了几片叶子,小刘见状干脆拉起袖口,让肖郎看个仔细,但此时没有花也没结果,如果他不说的话,肖郎也看不出这是草莓。
“继续哈,”小刘放下袖子继续说道,“现在我已经毕业5年了,毕业之前我就常来这里,毕业之后工作一直不怎么顺利,九爷就问我要不要来帮她看店,我就来了,8年了,我从没觉得我的生活有什么不对的。是,我确实不会积极地出门去社交,不去做那些常人喜欢的娱乐活动,没有特别的目标,就只是上下班,吃饭,喝水,洗澡,睡觉,但这又怎么了?我有在工作,我自己养活自己,如果遇到合适的人,我也会恋爱、结婚、生子,很多病友也是这样的,除了身上长出草或者菌子以外,和别人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不过是安静一些,生活单调一点罢了,但这有错吗?”
小刘几乎忍不住质问道,“就因为生活单调,就要认定我们有病吗?难道生活就一定要有某种特别的意义才行吗?所谓无意义的人生就不应该存在吗?说到底,真的有什么人生是无意义的吗?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普普通通地过完我的一生,不犯罪,不伤害他人不就够了吗?为什么还要被人用病态这种词汇去描述、去看待?”
一时之间,肖郎不由得有些难以呼吸的感觉,有些被小刘这几句话给镇住了。
“不好意思,”小刘摇摇头,“我有些上头了,只是我真的很认同九爷的观念,不管我们身上长出什么来,不管别人说了什么,只要不危害健康,怎样的活法都是正确的,都是有意义的。用她的话说,在被人当成菜来吃之前,难道韭菜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吗?”
肖郎笑了笑,没想到面前这个小子比自己年轻不少,看待生活的方式却似乎比自己成熟许多。
“堂堂正正地活下去,认可自己的生活,就是认可自己,”肖郎笑道,“是吗?”
“没错,”小刘也笑了,“这就是我们共生派的理念。”
“这样啊……”
“那么……我叫你肖哥可以吗?”小刘认真地坐直身体,“肖哥,我刚刚说的这些所有的类型里,你更认同哪一种?”
“现在我还说不上来,而且听完你说的这些话以后,我其实还有一个疑问。”
“请问吧。”
“我假定你说的是对的,那我可不可以这么想,很多人生病,就是因为在心理上无法认同自己的生活,认为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对,这不一定是自己有这种感觉,也可能是社会、环境的因素,周围的人所说的话,或者他们隐约散发出一种氛围,一种虽然不需要明说,却能让你感觉到自己哪里做得不对的气氛,慢慢地,人就病了,你应该知道我的意思吧?”
“嗯,我懂。”
“那么假设这个人变成了共生派,他开始理解自己,接受自己的生活方式了,也开始认为自己的生活是有意义的,那他不是应该就此痊愈了吗?”
小刘愣住了,肖郎继续追问道,“为什么还能继续共生?”
“我也不知道,”小刘苦笑道,“其实之前是有解释的,大概是说生病的原因错了,不是因为心理的异常而导致生理变化,而是因为这种生活方式本身,就可能让身体变得容易与真菌或者植物共生,但后来还是发现不对,因为你说的情况确实发生过,真的有人什么都没做,只是跟我们聊过之后认可共生派的理念,然后过一段时间,不知不觉就痊愈了。所以我也不知道这个该怎么解释,但我知道的是,不论如何,不该这么简单地把它归类为一种病,然后开始否认自己,认可自己的生活方式,认可自己习惯的、喜欢的生活方式,这绝对不是什么错误的选择。”
“我明白了,”肖郎点头,沉思片刻后微笑道,“你说服我了,至少目前为止,我确实更偏向共生派,或者说,我希望我能像你们一样去看待自己。”
“那太好了,以后多来,多交流吧,九爷应该会很乐意跟你聊这些。”
“我会的。”
肖郎喝了口茶,向后靠在椅子上,忽然感觉松了一口气。
某种莫名的压力已经不知不觉间消散一空,良久过后,他才意识到胸口已经不痒了,拉开一看,结缕草仍然铺展在他的胸口,和之前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似乎……看上去更鲜艳了些许。
几分钟后,肖郎离开书店,刚走到大门口,就见迎面走来一个少年。
“你好,请问一下,”少年有些拘谨,“这里是伴生综合症的病友活动室吗?”
“对,没错,”肖郎有些好奇地看了看对方,“你也是病友?”
“我不是,我……”少年连忙摆摆手,“是我太爷爷……”
“这样啊,”肖郎点头,暗中松了口气,如果这个年纪就开始认为人生没有意义,未免过于浪费大好的年华,“那你是来找你太爷爷的吗?我带你进去?”
一边说,肖郎一边还在想,没想到有如此高龄的病友,但刚刚在里面似乎没看见。
“没有,他不在这里……”少年的脸色愁苦起来,“他已经不在了。”
“啊?”肖郎一愣,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
“我太爷爷他……”少年的手和眉眼都纠结着,最终还是抬起头,对肖郎问道,“请问你也是……病友是吗?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你说。”
“是这样的,”少年一边回忆,一边阴郁地说道,“我太爷爷他人挺好的,对我很好,对家里人也很好,但前不久感冒以后忽然身体就垮了,然后住院,然后……三天前就过世了……唉……其实家里人差不多也猜到他可能挨不过去,私下里都说,其实不错了,太爷爷他90多岁,一生无病无灾,家庭圆满,年轻时的事业也很好,家里人也没有矛盾,就算这么去了,也算是喜丧,应该高高兴兴的。他自己……”少年吸了吸鼻子,“他自己清醒的时候也这么跟我说,说不要难过,他只是年限到了,他该去下辈子继续享清福了,要我高兴一点……”
少年明显地压抑着自己的情绪,稍微停顿了片刻才继续说道。
“但在他过世之后,他头顶开了一朵花……”
肖郎的呼吸凝固了。
“医生说,这是伴生综合症,是一种心理疾病,”少年抬起头来,直视着肖郎,“所以太爷爷其实走得并不安详,不是吗?临死的时候,他忽然感觉自己这辈子过得没有意义,才会生这种病不是吗?”
“医生跟你这么说的吗?”肖郎凝重地问道。
“没有,他们没直说,但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肖郎实在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能给出答案的人已经离世,但看着少年的脸色,他猜到少年或许想问的是别的问题。
“你仔细想想,除了这个问题以外,你是不是其实还有别的问题要问?比如……自己?”
少年眨了眨眼,又想了想,随后点头,又摇头,“我也说不好,就是……如果太爷爷那样的人,一辈子过得顺风顺水,到头来也会觉得自己一辈子没什么意思,那我得活成什么样子才行?”
“我明白了,”肖郎放松下来,这倒是可以回答的问题了,“这样,你往里走,就在柜台那里,有个小刘……不是,你叫他刘哥就行,他应该能解答你的疑问。”
“好,”少年对肖郎点点头,“谢谢你。”
“没关系,去吧。”
肖郎摆摆手,看少年走进书店里,心里莫名有些奇怪的感觉。
此时的他也说不好自己该如何看待自己的人生,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做到共生派那样,接受这一切。
但努力吧,努力就好。
完(后续可能会续写,但近期无此计划)
作者:【十一招】林樹
中靶:德蔚
勝負結果:大勝
崔维斯此刻心情糟透了:他不得不承认停在这样喧闹的城区找酒喝并不是什么好选择。毕竟刚过圣诞夜没几天,再过几个小时,日历就要翻到新的一年。一路上,但凡有人烟的地方,装饰灯带都亮得晃眼,刺得他眼睛生疼。真该死,这个节日是何时开始变得如此甜腻的?西部公路上正午的太阳都没那么叫人难受。反正他如今有的是闲暇,便咽下嘴里嚼得发皱的薄荷叶,拧掉不断传出加州佬口音播报的车载电台旋钮,穿梭在花花绿绿的霓虹灯牌里,随便迈进了一家酒馆。说实在的,与其称它为酒馆,倒不如说是夜总会,电子合成的低音震得墙壁和地板都躁动不安,DJ搓碟的摩擦声激起一层鸡皮疙瘩,那颗巨大的旋转灯球更是叫他看得发怵。追猎的人总是下意识避免身上带反光的物件,这东西的弧形的表面却裂成一个又一个极小的反光镜子,以一种鱼眼镜头的视角倒映出千千万万个自己。
他找了个角落坐下,点了一杯黑杰克,只加冰块的。雌雄莫辨的酒保像打马蹄铁一样敲来敲去,推上来一个宽口玻璃杯,褐色的液体里面落着一个圆润得跟那该死的灯一样的冰球。崔维斯撇了撇嘴,他不知道,也压根不关心现在的年轻人是不是都追捧这种华而不实的玩意儿。他摘下宽檐帽,扣在台上,自顾自地肩靠着墙,闭目养神。像崔维斯·麦考这样的老德州人,向来质朴、狂放又粗粝,习惯让视线在广袤原野上尽情驰骋,而不是被困在狭小精致的室内。在这种地方想要静下心来,简直是天方夜谭。没过几分钟,他就开始怀念电台里的乡村音乐了。
他挠了挠被帽子压得乱糟糟的稻草色头发,没有干脆地理顺,因为发尾编上的麻花辫还没有拆——是的,他蓄着刚过胸口的半长的头发,绕着脖子的一侧垂下来,刚好遮住肩上的一道疤。其实他身上有许多疤痕,深深浅浅,这对一个农场里干活的劳力来说没什么稀奇,遮与不遮也不是必要的,碰巧挡在这里罢了。大家都是做体力活的,从各方面考虑,男人把头发剪短显然更省事。在农场,理发就跟剪羊毛一样简单,抚摸过这条辫子的墨西哥裔青年——那时还是青年的驯马人赫克托,赫克托·伊格纳西奥·加西亚,早在二十年前就一去不回了,早到那之前辫子下小麦色的皮肤上还没有这道疤。那是个健壮的汉子,一头微卷的棕色头发,褐色的皮肤下埋着结实的肌肉和凸起青筋。每次看他的眼睛,崔维斯就会想到琥珀。在他们的青年时代,德克萨斯已经不再需要长途赶牛的伙计,他却仍旧过着他们幼时男人们的那一套生活,不过性质变成了表演,一种新的生计,就像展出的琥珀。他们认识得很早。赫克托在这边没什么亲人,父亲,赶牛队里的厨师——他的出身能做到的最高的位子——死在了路上;母亲更是从崔维斯记事起就没有见过,听他说是因为生下他难产死的。赫克托并不是一个优秀的表演者,他总把自己的全部都写在眼睛里,不懂得隐藏。崔维斯很难说清他们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只是有时会在他那被白蚁蛀断补过几回房梁的房子里喝上一点,威士忌、苦艾酒,或者各种私酿,什么都有,然后故作糊涂地睡下,在衣服的遮蔽处留下隐秘的、野兽啃咬的痕迹;或是装上他亲手打的马蹄铁,又或在圣诞夜收到一枚磨得光亮的铁质戒指——他从没戴过,也没有挂过,锁在床头柜的最深处。
外面下着小雨。周围人的眼神像看1900年走出来的老古董一样扫过他,就赶着继续狂欢。意料之中,他想,没人会对不可能成为猎物的来访者感兴趣。冷泉一样清脆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他转头看向边上坐下的女孩,她把手臂撑在帽子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在了。好吧,也许他想错了,自己这样格格不入的打扮,被搭话也是理所当然。那女孩剪着不规则形状短发,跟用羊毛剪刀修出来那样粗放,染成和身上的廉价亮片裙一样的银白色,看得他简直想把这特立独行的羊羔的毛发重新修剪一遍。
“您这帽子想必没怎么沾过水吧,是要被淋坏还是刚好解了渴,您不好奇吗?”
“你这话真有意思。如果我要说,这也是变装的一环呢?”
“老天,它都晒得褪色了,”她用涂着银灰色指甲油的双手捏起帽檐打量,反光的甲面晃来晃去,又摁着帽身扣下,“我敢说,您就是个如假包换的牛仔。”
“莱娜,别乱招呼客人!”
莱娜对着柜台后不知道抹了几磅发胶的老板翻了个白眼,又坐近了些,开始打量起崔维斯的辫子来。
“干你们这一行的都这样绑头发?我还以为大家都是短发,为了生活方便。”
崔维斯正准备开口问是否从未有人说过她不礼貌,回想起几秒前的插曲,又把话咽了回去:“你想错了,小妞,我不过是个在农场帮工的。”
“那您没准是个赏金猎人,哪个农场帮工会在这时候来这儿?噢,您可别跟我说,您年轻时从没动过利用自己这副标致长相的念头。”她伸手勾住崔维斯的辫子,露出他的肩膀。这女孩并不像他见过的许多人,看到那条纵贯肩膀的疤痕,就像偷了奶酪的老鼠一样放回他的颈侧,而是缠在手指上开始玩起来,像找到了什么好玩的玩具。台上随她而来的玻璃杯里装着混了柠檬片和糖浆的苏打水——在崔维斯眼里那种浓度的和苏打水没有区别,像这个房间里扭动起舞的人潮一样,躁动、燃烧,最后极速迈向虚无,涂抹掉人正常生发的苦涩,一切都甜得发腻。他越来越搞不懂这个奇怪小妞的心思了。杯里的酒空了又空,他只把聒噪的言语当作下酒菜,莱娜面前却已经摆了一排形状五花八门的空杯子。她眨着自己似醉似醒的蓝眼睛,以一种他听不清目的的口吻,发出那句俗套的邀请:“也许您能赏个脸,送我回家?”
“你最好还记得现在是什么时候,莱娜,”尽管香水和烟草味刺鼻,崔维斯还是能嗅到愈发浓重的发胶味,“还有三刻钟就是1978年的1月1日,没有谁会比我更清楚,整间店最爱凑热闹的家伙为什么在这个时候离开,”与他几乎年纪相仿的老板斜睨了他一眼,难看的脸色被灯球反射过来的绿照得更加铁青,“别告诉我说你带这德州人走是找到了失散多年的父亲。”
“听着,我对这个年纪的小妞没有兴趣。”崔维斯把钱压在杯下,扣上那顶已经由湿软重新变得干硬的帽子,在一个所有人看来都不合时宜的时间适时地起身,踏出大门。他刮掉车窗前的水雾,重新发动那辆老旧的越野皮卡——本该是这样,可那毛发剪得乱七八糟的羊羔却挡在他的车前,边拍车盖边挥手,怎么摁喇叭也轰不走。
珍妮——他的老东家,农场主的女儿,在修剪羊毛时曾经问过他:“为什么不去‘公路旅行’呢,崔维斯叔叔?”抱着枪杆靠在墙边打盹的崔维斯愣了一下,因为自己从来没想过,那时也不觉得自己以后会去琢磨。她说崔维斯的眼睛里装着比她和她身边所有人更广阔的地方,如果有什么无法了却的心愿,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大可以不用像牛羊一样被栓在这里。命运像要验证这句羊毛一样轻的话,一把火烧了他的老东家,迫使他思考自我放逐旅行的可能性。车子疾驰在公路上,两侧风声呼啸,他想起那孩子后半段话。她悄悄凑到他跟前,用轻柔如羊毛的声音问:“还是说,您是被赫克托叔叔拴住的马?可现在老麦考不在了,赫克托也不在了,还有什么在拴着您呢?”
好吧,也许他真该自认倒霉,可多年养成的习惯,让他没法把一头牛、一只羊羔,或是一个孩子扔在路边不管。他骂骂咧咧地让莱娜上了车,一路上对她的话置若罔闻,恨不得立刻揪着她的领子,把这个麻烦的小妞扔进她的窝里。她的公寓确实与他想象的别无二致,到处扔着的亮片、皮草或是流苏服饰,磁带机和电子合成器,三个架子也挂不满廉价的亮晶晶的饰品,五瓶散落着都拆了没吃几片的安眠药——她以一种不容抗拒的架势把他拉进来,笑弯了的眼睛就像小时候的珍妮,轻声对他说:“别担心,我知道您没有那种兴致,对女人。噢不,别把脸黑着——我是说,谁关心那种事呢?其实我也没有。”
老天,如果不是命运在捉弄他,那一定是面前这羊羔和自己的脑子都出了问题,才会发展到现在这一步。他坐在只有一隅能够落座的沙发上,看着她翻箱倒柜,把原本就乱糟糟的房子弄得更像鸡窝,最后摆出来一个略微变形的大铁壶,一袋纸袋装的粗磨咖啡粉。她拎起那只笨重的咖啡壶,说这是家里留下的,不知道是父亲还是祖父的东西。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带着她逃来了这里,就像与过去斩断联系那样决绝,那时莱娜才开始叫莱娜。她不想留着这种壶,莱娜就拿来,里面还有她随意收捡着,忘记掏出来扔掉的弹壳。他摊开手心接住丁零当啷掉下来的金属片,自己早已无比熟悉,正是同时适配左轮与杠杆步枪的.44-40温彻斯特枪弹,换而言之就是他车座上插的那杆步枪枪膛里的家伙。铁壶里的咖啡垢已经被仔细刷干净,家里留下弹壳也不可能会被这小妞拿来给一个持枪人,他放下弹壳,听见莱娜说,喝点咖啡吗?一声短促的嗯过后,他看见小姑娘转身拿出牛奶和方糖。
真该死,不管是该死的新潮、该死的融合文化还是现在这该死的境地!他揉了揉自己皱起来的眉心,夺去她手里的壶,看似胡乱地把粗磨咖啡洋洋洒洒倒进去,加上水就架起来大火熬煮。莱娜又说要做玉米饼,不知道是从哪里打听来的,他真该感谢那位好心人没有回答做起来更麻烦的营地面包。他返回车里,掏出几罐豆子罐头回来,让端着煎锅的莱娜放下把这个炖了,再加点面粉勾芡。她的眼睛和身上夸张的服饰一样亮闪闪,把自我暴露得令人烦躁不已。她说她看见了崔维斯眼里的厌倦,无穷无尽的厌倦像她空虚的心,就算过着追求刺激的生活方式,也无法不对追求刺激厌倦。日复一日的新鲜潮流变得索然无味,酸辛苦涩的粗粝古板就勾走她三分钟热度的心魂。隐隐的水汽在寒冷的空间中冒起来,外面响起烟花声和人群狂热的欢呼声,零点就在水和油沸腾的咕嘟咕嘟声中悄然来临。
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驱赶外面人群的狂欢下衬托的寂寞。莱娜提出可以用牛仔咖啡煮牛排,崔维斯一口回绝了冷藏牛排,那股工业冰柜的味道简直能让他想起运尸车。黏糊的豆子炖得半甜不甜,玉米饼煎得两面焦黄,方糖和牛奶被莱娜放回柜子,煮咖啡的铁壶里咕嘟咕嘟冒着泡。他记得老麦考以前常喝这种咖啡,就算已经不需要长途跋涉,圈养在农场里的人也用不上这玩意提神,他却总说自己喝惯了它浓、烫、苦的味道。崔维斯下意识想要摸一根手卷烟出来,却摸了个空。他瞧了瞧被莱娜打开的柜子,索性伸手拿出辣椒粉,往豆子上撒了一把。莱娜丢给他一盒万宝路,帮他打发时间,他朝堆着香烟盒的桌子望去,上面大多是那类细的随手就能捏断的女士香烟,旁边放着一把干燥鼠尾草,一个宣称自己能通灵性的墨西哥女人送她的礼物。
“咖啡要煮到什么时候?”莱娜凑近,闻着壶里飘出的浓酸气味。
“还得一会儿。以前为了让这种粗磨咖啡快点沉底,老人们甚至会往里面丢块马蹄铁。”
“真的?这起作用吗?”
一般小姑娘震惊是理所当然,可崔维斯忘了,这是只标新立异的羊羔。转眼间莱娜就用清水冲干净自己脖子上摘下来的项链,哐当一声扔了进去。上帝,这小姑娘真是疯了,崔维斯腹诽,就跟她那穿着鱼嘴高跟鞋还要套松垮长袜的该死的打扮一样,他实在理解不了这该死的做派。
“你没必要非得扔块东西进去。”
“它是铁的,不是别的什么材料做的。一切都好!”
“我是说你的项链会脏。”
“你知道的,我的项链多得几个架子也放不下——就像,如果我不往里丢一块什么,它在我心里就会变得不再是牛仔咖啡了。”
该死的,他怎么就忘了跟羊在一起待久了也能听懂羊羔语。他们就着烟熏风干肉条开始吃这一桌东西。莱娜问,你为什么出来?崔维斯答说公路旅行。沿着这个方向是要去看太平洋了吧,她接着他的话往下说,你很想看看太平洋吗?他没有说去看海水是怎样蓝并非他的心愿,只想起自己装手卷烟的袋子里也夹着干燥的鼠尾草,铁质的戒指出门时被他带在胸前的口袋上。他说想去太平洋边上煮一壶黑咖啡,再扔一块珍藏多年的马蹄铁,现在还不是时候,也许再过一年时间,刚好足够让往事滚着车轮转上一周。
铁壶里的液体翻滚沸腾,咕嘟咕嘟的声音给略显寂寥的圣诞夜添了些温度。一年来他沿着洲际公路走遍了这片国境内的绝大部分地方,辗转一周,像那时随口说的一样,穿过挂满灯带的城区、热闹异常的边陲小镇,再回到了太平洋海岸。等到夕阳西沉,他把手摸向内衬胸口的口袋,掏出那枚粗粝、朴素的铁质戒指,听到它落水时咚的一声,又听到它碰撞壶底时铛的一响。
作者:土木风
评论:随意
杂货店主的女儿,从楼顶一跃而下,头着地摔在石砖路上。
第二天清晨,邻居们谈起昨天夜里的动静,好奇是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下。
“是一个存钱罐从楼上掉下来,我都看见了,”楼下的大婶说,“就是杂货店里那只存钱罐,总搁在货架上那个。那老板和老板娘,每次收来零碎的小钱,就会投在里头...没准他们也放大钱进去,谁知道呢。没准他们开店就是为了赚钱存在罐里。没准他们除了钱之外也投其他东西,天天对着罐子说好话。这都是为了等他们以后再也开不动杂货店,或者得了重病的时候,那罐子能念着他们的好处,将自己打碎了,连带着它自个儿攒的钱一起拿出来为他们善终,免得他们临死时孤苦伶仃。可惜啊,这么早就摔碎了,里面的硬币也全都滚到下水道里去了。”
说着,她拎起洗好了的她第三个孩子的尿布,晾到屋后去。坐在她家围墙外休息的小伙,隔壁餐馆的帮工,闻言忿忿地开口道:
“要我看,那掉下来的哪是存钱罐,只是一个破风箱罢了。难道不是只有坏了、不能用的东西,才会被人从楼上扔下来么?自打造出来起,它又受苦又受累,成天就是吹呀、吹呀,除了生火就是生火,生完火还要清炉灰。它生下来就是要没完没了地给人使用的。等到终于有一天,它鼓的风实在太多了,突然出了毛病,比如皮子上破了个大洞,之类的——人家自然就要把它丢了。谁还会关心它?谁会留着不能用的东西?哪还有路给它走?四处都没有地方给它待呀。”
说完,他擦干额头和脖颈上的汗水,回饭店后厨去了。厨师瞪了他一眼,他一直等着帮工来清理炉灶,却迟迟不见人过来。趁小伙把半个身子都探进炉膛里的时候,厨师拿着纸烟出了后厨,坐在杂物堆上,自言自语道:
“唉,昨晚从楼上泼下来好大一锅浓汤啊!我躺在自己家里,都能闻见香味。炖汤就是这样,若是你一开始准备的材料好,倒是能少炖一会就出锅;要是食材一般般,那自然是要多熬一阵子了,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的道理。火在底下一直烧着,锅里熬干了就添水,攒着什么新的食材也全都投进去。你早早地就能闻见香味,可是自从小时候起,所有人就都跟你说:汤熬得越久越好,越久越香醇,一定要待熬完再品尝,耐不住性子的人活该熬不出好东西。你只好继续任它日夜不停地烧着,挨烟熏,挨火烫。要是盛汤的锅具经不起这样煎熬,啪嚓一声烧裂开来,一整锅汤就都泼在地上,再也喝不到了。唉,可惜啊!但凡在这之前,能先品尝一口它的甘美呢?”
说罢,厨师把烟掐灭,回厨房干活去了。他已经五十来岁了,工作了三十多年,要趁还能干得动时多攒些钱。天色慢慢放亮,醒来的邻居越来越多,大街上逐渐有了人声。一位车夫将马车停在路边,说:
“我昨晚路过这里,看见从天上掉下来一个车轮。它只知道闷头赶路,稀里糊涂地往前滚,直到从悬崖上坠下来,发出轰隆一声巨响,可把我吓了一跳。”
着急去上班的人看了眼怀表,冷哼一声,自言自语道:
“可按我看见的,是钟表上的一根秒针掉下来了才对。它成天不知追赶着谁,也不知被谁追着,从早到晚匆匆忙忙,以为自己的工作无可替代,直到脚下一歪,从表盘上轻飘飘地摔下去,落地的声响都没人听见。”
两人分别奔着自己的目的地去了。与此同时,从街角走来一个爱好观鸟的男子,转动一圈他那神经质的、深陷的眼睛,叹息道:
“昨晚坠楼的应该是一只斑鸠,从雏鸟期就被人工饲养,剪去了飞羽。它看见窗边投下鹰隼的影子,自己又从未有过飞行能力,感到惊惧无比,自然吓得从窗户里跳出去了。”
而他手中紧紧牵着的幼童,他的女儿,则说:
“可是,爸爸,我觉得小鸟是往更美好的地方飞过去的。它一定是看到了窗外的世界,觉得外面的天地更广阔自由,比家里要更好——才会从窗户跳下来。”
人人都在谈论昨晚发生的事,人人都说从楼顶坠下的是不一样的东西——乐观的铁匠说它一定和铁锭一样重,要很大力气才能抛下楼去,忧郁的裁缝却说那只是一片布料,只需一阵风就可以吹走;家道中落者说它像一只空箱子,外表庞大结实,实则又轻又脆,巡逻的军人则说它如一粒铅弹般小而坚硬,如果它在哪损毁了自己,一定是人的意志下的决定。年轻人看见一株栽在盆里的植物,落地时根系还在尽力伸展,老人则看见一只倒下的药瓶,早在摔碎前就已空空如也。还有一些人,即使没有见过那东西的样貌,也对其有些看法:一部分人觉得即使它吵醒了一些邻居,落到粉身碎骨的境地也非其本愿,该怪把它推下来的人;还有些觉得它是自己要掉下来的,斥责它无论如何不该落地,扰了大家的安眠。正当大家聊得火热之时,镇中心高塔上的钟声响了,这标志着一天的工作与生活即将开始。人群于是散开了,各自投入到日常事务中去。
“还是过好自己的日子吧。”他们说。街道很快空了,只剩下寥寥无几的行人。路中间,那女孩的尸身静默地躺在石砖地上,血已经干涸在砖缝里。
作者:【九招】高以讕
中靶:林樹、巫念桃、星雲、凰、伊西多、格子、海稼軒、蜂銀、漢尼
勝負結果:敗
L:除夕快乐。
收到L的微信消息时我在酒店的三十一楼,窗外的烟花一朵接一朵缤纷地自杀。顶楼有人在放礼炮,数不清多少响,细微的震感顺着钢筋往下淌,对面的房间传来合唱似的齐声倒数间杂碰杯声。十、九、八……我推开窗,水蒸气凝华而成的洁白尸体在我眼前忽忽悠悠地掉下去。这种毫不掩饰的寒冷勾起我一种生疏的、近乎想象般的怀念。倒计时归零。口袋里的手机闪烁一下,映亮我的脸。
我:你也除夕快乐。
刚刚你又跑到哪去了?猪肝色的爸爸抛出的问题也是猪肝色。道路漆黑、笔直、空旷,离开了三年的家乡,身体在车子里依然默诵着每一个转弯,这不是凭借意识可以阻止的事。翅膀硬了,连家都不知道回了。爸爸将烟吐到窗外,烟头红光在禁燃区的告示牌上一闪而过。我养条狗都好过养你。
行了,大过年的,妈妈打断他。驾驶座上的中年男人哼了一声闭上嘴。你爸这人就这样,他还给你打包了你最爱吃的凉拌海蜇。但是我不爱吃凉拌海蜇。只是因为他们在第一次问我的时候我迟疑了一秒,就永远错失了说讨厌的机会。我笑了笑,没事的,妈。我已经长大了。我就当他喝醉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听见自己心脏的背面循环播放着一个小女孩的哭声,我假装自己什么也没听见。车里再没人说话,我的手指在手机上划来划去,看到L又给我发了消息,这让我有一点意外,因为在今晚之前我们已经三年没有联系了。我还看到大学室友在朋友圈发了她的潜水照片,定位显示泰国,阳光碧水金色沙滩,照片里她大笑着露出健康整齐的牙齿。通知栏里未回复消息夹在一堆无营养推送中间。
L:你最近忙吗?后天要不要一起去看电影?
你就不能和一些有出息的人去玩吗?妈妈从衣柜深处翻出一件大衣递给我。和L在一起会让你感觉自己很好吗?大衣的款式早就过时了,我还是从妈妈手中接过来。妈妈你不也一样吗?三年前我没能如愿考到南方而是滑档到离家最近的大学,你的表情当时看起来也有一种隐秘的快慰,我都记得的,当然这句话没有说出口。然后我的脑海里慢慢浮现L的脸,他墨水笔尖一样黑、一样亮的瞳孔柔和地戳我的心,我忽然就觉得明天就可以再次见到L,这一切都没有关系。微笑得太难看了,妈妈指着镜子里的我纠正。笑的时候脸颊要对称。
我:当然好啊。我随时可以。
春节档影院乌泱泱挤满人。L比我先到,点了两桶爆米花,他把其中一桶递给我的时候我瞄了一眼他的指尖,和以前一样修剪成干净圆润的椭圆形,他整个人也变化不大,裹着羽绒服依旧显得单薄瘦长,半垂的眼睛没有望向我。于是我放心下来,不时用余光扫他的侧脸,他左眼外眼角处的痣还钉在那里,和三年前一模一样。影厅灯光次第暗下,黑暗没过我和L的瞬间,我产生一种自己其实是在和三年前的L一起看电影的错觉。这个错觉本身比长达两个半小时却索然无味的电影体验更让我觉得值得。电影结束后我把爆米花桶留在座椅扶手上,L也是。从出口人群里挤出来的时候我问L觉得电影好看吗?如果他回答好看的话我也会因为电影开场前的短暂错觉原谅他,将提问说出口之前我就这样下定了决心。在我们前面有一个小孩蹦蹦跳跳地说妈妈那个英雄好帅呀,他妈妈牵着他的手,刚刚电影播放的时候她的手机屏幕一直保持亮起的状态。
L:嗯——有点后悔。太无聊、太浪费时间了。怎么里面的人,无论主角配角,都是白痴呢。
我笑起来,小孩的妈妈回头看我一眼,拉着儿子加快了脚步。我猛然惊觉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畅快地笑了。我永远不会告诉L我如何迷恋他说白痴这个词时有点拖长的尾音,在这绝大多数人骂脏话会直接用傻X的地方他吐出白痴两个字时柔和的嗓音总能将他与周围环境巧妙地间隔。高中一年级时我第一次和L对话,校运会上班级短跑接力选手凯旋,同学们欢呼着朝胜利者们涌去,班级座位席上只剩下我和L。你怎么不去?我问L,L偏偏头,因为感觉很白痴啊,我不想去。你不也没去吗。那天天气晴朗酷热,整个世界有如高温下的金色硬糖一般融化,滴落在L洁白的校服衬衫上,我的舌头在紧闭的口腔里尝到无与伦比的甘甜滋味。那时候L是我斜前桌,望向黑板时如果他稍微偏一下头,我就可以看见L左眼下悬坠的痣。和L最后一次对话是高中的毕业典礼上,为了和他道别我和全班所有人都道了一次别,他眯起眼睛微笑着对我说来日方长、祝你前程似锦,锦的声音拖得有一点久,他说话总是这样,像不舍得把白白最后一个字吐出去送给对方似的。那一天也是万里无云的晴天。那一天我也没告诉他我很喜欢听他这样讲话。后来我听说L高考滑档滑得很厉害,又回去复读了一年。毕业后我一次也没有回过高中,高中同学也都不再联系了。
我:太好了,我也觉得这部电影很无聊。有机会的话,下次再一起看一部有趣的电影吧。
L微笑了一下,帮我推开门帘,冷气将他的指尖咬得通红。你什么时候返校呢?我随口提问,从影院出来的人豆子一样向四处滚走,我跟着L沿着街道慢慢步行,辨认出现在的方向是去往江边的方向。说起来,我还不知道你后来考到哪里、现在在学什么专业、在哪座城市。你原来也说过想要考到南方的吧?L的成绩原本就比我好,很多老师都曾惋惜地说如果他妈妈没有逼他必须选理科的话,他的成绩在文科里一定可以出类拔萃的。高二时他有一篇作文被选为佳作全校印发传阅,具体内容我已经忘记,只记得他的字迹如他本人一般清秀、颀长,像生长在方格里被风吹抚着些微向同一个方向倾斜的苇草。刚刚问题问出口的时候我就后悔了,因为发现自己其实根本不想听到那个大概率发生的答案。
我现在还在复读啊,L说。黑暗从天空尽头泼下来,路边的灯一瞬间唰地全部亮起。复读一年、休学一年、再复读一年,这样的三年。L轻轻地笑着,你们远走高飞以后,我被卡在这里了,他喊我名字的时候将尾音咬得像柔和发光的、正在慢慢死去的流星。我妈说考不上六百分就不许我上大学,第一年差三分,第二年差六十二分,上一次差了五十八分。我已经不觉得自己能考上大学了,南方应该也不会去了,因为一中不收复读生,我妈把我调到十三中她自己教的班,我现在连学也不怎么去上了。所以,L望着我的脸,只要你想的话,哪天来找我看电影都可以的。给我发消息就好。
我呆在那里。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嗫嚅着道歉,感觉自己的灵魂从身体里无限缩小,但我竟然在那份歉疚收敛的极点找到一丝狂喜,这令我自己都感到可耻。L也不幸福、也没有去南方、也不喜欢刚刚的电影。这种擅自将他人的感受偷来与自身共振而生发的恶毒喜悦令我想要跳进不远处波纹如鳞如刀的江水,但是又没有让我惭愧到真的这样做。沉默里我们继续往前走着,影子被灯光碾长又揉短,循环往复。道路好像丢失了尽头一样长。我跟着L的脚步,不知道目的地是哪里。
没关系。L笑起来,一团白气从他嘴巴里呼出,他仰头望着天空的时候眼角的痣就像一粒尚未蒸发殆尽的黑色的眼泪。说起来你要回家吗?我按亮手机屏幕,已经过了和爸妈约定好的回家时间,未接来电有十几通,都是妈妈打来的,我暗自庆幸自己提前设置了静音。不,让我们继续吧,我说。随便去哪里都可以,走吧。
我们沿着江边一直走,逐渐将主城区抛在身后,走向新开发区。天已经彻底黑下来,路边人越来越少,L的脚步很轻快,我得稍微加紧脚步才能跟上他。最开始我以为L又带我去了一家电影院,招牌没有通电,黯淡地隐没在黑暗里,得靠近了才能发现原来是XX影院,走得更近后我看见遍布灰尘的玻璃门上面贴着吉屋出租的告示。新开发区。政府投的钱还是都打了水漂,就算把一中迁过来也没用,根本没有人肯来。L熟练地拽掉门上的铁链,细长的金属哗啦啦地枯死在我们脚下,我注意到整扇门上只有那个门把手铮亮。不止新城,这里能走的人都走了,就像你一样,L回头朝我笑了一下。只剩下没能离开的留在这里。霓虹色的强光混着富有节奏的音乐呼啸着从他身后涌来一霎淹没我眼睛与口鼻,我闭上眼向前又迈一步,进入那扇门。
烟味比塑料灯球乱转的光束和喊麦的音乐都更浓烈,开始的几秒钟我几乎不能呼吸。屋子里的人看起来同我和L差不多大,围着几张台球桌,一张桌子上摆着几打酒瓶,半满半空,有强爽、雪花、哈尔滨,并不是爸爸在酒店里喝的牌子。一个女孩朝L走过来,她的脸上搽着浓妆,极瘦、极苍白、脚步极轻飘,看起来甚至比我还年幼。你今天怎么来得这么晚?我们都已经开始了。她把手臂勾过L的脖子,L俯身与她接吻。整间屋子沤烂成一颗腐坏的心脏而我站定在原地,光和音乐无休无止地旋转、旋转、旋转。你会打台球吗?有人走过来问我。我不会。从来没打过。我轻声回答,声音刚刚走出嘴唇就被背景喊麦声压死了。那人摇摇头走开。我发现自己认出了那个和L接吻的女孩是谁。
我和L在一中读书的时候,学校里有一个传言,主要内容是关于一个三年级的女生,据说我们读高一时她就已经在一中复读了两年。一中作为市里最好的高中是不收复读生的,但女生的父亲在政府里有某种关系,反正女孩就继续待在一中,但是她并不想读书,也不能离开,随着困在这里的时间越来越长,她逐渐变成一个异类,像玻璃试管里应该被剔除却又剔除不掉的杂质。体育课上她在操场上走的时候女生们会当成她不存在一样眼神和脚步都绕开她,男生们会低声窃笑着打量她身体。你女朋友,滚啦傻X、是你女朋友。她上周末和那谁的男友搞了吧?公交车。我的高中班长对着她的背影恨恨冷哼一声,就是谁都能和她睡觉的意思,表子配狗天长地久,我才不伤心。她的朋友在一旁安慰她,我在她们身后偷偷捡着被风吹来的只言片语,没留神和那个女孩撞了下肩膀。她向我道歉的时候声音轻得像鬼魂的呓语,我只来得及记住她那双嵌在苍白脸颊上的黑眼睛,现在它们在L的注视下一眨不眨地望着我。欢迎光临。她笑得美丽天真,和我印象里一模一样,我惊异地发现她几乎一点没变,如果从我高一第一次见到她开始算的话,那就是六年时间没能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了。一霎时我忽地意识到裹覆在我身上的时间是多么地粘腻、厚重,在女孩几乎能被飞转的霓虹光直接打穿的轻盈面前,我自惭形秽于这种笨拙,好像是否任凭时间在我身上前进是我可以决定的事。
女孩伸出手。她的手掌也很小,像小孩子似的,长而弯曲的美甲向掌心的方向翘起,掌心躺着几枚白色的药片。
女孩:你吃吗?
我后退了两步。你别把人家吓到了,L挡下女孩向我伸过来的手。修剪良好的椭圆形像竖着排列的眼睛望着我,一种出于好心的、拒绝的注视。女孩耸耸肩,哎,我拿错了。我想给她啤酒的。她伸出另一只手,摇晃着啤酒罐,我忘了已经喝完了。算了。她偏着头时的姿势像在表演一个熟稔的镜头,霓虹色光从管线密布的天花板汹涌而下,冲刷着她的脸。那你吃吧。
女孩把手掌覆在L的嘴唇上,我看见L的嘴角温驯地裂开,我想象着他的舌头舔着女孩的手心将白色药片一粒一粒卷入喉咙,在对方手心留下一片小小的温热,略潮湿的痒。即使是现在L整个人依旧被一种一以贯之的、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温柔笼罩着。我终于再也受不了这种烂俗的情节了。我确信不同的电影曾经用一百万种方式捕捉过这一幕,再多一次就太多了。太无聊、太浪费时间了。我想起L的话:怎么里面的人,无论主角配角,都是白痴呢。比影院里毫无营养的两个半小时更糟糕的是这甚至不是一部英雄主义电影,烂俗的文艺片比烂俗的商业片更让人不能原谅。我转身要走,女孩随手将啤酒罐一丢,一跳就飞到我身边,漂染过度的长发拂过我的脸,离我这么近时我才看到藏在她眼底、被天真掩盖得很好的妩媚。她的身体朝我倾斜似要给我一个拥抱,我将她推开,向门外走去。
她是……L从房间里追出来。外面的寒冷空气澄澈又严酷,皮肤下的毛细血管乍然收缩,冻雪凝固融化,黏在人鞋底。我打断L的话,我当然知道她是谁,我也在一中上过学。其实她怀孕了,L说。我停下脚步。所以,嗯,你能不能借我三千块打胎?
因为不知道应该做什么表情,所以我笑了。我回过头,重新仔细地打量L那张恳切的脸,他左眼角的痣仍然钉在那里,像拆下一副挂画后钉子在白墙上留下的空洞。我看了又看,终于明白眼前的L并不是三年前的L,他只是L而已。失望之情嚎叫着撕咬我的心。怀孕的人可以抽烟喝酒吗?我问。
L愣了一下,反正是要打掉的……求你了,没有三千块的话,两千也好、一千五也好。今天刚过初一,压岁钱应该有的吧?实在不行一千也行,拜托。
我闭上眼睛。他会骗你。刚刚要离开的时候,那个女孩凑在我耳边这样说。L哀求着喊我的名字,他的声音听起来像一条被冻伤的狗。再睁开眼睛时他仍然是那副恳求的表情,我真的很讨厌他这样,因为对我来说他这样的表情太陌生了。在心里,我暗地希望他永远不要改变。现在我只想对他那张漂亮苍白的脸尖叫,为什么你变成现在这样?为什么你要设计这么做作的情节来说一个谎言?我宁可你直白而优越地骗我,谎话说越多就越容易被识破,你怎么会不懂。你不是也很讨厌烂片吗?但是我只是定在原地没有发出声音。L在一旁自顾自可怜巴巴地唠叨着,帮帮忙好不好,被我妈发现的话,她真的会杀了我。
我:为什么是我?
因为我给所有人发了消息,只有你回复了。L垂下眼睛。三年前,如果讲台上老师把他点起来提问而他回答不上来,他也会这样垂下眼。如果他作业忘记写又抽查到他他也会这样垂下眼。如果他说谎他也会这样垂下眼。我忽然感觉很冷,很饿,在电影院吃完爆米花晚上就再没有吃东西。好吧,我说,我借给你一千五,你要给我打欠条。现在你陪我走回去吧。等我到家就把钱转给你。
你知道,班里的同学一直说你性格很冷淡。我和L并排往回散步,我特意挑没有脚印的雪地走,踏上去的一瞬会有踩碎一层薄壳的感觉。去年班长的葬礼,在北方读书的同学里只有你没有参加,他们说你和她考上的是同一所大学,最不应该不回来。但是,我明白你不是那样的人,你真的很……好。我没接话,L有点勉强地笑了一下,总之,谢谢你答应帮我。
高中班长。我的心里模模糊糊地浮现出一张脸,随即而来的是宿舍楼下红蓝光交替闪烁的警灯和救护车的尖啸。我们的确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但专业不同,她考入的是分数线最高的专业,住在我隔壁的宿舍楼,上大学以后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有一天我在校园论坛上无意间浏览到她的名字。据说她是连续通宵准备期末考猝死在最后一科期末考试的凌晨,那天她本来应该参加一场九点钟的考试,学校封锁了消息,论坛上的帖子先是被限制传播,接着很快消失了。印象里高中时她就很擅长拼命,坚持每天五点半第一个坐到教室里自习,明明不善于短跑却还是参加了4×100米女子短跑接力赛,获得冠军时全班同学簇拥过去挨个和她拥抱。当然比起这些我对她有一些更鲜明的印象,高中宿舍里她盛气凌人的脸,她对我说傻X时嘴唇的形状,她逆着光的轮廓。体育课上你是不是和那个表子说话了,傻X?你不知道她不是什么好人吗?你是在瞧不起我吗?因为这件事我被安排负责了三年的宿舍卫生,六点早自习前要将二十几块瓷砖大小的地面打扫干净根本赶不及吃早饭,胃变得越来越坏。后来我假装没看到她家人用她的微信号给我发的葬礼时间。不用谢,我笑了一下,这样回答。
我们又沉默着走了一会。江水靠近岸边的地方泛着一点路灯光的碎末,远处则是一片粼粼的漆黑。不远处就是公交车站,除了我和L外一个人都没有,亮起的公交站牌孤零零地矗立在黑暗里。
L:我们已经错过了最好的自杀时间。
我:是啊。其实后来我总是想,如果十八岁那年和你一起死掉就好了。
高三一模我考了和高考一样烂的分数。数学最后三道大题都没来得及答,语文阅读的单选错了五个。晚自习时我趴在桌子上把头埋在胳膊里,听班长和朋友们大笑说这次考试的题目多么简单。忽然有人拍了拍我的桌子,我抬起头,是L。我们一起跳楼吧,他半个身子转过来,笑眯眯地对我递上一个亲密的、诱人的邀请,日光灯管下浅白色校服散射着柔和的辉光,那颗痣完美得像神明的眼泪。L平时并不会主动找我说话。除了这一次外,整个高中我们的交谈也仅仅局限于运动会和毕业典礼上的两次。我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沉浸在后悔的心情里,为什么当时没有立刻答应L呢?反复拉扯影片的进度条循环播放在少女少男牵着手登上楼顶的那几帧,下一个镜头里死变成鲜艳的红油漆泼满一楼的窗子,我在荧幕外昏暗的床帘里安静哭完一包又一包纸巾。当时一中的天台还没有封锁,三模结束后市里一所初中的一群男生违反校规在天台打闹有人不慎坠楼,一中才按照市教育局的指示在天台和每一扇窗户外都焊上了栏杆。后来我总是想如果那个晚上我和L一起死掉就好了。死在最痛苦美丽的十八岁,想必世界也不会怪罪我们,时间只能我们身上无可奈何地停止前进,宣告它的失败。高考考砸的时候,志愿滑档的时候,拒绝将过年在外兼职赚的钱打给家里被骂白眼狼的时候,在酒店三十一楼推开窗子的时候。但是,如果十八岁时没能接受心爱之人递来的死亡邀请,之后再自杀就太迟了,只会显得自己像一个滑稽又可怜的白痴,我才不要那样。可是当时我犹豫了一下。比起其他发生的所有事,我唯独不能原谅在那时犹豫了几秒的十八岁的自己。晚自习开始的铃声打响,L转回身子。
等一下,你说什么?L猛地刹住脚步,一整个漫长的晚上他只有现在惊愕的表情显得最自然。我立刻反应过来反问,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我们已经错过了最后的48路夜班。过年期间他们六点半就收车,现在已经快十点钟了。我们只能走回去。或者你要打车的话我就不送你了。我愣住,都走到这里了,就走回去吧……他点点头。可怕的寂寞趁我不备给我的肚子狠狠来了一拳,我的胃更加厉害地抽痛起来。
现在你决定了毕业要做什么了吗?回去的路上L像是没话找话一样和我聊天,尽管我宁可他保持沉默。普通地考上大学,大学毕业,找工作,真是明确又合理的人生……真好。说来也怪,三年前我也觉得自己一定会和大家一起这样走下去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已经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了。就连离开这座城市的想法都没有了,明明在一中的时候无比确信就是它困住了自己。他的笑容里掺了一点意味不明的哀伤,你以后也不打算回来的吧?要在读大学的城市继续工作吗?
大概吧,我回答。我没有告诉L的是在考上大学的第二年就读专业就被教育部撤销了,能离开的同学们都陆陆续续转出,我的成绩不够,成了留在这个专业的最后一届学生。当年填报志愿时和爸妈大吵一架只一心想着绝不填报他们选的专业,说到底我也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我擅长的只有将自己切割整齐放在早六晚十一的格子里安静地摆好,忍住胃痛不发出声音,假装自己和所有人一样,不会时不时想如果自己在十八岁去死。大三实习面试时,作为hr的同校学姐在面试结束叹一口气,对我们说别来这个行业,其实她们自己也要被裁了。快跑。她没告诉我们跑到哪。其实哪个专业都一样,即使是爸妈当初极力推荐的专业,或者高中班长考上的当年分数最高的专业,也都早不像我们刚刚考上一中时听说的那样风光了,我们没有地方可去。有时候我想,高考毕业应该听爸妈的话的,也许那样我还可以顺理成章地把我人生的痛苦和失败都推卸成他们的责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反过来。但我不想告诉L这些。即使在心里对着三年前的L说了一百万次果然还是应该和你一起死在十八岁,面对眼前的L我只是说,如果可以的话,我应该不会回来了。
我们在距离我家小区还有一个路口处分别。祝你前程似锦,还有,别忘了给我转账啊。L挥挥手,瘦削的身影隐没在黑暗里。怎么在最后还要设计这么乱七八糟的台词。他真的没有成为一个好演员的天分,看着L的背影,我在心底偷偷地、苦涩地笑了。
在我身上,有一种我还没来得及弄明白是什么、就被夺走并且摧折的东西,因为根本没有机会想清楚,所以我也不知道它的名字。大学室友在一次寝室聚餐后对我说,你太扫兴了,下次我们不想和你一起出去玩了,作为大学所在城市的本地人她连排挤都显得坦率,我只能说好。其实我也搞不清楚她们在看前三十分钟就把结局暗示得明明白白的烂片时到底为什么真心实意地哭作一团,我只能在一边尴尬地咬着吸管吸我的可乐。大学老师在职业教育课上说,你们要找到自己人生的passion,如果热爱自己的工作,那每一天都可以过得幸福。但,幸福对我来说很陌生,就像一个教科书上一笔带过的非考点,如果闭卷考默写,我一定回答不出它的名词解释。我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想去哪里,只模糊地知道我不想要什么、想要从哪里逃离,而就算这些要求被世界拒绝我也会沉默着接受,这就是我在整个人生里被悉心教导的全部美德。在内心深处,我真正想要的是连自己也知道绝无可能实现的东西。在十八岁的毕业典礼上、L祝我前程似锦的一瞬我就明白了这一点,与此同时,我也无比清晰地意识到,自己会继续忍耐这些,继续活着。
回到家,爸爸把盛着凉拌海蜇的盘子擦着我的脸摔在墙上,妈妈边哭边扇我耳光像在拍打旧大衣上的霉。你干脆永远别回家,死在外面好了。说得好像不是他们逼我过年一定要回家一样。次日我买好机票,登上飞机前,我把微信余额里的三千块都给L转了过去,他很快给我发来欠条,欠条上他的字迹和我印象里他那篇优秀作文上一样的隽秀、倾斜,我盯着照片里L手写的我的名字和他的名字看了一会,轻轻地笑了。我拉黑删除了L的微信。飞机起飞。
飞机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时间回溯到很久之前,久到我还是放学后不必去补习班,可以写完作业就看电视,坚信自己长大后一定可以通过努力获得幸福的年纪。年幼的我踩着厚厚的白雪来到江边玩耍,看见年龄相仿的L腰际以下一半身体冻在江水里,另一半身体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白色校服衬衫,他抬头望着天,我随着他的视线向天上看去,那里除了灰色的云层什么都没有,较薄的云层被躲在其后的太阳镶上黯淡的银边。我将视线收拢在L身上,他苍白的脸颊上那颗痣如此醒目,我的心脏里似乎有什么被撬开,融化,汩汩流淌起来。春天就快来了,我用手围成喇叭状对江心的他喊话,再坚持一下,等冰层化开你就可以得救的!隔着白色冰冻的江面L温柔地笑了。不会的,等春天到来的时候我就会被淹死。他说话的时候有雪花飘进他嘴里,我藏在牙齿后面的舌尖上,也一闪而过细微的寒意。
在梦里,我就知道那是一个梦。因为家乡的江水在冬天并不会结冻。在我所乘坐离开家乡的航班那洁白而坚硬的机翼下方的空气里,慢慢地、无可辩驳地蔓延开一个注定降临的春天。
作者:杨生煎
事情的起因是一次无害的失踪。
关于世界末日的流言应该是人们在世纪末的独特消遣。世纪进行到尾声时,人们就开始从各个文明的神话预言里找到关于世界终结的只言片语,用来证明这个世界无法正常运行到下个世纪。这样的事进行过很多次,距今最近一次的世纪末,依然有形形色色的末日预言,新的世纪也如期到来。这个新世纪的第一天有一次月全食,这是可以预测的天文现象,也有许多人观看新世纪的第一次月食。那一天晚上的月亮和往常的月全食时一样,从一个缺口开始渐渐变小,最终消失。但和往常不一样的是,这一次月亮没有重新出现。
月亮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下失踪了,像借着月全食挡住了月光,在黑暗中逃走了一样。自古以来月亮总是女人逃亡的最终目的地,而这一次月亮逃走了。也和女人从家逃往月亮、自此失踪一样,月亮的失踪没有给世界带来什么实质性的危害,海水照旧涨落,植物照旧生长,就像家里少了一个人,但日子还是能过下去。
可时间久了以后,少了一个人的家就会显露出问题。起初是鸟不再在夜里鸣叫了,一些古诗词里描写过的月夜鸟鸣不再能看见了。这并不是什么大事;然后是诗人们写不出诗歌了,这也不是太大的问题,诗人本来就是一个社会里最不重要的人,诗歌也是文明火种最先烧完的部分;再后来渐渐的,画家对着画布无从下笔,作家写不出一个字,也渐渐没有了新的电影、电视剧和游戏。从古以来月亮都是艺术的源头,人看见月亮,自然而然地就发明了音乐和诗。月亮的失踪抽走了整个人类文明的艺术。对于一些人来说,这反而是好事,他们认为艺术是好的,但偶尔也妨碍人过踏实的生活,月亮除了是艺术的源头,也是疯癫和癔症的化身。
但再后来,人们不再相爱了。情诗总是在月下写出的,情歌总是在月下弹唱的,月光会柔化人的轮廓和棱角,月光让人爱上另一个人。月亮离开后,再也没有人能容忍另一个人未经月光修饰的棱角,再也没有人对另一个人产生爱。月亮的失踪终于真正影响到了世界的运作,世界末日的预言似乎终于应验。
不过到现在为止这个世纪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世界并没有就那样走入一个温和的末日,反而是像Lisa李这样的人得益于月亮的消失,获得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月亮消失之后,人们想过很多方法来弥补它的空位。最早的想法是发射一个人造月亮卫星进入月亮的轨道,但每个国家都想按自己的意愿设计并发射这款新月亮。没有月亮是不行的,月亮太多也会坏事,于是大家各自妥协,签订了不率先发射月亮协议,人造月亮卫星的计划就不了了之。之后又有一些制造人工天穹屏幕播放月亮的计划,但因为成本太高,工期太长,也没有了下文。最终获得成功的是发条月亮,一种简易便携的小型人工月亮,能够自动悬浮在地面以上二米左右的位置,原理和机械手表相似:拧紧发条,它就会开始发光并缓缓升起,随着时节变换圆缺,如果在室外使用,还可以用稳定的速度跟随它的主人行走。每个人都能拥有一个自己的月亮,关于月亮款式的纷争也就停下了。月亮再次升起在每个人的房间,月光重新开始照拂人类,房间里的人工月光和自古以来照拂山河岁月的月光没什么两样,人们又重新获得了诗歌、绘画、艺术和爱。
Lisa李的职位叫做“月亮工程师”,实际的工作内容是在流水线上组装人工月亮。面试时的表格要求填写英文名,她就随手写了一个Lisa,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被人称呼为Lisa李。制作发条月亮是一种精致的、充满艺术性的工作,流水线上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和月亮一样精致,尤其是负责最终组装月亮步骤的人,所以必然不可以用吴桂丽之类的名字,而必须改为Sherry吴。如果制作月亮的人缺乏艺术感和爱的能力,发条月亮的月光就无法带来艺术和爱,如果制作者身上有更多其他杂质,月光就会让人写出怪异的文字,甚至变得疯癫。
是以最适合在这些月亮工厂里工作的,就是像Lisa李或Sherry吴这样的年轻女人。她们大多出生于平和普通的家庭,接受过教育,在同辈中成绩优良,每个人都至少有一个艺术或文学类的学位。她们正满足了人们对月光的全部需求:月光是柔和的,不像日光那样富有攻击性,不会随着时间变换出诡谲的光影,在那温柔的微光后隐藏着深厚的艺术和爱的积淀。
天空中还有着真正月亮的时代,Lisa李这样的人是没法获得这样好的工作的,她们之中的一部分也许也不能接受到现在这样好的教育,最多在办公室里谋得一个茶水间附近的职位。她们的职称里带着“工程师”,听上去受人尊敬,虽然工作很辛苦,又总是需要加班,但薪水也相应地抬高,足以让她们在平时过得相对宽裕,或是积攒下不错的积蓄。
Lisa李就和她的同事们住在工厂附近的出租屋里,深夜下班后她们总是结伴骑着自行车回家,夜晚空旷的马路上,凉风吹拂她们年轻的脸,那时一整天里唯一轻松的时间。
这些月亮工程师们很少使用发条月亮。人们都喜欢月亮,月亮是神秘而美丽的,但把神秘拆解至一个一个螺丝和连杆,神秘就不再神秘了,她们眼中再也看不到神秘美丽的月亮,只能看见机芯和卡槽。生产浪漫的人总是感受不到浪漫。
组装月亮并不是什么复杂的工作,往左边的半球里安装机芯,校准时间,装上发条,最后将两个半球合在一起,其中唯一精密的部分是用镊子小心连接机芯的每个接口。她们每天的工作就是坐在流水线旁,把一个一个零件组装成小小的月亮,再送上流水线,送到商店,送去每个人的房间。Lisa李过去二十年里学习的历史、文学、美学和哲学在这个过程里一点也用不上,但那二十年里学习的内容却又是获得这份工作所必须的。
Lisa李也尝试过想象,从自己手中组装起来的小小的月亮,是否会被哪个诗人买走,悬浮在诗人铺满稿纸和书本的房间里,让诗人写出浪漫的句子,在读者心中燃起爱的微火。可是人为什么会产生爱,她却想象不出来。
Lisa李有时也会思考,几百年前的纺织厂里,也有这样日夜不休运作的流水线,也是年轻的女人在流水线旁一整天一整天地工作。月亮的失踪改变了她这样的人的命运,又似乎没有改变什么。
年轻的月亮工程师们和Lisa李都很相似,思考的事情也很相似,常常会产生和Lisa李相似的苦闷。这种时候,年长的前辈就会来拍拍她们的,让她们从库房里带一个发条月亮回家。在工厂里对于Lisa李那样的苦闷有着相当简易的解决方案:拿一个发条月亮回家,放到房间里,在月光里感受爱这个世界的冲动。尽管年轻工程师们不怎么热衷于沐浴月光,但月光的疗效仍然很有用。唯一要谨记的守则是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
这条守则是Lisa李上岗培训时学的第一条守则,在季度培训和每年的考核时也会被不断地重新提起,但培训老师从不解释为什么不要使用自己制作的月亮,为什么强调不要独自使用,Lisa李也从未听说过因为使用了自己制作的月亮而发生的事故,就好像全世界的月亮工程师都心照不宣地遵守这条规则绝不越界一样。
Lisa李不知道为什么,但这样的氛围让她也总是不由自主地遵守规则。这一天下班,她打算去库房里领一个月亮回家。发条月亮整整齐齐码放在货架上,没有上发条的月亮只是一个个黯淡的凹凸不平的球体,是仿照人类曾经拥有过的那个月亮做成的外壳,看上去既不浪漫也不神秘,但正是这些小小的球体维持着人类社会的运作。
Lisa李像往常一样取下了一个月亮,却忘记了检查制作者的名字。很难说这是一次失误,还是Lisa李潜意识中的好奇心终于战胜了那条守则的氛围。这一天没有同事和她一起回家,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凉风照旧吹拂她的脸庞。她把发条月亮放在自行车的前框里,骑着自行车,忽然之间想要让月亮照着她回家的路程。于是她停下了车,给发条月亮拧紧了发条。
小小的月亮闪烁着发出微弱的光,缓缓地升了起来。在月亮离开手掌的瞬间,Lisa李在署名位置触摸到了一个熟悉的“L”,她的心猛然地跳动了一下,但月亮已经悬浮到了她前方,嵌在无月的夜空中,仿佛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一样。于是Lisa李不再去思考守则,她踩着自行车,继续往前驶去。夜风把她的头发向后吹去,小小的月亮稳定地维持着在她前方数米的距离,她像在追逐着月亮一般。
Lisa李想起过去那个真正的月亮。月亮失踪的时候Lisa李,或者说李小娥还很年幼,不知道要珍惜那所剩无几的人类拥有月亮的时光。即将逃走的月亮沉默而慷慨地把月光铺洒到她身上,铺洒到每个人身上。年幼的她只知道一首描写月光和故乡的诗歌,她在心里想,明月光是多么美丽的一个词语啊,没有比明月光这三个字更加简明清晰的描述月光的词语了。于是她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用一切可能的方式来表达,这一切都是源于月光。
这是Lisa李在别人制作的月光里从有过的感受。发条月亮的月光让诗人重新开始写诗,月光的作用那么显著,却从来没有一个月亮工程师成为诗人,好像制作月亮的人自动就会失去创作的愿望。而就在刚刚,她自己的月光照耀到她身上时,Lisa李突然想起了一切,想起了她为之学习一切的理由,并不是为了人类文明延续,并不是为了给艺术家奉献灵感,并不是为了给人们输送爱的能力,而是为了她自己在月光下想要写诗,想要绘画,想要向所有人诉说自己的感受的狂热冲动。
她凝视月亮,月亮也凝视她。这无理由的狂热让她想起在更久以前,那些对着月亮吠叫的野兽,一些在月下游荡的疯人,一个爱上月亮、自此发狂,宣称要摘下月亮的皇帝。这明明是她制作的一颗机械月亮,由Lisa李这样的年轻女人来制造发条月亮,正是因为她们和平温顺,不会在月光里混进让人发疯的杂质。她从不知道人造的月光里竟然也会让人产生这样狂热的感情,但这好似又合情合理:在几百年前疯癫,癔症和歇斯底里本来就是专属于女人的疾病,怎么到了发条月亮工厂里,偏偏就只有女人制作的发条月亮是温顺和平的呢?
她也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不要凝视自己制作的月亮。她忽然觉得,也许过去亿万年天空中本来就没有月亮,月亮是人类共同的幻觉,人只不过从月亮里看见了自己。人凝望人自己,人爱上的也是人自己,人坠入自我的深渊,于是就会发疯。她凝望自己的月亮,她凝望她自己。
这一天回家的路仿佛长得没有尽头,Lisa李也希望它不要结束。她追逐着自己的发条月亮,在无人的马路上前行。在无穷无尽的路上,她的小小的机械月亮越升越高,她为了追逐月光,也一起向上升去,向着月亮的方向驶入夜空,和过往的故事里那些逃往月亮的女人、从夜空逃往虚空的月亮一样。
第二天的太阳照旧升起了,月亮工厂照旧运作着,把月光送到人们手中,没有人记得Lisa李,会有新的Lisa徐或Lisa张来代替她。新的月亮工程师们进到工厂,开始学习第一条工作守则:
不要独自使用自己制作的发条月亮。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