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245【胶囊】
作者:【十二招】萝卜
mode:笑语
L:
愿我的信没有打搅你回忆童年。
我原本只打算写两张纸,未尽的工作太多,外面的炮火响了三天。写信时我没有点灯,只能借着一支小手指大的蜡烛的光来写它。当我真的开始动笔,我便知道,今夜,我所有的时间将会奉献给白纸黑墨。你不用试图来找我,陌生的写信者已在你拆信的那刻被定为亡人,它应是我最后的遗物(也请你读完此信后,将它焚毁)。也不用过多担心我是谁,为什么会把这封信埋在你在多年前藏时光胶囊小院里,因为我认识你,了解你,虽然你还不真正认识我。读到最后,你便会知道我究竟是谁,在信尾,我们将第一次正式相遇。
我很乐意先打消一部分你的疑虑,证实你通过字迹,信纸和已有内容能确认的,关于我的信息:我是一名30岁左右的女性;本土的鸽城人,用鸽羽纸;我至少和你在同一个街区生活过,见证了你独自把时光胶囊埋进居民楼的院子里。让我再透露一点,让鸽城二十年前和煦的阳光,由文字鎏进你我的脑海里吧——我曾是你对窗的邻居。
二十年前!你还是一位刚搬进新居民区的瑟缩的孩子。你养母当时的盘发我至今仍认为时髦。她牵着你,你抬头,不知道是不是一连排黑峻峻的窗户,在你心中等同于怪兽的大眼睛,你显然被吓着了。你对视线的直觉是正确的,我便是藏在阴暗处的其中一位。如果当时的你能知道,怪兽也是会被罚站的,你是否能好受些?二十年前,唯一让鸽城孩子害怕的,只有虚构的鬼故事,而不是饥饿,流弹和亲人的失踪。我得承认,你略带惊恐的匆匆一眼,成为了我被体罚的下午的解闷对象。我不乞望你原谅陌生的我的恶劣,你的棕色眼睛投向我的刹那,我就知道,我接下来有很长时间都有事可做了。
年幼的你一定深深好奇过,为什么每周三下午五点半,西侧窗台下总会有一包昂贵的糖?这是两件事结成的可口:一,前情报部部长西泽说,他迷上了我家厨子制作的小蛋糕。在死于一杯毒酒前,不论我几岁,他周三到访时一律把我算作听话的小乖女。二,当时我训练弹的最远投掷距离达到了40米,而一包小包装的蜜熊牌水果糖比它还轻些。在你每周定时被养母抱去逛街时,就到了十岁的我最喜欢的投掷精度训练时间。我会在茶会结束后,在窗帘布后面小呆一会儿,透过帘缝观察不远处的你家。有时候,我用心听,能听到一声令我满意的,属于小孩的惊呼。那时过于调皮的我会偷偷地想,我在你心的形象中是什么,是不可见的糖果仙子吗?我唯一一次失误,是在你六岁的时候。我砸中了你养母放在窗口的花。哎!你成了小替罪羊。我听得到你有一个月的时间不再愿收我的糖果,而是把它扔掉。我想了一个主意,央求西泽先生为我带一包最贵的巧克力豆。对于我礼数的缺失,我受到了一个月禁足的惩罚。但我们的友谊得以继续下去,我想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和往年一样,我十三岁的生日礼物只允许购买一件。我选了一架漂亮的打字机,好赶上鸽城结交笔友的热潮。当时的鸽城报纸,有意思的寄信地址甚至能上头版头条。我想象着住在首都的皇女会抽中我署名“忠实的国民”的信件,与我一同畅聊——我当然没有忘记你,我的小笔友。我知道你当时的零花钱用来付邮资有些奢侈了,便当起了你的专属邮差。待我集中寄信的日子,清晨(极早,极早,所以我想你每次尝试蹲点看寄信人的举动都失败了,因为太小的你还起不了床,或者已经等得睡着),我会来到你家的楼道,上到六楼,把信塞进你的门缝。等过几天,再来取按照我们约定日期塞出门缝的信件。我还记得你第一次给我写回信,没有任何单词拼写正确,作为一个已七岁的小孩,你的文法确实还得精进。可我蛮喜欢这用涂鸦和错误单词组成的信件,你问我,“你是糖果仙女吗?”是的,是的,敏锐的孩子。我要求你把回信写在我的信纸背面,而我从不在周三,也就是你养母带你出门的时候寄信收信,她永远不知道我的存在,而你总相信我是来自你故土的神女,“不得沾染尘世”。不止一次,我的关节已经抵在了门板上,可保持神秘是有诱惑性的,碰面又有失望的风险,我终究还是没有敲响你家的门。
那段时间过得多么快!整整七年,我们做了七年的笔友。七年时间,足以让只会许愿糖果口味的小孩开始苦恼起意义和未来。某个周三,养母再来看你,周四她就因急病病故。那时的你也许还不知道,距离你一千公里的边境城市,每天要立起一万个墓碑。我在楼上看着黑色的棺材载着她的遗体离去,跟在后面的你,似乎神志也被埋在了棺材里了。你的回信来得很迟,那天,你本该去参加学校的毕业舞会,却被守丧终止。你找了一张新的信纸,才足够把想说的话写完。你说,在整理养母遗物时,你发现了一些有关自己出生的秘密。你向我谈论生和死,宇宙和轮回,你问我死神能否带走一切的苦恼?生命是否为重复一切的无能?我靠在窗台,思虑着如何向你做答复。我看着你在客厅独步,很久,很久,直到你停下,打开了养母遗留的留声机。你开始放舞曲,热烈的,放浪的,挣扎的,你在客厅里狂舞,跳双人舞,交谊舞。你的舞伴,来自虚无,来自你的想象,你搂着ta大跳三步。我的小笔友,你跳舞的时候,跳的是成人的舞蹈,而非毕业舞会上本该跳的少年舞步。可怜又可怜的你呀,你当时在想什么,让你为自我生命的价值舞动,在给我的信尾,留下一句热切的“请带我走”?我看见你的舞步从六楼漫到楼底,你举着一个铁盒,醉酒般地挖开,让它埋入。那个本该做时光胶囊的盒子里,装的是你的身世,还是你的全部过去,全部生命,又或者,像我猜想的那样——一张通往生路的门票?那封信是我们最后的交流,我没有答复你,并非被吓着,或者生气了。我的小邻居,我现在把迟到了多年的真相告诉你:那天晚上,我不得不坐车离开了鸽城。
我被收入了军部。
我的小邻居,我写到这行的时候,外面下起雪来。鸽城的冬天向来很冷,你是知道的。而今天我的临时房间不能打开暖气,显示我的存在。读到这里,你一定明白过来了,我是一位军官,士兵,我是你的长官。我从未负责过你,你我也没有真正见过面。此刻我站在过去,了解到了另一种时光的可能,我忍不住又停下笔,思考命运。在我的现在,你的过去,我还活着,而时光如洪流般从我的面前袭来,我在构想一种迷宫一样的可能性:
会是你开的枪吗?
会由你的枪声搭建我们命运岔路的迷宫吗?
我不得不相信,命运会在今天给我下一种预言。
你读到信的时候,你已经杀了陌生的我。
我可以想象,在我步入我本该的正轨以后,命运先用“迫于生计”的方式压垮了你。鸽城的冬天太冷,在尝试了木匠学徒,搬运工和抄写员的工作以后,你最终决定加入开始大规模招生的军校。我能估计得到,你是无法适应军校生活的,你小时候的信件就从来体现不出一个军人的魄力,你原本可以成为一个诗人,一名教师,或者在海的另一端观察海豚,但在命运的拐口,你被推入了战争,千万个像你一样的孩子,也被推入了战争,而千万个未做准备之人的墓碑将会竖起。
士兵,你逃走过。这是我们除这封信外最后的交集。鸽城的冬天很冷,冷到你宁愿选择逃走,也不要再进行艰苦练习。我未解答你对死的疑问,于是你选择相信,如果你失败了,死神会带走你全部的苦恼。你来到我们曾经共同的院子,想带上铁盒逃走。因为那不仅仅是出生证明,那里面还有一张特许证,对吧?它可以打开南方的关口,让你有机会回到你生母的故乡。你一定想知道,为何你懵懵懂懂醒来时,你又回到了军校,仿佛一切都是一场梦?因为在梦中帮助你的青女是我。你逃走的文书工作是我补救的。我做这些并不是想做出什么弥补,我从未指望你原谅我。文书工作之所以得以轻松进行,是因为你逃走时漏执行的计划,已经由我帮你补上了。是的,那不是触摸,我亲爱的,那更不是吻。那是一颗你本该咽下的胶囊。
士兵,你从来没有机会逃出任何该履行的计划。你以为你没有咽下那颗需长期服用解药的慢性毒药,但命运就是这样,你的差错由我补上。现在,我用这行墨水向你宣判:你没有任何机会能做逃兵。只要你离开军队一个月的时间,你就会死于心衰。你跟你真正侥幸的队友们不同,虽然我现在不知道你的队友会是谁。我在写这封信的时候,你们的出逃计划只是我要解决的千百个刺杀事件中的一个。我不知道究竟是哪个事件会真正导致我的死亡,我所知道的是,只要你已经打开了这封信,就证明你们的计划已经成功,而你又来找特许证了。即便它在我写下这封信时已被我拿走。是的,让你们能够争取一个晚上,第二天乘乡镇有接应的火车逃离的最好机会,是我被枪杀的突发事件。士兵!会是你开的枪吗?会由你的枪声搭建我们命运岔路的迷宫吗?
士兵,写这封信时,我们已有八年没再相遇。可我一直都很熟悉你:我写信时你23岁;左右手都惯用;养母去世后你改姓生母的姓氏“吕”,因为你的养母不爱你;你最爱吃红葡萄司康,老是吃不起,一块分成两天吃,唯一一次一天吃两块的经历是在十岁的“和平日”。士兵,我还知道你曾经稚嫩地爱过我,又因我的不辞而别朦胧地恨过我,即便你完全不认识我。你将一切归因于我,站在军部学院学院门口发誓的那一刻,又决定将儿时的一切抛走,你老是想逃脱,在命运向你展现分岔的时候,你总是想往回走。我写这封信,这封象征着我死亡的信,只有一个要求:我以长官的身份命令你,士兵!正视你的命运!
举起你的枪,杀掉跟你同行的叛徒们!高举你的武器,为我们的国家献身!你身后从来,从来就没就没有过退路!你曾在信里问我生与死的问题,那我现在告诉你,开枪吧!杀死叛徒们吧,尽你的义务!我早已调查,未来五年,任何有接应的逃脱都是那个国家发出的诱饵。信封里的那颗胶囊是结束一切时用的药,你必须还有勇气,你本还是一名我们的兵!
我从不担心我的信会被蚂蚁分食。我们的故乡,鸽城,没能保护我们的和平,也至少能保护我们的信件。现在,请你烧了它吧。自此,我在人间的概念只有回忆,而回忆也会在战火中蒸发。
我们没有来过这地狱。
与你终将相遇的,
F
注:此文有杂糅《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和《小径分岔的花园》,为习作尝试,卜蹭波大的.jpg
另:这是一封诱骗死亡的巧言之信,而收信人别无选择。欢迎狱友们讨论故事全貌。
Vol.244【污染】
作者:【十二招】萝卜
mode:无声
我哥死了,被装在十毫升装的防护瓶,和三位队友一起。我哥,一米八几的高个,现在居然可以揣兜里。把他们捧起来的那刻,我恍惚得想吐。
徐队给我派了任务,要我带哥和队友出发,做投放任务。队长像往常一样少话,嘱咐完三点事项和路线,就让我走了。我驶远,回头看了一眼狭长的基地。生者和死者没什么不同,都是被装在某个森严的容器里,这样想,不知道是“我哥的死生都一个样”,还是“我活着宛如死亡”哪一个念头宽慰了我。
我打算不走最近距离的污染地,而是去趟海湾区,我们以前老家那儿。习俗因为代价高昂而不断衰落。我仍认为灵魂应该送到家乡的风里,哪怕风已浑浊,肉体无法归根。开车的时候,我注意力老忍不住在兜内,差点撞上一座小废墟。“有的污染物会保留些许心智,对外界环境作出反应,切记,它们已经不是我们的同胞。”徐队的嘱咐对我来说反作用更大,我太希望我的口袋里突然有点小动静。平时能冷静猎杀他人变成的污染物,换成自己的亲人友人,人人心里有一个坎。徐队说过,当我过了这个坎,我就够格当小队的新队长了。我不想太早当上新队长,看来我哥和我的前辈们很希望,因为他们一动不动,仿佛向我保证,他们已是最低级的污染物,最安全的实验品。
晚上睡车里,我做梦了,梦里,我在吃绿舌头,绿舌头透亮亮的,清晰得很,我哥的脸却糊得像有百十只雪糕融化在上头,黏黏地滚动着。
我问他:“哥,如果二十四小时以后,就要去死,我们该去做什么?”
我发自内心地问他,十四岁的我鼻炎不好,考试不好,爸爸妈妈也不好,死对年幼的我有莫大的吸引力。锄地锄出金龟子的幼虫,我会呆呆地看很久,看它们晶莹剔透地蠕动,挣扎,再以“害虫”的判断来上一锄头。上初中的我,对任何命,对我自己的命也是这个态度,命被暴晒在泥地里,我站着观赏它,死只需要一个定性,一下锄头。
我哥正正面面瞧了我一眼,他的脸还是糊糊涂涂。他给了我一个脑瓜,软得像一滴奶油滴在我的额头上:“川儿,你嫌我抢了你想吃的冰点,想咒我死是不?”他转身摸了摸他的口袋,里面掏出了一大堆钱,我接过钱,钱在我手里融化,黑黢黢的一坨。“如果今天要去死的话,咱们就小卖部把冰柜里的冰点都买来吃了吧。四支四支地买!别一下子买太多,容易化了!”
我出门买雪糕,结果买了个世界末日回来。世界末日有四种口味,是黑巧克力味,黑巧克力味,黑巧克力味和黑巧克力味的。四根雪糕直直吃到我的胃里,把我的胃冻成了防护瓶。
我惊醒了,下意识摸了摸我的口袋,污染物还在。回忆了一下梦,主要是想回忆好久没吃到的绿舌头和我哥。梦里我哥怎么会是雪糕脸?我思索了一阵,突然又觉得,他好像本来就是一张雪糕脸。或者因为他太喜欢雪糕,所以他本来就是一只雪糕?“污染物母体完全吸收个体前,个体存于世界的概念会逐渐消解,最后,哪怕是至亲者的记忆里也不会存在生者的身影。”徐队的嘱咐扎了一下我,我反应过来,连忙开车。也许在我的认知里,不需两天,我口袋里的就只是一瓶污染物了,我没有送污染物落叶归根的必要,我想送的是我哥。
海湾区沿途的风景就像是炸毁的焦糖工厂,黑色的粘液搅着浓稠的浪花。房子是海,车道是滩,冒泡的树木是贝壳。我的投放任务很简单,找片污染最严重的地方,把防护瓶丢下去,它会被污染吸入,撑得越久,就越能定位到母体的位置。这就是我们收集队友的尸骸,看着他们转化,不给予他们安宁归宿的原因。我掏出了瓶子,十毫升黑色液体,是我已经想不起名字,想不起容貌的哥和队友们,他们的死只需要一个定性,一下抛出。
“最后,执行任务时,要凝视瓶子。”
终于做到这一步,我理解了徐队的忠告,瓶子一下子被污染物吞噬,记忆像死去的海绵般萎缩,爆裂时又翻起浮沫,我锄出了金龟子幼虫,但没砸下锄头,雪糕不是黑巧克力味的,最好吃的雪糕是快融化的雪碧味的——什么人剩了半袋给我来着?
我好像送了几位重要的人回到故乡的家,海的怀抱里,仿佛回到数亿年前只有大海的星球。我不会记得他们了,因为我们无可救药的相遇本就应该在数万亿年前,或者数万亿年后。
Vol.243【鸡肋】
作者:【十二招】萝卜
mode:无声
一天早晨,柳枝从不安的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身边的丈夫变成了一只小得可怜的公鸡。
这并未激起柳枝的任何恐慌。她盯了一会儿把头埋在羽毛里的丈夫,照例起床,洗漱,望了望镜中的自己:眼睛带着惯常的寡淡,扫出的视线凝着不惊不哀的冷。她为自己倒了一杯热开水,把胃药服下,走进厨房,准备了一个小时的早餐。煎炸炖煮,接近尾声,想了想,又盛了一大碗隔夜饭。
丈夫比平时晚了半个钟头才醒。柳枝听见卧室传来一声不满的鸣叫。她突然很想笑,不知道是为了笑丈夫的打鸣声,还是自己明知道丈夫来不及吃早饭,却继续烹饪,也不叫醒他。她悠悠远远地意识到,早饭烧得丰不丰盛其实无关紧要,一直如此。丈夫接下来的行为也证明了这点:他专门跳上另一条椅子,啄了啄隔夜饭,“喔喔”了两声,直接跳上桌子,把头埋进了饭碗里。“他是一只鸡了,”柳枝去厨房拿抹布的时候想,“我以后热一碗饭就好,或许都不要煮,买点生米,自己蒸加了碱的馒头。”
吃完饭,柳枝一动不动,看着丈夫小步并走往衣柜的方向去。有几次,丈夫想扇动翅膀,起飞加快它的行进速度,但三十年来积攒的老鸡脂肪,让他与其说是飞行,不如说是在降落。几番周折,才终于来到了衣柜,柜门的打开又成了难题。丈夫圆溜溜的眼睛盯了盯,又转头盯了盯柳枝,一顿一顿地在柜门和柳枝之间转动,接着猛啄了三下柜门,咚咚有声。柳枝知道这个动作的含义,那是丈夫每次表达不满时的小动作,曾经是用指关节敲三下周围的物体,表达“你看看,你看看这儿”的意思。他们早已不说话,除了吵架,他们已经无话可说。
柳枝过来,把柜门打开,取出前一天配好的衣物。过小的丈夫连一件衬衫都套不好,它被埋在浅金色的布料里,立着一只脚,金鸡独立中的金鸡独立。给一只鸡做打扮,让柳枝想起来已经没了二年的小梨。小梨抽奖中过游乐园的彩色小鸡,高高兴兴地带回家,给想它带领结,结果当晚,眼睛一直半闭的小鸡死了。领结没买成。想到这,柳枝又有点泪眼汪汪了,她取了个假领子,给包进了丈夫肥乎乎的脖颈里。
丈夫出门会不会遭到邻里瞩目,柳枝不关心,丈夫出门工作便是丈夫的私事,而她只需关注家里的私事,这是他们唯一的合作,唯一的默契。给白色的瓷砖地板铺上清洁液,用毛巾细细地擦。放在阳台的喇叭花有点蔫了,得修一修——是不是该种点小麦草?夏天快到,空调应该拆开洗一下了,昨天新产生的脏衣服得手洗掉。她叮叮咣咣,上下打扫,甚至还擦了两次丈夫漏在地上的鸡屎,就像清理他以前掉在地上的食物残渣,随手乱扔的袜子一样熟练。每天10:15准时,婆婆家还没烧午饭的时候,她还得打个电话。唠20分钟家常,守20分钟最需要保持体面的本分,并且在10:35,婆婆开始侧旁敲击地聊隔壁张家的大胖小子时,用最最歉意的语气说自己得去一趟菜市场。这倒是也有点井然有序的乐趣,但乐趣也仅限于此。
柳枝以前是赶早去菜市场的,为了买最嫩的豌豆叶,最鲜的青菜苗,小梨走了后她早没了兴致,每天让自己多睡一小时。她拨开一株绿叶,吓了一跳,一只肥硕的青虫正在里面懒洋洋地小憩,她想了想,折下了这片叶子偷偷塞进篮子里,这便是丈夫今晚的夜宵,而这株菜长得不太行,她可不会买。
柳枝本来想买完菜就走,走到出口前,她穿过了禽肉区,望着一大片白花花的肉,突然停下来,仔细去看开膛破肚的死鸡。她突然有一种喘不上气的错觉,这些吊起来的肉块是整个小镇所有已婚女人的丈夫们。她盯着案板上被剖开的半只鸡看,又是一阵惊惧,她看得那么明晰,青蓝色血管是结婚典礼上的缎带,棱边锋利得像切婚礼蛋糕的刀,凹陷的鸡肋还凝着血,那里埋了一只她已经丢了好几年的红宝石婚戒。
那天晚餐,丈夫没有回来,柳枝把生米粒给倒进锅里焖熟,给自己炖了鸡肋排汤。她把鸡肋洗得那么干净,洗到最后,干净得不剩一丝粉红色的幻影。
Vol.242【红发】
作者:【十二招】萝卜
mode:无声
哦吼!又一个要回去的小孩?过来,过来——没什么,我只是有点怀念你们这些小灵魂的软脑袋......你们摸上去比云朵还舒服。在天堂呆腻啦?最近像你这样想回去的小孩可真不多了,我只能眼巴巴望眼欲穿......啊,什么,你感到疼?哦哦哦不好意思......
忘了自我介绍,我是今天的守门人,工号是No.66......7——不,不会是那个数字的,你在想什么呢小孩?工号只有665和667,没有“那个”数字,它被跳过了,嗯,有点像人间的房子,标号有时候会“1,2,3,5,6......”往上一样,约定俗成的习惯而已。我们敬爱的大人还牢牢记得几千几万年前的事情呢,也听得见每一个居民的言谈,总之,亲爱的,谨言慎行,总是好的。
好了,我看你迫不及待了,把申请表给我吧。以防万一,我问一下,你知道现在是淡季,重返人间只要提前上报,就可以自由申请初始特征吧?哦?已经提前两周填好了?好的好的,我这就仔细看看你的表。
嗯……嗯……还是人类,不错,最近许多当过人类的灵魂,第二次的旅程不太乐意再选择同样的生路。想要选择比较有意思的时间段?嗯,“有意思”确实是在我们关键词的选择范围里,孩子,但我得提前说明一下,这往往意味着你接下来的人生不会特别安宁,动荡才会带来机会。就像你以前看过的艺术作品,总得折三折,对吧?你说你经得住考验?那当然是最好的了——就剩下最后要检查的,生物信息…………很好,很有个性……哦等下!
……呃,亲爱的,你想要一头红头发?
我不是想质疑你的品味!你调的发色是我见过最自然的,并且按照设计的生长轨迹,在青年期你的头发会有最适合的效果。你一定是精心选择过,花了不少心思的。我很喜欢你对头发的设计,它和你和谐一体,一个完整的生命象征。它本身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呃,怎么说呢……孩子,要不试试换一种人的生活,当有人类外貌的其他存在怎么样?
是的,我们大人在尝试通过人类的艺术创造进行新世界的搭建。你想当吸血鬼吗?在月光下有一头闪闪发光的红发一定很有魅力。你想做真正的巫师吗?让其他生物敬畏你偶尔露出的发丝。或者当个夜叉?别说头发了,无论谁,你一露面就得连连后退,还有很多很多,这些身份都能让你自由自在地展示你的红发——哦?都不想当,只想当人类?为什么?“总归是内核不变的二次创作”?哈,哈,我懂你的意思了,好吧……其实大人听得见我们说话呢…………
既然你作了肯定的选择,我们先来挑一下降落的时间段吧。这步选好了,像你这样的好灵魂就不容易被怀疑成邪恶的,或者脾气古怪的。我首先推荐更遥远的年代,只要温饱还是问题,发色就不是大问题,对吧?……你不喜欢?好吧,那我们再往后看看……嗯,我们来定一个最临近的时间?大家总归会因文明来到了新时代而更尊重些,瞧瞧染发膏的销量就知道了。哦等等,我忘了互联网……一张照片,几条评论,第二天醒来一切都可能毁了不行不行……呃,孩子,要不我们还是重新确定一下?
啊,我肯定是尊重你的选择的,毕竟你下一次人生你来做主,我作为守门人也没有最终决断的权限,只是,呃……我的意思是,我作为一位过来人,看了太多年轻的,善良并且冒失到可爱的灵魂兴致勃勃地出发,带着痛苦且深刻的遗憾泪眼汪汪地归来。我身为一位老员工,有点点不忍心看到你原本能够美妙的人间之旅,嗯,变得有些不那么完美。你是一个多么多么好的小灵魂啊,你下去之后,会不记得你在这里的选择,你在人间很可能会因为选了你现在觉得漂亮的红色受到阻碍,这自然不是你的错,但这样的选择也许会导致有很多人议论你,在有的时代,也许你的生命都会受到威胁,并且,有概率的,你会顶着这头头发,咒骂你现在喜爱的红色,怨恨它,你会为此吃很多苦,回来之后,再也不喜欢它,恐惧它。有意思的人间那么复杂,有那么多动荡,我摊开讲,很多时候红发是不能够只做红色的头发的。它会变成你不太好听的代称,而不是你现在申请的漂亮的,发自生命里的名字。哦,当然,当然,也会有一定的可能,这头头发会会因你自己未来的努力让你的人生锦上添花,但这很难。我们现在还没开启人生,为什么不选择一个安全和保守的方式呢?
所以,亲爱的,即便如此,你仍想选择红发吗?
——
由于本卜笔力不足把想法写偏了,纯说话+直接表达想法而非使用故事是个有意思的尝试,也是个失败的组合,以后不写这种形式的了。补一点创作思路:
写这篇文章最初的想法是,说到红发,我们尤能想起一些特定的故事,而“特定”是我们二次赋予的,无论是美丽还是邪恶,无论夸奖还是歧视,都不是红色头发这一实物的本身,我想写一个第三方,直接揭示这项行为,或者强化不合理的行为带来荒诞感。
选了后者,之后想到了用大段对话写作一位脱离于人类,但实际是人类行为放大的“守门人”,像一位“都是为了你好”的奶奶辈,受迫于天堂准则,像生活在人类社会而不得不随主流的我们的部分自我。中间超凡生物的举例是想说明,也许即便是喜爱和赞赏仍然没有脱离我们对事物主观定义。我们来到世间,发明语言来定义事物,尤其喜爱定义我们人类自身。可事物是事物,人也只是人。等恐惧和本质为了反抗恐惧而带来的喜爱过去,才会回到真正的开始,我们仅仅是拥有属于独自己的那一部分的时候。
Vol.241【落日夕阳】
作者:【十二招】萝卜
mode:笑语/求知
艾玛反应过来,她被踹下去了。该死的弗兰克!她明明说了,她还没准备好!艾玛在心中默默发誓,以后再也不相信队长的任何一句承诺。自己可真够蠢的,从半年前救济院那颗浓甜的金色糖果开始,她就不该相信这位笑眯眯的老头了。
瞧瞧他一路欺骗可怜的小艾玛到了哪步田地?当什么夕阳捕手,哈!每天十二个小时的高强度魔法训练就算了,十六人寝也还能接受,重要的是进了队,艾玛才知道,他们这行,有三成菜鸟会在第一场飞行里砸成肉酱!早知道她就继续在救济院里读圣诗了,嬷嬷至少抽不碎她。
艾玛感觉自己身上哪儿都被压得难受,尤其是胃,似乎胃在旁边陪她一起被风吹烂,全靠一根食管轻飘飘地吊着。她还不敢睁眼,该死的弗兰克!真该死!他倒是爱醉醺醺地拍拍她的肩,鼓励一句“你有天赋”。赶鸭子上架的艾玛渴求自己实打实的天赋异禀,严重的恐高能现在立刻马上自愈。
失重感让艾玛的颈椎处又凉又痒,太难受了,她想大叫,可狂风快把她脸上的皮粗糙地摊平,她把大叫咽了回去。也许是对身体感知的捕捉,让受惊的女孩闪回到太阳下的时光,艾玛这才想起自己每天每月受的训练之苦是为了什么——平衡!她终于得以从恐惧中轻微脱身,一股淡淡的暖流带着酥麻的惊栗,从她的心脏往四肢流去。千百次的练习让这一切发生得又快又自然,一层温暖的膜笼罩了她,寒冷,恐惧,那夸张到极致的隆隆作响,似乎都被一层圣洁的,魔法的庇佑隔绝在外。半年来的辛苦得到了报偿,艾玛快流泪了。
好了,该睁眼了,艾玛安慰着,鼓舞着,或者说强迫着自己,艾玛,好艾玛,该睁眼了,只有睁眼了,你才有机会捕获一小罐夕阳回来,不然的话,你还得跳一次。或者更糟糕的,永远都跳不了第二回。
艾玛!
她下定决心,紧闭地眼睛微微开了一条缝。
一瞬间,疯狂的,翻涌的颜色,泼进了她的眼睛。
艾玛最喜欢的地方是救济院的后院,从小就喜欢。不平整的坑洼成了雨水留存的好地方,淋沥过后的傍晚,只要她干完了一天的活,就会蹲到水洼旁,拥有一汪清新的蓝,狂热的红或璀璨的金,那些她能独占的色彩。被带到“自然捕手”工会,在漆黑的感知室,开发身上每一寸的魔力时,她偶尔能想起那个水坑,那个六岁女孩想当魔力画画家的梦想。
艾玛!
她想起某个湿漉漉的下午,抬头望向天空,染成亮金色的丝状的云朵,像极了母亲走时她抓过的衣摆上的金纱。想起她看过为数不多的诗句,诗人总赞颂他们国家的美景千金难买,可现在一个金币就能品尝到云朵做的糖,夕阳酿的酒。黄金的灿烂要胜过夕阳,尤其在刚战后的年代。
艾玛!
她想把眼睛闭上,年幼聪慧的她有一种强烈的预感,她小小薄薄的眼皮要是完全打开,一条不同的人生通路将让她的眼睑里开启。她将在一个眨眼里确定她的人生,她未来的七十年。那么一个小小的,不经意的眨眼。
她终于睁开了它们。
她该如何形容眼前的景象呢?她成了一条鳟鱼,徜徉在融化的黄金组成的溪流。无数斑斓的光线在她面前灵活地游动,它们是自由的鱼群。太阳是它们的生母,这场光线欢宴的主人,滚热而又滚热的红与金被铺洒在天幕里,艾玛的眼睛有些疼,但她选择敬仰地望着它。
在气流里趴着的艾玛伸出双手,她好想拥抱它们,调皮的光线发现了她的意图,选择绕着她的身躯行走。她像一只船,破开了流动的水面,金色的光辉在她的两侧散开又汇拢。一条粗心的光带撞上她的手心,它愣了一下,亲昵地蹭了蹭,才往后游去,在艾玛的手上留下灼烧的红痕。有些疼,有些痒,那么炽热。
艾玛取出了挂在腰上的瓶子,在如此强的气流里控制它是件难事。艾玛选择先让自己站直些。她控制着魔力的位置,费了很大的劲才把瓶盖打开。光线们欢笑起来,是的,艾玛确信自己没有听错,光线们在唱歌,它们的歌声像是被陈酿过,冒着泡,跃动般涌进了捕手瓶。被盖上的瓶子发出了莹莹的光。艾玛摇了摇瓶子,光浅们打着漂亮的,闪动的旋儿,凝结成了粼粼的液体,艾玛的心怦怦直跳,她做到了。比六岁的自己做得好多了,那时她只能用手做一个碗,捞点水洼的脏水,在太阳下山,水从手指缝漏完前,拥有那么一小会儿独属于自己的夕阳。现在,她有了一整瓶,在彻底落地前,她拥有了一瓶自己捕获的自然。
弗兰克说对了,站起来的艾玛笑了,魔力集中在她的脚底,她稳稳站着。
她的确有天赋,从小开始,她是那么贪婪地热爱着自然,天空与夕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