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字数1964 </p><p> </p><p>—————————————— </p><p>万夫莫当,在权力和更强的暴力面前也要低头。 </p><p>富可敌国,不贿赂权贵和地头蛇迟早会人死财散。 </p><p>权倾一时,靠山倒下就会被踏上一万只脚。 </p><p>只有金钱、权力、力量构筑的铁三角,才是硬通货。 </p><p>遗都的每个人基本都清楚这个道理,能不能做到就是另一码事。 </p><p>至少目前为止,贸贸然出手打破规则者结局基本都是撞到又厚又硬的南墙,还有部分倒霉透顶的直接连棺材都省了——尸体被光天化日之下拖出去作为沙漠中野狗的牙祭。 </p><p>托前赴后继作死者的福,这里的食腐动物都吃的又肥又胖。 </p><p>甘柏·托马斯打心眼里爱着这个地方。 </p><p>因为他也是食腐动物,只不过吃的是成为垫脚石的尸骸。 </p><p>甘柏是被父亲带大的,他脾气不好但是在吃穿上从不会亏待这根独苗,母亲早在多年前就死于难产——和他未出生的弟弟一起。 </p><p>父亲对他最大的期望就是能够活的安稳,他从不让甘柏参与任何一次劫掠行动。 </p><p>甘柏只用乖乖的等着父亲拉战利品回来就好。 </p><p>啃食着商队的尸体,他逐渐开始记事。 </p><p>父亲死的太过突然,虽然大部分做这行的人都这样,折在硬点子上留个全尸都难。 </p><p>能见到父亲最后一面,甘柏觉得自己或许已经足够幸运。 </p><p>身为沙匪头目留下的小崽子肯定不会有什么好待遇,当初信誓旦旦对着他只剩一口气老爹说要好好照顾甘柏的家伙,在接管了生意后,想都不想就把前任当家的孩子丢给了销赃窝点的老板娘。 </p><p>那个家伙,从血缘上来讲甘柏应该叫他叔叔。 </p><p>然后甘柏的手,就再也没干净过。 </p><p>小偷小摸没什么不好,起码上缴足够叮当响闪亮亮小玩意后,能得到块干成石头一样的面包。 </p><p>生命既贫贱又珍贵。 </p><p>尽管营养不良,甘柏还是迎风长到了不高不矮,虽然看上去还是没几两肉的样子。 </p><p>窝点的老板换了一茬又一茬,他也从被收钱的升格成了收别人钱的。 </p><p>当中被打了多少次黑棍也只有甘柏知道,野小子们打起架来没轻没重,手头有什么就抄起什么往对方身上砸。 </p><p>他亲眼见过,走投无路的小贼抱起大石狠狠砸向醉汉脑袋,就是为了避免头目们的毒打——如果不上缴足够赃款,不但没饭吃还会被打到浑身青紫。 </p><p>甘柏没吃几次苦,他学的很快。 </p><p>大汉一声不吭的倒下了,红色白色的液体混合着流了一地,他的脚还在抽搐着,和刚被屠宰的家畜那样不甘心的吐着血泡泡。 </p><p>哪怕他前一刻还在追打着小贼将其踹的满地打滚告饶。 </p><p>死掉的家伙被四处乱转的城卫军们找到,用席子一卷就扔了出去,他们的作用除了收尸外屁都不顶,从来都不要指望这支从上至下被金钱打点成筛子的卫队。 </p><p>然后他再也没见过那个伤人的小鬼。 </p><p>因为那家伙被活生生砸成了肉酱。 </p><p>醉汉是某个地头蛇的弟弟,老板显然不可能为个无依无靠的小混混出头。 </p><p>那具被席子包裹的尸体被迅速抢了回来,梳洗装点遮住脑袋上那个骇人的伤口,当晚抬尸的城卫军正满头大汗的扛着棺材。 </p><p>一番折腾后尸体终于躺在舒适的墓穴之中,棺边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奢华陪葬,有幸被邀请观礼的甘柏可以发誓这些东西他曾在父亲的战利品名单中见过那么一两样。 </p><p>故事到此结束。 </p><p>若有所思的少年开始参拜菲诺,在他拥有小小的地位、足以自保的力量和吃穿不愁的金钱的时候。 </p><p>没多久,他就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p><p>来自于他自以为的好友。 </p><p>吃掉曾经的好友没有任何心理负担。 </p><p>那天天气不错,除了离开神庙时甘柏发现衣角上沾了片罂粟花花瓣。 </p><p>他认为这是菲诺给他的启示,他决定去找好友——另一个扒手头目商量。 </p><p>随即在墙角听到了好友准备把他卖个好价钱的消息。 </p><p>遗都不少人好男风,甘柏出于种族优势长得不差,也不难想到为什么会有人把主意打到他头上。 </p><p>买主是那个刚失去弟弟的地头蛇,微妙的是二者并没有血缘关系。 </p><p>他笑眯眯的看着好友喝下那杯自己加了安眠药的酒,拍拍手。 </p><p>“尊敬的夫人,我想您或许会喜欢这个家伙。” </p><p>甘柏几乎匍匐在地上大气都不敢出,上一个敢于和眼前女性直视的非男宠,似乎被挖去了一只眼睛,这个肥墩墩的肉团显然不是他能惹得起的人物。 </p><p>所幸对方喜欢的是精壮男性,而不是他这种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 </p><p>交易很愉快,他得到了笔数目不错的钱款。 </p><p>这些钱用于巩固地位远远不够。 </p><p>但同时也能让他做很多事。 </p><p>比如让他在前好友放了地头蛇鸽子后,背井离乡前成为菲诺的牧师。 </p><p>哦,要叫菲诺大人。 </p><p>褐色皮肤的青年精灵坐在商队车上懒洋洋的拨动着鲁特琴,丝毫不在意这个动作让他收获到几束来自同行者的炽热目光。 </p><p>带着几分沙哑的嗓音开始吟唱坎维传唱的小调,正是姑娘们所喜的爱情故事。 </p><p>赶车的男人嫌恶的瞥了眼他心目中的小白脸,对方不知用了何种手段让一向对他人不假辞色的老板松了口,答应让其搭上这班由克林菲尔前往暗月城的顺风车。 </p><p>“母老虎终于发春了?” </p><p>他嘟哝句,狠狠对着拉车牲口来了一鞭。 </p><p>受惊的马儿跑的更快了。 </p><p>甘柏的目光越过荒野,似乎看到了三座坟墓。 </p><p>一座小土堆是他父亲的,为了避免仇家追杀连墓碑都没有。 </p><p>另一座是地头蛇“弟弟”的,前几年他回遗都后没多久,陪葬品就被多人洗劫一空。 </p><p>最后一座是地头蛇的,虽然他一直不清楚对方叫什么名字,但是他一点不介意在其被自己灌醉后,朝那个主动遣散护卫的白痴喉咙来上一刀。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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