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十三招]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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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看到关键词后想到了以前看过的一个短篇故事,遂模仿写作一番。
机密
此文件已经过书记员处理,按照上级要求去除了部分内容,如需阅读,请遵守以下规则:
1、切勿携带任何形式的货币。
2、保持裸体。
3、阅读者没有任何形式的信仰。
结论
不知名实体确认死亡,遗体已回收。
当地警察局档案内容:
1、不知名黑人女性于‘模范家庭’诺莫尔之家门前遭杀害。
2、有许多居民对死者有印象,却没有一个人能够指认死者身份。
3、尸体表面无明显伤痕,衣物也无破损,表情平静,尸检报告称解剖后仍无法确认死亡原因。
4、有人试图偷走尸体。
5、诺莫尔家族所有成员接受审讯。即费尔·诺莫尔、瓦娜·诺莫尔、巴德·诺莫尔、尹内森斯·诺莫尔与宾·诺莫尔。
6、尸体周围到处长满郁金香,闻起来像是发霉的洋葱。
7、几周后,尸体仍没有腐败迹象。
8、除了年迈的宾,诺莫尔家族的其他成员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惊诧。
询问记录:
费尔
1、是的,我是费尔·诺莫尔,36岁,一家之主。如假包换,假一赔十。呃……抱歉,我想这个习惯可能再也改不了了。
2、是的,我认识她,但我对她也知之甚少。
3、我是尽情放纵有限责任公司的金牌销售员,应该说曾是。我摸不透现在的年轻人都想要什么,所以就和公司里所有的过时玩意一起被淘汰了。总之,当时我正把收拾好的东西往车上搬,无意中看见了她——她躺在一辆凯迪拉克的发动机盖上不省人事。我一向很冷静,立刻拿起手机想要报警,可她忽然出现在我旁边,在我发愣的时候伸手挂断了电话。
4、我记得清清楚楚,当时是早上十点。她央求我收留她一天。
5、是的。我看她衣着破破烂烂、一脸疲态,同情心发作就把她带回了家。很奇怪,我平常可不这样。
6、请不要误会,先生。问题在于——我在上车前就发现了异常,我当时后退了一步,瞧见车子的后视镜明明正对着她,里面却什么都没有!一开始我以为是错觉,经过反复确认过之后,我明白自己肯定遇上了一个不寻常的玩意。
7、没有,我别有所图。您知道我之前的工作相当特殊,再加上现在这世道诡异的事情可不少见,多数人觉得这只是扰乱生活的烦恼,而在拥有智慧与资源的人手里,那就是妥妥的机遇——我过去的客户里就有一个对这种超自然生物颇感兴趣。在我的眼中,她就是一次反败为胜的机会。
8、我不清楚。我到家后把她介绍给家人,说她处境困难,需要在家里呆一天,他们接受得很快。中午我出了门,和那位客户聊起生意来,聊到晚上下午六点,一切都谈妥了,只等第二天对方赶来确认货物。我觉得我的生活有救了,不如好好休息会,就去了酒吧,可能有些太放纵了,第二天早上才回家。
9、我不能放弃这个机会,就算会坐牢。
瓦娜
1、这些您不是知道吗?就写在这儿呢。费尔很可靠,我和他结婚十一年了,只有头两年需要工作。
2、不。我对他的工作不感兴趣,对此我无话可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了解他。
3、是呀。他带了个可怜兮兮,流浪汉一样的男人回家,我吓了一跳,但他看起来真的很可怜,我觉得呆一晚上也没什么关系。
4、我给他准备了点食物,还拿来一身费尔的衣服让他换上,他很……英俊,简直和电视明星一样。
5、好吧。该从哪开始说好呢,对了,他和费尔的性格很像,能言善辩,但有一点不一样,我也说不上是哪。他说自己其实是一位救世主,他有很多事情要做,要将世人从罪恶中拯救出来、要为西边的王带回圣杯、要为东边的王找到长生不死药、要收回圣城、还要消灭世界上所有的女巫之类的,总之说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话,可从他的嘴里说出来却既浪漫又异想天开,还十分性感。
6、是呀,我喜欢他,我的孩子们也喜欢他。就连最近总是闹别扭的巴德也一直盯着他不放。
7、有。在大概是晚上七点半,当时在我收拾一间空屋子准备给那个男人过夜,一眨眼,他就坐在床边上!他说他有些事情想和我聊聊,能不能关上门。我说可以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当他请求的时候,我完全没法拒绝。
8、他在发光,真的。他的眼睛、嘴、耳朵、皮肤下的每一条血管,甚至是,呃,私处都在发出耀眼的金光。简直就像神迹,我不信教,可当时我的心中无比虔诚。不过之后他没有说什么神神叨叨的话,而是用那样神圣的模样哀求我,他说我的丈夫背叛了他,如果我不伸出援手,他就会被制成标本钉在墙上。他泪流满面,不断向我靠近,低声细语,恳求我和他一起离开,就在今天早上。那副模样真是太惹人怜爱了。
9、是的。只不过是一点罪孽罢了,我心中一点负罪感都没有,只觉得遗憾。
巴德
1、你不是说过了,我有权保持沉默。
2、别骗我,我知道你们不是警察。那面墙肯定就是单向透视性镜子对吧?后面肯定还有人在看着,我猜你们是某种神秘组织!专门调查超自然现象,捕捉非人生物的那种吧!
3、我才不信!他都告诉我了。他说有人在追他,还让我不要说出他的秘密。只要我答应,就能让我也变成超级英雄。
4、没问题,他都死了,我为什么还要再保密?可以让我加入你们吗?
5、我要牛奶糖,谢谢。我只把这些消息告诉组织成员哦,还有单向玻璃后面那些,仔细听好——他其实是个火星人!就是火星猎人那样的火星人,全身绿皮肤,尖脑袋,红眼睛,有一大堆超能力,只穿着披风和紧身衣。
6、他说了一大堆,什么温室效应、穿越、时间线、位面、现实、裂变、宇宙起源之类乱七八糟的。我完全听不明白,就让他简单概括一下。然后他说世界末日快到了,会有大洪水、磁场颠倒、战争和瘟疫、一个大怪兽将从地心里孵化出来,会像吹气球一样把地球撑爆。啪的一下!所有人类就完蛋了。
7、他看起来有点紧张。
8、是呀,你们怎么知道的?他说我天赋异禀,是被选中的人,能在不远的未来拯救世界。如果我愿意,他希望能够和我一起离开地球,就在今天早上。在同意之前,我的朋友们来叫我出去玩,所以我和他说——让我先考虑一下。
9、当然重要!不能称心如意玩耍的每一天都是世界末日。
尹内森斯
1、它说我不够资格,不会带我走。我也不想离开,我爱我的家人们。
2、当时是晚上九点。我在看书,我喜欢故事,什么类型的故事都爱看。爸爸不喜欢讲故事,他说故事都是假的,什么也带不来。妈妈从来不反驳他,她有时会给我讲些故事,她在别处撞见的男人的故事。哥哥说我看的故事都太幼稚。奶奶故事讲得最有意思,里面有神、恶魔和怪物,可她好几年前就去世了。爷爷的故事截然不同,他说的都是老家那些邻居亲戚的事情。它坐在我旁边,说自己也想讲个故事。
3、它赤身裸体,只披着兽皮,皮肤有三种颜色,绿色最多、黄色其次,剩下的全是蓝色。它的头是一个巨大的河蚌,上面嵌着数不清的玻璃珠,玻璃珠里面有些东西,看起来是小小的人类。它的脖子上挂着一块金子和一颗钻石,右手始终抓住不放。一条郁金香尾巴在身后摇晃。两条纸一样薄的双腿上纹了很多名人的头像,我认出了乔治·华盛顿、亚伯拉罕·林肯和本杰明·富兰克林。
4、它说——它的王国早在一百七十万年前就已成型,一个由贝壳、石斧、毛皮堆叠而成的国度。如果不经过它的允许,多余的食物会腐烂,武器破损无法修复,居所很快倒塌崩溃。它的统治持续了很久,直到它的子民从大地中开采出黄金,白银和铜,经过对比,他们惊讶地发现它是如此廉价与不可信,于是发起暴乱将它推下王位。它在留下终会回归的诅咒后被放逐,隐藏在人群里,四处流浪,直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在荷兰创立后卷土重来。
5、是的,它狡诈又阴险。人类再一次开始毫无节制地依赖与获取它的恩泽,向它献上黄金、白银,以及各类宝石。它并不满足于此,它意图变本加厉地控制世人,于是诱惑智者来替自己想出办法,不过出乎意料的是——它爱上了一个人类。
6、他是个苏格兰人,一个古老家族的继承者,男人们叫他浪荡子约翰,女人说他是俊俏的劳。他精通算术,玩弄概率,意气风发。他们在伦敦的街道上相遇,事情自此一发不可收拾。在蛊惑与魔力下,约翰为它决斗并枪杀了对手,不得不逃离家乡,流浪于各个赌场,不过有它的陪伴,每次约翰都能大获全胜。
7、别急。在它的引导,还有漫长的等待后,约翰去到了法兰西,备受关注,他们之间的爱却已经走到了尽头,它决定回归最初的目的——它利用约翰的智慧吹起一个巨大的泡沫,一个外表璀璨瑰丽,实际上脆弱不堪的幻想。它善于此道,在上一次吹起泡沫时,人们称他为永恒的奥古斯都。
8、之后它就离开了,寻找更为容易操纵的凡人。直到昨天,这个恐怖的魔鬼还坐在我身旁,它的王国又一次崩溃了,想要再次卷土重来。
9、什么?这个我还没想好——不,呃,是它没说完。是的。这样的怪家伙就是喜欢吊人胃口不是吗?
宾
1、宾·诺莫尔,今年51岁。
2、我今天早上一早就开车进了城,七点左右到了儿子家门口。那玩意就在门口放着,我一看觉得不对劲,赶紧报了警。
3、从没见过。
4、不是,我的眼睛好得很。
5、不,我根本听不懂您在说啥,警官。
6、没有。没有什么古怪的地方。
7、我过得很好。
8、我每个月的十五号我都会来城里看看孙子。
9、我敢发誓——那绝对就只是一袋钞票,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钱。
询问结束。
作者:[十三招]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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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住在一个纸箱子里,至少我是这么听说的。
我还听说那个纸箱虽然外面看上去很简陋,但里面非常不一样,可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却没人肯告诉我。有一次我撞见了有人正在讨论她的住处,可一见到我,他就立刻换了个话题,还若无其事的向我打招呼。
我既无奈又恼火,没有其他理由,因为我非常非常爱她,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就连现在,我在和你聊天的时候,我的心里也只想着她。
说些别的吧,除了那个纸盒子之外,她的很多事情我都非常了解。
我只见过照片,她真的美得不可方物,性格活泼且非常大方。如果你去找她帮忙,就算是一点小事,她也会热情地回应,虽然大部分时间她都很忙无法赶来,可只要和你说些话,也会让你觉得非常愉快。
她没有什么特别擅长的事情,总在追求一些异想天开的事物。有一次,我去过一个她去过的餐馆,和餐馆老板聊天,他告诉我,她那天一边吃着蛋包饭,一边问能不能用饭包住蛋,做一道饭包蛋。两人讨论的很认真,最终以会尝试做做看结束。
自那以后,我就点了很多份饭包蛋,比想象中要好吃得很多,不过似乎只有我一个人在点。
跟我来,我还有很多有关她的事情和你聊。
她不是本地人,也没有恋人,所以也没有人见过她的父母,说实话尽管她看上去只有二十多岁,却有着远超出年龄的豁达。虽然她从没说过自己的具体年龄,但她毫不忌讳聊起自己的过去,听起来相当神秘,就和她这个人一样,我非常喜欢。
她说在她小的时候,她的父母让她住在一个陶罐里,那是个既不大又不小的陶罐,里面大到可以装下她和许多其他生物与物件,却没有一丝光亮,也容不下一丁点的好奇心与鲁莽。
她在陶罐里度过了童年,后来因为她不断长大,而且那个陶罐在一次意外中摔了个粉碎,于是就搬了家。这次她搬到了一个木盒子里,据说那是个很精美的盒子,刻有浮雕,装饰着诸多宝石。
和陶罐不一样的是,她与这个木盒子,以及装在里面的很多东西都将被送给一个男人,尽管那个男人都不知道她住在里面,而且他已经结了婚。她也是后来才听说,那个男人的兄弟曾劝他把盒子还回去,可他没有答应,毕竟那是个很精致的盒子。
于是他的兄弟退而求其次,劝他千万不要打开这个盒子,他答应了。
真是典型的例子,你说对吧?如果你收到了一个礼物,你不会好奇里面装了什么吗?如果是我的话,我就会立刻打开了那个盒子。
就像我说的,有人打开了她居住的盒子,光照进盒子里的那一刻,就将除了她以外的所有东西全都挤了出去。她说她当时在睡觉,反应过来时,盒子里除了她已经什么都不剩下了。
她当时很气馁,尽管她早已经熟悉了原本的生活,但谁不想让日子变得更好过点呢?
所以她决定做点什么,每次似乎有人靠近时,她在盒子里又喊又叫,高声歌唱,跳起踢踏舞来,或是爬到盒子边缘讲起自己的故事,她曾经听过的故事和她编造的故事。
她也许讲了一千个夜晚,也许没那么久,也许久得多,但最终有人再次打开了盒子,于是她来到了这里,终有一天她会来到我的身边。
啊,我们到了。你看到了吗,那就是她住的纸箱,和无数同样的纸箱堆在一起,还有很多人都在一边等着,我猜,你也收到了那条信息吧?
当你再见到我时,我肯定已经找到她住的纸箱,然后不久之后,我就会把婚礼的邀请函发给你的,别笑,我是认真的。
再见了,朋友。
作者:[十三招]吹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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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在等着她死。
他们坐在房间外,有两个人凑在桌子旁小声说着什么。有两个人热泪盈眶,还有两个人站立不安,不时朝着房间张望,两个人刚从房间里出来,伴着叹息,脚踩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哀伤雾霾。
在这样的场合必须让悲伤陪同,否则就太失礼了。
在那股无色无味的浪潮里,他站在所有人中央,满面沧桑,神情淡漠,他等待那一刻等了太久了,尽管他们共度了将近一辈子。
自她生病起,病情越来越严重之后,就算她已经神志不清,嘴边也一直挂着死亡。她的家人们也是,不过不会说得很冒昧,除了孩子,年幼的孩子们还不了解那是什么,他们大部分其实根本不认识她。
孩子们很快就会忘记,他们要好久之后才能真正明白什么是死亡。
那些想法正如周围阴影中窜过的某种东西,也许是某种生物,它们来去匆匆,带走一些微不足道的罪恶感,接着被遗忘。
它们来自她,此时也正往她的房间涌去。
哀伤会散去,而明天会变得更好,尤其是当你甩掉一个沉重的负担后。
她的所有家人很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死亡在此刻像一首甜蜜的歌黏连在齿间,再怎么含糊其辞,都不离主题——明天会更好。这首歌的旋律千奇百怪,在世界各处都不一样。在这里,它比较低沉,非常小众,不怎么招人喜欢 ,每个人都需要面对,每个人都要一直聆听到最后一刻。
它无处不在,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四处传唱,由黑暗与阴影般的生物来传唱,比如黑猫和乌鸦。在这栋早被遗弃,无人在意的房子里,它被一群啮齿动物偷走了。
他们没注意到那些脏兮兮的害兽,正如他们没注意到唇边不经意间滴出的死亡。它们穿过半开的门扉,从瓷板砖的缝隙里钻出,穿过窗台,跃出木柜与塑料桶。
它们全都昂着脑袋,爪子搭在胸前,人立而起,看着她看到的庞然巨物。
那是也一只老鼠,和其他老鼠没什么两样,深灰色的毛,圆耳朵,漆黑如夜,梦般无望的眸子。还有十几只,不,也许是好几十只和他一模一样的老鼠,它们的尾巴、毛发、耳朵和眼睛被干结的粪便和某种黑色泥污黏连纠缠,永不会分离。
它们的爪子互相交错,身躯不断扭动,变换位置,像是被渔网束缚住的鱼群。唯有其中最为壮硕,庞大的老鼠屹立不动,深陷在同胞之中。
她看着那只老鼠,深陷的眼窝里并没有看到一位老鼠之王——她看到它肥胖臃肿,难以挪动身躯;她看到它四足短小,难以自足;她看到它沉默无言,陷入哀伤。
她在那只有米粒大小的黑夜与梦中看到自己,看到她的家人们。
老鼠们成群结队,它们爬上床柱,钻进被褥,它们将要偷走死亡。
片刻之后,他打开门,发现床上空空如也,唯有一股挥之不去的臭味和空气中的皮屑。
太阳透过窗户,到处闪着微光。
一切都会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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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不得了的家伙,不过我所说的不得了并非他事业有成,或是有着什么丰功伟业。自我认识他的第一天起,在我们第一次约会后,当我终于认识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的时候,他居然对我说:我们两人的心在不同身体的不同区域,我想要越过界线,把它们放在一起。
我打趣他说的话有些吓人,他却显得非常认真,十分详细地说这件事对他来说有多么困难。
事实的确如此,他将自己的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或者说太过井井有条了。走进他的住处,你会发现地板上、墙壁上、每个房间的门上都用记号笔画着边界,在这些边界所构成的区域里都有着一个显眼的标识,待客区、娱乐区、休息区……每个标识底下挂着一堆纸张,规整表格里写着密密麻麻的物品明细。
他痴迷于将一切整理收纳起来,在睡前,他会从玄关开始,将每个区域的每个表格清点一遍。
我还记得他第一次参观我那小小的邋遢住所时,整个人都在微微抽搐,眼睛总是瞟向角落、天花板和其他房间,手脚不受控制地摆弄四散的杯子。
他一脸匪夷所思地说:“我好像来到了一个史前洞穴。”
我没多在意,打开了电视,笑着回答道:“是的,请来品鉴一下我刚找到的史前壁画吧。”
“是什么类型的?”
“嗯……就和史前文明一样,野蛮又血腥。”
电影很无聊,我昏昏欲睡,而他则直白表达了对影片的抗拒,从头到尾都闭着眼睛,捂住耳朵,不让一分一毫进入他的记忆里。最后,我们在沙发上一齐睡着了,他像躺在棺材的吸血鬼那样坐着睡觉,而我几乎整个上半身都挂在他的身上,幸好没有流口水。
你或许会好奇我们如此截然不同,为何能走到一起,实际上,我也一直好奇这是为何。
我们没有多少共同的爱好,聊天时也从不聊起自己的家人,不聊工作和人际关系,每次约会,比起去餐厅和逛街,我们更多是在难得的休息时间里外出散步。
我们在约定好的地方见面,然后只是往一个方向一直漫步。在明亮的街道上,各种车辆从我们身旁驶过,行人也匆匆而去,至于我们,有时会各戴一只耳机,听着共同的歌,什么话也不说,在沉默之中,踩着充满节奏的乐声走到陌生的路口,然后折返,或者找个新的方向继续走下去。
在这种时候,我好像能够理解他的生活方式,那些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进去的店面、不会认识的人,不会走过的道路如此之近,却犹如相隔万里的奇异区域,属于别人,有着独特的记忆,随时都会变成另一个模样。
当我第一次意识到这点时,我不自觉抓住他的手,靠得很近,却始终心中不安。
我们不久后吵了一架,我很明白导致争吵的原因在于自己,但还是大声喊叫,歇斯底里,像个孩子一样争得面红耳赤。
至于他则侧过脸,只以最简单的话语回应我的攻击与疑问——我不该如此唐突,幼稚,打破我们之间的规矩与约定,闯过那道隐形的边界线。
于是我们不再往同一个方向行走,就这样分道扬镳,我忍着泪意像无头苍蝇那样四处乱转,周遭的一切嘈杂不堪,与我无关。我质问想象中的他,质问自己,那不过只是一个吻罢了。
一个可怕的想法就此滋生,不断成长,在我面前画出一条新的道路出来,我沿着臆想出的记号走过一个个路口,来到他的家门前。我用他给的钥匙打开门,满心想要摧毁他那个充满秩序,隐秘的小世界。
我来到那个他从未向我展示过的小房间面前,把门前的记号擦掉,随后推门而入。
我愣在原地,这地方与我每次经过时所想都不同,在他那规整的区域与区域之间,藏着一个随意、混乱、甚至可以说得上邋遢的狭小空间。我居然记得这里面的每样东西,在最中心有一个小柜子,柜子最上面摆着一个写了我名字的标牌,而每一个拉开的抽屉里,都摆满了我送给他的礼物,我们看过的每部电影,以及我们去过的每一个地方的照片。
当然这一切都写在一堆表格里,我坐在地上读着那些表格里的备注,一时有些哭笑不得。也许我太过投入了,连他出现在我身后都没发现,他支支吾吾,似乎花了很长时间做决定,最后只是轻轻点了点我的肩。
我没有回头,而是往后退,直到退进他的怀里。
“这是个史前文明博物馆吗?”
“没错,我花了很多时间去……还原。”
他抱住我,像是还击般吻在脸上,说出最开始我告诉你的那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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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迟到了。年迈的奥黛丽·辛格窝在自己的位置里,这位满头白发,脸上遍布皱纹,心思比年纪更加深远的老人思索着。但他会来的,就和当初一样。
她花了很久才编织完想象中那块色彩斑斓的围巾,回过神时才发觉菜肴早已上齐,刀叉碰撞声掺杂在其他家族成员的对话与咀嚼间,但成不了像样的节奏,更别说一首歌了。
老奥黛丽不经意往四周一瞥,不禁感叹如今的人们不再重视聚会场所的装饰,横梁上不再挂着干花、槲寄生和大蒜,旗帜、挂毯和帷幔全都成了某人的私藏,欠缺保养的长桌盖着颜色古怪的桌布,似乎只有桌布上千篇一律的食物仍留在过往。
不,记忆永远都不会蒙骗她——烤乳猪端上来时嘴里的苹果被人咬了一口,葡萄酒里掺了水,甜品不见踪影。
她用勺子里搅动着碗里的炖菜,没有半点胃口。
所以……为什么不去寻找那些被藏起来的故事和韵律呢?
奥黛丽想起他的话,她觉得这绝非偶然,因为就在此时,安娜·辛格匆匆穿过仆人,风风火火地拉开一把椅子,坐下时还十分粗鲁地用桌布擦了擦手,将一头散乱的如火红发撩到脑后。
“你去哪了,安娜?”
“只是和我的一个情人在厨房私会!”她年轻漂亮,有种妆容无法掩盖的狂野,嗓音大得出奇,答道,“老祖母,你吃得也太少了,来,这桌菜可花了我不少时间。”
“我吃饱了。先告诉我,他长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嘴巴又尖又长,眼睛又黑又大,还有一对狗耳朵,和他很像。”
她边吃边说,比起她所说的那位情人,她吃起东西来更像一条饥饿的野狗,就和十年前奥黛丽的大儿子道格·辛格在森林深处找到这个女孩时一样,不过当时她吃的是生肉和骨头。那时的安娜比现在还要疯言疯语,总是学各种动物的叫声,把向她示爱的道格咬得血肉模糊。
奥黛丽到现在仍然没搞清他们之间的情感到底是爱情还是同样的疯狂,安娜最终接受了道格,但没能接受他们恋情的仓促结束。在两人许诺共伴终生的誓言后不久,道格便死于一种怪病,死后全身长满了漆黑的硬毛,葬礼前尸体还不翼而飞。
自那之后,她的情人似乎到处都是。
奥黛丽毫无波澜地问她:“你喜欢他吗?”
“我喜欢他,可是他没有来见我。”
奥黛丽回忆着过去几年里的每一次询问——他们全都没有再来,连一句告别都没有留下,每一个都是如此。
“我的幸运女神也没来。”一个声音沙哑的男声从安娜对面传来,语气里满是颓然与戏谑,“也许他们一起私奔了。”
一个尖细刺耳的声音随即追来:“马洛里!”
一头深棕卷发,眼窝深陷的中年男人耸了耸肩,然后低下头摆弄着放在盘子里的鸡骨头,猪皮和油渍。他身旁那位身材娇小,样貌平常的夫人指着他的鼻子开始絮叨起来。
骂到一半,她才反应过来,代替丈夫向安娜道歉,未等后者回应,又转头指点起年轻的小埃德·辛格该怎么得体进餐。
奥黛丽花了很长时间才想起她的名字:艾米莉·丹瑟,她娘家在遥远的北方,几乎在帝国的另一边。他们夫妻俩从来没同外人说过他们是怎么认识的,一个总寡言少语,一个则死守严防。
她翻出那段记忆——马洛里·辛格是她小儿子马利·辛格的第二个儿子,从小便是个眼高手低,又舍不得力气去努力的孩子,他满脑子想着如何在一夜间飞黄腾达,比如拯救一位沉睡的公主,战胜一头巨龙,挖出秘密宝藏,或者三者同时发生。
他在十四岁成年礼结束那天离家出走,留下的纸条写着他幼稚的理想,拯救公主、战胜巨龙和挖出宝藏。十年后他回了家,邋遢得像个流浪汉,却牵着一位浑身珠宝的女人_。
奥黛丽还记得他们的婚礼,奢华无比,盛大到让人以为是一位王子娶了一位公主。
自那之后,马洛里很少离开家,奥黛丽甚至再没见他同其他人夸夸其谈。
“不要!”埃德大喊一声,他跳下椅子,发狂般地钻进桌底。
艾米莉没有追上去,她扭过头偷偷擦去眼角的泪水,转头再去同丈夫说些乱七八糟的闲话。
奥黛丽不用弯腰都能看出那个孩子选择的路线,先是左边的达布尔姐妹发出和声般的尖叫,她们总是看上同一样东西,爱上同一个人,也常常做出相同的反应,于是两人一齐抱紧可怜的约翰·辛格,让这个优柔寡断的男人即幸福又痛苦。
接着是醉到趴在桌面上的亨利,他哼哼了两声,然后用力把手中的酒杯往地上砸。咣当一声,没想到那酒杯从地上弹起,撞上墙壁,在空中划过一圈,不可思议地正好落在亨利面前,里面的酒水一滴未洒。他再次举起酒杯狂饮,尽兴后将酒杯重重砸在桌上,美酒依旧半分不少。
而坐在最靠后,永远沉稳安静的瑞德俯下身子,似乎对底下的埃德说了些什么,接着把位置让了出来。
这时老人意识到埃德其实是想找斯达尔·斯莫尔。他是个古怪的孩子,光从看就能明白,他有着一头发白的金发,眼睛宛若世间最纯洁的蓝宝石,模样俊秀到难以分辨性别,与周遭棕黑的人群格格不入。
以前奥黛丽还会将他远方表亲的身份用来当作原因,可自从他的双亲在两年前的瘟疫去世后,她就对斯达尔的真实身世越来越感兴趣了。她歪着头,仔细在纷乱中寻找出两个孩子的对话:
埃德说:“我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
斯达尔说:“别卖关子,给我讲讲。”
“我梦见我在一片没有尽头的草原,到处都是飘在空中的城堡,每个城堡都有一个太阳、月亮和一堆星星。我也想要一个自己的城堡,于是到处乱逛,可是天空突然变暗了!”
“我猜是因为你醒了。”
“才不是,别打断我。”埃德清了清嗓子,故作神秘地说,“我抬起头,发现是一只超级超级大的黑鸟,翅膀遮住半边天,边飞还边唱歌。”
“什么歌?”
“我不记不清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歌词里面好像说了我们俩的名字!还说什么迟早会来!”
斯达尔思索了一会,问道:“嗯,我觉得这是个预兆。”
“什么意思?”
“我也不清楚,据说好像什么命运之类的玩意有关系。至少我爸妈以前是这么说的,预兆将会指引未来。”
“为什么不说明白点,大人就喜欢说话不说全。”
“说不定……那只大鸟真的会来。”
埃德露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问道:“那这栋房子会被撞烂的!”
“也许它会魔法,可以变成小鸟,或者变成人类的模样呢。”
两个孩子把头转向紧闭的大门,现实似乎正如童言所述,奥黛丽听见门外传来沉重的脚步声,咚咚咚,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宴会似乎毫无变化,可孩子与老人不约而同一起紧张起来,是梦中的黑色巨鸟真的前来,还是那位迟到的宾客终于来到?
嘎吱——门被重重推开,来人并非上述两者,而是一位年轻英俊,有着辛格家特有的鹰钩鼻和棕黑短发,面色格外沉重的埃索·辛格。
他径直坐在斯莫尔旁边一直空着的座位。他怎么没带上那个女孩?奥黛丽尝了口已经凉透了的炖菜,汤里过重的香料味让她想起玛丽·乔伊斯。她总是抹着浓妆,一股浓郁的麝香味,和她做出的每一个选择一样,错误且拒绝承认错误。
奥黛丽觉得玛丽人生中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与埃索相爱,他是个务实能干的好小伙,人缘很好,还有一大笔从父母那继承的遗产。而现在这位前途大好的年轻人哭丧着脸,一眼就能看出受了什么挫折。
又有急促且轻快的脚步声传来,埃德心怀希望地回头,而奥黛丽嗤之以鼻,那个蠢女人纠缠不休,只会给这个好小伙带来麻烦。
门再一次被推开,正如奥黛丽预料,玛丽满脸通红的出现在众人眼前。不过老人微微张着嘴,因她身后紧随之人而惊讶,他身材高大,肤色黝黑,双眼好似夏日的蓝湖柏,一对俏皮的小胡子,身着无比华丽的深绿色大衣,披肩还绣着一只奇异显眼的黑色鸟儿。
埃索几乎是从座位上跳起来,他青筋暴跳,抢在玛丽开口前朝那位不速之客吼道:“你是谁?你跟着玛丽想做什么!”
他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歌唱般给予回应:“我在赶路时遇到了这位美丽的小姐,我想她一定很爱您,即使被魔鬼迷惑,她也在呼唤您的名字。”
“埃索……”
“为了解救这位小姐,我与魔鬼打赌,赌您即使看见我和她一起出现时,是否会先怀疑爱人移情别恋。我想是我赌对了。”
“什,什么……我……”未等埃索意识到这是个误会之前,玛丽冲上前,猛地投入爱人怀中,与其深情对望。目睹如此戏剧场面的其他宾客自然没有放过凑热闹的机会,男人欢呼,女人惊叹,仆人们交头接耳。
对于辛格家族的大多数成员而言,此人并非神秘来客,他曾出席每个人的过去,有许多名字,而身份始终只有一个——他是个吟游诗人。
时光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多少痕迹,奥黛丽细细数着他脸上的皱纹,与十年,三十年前完全一致。他那充满魅力的微笑也没有丝毫变化,让许多女人,包括奥黛丽都无法移开视线。他走起路来无比自信,充满节奏,将所有嘈杂混乱的声响变成伴奏与和声。
两个孩子紧盯着诗人,一个希望他给予通向未来的启示,一个则紧盯着那只衣服上的黑鸟刺绣,然后他们同时发现,刺绣忽然出现在了大衣的口袋上,接着扑扇丝线织就的翅膀,又飞到诗人胸前,朝他们两个眨了眨宝石点缀而成的小眼睛。
“你看见了吗!?”
“我没瞎!”
诗人同经过的每个人交谈,就好像与所有人相熟,知道每个人的故事。约翰向他吐露烦恼,于是他鼓励这个年轻人做出最终的决定。约翰深呼吸一口气,说自己实际上同时爱着两个人,达布尔姐妹同时惊讶地看着他,同时显露出赏识与爱意,然后同时搂在一起,在一道刺眼的光芒中合二为一。
他经过酣睡的亨利时,说自己可不能口干着和老朋友聊天,于是举起对方的酒杯仰头畅饮。诗人将酒杯放在桌上时,里面已空无一物,脸上却毫无醉意。
他来到心灰意冷的艾米莉与忧郁的马洛里旁,与妻子打招呼,指着丈夫手指玩弄着的食物与油污,煞有其事地赞扬道:“夫人,您的丈夫简直就是一位天生的艺术家,如果可以的话,能把这幅作品送给我吗?”
艾米莉脸色顿时好了起来,说:“先生,这可是他的处女作,不能随便给人。”
“而且!”马洛里打断了妻子的话,没有抬头,话语里满是自豪与沾沾自喜,“我还没完成呢。”
诗人面带遗憾地离开了这对前途光明的夫妻,视线与奥黛丽相对。真是不可思议,她发现自己明明已经老得动弹不得,却和当初那个小女孩一样激动,无法忍受等待。
他来到老人身旁,俯下身子,小声说了句:“抱歉,尊贵的夫人,请稍等一下。”
安娜警惕地盯着绕过奥黛丽来到自己身前的诗人,龇牙咧嘴地说道:“我看得出来,你是一只鸟,羽毛很黑,喙又尖又长。”
“我站在一根很长很长的枝条上,看着你爱上他,他离开你。”
“你呱呱叫,净说废话。”
“实际上,我和他聊了很多次。”诗人笑了笑,补充道,“他非常害怕你会讨厌他现在的样子。”
“我才不会。”
“我也这么觉得,不过他花了很久时间才想明白。他就在门外,去找他吧,这次他再也不会爽约了。”
安娜立刻站起身,推开桌椅,抓着裙子往爱人的方向奔去,古旧的大门再一次被粗暴的推开与关上,发出摇摇欲坠但是又充满期待的声响。
他来了,终于来了,奥黛丽心想,心满意足地伸出手,接受他无可挑剔的吻手礼。
很久很久以前,在奥黛丽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曾经陷入无穷无尽的梦境,她在那些迷幻奇异的世界四处旅行。家人误以为小奥黛丽已经死去,在即将被葬入大地时,他及时出现救了她一命。
即使到了现在,奥黛丽也丝毫不明白他是如何走进自己的梦中,与自己相会。
他说明来意,奥黛丽的家人希望女孩能够醒来。奥黛丽记得当时自己那副嚣张跋扈的表情,还说了很多孩子不该说的话。
诗人离开了,但没有放弃,他很快又回来,在她每一次冒险开始前和每一次冒险后出现。诗人并不同她讲大道理,只要她乐意,他甚至连半句话都不会说。
但他每一次都会唱歌,带着不同的乐器,鲁特琴、竖琴、手鼓、长笛……唱着不同的歌,情歌、史诗、小调、悲歌……
奥黛丽每次忍不住问他歌曲的名字,他就回答这是外面的歌,每首都让她忍不住摇晃身子,跟着轻声哼唱,甚至是动情落泪。
在她最后的冒险结束后,诗人为她唱了首足以终生铭记的歌曲,她迷上了那首歌,欣喜若狂地问他这首歌是谁写的。
答案出乎她所料,他说:“这是一首外面的歌,是一位年轻男孩献给他深爱与迷恋,却陷入永眠的女孩。”
诗人没有多说半句,很快奥黛丽睁开了眼睛,在周围簇拥而上的家人外,年轻的巴德尔·辛格站在人群外,有些拘谨和害羞,但确实是她的一生挚爱。
“我猜,你为我们带来了新的歌,可我为什么没有看到你的乐器?”
诗人摸了摸下巴,自信地说道:“看看你的家人们吧,我觉得他们是一支非常棒的合奏团。”
老人侧耳倾听,他所言非虚,所有的话语、脚步、笑声、吞咽声、咀嚼声,甚至连刀叉碰撞声,以及手臂摩擦布料的摩挲声都如此和谐一致,正准备演奏起一首欢乐热闹的曲子。
诗人清了清嗓子,在众人瞩目之下,开始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