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尘聆
评论:笑语
一、
主唱早上死掉了。
我把吉他拆掉之后砸得稀巴烂,钢丝线和木板碎片上都是血迹。
就是说,我只是想杀人就杀了,这也没什么不正常的吧——我们可以走司法鉴定程序,我可以担保我没有任何心理问题。
没有其他的理由了,你再问一百遍我也是同样的回答。
我早上九点进的房间,我们一般都是在这会准备开始练歌,主唱总是最早到,你问其他人不也得出这个结论的吗。
第二个到的就是我,因为之前的理由所以直接拿备用琴弦把她勒死了,但是后面还觉得不够,所以又拿琴身很用力地砸烂头部。
干嘛这么奇怪地看着我?我说我没有精神病,也不准备逃脱刑罚,杀人偿命嘛,就算你们不把我关在这边审问,我说不定也会被网暴骚扰到崩溃自杀。
那还不如监狱里舒坦呢?哈哈,说笑的,要是可以我也不想进监狱,但无奈确实没别的解释。
你问我和其他人的关系?挺好的,都挺好——啊?前段时间也没有发生矛盾。
为什么选主唱……这问题好傻,你不觉得因为那是唯一的女生,我闲着没事发泄要去挑那几个人高马大的男的杀吗。
嗐,你看看这边、还有这边,我现在浑身都痛好吗,那几个畜生打的。
我知道你想攫取什么,但真相就是所有我陈述的。是的,主唱是个温和可爱的女孩,但这并不妨碍实施暴行。
人的身不由己也像这样,我知道的。
但是如果可以,我也不想走上这条道路,就算和你们说,你们也不会懂吧。
二、
“你们今天早上鉴定的那个人,好像是一个乐队的吧?”
“咦,我记得你并不怎么听民谣吧?”
“但是我之前有看到论坛里有人造主唱的黄谣,就多关注了一点,没想到再听到这个名字居然是死讯。”
“是吧,而且你知道吗,”司法鉴定的女孩悄悄压低声音,“好像是情杀哎……”
“但是他的精神很正常吧?”
“对,就是因为很正常,所以才奇怪啊,一点都不可能是他自己口供描述的那种故意杀人嘛。”
“哦——可惜具体是什么情况,也没有机会知道了。”
“是的,很快就要执行死刑吧,毕竟都认罪了啊。”
三、
主唱是一个温暖可爱的女孩子,但是患有重度抑郁。
吉他手一直暗恋主唱,但是无法解决对方的心理问题。
主唱自杀之后,他一口咬定是自己用琴弦谋杀的,因为不愿意主唱在世人心目中美好的形象被破坏。
他自白,表达无限的眷恋和宁可自我毁灭也要保留主唱根本不在意形象的莫须有执念,这是一种深沉的恐怖,说不定也是造成主唱抑郁自杀的因素。
另外可能还有主唱被潜规则的原因,但是她无处言说,吉他甚至也差点沦为牺牲品。
主唱同时也有一点微妙的对吉他的喜欢,而且甚至隐隐知道自己的死亡会被对方遮掩。
完美的闭环酿成因为名为爱实则为贪欲的悲剧,这场戏是由吉他一人出演、主唱道具辅助完成的旷世绝作。
这只是楼主的一点猜测,因为之前主唱发过一段很极端的言论,但是很快就删掉了。因为本身乐队也不是很火,所以没什么人注意。
我倒是还记得吉他手回复的话。
他说无论如何,都会陪主唱一起。
四、
“我们在天空上会成为飞鸟,在地上会长出枝条。”
“没有比翼的神话,因为岁月连理的意外。”
“生的、死的,存在的,唱着、跳着,离去的。”
“不需要注脚记得。”
距离事件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贝斯还是很难对自己知道的细节释怀,特别是在昨天看到论坛匿名帖子的时候。
他怀疑那是键盘手发的,毕竟对方还兼任词作,伤春悲秋写一些酸话,还要装作是在猜测的样子。
那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他们的乐队解散了,他倒是确实有点怀念。
但对于吉他手当时的行为,他只有震惊、大大的无语,以及觉得对方脑子有病。
打架斗殴的那天他没有参加,他只想离对方远点,谁知道那人的脑回路,说不定哪天会在背后做点什么,破坏他的一世英名,比如添油加醋说出去一堆东西、或者莫名其妙自我感动。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死刑执行得很快,也不用特意避开了。
但是多少有些难过,毕竟他们也一块完成过那么多歌啊,主唱为什么不说呢。
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说呢。
PS.我说250期很应景地写了一位250哈哈哈哈哈哈
评论:随意
每个人都会在童年时期遇到一些匪夷所思的事,但是有些人当下就能立刻反应过来,那些留下一生阴影的无疑属于这个类型;大多数孩子并不具备这样的思考能力,或者没有人给他们解释那到底意味着什么:它们并不总是大人贸然做出的决定。有时候,妈妈在洗碗时失手打破一个杯子,有时候,在熄灯之后一片漆黑的房间里,独自一人的你会听到外面传来声音压得低低的争吵,有时候,爸爸极其突然地做出搬家的决定,没有留出时间和邻居告别。
当然,单元楼里的邻居情谊并不总是像过去那样浓厚,因为不同家庭的生活习惯总是有些时差,导致许多人长年累月地不会和邻居碰面。拿我来说吧,从妈妈那里听说,楼上的住户已经换过三个。我记得小时候碰到过其中一家的孩子,那时候与其一同行动的还有一只黑白相间体型很小的神经兮兮的花狗,我一直以为是童话故事里那种微缩奶牛。我和那个孩子擦身而过的时候打了招呼,然后,得到的回应是一个简单的音节,就是这样。所以,我不知道他们家是什么时候搬走的。可是篮球大概是一种很受欢迎的运动,总之,我晚上睡觉总是能听见篮球砸在地上的声音,所以从来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是或许也只是因为我有些神经衰弱,因为就在最近,我还在半夜听见卫生间洗手池水龙头打开的声音,从床上坐起来,才发现是风吹树叶哗啦作响。
做小孩的好处就在这里,坏处也就在这里。好处是你总能从大人那里得到一个合乎情理的解释,比如半夜听到楼上弹珠落地的声音并不是闹鬼,而是钢筋变形(或者是风吹过缝隙的声音?我忘记了),黑暗里发光或者闪着白点让你感觉在移动的东西也不是真的在动,而是出于视觉疲劳。坏处呢,大概就是发生了多大的事都要上学。除非长了有传染性的水痘,或者发了烧没有力气动弹,如果只是心理上抗拒去学校的话,那就是厌学情绪在作怪,绝对不能放纵,否则就很难回到校园了。
不过,虽然不去学校这件事总是会让我感到雀跃,但我也并不特别讨厌学校。在上学的路上有很多新鲜的东西,比如春天到中途总是下雨,一下雨就会跑出来好多蜗牛,拖着长长的粘液,留下白色的蜗牛卵。我一个人上学的时候总是在路上一直磨蹭,让妈妈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提前那么久出门呢?学校是不能提前到的。听说是有一次一个精神病人在午休时间闯入小学教室伤人,留下了这样的先例,从此学校就害怕摊上这样的责任,干脆派老师在校门口值日,以及在主要路线上进行巡查,禁止提前到校了。其实我那时就觉得很不解,这只是会让小学生想方设法不被老师抓到而已。
我有一次就是在途中躲着巡逻的老师,摸到了一个小巷子里。下过雨之后,水沟边的青苔长得格外茂盛,两边的土砖房里传出来一股灰尘混杂着潮湿衣服的味道,以及酒缸里传出来的带着热量的甜蜜蜜的酒糟气味。青石上也长了薄薄的一层苔藓,还有压实的土地,鞋子踩上去可以隐约感觉到夜里留下的凉意。如果光着脚,大概会更凉吧,还会有些湿润。现在大人管这种行为叫接地气,听说有益于健康。我奶奶在村里也很喜欢光脚走路,她踩过蚂蚁,避开鸡鸭留下的粪便,宽大粗糙的脚掌和地面一接触就发出扑扑的声音。
当时,身后响起青草被压过的声音,有人朝我走过来了。起初细不可闻,然后在附近的一个草丛旁边停下。是一个瘦小的女孩,我以为她年纪很小,后来才知道她和我在一个年级。她穿着一套被淘汰了的春季校服,拿着一个红色的气球,说:
“这个气球送给你,你能和我一起玩吗?”
我接过气球点了点头,她很高兴,说那我们就是朋友了。气球上还有白色的印刷字体,现在想来应该是附近药房开业的时候在街上发放的,这并不是现在那种透明气球或者是拿一根塑料棒缠住然后拿在手上把玩的款式,就是最普通的气球,里面注入的是空气,放手之后并不会飞到天上。要想让它飘起来,就得施加一定的动力,但这也是它的好玩之处。我们对气球拳打脚踢,相互传球,不知疲倦地玩了二十分钟,直到全身的衣服都被汗牢牢地粘在背上,才往学校的方向走去。
别人管她叫小林,其实我也不知道那是姓还是名字。对于小孩来说,玩伴叫什么并不重要。我们以这个地方为据点,玩一些小孩都爱玩的游戏,比如把一片树叶放在蜗牛的前进方向,直到它自己慢慢地爬上来,然后将树叶扔进一个附近捡到的矿泉水瓶,制成一个简易的生态瓶。或者是在附近摘些新鲜的叶子和花瓣,在一块干净的石头上把它们叠在一起整整齐齐地撕碎,有时候用另一块干净的石头把它们碾压出带颜色的汁液,有时候直接扔到空中,这叫天女散花。
有一次,在我们玩耍的间隙,我感觉到旁边的屋子里有其他人的视线。但是就像开始我说过的,感觉到黑暗里有东西或许只是一种错觉,就像我小时候站在花洒下洗头总是不敢闭眼,即使洗脸的时候要闭上眼睛也总是马上就睁开了,因为有心眼不好的大孩子告诉我浴室里有不干净的东西,闭上眼睛那东西就会朝你靠近。这些土砖房的采光实在太差了,要不然,也不会生出那么多的苔藓,以至于室内的地面也变成了青色。
曾有人建议我在矿泉水瓶盖上扎几个小孔通风,否则蜗牛可能要憋死在里面。有许多生物都离不开氧气,我当时并不清楚蜗牛需不需要,但如果不通风,人就会很快地发酵,然后,如果时间足够久,或许会砰的一声爆开,融化成一滩肉泥。这里,在巷子里有穿堂风,虽然我并不清楚它能否穿过那些门窗紧闭的屋子,但是暗无天日的屋里的确很凉爽。在某天中午小林和我去上学的时候,我出于好奇心留在后面,小林的脚步声在前方越来越弱,我便蹑手蹑脚地走到厅子门口,然后探头往里看。
一个老头坐在那里,似乎是刚从假寐中睁开眼睛,或者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在盯着外面看。我听说这附近住着一个年纪很大的哑巴,不知道是不是他。
我急急忙忙地赔礼,但他没有太大的反应,过了一会,我听到他喉咙里有咳痰的声音,接着,他像一个烧开的水壶那样叫了起来。
他是个聋子。
我转身跑起来,惊慌到差点绊一跤,然后一边跑向小林,一边时不时回头确认。那人没有追上来,他似乎就是被那团黑乎乎的阴影吞在肚子里了。那之后,我没敢再随便走到别人家去。不过,随着我和小林熟悉了一些,我开始问她要不要去我住的地方玩。
以往都是我到路口去等小林,如果她多走一段的话,我就可以向她展示一些收藏品。比如说,一只不知道是妈妈的哪个朋友送的半闭眼睛的猫头鹰玩偶,它的嘴巴和眼睛都是坚硬的塑料材质,理论上长着羽毛的地方也毛茸茸的。还有一个小鼓,并不能像乐队里那种家伙一样发出种类丰富的声响。还有更换罩子就可以照射出不同图案的红外线笔。奶奶用印有仙鹤图案的布手绢包买菜用的零钱,我也莫名其妙有了不少手帕可以玩。我喜欢把手帕蒙在鼓面上,有些时候布面会改变物品的音色。后来我看过一本小说,女主角误入灶台当中的帝国,遇到一个其貌不扬的男孩,他被灶神当作儿子接了进去。我忘了男孩的母亲是不是被灶神接到了那边的世界,似乎早早地去世了。男孩的皮肤很黑,有一把木梳子,蒙上绿色的丝绸就可以呜呜地吹出动听的曲调。虽然,我在桃木梳子上面蒙上黄色的化纤布,什么也没吹出来。
夏天的时候,我们更喜欢呆在小巷子里,把五毛钱的饮料冻成的冰块掰成两半分着吃。巨大的冰块把脸冻僵了,但是由于融化的汁水很黏,只能暂且忍耐一会,要说话的时候,就会发出呜呜的声音。
话虽如此,我和小林没有一起度过几个夏天。小林只愿意走到路口。或许她怕我奶奶,她看起来很凶吗?不是的。不过,奶奶生气的时候很可怕,尽管她从来没对我发过火。二年级的时候有一个同班女生无缘无故用扇子打我的手,很疼。我回家的时候提起这件事,奶奶在路上拦下她,然后捉住她的手,用捆废纸板的塑料绳子抽了几下,啪!我觉得没有扇骨打人那么疼,不过她再也没有找过我的麻烦。我没有勉强小林,于是提出要不要去她家里玩。那个地方只是她中午歇脚用的,她的家里一定还有比气球更好玩的东西。
那时候,我已经忘了之前被吓了一跳,决定不随便进入别人家里这件事了。
去小林的家里不能算随便。天气冷的时候,我们还系同一条围巾。虽然是奶奶房间里的旧围巾,但是很暖和。是黑白格子的图案,也许是受其影响,就像喜欢那把沉重但结实的黑色大伞一样,我长大之后也一直喜欢黑白灰和格子图案的围巾。
小林只是摇着头,拒绝了我的提议。无论我怎样追问原因,她都只是抿紧了嘴,一遍又一遍地摇头。小林还叫我不要跟班上的同学走。我有时会跟着他们走过巷子,走过田埂,在副食店停留一会,从谈话的间隙里探听一点班里的情报。
我和小林一样,在班里没有朋友。并不是完全没有人和我说话,但放学之后,莫名其妙变成了我自己走。交朋友需要花钱,如果不能掏出钱买一点吃的东西,就没有加入谈话的资格。除了周六和奶奶卖废品拿的五毛钱,以及偶尔在路上捡到的硬币之外,我没有钱。听到同学的谈话之前,我从未想过原来小孩子可以有零花钱。
另外,我不知道什么才算朋友。是请客吃糖,还是一起说别人的坏话呢?还是像这样接过小林的气球,然后一起玩呢?我不禁开始想象有人把我和随便什么人用一根草串在一起。所谓朋友,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小林为什么叫我不要和班上的同学一起走呢?我没空考虑这个问题。升了一级之后,我换到了新的班里,但班主任没有变。打扫卫生时我莫名其妙地踩到了靠在柱子边的拖把,被木棍打中眼睛,眼前闪过好长一段时间的紫色放射灯。我想我大概穿越到哥哥放的TVB光碟里了。有一段时间,班上很流行养蚕,老师会把蚕种送给表现好的同学当奖励。当时,在很多商店外面也会捎带着卖,买得多还可以附赠桑叶。我知道在路边长着一种叶子带有绒毛的矮个子树,可以做桑叶的替代品。把叶子折断,就会有牛奶一般的汁液流出来。还可以喂油麦菜,但是如果不晒干,蚕就会因为其中过多的水分而死去,真是一种脆弱的小动物。我有时会把白白胖胖的蚕放在手上把玩,有一次一个高高壮壮的男生说了些惹人生气的话,我很激动,啪的一声把手拍在桌上,忘记了之前还在手掌上玩蚕。
后来逐渐流行往奶茶里加爆珠,但我不喜欢。
有时候我会拿到几个气球,刚吹起来还保留着一丝弹性,越大就越容易戳破。上次过后我的蚕所剩无几,刚好班里办接龙大赛,就一个劲儿地抢答,连前桌也转过来偷偷地帮我。前桌平时上课很爱说话,不知道一向很偏袒我的老师是不是不满意我和坏孩子玩,不再搭理我,说再这样就把我请出去。我悻悻地收敛了些,这坏孩子的身份一时间还真不习惯,但也没有更多的感受。可是看到小林之后,心里竟莫名升起一阵愤怒——小林笑嘻嘻地拿着一包拖肥,要和我一起吃。小林是坏孩子吗?我们每天都无视校规,早早地到学校附近逗留玩耍。我和小林一起当了很久的坏孩子,把心都玩野了。
“这个礼拜,我不和你一起走了。”我说。
“你要干什么?”小林的脸干干的,被风吹得有点粗糙。没有人给她擦脸。
“我要画手抄报。我还借了好多书没有看完。”
“我和你一起画!”小林天真地说。
“那你上学就晚了!”
“我本来就是早到呀!”
“反正就是不行。”
“但是我想和你一起走。”小林很执拗。
“我看你没有朋友才和你一起的。你都不让我去你家玩!”天啊!我不是想要说这句话的啊!
小林手里的冰冻拖肥化了一半,手指头被冻得红红的,眼睛也有点发红。她捏着那袋拖肥走了。
巡查变得更频繁了。或许在一个我不知道在哪的城市,又发生了些什么。我中午不睡觉,每天下午打瞌睡,然后被罚站。吃完午饭我就看租书屋借回来的小说,这个点去书店也会被逮到,因为店门口都是玻璃,能看到里面,除非缩在深处的楼梯间里,那里只有一丁点微弱的光线,我的近视就是每天傍晚在那里写作业写出来的。
下午去学校的时候我还有点提心吊胆,现在想来可能是我这人天生神经质。用大人的话来说,胆子很小,可能三魂七魄里缺了点什么。那个年代路上真的有不少精神病人,或者说看着精神不正常的人。他们一般都在流浪。多数人穿着反季节的深色衣服,上面的破洞多得让最先锋最懂时尚的设计师也自愧不如。冬天很少看到这种人,而其他季节他们总是一言不发地在翻垃圾桶。现在没有再见过这样的人了。有天早上,上学路上我见到一个很凶的女人站在没开的店门口,旁边铺着一床破棉被。她短短的头发打结成一缕一缕的,一边挥舞一把头部尖尖的雨伞一边大叫:谁敢碰我我就杀了谁!
那时我并不懂为什么流浪的女人会这么凶狠。
我只是害怕她一时兴起把我捅个穿心凉,所以早早地走开了。下午上学我又想起这事,在小巷里一边低着头一边走,然后撞到了障碍物。因为有点弹性,所以肯定不是墙,也不是电线杆子。是个人。
他嘿嘿一笑,用手摸了摸我的脸,那手有点粗糙,但是热热的。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运动夹克,剪着短短的寸头,下巴上有点胡茬。我对这张脸并不陌生。他是经常在这一带转悠的傻子,走路有点跛。好在是傻子,不是疯子。傻子和疯子的区别主要在于攻击性。不过在那一瞬间,我还是吓得浑身僵住,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宛如被手电筒照到的蝙蝠,差一点儿就要倒挂着栽下来。
“爸!”我听到了小林的声音,她把我一把推开,同时用力地拉住了那人。我差点摔了个屁股蹲,手掌压在别人随手丢的生鸭胗上,很臭:“你为什么跟着我?”
“我怕他碰到你,把你吓着。但他不打人。我妈才会,她还总是突然骂我。”小林一点都没嫌弃我手脏,跑过来拉我。
“所以你不让我去你家玩吗?”
“也不全是因为这个……”小林紧张地打量了一下周围,“先去吧,我爸等下会自己回家。”
“我上次说的话不是真心的……对不起。”我算了一下,已经超过一个礼拜,可以和小林说话了。其实应该再早点的。难道她每天都跟着我吗?她是怎么算到时间的?小林戴着一块很旧的手表,表带上的线头都跑出来了。
“我看到你和她们走了,你和她们一起,就为了蹭零食,真贱!下次你就继续跟她们走呗!要不然就跟你哥哥姐姐,反正你有那么多人!”真没想到小林会说这种话!
“你这个……”我情不自禁地说出了一个最新学到的方言词。那词汇很恶毒,其实用在这里并不准确,只是为了卖弄新词。
小林快哭了。她走得很快,我慢吞吞地走在后面,和她拉开一段距离。进了学校,走到校园中心的大树下面,她忽然转过身来跟我说:“不要一个人走了。”
那之后我没再和小林说过话。首先,我们错开了上学的时间。其次,就算在学校里碰面,也装作不认识。最后,回家的时候我总是和其他人结伴,当时学校有这种制度。我不能理解为什么小林一开始叫我不要和同学一起走,最后又叫我不要一个人走。
上学的时候我并不能总是找到同伴。小林说得对,我并不比她更讨人喜欢。有时候走在路上我会忽然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像在被人盯着看。因为很害怕,所以我不再图方便抄小路,而是一直沿着车多人多的大路走。一年后我搬了家,离学校更远,那种感觉也消失了。也许是在更早之前。我听说小林转学了,她没有告诉我。
很快就到了最后一次期末考试,然后是去学校拿报告册。那天早上天很蓝,我背着洗过之后亮丽如新的书包去学校,途中经过一个路口,等到绿灯才通过。
突然,我又有奇怪的感觉。我听到凄厉的刹车声,回头刚好看到有辆轿车迎面撞上一辆摩托,后座的人戴着头盔飞出去一段距离,脑袋着地。骑摩托的人下来抱起她晃了晃(当时我想大喊:这样只会加重伤势呀!),那人了无生气,没怎么动弹。应该只是昏过去了。那人身形很瘦小,让我想到小林。不过小林早就不在这里生活了。他们家好像遇到了一些麻烦的事情,有人在找小林的妈妈。小林的爷爷奶奶不堪其骚扰,搬到了外地。那些人似乎还不甘心,在街上贴了寻人启事。
总之,那天,天空呈现一种异常的蓝色,阳光把一切都照成了金色。天气很热。我们已经没有暑假作业了,打扫完卫生有些无所事事。接着,不知道是谁折了纸飞机开始玩,然后教室里就全是纸飞机了。有些折法我还是第一次见,很想教给小林。试着回想小林的事,却发现有好多已经记不太清。每天在课上打瞌睡的时候,我以为这样的时光看不到尽头,事实上它却短暂如石中火,一如我和小林的友谊。
看到那条新闻的时候我正在校门口吃早饭,店里的酱汁放得很多,肠粉泡得令人一言难尽。我想到读过的小说。在这中间,还发生过可怕得多的事,以至于小林的爸爸的眼神现在想来甚至算得上是温情。我不想回忆了。死掉的蚕和抓到过的蜗牛好像都堵在我喉咙里,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我知道,被灶神接到厨房里的国度然后郁郁而终,也许是另一件事的隐晦写法。我明白了小林身上的疤痕,也许不只是她的妈妈忽然发作的产物。
我出生之后,家人拿着我的八字去算命,说命里缺木,又刚好轮到字辈,给了我一个双木林。后来妈妈觉得不太像女孩的名字,就改掉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其实我差一点成为小林。有人代替我成为了小林。
注:以前读过一篇Reddit怪谈,叫《朋友》。很喜欢,受到启发,所以这次写了这篇。
作者:土木风
评论:笑语
一切都敲定了。剧院终于迎来了它命中注定的结局。剧院经理把电话听筒夹在颈窝里,在纸上一连记下数个日期:清场的时间,何时宣布停业,何时将仓库中的服装和道具整理出来,以待拍卖。在歌剧还兴盛的年代,这家剧院曾上演过若干精良的制作,其中有些颇为出名,因此股东们相信,至少它的仓库里还存有几颗金子可供掘取。
经理对此好像没什么感觉。即使他已经为此地贡献了自己的整个青年岁月,并且在过去的几年里,为了避免其破产而加倍兢兢业业地劳动,如今这一切对他来说也不过是一项即将完结的工作而已,就像上一项、以及上上项工作一样。
他来到剧场,向早已等在那里的剧团成员宣布一件事:鉴于本乐季的时间还有不少剩余,董事会已经批准了他们的请求,即排演一场告别演出。观众席上的众人当即欣喜地窃窃私语起来。但是——他打断他们——那些要提前一年去请的大人物,歌剧导演、广告公司或专业的舞美团队——一个都不会有。钱呢,也没有太多。一切只能靠自己,有什么就用什么。
大家嘟哝着,没觉得有多惊讶。他们倚在红绒布包裹的椅背上,叽叽喳喳地盘算起现有的保留剧目,争论不休。两小时后他们做下决定:演《霍夫曼的故事》,就按照它多年以前初次在这里演出时的模样来演。人人都爱那一版制作,并且在那之后再也没见过更好的,既然是告别演出,那么非它不可。这就是让他们为自己在这家剧院工作而自豪的那种东西。
那服装和道具怎么办?经理说,原先的已经缺东少西,全部重新定做是不可能的。于是又有人提出,不如将整理仓库的日程提前——既然有些老道具能卖钱,换言之,就是剩下的都可以随意使用,大不了花点时间来修补。反正,现在也只有时间是充裕的......
他们先从最旧的那一部分翻起。据说在在场的所有人都还没到来之前,那个群星熠熠生辉的时代,年轻的赫伯特·冯·卡拉扬曾在此执棒,玛丽亚·卡拉斯也垂怜这家小剧院,在巡演途中为它献出过自己天使般的歌声,剧院方不得不为了她拆掉一部分座椅,以容纳蜂拥而至的观众。然而他们并没能找到卡拉扬用过的乐谱,又或是卡拉斯穿过的戏服,那些大概早就被人买走了。剩余的只有一些群演的衣物,已经分不清是哪一部剧的,落了厚厚的一层灰。接着是这家剧院曾经常用的那一批道具,即二三十年前他们还有些人气,能在周末卖出满座时候的。齐格弗里德的剑,那个内置机关、被砍一下就会断裂的铁砧;麦克白的头盔和板甲;波西米亚人里专门做旧过的桌子,供四位贫穷又乐观的艺术家用餐使用,还有那个被吊到屋顶上的小竹篮,用于存放他们过圣诞用的物资,有人还在里面找到了半块干面包——当年他们真的会吃掉舞台上的食物。(“不然怎样?假吃也太显眼了。”)还有捅死斯卡皮亚的那支银匕首——剧团里年纪稍长的女高音们对它再熟悉不过了——以及唐璜那身镶金边的丝绒斗篷,虽然被虫蛀过,但人人都记得,当年穿着它的人走动起来是如何意气风发,光彩照人。靠在仓库墙边的是一根桅杆,专门用作船上布景的,先是用于《水手比利·巴德》,后来涂黑了拿来演《漂泊的荷兰人》。再往里走,是曾经用于垫高舞台一侧的升降台和空箱子,因年头太长而被废弃。森塔从这里向大海纵身一跃,沃坦手握长矛,站在这里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即将亲手杀死的儿子。托斯卡曾在这里看着她的爱人走上刑场——她原以为枪口会抬高几寸,然而枪响过后,他应声倒下,血花绽放在他的胸口。而在木箱伪造的岩石搭出的错落有致的布景中,奴隶们轻声唱着:“飞吧,思想,乘着金色的翅膀......”
只可惜,原先《霍夫曼的故事》的服装和道具虽然找到一些,但果真不够一次演出可以用的。大家把最为昂贵和完好的那些东西收到一旁,剩下的则挑挑拣拣、缝缝补补,倒也补上了空缺。一些物件有了巧妙的去处,比如唐璜的斗篷,将刺绣移到新的丝绒布上之后,正好拿给一位反派角色穿,那张破桌子则被刷上清漆,放在第一幕的酒馆。至于不好替换的道具,如斯潘兰札尼博士那套怪诞的实验设备,烧瓶、软管,戈佩琉斯的眼镜之类的,则到那些才华横溢的现代歌剧导演遗留下来的东西里去找,例如外星实验室版本的《弄臣》,又或者是布景用了两千副玻璃镜片、像风铃一样从天花板上垂下来的《纳布科》......
之后他们开始排练。一切还是按老样子,先跟着钢琴温习乐谱,之后到台上排演走位、动作、灯光,如何伴随着表演来歌唱。作为本地剧团,演员们对于彼此之间的合作已经驾轻就熟了,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而当其中哪个人暂时闲下来,剧院经理就会把他或她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去,每人作一样的谈话,签文件,办一些解散前必要的手续。他在这里工作了二十余年,而有些人比他来得还要早。歌手们不在的时候,年轻的常驻指挥就在乐池里带领乐团排练,经理则按照老旧的登记表,一个接一个地给以前常来的观众打电话,介绍告别演出的相关事项,问他们是否要购票。有些无人接听,而接起来的那些声音听着大都年纪不小了。“真的吗?”其中好几个都这样问经理,“那剧院呢?之后拿来做什么用呢?”
“我也不知道。”经理诚实地回答。
每天他走进剧院,带人安装布景,采买必要的物资,和仓库管理员一起盘点库存物品,登记在册。如果歌手们需要他,他就坐在台下,兼任一下歌剧导演的职务。他像个马达似的一刻不停歇地运转,日复一日。有几次他看见某个歌手在背过身去时偷偷抹泪。有时乐池里的指挥向他打招呼,他也会向这个即将失业的年轻人挥挥手。有时他会在观众席末尾遇见几个来旁观排练的人,带着孩子。其中有人悄悄问他:“听说这里以后会把座椅全拆了,改成饭店,对么?”
“我也不知道,没人告诉过我。”他仍然回答。
演出当天,剧院经理给后台带来一样东西:一只玻璃做的假钻戒,钻石部分几乎和戒圈一样大,确保观众在台下也能看见。这是第四幕要用到的道具,他们嫌旧的不够透亮,新定做的今天才送到。之后他就忙着做其他准备去了。
他一连忙到晚上,累得晕头转向。待他终于在属于他的小角落,也就是离前厅与后台都最近的那个包厢里坐定的时候,观众大多已经入场了。放眼望去,所有脑袋都是白花花的,其中偶尔有几个其他颜色的,正在好奇地四处张望,像是白布上的波点。
这家剧院的观众已经和它本身一起老去了,经理想,连同他自己也如是。他和这里的大多数人互相看着对方长出白发。这时,身后的包厢门突然咔哒一声——他回头,然而门又立即关上了,只剩一个信封躺在地毯上。
“请务必在第最后一幕时认真注视舞台,且到演出结束后再打开此信,否则它将失去其全部魔力。神秘赞助人。”他拈起信封,上面写着。
剧院经理缓缓地坐回椅子上。自决定停业的几个月来,他头一次感到不安,好像心突然跳到了嗓子眼一下。能出什么乱子?他对自己说。往好里想是一出善意的把戏,再坏也不过针对他本人的恶作剧而已。即使不说,他也会好好盯着的。这样想着,他将信往口袋里一揣——与此同时,剧场内已经鸦雀无声。年轻的指挥走进乐池,接受人们的掌声,紧接着转过身去,突然之间,乐团就迸发出洪亮而利落的声响。歌剧开场了。
《霍夫曼的故事》,本剧一共包含四个互有联系、又互不相同的故事,经理已经看过它无数次,无论是赏心悦目的还是令人费解的制作,无论是从这座包厢里、从后台,还是从观众席上。他熟稔地默念着角色和情节的顺序。第一个上场的角色是林多尔夫。他是一位傲慢的议员,一个坏蛋,和另外三个故事里的反派角色一样,传统上都由同一位低男中音扮演。作为歌手,他年事已高,声音不如年轻时那么光洁漂亮,然而咏叹调唱得仍然活灵活现。紧接着,一群学生、士兵和无业游民吵嚷着地涌进酒馆,在那张原本属于艺术家们的桌子旁落座。仔细看去,他们的服装其实什么样的都有,是从不同剧组里搜刮来的,只是色调差不多罢了。诗人霍夫曼上场了,站在加固过的桌子上讲完侏儒的故事,开始和林多尔夫斗嘴。他一边唱着,一边演出醉态,摇摇晃晃地向前扑倒过去,又被别人接住。他几乎要贴到林多尔夫的耳边去挑衅,气得后者直翻白眼,而他的好朋友,由女中音演员反串的尼克劳斯,在一边看笑话。
第一幕没出任何岔子。灯光是暗黄色的,正如小酒馆里的煤气灯一样,隐蔽的聚光灯则一直在跟着演员走。观众席里几乎没有人出声。剧院经理的神经放松下来,渐渐地,他竟有点像是沉浸到梦里去了。他仿佛回到第一次来到这家剧院、也是第一次看到这部作品的时候,同一位低男中音演员,那时他的头发应该还是深棕色的,只是在台上戴着灰白色的假发,抬起下巴对人呼来喝去——不同的霍夫曼,但一样醉——暗黄色的,好像冒着气泡的啤酒一样的灯光,几乎能闻见纵情畅饮者口鼻中喷出的酒气。
然后是什么?一只木偶,以古希腊的神山为名字,装有七种宝石制作的眼睛。她开口唱歌的时候,空气中便弥散开青草与嫩叶的芳香。第一次听见时,他曾一度以为她的背后当真有一把发条。另一侧,鲜艳得骇人的试剂在烧瓶里叮咣直响,戈佩琉斯掀开他的大衣,数不清的眼镜如金属蜈蚣般连缀在一起,睁开一百双玻璃做的复眼。他轻飘飘地抽出其中一副,诗人就发了狂。他一路狂奔到冬天,穿白色睡裙的女孩为歌唱而殒命,倒下时像一片雪花一样轻。诗人和她的父亲抱头痛哭,魔鬼假扮的医生立在一旁,与议员和眼镜商人长着同一张脸,放肆地狂笑,那笑声令人汗毛倒竖。长笛又响起来了;潮湿的海风扑面而来,万事万物都笼罩在暗蓝色的夜里,在船歌中轻轻摇晃,发出微末的闪光。爱情的夜,甜蜜的夜,她们唱着。醒一醒,到威尼斯了,醒一醒。到第四幕了。
剧院经理当即清醒过来。他谨慎地扫视一圈,发现一切正常。剧场内一片昏黑的静谧,舞台上,达佩图托正独白着,以一种优雅的仪态踱着步,泰然自若地到台前来。这是低男中音歌手的饰演的第四个反派角色,长着上挑的眉眼,一头精心打理的黑色卷发,身披唐璜的黑斗篷。这位魔法师即将用钻石诱惑名妓朱列塔,让她为他夺取霍夫曼的镜中倒影,只为作收藏用。
达佩图托一甩斗篷,漆黑的丝绒布上便泛起粼粼波纹。他背对观众,得意地将手举过头顶,展示手上的钻戒。“闪耀吧,钻石!”他唱起咏叹调,“正如用镜子诱捕云雀!闪耀吧,钻石,吸引她,迷住她......”
剧院经理听见有人倒吸一口凉气,随后反应过来,那是他自己的声音。那颗钻石,那颗他亲手交过去的、本该由玻璃做的假钻石,竟在聚光灯下发出无比艳丽的火彩。起初他以为这是幻觉。紧接着他以为是谁拿错了,但剧院从未有过这样的道具。魔法师继续唱着,歌声温暖醇厚,像做成他斗篷的暗色丝绒,又像是陈酒。钻石在他手中不断变换起闪光的颜色和形状,放出近乎灼烫的光芒。目光一定是挪不开的,而倘若人有灵魂的话,那轻烟似的魂魄也一定会从眼与耳中逃窜出来,直直地奔向那道焰火而去。那不像是歌手本人会拥有的首饰。那是一颗真钻——他无法摆脱这个可怕的想法。他的眼睛告诉他,那像是一颗价值连城的真钻。
经理看见台上的达佩图托向他所在的包厢使了个眼色。每当舞台上出了什么意外状况时,他都是用这种方式来让他知道的。他完成演唱,将钻石按计划交给朱列塔,接着下台去了。
经理来到后台,没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他们诚惶诚恐、如坐针毡地等待着。霍夫曼回到了酒馆,缪斯女神终于在舞台上方出现了;在她脚下,正派与反派,议员、木偶与失去女儿的父亲,所有角色都合唱起来:“让你的心死灰复燃吧!快乐一点,对苦难一笑置之吧!缪斯会抚平你的伤口......爱让你更茁壮,眼泪则让你更稳重......“
最后一个音奏出后,现场爆发出如雷贯耳的掌声,经久不衰,即使演员和乐团都已经谢幕了五六次也如是,好像人们永远都想再见到他们一次,没有人想与他们分别。剧院经理也被怂恿着架了出来,迎接他的是更热烈的掌声,即使大多数人并不认得他。然而,一切总是要结束的。大家还是心满意足地、疲惫地,恋恋不舍地离去了。
众人回到后台,凑在一块,七嘴八舌地说起那颗钻石的事,它到底从哪来,该到哪去,又是为什么出现在这里。经理这才猛然想起那封信来。
他们战战巍巍地打开信纸,上面写着:
“我们赠予你们这世上最小也是最恒久的火焰,愿此火在你心中长燃,我的朋友!”
作者:【十三招】山海
上个月公园拆除,我跟朋友一起去捡了最后的几根木头。它们比以前更加有用,我们在河道边的居所就是木头搭的,搭得有些像水獭的小坝。这几天下雨,河水变得浑浊。除了顺水而下的商人,我们已多日没见过什么人。
这几根木头捡走,先前那座落英缤纷的公园就彻底没什么痕迹了。我与朋友在公园旁的水泥房里待了一会,那里墙面酥薄如纸,霉菌在上面大肆涂鸦了些什么。我们从面包似的墙体中掏出些果干,想必是松鼠或鼩鼱没吃完的冬备。朋友已经很久没回家看过,我们一起站在单元楼下仰望,玻璃窗像融化的琉璃泪。阳光打在上面,我想起来门前的河流。
我们没有上楼,盖因楼梯已经承担不了我们中任何一人的重量。在大萧条后,一切工业制品都没逃脱腐朽的命运。好在生命们很适应。我们背上木头,预备好用这些有机制品加固我们的柜橱。
朋友在前,我走在后。市区的风很干涩。小时候路边有粗壮的行道树,二人合抱不来。我们在树下跳皮筋时,垃圾车播着乐曲开过来。后来电锯锯砍掉楼下的行道树,道路为了汽车不断扩宽。年年树木都要为人类的发展让位,就像恰巧在树上方的电线,要劈成两半砍掉一半树冠以防火防电。长大之后我再没在小区里见到葱郁的新枝。而当气候变化,人烟消弥,剩下的就是黄沙和风。我从路边的汽车残骸上撕下一块铁皮,揉成球打朋友的后脑瓜。朋友背后不长眼睛,往前扑了一下。
河道这些年干净了许多,有野鸭子每年春天坚持来"红掌拨清波"。我们没少去寻摸它们的蛋,然后把蛋壳和草木灰一起埋进地里。芦苇荡不知道是不是因此疯长,我只希望希望它泛青不是因为即将到来的暴雨。若是再连下几日,我们的河畔小屋怕要不保。
用麻绳绑好木条,还要再刷一层蜡油。小屋被架起在离水面不远的地方。雨大的时候有鱼跳上来,把它踢下去的时候跟着脚滑,人也掉下去了。我感到什么滑滑的东西大力打了一下我的脸,头也不回地游掉。水下到处是搅混的泥汤、天翻地覆中我只记得屏住呼吸。冷静比求生更难。汽泡簇拥着我,能感到却抓不住。生命的危机来自四面八方,挣扎时止不住吞咽河水。我碰到小屋的立柱,摁住反胃和屏息带来的呕吐冲动。水涛仍旧汹涌,抱着柱子时没分清上下,最终快没气只能赌一样向上攀登两步。柱子很滑,我终于出了水面。落汤鸡一样从雨中爬回了屋子,回头再找时,不要说鱼,往年此时已经泛舟河上的鸭子都没看见。
雨停之后河水仍是混的,我们忙完了,离晚饭又还远,便上屋顶晒太阳。这里远离市区,树还剩很多。此时他们倒吸饱了水,都呈现出一种跃跃欲发的态势。随手拆下的柳条,放在嘴里有一丝凉凉的草味,细细看来已经泛青。天上没有云,也并不很蓝。阳光是很好,所以我晕晕欲睡。
有机物搭的屋子也吸了水,潮乎的被风一吹,变成了凉意。风吹过来的时候,我在梦里猛地一落,也跟着醒过来,刚睁开眼还以为自己滚下了屋顶。迎着初春凛冽的空气缓了半响,才想起来自己身处何方。
慢悠悠爬下去,升起一堆幕天席地的火焰。上一年地里刨的白薯藏到初熄灭的炭维里,再挖些土将它厚厚盖住,砌成一个保温烘烤的土包。土壤和柴禾里都有水分,就见细细一道蜂烟直上青天。远处传来野鸡的叫声。烟行半晌,朋友问我褒姒吃不吃白暮,我说应该吧,狐狸听说也是犬科,应该是杂食动物。
这样烤出的薯没有放学后小摊上买来的绵软,但我俩已经十分满足了。太阳就要落下去,天空带起半条火江的发带。气温一低,烤薯冒出的白烟就清晰可见。呼地一下吹散它,剩下的又跟上来。我们在晨夕昏暗之际爬上树衩去欣赏夕阳。远处的山没有挡住它,倒是群鸦从冷色调的天空飞过,如标点横符。红日想标题一样横挂天边。我正想着明日天气如何,在离地近十米的高空朋友忽然大呼小叫着喊我去看。艰难地翻到对面那枝杈上,我看向枝头。就在这太阳欲落之时,我看到树枝向上长出一丛丛小小的芽苞。
作者:夜雨
评论:随意
一切起于微小的问题。
他站在船头,看着碎金铺撒在爱琴海面。浆手们把浆横在膝盖上,微风吹不动船帆,船在海上漂着。
他转过身,眼前围了一群安静却一脸愤怒怒意的人们。他一个一个仔细看过他们的脸。
“你可曾记得往日种种。”他喃喃道。
浆手站起来,握着浆靠近他。人群站在他三米外,无言地堵住他的去路。
“往日种种......”
他扫过每个人,即使是人群之后,他总能通过一部分的身体认出那是谁。
他对他们了解颇深。
“如果我们一直是对的,那么错的就是你。”人群后有人短暂而快速地说道。
那不是理性的思考方式,他想。
他还是没能在人群中见到那个人。
“往日......”
他拾阶而上,两侧墨绿的橄榄树反射着金光。台上那个人快活地微笑着。他穿着灰白色的亚麻长袍,微卷的头发早已花白,声音洪亮而清晰:
“希帕索斯,我的朋友!”
名为希帕索斯的男人张开手抱住了他。他瘦高的身体刻意地低下来,嗅着那人脖子边上的味道。他紧紧地抱住他,仿佛多年未见的老友,又似分离多年的夫妇。
他有时会在心里埋怨他自己的身高,如果再矮点,或许就能更加清晰地感受他的热量。
“毕达哥拉斯,好久不见了。”
他笑了,“一星期不见了吧,我的朋友。”
他俏皮地眨了眨眼,“你又带了什么新发现来吗?”
希帕索斯随着毕达哥拉斯走进庭院,眼前是工整的一切,墙上的纹饰无不一丝不苟。这是他这位老友的习惯,他也喜欢这点。
“万物皆数,朋友。”他曾拉住他的手,划过一个一个地方,“这是一,这是二,万物都是成比例的,他们都在复制着自己。”
“世界的秘密就在眼前。”
那段时间快活极了。他们对着一棵树都能说上一整天,一片树叶落下来,他们也能细数树叶的纹路。世界褪去了原来的颜色、形状,而是化作了更神秘的一些东西。那是一、二,以及无穷无尽的比例。他们觉得自己可以诠释一切。
“只需要指出它,聪明的人就会明白。”他们以隐秘的方法召集着同好。
只要能体会一次,整个世界就会是另一个模样。
阳光穿过窗户,在地上工整地划成一个方形。希帕索斯望向毕达哥拉斯,两个人默契地微笑起来。
连阳光也要尊敬他们,连太阳也要屈服于世界的秘密。
那一天他们在一起聊了很久,很多时候都是希帕索斯在说,他讨论着最近测算的数据,并不多,但足以让他和毕达哥拉斯领悟到背后的东西。
他们都很开心,甚至亲密地躺在了一起。希帕索斯看着毕达哥拉斯的眼睛,觉得从未如此炎热过。
阳光,哦,那束阳光。
他几乎不想离去。毕达哥拉斯俏皮的眼睛总能将最隐秘的情感传递。而他阴鹜的不讨喜的甚至让人害怕的眼睛,也在他的注视下变得柔和。
但他终于还是离去了。
走之前,他望着毕达哥拉斯的窗口,阳光投下的影子正好是个方形。
一,与一,边长完全相等的方形,在它们不相临的两点之间划一条线,它是什么比例的呢?
连希帕索斯自己都觉得意外,他居然会在这个问题上纠结那么久。或许是那毕达哥拉斯的窗口时常进入他的梦中,或许是太阳神的惩罚,或许是他总是多情,微笑待人......
我要成为他的唯一。希帕索斯空洞地眼神望着砖墙。他的脑中划着一个又一个边长相等的方块。
如果这是一,如果这是一......
“我要告诉你一个幽灵,毕达哥拉斯。”
一个月后,当毕达哥拉斯再次见到他。他已显得有些枯槁。
“一个幽灵。”他眼窝中透出阴沉的光芒。
“我们都知道c的平方等于b的平方与c的平方之和对吗?”希帕索斯用树枝在地上划出一个方形,然后划出一道对角线。
“对啊,这是我们一起发现的。”
“如果这里b和c都是一,那么c等于这个数对吗?”
“但这个数,他不是成比例的。”
毕达哥拉斯沉默了。
“错了。”希帕索斯的眼中留下泪来,“他们两个都是偶数。”
“可我已经约分完了,他们还是偶数!”希帕索斯的泪沾湿了地面。
“这,这不可能。一定是你算错了。一定是你不对!”毕达哥拉斯愤愤地把地上的图抹去。
“你算一下就知道了,你......”
“我不会算的。”毕达格拉斯扭过头去,“那已经不是完美的世界了。”
他到底理解了我的意思了吗?
希帕索斯望着人群。
“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
往日......
“正确的世界就一定美丽吗?毕达哥拉斯。”
“可我无法生活在不完美的世界。如果世界不是那么美丽的样子,我会死的。”
希帕索斯望着他的侧脸。他的表情宁静而沉稳。
如果没有你,我也会死的。
“你还有何话可说?!”有人喊到,“你这个恶魔!”
“我再无话可说。”他低下头,“请速速动手。”
爱琴海面金光闪闪。希帕索斯在恍惚中又想起毕达哥斯拉窗台下的那一抹金色。
还有他灰白的亚麻长袍。
水底看见太阳,他闭上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